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重访边城 [book_author]张爱玲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类书文集,文集,完结 [book_length]136237 [book_dec]从一九四〇年代到一九九〇年代,张爱玲散文创作横跨半个世纪,《重访边城》收录她晚年时期的散文作品。散佚作品《人间小札》《编辑之痒》《张看附记》首次收录;包括张爱玲写作生涯中唯一的自传体图文集《对照记》;最新增补《年画风格的太平春》《连环套创世纪前言》《把我包括在外》《惘然记前记》《草炉饼后记》《笑纹后记》6篇文章。 如果缺乏对张爱玲的生平与人际关系的深入了解,则很难读懂《小团圆》。而本书所收《对照记》是解读其中种种线索与人物的最佳锁钥。谈到该书,张爱玲说:“看过《流言》的人,一望而知里面有《私语》、《烬余录》(港战)的内容,尽管是《罗生门》那样的不同。”可见,要想读懂《小团圆》,必要熟悉张爱玲散文。张爱玲的所有散文,主人公都是张爱玲自己,这里有她一生的经历与感受。 [book_img]Z_19464.jpg [book_title]年画风格的太平春 我去看《太平春》,观众是几乎一句一彩。老太太们不时地嘴里“啧啧啧”地说“可怜可怜”。花轿中途掉包,轿门一开,新娘惊喜交集,和她的爱人四目直视,有些女性观众就忍不住轻声催促:“还不快点!”他们逃到小船上,又有个女人喃喃说:“快点划!快点划!”坐在我前面的一个人,大概他平常骂骂咧咧惯了的,看到快心之处,狂笑着连呼“操那娘”!老裁缝最后经过一番内心冲突,把反动派托他保管的财产交了出来,我又听见一个人说:“搞通了!搞通了!”末了一场,老裁缝在城隍庙看社戏喝彩,我从电影院散戏出来,已经走过两条马路了,还听见一个人在那里忘情地学老裁缝大声叫好。又听见一个穿蓝布解放装的人在那里批评:“这样教育性的题材,能够处理得这样风趣,倒是从来没有过的。” 我也从来没有这样感觉到与群众的心情合拍,真痛快极了,完全淹没在头两千人的泪与笑的洪流里。有一场气氛非常柔艳的戏,是小裁缝要写封家信,报告他将要结婚的消息。因为他不识字,这封信是由他的未婚妻代笔的。正在油灯下写信读信,忽然“有吏夜捉人”,砰砰砰敲起门来了,裁缝店的铺板门剧烈地震动着,那半截玻璃上映着的他们俩的惊恐的面影,也跟着动荡。我看到这里,虽然是坐在那样拥挤而炎热的戏院里,只觉得寒森森的一股冷气,从身上一直冷到头皮上。 这一类的恶霸强占民女的题材,本来很普通,它是有无数的民间故事作为背景的。桑弧在《太平春》里采取的手法,也具有一般民间艺术的特色,线条简单化,色调特别鲜明,不是严格的写实主义的,但是仍旧不减于它的真实性与亲切感。那浓厚的小城的空气,轿行门口贴着“文明花轿,新法贳器”的对联……那花轿的行列,以及城隍庙演社戏的沧桑…… 我看到《大众电影》上桑弧写的一篇《关于太平春》,里面有这样两句:“我因为受了老解放区某一些优秀的年画的影响,企图在风格上造成一种又拙厚而又鲜艳的统一。”《太平春》确是使人联想到年画,那种大红大绿的画面,与健旺的气息。 我们中国的国画久已和现实脱节了;怎样和实生活取得联系,而仍旧能够保存我们的民族性,这问题好像一直无法解决。现在的年画终于打出一条路来了。年画的风格初次反映到电影上,也是一个划时代的作品。 *初载一九五〇年六月二十三日上海《亦报》,未收集。 [book_title]亦报的好文章 从前在中学里读书的时候,总是拿着一本纪念册求人写,写来写去总是“祝你前途光明!××学姊留念。”或者抄上一首英文诗:“在你的回忆之园中,给我插上一棵勿忘我花。”这是最普遍采用的一首,其次便是“工作的时候工作,游戏的时候游戏,……”以下还有两句,记不清了。最叫人扫兴的是那种训诫式的“为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给人写纪念册,也的确是很难下笔的。我觉得在一个刊物的周年纪念的时候写一篇文章,很像在纪念册上题字。不过因为是《亦报》,就像是给一个极熟的朋友写纪念册,却又感到另一种困难,因为感想太多,而只能够写寥寥几个字,反而无从写起来了。 我到店里去买东西,看见店伙伏在柜台上看《亦报》,我马上觉得自己脸上泛起了微笑。又有一次去看医生,生了病去找医生,总是怀着沉重的心情的,但是我一眼瞥见医生的写字台上摊着一份《亦报》,立刻有一种人情味,使我微笑了。一张报纸编得好,远远看见它摊在桌上就觉得眉目清楚,醒目而又悦目。报纸是有时间性的,注定了只有一天的生命,所以它并不要求什么不朽之作,然而《亦报》在过去一年间却有许多文章是我看过一遍就永远不能忘怀的。譬如说十山先生写的有一篇关于一个乡村里的女人,被夫家虐待,她在村里区里县里和法院里转来转去,竟没有一个地方肯接受她的控诉,看了这篇文章,方才觉得“无告”这两个字的意义,真有一种入骨的悲哀。 天天翻开《亦报》,就有机会看到这样的文字,真要谢谢《亦报》。祝它健康。 *初载一九五〇年七月二十五日《亦报》,未收集。 [book_title]张爱玲短篇小说集自序 我写的《传奇》与《流言》两种集子,曾经有人在香港印过,那是盗印的。此外我也还见到两本小说,作者的名字和我完全相同,看着觉得很诧异。其实说来惭愧,我写的东西实在是很少。《传奇》出版后,在一九四七年又添上几篇新的,把我所有的短篇小说都收在里面,成为《传奇》增订本。这次出版的,也就是根据那本“增订本”,不过书名和封面都换过了。 内容我自己看看,实在有些惶愧,但是我总认为这些故事本身是值得一写的,可惜被我写坏了。这里的故事,从某一个角度看来,可以说是传奇,其实像这一类的事也多得很。我希望读者看这本书的时候,也说不定会联想到他自己认识的人,或是见到听到的事情。不记得是不是《论语》上有这样两句话:“如得其情,哀矜而勿喜。”这两句话给我的印象很深刻。我们明白了一件事的内情,与一个人内心的曲折,我们也都“哀矜而勿喜”吧。 一九五四年七月于香港 *收入一九五四年七月香港天风出版社《张爱玲短篇小说集》。 [book_title]爱默森的生平和著作 一 爱默森(Ralph Waldo Emerson)在一八〇三年生于波士顿,早年是个严肃的青年。他的青春和他的天才一样,都是晚熟的。他的姑母玛丽是一个不平凡的女人,对他有着极深的影响。他日后的成功,一部份可以说归功于她的薰陶。 他自从在哈佛大学读书的时候起,就开始写他那部著名的日记,五十年如一日,记载的大都偏于理论方面。他在一八二九年第一次结婚,只记了短短的一行。两年后他的元配病逝。一八三五年他第二次结婚,也只记了一行。 他大学毕业后,曾经先后从事各种教育和传道方面的工作。三十岁那年,他辞去了波士顿第二教堂的牧师职位。随即到欧洲去旅行,并且会见了卡莱尔(Carlyle)。他发现了卡莱尔的天才,同时卡莱尔也发现了他的天才。这两个人个性完全相反,然而建立了悠久的友谊,在四十年间继续不断地通着信,成为文坛的一段佳话。回国后他在各地巡回演讲。这种生活很艰苦,因为当时的旅行设备相当简陋,而且他也舍不得离开他的家庭。但是他相信这职业是有意义的,所以总算能够持之以恒地继续下去。 他的第一部书《大自然》(Nature)在一八三六年出版,此后陆续有著作发表。一八四七年他再度赴欧时,他的散文集已经驰名于大西洋的东西两岸。 二 爱默森的写作生活很长。但是在晚年他尝到美国内战时期的痛苦,内战结束后不久,他就渐渐丧失了记忆力,思想也难于集中了。他在一八八二年逝世,有许多重要的遗作,经过整理后陆续出版。 英国名作家安诺德(Matthew Arnold)曾经说过:“在十九世纪,没有任何散文比爱默森的影响更大。”事实上爱默森的作品即使在今日看来,也仍旧没有失去时效,这一点最使我们感到惊异。他有许多见解都适用于当前的政局,或是对我们个人有切身之感。他不是单纯的急进派,更不是单纯的保守主义者;而同时他决不是一个冲淡、中庸、妥协性的人。他有强烈的爱憎,对于现社会的罪恶感到极度愤怒,但是他相信过去是未来的母亲,是未来的基础;要改造必须先了解,而他相信改造应当从个人着手。 他并不希望拥有信徒,因为他的目的并非领导人们走向他,而是领导人们走向他们自己,发现他们自己。他认为每一个人都是伟大的,每一个人都应当自己思想。他不信任团体,因为在团体中,思想是一致的。如果他抱有任何主义的话,那是一种健康的个人主义,以此为基础,更进一层向上发展。 他是一个乐观的人,然而绝对不是一个专事空想的理想主义者。他爱事实——但是必须是“纯粹的事实”。他对于法国名作家蒙田(Montaigne)的喜爱,也是因为那伟大的怀疑者代表他的个性的另一面。 他的警句极多,大都是他的日记中几十年积聚下来的,也有是从他的演讲辞中摘出来的。他的书像珊瑚一样,在海底缓慢地形成。他自己的进展也非常迟缓,经过许多年的暗中摸索。他出身清教徒气息极浓的家庭,先代累世都是牧师,他早年也是讲道的牧师,三十岁后方才改业,成为一个职业演说家,兼事写作。那时候的美国正在成长中,所以他的国家观念非常强烈。然而他并不是一个狭隘的“知识孤立主义者”,他主张充分吸收欧洲文化,然后忘记它;古希腊与印度文化也给予他很大的影响。他的作品不但在他的本土传诵一时,成为美国的自由传统的一部份,而且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文化遗产,溶入我们不自觉的思想背景中。 三 爱默森的诗名一向为文名所掩,但是他的诗也独创一格,造诣极高。大多数的诗人的作品都需要经过选择,方才显得出它们的长处;爱默森的诗也不例外。但是已经经过甄别了,而且选择起来也毫无困难。爱默森最好的诗,一开始就发出朗澈的歌声: “我喜欢教堂;我喜欢僧衣; 我喜欢灵魂的先知; 我心里觉得僧寺中的通道 就像悦耳的音乐,或是沉思的微笑; 然而不论他的信仰能给他多大的启迪, 我不愿意做那黑衣的僧侣。” 充满了个性,发出这样清脆的音乐——从这里起,再也没有疑问了。有时候那音乐又回来了,有时候它不再回来了。爱默森仿佛自己不一定知道他是否真的发出音乐。但是读者知道,他常常听到诗歌中独创一格的一种调子,使他感到喜悦。 爱默森的诗中感人最深的一首是他追悼幼子的长诗《悲歌》,那是他在一八四二年失去一个五岁的儿子后挥泪完成的。这一类的诗没有一首胜得过它,尤其是最初的两节。他对那夭折的孩子的感情,是超过了寻常的亲子之爱,由于他对于一切青年的关怀,他对于未来的信念,与无限的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明白了这一层,我们可以更深地体验到他的悲恸。 爱默森的种种观念时常在他的诗里重新出现——除非他的诗是那些观念的发源地,那就不应当说“重新出现”——但是那些诗不仅只是观念。例如“为爱牺牲一切”,它表现的题材,采取的一条路线不知比爱默森老多少,与柏拉图一样古老;但是这里的诗句的一种奇异的力量是由于爱默森有一种能力,不但能想到它,也能感到它,而且能将韵节敲到它里面去—— “朋友,亲戚,时日, 名誉,财产, 计划,信用与灵敏——” 句子里带有他自己的一种迫切的感觉,他自己的绝对的信心。我们能记得那观念,是因为那音调。 *收入一九六一年香港今日世界出版社《美国诗选》(林以亮编选)。 [book_title]梭罗的生平和著作 亨利·大卫·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在一八一七年七月十二日生于麻萨诸塞州的康考特(Concord)。康考特是美国文学史上很有名的一个地方,它除了孕育过梭罗这位天才之外,还产生了两位文坛巨人——爱默森和霍桑。梭罗一向颇以自己生得其地、生逢其辰而欣悦。他时常对人说:“我只要想到自己既然生在全世界最可敬的地点(康考特亦为美国独立战争爆发之处),而且时间也巧合,就会觉得万分荣幸!” 他生于一个从事手工业的小康之家,子女四人,他排行第三。