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安般守意经译注 [book_author]佚名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佛学宝典,完结 [book_length]54680 [book_dec]《安般守意经》结合佛教义理和戒律宣讲了小乘禅法,尤其突出了坐禅中调息、守意的重要性和实践要领。学界称此禅法为“数息禅”。安世高精通此法。又因此法与中国固有的行气理论相通,故安世高在华传播此法,多人受学。其弟子中有一居士名陈慧(约活动于2世纪后期),深得要领,曾为《安般守意经》作注。三国初期在华译经传教僧人康僧会曾就学于陈慧等人门下,亦深得《安般守意经》要领,曾为之作序,序中明确提出禅法的4个阶段和境界(一禅、二禅、三禅、四禅),强调数息在坐禅初级阶段的作用:“系意著息,数一至十,十数不误,意定在之。”魏晋时期,《安般守意经》影响颇大,康僧会和道安、谢敷(313~362)均为《安般守意经》注解,今俱不存。隋代智者大师作《摩诃止观》和《小止观》,也继承了《安般守意经》的要领,遂使此禅法融入中国佛教养生体系。 [book_img]Z_1468.jpg [book_title]卷上 原典 《佛说大安般守意经》卷上[1] 后汉三藏安世高译[2] 佛在越祇国[3],舍羁瘦国[4]。亦说一名遮匿迦罗国。时佛坐行安般守意[5]九十日,佛得[6]。佛复独坐九十日者,思维校计[7],欲度脱十方人[8]及蜎飞蠕动之类[9]。复言:我行安般守意九十日者,安般守意得自在慈念意[10],还行安般守意,以复取意行念也。 注释 [1]卷上的底本为《金藏》广胜寺本,即《赵城藏》。 [2]译者,《资》《普》作后汉沙门安世高译;《碛》《南》《径》《清》作后汉安息国三藏法师安世高译;《丽》作后汉安息三藏安世高译。 [3]越祇国:或为月氏国的佛典古译。本经出时,可能在月氏的极盛期间。译者是安息人,月氏势力曾进入安息领域,同时占领此印度地区。 [4]舍羁瘦国:或为舍卫国的古译。《增一阿含》卷七《安般品》称,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5]安般守意:是安那般那守意的略称。安那般那为梵文Ānāpāna的音译,意译入出息,即呼吸。安那略作安,指入息(吸),般那略作般,指出息(呼)。守意指控制思维意念活动,与后来译为念的含义相近。所以安般守意就是念安般、持息念、数息观等的古译,是在中国传播时间最长、范围最广的禅法之一。 [6]“佛得”,《资》《丽》无。 [7]思维校计:思维,即思考;校计,计较筹算,指缜密细致地思考。 [8]“人”,《资》《碛》《普》《南》《径》《清》无,不从。 [9]蜎飞蠕动之类:蜎飞蠕动,原出道家典籍,指飞虫蛆蛹等弱小动物。此处泛指除人之外的一切有情生类。 [10]慈念意:此处念即是意,或慈念之意。慈念众生、仁爱万有,是慈、悲、喜、舍所谓四无量心之首。 译文 佛在越祇国,舍羁瘦国。另有一说,此国名遮匿迦罗。那时佛在坐禅,行安般守意九十天,佛即获得。佛之所以独坐九十天,是在思维筹量如何度脱十方人及蜎飞蠕动等一切生类。佛然后说:我行安般守意九十天,在于通过安般守意获取自在的慈爱万有的意念,由此再行安般守意,将所得的慈念,运用于一切意念。 原典 安为身,般为息,守意为道。守者为禁,亦谓不犯戒。禁者亦为护,护者遍护一切,无所犯。意者,息意,亦为道也。 安为生,般为灭,意为因缘,守者为道也。 安为数[1],般为相随[2],守意为止[3]也。 安为念道,般为解结,守意为不堕罪也。 安为避罪,般为不入罪,守意为道也。 安为定,般为莫使动摇,守意莫乱意也。安般守意名为御意,至得[4]无为[5]也。 安为有,般为无。意念有不得道,意念无不得道;亦不念有,亦不念无,是应空定,意随道行。有者,谓万物;无者,谓疑[6],亦为空也。 安为本因缘,般为无处所。道人知本无所从来,亦知灭无处所,是为守意也。 安为清,般为净,守为无,意名为,是清净无为也。无者谓活,为者谓生;不复得苦,故为活也。 安为未,般为起,已未起,便为守意;若已意起[7],便为守意。若已起意,便走,为不守,当还[8]。故佛说安般守意也。 安为受五阴[9],般为除五阴,守意为觉因缘,不随身、口、意也。 守意者[10],无所着为守意;有所着不为守意。何以故?意起复灭故,意不复起为道,是为守意。守意莫令意生。生因有死,为不守意,莫令意死。有死因有生,意亦不死,是为道也。 注释 [1]数:安般禅的第一步,全称数息,默数自己的呼吸次数。此名“守意着息”。由此获得数定,由专注于数而得定。 [2]相随:安般禅的第二步,令意念随从自己的呼吸运转。所谓转念着随,正有二意。 [3]止:安般禅的第三步,令意念唯一地专注于自己的鼻头。 [4]“至得”,底本作“至德”,诸本作“至得”,据诸本改。 [5]无为:借用道家术语,泛指一切无生灭现象,包括佛教所说的真如、法性以及菩提、涅槃等。此处特指“涅槃”言。 [6]疑:止、息、安、定等义。此处指一种心里非常宁静的状态。 [7]“便为守意;若已意起”,《资》《碛》《普》《南》《径》《清》无。 [8]“当还”,诸本作“当为”,不从。 [9]五阴:指色、受、想、行、识五类物理和心理现象。佛教以为,众生是五阴的和合,由于感受五阴之报,始有人生。 [10]“守意者”,底本作“安守意”,诸本作“守意者”,据诸本改。 译文 安,指身;般,指息;守意,指道。守的意思是禁,也称作不犯戒。禁也有护的意思;护指普遍护持一切言行,不要犯戒。由守所护意,就是令意安息,也就是从事于道。 安,指生;般,指灭;意,指生灭的因缘条件;守,指从事于道。 安,指数息;般,指相随;守意为止。 安,指专念于道;般,指解除烦恼诸结;守意,指不堕于罪行。 安,指避免犯罪;般,指不入罪行;守意即是从事于道。 安,指心里安定;般,指莫使心里动摇;守意,是令意念不扰乱。安般守意的意思,就是驾驭自己的意念,直到获得涅槃。 安,指有;般,指无。意念有不能得道,意念无不能得道。既不念有,也不念无,才是相应于空的禅定,意随顺于道运行。所谓有,指世界万物;所谓无,指心里安定宁静,也就是空。 安,指人生本原;般,指无处所;行道的人知人生本无所从来,也知人灭无处所。这就是守意。 安,指清;般,指净;守,指无;意,指为;安般守意即是清净无为。所谓无,意思是活;所谓为,意思是生;不再得苦,所以叫作活生。 安,指未起;般,指起毕;如果意未生起,便是守意;如果意已起毕,便是守意;如果意生起任其走动,是不守意,应当回来再守。所以佛说为安般守意。 安,为领受色、受、想、行、识五阴;般,为除灭五阴;守意指觉知受灭五阴的因缘,不随顺身、口、意的活动。 所谓守意,无所执着为守意,有所执着不是守意。为什么?因为意起即灭,意不再起为道,此即是守意。守意在于不令意生起。有生因为有死,乃是不守意,所以莫令意死;有死因为有生,所以意也不死,此即为道。 原典 安般守意有十黠[1],谓数息、相随、止、观、还、净、四谛,是为十黠成。谓合三十七品经[2]为行成也。守意譬如灯火,有两因缘:一者坏冥,二者见明。守意,一者坏痴,二者见黠也。 守意,意从因缘生,当缘因缘;莫着,是守意也[3]。守意有三辈,一者守令不得生;二者以生当疾灭;三者事已行,当徙后悔,计亿万劫不复作也。 守与意各自异,护十方,一切觉对不犯,是为守意[4]。觉彼无为,是为意,是守意也[5]。 守意中有四乐:一者知要乐;二者知法乐;三者为知止乐;四者为知可乐。是为四乐。 法为行,得为道。 守意六事,为有内外。数、随、止是为外,观、还、净是为内。随道也。何以故?念息相随,止、观、还、净,欲习意近道故。离是六事,便随世间也。 数息为遮意,相随为敛意,止为定意,观为离意,还为一意,净为守意[6]。用人不能制意,故行此六事耳。何以故数息?用意乱故。何以故不得?用不识故。何以故不得禅?用不弃习尽,证行道故也。 数息为地,相随为犁,止为轭[7],观为种,还为雨[8],净为行,如是六事乃随道也。 数息断外,相随断内,止为止罪行,观却意,不受世间为还[9],念断为净也。意乱当数息,意定当相随,意断当行止,得道意当观,不向五阴当还,无所有当为净也。多事当数息,少事当相随[10],家[11]中意尽当行止,畏世间当观,不欲世间为还,念断为净也。 何以故数息?不欲堕五阴故。何以故相随?欲知五阴故。何以故止?欲观五阴故。何以故观阴?欲知身本故。何以故知身本?欲弃苦故。何以故为还?厌生死故。何以故为净?分别五阴不受故。便堕黠慧八种道,得莂[12],为得所愿也。 行息时为堕数,相随时为堕念,止时为堕定,观时为堕净,还时为堕意,净时为堕道,亦为堕行[13]也。 注释 [1]黠:即慧、智慧。 [2]三十七品经:亦作三十七品经法,即三十七道品、三十七菩提分。所谓四意止、四意断、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意、八种道行。 [3]“是守意也”,诸本作“是为守意也”,不从。 [4]“是为守意”,《丽》无“意”。 [5]“是为意,是守意也”,《资》《碛》《普》《南》《径》《清》为“是为守意也”。 [6]离意,还为一意,净为守意:离意的意,此处指与禅定相反的“散心”,或泛指世俗意识。意与守意有两释:一谓心不散失,即深入禅定;二谓专注于正确的佛教观念,相当菩提心或求菩提之心,与道意同。 [7]“轭”,《资》作“荦”,《碛》作“橯”,《普》《南》作“捞”,《径》《清》作“”,皆误。 [8]“还为雨”,底本作“还为两”,现据诸本改。 [9]“不受世间为还”,底本作“不受世间还”,现据诸本改。 [10]此句中的“多事”和“少事”,指心里思虑事情的多少及焦虑的程度轻重。 [11]家:泛指世间三界,特指家庭、家族。 [12]莂:契约合同,是“授记”一词的古译。指未来必定成佛。此处指必得所希望的理想。 [13]行:此处指八正道。下文即称八正道为“八行”。 译文 “安般守意”有十慧,即数息、相随、止、观、还、净以及苦、集、灭、道四谛。由此十慧成就安般守意。意思是说,要结合修行三十七品经才能成功。守意譬如灯火,有两种功能:一是坏灭黑暗,二是现显光明。守意的功能,一是坏灭痴暗,二是现显明智。 所谓守意,意从种种因缘条件生起;应当把这些因缘条件作为观察的对象而不执着,此即是守意。守意有三种人:一种是坚守不乱,令意不得生起;第二种是一旦生起,应当立即灭伏;第三种是已经起意行事,应当转向忏悔,决心亿万劫不再这样做。 守与意的含义各不相同。护持十方,面对一切、觉知一切而不犯戒,此乃是守;觉知十方一切本性空寂无为,此乃是意。合此二种差异,是守意。 守意中有四种乐:一是了知道理之纲要为乐;二是了知佛所说法为乐;三是了知专注于一境为乐;四是了知行禅的恰当程度为乐。此乃是四乐。 佛法为行,得以成就为道。(所以行道的意思,就是获得佛法;或者说,得法即是行道。) 守意有六事,所谓数、随、止、观、还、净。此六事有内有外,数、随、止为外;观、还、净为内,都是为了随顺于道。为什么?因为念与息相随追,为“止、观、还、净”创造条件,为的是训练意志,令“意”亲近于“道”。如果离开此六事,便是随逐世间。 数息,为的是遮止意的躁乱;相随,为的是聚敛意于专注;止,是令意定住于一境;观,为的是脱离世间意识的支配;还,为了回转唯一的“道意”;“净”,为的是坚守“道意”不动摇。因为人们不能控制自己的意念活动,所以才修行此等六事。为什么数息?因为意念躁乱。为什么不得?因为尚不认识。为什么不得禅定?因为没有抛弃积习,为证得寂灭而行道。 数息,譬如是土地;相随,譬喻是犁;止,譬如是轭;则观是种;还是雨;净是收获等行。修行此等六事,就是随顺于道。 数息,是为断除外界的干扰;相随,是为断除内心的干扰;止,是为制止种种罪行;观,为的是却除世间意念;不受世间左右,即名为还;意念全断名之为净。意念躁乱,应当数息;意念专注,当求于相随;意念断除,当行于止;若想获得道意,则应当观;不趣向五阴(世间人生),应当修“还”;令世间意念全无所有,应当修“净”。意念事多,应当修“数息”;意念事少,应当修“相随”;要灭尽三界意念,应当修“止”;畏惧世间应当修“观”;不希求世间是“还”;念想全断是“净”。 为什么“数息”?因为不希望堕于五阴。为什么“相随”?因为希望认知五阴的道理。为什么“止”?因为希望观察五阴的种种性相。为什么要观察五阴?因为希望认知人身本原。为什么要认知人身本原?因为希望摈弃痛苦。为什么修“还”?因为厌恶生死。为什么修“净”?因为分别五阴而不领受。由此便进入智慧之八正道,必得佛果和自己所愿望的理想。 呼吸时要随顺于数;相随时是随顺于念(专注);止时为进入定;观时为随顺于净;还时为随顺于“道意”;“净”时为随顺于“道”,也就是随顺修行八正道。 原典 数息为四意止[1],相随为四意断[2],止为四神足[3]念,观为五根[4]、五力[5],还为七觉意[6],净为八行[7]也。 得息不相随,不为守意;得相随不止,不为守意;得止不观,不为守意;得观不还,不为守意;得还不净,不为守意;得净复净,乃为守意也。 已念息,恶不生。复数者,为共遮意,不随六衰[8]故。行相随,为欲离六衰;行止,为欲却六衰;行观为欲断六衰;行还,不欲[9]受六衰;行净,为欲灭六衰。已灭尽,便堕道也。 数息欲遮意,息中有长短,当复遮是长短意也。何以故?守意欲止恶故。恶亦可守,亦不可守。何以故?恶已尽,不当复守也。 数息有三事:一者当坐行;二者见色当念非常、不净;三者当晓嗔恚、疑[10]、嫉[11],令过去[12]也。 数息乱者,当识因缘所从起,当知是内意。一息乱者,是外意过,息从外入故;二息乱者,是内意过,息从中出故。三、五、七、九属外意,四、六、八、十属内意。嫉、嗔恚、疑是三意在内;煞(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13]是七意及余事属外也。得息为外,不得息为内,息从意生,念息合为一数。息至尽,数为一,亦非一,意在外息未尽故。譬如数钱,意在五数为一[14]也。 数息所以先数入者,外有七恶,内有三恶。用少不能胜多,故名[15]先数入也。 数息不得者,失其本意故。本意谓非常、苦、空、非身[16];失是意堕颠倒故,亦为失师。师者,初坐时,第一入息得身安,便次第行。为失其本意,故不得息也。数息意常当念非常、苦、空、非身,计息出亦灭,入亦灭,已知是得道,疾当持非常恐意[17],得是意即得息也。 注释 [1]四意止:亦译作四念处、四念住等。三十七道品之一。指在禅定中,依靠特定的教理,分别观察身、受、心、法的性相,从而获得相应的认识。一般来说,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非常,观法无我。