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观音经玄义记会本
[book_author]智顗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佛学宝典,完结
[book_length]82628
[book_dec]观音经玄义记会本,四卷,隋智顗说,宋知礼述,明圣行分会并序,日本实乘重订,疏记合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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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玄义记会本卷第一
观音玄义记卷第一。
宋四明沙门知礼述。
知礼俯伏惟念,早秊慕学,投迹宝云,遇授法师,讲说此品,神根既钝,遂数谘疑。先师念我学勤,不辞提耳,故所说义,粗记在心。昔同闻人,今各衰朽,虑乎先见,不益后昆,共勉不才,抄录于世。但疑识暗,谬有所传,圆宗哲人,刊正是望。时天禧五年岁在辛酉八月一日,绝笔故序。
观音玄义卷上。
观音玄义,从略标之,具存应云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玄义,以其序中及以正文具明人法,故且略标。言玄义者,能释之义门也。玄者,幽微难见之称;义者,深有所以也。斯盖大师以三昧力彻法性际,深见今品人法之意也。应知名等五义皆悉幽微,七方便人智莫能见。卷上者,既有两轴,乃以上下而甄别之。
次示能说之人。
隋天台智者大师说。
即天台智者。既是门人记录所说,故不敢正斥其法讳也。天台山者,即大师栖身入寂之所,故以此处显其人也。若山之得名,居之所自,入灭相状,灭后灵异,具于大本及辅行别传等文,今不备述。智者者,即隋帝求受菩萨大戒讫,师云:大王迂遵圣禁,宜号总持。王曰:地持经云:传佛法灯,即是智者。师既传灯,可号智者。自此凡上书疏,皆云弟子总持和南智者。言大师者,斯乃帝王大人所师,故称也。非同今时补署之号。说者,悦也。纵乐说之辩,悦妙悟之怀,异乎诸师採摭经论,著述疏章,消解经文也。故大忍法师覩智者说法,对众歎云:此非文疏所载,乃是观机纵辩。般若非钝非利,利钝由缘。丰富适时,是其利相;池深花大,钝可意得。
门人灌顶记。
记录乃是章安尊者解行灵异,始终事迹,本传具彰。
释文为二:初、释序文二:初、叙真应益物二:初、正明真应二:初、示二身妙用三:初、明体妙故二用泯亡二:初、法融应泯。
夫法界圆融,像无所像。
法界圆融者,色心依正以即性故,趣指一法徧摄一切,诸法徧摄亦复如是,法法互徧皆无际畔,乃以无界而为其界,此之法界无不圆融,即百界千如、百如千界也。是故得云唯色、唯心、唯依、唯正,若不尔者即非圆融。观音证此以为本体,全此妙体而起应像,以法界应赴法界机,亦是以法界机感法界应,法界无二能所自忘,感应尚忘体用宁异?故虽设应无应可存,故云像无所像。
二、真如下。性淨真忘。
真如清淨,化无所化。
真如清淨者,起信论云:真如者,所谓心性不生不灭,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故名真如。又云:此真如体无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无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既不可破立,自绝言想,则与?河沙烦恼本不相应,故曰清淨。观音证此而为本体,即以此体示诸众生,令观行知。或真似见此知见者,成伏断益;若其未有此知见者,但能三业精进成机,亦离众苦,悉得名化。此皆真身益物相也。问:同缘曰应,欻有名化,此二种身皆非智德,今何以化而为真身?答:欻有之化,即化、现化也。今对像论化,取化、转化也。所以者何?上言于像,则应化皆像,自实报下至他狱身,皆已摄尽。若欲化转,凡贤入圣,须示真智;若非真身,不能化转。言化无所化者,据性平等,忘于化功,虽令九道皆趣涅槃,而无众生得灭度者,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终日化物,终日无化。
二、虽像下,明用忘故。二、益周故徧二:初、显益周。
虽像无所像,无所而不像,
色心诸法,虽无生性,因缘和合,法尔而生。观音妙证,同诸法性,虽无形相,众机扣之,无像不现。此由绝于垂应之念,故能徧应法界群机,其犹明鑑无念而现,故云无所而不像。
二化无下冥益徧,
化无所化,无所而不化。
以上虽字,贯此句初。虽中实性,不可变化,不变而变,迷悟宛然。观音顺理,虽知不变,常以真智化一切凡,成不二圣。此则由无化物之念,故徧令他革迷成悟,其犹磁石无念而吸,故云无所而不化。
三、故无下,遮照相,即结。二、身德相二:初、应身相。
故无在无不在,化应九道之身。
中道、法界双遮二边,故无所在;当体双照,故无不在。化应九道之身者,此中云化,作欻有释,并应成二,显益相足也。问:经云应以佛身得度,即现佛身,今那云九?答:佛界身者,有通有局。局在妙觉智相之身,三千实相以究尽故,尚非等觉心眼观见,况乎下地及凡小耶?通则三教果头之相及以圆教凡圣所见,虽分麤妙,皆名佛身。然是随机应现之相,是其事识或是业识之所见故,虽是佛身,而通二乘、菩萨界摄。经文从通,故云现十;今文从局,故云九道。
二处有下真身德。
处有不永,有寂入不二之文。
通以九界,名之为有,以其皆有业报故也。应身虽乃处在其中,而其真智自冥极理,故云寂入不二之旨。前即真身而垂应相,此即应相而示真身。
二、是以下,明两用摄生。
是以三业致请,蒙脱苦涯;四弘为誓,使霑上乐。
上明真应两用既然,今示与拔摄生之相。初二句明真身拔苦,次二句示应身与乐。佛答前问,三业显机感乎冥应,七难二求及以三毒尽诸苦际,故云蒙脱苦崖。佛答后问,三业显应赴其冥机,三土众生十重获益终归祕藏,故云使霑上乐。然其四誓非专与乐,虽在此明实通上句,以上三业即能感之因,此明四誓是能应之本,上下互显彼此无亏,应知三业亦通冥机,现在虽无宿生须具。
二、故娑下,兼明本迹二:初、示诸名二:初、今昔因名。
故娑婆世界,受无畏之名;宝藏佛所,禀观音之目。
今堪忍土称无畏者,此经两出,怨贼难中一人唱言:诸善男子勿得恐怖,汝等应当一心称观世音名号,是菩萨能以无畏施于众生。乃至云:称其名故即得解脱。又劝供养中佛自歎云:是观世音菩萨摩诃萨于怖畏急难之中能施无畏,是故此娑婆世界皆号之为施无畏者。宝藏等者,悲华经云:过去散提岚界善持劫中,时有佛出名曰宝藏,有转轮王名无量淨,第一太子三月供佛及比丘僧发菩提心。若有众生受三途等一切苦恼,若能念我称我名字,为我天耳天眼闻见不免苦者,我终不成无上菩提。宝藏佛云:汝观一切众生欲断众苦,故今字汝为观世音。
二、已成下,过未果号。
已成种觉,号正法明。次当补处,称为普光功德。
已成等者,千手眼大悲经云:此菩萨不可思议威神之力,已于过去无量劫中已作佛竟,号正法明如来,大悲愿力安乐众生,故现作菩萨。又观音三昧经云:先已成佛,号正法明如来,释迦为彼佛作苦行弟子。次当等者,观音授记经云:观世音菩萨,次阿弥陀,后当成正觉,名普光功德山王如来。补处者,犹储君之义也。
二、其本下,结难测。
其本迹若此,宁可测知?方便随缘,趣举一名耳。
如上经说,或已成如来,或现为菩萨。往世正法,曾作释迦之师。今日观音,仍补弥陀之处。亦如妙德,元是能仁九代祖师。孙已果圆,祖犹因位。本迹高下,安可测量。然须用其高下四句,以显诸圣难思之相。
二、今言下,叙人法标题二:初、叙人兼经字二:初、叙人二:初、对梵翻名。
今言观世音者,西土正音名阿耶婆娄吉低输,此言观世音。
诸神呪经先称梵名,今文稍略,而其华语名多互出,此云观世音,馀云观自在,唯千手眼大悲经中云观世音自在菩萨,其义似足。然约境智而明别应,则今三字诠显无亏,若依今解已彰自在。
二、能所下,约华释义二:初、别释二:初、释二:初、释观字二:初、中边妙达。
能所圆融,有无兼畅。
能所圆融,中智也。有无兼畅,二智也。只于一心双遮双照,于照中时即达二谛,故云兼畅。是则十界言音即起即观,常遮常照。
二、照穷下,修性俱明。
照穷正性,察其本末,故称观也。
照穷正性,见性德也。察其本末,见修德也。此约妙境,显其妙智。本具三千,虽即三谛,对修故合,但云正性。修中缘了,各有本末。合掌低头,缘之本也。福德庄严,缘之末也。一句一偈,了之本也。智慧庄严,了之末也。顺修既尔,逆修亦然。造恶之时,慧数诸数,岂非其本。受苦之时,习果报果,即是其末。若以修性,论其本末,义复臻极。性德三千,语本方尽。修起三千,论末乃穷。非上三智,莫照斯境。非此妙境,莫发其智。函盖水乳,聊可方之。
二、释世音。
世音者,是所观之境也。万像流动,隔别不同,类音殊唱,俱蒙离苦。
即十界众生遭苦求救称名等音也。是所观境者,上之境智皆是能观,可譬槌砧;此之世音可譬淳朴。非前境智观此世音,焉令十界俱脱三障?又复应知,前之境智即是菩萨难思体用,即能应也;世音之境乃是众生由苦成机,即能感也。此即境智及以感应,三字之中悉得成就。万像等释世,类音殊唱,带世释音,俱蒙离苦,致感获益。
二、菩萨下,结。
菩萨弘慈,一时普救,皆令解脱,故曰观世音。
可见。
二、此即下,总示。
此即境智双举,能所合标。
观等三字,境智也。能所者,感应也。能即能应,所即所应,岂可重云能照所照?
二、叙经。
经者,由义文理表发织成行者之心,故曰经。
此品既已别行于世,本多题云观世音经,或云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经,故今叙人名,后略释经字。言由义者,淨名玄义云:经由圣人心口故称为经,悉檀致教经由如来心口故名经也。又云:前圣后圣莫不经此悉檀所说之教而得成道。文理等者,取经纬义法喻参明,文经理纬互相表发,织成行者观智之心也。
二、普门下,叙法兼品二:初、叙法二:初、消二字。
普门者,普是徧义,门曰能通。
二、用一下,示十普。
用一实相,开十普门,无所障阂,故称普门。
实相者,三千皆实,相相圆融,而言一者,不二义也。万德总称,一乘异名,下文十义,以示其相:一无缘慈悲,二无作弘誓,三圆修之行,四不断之断,五圆入法门,六无记神通,七体内方便,八施开说法,九普供诸佛,十普益众生。从愿立行,自因之果,全体起用,上供下益,原始要终,摄诸法尽。十皆实相,互通徧摄,无所障碍。
二,叙品。
品者,类也。义类相从,故名为品也。
虽顺别行立乎经目,然是法华流通一品,故今叙之不忘本也。中阿含云:䟦渠,此翻为品。取义类同者,集为一章也。
二、大部下,释正。文二:初、例部大。
大部既有五章明义,今品例为此释。五意者:一、释名;二、出体;三、明宗;四、辩用;五、教相。
妙玄五章,解释甚委。经之一品,妙义岂殊?彼但正明五字通目。今之所释,一品别题,况复坑行?故须自立五义分别。虽复自立,还须符彼开权显实圆妙之文。故释名则纯妙人法,显体则不二理智,明宗则难思感应,论用则无缘与拔,判教则终极醍醐。此之五章,名总三别,教判总别(云云)。
二、释名下,释今文五:初、释名四:初、列章。
释名为二:一、通释;二、别释。
二、通者下,示相。
通者人法合明,别者人法各辩。
三、何故下,对根。
何故尔?缘有利钝,说有广略。
通既是略,一往对利;别解则广,一往对钝。若其二往,须明二持,闻持则以广说为利,义持则以略说为利,钝可意得。槃特名钝,是就闻也;目连称钝,盖约义也。今之二释,对乎两根,须约义闻,互论利钝。四、今就下,正释二:初、通释二:初、标列。
今就通释为四:一、列名;二、次第;三、解释;四、料简。
二、一列下,正释四:初、列名三:初、略标示。
一、列名者,十义以为通释。
二、立名意二:初、明理超名数。
所以者何?至理清淨,无名无相,非法非人,过诸数量,非一二三。
大师虽用十种义门通释题目,而深体达观音至人普门妙法,本离言说心缘之相,故云至理清淨等也。故起信云:一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妄念不可得故。
二、但妙下,名数显理二:初、约义示。
但妙理虗通,无名相中假名相说,故立无名之名,假称人法。虽非数量,亦论数量。
上言至理清淨,无名相等,盖约自证,绝乎言思也。今云妙理虗通,假名相说,乃据被物设教而谈也。言虗通者,此明妙理无坚住性,虽无名数,而能徧应一切名数。故荆溪云:性本无名,具足诸名,故无说而说,说即成教。是则离言依言,皆顺至理,圣默圣说,俱有大益。故起信论:问曰: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者,诸众生等,云何随顺而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能说可说,虽念亦无能念可念,是名随顺。若离于念,名为得入。今亦如是,以十种义,无说而说,意令学者无念而念。
二、故大下,引文证。
故大论云:般若是一法,佛说种种名,随诸众生类,为之立异字。
般若无相,即是一法。悉檀为物,立种种名。
三、今处下,正列名二:初、明中当。
今处中说,略用十义以释通意也。
今立十义,离于太广及以太略。广则令智退,略则义不周,我今处中说,令义易明了。
二十义下,正标列。
十义者,一人法,二慈悲,三福慧,四真应,五药珠,六冥显,七权实,八本迹,九缘了,十智断。
二、第二下,次第三:初、标示两意二:初、正标示。
第二、次第者,此有两意:一、约观明次第;二、约教明次第。
约观约教,各有生起,次第不乱。
二、约观下,明总该。
约观则总初中后心,因圆果满。约教则该括渐顿小大诸经。
若观若教,能总能该。观总三心:人、法、慈、悲,初心也;福、慧,中心;真、应至八,皆在后心。缘了极性,示因方圆;智断究尽,明果方满。教约五时,无不该括:华严,顿也;三时,渐也。复于渐中,三藏唯小,二酥部大。若论法华,出前四味,以非兼但对带故也。已备诸说,故今略之。
二、约观下,解释两意二:初、观次第十:初、人法二:初、能冠九双。
约观以人法为初者,欲明观行必有其人、人必秉法,譬如人受一期果报揽阴成人,虽具无量德行必先标名字,故以人法居初,意亦例此。
慈悲等九,皆以人法而为所依,是故品题特标此二。故以凡夫假实为譬,先有揽阴所成众生,方可论其种种德行。人法冠九,义岂不然?
二、人法下,当科次第二:初、疑。
人法居九义之初可尔,何意乘以人法为次耶?
何意乘以人法为次者,法是所乘,人是能乘,理合先说本性所乘,方论始觉能乘,今何反此?
二、此须下,释。
此须据经。经云:以是因缘,名观世音。即前辩人。后云:方便之力,普门示现。即却论于法。人能秉法,故言人法也。
能乘、所乘,先后无在。今有二意:先人、次法。一、据经文,二、从义便。人能秉法,即其义也。
二、慈悲二:初十中,次第二、二法前后。下去诸科,例有此二。
二、次慈悲者,良由观音之人观于实相普门之法,达于非人非法实相之理,一切众生亦复如是。故华严云: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此理圆足,无有缺减,云何众生理具情迷,颠倒苦恼?既观是已,即起慈悲,誓拔苦与乐,是故明慈悲也。复次,若就言说为便,初慈后悲,亦是就菩萨本怀,欲大慈与乐,既不得乐,次大悲拔苦,故初慈后悲。若从用次第者,初以大悲拔苦,后方以大慈与乐。又就行者,先脱苦,后蒙乐,故先悲后慈。今从前义次第也。
次于人法论慈悲者,大士既观本性普门之法,乃达生佛无差之理,而闵迷者枉受众苦失于本乐,故起誓愿永期与拔,观境发心正当其次。先慈次悲者,文有四释,今从语便及以本怀,不从用次及以行人,故结示云今从前义。
三,福慧中。
三福慧者,初则人法相成,此据其信;次则慈悲与拔者,此明其愿。欲满此愿必须修行,修行不出福慧,慧即般若、福即五度,互相资导以行填愿事理圆足。若智慧增明则大悲誓满拔苦义成,若福德深厚则大慈誓满与乐义成,故福慧居三也。复次言说为便先福后慧,若化他本意先欲实慧利益,如其不堪方示福德。又资故先福、导故先慧。
人法据信者,愿行之前。人观圆法,止且成信,依乎忍乐,立其四弘。若匪行山,莫填愿海。行即福慧,义当六度。五资于慧,慧导于五,其犹目足,不可互阙。五除事障,慧消理惑,此二功圆,则悟理得事矣。是知福慧成前慈悲之心,起后与拔之用。先福次慧,亦从语便,不据本怀。若论资导,复何先后?