念完中学后,他考入哈佛大学攻修文科。虽然他天资甚高,而且终日手不释卷,可是在这著名学府中他并不见得如何出人头地,也许那是因为他只潜心钻研自己心爱的读物,对校中课程和分数成绩却漠不关心的缘故。一八三七年毕业,他曾经有一个短时期在一所私立学校里教书,但是为了校方所提倡的体罚制度与他做人的宗旨恰巧背道而驰,他不久就辞职不干了。 一八三九年间,他和他的哥哥约翰作过一次回味无穷的旅行,十年后出版的《康考特与梅里麦河畔一周》(A Week on the Concord and Merrimack Rivers)就是记载这次旅行的一本游记。全书分为七章,每章绘述一天的生活——包括天气的变化,情绪的起落,和读书心得等,描写细腻,丝丝入扣,可以说是一本情文并茂的杰作。这时他们兄弟二人同时暗恋着一位名叫爱伦·西华尔(Ellen Sewall)的小姐,而且先后都尝到了失恋的滋味,因此这本书的创作过程中还隐藏着不少痛苦的回忆。 梭罗素性好动,为了追求新鲜的刺激,他不时改变着生活方式。一八四〇年后的那几年,他有时在自己家中帮助他父亲制造铅笔;有时住在爱默森家里做零碎的工作;有时为日晷季刊(The Dial)撰稿;有时到各处去讲学,还当过一个时期家庭教师。一八四五年的七月四日,他开始在康考特的华尔腾(Walden)畔的一所木屋中隐居了二十六个月,过着类似鲁滨逊漂流荒岛的生活,这是美国文学史上非常有名的一件事。他这样做,是要证明一项理论:人可以生活得更简单,更从容,不必为着追求物质文明的发达,而丧失了人是万物之灵的崇高地位。他要试验一种返回原始的生活,多和大自然接近,去发展人类的最高天性。不过他虽然隐居于林野之间,仍时常到附近的村庄上去,并在湖滨接见访客,有时也在康考特各处干着他擅长的杂活,例如:测量、做木匠、髹漆房屋、做园丁、筑篱笆等。两年后,他认为试验已经成功,就在一八四七年九月六日离开了华尔腾,尝试另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这两年的生活,后来结晶成一八五四年出版的《湖滨散记》(Walden,or Life in the Woods)。这书的中心部份是述说超越论的经济论,号召生活的返璞归真;但同时也是研究大自然所得丰富经验的不朽记录,可以说是梭罗的代表作。 梭罗非但爱自然,他也爱自由,因此绝对不能容忍人与人间的某些不公道的束缚——例如当时美国南部的蓄奴制度。当他住在华尔腾期间他就曾因拒绝付税而被捕,那时美国正和墨西哥作战,但他认为这只是美国南部蓄奴区域的地主们的战事,因此拒付国税以示抗议,结果遭受拘捕,在狱中过了一宵。这次坐监的滋味使他不禁联想到个人和国家的关系。他认为政府应该“无为而治”,不可干涉到人民的自由;而当政府施用压力,强迫人民做违反良心的事情的时候,人民应有消极反抗的权利,后来他还写了《消极反抗》(Civil Disobedience,一八四九年出版)一书来阐明这一套政治主张。 当约翰·勃朗事件发生时,(注:一八五九年勃朗等突袭维基尼亚州的哈卜斯渡口,企图解放并武装当地的黑奴,引起轩然大波,勃朗终于被判绞刑。)梭罗还以实际行动来积极支持这位思想激烈的“叛徒”。在死刑宣布后,他曾在康考特市会堂发表演说“为约翰·勃朗请愿”。甚至在勃朗死后,由于当地市政府拒绝举行特别追悼会,梭罗还胆敢亲自跑去敲鸣市会堂的大钟,召集民众开会。此外,他也帮助过一个黑奴逃犯,瞒过警方耳目,逃到加拿大(详见梭罗日记——Journal,一八五一年十月一日)。由此可见他不但是一个“追求个人内心和谐”的思想家,还是一个言行一致,敢作敢为的实践者。 梭罗生平极喜欢旅行,他曾三度远足游历缅因森林(Maine Woods),四度游历麻州的科德角(Cape Cod),也常去游新罕姆什州的白岭(White Mountains)和蒙纳德诺克山(Monadnock)等风景区。这些旅行供给他丰富的写作材料,后来收集成册的有《旅行散记》(Excursions),《缅因森林》和《科德角》等书。一八六一年间他还不顾肺结核症的缠绕,扶病到明尼苏达州去游历一番。那时他的身体已经非常虚弱,次年五月六日他就病逝于他最心爱的故乡——康考特。 梭罗的著作有三十九卷之多,可是在他的生前只出版过两本,而且是自费。他死后的半个世纪中,一般读者只有把他看作爱默森的一个平庸的及门弟子,一个行为乖张的怪人。一直要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他的声誉才逐渐增高。因此,他之获得如今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崇高地位,还只是近三四十年间的事。 梭罗一向是一个言行一致的人,所以在他生前和死后,大多数人把他看成一位自然主义者或博物学家。他的文名很容易被他的人格所掩盖。一直到近几十年,他被公认为第一流的散文家,并且有他独特的风格。可是梭罗的诗,和他的散文著作相形之下,可以说真正的“生不逢时”。因为梭罗的诗作有好有坏,而且他的朋友们都认为诗歌并非他所长,散文才是他的理想表现工具,劝他不要分心去创作诗歌,不如集中精力去写作散文。这些朋友中包括爱默森在内,而爱默森的忠告对他是极其有份量的。可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些朋友们好意的劝告可能使美国诗坛蒙受相当严重的损失。一直要到一九二五年前后,大家才重新发现梭罗的诗的价值。有不少人认为梭罗的诗并不属于过去,而是属于现在。他的诗有一种大胆的,故意与众不同的独立性格,使他与他同时的那几位模仿传统的公式诗人迥然不同。有一位批评家甚至进一步说:“梭罗,同狄瑾荪一样,是二十世纪诗歌的前驱;从他的作品中可以预先领略到现代诗歌中的大胆的象征手法,深刻的现实主义和一种不甘心于求安定的矛盾心理。” 我们虽然不应该把这种做翻案文章的心理变本加厉,可是我们至少应该指出梭罗的诗作中充满了意象,有一股天然的劲道和不假借人工修饰的美。就好像我们中国古时的文人画家一样,梭罗并不是一个以工笔见胜的画匠,可是他胸怀中自有山水,寥寥几笔,随手画来,便有一种扫清俗气的风度。技术上虽未必完美,可是格调却是高的。又像中国古时的忠臣良将,例如岳飞和文天祥,平日就有一种治国平天下的凌云壮志,根本无意于为文,可是等到机会来临,随意写来,便是千古至文,令人心折。我们至少可以说梭罗的诗比当时人所想像要高明得多,如果他没有接受爱默森的劝告而继续从事诗的创作的话,他可能有很高的成就。不过照诗论诗,那么有很多人一定也会同意爱默森对梭罗的按语:“黄金是有了,可是并不是纯金,里面还有渣淀。鲜花是采来了,可是还没有酿成蜜。” *收入《美国诗选》。 [book_title]忆胡适之 一九五四年秋,我在香港寄了本《秧歌》给胡适先生,另写了封短信,没留底稿,大致是说希望这本书有点像他评《海上花》的“平淡而近自然。”收到的回信一直郑重收藏,但是这些年来搬家次数太多,终于遗失。幸而朋友代抄过一份,她还保存着,如下: 爱玲女士: 谢谢你十月廿五日的信和你的小说“秧歌”! 请你恕我这许久没给你写信。 你这本秧歌,我仔细看了两遍,我很高兴能看见这本很有文学价值的作品。你自己说的“有一点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认为你在这个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这本小说,从头到尾,写的是“饥饿”,——也许你曾想到用“饿”做书名,写得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细致功夫。 你写月香回家后的第一顿“稠粥”,已很动人了。后来加上一位从城市来忍不得饿的顾先生,你写他背人偷吃镇上带回来的东西的情形,真使我很佩服。我最佩服你写他出门去丢蛋壳和枣核的一段,和“从来没注意到(小麻饼)吃起来咵嗤咵嗤,响得那么厉害”一段。这几段也许还有人容易欣赏。下面写阿招挨打的一段,我怕读者也许不见得一读就能了解了。 你写人情,也很细致,也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如131—132页写那条棉被,如175,189页写的那件棉袄,都是很成功的。189页写棉袄的一段真写得好,使我很感动。 “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是很难得一般读者的赏识的。海上花就是一个久被埋没的好例子。你这本小说出版后,得到什么评论?我很想知道一二。 你的英文本,将来我一定特别留意。 中文本可否请你多寄两三本来,我要介绍给一些朋友看看。 书中160页“他爹今年八十了,我都八十一了”,与205页的“六十八喽”相差太远,似是小误。76页“在被窝里点着蜡烛”,似乎也可删。 以上说的话,是一个不曾做文艺创作的人的胡说,请你不要见笑。我读了你十月的信上说的“很久以前我读你写的醒世姻缘与海上花的考证,印象非常深,后来找了这两部小说来看,这些年来,前后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为得到不少益处。”——我读了这几句话,又读了你的小说,我真很感觉高兴!如果我提倡这两部小说的效果单止产生了你这一本秧歌,我也应该十分满意了。 你在这本小说之前,还写了些什么书?如方便时,我很想看看。 匆匆敬祝 平安 胡适敬上 一九五五、一、廿五 (旧历元旦后一日) 适之先生的加圈似是两用的,有时候是好句子加圈,有时候是语气加重,像西方文字下面加杠子,讲到加杠子,二〇、三〇年代的标点,起初都是人地名左侧加一行直线,很醒目,不知道后来为什么废除了,我一直惋惜。又不像别国文字可以大写。这封信上仍旧是月香。书名是左侧加一行曲线,后来通用引语号。适之先生用了引语号,后来又忘了,仍用一行曲线。在我看来都是五四那时代的痕迹,“不胜低回”。 我第二封信的底稿也交那位朋友收着,所以侥幸还在: 适之先生: 收到您的信,真高兴到极点,实在是非常大的荣幸。最使我感谢的是您把《秧歌》看得那样仔细。您指出76页叙沙明往事那一段可删,确是应当删。那整个的一章是勉强添补出来的。至于为什么要添,那原因说起来很复杂。最初我也就是因为《秧歌》这故事太平淡,不合我国读者的口味——尤其是东南亚的读者——所以发奋要用英文写它。这对于我是加倍的困难,因为以前从来没有用英文写过东西,所以着实下了一番苦功。写完之后,只有现在的三分之二。寄去给代理人,嫌太短,认为这么短的长篇小说没有人肯出版。所以我又添出第一二两章(原文是从第三章月香回乡开始的),叙王同志过去历史的一章,杀猪的一章。最后一章后来也补写过,译成中文的时候没来得及加进去。 160页谭大娘自称八十一岁,205页又说她六十八岁,那是因为她向兵士哀告的时候信口胡说,也就像叫化子总是说“家里有八十岁老娘”一样。我应当在书中解释一下的。 您问起这里的批评界对《秧歌》的反应。有过两篇批评,都是由反共方面着眼,对于故事本身并不怎样注意。 我寄了五本《秧歌》来。别的作品我本来不想寄来的,因为实在是坏——绝对不是客气话,实在是坏。但是您既然问起,我还是寄了来,您随便翻翻,看不下去就丢下。一本小说集,是十年前写的,去年在香港再版。散文集《流言》也是以前写的,我这次离开上海的时候很匆促,一本也没带,这是香港的盗印本,印得非常恶劣。还有一本《赤地之恋》,是在《秧歌》以后写的。因为要顾到东南亚一般读者的兴味,自己很不满意。而销路虽然不像《秧歌》那样惨,也并不见得好。我发现迁就的事情往往是这样。 《醒世姻缘》和《海上花》一个写得浓,一个写得淡,但是同样是最好的写实的作品。我常常替它们不平,总觉得它们应当是世界名著。《海上花》虽然不是没有缺陷的,像《红楼梦》没有写完也未始不是一个缺陷。缺陷的性质虽然不同,但无论如何,都不是完整的作品。我一直有一个志愿,希望将来能把《海上花》和《醒世姻缘》译成英文。