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胜鬘经疏义私钞
[book_author]圣德太子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佛学宝典,完结
[book_length]75850
[book_dec]胜鬘经疏义私钞,六卷,日本圣德太子疏,唐明空私钞并序,日本睿尊题记,圆珍题记。
[book_img]Z_3352.jpg
[book_title]胜鬘经疏义私钞目次
卷之一叹如来真实功德章第一十大受章第二卷之二十大受章之余三大愿章第三摄受正法章第四卷之三摄受正法章之余一乘章第五卷之四一乘章之余卷之五无边圣谛章第六如来藏章第七法身章第八空义隐覆章第九一谛章第十一依章第十一卷之六颠倒真实章第十二自性清净章第十三真子章第十四胜鬘章第十五䟦
胜鬘经疏义私钞目次(终)
[book_title]胜鬘经疏义私钞卷之一
惟扬法云寺僧明空述
胜鬘经义疏
【疏】此是大倭国上宫王私集,非海彼本。
【钞】此经前后两译。一云胜鬘经,亦云胜鬘师子吼一乘方便经,此是晋安帝世,三藏法师昙摩译。注云:胜鬘师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广经,此是宋元嘉年,求那䟦陀罗于扬都译。并出刊定录。今上宫王疏所释,即是后译。经有二十一纸。其疏,唐大历七年,日本国僧使诫明、得清等八人,兼法华疏四卷,将来扬州,与龙兴寺大律阇梨灵祐。其上宫王,是安南都护晁衡姑也,相传云是梁南岳高僧思大禅师后身。禅师先造得金字大品法华宝函,盛之于般若台上石窟,无人知之。上宫王为国王,令五使来取岳山,具有取金经宝函时节,及安置金经石窟现在。
疏注云非海彼本者,或是疏主注,或是别人注,存二意好,即指此国及新罗国、日本国,指此二土,俱名为彼也。以新罗国有晓法师胜鬘疏,此间上代亦有此经疏,一卷十余纸,不题人名,为简异此二土疏,故云非海彼本也。
胜鬘师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广经
求那䟦陀罗译
【钞】疏文大分为二:先略释经题,次入经文。初文复三:先释别名,即是胜鬘、师子吼;次释通名,即经字;三、结得名不同。初文分五:初、辨胜鬘本迹,二、明其所说,三、释胜鬘名义,四、释师子吼,五、总结。初释本迹者,又二:先本,次迹。通云本迹者,本谓法身,迹谓应迹。诸佛、菩萨法身,理以之为本,能起十类之应迹。故法华云:应以佛身而为说法,乃至释等。经文虽有三十三身,所谓六道、四圣也。故净名云: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大经亦云:随其类音,大声普告。口轮既尔,心轮鉴机,身轮现应,亦复如是。于中,先本,
【疏】夫胜鬘者,本是不可思议,何知如来分身或是法云大士?
【钞】言不可思议者,言其位高下难测,不可以心思及言议者也。法云大士者,即第十地菩萨。华严三十九释十地云:佛子!此地菩萨以自愿力,起大悲云,震大法雷,通明无畏以为电光,福德智慧而为密云,现种种身,周旋往返,于一念顷,普遍十方百千亿那由他世界微尘国土,演说大法,随诸众生心之所乐,霔甘露雨,灭除一切众惑尘焰,是故此地名为法云。经文甚广,准此经本迹义足。大士者,安法师云:开士,心初开故。又云:始士,初始发心故。此从初得名,具存西音,应云菩提萨埵。什法师恐繁略提埵二字,但云菩萨,翻译不同,今存一释。菩提云:无上道萨埵,名大心。谓无上道大心,言此人发心,为众生求无上道,故名菩萨也。诸解不同,且存一释。
○次迹
【疏】但远照逾阇之机,宜以女质为化。所以初则生于舍卫国王,尽孝养之道;中则为阿逾阇友称夫人,显三从之礼;终则影向释迦,共弘摩诃衍之道。
【钞】但远照逾阇之机等者,明迹。法身悬鉴,故云远照。言菩萨在法身之地,悬照逾阇,一国有大乘之机,仍宜以女质为化也。故经云应以女身得度者,即现女人身而为说法。所以初则生于下,明垂迹之相。举始、中、终三处,略示其相也。王字去声,谓起也,初也,言初且兴起孝养之道。摩诃衍即一乘下,经文自释。
○二明所说
【疏】论其所演,则以十四为体;谈其大意,非近是远为宗。所以如来每说赞同,诸佛发言则为述成。
【钞】十四为体等者,一十四章是正说之体,一一章内皆对昔二乘之近情,显是今经之远理,悉用此意以为宗要。何者?且如第一赞叹如来真实功德章,且胜鬘因父母遣书,方闻常住远理,以为归依为是,异于昔日归依无常之近为非也。第二十大受章,归依既异于昔,戒亦应改于昔,所以今受十受,异于昔日小乘五戒也。第三三大愿章,归依受戒既殊于昔,故愿亦更发胜愿,远期常住法身,异于昔日愿身灭智亡也。第四摄受正法章,七地已还,及以二乘有功用行,此为近也;八地已上,一念三行,建立真应二身,出生五果因果,此为远也。第五一乘章,昔日别相三宝,五乘之别皆是方便为近;今日会五乘入一乘以为因,一体三宝以为果为远也。第六无边圣谛章,二种圣谛皆是修善之缘,而二乘但观一种圣谛为近,如来并皆已达为远。第七如来藏章,为叹八谛甚深,故言依如来说八圣谛;如来藏甚深,故八谛岂得不深?故立二种圣谛,唯在如来,非是二乘。第八法身章,只是明隐为如来藏,显为法身,隐显虽殊,即是一体,更无异体也。第九空义隐覆章,明空如来藏,不空如来藏,照此二藏,为二空智,此智本来常有,昔为无常等空义隐覆者也。第十一谛章,将明为依之极,简除七谛,唯取无作一灭谛为极也。是故此谛,非凡夫心识所缘,亦非二乘智慧境界,如七日婴儿,不见日轮。第十一一依章,明此一灭谛,为众可依之极,故非二乘境界。第十二颠倒真实章,明无作一灭,即如来藏,生死神明,依如来藏相续,相续不灭,非但出惑言为依,从在惑中为依也。第十三自性清净章,明如来藏自性清净,虽在惑中,不为生死所染,但隐覆而已。第十四如来真子章,明三忍菩萨,御此乘而行,二乘凡夫,不能行之也。所以如来每说等者,胜鬘凡有所说,如来即赞同诸佛也。故下文云:所说摄受正法,皆是过去现在未来诸佛,已说今说当说,我今得无上菩提,亦常说此摄受正法。发言则为述成者,经云:佛赞胜鬘,善哉善哉,智慧方便,甚深微妙,汝已长夜,植诸善本,来世众生,久种善者,乃能解汝所说。
○三、释胜鬘名义
【疏】胜鬘者,世以七宝严其肉身,而今以万行严其法身,故云胜鬘。
【钞】胜鬘者下,释名义,可见。
七宝者:一、金,二、银,三、琉璃,四、车璖,五、马瑙,六、珊瑚,七、真珠。鬘(莫还反)华,茸饰也。茸(如容也)草,藂生也。言万行严于法身,胜于世严故也。前五章自分、他分不出一乘,即是万行严于如来藏等八章之境,令显现也。故题名中总标一部,大意略尽。
○四、释师子吼
【疏】师子吼者,自宣大理,无所怖畏,义同师子,不畏众狩,故云师子吼。
【钞】师子吼下,四、释师子吼义。涅槃二十五云:师子吼者,名决定说。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如来常住,无有变易。是故胜鬘所演一十四章,无非常住,自性清净,对佛阐扬,无所畏难。义同涅槃决定说也。
○第五总结称
【疏】胜鬘,就当体得名。师子,举譬为称。一乘大方便、方广者,举其所说之法。
【钞】一乘大方便等者,此等三名,不出一乘权实之法也。疏文总举而已,今略释三名,粗知旨趣。
言一乘者,夫乘之为称,出于运通,今经即以万善等流为能运,一体三宝为所通者也。故下经云:三乘即一乘,得一乘者,即得阿耨菩提。下文广释,今且略销因果权实不二之理,故一一是无二之称,乘是运出为义,因中善品虽复不同,而流义一,故云一也。
大方便者,善权也。方,法也。便,用也。巧用诸法,会众生也。故下文云:如来随彼所欲,而方便说也。
方广,实理也。正无邪曰方,具德无边曰广。如世方物,无邪无偏,妙旨虚融,义无偏定。故经云:自性清净,如来之藏,是法身藏。常乐我净四波罗蜜,虽有为相,非虚妄法,是故灭谛是第一义谛。当知三法一体,从义立于三名也。且分于人、法、理、实为论。人即是法。何者?胜鬘从万善得名,师子吼从喻以显说。万善即一乘方便,方广无畏即决定了义,是故当知人、法无异也。故下经文无异如来,无异法身,如来即法身也。
○二、释通名
【疏】经者,训法,训常。圣人之教,虽复时移易俗,不能改其是非,故云常;亦为物轨则,故称法。而此是汉中之语,外国云修多罗。修多罗五义,亦如常释。修多罗虽有五义,要在涌泉、绳墨二义,即同经之法、常二义,故以此经代彼修多罗也。
【钞】次经者下,释通名。
不能改其等者,肇法师云:古今虽殊,觉道不改,群邪不能俎,众生不能异,故曰常也。
修多罗五义者:一、法本,亦名出生;二、微发,亦名显示;三、涌泉;四、绳墨;五、结鬘。出杂心论。一、法本者,金口所说,一言为本,流出无量言教,当时被物,闻即得道。故经言:一一修多罗,复有无量修多罗,以为眷属。二、微发者,佛所说法,言辞巧妙,次第诠量,初中后善,圆满具足,如大海水,渐渐转深。闻教之者,次第领受,分别法相,微有解生,渐渐增长,明练通达。又云:遍读诵异论,广知智者意,多闻强识,以至成佛。三、涌泉者,从喻为名也。佛所说法,文义无尽,法流不绝。闻教之者,于一句法,解无量句。故云:乃至闻一偈,通达无量义,次第知法说,月四月至岁,如风于空中,自在无障碍。四、绳墨者,佛所说法,裁爱之教,不为邪风倒惑,得入正辙,即同绳墨义也。五、结鬘者,如结华鬘,令不零落,结佛言教,不零落也。
要在涌泉、绳墨二义等者,涌泉则恒流不绝,可以同常;绳墨则除邪显正,可同法之轨则。故以此方之经字,代彼修多罗之称也。
○三结得名不同
【疏】诸经得名不同。今此经上言胜鬘师子吼是举人,下言一乘大方便方广是举法,双举人法为题,故云胜鬘师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广经。
【钞】三、得名不同者。如诸经之题,所从各异:或从法,如涅槃、大品等;或有就事,如枯树经;或有就人,如须达拏;或有就喻,如大云、宝箧等经;或具法喻,如法华等;或具人法,即如此经及净名等;或具人法喻,如华严等。
○从夫大圣至说法下,第二、入经文。疏文中,先分节经文,次释经文。
【疏】夫大圣应世,为物说法,不撰经卷之多少,不别明理之深浅,皆用三段为说:第一、序说,序是渐由为义;第二、正说,正者经之正体;第三、流通说,谓传之后世须此三。所以者?良由众生从来迷尘,加复神钝,若卒闻深理,非但不能受行,更生谤心,还坠三涂。是以圣人先现殊常之相,令物生乐,于是众生因此序相,即发乐应闻深理之心,故即为说正体。序正既竟,必时众生皆得蒙益,而大圣垂慈说法,非但当时获利,远及末代,皆同令福,故末即为说流通以劝之也。三段文处者,从初讫咸以清净心,叹佛实功德,名为序说;从如来妙色身,世间无与等以下,讫汝已亲近百千亿佛,能说此义以来,明为正说;从尔时,世尊放胜光明,普照大众竟,经为流通说。
【钞】初、分三段者。夫佛说法,虽复殊源,而初、中、后善,文必备矣。故安法师一切诸经,皆用序、正、流通而分之也。后见亲光菩萨佛地论,果有此文,冥合圣意。
更生谤心等者,非但不能受领而行之,更乃生诽谤,如来止而不说也。故法华云:止止不须说,若说是事,一切天人皆当惊疑,增上慢比丘将坠于大坑。大坑即三涂也。三涂之名,出四解脱经。地狱名火涂,小狱通寒热,大狱唯在热,从热边说,为火涂也。畜生名血涂,从相啖边说。鬼道名刀剑涂,从彼驱逼边也。涂者,大乎反,道路也,泥行也。
殊常之相者,如法华序品,即以天雨四种华,地摇六动,眉间光照万八千土,一一土中,佛转法轮,三乘受行,入涅槃等,以为表发。涅槃面门放光,表说常住佛性。大品支节放光等,各各表发。不同此经,即以内外缘以为发起也。
【疏】就第一序说,初开为二:一、通;二、别。如是等五事,普贯众经,故名通序。
【钞】释序中。通、别二序者。言五事至通序者,一切经皆安如是等五事故。亦名遗嘱序,如来遗言,令标经首故。亦名经前序,三世诸佛,经前皆然。故大论云:佛将涅槃,阿难亲属爱结未除,心没忧海。阿泥楼驮语阿难言:于未来事,若有疑者,乃时咨决。何为没在忧海,如世凡夫?阿难得念道力,闷心得醒,即以四事请问:一、问佛涅槃后,云何修道;二、问谁当作师;三、问恶口车匿,云何共住;四、问佛经初,置何等语。佛告阿难:若现在,若去世后,依四念处修道。解脱戒经,是汝大师;恶口车匿,依梵法治。我三僧祇所集法藏,初应作如是说: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某方某国土,与某大众。非独我法如是,三世诸佛,经初亦然。是故五义,名为通序等。别释者,如是等五,同是劝信之辞,所传之教理。我闻者,亲承音旨,明能传之人。一时者,能传、所传,会理之时。佛住者,的出化主,亦禀承之主。舍卫等者,闻经之处。故展转相证,劝信非虚,欲使将来顺而不逆也。于中,或五或六,由主处离合故。
【疏】遣书感佛,正为此经,非为余经,故称别序。
【钞】言遣书至别序者。经、经由各藉异,故名为别。教门机别,亦名现在序,佛在世时有此事故。此经别序者,波斯匿王与末利信法未久,遣书与胜鬘,略赞如来无量功德等是。已上释通、别二序之来意竟。
【疏】就第一,通序,即有二:一、明阿难所传不谬,证人是可信;二、有住处同闻,明说经之根本,证法是可信。人能弘法故先证,法由人弘故后证。
如是我闻:一时,
【疏】如是者,总举一教之始终也。两物相似曰如,一物无非曰是。如来与阿难谈其声口,必一八既殊,金肉非同,故于文曰如一八。金肉虽异,即其所明,即是一物,故于理曰是。
【钞】必一、八殊等者。一,谓一音。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圆音一演,异类等解。此在于佛。八者,八音:一、最好,二、易了,三、柔软,四、调和,五、尊慧,六、不误,七、深妙,八、不女。此在阿难。一音唯在大,八音通大、小,故将八音且目阿难。金,谓如来黄金色,身、口业所说。肉,谓阿难肉,身、口业所说。金、肉一、八虽异,而阿难传佛所说如,佛所说曰如。虽金、肉二说,而所诠只是一理,故云是也。一、八释教,一物喻理,教如理是故也。古来多云:如是文,如理是。文以巧诠为如,理以无非曰是。大论云:佛法大海,信为能入。如是者,善信之辞。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其信者,是事如是,即劝信之端。端,犹首也。
【疏】我闻者,言阿难亲从佛闻,所传不谬,且欲表异外道,我自然知之过。
【钞】我闻者,若传从他闻,多致伪谬;今亲闻,是则可信。群情承受,无所致疑。大论云:随俗说我,和合称闻。随俗说我者,学、无学人,传法利生;顺俗说我,外不乖宣,内不乖实。大论明三种我:见、慢、名字。凡夫三种,学人二种,无学一种。阿难是学人,无邪我,伏慢我,随世名字,称我无咎。和合称闻者,耳根不坏,声在可闻处,作意欲闻,情尘和合,耳识即生,意识分别种种所闻,因缘和合,故称于闻。阿难等,内则耳根聪利,外则对佛一音,领纳无遗,故称我闻。
且欲表异外道等者,言阿难所闻必有内外因缘,异外道不从因缘有执,自然之过捡故。萨婆多宗明我但有名,依昙无德说有假我,犊子部所计我在第五不可说藏,是等虽殊,悉破外人计神我性说假名我也,故云表异外道等。问:大论云阿难是佛得道夜生涅槃,明佛成道后过二十年方为给侍,自尔已前说经阿难不闻,云何皆称我闻?答:报恩经云阿难从佛求四愿,第四愿所未闻经愿佛重说,大论略经更有诸文,应须广引余三愿。涅槃三十六云不受故衣,不受别请,出入无恒,捡经
【疏】一时者,明如来所说经教,其数无量,而阿难得佛觉三昧,一时皆领,故云一时。
【钞】一、时者,肇法师云:法王启运嘉会之时也,又四众感教得道之时。此亦助成,我闻可信。大论云:说时令人心生信故。
【疏】第二,举住处同闻,证法是可信。
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疏】舍卫是城名,梁云闻物。此城殷富,多有名珍,远闻四方,故云闻物。国名憍萨罗,今以城目国,故言舍卫,是十六大国中之一。
