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佛法概论 [book_author]印顺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佛学宝典,完结 [book_length]106743 [book_dec]本书虽名为“概论”,但与一般所流通的概述、通论类著作不同的是,它并非仅将一些常识性的概念作系统的编排,予以通俗的介绍,甚或在各类相关的著作中寻章择句,作些剪贴功夫而已。作者博观约取,厚积薄发,在全面、系统介绍佛教基本问题的同时,提出了许多独特的见解,不少观点发人所未发,极其精辟,富有启发性。 [book_img]Z_367.jpg [book_title]自序 三十三年秋,我在北碚汉藏教理院,讲「阿含讲要」,十三讲而止。讲稿陆续发表于海潮音,由于文字通俗,得到读者不少的同情,但这还是没有完成的残稿。今春讲学厦岛,才将原稿的十三讲,除去第一讲「阿含经的判摄」,把其余的修正补充而重编为九章,即今第三章到十二章。其中第七章,是采用旧作「行为的价值与生命」而改写的。前面又补写绪言与初二章,略论佛法的根本──三宝。又写了十三章到二十章──八章,说明学佛者浅深不等的行证。 关于佛法,我从圣龙树的中观论,得一深确的信解:佛法的如实相,无所谓大小,大乘与小乘,只能从行愿中去分别。缘起中道,是佛法究竟的唯一正见,所以阿含经是三乘共依的圣典。当然,阿含经义,是不能照着偏执者──否认大乘的小乘者,离开小乘的大乘者的见地来解说的。从佛法一味,大小异解的观点去观察,对于菩萨行的慈悲,利他的积极性等,也有所理会。深深的觉得:初期佛法的时代适应性,是不能充分表达释尊的真谛的。大乘的应运而盛行,虽带来新的方便适应。「更以异方便,助显第一义」;但大乘的真精神,是能「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的,确有他独到的长处!佛法的流行人间,不能没有方便适应,但不能刻舟求剑而停滞于古代的。原来,释尊时代的印度宗教,旧有沙门与婆罗门二大类。应机设教,古代的声闻法,主要是适应于苦行,厌世的沙门根性;菩萨法,主要是适应于乐行,事神的婆罗门根性。这在古代的印度,确乎是大方便,但在时异境迁的今日,今日的中国,多少无上妙方便,已失却方便大用,反而变为佛法的障碍物了!所以宏通佛法,不应为旧有的方便所拘蔽,应使佛法从新的适应中开展,这才能使佛光普照这现代的黑暗人间。我从这样的立场来讲阿含经,不是看作小乘的,也不是看作原始的,着重于旧有的抉发,希望能刺透两边,让佛法在这人生正道中,逐渐能取得新的方便适应而发扬起来!为了避免一般的──以阿含经为小乘的误解,所以改题为『佛法概论』。 佛法,是理智的德行的宗教,是以身心的笃行为主,而达到深奥与究竟的。从来都称为佛法,近代才有称为佛学的。佛法流行在人间,可能作为有条理,有系统的说明,使他学术化;但佛法的本质,决非抽象的概念而已,决不以说明为目的。佛法的「正解」,也决非离开「信」「戒」而可以成就的。「法」为佛法的根本问题,信解行证,不外乎学佛者倾向于法,体现于法的实践。所以本论虽是说明的,可说是佛法而学的,但仍旧称为佛法概论,保持这佛法的根本立场。 我愿意读者,本着这样的见地去读他! 旧稿积压了四五年,由于厦岛讲学因缘,才续写完成,得以印行流通。这一切,都得到学友妙钦法师的助力,特附此志谢! 民国三十八年八月二十一日,校毕序。 [book_title]绪言 「佛法」,为佛与法的结合词。佛是梵语佛陀的略称,其义为觉者。法是梵语达磨的义译,精确的定义是轨持,即不变的轨律。佛与法的缀合语,应解说为佛的法。本来,法是「非佛作亦非余人作」的;本来如此而被称为「法性法尔」的;有本然性、安定性、普遍性,而被称为「法性、法住、法界」的。这常遍的轨律,何以要称为佛法?因为这是由于印度释迦牟尼佛的创见,而后才流行人间的;「佛为法本,法由佛出」,所以称之为佛法。 依「佛的法」而引申其意义,又得两个解说:一、「诸佛常法」:法是本来如此的;佛是创觉世间实相者的尊称,谁能创觉此常遍的轨律,谁就是佛。不论 [P2] 是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佛,始终是佛佛道同;释迦佛的法,与一切佛的法平等平等。二、「入佛法相名为佛法」:法是常遍的,因佛的创见而称之为佛法,佛弟子依佛觉证而流出的教法去修行,同样的觉证佛所觉证的,传布佛所传布的,在佛法的流行中,解说、抉择、阐发了佛的法,使佛法的甚深广大,能充分的表达出来。这佛弟子所觉所说的,当然也就是佛法。这两点,是佛法应有的解说。但我们所知的诸佛常法,到底是创始于释迦牟尼佛,依释尊的本教为根源的。佛弟子所弘布的是否佛法,在乎他是否契合释尊根本教法的特质。所以应严格的贯彻这一见地,抉择流行中的诸佛常法与弟子的论述。 此外,「世间一切微妙善语皆是佛法」,释尊说:「我所说法,如爪上尘,所未说法,如大地土」(升摄波经)。这可见有益身心家国的善法,释尊也多有不曾说到的。释尊所觉证而传布的法,虽关涉极广,但主要是究尽法相的德行的宗教。佛法是真实的,正确的,与一切真实而正确的事理,决不是矛盾而是相融贯的。其他真实与正确的事理,实等于根本佛法所含摄的,根本佛法所流出的。 [P3] 所以说;「一切世间微妙善语,皆是佛法」(增一阿含经)。这可见,「谓有沙门,执着文字,离经所说,终不敢言」(大毗婆沙论),实在不够了解佛法!在佛法的流行中,融摄与释尊本教不相碍的善法,使佛法丰富起来,能适应不同的时空,这是佛法应有的精神。 佛的法,是根本的;诸佛常法与入佛法相的佛法,是竖贯的,深入的;融贯的佛法,是旁通的。千百年来流行于人间的佛法,不外乎契合这三者而构成。 [book_title]第一章 法与法的创觉者与及奉行者 第一节 法 文义法 从佛法流行人间说,佛陀与僧伽是比法更具体的,更切实的。但佛陀是法的创觉者,僧伽是奉行佛法的大众,这都是法的实证者,不能离法而存在,所以法是佛法的核心所在。那末,法是什么?在圣典中,法字的使用范围很广,如把不同的内容,条理而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三类:一、文义法;二、意境法;三、(学佛者所)归依(的)法。 释尊说法,重在声名句文的语言,书写的文字,以后才发达使用起来。语言与文字,可以合为一类。因为语文虽有音声与形色的差别,而同是表诠法义的符号,可以传达人类(一分众生也有)的思想与情感。如手指的指月,虽不能直接的显示月体,却能间接的表示他,使我们因指而得月。由于语言文字能表达佛法 [P6] ,所以也就称语文为法;但这是限于表诠佛法的。如佛灭初夏,王舍城的五百结集,就称为「集法藏」。然此能诠的语文法,有广狭二类:一、凡是表诠佛法的语文,都可以称为法,这是广义的。二、因佛法有教授与教诫二类,在教化的传布中,佛法就自然地演化为「法」与「毗奈耶」二类。等到结集时,结集者就结集为「法藏」与「毗奈耶藏」。与毗奈藏耶相对的法藏,那就局限于经藏了。 意境法 『成唯识论』说:「法谓轨持」。轨持的意义是:「轨生他解,任持自性」。这是说:凡有他特有的性相,能引发一定的认识,就名为法,这是心识所知的境界,在这意境法中,也有两类:一、「别法处」:佛约六根引发六识而取境来说,所知境也分为六。其中,前五识所觉了分别的,是色、声、香、味、触。意识所了知的,是受、想、行三者──法。受是感情的,想是认识的,行是意志的。这三者是意识内省所知的心态,是内心活动的方式。这只有意识才能明了分别,是意识所不共了别的,所以名为别法。二、「一切法」:意识,不但了知受、想、行──别法,眼等所知的色等,也是意识所能了知的;所知的── [P7] 就是能知也可以成为所知的一切,都是意识所了知的,都是轨生他解,任持自性的,所以泛称为「一切法」。 归依法 法,是学佛者所归依的。约归依法说,不离文义法,又不可着在文义法,因为文义只是佛法流传中的遗痕,也不可落在意境法,因为这是一切的一切,善恶、邪正都是法,不能显出佛法的真义何在。学者所归依的法,可分为三类:一、真谛法;二、中道法;三、解脱法。其中根本又中心的,是中道的德行,是善。释尊说:「邪见非法,正见是法,乃至邪定非法,正定是法」(杂含卷二八.七八二经)。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勤、正念、正定──八正道,为中道法的主要内容。当释尊初转*轮时,一开口就说:「莫求欲乐,极下贱业为凡夫行,是说一边;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圣行无义相应者,是说二边。……离此二边,则有中道」(中含拘楼瘦无诤经)。这中道,就是八正道。到释尊入灭的时候,又对阿难说:「自归依,归依于法,勿他归依」(长含游行经)。意思说:弟子们应自己去依法而行。所依的法,经上接着说:「依四念处 [P8] 行」;四念处就是八正道中正念的内容,这可见法是中道的德行了,法既然是道德的善行,那不善的就称为非法。释尊的『!3顟喻经』说:「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正是这个意思。中道──正道的德行,为什么称为法?法的定义是轨持,轨是轨律、轨范,持是不变、不失;不变的轨律,即是常道。八正道,不但合乎道德的常道,而且就是「古仙人道」,有永久性、普遍性,是向上、向解脱的德行的常道。这不妨再看得远些:在印度古代文明的吠陀中,「利陀」一词,泛指一切轨律。到后来,轨律的思想分化了,凡是良善的俗习,道德的行为,具体或抽象的轨律,改称为达磨──法,而利陀却被专用在事相的仪式上。佛世前后,婆罗门教制成「法经」,又有许多综合的「法论」,都论到四姓的义务,社会的法规,日常生活的规定。印度人心目中的达磨,除了真理以外,本注重合理的行为。如传说中轮王的正法化世,也就是德化的政治。释尊所说的法,内容自然更精确、更深广,但根本的精神,仍在中道的德行。中道的德行,是达磨的第一义。 中道行,是身心的躬行实践,是向上的正行。在向上的善行中,有正确的知 [P9] 见,有到达的目的。向上向解脱的正行,到达无上究竟解脱的实现;这实现的究竟目的──解脱,也称为法。经中称他为无上法,究竟法,也称为胜义法。如『俱舍论』(卷一)说:「若胜义法,唯是涅槃」。这是触证的解脱法,如从火宅中出来,享受大自然的清凉,所以说如「露地而坐」。释尊初成佛时的受用法乐,就是现证解脱法的榜样。说到正确的知见,这不但正知现象的此间,所达到的彼岸,也知道从此到彼的中道。这不但认识而已,是知道他确实如此,知道这是不变的真理。这是说「缘起」:知道生死众苦是依因而集起的;惟有苦集(起)的灭,才能得到众苦的寂灭,这非八正道不可。这样的如实知,也就是知四真谛法:「苦真实是苦,集真实是集,灭真实是灭,道真实是道」。这四谛也称为法;如初见真谛,经上称为「知法入法」;「不复见我,唯见正法」;「于法得无所畏」。能见真谛的智慧,称为「得法眼净」。释尊的「初转*轮」,就是开示四谛法。 这三类归依法中,正知解脱、中道,与变动苦迫的世间,是真实;中道的善 [P10] 行;触证的解脱是净妙。真实、善行、净妙,贯彻在中道的德行中。八正道的最初是正见,正见能觉了真谛法。知是行的触角,是行的一端,在正行中,知才能深刻与如实。离了中道的正行,没有正知。所以佛法的正见真谛,近于哲学而与世间的哲学不同。同时,八正道的最后是正定,是寂然不动而能体证解脱的。这正定的体证解脱,从中道的德行中来,所以近于宗教的神秘经验,而与神教者的定境、幻境不同。也就因此,中道行者有崇高的理智,有无上解脱的自由,虽说是道德的善,也与世间的道德不同。中道统一了真谛与解脱,显出释尊正觉的达磨的全貌。 [P11] |------| ┌───┐ ┌───|正 见| ───────────┤真 谛│ │ |------|\   └───┘ │ |正 志| \ / │ |------| \ / │ |正 业| \ / │ |------| \ / ┌───┐ │ |正 语| \ / │中 道├──┤ |------|   X └───┘ │ |正 命| / \ │ |------| / \ │ |正 勤| / \ │ |------| / \ │ |正 念| / \ │ |------| / ┌───┐ └───|正 定| ───────────┤解 脱│ |------| └───┘ 第二节 佛法的创觉者──佛 觉苦觉乐觉中道 佛法的创说者释迦牟尼佛,是中印度迦毗罗国王子。少年时代,享受人间的五欲。二十九岁的春天,忽然不顾社稷与家庭,逾城出家去了。从此过着谨严淡泊的生活,一直到八十岁。释尊的所以出家,依『中阿含』『柔软经』说:释尊到野外去游散,顺便看看田间的农人,看了农作的情形,不觉引起无限的感慨,不忍贫农的饥渴劳瘠,又不得不继续工作;不忍众生的自相残 [P12] 杀,不忍老死的逼迫。这种「世间大苦」的感觉,是深切的经验,是将自己的痛苦与众生的痛苦打成一片,见众生的痛苦而想到自己的痛苦。释尊经此感动,不满传统的婆罗门教与政治。自悯悯人,于是不忍再受王宫的福乐,为了探发解脱自我与众生苦迫的大道,决意摆脱一切去出家。出家,是勘破家庭私欲占有制的染着,难舍能舍,难忍能忍,解放自我为世界的新人。众生这样的愚昧,五浊恶世的人间又这样的黑暗!浮沉世海的人类,为世间的尘欲所累,早已随波逐浪,自救不了。那不妨从黑漆缴绕的人间──传统的社会中解放出来,热肠而冷眼的去透视人间。锻炼自己,作得主,站得稳,养成为世为人的力量。所以释尊说:「为家忘一人,为村忘一家,为国忘一村,为身忘世间」(增含力品)。这「为身忘世」,不是逃避现实,是忘却我所有的世间,勘破自我。不从自我的立场看世间,才能真正的理解世间,救护世间。看了释尊成佛以后的游化人间,苦口婆心去教化人类的事实,就明白释尊出家的真意。 在出家修学的过程中,释尊又有一番新的觉悟。原来当时印度流行的新宗教 [P13] ,主要的为定乐与苦行。禅定中,如无所有定与非想非非想定,释尊都曾修学过。但觉得这还是不彻底的,不能由此正觉人生的实相。因此又到苦行林中与苦行者为伍,经历六年的苦行,但末了觉得这也不是正道。约克制情欲说,苦行似乎有相当的意义,但过分的克己,对于人类与自己,有何利益?这样否定了定乐与苦行,以敏锐的智慧,从中道的缘起观,完成圆满的正觉,释尊的正觉,是从己及人而推及世间,彻悟自他、心物的中道。深彻的慧照中,充满了同情的慈悲。 即人成佛 释尊是人间的圣者,这本是历史的事实。但释尊又给予深刻的含义说:「诸佛世尊,皆出人间,非由天而得也」(增含等见品)。这是说:佛是人间的正觉者,不在天上。天上没有觉者,有的是神、梵天、上帝、天主们与他的使者。释尊是人,不是天上的上帝,也没有冒充上帝的儿子与使者,向人类说教。