里面对白的语气非常难译,但是也并不是绝对不能译的。我本来不想在这里提起的,因为您或者会担忧,觉得我把事情看得太容易了,会糟蹋了原著。但是我不过是有这样一个愿望,眼前我还是想多写一点东西。如果有一天我真打算实行的话,一定会先译半回寄了来,让您看行不行。 祝近好 张爱玲 二月廿日 同年十一月,我到纽约不久,就去见适之先生,跟一个锡兰朋友炎樱一同去。那条街上一排白色水泥方块房子,门洞里现出楼梯,完全是港式公寓房子,那天下午晒着太阳,我都有点恍惚起来,仿佛还在香港。上了楼,室内陈设也看着眼熟得很。适之先生穿着长袍子。他太太带点安徽口音,我听着更觉得熟悉。她端丽的圆脸上看得出当年的模样,两手交握着站在当地,态度有点生涩。我想她也许有些地方永远是适之先生的学生,使我立刻想起读到的关于他们是旧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他们俩都很喜欢炎樱,问她是哪里人。她用国语回答,不过她离开上海久了,不大会说了。 喝着玻璃杯里泡着的绿茶,我还没进门就有的时空交叠的感觉更浓了。我看的《胡适文存》是在我父亲窗下的书桌上,与较不像样的书并列。他的《歇浦潮》、《人心大变》、《海外缤纷录》我一本本拖出去看,《胡适文存》则是坐在书桌前看的。《海上花》似乎是我父亲看了胡适的考证去买来的。《醒世姻缘》是我破例要了四块钱去买的。买回来看我弟弟拿着舍不得放手,我又忽然一慷慨,给他先看第一二本,自己从第三本看起,因为读了考证,大致已经有点知道了。好几年后,在港战中当防空员,驻扎在冯平山图书馆,发现有一部《醒世姻缘》,马上得其所哉,一连几天看得抬不起头来。房顶上装着高射炮,成为轰炸目标,一颗颗炸弹轰然落下来,越落越近。我只想着:至少等我看完了吧。 我姑姑有个时期跟我父亲借书看,后来兄妹闹翻了不来往,我父亲有一次忸怩的笑着咕噜了一声:“你姑姑有两本书还没还我。”我姑姑也有一次有点不好意思的说:“这本《胡适文存》还是他的。”还有一本萧伯纳的《圣女贞德》,德国出版的,她很喜欢那米色的袖珍本,说:“他这套书倒是好。”她和我母亲跟胡适先生同桌打过牌。战后报上登着胡适回国的照片,不记得是下飞机还是下船,笑容满面,笑得像个猫脸的小孩,打着个大圆点的蝴蝶式领结,她看着笑了起来说:“胡适之这样年轻!” 那天我跟炎樱去过以后,炎樱去打听了来,对我说:“喂,你那位胡大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没有林语堂出名。”我屡次发现外国人不了解现代中国的时候,往往是因为不知道五四运动的影响。因为五四运动是对内的,对外只限于输入。我觉得不但我们这一代与上一代,就连大陆上的下一代,尽管反胡适的时候许多青年已经不知道在反些什么,我想只要有心理学家荣(Jung)所谓民族回忆这样东西,像五四这样的经验是忘不了的,无论湮没多久也还是在思想背景里。荣与佛洛依德齐名。不免联想到佛洛依德研究出来的,摩西是被以色列人杀死的。事后他们自己讳言,年代久了又倒过来仍旧信奉他。 我后来又去看过胡适先生一次,在书房里坐,整个一道墙上一溜书架,虽然也很简单,似乎是定制的,几乎高齐屋顶,但是没搁书,全是一叠叠的文件夹子,多数乱糟糟露出一截子纸。整理起来需要的时间心力,使我一看见就心悸。 跟适之先生谈,我确是如对神明。较具体的说,是像写东西的时候停下来望着窗外一片空白的天,只想较近真实。适之先生讲起大陆,说“纯粹是军事征服。”我顿了顿没有回答,因为自从一九三几年起看书,就感到左派的压力,虽然本能的起反感,而且像一切潮流一样,我永远是在外面的,但是我知道它的影响不止于像西方的左派只限一九三〇年代。我一默然,适之先生立刻把脸一沉,换了个话题。我只记得自己太不会说话,因而耿耿于心的这两段。他还说:“你要看书可以到哥伦比亚图书馆去,那儿书很多。”我不由得笑了。那时候我虽然经常的到市立图书馆借书,还没有到大图书馆查书的习惯,更不必说观光。适之先生一看,马上就又说到别处去了。 他讲他父亲认识我的祖父,似乎是我祖父帮过他父亲一个小忙。我连这段小故事都不记得,仿佛太荒唐。原因是我们家里从来不提祖父。有时候听我父亲跟客人谈“我们老太爷”,总是牵涉许多人名,不知道当时的政局就跟不上,听不了两句就听不下去了。我看了《孽海花》才感到兴趣起来,一问我父亲,完全否认。后来又听见他跟个亲戚高谈阔论,辩明不可能在签押房撞见东翁的女儿,那首诗也不是她做的。我觉得那不过是细节。过天再问他关于祖父别的事,他悻悻然说:“都在爷爷的集子里,自己去看好了!”我到书房去请老师给我找了出来,搬到饭厅去一个人看。典故既多,人名无数,书信又都是些家常话。几套线装书看得头昏脑胀,也看不出幕后事情。又不好意思去问老师,仿佛喜欢讲家世似的。 祖父死的时候我姑姑还小,什么都不知道,而且微窘的笑着问:“怎么想起来问这些?”因为不应当跟小孩子们讲这些话,不民主。我几下子一碰壁,大概养成了个心理错综,一看到关于祖父的野史就马上记得,一归入正史就毫无印象。 适之先生也提到不久以前在书摊上看到我祖父的全集,没有买。又说正在给《外交》杂志(Foreign Affairs)写篇文章,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他们这里都要改的。”我后来想看看《外交》逐期的目录,看有没有登出来,工作忙,也没看。 感恩节那天,我跟炎樱到一个美国女人家里吃饭,人很多,一顿烤鸭子吃到天黑,走出来满街灯火橱窗,新寒暴冷,深灰色的街道特别干净,霓虹灯也特别晶莹可爱,完全像上海。我非常快乐,但是吹了风回去就呕吐。刚巧胡适先生打电话来,约我跟他们吃中国馆子。我告诉他刚吃了回来吐了,他也就算了,本来是因为感恩节,怕我一个人寂寞。其实我哪过什么感恩节。 炎樱有认识的人住过一个职业女子宿舍,我也就搬了去住。是救世军办的,救世军是出名救济贫民的,谁听见了都会骇笑,就连住在那里的女孩子们提起来也都讪讪的嗤笑着。虽有年龄限制,也有几位胖太太,大概与教会有关系的,似乎打算在此终老的了。管事的老姑娘都称中尉少校。餐厅里代斟咖啡的是醉倒在鲍艾里(The Bowery)的流浪汉,她们暂时收容的,都是酒鬼,有个小老头子,蓝眼睛白濛濛的,有气无力靠在咖啡炉上站着。 有一天胡适先生来看我,请他到客厅去坐,里面黑洞洞的,足有个学校礼堂那么大,还有个讲台,台上有钢琴,台下空空落落放着些旧沙发。没什么人,干事们鼓励大家每天去喝下午茶,谁也不肯去。我也是第一次进去,看着只好无可奈何的笑。但是适之先生直赞这地方很好。我心里想,还是我们中国人有涵养。坐了一会出来,他一路四面看着,仍旧满口说好,不像是敷衍话。也许是觉得我没有虚荣心。我当时也没有琢磨出来,只马上想起他写的他在美国的学生时代,有一天晚上去参加复兴会教派篝火晚会的情形。 我送到大门外,在台阶上站着说话。天冷,风大,隔着条街从赫贞江上吹来。适之先生望着街口露出的一角空濛的灰色河面,河上有雾,不知道怎么笑眯眯的老是望着,看怔住了。他围巾裹得严严的,脖子缩在半旧的黑大衣里,厚实的肩背,头脸相当大,整个凝成一座古铜半身像。我忽然一阵凛然,想着:原来是真像人家说的那样。而我向来相信凡是偶像都有“黏土脚”,否则就站不住,不可信。我出来没穿大衣,里面暖气太热,只穿着件大挖领的夏衣,倒也一点都不冷,站久了只觉得风飕飕的。我也跟着向河上望过去微笑着,可是仿佛有一阵悲风,隔着十万八千里从时代的深处吹出来,吹得眼睛都睁不开。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适之先生。 我二月里搬到纽英伦去,几年不通消息。一九五八年,我申请到南加州亨亭屯·哈特福基金会去住半年,那是A&P超级市场后裔办的一个艺文作场,是海边山谷里一个魅丽的地方,前年关了门,报上说蚀掉五十万。我写信请适之先生作保,他答应了,顺便把我三四年前送他的那本《秧歌》寄还给我,经他通篇圈点过,又在扉页上题字。我看了实在震动,感激得说不出话来,写都无法写。 写了封短信去道谢后,不记得什么时候读到胡适返台消息。又隔了好些时,看到噩耗,只惘惘的。是因为本来已经是历史上的人物?我当时不过想着,在宴会上演讲后突然逝世,也就是从前所谓无疾而终,是真有福气。以他的为人,也是应当的。 直到去年我想译《海上花》,早几年不但可以请适之先生帮忙介绍,而且我想他会感到高兴的,这才真正觉得适之先生不在了。往往一想起来眼睛背后一阵热,眼泪也流不出来。要不是现在有机会译这本书,根本也不会写这篇东西,因为那种仓皇与恐怖太大了,想都不愿意朝上面想。 译《海上花》最明显的理由似是跳掉吴语的障碍,其实吴语对白也许并不是它不为读者接受最大的原因。亚东版附有几页字典,我最初看这部书的时候完全不懂上海话,并不费力。但是一九三五年的亚东版也像一八九四年的原版一样绝版了。大概还是兴趣关系,太欠传奇化,不sentimental。英美读者也有他们的偏好,不过他们批评家的影响较大,看书的人多,比较容易遇见识者。十九世纪英国作家乔治·包柔(George Borrow)的小说不大有人知道——我也看不进去——但是迄今美国常常有人讲起来都是乔治·包柔迷,彼此都欣然。 要是告诉他们中国过去在小说上的成就不下于绘画磁器,谁也会露出不相信的神气。要说中国诗,还有点莫测高深。有人说诗是不能译的。小说只有本《红楼梦》是代表作,没有较天真的民间文学成分。《红楼梦》他们大都只看个故事轮廓,大部份是高鹗的,大家庭三角恋爱,也很平常。要给它应得的国际地位,只有把它当作一件残缺的艺术品,去掉后四十回,可能加上原著结局的考证。我十二三岁的时候第一次看,是石印本,看到八十一回“四美钓游鱼”,忽然天日无光,百样无味起来,此后完全是另一个世界。最奇怪的是宝黛见面一场之僵,连他们自己都觉得满不是味。许多年后才知道是别人代续的,可以同情作者之如芒刺在背,找到些藉口,解释他们态度为什么变了,又匆匆结束了那场谈话。等到宝玉疯了就好办了。那时候我怎么着也想不到是另一个人写的,只晓得宁可再翻到前面,看我跳掉的作诗行令部份。 在美国有些人一听见《海上花》是一八九四年出版的,都一怔,说:“这么晚……差不多是新文艺了嘛!”也像买古董一样讲究年份。《海上花》其实是旧小说发展到极端,最典型的一部。作者最自负的结构,倒是与西方小说共同的。特点是极度经济,读着像剧本,只有对白与少量动作。暗写,白描,又都轻描淡写不落痕迹,织成一般人的生活的质地,粗疏,灰扑扑的,许多事“当时浑不觉。”所以题材虽然是八十年前的上海妓家,并无艳异之感,在我所有看过的书里最有日常生活的况味。 胡适先生的考证指出这本书的毛病在中段名士美人大会一笠园。我想作者不光是为了插入他自己得意的诗文酒令,也是表示他也会写大观园似的气象。凡是好的社会小说家——社会小说后来沦为黑幕小说,也许应当照novel of manners译为“生活方式小说”——能体会到各阶层的口吻行事微妙的差别,是对这些地方特别敏感,所以有时候阶级观念特深,也就是有点势利。作者对财势滔天的齐韵叟与齐府的清客另眼看待,写得他们处处高人一等,而失了真。 管事的小赞这人物,除了为了插入一首菊花诗,也是像“诗婢”,间接写他家的富贵风流。此外只有第五十三回齐韵叟撞见小赞在园中与人私会,没看清楚是谁。回目上点明是一对情侣,而从此没有下文,只在跋上提起将来“小赞小青挟赀远遁,”才知道是齐韵叟所眷妓女苏冠香的婢女小青。丫头跟来跟去,不过是个名字而已,未免写得太不够。作者用藏闪法,屡次借回目点醒,含蓄都有分寸,扣得极准,这是唯一的失败的例子。我的译本删去几回,这一节也在内,都仍旧照原来的纹路补缀起来。 像赵二宝那样的女孩子太多了,为了贪玩,好胜而堕落。而她仍旧成为一个高级悲剧人物。窝囊的王莲生受尽沈小红的气,终于为了她姘戏子而断了,又不争气,有一个时期还是回到她那里。而最后飘逸的一笔,还是把这回事提高到恋梦破灭的境界。作者尽管世俗,这种地方他的观点在时代与民族之外,完全是现代的,世界性的,这在旧小说里实在难得。 