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成唯识论疏义演
[book_author]如理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佛学宝典,完结
[book_length]680462
[book_dec]成唯识论疏义演,二十六卷,唐如理集,缺原本卷第三末下、卷第九本末、卷第十一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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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成唯识论疏义演卷之一本
西京福寿寺沙门如理集
【疏】机有三品不同者,意说不定性人,归佛、法、僧,智解浅深,三时悟异,名曰三机,非定别有三人名三机也。何以故?以唯对不定性立三时故,即如憍陈如等,从如等从始至终具三根也。故云机有三品不同,教亦三时有异。
【疏】无明所盲至迷执有我。意云,无明是能盲,异生是所盲。无明者,即通取一切无明,不唯取发业者起,造恶业者。起即起惑,造即造业也。
【疏】仙人鹿苑者,上古有仙,多于此处修仙道故。念佛三昧经第四云:于古仙住处。又大集经第二云:于仙人住处而转法轮。又彼经云:彼处常饶寂静仙人故。
【疏】阿笈摩者,若大、小乘经,皆得名阿笈摩。阿笈摩是梵语,此云传,皆是上代诸佛展传来,故云传也。然小乘人结集时,即取佛一代所设言教,言阿笈摩,即四阿含经是也。若四阿含经所不摄者,即名零落经,亦名解脱经。如下云解脱经中亦密意说有阿赖耶识,即指此零落经也。问:若一切经得名阿笈摩者,何故小乘人结集,即取佛一代所设教,名阿笈摩;大乘中结集,一切经中即不名阿笈摩?答:大乘中亦说,所以法华中有阿含甚深是。今者且据佛初成道,说四谛教,约所增胜,故小乘教偏得名传。
【疏】令小根等至解深密等者。意云:谓有情根,有三品不同,所以说教,亦初中后三时有异。问:且如说教,三时易知,根性三差别,如何辨释?答:闻阿笈摩,即名小根,既闻小教,亦证小果,故云渐登圣位也。后时如来,观此小乘根,有堪闻皆空教,所以于鹫岭说般若等经,闻经已,即名中根。若如是者,云何言闻般若等,令中根皆舍小趣大耶?答:如来说经,意欲令此中根,舍小果而趣大乘,所以彼闻经已,弃有心,计空为是。何以故?以如来密意,说一切法空故,名舍小归大。答:未闻般若名小根,已般若名中根,即中根对小名大也。为闻般若教故,即从小至中,名舍小归大。
【疏】便拨二谛,性、相皆空者。二谛,即真、俗二谛也。性、相者,有两解:一、三性者,唯胜义谛;相者,即依他起。拨此二种总无,名为空也。二云:性、相通于二谛。且真、胜义中性、相者,一真法界即是性,分为六种无为、九种无为等,即名相,有多无为相状故。若依俗谛性、相者,如依他法体即名性,如意识以了别为性,色以质碍为性。余者准知。诸法各各有如是相㒵。
【疏】由斯二圣互执有者。问:唯望不定性立有三时,何有二圣互执空有?答:岂言不定?唯一人人,既有多悟,亦前后名,以所证为是,互执何失?又纵一人执前后别,对执不同,亦得称互。
【疏】迷谬竞兴者。问:何言迷谬者?答:有二解:一云:小根执法实有,不了法空,名迷也;于其法空,全不解故。谬者,此中根人,既闻般若经,总拨为空,以为上理,名谬也;以邪解故。二云:执有、执空,皆有迷谬。且如执有,有迷谬者,以迷于有,不了法空,名迷;全不解法空故,妄执法实有,名谬;以邪解故。然执空亦有迷谬者,迷法空故,于中道理全不解故,名迷;暗计此空为是,名谬;以邪解故。通二种,义亦无违。
【疏】如来为除此空、有执者。问:说唯除空执,何故兼说有耶?答:如来所说,群圣既多执空,类应非一,说除空、有,于义何妨?又云:约一人先起有执,后起空执。今通前说,故云除空、有执,义亦无违。意就中道第三时教,说除空、有之言也。故知第三时教,名了义大乘。
【疏】解深密经说唯识者,按彼经第一云:广八慧,应知于六趣生死彼彼有情,随彼彼有情众中,或在四生身分生起,于中最初一切种子心识成就。广慧,此识名阿陀那,亦名阿赖耶,亦名为心。为依止故,六识身转,如依瀑水而有浪生,依净明镜有影像起。
【疏】遣执皆空者,意云:心外法无,破初有执;非无内识,破后空执。既闻唯识之言,迷其空执皆尽,故云遣执皆空。遣者,尽也。
【疏】悟证有方者,意云:方者,方法也。既离二执,处于中道,即是悟证真如之法也。
【疏】于俗谛中妙能留舍者,意云:依四重世俗谛说,一一谛中皆为留舍。第一、有名无实谛,谓瓶、衣等,既无实体,但可言舍,有作用故须留。第二、随事差别谛,约蕴、处、界辨,然蕴、处、界通有漏、无漏,有漏法舍,无漏法留。第三、约方便安立谛辨,苦、集是有漏法舍,灭、道是无漏法留。第四、约假名非安立谛辨,执二空门者法舍,二空门之理法留,故云妙能留舍。又解云:不谓约四重俗谛说,但总约俗谛中说,依佗法留,遍计法能舍;于依他中,染者能舍,净法者能留。
【疏】又今此论至中道之教也者,意云:此论既免明唯识,唯识是第三时教者,以何为证?答:如此引教,即为证也。如来出现功德庄严经者,即如所引颂云如来无垢识等是,至文当说。问曰:如何名分别瑜伽论?答:瑜伽是梵语,此云相应,即是相应观照之义。分别者,解释也,即解释观照相应之义,故名分别瑜伽论也。又如亦品难杂,更引起尽多界解脱经等,但为证傍义引成,非正证唯识道理,故此不说。言了相大乘者,即显现说故,名为了相;若密意说,名不了相。
【疏】此约机理渐教法门以辨三时者。问:约机可尔,如何约理以辨三时?答:据实理无三时,今约证有浅深,故理分三时异。
【疏】年月前后者,但约三时说教前后,名年月前后也,更无别义。
【疏】解深密经说唯识是也。意云:此即是第三时教。然深密经中亦广有三时教,如胜义生菩萨问曰:如世尊先说有教,是为希有;第二说有法空教,亦方世尊重;今此时中说不空不有教,更方奇特等,广如彼说。
【疏】即华严中说唯心至最第一说者,佛初成道第二七日,即说华严经一心之教。按彼经第十九颂云:譬如工𦘕师,不能知自心,而由心故𦘕,诸法性如是。若人知心行,普造诸世间,是人则见佛,了佛真实性。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起。(文)又大般若四百六十七云:谓诸菩萨作是思惟:诸行如幻,唯是虚妄分别所起,一切皆是自心所变。准斯般若,第二时中亦说唯识。然疏依多分,言第三时。问:深密、华严俱说唯识,如何一时、三时不同?答:若望顿教法门,大乘不由小起,即华严是第一时说;若望大由小起,深密教即第三时教,亦不相违。
【疏】此约多分者。意云:说华严是顿教者,约多分说。如入法界品,五百声闻亦在会座,明知亦通渐教。今据唯被菩萨大,不由小起,约此道理,说是顿教也。问:佛初成道,总未度人,即说华严,如何得有舍利弗等六千人耶?答:华严法门有七处八会,不可一时说尽,此经不妨中间更化群品说有教等。故华严法界品既在于后,得有声闻,而有何爽?问:既云说华严经而有间断,如何总得名华严经耶?答:虽复间断,流类是同,总名华严。犹如大术经,佛向忉利天安居,为母说法,后时下来,说涅槃经。已入涅槃,摩耶夫人知已下来,如来复从金棺起,为母说法。虽复说法,而有前后,以是为母说故,总名为大术经。如此类例非一也。问云:既云有声闻,未审是化是实?答:亦有断云是化,佛初成道,未度人故;亦有断云是实,据此中间度人,不妨实也。问云:此声闻,华严经生领解不?答:初闻说经,如聋如盲,后文殊菩萨发起之后,方能领解十种法门,故此教门通被渐也。
【疏】如枢要说者,不越此解也。
【疏】二种皆是者,意云:今此论所明唯识教者,顿、渐二教皆是也,故云二种皆是。如疏云若不定姓至无别定教者,即解通顿、渐所由也。
【疏】此显顿、渐无别定教者,意说无有教,唯被顿,唯被渐,凡所说教,皆通被顿、渐也。
【疏】依瑜伽等有五种姓者,以瑜伽五种姓,此论不被无姓,如何楞伽经即被无姓耶?答:经论说无姓别:瑜伽无性,无种姓,名无姓;楞伽无姓,无有果姓,故名无姓,大悲菩萨不成佛故。问:楞伽无姓,此论被不?答:被,以菩萨机摄故。言证阿赖耶者,但证解名证也。
【疏】无性有情不能穷底者,意云:此论唯被二种姓人,若趣寂种姓及无姓人而不被也。何以故?以无姓不能穷底故。问曰:若证小法,不全通达,可云不能穷底;既总不解,如何云不能穷底?答:无失也。如人虽善其文而不解义,又有一人文义俱不解,虽二人有异,一种总名不解其义。今此无姓有情亦如是,虽总不解,亦得名不能穷底也。
【疏】及不定姓趣菩萨者,然其二类:如有一人有声闻、菩萨种姓,有一人有独觉、菩萨种姓,更有一人具三乘姓,更有一人但菩萨、不独觉姓。今唯识论被有菩萨姓者,如有二乘姓者,虽名不定姓,此教不被。疏简于此,故云趣菩萨者。
【疏】浩汗包括,难可详矣者,海浪波涛之㒵也。今此论亦复浩汗包括,大小顿渐兼被也,亦难可详也。
【疏】执离心外至能取所取者。问:执所取可言心外,执能取云何言心外耶?答:执实能取,是遍计所执,非依他心,故称为外。又执他心实有,亦是自心外也。
【疏】甘露法者,略有两解:一云拔苦,既闻受此法,能出离生死;二云济命,意云:既得甘露二种无我观法,常修习时,速出生死,得快乐果,岂非济命终?此即上古诸师解。
【疏】依如上教等,制三十颂离广略者,即指上六经、十一论等。唯识三十至离广略者,有云:瑜伽等广二十,唯识略异前二论,今三十颂即名离广略也。又云:三十颂明唯识,但表得中云离广略,何得别指论耶?
【疏】识有非空者,非但能变之识名为唯识,其所变之识亦唯识。今有此二种唯识,故云识有非空。境无非有者,但无心外遍计所执之境。又若执能缘唯识真实有者,亦是心外境收故。今显此二种心外境无,故云境无非有也。
【疏】虽具明诸法,皆不离识者,此释伏难。谓有难云:此论中既具明色、心、心所、不相应、无为等诸法,何故唯以唯识为宗?答:虽具明诸法,而皆不离识故,所以但用唯识为宗。
【疏】谓佛慈悲本愿缘力等者,即是如来因中,行菩萨行时发愿云:众生见我者,于自识上文义相生。佛虽不说法,由本愿缘力故,又由众生有善根力故,即众生自识上有文义相生也。
【疏】唯有无漏大定智悲者。问曰:言唯定等,即证无文义者。既但有三法,应亦无色身?答:有二解:一云无也。无有所见者,亦唯是能见识之变矣,如文义等。二云佛离戏论名等,故无色身。若依本愿大悲,变现色身,令物睹益,故非戏论也,身故有。今按佛地及此论第十,前义为本,至文自悉。又此龙军论师说:如来有十七界,而无声界,为不说法故。然法处名等,皆是戏论法故。佛无戏论法故,唯有十七界。若佛身中亦成就声界,若约身中论,即有十八界也。又此师许十地菩萨有漏、无漏心中皆得说法,故此不许化佛他受用佛说法也,即五位中菩萨皆是。其可闻者,自意识上文义相生故。
【疏】若依自识者,谓听法者识,名为自识。问:佛无文义,有漏识变,云何言似?无所似故。答:有二释:一云名等,佛识虽无,然听法者,谓佛实说,故自心上有似文义。虽无本质,所似名等,似自内心,故亦无爽,如言似我,向内似故。二云似佛无漏,非似文义也,无所似故。文义之言,相从来矣。祥曰:后义难依,本明教体,不欲唯辨漏、无漏故。有云:七地已前,有漏心位而过少故,名似无漏,非约影质名相似也。详曰:疏意通言,诸有漏心所变文义,不唯七地,岂地前等不听佛说?若许听者,自识所变,岂不得名似无漏耶?既得名似,故前释善。问:佛若无言说林、叶等喻,而何以通?答:据为其缘,令诸有情识上变法解,名我已说,如手中叶;未为作缘,众生自心未起法解,名我未说,如林中叶。约为增上缘,名说、不说也。
【疏】无漏心现,即真无漏文义为体者,即是菩萨后得智上,有真无漏文义相现也。
【疏】我成佛来,不说一字,汝亦不闻者,龙军论师云:此言是众生语,非如来说也,以佛无言说故。
【疏】论说聚集显现为体者,此即引论证佛不说法也。但是众生自识心上文义,聚集为体,佛实不说法。此即是无性摄论文,无性菩萨作此计。佛地一师者,即龙军论师,与无性同计故。
【疏】摄波叶者,即是摄林名,名尸召林,西国有,此方无,亦不翻。
【疏】展转增上力者,即是佛、众生展转互为增上缘力也。由佛大悲增上力,遂应众生机,为之说教;由众生善根力故,遂感如来出现说教。二识成决定者,即佛识及众生识。名二识成决定者,佛识定说法,众生定闻法,故名决定。
【疏】是密意说者。护法,谓破文字执,且总言不说法也。又诸法体性离言,故云不说。问:四途出不闻等。问:四途出体□,皆以文义为体,为取说者文义为体,为取听者识上文义为体?答:有三解。一云:若据无性龙军师云,唯取听者识上文义为体,以佛不说法,无文义故。二云:若护法师,唯取能说法者文义为教体,即取佛本质声名等以为教体,不取听者识上声名等为体。何以故?以影像声名,通漏、无漏三性等故。三云:亦通取说、听二人识上文义为体,以生解故,故得为教体也。
【疏】三、摄假随实者。意说摄假随实,以声为体,谓名、句、文是不相应假。色心分位,不离于声,要由于声演名、句故,故假依实,实色为体也。
【疏】四、性用别论至彼十处全等者。意云:此约百法出体。言色心假实各别处收者,色蕴摄彼十处,谓根、境等。等者,等取法处实色也。名、句、文是假,即法处摄;意识缘故,是不相应行蕴摄故。声即是性,故色处收;名、句、文等即是用,故法处摄。心即是性,意处摄;四相等是用,法处收;四相等是用,法处收。摄此意,证佛实说法。何以故?依佛声上有名、句、文故。
【疏】自识所变等者,此约佛不说法所有,即是第二摄境从心。名、句文但于自心上现,不依佛闻。若并言佛说法者,即名、句与声各别处收,即是第四性用别论故也。故云上来第二、第四体讫。
【疏】闻者似法,说者真教者,意云:真教,即佛说真无漏法;似者,众生闻法,名似无漏法。此证佛说法。又云:以义准,设佛不说法,亦得名似。问曰:佛既无言说,如何名似?答:佛虽无言说,然众生见佛,谓佛实说法,遂生说法之解,所以名似也。前解为胜,然俱从法界所流,即以真如为体。有难云:有漏心实,可名为似;无漏心实,如何称似?此亦不然,但不亲得境影而名缘,名为似也。言真教者,即真无漏本质之教,名为真教。诸佛所说法,皆从真如流出,故名真教。
【疏】今此论体至通二性故者,意云此约相名等五法三性,出此论体也。
【疏】此所诠体至即声名等者。意云,此约教、理、行、果,以出教体。此名等所诠,谓唯识境,境即真如理也。以是正智所缘之境,故唤理名境。正行者,即有为正行,是无漏智道谛也。果者,谓菩提、涅槃,通有为、无为二种果也。能证者,即声名等。故所诠、能诠,俱为论体也。
【疏】经体虽二至正教体故者,二者,谓一文、二义。观此疏意,通解伏难。伏难云:经体既说文、义二种,何故不以义为教体,唯用声、名等为教体耶?答:据实通取无妨,但谓声、名等是能诠,由能诠名等,义得显故,所以偏取声、名,不说义也。故声、名等为正教体。
【疏】声、名、句、文真善无漏者,约佛后得智说。问:未审菩萨后得智所变声,为有漏、为无漏耶?答:菩萨后得智,起声说法是有漏。何以故?以此声是第八识相分。第八见分既有漏,明知相分亦是有漏。若所变声境相分,即是无漏,以是第六无漏识变此声故。更有广解,如第九卷说。
【疏】能断金刚,般若论说者,能断是智,金刚喻烦恼,令缠缚有情不得解脱,犹如金刚。
【疏】此论第二至辞缘于声者。意云:此证声、名等,为教体所由也。言境有差别者,即名等是法无碍解智境,声即是词无碍解智境。问:菩萨既得四无碍解智,纯是无漏,如何声有漏?以是词无碍解之所缘境故。答:如词无碍解智,虽是无漏,声唯是境,谓是第八识相分,故是有漏。问:菩萨四无碍解,为有漏耶?答:菩萨四无碍解,唯是无漏,以是后得无漏智所起。问:八、九地菩萨,可许全得,七地已前,为亦得不?答:七地已前亦分得。问:菩萨有漏心中得不?答:虽亦有说法等力,然似无漏,而亦不得名真无漏。□□问:有漏□□□□说法时,前所说法声,为是有漏耶?答:此自变影像声,是无漏,以是第六无漏意识所变声故。问:如何此声,亦通漏、无漏耶?答:若约前本质声,他所变者,亦有漏,是他第八相分故。若约自无漏,第六所变声即是无漏。问:亦如初地已上菩萨,妙观察智所起化身所有声,为有漏为无漏耶?若云有漏者,如何说言化?若云无漏者,如何色根有漏,声是无漏耶?答:有二解。一云:化有二种,一者即质化,二者离质化。若即质化,声等是有漏,为即以本质身而转变故?若离质化者,声是无漏,虽无文证,以理而论,通无漏为胜。第二解云:离质化身亦是有漏。如何得知?由观察智击发第八识而方变故。虽有此解,以何为证?答:如佛地论云:要由平等智击发大圆镜智,镜智变起他受用身,已平等智托彼为质,而更变智影像他受用身。亦犹如声,要须第八所变者为质,亦识自所变者为影像境。此亦如是,虽有二解,任情取舍。