所以佛法是人间觉者的教化,也不像神教者,说经典──吠陀、新旧约、可兰经等为神的启示。这「佛出人间」的论题,含有无神论的情调。天上,依印度人与一般神教者的看法,是净洁的,光明的,喜乐的;而人间却充满了罪恶、黑 [P14] 暗与苦痛。但释尊从「佛出人间」,「人身难得」的见地否认他。理智的正觉,解脱的自由,在人间不在天上。所以说:「人间于天则是善处」(增含等见品),人间反成为天神仰望的乐土了。人生,不但是为了追求外物的五欲乐,也不在乎尝受内心神秘的定乐:应重视人间,为正觉的解脱,而励行理智的德行。人类的心眼,早被神教者引上渺茫的天国;到释尊,才把他们唤回人间。据传说:印度的梵天──世界的创造者,为了无力拯救人间,诚恳的请佛为人类说法。印度的群神,都向释尊请教,自称弟子。天帝们需要正觉与解脱,反证他们的愚昧不自由。所以「智者不属天」,要归依「两足尊」(人)的佛陀。 释尊出在人间,所以是即人成佛的,是净化人性而达到正觉解脱的。释尊是人,与人类一样的生、老、病、死、饮食、起居、眼见、耳闻;这父母所生身,是释尊的「生身」。同时,释尊有超一般人的佛性,是正觉缘起法而解脱的,这是释尊的「法身」。释尊是人而佛,佛而人的。人类在经验中,迫得不满现实而又着重现实,要求超脱而又无法超脱。重视现实者,每缺乏崇高的理想,甚至以 [P15] 为除了实利,一切是无谓的游戏。而倾向超脱者,又离开现实或者隐遁,或者寄托在未来,他方。崇高的超脱,平淡的现实,不能和谐合一,确是人间的痛事。到释尊即人成佛,才把这二者合一。由于佛性是人性的净化究竟,所以人人可以即人成佛,到达「一切众生皆成佛道」的结论。 自觉与觉他 佛陀的正觉,不单是理智的解悟,是明月一般的在万里无云的空中,遍照一切,充满了光明喜乐与清凉。现在,姑从自觉与觉他说。佛陀是自觉者,不同声闻弟子的「悟不由他」,是「自觉谁奶师」的自觉。佛法由释尊的创见而流布人间,他是创觉者,所以称为佛陀。佛世的多闻圣弟子──声闻,虽也能正觉解脱,与佛同样的称为阿罗汉,却没有被称为佛的。所以我们说释尊是觉者,应重视他的创觉性。释尊本是人,而竟被推尊为佛陀了。这因为释尊在菩提树下,创觉缘起法性,离一切戏论,得到无上的解脱。佛陀的所以为佛陀,在乎正觉缘起法性,这是佛陀的法身。释尊证觉缘起法身而成佛,如弟子而正觉缘起法的,也能证得法身;不过约闻佛的教声而觉悟说,所以称为声闻。「如须陀 [P16] 洹得是法分名为初得法身,乃至阿罗汉辟支佛名后得法身」(罗什答慧远书)。能得法身的佛弟子,是真能窥见佛陀之所以为佛陀的,所以释尊说:「见缘起即见法,见法即见佛」。须菩提尊者的深观法空,释尊也推许他「先见我身」。因释尊觉法成佛,引出见法即见佛的精义。再进,那就是「法身常在」。释尊说:「我诸弟子展转行之,则是如来法身常在而不灭也」(遗教经)。法身的是否常在,依佛弟子的行践而定。有精勤的实行者,就有现觉法性者,有能见佛陀的所以为佛陀者,法身也就因此而实现在人间。佛法的不断流行,有不断的勤行者,法身这才常在人间而不灭。「法身常在」的论题,是何等深刻、正确而有力! 释尊不忍世间的长此黑暗,不忘出家的初心,开始宏法工作。但释尊完满的自觉,为时代所限,不能彻底而详尽的发扬,只能建立适应时机的「方便教」。方便教,糅合了一分时代精神──厌世的精神,使释尊的究竟道受到限制,但不是毫无真实。这方便教中蕴蓄的真实道,在佛法的流行中,已大大的阐发了。释尊是创觉者,弟子是后觉,先觉觉后觉,觉觉不已的住持这觉世的大法,要如何 [P17] 才有可能?这唯有组织觉者集团的僧伽。毗奈耶中说:释尊的所以依法摄僧,使佛弟子有如法的集团,是为了佛法久住,不致于如古圣那样的人去法灭。事实上,住持佛法,普及佛法,也确乎要和乐清净大众的负起责任来。这和乐僧团的创立,是佛陀慧命所寄。佛陀在自觉正法上,存在于法的体现中;在觉他世间上,存在于觉者的群众中。释尊说:「施比丘众已,便供养我,亦供养众」(中含瞿昙弥经)。这「佛在僧数」的论题,表示僧团是佛陀慧命的扩展与廷续。毗奈耶中说:有如法的和合僧,这世间就有佛法。这可见,不但「僧在即佛在」,而且是「僧在即法在」。这一点,不但证实释尊的重视大众,更了解佛法的解脱,不是个人的隐遁,反而在集团中。连自称「辟支佛」式的头陀行者──隐遁而苦行的,也不许他独住,非半月集合一次不可。人间佛陀的真精神,那里是厌世者所见的样子! [P18] ┌ 自觉正法──见法即见佛──法身常在─┐ 佛陀(创觉者)┤ ………………绍隆佛种……………………├(后觉者)僧伽 └ 觉他大众──僧在即法在──正法久住─┘ 第三节 佛法的奉行者──僧 建僧的目的 释尊的教化,风行恒河两岸,得到不少的信受奉行者,其中也有从佛出家的,起初,释尊为出家弟子,提示了「法味同受」,「财利共享」的原则。等到出家众一多,佛陀开始制戒,使他们成为和合的,称之为僧伽──众。释尊的所以「以法摄僧」,不但为了现在的出家众,目的更远在未来的正法久住。释尊创觉的常道,非一般人,也非天、魔、梵──印度宗教的神所能转的。惟其难得,爱护的心也特别关切。所以发现了出家众的过失,就从事僧众的组织;成立僧团的第一义,即为了住持佛法。佛法虽是探本的,简要的,却是完成的。在传布中,可以引申、阐发,可以作方便的适应,却没有修正或补充可说。所 [P19] 以佛弟子的宏扬佛法,是「住持」,应特别注意佛法本质的保持。关于住持佛法,虽然在许多经中,嘱付王公,宰官,嘱付牛鬼、蛇神,其实除嘱付阿难不要忘记而外,这正法久住的责任,释尊是郑重的托付在僧团中。和合僧的存在,即是正法的存在。 释尊的所以制律,以法摄僧,有十种因缘:「一者摄僧故;二者极摄僧故;三者令僧安乐故;四者折伏无羞人故;五者有惭愧人得安稳住故;六者不信者令得信故;七者已信者增益信故;八者于现法中得漏尽;九者未生诸漏令不生故;十者正法得久住故」(磨诃僧祇律卷一)。这十者,是释尊制戒律的动机与目的;而正法久住,可说是最后的目的。从正法久住的观点说:佛弟子要有组织的集团,才能使佛法久住世间。这僧团的组合,释尊是把他建筑在律制的基础上;严格的纪律,成为摄受僧众的向心力。「摄僧」与「极摄僧」,是集团的和合。和合的僧众们,有了法律可守,这才能各安其分,不致有意无意的毁法乱纪,引起僧团的动乱纠纷。彼此融洽的为道,自然能做到「令僧安乐」。有了这律制的和 [P20] 乐僧团,可以使僧众的本身更建全。广大的僧众,虽然贤愚不齐,但有了律治的僧团,那无惭无愧的犯戒者,在大众的威力下,便不能不接受制裁;不接受,就不能寄生在佛教中。有惭愧而真心为道的,在集团法律的保障下,也能安心的为法护法,不会因人事的纠纷而退心。这样的「折伏无羞人」,「有惭愧人得安稳住」,做到了分子健全与风纪严肃,便是清净。和合、安乐、清净,为律治僧团的三大美德。佛法的久住世间,不能离社会而独立。社会的信解佛法,作学理的研究者少,依佛弟子的行为而决定者多,所以如没有和乐清净的僧团,便难以引起世人的同情。如世人误会或不满意佛弟子所代表的佛法,那佛法的存在就要成问题。因此,要佛教本身有和乐清净的僧团,才能实现佛法,做到「不信者令得信」,「已信者增益信」。僧团的集合,不是为了逢迎社会,苟存人间,是为了实现大众的身心净化而得解脱、自由的。在完善的僧团中,人人都容易成为健全的、如法的,达到内心的净化。不但现在不起烦恼,未来也使他不生。到最后,「于现法得漏尽」,是尽智;「未生诸漏令不生」,是无生智:净化身心完成而 [P21] 得到解脱。和乐清净的僧团,能适应环境而获得社会大众的信仰,能净化身心而得自身的解脱;不忽略社会,不忽略自己,在集团中实现自由,而佛法也就达到了「久住」的目的。释尊以律法摄受僧众,把住持佛法的责任交托他。僧团为佛法久住的唯一要素,所以与佛陀、达磨,鼎立而称为三宝。 六和敬 正法的久住,要有解脱的实证者,广大的信仰者,这都要依和乐清净的僧团而实现。僧团的融洽健全,又以和合为基础。依律制而住的和合僧,释尊曾提到他的纲领,就是六和敬(长含游行经)。六和中,「见和同解」、「戒和同行」、「利和同均」,是和合的本质;「意和同悦」、「身和同住」、「语和无诤」,是和合的表现。从广义的戒律说,佛教中的一切,团体的,个人的,都依戒律的规定而生活。律治内容的广泛,与中国古代的礼治,有着同样的精神。律,包含实际生活的一切;但释尊特别重视思想与经济,使它与戒律并立。这就指出大众和合的根本问题,除了律制以外,还要注重思想的共同,经济待遇的均衡。思想、律制、经济三者,建立在共同的原则上,才有和乐、清净的僧团。 [P22] 在僧团中,有关大众与个人的法制,固然有要求参加僧团者严格服从遵行的义务,但如有特权阶级,特别是执法者不能与守法者同样的遵守律制,必然要影响大众的团结。戒和同行,为律治的精神所在;就是释尊也不能违反律制,何况其他!我们在社团中,要有物质上与精神上的适当营养。但一般人,在物质的享受上,总是希求超过别人的优越待遇;在思想上,又总是满意自己的意见。这物欲的爱着──「爱」,思想的固执──「见」,如不为适当的调剂、节制,使它适中,就会造成经济上的不平衡,思想上的纷岐。在同一集团中,如让经济的不平,思想的庞杂发展起来,僧团会演成分崩离析的局面。在释尊当时,能注意思想的同一,经济的均衡,不能不说是非凡的卓见!释尊说:「贪欲系着因缘故,王、王共诤,婆罗门居士、婆罗门居士共诤。……以见欲系着故,出家、出家而复共诤」(杂含卷二0.五四六经)。这还不过从偏重而说,从佛教的僧团看,经济与思想并重。释尊的不偏于物质,也不偏于精神,确是到处流露的一贯家风。僧团确立在见和、戒和、利和的原则上,才会有平等、和谐、民主、自由的团结, [P23] 才能吻和释尊的本意,负担起住持佛法的责任。有了上面所说的三和──和合的本质,那表现在僧团中的,就必有后三者。彼此间,在精神上是志同道合的;行动上是有纪律而合作的;语言文字上是诚实、正确,充满和谐友谊的。这样的僧团,才是释尊理想中的僧团。 事和与理和 和合僧,是缘起的和合。缘起的和合中,是有相对的差别性,所以在一切佛弟子中,分为在家与出家二众。在家众中,男的称为优婆塞──近事男,女的称为优婆夷──近事女,这是亲近三宝的。佛教的在家信众,接近佛教,在思想与行动上,接受佛法的指导,照着去行,所以叫近事。出家众中也有男女不同。男众又分两级:沙弥──勤策,是青年而没有履行完全律制的,可说是预科;比丘──乞士,是以佛为模范,而学佛所学,行佛所行的。女众却分为三级:在预修的沙弥尼──勤策女,正式的比丘尼──乞女之间,有式叉摩那尼 ──正学女,这是为了特殊情形而制定的两年特训。其中,沙弥是隶属于比丘的,沙弥尼与式叉摩那尼是属于比丘尼的,这男众女众的「二部僧」,虽然男女各 [P24] 别组织,但在思想上与精神上,比丘僧是住持佛法的中心。综合这七众弟子、成为整个的佛教信众。 ┌───────┬────────┐ │ 式叉摩那尼└沙弥尼─────┤ ┌─比丘尼─┴────────────────┤ 僧伽──┴─比丘──┬────────────────┼─僧伽 └────────沙弥──────┤ ┌─────────────────优婆塞──┤ 白衣──┤ │ └─────────────────优婆夷──┘ 释尊适应当时的环境,在出家弟子中,有事相上的僧团。在家弟子仅是信仰佛法,奉行佛法,没有成立团体。所以在形迹上,有出家的僧伽,有在家白衣弟子。但从行中道行,现觉正法而解脱来说,「理和同证」,在家与出家是平等的 [P25] 。白衣能理和同证,也可称之为僧伽;而且这还是真实僧,比形式上的僧伽更值得赞叹。反之,出家者如没有现证的自觉,反不过形式而已。这事和与理和,本来是相待而又不相离的。但在佛法的流行中,一分青年大众──出家者,与白衣弟子们,重视理和同证的僧伽:忽略六和僧团的力量,忽略发挥集团的力量,完成正法久住的重任,因此而轻视严密的僧制。白衣者既没有集团,而青年大众僧中,「龙蛇混杂」,不能和乐清净。结果,理想中的真实僧,渐渐的比虚伪更虚伪。号称入世的佛教,反而离开大众,成为个人的佛教。另一分耆年的老上座,重视事相的僧伽。但忽略释尊制律的原则不变,根本不变,而条制、枝末的适应性,不能随时随地的适应,反而推衍、增饰(还是为了适应),律制成为繁琐、枝末的教条。僧俗的隔碍,也终于存在。从僧伽中心的立场说,这是各走极端,没有把握事和与理和,原则与条规的综合一贯性,不能圆满承受释尊律制的真精神。 [book_title]第二章教法 第一节能诠的教法 能诠与所诠 三宝的综合融贯,成一完善健全的佛教。从佛法的流行人间来说,法是释尊所开示的,僧是秉承释尊的指导而和合的;三宝综贯的佛教,实等于释尊三业大用的流行。释尊本着自觉的达磨,适应当时、当地、当机者的性格、智能与希求,加以正确的教导,佛法才成为流行于人间的。释尊的教导,不只是言教,还有身教。释尊的日常生活,处人处事,一切的语默动静,来去出入,无不以智慧为前导,无不与实相相应。这以身作则的身教,训诲的言教,就是释尊所用以表诠达磨──法的。释尊教化的流行,构成缘起和合的佛教。缘起是相依相成、综合融贯的,所以对身教与言教,有综合理解的必要!佛教是综贯整体的。但由于所诠事理的相对差别性,能诠(教法)也就形成不碍和合的二类。一[P28]、能诠以言教为主,所诠以个人的身心修行为重,开示事理的真实谛如;由弟子口口相传的受持,称为教授,也称为(狭义的)达磨。在后代编集的圣典中,就称为法藏,也就是展转传来的「阿含」。二、能诠,经释尊言教的指导,身教的示范;所诠以大众的生活行为为主,开示道德的戒法,以及有关大众和合与适应社会的制度。这除了「波罗提木叉」的成文法以外,一切法制都推行在僧团中,称为教诫,也称为毗奈耶──律。这所诠的法与毗奈耶,要从综合融贯的立场,观察团体与个人,环境与内心,事行与理行,法制与义理,理解彼此相应相成的综贯性。惟有这样,才能完善的了解佛教。 佛教是人间的,能诠的身教、言教,所诠的法、毗奈耶,不只是释尊的三业大用,也是实际存在于个人、僧伽、社会的。所以在人间佛教的开展中,不应忽略佛弟子的活动。在家、出家的佛弟子,见佛闻法,受到佛法的陶冶,在语言与行为中,表现为佛化的新人。其中,出家众在僧伽的和乐清净中,表达佛法;僧伽的威力,推动佛教的前进。在家众也在社会上表现佛法,起着显化或默化的作[P29]用。尤其是大弟子们的游化诸方,或彼此论道,或向社会宣传,「如灯传照,光光无尽」。这样的开展,虽受到时、地、人的影响,而有不同的适应,但释尊的及门弟子,「从佛口生,从法化生」,到底有高度的直接性。从达磨而有释尊的自证化他;因佛的化他而有僧伽的内修外宏,释尊时代的三宝住世,是人间佛教的本源;后代佛教的扩展与延续,都从此而来。 诠表 能诠表的教法,即佛与弟子的身教、言教,也即是表达佛法的「身表」与「语表」。身表是身形动作,语表是音韵屈曲。不但身表的形色,如扬眉瞬目,举手低头,不离根身而存在;语言的音韵屈曲,也是依咽喉、唇、舌、齿龂、颊辅等而引发。所以身表与语表,是依有情的根身而起的。