但是就连自古以来崇尚简略的中国,也还没有像他这样简无可简,跟西方小说的传统刚巧背道而驰。他们向来是解释不厌其详的。《海上花》许多人整天荡来荡去,面目模糊,名字译成英文后,连性别都看不出。才摸熟了倒又换了一批人。我们“三字经”式的名字他们连看几个立刻头晕眼花起来,不比我们自己看着,文字本身在视觉上有色彩。他们又没看惯夹缝文章,有时候简直需要个金圣叹逐句夹评夹注。 中国读者已经摒弃过两次的东西,他们能接受?这件工作我一面做着,不免面对着这些问题,也老是感觉着,适之先生不在了。 *初载一九六八年二月香港《明报月刊》第二十六期,收入一九七六年三月香港文化·生活出版社《张看》。 [book_title]谈看书 近年来看的书大部份是纪录体。有个法国女历史学家佩奴德(Regine Pernoud)写的《艾莲娜王后传》——即《冬之狮》影片女主角,离婚再嫁,先后母仪英法二国——里面有这么一句:“事实比虚构的故事有更深沉的戏剧性,向来如此。”这话恐怕有好些人不同意。不过事实有它客观的存在,所以“横看成岭侧成峰”,的确比较耐看,有回味。譬如小时候爱看《聊斋》,连学它的《夜雨秋灯录》等,都看过好几遍,包括《阅微草堂笔记》,尽管《阅微草堂》的冬烘头脑令人发指。多年不见之后,《聊斋》觉得比较纤巧单薄,不想再看,纯粹纪录见闻的《阅微草堂》却看出许多好处来,里面典型十八世纪的道德观,也归之于社会学,本身也有兴趣。纪昀是太平盛世的高官显宦,自然没有《聊斋》的社会意识,有时候有意无意轻描淡写两句,反而收到含蓄的功效,更使异代的读者感到震动。例如农忙的季节,成群到外乡“插青”的农妇,偶尔也卖淫,当地大户人家临时要找个女人,她们公推一个少妇出来,她也“俛首无语”。伙伴间这样公开,回去显然瞒不住,似乎家里也不会有问题,这在中国农村几乎不能想像,不知道是否还是明末兵燹,满清入关后重大破坏的结果。手边无书,可能引错。这又已经六七年了,也说不定都缠夹,“姑妄言之”(纪昀的小标题之一)。 又有三宝四宝的故事:两家邻居相继生下一男一女,取名三宝四宝,从小订了婚,大家嘲笑他们是夫妻,也自视为夫妇。十三四岁的时候逃荒,路上被父母卖到同一个大户人家,看他们的名字以为是兄妹,乡下孩子也不敢多说。内外隔绝,后来四宝收房作妾,三宝抑郁而死。四宝听见这消息,才哭着把他们的关系告诉别的婢媪,说一直还想有这么一天团聚,现在没指望了。长嚎了几声,跳楼死了。转述这件新闻的人下评语说:“异哉此婢,亦贞亦淫,不贞不淫。”惋惜她死得太晚。纪昀总算说他持论太严,不读书的人,能这样也就不容易了。 这里的鬼故事有一则题作《喷水老妇》,非常恐怖:一个人宿店,夜里看见一个肥胖的老妇拿着烫衣服用的小水壶,嘴里含着水喷射,绕着院子疾走。以为是隔壁裁缝店的人,但是她进屋喷水在大炕上睡的人脸上,就都死了。他隔窗窥视,她突然逼近,喷湿了窗纸,他立刻倒地昏迷不醒,第二天被人发现,才讲出这件事。这故事有一种不可思议,而又有真实感,如果不是真事,至少也是个恶梦。但是《阅微草堂》的鬼狐大都说教气息太浓,只有新疆的传说清新浑朴,有第一手叙述的感觉。当地有红柳树,有一尺来高的小人叫红柳娃,衣冠齐整,捉到了,会呦呦作声哀告叩头。放它走,跑了一段路又返身遥遥叩首,屡次这样,直到追不上为止。 最近读到“棉内胡尼”的事,马上想起红柳娃。夏威夷据说有个侏儒的种族,从前占有全部夏威夷群岛,土著称为棉内胡尼(Menehuni)。内中气候最潮湿的柯艾岛——现在的居民最多祖籍日本的菜农——山林中至今还有矮人的遗民,昼伏夜出,沿岸有许多石砌的鱼塘,山谷中又有石砌沟渠小路,都是他们建造的。科学家研究的结果,暂定棉内胡尼确实生存过,不过没有传说中那么小。像爱尔兰神话中的“小人”(little people)与欧洲大陆上的各种小精灵,都只是当地早先的居民,身材较瘦小。棉内胡尼与夏威夷人同种,是最早的一波移民,西历十二世纪又来了一波,自南方侵入,征服了他们。柯艾岛似乎是他们最后的重镇,躲在山上昼伏夜出,有时候被迫替征服者造石阶平台等工程。据说只肯夜间工作,如果天明还没完工,就永远不造成。 后来他们大概绝了种,或者被吸收同化了,但是仍旧有人在山间小路上看见怪异的侏儒,神出鬼没。有个檀香山商人,到这荒山上打猎,夜间听见人语声,是一种古老的夏威夷方言,而他们这一行人始终没看见这山谷里有人烟。檀香山又有个科学家到这岛上收集标本,在山洞里过夜,听见像是钉锤敲打石头的声音,惊醒了在洞口张望,看见小径上有一点灯光明灭。他喊叫着打招呼,灯光立即隐去。第二天早上看见地下补上新石头,显然在修路。以为是私贩酿酒搬运下山,告诉老夏威夷人,却微笑着说:“棉内胡尼只打夜工。”——见夏威夷大学葛罗夫·戴教授(A.Grove Day)编《夏威夷的魅惑》(The Spell of Hawaii)散文选。 人种学家瑟格斯(R.G.Suggs)说:“夏威夷的‘棉内胡尼’传说,在南太平洋有些别的岛上也有,其他的太平洋岛屿也有。出自一个共同的神话底层……夏威夷从来没有过漆黑的侏儒。”原来棉内胡尼非常黑,会不会是指菲律宾小黑人?马来亚、安达门群岛、新几内亚、澳洲东北角森林也有小黑人,台湾残存的少数“矮人”想必也是同种。现在零零碎碎剩下不多了,原先却是亚洲最早出现的人种之一,结集处分布很广。戴教授说科学家“暂定”夏威夷有过矮人,大概因为夏威夷从未有过小黑人,所以认为与夏威夷人同种。同种而稍矮,似乎不会给传得这么玄乎其玄。 前面引瑟格斯的话,在他的书《泡丽尼夏的岛屿文化》里面。夏威夷、塔喜堤等群岛统称泡丽尼夏,书中说岛人来自华南、广州海南岛一带。因为汉族在黄河流域势力膨胀,较落后的民族被迫往南搬,造成一串连锁反应,波及到东南亚。考古学发现四千年前华南沿海居民已经有海船,在商朝以前就开始向海外发展。港台掘出的石器陶器,代表当时华南的文化,用石头捶捣树皮作布,也跟夏威夷一样——为求通俗,以下概用夏威夷代表泡丽尼夏——尤其是一种梯级形凿子,柄部一边削掉一块,拿着比较伏手,是夏威夷石凿的特征,起源于华南内陆与沿海,亚洲别处都没有。 夏威夷人相信他们来自西方日落处一个有高山的岛,“夕阳里的故乡夏威基(Hawaiki)”,原来夏威基就是多山的华南越南海岸,也确是在西边。 夏威夷又有大木筏,传说有人驾着七级筏子回夏威基,两层在水底。有的回去了又出来,也有的留在大陆被同化了。这样说来,他们是最早的华侨,三四千年前放洋,先去菲律宾,南下所罗门群岛,也许另有一支沿东南亚海岸到印尼。西汉已经深入南太平洋,东汉从塔喜堤航行三千英里,发现夏威夷,在太平洋心真是沧海一粟,竟没错过,又没有指南针,全靠夜观星象,白天看海水的颜色,云的式样。考古学家掘出从前船上带着猪、鸡、农植物种子,可见是有计画的大规模移民,实在是人类史上稀有的奇迹。同一时代西方中东的航海家紧挨着海岸走,都还当桩大事。 我们且慢认侨胞。语言学家戴安(I.Dyen)根据计算机分析,认为夏威夷人另有发源地,在所罗门群岛东南,纽海不列斯或边克斯群岛,岛人打鱼为生,约在五千年前就在大洋面上航行,往西到印尼、菲律宾、台湾通商,又不知道在东南亚什么地方学到农业,印尼等地都还没有。倒了过来自东而西,推翻了前此一切从亚洲出海东行的理论,——日本人相信他们的祖先来自东方日出处,不知道是否指这批东来的航海者。当地本来已经有土著,但是他们有理由对这一支引以为荣。许多民间传说都像荷马史诗一样在近代证实了。 夏威夷究竟是亚洲出去的还是西太平洋上来的,论争还在进行中,最倾向后一说的较多:先向西发展到东南亚,再向东扩张,商朝中叶的时候发现塔喜堤,是少数人遇见风暴漂流去的,内中有印尼人。他们有计画的移民只限二三百英里之遥,长程的都是飓风吹去或是潮流送去。此外又有秘鲁的印第安人乘筏子漂流到塔喜堤,都混合成为一族。后来发现夏威夷,也是无意中漂流到的,不是像名著小说与影片《夏威夷》中的壮举。——见魏达(A.P.Vayda)编《太平洋的民族与文化》——事实往往就是这样杀风景。 瑟格斯说夏威夷黑侏儒的传说,许多别的岛上都有,“出自一个共同的神话底层”,换句话说,是大家共同的意识下层酝酿出来的神话,也就是所谓“种族的回忆”。南太平洋岛人的潜意识里都还记得几千年前在菲律宾、台湾、马来半岛遇见的小黑人。 夏威夷与塔喜堤语言大同小异,至今塔喜堤人称下层阶级的人为“棉内胡尼”,这名词显然是他们先有,带到夏威夷去的。瑟格斯认为在史前的夏威夷,大概“棉内胡尼”也是指下等人,然后移用在神话中的矮人身上,“是轻侮下层阶级的表示”。 我觉得可能有个较简单的解释:夏威夷人称神话中的矮人为“下等人”,因为矮人曾经被奴役,是下等人。非洲也有小黑人,躲在刚果森林里很少露面,但是对当地的黑人一向臣服。黑人不但体力优越,已经进化到铁器时代农业社会,小黑人打了猎来献上野味,交换香蕉铁器陶器。夏威夷人当初在东南亚,与小黑人也许是类似的情形。夏威夷神话里的矮人只肯做夜工,那是被迫服役,而又像非洲小黑人一样怕羞,胆怯避人,所以乘夜里来砌墙筑路。如果是这样,那么“棉内胡尼”这名词有一个时期兼指小黑人与下层阶级,因为二者是二而一的。塔喜堤人移植夏威夷,失去联络后,语言分别发展,各自保存了“棉内胡尼”两个意义中之一,另一失传。这样似乎也还近情理。 前面引戴教授书上说,棉内胡尼与欧洲民间传说的小精灵一样,不过是比较矮小的较早的居民。现在我们知道棉内胡尼其实不是夏威夷本土的,而是夏威夷人第二故乡的小黑人。欧洲没听说有过小黑人。传说的小人会不会也就是小黑人,也是悠远的种族的回忆中的事,不在欧洲? 欧洲的小精灵里面,有一种小妖叫“勃朗尼”(Brownie——即“褐色的东西”),人形而极小,是成年男子,脾气好,会秘密帮助人料理家务,往往在夜间,人不知鬼不觉,已经给做好了,与棉内胡尼的行径如出一辙,不过一个在家里当差,一个在户外干活。现代英美有一支女童子军穿褐色制服,叫勃朗尼,顾名思义,是叫她们做主妇的助手。也有男童勃朗尼。又有勃朗尼牌子的廉价摄影机,后来凡是便宜的照相机都叫勃朗尼。美国人常吃一种粗糙的巧克力果仁糕,切小长方块,也叫勃朗尼。谚语“勃朗尼工作”指无报偿的辛勤工作,为人作嫁。儿童故事插图上画勃朗尼总画他们穿着咖啡色的中世纪紧身呢袄,同色裤袜,通身褐色,其实“褐色的东西”指肤色的可能性较大。显然是替白人服役的小黑人——小黑人都是棕色皮肤,不很黑。 欧洲没有小黑人,这是亚洲还是非洲的?威廉·浩伍士(Howells)——著有《人类在形成中》(Mankind in the Making)——认为两大洲的小黑人同是非洲黑人变小,亚洲的是从非洲去的,但也承认两处的小黑人并不相像,倒反而是亚洲的比较像非洲黑人。非洲的小黑人头大身小,臂长腿短,不像亚洲的匀称。黑人行多妻制,有时候贪便宜,娶小黑人做老婆,黑女人却没有肯嫁小黑人的,也吃不了刚果森林里生活的苦处。——赛亚国(前刚果)今年二月初征了一千名小黑人入伍当兵,不知道是否吸收同化的先声。 亚洲附近没有真正的黑人,所谓“海洋洲黑人”如所罗门群岛人并不鼻孔朝天、厚嘴唇,头发也不一定是密鬈,也有波浪形或是直头发。亚洲小黑人头发却与非洲大小黑人一样。身量高矮,两千年左右就可以变过来,面貌毛发却不容易改变。浩伍士认为这种特殊的头发,倘是适应环境分别进化,也不会这样完全一样。 他推测非洲小黑人是因为干旱避入森林,适应环境,才缩小的,在林中活动较便。然后沿着“热带森林带”,一直扩展到南亚、东南亚,途中只有阿拉伯是沙漠,史前气候虽然屡经变迁,始终没有过热带森林,小黑人过不去。浩伍士也承认这是个疑问。但是他们缩小的原因并不确定,有人认为是缺乏钙质与碱。(见胡腾——E.A.Hooton——著《出身猿猴》Up from the Apes)在森林里藏身,是被大一号的人压迫,那是他们的避难地区,起初到处住得,例如柏赛尔(J.Birdsell)等发现小黑人最初到澳洲遍布全大陆,显然并不是必须依附热带森林。 究竟非洲小黑人是否黑人变小,也还是个疑问。根本黑人本身的来源就是个谜。至今没有发现黑人远古的化石骨殖。这可能是因为黑人发源于西非热带森林内,气候湿热,骨骼很难保存。