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人没有不懒的 [book_author]梁实秋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类书文集,文集,完结 [book_length]112551 [book_dec]一代生活家梁实秋的掏心窝子话,慌张不安时值得细细品读的生活哲学。 一份送给现代人的休息提案。 如果厌倦了匆忙奔跑,就停下来感受生活。 本书选取55篇梁实秋的趣味散文,从普通的小事、或喜或忧的心境、偶尔的诗和远方中探寻生活的乐趣,是一代生活家梁实秋颇具智慧和哲学的生活秘诀。 在当下普遍匆忙和焦躁的状态下,让生活慢下来、简单点儿,显得尤为必要。梁实秋先生曾经在《懒》一文中直言“人没有不懒的”,但在紧绷的生活状态下,我们却偶尔需要这种“懒一懒”的松弛感,从中积攒继续前行的力量,更好地出发。 [book_img]Z_18303.jpg [book_title]辑一 生活,就是折腾 搬家是辛苦事,除非是真的家徒四壁,任谁都会积蓄一些弃之可惜留之无用的东西。 谜语 紫石是一个极好静的青年,我同他共住一间寝室,一年来从没听见他大声谈笑过。但是在那个初秋的晚上,他的态度似乎是骤然改变,自此以后,他便愈变愈怪,怪得简直是另一个人了。现在呢,这间寝室只有我一人住了,因为——因为紫石已入了波士顿的疯人医院。 紫石这一月来,直至入疯人院为止,他的精神的变动乃是一出惊人的悲剧。这出戏的背景即是“人生”,紫石不幸做了悲剧的英雄罢了。让我从第一幕讲起。 初秋的那天晚上,我和他同在寝室夜读。屋里除了汽炉咝咝的冒气的声音,再没有别的声响。 我睁着睡眼,望着书本出神。紫石忽然从摇椅上跳起来了,他的头发蓬蓬,目光四射,厉声向我说:“无聊!无聊!”他在屋里乱转,似乎是热锅上的蚂蚁一般。我告诉他夜已深了,不要吵扰房东太太。我没说完,他早把屋角的钢琴打开,弹起中国国歌、法国国歌、美国国歌……我想制止他,但是他绝不听从。我等他止住弹琴,问他:“你疯了吗?怎么在夜深弹琴?” “什么?我精通三国国歌……”他望着我做狞笑,把他头上已经凌乱的头发故意地搔作一团。我觉得他的样子有点像鬼。 他弹完琴便在屋里跳舞,口里唱着,仿效“大腿戏”式的舞蹈。他愈跳愈急,口里只有喘声而无歌声了。我一声不响,只是看他扭腰摇腿的样子忍不住好笑。他舞蹈到极处,便忽然倒在床上不动了。我无言地踱到他的床边,看见他的脸上很白,额际汗珠累累。他轻轻和我说,要我给他倒杯凉水。他像是沙漠里将要渴毙的旅客一般,把凉水一气饮下。我说:“你怎么了?……” “啊,I want to make some noise(我要作一点声音)。你不觉得吗?” “觉得什么?” 他握紧拳头,牙齿咬着嘴唇,摇一摇头说:“你不觉得寂寥吗?我告诉你,这世界没有美,也没有丑,只有一片寂寥。寂寥就是空虚,空虚就是没有东西,就是死!” 我将手在他头上一试,觉得很热,腮上也渐渐红晕起来。“你睡吧,时候不早了。” 他长叹一声:“My God!”过了几分钟他又接着叹说:“If there is a God!” 过了几天,同学们都在议论他,说他举止反常。实际上自从他那天晚上连弹三国国歌以后,就如中了魔似的。他买了一条鲜红色的领带,很远地便令人注目,他很得意地对着镜子照了又照。他一天早晨和我说:“喂!你看我的领带!好像是在我的喉咙刺了一个洞,一注鲜血洒在胸前一般。” 在吃饭的时候,他在菜里加了多量的胡椒,辣得他汗流满面,脸上一道一道的汗痕像是蜗牛爬过的粉墙一样。他一边吃,一边连称:“有味!有味!” 他的胆量,似乎是越来越小,很平常的事时常激动他,使得他几天不安。一天午后,我从窗口看见他远远地提着书包走来。他进房门,就说: “我今天践碎了几片枯叶……” “这有什么稀奇?” “我今天践碎了的枯叶与平常不同,我无心地践上去的时候,咯——吱的一声践为粉碎,又酥又脆,那个声音直像是践碎了一颗骷髅……” 我笑说:“你又在作诗吧?” “不是作诗,这世界里没有诗可作。人的骷髅大概是和枯叶一般的酥脆。这世界是空虚的。”他时常就这样不连贯地高谈哲理,但他总是不肯对我深谈,谈不到几句便赌咒一声:“My God!” 紫石是一向喜欢诗的,常常读诗便读到夜深。 如今他忽然把书架上的几十本诗一齐堆进箱子里去。他说,诗、酒、妇人三者之中,最不重要的便是诗。他在案头放了一本Aubrey Beardsley的图画。他整晚坐在摇椅上披阅那些黑白的画图,似是满有看不完的趣味。有一次他告诉我,他的确走入图画里去,里面有裸体蔽面的妇人,有锦绣辉煌的孔雀,有血池出生的罂粟,有五彩翩翩的蝴蝶……并且幸亏是我猛然向他说话,才把他唤醒。 紫石素来最厌恶纸烟。从前他听说一位在科罗拉多的朋友吸烟,便写了一封词严义正的信劝他戒绝。但是紫石近来每天至少要吸二十支纸烟了。晚上他坐在摇椅上,连吸四五支烟,便独自鼓掌大笑:“广开兮天门,纷吾乘兮玄云!……”我只见他在烟雾弥漫中笑容可掬地摇摆。我有时候觉得屋里的烟气太浓了,辄把窗子推开——一阵秋夜的冷气顿时把屋里的烟云吹散,他好像是头上浇了凉水,神志似乎清醒一些,便对我说:“这空气和白水一样,无味——索然无味。你不信,尝尝看!怎么样?咸水鱼投在淡水里,如何能活?……” 我说:“你到外面散散步去吧。外面月朗风清,当胜似在屋里含云吐雾。”他只凭着窗口,半晌不语。回头向我说:“傻孩子,你是幸福的人。”我觉得莫名其妙,不知他是赞我,还是嘲我。 紫石一吸纸烟以后,他的几个朋友都公认为他是堕落了。学神学的孟君一见他便向他宣道,劝他读些宗教的书,灵魂可以有所寄托,并且不时地给他介绍书。有一次,孟君说:“我再给你介绍一本书吧,巴必尼的《耶稣传》……”紫石忍俊不禁,说:“这本书你若有看不懂的地方,可以随时来问我。”孟君认为紫石是不可救药了,从此再也不向他宣道。 学化学的李君见了紫石的红领带便皱眉说:“真要命,真要命,你简直没有——taste。” 总之,紫石是一个怪物,这是剑桥一带的中国同学所公认的事实了。紫石并不气愤,而他玩世的态度越来越明显了。他有一次和我说:“对于一般人,这个世界已然是太好了。” 我说:“我觉得这世界也还不错。” “好,好,你是幸福的孩子。——Gosh!” 我很后悔,我领着紫石有一天到帝国饭店去吃饭,自从这次吃饭以后,他的疯狂才日益加甚。我现在把他这几天的日记抄在下面: 真是意想不到的事,我在帝国饭店发现了一个姑娘——玫瑰姑娘,她的美丽不是我所能形容的。我若把她比作玫瑰呢,她是没有刺的。啊,我的上帝,我心里蕴藏着一种不敢说出来的情绪。玫瑰姑娘是个侍者,我也想做一个侍者,但是…… 玫瑰姑娘今天改了一点装束。改穿一双黑丝的袜子,显得腿更细了;换了一件黑纱的衣服,上有白色的孔雀羽纹。啊,我看见她胸前突……Gosh! 我今天吃饭的时候很凑巧,偌大的餐厅只有我一个顾客。我和她似乎是很熟了。我饭后她便送报纸给我看,我说:“It’s very nice of you”……她笑而不答。 她今天在给我送菜的时候,竟自握我的手了!绝不是无心的,她用力握我——至少我是这样觉得。假如那样……我真不敢想下去……我决计再不见她。 此外还有许多不明了的杂记,如Z姑娘、C姑娘,都不知系何所指。不过他后来确是不到帝国饭店去了。现在呢,玫瑰姑娘还在那里,却没有紫石的踪迹。 有一天紫石问我:“玫瑰还在那里吗?” 我笑着告诉他:“近来更好看了,添了两只耳环。只是你不常去,她似乎是失望了。” 我是随意说句笑话,紫石竟伏在案头呜呜地哭了起来。我心里很难过,知道他心里有不可言诉的悲伤,但是我也没有法子。人生就是这样。我这才渐渐明白,不幸的命运快要降临在紫石的头上。从前紫石时常背诵:“I am the master of my fate; I am the captain of my soul.” 究竟他还是不能逃出疯之一途! 我们寓所斜对门住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子,满头披着金色的卷发,清晨提着书包在我们窗前走过,午后又走回来。有时她穿着轮鞋,在道旁来回游戏。她披着一件深蓝的外氅。紫石的注意有好几天完全集中在这个孩子身上。午后他很早地便回到寓所,坐在窗口等候。 在紫石的日记里,有这样的一段: 我从来没看见过这样可爱的孩子。我也不知道她的姓氏,没和她说过一句话。我若给她起个名字,便是——“青鸟”。在这不完全的世界里,有一个完全的孩子,像我的青鸟那样,是令人喜欢的事。我想把这一件事渐渐扩大,或者可以把别的讨厌的念头遮住。啊,我的脑袋里充满了许多鸱枭,在这凶禽群里只有一只青鸟…… 有一天午后紫石照例凭着窗口等候“青鸟”归来,等到夕阳瞟了最后的一瞬,暮霭越聚越深,直至四邻灯火荧荧,还不见“青鸟”归来。紫石便独自披了大衣出门而去。临去我问他到哪里去,他颤声说:“出去散散步……”我知道他是惦记着“青鸟”。 过了一点钟的样子,紫石垂头走了回来,眼角上有一汪清泪。 就在这天晚上,紫石便真疯了。 晚上八点钟的时候,紫石在摇椅上吸烟,他的眼睛很红,手似乎很颤动,口里似断似续地吟着Minuet in G的调子。我和他说:“你大概是病了,明天到医生处看看吧?”他不回答我。“你若想出去玩,我可以陪你去……”他仍不回答。这时候屋里好像有一阵打旋的妖风把我卷在中央,我登时打了一个冷战,觉得很阴惨怕人。我于是也一声不响,坐在他的对面。屋里寂静得可怕!我似乎能听见烟灰坠地的声音。 这时候窗外忽然有极清脆的响声由远而近。我看见紫石微微惨笑,额上的青筋一根一根地突起,在响声近到墙下的时候,紫石如惊鸟一般跃起,跑到窗前,把窗帘拨开,向外一望,转过头来便像枭鸣似的大叫一声:“My God!”他在屋里便狂舞起来——抱着一只椅子狂舞起来。 我不知所措,不晓得他是受了什么打击。我连忙赶到窗口向外看时,只见是一个女子的两只穿高跟鞋的脚在那里向前走动,细薄的丝袜在灯光下照得很清楚。 紫石抱着椅子在屋里乱跳,我不敢上前,只是叫他:“紫石!紫石!”他没有听见。他跳完了,又打开钢琴弹起三国的国歌,哑声地高喝:“Aux arme,Citoyon,Formez vons bata sillon!……” 我正在窘迫的时候,房东太太推门而入,我低声告诉她紫石神经乱了,她掉头便走,跑回她房里,把房门急急地加了锁。 我这一夜没有睡觉,战战兢兢地看守着紫石。他连唱三国国歌以后,便把自己的衣服也扯撕了。他的眼睛红得像要冒火,头发搔成一团。我强扶他卧在床上,给他喝了一点水。紫石休息了一会儿,便和我信口乱说。他所说的疯话,有许多我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他说:“她教我‘乘风破浪’,风在哪里?浪在哪里?一片沙漠,平广无垠?……你说你是玫瑰一朵,你会用刺伤人的;你知道,有刺的不必就是玫瑰。什么东西!……天太干,落雨就好了,雨后当遍地都生‘蘑菇’,好久好久不吃‘蘑菇’了……”紫石一面乱说,一面伸手乱抓,我听得毛发悚然。 过了很久,他大概是疲倦了,翻身入睡。但在半睡的时候,他口里还唧唧哝哝地说:“唱个歌吧,唱个歌吧,我再给你斟一杯。” 我好容易忍到翌日清晨,承房东太太的介绍,请了一个医生来,随后就把他送进疯人医院里去。 临去时神志似是尚有几分清楚,他脸色苍白,眼珠要努出来似的,他闭口无言,走出了寓所。他手里拿着一大本Aubrey Beardley的图画,坚持着不肯放手。 紫石入医院后,我带着几位朋友探望过他一次。他的身体很瘠瘦,不过精神还好。在脑筋清晰的一刻,他就说:“这个地方很好。隔壁住的一个人总喜欢哭,有时哭的声音很大,可省得我唱三国国歌了。窗外那棵枫树也好,一阵风来,就满地洒血。” 我临离开医院时,紫石告诉我:生活只是一场欺骗。他这一句话使我思索了几天,认为是一句谜语。 应酬话 两位素未谋面的人,一旦遇到了,经人略一介绍,或竟未经介绍,马上就要攀谈起来,并且要做出十分亲热的样儿,这不是一件容易事,非善于应酬者不办。 初出茅庐的后生小子,会到生人,面红耳赤,手忙脚乱,一句人话也说不出,假如旁边有一座钟,恐怕只有钟声嘀嘀嗒嗒地响着。善于应酬者,则不然了,他能于请教“尊姓”“大名”“台甫”“府上”之后,额外寻出一套趣味浓厚的应酬话。其中的精粹,可以略举一二如下: “今天的天气热啊!” “是的,这两天热得难过。” “下一阵雨就好了。” “可不是,下一阵雨至少要凉快好几天呢。” 这样地谈下去,可以延长到半点多钟,而讨论的范围不出“天气”一端。旁边的人看着将不禁啧啧称叹曰:这两位士兄多么漂亮!多么健谈!多么会应酬!应酬至此,真可以出而问世矣! 但是除了天气之外,还有可谈的事物没有?凡是自己能辨明天气之冷热的人,常常感觉到,语言无味,还不如免开尊口,比较地可以令人不致笑出声来。 撒网 我们通常有婚丧大事,不敢自秘,总是要印许多帖子,分送亲友。这也是一种很正大的举动。但是分送帖子,与施舍粥食略有不同,绝不可抱多多益善的决心。否则你这一张帖子送到一个不相干的人的手里,他的心里不免要生出一种非常的感想,有时竟把你的婚帖当作丧帖看,或是把你的丧帖当作婚帖看。 北京人把乱送请帖这件事唤作“撒网”,那意思是说:送帖的人不分畛域,到处送帖,是希望多收几份礼物,如同撒网捞鱼一般。其实如今的“鱼”,比撒网的人要聪明些,有时候他们会从网缝里钻出去,让你白撒一网;有时候你只捞起一点点的东西,倒赔上许多撒网的费用。 有些撒网的人,并不是从经济方面着眼,他们是想多请几位客人,撑撑场面。于是乎赵大娶媳妇,赵大的亲戚的朋友邻居李四也接着请帖了。于是乎王二平常认为最没有人格的孙五,也接着王二的结婚帖子了。掉在网里的人,有时费了许多周折,才能知道究竟谁是撒网的人。 但是天道好还,你这回撒一个大网,不久你就要掉在许多人的网里。 广告 从前旧式商家讲究货真价实,一旦做出了名,口碑载道,自然生意鼎盛,无须大吹大擂,广事招徕。北平同仁堂乐家老铺,小小的几间门面,比街道的地面还低矮两尺,小小的一块匾,没有高擎的“丸散膏丹道地药材”的大招牌,可是每天一开门就是顾客盈门,里三层外三层,真是挤得水泄不通(那时候还没有所谓排队之说)。没人能冒用同仁堂的名义,同仁堂只此一家,别无分店,要抓药就要到大栅栏去挤。 这种情形不独同仁堂一家为然。买服装衣料就到瑞蚨祥,买茶叶就到东鸿记西鸿记,准没有错。买酱羊肉到月盛斋,去晚了买不着。买酱菜到六必居,也许是严嵩的那块匾引人。吃螃蟹、涮羊肉就到正阳楼,吃烤牛肉就要照顾安儿胡同老五,喝酸梅汤要去信远斋。他们都不在报纸上登广告,不派人撒传单。大家心里都有数。做买卖的规规矩矩做买卖,他们不想发大财,照顾主儿也老老实实地做照顾主儿,他们不想试新奇。 但是时代变了,谁也没有办法教它不变。先是在前门大街信昌洋行楼上竖起“仁丹”大广告牌,好像那翘胡子的人头还不够惹人厌,再加上夸大其词的“起死回生”的标语。犹嫌招摇不够尽兴,再补上一个由一群叫花子组成的乐队,吹吹打打,穿行市街。仁丹是还不错,可是日本人那一套宣传伎俩,我觉得太讨厌了。 由西直门通往万寿山那一条大道,中间黄土铺路,经常有清道夫一勺一勺地泼水,两边是大石板路,供大排子车使用,边上种植高大的柳树,古道垂杨,夹道飘拂,颇为壮观可喜。不知从哪一天起,路边转弯处立起了一两丈高的大木牌,强盗牌的香烟,大联珠牌的香烟,如雨后春笋出现了。我每星期周末在这大道上来往一回,只觉得那广告生了破坏景观之效,附带着还惹人厌。