[book_name]大乘起信论疏略
[book_author]佚名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佛学宝典,完结
[book_length]47676
[book_dec]大乘起信论疏略,二卷,唐法藏疏,明德清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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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起信论疏略序
一心印万法,万法摄一心,故一多无碍,生佛不二,而尚匪笔墨之所形容焉。盖摽月者可假指,渡海者非无筏,所以一切圣贤,知娑婆教体,乘音声轮,以如幻三昧,谈摩诃衍,乃经乃论,沄沄然兴焉。积而成大藏,靡逾诠一心也。中印度马鸣大士,应婆伽之悬谶,倒波旬之赤幡,推本实相,作为斯论,所谓开二门于一心,众典之要,一以贯之,不亦宜哉!梁承圣年,中三藏真谛译成一卷,今此译是也。论文幽邃,虽高师硕德犹难之,故训[言*故]之家,无虑不多矣。方今其传者,疏无核于贤首,记无博于长水,盖垂千载,亦复无愧焉。近明憨山大师,撮精要于二家,参互后译,发明隐微,间出一言,冷冷唤醒,使学者优柔反覆,是憨师之用心勤哉!余友龙湫,每有禅寂之余,栖心乎竺坟,适得憨师之疏略,以为奇秘也。今岁丙午夏,余客自东尾,避暑于智山白鹭水,尝见龙之帐中,别无余长,唯疏略一篇而已。龙既谓余曰:吾得此疏,盖亦有年,言不繁,理已稳,尤便于初学。乃授梓人,广布海内,请子为之序。余曰:于戏!叔末之弊,人才益谫,书籍益多,虽户诵家说,靡得而通焉。负笈之士,病诸且起,信一论也。贤首、长水二家,穷源尽委,无复余蕴也。以此疏略,监诸二家,存什一于千百,恐人以为有遗漏乎?龙师曰:吁!否!若子之言,憨师此疏,无益于学者耶?删繁从略,此疏之所以兴也。今之人力浅才谫,无以通贯者,非书籍之过矣。面墙之徒,胯蚃竞驰谩,执性废书,是效少林遣着之颦,取大方无碍之笑者也。盖虽焚青龙之新疏,无白马之旧䭾,则法何仗传哉?子思之乎?余立废卷,唯々退,遂出书林寿木缮刻,三阅月竣。既而又请余之言。顾龙师之言也,虽出一时之言,确然不可阙。盖读此疏,莫以略为不足,以前一言记遍端矣。
时宽文丙午仲秋日东尾沙门覃思熏沐合十书于般若山空谛室
[book_title]大乘起信论疏略卷上
此论之题目,乃一论之纲宗也。言大乘起信者,为欲发起大乘正信故。言大乘者,即所信之法体。所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心即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具有体、相、用三大之义故。乘者,运载之义,谓诸佛乘此而证菩提、般涅槃,菩萨乘此而趣果海,众生乘之而轮转生死,以此心是一切圣凡、迷悟、因果之总相故。故下文云:即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今欲谛信此心即是大乘,正解不谬,故云大乘起信。以佛入灭六百年中,小乘心外取法,不信唯心,多起诤论,外道邪见,破坏正法,故论主兴悲,特造此论。故下因缘云:为欲除疑,舍邪执故,以疑与信友。今信此心,则疑自除矣。论者,决择是非,发明正理,拣非经律,故以论名贤首。本疏精详,但科假少隔,故删繁从略。间会记义,不别出文,贵成一贯,故云疏略。
马鸣菩萨造。
此造论人也。马鸣者,以此菩萨初生之时,感群马悲鸣,故以为名。及说法时,诸马闻之,亦皆悲鸣。疏引摩诃摩耶经云:如来灭后六百岁已,诸外道等,邪见竞兴,毁灭佛法。有一比丘,名曰马鸣,善说法要,降伏一切诸外道辈。
真谛三藏译
此译人名也。论有二译:一西印土优禅尼国沙门波罗末陀,此云真谛,梁元帝承圣三年,于衡州建兴寺译成,一卷二十四纸;一于阗国沙门实叉难陀,此云喜学,大周则天时,于东都佛授记寺译成,两卷亦二十四纸。今行前译。
西京太原寺沙门法藏造疏
明南岳沙门德清纂略
将著论文,先归敬述意。
后述正论文。
且初。
归命尽十方。
将造斯论,先须归命三宝,请求加被。所以然者,以造论释经,经乃佛说,佛智甚深,非情可测,故请三宝威力加被摄受,故使论义印契佛心,且示法有所宗,以三宝是所宗依故。今云归命,乃能皈之心也。欲入法性,先忘我相,命以统摄六根,今以命归,则身心俱亡,能归之至也。十方乃所归分际,意谓所著论义,乃法界之宗,故须皈命尽十方之三宝,以心无分限,故境亦无量也。
最胜业遍知,色无碍自在,救世大悲者,
此归佛宝也。佛以三轮应物,今所归三轮,皆最上殊胜者,意显非应化身,乃从法垂报之身也。遍知,意业最胜也。凡夫不知,外道邪知,声闻偏知,菩萨分知,唯佛遍知,以实智证理,理无不彻,权智鉴机,机无不宜,故色无碍。自在,身业最胜也。华严佛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根根圆融,周遍自在,又十身历然,无坏无杂,故救世。大悲者,语业最胜也。佛以音声轮,应机说法,世乃众生世间所救之处,大悲能救之心,万德之中,如来唯用大悲为力,故者,指归其人也。
及彼身体相,法性真如海,无量功德藏。
此归法宝也。及者,谓不但归佛,亦归法也。彼身,指上佛也。佛以法为身,谓真如所流教法,即是法身常住,以此中已有如来全身故。意显此法,即佛之体相,本无二故。法性真如海,正指法体也。谓真如法性,即法身真体,遍与一切染净诸法为体性故。以随缘不变,不变随缘故。喻如海遇风起,诸波浪湿,性无二故。如来藏中,含摄众德,故云功德藏。
如实修行等。
此归僧宝也。僧通凡圣,圣通大小,如实修行,乃地上菩萨也。据后译云无边德藏僧,勤求正觉者,则上句叹德,人能摄德,故名为藏。
下,述造论意。
为欲令众生,除疑舍邪执,起大乘正信,佛种不断故。
此述造论意也。法不虚设,必有所为。今有四意:一、以二乘不信唯心故,显示正义,令除疑惑;二、以外道邪执故,对治邪执,令舍邪见;三、以修行者未起正行故,分别发趣道相,令起正信,以为行本;四、为使信成满,入住不退,堪受佛果,故云佛种不断。为此多意,所以造论。
下正述论文。
论曰:有法能起摩诃衍信根,是故应说。
首标论者,拣异经律,非佛亲说。法者,即论所依宗本,谓一心法,具二门三大义,故正示所宗。摩诃衍,此云大乘,谓所宗心法,即是大乘。能信此心为大乘根本,有此胜益,是故须说。
说有五分。云何为五?一者、因缘分,二者、立义分,三者、解释分,四者、修行信心分,五者、劝修利益分。
此标制作之规也。分章析义,故名为分。将述此论,先立五分以为次第。法不孤起,必有因由,故首因缘。由致既兴,必标宗本,故次立义。宗本修然,非释不解,故次解释。既解法义,非行不阶,故次修行。信心解行虽陈,钝根懈进,故次劝修。此一论之大节也。
下列释因缘分。
初说因缘分。问曰:有何因缘而造此论?答曰:是因缘有八种。云何为八?
徴释因缘,略有八种。
一者、因缘总相,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非求世间名利恭敬故。
此八因缘中,第一总相与一论,为发起之由故。以凡夫外道,迷此一心,以招苦、苦坏、苦行、苦分、假生死之苦。二乘菩萨,尚有变易生死之苦,谓佛证得菩提觉法乐,涅槃寂静乐。今为令众生离苦得乐,非求世间名利恭敬故。
二者、为欲解释如来根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
此与立义分及解释分中,显示正义,对治邪执,作发起因缘也。以彼文中说,依一心法,有二种门,各摄一切法,即是如来所说法门之根本。又生灭门中,本觉名如,始觉名来,始本不二,名曰如来。今以如来依此心成,故名此心为如来根本之义。具释此义,令地前三贤,比观相应,故云正解,即显示正义也。比观离倒,故名不谬,即对治邪执也。
三者、为令善根成熟众生,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心故。
此即下。分别发趣道相也。以彼文云:令利根者发决定信,进趣大道,堪任住于不退信故。此当十信终心自分满足,故云成熟进入住正定聚中,使前信心堪任不退。
四者、为令善根微少众生修习信心故;
即下修行信心分,初四种信心及四种修行也。以彼文云令信未满者,修行信心使满足故,以信未满故云微少,令进向满故云修习信心也。
五者、为示方便,消恶业障,善护其心,远离痴慢,出邪网故。
此中根劣易退,赖多方便,故有四也。四中,前三为下、中、上三品,后一策以劝修。今当初下品也,即下修行信心中第四修行。末文云:令业重惑多者,善根难发,众生以礼忏等方便,消恶业障。障轻故,内离顽嚚痴慢,外出邪魔骨网。
六者、为示修习止观,对治凡夫、二乘心过故。
当中品也,即下第五修习止观门,文中双明止观,遣凡小二执,故云对治也。
七者、为示专念方便生于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
当上品也,即下修行信心末劝生净土门等,文云举胜方便,令彼观解分得相应众生,恐后报迁,遇缘成退,故令往生净土,成不退也。
八者、为示利益,劝修行故;
即下,劝修利益分也。文云举彼损益,劝令修舍,即总策成前诸行也。
有如是等因缘,所以造论。问曰:修多罗中具有此法,何须重说?答曰:修多罗中虽有此法,以众生根行不等,受解缘别。所谓如来在世,众生利根,能说之人,色心业胜,圆音一演,异类等解,则不须论。
此下难明须论不须论也。此言当正法时,佛现住世,以有如来亲为说法,故不须论也。色心圆音,即佛三业殊胜一音。圆音有二义:华严经云:如来于一语言中,演说无边契经海。如来同一切音,故云圆音。又云:一切众生语言法,一言演说尽无余。以一切音即一音,一音即一切音,一一语言遍穷生界,而其音韵恒不杂乱。若音不遍,则是音非圆;若音遍而无韵曲,则是圆非音。今不坏曲而等遍,不动遍而差韵,此是如来圆音,非是心识思量境界。
若如来灭后,或有众生,能以自力广闻而取解者。
闻广经文,得解佛意,不须他论,故云自力,此具文持、义持。
或有众生,亦以自力,少闻而多解者。
亦以自力寻略经文,而能深解佛意,故亦不须论此有义持、无文持。
或有众生,无自心力,因于广论,而得解者。
此但依经文,不能解意,因他广论而得解了,故云无自心力。此有文持,无义持。
自有众生,复以广论文多为烦,心乐总持少文而摄多义,能取解者。
此明当机也,不须广论。有二义:一、根利不假,二、心烦不耐。
如是此论,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应说此论。
此明论义深广也。以一心法为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彻法界源,故云深;摄法无边,故云广。深者,如理智;广者,如量智。
已说因缘分,次说立义分。摩诃衍者,总说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法,二者、义。
此标立义分也。法者,出大乘体,即宗本法也。大位在因通于染净,在果唯取于净。义者,辨大乘名义。何故此心是大乘耶?谓此心具三大义,故名为大;有二运转,故名为乘。是故先显法体,后释义理。
所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心则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
此标宗显义也。出其法体。言众生心者,谓如来藏心,具和合、不和合二门。以在众生位,就随染故,得具二门;若在佛地,则无和合义。以始觉同本,唯一真如。以此心体相无碍,染净同依,随流返流,唯转此心。故随染不觉,则摄世间法;约不变之本觉,于返流之始觉,则摄出世间法。此犹约生灭门辨。若约真如门,则融镕含摄,染净不殊。依此一心宗本法上,显示大乘三大之义,故名此心以为法也。
何以故?
此徴明法义也。徴有二意:一、心通染净,大乘唯净,如何此心能显彼义?二、心法是一,大乘义广,如何一心能示彼义?下释义中,以心含染净,故能显大乘;心具三大,故能显乘义。
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体故;是心生灭因缘相,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
此标举二门,为起下文张本也。举真如门,起下即是一法界等文。真如相,起下复次真如者,依言说分别等文。此相者,是义相即性也。举生灭门,起下依如来藏有生灭心等文。生灭者,随熏变动也。因缘者,生灭缘由,起下复次生灭因缘等文。相者,生灭之状,起下复次生灭相者等文。真如门中云即示者,以与彼所显诠旨不别,故云即示。以是不起,故唯示体。生灭门中云能示者,以染净既异,诠旨又分,能所不同,故不云即而云能。此中体谓生灭门中本觉之义,是生灭之自体,以是生灭之因故。故下释生灭文,具显所示三大之义。以真如是不起门,故唯直示体。生灭是起动门,起含不起,故具示三大之义。
上示法。
下,示义。
所言义者,则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体大,谓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减故;二者、相大,谓如来藏具足无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故。
此标列义门,以起下复次真如自体相者等文也。言体大者,真性深广,凡圣染净皆以为依,故受大名,以真如是一切法平等体故。不增减者,谓随流加染不增,缺净不减;返流除染不减,加净不增;染净之所不亏,始终之所不易故。相大者,即二种如来藏中不空之义,以不异体之相,故云性德。用大者,谓随染业行。然此用大,是报化二身粗细之用,令诸众生始成世善,终成出世善也。
上释大。
下,释乘。
一切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
此释乘也。诸佛者,标果望因以解乘也。菩萨者,举因望果以成运也。始觉之智是能乘,本觉之理为所乘。故摄论云:乘大性故,名为大乘。
已说立义分,次说解释分。
此结前生后也。
解释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显示正义,二者、对治邪执,三者、分别法趣道相。
此标列释名也。显示者,正释所立大乘法义。对治者,既明正体,须遣异计。发趣者,趣正理之阶降也。列此三名,即下正宗一分,有此三假,依义解释。
且初显正义。
显示正义者,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云何为二?一者、心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
此标宗本,释上立义分中,众生心摄一切等也。谓如来藏,含于二义:一、约体绝相义,即真如门。谓非染净生灭,不动不转,平等一味,性无差别,众生即涅槃,不待灭也。二、随缘起灭义,即生灭门。谓随熏转动,成于染净,染净虽成,性恒不动,正由不动,能成染净,是故不动,亦在动门。即下文识中本觉,及上文生灭门中自体是也。故楞伽云:如来藏名阿赖识,而与无明七识共俱,如大海波,常无断绝等,并约生灭门说也。然此二门,举体通融,体相莫二,此无二处,诸法中实,不同虚空,性自神解,故云一心。
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
此结释二门也。上立义分中直云摄,今释中云各总摄者,以一心含通别二门故。今分通别,又各摄故。以真如门是染净通相,通相之外无别染净,故得总摄一切诸法。生灭门者,别显染净,染净之法无所不该,故亦总摄一切诸法。通别虽殊,齐无所遗,故云各摄。又以此即是真如随缘和合,变作诸法,诸法即无异体,还摄真如门也。以此二门齐摄不二,故得说为一心也。问:二门既齐摄者,何故真如门中唯示体,生灭门中具显三大耶?答:真如是泯相显实门,不坏相而即泯,故得摄于生灭。以泯相故,而相不存,但摄体也。生灭是揽理成事门,不坏理而成事,故得摄于真如。以成事而理不失,故具三大义也。以生灭起必赖于真,故揽理理不失;真如未必藉生灭,故泯相相不存。相不存故,唯示体;理不失故,示于三大。是故摄义是齐,示义别也。
此义云何?以是二门不相离故。
此结二门义也。责义云:若二门各别,不可相从;若本唯一心,未容影摄。答云:以体不相离故,如金庄严具。思之可见。
下别辨二门。
初、真如门,分二义。
初显体离言,以明观智境。
二、依言辨德以明生信境。
且初显离言。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所谓心性不生不灭。
此标释真如门也。显体离言,释上立义分中真如义也。即无二真心为一法界,此非算数之一。谓如理虚融,平等不二,故称为一。依生圣法,故云法界。中边论云:法界者,圣法因义。总相法门者,二门之中,不取别相,但取总相。然亦该收别尽,故云大也。此一法界,生灭真如,皆举全体,故云体也。轨生物解,故曰法。圣智通游,故云门。不生不灭者,释上法体,随妄不生,约治不灭。又修起不生,处染不灭。
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
此释上不生灭之所以也。妄执者云:现见诸法差别迁流,何言性无生灭?释云:差别相者,是汝遍计妄情所作,本来无实,如依病眼妄见空华。疑者又云:以何得知从妄念生?释云:以诸圣人离妄念故,既无此境,即验此境定从妄生。
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此核真如得名也。由一切法离念,则无境界之相,故皆即真如也。非音声之所说,故离言说相。非文句之所诠,故离名字相。此二句,言语路绝,非闻慧境也。心行处灭,故离心缘相,非思慧境也。以离妄名真,离异名如。毕竟下三句,以离世间,非修慧境也。平等者,虽遍通染净,而性恒无二也。所以得无二者,以在缘时,始终不改。所以在缘不改者,以不同有为可破坏故。此则在染不破,治道不坏。一心者,结归法体。真如者,依义立名。
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忘念不可得故,言真如者亦无有相。
此释上离缘以双遣名相也。离言说相者,以言教非实,不可如言取也。但随下。释成无实所以也。疑云:既云离名字相,何故复立此真如名?此自语相违也。故今释遣假名非实,不相违也。不但离名,而亦离相,以名依相立,但是遍计所执。故楞伽云:相名常相随,而生请妄想。故今名相双遣。
谓言说之极,因言遣言。
此释疑也。疑云:既绝名相,但假客名者,何故不立余名,而唯云真如耶?释云:真如者,是言说之极,谓此名之后,更无有名。故摄论中十种名内,真如是第十究竟名,故云极也。因言遣言,立名之意也。立此极名,为遣于名故。
此真如体无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无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此重拂妄计也。恐难者见前双遣真如名相,将谓真如亦是可遣,则生断见。故此释云:但遣虚妄名相,不遣真如实法,以是妙智观境故。何以不遣?以法悉真,无法可遣。疑者既闻真理不遣,则谓有法可立,当情执取。故释云:亦无可立,以离妄情故。何以不立?以如故不可立也。
当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故,名为真如。
此结离言绝虑也。
问曰:若如是义者,诸众生等云何随顺而能得入?