先有黑人还是先有小黑人,像“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也是个谜。大小黑人并不怎么相像,小黑人比亚洲小黑人还更不黑,也许是世代在森林里晒不到太阳,变白了。肤色灰黄,至多淡褐色,有的眼睛也淡褐色,窄长脸,薄嘴唇,鼻孔不掀,比黑人眉骨高,头圆,胡子多,汗毛重,往往浑身红毛。但是天生老相,脸上颈子上都是极深的皱纹,确是像“老缩了”的人。多数人种学家相信他们另有多毛的个子不矮的祖宗,不是黑人,黑人是后起的种族。中国春秋的时候,波斯人、迦太基人到西非,都说人口稀少,只有小黑人。——见库恩(★http://m.daxuan.com★on)著《人类的故事》(The Story of Man)—— 四〇年代有个人种学家莫维斯(H.L.Movius)在地图上划了道线,沿着天山,下接喜马拉雅山,到印度洋为止,人称“莫维斯线”;过去一百万年间,直到一万年前最后一个冰河时代结束,这一带地方都没有人类,两千英里的“无人区”,隔离了黄种白种人。只有夏季有个温暖的走廊穿过新疆,可能突破莫维斯线——至少突破过一次,抵达山西,南边也有一次从印度到印尼。但是直到一两万年前冰河解冻,莫维斯线以东可以说没有白人,只有黄种人与澳洲人种——澳洲土人是从东南亚下去的,本来华南也有。——近两年世界女网球单打冠军赛选手伊凤·古莱刚就是澳洲土人,大家也许都看见过照片,是个黑里俏的少女。土人都是波浪形黑头发,肤色苍黑,不像黑人黑得发亮,也有金黄色鬈发,有些人种学家称为早期白种人,体型也相近,毛发特别浓重,像北海道的虾夷。库恩只承认虾夷是白种,来历不清楚,也许是最近一万年内来到东北亚。他将澳洲土人列为另一主要人种,视为最古老的人类,还保留人猿时代有些特点,如多毛,眉骨特高等等。这两派主张其实分别不大,因为另一派认为白人是最古老的人种,澳洲土人又是白人中最古老的一支。库恩也将白人列为一个古老的人种。 他写澳洲人种在东方与黄种人平分秋色,几十万年来边界开放,华南两广是他们的接触区。在与黄种人接触之际或之前,不知道甚么时候,澳洲人种有一部份人变小了,成为海洋洲小黑人,与非洲小黑人不相干。 库恩提出血型、指纹的研究作证。指纹的式样分三种。我们小时候只听见说有“螺”与“簸箕”的分别,螺是圆的,十只手指上,螺越多越好,聚得住钱,但是又说“男人簸箕好,会赚钱,把钱铲回家来。女人螺好,会积钱。”“手上没螺,拿东西不牢。”老是掉在地下砸破了。第三种指纹却没有听见过,叫“穹门形”,几乎全是并行线,近指尖方才微拱,成为一个低塌的穹门。我们没听见说,大概因为少。全世界各种族,穹门形指纹没有超过百分之八的。唯一的例外是非洲小黑人与南非另一种五短身材黄褐皮色的“布史门”人(Bushman),与几个新近与小黑人通婚的黑人部落,穹门形占百分之十至十六。在欧洲、西亚、非洲、印度(限印度教徒),簸箕最多,占百分之五十二至七十五;包括非洲小黑人、布史门人,也包括虾夷。印度人虽黑,也是白种。换句话说:白种人与非洲人簸箕最多。黄种人(包括印第安人)螺较多,最高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澳洲土人、海洋洲小黑人螺最多,最低限度也有百分之五十以上。 因此从指纹上看来,海洋洲小黑人与澳洲土人是近亲,而与非洲小黑人毫无关系;凡是非洲人,都与白种人接近。莫维斯线以西,黑白种人显然打成一片,但是内中非洲两种矮人又自成一系。印第安人是一两万年前冰河时代末期从西伯利亚步行到美洲的,黄种成分居多,“红种”这名词已经作废。澳洲土人虽然黑,虽然长相像白种人,却与黑白种人相距最远,倒是黄种人居中。这也符合库恩书上,根据血型多寡排列的一张种族关系表。——书名《现今的种族》(The Living Races)。 个人的血型不是像父亲就是像母亲。中国从前判案,当堂滴血测验父子关系,还真有点道理。当然如果像母亲就冤枉了,但是也可能父母同型,而且遗传性是父方的影响更强,所以还是出岔子的可能性不太大。 一个种族内,各种血型多寡的比率,以及指纹、耳蜡——黄种人耳蜡松碎,黑白种人耳蜡油腻,澳洲土人则未经调查——这几种遗传性,不是适应环境养成的,比较固定,用来判别种族比较可靠。但是也有人指出,可能移民年代太久,同族也会分道发展,异族接壤通婚,也会同化。而且血型多寡虽说与适应环境无关,有些血型——例如B型——对于有些流行病抵抗力较强。如果瘟疫流行,A、O血型的人大批死去,这地区B型的比率势必增加,所以血型多寡还是受环境影响。根据血型等等推断种族来源,也不能完全作准,只能供参考。海洋洲小黑人与澳洲人种血型指纹相像,也许是长期杂居的结果。 刚恩(S.M.Garn)——著有《人类的种族》(Human Races),认为两大洲小黑人可能是一个来源,也可能不是,“但是至少可以说:大概有个共同的原籍在太平洋岸”——指东亚沿海。 胡腾相信澳洲土人是早期白种人搀入小黑人血液,现代人里面最与虾夷相近。虾夷从前可能横跨亚洲,蔓延到欧洲俄国西部都有。俄国农民大概虾夷的成分很大。 胡腾把小黑人分作“婴儿型”与“成人型”(也就是老相)两种。据他说,刚果森林里两种都有,新几内亚内地山上也两种都有,马来半岛大概也都有。菲律宾、安达门群岛只有“婴儿型”,稍微高些、黑些,黑眼睛,体毛胡须不多,但是比黑人多毛。“婴儿型”大概后起。非洲与海洋洲都是两种都有。他认为两大洲小黑人同源,发源地应当是一个中间区域——亚洲。亚洲别的种族比他们高大健壮,又比他们进化,把他们排挤到边远地区,分投东西两端,到他们现在的居留地。小黑人的祖先并不矮,是最初还不分种族的人,比较接近早期白种人。多数人种学家相信非洲小黑人的祖先是普通身材、多毛的“非黑人”,也跟胡腾心目中的一切小黑人的祖宗相差不远。“非黑人”也“非黄种”,因为黄种人不多毛,而早期白种人比现在还更是“老毛子”。 胡腾分析印第安人的血统,叙述他们在一两万年前远足赴美的时候,黄种人、“澳、虾”早期白人、现代型白人,与刚果变小的小黑人都在东亚“转来转去”。不论小黑人变小是在亚洲哪一部份,从东亚去非洲,从西亚或南亚到东亚,新疆都是必经之地,应当有过小黑人。“红柳娃”就是躲在红柳树林里的小黑人,当然没有后来传说的那么小,而且非常原始,不穿衣服,不会衣冠楚楚。把他们打扮成华丽的玩偶,这是新疆人的幻想加上去的唯一的装点。 关内就没有小人的传说。笔记里偶然有狐仙幻化小人的故事,但是那又是一回事。——原因可能是黄种人里的汉族始终与小黑人隔离,汉族扩展后,小黑人已经分投深山密林海岛藏匿,东亚大陆上与小黑人共处过的,走的走了,留下的沉没在汉文化里,失落了种族的回忆。 新疆与俄属中亚同是西域,直到一千年前还通行印欧系语言,大概是波斯话。印欧系语言最初传入欧洲,是三四千年前从俄国南部带到英伦三岛,称为早期赛尔梯克(Celtic)语言,大概是德国人带去的。同时也带到法国西班牙,后来罗马兴起,才被拉丁文取代。欧洲神话里的小人似乎在爱尔兰、威尔斯这两个塞尔梯克国度传说最盛,德国次之。显然这民间传说是跟着第一波印欧语言西来,在拉丁国家就没扎下根。英国本身被脑曼人征服过,多少有点拉丁化,对这些小精灵不太认真。荷兰邻近德国,也有地仙式的矮人的传说,殖民美洲的时候带到北美,写进华盛顿·欧文的《李伯大梦》小说。格林童话《白雪公主与七矮人》里面的,也同是与实生活里的侏儒一样大,头大身小,发育不均,显然就是胡腾所谓“成人型”小黑人,是原有的一种——“婴儿型”后起。神话中的矮人当是传说初期,还是小黑人的原形,后来逐渐加油加酱,种类繁复,如褐衣小人“勃朗尼”只有尺来高,都是浑身匀称。 字典上“勃朗尼”归入小仙人(fairy)类,都是人形而较小,也大小不一。小仙人有翅膀会飞。非洲小黑人能像猴子似的在树梢飞跃,“会飞”大概是从这上面来的,所以不像天使的翅膀有羽毛,而是蝉翼式,透明,似有若无。大仙人大都是美貌的成年人,也有男有女,有好有坏,最小的只有两三寸高,但是多数有“三尺之童”那样——小黑人身长四呎以上。我觉得这一点最有兴趣,因为凡是臆造的小人国,小人总是至多一两尺高,决不会只比我们矮那么一截子。其实比例稍微改变一点,会有一种超现实的怪异感。专凭幻想就是想不到。这一点,西方电影戏剧也从来没有表达出来,总是用小女孩演小仙人,连灰姑娘的教母也没扮出成年妇女的模样,再不然就是普通女演员,穿上有翅膀的小仙人服装,显得狼犺笨重。近代由于影剧的影响,已经渐渐忘了小仙人比人小。 另有一种穿绿的小人叫“艾尔夫”(Elf),大都在山区——海洋洲的小黑人也是大都在多山的地方——爱捉弄人,所以渐渐给说成顽童,本来似乎多数是青壮年,在草丛中出没,运气好的人遇见他们,碰他们的高兴,有时候会发现一小罐金子。圣诞老人有许多艾尔夫帮他制造玩具,分赠全世界儿童,这是近人附会。艾尔夫似乎不事生产,代表不驯服的小黑人,对人好起来非常好,但是喜欢恶作剧,容易翻脸。绿衣似是象征性,住在树林里的原始人都善于隐蔽自己,往往对面不见人,所以在传说中变成穿着保护色的衣服,像侠盗罗宾汉麾下的“绿色人”。 又有一种丑陋的老头子叫“诺姆”(Gnome),住在地洞里守矿或看管宝藏,像守库神一样,会吓唬人,使可怕的事故发生。也像一群艾尔夫看守一罐子金子,窖藏的主题屡次出现,使人联想到太平天国的藏镪、北非维希政府埋藏的金条,都是战败国藏匿资金的传说,引起无数掘宝的故事。显然原始人在土地被占领后,转入地下,也有他们珍视的东西埋在地里。至于矿藏所在地,古代部落本来都秘不告人,沦陷后也许仍旧暗中守护,吓退开矿的人,或者暗加阻挠。也不一定是老头子出马,也就是天生老相的小黑人。 现代有个英文名词:“祖利克的诺姆”,指瑞士银行家——祖利克这城市是瑞士金融中心——为了吸收资金,特创隐名存户制度,代守秘密,在国际金融界特别具有神秘色彩,像看守窖藏的地底小老妖。 还有一种隐形的叫“格软木林”(Gremlin),调皮淘气,与这些小老头子同属妖魔类,都对人类不怀好意。韦布斯特字典上说:“二次世界大战,有些飞行员说有格软木林作祟,使飞机发生故障。”二十世纪中叶的空军还相信这些,真是奇谈,也可见这传说实在源久流长。 格软木林这名词有时候也活用,例如本年一月初美国《新闻周刊》上,华盛顿“议会雇员格软木林们”选出十大邋遢议员,衣着最不整洁,不入时。称议会雇员为格软木林,因为是议员各自雇用的幕僚与职员,没没无闻,做幕后工作,永不出头露面,等于隐形小妖。 汽车也有个新出的牌子叫格软木林,号称“成本最低的美国制汽车”,表示坦白,成本低当然廉价。取这名字是极言其小而神出鬼没。原先的格软木林当是小黑人被淘汰后剩下极少数遗民,偶尔下山偷袭,做破坏工作,事后使人疑神疑鬼。 至今英美儿童还买来玩的有一种小型烟火,叫“仙光”(fairy lights),一尺多长的一根木签握在手里,另一端不断地爆出蓝色火星。大概算是小仙人作法的魔杖,但是最初可能是代表点火棒,也是“火攻”的武器。原始人常常随身携带火种。有些民族已经发现了火的功用,但是不懂得怎样钻木取火,例如安达门群岛的小黑人。这一群岛屿刚发现的时候,岛上不许别的种族上岸,因此小黑人成分最纯,他们就不会取火。那更要把火种带来带去,不让它熄灭。 又,草地上生一圈菌类,叫“仙环”(fairy ring),是一群小仙人手牵手跳圆舞,像“步步生莲花”一样生出来的。蘑菰有时候有毒,这是小黑人绝迹后已经被美化,仍旧留下的一丝戒备的感觉。 这一大套传说,内容复杂丰富,绝对不是《镜花缘》或《葛利伐游记》里面的穿心国、大人国、小人国可比。是传统、时间与无数人千锤百炼出来的。传到后来神话只有孩子们相信,成了童话。西方童话里超自然的成分,除了女巫与能言的动物,竟全部是小型人,根据小黑人创造的。美妙的童话起源于一个种族的沦亡——这具有事实特有的一种酸甜苦辣说不出的滋味。 前面引了许多人种学的书,外行掉书袋,实在可笑。我大概是向往“遥远与久远的东西”(the far away and long ago),连“幽州”这样的字眼看了都森森然有神秘感,因为是古代地名,仿佛更远,近北极圈,太阳升不起来,整天昏黑。