【钞】第二,举住处证法是可信者。言佛住者,佛是能说,显其化主;亦为助成,传闻可信。何者?九十六种不足归心,三乘圣人犹居不极,说非究竟。今明无师大觉,朗然顿悟,所言诚谛。从是闻经称物机缘,众情忻惬。旧云:佛陀,此言觉者。自觉觉他,名之为佛。智论云:佛陀,秦言知者。知何等法?谓知三世众生数、非众生数,及常、无常等一切诸法。菩提树下了了觉知,故名为佛。住者,大论云:四威仪住,故名为住。住有四种:一、天住,谓布施、持戒、善心三事故;二、梵住者,住四谛、四无量心、四无色定;三、圣住者,住三空、四谛、十二因缘理也;四、佛住者,住首楞严等无量三昧、力、无畏等一切佛法,佛所得法于中住,怜愍众生,示住给孤独园。
今以城目国等者,此是中印度憍萨罗国之都城名,为异南憍萨罗,故以都城名为国之称。捡西域记,有南北两憍萨罗国。仁王经列十六大国,第一憍萨罗是南,第二舍卫国是北。南去北甚远,不相关涉。古今释者不同,此为定说。
【疏】祇树给孤独园者,树嘱太子祇达,园嘱给孤长者,二人共立精舍。今以两主标名,故云祇树给孤独园。
【钞】祇树给孤独者,城南五六里,有逝多林,此云胜林,是给孤园。何者?胜军王大臣苏达多,此云善施。善施长者,仁而聪敏,积而能散,赈乏施贫,哀孤恤老,时人美德,号给孤独,尊重如来,愿建精舍。佛命舍利子随处瞻揆。唯太子逝多林,园地爽垲(苦亥切),地高灿也。寻自太子戏言:金遍乃卖。善施豁然,即出藏金,随言布地。有少未满,太子请留曰:佛诚良田,宜植善种。即于空地,建立精舍。世尊即告阿难曰:园地善施所买,林树逝多所施,二人同心,式崇功业。自今已往,应谓此地为逝多树给孤独园。逝多即祇陀。已上出青龙疏。
【疏】同闻众,略无也。或云:说此经时,在乎后宫,上唯诸天,下唯彩女,阙无大士,不足以此证经,故阙之也。而此经下流通之初,既云放胜光明,普照大众,岂言复无众?且今言以住处同闻证法是可信者,岂其举彼逾阇宫处宫中采女哉?是即付嘱之时处众也,故知略即明矣。
【钞】同闻众略无等者。此是同闻法人,证法是可信,亦证非谬传,但经家略不出之。疏主意云:准经文下,合有。即取如来却还祇洹林,为阿难、帝释等重说此经,及付嘱流通之处,自有同闻,不取逾阇宫中之人也。验知古人释不当也,略义显矣。
【疏】就第二别序,亦开为二:第一、从时波斯匿王以下,讫敬授胜鬘,名外缘序;第二、从胜鬘得书欢喜以下,讫叹佛实功德,名内因序。言尊者遣书为说此经之外缘,云外缘序;胜鬘默念感佛为说此经之内因,故云内因序。
【钞】外缘、内因等者。父母遣书,但能发其内心,故云发其道意;默念感佛,机应道交,即合闻法,故云感以清净,心净故闻法。
【疏】就第一、外缘序,亦有三:第一、王及夫人共谈胜鬘,心明根利,宜闻深法德行;第二、从夫人白言以下,言毕,即作书赞佛功德,遣信令闻;第三、从使人奉书以下,明使人奉书至阿逾阇国而奉。
时波斯匿王及末利夫人,信法未久共相谓言:胜鬘夫人是我之女,聪慧利根通慜易悟,若见佛者必速解法心得无疑,宜时遣信发其道意。
【疏】时者,言胜鬘应闻常住之时也。信法未久者,谓信大乘法未久也。言王与夫人但信小乘法来久,而未信大乘。如来在一树下说法,时波斯匿王击鼓来奉佛,佛知故问:此何声也?阿难依实而答。时佛言:世王击生死鼓,我为法王,宜击法鼓。即说法鼓经。于是王及夫人始信大乘未久,即遣使告于女胜鬘也。
【钞】经云:波斯匿王,此云和悦末利夫人者。未曾有经云:元是王舍城耶若达多波罗门婢,名黄头,常知守园,因将干饭供佛之福。后波斯匿王游猎,入园见之,婢乃为王种种供给及按摩等,极称王意。王问:波罗门卖不?答言:贱婢何堪!王重问之,答云:千两金。王遂以百千两金从其买取,六万夫人中为第一夫人。
法鼓经等者,此经后宋求那䟦陀罗于东安寺译,有两卷,名大法鼓经。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五百人俱,百千菩萨、末利夫人等,十方无量诸菩萨众。尔时,如来于彼四众说如是法:有有则有苦乐,无有则无苦乐,是故离苦乐,则是涅槃第一之乐。尔时,波斯匿王击鼓吹贝,往诣佛所。世尊知而故问阿难:以何等故,有鼓贝声?阿难具答。佛告阿难:汝今亦应击大法鼓,我今当说大法鼓经。佛告迦叶:今此会众,虽复一切清净纯一,然于隐覆之说,有不善解。迦叶白佛言:何名为隐覆之说?佛言:隐覆说者,谓言如来毕竟涅槃,而实如来常住不灭。般涅槃者,非毁坏法。此修多罗,离覆清净,明显音声,百千因缘,分别开示。作是语时,众中有下信众生,及声闻、缘觉、初业菩萨,自性不堪听受如来已般涅槃,而复说言常住不灭,从座而去。所以者何?彼人长夜于般涅槃,大修习空见也。闻离隐覆清净经故,从座而去等,经文甚广。
【疏】一云时者,是谓说法鼓经时也。解此信法未久,种种不同,然推寻本末,唯此应当,故不记也。是我之女者,赞重之辞也。言相子不过父母,知臣莫知君王,我子之称,不别自他,唯在于善。今胜鬘既为己子,且有明德,应闻胜道,故亦自称我子也。
【钞】我子之称等者,胜鬘以万行能严为名,故长表唯善哉。审知之,更无于恶,故云不别自他也。
【疏】聪慧利根者,耳善听曰聪,心明察曰慧,聪察爽明,谓之利根。通敏易悟者,闻表达里谓之通,善听之所致;照了深明谓之敏,善察之所致;遇理即解谓之易悟,利根之所致。前句谈其性能,后句言其功用,共相成也。廪教必由善听,故叹听为首。此明器已具。
【钞】爽者(疏两反),善也,贵也,明也。敏者(贫殒反),聪也,疾也。致(知吏反),至也,与也。利根是性能,易悟是功用。易悟必由利根而成,利根必由易悟而显,故云共相成也。此机器已具,堪闻常住故也。
【疏】必速解法者,一闻即悟,不待再教。心得无疑者,神情开朗,无小乘疑滞也。宜时遣信,发其道意者,时有二:一、年时;二、机时。皆不可失也。此明可纳实也。
从夫人白言以下,第二、遣信略赞。
夫人白言:今正是时。王及夫人与胜鬘书,略赞如来无量功德,即遣内人名旃提罗。
【疏】如来无量功德者,圣德无量,不可备陈,故粗标三德。
【钞】粗标三德者,准下经略赞文。
【疏】第三,明使人致彼,奉书可见。
使人奉书至阿逾阇国,入其宫内,敬授胜鬘。
【疏】此明正内实,可见。
【钞】正内实者,父母遣书,为正其内心,令生真实常住之解也。
【钞】从胜鬘得书以下,第二、内因,序分为五:第一、明得书欢喜,亦可见。
胜鬘得书欢喜顶受,读诵受持生希有心,向旃提罗而说偈言:
【疏】生希有心者,谓闻常住也。
【钞】谓闻常住也者,闻前略三德也。
【疏】二、初行偈欲修供养。
我闻佛音声,世所未曾有,所言真实者,应当修供养。
【疏】而胜鬘但见,通而为论。常住本然,但闻是希,故云希有。书那得言我闻佛音声者?声以传意,书以传声,故书义云闻佛声。又见闻觉者,从书得解,亦称为闻。世所未曾有者,言我理虽本然,但据故我云未曾,明一生未曾闻。常住真实者,圣体圆备,非伪曰真;至德凝然,无虚曰实。
【钞】我闻佛音声等者,无名疏云:传道声于书,故云我闻。圆备者,具三德也。凝者(鱼膺反),坚也。
【疏】有一行偈,明默念感佛。
仰惟佛世尊,普为世间出,亦应垂哀愍,必令我得见。
【疏】言如来应世,为物无偏,我虽无知女人,亦入世数,愿垂慈心得见耶!
【钞】默念者,准佛,应如经文。
【疏】一行偈,明佛应其感。
即生此念时,佛于空中现,普放净光明,显示无比身。
【疏】而应于空中者,若在宫内,或履涉艰难,且欲表如来法身无相,犹如虚空也。如来顶后常光,但七尺而已,今欲表胜鬘将说一乘圆果常住之理,故普身皆放。
一行偈明三业供养,可见。
胜鬘及眷属,头面接足礼,咸以清净心,叹佛实功德:
【疏】接足礼者,惟在空中以接足礼致敬,非适接也。
【钞】三业供养者,经除上句说,余三句对三业可见。
惟在空中者,惟思、惟念也。适者(尸赤反),乐也,往也。言但惟念在空,以申礼敬,非住空中而接足也。
【疏】从如来妙色身以下,经中之第二、正说。就中凡有十四章,大分为三:第一、举初五章明乘之体,言万善皆为乘体;举中八章明乘之境,言有作、无作、八圣谛皆为乘境;举后一章明行乘人,言三忍菩萨御此乘而行。就第一、明乘体中五章,亦分为二:第一、初三章明自分行,言胜鬘本是不可思议,但迹在七地,今初三章明七地行,故云自分行;第二、后二章明他分行,明八地以上之行,非其七地之分,故云他分行。自分行中三章:第一、叹佛真实功德章;第二、十大受章;第三、三大愿章。今第一、叹如来真实章。
【钞】第一、如来真实章。初五章明乘体等者。始从初信,终至妙觉。其乘万善,七地已还,有功用行,名为自分行;八地已上,无功用行,名为他分行。从有入无,笃善以为能运。至妙觉只是无作,灭谛出缠,名为法身。是故从初即用作,灭谛以为所缘。后之七章,亦是灭谛异名,但随隐显等义,立名异耳。故云有作、无作八圣谛,皆为乘境也。真子,即是乘善照境之人。至于八地,分证灭谛,建立真、应二身,出生五乘因果,化度五乘之人,终讫会归一乘,乃至佛地亦然。具如释迦一化,先三后一,更无有异。此意深矣,请为详之。
【疏】此章来意者,胜鬘前来未闻常住,但今因父母遣书乃得闻,所以叹今日常住真实,愿为归依,异于昔日归依无常。且行善之义,本在归依,今欲广明万行之道,故以归依为首也。所以优婆塞戒经云:若不依三宝受戒,戒不坚强,如彩色无胶。就此章中,又开为二:第一、有五行偈,正叹常住真实,愿为归依;第二、从哀愍覆护我以下竟章,请救。就第一正叹中,五行偈分为四:第一、初二行偈叹法身,次一行偈叹解脱,次一行偈叹波若,次一行偈总叹三德。而常言佛地万德圆备,何意但据此三德为叹者?法身是万德之正体,解脱是断,波若是智。然即万德之中,此三为要,若举此三德,即余德自显,所以但据此三德为叹也。且上父母相闻,既云圣德无量,不可备陈,故但略叹三德尔也,所以胜鬘亦从但叹三德也。释此意义家种种不同,而要在于此,故不记也。
【钞】举此三德,则余德自显者,法身则摄报、应二身,智慧则摄一切权实之智,解脱则五住俱断,能起一切神通变用。故涅槃云:诸佛调伏众生之处,名为解脱也。是故此三万德中,要
【疏】就第一、叹法身中,二行分为二:第一、一行半偈,叹应身;第二、举二句,叹真身。何即?非本无以垂迹,非迹无以显本,是以于诸叹处中,常为双叹。
【钞】非本无以垂迹等者。本迹之义,出自肇法师。彼云:非本无以垂迹,非迹无以显本,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今文亦然,真身为本,应身为迹。非真身之本,无以垂于应身之迹;非应身之迹,无以显于真身之本。迹有显本之能,故须双叹,亦是体用及不二也。
如来妙色身,世间无与等,无比不思议,是故今敬礼。如来色无尽,智慧亦复然,
【疏】如来妙色身,世间无与等者,叹无等,言梵天在上,莫能见佛顶。无比不思议者,比类,言众识非所思议也。如来色无尽者,言感者,言见应,谓有兴废,故云有感即应,无有穷已。此四句皆叹色。智慧亦复然者,叹心亦如上叹色,无比无尽也。是故今敬礼结叹应身。义家云此句应在第二行偈上二句次,而出经者,欲以结皆在偈末故然也。
【钞】梵天在上等者。梵天在色界,从彼天来,亦未曾见世尊顶相。
无比者,智论云:如释迦菩萨以一偈叹弗沙佛曰:天上天下无如佛,十方世界亦无比。世界所有我尽见,一切无有如佛者。
众识非所思议者,且通而言之,据实为论,等觉菩萨亦不思议于妙觉。
言应有兴废者,有感则兴,机谢则废,机感无尽。是故如来遍法界,应未曾有尽,故云无有穷已。(末捡)故华严云:八地菩萨于一切不可说国中,随众生信乐差别而为现身。八地尚尔,佛地可知。亦如观世音普门示现三十三身,十九说法。又经云:妙色湛然应一切。(皆捡)是其例也。又涅槃云:佛性者,亦色、非色。云何名色?金刚身故。云何非色?十力、无畏非色法故。金刚身是三十二相。既是佛性之色,验知无尽常矣。疏家虽有二解,俱从二身以释,经文意含。若离二为三者,初一行应身,智慧即报身,常住即法身。应知二、三离合为异,异而不异,亦常住也。
一切法常住,是故我归依。
【疏】一切法常住者,第二,叹真身。明应即随感而现,但真身凝然,常住者不动,且余德通在因地,故只就常住为叹。私释少异:初一行叹应身,后一行全叹真身。如来色无尽者,无尽谓是常住,叹真身无色常住。何即?既为色法,理为不尽;既云不尽,即非色常住自明,故云如来色无尽。亦可以智为色,亦可是应色之本,故云色。智慧亦复然者,正叹真身,言亦无尽常住也。一切法常住者,总真身诸法。
【钞】余德通在因地等者。言佛地四德,我、乐、净等;及余一切,通于下地;常住一德,唯在如来。是故今经偏就常住为叹。故缨珞云:古昔诸佛,二身道同,同是常住;一切菩萨,二身俱是无常。释曰:以等觉已下,有微细无明因,变易生死果。故经云:三贤十圣住果报,唯佛一人居法性土。
私释:小异者,璎珞本业经云:有二法身:一、果极法身,二、应化法身。其应化法身,如影随形,以果身常故,应身亦常。法鼓经云:常解脱非名,妙色湛然住,非声闻、缘觉、菩萨之境界。
【疏】次一行,叹解脱。
降伏心过恶,及与身四种,已到难伏地,是故礼法王。
【疏】心过恶者,谓三毒、四倒。身四种者,谓四大。此二句叹脱三界内四住地恶。又解:谓身三恶,四种谓口四恶,离为十恶,明摄三界内恶尽。已到难伏地者,难伏地谓金刚心。夫魔有四种:一、天魔,二、烦恼魔,三、阴魔,四、死魔。金刚心不为天魔外道所伏,且结惑净尽,降烦恼魔,但未免行阴魔及生灭死魔,故云难伏地。一云:难伏地即是佛地,言佛地非四魔得伏,故云难伏地。此句叹脱三界外无明住地恶。又云:上二句叹有余解脱,下一句叹无余解脱。因尽谓有余,果亡谓无余。前叹离四住地,据因尽证果亡;后叹离无明,举果亡证因灭,则其实双亡明矣。法云法师云:生死有二种:一、分段生死,二、变易生死。此言心者,是变易生死果;过恶者,是变易生死因。身者,分段生死果;四种者,分段生死因。前明断无明住地,变易果亡;后明除四住地,分段报灭,故言降伏。已到难伏地者,烦恼伏智,不出二种:一、鄣令不见法相,二、感使无常。金刚心起,断惑斯尽,照见法相,免于惑累,故言难伏地。犹有烦恼,感彼心起,不免无常,果累犹在,故不言不可伏。己之言过,过金刚心至佛地,免无常、生灭、果累亡,因果双亡,故解脱私意少异。金刚心所难伏者,唯是阴魔、死魔,如来已过此二境,故云已到难伏地。是故礼法王结叹
【钞】解脱德中,三毒,贪、嗔、痴;四倒,谓无常、计常。我、乐、净等,亦复如是。离为十恶者,离心过恶,为贪、嗔、痴,足为十恶。释难伏地者,初且释难伏,后私意中兼释已倒。金刚心是等觉位,此菩萨有一分不思议变易果,未免生灭死魔;微细生灭迁流故,未免行阴魔行,以迁流为义。璎珞经云:等觉菩萨超度三魔,未免生死魔;妙觉超过四魔,二身常住。盖经论异出不同。
【疏】次一行,叹波若。
知一切尔炎,智慧身自在,摄持一切法,是故今敬礼。
【疏】知一切尔炎,智慧身自在者,尔炎,梁言智母。智母,谓真谛境空,为生智之本,故称母。空既无为,所生智慧故自在。此二句叹空智。摄持一切法者,谓照有参差,摄持万境。此一句叹有智。而世谛亦能生智,但生智劣,故不与母名。一解言:上二句叹实智,下一句叹方便智。尔炎者,即此二谛能生乎智,故通称智母。智慧身自在者,即是照二谛,分明纵任。下句摄持一切法者,明能以方便摄持众生,化令生善。是故今敬礼,亦结叹。
【钞】释般若德中,经云:知即是智,一切是诸境尔。炎即是一切境,本性空寂,此为真谛空也。此之空境既是无为,照此无为,故空智自生。参差万境,即俗谛境。照此俗谛,名为有智。俗谛少生空解,故不与母名。第二解中,双照真、俗,故云分明;真、俗无碍,故云自在。应知纵任释自在义,文中初以真谛为母,次以二谛能生实智为母。然璎珞经佛母品中,以三谛为母。故经:敬首菩萨白佛言:世尊!佛及菩萨二:初、照智从何而生?佛言:弟子!所谓有谛、无谛、中道、第一义谛,是诸佛、菩萨智母,乃至一切法亦是诸佛、菩萨智母。所以者何?诸佛、菩萨从法生故。此疏但言二谛,则中谛合在真谛之中。离、合适时,诸经皆尔。
【疏】次一行偈,总叹,可见。
敬礼过称量,敬礼无譬类,敬礼无边法,敬礼难思议。
【钞】经总难中。过称量者,净名云:无有量,已过量。下文云:究竟者,即是无边不断。无名云:无有终讫,故曰无边。无边之理,岂有中断?即常住之异名也。
【疏】从哀愍覆护我以下章中,第二,请护,就中分为四。
第一,一行偈,直请护。
哀愍覆护我,令法种增长,此世及后生,愿佛常摄受!
