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注肇论疏
[book_author]遵式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佛学宝典,完结
[book_length]110470
[book_dec]注肇论疏,六卷,宋遵式述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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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注肇论疏目录
论序(慧达述晓月注)
卷第一
疏序 悬谈
宗本义
卷第二
物不迁论第一
不真空论第二
卷第三
般若无知论第三
卷第四
刘公致问 法师释答
上涅槃论表
卷第五
涅槃无名论第四
九折十演者
开宗第一 覆体第二
位体第三 徴出第四
超境第五 搜玄第六
卷第六
妙存第七 难荖第八
辨荖第九 责异第十
会异第十一 诘渐第十二
明渐第十三 讥动第十四
动寂第十五 穷源第十六
通古第十七 考得第十八
玄得第十九
注肇论疏目录(终)
[book_title]注肇论疏卷第一(并序)
姑苏尧峰兰若沙门 遵式 述
夫森罗万象。一法印之。所谓心也。心也者。寂然幽邃。廓尔冲融。无灭无生。三际莫之能易。非大非小。十方不测其形。圆明独曜而无方。清净真常而有在。虽灵灵绝待。随缘之色相千荖。湛湛亡言。普应之音声万籁。故色心万物各得其宜。盖得此也。圣贤万行各有所至。盖至此也。众生迷此而轮转不息。圣人证此而圆寂妙常。是知非一心而万法不存。法非心也。非万法而一心不显。心非法也。故如来出现。悯物垂形。身云顺感。以无边体离增减。圆音随愿而周普。理绝名言。无形而形。若澄潭之落月。无说而说。譬幽谷之传声。鹿苑鹤林一大之因缘事毕。五天震旦三时之像教流通。圣贤迭兴。古今传习。东晋之世有大法师讳僧肇。生当秦国。名振异方。少习外经。后悟释教。决疑於龟兹罗什。久居於逍遥译场立义。论之五章。佐如来之一化。观夫宏才落落。妙解彻於教宗。玄旨昭昭。深智穷於理域。然因缘生灭。事有千荖。实相本无。理同一味。但以根后各照。二谛不融。宁知波水无荖。金镮不别。所以列多名而标异。立一义以会通。建不共之深宗。显大乘之极致。然则俗无异真之俗。即真之俗谛不迁。真无异俗之真。即俗之真空露现。真俗不二。事理双融。非般若无以契真。非沤和无以涉俗。入俗而真源常显。权心必具於实心。契真而俗事匪移。实智必资於权智。权实之心双运。中观圆融。真俗之境同时。一谛凝寂。情亡解泯。谛观浑融。复本还源。强名证道。论之深旨纶绪如斯。然古今解释注疏颇多。取意求文。各随所见。推宗定教。曾无一家。遂令学者迷文。宗途失旨。遵式幼从师授。虚己求宗。后因习学华严大经。常睹清凉判释。尽开五教。取法古师。权实之旨有归。行解之门可向。常恨此论人亡则难。致使深宗固多乱辙。今则精研覃思。三复竭愚。但愧流通之心。輙伸鄙作耳。熙宁甲寅仲春十有三日。南峰西庵序云。
稽首真应等正觉 法性无边智慧门 如实修行诸圣贤 愿赐冥资释玄义
将释此论。略启四门。一教起因缘。二藏教所摄。三宗趣总别。四随文释义。
△今初。夫圣贤立论。必有所由。今明起教因缘。略以二门分别。一通明诸论。二别显斯文。通明诸论者。论有二种。一曰宗论。二曰释论。释论则随文释义。无别因缘。但由本义深玄。则为发起。宗论者。佛法大海深广难量。权实多门理非一致。圆音顿说异类各闻。则不须论。但以世尊灭后众生宜乐不等。(宜经宜论乐实乐权)受解缘殊。(与佛有缘则宜经。与菩萨有缘则宜论)虽有群经而弗能领悟。是以诸宗立论。各被机宜。为令随论知宗随宗得趣。故有小乘论三乘论一乘论兴。二别显斯文。复二。初总明。二别显。总明者。若原佛出现。本为一事因缘。但由根器荖殊。见闻有异。虽以三乘教化。究竟唯为一乘。不了斯旨。多滞化门。为令寻派讨源。得佛本意。故此论兴。二别显复有二。一破。二立。破谓破权。立谓立实。破立之意。四论即为四门。一俗谛。破常无常二倒。立动静相即故。二真谛。破有无二见。立真俗理一故。三般若。破照用有无。立权实同体故。四涅盘。破迷真执应。立真应不二故。由斯破立。即显真俗互融。权实交映。理智冥合。心境泯亡。故立一义为宗。以尽究竟深旨。中间虽有多缘。不过大意。
△二藏教所摄者。三藏之中阿毗达磨藏摄。二藏之中菩萨藏摄。权实教中实教所摄。然权实之义理亦多途。且依贤首大师。以义判教。教类有五。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亦名分教。三大乘终教。亦名实教。四大乘顿教。五一乘圆教。此五相望。前前皆权。后后并实。若据本教自宗。各许自实他权。今言权实。就始终分之。前二并权。诠未究竟故。后三俱实。通诠一心故。就此权实之中。始教有法相破相二宗。今以终实对之。略叙十义。即知此论文义终教所摄。一法相立三乘定异。实教立一乘无三。(下论云。诚真一之无差。又云第一大道无有两正)二法相说五性荖别。(三乘并无性及不定性)实教谈一性齐平。(下云九流於是乎交归。众圣於是乎冥会)三法相立二谛条然。(俗有真无)实教乃真俗互即。(下云言真未尝有。言伪未尝无。二言未始一。二理未始殊)四法相说根后各照。(根本智证真后得智达俗)实教谈二照相须。(下云。观空而不证。处有而不染)五法相说四相前后。(生属过去。住异属现在。灭属未来)实教显生灭同时。(下云一切众生即寂灭相)六法相说理智有异。(以有为智证无为理)实教明能所混融。(下云此彼寂灭。物我冥一。怕尔无朕。乃曰涅盘)七法相说真如凝然。实教显随缘妙用。(下云。不动真际。为诸法立处。又云。法身无象。应物而形)八破相说真智了空。实教明灵知本寂。(下云。终日知而未尝知。又云。智有穷幽之鉴。而无知焉等)九破相说诸法无性。(无性为真如)实教说本性真常。(下云。涅盘之为道也。量太虚而永久。又云。寂灭永安。无始无终。湛若虚空)十破相说佛德亦空。(一切智智亦清净)实教明如来具德(下云。理无不契。故万德斯弘。又云。佛如虚空。无去无来。应缘而现。无有方所)以斯对辨。权实昭然。广有义门。恐烦不叙。今此论义终实所收。於理无惑。其间或说权义。意在会归。(下云般若虚玄者。盖是三乘之宗极也。诚真一之无差)不接权门。岂名终实。又亦顿明法性。(下云。言之者失其真等。又云。释迦掩室於摩竭。净名杜口於毗耶)直显真常。即兼顿摄。但不明法界性海缘起无碍主伴无尽之义。非圆教收。若以深该浅。以本摄末。圆亦收此。故曰实教所摄。
△三宗趣总别者。能诠所尚曰宗。宗之所归曰趣。亦有总别。总以唯心一义为宗。真俗不二理智混融为趣。别有四门。一真俗相即为宗。第一义谛为趣。二权实互具为宗。二用无知为趣。三以不二理智为宗。理智不二为趣。四教义诠显为宗。绝解修证为趣。由斯宗趣。即知四论前浅后深。别不过总。
△第四随文释义。文三。初总标题目。
肇论
肇即人名。论乃是法。以人统法。将法从人。肇之论故。论通诸论。肇拣当文。以别拣通故。凡立题有多种。谓单人单法单喻。此三复之谓人法法喻人喻。或具足者。今即单人也。论者贤首云。建立决了可轨文言。判说甚深法相道理。依决判义名之为论。又云论者。集法议论也。谓假立宾主。往复征析。论量正理。故造论者。有二不同。一宗论。二释论。今即宗论。宗论复有二。一宗经论文义。如大乘百法明门论。二以经论成立自宗。如大乘起信论。今论具斯二焉。宗本一章即自所成立。次下四论各以经论为宗。故斯文有所据。义有所宗。宗论摄也。然此总题细详所立非论主也。且此方西域儒释二宗。未闻作者以名自立为目。又今观下五章文势。非如次而作。作之既备。纶绪不无。域内流通。人皆宝得。虽一一以法标目。总推论主之文。故以人名题之为总。
△二作者示名
后秦长安释僧肇作
后秦国号也。当姚帝第二主讳兴。弘始年中行化。正属东晋安帝义熙。同时论主生於秦。长安城名。即古之雍州。僧传曰。释僧肇京兆人。行业如本传。据此示名合在义题之次。古者既立总题。题下示名。此亦无违。
△三正释本文五章。大分为二。初一立义标宗。后四依宗造论。初文分二。初标义题。
○宗本义
教之所尚曰宗。言之所依曰本。其犹根为树本。源为水本。今以义为所依之本。即为所尚之宗。宗即是本。义者宜也。以能依能宗之教。必与所依所宗义意符合。故义即宗本也。或问曰。未知以何为宗本耶。答曰。谓此章所显一义。乃是所宗所依之本。下五名及四论。是能宗能依之教。故知名教宗本於义。义为名教之宗本矣。
△次正立义。文二。一总立义本。二别开义门。然宗本一篇。文有总别。开总成别。则四论不同。摄别归总。同显一义。今初分三。一列名。二立义。三推释。今初列名中五名。疏分五段释之。今欲释名。须论诠表。且五中前四诠理。缘会诠事。谓事有千荖。总於缘会。理有深浅。四名统之。今欲明理事不二一义之宗。先释理事不一。五种名字。或曰。论主依何法体立此宗义。答据斯宗义。必依一心法立。谓五名中上三诠心体。下二诠心用。由一心体用同时故。得五名义一。若然者。论文何以不示一心耶。不示之意有二。一谓心法唯证智可到。非言教所及故。今但以义显。不以言示。此如释迦掩室净名默然。教外别传。亡诠得旨。皆斯意也。二谓理事体用。三乘教部不说相融。大乘极谈方明不二。今此论意欲会权入实故。特散列五名。融成一义故。不先标一心法也。此如毗耶室中五千大士各各先说二法。然后入不二门。由斯二意。即知此论大同起信。不无小异。良由会权归实。从始入终。与直造心性者。优劣机异。故立教不同也。
本无。
此名有二释。一本谓本来。无即是寂。谓一真心体三际湛然。下云。非推之使无。故曰本无。二本谓本源。无即泯绝。谓万派归源。名相斯泯。然上二释。先则本自是无。次乃由无显本。唯第四论诠至於此彼明无为灭度二涅盘义。生佛平等理智相泯。方契本无。
实相。
实谓真实。相即相状。真实即相乃无相也。此亦二释。一真心本绝诸相。绝相之真。故称实相。下云。实相自无。二万法相寂。即真实相。然此二释。前直就法体论相。后委就诸法推实。实由体相本真。故得诸法皆实。又由即法见实。方知法法全真。下物不迁不真空般若无知三论。通约所诠。皆齐此名。约境则双融真俗显实相。约智双融权实显实相。行人於此似有能所之迹未亡。故至涅盘方本无矣。若约四论为门不同。则唯般若可至於此。以权实二智。同出於实相。法性之体。体性常寂。故曰般若无知。
法性。
法谓轨则任持。性乃融通不改。真常法体寂寥冲深。三际不易。令物可解。故受法名。虽融通於万物。而不失於无分。故受性名。华严偈云。法性徧在一切处。亦无形相而可得。下云。法性如是。若贤首起信疏云。法性者明真体普徧之义。通与一切法为性。即显真如徧於染净。通情非情。此则法是随缘万法。性约真如不变。斯亦顺今所释。但不以法之一字。直就真轨持义释。若用随缘以释法性者。迷之太甚。
性空。
性是诸法从缘生灭之性。空谓假而无实。此亦二释。一以四性推检万法。不自不他。不共不无因。都无一实。下论云。性常自空故。二诸法性相。於情似有。於理实无。如夜见绳惧是蛇。蛇性蛇相元不有。众生若离徧计情了法依他无实性。不真空论真谛为门。正齐此名。若约所显第一义谛。即诠至实相。
缘会。
疎助者为缘。亲起者为因。会谓合也聚也。统论佛教多宗因缘。穷尽诸法生起之由。直破外道无因邪因。故实教则指的一心为源。相宗皆明从种而有。今但就俗谛诠显。故说众缘合会。色心诸法宛然。下物不迁论。俗谛为门。唯齐此名。既俗谛门中不穷诸法生起之源。故但以缘会之名总该万法。下云。一切诸法缘会而生。大论云诸法从缘生等。或曰。此既不明诸法兴由。宁为尽理之论。答曰。若约五名非一缘会诠义。实非尽理之名。今由一义故。缘会诸法以本无实相为因。妄揽真成。全真立妄。故下反推缘会直显本无。故知一心真理是万法亲起之因。故经云。如来藏是善不善因。能变兴造一切趣生。乃至若生若灭。华严云。心如巧画师。造种种五阴。或说染法以无明为因。及法相说业种亲生。并是今之缘义。清凉疏云。以不知三界由乎我心。从痴有爱。流转无极。故今正顺大乘。不违教理。或曰。论中何以唯立此之五名。而无增减。答若约名教实乃繁多。穷理尽性不过此五。今略以二谛性相束之。即所立无过减之失。缘会性空明俗谛性相。法性实相明真谛性相。本无一名真俗性相俱泯。此有三重四句。先明俗谛四句。一俗相谓缘会。二俗性谓性空。三俗性俗相俱存。谓合上二名。四俗性俗相俱泯。谓本无。次明真谛四句。一真性谓法性。二真相谓实相。三真性真相俱存。谓合上二名。四真性真相俱泯。谓本无。后真俗对明四句。一俗性相谓缘会性空。二真性相谓法性实相。三真俗性相俱存谓通下四名。四真俗性相俱泯。谓本无。具此三重四句。教理圆满。又信解行证一一皆当具四。阙一则并非真实。是故立名尽理。不过於五矣。上释列名竟。
△二立义。
一义耳。
正立义也。上所列虽有五名。诠义是一。所言一义亦有多释。且就五名中释者。上三诠心体。下二诠心用。已是一心体用故义一也。又上四名诠理。第五名诠事。理外无事。全不变以随缘。事外无理。虽随缘而不变。理事不二故义一也。若据下四论释一义者。即有三门。一约境。即物不迁论。是缘会俗谛境。不真空论。是性空真谛境。真俗不二。以显本无实相法性第一义谛境。故曰一义。二约智。即般若无知论。权智涉有缘会智实智。观空性空智。权实不二。则本无实相法性中道智。故曰一义。三约证。即涅盘无名论。应化之身不泯理事境智相故。缘会性空也。真实之体不存能所理智故。法性实相本无矣。存泯无碍。真应不二。故曰一义。以斯教义被机。则令三乘同归一佛乘。五性同会一佛性。行则悲智相导。因则空有双修。心则寂照同时。观则理事齐照。故曰十方世界中唯有一乘法。故立一义之宗。以究如来出世大事。所以净名宗於不二。法华本於一乘。楞严究常住一心。涅盘明群生一性。故知一义之旨。足以统大乘终极之宗矣。然此亦由对五名。故号一义。名既混融。义亦无一。能一能五。非一非五。方尽玄微。故经亦云。一亦不为一。为破诸数故。此上总义通为四论宗本矣。
△三推释二。先推。
何则。
推也。既有五名。何成一义。
△二释成一义二。初指事释缘会二。一指所诠事。
一切诸法。
俗谛事法也。谓该世间出世间。故云一切。各有色心依正。故云诸法。即缘会名下所诠事法也。然前列名约从本以起末。则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法本如是。今此释成约推末以显本。教理如斯。故下四论诠理。但依教道前前则浅。后后则深。不过今推释之意。欲使行人自浅之深。即末契本。是故释成特反前列中之次也。
△二释能诠名。
缘会而生。
释缘会名诠事之意。染缘会则六凡依正兴。净缘会则四圣依正现。故十界依正必由染净缘会而生。故欲诠俗谛事法。不过上缘会之名矣。
△二显理明一义四。一显性空理分二。一推穷其性。又分三。一推前际空。
缘会而生。则未生无有。