【疏】若明教体一切唯识,如何乃言佛菩萨说者,意云:若一切唯识,如何言佛菩萨说耶?今此问意,为问说法,为问不说法家?答:据其疏意,质问二家。
【疏】无性释云至故作是说者,此是不说法家答。增上者,佛也。生者,众生也。意云:佛与众生,但为增上缘,众生识上有文义相,实不说法。故作是说者,唤此增上缘,名佛说法,故云故作是说。又解云:增上生者,总是佛也。故作是说者,佛自云:我成道已,不说一字,汝亦不闻。即佛自作是说,故云故作是说。总是无性答也。
【疏】世亲解云至互为增土缘故者。二识者,即说者、听者二识也。谓余相续识差别者,谓余者,众生之余,即佛也;相续者,身也;差别者,佛识不一,名差别识。此无性释,若□世亲云:□□一法,名差别识。令余相续差别识者,由佛说法,令余有情解常无常等差别识生。
【疏】直、非直说者,直者,长行;非直者,即偈颂也。更有别解,如法苑说。
【疏】瑜伽论第三说至必意识生者,意云:五识一刹那,唯卒尔必起寻求,意识生也。意识如是,虽言五识,意说一一识别起。
【疏】有三心现者,意云三心现。问:何故无卒尔寻求?答:谓由前闻诸字,但有二心,谓卒尔寻求。言常字时,有染、净等流二心,所以添前,总有七心。若许聚起,无前后不定;若不聚起,即如上作法是。
【疏】即从决定后却起寻求者,意云:若许聚起,即从前行字上决定心后起寻求前法等,而无卒尔心。问:若如是者,如前瑜伽论云卒尔心后必起寻求,如何今言决定心后起寻求耶?答:瑜伽论据不乱决定次第起说,今者据许乱起说,二义亦不相违。问曰:若云从决定心后却起寻求者,如何前言前无字上但有二心,谓卒尔寻求耶?答:不然。彼约乱起,无于行字上却起寻求,而无卒尔。故知乱起寻求非七心摄,但唯寻求前行法也。今约无间次第生故,闻无字时有二心也。
【疏】寻求以后,许乱起故者,即引论起寻求所以也。此文指前散乱时生,即不定文也。上来总约七心解也。
【疏】云若新新解已下,约十二心作法,云第一有等是也。问:如何七心、十二心不同?答:若诸行等四字通说,即有七心;若四字等二别说,即有十二心。何以故?新新解故。
【疏】既于初字有卒尔心等者。问:何故初字说有卒尔后,后字说有寻求决定,不说有卒尔耶?答:但在举闻,岂前字上而无寻求决定耶?故在举也。有云此文重结七心文者,此义未详。
【疏】慧恺法师俱舍序云至千一百年者,意云恺法师造。古俱舍论之序云:千一百年,天亲菩萨生。问:天亲、世亲□□□□?答:约义不同。言天亲者,天所尊重,故名天亲;世亲者,□□□□,故名世亲。今取世亲号稍好。
【疏】达罗毗茶国者,此云总持国。
【疏】建至城者,谓此城中建兴佛事,至在逾又美。又解云:亦云通除礼乐等事。浚者,深也。浚,㴾也。朗者,明也,胜者也。
【疏】日月之丽天者,丽者,严丽。由天有日月而得严,由有护法内教皆严丽也。溟渤者,大海也。又云:溟者,深也;渤者,大也。海有深大,用纪地者,大海与大地为纪表,护法与道俗为纲纪也。日月者,昼夜也。冠者,笼招也,亦云王也。意说德慧德业,笼招前英也,犹以冠笼故也。问:何故名英?答:主千人曰英,越百人称彦,德慧为百千人之主也。
【疏】芳声流于四主者,东方曰人主,以人为主故,即此方也;南方曰象主,以出好象故;西方曰宝主,以多出珍宝处故;北方曰马主,有好马故。然德慧美声流四主,四主咸闻。流骧者,腾也,即无翼而腾空者曰骧,如龙等。五印者,即竺国也。德慧菩萨,声举腾于五天。
【疏】扇徽猷者,扇者,动也;徽者,明也;猷者,道也;小运者,小乘也。兰蕙者,即香草之美名也,即诸花草中最胜香草之气。远闻,表此菩萨起慧名闻亦尔也。
【疏】造胜义七十释者,意云:金七十论,是外道与如意论师论义。因论苦集谛,外道云苦集,如意师云集苦。然集苦之言,以是犯声,据义不违,因先得故。于是国王意用外道,谓僧不如外道,遂造论申其自家。当时国王赐金七十行颂,未及得释,遂便灭度。后净月菩萨出世,遂广释胜义七十颂也。云何名胜义?答:意明此论胜于金七十论。更广释,如第四卷疏。
【疏】唯有正说至具有三分者。意云:世亲菩萨年时八十,命终时造三十行颂,所以但有依教广成分,而无初、后二分。问:何故世亲命终造论?答:此有二解:一云显因缘尽,不知灭故;二云显他胜往,复更说故。故无初、后二分也。
【疏】又显敬礼三轮因故者,以身业敬者,得神通轮,飞腾虚空故;以语业敬者,得记心轮,他心中诸所有事为他说故;以意业敬者,得教诫轮,即漏尽通,可责有情,勿令造恶,增长善故。又总法师云:为众生不信故,得神通轮,飞腾虚空而令信故;既信法已,未知众生心中为犹影不波并者,则得记心轮;为说法故,得记心轮;欲化众生,谓教诫轮,令断恶故。丘法师云:神通轮用神境通为体,记心轮用天耳、他心二通为体。远闻他语,得天耳故;既听语已,了知彼心,故同二通为体。教诫轮者,用漏尽通为体,教诫令他断染趣圣,非漏尽通不得。
【疏】故我至诚身、语思者,意云:身、语二业是假业,思是动发思为实业。又思能发动身、语二业也,又思是意业,故思通三业。修无倒归命礼者,总结也,至诚通三业也。
【疏】一者,虚妄,即遍计所执者,意云释唯识性也。问云:何故遍计所执性名唯识性耶?答:遍计所执体虽是无,然不离唯识性。性者,体性,非真如性性。又真如体一,约义分三:遍计依他名唯识性者,依至释;圆成实名唯识性者,持业释。
【疏】于后所得清净者,此有二意:一云、证圆成实性,故名所得;二云、断染依他,得无漏依他。如第九卷云无漏依他亦圆成实,此解好。
【疏】唯内证净者,意云:此圆成性,唯是内证净,故依主释。
【疏】为简依他故,说唯识性者,意云释通。伏难云:何故论□说唯识性?答:为简依他说唯识性也。
【疏】略不敬也者,无漏依他,既在满分之中,所以法中不说也。
【疏】净者同前者,意云:同前持业依主,若取后释,但是依主释也。
【疏】一切所敬,皆第四啭故者,意云:但说佛菩萨等,而非法□□□□□□故。言一切者,约小分说,未必兼法也。
【疏】佛圣弟子至而造论故者。意云,佛为教法所依,弟子依法修学,无倒而能造论,此即佛之圣弟子也。
【疏】分有所得者,世亲虽是地前十信菩萨,然伏烦恼,修有漏唯识观,故言分有所得。
【疏】理、教、行、果至但说理、法者。意云:此有难有释也。理、教、行、果四法不同者,是难辞。难云:法既有四,何故论初唯说理、法,不说余三耶?答:有多义:一、是轨则义,生证解故;二者、四法之中,真如为本。如何为本?答:要证真如,余方有故;三者、是教、行、果三真实性故;四者、三乘圣者之根本故;五者、或说彼本,即兼末故。故真如是本,余是末。疏总分为三释。
【疏】一、问:何故论初至具大悲故者,总有六重问答,未审问答何答论初三三宝不?次或问云:何故论初法宝、三宝?三宝既有多种,归敬何者三宝?故申六重问答。
【疏】最吉祥故者,吉,犹善也;祥者,瑞也。
【疏】说唯识性满分净故者,意云:一乘三宝以宽故,故论初说先法、后佛、次僧,故论说唯识性满分净故也。今言僧者,是菩萨僧,非声闻僧,何故不取三乘三宝?答:二乘不修唯识观故。言一乘三宝者,是大非小。又计化身即特佛故,法既不同,所以不取。
【疏】善说妙三身至先赞礼者。意云,此归命一乘三宝也。三身即佛宝,教法即法宝,牟尼子即僧宝。牟尼,佛也。子者,僧及通一切贤圣。
【疏】二谛者,真、俗二谛。问:真谛法宝,俗谛如何亦敬耶?答:无漏依他,亦俗谛故。一乘众者,即一乘三宝也。
【疏】四、问:此中所敬三宝如何者,意云:问云:此中论敬三宝如何?答:以释迦佛虽小乘,计是特身佛,然大乘不许。□此中佛法通摄三身,言分者,即许佛余圣。故知此论亦敬三乘别相三宝,然法宝通摄一切法也。如前。
【疏】许彼种类有多独觉等者。大乘许麟角独觉有多种类,同时出故,所谓腾空独□□□□□□类既多,明是僧宝摄。演秘不许僧宝摄者,据□□□□□。
【疏】唯识性中,义兼说故者,有轨持名法名法,有觉性故名佛,有和合义名僧。
【疏】若能见三宝常住同真谛者,意说同相三宝。
【疏】二、所调能调善方便故者,意云:于所化有情,而能调修有善方便也。
【疏】四、财供养时至方欢喜故者。意说若财供养,如来不喜,正行六度行时,如来方喜。□□□者,但种如来本佛名喜,非是舍勤名喜也。
【疏】及二体性者,意谓能敬、所敬二体也。能敬即护法等,所敬即三宝。又云:二体性者,即同相三宝、别相三宝也。诸门义者,谓十二分教也。
【疏】此中第四至非法故者,意云:虽前第四言敬佛、法、僧,今更重解于前第三,亦第四云敬非人、非法,非法即佛,非人即法也。
【疏】于境第七至满净故者,意云:第四约所敬,第七境声不可敬故。
【疏】一、由智德者,即是自利生起解也。二、由恩德者,菩萨造论,意既利他,即表菩萨有恩德也。为自利生大智,为利他生大悲,总是令法久住,济诸含识也。或为求当成智德,恩德报化二身,为生大智。是故造论有云:彼法既是贤劫□佛,而释彼说,表有智德;既释彼说,生他大智也。既利乐有情,表有恩德;有情既得利,展转令他亦得利乐,故言生大悲也。
【疏】其谓义者,即沉恒之义。
【疏】此言有情至无别能有者。意云,此第一解,即众生类是情,故名有情,无别能有、所有也。
【疏】假者能有者,此第二解,以五蕰假者为能有,别八识为所有。
【疏】又情者,性也。有此性故者,此第三解意。说此总假者,有别法性也。法性,即十二入等。
【疏】又情者,爱也。能有爱生故者,意云:此第四解,即总假者,有第八识情故。□□□□□□能生爱等,如下云爱阿赖耶、乐阿赖耶等。故第三云:若无本识,复依何法建立有情?故知情体即第八识。萨婆多唤六识名情,不同大乘。
【疏】有情不同,有六十二,复自然□名□。依枢要,有情颂曰:五四三三四,三二及三七,十九四四一,名六十二有情。五者,谓五趣:地狱、傍生、鬼、人、天。四者,即四姓:一、婆罗门,二、刹帝利,三、毗舍,四、首陀。三者,一、男,二、女,三、非男非女,即二形。又三者,劣、中、妙,即上、中、下三品也。又云:欲界为劣,色界名中,无色界名妙。此解稍好。四者,一、谓在家,二、谓出家,三、苦行,四、非苦行。然在家有二:一者、邪见在家,二者、正见在家,谓信佛法等。就出家亦二:一者、邪见出家,谓外道等;二者、正见出家,谓信向正法。三者,一者、律仪(善),二者、不律仪(不善),三者、非律仪非不律仪(无记)。二者,一云离欲,二云未离欲。凡夫以六行伏惑生上,即名离欲;不以六行伏惑,名未离欲。总亦就欲界人中,有妻室,名未离欲;从小不犯欲,名离欲。三者,一者、邪定,二者、正定,三者、不定。言邪定者,邪决定故,造五逆罪;正定者,正决定故,谓十信第六心,必不退故;不定者,谓异生等,于邪定、正定中,但不修故,未至十信第六心故,复不作无间业故,得不定名。定者,决定义,非定慧中定也。七者,一者、比丘,二者、比丘尼,三者、式叉摩那尼,四者、沙弥,五者、沙弥尼,六、近事男,七、近事女。十九者,一者、习断。习断有三:一者、习善法,烦恼不起,习断;二、伏烦恼不起,名习断,即六行伏惑等;三、断习气,名习断,约圣说也。二者,习诵。习诵圣教,通在家、出家等。三者,净施。四句:一云:施者净,受者不净;二云:受者净,施者不净;三云:施、受俱净;四云:施、受俱不净。四者,耆年。亦通在家、出家。出家二十夏已上,名耆年;在家五十已上,名耆年。五者,中年。在家三十已上,名中年;出家十夏已上者,名中年。六者,少年。在家、幼年;出家九夏已上,名少年。七者,轨范师。谓阿阇利。八者,亲教师。即和上。九者,共住弟子及近住弟子。各有二种:一云:同说戒,名共住;二者:同亲近和上,名近住弟子;第二云:与和上一处住,名共住;与和上毗傍住,名近住。十者,宾容。二种:在家、出家。十一者,营僧事。亦有二:一云:未乐营僧,□□□□□越。十二者,贪利养者。亦通僧、俗。十三者,猒舍。亦通凡、圣,恭敬有漏,欣上故。十四者,多闻。即通正及邪,并非邪非正,谓即闻慧。十五者,大福智。起思慧亦有二:一者,世间有漏智;二者,无漏智,圣者。十六者,法随法行。即修慧。法随者,师谛;法行者,□□。十七者,持经者。十八者,持律。十九者,持论者。通凡、圣也。四者:一者,异生;二者,见道;三者,修道;四者,究竟道。四者:一、独觉;二、声闻;三、菩萨;四、如来。一者,轮王。虽有金、银、铜、铁四种,轮王不同,总合为一。以名同故,故所利有情有六十二种。问:此有情中有无姓人?答:但被有姓,不被无姓。如下云:胜者,我开演故。又云:亦被无姓,既闻教法,各于自乘与得果故。前云胜者,据入见道者说。
【疏】或利与乐一体异名者,意说利、乐但是一体,约所益分利、乐二名。问:如前十利中,亦云约所益分利、乐别,与今何别?答:但约世利益分利、乐,不辨于体;今辨于体,故有差别。
【疏】上之十种解利、乐者,有颂如疏。然依次配十利、五乐者:世者,即是后济、现济,并现益、后益,第一、第二是;性者,即是摄善离恶,并翻此者,第三、第四是;苦、乐者,即出苦与乐,第五是;智、福者,即第六是;出世、世者,即第七是;小、大者,即第八是;与名异者,即第九是。十利、五乐者,总结也,即向第十利中摄也。
【疏】或此颂中至本利他故者,意云释造论之意。今释彼说者,但为有情欲令信学,所以造论,即一缘造论。问:前具二缘造论,何故今说一缘造论?答:菩萨本利他故,有情信学,法便住故,一缘亦无违二缘。
【疏】依所具缘,前解为本者,意说□□□□造论所由,故前解约缘具,后解约大悲,并无妨□□□□□令法久住,济诸含识,其义将胜,即护法、安慧等释彼说也。
成唯识论疏义演卷之一(论牒以前)
成唯识论疏义演卷之一
西京福寿寺沙门如理集
【疏】虽三义别者,即三师义也。二意造论者,即令法久住,济诸含识之,故云并为人法。
【疏】此上即是发端、标举等者。创造此论,名为发端;指陈偏说,名为标举;简去余部,持取此论,名为简持;指自所述,破斥邪执,名为指斥。
【疏】邪解空理者,即清辨也。说遍计是空,虽称空性,乃拨依圆总无,故不称空理,名为邪解,胜义谛中真如不故。
【疏】无明名迷者,由无明故,不解诸法,即唤不解者名邪见,即邪见体是谬。问:与前解迷、谬何别?答:亦有别。前约异生、外道人等,当体即名迷者,人即迷故;声闻、独觉亦尔,当体即名谬者,人即谬也。今后解但约法说,无明既为迷体,明知约法说,邪见亦尔,故两解有别。下言痴、邪见人名迷、谬者,结上也,有人有痴、邪见也。
【疏】不迷谬者,意解论中生解文。
【疏】先云人我者,即人空我空也。
【疏】智缘空起者。问:众生执有,即说为空,由此空门,彰于真理;亦应众生执空,亦可说有,由此有门,彰其真理?答:不尔。众生执有多,执空少,从多分说,为破于有,故说为空也。
【疏】犹如金刚,难可断故者,意正解障执名重所由。总有五解:前四约二障,第五唯约二执解重。前四解重障,分为三释:一云:犹如金刚,难可断故者,即二障种子,随逐有情,未至圣时,种不断故。担此难越生死流者,即二障现行,发业感生,难出离故。押弱有情,处四生故者,即二障感果,在四生摄。问:变易身何生摄?答:本身既是分段,同分段胎生摄,或通化生,易粗令细,无定限故。随逐有情,没三界故者,漂流三界,无休息故。第二解云:犹如金刚,难可断故者,即所知障,要至成佛,方断尽故。担此难越生死流故者,即烦恼感生,功用胜故。押弱有情,处四生故者,配分段生死。随逐有情,没三界故者,变易生死,处三界故。第三解云:重者,约喻以明。犹如金刚,难可断故者,如名起义解。担此难越生死流故者,如人负重随坑,不可出故。押弱有情,处四生故者,如身由担重,不可起故。堕坠有情,没三界故者,如是系名,遽沉没故。
【疏】前四通取断诸二障者,意云:前四义解重者,约通二障难断名重。今二执名重者,即根本沉下名重,要由二执障得生故。
【疏】何故障理但说二空至即兼除法者。此难前四解重障义也。难云:既前□□唯二空者,若断已时,应唯断二执,何故生解,乃言断二重障,兼余贪等耶?空唯二执者,意说二执能障也。唯约由断二执,二空理显。
【疏】重唯二执等者,此难第五,解重义也。难云:欲说二障,体通贪等者,后断重障,贪等亦除,故知障理不应唯取我、法二执。又解:贪等既亦断者,何故唯说我、法二空,不言贪等亦空耶?
