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释摩诃衍论赞玄疏
[book_author]佚名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佛学宝典,完结
[book_length]132539
[book_dec]释摩诃衍论赞玄疏,五,辽法悟撰并序,耶律孝杰序。
[book_img]Z_3908.jpg
[book_title]释摩诃衍论赞玄疏引文
贞亮翼赞同德致理功臣、开府仪同三司。
守太保兼中书令监修国史知枢密院事
上柱国、燕国公,食邑七千五百户,实封[冰-水+杗]。
佰伍拾户臣耶律孝杰奉来撰
臣闻觉皇之立教也,权舆六度,弘正道以流徽;轨辙三乘,应群生而示化。经言无际,弥天地之表不可穷;法意甚深,极江海之量不能测。爰自结集之后,洎于传布已还,绵历岁时,孰能恢阐?粤有菩萨,名曰马鸣,以十身证果之身,处八地示因之地,张皇正教,破逐邪宗,制起信之论文,契如来之言教。次有龙树大士,仰追师德,嗣作主盟,据五分之精微,裁十轴之奥妙,号曰释摩诃衍论。斯乃佛生等有,门法对开,含总别之深诠,具能所之玄旨。自震旦流通而后,洎摩多传译已还,圣喆未逢,清徽曷启?
我天佑皇帝,位联八叶。
德冠百主。
睿智日新。
鸿慈天赋,儒书备览。
优通治要之精,释典咸穷。
雅尚性宗之妙,尝谓曰:释摩诃衍论者,包一乘之妙趣,括百部之玄关。安得宗师,继为义疏。守司空诠圆进法大师,学逾观肇,辩夺生融。屡陪内殿之谈,深副中宸之旨。会因众请,获达
聪闻,旋特降于
俞音,俾广求于隐义。由是精涤慧器,密淬词锋,研精甫仅于十旬,析理遂成于五卷。适当进奏,果见褒称,乃赐号曰赞玄疏。
皇上听政之余,
省方之际,历刊详而
在手,咸印证以
经心于此,论中先立。
御解四道皆
识透前古,信结后人。众耳所未闻,凡情所不造。天才独秀,物议同归。如大雾之指南,若群星而拱北。义摄于五十一藏,究之无穷;理分于三十三端,牢不可破。诏从模镂,言使传通。目龟镜以长存,同日星而永照。臣恭承
温綍,俾赞宝编。灿灿义天,管窥而莫际;汪汪学海,蠡酌以徒烦。退让靡遑,聊述梗概云尔。
[book_title]释摩诃衍论赞玄疏目次
卷第一序十门分别
卷第二释总体已下
卷第三释心生灭门已下
卷第四释眷属无明住地门已下
卷第五释用大已下至终
释摩诃衍论赞玄疏目次(终)
[book_title]释摩诃衍论赞玄疏卷第一并序
中京报恩传教寺崇禄大夫守司空诠圆通
法大师赐紫臣沙门法悟奉来撰
夫圆常果海,湛寂灵源,离教说以难思,超因缘而最胜。四法界讵能含摄?三世间奚足该收?秀门法两重,迥绝能所,像希夷而独立,莫得诠缘,不可智知,非其数数者,其唯不二摩诃衍欤?冲虚本一,炳焕随宜,为无为始异从生,世出世毕同归趣。号如意珠藏,侔应用以无穷;名广大神王,况威灵而不测者,则十六所入法之谓焉。真俗有辨,顿渐无参,自地对待以区分,体相寂绝而清净。位殊因果,智惑假立于断修;性出名言,障道不存于遣立者,即十六能入门之谓矣。故我世尊顺本所乘,如义而说。自鹤林倏变,且失指提;龙藏甚深,罔穷幽秘。马鸣菩萨慨兹玄理,匿在筌蹄,蠢厥含灵,懵于修证。由是迹满二僧祇劫,寄逮无功;文凭百洛叉经,具彰总法。摩诃衍论自此兴焉。字才啻于万言,旨备包于众典,权舆果道,隐括因门。然法教渊含,奈根宜浅局,故于了义,未达幽宗。其犹管眼窥天,粗观寥廓;毛头滴海,安测深弘?龙树大士膺记别以挺生,导物情而示现,以为摄义之论,正投乐略之根。乃依百本之金言,广释一轴之宝册,师资继作,本末流芳。而自译出后秦,时经累业,其间阐布,未之前闻。噫!历世久湮,必将有待,会逢外护,果视中兴。我天佑皇帝传刹利之华宗,嗣轮王之宝系,每余庶政,止味玄风。升御座以谈微,光流异瑞;穷圆宗而制赞,神告休徴。然备究于群经,而尤精于此论,法悟
叠承
中诏,侍讲内庭。凡粗见于义门,幸仰符于
睿意。因兹诸释,特沥恳词,欲别制于疏文,期载扬于论旨。暨达
圣听,爰降
前音。且挥麈传灯,无足称者;而操觚染翰,何敢当哉!勉副
宸衷,聊述鄙云尔。
稽首性德圆圆海,能所净觉及法藏。
本释大士诸贤圣,愿乞冥资赞玄妙。
将释此论,十门分别:一发起因缘,二指陈门法,三控释宏纲,四开修秘键,五劝持诫谤,六依义判教,七决择论体,八显示宗趣,九兴传时代,十剖析文义。
初发起因缘。
有通有别。通谓一切诸经酬因应请等,一切诸论显理度生等,一代教兴,皆由是矣。别谓今此一论,总举八因,起后四分,化三聚根,入五位道,除疑惑等障,破人我等执,通达二门,契合一心故。
二、指陈门法
皇上解立义分云:法门名数,总三十三。其不二大乘,深妙独尊,离言果海,绝根宜故。故下论云:性德圆满海是焉。余三十二,若门若法,俱属因分。又下论云:修行种因海是焉。其十六所入两重根本,俱属第一义谛,皆是总体。其十六能入两重枝末,不出真俗二谛,皆是别义。故释论云:此一总言,于两处中,是总体故,所谓望上及下临故。又云:终其本末,不相杂乱,其总别门,初后不无。准此所说,非于前门开为后法,论文显矣。若于前门开为后法,本末总别,及三谛义,有杂乱失,诚谓
天才索隐,圣智探玄,妙穷本释之宗,深契总别之趣。自斯已下,重广。
御解:谓以不二摩诃衍法,离根宜故,离教说故,无因无缘,难思难议。佛圆果海,性本绝言,乃就因分,带言法界,为利众生,义分能所,根复利钝不同,法遂两重分异。且第一重所入之法,虽依果海不二大乘,然于因分,无名强名,称为根本大乘。克论所入能作之体,约唯无二第一义谛,但随能入所作门,真俗不同,说八差别。故下论指前重所入,即是根本摩诃衍中,开八种故,除不二外,自余门法,无不以此而为根本。前重所入,未分法义,心体相用,但总呼为根本大乘,故因缘分,偏目此八,名之为总,是知深胜,难可思议。尝因曩岁,寓迹云中,亲获一珠,圆而愈净,而能内出众多之色,以喻对法,且彰八色,红紫碧绿,四浅四深,八色历别,炳然齐现,而其本珠,元唯是一,随色所呼,名深红珠、浅红珠等。根本大乘,亦复如是,本唯是一,能作八门,随八能入,名八大乘。义当诸佛无尽藏经、大总持藏,以此一藏,无所不通,无所不当,圆满圆满,平等平等,一切所有诸如来藏,无不以此而为根本。如王如主,如天如地,唯此一种,为所依总相,诸如来藏,为能依别相。问:既此根本离名离相,则令众生何趣何入?答:若不开门,诚如所难,设门逗根,令依门入,造彼本法,岂不达耶?故下论云:谓以一体一心,而为其门所趣入故,名为一体一心摩诃衍。乃至以能生一切出世间善因果用大,而为其门所趣入故,名为能为一切出世间善因果用大摩诃衍。又前重能入所作八门,四门是真,四门是俗。但法中二门,先真后俗。义中六门,先俗后真。然八门名义,虽无文解,准第二论,自有问云:何故诸论建立门中,备标本数,散说门中,各阙其数?论自答云:欲增学者思惟力故。今遵指诲,粗解释云:一者一体一心门,谓依根本摩诃衍中,作起能依以理自理绝待净妙之体,以理自理绝待灵明之心,接引行者,依门趣入所依根本总摩诃衍。二者三自一心门,亦依根本摩诃衍中,作起能依以智望理相待体相用三,以智望理相待照达之心,接引众生,依门趣入所依根本总摩诃衍。三者无量无边诸法差别不增不减体大门,亦依根本摩诃衍中,作起能依相待俗谛种种之法,各各不同,及与相待所依之体,接引众生,依门趣入所依根本总摩诃衍。四者寂静无杂一味平等不增不减体大门,亦依根本摩诃衍中,作起能依绝待真谛无二之理,及与绝待所依之体,接引行者,依门趣入所依根本总摩诃衍。相、用二门,准上可思。凡所入法,即是中道第一义谛,其能入门,不出真、俗二谛之理。又后重所入所依八法,谓有一类乐略劣根,闻彼初重门法深胜,未能解者,如来巧引,复设后重门法化度,彼根闻已,遂生领解。其义云何?谓但开前根本大乘,分为四种,所谓一心及与三大。根本大乘以为所依,一心、三大以为能依,而为后重所入自体。然此四种,对望前重根本大乘,虽是能依,今望后重所作八门,即是所依,立四不同。从门受名,分成八种,谓于一心,随门开二:一者、一体摩诃衍,一体即是后重一心所作之门,此所入法,从门受名;二者、三自摩诃衍,三自即是后重一心所作之门,此亦所入,从门受名。于体、相、用,随门分二,准上可知。故下论说:后重本法,或从能入,建立其名。论言或字,盖含此理。又后重能入所作八门,亦四真、四俗。法中二门,先真后俗;义中六门,先俗后真。准前可解。谓依一心,作起能依一体门义,即为能入;契一一心,名一体门,亦名真如门。故下论云:谓以真如体,而为其门所趣入故,名言为体。复依一心,作起能依三自门义,即为能入;契多一心,名三自门,亦名生灭门。故下论云:以自相本觉心,而为其门所趣入故,名言为自。此是心中所开二门。次于体中亦开二门,依多一体所入之上,开俗谛门;依一一体所入之上,开真谛门。余相、用中,各开二门,准此可知。问:后重所入八法,与彼前重能入八门,复何异耶?答:前重八门,但是大总持如来藏根本总体之上,能依真、俗二谛别义。今此后重所入本法,全开总体,成法与义,唯是中道第一义谛。分此法、义为四别体,谓心、体、相、用,随门成八。且如此论,四种法中,二种所入,即是远转、远缚如来藏与行与相。如来藏既属总体,有何相滥,前重能入别义门耶?体、相、用三,各开四种,如余三论,必广解释。依此后重别体之上,复开能依后重八门。若就因缘分中总言,与立义分中根本八法,作正因缘,名因缘总。余二十四,虽皆名别,若以后重所入之法,望其后重能入之门,亦得名总。何所以耶?作二门故,离二边故,是所依故,第一义故。故下论云:摩诃衍者,总。此中总言,于两处中是总体故,所谓望上及下临故,斯为的准。其能入门,能依别义,则有无边;摄属二谛,则但为别门。后法前门,虽不相滥,两重能入,宁无滥耶?答:岂不能入?各随所入,总、别异故,复何惑耶?前广后略,尤显异也。如上所说,不以前门而为后法,论旨昭著,学者应知。
三、控释宏纲
谓解释分,正明后重二法二门,余略不释。言二法者,真门所入,名为一体摩诃衍法;俗门所入,名为三自摩诃衍法。此二种法,即三谛中第一义谛。言二门者,一心法上,开绝待义,为真如门,即三谛中唯真谛故;一心法上,开差别义,为生灭门,即三谛中唯俗谛故。摄末归本,唯是一心;摄本归末,唯是二门。本末历然,门法双存;本末泯绝,门法双寂。冥同离言,不二果海故。又后重所入二法,对明三异二同。言三异者,第一依异,各以前重根本大乘为所依故。譬如一父,二子咸依,一子为俗,一子为僧。虽依一父,各全非分,然其一父,望与僧俗,作彼所依,义各异故。虽具能所生殊,今取能所依异。第二门异,真俗二门,入各异故。第三境异,各缘自依,或前所依,或后能依,为境异故。言二同者,第一遍同,分量等故;第二名同,十名通故。后重能入二门,对明七异一同。言七异者,第一人异,清净解脱,真门根故;三聚众生,俗门根故。第二法异,真门唯有清净法故,俗门备有染净法故。第三依异,真门唯依一一心故,俗门唯依多一心故。第四行异,真门不起众念为行,俗门以觉治染为行。第五体异,真门体净,与本等故;俗门通染,与本别故。第六境异,真门唯缘一一心故,俗门唯缘多一心故。第七位异,真门位地,杂乱住故;俗门位地,往向住故。言一同者,即遍同故。真门体如,离过患行无三假相,圆功德品满三实德。诸法皆真,无妄可遣;诸法皆如,无位可立。复依言说开示相如,空真如中离过患行无四句相,不空真如圆功德品满四法德。言三假者,一言说假,前四言说皆不实故;二名字假,前一名字亦不实故;三心量假,前九心量皆非实故。然多一心,唯缘俗门真如等法,随门说假,不缘真门真如理故。言三德者,一毕竟平等德,以离差别前四虚妄言说本故;二无有变异德,以离外道九变十异名字本故;三不可破坏德,以离异门烦恼破障、所知坏障心品依故。言四句者,一非有相,妄执实有真非彼故;二非无相,妄执实无真非彼故;三非非有相非非无相,妄执双非真非彼故;四非亦有相非亦无相,妄执两是真非彼故。非一相等,四句准前。四句既离,百非皆绝。言四德者,谓显真心常恒不变,净法满足。一者常德,以离世相所迁动故;二者乐德,以离众苦诸逼迫故;三者我德,离不自在虚妄转故;四者净德,离诸杂染鄙秽法故。此真门中,唯有自门言说及念为随顺因。真如言说,非常住说,非无常说,无能说言,无所说法。此门唯有如如如说,此说亦名真如音声。行者既闻称如言说,即以称如耳听,因此引起称如心念,因此了达满德真如。然斯心念,非常住念,非无常念,无能念心,无所念境。此门唯有寂灭寂静念,此念亦名无往向念,若信若贤,或圣或果,随在何位,杂乱住故。又此真门,有得入果,亦任因果乱住位中,远离说念,名为得入。以真门中,俱非言说,即如义语,及俱非念,即寂静念,证真果海,皆远离故。生灭门中,兼正开出十如来藏,四句分别。一唯所入,初之三藏,大总持藏,即当前重根本大乘,远转远缚,后重真门所入大乘,与行与相,后重俗门所入大乘。二唯能入,次之六藏,第四一藏,唯是真门体相真如,从第五藏至第九藏,皆生灭门性真如理,妄染性空,本觉性德所摄妄法,目之为藏。三通所入,亦通能入,即第十藏,或多一心,或本觉心,隐没覆藏在世法故。四非所入,亦非能入,不二大乘,离言果海,非前十藏所摄法故。生灭门中,于不生灭,开四无为,真如本觉,始觉虚空,各具二体,通体皆以非有为非无为一心本法而为体故,别体如次寂静理法,自然本智,随他起智,无所有事而为体故,各具二用,通用如次出生诸法,不守自性,常随妄转,欲有令有故,别用如次平等不失,常不转变,对治自过,空性不失故。又于生灭,开五有为,根本无明,生住异灭,各具二体,通体皆以非有为非无为一心本法为其体故,别体如次大力住地,细分染法,粗分染法,为其体故,各具二用,通用无明生诸染法,生住异相,上下与力,灭相于上及自与力故。别用皆能随所至处作碍事故。若五有为熏四无为,通达作用,五染有力,四净无力,无力四净随五有力俱行俱转,背本下下十信已前,邪定聚中沦溺无休,名为下转。若四无为熏五有为,四净有力,五染无力,无力五染却与四净和合而转,向源上上十信已去,修行不息,名为上转。又生灭门,从有无为总别义开十梨耶识,四句分别:一、唯有为识,从第二无明及第五业至第七现,共四藏识,皆迁流故。智相等识,或从本摄,亦藏识收;或为末收,非藏识摄。二、唯无为识,第三、第四、第九、第十四觉梨耶,第八一种真如梨耶,共五藏识,非无常故。虚空、无为,是义是末,以义从体,皆藏识摄;依本开末,非藏识收。三、亦有为识亦无为识,即大摄主阿梨耶识。四、非有为识非无为识,即多一心三自大乘。又生灭门,本觉、始觉、真如、虚空各具二用,谓别及通。从别用说清净二觉,清净二理性离无明,不受染熏,故名清净。从通用说染净二觉,染净二理不守自性,善受染熏,故名染净。问:二觉随始断染证理,其相云何?答:清净本觉,非有非无,非患非德,名言道断,寻思路绝,唯依法尔。清净始觉,起智发定,断惑证理,说名本觉。然斯本觉具三别用:一者、熏习别用,能熏三世庄严一觉;二者、证理别用,不治二碍,常证二理;三者、为缘别用,出多应化,遍满时处,恒与众生作胜缘故。清净始觉,具二别用:一者治惑别用;二者证理别用,发大智力,发大定力,于诸障染,了本性空,通治二碍,常证二理。此则若粗若细,或本或末,五种有为,通照理无,说名为断。染净本觉,具四通用:一者治惑通用;二者证理通用,从本无明,乃至灭相,发究竟智,照妄理无,亦证二理,当染净故。此则从细至粗,自本之末,五种有为,分照理无,说名为断;三者现境通用,能出六佛,及起六境,应化利乐,时处周故;四者随惑通用,不守自性,随缘成妄。故说此觉,背圣向凡,入邪邪地,无明藏海,动转不息故。