四真应者。
四、真应者,若智慧转明则契于法性,法性即实相名为法身,法身既显能从真起应,真显应起只由福慧开发,故次第四也。又若就方便化物,先用应后用真,今从前义为次第也。
信愿福慧皆在于因,因能尅果故成真应,福资于慧显出真身,慧导于福显出应用。真应次者,若就渐化先示应身接其小器,后令入实方示真身,亦可先顿次渐则真前应后。今不从设化,但就真显应起而立其次,故云从前,亦是语便。
五药珠者。
五、明药珠二身者,先明真应直语证得未涉利人,今明两身俱能益物,真身破取相谕如药,应身对万机类于珠。就两字明次第者,与慈悲相似也。
福慧二行显发真应,故云直语证得未涉利人。今明药珠则示两身益物相也。真身冥理见则三惑皆消,即差病益也。应身赴物感则众善普会,即雨宝益也。言真破取相者,既以三智冥理为真,岂但能破见思取相?应知见思取生死相,尘沙取涅槃相,无明取二边相,若次不次俱有其义。药珠次中与慈悲相似者,药即同悲,珠可类慈。彼有四义定乎先后,言说本怀即先慈次悲,从用就机则先拔后与,今之次第似彼后二。
六、冥显者。
六、明冥显者,前明二身道理即能显益,今辩被缘得冥益或得显益,故次二身后明也。
前明二身破惑如药、对机如珠,机既破惑则显见真身,故云二身即能显益。今辨二身常普被物,有见知者俱名显益,不见知者称为冥益,如是说者方尽圣人益物之相。二益先后不可定判,亦从语便故云冥显,此既易解故不言也。
七,权实中。
七、明权实者,前缘得益,何意不同?良由权巧无方,赴机允当,不失其宜,二智之力,故以此为次也。先权后实者,此就浅深为次也。若依文者,先以实益,次以权度,此随物为次。若就佛本意,先只为一大事因缘,先显实益,众生未堪,后用权度。
前缘不同者,盖所被之机根性差别也。权巧无方者,即能鑑之智无定方所也。或冥或显破恶生善,深浅不同广狭有异,皆由二智逗会无差,故于益后须论权实。二智前后虽有三义,且据浅深为次。八本迹中。
八明本迹者,虽复益物权实之巧,而巧有优降,必是上中下智本迹之殊,权实略而且横,今欲细判高下以明次位,若其本高,所作权实之迹则妙,是故次总略之后,辩其细妙之能也。非木无以垂迹,故先明木,非迹无以显本,应先迹也。
巧有优降者,谓智有高下也。上中下者,以妙觉为上、等觉为中、降此为下,前权实鑑机必须双用,故云横也。今本迹约位既论高下,人必从本方乃垂迹,故云竖也。二法前后可见。
九、缘了二:初、指前顺论自他。
九、明了因缘。因者,上来行人发心修行,从因尅果,化他利物,深浅不同。从人法至真应,是自行次第;药珠至本迹,是化他次第。此乃顺论,未是却讨根木。
如上八双,从微至著,皆是顺论,仍未分配。今挹流寻源,须明性德,而为诸法生起之本。
二、明今却讨种子
今原其性德种子,若观智之人,悲心誓愿,智慧庄严,显出真身,皆是了因为种子。若是普门之法,慈心誓愿,福德庄严,显出应身者,皆是缘因为种子。故次第九也。
则逆推真身智慧悲誓观智之人,元以性德了因为种。若应身福德慈誓普门之法,元以性德缘因为种。自行既然,以例化他。本证实智,冥益药王,属乎了种。迹化权智,显益珠王,功归缘种。乃以顺论,却讨为次。
十次缘了论智断者。
十、明智断者,前明缘了,是却讨因源;今明智断,是顺论究竟。始则起自了因,终则菩提大智;始则起自缘因,终则涅槃断德。若入涅槃,众行休息,故居第十也。
前既逆推尽乎因德之始,今更顺说至于果德之终,即以始终而为其次,过荼无字,故十后不论矣。二、二约下,明教次第二:初、牒章立门。
二、约诸教明次第者,又为通别。
二、通义下,依门释义二:初、通者。
通义可解。
五时四教各可论十,随法义立不可深穷。且如三藏立十双者,人法则揽阴成人谛缘度法,慈悲则声闻法缘菩萨生缘,福慧则声闻三学菩萨六度,真应则五分法身作意通应,药珠则治四住病雨三乘宝,冥显则众生获益有见闻不见闻,权实则称真之实随情之权,本迹则自证之本示现为迹,缘了则一句了因微善缘种,智断则声闻四果菩萨顿成。三藏尚备,通别可知。
二、别今下,别二:初、五味二:初、释五:初、乳二:初、明具前六义。
别今当说。如华严顿教,教名大方广佛。华严依题,初明人法。此人秉法,必具慈悲。菩萨修因,居然福慧。既入地位,必证真应。既能利物,则辩药珠。物得其益,有冥有显。
乳即部顿,故指华严六字别题。具法人喻大方广法也,佛是舍那果人也。华严喻诸地因,华严果德也。只就一题已含六义,以慈悲乃至真应不出自行因果,药珠冥显只是化他能所,即就中道别论六义也。
二、而未下,明阙后四义二:初、明通别二:初、明无别。
而未得别论权实,本迹缘了智断者。
二、通义下,许有通。
通义则有,别意则无。
若以别圆对权实,体用论本迹,微因之缘了,大觉之智断,亦有理存焉。
二、何故下,明阙具二:初、约化始明阙。
何故尔?佛一期化物,明于顿渐,顿教虽说,渐教未彰,故不明四意也。
权实等四,说出世意,示久远成,却讨三因,终归祕藏。初成设教,别接大机,既匪终穷,故阙斯意。
二、所以下,对具明阙二:初、对法华。
所以不明者,彼经明小隔于大如聋如痖,覆于此权未显其实,故云久默斯要不务速说,故言无权实也。言无本迹者,彼经未发王宫生身之迹、寂灭道场法身之迹,未弹指謦欬发久远所得生法二身之本,故言无本迹。
言小隔于大者,传经三十七云:时舍利弗祗园林出,不见如来自在庄严变化及生意念,亦不乐说,不能讚歎,以声闻人出三界故。此即如聋如痖之文也。以未说为实施权,开权显实故也。言无本迹者,华严初云:于菩提道场始成正觉。今法华云: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谓今释迦牟尼佛出释氏宫,去伽耶城不远,坐于道场,得三菩提。然我实成佛已来无量无边百千万亿那由他劫。斯是华严被废之文也。言弹指謦欬者,如神力品:释迦牟尼与分身诸佛出广长舌相,上至梵世,一切毛孔放无量光,皆悉徧照十方世界,满百千岁。然后还摄舌相,一时謦欬,俱共弹指。是二音声徧至十方诸佛世界,地皆六种震动。乃至佛告地涌诸菩萨:汝等于如来灭后,应一心受持、读诵、解说、书写、如说修行等。此乃本门,为嘱累地涌菩萨通经,现斯神力也。疏云:謦欬者,通畅之相。弹指者,随喜也。盖表如来远本之意。已获通畅随喜菩萨,闻于远本,增道损生也。
二、言无下,对涅槃。
言无缘了智断者,不明小乘根性及有心之者,本自有当住之因,当剋智断菩提本果,故言无也。
言不明小乘根性等者,不如涅槃明二乘之人及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悉当作佛,故阙后二双。
二、次约下,酪二:初、大师明阙具二:初、正明阙具。
次约三藏教,但明人法慈悲福慧三义,无真应等七种。
二、何故下,明阙具所以。
何故尔?二乘教中但明灰身灭智,那得从真起应?既无真应,将何益物?
言二乘教者,以三藏菩萨果同二乘,如大论中通指阿含为声闻经耳。此教不谈妙有之真,故身智灭不能起应,既无真应岂有药珠等邪?
二、私难下,章、安私料简二:初、正料简二:初、难者。
私难:通论备十,别语但三。此三若约真谛,则随通义乃具十意,何止但三?若言是别,别应约中道,既得有中道、人、法三种,何意无七?
恐人不了大师立今通别之义,故设兹难作说示之由,乃约真中设通别难,由此二是通别理故。
二、私答下,释者。
私答:通论十意,此约三乘;别语三科,的据菩萨。三藏菩萨得有慈悲福慧伏惑之义,既伏而不断,故无真应七法。
不以真谛通对中道别,盖约三乘通对菩萨别。若三藏三乘从因至果,可就真谛通论十义。今释观音须在因位,此教菩萨因中唯有求佛人法、四誓慈悲、六度福慧,伏惑未断,故不得论真应等七。岂唯无于中道之七,亦乃未有真谛之七。
二、师云下,指师意。
师云:齐教止三。
只齐三藏别论菩萨,前之三义异于二乘,不就中道别论三义。
三、生酥
若约方等教对小明大,得有中道大乘人法至冥显两益等六意。然犹带方便调熟众生,故不得说权实等四意。
部虽四教,今对偏小明圆中道人法等六,未开权迹及却讨等,故无别四。
四、熟酥
若明般若教,虽未会小乘之人,已会小法,皆是摩诃衍。但明人法等六意,亦带方便,未明权实等也。
虽会小法,未开小人,同前二部,但明六意。
五、若约下,醍醐二:初、法华二:初、明部彰八意。
若约法华教,则会小乘之人,汝实我子,我实汝父,汝等所行是菩萨道,开权显实,发本显迹,了义决定,不相疑难,故知法华得明中道人法。至本迹八意,前诸教所不明,法华方说,故云未曾向人说如此事。今所说者,即是今当为汝说最实事也。
六虽同前不无小异,前是隔偏之圆,此乃开麤之妙,故人理教行咸会一乘,权实本迹唯彰此典。若约自他及以偏圆论权实者,前部非无,今所论者为实施权、开权显实、会权归实、废权立实,此之权实馀部永无。若理事理教教行体用四重本迹,不独今经诸部容有,若尘点劫前最初成佛而为实本,中间今日示现成佛皆为权迹,是名权实本迹。本门开竟,此身即本迹门已说,及诸部谈皆名为迹,是名今已本迹。此之二重诸经绝议,故云诸教不明法华方说。
二、三世下,明化满一期。
三世诸佛调熟众生,大事因缘究竟圆满备在法华,故二万灯明但说法华息化入灭,迦叶如来亦复如是。
方便品中五佛章内,皆先施方便,后显种智。方便即四时三教,种智是法华一乘。是知诸佛化终此典,灯明迦叶出于淨土,故至法华即入灭度。今佛释迦现于秽土,故说涅槃以为赎命。
二、若约下,涅槃二:初、明摄机罄尽。
若约涅槃,即有二种,所谓利、钝。如身子之流,皆于法华悟入,八义具足,不待涅槃。若钝根弟子于法华未悟者,最为此人却讨源由,广说缘了,明三佛性。
渐化已来法华入者,望前已钝复有未入,待至涅槃法华犹利。然法华破大阵,涅槃收残党;法华为刈穫,涅槃是捃拾。大化之功在乎灵鹫,馀机未尽故至双林。极钝既昧法华八义,须为此人委明佛性,一代之机终穷于此。
二、若论下,明示法无遗。
若论性德了因种子,修得即成般若,究竟即成智德菩提。性德缘因种子,修得成解脱断德涅槃。若性德非缘非了,即是正因。若修得成就,则是不纵不横三点法身。故知涅槃所明,却说八法之始终,成智断十义具足。
涅槃既摄钝机,故始穷本性,终显极果,十义整足,故以性三起于修三。既修性各三,则因果不二,双非缘了,即是中道正因之体。而此正体必具双照之德,故至修成三点法身也。例知缘了亦各具三,修德须云三点般若、三点解脱等也。当知今文为顺经题人法二义,故立十门,始终皆二,二即不二,中在其中,数有亏盈,法无增减。故止观云:首楞严偏举一法具一切法,亦不减少,名祕密藏。乃至涅槃三法具足,法亦不多,亦名祕密藏。盖诸经赴缘不同故也。
二、此历下,结中。
此历五味论十法次第。
云此历五味,论十法次第者,问:前约观明十法,自行化他,原始要终,实成次第,生起不乱。今历五味,但明诸部具法多少,何名次第生起耶?答:前约观中,正论修证次第;今约教中,乃论用与次第。明其十法,随于部味,次第被机,前之四味,但三但六,后至醍醐,具八具十,岂非用与次第邪?应知前明诸教观法次第,今明观法随教次第,虽乃约修约用不同,而皆得名十法次第也。
二、约四下,四教者。
约四教则可解。
通论则随真随中各有十双。若别论者,三藏别就菩萨,唯有人法慈悲福慧三双,以未断惑故无真应等义,具如前说。例此通教亦就菩萨,而可别论真谛六双,以第七地去誓扶馀习,神通託生双流化物,得有真应药珠冥显之义,二乘无此故名为别。若其别教行虽次第,而可就中明乎六义,凡三圣三其相可见。法华前圆亦只有六,涅槃四数皆知十双,然约重绝不无进不,前历五味已含教义,故云可解。
三、故知下,结歎两意二:初、结歎。
故知十法收束观教,结撮始终,商略大意,何观而不摄?何教而不收?意气宏远,义味深䆳,前后有次第,麤细不相违,以释生起意也。
观论此十,则因有愿行,果有力能;教论此十,则论法有始终,被机尽利钝。故禀教修观者,何莫由斯道也。商略,犹较量也。以此十义,较量一代教观,摄无不尽。该修德之极,故云意气宏远;彻性德之本,故云义味深邃。又横收四教,故云宏远;竖摄五味,故云深邃。人法至真应,自行之前后;药珠至本迹,化他之前后;缘了与智断,修性之前后。三义为麤,六义为细,乃至八义犹麤,十义最细。此就略广以辩麤细。若以麤妙释麤细者,诸味纯杂,可以意得。二、问法下,料简。
问:法华前教同有六意,云何为异?答:华严六意,于利人成醍醐,于钝人成乳。三藏中三意,于利人密去,于钝人成酪。方等六意,于利人成醍醐,于钝人成生酥。般若六意,约利人成醍醐,于钝人成熟酥。若法华八意,于钝人成醍醐,
问意者,法华之前别论华严、方等、般若,同有六义、有异意否?虽问三味、六意同异,答中委出酪味中三及醍醐八,以五味中根有利钝,利人部部得入醍醐,钝者随味次第转改。故华严六义,高山王机即入地住,穷子迷闷见思全在,三藏但小故无显露。得大益者,若八万诸天获无生忍,故云密去;二乘之人方破见思,故但成酪。方等中六有褒有贬,利者闻褒即得圆益,小人被贬冥入通门。般若中六意在淘汰,利闻圆空得不共益,声闻转教密破尘沙。法华八意调机已熟,开彼权门即示实理,复废近迹令见本身,钝人皆得一乘,利者复增圣道,涅槃同味故略不言,但为捃拾具说十双,于极钝根亦获常益。故知四味虽谈圆顿机悟浅深,至第五时益无差降,不禀山门焉知一化机教之相?