随顺问方便观,得入问正观。
答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能说可说,虽念亦无能念可念,是名随顺;若离于念,名为得入。
此正明观智境也。说念皆无能所者,明念即无念,非灭于念。非灭念故,故名虽念,离于断见也。即无念故,皆无能所,离于常见也。于一念间,离此二见。无此二故,故能称顺中道,随顺法性。无念亦离,方入真如。
上明离言,以明观智境竟。
下依言辨德,以明生信境。
复次,真如者,依言说分别,有二种义:
以前标云是心真如相,此上释真如二字,下释相字,相即义也。于真体中开说二义,故不标相字。显此二义者,若离于言即唯一味,今既依言故说有二,即显不可随言执取也,但为生物信解故。
云何为二?一者、如实空,以能究竟显实故;二者、如实不空,以有自体具足无漏性功德故。
此徴释二义也。如实空者,此以如实之中,空无妄染,非谓如实自空,此则如实之空也。以妄空故,遂能显示真理,故云显实。不空有二义,一异妄无体故,二异恒沙有流烦恼故,故云具足等也。佛性论偈云:由客尘空故,与法界相离,无上法不空,与法界相随。
所言如实空者,从𦠗已来一切染法不相应故,谓离一切法差别之相,以无虚妄心念故。
此略释空义也。以妄境从妄念生,故释显空无也。良以倒心妄境,情有理无,真如之德,理有情无,故不相应也。
当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非有无俱相,非一相、非异相、非非一相、非非异相、非一异俱相。
此广释空义也。非有相者,明真离妄有也。惑者云:既其非有,即应是无。故释云:非无也。惑者闻上非有非无,则谓双非是真如法。释云:因汝执有,我说非有,非谓法体是非有。因汝执无,我说非无,非谓法体是非无。故又非却双非也。惑者云:我上立有立无,汝立双非。双非若存,即有无随丧。今双非既非,我有无还立。释云:因汝执双非,故我说非非。非许双是,如何复执俱相?以惑者执四句为真如法,特以非字破之。所谓四句既离,百非俱遣也。一异等四句,准前可知。然执取虽多,总摄不过此二四句。故广百论云:复次,为显世间所执诸法,皆非真实,及显外道所执不同。故偈云:有非有俱非,一非一双泯,随次而配属,智者达非真。
乃至总说,依一切众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别皆不相应,故说为空;若离妄心,实无可空故。
此结空义也。妄计尘沙,难可遍历,故今总摄,辨不相应,此顺结也。离妄者,反结也。以对染无,说真为空,非无如体以为空也。亦可此文是释疑,疑者闻上真空,则拨无真体及恒沙功德,故为此释,是则闻空不异不空也。
上释空义竟。
下释不空义。
所言不空者,已显法体空无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变,净法满足,则名不空。
此显不空义也。常恒不变者,竖显真体。三际无穷,释前以有自体也。净法满足者,横显净德。十方无尽,显前具足无漏等也。自体既常不变,复具无漏功德。法体若然,岂是空耶?故结不空。
亦无有相可取,以离念境界,唯证相应故。
此释疑也。惑者闻净法不空,则谓同于情执之有,故此释也。是则不空,不异于空。以离下。释离相所以也。若妄念可缘,则是有相,既唯真智之境,明知无妄执之相也,故云唯证相应。
上释心真如门竟。
下释心生灭门,有二大科。
初释生灭心法。
二、辨所示之义
初中又二:初、染净生灭。
二、染净相赀
且初。
心生灭者,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
此下,释生灭心。初标体也。谓不生灭心因无明风动作生灭,故说生灭心依不生灭心。然此二心竟无二体,但约二义以说相依。如不动之水,为风所吹而作动水,动静虽殊而水体是一。谓自性清净心名如来藏,因无明风动作生灭,故云依如来藏有生灭心也。
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
此辨生灭相也。是上如来藏自性清净心,动作生灭,不相离故,故云和合。非谓别有生灭,来与真如合。谓生灭之心,心之生灭,无二相故。心之不生灭,因无明成。生灭心从本觉起,而无二体,不相舍离。故下文云:如大海水,因风波动,水相风相,不相舍离。谓真心举体,成生灭之相。生灭之相,莫非神解,不离真心。如是不离,名为和合。非一非异者,真如全体动故,心与生灭非异。而恒不变真性故,与生灭不一。依楞伽经,以七识染法为生灭,以如来藏净法为不生灭。此二和合,为阿黎耶识。以和合故,非一非异。以若一,则无和合。若异,亦无和合。以非一非异故,得和合也。如经云:譬如泥团微尘,非异非不异。金庄严具,亦复如是。若泥团微尘异者,非彼所成,而实彼成,是故非异。若不异者,泥团微尘,应无差别。如是转识藏识真相若异者,藏识非因。若不异者,转识灭,藏识亦应灭。而自真相实不灭,是故非自真相灭,但业相灭。解云:此中真相,是如来藏。转识是七识,藏识是黎耶。今此论主,总括彼经上下文义,作此安立,故云非一非异。
名为阿黎耶识。
此出生灭名也。此生灭不生灭,即之义不一,辨之心不异。目此二义不二之心,名阿黎耶识。或云阿黎耶者,但梵音楚忧耳。梁真谛三藏就名翻为无没识,今奘法师就义翻为藏识。藏是摄藏义,无没是不失义,义一名异也。所摄名藏,谓诸众生取为我故。良以真心不守自性,随熏和合,似一似常。故诸愚者以似为实,执为内我,我见所摄,故名为藏。由是义故,二种我见永不起位,失赖耶名也。又能藏自体于诸法中,又能藏诸法于自体内。论云:能藏所藏,我爱执藏。此之谓也。依此义立名。
此识有二种义。
此辨义也。二义者,谓此识体原是真妄和合而成,故今在迷具含二义。谓真如有二义:一、不变义,二、随缘义。无明亦二义:一、无体即空义,二、有用成事义。此则真妄二义中各含二义,由初义成上真如门,由后义成此生灭门也。就此识在生灭门中亦含二义,谓觉义、不觉二义。于觉义中有本觉、始觉,不觉中有根本不觉、枝末不觉。以上真妄各二义具在本识中,故云此识有二种义。旧疏以为难,故有多解。大约就随流、返流之别,故有多义耳。问:此中一识有二义,与上一心有二门何别耶?答:上一心中含于二义,谓不守自性随缘义及不变自性绝相义。今此但就随缘门中染净事理无二之相明此识也。是则前一心义宽,该收于二门;此一识义狭,局在于一门。问:此中本觉与上真如何别?答:真如约体绝相说,本觉约性功德说。谓大智慧光明义等,名本觉相。本者是性义,觉者是智慧义。以此皆为翻妄染显,故在生灭门中摄。以真如门中无翻染等义,故与此不同也。是故体相二大俱名本觉,并在生灭门中,故得具三大也。
能摄一切法,生一切法。
此显识胜能也。上二门中云皆各总摄,此中不云各者,以此二义狭于二门故。但明一识由含二义,故摄一切,不言二义各摄一切。又上文中但云摄而不云生者,以真如门无能生义故。此识之中,以不觉熏本觉故,生诸染法,流转生死;以本觉熏不觉故,生诸净法,返流出缠,成于始觉。依此二义,遍生一切染净法,故云能生也。
云何为二?一者、觉义,二者、不觉义。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离念相者,等虚空界无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来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说名本觉。
此下依名辨释也。觉有本始,先释本觉。离于妄念,显无不觉。非唯无不觉之暗,乃有大智慧光明义等故也。虚空有二义,以况于本觉:一、周遍义,谓横遍三际,竖通凡圣;二、无差别义,谓在缠出障,性恒无二故。如来法身者,欲明觉义,出缠相显故。既是法身之觉,理非新成,故云本也。
何以故?本觉义者对始觉义说,以始觉者即同本觉。
以核本觉得名,责有二意也。谓前开章中,直云觉义,今何云本觉二谓今既云本觉,何故前但云觉?故此答云:以对始故,说之为本。答初意也。以本觉随染,要待始觉,方名本觉。觉至心源,本无二相,是故上文但云其觉。答后意也。又始觉是本觉所成,还契心源,融成一体,方名始觉。
上明本觉。
下明始觉。
始觉义者,依本觉故而有不觉,依不觉故说有始觉。
此明起始觉之所由也。依本觉者,谓即此心体,随无明缘,作妄念故。依不觉者,本觉内熏力故,渐有微觉厌求,乃至究竟还同本觉。故下文云本觉随染生智净相者,即此始觉也。
又以觉心源故,名究竟觉;不觉心源故,非究竟觉。
染心之源,谓性净也。粗相之源,谓生相也。觉此者,始觉道圆,同于本觉,此在佛地。不了其源,始未同本,此在金刚已还。
此义云何?
此徴明究竟不究竟义也。此下将四相粗细,寄显返流四位,以明始觉分际。前三相释不究竟觉,后一相释究竟觉。然此四相,约真心随熏粗细差别,寄说为四,非约一刹那心明四相也。从细至粗,约三细六粗,以明四相分齐。生相唯一,即业相。住相有四,即转相、现相、智相、相续相。异相有二,即执取相、计名字相。灭相唯一者,即起业相。下约返流寄位,从粗至细,先觉灭相。
如凡夫人觉知前念起恶故,能止后念令其不起,虽复名觉,即是不觉故。
此下。寄位辨始觉也。未入十信已前,广造身口意业而不觉知;今入信已,能知恶业定招苦报,故言觉知。此明觉于灭相义也。以但能止恶,故云虽觉;未觉烦恼,故云不觉。
如二乘观智,初发意菩萨等,觉于念异,念无异相,以舍粗分别执著相故,名相似觉。
此三贤菩萨觉异相也。十解:初心名发心住,举初等后。以此菩萨虽留惑故,不证人空,然于人空实得自在,故与二乘同一位论。此中二乘不约人,但约人空,观智与菩萨同,故双举之。起贪瞋等,名粗分别;着违顺境,名执著相。异相梦破,故能舍之;未破住相,故云相似觉。
如法身菩萨等,觉于念住,念无住相,以离分别粗念相故,名随分觉。
此地上菩萨觉住相也。初地至九地,同证法身遍满,皆名法身菩萨。觉念住者,以此菩萨于无明念中,次第觉于四种住相,谓初地觉相续相,从二地至七地觉智相,八地觉现相,九地觉转相,此四俱名为住,故云觉于念住。然异前执着,今但约心,故云分别。异彼根本生相,故云粗念相。以觉道未圆,故云随分。
如菩萨地尽,满足方便,一念相应,觉心初起,心无初相,以远离微细念故,得见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觉。
此觉生相也。十地学穷,故云尽。万行已圆,故云满足。此明行满,即方便道也。一念相应,即无间道。无间道以此为初,故云一念。此则无念之念也。觉心初起者,以根本无明,动彼静心,令起微念,故云初起。知动念本寂,动念都尽,唯一真心,故云心无初相。业识动念,念中最细,名微细念,谓生相也。此相净尽无余,故云远离。今远离虚妄,真性显现,故云见心性也。今生相即尽,无明风止,性海湛然,故云常住。一心平等,始本不异,名究竟觉。
上约位以明四相。
下引经以释心源。
是故修多罗说:若有众生能观无念者,则为向佛智故。
引证。谓在因地时,虽未离念,能观无念道理。说此能观,为向佛智。佛智无念,此举因望果说也。
又心起者,无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谓无念。
牒上觉心初起之言,非谓觉时知有初相故也。问:既无初相,何故说言知初相耶?故为此答也。觉心之时,知初动念即本来静,故云即无念也。
是故一切众生不名为觉,以从本来念念相续,未曾离念,故说无始无明。
以前无念名觉,即显有念不得名觉也。以从下,显不觉所以。即金刚已还,一切众生未离无始无明之念,故不得名觉。无始无明,结成不觉义也。无有染法,始于无明,故云无始。
若得无念者,则知心相生、住、异、灭,以无念等故。
若至心源,得于无念,则遍知一切众生,一心动转,四相差别。以无念等者,释成上义。以四相念中,各即无念,故云以无念等也。是故得无念者,遍知四相诸念也。
而实无有始觉之异,以四相俱时而有,皆无自立,本来平等,同一觉故。
此明始不异本也。此虽始得无念之觉,然其所觉四相本来无起,待何不觉而有始觉之异?以四下。释成上义也。以彼四相本一净心无有前后,离净心外无别自体,无自体故本来平等同一本觉。然未至此位,随其智力前后而觉,未称法故不得同本。今既四相俱时平等觉知,皆无自体同一本觉,是故则无始觉之异。
上明始觉义竟。
下明本觉义,有二。
初明随缘本觉。
二、明性净本觉
且初。
复次,本觉随染分别生二种相,与彼本觉不相舍离。
此明本觉中随染义也。此二既在随染门中,故云生也,生已不离不动觉体故。
云何为二?一者、智净相,二者、不思议业相。
此标举二相也。一明本觉随染还净之相,二明还净本觉业用之相。此之二相,谓离染缘,则不得成,故云随染。
初明智净相。
智净相者,谓依法力熏习,如实修行,满足方便故;破和合识相,灭相续心相,显现法身,智淳净故。
此明智净相也。真如内熏之力,及所流教法外缘熏力,此在地前,依此熏力,修习资粮,加行善根也。如实者,登地已上,行契真如。满足者,十地行终,此在金刚因位极也。此明因也。由满足方便,能破和合识内生灭之相,显不生灭之性,此根本无明尽故,心无所合,即显本觉义。此明果也。即于此时,能灭染心之中业相等相续之相,不灭相续心体,故令随染本觉之心,遂即还源,成淳净圆智,成于报身始觉义也。然此始觉,无别始起,即是本觉随染作也。今染缘既息,始还同本,故云淳净。淳净智即智德,余皆断德也。
此义云何?