染净始觉,具四通用:一者随惑通用,邪定聚中,未遇师教,常随惑染,同共和合,恒俱转故;二者治惑通用;三者证理通用,若遇师教,十信已去,发起净用,从下灭相,至大无明,以分满智,断除妄染,转胜证彼二染净理。故说此觉,背凡向圣,至金刚地,号解脱道,名妙觉位;四者还源通用,自入果位,不分始本,四觉圆合,唯同一觉,四理无差,唯是一理,理智无二,契合心源,虽绝诸相,亦无断灭,妙妙玄玄,寂寂湛湛,即没圆极,究竟自在,不二大乘,离言果海。故约断惑,应为四句:一顿而非渐,谓清净始觉;二渐而非顿,谓染净始觉;三亦顿亦渐,谓染净本觉,约时成顿,就位名渐;四、非顿非渐,谓清净本觉,于本末惑无渐顿断。其清净本觉与染净本觉,若以同异义相料拣,就体而言,非同同故,就义而言,非异异故,亦同亦异、非同非异而已。如说二种本觉既然,二种始觉义准应尔。清净二觉同异分别,由依净本觉得有净始觉,复由净始觉得立净本觉,或就义异名非同种,或就体同名非异种,故应准理亦同亦异、非同非异而已。如说清净二觉既然,染净二觉义亦应尔。又生灭门有四相门,有随觉门。且初门中四相有四:一、粗重过患四相,即是长时四相,谓从信位乃至佛位方尽离故;二、微细过患四相,即是短时四相,因缘有法刹那具故,粗重断竟微细无故;三、无常功德四相,翻过患故立功德名,随起过患四相即起功德四相,德闇均等于兹堪喻,今始起故名为无常;四、常住功德四相,今始起德本来有故。此后二种功德四相,始从十信,终至十地,犹未了故。以因位觉,仍有后位细惑熏俱,致不能了过患四相即功德故。如十信位,觉知灭相实是过患,止后不起,名为熏离。然由未了灭相本来体性清净,实是功德,名为熏俱。又此熏俱流至十地,但了四相是所断之过患,未知四相是所觉之净德,直至佛位究竟,始觉过患四相尽处,功德四相圆了。但有过患则立功德,过患既离,功德亦亡。因有无常,则立常住;无常既遣,常住奚存?所治所知,四相不立;能治能知,诸觉安在?实无分满五十一位始觉之差。以始合本,唯同一觉,妙契心源,没同果海。后随觉门,随染始觉。十信已去,二门分别:一者满觉,即佛果位究竟始觉,对前分觉,称为满觉;将分对满前前分觉,亦名不觉。诸分满觉,至解脱道,俱无有二,合为一觉,契同本觉,无差别故。二者分觉,具足显示觉不觉故。如十信位,已离灭相,更不受彼灭相熏故,说名为觉;即此始觉,受后位惑染熏习故,仍名不觉。犹如金矿,离粗矿故,可说名金;未离细矿,亦名金矿。然离粗矿之金,与在细矿之金,金体无殊,曾何异故?如离灭相之觉,与带生等之觉,觉体无殊,亦何异故?故释论云:觉与不觉,互相即通,是一味故。斯之谓欤?十信既然,贤圣亦尔。此生灭门,修行位次,有五不同:一、十信位,二、三贤位,三、九地位,四、因满位,五、果满位。依所治四相,立能治五位。但于生相,别分粗细,致立因满、果满二位。于十信位,具四种事:一、能修之人,二、所修之因,三、自位果利,四、熏离俱相。三贤、十地,皆具此四。唯果满位,但有三事:一、能圆满人,二、对治行相,三、满究竟相。十信离灭相,三贤断异相,九地断住相。住相有四:初地断除相续相尽,始从二地乃至七地,断除智相,八地断现相,九地断转相,于第十地断生相中,俱合动相一分粗者,果满位中方断生相;俱合细分独力业相,根本无明尔时圆满,始觉没同本觉,契合一心到果海故。染净本觉有二种相,依断染用成智净相,依现境用成不思议业相。智净相中复具二力,能治二碍:一、法力满足力,断根本无明及独力业相,准理更治俱合动相一分细惑,显法身故;二、如实满足力,断俱合动相及转相、现相、分别智相并相续相,智淳净故。又不思议业相之中,能现色等六境,能现应化六佛,遍三世而不动一念,周十方而不分一身,随根利物不断绝故。清净本觉有四种用,以义同镜,亦名四镜:一、如实空镜,离虑知心名之为如,离虚妄境名之为实,空之一字远离之义,如种爱珠周布万物不现余影,唯同类珠现影分明,法合可知;二、因熏习镜,熏三世间为一觉果,如明曜珠周安万物,珠熏万物皆明净故,珠物互现法可详之,远离四过常住一心;三、法出离镜,出离三过圆满三德,譬如离珠善出浊尘唯止清水,若置臭林能出好香能碍秽香;四、缘熏习镜,谓生为缘引佛作缘,熏令修善随念现故,譬如应珠周集多珠,随多珠色现诸影故。不觉义中辨六无明:一、明无明,论取圆满般若之日即当清净;二、觉并随染本觉,治惑证理圆照通用,及随染始觉,解脱道后,满究竟觉,无有一法而不明故。五义解无,五义解明,此即唯目能知满智。二闇无明,别开十种,名殊体同,唯是根本不觉所摄,此即唯目能迷妄念。三俱是无明,通取生灭一门之内,一切诸法具二事故,于幻人中能作幻质,于德人中能作德质,其犹夜闇二眼见异,生佛观法,幻德别故。此即唯据所迷所了境界,说为根本无明,于彼镜中具有色心理智等故。四俱非无明,生灭门中,有无是非,相待本无,但凡诸法,其性本空,无可明事,致无言依,离心转故。五空无明,唯取遍计所执自性,体用俱空,道理明了,犹如兔角,体用俱无,理明了故。六具足无明,生净门中,大摄主识,具觉不觉,能摄能生诸染净故。然此六种根本无明,就义指陈,真妄互显,心境别明,克体唯是大摄主识,故无差耳。无明为因,能起三细:一者业相,能所无差,未成王所,唯由无明熏觉心动,说名为业。二者转相,唯能无所,未成王所,依动起见,说名为转。三者现相,能所具足,未成王所,依见变境,说名为现。境界为缘,牵生六粗:第一智相,细分意识俱生法执,于违顺境发憎爱心。二相续相,亦细分意分别法执,依前智相生苦乐受,强思起念不断绝故。三执取相,当粗意识俱生人执,依前不断缘念境界,心起着故。四计名字相,亦粗意识分别人执,依前妄计展转分别,假名言故。五作业相,罪行、福行及不动行,总别因行为业体故。六、受果相,欲界、色界及无色界,总别报类为果体故。通依上义,显同异相。一切净法皆觉心摄,一切染法皆不觉摄,总收染净觉与不觉,作同异相,即显造论真实本意。同相门中,凡诸染净觉与不觉,唯一真如,无余别法,犹瓦器之微尘,类诸波之湿性,即真如门。异相门中,显一真如作一切法,染净名殊,觉迷相异,分义性而各差,具功用而全别,即生灭门。复依染法,又明三对六重因缘。初二重因缘:一、不相应因缘,本觉、无明为因缘体,本觉与三识为因,与三相为缘,无明与三相为因,与三识为缘。二、相应因缘,现识、现相为因缘体,现识与事识为因,与粗相为缘,现相与粗相为因,与事识为缘。次二重因缘:一、本遍因缘,根本无明随染本觉,与彼六粗作因缘故。或望识相互作因缘,或但总相与作因缘,不分亲疏,通与力故。如所作业及所受果,何分识相与作因缘?两番解释,下皆例此。二、末遍因缘,即业转相,对彼本觉、无明为末,此业转相,望三相应,有因缘故,不举现相,前已说故。后二重因缘:一、上下因缘,无明为始,果报为终,下下鳞次,节节与力,亦不隔越作因缘故。二、下上因缘,果报为始,无明为终,上上鳞次,节节与力,亦不隔越作因缘故。复说末那有十一转或十二转?十一意者,一、根本无明,余十即是业转现三,并智相续,各说识相,故成十种。更添本觉,乃成十二。问:中间十意,相识何别,更重加数?答:眷属染法,各具二义:一神解义,始从本觉势分发起,立名为识。识是了达,顺本觉故。二闇钝义,始从无明势分发起,立名为相。相是背本,顺无明故。无明本觉,由是根本,致不别分相识之异。意有二义:一者根义,能出生故;二者身义,为依止故。望识,本觉为因,以是亲故;无明为缘,以是疏故。望相,无明为因,本觉为缘。若相若识,俱有出生依止义故,立名为意。六粗中后四,理实皆意,且略而已。然相续识,具二义用:一自体相续,就法执说,相续即识,持业为名;二令他相续,生死不断,相续之识,依主建号。又后义用,而有三种:一此识能发润业烦恼,住持过去无量劫中无明所起善不善业,令有成果,作用势力,无有失故;二此识又发润生烦恼,令已成业,能招现在未来苦乐等报,无差违故;三此识又能攀缘转广,分别更强,缘曾经境,发乐不乐心,缘现前境,起爱不爱心,缘未知境,冥然不了,转增妄计,起希求故。能相续用,唯归细意,所相续事,通多法故。复明六染,正解相应不相应义,显示入位,从粗至细,渐断除故。六粗前四,名三相应。心王依本觉之净,心所依无明之染,由分心王心所之异,故具知相缘相之同。知相同者,王所解同。缘相同者,王所境同。更互与力,名为相应。三位本识,名不相应。因根本无明,熏本觉净心,令心体动,具成三细。即三识心,即是不觉三种相故,致无别异。由无王所,无互与力,不可分别知缘相同,名不相应。亦可三细,近本觉心,将不觉念,不异本觉之心,无殊不觉之念。真妄和合,所成三细,未成王所,与本无别。故本论云:即心不觉,常无别异。复明二障,及与二碍。二障即是六粗中,前四第一智相俱生法执,二相续相分别法执。法执为首,引生一切诸所知障。三执取相俱生人执,四计名字相分别人执。人执为首,引生一切诸烦恼障。二碍即是根本无明,名为智碍,碍后得智,不达事故。六染名为染烦恼碍,碍根本智,不证真故。何以二障外,更立二碍耶?答:宽狭不同故,断不断别故。宽狭不同,应为四句:一宽而非狭,谓烦恼碍,摄二障故,及三细故。二狭而非宽,所谓智碍,唯是独头根本无明。三亦宽亦狭,所谓二障,摄彼相宗,执障尽故,名为亦宽。不摄三细根本无明,名为亦狭。四非宽非狭,谓除前相断不断别,对性相宗,决择异故。二种执障,两宗俱断。智碍一种,性宗定断,相宗不断,以彼相教,说不及故。染烦恼碍,性宗俱断。相宗唯断三相应染,不说断彼三不相应染。故下论云:立二障门,据一向断。立二碍门,据断不断。斯可证矣。别明生灭,即当共相。就事本识,分粗细异。若粗生灭,即与分别事识相应。此言相应,非取知相缘相同故,名为相应。但以共相粗显生灭,与彼事识能作迁流,名为相应。若细生灭,虽是共相,其相沉隐,望与三位本识迁流,名不相应。粗中之粗,执相应染不退凡夫,为自境界;粗中之细,后二相应细中之粗。初之二种不相应染,及取业识俱合一分分清净人,为自境界;细中之细,俱合动相一分细者,及取独力业相全分满清净人,为自境界。复明四法相熏相生,染法、净法起不断绝。言四法者,一真、三妄。一真之内收四无为,三妄之中摄五有为。三妄能熏,熏彼一真。一真明白,实无垢累,实无染污。因染熏故,即有染相,致令二种生死染法起不断绝。一真能熏,熏彼三妄。三妄闇黑,实无智明,实无白品。以净熏故,即有净用,致令五位福智净法起不断绝。二种生死业识妄心有上熏力,反熏无明,增不了相,令彼转胜,势力渐强,名生缘惑。复熏本觉,添动摇相,即当无漏有虚妄行,为生因惑。独力业随二相俱合细分,得无漏行,资助能感俱合动相。细分之上建立寿限,名为变易,即当有有及与无有。此变易苦,无始本具,论就显说,唯云能令已得出离三乘圣人受变易苦。又此业识有下熏力,顺熏事识,分别发业俱生、润生,招感现识体上异熟,寿限成就,名分段苦。问:业系苦相,是第六粗。论释六粗,皆意识地。今说总报于现识上,既非意识,岂为惬当?答:论从多分及业有力系缚处说,皆意识地,不可异熟总报寿命。在前六识,五位无心,应属命谢。设若别于第七识上建立寿命,又以第七非能所招,兼非异熟无记识故。若说现识,释论明指现相现识,异熟无记净白相故。论说非虚,应遵此解。复于俗门,开三大义:一者体大,谓本觉心,五人平等,诸时不转,以为体故。二者相大,本觉体上,圆满有名无名功德,过恒沙故。三者用大,本愿无尽,离相不着,能所平等,无相现应,随见粗细,用无边故。因明三大,通以两重,料拣有二:一者所入三大,即是后重义开三大,正当后重真俗六门,所依所入第一义谛,体相用故。以义准法,于体大中,开一一体,多一体等。二者能入三大,复有二种:一者前重能入三种大义,此又有二:一法中三大,一体一心门中,虽有三大,然无双立,唯有第一一,而无第二一等,即三谛中真谛三大。三自一心门中,三大齐立,具足圆满,即三谛中俗谛三大。二义中三大,体分真俗,相用亦然。二者后重能入三种大义,复有二种:一法之三大,于真俗谛,各说三大,真谛门中,虽有三大,无双立故,俗谛门中,具明三大,无一阙故。二义之三大,后重能入六门之内,约理亦有三重真俗、二谛三大。次明对治五种人见、二种法见。五种人见,计有总相主宰之义,名为人我,是佛法内初学大乘凡夫之人迷教妄执,非外导等所起我执。问:据论所说,并真如上妄生异见,云何说为人我见耶?答:有二义释:一云、初学凡夫有人我者,起此异执,从能执人有人我故,名人我见。二云、由如来藏有二种义:一、是本觉义,即属人摄,于上妄执,名人我见;二、是理实义,当所观法。今取初义说为人执,初二于空谬执,后三于有倒知,随五计执,立五对治,广如下辨。二种法见,执一切法各有体性,此中正治二乘法见:一、执生死实有,极生猒怖;二、执涅槃实有,极生忻慕。对治彼执,令其了达五蕴生死性无起灭,本是涅槃,何生忻猒?复次,发趣道相有三:一、信成就发心,有两重解:初重说信成就之人,有遇三缘而能发心,有遇四缘方能发心;后重正辨所发三心,四方便行,八相利生,乃至不怖下劣,不畏上胜。二、解行发心,正三贤位,若从显说,二住已去,初地已前,皆解行故。三、证发心,始从初地乃至十地,金刚心还名证发心。所证真如,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转识即取动转生灭,通粗细识。或三细中第二转识,举中亦摄业现识故,兼以十圣。又发三心,所谓真心及方便心,并业识心,故知业识亦为所依。然以正证理智一味,能所双亡,实无境界,故
四、开修秘键
即修行分。若谓证入摩诃衍法,当起四信,及修五行,能趣入故。言四信者,第一信真,令心平等;第二信佛,令心忻德;第三信法,令心进行;(信前正义,对治邪执,发趣道相,起胜行故。)第四信僧,令心无诤。因斯四信,能起五行,复凭五行,还成四信,犹足目之更资,类膏明之相赖。言五行者,即六度行,但合五六,为止观行。然斯止观,即是定慧,要在双行,勿容一阙。照散寂故,照有无故,照事理故,照自他故,一翼之鸟,难高翔故,两轮之车,能广运故。以止观行,治凡小过,出生死之苦海,登圆寂之觉山故也。而复障厚魔侵,心摇邪挠,要识四邪,须起四治,出系缚地,入解脱域。言四邪者,一邪魔,二外道,三鬼,四神。此四邪类,若就偏增,邪魔多分造作天身,外道多分造作人形,鬼神多分造作怖畏地狱、饿鬼、畜生、修罗四恶趣境,乱行者心。或复四邪,通现诸境,有顺益相,有怖畏相,乱行者心。又邪魔多令作恶,外道多令舍善,鬼多障身,神多障心。行者若遇如前四邪,来作障难,起四对治,则除过患。一随顺对治,应观彼境,但是自家本觉实德,凡诸邪类,无不从化。二相违对治,即以方便,逆违相反,汝欲教作,我不顺从。三俱行对治,或认为德,或斥为邪,但于一时,逆顺双治。四俱非对治,于彼境界,无念无虑,不着不求,无依无住,不乱不障。故本论云:当念唯心,境界则灭,终不为恼。故
五、劝持诫谤
即利益分。谓以总字,具收两重所入八法;以本摄末,亦收两重能入八门。如是大乘,若不疑畏,不怯弱,不轻贱,不诽谤,发决定心、坚固心、尊重心、信敬心,则入五位之人,不断三宝之种,感诸佛亲口,授成佛妙记。若诸众生,于一食顷,向此深法,观察思惟,福广十方微尘数量。若披文义,经历昼夜,所获功德,及招福报,假使圣贤难称,何况凡小能赞?于一昼夜,德尚无边,况百昼夜,福何穷尽?不可思中不可思故,不可说中不可说故。其有众生,反于此论,生慢生疑,或嗔或谤,所获罪业,及招苦报,亦贤圣难宣,岂凡小能说?历十方之无间,受万𤳖之深殃,害自他善根,伐因果圣命,断三宝种,杜二依源,故宜奉持,深生仰信。
六、依义判教
教类有五:一者小教,二者始教,三者终教,四者顿教,五者圆教。然斯五教,贤首创立,清凉重修,解义释名,如疏及记。若依此论,所解四中,真俗二门,判归五教,正当顿教(如释论指,从假入实,泯相归性,是论本意,故正顿摄),亦兼终教(依如来藏,成摄主识,缘起无性,一切皆如,如不碍事,故兼终摄)。