上句牒前。下句正推。生者起也。谓观诸法前际。缘未起时。无有法之性相。故曰未生无有。足知现有定属缘生也。
△二推后际空文二。初正推也。
缘离则灭。
灭谓灭尽。又观诸法后际。缘若离散。性相皆灭。故将缘散之尽。以了缘会非真。
△二纵推。
如其真有。有则无灭。
先纵后推。如其者若彼也。若彼缘会之事真实有者。则后际无灭。今既有灭。定了非真也。
△三正推现空。
以此而推。故知虽今现有。有而性常自空。
以用也。用二际不有以推之。方了现今万有自性依他故空。故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上句属物不迁论。下句属不真空论。言依他有二。一依真理之他。二依众缘之他。如波依水。又复依风。今取后义。显缘会故。诸法自性空也。
△二结显性空。
性常自空。故谓之性空。
结成也。即事显性空理故。然此性空。愚法教谓之生空。始教谓之二空。犹未能即事而显。今即缘会而性空理现。故异权小也。
△二显法性理。
法性如是。
此即就缘会性空显真法性也。如是者指上缘会诸法。由性空故本性常寂。法性是如是矣。又如谓真常不改。是为离过绝非。法性有如是之义。意令达事本真。故云法性如是。然此触事契理。约机有二。若由达事法性空方了法性。即是权机入实属渐来也。若於事直见法性。唯终教机属顿入也。起信云。以一切法悉皆真故。皆同如故。
△三显实相理。
故曰实相。
前则即事显真性。此则即事显真相。非唯缘会性空本即真性。亦了缘会无相本即实相。此乃即事见实相理也。下云。诸法实相谓之般若。法华云。治生产业皆与实相不相违背。故今直於缘会性空立实相名。乃云故曰实相。然法性实相二名同出。以真性无相故。实相性寂故。
△四显本无理。
实相自无。非推之使无。故名本无。
此即事显本无理也。实相本无说有前后。义亦同时。前但会事归理以显实相。今明实相之理。非由推事见无。本来自无。故曰本无也。前则有理可归。事必会理。义当终教。今显理本自寂。事理双亡。是顿教义。既从浅之深。至此之深深。故此本无特蹑实相而释。又法性显真性。实相显真相。本无显真体。本绝性相。此三显理不无深浅。又上五名达缘会。则离徧计。推性空则了依他。显法性实相本无。则证圆成。圭山云从缘有故依他无性。即圆成故。故一义也。上辨推释之文。已见论主但会事显理以释一义。余一之义皆可意求。并如前说。释总义竟。
△二别开义门三。一约境双破有无显一义。二约智双融权实显一义。三约证双泯理事显一义。此三节皆总中开出。乃全总以成别。即为下四论之所宗。谓物不迁不真空二论。宗境一义。般若无知论宗智一义。涅盘无名论宗证一义。今初。文二。一假牒问。
言不有不无者。
牒彼所言也。或曰。若言缘会诸法性常自空以成一义。何以佛教皆说不有不无二义耶。故今牒之。此但蹑前释成中云。一切诸法缘会而生。乃至性常自空故谓之性空之文。假蹑为问。以开真谛不有俗谛不无。为下前二论所宗之门。显真俗不二中道理。为二论所诠。故今不有即上性空。不无即上缘会。下显中道。即上一义。问者但据前名异。向下论主约上一义而立。故虽开别而不失总。此义既不离前。故曰假问。
△二辨谛理。文二。初明二谛。文二。一出教意以释问。
不如有见常见之有。邪见断见之无耳。
不如二字两句连用。即能破之词。是上二不字也。见谓妄解即所破之执。上有无也。所执虽多不出於二。一常见滞有。二断见滞无。且凡夫人。未达缘生本空。见有诸法计常住相。故佛教以真谛不有治之。故曰不如有见常见之有也。又小乘及外道。未能即事契真。多尚虚无寂默厌患身智。故佛教以俗谛不无治之。故曰不如邪见断见之无耳。是知佛教真谛说不有。俗谛谈不无。为破断常二执。以佛正见不似断常二执故。曰不如等。故今先为出其教意。但为直非二见耳。
△二立纵夺以会前。
若以有为有。则以无为无。
此纵前也。为是也。前释中若以缘会是有。亦以性空是无。成有无二见。乃违佛教也。
有既不有。则无无也。
此夺上纵意会释前义也。既已也。前释中已明缘会之有。即性空故不有。则知性空之无。即缘会故不无。则二名一义。方符佛教二谛不有不无之门。重言无者不无也。此约能示二谛有无相即。故不有不无是一义也。下文方会归所示一实之义为一义。仁王云。於谛常自二。於解常自一。
△二会一义二。初会二谛显一义中二。一正显遮照。
夫不存无以观法者。可谓识法实相矣。
上约二谛以不有不无为门。犹未显门中实示何义。今此会前真俗同归。显中道第一义谛。即前缘会性空不二。则法性实相理显。夫谛境不过以四句论之。一真故不有。离增益谤。二俗故不无。离损减谤。三双照故亦有亦无。离戏论谤。四双遮故非有非无。离相违谤。一二两句已如前文。今但会前明后二句。双遮双照同时之义。以显中道耳。言不存者无所住着也。文中无字与下段有字。影略互取。由前不有不无故。不住着於有无。故云不存有无。即双遮也。以观法者双照有无法也。可谓下释成也。既用即遮之照故。当正遮之时。而能了别中道实相法也。
是谓虽观有。而无所取相。
此文下亦合云者可谓契法实相矣。今影略也。是谓者承上之词。虽观有无双照也。而无所取相双遮也。但反上文。令遮照互具。中道实相显於此矣。故知缘会性空义一。显法性实相也。
△二述成遮照。
然则法相为无相之相。
前则境观合辨。今则各别述成。先约境述成。言法相者。通牒三谛境为是也。无相者双遮真俗相也。之相者双照真俗相也。此则於境乃遮照同时。成第一义谛。
圣人之心。为住无所住矣。
次约观述成也。言圣人之心通标一心三观。得此观者即圣人矣。为亦是也。住者双照也。无所住者双遮也。无真俗可住故。此乃心观照遮同时成中道观。此中道境观。即上强名之为实相法性也。是知谛非观而不显融通。观非谛而不能迭耀。虽正辨融通之境。须约融通之心。次沤和般若由此而生。
△二会三乘显一乘三。初总标人法。
三法等观性空。而得道也。
三乘者菩萨缘觉声闻也。此三机不等。分教定有。实教定无。等谓齐也。观者鉴照也。性空者指前即俗之真理也。得道者证中道理也。然权教三人在本乘。但见真俗迢然。理事抗立。教理既权。人亦有异。既为大乘之始。始必有终。故三乘入实。则必观真俗互融一理无差。故说究竟涅盘常寂灭相。唯一乘法无二无三。今言等观性空者。此明三乘人同观即俗之真。故曰等观性空。证真俗不二中道第一义谛理。故曰而得道也。清凉疏云。始教乃真俗二谛迢然不同。终教则第一义谛该通真俗等。良以权教三乘之人。若信解一义之教。则同用一心三观。照一境三谛。入实则无异。故曰等观。约本是禀权而来。犹带三乘之称。故贤首云。或摄界外机。令得出出世益者。先以三乘令得益。后乃方便得一乘者。属同教摄。亦名回三人入一。此如法华说。由此证知正显会权入实之义。故说三乘等观也。若约直进之机。便观三谛融通。不必须禀前教。今为特显权须入实。实外无权。故举三乘而说等观也。下涅盘论多引法华。破三归一。定知其旨如此。无性阐提。尚许同归一性。况三乘圣贤耶。
△二释成所观二。初正释。
性空者。谓诸法实相也。
先牒上也。真不异俗。故云诸法也。即俗之真是第一义谛。故云实相。法华亦云。诸法寂灭相不可以言宣。
△二辨邪正。
见法实相。故云正观。若其异者。便为邪观。
此约当教辨邪正。若见真俗有异便为邪观。净名云。如自观身实相观佛亦然。乃至云同真际等法性乃名正观。以他观者非见佛也。今小改其文。正用彼义。
△三重通妨难二。一牒难纵破。
设二乘不见此理。则颠倒也。
妨云。若据三乘在权。大小殊隔。何谓於今等观第一义谛之理耶。此将在权望入实为难也。故今先且纵破。设若二乘到实。不见三谛融通之理。则与在权滞寂无异。故云颠倒也。
△二权实对辨。
是以三乘观法无异。但心有大小为差耳。
三乘入实同观三谛融通之法无异。但约在权心慕大小。故分差别也。法华云。若我等有乐大之心。佛则为我说大乘法等。下论曰般若虚玄者。盖三乘之宗极也。诚真一之无差。既曰真一无差。岂诠大小之心。今言但心有大小者。此乃实教引进三乘。呵彼昔日自抑己灵强分大小耳。正如法华净名所破也。昔人所解。皆云三乘等观性空各得道果。又以悲智具不具说等观之人大小心殊。遣文粗通。於宗甚失。遂令教理多合权宗。则五名一义之宗何在。古者云。以深为浅有谤法之愆。得不慎乎。
△二约智双融权实显一义三。一牒问略释。
沤和般若者。大慧之称也。
先假外问云。若云一义为宗本者。则境智皆一。何以智有沤和般若权实之二耶。故今牒释之也。言沤和是梵音。准康师云。此翻方便。即权慧也。般若亦梵音。正翻曰智。或约因翻慧。以拣择为义。约果翻智。以决断为义。今取因果合之。即因果人通具之实智也。或般若通翻智慧。以智实慧权分之。今亦不取。已有沤和目权慧故。下云权慧具矣。又此二智。亦名根本后得如理如量。或真或俗。皆权实之异名。余至本论释题中辨。次释云。大慧之称者权实互具。悲智两全。双观理事。方曰大慧。大慧一义。具沤和般若。即中道观。良以权实不二。故称大慧。实则穷理。权则达事。所照既事理浑融。能照亦权实相即。故亦不过显前之一义耳。又本无实相法性理上。起权实照用。实则还照於理。权则达缘会事。权实不二。乃契中道一义。故知不离前五名一义。今约智开为别义。立下第三般若无知论之宗本也。
△二返覆广释有三。一明互具释大慧。
诸法实相。谓之般若。能不形证。沤和功也。
此下约所辨能。先明般若中具沤和。即俗照真。般若实智也。故云谓之般若。形者现也。此智慧中具方便之功。不弃接化之心。故不现证於理。净名云。无方便慧缚。有方便慧解。
适化众生。谓之沤和。不染尘累。般若力也。
次明沤和中具般若也。适者出也。尘以坌污为义。圣人出假导物即方便权用。故云谓之沤和。此沤和中具般若之力。常契真实。故不染能所感应之相。净名云。无慧方便缚。有慧方便解。此上权实互资。悲智双运。方曰大慧。即不二之称。得之者三观常融耳。
△二约二门别释二名。
然则般若之门观空。沤和之门涉有。
承上文势。故云然则。若约二智。为门不同。实智唯照理故观性空。权智但入俗故曰涉有。而皆云门者。以开通为义。开则二门定异。通则二用相关。实由不二而二。故上辨其通。今明其开。故各曰门也。
△三返覆释成一义。
涉有未始迷虚。故常处有而不染。
先约权门释一义。此句据义从便。合云不迷虚而涉有。今取文便也。又连上权门涉有也。今望下段且顺义释之。谓即实之权而权不异实。圣人得之。故能居处於有。而未尝有相可染。古所谓涉有而一道清净也。
不厌有而观空。故观空而不证。
次约实门释一义。谓即权之实而实不异权。圣人得之。故虽深观空理。未始弃有而证空。古所谓观空而万行沸腾。此上明观智权实。二而不二。不二而二。成中道观。还契本无实相法性之理。即光还自照也。故起信中。今依真如门修止。生灭门修观。二门不二。止观双融。即此义也。
△三结成心观。
是谓一念之力权慧具矣。一念之力权慧具矣。
一念者实教行人一念观心。权实互具。如车二轮。如鸟二翼。同一用而不可互阙。故今上下两句结之。一念即般若权慧即沤和也。
好思。历然可解。
劝成心观一义之旨。思之可解。由解发行则般若现前矣。
△三约证双泯理事显一义。前虽显真俗理一。权实智融。但境智之迹未亡。能所之相尚在。今显圣凡体一。境智皆如。一如无二如。方为至契也。是知前是解悟。今明证悟。於前五名中。即事契本无之理。至本无则事理双绝。名义两亡。乃曰证心源之究竟矣。一标华梵以牒问。
泥洹尽谛者。
假牒外问也。妨云。若三谛融通。则理事无二。权实智一。则真俗浑融。何以教中皆令行人断妄证真。弃事归理。灭尽业果。方得泥洹耶。故今牒之。言泥洹是梵语。涅盘之音小转。至本论会释。尽谛是秦音。即下论主。翻为灭度之义。谓灭大患度四流故。则妄因妄果尽也。亦即第三灭谛。故法华云。灭尽诸苦名第三谛。若会前一义者。於一切缘会法。直显本性虚无。因果相尽。境智双亡。方契究竟一义。此为下第四涅盘无名论所宗矣。
△二就尽谛以释成。
直结尽而已。则生死永灭。故谓尽耳。
此先通明权实二教灭尽之义。直者但也。意云岂但也。结者系缚义。即惑业也。生死即是苦也。三界轮转不过此三。谓一切众生本具真常妙性。由不如实知真如法一不觉心动。妄念纷然。强分能所。我法执生。名曰无明。既迷一实。故称为惑。迷惑既甚。三业炽然。造善恶不动三因。名之为业。由此业故不能出於三界生死。纵脱分段。未免变易。皆因惑业招此系缚。故指惑业名之为结。下论云结是重惑。是知通以惑业为结也。四谛之中即集谛因。生死是苦谛果。今言结尽永灭者。若三乘人始因师教闻熏。心所中慧。数於见修道中发根。后无漏智力断三界烦恼。直至无学位中。惑业都尽。生死永灭。证无余涅盘。方为究竟。故结尽永灭。乃曰泥洹尽谛。若实教行人。始因众生本觉内熏。师教外熏。惑业心中。乃有始觉智兴。具前一心三观大慧之力。能鉴一境三谛。乃悟惑业生死皆缘会假有。惑业无性。名大菩提。生死性寂号大涅乐。此则於结乃断而无断。故云结尽。生死则灭而无灭。故云永灭。是知两教通以尽惑业苦三。方名尽谛。故今文云。岂但结尽名尽。更须生死亦尽。故谓之泥洹尽谛耳。
△三显一实异三乘。
无复别有一尽处耳。
前虽明权实行人。皆以妄因苦果灭尽。以为泥洹。犹未辨权实断证。何以为异耶。故今云无复别有妄苦可尽之处以为泥洹也。谓实教行人。但悟心性常寂。元无妄因苦果之相可得。以何为灭尽之处。斯则了妄名灭。实无可灭之相。既无妄可灭。亦无真可证。方为真灭。岂同三乘行人实断实证。别有真如界。以为妄尽之处。故圆觉云。知妄即离不作方便。又云。知是空华即无轮转。楞严亦云。殊不能知生灭去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而於其中求其去来迷悟生死。了不可得。是则大乘教部究竟所说并不过此。故今明之。立下第四论之宗本义。上释宗本义竟。
注肇论疏卷第一
音切
泐
(力得切)
璞
(普角切)
茧
(古典切)
甍
(眉耕切)
憩
(去例切)
机
(饥雉切)
睿
(以芮切)
缮
(善音)
龟兹
(上丘音下慈音)
琰
(弋冉切)
核
(胡革切)
搜
(所鸠切)
汰
(他盖切)
臧
(则郎切)
否
(否音)
箘
(奇陨切)
蚌
(步项切)
畎
(犬音)
廪
(力荏切)
猥
(於隗切)
燕
(乌见切)
昉
(甫往切)
蛊
(公户切)
绘
(胡桧切)
邕
(於龙切)
盱
(以俱切)
镌
(子全切)
齏
(祖稽切)
驭
(鱼据切)
牍
(徒木切)
诘
(溪吉切)
畔
(蒲半切)
考
(考音)
森
(所今切)
邃
(虽遂切)
复
(方复切)
迢
(徒聊切)
抗
(可浪切)
愆
(去乾切)
坌
(蒲顿切)
沸
(方味切)
泥洹
(上奴鸡切下胡端切)
[book_title]注肇论疏卷第二
姑苏尧峰兰若沙门 遵式 述