小时候老师圈读《纲鉴易知录》,《纲鉴》只从周朝写起,我就很不满。学生时代在港大看到考古学的图片,才发现了史前。住在国外,图书馆这一类的书多,大看之下,人种学又比考古学还更古,作为逃避,是不能跑得更远了。逃避本来也是看书的功用之一,“吟到夕阳山外山”,至少推广地平线,胸襟开阔点。 前文引库恩等,也需要声明一点,库恩在他本国声誉远不及国外,在英国视为权威,美国现在多数人种学家都攻击他的种族研究迹近种族歧视。胡腾是哈佛教授,已经逝世,那本书是一九四六年改写再版,年代较早,所以不像库恩成为众矢之的。我觉得时代的眼光的确变得很厉害,譬如《金银岛》作者斯提文生,他有个短篇小说,不记得题目是否叫《瓶》(The Bottle),套《天方夜谭》神灯故事,背景在夏威夷,写土著有些地方看着使人起反感。这是因为现代人在这方面比前人敏感——当然从前中国人也就常闹辱华,现在是普遍的扩大敏感面——但这是道德与礼俗的问题,不应当影响学术。库恩书中一再说今后研究种族有困难,有人认为根本没有种族这样东西,只有遗传的因子。大概他最招忌的是说黄种白种人智力较高,无形中涉及黑人教育问题,是美国目前最具爆炸性的题目之一。其实库恩认为黑种白种人在史前也就一直参杂,对于有种族观念的白人是个重大的打击。但是反对派认为用骨骼判别种族不可靠,光靠血型也不行,而且血型往往无法查考,因此绝口不谈来历,只研究社会习俗,以资切磋借镜,也就是社会人种学。 二次世界大战末,是听了社会人种学家的劝告,不废日皇,结果使日军不得不“齐解甲”,——见黑斯(H.R.Hays)编《自猿猴到天使》选集引言——可见社会人种学在近代影响之大。这本书特别提到玛格丽·米德研究撒摩亚——也是个泡丽尼夏岛屿——的青少年,促进西方二〇年代末的性的革命——比最近的一次当然中庸些——此后她研究新几内亚几个部落,又发现两性阳刚阴柔的种种分别大部份都是环境造成的。这学说直到最近才大行其道,反映在“一性”化的发型衣饰上,以及男人带孩子料理家务等等,不怕丧失男子气。近十年来也许由于西方的一种彷徨的心理,特别影响社会风气,难怪米德女士成为青年导师,妇运领袖,一度又提倡“扩展家庭”,补救原子家庭的缺点,例如女人被孩子绊住了,妨碍妇女就业。“扩展家庭”比大家庭更大,不拘父系母系,也不一定同住,姑母舅父都有责任照应孩子,儿童也来去自由,闹别扭可以易子而教。也是一种“夏威夷”制度,印尼马来亚与泡丽尼夏诸岛都有。热带岛屿生活比较悠闲,现代高压的个人主义社会里恐怕行不通。历史是周期性的,小家庭制度西方通行已久,所以忘了大家庭的弊病,只羡慕互助的好处。美国有些青年夫妇组织的“公社”是朋友合住,以亲族为单位的还没有,也住不长,大概是嬉皮型的人才过得惯。但是小家庭也不是完全不需要改进,佛洛依德式的家庭就是原子家庭。“扩展家庭”有许多长辈给孩子们作模范,有选择的余地,据说不大会养成各种心理错综,至少值得作参考。 西方刚发现夏威夷等群岛的时候,单凭岛人的生活情调与性的解放,疯魔了十八世纪欧洲,也是因为状貌风度正符合卢骚“高贵的野蛮人”的理想,所以雅俗共赏,举国若狂。直到十九世纪中叶还又有“南海泡泡”(South Sea Bubble)大骗局,煽起南太平洋移民热,投资热,英法义大利都卷入,不久泡泡破灭,无数人倾家荡产,也有移民包下轮船,被送到无人荒岛上,终年霖雨的森林中,整大批的人饿死病死。 这些都是《叛舰喋血记》这件史实的时代背景。两次拍成电影我都看过,第一次除了却尔斯·劳顿演船长还有点记得,已经没什么印象。大致是照三〇年代的畅销书《邦梯号上的叛变》——诺朵夫、霍尔合著(Nordhoff&Hall)——写叛舰“觅得桃源好避秦”之后,就不提了。马龙白兰度这张影片却继续演下去,讲大副克利斯青主张把船再驶回英国自首,暴露当时航海法的不人道。水手们反对,当夜有人放火烧船,断了归路,克利斯青抢救仪器烧死。 烧船是事实,荒岛当然不能有海船停泊,怕引起注意。近代辟坎岛上克利斯青的后裔靠雕刻纪念品卖给游客度日,一度到欧洲卖画,五〇年间向访问的人说:当初克利斯青“一直想回国投案”,曾载《读者文摘》。照一般改编剧本的标准来说,这一改改得非常好,有一个悲壮的收梢,而且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 十八世纪英国法律本来严酷,连小偷都是流放的罪名。航海法的残忍,总也是因为帆船远涉重洋,危险性太大,不是实在无路可走的人也不肯做水手,所以多数是囚犯,或是拉伕拉来的酒鬼,不用严刑无法维持纪律。叛变不分主从,回国一定处绞,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片中的克利斯青自愿为社会改革而死,那又是一回事,手下这批人以性命相托,刚找到了一个安身处,他倒又侃侃而谈,要他们去送死。我看到这里非常起反感,简直看不下去。 名小说家密契纳——著有《夏威夷》等——与前面提过的戴教授合著《乐园中的坏蛋》散文集(Rascals in Paradise),写太平洋上的异人,有的遁世,有的称王,内中有郑成功,也有“邦梯号”的布莱船长。布莱对于太平洋探险很有贡献,并且发现澳洲与新几内亚之间一条海峡,至今称为布莱海峡,可算名垂不朽。这本书根据近人对有关文件的研究,替他翻案。他并不是虐待狂,出事的主因是在塔喜堤停泊太久,岛上的女人太迷人,一住半年,心都野了,由克利斯青领头,带着一批青年浪子回去找他们的恋人。但是叛变是临时触机,并没有预谋。那天晚上克利斯青郁郁地想念他的绮萨贝拉——是他替她取的洋名——决定当夜乘小筏子逃走。偏那天夜间特别炎热,甲板上不断人,都上来乘凉,他走不成。 刚巧两个当值人员都怠职睡熟了,军械箱又搬到统舱正中,为了腾出地方搁面包果树——这次航行的使命是从南太平洋移植面包果,供给西印度群岛的黑奴作食粮,但是黑人吃不惯,结果白费功夫——克利斯青藉口有鲨鱼,问军械管理员拿到箱子钥匙。更巧的是几个最横暴的海员都派在克利斯青这一班,午夜起当值。内中有三个在塔喜堤逃走,给捉了回来,共有七个人犯事挨过打,都在午夜该班。于是克利斯青临时定计起事,其余的员工有的胁从,有的一时迷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那“拜伦型的大副”那年二十四岁,脸长得一副聪明相,讨人喜欢,高个子,运动员的体格。布莱事后这样描写他:“‘身坯结实,有点罗圈腿,……有出汗太多的毛病,尤其手上,甚至于凡是他拿过的东西都沾脏了。’”布莱形容他自然没有好话。骑马过度容易罗圈腿,英国乡绅子弟从前都是从小学骑马。手汗多,似乎是有点神经质。 诺朵夫也写他脾气阴晴不定,头发漆黑,肤色也黑,再加上晒黑,黝黑异常——倒和绮萨贝拉是天生注定的一对。——诺朵夫认为他想单独逃走是为了跟船长屡次冲突——因为对他不公,并不是主持公道——后来临时变计,占领了这条船,宣布要用铁链锁住船长,送回英国治罪。同伙的船员一致反对回英,这才作罢。事后他与少年士官白颜谈起,又强调他的原意是把船长解回英国治罪。最后与白颜等两个士官诀别,还又托他们回国后转告他父亲,他本意是送船长回国法办,虽然父亲不会因此原宥他,至少可以减轻他的罪愆。 再三郑重提起这一点,但是船长究竟犯了什么罪?鞭笞怠工逃跑的水手,是合法的。密契纳代船长洗刷,但是也承认他“也许”克扣伙食——吞没九十磅乳酪,多报咸肉,造假账。至于扣食水,那是他太功利主义,省下水来浇面包果树。后来他第二次衔命去取面包果,澳洲海洋探险家马太·福林德斯那时候年纪还小,在那条船上当士官,后来回忆船上苦渴,“花匠拎水桶去浇灌盆栽,他和别人都去躺在梯级上,舐园丁泼洒的琼浆玉液。”士官尚且如此,水手可想而知。 邦梯号上有个少年士官偷了船长一只椰子,吃了解渴。船长买了几千只椰子,一共失去四只,怪大副追查不力,疑心他也有份。在这之前几天,派克利斯青带人上岸砍柴汲水,大队土人拦劫,事先奉命不准开枪,因为怀柔的国策。众寡不敌,斧头、五爪铁钩都给抢了去。土人没有铁器,异常珍视,拿去改制小刀。回船舰长不容分辩,大骂怯懦无用。 在塔喜堤,船长曾经把土人馈赠个别船员的猪只、芋头和土产一律充公,理由是船上只剩腌干食品,需要新鲜食物调剂,土产可以用来和别处土人交易。大副有个土人朋友送了一对珠子,硬没给他拿去。但是这都不是什么大事,等回国后去海军告发,还有可说,中道折回押解交官,一定以叛变罪反坐。不但是十八世纪的海军,换了现代海军也是一样。五〇年代美国著名小说改编舞台剧电影《凯恩号叛变》(The Caine Mutiny)——亨佛莱鲍嘉主演——本来是套《叛舰喋血记》,里面一碗杨梅的公案与那四只椰子遥遥相对,但那只是闹家务,要不是战时船长犯了临阵怯懦的罪嫌,不然再也扳不倒他。 克利斯青不是初出道,过了许多年的海员生活,不会不知道里面的情形,竟想出这么个屎主意,而且十分遗憾没能实行,可见他理路不清楚。影片中迟至抵达辟坎岛后,才倡议回国对质,更不近情理,因为中间有把船长赶下船去这回事,有十八个人跟去,全挤在一只小船上,在太平洋心,即使能着陆,又没有枪械抵御土人,往西都是食人者的岛屿。这一个处置方法干系十九条人命,回去还能声辩控诉船长不人道? 密契纳这篇翻案文章纯是一面倒,也不能叫人心服:“无疑地,福莱彻·克利斯青的原意是要把船长与忠心的人都扔到太平洋底,但是叛党中另有人顾虑到后果,给了布莱一干人一线生机……”这未免太武断,怎见得是别人主张放他们一条生路,不是克利斯青本人?书中并没举出任何理由。而且即使斩草除根,杀之灭口,一年后邦梯号不报到,至多两年,国内就要派船来查,这条规则,克利斯青比他手下的人知道得更清楚。 还有白颜等两个士官、五名职工没来得及上小船,挤不下,船长怕翻船,喊叫他们不要下来:“我不能带你们走了!只要有一天我们能到英国,我会替你们说话!” 克利斯青不得不把这几个人看守起来。大船继续航行,经过一个白种人还没发现的岛,叫拉罗唐珈,岛上土人胆小,也还算友善,白颜不明白他为什么不选作藏身之地,却在英国人已经发现了的土排岛登陆,土人聚集八九百人持械迎敌,结果没有上岸,驶回塔喜堤,补充粮食,采办牲畜,接取恋人,又回到土排岛。这次因为有塔喜堤人同来,当地土人起初很友好。 他们向一个酋长买了块地,建造堡垒。克利斯青坚持四面挖二丈深四丈阔的水沟,工程浩大,大家一齐动手,连他在内。不久,带来的羊吃土人种的菜,土人就又翻脸,誓必歼灭或是赶走他们,一次次攻堡垒,开炮轰退。渐渐无法出外,除非成群结队全副武装。生活苦不堪言,住了两三个月,克利斯青知道大家都恨透了这地方,召集会议,一律赞成离开土排岛,有十六个人要求把他们送到塔喜堤,其余的人愿意跟着船去另找新天地。 密契纳为了作翻案文章,指克利斯青抛弃同党,让他们留在塔喜堤,军舰来了瓮中捉鳖。其实是他判断力欠高明,大家对他的领导失去信心,所以散伙。回塔喜堤,诺朵夫认为是怪水手们糊涂,舍不得离开这温柔乡。大概也是因为吃够了土人的苦头,别处人生地不熟,还是只有塔喜堤。仗着布莱一行人未见得能生还报案,得过且过。克利斯青为了保密,大概也急于摆脱他们,把白颜一干人也一并送到塔喜堤上岸。 第一次船到塔喜堤的时候,按照当地风俗,每人限交一个同性朋友,本地人对这友谊非常重视,互相送厚礼,临行克利斯青的朋友送了他一对完美的珍珠,被船长充公未遂。这种交友方式在南太平洋别处也有,新几内亚称为“库拉”(kula)——见马利脑斯基(B.Malinowski)日记——两地的友人都是一对一,往来馈赠大笔土特产或是沿海输入的商品,总值也没有估计,但是如果还礼太轻,声名扫地,送不起也“舍命陪君子”。收下的礼物自己销售送人。这原是一种原始的商业制度,朋友其实是通商的对手方,也都很有大商人的魄力。连南美洲西北部的印第安人也有同样的制度,直到本世纪五〇年代还通行。都是交通不便,物物交易全靠私人来往,因此特别重视通商的搭档,甚至于在父子兄弟关系之上——见哈纳(M.J.Harner)著《吉伐若人》(The Jivaro)——塔喜堤过去这风俗想必也是同一来源,当时的西方人容易误解,认为一味轻财尚义。