今主上亲示谕云:归敬颂后。龙树既云:欲开隔檀门,权显往向位。准此所陈,故知斯论正属顿教,亦兼终教。
圣心所决,诚谓指南,或可就于立义分说。不二大乘,唯于第五圆教所摄,以是离言所依果海故。其三十二,若门若法,总属因分,理应亦具,举一全收无碍义故,亦于第五圆教所摄。若以三十二种门法,约其历然各别义说,则当终顿二教所摄,此犹且就彼摄此说。若约以此摄于彼说,乃至小教曾无所遗,此能包含无量义故。虽摄小教,义超胜故。故下论云:为欲显示法门广大如虚空界,义理无边如澄神海,言说不能具谈,思惟不知其量,故立义分。文虽十行,经该一代,义包五教,理统千门,等海纳于百川,犹空含于万像耳。
七、决择论体
依生灭门,或音声言语,或名句文身,或取假并实,或通文及义,或唯影无本,或摄境从心,或收义归体(以生灭门义归多一心体)。依真如门,或唯如如言,或即句句真,或以门从法(以真如门从一一心),以为论体。此但后重法中论体,其后义中及前法义,皆准思择。
八、显示宗趣
此中有二:一者通宗,二者别宗。初通宗者,即是十宗:一我法俱有宗,二法有我无宗,三法无去来宗,四现通假实宗,五俗妄真实宗,六诸法但名宗,七三性空有宗,八真空绝相宗,九空有无碍宗,十圆融具德宗。十宗属教,不繁具述,但以论旨,略将指摄。谓立义分,不二大乘两重门法,后三宗摄。若说不二大乘,唯于第十圆融具德宗摄,以是离言所依果海故。三十二种若门若法,总属因分,理应合具,举一全收无碍义故,亦于第十圆融具德宗摄。若以三十二种门法,约其历然各别义说,则当八九二宗所摄。谓如后重真如门法,即于第八真空绝相宗摄;生灭门法,即于第九空有无碍宗收。如此后重二法,二门既尔,故知前后余门,余法亦然。后别宗者,于中有二:一约立义分明,二约解释分明。且立义分别宗者,应以因果大乘能入为宗。此中分三:一不二大乘离言果海,二两重所入带言因分,三两重能入带言真俗。此之三类,总相所尚,俱可为宗。若别说时,互通宗趣,谓以带言所入为宗,为令没同离言不二为趣;若以离言不二为宗,欲显带言所入为趣;若以能入真俗为宗,为令契合带言所入为趣;若以带言所入为宗,欲显能入真俗为趣。互望所崇,是宗之趣;总相所尚,宗即是趣。又解释分别宗者,此论唯明二法二门,四种法门是所遵仰,应以法界因果为宗。显正破邪,弃妄冥真,不出此故。释斯一宗,略分二义:初释名,后显义。初释名者,法界之言,法含持轨,界具性分。虽通事理,今唯取性,非取门中之理。如下所入十名之中有一法界,真如所入名纯白一法界,生灭所入名无尽一法界。若法即界,持业受名;或法之界,依主受名。因果之言,或因亡招引之功,果绝变异之相;或因有感果之能,果有酬因之德。于中具有真如、生灭二种因果。因果不同,作相违释。后显义者,于此一宗复分四段,文出华严大疏,旨则不同。彼中法界不分能入、所入之异,多分义当。能入中理:第一、别开法界以成因果;第二、会融因果以同法界;第三、法界因果分明显示;第四、法界因果融离自在。第一、别开法界以成因果,谓真如因果,随顺为因,得入为果。生灭因果,于中有二:杂染因果、清净因果。清净因果,于中又二:本有因果、始起因果。斯乃隐本露末,唯以因果互为宗趣,一论始终不离因果故。第二、会融因果以同法界,谓虽纯白、无尽有异,而一法界体性常同,唯是所入第一义谛,此为根本。其真如生灭二种因果,即是真俗二谛,摄二因果之末,归一法界之本。则知此论唯以第一义谛法界为宗,故第三法界因果分明显示。法界即当第一义谛,因果即收真俗二谛,真如生灭属二可知。此之三谛,互为宗趣,本末俱存,分明显示。论中显相,但当第三,密意不无前后义故。第四法界因果融离自在,曲有七门。此中法界,亦目所入第一义谛,因果亦是能人二谛。一、由离相故,因果不异法界,即因果非因果也。此即相为宗,离相为趣;或离相为宗,亡情为趣。下六准思。二、由离性故,法界不异因果,即法界非法界也。三、由离相不坏相故,因果即法界时,因果历然,则以非因果为因果也。四、由离性不泯性故,法界即因果时,法界宛然,则以非法界为法界也。五、由离相不异离性故,因果法界双泯俱融,迥超言念。六、由不坏不异不泯故,因果法界俱存现前,烂然可见。七、由五六存泯复不异故,超视听之妙法,无不通于见闻;绝思议之深宗,未曾碍于言念。上之四门,初一即性之相,次一即相之性,三性相双显,四性相无碍。故即照而遮,即遮而照,双照双遮,圆明一观,契斯宗趣矣。
九、兴传时代
有二:初明兴发,后示传通。初兴发者,自能仁趣灭,异见争驱,群灵兀尔如盲,世界冥然若夜。有马鸣、龙树,韬藏实德,示现权宜。大光、妙云,虽本成于果道;不动、极喜,而迹寄于因门。现六种形,着百本之雅论;下四王界,入大海之深宫。慈愿心普应尘方,理量智深穷法界。师则先造于本论,资乃后演于释文。遂使惑云风卷于义天,高悬佛日;识浪镜澄于觉海,普运真乘。赞圆音而始布竺干,应命宝而今兴辽国。二师正显,具见下文。后传通者,本论二译:一、梁朝西印度三藏波罗末陀,承圣三年奉来,于建兴寺译成一卷,题云大乘起信论。二、大周于阗国三三藏实叉难陀,圣历三年奉来,于授记寺译成两卷,题名同前。释论一译,即后秦中天竺三藏伐提摩多,弘始三年奉来,于庄严寺译成十卷,题云释摩诃衍论。然释论中全具本论,若别摘出,应立题云摩诃衍论。是则本论通前,总有三译。然斯释论,肇从秦代,迄至
皇朝仅七百年间,未曾流布;遘一千运内,方遂传通。我圣文神武全功大略聦仁睿孝天佑皇帝,位纂四轮,道逾三古,蕴生知之妙慧,赋天纵之全才。性海深游,梁武帝空修福善;仁泽普洽,唐文皇自减英声。三乘八藏以咸该,六籍百家而备究。潮音演旨,掩义解之高流;丽藻摛词,得文章之大体。至于禅戒两行,性相二宗,恒切熏修,无辍披玩。三宝荷住持之力,万邦饮清净之风,功德无边,称扬不尽。粤若清宁纪号之八载,四方无事,五稼咸登,要荒共乐于升平,溥率皆修于善利。
皇上万枢多暇,五教皆弘,乃下温纶,普搜坠典,获斯宝册,编入华龛。自兹以来,流通寖广。此论也,总十轴之妙释,穷五分之微诠。百亿契经,说示尽皆符会;一代时教,包罗无所阙遗。了自心之智灯,照本论之释镜,其功也大,讵可得而言矣。
释摩诃衍论卷第一
释曰:十、剖析文义,大分为三:初明论题,次辨论主,后解论文。初中有二:上五字正显题名,下三字因彰卷次。初中释字目,末论摩诃衍。即所释论,字通本末。所言释者,解说为义,解门解法,说俗说真,使幽关妙义豁然,令秘藏宏宗炳着,抉学人之疑膜,有类金鎞,断含识邪心,无殊宝剑,故名为释。摩诃衍者,此云大乘,谓圆圆海,性自成就,诸佛菩萨,二乘异生,故其所入法,炳焕灵明,冲虚妙粹,不生灭而独立,离名相以重玄,迥超真俗二门,颖标第一义谛。大字是法,常遍为义;乘字是喻,运载为名。遍释大者,非中非外,洞彻十方,万法咸周故;常释大者,无去无来,冥通三际,四相不迁故。乘为喻者,犹如舟车,具其运载,果海因分,性运法载故。准下论解,唯取不二两重所入,共十七种,独名大乘,余十六门,不名大乘。良以不二果海,超出中道,两重所入,妙离二边,无相无名,难思难议,非真俗故,为根本故,故唯十七,独名大乘。其十六门,若从所入根本立号,亦名大乘。显明运载,诚在门中,推穷胜能,皆从法作,故知克性,但取十七。论者,研穷之谓也。以此释论,剖法剖义,假设徴通,核妄核真,决择本末,判因果而天悬日月,分性相而易列乾坤,辨柝照然,故名为论。后因彰卷次,舒布有规曰卷,行列不乱曰第,数目居首曰一。论有十卷,此轴在初,名卷第一。
龙树菩萨造。
释曰:次辨论主。龙树之名,从三义立:一云以此菩萨,树下生身,龙宫成道,故名龙树;二云龙为法身,树为生身,龙与树异,名为龙树;三云西印有山,山有大树,荫五百龙,彼树之王,名为龙树,常为诸龙,演说妙法,从彼受名,故称龙树。楞伽经云:大慧汝应知,善逝涅槃后,未来世当有,持于我法者。南天竺国中,大名德比丘,厥号为龙树,能破有无见,得初欢喜地,往生安乐国等。或名龙胜,或名龙猛,立名虽异,其体无殊。然斯大士,愿满尘方,慈周沙界,因示居于极喜,果实号于妙云。神异颇多,具如别说。菩萨并造,义释如常。
顶礼圆满觉(至)及诸贤圣众
释曰:后解论文,通分为四:一归诚造意,二明摄依人,三唱本作释,四示劝流通。初中有二:初归敬伸诚,又二:初倾依至宝。此之一颂,解有二番:一者通途释,二者别义释。通途释者,顶礼二字,能敬之仪。圆满等言,所归之宝。能敬仪者,顶局一身,礼通三业。四生所尚,莫过于身。五体之中,唯推于顶。以顶轮展敬,表龙树䖍恭。礼申三业归依,意请三通加护。所归宝者,圆满觉言,即目佛宝。次五字法宝,后二句僧宝。上句别归本师,下句总归僧众。通归三宝,即显菩萨不自专己,示学有宗也。别义释者,此一颂中,则有二门:一者总摄一切众顶门,二者礼敬无尽三宝门。总摄门者,即解颂中顶之一字,通摄一切十方界中所有众生诸顶轮故。礼敬门者,解颂礼字已下诸句,总取如上众生顶轮,礼敬无尽胜三宝故。圆满已下,所归三宝。圆满觉者,所归佛宝。梵语称佛,此云觉也。约此论文,异余教说三十三种有佛宝故,随应含具同别住持三种宝故。且从后重生灭门说,始自信心,修至妙觉,名为佛地,即是满觉。俗谛佛宝,契多一心,亦名佛地,亦是满觉。譬如烧木,后合地故。此是第一义谛佛宝。又真如门,始自随顺,乃至得入,名为佛地,即是圆觉。真谛佛宝,合一一心,亦名佛地,亦是圆觉。此是第一义谛佛宝。上据圆满,各就真俗分相别解。或复圆满,互通真俗摄相亦得。如此后重四种法中,门、法各二,分别觉宝有四不同。例于后重三大义中,十二门法即亦具有十二佛地,共十六种如来地故。又准前重,亦具十六。故下论云:一切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此论意云:过、现、未一切诸佛,已、今、当一切菩萨,无一贤圣不乘如上三十二种若门若法到佛地故。此由且就因分说之。若就果海,即不二体,名圆满觉。故第十论引大本经,呼此不二名圆圆海。然其果海圆极自在,性本成就,正是离言如来地故。如论觉宝有三十三,法、僧二宝,义准如前。下但属文,不繁广解。觉所证法藏者,显所归法宝。法宝有四:教、理、行、果。觉字是果,所证即理,法字属教,藏字目行,四种具矣。并造论大士,即马鸣菩萨,以偏承恩,故别归敬。及诸贤圣众,即通归僧宝。何故初圣不唯自归,而乃通取十方无量众生顶轮同归三宝?由明了知众生顶轮与自身顶平等平等,唯一真如,无有别异,一味一相,不相离故。何因摄取成和南相?欲十方三世诸佛欢喜,得十方三世菩萨赞叹,使十方三世法藏流布,令十方三世僧伽炽盛。问:龙树菩萨证欢喜地,下位功德悉已满足,何故下位诸僧皆悉和南?答:由能归人,皆非同于自得位故。若自归依,唯应归依离垢已上诸地圣故。
欲开隔檀门(至)分报师恩故。
释曰:后陈露深衷,龙树造论心愿,意欲兴大智而弘法,令法久住;运大悲而接物,令物出离。遂辟能入二门,使契所入中道故。隔檀门者,圣法记云:入如意藏门之称,喻真如门。往向位者,入如意藏门之称,喻生灭门。诚如所指,以十所入中,第四名如意故。望门分二:一、金王如意,二、满主如意。若顺此论,正解后重法中二门,应如上释。或例后重义中六门,前重八门,亦分真如、生灭别故。以隔檀门及往向位,无拣言故,合通两重。然详颂意,前解为优利益诸众生者,即大悲化物利他行也;分报师恩故者,即大智酬恩自利行也。故智度论引经偈云:假使顶戴经尘劫,身为床座遍三千,若不传法度众生,毕竟无能报恩者。唯有传持正法藏,宣扬教理施群生,修习一念契真如,即是真报如来者。正同此也。
论曰(至)所以须造论。
释曰:后叙述造意。此中有三:初标起,次别列,后总结。初标起中,言重释者,若望佛经,已说本论,复显名重;若望本论,已明释论,再解名重。虽通二义,后释为优。为欲已下,五因别辨。一、显示自师。师有二种:训匠义边,取人为师,世尊、马鸣,皆我师故;轨范义边,取法为师,二谛、中道,亦我师故。或可亦通自然智师、自然性师,配前可知。以人为师,如常可解。以法为师,今略分别其体深玄、其穷微妙。就法指陈,略伸七解:一、生灭门中,二清净理,名其体深;二、染净理,名其体玄。或复相反,或复双目,于理亦通。下皆仿此。二、清净觉,名其穷微;二、染净觉,名其穷妙。微妙亦可准深玄释。二、生灭门中,二种本觉,名其体深玄;二种始觉,名其穷微妙。三、所入之中,取多一心,名其体深玄;满究竟觉,名其穷微妙。四、真如门中,离言真如,离三假相,名其体深;满三宝德,名其体玄。依言真如,离四句相,名其穷微;满四法德,名其穷妙。五、所入之中,取一一心,名其体深玄;取得入门,名其穷微妙。六、前后两重,真门所入,名其体深;俗门所入,名其体玄。两重能入,八种真门,名其穷微;八种俗门,名其穷妙。七、不二果海,离根、离教,名其体深玄;三十二种,应根、应教,名其穷微妙。未得正证者,谓十信未得正定聚故,三贤未亲证法空故。未出邪行者,谓二乘外道,及诸异生,十信已前,未离邪故。漠漠冥冥,此有二解。一云漠冥,即是不明了相。论释智碍漠冥之性,此言意拣。金刚已还,未出漠冥,犹名不觉。通论三聚,依根显法,成上深妙。视之叵见,念之奚臻矣。二云漠漠之言,广大之义。冥冥之句,深远之词。显上不二能所法体,瞻之莫睹其形,思之不知其相焉。窥𮄛者,瞻视也。二为利根者,开真如门,令入甚深,一一心故。为钝根者,显生灭门,令入甚深,多一心故。所诠理者,诠犹显也。依门显示所入法故。三谓经论师,以悲愿力,均育万类,等赐一乘。其恩也,江海未深,丘山匪重。固合罄心报效,竭力弘扬。亭毒者,均养义。平等抚育诸生界故。四道眼潜观,末世众生,异见云兴,邪心雾㙲。起百千诤,破百亿经。乃再建法幢,重开慧眼。坏论宗者,约破所依所尚之宗,即百亿经。约破能依所尚之宗,即起信论。五良由龙树,得遇马鸣,亲授论宗,深达意趣。故致分门日朗,解义珠圆。普使当根,皆如面会。阿世耶者,此云意乐。总结可知,不繁别解。
已说本趣,次说论差别。
释曰:二、明摄依人,有四:一、明论摄,分二:初、结前生后。上句结前,下句生后,下皆准此,无假数陈。
论有几数(至)如意论摄。
释曰:后随徴为释,有二:初通明诸师论。略伸三问:初问论有多小,次问摄论多小,复问本论何摄。四问之中,利他故问。广陈三答:先结颂答,初一句答第一问,次六句二字答第二问,后三字答第三问,后散释答。属颂可知。始从佛世,至此论兴,乘分大小之殊,人有僧俗之异,师资继袭,立歒徴通,施展辩才,庄严至教,故所造论,有若干也。其能摄论,十名如次。准圣法记,各翻名云:如意珠论、广摄论、本广释狭论、本狭释广论、一向义论、宗广摄论、杂论、字轮论、神咒论、偈成论。散释配颂,答问可知。
马鸣菩萨(至)斯论宝𠕋
释曰:后别辨马鸣论有二:初明数、文、义摄。初伸四问:一、数,二、文,三、义,四、摄。后述四答。先结颂答,四句如次答前四问。后解颂文,全同上答。九十九种华文论摄,意指马鸣百部论中,九十部论即向九种华文论摄,余十部论摄义论收。其犹此方所判论藏,乃有释经集义论耳。圣法记说九华文论:一、音韵华文论,二、义林华文论,三、图像华文论,四、一字华文论,五、杂说华文论,六、阿说华文论,七、释梵华文论,八、释释华文论,九、内外具成华文论。又云:佛灭度后一百余年,有一比丘,厥号马鸣,当时造成四部宝册:一、起信论,二、玄理论,三、本源论,四、清净论。故此本论是宝𠕋摄,即此宝𠕋正当摄义。
十种摄义(至)同一种焉。
释曰:后彰义论名相。初伸二问:一、问名字,二、问同异。后述二答。先结颂答,前五句答名字,后一句答同异。后解颂文,亦同上答。而建立相同一种者,十论立义,皆同一相,以彼俱立三十三故。备标本数,可引作证。
