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入菩萨行论广解 [book_author]寂天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佛学宝典,完结 [book_length]154368 [book_dec]《入菩萨行论》(Bodhisattvacaryavatara,梵),印度後期大乘佛教经典。古印度着名佛教学者寂天(Sāntideva,梵)着。寂天为後期大乘佛教瑜伽中观派的主要理论家,约生活於公元八世纪左右。本论全由偈颂组成,共十品,言简意赅,从劝发菩提心、修菩萨行两个方面,系统论述了後期大乘关於菩萨修心的主要理论,是一部重要的着作。 本论在北宋曾由天息灾自梵文译出,称《菩提行经》,谓是龙树所造,仅八品。但西藏的藏文大藏经中保存有全本,且有杰操大师所撰对该论的「广解」。「广解」精深简要,对阅读该论有较大帮助。 隆莲法师於五十年代初将本记连同「广解」自藏文译出,定名为《入菩萨行论广解》,并承能海法师审定。九十年代,本译本曾油印为四川尼众佛学院教材,其後又曾由陕西省佛教协会弘法利生委员会印刷流通。此次主要依据油印本重新标点校订。标点校订者为吉祥、方广錩、苏军、华方田。 [book_img]Z_577.jpg [book_title]汉译入菩萨行论广解序 入菩萨行论,详菩萨修持,全以颂文写成,名为千颂。首三颂归敬三宝及造论因缘。解分十品。劝发菩提心四品:赞功德、忏罪、总持、不放逸;修菩萨行六品:守护正知、安忍、精进、静虑、般若、回向。注释有梵、藏多家。 此论作者寂天论师,约公元六至七世纪人,南印苏罗室蹉国德铠王之子,原名寂铠。为不满王族空虚享受奢靡生活,临将接位,出走东印度狮子王处。前後服务十二年,勤奋好学,博通内外学说。继至那烂陀寺出家,入胜天之门,改名寂天,成为月称以後中观学派之大家。其所倡导学风:一为广博守约,以简御繁;二为行解相应,不尚虚论。着作不多,悉从实践中来。後由阿提沙传到西藏,宗喀巴大师盛加宣扬。迦当派对《入菩萨行论》,宗为六论之一,影响深远。 此论汉译,宋雍熙二年,由天息灾翻译名《菩提行经》,题龙树菩萨造,较藏文本缺两品,文字艰涩,又无注解,难以研寻。新中国成立初,隆莲法师由藏译汉,会入杰操广解,洵为难得之书,付印流通,以饷读者。爰述数言,以弁其首。 佛历二千五百三十九年佛吉祥日 赵朴初 [book_title]入菩萨行论广解卷一 极尊正士诸具大悲心者足下恭敬顶礼。 谁之智慧尽除诸罪,相好功德炽然四身,轮超法界际,大悲流露六十支分韵音,无垢光明普照无边诸众生,任运成办,恒常无间,善能破除无边众生愚痴诸黑暗,於诸能仁自在上师大士圣妙吉祥足前,我今恭敬礼。 为己一切生中备谘询,亦为利他与我同类机, 遵依正士智者之所许,入菩萨行论释今当作。 自见取执绢网所系缚,谓言欲证小乘菩提果, 不须证入甚深真如性,愿舍诸颠倒说而谛听。 入菩萨行论 梵语:菩提萨埵杂雅阿瓦打[冒-目+阿] 藏语:降曲生巴觉巴那[觉/勿]巴 我佛能仁自在,初於殊胜菩提发心,中於众多无数大劫,修行施等波罗蜜多,圆满二种资粮,最後现证圆满大觉。三转法轮,初於四圣谛,三转十二行宣说,有具声闻种姓相续成熟者,唯说四谛,便能悟入缘生,离戏论边际。如龙树菩萨之论及月称论师《六十正理论释》,於小乘诸经中,亦曾多次正说细分无我也。次说广中略三种经,广明补特伽罗及法无我,转第二法轮。次说具广大方便分之不退转轮,转第三法轮。於此三转法轮中,总释一切契经密意,别者圆满显释大乘经藏密意,於一切契经皆是一具大乘种姓者成佛道之支分,及云何修行之理,广加抉择,入正法行者,是此论之所明也。本论作者,圣者寂天论师,於一切契经密意已能圆满通达,自他互换,具大悲心,不唯自利是视,一向唯求为他利乐,特由修行无上瑜伽极无戏论之门,於大乘道已获圆满。 其所造《入菩萨行论》分四:甲一、释题;甲二、皈敬;甲三、正义;甲四、结义。今初: 梵语有四种,此是桑支达语也。此论题名「菩提」,藏语降曲;「萨埵」,藏语「生巴」;「杂雅」,藏语「觉巴」;阿瓦打[冒-目+阿]藏语「[觉/勿]巴。」 第一卷 顶礼一切诸佛菩萨。 甲二、译文皈敬。 明所属之品类也。复为息灭译事之障难。当知本论虽总释全藏密意,主要唯正释经藏也。卷数易知。 甲三、正释论义。分二: 乙一、将释大乘道次第之所作;乙二、正释道次第。初复分三: 丙一、皈敬;丙二、誓说;丙三、谦言乐欲造论之因。初复分三: 丁一、所为义;丁二、回向义;丁三、文词义。 丁初所为义者,由称扬殊胜皈境功德而修皈依,能令自身证正士果,息灭造论障难,究竟得决定胜。亦令余所化者随顺趣入,妙善资粮悉皆成办也。 丁二总摄义者,言三宝及应敬礼者,显亦礼其余也。 丁三文词义者, 善逝具足法身及佛子,一切应礼敬处敬礼已, 苏嗄达言,有断证二解。断德圆满之功德者,如人像善,烦恼障尽断,端严而逝,故曰善逝。如疫病善,净治已,不随烦恼,自在复堕轮回,故曰善逝。又如瓶善,充盈不染污,无明尽断故,无余而逝,故曰善逝。善谓妙善等,逝者达彼自性也。彼三者,如其次第显胜出外道离欲、预流、一来等,及小乘阿罗汉也。若就证德圆满而言,圣智现证二种无我真如,智坚固,无余知,是为善逝。此亦如其次第胜出三种补特伽罗。以上明赞佛宝。界自性清净离诸垢染之法身,是为法宝。彼依何而有?谓依善逝。善逝法身,先後二名,亦摄二种色身。法身亦表菩萨灭道,故佛宝及大乘法宝悉是皈敬境。佛子者,菩萨圣人,并为三宝。彼等及余所应礼敬和尚阿闍黎等,悉三门恭敬作礼。已者,如言浴已受食,引起下文也。 丙二、誓说。分四: 丁一、辨所诠;丁二、显离臆造过;丁三、断妨难;丁四、明所为等。今初: 如来胜子律仪趣入处,遵依经教总摄当宣说。 此中所诠,援引有据。何所引据?谓如来子诸菩萨等,从初发菩提心,修施等波罗蜜行,乃至证大觉位,道之次第,悉皆含摄之律仪也。注家有唯释为戒者,非颂文义也。丁二显离臆造过。此得毋由汝臆造,何足为据耶?无如是过。欲释一切大乘道次第,是依本师所说契经而说故。丁三断妨难者,若尔唯依契经即可通达,何用造斯论乎?所难无过。为令经义,易於通达,总摄而说,故造斯论。丁四明所为者,大乘道及果,俱为所诠。依於此论於彼证入,依彼究竟证得佛果。若无前前後後不生,相关属故,是其所为。誓愿造论之所为,令所愿作究竟成办故。 丙三、谦言乐欲造论之因。分三: 丁一、谦言非正为他义而作;丁二、乐欲造论之因;丁三、明亦为利他同类之机。今初: 昔所未闻此中既未述,韵音善巧亦非我所能。 故我亦非意乐为利他,唯为自心炼修造斯论。 若遵依契经而说,即依契经已可通达,何用造此论耶?我造此论,非为利益别余补特伽罗,唯依契经即於其义易能通达者。往昔契经所诠义所未见者,於此论中亦绝未诠说。义既无别,於词句中文藻华饰韵音善巧,亦非我能有所增益。造论之因,如下科说。 丁二、乐欲造论之因: 为修善法我心净信力,因作斯论万一能增长。 我,寂天论师自称。今作斯论,有其所为。为先所知不令失坏且益增长,自心炼修故。上文所说,意谓论师自心圆满,非谓即以造此论为圆满也。若为自利而作,自未悟入不应造论,自己悟入,即依彼起修可矣,何须造论耶?无过。於大善法先已趣入,为恒常无间修习故,依论文安立,亦能令心辗转向上,增长我之净信般若悲心等势力。由造斯论,万一能先於自相续增长,次亦令余同类机,由见斯论,而得悟入也。言万一者,语气贯注为他饶益也。 丁三、明亦为利他同类之机: 与我根机相等余有情,由见斯论或能成义利。 亦定能成他义利。与我根机相等余大乘人,见此论文,或亦如我能成义利。大疏释「或亦」者,是倘亦之义。因曾成办自利,他人见此论者,倘亦有义利,其释义同。义说利他是造论所为也。前皈敬中明所为义,亦显此论是他趣入之因应知。 乙二、正释道次第。分二: 丙一、劝於暇满取心要;丙二、如何取心要之法。今初: 暇满此身获得甚艰难,士夫义利即今能成办。 若於此时不勤作饶益,後时此事何从得圆满? 依此获得暇满之身,定须修行正法。此十八法具足之暇满,得之甚难,彼因难修故。仅得人身,亦须净持一戒,欲得殊胜暇满,尤须律仪清净以为根本,施等为助伴,无垢净愿为枢纽,其成办极为难得故。思维暇满大义者,依此获得暇满之身,当须成办士夫所求义利。士夫义利谓增上生及决定胜,欲得能成彼义之所依,当须作大精进。若因不死等想,不依此身成办以後之利益,後时此清净圆满之身,复从何可得?我等多分住於八无暇处,由彼罕能修善趣因故。暇满难得者,《亲友书》云:「大海狂澜皆盲龟遇浮木,极难幸得脱离畜生趣,获得人身其难尤过此,应修正法得果毋空过。」离八无暇,名为有暇。八无暇者,《亲友书》云:「颠倒见取及生旁生趣,生饿鬼趣及生地狱中,佛法灭尽边地下贱生,愚昧冥顽不能解法义,长寿天人久耽禅定寂,随所生处称为八无暇,离是八处称为有暇处,遮无暇生应当奋精勤。」若无净离此等八处之暇,名为无暇。十圆满者,《声闻地》云:「自圆满有五,人生中国诸根具,业边无倒信是处。」业边无倒者,谓不自作,亦不教他作无间业。信是处者,谓信三藏也。他圆满五者,《声闻地》云:「佛出世间宣正法,教犹住世证随转,他所悯念具悲心。」 丙二、如何取心要之法。分二: 丁一、总科;丁二、别释。今初: 此论圆满开显上士修心之支分,先於中下士道修心已,次发起殊胜菩提心,学施等六波罗蜜,乃至成佛道之次第。此中初发殊胜菩提心,须於彼功德善思维已,意乐猛利,倍复增进。故於初品明中下士修心,释彼之支分。次以慈悲为根本发起菩提心,如迎转轮圣王须先洒扫殿宇,忏除罪障违缘,积集资粮顺缘,而受持菩提心,故先说第二品,後说第三品。发心已学菩萨行,诸善不失坏之支分,须依不放逸,故说第四品。修行六波罗蜜之法,明於以下诸品。此中以正念正知守护之门而学律仪之理,於第五品中广明。次於以下四品,依次明忍辱、精进、禅定、般若诸学之理。於第十品中,修以报身诸善根施他之心,广作殊胜回向,故布施学处之理,於第十品中广明,亦於受持菩提心等品宣说。佛果位之相於第九品宣说。 丁二、别释。分二: 戊一、思维修菩提心之功德利益;戊二、发二菩提心已,学菩萨行之法。初中分二: 己一、释论文;己二、出品名。初中分二: 庚一、教应止恶修善;庚二、思维菩提心功德利益。今初: 犹如长夜黑暗阴云覆,刹那电闪万象暂显明, 如是以佛神力加持故,世人福慧万一须臾生。 我等於此善弱恶强之时,应勤修对治。此复云何?譬如暗夜阴云之中,藉闪电缘,於刹那顷,众象明显。如是以佛神力加持,诸世间人欲作福德,修善之慧心,万一偶能须臾生起亦尔。非恒时生也,是故善力恒弱。如阴云黑暗,生恶趣之罪,势力强大,难可胜伏,生大怖畏,极难安忍,知此是时,於止恶修善,当勤励力也。 庚二、思维菩提心功德利益。分四: 辛一、释菩提心功德利益;辛二、辨菩提心相;辛三、由彼出生此等功德利益之因;辛四、赞修菩提心者。初中分三: 壬一、能摧一切罪成一切善;壬二、得殊胜名义;壬三、举喻。初中分三: 癸一、摧灭大罪;癸二、能成胜乐;癸三、随欲能成。今初: 如是常以微弱之善根,极难对抗罪障大势力。 是时若无圆满菩提心,余善威力何能遮彼罪! 言常以微弱之善根者,言时分之义,亦言当知是时善力微、恶势强之义也。二菩提心应当勤修,地狱因等罪极难抗御,若无圆满菩提心,以何余善,能映夺彼?悉不能遮伏彼故。发胜义菩提心,能断障种,非此正所说。此中所明,是发世俗菩提心,能净先积恶趣因断後等流之功德。 癸二、能成胜乐: 於多劫中恒时作护念,诸能仁主观见此利益。 无量士夫多资粮所成,胜乐由斯不难安隐得。 应勤修菩提心。於多无数劫中,诸能仁自在,利益众生,作意思维一切方便,见唯发菩提心,能利益有情。由发此心,无量有情士夫,积诸资粮所获胜乐,不待拔发等苦行,安隐无难便能获得,如种生芽故。如言:「由转安乐趣安乐,心若了知何怯弱。」 癸三、随欲能成: 百千生死苦痛欲摧坏,有情忧恼不安欲遣除, 众多百千妙乐欲受享,菩提心体常应不舍离。 是自他普利胜方便故,应修彼心。欲由修中士意乐故,摧坏自相续百千生死众苦。欲由修上士意乐故,除遣一切有情懮恼不安。欲享受增上生及决定胜众多妙乐,亦无别余殊胜方便,唯有发菩提心,常时不应失坏。 壬二、得殊胜名义: 若发菩提心者刹那间,生死囹圄坚牢苦逼身, 即名一切如来殊胜子,世间天人悉皆应恭敬。 应当励力发菩提心。若人能发愿行菩提心者,彼无间刹那之间,即得殊胜名,称为诸如来子。此名有殊胜义。谓是世间天人俱应合掌恭敬之处也。不唯诸登地菩萨有如是功德,即轮回牢狱系缚之一切苦恼有情,才一发心,无间即得如是功德也。 壬三、举喻。分六: 癸一、由劣转胜喻;癸二、难得珍贵喻;癸三、与果无尽增长喻;癸四、能救有怖畏喻;癸五、罪障无余摧毁喻;癸六、依教显其功德。今初: 如丹点金转成殊胜相,将此不净之身能转成, 希有无价大宝如来身,是故於菩提心应坚持。 思维此等功德,当受持菩提心,勿令失坏坚固守持。如点金汁,能成纯净上妙之金,以一两药汁,能转千两铁,皆成纯金。由发菩提心,能令此因及自性俱不净之身,转成如来无价大宝之身也。《密严经》云:「有药名为水银,变金,以一两药,能转千两铁,成为纯金,以此为譬,广说发心功德。」 癸二、难得珍贵喻: 众生唯一导师无量慧,善巧普观见为极珍奇, 五趣众生欲求出离者,大宝菩提妙心应坚持。 诸趣所居一切生死衰损欲脱离者,如自在宝王之大宝菩提心,应善发起,坚固守持,勿令失坏。如善巧商主导诸商人往至宝洲,众生唯一无比导师,即是如来。无量慧者,谓有无量之智慧者。彼普遍善观,何为能除众生匮乏之殊胜方便?见唯菩提心最为珍贵希有,是能作大饶益之方便故。 癸三、与果无尽增长喻: 一切余善不久如芭蕉,一次生果凋谢不再生, 菩提妙心嘉树常茂密,与果恒时无尽辗转增。 欲善法无尽增长者,亦应修菩提心。不为菩提心所摄持之诸余善法,犹如芭蕉,即生果已,不能再生即便凋尽。菩提心树如如意树,常恒生果无尽,辗转增长故。《无尽慧所说经》云:「如一滴水入於大海,乃至劫尽终不枯竭,一切善法,回向无上菩提,乃至成佛终不竭尽,亦犹如是。」 癸四、能救大怖畏喻: 如作极恶难容诸重罪,须依有力勇者脱诸怖, 若於谁人归投即蒙救,诸谨畏者於彼何不归。 於修菩提心坚意取舍虔敬不放逸者,何不勤依修菩提心,当勤依此法也。若作损坏三宝无间等罪,极恶难容,如行道途遇大怖畏,当依有力勇士以为救护,依於菩提心,一切恶趣怖畏於须臾顷即解脱故。 癸五、罪障无余摧毁喻: 菩提妙心犹如劫尽火,刹那能焚诸罪尽无余。 发心摧罪,具大能力。如劫尽火,初禅以下诸器世间悉能焚毁,若发心者,於诸应堕地狱重罪,一刹那间,定能焚毁故。定受之业,彼尚能摧,况不定业?诸大乘即说由四力完全忏悔,定业异熟亦能清净,复说为定业者,谓若不修对治品类,决定受报,众多教理所成故。 