【疏】且烦恼障至故于真理但说二空者。此即解二障,答初问也。此依见道至断烦恼说者。意云:此约究竟断种位说,即我、法二执种断时,余一切烦恼、所知障等皆尽也。余位不然者。意说:既离烦恼,后断我执。如二乘等,前断八品烦恼,第九品方断我见,以其我见极微细故。既后断故,第四地中我见亦尔者。意云:第四地菩萨等学二乘,作菩提分法观之,身不净等,而我见不生。虽我见不生,不如除害伴,贪等随眠在故。由此故知,亦不名顿断尽,故云除位不然。又云害伴随眠,贪等由在者。意云:我见是主,贪等是伴。我见被害,名害也。即贪等随眠,是害我之伴,第五地中断。问:今言害伴随眠与我见相应起否?答:今言贪等随眠者,但是独头贪、恚等,由我见为远因,能引起也。问:如何得知不是相应(云云)?答:夫论相应贪等,与我见同断。既云不同,故知害伴贪等随眠非相应也。法执亦尔。问:何故菩萨于障断中,学二乘菩提分法观(云云)?答:菩萨为欲摄化二乘,其二遍学、不学,不名遍知。问:大乘、小乘菩提分法观,何别二乘?若断一种行,解方便不同。菩萨以二智为方便,又先已学故;小乘但重障空智为方便,今创学故。
【疏】又总解之至答上二问所微者,此即总解二执二障,合为一段一处说,而不别分烦恼所知障也。随义答上二问者,即从又总解之至未随灭故,先答第二问;从若证二空至证空不断,都答第一问。言执通取心、心所法者,释执名体也。
【疏】今此总四句答第二问者,意云:直总将四句论文,答前第二所问,更无别说。
【疏】若初二句至答第一问者,即别举四句论文,两句别总答前第一问。初二句答执空问不显,后二句明断重障所由,是故别说。问:□□□□□一段,如何别答二问?以总别不同,有斯言也。又解:从且烦恼障至但说二空,答第一问。又总解之至证空不断者,答第二问。如疏云今此总四句,答第二问者,此即属前答第二问文也。若初二句至答第一问者,即属前答第一问文也。据疏,此解稍胜。
【疏】六识执外者,意说第六识法执也。解,即五识也。五识等中者,意说五识中法爱、恚等。五识等者,等取第六识中法爱、恚、慢也。今此慢等,但是障而不是执,以劣无记故;或善心、心所法,泛尔缘境,皆非执故。故知第六识中,执障亦尔。
【疏】异熟生摄定下劣者,意云:异熟生受者,体性是劣,无强盛用,但是异熟生摄。定下劣性者,意说:此受决定是下劣性,故所知障摄。问:如何此受是定障(云云)?答:受五欲境,令心沉荡而不得定,乃至上地随处贪着,不修诸定,皆由于受,故说受为定障。同时虽有想等诸法,约障定强,故偏说受。
【疏】得无为至下二障者,意说想受不行,得想受灭无为;乐受不行,得不动无为。不为乐受之所动故,得不动名。今说灭此受得无为者,据不与烦恼相应受说。若与烦恼相应者,与烦恼同断,不言得无为。此受望大乘是染污,望二乘即无覆无记。
【疏】修禅定者。问:禅之与定有何别(云云)?答:禅为四禅,定为无想定,并四无色定。定者,此云等至,如下解。禅那者,此云静虑。静者即定,虑者即慧。意说色界以定慧均等,得静虑名。又解云:静者,□静即静,都散慧而在定故。问:无色岂无慧(云云)?答:虽有慧,以慧劣定强,所以但得定名,而不得静虑之号。
【疏】二乘至立胜果名者。意云:此对等觉、菩萨及无学二乘四句分别,如文可解。二果者,二乘菩提、涅槃也。
【疏】今此论中并皆名续者,意云:言一切烦恼皆能续生者,通名故。今应作四句分别:自有续生非烦恼,谓所知障为缘,成变易生死,亦名续生;虽非发业,但转粗令细,有续生义。自有非续生是烦恼者,为烦恼种子。自有亦续生亦是烦恼,即爱、恚、慢等现发业者。自有非烦恼非续生者,即心、法等。
【疏】凡夫所修诸行暂灭者,意云:凡夫六行,欣上猒下,计上定为涅槃,所以迷事俱生,烦恼暂伏。不行所显之理,即名涅槃,即唤寂静之理名真如,非是大乘真如也。又释真解脱,应作四句分别,寻文可知。
【疏】解脱非真,以是假故者,意说二乘有无余依二种涅槃,但离缚故得解脱,名非解脱,故名假也。故法华经云:但离虚妄,名为解脱,其实未得一切解脱,斯人未得无上道故。言真非解脱者,意云:菩萨烦恼未尽,习气未除,不名解脱。
【疏】假体择灭者,意云:择者,智也;灭者,烦恼也。由智灭却烦恼,名为择灭。所以有无除择灭等名,并是假也。以随所断建立,多依小乘断八十一品烦恼,得八十一品无为。故知约能诠名目,说是假也,实即真如也。若望真如之理即是实,若据能诠择灭等名即是假。问:何故有此文来?答:意欲辨二乘有无余涅槃,对于大乘明其假实。意说二乘涅槃是假,以约能诠立二种名故。然真如体非多种,故是实也。又二乘人乐住二灭中,故是假也。二灭所显之理,即是实如也。又解云:二乘涅槃假者,谓二乘证无我理时,以苦、空、无我等为方便门而证于理。正证理时,不见有能所取相,心行处灭,一切皆眠。及出观已,以后得智,重观前理。观既不着,遂见无我,观前苦、空、无常、无我等方便道理。既见此已,作证涅槃之理,便作师子吼云: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既计观前方便为涅槃,明知此涅槃是假非实。故法华经中说化城喻化城,非实喻二涅槃,故二乘涅槃而非是实。故云假即择灭,实乃真如。
【疏】又总别至非不住故者。意云:如前解真解脱,对凡夫、外道、小乘作四句分别讫,今更对外道、二乘明其假实,故与前别。言总者大乘,别者即外道、二乘,即将总对别,以明假实也。又非不住故者,亦得云不是无住处也。何以故?以总别相对说故。
【疏】言所知者至自当广释者,意云:欲明能障,须辨所障,障所知故,名所知障。然出所知,法体不同,总有两重:先约有无一切法出,即言所知障已后是;第二、唯约有法出体,即二障已下至广释是。又解云:从所知已后,明能障体。若尔,何故说所知障法(云云)?答:举所知障法,显能障体。不尔,因何得能障名?第二、明所障法,即四智等。此释好。
【疏】异生虽作二种无我至俱非二种故者,意云:此一段疏文,总作三种四句分别:第一、将地前菩萨及二乘相对,以分四句。问:若尔,既是菩萨,如何言异生(云云)?答:瑜伽论云:异生有二种:一者、内法异生,二者、外法异生。今地前菩萨未登圣位,但名内法异生。第二、约异生外道及二乘相对,以分四句。第三、约二乘菩萨相对,以分四句。若三重一一四句分别,即有十二句。若依文作法,但有八句。言大非菩提者,地前菩萨对二乘称大,未得无漏智,不名菩提。
【疏】又解:已下约其五位,更重配论文,释断障、得果、造论所由也。若尔,何故疏言四位?答:五位中,前二合为一位,故说四位。
【疏】胜解行地等者,意说地前虽有二位,随所闻法,皆生胜解,所以地前两位,总名胜解地。
【疏】前文本解者,意云:论文从为于二空至得大菩提,及疏文至下,当知文并是唐三藏广安慧师义。又解已下,是疏主将论文依五位配释前解为本。
【疏】先叙所为者,为解有情执实我法,为令生解断障,所以造论。
【疏】并根本经部等者。问:犊子经部等,既执是罗汉,云何有我执(云云)?答:测云谈未得果时计,此即测叙三藏解也。
【疏】唯识真理者,意说唯识配世俗谛,真理配胜义谛。即由无明所盲故,外执我法,名迷唯识;由不正解故,谬执我法,于二空门而不解了。又西明云:令达二空,是胜义唯识智;于唯识道理如实了知,是世俗唯识智。
【疏】为外道等至故与前殊者。意云此前殊者,此一段文,总有三释,即三意各别造论所以也。言与第一所说有殊者,即与第一释有殊。言故与前殊者,即与第二释殊。又云解一一与前第一安慧师义殊,细详可知。举前论文对辨,开显此文者,即开此唯识教文,令生信故。演示此义者,示唯识义,即此一段疏文,是火辨师叙世亲菩萨三意造论也。
【疏】经中所言唯心等者,清辨会云:于俗谛中,心境俱有。然经者,就胜且说一心,非无境也。
【疏】十二处密意言教者,意云:如来为破空执故,说十二处教,不分根尘,而有内外别。虽勤不分,意在心内,依他起性,不离识故。小乘不解如来密意言教,遂计十二处离识实有也。说密意言,意在于此。
【疏】今就中道,无自违失者,意云:今言如汝心外境者,就大乘中道义,故云如汝离心之境,中道、大乘心外无境故。若望清辨自宗,即违自宗失,以有境故。此二计与论主作比量相违难。
【疏】一类菩萨至恐违至教说有一识者。意云:此菩萨依五种相似教文,说有一识也。言相似者,如远行,虽复教说有诸识,此菩萨不可耶?将说远行言,即唯有一识,犹如说一相似,故名依相似教也。远行教,即法足经也。言意各能受教者,是说意识于五根门转,谓将唯有意识,更无余五识等。言如依一境上有多影像教者,瑜伽言:如一镜上有多影像,犹如于识有多相分也。言如依一水中有多波喻教者,意喻第八识,能生七识浪。然此菩萨不了世尊密意言教,遂掬无文而立一意识,以乖本旨,故是所非。言独行者,且如意识正起之时,更无同时意识,故云无第二也。言有云一意识,但说前六者,测法师解也。理必不然,疏主斥也。
【疏】觉天所执,亦依经故者,即觉天论师,是经部中一师也。梵云佛陀提婆,此云觉天。今所立义,亦依经立宗故,故云亦依经。故彼计云:经既说有三法和合名触,故知证唯有识,而无心所。此引证也。若无心所者,何故云三和名触,触岂非心所(云云)?答:虽有其触,亦得名无。如?河小水,亦名无水。又触离根、境、识三无体。言士夫、六界者,意云:色所依故立四大,动所依故云空,心所依立识,故说六界成身。言彼说唯有受及想、行、思等者,亦叙觉天师计信等入道之初阶,故须立也。亦行蕴收,更无除所。随心功用,立心所名者,意除信等以外,除贪、瞋等,但是心之功能差别,立心所名,不得名实也。问:未审信为假为实?答:余信是假,而佛法相应信是实。问:受、想、行、思等,为假实否?答:是蕴者是实,不是蕴者即假。
【疏】然清辨计至有何心也者,意云:清辨胜义中心境俱空,世俗中心境俱有,如何今者偏计识无,不言境耶?答:依世谛中心境俱有,今因违汝说有说无心。
【疏】若依此义,四句分别者,且文中有两重四句分别。又枢要中,四法相从,有九句分别:第一、明同初生(小大、大小),第二、安立法弥势(大小、小大),第三、庄严宝塔势(大小、大小),第四、重累莲华势(小大、小大),第五、如王引驾势(小小、大大),第六、龙曳尾势(大大、小小),第七、万大宝绳势(大大、大大),第八、千寻王带势(小小、小小),第九、百节吕𮑱势(大小、大小)。问:总有四计,何故说有多大小之言?答:计虽四种,人数乃多,合作法约人,故大小乘各有多计。
【疏】邪见一说都无心境者,意说清辨于胜义中,心境俱无,与一说部同。此上二部,与论主作圣教相违难。
【疏】法藏部计心缘相应法者,即缘俱时心所也。
【疏】化地部执缘俱有法者,此有三解:云返缘俱时,想等;二、云缘俱时,扶根、尘等;三、云俱时多心,亦得相缘。又云:俱有法者,即慧俱五蕴也。虽有三解,意取第一解。
【疏】法救说心所体即思者,此是萨婆多部中一师也。其法藏部、化地部,皆如下破。
【疏】如其境实者,于唯识深妙道理,称如实解,故唯识理是智所证境。
【疏】然初境中至唯此二故者,意云就境中有其真、俗,二谛虽别,以真、俗相依,故总为境。问:胜义、世俗各有四重,此中何故但说二谛?答:一切所知唯此二故。又问:何故境中但说二谛,不言余法?答:一切所知唯此二故。
【疏】同初性相者,意云:今境中有二谛判文,同第一之中相性文也。
【疏】将发论端,寄问徴起者。凡问者,略有五问:一者、不解故问,二者、疑惑故问,三者、试验故问,四者、轻触故问,五者、为欲利乐有情故问。今于此中,依第五问,为利乐他,故意难云:若唯有识,无心外境者,云何世间圣教说有我法?即外道异生,名为世间,可破摧故;圣人所说,名为圣教,不可摧故。
【疏】又契理通神,目之为圣者,意云:心契理,智通神,俱缘如境。所以名神者,灵妙同神。
【疏】心与境冥等者,本智及心望境,名与境冥;心所望境,名智与神会。又晰云:心与境冥者,心冥实境;智与神会者,有胜神用故。
【疏】释问起因者,意云:如前问答,若唯有识无我法者,云何世间圣教说有我法?释此问起因由,如枢要说。
【疏】虽无如彼至故说为假者。意云,此释外难。外难云:所言我法无实体者,如何说有假我法(云云)。答:如疏文。
【疏】虽有法体至故说为假者。意云,此释难也。难云:既有法体,云何称假?答:如疏言者,即因前二种假我法而起说。云言因二起言者,此即释上二句颂文来意,及解二句之文。
【疏】但由二种假名言者,意云:但由前二种假而起名言,说有我、法名二种假名言也。
【疏】应释颂言至顺下长行论文者,意云:前文先说相,次说转,后说种子。今先解我法,然后说有种种相转,即顺下我种种相、法种种相也。
【疏】此但说识,义兼心所者,此释外难。难云:识体有变相,依上说我法;心所有二分,应亦说我法。何故说识,实不言心所(云云)?答:此但说识,义兼心所。
【疏】若尔,真如应非唯识者,意此外难。难云:我法是不实,名唯识;真如非不实,应当非唯识。言不离识名唯识等者,答也。
【疏】圣者至假说我法名者。此配圣教所说我法。问:何故圣教须说我法?答:为断谬取净,所以须说我法。云:彼既丈夫我亦尔,不应自轻而退屈。又下文云:不执菩提有情实有,无由发起猛利悲愿。又维摩经云:起我见如须弥山,犹能发于阿耨菩提。是此文意。故世间圣教二种我法,皆是假说。
【疏】又第二解至说为我法者,此第二,更解我法假所由。即依妄情见分上说有我法,即是世间我法名,以无依有假。然妄情见分是自证分所变,故云亦妄情为缘,而能起于执。
【疏】圣教所说至义依于体者。即圣教中我法,即依识自证分体。上说有我法义,即义依于体假,故西明疏云不依自证分说我法(云云)。答:随相易知,且说相见,随实依义亦无伤。
【疏】别依于总者,我、法名别,自证分名总,即总一自证分,上说有我、法二别也。
【疏】即说所执至以为我法者。意云,所执者,我法也;能计之情,即见分也;所诠之法,即相分也。如是所执我法及见相分,皆识变故。
【疏】此上二解皆护法。释者意云:此分别上来四种我法差别所由。四种者,第一解中有二种我法,第二解中亦有二种我法也。问:我法若无差别,不合立四种所由。我法既有四种,四重相貌何别?答:且第一解二种我法者,然此我法但据能证言说为名,不据法体及与内识假立说为我法也。然第二解二种我法者,但约能缘见分及所变相分并自证分上有我法义说为我法,即此我法摄属于本,不离于识等法体,所以法体上而有我法也。故与前第二解殊,前但依言说,后但据法体,义用不同,故二种有别也。
【疏】别无依总无者,我、法二种是别无,即于总无之上,此有别无我、法也。此即通说见、相二分,名总无也。或可见、相二分,名得总无之名,故相分总无之上,此为我、法。见分亦尔,为安慧师,此见、相二分亦是假无,如蜗牛头有二角,角无其体,但起头故。