已说论差别,次说藏差别,
释曰:二、显藏收,有二:初、结前生后。
藏有几数(至)藏焉也。
释曰:后随徴为释。初伸三问:一问藏数多少,二问摄藏多少,三问本论何收。后述三答:先结颂答。初二句答第一问,第三句答第二问,第四句答第三问。初句或字,为对十亿八千法藏,颂中不彰,故置或字。后长行中,文多易解,但逐难指。五十一者,略有三义,如文可见。法界法轮者,众音同性,无非法轮。故华严云:言音实相,即法轮故。实相既是法轮,语言宁非佛事?又摄大乘云:无不从此法界流,无不还归此法界。色相尽是真如,音声无非佛语。补特伽罗,即数取趣,正当人义。谓频造业,往诸趣故。仁藏等者,若随世俗释,愍伤不杀曰仁,清察不盗曰义,防害不淫曰礼,持心禁酒曰智,非法不言曰信。此之五种,王者依之以治国,君子奉之以立身。用而无替,故曰常矣。若依胜义释,仁则不杀之慈,义乃不盗之行,礼谓不染之德,智谓不饮之操,信当不妄之约。故知人之一藏,列以五常。若就世俗,但使一生捡束;或依胜义,则通多世防修。故借俗名,以彰佛理,不可言说。清净报空者,谓不得拨无,天报是空。清净报言,即指天趣。欲、色诸天,悉有光明,皆清洁故。故正列中,但云净藏,即属天也。捺落迦者,无爱味故,无喜乐故。有说:捺落,此翻为人,迦名为恶。恶人生处,故建是名。如是诸藏至法藏者,十亿八千,并前颂指。五十一藏,唯是所摄;根本三藏,唯是能摄;增数十藏,通能、所摄。根本三藏,出体释名。诸教多明,此不繁引。此论通、别,所摄可见。三藏通、别,如清凉云。然此三藏,约其所诠,略有二门:一、就克性,经诠三学,律诠戒、定,论唯诠慧;二、约兼正,经正诠定,律正诠戒,论正诠慧,兼各通三。今此中意,双具二门。持其已下,别解藏义。偏就行法,以彰含摄,谓能显理及证果故。
已说藏差别,次说经差别。
释曰:三、辨经依,有二:初、结前生后。
经有几数(至)是故无失。
释曰:后依文释相,有二:初问答通所依。初伸三问:一问经总多少,二问摄经多少,三问本论何依,后述三答。先结颂答。初一句答经总数,次十句答摄名数,后一句答论所依。后依颂释,通分三段:初举数指摄,次徴列总结。列中以十二名就此方言:一契经,二应颂,三记别,四讽诵,五自说,六缘起,七譬喻,八本事,九本生,十方广,十一希法,十二论议。后明依问答。且明依中,总则百洛叉经并十二分为论总依,别则一百部经或论议分为论别依。又问答中圣法释云:婆萨伊伽诺,此云精[(羽/王)*隹](胡光),甚极微小犹如兔毛,而能容受满十方中明闇之色。标多罗咀提,此云气丝,龙王舌上有一气丝,甚极微细犹如头发,而能出纳满十方中种种密云。此论亦然,含容出纳皆无碍故。
别所依经(至)开示显说。
释曰:后问答别所依,初伸三问,后述二答,亦先结颂及后释文。答问配属,披文可见。
已说经差别,次论当造人,
释曰:四、彰造人,有二:初、结前生后。
契经异说(至)何所摄耶。
释曰:后依文释相,有二:初六经说应异,又二:初标问。先问几经异说,后问六时何摄。
颂曰(至)无有相违失。
释曰:后述答,有二:初结颂。上二句答前问,下二句答后问。虽引六经,唯是一人,出世随根,摧邪造论。今起信论圣法记说:佛灭度后一百余年,马鸣师造。贤首引经六百年造此论,下说位地、生处、父母等故。论疏记文,各取一故。
论曰(至)云何为六。
释曰:后散释,有二:初释上二句,有三:初标徴。
一者(至)徐自命终。
释曰:次释相有六:一、将入灭,颂中十句,文有三节:初三句赞德益物,次三句闻灭伤心,后四句师去资随。准圣法记,说六时中造论名数,指此马鸣未涅槃时,造忏悔业障大海论等四十部华文论。
二者(至)汝当不能自。
释曰:二、三百年,此师造六部论文:一、三昧论,二、合一论,三、微妙论,四、中藏论,五、归真论,六、遍满论。
三者(至)诸外道辈。
释曰:三、六百年,此师造对治邪智入道论等二十部华文论。
四者(至)建立佛法。
释曰:四、八百年,此师造大总地论等三十部华文论。
五者(至)安立佛幢。
释曰:五一百年,此师造四部宝𠕋,如前已列。
六者(至)入于寂室。
释曰:六、始成佛耐也者,耐谓堪忍。良以改沙门相,现龙王身,堪忍耐于劬劳,忻利安于含识。言虽涉于伤悯,意密赞于功能。今重言耐也,如再叹善哉。次三偈分为三段:初四句庆闻决疑,次五句陈佛鉴迹,后三句奉教遵依。寂室之言,涅槃异名。
是名为六。
释曰:后结数。
如是诸经(至)无相违过。
释曰:后释下二句,解造人摄,已见上文。
马鸣菩萨(至)何因马鸣
释曰:后一人变现殊,有二:初伸三问:初问地位,次问生处,后问名因。
颂曰(至)从过去立名。
释曰:后述三答,有二:初结颂,初二句答地位,第三句答生处,后一句答名因。
论曰(至)名曰马鸣。
释曰:后散释。初本高迹妙,次处胜亲崇,后宿种名因。依此论中所陈事状,千马现身名马,千鸟出声名鸣。合此二物,共立一名。菩萨从彼以彰嘉名,非轮陀所致,盖菩萨能为。复有三义,名为马鸣:一、菩萨生时,感马嘶鸣;二、菩萨抚琴,令马悲鸣;三、菩萨说法,饿马齐鸣。由此多瑞,故曰马鸣。
已说人别相,次唱本作释。
释曰:三唱本作释,分三:初归敬本趣分,次发起正陈分,后结前回向分。初中有二:初结前生后。
本曰(至)救世大悲者。
释曰:后依文释相,分二:初二颂归敬,又二:初一颂佛宝,复二:初唱本。此颂但取命尽十方为总摄门,却取归字及后三句为归向门。此解体例,别是规程。盖圣智之特高,非常情之可迨故也。
论曰(至)大悲者故。
释曰:后作释,有二。初科分略辨。总摄门中,十方、九有、三界、四生,通取众命,悉无余故。归向门中,以前所摄无量众命,倾依满足大法王故。将命归者,表敬极故。
论师举几德(至)其相云何。
释曰:后问答广明,有二:初问,先问圣德多少;后问,请示德相。
颂曰(至)终不出此数。
释曰:后答有二:初结颂,初二句总答德数,次四句别答德相,后二句释此能包。
论曰(至)总相赞叹。
释曰:后释文有二:初总指通妨;马鸣已下,总明德数;佛果已下,释通外妨。迎字为仰,义乃昭然。
云何(至)故成八种。
释曰:后别示行相,有二:初略明德数,颂中八字,备包众德。
云何(至)十种第一。
释曰:后、广显德相,有二:初、辨明,有六:一、问答,十、最。此显诸佛不共功德无上第一,故名为最。四住地者,楞伽经云:欲、色、有及见,说是四住地。此唯拣出无明住地,前四发润,重故偏说。言顿断者,贤首大师义分齐说:贤位伏现,初地断种,十地弃习。此据见道一时断种,故云顿断。至第三论,更明此义。若依始教,分别之障,见道皆除;俱生之惑,金刚道断。五教断惑,如义分齐。
云何(至)十种殊胜。
释曰:二、问答十胜。力、无畏等功德难思,举十表圆,皆殊胜故。
云何(至)十种作用。
释曰:三、问答十业。功能自在,利乐无方,作用难穷,故名为业。
云何(至)十种周遍。
释曰:四、问答十遍。功周法界,量等虚空,性德无涯,故名为遍。
云何(至)四种圆满智。
释曰:五、问答四智,如其次第,以配始教,妙观平等,成所大圆,名义相当,更不繁引。
云何(至)四种解脱智。
释曰:六、问答四无碍:法、义、词、说。即所缘境无碍,属目能缘之智。法无碍者,了知诸法真实相故,洞照一心真实性故。义无碍者,了知空等共相境故,达生灭等粗细相故。词无碍者,常以假名谈法性故。乐说无碍,言音无断,演诸教故。词、说二种而分异者,总说法、义,谓之为词;委细别说,谓之为乐。又词多说法,乐多说义,故二差别。具辨义、名,如余广说。
自在之言(至)故不别释。
释曰:后会指,分二:初会通自在,遍前六德皆无挂碍,谓十最自在、十昧自在等。
色相名义(至)广显说。
释曰:后指陈色相。始教但说三十二相,终教说相八万四千,圆教说具十莲华藏微尘数相。但随根器差别,故致经文异说。今论终教,故有若干。欲知名相,指在总持。
已说觉宝,次说法、僧。
释曰:后一颂法、僧,分二:初、结前生后。
本曰(至)如实修行等。
释曰:后依文辨相,有二:初、唱本。此颂初句,彼身体相,为体摄门;颂初及字,并下三句一十四字,为总达门;末后等字,通显二颂归敬之意,故不别科。
论曰(至)和南之意。
释曰:后作释,有二:初科分略辨。体摄门中,十方世界万类有情,各具依正之体,益有流转之相,收彼体相悉无余故。总达门中,用前无量众生体相,总达殊胜法僧宝故。以身归者,显仰重故。总达二字,解颂及字。等之一字,等取多义,谓摄圆满命根,同归胜妙宝故。又令四相众生,获得常住身故。复为明了自他唯一真如相故,兼收佛喜僧赞,法藏恒流布故。言和南者,即归仰也。
论师(至)其相云何。
释曰:后问答广明,有二:初问法僧多少,请示行相。
颂曰(至)有多类僧众。
释曰:后答有二:初结颂,上二句答前问,下二句通外妨。
论曰(至)各差别故。
释曰:后释文有二:初明前二句,有三:初依文略辨。
法谓教法(至)无诤论故。
释曰:次举本广明解。前本论颂法性真如海,此一句中含三种故。法字收教,轨物解故;性真如者,目其理故。论中如次解于三字,谓显圆成为诸法体,离虚妄依他,绝执着遍计耳。海字属果,德深广故。第三句全,即配行法,摄持众行,故立藏名。如实修行,取十地僧。如字正是所证十如实修行言,目十正智,理智契合,故称为僧。后解僧义,于文可见。
何故取命(至)无边际故。
释曰:后通前问答,有三:初徴释身命,义别分二:初命马鸣菩萨,谓顺自宗发同体慈,观诸众生同一相续,尽摄寿命为能归敬,故于命下标举十方。
何故取身(至)不动身故。
释曰:后身欲令无常四相之身,转易常住四德之身,故于身中复标其相。
何故八圣(至)极甚深。
释曰:次徴释取他身命。此一科中,有三段别。初问:马鸣造论,唯合自己身命归敬,为求冥加,何须更摄他人身命同归敬耶?次答:由马鸣师,明了识知自他无二,凡圣无殊,唯一真如,平等一味,岂可不摄无量身命?问:明了一味,何睹多身?既见多身,宁知一味?答:相不碍性,故见一味。性不碍相,故睹多身。事理无碍,一多自在。此上且依生灭门说,若复别就真如门说,能归所归,顺顺如如,自身他身,寂寂湛湛,一味一相,无缚无生,本性和南,成归敬相。后重义中,真俗六门,前重八门,皆具投诚,准此可见。后承文便,乃释等言,义具多端,故知甚深。
何故摄取(至)不断绝故。
释曰:后徴释取他成相。问中,既知身命一味一相,何须存相摄他归敬?答中,良由摄生顺本愿故,诸佛欢喜。又由摄生顺法侣故,菩萨赞欢。复由摄生顺受持故,法藏流通。
马鸣菩萨(至)并上二地。
释曰:后解后二句,有二:初问答,分三:初徴释下地。问中,马鸣现居八地住心,七地已前及八入心功德满足,唯应归向八地满心,并上二地。何以颂中如实修行通收十地?前之七地及八入心何须敬仰?答中,良由马鸣同体大愿,通摄三聚,为能归人。其中既有八地已前乃至邪定诸众生类,故合通敬前七地僧及八入心。若望自归,但归八地满心菩萨,并上善慧、法云二地。
若尔,何故(至)彰显示故。
释曰:次徴释地前。若许前前下位通敬后后上位尔者,何故不取地前互为所归人耶?答:非是地前无所归人,以显举十地诸圣上位,影兼三贤十信下位,故不别标,盖影显尔。
法云地(至)影显示故。
释曰:后徴释地满。问:以能归上既取三聚,法云地圣亦摄住中,为复十地满心菩萨,若作能归,为归何僧?答:谓有佛地最胜僧宝,为所归僧。问:若法云地许归妙觉,何故前颂不别标耶?答:显举法云,下位既尔,兼彰妙觉,上位亦然,故不别陈,亦影显故。
是故(至)有多类僧众。
释曰:后合颂。
已说法、僧,次说本趣。
释曰:后一颂本趣,有二:初结前生后。
本曰(至)佛种不断故。
释曰:后依文辨相有二:初唱本,前三句为断绝门,后一句为连续门。
论曰(至)解脱门
释曰:后作释,有二:初、依颂总明,文二:初、科分。
断绝门中(至)正信故。
释曰:后解释有二:初断绝门,标徴可知。解释有四:一除疑惑,谓于大乘坚固净信永离疑故,当立义分并解释分显示正义。二除猒舍,谓于大乘发起精进永离舍故,即当分别发趣道相兼修行分。三除邪论,谓于大乘发生正见永离邪故,此一通当显示正义对治邪执。四除执着,谓于大乘得七对治永离执故,此一偏当对治邪执。或总配释,于理亦通,合颂可知。
连续门中(至)不断故故。
释曰:后连续门。标徴可知。解释有三:由造论故令信修证,致佛法僧永不断绝。僧中宫殿谓所证理,广大宽博周遍庄严,依止居游寂然悦乐,从喻彰名故云宫殿。正后二僧者,本后二智也。合颂可知。
颂众生言(至)不断耶
释曰:后逐难别显,有二:初伸二问,初问此论所化众生宽狭,后问拟治几障三宝不断。
颂曰(至)建立三不断。
释曰:后述二答,有二:初结颂,上二句答初问,下二句答后问。
论曰(至)圆满果故。
释曰:后释文有二:初明上二句,又二:初依义总明。
然三聚门(至)须彼初门。
释曰:后分门别显,标徴可知。解释有三:一、无信异道,不信业果,名邪定聚;入位贤圣,名正定聚;十信虽修,由未入位,名不定聚。二、异生十信,未有善根,名邪定聚;圆满果佛,名正定聚;三贤十圣,皆未究竟,名不定聚。三、无求凡夫,名为邪定;证真十圣,名为正定;十信三贤,名为不定。总结连前,多不别科,盖避文繁,下皆仿此。三种取初,顺教理故。
为欲对治(至)不断之义。
释曰:后解下二句有二:初总显二门,为令四障断除,故使三宝不绝。
云何为四(至)是名为四断。
释曰:后别示四断。
释摩诃衍论赞玄疏卷第一
[book_title]释摩诃衍论赞玄疏卷第二
中京报恩传教寺崇禄大夫守司空诠圆
通法大师赐紫臣沙门法悟奉来撰
已说本趣,次开总体。
释曰:次发起正陈分,有二:初开示总体,又二:初结前生后。
本曰(至)是故应说。
释曰:后依文示相,有二:初唱本。能入十六,名为有法;所入十六,并及不二,名摩诃衍。此据克性,唯十七种,立名大乘,非十六门。若尔,两重能入,既非大乘,即非总体,应十六门,不在此科。答:科就甚深所入言之,举胜摄劣,故无有失。既尔,何故不就最尊不二,别伸科判,摄彼所余?良以不二离根教故,不可显示,唯就所入,言开总体。因门因法,诚广诚深,益根既宽,故宜应说。
论曰(至)作依止故。
释曰:后作释有二:初分门略显,由能入门能显所入甚深理故。诠犹显也,由所入法与能入门作依止故。
有法者(至)摩诃衍体。
释曰:后依义广明,有三:初总解文义。总标门、法、作业之相者,此有二解:一、门法之言,合之为一,不取本法,唯指能入。由依其门,能起信根,信彼本法,并及不二摩诃衍故。良以能入十六,正为发信之因缘;十七大乘,但是所信之境界。故知门者,能作业也。二、门法之言,离之为二,通门及法。亲生信根,门能作业;疏生信根,法亦能作。作业之言,发用之义。
信决定进心(至)于礼树故。
释曰:次别释信根,有二:初名位喻况。信根二字,两番解释。初番名位,即信为根。两句解名,两句解位。问:修行分说四信五行,诸教多明信解行证,不唯生信,亦起行等。何故此中偏说信耶?答:良以信者,切用殊绝。根力善财,斯为首故。贤圣等妙,此为先故。功德母故,道果源故。后番位相,信满成根。十信称信,贤位已去,信方成根。此上明位,自下显根。两种梵语,未见翻对。前如萍菟之类,比信无根。后同松柏之属,况位有根。
信根有几义(至)是名为十。
释曰:后问答义相。初双问二字,后各答十义。先颂,次释,于文可见。信十义中,欲配位地,恐涉穿凿;根十义中,诸位相望,俱有理故。
能入所入(至)自当显说。
释曰:后余指下,辨两重门法,立义广明。
已说总体,次明建立。
释曰:后通分五分,有二:初、建立五分,又二:初、结前生后。
本曰(至)劝修利益分。
释曰:后依文示相,有二:初唱本。
论曰(至)法如是故。
释曰:后作释,有二:初总明分次第,又二:初略徴释,化生之法必如然故。为欲已下,广出此意。
此义云何?