此疑问意云:如所说,动彼净心,成于起灭;今既尽生灭,应灭净心。
以一切心识之相皆是无明,无明之相不离觉性,非可坏非不可坏。
此答意也。谓业等染心,名诸识相。此等皆是不觉之相,非约心体。转难云:既言识相皆是无明,故说灭者,皆应别有体性,离于真如,此真妄别体难也。答云:如此诸识不觉之相,不离本觉之性,非一非异。以非异故,非可坏;以非一故,非不可坏;以非可坏故,无明即明。涅槃云:明与无明,其性无二。无二之性,即是实性。以非不可坏故,无明可灭,觉性不坏。以惑体即真,全觉之不觉故。
如大海水因风波动,水相、风相不相舍离,而水非动性;若风止灭,动相则灭,湿性不坏故。如是众生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心与无明俱无形相,不相舍离,而心非动性;若无明灭,相续则灭,智性不坏故。
此以喻释可坏不可坏义也。以湿全动故,无于水相;以动全湿故,无于风相。心法亦尔,真心随熏,全作识浪,故无心相;然彼识浪,本即是真,故无无明相。
上释智净相。
下释不思议业相。
不思议业相者,以依智净相,能作一切胜妙境界。
此依体总标也。谓与众生作六根境界。故宝性论云:诸佛如来身,如虚空无相,为诸胜智者,作六根境界。示现微妙色,出于妙音声,令嗅佛戒香,与佛妙法味,使觉三昧触,令知深妙法,故名妙境界。
所谓无量功德之相常无断绝,随众生根自然相应种种而现,得利益故。
此约用别辨也。无量者,横显。常者,竖显。自然者,无功应机。得益者,利润不虚。报化二身,真如大用,无始无终,相续不绝故。以始本不二故,无始无终,常化众生,是真如之用,故云不思议业也。随众生根者,以本觉与众生心本来无二,但不觉随流,用即不现,妄心厌求,用则于彼心中称根显现,而不作意我现差别,故云随根自然相应,虽不作意,现无不益。
上明随染本觉已竟。
下明性净本觉。
复次,觉体相者,有四种大义,与虚空等,犹如净镜。
此标性净觉体也。以再标前本觉,故云复次觉相有四种义,一一皆遍法界,故云大。若单举空喻,则不显四义;若单举镜喻,则不显周遍;遂举二喻,互相显发。然此双标而单释者,以空随镜显也。
云何为四?
四中,初二体,后二相,故云觉体相也。
一者、如实空镜,远离一切心镜界相,无法可现,非觉照义故。
初、显空义也。以真如体中,妄法本无,故云如实空。远离二句,正显空义。无法一句,重辨所空。倒心妄境,元与觉体本不相应。非谓有而不现,但以妄法理无,故无可现。如镜非不能现,但以兔角无,故无可现也。非觉照义者,如镜于兔角,无照烛之功。此约遍计。理无下,约依他说,故能现世间境界。
二者、因熏习镜。谓如实不空,一切世间境界悉于中现,不出不入,不失不坏,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实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体不动,具足无漏,熏众生故。
二、显不空义也。因有二义:一、能作现法之因,二、能作内熏之因。亦可初是因义,后是熏习义,故云因熏习也。如实不空者,总出因熏习法体,谓有自体及性功德。故下,别释二因。初因云世境悉现者,明一切法离此心外无别体性,犹如镜中能现影也。不出者,明心待熏故变现诸法,非不待熏而自出也。不入者,离心无别能熏故。不从外入不失者,虽复不从内出外入,缘起之法显现。不无不坏者,谓诸法缘集,起无所从,不异真如,故不可坏。如镜中影,非刃能伤,以同镜故。常住一心者,会相同体。一切法即真实性者,释成同体所由。以于心中显现无出入等故,即无体性;无体性故,本来平等,不异真如,故云常住一心。后因云染法不染者,以性净故。虽现染法,非染所污,良由现染,反显净也。以虽现染,不为所染,故云不动。具足无漏者,此本觉中恒沙性德无所少也。又与众生作内熏之因,令厌生死苦,乐求涅槃。故胜鬘经云:由有如来藏,内厌生死苦,乐求涅槃也。
三者、法出离镜,谓不空法出烦𢙼碍、智碍,离和合相,淳净明故。
三、明离障出缠义也。谓真如之法,出于二障,离于和合,故云出离。前在缠性净不空如来藏,今明不空出缠离垢法身。如宝性论云:有二净:一、自性净,以同相故;二、离垢净,以胜相故。不空法者,出法体也。染心名烦恼碍,无明名智碍。智碍既出业识等,以心无所合,故云离也。离和合杂相故淳,无惑染故净,出无明故明。
四者、缘熏习镜,谓依法出离故;遍照众生之心,令修善根,随念示现故。
四、明外缘义。即彼本觉出障之时,随照物机,示现万化,与彼众生作外缘熏力,故云依法乃至示现故。问:前随染中,智净与此法出离何别?前业用与此缘熏何别?答:前约随染故,还净说为智,即明彼智用,俱就始觉说。此约自性故,离障显法体,即明此法用,俱就法体说。是故前云智,此云法;前云业,此云缘也。然法智体一,始本不二,但今就义开,故不同耳。
上释生灭门中觉义已竟。
此下,释不觉义。
此中有根本不觉,枝末不觉。
且初。
所言不觉义者,谓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
此释根本不觉中,初依觉成迷也。不了如理一味,故如迷正方。
不觉心起,而有其念。
业等相念,即邪方也。
念无自相,不离本觉。
邪无别体,不离正方。
犹如迷人,依方故迷,若离于方,则无有迷;众生亦尔,依觉故迷,若离觉性,则无不觉。
喻合可知。
以有不觉妄。
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
此明依迷显觉也。良以依真之妄,方能显真。随妄之真,还待妄显。既待他有,则自相不成。自相既无,他亦不立。以显染净无有,自相皆不可得也。
上明根本不觉竟。
下明枝末不觉,有二。
初、无明不觉生三细
二、境界为缘生六粗
且初。
复次,依不觉故,生三种相,与彼不觉相应不离。
此标无明为因,生三细也。相不离体故,末不离本故,依无明起妄心,依妄心起无明故。
云何为三?一者、无明业相,以依不觉故心动,说名为业;觉即不动,动即有苦,果不离因故。
此标释无明业相也。以拣本觉随染不思议业相,故曰无明业相。显觉不觉,皆有业相,而真妄不同。此中业有二义:一、动作是业,即此心动是也。不动者,反举释成。既得始觉时,即无动念,是知今动,只是不觉。二、为因是业义,此既招苦,即为因也。始得寂静无念之时,即是涅槃妙乐,故知今动,则有生死苦患。动因苦果,既无别时,故云不离也。此虽动念,而极微细,缘起一相,能所不分,即当黎耶自体分也。无相论云:此识何相何境界?答:相及境界,不可分别,一体无异。当知此约赖耶业相义说也。下约本识见相,二分为一。
二者、能见相,以依动故能见,不动则无见。
此标释转相也。以依下,谓依前业识转成能见。不动下,谓若依性净门则无能见也,反显能见必依动义。如是转相虽有能缘,以境界微细故犹未辨之。
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离见则无境界。
此标释现相也。依前转相,能现境界。离见下,反释。三细属赖耶,六粗属意识。不显末那者,楞伽不说末那。经云:真识、现识、分别事识。现识即三细中现相,分别事识即是下六粗。又六粗智相、相续相,乃粗中之细,七识已含。此中以义不便,故不别说也。古疏辨此有多义,此不繁录。
上无明为因,生三细。
下境界为缘,生六粗。
以有境界缘故,复生六种相。云何为六?
此标徴也。
一者、智相,依于境界,心起分别爱与不爱故。
此释六中起计也。于前现识所现相上,不了自心所现,创起惠数,分别染净,执起定性。
二者、相续相,依于智故生其苦乐,觉心起念相应不断故。
此释生受也。谓依前分别,爱境起乐受觉,不爱境起苦受觉,数数起念,相续现前,此明自相续也。又能起惑润业,引持生死,即令他相续也。故下文云住持苦乐等。
三者、执取相,依于相续缘念境界,住持苦乐,心起着故。
此释取着也。心起著者,是此执取相也。谓于前苦乐等境,不了虚无,深起取着。故下文云:即此相续识,依诸凡夫执取着,转深计我我所也。
四者、计名字相,依于妄执分别假名言相故。
此释计名也。依前颠倒所执相上,更立假名,是分别故。楞伽经云:相名常相随,而生诸妄想。故云依于妄执等。
上起惑。
下,造业受报。
五者、起业相,依于名字,寻名取着,造种种业故。
此释造业也。谓执相计名,依此粗惑,发动身口,造一切业,即苦因也。
六者、业系苦相,以依业受果,不自在故。
此释受报也。业因已成,招果必然,循环诸道,生死长缚。
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
此结归也。三细六粗,总摄一切染法,皆因根本无明不了真如而起。问:染法多种,差别不同,如何根本唯一无明?答:染法虽多,皆是无明之差别相,故不异不觉也。
复次,觉与不觉,有二种相。云何为二?一者、同相,二者、异相。
此双辨同异也。要明真妄不即不离之旨,故此辨之。
言同相者,譬如种种瓦器,皆同微尘性相;如是无漏无明种种业幻,皆同真如性相故。
此辨同相也。染净二法,同以真如为性,真如以此二法为相。瓦器喻染净二法,器以尘为性,尘以器为相。无漏者,本始二觉;无明者,本末二不觉。此二皆有业用显现,而非实有,故云幻以动。真如门作生灭门中,染净二法,更无别体,故云性也。真如亦以此二法为相,净相可知。其染相者,下文云:但以无明而熏习故,即有染相。
是故修多罗中依于此义,故说一切众生本来常住入于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毕竟无得,亦无色相可见。而有见色相者,唯是随染业幻所作,非是智色不空之性,以智相无可见故。
此释同相义也。此有二义:一、依此同相门,如上本、末;二、不觉本来即真如故,说一切众生自性涅槃,不更灭度。故净名经云:一切众生即涅槃相,不复更灭。二、依此同相门,如上始、本;二、觉即真如故,诸佛菩提非修等也。又前义约不觉即如故,众生旧来入涅槃;次约觉智即真故,诸佛菩提无新得也。疑云:若众生已入涅槃,更无新灭者,即己同诸佛,何故不能显报、化等色身?释云:法性自体本无色相可见,如何更现色等耶?又疑云:若以法性非是色相可见法故不现色者,诸佛何故现报、化等种种色耶?释云:彼见诸佛种种色等者,并是随众生染幻心中变异显现,属后异相门;非是同相门中本觉不空,以恒沙德中亦无此色故也。问:何以得知彼法体中无色相耶?答云:以本觉智非是可见之法故也。
言异相者,如种种瓦器,各各不同;如是无漏无明,随染幻差别性,染幻差别故。
此释异相义也。以彼无明迷平等理,是故其性自是差别,故下文云如是无明自性差别故也。诸无漏法顺平等性,直论其性则无差别,但随染法差别相故,说无漏法有差别耳。如下文中对业识等差别染法,故说本觉恒沙性德,又由对治彼染法差别,故成始觉万德差别也。如是染净皆是真如随缘显现,似有而无体,故通名幻也。上所说同异之义,即是真如生灭二门不相离义,约生灭门即同而异,约真如门即异而同,苟得一心二门之旨,即无惑于此。
已前释生灭心竟。
下释生灭因缘,有二。
初明生灭因缘。
二、重显所依缘体。
且初。
复次,生灭因缘者,所谓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
此下释生灭之因缘也。黎耶心体,不守自性,是生灭因;根本无明,熏动心体,是生灭缘。此能生三细之因缘也。又无明住地,诸染根本,是生灭因;外妄境界,动起识浪,是生灭缘。此能生六粗之因缘也。然此两重,但有三法,谓真如唯因,境界局缘;无明则望真为缘,望境为因。诸识生灭,相集而生,故名众生。而无别体,唯依心体,故言依心,即是黎耶自相心也。能依众生,即是心意。意识依心体起,故云转。转者,起也。
此义云何?
此徴心作众生义云何?
以依阿黎耶,识说有无明,
此释所依心也。黎耶者,是上所说心,即是生灭之因。无明者,于黎耶二义中,此是不觉义,即生灭之缘。欲明依此因缘,意意识转故,故言以依等也。上总中略指其因,故但言依心。此别释中具显因缘,故说依心及无明也。问:上说依觉有不觉,由此不觉力故,动彼心体,令起灭和合,方有黎耶业相等识。何故此中说依黎耶有无明乎?答:此有三释:一、由此黎耶有二种义故,谓由无明动彼真心,成此黎耶。又即此黎耶,还却与彼无明为依,以不相离故。二云、依黎耶有二义,谓觉、不觉。前别就本说,故云依觉有不觉。今就都位论,故云依黎耶有无明也。此即二义中,不觉之义,正在黎耶中,故说依也。三云、此中正意,唯取真心随缘之义。此随缘义,难名目故。或就未起,说依真如有无明;或约成就起已,说依黎耶有无明。
不觉而起能见、能现、能取境界,起念相续,故说为意。
此释意转也。所依心体,由无明熏,举体而动,即是业识也。前依黎耶有无明,即依似起迷。今熏净心成黎耶,即依迷起似。此二义,一时说有前后耳。即彼心体转成能见,是转识也。即彼心体复成能现,是现识也。能取现识所现境界,是为智识。前以取境起诸粗念,是相续识。依此五义,次第转成依止。依止此义,而生意识等,故说为意。摄论云:意以能生依止为义。
此意复有五种名。云何为五?一者、名为业识,谓无明力不觉心动故;
此下,释五意中业相也。根本无明,即所依缘也。明心不自起,起必由缘,正明起相,释成业义,起动是业义故。
二者、名为转识,依于动心能见相故。
此释转识见相也。依前业识之动转,成能见之相。转识有二:若就无明所动转成能见者,在本识中;若其境界所动转成能见者,在事识中。此中转相,约初义也。
三者、名为现识,所谓能现一切境界。犹如明镜现于色像;现识亦尔,随其五尘对至即现,无有前后,以一切时任运而起,常在前故。
此释现识当现相也。依前转识之见,起此能现之功,故云现境界。以其心体与无明合,熏习力故,现于种种无边境界故也。非如六七识有时断灭,故云常在前。又为诸法本故,明此识在诸法之先。以是诸法所依故,拣异末那识。
四者、名为智识,谓分别染净法故。
此释六粗中智相也。此即事识内细分,谓不了前心所现境,故起染净微细分别,故云智识。
五者、名为相续识。以念相应不断故,住持过去无量世等善恶之业令不失故,复能成熟现在、未来苦乐等报无差违故,能令现在已经之事忽然而念,未来之事不觉妄虑。
此释六粗中相续相也。此亦事识中细分,以法执相应,得长相续。此约自体不断,释相续义。从住持下,总辨前五意功能。初住持业果,是前三细功能,属黎耶;后念已未之境,是后二功能,属事识细分。
是故三界虚伪,唯心所作,离心则无六尘境界。
此结归一心也。以一心随无明动作五种识故,故说三界唯心转也。此心随熏现似曰虚,隐其虚体诈现实状曰伪。虚伪之状虽有种种,然穷其因缘唯心所作,离彼现识则无境界,反验六尘唯是一心。
下,释疑广辨。
此义云何?