第三、解释三:初、略标。
第三、解释者。
二、人即下,广释十:初、人法三:初、立。
人即假名所成之人也,法即五阴能成之法。
所言人者,阴中主宰也。略论四名,所谓我、人、众生、寿者。具论十六,即于四上加其十二,谓命者、生者、养育者、众数、作者、使作者、起者、使起者、受者、使受者、知者、见者。言假名者,自无实体,但藉五阴和合而成,如揽五指假名为拳,是则拳由指得、指非拳成,拳如于人、指如于法,能成是实、所成是假。此之假实,就大小教辩常无常,小明人法终归无常,大说假实究竟常住。如藏通教,始从凡地至有馀涅槃皆有假实,若入无馀,身智既亡假人安寄?若别圆教,三惑二死尽淨之时,人之与法常住自在,假人是尊极众生,实法名常住五阴。以要言之,若云惑尽人法永无,斯是小乘亦称权教;若言惑尽人法不灭,斯是大乘亦称实教。凡言别圆初后知常,盖知人法不可灰断,藏通反是,故曰不知。又复应知假人之号,多从依正实法而立,如世人称谓,或从形貌、或从德业,即正报实法立名也;或从住处、或从统摄,即依报实法立名也。今观世音为假名者,观是观智、世音是境,此是自他正报,岂非实法?但以名为观世音菩萨,故判属人;普门既是此人所乘,故判属法。若云普门法王子观世音者,即须却判普门属人、观音属法。盖由今品以观智目人,是故释义皆用智慧而对人也。须知观智体是实法,既以观智目人,则九双中悲慧真药冥实本了智皆是实法,目其假人于今知已。释下诸文则皆可见。
二、此之下,释二:初、总示二:初、示通凡圣。
此之人法,通于凡圣。
虽漏无漏偏圆因果优劣不同,而其假实终无暂阙。
二、若色下,各明假实二:初、凡。
若色、受、想、行、识是凡鄙法,揽此法能成生死之人。
庸常曰:凡弊恶曰鄙,即六道五阴,唯成分段生死人也。
二、戒定下,圣二:初、示相。
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是出世法,揽此成出世圣人。
既革凡成圣,即转五阴而为五分。三乘四教,虽权实异,皆能转阴而为法身,随位揽法,成其假人。
二、故大下,引证。
故大论云:众生无上者,佛是;法无上者,涅槃是。
妙觉极位,人法二执,究竟尽处,假名一千,皆成四德,名无上众生。依阴二千,一一四德,名无上实法。故偏小及圆因位,无非本性无上人法。但二执未尽,而其修得,不名无上耳。
二、虽通下,委释二:初、凡。
虽通凡圣,不无差别。上中下恶,即成三途之人法。上中下善,即成三善道之人法。故有六趣阶差。若更细论,百千万品。
善恶为因,人法是果,各论三品,此约总示。其中别业交互感果,非算数可及。
二、圣人下,圣。性德人法何甞改变?但以随机教门示观,致有小大、共不共异,故于圣中分别其相。此二:初、小三:初、就有门释。
圣人人法,亦复不同。若三藏有门,观众生我人,如龟毛兔角,毕竟不可得,但有五阴之法,此即人空法不空。观此法无常,生灭不住,发生煖顶等位,即是揽方便之法,成似道贤人。若发真成圣,生方便有馀土,揽法性色识等,成彼土行人。
即毗昙中人法观也。言人空法不空者,非全不破实法,盖此门观行破假人时,未破五阴,且云不空,以此二空前后观故。而前后相两途不同,若观假人如兔角等,惑落见谛,即于修道观阴无常,破彼思惑。若其人执虽被穷逐,见惑不破,而更度入实法之中,于阴生见,即须观阴无常、无我,破此见惑。故法空观能破二惑,乃于节节各有人法。若见惑未伏,即有漏人法;其能伏者,即方便人法;发真断结及生有馀,皆无漏人法。然小教中不说生处,今约跨节,故生界外。如大论云:出三界外有淨国土,声闻、缘觉出生其中。以大乘说身智不灭,无漏业牵,生彼五阴。
二、若空下,就空门释。
若空门明有实法之体,揽此实法,得有假名之人。观三假浮虗,会入空平煖顶,即揽方便法,成似道贤人。若发真成,无学生方便土,揽法性五阴,成彼土行人。
即成实中二空观也。揽阴成人,不同有门。阴中求我,三假浮虗,且异实法生灭。人既揽阴而有,观乃即法观人。从始至终,假实双破。言三假者,谓因成相续相待,名不殊大,义归小乘。大观三假,生即不生,亦复无灭。令观三假,因缘和合,体性不坚,大若空华,此如云霭。由此观故,会入真空平等之道。
三、馀两下,例二门释。
馀两门人法,例此可知。
亦有亦空门,即昆勒论之所申也。非有非空门,未见论来。有人言:犊子阿毗昙申此门意,未可定用。然假人不有,四门是同,唯论实法,四相有异。若毗昙明析色存于邻虗,成实析色破于邻虗,昆勒说色亦有亦无,第四门意例应双遣。然此四门,诠法虽殊,谛理是一,若不得意,四门成诤。故大论云:若不得般若方便,入阿毗昙即堕有中,入空门即堕无中。又大师云:数存邻虗,论破邻虗。此与邪无相滥等。若得意者,色若麤若细,总而观之,无常无我,破于见爱,得入空平,双亦双非。语似中道,理只在空,但能从容会入空理,节节人法,例前可知。
二、摩诃下,衍三:初、明体空通三教。
摩诃衍中明人法者,亦不言人空法不空,亦不言体有假用,但观假名阴入等性本自空。故大品云:色性如我性,我性如色性。始从初心,终于后心,常观人法俱空。故大论云:菩萨常观涅槃行道。
不言人法空不空者,异彼毗昙观人空时未破实法。不言体有假用者,异彼成实揽实法体成假人用。但观人法本自不生今亦无灭,色是五阴之首,我是十六之初,故各举一以例其馀,人法即空故曰如也。观此二空始因终果,若人若法不生不灭名为涅槃,常修此观以行正道。应知大品谈空义含深浅。何者?若钝根者谓但空有,即入偏空证其通理。若利根人一闻于空知空二边,名见中空属后二教。又此中空复分二种,离边而解此当别理,即边而解乃属圆理。如来巧智善谈于空,能被三根断证不等。又复应知彼经空义虽通三教,今之人法非前二种,唯用最后即边之空,淨其二执成圆假实。若不尔者,非今人法。
二、以观下,明缘、了、通、别、圆者,前明二空,未明缘、了,意虽在圆,通人有分;今约二空,明二佛性,故在圆、别,不涉通门。今文既以观人、法空明二因种:一、言于空须分二种:若毕竟空,观于人、法,显圆二因;若次第空,观于人、法,即别二因。文以无上人、法为缘、了种,亦须善别百界假实为佛涅槃,斯为圆观;若唯佛界,故属别也。文意在圆,别人有分。释此为二:初、了因中,
以观人空即是了因种子者,论云:众生无上者,佛是。佛者,即觉。觉是智慧,始觉人空,终觉法空。故知观人空是了因种也。
以观人空即了因种者,大乘空观荡情显德,今经既以智慧目人,故人执空则智人显,况观本空乃显本智,本智即是性德了因,故引论文果佛为证,则因果不二修性一如,故知今文正明圆观。言始觉人空终觉法空者,人是觉智不独自空,人执复能空于法执,虽云始终非次第观,此由大乘观性相二空,破生法二执显真俗二谛,观虽不次说有始终故也。如大本疏云:真谛即法空,俗谛即生空,俗假真实。辅行云:若有性执世而非谛,破性执已乃名世谛,故云世谛破性。性执破已但有名字,名之为假,假即是相,为空相故观于法性,观理证真名真谛破相。空非前后二谛同时,为辩性相前后说耳。思之思之,不见此意徒谓即空(上皆辅行)。此明觉智一念之中空人法执有始终义,勿迷此语定判属别,说时非行时斯之谓也。
二、缘因中。
观法空是缘因种者,大论云:法无上者,涅槃是。以生死阴断,涅槃阴兴。大经云:因灭是色,获得常色,乃至识亦如是。大品云:菩萨行般若时,得无等等色,无等等受、想、行、识。当知涅槃是无上法也。揽此法成无上之众生,号之为佛。故知观法空是缘因种也。
观法空即缘因种者,由觉智故法执既亡五阴清淨,乃以淨阴而为缘因,况了本空乃阴本淨,本淨之阴名性缘种,故引大论大经极果法空及大品真因法空以显缘因相。当知真因极果既十界圆融,则百界五阴皆无上之法,揽此等法称之为佛。若以三千言之,则众生一千皆佛之假名,阴土二千皆佛之实法。故荆溪云:三千果成咸称常乐。又云:一佛成道法界无非此佛之依正。修德既尔,性德本然。问:文中缘了竝云种者,其义何耶?答:夫言种者凡有二义:一敌对论种,如三道是三德种;二类例论种,如缘了是智断种,性德法身为修德法身种,此二皆取能生之义也。若以二空为种即类例义,若以二执为种即敌对义。今文既云观人法空即缘了种是类非对,若就觉智观于二空为二因种,则取修二类于果二;若就性德本自二空为二因种,则取理淨类于已淨。故圆论性种有对有类别无对种,学者审思。圆教反是,学者思之。
三、以观下,明即离唯圆顿二:初、约六法示三因二:初、引经标即离。
以观人法空,即识三种佛性。故大经云:众生佛性,不即六法,不离六法。
众生佛性者,性德三因也。六法者,五阴神我也。斯盖本觉常寂常照,常非寂照,寂是缘因,照是了因,双非是正因。此三于六不即不离,乃不思议不生不灭之六法也。立门既妙,故别初心,不能造趣。
二、不即下,据理明即离。
不即者,此明正因佛性非阴非我,非阴故非法,非我故非人,非人故非了,非阴故非缘,故言不即六法也。不离六法者,不离众生空而有了因,不离阴空而有缘因,故言不离六法也。
正因不即者,正非寂照,故不即一切。迷时不即我阴人法,解时不即修中缘了,良以始终无变改故也。缘了不离者,性德二因既当,而寂而照,寂是百界实法,照是百界假人。此之假实,能迷能解,迷故举体而为一界假实,即非局而局,是故二因不离六法。若即迷成解,转成修中缘了,破于二执,显本寂照。百界假实,名为二空,即非徧而徧,故云不离众生空而有了因,不离阴空而有缘因。结云不离六法者,不动我阴而成二空故也。只一觉性,具三种德,名为三因。即三而一,即一而三,非一非异,不纵不横,欲彰祕藏,绝乎思说,故对六法,言非即离。人见文中正因不即,缘了不离,不达妙旨,分对而已。应知一王、一数、一根、一境,随迷随解,从因至果,但趣举一,皆名佛性,不可谓是,不可谓非,故云不即六法。不离六法,亦名一念,即空、假、中。中故不即,空、假故不离,义非异途,故此观唯属圆教。
二、佛从下,约三性明分证。
佛从初发心,观人法空,修三佛性,历六即位,成六即人法。今观世音未是究竟之人法,即是分证之人法。
言佛从者,欲对观音明分满故。佛于三性六即究满,良由初心能以三观观于六法,应知三性即是性中三德三观。初发心时须于性三起于修三,六位虽殊三性无别,是则六即皆是无上人法。故下结云二番问答,是分释无上人法也。
三、前一下,结。文有二:初、结指经文。
前一番问答,是分释无上之人,称观世音。后一番问答,分释揽无上之法,故称普门。
二、当知下,结归题目。
当知人法因缘故,故名观世音普门也。
可见。
二、慈悲三:初、标示。
二、释慈悲者,悲名愍伤,慈名爱念。愍故拔苦,念故与乐。
二、菩萨下,解释二:初、约四誓论功二:初、明须誓三:初、须誓意。
菩萨若但起慈悲心,不牢固故,须发弘誓加持使坚。
所言慈悲弘誓者,简于凡小无誓慈悲,显今菩萨有誓慈悲。
二、譬如下,举喻显。
譬如工匠造物,节廨虽复相应,若无胶漆,则有零落。
慈悲摄生,如节廨合。无誓胶漆,拔与不长。
三、誓愿下,牒喻结。
誓愿如胶,亦复如是。
二、悲心下,示运心二:初、二誓明悲。
悲心愍伤,拔于世间苦集因果,兴两誓愿,所谓: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量誓愿断。此两誓愿,从大悲心起。
今既通示世间之言兼两三界,后出世间亦当例此。
二、以慈下,二、誓明慈。
以慈爱故,欲与道灭出世因果之乐,兴两誓愿,所谓法门无边誓愿知,无上佛道誓愿成。此两誓愿,从大慈心起。
前拔苦中,果重因轻,故先拔重;今与乐中,因显果密,故先与显。斯是菩萨利物之心,则与声闻知苦断集、慕果修因不同故也。若璎珞中明四誓云:未度苦谛,令度苦谛;未解集谛,令解集谛;未安道谛,令安道谛;未得灭谛,令得灭谛。彼经所立,四皆利他;今文所列,三通自行。应知语有自他,意必双具。
二、但前下,约四教辩相。以其立誓须依四谛,若不依谛,名为狂愿。何者?四既称谛,则能审实迷解之相、苦乐之际,依此起誓,方有拔苦与乐之理。傥于法不谛,徒兴与拔之心,终成狂简之愿。此有二:初、例前科。
但前明人法,凡圣不同,今辩慈悲,大小亦异。
二、若三下,明四教依谛立誓。须知权实各有事理,故以四教明乎谛相。生、灭、无生、无量、无作,皆明菩萨依之起誓。初三藏。
若三藏行人,观分段生老病死八苦,即起誓愿:众生无边誓愿度。若观分段颠倒结业,而起誓愿:烦恼无量誓愿断。欲令众生观此因果无常生灭,念念流动,修于道品,即起誓愿:法门无量誓愿知。若观真谛无为之理,即起誓愿:无上佛道誓愿成。如此慈悲,缘有作四谛所起也。
此教为于迷真重人,说世出世二因二果,不即真理,故互生灭。菩萨观此,兴有作誓,有生可度,有惑可断,有法可知,有佛可成,四皆有作,谛使然也。问:三藏所谈,灭非真谛,今文依灭起第四誓,那云真谛无为理耶?答:灭谛之体,是二涅槃,虽非真谛,能冥于理,故云因灭会真。道是灭因,苦集违理,佛既契真,故成佛誓,观真而发。
二、复次下,通教。
复次,通教观老死八苦如幻如化,众生颠倒谓为真实,即起誓愿。观贪恚痴等如幻如化,众生颠倒为之受恼,即起誓愿。观即色是空,即识是空,即贪痴等是空,非色灭空,色性自空,空亦不可得,而众生不能即色是空,即起誓愿。又观涅槃,若有一法过涅槃者,我亦说如幻化,而众生谓有佛道可求,即起誓愿。是约无生四谛起慈悲誓愿也。
所拔所与,二因二果,大同前教。但以此教所被之机,迷真轻故,事皆即理,四竝如幻,不生不灭。所谓苦无逼迫相,集无和合相,道不二相,灭无灭相。观此四谛,而起四誓。谛既如空,誓亦如幻。言若有一法过涅槃等者,大论第五十先引经云:诸天子心念:应何等人听须菩提所说?须菩提知诸天子心念语言:如幻人听法,无听无闻,无知无证。乃至云:佛亦如幻化,涅槃法亦如幻化。论释云:一切众生中佛第一,一切法中涅槃第一。闻是二事如幻惊疑,谓须菩提错说,为听者悞,是故更问须菩提。须菩提言:以二法皆从妄法生故,法属因缘,无有定实。须菩提作是念:假令有法过胜涅槃,能令如幻,何况涅槃?
三,别教。
别教观假名之法,森罗万象,应须分别导利众生,那得沉空取证。观此苦果,非止一种,即起誓愿。无量之苦,由无量集,集既无量,治亦无量,灭亦无量。如此誓愿,缘界内外苦集因果,无量四谛,而起誓愿也。
此教为迷中重者,虽谈无作,果不通因,故初发心但依无量所诠森罗万像之法,皆为迷于如来藏性而起。然此藏性虽不具九,而能随缘变造诸法,性随染缘则起世间无量苦集,性随淨缘则起出世无量道灭,故玅玄明别教如来藏者名为妙有,为一切法而作依持,从是妙有出生诸法等,但由苦集定能为障,故须别缘道灭对而翻之,先以生灭四谛伏于通惑,次以无生四谛断于见爱,中以无量四谛破于尘沙,后以无作四谛断于无明,此四四谛在于别教皆名无量,故云缘界内外苦集因果无量四谛而起愿也。所以然者,盖知一切迷解之本皆是佛性,性无量故谛称无量,前教不尔故不受名,圆教虽有无量之义,三皆即实故云无作。
四、圆教二:初、示四誓二:初、明誓相。
圆摄观法界圆融,本非违非顺,非明非闇。无明闇故则违,违之则有苦集因果。智慧明故则顺,顺之则有道灭因果。缘此违顺因果,而起慈悲。
法界者,即十法界也。圆融者,总论百界,别语三千,既生佛依正互具互徧,故曰圆融。非违等者,以性夺修,千法皆性,何修不泯?破戒比丘不入地狱,清淨行者不入涅槃。岂唯地狱、涅槃即性,抑亦破戒、淨行非修。非违非顺,泯苦灭也;非闇非明,泯集道也。无明闇故。则违等者,上示全修即性,是故俱非;今论全性起修,是故俱立。荆溪云:性无所移,修常宛尔。既观不违而违,故起悲愿拔其二苦;既观非顺而顺,故起慈愿与其二乐。由知法界圆融,故非违顺;亦由法界圆融,故有违顺。有违顺故起誓,非违顺故无缘。
二、譬如下,明无缘二:初、喻。
譬如磁石,不作心想,任运吸铁,
不得前意,此喻莫销。
二、今此下,法。
令此慈悲不作众生及以法想,任运拔苦与乐,故名无缘慈悲也。
正以三慈分缘、无缘。若依生法,则缘有空;心若即中,方绝缘念。以绝念故,乃能周徧法界,任运与拔。大经十四梵行品初云:慈有三种:一、缘众生,二、缘于法,三者、无缘。众生缘者,缘一切众生如父母亲想;法缘者,见一切法皆从缘生;无缘者,不住法相及众生相。大论二十亦云:慈有三种:众生缘者,谓缘十方无量怨亲中人;法缘者,谓缘无漏罗汉、支佛、诸佛、圣人,破吾我相,但观四缘空、五众法;无缘者,不住有无,唯诸佛有。此与涅槃文意大同。又大论第五明悲亦有众生等三,故知将三慈悲以对三谛,义甚显了。今从胜说,但云无缘,若得无缘,必具生法。
二、菩萨下,明六即。
菩萨从初发心修无缘慈悲,历六即位,今此观音是分证慈悲。
皆由理具,方有事用。今全理慈,起修德五,而观世音未臻究竟,犹处分真。欲令众生知理慈悲,修成五即,故兴两问,以生二答。槌砧相扣,器诸淳朴。
三、若前下,结归二:初、结指经文。
若前一番问答,明无缘大悲拔苦,一心称名,即得解脱。后一番问答,从无缘大慈,普门与乐,皆令得度。
二、故知下,结归题目。
故知以大慈大悲因缘,故名观世音普门也。
可解。
观音玄义记卷第一。
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玄义记会本卷第一。
[book_title]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玄义记会本卷第二
观音玄义记卷第二
宋四明沙门知礼述
三、福慧三:初、标示异名。
三、释福慧者,亦名定慧。
福中之胜,不过于定,举胜摄劣,则五度备矣。
二、定名下,依名释义二:初、明二法功能四:初、定慧之功。
定名静爱,慧名观䇿。大论云:定爱慧䇿。
静爱观䇿者,由寂静故,能爱摄诸行。由观照故,能䇿进诸行。爱而不䇿,则生凝滞之心。䇿而不爱,则成散越之慧。爱䇿具足,方有趣果之功。
二、寂照下,福智之德。
寂照之智,无幽不朗,如明镜高堂;福德禅定,纯厚资发,如明灯淨油。
寂照之智者,即权实二智也。无幽不朗者,即无三惑之暗也。福德禅定,必含诸度,及大小诸禅。以福资智,如油助灯也。
三、亦称下,目足之称。
亦称为目,足备得人。清凉池,池即涅槃。
清凉池即涅槃者,涅槃必须三德具足,极在妙觉,分通初住。
四、涅槃下,庄严之名。
涅槃称为二种庄严,庄严法身。
二严属修,法身是性,性有阙具,故使二修有真缘之异,如下所辩。
二、释此下,约四教解释二:初、明四教。
释此定慧,自有多种。三藏以无常观理为慧,以事中诸禅定为福,以定资慧,发真无漏天然之理,名为法身。若通教,但以体法异于析法尔。若别教,以缘修智慧与诸禅定,助开中道法身也。圆教以实相观为慧,实相寂定为福,共显非定非慧之理,名实相法身。
三藏菩萨虽云观理,伏而未断。且举诸禅,实兼馀度,发真必在三十四心。若通菩萨体法巧慧,理度助之,因即发真,至佛方竟。别人虽信能造之心即是佛性,性不具九,为惑所覆,故须别缘真中二理破通别惑,是故名为缘修智慧。乃以俗谛诸禅三昧助显法身,圆谈性恶,了惑实相,即为能观,名实相观。定亦如是,名实相定,复以实相名所显身。即一而三,名定慧身;即三而一,同名实相。若昧性恶,何预初心?