【疏】与护法解别者,难陀但依相分上,此为我法;护法通达见相分上,此为我法,故有别也。
【疏】名有多义者,即异熟识名有多义也,如下解。
【疏】者大乘至许同世故者,意云:异时者,约初造业望当受果为异,不约种望现果说。何以故?大乘许种、现同世故。
【疏】异熟即识至属种子者。意说上约异熟之名,以辨依主、持业二释。今将异熟与识相望,亦得有二释。且如异熟属于种子,转变而生于识,故名异熟之识。若异熟属于识,即识异熟于果而方得熟,名异熟即识,以果即熟故。
【疏】又恒审思量至当悉者。问:何故有此文来?答:前言思量,或通第六,为简于彼,故云恒审。
【疏】二十论至说六识者。意云:此举教为难。难云:若言前六名识者,何二十唯识论说云心、意、识了名之差别?了通名者,意说八识俱得名心、意、识等,何故今者偏说前六名识?答:偏说前六名识者,有其二义:一则了别别境,二则了粗显境。如下论言了境相粗故,故前六不同七、八也。
【疏】对此六尘至然滥第七者。意云:为对六尘,此识一一别了。别者,即各别义为别。别了六境,名了别境识者,然滥第七。何以故?第七六能解别境故,即第八识是第七识之境,故知第七亦应名了别境识。何故唯言六转识?第七约不得名了别境识,明知不约了别别境说,但依了别境识说,即无过也。别为记别。
【疏】此依胜义至可言八别者。意问云:今此八识,为定别?为不尔耶?且依四种胜义中说,不可依第四心,言俱绝故。若依第二、第三,不可云一,多真故相无别,四谛因果故不可一,但可云依俗中第二、真中第一明。何以故?但是十八界故。
【疏】今以类同故,有三种者,意难云:若有八识,如何颂言此能变唯三(云云)?答:以类同故,但言有三也。
【疏】一、类菩萨至文异者。此明对三是减。又复彼执识唯有六者,对八是减。楞伽经说对此是增,谓离增减故唯三。
【疏】楞伽经至九识者。意云:楞伽说九识有二解:第一、兼说识性;第二、染净别开。兼说识性者,故彼经云如来藏识和合等。既言如来藏识和合,明知兼识性说也。
【疏】不知至三体别者,意说小乘等不了三种体别,妄执三法体一名异。
【疏】然依根境至别位起故者,此释外难。难云:若如大乘说有八识者,如何唯说有十二处等?答:但依根境相对体别,说有十二处、十八界等,实有八识也。如经部虽细意识至第六别位起故者,彼师计云:细意识离粗意识外别有体,仍别位起。如在灭定或无心时,有细意识,虽无粗,第六意识得有此细意识,故是有情摄,非无情也。亦如大乘在灭定时,虽无余识,依第八识在,不名无情。此亦应尔,虽作此计,亦无可两意识并起七,有细无粗、有粗无细故。
【疏】恐言以彼异熟至了别境故者,意云:此滥有财释,即异熟是思量了别有财,犹如刀藏他心智等。所以思量等得异孰名,故云以彼异熟而为思量了别境识等。又西明疏并辨六释云:西方释名,乃有六种离合释也:一、依主,二、持业,三、有财,四、相违,五、邻近,六、带数。如是六种,皆有二言:离合说者,名离合释。若单一名,即非六释,无离合故。依主释者,亦名依士,假彼主名以表其号,名依主释。如说眼识王臣等,即名合说。即眼之识之,故名为眼识,即举眼主名而表于识,称为依主。若别从者,照见故名眼,了别故名识,名为离说。余之五释离合之法,准此应知。持业释者,意亦云:同依以用显体,如说藏识。藏是其喻,识标其体,藏即是识,故名藏识。由此理故,八识之内,眼等六识是依主释,七、八二识是持业释。有财释者,亦名多财释,从所有物以标其号。此有二义:一、全取彼名以得其号,如俱舍论名对法藏。所以者何?依彼本藏造此一部,此即用彼本论阿毗达磨藏为藏,是故彼论名对法藏,如顺正理第一说。二、分取他名以为其号,如他心智,智有他心,用彼为境,是有财释,亦如正理第一说。相违释者,如一句中所有诸言各别所诠,如说眼、耳、鼻、舌、身等,非如依主及持业释。虽有多言,同诠一义,此各为主,不相随顺,各别不同所诠,故名相违。非如贪、瞋及水、火等,性乖返故,名相违也。故与并反言,显相违释。带数释者,以数显义,如说二谛、三性等类。邻近释者,如说四念处观,以慧为体,而言念处者,与念相近故。此说及言,于六释中是相违释,显三能反,不杂乱故。
【疏】皆通异熟等者,意云:诸识皆从异熟中种子而生,亦得名异熟识,何故独乎?又解:诸识种子,各自转反,能生现识,是故诸识名异熟识。
【疏】此举本颂答难标宗者,初之两句答难,次彼依识所反一句标论宗。此二段文,如次中说。
【疏】如论易详者,意说论中,一一别解世间我法、圣教我法,此二种我法,皆由假说。今谓略者颂文,故双举也。此六释义,对如法苑大好一枢上之法苑,第一有文。
【疏】一、体有无对者,有即是轨,无即是持;自性差别对者,自性即持,差别即轨。配持不依论文,但约义配。有为无为对者,先轨后持;前陈后说对者,即前持后轨。故下疏云:前唱者名持,后唱者名轨。但约义配,不依论文。问:前陈后说何别?答:但总申名陈,广分别名说。
【疏】今者,相分必有,似无名无者,释外难。难云:夫论缘法,必有相分,如何名无?答:虽必有相分,以似无本质故。当时缘无,作无相解;后时影像,似无本质也。前是共相,后是自相者,约论文配轨、持二也。故疏云前唯有体至合有四对者,重释前四对也。
【疏】我亦名有情至合有八种者。意云:论家但举三个,谓我者,有情;命等者,更等取;意生等五,谓意生养育者,数取趣生者;及摩纳缚迦者,此云高下,即是愿凌之义。若并般若中士夫等五种,合有十三也。
【疏】养育者,谓能增长后有业故,能作一切士夫用故。数取趣者,即补特伽罗也,谓能所往取诸趣故,无有猒故。意生者,生者是我,我有思量,犹如于意,是意我之流类,故名意生。
【疏】三世总别者,意云:过去计众生为我,未来计受者为我,现在计命者为我,故三世各别计名别。若总计三种而为一我,名总也。故三世别,合有四种。
【疏】我种种相者,意说我者于五取蕴,我、我所现前故。
【疏】或复于彼有爱着故者,意云:即于情上起爱着故,名为有情。言谓具出现起等者,意云:此未逢缘,即不出现;今时缘具诸法,出现起等。生、出义同,所谓胎、作等多生,不约非情说。
【疏】此依瑜伽释者,如上解疏多名字,并是瑜伽论八十三等文意说。今此我亦名有情,亦名意生,乃至名见者,即我有多名,名我种种相也。
【疏】总者,别命者,意说五蕴假者,有别第八现行命故。
【疏】有寿和者,即现行第八,与自种子和合。名命者,言或命至名为命者,即假者有六识命,故名为命者。
【疏】今取世间,不取正义者,有两解:一云取世间解,不取圣教解;二云取六识名命者,不取现行第八识名命者也,以彼小乘不共许故。
【疏】二十七贤圣者,如二十七贤圣章说。
【疏】十三、住圣者,第一种姓住,谓本性住姓。此有二种:一、谓本有无漏种子,二、谓有漏闻熏习种子。何名为住?有三解:一云、本无漏种子名所住,有漏六度所熏成种是能住。二云、本无漏种子及有漏六度种子皆是所住,谓菩萨未发心位所有施等,已发心位六度行等,即此已发心位所有施等,名为能住。三云、一切有漏、无漏六度种子是所住,诸有情等名为能住。二、胜解行住,所谓发顺解脱分善根,及起顺决择分善,即别境中胜解故。是印持义,有三种胜解:一、菩提、涅槃所有因果,决定印持故;二、或甚深妙理所有境界,一切诸佛最上境界,决定印持;三、于圣教法有闻、思、修,亦决定印持故。是故总名胜解行住。三者、极喜住,谓即见道证得百法明门。依华严经,得千百法明门,谓断三界二分别障,证二空之理,生大喜故。有三种喜:一、日喻明照喜,断分别二障,证得二空,犹如日出,明照世间,破无明闇,得百法明门,故言喜也。二、舍难证易喜,谓见道前所修行法是难,若入见道所修法易,即舍前难法证见道易;三顿证明门喜,谓入见道十百法明门皆顿证故,由此三喜名极喜住;四者增上戒住,谓第二地持清净戒,此戒住有三种,一意乐微细戒,谓菩萨不起犯戒想,所有气心动总皆胜戒故,故菩萨离此微细犯戒;二住色支戒,谓菩萨防非止恶得无表戒,即是无表色戒,名住色支戒;三轨则戒,谓菩萨不犯轨则,若破轨则即犯戒故,由此三种能持戒故,故名增上戒住;五者增上心住,即第三地能住定故,亦有三种,一者位成住八相故,八相义如余处说;二能离退进分定,谓一一定更不退故;三能变三慧故,谓得其定能发于慧,即闻思修等是定所变;六者觉分相应增上慧住,谓第四地菩萨作菩提分法观;七者谛理相应增上慧住,谓第五地菩萨作真俗合观;八者缘起相应增上慧住,谓第六地菩萨作十二缘生观;九者无相有功用住,谓第七地菩萨;十者无功用住,即是第八地菩萨;十一者无碍解住,谓第九地菩萨得四无碍解;十二者最上圆满住,谓第十地菩萨得十地圆满;十三者最上如来住,谓佛地穷真如性达法界海,体妙殊胜希遍无边,
【疏】三乘十地至我种种相者。意云:通三乘论,共有十地。第一、净观地。净观有三:一者、意乐净观,谓在资粮位,依其意乐,修诸胜行,观分别惑,拟[(合-一+土)*月]断除,顿诸见道,意欲证故,名意乐净。二、伏治净,伏治分别惑,令不现行,名状治净。三、种因净,谓本无漏种,子无本净,名种因净。既有种因净,即能趣菩提,修诸胜行,亦名干慧地。或可亦名涅慧地,于此位中小修定,定既润身,即名涅慧地。或可不名涅慧地,何以故?此资粮位,多有散闻、思慧,无定润身。又名干慧地,伏烦恼水故。第二、种姓地,谓加行位所有观行,皆是见道修行之种类方便故。故即当种类方便,谓此加行位所修诸行,似见道中修行之种类。第三八人地,谓从阿罗汉果向前至须陀洹向,即名八人地,亦名第八地。谓十五心向犹在见道前,故说此向名八人地。第四具见地,即是见道十六心已修道见。谓见道已者,即是修道位。第五薄尘地,谓一来果断俱生六品惑讫,后三品未断。颂云:渐薄名薄尘地,亦如微尘尘中薄也。第六离言地,谓不还果离欲界故,名离欲地。第七已办地,谓阿罗汉所作已办故,名已办地。第八独觉地,即独觉果。第九菩萨,谓十地菩萨。第十如来地,阿罗汉并自地前有六地七地,独觉具前地并自地有八地,菩萨具前八地并自地有九地,如来具十地。约渐悟者说,不约超果及顿悟者说。
【疏】一于人天至名为一来者。意云此人断修道六品惑讫,更于人天一往来,生后便得极果。问:比人人天一往来已,方生上界,证不还果,如何乃云便得极果(云云)?答:意说此人生上界,更不下生,便得极果,然非已得。或说利根者,超第三果,得第四果,故云于人天一往来,便得极果也。
【疏】决定已断至立须流果者。意云,如渐得果者,断分别惑尽,立初果是钝根者,今者说利根者如何?谓此人在见道前,以六行共道伏分别惑,兼伏修道惑;五、六说入见道时,一时总断,建立初果,不同渐次人也。利钝有殊,不可齐责。
【疏】决定已断至立一来者。意云此说利根超越者,此人利根,修四谛法,以六行伏分别惑,及修道六、七品,入见道时,断前所伏之惑,立第二果。若渐次者,如演秘说,钝根者得初果已至断修第六品,立第二果。
【疏】二、向不定者。此测法师解:从初果以去,断、修道五品,是一来向摄,亦是初果摄,所望前后不同,故名不定。然不还向者,断七、八品是不还向,亦得是第二果摄,亦所望前后不同,名为不定。又敬宗法师解云:如须陀洹向,超越者十五心时,即前世间道,以伏见道惑,及修道五、六入见道时,一时同断,据实亦合是一来向摄。以与见道惑同断,所以还是初果摄,故名不定。第二向名不定者,谓第二果人,断七、八品合不还向摄,亦得是第二果摄。何以故?以彼七、八品与第二果中第六品颂云同断故。所以但第二果摄,不得名不还向,名为不定。虽断感唯果摄,非是向摄,故名不定。
【疏】不依有性等者,意云:德、业但依实句,不依大有句。何以故?实、德、业三句不无,成大有句,是故得知德、业不依有句也。
【疏】缘起、根、谛并处、非处者,缘起即十二缘,根者即二十二根,谛谓真、俗二谛或四谛,处者谓人即处,非处者谓三途在果,总名一善巧。
【疏】余三善巧者:一者、名向善巧,简外道名向也;二者、义善巧,印外道义也;三者、悟证善巧,谓证真智,印外道智。
【疏】根、世、谛、乘者,根即二十二根,世谓三世,谛谓四谛,乘谓三乘。
【疏】证得种种无为等缘者,由依多法修习,证得多无为等。如萨婆多师断八十一品烦恼,证得八十一种无为。又真如是能差别,令诸圣者有多种不同,故般若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疏】言说易故,以小摄多,如言我法摄多法等故。我法二种,说一切我及法等。所以不言余者,但言我法者,以言说易故。
【疏】顺世间故者,缘世间执有我法,所以圣教随顺世间,亦说有我法也。
【疏】除无我怖故者,恐其我断,不求涅槃,故只云今者我。我何处有之?谓除此怖,假说有我法。
【疏】四、有自他至事实业等者。意说圣教说我法为净,世间执我法染,既知染已,既断染取,净信决定。言自他者,说我法时,令凡夫等知有自他等差别。
【疏】若计所执,若依他者,先说世间我法,后是圣教我法。
【疏】虽无于真,方可假说者,意云:此有两解:一云长读,言我、法相虽无,能于真识方可假说;一云别读,言我、法虽无,真我、法等亦方可假说。然依内识已下,明假说所由。
【疏】谓种子识至为我法相者。种子识者,即第八识。变为现行者,即变七识现行自证分,七识自证分复变为见相二分,依二分上假施设我法。变为种子者,意说七识熏成种子也。
【疏】心变真如,亦名为法者,释通外难。难云:依他是所变,所变名为法。真如不得名依他,应当不名法?答:真如若心所变,亦得名为法。此约后得智变似真如相说,不约正智证真如说也。故非彼依者,故识非彼真如依也。
【疏】故此但说近依他。依者,释难。难云:自证分亦依他,如何不立我法耶?答:相见是依他,近故立我法;自证分虽亦是依他,缘隔相见分,故非我法。意说不于自证分上立我法也。又有难云:相见识所反,依上立我法;真如亦六识反,亦应立我法?答:相见识所反,有漏立我法;真如后得变,无漏非我法。难云:无漏后得变,真相非我法;有漏心等寻名变,是有漏故立我法?答:识体变相见亲,故立我法寻名变。如是疏远,所以不立于我法。
【疏】问:我法所依,内能反相者,问意可知。问:如前言彼我法相依识所变,所变即相见,如何今者乃言我法依能变耶?答:有二解:一云我法依见相,见相即能变也;二云自证是能变,见相是相分。今说我法依能变之相,故言依能变之相也。
【疏】谓所与心至义兼于心者。意云,释外难。难云:识与心所定相应,说识变言兼心所;亦可识与心所定相应,说心所时兼说识。答:俱不俱,臣主异故,但说于识,义兼心所也。
【疏】能生彼故者,意云:生者,起也,即相引起。虽复同时,而依主伴,故先主后臣。如世间臣,虽复同时,亦有前后也。此亦尔。
【疏】问:真如至亦不说有者。意云,心所是臣,识是主,举胜摄心所。真如与识许俱时,何不说识及真如体?
