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楞严经要解
[book_author]戒环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佛学宝典,完结
[book_length]163261
[book_dec]楞严经要解,二十卷,宋戒环解,及南序,行仪跋。亦称《首楞严经要解》,简称《楞严要解》。佛典注疏。是唐般剌密帝译《楞严经》的注释书。分三科:(1)通释经题;(2)通叙科判;(3)正释经文。作者在“通叙科判”中称:“《楞严》即般若、法华之中,实大乘终极之教。”本书前有南宋建炎元年(1127)沙门及南序。见载于日本《续藏经》。
[book_img]Z_2627.jpg
[book_title]首楞严经要解序
前住福州上生禅院嗣祖沙门及南撰
像季已还。道术既裂。明心之士。妄认缘尘为物所转。义学之徒。虚骄多闻不全道力。奇才茂器。皆流为蒸砂迷客说食饥夫。首楞严王。悬知其然。诞敷秘典。力救倒妄。淘汰启迪。谆谆之慈靡所不至。而末世初机罕能究尽。温陵环师。一生掩关。与世异好。独陪黄卷圣贤。冥搜博访。藉其筌筏以探如来藏。游遍知海而造乎一切毕竟之地。思与同志共因为是解。昔月盖比丘。尝问药王如来法供养义。药王告言。诸佛所说难信深经。清净无染。能令众生成最正觉离众魔事。若于是经。方便解说。依义不依语。依智不依识。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依法不依人。直使无明生死毕竟灭尽而无灭尽相。是名最上法之供养。月盖蒙教。通达妙道。得无碍辩。即于药王所转法轮。随顺分布。化百万亿人。于无上觉立不退转。环师既达妙道。仰睎月盖。于释迦如来所转法轮。最初华严。最后法华。及此楞严无上宝印。皆以方便健相分别。迥脱语言。离心意识。唯义所在。曾不依人。觉眚见病廓无纤翳。于清净经能不染污。我愿以此流布无穷。其所化人何啻亿万。直如一灯然百千灯。使冥者皆明。而明终不尽。故述序引。翼赞流通。于尘墨劫作法供养。
建炎改元中秋日吉善集堂序
[book_title]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要解卷第一
唐天竺沙门般剌密帝译
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译语
菩萨戒弟子前正议大夫同中书
门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笔受
温陵开元莲寺比丘戒环解
△开释科三。初通释经题。
如来果体其体本然。何假密因。菩萨道用其用无作。孰为万行。无因无行。无修无证。无了不了。大小名相。一切不立。此真首楞严毕竟坚固者也。特以众生如来隐于藏心。非密因不显。众生菩萨沦于七趣。非万行不修。觉皇于是。示之以大法。使不迷于小道。而默得乎无外之体。喻之以佛顶。使不滞于相见。而妙极乎无上之致。指如来密因。使明本妙心。知三世诸佛。皆依此为初因。明修证了义。使悟究竟法。知一切圣人皆依此而证果。乃至具足菩萨清净万行。一切事法无不究竟。至于实相坚固不坏。故名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通有五名。今题处三焉。以约该博也。若所谓遍知海妙莲华王十方佛母即余二也。所谓悉怛多般怛啰无上宝印清净海眼灌顶章句通前三也。悉怛多般怛啰者。云白伞盖也。即如来藏心。广大无染。周覆法界之体。此经即为是心之印。是心之眼也。以是宝印印。使七大万法咸契本心。以是海眼照。了阴入处界皆如来藏。繇是证菩提心。入佛智海。作妙莲华王。于染净万境自在开敷。为十方佛母。于尘毛国土随缘降诞。乃至成就果德。受灌顶位。则一切毕竟坚固之事。皆备于我矣。首楞严此云一切事毕竟坚固。亦云健相分别。一切毕竟。已如前释。余称金刚观察觉明分折。始于徴心辩见。终于破阴褫魔。无非健相分别事也。经即能诠之文而已。诠犹筌也。知经为筌则从而释之者皆筌也。非鱼也。学者慎勿执筌为鱼。然后首楞真经可得矣。
△二通叙科判。
楞严自唐至宋科判疏释。十有余家。愚及见者。若长水璇师孤山圆师闽中度师长庆巘师泐潭月师舒王张观文之说。其末及见者。亦仿佛遗意矣。然其科经。皆执匿王琉璃异代。谓非一会顿说。其判教。皆局持地耶输等事。而断为法华之后。愚窃疑焉。请先质之。夫夜壑负趋。速于反掌。匿王代谢。可唯旦暮。而楞严法会。自夏徂冬。此不应执异王疑异会也。法华自灯明已还。诸佛无时不说。菩萨无时不证。持地既曰闻诸如来宣妙莲华。岂止释迦欤。经称摩登由神咒力。消其爱欲。与耶输同悟宿因。或得出缠。或蒙授记。若执授记为法华之事。则灵山会上当有摩登。乃可言同。且曰由神咒力。灼非法华。况有道记果记之异。疑今经所言道记耳。非法华果记也。此又不应局授记而定先后也。经言最后垂范者。彼乃结辩魔文。当第十卷末。实楞严法会最后。非临灭之最后也。旧引多说。不可缕疏。皆未足为科判准绳。科判失准则理义自差。今准吾佛设教之序。未知其可也。请陈管见。夫法王说法。有条不紊。初说一乘顿教以立本。即华严也。次说三乘渐教以逗机。即阿含方等般若也。后说一乘圆教以显实。即法华也。楞严即般若法华之中。实大乘终极之教。故如来密因菩萨万行修证之法一切毕竟。自此已往。无复进修。直造一乘圆妙之道。故法华会上更无地位之说。纯谈妙法。随根印可授记作佛而已。盖出兴大事。于法华至矣尽矣。不可有加矣。法华之后便说涅槃。扶律谈常而终焉。其扶律者。所以嘱后事。谈常者。所以示真寂。此独临灭遗付之事。非有加于法华也。说者不本扶律之意。辄判楞严在法华后。亦称扶律谈常。然则进修既毕而又进修。扶律之后而又扶律。前则加于法华。后则赘于涅槃。是乃倒置枝骈。紊于法王之法矣。夫进修之事。譬稼穑犹耘耨。譬芙蕖犹敷华。既号法华秋获涅槃捃拾。则不应获拾之中又耘耨也。既号法华废权立实。如华落莲现。则不应废落之后又敷华也。以经证之。竛竮之子。随领宝藏。复何所求。化城之人。既到宝所。复何前进。灯明说法华已。便于中夜涅槃。释尊说法华已。便于四众唱灭。复何枝蔓于楞严哉。如必楞严居后。则阿难既于法华诸漏已尽。而复于楞严未尽诸漏。既于法华堪任佛记。而复于楞严未全道力。既先领悟妙法。而复不知真际所诣。既已安住佛道。而复为彼所转溺于淫舍。是皆倒置。理自不然。故判楞严在般若之后也。盖般若之后。慧学方盛。定力未全。人或溺于多闻。失于正受。于是示首楞之大定。资般若之大慧。使定慧均等学行两全。而究竟趣于一乘实相。此楞严所以作也。论三经大致。无非为一大事因缘。而必先藉般若发明。次由楞严修证。终至法华印可。然后尽诸佛能事。序固如是也。然导达禅乘。决择正见。无尚楞严矣。其科准常。大分为三。初序分。二正宗。三流通。序分文二。初陈时处主伴以证信。次陈阿难示迹以发起。正宗文五。一见道分。初由七徴。以显常住真心性净明体。(即第一卷)次由八还。以辩妙净见精显如来藏。(第二第三)后即山河万象。宣胜义中真胜义性。(四初至中)皆使行人明心见性为修证密因。故名见道分。二修道分。首示初心二决定义。令审因心果觉。又审烦恼根本。为修行真基。(四中至末)次示六根舒结伦次。令解结心。而得妙圆通。为修行真要。(五至六中)此利根修进之一终也。故阿难至此。明了菩提所归道路。自谓已悟成佛法门。而愿度末世。复请安立道场。摄心轨则。遂闻三无漏学四种律仪及大神咒。(六中七末)总为修行方便。故名修道分。三证果分。始从凡夫。终大涅槃。历示增进五十五位。至尽妙觉。成无上道。故名证果分。(七末八中)四结经分。列示五名。结显大旨也(八中)五助道分。初明天狱七趣一唯心造。次明奢摩他中微细魔事。恐诸行人。洗心非正。失错堕落。故名助道也。(八中十末)夫见道然后修道。修道然后证果。修证事毕。于是结经。楞严法要止此而已。而世尊大慈。复欲持戒众生谨洁无犯。真修行者不遭枝歧。故说助道之法。为最后垂范。遂入流通而终会焉。此乃一经纶贯。连环不断。不可判为异会科为异义也。此其大略耳。随文科释。乃尽其详。然以今视昔稍多违戾。专门旧学不免矛盾。惟通人考之。
△三正释经文三。初序分二。初证信序二。初说法时处。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室罗筏城祇桓精舍。
如是之法。我从佛闻。此集者。依佛立言证法有所授而已。不必他说。一时之语亦因佛立。诸经通用。故不定指也。室罗筏亦曰舍卫。祇桓犹云祇树也。
△二法会听众二。一常随众三。一总标。
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内秘菩萨。外现声闻。破恶怖魔曰大比丘。千二百。即憍陈如三迦叶鹙子目连之徒。
△二叹德。
皆是无漏大阿罗汉。佛子住持。善超诸有。能于国土成就威仪。从佛转轮妙堪遗嘱。严净毗尼弘范三界。应身无量度脱众生。拔济未来越诸尘累。
智水妙湛。不随欲有无明惑业而出名无漏。离分段生。应人天供。杀无明贼。名阿罗汉。华严叹众。住一切菩萨智所住境。护持诸佛正法之轮。所谓佛子住持也。法华叹众。尽诸有结心得自在。所谓善超诸有也。能于国土成就威仪者。随刹现身正容悟物也。从佛转轮妙堪遗嘱者。道能助化。德足利生也。而又严毗尼而作范。示应身而度生。意非利彼一时。直欲拔济未来使皆超诸有尘累耳。此阿难同列之德也。凡经序众皆随缘起。此经以阿难起教示堕淫室。疑若未能住持佛法善超诸有。亏威仪。污戒律。不堪遗嘱度生拔济未来。故因叹同列之德。以显阿难示迹。实无亏污。意在拔济也。
△三列名。
其名曰大智舍利弗。摩诃目犍连。摩诃拘絺罗。富楼邪弥多罗尼子。须菩提。优波尼沙陀等。而为上首。
舍利弗。智慧无双。决了第一。大目连。圆明洞达。神通第一。俱絺罗。根性聪敏。博学第一。富楼那。具大辩才。说法第一。须菩提。从旷劫来。证得空性。优波尼沙陀。于六尘中。了悟色性。众有千二。特举六名者。表入法大旨也。夫欲于一切事毕竟坚固。必以智为先导。决了诸法。使圆明洞达。又博学以贯之。辩说以明之。了空了色。圆融自在。则首楞严王最初方便。如此而已。
△二来集众二。一声闻众。
复有无量辟支无学并其初心。同来佛所。属诸比丘休夏自恣。十方菩萨。咨决心疑。钦奉慈严。将求密义。
辟支此云独觉。无学即罗汉。初心即有学也。自有愆失恣任僧举曰自恣。九旬禁足莫由觐佛。故于休夏。咨决心疑。自恣决疑。皆所以考九旬德业也。钦奉如来。而称慈严者。慈以恩言。严以威言。
即时如来。敷座宴安。为诸会中宣示深奥。法筵清众得未曾有。迦陵仙音遍十方界。
宣示深奥。所以为楞严发起。如法华以无量义为发起也。迦陵频伽仙禽也。其音和雅。佛音如之。
△二菩萨众。
恒沙菩萨来聚道场。文殊师利而为上首。
文殊此云妙德。表根本智。楞严会上为择法眼。故居上首。
△二发起序八。初佛赴王命。
时波斯匿王。为其父王讳日营斋。请佛宫掖。自迎如来。广设珍羞无上妙味。兼复亲延诸大菩萨。
匿王舍卫国王也。宫掖王之内庭也。于内庭延佛。敬之至也。
△二圣众分应。
城中复有长者居士。同时饭僧。伫佛来应。佛敕文殊。分领菩萨及阿罗汉。应诸斋主。
△三阿难独异。
唯有阿难。先受别请。远游未还。不遑僧次。既无上座及阿阇梨。途中独归。其日无供。即时阿难。执持应器。于所游城次第循乞。心中初求最后檀越以为斋主。无问净秽刹利尊姓及旃陀罗。方行等慈。不择微贱。发意圆成一切众生无量功德。
此叙其误堕淫室之由也。律制僧远出侣须三人。一上座一轨范师。所以严行止防误失也。钵曰应器。最后檀越谓未饭僧者。平等之慈。于己等心而化。使彼等心而施。于食等者于。法亦等。所以能成无量功德。若摩登者。即秽而微贱。阿难既无简择。所以误堕也。刹帝利王族。旃陀罗云杀者。即屠脍淫酒之家。
阿难已知如来世尊诃须菩提及大迦叶。为阿罗汉心不均平。钦仰如来开阐无遮度诸疑谤。经彼城隍。徐步郭门。严整威仪。肃恭斋法。
此叙平等行慈之意也。空生舍贫。饮光舍富。一谓富者易施。一为贫者植因。如来呵之。欲其心无遮限。而息不均之疑谤故。阿难钦仰以肃恭斋法。斋法者。齐整庄重次第行乞之谓也。或局维摩经谓非如来呵责。安知如来不呵独净名哉。
△四示遇恶缘。
尔时阿难。因乞食次。经历淫室。遭大幻术摩登伽女以娑毗迦罗先梵天咒摄入淫席。淫躬抚摩将毁戒体。
摩登伽妓女也。娑毗迦罗此云黄发外道。所传幻咒名先梵天。实妖术耳。淫躬抚摩将毁戒体者。以身逼近欲染净戒之体也。后云心清净故尚未沦溺。则将毁而已。阿难于空王佛所。同佛发心功行固已侔佛。但本愿常乐多闻。护持法藏。不取佛果。则今之示迹。乃所以护持也。盖般若之后。慧学方盛。迷己之流。一向多闻。不修正定。为物所转。易遭邪染。宛转零落。则佛之法藏。殆无以护持。故假多闻之人邪染之事起教。以首楞之大定。资般若之大慧。使定慧均等学行双明。则倒妄可消。妙湛可得。不为物转。而能转物。同如来矣。当知。阿难方便真慈。俯为末学。后经辙迹。无非䇿砺也。
△五佛慈垂救。
如来知彼淫术所加。斋毕旋归。王及大臣长者居士。俱来随佛。愿闻法要。
佛常斋毕为施者说法。今遽归故。王臣随之以愿闻。
于时世尊。顶放百宝无畏光明。光中出生千叶宝莲。有佛化身。结跏趺坐宣说神咒。敕文殊师利。将咒往护。恶咒销灭。提奖阿难及摩登伽。归来佛所。
顶门为无上果。光有百宝色。谓之无畏者。能慑魔外。物无以胜也。世尊不自说咒。而于顶光化佛说者。示此咒乃无为心佛无上心法也。
△六阿难反省。
阿难见佛。顶礼悲泣。恨无始来一向多闻未全道力。
多闻之慧。必得正定。道力乃全。而不为邪摄。
△七因求今法。
殷勤启请。十方如来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禅那最初方便。
奢摩他云止。三摩钵提云观。禅那云静虑。即圆觉静幻寂三观也。静观依觉灭尘。所以处己。幻观从定发行。所以应物。寂观双忘起灭。所以泯迹。三者齐运非三非一。故以妙称。即首楞正定之初门也。十方如来得成菩提。凡资始于此。
△八时众乐闻。
于时复有恒沙菩萨及诸十方大阿罗汉辟支佛等。俱愿乐闻。退坐默然。承受圣旨。
上序分竟。
△二正宗分五。一见道分三。初决择真妄以为密因二。初明心见失真沉妄二。初显大要因爱染起。
佛告阿难。汝我同气。情均天伦。当初发心。于我法中。见何胜相。顿舍世间深重恩爱。
问舍爱之因发起下文也。阿难斛饭王子。同气共本也。天伦兄弟也。
阿难白佛。我见如来三十二相。胜妙殊绝。形体映彻犹如琉璃。常自思惟。此相非是欲爱所生。何以故。欲气粗浊。腥臊交遘。脓血杂乱。不能发生胜净妙明紫金光聚。是以渴仰。从佛剃落。
答舍爱之因。意显欲漏粗恶能障妙明。欲复真净。当离爱染也。弃浊染。发妙明。正此经缘起。余说则疏矣。三十二相。始于足下安平。终于顶相高圆。
佛言善哉阿难。汝等当知。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生死相续。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净明体。用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轮转。
众生生死轮转。由不自知常心妙体妄缠爱想。今阿难独能知省厌舍。所以称善。
△二明倒妄因于心目二。初徴显妄本。
汝今欲研无上菩提真发明性。应当直心酬我所问。十方如来同一道故。出离生死皆以直心。心言直故。如是乃至终始地位中间。永无诸委曲相。
道固坦直。因妄而曲。将与研穷正道革去倒妄。故敕以直答。心言之直。则道可径造矣。一道谓皆以直心也。
阿难。我今问汝。当汝发心。缘于如来三十二相将何所见。谁为爱乐。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是爱乐。用我心目。由目观见如来胜相心生爱乐。故我发心愿舍生死。
问谁爱乐。徴起妄本也。答因心目。正显妄本也。
△二推穷妄体。
佛告阿难。如汝所说。真所爱乐。因于心目。
惑业转徙。一切由此。
若不识知心目所在。则不能得降伏尘劳。譬如国王为贼所侵。发兵讨除。是兵要当知贼所在。使汝流转心目为咎。吾今问汝。唯心与目今何所在。
自此有七重徴破。皆显妄心妄见本无实体。由攀缘起。是谓无始生死根本。故须破断。
△初在内二。一徴。
阿难白佛言世尊。一切世间十种异生。同将识心居在身内。纵观如来青莲华眼亦在佛面。我今观此浮根四尘。秪在我面。如是识心实居身内。
谓心在内目在外。自众生至如来阿难皆然。文互见也。异生有十二类。除土木空散非心眼伦也。眼根外浮假地水火风四尘以成。及其散也。还归于尘。故以尘名。
△二破二。初引事辩定。
佛告阿难。汝今现坐如来讲堂。观祇陀林。今何所在。世尊。此大重阁清净讲堂。在给孤园。今祇陀林。实在堂外。