由此对治常、乐、我、净的世俗观念。 [2]四意断:也译作四意念断、四正勤、四正断等。三十七道品之一,是用以止恶修善的禅法。一般来说,指已生恶令永断,未生恶令不生,未生善令生,已生善令增长。但本经的解释不同,前后文也有差别。 [3]四神足:亦译作四如意足。三十七道品之一。据说能引发神通,达到随意而行的一种禅定。一般按追求神通的禅观性质分类,所谓欲、勤、心、观。本经则按得神通的部位分类,所谓身、口、意、道。 [4]五根:指信根、能根(进根)、识根(念根)、定根、黠根(慧根),通称五根。由于此五种法具有令信等增长的意义,所以称其为信等的根。三十七道品之一。 [5]五力:由五根增长出来的五种力量:信力、进力、念力、定力、慧力,合称五力。被认为是推动佛教信仰不断巩固、发展的动力。三十七道品之一。 [6]七觉意:亦译作七菩提分、七觉支,三十七道品之一。据安世高译《阴持入经》(上),七觉意的名称顺序是念、法、精进、爱可、猗、定、护。后亦译作念、择法、精进、喜、轻安、定、舍。 [7]八行:亦称八直行,后译为八正道、八圣道等,指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三十七道品之一。 [8]六衰:指六识的对象,即色、声、香、味、触、法。佛教认为此六种境,能驱使众生随逐,令善性衰灭,故名。 [9]“不欲”,诸本作“为欲不”,不从。 [10]“疑”,《资》《碛》《普》《南》《径》《清》作“痴”。 [11]嗔恚、疑、嫉:嗔恚,愤怒、憎恨。疑,怀疑、犹豫不决;后文十恶中亦作痴,痴即无明,指缺乏智慧,愚暗。嫉,对他人成功的嫉妒。此三者均属烦恼范围,是佛教修持需要断灭的心理情绪。又,嫉,《频伽》作娆。 [12]“令过去”,《丽》作“念过去”。 [13]煞(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杀,指杀生。盗,指偷盗,亦名不与取。淫,或谓邪淫,一般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两舌,亦名离间语,即挑拨离间的话。恶口,亦名粗恶语,下流的语言。妄言,亦名虚妄语,虚妄的谎言。绮语,亦名杂秽语,指邪淫的语言。此七项加上嗔恚、疑、嫉,被称为十恶、十恶业、十恶道、十不善等。据说,行此十恶者,当堕入地狱等诸恶趣中。反其道而行之名十善,能得世间人天等诸善果报。 [14]五数为一:指汉武帝至隋唐发行的五铢钱,以五铢作为一个货币单位。譬如数息,以十次呼吸为一个单位。 [15]“故名”,《资》《碛》《普》《南》《径》《清》无,《丽》作“故”。 [16]非常、苦、空、非身:是四谛中的苦谛内容,也是一般佛教对世间人生的基本观念。非常,亦作无常,指生灭迅速,人生苦短,不能常在。苦,是对人生本性的判断。空,指人生毕竟无所有。非身,指身无所主,非我所有,后译无我。 [17]持非常恐意:安般禅的功能之一,在证知人身脆危,人命系于呼吸间,故上文说“计息出亦灭,入亦灭”,是人生非常的见证。由此能产生恐惧的危机感,以促进修习“出世间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译文 数息是四意止,相随是四意断,止是四神足,观是五根、五力,还是七觉意,净是八正道。(所以安般守意就是行三十七道品。) 已得数息效应而不行相随,不是守意;已得相随效应而不行止,不是守意;已得止的效应而不行观,不是守意;虽已得观而不行还,不是守意;虽已得还而不行净,不是守意;得净而坚持净,乃是守意。 既已系念于呼吸,恶即不生。其所以还要数,为的是共同防止意,令其不随逐色、声、香、味、触、法六衰运转。修行相随,为的是远离六衰;修行止,为的是除却六衰;修行观,为的是切断六衰;修行还,为的是不领受六衰;修行净,为的是灭掉六衰。六衰消灭净尽,便是入道。 数息是为了阻遮意的纵任。呼吸有长有短,也应当阻遮长短的意念。为什么?因为守意是为了止恶。恶既可以守护不犯,也可以不守护。为什么?因为恶已灭尽,不应当再去守护。 数息有三件事:一、应当坐行;二、见诸色身应当念想非常、不洁净;三、应当通晓愤怒、犹豫、嫉妒等心理,令诸过去除。 数息发生错乱,应当认识其原因,应当知道这是内意的问题。(但也可以分内外)一息(吸)错乱的,是意向外的过错,因为息是从外吸入;二息(呼)错乱的,是意向内的过错,因为息是从内呼出。因此,(在十次数息中)三、五、七、九息属于外意,四、六、八、十息属于内意。嫉妒、愤怒、犹豫三意在内;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七意及其相应的诸事,属于外。意得到息是外,得不到息是内。数息随意念生起,意念与息合为一数。息至于终了,与意是一也不是一,因为意在外而息尚未尽。譬如数钱,意在五铢而单位数是一。 数息之所以先数入息(吸),是因为外有杀、盗等七恶,内有嗔恚等三恶。少不能胜多,所以先数入息以制之。 数息达不到预期的效用,是因为失其本意。所谓“本意”,指佛教所说“非常、苦、空、非身”等有关人生的根本观念;所谓“失”,指所行之意与此根本观念相颠倒,也是失却师教。所谓师,初坐禅时,从第一次数入息得到身体安适,便按次第修行,因为失却“本意”,所以数息达不到预期效用。数息之意,应当经常念想“非常、苦、空、非身”这些根本观念,思维息出也是灭失,息入也是灭失,由此知是得道,迅疾即当执持人生“非常”的恐惧观念。获得这种对“非常”的恐惧观念,就达到了数息的预期效用。 原典 入息出息所以异者,出息为生死阴,入息为思想阴;有时出息为痛痒阴[1],入息为识阴。用是异,道人当分别是意也。入息者为不受罪,出息者为除罪,守意者为离罪;入息者为受因缘,出息者为到因缘,守意者为不离因缘也。 数息不得,有三因缘:一者[2]罪到,二者行不守[3],三者不精进也。 入息短,出息长,无所从念为道,意有所念为罪。罪恶[4]在外,不在内也。数息时,有离意,为喘息长,得息为喘息短。不安行息为长,定为短。念万物为长,息无所念为短。息未至十息坏,复更数为长息,得十息为短息。得息为短,何以故?止不复数故。得息亦为长,何以故?息不休故为长也。喘息长自知,喘息短自知。谓意所在,为自知长短。意觉长短为自知,意不觉长短,为不自知也。 注释 [1]此处的生死阴、思想阴、痛痒阴依次是五阴中的行阴、想阴、受阴的古译。行阴之行,主要含义是意识的造作与流转功能,造作属业,流转属报,业报是生死的特征,故译行为生死。想阴之想,主要含义为取相与施设名言,相当表象和概念。佛教一般把思作为行的一种功能,与想不同。受阴之受,指带有伦理性质的主观感受,所谓苦、乐、不苦不乐等;痛、痒等更偏重于生理方面的感受。 [2]“一者”,底本作“者一”,据诸本改。 [3]“行不守”,底本作“行不手”,《资》《碛》《普》《南》《径》《清》作“工”,《丽》作“不互”。现据前后文意改。 [4]“恶”,《资》《碛》《普》《南》《径》《清》作“要”,不从。 译文 入息和出息之所以有差异,在于出息属五阴中的生死阴(行阴),入息属五阴中的思想阴(想阴);有时出息属五阴中的痛痒阴(受阴),入息属五阴中的识阴。因此,入出息有差异,行道的人应当分别这些观念。又,所谓入息,为的是不接受罪;所谓出息,为的是除灭罪;所谓守意,为的是远离罪。入息是领受佛说因缘观,出息是掌握因缘观,守意是不离因缘观。 数息达不到预期效用有三个原因:其一是罪的到来;二是行念而不守其念;三是不努力精进。 入息短,出息长,直到无有所念,此即是“道”,意有所念则是罪。罪恶在念外而不在内。数息时,若意离息,是喘息长;若意得息,是喘息短。心绪不安行息是长,心绪安定行息是短。意念万物是长息,无有所念是短息。数息未到十息而坏乱,重新另数是长息;恰得十息是短息,为什么?因为数到十为止,不须再数。有时得息也是长,为什么?因为息不休止,所以是长。喘息长自知,喘息短自知。意思是说,意念于息,自知长短。意念觉知长短,就是自知;意念不去觉知长短,就是不自知。 原典 道人行安般守意,欲止意。当何因缘得止意?听说安般守意。何等为安?何等为般?安名为入息,般名为出息,念息不离,是名为安般。 守意者,欲得止[1]意。在行者、新学者,有四种安般守意行。除两恶、十六胜即时自知,乃安般守意行,令得止意。何等为四种?一为数,二为相随,三为止,四为观。何等为两恶?莫过十息,莫减十数。何等为十六胜即时自知[2]?喘息长即自知;喘息短即自知;喘息动身即自知;喘息微即自知;喘息快即自知;喘息不快即自知;喘息止即自知;喘息不止即自知;喘息欢即自知;喘息不欢[3]即自知;内心念万物已去,不可复得,喘息自知;内无所复思喘息自知;弃捐所思喘息自知;不弃捐所思喘息自知[4];放弃躯命喘息自知;不放弃躯命喘息自知。是为十六即时自知也。 问:何等为莫过十数,莫减十数? 报:息以尽未数是为过,息未尽便数是为减。失数亦恶,不及亦恶,是为两恶。 至二息乱为短息,至九息乱为长息,得十息为快息,相随为微。意在长,便转意:我何以故念长?意在短即时觉,不得令意止,止为着。放弃躯命者,谓行息,得道意,便放弃躯命。未得道意,常爱身故,不放弃躯命也。息细微为道,长为生死,短息动为生死。长于道为短,何以故?不得道意,无知见[5],故为短也。 注释 [1]“止”,《丽》作“上”。 [2]十六胜即时自知:通称十六特胜,又译作十六胜行。是反映数息念中由数息引生的心理专注、生理变化、观想活动以及它们相互作用同体验某些佛理的一系列运作过程,十六个次第。但有关这十六胜的具体内容,佛教各家说法不尽相同。本经强调,在数息全过程中,都要“即时自知”。表明它把这一禅定过程,始终置于觉察明晰的心理状态中。 [3]“欢”,与前句“欢”字,《径》《清》均作“观”,不从。 [4]“不弃捐所思喘息自知”一句,底本无,据《丽》本补。 [5]“知见”,《资》《碛》《普》《南》《径》《清》作“所知”。 译文 行道的人行安般守意,目的在于止意。如何才能获得止意?要听讲安般守意。什么是安?什么是般?安的意思是入息,般的意思是出息;意念与息不相分离,即名安般。 所谓守意,目的在于止意。对于现行者和新学者来说,有四种安般守意行法。除两恶、十六胜即时自知,就是安般守意行法,能令达到止意。是哪四种呢?一是数,二是相随,三是止,四是观。什么是两恶?呼吸计数不要超过十次,也不要少于十次。什么是十六胜即时自知?喘息长即时自知;喘息短即时自知;喘息动身即时自知;喘息微细即时自知;喘息快即时自知;喘息不快即时自知;喘息止即时自知;喘息不止即时自知;喘息得欢喜心即时自知;喘息得不欢喜心即时自知;内心念想万物已成过去,不可复得,于喘息中自知;内心不再有所思念,于喘息中自知;弃捐所思对象,于喘息中自知;不弃捐所思对象,于喘息中自知;放弃身躯性命,于喘息中自知;不放弃身躯性命,于喘息中自知。这就是“十六即时自知”。 问:莫过十数,莫减十数是什么意思? 答:数呼吸十次完毕而尚未再数,是为过;数呼吸尚未十次完毕而再数,是为减。忘记计数是恶,数而不到也是恶,这就是两恶。 数到二息而错乱为短息;达到九息而错乱为长息;达到第十息为快息;数与息相随顺为微。意若专注于长,便转而意想:我为什么专念于长?若意专注于短,也应即时觉察,不得令意止,止就是执着。所谓放弃身躯性命,意思是:由行息而获得道意(知身躯性命无常),便会放弃,不再爱着;未得道意,常爱己身,执着不放。息出入微细是道,息长则是生死,息短躁动也是生死。长相对于道乃是短。为什么?因为不得道意,没有知见,所以是短。 原典 数息为单,相随为复,止为[1]一意,观为[2]知意,还为行道,净为入道也。 数时为念,至十息为持[3],是为外禅;念身不净,随空,是为内禅。禅法恶来不受,是名为弃。 閇[4]口数息,随气出入,知气发[5]何所,灭何所。意有所念,不得数;息有迟疾大小,亦不得数;耳闻声乱,亦不得数也。数息意在息数,为不工[6]。行意在意[7],乃为止。数息意但在息,是为不工[8],当知意所从起,气所灭,是乃应数。因缘尽便得定意也。 守意者,念出入息已,念息不生恶故,为守意。息见因缘生,无因缘灭,因缘断,息止也。数息[9]为至诚,息不乱为忍辱。数息气微,不复觉出入,如是当守一念,止也[10]。息在身,亦在外,得因缘息生,罪未尽,故有息;断因缘,息不复生。 数息以为堕第二禅。何以故?用不待念,故为堕第二禅也。数息为不守意,念息乃为守意。息从外入,息未尽,息在入意,在尽识在数也。 十息有十意,为十绊。相随有二意,为二绊;止为一意,为一绊。不得息数为恶,意不可绊。恶意止,乃得数。是为和调,可意绊也。 已得息,弃息;已得相随,弃相随;已得止,弃止;已得观,弃观,莫复还。莫复还者,莫复数。 息亦使意,意亦使息。有所念为息使意,无所念为意使息也。 息有四事:一为风,二为气,三为息,四为喘。有声为风,无声为气,出入为息,气出入不尽为喘也。 注释 [1]“为”,《资》《碛》《普》《南》作“而”。 [2]“为”,《资》《碛》《普》《南》作“而”。 [3]“持”,《资》《碛》《普》《南》《径》《清》作“待”,不从。 [4]閇:“闭”之俗字。 [5]“知气发”,底本作“法气知”,诸本作“知气发”,据改。 [6]“工”,底本作“手”,《资》《普》《南》《径》《清》作“工”,据改。 [7]“在意”,《资》《碛》《普》《南》《径》《清》无。 [8]“工”,底本作“手”,《资》《普》《南》《径》《清》作“工”,据改。 [9]“数息”,《径》作“故息”。 [10]“止也”,《资》《碛》《普》《南》《径》《清》作“也止”,不从。 译文 数息是单一,相随是复合,止是唯有一意,观是认识意,还是行道,净是入道。 数的时候为念,数至十息为持,此是外禅;念身为不净,随顺于空,此是内禅。禅法的功能是恶来不受,此名为弃。 闭口数息次数,息随气出入。知气发自何处,灭于何处。意若别有念想,不得数息;息有快慢大小,也不得数;耳听到声音噪杂,也不得数。数息若意专注于息的次数,此为不工巧。行意于意自身,乃可以止。数息若意只专注于息,此为不工巧,还应当知道意从何处生起,气灭于何所,此乃是息数相应。由此因缘条件灭尽,便是获得“定意”了。 所谓守意,指念想出入息终了,念系于息不生恶,所以是守意。见息有因缘而生,无因缘而灭;因缘断除,息即停止。数息属“至诚”,息不乱属“忍辱”。数息至于气细微,不再感觉气息出入;如此,应当守护一念,这就是“止”。息在身内,也在身外,获得因缘息即发生,罪未灭尽,所以有息;断灭因缘,息即不复再生。 数息为的是进入第二禅。为什么?因为不必依赖念想的功能,所以是进入第二禅。数息的次数,尚不算守意,念系于息乃是守意。息从外吸入,息未终了,息入于意中,在于灭尽识之为数所使。 十息有十种意念,为十系缚。其中相随有二种意念,为二系缚;只有一种意念,为一系缚。得不到息的次数为恶意,是意念与数不相系缚。恶意停止,乃得为数。