二、今圆下,示圆六即。
今圆教菩萨从初发心,修此不二定慧,历于六即。
如文。
三、观音下,结指经题二:初、指经文。
观音所以用智光照苦者,苦是颠倒迷惑所致,智慧是破惑之法,故智慧能拔苦。华严云:又放光明名智慧,又放光明名无恼。思益亦然。请观音云:普放淨光明,灭除痴闇暝。故知前问答应机拔苦,是从慧庄严以得名。后问答住首楞严,普现色身,不起灭定,现此威仪,安禅千偈,讚诸法王。故知普门示现,从福德受名。
言智光照苦者,经无此文,而有其义。无量众生,遭苦称名,菩萨即时观其音声,皆得解脱。观是智照,照即光也。观音妙智,即是众生三道之体。众生迷故,颠倒乃生。观音照之,解脱斯在。频引三经放光文者,若非色者,安得云放?若定是色,那名智慧?故知色心,其体不二。色性即智,智性即色。岂惟光然,一切色然。普现色身,义准可识。又岂独果事,实存因理。良由理具,方有事用。
二、良以下,结归题目。
良以福慧因缘,故名观世音普门也。
四、真应三:初、标名示义。
四、释真应者,真名不伪不动,应名称适根缘,集藏名身。
二身皆有集藏之义,真集一切智慧,藏于一心;应集一切神通,藏于一色。色心不二,通慧一如,唯色唯心,斯之谓也。
二、若契下,对拣是非二:初、约法示三:初、法。
若契实相,不伪不动之理,即能称机而应。
实相之体即是法身,能契之智即自受用报,此二于今皆名真身。法报既冥,则能称机,起胜劣等应。二、譬如下,喻。
譬如揽镜,像对即形。
揽镜譬证真,即形譬起应。
三、此之下,结。
此之真应,不得相离。
三千俱体为真,三千俱用为应,此之真应,方不相离。无谋之说,义显今宗,诸家所谈,难逃作意。
二、若外下,就人简二:初、简小外。
若外道作意修通,虽能变化,譬如瓦石,光影不现,岂可以此为应?尚未破四住显偏真理,那忽有中道真应?若二乘变化修通所得,此亦非应。譬如图画,作意乃成,了不相似。
根本有漏禅境不明,纵少现通,不能益物,此简非应。尚未下,简非真也。若二乘等者,且举二乘,必兼两教及二菩萨。准妙玄意,藏、通二教皆是作意神通,以须灰灭,无常住本,不能起应。若别接通,别惑未断,亦不得应。纵令赴物,皆名麤应。若别初心,亦不能应。初地初得三观现前,证二十五王三昧,法身清淨,无思无念,随机即对,是不思议妙应也。
二、大乘下,示圆人二:初、明二身。
大乘不尔,得实相真。譬得明镜,不须作意,法界色像,即对即应。如镜写像,与真不殊,是时乃名,真寂身应。
得实相真者,正语圆住,义该别地。与真不殊者,名质为真。圣人应像同机,体质已证众生本觉之性,用机百界,应百界机,体本不二,安得少殊?
二、菩萨下,示六即。
菩萨从初发心,历于六即。
三、今经下,结指经目二:初、指经文。
今经前问答,明于真寂而不动,法界大益,观音从真身得名;后问答,明随机广利,出没多端,普门是从应身得名。
二、良以下,结题目。
良以真应因缘,故名观世音普门也。
五、药珠三:初、标名示教。
五、释药树王身如意珠。王身者,药王疗治苦患,出柰女经;珠是如意之宝。
柰女经者,具云:佛说柰女祗域经一卷。柰女,即维耶离国梵志家柰树所生,颜色端正,宣闻远国。因蓱沙王往娉,后生一男,名曰祇域。生时手把针筒药囊,至秊八岁,广通医术,徧行治病。后逢小儿担樵,祇域视之,悉见此儿五脏肠胃。祇域心念:本草经说有药王树,从外照内,见人腹脏。此儿樵中,得无有药王树邪?即往问儿:卖樵几钱?儿曰:十钱。便雇钱取樵,下樵置地,闇冥不见腹中。祇域思惟:不知束中何所为是药王?便解两束,一一取之,以著小儿腹上,无所照见,辄复更取。如是尽两束樵,最后有一小枝,裁长尺馀,试取以照,具见腹内。祇域大喜,知此小枝定是药王,悉还儿樵。儿既得钱,樵又如故,欢喜而去。祇域于国徧治病人,皆以药王照视,悉见病本,然后治之,无不愈者。今取譬真身拔苦,如药王之治病也。珠是如意之宝者,如华严中得摩尼珠,十种莹治,能雨众宝。今取譬应身与乐,如摩尼之雨宝也。
二、广历下,约教辩能二:初、略指三。
广历诸教明治病得宝
随教浅深,益物广狭,以明治病得宝之相。
二、今约下,广明圆二:初、释二身二:初、药树身二:初、喻。
今约圆教明者,如华严云:有上药树,其根深入,枝叶四布,根茎枝叶,皆能愈病,闻香触身,无不得益。
根深喻真妙,四布喻应广,示理行果教,如根等次第,信行修四,如闻获益,法行修四,如触获益。
二、菩萨下,法。
菩萨亦如是,大悲熏身,形声利物,名大药王身。
今品初段,专明拔苦,即是大悲熏于真身,与治病义齐也。形声利物,且就通说,若据经文,须在冥益,不以形声合前闻触,意亦在兹。
二、又如下,珠王身二:初、喻。
又如如意珠,能雨大千珍宝,随意而不穷不尽。
如文。
二、菩萨下,法。
菩萨大慈熏身,与众生乐,名:如意珠王身。
即以大慈熏于应身,普令得乐,与宝义同也。问:大悲熏真,其相如何?答:真是妙智,能破妄惑;悲名愍伤,能拔他苦。同是法身一清淨用耳。欲彰照理有利他益,故立拔苦之悲熏于破惑之智,即显有悲之智普除众生妄惑之苦。例于大慈熏应与乐,同是法身一自在用。一用二能,故有能熏、所熏之义。良由应身本是自行证得之法,以慈熏故,方徧益他。然则慈心非不熏真,悲心非不熏应,真身非不与乐,应身非不拔苦。欲令易解,是故经文寄两问答分别说也。
二、此亦下,辩六即。
此亦约六,即判位。
博地已具治病、雨宝二种之理,与佛不殊。名字已上,随浅随深,能治能雨。
三、就前下,结指经目二:初、指经文。
就前问答,徧救幽戹苦难,此从药王身以得名。从后问答,称适所求,雨实相雨,得涅槃乐,此从如意珠王身以得名。
二、故知下,结题目。
故知二身因缘,名观世音普门也。
六、冥显三:初、释名。
六、释冥显两益者,冥是冥密,显是彰露。
二、大圣下,辩相二:初、明二益三:初、示相。
大圣恒以二益利安一切,而众生及以下地日用不知。
大圣常以真智冥熏,妙色显被,无明隔故,益而不知。
二、譬如下,举譬。
譬如日月照世,盲虽不见,实荷深恩。
两曜喻二益,盲者喻无明,凡小全在下地分隔,眼瞙既有厚薄之殊,故不见之相不可一揆。
三、故药下,引证。
故药草喻云:而诸草木,不觉不知,只同是一地,下品不知上品,冥显两益。如文殊不知妙音神力所作,以不知故,名为冥益。
三草二木,而皆不知,一地一雨,下不测上,亦通圆人,故引妙德,不知妙音。言以不知故,名为冥益者,此明二身于不知者,皆称冥益,即彰真应于其知者,皆称显益。发智见理,于真显益,见身不识,但荷冥利,真冥应显,可以意思。
二、此亦下,明六即。
此亦约六,即判位。
理同极圣。此则不论名字,即人所有智行兼他之益,彼七方便受而不知,况内外凡二益非薄,皆知即性,故离我能。
三、若就下,结指二:初、指经文。
若就前问答,不见形声,密荷深祐,名为冥益。圣人之益,虽不可知,圣欲使知,蜫虫能知。如后问答,亲覩色身,得闻说法,视听彰灼,法利显然。
前论真应各有冥显,斯为尽理;今以人法别对二益,且随文尔。
二、故知下,结题目。
故知观音从冥益得名,普门从显益得名。以冥显因缘,故名观世音普门也。
七、权实三:初、释名。
七、释权实者,权是暂用,实非暂用。
暂用则权宜,非暂则究竟。
二、略言下,辩相二:初、泛明三种二:初、总示三种。
略言权实,则有三种:一、自行论权实,自观中道为实,二观为权。二、就化他论权实,他根性不同,或说权为实,说实为权,不可定判,但约他意以明权实也。三、自行、化他合明权实者,若自观三谛,有权有实,皆名为实;化他随缘,亦有权有实,皆名为权。
即唯自、唯他及自他共。以诸经论所谈权实,其相不同,或言自行有权有实,或许化他有权有实,或经论说自行之法皆名为实,化他之法皆名为权。是故今家凡论权实,须明此三。若不然者,禀学之徒则不尽知权实之相,于诸经论不免生疑。复应了知权实法相,或约理事,或约理教,教行、缚脱、因果、体用、渐顿、开合、通别、悉檀,皆通自他及自他共。今以中观对于二观为权实者,似用因果而辩三番自修三观为自行权实。若约化他,但随他意,四悉适时,不可定判。若第三番自行三观有权有实,以顺智故,只称为实;化他之法虽有权实,以顺情故,唯称为权。
二、用此下,徧历诸教二:初、略指四教。
用此三义历四教。
随教浅深,明理事等,约自约他,及自他共,义皆不阙。
二、复就下,明圆六即。
复就自行权实,明六即判位。
六通三教,即唯在圆,复就自行明六权实,从因至果,义便故也。
二、寻此下,别用第三。
寻此品意,是明自行化他论权实。
前番问答,有权实七难。二求在权,永离三毒是实。以由大士用于自行,一心三观,观其音声,今皆解脱,故都判为实。后番问答,十界身说,显有权实。以是大士随差别机,示种种应,故都判为权。此乃判于自行化他,以为权实。无第三番,如何分经两段,而对权实。
三、前问下,结归二:初、结指经文。
前问答从自行化他之实智益物,后问答从自行化他之权以益物。
前后皆云自行化他者,简异单自行、单化他权实,意云:前番是自他相对之实,后番是自他相对之权。
二、故知下,结归题目。
故知权实因缘,故名观世音普门也。
八、本迹三:初、名义。
八、释本迹者,本名实得,迹名应现。
淨名玄义云:所言本迹者,本即所依之理,迹是能依之事。事理合明,故称本迹。譬如人依住处,即有行往踪迹也。住处是所依,能依之人有行往之迹。由处有迹,寻迹得处。当知若高若下,实得皆本;若高若下,应现皆迹。
二、若通下,解释二:初、通凡渐。
若通途作本迹者,世智高凡夫,本意难测,乃至别教本迹。
世智高者,诸有施作,但见踪迹,莫知本意。二教贤圣,至别似位,本所证得,下位焉知?节节皆可通论本迹。
二、局圆圣二:初、局分满二:初、略示。
若圆教无始发心,初破无明,所得法身者,名之为本;垂形百亿,高下不定,称之为迹。
的论其本,须破无明,证法身体所垂之迹,或九界身,或现八相。
二、若一下,简判二:初、简一往。
若一往判真,应多用上地为真为本,下地为应为迹。地地传作此判,真本唯据于高,应迹唯指于下,此义不可。
二、今细下,取细明二:初、约义明二:初、明本迹通高下。
今细明本迹,则与真应异。本是实得,始坐道场,及初住所得法身,即是其本。迹为上地之佛,及作上地菩萨,悉名为迹。不可以上地高故,称之为本;始得初住,目之为迹。
若知四句,释之方尽。一本下迹高,初住法身迹为八相,上位菩萨八相,元是妙觉威仪,故云迹高。二本高迹下,妙觉法身迹为下地及九界相。三俱高,妙觉法身迹为八相。四俱下,初住法身迹为九界中四十位。本迹高下,可以意知。
二、何以下,明实得辩是非。
何以故?实不得上地,上地非本;实得下地,下地非迹。
二、故寿下,引文证。
故寿量云随自意、随他意,是本迹意也。
自意是本,他意是述。
二、就本下,通六即。
就本迹明六即。
五位本迹,理皆具足。
三、就前下,结归二:初、指经文。
就前问答,不可说示,但冥祐前人,从本地得名;后问答殊形异状,应现度脱,从迹地得名。
前以实本益他,后以垂迹益他。
二、故知下,结题目。
故知本迹因缘,故名观世音普门也。
九、缘了三:初、标示名义三:初、示名义。
九、释了因缘。因者,了是显发,缘是资助。资助于了,显发法身。
此之名义,修性皆然。
二、了者下,辩流类。
了者,即是般若观智,亦名慧行正道,智慧庄严。缘者,即是解脱行,行助道,福德庄严。
类至极果,节节名异,其体不殊。
三、大论下,引论释。
大论云:一人能耘,一人能种。种喻于缘,耘喻于了。
缘了之相,实同耘种。非此二力,性田不丰。
二、通论下,依教解释二:初、诸教皆具。
通论教教,皆具缘了义。
藏、通义立,全乖性种。别教虽有初心别修,唯有圆教修性不二。虽云皆具,须辩此殊。
二、今正下,尅就圆论二:初、尅辩二因二:初、明二种因果。
今正明圆教二种庄严之因,佛具二种庄严之果。
此中二因,且在修类。
二、原此下,讨二种根本三:初、总明性德。
原此因果根本,即是性德缘了也。此之性德,本即有之,非适今也。
前之因果,犹在修中。今穷其源,性具缘了。淨名云:一切众生,本涅槃相,不可复灭。本菩提相,不可复得。起信论明真如二德,谓如实空,如实不空。当宗明三千即空,三千即假。皆是性德缘了文也。
二、大经下,别引文释二:初、证释了因。
大经云:一切诸法本性自空,亦用菩萨修习空故,见诸法空,即了因种子本自有之。
不明三千,徒消一切。非空假中,莫辩自空。如实空性,与一切染,本不相应。一切染者,不出三惑。自非本性,即空假中,岂能不应一切染邪?乃毕竟空,为了因性。亦用等者,全性起修,方见本空。
二、又云下,证释缘因。
又云:一切众生皆有初地味。禅思益云:一切众生即灭尽定,此即缘因种子,本自有之。
经云:众生即菩提相及涅槃相。或谓理中独具佛德。今文众生有初地味禅及灭尽定,岂非性具天法声闻法邪?既具此二,馀诸法界那不具邪?又具二定者,从二习果及报果说,岂不各具性相等邪?不以理具而消此文,如何欲散便是灭定?性德缘因,于兹验矣。
三、以此下,依性立修。
以此二种方便修习,渐渐增长起于毫末,得成修得合抱大树、摩诃般若、首楞严定。
以此二种者,性种也;方便等者,智行也;毫末者,类种也。由斯性类修成智行,乃至二严。
二、此一下,不论六即。
此一科不论六即,但就根本性德义尔。
此科正意,但明理即,非论五位。
三、前问下,结指经题二:初、指经文。
前问答从了种受名,后问答从缘种受名。
明今二严,必有其本,故从二种受名。
二、故知下,结题目。
故知了因缘因,故名观世音普门也。
十、智断三:初、略标。
十、释智断者。
二、通途下,广释二:初、不二而二,明智断二:初、约通途明二德。言通途者,此解兼别,以有为、无为对智断故。若唯圆说,苦集尚无作,智断岂有为?然名虽借别,其意唯在圆,以修妙三观,得成圆断功。因时立此能,至果须休息,故将无作行,暂立有为名。断德称无为,别从道后立,此犹教道设,是故曰通途。此文自二:初、智德二:初、列异名。
通途意智,即有为功德满,亦名圆淨涅槃。
圆淨等者,智极故圆,惑尽故淨,不生不灭,名为涅槃。
二、言有下,释有为。
言有为功德者,即是因时智慧,有照用修成之义,故称有为。因虽无常,而果是常,将因来名果,故言有为功德满也。
智虽无作,有断证功,故借别教,立有为称。因虽无常者,涅槃经中,因外道辈,执因是常,成无常果。佛用别教,以无常因,感常住果,而对破之,故因无常,犹在别教。将因等者,由惑未断,故起智照,一分惑灭,一分智忘,故智无常。既有照用,故名有为。果既惑尽,称理常住,更无为作,将因名果,故令智满,受有为名。
二、断即下,断德二:初、列异名。
断即无为功德满,亦名解脱,亦名方便淨涅槃。
解脱者,不繫名解,自在为脱,在染不染,名之解脱。方便等者,机生则生,是生不生;机灭则灭,是灭不灭。权示生灭,不被染碍,故此涅槃名方便淨。
二、言无下,释断义二:初、简小。
言无为者,若小乘但取烦恼灭,无为断,但离虗妄,名为解脱,其实未得一切解脱,此乃无体之断德也。
不知三种世间常住,谓烦恼灭便无身心,安能自在?名无体断。但于虗妄见思解脱,未得三千三谛自在。
二、大乘下,明大二:初、正示。
大乘是有体之断,不取灭无为断,但取随所调伏众生之处,恶不能染,纵任自在,无有累缚,名为断德,指此名无为功德。
妙觉三脱,名有体断。所言断者,任运断也。已有智德,了三惑空,故处九道,恶自相离。众生之心,如涂胶手,捉物皆粘;诸佛之心,如淨洗手,捉物不粘。已有智水,洗其胶故,致令淨用,自然不著。此智断德,说有次第,用无前后。以三千法,究竟即空,名今智德;三千之法,究竟即假,为今断德;三千之法,究竟即中,是法身德。道前道后,悉是一心。通教尚是双流,圆果岂当分隔?