定内外境。欲明在内之心当次第见。
阿难。汝今堂中先何所见。世尊。我在堂中。先见如来。次观大众。如是外望方瞩林园。
定先后见。欲破在内之心不先见内。
阿难。汝瞩林园。因何有见。世尊。此大讲堂户牖开豁。故我在堂。得远瞻见。
皆且引事辩定。下乃牒破。
△二正破非内二。初发令谛听。
尔时世尊。在大众中。舒金色臂。摩阿难顶。告示阿难及诸大众。有三摩提。名大佛顶首楞严王具足万行。十方如来。一门超出妙庄严路。汝今谛听。阿难顶礼伏受慈旨。
三摩提亦云三摩地。亦云三昧。此云正定。首楞三昧千圣共由。故曰一门。妙庄严海由此而至。故谓之路。
△二蹑前推破。
佛告阿难。如汝所言。身在讲堂。户牖开豁。远瞩林园。亦有众生在此堂中不见如来见堂外者。阿难答言。世尊。在堂不见如来能见林泉。无有是处。
身在堂中合先见内。
阿难汝亦如是。汝之心灵一切明了。若汝现前所明了心。实在身内。尔时先合了知内身。颇有众生。先见身中后观外物。
心在身内合见身中。颇犹可也。引众以问决不能也。
纵不能见心肝脾胃。爪生发长筋转脉摇诚合明了。如何不知。必不内知。云何知外。
心胃内藏纵不能知。爪脉外浮云何不晓。既不内知。果非在内矣。
是故应知。汝言觉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内。无有是处。
结破也。
△二在外二。一徴。
阿难稽首而白佛言。我闻如来如是法音。悟知我心实居身外。所以者何。譬如灯光然于室中。是灯必能先照室内。从其室门后及庭际。一切众生。不见身中独见身外。亦如灯光居在室外不能照室。是义必明将无所惑。同佛了义。得无妄耶。
因破非内复生妄计。谓心在外为决了义。
△二破二。初引喻辩定。
佛告阿难。是诸比丘。适来从我。室罗筏城循乞抟食。归祇陀林。我已宿斋。汝观比丘。一人食时诸人饱不。阿难答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是诸比丘。虽阿罗汉。躯命不同。云何一人能令众饱。
彼食不能饱。此则外心不能知身矣。言乞食归林。乃举见前方食之众。故云我已宿斋。宿预也。食有四种。谓段触思识抟即段食也。有形段可抟取。拣非思食识食也。
△二正破非外。
佛告阿难。若汝觉了知见之心实在身外。身心相外。自不相干。则心所知。身不能觉。觉在身际。心不能知。
辩非外也。
我今示汝兜罗绵手。汝眼见时。心分别不。阿难答言。如是世尊。佛告阿难。若相知者云何在外。
验非外也。兜罗绵其色如霜。佛手柔软如之。
是故应知。汝言觉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外。无有是处。
△三潜根二。一徴。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言。不见内故不居身内。身心相知不相离故不在身外。我今思惟。知在一处。佛言处今何在。阿难言。此了知心。既不知内而能见外。知我思忖。潜伏根里。
复计心潜眼根之里。下喻可明。
犹如有人取琉璃碗合其两眼。虽有物合。而不留碍。彼根随见随即分别。然我觉了能知之心。不见内者。为在根故。分明瞩外无障碍者。潜根内故。
琉璃笼根。喻眼根藏心也。以在根故不见腑藏。以根净故明见外境。故说潜根。
△二破。
佛告阿难。如汝所言。潜根内者犹如琉璃。彼人当以琉璃笼眼。当见山河见琉璃不。如是世尊。是人当以琉璃笼眼。实见琉璃。佛告阿难。汝心若同琉璃合者。当见山河何不见眼。若见眼者。眼即同境。不得成随。若不能见。云何说言此了知心潜在根内如琉璃合。
事理俱违。非潜根矣。不成随者。前云随即分别。今眼为所见。则随义不成。
是故应知。汝言觉了能知之心潜伏根里如琉璃合。无有是处。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要解卷第一
音释
筏
(房发切)。
桓
(胡官切)。
范
(音犯)。
累
(力水切)。
絺
(音痴)。
属
(音烛会也)。
匿
(女力切)。
讳
(虚贵切)。
掖
(音亦)。
羞
(音修)。
伫
(直吕切)。
遑
(音皇)。
循
(音旬)。
均
(居旬切)。
隍
(音皇)。
整
(蒸字上声)。
奢
(式车切)。
遘
(古候切)。
牖
(与久切)。
抟
(度官切)。
[book_title]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要解卷第二
唐天竺沙门般剌蜜谛译
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译语
菩萨戒弟子前正议大夫同中书
门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笔受
温陵开元莲寺比丘戒环解
△四藏暗二。一徴。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今又作如是思惟。是众生身。腑藏在中。窍穴居外。有藏则暗。有窍则明。今我对佛。开眼见明。名为见外。闭眼见暗。名为见内。是义云何。
复欲计心在内。故以见暗为见腑藏。
△二破三。一约外见。
佛告阿难。汝当闭眼见暗之时。此暗境界。为与眼对。为不对眼。若与眼对。暗在眼前。云何成内。若成内者。居暗室中无日月灯。此室暗中皆汝焦腑。若不对者云何成见。
先问次难后结可明。有五神之藏六化之腑。三焦即六腑之一。
△二约内对。
若离外见。内对所成。合眼见暗名为身中。开眼见明何不见面。若不见面。内对不成。
眼前之境名外见。身内之境名内对。前以对眼为外不得成内。今纵离外见而成内对。即是眼能反观。且合能反观身中。则开应反观己面。若不尔者义不成矣。
△三纵破。
见面若成。此了知心及与眼根。乃在虚空。何成在内。若在虚空。自非汝体。即应如来今见汝面亦是汝身。汝眼已知。身合非觉。必汝执言身眼两觉。应有二知。即汝一身应成两佛。
展转辩明无反观理也。汝眼已知身合非觉者。既在虚空。自非汝体也。若执两皆有知。则成两体矣。破妄之文多涉曲辩者。由人者心见失真沉妄之甚。一或诘问。则狂荡失据。所谓虚妄浮心多诸巧见。故佛逆其妄。巧曲与辩明也。
是故应知。汝言见暗名见内者。无有是处。
△五随合二。一徴。
阿难言。我常闻佛开示四众。由心生故种种法生。由法生故种种心生。我今思惟。即思惟体实我心性。随所合处心则随有。亦非内外中间三处。
此引楞伽经意也。谓由阿梨耶识一念之妄。则变起根身器界。是心生法生也。又以境界风动。则识浪腾起。是法生心生也。以心法相生。则随境思惟。即是心体心法合处即为心在。
△二破二。一牒前起难。
佛告阿难。汝今说言。由法生故种种心生。随所合处心随有者。是心无体。则无所合。若无有体而能合者。则十九界因七尘合。是义不然。若有体者。如汝以手目挃其体。汝所知心。为复内出。为从外入。若复内出。还见身中。若从外来。先合见面。
以即思惟体为心。特浮想耳。故难其体之有无也。设若无体。则空有其名。云何随合。如十九界七尘特空名耳。设若有体。当何所在令挃身。而验明体实无在也。
阿难言。见是其眼。心知非眼。为见非义。
解上难也。谓心但能知。不可言见。曾不悟能见在心徒眼不见也。
佛言。若眼能见。汝在室中。门能见不。则诸已死尚有。
眼存。应皆见物。若见物者云何名死。
举门喻能见在心。举死明徒眼不见。
△二详辩随合。
阿难。又汝觉了能知之心若必有体。为复一体。为有多体。今在汝身。为复遍体。为不遍体。
先立四义。下逐义详辩。当知真心非一非多非遍非不遍也。
若一体者。则汝以手挃一支时。四支应觉。若咸觉者。挃应无在。若挃有所。则汝一体自不能成。
辩非一体也。无在谓无定处也。
若多体者则成多人。何体为汝。
辩非多体也。
若遍体者。同前所挃。
辩非遍体也。同前者。当挃一支。四支应觉。
若不遍者。当汝触头亦触其足。头有所觉。足应无知。今汝不然。
辩非不遍也。四义既非。则不可谓随所合处心随有也。
是故应知。随所合处心则随有。无有是处。
△六中间二。一徴。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亦闻。佛与文殊等诸法王子。谈实相时。世尊亦言。心不在内亦不在外。如我思惟。内无所见。外不相知。内无知故在内不成。身心相知在外非义。今相知故复内无见。当在中间。
此引大教而谬解也。以为在内。则不见腑藏。以为在外。则身不相知。二义不成。当在根境之中也。
△二破二。一辩定中位。
佛言。汝言中间。中必不迷。非无所在。今汝推中。中何为在。为复在处。为当在身。
先问下辩。处犹境也。
若在身者。在边非中。在中同内。
身有中边二义。在边则不得为中。在中则同前在内应见内矣。
若在处者。为有所表。为无所表。无表同无。表则无定。何以故。如人以表表为中时。东看则西。南观成北。表体既混。心应杂乱。
明中位无定也。表标物以表显也。混乱则无所取中也。
阿难言。我所说中非此二种。如世尊言。眼色为缘生于眼识。眼有分别。色尘无知。识生其中。则为心在。
谓非身处之中。乃根尘之中也。
△二正破非中。
佛言。汝心若在根尘之中。此之心体。为复兼二。为不兼二。
先立义。下推破。
若兼二者。物体杂乱。物非体知。成敌两立。云何为中。
破兼二不得为中也。物根尘也。体心体也。物非体知者。物不同体之有知。则根尘与心。两立无中位矣。
兼二不成。非知不知。即无体性。中何为相。
破不兼不得为中也。不兼根则非知。不兼境则非不知。二义既非。中云何定。
是故应知。当在中间。无有是处。
△七无著二。一徴。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昔见佛与大目连须菩提富楼那舍利弗四大弟子共转法轮。常言觉知分别心性。既不在内。亦不在外。不在中间。俱无所在。一切无著名之为心。则我无著。名为心不。
佛意显心本无在不应有着。今阿难又著于无著。正攀缘妄情也。
△二破。
佛告阿难。汝言觉知分别心性俱无在者。世间虚空水陆飞行诸所物象。名为一切。汝不著者。为在为无。无则同于龟毛兔角。云何不着。有不著者不可名无。
牒上难问。意明才有觉知不能无著也。为在为无者。问汝心不着。而彼物象为存在耶。为空无耶。若彼空无则同龟毛。云何可着而说不着。若有不著者则为有物。故曰不可名无。此皆牒难。下乃结破。
无相则无。非无即相。相有则在。云何无著。
物果无相。则同龟毛。物果非无。即自有相。知相有则心有在。云何得为无著也。
是故应知。一切无著名觉知心。无有是处。
结破也。上七徴破。曲尽计执。妄情既遣。妄境自无。而真心真见可明矣。
△二正决择真心真见二。初择真心二。初阿难哀请。
尔时阿难。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着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我是如来最小之弟。蒙佛慈爱虽今出家犹恃憍怜。所以多闻未得无漏。不能折伏娑毗罗咒。为彼所转。溺于淫舍。当由不知真际所诣。
因前徴发。乃知迷妄。而责躬请教。求诣真际。所叙之意。皆警后流也。真际真心实际也。
唯愿世尊。大慈哀愍。开示我等奢摩他路令诸阐提隳弥戾车。作是语已。五体投地。及诸大众。倾渴翘伫。钦闻示诲。
心鉴如水。非止不明。故求奢摩他路以诣真际。真际既显。妄垢自无。故令阐提隳弥戾车也。一阐提义翻断善根。弥戾车此云乐垢秽人。隳坏也。
△二世尊答示三。初光瑞开发。
尔时世尊。从其面门放种种光。其光晃曜如百千日。普佛世界六种震动。如是十方微尘国土一时开现。佛之威神。令诸世界合成一界。其世界中所有一切诸大菩萨。皆住本国。合掌承听。
将显本明。故先现此瑞。言面门放种种光。即口眼耳鼻眉间之光并放。示此本明于诸根门无所不现也。以无所不现故。齐彰并照。如百千日。普佛界即法界也。六震者。表将破六识无明感结妄境也。微尘国土一时开现者。本明洞照妄尘不隔也。十方世界合成一界者。智境圆现情量不碍也。菩萨听众皆住本国者。心量本周心闻本洞也。了兹光瑞。则菩提涅槃元清净体得矣。
△二总示所迷。
佛告阿难。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种种颠倒。业种自然如恶叉聚。诸修行人。不能得成无上菩提。乃至别成声闻缘觉。及成外道诸天魔王及魔眷属。皆由不知二种根本。错乱修习。犹如煮沙欲成嘉馔。纵经尘劫终不能得。云何二种。阿难。一者无始生死根本。则汝今者与诸众生用攀缘心为自性者。二者无始菩提涅槃元清净体。则汝今者识精元明能生诸缘缘所遗者。由诸众生遗此本明。虽终日行。而不自觉。枉入诸趣。
众生业种成聚。行人不成正果。皆由不知二本错乱修习。故须决择也。业种者颠倒妄惑也。恶叉果。一枝三子生必同科。喻惑业苦三生必同聚也。攀缘心即前七处妄认者。清净体即今正与决择者。不染烦恼名菩提。不涉生死名涅槃。不染不涉故号元清净体。识精陀那性识也。元明本觉妙明也。根身器界一切缘法依此而生。而人者认缘失真。故云缘所遗者。由遗此故。无明不觉枉入诸趣。言元体元明。又言本明者。自本而出曰元。直指当体曰本。
△三正与决择九。初举拳发问。
阿难。汝今欲知奢摩他路。愿出生死。今复问汝。即时如来。举金色臂。届五轮指。语阿难言。汝今见不。阿难言见。佛言。汝何所见。阿难言。我见如来举臂屈指为光明拳曜我心目。佛言。汝将谁见。阿难言。我与大众同将眼见。佛告阿难。汝今答我。如来屈指为光明拳曜汝心目。汝目可见。以何为心当我拳曜。
佛五指端各有轮相。
△二循妄以答。
阿难言。如来现今徴心所在。而我以心推穷寻逐。即能推者。我将为心。
金拳举处。直下要识本明。尘相未除。依旧认贼为子。
△三蒙叱惊愕。
佛言。咄阿难。此非汝心。阿难矍然避坐。合掌起立白佛。此非我心。当名何等。
矍惊愕貌也。
△四斥示非真。
佛告阿难。此是前尘虚妄相想。惑汝真性。由汝无始至于今生认贼为子。失汝元常。故受转转。
△五阿难罔措。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佛宠弟。心爱佛故。令我出家。我心何独供养如来。乃至遍历恒沙国土。承事诸佛及善知识。发大勇猛。行诸一切难行法事。皆用此心。纵令谤法永退善根。亦因此心。若此发明不是心者。我乃无心。同诸土木。离此觉知更无所有。云何如来说此非心。我实惊怖。兼此大众无不疑惑。唯垂大悲。开示未悟。
无始妄认。乍闻非斥。故失措惊怖。而重请开示。
△六示有真心。
尔时世尊。开示阿难及诸大众。欲令心入无生法忍。于师子座。摩阿难顶。而告之言。如来常说诸法所生唯心所现。一切因果世界微尘因心成体。阿难。若诸世界一切所有。其中乃至草叶缕结。诘其根元。咸有体性。纵令虚空亦有名貌。何况清净妙净明心性一切心。而自无体。
因其怖谓无心故。举常所说。引物以证。示有真心。使知所措也。心入无生法忍者。令悟实相不生灭心也。三界唯心万法唯识。故曰诸法所生唯心所现。一切因果。指十界正报也。世界微尘。指十界依报也。既无不因心成体。安得谓之无心同土木哉。以本自无染曰清净。染而不染曰妙净。一切妄心。皆受性于此。
△七辨斥妄执。
若汝执吝分别觉观所了知性必为心者。此心即应离诸一切色香味触诸尘事业别有全性。
分别觉观。即能推心也。此心离尘无性。不应执以为真。
如汝今者承听我法。此则因声而有分别。纵灭一切见闻觉知。内守幽闲。犹为法尘分别影事。
此依六尘。辨无自性也。觉知灭则意幽闲。然彼幽闲者。犹是法尘影事。亦无自性也。
我非敕汝执为非心。但汝于心微细揣摩。若离前尘有分别性。即真汝心。若分别性离尘无体。斯则前尘分别影事。尘非常住。若变灭时。此心则同龟毛兔角。则汝法身同于断灭。其谁修证无生法忍。
令细揣摩。使知非真也。法身即真心也。
△八阿难自失。
即时阿难。与诸大众。默然自失。
每执妄心。乍蒙辨斥。无所据依。所以自失。
△九结成妄误。
佛告阿难。世间一切诸修学人。现前虽成九次第定。不得漏尽成阿罗汉。皆由执此生死妄想误为真实。是故汝今虽得多闻。不成圣果。
四禅四空及二乘灭尽定为九。从一禅入一禅。次第而修。
上择真心竟。
△二择真见。心为体。见为用。心为法源。见为道眼。故次第决择以为密因也。文二。初阿难哀请二。初感慨前失。
阿难闻已。重复悲泪。五体投地。长跪合掌。而白佛言。自我从佛发心出家。恃佛威神。常自思惟。无劳我修。将谓如来惠我三昧。不知身心本不相代。失我本心。虽身出家。心不入道。譬如穷子舍父逃逝。
感佛所发。慨前之失也。世尊三昧迦叶不知。故不可相惠。当躬修于身。自证于心。迷悟在己。不容相代也。穷子舍父。譬失本心也。
今日乃知。虽有多闻。若不修行。与不闻等。如人说食终不能饱。
学道之要。从闻思修入三摩地。徒闻不修。卒无以致。故与不闻等。犹说食也。后世末学。虚骄多闻。轻丧行实。失真背道。不自知悔者多矣。阿难悲悔。实有警发也。