我不吸烟,到了吸烟的年龄我也自知选择,谁也不会被一个广告牌子所左右。 坐火车到上海,沿途看见“百龄机”的广告牌子,除了三个大字之外还有一行小字“有意想不到之效力”。到底那百龄机是什么东西,有什么意想不到的效力,谁也说不清,就这样稀里糊涂地产生了广告效果,不少人盲从附和。《小说月报》《东方杂志》也出现了“红色补丸”的广告,画的是一个佝偻着腰的老人,手扶着胯,旁边注着“图中寓意”四个字。寓什么意?补丸而可以用颜色为名,我只知道明末三大案,皇帝吃了红丸而暴崩。 这些都还是广告术的初期亮相。尔后广告方式日新月异,无孔不入,大有泛滥成灾之势。广告成了工商业的出品成本之重要项目。 报纸刊登广告,是天经地义。人民大众利用刊登广告的办法,可以警告逃妻,可以凤求凰或凰求凤,可以叫卖价格低廉而美轮美奂的琼楼玉宇,可以报失,可以道歉,可以鸣谢救火,可以感谢良医,可以宣扬仙药,可以贺人结婚,可以贺人家的儿子得博士学位,可以一大排一大排讣告同一某某董事长的死讯,可以公开诉愿喊冤,可以公开歌功颂德,可以宣告为某某举办冥寿,可以公告拒绝往来户,可以揭露各种考试的金榜,可以……不胜枚举。我的感想是:广告太多了,时常把新闻挤得局处一隅。有些广告其实是浪费,除了给报馆增加收益之外,不免令读者报以冷眼,甚或嗤之以鼻。同时广告所占篇幅有时也太大了,其实整版整页的大广告吓不倒人。外国的报纸,不限张数,广告更多,平常每日出好几十张,星期日甚至好几百页,报童暗暗叫苦,收垃圾的人也吃不消。我国的报纸好像情形好些,广告再多也是在那三大张之内,然而已经令人感到泛滥成灾了。 杂志非广告不能维持,其中广告客户不少是人情应酬,并非心甘情愿送上门来,可是也有声望素著的大刊物,一向以不登载广告为傲,也禁不住经济考虑而大开广告之门。我们不反对刊物登载广告,只是登载广告的方式值得研究。有些杂志的广告部分特别选用重磅的厚纸,彩色精印,有喧宾夺主之势,更有鱼目混珠之嫌。有人对我说,这样的刊物到他手里,对不起,他时常先把广告部分尽可能地撕除净尽,然后再捧而读之。我说他做得过分,辜负了广告客户的好意,他说为了自卫,情非得已。他又说,利用邮递投送广告函的,他也是一律原封投入字纸篓里,他没有工夫看。 我不懂为什么大街小巷有那么多的搬家小广告到处乱贴,墙上、楼梯边、电梯内,满坑满谷。没有地址,只具电话号码。粘贴得还十分结实,洗刷也不容易。更有高手大概会飞檐走壁,能在大厦二三丈高处的壁上张贴。听说取缔过一阵,但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了。 有吉房招租的人,其心情之急是可以理解的。在报纸上登个分类小广告也就可以了,何必写红纸条子到处乱贴。我最近看到这样的大张红纸条子贴在路旁邮箱上了。显然有人去撕,但是撕不掉,经过多日雨淋才脱落一部分,现在还剩有斑驳的纸痕留在邮箱上! 电视上的广告更不必说,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没有广告哪里能有节目可看?可是那些广告逼人而来,真煞风景。我不想买大厦房子,我也没有香港脚,我更不打算进补,可是那些广告偏来呶呶不休,有时还重复一遍。有人看电视,一见广告上映,登时闭上眼睛养神,我没有这样的本领,我一闭眼就真个睡着了。我应变的办法是只看没有广告的一段短短的节目,广告一来我就关掉它。这样做,我想对自己没有多大损失。 早起打开报纸,触目烦心的是广告,广告;出去散步映入眼帘的又是广告,广告;午后绿衣人来投送的也多是广告,广告;晚上打开电视仍然少不了广告,广告。每日生活被广告折磨得够苦,要想六根清净,看来颇不容易。 生日 生日年年有,而且人人有,所以不稀罕。 谁也不会知道自己的生日是在哪一天。呱呱坠地之时,谁有闲情逸致去看日历?当时大概只是觉得空气凉,肚子饿,谁还管什么生辰八字?自己的生年月日,都是后来听人说的。 其实生日,一生中只能有一次。因为生命只有一条之故。一条命只能生一回死一回。过三百六十五天只能算是活了一周岁。这年头,活一周岁当然不是容易事,尤其是已经活了好几十周岁之后,自己的把握越来越小,感觉到地心吸力越来越大,不知哪一天就要结束他在地面上的生活,所以要庆祝一下也是人之常情。古有上寿之礼,无庆生日之礼。因为生日本身无可庆。西人祝贺之词曰:“愿君多过几个快乐的生日。”亦无非是祝寿之意,寿在哪一天祝都是一样。 我们生到世上,全非自愿。佛书以生为十二因缘之一,“从现世善恶之业,后世还于六道四生中受生,是名为生”。稀里糊涂的,神差鬼使的,我们被捉弄到这尘世中来。来的时候,不曾征求我们的同意,将来走的时候,亦不会征求我们的同意。我们是从哪里来的,我们不知道,我们最后到哪里去,我们也不知道。我们所知道的就是这生、老、病、死的一个片断。然而这世界上究竟有的是良辰美景赏心乐事,否则为什么有人老是活不够,甚至要高呼“人生七十才开始”? 到了生日值得欢乐的只有一种人,那就是“万乘之主”。不需要颐指气使,自然有人来山呼万岁,自然有百官上表,自然有人来说什么“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全不问那个“庆”字是怎么讲法。唐太宗谓长孙无忌曰:“今日是朕生日,世俗皆为欢乐,在朕翻为感伤。”做了皇帝还懂得感伤,实在是很难得,具见人性未泯,不愧为明主,虽然我们不太清楚他感伤的是哪一宗。是否踌躇满志之时,顿生今昔之感?历史上最后一个辉煌的千秋节该是清朝慈禧太后六十大庆在颐和园的那一番铺张,可怜“薄海欢腾”之中听到鼙鼓之声动地来了! 田舍翁过生日,唯一的节目是吃,真是实行“鸡猪鱼蒜,逢箸则吃,生老病死,时至则行”的主张,什么都是假的,唯独吃在肚里是便宜。读莲池大师《戒杀文》,开篇就说:“一日生日不宜杀生。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己身始诞之辰,乃父母垂亡之日也!是日,正宜戒杀,广行善事,以资冥福,使先亡者早获超升,见存者增延福寿,何得顿忘母难,杀害生灵?”虽是荡然仁者之言,但是不合时尚。祝贺生日的人很少有吃下一块覆满蜡油的蛋糕而感到满意的,必须七荤八素地塞满肚皮然后才算礼成。过生日而想到父母,现代人很少有这样的联想力。 谈时间 希腊哲学家Diogenes经常睡在一只瓦缸里,有一天亚历山大皇帝走去看他,以皇帝的惯用的口吻问他:“你对我有什么请求吗?”这位玩世不恭的哲人翻了翻白眼,答道:“我请求你走开一点,不要遮住我的阳光。” 这个家喻户晓的小故事,究竟含义何在,恐怕见仁见智,各有不同的看法。我们通常总是觉得那位哲人视尊荣犹敝屣,富贵如浮云,虽然皇帝驾到,殊无异于等闲之辈,不但对他无所希冀,而且亦不必特别地假以颜色。可是约翰逊博士另有一种看法,他认为应该注意的是那阳光,阳光不是皇帝所能赐予的,所以请求他不要把他所不能赐予的夺了去。这个请求不能算奢,却是用意深刻。因此约翰逊博士由“光阴”悟到“时间”,时间虽然也极为宝贵,却也是常常被人劫夺的。 “人生不满百”,大致是不错的。当然,老而不死的人,不是没有,不过期颐以上不是一般人所敢想望的,数十寒暑当中,睡眠占去了很大一部分。苏东坡所谓“睡眠去其半”,稍嫌有一点夸张,大约三分之一总是有的。童蒙一段时期,说它是天真未凿也好,说它是昏昧无知也好,反正是浑浑噩噩,不知不觉;及至寿登耄耋,老悖聋瞑,甚至“佳丽当前,未能缱绻”,比死人多一口气,也没有多少生趣可言。掐头去尾,人生所余无几。就是这短暂的一生,时间亦不见得能由我们自己支配。约翰逊博士所抱怨的那些不速之客,动辄登门拜访,不管你正在怎样忙碌,他都觉得宾至如归,这种情形固然令人啼笑皆非,我觉得究竟不能算是怎样严重的“时间之贼”。他只是在我们有限的资本上抽取一点捐税而已。我们的时间之大宗的消耗,怕还是要由我们自己负责。 有人说:“时间即生命。”也有人说:“时间即金钱。”二说均是,因为有人根本认为金钱即生命。不过细想一下,有命斯有财,命之不存,财于何有?有钱不要命者,固然实繁有徒,但是舍财不舍命,仍然是较聪明的办法。所以《淮南子》说:“圣人不贵尺之璧而重寸之阴,时难得而易失也。”我们幼时,谁没有做过“惜阴说”之类的课艺?可是谁又能趁早体会到时间之“难得而易失”?我小的时候,家里请了一位教师,书房桌上有一座钟,我和我姐姐常乘教师不注意的时候把时钟往前拨快半个钟头,以便提早放学,后来被老师觉察了,他用朱笔在窗户纸上的太阳阴影画一痕迹,作为放学的时刻,这才息了逃学的念头。 时光不断在流转,任谁也不能攀住它停留片刻。“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我们每天撕一张日历,日历越来越薄,快要撕完的时候便不免矍然以惊,惊的是又临岁晚,假使我们把几十册日历装为合订本,那便象征我们的全部的生命,我们一页一页地往下扯,该是什么样的滋味呢!“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可是你一共能看见几次冬去春来呢? 不可挽住的就让它去吧!问题在,我们所能掌握的尚未逝去的时间,如何去打发它。梁任公先生最恶闻“消遣”二字,只有活得不耐烦的人才忍心去“杀时间”。他认为一个人要做的事太多,时间根本不够用,哪里还有时间可供消遣?不过打发时间的方法,亦人各不同,士各有志。乾隆皇帝下江南,看见运河上舟楫往来,熙熙攘攘,顾问左右:“他们都在忙些什么?”和珅侍卫在侧,脱口而出:“无非名利二字。”这答案相当正确,我们不可以人废言。不过三代以下唯恐其不好名,大概名利二字当中还是利的成分大些。“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时间即金钱之说仍属不诬。诗人华兹华斯有句: 尘世耗用我们的时间太多了,夙兴夜寐, 赚钱挥霍,把我们的精力都浪费掉了。 所以有人宁可遁迹山林,享受那清风明月,“侣鱼虾而友麋鹿”,过那高蹈隐逸的生活。诗人济慈宁愿长时间地守着一株花,看那花苞徐徐展瓣,以为那是人间至乐。嵇康在大树底下扬锤打铁,“浊酒一杯,弹琴一曲”;刘伶“止则操卮执觚,动则挈榼提壶”,一生中无思无虑其乐陶陶。这又是一种颇不寻常的方式。最彻底的超然的例子是《传灯录》所记载的“南泉师问陆宣曰:‘大夫十二时中作么生?’陆曰:‘寸丝不挂!’”,寸丝不挂即是了无挂碍之谓,“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这境界高超极了,可以说是“以天地为一朝,万期为须臾”,根本不发生什么时间问题。 人,诚如波斯诗人奥玛·海亚姆所说,来不知从何处来,去不知向何处去,来时并非本愿,去时亦未征得同意,稀里糊涂地在世间逗留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内,我们是以心为形役呢?还是立德立功立言以求不朽呢?还是参究生死直超三界呢?这大主意需要自己拿。 树犹如此 奥斯汀的小说Sense and Sensibility里面的一个人物爱德华·佛拉尔斯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我不喜欢弯曲的、扭卷的、受过摧残的树。如果它们长得又高又直,并且茂盛,我便更能欣赏它们。”我有同感。 在这亚热带的城市里住了二十多年,所看见的树令人觉得愉快的并不太多。椰子树、槟榔树,倒是又高又直,像电线杆子似的,又像是摔头的鸡毛帚,能说是树吗?难得看到像样子的枝叶扶疏的树。有时候驱车经过一段马路看见两排重阳木,相当高大,很是壮观,顿时觉得心中一畅。龙柏、马尾松之类有时在庭园里也能看到,但多少总是罩上了一层晦气,是烟,是灰,是尘?一定要到郊外,像阳明山,才能看见娇翠欲滴的树,总像是刚被雨水洗过的样子。有一次登阿里山,才算是看见了真正健康的树,有茁壮的幼苗,有参天的古木,有腐朽的根株。在规模上和美国华盛顿州奥林匹亚半岛的国家森林公园固不能比,但其原始的蛮荒的气味则殊无二致。稍有遗憾的是,凡大森林都嫌单调,杉就是杉,柏就是柏,没有变化。我们中国人看树,特别喜欢它的姿态,会心处并不在多。《芥子园画谱》教人画树,三株一簇,五株一簇,其中的树叶有圆圈,有个字,也有横点,说不出是什么树,反正是各极其妍。艺术模仿自然,自然也模仿艺术。要不然,我们怎会说某一棵树有画意,可以入画呢?但是树也不一定要虬曲盘结才算是美。事实上,那些横出斜逸的树往往是意外所造成的,或是生在峭壁的罅隙里,或是经年遭受狂风的打击,所以才有那一副不寻常的样子。犹之人也有不幸而跛足驼背者。我们不能说只有畸形残废的才算是美。 盆栽之术,盛行于东瀛,实在是源于我国,江南一带的名园无不有此点缀。《姑苏志》:“虎邱人善于盆中植奇花异卉,盘松古梅,置之几案。清雅可爱,谓之盆景。”即使一个古色古香的盆子,种上一丛文竹,放在桌上,时有新条茁长,即很有可观,不要奇花异卉。比瓶中供养或插花之类要自然得多。曾见有人折下两朵红莲,插在一只长颈细腰的霁红瓶里,亭亭玉立,姿态绰约,但是总令人生不快之感,不如任它生长在淤泥之中。美人可爱,但不能像莎乐美似的把头切下来盛在盘子里。盆栽的工人通常用粗硬铁丝把小树的软条捆绕起来,然后弯曲之,使成各种固定的姿态,不仅像是五花大绑,而且是使铁丝逐渐陷入树皮之中的酷刑。树何曾不想挣脱羁绊,但是不得不屈服在暴力之下!而且那低头匐伏的惨状还要展览示众! 凡艺术作品,其尺寸大小自有其合理的限制。佛像的塑造或图画无妨尽量地大,因为其目的本来是要造成一种庄严威慑的气势,不如此,那些善男信女怎么五体投地地膜拜呢?活人则不然。普通人物画总是最多以不超过人之原有的尺寸为度。一个美人的绘像,无论如何不能与庙门口的四大金刚看齐。树和人一样,松柏之类天生高耸参天,若是勉强它局促在一个盆子之内,它也能活,但是它未能尽其天性。我看过一盆号称千年古梅的盆景。确实是很珍贵,很难得,也很有趣,但是我总觉得它像是马戏团的侏儒。 清龚定庵写过一篇文章,题为“病梅馆记”。从前小学教科书国文课本里选过这篇文章,给人的印象很深。他有很多盆梅,都是加过人工的,他于心不忍,一一解其束缚,使能恢复正常之生长,因以“病梅馆”名其居。我手边没有龚定庵的集子,无从查考原文,因看到奥斯汀小说中之一语而联想及之。 房东与房客 狗见了猫,猫见了耗子,全没有好气,总不免怒目相视,龇牙咧嘴,一场格斗了事。上天生物就是这样,生生相克,总得斗。房东与房客,或房客与房东,其间的关系也是同样的不祥。在房东眼里,房客很少有好东西;在房客眼里,房东根本就没有一个好东西。利害冲突,彼此很难维持人与人之间应有的常态。 房东的哲学往往是这样的:“来看房的那个人,看样子就面生可疑。我的房子能随便租给人?租给他开白面房子怎么办?将来非找个铺保不可。你看他那个神儿!房子的间架矮哩,院子窄哩,地点偏哩,房租贵哩,褒贬得一文不值,好像是谁请他来住似的!你不合适不会不住?我说得清清楚楚,你没有家眷我可不租,他说他有。我问他是干什么的,他死不张嘴,再不就是吞吞吐吐,八成不是好人。可是后来我还是租给他了。他往里一搬,哎呀,怎那么多人口,也不知究竟是几家子?瘪嘴的老太太有好几位,孩子一大串,兔儿爷似的一个比一个高。