但身表与语表,不只是根身的,是在根身、境界、意识的因缘和合时,为了意识的要求表现,才发动根身而引起形色与音声的流变。这样的身表、语表,是意境的符号,是意识所引起的表诠,有指向对象的缘起用。从身表、语表的根身而现起,所以说他是(五蕴中的)色法,也即是物质的,但这是缘起的色法,并不能离心识与境界而存[P30]在的。有的执着「身表色」、「语表色」,忽略了他与意识与境界的相依不离。有的重视他的诠表意境,所以说是「思」心所的作用;有的索性说是识是变现的。不注意能诠表的缘起依存性,难怪有偏于有情的色法,有偏于内心的不同解说了。 身语二者,虽同样的能诠表佛法,但身表多表示内心的情意,在知识的事理方面,语言的开示解说,比身表要明确精密得多。记忆对方的教说,能照样的说出来,每能不失原意,甚至不变原来的语法,所以语言的传授,成为教化的主要工具。语言的传诵,久了不免会多少失真。好在印度人养成相当强的记忆力,每有熟诵数百万言的。佛教的原始教典,经展转传诵到记录出来,虽因部派分化,有了相当大的差异,但还可说大体是相近的。音声的表诠,除了语言,还有音乐,歌颂。根本佛法是淳朴的,是相对的「非乐」论者。不许以诗颂表达佛说(巴利「小品」);于大众中歌舞戏笑的伎儿,释尊也不以为是正当的职业(『杂含』卷三二.九○七经);出家的弟子,更不许过往观听。但佛弟子中,「能造偈[P31]颂叹如来德,鹏耆舍比丘是」(『增含』「弟子品」)。「有比丘名跋提,于呗中第一」(『十诵律』卷三七)。赞叹三宝功德的偈颂梵呗,释尊也是许可的,只是不许为音韵节奏所惑乱吧了。身表与语表,好在表义的亲切,可惜缺乏固定性。人类的心力,能利用身外的东西,使他适合自己的意欲,间接的表达出情意与思想,如雕刻、图画、建筑、文字等。其中,书写的文字,也是语言、思想的符号,有语言思想的精密,又有安定性的特长(缺点也在这里),人类文化的发达,佛法能一直流传下来,文字是有重要贡献的。释尊的时代,虽已有书写的文字,传有抄录经文的故事,但至少当时并没有用(书写的)文字来表诠佛法,作为弘扬佛法的工具。所以佛经中所说的文字,还是语言的,不是书写的。这些间接的表诠物,以形色为主。他所以能表达情意与思想,须经过人类意识的陶铸,否则就无所谓法表诠,文字也不成其为文教了。 依正觉者看来,事事物物的实相,一切明白的呈露于我们之前,只是我们不能体认他。语言文字的教法,是先觉者用来表达觉境,引导人去体认宇宙人生的[P32]实相。佛法要在自己及一切中去体认,不能老在空虚的名句文身中过活! 第二节教典略说 圣典的编集 释尊时代的佛法,有法与毗奈耶──律二者。法是展转传诵的,律是半月半月诵说的,即『波罗提木叉戒经』。为了诵习的便利,用当时流行的,名为「修多罗」(契经)的短文体;如从内容说,即法与律。「修多罗相应,不越毗奈耶,不违法相」的佛法,起初是如此的。释尊灭后的第一年夏天,尊者摩诃迦叶发起,在王舍城外的七叶岩,召开结集圣典的大会。结集的方式,是推出精通法、律的圣者,诵出法律,经大众的共同审定,然后加以编集。原始结集的圣典,分为经与律,即义理(定慧修持)与戒行的;近于现存的『杂阿含经』,及『戒经』与『杂跋渠』。佛灭百年,佛教的东方与西方系,为了戒行的见地不同,又在毗舍离召开第二次结集大会。第二结集的,经典以『杂阿含经』──「相应修多罗」为本,加入佛及弟子的遗言景行,更为通俗的编集。依经文的[P33]长短,分为『中部』、『长部』;又依增一法,编集为『增一部』。这三部,加上原有的『相应』(杂)教,总名为四部阿含经。这如『瑜伽师地论』(卷八五)说:「即彼相应教,复以余相处中而说,是故说名中阿笈摩。……说名长阿笈摩……说名增一阿笈摩」。戒律中,『戒经』已有「分别」解说。「杂跋渠」,上座部系名为「摩怛理迦」。律师们,后来依他的内容,分编为「七法」、「八法」,或作「小品」、「大品」;剩余的杂碎部份,编为「杂事」(后又有分出别编的)。戒律的改组更张,大体上与经法采取同一方式。这样的经律,为佛教界共同信任的圣典。分别思考而成立的论典,或许还没有;但在师资传授中,可以有舍利弗的「阿毗昙」,摩诃迦旃延的「!8句勒」,但这已是彼此不能完全同意的了。阿恕迦王时代,经与律已勒成定典(后来各部派又各自改编)。西元前一世纪,开始有书写的文字记录,这是佛教的初期圣典。 佛教的发展,引起了学派的分化。第二结集以后,东西方日见对立,东方系成为大众部,西方系成为上座部。大众部在东,更向东沿海而向南方发展。西方[P34]的上座部,初分为二:「分别说」与「说一切有」。分别说部向西南发展,后来又分为四部;流行在印度本土的三部──化地部、法藏部、饮光部,与大众部系的关系很深。说一切有系中,拘睒弥地方的犊子比丘,成立犊子部。流行印度的中、西方。从摩偷罗而向北印发展的,成为说一切有部。大众部,(上座)分别说部,犊子部,说一切有部,这四大派,是佛教部派的大纲。上座部的三大系,推重舍利弗的「阿毗昙」,尤其是说一切有部。一切有部从佛灭三百年起,作『发智论』等大量的论典;迦腻色迦王时代及略后,造『大毗婆沙论』,完成说一切有的严密理论。大众部及(流行印度的)分别说系,虽也有论典,但继承集成四阿含的作风,依据旧说而加上新成分。起初,在四阿含以外,别立第五部,名『杂藏』,后来『杂藏」是「文义非一,多于三藏,故曰杂藏」(『分别功德论』)。菩萨本生谈,佛与弟子的传记,有的连咒术也收集在内。本来大众部所推重的『增一阿含』,分别说部推重的『长阿含』,已透露出大乘思想。所以从他们所编集的『杂藏』中,孕育大乘思想,终于有了空相应大乘经的编集出来。初[P35]期大乘的代表作,如『般若经』的「小品」、「大品」,『华严经』的「入法界品」,『大宝积经』的「普明菩萨会」,还有『持世』、『思益经』等。大乘经与小乘论,是佛教分化中产生的教典,也即是大乘与小乘的分宗。大乘佛教着重贯通、直觉,重在赞仰佛陀的行果;小乘佛教注重精密、思辨,重在生死解脱的事理。小乘论渊源于释尊的言教;大乘经却从释尊的本生、本行,进窥佛陀的精神。大乘经是艺术化的,小乘论是科学化的。大乘经富有佛教传统的实践精神,小乘论却不免流于枯燥与烦琐。但论典保存作者的名字,体裁与经律不同,这比大乘经的适应世俗,题为佛说,使经本与义说不分,也自有他的长处。这两者,一是菩提道中心的,一是解脱道中心的;一重缘起的寂灭,一重缘起的生灭。从释尊的本教看,可说各得佛法的一体。这是第二期的教典。 佛教在不断的发展中,大乘佛教的高扬,普遍到全印。佛教界思想的交流,渐倾向于综贯折中。但经式与论式的文体,还是存在的。起初,立足于『般若』性空的南方(曾来北方修学)学者龙树,深入『阿含经』与古典『阿毗昙』。作[P36]『中论』等,发挥中道的缘起性空说。肯定的说法空是『阿含经』本义,即缘起法的深义。在三乘共空的立埸,贯通了大乘与小乘,说有与说空。迟一些(约西元四世纪初),立足于缘起法相有的北方学者弥勒,也同样的尊重『阿含经』。他的思想,由他的弟子无着,编集为『瑜伽师地论』。这是从说一切有系的思想中,接受大乘空义而综贯、解说他。龙树、弥勒都受有北方佛教的影响,所以都编集为论典。当时继承空相应大乘经学风的学者,思想转入真常不空的唯心论,形而上的佛性本有论,又传出多少经典,如『胜鬘经』、『无上依经』、『大般涅槃经』、『金光明经』、『楞伽经』等。无着与弟子们,在这真常唯心的思潮中,着有大量的唯识论,与真常唯心的经义多少差别,所以古人称之为「唯心」与「唯识」,或「真心」与「妄心」。这第三期的佛教圣典,是笈多王朝梵文复兴时代的作品。有南北佛教的特长,所以宏伟而精严。不过真常唯心的契经,融摄世俗的方便更多,与印度教更接近。再下去,佛教要演变为印度教化的秘密大乘了。[P37] 教典的语文 佛教的学派分化,与区域文化有关。不同地方的信徒,使用不同的语言文字;在这区域文化的熏染中,引起学派的分裂。释尊的教化,适应不同民族,一切种姓,可能是采用多种语言的。释尊曾受过雅利安式的教育,他到恒河上流的拘罗地方去弘法,使用雅语,是很有可能的。但佛教为东方新兴的宗教,释迦族从东方来,与恒河北岸的民族为友族,多用近于巴利语的东方流行语。如锡兰佛教徒所说:佛用摩竭陀的方言,即流传于海南佛教国的巴利语,依近代的考究,是不可信的。说到雅语──梵语,印欧族的雅利安人,深入到各地,他们的原始用语──吠陀语,随时、随地,为了与非雅利安人杂处等原因,有多少变化。佛世前后,婆罗门教学者,根据吠陀以来的语法,整理出一种雅利安人的标准语言,称为雅语,这是经过人工精制成的。这正在整理完成中的雅语,难于相信是释尊常用说法的语言。属于雅利安族的比丘们,确乎想把佛法一律雅语化,然而被释尊拒绝了。巴利律『小品』(五)说:「有婆罗门兄弟二人出家,本习善语(雅语)。白世尊曰:今此比丘众,异名,异姓,异生,异族而来出家[P38],各以俗语污损佛说,愿听我等以阐陀(合于韵律的雅语)达佛说。佛呵曰:不应以阐陀达佛说,听随国俗言音诵习佛说」。『五分律』(卷二六),『四分律』(卷五二),也有此记载。一律雅语化,显然是释尊所反对的。但随国俗言音诵经,雅利安族的信众,也不妨使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总之,释尊时代的佛教界,使用的语言,并不一律。如南方阿盘提国的亿耳来见佛,他用阿盘提语诵『义品』,释尊称赞他「不增不减,不坏经法,音声清好,章句次第了了可解」(四分律卷三九)。阿盘提是摩诃迦旃延的教化区,他用阿盘提语「细声诵法」,释尊的时代已如此了。 第一结集在王舍城,第二结集在毗舍离,地点都在东方,结集的成文圣典,有以为是采用东方流行语的;阿恕迦王时代,传到锡兰的巴利语圣典,就是出于这一语系的。然而结集的用语,并没有使佛教的用语统一,还是随国俗方言诵习佛说的。阿恕迦王时,佛教的「破散大众,凡有四种」(部执异论)。依调伏天等解说:当时佛弟子用四种语言诵戒,所以分为四派:一切有部用雅语,大众部[P39]用俗语,正量部即犊子系的盛行学派用杂语,上座部用鬼语。因语言不同而引起的不同学派,其中即有大乘佛教所从出的。大乘佛教的开拓者,并非使用纯正的雅语,是一种仿雅语的俗语,称为阿布兰迦语的。纯正的雅语学者,并不把它当作雅语。阿布兰迦语,与雅语的文法有许多不同,也有古吠陀语,巴利语语法的语尾变化等交杂。此种语言,本为大众系所用的。尼泊尔发现的──大众系的说出世部的『大事』,即是此种语言的散文体,尼泊尔发现的『法华经』,『悲华经』,『华严经』的「十地品」,「入法界品」等大乘经的偈颂部分,也是用这种语写的。西藏传说:南印度大众系的案达罗学派,用方言记录经文,其中有大乘经,应该就是这种文字。如『法华』、『华严』、『悲华』等大乘经的散文,也是俗语的,但混杂有雅语;雅语部分,或许是补充的。大乘经中本来传说一种四十二字母的文字,第一是阿字,最后是荼字,与摩多体文的雅语不同。『华严经』「入法界品」说:达罗毗荼(南印的非雅利安人)的弥伽医师,传授此种文字。『般若经』的「摩诃衍品」,『大集经』的「陀罗尼自在王品」,都说到这[P40]种字母。这是东方系的佛教,向南发展后所用的南方流行语。上面说到亿耳细声诵的阿盘地语,应该就是此种语。传说摩诃迦旃延到摩诃刺陀──阿盘地以南,开创多闻分别部。摩诃迦旃延的!8句勒论,即大众系所用的,龙树还说他盛行南天竺。分别说系中的昙无德部,也是发展到阿盘提──即阿波兰多迦的。昙无德部的四分律(卷一一)说:「字义者,二人共诵,不前不后,阿罗波遮那」。阿罗波遮那,即四十二字的前五字。这可见分别说系发展在南方大陆的,也采用这种语。所以知道,佛教的用语,本来不一致,摩竭陀王朝时代,以巴利语的声闻佛教为主。大众系与上座的分别说系发展到南方的,使用南方流行的阿布兰迦语;比较巴利语要接近雅语一点,实在还是方言的一种。初期空相应的大乘经,本从大众分别说系的『杂藏』(亿耳所诵的『义品』也属于杂藏)中孕育出来,所以也采取阿布兰迦语。这是案达罗王朝盛行的佛教,以菩萨道为主的。西北方的说一切有系,是用雅语的;犊子系的用语待考。笈多王朝前后,婆罗门教复兴,西方流行的雅语,广泛的使用到各方。真常唯心与秘密经轨,后代论师的作品,才[P41]多使用纯正的雅语,但也有用各地方言的,这是佛灭五六世纪以后的事了。欧美学者,依现在情形,分佛教为南传巴利语的小乘,北传梵语的大乘。在印度佛教史上看,大乘佛教,实从南印的俗语中出来。 代表三个时代的三大语系的佛教,都是印度本土的佛教。佛教宏传到各地,转译的文字更多。到现在,完整而起着重大作用的,也有三大系:一、流行于锡兰、缅甸、暹罗的巴利文系:这是上座分别说系所传的,称为铜鍱部的圣典,属于声闻三藏。二、流行于中国康、藏、青、蒙的藏文系:十二世纪时才开始翻译,正当印度后期的雅语佛教时代,所以偏重大乘,特别是密教的经轨。初期的声闻藏,译得最少;译出的,也是雅语系的。三、流行于中国内地及朝鲜、日本的汉文系:从东汉末到汴宋初(以后还有少许),经九百年的长期翻译,成为五千卷的大藏。初由西域的介绍而来,所以早期的译典,与西域佛教有密切的关系。属于声闻藏的,虽没有完整的某一派的三藏,但各学派的都译出一部分,总合起来,比巴利三藏的内容更丰富;在学派的比较上,有他的价值。第二期的大乘经[P42],传译得很完备,这十九是汉、魏、两晋的译品。南北朝以下,雅语后期佛教的佛典,也有丰富的传译。比起藏文系来,十二世纪以后的大乘论,密教经轨,缺得不少。现存三大文系的佛教,巴利文系代表初期,藏文系代表后期,汉文系的特色在中期。 [book_title]第三章 有情──人类为本的佛法 第一节佛法从有情说起 有情的定义 凡宗教和哲学,都有其根本的立场;认识了这个立场,即不难把握其思想的重心。佛法以有情为中心、为根本的,如不从有情着眼,而从宇宙或社会说起,从物质或精神说起,都不能把握佛法的真义。 梵语「萨埵」,译为有情。情,古人解说为情爱或情识;有情爱或有情识的,即有精神活动者,与世俗所说的动物相近。萨埵为印度旧有名词,如数论师自性的三德──萨埵、刺阇、答摩中,即有此萨埵。数论的三德,与中国的阴阳相似,可从多方面解说。如约心理说,萨埵是情;约动静说,萨埵是动;约明暗说,萨埵是光明。由此,可见萨埵是象征情感、光明、活动的。约此以说有精神活动的有情,即热情奔放而为生命之流者。般若经说萨埵为「大心」、「快心」、[P44]「勇心」、「如金刚心」,也是说他是强有力地坚决不断的努力者。小如蝼蚁,大至人类,以及一切有情,都时刻在情本的生命狂流中。有情以此情爱或情识为本。由于冲动的非理性,以及对于环境与自我的爱好,故不容易解脱系缚而实现无累的自在。 有情为问题的根本 世间的一切学术──教育、经济、政治、法律,及科学的声光电化,无一不与有情相关,无一不为有情而出现人间,无一不是对有情的存在。如离开有情,一切就无从说起。所以世间问题虽多,根本为有情自身。也就因此,释尊单刀直入的从有情自体去观察,从此揭开人生的奥秘。 有情──人生是充满种种苦迫缺陷的。为了离苦得乐,发为种种活动,种种文化,解除他或改善他。