△二重请开示。
世尊。我等今者二障所缠。良由不知寂常心性。唯愿如来哀愍穷露。发妙明心。开我道眼。
重述迷因求开示也。二障即烦恼所知也。所知碍正知见。烦恼续诸生死。而为妄缠。若知寂常。则烦恼不起。生死莫变。而妄缠自释矣。道眼即真见也。由妙明心而发。
△二世尊答示三初光瑞开发。
即时如来。从胸卍字涌出宝光。其光晃昱有百千色。十方微尘普佛世界一时周遍。遍灌十方所有宝刹诸如来顶。旋至阿难及诸大众。
将明真见。而从胸卍字放宝光者。表由宝明妙心发正知见也。佛胸有卍字。表吉祥万德所集。其光晃然。明昱然盛。有百千色。亦表妙心照用具足万德也。光遍佛界者。示清净本然也。遍灌佛顶。表极果所同也。旋及大众。示群灵共有也。此即妙心道眼之真光。在圣不增。处凡不减。但随量应现耳。
△二许从所请。
告阿难言。吾今为汝。建大法幢。亦令十方一切众生。获妙微密性净明心。得清净眼。
幢表摧邪立正也。下明妙心净眼。使摧伏邪异得正知见。是谓建大法幢。邪异既摧。知见既正。则妙心可获。净眼可得矣。生佛等有而不可测知。曰妙微密。垢不能染暗不能昏。曰性净明。见离眚病廓然照了。曰清净眼。
△三正与决择四。初问答立义。
阿难。汝先答我见光明拳。此拳光明因何所有。云何成拳。汝将谁见。阿难言。由佛全体阎浮檀金。赩如宝山。清净所生。故有光明。我实眼观。五轮指端屈握示人。故有拳相。
阎浮檀树果汁入水。沙石成金。赩赤焰也。
佛告阿难。如来今日实言告汝。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开悟。阿难。譬如我拳。若无我手不成我拳。若无汝眼不成汝见。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义均不。阿难言。唯然世尊。既无我眼不成我见。以我眼根例如来拳。事义相类。
眼根例拳义实不类。而阿难示同未悟。故答言类。
△二正择真见。
佛告阿难。汝言相类。是义不然。何以故。如无手人拳毕竟灭。彼无眼者非见全无。所以者何。汝试于途。询问盲人。汝何所见。彼诸盲人必来答汝。我今眼前唯见黑暗。更无他瞩。以是义观。前尘自暗。见何亏损。
见暗即见矣。是知盲非无见。特无眼耳。
阿难言。诸盲眼前唯睹黑暗。云何成见。佛告阿难。诸盲无眼。唯观黑暗。与有眼人处于暗室。二黑有别。为无有别。如是世尊。此暗中人与彼群盲。二黑校量。曾无有异。
二暗无别。则暗非由根。特尘暗耳。
阿难。若无眼人全见前黑。忽得眼光。还于前尘见种种色名眼见者。彼暗中人全见前黑。忽获灯光。亦于前尘见种种色应名灯见。
足知见在心不在眼也。
若灯见者。灯能有见。自不名灯。又则灯观。何关汝事。是故当知。灯能显色。如是见者是眼非灯。眼能显色。如是见性是心非眼。
牒上结明见不由眼也。知见不由眼。则直悟见性。超越形累。得清净眼矣。
△三阿难未谕。
阿难虽复得闻是言。与诸大众。口已默然。心未开悟。犹冀如来慈音宣示。合掌清心。伫佛悲诲。
稍明心见故口已默然。尚有余疑故心未开悟。
△四遣拂客尘初四。追问发起。
尔时世尊。舒兜罗绵网相光手。开五轮指。诲敕阿难及诸大众。我初成道。于鹿园中。为阿若多五比丘等及汝四众言。一切众生不成菩提及阿罗汉。皆由客尘烦恼所误。汝等当时因何开悟今成圣果。
阿难所以心未开悟者。尚为客尘迷障故也。特为遣拂。夫客尘为障。大则不成菩提。小则不成无学。圣慈深愍。故追问鹿苑之缘。使众开悟也。舒掌意见后文。五比丘者。憍陈如。摩诃男。頞鞞。婆提。婆敷也。初于雪山侍佛。后于鹿苑习外道法。佛初度之。
△二憍陈明义。
时憍陈那。起立白佛。我今长老。于大众中独得解名。因悟客尘二字成果。世尊。譬如行客投寄旅亭。或宿或食。宿食事毕。俶装前途。不遑安住。若实主人。自无攸往。如是思惟。不住名客。住名主人。以不住者名为客义。又如新霁清旸升天。光入隙中。发明空中诸有尘相。尘质摇动。虚空寂然。如是思惟。澄寂名空。摇动名尘。以摇动者名为尘义。佛言如是。
憍陈那此云解。最初悟解得名也。客尘之喻。有通有别。通喻烦恼所知二障。分别俱生二惑。随境生灭。非真常性。皆客也。染污妙明。汩乱澄寂。皆尘也。别则客喻分别之粗。尘喻俱生之细。以生灭不停。暂托五阴。蘧庐而止。故譬行客投寄旅亭。起惑造业。去故趣新。故譬食宿事毕俶装前途。真性常寂。初无是事。故譬主人无攸往也。粗障易遣。细惑难明。必由性天澄霁智日舒光。乘五阴隙。照本空性。方觉于中妄自扰动。此则与身俱生。与心同事。细微幽隐。故譬幽隙之尘也。旅亭之客。遣之则易。幽隙之尘。拂之且难。直须破开阴隙使豁然洞达。然后散灭。所以俱生烦恼至五阴尽。方得荡绝也。
△三释尊烦相二。初依境示粗。
即时如来。于大众中。屈五轮指。屈已复开。开已又屈。谓阿难言。汝今何见。阿难言。我见如来百宝轮掌众中开合。佛告阿难。汝见我手众中开合。为是我手有开有合。为复汝见有开有合。阿难言。世尊宝手众中开合。我见如来手自开合。非我见性有开有合。佛言。谁动谁静。阿难言。佛手不住。而我见性尚无有静。谁为无住。佛言如是。
粗惑随境起灭。故以佛手喻对心之境也。初问开合。明摇动之尘。次问动静。明不住之客。皆在境不在心。故曰性非开合性无静住。
△二即身示细。
如来于是。从轮掌中。飞一宝光。在阿难右。即时阿难。回首右盻。又放一光。在阿难左。阿难又则回首左盻。佛告阿难。汝头今日何因摇动。阿难言。我见如来出妙宝光来我左右。故左右观。头自摇动。阿难。汝盻佛光。左右动头。为汝头动。为复见动。世尊。我头自动。而我见性尚无有止。谁为摇动。佛言如是。
细惑与身俱生故。即阿难己头喻对性之相也。亦明摇动之尘不住之客。皆在相不在性。故曰性无有止谁为摇动。不问不住者。蹑前故略之。
△四结责警众。
于是如来普告大众。若复众生。以摇动者名之为尘。以不住者名之为客。汝观阿难。头自动摇。见无所动。又汝观我。手自开合。见无舒卷。云何汝今以动为身。以动为境。从始洎终。念念生灭。遗失真性。颠倒行事。性心失真。认物为己。轮回是中。自取流转。
因阿难而告众。责其认客尘遗自性也。前独明心。此兼明境。心境万法。皆有本寂之体。自本之外。皆为客尘。如手之开合头之动摇。及其止也。本体自寂。他无所有。则凡诸妄动。本不可得。而汝众生。以动为身。以动为境。是徒认客尘遗失真性颠倒行事。此轮回流转之召也。言是中自取者。真性之中。本无流动。咸其自取尔。欲其即迷处而悟也。噫群迷本于爱染。因于心目。随逐客尘。自取流转久矣。真慈善救。纵横激发。亦至矣。几能即迷处而悟哉。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要解卷第二
音释
窍
(苦吊切)。
挃
(真栗切)。
混
(乎本切)。
隳
(许规切)。
戾
(郎计切)。
翘
(渠遥切)。
枉
(纡往切)。
拳
(巨员切)。
咄
(当没切)。
矍
(居缚切)。
缕
(力主切)。
吝
(良刃切)。
揣
(初委切)。
逃
(徒刀切)。
赩
(许力切)。
询
(先偷切)。
亏
(去为切)。
纲
(无两切)。
旅
(力举切)。
俶
(昌六切)。
攸
(以周切)。
霁
(子计切)。
阳
(音扬)。
隙
(绮戟切)。
眄
(弥典切)。
盻
(匹苋切)。
[book_title]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要解卷第三
唐天竺沙门般剌蜜谛译
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译语
菩萨戒弟子前正议大夫同中书
门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笔受
温陵开元莲寺比丘戒环解
△二发明觉性直使造悟三。初经家叙意。
尔时阿难及诸大众。闻佛示诲。身心泰然。念无始来失却本心。妄认缘尘分别影事。今日开悟。如失乳儿忽遇慈母。合掌礼佛。愿闻如来显出身心真妄虚实。现前生灭与不生灭二发明性。
叙众心感悟冀佛发明也。前责以动为身以动为境。则身心真妄未辨虚实。又责念念生灭遗失真性。则不生灭者亦未能辨。故愿显出二义。庶几发明也。
△二问答发明十一。初即身变异明不生灭二。初匿王请问。
时波斯匿王起立白佛。我昔未承诸佛诲敕。见迦旃延毗罗胝子。咸言此身死后断灭名为涅槃。我虽值佛。今犹狐疑。云何发挥。证知此心不生灭地。今此大众诸有漏者。咸皆愿闻。
欲明身心不生灭地。而因匿王发起者。明不生灭性在缠皆具。而世俗但随物化。虽居至贵。终从变灭曾不自知。则匿王发起盖有所警也。迦旃延毗罗胝子。执断见外道也。
△二佛与发明二。初问答辨幻。
佛告大王。汝身现在。今复问汝。汝此肉身。为同金刚常住不朽。为复变坏。世尊。我今此身终从变灭。
世实危脆。无牢强者。
佛言大王。汝未曾灭。云何知灭。世尊。我此无常变坏之身。虽未曾灭。我观现前。念念迁谢。新新不住。如火成灰。渐渐销殒。殒亡不息。决知此身当从灭尽。
如羊入屠肆。步步趍死地。
佛言如是。大王。汝今生龄已从衰老。颜貌何如童子之时。世尊。我昔孩孺肤腠润泽。年至长成血气充满。而今颓龄迫于衰耄。形色枯悴。精神昏昧。发白面皱。逮将不久。如何见比充盛之时。
壮色不停犹如奔马。故不可比也。孩才成骸者。孺需人以养者。皮表曰肤。文理曰腠。颓如日颓。言晚暮也。
佛言大王。汝之形容应不顿朽。王言。世尊。变化密移我诚不觉。寒暑迁流渐至于此。何以故。我年二十。虽号年少。颜貌已老初十岁时。三十之年又衰二十。于今六十又过于二。观五十时宛然强壮。世尊。我见密移。虽此殂落。其间流易且限十年。若复令我微细思惟。其变宁唯一纪二纪。实为年变。岂惟年变。亦兼月化。何直月化。兼又曰迁。沉思谛观。刹那刹那念念之间不得停住。故知我身终从变灭。
细观幻理。暗促迭更。骤趣于尽也。过二谓六十二也。且限十年。以宽数粗观也。自促细观。实念念不停矣。
△二即幻明真。
佛告大王。汝见变化迁改不停。悟知汝灭。亦于灭时。汝知身中有不灭耶。波斯匿王合掌白佛。我实不知。佛言。我今示汝不生灭性。大王。汝年几时见恒河水。王言。我生三岁。慈母携我谒耆婆天。经过此流。尔时即知是恒河水。佛言大王。如汝所说。二十之时衰于十岁。乃至六十。日月岁时念念迁变。则汝三岁见此河时。至年十三。其水云何。王言。如三岁时宛然无异。乃至于今年六十二亦无有异。
幼壮老耄种种变异。而见无有异。此即生灭中不生灭者也。耆婆此云长寿天神。携子谒之。求长寿也。
佛言。汝今自伤发白面皱。其面必定皱于童年。则汝今时观此恒河。与昔童时观河之见。有童耄不。王言不也世尊。佛言大王。汝面虽皱。而此见精性未曾皱。皱者为变。不皱非变。变者受灭。彼不变者元无生灭。云何于中受汝生死。而犹引彼末伽梨等。都言此身死后全灭。
既无生死。即汝真常。不应惑彼断灭异论也。末伽梨即迦旃毗罗之徒。
王闻是言。信知身后舍生。趣生与诸大众。踊跃欢喜。得未曾有。
既蒙发明。顿悟真常。不执断灭也。
△二依手正倒明无遗失二初阿难请问。
阿难即从座起。礼佛合掌。长跪白佛。世尊。若此见闻必不生灭。云何世尊名我等辈遗失真性颠倒行事。愿兴慈悲。洗我尘垢。
因王问答反动疑尘。以谓性有生灭。可说遗失。既无生灭。云何能遗。
△二佛与开示二。初比类。
即时如来。垂金色臂。轮手下指。示阿难言。汝今见我母陀罗手。为正为倒。阿难言。世间众生以此为倒。而我不知谁正谁倒。
此明诸佛众生同一体性。固无遗失。特依倒见言遗失也。如臂顺垂为正。反以为倒。逆竖为倒。反以为正。是失真也。自本观之。初无遗失。初无正倒。故曰谁正谁倒。母陀罗云印手。即三十二相之一。
佛告阿难。若世间人以此为倒。即世间人将何为正。阿难言。如来竖臂。兜罗绵手上指于空。则名为正。佛即竖臂。告阿难言。若此颠倒。首尾相换。诸世间人。一倍瞻视。
以竖为正。真颠倒也。然此颠倒。但是首尾相换。自本观之。初无遗失。而世人一齐倍加瞻视。强生分别。足见其妄也。
则知汝身与诸如来清净法身。比类发明。如来之身名正遍知。汝等之身号性颠倒。
臂体本一。由情执妄辩。法身本同。由正倒成异。若夫忘情执。遗正倒。则臂体自如。法身不二矣。
△二原迷。
随汝谛观。汝身佛身。称颠倒者。名字何处号为颠倒。于时阿难与诸大众。瞪瞢瞻佛。目睛不瞬。不知身心颠倒所在。
将与原穷颠倒之本。庶几反悟。而大众迷瞢。不知所在。
佛兴慈悲。哀愍阿难及诸大众。发海潮音。遍告同会。诸善男子。我常说言。色心诸缘及心所使诸所缘法。唯心所现。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现物。云何汝等遗失本妙圆妙明心宝明妙性。认悟中迷。
示倒无别处。唯心所现。使即心而悟也。色总举五根六尘也。心总举六识八识也。诸缘即根识所缘诸法也。心所使即善恶业行静作思想也。诸所缘法。广举山河大地明暗色空。真妄性相。邪正因果。悉无自体。唯心所现。如镜中像全体是镜。然则汝今幻妄身心。皆是妙明心镜所现。全体是心。直不即幻妄而悟妙体。反乃遗本妙而执幻妄。是认悟中之迷。此即颠倒所在也。妙心则一。而称谓多异者。依法随用之异也。此明心所现物如镜。故称妙明真精也。又明迷本逐末。故称本妙明心也。所谓本妙者。本来自妙。不假修为也。心之与性。乃体用互称也。心则从妙起明。圆融照了。如镜之光。故曰圆明妙心。性则即明而妙。疑然寂湛。如镜之体。故曰宝明妙性。
晦昧为空。空晦暗中。结暗为色。色杂妄想。想相为身。聚缘内摇。趣外奔逸。昏扰扰相以为心性。一迷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虚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譬如澄清百千大海弃之。唯认一浮沤体。目为全潮穷尽瀛渤。汝等即是迷中倍人。如我垂手等无差别。如来说为可怜愍者。
正原迷倒之由也。圆妙明心。本非空色。全一真觉而已。由妄尘瞥起。成晦昧相。于是。转觉体为顽空。晦妙明为妄色。空色既立。想相竞生。色想杂和遂为身相。妄有缘气于中积聚。内则随想摇荡。外则逐境奔逸。此特杂妄缘尘昏扰之相。而人以为自心体性。得非迷哉。既一迷此。则决定以心为在幻质之内。曾不知妙明真心范围天地包吞万象。乃认之于蕞尔身中。何异弃彼无边刹海认一浮沤以为全潮之体溟渤之量。此则以正为倒一剖瞻视之人。故引垂手之事结之。明其以正为倒也。
△二辨斥缘影甄别混疑二初请问混疑。
阿难承佛悲救深诲。垂泣叉手。而白佛言。我虽承佛如是妙音。悟妙明心元所圆满常住心地。而我悟佛现说法音。现以缘心。允所瞻仰。徒获此心。未敢认为本元心地。愿佛哀愍宣示圆音。拔我疑根。归无上道。
因闻法音。悟妙明心。本来圆遍。了无遗失。故曰常住心地。然情犹卤莽。见未精明。尚以能闻缘心为所悟本性。此固常情疑混根于心而难拔者。故愿佛与拔之。
△二佛与宣示二。初认缘失真。
佛告阿难。汝等尚以缘心听法。此法亦缘。非得法性。
因声而有分别者缘心耳。非心之真也。因境而有妄见者缘法耳。非法之性也。
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当应看月。若复观指以为月体。此人岂唯亡失月轮。亦亡其指。何以故。以所标指为明月故。岂唯亡指。亦复不识明之与暗。何以故。即以指体为月明性。明暗二性无所了故。汝亦如是。
因境妄认。则展转迷缘。事事失真也。
△三辨缘无性。
若以分别我说法音为汝心者。此心自应离分别音有分别性。譬如有客寄宿旅亭。暂止便去。终不常住。而掌亭人都无所去。名为亭主。此亦如是。若真汝心。则无所去。云何离声无分别性。
分别缘心离尘无性。若过客耳。常住真心则无所去。若亭主也。
斯则岂唯声分别心。分别我容。离诸色相无分别性。如是乃至分别都无。非色非空。拘舍离等昧为冥谛。
蹑阿难之意广明也。声分别心。指声上缘心。即悟佛法音者也。分别我容。谓色上缘心。即允所瞻仰者也。如是乃至等。即兼举六尘缘影皆无自性也。一切皆无故非色。对缘妄有故非空。既非色空。冥然莫辨。匪唯外道昧为冥谛。末学至此皆冥冥然也。拘舍梨即末伽梨异称。
离诸法缘。无分别性。则汝心性各有所还。云何为主。
结前起后也。
△四依八境示见性无还二。初阿难请问。
阿难言。若我心性各有所还。则如来说妙明元心云何无还。唯垂哀愍。为我宣说。
妙明元心即见精也。
△二佛与宣示。
佛告阿难。且汝见我见精明元。此见虽非妙精明心。如第二月。非是月影。汝应谛听。今当示汝无所还地。
且汝见我见精明元。全指阿难对境之见也。此之见元自妙精明心而出。故云虽非妙心如第二月。盖第二之月。实则一体。因捏成异。譬见精妙心本无二相由人二之也。月影则端有二相。故云非是。
阿难。此大讲堂。洞开东方。日轮升天则有明曜。中夜黑月云雾晦瞑则复昏暗。户牖之隙则复见通。墙宇之间则复观壅。分别之处则复见缘。顽虚之中遍是空性。郁𡋯之象则纡昏尘。澄霁敛氛又观清净。阿难。汝咸看此诸变化相。吾今各还本所因处。云何本因。阿难。此诸变化。明还日轮。何以故。无日不明。明因属日。是故还日。暗还黑月。通还户牖。壅还墙宇。缘还分别。顽虚还空。郁𡋯还尘。清明还霁。则诸世间一切所有。不出斯类。汝见八种见精明性。当欲谁还。