住了没有几个月,房子糟蹋得不成样子,雪白的墙角上他堆煤,披麻绿油的影壁上画了粉笔的飞机与乌龟,砖缝的草更长了一人多高,沟眼也堵死了,水龙头也歪了,地板上的油漆也磨光了,天花板也熏黑了,玻璃窗也用高丽纸给补了,门环子也掉了……唉,简直是遭劫!房租到期还要拖欠,早一天取固然不成,过几天取也常要碰钉子,‘过两天再来吧’‘下月一起付吧’‘太太不在家’‘先付半个月的吧’‘我们还没有发薪哪,发了薪给你送去’……好,房租取不到,还得白跑道,腿杆儿都跑细了。他不给租钱,还挺横,你去取租的时候,他就叫你蹲在门口儿,‘砰’的一声把大门关上了,好像是你欠他的钱!也有到时候把房租送上门来的,这主儿更难缠,说不定他早做了二房东,他怕我去调查。租人家的房子住人的,有几个是有良心的?……” 房客的哲学又是一套:“这房东的房子多得很,‘吃瓦片儿的’,任事不做,靠房钱吃饭。这房子一点儿也不合局,我要是有钱绝不租这样的房子。我是凑合着住。一进门就是三份儿,一房一茶一打扫,比阎王还凶。没法子,给你。还要打铺保?我人地生疏,哪里找保去?难道我还能把你的房子吃掉不成?你问我家里人口多不多?你管得着吗?难道房东还带查户口?‘不准转租’,我自己还不够住的呢!可是我要把南房腾空转租,你也管不了,反正我不欠你的房租。‘不准拖欠’,噫,我要是有钱我绝不拖欠。这个月我迟领了几天薪,房东就三天两头儿地找上门来,好像是有几年没付房钱似的,搅得我一家不安。谁没有个手头儿发窘?何苦!房钱错了一天也不行,急如星火,可是那天下雨房漏了,打了八次电话,他也不派人来修,把我的被褥都湿脏了,阴沟堵住了,院里积了一汪子水,也不来修。门环掉了,都是我自己找人修的。他还觍着脸催房钱!无耻!我住了这样久,没糟蹋你一间房子,墙、柱子都好好的,没摘过你一扇门一扇窗子,还要怎样?这样的房客你哪里找去?……” 房东房客如此之不相容,租赁的关系不是很容易决裂的吗?啊不。比离婚还难。房东虽然不好,房子还是要住的;房客虽然不好,房子不能不由他住。主客之间永远是紧张的,谁也不把谁当作君子看。 这还是承平时代的情形。在通货膨胀的时代,双方的无名火都提高了好几十丈,提起了对方的时候恐怕牙都要发痒。 房东的哲学要追加这样一部分:“你这几个房钱够干什么的?你以后不必给房钱了,每个月给我几个烧饼好了。一开口就是‘老房客’,老房客就该白住房?你也打听打听现在的市价,顶费要几条几条的,房租要一袋一袋的,我的房租不到市价的十分之一,人不可没有良心。你嫌贵,你别处租租试试看。你说年头不好,你没有钱,你可以住小房呀!谁叫你住这么大的一所?没有钱,就该找三间房忍着去,你还要场面?你要是一个钱都没有,就该白住房吗?我一家子指着房钱吃饭哪!你也不是我的儿子,我为什么让你白住?……” 房客方面也追加理由如下:“我这么多年没欠过租,我们的友谊要紧。房钱不是没有涨过,我自动地还给你涨过一次呢,要说是市价一间一袋的话,那不合法,那是高抬物价,市侩作风,说到哪里也是你没理。人不可不知足。你要涨到多少才叫够?我的薪水也并没有跟着物价涨。才几个月的工夫,又啰唣着要涨房租,亏你说得出口!你是房东,资产阶级,你不知没房住的苦,何必在穷人身上打算盘?不用废话了,等我的薪水下次调整,也给你加一点儿,多少总得加你一点儿,这个月还是这么多,你爱拿不拿!你不拿,我放在提存处去,不是我欠租……” 闹到这个地步,关系该断绝了吧?啊不。房客赌气搬家,不,这个气赌不得,赌财不赌气。房东撵房客搬家,更不行,撵人搬家是最伤天害理的事,谁也不同情,而且事实上也撵不动,房客像是生了根一般。打官司吗?房东心里明白:请律师递状,开庭,试行和解,开庭辩论,宣判,二审,三审,执行,这一套程序不要两年也得一年半,不合算。没法子,怄吧。房东和房客就这样地在怄着。 世界上就没有人懂得一点儿宾主之谊,客客气气,好来好散的吗?有。不过那是在“君子国”里。 搬家 人讥笑我,说我大概是吃了耗子药,否则怎么会五年之内搬了三次家。搬家是辛苦事。除非是真的家徒四壁,任谁都会蓄积一些弃之可惜留之无用的东西,到了搬家的时候才最感觉到累赘。小时候师长就谆谆告诫不可暴殄天物,常引陶侃竹头木屑的故事为例,所以长大了之后很难改除收藏废物的习惯,日积月累,满坑满谷全是东西。其中一部分还怪不得我,都是朋友们的宠赐嘉贶,有些还真是近似“白象”,也不管蜗居逼仄到什么地步,一头接着一头的“白象”接踵而来,常常是在拜领之后就进了储藏室或是束之高阁。到了搬家的时候,陈谷子烂芝麻一齐出仓,还是哪一样都舍不得丢。没办法,照搬。我认识一个人,他也是有这个爱惜物资的老毛病,当年他到外国读书,订购牛奶每天一瓶,喝完牛奶之后觉得那瓶子实在可爱,洗干净之后通明剔透,舍不得丢进垃圾桶,就放在屋角,久而久之成了一大堆,地板有压坏之虞,无法处理,最后花一笔钱才请人为之清除。我倒不至于这样的痴,可是毛病也不少。别的不提,单说朋友们的来信,我照例往一个抽屉里一丢,并非庋藏,可是一抽屉一抽屉地塞得结结实实,难道搬家时也带了走?要想审阅一遍去芜存菁,那工程也很浩大,无已,硬着头皮选出少数的存留,剩下的大部分的朵云华笺最好是付之丙丁,然而那要构成空气污染也于心不忍,只好弃之,好在内中并无机密。我还听说有一位先生,每天看完报纸必定折叠整齐,一天一沓,一月一捆,久之堆积到充栋的地步,一日行经其下,报纸堆突然倒坍,老先生压在底下受伤竟至不治。我每次搬家必定割舍许多平素不肯抛弃的东西,可叹的是旧的才去新的又来。 搬一次家要动员好多人力。我小时在北平有过两次搬家的经验。大敞车、排子车、人力车,外加十个八个“窝脖儿的”,忙活十天半个月才暂告段落。所谓“窝脖儿的”,也许有人还没听说过,凡是精致的家具,如全堂的紫檀、大理石心的硬木桌椅,以至玻璃罩的大座钟和穿衣镜等,都禁不得磕碰,不能用车运送,就是雕花的柜橱之类也不能上车。于是要雇请“窝脖儿的”来任艰巨。顾名思义,他的运输工具主要的就是他的脖颈。他把头低下来,用一块麻包之类的东西垫在他的脖颈上,再加上一块夹板,几百斤重的东西架在他的脖子上,他伸出两手扶着,就健步如飞地上路了。我曾查看他的脖子,与众不同,有一大块青紫的肉坟起如驼峰,是这一行业的标记。后来有所谓搬场公司,这一行就没落了。可是据我的经验,所谓搬场公司虽然扬言服务周到,打个电话就来,可是事到临头,三五个粗壮大汉七手八脚地像拆除大队似的把东西塞满大卡车、小发财,一声吆喝,风驰电掣而去,这时候我便不由得想起从前的“窝脖儿的”那一行业。搬一次家,家具缺胳膊短腿是保不齐的,至若碰瘪几个坑、擦掉几块漆,那是题中应有之义,可以算作是一种折旧。如果搬家也可以用货柜制度该有多好,即使有人要在你忙乱之际顺手牵羊,也将无所施其技。 搬一次家如生一场病,好久好久才能苏息过来,又好久好久才能习惯下来。这一切都没有什么可怨的,只要有个地方可以栖止也就罢了。我从小到大,居住的地方越搬越小,从前有个三进五进外加几个跨院,如今则以坪计。喜乐先生给我画过一幅“故居图”,是极高明的一幅界画,于俯瞰透视之中绘出平昔宴居之趣,悬在壁上不时地撩起我的故国之思,而那旧式的庭院也是值得怀念的。如今我的家越搬越高,搬到了十几层之上,在这一点上倒是名副其实的乔迁。 俗话说:“千金买房,万金买邻。”旨哉言也。孟母三迁,还不是为了邻居不大理想?假使孟母生于今日,卜居一大城市之中,恐怕非一日一迁不可。孟母三迁,首先是因为其舍近墓,后来迁居市旁,其地又为贾人炫卖之所,最后徙居学宫之旁,才决定安居下去。“昔孟母,择邻处”,主要是为了孩子,怕孩子受环境影响,似尚不曾考虑环境的安宁、卫生等条件,如今择邻而处,真是万难。我如今的住处,左也是学宫,右也是学宫,几曾见有“设俎豆揖让进退之事”?时常是咙聒之声盈耳,再不就是操场上的扩音喇叭疯狂地叫喊。贾人炫卖更是常事,如果楼下没有修理汽车的小肆之夜以继日地敲敲打打就算是万幸了。我住的地方位于台北盆地之中,四面是山,应该是有“山花如水净,山鸟与云闲”(王荆公诗)的景致,但是不,远山常为雾罩,眼前看到的全是鳞次栉比的鸽子笼。而且千不该万不该我买了一架望远镜,等到天朗气清之日向远山望去,哇!全是累累的坟墓。我想起洛阳北门外有北邙山,“北邙山头少闲土,尽是洛阳人旧墓”(王建诗),城外多少土馒头,城内多少馒头馅,亘古如斯,倒也不是什么值得特别感慨的事。 不过我住的地方是傍着一条交通孔道,早早晚晚车如流水,轰轰隆隆,其中最令人心惊的莫过于丧车。张籍诗:“洛阳北门北邝道,丧车辚辚入秋草。”我所听到的声音不只是辚辚,于辚辚之外还有锣、鼓、喇叭、唢呐,以及不知名的敲打吹腔的乐器,有不成节奏的节奏和不成腔调的腔调。不过有一回我听出了所奏的是《苏武牧羊》。这种乐队车常不止一辆,场面大的可能有十辆八辆,南管北管、洋鼓洋号各显其能。这种大出丧、小出丧,若遇黄道吉日,一天可能有几十档子由我楼下经过。有人来贺新居问我,住在这样的地方听这种声音,是不是不大吉利。我说,这有什么不吉利。想起王荆公一首《两山间》,其中有这样几句: 我欲抛山去,山仍劝我还。 只应身后家,亦是眼中山。 且复依山住,归鞍未可攀。 住一楼一底房者的悲哀 小时候听人说,衣食住是人生三大要素。可是小的时候只觉得“吃”是要紧的,只消嘴里有东西嚼,便觉天地之大,唯我独尊,逍遥自在,万事皆休。稍微长大一点,才觉得身上的衣服,观瞻所系,殊有讲究的必要,渐渐地觉悟一件竹布大褂似乎有些寒碜。后来长大成人,开门立户,浸假而生儿育女,子孙繁殖,于是“住”的一件事,也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我现在要谈的就是这成人所感觉得很迫切的“住”的问题。 我住过有前廊后厦上支下摘的北方的四合房,也住过江南的窄小湿霉才可容膝的土房,也住过繁华世界的不见天日的监牢一般的洋房,但是我们这个“上海特别市”的所谓“一楼一底”房者,我自从瞻仰,以至下榻,再而至于卜居很久了的今天,我实在不敢说对它有什么好感。 当然,上海这个地方并不曾请我来,是我自己愿意来的;上海的所谓“一楼一底”的房东也并不曾请我来住,是我自己愿意来住的。所以假若我对于“一楼一底”房有什么不十分恭维的话语,那只是我气闷不过时的一种呻吟,并不是对谁有什么抱怨。 初见面的朋友,常常问我:“府上住在哪里?”我立刻回想到我这一楼一底的“府”,好生惭愧。熟识的朋友,若向我说起“府上”,我的下意识就要认为这是一种侮辱了。 一楼一底的房没有孤零零的一所矗立着的,差不多都像鸽子窝似的,一大排,一所一所的构造的式样大小完全一律,就好像从一个模型里铸出来的一般。我顶佩服的就是当初打图样的土著工程师,真能相度地势,节工省料,譬如一垛五分厚的山墙就好两家合用。王公馆的右面一垛山墙,同时就是李公馆的左面的山墙,并且王公馆若是爱好美术,在右面山墙上钉一个铁钉子,挂一张美女月份牌,那么李公馆在挂月份牌的时候,就不必再钉钉子了,因为这边钉一个钉子,那边就自然而然地会钻出一个钉头儿! 房子虽然以一楼一底为限,而两扇大门却是方方正正的,冠冕堂皇,望上去总不像是我所能租赁得起的房子的大门。门上两个铁环是少不得的,并且还是小不得的。因为门环若大,敲起来当然声音就大,敲门而欲其声大,这显然是表示门里面的人离门甚远,而其身份又甚高也。放老实些,门里面的人,比门外的人,离门的距离,相差不多!这门环做得那样大,可有什么道理呢?原来这里面有一点讲究。建筑一楼一底房的人,把砖石灰土看作自己的骨头血肉一般的宝贵,所以两家天井中间的那垛墙只能起半垛,所以空气和附属于空气的种种东西,可以不分畛域地从这一家飞到那一家。门环敲得啪啪地响的时候,声浪在周围一二十丈以内的范围,都可以很清晰地播送得到。一家敲门,至少有两家拔闩启锁,至少有三家应声“啥人”,至少有五家有人从楼窗中探出头来。 “君子远庖厨”,住一楼一底的人,简直没有方法可以上跻于君子之伦。厨房里杀鸡,我无论躲在哪一个墙角,都可以听得见鸡叫(当然这是极不常有的事),厨房里烹鱼,我可以嗅到鱼腥,厨房里生火,我可以看见一朵一朵乌云似的柴烟在我眼前飞过。自家的庖厨既没法可以远,而隔着半垛墙的人家的庖厨,离我还是差不多的近。人家今天炒什么菜,我先嗅着油味,人家今天淘米,我先听见水声。厨房之上,楼房之后,有所谓亭子间者,住在里面,真可说是冬暖夏热,厨房烧柴的时候,一缕一缕的青烟从地板缝中冉冉上升。亭子间上面又有所谓晒台者,名义上是作为晾晒衣服之用,但是实际上是人们乘凉的地方,打牌的地方,开演留声机的地方,还有另搭一间做堆杂物的地方。别看一楼一底,这其间还有不少的曲折。 天热了我不免要犯昼寝的毛病。楼上热烘烘的可以蒸包子,我只好在楼下下榻,假如我的四邻这时候都能够不打架似的说话或说话似的打架,那么我也能居然入睡。猛然间门环响处,来了一位客人,甚至于来了一位女客,这时节我只得一骨碌爬起来,倒提着鞋,不逃到楼上,就避到厨房。这完全是地理上的关系,不得不尔。 客人有时候腹内积蓄的水分过多,附着我的耳朵咕咕哝哝说要如此如此,这一来我就窘了。朱漆金箍的器皿,搬来搬去,不成体统。我若在小小的天井中间随意用手一指,客人又觉得不惯,并且耳目众多,彼此都窘了。 还有一点苦衷,我忘不了。一楼一底的房,附带着有一个楼梯,这是上下交通唯一的孔道。然而这楼梯的构造,却也别致。上楼的时候,把脚往上提起一尺,往前只能进展五寸。下楼的时候,把脚伸出五寸,就可以跌下一尺。吃饭以前,楼上的人要扶着楼杆下来;吃饭以后,楼下的人要捧着肚子上去。穿高跟皮鞋的太太小姐,上下楼只有脚尖能够踏在楼梯板上。 话又说回来了。一楼一底的房即或有天大的不好,你度德量力,一时还是不能乔迁。所以一楼一底的房多少是有一点慈善性质的。 [book_title]辑二 今天的坏心情到此结束 人生最快乐的事,莫过于看着一件工作的完成。 快乐 天下最快乐的事大概莫过于做皇帝。“首出庶物,万国咸宁。”至不济可以生杀予夺,为所欲为。至于后宫粉黛三千,御膳八珍罗列,更是不在话下。清乾隆皇帝,“称八旬之觞,镌十全之宝”,三下江南,附庸风雅。那副志得意满的神情,真是不能不令人兴起“大丈夫当如是也”的感喟。 在穷措大眼里,九五之尊,乐不可支。但是试起古今中外的皇帝于地下,问他们一生中是否全是快乐,答案恐怕相当复杂。西班牙国王拉曼三世(Abder Rahman Ⅲ,960)说过这么一段话: 我于胜利与和平之中统治全国约五十年,为臣民所爱戴,为敌人所畏惧,为盟友所尊敬。财富与荣誉,权力与享受,呼之即来,人世间的福祉,从不缺乏。在这情形之中,我曾勤加计算,我一生中纯粹的真正幸福日子,总共仅有十四天。 御宇五十年,仅得十四天真正幸福日子。我相信他的话,宸谟睿略,日理万机,很可能不如闲云野鹤之怡然自得。于此我又想起从一本英语教科书上读到一篇寓言。题目是“一个快乐人的衬衫”。某国王,端居大内,抑郁寡欢,虽极耳目声色之娱,而王终不乐。左右纷纷献计,有一位大臣言道:如果在国内找到一位快乐的人,把他的衬衫脱下来,给国王穿上,国王就会快乐。王韪其言,于是使者四出寻找快乐的人,访遍了朝廷显要,朱门豪家,人人都有心事,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都不快乐。最后找到一位农夫,他耕罢在树下乘凉,裸着上身,大汗淋漓。使者问他:“你快乐吗?”农夫说:“我自食其力,无忧无虑!快乐极了!”使者大喜,便索取他的衬衣。农夫说:“哎呀!我没有衬衣。”这位农夫颇似我们的禅门之“一丝不挂”。 常言道,“境由心生”,又说“心本无生因境有”。总之,快乐是一种心理状态。内心湛然,则无往而不乐。