由此和调,可以用意念系缚。 已成就息,即遗弃息;已成就相随,即遗弃相随;已成就止,即遗弃止;已成就观,即遗弃观,莫复还。所谓莫复还,就是不要再回头数息。 息也支使意念,意念也支使息。心有所念为息支使意,心无所念为意支使息。 息由四件事构成:一是风,二是气,三是息,四是喘。有声是风,无声是气,有出有入是息,气出入不尽是喘。 原典 数息断外,相随断内。数从外入,为断外,亦欲离外因缘;数从中出,为欲离内因缘。外为身离,内为意离。身离、意离,是为相随,出入息是为二事也。 数息为欲断内外因缘。何等为内外?谓眼、耳、鼻、口、身、意为内,色、声、香、味、细滑、念为外也。 行息为使意向空,但欲止余意。何以为向空?息中无所为故也。 数息意走不即时觉者,罪重意轻。罪引意去疾故,不觉也。行道已得息,自厌息,意欲转[1],不复欲数。如是为得息。相随、止、观亦尔也。 知出入息灭,灭为得息相;知生死不复用,为得生死相。已,得四禅,但念空为种道栽[2]。 注释 [1]“息,意欲转”,诸本作此,本经作“息,欲轻”。这里取前者。 [2]“道栽”,底本作“道哉”,《资》《碛》《普》《南》《径》《清》作“道也”,《丽》作“道栽”。这里取后者。 译文 数息在于断外;相随在于断内。若数随从外来的入息,即是断外,也是为了脱离外在的因缘;若数随从身内的呼出,那是为了离却内在的因缘。断外,指身离因缘;断内,指意离因缘。身离、意离,即是相随,出息、入息乃是两件事。 数息为的是断除内外因缘。什么是内外?所谓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是内,色、声、香、味、触、念六境为外。 行息是为了令意念趋向于空,目的仅在制止其余的意念活动。为什么行息能做到趋向于空?因为息中无所作为。 数息时意念走离而不即时觉察,乃是罪重意轻。由于罪牵引意念迅疾走去,所以不能觉察。行道的人已经得息,就会自厌于息,意念希望转离,不再想数。这样做就是得息。相随、止、观也是如此。 知道出息入息灭,灭是得息的特征;知道生死不再起用,是把握了生死的特征。至此,达到四禅,但念想空,为道栽种。 原典 行息以得定,不复觉气出入,便可观。一当观五十五[1]事;二当观身中十二因缘也。 问:息出入宁有处不? 报:息入时是其处,出息时是其处。 数息身坐,痛痒、思想、生死、识止不行,是为坐也。 念息得道,复校计者,用息无所知故。 问:念息得道,何以为无所知? 报:意知息,息不知意,是为无所知。人不能得校计意,便令数息,欲令意定;虽数息,但不生恶,无有黠智。当何等行得黠慧?从一至十,分别定乱,识对行药已,得定意,便随黠慧,得校计,为堕观也。 问:何等为数? 报:数者,谓事。譬如人有事便[2]求,是为数罪;道人数福。何以故?正为十,一意起为一,二意起为二,数终于十,至十为竟,故言十数为福。复有罪者,用不能坏息,故为罪。亦谓意生死不灭,堕世间已,不断世间事,为罪也。六情为六事,痛痒、思想、生死、识,合为十事,应内十息;杀[3]、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嫉妒、嗔恚、痴,应外十息,谓止不行也。 注释 [1]五十五:出自安世高译《道地经·五十五观章》:“行道者,当为五十五因缘自观身,是身为譬,如沫不能捉;是身为譬,如大海不厌不足五乐……”指观身五十五事,以认知身之不净、非常、苦、空等。 [2]“便”,《丽》作“更”。 [3]“杀”,原文作“煞”。 译文 由行息达到心定,不再觉知气息的出入,便可进入观察。其一应当观察五十五事,二当观察身中十二因缘。 问:气息出入是不是有处所? 答:息吸入时即是它的处所,息呼出时即是它的处所。 数息时身坐。受、想、行、识等心理活动停止不行,即所谓坐。 念系于息,已是得道。之所以还要再行思维观察,是因为息无所知。 问:既然念系于息,已是得道,为什么是无所知? 答:意了知息,息不了知意,此即为无所知。人们不能获得思维观察的意念,便令其数息,目的是令其意念安定;虽然已经数息,但只能不令生恶,却没有智慧。应当怎样修行获得智慧?从一息数到十息,分别何者是安定,何者是躁乱,认识有针对性地行药治疗,最后获得定意,便随顺智慧,得以思维观察,这就进入了观。 问:什么是数? 答:所谓数,就是办事。譬如人有事便去求索,这是数罪;修道的人是数福。为什么?正确的数是十,第一意念生起为一,第二意念生起为二,数终了于十,至十为完毕,所以说十数是福。另外,所谓有罪,是因为不能将息坏灭,所以是罪。也就是说,意念生死而不灭坏,堕于世间,而且不断世间事,此即为罪。眼、耳、鼻、舌、身、意六情为六事,与受、想、行、识四阴合为十事,相应于内十息;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嫉妒、嗔恚、痴十恶,相应于外十息,都应该止而不行。 原典 问:何等为十六事? 报:十六事[1]者,谓数至十;六者,谓数、相随、止、观、还、净。是[2]十六事,为行不离[3],为堕道也。 问:数息念风为堕色[4],何以应道? 报:行意在[5]数不念色。气尽便灭,堕非常,知非常为道也。 道人欲得道要,当知坐行二事:一者为坐,二者为行。 问:坐与行为同不同? 报:有时同,有时不同。数息、相随、止、观、还、净,此六事有时为坐,有时为行。何以故?数息意定[6]是为坐;意随法,是为行。已起意不离为行,亦为坐也。 坐禅法,一不数二,二不数一。一数二者,谓数一息未竟便言二,是为一数二。如是为过精进。二数一者,谓息已入[7],甫言一,是为二数一。如是为不及精进。从三至四,五至六,七至八,九至十,各自有分部,当分别所属,在一数一,在二数二,是为法行,便堕精进也。 有三坐堕道:一为数息坐,二为诵经坐,三为闻经喜坐。是为三也。 坐有三品:一为味合坐,二为净坐,三为无有结[8]坐。何等为味合坐?谓意着行不离,是为味合[9]坐。何谓为净坐?谓不念为净坐。何等为无有结坐?谓结已尽,为无有结坐也。 息有三辈[10]:一为杂息,二为净息,三为道息。不行道是为杂息。数至十息不乱,是为净息。已得道,是为道息也。 息有三辈:有大息,有中息,有微息。口有所语,谓[11]大息止;念道,中息止;得四禅,微息止也。 注释 [1]“十六事”,底本作“十事”,《资》《碛》《普》《南》《径》《清》作“十六事”,据改。 [2]“是”,《丽》作“是为”。 [3]“不离”,《碛》《普》《南》《清》作“已亦”。 [4]数息念风为堕色:息指呼吸之气息,佛教分类属于风;风为地、水、火、风四大之一,属于色法,所以念风相当于念色。 [5]“在”,《资》《碛》《普》《南》《径》《清》作“在道”。 [6]“定”,底本作“走”,诸本作“定”,据改。 [7]“入”,诸本作“入二”。 [8]结:烦恼的异名之一,起系缚作用,令不得解脱的烦恼,特名为结。 [9]“合”,《普》作“结”。 [10]“三辈”,《普》作“二辈”。 [11]“谓”,底本无,现据《丽》本改。 译文 问:什么是十六事? 答:所谓十事,指数息到十;所谓六事,指数息、相随、止、观、还、净。此十六事行而不离,那就进于道了。 问:数息的意念在风,念风当堕于色中,如何能相应于道? 答:意念运行于数息而不是意念于色。气息既尽,人便死灭,堕进“非常”,知道“非常”的道理,那就是道。 修道的人要想获得道的纲要,应当知道坐与行二件事,即一为坐,二为行。 问:坐与行是相同还是不相同? 答:有时相同,有时不相同。数息、相随、止、观、还、净,此六事有时为坐,有时为行。为什么?数息意念安定,此为坐;意念随顺于法,此为行。已经生起道意而不相离是行,也属于坐。 坐禅的方法是,当数一不数二,当数二不数一。所谓当数一而数二,指数第一息未完便数二,此为一数二。这种数法,是过于精进。所谓当数二而数一,指息已进入第二次,才刚刚数一,此为二数一。这种数法,是精进不够。从三到四,从五到六,从七到八,从九到十,各有各的位置,应当分别它们的归属,处于一息数一,在二息数二,此为随法而行,便是进入精进的范围。 有三种坐随顺于道:一是数息坐,二是诵经坐,三是闻经喜坐。此为三种。 坐有三种品类:一是味合坐,二是净坐,三是无有结坐。什么叫味合坐?指意专注于行而不相离,即是味合坐。什么叫净坐?指不作念想,即是净坐。什么叫无有结坐?指烦恼系缚已经断尽,即是无有结坐。 息有三类:一为杂息,二为净息,三为道息。但行息而不行道,即是杂息。数息到第十息而无错乱,即是净息。已经得道,即是道息。 息有三类:有大息,有中息,有微息。口有所言,为大息止;念想于道,为中息止;获得四禅,为微息止。 原典 问:佛何以教人数息守意? 报:有四因缘:一者用不欲痛故;二者用避乱意故;三者用闭因缘,不欲与生死会故;四者用欲得泥洹道故也。 譬喻说日,无光明者有四因缘:一者用有云故,二者用有尘故,三者用有大风故,四者用有烟故。数息不得,亦有四因缘:一者用念生死校计故,二者用饮食多故,三者用疲极故,四者用坐不得更罪地故。此四事来,皆有相:坐数息,忽念他事,失[1]息意,是为念校计相;骨节尽痛,不能久坐,是为食多相;身重意瞪懵,但欲睡眠,是为疲极相;四面[2]坐不得一息,是为罪地相。以知罪,当经行;若读经文坐,意不习[3]罪,亦祸消[4]也。 注释 [1]“失”,《普》作“夫”。 [2]“面”,《资》《碛》《普》《南》《径》《清》作“徒”。 [3]“不习”,底本作“习”,现据诸本改。 [4]“祸消”,《资》《碛》《普》《南》《径》《清》作“稍稍消”。 译文 问:佛为什么教人数息守意? 答:有四个原因:一、为的是不欲受苦;二、为的是避免意念躁乱;三、为的是闭塞因缘,不与生死流转会合;四、为的是获得入于涅槃之道。 譬喻说日,没有光明有四个原因:一是因为有云,二是因为有尘,三是因为有大风,四是因为有烟。数息达不到预期的效用,也有四个原因:一是因为意念生死,筹算计较;二是因为饮食多;三是因为极度疲倦;四是因为坐非其地,不便于除罪。此四因导致的结果,都有相状可知:坐禅数息,忽然念想他事,失去守息的意念,这是意念转向筹算计较的相状;骨节尽痛,不能久坐,这是饮食多的相状;身沉重,意懵懂,但欲睡眠,这是极疲倦的相状;辗转四面坐而不得一息,这是罪地的相状。由于认识了罪过,应当依“经”而行;若读“经文”又坐,意想不习于罪过,祸也可以消除。 原典 道人行道,当念本。何等为本?谓心、意、识是为本。是三事皆不见,已生便灭,本意不复生,得是意为道意。本意已灭,无为[1]痛更因缘,生便断也。 定意日胜,日胜为定意。有时从息得定意,有时从相随得定意,有时从止得定意,有时从观得定意。随得定因缘直行也。 行息亦堕贪,何以故?意以定便喜故。便当计出入息[2],念灭时,息生身生,息灭身灭,尚未脱生死苦。何以故?喜已计,如是便贪止也。 数息欲疾,相随欲迟。有时数息当安徐,相随时当为疾。何以故?数息意不乱当安徐,数乱当为疾。相随亦同如是也。第一数亦相随,所念异,虽数息[3],当知气出入,意着在数也。 数息复行相随、止、观者,谓不得息。前世有习在相随、止、观,虽得相随、止、观,当还从数息起也。 数息意不离,是为法;离为非法。数息意不堕罪;意在世间,便堕罪也。 数息为不欲乱意,故意以不乱,复行相随者,证上次意知为止。止与观同,还与净同也。 行道得微意,当倒意者,谓当更数息。若读经已,乃复行禅微意者,谓不数息反行相随也。 注释 [1]“为”,《资》《碛》《普》《南》《径》《清》作“有”。 [2]“出入息”,《丽》作“出息入息”。 [3]“虽数息”,底本作“数杂息”,诸本作“虽数息”,据改。 译文 行道的人行道,应当念本。什么是本?所谓心、意、识,这就是本。此三事都不着见,已生执着,立即灭除,令本的意念不再发生。达到这种程度的意,就是道意。此本意已经灭除,不再成为受苦不断的因缘,生便断灭。 定意日益胜进,日益胜进为了定意。有时从数息获得定意,有时从相随获得定意,有时从止获得定意,有时从观获得定意。随着得定的因缘照直而行。 行息也会堕于贪。为什么?因为意想得定便生喜心。由此便当思察出入息和念灭时,息生身即生,息灭身即灭,尚未解脱生死之苦。为什么?喜的性质既经思察,如此便能制止贪。 数息要快,相随要慢。有时数息应当安徐,相随应当加快。为什么?数息时意不错乱,当会安徐;数乱时,定是加快。相随也同样如此。第一数息也相随,但所念有差别,虽然数息,当知气息的出入,意念系于数。 数息之所以还要再行相随、止、观,是因为不得息。有前世的旧因遗留在相随、止、观上,虽已获得相随、止、观,也仍然应当从数息开始。 数息的意念不离散,此即是法;离散则是非法。数息时的意念不堕于罪;意在世间,便堕于罪。 数息为的是不要扰乱意念。意念由于不乱而还要再行相随,是要证得上次的意念,知其为止。止与观相同,还与净相同。 行道若已达到微细的意念,当再行倒意。意思是说,当重新数息。如果读经已毕,仍然行禅达到微细的意念,乃是不数息反而修行相随了。 原典 佛有六洁意,谓数息、相随、止、观、还、净。是六事能制无形也。 息亦是意,亦非意。何以故?数时意在息为是;不数时意息各自行,是为非意。从意[1]生息已,止,无有[2]意也。 人不使意,意使人[3]。使意者,谓数息、相随、止、观、还、净。念三十七品经,是为[4]使意。人不行道,贪求随欲,是为意使人也。 息有垢,息不去垢,不得息。何等为息垢?谓三冥中最剧者,是为息垢。何等为三冥?谓三毒起时身中正冥,故言三冥。三毒[5]者,一为贪淫,二为嗔恚,三为愚痴。人皆坐是三事死,故言毒也。 数息时意在数,息未数时有三意:有善意,有恶意,有不善不恶意。欲知人得息相者,当观万物及诸[6]好色,意不复着,是为得息相。意复着,是为未得,当更精进。 行家中意欲尽者,谓六情[7]为意家,贪爱万物皆为意家也。 相随者,谓行善法,从是[8]得脱,当与相随。亦谓不随五阴六入[9],息[10]与意相随也。 注释 [1]“从意”,《资》《碛》《普》《南》《径》《清》作“从息”。 [2]“无有”,底本作“有”,诸本作“无有”,据改。 [3]“人”,《资》《碛》《普》《南》《径》《清》作“人人”。 [4]“为”,《碛》《普》《南》《径》《清》作“为人”。 [5]“三毒”,《普》作“一毒”。 [6]“诸”,底本作“谓”,诸本作“诸”,这里取后者。 [7]六情:即眼、耳、鼻、舌、身、意六种认识机能,通称六根。因六根能取六境,成为情欲产生的根基,故名六情。 [8]“从是”,底本作“从”,诸本作“从是”。这里取后者。 [9]六入:亦译作六处。有内、外二类。内六入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外六入指色、声、香、味、触、法六境。本经意指内六入。 [10]“息”,底本作“自”,诸本作“息”。这里取后者。 译文 佛有六种洁净的意念,即数息、相随、止、观、还、净。此六洁净事能控制无形的意。 息既是意,也不是意。