明暗通塞缘空郁清。各还八因。能观八种见精明性。当还何所。则复见缘者。分别心生。则见色心诸缘也。
何以故。若还于明。则不明时无复见暗。虽明暗等种种差别。见无差别。
徴释无还也。若有所还。则随境去。无复能见矣。境自有差。见性无别。则不随境明矣。
诸可还者。自然非汝。不汝还者。非汝而谁。
结示无还实汝真性。所谓万象之中独露身者也。
则知汝心本妙明净。汝自迷闷。丧本受轮。于生死中常被漂溺。是故如来名可怜愍。
结责警悟也。
△五即诸物像决择真性二。初阿难蹑问。
阿难言。我虽识此见性无还。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虽知见精无还。而现与物杂。未能甄辨。
△二佛与决择五。初泛叙见用。
佛告阿难。吾今问汝。今汝未得无漏清净。承佛神力。见于初禅得无障碍。而阿那律见阎浮提。如观掌中庵摩罗果。诸菩萨等见百千界。十方如来穷尽微尘清净国土无所不瞩。众生洞视不过分寸。
此叙有五。一声闻。二罗汉。三菩萨。四如来。五众生。意明四圣六凡见量虽异见精不殊。皆可即物象而决择也。阿难见未离欲。故曰未得无漏清净。初禅即色界之首。离欲天也。那律即无漏罗汉。修得天眼能见大千。故观阎浮如一颗耳。众生不过分寸者。屏帷之隔即不能及也。
△二即物决择。
阿难。且吾与汝。观四天王所住宫殿。中间遍览水陆空行。虽有昏明种种形像。无非前尘分别留碍。汝应于此分别自他。今吾将汝择于见中。谁是我体。谁为物象。
先标物象。次令决择。
阿难。极汝见源。从日月宫。是物非汝。至七金山周遍谛观。虽种种光。亦物非汝。渐渐更观云腾鸟飞。风动尘起。树木山川。草芥人畜。咸物非汝。
极汝见源。令穷力谛观也。上极日月。下极轮围。中极万物。令一一详择也。
△三正示见性。
阿难。是诸近远诸有物性。虽复差殊。同汝见精清净所瞩。则诸物类自有差别。见性无殊。此精妙明诚汝见性。
前问云何得知是我真性。此示万境差别见无差别。无差别者即汝真性。此之真性。览粗浊而不杂精也。涉万殊而不异妙也。极远近而同瞩明也。
△四辨见非物。
若见是物。则汝亦可见吾之见。
物则可见。此蹑上咸物非汝之言重辨也。
若同见者名为见吾。吾不见时。何不见吾不见之处。
同见者。依物之迹也。不见者。离物之体也。若谓吾汝同见一物。是见吾之见。特迹而已。当吾离物不见之时。其体何在。既无处可见。定非是物矣。
若见不见。自然非彼不见之相。
纵辨也。纵使妄意谓能见吾不见者。终自非是彼不见相。盖彼不见相非见所及。
若不见吾不见之地。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见既非物。即真汝性。
又则汝今见物之时。汝既见物。物亦见汝。体性纷杂。则汝与我并诸世间。不成安立。
又约物我杂乱。辨见非物也。若见是物。则物应有见。而有情无情体性错杂不可分辨。故曰不成安立。则见非是物又可明也。诸世间谓众生及器。通指有情无情也。
△五牒显结答。
阿难。若汝见时是汝非我。见性周遍非汝而谁。云何自疑汝之真性。性汝不真。取我求实。
牒上以显真性也。是汝非我者。明见体不与物杂也。若悟见体不与物杂。则了知见性廓然清净周遍法界。即真汝性。何疑不真而求质于我耶。此结答云何得知是我真性之问也。性汝者。能性于汝。如所谓性一切心。
△六明见真体本绝限量二。初阿难蹑问。
阿难白佛言。世尊。若此见性必我非余。我与如来。观四天王胜藏宝殿。居日月宫。此见周圆遍娑婆国。退归精舍。秪见伽蓝。清心户堂。但瞻檐庑。世尊。此见如是。其体本来周遍一界。今在室中唯满一室。为复此见缩大为小。为当墙宇夹令断绝。我今不知斯义所在。愿垂弘慈为我敷演。
此蹑承佛神力能见初禅之事为问。以所视广狭。而疑见体舒缩。盖未能亲证。徒以情器量度故也。四天宫与日月齐所视之广。故遍娑婆国。精舍则狭。户堂又狭矣。一界即娑婆也。
△二佛与辨明三。初直示。
佛告阿难。一切世间大小内外诸所事业。各属前尘。不应说言见有舒缩。
一切世间。则根身器界之类。大小内外。则一界一室之类。诸所事业。则舒缩夹绝之类。此总举万法。皆属前尘。与吾灵觉。自不相涉。是故。前尘大小。见无舒缩。
譬如方器。中见方空。吾复问汝。此方器中所见方空。为复定方。为不定方。若定方者。别安圆器空应不圆。若不定者。在方器中应无方空。汝言不知斯义所在。义性如是。云何为在。
器喻前尘。空喻见体。器有方圆。空无变异。既无变异。何有舒缩。云何为在者。见体如如。不容情器妄度也。
阿难。若复欲令入无方圆。但除器方。空体无方。不应说言更除虚空方相所在。
离尘观性。自得本真。不劳功用。
△二遣情。
若如汝问。入室之时。缩见令小。仰观日时。汝岂挽见齐于日面。若筑墙宇能夹见断。穿为小窦宁无续迹。是义不然。
既非可挽。定非可缩。既非可续。定非可断。义既不然。无用情计。
△三结显。
一切众生。从无始来迷己为物。失于本心。为物所转。故于是中观大观小。若能转物则同如来。身心圆明不动道场。于一毛端。遍能含受十方国土。
迷己为物。谓失性随尘也。为物所转。谓因而倒妄也。为物所转者。如空随器变。故于是中观大观小。而终为众生。能转物者。如除器观空。故即心圆明遍含国土。而即同如来。盖毛端国土本非小大。含容之理不假神变。但除情器。则廓尔现前也。
△七明见与缘同一妙体二初阿难疑异。
阿难白佛言。世尊。若此见精必我妙性。今此妙性现在我前。见必我真。我今身心复是何物。而今身心分别有实。彼见无别分辨我身。
蹑前发问也。前即诸物而指曰此精妙明。诚汝见性。即是此是妙性。现在我前。与身心异矣。而今身心分别有实者。言心有分别。而见无分别。与身分辨。成异物也。
若实我心。令我今见。见性实我而身非我。何殊如来先所难言物能见我。唯垂大慈。开发未悟。
在前之见若实我心。则彼实我而此非我。见在物而不在身。是物能见我矣。此皆即迷情而难辨也。
△二佛与和融三。初委曲辨示四。初通破前疑。
佛告阿难。今汝所言。见在汝前。是义非实。
△二责辨非实二。初辨物无是见。
若实汝前汝实见者。则此见精既有方所。非无指示。且今与汝。坐祇陀林。遍观林渠及与殿堂。上至日月。前对恒河。汝今于我师子座前。举手指陈。是种种相。阴者是林。明者是日。碍者是壁。通者是空。如是乃至草树纤毫。大小虽殊。但可有形。无不指着。若必其见现在汝前。汝应以手确实指陈。何者是见。阿难当知。若空是见。既已成见。何者是空。若物是见。既已是见。何者为物。汝可微细披剥万象。㭊出精明净妙见元。指陈示我。同彼诸物。分明无惑。
通辨万物无是见者。若空若物。总举色空诸法令详辨也。初言见精次言见元后言精见者。此见本乎妙精明心故通言精。从心首出故曰见。元依用指体故曰见精。依体指用故曰精见。林渠犹林泉也。
阿难言。我今于此重阁讲堂。远洎恒河。上观日月。举手所指。纵目所观。指皆是物无是见者。世尊。如佛所说。况我有漏初学声闻。乃至菩萨。亦不能于万物象前剖出精见。离一切物。别有自性。佛言如是如是。
物无是见。故虽大圣。不能即物剖辨。意须离物矣。此结无是见者。
△二辨物无非见。
佛复告阿难。如汝所言。无有见精。离一切物。别有自性。则汝所指。是物之中。无是见者。
牒定前言既无是见。当指非见。
今复告汝。汝与如来。坐祇陀林。更观林苑。乃至日月种种象殊。必无见精受汝所指汝又发明。此诸物中何者非见。阿难言。我实遍见此祇陀林。不知是中何者非见。何以故。若树非见云何见树。若树即见复云何树。如是乃至若空非见云何见空。若空即见复云何空。我又思惟。是万象中微细发明。无非见者。佛言如是如是。
先答不知以义未可定也。若树非见。何能是树。若即是见。树当名见。云何名树。然前断为无是见者。既不中理。故复思惟无非见者。二义无定。佛皆许者。以色空等象如虚空华。本无所有。固不可定指也。故下文云。此诸物象。与此是精。元是菩提妙精明体。于中本无是非是义。
△三初学罔措。
于是大众非无学者。闻佛此言。茫然不知是义终始。一时惶悚。失其所守。
疑佛所答二义无定。故失所守。
△四佛慈慰喻。
如来知其魂虑变慑。心生怜愍。安慰阿难及诸大众。诸善男子。无上法王。是真实语。如所如说。不诳不妄。非末伽梨四种不死矫乱论议。汝谛思推。无忝哀慕。
魂虑变慑。即惶悚失守也。真语等者。谓上答二义。乃称真之语。如如之说。非矫论也。末伽外道四种矫乱。见末卷行阴之文。忝辱也。
△二文殊请明。佛意为显见与见缘如虚空华。于中本无是非是义。故以如语随问而答。然此非有学小智所及。故大众茫然失守。而必须文殊请明也。
是时文殊师利法王子。愍诸四众。在大众中。即从座起。顶礼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世尊。此诸大众。不悟如来发明二种精见色空。是非是义。
二种者。精明见元及前缘色空是非二义也。
世尊。若此前缘色空等象。若是见者应有所指。若非见者应无所瞩。而今不知是义所归。故有惊怖。非是畴昔善根轻鲜。唯愿如来大慈发明。此诸物象与此见精元是何物。于其中间无是非是。
牒前罔措之意请明也。
△三正示同体三。一正定所照。
佛告文殊及诸大众。十方如来及大菩萨。于其自住三摩地中。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虚空华。本无所有。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云何于中有是非是。
自住三摩地。即自性首楞正定也。圣人住是定中。了见万法。唯一圆融清净宝觉。曾无非是。此正答所问也。见根也。见缘境也。所想相识也。根境识三摄尽万法。夫能了诸缘法。元一宝觉。无是非是。则从前真妄虚实倒心缘影疑异分别之情。豁然而荡矣。
△二显无是非二。一喻明。
文殊。吾今问汝。如汝文殊。更有文殊是文殊者。为无文殊。如是世尊。我真文殊。无是文殊。
此示一真法性本无是非也。如汝文殊者。举本无是非之体也。更有文殊是文殊者为无文殊。明因有是非遂失本真也。故曰我真文殊无是文殊。盖若有是者。我则非真矣。所谓才有是非纷然失心。
何以故。若有是者。则二文殊。然我今日非无文殊。于中实无是非二相。
释成上义也。则二者明有是则有非也。然我下。明虽不立是亦不堕非。于当体中。实无二相。
△二合显。
佛言。此见妙明与诸空尘亦复如是。本是妙明无上菩提净圆真心。妄为色空及与闻见。如第二月。谁为是月。又谁非月。
妙明之见。如所谓汝文殊也。空尘见缘。如所谓是文殊也。菩提心。如所谓真文殊也。色空闻见。如所谓二文殊也。皆依净圆真心而起故。如第二月当体全虚。无容辨诘。知不容辨。则是非泯矣。
文殊。但一月真。中间自无是月非月。
但造真体。是非自亡。
△三结告时众。
是以。汝今观见与尘。种种发明。名为妄想。不能于中出是非是。由是精真妙觉明性。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见与尘指妄染妄境也。观见尘而发明。如以指喻指。终沉妄想。不出是非。由精真而发明。如以非指喻指。可出是非。得无分别。出指非指。言是非双泯也。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要解卷第三
音切
胝
(音知)。
殒
(于敏切)。
孺
(而遇切)。
肤
(音夫)。
腠
(仓奏切)。
颓
(杜回切)。
耆
(音冒)。
皱
(侧救切)。
逮
(音代)。
殂
(作胡切)。
携
(户圭切)。
绵
(武延切)。
瞪
(直证切)。
瞢
(武亘切)。
瞬
(舒围切)。
扰
(而沼切)。
瀛
(以成切)。
㴾
(蒲没切)。
[墩-享+孛]
(上同)。
敛
(良冉切)。
氛
(音焚)。
纷
(音芬)。
檐
(余庑切)。
庑
(音武)。
缩
(所六切)。
挽
(无远切)。
筑
(音竹)。
窦
(音豆)。
确
(苦角切)。
剖
(普后切)。
剥
(北角切)。
惙
(知劣切)。
矫
(居夭切)。
鲜
(音藓)。
[book_title]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要解卷第四
唐天竺沙门般剌蜜谛译
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译语
菩萨戒弟子前正议大夫同中书
门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笔受
温陵开元莲寺比丘戒环解
△八辨明真说甄别疑滥二。初阿难通难。
阿难白佛言。世尊。诚如法王所说。觉缘遍十方界。湛然常住。性非生灭。与先梵志娑毗迦罗所谈冥谛。及投灰等诸外道种。说有真我遍满十方。有何差别。
觉缘。即觉性遍缘无乎不在者也。前云见性周遍非汝而谁。又云即心圆明遍含国土。即所谓觉缘遍十方界常住不灭也。然黄发之流。亦说真我遍界。及所立冥谛。谓真性冥冥。体非生灭。则与佛说何异。盖外道不见性真。但依赖耶妄计。混滥真说。故此问难冀佛甄别也。外道通称梵志。投灰苦行外道也。
△二问答质疑四。一疑同自然二。一疑。
世尊亦曾于楞伽山。为大慧等。敷演斯义。彼外道等常说自然。我说因缘。非彼境界。
先引佛语起疑也。楞伽会上。为大慧菩萨。说因缘义。以破外道自然之执。非彼境界者。非同外道所见也。
我今观此觉性自然。非生非灭。远离一切虚妄颠倒。似非因缘与彼自然。云何开示。不入群邪。获真实心妙觉明性。
楞伽虽说因缘。破彼妄执。今观觉性。有真自然体。远离倒妄。则似非因缘。及异彼妄执之自然也。阿难意。以今经所谈觉性。既非生灭。则似乎自然。既非自然。则似乎因缘。恐末学滥解。故特与质问。
△二释。
佛告阿难。我今如是开示方便真实告汝。汝犹未悟。惑为自然。阿难。若必自然。自须甄明有自然体。汝且观此妙明见中。以何为自。此见为复以明为自。以暗为自。以空为自。以塞为自。阿难。若明为自。应不见暗。若复以空为目体者。应不见塞。如是乃至诸暗等相以为自者。则于明时见性断灭。云何见明。
释非自然也。真实之告。即自住三摩地中等文也。自然谓自体本然也。自体本然则不随境变。今皆随变。非自然矣。
△二疑同因缘二。一疑。
阿难言。必此妙见性非自然。我今发明是因缘生。心犹未明。咨询如来。是义云何合因缘性。
舍一执一。迷者皆然。
△二释。
佛言。汝言因缘。吾复问汝。汝今因见。见性现前。此见为复因明有见。因暗有见。因空有见。因塞有见。阿难若因明有。应不见暗。如因暗有。应不见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于明暗。复次阿难。此见又复缘明有见。缘暗有见。缘空有见。缘塞有见。阿难。若缘空有。应不见塞。若缘塞有。应不见空。如是乃至缘明缘暗同于空塞。
释非因缘也。假物为因。循物为缘。既无定趣。非因缘矣。
△三叠拂直示。
当知如是精觉妙明。非因非缘。亦非自然。非不自然。无非不非。无是非是。离一切相。即一切法。
叠拂遍计。直示精觉也。因缘自然是非等相。皆是妄情遍计分别。精觉妙明本无是事。故曰离一切相。遍计既离。则圆成实体。触处现前。故曰即一切法。祖师所谓但离妄缘即如如佛。又曰是非已去了。是非里荐取。此离一切相即一切法之意也。
汝今云何于中措心。以诸世间戏论名相而得分别。如以手掌撮摩虚空。秪益自劳。虚空云何随汝执捉。
结上文而责滞情也。精觉不可措心。如虚空不可措手。
△四引经再辩四。初引经问难。
阿难白佛言。世尊。必妙觉性。非因非缘。世尊云何常与比丘宣说。见性具四种缘。所谓因空。因明。因心。因眼。是义云何。佛言阿难。我说世间诸因缘相。非第一义。
缘生之法。因空而有。因明而显。因心而知。因眼而见。是乃世间名相。于第一义皆为戏论。
△二委曲辩核。
阿难。吾复问汝。诸世间人说我能见。云何名见。云何不见。阿难言。世人因于日月灯光见种种相。名之为见。若复无此三种光明。则不能见。
因三种光。而后能见。名和合相。非真见体。当知真见非和合相。不逐缘生。不随境灭。
阿难。若无明时名不见者。应不见暗。若必见暗。此但无明。云何无见。
渐核真见也。
阿难。若在暗时。不见明故名为不见。今在明时。不见暗相还名不见。如是二相。俱名不见。
逆质俗情也。
若复二相自相凌夺。非汝见性于中暂无。如是则知二俱名见。云何不见。
顺显真见也。明暗自夺。见不暂无。此即不逐缘生不随境灭者也。
△三正明见体二。初明离缘。
是故阿难。汝今当知。见明之时见非是明。见暗之时见非是暗。见空之时见非是空。见塞之时见非是塞。
明暗空塞皆属缘尘。各非见体。
△二明离相。
四义成就。汝复应知。见见之时。见非是见。