二、故淨下,引证。
故淨名云:不断痴爱,起诸明说。又云:于诸见不动,而修三十七品,爱见为侍,亦名如来种。乃至五无间,皆生解脱,无所染碍,名为一切解脱,即是断德无为也。
证有体断见爱业报,全体即是性恶法门。如富豪人,七宝家业。凡夫生盲,转动罣碍,为宝所伤。二乘热病,见是鬼虎,避走远去。圆人之眼,不盲不病,明见是宝,自在用与。非独不被损伤恐怖,而能以此自给惠他。于此证理,名为自给。以此利物,即是惠他。今之断德,正在惠他。此等皆由体达修恶,即是性恶。今明究竟,体达位也。
二、寂而下,约寂照简非德。
寂而常照,即智德也。小乘灰身灭智,既其无身,将何入生死而论调伏?无碍无染,灭智何所照寂?
常住寂照,妙色妙心,方名智断庄严之相。小乘灰断,身智俱忘,将何永度众生?将何常照寂理?
二、如此下,二、而不二明三德二:初、约即三明理极二:初、明二三不殊。
如此智断圆极,故法身显著,即是三种佛性义圆也。
而寂而照,即是智断;非寂非照,即是法身。二德既穷,法身乃极,亦名究竟三种佛性。
二、法身下,明因果无别二:初、别示三法因果二:初、法身隐显。
法身满足,即是非因非果正因满,故云隐名如来藏,显名法身。虽非是因,而名为正因;虽非是果,而名为法身。大经云非因非果名佛性者,即是此正因佛性也。
法身一德,体非因果,而有隐显者,斯由缘了逆顺故也。缘了逆性而成惑业,故使正因非隐而隐,名如来藏;缘了顺性而成智断,故使正因非显而显,名为法身。虽有隐显,体无增减。故大经云:非因非果。
二、又云下,二、德修性。
又云:是因非果,名为佛性者,此据性德缘了,皆名为因也。又云:是果非因,名佛性者,此据修得缘了皆满,了转名般若,缘转名解脱,亦名菩提果,亦名大涅槃果,果皆称为果也。
是因非果,复名佛性,佛是果称,岂非果法而为因种?是果非因,复名佛性,性是因称,岂非因法而为果德?不以修性缘了销之,此文安解?
二、佛性下,总示三法因果二:初、约义示。
佛性通于因果,不纵不横性德时,名三因;不纵不横果满时,名三德。
前虽因果互是互非,而皆称佛性。验知缘了通因通果,又言佛性非因非果。良以正因不即我阴,故曰非因;缘了不离我阴,故曰是因。不即故一点在上,不离故二点在下,是故性三不纵不横。又正因不即智断,故曰非果;缘了不离智断,故曰是果。不即故一点在上,不离故二点在下,是故果三不纵不横。故知妙三贯通因果,方得名修性不二。
二、故普下,引文证。
故普贤观云:大乘因者,诸法实相;大乘果者,亦诸法实相。
不达妙三,始终该互,普贤观文,如何可解?
二、智德下,复就二符经文。
智德既满,湛然常照,随机即应,一时解脱;断德既满,处处调伏,皆令得度。
若匪智德常照,何能即称即脱?若非断德徧调,安得身说普应?
三、前问下,结归二:初指经文。
前问答从智德分满受名,后问答从断德分满受名。
二、故知下,结题目。
故知以智断因缘,名观世音普门也。
三、问此下,贴文为证二:初、约无文立难。
问:此十义名字出馀经,那得用释此品?
揽乎别文,立其总目,释题十义,名出馀经。今经全无此文,何名揽别为总邪?
二、答大下,约有义答,通三:初、明衍义众经共用二:初、约法义明。
答:大乘义通,众经共用。
大乘诸部皆谈中道,故使义门可以共用。
二、若不下,以人师验。
若不许此者,佛性出涅槃,五住二死出胜鬘,诸师那得浪用通众经耶?
诸师说释诸大乘经,显理则须论佛性,指惑则莫非五住,岂以当经无文为责?
二、此品下,以二问答,贴义无亏。
此品在文虽无十名,总将二问答帖十义意,宛然可解。
十种别名,文虽不列,以二问答总贴十义,明如目击,故曰宛然。
三、今已下,别点,句句证十义二:初、结前有义,开后有文。
今已如前,今更别点,句句来证十义者。
前云在文无十名者,但无次第明示十名,若于品中散取诸句,则有文有义也。
二、如文下,约句对义。
如文云:以何因缘,名观世音。又云:以是因缘,名观世音。即是据人名也。后文云:普门示现。即是明法也。有如是等大威神力,多所饶益,即慈也。愍诸四众,即悲也。欲知智在,说十九说法,即智慧也。一时礼拜,得无量无边福德之利,即福德也。自在之业,即法身也。何故尔?法身于一切得自在,智慧契此,故名为业。寿量云:慧光照无量,久修业所得。威神之力,巍巍如是。如是满足之名,即是真身也。普门示现神通力,即应身也。游诸国土,度脱众生,即药树王身也。于怖畏急难之中,能施无畏,即如意珠王身也。福不唐捐,即冥益也。三十三身,即显益也。现佛身,即实智也。现馀身,即权智也。观音身即本,馀身即迹也。又大威神力是本,方便力是迹。闻是观世音菩萨名者,若有闻是品者,即证了因。功德不少,即缘。因不肯受,常捨行故。及即时观其音声,观即智,皆得解脱。种种调伏众生,八万四千发心等,是利益,即断也。
自在之业即法身者,真应二身,亦称色法,应则现色,真则冥法,名从所契,故曰法身。理具一切,一一融通,最自在也。业是德业,即智德也。真身契法,名自在业。巍巍是重明高累之貌,高明如是,即满足也。此等理智相合,皆真身名义也。若运三业无显应者,其福不失,须知密有与拔之功,即冥益也。常捨行者,毕竟空智,无所受著,故属智德。又以即观音声属智,皆得解脱为断。此彰二德同时而用,应知句句证义,不独示其十义有文,亦显十重二二互具。
四、料简二:初、别料简十:初、简人法二:初、问。
第四、料简者。问:人对观音,法对普门者,方等有普门法王子,标于人名,此义云何同?
彼经具明十法王子,观世音法王子外,自有普门法王子。既以普门而名于人,今释普门,那定属法?二、答二:初、立句二:初、泛立四句。
答:此应作四句分别,人非法,法非人,人即法,法即人。
句虽有四,义实唯二,不出相非及相即故。如此二义,皆通大小,今意在大而论小乘。即离句者,欲示名言,须将理定所辩人法。若其不以二谛中道甄其权实,但言即离,何能的显今之相即?
二、若约下,以部对句二:初、明诸部人法即离四:初、华严。
若约华严次第意,地前生死行人,未是实相之法,此法亦非彼人。若作不次第意者,人即实相,实相即人,人法不二也。
彼经别教,缘实相法修次第行,未能即以实相之法为观行人,是故人法互不相即。圆观不次,即以实相为观行人,是故人法更互相即。别则证道方即,圆则始终不二。
二,三藏。
若三藏有门,明无假人但实法,此法非人。若空门,揽实法成假人,人法两异。若其不离人论法,不离法论人,此乃是二谛意,非中道之人法也。
此教有门,人如兔角故无,阴有生灭故实,此唯非句。空门两向,揽实为假,假实不同,名互非句。既不相离,复名互即。此教两门,虽谈即离,人之与法,俱非中道。
三方等
若方等对小明大,论人、法者,明小同三藏,明大同华严。
四教竝谈藏通唯,二谛别圆同华严。
四、般若下,例馀。
般若、涅槃等例尔。
般若荡相,钝谓但空,同前二谛;利分二种,同前别、圆。涅槃四教,虽俱知常,初心用观,不无差别。藏、通且须顺于二谛,别初心人,未即圆法。
二、今方下,明难属方等,即句。
今方等中明普门者,即大乘意。
二、今明下,通难三:初、正约,即句通难。
今明普门是法,何得有法无人?彼明普门是人,何得但人无法?此则人法互举,彼经标人,此处标法尔。
今品前问答,观音属人,能观所观,岂非法邪。若后问答,既以普门为所证法,此法岂无能证人邪。方等既以普门目人,能目普门,岂可非法。论其大意,观音普门,皆中道法,随悉檀益,将何目人。唯圆始终,即揽实相,而为假人。
二、例如下,傍取人物例显二:初、以人显。
例如小乘明身子智慧第一,馀弟子各就馀法门论。第一本以智慧断惑,发真无漏,馀人无慧,那得入道?既得道果,果知有慧,但各举其初门,别称第一。
二、譬如下,举物喻。
譬如刀刃断物,必藉于背,方有利用;诸数如刀背,慧数如刀刃。
三、今普下,以人法互具结示三:初、明法具人。
今普门义亦尔,但以缘因之法,当普门之名,何得无了因之人耶?
二、若拼下,明人具法。
若併从观音标名者,此则通漫,欲使世谛不乱,互举别名。
三、如身下,以身为例。
如身具六根,但称为淨眼、淨意,岂得无馀根邪?
皆可见矣。
二、简慈悲二:初、简慈悲名相三:初、明与拔同异二:初、与拔相兼。问:
料简慈悲者,问:若大悲拔苦,苦除即是得乐;大慈与乐,乐至即是拔苦,何意两分?
苦除即乐,如夕尽即晓;乐至苦除,如灯来闇灭。趣举一种,即有二能,何以慈悲而分两法?
二、答通下,与拔不俱答。
答:通论如此,别则不然。譬如拔罪于狱,未施五尘,身虽免痛,根情未娱,此但拔苦,未名与乐。又如施五尘于狱,耳眼虽悦,不名拔苦。为从别义,各显一边,故别说尔。
一能兼二,此就通论,对境发心,实须别说,故举二喻以彰别相。
二、明喜捨阙,具二:初、问。
问:此中何意不论喜捨?
二、答二:初、不二是捨。
答:四无量心,名虽有四,但是三义。大经云:忧毕叉,毕叉名捨。捨者,两捨也。即是非慈非悲不二之意。不二而二,即是慈悲。
四无量心,捨无别体。奢摩他观,体既是定,定能与乐;毗婆舍那观,体既是慧,慧能拔苦。二观不二,即忧毕叉,亦名平等捨。故不二而二,则立慈悲;二而不二,即是于捨。今既明于不二,慈悲则已含捨,故不别立。
二、喜者下,苦在阙喜二:初、约法释。
喜者,从乐生喜。初欲与乐,众生苦重,不能得乐,则无所可喜;若拔苦竟,即能得乐,还遂本怀,故乐后加喜。苦后无此,故不开喜。
今明慈悲,是立誓愿,运慈与乐。生既苦重,即须运悲,二俱未遂,何喜之有?福慧满时,药珠功毕,方与众生,生乎庆喜。
二、如阿下,引事例。
如阿输加王七日应死,虽有五欲之乐,忧苦切心;又如一身少许痛恼,能夺一身之乐,故知苦重不得乐也。
阿输加王,即育王弟,不归三宝,见兄饭僧,乃生嫌谤。育王见愍,设计劝之。王入温室,诈言已崩,䇿之绍位,方登御座。育王出怒,其罪当死,乃令七日受王五欲,使旃陀罗逐日唱死。过已,王问:受乐否邪?答言:我闻几日当死,唯苦无乐。王言:沙门观念念灭,虽受供养,宁有著心?阿输知已,出家修道,得阿罗汉,少痛夺乐,近事可验。众生若此,故菩萨心未生喜也。
三、问禅下,明支等前后二:初、约前后问。
问:禅支明喜在前,乐支在后,复云何?
今论四等:慈、悲、喜、捨。慈能与乐,则乐前喜后,何故禅支喜前乐后?初禅五支,谓觉观喜、乐、一心;二禅四支,谓内淨喜、乐、一心;三禅无喜;四禅无乐。今约初二,皆喜在前,乐支在后,其意何邪?
二、答禅下,约自他答。
答:禅支就从麤入细,此中庆彼得乐,故喜心在后也。
自证禅支,从麤至细,前喜后乐,利他四等,先与其乐,后方庆喜,故其次异。
二、复次下,简与拔有无三:初、外道虗想。
复次,外道修四无量自证禅定,作想虗运,彼无实益,不能令他拔苦得乐;虽自获定,虗妄世法报尽还堕,不免于苦自他俱无利益。
四禅、四空及四无量、十二门禅,根本定也,通于内外小大圣贤而修证之。若诸外道及正信凡夫,修慈悲喜捨,自证此定;虗想众生,离苦得乐,于他无益,自虽暂益,不免退失。
二、若二下,明二乘自利。
若二乘修四无量,但自拔苦,于他无益;自拔分段,未免变易,灰身灭智,非究竟乐。
二乘修此,虽不益他,自拔分段,得小涅槃。
三、今菩下,明菩萨徧益二:初、明行超凡圣。
今菩萨不尔,非凡夫行,非贤圣行。非凡夫者,不同自受禅乐;非贤圣者,不同自拔于苦。不同自受乐故,即与他乐;不同自拔苦故,即拔他苦。
不同凡外随禅受生,异小贤圣但自拔苦。葢非生法二种缘慈,乃以无缘法界与拔,令诸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
二、明同时与拔
亦是即拔苦,是即与乐;即与乐,亦是即拔苦;但分别说之,誓愿相对,前明拔苦,后明与乐尔。
无缘慈悲不二而二,用不异时分别令解,故各说耳。言前明拔苦等者,从本怀故先标于慈,若从用次先拔后与,是故四誓从用为次。
三、简福慧二:初、定福智与拔所以二:初、问。
料简福慧者。问:观音对智,称之而拔苦;普门对福,见之而得乐。何也?