癸六、依教显其功德: 是故发心功德量无边,慈氏依怙广为善财说。 依菩提心定能出生此等功德。菩提心功德赞扬无量,如《密严经》中,慈氏依怙具慧菩萨为善财童子说。《密严经》云:「善男子,菩提心者,如一切佛法之种子,能长养一切众生种种白法,犹如田地;能圆满一切意乐,犹如宝瓶;能摧烦恼敌,犹如戈矛。」如是广说。 辛二、辨菩提心性相。分三: 壬一、体性之差别;壬二、譬释差别;壬三、释愿行二菩提心功德之差别。今初: 总摄而言菩提心,应知有二种差别, 谓即发起菩提愿,及与趣入菩提行。 於殊胜菩提发心者,由体性之门,总摄有二种差别应知,即缘菩提而发之愿心,及缘於菩提之行心是。大乘发心之性相者,即为利他故欲求正等菩提之欲及彼相应之心是。此中由体性之门差别有愿行二,由助伴之门差别,有二十二,由分齐之门差别,有胜解乃至增上意乐等四。仅唯愿行发心者,从未得殊胜资粮道起皆是。殊胜资粮道者,自三无数大劫,乃至佛道之始,《现证庄严论》所说之一百四十四种功德现证之种类,悉由闻思断其增益,最初能修行以上皆是。或谓佛无大乘发心者,有大过失。若无行菩提心,亦当无菩萨戒,若尔於佛果位,应许亦无别解脱戒及密乘戒等,则戒体便断矣。又胜义菩提心之发心,亦与自所承许相违。许菩萨戒与行菩提心之发起相违,又於修行菩提心之法中,许应兼修菩萨戒者,是大惑也。世俗菩提心之发心,亦缘色身等佛之世俗身而安立。胜义菩提心者,即是现证佛之胜义住理之心。此中胜义菩提心者,非众多经论所说之大乘发心也。唯发愿菩提心,不须观待仪轨而发,即发起已,此心乃至成佛中间任何时中终不舍离想。由此二誓愿鈎之所摄持,阿底峡尊者教授说为即是依仪轨受持。彼复应学於现生中既发心已不复失坏之因,及断四黑法,依四白法等於余生中世世不离发心之因等。能学如是愿菩提心学处者,应当受持。彼未得能得之法,广如极尊罗桑扎圣教所说《波罗蜜道次第》应知。行菩提心未得能得之法及学处等,广如极尊所作《菩萨地戒品广解》应知,文繁不录。 壬二、譬释差别: 如人欲行与趣行,差别如何易了知, 如其次第愿行别,智者当知亦如是。 仍坐床上,於身未亲到之境,作应往彼之想,是欲行往彼境之心。已举步下足时,作应往彼想之心。二者有别。往彼境想之心虽等,而往彼之事已作未作有其差别。显然可见。如是诸有智者,於愿行二菩提心之差别,如其次第,当知亦尔。为利他故愿成佛想之心虽同,一属於应须观待已作修施等波罗蜜行之类,一属於不观待彼之类也。如嗄马纳西纳论师等善巧者所说,不录。 壬三、释愿行二菩提心功德差别。分二: 癸一、愿菩提心功德;癸二、行菩提心功德。今初: 愿菩提心虽亦能,於生死中兴大果, 然不如行菩提心,出生福德恒无尽。 圣者慈氏传云:「善男子,譬如金刚宝,虽为碎片,能映夺一切殊胜金庄严具,不舍金刚宝名,能除一切困乏。善男子,如是於一切智发心之金刚宝,不劳励力,自能映夺一切声闻独觉功德庄严,不舍菩萨之名,能除生死中一切困乏,亦犹如是。由於愿菩提心所生无尽福德常流不断也。」 癸二、行菩提心功德: 普为无边有情界,悉皆解脱安隐故,发心坚固无退转,何时真发如是心。 即当从於彼时起,纵令倚卧行放逸,福德势力流无尽,量等虚空遍出生。 从於何时为无边有情界,解脱轮回,安立佛果位故,尽轮回际,利他不退,正发如是行菩提心,从彼时起,纵令倚卧昏醉,作诸放逸,其福德势力,仍恒流不断,出生甚多,量等虚空。愿菩提心仅得所求果,即便竭尽,行菩提心,成办圆满佛果之因方尽也。 辛三、由彼出生此等功德利益之因。分二: 壬一、教立;壬二、理成。今初: 此有经文可为证,出於《妙臂请问经》。 为利小心有情故,如来欢喜亲宣说。 行菩提心应具足此等功德利益,如《妙臂菩萨请问经》中如来所说。为谁而说?为不定性声闻,或有怖畏积集广大资粮,退大乘心,希求声闻菩提,为利彼小心有情,遮其下劣意乐,安立大乘故说也。 壬二、理成。分二: 癸一、从愿菩提心得功德利益之理;癸二、从行菩提心得功德利益之理。初中分四: 子一、成办安乐作用无边故功德大;子二、是故别无利益之心更胜於此;子三、余诸有情即为己利,亦未曾起如是利益之心;子四、结赞。今初: 若人但略一思维,欲为有情除首疾,亦为具足饶益想,所有福德亦无量。 况为别别众有情,各欲为除无量苦,无量功德各成办,其为福德何待言。 如商主亲友女,缘相狭小,仅作欲除有情首疾之想,亦为具足利他之心,能具无量福德,况为别别有情,各欲为除无量鏕苦,别别有情,各欲为成办佛果无量功德,福德无边更何待言。 子二、是故别无利益之心更胜於此: 纵令若父或若母,孰有如斯饶益心。 诸天仙人梵行者,宁有何人心似此? 如是饶益之心,世间别余有情,纵令若父若母,欲为爱子而作饶益,似此欲成办殊胜安乐之饶益心,何由可得?天人及持明诸仙,安住四无量心之梵天,亦无如是之饶益心也。 子二、余诸有情即为己利,亦未曾起如是利益之心: 彼诸有情於往昔,为自利故如是心, 梦中尚未暂梦见,此利他心从何生。 彼诸有情,昔时纵为自利,如是饶益之心,虽於梦中,亦未尝梦见,况真为利他,何从生起?绝未曾发如是心也。 子四、结硈: 反是绝不求自利,唯为利益诸有情, 殊胜菩提心妙宝,空前希有始诞生。 余诸有情,虽为自利,尚未有刹那顷起如是心,诸菩萨众,为一切有情,成办安乐,断除痛苦,欲求成佛,此超胜妙宝之心,空前希有,於焉诞生?余诸有情应知其希有而励力求之也。 癸二、从行菩提心得功德利益之理。分三: 子一、正说;子二、理成;子三、断疑。今初: 一切有情喜乐因,有情诸苦普疗药, 菩提妙心福云何,於彼以何量可测? 愿菩提心功德甚大,若於其事真实修行,尤为超胜。令诸众生得增上生及解脱乐,故为欢喜之因。能摧一切有情痛苦,如疗病良药。此等同如意大宝之心,其福德云何,安能量测?彼无边故。《勇施请问经》云:「发菩提心之福德,假使令其有色相,尽虚空界悉充满,犹复盈溢不能容。」广如《集学论》引《密严经》所说应知。 子二、理成: 仅唯发起饶益心,犹胜供养诸如来。 况於无余众有情,勤作利益安乐事。 仅唯发心,为救护一切众生故,自欲成佛,以此饶益意乐,犹胜於以百千万亿佛刹所有供具,供养如来所有福德,如《三昧王经》所说,况为无余一切有情,成办无上安乐,起大精进,励力修行,福德无边更何待言。 子三、断疑: 心欲舍离诸苦痛,现於诸苦转趣近,虽欲安乐而愚昧,摧坏己乐如仇人。 若人匮乏安乐具,具足众多痛苦事,谁以诸乐令满足,复为断除诸苦痛。 愚痴暗昧能遣除,如此善心何能匹,如斯善友何可得?如斯福德何能及? 或有问言:有情自身,悉欲安乐不欲受苦,如是致力便能得乐离苦,彼於苦乐取舍,岂自不善巧,何待他人为作劬劳耶?答曰:定须为作。彼诸有情,虽有欲离苦之心,而由烦恼自在,惟造苦因,轮回无尽,现见趣近恶趣之苦。虽欲安乐,而昧於安乐之方便,愚痴之力,摧己安乐,如摧怨仇。於苦乐方便,颠倒住故。是故於彼所有昧於苦乐方便之有情,匮乏安乐,具多痛苦,能以增上生及决定胜之一切安乐,令其满足,截一切痛苦之流,除一切愚矼之暗,具如是作用之心,此外有何善法,可与相匹?成办一切利益,救护一切灾害,有何亲友能似彼乎?於一切应取舍处,悉无倒教示,有何福德能似彼者?余无能及,故於发菩提心,应励力也。 辛四、赞修菩提心者。分三: 壬一、大悲引发为不请友故应赞扬;壬二、略作利益尚应称叹,成办一切利乐弥应赞扬;壬三、为胜福田故应赞扬。今初: 或为受恩作酬报,彼亦尚应获称扬, 况为众生不请友,菩提萨埵何待言。 於诸菩萨应当赞扬,世间之人於先曾施恩者,若能酬报,尚或应称扬,谓是能报恩之丈夫,况此菩萨,不待劝请,大悲引发,善为成办一切利益安乐,应受人天赞叹,何待言乎? 壬二、略作利益尚应称叹,成办一切利乐弥应赞扬。 於少有情作抟食,刹那施与一餔醊,轻心嗟来半日施,世人敬赞犹称善。 况於无边诸有情,无上菩提大安乐,随心所欲悉圆满,恒时施与何待言。 世人若於少数百十众生,以下劣之物乃至一抟之食,於刹那间暂时施与,加行下劣无恭敬意轻蔑而行,利益甚微,仅半日饱,而为人敬仰,谓为善行大施主也。今於广大福田无数有情,尽轮回际时劫长久,所施物殊胜,与以如来,无上无漏大乐饶益殊胜,意乐所求悉皆圆满,加行殷重具足恭敬,常时施与,应当敬仰更何待言?是故凡有心者,於彼菩萨应当一心恭敬也。 壬三、为胜福田故应赞扬。分三: 癸一、於菩萨不应少毁谤之因;癸二、应修信心之因。癸三、结成应顶礼皈依。今初: 如是佛子大施主,若谁於彼起恶心, 佛言随其心念数,当堕泥犁尔许劫。 似此能施一切利乐菩萨,是究竟施主,若谁有情慾於彼轻毁损恼,起於恶心,是重罪之尤。若起恶心,《最极寂静决定神变经》云:「妙吉祥,若时菩萨於菩萨所,发起瞋心,发起慢心,其时即彼自言我当经劫住於地狱,应当慎之。」故随起恶心经几刹那,即应住地狱经尔许劫。是佛所说,於此应深留意。《信力发起手印经》云:「纵令焚毁恒河沙数所有塔庙,不如於大乘胜解行地菩萨起一念损恼之心,其罪犹大无数倍。」盖诸佛由菩萨生,损佛之因,故为重罪之尤。众多经论,皆作如是说也。 癸二、应修信心之因: 若谁於彼生净信,其果如前信转增。 然於彼菩萨,若人心极净信,彼信心之果,视前说罪报之果,倍复增多,随其所起信心有几许刹那,当享殊胜果报,劫数较彼多无数倍。如《定不定趣入手印经》所说。 癸三、结成应顶礼皈依。 於诸佛子极珍重,罪垢不生善自增。 谁具胜义妙宝心,於彼之身当敬礼。 纵损彼者犹沾乐,安乐生处我皈依。 於诸大菩萨,起恼害心欲令生苦,极当慎重,宁舍生命,勿起瞋恚之心,善法自然增长。如论所言,似谓住瞋恚等於我无妨,而於菩萨相续不应生起,故说当珍重令勿生起。而其义实谓诸菩萨众,宁舍生命亦不作恶,善法自然增长也。以此之故,若谁补特伽罗发起胜义妙宝心者,於彼之身,应三门恭敬顶礼,如《忍辱品》当说。《慈力王本生经》云:五药叉饮菩萨身所余之血,最後果位,虽於菩萨而作损害,不唯不报以损害,且唯随之出生安乐,於彼安乐生处应当皈依也。 总於显密,不问由何而入,咸以发心为大乘入门。故於菩提心应多方励力令生。欲发心者,如前所说,应先修发心功德利益,於彼功德,志心喜乐,猛利增长,修七支供及皈依,是开示菩萨道次第之殊胜教典本论及《集学论》所说也。如是所说之功德总摄为二,谓分位及究竟。初复分为二,谓不堕恶趣,能生善趣。若发心者,先积众多恶趣因,能令清净,後积诸因,止不续造。先所积善趣因增长广大,新积诸因由菩提心发起无有穷尽。究竟者,谓解脱及一切智等,亦依此心,易能成就。发心之前,若於求得分位及究竟之功德利益,无一真诚无伪之欲心,则虽口说此等功德由发心生当勤发心,仍属空谈,观己身心极为显明也。欲生求得增上生及决定胜二者之欲心,当修中下士之意乐,次方趣入修习慈悲为根本之菩提心也。 结颂云:正知幸得圆满有暇身,励力勤修二种菩提心,为取暇满所依胜心要,先於发心功德应勤修。 巳二、出品名: 入菩萨行论广解佛子津梁释赞菩提心功德品第一竟。 [book_title]入菩萨行论广解卷二 戊二、发二菩提心已,学菩萨行之法。分二: 己一、受持菩提心之法;己二、学波罗蜜多行之法。初中分二: 庚一、加行支分,先修顶礼、供养、皈依,次由四力完备之门忏除罪障违缘;庚二、先修随喜众善等积集资粮,顺缘次正受持菩提心。初中分二: 辛一、释论文;辛二、出品名。初中分四: 壬一、供养;壬二、顶礼;壬三、皈依;壬四、忏悔。初中分二: 癸一、供养所为;癸二、正修供养。今初: 为应受持如是妙宝心,於诸如来正法菩萨心, 殊胜三宝清净无垢染,功德大海胜妙供品陈。 应供品丰盈,意乐加行恭敬,善修供养。何故供养?为应受持出生一切有情妙善资粮之妙宝心故。於何境供养?於诸如来,及诸圣者正士所说之法宝,自性清净及忽然离垢之大乘灭道谛圣观自在妙吉祥等佛子,诸功德大海也。 癸二、正修供养。分三: 子一、无主执持物供;子二、自身供;子三、心力变现供。初中分三: 丑一、供物;丑二、如何供养;丑三、供无主物之因。今初: 尽其所有妙花?嘉果,尽其所有良药百味俱,尽其所有希世诸珍奇,尽其所有悦意妙香水, 如是乃至妙宝七金山,园林寂静景物宜人地,嘉树奇花绚烂色庄严,繁柯美实茂密枝叶垂,天龙世间俱生和合香, 如意宝树七珍饰林苑,自然香稻不由耕稼生,种种庄严堪为供养具,明湖清沼灼灼发芙蕖,凫雁和鸣妙音极哀雅。 世间无主摄持之花如莲花等,尽其所有诃黎勤等果,所有冰片等药类,尽世间所有金银等宝,湖海等所有悦意净水,金等八宝山,如是园林方境寂静适悦之处,树林自放众花以为庄严,果树果熟累累下垂,天龙等世间俱生和合转变出生上妙薰涂等香,随欲出生之如意树,及众宝所成之树,如意大海浴池,以莲花为庄严,其中凫雁和鸣,哀雅悦耳,不劳耕种自然出生之香稻,以及别余堪供三宝之诸庄严俱,悉以奉献。或有不知论义者,於论文次第别作余解也。 丑二、如何供养: 遍虚空界广博无边际,所有一切无主执持物, 慧心摄取善巧而献陈,殊胜士夫能仁诸佛子, 清净功德生处大悲心,愿祈愍念於我垂纳受。 遍虚空界广博无边所有一切无主摄持之物,我悉以慧心摄取,於供养境,诸能仁殊胜士夫及诸佛子,恭敬善为奉献。诸功德生处正士,悉皆具大悲心,愿悲愍忆念,受我此供。 丑三、供无主物之因: 今我福德不具极困贫,别余供具资财悉非有, 依怙惟为他义作殷勤,饶益我故神力祈受享。 或问何故唯以心力出生为供,应真以彼彼悦意实物为供也。我先未积广大福德,所欲受用不能具足,极为贫乏,别余自能主宰之供养资财,我毫无所有,依怙深心一向专为利他,於此等无主摄持之物,为利益我故,愿以神力纳受也。 子二、自身供: 我於一切诸佛佛子前,尽我身心无余志诚献。祈诸殊胜勇识咸摄受,至心愿为诸尊作臣民。 我由诸尊咸作摄持故,饶益有情不怖生死轮。往昔众罪清净得超脱,别余罪垢此後不再生。 我有应供献之身,应以为献,我於自身能自主宰,以多方便,舍我所心,於诸佛佛子前,永久奉献,愿诸殊胜勇识,普垂纳受。信心恭敬,愿为臣民,依教而行。自供养已,凡有所作,我悉为诸尊之所摄持,依凭救护,一切怖畏,悉皆远离,不怖生死,离诸怖畏,利益有情。自於昔时无义所积诸罪,悉皆清净超越,别余诸罪,自今以後,宁舍生命,誓不再造。 子三、心力变现供。分二: 丑一、有上供;丑二、无上供。初中分十二: 寅一、浴具;寅二、天衣;寅三、庄严;寅四、涂抹;寅五、花鬘;寅六、薰香;寅七、肴馔;寅八、灯明;寅九、无量宫;寅十、伞盖;寅十一、音乐;寅十二、供品恒时不断之加持。初中分三: 卯一、浴室;卯二、献浴;卯三、拭身。今初: 浴殿香薰旃檀气芬馥,水晶布地晃耀色晶莹, 众宝轩楹辉煌悦人意,珍珠华盖垂履灿光明。 献浴之浴室,以旃檀等洒之,气极芬馥,水晶为地,朗彻光莹。梁楝楹柱,悉皆拂拭,宝光辉耀,悦可人意,上垂珍珠为饰之华盖,光辉灿然,以为庄严,於此室中而请供浴也。 