四义成就汝复应知者。结成上义。复起下文也。上明见非是明乃至见非是塞。义既成就。次复应知。见见之时见非是见。盖知明暗之非见。则虽悟见体离缘。而未见见体。知见见之非见。则悟见体离相。而真见见体矣。
△四结责勉进。
见犹离见。见不能及。云何复说因缘自然及和合相。汝等声闻。狭劣无识。不能通达清净实相。吾今诲汝。当善思惟。无得疲怠妙菩提路。
见体尚犹离见。而见不能及。况诸言说能及哉。离缘离相。言说不及。是谓清净实相妙菩提路。而声闻但局名相不能通达。故勉令善思勿疲怠也。前文蹑迹。广明身心真妄。意在发正知见显如来藏。而学者见见未明。觉心未净。故下文重开慧目。再净余尘。使真精了然。则如来藏存于目击矣。
△九广明眚妄重开慧目三。初阿难牒请。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世尊为我等辈宣说因缘及与自然诸和合相与不和合。心犹未开。而今更闻见见非见。重增迷闷。伏愿弘慈。施大慧目。开示我等觉心明净。作是语已。悲泪顶礼。承受圣旨。
牒前重请也。诸和合相。即因日月灯然后有见者也。不和合相。即非明非暗非通非塞者也。
△二佛与开示三。初愍众敕听。
尔时世尊。怜愍阿难及诸大众。将欲敷演大陀罗尼诸三摩提妙修行路。告阿难言。汝虽强记。但益多闻。于奢摩他微密观照心犹未了。汝今谛听。吾当为汝分别开示。亦令将来诸有漏者获菩提果。
怜愍者。愍诸有学空溺多闻不开慧目而迷倒轮转也。大陀罗尼等者。即首楞正观也。于此能了。则颠倒见妄无复发生。遂尽诸漏。获菩提果矣。
△二辩妄开示二。初总标妄本。
阿难。一切众生。轮回世间。由二颠倒分别见妄。当处发生。当业轮转。云何二见。一者众生别业妄见。二者众生同分妄见。
二倒见妄。即同别二见也。别业。言起惑之异。妄逐缘影。迷失正见。同业。言感妄所同。妄随生死。沦替本觉。由此见妄。循造妄业。故云当处发生。随业受报人天诸趣。故云当业轮转。
△二别释妄相二。一喻明二。一喻别业四。一举喻。
云何名为别业妄见。阿难。如世间人。目有赤眚。夜见灯光。别有圆影五色重叠。
目有赤眚。则于灯见重叠之色。见有妄病。故于境起差别之惑。
△二明妄二一即灯见明妄。
于意云何。此夜灯明所现圆光。为是灯色。为当见色。阿难。此若灯色。则非眚人何不同见。而此圆影唯眚之观。若是见色。见已成色。则彼眚人见圆影者。名为何等。
重叠影光。既非灯色。又非见色。唯彼见者目眚所成。喻差别妄见非由境起亦非根起。皆是众生见病所成也。唯眚之观。谓唯有眚者见之也。名字何等。谓色若在根。则灯之圆影。不得名色矣。
△二离灯见明妄。
复次阿难。若此圆影。离灯别有。则合傍观屏帐几筵有圆影出。离见别有。应非眼瞩。云何眚人目见圆影。
上即灯见既无实体。此离灯见又无定处。足知其妄矣。
△三结显妄源。
是故当知。色实在灯。见病为影。
灯有色而无影。影由目眚之为。智有照而无妄。妄由见病所起。
△四了妄无体。
影见俱眚见眚非病。终不应言是灯是见。于是中有非灯非见。如第二月非体非影。何以故。第二之观捏所成故。诸有智者。不应说言此捏根元是形非形离见非见。
知影由见病之为。则影与见俱眚病耳。而见眚者自非病也。见眚者即见体也。见体本自无病。则影见之眚皆为浮妄。了不相涉。故不应执言是灯是见。亦不应执非灯非见。如第二月非体非影全即虚妄。故不应穷诘也。体谓真月。影谓水月。
此亦如是。目眚所成。今欲名谁是灯是见。何况分别非灯非见。
既了无体。何用拟心。
△二喻同分二。一广举。
云何名为同分妄见。阿难。此阎浮提。除大海水。中间平陆有三千洲。正中大洲。东西括量。大国凡有二千三百。其余小洲在诸海中。其间或有三两百国。或一或二。至于三十四十五十。
△二局喻。
阿难。若复此中有一小洲。秪有两国。唯一国人同感恶缘。则彼小洲当土众生。睹诸一切不祥境界。或见二日。或见两月。其中乃至晕适珮玦。彗孛飞流。负耳虹霓。种种恶相但此国见。彼国众生本所不见。亦复不闻。
不祥气现。唯灾地见之。乃同业妄感也。彼无灾地。不见不闻。喻有漏境界唯妄觉见之。即同业妄见也。彼无漏者。见本清净故。释迦化土。现净秽之不同。诸天饭食。随福德而有异也。晕适珮玦。日月之灾象也。彗孛飞流。星辰之灾象也。负耳虹霓。阴阳之灾象也。恶气环日为晕。日食曰适。所谓适见于日月之灾也。珮玦谓妖气近日如环珮之状。星芒偏指曰彗。如彗帚也。芒气四出曰孛。孛孛然也。绝迹而去曰飞。光迹相连曰流。阴阳之气。或背日如负。旁日如耳。或明而为虹。暗而为霓。
△二法合二。一合别业五。一标告。
阿难。吾今为汝。以此二事进退合明。
二事者。别业眚见同分不祥也。法喻互显。曰进退合明。
△二牒喻。
阿难。如彼众生别业妄见。瞩灯光中所现圆影。虽似前境。终彼见者目眚所成。眚即见劳。非色所造。然见眚者终无见咎。
圆影无实。则似境而已。乃见劳目眚所成。非灯色所造。喻别业之妄咎由根起非由境也。虽由根起。特根之妄。非见之妄。故曰然见眚者终无见咎也。前云见眚非病。此云见眚者无见咎。次云本觉明心觉缘非眚。后云皆即见眚非见眚者。又云彼见精真性非眚者。皆指见体也。
△三正合。
例汝今日以目观见山河国土及诸众生。皆是无始见病所成。见与见缘似现前境。元我觉明见所缘眚。觉见即眚。本觉明心。觉缘非眚。
器界无实。亦似境而已。乃无始见病所成。非前境所造。故曰元我觉明觉所缘眚也。见与见缘。指妄根妄境也。虽似有而无实。元则我之觉明。见所缘眚而已。此眚非他。但有觉有见。即为眚病。所谓知见立知即无明本也。然此特觉明之妄。非本觉之妄。故曰本觉明心觉缘非眚也。
△四牒答。
觉所觉眚。觉非眚中。此实见见。云何复名觉闻知见。
所觉即一切可见之境也。觉可见之境皆为眚病。而此觉性非堕眚中。即非可见之境矣。见此非可见者。即实见见也。真见如是。云何复以觉闻知见眚中之事而名之哉。
△五结告。
是故汝今见我及汝并诸世间十类众生。皆即见眚非见眚者。彼见真精性非眚者。故不名见。
皆即见眚非见眚者。言可见之法皆即眚病非是见体。彼见真体本非眚类。故不名见。此结见非是见也。
△二合同分二。一牒喻。
阿难。如彼众生同分妄见。例彼妄见别业一人。一病目人同彼一国。彼见圆影。眚妄所生。此众同分所现不祥。同见业中瘴恶所起。俱是无始见妄所生。
引别业例同分。引眚妄例瘴恶。以明妄业虽异妄本不殊。故曰俱是无始见妄所生。
△二正合。
例阎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娑婆世界并洎十方诸有漏国及诸众生。同是觉明无漏妙心。见闻觉知虚妄病缘。和合妄生。和合妄死。
上以一人例一国。此以一国例大千。合显器界根身无非见病和合妄起也。觉明无漏妙心即依真起妄者。
△三举要结答。
若能远离诸和合缘及不和合。则复灭除诸生死因。圆满菩提不生灭性。清净本心。本觉常住。
诸和合缘。即因境而起妄念粗相。不和合者。即离缘独证法执细相。此皆诸生死因。能亏菩提。起生灭。污净心。沦本觉。故能远离则圆满清净。而本觉常住。此章始于阿难请开慧目。使觉心明净故。此结答乃开慧目净觉心之要也。
△三再净余尘二。一牒疑。
阿难。汝虽先悟本觉妙明性非因缘非自然性。而犹未明如是觉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觉元自本觉而出即始觉也。下所谓证菩提心者是也。前于妙明本觉。疑同因缘自然。既与辩质。而未明证道始觉非和合生及不和合。是为觉心余尘故。再与辩之。使明净也。
△二辩净二。一举妄情。
阿难。吾今复以前尘问汝。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和合诸因缘性。而自疑惑证菩提心和合起者。
△二正与辩四。一辩非和五。初总问。
则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和。为与暗和。为与通和。为与塞和。
设有所和。即涉妄尘。不名妙净。
△二别辩。
若明和者。且汝观明。当明现前。何处杂见。见相可辩。杂何形像。
见相谓见与明相。
△三反辩。
若非见者。云何见明。若即见者。云何见见。
明若非见。不能见明。此疑若相杂也。明若即见。谁为能见。又非杂矣。此章皆明浮尘幻相。一无实体不容穷诘。
必见圆满。何处和明。若明圆满。不合见和。
惟见与明。体必圆满。不合相和。盖和则间杂。非圆满矣。
△四结成。
见必异明。杂则失彼性明名字。杂失明性。和明非义。
牒上结成非和也。见既异明。若和而杂之。则失彼妙净性名。定非与明和矣。
△五例明。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知非与明和。余皆非也。
△二辩非合四。初总问。
复次阿难。又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合。为与暗合。为与通合。为与塞合。
和者杂而不辨。合则附而不离。
△二别辩。
若明合者。至于暗时明相已灭。此见即不与诸暗合。云何见暗。
合则不离故。明相灭时见亦随灭。不复合暗。
△三反辩。
若见暗时不与暗合。与明合者应非见明。既不见明。云何明合。了明非暗。
若不合暗而能见暗。则与明合时应不见明。然既不见明。云何言与明合。云何了明非暗耶。合义不成。则证菩提心非和合起明矣。
△四例明。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二辩非非和二。初起疑。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觉元。与诸缘尘及心念虑。非和合耶。
此又舍一执一也。
△二正辩四。初总问。
佛言。汝今又言觉非和合。吾复问汝。此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和。为非暗和。为非通和。为非塞和。
△二别辩。
若非明和。则见与明必有边畔。汝且谛观。何处是明。何处是见。在见在明自何为畔。
和则同而无畔。非和则异。故必有畔。且求畔不得非非和矣。
△三反辩。
阿难。若明际中必无见者。则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所在。畔云何成。
相及乃有畔。畔义不成。非非和也。
△四例明。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四辩非非合三。初总问。
又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合。为非暗合。为非通合。为非塞合。
△二别辩。
若非明合。则见与明性相乖角。如耳与明。了不相触。见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
以为非合。则根境乖背。既不知明。亦不显见。二体既无。从何甄别合与非合之理耶。
△三例明。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上皆依净妙见精遣拂情尘也。自卷初发明觉性广辩真妄。乃至重开慧目。再净余尘。至此身心洒落。真妄两亡。斯可显示如来藏性。使知根尘处界法法圆明物物显现。是为造悟修证大本也。
△十即诸根尘显如来藏二。初括前总显。
阿难。汝犹未明一切浮尘诸幻化相。当处出生。随处灭尽。幻妄称相。其性真为妙觉明体。如是乃至五阴六入。从十二处至十八界。因缘和合虚妄有生。因缘别离虚妄名灭。殊不能知生灭去来本如来藏。常住妙明。不动周圆妙真如性。性真常中。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了无所得。
明暗通塞合非合理。皆所谓浮尘幻相。和合妄起。和合妄灭。故曰当处出生随处灭尽。本无有生。亦无和合。则幻妄称相而已。幻无自性。依真而立。如华起空全体即空。如泡生水全体即水。故曰其性真为妙觉明体。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莫不皆然。故曰如是乃至等也。如来藏者。当人法身妙性也。依果而称曰如来。含摄众德曰藏。未尝去来曰常住。暗不能昏曰妙明。不随生灭曰不动。无不遍足曰周圆。妙万物而至神。性一切而不异。曰妙真如性。能见是性。则迷悟生死。了不可得矣。问真常之性人人本具。既无去来生死。奈何今之实有耶。曰不真常则有。真常则不有矣。譬之空水。目病则华。风击则泡。岂其真常哉。若晴明澄湛。乃谓真常。于明湛中。静求华泡。夫何所得。能审乎此。则不疑圣言。惟务在了幻妄而复真常也。
△二随事别明四。初即五阴明二。初总徴。
阿难。云何五阴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色受想行识五者成体荫蔽妙明曰五阴。
△二别明五。一色阴三。一依真起妄。
阿难。譬如有人。以清净目。观晴明空。唯一晴虚。迥无所有。其人无故不动目睛。瞪以发劳。则于虚空别见狂华。复有一切狂乱非相。色阴当知亦复如是。
净目晴空。喻净智。观妙性故迥无所有。劳目华空。喻妄因缘幻色故。别见狂相。此色阴所起也。空华喻色阴。狂相喻色境。皆妄感也。
△二辩妄无实。
阿难。是诸狂华。非从空来。非从目出。如是阿难。若空来者。既从空来还从空入。若有出入即非虚空。空若非空。自不容其华相起灭。如阿难体不容阿难。
辩狂华不因空生。明色阴不因境有也。有出入则有实体。故非虚空。非空则实。故如阿难体更无所容。
若目出者。既从目出还从目入。即此华性从目出故当合有见。若有见者。去既华空。旋合见眼。若无见者。出既翳空。旋当翳眼。又见华时。目应无翳。云何晴空号清明眼。
辩狂华不因目出。明色阴不因根生也。华从目出。则得目之性故应有见。今旋时既不见眼。又不翳眼。非目出矣。又见华时。目应无翳。乃成出义。云何见华。目尚有翳。必见晴空乃号清明眼。则目出之义了无定也。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色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既了幻华无因。当知色阴虚妄。本非因缘自然。即如来藏妙真如性。余四例此。
△二受阴三。一依真起妄。
阿难。譬如有人。手足宴安。百骸调适。忽如忘生。性无违顺。其人无故。以二手掌于空相摩。于二手中。妄生涩滑冷热诸相。受阴当知亦复如是。
触情于境纳境于心曰受。宴安调适。性无违顺。喻藏性本无诸受也。二手空摩。妄生涩滑。喻妄触引起诸受也。忘生如圆觉所谓忽忘我身。言调适之至也。
△二辩妄无实。
阿难。是诸幻触。不从空来。不从掌出。如是。阿难。若空来者。既能触掌。何不触身。不应虚空选择来触。若从掌出。应非待合。
空体常遍。不应有择。掌当自出。不应有待。
又掌出故。合则掌知。离则触入。臂腕骨髓应亦觉知入时踪迹。必有觉心知出知入。自有一物身中往来。何待合知要名为触。
若从掌出。出必有入。然合而出时掌虽有知。离而入时臂且不觉。既无定实。全一虚妄耳。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受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三想阴三。一依真起妄。
阿难。譬如有人。谈说酢梅。口中水出。思蹋悬崖。足心酸涩。想阴当知亦复如是。
想无实相。由心成相。说梅思崖无实相也。口水足酸由心成相也。凡想如之。
△二辩妄无实。
阿难。如是酢说。不从梅生。非从口入。如是。阿难。若梅生者。梅合自谈。何待人说。若从口入。自合口闻。何须待耳。若独耳闻。此水何不耳中而出。
人谈梅而口水。梅不能谈。则计梅出者妄也。耳闻梅而心想。口不能闻。则计口入者妄也。耳闻梅而耳无水。则计说计闻皆妄也。
想蹋悬崖。与说相类。
类例上义全上妄耳。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想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四行阴三。一依真起妄。
阿难。譬如瀑流。波浪相续。前际后际不相逾越。行阴当知亦复如是。
妙湛妄动。随境转徙。念念迁谢。新新不停。故名行阴。而譬瀑流也。以念念生灭后不至前。故曰不相逾越。
△二辩妄无实。
阿难。如是流性。不因空生。不因水有。亦非水性。非离空水。如是。阿难。若因空生。则诸十方无尽虚空成无尽流。世界自然俱受沦溺。若因水有。则此瀑流性应非水。有所有相。今应现在。若即水性。则澄清时应非水体。若离空水。空非有外。水外无流。