二、答:
答:智是光明,正治闇惑。惑是生死苦恼,若治闇惑之苦,岂不用智解之光?故称智慧人名,即拔苦也。法是法门,门名能通,通至涅槃安乐之处。初习此法,是得乐因;后证此法,是得乐果。故对此普门,明其与乐也。
因修福慧,至果则成智断二德。此德与生体性无二,故称观音智德人名,即能显召本性了种,是故能除闇惑苦也。若对普门断德应身,即能引起本性缘种,是故获于因果之乐。若不尔者,何名感应道交?
二、问福下,辩福慧一异是非二:初、约隔异难。
问:福慧相须,本不相离。若定而无慧者,此定名痴定。譬如盲儿骑瞎马,必堕坑落堑而无疑也。若慧而无定者,此慧名狂慧。譬如风中然灯,摇颺摇颺,照物不了。故知福慧相资,二轮平等,堪能运载也。若尔,何意以智慧拔苦,福德与乐邪?
备举相资,难今隔异。
二、自有下,约偏圆答二:初、立即离四句。
自有福德是智慧,智慧是福德;自有福德非智慧,智慧非福德。大小乘皆备四句。
大小皆四,故知即、离名同义异。
二、如六下,通偏圆诸教二:初、明三教即离俱非二:初、明小衍二:初、三藏。
如六度菩萨修般若,分阎浮提为七分,此是世智,不能断惑,此犹属福德摄,即名此福是智故,此智是福不断惑故。若声闻人智慧能断苦者,智慧非福德,如饿罗汉也;若福德非世智,亦非出世智者,如白象也。
菩萨一位,得两即句;罗汉白象,得二离句;虽有即离,同在三藏。
二、若大下,大乘。
若大乘四句者,别教地前三十心,行行名福德,慧行名智慧。此慧不能破无明,此慧还属福德摄,不破无明故;此福是智慧,方便治取相故。若地前皆名福德,地上皆名智慧,此智慧非福德,福德非智慧。
约别地前,论于四句:初以行行对于慧行而为福、慧,不破无明,故俱名福;即此二福能破取相,复受智名,故此福、智当两即句。又地前福、智,无明全在,故皆名福;地上福、智分破无明,故皆名智,此之福、智当两非句。故两四句非今福、智。
二、方等下。例二部。
方等般若,带小明大。若带小福慧,如前四句;明大福慧,如向四句。
二、今此下,明圆教开合俱是二:初、释二:初、二而不二三:初、明相即。
今此普门名福慧者,福即是慧,慧即是福,福慧不二。
一心三止为福,一心三观为慧。始从理性,终乎极果。定慧不二,是今两即也。
二、故大下,明互具。
故大论云:如是尊妙人,则能见般若。此慧那得无定?得首楞严定,何曾无慧?论云:健相三昧,能破强敌。
般若既是尊妙人见,验慧具福,尊妙即是上定故也。论即大论,彼翻首楞严为健相也。三昧既能破彼强敌,验福具慧,强敌即是无明故也。
三、大经下,明异名。
大经云:佛性者,有五种名:亦名般若,亦名师子吼,亦名首楞严,亦名金刚。佛性等,即是定慧具足之名也。非禅不慧,非慧不禅,禅慧不二。
五名之中,般若、师子吼是慧,楞严、金刚是定,佛性是通名也。既是异名,弥彰体一,是故此五皆双具之称,复以无妨禅慧以结不二。
二不二,下不二而二。
不二而二,分门别说,作定、慧二解,故释论解般若明十八空,解禅定明百八三昧。
法虽不二,不妨分门,各作名数,而为解释。
二、此是下,结。
此是二说,二即不二。
论虽分门别相而说,须知禅慧毕竟不二。
四、简真应二:初、正简真应二:初、立句。
料简真应者,亦有四句之殊:非真非应、应而非真、真而非应、亦真亦应。
二、若非下,简示二:初、简前三句非。
若非真非应,此就理可解。又就凡夫不见理故非真,无用故非应,此亦可解。应而非真者,外道亦得五通同他施化,通论亦得是应,而不得名真。真而非应者,二乘人入真断结,灰身灭智,不能起应,此亦是通论其真尔。
且简凡小,实兼通别,通教灰断,同藏二乘,地前作意,非不谋应,圆六根淨,虽全性发,别惑在故,未名真应。
二、亦真下,示后一句是。
亦真亦应者,此则别显中道为真,即真而论用为应。真应不二,不二而二者,故言真应尔。
即真而应,世之常谈。自捨今宗,莫穷其妙。都为他师,不知性恶。致令起应,不得无谋。徒说无缘之慈,不究无缘之旨。
二、今依下,兼定常间三:初、一往且分。
今依文互举一往,言其真、应:前番问答,明真身常益;后番问答,明应身间益。
以经二段,别对常间。
二、常问下,二、往互具二:初、立。
常间,不得相离。二鸟俱游,二往为论。真身亦恒亦不恒,应身亦间亦不间。
二鸟者,大经第八鸟喻品云:善男子,鸟有二种:一名迦邻提,二名鸳鸯。游止共俱,不相捨离。此品答:前云何共圣行娑罗、迦邻提?旧解:或云娑罗一双,邻提一双;或云娑罗一隻,邻提一隻;或云娑罗翻为鸳鸯。章安云:然汉不善梵音,只增诤竞,意在况喻。取其雌雄共游止息,以喻生死、涅槃中俱有常、无常,在下、在高,双飞、双息,即事而理,即理而事。广如彼疏。今喻二身常间两益,不得相离者,乃是观音分证涅槃中常、无常二用也。
二、若小下,释二:初、小。
若小乘明义,例如善吉石窟,观空见佛,法身莲华,尼则不见,此岂非小乘中真身恒益不恒益义?丈六之应,亦有见不见,此岂非应身有间有不间义?
真理天然是佛法体,善吉观见常无间然,于莲华尼似如有间,故于二圣明常无常,斯乃真身自有二益。丈六之相于有缘者常得覩之,若其无缘同处不见,岂非应身亦有二益?
二、大乘下,大。
大乘法身亦尔,于理为恒益,于情为不恒益;应身亦尔,此缘灭,彼缘兴,无有断绝,是不间义;同质异见,是其间义。
佛法界身,未尝不益于情执者,而成间灭,真具二也。佛应化身,随机生熟,出没无间,应身常益也。见不见异,令应不常,又成间益也。故知二身各具二益。
三、而今下,顺文别对。
而今分别,一往前问答属恒益,后问答属不但益也。
前文即称即感,别对真身常益之义;后文现相生灭,别对应身间益之义。
五、简药珠二:初、依义互具。
料简药、珠二身者,药有差病拔苦之功,亦有全身增命致宝之用。故经云:若全身命,便为已得玩好之具也。如意珠王非但雨宝,亦能治病。大施太子入海得珠,还治父母眼。大品云:若人眼痛,珠著身上,病即除愈。故知通具二义。
但就譬说,即显真应,各能与拔,斯为尽理矣。
二、若别下,就文别对。
若别据一边,约除患以譬药,证乐以况珠尔。
前文除苦,名为药身,后文与乐,名为珠身,且顺经文,作斯别对。
六、简冥显
料简冥显两益,凡有三十六句。
三十六句者,冥显机应,各论四句。冥机者,过去善能感也。显机者,现在善能感也。亦冥亦显机者,过现善业,共能感也。非冥非显机者,过现无善,当能生善,而能感也。冥应者,法身也。显应者,应身也。亦冥亦显应者,二身俱应也。非冥非显应者,亦法身。但以不见不闻,而知而觉,为冥应。不见不闻,不知不觉,即双非应。故此二应,皆果中法身也。识此八已,相对互对,具足而言,成十六句。约机感应,约应赴机,各成十六。加根本四,即三十六。若解此意,则无生不感,无时不应。除诸邪见,深荷圣恩。亦知一切众生,无一不成佛也。
七、简权实二:初、定文立难。
料简权实二智者,前问答实智照真,而众生得脱;权智照假,而众生得度。度为度权,亦度于实;脱为脱真,亦脱于假。
真即是实,假即是权,答文备见四种相也。
二、立句答,通二:初、详论互具。
答:此亦具四句,或因真智解脱于权,七难消除,二求愿满是也;或因真智解脱于实,三毒皆离是也;或因权智得度于实,三十三身得度是也;或因权智得度于权,于怖畏急难之中得无畏是也;或二俱度脱,或二俱不度不脱。
真智冥应,脱有浅深。七难二求,免事中之苦,脱权也;离三毒根,成佛无疑,脱障实惑也。权智显应,得度不同。见身闻法,破惑显理,度实也;事中怖难,得无畏者,度权处也。机熟之者,对此二智,得权实理,名俱度;离浅深障,名俱脱。机生返此,是故俱名不度不脱。
二、据说且分。
今依文判,互出一边,前文脱权,后文度实。
八、简本迹二:初、本迹俱与拔二:初、各具二用。
料简本迹者,通论本迹,俱能拔苦与乐。故寿量云:闻佛寿无量,得清淨无漏,无量之果报。即是从本得乐。请观音云:或游戏地狱,大悲代受苦。此是从迹拔苦。众生不达本源,故流转苦恼;若识本理,即于苦而得解脱也。众生若不见迹中施化,不能三业种福,则无功德之因,焉致乐果?
二、非本下,相由贴文。
非本无以垂迹,非迹无以显本。前问答是明迹本,后问答是明本迹。
非脱众苦之迹,不显一真之本,故前问答是明迹本;非证千如之本,莫垂十界之迹,故后问答是明本迹。
二、问本下,本迹异真应二:初、问。
问:本迹与真,应云何异?
二、答:
答:真应就一世横辩,如诸经所明,本迹就三世竖论,如寿量所说。
诸经所说,始从地住,终至等妙,一分真明,一分应起,岂唯一世实居当念?是名横辩,别明本迹。如寿量品,即今说久远为本;诸经及迹门名,已说近成为迹。既约久近,是故名就三世竖论。前明观音,多就体用而论本迹;今彰部,故约久近而明本迹。
九、简缘了二:初、约当宗问答四:初、明善恶法门性德皆具二:初、问。
料简缘了者,问:缘了既有性德善,亦有性德恶否?
缘能资了,了显正因。正因究显,则成果佛。今明性具缘了二因,乃是性德具于成佛之善。若造九界,亦须因缘。九界望佛,皆名为恶。此等诸恶,性本具不?
二、答:
答:具。
只一具字,弥显今宗以性具善,诸师亦知具恶缘了,他皆莫测。故摩诃止观明性三千,妙玄文句皆示千法,彻乎修性。其文既广,其义难彰。是故此中略谈善恶,明性本具,不可改易。名言既略,学者易寻。若知善恶皆是性具,性无不融,则十界、百界、一千、三千。故得意者以此所谈,望止观文不多不少。二、明提佛但断修中善恶二:初、问。
问:阐提与佛断何等善恶?
一阐提者,此翻无欲,以于涅槃无乐欲故。又翻信不具,以其不信善恶因果故。既无欲无信,名断善尽。佛已永离五住二死,名断恶尽。善恶既是理性本具,则不可断,是何善恶提佛断尽?
二、答:
答:阐提断修善尽,但性善在,佛断修恶尽,但性恶在。
夫一切法,不出善恶,皆性本具,非适今有。故云:法住法位,世间相常。若因修有,安得常住?大经云:十二因缘,非佛、修罗、人、天等造。不是性具,何得非造?起信云:一切法真,不可遣故。若非性具,那得皆真?以皆本具,故得名为性善、性恶。复以性具染淨因缘,起作修中染淨因缘,乃有所生世、出世法。若具言者,本具三千,为性善恶;缘起三千,为修善恶。修既善恶,乃论染淨逆顺之事。阐提是染逆之极,故云断修善尽;佛是淨顺之极,故云断修恶尽。若其性具三千善恶,阐提与佛莫断纤毫。
三、明性中善恶不断所以二:初、问。
问:性德善恶,何不可断?
二、答二:初、约理答。
答,性之善恶,但是善恶之法门。性不可改,历三世无谁能毁,复不可断坏。
善恶是性,性不可改,安可断邪?既不可改,但是善恶之法门也。法名可轨,轨持自体,不失不坏,复能轨物,而生于解。门者能通,可出可入。诸佛向门而入,则修善满足,修恶断尽;阐提背门而出,则修恶满足,修善断尽。人有向背,门终不改。
二、譬如下,举譬类。
譬如魔虽烧经,何能令性善法门尽。纵令佛烧恶谱,亦不能令恶法门尽。如秦焚典坑儒,岂能令善恶断尽邪。
魔烧佛经,如提断修善,性善不尽,以法合也。佛烧恶谱,如断修恶,恶法门存,即是合也。焚典坑儒,双喻二人,断修善恶,岂能等合也?
四、明提佛迷达起不起异二:初、问。
问:阐提不断性善,还能令修善起,佛不断性恶,还令修恶起耶?
二人善恶既皆断修而存于性,何故阐提后起修善?如来何故不起修恶?
二、答二:初、以了达故不起实恶。
答:阐提既不达性善,以不达故,还为善所染,修善得起,广治诸恶,佛虽不断性恶,而能达于恶,以达恶故,于恶自在,故不为恶所染,修恶不得起,故佛永无复恶。
提以邪痴,断于修善,既不能达,性善本空,故为善染,修善得起。佛以空慧,断于修恶,了达性恶,本来清淨,恶不能染,故泯修恶。
二、以自下,以自在故,能起权恶。
以自在故,广用诸恶法门化度众生,终日用之,终日不染,不染故不起,那得以阐提为例耶?若阐提能达此善恶,则不复名为一阐提也。
佛能达恶,于恶自在,现恶摄生,不染不起。阐提若尔,则名佛矣。
二、若依下,破他义显正二:初、叙他非义二:初、明他得修失性。
若依他人明,阐提断善尽,为阿棃耶识所熏,更能起善。棃耶即是无记,无明善恶依持,为一切种子。阐提不断无明、无记,故还生善;佛断无记、无明尽,无所可熏,故恶不复还生。若欲以恶化物,但作神通变现,度众生尔。
他即陈梁已前,相州北道弘地论师也。又有摄大乘师,亦同地人之解。他明棃耶,是无记无明善恶所依,能持一切善恶种子。阐提但断现行之善,后为种子熏起于善。佛断此识,无恶种熏,永不起恶。仍释伏难:佛断恶种,如何现恶化诸众生?故释云:但以神变现恶化众生耳。
二、问:若下,难他,作意同外。
问:若佛地断恶尽,作神通,以恶化物者,此作意方能起恶。如人画诸色像,非是任运;如明镜不动,色像自形,可是不可思议,理能应恶。若作意者,与外道何异?
断恶既尽,神变现恶,全是作意,非同明鑑无念而形。虽相州南道弘地论者,以法性为依持,然不明性具诸恶法门,现恶度生,亦未能逃作意之咎。
二、今明下,明今妙旨二:初、正明。由性具善恶,起权实善恶二:初、正示今义。
今明阐提不断性德之善,遇缘善发;佛亦不断性恶,机缘所激,慈力所熏,入阿鼻,同一切恶事化众生。
阐提成佛,诸佛现恶,若非不断性善性恶,则义不成。
二、以有下,结成妙旨。
以有性恶故名不断,无复修恶名不常。若修性俱尽则是断,不得为不断不常。阐提亦尔,性善不断,还生善根。
断常名通别人,缘理断九,以定断九,故昧性恶,名为断见。不能忘缘,是存修恶,名为常见。涅槃已前,皆名邪见,斯之谓欤。断修存性,既离断常,乃绝一切边邪之义,及种种思,斯是妙旨,庶去滞情。
二、如来下,重明由达、不达故,自在、不自在。
如来性恶不断,还能起恶。虽起于恶,而是解心无染,通达恶际,即是实际。能以五逆相而得解脱,亦不缚不脱,行于非道,通达佛道。阐提染而不达,与此为异也。
现恶达恶,岂能染恶?恶际、实际,缚相、脱相,非道、佛道,以了达故,无有罣碍。阐提不尔,故永异也。
十、简智断二:初、明二德同时二:初、举一法难与拔二用。
料简智断者,此是一法异名,不得相离,如人一体,何故从智拔苦,从断与乐?
既是一法而立异名,必无所局,何故拔与定属智断?