卯二、献浴: 於诸如来及诸如来子,奉献众多充盈妙宝瓶, 善盛悦意妙香甘露水,妙歌天乐无量浴具陈。 於诸佛菩萨,以众多金等宝瓶满盛妙香和合之悦意香水及众妙花,以众多美妙歌乐而请浴也。 卯三、拭身: 无比天衣清洁离垢染,妙香沾洒涂拭如来身。 次於诸圣之身,以无比柔软清洁之衣,遍沾妙香,而为涂拭。 寅二、天衣: 次复於诸圣身敬奉献,芬馥天衣妙色善染成,并及种种轻柔妙天衣。 涂拭之後,於诸圣前,以妙色染成之天衣极其芬馥,敬为奉献。若用在家服饰者,则以种种形式色彩之细软妙衣而为奉献。 寅三、庄严: 百千种类殊胜庄严等,奉献庄严大行普贤王,圣妙吉祥观世音自在。 耳环等百千等殊胜庄严,等者等取环钏等。以之奉献圣普贤王、不败文殊、观世音自在等,以为庄严。 寅四、涂抹: 香气芬腾遍满三千界,以诸妙香涂抹如来身, 如炼纯金磨莹露光彩,威光赫奕瞻仰诸能仁。 以遍满三千界内香气芬腾之妙香,如冶纯金善为炼磨,涂抹一切能仁自在之身,光明焕发,威光赫然也。 寅五、花鬘: 於诸能仁自在胜供境,曼陀罗花妙莲优鉢罗, 种种端严美妙悦人意,芬芳妙花环鬘作供陈。 应於殊胜供境能仁自在前而为供养。以何供养?谓以悦意曼陀罗,妙莲优鉢罗等,芬芳散布,取善为贯串之花餯而为供养也。 寅六、薰香: 次复奉献夺意殊妙香,遍满虚空涌聚妙香云。 次以沉檀等夺意妙香,遍满十方,妙香云聚,而为供养。 寅七、肴馔: 肴馔羹汤善调具百味,种种天厨妙善悉进呈。 殊胜甘美之肴馔,及殊胜羹汤等,具种种色香味之饮食天馔,於诸佛、佛子而为供养。 寅八、灯明: 次复奉献众宝灯明炬,金色莲花环鬘次第陈。 金莲花盏,络绎排列,成为环鬘。其中安置光明炽然宝炬,以为供养。 寅九、无量宫: 净地无尘妙香善涂莹,悦意杂花遍布极芳馨, 无量宫殿妙香闻赞咏,珍宝庄严垂覆色晶莹, 遍满虚空无量庄严具,悉皆奉献大悲自性身。 净地善为扫除,涂以妙香,散洒众花,芳香悦竟。无量宫内,诸天女等,歌扬赞咏,韵音悦耳,珍珠众宝,流苏垂复,以为庄严,光明无量,严饰上空,以为虚空庄严,光明无量,严饰上空,以为虚空庄严。此皆以奉献具足大悲自性者也。 寅十、伞盖: 众宝庄严伞盖纯金柄,轮围种种庄严可众心, 妙相端严见者咸爱乐,常时擎持奉上诸能仁。 众宝所成严丽伞盖,以金为柄,於其轮围,以众宝所成悦意严饰之具,而为庄严。妙相端严,见者爱念,张之常时奉献诸能仁自在者也。 寅十一、音乐: 复以别余供云聚,并诸悦耳和雅音, 解除有情诸苦痛,如云普覆处处闻。 除前已供养之外,复有别余供云聚,苏鼓等乐器及悦耳韵音,有情略一经耳,便能解除苦痛,适意餍心,如云普覆,随处出生也。 寅十二、供品恒时不断之加持: 於诸正法胜妙宝,塔寺伽蓝妙相严, 普雨众宝妙花雨,恒时不断愿降霖。 十二部经及灭道谛摄一切法宝,意之所依具舍利藏之诸塔庙,绘造等像前,悉以宝花等供养,尽轮回际恒时不断,如雨降霖也。 丑二、无上供: 云何文殊师利等,於诸如来修供养? 如来依怙佛子前,我今供养亦如是。 如文殊、普贤等已得自在之菩萨,变现凡所纳受之供物,遍满虚空,供养诸佛。我亦如是供於天人依怙之诸如来及诸佛子也。 壬二、顶礼。分二: 癸一、语赞;癸二、身礼。今初: 我於一切功德海,普以韵音支分海, 赞扬悦耳妙音云,一切如来定普闻。 於诸悲智等功德大海,我以赞扬无边功德之韵音支分大海而为赞咏。韵音语也。支分其音也。海言其多也。想一一身出无量首,一一首出无量舌,而为赞叹。又於诸圣众,我虽未作赞扬妙音时,亦定有无量妙音云,随时随处出生想。 癸二、身礼。分三: 子一、礼三宝;子二、礼发菩提心所依;子三、礼和尚、阿闍黎等。今初: 三世如来一切佛,并诸妙法贤圣僧, 尽其所有刹尘身,我今恭敬而顶礼。 三世过去未来一切佛,教证等法,及诸贤圣菩萨僧前,我化量等佛刹微尘数身,恭敬顶礼。 子二、礼发菩提心所依: 於诸菩提心所依,及诸塔庙我顶礼。 菩提心所依者,谓发心之因大乘经典及为发心缘之补特伽罗,及於彼发心之处所,并佛像塔寺等,我皆顶礼。 子三、礼和尚、阿闍黎等: 於诸和尚阿闍黎,持净戒者我顶礼。 说别解脱戒先後圆满之和尚,及依谁授戒之阿闍黎,及致力解脱道而荷担殊胜净戒者,我皆顶礼。 壬三、皈依: 乃至未证菩提间,於诸如来我皈依。 於诸正法菩萨僧,我今皈依亦如是。 皈依之义,谓心念口言,许为救度怖畏痛苦之所依也。此中分因皈依及果皈依,初谓以已成就之三宝为救度怖畏所依,次谓以自相续所证佛及法宝为救度怖畏所依。依何皈依之因,了知皈依境之功德及殊胜承许皈依,不皈依余,此四者是皈依之法也。皈依诸学处如上师所作《波罗蜜道次第广论》所说应知,此中不录。破许道谛非胜义皈依之邪说,总释皈依之类别,及世俗胜义皈依之差别等,如大乘传承上论师,广解释竟应知。此中所说,是以他相续已成就之大乘三宝,及自相续当出生之三宝为所缘境,从今时起,乃至无上菩提果位,於菩提树下现证法身中间,一切时中,皈依诸佛,於大乘法宝及诸贤圣菩萨僧亦如是皈依。皈依已成就之佛为开示圣道之导师,皈依自相续所证之法宝为正皈依,皈依已成就之大乘圣人,为修皈依之助伴也。 壬四、由四力完备之门忏除罪障: 总科分者,谓从初即应励力不染罪,虽励力而由放逸或烦恼重等故,仍犯罪行,不可漠然置之,於大悲导师所说诸补治方便,应当励力。又堕之补治,应依上下诸部之戒,别别所说而作。罪之补治,应由四力之门而作。《佛说四法经》云:「弥勒菩萨摩诃萨,若具四法,虽造积罪障,亦能压服。四法云何?谓摧坏遍行力,对治遍行力,遮止罪行力,及依止力也。」造积之业定应受报者,以彼尚能压服,况不定业?此中初力,谓於已作不善业,再再追悔。欲生此力,於不善业生三种果之理,应当善修。生第二力,如《集学论》所说,依甚深经修空性,依念诵,依佛菩萨像,依供养,依持名等。第三力者,以後谨慎防护不善业。第四力者,修菩提心等。本论广明初力。此中又於造罪之时分、因缘、加行、境、分齐等,应当忆念。 别别之义有四,谓癸一、摧坏遍行力;癸二、依止力;癸三、对治遍行力;癸四、遮止罪业力也。初中分四: 子一、观察如何造罪之理而悔;子二、怖畏带罪而死,而修追悔皈依;子三、广细思维无义造罪之理而修追悔;子四、思维惧罪之相。初中复分四: 丑一、显明了知忏悔之境;丑二、由时因种类等门,总忏所造罪;丑三、忏於殊胜境所造有力之罪;丑四、思维不乐之果,追悔求忏。今初: 普於十方善安住,圆满正觉诸菩萨, 具足大悲诸圣前,合掌志心而启请。 一切诸方安住圆满大觉菩萨具大悲者前,追悔先所作罪,合掌启请而求忏悔也。 丑二、由时因种类等门,总忏所造罪: 从於无始生死来,或於今生或他世,无知自作诸罪愆,或复教他令作罪, 愚痴扰乱所胜故,或见他作而随喜,所作罪愆悉观见,依怙尊前志心忏。 从无始流转生死以来,生生世世,现世余生,我由昧於业力异熟故,自作教他造一切罪,或由昧於业果之愚痴惑乱,於他作罪自心随喜,所有一切罪愆,我应见罪追悔。如是思维,於诸依怙前,志心忏悔,无有覆藏。 丑三、忏於殊胜境所造有力之罪: 我於殊胜三宝前,父母师长诸尊重, 由烦恼门诸所作,身语意之一切罪, 我由愚迷於三宝父母或师长等余福田境,因於烦恼三毒之门,依身语意等生罪之门,所作一切损害,当善忏悔。 丑四、思维不乐之果,追悔求忏: 众多过患集我身,极恶重罪难幸免, 尽其所有诸罪愆,诸导师前求忏悔。 我为罪人,具众罪失,为能与地狱等果之因,凡我所作一切断命等罪,能生极大痛苦,极恶难容者,悉皆忆念忏悔。 子二、怖畏带罪而死,而修追悔皈依: 我今罪垢未净治,或遇灾横先时死,故欲解脱诸罪愆,定须速疾求皈救。 死王倏忽难保信,已作未作不相待,有病无病悉齐等,命如朝露何可赖! 此罪若不立即忏悔,我罪未净,与罪共存,死主先来,死已当生恶趣,恳祈速疾救护於我,以何方便,定令解脱此罪。若罪未净前,未必便死,何须速为救护耶?死王倏尔即来,虽刹那顷,亦不可保信。罪已作净治,或复未作,不相待也。不问所作之事已竟未竟,补特伽罗有病无病,悉可於寿算未终之前,倏尔而死,生命可几时不死,亦难保信。以不可保信故,有罪应速净治也。 子三、广细思维无义造罪之理而修追悔。分四: 丑一、追悔不知亲眷身财等不可保信,为彼造罪;丑二、死时仅成忆念境之喻;丑三、追悔现见如是不可保信,仍为彼等造罪;丑四、追悔不悟自身不定何时当死而造罪。今初: 悉当弃舍终离散,我於此理昧无知,分别亲及非亲故,造作种种诸罪业。 所谓非亲毕竟无,所谓亲爱亦非有,乃至我身性尚空,如是别余何所有。 眷属资财及俱生之躯体,悉当舍离,独往他世。悔我不知此理,於亲守护,非亲摧害,因之造种种罪。诸非亲者,转瞬成空;诸亲眷等,亦复如是。乃至我尚空无,故不应为彼等故而造诸罪。如是亲眷资财等莫不皆空,纤毫不可保信。为彼等故而起贪瞋造罪,应追悔也。 丑二、死时仅成忆念境之喻: 宛如梦境之所经,景物班班曾亲历, 彼彼皆成忆念境,逝者如斯不可见。 譬如梦中,略受微乐,醒时仅成忆念之境。如是先时受用一切逸乐之法,死时彼彼悉皆仅成忆念之境。以此之故,惟应再再摈息诸务,专力於佛法。一切过去之法,彼彼悉不可见,仅有忆念之境而已。 丑三、追悔如是现见不可保信,仍为彼等造罪: 或复即於清醒时,众多怨亲悉亡逝, 为彼所造众罪业,极重难忍现在前。 复次或即於此清醒之时,曾经亲见众多怨亲悉皆亡逝,而为彼等所造罪业难堪苦果,当前现在。如云「他人不能代受苦,何苦为他造罪业」也。此追悔为他造罪,应再再思维也。 丑四、追悔不悟己身不定何时当死而造罪。分二: 寅一、总;寅二、别。今初: 空言年命倏尔尽,无常之理未证知, 愚痴贪慾瞋恚力,作诸众罪难数计。 如是我空言死无定期,须臾倏忽,实未证知,由愚痴欲贪瞋恚造种种罪,由斯诸罪当堕恶趣,故应思维决定必死,死无定期,死时除佛法外余悉无益,且思维恶趣过患,再再修习追悔已作之罪。 寅二、别。分四: 卯一、怖畏生命惟灭无增,决定必死,恐带罪而死;卯二、罪若未净,现生亦须受苦;卯三、生大怖畏之故;卯四、後时苦逼之理。今初: 无间昼夜如逝水,年命消竭不暂留。 空乞延年何可得,人生安得长不朽! 行住卧三,一切时中,日夜刹那不停,此生寿命恒时损灭,绝无增益,如是岂不可推知我决定死?知必死也。且何时死亦不决定,故於净罪应须励力。消竭者,言日夜时时消竭也。 卯二、罪若未净,现生即须受苦。分三: 辰一、罪若未净,命断之苦,亲友等不能救;辰二、惧未作福;辰三、忧悔逼恼。今初: 当我辗转困床褥,纵多亲友相环守, 毕竟临终命断时,死苦唯吾一人受。 堕落死王使者手,亲知何补友何能。 若未作福,死时我卧床上,纵多亲友,悲恋环绕,断命时之苦,唯我独自受之,彼等不但不能为除怖畏,为可怖狞恶死王使者所执,虽有亲知友善何益何补?唯有佛法,能为救护也。 辰二、惧未作福: 时唯福业堪依怙,奈余片善亦未修。 其时唯皈依护戒等福德,堪为依怙,奈余今亦未曾修积,言悔未作善也。 辰三、忧悔逼恼: 哀余昔时由放逸,如斯怖畏非所谋, 乃为无常现生事,造作众多诸罪垢。 於皈救处哀呼依怙,悔我昔时由放逸故,於有如是恶趣怖畏,未思未见,为无常亲怨现生之事,恒造众罪。 卯三、生大怖畏之故: 罪人断肢赴刑场,牵引之时犹慞惶,况人吻燥眼根坏,宿业转变见异物。 死王使者面狰狞,形象现前来攫捕,极大怖畏痛苦缠,衰损难堪何待言。 或有罪人,为断肢体,被人牵引,赴於刑场,其时犹复设惶恐惧,况人唇吻乾燥,面色憔悴,眼根失坏,由先业异熟所变,显现异相,见与己异类之死王使者,状极可畏,来相攫捕,极可怖畏,垂死病苦所缠,其苦恼衰损,生大怖畏,更何待言。故应追悔也。 卯四、後时苦逼之理: 哀呼谁能为救护,令我脱此大怖畏!瞠目仓皇睛肉露,四方狂顾求皈救。 若见四顾无可归,嗒然自失心颓丧,若时无处可皈投,我於尔时当奈何。 生地狱已,见诸狱卒之时,起极大怖畏,哀呼谁人善能救我脱此怖畏,张目露睛,仓皇四顾,寻求皈救。如是寻求,仍见四方无皈救处,嗒然失望,故应自今即皈依三宝也。故於彼地狱中,若无救护可脱此怖,其时任我如何,亦绝无脱离之道,故於脱离怖畏之因,从今时起即应励力也。 癸二、依止力。分三: 子一、从今时起依止皈依三宝;子二、依止具足愿力菩萨;子三、皈依之後如教修行。今初: 是故有情依怙尊,为护众生勤精进,大力能除诸怖畏,即於现前应皈依。 佛心证入微妙法,能除生死诸恐怖,菩提萨埵贤圣僧,正应皈依亦如是。 生恶趣时,欲求救护,已不得可。佛为有情依怙,为救护一切有情常勤精进,希有神力能脱怖畏,故有大力能除诸怖,故应从今迅即皈依。又依佛心所证之法,能除生死怖畏,是为法宝。并及获得圣位之菩萨僧,亦应如是正作皈依,认为修道之伴侣。 子二、依止具足愿力菩萨: 众怖所逼极惊惶,我今皈命普贤王,复於文殊妙吉祥,自以此身为供献。 大悲心行无动转,观音自在依怙前,疾痛哀号声惨切,恳求於我施救护。 圣者虚空藏菩萨,地藏菩萨诸圣众,一切大悲依怙前,志心呼吁求皈救。 死王使者最狞恶,见之恐怖四散逃,谁具威德能如是,持金刚手我皈依。 我为惧恶趣诸怖畏故,称念具大愿力普贤菩萨,奉献我身,恳祈救我脱诸怖畏。又於妙吉祥前,不由他劝,以清净心,自以我身,而为供献。任运恒常作利他事,大悲心行,无有动乱,观音依怙之前,亦惨切哀呼,而求救援。云何哀呼?谓恳祈於我罪人而施救护也。如是於菩萨圣者虚空藏及地藏等诸圣众者,谓弥勒除盖障等,一切大悲依怙之前,求觅皈救。志心呼言,愿乞救护。金刚手者,死王使者守护地狱瞋有情者,见之即四散逃窜,故皈依金刚手。 子三、皈依之後如教修行: 昔违诸尊教敕言,今见现前大怖畏, 即今皈投诸圣前,愿乞速除诸恐怖。 我昔违越诸尊教言,而作诸恶,未作诸善,今见无边生死恶趣,极大怖畏,皈依诸圣,於取舍处,依教修行,愿乞速疾为除怖畏也。 癸三、对治遍行力。分二: 子一、应励力净罪之因;子二、应速励力。初中分二: 丑一、以病喻明应速净罪;丑二、以险地喻明应净罪。初中分三: 寅一、法喻安立;寅二、三毒之病,过患特大,故疗彼之药珍贵;寅三、应依圣教妙药修行。今初: 寻常病恼之所怖,犹当谨畏奉医言, 况复欲贪诸过患,百千重病常相逼。 风胆等扰动寻常之病,恐由彼致死,尚须依医言治病之法而行,况无始以来所患贪慾等三毒重病,为百千众罪之源,常相逼恼,应依止对治力,遵佛医王教示,以除其病,更何待言,应致力罪垢之对治也。 寅二、三毒之病,过患重大,疗彼之药珍贵: 即其一端亦已胜,尽陷阎浮所有人, 若求他药疗诸病,遍访十方终不得。 如於菩萨起瞋心等,即其一端,已较尽陷南阎浮提之人於地狱中,灾祸尤大。疗彼之药修对治道之法等,除佛经外,别余梵天等处,诸方遍求终不可得,以不可得故珍贵也。 寅三、应依圣教妙药修行: 惟大医王一切智,圣教拔苦尽无余, 若不依教而修行,是大愚痴可诃处。 除烦恼病之药,即是能拔烦恼诸苦一切智之圣教,不依彼修行,惟思轮回无尽及恶趣之因,是极愚痴应诃谴处,故应志心於佛皈依,如佛所教而修行也。 