吃饭睡觉,稀松平常之事,但是其中大有道理。大珠《顿悟入道要门论》:“源律师问:‘和尚修道,还用功否?’师曰:‘用功。’曰:‘如何用功?’师曰:‘饥来吃饭,困来即眠。’曰:‘一切人总如是,同师用功否?’师曰:‘不同。’曰:‘何故不同?’师曰:‘他吃饭时不肯吃饭,百种须索,睡时不肯睡,千般计较。所以不同也。’律师杜口。”可是修行到心无挂碍,却不是容易事。我认识一位唯心论的学者,平素昌言意志自由,忽然被人绑架,系于暗室十有余日,备受凌辱,释出后他对我说:“意志自由固然不诬,但是如今我才知道身体自由更为重要。”常听人说烦恼即菩提,我们凡人遇到烦恼只是深感烦恼,不见菩提。快乐是在心里,不假外求,求即往往不得,转为烦恼。叔本华的哲学是:苦痛乃积极的实在的东西,幸福快乐乃消极的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所谓快乐幸福乃是解除苦痛之谓。没有苦痛便是幸福。再进一步看,没有苦痛在先,便没有幸福在后。梁任公先生曾说:“人生最快乐的事,莫过于看着一件工作的完成。”在工作过程之中,有苦恼也有快乐,等到大功告成,那一份“如愿以偿”的快乐便是至高无上的幸福了。 有时候,只要把心胸敞开,快乐也会逼人而来。这个世界,这个人生,有其丑恶的一面,也有其光明的一面。良辰美景,赏心乐事,随处皆是。智者乐水,仁者乐山。雨有雨的趣,晴有晴的妙,小鸟跳跃啄食,猫狗饱食酣睡,哪一样不令人看了觉得快乐?就是在路上,在商店里,在机关里,偶尔遇到一张笑容可掬的脸,能不令人快乐半天?有一回我住进医院里,僵卧了十几天,病愈出院,刚迈出大门,陡见日丽中天,阳光普照,照得我睁不开眼,又见市廛熙攘,光怪陆离,我不由得从心里欢叫起来:“好一个艳丽盛装的世界!” “幸遇三杯酒美,况逢一朵花新。”我们应该快乐。 散步 《琅嬛记》云:“古之老人,饭后必散步。”好像是散步限于饭后,仅是老人行之,而且盛于古时。现代的我,年纪不大,清晨起来盥洗完毕便提起手杖出门去散步。这好像是不合古法,但我已行之有年,而且同好甚多,不止我一人。 清晨走到空旷处,看东方既白,远山如黛,空气里没有太多的尘埃炊烟混杂在内,可以放心地尽量地深呼吸,这便是一天中难得的享受。据估计:“目前一般都市的空气中,灰尘和烟煤的每周降量,平均每平方公里约为五吨,在人烟稠密或工厂林立的地区,有的竟达二十吨之多。”养鱼的都知道要经常为鱼换水,关在城市里的人真是如在火宅,难道还不在每天清早从软暖习气中挣脱出来,服几口清凉散? 散步的去处不一定要是山明水秀之区,如果风景宜人,固然觉得心旷神怡,就是荒村陋巷,也自有它的情趣。一切只要随缘。我从前沿着淡水河边,走到萤桥,现在顺着一条马路,走到土桥,天天如是,仍然觉得目不暇接。朝露未干时,有蚯蚓、大蜗牛,在路边蠕动,没有人伤害它们,在这时候这些小小的生物可以和我们和平共处。也常见有被碾毙的田鸡、野鼠横尸路上,令人触目惊心,想到生死无常。河边蹲踞着三三两两浣衣女,态度并不轻闲,她们的背上兜着垂头瞌睡的小孩子。田畦间伫立着几个庄稼汉,大概是刚拔完萝卜摘过菜。是农家苦,还是农家乐,不大好说。就是从巷弄里面穿行,无意中听到人家里的喁喁絮语,有时也能令人忍俊不禁。 六朝人喜欢服五石散,服下去之后五内如焚,浑身发热,必须散步以资宣泄。到唐朝时犹有这种风气。元稹诗“行药步墙阴”,陆龟蒙诗“更拟结茅临水次,偶因行药到村前”。所谓行药,就是服药后的散步。这种散步,我想是不舒服的。肚里面有丹砂、雄黄、白矾之类的东西作怪,必须脚步加快,步出一身大汗,方得畅快。我所谓的散步不这样的紧张,遇到天寒风大,可以缩颈急行,否则亦不妨迈方步,缓缓而行。培根有言:“散步利胃。”我的胃口已经太好,不可再利,所以我从不跄踉地趱路。六朝人所谓“风神萧散,望之如神仙中人”,一定不是在行药时的写照。 散步时总得携带一根手杖,手里才觉得不闲得慌。山水画里的人物,凡是跋山涉水的总免不了要有一根邛杖,否则好像是摆不稳当似的。王维诗:“策杖村西日斜。”村东日出时也是一样地需要策杖。一杖在手,无须舞动,拖曳就可以了。我的一根手杖,因为在地面摩擦的关系,已较当初短了寸余。手杖有时亦可作为武器,聊备不时之需,因为在街上散步者不仅是人,还有狗。不是夹着尾巴的丧家之狗,也不是循循然汪汪叫的土生土长的狗,而是那种雄赳赳的横眉竖眼张口伸舌的巨獒,气咻咻地迎面而来,后面还跟着骑脚踏车的扈从,这时节我只得一面退避三舍,一面加力握紧我手里的竹杖。那狗脖子上挂着牌子,当然是纳过税的,还可能是系出名门,自然也有权利出来散步。还好,此外尚未遇见过别的什么猛兽。唐慈藏大师“独静行禅,不避虎兕”,我只有自惭定力不够。 散步不需要伴侣,东望西望没人管,快步慢步由你说,这不但是自由,而且只有在这种时候才特别容易领略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那种“分段苦”的味道。天覆地载,孑然一身。事实上街道上也不是绝对的阒无一人,策杖而行的不止我一个,而且经常地有很熟的面孔准时准地地出现,还有三五成群的小姑娘,老远地就送来木屐声。天长日久,面孔都熟了,但是谁也不理谁。在外国的小都市,你清早出门,一路上打扫台阶的老太婆总要对你搭讪一两句话,要是在郊外山上,任何人都要彼此脱帽招呼。他们不嫌多事。我有时候发现,一个形容枯槁的老者忽然不见他在街道散步了,第二天也不见,第三天也不见,我真不敢猜想他是到哪里去了。 太阳一出山,把人影照得好长,这时候就该往回走。再晚一点便要看到穿蓝条睡衣睡裤的女人们在街上或是河沟里倒垃圾,或者是捧出红泥小火炉在路边呼呼地扇起来,弄得烟气腾腾。尤其是,风驰电掣的现代交通工具也要像是猛虎出柙一般地露面了,行人总以回避为宜。所以,散步一定要在清晨,白居易诗:“晚来天气好,散步中门前。”要知道白居易住的地方是伊阙,是香山,和我们住的地方不一样。 我看电视 有人问我看不看电视。 我说我看。不过我在扭接电视之前,先提醒我自己几件事。第一,电视公司不是我开的,所以我不能指挥他们播出什么样的节目。电视节目就好像是餐馆里的“定食”(唯一的一组合菜),吃不吃由你,你不能点菜。当然,有几个频道可供选择。可是内容通常都差不多,实在也没有什么选择。 第二,看电视的不止我一个人。看各处屋顶上挓挲着的一排排鱼骨天线,即可知其观众如何的广大。其中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有君子小人,有贤愚智不肖,他们的口味自然不大相同,而电视制作必须要在他们的不同口味之中找出“公分母”,播映出来的节目要老少咸宜雅俗共赏。其结果可能是里外不讨好,有人嫌太雅,又有人嫌太俗。所以做节目的人,不但左右为难,而且上下交责,自己良心也往往忐忑不安,他们这份差事不容易当。 第三,电视是一种买卖生意。在商言商,当然要牟利。观众是买主,可是观众并未买票。天下焉有看白戏的道理?可是观众又是非要不可的,天下焉有不要观众的戏?于是电视另有生财之道,招登广告。电视广告费是以秒计的,离日进斗金的目标也许不会太远。广告商舍得花大钱登广告,又有他们的打算,利用广告心理招引观众买他们的货物。观众通常是不爱看广告的,尤其是插在节目中间的广告,不但扫兴,简直是讨厌。可是我们必须忍受,因为事实上是广告商招待我们看戏。 提醒自己上述几点之后就可以大模大样地看电视了。看电视当然也有一个架势。不远不近地有个座位,灯光要调整好,泡碗好茶,配上一些闲食零嘴。“TV餐”倒不必要,很少人为了贪看电视像英国十八世纪三明治伯爵因舍不得离开赌桌而吃三明治(TV餐不高明,远不及三明治)。美国的标准电视零食是爆玉米花或炸洋芋片。按我们中国人的口味,似乎金圣叹临刑所说:“花生米与豆腐干同食大有火腿滋味。”确是不无道理。 看不多久,广告来了。你有没有香港脚,你是否患了感冒,你要不要滋补,你想不想像狼豹一般在田野飞驰?有些广告画面优美,也有些恶声恶相。广告时间就可以闭目养神,即使打个盹也没有多大损失。有时候真的呼呼大睡起来。平素失眠的人在电视前容易入睡。 看电视多半是为娱乐,杀时间。但是有时亦适得其反,恶心。哭哭啼啼的没完没结,动不动的就是眼泪直流,不是令人心酸,是令人反胃,更难堪的是笑剧穿插。很少喜剧演员能保持正常的人的面孔,不是焦眉皱眼,就是龇牙咧嘴,再不就是佝腰缩颈,走起路来欹里歪斜,好像非如此不能引起大家的欢笑。当年文明戏盛行的时候,几乎所有丑角都犯一种毛病,无缘无故地就跌一跤,或是故作口吃,观众就会觉得好玩。如今时代进步,但是喜剧方面仍然特别地有才难之叹。 我事先提醒了自己,所以我感觉电视可以不必再观赏下去的时候,便轻轻地把它关掉。我不口出恶声,当然更不会有像传说中的砸烂荧幕那样的蠢事。好来好散,不伤和气。 光是挑剔而不赞美是不公道的,电视也给了我不少的快乐。我喜欢看新闻,百闻不如一见。例如报载某地火山爆发,就不如在电视上看那山崩地裂岩浆泛滥的奇景。火烧大楼、连环车祸,种种触目惊心的景象,都由电视送到目前。许多名流新贵,我耳闻其名而未曾识荆,无从拜见其尊容,在电视上便可以(而且是经常不断地)瞻仰他的相貌,多半是“天庭饱满,地阁方圆”。警察捕获的盗贼罪犯,自然又泰半是獐头鼠目的角色,见识一下也好(不过很奇怪,其中也有眉清目秀方面大耳的)。美国俚语,称上电视人员所使用的提词牌为“低能牌”,我不知道我们的一些上电视的公务人员在接受访问或发表谈话的时候,是否也使用“低能牌”,按说在他职掌范围之内的材料应该是滚瓜烂熟的,不至于低能到非照本宣科不可。如果使用低能牌,便会露出低能相。 新闻过后便是所谓黄金时段。惭愧得很,这也正是我准备就寝的时候。不过真正好的连续剧,不是虚晃一招的花拳绣腿的武打,而是比较有一点深度的弘扬人性的戏,也可以使我牺牲一两小时的睡眠。即使里面有一点或很多说教的意味,我也能勉强忍耐。这样的好戏不常见。 我对于野兽生活的片子很感兴趣。野兽是我们人类的远亲,久不闻问了。它们这些支族繁殖不旺,有的且面临绝种。我逛动物园,每每想起我们“北京人”时代的环境与生活,真正地发思古之幽情。看电视所播的野兽生活,格外的惊心动魄。我并不向往非洲的大狩猎。于今之世我们不该再打猎了。地球面积够大,让它们也活下去吧。 我国的旧戏早就在走下坡路。我因为从小就爱看戏,至今不能忘情。种种不便,难得出去看一回戏,在电视上却有缘看到大约百出以上的戏,其中颇有几出是前所未见的。新编的戏我不太热心,我要看旧的戏,注意的是演员的唱与做。我发现了一位武生特别的功夫扎实气度不凡。我在楼上写作,菁清就会冲上楼来,拉起我就走,连呼:“快,快,你喜欢的《挑滑车》上映了!”我只好搁下笔和她一同欣赏电视上的《挑滑车》。电视前看戏,当然不及在舞台前,然而也差强人意了。 电视开始那一年就有有关烹饪示范的节目,我也一直要看这个节目。我不是想学手艺,因为我在这方面没有才能和野心,可是我看主持人的刀法实在利落,割鸡去骨悉中肯綮,操作程序有条不紊,衷心不但佩服而且喜悦。可惜播放时间屡次更动,我常错过观赏的机会。 运动节目也煞是好看。足球(不是橄榄球)、篮球、棒球的重要比赛,尤其是国际性的,我不肯轻易放过。前几年少棒队驰誉国际,半夜三更起来观看电视现场播映的观众,其中有一个是我。 虹 英国诗人华兹华斯于一八○二年作了一首小诗,仅仅九行,但是很概括地表明了他对自然的看法,大意是这样的—— 我的心跳了起来,当我看见 天上有彩虹一条; 我生命开始有此经验, 如今长大成人仍是这般; 但愿还是这样,当我到了老年, 否则不如死掉! 孩子是成年人的父亲; 我愿我以后一天天的时间, 借崇拜自然而得以连接不断。 在自然现象中,虹是很令人惊奇的一项。我在儿时,每逢雨霁,东方天空出现长虹,那一条庞大的弧形,红、橙、黄、绿、蓝、靛、紫,色彩鲜明如带,就不免惊呼雀跃,我的大姐总是警告我说:“不要手指,否则烂掉指头!”不知这宗迷信从何而起。古时虹蜺二字连用(蜺亦作霓),似乎是指近于龙的一种动物,雄为虹,雌为蜺,色鲜盛者为雄,暗者为雌。《尔雅》是这样说的。宋人刘敬叔《异苑》是一种神怪小说。有这样一条:“晋陵薛愿,有虹饮其釜,嗡响便竭,愿辇酒灌之,随涸便吐金满器,于是灾弊日祛,而丰富数臻。”能虹饮的龙好像体型并不太大,而且颇为吉利。《史记·五帝纪》注:“瞽叟姓妫,妻曰握登,见大虹意感,而生舜于姚墟。”虹还能使妇人意感而孕,真是匪夷所思。凡此不经之谈,皆是说明我们古人一直把虹看作为有生命的动物,甚至为有神通的精灵。华兹华斯的泛神思想也就不足为异了。 我以前所见的虹都是短短的一橛,不是为房脊所遮,便是被树梢所掩,极目而望,瞬即消逝。近来旅游美洲,寄寓于西雅图,其地空旷开朗,气候特佳。一日午后雨霁,凭窗而望,“ 在东”,心中为之一震,犹之华兹华斯的“心跳了起来”。因为在我眼前的虹,不但色彩鲜艳,在广阔无垠的天空之中从陆地的一端拱起到另一端,足足的是个一百八十度的半圆弧形,像这样完整而伟大的虹以前从未见过,如今尽收眼底。我童心未泯,不禁大叫起来,惊动家人群出仰视,莫不叹为奇景。 华氏小诗末行公然标出“崇拜自然”四个字,是甚堪玩味的。基督徒崇拜的是上帝,而他崇拜的是自然,他对自然的态度有过几度的转变,幼时是纯感官的感受,长而赋自然以生命,最后则以外界的自然景象与自己的内心融为一体。他对自然的认识,既浪漫又神秘,和陶渊明所谓的“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像是有些相近。 雪 李白句:“燕山雪花大如席。”这话靠不住,诗人夸张,犹“白发三千丈”之类。据科学的报道,雪花的结成视当时当地的气温状况而异,最大者直径三至四英寸。大如席,岂不一片雪花就可以把整个人盖住?雪,是越下得大越好,只要是不成灾。雨雪霏霏,像空中撒盐,像柳絮飞舞,缓缓然下,真是有趣,没有人不喜欢。有人喜雨,有人苦雨,不曾听说谁厌恶雪。就是在冰天雪地的地方,爱斯基摩人也还利用雪块砌成圆顶小屋,住进去暖和得很。 赏雪,须先肚中不饿。否则雪虐风饕之际,饥寒交迫,就许一口气上不来,焉有闲情逸致去细数“一片一片又一片……飞入梅花都不见”?后汉有一位袁安,大雪塞门,无有行路,人谓已死,洛阳令令人除雪,发现他在屋里僵卧,问他为什么不出来,他说:“大雪人皆饿,不宜干人。”此公憨得可爱,自己饿,料想别人也饿。我相信袁安僵卧的时候一定吟不出“风吹雪片似花落”之类的句子。晋王子犹居山阴,夜雪初霁,月色清朗,忽然想起远在剡的朋友戴安道,即便夜乘小舟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假如没有那一场大雪,他固然不会发此奇兴,假如他自己 粥不继,他也不会风雅到夜乘小船去空走一遭。至于谢安石一门风雅,寒雪之日与儿女吟诗,更是富贵人家事。 一片雪花含有无数的结晶,一粒结晶又有好多好多的面,每个面都反射着光,所以雪才显着那样的洁白。我年轻时候听说从前有烹雪论茗的故事,一时好奇,便到院里就新降的积雪掬起表面的一层,放在甑里融成水,煮沸,走七步,用小宜兴壶,沏大红袍,倒在小茶盅里,细细品啜之,举起喝干了的杯子就鼻端猛嗅三两下——我一点也不觉得两腋生风,反而觉得舌本闲强。我再检视那剩余的雪水,好像有用矾打的必要!空气污染,雪亦不能保持其清白。有一年,我在沐洛道上行役,途中车坏,时值大雪,前不巴村后不着店,饥肠辘辘,乃就路边草棚买食,主人飨我以挂面,我大喜过望。