△大文第二。依宗造论。论有四章。古释多分为四科。谓俗谛真谛明因显果。四论不同。顺文可尔。於理则未然。遂令前二则真俗不即。后二则因果不融。又真俗二谛。非因人所知。权实二智。非果人所用。故知四论同时。说有前后。此宗不修则已。修则二智齐运。二境同观。虽境智义殊。定无二体。从凡至圣。一道如此。方曰一义。古者或谓。前二论明二谛教真俗不二显理。第三。约行。第四明果。此释甚当。更须知此四义通因及果。今且顺宗本分为三节。初前二论明真俗不二显境一。次第三论明体用不二显智一。后第四论明理智不二显证一。今初分二。初物不迁论立俗谛。二不真空论显即真。今初。所以先有此论者。明俗谛事法也。谓佛教显理必须即事。若事外求理。俗外明真。纵离边邪。亦归权小。故今先明事法。后不真空论显理故。又凡人不达俗谛性相。见生灭有无。乃谓变易不停。今并非之。故先立此论。即正推前缘会名义也。大同华严开四法界。先明所依体事。此中文二。初题目。
○物不迁论第一
物者事法也。世间不离三科。出世不过二果。但有名相并称为物。纵说古今时分。时无别体。仗相立名。但了名相无所不收。言不迁者。迁者动也。即变易义。今俗谛门中略有三义。故万物不能迁易。一明物性。二明物相。三明物时。火热风动水湿地坚等即缘性不可易。天尊地卑山高水澄圣净凡染等即缘相不可易。古今朝暮剎那前后盖时不可易。又此性相时。有相由义相成义。即中论云因缘所生法也。此则正属始教。法相宗所陈百法名数各有体性。乃至真如涅盘亦理果净物。故知俗谛一门摄法亦无不尽。故曰物不迁。正明动中有静。静不妨动。宜善得旨。勿滥真常。或曰。凡夫一念转成圣时。何以曰不迁耶。答曰。秖由不迁故能转也。何也。染净二相各存故。真妄二性各立故。妄染时非真净时故。由性相时分各住本位故。能从凡入圣矣。论谓言议推诘次在最先。故曰第一。物即不迁。持业释。物不迁之论。依主释。
△二论。文二。初序意。二正论。初文四。初标物示人情。
夫生死交谢。
生者起也。死者止也。此二亦云。生灭或於生后灭前。开之曰生住异灭。盖言物之性相。缘会则起。缘离则止。故知俗谛生死能总万物交互也。谢往也。生必交互於死曰生。死必交互於生曰死。故当生时死在。当死时生存。方曰交互也。人情不晓此理。见生时曰死往。见死时曰生往也。
寒暑迭迁。
此以寒暑言物之时。以阴极曰寒。阳极曰暑。今寒暑者盖言阴阳之生极也。或分四时。则春生夏长秋衰冬落。今不言四时而云寒暑者。盖四时不出阴阳。阴阳之极曰寒暑。故以寒暑对上生死为句。故易云。一寒一暑是谓迭迁。又上生死既含四相。令寒暑亦含四时。故言万物之时。不过寒暑为总。或约三世十世。或约心念剎那。延促不定耳。迭者递互。迁谓动去也。以寒递互於暑曰寒。以暑递互於寒曰暑。既能递互。即知各存。人不晓之。当暑时曰寒迁。当寒时谓暑去。
有物。
即上生死寒暑所总万有之物。
流动。
水动曰流。即上交谢迭迁。
人之常情。
人情执动常自如此。此上明所治之执。此下亦破断见外道。拨无因果故。
△二据理申己解三。一据理推意。
余则谓之不然。
谓者评论之词。论主自所谓万物性相道理。交而不谢。迭而不迁。
何者。
自征上下然之意者何也。
△二引经标牒。
放光云。
八部般若之一数。
法。
轨持为义。真妄染净色心依正。各具轨则住持。通得此名。即上物也。
无去来无动转。
即不迁也。谓生住生故无来。死住死故无去。中间寒暑。少壮各住。故无流动转变矣。或去来约时。转动约性相。缘生性相三世各住。故曰不迁。若般若宗多荡相显空。色心至乎种智。皆曰清净今借文标为证信。不取彼意。下自推释可见。
者。
牒经也。
△三推释正理。
寻夫不动之作。
推穷曰寻。夫即语词。不动者。经云无去来动转。作者推求也。寻究经中於诸法推求不动者也。
岂释动以求静。
先破错解释舍也。
必求静於诸动。
此显正意经中。定当推静向於群动。故令动中达性相各住。
必求静於诸动。故虽动而常静。
上句牒前。下句释成自意。经中既求静於动。故我於生死交谢。寒暑迭迁。而见常静。所以谓之不然也。
不释动以求静。故虽静而不离动。
亦先牒前。下句释成经旨。虽静者。法无去来动转。不离迁谢而显。故曰不离动。则所见即动而静。与经即静而动相符。
△三明情解相违。文四。初总标解惑。
然则。
承上连续之词。因推经旨故。
动静未始异。
以经证於自意。则同辨缘法生灭性相常静。故动静不异。
而惑者不同。
惑者生时不见死。乃执生静而死动等。故动静不同。
缘使真言滞於竞辨。
真言者称实之言也。竞辨者诤言也。惑者执异与不异。称实之言相违。故有诤言。使真言成滞碍也。
宗途。
途者道也。动静不异之道。为学者之所宗故。
屈於好异。
屈抑也。惑者好异而强说。故使宗途为邪解之屈抑。
△二示理难言。
所以静躁之极。未易言也。
躁动也。物之动静理极於不二。惑者执二而强诤故。不可率易而言。
△三推释其意。
何者。
推难言之意。
夫谈真则逆俗。顺俗则违真。
称实言则逆世俗。顺俗见则违实理。故未易言也。
违真故迷性而莫返。
出违真过也。人情长迷於物理。顺之则不能返悟也。
逆俗故言淡而无味。
出逆俗过也。淡即无味。谈真逆俗。俗见不晓。无义味可采。故云言淡。道经云。乐与饵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无味。
△四蹑前起后。
缘使。
解人说动静理同。惑者执动静有异。乃为中人之惑缘也。
中人未分於存亡。
中根可语上。亦可以语下。故未能分辨解惑邪正。为当存同亡异。为复存异亡同。下论正被此机。上士已知动静不异故。
下士抚掌而弗顾。
即前惑者也。坚执不回弗顾正理。抚掌者大笑之貌也。道经曰不笑不足以为道矣。此上二句语。出道德经。文小改耳。
近而不可知者。
物理近於人。而不可以执动静者所知者。下云。
其唯物性乎。
唯独也。独有万物缘生之性。动中常静。静不妨动。此理最近而人不知。此即前三义中是约性一门。华严大疏。谈不迁有三义。一能依不迁。即今约性相义。二依所依不迁。三唯所依不迁。即涅盘论明真性随缘常住不变义。
△四显立论之意。
然。
蹑上生起之词。理极难言。故当杜默然。为中人不知物性如此。故下云。
不能自已(已止也)聊复寄心於动静之际。
聊略也。际边畔也。动以静为际。故即动以见静。静以动为际。故即静以见动。略寄解心如此。故乃言之也。
岂曰必然。试论之曰。
必者决定也。试且也。岂谓决定如然。且以此解心评论之耳。
△二正论。文三。初正显不迁。次会释教意。三因果结益。然万物常与无常理本不二。虽缘生缘灭。剎那代谢。而生灭各位。聚散异时。世之人情弗能谛审。睹暂有则执住。见忽灭则执迁。此二皆自缚於断常耳。然而执住则易觉。滞迁则难回。由执迁故。不知俗谛门中生灭性相。各得自位。善恶因果始终不差。故先显不迁正理。次会释常。无常二教同致。后以因果结令知益。此论之意不过此三。故今易古之六科。但分三段耳。今初。文三。初引教定宗。文二。初引经论。
道行云。
小品一数也。
诸法。
物也。即色受想行识曰五蕴。六根六境曰十二处。更加六识即十八界。世间法不过此之三科。又略而言不出色心为总。又菩提涅盘是出世法。今并该之。故云诸法。
本无所从来。去亦无所至。
不迁也。本者来之所起处。至者去之所到处。由诸法性相时分。各住本位。未尝有从本而来去至彼所。所谓本不见从凡中而来。去至圣所。又亦不见本从生死烦恼中来。至菩提涅盘处故。何也。圣凡染净各不相到故。世出世法各住本位故。余可例知。华严亦云。各各不相知。诸法亦如是。若据般若本部。多明无相真宗。直显万法本空无来去相。今借文标宗。用意则别。下定宗中可见。
中观。
即中观论。今引之释成经意。
云观方知彼去。
观则见也。方通十方。且举东方例之。彼者泛指彼人也。我观东方。知彼一人从此而去。
去者不至方。
者即人也。去东之人前步在前后步在后。故不见从此至彼方之相。故曰去亦无所至。反知从东方来此方。亦步步各住。故曰本无所从来。东方既尔。余九亦然。人既即动而静。以例诸法迁而不迁。故引中观释成道行。以立不迁宗旨也。
△次定宗旨。
斯皆即动而求静。以知物不迁明矣。
斯此也。皆同也。此上经论同即动而推静。用此证知缘生物理。性相不迁义已明矣。三量之申此约圣教量。
△二破惑显理。文二。初解惑对辨。又二。初境同见异。
夫人之所谓动者。
牒上有物流动人之常情。
以昔物不至今。
如以死交互於生。则生为昔物。死为今物。故生不至今也。
故曰动而非静。
惑者见死时无生。谓生已谢故。执动而非静。
我之所谓静者。
牒上余则谓不然也。
亦以昔物不至今(同上也)故曰静而非动。
论主所解生为昔物在昔。死为今物在今。故昔不至今曰静而非动也。以生交死及寒暑等。例上可知。
动而非静。以其不来。
惑者执动为见昔不来今故。
静而非动。以其不去。
论主见静已知昔物住昔而不去。此即前序中解惑耳。
△二逆顺结责。
然则所造未尝异。
造诣也。同见昔物不至今。则所诣之境不异。
所见未尝同。
解惑所见静动不同。
逆之所谓塞。顺之所谓通。
逆理执动。所谓塞滞之人。顺理见静。所谓通解之者。古人多约论主。说逆顺通塞。量无此理。
苟得其道。复何滞哉。
苟若也。道物理也。若得物理无动而非静。岂有动之可惑滞也。
△二遣惑显理五。初嗟迷执。
伤夫人情之惑久矣。
人被情执所惑。从来不觉。故可伤之。
目对真而莫觉。
真者即昔物不至今也。虽见而执动。故目对而莫觉也。
△二陈迷情。
既知往物而不来。
牒前昔物不至今。往昔也。
而谓今物而可往。
即前执动而非静也。往去也。既执昔物不至今为动。必当谓今物亦可迁往矣。此乃情惑也。
△三显正理。文四。一标。
往(昔也)物既不来。今物何所往。
去也。惑者虽知昔物不来。而不知今物不去。若知今物在今而不去。亦了昔物在昔而不去。即不迁显矣。则古住古而今住今。今古各不相往来。
△二推。
何则。
征上二句。
△三释。文二。初释上句。
求向物於向。於向未尝无。
向昔也。求昔物於昔时。昔时定有。故知昔住昔位。
责向物於今。於今未尝有。
推责昔物於今时。今时不见昔。
於今未尝有。以明物不来。
明知昔物不至今也。
於向未尝无。故知物不去。
昔时见昔故知不迁去。何以惑之。而谓动而非静耶。此上释成古无来去义。
△次释下句。
覆而求今。今亦不往。
去也。反覆更推今物。即知今物在今而不去。非唯不去。於古昔亦知不向於未来。故非动矣。此上释成今无来云义。但变上文以向曰今。今曰向。来曰去。去曰来。读之可见。如人有老少。少住昔而老住今。人多惑之。当老年衰朽不见[月*(?/口/用)]盛。乃谓少事已迁去。殊不思当少之年肤腠润泽。故知在昔矣。何於今而求之。已自迷倒。况求之不得。乃谓迁去。故知甚惑。达物理者了今古各住。无毫发可易。
△四结成。
是谓昔物自在昔。不从今以至昔。今物自在今。不从昔以至今。
可见。
△四引儒文二。初正引。
故仲尼曰。回也见新交臂非故。
文出庄子外篇田子方章。云孔子谓颜回曰。吾终身与汝交一臂而失之。可不哀欤。郭注云。夫变化不可执而留也。故虽执臂相守。而不能令停。康师疏曰。郭注不当。谓交臂之顷已失前人。非谓交臂执手不能令停。今取康师释交臂。此如两臂相交。秪此少顷之时。已见新失於故。若以论中次文指此。以明新故各住之义。而未知仲尼本意若何。孔子若语不迁。何必哀伤其事。若谓吾汝终身同交臂之顷。尔则郭注所谓变化不能令停。亦甚得旨也。今论中文有小改。但取儒释相符之义。非谓彼彼也。言见新者。即前今物自在今。非故者。即前昔物自在昔。秖少顷时。今昔尚各住一世。况日月年劫耶。
△二结成。
如此。则物不相往来明矣。
牒上仲尼所说。则新故各住。物无来往义已明矣。
△五责情。
既无往返之微朕。有何物而可动乎。
往返者去来也。微朕者小迹也。推诸法性相时分。求去来之迹。无毫末可得。未知惑者有何物而可曰动而非静乎。自破题入序至此。破执动之见已讫。
△三举事结显。
然则旋岚偃岳而常静。
自开章已下尽显万物不迁。故今牒而结之。旋岚者亦云毗蓝。华严音义云。正梵语云吠蓝婆。此云散所至。即风名。此风所至无不散坏。又翻云不迟。义翻为迅猛风。偃息也。岳山也。偃息山岳即风之散坏也。康云。偃者仆倒。亦取坏义。举迅猛之风。偃息群岳无所不坏而风。毕竟非山。山毕竟非风。既不相是。亦不相到。故曰常静。故知风山性相各有所住。虽飘鼓迅猛而常静矣。下三句例知。
江河竞注而不流。
水虽奔竞。前波后波各不相到故不流。又毕竟不能易於湿性。故不流动也。
野马飘鼓而不动。
庄子云野马也。郭注云游气。以三阳之月日气郁盛。则见游气飘鼓。歙歙然而前后各位。故无所动。
日月历天而不周。
历涉也。天轮左转。日月右旋。时分各住。故历涉天轮。不见有周匝之相。
复何怪哉。
怪者异也。即动而静。四皆不迁。何有动相可怪异也。
△次会释教意者。佛教俗谛有二门。一常门安立义。二无常门推破义。常门破断。无常门破常。此二教同出而异陈。虽教不并立。而执须并除。理须同会前论主即动以说静。使静不异动。则令二教相即显不二理。恐行者不晓斯旨。乃假外宾。引佛无常教义质之。意令动静不二之旨。与佛教常无常不二之理无殊矣。文二。初引教诘难二。初人法双标二。一约教理立难。
噫。
伤不平之声。教理相违故。
圣人。
圣通也。孔子对哀公曰。圣人者智通乎大道。应变而不穷也。今此方释宗。皆指佛为圣人。盖就应迹人伦。穷达理事。无所不通。故曰圣人。佛德难思。且就正徧知义释之耳。
有言曰。人命逝速。速於川流。
文引。涅盘经云。人命不停过於山水。今小易其语。言命者。不相应行中一法曰命根。即第八赖耶识体。是受生总报主。来为最先。去为最后。此识体上有连持。计属一报色心之功曰命根。乍生乍灭不停。如川水疾流。此则说无常教。诠无常理也。
△二约行果定难。
是以声闻悟非常以成道。
难者恐虽有教理未必可信。故以行果成立教理决定也。声闻者闻声教证道之人也。成道者证偏真性也。圣人说无常教。声闻闻之悟苦集灭道。现在无常破烦恼障。灭我执心。证我空真理。故八辈圣人。通号声闻。
缘觉觉缘。离(平)以即真。
梵语辟支迦罗。此云独觉。亦云缘觉独觉人自悟。缘觉者禀教。今取缘觉也。缘是所觉境。即三世十二因缘。觉是能了智。即生空观。由闻无常教故。觉三世万法缘聚暂有。缘离本空。故云即真。虽根利胜於声闻。破执障证我空偏真理不别。
△二牒前正难。
苟万动而非化。(牒前也)岂寻化以阶道。
非化者不迁也。阶道者次第证道故。且万物不迁。无常教理则虚设。岂有二乘寻此变化教理。次第得圣道耶。二乘既得道。方知无常教理非虚。将恐论主所说不迁教理。未可取信。
△二就理释通二。初叹无常教理幽深。
覆寻圣言。
三思曰覆。寻圣言即前无常教也。
微隐难测。
叹俗谛不二理难测也。微谓微妙事法。不可以常无常定相思议。隐谓隐密不二之义。潜密在於教下。故难可以言教测度。
若动而静。似去而留。
据上说教诠事。则似云动去在物理。则动而常静。去而常留。乃圣人不二之本旨。上句明立教。下句明诠事。故有重句也。
可以神会。难以事求。
神解必可契会。事相固难推求。
△二明常无常幽深教理文三。初明教异意同二。一就本教显异同三。初明执殊教异二。初明异。
是以言去不必去。闲人之常想。
闲防也。人心起常见。圣教说诸法无常以防御之。非谓定无常。
称住不必住。释人之所谓往耳。
释解也。人执无常迁往。圣教说万物常住因果决定以解之。令舍所执。非谓定常。
△二责异。
岂曰去而可遣。住而可留耶。
可定也。去住二教为破断常二执。二执若除。教不定立。故知教虽异而意同归也。
△二证成教异意同。
故成具云。