丑二、以险地喻明应净罪: 若遇寻常小坑坎,犹须谨畏毋轻翫, 况临长劫生死渊,一堕千寻何可忽。 寻常丘陵坑坎稍微险处,从彼颠堕,不过损伤肢节,惧颠堕故,犹须谨畏而住,况长居极险之地,从彼一堕千寻,如三万二千由旬等,应须谨慎,更何待言,故应励力依止烦恼对治法也。 子二、应速励力。分二: 丑一、从今即应励力依止罪之对治;丑二、更无理由可不怖苦故於修道不应懈怠。今初: 谓尔许时可不死,坦然安住不应理, 我身决定归坏灭,死亡无时旦夕尔。 若作是思维,虽应励力对治,且待来月来年者,从今即须励力。不应谓惟尔许时不死,不励力修对治,坦然安坐懈怠而住。几时不死不可保信,我死亡坏灭之时,多分旦夕即至,决定无疑,不应懈怠,应即时奋力也。《迦腻迦书》云:「谓此事应明日作,即时不作非善哉,何时汝当归空无,决於明日定无疑。」 丑二、更无理由可不怖苦故於修道不应懈怠: 谁能於我施无畏,决定於死得解脱, 若无决能解救者,云何坦然安乐住。 若谓惧死无益,不应恐怖,现前见闻所及,他人悉皆死亡,死後有堕落恶趣恐怖,而言不应怖死惧罪,是何正士施汝无畏?既绝无人施汝,而於对治不励力修,於罪及死云何决定能得解脱?既不解脱,死已我决归空无,何故不勤修对治?不应由懈怠故坦然安住,当励力修道也。 癸四、遮止罪业力。分三、 子一、追悔先罪防护未来;子二、忏先所作;子三、启请导师誓愿遮止罪业。初中分二: 丑一、断无义罪;丑二、日夜勤修脱罪之道。初中分二: 寅一、受用等不可保信不应贪着;寅二、於亲眷不应贪着。今初: 昔所受用皆坏灭,所存於我今何有, 而我於彼起贪着,违越上师教示言。 往昔轮回生死所受用者,悉皆不可保信,坏灭之後,有何心要余留,我今复可受用?毫无余留,故悔我不应为彼无义之事现行贪着,违上师教造作诸罪也。 寅二、於亲眷不应贪着: 今我身命尚存时,乃至亲友皆远离, 独行茕茕迷所往,从於不善众苦生。 我今无用之身尚生存时,及如是舍诸亲友,独行茕茕,不知何往,无有自在,尔时亲及非亲,悉皆能奈汝何?毫无补益,故不应贪着也。 丑二、日夜勤修脱罪之道: 任何亲友及非亲,谁能定令脱彼苦, 我心夙夜常不宁,恒念此理无暂舍。 从杀生等不善业,生地狱等苦,故我应日夜常思善不善业果之理,惟求如何定能解脱彼苦也。若於业果舍置不念未得决定者,是即於佛所喜爱之法中,未得决定,咸应於此致力也。或有自称於空性已得决定,而於业果不加顾虑者,显见其为颠倒解,於空依缘起义未得决定也。 子二、忏先所作。分二: 丑一、所忏之事;丑二、忏悔之法。今初: 我由无知愚昧故,造作众多自性罪, 及彼俱有诸罪业,凡其所作一切罪。 我为昧於业果,愚痴所蒙,有无戒体之补特伽罗,随其所作罪类,自性罪或惟遮罪,如是所有一切罪中,任何所作不善之事。 丑二、忏悔之法: 今对依怙圣目前,合掌思维诸苦怖, 数数皈命恭敬礼,一切诸罪皆忏悔。 於佛菩萨,现前观见如对目前,合掌思维,以怖苦心,再再顶礼,於彼诸罪,悉皆忏悔。 子三、启请导师誓愿遮止罪业: 恳祈一切大导师,许我发露忏诸罪, 此是不善不应为,从今我誓不再造。 以此之故,於诸导师之前,自承所作之罪,谓此所作之罪,是不善事,自今以後,宁舍生命,决不再作,应断其等流,而为防护也。 一切经论所说净罪之门甚多,而完全圆满之对治者,即以此四力完全圆满之忏悔法作忏悔是也。定受之罪,亦可依此清净,是《分别炽然论》及《八千颂大疏》所说也。我等於业果之分别既未善巧,虽略有所知,又不能如理取舍,日日多门造罪,故应常修四力忏悔之道,特应於净治发菩提心之障,励力观修。 结颂云:若为欲贪嫉妒骄慢心,罪力压伏胜心无由生,依身语意倒误诸所行,悉皆志心依怙尊前悔。 辛二、出品名: 入菩萨行论广解佛子津梁释忏悔品第二竟。 [book_title]入菩萨行论广解卷三 庚二、先修随喜众善等积集资粮,顺缘次正受持菩提心。分二: 辛一、释论文;辛二、出品名。初中分三:壬一、加行;壬二、正行;壬三、结行。初中分五: 癸一、随喜众善;癸二、请转法轮;癸三、请不涅盘;癸四、众善回向;癸五、先修舍身财善根之心,以为修布施波罗蜜多之因。初中分三: 子一、随喜增上生因果之善;子二、随喜唯解脱因果之善;子三、随喜无上菩提因果。今初: 一切有情恶趣苦,能令解脱诸善根, 令受苦者安乐住,我心欣悦常随喜。 住轮回中一切有情之恶趣苦,能令止息,且得殊胜增上生之善因,及其所得果,谓诸受苦者皆住增上生之安乐,於彼意乐欢喜,念言能得如是不亦善哉而随喜也。 子二、随喜惟解脱因果之善: 成菩提因积诸善,我心於彼亦随喜, 有情脱离生死苦,决定解脱我随喜。 积集能为声缘菩提因之顺解脱分善根,於彼随喜,其果诸有情决定脱生死苦而得涅盘,亦於彼随喜。 子三、随喜无上菩提因果: 诸救护尊证菩提,诸菩萨地皆随喜, 令诸有情得安乐,发心妙善广大海, 於诸有情作饶益,我心欣悦常随喜。 诸救护众生者,圆满菩提及诸菩萨十地功德,我皆随喜。其因谓为令一切有情安乐故,於殊胜菩提发心,其善犹如大海,及以加行饶益有情之行,於彼悉修喜相应之清净信心而随喜。 癸二、请转法轮: 普於十方一切佛,合掌志心作祈请, 为诸有情除苦暗,清然妙法光明炬。 普於十方成佛未久,安住未说法之诸佛前,威仪合掌,恭敬祈请,为诸苦及无明黑暗所困惑之有情,显示解脱道故,愿燃光明法炬也。 癸三、请不涅盘: 诸佛若许入涅盘,合掌志心作祈请, 勿盲一切众生目,愿住世间无数劫。 诸佛若许般涅盘者,当於其前合掌祈请,勿令众生为无明暗盲其慧目,为除无明暗故,愿祈住世经无数劫也。 癸四、众善回向。分四: 子一、总回向;子二、回向病者;子三、回向除饥渴;子四、回向随欲出生之因。今初: 如是所修一切行,我今所积诸善根, 以便回向诸有情,悉令解除一切苦。 如是已修供养乃至启请诸行,凡我所积善根,愿悉回向一切有情,除一切苦。 子二、回向病者: 有情诸病所逼恼,乃至尽其病癒时, 愿我为医或为药,或为侍疾看病人。 以此诸善之力,所有一切病苦众生,乃至尽其病癒中间,愿我为药为医,及为彼病者之看病人也。 子三、回向除饥渴: 若遇凶年饥馑劫,愿我化身供饮食, 降澍食饮如甘霖,普为有情除饥渴。 愿於诸饥渴有情,能降饮食之雨,以种种饮食,令除一切饥渴逼恼,於三中劫之饥馑劫中,为彼诸有情饮食除彼饥渴也。 子四、回向随欲出生之因: 有情贫困乏资财,愿我成为无尽藏, 随心所欲诸资具,莫不现前咸备陈。 於有情匮乏资具者,我愿成为无尽受用宝藏,凡心所欲种种五欲资具,不劳励力,即能成办,现前备陈。 癸五、先修舍身财善根之心,以为修波罗蜜多之因。分三: 子一、修舍身财善根之心;子二、愿为无尽善根之因;子三、愿为受用之因。初中分三: 丑一、舍之法;丑二、应决定舍之因;丑三、舍後如何修法。今初: 如是我身及受用,乃至三时诸善根, 为成有情义利故,悉能施舍无顾惜。 应以我身及衣食等受用及三时依三处所摄之一切善根,悉为一切有情成办暂时及究竟义利故,意无顾而施舍也。 丑二、应决定舍之因。分二: 寅一、於一切舍离贪着而得涅盘;寅二、有情为布施殊胜福田故应於彼施舍。今初: 一切能施得涅盘,为证涅盘始修行。 身财及诸善根,悉应施以利他,如是能舍一切则能得涅盘,我心亦正,唯求证无住涅盘故。 寅二、有情为布施殊胜福田故应於彼施舍: 总摄一切布施中,施诸有情最为胜。 总言一切皆施,布施虽同,而以施诸有情最为殊胜,以由是能成佛故。 丑三、施已云何修行之法。分三: 寅一、今後於自身舍主宰之心;寅二、广释其义;寅三、用於应作之事。今初: 我於一切有情前,此身已施自恣请, 若杀若骂若捶楚,随其所乐常顺承。 身等施已,复应云何?我於一切有情之前,既舍此身,听其为所欲为,若诸有情常於此身,或杀或骂,或加打拍,随其所欲,所有於身所生之贪爱,及於他有情之瞋恚,应多方令其止息也。 寅二、广释其义: 若於我身施诘难,或复以为调笑具, 今我此身已施竟,於此何得复诤论。 今後一切有情,倘於我身,或以戏笑,或以恶意,而施诘难,或加调弄,以为笑柄,我身既施与彼,何故复为护惜此身,与他人诤论?既无所顾惜一切施竟,听其为所欲为可也。 寅三、用於应作之事: 若於彼人无损害,唯命是听悉顺从。 今後一切时中,凡於自他有益无损之善业,不论何事,悉可使此身作之。 子二、愿为无尽善根之因。分三: 丑一、愿为利他之因;丑二、愿为意乐无尽之因;丑三、愿为加行无尽之因。今初: 愿於何时缘我身,勿作些微无义事。 愿诸有情,任何时中,缘於我身,悉勿令为无义及出生不可爱乐事之因。 丑二、愿为意乐不虚之因: 愿任何人缘我身,或生瞋恼或生信, 即彼常时能转变,为彼成办众事因。 若有何人,缘於我身,或生瞋心,或生信心,愿即依彼心,转为成办彼人现前究竟一切义利之因。 丑三、愿为加行不虚之因: 若人於我作讥毁,或复於我作损恼, 乃至施以骂辱言,愿悉转成菩提因。 若人於我语为讥毁,或复有人,身为损恼,或复如是暗加骂辱,愿悉转为能证无上菩提善根之因。 子三、愿为受用之因。分三: 丑一、愿己悉为他人一切急需之具;丑二、愿时分及作用广大;丑三、愿时分及境界无间。今初: 诸无依怙我为依,诸入道者我为导,诸欲渡者为舟楫,或为巨舸或桥梁, 求洲渚者为洲渚,求灯炬者为灯炬,求舍宅者为舍宅,有情欲役使我者, 愿为仆使供驱走,如意牟尼妙宝瓶,持明成就阿伽药,随欲出生如意树,众生所欲悉能成。 我於一切无依怙者愿为依怙,於一切欲趣道者愿为引导,於诸欲渡河者愿为舟楫桥梁,欲求陆地洲渚者愿我为作洲渚,求灯明者愿我为作灯明,求舍宅者愿我为作舍宅,所有有情需仆使者,我愿於彼等悉为仆使。愿为随欲出生衣食等之如意珠及大藏瓶,成办息灾增益等事业之持明成就,疗一切病之菁华妙药,随欲出生衣食等之如意树,凡诸有情所有欲求悉能满足之随欲宝牛,应再再发愿作如是想。 丑二、愿时分及作用广大: 愿如地等四大种,亦如虚空常无尽, 有情种类多无量,悉能为彼俱有因。 愿如地等四大种,为诸有情之能作因,亦如虚空於无量有情以多种门为俱有因。《宝积经》云:「菩萨如五大,能为一切有情义故。」 丑三、愿时分及境界无间: 如是尽於虚空际,一切种类有情界, 乃至未证涅盘间,愿我为其俱有因。 如是於尽虚空际诸有情界,以无量门多种方便,乃至证得涅盘中间,於一切有情,愿我唯由饶益之门,为作俱有因也。应如是再再思维,由意乐之门,净治其心。 壬二、正行: 如其往昔诸如来,从於生起菩提心,菩提萨埵诸学处,如其次第善安住。 如是为利有情故,愿我亦发菩提心,如其所学诸学处,亦如次第能修学。 如昔诸如来发心之时,於诸佛子之前,发起殊胜愿菩提心,为受持菩萨戒故,发起行菩提心,如诸菩萨,於菩萨学处,学修次第,亦如其次第学修,如是我亦为现前及究竟饶益一切众生故,或现有具清净菩萨行戒之阿闍黎,若无亦迎请诸佛菩萨降临面前,求乞证明,发起愿菩提心,亦如是受行菩提心,如所受之学处,亦应依次而学。应如是三说,随师语诵。如师不现前,应作随佛菩萨语诵之胜解。如其次第而学者,谓如说施身等修舍,若意乐不净则不应作,作则成罪,於无罪而成广大资粮之时始作之也。此是如其次第而学之义。或言谓律仪戒等三聚戒分齐不同,学时应依界限,其义非是。又谓受行菩提心与受菩萨戒之仪轨,应别别行之,亦为任何大乘所不许。不应尔也。先发愿菩提心,次修欲学菩萨行之欲,後受行菩提心者,谓由补特伽罗差别而成殊胜方便,而谓总於一人依次而受亦可也。受持之法如何者,如前所说,由大师所造诸论应知,此不赘述。 壬三、结行。分二: 癸一、自修喜心;癸二、令他生喜。初中分二: 子一、能成自利;子二、能成他利。初中分三: 丑一、赞扬此心修喜;丑二、既得此心修不放逸;丑三:得此难得之心故修欢喜。今初: 具足如是慧心者,已发无上菩提心,为令起行并增长,如是妙心当赞扬。 今我此生不虚度,今我善来人中生,今我生於如来家,成为如来亲长子。 如是具足慧心之菩萨,心极清明,以欢喜净信心,坚固受持二菩提心已,次为趣入不坏而且增长之方便,且为广细受持故,应发如是欢喜踊跃之心,而为赞扬。云何欢喜赞扬?谓今我发心受戒之时,已令我此生非空无果,善得人中受生暇满,大义已成,我今已生如来家,成就菩提萨埵,我常发愿当於何时方能成如来子,今真成如来子矣,如是思维而修喜心。 丑二、既得此心修不放逸: 无论如何我自今,当勤荷负此家业, 勿令所行有玷污,於此无垢尊贵种。 今得此心便满足耶?不尔。自今为始,我应三门精勤,绍继如来慈父家业,初中後善无过,唯以功德庄严,於此尊贵种姓中,勿令与愿行学处相违之罪堕,玷污其宗嗣。於如是方便,当勤致力也。 丑三、得此难得之心故修欢喜: 如人偶於粪埽中,无心拾得希世珍, 如是依於谁之力,菩提妙心我能生。 如穷困乞人,何幸於粪埽堆中,拾得重宝,我今何幸以何方术,能生如是珍贵之菩提心,定是如来之力也。 子二、能成他利。分三: 丑一、能除有情苦;丑二、能除苦因障;丑三、能成办一切利益安乐。初中分五: 寅一、降伏众生之死王;寅二、降伏贫困;寅三、降伏病患;寅四、总降伏生死苦;寅五、特降伏恶趣苦。今初: 能为众生摧死王,此是不死妙甘露。 死王能令众生不由自主而死,能降伏彼之妙甘露,亦即是发菩提心,能安立彼於无老死之地故。 寅二、降伏贫困: 能为众生降困穷,此是无尽大宝藏。 以财法无尽受用施予众生,除其贫乏,如无尽藏,亦唯发菩提心也。 寅三、降伏病患: 能为众生疗诸疾,此是殊胜阿伽陀。 众生一切病悉能灭除之妙药,亦即此也。 寅四、总降伏生死苦: 众生跋涉三有途,此是止息浓荫树。 众生漂泊,三有长途,疲劳困苦,为止息处,施与荫凉之大树,亦是此也。 寅五、特降伏恶趣苦: 拔众生出恶趣苦,此是越渡总津梁。 能渡一切众生出於恶趣之总津梁,亦是发心。 丑二、能除苦因障。分二: 寅一、除烦恼障;寅二、除所知障。今初: 烦恼热逼众生心,此是除热清凉月。 此发心者,能除众生热逼之心,如凉月上,以其能尽摧一切烦恼障故。 寅二、除所知障: 众生无知昏雾塞,此是破暗皎日轮。 此发心者,能根本拔除众生不染污无明所知障昏暗愚,如皎日昇,由广大资粮庄严证空性之般若,能尽所知障之种子故。 丑三、能成办一切利益安乐。分二: 寅一、能成办一切利益;寅二、能成办一切安乐。今初: 搅正法乳成酥酪,此是醍醐无上味。 此发心者,是以闻思慧杵,善搅契经正法广大乳海,而出之精华,能生酥酪精汁,具足生一切利益之美味与大力,故咸应於此致力也。 寅二、能成办一切安乐: 为有情侣驰驱生死道,欲求受用资具安乐因, 此是随身资斧胜安乐,能令满足有情胜友心。 为漂流轮回之众生作伴侣故,驰驱生死道中,欲享人天受用之安乐者,发即最切近之殊胜方便,能令有情胜友所欲满足,以能成办一切有情之增上生及决胜故。 癸二、令他生喜: 我今现对一切依怙前,唱言愿为一切众生侣, 乃至成佛中间不少离,天及非天闻者皆欢喜。 