此疑现有尘境,云何唯心?
以一切法皆从心起,妄念而生,一切分别即分别自心,心不见心,无相可得。
此释疑也。以一切法皆是此心,随熏而起,更无异体,故说唯心。疑云:何以此心作诸法耶?释云:由妄念熏故,生起诸法。疑云:是法既无,云何分别?释云:一切分别,即分别自心。又云:若如是者,即应见心。故释云:心不见心,反明分别悉皆是妄。又云:如何心不见心?释云:无相可得。斯则能所俱寂,唯一心在。经云:诸幻灭尽,觉心不动。
当知世间一切境界,皆依众生无明妄心而得住持。
此结相属心也。无明,根本也。妄心,业识也。以一切境界由此而成,即现识等也。若无明未尽,已还此识住持,境界不息。
是故一切法如镜中像,无体可得,唯心虚妄,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故。
此喻显属心也。法属心者,以无体故。谓此境离心之外无体,又即心故无体。如像离镜之外无形,镜内复无其体。疑云:既无其体,何以宛然显现?释云:此并真心之上虚妄显现,何处有体而可得耶?又问:何以得知心上显现?答云:以心生、法生等故知也。此中以无明力不觉心动,乃至能现一切境界等,故言心生种种法生。此则心随熏动,故云生也。若无明灭,境界随灭,诸识分别皆灭无余,故言心灭则种种法灭。此则心源还净,故云灭也。问:上说生灭过属无明,此辨因缘如何结属心也?答:前以无明动彼静心,令心生灭,故此生灭功在无明。今此因缘和合道理成,辨诸法无性义显,不住义彰,故结和合属于心也。
上释意转。
下,释意识转。
复次,言意识者,即此相续识,依诸凡夫,取着转深。
此下。释意识转也。此生起识,粗细虽殊,同是一识,更无别体,故即指前第五识也。但前就细分法执分别相应依止义门,则说为意;此中约其能起见爱粗惑相应从前起门,说名为意。识谓意之识,故名意识。今约凡夫,显其粗也。取著者,以无对治,追着妄境,故云深也。
计我我所,种种妄执,
此出其惑体,正释取着之相也。非但心外计境为尘,亦复于身计我,于尘计所。妄执者,显计我之相也。或执即蕴,或执离蕴,如是众多,故云种种。
随事攀缘,分别六尘。
此明执所依也。但缘于倒境之事,不了正理,故名随事等。
名为意识,亦名分离识,又复说名分别事识。
此制立其名也。此论就一意识义分出五识,故说意识分别。六尘分离者,依于六根别,别取六尘故。分别事识者,又能分别去来内外种种事相故。
此识依见爱烦恼增长义故。
此明识起所依也。见谓见一切处住地,即见道惑。爱谓欲色有三爱,即修道惑。以此见修二惑,熏于本识,令生此分别事识。上六粗中,执取计名,及起业相并相,从入此意识中。及后六染中,执相应染,亦入此摄。
上释生灭因缘已竟。
大乘起信论疏略卷上
[book_title]大乘起信论疏略卷下
真谛三藏译
西京太原寺沙门法藏造疏
明南岳沙门德清纂略
上释生灭因缘已竟。
下,重显所依缘体。
依无明熏习所起识者,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惠所觉。谓依菩萨从初正信发心观察,若证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萨究竟地不能尽知,唯佛穷了。
此标叹缘起甚深也。重显所依缘体者,即上所说依根本无明,起彼静心成业等识也。二乘但觉四住,不了无明,故此无明所起之识,非其境也。十信之初,发心之时,即观本识自性缘起因果之体,得成正信。三贤位中,并言比观,故云观察。少分地上,证之未穷,故以其但觉住相,不觉生相。唯佛者,四相俱了,故得穷源。
何以故?
此徴甚深所以也。缘起妙理,贯通凡圣,何故说见唯在果人?
是心从本已来,自性清净而有无明,为无明所染有其染心,虽有染心而常恒不变。
此明即净而染也。自性清净缘起之体,即因也。即不思议变者无明者,发缘起之由,即缘也。即不思议熏者染心者,显缘起之相,即不染而染也。不变者,显缘起甚深义,即染而不染也。
是故此义,唯佛能知。
此结成难测也。胜鬘云:自性清净心,难可了知,彼心为烦恼所染,示难可了知。乃至结云:唯佛能知。上略明缘起甚深竟。
下,广显缘起差别。
初、缘起体相。
所谓心性常无念故,名为不变。
此缘起体中,显不变之义也。虽举体动,而本来静,故云常无念。无念即觉义,即常是觉,即无不觉,无不觉故,名为不变。
以不达一法界故,心不相应,忽然念起,名为无明。
此显上无明缘起之由也。此根本无明,最极微细,未有能所王数差别,即心之惑,故云不相应,非同心王心数相应。唯此无明,为染法之缘,最极微细,更无染法能为此本,故云忽然念起也。如璎珞本业经云:四住地前,更无法起,故名无始无明住地。是则明其无明之前,无别有法为始集之本,故云无始,即是此论忽然义也。此约粗细相依之门,说为无前,亦言忽然,不约时节以说忽然也。
染心者,有六种。云何为六?
此标徴显上缘起之相,所谓有其染心也。六中,初障,后治,三释。然此六染,逆次配六粗中前四及后三细。由此第一合彼粗中三四,故但六也。
一者、执相应染,依二乘解脱及信相应地远离故(约前四相,此当灭相、异相)。
此六粗中第三、第四相也。亦是上意识、见、爱烦恼增长义,亦是上四相中粗分别执著相也。但粗心外执,与境相应,污其净行,故云染也。此二乘人至无学位,见、修烦恼究竟离也。十解已去,信根成就,无有退失,名信相应。故地论云:地前总名信行地。此菩萨得人空,见、修烦恼不得现行,故云远离。非约随眠,以留惑故。故摄论云:若不断上心,则不异凡夫;若不留惑种子,则不异二乘。又二意留惑,为自他故,此约终教说。若约始教,初地以上方说留惑,如余论说。今此菩萨非直断四住人执,亦分断无明住地故。以此实教,菩萨从初正信,便达真如本有,无明本空,修法空真如三昧,自然令彼法执不生,伏于无明,于真相应,故云分断。故下文云:不了一法界义者,从信相应地观察学断故。
二者、不断相应染,依信相应地修学方便,渐渐能舍,得净心地,究竟离故(此下至九地当住相)。
此六粗中,第二相续相也。从此至六,又逆配前五意中,此位第五,但法执续生,生起不断,即是相续义。十解已去,修唯识观,寻伺方便,乃至初地,证三无性,遍满真如,法执分别,不得现行。
三者、分别智相应染,依具戒地渐离,乃至无相方便地究竟离故。
此六粗中第一智相,五意中第四智识也。以能分别世出世诸法染净,故云智也。是法执修惑,七地以还,有出入观异,故于境界有微细分别。然地地分除,故云渐离。八地已去,无出观缘境,故于七地已尽此惑,故云无相方便地,究竟离也。以二地三聚戒具,故云具戒地。以七地前无相观,有加行方便,有功用,故云无相方便地。以八地已上无相,无方便功用,故
四者、现色不相应染,依色自在地能离故;
此现相,三细五意中,皆当第三也。此即依根本无明,动彼净心,令现境界也。以八地中得三种世间自在,色性随心,无有隔碍,故云色自在地能离也。以色不自在位,现识不亡,故此位中遣彼相也。
五者、能见心不相应染,依心自在地能离故。
此三细五意中,俱当第二见相也。以根本无明,动令能见故。上文依于动心,成能见故。以九地中,善知众生十种稠林,故云心自在。此于他心得自在。又以自得四十无碍智,有碍能缘,永不得起。
六者、根本业不相应染,依菩萨地尽,得入如来地,能离故(此当生相)。
此业相,三细五意,皆当第一也。以无明力,不觉心动,故名为业。十地终心,金刚喻定。无垢地中,微细习气,心念都尽,故上文云得见心性,心即常住故。
不了一法界义者,从信相应地观察学断,入净心地随分得离,乃至如来地能究竟离故。
此辨上无明,约治料拣,断有先后也。枝末无明,初地渐离。根本无明,至佛地尽。上说自性清净心,为无明所染,有其染心。当知无明是染心之所依,染心是无明之所起也。故六染各有二分,一分属于无明,一分属于染心,以皆有和合及相续义故。但约与前和合,迷执不改,即是无明。约展转起后,相续不断,即是染心。由是地前,便有断无明义也。无明与染心生时,义说前后,以论因缘和合义故。若除断时,则无前后,以能依所依不相离故。
言相应义者,谓心念法异,依染净差别,而知相缘相同故。
此释上相应、不相应义也。六染中,前三是相应:一、约王数释,此三种皆是粗心故。心谓心王,念法谓心所,王数不同,故云异也。迦旃延论中,名为心及心所念法故。同者,若心王知染,心法亦同;心王缘净,心法亦同。知相即能知同,缘相即所缘同。二、约心境释,以此三种依境生故。心念谓能缘,心法谓所缘境,异谓心境不同。于染境作染解,于净境作净解,故云同也。
不相应义者,谓即心不觉,常无别异,不同知相缘相故。
此释六染中,后三及无明,皆名不相应心。亦二释:一、约无王数释。谓根本无明,动彼静心之体,即此动心,是不觉相,更无王数之别,故云即心不觉,常无别异。此翻前心念法异也。既无王数之别,何有同知同缘?以此三种,依不觉起,不异不觉,故云即也。上文云:依不觉故,生三种相,与彼不觉,不相舍离者,是此即心之不觉,故云不离,非是相应而不离也。下文亦云:无明灭故,不相应心灭。二、约无心境释。谓此无明,即此染心,而无别体,不约与外境相应,方为此不觉,但在本心之上,故云即心等也。不同知相等者,拣前相应也。此不相应心,既是黎耶识,于中不分王数义,及不与外境相应义,拜有觉不觉义,并与诸论相违。据相宗识论,说第八识,能缘二境,有五心所,不说觉义。以彼只据成就位中,横说众生皆具八种识,从自种生,皆能缘虑自分境,故说此识从自种生。今论竖说诸识,迷真所成,从细至粗,不说种生。故第八识,但有生境之功,而无缘境之义。以从无明内熏而起,故云即心不觉。故无心境王所,故立不相应义也。
又染心义者,名为烦恼碍,能障真如根本智故;无明义者,名为智碍,能障世间自然业智故。
此举染心无明,成二碍义也。能障者,显其碍义。谓照寂妙慧如理之智,名根本智,即上文智净相也。六染喧动,违此寂静,故名染心,为烦恼碍。以烦恼动,故智碍。此智谓后得如量智,即上不思议业相。以根本无明,违此智用,名为智碍,从所障得名。今此且依本末相依门,以无明所起染心,为烦恼碍。能起染心之无明,名为智碍。不约人法二执,以名二碍。
此义云何?
问意云:既此无明动静心体成于染心,则无明是细,应障理智;染心是粗,应障量智。何以不然?
以依染心能见能现,妄取境界,违平等性故。
释烦恼碍也。此约转现二相以明碍义。妄取者,前三染皆是事识,故依境起。根本智无能所,染心有能所,敌体相违,故成碍义。
以一切法常静,无有起相,无明不觉,妄与法违故,不能得随顺世间一切境界种种知故。
此释智碍也。以不了如法寂静,妄有起灭,与法乖违,障于如量智也。不能下,正释障如量智义。
前释生灭因缘竟。
下,释生灭相。
复次,分别生灭相者,有二种。云何为二?
前立义分中,云是心生灭因缘相。上已释生灭因缘,今则分别相之一字,以分别染净、念虑、三世、人我、见爱、贪瞋,炽然览而可别,故云相也。
一者、粗与心相应故。
指六染中,前三染是心相应,其相粗显,经中说为相生灭。
二者、细与心不相应故。
指后三染,是心不相应,以无心法粗显之相,其体微细,经中说为流注生灭。
又粗中之粗,凡夫境界。
前三染心,俱名为粗。于中,初执相应染,复更为粗;三贤位名内凡,能觉此染故。
粗中之细,及细中之粗,菩萨境界。
又于三粗染中,后二谓不断相应染,及分别智相应染,是粗中稍细。初地至七地,能觉地境,后三染心,俱名为细。于中前二,能见能现,同是不相应,故名为细。形后根本业识,故复云粗。八地九地,能觉此境。
细中之细,是佛境界。
根本业不相应染,能所未分,行相极细,故唯佛能了。
上约人对显。
下辨相所依。
此二种生灭,依于无明熏习而有,所谓依因、依缘。依因者,不觉义故;依缘者,妄作境界义故。
此辨相中,顺辨生起因缘也。初通后别。初明通缘。通而言之,粗细二识皆依无明住地而起,以根本无明动起三细,依此三细转起粗心,故以无明通为根本。若别而言之,依无明因生三细不相应心,依境界缘生三粗相应心故也。楞伽经云:大慧,不思议熏、不思议变,是现识因;取种种尘及无始妄想熏,是分别事识因。
若因灭则缘灭,因灭故不相应心灭,缘灭故相应心灭。
此逆论因缘灭也。亦有通别:通明灭者,得对治无明灭时,无明所起现识境界亦随灭也;别显灭者,以三细亲从无明因生故,无明灭时亦随灭也;以三粗染亲依境界缘生故,境界灭时亦随灭也。此约始终起尽道理,以明二种生灭之义,非约刹那生灭义也。
问曰:若心灭者,云何相续?若相续者,云何说究竟灭?
此释疑中问也。若境界灭时,心体亦灭者,无明三细既其未尽,心体已亡,更依何法而得相续?此疑相应心也。若言以心体不灭,令无明相续者,心体既其不灭,无明则常相续,云何治道得究竟灭?此疑不相应心也。
下双答此二。
答曰:所言灭者,唯心相灭,非心体灭。
境界灭时,唯心粗相灭,非心自体灭。又以无明灭时,唯心细相灭,亦非心体灭。此通答二问。
下喻,合则别说。
如风依水而有动相,若水灭者,则风相断绝,无所依止。以水不灭,风相相续,唯风灭故,动相随灭,非是水灭。
初总立喻本。若水下,别显喻相。先喻相应心。以境灭时,相应心相虽灭,心体不灭。以不灭故,三细相续。此如猛风灭,故粗浪灭,非水体灭也。唯风下,二、喻不相应心。以心非动性,故染灭而心不灭。此如微风灭,故细波灭,亦非水灭也。
无明亦尔,依心体而动。若心体灭,而众生断绝,无所依止;以体不灭,心得相续。唯痴灭故,心相随灭,非心智灭。
初合总喻;若心下,合别喻。众生者,即依业转二相之众生也。斯则八地已上,皆依业转,得名众生。又业转二相,即是众生,如前云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若心体灭,众生无依,故断绝也。以粗染灭时,细染不灭,故八地菩萨未得成佛;无明灭时,细染方尽,故得从此已上修证佛果,理极昭著。上文以对不觉,故名为觉,则一识有二义;今以对痴,故名为智,则一心有体相。不觉痴相转灭,成于始觉,则本觉不灭,与始觉还源,无二无别也。
从初生灭门中,大科有二:
初释生灭心法。
二、辨所示之义。初中又二。
初、染净生灭(乃因缘)。
二、染净相赀(约熏变)
已前释染净生灭已竟。
下释染净相赀。
复次,有四种法,熏习义故,染法、净法起不断绝。云何为四?