释曰:后广徴。释有二:初总徴。虽言化法如是,请示次第所以。
为欲显示(至)因缘分。
释曰:后别释有五:一、因缘分。药因病设,教藉根兴,无疾何假于药方?离根宁宣于教藏?故依三聚,立此八因,别兴四分之文,普拯群生之类。有喻法合,于文可见。
为欲显示(至)立义分。
释曰:二、立义分,亦有喻、况、法、说双合。如意宝珠,有教所说金翅鸟心后成此珠,有教所说遮多梨鬼变为此珠,有教说佛舍利法欲灭时变为宝珠,有教说龙福力感得出宝奇妙神珠。智度论说龙王头上有此珠故,报恩经说龙王耳内安此珠故,有说龙王藏深密处,有说龙王安自脑中。此宝虽一,功力弥多,作众宝之攸依,欲千珍而随雨,犹枝叶之根本,若流派之泉源。比两重所入之大乘,为十六能依之总体。据法虽唯一性,就根乃分两重,门有多差,义非一势。故下论云:法体不分,义门得别。宝既大龙所用,法亦利根能承。然如意珠但喻两重所入十六,非况不二,以不二体唯是果海,离根宜故,离教说故。若尔,两重所入既有十六,岂顺此中摩诃衍法虽唯是一?答:两重所入克体唯一,随能入门说有十六。如太虚空本无有二,禽族翔翥似见其迹,鸾迹所印名鸾迹空,凤迹所印名凤迹空,百禽并印迹亦随多。然其虚空何有二体?迹下之空即况两重所入十六,即空之迹即喻两重能入十六。如是所入随十六门立十六名,能入若至百六十门,所入亦立百六十名。故论合云:而为恒沙法门体性。又云:利根智者乃所领解。故
为欲显示(至)解释分。
释曰:三解释分。如意珠藏,万宝虽盈,千门不开,群龙安了?要辟多户,方益群龙。大乘本法,虽圆千义,不细开解,钝根宁知?要假委分,钝根方解。然上立义,判为利根,故此解释,说为钝器。然此分中,复有利钝,二门之中,如次可见。
为欲显示(至)修行信心分。
释曰:四、修行信心分。此中喻法,皆含纵夺。且初喻中,文置虽言,表承上义。谓前如意善雨众珍,赞宝胜能,名为妙术;功能无尽,复号圆德。如是妙宝,虽眼见、耳闻、心解、口说,门或不入,藏乃奚臻?宫若不登,宝何得用?若法说者,于前二分广略教义,虽口诵、心思,设勤加修行,胜进不退,乃喻金刚。若正信未起,宝藏何阶?邪定未出,玄理难符。故立此分,激物信修也。
虽开(至)劝修利益分。
释曰:五、劝修利益分。虽分立广释略法门,纵示修行起信行相,然怯弱之辈,闻立义分,多广法门,知而不修;钝根之人,闻解释分,少略法门,学而不解。信心既阻,行业复亏,倦法海之深游,退觉城之要路。若逢劝进,必渐勤求,备修百行之因,圆证十身之果。如无劝策,岂免沉沦?惑起恒沙,缚缠无性。以见此利,故劝修行。
有何因缘(至)劝修分所摄。
释曰:后别释不增减。初问、后答。答中有二:结、颂、释文。嗢陀南者,此云集施,能以少文摄括多义,施散于他令诵持故。
已说建立门,次说唱章判说门。
释曰:后唱章判说,有二:初、结前生后。
本曰(至)所以造论。
释曰:后依文释相有五:一、因缘分,有二:初、八因起四分,又二:初、唱本论,举八因根唯三聚,随缘增而起四分,化众修而趣一乘。
论曰(至)作正因缘。
释曰:后释文有二:初、缘体行相,分二:初、约分明因,又二:初、依分标门,复二:初、指因起分。
初一因缘(至)谓前三门。
释曰:后随因列门,能化属自后四分论,所化即是三聚众生,善功唯取教功根益,除诤为令息疑止谤。后之七因,各具前三,无第四者,以诸除诤,后定绝疑。
今当举相,随次别释。
释曰:后举相随释,有二:初总标。
因缘总相(至)自当显说。
释曰:后别释有四:一、起立义分,又四:一、能化门。此第一因,即与前重八种大乘根本总体,作正因缘。又与前重能入八门,后重能所十六门法,二十四种分离别相,作正因缘。因缘之总相,目之能化门。总别相对,四句易知。非明不二者,以离根教故。
为令众生(至)众生故。
释曰:二、所化门,不定聚中有三十人,以十信中位位皆有入、住、出别,故成三十。后四十心随心分三,故成一百二十种人。
离一切苦(至)总相之乐故。
释曰:三善巧门,普缘三聚,宣说两重,欲令无量之根,永离无常之苦,获二依果,证一心源故。
非求世间(至)初因缘。
释曰:四、除诤门。恐有愚人,妄生疑念。论主但居不动,未及法云。通缘上地之人,皆为所化之境者,非利他故,唯显自能。欲求高名,拟希厚利,虚言被上,正意荣身。岂容下地之人,反化邻佛之圣?为遣此辈,所发疑心,自通而言,我久成道。为满本愿,助化群生,非求人世之荥,权示蓝修之位。蓝修有本,元是滥字,未知适从,难以详定。
第二因缘(至)成正觉故。
释曰:二起解释分有二:初第二因有三:初能化门。解释分中总有三门,今取前二显示正义,对治邪执为能化门。根本义者,一心法界作智作理之本,真俗二门为实为假之本,七种对治遣人遣法之本。望人作本,义显可知。若能达此,成正觉故。
令诸众生(至)众生故。
释曰:次所化门,正取邪定为所化根。
正解不谬(至)第二因缘。
释曰:后善巧门,正义之功,治邪之巧,令遣谬解,使拂邪心,出一阐提,入十信位。
第三因缘(至)三种发心。
释曰:后第三因有三:初能化门取解释,分发、趣、道、相三种发心为能化门。
善根成就(至)诸众生故。
释曰:次所化门,上品十信十解一分,即信成就发心。十解多分,十行十向,即解行发心。三品十地,即证发心。
于摩诃衍法(至)第三因缘。
释曰:后善巧门不定聚一分,即十信上品正定聚全,历三发心出自分位,入胜进位胜自位故。
第四因缘(至)出兴门
释曰:三起修行信心分有四,一第四因有三,初能化门,第四分中宣说开示信,如佛法僧修施戒忍进,与彼为因被不定人。
善根微少(至)不名成就。
释曰:次所化门,十信位人不同前来,与正定聚位位各分三品别异,通计圣凡正定、不定,共有一百五十品人。今论意谓不定聚人别分三品,以十信人微薄闇钝,发心求道,其实甚难。从第三因分出不定十信上品,此第四因分出中品,五、六、七因分出下品。依论分齐三品,十信后五善根具足,名为上品;前五善根未具,名为中品。实义为论,唯第五心名为中品,以次下说前四种心皆下品故。今望前四,转齐第五,故皆中品。初心业障海深,二心见执过厚,四心怖信难成,如是三种皆下品故。不同正定,如后问答。此中所化,但取十信。前五心人善根微劣,未是具足,欲化是人,令获后五,转为上品,入信成就。故此下文信心分释,为邪定人说信心分,为不定人说修行分,未信令信,已信令修,其法尔故,或通利故。据此中说,四、五、六、七为因之根,但取不定中、下二品,盖就显说,无相违过。前后因根,准此可解。
修习信心(至)第四因缘。
释曰:后善巧门。
第五因缘(至)出兴门
释曰:二、第五因,有三:初、能化门。第四分中,进门之终,唯取有障修行精进一节论文,与彼为因。讲者引彼,于此应叙。
此中众生(至)分际门。
释曰:次所化门。
消恶业障(至)第五因缘
释曰:后善巧门,令十二中初心下品,礼忏劝请,随喜回向,得免诸障,善根增长。
第六因缘(至)作正因缘故。
释曰:三、第六因,有三:初、能化门;第四分中,取止观行一节论文,与彼为因。
凡夫二乘(至)一切二乘故。
释曰:次所化门。不定二心,邪定二乘。由彼二乘志意狭劣,于无上乘犹若败种,故判邪定别以止观化彼二类。
对治心过(至)第六因缘。
释曰:后善巧门,两轮具阙。益损门中,修止对治凡夫著有过失,又舍二乘乐空过失;修观对治二乘离悲过失,又除凡夫懈怠过失。故知两轮通治凡小众生心过。
第七因缘(至)出兴门
释曰:四、第七因,有三:初、能化门;第四分,未与彼为因,谓引不定下品众生,令趣中、上及正定故。
此中众生(至)分际门。
释曰:次所化门,十信前四下品众生,其心怯弱意欲退转,如来方便但令念佛令生他方。既得往生,由见佛故终无有退,渐次得入正定聚故。
必定不退(至)第七因缘。
释曰:后善巧门。
第八因缘(至)出兴门
释曰:四起劝修利益分有三:初能化门,全与第五分为彼因缘故。
此中众生(至)分际门。
释曰:次所化门,邪定聚人若无劝诱退入无性,故须此分化彼怯弱令获益故。
为示利益(至)第八因缘。
释曰:后善巧门,说德令忻,示过令离故。
一切诸教法(至)总别不同故。
释曰:后依因遣滞,有二:初分因合显。问:立义分中摄诸教尽,何须开后三分而别释?八因初一摄诸根尽,何假立后七因而散释?答:立义广摄被利根人,三分略说被钝根人,复为钝根开后三分。初因总摄三聚众生,七因别摄所化众生,总别不同,立后七因,复有何失?
何故二乘人(至)轻其过失故。
释曰:后处品别明有二:初徴释处异。二乘四处者,谓一二六八,此之四处皆有邪定二乘人故。答中为二乘人根器狭劣,舍小趣大难故重明。邪定三处者,谓一二八,于前四中除第六因,以彼唯取二乘人故。答中为显邪定对彼二乘过轻微故。
何故不定人(至)轻其过失故。
释曰:后问答品别,十信之人别分三品,不同常例,已见上文,但未知由。于此辨明三贤、十圣,非是不分入、住、出故,但不长分三品之异,故与不定相例对显。
有何因缘(至)次第如是。
释曰:后缘数次第有二:初伸二问。因缘何唯八种?信等次第何然?
颂曰(至)次第如是故。
释曰:后述二答,有二:初结颂,上二句答不增减,下二句答其次第。
论曰(至)摄彼八十故。
释曰:后释文有二:初摄广不增减,以一摄十,兼解等字摄彼八十,云八云等。
因缘次第(至)十种地故。
释曰:后治障行,次第法尔,释前法如是故。八因所明修行位地,从下至上,自浅之深,理定合然,故言法尔。十信、三贤,如其次第,能治四障,谓阐提不信障、外道着我障、声闻畏苦障、缘觉舍悲障。于十地位,治十重障,渐次转胜,亦法尔故。
已说八因缘,次说四种根,
释曰:后四根须二教,有二:初、结前生后。
本曰(至)应说此论。
释曰:后依文示相,有二:初唱本。
论曰(至)决疑门
释曰:后作释有二,初科分。
问曰(至)难问门。
释曰:后开示有二:初难问门。光明等经摄根无阙,何须马鸣重造此论?况无增加显理胜力,应是欲求世间称赞名利等事。毕竟尊信不尽理者,谓问毕竟世尊言教堪信之经不尽理耶?或复毕竟诚可尊重崇信之经不尽理耶?或复论主毕竟贵图世人尊重贵信,已能解于佛经不尽理处而作论耶?如或不尔,则是重繁,进退不可,若为通会?
合曰(至)当须造论。
释曰:后决疑门,有二:初正解。此门又二:初根缘有异。诸佛教理,心性大用,用元体作,故唯一味。或未即本故一味,一味即所入一心;或相即性故一味,一味即能入一真。又法虽万别,心本平等,就所入解;教纵千差,性本平等,约能入明。虽标题榜示,经论差别,词翰简牍,卷帙不同,理本平等。又佛教法,设分多端,理终无异,故名不别;音本是一,故名不分。或就所入,以本收末,名为不别;或就能入,与本平等,名为不分。然所化根,有利有钝,乐广乐略,致能化人,说经说论,有广有略。伽陀修梨毗罗方,此云广略经则;遮陀尸修梨毗罗方,此云广略论则。则,犹法也。初根依经,后器须论,由对此宜,故假造论。
复次(至)则不须论。
释曰:后时分不同,有二:初、佛在世。以佛在世,能化业胜,所化根利,一闻便解,复何须论?