克利斯青最初准备只身逃亡,除了抛撇不下恋人,一定也是憧憬岛人的社会,满想找个地图上没有的岛屿,投身在他们的世界里。但是经过土排岛之难,为了避免再蹈覆辙,只能找无人荒岛定居,与社会隔离,等于流犯,变相终身监禁。不管这是否他的决定,不这样也决通不过。 白颜住在塔喜堤一年多,爱上了一个土女,结了婚。英国军舰来了,参加叛变的水手们被捕,白颜等也都不分青红皂白捉了去。原来出事那天晚上,克利斯青正预备当夜溜下船舷潜逃,在甲板上遇见白颜,托他回国代他探望家人,万一自己这次远行不能生还。白颜一口应允。克利斯青便道:“那么一言为定。”不料船长刚巧走来,只听见最后两句话,事后以为是白颜答应参加叛变。 出事后,布莱指挥那只露天的小船,连张地图都没有,在太平洋上走了四十一天,安抵马来群岛,是航海史上的奇迹。回国报案,轰动一时,英王破格召见。跟去的十八个人,路上死了七个,剩下十一个人里面,还又有两个中途抗命,“形同反叛”,一个操帆员,一个木匠。到了荷属东印度,布莱提出控诉,把这两个人囚禁起来,等到英国候审。结果只有木匠被堂上申饬了事,另一个无罪开释。 布莱在军事法庭上咬定白颜通谍。白颜的寡母不信,他是个独子,好学,正要进牛津大学,因为醉心卢骚拜伦等笔下的南海,才去航海,离家才十七岁,这是第一次出海,与布莱是世交,他母亲重托了他。案发后她写信给布莱,他回信大骂她儿子无行。这母子俩相依为命,受了这刺激,就此得病,白颜回来她已经死了。 布莱对白颜是误会,另外还有三个人,一个军械管理员,两个小木匠,布莱明知他们是要跟他走的,经他亲口阻止,载重过多怕翻船,不妨留在贼船上,他回去竟一字不提。递解回国途中,军舰触礁,来不及一一解除手镣脚铐,淹死了四个。这三个人侥幸没死,开审时,又幸而有邦梯号上的事务长代为分辩,终于无罪开释。布莱不在场,已经又被派出国第二次去南海取面包果。 这时候距案发已经三年,舆论倒了过来,据密契纳说,是因为克利斯青与另一个叛党少年士官,两家都是望族,克利斯青的哥哥是法学教授,两家亲属奔走呼号,煽起社会上的同情。而且布莱本人不在国内,有人骂他怯懦不敢对质,其实他早已书面交代清楚,并且还出版了一本书,说明事件经过。不管是为了什么原因,也许是“日久事明”,军事法庭第二次审这件案子,结果只绞死三名水手,白颜等三人判了死刑后获赦。 十八世纪末,英国海军陆续出了好几次叛变,都比邦梯案理由充足,最后一次在伦敦首善之区,闹得很大。但是镇压下来之后,都被忘怀了,惟有太平洋心这只小型海船上的风波,举世闻名,历久不衰,却是为何?未必又是克利斯青家族宣传之力。我觉得主要的原因似乎是:只有这一次叛变是成功的,不能低估了美满的结局的力量。主犯几乎全部逍遥法外,享受南海风光,有情人都成眷属,而且又是不流血的革命,兵不血刃,大快人心。出事在西历一七八九年,同年法国大革命,从某些方面说来,甚至于都没有它影响大。狄更斯的《双城记》可以代表当时一般人对法国革命的感觉,同情而又恐怖憎恶,不像邦梯案是反抗上司,改革陋规,普通人都有切身之感。在社会上,人生许多小角落里,到处都有这样的暴君。 布莱除了航海的本领确是个人才,也跟克利斯青一样都是常人,也是他成为一个象征之后,才“天下之恶皆归之”。邦梯事件后二十年,显然已成定论。船名成了他的绰号:“邦梯·布莱”。但是官运亨通,出事后回国立即不次擢迁——军事法庭上法官认为有逼反嫌疑,责备了他几句,那是没有的事,影片代观众平愤的——此后一帆风顺,对拿破芲作战,又立下军功。生平下属四次叛变,连邦梯出事后归途中的一次小造反算在内。最大的一次叛乱,是他晚年在澳洲做新南威尔斯州长,当地有个约翰·麦卡塞,现在澳洲教科书上都称他为伟大的开荒畜牧家,奠定澳洲羊毛的基础,但是同时也是地方上一霸,勾结驻军通同作弊,与州长斗法,手下的人散布传单骂“邦梯·布莱”:“难道新南威尔斯无人,就没有个克利斯青,容州长专制?” 布莱无子,有六个女儿,那次带了个爱女与生病的女婿,到锡尼上任。现在的大都市锡尼,那时候只是个小小英属地,罪犯流放所。布莱的掌珠不但是第一夫人,而且是时装领袖,每次有船到,她母亲从伦敦寄衣服给她。一次寄来巴黎流行的透明轻纱长袍,黏在身上。——法国大革命后开始时行希腊风的长衣,常用稀薄的白布缝制,取其轻软,而又朴素平民化,质地渐趋半透明。那时候不像近代透明镂空衣料例必衬里子,或穿衬裙,连最近几年前美国兴透明衬衫,里面不穿什么,废除乳罩,也还大都有两只口袋,遮盖则个。拿破芲的波兰情妇瓦露丝卡伯爵夫人有张画像,穿着白色细褶薄纱衬衫,双乳全部看得十分清楚。拿翁倒后,时装发展下去,逐渐成为通身玻璃人儿。布莱这位姑奶奶顾虑到这是个小地方,怕穿不出去,里面衬了一条长灯笼裤,星期日穿着去做礼拜,正挽着父亲手臂步入教堂,驻军兵士用肘弯互相抵着,唤起彼此注意,先是嗤笑,然后笑出声来。她红着脸跑出教堂,差点晕倒。布莱大怒,没有当场发作,但是从此与驻军嫌隙更深。不久,他下令禁止军官专利卖酒剥削犯人,掀起轩然大波,酿成所谓“甜酒之乱”(The Rum Rebellion),部下公然拘捕州长,布莱躲在床下,给搜了出来,禁闭一两年之久,英国派了新州长来,方始恢复自由,乘船回国。 诺朵夫书上末了也附带写“甜酒之乱”,但是重心放在白颜二十年后重访塔喜堤,发现爱妻已死,见到女儿抱着小外孙女,因为太激动,怕“受不了”,没有相认。这书用第一人称,从白颜的观点出发,一来是为了迁就材料,关于他的资料较多,而且他纯粹是冤狱,又是个模范青年。侧重在他身上,也是为了争取最广大的读者群。无如白颜这人物,固然没有人非议,对他的兴趣也不大,书到尾声,唯一兴趣所在是邦梯号的下落。 白颜出狱后,曾经猜测克利斯青一定去了拉罗唐珈,是他早先错过了的,一个未经白人发现的岛。“过了十八年,我才知道我这意见错到什么地步。”就这么一句,捺下不提了。读者只知道未去拉罗唐珈,是去了哪里,下文也始终没有交代,根本没再提起过。所以越看到后来越觉得奇怪,憋闷得厉害,避重就轻,一味搪塞,非常使人不满。 这本书虽然是三〇年代的,我也是近年来看了第二部影片之后才有这耐性看它。报刊上看到的关于邦梯号的文字,都没提到发现辟坎岛的经过。在我印象中,一直以为克利斯青这班人在当时是不知所终,发现辟坎岛的时候,岛上有他们的后裔,想必他们都得终天年。最后看见密契纳这一篇,才知道早在出事廿年左右——就在白颜访旧塔喜堤的次年——英舰已经发现辟坎岛,八个叛党只剩下一个老人,痛哭流涕“讲述这块荒凉的大石头上凶杀的故事”,讲大家都憎恨克利斯青残酷,“不顾人权”,正是他指控布莱的罪名。绮萨贝拉在岛上给他生了个儿子,取名“星期四·十月”,那是模仿《鲁滨逊漂流记》,里面鲁滨逊星期五遇见一个土人,就给他取名“星期五”。孩子显然是在叛变后五个多月诞生。次年十月底,产子一年后,绮萨贝拉生病死了。他要另找个女人,强占一个跟去的土人的妻子,被那土人开枪打死了。 叛舰的故事可以说是跟我一块长大的,尽管对它并不注意。看到上面这一段,有石破天惊之感。其实也是缩小的天地中的英雄末路。辟坎岛孤悬在东太平洋东部,距离最近的岛也有数百英里之遥,较近复活节岛与南美洲。复活节岛气候很凉,海风特大,树木稀少,又缺淡水,多数农植物都不能种,许多鱼也没有,不是腴美的热带岛屿,但是岛上两族长期展开剧烈的争夺战。叛舰初到辟坎岛,发现土人留下的房屋,与复活节岛式的大石像,大概是复活节岛人逃避来的。有一尊断头的石像,显然有追兵打到这里来。但是结果辟坎岛并没有人要,可见还不及复活节岛,是真是一块荒凉的大石头,一定连跟来的塔喜堤人都过不惯。也不怪克利斯青一直想回国自首。 他在土排岛与大家一同做苦工,但是也可能日子一久,少爷脾气发作,变得与布莱一样招恨,那也是历史循环,常有的事。主要还是环境关系,生活极度艰苦沉闷,一天到晚老是这几个人,容易发生摩擦。也许大家心里懊悔不该逞一时之快,铸成大错,彼此怨怼,互相厌恨,不然他死后为甚么统统自相残杀,只剩一个老头子? 老人二十年后见到本国的船只,像得救一样,但是不免畏罪,为自己开脱,反正骂党魁总没错。——书上没说他回国怎样处分,想必没有依例正法。——当然,岛上还有土人在,不是完全死无对证。所说的克利斯青的死因大概大致属实,不过岛上的女人风流,也许那有夫之妇是自愿跟他,不是强占。在缺少女人的情形下,当然也一样严重。总计他起事后只活了不到两年,也并没过到一天伊甸园的生活。 老人的供词并非官方秘密文件,但是近代关于邦梯案的文字全都不约而同绝口不提,因为传说已经形成,克利斯青成为偶像,所以代为隐讳——白兰度这张影片用老人作结,但是只说叛党自相残杀净尽,片中的克利斯青早已救火捐躯——只有密契纳这一篇是替船长翻案,才不讳言大副死得不名誉。诺朵夫书上如果有,也就不会是三〇年代的畅销书,那时候的标准更清教徒式。但是书上白颜自云十八年后发现叛舰不是逃到拉罗唐珈,而下文不再提起这件事,这章法实在特别,史无前例。看来原文书末一定有那么一段,写白颜听到发现辟坎岛的消息,得知诸人下场,也许含糊地只说已死。出版公司编辑认为削弱这本书的力量,影响销路,要改又实在难处理,索性给删掉了。给读者留下一个好结局的幻象,因为大多数人都知道辟坎岛上有克利斯青一干人的子孙。 在我觉得邦梯案添上这么个不像样的尾巴,人物与故事才完整。由一个“男童故事”突然增加深度,又有人生的讽刺,使人低徊不尽。当然,它天生是个男童故事,拖上个现实的尾巴反而不合格,势必失去它的读者大众。好在我容易对付,看那短短一段叙事也就满足了。 郁达夫常用一个新名词:“三底门答尔”(sentimental),一般译为“感伤的”,不知道是否来自日本,我觉得不妥,太像“伤感的”,分不清楚。“温情”也不够概括。英文字典上又一解是“优雅的情感”,也就是冠冕堂皇、得体的情感。另一个解释是“感情丰富到令人作呕的程度”。近代沿用的习惯上似乎侧重这两个定义,含有一种暗示,这情感是文化的产物,不一定由衷,又往往加以夸张强调。不怪郁达夫只好音译,就连原文也难下定义,因为它是西方科学进步以来,抱着怀疑一切的治学精神,逐渐提高自觉性的结果。 自从郁达夫用过这名词,到现在总有四十年了,还是相当陌生,似乎没有吸收,不接受。原因我想是中国人与文化背景的融洽,也许较任何别的民族为甚,所以个人常被文化图案所掩,“应当的”色彩太重。反映在文艺上,往往道德观念太突出,一切情感顺理成章,沿着现成的沟渠流去,不触及人性深处不可测的地方。实生活里其实很少黑白分明,但也不一定是灰色,大都是椒盐式。好的文艺里,是非黑白不是没有,而是包含在整个的效果内,不可分的。读者的感受中就有判断。题材也有是很普通的事,而能道人所未道,看了使人想着:“是这样的。”再不然是很少见的事,而使人看过之后会悄然说:“是有这样的。”我觉得文艺沟通心灵的作用不外这两种。二者都是在人类经验的边疆上开发探索,边疆上有它自己的法律。 现代西方态度严肃的文艺,至少在宗旨上力避“三底门答尔”。近来的新新闻学(new journalism)或新报导文学,提倡主观,倾向主义热,也被评为“三底门答尔”。“三底门答尔”到底是甚么,说了半天也许还是不清楚。粗枝大叶举个例子。诺朵夫笔下的《叛舰喋血记》与两张影片都“三底门答尔”,密契纳那篇不“三底门答尔”。第一张影片照诺朵夫的书,注重白颜这角色,演员挂三牌。第二张影片把白颜的事迹完全删去,因为到了六〇年代,这妥协性的人物已经不吃香。电影是群众传达器,大都需要反映流行的信念。密契纳那篇散文除了太偏向船长,全是史实。所谓“冷酷的事实”,很难加以“三底门答尔”化。 当然忠实的纪录体也仍旧可能主观歪曲,好在这些通俗题材都不止一本书,如历史人物、名案等等,多看两本一比就有数。我也不是特为找来看,不过在这兴趣范围内不免陆续碰上,看来的材料也于我无用,只可自娱。实在是浪费时间,但是从小养成手不释卷的恶习惯,看的“社会小说”书多,因为它保留旧小说的体裁,传统的形式感到亲切,而内容比神怪武侠有兴趣,仿佛就是大门外的世界,到了四〇、五〇年代,社会小说早已变质而消灭,我每次看到封底的书目总是心往下沉,想着:“书都看完了怎么办?” 在国外也有个时期看美国的内幕小说,都是代用品。