成具光明定意经也。
菩萨。
梵语。具云菩提萨埵。此云觉有情。三义释之。如金刚疏。
处计常之中。而演非常之教。
证上言去不必去闲人之常想。
摩诃衍论云。诸法不动。无去来处。
证上称住不必住释人之所谓往。此上证教异。下显意同。
斯皆导达群方。
群者不一也。方法也。经论法门不一。皆为导达执情故。
两言。
常门说住。无常门说去。
一会。
常无常理一以会之。何也。且万法虽生灭不停。而生灭各位。虽不失本位。而起灭何常。既动静不殊。则理本自一。盖俗谛不二之旨。纵随机各陈。理无殊致。即圣人之深旨微隐难测也。
岂曰文殊而乖其致哉。
不可以常无常教异。而谓不二之理有殊。故知物不迁之谈。足以尽圣人俗谛教意也。
△三述成不二。
是以言常而不住。称去而不迁。
言常称去。是两言为对二执。常即不住。去即不迁。是动静理一也。
不迁故(牒上下句)虽往而常静。
即动以见静也。如於生死中见生不到死。生死各住。例诸法亦然。
不住故(牒上上句)虽静而常往。
即静以见动。虽死生各住。而生死不停。此下二句。但翻覆文异。语意是同。
虽静而常往故。
牒上即静而动。
往而弗迁。
以显动而常静。
虽往而常静故。静而弗留矣。
但反上准之。前是以静为首。静即动。动即静。今是以动为首。动即静。静即动。以显两言一会矣。
△二寄外教显异同。文二。初举此方儒道。说动以显静。
然则。
牒上动静不二宗也。
庄生之所以藏山。
庄子内篇太宗师章云。夫藏舟於壑。藏山於泽。谓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昧者不知也。郭注云。无力之力。莫大於变化。今取彼意。山有郁茂。欲其不凋。若藏之於陂泽者。变化暗易。岂能令停固。昧者不知耳。
仲尼之所以临川。
论语云。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今亦借意。仲尼以人事速变。劝进学立德。此二圣人。大同佛教说无常破常。而其教意必使舍一取一。岂令即当而达无常耶。
斯皆感往者之难留。岂曰排今而可往。
排推也。可定也。庄孔二教皆感叹迁往之事。难以停留。乃一向见动。论主所见者。岂谓推排今物定有迁往耶。即动中见静。已显上往而弗迁之意也。
△二举西土邻人说常以显无常。文四。一标正意。
是以观圣人心者。不同人之所见得也。
以前动静不二之理。而观察佛圣人设教之心。必当如是者。则不可以人情所见。而得其意。
△二推常执。
何者。
推上人情所见。下释。
人则谓少壮同体。
少则幼年。三十曰壮年。同体者。凡人谓少壮同是一身。
百龄一质。
龄年也。百年处世亦一躯质。
徒知年往。不觉形随。
徒虚也。虚知有少有壮年年迁往。而不觉形随年变衰盛体殊。由不觉故。而执同体一质。此是滞常之情。
△三引彼文。
是以梵志出家。
梵者具云梵摩。此云清洁寂静。即净也。西土事天婆罗门。此称为净志。亦云净行。出家者即彼事天修迁之法。十五入山。以艹果为衣食。至三十归家纳妻生子。令种族继世。至五十再入山永不归。故曰出家。
白首而归。
有一梵志。三十不归。人皆曰死。白首之年而归。
邻人见之曰。昔人尚存乎。
邻近也。五家曰邻。邻居识者曰昔人。梵志三十不归。谓死矣。今尚存。此乃邻人执常也。
梵志曰。吾犹昔人非昔人也。
犹尚也。上句牒邻人指吾尚为昔人。下句语之曰少年。昔人已谢。我今年老。故非昔人。此乃梵志滞无常也。
邻人皆愕然。非其言也。
愕惊也。邻人坚执。闻说非昔人也。故惊愕不信其言。故曰非其言也。此上所引。虽梵志执无常。邻人执常。唯寄邻人常见以显无常。故下结云。
△四显无常。
所谓有力者负之而趋。昧者不觉。
此借庄子文结斥也。邻人虽执昔人尚存。而不知庄子所谓无常有力者负之而走。新新不住。念念不停。盖邻人昧者不觉此无常之理。然则邻人执常唯见昔。梵志执无常唯见今。若以今昔各住。常即无常。合此二见方为正理。今但寄邻人执常。结显无常。即前云静而弗留矣。
其斯之谓欤。
其是也。斯此也。谓则言也。庄子云昧者不知。今邻人不知常中有无常。正是此言也。欤语助耳。
△二显教权意实前。虽明教异意同。恐未知其同异之旨。故今示之。令达权实也。文五。初双标教意。
是以如来。
是应身如来。说俗谛常无常教故。
因群情。
群者不一。即断常二执故。
之所滞。
滞有无二境。此上所治之病。以为起教之因。
则方言以辨惑。
圣人立常无常方便之言。辨柝其惑情。即能治之药。
乘莫二之真心。
照常无常理不二者曰真心。乘运此心而设教故。
吐不一之殊教。
吐说也。对二执说二教也。
乖(教异)而不可异(理一)者。(牒上同异)其唯圣言乎。
唯独佛教有此言异而意同。
△二双明权实。
故谭真。
动中说静曰谈真。
有不迁之称。
破执无常者。拨丧因果之流也。
导俗。
俗见多保守生事。故静中说动以导接之。
有流动之说。
无常剎那不停。古今代谢。上显教权。下明意实。
虽复千途异唱。会归同致矣。
千者言其多数。途道也。虽因执设教说有多途。若契会所归之理。必须动中见静。静处见动。故曰同致。则知教权而意实也。
△三责执教之情。
而征文者。
征执也。前执文诘难之者。
闻不迁。则谓昔物不至今。
前境同见异中以昔不至今。论主曰静而非动。难者闻之。乃谓是静也。
聆流动者。而谓今物可至昔。
聆闻也。闻上人命逝速之动。乃谓今物可去曰动。此亦不离前文动而非静之情耳。难者既未达不二之旨。故於昔物不至今见静。乃以今物可至昔为动。并为情计。故前责曰往物既不来。今物何所往。情既未破。尚执动静二教生难。下责执动之见云。
既曰古今。而欲迁之者何也。
既曰古则住古。今则住今。而执惑之者。欲迁今为古者。意之何也。
△四遣无常之见。谓前难者。执无常教理行果诘难。上既显二教理同。故今遣彼偏执也。
是以言往(牒无常教)不必往。(遣执也)古今常存以其不动。
古今各存一世而不动故。岂闻无常便谓定往。或作往昔释之。意欲遣执常教之者。但今正破执动设难之者。故不从也。
称去(亦牒无常教也)不必去。(遣执也)谓不从今至古。以其不来。
前之遣执。令知古今各存。此之遣执。令达今不去古。古不来今。并就无常教中说此常理。与前即动求静。教理相照故。
不来故。不驰骋於古今。
驰骋者去来不息也。
不动故。各性住於一世。
古住古今住今故各一世也。
△五结成不二。
然则。
牒上教权有异意实为同。
群籍殊文。
诸经说常无常。
百家异说。
诸论说去说住。
苟得其会岂殊文之能惑哉。
若契会常无常不二之旨。则殊文岂能为惑也。
△三重宗教意复显不迁。文四。初宗教显意。
是以。
牒上佛教对机有异理意是同。
人之所谓住我则言其去。
今人执常论主语之。以无常此宗无常立教。
人之所谓去我则言其住。
人执无常论主语之。以常此宗常立教。
然则去住虽殊。(对机教殊)其致一也。
前句即常中说无常。后句无常中说常。故知全动见静全静见动故同致也。非但后宗如此。前动中求静本意如斯。
△二引证幽深。
故经云。正言似反。谁当信者。
正理之言说常无常似有相反未达不二之理者疑而不信者。字是牒经。古疏云。此文出普曜经。
斯言有由矣。
斯言者不信之言也。因由理不二而言二。故不达者多不信矣。
△三推释动静。
何者(微上致一之义)人则求古。於今谓其不住。
凡人今时不见古物执古物迁而不住。
吾则求今。於古知其不去。
论主古时不见。今物知今物在今而不去。
今若至古。古应有今。古若至今。今应有古。
反释。
今而无古。以知不来。
古住古而不来。
古而无今。以知不去。
今住今而不去此上顺释也。
若古不至今。今亦不至古。事各性住。於一世有何物而可去来。
事者今时事在今古时事在古。
△四结示不迁。
然则。
牒上动静不二。
四象风驰。
春夏秋冬曰四象。四时迁变驰疾如风。
璇玑电卷。
尚书云。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璇即玉名。玑衡皆王者。正天文之器。衡则横於上。玑则动於下。并以玉为饰。故曰璇玑玉衡七政。谓日月五星。璇玑下转。王者端视於玉衡寸穴。则知其天文变动。以审政事。今借彼意。唯取璇玑转动。若闪电之疾速故曰电卷。古多谓璇玑是北斗之二名者。恐非其说。
得意毫微。虽速而不转。
毫微者毛端至小也。若於一毛端达性相时分各住本位。则万物皆曰不迁。虽见四象璇玑速。若风电之不停。而位位各住即动而静矣。上因外人不知论主动中说静。故执无常教理行果致难。已明权实同异。会不二之旨。不殊於佛教。今即动显静结成令行人再照前不迁之旨。定为俗谛所宗。或曰若然者。二乘道果孰是非耶。答权则为是实则为非今此论废权立实之教。二乘道果正当所破。谓彼偏滞无常教故。若达动静不二之理。自然空有双照。舍权归实并契中道。故知前引二乘行果为难。理不极成。上明会释教意竟。
△大文第三因果结益者。圣人立教必有所益。既即动以显静。已知俗谛理实。如是今举因果者。令悟由因住古果。亦住今故佛教说因成果定万劫难逃。岂谓万法无常。能逃因果不迁之益其在兹焉。文二。初就果推因。文六。初正明。
是以如来。
就佛举果也。然如来有二身。全智归理曰真身。全理起智曰应身法。相宗说佛有二身谓。法报化报。中有自报他报。今他报合化为应身。自报合法为真身。真身寂灭。本非因致。纵假了因所显定非生因所生俗谛门中未明此义今正就应身如来以果推因也。应果身相地前地上所见多种广如诸教所辨。又此特就如来果上。推因不迁者。以显此论宗在一乘无二无三故。
功。
业也。明应果往因。曰功始自十信初心中间四十一位。所修十波罗蜜万行之因。俱名功业也。
流万世。
水动曰流。言万世者万举多数世者时分也。梵云劫波。此云时分。起信论。明信心。尚经十千劫。况入住已来历三。阿僧祇。其中所修功业。今言万世者。盖指远因迁流。至果已经多劫故也。
而常存。
果上知昔因在昔故曰常存。
道。
说文曰所行之谓道又道路也。皆取可履践义行人。以智诣理所作皆真曰修道。此则以修正行曰道。道即因也。
通百劫而弥固。
弥久也。昔日行道流通至果。虽经多劫定知在昔。故曰弥固。
△二引喻。
成山假就於始篑。
论语云。譬如为山虽覆一篑进吾往也。假者籍也。篑者土笼即取土之具。既籍始篑之土迭之成山。即篑土住。初而不灭以喻。昔日功业常存也。
修途托至於初步。
道经曰千里之行始於初步。今云修途者长路也。托依也。欲行千里之途。始托於初步至千里已。则知初步在初而不灭以喻。昔日道行弥固矣。此以成山修途喻果显篑土。初步明因存既果籍因招。则果成因在定矣。
△三结成。
果以功业不可朽故也。
果决定也。以喻况之果然决知如来。昔日功业在昔不朽则因不迁矣。
功业不可朽。故虽在昔而不化。
不化者不朽灭也。
不化故不迁。
不迁者不来今之果时也。
不迁故。则湛然明矣。
水澄曰湛今显因位不动。故曰湛然明矣者。义已现也。
△四引证。
故经云。三灾弥纶。而行业湛然。
三灾者水火风也。弥纶者充徧也。劫坏时火至初禅。水至二禅。风至三禅。三禅已下无不坏散。唯行人道行功业。湛然不动。
信其言也。
佛语可信故。
△五征释。
何者。
征也。果上不见因。何以知其不化不迁耶。下释。
果不俱因。
俱同也。果在今而因在昔故不同时。
因因而果。
上因即因由下因。是因行虽昔因今果而果籍因成故。
因因而果因不昔灭。
既籍因成果。果时定知因不可灭故。故上曰虽在昔而不化也。
果不俱因因不来今。
因果既不同时定知因。住昔而不来今之果时故。上曰不化故不迁也。
不灭不来。则不迁之致明矣。
以果求因已知因中功业道行不灭去不迁来。则在昔之理明矣。
△六结责。
复何惑於去留。踟躇於动静之间者哉。
去留者即动静也。踟躇者进退不前之言物理在乎动静不二之间。何以疑惑而不进趣耶。故今责之。
△二举事结显此结通二。一结当。文二。结一论。
然则。
承上所推因果今昔之事动静不二故。
乾坤倒覆。无谓不静。
易云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天上覆而地下载今言倒覆者。设若天载而地覆。则乾坤尊卑不失阴阳本位。故无不静。
洪流滔天。无谓其动。
洪流者大水也。滔天者弥漫也。尚书云滔滔洪水方割。以诸波各住自位。故无所动。
苟能契神於即物。斯不远而可知矣。
若能心契神解即物会理。则不二之理不远中根之人。可於此而知存亡矣。
△第二不真空论显。即真者前明俗谛。今辨即真显真谛。故有此论来。然终实之教。谈真必先立俗言俗必藉於真说。则空有两陈理。则真俗一贯二谛三谛。或合或开。教有多门理无殊致。前是即真之俗。今明即俗之真。真俗不二显第一义谛。为般若所照所证之境。故此一论望前。则真俗互融为对。望后则境智能所为对。故次来也。又凡人秪知万物缘生。生而复灭。而不了生非真生灭。非定灭生灭由缘。缘从真起良由从缘万物无一法。而非真空不知此者。强执有无为破此执故立此论於前五名中此真谛门以性空推缘会故。即事显法性真理已至於本无。故知二论同时真俗不二。即第一义谛。故曰一义也。但境智犹存未及涅盘圆寂之一义释。此分二。初题目。
○不真空论第二
不真者非实也。缘生故物性非实有缘起。故物性非实无以此。而推性非有无。故曰不真也。言空者寂也。由事相不真。以显性本虚寂故。此则不字是能破智真字是所破执。乃即俗双破有无也。空字是所显中道第一义谛也。故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不实有也。亦名为假名不定无也。亦名中道义空寂也。又不了缘生者执有执无。或起异见迷於至理。今以不真双破二执令。即事契理理本自寂。故曰不真空。又前物不迁立俗。即缘法不定无。今明即真显诸法不实有。二论同时。显中道理。理本寂灭真俗双亡故曰空。又物不迁论双照有无位各住。故不真二字双遮有无缘不定。故空之一字两亦双非契中道故。不真之空能显所显故。不真空之论能诠所诠故。皆依主释。
△二论。文中二。初叙立意有三。初明理深难悟分四。初标宗显妙。
夫至虚。
至极也虚寂也。理本虚寂乃真极之虚故曰至虚。即中道第一义谛理也。且虚之一言。泛通太虚及待实之虚。今真理绝待离断灭故曰至虚。又至者到也。推穷物理。极到於寂灭故曰至虚故。诸教指此为真际曰实际曰本源等。皆以到於极故也。
无生。
不从前际生。不向后际灭。中间亦无住故。净名云。本自不生。今亦无灭是寂灭义。又不从有生不从无生不。即有无生不离有无生。离四句绝百非。理本如此故曰无生。
者。
牒上所宗之理也。
盖是般若玄鉴之妙趣。
盖是者指拄之辞也。般若此翻智慧也。鉴照也趣向也。至虚无生是般若照鉴趣向之处。般若为能鉴能趣至虚无生。为所鉴所趣。般若能鉴。鉴而无鉴故曰玄。鉴理为所趣。趣而无趣故曰妙趣。此标不真空论与后论理智为对也。
有物之宗极者也。
万有为能宗至虚无生为所宗宗之至极。故由真理随缘有万物。故此标即俗之真。真不离俗。显此论与前论理事为对也。此上理智事三智为能照。即事契理为所照。一论大意不过於此。
△二约智叹深二。初逆叙智能。
自非圣明。特达何能契神於有无之间哉。
自非何能者皆倒语也。圣明特达者即般若。是圣人之灵明有挺特通达之照用故。神者不测也。契不测之妙理。即於万物有无之间自非般若。何有此能此显至虚唯智所证非情所。及即事契理须假於智。