此下,染净相赀,亦云染净互熏,相生不断。以前总中,此识有二种义,能摄一切法,生一切法。此上已明摄义,初二觉之文是也。今此下,正辨生义。由此染净相赀,故得生起不断绝。
一者、净法名为真如;
此是生灭门中真如。以三义故,故云净法:一、约体,本来净故;二、约用相,以内熏故,今反染成始净故。梁摄论云:能成立者,谓真如十种功德;所成立者,十种新生正行也。三、约用熏,故应机成净缘。
二者、一切染因,名为无明;
六染及九相,皆因无明而有。
三者妄心,名为业识。
妄心者,通事识及业识,今据其本,故但言业识。
四者、妄境界,所谓六尘。
事识所缘之境也。此三皆是染法。由此染法自性差别,依托因缘,故具说三种。净法对染虽成量义,然其体用竟未曾别,故但名一种。
下明染净熏习义。
熏习义者,如世间衣服实无于香,若人以香而熏习故,则有香气。
此喻也。下合。
此亦如是,真如净法实无于染,但以无明而熏习故则有染相;无明染法实无净业,但以真如而熏习故则有净用。
此相赀中,一染熏净也。显真无相,随熏现相。又显妄无体,故但云相。又当相自无返流之用,故云相,不云用也。此约随流生灭门说。此释经中如来藏为恶习所熏等二净熏染也。此是生灭门中本觉真如,故有熏义。真如门中,则无此义。由此本觉内熏不觉,令成厌求,反流顺真,故云用也。此释经中由有如来藏故,能厌生死苦乐,求涅槃也。涅槃经云:阐提之人,未来佛性力故,还生善根。彼言佛性力者,即此本觉内熏之力也。
云何熏习起染法不断?
泛论熏习各二种:一、习熏,谓熏心体,成染净等;二、赀熏,谓现行心境,及诸惑相赀等。
所谓以依真如法,故有于无明。
真如者,举能熏、所熏之法体也。亦可此中但举能熏无明,然必依真如,故约本举也。
以有无明染法因故,即熏习真如;以熏习故,则有妄心。即熏习无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觉念起,现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法缘故,即熏习妄心,令其念着,造种种业,受于一切身心等苦。
根本无明,熏习真如,有业识心。以此妄心,还赀熏无明,增其不了,令其转成转识及现识。以此境界,还熏动心海,起诸识浪,缘念彼境,即起事识也。上六粗中,初二名念,中二名著,后二名同此也。谓依惑造业,依业受报。
此妄境界熏习义,则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增长念熏习,二者、增长取熏习。
此明境界熏妄心也。念者,由境界力,增长事识中智相、相续相、法执分别念也。二、增长事识中执取相、计名字相,谓人、我、见、爱、烦恼也。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业识根本熏习,能受阿罗汉、辟支佛、一切菩萨生灭苦故;二者、增长分别事识熏习,能受凡夫业系苦故。
此明妄心熏无明也。一以业识能赀,熏住地无明,迷于无相,能起转相现相等相续,令彼三乘人,虽出三界,离事识分假粗苦,犹受黎耶变易细苦。二者以事识能赀,熏起时无明,起见爱粗惑,发动身口,造种种业,受凡夫分假苦。
无明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根本熏习,以能成就业识义故;二者、所起见爱熏习,以能成就分别事识义故。
此明无明熏真如也。一者、谓根本不觉,熏动真如,成业等诸识。但今举初,故云业识。二者、谓枝末不觉,熏习心体,成分别事识。上文云:此识依见爱烦恼增长义故。但末从本生,故云所起也。
前染熏。
后净熏。
云何熏习起净法不断?所谓以有真如法故,能熏习无明;以熏习因缘力故,则令妄心厌生死苦乐求涅槃;以此妄心有厌求因缘故,即熏习真如。
先明真如,内熏无明,发心修行,令成净业。后即此净因,反熏真如,增其势力。前即本熏,后即新熏也。
自信己性,知心妄动,无前境界,修远离法;以如实知无前境界故,种种方便起随顺行,不取不念乃至久远熏习力故。
此辨其功能,先明因也。自信者,十信位中信也。下即三贤位中修知。心妄动者,解也。修远离法者,依解成行,谓寻伺等观,唯识无尘等行也。如实知者,初地见道,证唯识理,异前比观,故云如实也。种种方便下,明十地修道位中,广修万行,以显真如。云不取者,所取无相。不念者,能念不生。久远者,三祗熏故。三祗者,三贤至初地为一僧祗,二地至八地为一僧祗,九地至佛果为一僧祗。
无明则灭;以无明灭故,心无有起(前三染尽);以无起故,境界随灭(后三染尽);以因缘俱灭故,心相皆尽,名得涅槃,成自然业。
此明果也。无明谓根本,无明即无明。业转二识,故云心无有起。以无此二为能熏故,妄境随灭。因即无明,缘即妄境,心相即六染。以无明灭故,业等三染心尽;境界灭故,智等三染心尽。一切心相不出六染,故云皆尽。翻前妄心妄境,故得涅槃,以六染皆烦恼碍故;翻前无明成自然业,以无明为智碍故。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分别事识熏习,依诸凡夫、二乘人等厌生死苦,随力所能,以渐趣向无上道故。
此明妄心熏习,谓依六识起观修行,言发心修行也。分别事识,即上意识。以此识不知诸尘唯是识故,执心外实有境界。凡夫二乘,虽有发心趣向解脱,而犹计有生死可厌,涅槃可欣,不了唯心道理。由此作意力故,久远还得菩提。
二者、意熏习,谓诸菩萨发心勇猛,速趣涅槃故。
意者,若就本而言,名为业识;通而论之,即前五种意。以诸菩萨知一切法唯是识量,舍彼事识外计分别,既了唯心,趣理速疾,异前渐悟,故云乃至速趣涅槃也。问:此中妄心既并熏习真如,起反流行,意熏既属赖耶,如何能各自发心修行?答:前凡夫、二乘不觉黎耶,但依分别事识赀持力故,而发心修行,以不达本故,向大菩提,疏而且远,故云渐也。此菩萨既了赖耶本识,即依此识赀持力故,方得发心修行,以了本故,向大菩提,亲而且近,故云速也。此约所依相赀辨熏,非各自发心等,此如下文证发心中说。
真如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自体相熏习,二者、用熏习。自体相熏习者,从无始世来具无漏法,备有不思议业作境界之性,依此二义恒常熏习。以有力故,能令众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自信己身有真如法发心修行。
此显真如熏习也。不空本觉,名无漏法。此法𡨋熏众生,非物能了,故云不思议。此中业者,是𡨋熏作用。作境界者,非直熏彼妄心,令其厌求,成能观智,亦乃与其观智,作所观境。谓依真如自体为本觉,熏起始觉之智,即以自体为所观之境。以此𡨋熏众生有力故,令起厌求等行。
问曰:若如是义者,一切众生悉有真如,等皆熏习,云何有信、无信无量前后差别?皆应一时自知有真如法,勤修方便,等入涅槃。
此问答释疑,以明真如赖缘有差别义也。一时时言,一拣信之有无,二拣起之前后。自知有真如法是信,解勤修方便是行,等入涅槃是证。一时之言,须通此三而转。
答曰:真如本一而有无量无边无明,从本已来自性差别厚薄不同故。有过恒河沙等上烦恼依无明起差别,我见爱染烦恼依无明起差别,如是一切烦恼依于无明所起前后无量差别,唯如来能知故。
此约染净二缘,有厚薄前后,以成差别。先约染惑,以明不一也。此言真如众生,本具内熏,固是平等,但以无明厚薄,有信不信,故不平等耳,非内熏使然也。恒沙等上烦恼,所知障也。我见爱染,烦恼障也。以此二障,性喧烦故,非寂静法,通名烦恼。如是下,双结二障,皆依根本无明所起,故有前后差别也。
又诸佛法,有因有缘,因缘具足,乃得成辨。
此约净缘以明不一也。若独内因,不假外缘,可如所责。然今外假用熏及内正因,方得成辨,故致前后不可一时,故上开二熏习,不云一也。
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无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烧木,无有是处。
此明因缘互之失,先显阙缘也。火,正因也。不遇,阙诸佛等,若无人知等也。自断烦恼者,能自烧木也。
众生亦尔,虽有正因熏习之力,若不遇诸佛、菩萨、善知识等以之为缘,能自断烦恼入涅槃者,则无是处。若虽有外缘之力,而内净法未有熏习力者,亦不能究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
此明阙因不成也。谓无明厚重之流,虽本觉内熏,然未有力,故虽遇善友,亦不能令其得道。
若因缘具足者,所谓自有熏习之力,又为诸佛菩萨等慈悲愿护故,能起厌苦之心,信有涅槃,修习善根;以修善根成熟,则值诸佛菩萨示教利喜,乃能进趣向涅槃道。
此明性用相应之得也。以因缘具足,故能成就。示教等,谓示义令解,教行令行,获大法利,故生法喜。上明真如体相熏习竟。
下明用熏习。
用熏习者,即是众生外缘之力。如是外缘有无量义,略说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差别缘,二者、平等缘。
差别缘者,谓与凡小事识熏习之机为缘,则现形不同,故云差别。亦可与差别机作缘,谓三贤已上,乃至诸佛,能作此缘,应众生也。平等缘者,谓与业识熏习之机作缘,唯现佛身,平等无二,故云平等。亦可与平等心机为缘,如初地已上,乃至诸佛,要依同体智力,能作此缘。
差别缘者,此人依于请佛菩萨等,从初发意始求道时,乃至得佛,于中若见若念。
此人,机欲之人。诸佛等出外缘体,发意求道,明能感缘之机。苦见苦念,正明行者之心感用器也。谓见其身形,念其功德也。
或为眷属,父母诸亲,或为给使,或为知友,或为怨家,或起四摄,
一、慈爱以摄生,二、居卑以利物,三、同类以劝发,四、怖之以入道,五、以四摄法摄之。
乃至一切所作无量行缘,以起大悲熏习之力,能令众生增长善根,若见若闻得利益故。此缘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近缘,速得度故;二者、远缘,久远得度故。是近远二缘分别复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增长行缘,二者、受道缘。
此增长行拜受道二缘,通因果始终诸位。如未入信前,不信因果等,名未受道。佛菩萨等,以之为缘,令彼信受,始为道器,名受道缘。既入信已,亦假其缘,令行增长,名增长行缘。如未入十解十地佛地等,名未受道。假其缘力,而得受解入证得涅槃等,俱名受道。若从解位已去,修地前行,见道已去,修地上行,佛等为缘,令行增长。如八地菩萨,得无相无功用故,拟入涅槃,不进九位。佛为此故,现身七劝,然后发行,进入弥速,岂非增长行缘耶?乃至垂成正觉,亦假诸佛为缘也。受道增长,或先或后,二俱通也。
平等缘者,一切诸佛菩萨皆愿度脱一切众生,自然熏习恒常不舍,以同体智力故,随应见闻而现作业,所谓众生依于三昧乃得平等,见诸佛故。
此明平等缘也。此缘但约真如三昧中见佛身而说。若差别缘,则不约定中,但是随类随宜现十界身而说也。
此体用熏习分别,复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未相应,谓凡夫、二乘、初发意菩萨等,以意、意识熏习,依信力故而能修行。未得无分别心,与体相应故;未得自在业修行,与用相应故。
以凡小意识熏,菩萨五意熏,并无正体智故,未与法身体相应;无证真后得智故,未与应化身用相应也。
二者、已相应,谓法身菩萨得无分别心,与诸佛智用相应,唯依法力自然修行,熏习真如灭无明故。
此言地上菩萨无分别心,得如理智故,与体相应;有如量智故,与智用相应也。言无分别心者,谓相续识,乃法执分别。初地已除,得无分别智,与理相契故,而智识乃俱生。二地分除,七地已尽,以不障见道,虽有三细,而妙智为主,故通云无分别心,不同地前事识现行而未相应也。
上明染净相资中,染净熏习义已竟。
下明染净尽不尽义。
复次,染法从无始已来熏习不断,乃至得佛后则有断;净法熏习则无有断,尽于未来。此义云何?以真如法常熏习故,妄心则灭,法身显现;起用熏习,故无有断。
此明尽不尽中。染法下,谓染法违真,故无始有终;净法顺理,故有始无终。此义下,释成,以真熏妄灭,净用无尽故。
已前生灭门中,初释生灭心法已竟。
此后二辨所示之义二。
初、体相二大。
二、别解用大。且初言所示义者,即明前法有显义功能故。问:何故真如门中不辨所示义,生灭门中具辨所示三大义耶?答:以真如门中即示大乘体,能所不分,诠旨不别,故不别辨。生灭门中,染净不一,法义有殊,故具说三大。上立义分中,真如门内云即示,生灭门中云能示,释义在此也。
复次真如,自体相者,
此标体大相大。也下,初释体。
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无有差别增减,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毕竟常恒。
此释体也。分虽就位以分优劣,真体随人,未曾增减也。非前际,常也,凡位为前;非后际,恒也,佛位为后。三句皆显不增减所以。
下,释相。
从本已来,自性满足,一切功德,
释相中,正显性德。初明德相也。显无有始,故云从本已来;拣非体外,故云自性;明无欠少,故云满足;意在普该,故云一切。
所谓自体有大智惠光明义故。
本觉智明,以义目之名智惠,以相取之名光明。
遍照法界义故。
本觉显照诸法,法界有二,谓理及事,照理即如理智,照事即如量智,理量齐鉴,故云遍。
真实识知义故。
显照时无倒,依根所发,了境义边,名为识知。了知理事,永离诸过,故云真实。
自性清净心义故。
性离惑染,以非假他缘,故云自性;在缠不染,故云清净;诸法中实,乃名为心。
常乐我净义故。
性德圆备,穷三际而无改曰常,在众苦而不干曰乐,处六道而莫拘曰我,历九相而非染曰净,此自性涅槃之四德也。
清凉不变,自在义故。
无惑之热恼,故曰清凉,此显般若德也。无报之生灭,故曰不变,此法身也。无业之系缚,故云自在,此解脱也。
具足如是过于恒沙不离、不断、不异、不思议佛法,乃至满足无有所少义故。
不离者,性德尘沙,不离真体。不断者,无始相续。不异者,与体同味。不思议者,即不异而有恒沙之义故。佛法者,是所觉法故。满足者,如来证此万德圆备,即验真如本具也。
名为如来藏,亦名如来法身。
隐时能出生如来,显时万德依止。
问曰:上说真如,其体平等,离一切相,云何复说体有如是种种功德?