我今现对诸佛佛子一切救护之前,己自唱言,愿为众生助伴,令其证得如来圣位,悉能圆满一切有情一切利益安乐,於其未成佛前,复能以人天安乐令其满足享受,天及非天摩睺罗伽等今後应皆欢喜。如是云云,是令他生欢喜心也。发二菩提心之前,如本论所说,应先修净除违缘障难,及积集顺缘资粮,而後发心。既知此是暇满所依殊胜心要,当勤励力也。《摄颂》云:「获得暇满人身具慧者,佛说一切契经心要义,百千佛子解脱唯一道,二菩提心励力令生起。」 辛二、出品名: 入菩萨行论广解佛子津梁释受持菩提心品第三竟。 [book_title]入菩萨行论广解卷四 己二、学波罗蜜多行之法。分四: 庚一、修不放逸,为不坏菩提心行之因;庚二、释学戒之理,特明护正念知为清净防护一切善法之方便;庚三、释学余四波罗蜜之理;庚四、由回向支之门,释学布施之理,舍身财善根利他。初中分二: 辛一、释论文;辛二、出品名。初中分三: 壬一、总明修不放逸之理;壬二、广释;壬三、摄义。今初: 如是如来最胜子,已发坚固菩提心。 复应恒时无动摇,励力无违诸学处。 诸如来子菩提萨埵如前所说,已坚固受持二菩提心,其心应刹那亦不动摇,常学六度四摄,无有违越,当励力不放逸,守护勿失。 壬二、广释。分二: 癸一、於菩提心修不放逸;癸二、於学处不放逸行。初中分二: 子一、菩提心不可舍弃之理;子二、舍弃之过患。今初: 若率尔作本无心,或虽观察未详辨,是事虽已誓愿为,容当再思慎作止。 若经诸佛及佛子,以大般若所观察,自心亦已屡研寻,此中尚复何犹豫。 若於某事未观功过率尔从事,或虽略分别而未详察,则於此事初虽誓愿为之,後时仍应再加思考,或作或舍,既思考已然後行止,如《妙臂请问经》说。然诸佛及弥勒等诸菩萨,於《密严》等经中,以大般若观察菩提心,赞其功德,谓不可弃舍,自心亦先由思维功德之门,以多因相观察定应受持。既已善观察而始受持,何故又复犹豫?应当守护,直至成佛,勿令失坏也。 子二、弃舍之过患。分三: 丑一、入於恶趣之过患;丑二、失坏他利;丑三、障碍登地。初中分三: 寅一、入恶趣之因;寅二、引证例知;寅三、断相违过。今初: 若已如是发誓言,而於其事不成办, 则为欺诳诸有情,我当堕落生何趣。 若已如是誓愿安立一切有情於大觉位,而不修加行事业,以成辨其事,则是欺诳彼等一切有情,我当生堕何趣?非堕恶趣不可也。 寅二、引证例知: 经云若心欲布施,微少下劣寻常物,其人布施不果行,後当堕入饿鬼中。 今於无上菩提果,志心思维作施助,欺诳一切诸众生,欲生善趣何可得。 所施之物虽寻常劣少一抟之食等,若意中思维而未果行,如《正法念处经》云:「若思欲施者有纤毫未施,当生饿鬼趣中,若已发愿而不施,当堕有情地狱中。」《分别诸趣经》云:「若人欲收嘉谷实,必於如是嘉禾本。心中发愿欲布施,由悭吝故不施予,彼生饿鬼世界中,所受痛苦无穷尽。」说为饿鬼之因。今既志心思维非徒空言,具足恭敬发言明了,愿常为一切有情助伴,令得无上大乐及人天安乐。又复犹豫,欺诳一切众生,何处善趣可生?不能生善趣也。 寅三、断相违过: 或有弃舍菩提心,能成声闻解脱者, 业果之理不思议,惟一切智能了知。 若尔经云圣者舍利弗先发菩提心已,修行之时,魔乞右手,即断右手,以左手持与之。魔出不悦之言。心生疲厌,舍菩提心,後成阿罗汉,应成相违。舍利弗等舍菩提心,仍证解脱果。业果之理,非异生所能思议,惟一切智方能了知,他人不能思维也。 丑二、失坏他利。分三: 寅一、失坏菩提心,成重罪故,能坏他利;寅二、若障他菩萨法,罪亦同等,当堕恶趣;寅三、明其因相。今初: 菩提萨埵诸堕中,退菩提心为最重。 若有违犯如是行,是坏一切众生利。 失坏发心,於菩萨根本堕中为最重。若犯如是重罪,则坏利他意乐,损减一切有情义利,修行之所依坏故。《大集经》云:「纵百千劫修行十善业道,若发心欲求独觉阿罗汉果,其时即成犯戒过失,失坏律义,起如是心,较他胜罪尤为极重。」谓已受菩萨戒者,舍菩提愿,则成根本堕;未受戒者,失坏此心,其罪较别解脱戒之他胜为尤重也。 寅二、若障他菩萨善法,罪亦同等,当堕恶趣: 若人但於刹那间,障碍菩萨作福德, 即为坏诸有情利,应受恶趣无边苦。 若复有人,仅一刹那,於彼菩萨福德善行而作障碍,即是损减彼菩萨成办有情义利之能力。彼为障者,应受恶趣生无边数返。《寂照神变三魔地经》云:「若人劫夺南赡部洲一切有情财物,且断其命;若复有人,障碍菩萨善法,下至施手畜生一抟之食,其罪较彼重无数倍。」是故於此应当留意。菩萨何处有不可知,此罪极易犯故,若能於此善为防护,依补特伽罗罪生罪之门,多能杜绝故。 寅三、明其因相: 坏一有情安乐事,尚於自身致衰损, 况坏遍满虚空界,有情义利何待言。 如前说所行,何故有无边罪?若坏一有情一生安乐,尚能退失自身增上生,况遍虚空际一切有情无上安乐之因,悉为摧坏,必生恶趣,复何待言。 丑三、障碍登地: 如是由斯罪堕力,复依菩提心威力, 辗转昇沉生死轮,登菩萨地常为碍。 若如前所说,舍菩提心者,其罪堕力,亦具菩提心威力,二者轮流牵引,辗转生死,由业力故当生恶趣,由对治力当生人天。如是往返,久为障碍,不得登於极喜等地。是故当勤励力,宁舍身命亦勿退失菩提心也。 癸二、於学处不放逸行。分三: 子一、慎止恶;子二、勤修善;子三、勤断惑。初中分五: 丑一、若不防止罪堕恶趣当相续不绝;丑二、为佛菩萨之所漠视;丑三、暇满难得;丑四、若生恶趣无暇修善;丑五、暇满难得之故。今初: 是故如其所发愿,我应敬慎期必成, 若不从今奋精勤,愈趋愈下转沉溺。 是故如其所发为利有情当成佛之愿,凡所应学修之事,我当敬慎令其成办。今已发心受戒,今後於所学若不精勤,由罪堕力,当愈趋愈下,相续生於恶趣也。 丑二、为佛菩萨之所漠视: 往昔为利诸有情,无数如来出於世,我由众罪所障复,未得亲承如来教。 我今坏戒仍如此,数数如初难值遇,恶趣逼恼并系缚,备遭割截屠戳苦。 若恃诸佛菩萨救护,以为无妨,过去有无数诸佛作饶益一切有情之事,而我退失发心及所学,以自罪故,不为彼诸依怙之所教诲,如《现证庄严》所谓「虽令胜天降如雨」云等,若冀後来救护以为无妨者,我今若放逸而行,仍复如前,数数仍不得入於诸佛,作盲行境,当相续受苦,应住恶趣中,或虽生善趣,而遭病恼系缚,又复於恶趣中受诸逼恼,割截手足,杀戳其身,痛苦无尽。 丑三、暇满难得。分二: 寅一、若退失菩提心,则难得四缘具足之暇满;寅二、纵得之亦速失坏,故应励力。今初: 既值如来出世间,更得人身具信心, 堪修善法如今者,实为希有难多得。 若作如是想,谓後世得暇满时当勤励力,勿作是想,如来如优昙鉢罗花出於世间,於三藏等圣教敬信得人身,生中国,诸根具足,业果无倒等,堪修善法所依,自他圆满具足,如是者甚为希有,如是堪修二菩提心之暇满何时可得?极难得也。 寅二、纵得暇满,亦速失坏,故应励力: 虽如此日身无病,饮食支身暂未死, 年命刹那难保信,色身须臾如泡影。 若谓已得此身,既无违缘,顺缘亦具,且待後时当勤励力,不可如是推延。无违缘病恼之人身,如白日,言如此日者,谓无病之日,如此时具足饮食等顺缘,无逼害等违缘,而此日仍刹那不住,迅速坏灭,诳惑不实,此身须臾如影,自无主宰,应即今励力,不可推延也。 丑四、若生恶趣,无暇修善。分三: 寅一、生恶趣时,无暇修善;寅二、若生善趣时不勤励力,在恶趣中昧於取舍;寅三、恶趣极难解脱。今初: 以我如今所行为,再得人身尚难必, 若时不能得人身,无缘修善唯作恶。 不应推延作是思维,谓暇满之身,陆续可得,後世修行亦未为晚。如我今所行为,唯恶无善,後世人身尚不能得,若不得人身生於恶趣,唯有造罪,纤毫之善亦不能作,故善趣难得也。 寅二、若生善趣时不勤励力,在恶趣中昧於取舍: 若时有缘能行善,而我不作诸善业, 恶趣众苦所昏蒙,尔时我何能为力。 若时有机缘行善,而我不励力勤修善行,若生恶趣後,长时恒为苦受之所逼恼,於取舍处,悉皆愚迷莫辨,其时我纤毫善事亦不能作,故应及今得暇满时励力勤修也。 寅三、恶趣极难解脱: 若时众善不修行,唯积众罪多无量, 纵经百千俱胝劫,善趣之名亦不闻。 後世得暇满极难,而今世又不修诸善,唯积众罪,百千万劫中善趣之名亦不能闻故。 丑五、暇满难得之故: 以此之故世尊言,幸得人身极希有, 如大海中盲龟项,几希能值浮木孔。 由恶趣中难生善趣,以此之故,如《相应阿笈摩》中:「佛告诸比丘,若此大地变为大海,中有浮木唯具一孔,为风所漂,飘忽动摇,海中复有盲龟,百千万年恒昂其首。汝等比丘,於意云何?大海浮木唯一孔中,盲龟之项宁易趣入否?不也,世尊。佛言汝等比丘得人身难,亦犹如是。若不修善,惟积诸恶,善趣之名亦不得闻。以此之故,佛言如大海汹涌中,海波飘荡往来,有一孔之浮木,经百千万年始浮出水面之盲龟,其颈得穿入浮木之孔,其事甚难,得人身难,亦犹如事。」故於此得暇满之时,当於善法勤致力也。 子二、勤修善。分三: 丑一、由先积有无边之罪,应励力断除;丑二、仅唯一次受恶趣苦,苦虽已尽而恶业不尽之理;丑三、是故於罪应勤对治之理。今初: 於一刹那作罪恶,当堕无间经长劫, 无始轮回积众罪,不生善趣何待言。 如於菩萨起瞋恚心,仅一刹那所作之罪,亦当历劫堕无间狱。无始轮回所积之罪,若不以对治力而摧毁之,因自相续有罪,不能生於善趣,更何待言。故应依四力门勤治罪障也。 丑二、仅唯一次受恶趣苦,苦尽而恶趣业不尽之理: 非唯仅受此罪已,便从恶趣得解脱, 即於正受此罪时,又复广造诸余罪。 或谓所造恶业之果尽已,当生善趣,故解脱恶趣并非难事。不尔,仅唯受先所造业之果已,唯尽彼业果,彼补特伽罗未能便从恶趣而得解脱,如是正受先业苦果之时,时时复造积别余能生重苦之罪故。恶趣所依善力微劣,常积诸罪,当勤精进灭恶趣因也。 丑三、於罪应勤对治之理。分四: 寅一、得暇满不勤修善是为自欺;寅二、现生当受苦;寅三、後世当为恶趣之苦所逼;寅四、应勤止恶修善之理。今初: 获得如是有暇身,我今若不修善法, 诳惑自欺无逾此,愚蒙过此亦无有。 如是有暇之身极为难得,得之能成大义,我今既已得之,於增上生及解脱因之善法,若不勤修,其为自欺,无余方便能过於此,昧於取舍,亦更无愚蒙过此者也。 寅二、现生当受苦: 若我既达如是理,由愚痴故行怯弱, 逮其临欲命终时,必当心生大忧悔。 若我既知当勤止恶修善之理,由愚痴故,於菩提心行之诸学处,後复怯弱,将死之时,自知当堕恶趣,必起大忧恼,是故当生大精进也。 寅三、後世当为恶趣之苦所逼: 地狱烈火难堪忍,若於我身久燔矣, 炽然难忍忧悔火,定当热恼逼我心。 由失坏菩提心等罪,当生地狱中,地狱难忍之火长时焚烧我身,尔时难忍忧悔之火,定当热逼我心,故应励力毋为罪堕所染也。 寅四、应勤止恶修善之理。分二: 卯一、虚度暇满复牵堕地狱等同无心;卯二、当思愚昧之因。今初: 极难幸遇有利地,何幸我今忽遭逢, 我身若尚具慧心,後复牵缠入地狱, 岂非咒术迷我心,令我於此无知觉。 应当作是思维,此极难获得,得已能成大义,暇满有利之地,以谁之力而幸得之?我若尚具能辨利害之慧心,後复牵引堕於地狱者,恐是为恶咒所迷,故我於此时无成办义利之心尔。 卯二、当思愚昧之因: 不知何物令愚蒙,究竟我心有何物。 何物令我愚蒙耶?若为懈怠自在转时,当作是思维,我虽不知何物所迷,令我惑乱,然我心中必有何物令我愚迷也。 子三、勤断惑。分三: 丑一、思维烦恼过患;丑二、於断烦恼之难行不应疲厌;丑三、於勤断能断之性修欢喜心。初中分三: 寅一、思维烦恼害己之理;寅二、不应於烦恼修忍;寅三、为摧烦恼奋起心力。初中分四: 卯一、令我不能自主;卯二、造无量苦;卯三、为害之时无尽;卯四、不可为烦恼助伴之理。今初: 瞋恚贪慾诸怨敌,并无手足能动转, 亦非善巧具雄力,云何役我如仆使。 跟随烦恼所摄之贪瞋等我之诸敌,既无手足,亦未持兵仗,既非大力勇士,亦非善巧智臣,云何此诸烦恼,能役使我,令我不能自主也。 卯二、造无量苦: 泰然安住我心中,恣意於我作侵损,於彼含忍不愤发,所忍非处堪诃谴。 若时诸天及非天,悉皆群起为我敌,彼终不能牵挽我,令入无间烈火中。 彼烦恼敌具大力,能一刹那抛掷我,须弥一触成灰烬,猛烈无间巨焰中。 彼安住於我心中,恣意以地狱等苦而损恼我,於彼含忍而不发愤,忍所不应忍,是极应诃谴之事。应视烦恼如仇,精进消灭之。又烦恼之性相差别、因及作业等,如《现观论》所说应知,而主要应致力观其过患也。若时天及非天等,悉皆一致群起与我为敌,若我不随烦恼自在而转,彼等终不能牵我令入无间火内。唯自相续之烦恼,是我劲敌。无间烈火,若遇之者,须弥山王,亦能灰烬无余,烦恼能於一刹那间,掷我入於其内,故於烦恼敌,应精进摧伏也。 卯三、为害之时无尽: 我标所有烦恼敌,长时相逼无终始, 世间所有诸怨仇,未有如斯长相守。 复思别余过患,我之随一烦恼怨敌,皆常时存在,无间终始,别余世间怨敌,未有能经历长时如彼烦恼之久者,仅修一次烦恼之对治,任於何处彼终不复生,故应如流不断恒常精进,尽力摧伏烦恼也。 卯四、不可与烦恼为助伴之理: 若能随顺及承事,他人悉为作利乐, 诸烦恼敌徒顺承,後仍若厄相逼恼。 若於世间别余怨敌,以饮食等随顺承事,而作依止,彼等悉当为我助伴,令得利益安乐。若依诸烦恼敌而作承事,使其势力增长,後复以苦痛来相逼恼,故唯精进摧伏之,方为令自身安乐之道。 寅二、不应於烦恼修忍。分二: 卯一、思维於心能作损恼;卯二、思维於身能作损恼:今初: 如是恒时相续为怨敌,损恼大聚唯一增长因, 若於我心不动常坚住,何能欢喜不畏生死轮。 如是常时存在无间终始与我为敌之烦恼,能普令苦等损恼大聚增长唯一无比之因,决定安住於我心中,何能於生死中欢喜无畏。既无安乐之时,故应精进摧伏烦恼。 卯二、思维於身能作损恼: 此是生死坚牢巡逻者,亦是地狱等处行刑手, 若住我心贪着缠网中,何由令我身心得安乐。 烦恼不许有情出离生死,故是生死牢狱之逻卒。又化作深阱等地狱,能杀戮恶趣天人等,故为行刑屠脍。此诸烦恼,若住於我心中所有贪着之网、不如理作意之内,焉有安乐之时?身心皆无安乐之时也。 寅三、为摧烦恼奋起心力: 乃至此敌未见决定降伏时,一切时中我当不舍勤精进, 若人稍作损恼尚且发愤怒,我慢盛者未降斯敌勿安眠。 若尔,一切不可爱乐之事,悉因烦恼而生,何时我於此难忍之怨敌,未现见其决定降伏,一切时中,我应勤修烦恼对治,刹那不舍。人偶遇世间轻微损恼,如以恶语相加等,亦忿恚怀恨,我慢增长,於彼怨敌,若未摧伏不能安寝,精进不懈,摧烦恼敌,亦应如是精进也。 丑二、於断烦恼之难行不应疲厌。分三: 寅一、能伏烦恼披甲,精进於彼难行不应疲厌;寅二、为摧烦恼而起精进之利益;寅三、故於摧烦恼之加行应勤精进。今初: 不杀自死世间众苦烦恼敌,对垒交锋奋力克敌欲致果, 纵为锋镞中伤创钜痛亦深,所求大欲未成犹不甘退却。 况为长时一切众苦因,唯一自性怨仇欲摧伏,纵令能生百千诸苦痛,应须勇毅不却何待言。 不杀亦自然任运而死之苦,由诸烦恼而成。