△二顺明智用。文二。初明智体照用。
是以。
承上理由智悟故。
至人。
证极曰至果满位极示迹人伦唯佛称之。今寄果人说智故标至人。但能即事契真。皆得至人之智用。不可高推在圣自负己灵。
通神心於无穷。穷所不能滞。
通者无拥也。神心者三解中即灵照心也。穷者推照也。照而无照故曰无穷。下论云。智有穷幽之鉴而无知焉。且至人不测灵照之心。通达在於无照。当照而不滞於照。故曰穷所不能滞。此上明智体下显照用。
极耳目於视听声色。所不能制者。
极耳在於听声极目在於视色。而声色无一可以制碍於耳目者何也。下释云。
岂不以其即万物之自虚。故物不能累其神明者也。
累者系缚也。万物本虚故灵智照了无一物。可以累缚於智用故。声色不能制碍也。此乃即体之用照。即事之理。故曰不真空也。
△二释照用之能。
是以圣人。
牒上圣智即事契理也。
乘真心而理顺。则无滞而不通。
乘真心者运无照之真智。契无生之真理。理智相符故曰理顺理外无事。故智无惑滞不通之处。此释上通神心於无穷义。
审一气以观化。故所遇而顺适。
审者谛察也。一气者语出道书以虚无之道曰一气。今借语指至虚中道为一气也。观化者照万物从缘而忽有也。适者造诣也圣智了至虚而观事。则所遇之事皆顺於理也。释上极耳目於视听。即万物之自虚也。
无滞而不通。故能混杂致淳。
覆释理智义混杂淳者。皆和同义致立也。理智相顺故智虚无照理虚无生。故能混杂同虚立不二淳和之理。此释成上理智对显体同故也。
所遇而顺适。故则触物而一。
覆释上理事义触对也。事皆顺理则凡触对物皆同一理。此释成理事对显不二故。
△三结事不真。
如此则。
牒上理事不二之义。
万象虽殊。而不能自异。
即事显理也。事虽万殊皆由理异离理之外事。不能自异也。如水外无波波不能自异。
不能自异。故知象非真象。
万象无真实由全理随缘而有故。
象非真象。故则虽象而非象。
事不真而理全现故。虽象而非象观云如波相虚。令水体露现。故题云不真空理事不二。是当论之本义。
△四述前主后。
然则物我同根。
物理也我智也。理智体同故。曰同根结上理智对。
是非一气。
是非者有无事法也。事皆归理故曰一气。此上二句述前也。显至虚无生为般若之玄鉴。又为有物之宗极。下明生后。
潜微幽隐。殆非群情之所尽。
理在事内曰潜。不可思议曰微。无形无相曰幽。情解不及曰隐。殆者且也。即语词此明真理潜微。且非群生情见可尽。
△二叙异见迷宗。文二。初标兴由。
故顷尔谈论。
由理非情尽故也。顷尔者向来也。谈论者指诸宗立论之者也。
至於虚宗。每有不同。
於此虚宗各有不同之论。
夫以不同而适同。有何物而可同哉。
此则总斥诸宗也。以不同之见。而皆欲造适於同理。理本无异将何可同故。但除异见不必求同下责云。
故众论竞作。而性莫同焉。
由众论竞作。遂令性义多途莫能同焉。所谓多歧则亡羊矣。
△二伸破立文二初推。
何则。
推上何谓众论竞作性莫同耶。
△二释。文三。初破心无义。文二。初叙计。
心无者。
康疏云。破晋朝支慜度心无义欲叙。而破故先标也。
无心於万物。万物未尝无。
彼谓。但无心执於万物。故名即事契理。非谓万物是无。
△二正破。
此得在於神静。失在於物虚。
且得心神澄静。未达万物本虚存境有心。心岂澄静。此是一家异见。注云。破支慜度心无义也。
△二破即色义三。初叙计。
即色者。
下注云。破支道林即色义。康疏云。晋朝支道林立。即色游玄义此先标也。
明色不自色。故虽色而非色也。
此语出林法师集妙观章云也。明者指彼所明也。色不自色者。彼明色法须待缘成不是自有之色。虽有缘成之色色非实有故空。故云。虽色而非色彼欲明佛教说色。即空即事显理也。
△二明解异。
夫言色者。
牒彼言色也。
但当色即色。
缘色果色皆是色也。
岂待色色而后为色哉。
岂待缘色合会成果色。然后方为色耶。
△三正结破。
此直语色不自色。未领色之非色也。
直但也。此师但说果色不自色达果色空。未领解缘色亦空也。注云。破道林即色义也。
△三破本无义四初叙情计。
本无者。
下注云破竺法汰本无义亦晋朝人先标也。
情尚於无多。触言以宾无。
尚好也宾伏也。此师情见偏尚空无多触对佛教谈玄。唯宾伏归无以无为当此是论主叙彼情见也。下出所见云。
故非有有即无。非无无即无。
由彼见解偏错。故闻教云。非有乃谓无於有故所以云。非有闻教云。非无乃谓无於无。故所以云非无。此则一向归无也。
△二示正义。
寻夫立文之本旨者。
论主究诸教立非有非无之文本旨。所解不如。此者字牒本旨也。下出意示之云。
直以非有非真有。
但以言非有者万物缘生非实有故。
非无非真无耳。
言非无者不坏缘相非实无故。
△三责异见。
何必非有无此有。非无无彼无。
何必者责词也。此彼者但指拄之言。非谓分定彼。此何必闻非有。谓无於有闻非无。谓无於无。
△四斥谬计。
此直好无之谭。岂谓顺通事实。
此师但是好尚归无之谭论。岂是顺通非有非无之言教。即事契於中道实理。下斥云。
即物之情哉。
舍有着无皆群物之情执耳。注云。破竺法汰本无我也。此上略明三家异见。各执一端故。使至宗无同异中炽然成异。今为正理惑异。故有论兴。亦因异立同耳。理无同异何在言也。故上云。有何物而可同哉。
△三述意谦陈三。初叙名物不相到。
夫以物物於物。则所物而可物。
以用也。物物者物之名也。於物者对物之相也。用名对相所有之物必可名之也。
以物物非物。故虽物而非物。
以物之名向於无物。虽有物名定无物体如云。兔角有名无体。下明不相到。
是以物不即名而就实。
释上所物而可物显体不到名即者是也。就实者得实名也。物不是名故物上不得名之。实诗云。见人空解笑弄物不知名盖物上无名如婴儿得物而不能知名。此显物不到名。
名不即物而履真。
履真者到物实体也。名不是物故名不能到物之真体。如人言火不热於口。盖名上无体也。此显名不到物。
△二显至理绝言思。
然则真谛独静。於名教之外。
世之名物可言可见。尚不相到。况乎真谛非言思所。及独出於名教之外。岂容言议故下云。
岂曰文言之能辨哉。
此二段之为论主既排诸宗异说。未知正义理合如何。故今泛叙世间名相尚不相到。况出世深理无相无名非言可及下寄之於言诠者。但欲令人解正知邪非谓虚宗言解可到。
△三谦陈拟述意。
然不能杜默。
然者牒上理。虽不可言而世多惑异故。不能杜默绝言论也。
聊复厝言以拟之。试论之曰。
复者重前立论故厝致也。拟者未决之词。盖谦云聊致其言拟议试。且论之。
△二正立论古科为六今为三段。一通论诸法直显即真。二别指色心因缘推释。三推穷名实结责迷情。然夫真理随缘成诸事法。凡夫不了执事迷真。或生异见故。今先显即真统论诸法未知因何即理故。次约因缘别指色心推释色心既总万法万法不过因缘因缘故空。空故即实。若谓因缘本空。何以名能召体。体上立名故。后推穷名体。由执故生情。执本无名体。何有故此三科。后则离徧计中。则了依他初则证圆成文。虽从深之浅义。则以后释。前良由不达名体因缘焉。了诸法真实。今初。三。初引教标宗。
摩诃衍论。
摩诃云大。衍者云乘。
云诸法。
俗谛事法不一故云诸。
亦非有相。亦非无相。
亦者重又之语非唯至虚之理。非有非无俗谛诸法。亦非有无故。又上云。诸法即有无法也。有而非有故云。亦非有无而非无。故云亦非无也。然真非有无者有二义。一无状无名故非有体用真常故非无。二不可以常见而取故。非有亦不可以断见而求故。非无今俗谛诸法。亦不有无者。仗缘而生故。非实有不坏缘相故。非实无若了缘生非实有。即知真本无名状。故不可以常见求。若达缘相非实无即见真体具妙用。故不可以断见取。今此正明俗谛有无不实。次引中论以显即真。
中论(中观论也)云。诸法不有不无者。
牒上俗谛诸法双非有无故即真谛者。
第一真谛也。
此明真俗不二显中道妙理绝诸对待不堕数量。故云第一。法鼓经云一亦不为一为。破诸数故。然相宗多明俗谛是有为。则不过有无生灭真谛属无为。则非有无不生灭未了。即俗是真绝待第一。今此论所宗正为会权入实。所以先推俗谛。后显真俗不二。又真故不有俗故。不无第一义谛。双非有无。又俗谛诸法具三句。一有。二无。二亦有无。真谛当第四句非有无真俗相。即则四句同时良以对俗之真。岂越数量。若达不二永绝对待。故云第一。此论所诠不过於此。故标为义宗。
△次推释宗义二。初明即俗之真文三。初反覆推释文三。初牒前。
寻夫。
以上衍论言教为量。研穷诸法因缘道理。故云寻夫。
不有不无者。
正牒衍论也。
△二反推。
岂谓涤除万物。
岂谓者反责之辞。涤除万物者。泯染净名相之境也。
杜塞视听。
杜塞视听者。绝耳目鉴照之心也。
寂寥虚豁。然后为真谛者乎。
寂兮无声寥兮无色牒上泯境也。太虚豁尔无知无用牒上泯心也。岂谓泯绝染净心境诸法。后为不有不无。真谛之义非如此也。
△三顺释。
诚以即物顺通。故物莫之逆。
诚实也。论之实意即万物顺通。不有不无因缘之理。物不能逆於理也。此推俗谛不有不无。
即伪即真。故性莫之易。
伪假也。真实也。俗谛因缘故假真谛本性自实了。因缘不有不无。即真性不有无故。不待易俗为真此推。即俗之真真谛不有不无也。
性莫之易。故虽无而有。
虽真空常寂而幻有宛然。
物莫之逆。故虽有而无。
虽幻有森然而真空不隐。
虽有而无。所谓非有。
幻有即真空真性湛寂。故同一非有。
虽无而有。所谓非无。
真空不碍有真性常住。故同一非无此上明即俗之真。不有不无之义已显。
△二就俗结显。
如此则(随上所推)非无物也。
不坏缘相故上云亦非无也。
物非真物。
缘生非真故。上云亦非有也。
物非真物。故於何而可物。
但由俗谛非真以观万物物何可有。故前衍论。即诸法不有不无。以显真谛之理也。
△三引经证成。
故经云。色之性空非色败空。
秦译净名云。喜见菩萨曰色。色空为二色之性。空非色灭空色性自空。今引以证成也。败者灭也。色性缘生故空非有也。非待色灭见空。故非无也。下自释经意云。
以明夫圣人之於物也。
以用也明证信也之向也。用上经义证知圣人向对万物之智也。向之如何下云。
即万物之自虚。
了缘生本自虚。故亦非有也释上色之性空。
岂待宰割以求通哉。
宰者治也制也。皆取折伏为义割截也断也。皆去除义。他宗所说多用比观伏惑现观断惑。故宰伏断割惑妄方曰证真。今实教。即物显理岂待如此也。既非除物见真。故亦非无也。释上非色败空。
是以寝疾。有不真之谭。
寝疾者净名示疾於毗耶离城独寝一床。问疾品云。众生病非真非实有菩萨病。示非真非实有。良以众生缘空病。岂真实大悲示现。岂真实哉。
超日有即虚之称。
超日明三昧经云。不保命四大虚称者言也。亦有即四大而见虚之言。已上三经同证俗谛非实有无。
然则三藏殊文。统之者一也。
结上引意也。经律论曰三藏。上虽略引二经三文。以明缘性非实有无实。则尽三藏之文凡言缘性皆同此理。盖以不有不无之理。统三藏之文为一故也。
△二明真俗不二。文三。初引经标异。
故放光云。第一真谛无成无得。
此引放光释上中。论所明第一义谛。真俗绝待以为第一。今引放光经以第一真谛对俗。而论者良由说。则不过二谛为门第一真谛非言所及故。前中论虽云第一真谛但就。即俗明真以显第一真谛故。今重引经标欲推不二之深旨。无成者成菩提也。无得者得涅盘也。理智二果真谛不立故。此即真谛不有也。
世俗谛故。便有成有得。
成正觉证真常俗谛之中二果显然。俗谛不无也。
△二释成不二。
夫有得。即是无得之伪号。
有得意兼有成俗谛。言有得真谛谈无得。俗无自体。全真立俗。故有得是真中之假号。如即水之波波假也。
无得。即是有得之真名。
真谛言无得。是即俗之真。真理自实故。无得是即俗之真名。如即波之水水真。
真名故。虽真而非有。伪号故。虽伪而非无。
真定不有俗定不无。
是以言真未尝有言伪未尝无。
述上对俗之真。故前论云诸法不有不无也。
二言未始一。
在言说为门不同。故本不一。
二理未始殊。
真俗不二证之。则木自不殊也。不二之理。即强名第一真谛也。所以即俗之真绝诸对待。故名第一也。
△三引证不二。
故经云(大品般若经)真谛俗谛谓有异耶。答曰无异也。
据门间。异约理。答不异此证上二理未始殊。
此经直辨真谛以明非有。俗谛以明非无。
此经之言意可通二。一则指前放光。又可指上大品问异也。
岂以谛二而二於物哉。
物则理也。谛门虽二理不可二也。故经答曰无异也。
△三述成正理四。初述成。
然则(承上之辞)万物(俗谛事法)果有其所以不有。
果决也。推万法缘性果决有不有之义。
有其所以不无。
缘性又亦果。决有不无之理。
有其所以不有。故虽有而非有。
幻有非实有。
有其所以不无。故虽无而非无。
性空非实无。
虽无而非无。无者不绝虚。
性空之无非断绝太虚无也。
虽有而非有。有者非真有。
缘会之有非谓真常有也。
若有不即真。无不夷迹。
夷者平除也。迹谓踪迹有不常有。故不有无不除迹。故不无。
然则有无称异。其致一也。
说缘性有无。则似异有即不有。故无无即不无故有有无不二之理。不殊不殊之理。即第一义谛故曰不真空。
△二引证。
故童子叹曰。说法不有。亦不无。以因缘故。诸法生。
净名经宝积童子叹佛。善说诸法。由因缘生故性非有无也。此则推缘会显性空也。
璎珞经云。转法轮者。亦非有转。亦非无转。
彼经云。诸法如空故亦无有转亦无无转车轮有用转之。则运动摧辗圣人法门有用说之。则破惑出尘故。曰转法轮者牒也。说者受者及中间名句文义。皆从如来大悲心。及众生善根缘上。而起缘性皆空。故非实有无也。
是谓转无所转。
结也。俗谛云转。即俗之真。则无所转。
此乃众经之微言也。
此即真之义。乃为众经言之微妙也。微妙故不可以有无得矣。
△三推释。
何者(推也)谓物无耶。则邪见非惑。
此先逆说无也。邪见者正理之外起见偏滞断灭物。若定无邪见执无。则非为迷惑。
谓物有耶。则常见为得。
逆说有也常见者。执诸法常住起见偏滞实有物。若定有常见执有。乃得正理下顺显非有无。
以物非无。故邪见为惑。以物非有。故常见不得。
由万物缘性。定非有无非二见所了。故执有无者。迷惑正道也。
△四结成。
然则非有非无者。信真谛之谈也。
既谈真实谛理。故不可以有无所议。乃曰非有非无。是谓言之微妙也。
△二别开色心因缘推释。然古之科文。多谓前约境此约心。则令文义成局岂前诸法之言。而不该於心。此中物从因缘而不通於境。今以总别分之者。但开前诸法不过色心。故引道行标心中观标物。复以因缘。所以释成其理前则文。总义高。此则文别义细然。其大旨不殊前段耳。亦分三。初引教重标。
故道行云。心。
俗谛缘生之心。通凡圣皆灵照故。
亦不有亦不无。
重又曰。亦非但第一义谛。非有无俗谛缘生之心。亦不有无故。又有而不有无而不无。故云亦也。然夫真心本非有无不可以因缘推释。非今所明。今正明俗谛。圣凡缘生之心耳。圣心者随缘而有。故不有感而常应故。不无凡心者因境而有故。不有对境。则起故不无。是知俗谛圣凡二心。皆由缘故非实有无。即显真谛门中圣凡有无之心。俱绝。又即俗而真则圣凡不有即真而俗故。圣凡不无真俗不二。即显第一义谛。双绝有无也。
中观云。物从因缘故不有。缘起故不无。