【疏】此论一宗者,即彼依识所变一句为唯识宗,一切法皆识所变故,故论即以唯识为宗也。
【疏】此二、广释者,意说此二智,如下广明。
【疏】非有似有者,不同真如,是实有也。似有,似遍计所执二分,故云似也。意说但缘缘生似,妄心所计实二分,故摄似也。实非二分者,实非是遍计二分也。
【疏】如自证分相貌亦有者,意云:此是安慧许相、见二分。虽是此计,所执不同,龟毛全无,故有似自证之用。问:自证既是离言,如何得有用耶?答:安慧云:自证体虽离言,而亦有缘、用;见相体虽是无,何妨似自证之用?问:如言反似二分,护法、安慧如何别耶?答:护法云:相、见二分,似妄情所计,实二分也。安慧云:此二分虽无似自证,亦有缘、用。故二师有别。
【疏】即三性心中皆有法执者,意云有漏自证。既不证,明知三性心中皆有执也。
【疏】无明支许通三性者,意云:法执为地,无明得生。无明既通三性,明知三性心中皆有执也。引教证意,如是三性心中既有法执,明知二分皆是遍计。
【疏】世尊至非谓实有者。意云,此外有难。难云:世间不了是虚幻,所以妄情计我法,世尊了法皆离言,如何圣教说我法?答意易详。
【疏】二、共许遍者,共许有见、相二分,不共许有自证分也。
【疏】故但说二者,但说二分,于见分中,即摄自证分也。
【疏】不异见分者,若执自证为我法者,自证应同,见分是无故,故云不异见分也。故不说自证为我法依。
【疏】种所变故者,意云:自证分虽非他所变,但由种子转变,自证方生,亦得名唯识也。
【疏】又即识体,何故非唯者?见分是所变,而得名唯识。自证即识体,何故非唯识?又种所变故,亦名唯识。
【疏】今合为文者,意问云:二师所计,三分各殊,何故论云变谓识体至无所依故,合作二段文明耶?
【疏】又如因明至非能立者。意云:古师计宗、因、喻三,总为能立;陈那计宗为所立,因一、喻二为能立。今言宗等多言,名为能立者,义虽有别,意不违古,故总言宗等多言,名为能立。今此文意亦尔,义虽假实不同,文定是同,故合为一文。疏文词遣同闻者,陈那遣同于古师。
【疏】问真如至之所依止者。此有二问。初问云:见相是识变,可许名唯识;真如非识变,何得名唯识?第二问云:依于识体执我法,即说识体为染依;亦依真如执于法,真如何非是染依?
【疏】答虽非至亦名唯识者。此答第一问,兼释外难,如文易详。
【疏】真如离言至此中不说者,此答第二问。色等与识异,可依此起执;真如与识非一异,不可依真如而起执故,故此中不说。
【疏】又解深密至亦不相违者。此言解深密,说依真起执所由,如文易详。
【疏】真如既非至应非唯识者。此问云:种子识转变,即得名唯识。真如非识所转变,应非唯识,谓是识之实性,不离识故,亦得唯识。前约现行以问,此约种子以问,故有别也。
【疏】见变似能取,亦相分摄者,意云释外难。难云:如前论言依斯二分,施说我法,何故唯依相分说我法(云云)?答:见变能取,亦相分摄。由后念见分,计前念见分为我能取时,即此所变见分,亦相分摄。问:见分、变见分,皆前后念(云云)?答:不定别识同时,当识即前后。
【疏】文虽有二,义即有三者,即总结前文也。文二者,论变谓识体至彼二,离此共一。文三义者,即护法、难陀、安慧三师,解释不同,名为三义。
【疏】或实说一分至所以不说者。问:何故有此文来?答:上来释识所变相,见二分能所变不同,有多所计,遂因与叙之。
【疏】或有一师至此中破斥者。意云:然护法菩萨叙前代古师异执,然以种种研寻,即于其最后方申了义。于假说中咸言有义者,但叙一师多计置多有义,非多有义便谓多师。
【疏】或复诸师至为例非一者。意云:如下论有多义者,即是多师各说异理,云多有义,非是一师假说研究,置多有义,故与护法不同。
【疏】或彼初后至任情取舍者,意云与前文不同。前文约胜劣,此文约理教齐均,故有别也。
【疏】此大文例至皆准此知者,意云:但新翻论,体势皆然,不独此论。
【疏】或前理广至皆为胜者,即配前或初,无有义文。
【疏】或前理略至而后胜者。意云配前,或于初后,皆言有义文也。
【疏】或初后有义至无漏胜者。意云配前,或彼初后皆言有义文也。问:何故设作如是配属(云云)?答:前以文科,后以理遂,文理相属,须作此配。
【疏】依第二,释三文科者,意云:如前初文,颂答外所徴,总有二种科文:初答合作二文科,第二总作三文科。且合作二文科中,初别解三句,第二总解三句。就别解三句中,即分为三:从论曰至轨持已来,解第一句;从彼二俱有种种相转至施设有异已来,解第二句;从如是诸相,若由假说至缘此执为实有外境已来,解第三句。虽是别解三句,总合为一文。又从愚夫所计至亦胜义有者,即虽总解三句,亦合为一文,故云合作二文科。第二总作三文科者,即别解三句为三文也。从论曰至法谓轨持,解第一句;从彼二俱者至施设有异,别解第二句;从如是诸相至亦胜义有已来,总解第三句,即别解三句,故云总作三文科。今此文者,即当合作二文科中第一,别解三句中第三句也。据总作三文科中,即当解第三句,于中有二:初略解变字,后广分别也。如是配属,文句甚定,若有讲者,因焉叙之。
【疏】难陀等言至似我法言者,意云:于相分上,圣教说我法者,为愍凡类,凡类不可便起坚实执;今为破执故,说似我法言。
【疏】以下,约喻。依他性有者。问:何故安慧于自证分上立似我法(云云)?答:如下,引喻,喻依他似我法。今时若不立似我法者,喻即不成,谓与法喻相成,故说似我法也。
【疏】然护法至皆有执故者。问:如说似我、似法,前以具明,今更再谈,与前何别?答:前难陀等,但说识上变似我、法之所由然,不约能、所熏;今约能、所熏辨,故有差别。
【疏】而由六、七者,即护义;或总八识者,即安慧义。
【疏】已下论文者,意云:此患梦等文,喻论中次上文我法分分别,乃至似外境现等文。
【疏】此对经部等者。问:何故不对除部,偏对经部(云云)?答:有二义故:一者、经部许有熏习义;二者、许患梦是假非实,与大乘同,故偏对之。
【疏】若对萨婆多,此喻不成者,意云:彼许梦等所见皆真实故。今者意说:患梦等是假,凡夫不了,妄执为实,故引为证,证我法是假。若准西明疏,依萨婆多宗,此喻亦成。如于梦中而非父母,妄执为父母,诚得实父母(云云),故知亦不实也。
【疏】此上总显道理二性者,意说依前道理,释依他、遍计二性。
【疏】觉爱等者,梵云菩提流支,此云觉爱,译唯识论一卷。今时所指,即是彼颂。
【疏】如大迦多行那者,意云即大迦旃延,端正无比。然婆剌拏王亦复端正,谓诸臣曰:朕今端正,更谁有端正者?朕相似。臣曰:有大迦旃延,端正第一,有不及也。王闻已,遂遣使者将军就迎。迎得已,群臣等咸睹迦多那子,不看于王。王问:何以是?臣答云:大王不及迦多衍子。王遂白师曰:大师宿植,何善得端正(云云)?迦多衍子报王曰:我于前生出家,持戒忍辱,所以今生得端生第一。我昔在僧伽蓝所,扫佛僧地。大王前生为乞人,从我乞钱。我欲令王得大福力,遂报曰:若能除粪,当与济钱,除粪然后施钱。缘我扫佛僧地故,得端正第一。有为除粪,得以次端正。时王信知因果不虚,遂舍国位,就师出家,居山修道。后阿般地国王入山游猎,诸官人等咸睹彼剌拏王,徘徊不去。阿般地国王既见闻子:汝得阿罗汉果不?答云:未得。得初果不?亦云:未得。阿般地国王遂生怒曰:汝既未得圣果,何故此间为我彩女说法?遂打与去。时婆剌拏王寻诣大师,具陈上事,言得归俗,诛彼国王,后来出家。大师知已,且暂留宿,令婆剌拏王梦里与彼国王斗不得胜。王遂作梦,他军得胜。□□白师,师曰:若欲斗时,他军得胜。王遂舍前心,依为出家。亦彼梦中所见,与有实事生(云云)。
【论】缘此执为实有外境者,意云:此喻喻上诸有情类。至实我实法已下一文,论文意说:由患梦等不了真虚妄情,妄执为实;亦如妄情不了似我法,妄执为实也。
【疏】二谛摄故假者,谓真、俗二谛。
【疏】先叙法体非有者,意云:就解世间假法中,有其两故,先叙法体非有,二云显其假。然圣教假我,法亦有二,如下,世间约遍计,圣教约依他。
【疏】以无内识所变我法故者,意说安慧内识所变似我似法,一切皆是遍计。
【疏】二、假皆得者,意云:无体随情假,以无依有假,并是世间假。此二种假,皆得假说,故云皆得。今但随妄情说之为假,然不说我法,以无体故。
【疏】先叙心境有无者,意云:就第二遮增减执中有三:先叙心境有无,第二遮增减执。初中有二:先叙境,次叙心。此初也。
【疏】世俗有,说为非无,亦胜义有者,内识等作,但世俗有,亦胜义有。意云:对圆成是世俗,对遍计亦胜义。
【疏】此中色等至三分俱实者,意云释外难。难云:我法妄情变,依识是假摄;根尘亦识变,应当是假摄?答:我法是遍计,无种是假摄;根尘说种生,如识是有非假收。故下第十云自证相见,三分俱实。
【疏】或缘过未至,唯世俗有者,意云释外难。难云:根、尘内识变,依识许实有;龟、毛、瓶、衣亦识变,应当是实有?答:影像虚,疏不熏种,唯世俗有。
【疏】非如内识至亦胜义有者。意云:此相分不如内识体小实,而是内义有也,是假法故。故如下,言非如识性依他中实有。意云:此相分虽依识变,不如依他性是实有,体虚疏故。问:如是有,何故是相分收?答:夫论相分,假实并兼,不以道识变一切皆实,且有龟毛等相分,有何胜义?
【疏】此即说有三分之义者,即结上护法师解三分之义。
【疏】若第二师至大意亦同者。意云小别者,护法立三分,难陀唯立二分,故言小别。共以释此文,名大意同。难陀唯依相分上计我法,护法通依见、相二分上计我法,故有别也。第二师,即难陀师。
【疏】上通三师者,即愚夫以前,又通安、慧等三师释也。
【疏】此第二释者意云:此三分义,如下第二卷论文当知。又解云:如疏中,或过、未等,第二释相分义;或如下,广明相分有无、熏不熏等,至下当悉。又此第二释者意说:此难陀师释二分义,如下当知。
【疏】胜义三种者:一者、义胜义,二者、证得胜义,三者、显了胜义。此三种下,第八说。
【疏】一、假名至名为谛者。虽但名无体,非从能诠名,故云谛也。谛者,理也,称如是无道理故。亦如瓶盆,虽无实体,可有受用理,故称谛。亦约所诠体说,以称于无实无体故。
【疏】随彼彼事者,意云:如积集名蕴,所依名处,因义名界,或约自体名界。
【疏】由证得理而安立故者,意云:由诸圣者证得理故,遂安立。云如是者,此是集等,欲令凡知知断证修故。经云:说苦谛实苦,不可令断。集真是因,果异因故。若灭者,即是因因灭,灭故果灭。灭在之道,实是真是,更无除道。
【疏】依假空门说为真性者,唤二空门以为真性。圣证此空理时,不可分别,名二空如。
【疏】有亦真亦俗者,真前三望,后名俗,望前名真;俗后三望,前名真,望后名俗。
【疏】外境随情至不定义者。问:如何有此文来?答:谓释论中唯亦二字,故有此文来。
【疏】真不自真至亦名为真者,意云:问曰:真俗既有四种,为相形立?为体各别(云云)?答:但相形立,以前三真望第四亦俗收,即后三俗望初亦真收。
【疏】即前三真亦说为俗者,意云:若望前四俗,即后四皆真;若望第四等,以前三真亦俗。收四重俗,亦准此知。何所以者?今依两个四重辨真、俗,故与前解稍别。
【疏】以上略明至但难陀释者,意云此通结上我法分别已下文,非此文唯难陀师释,虽立二分,非于相分上计我法也。以立二分是实有相,护法亦兼明也,故云二师释。
【疏】唯释世间不非为法故,意云:圣教说我,皆依有体法上说。然世间我,唯是妄情所计,此体是无,所以不说圣教,但说世间我。更有别解,如除抄非为法故者,不说于法也。谈难陀师本意,难陀本论说也。
成唯识论疏义演卷第一本
[book_title]成唯识论疏义演卷第一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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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重净此三者,意云:外人起难,更为割推,文义分明,故名重净。
【疏】法体实无至何法摄耶者,小乘问云:汝言法体实无,不妨而立五蕴;我体既言非实,未审何法摄耶?下答,可知。
【疏】复叙三类计兼破小乘者,如论云又执我复有三种,即是兼破外道、小乘也。
【疏】别叙两三破者,如论云一者,执我体常周遍等,是初三;如言又所执我复有三种,即是后三,故云两三。
【疏】初中有三者,即分三段中。初破外我中有三,即前五段科中初三文也。
【疏】何以同空至遍十方界者。此释第三量同虚空义也。何以同空者,自徴也。随处即能造业受苦乐者,释同空义也。
【疏】欲破作受至遂不开显者。意云,为欲破我作受,今时但说我造业受苦乐言然,不说常、遍二义,故云常遍义遂不开显。或云,既破我作受已,而同空义不成,即常遍之义不立,故云常遍义遂不开显。
【疏】下破法中,一一别叙者,数胜外道至下破法执中,一一别叙六句义。
【疏】胒揵陀弗咀罗,此云离系,有疏云尼者,非也。
【疏】显不定因者,即因由所以义也。
【疏】如一瞿声者,意云:如瞿声亦目于牛,目于兽。若目牛者,即兽中之别号;今言兽者,即一切之通名。
【疏】法与有法,互相差别,不相离性,和合为宗者,意云:互相差别者,是互相简别义。且法差别有法者,如言声是有法,无常是法。然声者有其二种:一者、常声,二者、无常声。今言无常者,简去常声,意说此声是无常家声,不是常家声也,故名为法差别有法。有法差别法者,如言声是有法,无常是法。此文言无常通多法,香、味等法,皆有无常。今言声定是无常,意说此无常是声家无常,非是香、味家无常也。说声之言,意取声上无常,简去香、味上无常也,故名有法差别□□法也。不相离性者,是有无常之法,而离于声等有,故有为法皆有苦、空、无常、无我也。声既有为法,故知与无常不相离
【疏】执言通故者,意云:执言与许言而是一义,纵无许言,但有执字亦得,故通因、喻,皆有执言。
【疏】若不尔者至非自极成者。意云:若不言汝执,但云执我者,即犯自所别不极成过。大乘下,许有我故,常遍之因,亦犯随一。大乘既不许有我,如何得有常遍之因耶?故因中须置许言。
【疏】或若大乘至不成者。此文意云:若量中不置汝执,许言大乘自宗,即犯如前过失。因中亦有取依不成者,意云:既有法中不许有我者,即因无依之过,要依于我,方立其因也。
【疏】大乘虚空虽无实体者,此通外难。难云:大乘虚空若有体者,体为喻量得成大,大乘虚空假名无体,云何得成喻?答:大乘虚空虽无体,喻言汝执且得成,但就他宗,因无过也。
【疏】故无喻中俱不成过者,意云:若将大乘假空为喻,即于喻中有俱不成,以所立宗、能立因是实,喻是假故。故实宗因于假喻上不转,故云俱不成过。喻若汝言,即无过失。
【疏】又因喻自许等者,意云:若妙前因喻自许者,所立比量即不成,以大乘不许实我故。
【疏】不尔,前文兼破亦得者,意云:若不对僧法尔者,即前文兼破受者我亦得。意说:前文破数论受者我,亦得兼破胜论受者我。故知此文但破作者我,未必受对,故此师唯破作者我。
【疏】不尔,便与十句论违者,意云:若言有动转,即与十句论相违,彼论说我无动转故。
【疏】今随文便,于因之上置其应字者,意云:所作比量,皆于宗法上置其应字,何故论中乃于因上置应字耶?答:但随文便,于其因上有其应字。不尔,应字不遍于宗。此中有三比量因:一、常,二、遍,三、无动转。
【疏】同是设遮者,应云外道计有情、我,一一皆异,今云为同者,是设遮也。
【疏】且如除祠授至如天授等者。意云有外道计我别朝而相有异,彼自说喻云:犹如大海之澧,性虽同,不妨自有于波浪相也。我亦如是,即别有外道作如此计,不是数胜二师,以此二师计我异故。梵云提婆达多,此云天授,即从梵王、帝释边乞,得名天授,即天授与故,从所乞处以立其名。梵云衍(或处云邪)若达多,此云祠授,即杀生祭自在天所,得名祠授,故西方所生男女,从所乞处以立其名。今言天授者,意标宗法,不说天授即是有法。
【疏】然内真如至过失者。此释外难。难云:若尔,论主比量,有不定过。过云:为如天授,或是一故,一作业时,一切应作?为如真如,体是一故,一证之时,不一切证?答:我真如无三义故,不同汝我三义,如疏自列。
【疏】此三、若尔者,意云:若一作业时,一切应等尔者,即违世间圣教之过。
【疏】不尔至无同喻者。意说更无别法,体是相杂,可为喻也。由此道理,所以改更字为常遍,亦相杂为一物,即无无同喻失。
【疏】外返难言至斯有何失者。准西明疏,此外人出不定过,为如天授等,或体更相遍,即相杂耶?为如同处不相离色,更相遍故,体不相杂耶?