苦事很多,佛法把他归纳为七苦;如从所对的环境说,可以分为三类: 生苦、老苦、病苦、死苦──对于身心的苦 爱别离苦、怨憎会苦────对于社会的苦 [P45] 所求不得苦────────对于自然的苦 生、老、病、死,是有情对于身心演变而发生的痛苦。为了解免这些,世间有医药、卫生、体育、优生等学术事业。生等四苦,是人生大事,人人避免不了的事实。爱别离、怨憎会,是有情对于有情(人对社会)离合所生的。人是社会的,必然与人发生关系。如情感亲好的眷属朋友,要分别或死亡,即不免爱别离苦。如仇敌相见,怨恶共住,即发生怨憎会苦。这都是世间事实;政治、法律等也多是为此而创立的。所求不得苦,从有情对于物欲的得失而发生。生在世间,衣食住行等资生物,没有固然痛苦,有了也常感困难,这是求不得苦。『义品』说:「趣求诸欲人,常起于希望,所欲若不遂,恼坏如箭中」,这是求不得苦的解说。 还有说得更具体的,如『中阿含』『苦阴经』说:「随其技术以自存活,或作田业,……或奉事王。……作如是业求图钱财,……若不得钱财者,便生忧苦愁戚懊恼。……若得钱财者,彼便爱惜守护密藏。……亡失,彼便生忧苦愁戚懊[P46]恼。……以欲为本故,母共子诤,子共母诤,父子、兄弟、姊妹亲族展转共诤。 ……以欲为本故,王王共诤,梵志梵志共诤,居士居士共诤,民民共诤,国国共诤;彼因斗诤共相憎故,以种种器仗转相加害,或以拳扠、石掷,或以杖打、刀斫」。为了解决这些,世间提倡增加生产,革新经济制度等。但世间的一切学理、制度、技术,虽能解除少分,而终究是不能彻底的。如世界能得合理的和平,关于资生的物质,可能部分解决。但有情的个性不同,体格、兴趣、知识等不同,爱别、怨会等苦是难于解免的。至于生死等苦,更谈不上解决。一般人但能俯首的忍受,或者装作不成问题。世间离苦得乐的方法,每每是旧问题还没解决,新问题又层出不穷,总是扶得东来西又倒!这是由于枝末的而不是根本的。如从根本论究起来,释尊总结七苦为:「略说五蕴炽盛苦」。此即是说:有情的发生众苦,问题在于有情(五蕴为有情的蕴素)本身。有此五蕴,而五蕴又炽然如火,这所以苦海无边。要解除痛苦,必须对此五蕴和合的有情,给予合理的解脱才行。所以佛法对于生产的增加,政治的革新等,虽也认为确要,但根本而彻底的[P47]解脱,非着重于对有情自身的反省、体察不可。 进一步说:有情为了解决痛苦,所以不断的运用思想,思想本是为人类解决问题的。在种种思想中,穷究根本的思想理路,即是哲学。但世间的哲学,或从客观存在的立场出发,客观的存在,对于他们是毫无疑问的。如印度的顺世论者,以世界甚至精神,都是地水火风四大所组成;又如中国的五行说等。他们都忽略本身,直从外界去把握真实。这一倾向的结果,不是落于唯物论,即落于神秘的客观实在论。另一些人,重视内心,以此为一切的根本;或重视认识,想从认识问题的解决中去把握真理。这种倾向,即会产生唯心论及认识论。依佛法,离此二边说中道,直从有情的体认出发,到达对于有情的存在。有情自体,是物质与精神的缘成体。外界与内心的活动,一切要从有情的存在中去把握。以有情为本,外界与内心的活动,才能确定其存在与意义。[P48] ┌─────────┐ │ │ │ ┌─────┐ │ │ │ 根 │ │ 心、根情、外界均为多层之圆所包围 │ │ ┌─┐ │ │ │外│ │心│ │界│ │ │ └─┘ │ │ │ │ 情 │ │ │ └─────┘ │ │ │ └─────────┘ 有情为物质与精神的和合,所以佛法不偏于物质,也不应偏于精神;不从形而上学或认识论出发,而应以现实经验的有情为本。佛法以为一切是为有情而存在,应首先对于有情为彻底的体认,观察他来自何处,去向何方?有情到底是什么?他的特性与活动的形态又如何?不但体认有情是什么,还要从体认中知道应该如何建立正确的人生观。 探究人生意义而到达深处,即是宗教。世界的宗教,各种各样的,含义也大有出入。但有一共同点,即人类苦于外来──自然、社会以及自己身心的层层压[P49]制,又不能不依赖他、爱好他;感到自己的缺陷、渺小,而又自信自尊,想超越他、制用他。有情在这样的活动中,从依赖感与超越感,露出有情的意向,成为理想的归依者。宗教于人生,从过去到现在,都是很重要的。不过一般的宗教,无论是自然宗教,社会宗教,自我宗教,都偏于依赖感。自己意向客观化,与所依赖者为幻想的统一,成为外在的神。因此有人说,宗教是必然有神的。他们每以为人有从神分出的质素,这即是我们的自我、心或灵魂。如基督教说:人的灵是从上帝那里来的。中国也说:天命之为性。藉此一点性灵,即可与神接近或合一。他们又说:人的缺陷罪恶,是无法补救的,惟有依赖神,以虔诚的信仰,接受神的恩赐,才有希望。所以一般宗教,在有情以外,幻想自然的精神的神,作为自己的归依处,想依赖他而得超脱现实的苦迫。这样的宗教,是幻想的、他力的。佛教就不然,是宗教,又是无神论。佛说:有情的一切,由有情的思想行为而决定。佛教的归依向上、向究竟,即凭有情自己合法则的思想与行为,从契合一切法的因果事理中,净化自己,圆成自己。所以归依法,即以因果事理的真相[P50]为依归,归依佛与归依僧,佛与僧即人类契合真理──法而完成自己的觉者;归依即对于觉者的景仰,并非依赖外在的神。佛法是自力的,从自己的信仰、智慧、行为中,达到人生的圆成。佛法与一般宗教的不同,即否定外在的神,重视自力的净化,这所以非从有情自己说起不可。 第二节莫辜负此人身 人在有情界的地位 有精神作用的一切有情,佛经分为五趣──天、人、畜生、饿鬼、地狱。此五类,即世间的存在者,有高级的,有低级的。在我们所住的世间,有人、有畜生、也有鬼。畜生,如空中的飞鸟,水中的鱼龙,地上的走兽。有无足的,两足的,四足的,多足的;有一栖的,两栖的,三栖的种种。也称为傍生,即一切禽兽,虫鱼的总称。鬼,常人虽不易见到,但是住在此世间的。人类对于鬼的确信,或由于梦见死亡的眷属,或由于疫病及病人的所见所闻,或由于跳神扶乩等神秘现象。其中最主要的,为见到死亡者的孤苦饥渴,如『易[P51]』所说的「游魂为变」。这虽有无财、少财、多财──如血食之神的差别,从饥渴苦迫得名,常称之为饿鬼,传说:唯有生在饿鬼中,才会享受儿孙的祭祀。这是有情的一类,与中国「人死为鬼」的思想不同。比人高一级的是天,天中也有高级与低级的,低级的天,是鬼、畜中有大福报者。如四王天中的毗楼博叉,是龙王,是畜生,毗沙门是夜叉,是鬼。四王天以上的帝释天,才是人身的;但为帝释守卫的,也还是鬼、畜之类。比人间低一级的,是地狱。地狱为各宗教所共同承认的。佛经说主要是八热地狱,基督教也说地狱中是火。佛经与旧约都有「现身入地狱」的记事:大地裂开,人为从地涌出的火焰所笼罩,坠入地心。地狱在地下,即地球中心,地心确是火热的。经上又说有八寒地狱,或与南北极有关。总之,是比人间更苦的,有从人身也有从鬼畜而下堕的。五趣有情的高下分布,是这样:[P52] ──┐ ┌── │ │ │ │ ─┼─┼─────┼─┼─ │ │ 畜生 │ │ └─┼─────┼─┘ 天│ 人 │地狱 线条应为弧形 ┌─┼─────┼─┐ │ │ 饿鬼 │ │ ─┼─┼─────┼─┼─ │ │ │ │ ──┘ └── 依此图,可知人在五趣中,位居中央。上有快乐的天堂,下是极苦的地狱;两旁是畜生与饿鬼,虽在此人间,但远不及人类。五趣各是有情的一类,而人为五趣的中心,为有情上升下堕的机纽。此人本的有情观,与中国一般的鬼本论非常不同。 人类的特胜 五趣中,平常以为天上最好,地狱最苦,这是一般宗教的传统见识。怕堕地狱,求生天国,是他们共同的要求。佛法独到的见地,却以为人间最好。这因为一切有情中,地狱有寒热苦,几乎有苦无乐;畜生有残杀苦,饿鬼[P53]有饥渴苦,也是苦多于乐。天上的享受,虽比人类好,但只是庸俗的,自私的;那种物质欲乐,精神定乐的陶醉,结果是堕落。所以人间最好,经中常说「人身难得」的名言。『增含』「等见品」说:某「天」五衰相现──将死时,有「天」劝他说:你应求生善趣的人间。人间有什么值得诸天崇仰呢?经上接着说:「诸佛世尊皆出人间,非由天而得也」。这即是说:诸佛皆在人间成佛,所以人为天的善趣,值得天神的仰慕。 成佛,是体悟真理,实现自由。佛陀说法,即是宣扬此真理与自由之光。真理与自由,是天国所没有的,有的只是物欲与定乐。诸天是享乐主义者,不能警觉世间的苦难,不能策发向上,所以惟有堕落,不能获得真理与自由。释尊曾说:「我今亦是人数」(增含四意断品)。这可见体现真理而解脱成佛,不是什么神鬼或天使,是由人修行成就的。惟有生在人间,才能禀受佛法,体悟真理而得正觉的自在,这是『阿含经』的深义。我们如不但为了追求五欲,还有更高的理想,提高道德,发展智慧,完成自由,那就惟有在人间才有可能,所以说「人身难得」。[P54] 佛陀何以必须出在人间?人间有什么特胜?这可以分为四点来说:一、环境:天上太乐,畜生、饿鬼、地狱──三途太苦。太乐了容易堕落,太苦了也无力追求真理与自由。人间也有近于这两边的形态:如生活宽裕,遗产丰富的,由于物质的过分享受,穷奢极欲,每每汩没自己,弄到堕落而后已。反之,太贫苦了,由于生活的逼迫,为衣食等所苦,或作杀盗等恶业,少有机会能从事学问,追求真理与自由。苦乐均调的人间,尚有此种现象,何况极乐的天堂,极苦的地狱!经上说:帝释天为了佛法,特来世间禀受,但他在享受五欲时,竟然完全忘记了。太乐太苦,均不易受行佛法,唯有苦乐参半的人间,知苦而能厌苦,有时间去考虑参究,才是体悟真理与实现自由的道埸。二、惭愧:『增含』「惭愧品」说:「以其世间有此二法,……不与六畜共同」,这是人畜的差别处。人趣有惭愧心,惭愧是自顾不足,要求改善的向上心;依于尊重真理──法,尊重自己,尊重世间的法制公意,向「轻拒暴恶」,「崇重贤善」而前进。这是道德的向上[P55]心,能息除烦恼众恶的动力,为人类所以为人的特色之一。三、智慧:三恶趣是缺少智慧的,都依赖生得的本能而动作,人却能从经验的记忆中,启发抉择、量度等慧力,能设法解决问题。不但有世俗智,相对的改善环境、身心,而且有更高的智慧,探求人生的秘奥,到达彻底的解脱。人间的环境,苦乐兼半,可以从经验中发挥出高尚的智慧。如不粗不细的石头,能磨出锋利的刀剑一样。四、坚忍:我们这个世界,叫娑婆世界,娑婆即堪忍的意思。这世间的人,能忍受极大的苦难,为了达到某一目的,牺牲在所不惜,非达到目的不可。这虽也可以应用于作恶,但如以佛法引导,使之趋向自利利他的善业,即可难行能行,难忍能忍,直达圆满至善的境地。这四者,环境是从人的环境说;后三者,是从人的特性说。『婆娑论』解说人为「止息意」、「忍」、「末奴沙」三义;『起世经』等说「勇猛」、「忆念」、「梵行」三事的胜于天上,与今所说的三者相同。 图片 惭愧──止息意──梵行胜 智慧──末那沙──忆念胜 [P56] 坚忍──忍────勇猛胜 这样,诸佛皆出人间成佛,开演教化,使人类同得正觉。佛法不属于三途,也不属于诸天,惟有人类才是佛法的住持者,修学者。人生如此优胜,难得生在人间,又遇到佛法,应怎样尽量发挥人的特长,依佛陀所开示的方法前进。在没有完成正觉的解脱以前,必须保持此优良的人身。若不能保持,因恶行而堕入三途,或受神教定乐所蒙惑,误向天趣──长寿天是八难之一,那可以说是辜负了人身,「如入宝山空手回」![P57] [book_title]第四章 有情与有情的分析 第一节有情的分析 三处观 佛法以有情为本,那就应该认识有情是什么。佛常用「三处观」去观察有情,分别有情的真相。但有情的分别观察,要从有情的流转相续中,与身心的相依中去考察,不可为静止的、孤立的机械分析。有情是有机的活动者,如当作静止、孤立的去考察,就会发生错误,误解佛陀观察的深意。论到三处观,即五蕴观,六处观、六界观。蕴处界的分别观察,是从不同的立埸去分别,看到有情的各个侧面。蕴观,详于心理的分析;处观,详于生理的分析;界观,详于物理的分析。依不同的立埸而观有情自体,即成立此三种观门,三者并不是截然不同的。蕴中的色蕴,界中的地水火风,可通于非执受的自然界。六处虽专为有情身心的分析,但从六处而发识缘境,即由此说到内心外界的一切。这有情中心[P58]论的观察,都说到了心与色,即证明了有情是色心平等和合相应的存在者,不能偏重于物质或精神。 蕴观 蕴,是积聚义,即同类相聚。如『杂含』(卷二‧五五经)说:「所有诸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总说色阴」──阴即蕴的异译。佛以慧眼观有情,归纳有情的蕴素为五聚,即五蕴──色、受、想、行、识。这五者,约情识的能识、所识而分。所识知中,有外界的山河大地等,有自己的身体,即是色蕴。色的定义为「变碍」,如『杂含』(卷二‧四六经)说:「可碍可分,是名色」。有体积而占有空间,所以有触碍;由于触对变异,所以可分析:这与近人所说的物质相同。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等都是。除形质的色蕴外,内在的精神活动,这也是情识所识的,可分为三:一、受蕴:受的定义是「领纳」,即领略境界而受纳于心的,是有情的情绪作用。如领境而适合于自己身心的,即引起喜乐;即不合意的,即感到苦痛或忧愁。二、想蕴:想的定义为「取像」,即是[P59]认识作用。认识境界时,心即摄取境相而现为心象;由此表象作用,构成慨念,进而安立种种名言。三、行蕴:行的定义是「造作」,主要是「思」心所,即意志作用。对境而引生内心,经心思的审虑、决断,出以动身,发语的行为。分析内心的心理活动,有此三类,与普通心理学所说的感情、知识、意志相似。但这三者是必然相应的,从作用而加以相对的分类,并不能机械的划分。为什么这三者属于所识知呢?这三者是内心对境所起的活动形态,虽是能识,但也是所觉识的,在反省的观察时,才发现这相对差别的心态。如直从能识说,即是识蕴。识是明了识别,从能知得名。常人及神教者所神秘化的有情,经佛陀的慧眼观察起来,仅是情识的能知、所知,仅是物质与精神的总和;离此经验的能所心物的相依共存活动,没有有情的实体可得。 五蕴说的安立,由「四识住」而来。佛常说有情由四识住,四识住即是有情的情识,在色上贪着──住,或于情绪上、认识上、意志上起贪着,执我执我所,所以系缚而流转生死。如离此四而不再贪着,即「识不住东方南西北方四维上[P60]下,除欲、见法、涅槃」(杂含卷三‧六四经)。综合此四识住的能住所住,即是五蕴,这即是有情的一切。 ┌物质…………………………… 色─┐ 识所依住─┤ ┌情绪………………… 受 │ └精神─┤认识………………… 想 ├─五蕴 └造作………………… 行 │ 识……………………………………………… 识─┘ 处观 处,是生长门的意义,约引生认识作用立名。有情的认识作用,不能独存,要依于因缘。引发认识的有力因素──增上缘,即有情根身的和合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此六者的和合,即有情自体;为生识的有力因,所以名之为处。