若佛灭后(至)优婆提耶众。
释曰:后佛灭后,以佛去世,能化主劣,所化根杂,假经论而器异,乐广略而根殊。既有忻广略之人,故须造广略之论。优婆提耶,此云论议。
何故(至)有其分际故。
释曰:后兼通余妨,有二:初徴释根缘。因缘门中,具收三聚;根性门中,但化无力。宽狭相违,故伸此问。良以因缘门中,马鸣誓愿,意乐广大,无边际故,具收三聚;根性门中,亲受论教,实行之人,自有际故,但明无力。故前后文所说各异。
以何因缘(至)现造作论教。
释曰:后问答广略,何以世尊说广略经,复何马鸣造广略论,盖有宿愿,致于今生,师说广略经,资造广略论,四圣众种,无贪为体,如俱舍说,一衣服喜足圣种,二饮食喜足圣种,三卧具喜足圣种,四乐断乐修圣种,由四助道,解脱非久,以能对治四种爱着,是故说为四圣众种,结颂释文,引经总结,其义可解。
已说因缘分,次说立义分。
释曰:二、立义分,有二:初、结前生后。
立义分中(至)其相云何。
释曰:后依文释相,有二:初说法数,又二:初问。先问立义名数多少,后问本数开立行相。
颂曰(至)及不二别故。
释曰:后答有二:初结颂,初一句答总数,后三句答行相。
论曰(至)差别。
释曰:后释文有二:初明总数。明言立义有三十三,非此分中全无不二,但无根教云不建立。
云何(至)各差别故。
释曰:后辨行相有二:初总徴释,初总问总数,后总举总数。
何故(至)故开二种故。
释曰:后别徴释有二:初问答所入法,别问两重所入,故举摩诃衍名,别答两重所入,故有两节论文,于于段中,可细思之。根本摩诃衍中,开八种故者,此答前重八种所入,以依不二,离言果海,能依之义,即当因分,为利众生,假以言诠,说作根本摩诃衍法。据此,初重所入,未分一心三大,于前重门,方始分出心体相用,故次论言,一心法界,及三大义,各二种故,至后重法,虽亦分出一心三大,然是所入第一义谛,不同前重能入门中,一心三大,唯真俗二谛,莫谓一心三大名同,便将前门,而为后法,三谛科拣,义理难通。一心法界三大义中,各开二种故者,此答后重所入八种,谓有一类,稍劣根宜,闻彼前重根本所入,体唯是一,随门立八,便起疑云:若前所入,体性有多,依门趣入,易生了解,既体唯一,随门说八,云何颂解?如来善巧,为度彼根,遂就根本摩诃衍法,一体性上,元非心大,强假施设一心三大,全将前重所入本法,为利耎根,假立名为心体相用,名虽同前八门一心三大,然前门是所作真俗二谛,今此法属能作第一义谛,若望前重所入所依总摩诃衍,此后所入别摩诃衍,虽是能依,对后重门,还是能作所依所入摩诃衍法。
何故(至)是名为本数。
释曰:后问答能入门,先别问两重能入门,后别答两重能入门。然此答文亦有两节:一、心法界及三大义各二种故者,即答前重能入八门,谓依根本摩诃衍法,作起能依一心三大,即此一心三大各具真俗,分成八门,以此八门化于上智,依真俗门顿渐修行,造证趣求前八本法,是故论言一心三大各二种故。或各开二种门故者,此答后重能入八门。论言或者,良以后重所入一心三大已自有名,不同前重所入本法,不对能入未有名字,但总呼为根本大乘。今此后重所入本法,如来善巧,为彼钝根,于无名法不对能入,已假建立心体相用。若望能入,或开真俗,各有二种入第一义,是故论言或各开二故。亦可或字望前重门,已开真俗二门不同,于后重门或复如彼,亦开真俗二门不同,故致或字。龙树菩萨知立义分,文言少约,理趣深玄,豫慨后人于兹迷昧,故在文前先明大格,此或无滞,下义自通,诸智慧者,幸宜详审。
已说法数,次当别释。
释曰:后释本文有二:初结指。
本曰(至)到如来地故。
释曰:后示相有二:初唱本。判斯一唱,总有三门:一者总体门,二者别相门,三者不动门。从摩诃衍者下,即前二门,然有两重。从一切诸佛下,即后一门,遍通两重。初二种门有两重者,且第一重总体门云:摩诃衍者,总是前八因之内第一因缘。总中能化教法,正是根本第一义谛。摩诃衍法,但随其门,立八差别,其名如次,不繁豫出。以摩诃衍栋能入门,正用总字,勒属前重八种本法。其八能入,承文辨讫。摩诃衍中,含有不二,并及后重所入八法。开总体中,释论明指摩诃衍者,十六所入,并及不二,共十七种,名摩诃衍。三字之中,备包不二,亦含后重所入八法。以立义分者字,正牒初开总体之言。学者应思,说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法,二者义。然此四句,释论不解,无文指属在初及后。敬详龙树不指陈意,欲令讲学住思观察,细穷四句,通含两势。以此法义,在前重门,唯是所作能依之义,三谛中属真俗二谛。又此法义,在后重法,唯是能作所依之体,三谛中属第一义谛。故知四句,势贯两重,正符立义。文前问答,答前重门云:一心法界,及三大义,各二种故。答后重法云:一心法界,三大义中,各开二种故。方知本论,摄法宽通,以少含多,义斯见矣。又此法义,别目心境,谓于门法,各分心境。法即一心法界,义即三种大义。义者,境也。此中不遮心中有境,境内有心,虽无显说,理必然故。所言法者,谓众生心者,即所依门。此中两句,含后重法,故将开立,牒以者言。众谓四衍之圣,生谓四种之凡,举能依人,显所依法。心谓一心,以心释法,谓一一心,及多一心,即是后重所入本法。论指一心,本周八处,不可分离,唯一体相故。是心则摄一切世间法,出世间法者,即摄末门。是心但指上众生心,是犹此也。此心为本,摄出世法,为真如门,摄世间法,为生灭门。所摄二门,即真俗谛,能摄一心,唯第一义。依于等者,即建立门。依于此心,开二种门,显示大乘,开二种法。何以故者,即徴问也。云何依心句中,开二种门,显示已下,开二种法。是心等者,答前二问。先答真如门,依心所作。若体相如,还即显示所入本法摩诃衍故。此中体字例后三自,唯目能入一体之门。后答生灭门,依心所作。若因缘相,还能显示所入大法摩诃衍故。自体相用唯能入门,故于依心句中开二种门,显示等中开二本法。所言义者已下,显示所入六法、能入六门。第二重中,三门之内略所依门及摄末门,或举后摄前故,或以上流下故。但有第三建立一门,牒前二义,故言义者。今此后重义中三大,即是所入摩诃衍法。恐滥前重能入八门,故列名时不举三大,但直标举摩诃衍名。达士详之,庶无惑耳。一者体大,即二所入。谓一切下,即二能入。谓一切法不增不减即俗谛门,真如平等不增不减即真谛门。二者相大,即二所入。谓如来下,即二能入。如来藏功德即俗谛门,具足性功德即真谛门。三者用大,即二所入。谓能生下,即二能入。能生世间因果即俗谛门,能生出世善因果即真谛门。后不动门,十方如来、三世菩萨皆乘因分三十二种深妙法门入如来地故。
论曰(至)住思应观。
释曰:后作释有二:初科分指劝,通科一分总作三门,仍前二门更开两用,文义虽具,要须拣择,故劝讲学住思应观。
摩诃衍者(至)有八差别。
释曰:后依科随释,有二:初前二门合显,又二:初第一重,分三:初牒指。取上三字与总字合,先属科名,后指本法。唯是前重所入总体,体性虽一,随门立八。
云何为八(至)摩诃衍。
释曰:次开解,有四:一正释,有三:初徴列,次得名。两段合也。所入八名,略解一二。第一一体一心摩诃衍,谓依根本摩诃衍上作起,能依所作,绝待依止一体。复又作起,能依所作,绝待灵鉴一心。一体为别,一心为总,总别双彰,故须别举。此之四字,俱属其门。所入根本摩诃衍法,从门受名,一体一心之摩诃衍,作依主释。第二三自一心摩诃衍,亦依根本摩诃衍上作起,能依所作,对待拣染三自。复又作起,能依所作,对待灵鉴一心。三自亦别,一心亦总。然斯四字,亦俱属门。所入本法,从门受名,三自一心之摩诃衍,亦依主释。法中既尔,义中亦然。但于义中,体大名字,梯对法中,一心总名。体大字上,多字名目,梯对法中,一体三自。相用例知,不繁具指。细寻论文,义亦可见。
譬如(至)建立名故。
释曰:后喻合。王本一身,未有多名,由王福力,感招轮现。轮有四殊:金、银、铜、铁。金轮来应,名金轮王,余三亦尔。轮是依报,体非王身;王是正报,体非轮宝。轮虽非王,由王所感,是故王身立彼轮号。轮之王故,作依主释。王比本法,轮况门名?虽门因法作,门非是法;纵法由门显,法非是门。故所入法,从能入门,以彰自号,作依主释。喻既分明,法应深信。
大觉契经(至)广说
释曰:二、引证,有二:初、正引八种身法。准唯识论,体依聚义,说名为身。今取体依,此中属当。直目所入八种本法,谓自体不无故,为门所依故。法中二种:略一、心名;五、六二名,言显了者,即当相字;七、八二种,自在无碍,当用字也。皆云趣入,彰门用故。
马鸣菩萨(至)摩诃衍者总
释曰:后显摄立义分中,初之五字,包摄彼经八种身法,又牒前段开总体文。
此中总言(至)及下临故。
释曰:三、指论有二:初、总贯两重。指陈总字,贯通前后。望上即贯前重所入,下临即贯后重所八。两重所入,是总体故;两重能入,非总体故。此即正符开总体文。
大总地论(至)唯立八法。
释曰:后以略含广。
由何义故(至)有八应知。
释曰:四、问答有二:初、立八因由。问:所入唯一,复何立八?答:总体虽一,因门成八也。
能入所入(至)其相云何。
释曰:后各八行相,有二,初问。
颂曰(至)然终不杂乱。
释曰:后答有二:初结颂,上三句正答,下一句通妨。
论曰(至)毕竟尽故。
释曰:后释文有二:初解前三句,能所十六,摄法齐平,无胜劣故,无广狭故。
若尔(至)故称平等。
释曰:后解后一句,若许平等,所入本总,能入末别,既并浑同,应成杂乱。答意可知,余文易了。
已说初重。
释曰:后总结。
第二重(至)摩诃衍门
释曰:后第二重有四:一、总科。四种法者,心、体、相、用,各具三门。
所言法者(至)决定门。
释曰:二、别解,有二:初、法中三门,分三:初、所依门,有三:初、牒指,此中但指第二重法为所依故。
今当(至)其相云何。
释曰:次开解,有四:一标徴。
颂曰(至)偏于彼八处。
释曰:二、结颂。众属四圣,生目四凡,显说一心,遍彼八处。
论曰(至)名为众生。
释曰:三、释文。此中所辨一法界心,通一一心及多一心,通无尽一法界及纯白一法界,周遍圣凡,不可分离,唯一体相。
顺理契经(至)故名众生。
释曰:四、引证诸异生中具足四凡。
马鸣菩萨(至)决足门
释曰:后指结。
是心即摄(至)分际门。
释曰:次摄末门,有三:初、牒指,明凡、圣心摄真、俗法。此中有二:一、能摄一心,即第一义谛;二、所摄二门,即真、俗二谛。其世间法亦名生灭,即俗谛门;其出世法亦名真如,即真谛门。准问明品清凉大疏,于真、俗谛各开存、泯,说至五重中道妙义。今于此论两重能、所三谛理中,通说乃有一百二十中道义理。且于后重四种法内,俗谛门中有四中道:五种有为是妄,四种无为是真;有存妄泯真中道,有存真泯妄中道,有真妄俱存双照中道,有真妄皆泯双遮中道。真谛门中有四中道:离言真如泯体,依言真如是相;有存体泯相中道,有存相是体中道,有体相俱存双照中道,有体相皆泯双遮中道。真、俗二门有四中道:生灭门是俗,真如门是真;有存俗泯真中道,有存真泯俗中道,有真俗两存双照中道,有真俗两泯双遮中道。又所入法,有三中道。且俗谛门,依有为无为所入一心,即是中道第一义谛。又真谛门,依体及相所入一心,亦是中道第一义谛。复依真俗二谛所入一心法界,亦是中道第一义谛。此后三种,虽名中道,是第一义。前十二种,但为中道,非第一义。如此后重二法二门,有十五种中道义理。复于后重体相用三各二门法,例准亦应有十五种中道义理。如于后重心体相用各二门法,所具中道,共论都数,有六十种。例准前重望法望门,所具中道,亦六十种。两重总有一百二十中道义理。二十四种,不唯中道,亦第一义。九十六种,但成中道,非第一义。本论渊含,诚难思议,囊括大藏,斯文可验。
其相云何?
释曰:次开解,有三:初徴起。
颂曰(至)作法界名法。
释曰:次结颂正辨根本。中实一心,能摄枝末,真俗二门,无非法界,故立法称。
论曰(至)故名为法。
释曰:后释文有三:初、总解。一、法界心而具二义:摄生灭门为世间法,摄真如门为出世法。
自体契经(至)净白品法。
释曰:次引证,有二:初证能摄,又二:初摄俗谛。广大神王喻多一心,摄诸无明即是智碍,摄诸染法即烦恼碍,摄诸净法即四无为。
又摄一切(至)寂静法。
释曰:后摄真谛。此中神王,喻一一心。摄清净法者,即离三假相;摄无碍法者,即满三实德;摄解脱法者,即体真如;摄绝离法者,即离四句相;摄满足法者,即圆四法德;摄寂静法者,即相真如。
而广大神王(至)非出世间法。
释曰:后证所入,广大神王第二论中,亦引自体契经指说,唯况后重二种所入。此中明言非世间法,非出世间法,即表所入既非俗谛,又非真谛,明知即是第一义谛。以此验知十六所入,皆第一义谛也。
今摄此文,故名为摄。
释曰:后明摄论主依契经,取第一义谛,摄真俗二谛,立此摄末门。
马鸣菩萨(至)分际门
释曰:后指结。
依于此心(至)摩诃衍门
释曰:后建立门有三:初牒指。
其相云何?