但是煮面无水,主人取洗脸盆,舀路旁积雪,以混沌沌的雪水下面。虽说饥者易为食,这样的清汤挂面也不是顶容易下咽的。从此我对于雪,觉得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苏武饥吞毡渴饮雪,那另当别论。 雪的可爱处在于它的广被大地,覆盖一切,没有差别。冬夜拥被而眠,觉寒气袭人,蜷缩不敢动,凌晨张开眼皮,窗棂窗帘隙处有强光闪映大异往日,起来推窗一看——啊!白茫茫一片银世界。竹枝松叶顶着一堆堆的白雪,杈芽老树也都镶了银边。朱门与蓬户同样地蒙受它的泽被,雕栏玉砌与瓷牖桑枢没有差别待遇。地面上的坑穴洼溜,冰面上的枯枝断梗,路面上的残刍败屑,全都罩在天公抛下的一件鹤氅之下。雪就是这样的大公无私,装点了美好的事物,也遮掩了一切的芜秽,虽然不能遮掩太久。 雪最有益于人之处是在农事方面。我们靠天吃饭,自古以来就看上天的脸色,“上天同云,雨雪雾雾……既沾既足,生我百谷”。俗语所说“瑞雪兆丰年”,即今冬积雪,明年将丰之谓。不必“天大雪,至于牛目”,盈尺就可成为足够的宿泽。还有人说雪宜麦而辟蝗,因为蝗遗子于地,雪深一尺则入地一丈,连虫害都包治了。我自己也有过一点类似的经验,堂前有芍药两栏,书房檐下有玉簪一畦,冬日几场大雪扫积起来,堆在花栏花圃上面,不但可以使花根保暖,而且来春雪融成了天然的润溉,大地回苏的时候果然新苗怒发,长得十分茁壮,花团锦簇。我当时觉得比堆雪人更有意义。 据说有一位枭雄吟过一首咏雪的诗:“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出门一啊喝,天下大一统。”俗话说:“官大好吟诗。”何况一位枭雄在夤缘际会踌躇满志的时候。这首诗不是没有一点巧思,只是趣味粗犷得可笑,这大概和出身与气质有关。相传法国皇帝路易十四写了一首三节联韵诗,自鸣得意,征求诗人、批评家布洼娄的意见,布洼娄说:“陛下无所不能,陛下欲做一首歪诗,果然做成功了。”我们这位枭雄的咏雪,也应该算是很出色的一首歪诗。 书 从前的人喜欢夸耀门第,纵不必家世贵显,至少也要是书香人家才能算是相当的门望。书而日香,盖亦有说。从前的书,所用纸张不外毛边连史之类,加上松烟油墨,天长日久密不通风自然生出一股气味,似沉檀非沉檀,更不是桂馥兰薰,并不沁人脾胃,亦不特别触鼻,无以名之,名之曰书香。书斋门窗紧闭,乍一进去,书香特别浓,以后也就不大觉得。现代的西装书,纸墨不同,好像有股煤油味,不好说是书香了。 不管香不香,开卷总是有益。所以世界上有那么多有书癖的人,读书种子是不会断绝的。买书就是一乐,旧日北平琉璃厂、隆福寺街的书肆最是诱人,你迈进门去向柜台上的伙计点点头便直趋后堂,掌柜的出门迎客,分宾主落座,慢慢地谈生意。不要小觑那位书贾,关于目录版本之学他可能比你精。搜访图书的任务,他代你负担,只要他摸清楚了你的路数,一有所获立刻专人把样函送到府上,合意留下翻看,不合意他拿走,和和气气。书价嘛,过节再说。在这样情形之下,一个读书人很难不染上“书淫”的毛病,等到四面卷轴盈满,连坐的地方都不容易匀让出来,那时候便可以顾盼自雄,酸溜溜地自叹:“丈夫拥书万卷,何暇南面百城?”现代我们买书比较方便,但是搜访的乐趣,搜访而偶有所获的快感,都相当地减少了。挤在书肆里浏览图书,本来应该是像牛吃嫩草,不慌不忙的,可是若有店伙眼睛紧盯着你,生怕你是一名雅贼,你也就不会怎样的从容,还是早些离开这是非之地好些。更有些书不裁毛边,干脆拒绝翻阅。 “郝隆七月七日,出日中仰卧,人问其故,曰:‘我晒书。’”(见《世说新语》)郝先生满腹诗书,晒书和日光浴不妨同时举行。恐怕那时候的书在数量上也比较少,可以装进肚里去。司马温公也是很爱惜书的,他告诫儿子说:“吾每岁以上伏及重阳间视天气晴明日,即设几案于当日所,侧群书其上以曝其脑。所以年月虽深,从不损动。”书脑即是书的装订之处,翻页之处则曰书口。司马温公看书也有考究,他说:“至于启卷,必先视几案洁净,藉以茵褥,然后端坐看之。或欲行看,即承以方版,未尝敢空手捧之,非惟手汗渍及,亦虑触动其脑。每至看竟一版,即侧右手大指面衬其沿,而覆以次指面,捻而挟过,故得不至揉熟其纸。每见汝辈多以指爪撮起,甚非吾意。”(见《宋稗类钞》)我们如今的图书不这样名贵,并且装订技术进步,不像宋朝的“蝴蝶装”那样的娇嫩,但是读书人通常还是爱惜他的书,新书到手先裹上一个包皮,要晒,要揩,要保管。我也看见过名副其实的收藏家,爱书爱到根本不去读它的程度,中国书则锦函牙签,外国书则皮面金字,庋置柜橱,满室琳琅,真好像是琅嬛福地,书变成了陈设、古董。 有人说“借书一痴,还书一痴”。有人分得更细:“借书一痴,惜书二痴,索书三痴,还书四痴。”大概都是有感于书之有借无还。书也应该深藏若虚,不可慢藏诲盗。最可恼的是全书一套借去一本,久假不归,全书成了残本。明人谢肇淛编《五杂俎》,记载一位:“虞参政藏书数万卷,贮之一楼,在池中央,小木为彴,夜则去之。榜其门曰:‘楼不延客,书不借人。’”这倒是好办法,可惜一般人难得有此设备。 读书乐,所以有人一卷在手往往废寝忘食。但是也有人一看见书就哈欠连连,以看书为最好的治疗失眠的方法。黄庭坚说:“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这也要看所读的是些什么书。如果读的尽是一些猥屑的东西,其人如何能有书卷气之可言?宋真宗皇帝的《劝学诗》,实在令人难以入耳:“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愁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愁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不过是把书当作敲门砖以遂平生之志,勤读六经,考场求售而已。十载寒窗,其中只是苦,而且吃尽苦中苦,未必就能进入佳境。倒是英国十九世纪的罗斯金,在他的《芝麻与百合》第一讲里,劝人读书尚友古人,那一番道理不失雅人深致。古圣先贤,成群的名世的作家,一年四季地排起队来立在书架上面等候你来点唤,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行吟泽畔的屈大夫,一邀就到;饭颗山头的李白、杜甫也会联袂而来;想看外国戏,环球剧院的拿手好戏都随时承接堂会;亚里士多德可以把他逍遥廊下的讲词对你重述一遍。这真是读书乐。 我们国内某一处的人最好赌博,所以讳言书,因为书与输同音,读书曰读胜。基于同一理由,许多地方的赌桌旁边忌人在身后读书。人生如博弈,全副精神去应付,还未必能操胜算。如果沾染书癖,势必呆头呆脑,变成书呆子,这样的人在人生的战场之上怎能不大败亏输?所以我们要钻书窟,也还要从书窟钻出来。朱晦庵有句:“书册埋头何日了,不如抛却去寻春。”是见道语,也是老实话。 信 早起最快意的一件事,莫过于在案上发现一大堆信——平、快、挂,七长八短的一大堆。明知其间未必有多少令人欢喜的资料,大概总是说穷诉苦琐屑累人的居多,常常令人终日寡欢,但是仍希望有一大堆信来。Marcus Aurelius曾经说:“每天早晨离家时,我对我自己说:‘我今天将要遇见一个傲慢的人,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一个说话太多的人。这些人之所以如此,乃是自然而且必然的;所以不要惊讶。’”我每天早晨拆阅来信,亦先具同样心理,不但不存奢望,而且预先料到我今天将要接到几封催命符式的讨债信,生活比我优裕而反来向我告贷的信,以及看了不能令人喜欢的喜柬,不能令人不喜欢的讣闻等。世界上是有此等人、此等事,所以我当然也要接得此等信,不必惊讶。最难堪的,是遥望绿衣人来,总是过门不入,那才是莫可名状的凄凉,仿佛是有被人遗弃之感。 有一种人把自己的文字润格定得极高,颇有一字千金之概,轻易是不肯写信的。你写信给他,永远是石沉大海。假如忽然间朵云遥颁,而且多半是又挂又快,隔着信封摸上去,沉甸甸的,又厚又重——放心,里面第一页必是抄自《尺牍大全》,“自违雅教,时切遐思,比维起居清泰为颂为祷”这么一套,正文自第二页开始,末尾于顿首之后,必定还要标明“鹄候回音”四个大字,外加三个密圈,此外必不可少的是另附恭楷履历硬卡片一张。这种信也有用处,至少可以令我们知道此人依然健在,此种信不可不复,复时以“……俟有机缘,定当驰告”这么一套为最得体。 另一种人,好以纸笔代喉舌,不惜工本,写信较勤。刊物的编者大抵是以写信为其主要职务之一,所以不在话下。因误会而恋爱的情人们,见面时眼睛都要迸出火星,一旦隔离,焉能不情急智生,烦邮差来传书递简?Herrick有句云:“嘴唇只有在不能接吻时才肯歌唱。”同样的,情人们只有在不能喁喁私语时才要写信。情书是一种紧急救济,所以亦不在话下。我所说的爱写信的人,是指家人朋友之间聚散匆匆,暌违之后,有所见,有所闻,有所忆,有所感,不愿独秘,愿人分享,则乘兴奋笔,借通情愫,写信者并无所求,受信者但觉情谊翕如,趣味盎然,不禁色起神往,在这种心情之下,朋友的信可作为宋元人的小简读,家书亦不妨当作社会新闻看。看信之乐,莫过于此。 写信如谈话。痛快人写信,大概总是开门见山。若是开门见雾,模模糊糊,不知所云,则其人谈话亦必是丈八罗汉,令人摸不着头脑。我又尝接得另外一种信,突如其来,内容是讲学论道,洋洋洒洒,作者虽未要我代为保存,我则觉得责任太大,万一庋藏不慎,岂不就要湮没名文。老实讲,我是有收藏信件的癖好的,但亦略有抉择:多年老友,误入仕途,使用书记代笔者,不收;讨论人生观一类大题目者,不收;正文自第二页开始者,不收;用钢笔写在宣纸上,有如在吸墨纸上写字者,不收;横写或在左边写起者,不收;有加新式标点之必要者,不收;没有加新式标点之可能者,亦不收;恭楷者,不收;潦草者,亦不收;作者未归道山,即可公开发表者,不收;如果作者已归道山,而仍不可公开发表者,亦不收!……因为有这么多的限制,所以收藏不富。 信里面的称呼最足以见人情世态。有一位业教授的朋友告诉我,他常接到许多信件,开端如果是“夫子大人函丈”或“××老师钧鉴”,写信者必定是刚刚毕业或失业的学生,甚而至于并不是同时同院系的学生,其内容大半是请求提携的意思。如果机缘凑巧,真个提携了他,以后他来信时便改称“××先生”了。若是机缘再凑巧,再加上铨叙合格,连米贴房贴算在一起足够两个教授的薪水,他写起信来便干干脆脆地称兄道弟了!我的朋友言下不胜唏嘘,其实是他所见不广。师生关系,原属雇用性质,焉能不受阶级升黜的影响? 书信写作西人尝称之为最温柔的艺术,其亲切细腻仅次于日记,我国尺牍,尤多精粹之作。但居今之世,心头萦绕者尽是米价涨落问题,一袋袋的邮件之中要拣出几篇雅丽可诵的文章来,谈何容易! 手杖 古希腊底比斯有一个女首狮身的怪物,拦阻过路行人说谜语,猜不出的便要被吃掉,谜语是:“什么东西走路早晨用四条腿,中午用两条腿,傍晚用三条腿,走路时腿越多越软弱?”古希腊的人好像是都不善猜谜,要等到俄狄浦斯才揭开谜底,使得那怪物自杀而死。谜底是:“人。”婴儿满地爬,用四条腿;长大成人两腿竖立;等到年老杖而能行,岂不是三条腿了吗?一根杖是老年人的标记。 杖这种东西,我们古已有之。《礼记·王制》:“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古人五十始衰,所以到了五十才可以用杖,未五十者不得执也,我看见过不止一位老者,经常佝偻着身子,鞠躬如也,真像一个问号(?)的样子,若不是手里拄着一根杖,必定会失去重心。 杖用来扶衰济弱,但是也成了风雅的一种装饰品,“孔子蚤作,负手曳杖,逍遥于门”,《礼记·檀弓》明明有此记载,手负在背后,杖拖在地上,显然这杖没有发生扶衰济弱的作用,但是把逍遥的神情烘托得跃然纸上。我们中国的山水画可以空山不见人,如果有人,多半也是扶着一根拐杖的老者,或是彳亍道上,或是伫立看山,若没有那一根杖便无法形容其老,人不老,山水都要减色。杜甫诗:“年过半百不称意,明日看云还杖藜。”这位杜陵野老满腹牢骚,准备明天上山看云的时候也没有忘记带一根藜杖。豁达恣放的阮修就更不必说,他把钱挂在杖头上到酒店去酣饮,那杖的用途更是推而广之的了。 从前的杖,无分中外,都是一人来高。我们中国的所谓“拐杖”,杖首如羊角,所以亦称丫杖,手扶的时候只能握在杖的中上部分。就是乞食僧所用“振时作锡锡声”的所谓“锡杖”也是如此。从前欧洲人到耶路撒冷去拜谒圣地的香客,少不得一顶海扇壳帽,一根拐杖,那杖也是很长的。我们现在所见的手杖,短短一橛,走起路来可以夹在腋下,可以在半空中画圆圈,可以嘀嘀嘟嘟地点地作响,也可以把杖的弯颈挂在臂上,这乃是近代西洋产品,初入中土的时候,无以名之,名之为“斯提克”。斯提克并不及拐杖之雅,不过西装革履也只好配以斯提克。 杖以竹制为上品,戴凯之《竹谱》云:“竹之堪杖,莫尚于筇,磥砢不凡,状若人功。”筇杖不必一定要是四川出品,凡是坚实直挺而色泽滑润者皆是上选。陶渊明《归去来辞》所谓“策扶老以流憩”,“扶老”即是筇杖的别称。筇杖妙在微有弹性,扶上去颤巍巍的,好像是扶在小丫鬟的肩膀上。重量轻当然也是优点。葛藤做杖亦佳,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阿里山的桧木心所制杖,疙瘩噜苏的样子并不难看,只是拿在手里轻飘飘,碰在地上声音太脆。其他木制的、铁制的都难有令人满意的。而最恶劣的莫过于油漆贼亮,甚至于嵌上螺钿,斑斓耀目。 我爱手杖。我才三十岁的时候,初到青岛,朋友们都是人手一杖,我亦见猎心喜。出门上下山坡,扶杖别有风趣,久之养成习惯,一起身便不能忘记手杖。行险路时要用它,打狗也要用它。一根手杖无论多么敝旧亦不忍轻易弃置,而且我也从不羡慕别人的手杖。如今,我已经过了杖乡之年,一杖一钵,正堪效法孔子之逍遥于门。《武王杖铭》曰:“恶乎危于忿懥,恶乎失道于嗜欲,恶乎相忘于富贵!”我不需要这样的铭,我的杖上只沾有路上的尘土和草叶上的露珠。 鸟 我爱鸟。 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溜达(现在这样有闲的人少了)。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融不整地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瞵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地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抟扶摇而直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粘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吧? 