【疏】又同类业招者,意云:如眼根等七物,同是总根一业所招,非是各别业招也,故云同类。
【疏】一切有情共果亦尔者,此文通外伏难。难云:若言我处无别,即令一作一切作者,汝山河等共果,既处无别,亦应一受一切皆受也。如演秘说。
【疏】有情共果至我处无别者此。此释外难。意云:且如山河等共果,虽亦处无别,然虚幻法不同汝我处无别也。何以故?非是我故,所以一受非一切受。汝执我执常体是实,复处无别,如何一作除不作耶?意说山等处无别作一受一切受者,缘山等非是一切我处无别故,长续自显也。
【论】业、果及身者,业谓三业,果谓四蕴,身谓色身。又云身者,即自、他、别身也。
【疏】此业果身与彼我合者,意说提婆达多业果身,与彼耶若达多我合也。
【疏】并各别身者,意说业果及天授等,自他别身与诸我会,如何一解脱,余不解脱?
【疏】今以随身显事为难者,意云:随身者,即是卷舒之义。若尔,论何故不言有卷舒故应可分折,乃言随身可分折?答:论今说随身者,据显事而为难也。
【疏】为非一同者,意说随身与我体非一,或为因。若将何为同喻?答:以前影为同喻。又随身是卷舒,我既云许卷舒,故如牛皮等,即是以随身为非一因也。
【疏】非常一者,意云:汝执我应非常一,犹如火轮。火轮彼此二宗,皆许无常。问:如何火轮非一?答:此旋火轮在上非下,东西亦尔,故有上下四方差别,如何成一?汝计我与身犹如火轮而非一也。
【疏】不尔。摄计便为不尽者,若不得异解于离者,即有摄计不尽。何以故?且如离字,但摄得蕴外之我,然不隔得蕴内之我。以蕴内收计,我虽非是蕴,然住蕴中,故言不尽。若言异者,即摄尽也,五蕴中我与蕴异故。
【疏】瑜伽四计至亦非蕴外者。意云:此间三计中,第二离蕴计我,摄得瑜伽四计中后之三计。瑜伽四计者:一者,即蕴;二者,异蕴,或住蕴中;三者,异蕴,或住蕴外;四者,异蕴,或不住蕴,亦非蕴外。此四计中后三计,皆是离蕴计我也。
【疏】然广百论至三种者,即是前执我体常周,遍同虚空等三计是也。
【疏】经部本计等者。问:如上云犊子外道计我,何故兼说经部?答:如前云第二别叙三计,兼破小乘,所以外道、小乘一处叙也。
【疏】然萨婆多至如瑜伽等说者,小乘教云无离蕴计我者,大乘教中计有离蕴计我。即、离者虽殊,皆是妄执,各缘□□□,故不相违。言我见等中唯即蕴故者,意说二十句中五个句是我见,余十五个句是我所是。如执色是我即蕴计,乃至执识是我亦然。意说即蕴计我,无离蕴计。
【疏】然亦释经者,意云:此显会违。如萨婆多论云:无离蕴计我,遂□□诸所执我,一切皆缘五取蕴起。即如瑜伽说有离蕴计我,即彼论中。然亦释前所引经,至下当知。
【疏】此据影像至非据本质者,此释外。问云:离蕴外更无本质,如何计离蕴有我耶?答:此据影像,非据本质。问:既无本质,如何计我有影像?答:大乘缘无,许得生心所反相分,必须有体成所缘缘。
【疏】非据本质至或复无故者。意云,此皆一向约影像计我,不据本质。若据质计者,且如五蕴而□□□为离蕴外,何有法为本质而依计我□故前不可约本质而计我也。如疏言本质诸蕴或复无故,释不计本质为我所由。若尔,如何大乘许有离蕴计为我者?答:如下解。又疏云此据影像至不要于有者。此更解云,此会大小乘计我不同。小乘据影像说,即蕴计我;大乘据本质说,离蕴计我,故不相违。故本质无计缘,影像无不缘。此解据□□□□□。然今大乘至要于有者。意云,因前说计影像为我,□□说大小乘缘境分齐所由。
【疏】五、别计我者。约蕴说五蕴,一一别计我有四句,今且破色蕴。
【疏】根及属色者,即扶根尘□□。
【疏】并如色蕴者,色虽有多种,总合为一量破,今心、心所亦尔,故云并如色蕴。别破亦得者,五蕴中,色蕴既别破,余四蕴亦如色蕴,一一别破亦得。
【疏】前破至别破之者,生起下文。如破四蕴,于行蕴中破少分心所,然不相应行虽行蕴收,而是心所之类,故今别破。
【疏】外据者,即外五尘。如前破色蕴,但约内色;今破不相应行,兼破外色及无表色,即法、处所摄色也。
【疏】因明之法,遮他为论者,释外难。难云:若言不相应行及外色等,以非觉性故,即非我者,心、心所既是觉性,应皆是我故。答言:因明之法,但遮他为论,不是返谈。
【疏】此兼遮计至合七比量者。意云:破初即蕴计我中,有正有遮,遮正相应,合有七比量。破正者是执,遮者不必是执也。
【疏】因明如所标者,论云中离蕴我,即是据因合计我离蕴,即蕴不摄义。
【疏】恐繁不述者,然解依义,如俱舍论,今恐繁云不述。
【疏】简别真如者,意云:若法言实有,有不定过;今言非实,我故无滥也。
【疏】无随一过者,若不言许,因有随一过。何者?大乘既不立我,云何我是依蕴立?置许之言,明表他许。
【论】云又既不可说至是我、非我者,此即牒救重破。如云不可说有为、无为者,是牒救;亦应不可说是我、非我,正破也。
【疏】彼立五法藏至有为无为者。即犊子部宗立五法藏,所谓三世为三、无为第四、不可说第五。然不可说者,即是真我,谓彼真我不可说是有为无为也。
【疏】彼计此我非常无常者,意说云:不可说是有为,不是无常;不可说是无为,复非是常。
【疏】若破俱句至又无同喻者。意云:若立量破他俱句,云汝执我有法,应不可说是我、非我法也,故犯相符过。彼宗亦许我不可说是我、非我。又同喻云龟毛者,此喻不成,阙一分所立不成过。他宗亦许龟毛不可说是我,然可说为非我。既有此过,故无同喻也。
【疏】应定说是蕴,不应非蕴者,意云:此直相例云汝宗计我,但可说是我,不可说是非我者,亦应定说即蕴计我,不应说离蕴计我也。非蕴者,离蕴义。又三藏解云:我者,是我;非我者,即此自我,非是他我,故云不可说是我非我。
【疏】今者文意至俱句者,意云:汝执我,于我、非我聚义,不可说即得,即不令我相入俱句中;若不言不可说是我、非我,即不得入俱句故。
【疏】上二差别执我者,即上二种三计我也。初三即数论等,后三即犊子部等也。
【疏】若直难用至犯相符过者。意云:若直难用,云汝所执用,应是转变无常,故犯相符。意云:若以彼思虑用,有时不起,因成用无常宗,犯相符过,以彼许用是转变无常故。
【疏】虽自性体至非共许故者,此释难。难云:若作用不起,如大等是无常者,即犯不定过。过云:为如大等作用不起是无常,为如自性作用不起是常耶?答:虽自性体常,以非共许,故无不定。长读疏文。
【疏】诸师作、受计各不同者,僧佉计我有受者之用,非作者之用;胜论计我有作者用,受者用也。作、受虽复不同,而皆有用,故合破焉。
【疏】我有动转至余是后门者,意说如前。言我有动转是前门,即前三类计中第二计也。今言我无作用即是后门,如是从即蕴计我已后,总是后门,望前总名后故。
【疏】又诸所计等者,此第二,约果位解。诸外道说果位,我并无作用也。
【疏】或绮互破作、受之用者,数论计无作者用,胜论计我有作、受用,无唯受者用,故今互破,亦得言我无作、受用。
【疏】此中遮无至便为实我者。意云:此但是遮他为论,不是返显,唯有受者用,即是实我。若返显者,即第八识及僧、佛、法我,应是实我,以计有唯受者用故。
【疏】文虽无救,以理为之者,意云:如前破我,既非我见境,应非是我。文外或设救,救云:其我虽非我见缘,然是余心、心所缘,故有我也。故今破云:汝能缘我心、心所等。如缘余心者,意说真如仍名缘真心缘。
【疏】故为此解者,意云:本许我非我见缘,今解云如缘真如,(乃至)其我应名我见缘者,故云故为此解。若许缘我,不作我见,解云故前量破,云如缘余心是也,故言助破彼失也。
【疏】不顺所缘故者,释邪所以。能顺境故者,释正所以。意说我见顺我境名正,无我见不顺我境名邪。
【疏】此下第四总破等者,即四门中是第四我非我见境,我见不缘破也。
【疏】不须别说染、净之慧者,意云:慧者,即见之异名。然彼计我见有二种:一者、染,二者、净。染者,缘我之时有执;净者,虽缘于我,不作缘我相解,故不起执,所以名无我见。今若染、净二见各别分别,不缘于我,即有相符之过。何以故?为净我见,不作我相解,故亦云不缘我,所以总说不分二见也。问:既不分别总破者,岂非亦有一分相符过?答:不然。如疏自言:但汝所说缘我之见,今皆破之。明知净分、净见虽无我相解,仍得名缘我生,故亦是所破。
【疏】然彼计至不缘我生者。即外道自彼此宗,互相许我,见缘我生;若其生者,皆是横计也,望各各自宗破也。
【疏】今此宗应有分别者,意云:计既不同,宗中有法,须有简别。故前立量云汝等各别至方成有法者,既改前量,有法无过也。
【疏】不须分别者,意云:不改宗中,有法比量,亦成大乘,欲显缘我之见,皆不缘我生故。
【疏】宗中如前亦应分别者,如能缘我见,既有缘、不缘者,明知我体亦有是所缘、非所缘者,应须分别。故立量云:汝等各我见所缘之我有法,应非实我,宗即无过。
【疏】彼等各计至非实我故者,叙彼计意也。
【疏】此曲结也者,即从故彼所执实我不成已来,有四段破,我既破讫,故曲结也。
【疏】与小乘所说有异者,意云:大乘依蕴实我,即蕴我皆不离识;小乘说依蕴计我者,执离识实有蕴等也。故小乘、大乘所说有异也。
【疏】若作三科,此即第二也者,即初者出五种科,或四、三科,此第二故。
【疏】然说法界等者,意说约法界多有情计,亦得有二十句等。
【论】云无始时来者,显时长也。虚妄熏习者,明不实知也。内因力故者,藉自种生也。
【疏】非如第六意识中执者,五位无心而不起故;第七不尔,故名恒具。唯阿罗汉等三位不行,余一切时恒起也。
【疏】一、缘少故至即更增之者。意说诸识之中,第七具缘最少,故恒行。谓眼、耳具九、八缘,鼻、舌、身三具七缘,故言鼻等等舌、身也。意识具五缘,八、七识各具四缘生。问:何故此中说第七识具三缘?答:据实同第八具四缘,今将第八根本依,即是所缘境,所以合说,但言三缘。三缘者,谓种子、作意、所缘境,如论第七广明。言等无间俱有增上者。意说若望诸识,随缘更加之;若据第七识,以第八识为俱有增上。第七、八识犹如束芦,互相依住,必同时也。如下自解。
【疏】影像相中亦无实我者,意云:第七狭,第八为质时,变起影像相分,在第七识上,但似第八识相现,然非是实我。何以故?是依他起相故。若于于此相分上不了,妄执作我解者,是遍计所执相故。二相有别,如后。言相亦二者,准此解。
【疏】以许染净故,杂种所生者,如演、秘二解。又北川有法师解云:第七缘第八质变起相分而熏种时,即此种子通其二性,所谓染无记、净无记性。然此种子有时发染第七现行,有一时起净第八识。何以故?此种子当熏之时,通二性故。虽通二性,然此种子不约一时有二功能,但约此种子前后生现行为论,故现行通二性也。问:所熏种子势力齐等,如何染净之识前后生?答:不然。种子若唯有一,可须责其前后;种子本有新熏,既有无量,但逢缘即生,何得责其前后?又解云:夫论第七欲成染净,亦由第六为增上缘,第七方成于净。净等今时亦复如是。作法云:且如第六造善之时资第七,所以第七识中我执轻微,第八所熏此种时,随质名净无记。若第六造不善业时,由资第七,第七识中我执尤重,缘第八所缘薰成种,此种随第七见分,名染无记。且作此解,至下当知。
【疏】不称本质名为执者,意云释外难。难云:若言第七不称第八本质名有执者,即五识、七不约不称本质说有执也。然约影像说,若于影像妄执当情现者,即是遍计所执相也。即非但依他名相,即遍计虽无体,亦得名相也。如下,言相分二重者,即指此文。故知不称相分名为有执,而不要不称质名有执也。
【论】云缘识所变五取蕴相者。问:是何识反?答:是第六识变。即第六识中,我执缘之,妄执为我也。问:余七识得变不?答:亦得变。且如五、八识能变色蕴,余七识之自证分变起见分,并名识蕰。然受、想、思三蕴,即各自证分变起见分,或同时心王变,皆得。今说余七识共变五取蕴,非是一一识而能变五取蕴也。第六可尔,通缘十八界故。又准演秘,除第六,余七识变为正。
【疏】第七识中,唯缘别识蕴者,此中文外合有问。问曰:第六有本质,即言总别者,第七既有质,应有总别。
【疏】显缘不着者,即不称境名不着,由不称影像,妄生我解。
【疏】故不别言者,意云:此通外难。难云:何故第七缘第八,今时第六不言别缘第八?答:以第六所缘本质,非定是一法,通其总别,所以不别言缘第八也。其意亦有缘第八识也。
【疏】故此所言五取蕴皆起影像者,意说五取蕴由识所变,是影像;又诧以为本质,起自心相,复是影像,故云皆是影像也。执为实我者,显不称境也。
【疏】影执细微者,释论中细故难断。
【疏】断之所在者,彰论中修道方除。问:何故名细?答:由无始串习,体相微细,故名为细。虽有此言,以何为证?答:如疏云:十地云:远随现行故,不作意缘故。如何名远随现行?答:有二解:一云、此但生我执,无始时来,随遂有情,任运现行,不由邪师等之所引起,故名远随现行;二云、此二我执,声闻初二果人,皆不能断故,菩萨十地之中,皆不断故,名远随现行。此显俱义。不作意缘者,显生义。然不由横思计度而起,故名为缘。总结也。问:我执言细,如上所明,论说难断,如何解释?答:如疏所明,具有三义,引之如后。
【疏】一、非世道伏至故言难断者。意云:此总举三义答问也。列数可知,简别如后。问:此三义中,初二易知。第三义云非地未满至方断者,未审其义如何?答:意云:且如欲界有九品烦恼,第九品是其我见。若九品总断尽,方名地满;若断前六、七、八品已来,总名未满。虽有修道起,不能断我见,要至欲界第九品时,方断我见。欲界地既然,余上八地皆准知(云云)。
【疏】初、简修道至故唯修断者。此即简前三义。且言初、简修道不相应惑者。且如欲界修惑有二种:一者、与我见等相应;二者、不与我见相应。且如不相应惑,即世道能伏;若与我见相应惑,世道不能伏,即简第一义。第二、简见道。一切所有分别惑,见道能断;今此俱生我见不尔,故须简见道烦恼也。第三、显行相者。即如上引十地二义解。问:此论言于修道中数数修习,方能除断,如何除断?答:有三义。
【疏】一、识分别者,意云:此显数数修断,有三义解。且如第一识分别者,识有多种:一、即第七、六二识执。且如二乘人,第六识中执即数断,第七识中非数断。何以故?若第七识执总有一品,其体微细,要与第九品烦恼一时顿断,障无学果,未障前三果,所以不断。二、约乘分别者,且如第六识中执,二乘人数断,然菩萨人不数断,故言非菩萨。于六识中,意显菩萨不断第六识中执也。何以故?不障地故。菩萨求菩提,非求涅槃,我见等障涅槃,所以菩萨不断。三、约习种分别,且如菩萨断习非种,二乘断种非习。此总都标上三义,略释也。下自作法云:
【疏】不数断者,意云:菩萨、二乘,互有不断。且如菩萨人道,数数修断,不数数何者?谓种子也。若二乘人道,数数修断,不数数何者?即习气也。以二乘不断习故。
【疏】若数断者,断道俱数。意云:此菩萨修断俱数?答:二乘人道数数修,种数数断;若菩萨人道数数修,习气数数断。问:我执唯是修断,亦通见断?答云:言唯修道断者,据二乘中渐次行者,故唯修。若顿悟者,亦通见道断。断义如何?疏若顿悟者至伴已伏故者,答上问也。如何见道能断俱生我见?答:且如超初、二果,直证第三果者,能断也。谓此人前于世道六行,伏此我见之相应惑。或伴既满伏已,入见道时,与见道惑于一观一时能断,证第三果。何以故?欲界烦恼皆断尽故。或伴者,即前八品我见之伴也。问云:既言伏其惑、伴,不言伏其我见,如何与惑、伴同断?伏与不伏,有差别故。答:有三解:一云、今伴既伏我见,独自无有势力,所以于见道中与伴一时同断。理有何失?二云、入初见道,即断分别烦恼及惑、伴已,至后念方便别入观,断此我见,证第三果。问:夫见道唯一刹那,如何言后念别入观断?答:不然。如论云:虽多刹那,事方究竟,总说一心,名见道无失。三云、言世道不能伏我见者,约渐悟者说。今约顿悟人,语力既强,不妨世道亦能伏我见也。
【疏】然初二果至第九品故者,意说初二果人根钝智微,不能世道伏入,见道不断,要至欲界第九品胜道方断。第六识中我见,然是有覆无记性。问:论云除断,未审断有几种?又云为一种断,亦通二道断?答:如疏云又总而论至皆不断故者,意云如上于第六、七二识各别分别,先说第六,后说第七。今时此间六、七二识一处说,不别分别,故与前别。然道总须故,修所断惑等有故。如二乘种子数数断非习气,菩萨习数数断非种子,以十地中皆不断故。
【疏】第七、识执至非数数断者。此约三乘互道,数数修断,不数数要至第九金刚心,方顿断除,成无学果。菩萨要至佛果,顿断成佛。
【疏】此中二执至初断名细者,此会违也。若言第九品断即名细者,何故三心初断名细?既有此妨,如何通释?
【疏】若言品类至亦不相违者,即是会也。且如品类言,即第九品名细,余八品名粗。若约难易而言,即如三心中,初断名为细,后二名粗。各据一义,亦不相违。
【疏】以界言之至理不相违者,意云此第二更会。界即三界等,地即九地,九地之中皆是第九品,即如疏品类。细故已下,作四句分别,可解。又能治、所治以分粗细者,即更一重会。九品而论,约第九品名细;约三心而论,约初能治而名细,起由微故。
【疏】有游观无漏者,意云:但不断惑无漏智,总名游观无漏智也。即正体智,断迷理惑时,不得名游观智;若后重入观,不断惑时,即名游观无漏智,谓游适属故。若后得智,即断迷事惑,不得名游观;若重入观,不断惑时,亦得名游观。如次入灭定等,前无断心,名游观无断智也。
【疏】文亦有三者,准俱生我见说:一者,说分别义;二者,此有二种,是辨其差别;三者,即方能除伏者,即明断位次。
【疏】余识浅细及相续故者,意云:五识浅,第七细,第八相续,七、二俱无者,即不简不浅,据初地已来说也。
【疏】第一、即是即蕴者。意云:如论云此亦二种者,即第二、辨其差别。于中有二:第一、辨即蕴计我。论云二、缘邪教等者,即是第二、明离蕴计我。
【疏】自心相等,如前二解者,相有二种,谓依他及遍计相,如前已指二重相也。
【疏】同分隔者,意云:离蕴计我所变相分,皆是法同分隔,以心上相分,是法同分故。如前已解。
【疏】不说二境者,所谓本质及影像境也。又解云:分别我执有二种,今者不说二执境总别。
【疏】亦名为初者,解脱道望无间道,虽得名后,望修道亦得名初。
【疏】若三心者,准法执说者,意云无间道断种子,解脱道断习气,总名为初者,不据三心,但约修道说。三心准法执说者,若准下法执文说,三心亦名初,余修道等名后,如下说。又云三心准法执说者,法执中三心,即第二三心;无间道望后解脱道,亦名为初。彼既然,此亦可尔。言三品断者,即三心见道作三品断,所谓内遣有情假缘智等,如下自释。
【疏】此下第二者,即前第四解释彼执分别俱生。于中有二:初、别解;第二、如是所说下,总解二执。此即前文中第二文也。
【疏】合说本质之有无者,即合说前俱生、分别二执所缘本质境之有无也。
【疏】解蕴我有无者,蕴即有,我即无,如下自解。
【论】自心外蕴,或有或无者,意说计他身、自身为我,我有所依蕴。若如胜论师计,我即心外无所依蕴,名心外无蕴;今者不是将无法计我,但说我无所依蕴,名无蕴。
【疏】随义应说者,如下疏云第七计等,即解此义。
【疏】第七,计我至是无者,配前三解,如文可知。俱生者,即修惑。分别者,即见惑,配第二修见文。
【疏】无有少法等者,意说无有少许实心,能取心外少许实法。此引证也。
【疏】有三问答者,如论云实我若无至然诸有情等,第一问答;又从所执实我至于理无违,第二问答;又从我若实无至然有情类已下,第三问答。
【疏】如体者,量云许体不离用,体即许是常住,故不离体,用亦应常住。以用例体,返用此因。
【疏】今设遮计亦得者,意说我常,皆无变易,所以前二因破无失。纵释他计我常,而不名无变易者,今遮计亦得,即许无变易因,但是遮彼。故论中无常无变言,是设遮也。若将用转变,例令体亦转变无常者,此破僧法;若将用有变易,令我体无常者,此破胜论师。
【疏】名为变易者,意云:卷舒即是变易义,故以变易为因,破遍出等我执也。又云:依论文,破是正量,余者并是设遮也。
【疏】此并第八至亦能受果者。此者,此六识也。并者,即并第八也。意说六识及八识能受果也。问:六识既非总执,如何能受果?答:虽非总报,亦受别报苦乐果。
【疏】生于诸趣,相续无断者,意云即第八于诸趣中一期相续也。
【疏】其现行识相续者,即第八现在中,刹那刹那相续也。
【疏】诸趣五蕴相续无断者,谓五蕴身随诸趣中无断故。文中三解,分别巨细寻之。
【疏】便为大失者,既无猒舍,端然自然。
【疏】根本立名,即梵云僧法,此云数也。此外道名数论者,即从本名也。
【疏】从数起论至亦名数论者。意云,从数起论者,者即五蕴;假者,即数论文者;名数论者,依士立名。
【疏】因净世界初有后无者,意云:谓有外道,名曰僧法可金耳。国王求僧论议,因净世界初有后无。僧先立量云:今时世界(有法)应还无常(宗法),以念念灭故(因),如灯焰等。外道量云:今时世界定是常,以现见故,如山河等。然彼国王欲得世界常,逐用彼外道,取僧不如。于是僧法得胜,遂造七十行颂,申数论宗。王遂赐金,因以新名曰金七十论。长行是世亲释,更有别解,如第四卷叙。
【疏】谓变易者,即易脱也,即本无令有及改旧令新名易。
【疏】冥性者,谓自性者,谓自性未生大等时,与大等冥合一处,故唤自性,亦名冥性。
【疏】中为四者,意云:疏中虽有三句,无第四句,今以义推之,有第四句。然神我不能生他,非本;不从他生,非变易,亦得说名非本、非变易。故知神我非能、所摄,不从他生,非所;不能生他,非能。
【疏】答:三德合故者,意云:此萨埵等三,是自性上德,然我本有,不从他生。其我若须境界受用,自性与三德合故,转生二十三谛,令我受用。云何自性与三德合,生二十三谛耶?答:如疏言次第生者,即是相生次第也。德者,是功德之义。彼计三德为生死根本,亦如佛法中贪、瞋、痴为生死本也。
【疏】三德应名勇、尘、闇者,意云:一切有情所有勇悦、染污、贪、瞋、痴、忧、喜、闇钝等事者,皆由三德与自性合,转变而成,能令有情有如是事。问:如何三德有此多名?答:由三德有多功能,所以依功能而立多名。
【疏】心平等根者,亦得名意根也。
【疏】由我起思者。问:如前言执我是思,明无二体,何故此云由我起思,明我与思而有别体?答:我者是体,思者是用,我起用欲受境故。前文约体用合说,云我是思,此间据体用别论,故云由我起思,义无违也。
【疏】名为大者,亦犹如种子,得水浸渐长大也。
【疏】我执者,执即观察之义。观察于我,知我须境,便生五大等。又云:即此我执,执事于我,以转于我而生憍慢,故名我慢。
【疏】有说五唯总成五大者,不同前一一相射别成,今唯除声一个别成于空,余并相从,总成五大。
【疏】为受用五唯者,意云:为我欲受用五尘境界,须十一根,所以五大成十一根也。
【疏】前取总皮,今取支故者,意云:五知根中,皮根全取,名身根。今五唯量根,即是皮根少分,谓手、足等,不离身根,故与前有别。
【疏】自性隐迹,不生诸谛者,意云:自性上三德用不起,即诸谛不生,我便解脱。
【疏】今破彼法,至前已破故者,意云:若对于我,即说菩提三是能成,二十三谛是所成。何以故?为我欲受用境时,即有所成二十三谛。今时破法,不假别说能成、所成。何以故?除我已外,一切皆是诸谛,总是所破隔故。论文破中,不言能、所。
【疏】若尔,五唯至故无违教者,此释难。难云:如自宗,五尘亦多事成,以一一皆用四大造故,即不许同军、林等假,何故难他大等多法成,即同军、林是假,岂不自违教?答:亦无违。然五尘即三假中相续假收,故无违教。问:若尔,何故有处说之是积聚收?答:如演秘会,三假者:一、相续假;二、聚集假;三、分位假。
【疏】以皆生故者,意说四大、五尘皆是生灭无常,不同数论许大等一一法皆多事共成,故有别也。
【疏】又彼宗计至非现量得者,意云:将欲破其现量得,先须叙计,后方正破。此叙计也。
【疏】即简自宗至现量所得者,意说自宗四大、五尘,非是识外实有境,现量所得故;色等是依他法,不离识故。
【疏】然非彼宗至所得故者,此答外问。问云:前既云大等非实有境之现量所得者,既非大等,应是现量所得。故疏答云然非彼宗等文,答此问意。
【疏】今但遮者,意云:但遮大等,非现得不?是显军林现量所得。
【疏】文有其八,量有其十者,次下第二,总破本事。能成自性,合有十量:破第一,难本三成;破第二,难本非常;破第三,以体例用;破第四、第五,不变例变;破第六,以相例体;破第七,二位相例;破第八,体相相成;破第九、第十,相体相即;破
【疏】能别不极成过等者。意云:若宗但云无常,即宗法中犯能别不极成过。何以故?数论宗中不立灭坏无常,又无同喻,以彼大等非灭坏故。今加以转变之言,并无前过,以数论师许有转变无常故。
【疏】此中遮总合成一相者,意云:但遮三德总合成一大等相,不破大等,彼许三体相各别故。今就彼宗,故为此破。
【疏】相实有三者,即萨埵等也;变合成一者,即大等也。
【疏】即救前难者,前计云:三体各别,后合时方成一相。既被难已,更救前难云:三体虽别,而相但是可,不由和合成一相,故与前别。既被前难,遂矫为此计,今第八更难。
【疏】以体与相同异量云者,难体与相同一,难相体应三。
【疏】第三、合难二十四谛者。意说于中随救随难,申其五难:第一、总别相从难,第二、相色见三难,第三、相体随无难,第四、二相互乖难,第五、应见九三难。
【疏】其大遂异者,意说非谓三德成大,即有三可大等。虽三德成,但有一大,乃至一心平等,故知一一义同,所以立多一法为一总相。故下救云:谁言诸法各是一耶?说总相言,意在于此。
【疏】少即乘前一相为难者,意云:由前计体有三,所成大等是一。今难云:汝言体有别,三相总一者,□□大等总法,应成三体,三体别法,应成总法,所以名总别相,从难也。
【疏】彼若转计至各是一耶者。问:如何破总相,不言有多总相?如何今救云:谁言大等诸法各是一相耶?答:不然。如前总相者,即是三德所成大等二十三法,即二十三法各各体一,一义是同,故名总相。以言总相,即唯有一相。若言大等是总,即唯一相者,彼宗□□根、心等事,故前不然。又解云:彼宗所计萨埵等三,各有二相:一、总;二、相。明知所成大等既不一,然总相亦合多,故今转救不许有多。
【疏】其中诸相实各各别者,今转救云:萨埵等上皆有大等相,各各别但合,故似一相,不由变时而成一相。
【疏】即大等法,体亦有三者,即有三大,乃至心、平等、根,亦有三也。难云:既一一法各有三者,如何见一色等,不见三个色耶?余难准此。
【疏】此难三体成三相义者,意云:汝计萨埵等三成三相者,即此三相,同于本事,应亦见三。
【疏】次下至失本三相者,指后论文。似同此难者,此难亦是后论文,此即说前后难相不同。所以前即难相成二,三成失;后乃难成一,相成失三,故云体亦应随失也。前第一翻难相应三者,即指五难中第一难。或应非一者,说大等总相,应非是一,以总别一故,犹如三体。
【疏】汝根本三相共成一相时者,意云:此三相非是萨埵等三体名三相,但是萨埵于三体上各有一大等相名三相,即三个大相名根本三相,即此三相和合见一色等。如大既尔,乃至心平等根亦然。
【疏】有一自相者,即萨埵自相也。
【疏】应见九三难者,于中,初牒重破而有五难:第一、应见九三难,第二、三事无别难,第三、总事能成难,第四、体同相三难,第五、诸谛无差难。
【疏】如前见色者,意云:如前文云如何现见是一色等,应于此中一一为难。
【疏】成劫之末,人寿无量者,然劫有四种,所谓成、住、坏、空等,各二十劫。今言成劫之末,即第二十劫,人寿无量,八万岁等。乃至住劫,人寿渐减,所以外道得经多千岁,数犹在也。有云:成二十劫者,一劫成器世界,十九劫成有情世间。今言成劫之末,即十九劫等。
【疏】依九、实故者。问:如异句不依德、业,偏依实耶?答:如德、业二句,并是实我之德、业也。故今异句,唯依于实也。
【疏】或总实异,或别实异者,此解异句也。一个实句,有九种不同,名总实异;就九实中,一一有多细分,名别实异。下自解。问:四大有多极微,即得有细分。且如时、方、空、意、我,既唯是一法,如何言有细分耶?答:亦有细分。且如时者,即有春秋等四时;方者,即四方等。空者,亦有细分。如随所有总无处,皆影得空。如屋中亦有空,外边亦有空,乃至色等诸法,随一无处,皆影得空故空。亦有多分意者,即约多人说。亦有多意我者,亦约多人说,故得有细分我。细分者,影是不一义。
【疏】实德业三至或共不共者。意云:□□实、德、业三有功用,能共得果时,名有能句;若实、德、业三无功用,不能得果,名无能句。即多法不共,不能得果,故无能句亦依多法立。又解云:有能有多法,能合多法共得果;无能亦有多无能,能合多法不共得果。为无功能,不相助故,故不共得果,如下自解。