【疏】言我虽叹佛真实归依常住,若佛不相随救,即归依不尊,故就佛请。护法者,法身万善为种。
【钞】即归依不尊等者,若佛常随救护,则我归依之心尊重也。
经:法种者万善,为能严法身,为身无所严,万善若增长,法身即显现。
【疏】次一行偈,如来许护。
我久安立汝,前世已开觉,今复摄受汝,未来生亦然。
【疏】请唯二世,许兼往世,明护之深远。
【钞】请唯现未,许兼前世者,明护之久远。
【疏】次一行半,因佛许护,重请致敬。
我已作功德,现在及余世,如是众善本,唯愿见摄受。尔时,胜鬘及诸眷属头面礼佛。
【疏】言如来久远救我者,我必已作善。余世,谓未来。若三世常护者,即作善无息,故更请赐记。
【钞】更请赐记者,唯愿见摄受之文,是请救文竟。无名释云:胜鬘赞叹,美善尽矣。以今证古,知开觉之不近,乘此善根,因获尊号,不亦宜乎?
【疏】第四,从佛于众中以下,明佛赐记,亦分为六。
第一许因
佛于众中即为受记:汝叹如来真实功德,以此善根,当于无量阿僧祗劫天人之中为自在王,一切生处常得见我。现前赞叹,如今无异。
【疏】第二,从当复供养以下,许果。
当复供养无量阿僧祗佛,过二万阿僧祗劫当得作佛,号普光如来、应、正遍知。
【疏】第三,从彼佛国土以下,许其国无秽。
彼佛国土,无诸恶趣,老病衰恼,不适意苦,亦无不善,恶业道名。
【疏】第四,从彼国众生以下,记其纯净。
彼国众生色、力、寿命、五欲众具皆悉快乐,胜于他化自在诸天。彼诸众生纯一大乘,诸有修习善根众生皆集于彼。
【疏】第五、从胜鬘夫人以下,明人天发愿。
胜鬘夫人得受记时,无量众生、诸天及人愿生彼国。
【疏】第六、明佛赐记人天,皆可见彼。
世尊悉记,皆当往生。
【疏】从尔时,胜鬘夫人闻受记已以下,明自分行中之第二十大受章,叹佛真实求依常住,本为修善。且归依即异于昔,戒亦应改于昔,所以今受大受,异于昔日小乘五戒也。就中开为三:第一、明受戒方便;第二、从世尊,我从今日以下,正明受戒;第三、从法主世尊以下竟章,立誓断疑。将欲受戒,故先修容仪,以静其志。修仪静志,要为受戒,故第二即有受戒。受戒既竟,即大众疑胜鬘既为女人,所志应弱,而今其所受甚重且远,恐将口不当实,是以第三立誓断疑,以成其受。
【钞】第二十,受章,以静其志等者。静(疾郢反),净闲也;净(疾正反),洁明也。甚重三聚,净戒且远,即乃至菩提。
尔时,胜鬘闻受记已,恭敬而立受十大受。
【疏】恭敬而立者,常时受戒,必须着地。今佛处空,若着地,即言接奢远,故立而为受。受十大受者,上受是能受之心,下受是所受十戒。昔日虽复五戒,所求者小乘,今以常住菩提为期,故云大受。
【疏】就第二正受戒中,凡有十戒,亦开为三:第一,初五戒名为摄律仪戒。律者,类也;仪者,容仪。此五戒止于意恶,而容仪之类,自不失法。第二,从不自为已以下,有四受,名为摄众生戒。第三,从摄受正法终不失以下,有一受,名为摄善法戒。
【钞】十、受束为三者,璎珞亦有此文。彼大众受学品云:佛子!吾今为诸菩萨结一切戒根本,所谓三受门:摄善法戒,所谓八万四千法门;摄众生戒,所谓慈、悲、喜、舍;摄律仪戒,所谓十波罗夷。经文广。佛子!是三摄受三种受戒:过去、未来、现在诸佛,已说、当说、今说;过去、未来、现在诸菩萨,已学、当学、今学。是诸佛正法戒,若一切佛、一切菩萨不入是正法戒门,得无上道果、空平等地者,无有是处。此三种戒,不通小乘,是大士律仪,通上三业。今从身、口相显,名曰律仪。于律仪上起菩提心,能止一切不终善事,勤修诸善,满菩提愿,名摄善法。菩萨利生,行四摄法:大慈与乐,大悲拔苦,摄救众生,能止自济,兼为益他,名摄众生。是故此三通名戒也,即是菩萨三聚净戒。方等、涅槃、地持论等,并有广文。
【疏】将欲化他,要必先正己身,所以先受自行。大士正己,要为化物,故次有摄众生戒。化物之道,非但止恶,要修福善,故第三有摄善法戒。然第一以自行为本,兼显化他;第二以化他为宗,仍明自行;第三合明自行化他,即备举大士之行明矣。
【钞】将欲化他,要必先正己身等者,经云:自既有缚,能解彼缚,无有是处。故云兼显化他。第二,菩萨化他,仍资己行,故一一戒中,皆云乃至菩提。
【疏】就第一,摄律仪中,五戒分为三。
第一,初一受,明昔日所受小乘五戒,犹不起犯心。
世尊,我从今日乃至菩提,于所受戒不起犯心。
【疏】小乘戒法,但制身口,不制于心,今又更精其先所行,明清净之极也。此戒既防昔日,故在初也。
【钞】言精其先所行者,于昔五戒,今加制于不犯之心也。
【疏】第二,有二受,明于尊卑二境,誓不起恶。
世尊,我从今日乃至菩提,于诸尊长不慢起心。世尊,我从今日乃至菩提,于诸众生不起恚心。
【疏】于诸尊长不起慢心者,三处为尊,兄帙为长。于诸众生不起恚心者,通言含识之类。然所以尊上止慢,于卑禁瞋者,解有三种:一云:凡人之情,于上乐等故起慢,于下求遍故起瞋。二皆非道,所以尊上止慢,卑上防瞋。二云:尊上多生瞋而慢少何?即尊者冯其高贵,好凌群下,故下多生瞋,而其德自可敬,故慢生少。卑上慢多生而瞋少何?即为己在下,理自可凌,故生慢即多,纵横随我,故生瞋少。言今于尊上少慢尚不起,况乎卑上多生慢?又卑上少瞋尚不止起,况乎尊上多瞋?是皆举轻况重。三云:尊长是可敬境,恐慢与敬相违,故尊上止慢;卑是可慈境,恐瞋与慈相违,故卑上止瞋。
【钞】三、处为尊等者,尊谓君、父、师。帙者(直质反),俸禄也,兄之品位也。
于下求逼,故起嗔者,下于己者,好逼恼之,故下于己而起瞋。好之与求,绮文互说。纵横随我者,言不敢不随于我,既相随顺,故于下生瞋少。
【疏】第三,有二受,明于自他二境,誓不起恶。
世尊,我从今日乃至菩提,于他身色及外众具不起嫉心。世尊,我从今日乃至菩提,于内外法不起悭心。
【疏】言于他不起嫉,于自不起悭,可见。
【钞】经于他身色等者。身色是正报,众具即依报,见他胜己而不生嫉。内谓头、目、手、足等,正报也;外谓国、城、妻、子等,依报也。欣乐施与,求佛智慧。
【疏】就第二摄众生戒,四受亦分为二:第一有二受,同明慈心与乐;第二有二受,亦同明悲心拔苦。就第一有二受,自分为二:初受明与乐果。
世尊,我从今日乃至菩提,不自为己受畜财物,凡有所受悉为成就贫苦众生。
【疏】不自为己受畜财物者,明止善;从凡有所受以下,明行善。
【钞】与乐果中,止其自畜也。凡受财物,济彼贫苦,毕竟成就,令得乐果。
【疏】后受,明与乐因。
世尊,我从今日乃至菩提,不自为己行四摄法,为一切众生故,以不爱染心、无厌足心、无碍心摄受众生。
【疏】不自为己行四摄法者,明止善。从为一切众生以下,明行善。以无爱染心者,谓无贪心;无厌足心者,无瞋心;无碍心者,无痴心。
又云:以无爱染心者,谓不以爱见悲。若有爱见,即化道为漏,亦于生死有厌足,且化物有碍。又云:无以爱染心者,说不同凡夫;无厌足心者,不同二乘;无碍心者,同于大士。
【钞】与乐因中,止自行四摄也。行善中,化众生有厌足者,即有不喜心也;有痴心者,即有碍也。慈悲心有三:一、法缘,二、众生缘,三、无缘。出涅槃经:法缘者,五阴等法空故;众生缘者,缘于众生得乐之相故;无缘者,缘如来故,缘一切众生,与诸佛理一体无二故。故云一切众生亦如也,至于弥勒亦如也。夫如者,不二不异故。今爱、见、悲,即众生缘,但缘众生得乐之相,故于众生有爱染心。既有爱心,即化道为漏,于物有碍。故净名云:菩萨以无爱、见心,庄严佛土,成就众生,于空无作法中,而自调伏,而不疲厌,是名有方便慧解。四摄者,此度众生四,通名摄者。众生情所爱者,即是此之四法。若大士用此同情接引,则物之所归焉;若众生依附,乃导以大乘正道而度脱之。故云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道。一、布施摄者,菩萨以无所舍心,行于二种布施,能摄众生:一者、财施,二者、法施。若为乐财众生,即以财施而摄取之;若为乐法众生,即以法施而摄取之。以此二施,能利益一切众生,既蒙恩利,因是生爱心,而随受道,得住真理,故名布施摄也。二、爱语摄者,菩萨若以善软之言,随顺一切根情,安慰开喻,则一切众生之所乐闻,因是生爱心,依附菩萨,而随受道,得住真理,故名爱语摄。三、利行摄者,菩萨起身、口、意行,能令一切各沾利益,众生既蒙利,以欣所得利故,因是生亲爱心,依附受道,得住真理,故名利行摄。四、同事摄者,菩萨用法眼,明见众生根缘故,一切随有欣同之者,即分形散影,普和其光,同彼事业,各使沾益,既巧同其事,因是生亲爱心,依附受道,得住涅槃,故同事利益,名为摄也。
无厌足心者,厌(于盐反)饱或作厌(于艳反)。
【疏】第二,有二戒,明悲心拔苦,亦自为二:初、明拔苦果。
世尊,我从今日乃至菩提,若见孤独、幽系、疾病、种种厄难、困苦众生,终不暂舍;必欲安稳,以义饶益,令脱众苦,然后乃舍。
【疏】从若见孤独以下,明止善。从必欲安稳以下,明行善。少无父曰孤,老无子曰独。在囹圄为幽,有枷锁曰系。刑恼曰疾,疾甚曰病。在我称厄,谈彼曰难。自衅曰困,外逼曰苦。以义饶益者,义,犹理也,以理济十苦也。然后,谓令至菩提乃舍也。
【钞】若见下,明止善。在囹圄者(上力郎反,下鱼举反,又鱼据反),狱也;危者(鱼为反),高也,不安也;难者(奴旦反),患也;衅者(许觐反),罪也:皆顺也,道理齐,拔十苦也。
【疏】后明拔苦因。
世尊,我从今日乃至菩提,若见捕养众恶律仪及诸犯戒终不弃舍。我得力时,于彼彼处见此众生,应折伏者而折伏之,应摄受者而摄受之。何以故?以折伏摄受故令法久住。法久住者,天人充满,恶道减少,于如来所转法轮而得随转,见是利故救摄不舍。
【疏】就拔苦因,亦有止行。从若见捕养以下,明止善;从我得力时以下,明行善。外求曰捕,内畜曰养。众恶律仪,谓十六恶律,见涅槃经。及诸犯戒者,言违其本誓者也。恶律仪,发始更恶;犯戒,初善后恶者也。我得力时者,力有二种:一、势力,二、道力。于彼彼处者,若不行善,即诸道皆闭,流转生死,迁移六趣。所以大士于彼彼处,皆见此人,重恶即以势力折伏,轻恶即以道力摄受。息恶修善,即圣化久住;圣化住世,即善来恶去。故天人充满,恶道减少;道器既增,即佛法轮恒可转
【钞】疏:拔苦因中,止行者,止其弃舍。折摄,止也。行其折摄,即行善也。捕养者(上补故反,提也;下余两反),安也。畜者(许六反),养也。
十六恶律者,大经二十七云:善男子,云何复名修习于戒?若能破坏一切众生十六恶律仪,令其永断,是名修戒。何者十六?一者、为利养食黑羊,肥已转卖;二者、为利买已屠杀;三者、为利养食䐗豚,肥已转卖;四、为利买已屠杀;五者、为利养食牛犊,肥已转卖;六者、为利买已屠杀;七者、为利养鸡令肥,肥已转卖;八者、为利买已屠杀;九者、钩鱼;十者、猎师;十一、劫夺;十二、魁脍;十三、网捕飞鸟;十四、两舌;十五、狱卒;十六、咒龙。能为众生永断如是十六恶业,是名修戒。违其本誓者也者,由未受戒前,恶遍法界,欲进受时,翻前恶境,并起善心,故戒发所因,还遍法界。今既犯戒,违初要期,故言违本誓也。初受为初善,后犯为后恶,恶律仪在受之前也。势力者,王力及天龙力也,诸无漏善道皆闭也。
法轮者,轮具二义:转义、摧碾义。何者?佛证四谛法,有可转之义,故名为轮;能摧坏烦恼,亦名为轮。如轮王宝,能坏怨敌;佛法轮宝,能坏烦恼。是故佛初成道,趣波罗捺,为五比丘、八万诸天说四谛,转入彼心,坏彼烦恼,故名转法轮也。乃至涅槃,随有三乘之道器,法轮常转。故法华云:昔于波罗捺,转四谛法轮,分别说诸法,五众之生灭,今复转最妙,无上大法轮。故云恒可转也。
胜鬘经疏义私钞卷之一
[book_title]胜鬘经疏义私钞卷之二
【疏】就第三,有一受名摄善法戒,亦分为二:第一、直明不忘摄受正法。
世尊,我从今日乃至菩提,摄受正法终不忘失。
【疏】摄受正法,终不忘失者,既云摄受正法,是八地以上行,故云他分行。今胜鬘迹在七地,而言不忘者,但愿得八地以上,故摄受正法之心,暂不敢忘,非言自得而不忘也。
第二。释不忘
何以故?忘失法者则忘大乘,忘大乘者则忘波罗蜜,忘波罗蜜者则不欲大乘。若菩萨不决定大乘者,则不能得摄正法欲,随所乐入,永不堪任越凡夫地。
【疏】就第二释中,凡有三行、三欲,三行是八地以上行,三欲谓七地以还故。
【钞】三、欲判在七地已还者。璎珞云:十信菩萨,今复修行无量功德,所谓十波罗蜜,乃至集一切善法,八万四千波罗蜜,一切诸法门,摄我心中,念念不去心。此是今经三欲意。彼经文中已有二欲,大乘欲可知。
【疏】三行者:一、摄受正法行;二、大乘行;三、波罗蜜行。七地以还,非不大乘,但大义未显。何者?七地以还,断结与二乘齐,同出三界。
【钞】七地以还,断结与二乘齐等者,璎珞释七地菩萨心所观法中,谓尽果报无障无碍智,所谓以三空智,观三界习色心果报灭无余,一切功德功用造作已竟。
【疏】而未及八地以上,冥合众流,更无异趣,故大义不明。
【钞】冥合众流者,彼经释八地中不思议无功用观,所谓:无相大慧,方便大用,无有色习,无明亦尽,百万劫事,无量佛土事,以一念心一时得现。如佛形示一切众生形,以一念心中一时行,以无功用故。华严三十八云:菩萨住第八不动地,即舍一切功用行,得无功用法,身、口、意业,念务皆息,住于报行。又云:佛子!此地菩萨本愿力故,诸佛世尊亲现其前,与如来智,令其得入法流门中。譬如乘船欲入大海,未至于海,多用功力;若至海已,但随风去,不假人力以至大海。一日所行,此未至;其未至时,设经百岁,亦不能及。佛子!菩萨亦如是,积集广大善根资粮,乘大乘船,至菩萨行海,于一念顷,以无功用智,入一切智智境界等本有功用行,经于无量百千亿那由他劫所不能及。
【疏】波罗蜜者,名到彼岸。七地以还,亦是无相彼岸,但未能并照,故波罗蜜义亦未彰。七地以还,亦修万行,但一念之中不能齐,故亦不得摄受之名。
【钞】并照者,十波罗蜜,一念心中一时行照之;以无相七地已还,次第行万行,故云不齐。
【疏】所以摄受大乘波罗蜜,皆名八地以上,为明三欲,即是愿得此三行之心,故七地以还许其有也。而此三行,皆是八地以上一心上用,但随义立别名耳。故云若忘失法,即三行都忘,三行既忘,即三行之欲亦皆忘也,应有波罗欲略无也。列行则以摄受为先,列欲则以大乘为初,是盖逐便无大意也。
【钞】逐便等者,逐三行中第三波罗蜜行,便列波罗蜜欲故也。经既失三行,忘三欲。
【疏】从随所乐入以下,明失行即起恶也。
【钞】随所乐入法门不得入,又不能超过凡夫地,岂非大过哉?此一段文,总取七地已还三欲,以为摄善法戒,故疏云许其有也。
【疏】第三,结不忘。
我见如是无量大过,又见未来摄受正法菩萨摩诃萨无量福利故,受此大受。
【疏】从我见如是以下,第三、结不忘言。忘则致祸,不忘得福,故受不忘。
【钞】无名疏统收今后两章,亦不出七地已还行,与今意同。彼云:报胜则道高,行精则果能。在己进德曰行,及物胜曰愿。故十受以守戒不犯为先,三愿以安慰众生为首也。十受中,五明止恶,五说修善。而修善以摄受正法为原,止恶以戒慎为本,故建此两端以统万行。修善进德,以慈悲为首,故前两行以明慈,后二行以明悲。将明得失之深大,故阶节以言:欲者,向道之初门;波罗蜜者,大乘之妙行;大乘者,理极之都称;摄正法者,人法之合名也。夫遗终则忘始,数之然矣。开此章,义彰于下。
【疏】从法主世尊以下章中,第三、立誓断疑。就中亦有四:第一、佛前立誓。
法主世尊现为我证。虽佛世尊现前证知,而诸众生善根微薄,戒起疑网,以十大受极难度故。彼或长夜非义饶益不得安乐,为安彼故,今于佛前说诚实誓。我受此十大受如说行者,以此誓故,于大众中当雨天华,出天妙音。
【钞】第三,立誓断疑中,引佛为证者。无名云证者,证其受必能行。信薄则生疑,疑生则入网,既入生死之密网,焉得涅槃之安乐哉?