引论推因缘以标不有无之。所以然因缘之义佛教咸宗。但随事推求离因缘。而成未之有也。但亲起者曰因。助生者为缘如谷子为因。水土人时为缘。故得禾苗成穗。圣人以大悲大愿为因。众生善根为缘。故有应化心生。众生以无明为因。境界为缘故。有取着心生。若本觉为因。师教为缘。则有了悟心生。故俗谛中凡圣迷悟。若心若境。皆由缘有。故不真有缘起。故不定无达。此缘性了然。即真真俗既融一理斯显故。今言物通心及境也。
△二再推宗义五。初叙意牒前。
寻理即其然矣。
究寻诸法由因缘故。不有不无道理。即当如此。
△二推释所以二。一推释不有。文中各先逆后顺。今初也。
所以然者。
牒上寻理之所以也。
夫有若真有。有自常有。岂待缘而后有哉。
心境若实决定常有何待缘会而有。
譬彼真无。无自常无。岂待缘而后无。
真无有二。一太虚断灭实定常无。二真心虚寂究竟凝然。此二无虽藉缘显不假缘成。今引此实无以喻缘有之不实有也。此上法喻逆说下顺明不有。
若有不能自有。待缘而后有者。故知有非真有。
假待於缘定非实有义甚可见。
有非真有。虽有不可。谓之有矣。
结心境有而不有之义故上曰物从因缘故不有。
△二推释不无。
不无者。
牒上缘起故不无。
夫无。则湛然不动。可谓之无。
湛然者水澄停貌也。动者改转义心境。若定无则澄湛凝然。更不改转其犹太虚。永无移易可以谓之无也。
万物若无。则不应起。
万物者心境也。应当也。若决定无者不当从缘而起也。此上逆推向下顺显。
起则非无。
心则违缘起瞋顺缘起贪迷缘起痴乃至善友缘。则起善恶友缘。则起恶非无心也。境则各各从缘和合。而有故非无境。又心境互为缘起故非无。
以明缘起。故不无也。
结无而不无义。故上云缘起故不无也。
△三引大论证。
故摩诃衍论云。
此下有四句。前二句明缘生。故有缘假故无。后二句即无显不无。即有明不有引证。前文大意如此。
一切诸法。一切因缘。故应有。
从缘而生缘会应有即假有也。
一切诸法。一切因缘。故不应有。
既由缘有故不实有即空无也。此上二句推求因缘法。幻有空无也。
一切无法。一切因缘。故应有。
缘假之无不坏性相常有。故前云。以明缘起故不无等。此即就次句言无以明不无也。
一切有法。一切因缘。故不应有。
缘生之有本非实有。故前云。虽有不可谓之有等。此即就初句言有以明不有。
△四反覆释成。
寻此有无之言。岂直反论而已哉。
恐谓大论但将有遣无将无遣有秪破二边非别有理。故特释之言。寻此有无之言者前。初句说有末句说无。第二句说无。第三说有。今推寻之非谓。但欲反其议论有无互破而已。
若应有。(法若定有)即是有。
大论秖说第一句应有。
不应言无。
不当说第四句不应有也。
若应无。(法若定无)即是无。
大论秖说第二句不应有。
不应言有。
不当说第三句应有此上逆说下顺明。
言有是为(平呼作也)假有以明非无。
第三句言有是假作。此说欲以明第二句中。无非断无故。
借无以辨非有。
第四句借无之言以辨。初句中有非实有。故知因缘心境有非实有无非断无大论。故立四句也。
△五总结玄旨。
此事一。
一切事法以四句不二。一义贯之皆中道也。
称二(有不有无不无)其文有似不同。
四句异而意不异。故云似不同。
苟领其所同。则无异而不同。
若知万法皆同缘性。则无有殊异而不同归一理也。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谓是假名。亦名中道义则空假中。三不离因缘为门。故无异而不同也。
△三复述正理三初正述。
然则。
承上所推宗义道理。
万法(心境下一)果有其所以。不有不可得而有。
果然由因缘有。而不实有欲谓之有必无。此理定不可得。
有其所以。不无不可得而无。
但翻上也。缘起性相欲谓之无理亦不可得此中。但明因缘故。不有无即真之义已。在前段比校前文意多如此。故知前则意高。此则意细耳。
△二推释。
何则。
推上不可得而有无。
欲言其有。有非真生。
仗因缘故非真也。
欲言其无。事象既形。
既形者已现也。缘起则心境事象已现也。
象形不即无。
无而不无。
非真非实有。
有而不有。
△三结成。
然则不真空义。显於兹矣。
由上推之则因缘性相不实有无。有无双寂之义显於此也。故题曰不真空然缘法。不有无。即显性空义。若有无双寂即显第一义谛。乃法性实相之义。但境智未亡。故未及本无之义。
△三推穷名实。结责迷情者此文望前则后。后释於前。前为不了前因缘即真义故。执名着相徧计情浓故。今推穷结责欲使即名体。以达缘空方契真空文。虽从深至浅。欲令自浅之深以后释成前文也。文三。初引经标义。
故放光云。诸法假号不真。
俗谛诸法由住情见故。有名有体情本虚妄。故名号假立体不真实名之。与体情有理无下举喻。
譬如幻化人。
幻者不实而有结巾艹以为兔马仗物假术於实起虚。盖惑愚目耳化者。无而忽有也。人者所幻人也。幻术化成男女。则名相宛然妄情执法见有名体。则以幻术喻妄情化人。名相喻诸法名体也。
非无幻化人。
在幻术中无而忽有名相宛然众生。在迷诸法名体宛尔差殊。
幻化人非真人也。
若知人由幻术而有则名相全空若悟法因迷执。而兴则知名体虚假。达因缘者。即假以会真迷因缘者。执名而着相引经立义正责迷情然。此段经古科连上以为引证。义亦可通。今谓正显名体不实理顺后段故。今科归下文为下之标义。於理甚便。
△二正推名体四。初名体互求。
夫以名求物。物无当名之责。
以用也当是也。用名推求於物而体上定无是名之真实。若以物体是名者。则一切物体皆同音声文字。此则用名求见体不实矣。
以物求名。名无得物之功。
又用物推求於名名上定无得物之功用名中。若得体一切火。名皆须炎热。故知火名定不得火体。此用体求见名号假也。
物无当名之实。非物也。
因求物不是名。则知物是妄执非实物也。
名无得物之功。非名也。
又由名不是物。则知名亦虚妄非实名也。故圭山云色是虚名虚相。无纤毫之体故。即真空也。
△二双结同空。
是以名不当实。实不当名。名实无当。万物安在。
安何也。俗谛万物不过名体。既不相是即知同空空。故何在以是义。故前明俗谛因缘。即真良由诸法名体。但离妄缘即如如矣。
△三推立名因三。初引文陈惑。
故中观云。物无彼此。
恐疑者。云一切物皆可名召何谓名无得物之功耶。故今引文释之。万物体上本无虚名也。名有千差且举彼此一端为。例释之。
而人以此为此。以彼为彼。
如东方有惑人以东。为此以西为彼。
彼亦以此为彼。以彼为此。
彼者西方人也。却以东为彼西为此适。此今曰彼适彼今曰此也。
此彼莫定乎。一名而惑者。怀必然之志。
由二人各执。故此彼之名不定也。在惑者所见而起必定之心。则知名由执有也。
△二结指惑情。
然则彼此初非有。惑者初非无。
初者本来义彼此之名物上本来不有。若以惑者所执。则本来不无。故知物上无名。名不是物但由情惑假立虚名惑本自空名。岂真实。故上曰名无得物之功也。
△三举名结例。
既悟彼此之非有。
由上已达名空以为能例。
有何物而可有哉。
例知彼此之物体离执。亦何有也。故上云。物无当名之实非物也。以彼此名体转例万物云。
故知万物非真(体假)假号(名假)久矣。
从来迷惑故。执假名虚体久矣。此结归上放光宗义也。
△四引文证成。
是以成具立强名之文。
彼云是法无所有强。谓其名证上名假。
园林托指马之况。
此借庄子意。康疏云。庄子曾为漆园吏故曰园林。指马之。况者齐物篇云。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音义云。指百体之一体马。万物之一物。则且各举一以言之。且夫是非彼。此百体万物一一有之。庄子。唯明齐物是则皆是非。则皆非。此盖自然之理。故天地一指万物。一马今借之以况彼。此是非之体。皆由人执以证上体不真。
如此则深远之言。於何而不在。
结上所引经书。皆显名体不实。此深远言论何所不在。
△三约证结显三初举人显证。
是以圣人乘千化而不变。履万惑而常通。
通达名体即事证真故曰圣人也乘运也。悲愿身土虽运化千端即事之真而真常不变履践也。惑者痴昧之心。心事不一故言万惑圣人。虽居处履践於尘事。而常通达於玄微。净名云。若菩萨行於非道。是谓通达佛道。
者。
牒上二句下释所以。
以其即万物之自虚。
即事而真物本自虚圣人证此故。
不假虚而虚物也。
破权小也。不能即事而真者须假观慧推析灭事证真二乘。则灰灭身智方曰无余。权宗则断尽实惑。乃曰涅盘。今正简异故。曰不假也。
△二引证即真。
故经云。甚奇世尊。
大品经空生叹佛也。
不动真际。
真理是万法之源穷事见理乃为际畔。故立强名曰真际。不动者不离也。
为诸法立处。
真理为诸法建立之处。
非离真而立处。立处即真也。
建立万法之处。即是真理故。处千化而不变履万惑而常通也。上则即真而俗。此则即俗而真圣人证。此岂为名体所惑耶。
△三双结玄旨。
然则(承上立处即真)道远乎哉。触事而真。
道者可履可向。即所照之理曰道远乎哉。盖言不远也。凡触物皆真。此结上理事不二。
圣远乎哉。体之即神。
圣者能证之人体者证也。神者不测之智用也。圣智亦不远既即俗证真即不测之圣智也。此结上人法不异。又此结文通结归前由至虚无生为有物之宗故。触事而真至虚无生。为般若玄鉴之妙趣。故体之即神又触事而真故。结前二论。真俗不二故。体之即神生后般若无知。已上释不真空论竟。
注肇论疏卷第二
音切
饵
(如至切)
肤
(府隔切)
腠
(仓奏切)
岚
(力含切)
偃
(於蹇切)
郁
(於屈切)
歙
(呼及切)
噫
(於其切)
愕
(五各切)
聆
(郎丁切)
骋
(丑领切)
璇
(似缘切)
玑
(居沂切)
闪
(式敛切)
篑
(其贵切)
垒
(力水切)
踟躇
(上直知切下直於切)
弥
(莫尔切)
漫
(莫半切)
厝
(千故切)
摧
(在回切)
辗
(猪辇切)
穗
(采音)
[book_title]注肇论疏卷第三
姑苏尧峰兰若沙门 遵式 述
△大科第二明体用不二。显智一。此论来意者。前显不二之境。今明双融之智。故次来也。然境非智。无以显融通。智非境。无以发互照。良由智用和融。方显真俗理一。但文不顿书。理不顿显。故先明境。此明智。然智一之义。意有两途。一则权实互具。二乃二用同体。实由二用同体故。权实互通故。对境则真俗互通。在智则根后同体。以一心三观。照一境三谛。斯为般若无知焉。文二。初论文又二。初题目。
○般若无知论第三
般若是梵语。此翻曰智。即用也。通权及实。或曰根本后得。如理如量。真智俗智名异义同。或曰在因名慧。在果名智。或曰实则名智。权则名慧。今因果权实通得智名。谓下论中并不名慧故。知但以一用分二故。今通翻曰智。又前宗本篇中有沤和之名。文云。权慧具矣。今无沤和。则知智通权实。实智照理。权智照事。义分二照。用乃相融。此中实智照前不真空。权智照前物不迁。前既真俗相即。此亦权实互具。言无知者。即体也。体是本觉真心。心性寂灭。本无知觉。故起信云。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即是如来平等法身。说名本觉。离念本觉。即今无知。为权实体故。六祖以无念为宗。神秀以离念为宗。虽分顿渐。皆明智体无知。所谓如珠发光。光还自照。本觉起照。还契本觉。即理智不二之义。华严云。无有智外如为智所证。亦无如外智能证。於如般若无知之旨。良在斯矣。若对上五名一义者。本无实相。法性体上起智用。权则达缘会。实则照性空。权实不二。还照本无等理。为一义也。般若即无知。持业释。般若无知之论。依主释。
△二本文二。初序意三。初标宗陈惑。
夫般若(双标权实)虚玄。
一心真理。虚寂玄微。为权实体。不可以识识智知。故曰无知。
者。
牒上所标。
盖是三乘之宗极也。
法华云。於一佛乘。分别说三。故一乘法。是彼三乘所宗之至极也。彼一佛乘者。乃今即理之智。为此论所宗。故权实不异。理乃曰般若虚玄。所谓佛之知见故也。故涅盘云。佛性名第一义空。第一义空名为智慧。
诚真一之无差。
诚实也。智体真一。故无差别。经云。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也。此上标宗。下陈惑。
然异端之论。纷然久矣。
异端者。语出论语。今谓人随情见解别言差。正明权宗迷实故。异论各兴。纷然不一。自佛灭度。权多乱实。故曰久矣。盖彼境智不谈一心为源。故使异论纷纭迷之久矣。
△二序闻悟之由。三初明师教东来。文三。初标名叹德。
有天竺沙门鸠摩罗什者。
法理无舛。解惑在人。既有异端。何以正之。故今先标其人。人能弘道。道在於人。故对彼惑者。有此正师。故标牒之也。天竺是梵音。正云印特迦。此云月邦。天竺有五。僧传云此师祖是南天竺之国相。什生於龟兹。出家后往天竺传道。故称天竺沙门。言鸠摩罗什。是梵名。具云鸠摩罗者婆。义翻云童寿。高行胜业。备载本传。此即论主受法之师也。
少践大方。研几斯趣。
贱履也。大方语出道经。云大方无隅。今借语以目真理无际故。少年乃心诣至理也。研核也。几心也。研核自心。以般若为趣故。此上叹其所得。下释其深契。
独拔於言象之表。
拔出也。言象之表者。易所谓言生於象。象生於意。得象而忘言。得意而忘象。今美什师得智之深意。故出言象之表也。
妙契於希夷之境。
契合也。虽以智合理。理外无智。故契而无契。曰妙契。希夷者。老子云。视之不见。曰夷。听之不闻。曰希。真理无声色也。罗什师契理於声色之外。故上曰少践大方也。此上序得理智。下明利用。
齐异学於迦夷。
齐者平也伏也。异学者外道也。迦夷者是梵音。具曰迦维罗卫。是天竺一国之名。康疏云。此云赤泽。什师在彼。曾以智慧屈伏外道。又温宿国中。亦曾摧伏外道。备在本传。今且举迦夷之一国。以叹其能耳。
扬淳风以东扇。
淳风者春风也。以其和而发物。而况圣法能随根起智。言东扇者。彼望此为东。传风曰扇。此叹什师传法东流智用之能事。
△二美其来由。
将爰烛殊方。而匿耀凉土。
爰欲也。烛照也。殊方者彼土来此。是异方故。匿耀者掩智用也。凉土者五凉。当后凉都姑臧。什法师本因此土。前秦符主。讳坚。建元十三年。有德星现。至十八年。遣骁骑将军吕光。率兵七万。四伐龟兹。吕光果克龟兹。与什同回。至凉州闻本主。为姚苌所害。光乃窃号关外。遂称后凉。父子承袭。三主一十八年。什师亦在后凉。一十八载。匿耀韬光余如传述。
所以道不虚。应必有由矣。
圣道垂应。必待时至。根熟方可传通。今十八年。匿耀之所以。盖欲待时候机故也。
△三流通年数。
弘始三年岁次星纪。
姚苌崩。子讳兴立位。岁号弘始。言星纪者。尔雅曰。丑月曰星纪。丑年曰赤奋。今避文拙。故以月名号年岁。星次在丑位故也。
秦乘入国之谋。举师以来之。
康引三十国春秋云。后凉吕隆惧南凉北凉所逼。表奏。秦请迎罗什至。五月。秦遣陇西公石德。伐吕隆。隆至。九月归降。方得迎罗什师入关。谋计也。举用也。师者众即兵也。秦王乘吕。有入国之计。故用兵伐凉。迎什来之也。
意也北天之运。数其然矣。
意也者。牒上索意也。前秦取什。后秦次主方来。而上云道不虚应其意。何也。今牒而释之。大品云。般若於佛灭后。先至南方。次西至北。北方大盛。智论释云。北方谓北天竺也。今谓北天。般若运数。转兴东国。待时而至。使其然矣。此上序弘始三年为发教之时。下明秦王为待熟之机也。
△二秦王垂护二。初标号叹德。