为什么?数息时意专注于息,息即是意;不数时,意与息各自运行,息则为非意。从息产生意念,即停止了息,无有意的状态。 如果人不支使意念,意念即支使人。所谓“使意”,就是数息、相随、止、观、还、净。念想三十七品经,此为“使意”。如果人不行道,贪求随欲,此为“意使人”。 息有垢污,若息不去掉垢污即不得息。什么叫息垢?三冥中最剧烈的部分,乃是息垢。什么是三冥?指三毒生起时,身体正处在冥顽愚昧的状态,所以说为三冥。所谓三毒,一是贪欲,二是嗔恚,三是愚痴。人都因此三事致死,所以名之为毒。 数息时,意念系于数。息未数时,意有三种:有善意,有恶意,有不善不恶意。 要想知道人们得息的特征,应当观察万物及种种姣好美色,如果意念不再染着,就是得息的特征。如果意念依然染着,那是未得,应当更加努力精进。 欲令“行家中意”断尽。眼、耳、鼻、舌、身、意六情为意家,六情贪爱万物,都是意家。 所谓相随,指修行善法,并从行善法中获得解脱,应当与之相随。也可以说,不随逐五阴、六入,而是息与意相随顺。 原典 问:第三止,何以故正[1]在鼻头? 报:用数息、相随、止、观、还、净皆从鼻出入,意习故处,亦为易识,以是故着鼻头也。 恶意来者,断为禅。有时在鼻头止,有时在心中止。在所着为止。邪来乱人意,直观一事,诸恶来心不当动,心为不畏[2]之哉也。 止有四:一为数止,二为相随止,三为[3]鼻头止,四为息心止。止者,谓五乐[4]、六入[5]当制[6]之也。 入息至尽鼻头止,谓恶不复入,至鼻头止。出息至尽着鼻头,谓意不复离身行向恶,故着鼻头。亦谓息初入时,便一念向不复转,息出入亦不复觉,是为止也。 止者如,如[7]出息入息,觉知前意出,不觉后意出。觉前为意意相观,便察出入息,见败,便受相,畏生死便[8]却意,便随道意相也。 莫为相随者,但念着鼻头,五阴因缘不复念,罪断意灭,亦不喘息,是为止也。 莫为相随者,谓莫复意念出入,随五阴因缘,不复喘息也。 注释 [1]“正”,《资》《碛》《南》《丽》作“止”。 [2]“畏”,《碛》《普》《南》《径》《清》作“动”。 [3]“为”,《资》《碛》《普》《南》《径》作“者”。 [4]五乐:指眼、耳、鼻、舌、身五种官能对应于色、声、香、味、触五境之欲乐。 [5]六入:又作六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为内六入,色、声、香、味、触、法六境为外六入,总称十二入,亦作十二处。 [6]“制”,诸本作“制止”。 [7]“如”,底本无,现据《丽》本补上。 [8]“便”,《资》《碛》《普》《南》《径》《清》无。 译文 问:第三止,为什么要止在鼻头? 答:因为数息、相随、止、观、还、净,都是从鼻子出入,意念习惯于旧的地方,也因为此处易于识别,所以专注于鼻头。 恶意若来,断灭就是禅。有时在鼻头止,有时在心中止。专注于所着为止。如果有邪念来扰乱人意,即直观想一事,诸恶来时心不当动,心成为无所畏惧的了。 止有四种:一是数止,二是相随止,三是鼻头止,四是息心止。所谓止,意思是说,五乐、六入当加以制止。 所谓入息至尽鼻头止,意思是说,恶不再能继续进入到了鼻头就止住了。所谓出息至尽着鼻头,意思是说,意念不再离散,而令身行向恶,所以专注于鼻头。也可以这样说:息初吸入时,便专心一念对向它不再转移。至于息是出是入也不复觉察,那就是止。 所谓止,就是如,如出息、入息。若觉知前意出,不觉后意出,其觉前的观想名“意意相观”,因此便会觉察出入息表现的败坏,接受这种败坏相,畏惧生死无常,便会除却随逐于息的意念,而随顺于道意。 所谓莫为相随,指但念着鼻头,不再意念五阴等因缘,由此罪断意灭,也不知喘息,此即为止。 所谓莫为相随,指不要再去意念息的出入,追随五阴等因缘,由此也不再感到喘息。 原典 第四观者,观息败时,与观身体异。息见因缘生,无因缘灭也。 心、意受相者,谓意欲有所得,心计因缘会,当复灭,便断所欲,不复向是,为心、意受相也。 以识因缘为俱相观者,谓识知五阴因缘,出息亦观,入息亦观。观者,谓观五阴,是为俱观。亦应意意相观,为两因缘,在内断恶念道也。 观出息异,入息异者,谓出息为生死阴,入息为思想因[1];有时出息为痛痒阴,入息为识阴。随因缘起便受阴,意所向无有常用,是故为异。道人当分别知是。亦谓出息灭,入息生;入息灭,出息生也。 无有故者,谓人意及万物。意起已灭,物生复死,是为无有故也。 出息[2]是,入息非;入息是,出息非,谓出息时意不念入息,入息时意不念出息;所念异故,言非也。 中信者,谓入道中,见道因缘,信道,是为中信也。 注释 [1]“因”,《大正》作“阴”。 [2]“出息”,诸本作“非出息”,不从。 译文 第四,所谓观,观息败灭时,与观身体不同。息表现为有因缘而生,无因缘即灭。 所谓“心、意受相”,意思是说,当意欲有所得时,心即筹算,因缘会合,必当复灭,由此断除所欲,不再向往此等所欲,这就是心、意受相(心意受用道意的相状)。 所谓“以识因缘为俱相观”,意思是说,识了知五阴产生的因缘,出息也观,入息也观想。所谓观,就是观想五阴;(出息观、入息观)就是俱(相)观。也应该意意相观(以后意观前意),这是在内断除恶念的途径。总之,乃是两种因缘。 所谓“观出息异,入息异”,意思是说,出息为五阴中的行阴,入息为想阴;有时出息为受阴,入息为识阴。随着因缘条件生起的不同而受用诸阴,意念所向,无有永恒不变的功用,所以说之为异。修道的人应当分别了知这个道理。所谓异,也可以说出息灭,入息生;入息灭,出息生。 所谓“无有故”,指人、意以及万物。意起既毕,即趋泯灭,万物生而复死,(古不至今)此名之为无有故。 所谓“出息是,入息非;入息是,出息非”,指出息时意不念想入息,入息时意不念想出息;所念想的对象不同,所以说其为非。 所谓“中信”,指在悟入佛道中,由于以见道为因缘而归信于道,所以叫中信。 原典 第五还弃结者,谓弃身七恶[1]。第六净弃结者,为弃意三恶[2]。是名为还。 还者,为意不复起恶;恶者,是为不还也。还身者,谓还恶得第五还。尚有身,亦无身,何以故?有意有身、无意无身,意为人种,是名为还。 还者,谓意不复起恶;起恶者,是为不还。亦谓前助身,后助意。不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是为[3]助身;不嫉、嗔恚、痴,是为助意也。 还五阴者,譬如买金得石,便弃捐地不用。人皆贪爱五阴,得苦痛便不欲,是为还五阴也。 何等为便见灭尽处?谓无所有,是为灭处。 问:以无所有,何以故为处者?无所有处有四处:一者飞鸟以空中为处,二者罗汉以泥洹为处[4],三者道以无有为处[5],四者法在观处也。 出息入息受五阴相者,谓意邪念疾转[6]还正,以生觉断,为受五阴相。言受者,谓受不受相也。 注释 [1]身七恶:指十恶中属于身业的七恶,即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 [2]意三恶:指十恶中属于意业的三恶,即贪欲、嗔恚、疑(或作痴)。 [3]“为”,《径》作“谓”。 [4]罗汉以泥洹为处:罗汉,为阿罗汉之略称,系早期佛教和部派佛教修持所得的最高果位。泥洹,即涅槃,系早期佛教和部派佛教的最高理想,也是阿罗汉的最终归宿。 [5]道以无有为处:此“无有”,意谓不受特定时空的局限,不为诸“有”所沾染。 [6]“转”,底本作“辄”,诸本作“转”,这里取后者。 译文 所谓“第五还弃结”,指捐弃由身体发动的杀、盗等七恶;所谓“第六净弃结”,指捐弃由意识发动的愤怒等三恶。这两种弃结,总名为还。 所谓“还”,指意不再起恶;而恶,即为不还。所谓“还身”,指捐弃之恶,可以获得第五还(弃身七恶)。此时尚有身,也无有身。为什么?有意即有身,无意即无身,因为意是人的种子,这就是还。 所谓“还”,指意不再起恶;起恶,即是不还。也可以说,前(第五还弃结)助身(弃恶),后(第六净弃结)助意(弃恶)。不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是为助身;不嫉、嗔恚、痴,是为助意。 所谓“还五阴”,譬如买金得石,便抛弃地上不用。人人贪爱五阴,由此受得苦痛,便不再欲求,此即为还五阴。 什么叫作便见灭尽处?所谓无所有,乃为灭处。 问:既是“无所有”,为什么还成为“处”?无所有处有四处:一、飞鸟以空中为其处;二、阿罗汉以涅槃为其处;三、道以无有为其处;四、法存在于观想“处”。 所谓“出息入息受五阴相”,意思是说,意若流入邪念,应当迅疾回到正念上去,用生起的觉悟断灭,此即为“受五阴相”。此处所言“受”,就是受“不受相”。 原典 以受五阴相,知起何所,灭何所。灭者为[1]十二因缘[2]。人从十二因缘生,亦从十二因缘死。不念者,为不念五阴也。知起何所,灭何所,谓善恶因缘起,便复灭。亦谓身,亦谓气生灭。念便生,不念便死,意与身同等,是为断生死道。在是生死间[3],一切恶事皆从意来也。 今不为前,前不为今者,谓前所念已灭,今念非前念。亦谓前世[4]所作,今世所作,各自得福。亦谓今所行善,非前所行恶。亦谓今息非前息,前息非今息也。 为生死分别者,为意念生[5]即生,念灭即灭。故言生死,当分别万物及身,过去、未来福为索尽。何以故尽?以生便灭,灭便尽,以知尽当尽力求也。 观上头[6]无所从来者,谓人无所从来,意起为人。亦谓人不自作来者,为有所从来。人自作自得,是为无所从来也。 生死当分别者,谓知分别五阴。亦谓知分别意生死,人意为常,知无有常,亦为分别也。 后观[7]无处所者,为念[8]现在,不见罪人,在生死会,当得无有脱于罪故,言后观[9]无有处所。 未得道迹[10],不得中命尽,谓已得十五意[11],不得中死;要当得十五意,使堕[12]道,亦转上至阿罗汉也。中得道[13],亦不得中命尽,为息、意、身凡三事。谓善恶意要当得道迹,亦复中坏;息死复生,善意起复灭;身亦不得中死也。 注释 [1]“为”,诸本作“为受”。 [2]十二因缘:早期佛教和部派佛教中最基本的“缘起”理论,是众生本原及其流转三世因果,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处(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 [3]“间”,《资》《碛》《普》《南》《径》《清》作“闻”。 [4]“前世”,底本为“前”,《资》《碛》《普》《南》《径》《丽》作“前世”,现据改。 [5]“念生”,底本为“念”,诸本作“念生”,这里取后者。 [6]上头:相当“前际”,这里指人生的开端、本原。 [7]“观”,诸本作“视”。 [8]“念”,诸本作“今”。 [9]“观”,原本作“视”,疑误,故改为“观”。 [10]道迹:道是菩提的旧译,迹为轨迹,即菩提之道。 [11]十五意:是指见道苦法忍等“十五心”。此十五心在全部修习中属于“见道”范围。 [12]“使堕”,诸本作“便随”。 [13]“道”,《资》《碛》《普》《南》《径》《清》作“道迹”。 译文 由于此“受五阴相”,就会知道五阴起于何所,灭于何所。所谓“灭”,指十二因缘。人从十二因缘生,也从十二因缘死。所谓“不念”,就是不念想五阴。所谓“知起何所,灭何所”,意思是说,善恶的因缘生起,便复灭除。也可以说是“身”,也可以说是“气”的生灭。有念即生,无念便死,意与身是同等的,(所以不念五阴)就是断绝流转生死的道路。在此生死流转之间的一切恶事,都是从意想中来的。 所谓“今不为前,前不为今”,意思是说,先前所念已经熄灭,现在所念不是先前所念。也可以说,前世所作(善),今世所作(善),各得各的福。也可以说,现在所行善,不是先前所行恶。也可以说,现在的气息不是先前的气息,先前的气息不是现在的气息。 所谓“为生死分别”,指“意”若念生即生,若念灭即灭。所以名为生死,由此当分别万物及自身,过去、未来福为消尽。为什么会尽?因为有生便有灭,有灭便有尽。由于知尽,便当尽力求道。 所谓“观上头无所从来”,意思是说,人无所从来,“意”起为人。也有一说,人不是由于自作才来的,而是有所从来。人是自作自得,所以为无所从来。 所谓“生死当分别”,意思是说,应当知道分别五阴。也可以说,知道分别意的生死,人以“意”为常,知无有常,也是分别。 所谓“后观无处所”,指念想现在,不要产生罪人的观念,因为在生死合会中,当知没有能从罪中解脱出来的,据此说“后观无处所”。 没有走上“道”的轨迹,不得中途命尽。意思是说,修持已经达到“十五意”,不得中间死去;必须达到“十五意”,使之悟“道”,并辗转上进至于阿罗汉。中间得道,也不得中途命尽,指息、意、身三件事。也就是说,属于善恶的意念,既要进入“道”的轨迹,也要中途坏灭;“息”死而复生,善意起而复灭;身则不得中途死去。 原典 何等为净?谓诸所贪欲为不净,除去贪欲是为净。 何等为五阴相?譬喻火为阴,薪为相也。 从息至净,是皆为观,谓观身、相随、止、观、还、净,本为无有。 内意数息,外意断恶因缘,是为二意也。 问:何以故不先内外观身体[1],反先数息、相随、止、观、还、净? 报:用意不净故,不见身;意已净,便悉见身内外。 道行[2]有十九行[3],用人有十九病[4]故,亦有十九药。观身念恶露[5],是[6]止贪淫药;念四等心[7],是为止嗔恚药;自计本何因缘有,是为止愚痴药;安般守意,是为多念药也。 内外自观身体,何等为身?何等为体?骨肉为身,六情合为体也。何等为六情?谓眼合色,耳受声,鼻向香,口欲味,细滑为身,衰意[8]为种,栽[9]为痴[10],为有生物也。 内外身体所以重出者何?谓人贪求有大小,有前后,谓所欲得当分别观。观者见为念,念因见观者为知也。 身观止者,坐念起,起念意不离,在所行意,所着为识,是为身观止也。 出息入息念灭时,何等为念灭时?谓念出入气尽时,意息灭。出息入息念灭时,譬如画空中无有处[11],生死意、道意俱尔也。出息入息念灭时,亦不说息意息[12]。说灭时,出息入息念灭时,初从[13]因缘生,断本为灭时也。 注释 [1]内外观身体:指观身不净的不净观,属四念住之一,与安般禅并为二甘露门。 [2]“道行”,《资》《碛》《普》《南》《径》《清》作“道所”。 [3]十九行:指观身,即不净观;念四等心,即慈、悲、喜、舍的慈悲观;本何因缘有,即因缘观中的十二有支;安般守意,即数息观,此处将吸、呼二息作二行,总为十九行,亦即下文之十九药。 [4]十九病:见《修行道地经》:“观察人情凡十九辈……一曰贪淫,二曰嗔恚,三曰愚痴,四曰淫怒,五曰淫痴,六曰痴恚,七曰淫怒愚痴,八曰口清意淫,九曰言柔心刚,十曰口慧心痴,十一者言美而怀三毒,十二者言粗心和,十三者恶口心刚,十四者言粗心痴,十五者口粗而怀三毒,十六者口痴心淫,十七者口痴怀怒,十八者心口俱痴,十九者口痴心怀三毒。” [5]恶露:指人体种种排泄物和腺体。佛教一般认为,人身有三十六种不净物,大都属于“恶露”。 [6]“是”,《大正》作“是为”。 [7]四等心:即四无量禅,十二门禅之一。以慈、悲、喜、舍的观念观察无量众生。 [8]衰意:据康僧会序,即是邪念、溢荡的心,是孳有万亿的种子。 [9]“栽”,《碛》《普》作“裁”,《南》作“载”,不从。 [10]痴:即十二因缘中的无明,是播种、栽植,令种子得以滋长的原因。此处是用衰意与痴,解释六情中的意与法。 [11]“处”,《资》《碛》《普》《南》《径》《清》作“是处”。 [12]“息”,《资》《碛》《普》《南》《径》《清》作“自”。 [13]“初从”,诸本作“物从”。 译文 什么是净?此处指一切贪欲是不净,除去贪欲就是净。 什么是五阴的相状?譬如火是阴,则薪就是它的相状。 从息到净,都属于观。意思是说,观身、相随、止、观、还、净,本为无有。 内意专注于数息,外意专注于断恶,此二因缘,即是二意。 问:为什么不先内外观身体,反而先数息、相随、止、观、还、净? 答:因为意不净,所以不见身(的本质);意若是已净,便能普遍见到身内身外(的本质)。 循道所行有“十九行”,因为人有十九种病,也有十九种药。观察身,念想身内充满恶浊的液体,是制止贪淫的药;念想慈、悲、喜、舍四种平等心理,是制止愤怒的药;自计念此身体是从十二因缘而有,是为制止愚痴的药;安般守意则是制止念想太多的药。 所谓“内外自观身体”,什么是“身”?什么是“体”?骨肉为身,与六情和合是体。什么是六情?眼迎合色,耳受纳声,鼻追随香,口欲求味,以细滑等触觉为身,衰颓的意是种子,栽植(而成万物)就是痴,由此六情而为有生之物。 此内外身体之所以一再解释,是因为人的贪求有大有小,有前有后。意思是说,对于贪欲的对象,应当分别观察。观察所见为“念”,“念”因所见而观察的叫作“知”。 所谓“身观止”,坐禅时,(身不净之)念生起,起念后,意不离散,所在皆行此“意”,所执着皆以(此念)识别,这就是“身观止”。 所谓“出息、入息念灭时”,什么叫念灭时?念想出气、入气尽了的时候,也就是说,系念于息的意想灭。出息入息的意念灭的时候,譬如画空,无有处所,不论“生死意”,还是“道意”,都是如此。出息入息的意念熄灭时,也不说是息(灭),还是系息的意(灭)。说灭时,就是出息入息的意念熄灭时,开初从因缘生起,断除根本称为“灭时”。 原典 内外痛痒见观者[1],为见痛痒所从起,便观,是为见观也。内外痛痒者,谓外好物为外痒,外恶物为外痛;内可意为内痒[2],内不可意为内痛。在内为内法,在外[3]外因缘为外法。亦谓目为内,色为外;耳为内,声为外;鼻为内,香为外;口为内,味为外;心为内,念为外。见好细滑意欲得,是为痒;见粗恶意不用,是为痛。俱堕罪也。 痛痒观止者,若人臂[4]痛,意不作痛,反念他一切身痛,如是以意不在痛为止。痛亦可念,亦不可念。念痛无所着;自爱身当观他人身;意爱他人身,当自观身,亦为止也。 内外痛痒所以重出者何?谓人见[5]色,爱有其薄厚,意[6]不等观,多与少异故。重分别观道,当内观有痴,当外观以自证也。 身心痛痒各自异,得寒热、刀杖痛极,是为身痛;得美饭、载车、好衣,身诸所便,是为身痒。心痛者,身自忧,复忧他人及万事,是为心痛;心得所好及诸欢喜,是为心痒也。 注释 [1]内外痛痒见观者:即观受是苦,属四念住之一。痛、痒是苦、乐的古译。 [2]“内痒”,《碛》《南》作“痛痒”。 [3]“外”,诸本无此字。 [4]“臂”,《资》《碛》《普》《南》《径》《清》无此字。 [5]“见”,《资》作“俱”。 [6]“有其薄厚,意”,诸本作“有薄厚,其意”。 译文 所谓“内外痛痒见观”(即观受阴),为见痛痒等感受产生的缘由,便观此痛痒,这就是见观。所谓“内外痛痒”,外在的美好物为外痒,外在的粗恶物为外痛;内在的可意感为内痒,内在的不可意感为内痛。在内的是内法;在外的外因缘是外法。也可以说,眼是内,色是外;耳是内,声是外;鼻是内,香是外;口是内,味是外;心是内,念是外。见到美好细滑之物,意欲享得,此为痒;见到粗恶之物,意所不用,此为痛。痛、痒都属于罪过范围。 所谓“痛痒观止”,意思是说,如果人感到臂痛苦,“意”不以痛苦,反而念想其他一切人身的痛苦,如此以“意”不执着于自己的痛苦,即是“止”。痛,既可以念想,也不可以念想。念想痛苦而无所执着;自爱己身,也当观他人之身;以“意”爱于他人之身,也当自观己身,也属于“止”。 此“内外痛痒”之所以一再解释,是因为人见物色,而爱有厚有薄,其意不能平等观待,有多有少的差别。重新分别观察之道,在于内观有痴,外观以自证(平等之理)。 身、心的痛痒各有不同。受到寒热、刀杖等痛楚之极,此为“身痛”;获得美饭、车骑、好衣等令身便利,此为“身痒”。所谓“心痛”,指自身既已忧苦,又忧苦他人及万事,此为“心痛”;内心所得喜好和感受种种欢喜,此为“心痒”。 原典 意相观者,有两因缘,在内断恶念道,一者谓五乐、六衰[1],当制断之。观者自观身,身不知粗细,以得乃觉,是为意意相观。意意相观,息亦是意,数亦是意,数时观息为意意相观也。 意观[2]止者,欲淫,制不为;欲嗔恚,制不怒;欲痴,制不作;欲贪,制不求。诸恶事一切不向,是为观止,亦谓以知三十七品经,常念不离,为止也。 出息入息尽、定便观者,尽谓罪尽,定谓息止意,定观者谓观止[3]还净也。尽止者,谓我能说是,更见是[4]晓是,遍更是,是为尽止也。 所起息[5],若布施作福[6]一切善法,已起便灭[7],更意念耶?向习罪行亦无数,故世[8]今世意不如是相随,他人亦尔。已[9]知觉当断,已[10]断,为内外意意观止也。 内外法法者,内法谓身,外法谓他人。有持戒法,有不持戒法,是为内外法法[11]也。 内法谓行黠不离三十七品经,一切余事意不堕中,行道得道,是为内法;外法谓堕生死,谓[12]生死行,便得生死不脱。一切当断已断,为内外法观止也。 法观止者,一切人皆自身为身,谛校计非我身。何以故?有眼有色,眼亦非身,色亦非身,何以故?人已死[13]有眼无所见,亦有色无所应,身如是。但有识亦非身,何以故?识无有形,亦无所轻止。如是计眼,耳、鼻、舌[14]、身、意亦尔。得是计为法观止,亦谓不念恶为止,念恶为不止。何以故?意行故也。 注释 [1]“一者谓五乐、六衰”,疑为“一者谓五乐,二者六衰”。 [2]“意观”,底本作“观”,诸本作“意观”,据诸本改。 [3]“观止”,底本作“止”,诸本作“观止”,据诸本改。 [4]“更见是”,《丽》无。 [5]“所起息”,疑为“所起意”之误。 [6]“作福”,底本为“作礼”,诸本作“作福”,据诸本改。 [7]“已起便灭”,底本为“以起便灭”,《频伽》作“已起便灭”,据改。 [8]“世”,《南》《径》《清》作“更”。 [9]“已”,底本均为“以”,《频伽》作“已”,据改。 [10]“已”,底本均为“以”,《频伽》作“已”,据改。 [11]“法法”,《碛》《普》《南》《径》《清》作“法”。 [12]“谓”,《碛》《普》《南》《径》《清》作“随”。 [13]“人已死”,底本为“人以死”,《频伽》作“人已死”,据改。 [14]“舌”,底本为“口”,《丽》作“舌”,据改。 译文 所谓“意相观”,有两种因缘,在内断除恶念的途径,一是眼、耳、鼻、舌、身五根对五境的欲乐,二是色、声、香、味、触、法六种衰败道意的尘境,应当加以制止断灭。所谓“观”,指自观其身。身本身并不知道是粗是细,由于受得,始能觉察,这就是“意意相观”。此意意相观,息也是意,数也是意,数息同时观息,就是意意相观。 所谓“意观止”,意思是说,淫欲生起,制其不为;即欲嗔恚,制其不怒;即欲行痴,制其不作;即欲贪婪,制其不求。凡诸恶事,一切不趋向,此为“观止”,也可以说,已经认知三十七品经,经常念想而不脱离,此即是“止”。 所谓“出息入息尽、定便观”,其中尽指罪尽,定指以息止住意(的散乱),“定观”的意思是观止而还于“净”。“尽止”的意思是我能说此道理,更能见此道理,晓此道理,普遍贯彻,这就是“尽止”。 由“尽止”所起之“意”,如果用于布施作福及一切善法,则此意已起便灭,还是要再做意念?一向习于罪行不可计数,过去、现在意不与道相随,他人也是如此。既已知觉,应当断除;已经断除,就是内外意意观止。 所谓“内外法法”,内法指身,外法指他人。又,有持戒法,有不持戒法,也是内外法法。 内法的意思是运行智慧不离三十七品经,其余一切,意想不随,行道得道,此为内法;外法指堕落于生死流转,意思是说,由于有生死诸行,便得在生死流转中不得解脱。此等一切应当断除的均已断除,就是内外法观止。 所谓“法观止”,一切人都把自身看作是身;真实思维观察,自身非我身。为什么?如人有眼有色,眼非身,色也非身。为什么?如人已死,即使有眼,也无所见,有色也无所反映,身就是如此。然而,但有识也非身,为什么?因为识无形状,也没有轻微的停止。同所考察的眼一样,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此。达到这种认识,就是法观止,也可以说,不意念恶为“止”,意念恶为“不止”。为什么?因为“止”与“不止”是随“意”而行。 [book_title]卷下 原典 《佛说大安般守意经》卷下[1] 后汉安息三藏安世高译[2] 出息入息自觉,出息入息自知,当时为觉,以后为知。觉者,谓觉息长短;知者,谓知息生灭、粗细、迟疾也。 出息入息觉尽止[3]者,谓觉出入息欲报时为尽,亦计万物身生复灭;止[4]者,谓意止[5]也。 见观空者,行道得观,不复见身,便堕空无所有者,谓意无所着。意有所着因,为有。断六入,便得贤明。贤谓身,明谓道也。 知出何所,灭何所者,譬如念石出石,入木石便灭。五阴亦尔,出色入痛痒,出痛痒入思想,出思想入生死,出生死入识,已分别是,乃堕三十七品经[6]也。 问[7]:何等为思维无为道? 报:思为校计,惟为听,无为不念万物,为者如说行道;为得故,言思维无为道也。思为念,惟为分别白黑;黑为生死,白为道,道无所有;已分别无所有,便无所为,故言思维无为道。若计有所为、所着,为非思维。思亦为物,惟为解意,解意便知十二因缘事。亦谓思为念,惟为计也。 注释 [1]“卷下”,底本为《高丽藏》本。 [2]译者,《资》《普》作“后汉沙门安世高译”;《碛》《南》《径》《清》作“后汉安息国三藏法师安世高译”。 [3]“止”,诸本作“心”,不从。 [4]“止”,诸本作“心”,不从。 [5]“止”,诸本作“心”,不从。 [6]“经”,诸本作“结”,不从。 [7]“问”,诸本作“问曰”。 译文 所谓“出息入息自觉,出息入息自知”,当时为觉,以后为知。所谓“觉”,指觉察气息的长短;所谓“知”,指了知气息的生灭、粗细、快慢。 所谓“出息入息觉尽止”,觉察出息、入息即将转换的时刻名尽,计较万物诸身生而复灭也是“尽”;所谓“止”,“意止”的意思。 所谓“见观空”,意思是说,行道获得的观念,不再见到有身,便悟入空无所有,就是说,意无有执着。意有所着作因,也即是有。断灭眼、耳等六入,便获得贤明。所谓贤,即指身;所谓明,即指道。 所谓“知出何所,灭何所”,譬如专念于石,便出现石;念入于木,石便熄灭。五阴也是如此,出现色而入于受;出现受而入于想;出现想而入于行;出现行而入于识。对五阴做如此分别,乃进入三十七品经中。 问:什么是思维无为道? 答:思指比较筹算,维指听受,无指不念想万物,为指依佛说行道。为的是得道,所以说是思维无为道。又,思指念想,维指分别白黑;黑指生死,白指道,道无所有;已分别无所有,便无有所为,所以说是思维无为道。如果算计有所为,有所着,是为非思维。思也可以是物,维指有理解能力的意,解意便知十二因缘所做诸事。也可以说,思指念想,维指算计。 原典 断生死得神足[1],谓意有所念为生,无所念为死。得神足者,能飞行故,言生死当断也。 得神足有五意:一者喜,二者信,三者精进,四者定,五者通[2]也。四神足[3]念不尽力得五通[4],尽力自在向六通。为道人四神足,得五通,尽意可得六通[5]。尽意谓万物意不欲也。 一信,二精进,三意,四定,五黠,是五事[6]为四神足念。为力者[7],凡六事也,从信为属,四神足念。从喜、从念、精进,从定、从黠,是为属五根也。 从喜定谓信道,从力定谓精进,从意定谓意念定,从施定谓行道也。为种故有根。 有为之事,皆为恶,便生想,不能得胜,谓得禅是因为力。亦谓恶不能胜,善意灭复起故为力。力定者,恶意欲来不能坏善意,故为力定也。 注释 [1]神足:神,指自在无碍,随意而行;足,譬喻禅智,据说由禅智可获得随意自在的神力,名神足。或作为五通、六通之一,四神足之一,此处特指三十七道品中的四神足。 [2]通:神通之略称。 [3]四神足:后出经典多指由欲、勤、心、观所成之禅定,本经另有解释。 [4]五通:指五种神通,所谓如意通、天眼通、天耳通、宿命通、他心通。被认为是凡圣离欲而行四禅均可获得的神通。“通”字,《资》作“道”。 [5]六通:上述五通增加漏尽通。被认为是唯有离凡的圣者或佛才能获得的神通。“通”字,《资》作“道”。 [6]五事:此五事后称五根,指令善法增长的心理条件。其中第三意,通译为念,指忆念不忘。第五黠,即慧。然而本经对五根的解释有异。 [7]为力者:力指令五根增长的努力,即努力促进信、精进、念、定、慧的坚定增长。本经将此力作为独立的心理要素运用。“者”字,诸本作“至”。 译文 所谓“断生死,得神足”,意有所念想为生,无所念想为死;得神足的人能够飞行,所以说生死当断。 获得神足有五种意:一是喜,二是信,三是精进,四是禅定,五是神通。总有四种“神足念”,其中“不尽力”的可以获得“五通”;“尽力”而自在的可以趋向“六通”。意思是说,修道的人行“四神足念”,一般获得“五通”,如果“尽意”,可以获得“六通”。所谓“尽意”,即“意”不对万物有所欲求。 一信、二精进、三意念、四定、五黠慧,此五事为四神足念。加上努力,总共六事,皆归属于信而作为四神足念。从喜、从念、从精进、从禅定、从黠慧,是从属于五根。 从“喜”得定乃是信“道”,从“力”得定乃是“精进”,从“意”得定乃是“意念定”,从“施”得定乃是“行道”。因为有种,“所以有根”。 生灭变化等有为之事,都属于恶,据此便产生观想,令恶不能得胜。意思是说,获得禅定,是因为有“力”;也可以说令恶不能胜,因为善意既灭能令之复起,名之为“力”。所谓从“力”得“定”,就是“恶意”欲来而不能毁坏“善意”,所以说为“力定”。 原典 道人行道未得观,当校计得观,在所观意不复转。为得观,止恶一法;为坐禅,观二法:有时观身,有时观意,有时观喘息,有时观有,有时观无,在所因缘当分别观也。 止恶一法,观二法,恶已尽止[1]观者,为观道。恶未尽,不见道,恶已尽乃得观[2]道也。止恶一法为知恶,一切能制,不着意为止。亦为得息想随止。得息想随止,是为止恶一法;恶已止便得观故,为观二法。 为得四谛,为行净,当复作净者。识苦弃习,知尽行道[3],如日出时,净转出十二门[4]故,经言:从道得脱也。 去冥见明,如日出时,譬如日出多所见,为弃诸冥,冥为苦。何以知为苦?多所罣碍,故知为苦。