【疏】第二,从说是语时以下,明雨华出声为证。
说是语时,于虚空中雨众天华,出妙声言:如是,如是,如汝所说,真实无异。
【疏】言有声必有言,故以声证言非虚;有华必有实,故以华证行必果。
第三、从彼见妙华以下,明众疑得断,仍发愿。
彼见妙华及闻音声,一切众会疑惑悉除,喜踊无量而发愿言:恒与胜鬘常共俱会,同其所行。
【疏】第四,明佛为赐记,可见。
世尊悉记,一切大众,如其所愿,
【疏】从尔时,胜鬘复于佛前以下,自分行中第三三大愿章。归依受戒,既殊于昔,故愿亦更发。胜愿远期,常住法身,异于昔日,愿身灭智亡。就中开为三:第一、明为愿作愿;第二、从以此善根以下,正发三愿;第三、从尔时,世尊以下,明佛述成。
尔时,胜鬘复于佛前,发三大愿而作是言:以此实愿安慰无量无边众生。
【疏】以此实愿者,通言以我今将愿三大愿也。明大士立怀,非但自为,必先为物,故云安慰众生。一云:实愿者,必行其行。
【钞】第三,三大愿章。为愿、作愿者,为三大愿:对佛发愿,愿行此三愿也。愿必行其行,愿不虚,故云实愿也。
【疏】就第二、正发三愿中,自有三愿:第一愿,愿得正法智。
以此善根,于一切生得正法智,是名第一大愿。
【疏】正法智者,谓常住之智。
【钞】以此善根者,指前归依常住戒行之善根。
正法智者,归依三德,常住正法,依此起解,故云常住智。自行若成,必化他也,化他之功,必严自行。
【疏】第二愿,愿为众生说。
我得正法智已,以无厌心为众生说,是名第二大愿。
【疏】第三愿,愿护法。
我于摄受正法,舍身、命、财,护持正法,是名第三大愿。
【疏】第一、第三二愿,要就自行,兼明化他;中间一愿,因明化他,并显自行,即与上十大受同。
【疏】第三,如来述成,可见。
尔时,世尊即记胜鬘三大誓愿:如一切色悉入空界,如是菩萨恒沙诸愿,皆悉入此三大愿中,此三愿者真实广大。
【疏】而此三愿,并是住前之愿,而言摄受诸愿者,此但取住前诸愿,非兼八地以上愿也。
【钞】疏取住前诸愿者。璎珞上卷释十住前十信心。信心有十,故修行百法明门,常发无量有行、无行大愿,得入习种姓中,广行一切愿。经文广十信心者:信、进、念、定、慧、戒、回向、护法、舍、愿。习种姓,谓十信是一贤位。
经:恒沙诸愿,皆悉入此三大愿中者,璎珞云:我因果愿悉已具足,一切愿行摄在其中。今于诸佛前受大愿,愿今已满,修进余行。一切菩萨若入是愿,无不得入萨婆若海。彼在住上,义通住前。已上三章,自分行讫。
【疏】从尔时,胜鬘白佛言以下,明乘体中,第二、举二章,明他分行。二章即自为二:第一、摄受正法章,明万善出生义,言八地以上,一念心中,能生五乘诸善;第二、入一乘章,收入一义,言总取能生八地之行,所生五乘诸善,皆入一乘。
【钞】第四,摄受正法章。
言万善出生义等者,此乃辨两章之同异。摄受章,八地已上一念心中摄诸愿行以得名,此心能出生五乘因果,故名为能生也。一乘章,总收能所皆入一乘也。
【疏】一、往释摄受正法。能摄万行之心,为摄受所修之善。当理非邪,故言正;为物轨则,故言法。而释此摄受正法,种种不同。
【钞】一往,释摄受。正法下,释名体宽狭。先释名。从一往至为摄受,释摄受二字。所修之善,释法字。当理非邪,故释正字。
【疏】或云:夫善皆能摄生众生诸行,故自凡至圣,皆取以为摄受正法。
【钞】从摄生众生已下,释体宽狭。摄生众生诸行故等,言摄受正法,能摄诸行故,从初信乃至妙觉之善皆取。
【疏】或云:外凡之善,皆以相心而作,故不得为摄受正法,但内凡以上可取。
【钞】或云下,除十信外凡,从十住内凡已上,皆取。
【疏】或云:内凡犹未得真解,故亦未足取。但初地以上,正是真观,故从此可取。而今所须者,八地以上,一念之中,备修万行之心,为摄受所修之行,当理非邪,故言正;为物轨则,故言法。初地以上,七地以还之行,实是真无漏,故亦应言正;为物轨则,故亦可称法。然但一念之中,不能备修万行,亦未并观,故犹不得摄受之名,且临文自证。若尽并取七地以下以为摄受正法者,那得言菩萨所有恒沙诸愿,一切皆入一大愿中,所谓摄受正法?所言自分、他分,以此为辨也。就中,初开为二:第一、从初讫有大功德,有大利益,明愿摄;第二、从胜鬘白佛言我当承佛神力竟章,明行摄受。
【钞】或内凡已下,从初地已上皆取。如上三师,自是一途。今家自取八地已上愿摄受者,华严云:八地菩萨,十波罗蜜中,愿波罗蜜增上。
【疏】私释少异。此章正以出生义为宗,但物闻上三愿,便谓愿极于此。故一往从初讫有大利益,先明七地以下恒沙诸愿,皆入八地以上一念愿中;若论其至极,正在于此。第二、从胜鬘白佛:我当承佛以下,正明出生义。第一、明愿摄中亦有二:第一、正明愿摄;第二、明如来赞成就。第一、正明愿摄中即有三:第一、明胜鬘受命。
【钞】私释:已上疏主义判,非即用此为正科文。言出生为宗者,此一意明摄受正法菩萨,能出生五乘义,此为章中之宗要也。
尔时,胜鬘白佛言:我今当复承佛威神,说调伏大愿真实无异。
【疏】承佛威神者,外形端肃曰威,内心难测曰神。而今承者,直是如来许已有说,恣其所辨,非谓异术相加木石,使能言之。前三章不求承威,但从此章乃请承威,则所谓自分、他分亦可证。调伏大愿者,心恒附理为调伏,无德不期为大愿。真实无异者,言与佛昔愿无异也,又云如佛所说无异。
【钞】如来许已有说者,金刚论云:于菩萨身,佛与功德智慧之力,故名加也。
言自分他分亦可证者,七地已还是自分行不假承威,八地他分非自能述必假威神,盖从迹以判也。大愿者,八地已上愿必顺理,故云心恒附理。三德四义及恒沙万德为无德不期,广则恒沙万德,略则三德四义,摄一功德尽也。
【疏】第二、明佛许说。
佛告胜鬘:恣听汝说。
【疏】许听,可见。
【钞】许听者,听(地丁反)提也(亦他定反)。
【疏】第三,从胜鬘白佛以下,正明愿摄。
胜鬘白佛言:菩萨所有恒沙诸愿,一切皆入一大愿中,所谓摄受正法,摄受正法者真为大愿。
【疏】第三、正明愿。摄恒沙诸愿,皆入一大愿中者,一愿,谓八地以上一念心中愿。言七地以下恒沙诸愿,皆入八地以上一念愿中,故云皆入一大愿中。所谓摄受正法者,出一愿体与万行正法,即是八地以上一念上用,故云摄受正法,真为大愿也。
【钞】八地已上,一念上用者,自行、化他之用,悉有一念。如引华严经,经文云:此菩萨十波罗蜜中,愿波罗蜜增上,余波罗蜜非不修行,随力随分。
【疏】从佛赞胜鬘以下,明愿摄中,第二、如来赞成就中,亦有五:第一、赞其现德。
佛赞胜鬘:善哉!善哉!智慧方便甚深微妙。
【钞】疏:赞其现德者,无名云:智以照空,权以入有,能体空说有者,可曰甚深微妙也。
【疏】第二,从汝已长夜以下,叹其往因。
汝已长夜植诸善本,来世众生久种善根者,乃能解汝所说。
【钞】长夜等者,于无明夜种诸善本,智慧为诸善之本也,故经云大智本行也。
【疏】第三、从汝之所说以下,叹其所说与诸佛同。
汝之所说摄受正法,皆是过去、未来、现在诸佛已说、今说、当说。
【钞】三、叹同诸佛者。无名云:三世诸佛虽殊,而其道不二。不二之道,汝能一之,得一者岂远乎哉?道无二宗,其能得异乎?自以为证。
【疏】第四,从我今得无上菩提以下,叹说与释迦同。
我今得,无上菩提,亦常说此,摄受正法。
【疏】然释迦即入诸佛,但是一化之主,故更别举。
第五、从如是我说以下,叹摄受正法所有功德。
如是我说摄受正法所有功德不得边际,如来智慧辩才亦无边际。何以故?是摄受正法有大功德、有大利益。
【疏】不得边际者,只是摄受正法,理深幽远,说不可尽,故云不得边际。如来智慧辩才亦无边际者,释疑。若摄受功德不得边际者,亦应无能解此理者,谁以此理为说众生耶?故释曰:佛智从无边理而生,故佛智亦无边际。今以无边际之智,还照无边际之理,为佛何难?所以称为一切种智。从何以故以下,仍释佛智无边际,标疑。云何以如来慧智亦无边际耶?释曰:此摄受正法之理,有大功德利益,故所生佛智亦无边际也。亦释何以摄受所有功德无边际者,此摄受正法,上能感种智,下能化众生,如是功德利益,说不可尽,故不得边际也。
【钞】智慧、辩才等者,辩有四种:一、义无碍辩,二、法无碍辩,三、辞无碍辩,四、乐无碍辩。此四通名无碍辩者,如来于此四法,智慧捷疾分别,了了通达无滞故,通名无碍智也。一、义无碍智者,知诸法义,了了通达无滞故;又能知一切义,皆入实相故。二、法无碍智者,法名一切义名字,为知义故,悉通达诸法名字,分别无滞;又能以是法无碍智,分别三乘而不坏法性,于所说语言中无有滞碍也。三、辞无碍智者,以语言说名字义,种种庄严言语,随其所应,能令解了。所谓一切众生殊方异语,若一语,若二语,略男女等语,过去、未来、现在语,如此等语言,能令各各得解辩无碍,一切闻者悉解其言说也。四、乐说无碍智者,于一字中能说一切字,一语中说一切语,一法中说一切法,于是所说法皆是真实,皆随可度者有所利益。所谓十二部经、八万四千法藏,随一切众生根性乐闻,善赴机缘,言方无滞,闻者无厌。乃至无量劫说为佛何难者,用智照理,得成为佛,虽无边际,说何难无差机之过?已上并是经论诚文。
【疏】从我当承佛神力以下,第二、明摄行。私云:正明出生义,又开为二:第一、正明行摄;第二、从尔时,世尊于胜鬘所说以下竟章,亦明如来赞成就。第一、正明行摄,又分为三:第一、先出行摄之体,亦可能生之体;第二、从譬如劫初成时以下,正明出生义;第三、从世尊摄受正法,摄受正法者以下,明相即以释物疑。第一中亦有三:第一、受命。
胜鬘白佛:我当承佛神力,更复演说摄受正法广大之义。
【疏】第二,许听。
佛言:便说。
【疏】第三,从白佛以下,正出行体,皆可见。
胜鬘白佛言:摄受正法广大义者,则是无量得一切佛法摄八万四千法门。
【疏】广大义者,谓行体也。一云牒前句。从则是无量以下,皆释广大八万四千法门。余疏有记,而今不记。
【钞】八万四千法门者,结八地三行之体,不出八万四千法门。大小乘经论所出不同,今存一释。贤劫经云:佛初发心至分舍利,凡有三百五十度门,一一皆有六度,合二千一百;又对四分,合八千四百;一变为十,合八万四千。彼经文相稍隐,古来皆用以为准的。然诸经所出虽多,不出四谛。八万四千法藏即苦谛,尘劳门即集谛,对治门、三三昧门、诸陀罗尼门,此三合为道谛,诸波罗蜜门即灭谛。大论:问:三昧与陀罗尼何别?答:陀罗尼慧性,三昧定性,故将此二合为道谛,但是对治之义。
【疏】就第二、明其出生义,凡有四譬,分为二:第一、初二譬,明法能出生;第二、后二譬,明人能出生。所以知者,前二譬直言摄受正法而不见善男女,后二譬即合中皆言善男女。就第一、明法能出生中,二譬自分为二:第一、云兴譬。
譬如劫初成时,普兴大云,雨众色雨及种种宝;如是摄受正法,雨无量福报及无量善根之雨。
【疏】明其荫覆之义,言八地以上,摄受正法,能荫覆众生贫人。亦第二有大水譬,明其洗荡之用,言八地以上,摄受正法,亦能洗荡众生垢累。就第一云譬,即开合为二。譬中即有四句:初句譬如劫初成时,譬八地以上真身初建;第二句普兴大云,譬应身说法。此二句皆为能生摄受作譬。第三句雨众色雨,譬能生五乘因;第四句及种种宝,亦譬能生五乘果。此二句皆为所生五乘作譬。第二合譬有三句:初句如是摄受正法,并合上能生中劫成云兴;二譬言八地以上,真身初建,垂应化物,则义同劫成云兴。第二句雨无量福报,退合上所生中及种种宝;言八地以上,摄受能生五乘果,即义同雨种种宝。第三句及无量善根之雨,超合上所生中雨众色雨;言能生五乘因,即义同雨众色雨。
【钞】荫覆众生、贫人等者,众生乏五乘之法财,蕴五住之惑垢也。
真身初建,应身说法者,璎珞云:从初地至佛地,有二种法身:一极果法身,二应化法身。于第一义谛法流水中,从实性生智,故实智为法身。法名自体,集义为身。一切众生善根,感此实智法身,故法身能现应无量法身。所谓一切世界国土身,一切众生身,一切佛菩萨身,皆悉能现。不可思议国土亦然。应身说法相,具如释迦一化所演半满之教无异也。
【疏】就第二,大水譬开为三:第一、开比。
世尊,又如劫初成时,有大水聚,出生三千大千界藏,及四百亿种种类洲。
【疏】比中亦有四句:初句又如劫成时,亦比八地以上真身初建;第二句有大水聚,亦比应身说法,此二句亦皆为能生摄受作比;第三句出生三千大千界藏者,比能生菩萨大乘;第四句及四百亿种种类州,比能生四乘。
第二,合比。
如是摄受正法,出生大乘无量界藏,一切菩萨神通之力,一切世间安稳快乐,一切世间如意自在,及出世间安乐。