六处是介于对象的所识,与内心的能识中间的官能。有眼方能见色──此色为眼所见的,与色蕴的色,含义不同;有耳方能闻声……。有[P61]六根,所以对根的境界,也就分为色、声、香、味、触、法──六境,为生识的所缘缘。有所知与能知,而此二者皆以六处为中心;如没有六处,能识与所识失去联络,也就不能成为认识。由六处而引发六识,才能分别境界。六处为认识的重要根源,所以随六处而分识为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由于六根门,所以有六尘──外六处、六识。继之而引起的心理作用,也就分为六触、六受、六想、六思、六爱等。这都从认识的来路──根门不同,加以种种的分别。此六处法门,如『杂含』(卷八‧二一四经)说:「二因缘生识。何等为二?谓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眼、色因缘生眼识;……此三法和合触;触已受;受已思;思已想」。六处中的前五处,为生理机构,是色法。此色,经中称为「清净色」,是物质中极精妙而不可以肉眼见的细色,近于近人所说的视神经等。意处是精神的源泉。依五处发前五识,能见五尘;依意处生意识,能知受、想、行──别法处,也能遍知过去未来,假实等一切法。我们的认识活动,根源于六处,而六处即有情的一切,所以佛陀常说六处法[P62]门。如合此六处及色等六境,即名十二处,为后代论师所重的。但佛世重于内六处,如律说:「不得过五语六语」,即是一例。而「阴界六入」──入即处的异译,为『阿含』及大乘经中常见的成语。佛陀的处观,本是从有情中心的立埸,再进而说明内心与外境的。 界观 界,即地、水、火、风、空、识──六界。界有「特性」的意义,古译为「持」,即一般说的「自相不失」。由于特性与特性的共同,此界又被转释为「通性」。如水有水的特性,火有火的特性,即分为水界、火界。此水与彼水的特性相同,所以水界即等于水类的别名。此六界,无论为通性,为特性,都是构成有情自体的因素,一切有情所不可缺的,所以又被解说为「因性」。 地、水、火、风四界,为物质的四种特性。『杂含』(卷三‧六一经)说:「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一切物质,不外乎四大界及四大所造的五根,五尘。四大说,印度早就盛行,希腊也有。佛陀既采用四大为物质的特性,因素,应略为解说。地、水、火、风,为世间极普遍而作用又极大的,所以也[P63]称为四大。人类重视此常识的四大,进而推究此四大的特殊性能,理会到是任何物质所不可缺的,所以称为能造。这辨析推论所得的能造四大,为一般物质──色所不可缺的,所以说「四大不离」。地即物质的坚性,作用是任持;水即物质的湿性,作用为摄聚;火即物质的暖性,作用为熟变;风为物质的动性,作用为轻动。随拈一物,莫不有有四大的性能,没有即不成为物质。地与风相对,水与火相对。地以任持为用,因为他有坚定的特性。如桌子的能安放书物,即因桌子的体积,在因缘和合中,有相当的安定性(有限度的,超过限度即变动),能维持固定的形态。坚定的反面,即轻动性。如物质而没有轻动的性能,那永不会有变动的可能。地是物质的静性,风是动性,为物质的两大特性,水有摄聚的作用,如离散的灰土,水分能使之成团。物质的集成某一形态,也要有此凝聚的性能;摄引、凝聚,即是水界。火的作用是熟变,如人身有温暖,可以消化食物;一切固定物的动变,都由熟变力,使他融解或分化。水是凝聚的,向心的功能;火是分化的,离心的功能,这又是物质的两性。四大是相互依存而不相离的,是从[P64]他的稳定、流动、凝合、分化过程中所看出来的。从凝摄而成坚定,从分化而成动乱;动乱而又凝合,坚定而又分化;一切物质在这样不断的过程中,这是物质通遍的特性,为物质成为物质的因素。至于空界,是四大的相反的特性。物质必归于毁坏,是空;有与有间的空隙,也是空;虚空是眼所见,身所触的无碍性。凡是物质──四大的存在,即有空的存在;由于空的无碍性,一切色法才能占有而离合其间。有虚空,必有四大。依这地、水、火、风、空五大,即成为无情的器世间。若再有觉了的特性,如说「四大围空,识住其中」(成实论引经),即成为有情了。 第二节有情与身心的关系 有情的神化 依佛法说:有情的生死流转,世间的苦迫纷乱,根本为「我见」在作崇。我见,即人人于自己的身心,有意无意的直觉到自我。强烈的自我感为中心,于是乎发为一切颠倒的思想与行为。此自我,在释尊时代的印度,有各[P65]式各样的名称,有各式各样的推想,成为印度文化中的核心论题。释尊即由此大彻大悟,而成为无上正觉者。 有情,即「我」的异名之一;此外更有「数取趣」、「命者」、「士夫」等。般若经总列为十六名。有情,即有情识者。我,即主宰──自在宰制者。数取趣,即不断的受生死者。命者。即寿命延续者。士夫,即作事者。这些,都约有情的各种现象而立名,本为世间的事实,但神秘者与庸俗者,不能正见有情的真相,所以神化起来。如『杂含』(卷一0‧二七二经)说:「三见者,何等为三?有一种见,如是如是说:命则是身。复有如是见:命异身异。又作是说:色(受、想、行、识)是我,无二无异,长存不变」。身,即身体及依身体而起的心理作用;命,即生命自体。其中第三说,即印度传统的婆罗门教。他以生命自体为「我」,此我为实有的,智识的,妙乐的,常在的,为一一有情的本体。此有情的「我」,与宇宙本体的「梵」同一。起初,以此「我」为肉体──色的,以后发展到真我为智识的,妙乐的。依佛法说:这不外以色为我到以识为我。但婆[P66]罗门教以为此色等即真我,与真我无二无别,是真常不变的。释尊的时代,东方印度风行的新宗教,以及在此气运中完成的学派,如僧佉耶、卫世、尼犍子,都建立二元论。以为生命自体,与物质世界各别,这都是命异身异的第二说。命异身异的「命者」,及即色为真常我的我,即神教徒所拟想的生命自体,为生死流转中的主体,即一般所拟想的灵。当时,有一分断见的顺世论者,虽在有意无意中,为实在的自我见所奴使,一切以自我为中心而企图主宰一切。但他们以为我即是身,身体为无常的,可坏的,所以我也就一死完事,无所谓后世。此三见,在现实生活中,于有情自体而真觉为有我,并无差别;不过推论此我与身的关系如何,见地多少不同而已。以有情为本的佛法,即适应此一思想潮流而出世者。释尊的正观,即于蕴、处、界作深切的观察,否定这些异见,树立无我的有情论;净化情本的有情,使成为智本的觉者。 无常相续的有情论 释尊的教说,根本反对二元的立场。有情即身心和合的假名,决无离身心的我或命者。如『杂含』(卷三‧六三经)说:「若沙门婆罗[P67]门计有我,一切皆于此五受阴(五取蕴)计有我」。又(卷一三‧三0六经)说:「眼、色(意法等例)缘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此四,无色阴;眼、色(阴),此等法名为人」。又如说:「士夫六界」。这可见有情或我,即依五蕴、六处、六界而成立,没有离蕴、界、处的实我。释尊于三处观察,不但离蕴、处、界的我不可得,如婆罗门教的真我说,也评为倒想的产物。他们以为色即是我,以及识即是我,而我是常住妙乐的。释尊却说:「色无常,无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杂含卷一‧九经)。又说:「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此等诸法非我非常」(杂含卷一一‧二七三经)。又说:「地(等六)界,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神也。如是慧观,知其如真」(中含分别六界经)。于有情作蕴、界、处的正观时,确认为一切是无常的、苦的。非常住、非妙乐,婆罗门教的真我,即根本的否定了。佛法否定此神秘我的一元论,及超物质我的二元论,即以有情为身心的和合相续者。但又不落于顺世者的断见,从念念无常的相续中,[P68]展转相依的没有独存自体中,无我无我所,而肯定有情为假名的存在。不离蕴、处、界,不即蕴、处、界,成立生死的系缚与解脱,所以说:「虽空亦不断,虽有亦不常,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中论观业品)。有情为假名的,没有绝对的不变性,独存性──胜义无我;有相对的安定性,个体性──世俗假我,为佛观蕴、处、界的精义。[P69] [book_title]第五章 有情的延续与新生 第一节有情的延续 一切有情皆依食住 对有情的观察,不能单是横的分析,他是生生不息地在时间长流中生活着的,所以更应作竖的观察。像一盏灯,能按时不断的加油和灯芯,他将继续不断的播放光明,成为一盏常明灯,否则就会息灭。有情是蕴、处、界和合的生命流,不是这一期死了就结束,在因缘和会时,他将无限止的延续下去。他的无限延续,也需要加油──因缘的资养。因此,由于因缘的离散,即开显寂然无生的法门。 有情的延续,如灯一样,必须不断地加进新的动力。这是什么呢?约一期生命说,即是「四食」。如『杂含』(卷一五‧三七一经)说:「有四食资益众生,令得住世摄受长养。何等为四?谓一、粗抟食,二细触食,三意思食,四、识[P70]食」。食是资益增长的意思,等于平常说的营养,能使有情维持延长其生命,而且扩展长大。凡有资益增长作用的,都可称为食。所以『阿含经』中所说的食,并不限于四者,与因缘的含义相近。不过佛约资益有情作用最强盛的,特别的总括为四食,为后代一般论师所称引。佛曾说十句法,第一句即「一切有情皆依食住」。这是说,一切有情延续维持其生命,都要依赖于食。此一论题,有针对外道的重要意义。当时的苦行者,要求生死的解脱,而没有适当的方法,仅能一味的刻苦自己,甚至一天食一麻一麦,或但服水,或专食气,苦苦的支持生命,以求得解脱物欲的拘累,而达心灵的自由。释尊在苦行时,也曾精苦到如此,等到觉悟了苦行的徒然,于是受牧女乳糜的供养,资养身心,才能于菩提树下完成正觉的解脱。苦行者讥嫌释尊的受食乳糜,怀疑释尊的正觉,所以特地说此一切有情依食而住的四食。这不但肯定了饮食的重要性,而且指出了生死延续的动力何在,怎样才能完成解脱。 四食 一、麤搏食:应译为段食,即日常茶饭等饮食。所食的,是物质的食[P71]料,可分为多少餐次段落的,所以叫段食。要能资益增长于身心,才合于食的定义。所以服食毒品等,不能资益而反损害身心,佛法中即不称为食。有情一期生存的延续,必要有段食,特别是这欲界的人间。没有这,虽有别的资益──食,也难于生存。如入定过久,由于缺乏段食,出定时即不能支持而死亡,这可见段食对于人类的重要。以定慧的修持来说,如营养不足,身心过于衰弱,定慧也不能成就。苦行者不知适宜的段食,对于生存及修养的重要性,所以会惊奇释尊的受食而得到正觉。要知道,段食不但直接的资益营养了肉体,有健康的肉体,能发生健康的精神,所以也间接资益了精神。 二、触食:触是六根发六识,认识六尘境界的触。根、境、识三者和合时所起合意的感觉,叫可意触;生起不合己意的感觉,叫不可意触。从此可意、不可意触,起乐受、苦受等。这里的触食,主要为可意触,合意触生起喜乐受,即能资益生命力,使身心健康,故触食也是维持有情延续的重要因素。「人逢喜事精神爽」,有些难治的疾病,每因环境适宜,心境舒畅而得到痊愈。反之,失意、[P72]忧愁,或受意外的打击,即会憔悴生病,甚至死亡。近代的卫生学也说:乐观的心情,是身体健康不可缺的条件。又如修定的人,得到定中的喜乐内触,出定后身心轻安,虽饮食减少,睡眠减少,而身心还是一样的健康。又如按摩,可以促进身体的健康,也是触食的作用。『中含』『伽弥尼经』说:「身粗色四大之种,从父母生;衣食长养,坐卧、按摩、澡浴、强忍……」。这坐卧、按摩、澡浴、强忍等,说明了触对于有情资养的功用。即使是不可意触,如运动的感受疲劳等,也可以为食的。所以『杂含』(卷一五‧三七三)说:「触食断知者,三受则断」。 三、意思食:意思是意欲思愿,即思心所相应的意欲。意思愿欲,于有情的延续,有强大的作用。心理学者说:一个人假使不再有丝毫的希望,此人决无法生活下去。有希望,这才资益身心,使他振作起来,维持下去。像临死的人,每为了昐望亲人的到来,又延续了一些时间的生命,所以意思也成为有情的食。 四、识食:识指「有取识」,即执取身心的,与染爱相应的识。识有维持生[P73]命延续,帮助身心发展的力量。「识缘名色」,为佛法中重要的教义,如『长含』『大缘方便经』所说。经中佛对阿难说;人在最初托胎的时候,有「有取识」。父母和合时,有取识即摄赤白二渧,成为有机体的生命而展开。「若识不入母胎者,有名色否?答曰:无也」。「名色」,指有情的身心自体。这个自体,由于识的执取资益,才在胎中渐次增长起来,而出胎,而长大成人。所以经说:「若识出胎,婴孩坏败,名色得增长否?答曰:无也」。此识的执取,直到死亡的前剎那,还不能暂离。假使一旦停止其执取的作用,一期生命即宣告结束,肉体即成为死尸。所以佛说:「阿难!我以是缘,知名色由识,缘识有名色」。有取识对于有情资益延续的力用,是何等的重要!四食,是佛陀深细观察而揭示的,都是人世间明白的事实。四食不但有关于现在一期生命的延续,即未来生命的延续,也有赖于意思食与识食来再创。如人类,总是希望生存,愿意长此延续下去。这种思愿的希欲,虽或是极微细的,下意识的,不必经常显著表现的,但实在是非常的坚强热烈。到临死,生命无法维[P74]持时,还希图存在,希图未来的存在。一切宗教的来生说,永生天国说,都是依着这种人类的共欲──「后有爱」而成立的。有情的生死相续,即依此爱相应的思愿所再创,所以说:「五受阴是本行所作,本所思愿」(杂含卷一0‧二六0经)。同时,有取识即与取相应的识,在没有离欲前,他是不会停止执取的。舍弃了这一身心,立刻又重新执取另一身心,这即是入胎识的执取赤白二渧为自体。如狝猴的跳树,放了这一枝,马上抓住另一枝。此有取识的执持,是「揽他为己」的,即爱着此自体,融摄此自体,以此为自,成为身心统一而灵活的个体。对于有情身心的和合相续,起着特殊的作用。现代的学说,于维持一期生命的条件,前三食都已说到,但对于意思食的资益未来,识食的执取,还少能说明。 人类的生存欲──思食,以个体生存为中心。深刻而永久的生存欲,即「后有爱」。又要求扩大永续的生存,即种族繁衍的思愿。小自家庭,大至国族,人都希望自家自族的繁衍永续;不但人类,即小至蝼蚁,也还是如此。这种族生存的延续欲,表现于有情与有情间的展转关系中。佛法以人类为本,但并不专限于[P75]人类的说明,普遍到一切有情。低级的有情,有些是不必有父母子女同在的关系,所以虽有种族延续的事实,而都由本能的繁殖,常缺乏明确的种族意识。人类可不然,幼弱时期很长,须赖家庭父母的抚养;生存的需要复杂,须赖同族类的保护与互助,所以种族延续的意欲,也特别强烈。这延续种族生命的动力,即摄于意思食。 第二节有情的出生 四生 有情是生死死生,生生不已的。