此执体疑相难。
答曰:虽实有此诸功德义,而无差别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真如。此义云何?以无分别、离分别相,是故无二。
此相不违体答也。言相虽差别,而体不二,以实德虽多,同一味故。多德何以唯一?释云:非能分别,非所分别,无能所故。
复以何义得说差别?以依业识生灭相示。
既其不二,何以说别?以依生灭识相恒沙染法,反此表示真如净德恒沙差别,且举染本,故但云业识。
此云何示?以一切法本来唯心,实无于念而有妄心,不觉起念见诸境界,故说无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义故。若心起见,则有不见之相。心性离见,即是遍照法界义故。若心有动,非真识知,无有自性,非常、非乐、非我、非净,热恼衰变则不自在,乃至具有过恒沙等妄染之义。对此义故,心性无动,则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相义示现。
此广显示义也。对此义者,河沙染法,心动故成;心不动时,诸净功德亦过沙数。
若心有起,更见前法可念者,则有所少。如是净法无量功德,即是一心,更无所念,是故满足。
则有所少者,妄心外念,求之不足。是故满足者,净德性满,无假外求。
名为法身,如来之藏。
此结名也。
上释体相。
下别解用大。
复次,真如用者,所谓诸佛如来本在因地发大慈悲,修诸波罗蜜摄化众生。
此总释用,对果举因,本正行也。
立大誓愿,尽欲度脱等众生界,亦不限劫数尽于未来。
举本大愿也,即广大心、长时心。
以取一切众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众生相。
举悲智,大方便也。如己身,悲深也。不取相,智深也。兼上,亦则不颠心。
此以何义?
徴,悲智深所以。
谓如实知一切众生及与己身真如平等无别异故。
依真如门,答显深也。
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灭无明,见本法身。
牒因显果
自然而有不思议业种种之用,即与真如等遍一切处,又亦无有用相可得。
正显用也。一、明甚深,非待作意故;二、明广大,称理之用故;三、明用而常寂,虽现种种身,不动真实际,虽说种种法,常住无言理故。又亦者,前无所化众生相,此无能化应用相,望于前文,故云又亦。
何以故?谓诸佛如来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义谛,无有世谛境界,离于施作,但随众生见闻得益,故说为用。
若废机感论,如来唯是妙理本智,更无应化世谛生灭等相。但随缘起用,用则无用,如波即水,故用恒寂也。虽真理妙智,本来常湛,而随机感,益用无边,即寂而常用。
此用有二种。云何为二?
此别释,用大标徴也。
一者、依分别事识,凡夫、二乘心所见者,名为应身,以不知转识现故;见从外来,取色分齐,不能尽知故。
此别释中,正显用相,直显其用也,凡夫、二乘不知。
唯识计有外尘,即是分别事识义。今见佛身,亦谓心外顺彼事识分别计度,故说依分别事识见。以不知七、八识故,但云依事识也。名为应身者,依此粗识分别,但见应、化粗相,不见报身细相。下释见粗所以。言不知转识者,迷于唯心。取色分齐者,不知即空,故取分齐也。不能尽知者,不知色如其心无分齐故,但见分齐,故不尽也。问:佛身何故唯众生识耶?答:众生真心与诸佛体平等无二,但众生迷自真理,起于妄念,是时真如但现染相,不显其用。以彼本觉内熏妄心,故有厌求;有厌求故,其用即现;厌求劣故,用相即粗;厌求渐增,用亦渐细。如是渐渐乃至心源,无明既尽,厌求都息,始觉同本,用还归体,平等平等,无二无别。未至心源,已还用于识中,随根显现,故云识中现也。问:若据此义,用从真起,何故说言转识现耶?答:转识即是黎耶中转相,依此转相,方起现识,现诸境界。此识即是真妄和合。若随流生死,即妄有功能;妄虽有功,离真不立。若反流出缠,真有功能;真虽有功,离妄不显。故就缘起和合识中说其用耳。上约终教说。若约始教说者,即以诸佛悲智为增上缘,众生机感种
子为因缘故,托佛本质上自心变影像,故云在自识中现也,如瑜伽、唯识等论说。
上显应身。
二者、依于业识,谓诸菩萨从初发意,乃至菩萨究竟地心所见者,名为报身。
此显报身用也。十解已去,菩萨能解唯识,无外诸尘,顺业识义,以见佛身故。此中但是依三昧心所见者,即前平等缘也。
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住依果亦有无量种种庄严;随所示现,即无有边,不可穷尽,离分齐相;随其所应,常能住持,不毁不失。
举正报、依报,以明所见报相也。庄严已上别显,向上通明。随所等,横显无边;随其等,竖显无尽。准华严所说,无有一法不是毗卢遮那佛身,无有一尘不是华藏世界。今意同彼。
如是功德,皆因诸波罗蜜等无漏行熏,及不思议熏之所成就,具足无量乐相故,说为报身。
此结果由因以释名也。如是依正二报,无障碍不思事,皆因十度深行之熏,及本觉不思议熏,二因所成,乐相圆备,故名报身。
又为凡夫所见者,是其粗色,随于六道,各见不同,种种异类,非受乐相,故说为应身。
此别释。应身者,约凡夫一类所见益,随类化身也。如三恶道习见佛,如黑象脚等;以人天位见佛,为树神及天神身等。准此,即六道众生并见佛不同也,皆非出世相,故非乐。
复次,初发意菩萨等所见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见。知彼色相庄严等事,无去无来,离于分齐,唯依心现,不离真如。然此菩萨犹自分别,以未入法身位故。
此别释报身也。十解:菩萨等依比观门见真如理,是相似觉,故云少分;异前十信,故云深;异后证真,故但云信。以见真如异于凡小,是故得知色相等事,性无分齐。唯依心下,释无分齐所以也。摄论中地上见报身者,彼据证之相应成就处说。今此地前菩萨少分见者,以知色境界但是现识,不离真如,即无分齐,故得少分见也。既非全见,故不相违,但以异前凡小,心外取境,见应化故。然此菩萨简异地上犹自分别者,以此菩萨虽达唯心,犹未断事识,事识既在,分别不亡,不同地上得无分别,证相应故。
若得净心,所见微妙其用转胜,乃至菩萨地尽见之究竟。
此显地上所见用相,过于地前。以所见报相,最极微细,故云转胜。渐渐微细,至金刚后,心业相都尽,用即皈体,故云见之究竟,以穷其源故。
若离业识则无见相,以诸佛法身无有彼此色相迭相见故。
要依业识,乃有转相及现相故也。若离业识等无明,即唯是真如,故佛无有彼此分别之见。
问曰:若诸佛法身离于色相者,云何能现色相?
此问答除疑中,初释法身能现也。
答曰:即此法身是色体故,能现于色,所谓从本已来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体无形,说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说名法身。遍一切处所现之色无有分齐,随心能示十方世界无量菩萨、无量报身、无量庄严各各差别,皆无分齐而不相妨。此非心识分别能知,以真如自在用义故。
此释法身能现也。谓彼所现报化之色,不异法身真心,如波与水,本来不二。色性即智者,明色即心,显前不二。以色即心故,遂令色相都尽,故就其本,但云智身。智谓本觉心智也。智性即色者,明心即色,显前不二,如水遍在波中也。所现之色,一一皆遍法界,互不相妨者,以真心无碍,周遍所现之色,亦复圆融自在无碍。于中无量菩萨者,亦是报身作用也。
前显示正义中,大分二科。
初别释辨二门,显动静不一。
从心真如者起,至此二门,分别已竟。
此第二,会相入实,以显动静不二。
复次,显示从生灭门即入真如门。
会相入实,显不异也。即入者,非色灭空,不舍缘故。故净名云:明、无明为二。无明实性即是明,于其中平等无二者,是为入不二法门。
所谓推求五阴,色之与心,六尘境界,毕竟无念。以心无形相,十方求之,终不可得。如人迷故,谓东为西,方实不转。众生亦尔,无明迷故,谓心为念,心实不动。若能观察,知心无念,即得随顺,入真如门故。
此正观生灭色心,皈无念真如也。推求,即观察。五阴色心,是所观境。六尘别举所缘,通为所观。能所皆寂,故名为无。非推之使无,本自无故,故云毕竟。以心下,释无所以。何故色心境界皆无念耶?以此同是真心现故。真心离相,故云无形。以无相故,求不可得。推求动念,已灭未生,皆不可得,中无可住。无可住故,则无有起。故知心性实不动也。随顺者,方便观也。入真如门者,正观也。
已上解释三科,第一显示正义已竟。
从初至此已下,第二、对治邪执。
对治邪执者,一切邪执皆依我见,若离于我则无邪执。是我见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人我见,二者、法我见。
人我见者,计有总相主宰,此是佛法内初学大乘人迷教妄执,随言执义,非是外道等所起也。法我见者,计一切法各有体性,即二乘所起也。先明人执。
人我见者,依诸凡夫说有五种。云何为五?
问:此等既并于真如法上计,云何说为人我执耶?答:此有二释:一云、此是初学凡夫有人我者作此执,故云人我执也;二云、由如来藏中有二义:一、是本觉义,即当是人,于上妄计,故云人执,是理实义当所观之法。今据初义,故说人执。五中,前二于空谬执,次二于有倒智。
一者、闻修多罗说如来法身毕竟寂寞犹如虚空,以不知为破着故,即谓虚空是如来性。
此妄执事空以为法体也。以众生执佛色身之碍相故,说法身如虚空;迷说意故,执同大虚。
云何对治?明虚空相是其妄法。
一、立情有
体无不实
二、立理无
以对色故,有是可见相,令心生灭。
以释情有也。遍计情中,相待而有,妄念所缘,故非法身。
以一切色法本来是心,实无外色;若无色者,则无虚空之相。
此释理无也。本以待色为空,今既唯心无色,何得更有于空?
所谓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
此结情有也。
若心离于妄动,则一切境界灭,唯一真心,无所不遍。
此结理无也。
此谓如来广大性智究竟之义,非如虚空相故。
此简法异喻,谓是如来本觉性智,岂同太虚妄法耶?
二者、闻修多罗说世间诸法毕竟体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毕竟空,本来自空,离一切相。以不知为破着故,即谓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
此妄执法体唯是空也,不知为破情计有故,即执性德是无。
云何对治?明真如法身自体不空,具足无量性功德故。
上二于空谬执,此二多是习顿教、空教及南宗禅学失意者所执。
三者、闻修多罗说如来之藏无有增减,体备一切功德之法。以不解故,即谓如来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别。
此执性德同色心也。
云何对治?以唯依真如义说故。
此二之不二也。
因生灭染义,示现说差别故。
此不二之二也,如上文云以依业识生灭相示等。
四者、闻修多罗说:一切世间生死染法,皆依如来藏而有,一切诸法不离真如。以不解故,谓如来藏自体具有一切世间生死等法。
此执法性本有染也。以不解随缘之义,则谓自性有染。
云何对治?以如来藏从本已来,唯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不离、不断、不异真如义故。
此明净德妙有也。
以过恒沙等烦恼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无。
此明妄染理无也。
从无始世来,未曾与如来藏相应故。
此明妄不入真也。
若如来藏体有妄法,而使证会永息妄者,无有是处。
此纵破也。上二于有倒智,此二益多是习大乘法相,及北宗禅学失意者所执。
五者、闻修多罗说:依如来藏故有生死,依如来藏故得涅槃。以不解故,谓众生有始;以见始故,复谓如来所得涅槃有其终尽,还作众生。
此执染净有始终也。闻依真起妄,便谓真先妄后,故起有始见也。如外道立从冥初生觉等,既众生有始,依真故证得涅槃者,还作众生,成有终之义也。如外道立众生终尽,还归于冥,名为涅槃,从冥起觉,更作众生,此亦如是。
云何对治?以如来藏无前际故,无明之相亦无有始。若说三界外更有众生始起者,即外道经说。
此明法体离始,则显生死无初。言外道说者,如仁王经云:我说三界外,别有一众生。界者,是外道大有经中说,非七佛说也。
又如来藏无有后际,诸佛所得涅槃与之相应,则无后际故。
此明法体离终,则显涅槃无尽也。三、言不解者,此是表诠令生信解,不同前二遮诠遣执,故言不解,不言为破着也。
上五人我见。
下法我见。
法我见者,依二乘钝根故。如来但为说人无我,以说不究竟见有五阴生灭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云何对治?以五阴法自性不生,则无有灭,本来涅槃。
此法我见法我下,执缘也。以说下,执相也。云何下,对治也。
上明对治离。
下,明究竟离。
复次,究竟离妄执者,当知染法、净法皆悉相待,无有自相可说。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有、非无,毕竟不可说相。而有言说者,当知如来善巧方便,假以言说引导众生。其旨趣者,皆为离念归于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灭,不入实智故。
究竟离者,前对治乃随病设药,故空有对说,未能究竟。今则具约真理,一切皆遣,言语道断,心行处灭,平等一味,方名究竟。是则对治符于依言真如,究竟符于离言真如也。染净无自相者,以待净立染,待染立净,故云若法因待成,是法还成待,故本无自相也。非色心智识等者,即以摄尽世出世间一切相待诸法皆无也。非有非无者,恐闻此无,便作无解,落于断见,故双非之。是则空有不立,药病俱遣,究竟之义,于斯显矣。毕竟不可说相者,有两意:一、约时,谓明色心等相,非唯暂时不可说,尽于未来,毕竟不可说。二、约法,非谓法体不可作色心等相说,即一异、凡圣、因果、生死、涅槃等一切相,毕竟不可说。故前真如门云:一切从本已来,离言说,离名字相等。今则相尽归如,合于本体,入真如门也。而有言说者,会伏疑也。疑云:圣者了知诸法离性不可说相,云何乃有种种言说?故此释云:假言巧引,意不在言。离念归真如者,意令离前邪执有无等念,归于真如故。实智即本觉,能入即始觉。
已前对治邪执已竟。
后分别法趣道相。
分别法趣道相者,谓一切诸佛所证之道,一切菩萨发心修行趣向义故。
此释立义分中所立乘义也。一切诸佛下,举所趣之觉道。一切菩萨下,显能趣之因行。欲明菩萨发心趣向,佛所证道种类不同,故云分别发趣道相。
略说发心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信成就发心;
十信行满,入十住位中,初发心住也。
二者、解行发心。
十行位中,能解法空,顺行十度,行成纯熟,发回向心,入十回向位也。
三者、证发心。
初地已上,乃至十地也。前二是相似发心,后一是真实发心。
信成就发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堪能发心?所谓依不定聚众生。
分别三聚,乃有多门。今此文中,直明菩萨十住已上,决定不退,名正定聚。未入十信,不信因果,名邪定聚。此二中间,十信位人,欲求大果,而心未泽,或进或退。本业经中,十信菩萨,如空中毛,名不定聚。今依此人,明其修行也。
先明不定行因。