二、然而下,约身心从二严立称。
然而慧解之心称智,无缚碍身称断。譬如人被缚,运力属智,萧然附外属断。运力属心故,名智慧庄严;附断体散属色身,名福慧庄严。
名从义立,不无亲疎。心解通融属智,身力自在属断。心则智慧庄严,身则福德庄严。此之二严,宜对拔与。
二、今经下,示两文互举。
今经文言说,不得一时,故互举智断。
智断二德,何曾相离,今且各说,互相映显,前段明智,后段明断。
二、若深下,总结益。
若深得此十义意者,解一千从,广释观世音普门义,则不可尽也。
举此十双以为义例,庶乎行者徧通一切。若其然者,释今题目无边际也。
第二、别释二:初、标列。
第二、别释名者,为二:先明观世音,次明普门。
谓分文人法,各自解释也。
二、以何下,解释二:初、释观世音二:初、结前生后二段。
以何因缘名观世音?通释:如前别者,则以境智因缘,故名观世音。
二、云何下,依别委释二:初、简示境智二:初、标科。
云何境智?境智有二:一思议境智,二不思议境智。思议境智又二:一约理外,二约理内。理外为四。
思议中理外理内者,此与馀文所说有异。若四教义,以藏、通二谛为理外,别、圆二谛为理内,盖约真谛非是佛性,故云理外。若淨名玄义,以衍门三教皆为理内二谛,盖由通教真谛含中故也。今文通以外道及四教起见之徒,皆名思议理外境智,故引中论以为能破。若思议理内境智者,既破四性,观理证真,正在通教,义兼三藏。若不思议境智者,正唯圆教,亦兼别教,圆该六即,别在后心。
二、一天下,释相二:初、明思议二:初、约理外二:初、立四。谓天然、相待、因缘、绝待,此四即是四性异名。用此名者,略有二意:一、示名言,通于邪正,须以理惑定其是非。且如然天及以绝待,本圆极名,今在理外,故知不可以名定理。二、名理外,不全外外,意令内人勿于正法生于性计,故立此名,定其见过。又四句中皆双捡者,盖以境智俱有自生等过故也。初、天然中。
一、天然境智。只问:此境为当由境故境,由智故境?此智为当由智故智,由境故智?若由境故境,此境是境,境即自生境。若智由智故智,亦是自生智。自生名性自尔,非佛天人所作。照与不照,恒是境智,故名天然境智。
言由故智境,由境故智者,借彼相待,显此天然。
二、相待者。
二、明相待者。若境不自境,因智故境;智不自智,因境故智。此即他生义。何故尔?境自生境,既称为自,以境望智,智即是他。今境从智生,岂非他境?智亦如是,故名相待。
境待智成,智待境立也。
三、因缘者。
次明因缘境智者,若境不由智故,境亦不由境故,境智境因缘故,境智亦如是。此即境智因缘共生义。共生有二过,堕自他性中。
非是单自单他而成于境,乃自他和合方成于境,因缘即是自他故也。智亦如是,此即共性。
四、绝待者
次绝待明境智者,非境非智而说境智,此即离境离智。无因缘而辩境智者,此是无因缘绝待。从因缘尚不可得,何况无因缘?一往谓绝,理而穷之,不成绝待。
单自单他,及自他共,此待皆绝,约无三句,情谓一往,立绝待名,全非绝理。
二、竝是下,破二:初、总约性执斥三:初、约理外斥。
竝是理外行,心妄想推计。
上之境智,既属四性,不入三谛,故云理外。
二、故中下,引中论斥。
故中论云: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说无生。那得如前四种?
法离四性,那计四邪?
三、计执下,约起过斥。
计执是实,馀妄语性实之执,见爱生著,九十八使,苦集浩然,流转不息。
理外妄想,于四计中,自执者是实,他语者皆妄,见惑既盛,爱使亦增,见爱相添,即九十八,因兹造业,受苦无穷。
二、云何下,别示四性过二:初、自生二:初、举过二:初、约能迷所迷二:初、能迷诸惑。
云何执此而生苦集?随执一种境智,谓以为是随顺讚歎,心则爱著而生欢喜,即是贪使。若人违逆责毁,心则忿怒而生瞋恚,即是瞋使。贪恚既起,岂非痴使?我解此境智,他所不解,以其所执矜傲于人,岂非慢使?既执此为是,今虽无疑,后当大疑,岂非疑使?我知解此法,法中计我,岂非身见?六十二见随堕一边,岂非边见?如此妄执,不当道理,岂非邪见?执此是实,计为涅槃,岂非见取果盗?谓此为道,依之进行,岂非戒取因盗?十使宛然,皆从所执境智上起。将此历三界四谛,则有八十八使。就思惟历三界,则有九十八使。
随执一种,即生十使。利中有钝,即背上使。历三界四谛,成八十八。虽徧三界及以四谛,随生一见,即能具起,一处理显,顿能除灭,是名通名利使烦恼。若思惟惑,界繫不同,既非迷理,不对四谛,但历三界而成十使,足前乃成九十八使。
二、此则下,所迷诸法。
此则集谛结业,颠倒浩然,方招苦果,生死不绝于其境。智不识苦、集,何处有道、灭?既不识四谛,则破世间、出世间因果。无世、出世法,故无法宝;不识出世果,无佛法;不识出世因,无僧宝。贤圣之义,一切俱失。
即四四谛、四三宝也。
二、若作下,约能执、所执二:初、能执性计二:初、正判属计。
若作如此执自生境智者,只是结构生死,增长结业,过患甚多。若非理外境智,更将何等为理外耶?
纵学佛法,若执境智,自天而然。若照不照,常是境智。我见不忘者,唯增生死。惑业既盛,与彼外外轮回一等也。
二、故大下,引大论证。
故大论云:凡夫三种语,见、慢名字;圣人但一种语名字。
彼论明三种我义云:凡夫三种我,谓见、慢、名字。学人二种,无学一种。见即利使,初果顿断,故云学人二种。慢即钝使,四果方尽,故云无学一种。但随世俗,分别彼此,有名字我。言三种语者,即三种语我不同也。
二、今凡下,所执正教。
今凡夫见慢取著,谬用佛语,介尔取著,乖理成诤。虽傍经论,引证文字,如虫蚀木,偶得成字。寻其内心,实不能解是字非字,口言境智,不解境智。以不解故,如服甘露,则以境智起见,伤命早夭,故为龙树所破。
以见慢心,用经论语,如虫蚀字,不知是非,唯增见慢,即不知非,以此障理,名不知是,昧是非故,服不死药,而致早夭。
二、今不下,结非。
今不取此为境智,以释观世音。
二、自生下,例三。
自生境智既尔,馀三句亦然。
若增见慢,于百千句,起过皆然。
二、二明下,约理内二:初、示相二:初、明理内。
二、明思议理内境智者,亦作上四门。名字虽同,观智淳熟,不生执见,毕故不造。新成方便道,发生煖、顶,乃至十六心,眼智明觉,豁然得悟,破诸见惑,与理相应。譬如盲人,金錍抉膜,灼然不谬。此之真观,名之为智。所照之理,名之为境。以发无漏,故称理内境智。
于上四种境智之中,随用一种而知。本为除于见慢,遂加精进,研境成智。于惑能破,名为毕故。于智不著,名不造新。乃成似解,而发真证。譬如盲人等者,大经?如来性品云:譬如百盲人,为治目故,造诣良医。是时良医,即以金錍,抉其眼膜,以一指示之。问言:见否?盲人答言:我犹未见。复以二指三指示之,乃言少见。彼经所譬,具示三谛,方云少见。今文但喻抉见思之膜,示真谛之指。虽非佛性,且约见空,得称理内。
二、虽见下,斥作意。
虽见此理,终是作意入真,故名思议境智也。
斯境智者,虽灭惑证真,非唯境唯智,思议不绝,非今所论。
二、今明下,结非。
今明观世音亦不从此境智因缘得名也。
二、次明下,不思议二:初、据前破性难。
次明不思议境智者,若自他共无因等四句,俱非境智者,今诸经论所明,或从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等,若不尔者,云何辩境智耶?
四句境智若非,云何立于境智?况诸经论所明境智,不过此四。
二、答经下,离性四悉答二:初、辩相二:初、四悉檀相二:初、明赴机四悉二:初、明四相。
答:经中所明,皆是四悉檀赴缘,假名字说,无四性执。若人乐闻自生境智,即说境是自境,智是自智,以赴其欣欲之心。或时宜闻自境自智,闻必生善;或时对治说自生境智,说必破惑;有时说此,令即悟道。若无四悉檀益,诸佛如来不空说法。
圣人境智,永祛四执。若其众生于自然境智,有欢喜生善破恶入理机者,圣乃随机说言境智,自天而然。众生若于相待境智、因缘境智、绝待境智,有四悉檀机,圣人一一随彼机缘,为作相待等三种说也,各令获益。是故经中作此四种说境智也。
二、虽作下,辩离情。
虽作四说,无四种执,无执故无见爱。众生闻者,如快马见鞭影,即破惑入道,故名为智。此智所照,名之为境。
圣说境智,天然等相,永无四执,爱见不生,故令闻者破惑入道,得真境智。三悉境智,亦复如是。
二、如是下,明能显正法。
如是通达,则识苦、集、道、灭,三宝、四谛宛然具足。
若知四种执著过患,名识苦集。若知四悉被机获益,名识道灭。四谛既明,三宝则立,诸佛之法,无不现前。
二、若以下,不思议相;二、再明思议。
若以智照境,入空取证,成真谛理。内思议境智,如前说。
于四境智,离计而修,四性既空,入空取证,虽成理内,未泯言思。
二、若不下,正明不思议三:初、约义示。
若不以果为证,知此境智但有名字,名为境智。是字不在内、外、中间,是字不住亦不不住,是字无所有故。虽作四句明境智,实不分别四句境智;虽作四句闻境智,实不得四句境智;虽体达四句境智,实不作四句思量境智;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不可四句思惟图度,故名不思议境智。
问:摩诃止观,破见思假,节节皆明性相二空。不思议境中,约法性无明,检四性过。荆溪云:本自二空,为性德境;推检二空,为修德境。是则思议及不思议,各须性相二空之观。今文何故顿乖诸说,乃以二空分对两处?答:通别二惑,同障中道,委论观法,皆须二空。今既略谈,名有存没。通惑破处,虽具二空,小人得之,住涅槃相,是故且没相空之名。若破别惑,从胜而说,但存空相,而于其中,含二空义。何者?以观四种境智,名字不住,四句亦不不住。四句属性,不住属相。既了四种境智之名,无说无闻,不起分别,不作思量,岂于别理,犹计性实?今分二空,破通别惑,且顺诸论教道之说,小但人空,大得二空,先人后法。良由今文未论观法,且寄次第,示妙境智也。
二、金光下,引经证。
金光明云:不思议智照,不思议智境。
三、此具下,指大本。
此具如大本玄义境智妙中广说。
二、龙树下,引类。
龙树先破一异时方,然后释如是我闻等义。今类此,先破理外境智,后明不思议四悉檀。悉檀义,如大本玄义。
大论释经,皆先破计,后方示义。今明境智,亦类彼文,先破理外见慢惑心,次斥小乘思议之证,后方显示不可思议四悉境智。
二、夫依下,正释境智二:初、定前后。
夫依名字为便,应先明观智,次辩世境之音。若解义为便,前明世境,次辩观智。如先有境,可得论观;若未有境,何所可观?譬如镜鼓,后方映击。今从义便,先明世音,后论观智也。
二、世者下,依义释二:初、释境二:初、释世二:初、释名义二:初、示世分三种二:初、直列三种。
世者为三:一、五阴世间,二、众生世间,三、国土世间。
大论释百八三昧中,至释能照一切世间三昧云:得是三昧故,能照三种世间,谓众生世间,住处世间,五阴世间。故一家用义,准彼论之三世,演法华之十如,妙谈三千,固非常情之所企及。
二、既有下,义须至三。
既有实法,即有假人,假实正成,即有依报,故名三种世间也。
二、世是下,辩三通十界二:初、约依正明世间。
世是隔别,即十法界之世,亦是十种五阴、十种假名、十种依报,隔别不同,故名为世也。间是间差,三十种世间差别,不相谬乱,故名为间。
二、各各下,约因果明法界。
各各有因,各各有果,故名为法;各各有界畔分齐,故名为界。
二、今就下,示妙境二:初、示妙义二:初、明三千缘起。
今就一法界,复有十法,所谓如是相、性、究竟等。十界即有百法,十界相互则有千法。如是等法,皆是因缘生法。六道是惑因缘法,四圣是解因缘法。大经云:无漏亦有因缘,因灭无明,即得三菩提灯。
界有相性,至究竟等,因果方备。十界皆尔,则成百法,十界互具。既成百界,则使因果成于千法。如是千法,不出解惑因缘及以所生世出世法。小说无漏因缘但能灭法,故令四圣终归灰断;大说无漏因缘则能显法,故使四圣终归常住。故引大经证大乘义,须了缘起修性皆然,皆由理具,方有事用故也。然复应知今明千法即是三千,以约三种释世间故。且一界报须论依正,正复假实。又如初相,如世日者,记于此世夭寿贤愚,实法也;僧俗仕庶,假名也;衣食田宅,依报也。岂非初相能表三邪?初后既尔,中可例知,故千法、三千但广略尔。今文前明三种世间,今说一千因果之法,前后相显,其义圆足。
二、是诸下,示三谛妙境。
是诸因缘法,即是三谛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名中道义。故明十种法界、三十种世间,即是所观之境也。
以三千法皆因缘生,是故一一即空、假、中,三谛互具,非纵非横。故荆溪云:三德、三谛、三千,皆绝言思,是为妙境。
二、此境下,该三法二:初、约三人分二境。
此境复为二,所谓自、他。他者,谓众生、佛;自者,即心而具。如华严云:心如工画师,造种种五阴,一切世间中,莫不由心造。
一家明观,不出二境。四念处心对阴色而分内外,此文心对生佛而分自他。十不二门以心对彼依正色心而分内外,则依报生佛及己色阴皆名为外。荆溪特会两处之文,立外境也。应知生佛依正及己色心皆是法界,无不具足三千三谛,故内外自他皆是妙境。但为观境,近而复要,莫若内心。故诸经论多明心法徧摄一切,须知徧摄由乎不二。故四念处云:唯是一识,唯是一色。万象之色既许心具,千差之心何妨色具?众生成佛是依报成,国土废兴岂是他事?有不达者,但执唯心,不许色具,而立难云:色具三千,应自成佛,何处曾见草木受记?是何言欤?是何言欤?以说心具,义则易明;于色示具,相则难显。故使教文多明心具,欲禀教者因易解难。以心例色,乃显诸法一一圆具,故云唯色、唯声、唯香、唯味、唯触。况唯心之说,有实有权;唯色之言,非权唯实。是故大师为立圆宗,特宣唯色,乃是吾祖独拔之谈。固隐圆宗唯同他说,其意何邪?唯心之义,今非不谈。以明自心及依正色,此之三处,各具诸法,则令唯心不与他共。何者?忽若不明万法互具,如何可立心具三千?金光明云:于一切法,含受一切。斯之密义,深可依凭。问:大意云:色由心造,全体是心。何教文云:心由色造,全体是色?又义例说,心具三千,是于无情立佛乘义,亦是心摄,何关色邪?答:约能造心,摄法易解。故顺经论,以心摄法而为观境,故云色由等也。大师既云唯是一色,而分二种,谓有分别色,无分别色,意指识心为分别色。此色造心,有何数量?那云一向色不造心?既云唯是一色,那云不云全体是色?又至果时,依中现正,正中现依,刹说尘说,因果理同,依正何别?理性名字,已有依正不二之相,何缘坚执一边具邪?无情佛乘,约心具说,元是一体,从易而观。勿引此文,证色不具。大师此说,令知皆具。而今据此,唯局在心,是得意邪?为失意邪?欲人生解邪?为符我见邪?
二、问;自下,引二经,明各具二:初、问。
问:自他那得各具十法界?
前以十界而为世境,次明世境有自有他,他即生佛,自即己心,乃引华严心如画师,造种种阴,种种之言,岂非生佛?故据此文而设今问。能造之心,可具十界,所造生佛,云何各能具十界邪?以知世人不解三法无差之义,谓心为理,生佛是事,理能造事,心随解缘造佛,心随迷缘造生,三不相离,名无差别。此解违经,隐覆圆义,故兴此问,以生后答。
二、答:
答,观身实相,观佛亦然。华严云,心然佛亦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岂不各各具三谛境邪。
先引淨名实相者,即诸法实相也。约今经意,十界诸法,皆实相也。观身观佛,实相既然,岂不各具十法界邪?复引华严三无差文,以证各具。彼经如来林菩萨云:心如工画师,造种种五阴,一切世间中,莫不从心造。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经文先示心造一切,便以此心而例于佛,示佛权造,同心实造。次复以佛而例众生,示生实造,同佛权造。权实虽异,因果暂殊,三皆能造一切世间,故得结云三无差别。云何却谓一是能造,二为所造,何得此三无差别邪?此是今家消彼经文,若明其义,更匪他知。以今经说因缘果报,即是实相,因缘是能造,果报是所造。此之造义,既在实相,是故造义,理本具足。以此理造,方有事造,三法皆尔,是故得云理事不二,本末相映。理既互融,事宁隔异?三法互具,互变互摄,深有所以,圆顿之旨,终极于斯。荆溪歎云:不解今文,如何消偈心造一切三无差别?前问那得自他各具十界,今答岂不各具三谛?故知十界若通若别,皆是三谛。
二、释音二:初、约口业正释。
音者,即十法界口业之机也。界既不同,音亦有异。
十、法界中佛者,今既明机,须除极果,自分证还,但是圆机,皆名佛界,悉可称名。
二、问下,明三业俱机二:初、问起。
问:众生各有三业,何意但观音?