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不是叽叽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乌鸦,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是独奏,有时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喙,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斓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地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蜷着一条腿,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油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地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得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比一般的鸟魁梧得多,扁嘴大口,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大,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够多的卵,便不客气地给挤落下去,孵育的责任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己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出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鸟并不永久地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踏踏缩缩地在寒枝的梢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余的僵冻的果儿,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在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谓曰:“鸟!你连这一个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的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地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现那麻雀的羽毛特别的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猫话 《诗·大雅·韩奕》:“孔乐韩土,川泽 ,鲂 甫甫,麀鹿噳噳,有熊有罴,有猫有虎。”这是说韩城一地物产富饶,是好地方。原来猫也算是值得一提的动物,古时的猫是有实用价值的。《礼·郊特牲》:“迎猫,为其食田鼠也。”捉老鼠,一直是猫的特职。一般人家里也常有鼠患,棚顶墙根都能咬个大窟窿,半夜里到厨房餐室大嚼,偷油喝,啃蜡烛,再不就是地板上滚胡桃,甚至风雅起来也偶尔啮书卷,实在防不胜防,恼火之至。《黄山谷外集》卷七有一首《乞猫》,诗曰: 秋来鼠辈欺猫死,窥瓮翻盘搅夜眠。 闻道狸奴将数子,买鱼穿柳聘衔蝉。 这首诗是说家里的老猫死了,老鼠横行。随主簿家里的猫,听说要产小猫了,请求分赠一只,已准备买鱼静待小猫光临。衔蝉,俗语,猫名也。这首诗不算是山谷集中佳构,但是《后山诗话》却很推崇,“乞猫诗,虽滑稽而可喜,千岁之下,读之如新”。到底山谷乞得猫了没有,不得而知。不过山谷又有一首《谢周文之送猫儿》,诗云: 养得狸奴立战功,将军细柳有家风。 一箪未厌鱼餐薄,四壁当令鼠穴空。 周家的猫不愧周亚夫细柳营的大将之风,大概是很善捕鼠。 鼠辈跳梁,靠猫来降伏,究竟是落后社会的现象。猫和人建立了关系,人猫之间自然也会产生感情。梅圣俞有一首《祭猫诗》,颇有情致: 自有五白猫,鼠不侵我书。 今朝五白死,祭与饭与鱼。 送之于中河,咒尔非尔疏。 昔尔啮一鼠,衔鸣绕庭除。 欲使众鼠惊,意将清我庐。 一从登舟来,舟中同屋居。 糗粮虽甚薄,免食漏窃余。 此实尔有勤,有勤胜鸡猪。 世人重驱驾,谓不如马驴。 已矣莫复论,为尔聊欷歔。 这首诗还是着重猫的实用价值,不过忘形到尔汝,已经写出了对猫的一份情。宋·钱希白《南部新书》:“连山张大夫抟,好养猫,众色备有,皆自制佳名。每视事退,至中门,则数十头曳尾延颈接入。以绿纱为帏,聚其内,以为戏。或谓抟是猫精。”说来好像是奇谈,我相信其事大概不假。杨文璞先生对我说,他在纽哲塞住的时候,养猫一度多到三十几只,人处屋内如在猫笼。杨先生到舍下来,菁清称他为“猫王”。猫王一见我们的白猫王子,行亲鼻礼,白猫王子在他跟前服服帖帖,如旧相识。 一般来说,猫很可爱。如果给以适当的卫生设备,它不到处拆烂污,比狗强,也有时比某一些人强。我们的白猫王子,从小经过菁清的训练,如厕的时候四爪抓住缸沿,昂首蹲坐,那神情可以入画。可惜画工只爱画猫蝶图、正午牡丹之类。猫喜欢磨它的趾甲,抓丝袜、抓沙发、抓被褥。菁清的办法是不时地给它剪趾甲,剪过之后还替它锉。到处给它铺小块的粗地毯,它睡起之后躬躬身就在小地毯上抓磨它的趾甲了。猫馋,可是它吃饱之后任何鱼腥美味它都不屑一顾,更不用说偷嘴。它吃饱之后不偷嘴,似乎也比某一些吃饱之后仍然要偷的人高明得多。 猫不会说话,似是一大缺陷。它顶多是喵喵叫两声,很难分辨其中的含义。可是菁清好像是略通猫语,据说那喵喵声有时是表示饥饿,有时是要人去清理它的卫生设备,有时是期望有人陪它玩耍。白猫王子玩绳、玩球、玩捉迷藏,现在又添了新花样,玩“捕风捉影”。灯下把撑衣架一晃,影子映在墙上,它就狼奔豕突地扑捉影子!有些人不是也很喜欢捕风捉影地谈论人家的短长吗?宋·彭乘《续墨客挥犀》:“鄱阳龚氏,其家众妖竞作,乃召女巫徐姥者,使治之。时尚寒,有一猫正卧炉侧,家人指谓姥曰:‘吾家百物皆为异,不为异者独此猫耳。’于是猫亦人立,拱手而言曰:‘不敢。’姥大骇,走去。”我真盼望我们的白猫王子有一天也能人立拱手而言。西谚有云:“佳酿能使猫言。”莎士比亚《暴风雨》曾引用其意,想是夸大其词。猫不能言,犹之乎“猫有九条命”一样地不足信,命只有一条。 人之好恶不同,各如其面。尽管有人爱猫爱得发狂,抚摩它、抱它、吻它,但是仍有人不喜欢猫。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就说“有些人见猫就要发狂”。不是爱得发狂,是厌恶得发狂。我起初还不大了解。后来有一位朋友要来看我,预先风闻我家有白猫王子,就特别先打电话要我把猫关起。我想这也许是一种过敏反应。《挥麈新谈》曾记猫有五德之说:“猫见鼠不捕,仁也。鼠夺其食而让之,义也。客至设馔则出,礼也。藏物虽密能窃食之,智也。每冬月辄入灶,信也。”这是鸡有五德之说的翻版,像这样的一只猫未必可爱。猫有许多可人意处,猫喜欢偎在人身边,有时且枕着你的臂腿呼呼大睡,此时不可误会,其实猫怕冷怕寂寞。有时你在寒窗之下伏案作书,猫能蹲踞案头,缩在桌灯罩下呼噜呼噜地响上个把钟头,此时亦不可误会,猫只是在享受灯光下散发出来的热气。如加呵斥,它会抑郁很久;如施夏楚,它会沮丧半天。猫有令人难以理解的嗜好,它喜欢到处去闻,不一定是寻求猎物,客来它会闻人的脚闻人的鞋,好像那里有什么异香。最令人嫌恶的是春天来到的时候,猫在房檐上怪声怪气地叫嗥,东一声叫,西一声应,然后是稀里哗啦地一阵乱叫乱跑。鲁迅先生在一篇文字里说他最讨厌听猫叫,他被吵醒便拿起大竹竿去驱逐。猫叫春是天性,驱得了吗? 有义犬、义马救主之说,没听说过义猫。猫长得肥肥胖胖,刷洗得干干净净,吃饱了睡,睡醒了吃,主人看着欢喜,也就罢了,谁还稀罕一只猫对你有什么报酬?在英文里feline(猫)一字带有阴险狡诈之义,我想这也许有一点冤枉。有人养猫,猫多为患,送一只给人家去,不久就返回老家。主人无奈,用汽车载送到郊外山上放生,没过几天,猫居然又回来了。回来时瘦骨嶙峋,一身污泥。主人大受感动,不再遗弃它,养它到老。猫也识得家,不必只是狐正首丘。 英国诗人中,十八世纪的斯玛特(Smart)最爱猫,我曾为文介绍,兹不赘。另外一位诗人托马斯·格雷有一首有名的小诗,写一只猫之溺死于金鱼缸内。那只缸必是一只相当大的缸,否则不至于把猫淹死。可惜那时候没有司马光一类的人在旁营救。那只猫不是格雷的,是他朋友何瑞斯·窝波耳的,所以他写来轻松,亦谐亦讽而不带感情。 诗曰: 一只爱猫之死 是在一只大瓷缸旁边, 上有中国彩笔绘染 盛开着的蓝花; 赛狸玛那只最乖的斑猫, 在缸边若有所思地斜靠, 注视下面的水洼。 她摇动尾巴表示欢喜; 圆脸庞,雪白的胡须, 丝绒般的足掌, 龟背纹似的毛衣一件, 黑玉的耳朵,翡翠的眼, 她都看到;呜呜地赞赏。 她不停地注视;水波之间 泳过两个形体美似天仙, 是巡游的女神在水里: 她们的鳞甲用上好颜料漆过 看来是红得发紫的颜色, 在水里闪出金光一缕。 不幸的女神惊奇地看到: 先是一绺胡须,随后是爪, 她几度有动于衷, 她想去抓却抓不到。 哪个女人见了金子不想要? 哪个猫儿不爱鱼腥? 妄想的小姐!她再度地 弓着腰,再度地抓去, 不知距离有多远。 (命运之神在一边坐着笑她。) 她的脚在缸沿上一滑, 她一头栽进了缸里面。 她把头八次探出水面, 咪咪地向各路水神呼唤, 迅速地前来搭救。 海豚不来,海神不管, 仆人、丫鬟都没有听见, 爱猫没有朋友! 此后,美人儿们,莫再受骗, 一失足便是永远的遗憾。 要大胆,也要小心。 引你目眩心惊的五光十色 不全是你们分所应得; 闪闪发亮光的不全是金子! 一只野猫 流浪街头无人豢养的猫,叫作野猫。通常是瘦得皮包骨,一身渍泥,瞪着大眼嗥嗥地叫,见人就跑。英语称之为街猫,以别于家猫,似较为确切,因为野猫是另一种东西,本名lynx,我们称之为山猫,大概也就是我们酒席上的果子狸。 稀脏邋遢的孩子,在街上鬼混,我们称之为野孩子。其实他和良家子弟属于同一品种,不是蛮荒的野人的孑遗,只是缺乏教养失去了家庭温暖的可怜的孩子。猫也是一样。踯躅街头嗷嗷待哺的猫,我也似乎不该叫它为野猫,只因一时想不起较合适的名称,暂时委屈它一下称之为野猫吧。 一般的野猫,其实是驯顺的,而且很胆怯。在垃圾堆旁的野猫都是贼眉鼠眼的,一面寻食,一面怕狗,更怕那些比狗更凶的人。我们在街上看见几只野猫,怜其孤苦伶仃,顶多付诸一叹,焉能广为庇护使尽得其所?但是如果一只野猫不时地在你家大门外出现,时常跟着你走,有时候到了夜晚蹲在你的门前守候着你,等你走近便叫一声“咪噢”,而你听起来好像是叫一声“妈”……恐怕你就不能不心动一下,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菁清最近遇到了这样的一只野猫。白毛,大块的黑斑,耳朵是黑的,尾巴是黑的,背上疏疏落落地有三五大块黑,显着粗豪,但不难看,很脏,但是很胖,也许本是家猫而被遗弃的,也许它善于保养而猎食有道。它跟了菁清几天,她不能恝置不理了,俯下身去摸摸它,哇,毛一缕缕地黏结在一起,刚鬣鬅髻,大概是好久不曾梳洗。 “我们把它抱到家里来吧?”菁清说。 我断然说:“不可。” 我们家已经有白猫王子和黑猫公主,一雌一雄,其饮食起居以及医药卫生之所需,已经使我们两个忙得团团转,如果善门大开,寒家之内势将喧宾夺主。菁清听了没说什么,拿一钵鱼一盂水送到门口外,就像是在路边给过往行人“奉茶”的那个样子。 如是者数日,野猫每日准时到达门口领食,更难得的是施主每日准时放置饮食于固定之处待领。有时吆喝一声,它不知从哪里蹿了出来,欣然领受这份嗟来之食。 有好几天不见猫来。心想不妙,必是遭遇了什么意外。果然,它再度出现时,尾巴中间一截血淋淋的毛皮尽脱,露出一段细细的似断未断的骨头。它有气无力地叫。我猜想也许是被哪一家的弹簧门夹住了尾巴。菁清说一定是狗咬的。本来尾巴没有用,老早就该进化淘汰掉的,留着总是要惹麻烦。菁清说:“以后叫它上楼到我们房门口来吃吧。”我看着它的血丝糊拉的尾巴,也只好点点头。从此这只猫更上一层楼,到了我们的房门口。不过我有话在先,我在这里画最后一道线,不能再越雷池一步,登堂入室是绝不可以的。菁清说:“这只猫,总得有个名字,就叫它‘小花子’吧。”怜其境遇如乞食的小叫花子,同时它又是一身黑白花。 小花子到房门口,身份好像升了一级。尾巴的伤养好了,猫有九条命,些许皮肉之伤算不了什么。菁清给它梳洗了一番,立刻容光焕发。看它直咳嗽,又喂了它几颗保济丸。它好想走进我们的房间,有时候伸一只爪子隔在门缝里,不让我们关门,我心里好惭悚,为什么这样自私,不肯再多给它一点温暖!菁清拿出一条棉絮放在门外,小花子吃饱之后,照例洗洗脸,便蜷着身子在棉絮上面睡了。小花子仅仅免于冻馁而已。它晚间来到门口膳宿,白天就不知道云游何处了。 白猫王子听得门外有同类的呼声,起初是兴奋,观察许久,发出呼噜的吼声,小花子吓得倒退。对于这不速之客,白猫王子好像不表示欢迎。一门之隔,幸与不幸,判如霄壤。一个是食鲜眠锦,一个是踵门乞食。世间没有平等可言! 动物园 我爱逛动物园。从前北平西直门外有个三贝子花园,后来改建为万牲园,再后来为农业试验所。我小时候正赶上万牲园的全盛时代。每逢春秋佳日,父母则带着我们几个孩子去逛一次。 万牲园门口站着两个巨人,职司检票。他们究竟有多高,已不记得,不过从稚小的孩子眼里看来,仰而视之,高不可攀,低头看他的脚,大得吓人!两个巨人一胖一瘦,都神情木然,好像是陷入了“小人国”,无可奈何地站在那里。万牲园的主事者找到这两个巨无霸把头关,也许是把他们当作珍禽异兽一般看待,供人观赏。至少我每次逛万牲园,最兴奋的第一桩事就是看那两位巨人。可惜没有三五年,二人都先后谢世,后起无人,万牲园为之大为减色。 走进大门,有两个入口,左为植物园,右为动物园。两个园之间有路可通,游人先入动物园,然后循线入植物园,然后至出口。中间还有一条沟渠一般的小河,可以行船,游人纳费登舟,可略享水上漂浮之趣。登船处有一小亭,额曰“松风水月”,未免小题大做。有河就不能没有桥,在畅观楼前面就起了一座相当高大的拱桥,俗所谓罗锅桥。桥本身不错,放在那里却有一些不伦不类。 植物园其实只是一个苗圃,既无古木参天,亦无丘陵起伏,一片平地,黄土成垄而已。但是也有两个建筑物。一个是畅观楼,据说是慈禧太后去颐和园时途经此地,特建此楼为息足之处。楼高两层,洋式,内贮历朝西洋各国进贡的自鸣钟,满坑满谷,大大小小,形形色色,足有数百余具。当时海运初开,平民家中大抵都有自鸣钟,但是谁也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到此大开眼界。为什么这样多的自鸣钟集中陈列在此,我不知道。除了自鸣钟之外,还有两个不寻常的穿衣镜,一凹一凸,走近一照,不是把你照成面如削瓜,便是把你照成柿饼脸,所以这两个镜子号称为“一见哈哈笑”。孩子们无不嬉笑称奇。 另一个建筑是豳风堂。是几间平房,但是堂庑宽敞,有棚可遮阳,茶座散落于其间。游客到此可以品茗休息。堂名取得好,《诗经·豳风·七月》之篇,描述垄亩之间农家生活的况味。 植物园的风光不过如此,平凡无奇,但是,久居城市的人难得一嗅黄土泥的味道,难得一见果树成林的景象,到此顿觉精神一振。