一旦「本有」的生命结束,即转为另一新生命──「后有」的创生。从一切有情新生长育的形态去分别起来,可分为四类,即胎、卵、湿、化──四生。胎生,如人、牛、羊等;卵生,如鸡、鸭、雀、鸽等;湿生,如虫、蚁、鱼、虾等;化生,如初人等。佛说四生,是约有情的最初出生到成长期间的形态不同而分别的。如胎生,最初的自体,必须保存在母胎中,等到身形完成,才能离母体而出生。出生后,有相当长的幼稚期,不能[P76]独立求生,要依赖生母的乳哺抚养。特别是人类,更需要父母师长的教养,才渐渐的学会语言、知识、技能。卵生即不同,离开母体时,还不是完成的身形,仅是一个卵。须经一番保护孵化──现在也有用人工的,才能脱卵壳而出。有的也需要哺养,教导,但为期不长,多有能自动的生存而成长。湿生又不同,母体生下卵以后,就置之不问,或早已死了;种子与母体,早就脱离关系。等到一定时期,自己会从卵而出,或一再蜕变,自谋生存。从有情的出生到长成,胎生与母体关系最密切,幼稚时期也长;卵生次之;湿生除了生卵以外,母子间可说没有多大关系,是最疏远的,幼稚期也极短。胎、卵、湿生的分别,就依这样的意义而成立。化生,不是昆虫化蝴蝶等化生,是说这类有情,不须要父母外缘,凭自己的生存意欲与业力,就会忽然产生出来。从生长的过程说:胎生繁复于卵生,卵生繁复于湿生,湿生繁复于化生。从产生所依的因缘说:胎生与卵生,必依赖二性和合的助缘;湿生中,即有但以自身分裂成为新的生命;化生更不需此肉体的凭借,即随业发生。依胎、卵、湿、化的次第说,化生应为有情中最低级的。[P77]但从来的传说,化生是极高的──天,也是极低的──地狱,而且还遍于鬼、畜、人三趣中。 生命的由来与化生 依佛典的记载,化生的主要证明,即「初人」在此界出现,初人是从化生而有的。这与生命的由来,新种的由来问题,有重要关系。生命或新种的从何而来?是一普遍的难题;就是近代的科学,对他也还感到困难。如平常说的,先有蛋呢?先有鸡?如说先有蛋,没有鸡,那里来的蛋,不通!如说先有鸡,没有蛋,也不会生出鸡来,同样的说不通。于是有人想象生命或新种的原始,是由于神──耶和华或梵天等。神是最先存在的,也是最后的,万有都从他而创造出来。这样,不问先有蛋,先有鸡,都是神的创造品,一切生命由来的问题,都解决了。神创造万有的思想,确乎与生命起源的问题有关;因为不得解决,所以归于神的创造。但这是以先承认有这创造神为前提,渺茫而无稽的创造神,无可征验,所以神造说不能成为可信的理由。近代的科学家,出发于唯物论的信念,从人类、动物向前推,说是由植物进化成的,这样的由植物推到无生[P78]物;这才建立起从无生物而生物,从植物而动物,而至人类的进化程序。但无生物没有自觉的意识现象,怎样能进化到动物,到人类有明确的自觉意识?何以近代不见有从植物进化为动物,或从人猿进化为人的事实?于是有的学者主张创化说,以为在经常的延续中,有突变的创化,一种不经常的特殊的新生,世界有生命有新种的发现。如先有一种类似鸡的,在经常的延续中,突来个创化,产生鸡卵的新种。不承认创化,新种类的发生,成为不可能;生命由来的问题,即不能圆满解决。佛时,没有那一比丘或那一人是化生的,说人类的化生,即约最初出现这个世间而说。佛法虽不以为心灵由于物质的派生,也不以为生命是这一世界的新品,心色是相互依存的无始存在。但据此小世界的情况说,世界初成,还没有有情,以后才有有情的发现。这最初出现的,即是化生人。所以化生应有二类:一为比湿生更低级的有情;一为五趣有情各类的最初出现。约后一意义说,前三者是经常的,化生是特殊的创化。[P79] [book_title]第六章 有情流转的生死根本 第一节生死根本的抉择 无明与爱 有情为蕴、处、界的和合者,以四食的资益而延续者。在这和合的、相续的生死流中,有情无法解脱此苦迫,可以说有情即是苦迫。究竟有情成为苦聚的症结何在?这略有二事,如说:「于无始生死,无明所盖,爱结所系,长夜轮回,不知苦之本际」(杂含卷一0‧二六六经)。无明与爱二者,对于有情的生死流转,无先后也无所轻重的。如生死以此二为因,解脱即成心解脱与慧解脱。但从迷悟的特点来说,迷情以情爱为系缚根本,觉者以智慧──明为解脱根本。这可以举喻来说:如眼目为布所蒙敝,在迷宫中无法出来。从拘碍不自由说,迷宫是更亲切的阻力;如想出此迷宫,非解除蒙目布不可。这样,由于愚痴──无明,为爱染所系缚,爱染为系缚的主力;如要得解脱,非正觉不可,智慧[P80]为解脱的根本。此二者,以迷悟而显出他独特的重要性。所以迷即有情──情爱,悟即觉者。但所说生死的二本,不是说同样的生死,从不同的根源而来。佛法是缘起论者,即众缘相依的共成者,生死即由此二的和合而成。所以经中说:「无明为父,贪爱为母」,共成此有情的苦命儿。这二者是各有特点的,古德或以无明为前际生死根本,爱为后际生死根本;或说无明发业,爱能润生:都是偏约二者的特点而说。 我见与识 经中又有以萨迦耶见──即身见,我见为生死根本。我见为无明的内容之一。无明即不明,但不止于无所明,是有碍于智慧的迷蒙。无明属于知,是与正智相反的知。从所知的不正说,即邪见,我见等。『杂含』(卷一二‧二九八经)解释无明说:「不知前际,不知后际,不知前后际;不知于内,不知于外,不知内外;不知业,不知报,不知业报;不知佛,不知法,不知僧;不知苦,不知集,不知灭,不知道;不知因,不知因所起法;不知善不善,有罪无罪,习不习,若劣若胜,染污清净;分别缘起皆悉不知」。这是从有情的缘起而论[P81]到一切的无知。但无知中最根本的,即为不能理解缘起的法性──无常性、无我性、寂灭性。从不知无常说,即常见、断见;从不知无我说,即我见、我所见;从不知寂灭说,即有见、无见。其中,我见为无明迷蒙于有情自体的特征。且以人类来说:自我的认识,含有非常的谬误。有情念念生灭,自少到老,却常是直觉自己为没有变化的。就是意味到变化,也似乎仅是形式的而非内在的。有情展转相依,却常是直觉自己为独存的,与自然、社会无关。有情为和合相续的假我,却常是直觉自己为实在的。由此而作为理论的说明,即会产生各式各样的我见,如上面所说的三见,即是「分别」所生的。佛法以有情为本,所以无明虽遍于一切而起迷蒙,大乘学者虽为此而广观一切法无我,一切法空,而解脱生死的真慧,还要在反观自身,从离我我所见中去完成。 又有以识为生死本的,此识为「有取识」,是执取有情身心为自体的,取即爱的扩展。四谛为佛的根本教义,说生死苦因的集谛为爱。舍利弗为摩词拘絺罗说:「非黑牛系白牛,亦非白牛系黑牛,然于中间,若轭若系鞅者,是彼系缚。[P82]如是……非眼系色,非色系眼,乃至非意系法,非法系意,中间欲贪,是其系也」(杂含卷九.二五0经)。这说明了自己──六处与环境间的系缚,即由于爱;「欲贪」即爱的内容之一。爱为系缚的根本,也即现生、未来一切苦迫不自在的主因。如五蕴为身心苦聚,经说「五蕴炽盛苦」,此炽然大苦的五蕴,不但是五蕴,而是「五取蕴」。所以身心本非系缚,本不因生死而成为苦迫,问题即在于爱。爱的含义极深,如胶漆一样粘连而不易摆脱的。虽以对象种种不同,而有种种形态的爱染,但主要为对于自己──身心自体的染着。爱又不仅为粘缚,而且是热烈的,迫切的,紧张的,所以称为「渴爱」、「欲爱」等。从染爱自体说,即生存意欲的根源;有此,所以称为有情。有情爱或情识,是这样的情爱。由此而紧紧的把握、追求,即名为取。这样的「有取识」,约执取名色自体而说为生死本,即等于爱为系缚的说明。[P83] 第二节情爱的活动形态 恋旧与趋新 有情的系缚不自在,以情爱为他的特性。如能静心的省察,不难深切的体味出来。有情的爱着,必然表现于时间中。一切存在,必现为时间相;时间有前后两端,依前后两端而安立现在。经中说:「于过去诸行不顾念,未来诸行不生欣乐,于现在诸行不生染着」(杂含卷二九‧八0五经)。有情由于情爱的特性,所以对过去,总是恋恋不舍,随时执着。此顾恋过去,不是一般的记忆,而是恋恋不舍,难以放下的。对未来,却另是一样,即时时向前追求,总觉得未来是怎样的好;总是不满于固有而要求新的,并且是无限的欲求。一面回恋过去的旧,一面又拚命追求未来的新,这二者是一大矛盾。不承受过去,不能创开未来;要开拓未来,又必然要超越过去。有情老是在这恋恋不舍的顾念,跃跃欲试的前进中。过去本有许多值不得留恋的,但有情每故意忘却,常怀念旧有的喜乐光荣,总觉得过去值得留恋。对于前途,虽不一定就是光明,光明也逃不[P84]了消逝的命运;但又觉得是好的,有希望的。这是有情的必然倾向,谁也不能否认。在此过未中间的现在,要离不离的染着,即紧紧的抱着不放。过去是幻灭了,未来还在梦中,现在就是这样的瞥尔过去。爱染不舍,到底什么是自己?什么是自己所有?由于情爱恋着于无常流变的现实,顾此执彼,所以构成大矛盾。如对于现社会,有的偏重进取,有的偏重保守。偏重进取的,不满意固有,憧憬于前途的光明。偏重保守的,以为社会进步,必须保有旧有的成就,在安定的秩序中前进。混乱的前进变革,不一定是光明的。两者各有所见,但由偏重于一边而住着,在经济或政治上,就发生冲突的现象而争论不已。其实,这些矛盾冲突,可说是情爱的特性,为有情不能契合无常流变的事实,恋着过去或欣求未来所引起的困恼。不过,情爱表现于时间的活动中,虽顾恋过去,欣求未来,染着现在,而由于时间的必然倾向,多少侧重于未来的无限欲求。爱在三世漩流的活动中,一直向前奔放,所以经中有时特重于从现在到未来,如「四爱」所说。 逐物与离世 情爱的活动,又必然是自我的活跃于环境中。有人说:人类的[P85]一切爱,都是以男女间的性爱为根本。爱儿女、父母、爱朋友等,不过是性爱的另一姿态。然以佛法说,这是不尽然的。有情是可以没有性欲的。如欲界以上;即如一类下等动物,也仅依自体的分裂而繁殖。所以论到情爱的根本,应为「自体爱」。自体爱,是对于色心和合的有情自体,自觉或不自觉的爱着他,即深潜的生存意欲。自体爱又名我爱;这不独人类如此,即最低级的有情也有。有了我,我是「主宰」,即自由支配者,所以我爱的活动,又必然爱着于境界,即我所爱。对于与自我关涉而从属于自我的欲求贪着──我所爱,或称之为「境界爱」。境界爱与自体爱,严密的说,有此必有彼,相对的分别为二(我与我所也如此),是相依共存的。有情存在于时间中,故发现为过现未的三世爱染;自体爱与境界爱,可说为有情的存在于空间中。爱着有情自体,而自体必有相对的环境,所以即以自我爱为中心而不断向外扩展。如灯以炷焰为中心,向外放射光明,使一切外物笼罩于光明中一样。有情爱着自体,于是对关联自体的环境也爱着。[P86]如在家庭中,即认为我的家庭而乐着;我的身体,我的衣物,我的事业,我的朋友,我的国家,我的名誉,我的意见等爱着,也是境界爱。有我即有我所,这本为缘起依存的现实。由于情爱的爱着,想自主,想宰他,想使与自我有关的一切从属于我。然而自我的自由,要在我所的无限扩大中实现;不知我所关涉的愈多,自我所受的牵制愈甚。想占有外界以完成自我,结果反成为外界的奴隶。或者由于痛感我所的拘缚,想离弃我所而得自在。那知没有我所,我即成为毫无内容的幻想,从何能得自由?从爱染出发,不能理解物我、自他、心境的缘起性,不能契合缘起事相,偏于自我或偏于外境,造成极端的神秘离世,与庸俗徇物。不过这二者中,自体爱是更强的。在某种情形下,可以放弃外在的一切,力求自我的存在。有故事说:一位商人入海去采宝,遇到风浪,船与宝都丢了,仅剩他一无所有的个人。别人替他可惜,他却庆辛的说:「幸得大宝未失」──人还没有淹死,这是自我爱的强烈表现。进一步,在某种情形下,只要生命不断,甚至连手足耳目都可以牺牲。就是「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也是觉得这是更于自[P87]我意义的。 此自体爱与境界爱,如约现在、未来二世说,即四爱:爱,后有爱,贪喜俱行爱,彼彼喜乐爱。前二为自体爱,后二为境界爱。第一、为染着现在有的自体爱;第二、是渴求未来永存的自体爱;第三、是现在已得的境界爱;第四、是未来欲得的境界爱。此四爱,即自体爱与境界爱而表现于现在、未来的形式中。 存在与否定 平常以为爱着只是占有的恋着,实则爱的意义极深,不但是如此的。经中常说有三爱:欲爱,有爱,无有爱。「欲」即五欲──色、声、香、味、触欲;对此五尘的贪爱和追求,是欲爱。贪着物质境界的美好,如饮食要求滋味,形式贪求美观,乃至男女的性爱,也是欲爱之一,这是属于境界爱的。「有」即存在,佛法以有情为本,所以每称有情的存在为有。如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四有:生有,本有,死有,中有。有爱,即于有情自体起爱,即自体爱。无有爱,此「无有」极难解,近人所以或解说为繁荣欲。这仍应依古代的解说,即否定自我的爱。凡是缘起的存在,必有他相对的矛盾性,情爱也不能例外[P88]。对于贪爱的五欲,久之又生厌恶;对于自己身心的存在,有时觉得可爱而热恋他,有时又觉得讨厌。这如印度的一般外道,大都如此,觉得生活的苦恼,身心的难以调治,因此企图摆脱而求出离。中国的老子,也有「吾有大患,为吾有身」的见解。这还是爱的变相,还是以爱为动力;这样的出世观,还是自缚而不能得彻底的解脱。这三爱,经中又曾说为三求:欲求,有求,梵行求。梵行求,即是修远离行,以图否定存在的爱求。 有人说:佛法是否定生命──反人生的。这是对的,也是不对。如西洋某哲学家说:「道德的目的,在于不道德」。这不道德,并不是杀人放火等恶行,是说:道德的究极目的,在使人到达超越一般的道德。佛法说了生死,说无生,也是如此。一般的人生,爱染是他的特性,是不完善的。情本的有情,含有不可避免的痛苦,有不可调治的缺陷,故应透视他,超脱他。佛法的体察有情无我无我所,不但离有爱,也要离无有爱。所以佛法说无生,不是自杀,不是消灭人生,是彻底的洗革染爱为本的人生,改造为正智为本的无缺陷的人生。这样,无生不[P89]但无此生,更要无此不生。如龙树的解说无生,即生、无生等五句皆绝。如佛与阿罗汉等,即是实现了情爱的超越,得到自由解脱的无生者。[P91] [book_title]第七章 关于有情流转的业力 第一节行业的发见与价值 业与行 有情的流转生死,与业有深切的关系。业的梵语为「羯磨」,本为「作事」的意思。如僧团中关于僧事的处理,都称为羯磨。但从奥义书以来,羯磨早已含有深刻的意义,被看作有情流转生死的动力。如『布利哈德奥义书』(四、四,二──五)说:「人依欲而成,因欲而有意向,因意向而有业,因业而有果」。然在佛典中,汉译『杂含』虽偶而也有论到业的,如说:「诸业爱无明,因积他世阴」(卷一三‧三0七经)。「有业报而无作者,此阴灭已,异阴相续」(卷一三‧三三五经)。但巴利本缺。业说,为佛法应有的内容,但在佛世,似乎还没有重要的地位。这要到『中』与『增一』、『长阿含』,才特别发挥起来。[P92] 印度旧有的「业」说,无论为传统的一元论,新起的二元论,总是与「我」相结合的。或以业为自我所幻现的──自作,或以业为我以外的动作──他作,都相信由于业而创辟一新的环境──身心、世界,「我」即幽囚于其中。