何等为弃习[5]?谓不作事。何等为尽证?谓无所有。道者明识苦、断习[6]、尽证、念道。 识从苦生,不得苦亦无有识,是为苦也。尽证者,谓知人尽当老病死。证者知万物皆当灭,是为尽证也。 譬如日出作四事:一坏冥,谓慧能坏痴;二见明,谓痴除独慧在;三[7]见色万物,为见身诸所有恶露;四成熟万物,设无日月,万物不熟,人无有慧,痴意亦不熟也。 上头行俱行者,所行事已[8]行,不分别说,谓行五直声,身心并得[9]行也。 注释 [1]“止”,诸本作“为止”。 [2]“观”,诸本作“见”。 [3]识苦弃习,知尽行道:其中苦、习、尽、道,即是上述之四谛。习后译为集,尽后译为灭。苦、习指世间因果,用以说明三界流转及其性质;尽、道指出世间因果,用以说明解脱之道和最后的归宿。此说体现了佛教的基础教理和实践。“习”,《碛》《普》《南》《径》作“集”。 [4]十二门:此处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和色、声、香、味、触、法六境。一般称作十二入或十二处。 [5]“习”,《碛》《普》《南》《径》作“集”。“习”是“集”的旧译。 [6]“习”,《碛》《普》《南》《径》作“集”。“习”是“集”的旧译。 [7]“三”,《南》作“不”。 [8]“已”,诸本无。 [9]“得”,《碛》《普》《南》《径》作“俱”。 译文 行道的人行道尚未达到观,应当筹算达到观,凡于所观,意念不复转移。为了达到观,有止恶一法;为了坐禅,应观二法:有时观身,有时观意,有时观喘息,有时观有,有时观无。根据所在的因缘,应当分别观察。 所谓止恶一法,观二法,恶已灭尽而行止观为的是观道。恶未灭尽,不能见道,所以恶已灭尽始得观道。此中止恶一法,指能知恶,且能制止一切恶;不令意有所执着,乃是止。也可以说,得息的念想,随着专注于息而止。此得息想随息而止,是止恶一法;由于恶已被制止,便得以观察,即是观二法。 为了获得四谛,为了行净,应当再次作净。意思是说,认识世间人生的本质是苦,捐弃造成诸苦的习性,知道灭尽诸苦和习性的归宿,修行达到此一归宿的道德,则如日出时,洁净转而由眼耳、色声等十二门中出离,所以佛经说:从道得解脱。 所谓“去冥见明”,如日出时,譬如日出,所见多广,此为弃诸冥,冥即是苦。何以知其为苦?因为冥暗多所罣碍,所以知其为苦。什么叫捐弃习性?指不造作事业。什么叫尽证(证得灭谛)?指无所有。所谓道,就是明了识苦、断习、尽证、念道(认识和实行四谛)。 认识从苦而生,不识得苦,也没有对苦的认识,此乃是苦。所谓尽证(尽),就是了知凡人尽当老病死;所谓证,就是了知万物皆当灭亡,此乃是尽证。 譬如日出,能做四件事:一、破坏暗冥,意思是说,慧能破坏愚痴;二、显现明亮,意思是说,愚痴除尽,独有慧在;三、明见诸色万物,即现见身上所有恶浊腺液;四、成熟万物,若无日月,万物不会成熟,人若没有智慧,破坏愚痴的意也不会成熟。 所谓“上头行俱行”,指所当行与事已行不能分开讲,也就是说,修行信等五根,是从头到尾说下来的,身心并得修行。 原典 从谛念法,意着法中;从谛念法,意着所念,是便生是。求生死,得生死,求道得道。内外随所[1]起意,是为念法,意着法中者。从四谛自知意,生是当得是,不生是不得是,便却意畏不敢犯。所行所念常在道,是为意着法中也。是名为法正,从谛本起,本着意。法正者,谓道法;从谛,谓四谛。 本起着意者,谓所向生死万事,皆从本意起,便着意,便有五阴。所起意当断,断本,五阴便断。有时自断,不念。意自起为罪,复不定在道,为罪未尽故也。 意着法中者,谛意念万物,为堕外法中;意不念万物,为堕道法中。五阴为生死法,三十七品经为道法。 意着法中者,谓制五阴不犯,亦谓常念道不离,是为意着法中也。 所本正者,所在外为物本,为福所在。内揔[2]为三十七品经,行道非一时端故。所本者,谓行三十七品经法,如次第随行;意不入邪为正,故名为所本正。所本正各自异行:以无为对本,以不求为对正,以无为为对无为,以不常为对道,以无有为对亦无有所,亦无有本,亦无有正,为无所有也。 定觉受身。如是法道,说谓法定。道说者,谓说所从因缘得道。 见阴受者,为受五阴。有入者,为入五阴中。因有生死阴者,为受正;正者,道自正。但当为自正心耳。 注释 [1]“所”,诸本作“行”。 [2]“揔”为“总”的俗写。 译文 专注于念想诸法,意便着于诸法中;专注于念想诸法,意便着于所念的对象,是什么便产生什么。所以求生死得生死,求道得道。不论是内是外,随之而起意想,就是念法,意着法中。同样,从四谛而自知的意想,产生什么,便得什么;不产生什么,便不得什么,由此除却不合四谛的意想,令有所畏惧,不敢违犯。所行所念常住于道,这就是意着法中。此名为法正,从谛这一根本生起意想,根本即着于意中。所谓法正,就是道法。从谛的谛,就是四谛。 所谓“本起着意”,意思是说,面对的生死万事,皆本于从意生起;便执着于意,便有五阴。所起此意,应当断灭;断灭根本,五阴随之断灭。有时也自己断灭,不再念想。令意自起,乃是罪。又,意不定在道,是罪尚未灭尽的缘故。 所谓“意着法中”,意思是说,意专注于念想万物,就是堕入生死外法中;意不念想万物,就是堕入道法中。五阴为生死法,三十七品经为道法。 所谓“意着法中”,意思是说,制止五阴不令有犯,也可以说,经常念想道而不离开,此即是意着法中。 所谓“所本正”,在外处处为万物之本,是福之所在,内则总揽三十七品经,因为行道不是一时之事。所本的意思,指修行三十七品经法,如其次第随顺而行;意想不入邪途即是正,所以名为所本正。所本正包括种种异行:以无为对本,以不求为对正,以无为为对无为,以不常为对道,以无有为对亦无所有,也无有本,也无有正,乃是无所有。 由禅定觉察所受之身。如此效法于道,说为依法得定。所谓道说,就是说从因缘得道。 见阴受,指受纳五阴。所谓有入,指堕入五阴。所谓因有生死阴,指受纳正。所谓正,指道自身是正。但应当为自身正心。 原典 人行安般守意,得数,得[1]相随,得止[2],便欢喜。是四种,譬如钻火见烟,不能熟物。得何等喜?用未得出要故也。 安般守意有十八恼,令人不随道。一为爱欲,二为嗔恚,三为痴,四为戏乐,五为慢,六为疑,七为不受行相,八为受他人相,九为不念,十为他念,十一为不满念,十二为过精进,十三为不及精进,十四为惊怖,十五为强制意,十六为忧,十七为忩忩[3],十八为不度意行爱,是为十八恼。不护是十八因缘,不得道,以护便得道也。 不受行相者,谓不观三十二[4]物,不念三十七品经,是为不受行相。受他人行相者,谓未得十息便行相随,是为受他人相。他念者,入息者念出息,出息时念入息,是为他念。不满念者,谓未得一禅便念二禅,是为不满念。强制意者,谓坐乱意不得息,当经行读经,以乱不起,是为强制意也。精进,为黠走是六事中,谓数息、相随、止、观、还、净,是为六也。 注释 [1]“得”,诸本无。 [2]“止”,诸本作“正”。 [3]“忩忩”,即“忽忽”。 [4]“三十二”,诸本作“三十六”。 译文 人们修行安般守意,获得数,获得相随,获得止,便生欢喜。此四种现象,如同钻火见烟,不能熟物,得的是什么喜?因为尚未得到出离的要点。 修行安般守意,有十八种烦恼,令人不能随顺于道:一是爱欲,二是嗔恚,三是愚痴,四是戏乐,五是傲慢,六是怀疑,七是不受行相,八是受他人相,九是不念,十是他念,十一是不满念,十二是过于精进,十三是不够精进,十四是惊怖,十五是强制意,十六是忧,十七是匆促,十八是不度意行爱。此为十八恼。不护持自己,而受十八因缘干扰,不能得道;加以护持,便能得道。 此中不受行相,指不观身有三十二种不净物,不念想三十七品经,是为不受行相。所谓受他人相,指尚未达到十息,便行相随,是为受他人相。所谓他念,指入息时念出息,出息时念入息,此为他念。所谓不满念,指尚未达到一禅便想念二禅,此为不满念。所谓强制意,指所坐散乱,意不能得息,应当依“经”而行,通过读“经”,令散乱不得发生,此为强制意。所谓精进,指黠慧走入此六事中,数息、相随、止、观、还、净,此为六事。 原典 何等为喘?何等为息?何等为气?何等为力?何等为风?喘者为意,息为命,守为[1]气,为视听,风为能言语,从道屈伸,力为能举重嗔恚也。 要从守意得道。何缘得守意?从数转得息,息转得相随;止、观、还、净亦尔也。 行道欲得止意,当知三事:一者先观,念身本何从来?但从五阴行有,断五阴不复生,譬如寄托,须臾耳。意不解,念九道[2]以自证。二者自当内视心中,随息出入。三者出息入息念灭时,息出小轻念灭时。何等为知无所有?意定便知空,知空便知无所有。何以故?息不报便死,知身但气所作,气灭为空,觉空堕道也。 故行道有三事:一者观身,二者念一心,三者念出入息。复有三事:一者止身痛痒,二者止口声,三者止意念。行是六事,疾得息也。 要经言,一念谓一心,近念谓计身,多念谓一心,不离念谓不离念身。行是四事,便疾得息也。 坐禅数息即时定意,是为今福[3];遂安隐不乱,是为未来福;益久续复安定,是为过去福也。 坐禅数息不得定意,是为今罪;遂不安隐乱意起,是为当来罪;坐禅益久遂不安定,是为过去罪也。 亦有身过、意过,身直数息不得,是[4]为意过;身曲数息不得,是为身过也。 坐禅自觉得定意,意喜为乱意,不喜为道意。 坐禅念息已止便观,观止复行息,人行道,当以是为常法也。 注释 [1]“为”,诸本无。 [2]九道:后译为九孔、九漏、九窍等,指五官七窍加大小便二道。佛教以此九处为人身不净的依据之一。 [3]“今福”,《径》作“令”。 [4]“是”,《资》无。 译文 什么是喘?什么是息?什么是气?什么是力?什么是风?所谓喘,乃是意;所谓息,乃是命;守为气,令有视有听;风是能言语,从属于道而有屈伸;力为能举重,令嗔恚移去。 要从守意得道。由什么原因获得守意?从数息转而得息,内得息转而得相随,止、观、还、净也是如此。 行道要达到止意,应当知道三件事:一、首先观想:思念此身本从何来?是随从五阴而行才会存在,断灭五阴便不复生,譬如寄托,是暂住之物;意若有所不解,当念想身之九窍以自证。二、自当内视心中,令意随息出入。三、出息入息的念想灭时,息出小而轻的念想灭时。什么是知无所有?意安定便知道空,知道空便知无所有。为什么?因为息不回报便是死,由此知身是气所造作,气灭就是空。觉悟空便堕于道中。 因此,行道有三件事:一是观察身,二是念想一心,三是意念出入息。还有三件事:一、制止身有受,二、制止口出声,三、制止意生念。修行上述六件事,能迅疾得息。 总结佛经言,一念指一心;近念指算计身;多念指一心;不离念指不离念于身。行此四事,便会迅疾得息。 坐禅数息,即时令意安定,此为今福;从此安隐不散乱,此为未来福;更加长久持续安定,此为过去福。 坐禅数息,不能令意安定,此为今罪;从此不得安隐,令意散乱生起,此为当来罪;坐禅越久越不安定,此为过去罪。 有身的过错,有意的过错。身形强直,令数息不得,此是意的过错;身形歪曲,令数息不得,此是身的过错。 坐禅自觉意已得定,此时意喜便属于散乱意,不喜便属于道意。 坐禅念系于息已经停止,便当观想;观想停止,还当系念于息。人们行道,应当以此为常法。 原典 佛说有五信,一者信有佛有经,二者去家[1]下头发求道,三者坐行道,四者得息,五者定意所念,不念为空。 难:不念为空,何以故念息? 报曰:息中无五色,贪淫、嗔恚、愚痴、爱欲,是亦为空也。 可守身中意者,谓意在身观,是为身中意。人不能制意,故令数息,以黠能制意,不复数息也。 问:何等为自知?何等为自证? 报:谓能分别五阴,是为自知;不疑道,是为自证也。 问曰:何等为无为? 报:无为有二辈,有外无为,有内无为,眼不观[2]色,耳不听声,鼻不受香,口不味味,身不贪细滑,意不志念[3],是为外无为。数息、相随、止、观、还、净,是为内无为也。 问:现有所念,何以为无为? 报:身口为戒,意向道行,虽有所念,本趣无为也。 问:何等为无?何等名为? 报:无者,谓不念万物;为者,随经行。指事称名,故言无为也。 注释 [1]“去家”,诸本作“出家”。 [2]“观”,诸本作“视”。 [3]“志念”,诸本作“妄念”,不从。 译文 佛说有五信:一、信有佛有经典,二、出家剃发求道,三、坐而行道,四、得息,五、定意所念,不念为空。 有疑难问:所谓不念为空,为什么要念息? 回答说:息中没有五色,没有贪淫、嗔恚、愚痴、爱欲,此也是空。 所谓可守身中意,意系于身的观想,名为身中意。有人不能控制自己的意念,所以令其数息;由于黠慧能控制意念,所以可以不再数息。 问:什么是自知?什么是自证? 答:能分别知道五阴,此为自知;于道不生怀疑,此为自证。 问:什么是无为? 答:无为有两类,有外无为,有内无为。眼不见色,耳不听声,鼻不受香,口不尝味,身不贪细滑,意不执着,此为外无为;数息、相随、止、观、还、净,此为内无为。 问:其表现是有所念,为什么是无为? 答:若身、口持戒,意想向道进行,虽有所念,本意则趋向无为。 问:什么是无?什么叫为? 答:所谓无,就是不念想万物;所谓为,就是随经教而行。为指谓“事”而给以相称的“名”,所以说为“无为”。 原典 问:设使宿命对来到,当何以却? 报:行数息、相随、止、观、还、净,念三十七品经能却。 难:宿命对不可却,数息、行三十七品经何以故能却? 报[1]:用念道故消恶,设使数息、相随、止、观、还、净不能灭恶,世间人皆不得道。用消恶故得道。数息、相随、止、观、还、净,行三十七品经尚得作佛,何况罪对。在十方积如山,精进行道不与罪会。 问曰:经言作是,何以故不会? 报:用作是故也。 注释 [1]“报”,《资》《碛》《普》《南》作“服”,误。 译文 问:假设宿命果报来到,应当如何除却? 答:修行数息、相随、止、观、还、净,念想三十七品经,能够除却。 有疑难问:宿命果报是不可除却的,为什么数息、修持三十七品经能够除却? 答:因为念道可以消恶。假设数息、相随、止、观、还、净不能灭恶,则世间都不可能得道;由于能够消恶,所以才能得道。数息、相随、止、观、还、净,行三十七品经尚得做佛,何况免除罪的果报。即使在十方积(罪)如山,精进行道也不会与罪相会。 问:经言如此,但为什么不与罪相会? 答:因为依经而作的缘故。 原典 数息为堕十二品,何谓十二品?数息时堕四意止;息不乱时为堕四意念断;得十息有时为堕四神足,是为堕十二品也。 问:何等为念三十七品经? 报:谓数息、相随、止、观、还、净。行是六事,是为念三十七品经也。行数息亦为行三十七品经。 问:何以故为行三十七品经? 报:数息为堕四意止。何以故?为四意止亦堕四意断,用不待念故,为四意断。亦堕四神足,用从信故,为神足也。 数息为堕信根,用信佛意喜故生信根。亦堕能根,用坐行故,为堕能根;亦堕识根[1],用知谛故,为识根;亦堕定根,用意安故,为定根;亦堕黠根,用离痴意解结故,为黠根[2]也。 数息亦堕信力,用不疑故,为信力;亦堕进力,用精进故,为进力[3];亦堕念力,用余意不能攘故,为念力;亦堕定力,用一心故为定力;亦堕黠力[4],用前分别四意止、断、神足故,为黠力也。 