至于青年男女在这比较冷僻的地方携手同行,喁喁私语,当然更是觉得这是一个好去处了。 万牲园究竟是以动物园为主。这里的动物不多,可是披头散发的雄狮、斑斓吊睛的猛虎、笨拙庞大的犀牛、遍体条纹的斑马、浑身白斑的梅花鹿、甩着长鼻龅着大牙的象、昂首阔步有翅而不能飞的鸵鸟、略具人形的狒狒、成群的抓耳挠腮的猕猴、蜿蜒腹行的巨蟒、借刺防身的豪猪、时而摇头晃脑时而挺直人立的大黑狗熊,此外如大鹦鹉、小金丝雀之类,也差不多应有尽有了。我难以忘怀的是在池塘柳荫之下并头而卧交颈而眠的那一对色彩鲜艳的鸳鸯,美极了。 动物关在栏里,一定很苦,就拿那黑熊来说,偌大的身躯长年关在那方丈小笼之内,直如无期徒刑。虽然动物学家说,动物在心理上并不一定觉得它是被关在笼子里,而是人被关在笼子外,人不会来害它,它有安全感。我看也不一定安全,常有自恃为万物之灵的人,变着方法欺侮栅里的兽,例如把一根点燃了的纸烟递到象鼻的尖端,烫它一下。更有人拿石头掷击猴子,好像是到动物园来打猎似的!过不了多少年,园里的动物一个个地进了标本室,犹人之进了祠堂一般。是否都是“考终命”,谁知道? 动物一个个地老成凋谢,那些兽栅渐渐十室九空。显然地,动物园已难以维持下去。我记得我最后一次去是在我二十岁左右的时候,偕友进得大门干脆左转,照直踱入植物园,在苗圃里徜徉半天,那萧索败落的万牲园我不忍再去一顾。童时向往的万牲园,盛况已成陈迹了。 自从我离开北平,数十年仆仆南北,尚未看到过一个像样的动物园。我们中国人对于此道好像不甚考究。据司马相如的《上林赋》,汉武帝增扩的上林苑周袤三百里,其中包括了一个专供天子畋猎的动物园,可以“生貔豹,搏豺狼,手熊罴,足壄羊,蒙鹖苏,绔白虎,被斑纹……”真是说得天花乱坠,恐怕只是文人词客的彩笔夸张,未必属实。我看见过的现代民间豢养的动物,无非是在某些公园中偶然一见的一两只虎,市廛游戏场中之耍猴子耍狗熊的等等而已。直到一九四九年我来到台湾,才得以在台北圆山再度亲近一个动物园。 圆山动物园规模不算大,但是日本人经营的作风相当巧妙。岛国的人最擅长的,是在咫尺之间造出那样多的曲折迂回。圆山动物园应是典型的东洋庭园艺术的一例。小小的一个山丘,竟有如许丘壑。最高处路旁有一茶肆,有高屋建瓴之势,凭窗远眺,于阡陌梯田之中常见小火车一列,冒着蒸汽蜿蜒而过。夕阳反照,情景相当幽绝。彼时我寓中山北路,得便常去一游。好多次看见成群的村姑结伴而行,一个个手举着高跟鞋跣足登陟山坡,蔚为一景(如今皮鞋穿惯,不复见此奇景矣)。 有一次游园,正值园工手持活鸡饲蛇。游人蟸聚争睹此一奇观。我亦不禁心动,攘臂而前,挤入人丛,但人墙无由冲破,乃知难而退。退出后始发觉西装袋上所插之自来水笔已被人扒去。对我而言,当时失掉一支笔,损失很重。笑话中“人多处不可去”之阃训,不无道理。因此我想,我来动物园是来看动物,不是来看人。要看人,大街小巷万头攒动,何必到这里来凑热闹?从此动物园我就少去了。后来旁边又拓辟了儿童乐园,我更加明白这不是属于我的去处。但是我对于那些动物还是很关心的。听说有些游客捉弄动物、虐待动物,我就非常愤懑。听说园中限于经费,有时虎豹之类不能吃饱,我也难过,因为我们把兽关进园内,它们就是我们的客,待客有待客之道。就如同我们家里养猫养狗,能让它们饔飨不继吗? 圆山动物园就要迁移新址,动物将有宽敞的自然的生活空间,我有五愿: 一愿它们顺利乔迁; 二愿它们此后快乐; 三愿园主园丁善待它们; 四愿游客不要虐待它们; 五愿大家不要污染环境。 我觉得动物园之迁移新地,近似整批囚犯的假释,又像是一次大规模的放生。 好多年前,记得好像是《新月》杂志第四期,载有一篇《动物园中的人》,是英国小说家David Garnett著,徐志摩译。小说的大意是叙述一个人自愿进入动物园,住进一个铁栏,作为动物的一类,任人参观。他被接受了,栏上挂着一个牌子“Homo Sapiens(灵长类)人”。下面注一行小字:“请游客不要惹恼他。”这只是小说的开端,志摩没有继续译下去。我劝他译完全篇,他口头答应但是没有做。虽是残篇译本,我们可以看出这部小说的构想不错。我至今忘不了这个残篇,就是因为我一直在想,想了几十年,想人类在动物界里究竟占什么样的地位。是万物之灵,灵在哪里?是动物中兽的一类,尚保有多少兽性?人性是什么?假如要我为那“动物园中的人”写一篇较详细的说明书,我将如何写法?这一连串的问题我一直在想,但是参不透。 [book_title]辑三 我眼中世界的一角 “蒙娜丽莎”的微笑,即是微笑,笑得美,笑得甜,笑得有味道,但是我们无法追问她为什么笑,她笑的是什么。 睡 我们每天睡眠八小时,便占去一天的三分之一,一生之中三分之一的时间于“一枕黑甜”之中度过,睡不能不算是人生一件大事。可是人在筋骨疲劳之后,眼皮一垂,枕中自有乾坤,其事乃如食色一般的自然,好像是不需措意。 豪杰之士有“闻午夜荒鸡起舞”者,说起来令人神往,但是五代时之陈希夷,居然隐于睡,据说“小则亘月,大则几年,方一觉”,没有人疑其为有睡病,而且传为美谈。这样的大量睡眠,非常人之所能。我们的传统的看法,大抵是不鼓励人多睡觉。昼寝的人早已被孔老夫子斥为不可造就,使得我们居住在亚热带的人午后小憩(西班牙人所谓siesta)时内心不免惭愧。后汉时有一位边孝先,也是为了睡觉受他的弟子们的嘲笑:“边孝先,腹便便,懒读书,但欲眠。”佛说在家戒法,特别指出“贪睡眠乐”为“精进波罗蜜”之一障。大概倒头便睡,等着太阳晒屁股,其事甚易,而掀起被衾,跳出软暖,至少在肉体上做“顶天立地”状,其事较难。 其实睡眠还是需要适量。我看倒是睡眠不足为害较大。“睡眠是自然的第二道菜”,亦即最丰盛的主菜之谓。多少身心的疲惫都在一阵“装死”之中涤除净尽。车祸的发生时常因为驾车的人在打瞌睡。衙门机构一些人员之一张铁青的脸,傲气凌人,也往往是由于睡眠不足,头昏脑涨,一肚皮的怨气无处发泄,如何能在脸上绽出人类所特有的笑容?至于在高位者,他们的睡眠更为重要,一夜失眠,不知要造成多少纰漏。 睡眠是自然的安排,而我们往往不能享受。以“天知地知我知子知”闻名的杨震,我想他睡觉没有困难,至少不会失眠,因为他光明磊落。心有恐惧,心有挂碍,心有忮求,倒下去只好辗转反侧,人尚未死而已先不能瞑目。庄子所谓“至人无梦”,《楞严经》所谓“梦想消灭,寤寐恒一”,都是说心里本来平安,睡时也自然踏实。劳苦分子,生活简单,日入而息,日出而作,不容易失眠。听说有许多治疗失眠的偏方,或教人计算数目字,或教人想象中描绘人体轮廓,其用意无非是要人收敛他的颠倒妄想,忘怀一切,但不知有多少实效。愈失眠愈焦急,愈焦急愈失眠,恶性循环,只好瞪着大眼睛,不觉东方之既白。 睡眠不能无床。古人席地而坐卧,我由“榻榻米”体验之,觉得不是滋味。后来北方的土炕砖炕,即较胜一筹。近代之床,实为一大进步。床宜大,不宜小。今之所谓双人床,阔不过四五尺,仅足供单人翻覆,还说什么“被底鸳鸯”? 莎士比亚《第十二夜》提到一张大床,英国Ware地方某旅舍有大床,七尺六寸高,十尺九寸阔,雕刻甚工,可睡十二人云。尺寸足够大了,但是睡上一打,其去沙丁鱼也几希,并不令人羡慕。讲到规模,还是要推我们上国的衣冠文物。我家在北平即藏有一旧床,杭州制,竹篾为绷,宽九尺余,深六尺余,床架高八尺,三面隔扇,下面左右床柜,俨然一间小屋,最可人处是床里横放架板一条,图书、盖碗、桌灯、四干四鲜,均可陈列其上,助我枕上之功。洋人的弹簧床,睡上去如落在棉花堆里,冬日犹可,夏日燠不可当。而且洋人的那种铺被的方法,将身体放在两层被单之间,把毯子裹在床垫之上,一翻身肩膀透风,一伸腿脚趾戳被,并不舒服。佛家的八戒,其中之一是“不坐高广大床”,和我的理想正好相反,我至今还想念我老家里的那张高广大床。 睡觉的姿态人各不同,亦无长久保持“睡如弓”的姿态之可能与必要。王右军那样的东床袒腹,不失为潇洒。即使佝偻着,如死蚯蚓,匍匐着,如癞蛤蟆,也不干谁的事。北方有些地方的人士,无论严寒酷暑,入睡时必脱得一丝不挂,在被窝之内实行天体运动,亦无伤风化。唯有鼾声雷鸣,最使不得。宋张端义《贵耳集》载一条奇闻:“刘垂范往见羽士寇朝,其徒告以睡。刘坐寝外闻鼻鼾之声,雄美可听,曰:‘寇先生睡有乐,乃华胥调。’”所谓“华胥调”见陈希夷故事,据《仙佛奇踪》,“陈抟居华山,有一客过访,适值其睡,旁有一异人,听其息声,以墨笔记之。客怪而问之,其人曰:‘此先生华胥调混沌谱也。’”华胥氏之国不曾游过,华胥调当然亦无从欣赏,若以鼾声而论,我所能辨识出来的谱调顶多是近于“爵士新声”,其中可能真有“雄美可听”者。不过睡还是以不奏乐为宜。 睡也可以是一种逃避现实的手段。在这个世界活得不耐烦而又不肯自行退休的人,大可以掉头而去,高枕而眠,或竟曲肱而枕,眼前一黑,看不惯的事和看不入眼的人都可以暂时撇在一边,像鸵鸟一般,眼不见为净。明陈继儒《珍珠船》记载着:“徐光溥为相,喜论时事,大为李旻等所嫉,光溥后不言,每聚议,但假寐而已,时号睡相。”一个做到首相地位的人,开会不说话,一味假寐,真是懂得明哲保身之道,比危行言逊还要更进一步,这种功夫现代似乎尚未失传。 吃醋 世以妒妇比狮子。(《燕在阁知新录》) 狮子日食醋一瓶。(《续文献通考》) 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东坡《嘲季常诗》) 醋是一种有酸味的液体,以酒发酵酿成者也。是佐味必备之物,吃饺子尤其少不了它,如镇江之醋,如山西老陈醋,均为醋中上品。这篇文章说的却不是这种醋,说的是每一个人蕴之于心、形之于外的心理上的醋。 夫妇居室,大凡非相生即为相克。相生是阴阳得济再好没有;若不幸而相克,则从古以来“二虎相争,必有一伤”,当然必有一个克得过,一个克不过。为什么不相生而相克呢?理由很多,吃醋是很重要的理由之一。常常老爷不跟太太好而跟另一位好,或者是太太不跟老爷好而跟另一位好。这么一来,对方当然嫉妒,可是并非嫉妒对方,而是嫉妒那个另一位。不过另一位很不易与之发生正式冲突,于是一腔酸气便全发在对方的身上,因而相克,即所谓吃醋。所以吃醋原是双方的,并不仅在太太方面。可是最著名的例子却是太太造成,宋朝的陈季常先生瞒了太太鬼头兔脑地召妓饮酒,被陈太太知道了跑到隔壁,把板壁一敲,于是陈先生“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茫然”两字,最得其神,千年之后我们都可想见其可怜的狼狈之状。然而他这是活该,可怜不足惜。最倒霉的就是陈太太闹了个“河东狮子”的名字,千秋万世不能解脱。 传说释迦牟尼佛生时,一手指天,一手指地,做狮子吼,云:“天上天下,唯吾独尊。”狮子是兽中之王,大声一吼,自然群兽慑服。佛家就说狮子吼而百兽伏,以喻正义伸而群言沮。古人把善妒之妇与释迦牟尼佛相提并论,其重视的程度可以想见。 有一种捕风捉影的吃醋,令人莫名其妙,谓之吃飞醋。 剃头的挑子一头热,自己酸气冲天,气得七颠八倒,而对方满没理会,此之谓吃寡醋。 亦有人把这个醋吃得非常温柔,小巧而可爱,以退为进,适可而止,纵横捭阖,不可向迩,结果求福得福,求利得利。这是吃醋吃到了家的。否则弄巧成拙,不但吃了亏,还会被别人说闲话,说是醋坛子、醋坯子、醋瓶子…… 又有一种人烧包脾气,性如烈火。醋劲上来,急火攻心;不管三七二十一,拳头、嘴巴齐上,手枪、刀子全来。于是演出惨绝人寰的大悲剧。这是白热化的醋缸大爆炸,为智者所不取。 这是男女间的吃醋,虽因情形之异而结果不同,可是出发点全是好的。它的演进是:由爱生疑,由疑生醋。 吃醋固不仅男女而然也。既然嫉妒之心,人皆有之,既引小喻大,何时何地不能吃醋?同行相轻,常常是吃醋使然;我不服你,你不服我,这其间的真是非原是不容易分出来的。社会之中,名利争夺,时时都有引起吃醋的可能。 醋的力量之大,既如上述,我们绝不能忽视它。不过假如我们真有这样大的醋劲非发泄不可的话,我们何妨转移目标把这一股泼辣的力量用在一种伟大的事业上去呢? 牙签 施耐庵《水浒传·序》有“进盘飨,嚼杨木”一语,所谓“嚼杨木”就是饭后用牙签剔牙的意思。晋高僧法显求法西域,著《佛国记》,有云:“沙抵国南门道东佛在此嚼杨枝,刺土中即生……”这个“嚼”字当作“削”解。“嚼杨木”当然不是把一根杨木放在嘴里咀嚼。饭后嚼一块槟榔还可以,谁也不会吃饱了之后嚼木头。“嚼杨木”是借用“嚼杨枝”语,谓取一根牙签剔牙。杨枝净齿是西域风俗,所以中文里也借用佛书上的名词。《隋书·真腊传》:“每旦澡洗,以杨枝净齿,读诵经咒。又澡洒乃食,食罢,还用杨枝净齿,又读经咒。”可见他们的规矩在念经前和食后都要杨枝净齿。 为了好奇,翻阅赛珍珠女士译的《水浒传》,她的这一句的译文甚为奇特:“Take food,chew a bit of this or that.”我们若是把这句译文还原,便成了“进食,嚼一点这个又嚼一点那个”。衡以信、达、雅之义,显然不信。 牙缝里塞上一丝肉、一根刺,或任何残膏剩馥,我们都会自动地本能地思除之而后快。我不了解为什么这净齿的工具需要等到五世纪中由西域发明然后才得传入中土。我们发明了罗盘、火药、印刷术,没能发明用牙签剔牙! 西洋人使用牙签更是晚近的事。英国到了十六世纪末年还把牙签当作一件稀奇的东西,只有在海外游历过的花花大少才口里衔着一根牙签招摇过市,行人为之侧目。大概牙签是从意大利传入英国的,而追究根源,又是从亚洲传到意大利的,想来是贸易商人由威尼斯到近东以至远东把这净齿之具带到欧洲。莎士比亚的《无事自扰》有这样的句子:“我愿从亚洲之最远的地带给你取一根牙签。”此外在其他三四出戏里也都提到牙签,认为那是“旅行家”的标记。以描述人物著名的散文家Overbury,也是莎士比亚同时代的人,在他的一篇《旅行家》里也说:“他的牙签乃是他的一项主要的特点。”可见三百年前西洋的平常人是不剔牙的。藏垢纳污到了饱和点之后也就不成问题。倒是饭后在齿颊之间横剔竖抉的人,显着矫揉造作,自命不凡! 人自谦年长曰马齿徒增,其实人不如马,人到了年纪便要齿牙摇落,至少也是齿牙之间产生罅隙,有如一把烂牌,不是一三五,就是二四六,中间仅是嵌张!这时节便需要牙签,有象牙质的,有银质的,有尖的,有扁的,还有带弯钩的,都中看不中用。普通的是竹质的,质坚而锐,易折,易伤牙龈。我个人经验中所使用过的牙签最理想的莫过于从前北平致美斋路西雅座所预备的那种牙签。北平饭馆的规矩,饭后照例有一碟槟榔豆蔻,外带牙签,这是由堂信预备的,与柜上无涉。致美斋的牙签是特制的,其特点第一是长,约有自来水笔那样长,拿在手中可以摆出搦毛笔管的姿势,在口腔里到处探钻无远弗届;第二是质韧,是真正最好的杨柳枝做的,拐弯抹角的地方都可以照顾得到,有刚柔相济之妙。现在台湾也有一种白柳木的牙签,但嫌其不够长,头上不够尖。如今想起致美斋的牙签,尤其想起当初在致美斋做堂倌后来做了大掌柜的初仁义先生(他常常送一大包牙签给我),不胜惆怅! 有些事是人人都做的,但不可当着人的面前公然做之。这当然也是要看各国的风俗习惯。例如牙签的使用,其状不雅,咧着血盆大口,拧眉皱眼,剔之,抠之,攒之,抉之,使旁观的人不快。纵然手搭凉棚放在嘴边,仍是欲盖弥彰,减少不了多少丑态。至于已经剔牙竣事而仍然叼着一根牙签昂然迈步于大庭广众之间者,我们只能佩服他的天真。 胡须 俗语:“嘴上没毛,办事不牢。”意思是说,有一把年纪的人比较地见多识广,而且瞻前顾后,做起事来四平八稳,不像年轻小伙子那样的毛躁,那样的不牢靠。嘴上没毛也就是年纪太轻、少不更事的意思。 