有熏习善根力故,信业果报,能起十善,厌生死苦,欲求无上菩提。
此辨行因也。谓有闻熏及本觉内熏之力,并依前世诸善根力,故能信业果报,舍恶从善,修福德分也。厌生死,求菩提,成菩提分及解脱分善也。此厌求但是事善,未与理观相应,不名正行。据此犹在信前,且为十信作方便耳。
次明退不退。
得值诸佛,亲承供养,修行信心。
此明修行缘也。谓约此因缘,修十种信心行。十信心者,谓信、进、念、定、惠施、戒、护、舍、愿也。
此明可以不退。
经一万劫信心成就故,诸佛菩萨教令发心;或以大悲故,能自发心;或因正法欲灭,以护法因缘故,能自发心。
正明信成就发心,谓发十住初心也。本业经云:是信相菩萨,十千劫行十戒法,当出十信心,入初住位。
如是信心成就得发心者,入正定聚毕竟不退,名住如来种中正因相应。
谓住习种性位,行顺内熏之因,故云正因。又此位以去,定当得果,故云正因,以更不退失故。
此正明不定可以退。
若有众生善根微少,久远已来烦恼深厚,虽值于佛亦得供养,然起人天种子,或起二乘种子。设有求大乘者,根则不定,若进若退。
此内熏力微也。善根微少,下惑重也。虽值于佛,下德薄也。人天者倒,求二乘者异,求进退者犹豫大乘。
或有供养诸佛,未经一万劫,于中遇缘亦有发心,所谓见佛色相而发其心,或因供养众僧而发其心,或因二乘之人教令发心,或学他发心。
此外,缘力劣也。未经一万劫,行时未满也。于中遇缘者,遇缘不胜也。以色见佛,住相供僧,随劣教发心,或学他迹,此等并非菩萨悲智之心,故欲退失。
如是等发心,悉皆不定,遇恶因缘,或便退失,堕二乘地。
此明退失也。此中发心之言,且是信位初心,始发求道之意,非是信满入住,犹在信位之初也。
复次,信成就发心者,发何等心?略说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
谓向理之心,无别岐路故,即二行之本。此中正念,即真如三昧。所以此通与二行为本者,谓念真如具无满功德,一切众生同有此性,皆常作佛。以知具德故,能起自利行;以知性同故,能起利他行,是行所依本也。
二者、深心乐集一切诸善行故;
备具万德,归向心源,即自利行本。
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众生苦故;
广拔物苦,令得菩提,即利他行本。妙行虽广,三行统收,故标云略说三也。以此即是三聚戒故,三德、三身皆由此成故。亦即是彼三回向故,谓初向实际,次向菩提,后向众生,皆应相配释之。
问曰:上说法界一相,佛体无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复假求学诸善之行?答曰:譬如大摩尼宝,体性明净,而有矿秽之垢;若人虽念宝性,不以方便种种磨治,终无得净。如是众生真如之法,体性空净,而有无量烦恼垢染;若人虽念真如,不以方便种种熏修,亦无得净。以垢无量遍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为对治;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归顺真如法故。
以诸善行,外违妄染,内顺真如故。
略说方便有四种。云何为四?一者、行根本方便。谓观一切法自性无生,离于妄见,不住生死;观一切法因缘和合,业果不失,起于大悲,修诸福德,摄化众生,不住涅槃,以随顺法性无住故。
此不住道也,不住生死智也,不住涅槃悲也,智悲双运。自利利他下,二、三自利也,四、利他也。
下自利行。
二者、能止方便,谓惭愧悔过,能止一切恶法不令增长,以随顺法性离诸过故。
勤断二恶,止持门也。
三者、发起善根增长方便。谓勤供养、礼拜三宝,赞叹、随喜、劝请诸佛。以爱敬三宝淳厚心故,信得增长,乃能志求无上之道。又因佛、法、僧力所护故,能消业障,善根不退,以随顺法性离痴障故。
勤修二善,作持门也;勤供养等,约缘修行也;此二,自利行也。
下利他行。
四者、大愿平等方便。所谓发愿尽于未来,化度一切众生使无有余,皆令究竟无余涅槃,以随顺法性无断绝故;法性广大,遍一切众生,平等无二,不念彼此,究竟寂灭故。
此利他行也。初二句释长时心,谓法性常住无始无终,故今度生尽于未来,无有疲厌而随顺也。法性下二句释广大心,谓法性遍满平等无二,故今化度无有拣释,平等济拔而随顺也。不念下二句释第一心,谓性本无彼此分别常寂静故,故今化令咸至寂灭究竟涅槃,是顺性也。
菩萨发是心故,则得少分见于法身;以见法身故,随其愿力,能现八种利益众生,所谓:从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转法轮、入于涅槃。
此言发心利益也。初显胜德十解。菩萨依比观门见,故云少分,亦可依人空见。八种利益者,初发心住中,能作此事。
然是菩萨未名法身,以其过去无量世来有漏之业未能决断,随其所生与微苦相应,亦非业系,以有大愿自在力故。
此明微过。未名法身者,异地上也。以其下,异所以。亦非业系者,异凡夫也。微苦者,一者变易,二者随业有分。假苦以有大愿故,留烦恼不断,润生受报;以有大智故,能自在随意长短,不为惑染,非同凡夫为烦恼所使,不能断也。
如修多罗中,或说有退堕恶趣者,非其实退,但为初学菩萨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
此通权教也。如本业经中说:七住已前,名为退分。若不值善知识者,若一劫乃至十劫,退菩提心。其间值恶知识因缘故,退入凡夫不善趣中,乃至广说。今释此意,是权语,非实退,但恐怖彼初入人,令不慢故也。
又是菩萨一发心后远离怯弱,毕竟不畏堕二乘地。若闻无量无边阿僧祗劫勤苦难行乃得涅槃,亦不怯弱,以信知一切法从本已来自涅槃故。
此叹实行也。信知等,释不怯所以也,此即显彼经是权非实故。
解行发心者,当知转胜。
此叹胜也。前位信满入解,今此行满入向,更深发心故。解即十住,行即十行,住行为能发,十向为所发,谓依此解行,发回向心故。
以是菩萨从初正信已来,于第一阿僧祗劫将欲满故,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所修离相。
此胜相也。深解,现前解也。下云知法性等,所修离相行也。下云随顺修行等,谓一一离三轮等相也。
以知法性体无悭贪故,随顺修行檀波罗蜜;以知法性无染,离五欲过故,随顺修行尸波罗蜜;以知法性无苦,离瞋恼故,随顺修行羼提波罗蜜;以知法性无身心相,离懈怠故,随顺修行毗黎耶波罗蜜;以知法性常定,体无乱故,随顺修行禅波罗蜜;以知法性体明,离无明故,随顺修行般若波罗蜜。
此别显解行也。十行已去,菩萨得法空故,能顺法界,修六度等行,即发心所依之解行。以垢障乖真,故修离障之行,以顺如也。
证发心者,从净心地乃至菩萨究竟地,证何境界?所谓真如。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而此证者无有境界,唯真如智名为法身。
真如,标地依也。境界即是现识,心依转识,相依起故。然本智正证之时,实无能所,岂可得说以为境界?今但约后得智中,业识未尽,故转现犹存。假就此识,说正证中,定有真如为所证境也。以后得智,反缘正证,亦有现似境故,说转识现,而实真证,能所平等。
是菩萨于一念顷,能至十方无余世界,供养诸佛,请转法轮,唯为开导利益众生,不依文字。
此明胜用一摄,法上首德也。
或示超地速成正觉,以为怯弱众生故;或说我于无量阿僧祗当成佛道,以为懈慢众生故。能示如是无数方便不可思议。
此随根延促德也。
而实菩萨种性根等,发心则等,所证亦等,无有超过之法,以一切菩萨皆经三阿僧祗劫故。
此实行不殊德也。此有四等:一、因等,二、行等,三、证等,四、时等。
但随众生世界不同,所见所闻根欲性异,故示所行亦有差别。
此应机殊行德也。劫,梵语劫波,此云时分。阿僧祗,此云无数。无数之言,不定久近。如人经年不见,便云无数时;竟日不见,亦云无数时。修行时分,竟亦同此。始从凡夫发心修进,至初地见道,为一无数时;从二地渐断俱生二障,至八地,为二无数时;从此至成佛,为三无数时。是则无数时是定有,而延促不可定也。摄论云:处梦谓经年,觉乃须臾顷,故时虽无量,摄在一刹那。
又是菩萨发心相者,有三种心微细之相。云何为三?一者、真心,无分别故;二者、方便心,自然遍行利益众生故;三者、业识心,微细起灭故。
此明发心相,一即根本无分别智,二即后得智,三即智所依阿黎耶识也。理实亦有转现,但今略举根本细相,此非发心之境,但显此菩萨二智起时,有微细生灭之累,不同佛地纯净之德,是故合为发心相。
又是菩萨功德成满,于色究竟处,示一切世间最高大身。
此明成满胜德也。因位穷,果位彰也。故地论云:一者现报利益,受佛位故;二者后报利益,摩醯首罗智处生故;色究竟处者,色界之顶,是色边际故;最高大身者,色究竟天身,量一万六千由旬,自在天王身,量三万二千逾缮那,十地菩萨示为自在天王,身量倍增,故云最高大身,色身之大,莫过此天故。
谓以一念相应慧,无明顿尽,名一切种智。
一念相应者,谓一念始觉,至心源时,契于本觉。一切种智者,无明尽故,显照诸法。亦可一念等皆无间道,名一切种智,是解脱道,即显上真心于此成也。
自然而有,不思议业,能现十方,利益众生。
上皆自利行满,此利他德也。自然等者,显上方便心,明不待功用也。又亦可上智净相,此不思议业相,皆是本觉随染所成也。
问曰:虚空无边故世界无边,世界无边故众生无边,众生无边故心行差别亦复无边。如是境界不可分齐,难知难解。若无明断,无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种智?
设疑,谓非直外境无边,分齐难知,亦复内尽心想,云何得了也?下答意,只由内尽妄想,心故能知也。
答曰:一切境界本来一心,离于想念。
境虽无边,不出一心,既证心源,何不能了?真心之境,离于妄念,故尽想念,方始能知也。
以众生妄见境界故,心有分齐;以妄起想念,不称法性,故不能了。
此举非显失也。一、妄见有限之境;二、释成不见所由。即明为妄见故,有所不见。
诸佛如来离于见相无所不遍,心真实故即是诸法之性,自体显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无量方便,随诸众生所应得解,皆能开示种种法义,是故得名一切种智。
此举是彰德也。无不遍者,无妄见故,无所不见。心真实者,佛心离妄,体一心源,无始觉之异故。即诸法性者,然此本觉,在生灭门中,为妄法之体故。自体显照者,一切妄法,并是本觉佛心之相,相既现于自体之上,有何难了而不知也?故云自体照等。故上文辨佛报化之用,则在于众生心中,今辨众生妄法,则在于佛心之上,良以心源无二,故得然也。华严云: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有大智用者,以同体智力,起胜方便,摄化有情。
又问曰:若诸佛有自然业,能现一切处利益众生者,一切众生若见其身,若睹神变,若闻其说,无不得利,云何世间多不能见?答曰:诸佛如来法身平等,遍一切处,无有作意,故说自然,但依众生心现。众生心者,犹如于镜,镜若有垢,色像不现;如是众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现故。
此除自然业用之疑也。诸佛如来下,谓法身普照遍众生心中,但有厌求机感,即现粗细之用,非由功用也。众生心下,明无感佛之机,非谓烦恼现行,以善星等烦恼心中得见佛故。法身不现者,法身能现报化之用,今据本而言,故云法身不现。
前解释分已竟。
后修行信心分。
已说解释分,次说修行信心分。
来意者,以上来明其大乘,今为正明信心,故有此分来也。
是中依未入正定聚众生故,说修行信心。
此就人标意。不定聚人有二:一者、修信满足,为说发趣道相,令入正定,是前胜人也;二者、修信未满,是前劣人。即此文所为以四信、五行令其修行,使信成满;信成满已,还依发趣入正定也。
何等信心?云何修行?略说信心有四种。云何为四?
即四不坏信也。
一者、信根本,所谓乐念真如法故;
根本者,真如之法,诸佛所师,众行之源。故乐念者,非直就起信心,亦乃乐念观察。
二者、信佛有无量功德,常念亲近供养恭敬,发起善根,愿求一切智故;三者、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诸波罗蜜故;四者、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乐亲近诸菩萨众,求学如实行故。
三宝中各二:一、标所信之胜德;二、起胜因以愿求。问:前说善根微少者,亦遇佛、见僧、求法,与此何别?答:前以未信真如故,所见三宝皆不称实,由是遇缘,却成退失。今以先信真如故,得所信三宝悉皆如实,由是增进,使信成满也。
修行有五门,能成此信。
有信无行,则信不坚。不坚之信,遇缘便退。故修五行,以成四信之心,令不退也。又信是顺义,修而行之,乃为真信。
云何为五?一者、施门,二者、戒门,三者、忍门,四者、进门,五者、止观门。
止观合修,定慧双运,二门不二,故唯五也。
云何修行施门?若见一切来求索者,所有财物随力施与,以自舍悭贪令彼欢喜。若见厄难恐怖危逼,随己堪任施与无畏。若有众生来求法者,随己能解方便为说,不应贪求名利恭敬,唯念自利利他,回向菩提故。
菩萨利生三檀等施,谓财施、无畏施、法施也。
云何修行戒门?所谓不杀、不盗、不淫、不两舌、不恶口、不妄言、不绮语,远离贪嫉、欺诈、謟曲、瞋恚、邪见。若出家者,为折伏烦恼故,亦应远离愦闹,常处寂静,修习少欲、知足、头陀等行,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惭愧改悔。不得轻于如来所制禁戒,当护讥嫌,不令众生妄起过罪故。
不杀等者,摄律仪戒。远离等者,摄善法戒。当护等者,即摄众生戒也。机嫌者,谓行非律仪,及受畜非法之物,招人讥谤,即生他罪。他罪所生,本由于己,故须护之。护之即不谤,不谤即自然发心,发心即受化,受化即成摄取义也。
云何修行忍门?所谓应忍他人之恼,心不怀报;亦当忍于利哀、毁誉、称讥、苦乐等法故。
应忍他等,他不饶益,忍也。忍于利哀,等安受苦,忍也。利哀八者,谓财荣润己,损耗侵陵,越过以毁,越德而誉,依实德赞,依实过讥,逼迫侵形,心神适悦。又谓之八风,通为逆顺二缘。
云何修行进门?所谓于诸善事,心不懈退,立志坚强,远离怯弱。当念过去久远已来,虚受一切身心大苦,无有利益。是故应勤修诸功德,自利利他,速离众苦。
复次,若人虽修信心,以从先世来多有重罪恶业障故,为邪魔诸鬼之所恼乱,或为世间事务种种牵缠,或为病苦所恼,有如是等众多障碍。是故应当勇猛精勤,昼夜六时礼拜诸佛,诚心忏悔,勤请随喜,回向菩提,常不休废,得免诸障,善根增长故。
此有二:礼佛者,总明除障方便。如人负债,依附于王,则债主无如之何。如是行人礼拜诸佛,诸佛所护,能脱诸障。诚心下,二、别除四障:一、忏悔,除恶业障;二、劝请,除谤法障;三、随喜,除嫉妒他胜障;四、回向菩提,除乐三有障。不休废者,总结能治。免诸障者,总结所治。由此四障,能令行人不发诸行,不趣菩提,故四行治尽,善根长也。
云何修行止观门?所言止者,谓止一切境界相,随顺奢摩他观义故。
奢摩他,此云止。先由分别依诸外尘,今以觉慧唯识道理破外尘相,尘相既止,无所分别,故云止,此是方便。今奢摩他云止,而云观义者,以由观而止,止亦观也。
所言观者,谓分别因缘生灭相,随顺毗钵舍那观义故。
毗钵舍那,此云观。依生灭门,观察法相,故言分别。如瑜伽论菩萨地云:此中菩萨,即于诸法无所分别,当知名止。若于诸法胜义理趣,及诸无量安立理趣世俗妙慧,当知名观。是知依真如门,止诸境界,无所分别,即成根本无分别智。依生灭门,分别诸相,观诸理趣,即成后得智。然此二门,唯是一心,是故双运,方得名为正止观。今就方便,存此方语,约正止观,即存梵言也。