彼诸可悲愍者,军阵合会,攻坚陷阵之时,为励力欲摧伏敌军,虽为枪箭等兵器所中而成重伤,然摧伏敌军之事未成,尚终不退却。今於常时能成众苦之因,有生以来与我为仇之唯一怨敌,决欲摧伏,所有一切难行,纵有百千寒热饥渴等苦加之於我,其应奋勇坚毅百折不回,乃至惑敌未伏以前,不舍精进,更何待言? 寅二、为摧烦恼而起精进之利益。分三: 卯一、难行为自利圆满之因故应安忍;卯二、难行为他利圆满之因故应安忍;卯三、先已发誓愿当令成就之理。今初: 为无义事遭敌曾负伤,犹如严身之具常矜炫, 为成大义而奋正精勤,纵受诸苦於我何足恤。 世人为无义小事,身为敌所创伤,常指以示人曰,此某时所负伤也,如身庄严而炫耀自得。今为成圆满正觉之大义,发正精进之时,我纵受难行之苦,何足为害,唯是利益,应当依止也。 卯二、难行为他利圆满之因故应安忍: 若渔若猎或复事农田,仅为自身温饱支身命, 祁寒蝎暑逼恼犹堪忍,利众生故何苦不能堪。 渔人捕鱼,猎人猎兽,农人耕稼,以自存活,仅求养活自身,尚能忍受寒热等逼恼。为成办无余有情一切安乐,如我所受难行,何不能忍应安忍也。 卯三、先发誓愿当令成就之理: 十方虚空尽边际,有情烦恼誓愿断,既发是愿而自身,不能解脱诸烦恼, 於己忖度不自量,所言安得非欺妄,是故常应勤精进,摧诸烦恼毋退缩。 或谓虽许摧伏他人身心烦恼,然不应勤摧自己身心烦恼,如是即堕於寂灭边故。其理不然,已发心誓愿解脱十方尽虚空际一切有情烦恼,若时己身尚於诸惑不求解脱,既不顾他利,自利亦不能圆满,随烦恼自在而转,不知自量,复言当解脱他人一切烦恼,岂非狂妄?自为生死系缚,利他不能圆满,故於摧伏自身烦恼应勤精进也。 寅三、於摧烦恼之加行,应勤精进。分二: 卯一、应勤烦恼之对治;卯二、任於何时悉应勉力,勿随烦恼自在而转。今初: 我於此事应贪着,怀恨不舍而遣除, 虽如是具烦恼相,能断烦恼非所断。 或谓若言我於此烦恼对治品应当贪着,深信倚任,於烦恼应执恶不舍斗争摧伏,即於能断对治法生着,於所断执恶不舍,亦是烦恼是所应断。不尔。贪对治法,忿恨所断,现如是相之相似烦恼,是能摧烦恼之对治品,非所断类。本论後文又言应摧伏者,是所断已净,不须更以能断对治制伏故。 卯二、任於何时悉应勉力,勿随烦恼自在而转: 刀锯鼎镬加我身,虽断吾头亦易事, 终不应於烦恼敌,甘心俯首而归顺。 欲断烦恼,众多苦不可量,何不即随顺烦恼为善?不尔。虽以火焚死,或断我头,亦较轻易,不过舍现世之身而已。烦恼怨敌,能生地狱等大苦,障令不得所乐义利,故无论如何,终不应於彼归敬,随其自在而转也。 丑三、於勤断能断之性修欢喜心。分三: 寅一、自相续之烦恼根本拔除已,彼无安住所依;寅二、从颠倒因生故,若依精进必能断除;寅三、根本拔除已,彼决无余处更可依止,故应断除。今初: 世间怨敌被驱虽出境,还於他国潜伏收残余, 养精蓄锐卷土复重来,烦恼怨敌其相不如是。 若烦恼如世间怨敌,一次驱去,有力之时,复来为害,於彼唯有随顺。不尔。通常世间怨敌,一次驱去,复住於他处,收复诸城,蓄养精锐,有力之时,为报仇故,又复还来。烦恼怨敌,相不如是,根本拔除已,更不能住於他处,亦不能有力还来故。 寅二、从颠倒因生故,若依精进必能断除: 烦恼以识烦恼慧眼断,从何心中遣除更何往, 住於何处还来为我害,唯是自心怯弱乏精勤。 烦恼一次根本拔除已,更无安住之所依故。烦恼根本从颠倒生,以通达空性之般若慧眼,励力断其种子,断已即已由我心中遣除,更复能往何处?依何处住长养力能,复来为我作损害乎?必不能也。若能如是者,亦唯由不能精进一次拔除自身之怯弱心为害也。 寅三、根本拔除已,彼决无余处更可依止,故应断除: 是诸烦恼不住於境不住於根不住中,此外亦复不住他处依於何处损有情, 彼如幻故心离怖畏正知不倒勤精进,为无义事地狱等苦何能侵损及我身。 或谓诸惑从自相续而生,自性成就,一种亦不能断。诸烦恼自性不住於色等境,若如是诸阿罗汉见色等时,应生烦恼故,如是亦不住於眼等根聚,思维住理之义时,虽有眼等不缘烦恼故,亦不安住於彼等中间,亦不住於彼作业之外。故一次根本拔除已,彼诸自性成就之烦恼,依何处住,於诸有情而作损恼?任於何处亦不存在故。此烦恼自性成就故如虚空,而如幻显现,自性成就,尔时於彼作自性成就不能根本拔除想,为断烦恼,应勤精进,生起通达空性之般若,断其怖畏。既能如是为无义事,何能令地狱等诸恶趣苦损恼於我?不应理也。昔诸师亦言,种子拔除已,於彼诸处悉皆不住也。 壬三、摄义: 如其宣说应修诸学处,如是思维应当勤奋修, 不听医言而欲求医治,其疾能疗古今所未有。 如前所述多方思维,前所言之菩提心,及为守护学处故,如佛所教,不放逸励力修行。若患必需疗治之病,而不听治病医生之言,其病能愈未之有也。如未医治故。是故应遵我佛医王教言,励力而断烦恼。 摄颂云:令自相续清净离罪染,不坏善法辗转益增上,应须坚毅勤修毋懈怠,转依善巧恒常具恭谨。 辛二、出品名: 入菩萨行论广解佛子津梁释不放逸品第四竟 [book_title]入菩萨行论广解卷五 庚二、特释学戒之理以护正念知,为清净防护一切善法之方便。分二: 辛一、总科;辛二、别义。初中分三: 壬一、发心已应学学处之因;壬二、明方便般若别别而学不能成佛;壬三、释学所学之次第。今初: 惟发愿菩提心功德虽大,若不以修诸学处为心要,不能成佛,故应学菩萨行。如《三摩地王经》云:「是故应以修行为心要,何以故?童子,若以修行为心要,无上圆满正觉不难成就故。」《修次》初卷亦云:「如是发心之菩萨,知自调伏未调伏他,於自身施等修行,应勤加行。若不修行,不能成菩提也。」修行亦唯是受戒已,学所应学而已。 壬二、明方便般若别别而学不能成佛: 成佛之道,须依无倒方便,依於倒误之道,任其如何励力,所求之果不可得故。仅唯无倒,支分不具,果亦不生,故应学於完全而又无倒之学处。彼复云何?如《毗卢现净经》云:「秘密主一切智智,从悲心根本生,从菩提心因生,是依方便而到彼岸。」即是大悲心与世俗胜义二菩提心及施等波罗蜜也。 壬三、释学所学之次第: 受持愿菩提心已,先修欲学学处之欲心,次应受菩萨戒,次於学处应如法学。学处种类如《经庄严论》说,摄於六度,观待增上生,观待二利成就。利他一切种圆满成就,摄一切大乘,依一切种道或方便增上,观待三学、六度之数决定。此中复分六度之因、体性、差别、名义及果。初因者,谓殊胜大乘种性,及内缘依止善知识,而缘大乘广大经藏,般若大悲所摄持之菩提心也。二体性者,布施体性谓善舍心及彼意乐发起之身语业。持戒体性者,谓断除害他为根本,及唯为自利独求解脱之断心所摄持。安忍之体性者,谓於损恼及所生众苦安忍不动之心,及於法安住甚深胜解。精进体性者,谓为摄善法及饶益有情故,心现踊跃,及由彼发起三门业之发动。静虑之体性者,谓心於随一善所缘专注一境。般若之体性者,谓缘於胜义或世俗境於安立法最极分别也。第三差别者,布施中有法施、财施、无畏施。持戒中有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忍辱中有耐他怨害忍、安受众苦忍、谛察法忍。精进中有披甲精进、摄善法精进、饶益有情精进。静虑中有现法乐住静虑、成办功德静虑、饶益有情静虑。般若中有通达胜义般若、通达世俗般若、饶益有情般若。第四名义者,梵语拉那,言於所施物能舍,是布施义。梵语屍罗,言烦恼热恼能令清凉,是律仪义。如是由定名之门能忍瞋忿,故名忍辱。於胜法加行,故名精进。持心,故名静虑。通达胜义,故名般若。第五所得果者,如云布施受用戒安乐等。体性及差别,如前广释。波罗蜜多道次广略二种应知,修行之理今当释。 辛二、别义。分二: 壬一、释论文;壬二、出品名。初中分二: 癸一、广释修行之理;癸二、结归应须实修非唯空言。初中分四: 子一、守护学处之方便为守护心;子二、守护心之方便为守护正念知;子三、以正念知守护心学行之理;子四、学处完全圆满之支分。初中分三: 丑一、由守护心即能守护一切;丑二、明其故;丑三、励力守护其心。初中分三: 寅一、总明应守护心;寅二、失坏心之罪过;寅三、守护心之利益功德。今初: 诸欲守护学处者,首须谨畏护其心, 若於自心不防护,必不能护其学处。 诸欲守护施等学处令不失坏者,於颠倒境应极谨慎防护其心令勿摇动,若纵心散乱而不防护,能护其学处者决定无有也。 寅二、失坏心之罪过: 由於放纵心象故,能作无间大损恼, 虽有狂象未调驯,所作损害犹逊此。 若於颠倒境放纵心象,能致无间大患。通常狂醉难调之巨象,不能现世为患如此之甚,故应励力守护心也。 寅三、守护心之功德。分二:卯一、总明;卯二、广释。今初: 若人常持正念绳,系自心象不暂舍, 一切怖畏悉不生,一切众善在掌握。 普於三门,悉以正念绳,於善所缘,牢系自心巨象,於现後世悉无一切怖畏,三士道次第一切善法,悉在掌握,故於善所缘,任何时中,不应失念也。 卯二、广释: 虎狼狮象爪牙銛,蚖蛇怨敌心怀毒,泥犁守者面狰狞,魔女空行夜叉等。 但能系执於此心,彼等悉皆受拘系,但能调伏於此心,彼等悉皆受调伏。 应系心於善所缘境,猛虎狮子巨象猿猴毒蛇乃至一切人类怨敌,後世有情地狱之狱卒,以明咒伤人之魔女空行等,及夜叉象,所作损害,但自心能以正念绳系於善所缘,即能遮心怖畏之因,由是彼诸怖畏悉如被拘系,毫不能为害。但由正念正知之门,能调自心,令不趣於罪行,彼等悉皆如被调伏,故应调伏其心也。 丑二、明其故。分二: 寅一、过失依转心起;寅二、功德依心转起。初中分三: 卯一、引经;卯二、释理;卯三、摄义。今初: 是故世尊正宣示,谓言一切诸怖畏, 一切痛若不可量,皆由此心而出生。 自身所受之怖畏痛苦,皆自心造。是故能仁於一切所知无倒宣说,谓现後世一切怖畏无量痛若,悉唯由自恶心所生。如佛於《宝云经》中云:「心自在故一切法自在。」又云:「善或不善之业悉由心所积集。」又云:「心为一切法前导,若遍知心即遍知一切法。」《法集经》云:「诸法随心转。」皆明此义。 卯二、释理: 有情地狱诸刀剑,谁为主宰而制作, 热铁地基谁铸造,众多女鬼从何出, 如是一切出生因,佛说皆由造罪心。 有情地狱中受苦者,若非由其先造罪心之所出生,有情地狱之兵杖刀剑等,谁为制造?舍自在天等外别无能造作者也。彼诸炽然热铁地基是谁所造?崎岖石山之上,上下不息之女鬼等,复由何出生?更无别余能作者故,无因而生亦不应理,故彼一切悉唯由自造罪心生。佛於《正法念处经》等作如是说也。别本或有作「大猛火聚」者,系不正本。 《正法念住经》云:「有情敌中大怨敌,此外更无别怨仇。」或有未细谙因明者,轻毁业果,作如是说,谓人见清水、鬼见脓河,是先恶业增上显现,此中鬼等所受用之脓河纤毫亦无,若有於人亦应显现,然不显现故。此说於法不应道理,若许於彼显现非有即是虽有而无者,地狱猛火亦唯先世恶业异熟增上所现,应许此中无火,於劫尽时,亦应言最後地狱亦无,便谤业果也。且於人可以显现者亦不成也。如顺世外道及汝所许,地狱中亦应无生苦之冷热触也。 卯三、摄义: 是故於此三界中,可怖无过於心者。 若尔一切罪悉依心转起,则三界一切悉由心造,此外更无可怖之事也。 寅二、功德依心转起。分六: 卯一、布施依心转起;卯二、持戒依心转起;卯三、忍辱依心转起;卯四、精进依心转起;卯五、静虑依心转起;卯六、般若依心转起。初中分二:辰一、非必悉免有情匮乏布施波罗蜜多方为圆满;辰二、由修舍心施到彼岸。今初: 若须尽救众生贫,方名布施波罗蜜, 现前今尚有贫人,诸佛云何到彼岸。 若施波罗蜜,须令众生悉免贫困方为圆满,若今尚有贫乏众生,以彼有故,昔诸佛救护尊,施波罗蜜云何圆满?不应圆满也。 辰二、由修舍心施到彼岸: 一切所有及其果,尽施於人舍心生, 说名布施波罗蜜,是故彼唯心体性。 是故佛说尽舍身财善根所摄一切法,及其福德果报,悉欲施与众生,由修此舍心,施波罗蜜便成圆满,以此之故,施波罗蜜唯依心转。 卯二、持戒依心转起。分二:辰一、非要待无所杀之有情戒波罗蜜方为圆满;辰二、由修断离心戒度成圆满。今初: 尽驱鱼鸟至何方,令彼悉免遭杀害。 非要待无所杀有情,戒波罗蜜方为圆满。若欲尽驱鱼鸟野兽等至於何处,令任何人亦不得杀之,必不能也。 辰二、由修断离心戒度成圆满: 由其成就断离心,说名持戒波罗蜜。 以此之故,由修断离恼害意乐及不与取意乐之心圆满,戒波罗蜜圆满。经云:「何谓戒波罗蜜?谓不损恼他之断心。」 卯三、忍辱依心转起。分三: 辰一、法;辰二、喻;辰三、法喻合。今初: 悖逆有情等虚空,何能一一皆折伏, 但能摧自忿恚心,一切怨敌皆调伏。 但能摧伏忿恚之心,外诸怨敌悉皆如被摧伏,即为忍辱圆满,应非要待瞋恚所缘之境灭尽。悖逆有情如虚空无边,云何能令彼等悉被摧伏?势不可能故,是故忍辱亦随心转。 辰二、喻: 欲持广皮覆大地,尔许皮革何可得, 但敷皮革衬富罗,大地无处不普覆。 为免刺等伤足故,欲於地上悉以皮革覆之,尔许皮革何由可得?如是欲免刺等伤足者,但以靴底大小之皮革衬自足下,等同地面悉皆被覆也。 辰三、法喻合: 如是外境一切法,非我力能可遮止, 但须遮止於自心,何须更复遮余法。 如上引喻,外境能作损恼之一切法,我欲悉皆遮止,亦势不可能。但须遮我此心缘彼等境而起瞋恚,由修此行,忍辱便成圆满。我何故更须遮余诸瞋恚境,不能亦不须遮彼故。 卯四、精进依心转起: 一念净心所生果,能生梵净诸天等, 唯由身语所起行,得果微劣不如是。 精进修行究竟,亦依心转。如修初禅等住,仅一生起等住所摄明显喜心,亦能生梵天等处,若不依有力之心,与身语俱之心所得果,味着微劣喜受,不能如是生於初禅等处,故唯依有力之心随转也。 卯五、静虑依心转起: 佛言纵於长时中,念诵勤修诸苦行, 心於余境而驰散,虽持明咒终无益。 静虑波罗蜜多心离沉掉,亦自能圆满。若依厌患作意摄持之心,虽长时持诵陀罗尼及修断食等苦行,心於外境驰散,仍是无明。佛於经中告诸比丘,心於欲境驰散,而修念诵苦行等,空无果也。谓不能与所欲求之果,唐劳无义也。 卯六、般若依心转起: 若人於此胜法要,心之秘密不了知, 欲求安乐除诸苦,唐劳漂流无义渊。 般若於心随转,若任何补特伽罗,於法要或殊胜义,於非器不开示故,彼於心之秘密胜义谛不能了知,虽欲证无上乐,摧生死苦,唯漂流无义深渊,不能得其所欲,故般若亦随心转也。 丑三、励力守护其心。分二: 寅一、总明;寅二、别释。今初: 是故我今於此心,应善执持善防护, 若除防心真忏悔,别余忏法多何益。 既止恶修善,皆如是依心随转,故应以正念知,善持自心,严密防护,勿令失坏。除防心为真忏悔外,别余念诵等不防心之忏法,虽多何益,无所用也。 寅二、别释。分四: 卯一、防心之法;卯二、应须防护之理;卯三、防护之功德;卯四、为护心故力存正念。今初: 如於取暖群居处,应须谨畏护创伤, 如是居於恶人群,亦应常护自心疮。 如人身有疮,若居取暖之处,与掉举不慎之众共住,常谨畏慎护其疮。