【疏】第二、合比,即有五句:初句,如是摄受正法,亦并合上能生中劫成大水;二、比,言八地真身初建,垂应说法,即义同劫成,有大水聚也;第二句,出生大乘无量界藏,一切菩萨神通之力者,合上所生中出生三千大千界藏;第三句,一切世间安稳快乐,举人乘,合上四百中一百州;第四句,一切世间如意自在,举天乘,合上四百中二百州;第五句,及出世间安乐,举二乘,共合上四百中三、四百州。明二乘同出三界,故共合也。
第三,双结开合。
劫成,乃至天人本所未得,皆于中出。
【疏】劫成乃至天人本所未得,皆于中出者,第三,双结开、合。劫成,取开、比之初;天人本所未得,取合、比之末;出世间安乐,是天人本所未得。比取其初,合取其末,中间为略,故云乃至。皆于中出者,双结大千界藏及四百亿类州,皆从劫中而出,亦天人本所未得,皆从摄受而生也。此二比有三可辨:一、为本作比,即二比皆云劫初成时,故文意皆同;二、为迹作比,前比普兴大云,后比有大水聚,故意一文异;三、为所生作比,前比合人而辨因果,后比辨人而合因果,故文意皆异。然亦无大意,但圣人说法,互举而明也。
【钞】有三可辨者,云兴大水。二比之中,皆有劫成,并喻八地已上真身之本,此即文同,其意亦同。二比之中,皆有垂应之迹,此即文异而意同。文异者,即普兴大云,有大水聚也。二比之中,前比但言雨众色雨是因,及种种宝是果,而不明人人合在因果之中;后比但言菩萨神通及安隐等,而不明因果因果合在人中,故文意皆异。互举而明者,言初本中,一切菩萨真身之本皆同,故文意皆同以显之。一切菩萨从本垂迹虽同,而化迹各异,故意同文异。以第三所生中,前比但出法,后比但出人者,互举而明也。何者?八地真身初建,垂应说法,不出五乘因果。或举法以显人,故如前比;或举人显法,即如后比。一代教门,此即极多,溢敷经论表之。所化五乘,或开因果而显人不同,或开于人而显因果有异,故云互举而明也。然亦不出从真起应,说五乘法,化五乘人,说因说果,或离或合,即收一化人之兴法,能化所化,声无不尽,即是菩萨一念无功用行中,摄受一切诸行等法,故云行摄也。
【疏】从又如大地以下,明出生中,第二、明人能出成就中,亦有二比,自为二:第一、名重担比,明八地以上大士荷负众生之义;第二、名宝藏比,明八地以上大士为众生蕴藏之义。就第一重担比,即开合为二。就开比即有二:第一、初二句,为八地以上能负人作比;
【钞】荷负众生之义者,菩萨垂形九道,同事而摄,故经云:而生五道,以现其身,为大医王,善疗众病。蕴藏之义者,一念含藏五乘之法,故经云:集众法宝,如海导师。
又如大地,持四重担,
【疏】第二,从何等为四以下,为所负法作比。
何等为四?一者、大海,二者、诸山,三者、草木,四者、众生。
【疏】有四句:一、大海比菩萨,言广抱众生,即如大海抱纳无穷,故以为比;二、诸山比缘觉乘,言真高出,亦如众山之高,故以为喻;三、草木比声闻乘,言其头数繁多如草木,故以为比;四、众生共比人、天乘,人、天乘但在生死中,如众生处处受生,故以为况。
【钞】缘觉出声闻之上,故喻之以山,菩萨可不高耶?菩萨垂形,六道和光,同尘利物,故喻之以海广抱。
【疏】第二、合比,分为三:第一、正合,第二、结合,第三、赞叹能负人。就第一、正合中,亦有二:第一、合能负人比。
如是摄受正法善男子、善女人建立大地,堪能荷负四种重任逾彼大地。
【疏】逾彼大地者,地唯负形,不如大士兼负形神,教令改恶修善,故云逾彼大地。
【钞】经建立大地者,真应二身之地,以能生五乘故。逾者(羊朱反),越也,度也。
【疏】第二,合所负法比。
何等为四?谓离善知识、无闻、非法众生,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求声闻者,授声闻乘;求缘觉者,授缘觉乘;求大乘者,授以大乘。
【疏】第二,合所负法,唯倒合。先合众生比,可见。从声闻以下,合上草木比;从缘觉以下,合上诸山比;从大乘以下,合上大海比。言八地以上大士,能负五乘众生,则义同大地,负此四种也。
第二,结合可见。
是名摄受正法善男子、善女人建立大地,堪能荷负四种重任。
【疏】从世尊以下,合中。第三,赞叹能负人,亦可见。
世尊,如是摄受正法善男子、善女人,建立大地堪能荷负四种重任,普为众生作不请之友,大悲安慰哀愍众生为世法母。
【疏】友是相救为义,然请而后救,即非真友,故云作不请之友。菩萨化物,知慈母就婴儿,故云为世法母。
【钞】不请友者,世以同志为友。菩萨四摄,有同事摄,善巧同根缘,修五乘善,令得无漏果。故经云:我等二人,亦共汝作。净名云:众人不请友而安者,未安道谛,即令安道谛。即与今经大悲安慰全同。无名云:大悲内兴,救不待请,哀愍安慰,犹如慈母。举此结终,以明地德之厚戴也。
【疏】从又如大地有四种宝藏以下,第二、宝藏比,明八地为众生蕴藏之义,即开、合为二。开比中亦有二:第一、正比。
又如大地有四种宝藏。何等为四?一者、无价,二者、上价,三者、中价,四者、下价。
【疏】正比中,亦有二:第一、初二句,为能蕴藏作比,可见;第二、为所蕴藏法作比,有四句:无价比菩萨乘,上价比缘觉乘,中价比声闻乘,下价比人、天乘。
第二,结比。
是名大地,四种宝藏。
【疏】是名有四种宝藏者,第二结。
就第二合比,亦有三:第一、正合,第二、赞叹,第三、明即。正合中亦有二:第一、合能蕴藏比。
如是摄受正法善男子、善女人,建立大地,得众生四种最上大宝。
【疏】得众生四种最大宝者,解有四种。第一解言:五乘之善,义属众生,八地大士,备之在心,故言得众生宝。第二云:八地以上大士,得教化四种众生之宝,故云得众生宝。第三云:摄受正法,由教化四种众生而得,故言得众生宝。第四解:四种众生善根,并由八地菩萨为得,故云得众生宝。而第一、第二解,但言本末有异,大意似同。
【钞】但言本末有异者,初备在心,即自行成以为本,将此法化众生以为末,合此二文,总成今家出生义。
【疏】第三、第四解,但其处得上下各异,故语意皆不同。
【钞】但其处得等者,第三得之于下,第四得之于上。
【疏】且第四解,于文即便,但此未合所蕴藏。
【钞】且第四解,于文即便者,文云:如是得大宝众生,皆由摄受正法善男女,得此奇特希有功德。此乃赞叹能蕴藏人,不合所蕴藏。
【疏】然以后结文为推,亦所是也。
【钞】然以结文为推者,即此章末结劝文云:是故,胜鬘,当以摄受正法,开示众生,教化众生,建立众生也。此文与初二师解同,是故今用并是能蕴藏。
【疏】第三解,好即好矣,但其取之甚远也。
【钞】取之甚远者,由教化四种众生,方成摄受正法者,其义太远矣。
【疏】第一、第二,随念为用,而四种宝中,唯无价最上,那得皆是最上者?以胜兼劣,故通称最上。又云:余三始终会成上价,故通称最上。
【钞】余三始终会成上价者,会始归终,同成一乘,故云通称最上。
【疏】第二,合所蕴藏比。
何等为四?摄受正法善男子、善女人,无闻非法众生,以人天功德善根而授与之,求声闻者授声闻乘,求缘觉者授缘觉乘,求大乘者授以大乘。
【疏】从何等为四以下,第二、合所蕴藏法;从无闻以下,合上下价;从声闻以下,合上中价;从缘觉以下,合上上价;从大乘以下,合上无价。
从如是以下,合中第二叹。
如是得大宝众生,皆由摄受正法善男子、善女人,得此奇特希有功德。
【疏】从世尊以下,合中,第三、明即。
世尊,大宝藏者,即是摄受正法。
【疏】而前重担譬但结而不明即,今此宝藏譬即而不结者,前重担譬即言以身为负,于事可难,而负非他身故,即义可信,所以结而不明即也。宝藏譬况言有宝故,即义难明,而非以身负故,于事可易,所以即以不结。且前重担譬既言逾彼大地,今此宝藏譬直言得众生宝,此亦同此意也。
【钞】第三、相即者,世尊大宝藏等者,即喻八地已上摄受正法也。
而前重担譬已下,明二比中即结互有出没。何者?前比立譬,自即于义易信,更不用别出,即文言将身为负,于事实难,故结出也。后比立譬,不即于义难明,所以别出,即文言不以身为负,于事实易,故不用结也。虽有结即不同,而二譬俱胜,理无优劣,故云此亦意同也。
【疏】从世尊!摄受正法,摄受正法者以下,正明行摄中,第三、明相即以释物疑。上正明出成中,前二比明法能出成,后二比明人能出成。物谓人非法、法非人,二体各异,故今致比亦不同。又因此广生诸疑,诸万行正法异于摄受正法,摄受正法异于波罗蜜,故举此相即为释也。就中开为二:第一、从初讫摄受正法,即是波罗蜜,先明法法相即;第二、从世尊!我今承佛威神,更说大义以下,明人法相即。然疑本但在人法,此情即一往难遣,所以先明法法相即,因令稍解,后明人法相即以遣之也。就第一、法法相即中分为二:第一、万行正法,即摄受之心;
世尊,摄受正法、摄受正法者,无异正法,无异摄受正法,正法即是摄受正法。
【钞】双明无异中,皆取上句来,无异下句。何者?且如初释无异正法一句者,即取上双牒中下句来,故云能摄之心,无异所摄万行正法也。次释无异摄受正法一句者,即取上无异正法句来,故云所摄万行正法,无异能摄之心也。此势下文屡有,此中故委明之。
【疏】正法即是摄受正法者,明万行正法即是摄受之心。次应言摄受正法即是正法,经文阙也。言八地以上,既是法身,故以万行正法为心,以心为万行正法,心法一体,更无二相,故云万行正法即是心,心即万行正法也。七地以下,非未法身,且不能一念备修,故不得然。
【钞】言七地以下,非未法身者,璎珞云:佛子,初地一念无相法身智,成就百万阿僧祇功德,双照二谛,心心寂灭。法流水中,不可以凡夫心识思量二种之法身,何况二地乃至妙觉地!
【疏】第二、明波罗蜜,即万行法,分为三:第一、正明相即。
世尊,无异波罗蜜,无异摄受正法,摄受正法即是波罗蜜。
【疏】第二、从无异波罗蜜以下,明波罗蜜即万行正法。无异波罗蜜者,谓摄受正法,无异于波罗蜜也。摄受正法即是波罗蜜者,明即文不足亦阙也。
第二,举六度释正法,即波罗蜜。
何以故?摄受正法善男子、善女人,应以施成就者,以施成就乃至舍身支节,将护彼意而成就之,彼所成就众生建立正法,是名檀波罗蜜。应以戒成就者,以守护六根、净身口意业乃至正四威仪,将护彼意而成就之,彼所成就众生建立正法,是名尸罗波罗蜜。应以忍成就者,若彼众生骂詈毁辱、诽谤恐怖,以无恚心、饶益心、第一忍力乃至颜色无变,将护彼意而成就之,彼所成就众生建立正法,是名羼提波罗蜜。应以精进成就者,于彼众生不起懈心,生大欲心、第一精进乃至苦四威仪,将护彼意而成就之,彼所成就众生建立正法,是名毗梨耶波罗蜜。应以禅成就者,于彼众生以不乱心、不外向心、第一正念,乃至久时所作、久时所说终不忘失,将护彼意而成就之,彼所成就众生建立正法,是名禅波罗蜜。应以智慧成就者,彼诸众生问一切义,以无畏心而为演说,一切论、一切工巧究竟明处,乃至种种工巧诸事,将护彼意而成就之,彼所成就众生建立正法,是名般若波罗蜜。
【疏】第二,从何以故以下,举六度法,释正法即波罗蜜义。标疑云:何以正法即是波罗蜜耶?正释曰:八地大士,欲以随机度物故,一念之中,修此六度。而此六度行,当理非邪故,即是正法;为物轨则故,即是法;无相修行故,即是波罗蜜。故云即正法也。此中六度,皆以此意为释也。彼者,谓彼八地以上。
【钞】八地大士,欲以随机度物等者,华严释:八地中,此菩萨随诸众生身心信解种种差别,于彼佛国会、众会之中而现其身,所谓于沙门中示沙门形,波罗门、刹利、毗舍、首陀、居士、四天王、三十三天乃至阿迦尼吒天、声闻、缘觉、菩萨、如来皆示其形。一切国土亦复如是,放大智光,普灭众生烦恼黑闇,能善开阐智慧门故。
【疏】第三、从是故世尊以下,结即义。
是故,世尊,无异波罗蜜,无异摄受正法,摄受正法即是波罗蜜。
【疏】从世尊!我今以下,明相即中,第二、明人法相即,又分为三:第一、正明人法相即。
世尊,我今承佛威神更说大义。佛言:便说。胜鬘白佛:摄受正法、摄受正法者,无异摄受正法,无异摄受正法者,摄受正法善男子、善女人即是摄受正法。
【疏】摄受正法、摄受正法者,亦牒上句牒法,下句牒人。无异摄受正法者,谓人无异于法;无异摄受正法者,谓法无异于人。此二句双明无异。次应明即,文不足亦阙也。所以知此明人、法相即者,此则言摄受正法善男、女故也。第二,从何以故以下,亦释相即义。
何以故?若摄受正法善男子、善女人,为摄受正法舍三种分。
【疏】第二,释相即义,标疑。云何以人即法耶?释曰:八地以上,人为摄受正法,舍三种分。此舍之心,即是摄受正法之心。即以此心既成此行人,然即此摄受正法之心,安得异于舍此三种分人?