牒释流性。不因空水。非即非离。以明行阴无实体也。有所有相。谓流应离水别有体相也。空非有外。水流其间。水外无流。流终依水。则非离空水矣。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行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五识阴三一依真起妄。
阿难。譬如有人。取频伽瓶。塞其两孔。满中擎空。千里远行。用饷他国。识阴当知亦复如是。
瓶作频伽鸟形。有形无实。譬众生妄身也。满中之空。譬识阴也。性空真觉。周遍法界。一迷为识。故局在妄身之内。如瓶中之空耳。内外一空。喻性识一体。塞其两孔。喻妄分同异也。空无往来。不可擎饷。以随频伽瓶故。妄有千里之行他国之饷。喻性无生灭无舍受以依幻妄身故。逃形于此。托生于彼。比迷性成识妄随流转之状也。
△二辩妄无实。
阿难。如是虚空。非彼方来。非此方入。
明性无往来无出入也。
如是。阿难。若彼方来。则本瓶中既贮空去。于本瓶地应少虚空。若此方入。开孔倒瓶。应见空出。
计有出入。皆为虚妄。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识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身心万法。即如来藏妙真如性。道嫌拣择。理忘情谓。凡有言说皆为戏论。拟心动念尽涉迷倒。大觉将与觉之。故此卷之初。权且明正倒。辨缘影。择见精。示真量。一就其迷倒情计为之。拂心眼之尘翳。洗肺肠之垢浊。使心境洒落真妄两忘。然后融会入如来藏。遂知根尘处界法法无非妙真如性。此第二及第三卷大旨也。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要解卷第四
音切
甄
(音坚)。
措
(音醋)。
撮
(仓括切)。
夺
(徒活切)。
狭
(音洽)。
眚
(所景切)。
捏
(音涅)。
秪
(音质)。
晕
(音运)。
适
(陟草切)。
珮
(音佩)。
玦
(音决)。
虹
(音红)。
霓
(五鸡切)。
酢
(音醋)。
腕
(乌贯切)。
瀑
(薄报切)。
蹋
(徒合切)。
崖
(疑皆切)。
饷
(式亮切)。
[book_title]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要解卷第五
唐天竺沙门般剌蜜谛译
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译语
菩萨戒弟子前正议大夫同中书
门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笔受
温陵开元莲寺比丘戒环解
△二即六入明如来藏。前明五阴。此明六入。文二。初总标。
复次阿难。云何六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六根吸尘名入。
△二别明六。一眼入三。一依真起妄。
阿难。即彼目睛瞪发劳者。兼目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即彼者。指色阴中。目瞪发劳。别见狂华。明眼入之妄同彼也。然目乃浮根。劳因瞪发。菩提性中皆为幻妄。故云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二辩妄无实。
因于明暗二种妄尘。发见居中。吸此尘象。名为见性。此见离彼明暗二尘。毕竟无体。
因尘发见。因根吸尘。故有眼入。然离尘无体。足知虚妄。
如是。阿难。当知是见。非明暗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何以故。若从明来。暗即随灭。应非见暗。若从暗来。明即随灭。应无见明。若从根生。必无明暗。如是见精本无自性。若于空出。前瞩尘象。归当见根。又空自观。何关汝入。
必无明暗等者。谓傥无明暗。则见无自性。又似从明暗生。非根生也。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眼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既无所从。故非因缘自然。本如来藏妙真如性矣。余五例此。
△二耳入三。一依真起妄。
阿难。譬如有人。以两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劳故。头中作声。兼耳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指本无声。耳本无闻。妄相感触。故头中作声。耳入之妄皆如是也。必依指喻者。明凡声本无。由妄感触。非感非触。彼此寂然。则如来藏本然真妙矣。耳劳因塞。乃至意劳因习。妄同眼劳。故例称瞪发。
△二辩妄无实。
因于动静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听闻性。此闻离彼动静二尘。毕竟无体。
耳因动静发闻。犹目因明暗发见也。
如是。阿难。当知是闻。非动静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何以故。若从静来。动即随灭。应非闻动。若从动来。静即随灭。应无觉静。若从根生。必无动静。如是闻体本无自性。若于空出。有闻成性。即非虚空。又空自闻。何关汝入。
有闻成性。谓有所闻则成有性。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耳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三鼻入三。一依真起妄。
阿难。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劳。则于鼻中闻有冷触。因触分别通塞虚实。如是乃至诸香臭气。兼鼻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畜缩气也。冷因畜有。不畜本无。鼻入之妄皆如是也。余意例前。
△二辩妄无实。
因于通塞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嗅闻性。此闻离彼通塞二尘。毕竟无体。当知是闻。非通塞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何以故。若从通来。塞则闻灭。云何知塞。如因塞有。通则无闻。云何发明香臭等触。若从根生。必无通塞。如是闻机本无自性。若从空出。是闻自当回嗅汝鼻。空自有闻。何关汝入。
一无实义。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鼻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四舌入三。一依真起妄。
阿难。譬如有人。以舌舐吻。熟舐令劳。其人若病则有苦味。无病之人微有甜触。由甜与苦。显此舌根不动之时淡性常在。兼舌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吻非苦甜。因劳妄有。故不动之时淡性常在。舌入之妄皆如是也。
△二辩妄无实。
因甜苦淡二种妄尘。发知居中。吸此尘象。名知味性。此知味性。离彼甜苦及淡二尘。毕竟无体。如是。阿难。当知如是尝苦淡知。非甜苦来。非因淡有。又非根出。不于空生。何以故。若甜苦来。淡则知灭。云何知淡。若从淡出。甜即知亡。复云何知甜苦二相。若从舌生。必无甜淡及与苦尘。斯知味根本无自性。若于空出。虚空自味。非汝口知。又空自知。何关汝入。
例前无实。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舌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五身入三。一依真起妄。
阿难。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触于热手。若冷势多。热者从冷。若热功胜。冷者成热。如是以此合觉之触。显于离知。涉势若成。因于劳触。兼身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身入主触。然触无自性。犹如二手冷热相涉两无定势。足知其妄也。手不自触。因合觉触。故曰合觉之触。合不自合。因离知合。故曰显于离知。涉势若成等者。谓以热涉冷。使冷成热。亦则劳触而已。
△二辩妄无实。
因于难合二种妄尘。发觉居中。吸此尘象。名知觉性。此知觉体。离彼离合违顺二尘。毕竟无体。如是。阿难。当知是觉。非离合来。非违顺有。不于根出。又非空生。何以故。若合时来。离当已灭。云何觉离。违顺二相亦复如是。若从根出。必无离合违顺四相。则汝身知元无自性。必于空出。空自知觉。何关汝入。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身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六意入三。一依真起妄。
阿难。譬如有人。劳倦则眠。睡熟便寤。览尘斯忆。失忆为忘。是其颠倒。生住异灭。吸习中归。不相逾越。称意知根。兼意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意入主于忆知。忆知生于寤寐。故托睡寤以明也。览忆为生。失忘为灭。而住异处中。既览而忆。旋失而忘。是谓颠倒。吸习妄尘。中归意根。前念后念次第相续。故曰不相逾越。此意入之相也。
△二辩妄无实。
因于生灭二种妄尘。集知居中。吸撮内尘。见闻逆流。流不及地名觉知性。此觉知性。离彼寤寐生灭二尘。毕竟无体。
意主觉知。而根潜身中。故云集知居中。意着法尘。而想像内发。故云吸撮内尘。文殊云。法称为内尘。即过去诸法影像是也。亦名落谢尘。阿毗昙名无表色。皆内尘也。逆流谓返缘也。意总五根。故称见闻。然五根但能顺缘现境。唯意能返缘五根所缘不及之地。如追忆梦境。五根无及矣。
知是。阿难。当知如是觉知之根。非寤寐来。非生灭有。不于根出。亦非空生。何以故。若从寤来。寐即随灭。将何为寐。必生时有。灭即同无。令谁受灭。若从灭有。生即灭无。谁知生者。若从根出。寤寐二相随身开合。离斯二体。此觉知者同于空华。毕竟无性。若从空生。自是空知。何关汝入。
反覆穷诘。一无实义也。列子云。其寤也形开。其寐也形交。故云寤寐二相随身开合。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意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三即十二处显如来藏二。初总标。
复次阿难。云何十二处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六根六尘名十二处。
△二别明六。一眼色处三。一举相问处。
阿难。汝且观此祇陀树林及诸泉池。于意云何。此等为是色生眼见。眼生色相。
树林泉池色也。能观此者眼也。
△二辩处无实二。一依根辩。
阿难。若复眼根生色相者。见空非色。色性应销。销则显发一切都无。色相既无。谁明空质。空亦如是。
眼能生色。则眼为色性。然见空之时。既无色相。则色性应销。眼中之色性既销。则显发一切都无色相矣。且色空二法对待而显。色相既无。何以显空。故曰谁明空质。然则计眼生色处者妄也。空亦如是者。因色例空。亦无定处也。
△二依境辩。
若复色尘生眼见者。观空非色。见即销亡。亡则都无。谁明空色。
色能生见。则观空之时见无所生。故曰销亡。亡即无见。谁明空色。则计色生眼处者妄也。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见与色空俱无处所。即色与见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二耳声处三一举相问处。
阿难。汝更听此祇陀园中。食办击鼓。众集撞钟。钟鼓音声前后相续。于意云何。此等为是声来耳边。耳往声处。
来往可辨。乃有实处。
△二辨处无实二。一依根辩。
阿难。若复此声来于耳边如我乞食室罗筏城。在祇陀林则无有我。此声必来阿难耳处。目连迦叶应不俱闻。何况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门。一闻钟声。同来食处。
如我入城。祇园无我。喻声来耳边则余处无声。然千众皆闻。则声处无实矣。
△二依境辩。
若复汝耳往彼声边。如我归住祇陀林中。在室罗城则无有我。汝闻鼓声。其耳已往击鼓之处。钟声齐出。应不俱闻。何况其中象马牛羊种种音响。
如我归园。城中无我。喻耳往声处则余处无耳。然异音皆闻。则耳处无实矣。
若无来往。亦复无闻。
前后辩妄。皆遣识心分别计度也。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听与音声俱无处所。即听与声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三鼻香处二。一举相问处。
阿难。汝又嗅此炉中栴檀。此香若复然于一铢。室罗筏城四十里内同时闻气。于意云何。此香为复生栴檀木。生于汝鼻。为生于空。
△二辩处无实二。一依根辩。
阿难。若复此香生于汝鼻。称鼻所生。当从鼻出。鼻非栴檀。云何鼻中有栴檀气。称汝闻香。当于鼻入。鼻中出香。说闻非义。
计鼻生者妄也。
△二依境辩。
若生于空。空性常桓。香应常在何藉炉中爇此枯木。
藉爇而有非生空矣。
若生于木。则此香质因爇成烟。若鼻得闻。合蒙烟气。其烟腾空未及遥远。四十里内。云何已闻。
香质木也。烟非木也。离木离烟。又远四十里闻香。岂木生哉。既非鼻非空非木。无实处矣。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香鼻与闻俱无处所。即嗅与香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四舌味处三。一举相问处。
阿难。汝常二时众中持钵。其间或遇酥酪醍醐。名为上味。于意云何。此味为复生于空中。生于舌中。为生食中。
△二辩处无实二。一依根辩。
阿难。若复此味生于汝舌。在汝口中。秪有一舌。其舌尔时已成酥味。遇黑石蜜应不推移。若不变移。不名知味。若变移者。舌非多体。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既无定体。味不生舌矣。石蜜沙糖也。坚如砂石。
△二依境辩。
若生于食。食非有识。云何自知。又食自知。即同他食。何预于汝名味之知。
食不自知。因舌知味。纵食能知。则知不在汝。便同他食。汝无所预。何名知味。理既不然。味不生食矣。
若生于空。汝啖虚空。当作何味。必其虚空若作咸味。既咸汝舌。亦咸汝面。则此界人同于海鱼。既常受咸。了不知淡。若不识淡亦不觉咸。必无所知云何名味。
虚空无味。不可辩明。故托咸以辩。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味舌与尝俱无处所。即尝与味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五身触处三。一举相问处。
阿难。汝常晨朝以手摩头。于意云何。此摩所知。谁为能触。能为在手。为复在头。
△二辩处无实二。一依手辩。
若在于手。头则无知。云何成触。
△二依头辩。
若在于头。手则无用。云何名触。
触因根境。能所相感。而独依根明者。示万法一体。由妄分能所。故有妄触。然在手在头初无定处。即身与触处皆虚妄矣。
若各各有。则汝阿难应有二身。若头与手一触所生。则手与头当为一体。若一体者触则无成。若二体者触谁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应虚空与汝成触。
二者合辩身触二处皆无实也。触则无成者。谓触须二物。一则不成。非所非能。言皆无实处。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觉触与身俱无处所。即身与触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六意法处三。一举相问处。
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此法为复即心所生。为当离心别有方所。
善恶缘虑心也。无记昏住心也。意缘不出此三。而吸撮内尘。成所缘法。故曰生成法则。