今若处於能为生烦恼缘之众中,亦须常护其心疮,若不防护,由彼外缘,便能断善趣及解脱道之命也。 卯二、应须防护之理: 若畏身疮轻微苦,尚须谨慎而将护, 众合山压诸怖畏,如是心疮能不护。 为怖身疮小苦,尚应谨护其疮,为怖畏失坏其心,当受众合地狱山压等苦,如罪堕心疮,何能不护?应思维其重大过患而守护之也。 卯三、防护之功德: 若能安住如是行,任处恶人众会中, 或复居於妇女内,坚勤护戒无坏失。 若安住如是灭烦恼行之缘,虽处具瞋恚之恶人众中,或具贪染之女人众中,亦无不可,精勤护戒,心能坚住不坏也。 卯四、为护心故誓存正知: 宁失利养及恭敬,乃至身命亦可舍, 亦宁失坏余善法,唯此胜心勿失坏。 我之衣食等利养、礼拜等恭敬,乃至资生养命之缘,悉可丧失,亦宁可失坏除防心善外别余善法,唯此大乘心,无论如何不可失坏也。 子二、护心方便护正念知。分二: 丑一、总明;丑二、别释。今初: 诸欲守护心者前,我今合掌虔诚请, 愿於正念及正知,励力常时勤护守。 若离正知,不能护心,故我寂天,今对诸欲守护其心者前,合掌启请,愿於此无忘善所缘相之正念,及观察三门时非时之正知,常勤守护,宁舍生命,亦毋坏失也。余本或作勤护戒者,亦作如是释也。 丑二、别释。分二: 寅一、不正知之过患;寅二、守护正知之方便为守护正念。初中分五: 卯一、离正念知一切所作悉下劣无力;卯二、般若不能清净;卯三、律义不能清净;卯四、失坏先所积之善法;卯五、障未作善法成就。今初: 世人若为病所缠,於诸事业无能力, 如是愚昧所缠心,於诸事业亦无力。 世人若为病所缠扰,耕种等事悉无能力。如是若心为昧於取舍之不正知所缠,於一切善业皆无能力也。 卯二、般若不能清净: 若时心不具正知,虽有闻思修等善, 宛如罅漏瓶中水,空劳汲引难贮积。 若离正知,般若不能圆满。具不正知之心,先纵精勤闻思修,譬如罅漏之瓶水,不能贮终归漏失,失坏正知之後不能安住正念,般若终失坏也。 卯三、律义不能清净: 纵具多闻及净信,常时奋勉勤精进, 由不正知之过患,终为罪堕所染污。 纵具多闻,於法净信,多方奋勉勤修善法,若於取舍处,昧无正知,由斯过患相续便为罪堕所染,故应励力守护正知也。 卯四、失坏先所积之善法: 不正知如诸窃盗,随於坏失正念起, 虽勤积集诸福德,如被盗劫趋恶趣。 不正知之人,为诸烦恼贼,随忘善所缘坏失正念之後,劫先所集诸福德财,近所积集亦被劫夺,如人被盗,便趋贫困,善法贫困,便趋恶趣也。 卯五、障未作善法成就: 如斯烦恼劫贼群,常时乘隙伺人便, 遇隙乘机劫善根,能坏一切善趣命。 若不以正知守护,此烦恼劫贼群,正寻求劫夺善财之机会,若得其便,即劫夺善法,且摧坏其善趣及解脱果之命根,如是思维不正知之过患已,应励力守护善观三门所作之正知也。 寅二、守护正知之方便为守护正念。分二: 卯一、总明;卯二、别释。今初: 故须常以正念力,护意根门无暂舍, 若稍纵念急摄心,正念恶趣诸损恼。 不正知过失甚多,故为守护正知,应恃不忘善所缘之正念,闭置心房之中,任何时中,不许越其门间一步也。若失正念,亦应念恶趣诸损恼,无问收回安住心中。 卯二、别释。分三: 辰一、外缘依心善知识;辰二、内缘如理作意;辰三、由正念生正知之理。今初: 或从师长或善友,或复依心亲教师, 具足善根能畏敬,正念无难自生起。 守护正念之方便,依自和尚、阿闍黎、同梵行诸尊重者,或诸善友,或依亲教所说教授,知惭识愧,由惧他诃厌故,具足善根之补特伽罗恭敬学处,不忘善所缘相之正念,自易生起,於闻思修三任有所作,悉应善护正念也。 辰二、内缘如理作意: 诸佛如来及菩萨,常时具足无碍眼, 我身恒时正安住,诸佛菩萨圣目前, 如是思维具惭耻,恭敬怖畏如是思。 复次诸佛菩萨,於诸时处,一切所知,具无碍见,我常安住一切诸圣目前无有覆藏,如是思维,观自羞愧,恭敬大师及法,怖畏异熟,当如是思维具足正念也。 辰三、由正念生正知之理。分二: 巳一、生正念之理;巳二、由彼生正知之理。今初: 如是亦能数数生,正念随念於诸佛。 如是思维,随念诸佛并法僧功德之正念,於彼补特伽罗数数生起,故亦易能生三宝正念也。 巳二、由彼生正知之理: 若为守护意根门,其时正念能安住, 尔时正知即现前,纵或暂失能复生。 由斯正念,何时为守意根门防护烦恼正念安住,其时即有观察是时非时、应不应作、如实而知之正知,偶一失坏,亦能回复。修行善不善巧,视守护正念正知之法如何,故於此应善巧也。 子三、以正念知守护心学行之理。分三: 丑一、学律仪戒之理;丑二、学摄善法戒之理;丑三、学饶益有情戒之理。初中分二: 寅一、於三门串习励力;寅二、守护勿失。初中分三: 卯一、观察身语串习;卯二、观察意串习;卯三、释应心应作分齐。初中分四: 辰一、身有所作先观其意乐;辰二、属於瞻视等之所学;辰三、配合别余威仪;辰四、观察心住串习。今初: 初以如是正知心,若知此事有过失, 尔时即应舍所作,寂然而住如株杌。 於往还等时,若先了知如是发起心此有过失,此无过失,其时若见发起心有过失,即应正念对治法,持心而住,不为罪力所动。 辰二、属於瞻视等之所学。分四: 巳一、总明眼瞻视之诸行;巳二、疲劳时应如何;巳三、他补特伽罗来前时当如何;巳四、憩息之时当如何。今初: 见之无义唯散乱,我终不应观此境, 常时如是应思维,目不他瞬正瞻视。 我於何时终不散乱观无义境,令心失坏故。决定思维唯善所缘,恒时瞻视,目光所及唯应及一中轭许。 巳二、疲劳时应如何: 若为暂息疲劳故,偶一放目瞻诸方。 为调身界或作观疲劳,为息劳倦故,应偶一放目观诸方隅。 巳三、他补特伽罗来前时当如何: 若见有人来目前,舒颜平视赞善来, 谛察道途怖畏故,亦应数数观四方。 如是瞻视之时,若见有人在目及处,或行来至前,应舒颜瞻视,赞言善来。又复行道之时,为观道中有无怖畏,亦应数数观察四方。 巳四、憩息之时当如何: 憩息之时应回顾,审谛观察於後方, 前後审视谛观已,或当前进或退行。 又憩息已起行之时,面当向後,观察後方有无他物等。既观前後有无坑坎险地等,知其所应而後进退也。 辰三、配合别余威仪: 如是一切时处中,知所当为而後行。 如是於身语所作一切时中,应知是自他利益所须而後行也。 辰四、观察止住诸行: 是否身应如是住,当於事先预思惟, 今我此身如何住,复应时时勤观察。 坐於何处之时,应预思维身之所作,知身应如是住,次於当时,复应观察,此身安住如何威仪,勉成无过之习惯也。 卯二、观察串习。分二: 辰一、系心善所缘境;辰二、观察於善法能否专注一心。今初: 心如狂象未调驯,正法於心如大柱, 云何系心令不逸,如是常时应练修。 心如狂象醉傲难调,自所承许专修之法,心所缘境犹如大柱,云何能系心所缘令不纵逸?即应勉力为之,常应如是练修也。 辰二、观察於善法能否专注一心: 若人勤修三摩地,终勿刹那纵放心, 今我此心何所行,应当如是勤观察。 我今正勤修三摩地,无论如何於善法不应动摇,虽一刹那亦不许彼驰散余境,应再再分别观察此心,所修仪轨是所应修抑不应修也。 卯三、释应止应作分齐: 怖畏大施会等俱,若力不能许听便, 是故佛言行布施,应当舍置於律仪。 害自生命之怖畏,及供三宝等之大施会,彼关系多数有情义利等故,若自身心极小细行有力不能及者,开许听便。《无尽慧请问经》云:「如是布施之时,持戒所摄法应当暂舍。」言二者若不能同时并行,以学布施为主之布施时中,於微小律仪不能修者,当舍置也。 思应先作当从事,此外更不思余法,即於此事系其心,唯求成办於此事。 如是所作皆善妙,并修余法非所能,不正知之随烦恼,如是能令不增长。 经文所说是应先於道之次第善巧,再依次修令圆满之义。由布施故,戒转殊胜,云何言舍置耶?凡定须依次而学之事,先以慧心思维而从事其事,此外更不思维余法,谓最初从事布施,即於彼系心思维,立求此布施即时成就。若如是於道次第决定而学,一切悉皆巧成就。若不然者,前後次第颠倒,二者皆不能究竟成办也。若能如是无倒了知道之次第,不知次第之不正知随烦恼,即不能增长,故於道之次第应善巧也。 寅二、守护勿失。分二: 卯一、身之所学守护勿失;卯二、心之所学守护勿夫。初中分三: 辰一、勿随散乱自在;辰二、断无义行;辰三、作所作时观察发起意乐。今初: 戏笑谈论有多门,希有奇观亦多种, 若时趣入此等事,於彼贪着应断离。 王贼谈论等种种戏笑之语,及歌舞等多种希有奇观,悉皆不应趣入。若有必需或为他所使,应於其事断离贪着。 辰二、断无义行: 无故掘地断生草,或复占相观星宿, 应念如来制学处,即时恐惧而弃舍。 无故掘地断草,及占相观星等,虽非比丘,亦应正念如来所制学处,恐惧过患,即时舍弃也。 辰三、作所作时观察发起意乐。分三: 巳一、总明;巳二、别释;巳三、摄义。今初: 若於何时欲动身,或於何时欲发语, 先应审观於自心,具足正理坚毅行。 若於何时欲动身或欲发语,应先观察自心,勿随罪恶自在如何进退,应依正理坚毅而行。 巳二、别释。分五: 午一、欲生烦恼之时当如何;午二、掉举等时当如何;午三、得利养恭敬时当如何;午四、思维利他时当如何;午五、欲生瞋忿怯弱时当如何。今初: 若时自心具贪着,或复欲起瞋恚意, 应当静止如槁木,勿动其身勿发语。 若时自心欲起贪瞋,其时身勿作事,语勿发言,力持对治,如槁木而住。 午二、掉举等时当如何: 或由掉举或戏笑,或具我慢或醉傲,或复由於激恼心,或复研磨思欺诳, 或时自赞作阿谀,或复毁他与讥谤,或作轻侮或斗争,尔时应如槁木住。 若於境散动而掉举,或以戏言而为调笑,或恃功德而兴我慢,或恃壮盛而起醉傲,或触他隐恶故令激恼,研磨者求利不知足,或以诡谲诳惑於他,或称己功德衒扬自矜,或诃他过失而兴讥谤。或作轻侮,或与斗争,其时唯有依对治法,寂然不动,如槁木而住。 午三、於利养恭敬当如何: 欲求名利与恭敬,或复贪求徒眷众, 或求於己心顺承,尔时应如槁木住。 欲求资财等利养、敷座等恭敬,及悦耳美闻,或欲求仆使眷属,及令己身心适悦之顺承,尔时应功持对治,如槁木住。 午四、思维自他利时当如何: 利众生事欲轻弃,渴欲追求唯自利, 若时作意欲发言,尔时应如槁木住。 思维自他利时,若轻弃他利,唯求自利,欲发诸语言,彼补特伽罗,尔时即应如槁木住。 午五、欲生瞋忿怯弱时当如何: 不忍懈怠而怖畏,如是无惭及诳妄, 贪着自党心生起,尔时应如槁木住。 於瞋恚及苦等不忍,於善法不踊跃,由懈怠自在,於修善等之怖畏,如是毫不检束之狂妄无惭,无稽妄语,贪着自党亲友,如是等心,应以加行力持对治,如槁木住。 巳三、摄义: 如是恒应自观心,若具烦恼勤无义, 应如勇士具大力,对治克服坚执持。 如是於烦恼心及动无义事之心先观察已,尔时应如具力勇士对治其心,坚固执持,令勿趣於恶事。 卯二、心之所学守护勿失。分三: 辰一、别以对治守护;辰二、共通对治;辰三、修对治加行之理。今初: 极深胜解殊胜信,坚毅恭敬谦下心,知惭识愧具怖畏,寂静勤求悦众心。 若遇愚人作相违,於所欲求无厌患,烦恼使彼生此心,如是思维悲愍彼。 云何守护其心?於诸所学断除犹豫及颠倒解,具极深胜解。於三宝及诸所学深信悦乐,至诚倚任,具殊胜信,意乐加行,坚固恭谨,普於一切具谦下心。由自尊重,耻诸罪行,具足惭愧。思维过患,於异熟业果,具足怖畏。诸根寂静,诸有所作恒求令他欢喜。若於人作饶益,或有愚人积生瞋恼,作不随顺行,违所欲求,亦终不厌患,且生悲愍,谓彼是烦恼所生,自无主宰,故生此心,应令彼离烦恼,勿令自己随烦恼转。如《经庄严论》云「恒常思维彼由罪力不自主,具智慧者,於人勿执责罪心」等。又《四百论》云:「瞋病由鬼所持,非由医人所迷乱,能仁观见诸烦恼,但离烦恼不弃人。」 辰二、共通对治: 於诸无罪善事中,不损於己利有情, 犹如幻化无自性,应常坚持如是心。 无随行自性诸罪之诸善事,多分以不损於己而能利益有情为增上,由以通达空性般若摄持故,作事如幻化,常持其心令无骄慢。 辰三、修对治加行之理: 得此殊胜有暇身,须经长劫熟思维, 应当坚持如是心,令不动摇如须弥。 费时经久备历艰苦,方得此殊胜有暇之身,如是再再思维暇满大义难得,如前所说思维应成办大义之心,应坚固执持,如须弥山,无论如何终不动摇也。 丑二、学摄善法戒之理。分二: 寅一、断除身执去不学戒之因;寅二、於修善应善巧。初中分五: 卯一、於身不应贪着之喻;卯二、修身不净观;卯三、身不坚实想;卯四、於身不应贪着之理;卯五、身速坏故应用以修善。今初: 鸟鸢贪食死凛肉,互相攫夺与斗争,死时汝心不知忧,今何为身起诤竞。 执持此身为我所,何为防护劳汝心,心与此身既别异,身之所属心何涉。 人死之时鸟鸢等鸟,贪死屍肉,悉来攫其屍身,互相争夺曳之他处,心於其时不知忧恼,然则今时何故贪着於身而与诤竞?不应贪着也。以此之故,汝何故执此身为我所而爱乐守护之?贪着此身能生众多不可爱乐事故。若谓此身是自己之所切需,汝心与身二者既各各别异,心既不久即舍此身,身亦舍心,身之所属於心何涉?不应执为我也。 卯二、修心不净观: 问愚痴心尔何故,不於木像而执持, 此不净聚朽机轮,勤加防护有何益。 若谓从本以来久执为我不应弃舍,於无我中愚昧执我之愚痴心,汝於不净之身若执为我,何故於洁净木像不执为我,而守护此不净聚积垢秽朽坏之机轮,是何理耶?不应贪着故。 卯三、身无坚实想。分二: 辰一、於身份分剖析而观,毫无坚实法可保信者;辰二、於无坚实法不应贪着。今初: 先从皮肤次第观,以自慧心而分析,血肉骨琐联络中,般若利刃今剖割, 乃至骨骼悉分散,从头至足当观察,此中有何坚实法,自身於此应熟观。 从皮肤起,以己慧心,别余身份,依次层层分析,实无坚实,唯有血肉骨琐网络中,应以智慧刀,理解剖析。观其有无坚实法,骨等亦纷纷剖析,从头至足,观之自身,以慧观察,此身中有无堪忍观寻之坚实法,可以保信之坚实法纤毫亦无也。 辰二、於无坚实法不应贪着: 如是虽已勤寻求,不见其中有坚实, 汝今何故坚贪着,於此躯骸勤守护。 如是励力寻求,与此身中仍不见有坚实法,汝心今何故以贪着爱染心,守护此身?於彼不应增上贪染也。 卯四、於身不应贪着之理: 汝既不能食不净,汝亦不能饮脓血, 不能吸吮诸脏腑,此身於汝有何益, 唯为狐狸及鸱枭,供食啖故护此身。 虽然此身终有纤毫可贪着者,於身不应贪着,此身为不净蕴,汝既不能食身中所有不净,脓血亦不可饮,如是肠胃等亦不可吸食,身有何可供汝受用者,何所用之?若仍加守护,唯为供狐狸鸱枭啖食是唯一应守护之因也。 卯五、身速坏故应以修善。分四: 辰一、速当死灭之身应以修善;辰二、不应贪着守护纤毫之事不作之喻;辰三、既与雇值应令成办所欲之事;辰四、应安立如船之心成办一切有情义利。今初: 如是圆满有暇身,唯应倚彼成盛业, 汝今防护虽勤劬,死王於汝无悲愍, 夺取投之鸟兽食,其时於汝复何有。 此身由自性之门毫无需要,得暇满全备之圆满人身,唯应用以成就善业,汝虽守护,不用以成办所求义利,死王仍从汝手夺之,毫无怜恤而断其命,投之鸟兽,其时之心,任汝如何,决不能不与彼相离也。 