释尊的正觉,即根本否定此我,所以非自作,非他作,即依中道的缘起,说明此生死的流转。如『杂含』(卷一二‧三00经)说:「自作自觉(受),即堕常见;他作他觉,即堕断见。义说法说,离此二边,处于中道而说法,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等。浮弥尊者与外道论法,也否定自作、他作、共作、无因作,而说「世尊说:苦乐从缘起生」(杂含卷一四‧三四三经)。这可见释尊的教说,实以缘起说明生死的流转;即从身心关涉环境──自然、社会、身心──的展转相依,次第相续的活动中去说明。后来业力说的发扬,由于缘起支的解说而多少通俗化。 正觉的缘起观,一切是展转相依,生灭相续的大活动,也可说「大用流行」。活动的一切,为无限活动过程与活动过程的形态,不断的在发生、安住、变异[P93]、消灭中推移,总名为「行」。所以说:「诸行无常」。这一切行,没有不变性、主宰性的,所以说:「眼(等世间诸行)空,常恒不变易法空,我(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尔」(杂含卷九‧二三二经)。原来,行与有为、业、作(力用)等字,字根是同一的。行是正在活动着的;有为是活动所作成的;业是活动的见于事相;作是活动的力用。其中,行与有为,为佛法重要术语,尤其是行。行是世间的一切,佛法以有情为本,所以世间诸行,不外乎情爱为中心的活动。像五蕴中的行蕴,即以思心所为主。经上也说:「五受阴是本行所作,本所思愿」(杂含卷一0‧二六0经)。缘起支中的行支,也解说为「身行、语行、意行」,即思心所为中心的身语意的活动。从展转相依、生灭相续的诸行中,抉出(爱俱)思心所为中心的行支、行蕴,为五蕴现起的动力。由于这是相依相续的活动,所以当下能开示无常无我的深义。后代学者每忽略行业的缘起性,从静止、孤立的观点去思考,所以通俗化的业报说,每流于肤浅! 业感说的价值 业为奥义书以来的新发见,曾经给人以非常的影响,一直到[P94]现在。起初,业与我相结合。到释尊,从缘起无我观中,使他净化完成,契于情理。这是沈浸于耶、回文化者所难得理解的,所以略为解说。 一、自力创造非他力:人类在环境──自然、社会、身心中,常觉到受有某种力量的限制或支配,不是自己所能转移与克服的;于是想象有大力者操纵其间,是神力、是天命等。但人类不能忍受这样的无情虐待,发出打开现实,改造未来的确信。觉得这是可能转变的,可以从自己身心──合于因果事理的努力中完成。这确信自己身心行为的价值,即达到否定神权等他力,为「人定胜天」的具体解说。人类在环境中,虽从来就在自己努力的情况下,获得自己的一切。但对于不易改转的自然现象,社会局势,身心积习,最初看作神力、魔力(魔是神的相对性)的支配,觉得可以从自己对于神、魔等的信虔、服从等中得到改善。这或者以物品去祭祀,祷告即祭祀的愿词、赞词;或者以咒术去遣召。进一步,觉得这是祭祀与咒术的力量,是自己身心虔敬动作的力量,使神与魔不能不如此。自我的业力说,即从此兴起。佛陀使业力从神秘的祭祀与咒术中解放出来,使人[P95]类合理的行为,成为改善过去、开拓未来的力量。 二、机会均等非特殊:神教者根源于神的阶级性,造成人为的社会阶级。什么上帝选民,什么婆罗门、剎帝利、吠奢为再生族,强调现前社会的阶级性。佛法从业力的立埸,彻底反对他,认为人类的种种差别,一切为业所决定。业是在不断变迁中的,由于现生行为的善恶,种族的优胜者可能没落,劣败者可能上升。所以不否定现前的事实,但并不使现前的情况神化,看作无可挽回。 三、前途光明非绝望:从未来的要求说,人类是于未来存有光明希望的。但神教者为了配合政治优势──统治的永久起见,编别为神的子孙与不属于神的子孙。神的子孙得再生,不属于神的子孙,如印度四姓中的首陀族,没有信受神教而得再生的权利。他们是一切都完了,永久没落、幻灭!即使是基督教,能消泯此一限制,但由于神的残酷性,对于人类一期的死亡,竟宣告他永生天国与永受火狱的判决。不知人类的陷入岐途,或由于社会的恶力,或由于自己的错误,本是极为普遍的。陷入岐途甚至造成重大罪恶者,即使无力自拔,也没有不希望未[P96]来的新生。即是死了,儿孙也不安于父祖的沈沦。所以神教者的未来裁判,实充满了无情的残酷,违反人类的共同希求。佛法的业力说,以一切为有情行为价值所成。既成环境的恶劣,由于过去的错误,应从现在身心合理努力中去变革。即使是此生无力自拔,但未来的惨运,并非结局而是过程。一切有情在同趋于究竟圆满的旅程中,无论是落于地狱、饿鬼、畜生,轮回而不知出路,但终究要在自己身心的改善中,完成解脱。所以三世业感说,予人类以永不失望的光明。 四、善恶有报非怀疑:现生行为与境遇的不必一致,引起一些人对于道德律──为善得福,为恶得祸的怀疑。然而人类向上的善行,到底需要遵行,这不能不对于人生努力向上的行为价值,求得一肯定的着落。或者寄托于子孙的祸福,或者社会的治乱,或者内心的安慰与苦痛。不过,瞽瞍生舜,尧生丹朱,父子间显然没有必然的关系。而没有子女的,岂非毫无着落!社会的堕落与进步,确与我们的行为有关。但以此为行为价值的唯一归着,即不能恰当。而且,地球会毁坏,此地球的人类社会也要一切过去,我们的善行到底能有多大意义!如善行、[P97]恶行仅招致内心的安慰与苦痛,这过于虚玄!如作恶者以恶行为快心的,岂非即大可以作恶!所以人类必需行善,不可作恶的价值肯定,都不是这些所能说明的。特别是行善而遭遇不幸时,想以子孙、社会、内心来安慰,决难以满足一般的要求。这样,惟有三世业感说,能说明现在行为与遭遇的不一致。「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尽可尽自己的努力以向上,不必因现在遭遇而动摇为善的决心。肯定行为价值的业感说,是怎样的入情入理!? 第二节业及依业而有的轮回 业的本质 相依相续的身心活动,为有情的事实。有情的活动不已,从情爱为本的思心所引发一切活动,即是行业。『杂阿含经』反复的说到:「无明覆,爱结系,得此识身」(如卷一二‧二九四经)。爱结所系的爱,在缘起支中,即说为行,如说:「无明缘行,行缘识」。所以爱约我我所的染着说;思约反应环境所起的意志推行说;行与业约身口意的活动说。这本是相依共起的活动,不过[P98]从他的特性,给以不同的称呼。 行与业,指思心所引发的身心动作说,而业又是因活动所引起的势用。这或者解说为「经验的反应」,或者称之为「生活的遗痕」。总之,由身心的活动而留有力用,即称为业。所以古说业有「表业」与「无表业」;或说「业」与「业集」。从业的发展过程说,由于触对现境,或想前念后,思心所即从审虑、决定而发动身语的行为;在这身语动作时,当下即引起业力。这可见业是经内心与身语的相互推移而渗合了的。所以有以为业是色,但没有质碍;有以为是心,但也没有知觉。这是不能看为个体性的物质或精神,附属于身心的某部分;这是不离有情色心,不即有情色心的潜能。古来,或者因情识为有情的中枢,所以说业依于识。或者因为业从身心所引发,能引发身心,所以说依于六处。然情识与六处,从有情的别别蕴素说,而不是从有情的和合相续说。所以应该如一类学者所说:业依有情而存在。 业的类别 关于业,向来有繁广的说明,现在略说三类:一、定业不定业:[P99]故意所作的强业,必定要受某种果报的,名为定业。如『中含』『思经』说:「若有故作业,我说彼必受其报。……若不故作业,我说此不必受报」。其实,必定与不必定,还在我们自己。如『中含』『盐喻经』说:即使是重大恶业,如有足够忏悔的时间──寿长,能修身、修戒、修心、修慧,重业即轻受而成为不定业。这如以多量的盐,投入长江大河,并不觉得咸苦一样。反之,如故意作恶,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忏悔,不能修身、修戒、修心、修慧,那就一定受报。这如盐虽不多而投于杯水中,结果是咸苦不堪。所以不必为既成的恶业担心,尽可从善业的修习中去对治恶业。惟有不知忏悔,不知作善业,这才真正的决定了,成为定业难逃。 二、共业不共业:依自作自受的法则,自己所作所为的,当然由自己负责。但人类生于自他共存的社会,一举一动,一言一语,都直接间接的与他有关。对他有利或有害的行业,影响自己,也影响到他人。从影响本身说,即不共业;从影响他人说,即是共业。个人的不共业,同类相摄,异类相拒,业用在不断的熏[P100]增或削弱中。大众的共业,更是相摄相拒,彼此展转而构成自他间的复杂关系。等到相互推移,引发出社会的共同趋势,即一般所说的「共业所感」。依共作共受的法则,大众的共业,要大家起来改变他,圣人也无能为力。 三、引业与满业:如生为人类,人与人是一样平等的。人类的寿命,根身的构造,感官的认识,对于自然的享受等,都大致相同。从这引业所感的业果说,人类的主要本质是平等的。人与人间所有的差别,如相貌不同,眷属不同,贫富不同,知识才能不同等,是过去的满业与现生业所使然的。这种差别,不但不全是过去业所规定的,更多是由于众生共业所限制,自己现业所造成。从引业所感的果报说,如生为人类,此生即没有变革的可能。由于共业及现生业而如此的,即大有改进的余地。不善的,当从善业的精进中变革他;善的,当使他增长,使他进展为更完善的。佛法重业感而不落于定命论,重视现生的进修,特别是自己的努力,即由于此。 从前生到后生 在不断的身心活动中,有无数的业力增长或消灭。这些业力[P101],由于性质不同,成为一系一系的,一系一系中又是一类一类的。如五趣果报,即有人业、天业、地狱业、畜生业、饿鬼业。而每一趣业中,又有种种差别。这种种业力,彼此相摄、相拒,相克制,相融和,成为有情内在极复杂的潜能。现在的身心,为过去某一系类的业力所规定;其他的,照样存在,现在又加添了不少的新业。虽同时有种种业,由于感得此生的业力,规定了此生的特性──如生在人类,即为人类的特性所限制,仅能在「人类生活」的限度内活动。其他的业,可能暗中活动,给此生以有限的影响,但终不能改变此生的特性。这规定一生的业类,从因缘和合而开展新生的活动,当下即受到自身的限制,特别是不能不渐次衰退到业尽而死亡──常态的死。这业类所规定一期的生存能力,即是「命根」。等到这一生进入死亡的阶段,从前及现生所造的业力中,由于「后有爱」的熏发,有占有优势的另一系类业,起来重新发展,和合新的身心,成为又一有情。有情的生死相续,是这样的一生一生延续不己。这譬如:在同一国家中,人民从思想、经济等而相互结合为种种阶层,不同党派;相摄相拒,互相消长。现[P102]在由甲党当政,于现阶段的政治施设,起着决定作用。虽同时有别的政党,自由活动于社会底层,或能部分的影响现政局,但在甲党未倒台前,其他政党,到底不能取得领导地位,实现政治的根本变革。这些政党,也有从来就有的,也有新起的。在甲党失败时,必有一占有优势的乙党起来执政,开拓一新的政局。甲党可能解体了,或与其他党派退为在野党。所以,佛教缘起的业感论,没有轮回主体的神我,没有身心以外的业力,仅是依于因果法则而从业受果。约发现的外表说,从一身心系而移转到另一身心系;约深隐的内在说,从一业系而移转到另一业系。如流水的波波相次,如灯炷的焰焰相续,诸行无常的生死流转,决非外道的流转说可比! 由于身心的一度崩坏,根身与情识的相离而不再生起,一般多不能记忆前生的经历,弄得生不知所来,死不知所去。所以三世业感说,每难以为一般所信受。然而不能记忆,并不即是没有。如蒙古及中亚细亚民族,他们的古代以及中古时代的政治情况,大多忘却。然从我国史籍所说,他们确曾有过那样的经历。民[P103]族的延续,尚且会因一度没落而忘记得一乾二净,何况身心的一度崩坏?何况死时曾陷于闷绝的情态?何况为另一业系所发展的新生? [P105] [book_title]第八章 佛法的心理观 第一节心意识 意为有情的中枢 有情即有情识,故识为有情的特征。佛教于心识发挥的极精密,确为应有的努力。经中以种种名词去说明识,又总括为「此心、此意、此识」(杂含卷二.三五经)。佛虽总说此三者,但并未给与严密的定义。圣典中有时说心,有时说意,有时又说识。所以历来论师,都认此三者是同一的;但从他的特殊含义说,可以做相对的分别。 先说意:意的梵语,即「末那」(不必作第七识解),是「思量」义。意的特殊含义,有二:一、意为身心交感的中枢:有情的身心自体,为六根的总和,除前五色根外,还有意根。意根与五根的关系,如『中含』『大拘絺罗经』说:「意为彼(五根)依」。五根是由四大所造成的清净色,是物质的,属于生理的[P106]。意根为精神的,属于心理的。意为五根所依止,即是说:物质的生理机构,必依心理而存在,而起作用;如心理一旦停止活动,生理的五根也即时变坏。所以五根与意根,为相依而共存的,实为有情自体的两面观。从触对物质世界看,没有五根,即不能显出意根的存在;从引发精神作用看,没有意根,五根即没有取境生识的作用。试图如下: /│ 直角对的边应为直线 / │ / │ /\ │ /\ 舌 │ /\ 鼻 \ 身 /\ 耳 \ / │ / 眼 \ / │ /  \/ ┌─┤ / │ │ ──────────意───────┴─┘ 观此图,可见身根与意根的交感。意根为根身──含摄得眼、耳、鼻、舌四[P107]根的身根活动的所依,根身也是意根存在与生起的所依,二者如芦束相依。五根中,身根此四根的范围大,有眼、耳等是必有身根的。这可见意的特征,即是与根身的和合。低级有情,眼等四根可能是没有的,但身根一定有,没有即不成其为有情。有情自体即六根,六根或译作六情,这是从情──情识、情爱而生起,能生情而又与情相应的。身心相互依存,不即不离的有情观,即从五根与意根的交感中显出。有人说:心理作用是由物质结构的生理派生的,这是抹煞意根,偏重物质。有人说:心是离根身而存在的,色根为心的产物,这是忽视色根,偏于心理。佛法的有情论,意根与五色根相依而存。单有五根,仅能与外境触对,而不能发生认识作用;意根不离五根的活动,所以想分解五根而别求意根,也是不可能的。 意根与五根的关系,可从取境的作用而知。如眼根,像一架照相机,能摄取外境作资料,现为心相而生起眼识。意根是根,所以也能摄取境界。『中含』『大拘絺罗经』说:「五根异行异境界,各各受(取)自境界,意为彼尽受境界」[P108]。意根不但有他独特的(「别法处」)境界,还能承受五根所取的境界。五根如新闻的采访员,意根是编辑部的外稿搜集者。意根能取五根的所取,又为五根起用的所依。五根与意根的交感相通,即说明了意根为身心和合的中枢。 二、意为认识作用的源泉:根是生义,如树依根而发枝叶;六根能发识,所以称根。平常说:依眼根生眼识,……依意根生意识,这还是大概的解说。精密的说:意根不但生意识,而且还能生前五识。所以凡能生认识的心理根源,都称为意根;而从此所生的一切识,也可总名之为意识。意为认识作用的根源,研究此发识的根源,佛教有二派解说不同──也有综合的:一、主张「过去意」,即无间灭意。