数息亦堕觉意,用识苦故,为觉意;亦堕法识觉意,用知道因缘故,为法[5]觉意;亦堕力觉意,用弃恶故,为觉意[6];亦堕爱觉意,用贪乐道故,为爱觉意;亦堕息意觉,用意止故,为息意觉;亦堕定觉意,用不念故,为定觉意;亦堕守觉意,用行不离故,为守觉意也。[7] 数息亦堕八行。用意正,故入八行。定意、慈心念净法,是为“直身”[8];至诚语、软语、直语、不还语,是为“直语”;黠在意,信在意,忍辱在意,是为“直心”。所谓以声息[9],是为十善,堕道[10]行也。数息亦堕直见,用谛观,故为“直见”;亦堕直行,用向道,故为“直行”;亦堕直治,用行三十七品经,故为“直治”;亦堕直意,用念谛,故为“直意”;亦堕直定,用意白净,坏魔兵,故为“直定”。是为八行。何等为魔兵?谓色、声、香、味、细滑,是为魔兵;不受是为坏魔兵。 注释 [1]识根:后译作念根,五根之一。 [2]黠根:后译作慧根,五根之一。 [3]进力:后译作精进力,五力之一。 [4]黠力:后译作慧力,五力之一。 [5]“法”,诸本作“法识”。 [6]“觉意”,《大正》作“力觉意”。 [7]此处所说的觉意、法识觉意、力觉意、爱觉意、息觉意、定觉意、守觉意,通称七觉意,亦译作七菩提分、七觉支,三十七道品之一。被认为是获得菩提觉悟的七种因素,本经则作为对某种教理和修持的自觉。至于所觉的内容,以及对各支的具体解释,佛家各派也不尽相同,本经是中国佛教中最早的一种诠释。 [8]直身:相当于正命;其后的直语相当正语;直心相当于正思维;直见相当于正见;直行相当正业;直治相当正精进;直意相当正念;直定相当正定。本经的译名与释义,与后出的经籍有较大的差别,而本经的前后解释,也不全同。 [9]“息”,《资》作“息心息”,《碛》《普》《南》《径》《清》作“身心息”。 [10]“道”,诸本作“善”。 译文 数息是为了悟入十二品。什么叫十二品?数息时进入四意止;息不乱时进入四意念断;获得十息有时进入四神足,随行此三个“四”,就是悟入十二品。 问:什么叫作念三十七品经? 答:即数息、相随、止、观、还、净。修行此六件事,就是念三十七品经。行持数息,也是修行三十七品经。 问:为什么说是为了修行三十七品经? 答:数息是为了进入四意止。为什么?因为为了四意止,也进入四意断,由于不待念想,所以为四意断。也进入四神足,由于信而得,所以为神足。 数息为的是随顺信根,因为信佛令意喜欢,所以令信生长。信根也随顺能根(精进根),因为坐禅而行,所以是随顺于能根;也是随顺识根(念根),因为已认识四谛,所以名为识根;也是随顺定根,因为意识安宁,所以名为定根;也是随顺黠根,因为脱离愚痴,意识从诸结缚中得到解脱,所以说为黠根。 数息也能随顺信力,因为无有疑惑,所以成为信力;也随顺进力,因为不断精进,所以成为进力;也随顺念力,因为其余的意念不能排斥此念,所以成为念力;也随顺定力,因为唯是一心(非是多心),所以成为定力;也随顺黠力,因为此前分别了知四意止、四意断、四神足,所以成为黠力。 数息也能随顺觉意,因为已经认识了苦,所以成为有觉悟的意识;也随顺法识觉意,因为了知“道”的因缘,所以成为对法有觉悟的意识;也随顺力觉意,因为捐弃诸恶,所以成为不断精进的觉悟;也随顺爱觉意,因为贪乐于道,所以成为自觉爱道的意识;也随顺息意觉,因为意念停止了,所以意念休息成为自觉;也随顺定觉意,因为无有念想,成为心里安定的自觉意识;也随顺守觉意,因为所行不离道法,所以守护戒律成为自觉。 数息也随顺八行。因为意想正直,所以悟入八行。以禅定的意、慈爱的心念想洁净的法,此为“直身”;用至诚语、和气语、正直语、不报复语说话,此为“直语”;黠慧留在意中,诚信留在意中,忍辱留在意中,此为“直心”。所谓以声息(除恶),乃是十善,由此而进入道行。数息也随顺直见,因为以四谛观察,所以是“直见”;也随顺直行,因为意之所行趋向于道,所以是“直行”;也随顺直治,因为修行三十七品经,所以是“直治”;也随顺直意,因为念想四谛,所以是“直意”;也随顺直定,因为意想白净无垢,毁坏魔兵,所以是“直定”。以上总为八行。什么叫作魔兵?所谓色、声、香、味、触五尘叫作魔兵;不去感受五尘,叫作坏魔兵。 原典 三十七品应敛。 设自观身、观他人身,止淫,不乱意,止余意;自观痛痒,观他人痛痒,止嗔恚;自观意、观他人意,止痴;自观法、观他人法,得道。是名为四意止也。 避身为避色,避痛痒为避五乐,避意为避念,避法不堕愿业治生,是名为四意念断也。 识苦者,本为苦,为苦者,为有身。从苦为因缘起者,所见万物,苦习者,本为苦;从苦为因缘生尽者,万物皆当败坏。为增苦习,复当为堕八道[1]中。道人当念是八道,是名为四为、四收苦[2],得四神足念也。 信佛意喜,是名为信根,为自守行法;从谛身意受,是名能根,为精进;从谛念遂谛,是名识[3]根,为守意[4];从谛一意,从谛一意止,是名定根,为正意;从谛观谛,是名黠根,为道意。是名为五根也。 从谛信不复疑,是名信力;弃贪行道,从谛自精进,恶意不能败精进,是名进力;恶意欲起,当即时灭,从谛是意,无有能坏意,是名念力;内外观,从谛以定,恶意不能坏善意,是名定力;念四禅[5],从谛得黠,恶意不能坏黠意,是名黠力。念出入尽复生,是名为五力也。 从谛念谛,是名觉意,得道意;从谛观谛,是名法,名法识觉意,得生死意;从谛身意持,是名力觉意,持道不失为力;从谛足喜谛,是名爱觉意,贪道法行道;行道法[6]从谛,意得休息,是名息意觉[7];已息安隐,从谛一念意,是名定觉意;自[8]知意以安定,从谛自在,意在所行从观,是名守意觉。从四谛观意,是名为七觉意也。 从谛守谛,是名直信道;从谛直从行谛,是为直从行念道。从谛身意持,是名直治法;不欲堕四恶[9]者,谓四颠倒[10]。从谛念谛,是名直意;不乱意,从谛一心意,是名直定。为一心上头,为三法意行,俱行以声、身、心。如是[11]佛弟子八行,是名四禅,为四意断也。 第一行为直念,属心,常念道。第二行为直语,属口,断四意。第三行为直观,属身,观身内外[12]。第四行为直见,信道。第五行为直行,不随四恶,谓四颠倒。第六行为直治,断余意。第七行为直[13],不堕贪欲。第八行为直定,正心。是为八行佛。辟支佛、阿罗汉[14]所不行也。 注释 [1]八道:此处指上述的四意止、四意念断。 [2]四为、四收苦:是四意止、四意念断的别称。“四收”,诸本作“四枝”。 [3]“识”,诸本作“谛”。 [4]“意”,诸本作“意名”。 [5]四禅:全称四禅那(梵文Caturtha-dhyāna),意译四静虑,或称四禅定,是佛教诸禅定中体现禅定结构和禅定过程最典范的一种。它由所谓对治支、利益支、自性支三支构成。以“心一境性”注意力集中于一境为自性支,四禅皆是;而以思维形式的差别分为四类,作为对治支的内容,当成区划四禅的标准之一;又以主观感受的差别分为四类,作为利益支的内容,当成区划四禅的另一类标准。此禅的特点,在于脱离了欲界(贪欲的干扰),成为色界的思维和感受活动。此中的主观感受和思维形式,对任何行禅者都是一样的,但思维的对象和由此得到的观念,可以有很大的不同。本经前边说到的一禅、二禅等,就是此四禅中的第一、第二禅。 [6]“道;行道法”,诸本作“道;法行道”,不从。 [7]“息意觉”,诸本作“意觉意”。 [8]“自”,诸本作“息”。 [9]“恶”,诸本作“恶四恶”。 [10]四颠倒:身本不净反以为净,受本是苦反以为乐,心本无常反以为常,法本无我反以为有我。佛教一般称此世间的常、乐、我、净为四颠倒,略称四倒。 [11]“如是”,诸本作“犹如”。 [12]“外”,诸本作“外八”。 [13]“直”,诸本作“直意”。 [14]辟支佛、阿罗汉:辟支佛(梵文Pratyeka-buddha),意译缘觉、独觉。指自觉不从他闻,悟十二因缘之理而归于涅槃的佛弟子。阿罗汉(梵文Arhat),略称罗汉,意译不生、无学果、杀贼等,指遵循佛之原始教旨而得涅槃的佛弟子。后人一般称此二种修持为二乘。本经以为八正道属于佛乘,而非二乘,是比较特殊的见解。 译文 三十七品经应集中来谈。 假设观想自己的身相,观想他人的身相,制止淫邪,此意不乱而制止其余的意念;观想自己的痛痒感受,观想他人的痛痒感受,制止嗔恚;观想自己的意,观想他人的意,制止愚痴;观想自己的所有法,观想他人的所有法,由此得道。总名为四意止。 避免执着于身见,为的是避免色欲;避免执着于痛痒,为的是避免五乐;避免执着于意,为的是避免念想;避免执着于法见,为的是不随逐个人业力的牵引去谋取不正当的生计。总名为四意念断。 认识苦,从本以来就是苦。其所以成为苦,是因为有身。以苦为因缘而起念,所见的万物,都是苦的习积所成,其本为苦;以苦为因缘,而令生念灭尽,所见万物皆当败坏。为了增加对苦的习积的(认识),应当继续随顺上述之八种道行。修道的人应当念想这八种道行,此称为四意止、四意念断,并获得四神足念。 信佛而心意感到喜悦,此名信根,做到自觉守意行法;从四谛观身、观意而顺受,此名能根,起精进功用;从四谛念想达到四谛,此名识根,起守意的功用;从四谛集为一意,从四谛集为一意而止住,此名定根,起正意的功用;从四谛观四谛,此名黠根,即是道意。总名为五根。 从四谛得信,不再有疑惑,此名信力;捐弃贪欲而行道,从四谛自觉精进,恶意不能败坏精进,此名进力;恶意欲起,当即时灭除,由四谛规范意,无有能败坏其意,此名念力;内观外观,从四谛得以安定,恶意不能坏其善意,此名定力;意念住于四禅,从四谛获得黠意,恶意不能坏其黠意,此名黠力。此等意念有出有入,结束后又重新生起,总名为五力。 从四谛念想四谛,此名为觉意,获得道意;从四谛观察四谛,是借“名”知“法”,名为法识觉意,获得生死意;从四谛观身、观意,坚持不懈,此名力觉意,持道不失为力;从四谛完备,心喜四谛,此名爱觉意,贪爱道法而行道;修行道法而归从四谛,意即获得休息,此名息觉意;已经休息安隐,归从四谛而为一念之意,此名定觉意;自知意已得安定,从四谛而得自在,凡意所行处,都能顺从所观之理,此名守觉意。从四谛观意,总名为七觉意。 从四谛坚守四谛,此名直信道;从四谛得直,从行于四谛,此为直从行念道。从四谛观身、观意,坚持不懈,此名直治法;所谓不欲堕四恶,四恶指常、乐、我、净四颠倒。从四谛念想四谛,此名直意;不散乱之意,归从四谛为一心之意,此名直定。在一心上头,做三种合于佛法的行为,即声(语)、身、心三种行为俱时而作。佛弟子如此八行,乃名四禅,是为四意断。 第一行是直念,属于心,心常念道。第二行是直语,属于口,断除善不欲行、恶不欲断等四意。第三行是直观,属于身,观察自身内外。第四行是直见,归信于道。第五行为直行,不追随四恶,所谓四颠倒。第六行为直治,断除道意之外的其他诸意。第七行是直意,不堕落于贪欲。第八行是直定,正心无邪。总名“八行佛”,是辟支佛、阿罗汉所不行的。 原典 第一行为直念,何等为直念?谓不念万物,意不堕是中,是为直念。念万物,意堕中,为不直念也。 四意止者,一意止为身念息;二意止为念痛痒;三意止为念意息出入;四意止为念法因缘。是为四意止也。 道人当念是四意止:一者,为我前世爱身,故不得脱;二者,今有[1]剧怨家。何以故?所欲者爱生,当断已断,为外身观止也。 四意止者,意止者,意不在身为止,意不在痛痒为[2]止,意不在意为止,意不在法为止。意[3]随色诚便生,是为不止也。 问:人何以故不堕四意止? 报:用不念苦、空、非身、不净故,不堕四意止。若人意常念苦、空、非身、不净行道者,常念是四事不离,便疾得四意止也。 问:何等为身意止?谓念老、病、死,是为身意止。何等为痛痒意止?谓所不可意,是为痛痒意止。何等为意意止?谓已念复念,是为意意止。何等为法意止?谓往[4]时为行,还报为法,亦谓作是得是,是为法意止也。 四意止有四辈:一者念非常意止,二者念苦身意止,三者念空有意止,四者念不净、乐意止,是为四意止。一切天下事,皆堕身、痛痒、堕法[5],都卢[6]不过是四事也。 四意止者,一者,但念息不邪念;二者,但念善不念恶;三者,自念身非我所,万物皆非我所,便不复向;四者,眼不视色,意在法中,是名为四意止也。 道人当行四意止,一者眼、色,当校计身中恶露;二者意欢喜念乐,当念痛痒[7]苦;三者我意嗔,他人意亦嗔,我意转,他人意亦转,便不复转意;四意[8]者,我意嫉,他人意亦嫉,我念他人恶,他人亦念我恶,便不复念,是为法也。 身意止者,自观身,观他人身。何等为身?欲言痛痒是身,痛[9]无有数;欲言意是身,复非身,有过去意[10]、未来意;欲言法是身,复非身,有过去、未来法;欲言行[11]是身,行无有形,知为非身。得是计,为四意止也。 意不堕色念,识亦不生。耳、鼻、口、身亦尔。意不在身为心[12];意不在痛痒,意不在念,意不在法为心[13]也。 注释 [1]“今有”,《资》作“念有”,《碛》《普》《南》《径》《清》作“念有身”。 [2]“为”,诸本无。 [3]“意”,《资》作“自”,《碛》《普》《南》《径》《清》作“目”。 [4]“往”,诸本作“住”。 [5]“堕法”,疑为“意、法”之误,诸本作“随意随法”。 [6]都卢:即统统、一概如此。 [7]“痒”,诸本无。 [8]“意”,诸本无。 [9]“痛”,疑为“痛痒”。 [10]“意”,诸本无。 [11]行:此处指五阴中的行阴,即具有意志、造作等功能的心理。所以下文说行无有形。 [12]“心”,《碛》《普》《南》《径》《清》作“止”。 [13]“心”,《碛》《普》《南》《径》《清》作“止”。 译文 第一行是直念。什么叫作直念?意思是说,不念想万物,意想不堕于万物之中,此为直念;念想万物,意想堕于其中,即是不直念。 所谓“四意止”,其第一意止是令身的观念熄灭;第二意止是念想痛痒等感受的性质;第三意止是念想意随气息出入;第四意止是念想诸法因缘。此总为四意止。 行道的人应当念想此四意止。其一当念:我前世由于爱身,所以今世不得解脱;其二当念:现今这身有如极厉害的怨家迫害着我。为什么要如此念想?如此所贪欲的由爱而生,应当断除,就可以断除,此为外身观止。 所谓“四意止”,意止的意,是,意不执着于身为“止”,意不执着于痛痒感受为“止”,意不执着于意为“止”,意不执着于法为“止”。意完全随色等产生的观念,乃是“不止”。 问:世人为什么不随顺四意止? 答:因为不念想苦、空、非身、不净,所以不随顺四意止。如果人们的意识经常念想苦、空、非身、不净而行道,经常念想此四事而不分离,便会迅疾获得四意止。 问:什么是身意止?所谓念想老、病、死,此为身意止。什么是痛痒意止?所谓(一切感受)皆所不可意,此为痛痒意止。什么是意意止?所谓已经念想,重复念想(念念生灭),此为意意止。什么是法意止?所谓往时所作为行,由此还报为法,也就是说,作是(业)得是(果),此为法意止。 四意止有四类:一念想非常意止;二念想苦身意止;三念想空、有意止;四念想不净、乐意止。此为四意止。一切天下事,都处在身、痛痒、意、法的范围,统统不过此四事。 