大秦天王者。
天王者。法天而治。使民归往故。
道契百王之端。德洽千载之下。
无为而治。不言而自信。不化而自行。盖王者之道德。今叹秦王道德充实。故契合百王之端。洽润千载之下。
游刃万机。弘道终日。信季俗苍生之所天。释迦遗法之所仗也。
王者游智刃。日应万机。万机之暇。弘佛道。於终日季末也。苍生者。指万民也。既日应万机。下民仰之如天。由弘道终日。故使如来遗法倚仗流通也。
△二明翻译阐扬。
时乃集义学沙门五百余人於逍遥观。躬执秦文。与什公参定方等。
集聚也。义学者。学习译场义理之人。逍遥观者。逍遥园中有观也。躬亲也。秦文者。新旧译出之经。方等者。大乘般若教也。罗什入关。既重译诸经。故秦王亲执新旧二文。与什公参。并详定方等至教之深旨也。
其所开拓者。岂唯当时之益。乃累劫之津梁矣。
秦王与什师。如是开拓於圣道。不独一时之益。乃累劫为迷津之梁道也。故知般若真旨。自罗什东来。秦王参定。义方明正矣。
△三明预座闻悟。
余以短乏。曾厕嘉会。以为上闻(句)异要。始於时也。
短乏者谦也。厕预也。嘉会者。译场也。上闻者。闻般若上义也。昔因异端殊执正理无凭。今预译场。闻此上义一乘异要甚深之旨。始於时而领悟。
△三赞深谦述。
然则。
牒上。虽因罗什。秦王护此闻悟。下云。
圣智幽微。深隐难测。
般若体用幽微。量超数表。故曰深隐。由此故难测度也。
无相无名。乃非言象之所得。
释上体量难测。无相故不可以象思。无名故不可以言议。
为试惘象其怀。寄之狂言耳。
今论者欲剖闻悟。以示未来。而口不能言。心不能测也。为试者且用也。惘象者语出庄子。但取无心之义。狂言者。盖无定语也。且用无心之心无言之言。而议论之。以息异端耳。
岂曰圣心而可辨哉。试论之曰。
非谓般若言可诠辨。且论之耳。
△二正论。文二。初标宗正显。文四。初标具用之体。文三。初引经标体。
放光云。般若(标能观智)无所有相。无生灭相。
出体也。言所有相者。即现在所有差别相。始自色心。终乎种智。世出世间相。生灭相者。过未相。然般若体性。过去非新生。未来不灭坏。现在无住。异三际常平等。等同虚寂。故曰无相。又中间不住异。故非有前后无生灭。故非无体超四相。量绝百非。故曰无相。譬如虚空。虽毕竟湛寂。而前际无生。后际无灭。般若实体。当知亦然。故心经云。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道行云。般若无所知。无所见。
成立上义。然相则就体而论。知见带用而辨。辨用归体。体本自寂。故无知无见也。言所知所见者。所有之知见耳。灵知正见。言用则有。言体则无。今既明体。故曰无知无见也。然由体无知见。故能知见。如镜无像。故能照物。又有知曰无明。有见曰妄想。智体无。无明亦无。於妄想由离迷妄。故无知见也。又体无相故非色。无知见故非受想行识。出世智体非蕴聚法故也。
△二约体辨用二。初牒经问用。
此辨智照之用。而曰无相无知者何耶。
辨明也。何耶是疑辞。此论正明能照之智必有知用。而放光曰无相。道行曰无知。见者何所辨耶。
△二即体显用三。初正答。
果有无相之知。不知之照明矣。
言果有决定。有此义也。无相之知者。据放光答用也。般若真体。虽三际无相。即体之用。了了常知。不知之照者。据道行答用也。不知者。牒上无知也。虽体无知。见湛然寂灭。而全体之用。灵灵常照。圭山云。正念者。无念而知。若总无知。何名正念。明矣者体必具用。义可见故也。此则据理而答。以实教言体则必具用。谈用必全体。如水与波。不相舍离。极成之。理明矣。
△二推释。
何者。
推也。何以无相不知果有知照之义。
夫有所知。则有所不知。
反释也。夫若有知之体。而起於知用者。必有所不知矣。此则妄心逐事。不能契真。二乘证真。不能达事。皆有知故。有所不知。下顺释。
以圣心无知。故无所不知。
全无知而起用。故用无不知也。然此义犹暗。若谓以无知为体。而起於知用者。则尚惑矣。当了即无知而知。全体为用。方真达般若体用之旨。但言不顿说。理实同时。如全金成像。思之。
不知之知。乃曰一切知。
一切知者。理事双照。真俗并观也。但全体之用。鉴照照用。自然融通。即佛正徧知义也。所以知照之义。在乎无相无知也。
△三引证。
故经云。圣心无所知。无所不知信矣。
信体用不二也。
△三会用归体。
是以圣人。
般若体用不二得之者曰圣人。
虚其心而实其照。
虚寂心体必具权实照用。
终日知而未尝知也。
终日照理达事。未尝有知也。此述上体用同时。下会归于体。
故能默耀韬光。虚心玄鉴。
无照而照。曰默。耀韬韫也。藏也。照而无照。曰韬。光心而无心。曰虚心。无鉴而鉴。曰玄鉴。此则默韬虚玄皆体也。耀光心鉴皆用也。此四二而不二者。其唯圣人乎。
闭智塞聪。而独觉冥冥者矣。
闭塞者。泯绝也。聪者。听之明也。冥冥者。寂之又寂。故虽体用常俱。而体外无用。若全用归体。则闭泯智照。杜塞聪明。唯本来觉性冥冥寂寂者矣。故起信云。远离微细念。故得见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觉。即般若无知之义。
△二明即体之用五。初明权实同体。
然则(承上之辞)智有穷幽之鉴。而无知焉。
上明全体智用。今开用为二。一能穷理曰实。二能应物曰权。权用名神。实用名智。但由所照理事不二而二故。能照智用权实有殊。而其两用未始抗行。故下论中。多影略言一。学者必须互知。今此先明实智也。穷者。照之极也。幽者。理之深也。实智虽有穷理之鉴能照之体。寂而无知。
神有应会之用。而无虑焉。
次明权用也。神者。不测之义也。应化之心不可知之故。应会者。感属机。应属圣。应与感合。曰会。虑则思念也。无知无虑。文别理同。神有感应。合机之用。能应智体。本无念虑。是知照理应机。二用虽殊。无知无虑体一。故曰般若无知也。
△二显一体同虚。
神无虑。故能独王於世表。智无知。故能玄照於事外。
独王者。唯一故自在也。世表者。处世不滞於世也。无虑而应应。无所滞故。自在不染也。玄照者。照而无照也。事外者。不滞事也。无知而照故。即事而真故。不滞事也。
△三述成二用。
智虽事外。未始无事。
实智穷理。理不异事。
神虽世表。终日域中。
权虽无虑。终日化生。
△四显即体之所以。
所以俯仰顺化。应接无穷。
俯下也。仰望也。俯就仰望。随顺应化。接之无穷。盖权智之用也。
无幽不察。
实理幽深。智无不察。盖实智之用也。
而无照功。
实体无照。权体无功。二用即体。体无照功也。
△五结成二用。
斯则无知之所知(实也)圣神之所会也(权也)。
△三体用合明四。初标指。
然其为物也。
此标牒之辞。上所论般若。体用有无无定。未知照理照事。是何物也。故今牒而指之。
实而不有。虚而不无。
用即体。故实而不有。体即用。故虚而不无。
存而不可论者。其唯圣智乎。
存在也。般若体用。常在乎不二。而不可以有无议者。其唯圣智如是也。
△二推释。
何者。
推之。何故不可以有无论耶。
欲言其有。无状无名。
体无形状。离心缘相。体绝言说。离名字相。故不可言。其定有。此释上实而不有。
欲言其无。圣以之灵。
圣人用此照理达事。未尝间息。故不可言其定无。此释上虚而不无。
圣以之灵。故虚不失照(全体具用)无状无名。故照不失虚(全用是体)照不失虚。故混而不渝。
混融也。渝变也。用即体。则混融常虚。虚而不改。此明不变之体终古不忒也。
虚不失照。故动以接粗。
粗者对细之假相也。对上理体细妙故。指今事用粗着也。体即用。则运动接照而无穷。此明随缘之用不失也。
是以圣智之用。未始暂废。求之形相。未暂可得。
言体则无知无虑。言用则照理照事。此二者言异而义同。故体用存而不可以有无论者。圣智之谓也。
△三引经。
故宝积曰。以无心意而现行。
净名经长者偈赞集起曰。心分别名意。唯第八赖耶。集诸种子。起现行。故独得心名。第七缘内前六缘外。皆分别故。俱受意名。八识并妄。真智离妄。故无心意也。又无心即无知也。无意即无虑也。而现行者常行照鉴故。
放光云。不动等觉而建立诸法。
平等本觉之体。动则曰无明。不动曰究竟觉。觉体虽寂。而能建立境智诸法。此上二经并证体用不二也。
△四结不二。
所以圣迹万端。其致一而已矣。
圣智之迹。虽有知无知。有应无应。言量万端。不二之理。本一如。言水则静。言波则动。波水动静。本乎一致。此则起信真如生灭二门不二。本乎一心也。又依真如门修止。即今实智。依生灭门修观即今权智。止观依一心而起。即今无知无虑。为权实所依也。今会用归体。故曰致一也。
△四境智结会二。初结境智权实。
是以般若可虚而照。
实智无知而知也。
真谛可亡而知。
真境无相。故实智亡相而知也。此结实智对不真空论也。
万动可即而静。
事用不一。故曰万动。各不失缘生此相。故即动而静。
圣应可无而为。
权智无应而应也。此结权智。对上物不迁论。所以能照之体虽一。由对二境。发所有二。既真俗二境相即。故权实二智亦融。
△二结权实同体。
斯则不知而自知。不为而自为矣。
先指上所结曰斯。则权实相本无知无为。全体具用。法尔曰灵。知妙应故。分权实耳。
复何知哉。复何为哉。
知照为作。但由体具。非谓体有。故曰般若无知也。
△二问答。推析者文有一十八段。皆展转蹑迹。假致疑难。以导深旨。古者分为十八科。今合问答。以为九重。一体用。二名实。三心境。四两关。五是当。六取舍。七应会。八真妄。九寂用。各具问答。然此九中。据文则初一双明。次五唯实。第七唯权。后二双显。据义则一一兼通。盖由体用互融故。权实相即。今初。体用问答文二。初知会有无难。二体用同时答。今初。此因上云智有穷幽之鉴。而无知焉。神有应会之用。而无虑焉。有无相违故。此兴问也。文二。初牒用难体文二。初叙难。
难曰。夫圣人(约人辨智)真心独朗。物物斯照。
实智灵照真心。用常独朗。不因境有。故触事而真。故曰物物斯照。
应接无方。动与事会。
权智应感。无定动用。皆与俗谛事相合宜也。
物物斯照。故知无所遗。动与事会。故会不失机。
无遗者。顺理也。实智能知。知必顺理。权智能会。会必合机。
会不失机。故必有会於可会。
必有能会之智。可以应会。
知无所遗故。必有知於可知。
定有能知之智。可以鉴知。
必有知於可知。故圣不虚知。必有会於可会。故圣不虚会。
不虚者。定有也。
△二正难。
既知既会。而曰无知无会者。何耶。
无会者。即前无虑。据上所释。定有知会。而前所谓无知无会。其义何耶。
△二纵夺重难。此难意与上同。但别有疑情。故重问也。
若夫忘知遗会者。
牒所解也。忘舍也。遗弃也。意谓实智有知。权智有会。但舍弃知会之心。故曰无知无会者。
则是圣人无私於知会。
私己也。自取知会之巧。曰私。圣人无此。故知而曰无知。会而曰无会。此上纵。下夺云。
以成其私耳。
若以无知无会为圣。智者虽不取知会之功归己。返欲取无知会之功归己也。下难。
斯可谓不自有其知。安得无知哉。
圣智若此。权实定有知会。但可谓之。不自取知会耳。何得无知会耶。
△二体用同时答三。初正答前难。文二。初答体用难。文二。初正答。
答曰。夫圣人功高二仪(前曰神有应会之用)而不仁。
前曰而无虑焉。功者业用也。高者胜过也。不仁者。老子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王[弓*丙*弓]云。仁者必造立。施化有恩。有为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故不仁也。今圣人权智化生。令获出世之益。故其功胜过二仪。而能应之。体本无思虑。故同天地之不仁。此答上权智即应而无虑也。
明逾日月(前云智有穷幽之鉴)而弥昏(前云而无知焉)。
逾过也。弥极也。日月唯明於世事。而圣人实智。能契出世真理。故有过日月之明。而能照之。体本自无知。极同於昏昧。此答上实智即知而无知也。此上并答以全用之体。
△二责非。
岂曰木石瞽其怀。其於无知而已哉。
此责执无之见。木石者。无灵觉之物。瞽者盲也。前云无知无虑。岂同此之无知也。
诚以异於人者神明。故不可以事相求之耳。
此责执者之见。诚实也。人者。心多妄计。前云有知有应。异於人之妄想也。者字再牒上也。未详般若有知之义。如何下云神明故。则不测灵明之智。不可实以知。会事相而推求之也。此责前难者。以有难无。乃谓般若有同。人心无同。木石岂知体用同时不二之旨也。
△二答纵夺难四。初叙计。
子意欲令圣人不自有其知。而圣人未尝不有知。
子意者。彼难者之意解也。欲令者。解心使之故。未尝不有知者。语反。顺合云定有知也。般若本无此理。盖难者意解。谓令圣人虽不自取知会之功。而谓圣心定有知应也。此即牒上问者邪解也。据此文倒。顺合云子意谓圣人定有知而不自有其知也。
△二斥非。
无乃乖於圣心。失於文旨者乎。
无乃者斥辞。乖迷也。一迷圣心量。二失圣教量。故责也。
△三征释。
何者。
征也。求上二量也。
经云。真般若者。清净如虚空。无知无见。无作无缘。
此引大品经。出圣教为量也。真般若者。牒二智实体也。清净者。体性寂灭也。如虚空者。举喻也。智体犹如太虚。无生灭染净故。无知等者。释上清净义。灵知真见。实用则有。体性则无。作为缘虑。权用则有。体性亦无。既明真体清净。故知本无此四也。
斯则知自无知矣。
此显理量也。据斯经义。则知权实知会之体。本自无知。此理极成。论中多单明实智会而无会。文影略耳。下皆类此。
△四结责。
岂待返照。然后无知哉。
结非前解也。岂谓圣智实有。知会返照。不欲取之。而说无知无虑耶。
△二蹑迹断疑。此下论文非答前难。但前语意有迹。故论者蹑而断之。文四。前二破疑执。后二释正理。前二中但有牒辞。即是疑意虽破。当时现行。即遮未来种子故。取金刚遮断之意。以为此科。文二。初断有知性空疑。文二。初牒疑。
若有知性空而称净者。
疑者因见上经云真般若者清净如虚空等文。乃疑云。般若必有知。但为智性本空故。称清净无知等也。故今牒之。
△二正断二。初比破。
则不辨於惑智。
无明心能知名义。曰惑智。此智定是有。知因境而有。离境则无。性本自空。圣智同此。何以辨别。
三毒(贪瞋痴)四倒(无常乐我净而计有者也)皆亦清净。
皆者总也。三毒四倒七种颠倒。皆从妄想心生。既属有知。性空亦可同般若清净之义。
△二夺破。
有何独尊净於般若。
尊崇也。若惑倒同圣智者。何故经中唯推崇清净无知。在於真般若也。故知圣教独崇之智非同惑妄。有知性空也。
△二以境叹智疑。文亦二。初牒疑。
若以所知美般若。
疑者又云。圣智虽非性空。而定属有知。但由照真境。时所知无相。故美叹智。曰无知矣。故今先牒之。
△二正断二。初叙定。
所知非般若。
此句定宗。所知曰境。般若曰智。境智定不同。故曰非也。
所知自常净。故般若未尝净。
此据疑者定义也。疑者曰。智定有知。境属无相。故今定云。据汝所说。则所知之境常清净。无相般若之智常自有。知未可曰清净无知也。
△二夺破。
亦无缘致净。叹於般若。
缘由也。致立也。若如疑者所见。则经中秖合欢真境。清净亦无缘由。立清净之言。叹真般若也。今以经中唯叹般若之文为正量。验知非因境无相。而曰智无知也。
△二释正义二。切释前经义。
然。