以为前念(六)识灭,引生后念的识,前灭识为后起识的所依,前灭识即称为意。一、主张「现在意」,六识生起的同时,即有意根存在,为六识所依。如波浪汹涌时,即依于同时的海水一样。此同时现在意,即意根。所以意的另一特征,即认识活动的泉源。依根本教义而论,意根应该是与六识同时存在的,如十八界中有六识界,同时还有意界。[P109] 依意生识 识,了别义,重在触对境界的认识;能了识别,故称为识。所依的根有六,所取的境也有六,识也因此分为六种。『中含』『嗏啼经』说:如火是同一的,草烧即名草火,木烧即名木火。识也如此,依六根,缘六境,依此即成为六识。关于识的是一是多,古来大有争辩。依缘起观的见地说,识应为相对的种种差别,而非绝对的多识。但识为依根缘境而现起者,所以说明上不妨侧重差别。 佛教后期,发展为七识说,八识说,九识说。佛的区别识类,本以六根为主要根据,唯有眼等六根,那里会有七识、八识?大乘学者所说的第七识、第八识,都不过是意识的细分。古代的一意识师(见摄大乘论),以意识为本而说明诸识,以为意识对外而了别五尘时,即为一般所说的前五识;意识又向内而执取根身。这向内而执取根身的,即等于一般所说的阿陀那识。此意识为本的意识,应为从意而生的意识,不只是六识中的意识。 从有情为本的立埸说,有情为六处和合的存在,意处为身心交感、认识活动[P110]的源泉。意根与身根的交感,即有情身心的统一。佛说「依意生识」,应以与根身相依存的「意」为根源。低级的有情,可能没有眼、耳、鼻、舌,但身根是有的。身根为四大所造清净色,由于地大增胜而成定形的机体;水大增胜而有液汁循环的机体;火大增胜而有消化的机体;风大增胜而有运动的机体;意与这身根相应而生起的觉了,或触对外境,从意起身识;或执取身根,执取身心自体,从意生(细)意识,这二者,无论如何微昧,微昧到不易理会,但是一切有情所必具的。此(细)意识为「名色缘识,识缘名色」的有取识,即与极微细的我见、我爱、我慢相应的染识。像人类,意根与根身相应而生的觉了,外缘即明确的五识。如定中根身所起的内触识,及内取根身,执取自体的──细意识,也是极微昧的。此外,有高度明确的意识,承受五识外缘的落谢影像,承受(细)意识内取的积集余势,承受前念意识的活动形态,发为一般明确的意识。重视佛陀「依意生识」的教义,「六处和合」的立埸,应从根身与意识的交感处,说明一切有情共有的微细身识与意识,到达人类特有的明确意识。[P111] 心及三者的综合 心的梵语有四,但中国译成同样的心字。这里所要说的,是「质多」。质多是「种种」的意义;但不就是种种,是由种种而存在而长成的,所以古来约「种种积集滋长」而解说为「集」。眼、耳、鼻、舌、身、意六识的认识,取之于外,同时留下所认识的印象于内,即成为心。识愈攀缘得多,内存的心象也愈多,所以说种种滋长。这可见心的特殊含义,为精神界的统一。这统一性的心,还可从多方面得到明证。如『杂含』(卷一0.二六七经)说:「长夜心为贪欲所染,瞋恚、愚痴所染」,此即说相续心为三毒所染污。又如说「心心所」,依心而起种种心所,也即是以心为统一性的。又如说「心远独行」,独即有独一的意义。所以此心为种种的集起义,又是种种的统一义。这样,依上来的解说,心意识的关系如此:[P112] │ ┌←─┴─────意 识──┤ └──┬────→心 │ 识,约认识境界──内境、外境说。识由何来,由身心交感的──心理源泉的意处而来。识生了又如何?识生后剎那即灭,留影象而充实内心,心是种种的积集与统一。心与意,为内心的两种特性:一是六识所引生的,一是六识所从生的,流出又流回。识多对境界说,意多对根身说,心多对心所说。 一般的心理学者或认识论者,论到认识的来源时,有的说:心如白纸,什么都没有,一切认识作用,都由生活经验而渐渐生起、资长。如不和外境接触,心就什么也不会有。一切从经验来,即所谓经验派。有的说:认识作用的种种功能,是与生俱来的。如想象、思考、推测等种种认识功能,都本来就有,由外境的触对而引发,此即所谓理性派。以佛法来说,这即是新熏说与本有说。二家所说[P113]的,各见得一些,却不是完善的。依佛法,有情为身心相依的共存体;心理活动,是无始以来,即由外而内──从识到心,又由内而外──从意到识,不断的交流。有情无始以来,即有此心此意此识。不悟时间的幻惑性,推断为本有或者始有,实在可以无须! 第二节心与心所 认识的过程 心与心所,约心的统觉及所有复杂的心理内容说。心所,是「心所有法」,心所生起,系属于心而为心所有的。此心与心所,从依根缘境而发识来说,每分为六识聚,而分别说明他的复杂内容与发展程序。六识聚所有的心所中,最一般的,即作意、触、受、想、思五者。作意与触,更为认识过程中的要素。作意,如『中含』『象迹喻经』说:「若内眼处不坏者,外色便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眼识得生」。此「念」,『杂心论』译作忆;『智度论』译作忆念;玄奘即译为作意。粗浅的说,此作意即注意。深刻的说,根境和合时,心即[P114]反应而起作用;由于心的警动,才发为了别的认识。此心的警动。反应,即作意。古译为忆念,这因为内心的警动,是在根取境相时,心中有熟习的观念起来与境相印合;由根境感发反应而起忆念与境相印合,这才成为认识。『入阿毗达磨论』也说:「亦是忆持曾受境等」。唯识家的「警起心种」,也即此义的不同解说。上座者的九心轮,在根识的瞩「见」境界前,有「能引发」(藏译作动),即与作意──念的作用相同。 论到触,习见的经句,如『杂含』(卷一三‧三0六经)说:「眼、色缘,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这即是根、境二和生识,根、境、识三和合触的明证。根、境和合生识,即由于根、境相对而引起觉了的识。此识起时,依根缘境而成三事的和合;和合的识,即名为触──感觉而成为认识。此触,经部师解说为即是识,即触境时的识,如『杂含』(卷一三‧三0七经)说:「眼色二种缘,生于心心法。识触及俱生,受想等有因」。有部以识及触为二,又是同时相应的;所以触从三和生,又为令三和合的心所。[P115] 与根境相对的识,本没有二者,但由于根取境的引动内心,心反应缘境而成为认识,此从外而内,从内而外的认识过程,似乎有内在心与缘境心的二者。如作意与心,识与触,即是如此。此认识过程,本为极迅速而难于分别先后的,也不能强作内外的划分,不过为了说明方便而如此说。否则,易于误会内心为离根境而恒在。 受、想、思与识触俱生。经中曾说到受等依触缘触而生,因为不是识的触境而成为认识,一切感情、构想、意志作用,都无法表达出来。识为有情对境所起的认识,认识到的境界,必与自己相关而引起不同的情感;认识必有摄取境像而成为表象作用,或进而有推想、想象;认识外境,必引起对付外境的作用──思。所以佛法中,不论为五识的感性知识,意识的理性知识,都必会引起受、想、思来。 古来,或主张心与心所同起,即同时而有极复杂的心理活动。或主张我们的心识是独一的,在极迅速的情况下,次第引起不同的心所。关于这,应从缘起观[P116]的立场而抉择他。认识作用,为相依共存的。如从和合的观点而分析他,即发现确为非常复杂而相应的心聚。但认识又为相续而起的,如从动的观点,辨别认识的内容,即知认识又确为先后别异的心流。从识触而受,从受而想,从想而行的认识过程,似乎与识触与受、想、思俱生的见解相反;但在同时相应的学者中,对于认识的先后发展,也有此解说。 ┌───┐ ┌───┐ ┌────┐ ┌────┐ │阿含经│ │瑜伽论│ │摄大乘论│ │解脱道论│ └───┘ └───┘ └────┘ └────┘ 识触…………率尔…………见………………见 受……………寻求…………等寻求…………受 想……………决定…………等贯彻安立……分别 行……………染净…………势用……………令起速行 受,是情感的受,也是从承受到未能明确分别中间的探求。决定,即确定他是什么,彻底明了而安立分别名言,这与想心所一致。染净,即善恶心行,与势[P117]用等相同。这样,尽管同时起与前后起有诤,而在认识的发展过程中,识触与受、想、思,确乎可以看作先后代起而为一心聚的重心。 善心所与恶心所 佛法对心心所的辨析,为了净化自心,即了解认识的内容与过程,为善为恶,才能给予对治而净化他。佛法的观心,是应用的心理学,这是学者所不可忽略的。直觉境界的(五)识触,即含有可意与不可意,于是引起自心的痛苦或喜乐──受;种种分别──想;引起见于身体语言的动作──思。五蕴的识、受、想、行,实为从认识到行为的过程。五蕴中的行蕴,以思心所为主。除了受、想以外,以一切善恶心所为行蕴的内容,虽为后起的,但实为当然的结论。 善心所与恶心所,是极复杂的,可以约种种的含义而立种种名的。其中主要的,即三善根与三不善根。根,即为善与恶的根本特性,其他善恶心所,都依此而生起。三不善根,即贪、瞋、痴。贪是有情自体与环境的染着;痴──无明是对于有情无情到切事理的蒙昧;瞋是对他──他人的不能关切,不能容忍的敌视[P118]。据真谛译『随相论』说:「如僧祗等部说:……烦恼即是随眠等烦恼,随眠烦恼即是三不善根……,由有三不善根故起贪、瞋等不善」。这可见一般粗显的贪、瞋、痴,从隐微的,潜行的染根──三不善根而生,三不善根即是随眠。但上座系的学者,以三不善根为欲界粗重的不善,于是乎别立三无记根或四无记根,其实无记根不是经文所说的。四无记根的无明,为隐微的蒙昧心,从不同的性能来分别:我见即痴分,我爱即贪分,我慢──自恃凌他即瞋分。于隐微蒙昧的觉了中,有此我见,我爱,我慢,成为有情识的──极深细的本质。这实为三不善根的内容,不过解说不同。此不善根为一切不善心所的根源;隐微蒙昧虽不是严重的恶心,但到底是不清净的。这相反的善根,即无贪、无瞋、无痴,也是希微而难以明确觉了的。即在到般有情的不善心中,善根也隐微的潜行于心的深处。如经中说:「如是补特伽罗,善法隐没,恶法出现,有随俱行善根未断」(顺正理论卷一八引经)。从此三善根而显现流行,即一般心相应的无贪、无瞋、无痴。如扩充发展到极高明处,无痴即般若,无瞋即大(慈)悲,无贪即三昧。三昧[P119]即定心;定学或称心学,而经说「离贪故心得解脱」。无贪为心性明净而不受染着,解脱自在,才是大定的极致。[P121] [book_title]第九章 我们的世间 第一节世间的一般状况 世间 有了有情,必有与有情相对的世间,如说:「我与世间」。有情与世间的含义,可以作广狭不同的解说:一、世是迁流转变的意思,凡有时间的存在者,即落于世间。世间即一切的一切,有情也即是世间的。二、假名有情为我,我所依住的称为世间:所依的身心,名五蕴世间;所住的世界,名器世间。三、有情,摄得五蕴的有情自体,身外非执取的自然界,称为世间。四、器世间为「有情业增上力」所成的,为有情存在的必然形态,如有色即有空。所以虽差别而说为有情与世间,而实是有情的世间,总是从有情去说明世间。 佛法对于世间,有几点根本认识:一、世间无数:佛陀不像神教者那样浅狭,专以渺小的区域为天下,以为神但创造这个天地。佛陀从无限时空的体验中,[P122]知道世界是多得难以计算的。这在过去,每被讥笑为悬想。由于近代科学的成就,证实了世界无数这论题,像我们所住的那样世界──星球,确是非常的多。利用望远镜的精制等,宇宙在不断的扩大发现中。二、世界是不断的成坏过程:世界不是永久不变的,每一世界都在不断的凝成、安住、破坏的过程中。破坏又凝成,凝成又破坏,世界是无始终的成坏过程。现在的世界,有的在凝成中。有的在安住中,有的在破坏中,有的已破坏无余──空。任何时间,世界都在此成彼坏,此有彼无中,如大雨时雨滴的急起急灭一样,世界是难以数量计的。三、世界为有情的世界而又是不一定有的:如世界已成而住,或住而将坏,这世界是有情的世界。如开始凝聚而没有完成,破坏到快要毁灭,这世界是没有有情的。近代的科学者,由于千百年来神教的恶习,以为星球那样多,但都不宜于生物以及人类的发生,独有这个地球,才适宜于生物,而且进化到人类的出现。地球有人类,可说是宇宙间的奇迹!这那里是奇迹?不过是神迹的变形!无论科学的也好,神教者上帝但创造这个世界,但创造这个世界的生物以及人类也好,都是荒谬[P123]而难以相信的,都是从我慢中流露出来的!有无量无数的世界,却仅有一个世界有生物以及人类,而这个又恰是我们这个世界:你能相信吗?四、世界的净秽是业感的:这无数的世界,形态不一,秽恶与庄严也大有差别。我们所处的地球,被称为五浊恶世,属于秽土。庄严清净的世界,不但是无数世界中的现实存在,而这个世界又可能成为庄严的。世界的进展到清净,或退堕到秽恶,为有情的共业所造成;是过去的业力所感,也是现生的业行所成。常人误信世界或有情为地球所独有的,于是由于地球初成时没有有情,即推想为物质先精神而存在,即世界先于有情。佛陀体验得时空的无始终,无中边,体验得心色的相依共存,所以能彻见世间为有情的世间,有情依世间而存在。这才否定了神教的创造说,数论的发展说,胜论的组织说,树立缘起的世界观。 须弥山与四洲 我们所处的世界,不妨从小处说起。从来说:须弥山在大海中,为世界的中心。山的四面有四洲,即南阎浮提,东毗提诃,西瞿陀尼,北拘罗洲。四洲在咸水海中。此外有七重山、七重海,一层层的围绕;最外有铁围山[P124],为一世界(横)的边沿。须弥山深入大海,海拔非常高。山中间,四方有四岳,即四大王众天的住处。日与月,在山腰中围绕。须弥山顶,帝释天与四方各八辅臣共治,所以名为忉利──三十三天。这样的世界,与现代所知的世界不同。 以我们所住的地球来说,一般每解说为四洲中的南阎浮提。阎浮提是印度人对于印度的自称,本为印度的专名。佛法传来中国,于是阎浮提扩大到中国来。到近代,这个世界的范围扩大了,地球与阎浮提的关系究竟如何?以科学说佛法者说:须弥山即是北极,四大洲即这个地球上的大陆,阎浮提限于亚洲一带。真现实者说:须弥山系即一太阳系,水、金、地、火四行星即四大洲,木、土、天王、海王四行星,即四大王众天,太阳即忉利天。这样,阎浮提扩大为地球的别名了。 佛陀为理智的道德的宗教家,有他的中心工作,无暇解说天文与地理。佛法中的世界安立,大抵是引用当时的传说。如要为这些辩说,那不但不能会通传说,而且根本违反了佛陀的精神。像上面所说的,组织完备的世界情况,是后起的[P125]。因为,汉译的『长含』『世纪经』,广说这些,而巴利本缺。与此大同的『立世阿毗昙论』,属于论典,说是「佛婆伽婆及阿罗汉说」(论卷一)。可见释尊曾部分的引述俗说,由后人补充推演,组织完成。 考释尊所引述的,我相信古代的须弥山与四洲说,大体是近于事实的。须弥,梵语须弥卢,与喜马拉耶的梵语相合,这确是世界唯一的高山。山南的阎浮提,从阎浮提河得名,这即是恒河上流──阎浮提河流域。毗提诃,本为摩竭陀王朝兴起以前,东方的有力王朝,在恒河下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