【钞】二、释相即义中。即以此心既成此行人者,言以此摄受正法之心,能成此舍三分人。故知正法之心,即是舍三分人。无名云:能舍之主目人,所舍之理曰法,故人即法也。为摄受正法而舍三分,可名人也。第二愿开其端,此章成其义。
【疏】第三、从何等为三以下,出舍三分义。第三、出舍三分义,因上焰明之也。
【钞】因上焰明之者,因前将舍三分人,未释相即义,故今仍明三分义也。
【疏】又分为四:第一、正明三分义;第二、从世尊,如是以下,赞叹舍三分人;第三、从世尊,又善男子以下,明舍三分时节;第四、从世尊,我见摄受正法以下,引佛为证。就第一、正明舍三分中,即有二:第一、直总举三分。何等为三?谓身、命、财是。
何等为三?谓身、命、财。
【疏】第二、从舍身者以下,别出三分体。
善男子、善女人,舍身者,生死后际等,离老病死,得不坏常住无有变易不可思议功德如来法身;舍命者,生死后际等,毕竟离老病死,得无边常住不可思议功德,通达一切甚深佛法;舍财者,生死后际等,得不共一切众生无尽无减毕竟常住不可思议具足功德,得一切众生殊胜供养。
【疏】从舍身以下,别明舍身;从舍命以下,明舍命;从舍财以下,明舍财。旧释:舍身,谓自放为奴;舍命,为人取死。今云舍命、舍身,皆是死也,但建意异耳。若如投身饿虎,本在舍身;若义士见色授命,意在舍命。舍财,谓身外之物。后际等者,谓未来,未来则无际,谓常舍明矣。又云:金刚心为后际。离老病死者,谓分段生死。无有变易者,谓变易生死也。此言得者,谓令得众生也。功德法财,非如世财,五家共有。得一切众生殊胜供养者,语少倒,应言得供养殊胜一切众生;或顺文,直释得人天殊胜供养。
【钞】若如投身饿虎等者,即是金光明第四萨埵王子舍身缘。彼舍身品中,因菩提树神问如来昔日苦行之事。如来神力,大地震动,有七宝塔,从地踊出。佛礼塔讫,令阿难取舍利,示此大众。佛言:此舍利者,是戒、定、慧,乃至无量波罗蜜之所薰修。尔时世尊断众疑故,说舍利往昔因缘。过去世有王,名摩诃罗陀,而有三子:一名摩诃波那罗,次名摩诃提婆,小名摩诃萨埵。于是三子,因游园林,见有一虎,新产七子,身体羸损,命将欲绝。其萨埵王子,自观己身不净,深生厌离,誓求无上涅槃。故于高山王上,投身虎前。其虎食啖,唯留余骨等。佛告树神:尔时萨埵,今我身是。第一王子,弥勒是。第二王子,调达是。虎者,瞿夷是。七子者,今五比丘,舍利弗及目连是。光明施头者,大方便佛报恩经第四云:昔波罗柰国王,名大光明,心惠一切,不违人意。小国嫉之,雇婆罗门,从其乞头。王自思惟:从无始来,未曾为法空度生死,劳我精神。今此身欲求菩提。王言:大善!即者不与。违我本心,何当得成无上菩提?王言:大善!即自以𩒐发,系后园树上,令婆罗门断头将去。光明王者,即释迦是。
五家共有者:一、水,二、火,三、怨家,四、责主,五、王难。
【疏】从世尊以下,第二、叹舍三分人,可见也。
世尊,如是舍三分善男子、善女人摄受正法,常为一切诸佛所记,一切众生之所瞻仰。
【疏】从世尊!又善男子以下,第三、明舍三分时节。言夫护法之功,在法将灭,灭而更兴,护功乃显也。就中有二:第一、正明舍三分时节。
世尊,又善男子、善女人摄受正法者,法欲灭时,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朋党诤讼破坏离散,以不謟曲、不欺诳、不幻伪,爱乐正法,摄受正法,入法朋中。
【疏】明要在法欲将灭时,必以正道心,乃可为也。
【钞】必以正道心者,经文从以不謟曲已下并是。
【疏】第二,从入法朋者以下,明佛赐记得时,舍三分人,皆可见也。
入法朋者,必为诸佛,之所授记。
【疏】从世尊我见以下,出三分义中,第四,引佛为证,证言行虚也。
世尊,我见摄受正法如是大力,佛为实眼实智,为法根本,为通达法,为正法依,亦悉知见。
【钞】引佛为证者,无名云:实眼则见,实智则知;为法根本,则照其始;为通达法,则鉴其终;为正法依,人所敬信。佛既知见,愿垂显证。
胜鬘经疏义私钞卷之二
[book_title]胜鬘经疏义私钞卷之三
【疏】从尔时,世尊于胜鬘以下章中,第二、如来赞成。就中亦有二:第一、赞成;第二、从是故以下,结劝就。第一、赞成,又开为二:第一、直述。
尔时,世尊于胜鬘所说摄受正法大精进力,起随喜心。
【疏】摄受正法,谓八地以上万行中之一行。
第二、别述,就中有三:第一、举力士譬,明胜人天乘。
如是,胜鬘,如汝所说,摄受正法大精进力,如大力士少触身分生大苦痛。
【钞】如大力士等者。如无力人为大力士,少触身分,生大苦痛。无名云:上来虽承旨而说,若不得如来美述其事者,则未来世众生信敬情薄。
如是,胜鬘,少摄受正法令魔苦恼,我不见余一善法令魔忧苦如少摄受正法。
【疏】第二,举牛王譬,明过二乘。
又如牛王形色无比,胜一切牛;如是大乘少摄受正法,胜于一切二乘善根,以广大故。
【疏】第三,举须弥山王譬,明胜七地以还大乘。
又如须弥山王,端严殊特胜于众山;如是大乘舍身、命、财,以摄取心摄受正法,胜不舍身、命、财初住大乘一切善根,何况二乘!以广大故。
【疏】三中,即有开合,皆可见。以摄取心者,谓万行之心,七地以还,亦能舍身命,但形于八地以上,一念备修,故云不舍。
就第二结劝,亦有四:一、广劝。
是故,胜鬘,当以摄受正法,开示众生,教化众生,建立众生。
【疏】开示众生,谓人、天乘,即对上力士比;教化众生,谓二乘,即对上牛王比;建立众生,谓七地以还,即对上须弥山比。此皆广劝。
【钞】开示众生,谓人、天乘等。无名云:初名开示,中名教化,后名建立也。既以三譬述成其义,复加三劝令广其道也。今疏意亦同之。前举三喻述于胜鬘,摄受正法胜五乘人,故今结劝亦对五乘人劝结也。开示众生对上大力士比者,开对上人、天乘未开,教化对二乘自度,建立对上菩萨未如八地建立真应,是故少摄受正法已胜于五乘人,必须开示等也。
【疏】二、广结。
如是,胜鬘,摄受正法,如是大利,如是大福,如是大果。
【疏】如是大利,结人、天乘;如是大福者,结二乘;如是大果者,结七地以还大乘。亦对三譬为结,此名广结。
【钞】广结中,皆言结者,结谓结示也。人天开示即得大利,二乘教化即得大福,七地建立即得大果,是故皆由摄受正法。言广略者,广举五乘,略言无量无边等。
【疏】三、略劝。
胜鬘,我于阿僧祇阿僧祇劫,说摄受正法功德义利不得边际。
【疏】四、略结。
是故,胜鬘,摄受正法有无量无边功德。
【疏】从胜鬘我于以下,略劝;从是故以下,略结,可见也。
【钞】○第五,一乘章。无名云:此经弘旨,名义奇拔,皆显于此章。初立名超常韵,则不可以言求;义超众伦,则不可以意取。必要当豁其物习之怀,废我以存道者,然后可寻之于因缘耳。今释此章,先义门分别,次释经文。义门分九:
○一、明章意及略分文。
【疏】从佛告胜鬘汝今更说以下,明他分行中第二一乘章,明总收能生、摄受、所生五乘皆入一乘。就中,初开为二:第一、正明皆入一乘;第二、明一体三宝。一乘是一体三宝之因,一体三宝是一乘之果,欲以果一体为况因一,故第二举一体三宝,明果既是一,则因一明也。
【钞】二、明对昔辨今。
【疏】且夫昔日梯橙三宝及五乘之别,同是方便之说,非是实说。今则既会五乘入于一乘,同为常住一果之因,故亦明昔日梯橙三宝非是究竟,唯今日常住一体为归依之极也。
【钞】五乘之别,同是方便等者。此章明八地菩萨,收前出生五乘,以归一乘。出生是施权,收入是入实,即与释迦一化,先三后一不殊。故释此章文,全用一代化仪以释,于中即有褒贬抑扬,大意不殊净名、大集。若尔,与法华何异?答:此今会者,言当得、当觉也。华言现觉、现得,此经谈其始终而现会也。
○三、释名义
【疏】一然是无二之称,乘是运出为义。释一义,义家种种不同。一云:一则本无,但欲破三故,故云一也。二云:一是果一义,乘是因名言。因中善品虽复种种,终必归于一果,故以果义一,名因谓之一也。三云:一与乘皆是因名。因中善品虽复种种不同,而其流义一故,故云一。第一解:好则好矣,但疑十方净土无三乘之别,亦应不说一乘之道,而十方净土皆说一乘。若尔,那得言但欲破三故一也?但第二与第三释,皆可为用。然今义家多就因一为释。
【钞】三、释名义中。第二师以终名始,第三师一自在因。如四渎之水,虽末至海而趣,而趣流义一,言万善趣法之义是一也。
○四辨大小
【疏】仍辨大小者。不求自度,济物为先,等流佛果,称为大乘;化物为患,但求自度,臧彼无实,名曰小乘。
【钞】与物同趣佛果,故曰等流化城。权设名臧,彼无实。
○五辨一大同异
【疏】大乘、一乘,大意虽复同,所以少异。大乘犹是三中之别名,一乘则无三、二之称。波若、维摩虽名大教,而不名一乘,是其所以也。为例一乘释大,亦应有二果义。一家云:大是果名,为言佛果为大因。一家云:亦是因名,言菩萨不求自度,与物等流,即运心广大,故云大也。
【钞】五、辨一大同异中,先立同异。释中,先释异;次为例下,释同。大乘下,先释异中,波若、净名通有三乘,得道故也。大品中,若得声闻、缘觉、菩萨乘,皆云当学波若波罗蜜。净名中,佛以足指按地,乃至一切大众自见坐宝莲华。当佛现此国土严净之时,五百长者子得无生忍;八万四千人发菩提心,佛摄神足,于是世界还复如故,求声闻乘;三万二千天及人,知有为法皆悉无常,远尘离垢,得法眼净;八千比丘不受诸法,漏尽意解。如斯之例,悉是兼三之说,但大非一。如法华经云:十方世界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唯一佛乘及。此经会五乘归一乘,即唯一非大。若例一以释大,此大是一家之大。仍例为二释:先明果一家之大,次明因一家之大,可见。
○六辨体
【疏】若论乘体,善有二种:一、报善,二、习善。报善虽有脱重令轻之能,但匿金刚以还,不致于佛果故。只是缘由,不为正体,故今但以习善为体。又解与善,解是乘之本,善是乘之末。今就末为乘,不以本为乘。何则?道有通不通,若以解为乘,则乘名不广。善即乃至一称南无,无非是善,故乘名即广,所以只就末为乘体。又凡夫向三有善,亦不为乘体。何即?又乘是为出生死期,作常住果。
【钞】辨乘体中,先定体。
言报习二善等者,报善谓果报之善。脱重等者,脱四趣重得天人报,脱六道重得二乘报,脱二乘菩萨重乃至等觉脱下地报,若至佛地即无出报,故云三贤十圣有果报。唯佛一人居法性土,以身同遮那无变易报,故所居以法性为土,能所体一故也,故云不致佛果也。但是缘助令至后位,终不为正体耳。又解是乘之本等者,习善之中有所习之善,有能解知是善之心,先有解知是善方可习善,故解本而善末。今取末者,言凡是善悉可为乘之体也。以体通故不取解者,有人修善未必解知,故不取也,以解心不通故也。如乃至童子戏聚沙为佛塔等,未必知是善,虽无知心其善不无,皆堪为体也。如此之例并可准知,是故文中举一称南无,即是此意。
【疏】凡夫向三有善,但期三界之内,不指常住,故亦不为乘体。
【钞】次凡夫向。三、有善下,明所期。善即不殊,前由所期近故,故亦不为乘体。
【疏】若论收会,会三善,废三教,破三执。又云:善即今昔虽殊,即是一善,理无可会。但教则立名义各异,故会之入一。所以文则言正法住,正法灭,为大乘故说。三执如前。
【钞】三、若论收会下,会收。言三善者,人、天为一善,二乘为一善,七地、大乘为一善。三教、三执,准此可知。说三执如前者,如前摄受章中明所蕴藏文,五乘之人不出三执,随执授教也。
○七广分章
【疏】就第一、正明一乘中,又分为三:第一、从初讫出世间善法,总会五乘;第二、从如世尊说六处以下,别会二乘因;第三、从世尊、阿罗汉、辟支佛有怖畏以下,即会二乘果。
【钞】七、广分章,可见。
○八、明别会二乘意
【疏】前摄受正法章,但取能生之心,以为摄受正法,不取所生五乘之行,即取义未尽。今此章尽取能生所生,皆入一乘,故先有总会也。人天未有别求,亦未定大小之名,则因总会,理自可足。七地以还,本来求佛,自为大乘,无应重会。但二乘为物所信,莫不谓有别因果,所以殷勤重会也。
【钞】八、明别会二乘中,言但取能生之心等者。前何以名为摄受正法?以八地已上,一念摄受一切法,为摄受此心,能生五乘之行,教化众生,名为能生。章中之意,只在能生之心,有出生五乘之用,实未会五乘归入一乘。今章悉会能生心中三行,并所生五乘入一乘,故与前章异也。
人天未有别求大乘故,是故未定大小之名,总会即足。七地本来求妙觉果,但行在功行满,入无功用,自成佛果,不用重会。二乘是出家内众,常随于佛,人皆谓有别因别果,异于人天及以菩萨,故须重会也。
○九、释疑显同。
【疏】然上摄受正法章,唯明八地以上摄受之义,故所言他分,理自可证。而今此章尽取能生、摄受、所生五乘,皆为一乘,即所言他分,何以为证?释曰:解文虽尔,所名他分,亦有所以。何则?就实为论,定位以上,已信一乘之义,况乎七地?然就教为谈,初地以上,七地以还,断结观境,与二乘齐,故于一乘义,犹未明了。若论明达,唯在八地以上,所以此章亦云明他分行也。
【钞】九、释疑中。言而今此章尽取等者,此设难也。难云:五乘之中,七地已下是自分行,何以俱名他分行耶?释曰:现文虽尔,当寻文内之意。何者?就实机实教而为论。初住菩萨名为定位,此时已信一切诸法皆从一乘生,毕竟皆归一乘义,况乎七地而不信耶?但如来有教道权化之说,即七地次第心中行十波罗蜜等,故于一乘犹未明了,入无功用一心中行,方为明达,是故此章亦为他分行也。初住了一乘主义,具在华严难初发心住文,云所有慧身不由他悟,分身百分,成佛道,化众生等,此乃实教之说。
言初地已上,七地已还等者,璎珞上卷云:从初地至七地,伏断三界业果尽;八地已上,有无明习存。
【疏】就第一总会中,即有二:第一、佛命说。
佛告胜鬘:汝今更说一切诸佛所说摄受正法。
【疏】前摄受正法章,每发言胜鬘先请求说,今此章佛自先命者,前章既是他分深行,不敢自宣,故命而说也。上来其所说莫不契理,无所可疑,所以不待其请,先命更说也。汝今更说一切诸佛所说摄受正法者,更应如诸佛说所生能生,皆入一乘也。
【钞】次释经文中。言前章每发言,先请求说者,前愿摄初受命之文,即是求说尔时胜鬘白佛言:我今当复承佛威神,说调伏大愿真言无异。次如来听说云:佛告胜鬘:恣听汝说。次行摄初云:胜鬘白佛:我当承佛神力,更复演说摄受正法广大之义。次佛言便说,次明人法相,即中亦然,故云每发言也。
【疏】第二、胜鬘受来而说。就第二、胜鬘奉旨而说,即有二:第一、先会能生,第二、从世尊!如阿耨达池以下会所生。就第一会能生中,亦有二:第一、正会。
胜鬘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即白佛言:世尊,摄受正法者即是摩诃衍。
【疏】即是摩诃衍者,明能生摄受之心,即与大乘心一也。
【钞】先会能生中。言能生摄受之心,即与大乘心一也者,前章摄受之心能生五乘,今摩诃衍亦能生五乘,二处能生义同,故云一也。
【疏】第二,释会。
何以故?摩诃衍者,出生一切声闻、缘觉、世间、出世间善法。
【疏】第二,释会。明所生既一,则能生安得异也?此似会所生,而举所生以释能生,非会所生。
【钞】次释会中。言所生既一,能生安得异者,明从一乘所生五乘,与前摄受之所生五乘不异也。二处所生既同,即显二处能生无异。
【疏】就第二会所生中,亦有二:第一、举,二、比正会。
世尊,如阿耨达池出八大河,如是摩诃衍出生一切声闻、缘觉、世间、出世间善法。
【疏】就第一八河比,即有开合。阿耨达,此言无热龙,龙居此池,故因为名。池在昆仑山顶,其水四面流出八河,八河之水即是池水,更非异水。内合从于大乘所生,四乘即是大乘,更无异乘。此比明其始生义。第二合,可见。
【钞】阿耨达池等者,涅槃第三云:一、恒河,二、周摩罗,三、萨罗,四、阿利罗䟦提,五、摩诃,六、辛头,七、博叉,八、悉陀河。从池出生八河,比八地已上摄受之心,初始出五乘因果义,故云比其始生义也。
世尊,又如一切种子,皆依于地而得生长;如是一切声闻、缘觉,世间、出世间善法,依于大乘而得增长。
【疏】第二,种子比。明种子依地而生,种子即是地大。内合四乘,依大乘增长故,亦即是大乘。又释:依地生种子,种子不离地;依大乘出五乘,五乘不离大乘。若尔,但是两物不相离,那得会一?释曰:后还为地也。此譬明其终成。第二,合,可见。世间者,谓人、天。出世间者,谓七地以还大乘。然所以只就七地以还为合者,七地以还大乘,昔日入于三中,故仍为合也。
【钞】种子比中地,大具四微,与种子四微不异。种子归地,比诸佛法,久后要当说真实,终归一乘也。四微者,色、香、味、触。
【疏】第二,结即大乘。
是故,世尊,住于大乘摄受大乘,即是住于二乘摄受二乘一切世间、出世间善法。
【疏】从是故以下,会所生中,第二、结。此中大乘,谓七地以还大乘也。
【钞】第二、结即中,云住大乘等者,言所生五乘,既即八地大乘,即是住七地大乘、摄受七地大乘,即是住于二乘、摄受二乘。何以故?所生即能生故。及一切世间等,准此可见。
【疏】从如世尊以下,第二、别会二乘因。又分为五:第一、举六处总会,明昔日学小有此六处,故会之入一六处:一、教有兴衰,二、戒有得离,三、人有始终,合为六也;第二、从何以故以下,别会教有兴衰;第三、从波罗提木叉以下,别会戒有得离;第四、从是出家以下,别会人有始终;第五、从阿罗汉以下,举果况因。
如世尊说六处。
【疏】如世尊说六处者,总唱六处,此六是生尽智、无生智之处。
【钞】此六是生尽智等者。毗昙云:尽智者,谓我知苦,乃至我修道。无生智者,言我知苦已,不复更知,乃至我修道已,不复更修。又云:我漏已尽名尽智,不复更生名无生智。又云:世智断是尽智,无漏智断是无生智也。
何等为六?谓正法住、正法灭、波罗提木叉、毗尼、出家、受具足。
【疏】次列六处。正法住、正法灭,此二,明教有兴衰,此是二乘得果之缘。正法住,谓佛灭度后五百年中,余风未毁,此句明兴。正法灭者,谓五百年后像法中,此句明衰。波罗提木叉、毗尼,此二句,明戒有得离,此是二乘得果之因。波罗提木叉,此言保解脱,此句明得善。毗尼,此言灭恶,此句明离,言戒有得善灭恶之用。出家、受具足,此二句,明人有始终,此是禀教行善之人也。有始终,出家、辞亲、离俗、受三归,此明始。受具足,谓白四羯磨、备律仪戒,此明终。此六句列六处。
【钞】正法兴衰者,无名云:声闻禀化承圣化,得以自通,更无别理以为兴衰。是以法之住灭,唯在大乘。
言得果之缘者,经言:佛种从缘起,是故说一乘。引大证小,小乘亦以教法为缘,木叉、毗尼为果。因者,三十二相,持戒为总因相,相有别因,故罗汉果戒为因也。因亲缘疏,可见。
为大乘故,说此六处。
【疏】为大乘故,说此六处者,正总会。
【钞】为大乘故说此六处者,如斯心法,是一乘出生故,是故今还会归一乘,故云正会入也。
【疏】从何以故以下,第二、别会教有兴衰。
何以故?正法住者为大乘故说,大乘住者即正法住;正法灭者为大乘故说,大乘灭者即正法灭。
【疏】先会住,后会灭,可见。此何以故?通下,为标。
【钞】经正法住者,为大乘故者。五乘等法,通名正法。今意且会二乘,然须通释。何者?正法本从一乘出生,元为一乘施说此法。若有人常说,一乘正法随住;若无人说,一乘正法随灭。以一乘为正法之根本故,是故住、灭皆由一乘。正法既从一乘出生,然则所生即是大乘也。如前八?河种子比说者,皆须胜前总意,未入别中。销此释文,方尽其旨。已下两双,准此可见。
【疏】从波罗提木叉以下,第三、别会戒有得、离。就中即有四:第一、明波罗提木叉毗尼一体。
波罗提木叉、毗尼,此二法者,义一名异。
【疏】第二、正会毗尼者,即大乘学,此句是。
毗尼者,即大乘学。
【疏】第三,从何以故以下,释会。
何以故?以依佛出家而受具足。
【疏】明佛既是大,从佛出家受戒,安得非大?