领前之辞。所疑既非清净无知之义。何也。故今领之。
经云。般若清净者。(此再牒前经也)将无以般若体性真净。本无惑取之知。
将无以者。拟议经旨之语。本觉为智。所依曰体。体不可改。曰性。体即性也。真净者。非离染之净。乃真实清净也。本无惑取之知者。释无知见等。为真净义。非离惑取。曰无知。乃本自无惑取。故曰无知。
本无惑取之知。不可以知名哉。
结成清净无知之义。破前二疑也。
△二重显体用。
岂唯无知名无知。知自无知矣。
岂唯体无知。故名清净无知。有知之用。常自清净无知也。故体用不二。旨清净故。故曰真般若者清净无知等也。
△三结显正义。因答难断疑已。故结显前权实体用不二之正义。文二。初结显前义。
是以圣人以无知之般若。照彼无相之真谛。
即体之实智。照真谛理也。然此但契自智之无知。即照无相之真谛。非谓外有真谛。以为所照决定之相。
真谛无兔马之遗。般若无不穷之鉴。
兔马之遗者。婆沙论以三兽渡河。入水深浅。即象马兔喻三乘。造理有异。二乘灭妄求真。如兔马之涉水。泛身而过。菩萨证唯心。故如大象之渡河。截流而过。故无兔马。遗余一乘智鉴。无不穷极故。前曰智有穷幽之鉴而无知焉。此中更合云。圣人以无虑之般若。照彼不迁之俗谛。俗谛无兔马之遗。般若无不应之用。既一体二用。约境义分境。既真俗相融。用亦权实不二。故论中或秖就一用显体。已知二用不殊故。今影略出之。以显前神有应会之用。而无虑焉之正义也。
△二明前所以。
所以会而不差。当而无是。
此明前权智。所以能会之智不差机宜。言当是者。以取应对之义。至下文辨。应而无虑。故曰当而无是。
寂怕无知。而无不知者矣。
此明前实智。所以虚寂淡怕故无知。无知之知。无不鉴知。
△二名实问答二。初两名求实问。文二。初泛陈名实。
难曰。
此蹑上答中名异。故今立难。下自指前。
夫物无以自通。故立名以通物。
通者。运用不滞也。凡世立物名。盖为物不能运用。故以名。召令得通用。
物虽非名。果有可名之物。当於此名矣。
虽体与名殊。定有对名之体。而对於名。
是以即名求物。物不能隐。
△二牒文正难。文三。初牒前名异。
而论云圣心无知。又云无所不知。
此即牒上寂怕无知而无不知之文。以有无名异。为难也。
△二叙欲一之意。文二。初自意。
意谓(难者之意所谓也)无知未尝知。知未尝无知。
尝曾也。圣心若定无。则未曾是有。定有则未曾是无。乃可归一也。
斯则名教之所通。立言之本意也。
若有所定。方是能诠名教。通运所诠智体。亦是立言召物之本意。理当如是。
△二论意。
然论者。(者即指作论之人也)欲一於圣心。异於文旨。寻文求实。未见其当。
论主欲明圣心体一。而立文有异。寻此异文。而求一体者。未见有当名之定体。
△三两关正难。
何者。
征也。何谓寻文求实。未见其当。
若知得於圣心。无知无所辨。
辨明也。有知得圣心。无知明何事。
若无知得於圣心。知亦无所辨。
无知得圣心。知名明何物。
若二都无得。无所复论(平呼)哉。
若二名都不得圣心。未审前云无知无所不知。复论何事耶。又解。二名既不得圣心。未审对何名论召圣心之体耶。
△二双拂显玄答三。初拂迹双泯。
答曰。经云。般若义者。
标也。般若体上合宜道理。曰义。
无名无说。
名诠自性。说谓言说。言由名起。既不可名召。故非言说所及也。
非有非无。非实非虚。
非有无者。转释上无名说义。智性不同。妄心有知。又不同木石无知。故不可以有无名言诠召也。非虚实者。转释非有无义。非实故非有。非虚故非无也。
虚不失照。
故非虚无体即用也。不变即随缘义。
照不失虚。
故非实有用即体也。随缘即不变义也。
斯则无名之法。故非言所能言也。
斯则者。牒归上也。由体用不二故非实非虚。由非虚实故非有无性。非有无不可以名召。故曰无名之法。名既不立。如何言也。前难者以名求体。殊未达名所不能召也。经义如此。故当信之。
△二释妨述意。
言虽不能言。然非言无以传。
妨云。既言般若义者无名无说等。何以云言所不能言也。故今上句领前也。然者。踌躇经旨也。理非诠表。无以传达於后人。故当藉言也。故曰般若义者等文也。故知为物有说。理实无言。
是以圣人终日言而未尝言也。
圣人言教。终日说般若非有非无等。但为破惑。毕竟於般若。未尝有言说可及。涅盘云。始从鹿野苑。终至跋提河。如是二中间。未曾说一字。何谓经有可言也。此上释妨。下述意。
今试为子狂言辨之。
狂言者。不定之语也。且为难者。以不定之语诠辨之。非谓般若可说也。
△三正显玄旨三。初显体用玄微。
夫圣心者。
标圣人所证一心。具权实体用故。
微妙无相。不可为有。
妙者。不可思议也。妙之至妙。故曰微妙。妙体无相为是也。不是有故。此明心体也。
用之弥勤。不可为无。
弥勤之用。照理达事。不是无也。此明全心之用。
不可为无。故圣智存焉。
智用双存。故非无。
不可为有。故名教绝焉。
不可思议绝名教诠表。故非有也。前经所谓无名无说非有非无。盖体用同时。不在二边也。
△二释知无知之意。
是以。
牒上体用二言。释言下之意。
言知不为知。欲以通其鉴。
前言无所不知。非谓智是有知。盖欲通般若有鉴照异於木石。所以言知也。
不知非不知。欲以辨其相。
前云寂怕无知。非谓智属无知。盖欲辨般若之体相异於妄心。所以言无知也。
辨相不为无。通鉴不为有。
正破难者执前知无知之言也。辨体相故说无。不是定无。通鉴照故说有。不是定有。前何以将知无知定名。取定圣心耶。
非有故知而无知。
此下正示非有非无之义。非有故牒上通鉴不为有也。谓灵知即无知。故所以有非有也。
非无故无知而知。
非无故。牒上辨相不为无也。谓无知之体。本自灵明。所以无非无也。良由体用知无知。虽有二言。定无二相。
△三结不二深旨。
是以知即无知。无知即知。
全用是体。全体是用。如波即水。全水即波也。
无以言异。而异於圣心也。
无以者劝不可也。不可见前知无知言异。而谓圣心体用有异也。
△三境智问答二。初以境求知难。文三。初泛叙难端。
难曰。夫真谛深玄。非智不测。
前云以无知之般若。照彼无相之真谛。蹑前先叙境智。反难无知也。真谛无相。唯般若实智能照。自余不可测度。故曰深玄。
圣智之能。在兹而显。
兹此也。由见真谛。故名圣智。般若功能在此真谛。而表显之也。故前曰真谛无兔马之遗。般若无不穷之鉴也。
△二引经成立。
故经云。不得般若。不见真谛。真谛则般若之缘也。
经文语反。由般若故见真谛也。下成立经意云。真谛为发智之缘。故圣智之能。在兹而显也。
△三结难有知。
以缘求智。智则知矣。
若以所知发智之缘。推求於智。既有照理之能。智必有知。何谓无知般若耶。
△二心境同无答三。初以理正答。文三。初正答。
答曰。以缘求智。智非知也。
此明境智体同用异。且夫真境无相。真智无知。今上句约用纵之。以真境求真智。义分能所。下句就体夺之。真智无知。即真境无相。理实无二。故清凉曰。智体无自。即是证如。
△二推释。
何者。
推也。以缘求智。何以智无知耶。下释。
放光云。不缘色生识。是名不见色。
缘虑也。识以了别为义。经是简妄反显也。般若不缘虑色境。而生分别妄识。是名般若不见色。若妄心则缘境生分别。故有知见。则知难者以智为知。乃是认妄为真也。
又云。五阴清净故。般若清净。
此明真心真境。五阴者。色受想行识也。清净者。本来寂灭也。色心既本自清净。故般若体性清净无知。故曰以缘求智。智非知也。
△三结显。
般若即能知也。五阴即所知也。所知即缘也。
此三也字。前二即结上经旨。后一生起后文。以前段就体。推释同虚。此中约用结显。义分能所境智。经云般若清净。即灵智无知。以为能觉也。五阴清净。即真境无相。以为所觉也。此乃以无知心觉心无知。义分能所耳。下句生后。此所知无相境。即发般若之缘。由了无相。方曰般若故。
△二简辨真妄。此下论文。由前难者以缘求智。以智为知。执妄为真。故今简辨令了真妄。文四。初总标境智。
夫知与所知。
总标也。真妄二智。俱曰能知。真妄二境。同名所知。
△二真妄对辨。
相与而有。
相者当对也。与者共同也。难者以妄智对境。有知有相故。
相与而无。
主家义分能所。以真智对境。无相无知故。
相与而无。故物莫之有。
物者指心境也。莫之者不能也。真心境则同虚寂。不能令有。
相与而有。故物莫之无。
妄境智则同幻有。故不能令无。
物莫之无。故为缘之所起。
妄境为缘。起妄智之分别。
物莫之有。故则缘所不能生。
生起也。所缘之境本寂。不能起能缘之分别。
缘所不能生。故照缘而非知。
境寂心空。故智照所缘。而无分别。故上答曰。以缘求智。智非知也。此释真境智义也。
为缘之所起。故知缘相因而生。
境为缘而起智。是以能知所缘相因。而生分别。故古者曰。未有无心境。曾无无境心。此即上难者云。以缘求智。智则知矣。
△三结示起由。文二。初正示。
是以知(妄智)与无知(真智)生於所知矣。
迷自心则执境。智起起之则境生。故妄智曰有知。了自心则境寂智虚。虚而不二。故真智曰无知。故前问者答者俱曰。以缘求智而有知无知之异者。盖迷悟之不同耳。
△二征释。
何者。
真妄二智。何故同生於所知。
夫智以知所知。取相故名知。
妄智迷真心外取相。故知妄境也。
真谛自无相。真智何由知。
真境本无相。真智以无知而契之。故曰何由知。
△四释成所以二。初牒所以。
所以然者。
有何所以故。妄境智则知缘相因而生。真境智则缘所不能生耶。故今牒之。
△二释成。文二。初释妄。文二。初正释。
夫所知非所知。所知生於知。
事本空无。妄智不达。执之为有。见有境起。
所知既生知。知亦生所知。
因有境故智有分别。故有知心起。
所知既相生。相生即缘法。
既境智相生。即智为境。缘境为智。缘缘会故。境智同有也。
缘法故非真。非真故非真谛也。
从缘境智。缘会则生。缘离则灭。既有生灭。故非真谛门中乃称为妄也。
△二引证。
故中观云。物从因缘有故不真。
证上可知。然中观文有二句。上句证前。后句标下。故今取义便。隔彼后句。以就次科也。
△二释真三。初标。
不从因缘故即真。
不藉因缘生者。方名真实。标也。
△二释。
今真谛曰真。真则非缘。
今真谛门中无相真境。与无知真智。是一心理智。假分能所。实无二相。既非缘有。故名曰真。
真非缘故。无物从缘而生也。
无物者。境智既不从缘。故无缘生境智之物。所以曰真境真智无相无知也。
△三引经。
故经云。不见有法无缘而生。
真谛门中不见有境智之法。故无缘相生。上明所以竟。故知难者以妄问真也。简辨已毕。
△三结答前问三。初述成无知。
是以真智观真谛。未尝取所知。智不取所知。此智何由知。
述成真境智。显无知义。以真智不取。是观真谛义也。
△二释妨除疑。
然。
领前也。智实无知。如何契理。下释云。
智非无知。但真谛非所知。故真智亦非知。
智非木石之无知。但以照而常寂。故真境无外相。即真智无知尔。
△三结难非真。
而子欲以缘求智。以智为知。
此牒彼执妄也。
缘自非缘。於何而求知哉。
责迷真也。缘自非缘者。真境非外缘。如何发智有所知耶。
△四两关问答二。初不取违知难。文二。初牒论叙难。
难曰。论云不取者。
牒上云智不取所知者。下叙难。
为无知故不取。为知然后不取耶。
开两关也。
△二两关正难。
若无知故不取。圣人则冥若夜游。不辨缁素之异。
夜游者。暗中游方也。缁素者黑白也。智若无知故不取。则圣心冥昧。如人夜行。岂辨境之黑白。何以云真智观真谛也。
若知然后不取。知则异於不取矣。
若先有知。后不取者知。即是取与不取有异也。
△二知即不取答二。初双非有无。
答曰。非无知故不取。又非知然后不取。
不同木石无知。不同妄想有知。木石绝灵照。妄想居攀缘。般若离二边。故非此二。而说不取也。
△二正答不二。
知则不取。故能不取而知。
当灵鉴时。本无取着。故能无取着。而长鉴知。如摩尼珠现色。而本无色。无色而常现色。此乃全用即体。全体即用。知与不取。说虽前后。义实同时。
△五是当问答二。初无当违有难。文二。初牒论叙难。
难曰。论云不取者。
牒上知即不取故能不取而知。正难下句也。
诚以圣心不物於物。故无惑取也。
诚实也。不物於物者。不执着於物也。既无惑取之心。故曰不取。
无取则无是。无是则无当。
是当之言。诸教少有。此论多说。凡两物不别曰相是。敌对曰相当。亦犹彼此是非。盖诸法相望之通名也。今明境智相当相是。故曰是当。今且以智曰是。境曰当。释之。真心真境同虚。故无惑取。则无心是於境。亦无境当於心。此即难者解不取之义如是也。
△二以无难有。
谁当圣心。而云圣心无所不知耶。
谁何也。心无是境无当。但可云无知。以何当对於圣心。而云有知耶。无所不知者。有知也。此则难者但解其体。未达其用。故为此难也。
△二有无双融答三。初领问。
答曰。然无是无当者。
前难者虽解境智同真。未了即真心境。故以无难有。今先领彼所解。后示体用双融之正义也。
△二正答。
夫无当则物无不当。
境则全理之事。无相即相。
无是则物无不是。
智亦全体之用。无知即知。
物无不是。故是而无是。
知即无知。照而常寂也。
物无不当。故当而无当。
相即无相。触事而真也。若达此知无知不二。相无相无殊。则何疑前云知即不取。故能不取而知也。
△三引证。
故经云。尽见诸法(境智历然)而无所见者也。
智无知。境无相故也。
△六取舍问答二。初舍有滞无难。文三。初呈解立难。
难曰。圣心非不能是。诚以无是可是。
此因上是而无是。故立此问。遣后人之余疑。非不能是者。即上云是也。显有照鉴故。诚以无是可是者。意谓由境无所是之相可是。故曰无是。此以有知之智。对无相之境。故曰是而无是也。
虽无是可是。
境虽无相可是。
故当是於无是矣。
圣心必须对於无相境也。
△二引经成立。
是以经云。真谛无相故般若无知者。
经是正义。真谛无有无相。般若无有无知也。今难者解意不同。意谓般若是有知。由真谛无相可得故。般若无知也。者之一字牒经。不自领经意云。
诚以般若无有有相之知。
信经所说。则知般若定无照有之知。以显唯照无也。
△三正难滞无。
若以无相为无相。有何累於真谛也。
为是也。累滞也。圣心若以无相真境。是无相者。有何所以。滞累此真谛。而取於无相耶。虽不取有。少异於妄心。若取於无。何殊於断见。故此疑问也。
△二取舍俱离答二。初直非所难。文二。初正破。
答曰。圣人无无相也。
般若无此取无相之心也。
△二推释。
何者。
推上也。
若以无相为无相(牒问)无相即为相。舍有而之无。
若以无相是无相。无相即是相。虽舍有相而着无相。岂为智照也。
譬犹逃峰而赴壑。俱不免於患矣。
逃避也。峰者山之高处也。壑者溪也。逃避峰之危峻。而赴于溪壑。俱不免害身之患。舍有取无。俱不免乎取相。般若圣智。故非如是也。
△二显示正义。文二。初示正义。
是以至人(约人显智也)处有不有。居无不无。
居处者。智之所诣故。即事造理。故处有不有。理不异事。故居无不无。又处有居无。照理事故。即前是当也。不有不无。泯理事故。则无是无当也。
虽不取於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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