二、然通下,答释二:初、正明俱通。
然通论皆得,常念恭敬,得离三毒,即是观世意;礼拜供养,所求愿满,即是观世身。
真寂常照,岂简身意,唯赴口机。
二、而今下,对偏显圆二:初、明古偏局六:初、趣举。
而今但言观世音者,旧释此义为六:一趣立者,诸名不可累出,举一趣以标名。若称为观世身者,已复还问此言:何意不名观世音?此则非问。
二、随俗
二、随俗者,释迦所说,以音声为佛事,故言观世音。若游诸国土,随彼所宜。
三、互举二:初、正释。
三、互举者,能观、所观。所观即众生色、心也。今从能观故,但言观能闻、所闻。能闻是圣人耳识,所闻是众生音声。今取所闻之音声,举所闻得能闻,举能观得所观,从此为名,故言观世音。
圣标于观,必照生之色心,即身意也。生标于音,必对圣之耳识,既闻音声,复观色心,则是圣应三业机也。
二、旧问下,通难二:初、他难。
旧问:能所既尔,何不取所观之色心,能闻之耳识,以标名称为闻色心菩萨耶?
一等互举,何不名为闻色心耶?
二、旧答下,古通三:初、叙古通。
旧答云:菩萨一观于色心,此是应广;众生之一音,此是机狭。若从难者,则机有两字,应但一字,便是应狭机广,故不如所难。
举观为应,既色心两字,则彰应广;举音为机,音但一字,则是机狭。机狭应广,深显圣德也。
二、今更下,今载难。
今更作难:此语应从义理,那得逐字?菩萨以能观色,心何意不能观音声?众生何意但以声感色,心不能感耶?若其俱感俱应,此逐字为观,则感应齐等;若为判其广狭?
若逐字者,则彰感应有可有不;若俱应俱感,则不应云应二感一也。
三、今不下,今为通。
今不作此明,互举凡圣感应,皆通三业,而圣人与意,凡夫与声,故言观世音尔。
圣三俱应,凡三俱感,但约与夺,互举口意。
四、义摄。
四、义摄者,如发声必先假意,气触唇口,其音能出。口业若成,则摄得身意;若观于口业,亦摄得身意。观馀不尔,故言义摄。
独有言音,具于三业,故云义摄。
五、隐显
五、隐显者。身虽礼拜,意虽存想,未知归趣何等,故名隐。若口音宣畅,事义则彰,故名显。举显没隐,故言观世音。
六、难易二:初、难急口机易。
六、难易者,临危在戹,意则十念难成,身则拜跪迟钝,口唱为急,故成机从易受名也。
二、又第下,誓深宜急称。
又第六为有缘。观音昔为凡夫,居兹忍界,见苦发誓。今生西方,多还此土。既有誓缘,急须称名。
二、今明下,引论圆释二:初、以觉观况音声。
今明若如前六义,皆偏有所举;若依释论,其义即圆。何以故?出入息是身行,觉观是口行,受为心行。心觉观故,尚具三业,何况发音成声,而不备三业耶?
且引释论,三业之事,无不圆具。觉观纔动,与息共俱,已成身行;既是语本,又成口行。意业隐细,尚能具三;身口麤显,各具可知。
二、但举下,明观音圆感应。
但举一观,即备三应;但举一音,即备三机。而凡情谓声强智利,逐物标名,圆义往推,悉皆具足。
大圣一观,非独具于一种三业,须知具足百界三业,以全法界而为应故。众生一音圆具亦尔,以全法界而为机故。斯由大圣照穷正性,察其本末,难思感应,岂以人师凡见测邪?
观音玄义卷上
观音玄义记卷第二
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玄义记会本卷第二
[book_title]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玄义记会本卷第三
观音玄义卷下
隋天台大师说
门人灌顶记
观音玄义记卷第三
宋四明沙门知礼述
第二、释观智二:初、标列。
第二、明观者,又为二:一、结束世音之境;二、明能观之智。
二、结境下,解释二:初、结束世音之境。
结境即为六:一、结十法界是因缘境,二、四谛境,三、三谛境,四、二谛境,五、一实谛境,六、无谛境。此具出大本玄义。
欲明观智,先束境界。世间音声,品类无边,尘沙莫喻。须依圣教,结束谛境,方可明观。观不依谛,邪错何疑?十界是因缘境者,以十如是类十二缘,义无别故。
二、二明下,正明能观之智二:初、泛明诸境观。
二、明观智者,傍境明智,作五番明观智。就因缘则四番因缘论,观四谛亦有四番论,观三谛有两番论,观二谛有七番论,观一实谛则一番论,观无谛则无观。如此等义,具在大本。
谛缘通四教故四,三谛唯别圆故二,二谛加三接故七,一实唯圆极故一。无谛体忘,观亦不立。
二、今约下,今依三谛观者,境顺涅槃新伊之文,观依中论相即之说,荡情立法,示妙融心,像末观门,此为最也。初、示境通别。
今约三谛明观。若通论,十法界皆是因缘所生法,此因缘即空、即假、即中。即空是真谛,即假是俗谛,即中是中道第一义谛。若别论,六道界是因缘生法,二乘界是空,菩萨界是假,佛界是中。论境即有二意:
通对顿观,别对渐观。
二、今对下,明观渐顿二:初、双列。
今对境明观,亦为二意:一、次第三观,二、一心三观。
二、次第下,双释二:初、历教释二种观二:初、偏圆竝释二:初、约诸部释五:初、依璎珞明三观。
次第者,如璎珞云:从假入空名二谛观,从空入假名平等观,二观为方便,得入中道第一义谛观。
体于三假,四句不生,即俗见真,名从假入空观。观三假俗,入即空真,由俗入真,复名二谛。于空不证,分别一切三假药病,应病授药,故名从空入假。前用真破俗,今用俗破真,若俗若真,破用既均,复名平等。以前二破,作双遮方便,即以二用,作双照方便。次第破用,既立一心,遮照可修,故云二观为方便等。三观俱用,从胜名中,心既即中,思议忘泯,名第一义谛观。
二、此之下,依大品明三智二:初、正明三智相。
此之三观,即是大品所明三智:一、一切智,知一切内法,内名一切,能知能解;一切外法,外名能知能解,但不能用,以一切道起一切种,故名一切智。二、道种智,能知一切道种差别,则分别假名无谬,故名道种智。三、一切种智,能于一种智知一切道,知一切种一相、寂灭相,种种行类能知能解,名一切种智。
内法内名者,谓理内所诠法相,及能诠名字。外法外名者,即理外所诠法相,及能诠名。空观若成,于此名相,悉能体达无我我所。故佛言:摩诃迦叶,婆罗门法皆知,沙门法皆知。故云内外能知能解。然其空智,但能总达诸法无生,不能别知诸法缘起,故不能用诸佛道法,发起众生一切善种。假观能尔,故以道种而名其智。于一种等者,夫中观智者,则了一切皆是中道。中则不偏,绝待为义。一法若中,则一切众生因种,一切佛之道法,无不咸趣一外有法,不名中也。一法既尔,一切皆然。故云于一种智,知一切道,知一切种。一相等者,结前所说,而成遮照。双遮则一相寂灭,双照则种种皆知。遮照同时,故名一切种智。
二、通而下,对上辩通别。
通而为论,观智是其异名;别而往目,因时名观,果时名智。
璎珞三观,大品三智,通则异名,别分因果。
三、此三下,对大经四智二:初、略示四智相。
此三观智,即是大经四种十二因缘观:下、中、上、上上。
大经二十五云:观因缘智,凡有四种,谓下、中、上、上。上下智观者,不见佛性,以不见故,得声闻菩提。中智观者,不见佛性,不见佛性故,得缘觉菩提。上智观者,见不了了,不了了故,住十住地。上上智观者,见则了了,得阿耨菩提。辅行释云:因缘不殊,四观不等。对别教中,云住十住地者,以次第行,从住入空,乃至十地,方入中道。次第住三,故名为住。住及不了,竝约教道。
二、涅槃下,对上判离合。
涅槃通取析法,明于四观。大品、璎珞直就摩诃衍,但明三观三智。今若开二经合涅槃者,应开衍法,从假入空,观生灭一切智也。若合涅槃,就二经合下中二观,同是一切智也。
四教证修,唯三观智,空分析体,故成四也。大经观缘,明四智者,取藏析空,为下智故。大品三智,璎珞三观,简小明衍故。若以二经之三,就大经四者,应开析空生灭一切智。若以大经四,就二经三者,应合下中,同入空智。
四、若将下,以观智对五眼。
若将三经若开若合对五眼者,天眼、肉眼照麤细事,皆是世智,悉为诸观境本。若三观三智,从此即入体法一切智;若四观四智,此即入析法一切智,故肉眼、天眼为本。若入一切智对慧眼,道种智对法眼,一切种智对佛眼。
肉、天二眼,是四智、三智所观境,本不论开合慧法。佛眼与三观智主对已齐,若论四智,须于慧眼而对析体二空智也。
五、中论下,以中论四句结。
中论偈:因缘所生法,一句为观智之本,三句对三智。
二、若将下,对四教释二:初、正对四教二:初、正对教。
若将三观智对四教,即须开之如前。若将涅槃四观对四教,下智是生灭一切智,对三藏教也;中智是体法一切智,对通教也;上智即道种智,对别教;上上智即一切种智,对圆教。
二、所以下,出所以。
所以应明三机,那忽对四教者何?若无教即无观,禀教修观,得成于智,所以明教也。
观必教诠,智由观得,今明观智,须能诠教。
二、教必下,广明四相二:初、四教主二:初、明教主一异。
教必有主,有主即佛也。或可一佛说四教,或可示四相明四佛。
文有二义,明其一异:初跨节论,只一圆佛,被四种机,说四教法;次或可下,约当分论,随机所见,据教所诠,四佛体用优劣硕异。
二、四教下,明补处偏圆。
四教既有四主,即应有四补处,即是四种菩萨辅佛弘此四教也。
补处亦明,当分跨节,例主可知。
二、若言下,四、教法二:初、明理尚无一。
若言诸法寂灭相,不可以言宣,大经云:生生不可说,乃至不生不生亦不可说。一教尚不可说,云何有四?
二、答理下,明赴缘说四:前通释题,十义之首,已明此义;证理绝言,被缘须教。初明赴缘。
答:理论实尔,皆不可说。赴缘利物,有因缘故,亦可得说。非但生生可说,乃至不生不生亦可说。以佛教门,出生死苦。
二、三藏下,明说四四:初、三藏三:初、明教相二:初、明愿行二:初、依谛立誓。
三、藏教者,如释论引迦旃延子明菩萨义,释迦初为陶师,值昔释迦佛发愿:从是已来,始发菩萨心,即是行人;所求菩提,即名为法;深厌苦、集,欣求灭、道,即起慈悲心,誓度一切。
初为陶师者,合云陶师之子,因遇彼佛入城乞食,相好巍巍,乃发善心而兴供养,遂对彼佛发于誓言:愿我当成佛,一如今世尊。故今释迦法住之时,度人多少,等皆同往。佛言即起慈悲者,发心拔苦,欲与其乐。若不谛审非想结集及轮回苦,又不谛审三无为灭及尽苦道,则不拔苦际,非与真乐。凡外不谛,二乘无誓,菩萨双非依谛立誓。
二、行六下,依誓起行二:初、六度填愿。
行六度行,行愿相扶,拔苦与乐。所以者何?悭名为集,堕饿鬼名苦;行檀名道,悭息名灭。菩萨自伏悭贪,悲心熏物,众生称名,即能脱苦;自行檀施,慈心熏物,物应可度,即能示现,令得安乐。当知为满弘誓而修檀行也。乃至愚痴名集,生天名苦;修慧名道,痴伏名灭。修慧度时,自破苦、集,为成悲心以熏众生,众生称名,即得解脱;自证道、灭,以成慈心以熏众生,众生有感,应机得度。故知行填于愿。
文中所明,六蔽为集,六道为苦,六度为道,蔽息为灭。略举初、后、中四,例知此教菩萨自伏六蔽,对破六道,令他断集离苦故也。菩萨戒疏云:檀破饿鬼,尸救地狱,忍济畜生,道拔修罗,禅静人中,慧照天众。
二行,此下六度满时。
行此六度,各论时节。尸毗代鸽是檀满,须摩提不妄语是尸满,歌利割截不动是忍满,大施抒海是精进满,尚闍黎坐禅是定满,劬傧大臣分地是般若满。
如尸毗王,徧割身肉,就鹰卯/贝鸽,至尽一身,不恼不没,自誓真实,感身平复,是檀满相。如须摩提王,以身就死,持不妄戒,是尸满相。如忍辱仙人,被歌利王割截身体,慈忍不动,作誓即感,血化为乳,是羼提满相。如好施太子,求如意珠,雨宝济贫,得珠坠海,抒海取之,筋骨断坏,终不懈废,诸天问之,云生生不休,故助抒海,海水减半,龙恐海乾,送珠与之,是毗离耶满相。如尚闍黎,得第四禅,出入息断,鸟谓为木,于髻生卵,定起欲行,恐鸟母不来,即更入禅,鸟飞方起,是禅满相。如劬嫔大臣,分阎浮提地为七分,城邑山川均故息诤,是般若满相。所言满者,度本治蔽,行期满愿,今蔽已离,与拔遂心,即知六度,其功剋满。
二、如此下,明时位三:初、约时明行相。
如此修行,至初僧祇劫,不知作佛、不作佛;第二僧祇,心知作佛,口不言作佛;第三僧祇,心知口言。过三僧祇已,又百劫种相,百福成一相。凡用三千二百福,修成三十二大人相,现时方称菩萨摩诃萨。但伏惑不断,如无脂肥羊。取世智为般若,即此意也。
从古释迦至罽那尸弃佛,名初僧祇。准望声闻,位在五停心及别相、总相念处也。观力既微,故不知作佛。从罽那尸弃至然灯佛时,名第二僧祇,位当煖法。既有证法之信,必知作佛,心未分明,故不向他说。从然灯至毗婆尸佛,名第三僧祇,位在顶法。内心了了,自知作佛,口自发言,无所畏难也。无脂肥羊者,大论云:此菩萨虽有上妙五欲,不生贪著,以有无常等观故。譬如有王,有一大臣,自覆藏罪。王欲罚罪,语言:若得无脂肥羊,当赦汝罪。大臣有智,繫一大羊,养以水b穀,日日三时,以狼怖之。羊虽得养,肥而无脂。王问:云何得尔?答以上事。菩萨亦尔,见无常空狼,令结使脂销,而功德身肥。
二、用此下,约观明涉位。
用此菩萨行对声闻行位者,初僧祇可对总别念处,二僧祇可对煖法,三僧祇可对顶法,百劫种相可对忍法。坐道场时,可对世第一三十四心,断结成佛,即对十六心发真,乃至九解脱无学也。尔时坐道场上,三十四心断惑,正习俱尽,名为三藏佛。所以释迦精进弟子纯熟,以精进故,九劫前超八相成佛,此即是三藏教主所说教门。
问:声闻根钝,尚能速入七贤四圣,菩萨利智,何故三祇犹居顶法?答:声闻但于一境一门,修念处等,故易成就。菩萨徧于一切境界,一一四门,复加六度,久远熏修,使一一行,摄诸众生,令种熟脱。故三祇内,凡化几人,超凡入圣,自身此岸,度人彼岸,故经劫长证。位犹下,言三十四心,正习俱尽者,顿证罗汉,及以支佛,亦三十四心,无间而得,但不以此顿尽正习。一言于习,有见思习,及尘沙习。菩萨修学尘沙法门,治其劣慧,于一一门,用四谛观,伏其正使,于一一门,六度行,熏见思习故。树王下,三十四心,于尘沙法上,证四真谛,故令正使及二习气,俱时而尽,故能二谛皆究竟也。方异三乘弟子,独彰佛眼佛智。
三、此中下,约佛明补处。
此中补处,位在百劫,种相伏惑,住最后身,六度行成,誓愿将满,慈悲熏于众生,拔苦与乐。
二、若就下,结观智。
若就此辩者,但是因缘生法,世智明观,即是三藏教观世音义也。
若于三藏,明观音人,其相如是,
三、料简二:初、简超劫二:初、问。
问:依三藏说,释迦、弥勒同时发心,一超九劫,何意二佛俱成贤劫中佛耶?
一、超九劫者,婆沙云:尔时有佛,号曰底沙,有二弟子:一名释迦,乐修利他行,所化机先熟;二名慈氏,乐修自利行,所化机在后。彼佛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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