第四结,从是故以下,是可见。
是故说大乘威仪戒是毗尼。
【疏】从是出家以下,第四、别会人有始终,亦有三:第一、明是大。
是出家,是受具足。
【钞】经是出家,是受具足者,上文言依佛出家而受具足,故知是大。
【疏】第二、从是故以下,明非小。
是故阿罗汉无别出家受具足。
【钞】言非小者,谓非小乘,有出家受具足故。
【疏】第三,从何以故以下,释是大非小。
何以故?阿罗汉依如来出家受具足故。
【疏】言佛既是大,依佛出家,那得是小?而所以唯木叉、毗尼明相即者,正法兴衰,前后异时,出家受戒,始终非一,所以不相即。木叉、毗尼,即同体一时,故即也。
【钞】言是大非小者,疏文自显。
【疏】从阿罗汉以下,第五、举果为况。就中亦有二:第一、立两章门。
阿罗汉归依于佛,阿罗汉有恐怖,
【疏】阿罗汉归依于佛者,明善法未满;阿罗汉有恐怖者,明恶未除。
第二、从何以故以下,释两章门。就第二释中亦有二:先释恶未除章门;
何以故?阿罗汉于一切无行怖畏想住,如人执剑欲来害己,是故阿罗汉无究竟乐。
【疏】于一切无行者,谓无三界外治道之行。怖畏想住者,谓未免变易生死故,怖畏想住。胸次举比为释。如人执剑欲来害己者,言怖畏亦如是。是故阿罗汉无究竟乐者,结言变易未尽故,非究竟乐。
【钞】无三界外治道之行者,谓无无作道谛,此道能治无作苦、集故也。无名云:无行者何?既出三界,而未入佛境,众法之大因也。
怖畏想住者,无名云:夫然,阿罗汉虽尽三界之大怖,而未免彼地之微畏,伤其无上法身,岂执剑之所譬?
【疏】从何以故以下,第二、释善法未满章门。
何以故?世尊,依不求依。如众生无依,彼彼恐怖,以恐怖故则求归依;如是阿罗汉有怖畏,以恐怖故依于如来。
【疏】依不求依者,明自有依德,不求依他。次亦举譬为释,可见。从如是以下,合亦可见。
【钞】自有依德,不求依他者。八地已上,顺法性流,自依三德、四义,不假依他。故下经云:无作圣谛义者,能以自力知一切苦、集、灭、道等。
言举果为况者,谓罗汉果法,善犹未满,恶犹未除,况前因法而得究竟?是故会六处因,皆入一乘也。
【疏】从世尊,阿罗汉以下,正明一乘中之第三,别会二乘果。就中开为六:第一、从初讫去涅槃界远,夺其所得四智及涅槃果;第二、从何以故下,释与夺之意;第三、从何以故,有二种死以下,举二种生死,释第二意;第四、从何以故,有烦恼以下,举二种烦恼,释第三意;第五、从世尊,阿罗汉、辟支佛、最后身菩萨以下,历结前四段;第六、从世尊,彼先所得地以下,结入一乘,今第一夺四智及涅槃果。
世尊,阿罗汉、辟支佛有怖畏,是故阿罗汉、辟支佛有余生法不尽故有生,有余梵行成故不纯,事不究竟故当有所作,不度彼故当有所断,以不断故去涅槃界远。
【疏】四智者:一、我生已尽智,二、梵行已立智,三、所作已办智,四、不受后有智。此四智及涅槃果,二乘自谓已得,今胜鬘谓犹未满,故夺也。若四智不究竟,则是道谛不足,亦是有为果不周;若涅槃不究竟,则是灭谛不满,亦是无为果未极。既未满、未极,便向趣佛道,然则应夺明矣。
【钞】言有为、无为果者,即小乘有余、无余涅槃也。
【疏】有余生法不尽者,烦恼为受生之法,故云生法。以烦恼尽为尽智之境,今烦恼犹有余,所以照尽之智不究竟也。故有生者,似夺无生智。此以生不尽,明烦恼未尽,非夺无生智。此句夺其尽智有余,梵行成故。不纯者,明虽有三界治道,而非一切治道满,故云不纯。
【钞】无明烦恼是余生法,无作道谛能治界外苦、集,故云一切。
【疏】境既未纯,则照境之智,那得究竟?此句夺其梵行已立,智事不究竟故。当有所作者,办是事之讫,犹有三界外治道应修,故云当有所作,境有应修,照境之智,那得满也?此句夺所作已办,不度彼故。当有所断者,夺其不受后有智。不度彼者,言未度变易生死。当有所断者,言当有无明住地应断,既有生法,犹应受生,生既未尽,照境之智,那得穷也?以不断故,去涅槃界远者,夺其涅槃果。以不断故者,谓未断无明住地,惑既未断,犹有变易生死,那得涅槃?
从何以故以下,第二、释与夺之意。昔日如来已言究竟,今日胜鬘更夺,则与夺相错,理应须释也。标疑云:
何以故?
【疏】何以故如来昔日已言究竟,而今胜鬘夺耶?
释曰:昔日如来与者,但是方便,非是实说;今日胜鬘夺者,究竟唯在如来,非在二乘故。此何以故?通下,为标。就中凡有五事:初言一切。
唯有如来、应、正等觉得般涅槃,成就一切功德故。阿罗汉、辟支佛不成就一切功德,言得涅槃者是佛方便。
【疏】次言无量。
唯有如来得般涅槃,成就无量功德故。阿罗汉、辟支佛成就有量功德,言得涅槃者是佛方便。
【疏】次言不思议。
唯有如来得般涅槃,成就不可思议功德,故阿罗汉、辟支佛成就思议功德。言得涅槃者,是佛方便。
【疏】次言清净。
唯有如来得般涅槃,一切所应断过皆悉断灭,成就第一清净故。阿罗汉、辟支佛有余过,非第一清净。言得涅槃者,是佛方便。
唯有如来得般涅槃,为一切众生之所瞻仰,出过阿罗汉、辟支佛、菩萨境界,是故阿罗汉、辟支佛去涅槃界远。言阿罗汉、辟支佛观察解脱四智究竟得苏息处者,亦是如来方便,有余不了义说。
【疏】盖是逐便无别,所以观察举智,解脱举断,四智释智,苏息释解脱,无为凝然,故为苏息处也。
【钞】盖是逐便无别。所以者?去涅槃界远故,不成就一切功德,不成就故有量,有量故思议,思议故非第一清净,是故去涅槃界远。无名云:一切者,尽有之名;无量者,体无之称;不思议者,有无兼极之谓也;清净者,证断之极号。故言唯有如来得般涅槃。无名云:向指归依之义,故单言声闻;今广释生死不尽,是以兼说二乘。
【疏】从何以故有二种生死以下,第三、举二种生死以释第二夺段。二段云:佛昔与者,既是方便;胜鬘今夺,则究竟在佛。二乘未故,所以举二种生死以释与是方便,夺由未极之意。标疑云:
何以故?
【疏】何以昔与是方便究竟,唯在如来,非在二乘耶?
释曰:生死有二种:一、分段死;二、变易死。佛昔但因除分段而言究竟,故云方便。为与未除变易故,究竟唯在如来,非在二乘。就中有四:第一、立二种死章门。
【钞】第三,举二死中,有四段,初立,可见。
有二种死。何等为二?谓分段死、不思议变易死。
【疏】第二、从分段死者以下,释二种死章门。
分段死者,谓虚伪众生。不思议变易死者,谓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意生身,乃至究竟无上菩提。
【钞】第二、释中,经意生身者。楞伽经:大慧问佛:何名意生?佛言:譬如意去,速疾无碍,名为意生。此即从喻,故彼意生。譬如意去,彼经两义而释通名。初云:如十万由旬外,忆先所见,念念相续,疾至于彼。次云:如幻三昧力,忆本愿故,生诸圣中。初云忆所,次云忆愿,二义并是意忆生故,名为意生。经既云忆,忆即作意,是故亦名作意生故,名为意生。次第四卷释三别名。初无常品云:意生三种:一、入三昧乐意成身,亦名正受,即三、四、五地,心寂不动故;二、觉法自性意成身,即八地中,并入佛刹,故以法为自性;三、种类俱生无作意成身,谓了佛证法。成之与生,并从果说。总此楞伽,只在十地,用释今文。菩萨,一人、二乘,未断无明,准此可解。亦名三意因移,谓因移果易故也。须知今文三种,与楞伽三种不同。受、变易、死,其义不异。
【疏】三界中亦有圣人,而今从多为明,故云虚伪众生。七地以下,未受变易,但仍本受名故;八地以上,名阿罗汉、辟支佛也。究竟无上菩提者,金刚心是因中最究竟。若辨生死,凡有四种:一者,以有漏业为因,四住地烦恼为缘,所感之果,身色妙粗有别,寿命长短有期,名为分段生死;二者,以无漏业为因,无明住地烦恼为缘,所感之果,身无形色,命无期限,但以明代闇,念念新易者,名为变易生死。
【钞】言三界中亦有圣人等者,三果四向,并未出界故。三界果报相望为粗妙,人人寿命不同,长短不等。变易果报,无三界之形色,但心有明晦,而于彼土得闻一乘,智慧增长,以明代闇,将新易故也。无名释此二死。文云:受生三界,名为虚伪。众生行报有定期,期尽则终,名分段死也。彼三圣者,则不然矣。灭除诸漏,舍离报身,藉众妙之行以成其体,体由行成,安得无终?但潜往冥来,莫测其际,犹心之代谢,故名意生身也。随其修短,非不善有终,故名变易死也。死而不灭,岂可思议?
【疏】三者、以有漏胜善为因,三界余习为缘,所感之果,犹有形色,寿命有限,似同分段,念念生灭,亦同变易,名为二国中间生死。四者、初流来时,在三界外,无无漏业,但以闇惑相传而受生死,名为初流来生死。然即六地以还,乃至三途,虽有念念生灭之义,形质有别,寿命有期,国家有定,故皆分段生死。八地以上,虽有劫数期限,但约他为明,前念为因,后念为果,新新改易,故皆是为变易生死。菩萨虽有形色,但非正结所感,故不名分段;虽复念念生灭,犹有形色,故不名变易。踟蹰两楹,故名为二国中间生死。初流来时,无无漏业,故不可同变易;未入三界取相,故不正分段。唯以闇识相续,念念下坠,故别立为一种生死。今约分段、变易、中间,三种生死有十二谛。约初流来,唯有苦、集二谛,所以大合有十四谛。或云:初流来时,或有值佛、修道、得佛,故亦有灭、道二谛,所以犹有十六谛。而今释不然。初流来时,入三界方起取相,乃别苦、乐,求修灭、道,即无灭、道二谛明矣。二国中间,缘非正使,初流来时,未明断结,则不足以证佛究竟。且若相收摄,二国中间属于分段,初流来时属于变易,然即要在分段、变易。所以胜鬘但就分段、变易,为释究竟、不究竟之意。
第三、从二种死中以下,正释昔以方便为与之意。
二种死中,以分段死故,说阿罗汉、辟支佛智;我生已尽,得有余果证故,说梵行已立;凡夫、人、天所不能办,七种学人先所未作,虚伪烦恼断故,说所作已办;阿罗汉、辟支佛所断烦恼,更不能受后有故,说不受后有。
【疏】从二种死中以下,第三、正释昔与是方便之意。释曰:昔日但因除分段,而言四智究竟故。
【钞】从昔与是下,释第三意。七种学人者,谓三果、四向。虚伪烦恼,谓断四住惑。故法华但离虚妄,名为解脱,其实未得一切解脱。
【疏】第四、从非尽一切以下,正释究竟非在二乘之意。
非尽一切烦恼,亦非尽一切受生,故说不受后有。
【疏】从非尽一切烦恼以下,第四、正释究竟非在二乘之意。释曰:非谓未尽一切烦恼是究竟故。而推寻此中文,外文只释究竟非在二乘昔与,是方便究竟唯在如来,但以义自去。本义从二种死中以下,结第一夺。先结佛昔与;从非尽一切以下,结今日胜鬘夺。
【钞】从究竟非在下,释第四意。经意云:二乘昔日但断分段死故,得不受后有名等。非谓尽一切烦恼受生,得不受后有也。疏文反释夺云:非谓未尽一切烦恼是究竟故。涅槃究竟者,尽一切烦恼等,方是究竟。以此捡之,究竟不在二乘,以二乘未尽一切烦恼等故。
胜鬘经疏义私钞卷之三
[book_title]胜鬘经疏义私钞卷之四
【疏】从何以故以下,别会二乘果中,第四、举二种烦恼,以释第三段二死兼除、不除之意。就中开为二:第一、直举二种烦恼为释;第二、从烦恼有二种以下,出烦恼体相。标疑云:
何以故?
【疏】何以如来能除二死,二乘未除耶?