辰二、喻明不应贪着守护毫不作事: 若雇仆使不听命,不应报酬与雇值, 此身受雇复他往,何用辛勤与衣食。 譬如世间仆使,不听命作事,主人亦不与衣食等,辞而去之。励力奉养聘请此身,仍不听主宰而他往,为汝计者,汝何苦辛勤奉养之,不应尔也。 辰三、既与雇值应令成办所欲之事: 於彼已酬佣雇资,今须令作我家事, 於彼若无利可图,何苦一切皆施予。 若於此身已与养命之缘衣食等以为佣值,今应令我之义利善业,不应於此身衣食等悉皆施予而毫无利益也。 辰四、应安立如船之心成办一切有情义利: 於身建立如船想,若往若来所依托, 为成有情义利故,此身重名如意殊。 此身仅为勉成善事往来所依,故应於彼建立如船之心,依彼能渡生死大海,为成办有情义利故,应转成如牟尼宝大觉果位之身也。 寅二、於修善应善巧。分三: 卯一、庸常细行悉应庄严;卯二、与他为伴应善巧;卯三、於三门作业应善巧。初中分三: 辰一、遇他人时当如何;辰二、举置器物时当如何;辰三、随智慧行成诸所作。今初: 如是自身得自在,常时悦豫含笑颜, 颦眉蹙额若见时,是为亲友正直语。 如是於自身心能自主宰,常对他人舒颜含笑,若悉见颦眉蹙额愁容者,是为众生亲密善友,当发言时,应作质直语也。 辰二、举置器物时当如何: 慎勿投掷床座等,轻率粗浮令有声。 勿不经意率尔投掷床座等器具,令大声震动,损恼他人故。 辰三、随智慧行成诸所作: 若启户时勿粗猛,恒时谨畏悦他意, 犹如水鸟猫狸贼,蹑足潜行勿有声, 欲成所求大义利,佛言恒应如是行。 启户勿粗猛有声,致惊室内之人,常应作生福生乐之威仪,威仪娴雅能成义利。喻如水鸟猫狸及窃贼等,悄声匿迹而行,能成各各现前所求之事。佛言诸发愿菩萨,常应行於如是威仪也。 卯二、与他为伴应善巧无罪。分五: 辰一、作饶益语应如何;辰二、於作谛实语者应如何;辰三、於作福德者应如何;辰四、赞他功德时当如何;辰五、随喜他善之功德。今初: 於他善巧而劝请,未请而作饶益语, 欢喜恭敬顶戴持,谦下恒求居学地。 於他善巧劝请善法加行求得教授,或己未请而彼为我作饶益语,当欢颜恭敬顶戴受持,恒离骄慢,善自检束,於一切人前咸居学者之地。 辰二、於作谛实语者应如何: 於诸一切善言词,应悉赞扬称善说。 於一切说谛实语之善言,应赞言善哉。 辰三、於作福德者应如何: 若见他人作福事,当善称扬生欢喜。 若见他人作供养三宝等福德,应现前赞扬,并善发欢喜踊跃之心。 辰四、赞他功德时当如何: 赞他功德勿面谀,闻赞他善当随许, 若闻人称自功德,唯应知为功德事。 若恐现前称说令其面愧,当背其人赞其功德,若闻人赞他人功德,当随许言「实尔」。若闻人赞己功德,当以无骄慢心,观己有无所说功德,若有应知是有功德事,不应起骄傲心。 辰五、随喜他善之功德: 一切精进悉随喜,重价难购极珍罕,由是随喜功德故,现当欢喜受大乐。 现生於我无衰损,後世亦得多安乐,若不随喜现生苦,後世还成众苦因。 於菩萨三门精进一切随喜故,此随喜心重价难购极为希有,由如是随喜功德,今生不受他人嫉妒,能备受欢喜安乐。修随喜於己现生受用等是否有损?当然无有,後世复能得大安乐故。若不尔者,於他功德生瞋恨心,由斯过失,现世心忧身苦,後世复能生大苦受。 卯三、於三门作业应善巧。分三: 辰一、语时如何;辰二、视时如何;辰三、唯应作属於善业之事。今初: 志诚发心义联属,文义显明令欢喜, 远离贪瞋善说词,软语及时应当说。 与他谈论时,出於至诚,前後联贯,文义显明易晓,适悦人意,发起心无贪瞋,软语善说,多少适时,应如是说,如《十地经论》所说。 辰二、视时如何: 目覩一切有情时,思维我当未成佛, 唯依彼等为因缘,舒颜平视慈祥目。 目覩有情时,如渴逼恼饮清冷泉清凉适悦。作是思维,我依彼等即得成佛,引发意乐,於彼有情应慈眼瞻视。 辰三、唯作有关善业之事。分三: 巳一、应於殊胜福田布施; 巳二、於诸善业以自力成;巳三、令善法辗转殊胜观察需要而作。今初: 恒常现行贪着起,或复由其对治心, 於诸功德及恩田,苦恼悲田成大善。 恒常如流修积善法现行贪着谓猛利慾乐,对治法谓无贪等相违品,以此发起心,於三宝等殊胜功德福田、父母等恩田、贫穷等悲田而行供施,能成大善,应勉为之。 巳二、於诸善业以自力成办: 善巧止作具净信,我应常修诸善业, 一切善行不待他,勇毅精勤自担荷。 於取舍进退善巧,且於善法具足净信,我应常时修诸善法,非如唯由他教而作,於诸善业亦不观待他助也。 巳三、令善法辗转殊胜观察需要而行: 布施等等波罗蜜,辗转向上趣殊胜, 勿为细行伤大节,志在利他大义利。 布施乃至般若等波罗蜜,应令展转增上而行,於施戒等,非必要之小善,勿过矜持,应於大善致力。若力不能并行,当密护其大者,而显舍其小者。大小云何安立耶?如现世自利他利二者不可得益,当以他利为重也。 丑三、学饶益有情戒之理。分三: 寅一、承许利他;寅二、自离罪染摄受他行;寅三、随护有情心离罪染行。今初: 如是知已为利他,应当恒时住勤勇, 具大悲心远见者,诸制止事亦开许。 如先所说之菩萨,於取舍处悉了知已,应常为他利而住精进。为他利故有多种应作之事,自身当为罪行所染。具大悲心之佛,於久远秘藏之事,亦现量观见身语七支不善,诸於求自利为主之声闻所遮心者,於相应时,於诸菩萨,亦加开许,不惟无罪,且成大功德。《大密方便善巧经》云:「商主以大悲心杀一恶人,摧坏多劫生死流转。」亦如《婆罗门童子出曜经》所说也。然大悲心深远见所说身语七支开许,惟为菩萨说也。 寅二、自离罪染摄受他行。分二: 卯一、财摄受;卯二、法摄受。初中分三: 辰一、衣食施不施之差别;辰二、为细事不应伤身;辰三、施身之时及因。今初: 饮食适量足支身,三衣以外悉分施, 颠倒堕落无衣怙,同住禁戒悉应分。 受食之时,於诸颠倒堕落之畜生饿鬼,无依怙之病者,若有同住禁戒之同梵行者,悉应分与一分,经云「自於一切受用亦应知量」,谓应知量而食,离依食所生之罪,如亲友尝所说而发心。菩萨比丘大衣、上衣、作务衣三法衣之外,有余资具应以布施。三法衣之外有余资具应施,唯有一种更无有余则不应施,障梵行故。 辰二、为细故不应伤身: 正法修行所依身,为他琐屑不应损, 如是若能善将护,有情意乐速圆满。 若能善护自身,为正法修行所依能成自他广大义利,为利他琐屑之事,不应伤损,应如护疮伤,善恃护之。若能如是依暇满身圆满三学,便能令有情意乐速疾圆满故。如《四百论》云:「虽见身如仇,仍应加恃护,具戒若长寿,能成大福德。」 辰三、施身之时及因: 悲心意乐不清净,不应轻易而施身, 任於此生或他世,舍身当为大义因。 菩萨虽从初以来,已将身等诚心施与有情,然遇乞身肉等难行苦行,将生厌患退悔之心,故爱他如自之悲心意乐未清净,不应作施身之加行,如《集学处论》引经广说,非时舍身是魔业故。若自心已离悭吝等施障,为无遇圆满大义时,无论现生他世必为成办大义利之时,始舍身也。 卯二、法摄受。分三: 辰一、听者身威仪不具不应说法;辰二、观机意乐差别;辰三、於乐大乘者不应说小法。今初: 於不敬者不说法,若无病患衣缠颈, 擎持盖杖及刀剑,覆头人等皆不宜。 於法及说法人不恭敬者,不应为说法。若威仪不具缠首,持盖杖刀剑,以衣等覆头等,亦不应为说法也。 辰二、观机意乐差别: 於劣慧说深广法,无男子共教女人, 於大小乘诸法要,等应恭敬悉修行。 於非器意乐下劣者,勿说深广法。若无男子唯有女人不应为说法。如大小乘等高下之法,若分别好恶是非,是否成佛方便,悉成断灭佛法之说,故悉应平等恭敬普皆修行。 辰三、於乐大乘者不应说小法: 若已转为大乘器,说小乘法非所宜, 一切戒行无弃舍,勿以经咒惑他人。 若已转为广大法器,具足大乘种性,如引入声闻乘,为说小乘法,则非所宜。佛说成堕故。律仪戒仍应普皆修行,不得弃舍,於堪能法器,为说但念诵经咒即成清净,是以经咒惑他人,非所应也。 寅三、随护有情行离罪染行。分二:卯一、广说;卯二、摄义。初中分三: 辰一、防止身失威仪令他不信;辰二、指示道路等时应如何;辰三、睡时威仪应如何。今初: 凡弃杨枝及涕唾,应择背人隐蔽处,大小便行作净水,弃近人处所应诃。 食时勿含饭盈口,嚼饭作声张口食,舒足蹲踞非威仪,二手交摩亦不应。 骑乘床榻等坐处,不应与他妇女共,能令世人不信事,知应防止勿令见。 通常律藏所说诸细行,出家菩萨亦应守护,除开许时,能令他人生不信心。在家菩萨亦守护。弃漱口之杨枝及涕唾等,应以土掩之。便溺等作净及通常所用之水,若弃院内,为诸天所诃,不应弃於其处。含饭盈口,呷呷作声大张口而食,皆所不应。坐於座上勿舒足而坐。勿以两手同手互相摩擦,次第而摩无过。坐於马等骑乘床榻等坐具,勿与他妇女共,在家菩萨与非己眷属之他妇女共坐亦不应也。总之一切威仪,凡能令世人不信者,悉勿令现见,己所不知者,於彼时处,应问知而防止。 辰二、指示道路等时应如何: 若欲於他作指示,勿用左手而指麾,当具恭敬举右手,指示道途亦应尔。 不可轻躁猛摇手,不可粗莽出高声,轻动其手微弹指,否则不顺威仪行。 於他作指示时,不应以左手一指指之,便成轻慢之举故,应具恭敬以右手向上诸指悉指示之,指示道路亦应如是。无故不应过分猛摇其手,成轻躁故。应轻摇其手弹指作声,若对他作甚大高声,亦非威仪也。 辰三、睡时威仪应如何: 应如世尊涅盘时,向所欲处狮子卧, 正知速疾思早起,最初定应如是行。 睡时应如大师示现涅盘相时,狮子卧法,头向所欲之方,右胁而卧,左足压右足上,头枕右手,法衣严覆而卧,睡时依正念知,於善所缘显明作想,思维明当早起,最初睡时,决定应作如是加行,思维睡眠增长身力之後,当勤修善法,应如是而睡也。 卯二、摄义: 菩提萨埵之所行,经论所言虽无量, 净治其心之所行,此是定须修行事。 经论所言施等菩萨行,有无量差别,若不能悉皆如说修行,唯最初净治自心之行如前所说,定能悉皆修行,尔许是所应修也。 子四、学处完全圆满之方便。分二: 丑一、广说;丑二、摄结。初中分四: 寅一、能令学处清净之因;寅二、学处之体;寅三、所为;寅四、从何闻思。今初: 日夜六时各三次,应须读诵三聚戒, 依於三宝菩提心,罪堕残余令消灭。 虽致力学处仍有罪染,又当如何耶?若为根本堕所染,应如《集学处论》所云:「梦见虚空藏菩萨,现前安住求忏悔。」既忏悔已,别重受。中下犯及四十六恶作,及如《集学处论》所说之诸罪,若有违犯,应日夜各三次诵三聚戒,是忏罪集福,能令善根无尽增长之方便。复应依止皈依三宝及菩提心,如前所说,由四力完备之门,消灭残余罪堕。 寅二、学处之体: 不论为自或为他,任何时处何作行,如经所言诸学处,於彼时处当勤学, 佛子未学之学处,任於何处亦无有,如是住戒善巧者,有何福德不能生。 不论为自利或为利他,任何时处,三门作何加行,悉应励力,如佛於学处所说,何事於何处应如何行,即如是离诸过染而行。佛子菩萨未学之事,所知法中决定无有。於一切处如是安住学处之善巧者,决不能不生福德,不应生不信之心也。 寅三、所为。分二: 卯一、善根回向一切有情义利;卯二、大乘善知识及学处,终不舍离。今初: 或於现行或加行,唯利有情不为余, 唯为利益有情故,一切回向菩提因。 现前或辗转能成有情义利之外,不作别余之事。唯为有情义利,一切善根悉回向菩提故。 卯二、於大乘善知识安住学处者,终不舍离: 常时依止善知识,大乘法义善巧者, 安住最胜菩萨戒,宁失身命不舍离。 大乘善知识者,谓於大乘法义悉皆善巧,安住菩萨殊胜戒者,於彼常应依止,宁失身命亦不舍离。 寅四、从何闻思。分二: 卯一、依经学;卯二、依论学。今初: 如《密严经》能害喻,依师之理当修学, 此外别余如来教,读诵诸经可了知。 诸经示菩萨学处,是故应当勤诵经, 特於虚空藏戒经,最初受戒当先诵。 如《密严经》载能害之事,广说依师之理云「善男子,若诸菩萨,真为善知识所摄受者,必不堕恶趣」云等应当学。复次本论所说应学处及佛说别余学处,诵诸大乘经应知。诸经广明诸学处,故应读经也。特於初受戒者,《虚空藏经》首当阅读。 卯二、依论学: 何故常时当学行,於彼论中多宣说,集诸菩萨学处论,定须再再勤浏览。 又复若乐总略者,当观诸经集论文,圣者龙树所作论,卷二定须勤阅读。 何故常须学行?谓彼《集学处论》中,於身财善根等,应舍应护以三十二科之门,极广宣说,故於彼论定须再再浏览。又若不能如是广学者,本论主所造诸经集论文较略,应观龙树菩萨作之《诸经集论》卷二,应勉力阅读。 丑二、摄结: 若於其中未遮止,是所所许可行事, 为护世间众生心,见为学处应修行。 凡诸经论中遮止者应断,未遮止者应行,为护世人之心免其不信,见是菩萨学处,即应正修行也。 癸二、结归应须实修非唯空言。分二: 子一、於学处悉应以正念正知守护;子二、实行之义。今初: 於自身心应随时,数数审观毋放任, 总摄而言唯此法,是护正知之行相。 於身语及意一切时中,应以了知於学处违顺,是否为无记或烦恼自在转之般若,再再观察,总摄而言,唯此是守护正知不失坏之性相也。 子二、实行之义: 此事实践须躬行,唯诵文词有何益, 岂有徒诵医方文,便能疗愈诸病者。 如是知已,应身修加行,实践此事,若无修行唯多诵名数文词,有何利益?毫无所补。譬如医生但诵药方,能有益於病人否?无所益也。 总之,虽有三聚戒,而律仪戒别解脱戒正制及其共学,於初学特为重要,彼能守则其余一切皆能守,彼不能守则其余一切皆不能守,故《集论》说失坏律仪戒,则一切皆失坏也。执言别解脱戒是声闻法,别求菩萨所学者,是不了此义之大错误。摄善法戒及饶益有情戒之根本,为学於断除自性罪之律仪戒,及於防护诸律仪相违品之心再再依止,彼亦即是具足六度而修行也。 摄颂云:若人能於三士道次第,以彼修行而为心要者,依於守护正念与正知,此理应当常时善巧行。 壬二、出品名: 入菩萨行论广解佛子津梁释守护正知品第五 [book_title]入菩萨行论广解卷六 庚三、学余四波罗蜜之理。分四: 辛一、学忍辱之理;辛二、学精进之理;辛三、学共不共止所摄禅定之理;辛四、学观之体性般若之理。初中分二: 壬一、释论文;壬二、出品名。初中分二: 癸一、修对治;癸二、遮安住之障碍修忍辱於成就忍之方便作意。初中分二: 子一、思维瞋之过患;子二、思维忍之功德。初中分三: 丑一、不见之过患;丑二、现见之过患;丑三、总明过患。初中分二: 寅一、瞋能断善根;寅二、了知忍与睼之功过应勤修忍。今初: 百千劫中所积集,布施妙供供如来, 所有一切诸善行,一念瞋心能摧毁。 能为诸善法生住之障者,悉是瞋恚,应观其过患,精进防止。百千劫中所积由布施所生之善法及供养如来等供养三宝修行持戒所生之妙行,由缘於菩萨起一念瞋心,悉能根本摧毁。不仅此也,《集学论》引一切有部所诵律云:「比丘於佛发爪塔以信心礼拜,其身份所压之处,直至金轮际有几许微尘,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