释曰:次开解,有三:初徴起。
颂曰(至)显示摩诃衍。
释曰:次结颂。上二句明标二门,下二句明标二法。
论曰(至)自用摩诃衍。
释曰:后释文有四:一、总指徴列。依上一句,总标二门;依下一句,总标二法。徴列可知。
如是(至)有二应知。
释曰:二法从门立,一心本法,克性唯一,由二种门,立二本法。问:本法既一,由门立二,应依生灭,得入一体,摩诃衍法,以其所入,无二体故。答:依生灭修,但证三自,非证一体,此随门说,体同证异,理实臻极,何曾再证?如一明珠,内出青色,詺为青珠,内出红色,詺为红珠,若随色呼,青非红珠,红非青等,确论一人,得青珠体,即便能得红珠体故,亦犹千迳九逵,王城不二,九流百氏,大道宁差?随入一门,皆到总法,已证三自,何迷一体?良以无行可修,无惑可断,众相皆尽,总法自彰。若云依生灭门,但契三自本法,犹迷一体本法者,应例难曰:依真如门,既许契达一体本法,亦应还迷三自本法,彼此异因,不可得故。若云深必得浅,浅不得深者,真俗对说,容有浅深,因尽果圆,何有胜劣?岂不前云王城不二矣?故知随在何门,已至究竟,无容再证,厥有明达,于兹详审。缘此后重所入本法,不从能入,己名一心,若从能入,即立二名,或云一体三自,或名真如生灭。
何以故(至)二法二门。
释曰:三、牒徴答。释答中,明依心而开门,说依门而显法。故于上句开二门,下句明二法。言作一法界心等者,应云此一法界心,作真如门等。盖回文未尽,顺西方语也。上下之文,颇有此类,准例应知。
大觉(至)作如是说。
释曰:四、引证指摄。体相平等者,体如、相如,二互平等,是能入门。与法立名,作依主释。自相自然者,自相拣他不善染法,举相影取自体、自用,或可三自皆是自然。与法立名,亦依主释。
大总地中(至)摩诃衍门
释曰:后指结。
三大义中(至)如是而已。
释曰:后义中一门有三:初举后摄前,前论已言;第二重四种法中各具三门,理应体中别列三门,相用亦尔;今于三大各略初二,唯立后一,论意举后摄初中故。
复次,(至)流应至于此。
释曰:次以上流下二颂本者,且流所依颂云:众谓四衍众,生谓四种生,是三大义藏,遍于彼八处。又流摄末颂云:是三大义相,总摄二种门,名摄世出世间,作三大名义。复流所依本云:所言义者,谓众生体,相用例然。又流摄末本云者,体即摄一切世间义,出世间义,相用亦尔。
一者、体大(至)摩诃衍
释曰:后依文辨相,有二:初、明义,分三:初、体,有二:初、所入。全依前重所入本法,为化钝根,说作体大。虽标体大,不同前重门中体大唯是所作能依义相,此中体大唯是能作第一义谛,故后重门无体大名。次下相、用,例此可见。非此体等,立作门名。
谓一切法(至)门亦尔故。
释曰:后能入、二所入名,除摩诃衍,余皆门名,无假繁出,相用准说。
二者、相大(至)门亦尔故。
释曰:次相。
三者、用大(至)门亦尔故。
释曰:后用。
三种大义(至)分明显说。
释曰:后指广。
何故不二(至)离机根故。
释曰:三、问答,有五:一、徴释不二,有二:初、对缘,又二:初、正问答八因。初一、起立义分。谓因缘总字,能化教法,唯起前重八种本法。因缘相字,能化教法,但起前后二十四种分离别相。独此不二,何无因缘?意明不二极妙极深,独尊独胜,既离根宜,故无因缘。
何故(至)非建立故。
释曰:后转徴释,何以不二?离其根宜,表是果海,无根宜故。问:若无根者,何须建在立义分中?答:盖立义分含百亿经,包摄难思,为令众生知有不二,故须建立。
是摩诃衍法(至)圆满海是焉。
释曰:后依人,有二:初正问答。问:不二大乘,佛成就耶?答:唯此不二成就诸佛,非是诸佛成就不二。所以者何?以是性德圆满海故,故云诸佛得不故。若尔,诸佛应阙遍智,何能说耶?答:修因至果而自证知,不由断惑之所显得,欲令知有,故说不二,非谓佛说便许成就不二大乘。故下论引大本经云:其圆圆海得诸佛胜故,其一切佛不能成就圆圆海劣故。彼圆圆海即此不二。故菩萨、声闻、缘觉、异生问答同前。
所以者何(至)离教说故。
释曰:后转徴释。问:何以不二,诸佛不得?答:十佛自境界,故离根宜也。与教不相应,故离教说也。
何故(至)顺于说故。
释曰:二徴释本法,有二:初对缘,又二:初正问答。问:八种本法,何有因起?答:以应根故,以顺说故。
何故应机?有机根故。
释曰:后转徴释。问:八种本法何以应根?答:以其本法为根开故。问答顺说,准根可解。
如是八种(至)种因海是焉。
释曰:后依人有二:初正问答。问:八种本法,佛成就耶?答:以诸如来能成就故,非八本法能得佛故,以是修行种因海故。菩萨、声闻、缘觉、异生,问答同前。
所以者何(至)有教说故。
释曰:后转徴释。问:八种本法,何以能得?答:盖应根故,及顺说故。此中所说八种本法,为是前重?为是后重?此八本法,通前后两重,以泛指陈,无言拣故。或但前重,总摄别故。又举两重,八种本法,亦摄两重,能入门故。如上所说三十三种,其不二大乘,以为果分。余三十二,俱属因分。然因果二分,超情难见。今凭教理,略伸区别。准分齐云:别教有二:一、性海果分,当不可说,以其不与教相应故。此即十佛自境界也。故华严经十地论云:因分可说,果分不可说是也。(正同此论性德圆满海焉。)二、缘起因分,即是普贤境界故也。(亦同此论修行种因海焉。)此二无二,全体遍收。其犹水波,思之可见。又探玄云:所依果海,如太虚空。(正同此论不二大乘。)地智所证,如空𦘕处。(依俙同此十六所入。)能证本智,如能𦘕相。(粗可比此十六能入。)准略策云:今言果海,约证相应。(证处离言,故不可说。)可寄言诠,皆名因分。因则可修(有根),可说(有教。)果则亡修(离根),离言(离教。)又清凉云:果海离缘,故不可说。(约圆极明,正同不二。)所证就缘,是则可说。(粗同此论三十二种。)贤首意云:若约法辨,因果二分,所依果海,如太虚空,非教相应,故不可说。能依因分,地智所证十重法界,十玄六相,是即可说。若约人辨因果二分,遮那果人所了,名为果分。普贤因人所了,名为因分。清凉意云:但取究竟圆极自在离缘法界,方名果分。所证就缘,是则可说名为因分。此与贤首约法说同。若约正智证相应处,始从入地,乃至究竟,说为果分。可修可说,以为因分。此与贤首意旨少异。以说因证,亦名果分。今据此论三十三种,法门深胜,应以喻显。十地论云:譬如飞鸟,行于空中,迹处不可说,相亦不可见。释曰:处乃迹处之空,不可说为有无等故,拣异太虚之空。相乃空处之迹,不可见其长短等故,拣异沙土之迹。将斯一喻,开为四种:一、太虚之空,配所依果海不二大乘。二、迹处之空,配所入十六摩诃衍法。三、空处之迹,配能入十六行位等门。四、印迹之鸟,配诠门教及言下义。复于四种,勒作两重:初以本摄末。若以太空摄于迹空,迹处之空,亦离名相,比不二摩诃衍法,摄十六所入法,没同果海,亦不可说。若以迹空摄于空迹,迹不可示,以况所入十六摩诃衍法,摄其能入十六行位,亦难宣说。若以空迹摄于鸟身,身亦难见大小之相,以况能入十六行位,摄其诠门教及义等,相亦叵说。后以末摄本。若以鸟身摄于空迹,迹随于鸟,粗显易知,以况诠门教及义等摄其能入行位等门,门随于相,粗显可说。若以空迹摄于迹空,空随于迹,故亦非无,以况能入行位等门摄其所入摩诃衍法,法随于门,亦可寄言。若以迹空摄于太虚,太虚随于迹空,仍可寄言,以况不二摩诃衍法随于所入十六本法,从在因门,故亦可说。故开四喻所况四法,皆通非有非无,并具可说不说,此则法喻配属本末相故。用此论义门,成华严宗趣耳。或合为三,以诠门教及言下义,与十六种行位等门总为能入,无别异故,当知唯有能入、所入、不二三种。若配喻说,泯其鸟身,归空迹故,当知唯有空迹,迹空乃太虚故。或合为二:一、以三十二种能所门法俱为因分,可寄言故;二、唯以不二摩诃衍法独为果分,离教说故,当知唯有因分、果分二种法故。若配喻明,复泯空迹,归迹下空,当知唯有迹空、太虚二种在故。今此不说合为一者,论意双取因果二分,益物知有,故但令二,更不归一。今文正据此中后义,不二大乘所依果海极甚深故,独尊胜故,说无因缘,说离根教。余三十二既属因分,有能所故,有修断故,有因缘故,有教说故。问:三十三种何法为性?答:不二大乘性自成就,离言法界以为其性。两重本法为令物悟,即以带言根本法界第一义谛以为其性。两重能入摄根方便,即以带言枝末法界真俗二谛以为其性。虽分离言带言差别,根本枝末不同,然而摄法齐平,无有宽狭,存义各殊,据理无杂。问:不二既许成就异生,圆圆海中应有二碍。若无二碍,即无异生,兼以不二摄法不尽。若有二碍,即有异生,应此二碍还熏不二,随缘成染,漂沉苦海,何殊两重能所因分?答:不二虽有异生二碍,然斯二碍不能熏彼离言不二圆圆海故。二碍是所有,亦属所摄故。问:两重能所既言因分,应无究竟成佛果人。答:三十二种为对果海说为因分,非谓因分无究竟果。说因分者,令根趣求,必若得入,佛界自成。问:两重俗谛共八门中,根本、无明为一异耶?答:门虽有异,无明唯一。故华严经云:不了第一义,故名为无明。中实尚迷,真俗安了?故此论云:实知一法、真如一法、一心一法,于三法中俱违逆故,名为无明。故知无明体性无多,但以权小谈之未及,终教就实说至根本。且如后重生灭门中,修至妙觉,断尽智碍,必证中实,没同果海,宁容更入前重俗门历位修断?随在何门,究竟断毕,契中实故,同果海故。
何故(至)立自名耶。
释曰:三徴释体自有二:初问真如所入,何立一体之名?生灭所入,何立三自之名?
真如门中(至)不唯体焉。
释曰:后答有三,初他相有无。真如无他所治染品,故立体名。生灭有他所治染品,故立自名。自谓善法,他谓染品。
复次(至)非得他力故。
释曰:次法性非他。真如法体平等无私,故立体名。生灭性德自然本有,不假他力,故立自名。
复次(至)无有定故。
释曰:后随宜不定,谓随根宜一期安立,勿谓体自前后定尔。前或名自,后还称体,义并无违,文皆有理。
何故(至)无别异趣。
释曰:四徴释法义。问:法中一心,义中三大,心体相用,各开二法,分二所入,力势既齐,何故义中总合为一?若三大义合为一者,应同一心,但诠二种摩诃衍法,何故具诠六种法耶?答:大义之名,通于三种,故总为一义。大乘收暨于诠法者,差别不同,故各具二,共成六法,于何疑哉?
今所开示(至)本末能所。
释曰:五徴释能所,全同初重,准前可解。问:能所十六,若门若法,既各摄尽一切诸法,何言不乱?答:以中实摄法,法法无非中实。以真谛摄法,法法无非真谛。以俗谛摄法,法法无非俗谛。故各尽摄,不相杂乱。虽法体不分,然义门有异,中边无乱,本末不杂。又门与法相望,乃具非一异义。非一如前,差别不同。非异据体,本末无别。后重既尔,前重亦尔。是知三十二种,若门若法,就体说者,举一全收。若不如是,摄法不尽。虽许全收,若就义论,容各别故。谓本末二位,曾不参移。门法两重,宛然安置。此上且依此论所明,体义无乱,门法不杂,作如是说。若依圆教,三谛融通,事事无碍,互摄无拘,义势多端,法门浩瀚。故有广狭即入,隐显同时,十世托事,帝网主伴等义。然贤首、清凉,于一真法界,开理事二门,无碍融通,具多法界。而马鸣、龙树,于因分中,根本法界,开三十二种分,总体别门,俱释佛经,各光法施。论疏剖析,义势虽殊,彼此会通,宗途无紊。
已说总别二门。
释曰:四、总结。总谓后重所入,别即后重能入。已广辨相,故此总结。
一切诸佛(至)不动门。
释曰:后后一门,别指有二:初牒指,发趣道相,轨则不动。
谓微尘数(至)亦复如是。
释曰:后释成,有二:初、果因所乘。过、现、未诸佛,已、今、当菩萨,皆乘两重甚深安车,达无上地。准第十论,颂云:诸佛甚深广大义。彼释甚深,即属两重所入本法。此中甚深,克论亦唯所入本法。今云三十二种甚深安车者,盖能入门,从所入法得甚深名,故三十二俱建此名。
此中菩萨(至)如来地故。
释曰:后菩萨言通,邪定凡夫亦容所运,但发猒求皆名菩萨,终至究竟得成佛故,不定正定胡不遄成?
已说立义分,次说解释分。
释曰:三、解释分,有二:初、结前生后。
解释分中(至)其相云何。
释曰:后依文释相,有二:初说本数,又二:初问。
颂曰(至)九论说已故。
释曰:后答有二:初结颂,初一句明此所有,次二句辨此所无,后一句显九论说。
论曰(至)生灭门
释曰:后释文有三:初此论有无,以是今文正所诠显,故先列示;后重法中二法二门,今解释分具明二门,而不广释所入法者,若入二门达本法故。
何故余法(至)已解释故。
释曰:次余论具略,有二:初徴释略。余法二十九种,何故不明?余九论中已具释故。
所谓(至)善因果门
释曰:后因明他有无,有二:初、亡,论略明;四、立义相同,解释各四,八论共计三十二矣。
不动本源,至各差别故。
释曰:后二论独明一,本源玄理,唯释不二。问:如是二论,应有立义。若有立义,不二大乘应有因缘。如无因缘,则无立义,应唯三分。若阙初二,云何前论通指五分?教法出兴,法如是故。答:仰观二论,必具五分,以前论说十论建立同一相故。后难善遣,前难奚通?不二大乘应有因缘,许有因缘,不离根宜,岂不违前离根宜故?然今举有,欲显于无。虽说因缘,非同因分。称根施设,令其断修实被之根,但欲令彼知此不二无实所被,故不违前离根宜故。如是因缘,理亦不无。既具因缘,明有立义。问:不二大乘既属果分,贤首、清凉准其文理,皆说不与教相应故。此论上文亦说不二,离教说故。今何却指本源、理玄二论同释不二大乘,岂不违前非教相应,离教说故?答:有二解:一、两轮虽说不二大乘,但令知有,不可剖析曲示于人,故亦名为不可说也。亦犹因相方达于无相,非言安了乎绝言?不以论诠,曷知离教?二、贤首、清凉、龙树之意,据因果分各别为论。果分法体,不许与教而相应故,离教说故。本源玄理,据因果分相从而明。以果就因,可寄言故,有教说故;以因从果,因亦绝言,离教说故。由是应为四句分别:有唯离言,谓性海果分;有唯带言,谓修行因分;有亦离亦带,谓因果无碍;有非离非带,谓因果形夺。四句齐现,契斯宗矣。
何故诸论(至)各阙其数
释曰:后二门备阙,有二:初、二门不齐。问:谓十论立义分,具标三十三,何故解释分说四,或明一?
为欲显示(至)不知其量故。
释曰:后四义有别。答:二分具阙,四义不同:一、立义,欲就法体唯一,不可分散,故全本数;解释为据义门有多,各别诠显,故阙其数。二、立义,解释二分,具阙数目,拟增智者思惟,欲长学人慧力。三、立义,教理本数备收,已是甚深,皆起尊重;解释教理,各委辨明,又显玄极,咸生赞叹。四、两重能入,广大如空;两重所入,无穷如海。不二大乘,性德果分,口欲谈而词丧,心欲缘而虑亡。故亦可法门广大,通指两重能所;义理无穷,别目不二性海。言不具谈,思不知量,总显因果,皆绝言虑。
已论本数,次当别释。
释曰:后当别释,有二:初、结指。
本曰(至)分别发趣道相。
释曰:后释成,有二:初标徴开门,又二:初唱本。
论曰(至)大门数量。
释曰:后释文言四法者,二法二门。
本曰(至)不相离故。
释曰:后依门别释,有三:初显示正义,有二:初略说分,又二:初唱本。
论曰(至)问答显因门。
释曰:后释文有二:初、总科分。
依一心法(至)法相门。
释曰:后别显示,有三:初、四种法相门,有二:初、牒指。于一心法,有二所入,并开二门,故成四种。
二法二门(至)立其名故。
释曰:后释成,有二:初名字差别门,有二:初总问略答,明示能所各有十名,究体无差,随功立名。
二种本法十名,其相云何?
释曰:后别问广答,有二:初二法十名,又二:初问。
颂曰(至)通二种本法。
释曰:后答有二:初颂答;取下广大等此方九名,对此毗摩等九句梵语,次第翻译,于文易见。
论曰(至)云何为十。
释曰:后论释有三:初、标徴。
一者(至)染污品法故。
释曰:次别释,有十。初广大神王,有二。初显名合说。喻中名同依异,法中体同用异,但取喻体不取喻依故。
自体契经(至)染净法故。
释曰:后引教证说,谓众极疑二种本法为同为异,佛即造作说法之相,乃与答释。遂举二喻,晓况两法。金刚神王,两番配合,类一一心。主海神王,一义指陈,如多一心。
二者(至)而为自在故。
释曰:二、大虚空王有二:初、显名合说。第一空王以总太虚容东西空而得自在,第二空王以空容色而得自在。色容受者,谓以空中容受色故。合二本法,于义可见。
金刚三昧(至)容受大种故。
释曰:后引教证说。谓一心真如,本法理性,能容真门,自体空无,绝安立处。犹如大虚,能含众空,本来于彼东西等处,无住着故。于诸障碍,无有障碍者。然多一心,于障无障,能住持故。如空容色,使得住故。
三者(至)为其德故。
释曰:三、出生龙王,有二:初、显名合说。
顺理契经(至)无有断绝故。
释曰:后引教证说标。岚,梵语,此云迅,猛风也,法合可解。
四者(至)通生染净法故。
释曰:四如意珠藏有二:初显名合说,就所出生立其名故。
如如契经(至)涅槃法故。
释曰:后引教证,说真如所入利圆者也。良以性本无惑,体元是真,清净解脱,功德圆满,故所被根,是圆顿器。
五者、(至)亦复如是故。
释曰:五方等有二:初显名合说,谓有毫毛,或是色相方圆类等,故曰方等。唯现天像,名为白毫;通显五趣,名为乱毫。二俱称毫,两皆是色。次下梵语,无别异故。
摄无量(至)伊尼罗故。
释曰:后引教证说,就一就多,说白说乱,白乱虽殊,体性无异,随受一名,俱通二号。
六者(至)与行与相如来藏。
释曰:六、如来藏有二:初、显名相。前五从喻受名,后五约法建号。此如来藏正是所入,从真如门彰远转、远缚之名,从生灭门得与行、与相之名。
实际契经(至)如伎儿故。
释曰:后引教证,此引二经,释前两藏。以一一心,从能门解。唯有觉者,离流转因,是一是白,名远转也。唯有如如,离虑知缚,亦一亦白,名远缚也。一一白白,摘读两用,或复通用,在义无违。又多一心,亦从门解。若就能与,其唯本法善不善因者,善即是觉,不善不觉,于惑于觉,与力为因,生死涅槃,从此出现。受苦乐等者,谓一法界,有为无为,二种自在,能熏所熏,多法和合,故受苦乐,定俱时转。故楞伽云:如来藏者,能遍兴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儿,变现诸趣故。
七者、(至)如住劫时。
释曰:七一、法界有二:初、显名相。纯白法界,如空劫时,无杂物故;无尽法界,如住劫时,有万物故。纯白、无尽,皆是门名,本法从彼以彰名故。
真如法界(至)如有长时故。
释曰:后引教证。空种即纯白,遍种即无尽。言空种无碍者,空字是门,种无碍者是法。是空之种无碍,依主彰名遍种无碍。准此而释,俱言种者,皆取性义。与空与遍,而无实性,皆无碍故。又或种者,即种类义。谓真如门,体如相如,空与不空,种类不一,亦具多名。准此所解,空种二字,俱是别门。无碍二字,即是本法。空种之无碍,亦作依主释。
八者(至)义如前说。
释曰:八、摩诃衍,此中有二:一者、一体摩诃衍,二者、三自摩诃衍。大觉契经证,如第一论。
九者(至)如顺明珠。
释曰:九、中实有二:初、显名相。第一义谛亦名中实。等住中实,如独明珠,无杂影故;别住中实,如顺明珠,现众像故。
中实契经(至)如同异珠故。
释曰:后引教证离边释中,真心解实,以此实理,远离真俗二谛边故,由此本法,名为第一义谛,于文有据,亦如前引自体契经,广大神王,非世间法,非出世间法,亦詺本法为第一义谛,上下明证,其文非一,如异同珠者,异属所现,影各差别,同属能现,珠明无异,摄差别影,归同体明,故云异同,次同异珠,反此而说。
十者(至)随能作立名。
释曰:十一心有二:初显名相。先列名中,且第一者,上言是一,指所作门唯一一故。下句方云:是一一心立所入名。此中一心从彼所作门上立名,是一之心依主建名。又第二者,上言是一切,亦指所作门具一切故。下句复云:是一切一心亦立所入名。此中一心但从能作以立其名,一即心故,持业为名。
一心法(至)广说。
释曰:后引教证非大非小等者,弥显本法是第一义谛四种中道,于文可见。心本非一,从所作一,假名为一;心非一切,从所作多,假名一切。今不说名一切心者,盖随能作立一名故。
是名为十(至)根本名字。
释曰:后结收。
已说二法(至)名字差别。
释曰:后二门十名,有二:初、结指。
真如十名,其相云何?