△二辩处无实二。一依根辩。
阿难。若即心者。法则非尘。非心所缘。云何成处。
法既即心。则不属尘。故非所缘。不成意处。
△二依境辩。
若离于心别有方所。则法自性为知非知。知则名心。异汝非尘。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若非知者。此尘既非色声香味离合冷暖及虚空相。当于何在。今于色空。都无表示。不应人间更有空外。心非所缘。处从谁立。
法尘非相。因意知显。故问为知非知。知则属心。然体异于汝。又且非尘。故同他心量。设若非知。然此法尘既非色等。特由知发。今既非知。处当何在。既于色空之内无所表显。不应存于色空之外。况空又非有外也。则心缘意处终无实矣。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法则与心俱无处所。则意与法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四即十八界明如来藏二。初总标。
复次阿难。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根尘识三各六。分内外中名界。
△二别明六。一眼色界三。一举相问界。
阿难。如汝所明眼色为缘生于眼识。此识为复因眼所生以眼为界。因色所生以色为界。
眠色眼与色也。由徴心云识生其中则为心在。故曰如汝所明。
△二辩界无实三。一依根辩。
阿难。若因眼生。既无色空。无可分别。纵有汝识。欲将何用。汝见又非青黄赤白。无所表示。从何立界。
若独因眼。不有色空。则识无所缘。见无所表。界无所立。非因眼矣。
△二依境辩。
若因色生。空无色时。汝识应灭。云何识知是虚空性。若色变时。汝亦识其色相迁变。汝识不迁。界从何立。
若因色生。当随色灭。色灭空现。当不识知矣。若亦识知。则是色相迁变汝识独存。独则无邻。界从何立。非因色矣。下牒难。
从变则变。界相自无。不变则恒。既从色生。应不识知虚空所在。
变则无体。故界相自无。若不随变。则识性常一。当一于色。应不识空。理又不然。非从色生矣。
△三根境合辩。
若兼二种眼色共生。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云何成界。
若眼色兼合。共生识界。当半有知半无知。故曰中离。若中离者。半合根半合境。故曰两合。二义推穷。皆不成界。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眼色为缘生眼识界。三处都无。则眼与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既不因眼。又不因色。诸妄并除。藏性自显。余五例此。
△二耳声界三。一举相问界。
阿难。又汝所明耳声为缘生于耳识。此识为复因耳所生以耳为界。因声所生以声为界。
△二辩界无实三。一依根辩。
阿难。若因耳生。动静二相既不现前。根不成知。必无所知。知尚无成。识何形貌。若取耳闻。无动静故闻无所成。云何耳形杂色触尘名为识界。则耳识界复从谁立。
耳识别了曰知。耳形触声曰闻。皆由动静而发。若无动静。各无所成矣。知乃识之体。故曰知尚无成。识何形貌。闻特耳形杂物色触声尘而已。非耳识也。故曰云何耳形名为识界。
△二依境辩。
若生于声。识因声有。则不关闻。无闻则亡声相所在。识从声生。许声因闻而有声相。闻应闻识。不闻非界。
若谓识生于声。则识因境有。自不关根。然不因根闻何知声所。许声因闻。谓声因闻许也。然识从声生。声即识矣。则闻应闻识。设若不闻。又非界义。皆不可也。
闻则同声。识已被闻。谁知闻识。若无知者。终如草木。
识为能闻。声为所闻。若实闻识。识则同声。已为所闻。谁为能闻。故曰谁知闻识。能闻无知。则如草木。又不可也。
△三根境合辩。
不应声闻杂成中界。界无中位。则内外相。复从何成。
依根依境。单论既非。不应二者合成识界。而为中位。中位既无。边界何立。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耳声为缘生耳识界。三处都无。则耳与声及声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三鼻香界三。一举相问界。
阿难。又汝所明鼻香为缘生于鼻识。此识为复因鼻所生以鼻为界。因香所生以香为界。
△二辩界无实三。一依根辩。
阿难。若因鼻生。则汝心中以何为鼻。为取肉形双爪之相。为取嗅知动摇之性。
爪形鼻相也。动嗅鼻性也。
若取肉形。肉质乃身。身知即触。名身非鼻。名触即尘。鼻尚无名。云何立界。
名身则非鼻。名触则属尘。故鼻无名。
若取嗅知。又汝心中以何为知。以肉为知。则肉之知。元触非鼻。以空为知。空则自知。肉应非觉。如是则应虚空是汝。汝身非知。今日阿难应无所在。
肉质之知属身故元触非鼻。虚空之知属空故肉应无觉。又应空是汝身。则今阿难身空无所在矣。此计识因鼻生者妄也。
△二依境辩。
以香为知。知自属香。何预于汝。若香臭气必生汝鼻。则彼香臭二种流气。不生伊兰及旃檀木。二物不来。汝自嗅鼻。为香为臭。
若知属香。则鼻不预知。知不属香矣。若香生鼻。则木应无香。且伊兰之臭。旃檀之香。二物不来。鼻作何气。则香不生鼻矣。此计识因香生者妄也。
△三根境合辩。
臭则非香。香应非臭。若香臭二俱能闻者。则汝一人应有两鼻。对我问道有二阿难。谁为汝体。
境二则根亦应二。此皆遣识心分别计度也。
若鼻是一。香臭无二。臭既为香。香复成臭。二性不有。界从谁立。
以根一境。则境性互夺。从何立界。
若因香生。识因香有。如眼有见不能观眼。因香有故应不知香。知即非生。不知非识。
眼识因眼而有。既不见眼。鼻识因香而有。应不知香。若曰能知。即非香生。若曰不知。即不名识。皆不可也。
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识不知香。因界则非从香建立。
香不因根。则不成香界。识不知香。则不成识界。
既无中间。不成内外。彼诸闻性毕竟虚妄。
中间识界也。内外鼻香界也。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鼻香为缘生鼻识界。三处都无。则鼻与香及香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四舌味界三。一举相问界。
阿难。又汝所明舌味为缘生于舌识。此识为复因舌所生以舌为界。因味所生以味为界。
△二辩界无实三。一依根辩。
阿难。若因舌生。则诸世间甘蔗乌梅。黄连石盐。细辛姜桂。都无有味。汝自尝舌。为甜为苦。
甘蔗等举五味也。
若舌性苦。谁来尝舌。舌不自尝。孰为知觉。舌性非苦。味自不生。云何立界。
味因舌尝。若舌本苦。则无能尝者。孰为识体。若舌本淡。既不因境。味无所生。无味与对。从何立界。此计界因舌生者妄也。
△二依境辩。
若因味生。识自为味。同于舌根。应不自尝。云何识知是味非味。
识自为味。谓识即味也。同于舌根。谓识不自尝也。
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识应多体。识体若一。体必味生。咸淡甘辛和合俱生诸变异相。同为一味。应无分别。分别既无。则不名识。云何复名舌味识界。不应虚空生汝心识。
识因味生。则味多识亦应多。识一味亦应一。体必味生者。牒定识因味生也。咸淡甘辛同为一味者。结成识一味亦应一也。异识既一。异味既同。则无分别。无别则非识。非识则无界。此计界因味生者妄也。众味曰和合。本味曰俱生。转味曰变异。
△三根境合辩。
舌味和合。即于是中元无自性。云何界生。
根境合混。则自性无定。从何生界。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舌味为缘生舌识界。三处都无。则舌与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五身触界三。一举相问界。
阿难。又汝所明所触为缘生于身识。此识为复因身所生以身为界。因触所生以触为界。
△二辩界无实三。一依根辩。
阿难。若因身生。必无合离二觉观缘。身何所识。
觉观即身识也。以合离二境为缘。
△二依境辩。
若因触生。必无汝身。谁有非身知合离者。
无身则不知合离。是则因身非因境也。
△三根境合辩。
阿难。物不触知。身知有触。知身即触。知触即身。即触非身。即身非触。身触二相元无处所。合身即为身自体性。离身即是虚空等相。内外不成。中云何立。中不复立。内外性空。则汝识生从谁立界。
物不触知身知有触者。徒触不能生知。因身然后知触。此明身识由根境合显也。合则当知。身即触也。触即身也。若身即触。则身非身矣。若触即身。则触非触矣。身触互夺。故无处所。合身则无触位故即为身体。离身则无触用故即同虚空。然则内外中间之位皆不成立。纵曰识因触生。从何立界耶。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身触为缘生身识界。三处都无。则身与触及身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六意法界三。一举相问界。
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生于意识。此识为复因意所生以意为界。因法所生以法为界。
△二辩界无实三。一依根辩。
阿难。若因意生。于汝意中。必有所思。发明汝意。若无前法。意无所生。离缘无形。识将何用。
意识发于所思。意根生于法尘。二者皆属前境。离此则根无形。识无用。是必因境。则计根生者妄也。
又汝识心与诸思量兼了别性。为同为异。同意即意云何所生。异意不同应无所识。若无所识。云何意生。若有所识。云何识意。唯同与异二性无成。界云何立。
又辩根识混滥不成因界也。识心意识也。思量了别意根也。同则无复能所。异则不能有识。二既混滥。已无自性。则界无所立矣。
△二依境辩。
若因法生。世间诸法不离五尘。汝观色法及诸声法香法味法及与触法。相状分明。以对五根。非意所摄。汝识决定依于法生。今汝谛观。法法何状。若离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生灭。越此诸相。终无所得。生则色空诸法等生。灭则色空诸法等灭。
五尘各对眼耳五根。非意所摄。五法各因色空诸缘。终无实状。既非意摄。又无实状。安能生意识耶。
所因既无。因生有识。作何形相。相状不有。界云何生。
前谓识因法生。今所因者。既随缘起灭。自无实状。则因之生识。复作何状耶。状不有则界亦亡矣。
△三了妄即真。
是故当知。意法为缘。生意识界。三处都无。则意与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既非因缘自然。是谓妙真如性。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要解卷第五
音切
吸
(许及切)。
嗅
(虚救切)。
舐
(神纸切)。
吻
(文粉切)。
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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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
(羊朱切)。
寤
(音悟)。
撮
(此活切)。
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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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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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要解卷第六
唐天竺沙门般剌蜜谛译
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译语
菩萨戒弟子前正议大夫同中书
门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笔受
温陵开元莲寺比丘戒环解
△十一广举七大圆示藏性。前近取诸身。显如来藏故。依阴入处界四科。以明虽悟一身。未融万法。根境尚异。见性不圆。此复远取诸物。圆示藏性故。依地水火风空见识七大。以明使悟物我同根。是非一体。法法圆成。尘尘周遍。法界颂云。若人欲识真空理。身内真如还遍外。情与无情共一体。处处皆同真法界。此七大之旨也。谓之大者。以性圆周遍含吐十方为义。所以有七者。万法生成。不离四大。而依空建立。因见有觉。因识有知故也。前五无情所具。后二有情兼之。今举其七。则万法该矣。七大皆因识变故。总之以识。识则性觉之中。妄为明觉者也。所妄既立。生彼妄能。故有七大。然彼大性。先非水火。亦非空识。全一如来藏体循业发现而已。七大既尔。万法皆然。凡我依正。先非根身。亦非器界。皆即循业之相。性真圆融。初无生灭。所以阿难蒙佛开示。身心荡然。得无挂碍。了知世间诸所有物皆即妙心。含褁十方。反观幻身。起灭无从。获本妙心常住不灭。第二大料。文终于此。实发明要旨修证密因也。文二。初阿难发起。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来常说和合因缘。一切世间种种变化。皆因四大和合发明。云何如来因缘自然二俱排摈。我今不知斯义所属。唯垂哀愍。开示众生中道了义无戏论法。
此依权教问难。由四大发起七大因缘自然之义。
△二世尊垂答三。初愍告。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汝先厌离声闻缘觉诸小乘法。发心勤求无上菩提。故我今时为汝开示第一义谛。如何复将世间戏论妄想因缘而自缠绕。汝虽多闻。如说药人真药现前不能分别。如来说为真可怜愍。
多闻如说药。谛义如真药。
△二许答。
汝今谛听。吾当为汝分别开示。亦令当来修大乘者通达实相。阿难默然。承佛圣旨。
知七大本如来藏。是谓通达实相。
△三正答二。一总答。
阿难。如汝所言。四大和合。发明世间种种变化。阿难。若彼大性体非和合。则不能与诸大杂和。犹如虚空不和诸色。若和合者同于变化。始终相成。生灭相续。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轮。未有休息。
权教虽说和合。都无实义。盖彼大性。果非和合。则如虚空。不和诸色。殆不然也。若果和合。则同彼万变。相成相续。展转虚妄。又不然也。旋火之轮无有实体。喻虚妄相成相续之相也。
阿难。如水成冰。冰还成水。
直示大性非和不和之理。而起后文。故复召告也。夫水何合而成冰。冰何和而成水。七大之性。不因和合。循业发现。如此而已。
△二别答七。一地大三。一标本。
汝观地性。粗为大地。细为微尘至邻虚尘。折彼极微色边际相。七分所成。更析邻虚。即实空性。
此标色虽可析空非可合。将显地性非和合也。尘之细者曰微。细之又细曰极微。微之又微曰邻虚。极微之尘犹有微色。故名色边际相。析极微为七分。则微色殆虚。故名邻虚。
△二辩明。
阿难。若此邻虚析成虚空。当知虚空出生色相。
先立理。下辩明。
汝今问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间诸变化相。汝且观此一邻虚尘。用几虚空和合而有。不应邻虚合成邻虚。又邻虚尘析入空者。用几色相合成虚空。
此明诸变化相非和合法。
若色合时。合色非空。若空合时。合空非色。色犹可析。空云何合。
色合则不应名空。空合则不应析色。知空非和合则色非和合矣。
△三结显。
汝元不知如来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循业发现。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如来藏性万法一如。而循发似异。遂有七大之名。特体用异称耳。真空者一如之体也。故七大皆言真空。七大即循业之用也。故曰性空真色乃至性空真识。体用不二故。相依互举。不离妙性故。一一言性也。不垢不净曰清净。非和不和曰本然。无乎不在曰周遍。既非垢净和合而能成七大万法者。但随心应量循业发现而已。后云汝以空明则有空现。地水火风各各发明则各各现。此随心应量之事也。背觉合尘。故发尘劳。灭尘合觉。故发真如。此循业发现之事也。至于十界依正之相。万形纤悉之理。莫非随应循发者也。然此观相元妄。无可指陈。观性元真。唯妙觉明。理绝情谓。不容妄度。故但有言说都无实义。所以第一义谛。拟心则差。动念则乖。惟居一切时不起妄念。不用识心分别计度。然后相应也。余六同此。