【疏】若有色、味、触至名水者。问:如何水无香耶?答:不然。约本水体无香,不约余将水等以和合真水味也。
【疏】若是彼此至能缘之因者。意云:此时与能诠名句为因,及与能缘心为因。如世人言:尔许时不成等耶?即因此迟速等时而起说,及因此时起能缘之心。且世人言:彼时未来心有缘虑。意总说云:于彼此之时,俱不俱迟速等时上,能起言说及起能缘之心,名时也。方亦准此。解云:因不起言说及缘虑等。
【疏】若是觉乐至名意者。意云:此意虽能起智相,不能令九德和合,故名为意。何以故?此意无功能故,不同于我有胜功能故。问:此意为总不能令九德和合,亦有和合耶?答:亦能和合。虽不得九德具足,然随分多少不障。又疏:为缘不如于我,而能亲和合,故云不和合也。
【疏】眼所取一依名色者,意云:色者,眼家所取;一依者,即色依一实上有也。且如地上有色,是岂不依一实地耶?地上既然,明知香、味准知。
【疏】一实、非一实者,有二解:一云:一实者,即唯一实句;非一实者,即实句。九种各各不同,名非一实。二云:一实者,即一父母极微;非一实者,谓□□□有多数,故名非一实。问:父母极微,体既有二,如何总名一实?答:父母极微,体虽有二,同一实常,能生诸法,总名一实。
【疏】量有五种至五圆性者。意云:彼外道计长、短、微、圆、大等五者,但此极微本自有如是长等性,不由横、竖、别等,方有此相也。
【疏】唯二微果上有者,意云:即第三微,由父母极微为因,引生一个子微,即三体各别义。又解云:由父母二极微和合一处,即当子微;离子微外,无别父母极微,即是三微同一体义。虽有两解,皆有道理。
【疏】三微果上有者,即第七微,即如前父母二微并子微,总三微为一父,又更有三微和合为一父母(合前为六),所生得一果微故(是为第七)。云第七微,即圆徴也。
【疏】一非一实等至各别性者。意云,别性者,即差别也。由一实非一实不同,名别性也。意说,由有别性故,方得有一实非一实等差别也。由此为因,所以起言诠及起心缘等。
【疏】先不至物者,意云:如两今总,先时未至,今时至,故名合也。
【疏】先二至物者,如两今总先来一处,今时创离名离,即先来合后离也。
【疏】前造实果至名为离生者。意说如先造得禾稼等果,后被霜雪摧坏,既被坏已,与空等离,故云离生。离生者,即生得离。
【疏】依一二等数至名为彼性者。意云:依实句中,一二等时数,依一二等方数。此时等能发□智之心,此时等间是远觉所得之境。意云:一数等能生近觉,名此性;二三已上数能生远觉,名彼性。亦犹如此处,如彼处能生远近二心。后解此性者,翻彼性应知。又解云:三法等数名此性,他外法为彼性。以他外法皆是远觉所得,故名彼性;三法等数是近觉所得,名此性。言翻彼应知者,即翻彼性知此性。
【疏】远见打钟等者,胜论宗计五尘中色,一离中知,余四尘是合中知。境至于根,方生了相,如见打钟,即其义。有与内宗不同,不可为难也。
【疏】根与至境者,意云:境欲至于根,根与至境合,方生了相。
【疏】见不相违法者,即烟火不相违也。
【疏】流注之因,名为液性者。问:水火二法,可有流注之义,得名液性,如何此地有流注?答:如顺正理云:且如金、银、䥫等融注时,亦有流注之义。问:何名地耶?答:地者具其坚德,然金等亦有坚德,故得名地。又如冬缘之时,地有液性也。又如谁判等。
【疏】地等隔因名阔者,意云:然地以有湿为因,方能隔植生长诸总胜。
【疏】现比智行至即智种子者。意云:此现智及比智相生已,由能数习差别,故知念因也,心之因也。即唤此数习差别名为念因,故说此因亦得名念因也。问:既无熏习之义,如何得名种子?答:虽无熏习之义,然与熏习义相似,亦名种子。或可义当大乘中熏习义,故名种子也。
【疏】所生势用至念因名行者,意云:此攒掷等业所生势用。势用者,即名作因。由有作因,势用名等方失;若无作因,执用名等不失。问:本言行者名作因,何故今言势用名作因?答:疏云:行是势用也。行既是势用,说势用是作因,于义何失?下引十句论证云:多说作因即是势用,即智种子念因名行。行者,迁流发动名行。胜行是势用者,意说行亦是作用,非但念名行,作用亦行。
【疏】十句多说作因名势用者,意说此胜宗将念因、作因俱名为行,十句说作因唯名势用,念因唯名为行。
【疏】能转至之因者,意云:由此义得为因,转得人天果报身也。二、能还等者,意说:又由有胜善法,为离染缘。离染缘者,即出世之因也。由此为因,故得正智生也。故说离染缘是正智之因。转者,转易;还者,向也,即背生死向涅槃义。
【疏】能得生死至非法者。意云:非法者,亦有二种:一、与生死苦身为因,苦身谓三途苦果;第二、与邪智为因,缘非法故,起妄邪心。
【疏】耳所取一,依名声者,声依一实,故准知释。
【疏】先合后离之因,名为取业者,意云:如有果等,先与空合,后时将来,名取。由其取故,令先合后离也。故说取是后离之因。
【疏】舍业翻此者,即是先离后合之因名舍。如有物先于此处离,后于彼处合名舍,由舍此□□□时与合故。
【疏】远处先离等者,意云:此解屈、申二业,如人门臂屈、申等是。
【疏】有质碍实至名行业者。色身质碍,是实句收。先合后离者,如人行时,要须先脚与地合已,方移后脚,名行业。
【疏】此诠缘之因等者,意说由大有句与能缘为因,后方起言说及缘虑等。
【疏】云总同句义者,谓实、德、业三同,是于余句上转?答:实句是至余句,用此为依故,偏于实上转故,如前有总实异、别实异也。
【疏】异实之物至名为异者。意云,异实之物,由有实故,令实与余句异,故云异也。实由有此者,此者,异也。意云,实句由有此异句,所以与德等异。
【疏】各自果因者,即配或时各别造文,即是各各自果因者,此释各别得果。
【疏】定所须因者,配或时共一文,即是实、德、业三,无得一果也。此释无得果义,故有能句,名定所须因也。
【疏】决定所须因者,由此无能句,所以实、德、业三,无不造果也。不造余果者,意说但造自果,不能造余果,无功能故。共无不能造余果,或各别不能造余果。捡下第五,生果、不生果门。
【疏】于彼不转,一切根所取者,意云:由异故,色等五种互不转,即自各各根所取,名一切根所取。又此三之上等者,意云:三句虽□□□有多法,总得名实,名总俱分性,即是同也。德、业亦尔,□□□二物各别句收,名别俱分性,即是异也。何以故?以互于彼不转故。一切根所取者,由异句在于色等五尘,令五根名取,自境□□□,故云一切根所取。
【疏】三、时不生者,即三世不生。
【疏】诸门辨释,于中有五:第一十句相望,一、多分别;第二十句相望,常、无常分别;第三十句相望,有质碍、无质碍分别;第四十句相望,现量境分别;第五十句相望,常、无常中生果、不生果分别门。
【疏】数中二性等数者,意说一数是常,二数已上皆无常也。
【疏】别性中,二别性等者,即如一法上有一个别性是常,二个别性是无常。问:如法中许有一二别性者,何者是耶?答:如风□□一触,是一别性;如大上有色触者,即二别性是无常,余者是常。
【疏】量中至唯是常者。意云:前四个但约多极微说,□□□故是无常,圆性唯一极微上立唯是常,若大空上有一圆性亦是常。
【疏】若常、无常,此等亦尔者,意云:若所依实句,通常、无常,能依德等亦尔,故云此等亦尔。意说:父母极微是常,于此所有色、香、味、触等德亦常;子微等已去是无常,于此所有色、香等德皆是无常。余并准此。
【疏】所作、非所作亦尔者,即所作者是无常,非所作者是常,故云亦尔。余即句及德等句是也。
【疏】德业等者。问:德是道德,可无质碍?业是□□,□无质碍?答:业者,即实我也。业用亦尔,于德是实我上德,故俱无碍。不尔者,岂色等体是无碍□?故知约道德等也。
【疏】重具德中,水、火德故者,意云:重性既不说是现境,未审何句收?答:即随实而中收,亦是现境。如前说云实句具几德中分别能重性,即是实句中水、火实我德故,故言重具德中水、火德故。
【疏】二德半者,二德者,法、非法。全行中,但取念因,亦为半也。
【疏】色、味、香、触至并通二种者。意云:于一、二极微所有,是非现境;若子微已上有者,即是现境。又云:一数等是非现境,二数已上是现境。别及此性亦尔。
【疏】因之所须者,即实等因之所须也。意说由有能故,实与德等合,即能生果;由无能故,实不与德合,不能生果,故是因之所须也。
【疏】总言至余二通二者,即是重终简十句,几是现境,几非现境,可知。余二通二者,即实德二句,通现、非现二种,如前已并。
【疏】虽有六句至无常者。意说虽言义兼得失,论中唯难常能生果者,所以合更重举,云十句之中,虽六句是常,亦有不能生果者,必常皆能生果,故重举也。此即总举实中已下,即终简实中生果、不生果也。六句常者,同句俱分有能、无能,异句和合,业一句唯无常,实、德、无、说三句通常、无常。
【疏】余五句全至论自诚说者,意云:此辨十句生果、不生果。就十句中,余五句全,并实中时、方、我、意、空而不生果,即同句俱分,无能和合,异句虽常,不能生果也。余四句有生、不生,除无说句,即实、德二句通生、不生。有能业,此二句能生,然业是无常,非此所说。此论所破常生果者也。问:如何德句通生、不生?答:德中与实中父母四大极微合者而生果,唯与余空、实等相应者不生果。
【疏】十、通常德,亦能生果者。十德者,色、味、触,一数一别,性液、性润、重性,合量十种常,皆许极微上有,故名常也。
【疏】不可以无作用难等者,意云:只可将不离识为宗,以常住不生果为因而难;不可将不离识为宗,以无作用为因而难者。以无作用为因者,外出不定过作法云:为如兔角,无作用故,非实有;为如真如,无作用故,是实有而一。然大乘不许真如离识有也。
【疏】因不言常,有不定失者。若但言不生果者,有不定过,即德句中,以合、离等名无常。不生果者,他许离识别有,得为不定也。今日言常,故无不定。又大乘不许离识有体。
【疏】子实等不然者,子微等体,彼许是无常而不可折,故今破也。问军者,谓象、马、车、步四种成军。
【疏】意虽有碍至无不定失者。意云:然意若是有方分常住者,此第二量有不定过,谓许为无方分常住,故无不定过也。
【疏】然以理观至断成多分者。意云量如故作,今更以道理观之,将非实为宗,然有方分及可分折,为前二量之别因也。问:有方分可得为因,如子微等,既不可分折,何以可分折为因?答:被难□□□不许。若据理论,彼宗亦许分折,如色树等,以斧断之,成多分故。
【疏】设若是心至能立不成者。意云:如实中,意是有碍法。今若许意是心,将为同喻者,其喻有能立不成过。无碍因于有碍喻上不转,故喻犯能立不成也。故因明论中,因喻为能立,宗为所立。今为因于喻无,故是喻过也。
【疏】同品亦非定是有性者,意云:即无碍因于有碍喻上不转,故阙同品定有性。意说同喻上非定有因性。问:因既喻上无,如何名同品?答:准因明,品有二:一者、宗同品,二者、因同品。今言同品者,意显宗同品。如何得知?以宗言不离识,今谓将意是心,亦不离识,得为宗同品故。同品上非定有因性,名非定有性无碍,不于有碍喻转故。问:何故须同品定有之言?答:准因明,夫为正因,须具三相,若阙一者,是非正因。三相者何?一者、遍是宗法性,因须遍宗上有;二者、同品定有性,因须遍于同喻上有;三者、异品遍无性,即因于异喻上遍无。然三相具,方得成正因。意说因若于喻不转者,非但喻犯能立不成,亦是因无第二相过。
【疏】若但言至为无碍实故者。意云:若宗中但言非有碍,不言是实句摄者,即有违宗失。岂自宗不许地、水、火、风而有碍?故知宗云非有碍实句摄,即无失,以德、实相例故。又有碍言简他实句中无碍实等者,即我、空、时、方等四也。言彼不说为无碍实者,即彼宗不说地等为无碍实摄,故返显地等是有碍实隔也。又云:若但言至无碍实故者。意云:汝若救言大有等体无碍,然是实句隔者,即汝有违宗失。何以故?彼不说大有等是无碍实隔。如胜云不言无碍实隔者,意返显是实句隔。有碍、简无碍,并同前。此牒初解。
【疏】此以坚等例于地等者,即是第二以实例德破地等。虽色等非是身根自境,所以于地等但得触,不得色等,故下云身根所得,皆有触故。
【疏】色德但在至风中无色者,文外问云:身根既得地等四法,何故但有触而无色?答:色德但在地等三有,以风中无色,所以无色。问:风中有触,若尔者,地等三上既有,于色身得对,地等何不得色?答:根境相对,地等所有触皆得意说触,四大总有,所以说身根得色,不遍于风,所以不得色也。
【疏】彼以假宗至眼所见者。此生下文。外有问云:夫论地者,以坚为性,应但身根得,如何然眼所见?答:彼宗眼所见色,名之为地,故地眼所见。言色是假地,坚性是实地者,是佛法自谈,望彼宗地等,与色但名地,而不分别假实也。
【疏】非如所执至实句所隔者,是第二宗法。为量可知者,眼见十一种德,然一一对地、水、火等为量可知,以俱眼见故为因。
【论】云亦非眼见实地、水、火等者,准西明疏云:此□□□后,对责色等俱眼所见比量之文。若准此疏意,亦非眼见实地、水、火等者,即更破云:地等应非眼所见,以实句隔故,犹如风等。如疏云又应言至是此意也者,是破意也。
【疏】然不可言色即是地者,意云:但可将实句德相例,非实非德,所以俱身根得故,如德、实等。又地等非眼见实句摄,坚等非无碍德句摄,以俱身根得故。比量相例,可知。此释彼此相例所以也。然不可难他言色应即地等。
【疏】又言地等至地等非见者,此第二解,有两意:第一云地等应不别坚等,第二云地等非眼见。因、喻同前。
【疏】不可说色离地等无者,意云:但可如前,以彼此相例,云色德地非实,以俱眼所见故,如地色等。不可难他云色离地无,外宗亦许色离地有故。又云:如疏前前,然不可言色即是地,今此总说。又云:不可说色离地等无。据此二文,合一处说,谓以中间显,立意而别,遂隔文说,谈者知之。
【疏】又应言至如风等者,此立量破可破,此即成前地等非见之文。
【疏】文言虽总,意显别也者,释通外问。问云:若言此文会申正义及结前者,如何总为一段?明答文言虽总为一段,意显别也,如前。
【疏】彼不说至但破见触者。问:何故但约色触破,不约香、味、声等破?答:彼许地等,非三根得故。
【疏】后论说根至耳根即空者,意云:此引十句,论色等五根取境文,即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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