释曰:后解释有二:初真如十名,有三:初徴问。
颂曰(至)真如不共称。
释曰:次通答,有二:初颂答十句梵名,如次翻对。
论曰(至)是名为十。
释曰:后论释问:前文两法,今此二门同共立名,号如来藏。门法名滥,拣辨若为?答:此门开为真如、真如等如来藏,则通真、俗二谛摄故。他法开为远转、远缚等如来藏,彼唯属其第一义谛。故知前后名字虽同,义不相滥。
如是十名(至)法门名字。
释曰:后该收谈真异名,皆此摄故。
生灭十名,其相云何?
释曰:后生灭十名有三:初徴问。
颂曰(至)生灭不共称。
释曰:次通答,有二:初颂答十句梵语,如次翻对。
论曰(至)是名为十。
释曰:后论释生灭十名,翻真立故。一对前二,二对前一,三、四、五名如次对前四、五、六名,六对前三,其后四名次第同前,配之可见。
如是十名(至)法门名字。
释曰:后该收俗谛异名,皆此摄故。
已说二门(至)分相门。
释曰:后同异分相门有二:初、结指。
二种本法(至)其相云何。
释曰:后徴释有三,初二法同异有二,初问为复二法几同几异。
颂曰(至)同名异义故。
释曰:后答各有所依摩诃衍者,谓后重一体大乘,依彼初重一体一心摩诃衍等,足验前门不是后法,斯为良证。三谛科拣,已如前辨。问:岂不前文自说根本总摩诃衍,如一圆珠,体性是一,今言依异,其相云何?答:虽如一珠,然成依异,恐理难明,再须喻显。如世一父,二子依异,一子为僧,一子为俗。父虽一体,望僧望俗,义说二故。若云僧父,如一体之所依也;亦云俗父,如三自之所依也。一体大乘、三自大乘,各缘所依,根本大乘为自境界,亦可一心各缘所作,自能依门为境界故。故下论云:甚深真理,非余境界,唯自所依,缘为境界。
二种法门(至)其相云何。
释曰:次二门同异有二,初问为复二门几同几异。
颂曰(至)异名异义故。
释曰:后答,先结颂总对,后依文委示,行法异中,真如门内,自有修证,非取异门,一心一念,异门心念,若生成缚,不生为行,以此门中,无断无缚,唯取寂灭,寂灭为行,若依
皇上解云:一心即是所入本法,一念则属能入行门。是心及念,从法尔来,本不生长众生障缚。如是之念,即是真门寂静妙行。美哉!
睿见,迥洞真乘。词简理周,穷源彻妙。生灭门修,以智断惑。生位始觉,断生相惑。灭位始觉,断灭相惑。住异例然。举两摄中,故不别说。体相异中,引楞伽证。且寂灭者,名为一心。证真如门,与本等故。寂灭体相,同一心故。又一心者,名如来藏。证生灭门,与本别故。所入一心,非属染净。如来藏门,具有染净。故生灭藏,与本义别。
二门位地(至)无障有障故。
释曰:后因明余义,有二:初徴释证位异。此中具有伸问颂答三经证真,余教指俗二门,真如二门,位地别异,所以曲有多途,文理昭然。长分大段,上下判文,宜知此例。然证真中,引大本经四句如次:贤凡乱住,初后乱住,果圣乱住,圣贤乱住。或此四句,初即凡位始终相即,次则因果始终相即,次则圣位始终相即,后则因位始终相即。分流经中,初七句正明乱住,后一句出乱住由。或初之七句,约义配同,最后一句,据理皆泯。真修经中,五十一位,摘信为母,余位为儿。生五十一岁者,意云以五十岁男儿,生在一岁,母腹法合,即配五十一位,亦乱住故。
举是一隅(至)法相门。
释曰:后例余劝观结人众等六,例此可知。
是二种门(至)圆满门。
释曰:次该摄圆满门,有二:初牒指。
谓以真如(至)一切法故。
释曰:后释成有二:初皆各总摄,从谓字下解释皆字,然字下解各,而字下解总。
所以者何(至)圆满门。
释曰:后徴释别结,摄法齐平,义各别故。
此义云何(至)直说答故。
释曰:后问答显因门,问答梗概,故俱言直,性相不离故,真妄交彻故。
已说略说分,次说广说分。
释曰:后广分有二:初、结指。
本曰(至)唯证相应故。
释曰:后辨相,有二:初真如生灭各异门,又二:初心真如门,复二:初唱本,次文委释。此不豫陈,但相真如四句四德,不细辨明,至文具出。
论曰(至)解释名字门。
释曰:后释文有二,初科分。
心真如者(至)率向应审。
释曰:后显示,有三:初、体相真如门,有二:初、解释,有三:初、建立名字门。随功立名,举一法界作大总相,谓所入一心,能入真如,既各十名,因何所入中偏取一法界?复何能入中偏取大总相?盖一法界作大总相,功业相应,由是偏举。初云一者,非对二、三,当体绝待,故名为一。横竖周遍,故一作大业。法者轨持,包含一切,无所阙遗,故法作总业。界即实性真理甚深义相,体、相皆能作故,故界作相业。下云法门,法谓一法界,门谓大总相,是法之门,依主彰名,门即是体,作持业释。如是多字,并归门者,门能显法,最偏胜故,率取向上能作、所作种种别相,一一审观。
已说建立(至)真体门。
释曰:次直诠真体门,有二:初结指。
所谓心性(至)为差别故。
释曰:后显示,有三:初诠真拣妄,有二:初对妄显真。能拣真门中,非字就遮说,谓真如法非生非灭,离起离尽故。无字约表论,其体即是无生无灭,是一是常故。又是非即体,明真体非是生灭之法。有无体外,说真性无有余生灭相。所拣妄门中,是字目自性,能表四相业等自性是生灭故。有言属差别,所表色心有彼共相之生灭故。无相、有相二门异故。
复次(至)亦不住故。
释曰:后拂迹入玄,非字不义,何不言非?若言非时,恐人误执真性为非,所以言不。所以者何?次释成云:以真如法,绝百非,离千是,正遣双非,双非不住,影出双是,双是无拘故。
一切诸法(至)妄境界故。
释曰:次假有显无。先明假有,后显实无。生灭门中,以有心念,则有一切差别境界;显真如门,既无心念,故无一切差别境相。如因翳眼,则有空华;若离翳眼,孰见空华?故楞严云:见闻如幻翳,三界若空华,闻复翳根除,尘消觉圆净。
是故(至)离绝之相故。
释曰:后明真拂相,有二:初、正显离绝,分四:一、离三相,有二:初、牒指。
言说名字(至)其相云何。
释曰:后随释,有二:初问。
颂曰(至)契经异说故。
释曰:后答有二:初结颂。
论曰(至)离言说相。
释曰:后释文有三:初言说;谓言说下,列名数;楞伽下,引教证;如是下,指正要。相言说者,妄计妍媸,虚起爱憎,于境执着,发言说故。梦言说者,曾经境界,无有定实,忆昔攀缘,起诸梦境,即从梦觉,缘念思度,妄谓吉凶,虚生言说。执着言说者,昔曾怨对宿有业缘,今偶现前,发生言说。无始言说者,多生熏发曩劫惯习,不假强缘,任运起说。引教证中,我说法者,以汝等者,我今说法,念汝众生,堕在执着,生人我见,不了法性,妄起言说。为对彼愚,非前四言说,故我说法。又或以为汝等一切众生,在生死界,不了断修,妄兴言说。为治彼凡,亦非前四,故我说耳。或佛还用众生所发世间言论,说实相故,称胜义言,名如义语。实空不空者,此简异门。妄法非有,实是其空;真德不无,实是不空。亦可理性实空,绝诸相故;情实不空,起众境故。空实不实者,亦简异门。妄法名空,空则是实;真法名空,空则不实。亦可法性空实,所显体故;但空不实,能显门故。离二相者,谓离实空二种相故。中间不中者,离亦实亦空故。不中之法者,即指不是亦实亦空中间之法。故离三相,则显一理。既遣异门,唯有自门谈体谈相,称真称如,是故名为如如如说。上言如者,称可之义,显上言说,称可契合如如理故。故所拣离,非就真门,以真门中非所拣故。问:准三昧经,佛所说者,义语非文;不言义者,皆是妄语。生灭门中,佛所说者,既非如义,应皆妄语。若许生灭有如义语,今真如门拣之不尽,于此两途,若为通会?答:如义有二:一、真如如义,如上所引三昧经说;二、生灭如义,诸佛所说一切契经皆显如故。
名有二种(至)离名字相。
释曰:次名字,二名二字,各引教证。从阿等者,即诸教所说四十二字母,由此为本,出生一切声名句文,及生一切菩萨妙行,具如华严、般若等说。道品经中,证字影名,真同镜明,名如影也。大海经中,证依空字,真犹虚空,字若鸟也。
心量有十(至)为境界故。
释曰:后心缘前八,可知。第九识心,即前所入法十名中第十一切一心也。以能缘彼生灭门如,但不能缘真如门理,非不能缘自门真理。第十识心,即真如门所依本法,而唯能缘自门真理。体能鉴用,照体独立,故说为缘。如自证分,缘见分故,引证极显,寻义自彰。
毕竟平等(至)满三德耳。
释曰:二满三德。初牒指,后解释。诸众生等无量差别,唯以前四言说为本而转。由离言说相故,成毕竟平等德。诸外道等九种变论(楞伽列释,须者捡文)、十种异执(通以九十五道,摄为十种邪执),唯以前一名字为本而转。由离名字相故,成无有变易德。诸众生等执取计名烦恼破障智,及相续所知坏障,唯以前九心品为依而转。由离心缘相故,成不可破坏德。离相满德,如文可见。其多一心与障为依,克论自体非是障故。
唯是一心(至)体真如。
释曰:三结体真。正结能入体真如理,唯是所入一心本法。欲结体真归一心故,谓离三假相,名为真也;圆满三实德,谓之如也。顺本所牒,心真如矣。
以一切(至)极相违故。
释曰:四、离三缘,先牒指,后解释。言说名字,心缘俱假,真理如实,故无三相。
言真如者,亦无有相。
释曰:后复遣执著,有三:初遣意。谓恐愚夫闻离三相,知圆三德,假相虽无,已遣断见,实相仍存,复滞常边,执有体如,何能出离?故说真如亦无有相。
谓言说之极(至)虚妄言说。
释曰:次离缘,正显体如无相。所以极,犹尽也。假真如言,遣虚妄言,非有能遣可为栖托。言说既空,有相奚立?后能、所遣,于文可见。
大本(至)不二法体故。
释曰:后引证离言说。言说说者,谓离前四虚妄言说,请唯如义言说而说。非不二不二者,非同八千一种不二,请说真实不二法体。若如义说,故能除遣前四虚妄假说之垢。如言说如者,说无生灭,无说无示故。如耳听如者,听无生灭,无闻无得故。此大本经与分流经,广略虽殊,宗旨契同。清凉指释,恐繁不陈。
已说直诠(至)名字门。
释曰:后解释名字门,有二:初结指。
此真如体(至)断证智故。
释曰:后释成,有二:初牒指问答,真无可遣障,如无可立位。
此义云何(至)而非如体故。
释曰:后再徴委释,重广前义。以无少法,不是真体。既无治障,宁存断道。若有断道,可立位地。既无少法,不是如体。如体一味,何分断道。断道不立,位地安彰。
当知一切法(至)所上说故。
释曰:后总结不可说者,双结言说名字相也。下皆准此,结离三相,故名体真。
已说根本(至)决疑门。
释曰:次问答决疑门,有二:初结指。
问曰(至)生疑致问。
释曰:后正明,有二:初问,又二:初牒标。
问者(至)直疑其果。
释曰:后随释,有三:初正明二问,有二:初总问略答。依第一转,不可说念,疑无随顺;依第二转,无相无因,疑无得入。
所以者何(至)而能得入。
释曰:后再徴委释。因善言教,引生三慧。因生三慧,引起万行。今无言说,全无三慧。既无三慧,何成万行?故生此疑,云何随顺?若有万行之因,则有万德之果。既无能入万行之因,何有所入万德之果?故生此疑,云何得入?金刚地者,准元本中,有二金字。四卷楞伽,褒扬果位,立金金刚,拣非因位之金刚。故论但一金书者,透矣。
如是二问(至)诽五等位。
释曰:次属当二门。因依生灭,遂疑真如。若如生灭,断恶进善,修因契果,理在不疑。今于真如,无言说故,无加行善;无心念故,无信等位。随顺既无,得入宁有?
今举此意,发如是问。
释曰:后结成问意。
答曰(至)决彼二疑。
释曰:后答有二:初、牒指。
所谓随顺(至)真如随顺。
释曰:后开解,有三:初决随顺疑,有二:初标列真俗不同,各开随顺。
生灭随顺(至)方便故。
释曰:后决择,有二:初生灭随顺,有三:初标释;上下,先标列,后略释。谓从信位,乃至等觉,作果方便,名为向上;复从性净,乃至信初,作凡方便,名为向下。邪邪地者,邪定不一,故重言耳。又十信菩萨,未具善根,亦名为邪;信前凡愚,由对彼邪,故云邪邪。
所言向上(至)是各向下。
释曰:次广明上下。向上因凭无常言说,顺次引生无常三慧,复因修慧引生行德,此依染净始觉而说。向下因凭常住行德,逆次引生常住三慧,复因闻慧引生言说,此依染净本觉而论。
如是二门(至)自当显说。
释曰:后显同指余。向上无常,向下常住,约从无始本具而说。同一时转,虽分上下,而无前后。若障、若碍,本觉、始觉,一一别相,至文自显。
真如门中(至)彼有故此有。
释曰:后真如随顺有三:初拣妄遮非。不可说中无彼异门常无常言说,不可念中亦无异门常无常三慧,岂无自门随顺说念?不应以俗难此真门。
若尔(至)杂乱住故。
释曰:次徴释正取。问:若许真门自有说念,请示其相。答:真门说念,非常无常,唯有如如如说,及寂灭寂静念,由无往向,但乱住故。
云何名为真如随顺?
释曰:后解释随顺,有二:初徴。
谓若(至)真如音声。
释曰:后释有二:初、明说。知一切法虽有如义说,然无四种说,令诸众生则顺自门真如言说。
复次(至)寂灭寂静念。
释曰:后显念。知一切法虽有寂静念,然无四种念,令诸众生则顺自门,唯寂静念。问:已言寂灭,又云寂静,重叠显示,其相云何?答:以此四字正显体如,离三假相名为寂灭,满三实德名为寂静。复次不可说故名为寂灭,不可念故名为寂静。复次无彼异门惑因惑果名为寂灭,无彼异门觉因觉果名为寂静。复次无彼向上无常说念名为寂灭,无彼向下常住说念名为寂静。复次无彼常住及无常念名为寂灭,无彼能念及彼所念名为寂静。复次离彼流转名为寂灭,离彼还灭名为寂静。具上多意,故重显示。又此四字目所观境,唯以念字为能观心,虽知真门实无能所,为利众生依于体如,即寂之照目为能念,即照之寂目为所境,故知此念从境受名。亦犹前说真如音声,不可真如即是音声,须知音声从彼所诠,真如受名皆是属声,并归依主。
天佑皇帝圣智解曰:此寂灭寂静念,非是一一识心,彼是所入第一义谛。今寂静念,唯在门中,无往向念,当真谛念。寂灭二字,即是门中体真如摄,约所观境。其寂静念,约能观心。是知自门有寂静念,不有此修,无以顺真即境之念证相应故。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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