现在看来,嘴上没毛似乎不一定与年龄有关。大家可曾注意,如今好多的政坛显要、社会中坚,无分中外,老远地看来几乎都是面白无须的样子。像诸葛亮的三绺髯,关公的五绺髯,只有在舞台上见之。他们不全是因为脸皮太厚而胡须长不出来,而是胡须刚刚长出来就被刮剃了去。所以嘴上嘴下,青皮一块,于右老张大千之长髯飘拂是例外。世上有几个于右老张大千?反观年轻一代,则往往有些人年纪轻轻的,于思于思,一反常志。他们或是唇上留一撮小髭,或是两鬓各蓄一条鬓角,或是颔下垂着几根疏疏落落的狗蝇胡子,戏台上的老生称须生,如今不少的小生也是须生了。 人年纪越大,胡须也长得越硬越粗越黑越快。有人常怪女人每天在她们的头发上耗费太多的时间精神,殊不知绝大多数的男人在他们的胡须上也有不少的麻烦。女人的头发要洗、要做、要烫、要染,现在有些男人的头发也要玩这一套,而且于此之外还每天牢不可破地要刮胡子。一天不刮就毛毵毵的,刺弄得慌,用手摸上去像是板刷,万一触到别人的细嫩的皮肤上会令人大叫起来。所以有人早晚各刮一次,不厌其烦。更有人痛恨自己的胡子过于茂盛,刮不胜刮,于是不仅剪草,还要除根,随身携带镜子镊子,把刮后的胡须根株一个个地钳拔出来,这种拔毛连茹的做法滋味如何,只有本人知道。听说从前青衣花旦,以及其他在职业上有此必要的人,才采用此种彻底根除的手段。不过我也曾亲见所谓斯文中人公然当众对镜拔须的。拔过之后,常有血痕殷然。 其实,俗语说:“八十留胡子,大主意自己拿。”不到八十岁要留胡子,也没有人管得着。髭须也未必就有碍观瞻。《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有君子,白皙鬓须眉。”胡须眉毛又黑又稠的陈武子还被称为“君子”,可见一嘴胡子正有助于威仪三千。《庄子·列御寇》,“髯”列为“八极”之一,算是形体上优异过人之处。关公为美髯公,无人不知。唐文皇“虬须壮冠,人号髭圣”,见《清异录》。风流潇洒如苏东坡也有“髯苏”之称。历史上有名的大胡子不胜列举,而且是被人夸赞,没有揶揄之意。自古以胡须稠秀为男性美的特征。稠是相当茂密,秀是相当疏朗。相法上所谓“根根见底”,就是浓疏合度的意思。喜剧演员卓别林,若是嘴上没有那一撮胡子,恐怕要减少很大一部分的滑稽相和愁苦相。那一撮胡子,在希特勒嘴上像是糊上了一块膏药,真是恶人恶相,讨人嫌。长胡子要保持清洁,不能让它擀成毡,不能拖泥带水,更不能窝藏虱子,虱子纵然“屡游相须,曾蒙御览”,仍然是邋遢。 写《乌托邦》的英国作家托马斯·莫尔,在上断头台的时候,对行刑者说:“我的胡子没有犯罪,请勿切断我的胡子。”于是撩起他的一把大胡子,延颈受戮。 这是标准的“断头台上的幽默”。我们至少可以想象得出他对他的胡子是多么关心。 佛家对于胡子则有时视为相当神圣,《法苑珠林》有这样一段记载:“佛告阿难:‘汝取我髭,合六十二茎,我欲造塔。’阿难取付世尊。佛告诸罗刹:‘我施汝二茎,当造七宝函及造旃檀塔,盛髭供养,可高四十由旬,余六十髭亦随造函塔,可高三丈。’又告诸罗刹:‘守护,勿使外道、恶人、魔鬼、毒龙,妄毁此塔。此塔为汝命根,汝必护塔。……’”按说万法皆空,不得以肉体见如来,为什么把一茎髭看得这般重要,我参不透。事实上高四十由旬的旃檀塔,谁也没有见过。 我们旧剧班中的行头里有所谓髯口一项,包括三髯、五髯、三涛髯、夹嘴髯、红虬髯、丑三髯、吊搭髯等,花样繁多,不及备载。而且这些髯口不仅是装点门面,还可以加以运用,如持髯、拱髯、推髯、搂髯、端髯、甩髯、喷髯、抖髯、轮髯等,形成所谓“髯舞”。俗语形容愤怒之状为“吹胡子瞪眼”,在舞台上真有那样的表现。 读画 《随园诗话》:“画家有读画之说,余谓画无可读者,读其诗也。”随园老人这句话是有见地的。读是读诵之意,必有文章词句然后方可读诵,画如何可读?所以读画云者,应该是读诵画中之诗。 诗与画是两个类型,在对象、工具、手法各方面均不相同。但是类型的混淆,古已有之,在西洋。所谓Ut pictura poesis,“诗既如此,画亦同然”,早已成为艺术批评上的一句名言。我们中国也特别称道王摩诘的“画中有诗,诗中有画”。究竟诗与画是各有领域的。我们读一首诗,可以欣赏其中的景物的描写,所谓“历历如绘”。但诗之极致究竟别有所在,其着重点在于人的概念与情感。所谓诗意、诗趣、诗境,虽然多少有些抽象,究竟是以语言文字来表达最为适宜。我们看一幅画,可以欣赏其中所蕴藏的诗的情趣,但是并非所有的画都有诗的情趣,而且画的主要的功用是在描绘一个意象。我们说读画,实在是在画里寻诗。 蒙娜丽莎的微笑,即是微笑,笑得美,笑得甜,笑得有味道,但是我们无法追问她为什么笑,她笑的是什么。尽管有许多人在猜这个微笑的谜,其实都是多此一举。有人以为她是因为发现自己怀孕了而微笑,那微笑代表女性的骄傲与满足。有人说:“怎见得她是因为发觉怀孕而微笑呢?也许她是因为发觉并未怀孕而微笑呢?”这样地读下去,是读不出所以然来的。会心的微笑,只能心领神会,非文章词句所能表达。像《蒙娜丽莎》这样的画,还有一些奥秘的意味可供揣测,此外像Watts的《希望》,画的是一个女人跨在地球上弹着一只断了弦的琴,也还有一点象征的意思可资领会,但是Sorolla的《二姊妹》,除了耀眼的阳光之外还有什么诗可读?再如Sully的《戴破帽子的孩子》,画的是一个孩子头上顶着一个破帽子,除了那天真无邪的脸上的光线掩映之外还有什么诗可读?至于Chase的一幅《静物》,可能只是两条死鱼翻着白肚子躺在盘上,更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也许中国画里的诗意较多一点。画山水不是“春山烟雨”,就是“江皋烟树”,不是“云林行旅”,就是“春浦帆归”,只看画题,就会觉得诗意盎然。尤其是文人画家,一肚皮不合时宜,在山水画中寄托了隐逸超俗的思想,所以山水画的境界成了中国画家人格之最完美的反映。即使是小幅的花卉,像李复堂、徐青藤的作品,也有一股豪迈潇洒之气跃然纸上。 画中已经有诗,有些画家还怕诗意不够明显,在画面上更题上或多或少的诗词字句。自宋以后,这已成了大家所习惯接受的形式,有时候画上无字反倒觉得缺点什么。中国字本身有其艺术价值,若是题写得当,也不难看。西洋画无此便利,《拾穗人》上面若是用鹅翎管写上一首诗,那就不堪设想。在画上题诗,至少说明了一点,画里面的诗意有用文字表达的必要。一幅酣畅的泼墨画,画着有两棵大白菜,墨色浓淡之间充分表示了画家笔下控制水墨的技巧,但是画面的一角题了一行大字:“不可无此味,不可有此色。”这张画的意味不同了,由纯粹的画变成了一幅具有道德价值的概念的插图。金冬心的一幅墨梅,篆籀纵横,密圈铁线,清癯高傲之气扑人眉宇,但是半幅之地题了这样的词句:“晴窗呵冻,写寒梅数枝,胜似与猫儿狗儿盘桓也……”顿使我们的注意力由斜枝细蕊转移到那个清高的画士。画的本身应该能够表现画家所要表现的东西,不需另假文字为之说明,题画的办法有时使画不复成为纯粹的画。 我想画的最高境界不是可以读得懂的,一说到读便牵涉到文章词句,便要透过思想的程序,而画的美妙处在于透过视觉而直诉诸人的心灵,画给人的一种心灵上的享受,不可言说,说便不着。 书房 书房,多么典雅的一个名词!很容易令人联想到一个书香人家。书香是与铜臭相对的。其实书未必香,铜亦未必臭。周彝商鼎,古色斑斓,终日摩挲亦不觉其臭,铸成钱币才沾染市侩味,可是不复流通的布泉刀错又常为高人赏玩之资。书之所以为香,大概是指松烟油墨印上了毛边连史,从不大通风的书房里散发出来的那一股怪味,不是桂馥兰薰,也不是霉烂馊臭,是一股混合的难以形容的怪味。这种怪味只有书房里才有,而只有士大夫家才有书房。书香人家之得名大概是以此。 寒窗之下苦读的学子多半是没有书房,囊萤凿壁的就更不用说。所以对于寒苦的读书人,书房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豪华神仙世界。伊士珍《琅嬛记》:“张华游于洞宫,遇一人引至一处,别是天地,每室各有奇书,华历观诸室书,皆汉以前事,多所未闻者,问其地,曰:‘琅嬛福地也。’”这是一位读书人希求冥想一个理想的读书之所,乃托之于神仙梦境。其实除了赤贫的人饔飧不继谈不到书房外,一般的读书人,如果肯要一个书房,还是可以好好布置出一个来的。有人分出一间房子来养鸡,也有人分出一间房子养狗,就是匀不出一间做书房。我还见过一位富有的知识分子,他不但没有书房,也没有书桌,我亲见他的公子趴在地板上读书,他的女公子用块木板在沙发上写字。 一个正常的良好的人家,每个孩子应该拥有一个书桌,主人应该拥有一间书房。书房的用途是庋藏图书并可读书写作于其间,不是用以公开展览借以骄人的。“丈夫拥书万卷,何暇南面百城!”这种话好像是很潇洒而狂傲,其实是心尚未安无可奈何的解嘲语,徒见其不丈夫。书房不在大,亦不在设备佳,适合自己的需要便是,局促在几尺宽的走廊一角,只要放得下一张书桌,依然可以作为一个读书写作的工厂,大量出货。光线要好,空气要流通,红袖添香是不必要的,既没有香,“素腕举,红袖长”反倒会令人心有别注。书房的大小好坏,和一个读书写作的成绩之多少高低,往往不成正比例。有好多著名作品是在监狱里写的。 我看见过的考究的书房当推宋春舫先生的褐木庐为第一,在青岛的一个小小的山头上,这书房并不与其寓邸相连,是单独的一栋。环境清幽,只有鸟语花香,没有尘嚣市扰。《太平清话》:“李德茂环积坟籍,名曰书城。”我想那书城未必能和楬木庐相比。在这里,所有的图书都是放在玻璃柜里,柜比人高,但不及栋。我记得藏书是以法文戏剧为主。所有的书都精装,不全是buckram(胶硬粗布),有些是真的小牛皮装订(half calf,ooze calf,etc.),烫金的字在书脊上排着队闪闪发亮。也许这已经超过了书房的标准,微近于藏书楼的性质,因为他还有一册精印的书目,普通的读书人谁也不会把他书房里的图书编目。 闻一多的书房,和“闻一多先生的书桌”一样,充实、有趣而乱。他的书全是中文书,而且几乎全是线装书。在青岛的时候,他仿效青岛大学图书馆庋藏中文图书的办法,给成套的中文书装制蓝布面,用白粉写上宋体字的书名,直立在书架上。这样的装备应该是很整齐可观,但是主人要做考证,东一部西一部的图书便要从书架上取下来参加獭祭的行列了,其结果是短榻上、地板上,唯一的一把木根雕制的太师椅上,全都是书。那把太师椅玲珑梆硬,可以入画,不宜坐人,其实亦不宜于堆书,却是他书斋中最惹眼的一个点缀。 潘光旦在清华南院的书房另有一种情趣。他是以优生学专家的素养来从事我国谱牒学研究的学者,他的书房收藏这类图书极富。他喜欢用书护,那就是用两块木板将一套书夹起来,立在书架上。他在每套书系上一根竹制的书签,签上写着书名。这种书签实在很别致,不知杜工部《将赴草堂途中有作》所谓“书签药裹封蛛网”的书签是否即系此物。光旦一直在北平,失去了学术研究的自由,晚年丧偶,又复失明,想来他书房中那些书签早已封蛛网了! 汗牛充栋,未必是福。丧乱之中,牛将安觅?多少爱书的人士都把他们苦心聚集的图书抛弃了,而且再也鼓不起勇气重建一个像样的书房。藏书而充栋,确有其必要,例如从前我家有一部小字本的图书集成,摆满上与梁齐的靠着整垛山墙的书架,取上层的书须用梯子,爬上爬下很不方便,可是充栋的书架有时仍是不可少。我来台湾后,一时兴起,兴建了一个连在墙上的大书架,邻居绸缎商来参观,叹曰:“造这样大的木架有什么用,给我摆列绸缎尺头倒还合用。”他的话是不错的,书不能令人致富。书还给人带来麻烦,能像郝隆那样七月七日在太阳底下晒肚子就好,否则不堪衣鱼之扰,真不如尽量地把图书塞入腹笥,晒起来方便,运起来也方便。如果图书都能做成“显微胶片”纳入腹中,或者放映在脑子里,则书房就成为不必要的了。 小声些 我觉得我们中国人的喉咙之大,在全世界,可称首屈一指。无论是开会发言,客座谈话,商店交易,或其他公众的地方,说话的声音时常是尖而且锐,声量是洪而且宽,耳膜脆弱一点的人,往往觉得支持不住。我们的华侨在外国,谈起话来,时常被外国人称作“吵闹的勾当”(noisy business),我以为是良有以也。 在你好梦正浓的时候,府上后门便发一声长吼,接着便是竹帚和木桶的声音。那一声长吼是从人喉咙里发出来的,然而这喉咙就不小,在外国就是做一个竞争选举时的演说员,也绰绰有余。 挑着担子的小贩,走进弄堂,扯开嗓子连叫带唱地喊一顿,我时常想象着他的面红筋突的样子。假如弄里有出天花的老太太,经他这一喊,就许一惊而绝。 坐在影戏院里,似乎大家都可以免开尊口了,然而也不尽然,你背后就许有两位太太叽叽咕咕地谈论影片里的悲欢离合,你越不爱听,她们的声音越高。在火车里,在轮船里,听听那滔滔不断的谈话的声音,真足以令人后悔生了两只耳朵。 喉咙稍微大一点,不算丑事。且正可以表示我们的一点国民性——豪爽,直率,堂皇。不过有时为耳部卫生起见,希望这一点国民性不必十分地表现出来。朋友们,小声些! 签字 一个人愿意怎样签他的名字,纯属于他个人的事,他有充分自由,没有人能干涉他。不过也有一个起码的条件,他签字必须能令人认识,否则签字可能失了意义,甚至带来不必要的烦恼。有一次,一个学校考试放榜前夕,因为弥封编号的关系,必须核对报名表以取得真实姓名,不料有一位考生在报名表上的签字如龙飞凤舞,又如春蚓秋蛇,又似鬼画符,非籀非篆,非行非草,大家传观,各做了不同的鉴定。有人说这样的考生必非善类,不取也罢。有人惜才,因为他考试的成绩很好。扰攘了半晌,有人出了高招,轻轻地揭下他的照片,看看照片背面的签字式是否可资比较。这一招,果然有分教,约略地看出了这位匠心独运的考生的真实姓名。对于他的书法,大家都摇头。我没有追踪调查该生日后是否成了一位新潮派的画家或现代派的诗人。 支票的签字可以任意勾画,而且无妨故出奇招,令人无从辨识,甚至像是一团乱麻,漆黑一团亦无不可,总之是要令人难以模仿。不过每次签字必须一致,涂鸦也好,墨猪也好,那猪那鸦必须永远是一个模式。在其他的场合就怕不能这样自由。有不相识的人写信给我,信的本身显示他很正常,但是他的正常没有维持到底,他的姓名我无法辨识,而信又有作复的必要。我无可奈何只好把他的签字式剪下来贴在复信的信封上,是否可以寄达我就不知道了,这位先生可能有一种误会,以为他的签字是任何读书识字的人所应该一看就懂的。 我们中国的字,由仓颉起,而甲骨、而钟鼎、而篆、而隶、而行、而草、而楷,变化多端,但是那变化是经过演化而约定俗成的。即使是草书,其中也有一定的标准写法,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潦草地任意大笔一挥。所以有所谓“标准草书”,草书也自有其一定的写法。从前小学颇重写字课,有些教师指定学生临写草书千字文,现在没有人肯干这种傻事了。翻看任何红白喜事的签到簿,其中总会有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签字式。有些画家完成巨构之后签名如画押。八大山人签字式很怪,有人说是略似“哭之笑之”,寓有隐痛。画不如八大者不得援例。 签字式最足以代表一个人的性格。王羲之的签字有几十种样式,万变不离其宗,一律的圆熟俊俏。看他的署名,不论是在笺头或是柬尾,一副翩翩的风致跃然纸上,他写的“之”字变化多端,都是摇曳生姿。世之学逸少书者多矣,没人能得其精髓,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