所谓“四意止”,一是但系念于息而不邪念;二是但念想善而不念想恶;三当自念想:此身非我所有,万物非我所有,由此便不再趋向;四是眼不视色,意系于法中。此即名为四意止。 修道的人应当修行四意止。一、对于眼与色,应当比较计算身中种种恶浊腺液;二、对于意所欢喜、念想为乐,应当念想痛痒等感受为苦;三、我意嗔怒,他人意也会嗔怒,我意转变,他人意也会转变,如此意想,便不再转起意念;四、关于意,我意嫉妒,他人意也会嫉妒,我念他人恶,他人也会念我恶,如此意想,便不再起念,此即是法。 所谓“身意止”,指自观己身,观他人身。什么是身?如果说痛痒是身,则痛痒多到无数;如果说意是身,则也是非身,因为有过去意、未来意;如果说法是身,则也是非身,因为有过去法、未来法;如果说心行是身,则此行无有形状,知为非身。达到这样的思考,就是四意止。 意若不堕于有色的念想,关于色的识也不会发生。耳、鼻、口、身四识,也是如此。应该以意不执着于身为心;同样,应该以意不执着于痛痒,意不执着于念想,意不执着于法为心。 原典 问:谁主知身、意、痛痒者? 报:有身,身意知;痛痒,痛痒意知;意意,意意知[1];有饥,饥意知;有渴,渴意知;有寒,寒意知;有热,热意知。以是分别知也。身意起身意,痛痒意起痛痒意,意意起意意,法意起法意。 四意止谓意念恶,制使不起,是为止也。 四意止亦随四禅[2],亦随四意止。随四意止为近道,不着恶便善意生。四禅为四意定,为止[3]意也。 行道有四因缘,一止身,二止痛痒,三止意,四止法。止身者,谓见色念不净;止痛痒者,谓不自贡高;止意者,谓止不嗔恚;止法者,谓不疑道。 人行四意止,意[4]起念生,即时识对行药[5]。得一意止,便得四意止也。 四意定,一者,自观身,亦复观他人身;二者,自观痛痒,亦复观他人痛痒;三者,自观心,亦复观他人心;四者,自观法因缘,亦复观他人法因缘。如是身,一切观内外因缘成败之事,当念我身亦当成败如是,是为四意定也。 人欲止四意,弃为外,摄为内。已摄意,为外弃为内也。 观他人身,谓自观身不离他[6],便为观他人身。若[7]观他人身,为非。痛痒、意、法亦尔也。自贪身当观他人身,念他人身便自观身,如是为意止。 问:意见行何以为止? 报:意以自观身贪,便使观他人身,为意从贪转故应止。若意贪他人身,当还自观身也。 注释 [1]“意意,意意知”,疑为“意,意意知”,诸本作“意意知”,不从。 [2]“四禅”,疑下缺“四禅”。 [3]“止”,诸本作“正”。 [4]“意”,诸本无。 [5]“药”,诸本作“乐”。 [6]“离他”,诸本作“离意”。 [7]“若”,底本为“苦”,疑为“若”之误。 译文 问:谁是主宰感知身、意、痛痒者? 答:有身,由身的意感知;痛痒,由痛痒的意感知;意,由意的意感知;有饥,由饥的意感知;有渴,由渴的意感知;有寒,由寒的意感知;有热,由热的意感知。因此,是分别地感知。意思是说,身的意念生起身的意念,痛痒的意念生起痛痒的意念,意的意念生起意的意念,法的意念生起法的意念。 所谓四意止,意思是说,意若念恶,控制使其不起,即是止。 四意止也随从四禅;四禅也随从四意止。随从四意止是为了接近道,不沾染恶便是善意生。四禅就是四意定,为的是控制意的运行。 行道有四种因缘,一是止身,二是止痛痒,三是止意,四是止法。所谓止身,指遇见色身念想不净;所谓止痛痒,指不自高自大;所谓止意,指制怒不嗔恚;所谓止法,指不怀疑道。 人们修行四意止,当意起念生时,应即时识别,对症下药。若获得一意止,便能达到四意止。 所谓四意定,一是自观己身,也观察他人身;二是既观自己的痛痒,也观察他人的痛痒;三是既观自心,也观察他人心;四是既观自法因缘,也观察他人法因缘。如此观身,观察一切内外因缘成败等事,应当思念:我身也必然会如此成败。此为四意定。 人若想制止四意的活动,应弃其外向,而摄之为内。已经收心摄意,就是弃外为内。 所谓观他人身,自观己身而不离他人身,便是观他人身。如果观他人身,则非。观他人痛痒、意、法,也是这个意思。自贪己身,应当观察他人身;念想他人身,便当自观己身。如此观想,名为意止。 问:意正在运行,如何加以制止? 答:意由自观己身而生贪爱,便令其观察他人身,为的是令意从贪爱中转变,并加以制止。如果意是贪爱他人身,则应当回过来自观己身。 原典 有时自身观,不观他人身;有时当观他人身,不当自观身;有时可自观身,亦可观他人身;有时不可自观身,亦不可观他人身。 自观身者,为校计观他人身意不止,须自念身为着,便转着他人身。 观他人身,为见色肥白,黛眉赤唇。见肥当念死人胀,见白当念死人骨,见眉黑当念死人正黑,见朱唇当念血[1]正赤。校计身诸所有,以得是意,便转不复爱身也。 观有内外,嫉、恚、疑[2]当内观;贪淫当外观。贪当念非常败,淫当念对所有恶露,如自观身淫[3],当念四断意也。 观有两辈:一者观外,二者观内。观身有三十六物[4],一切有对,皆属外;观无所有为道,是为内观也。 观有三事:一者观身四色,谓黑、青、赤、白[5];二者观生死;三者观九道。观白见黑为不净。 当前闻以学后得道,未得道为闻,得别为证。得,为知也。 观有四种:一者身观,二者意观,三者行观,四者道观,是为四观。譬如人守物,盗来便舍物视[6]盗;人已得观,便舍身观物也。 观有二事:一者观外诸所有色,二者观内谓无所有。观空已,得四禅。观空无所有,有意、无意无所有,是为空。亦谓四弃,得四禅也。 注释 [1]“血”,《资》作“面”,《碛》《普》《南》《径》《清》作“面血”,皆不从。 [2]“疑”,诸本作“痴”。 [3]“淫”,《碛》《普》《南》《径》《清》作“疾”。 [4]三十六物:据《增一阿含经》卷二十五中说,人身有三十六种不洁净物,如皮、肉、骨、筋、涎、痰、脓、血等。是观身不净的禅定中观想的对象。 [5]黑、青、赤、白:指人体骨骼的四种颜色,也是观身不净的禅定中观想的对象和出现的幻象。后来一般作青、黄、赤、白。 [6]“视”,《资》《碛》《普》《南》《径》作“观”。 译文 有时自观己身,不观察他人身;有时应当观察他人身,不应当观察自身;有时可以自观己身,也可以观察他人身;有时不可以自观己身,也不可以观察他人身。 所谓“自观己身”,由于反复算计观察他人身,其意不能止于他人身上,则必须自念己身,令意专注于己身,由此再转移注意力到他人身上。 所谓“观他人身”,就是见他人身色肥白,黛眉红唇。见肥应当念想死人的肿胀相,见白应当念想死人的骨骼相,见眉黑应当念想死人正在变黑,见红唇应当念想流血正红。这样较量算计身体的诸所有,由此获得这样的意想,便会转变成不再爱己身。 观有内有外。对于嫉妒、嗔恚、疑惑,应当内观;对于贪爱、邪淫,应当外观。对于贪爱,应当念想非(无)常、败坏;对于邪淫,应当有针对性地念想所有恶浊腺液,如自观己身邪淫,应当念想四断意。 观有两类:一是观外,二是观内。观察身有三十六种不净之物,从及一切可见之物,都属于观外;观无所有是道,乃是观内。 所谓观有三件事:一是观想身的四种颜色,所谓黑、青、赤、白;二是观想生死非(无)常;三是观想身之七窍、二便等“九道”。观想白色(骨)而现见黑色,是为不净。 应当首先听闻正法,然后学习,最后得道。尚未得道,属于“闻”的阶段,得道别称“证”,“得”就是知。 观有四种:一是身观(观身),二是意观(观意),三是行观(观行),四是道观(观道),是为四观。譬如有人看守物品,盗贼来了,便舍弃物品监视盗贼;人已观察得到身,便舍弃其观身而观物了。 观有二件事:一是观察外在的所有色相,无所有;二是观察内在本质,无所有。观空已毕,达到四禅。观空无所有,有意、无意也无所有,此乃是空。也称之为四弃,即得到了四禅。 原典 欲断世间事,当行四意止;欲除四意止,当行四意断。 人堕贪[1],贪故,行四神足飞。 但有五根,无有五力,不能制。但有五力,无有五根,不生得四神足。尚转五力,能制上次十二品。 四意断不作现在罪,但毕故罪,是为四意断也。毕故不受新,为四意止。故毕新止为[2]四意断。故竟新[3]断为四神足。 知足不复求守意,意为毕,生为新,老为故,死为身体坏败,为尽也。 四意断,谓常念道,善念生[4]便恶念断,故为断恶[5]道。善念止便恶念生,故为不断也。 四意断者,意自不欲向恶,是为断,亦谓不念罪断[6]也。 注释 [1]堕贪:“堕”,《碛》《普》《南》《径》《清》作“除”。按:此“贪”应是“欲”的别译,指追求神足的强烈愿望,所谓欲增上故得三摩地,一般归为四神足中的第一神足。 [2]“止为”,诸本作“止为止为”。 [3]“竟新”,《资》《碛》作“意新”,《普》《南》《径》《清》作“意断”。“竟”与“毕”同义,“故竟新断”与上文“故毕新止”的含义相同。 [4]“生”,诸本无。 [5]“恶”,底本作“息”,诸本作“恶”,据改。诸本在“为断恶道”下为“念善念止便恶念念生”,不从。 [6]“断”,诸本作“为断”。 译文 要想断除世间事,应当修行四意止;要想除却四意止,应当修行四意断。 有人堕于强烈的贪欲,由于这种贪欲,所以修行四神足飞行。 但有信等五根,而没有信等五力,不能制意。但有信等五力,而没有信等五根,不能产生、获得四神足。如果再能转为信等五力,就能控制上述四意止、四意断、四神足等所谓十二品。 所谓“四意断”,指不做现在罪,但是完结过去罪,此为四意断。完结过去罪不再顺受新罪,乃是四意止。旧罪完毕,新罪止犯,乃是四意断。旧罪结束,新罪断除,乃是四神足。 知足即不再守意,其意为毕(完毕);生名为新,老为故(旧),死为身体坏败,就是终尽。 所谓“四意断”,意思是说,经常念想道,善的念想生起,便是恶的念想断除,所以是断恶道。善的念想停下来,恶的念想便即生起,所以是不断(恶道)。 所谓“四意断”,指意自身不欲趋向于恶,此为断,也叫作不念罪断。 原典 四神足,一者身神足,二者口神足,三者意神足,四者道神足。念飞,念不欲灭,不随道也。 四伊提钵,四为数,伊提为止,钵为神足。欲飞便飞,有时精进坐七日便得,或七月[1],或七岁也。 得神[2]足可久在世间,不死有药:一者意不转,二者信,三者念,四者有谛[3],五者有黠,是为神足药也。 得四神足,不久在世间,有三个因缘:一者自厌其身臰[4]恶故去;二者无有人能从受经道故去;三者恐恶[5]人诽谤得罪,故去也。 神足九辈,谓乘车马、步疾走,亦为神足;外戒坚亦为神足,至诚亦为神足,忍辱亦为神足也。 行神足,当飞意。问:何为飞意?报:有四因缘:一者信,二者精进,三者定,四者不转意。 何等为信?信飞行。何等为精进?飞行。何等[6]定?[7]何等为不转意?谓着飞行不转意也。 身不欲行道,意欲[8]便行,神足如是,意欲飞即能飞也。 注释 [1]“七月”,底本为“七日”,诸本作“七月”,据改。 [2]“神”,诸本作“四神”。 [3]有谛:此谛,为审视义,有留意专心的意思,指注意力集中。刘勰《新论·专学篇》:“心不在学而强讽诵,虽入于耳而不谛于心。” [4]臰,“臭”的俗字。 [5]“恶”,诸本无“㤪”。按:“㤪”疑为“怨”和“”的异体字,即“怨”。 [6]“何等”,诸本作“何等为”。 [7]“何等定?”,其后《大正》有“飞行”二字。 [8]“意欲”,其后《大正》有“行”字。 译文 所谓“四神足”,一为身神足,二为口神足,三为意神足,四为道神足。念想飞行,念想不欲灭却,不随顺于道。 所谓“四伊提钵”,四是数,伊提译为止,钵译为神足。想飞便飞,有时精进坐禅,七日便能获得,或者七月,或者七岁。 获得神足,可以长久住在世间。不死有药:一是意专一而不转移,二是坚信,三是念想,四是有专一的心理,五是有黠慧,此为神足药。 获得四神足,而不长久住在世间,有三个原因:一是自厌其身,以身是臭恶的缘故,所以从世间离去;二是无有人能从其听受佛经之道,所以从世间离去;三是担心一些怨恶的人诽谤得罪,所以从世间离去。 神足有九类,所谓乘车马,步疾走,也属于神足;外戒坚定也是神足,信仰至诚也是神足,忍辱也是神足。 修行神足,应当有飞的意念。问:什么是飞的意念?答:有四种因缘;一是信,二是精进,三是定,四是不转意。 什么是信?坚信飞行。什么是精进?飞行。什么是定?飞行。什么是不转意?专注于飞行而不转变意念。 身并没有行道的欲望,意想行道便能行道。神足也是如此,意想飞行,即能飞行。 原典 五根譬如种物,坚乃生根,不坚无有根。 信为水雨,不转意为力。所见万物为根,制意为力也。 信根中有三阴,一为痛痒,二为思想,三为识阴。 定根中有一阴,谓识阴也。 五根、五力、七觉意,中有一阴者,中有二阴者,中有三阴者,有[1]四阴者,皆有阴。 问:是道行何缘有阴?报:以泥洹无阴,余皆有阴也。 七觉意上三觉属口,中三觉属身,下一觉属意。何等为觉?念念为觉,念念为得,觉得是意,便随道也。 外七觉意为堕生死,内七觉意为随道。内七觉意者,谓三十七品经;外七觉意者,谓万物也。 觉者,为识事便随觉意也。有觉意便随道。觉有觉意,堕罪,觉三十七品经便正意,是为随道。觉善恶是为堕罪也。 问:何等为从谛身、意持? 报:谓身持七戒,意持三戒[2],是为身、意持也。 从谛意得休息,从四谛意因缘休。休者为止息,为思得道,为受思[3]也。贪乐道法,常行道为爱觉意;持道不失为力觉意;已得十息,身安隐为息觉意;自知已安为定觉意。身意持[4]意不走,为持。 从谛自在,意在所[5]行,谓得四谛。亦可念四意止,亦可四意断,亦可四神足,亦可五根、五力、七觉意、八行。是为自在意在所行。从谛观者,为观[6]三十七品经要,是为守意。觉者,谓觉谛[7],不复受罪也。 注释 [1]“有”,诸本作“中有”。 [2]身持七戒,意持三戒:即不行十恶而行十善。其中不贪、不嗔、不痴,为意持三戒;不杀、不盗、不淫、不两舌、不妄语、不恶口、不绮语,为身持七戒。 [3]“受思”,《资》作“受恩”。 [4]“意持”,诸本作“持意”。 [5]“在所”,诸本作“在意在所”。 [6]“为观”,底本无“观”,诸本均有,据改。 [7]“觉谛”,底本无“觉”,诸本均有,据改。 译文 信等五根,譬如植物种子,坚实才能生根,不坚则没有根。 信譬如雨水,不转意则是力。所见万物为根,控制意念为力。 信根中有五阴中的三阴:一是痛痒(感受阴),二是思想(想阴),三是识阴。 定根中有五阴中的一阴,所谓识阴是。 所谓五根、五力、七觉意,其中有五阴中一阴的,其中有二阴的,其中有三阴的,其中有四阴的,都有阴的存在。 问:此(五根、五力、七觉意)乃是道行,为什么会有“阴”的存在?答:因为唯有泥洹(涅槃)完全无阴,其余一切都有阴。 七觉意中上三觉属于口,中三觉属于身,下一觉属于意。什么是觉?念念为觉,念念为得,觉得此意,(念念不离此意)便随顺于道。 外七觉意,是堕于生死流转,内七觉意是随顺于道。所谓内七觉意,即三十七品经;所谓外七觉意,即万物。 所谓觉,指识别事物便随而觉悟的意,有觉悟的意,便随顺于道。觉有(生死)的觉意,堕于罪,觉三十七品经便是正意,此乃随顺于道。觉有善恶的觉意是为堕于罪。 问:什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