△二火大三。一标本。
阿难。火性无我。寄于诸缘。汝观城中未食之家。欲炊爨时。手执阳燧。日前求火。
火无自体。寓物成形。故曰无我。阳燧铸铜为之。似镜而凹。
△二辩明。
阿难。名和合者。如我与汝一千二百五十比丘。今为一众。众虽为一。诘其根本各各有身。皆有所生氏族名字。如舍利弗婆罗门种。优楼频螺迦叶波种。乃至阿难瞿昙种姓。阿难。若此火性因和合有。彼手执镜于日求火。此火为从镜中而出。为从艾出。为于日来。阿难。若日来者。自能烧汝手中之艾。来处林木皆应受焚。若镜中出。自能于镜出然于艾。镜何不镕。纡汝手执尚无热相。云何融泮。若生于艾。何藉日镜光明相接然后火生。
众名和合诘之各有本根。真和合也。火名和合诘之各无本根。非和合矣。优楼频螺云木瓜林。迦叶波云龟氏。瞿昙云地最胜。亦云日种。
汝又谛观。镜因手执。日从天来。艾本地生。火从何方游历于此。日镜相远。非和非合。不应火光无从自有。
三物相辽。火无方所。凡所测度皆妄计也。
△三结显。
汝犹不知如来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当知世人一处执镜一处火生。遍法界执满世间起。起遍世间。宁有方所。循业发现。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三水大三。一标本。
阿难。水性不定。流息无恒。如室罗城迦毗罗仙斫迦罗仙。及钵头摩诃萨多等诸大幻师。求太阴精。用和幻药。是诸师等。于白月昼。手执方诸。承月中水。此水为复从珠中出。空中自有。为从月来。
求则流。否则息。所谓流息无常也。迦毗罗等四。皆外道善幻术。太阴精。月中之水也。月望前曰白。亭午曰昼。方诸。取水之珠。即阴燧也。
△二辩明。
阿难。若从月来。尚能远方令珠出水。所经林木皆应吐流。流则何待方诸所出。不流明水非从月降。
不流等者。林木不吐流。则知水非月降。
若从珠出。则此珠中常应流水。何待中宵承白月昼。若从空生。空性无边。水当无际。从人洎天皆同滔溺。云何复有水陆空行。
水非月来。又非珠出。不从空生。即本然周遍。非和合矣。
汝更谛观。月从天陟。珠因手持。承珠水盘本人敷设。水从何方流注于此。月珠相远。非和非合。不应水精无从自有。
例火大文。
△三结显。
汝尚不知如来藏中。性水真空。性空真水。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一处执珠一处水出。遍法界执满法界生。生满世间。宁有方所。循业发现。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初言汝元不知。次言犹言尚言宛言全言曾。而终又言元者。初言本元自迷。所以不知。暨再与明。犹且未谕。故次言犹也。后复与明。而益不知。故言尚。转不知故言宛。浑不知故言全。甚不知故言曾。终不知故复言元也。初意恕之。终意责之。轻重有序矣。
△四风大三。一标本。
阿难。风性无体。动静不常。汝常整衣入于大众。僧伽梨角动及傍人。则有微风拂彼人面。此风为复出袈裟角。发于虚空。生彼人面。
拂衣则动。垂衣则静。所谓动静不常。僧伽梨法衣也。
△二辩明。
阿难。此风若复出袈裟角。汝乃披风。其衣飞摇应离汝体。我今说法会中垂衣。汝看我衣。风何所在。不应衣中有藏风地。
辩非衣出也。
若生虚空。汝衣不动。何因无拂。空性常住风应常生。若无风时虚空当灭。灭风可见。灭空何状。若有生灭不名虚空。名为虚空。云何风出。
辩非空生也。虚空当灭者。谓无风时亦应无空。
若风自生被拂之面。从彼面生。当应拂汝。自汝整衣。云何倒拂。
辩非生彼面也。风非衣出。又非空生。非生彼面。了无所从。非和合矣。
汝审谛观。整衣在汝。面属彼人。虚空寂然不参流动。风自谁方鼓动来此。风空性隔。非和非合。不应风性无从自有。
三者不参。二性相隔。求风所从杳莫可究。信谓本然周遍循业发现也。风性或作风心。误也。
△三结显。
汝宛不知如来藏中。性风真空。性空真风。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如汝一人微动服衣有微风出。遍法界拂满国土生。周遍世间。宁有方所。循业发现。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言法界又言国土者。遍界对一人言。国土对衣服言。
△五空大四。一标本。
阿难。空性无形。因色显发。如室罗城去河遥处。诸刹利种。及婆罗门。毗舍。首陀。兼颇罗堕。旃陀罗等。新立安居。凿井求水。出土一尺。于中则有一尺虚空。如是乃至出土一丈。中间还得一丈虚空。虚空浅深随出多少。此空为当因土所出。因凿所有。无因自生。
凿土得空。所谓因色显发也。西天贵贱。族分四姓。如此方四民。刹帝利王族也。婆罗门净志也。毗舍商贾也。首陀农夫也。是谓四姓。颇罗堕利根也。旃陀罗魁脍也。此又智愚之族。
△二辩明。
阿难。若复此空无因自生。未凿土前何不无碍。唯见大地迥无通达。若因土出。则土出时应见空入。若土先出无空入者。云何虚空因土而出。若无出入。则应空土元无异因。无异则同。则土出时空何不出。
无异因谓一体也。
若因凿出。则凿出空。应非出土。不因凿出。凿自出土。云何见空。
即因不可。离因亦非。
汝更审谛。谛审谛观。凿从人手随方运转。土因地移。如是虚空因何所出。凿空虚实不相为用。非和非合。不应虚空无从自出。
令详察其非因缘自然也。凿空虚实。谓凿实空虚也。上诸巧辩。皆遣识心妄计。而显圆融真体也。
△三会通。
若此虚空性圆周遍。本不动摇。当知现前地水火风均名五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
会上义而通前文也。由上所明。非因缘和合。则知空性圆遍非生灭法。一大既尔。余大皆然。故通言地水火风。云现前者。使触事而明无他求也。
阿难。汝心昏迷。不悟四大元如来藏。当观虚空。为出为入。为非出入。
若悟虚空性圆周遍本无出入。即悟四大性真圆融本无生灭也。
△四结类。
汝全不知如来藏中。性觉真空。性空真觉。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如一井空。空生一井。十方虚空亦复如是。圆满十方。宁有方所。循业发现。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空与觉。亦体用异称也。体用不二。故相依而举。一井之空喻一法性也。十方之空喻万法性也。由一观万。由自观他。性无二别。特形器妄辩耳。
△六见大四。一标本。
阿难。见觉无知。因色空有。如汝今者在祇陀林。朝明夕昏。设居中宵。白月则光。黑月便暗。则明暗等因见分析。此见为复与明暗相并太虚空。为同一体。为非一体。或同非同。或异非异。
见觉之体。本自无知。
△二辩明。
阿难。此见若复与明与暗及与虚空元一体者。则明与暗二体相亡。暗时无明。明时无暗。
上总标。下详辩。相亡犹相夺也。
若与暗一。明则见亡。必一于明。暗时当灭。灭则云何见明见暗。若明暗殊。见无生灭。一云何成。
辩非一体也。
若此见精与暗与明非一体者。汝离明暗及与虚空。分㭊见元。作何形相。离明离暗及离虚空。是见元同龟毛兔角。明暗虚空三事俱异。从何立见。
辩非异体也。
明暗相背。云何或同。离三元无。云何或异。分空分见本无边畔。云何非同。见暗见明性非迁改。云何非异。
辩非或同非同或异非异也。非迁改者。明暗迁而见不改也。
汝更细审。微细审详。审谛审观。明从太阳。暗随黑月。通属虚空。壅归大地。如是见精因何所出。
令详察其性真圆融。不涉诸妄也。深别曰审。审议曰详。当理曰谛。谛视曰观。初于地独言汝观。于火言谛观。其次言更谛观审谛观。至见重叠而言。至识翻覆而言者。意同言宛言全言曾之类。为其转不知浑不知甚不知故也。
见觉空顽。非和非合。不应见精无从自出。
当知性圆周遍。本无生灭也。
△三会通。
若见闻知。性圆周遍。本不动摇。当知无边不动虚空并其动摇地水火风。均名六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
例前会通之文。
阿难。汝性沉沦。不悟汝之见闻觉知本如来藏。汝当观此见闻觉知。为生为灭。为同为异。为非生灭。为非同异。
生灭同异。皆因妄尘。非生非异。不离妄计。离此诸妄。即如来藏也。
△四结显。
汝曾不知如来藏中。性见觉明。觉精明见。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如一见根见周法界。听嗅尝触觉触觉知妙德莹然。遍周法界。圆满十虚宁有方所。循业发现。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性见等者。亦体用相依而举。有见有觉。虽觉明之咎。而体实性见。用实觉精也。如一下例余根也。尝触即舌根以味合方觉。故亦名触。觉触觉知即身意也。
△七识大四。一标本。
阿难。识性无源。因于六种根尘妄出。
根尘识三。皆妄相因。
汝今遍观此会圣众。用目循历。其目周视。但如镜中。无别分㭊。汝识于中次第标指。此是文殊。此富楼那。此目犍连。此须菩提。此舍利弗。
示别了之体也。
此识了知。为生于见。为生于相。为生虚空。为无所因突然而出。
见根也。相境也。
△二辩明。
阿难。若汝识性生于见中。如无明暗及与色空。四种必无。元无汝见。见性尚无。从何发识。
明非生于见也。
若汝识性。生于相中不从见生。既不见明。亦不见暗。明暗不瞩即无色空。彼相尚无。识从何发。
明非生于相也。
若生于空。非相非见。非见无辩。自不能知明暗色空。非相灭缘。见闻觉知无处安立。处此二非。空则同无。有非同物。纵发汝识。欲何分别。
明非生于空也。若生于空。则非是相。亦非是见。非是见则无所辩。非是相则无所缘。若无所缘。能缘何立。又处此非相非见之间。识体若空。则同龟毛。识体若有。非同物象。既自无体。安能有用。故曰欲何分别。
若无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别识明月。
明非无因也。
汝更细详。微细详审。见托汝睛。相推前境。可状成有。不相成无。如是识缘因何所出。识动见澄。非和非合。闻听觉知亦复如是。不应识缘无从自出。
见托根。相托境。有出可状。无出非相。识何所出耶。识有分别为动。见无分别为澄。识动见澄。性相隔异。见与识隔。闻知亦然。皆非和合。又非自然。是则性真圆融。不涉诸妄矣。
△三会通。
若此识心。本无所从。当知了别见闻觉知圆满湛然性非从所。兼彼虚空地水火风。均名七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
此识心总指识大也。了别见闻觉知。别指六识也。兼彼空等。总会七大。旁通万法也。既本无所从。则湛然圆遍。地等既尔。世界众生物物皆尔。不唯地等名大。草芥尘毛皆可名大。性真圆融本无生灭矣。前文详辩。意皆萃此。故自根境万法总会而旁通也。
阿难。汝心粗浮。不悟见闻发明了知本如来藏。汝应观此六处识心。为同为异。为空为有。为非同异。为非空有。
识体深潜。当微细沉思。不可粗浮。观得其真。则悟其本如来藏矣。
△四结显。
汝元不知如来藏中。性识明知。觉明真识。妙觉湛然。遍周法界。含吐十虚。宁有方所。循业发现。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识知皆出于性明。故曰性识明知。识虽觉明之咎。其体实真。故曰觉明真识。体用不二。真妄一真。所以迭举。
△三时众造悟。自第二卷初发明至此造悟也。文二。一经家叙悟。
尔时阿难及诸大众。蒙佛如来微妙开示。身心荡然。得无挂碍。是诸大众。各各自知心遍十方。见十方空。如观手中所持叶物。一切世间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遍圆。含褁十方。反观父母所生之身。犹彼十方虚空之中吹一微尘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沤起灭无从。了然自知。获本妙心常住不灭。礼佛合掌。得未曾有。于如来前。说偈赞佛。
自初决择心见。丝至阴入七大。多方发明。使悟器界万法当体全真本如来藏。是谓微妙开示也。既悟器界性真圆融。故身心荡然得无挂碍。悟妙觉湛然周遍法界。故各各自知心遍十方也。觉湛周遍含吐十虚。故见十方空如手中叶。万法性真本如来藏。故一切所有皆即妙心也。悟本心量广大如此。故反观妄身。其微如尘。其幻如沤。忽无所有。而本妙常心了了悟获。于是深庆。说偈赞谢也。
△二阿难偈赞三。一赞谢二。初赞。
妙湛总持不动尊。首楞严王世希有。
妙湛总持。即澄圆妙性如来藏体。前之屡称。妙觉湛然不动周圆含吐十虚者。此也。人虽本具。要由首楞大定而发。阿难既自造悟。遂知佛之所以为佛者特此而已。故以是称赞也。觉海圆澄物不能汩。曰妙湛。藏心遍圆含褁十方。曰总持。体寂如空常住不灭。曰不动。具此而独尊三界。由此而为诸法王。求之世间。不可多得。是诚希有也。
△次谢。
销我亿劫颠倒想。不历僧祇获法身。
无始迷真妄。认缘影。即亿劫倒想也。一蒙开示。了获本心。即不历僧祇也。
愿今得果成宝王。还度如是恒沙众。将此身心奉尘刹。是则名为报佛恩。伏请世尊为证明。五浊恶世誓先入。如一众生未成佛。终不于此取泥洹。
既悟自性。深感发明之恩。故愿有所成。弘道利生。称佛心而上报也。愿得圣果。智心也。还度多众。悲心也。智悲双运广大无尽。即所谓深心也。誓入五浊不取涅槃。即深心之效也。凭此报恩。故请佛为证也。
△二重请。
大雄大力大慈悲。希更审除微细惑。令我早登无上觉。于十方界坐道场。
既赞谢已。重请后法。庶尽断惑障。成就果愿也。欲断惑障。须藉雄猛智力大慈悲德。故备称以重请也。前发明心见显如来藏。方破见道粗惑。次须决通疑滞开修证门。以断修道细惑。详审尽除。乃登上觉。自第四卷。决通疑滞。摄伏攀缘。即审除细惑之方也。既消倒想。顿获法身。疑已得果。且又愿求而更除细惑者。佛果有七。曰菩提。涅槃。真如。佛性。庵摩罗识。空如来藏。大圆镜智。所谓获法身者。则分得菩提。自见佛性而已。见性之后。必须审除细惑。使生灭灭生俱寂。以合乎涅槃真如。白净纯凝。以合乎庵摩罗识。廓然圆照。以合乎空如来藏。大圆镜智七果圆备。乃所谓登无上觉也。今之学者。才得其二。顿忘余五。轻捐教法。不复修断。则生灭何时而寂。杂染何时而净。交交扰扰。何时而廓然。昏昏昧昧。何时而圆照。纵虽见性。有为习漏不免复生。吾知其倒想依然。将又倍于亿劫。为可叹惜矣。闻此首楞毕竟之教。快宜勉进。疾使一切毕竟也。
△三总结。
舜若多性可销亡。烁迦罗心无动转。
舜若多此云空。烁迦罗云坚固。谓空性无体。尚可销亡。我心坚固。终无动转。此依楞严定力。结前愿心自誓究竟毕无退堕。愿心如此。然后圣果可期。佛恩可报也。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要解卷第六
音切
燧
(音遂)。
析
(先击切)。
爨
(七乱切)。
镕
(音容)。
纡
(忆俱切)。
泮
(音判)。
陟
(知力切)。
滔
(音叨)。
突
(陀骨切)。
褁
(音果)。
烁
(书若切)。
[book_title]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要解卷第七
唐天竺沙门般剌蜜谛译
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译语
菩萨戒弟子前正议大夫同中书
门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笔受
温陵开元莲寺比丘戒环解
△三深穷万法。决通疑滞。入道以见性为本。了法次之。盖虽见性。不了万法。则触途成滞。故于发明心见显如来藏之后。复以富那呈疑。穷辩山河大地诸有为相。使法法决了。一无疑滞。然后修进可以顺造也。文三。初富那疑问。十大弟子。阿难多闻。富那说法。各居第一。前欲激发多闻狂慧。使生正见故。以阿难发起。此为群疑塞滞。须藉讲通故。以富那发起。皆圣人应机方便也。文二。初叙疑。
尔时富楼那弥多罗尼子。在大众中。即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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