有烦恼,是阿罗汉、辟支佛所不能断。
【疏】释曰:烦恼有二种:一、四住地烦恼;二、无明住地烦恼。如来已尽二种烦恼,故二死兼除;二乘唯尽四住地烦恼,故但除分段生死。
【钞】直举二种烦恼者,文中但举无明,其所断者,即是四住,故疏文中双释二种也。无名云:何以故?有烦恼者,所以归依。由于怖畏之来,缘生死不尽,不尽之本乎烦恼,是以历明至于此也。
【疏】就第二、出烦恼体相,又分为四:第一、正出二种烦恼体相;第二、从此四住地力,一切上烦恼以下,校量二种烦恼功用胜负;第三、从又如取缘以下,明其润业不同;第四、从世尊!如是有爱住地以下,明断除之义。就第一、正出体相中,又自有二:第一、释四住地惑。
烦恼有二种。何等为二?谓住地烦恼,及起烦恼。住地有四种。何等为四?谓见一处住地、欲爱住地、色爱住地、有爱住地。此四种住地,生一切起烦恼;起者,刹那心,刹那相应。
【疏】刹那心者,谓识心。相应者,谓受、想、行等。
第二、从世尊心不相应以下,释无明住地惑。
世尊,心不相应无始无明住地。
【疏】心不相应者,根本并无,四心相应。无始者,无始。
于己
【钞】根本并无四心相应者,无明不与识等四心相应也。无名云:心不相应有二义:一、明心相本净,非烦恼所染,是性不相应也;二、明三界重累,是心识所起,故与心相应。无明住地微结,障于二乘净智,故非心相应也。是以四住地者,名为心也,漏也;无明住地者,名为智也,无漏也。故璎珞上卷云:无明者,名不了一切法,迷法界而起三界业果。是故我言:从无明藏起十三烦恼,所谓邪见、我见、常见、断见、戒盗见、果盗见、疑见、七见。见一切处求,故说见。从见复起六着心:贪、爱、瞋、痴、欲、慢,于法界中一切时起。一切烦恼以十三为本,无明与十三作本,是以就法界中别为三界报也。何以验之?夫神根初动,要从无入有,自精至粗;但势极必反,穷则思通,故复从粗至精,自有还无耳。彼众生者,发轸于无明住地,终沦乎阿鼻泥犁,又从无染而迥驾,还入泥洹之妙界,靡测无明之始,莫识泥洹之终,岂非从无入有,自有还无?是故此经以无色界为有爱住地,余典以非想为第一有,斯有无色之终也。无名释五住云:各安其分曰住,能有所生曰地,从彼而生名为起也。见虽遍三界,而为惑出于迷理,迷则四方易位,悟则廓然无遗,是故诸见虽众,共为一地也。爱之为患,根深难拔。何者?三界既殊,行报亦异,而爱水潜润,津染幽固,随地所生,坚着不舍,是以三界之爱,各为一地。
【疏】从此四住地力以下,出体相中之第二校量功用。就中又分为五:第一、明四住地劣。
世尊,此四住地力,一切上烦恼依种比无明住地,笇数譬喻所不能及。
【疏】一切上烦恼者,恒沙上烦恼,从无明住地上生,亦鄣众生行之上故,谓之上烦恼。依种者,别相烦恼依通相而有,谓之为依;通相烦恼能生别相,称之为种。依取五住地家起烦恼,种取四住地根本取相。次举无明住地,正明劣。
【钞】依种者,恒沙是别相,四住地为通相;通则通障一切,别则别障行及别相知见。
依取五住地家起烦恼者,谓恒沙惑也。以界内外俱有恒沙从五住起,并障内外诸行及知见故,此取能依。
种取四住等者,四住为恒沙根本,此取能生取相,是四住之异名。
【疏】第二,从世尊,如是无明住地以下,明无明住地胜。
世尊,如是无明住地力,于有爱数四住地,无明住地其力最大。
【疏】从世尊以下,第二、明无明住地胜,与前反覆为二。于有爱数四住地者,有爱谓无色惑,又数色,反数取下色爱、欲爱及见一处,足为四住地。
【钞】与前反覆为二者,前先举劣,后明胜;今先明胜,后举劣。
【疏】第三,从譬如恶魔以下,举比明胜。
譬如恶魔波旬,于他化自在天,色、力、寿命、眷属、众具,自在殊胜;如是无明住地力,于有爱数四住地,其力最胜。
【疏】第三,举比明胜,即有开合,可见。
【钞】举比明胜者,无名云:波旬为众魔之主,故居上上而临下;无明为尘劳之元,故处本以统终也。
【疏】第四,从恒沙等数以下,释无明住地胜。
恒沙等数上烦恼依,亦令四种烦恼久住,阿罗汉、辟支佛智所不能断,唯有如来菩提智之所能断。
【疏】从恒沙等数以下,第四、释胜。久住者,远作根本也。此就生明胜。二乘不能断,唯佛菩提智能断者,就断明胜。菩提智,谓空解也。此未明断,借断明力。一云:金刚心断惑已尽,名为学佛,故云如来菩提智断。
【钞】疏释胜中。体惑本空,故云空解。无名云:三界上烦恼,犹可以恒沙为数;重冥幽昏,非萤烛之所照也;非佛不断,可称为大。
【疏】第五,从如是世尊以下,结胜。
如是,世尊,无明住地最为大力。
【疏】从如是以下,第五、结胜,可见。
从又如取缘以下,出烦恼体相中之第三,明其润业不同。又分为四:第一、明四住地惑,润有漏业而生三有。
世尊,又如取缘有漏业因而生三有。
【疏】缘者,谓四住地惑,言此惑能助业取果,为果之缘也。有漏业因者,通言善恶诸业。
【钞】三、有者,欲、色、无色有也。智论第四云:欲有者,欲界系业取因缘,后世能生,亦是业报。色有、无色有亦如是。
【疏】第二、从如是以下,明无明住地惑,润无漏业,受变易生。
如是无明住地,缘无漏业因,生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三种意生身。
【疏】第三,从此三地以下,明无明住地,通润一切业受生。
此三地,彼三种:意生、身生,及无漏业生,依无明住地,有缘非无缘。
【疏】此三地者,此三界地。彼三种者,彼三乘人。意生者,变易生。身生者,分段生也。及无漏业生者,即谓业生。一云:上言意生,直谈变易果生故;此言无漏业,为因而生。又上虽言三地,未明有色、无色,故更重举二生以显之也。依无明住地者,明无明住地通润一切业物,谓无明住地但为变易作缘,不缘分段,故云有缘非无缘。
从是故以下,第四、结无明住地,润无漏业,受变易生。
是故三种意生身,及无漏业缘无明住地。
【疏】从世尊!如是以下,出烦恼体相中之第四,明断除之义,又分为三:第一、现二种住地业不同,可见。
世尊,如是有爱住地数四住地,不与无明住地业同,无明住地异离四住地。
【钞】经异离四住地者,无名云:二乘已离四住地,而无明犹存,所以为异也。
【疏】第二,正明断除。
佛地所断,佛菩提智所断,
【疏】佛地所断者,通言佛地一切功德;佛菩提智所断者,偏举断结空解。
【钞】佛地一切功德者,璎珞释下地中,通言地者二义:能生义、持义。今取持义,言一切功德也。
【疏】第三,释标疑。
何以故?
【疏】何以言唯佛地能断,二乘不断欤?
释曰:
阿罗汉、辟支佛断四种住地,无漏不尽,不得自在力,亦不作证。无漏不尽者,即是无明住地。
【疏】二乘唯除四住地,亦无漏不尽。无漏不尽者,谓未尽证无漏也。不得自在力者,谓未尽证无漏故,不得自在力也。明既未证未自在故,不得断无明住地也。亦不作证无漏不尽者,即是无明住地者,明由未断无明住地故,应证不证也。应证者,无断可证也。一云:无漏不尽者,应无之漏不尽也。应无之漏者,谓无明住地故,即下云无漏不尽者,即是无明住地而生。此中释作标疑为佛能断,正释以二乘不断,盖互通为释也。
【钞】无漏不尽者,无名云:是未断无明住地,既为无明所缚,安得自在?无明不尽,以何为证?
【疏】从世尊,阿罗汉、辟支以下,别会二乘果中之第五,历结前四重。上来四段,但承上事即释,而不悉明其之相,故此更简而结也。即分为四:第一、从初讫名向涅槃界,结上第一段,夺四智及涅槃不满;第二、从若知一切苦以下,结上第二段,明究竟唯在于佛,非是二乘;第三、从世尊于此起烦恼以下,结上第四,举二种烦恼以释第三二死兼除、不除;第四、从世界不受后有智有二种以下,结上第三段,举二种生死以释第二究竟、不究竟。本义云:从此下,结前第二唯如来究竟,二乘不究竟。就中分为四:第一、结二乘不究竟;第二、从若知一切苦以下,结如来究竟;第三、从世尊若无明住地不断以下,释结二乘不究竟;第四、从世尊于此起烦恼以下,释结如来究竟。若尔,只结第一、第二,不结第三、第四而已。且已结更释,释结则无穷,此少不宜,故不须也。第一、结上第一四智及涅槃不满,上直言不满故,今结七德不满故夺也。
【钞】第五,历结前四中。云但承上事即释等者,上来将欲会二乘果,且先夺四智及涅槃,果未究竟。承此夺文,便释与夺之意。何故与夺?即举二死以释之。复由二种烦恼,故有二死不同。然虽如此,未及广简。是故今文先举七德不满,结上四智及涅槃不满;第二广举七德满足,以对二乘七德不满,结上与夺之意;第三举二种烦恼,以结上第四意;第四举二死,结上第三意。一一皆广于前文也。至下释中,文相自显。
【疏】七德不满者:一、智慧不满。
世尊,阿罗汉、辟支佛、最后身菩萨,为无明住地之所覆障故,于彼彼法不知不觉。
【钞】七德之中,一、智慧不满者。无名云:统论生分不尽,则言大力菩萨。大力菩萨者,通八住已上三地也。今穷无明住地之所覆,故偏取最后身。最后身者,一变则成佛,而微障未尽,障微则难遣。故于彼彼法,不得一切种智以知之,无上正觉以觉之也。
【疏】二、断不足从,以不知见故以下,是。
以不知见故,所应断者,不断不究竟。
【钞】见,犹觉也。知觉则断,断则究竟。言不断者,将头断也。
【疏】三、解脱未满,从以不断故以下是。
以不断故,名有余过解脱,非断一切过解脱。
【钞】三、解脱未满者。无名云:自此以下,更举有余之说,以明如来真实四智无余功德。四智有余,四谛不尽,因果不尽,故以有余为少,分于无余为向也。
【疏】四、清净未圆,从名有余清净以下是。
名有余清净,非一切清净。
【疏】五、功德未满,从名成就以下是。
名成就有余功德,非成就一切功德。
【疏】六、智境不周,从以成就有余以下是。
以成就有余解脱、有余清净、有余功德故,知有余苦,断有余集,证有余灭,修有余道。
【疏】此前六,结夺四智。
七、涅槃未极,从是名以下是。
是名得少分涅槃。得少分涅槃者,名向涅槃界。
【疏】此结夺涅槃果。而所以第六事牒前第三、四、五事者,第二已牒第一,第三已牒第二,而第四不牒第三,第五不牒第四,所以此六中并牒也。
【钞】言牒前第三、四、五事者,第二言以不知见故,是牒第一;第三言以不断故,是牒第二;第四但言名有余清净故,不牒第三;第五但言名成就有余功德故,不牒第四。故于第六中,总牒第三、第四及第五也。
【疏】从若知一切苦以下,结上第二,明究竟在佛,非在二乘。就中即分为二:第一、先结佛究竟;第二、从世尊!若无明住地以下,结二乘非究竟。上直言究竟,唯在佛故;今结七德满足,故云究竟,以对二乘七德不满。分文为八:一、以初四一切作折,别明智境满足,以对上第六智境不周。
若知一切苦,断一切集,证一切灭,修一切道,
【钞】一、以初四一切明智境等者。四谛为境,知为智也。一切是无作,有余是有作。
【疏】二、以二无常明涅槃满足,以对上第七涅槃不满。
于无常坏世间、无常病世间,得常住涅槃界。
【疏】无常坏,谓分段生死,有身坏命也。无常病,谓变易生死,虽无身坏命,犹有念念迁移,义自病也。
三、以无覆护无依,明依归德满足。
于无覆护世间无依,无间为护为依。
【疏】比不对上,上无荫盖为无覆,傍无力授为无护。无依者,谓变易众生无依,亦轻于无覆护也。
【钞】明依归德等者,如来有归依覆护之德,已满之也。界内众生,未有出世善法覆护,变易二乘,更须归依如来,以无无作道灭故。无名云为依者,以道度人曰护,以灭安物曰依。
【疏】四、举法身等,以释涅槃满足。初举法身。
何以故?法无优劣,故得涅槃。
【疏】亦不对上,此何以故通下三德为标。法无优劣者,本义云诸佛法身无优劣也。波若、解脱、清净释等亦同此。而今释是对小乘涅槃三过。昔日小乘有余、无余二种涅槃,通有三过:一、不俱,二、不满,三、不等。三德优劣故不等。
【钞】小乘三过:一、优劣者。诸小乘师说:佛菩提树下,初成道时,种智已圆,果缚尚在,解脱未具,身犹杂食,又带无常。此乃一优二劣,譬之横川走火。释曰:三十四心、八忍、八智、九无碍、九解脱,断见思惑之时,已有般若,名为种智已圆;父母生身,犹未灭度,名为果缚尚在。虽断通惑,未有法身,身是无常,犹资段食。食非一,故云杂食,以小乘教主同凡报故。一优,谓般若、种智已圆;二劣,谓解脱未具,身犹杂食。此二虽劣,已有少分,具在不大,义当一时。譬之横川及以烈火,并一尽长,余尽短也。三德虽则一时,优劣不等,故云也。
【疏】三德不共,故不俱。
【钞】二、不俱者。前取义具,摄后归前;且言一时,据现灼然,前后而得,故云不共也。
【疏】三、德未究竟,故不满。
【钞】三、德未究竟者。法身只是五分法身,般若只是一无漏智,解脱只是已除四住。岂同大乘平等法身,遮那妙体,一切种智,五住圆除者耶?
【疏】所以名少分,今日涅槃无此三过,皆是一等,故云常住涅槃界。
【钞】今日涅槃,无此三过者。此三德义,出在大经,是彼经中宗极之义。如来出世,安置众生秘密藏中,我亦不久自住其中。秘密藏者,即是涅槃,涅槃即是三德。此经虽略,意亦同之。须引彼经之广文,用演今经之略说。先且引经文,次解其义。故哀难品云:我今当令一切众生及我诸子、四部之众,悉皆安住秘密藏中。我亦复当安住是中,入于涅槃。何等名为秘密之藏?犹如伊字,三点若并,则不成伊;纵亦不成,如摩醯首罗面上三目,乃得成伊;三点若别,亦不得成。我亦如是,解脱之法亦非涅槃,如来之身亦非涅槃,摩诃般若亦非涅槃,三法各异亦非涅槃。我今安住如是三法,为众生故,名入涅槃。如世伊字。释曰:言如世伊字者,外国有新旧两伊,旧伊横竖,断绝相离。借此况彼,横如烈火,竖如点水,各不相续。不横不同烈火,不竖不同点水。应如此土草下,字相细,画相连,是新伊相。旧伊,可譬昔教三德,法身本有,波若修成,入无余已,方是解脱,无复身智。此则如竖点水,纵而相离。三法各异,如横烈火,各不相关。此乃昔教大乘中纵横之义。疏文一往对小不满以释,应知通斥大小也。新伊字,可喻今教三德,法身即照,亦即自在,名为三。三无别体,是故不横。非前非后,故是非纵。一即三,如大点。三即一,如细画。三而一,一而三,不可一三思,故名不可思议。不可思议者,即非三非一,名秘密藏,如世伊字。此句是彼经之根本。为显此义,广立问答,致二十五品,洋洋无尽。若失此意,令迷根本,将何指归。深会此义,销释今经,妙无不尽。彼经言三目者,摩醯首罗,居色界顶一,统领大千。一面三目,三目一面,不可言一三纵横,若并若别,能严天颜,作世界主,彻照三千。若不纵横,严主照世,一切皆成。三德亦尔,纵横并别,秘藏不成。不纵不横,秘藏则成。
【疏】次举波若,以对上第一智慧不满。
智慧等故得涅槃。
【疏】次举解脱,以对上第三解脱不满。
解脱等故得涅槃。
【疏】次举清净,以对上第四清净不满。
清净等故得涅槃。
【疏】次举三点,以结七德满足。
是故涅槃一味等味,谓解脱味。
【疏】是故涅槃一味等味,谓解脱味者,一味谓波若,等味谓法身,言此涅槃通名三德也。涅槃无翻家义,即明涅槃含众义也。亦可昔日涅槃不即三德常住,今日涅槃即三德常住,故云即是一味等味也。前结二乘不满,不明归依与法身;此结如来究竟,不明断与功德,盖互举为明也。
【钞】涅槃无翻等者。言涅槃一名,含于多义,故不可翻也。如先陀婆,一名四实。然虽如此寂义以为准则,所以自古诸德,或云有翻,或云无翻。有无虽则不同,然亦不出寂灭之义。故庄严大斌翻为寂灭,引文云: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竺道生翻为灭定,林柔翻为无累解脱,梁帝翻为不生,肇云无为开善,藏光宅云同用灭度。如是等诸师,释虽不同,多分不出寂义者也。
【疏】从世尊以下,第二、结二乘不究竟。就中又分为四:第一、正明二乘未断无明住地故,不得三昧,所以不究竟也。
世尊,若无明住地不断、不究竟者,不得一味、等味,谓明、解脱味。
【疏】第一,可见。
第二、从何以故以下,释不断无明住地不得一味。就第二释中即有二:第一、明应断不断。
何以故?无明住地不断不究竟者,过恒沙等所应断法不断不究竟。
【疏】应断者,谓别相无知。
第二,明应得不得。
过恒沙等所应断法不断故,过恒沙等法应得不得、应证不证。
【疏】应得者,谓诸行及别相知见。应证者,谓无知之断也。
【钞】诸行及别相知见者,恒沙万行及照俗参差之智。
【疏】第三,从是故无名住地以下,仍明无明住地为众惑之本。
是故无明住地积聚,生一切修道断烦恼、上烦恼,彼生心上烦恼、止上烦恼、观上烦恼、禅上烦恼、正受上烦恼、方便上烦恼、智上烦恼、果上烦恼、得上烦恼、力上烦恼、无畏上烦恼。
【疏】从是故以下,明无明住地为众惑之本。略举十二,以明其相。积聚生一切修道断烦恼者,明修道应断者,皆由无明住地为生。此一句,总明下十一句,明映障诸境上烦恼,皆从无明住地而生。彼者,彼无明住地,能生心上烦恼。一云:彼者,即谓彼心。
【钞】经是故无明住地等者。无名云:以能生为烦恼,所生为上。烦恼心者,总说三界心也。四住地结,障于心识;无明住地,障彼净智。净智者,又二种:一、障二乘,二、障菩萨。今释无明住地,皆生此众结也。将修禅定,先习止观。此别解欲界烦恼。禅上,色界也;正受上,无色界说心止,尽于此也;方便上,无漏方便也;智上,智所知闻也;果上,有为未尽;得上,无为未极也。此是二乘知障也。力上、无畏上,此是菩萨智障也。
【疏】第四,从如是过恒沙以下,结无明住地,为众惑之本。
如是过恒沙等上烦恼,如来菩提智所断,一切皆依无明住地之所建立。一切上烦恼起,皆因无明住地,缘无明住地。
【疏】从如是过恒沙以下,第四、结无明住地为众惑之本。皆因无明住地者,恒沙本无,而因住地为生,故云皆因。恒沙亦有可生之义,即住地助发,故云皆缘。
【钞】皆因无明住地等者,无名云:但以无知为性,故名为因;虽智犹迷,谓之缘也。
【疏】从世尊于此起烦恼以下,第三结。上第四举二种烦恼,释第三、二死兼除、不除。所以在第三处为结者,上结二乘不究竟,以不断无明住地为结,故逐便遂结也。
【钞】故逐便遂结也者,上结文分四。第一文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