云何随顺?以此二义渐渐修习不相舍离,双现前故。
随相而论,止名定,观名惠;就实而论,定通止、观,慧亦如是。梁摄论云:十波罗蜜,通有二体:一、不散乱为体,谓止、定;二、不颠倒为体,谓观、慧也。
若修止者,住于静处,端坐正意,
此下,广释止观也。修心必欲具缘,其缘有五:一者,间居静处,谓住山林,及诸间静等处;二者,持戒清净,谓离业障,若不净者,必须忏悔;三者,衣贪具足;四者,得善知识;五者,息诸缘务。今略举其初也。端坐,调身也。如天台止观中说。正意,调心也。末世行人,正愿者少,邪求者多。诈现寂静威仪,苟求名利,心既不正,得定无由。离此邪求,故云正意。意欲令其观心与理相应,自度度他,至无上道,名正意也。
不依气息,不依形色,不依于空,不依地水火风,乃至不依见闻觉知。
此离境也。气息即数息观,形即骨璅观等,色即青黄观等。空等五相,皆是事定所缘之境。见闻觉知,是识一切处也。通前为十一切处,此皆离境也。
一切诸想,随念皆除,亦遣除想。以一切法,本来无想,念念不生,念念不灭。
此除心也。谓除前诸境,更有余心,皆亦遣也。所遣既无,能遣不立,泯然寂静,方名止也。问:何故能所心想,二并不存?答云:以法本无想,欲顺于法性,故能所皆不存,不生不灭转。释成法性无想所以也。良以想无自性,穷之则空,故无生灭自体可得。此乃即生无生,即灭无灭故也。如阳焰水,本自干耳。
亦不得随心外念境界后,以心除心,心若驰散,即当摄来住于正念。是正念者,当知唯心无外境界,即复此心亦无自相,念念不可得。
亦不得等者。谓不得先念外境,后却以心除心也。若心外有实境,心缘此境时,抑令不缘,可得后以心除心。今既心外无尘,即所取无相,故能取自然不生,何劳后心方便除耶?但以初习多驰故,摄令住正。何者正念?外境唯心,是为正念。然妄境既无,唯心亦寂。
若从坐起,去来进上,有所施作,于一切时,常念方便,随顺观察。
非直坐时常修此止,余威仪中,一切时处常思方便,顺于法性不动道理。
久习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渐渐猛利,随顺得入真如三昧,深伏烦恼,信心增长,速成不退。
深伏烦恼者,四住见修烦恼未能断故,故云伏。然此亦有伏无明义,故云深伏。此当信位,若更增进,速入初住入,住即不退。
唯除疑惑,不信诽谤,重罪业障,我慢懈怠,如是等人,所不能入。
此云有障不能入也。一、于理犹豫,二、阐提,三、外道,四、五逆,四、重,五、恃我慢自高,六、放逸不勤。是六种障,随有一种,即不能入。
复次,依是三昧故,则知法界一相。谓一切诸佛法身,与众生身平等无二,即名一行三昧。当知真如是三昧根本,若人修行,渐渐能生无量三昧。
文殊般若经:云何名一行三昧?佛言:法界一相,系缘法界,是名一行三昧。入一行三昧者,尽知恒沙诸佛法界无差别相,乃至广说。以此真如三昧,能生此等无量三昧,故名三昧本也。
上正修止观。
下辨魔事。
或有众生无善根力,则为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乱。若于坐中现形恐怖,或现端正男女等相,当念唯心,境界则灭,终不为恼。
此下。辨魔事也。魔,谓天魔也,此云障碍鬼。堆,惕鬼也。神,精魅也。如是鬼神,挠乱佛法,令入邪道,故名外道。如是三种,能变作三种五尘,坏人善心。三种者:一、示可畏之身,怖之以失志;二、现可爱之形,惑之以生染;三、现非违非顺平等五尘,动乱人心。一切诸境,尚唯自心,何况坐中此等诸境?是故观察唯心,魔境随灭,不能挠乱。以此唯心,非彼所知故。此是通遣之法。别遣者,当诵大乘及诸神咒,默念诵之。
或现天像、菩萨像,亦作如来像,相好具足。若说陀罗尼,若说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或说平等空、无相、无愿,无怨无亲,无因无果,毕竟空寂,是真涅槃也。
此广示魔事,现形说法也。
或令人知宿命过去之事,亦知未来之事,得他心智,辩才无碍。
得通,起辩也。
能令众生贪着世间名利之事;又令使人数瞋数喜,性无常准;或多慈爱,多睡多病,其心懈怠;或卒起精进,后更休废,生于不信,多疑多虑;或舍本胜行,更修杂业,若着世事,种种牵缠。
起惑造业也。
亦能使人得诸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道所得,非真三昧。或复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于定中,得自然香美饮食,身心适悦,不饥不渴,使人爱着。
据定得禅也。
或令人食无分齐,乍多乍少,颜色变异。
食差颜变也。问:如现佛菩萨说甚深法,或是宿世善根所发,云何拣别,定其邪正?答:此事实难。所以然者,若是魔所作,谓是善相,而心取着,则堕邪网。若实是善根所发之境,谓为魔事,心疑舍离,则退失善根,终无进趣。是故邪正,实难取别。今且依古德相傅,略以三法验之:一、以定研磨,二、依本修治,三、智慧观察。如经言:欲知真金,三法试之,谓烧、打、磨。行人亦尔,难可别识。若欲别之,亦须三试:一则常与共事;共事不知,当与久处;久处不知,智慧观察。今借此意,以验邪正。谓定中境相发时,邪正难知者,当深入定心,于彼境中,不取不舍,但平等定住。若是善根之所发者,定力愈深,善根弥发。若是魔所为者,不久自坏。第二、依本修治者,且如本修不净观禅,今则依本修不净观。若如是修,境界增明者,则非伪也。若以本修治,渐渐灭者,当知是邪也。第三、智慧观察者,观所发相,推验根源,不见生处,深知空寂,心不住着,邪当自灭,正当自现。如烧真金,益其光色,若是伪金,则自当焦坏。此中真伪,当知亦尔。定譬于磨,本治犹打,智慧观察,类之以烧。以此三验,邪正可得知已。
以是义故,行者常应智慧观察,勿令此心堕于邪网。
依自随分所有觉慧,观诸魔事,察而治之。若不观察,则堕邪道三种验中。此当第三智慧观察。
当勤正念,不取不着,则能远离,是诸业障。
若取著者,则背正入邪;若不取着,则因邪显正。不取着故,无障不离。如智度论云:除诸法实相,其余一切皆是魔事。偈云:若分别境相,即是魔罗网,不动不分别,是即为法印。此之谓也。当勤下。总显三中前之二法。以此大乘止门,唯修理定,更无别趣故。初定研磨,并依本修治,更无别法,所以合说但依本止门故。问:此说魔事,何故结业障耶?答:有二义:一、魔由行人业障所发,指本言也;二、则若随魔网,便起贪欲,造生死业,故离魔即离业障也。
应知外道所有三昧,皆不离见爱我慢之心,贪着世间名利恭敬故。
我见、我爱、我慢之使,常相应也。贪著者,内贪邪定,外贪名利。又但一切禅定,不能减损烦恼者,皆不可据。
真如三昧者,不住见相,不住得相,乃至出定亦无懈慢,所有烦恼渐渐微薄。
谓在定时而不味着,不住见,以忘心故。不住得,以忘境故。无懈慢者,出定亦无恃定之慢。烦恼薄者,贪瞋痴渐薄,即正定之相也。
若诸凡夫不习此三昧法,得入如来种性,无有是处。
谓修大乘菩萨行者,要依此真如三昧,方入种性不退位中。种性约位,在十住以去不退位中。
以修世间诸禅三昧,多起味着,依于我见,系属三界,与外道共;若离善知识所护,则起外道见故。
诸禅,谓四禅、四空定等。世间诸定,及不净、安般等,但取境相定,皆名世间定也。以味着定境故,不离于我,故云与外道共。共者,同得此事定故。
复次,精勤专心修学此三昧者,现世当得十种利益。
此示益勤也。后益无量,现世利益,略陈十种。
云何为十?一者、常为十方诸佛菩萨之所护念;
以真如三昧契佛菩萨心故,法应护念。
二者、不为诸魔恶鬼所能恐怖;三者、不为九十五种外道鬼神之所惑乱;
此离外恶缘也。天魔现形,外道邪惑,今皆离之。
四者、远离诽谤甚深之法,重罪业障渐渐微薄;五者、灭一切疑诸恶觉观;
此离内惑业也。新业不起,旧业渐轻。
六者、于诸如来境界,信得增长;七者、远离忧悔,于生死中勇猛不怯;八者、其心柔和,舍于骄慢,不为他人所恼;九者、虽未得定,于一切时、一切境界处,则能减损烦恼,不乐世间;十者、若得三昧,不为外缘一切音声之所惊动。
一、于理增信,二、处染不怯,三、不为缘坏,四、无世滋味,五、得深禅定。外缘即通举六尘,音声即别指耳所对也。于六尘中唯举声尘者,阿含说此以为禅刺,楞严大定依耳根而入,今此禅定由音声而坏,足见耳根最利也。
前修止门
后修观门
复次,若人唯修于止,则心沉没,或起懈怠,不乐众善,远离大悲,是故修观。
心沉没者,以真如无相,向即心绝,分别不起,故云沉没。此如二乘取空为证也。由沉寂故,遂成二失:懈怠不乐众善,失自利也;下法相观以治之,精进观以成之;远离大悲,失利他也;下大悲观以治之,大愿观以成之。
修习观者,当观一切世间有为之法,无得久停,须臾变坏。
观行有四:初、法相,二、大悲,三、大愿,四、精进。此初中,无常观也。
一切心行,念念生灭,以是故苦,
此苦观也。
应观过去所念诸法恍惚如梦,应观现在所念诸法犹如电光,应观未来所念诸法犹如于云歘尔而起。
此无我观也。过去无体难追,现在刹那不住,未来本无积聚,但缘集歘有,不从十方来。
应观世间一切有身悉皆不净,种种秽污无一可乐。
此不净观,上来四观,除于常等四倒,配释可知上法相观。
如是当念:一切众生从无始时来,皆因无明所熏习故令心生灭,已受一切身心大苦,现在即有无量逼迫,未来所苦亦无分齐,难舍难离而不觉知。众生如是,甚为可愍!
此大悲观也。不觉知者,无心厌背故,使苦无限也。甚为可愍,故深发悲心。
作是思惟,即应勇猛立大誓愿:愿令我心离分别故,遍于十方修行一切诸善功德,尽其未来以无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恼众生,令得涅槃第一义乐。
此大愿观也。思惟言誓者,因悲立愿心,离分别愿体也,尽其未来长时心也,救拔一切广大心也,得涅槃乐第一心也。
以起如是愿故,于一切时、一切处所有众善,随己堪能,不舍修学,心无懈怠。
此精进观也。
唯除坐时专念于止,若余一切悉当观察应作、不应作,若行、若住、若起、若卧,皆应止观俱行。
此止观俱也。上来始习未淳,故止观别修;今定慧终成,故能双运。
下别明俱相。
所谓虽念诸法自性不生,而复即念因缘和合善恶之业、苦乐等报,不失不坏。
此约法明俱相即止之观也。所谓下,约非有义以明止。而复下,约非无义以明观。此二不二,故云即也。此顺不动真际而建立诸法,良以非有即是非无,故能不舍止而修观。
虽念因缘,善恶业报,而亦即念,性不可得。
此即观之止也。此顺不坏假名,而说诸法实相。良以非无即是非有,故能不舍观而修止。此说时有前后,然在行心,镕融不二。不二之性,即是实性。理味在此,宜可思之。此中不唯止观不二,抑亦心境一如。谓以无缘智,缘无相境。以无相境,相无缘智。境智一如,如水与冰。唯一实相,更无别法。故名圆顿止观真如三昧。
若修止者,对治凡夫住着世间,能舍二乘怯弱之见。若修观者,对治二乘不起大悲狭劣心过,远离凡夫不修善根。
此对障明俱也。修止治于二过,谓正治凡夫人法二执贪乐世间,兼治二乘执五阴法见苦生怖,以止门无生除此等执。观亦治二过,谓正治二乘狭劣之心,令普观众生起于大悲,兼治凡夫懈怠之心,令观无常策修善行。
以是义故,是止观门共相助成,不相舍离。若止观不具,则无能入菩提之道。
此结前义也。如凡夫人,非不乐世间,无以勤修善行;约二乘人,非不怖生死,无以起于大悲,是二行不相离也。故止观相须,如鸟两翼,如车两轮,缺一不可。
复次,众生初学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于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诸佛亲承供养,惧谓信心难可成就,意欲退者,当知如来有胜方便摄护信心,谓以专意念佛因缘,随愿得生他方佛土,常见于佛,永离恶道。如修多罗说:若人专念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所修善根回向愿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见佛故,终无有退。若观彼佛真如法身,常勤修习,毕竟得生,住正定故。
此防退方便也。其心怯弱下,先标行劣。以内心既劣,外缺胜缘,信心难成,故欲退也。当知如来下,明方便摄护,标圣善巧。专意下,释显巧相。但往生之人,约有三位:一、如莲华未开,信行未满,未名不退,但以处无退缘,故名不退;二、信位满足以去,华开见佛,入十住位,得少分见法身,住正定位也;三者、三贤位满,入初地以去,证遍满法身主无边佛土,如偏记龙树菩萨等,住初地,生净土等也。此中毕竟等,是后二位。
已前说修行信心分竟。
下劝修理益分。
已说修行信心分,次说劝修利益分,如是摩诃衍诸佛秘藏,我已总说。
此结前生后也。
若有众生欲于如来甚世境界得生正信,远离诽谤,入大乘道,当持此论思量修习,究竟能至无上之道。
此下,明信谤损益也。持即闻慧,思量思慧也,修习修慧也。
若人闻是法已不生怯弱,当知此人定绍佛种,必为诸佛之所授记。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满中众生令行十善,不如有人于一食顷正思此法,过前功德不可为喻。复次,若人受持此论观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无量无边不可得说。假令十方一切诸佛,各于无量无边阿僧祗劫,叹其功德亦不能尽。何以故?谓法性功德无有尽故。此人功德亦复如是,无有边际。
别显三慧益相。
其有众生于此论中毁谤不信,所获罪报经无量劫受大苦恼。是故众生但应仰信,不应毁谤,以深自害,亦害他人,断绝一切三宝之种,以一切如来皆依此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萨因之修行得入佛智故。
此明谤毁罪深也。受大苦恼下,一谤成罪重也。不应毁谤下,诫劝止谤也。断绝三宝下,释罪重意。一切如来下,转释断三宝之义。于中二句:一、约果人依之得涅槃,二、约因人依之得菩提。菩提涅槃即是法宝,佛僧可知也。
当知过去菩萨已依此法得成净信,现在菩萨今依此法得成净信,未来菩萨当依此法得成净信,是故众生应勤修学。
此结劝修学也。三世菩萨同行此法,更无异路,故劝修学。
诸佛甚深广大义,我今随顺总持说,回此功德如法性,普利一切众生界。
此总结回向也。初句结义,次句结文,后二句回向利益也。甚深广大,明体相用三大义也。甚深是体大,谓实相真法,非因位能穷,唯佛究尽。故大论云:智度大海,唯佛穷底。又法华云:深固幽远,无人能到。此约过去无始,未来无终,不生不灭,故云深也。甚广是用大,谓无尽之用,一一同于觉性。楞严云:我以不生不灭,合如来藏。而如来藏,本妙圆心,周遍法界。是故于中,一为无量,无量为一,小中现大,大中现小,不动道场,遍能含受十方国土,坐微尘里,转大法轮等,故云广也。甚大是相大,相谓义相,即前所辨大智慧光明义,遍照法界义等,过于恒沙无漏性德,与真如体,不离不断,不异不思议,非深非广,能深能广,故受大名。
大乘起信论疏略卷下终
吴兴居士董福觉施赀刻此。
大乘起信论疏略计字三万九千零七十个,该银二十两零三铢三分。
宛陵释如圭对上元陶邦本书句容潘继德刻
万历丁巳岁夏径山化城寺识
时宽文七(丁未)年正月吉日
二条。通玉屋町书房上村二郎右卫门(梓行)
起信论疏略(四卷)
唐法藏造疏。
明德清纂要
卍云:此书草稿,故不收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