应当称为行业小说,除了“隔行如隔山”,也没有甚么内幕。每一行有一本:飞机场、医院、旅馆业、影业、时装业、大使馆、大选筹备会、牛仔竞技场、警探黑社会等。内中最好的一本不是小说,讲广告业,是一个广告商杰利·戴拉·范米纳(Della Femina)自己动笔写的,录音带式的漫谈,经另人整理删节,还是很多重复。书题叫《来自给你们珍珠港的好人》,是作者戏拟日制电视机广告。 行业小说自然相当内行,沾到真人实事,又需要改头换面,避免被控破坏名誉。相反地,又有假装影射名人的,如《国王》(The King)——借用已故影星克拉克盖博绰号,写歌星法兰克辛纳屈——《恋爱机器》——前CBS电视总经理吉姆·奥勃瑞,绰号“笑面响尾蛇”——务必一望而知是某人的故事,而到节骨眼上给“掉包”换上一般通俗小说情节,骗骗读者,也绝对不会开罪本人。这都煞费苦心,再加上结构穿插气氛,但是我觉得远不及中国的社会小说。 社会小说这名称,似乎是二〇年代才有,是从《儒林外史》到《官场现形记》一脉相传下来的,内容看上去都是纪实,结构本来也就松散,散漫到一个地步,连主题上的统一性也不要了,也是一种自然的趋势。清末民初的讽刺小说的宣传教育性,被新文艺继承了去,章回小说不再震聋发聩,有些如《歇浦潮》还是讽刺,一般连讽刺也冲淡了,止于世故。对新的一切感到幻灭,对旧道德虽然怀念,也遥远黯淡。三〇年代有一本题作《人心大变》,平襟亚著,这句话在社会小说里是老调。但是骂归骂,有点像西方书评人的口头禅“爱恨关系”,形容有些作者对自己的背景,既爱又恨,因为是他深知的唯一的世界。不过在这里“恨”字太重,改“憎”比较妥贴。 《人海潮》最早,看那版本与插图像是一〇年代末或二〇年代初,文笔很差,与三〇年代有一部不知道叫《孽海梦》还是甚么梦的同样淡漠稚拙,有典型性,作者都不著名,开场仿佛也都是两个青年结伴到上海观光。后一部写两个同学国光、锦人,带着国光的妹妹来沪,锦人稍有阔少习气。见识了些洋场黑幕后,受人之托,同去湖北整顿一个小煤矿。住的房子是泥土地,锦人想出一个办法,买了草席铺在地下作地毯。有一天晚上听见隔壁席子窸窣作响,发现账房偷开铁箱。原来是账房舞弊,所以蚀本。查出后告退,正值国民军北上,扫清一切魍魉。以北伐结束,也是三〇年代社会小说的公式。锦人与国光的妹妹相处日久发生情愫,回乡途中结婚,只交代了这么一句,妹妹在书中完全不起作用,几乎从来不提起,也没同去湖北。显然是“国光”的自述,统统照实写上。对妹妹的婚姻似乎不大赞成,也不便说甚么。 这部书在任何别的时候大概不会出版,是在这时期,混在社会小说名下,虽然没有再版,料想没有蚀本。写到内地去,连以一个大都市为背景的这点统一性都没有。它的好处也全是否定的,不像一般真人实事的记载一样,没有故作幽默口吻,也没有墓志铭式的郑重表扬,也没寓有创业心得、夫妇之道等等。只是像随便讲给朋友听,所以我这些年后还记得。 《广陵潮》我没看完,那时候也就看不进去,因为刻划得太穷凶极恶,不知道是否还是前一个时期的影响,又“三底门答尔”,近于稍后的“社会言情小说”,承上启下,仿佛不能算正宗社会小说。 这些书除了《广陵潮》都是我父亲买的,他续娶前后洗手不看了,我住校回来,已经一本都没有,所以十二三岁以后就没再看见过,当然只有片段的印象。后来到书摊上去找,早已绝迹。张恨水列入“社会言情小说”项下,性质不同点。他的《春明外史》是社会小说,与毕倚虹的《人间地狱》有些地方相近,自传部份仿佛是《人间地狱》写得好些,两人的恋爱对象雏妓秋波梨云也很相像。《人间地狱》就绝版了。写留学生的《留东外史》远不及《海外缤纷录》,《留东外史》倒还有。 社会言情小说格调较低,因为故事集中,又是长篇,光靠一点事实不够用,不得不用创作来补足。一创作就容易“三底门答尔”,传奇化,幻想力跳不出这圈子去。但是社会小说的遗风尚在,直到四〇年代尾,继张恨水之后也还有两三本真实性较多。那时候这潮流早已过去,完全不为人注意。 一个是上海小报作者的长篇连载,出单行本,我记性实在太糟,人名书题全忘了,只知道是个胖子,常被同人嘲骂“死大块头”——比包天笑晚一二十年,专写上海中下层阶级。这一篇写一个舞女嫁给开五金店的流氓,私恋一个家累重的失业青年,作为表兄,介绍他做账房,终于与流氓脱离预备嫁他,但是他生肺病死了。这样平淡而结局意想不到地感动人。此外,北方有一本写北大一个洗衣女,与一个学生恋爱而嫌他穷。作者姓王。又有个大连的现代钗头凤故事,着着都近情理,而男主人翁泄气得谁也造不出来,看来都是全部实录。 社会小说在全盛时代,各地大小报每一个副刊登几个连载,不出单行本的算在内,是一股洪流。是否因为过渡时代变动太剧然,虚构的小说跟不上事实,大众对周围发生的事感到好奇?也难说,题材太没有选择性,不一定反映社会的变迁。小说化的笔记成为最方便自由的形式,人物改名换姓,下笔更少顾忌,不像西方动不动有人控诉诽谤。写妓院太多,那是继承晚清小说的另一条路线,而且也仍旧是大众憧憬的所在,也许因为一般人太没有恋爱的机会。有些作者兼任不止一家小报编辑,晚上八点钟到报馆,叫一碗什锦炒饭,早有电话催请吃花酒,一方面“手民索稿”,写几百字发下去——至少这是他们自己笔下乐道的理想生活。小说内容是作者的见闻或是熟人的事,“拉在篮里便是菜”,来不及琢磨,倒比较存真,不像美国的内幕小说有那么许多讲究,由俗手加工炮制,调入罐头的防腐剂、维他命、染色,反而原味全失。这仿佛是怪论—— 在西方近人有这句话:“一切好的文艺都是传记性的。”当然实事不过是原料,我是对创作苛求,而对原料非常爱好,并不是“尊重事实”,是偏嗜它特有的一种韵味,其实也就是人生味。而这种意境像植物一样娇嫩,移植得一个不对会死的。 西谚“真事比小说还要奇怪”——“真事”原文是“真实”,作名词用,一般译为“真理”,含有哲理或教义的意味,与原意相去太远,还是脑筋简单点译为“真事”或“事实”比较对。马克吐温说:“真实比小说还要奇怪,是因为小说只能用有限的几种可能性。”这话似是而非。可能性不多,是因为我们对这件事的内情知道得不多。任何情况都有许多因素在内,最熟悉内情的也至多知道几个因素,不熟悉的当然看法更简单,所以替别人出主意最容易。各种因素又常有时候互为因果,都可能“有变”,因此千变万化无法逆料。 无穷尽的因果网,一团乱丝,但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可以隐隐听见许多弦外之音齐鸣,觉得里面有深度阔度,觉得实在,我想这就是西谚所谓the ring of truth——“事实的金石声”。库恩认为有一种民间传说大概有根据,因为听上去“内脏感到对”(“Internally right”)。是内心的一种震荡的回音,许多因素虽然不知道,可以依稀觉得它们的存在。 既然一听就听得出是事实,为甚么又说“真实比小说还要奇怪”,岂不自相矛盾?因为我们不知道的内情太多,决定性的因素几乎永远是我们不知道的,所以事情每每出人意料之外。即使是意中事,效果也往往意外。“不如意事常八九”,就连意外之喜,也不大有白日梦的感觉,总稍微有点不对劲,错了半个音符,刺耳、粗糙、咽不下。这意外性加上真实感——也就是那铮然的“金石声”——造成一种复杂的况味,很难分析而容易辨认。 从前爱看社会小说,与现在看纪录体其实一样,都是看点真人真事,不是文艺,口味简直从来没变过。现在也仍旧喜欢看比较可靠的历史小说,里面偶尔有点生活细节是历史传记里没有的,使人神往,触摸到另一个时代的质地,例如西方直到十八世纪,仆人都不敲门,在门上抓搔着,像猫狗要进来一样。 普通人不比历史人物有人左一本右一本书,从不同的角度写他们,因而有立体的真实性。尤其中下层阶级以下,不论过去现在,都是大家知道得最少的人,最容易概念化。即使出身同一阶级,熟悉情形的,等到写起来也可能在怀旧的雾中迷失。所以奥斯卡·路易斯的几本畅销书更觉可贵。 路易斯也是社会人种学家,首创“贫民文化”(culture to poverty)这名词,认为世代的贫穷造成许多特殊的心理与习俗,如只同居不结婚,不积钱,爱买不必要的东西,如小摆设等。这下层文化不分国界,非洲有些部落社会除外。他先研究墨西哥,有一本名著《五个家庭》,然后专写五家之一:《桑协斯的子女》(The Children of Sanchez),后者一度酝酿要拍电影,由安东尼昆、苏非亚罗兰饰父女,不幸告吹。较近又有一本题作《拉维达》(La Vida),是西班牙文“生活”,指皮肉生涯,就像江南人用“做生意”作代名词。写波多黎各一个人家,母女都当过娼妓,除了有残疾的三妹。作者起初选中这一家,并不知道这一层,发现后也不注重调查“生活”,重心全在他们自己的关系上。其间的“恩怨尔汝来去”也跟我们没什么不同。 内容主要是每人自述身世,与前两本一样,用录音带记下来,删掉作者的问句,整理一下。自序也说各人口吻不同,如闻其声。有个中国社会学家说:“如果带着录音器去访问中国人就不行。”其实不但中国人,路易斯的自序也说墨西哥人就比波多黎各人有保留。大概墨西哥到底是个古国,波多黎各也许因为黑人血液的成分多,比较原始。奇怪的是《拉维达》里反而是女人口没遮拦,几个男人——儿子女婿后父——都要面子,说话很“四海”,爱吹,议论时事常有妙论,想入非非。也许是女人更受他们特殊的环境的影响,男人与外界接触多些,所以会说门面话,比较像别国社会地位相仿的人。反正看着眼熟。 福南妲讲她同居的男子死了,回想他生前,说:“他有一样不好:他不让我把我的孩子们带来跟我们一块住。”下一页她叙述与另一个人同居:“我们头两年非常快乐,因为那时候我的孩子们没跟我一块住。”前后矛盾,透露出她心理上的矛盾,但是闲闲道出,两次都是就这么一句话,并不引人注意,轻重正恰当。她根本不是贤妻良母型的人,固然也是环境关系,为了孩子们也是呕气,稍大两岁,后父又还对长女有野心。 长女索蕾妲是他们家的美人,也是因为家里实在待不下去,十三岁就跟了三十岁的亚土若,“爱得他发疯。”他到手后就把她搁在乡下,他在一家旅馆酒排间打工,近水楼台,姘妓女,赌钱,她一直疑心他靠妓女吃饭。他开过小赌场,本来带几分流气。几次闹翻了,七八年后终于分开,她去做妓女养活孩子们——她先又还领养了个跛足女婴,与自己的孩子一样疼。他一直纠缠不清,想靠她吃饭,动小刀子刺伤了她,被她打破头。但是她贴他钱替她照顾孩子,倒是比娘家人尽心。她第一次去美国,拖儿带女投亲,十分狼狈,一方面在农场做短工,还是靠跟一个个的同乡同居,太受刺激,发神经病入院,遣送回籍。铩羽归来,家里人冷遇她,只有前夫亚土若对她态度好,肯帮忙。所以后来她在纽约,病中还写信给他,不过始终拒绝复合。 亚土若谈他们离异的经过,只怪她脾气大,无理取闹,与小姨挑唆。直到后半部她两个妹妹附带提到,才知道她和他感情有了裂痕后也屡次有外遇,他有一次回家捉奸,用小刀子对付她,她拿出他的手枪,正要放,被他一把抓住她的手,子弹打中她的手指。她告诉法官是他开枪,判监禁六个月。他实在制伏不了她,所以不再给钱,改变主张想靠她吃饭。原来他是为了隐瞒这一点,所以谎话连篇,也很技巧,例如本是为了捉奸坐牢,他说是回家去拿手枪去打死一个仇人,索蕾妲劝阻夺枪,误伤手指,惊动警察,手枪没登记,因此入狱。入狱期间恐怕她不贞,因为囚犯的妻子大都不安于室,而且这时期关于她的流言很多。他一放出来就对她说:“我们这次倒已经分开很久了,不如就此分手。”但是她哭了,不肯。一席话编得面面俱到。 故事与人物个性的发展如同抽茧剥蕉。他写给两个小女儿的信——有一个不是他的——把她们捧成小公主。孩子们也是喜欢他,一个儿子一直情愿跟他住在乡下。索蕾妲姊弟有个老朋友马赛罗也说他确是给这些孩子们许多父爱,旁人眼中看来,他身材瘦小,面貌也不漂亮,只有丈母娘福南妲赏识他有胆气。但是他做流氓没做成,并且失业下乡孵豆芽,感慨地说他无论什么事结果都失败了。 索蕾妲去美之前爱上了一个贼,漂亮、热情,但也是因为他比周围的人气派大些。是她最理想的一次恋爱,同居后不再当娼。有一天晚上他去偷一家店铺,是他们这一伙不久以前偷过的,这次店主在等着他。他第一个进去,店主第一枪就打中他的胸部,同党逃走了。第二天她跟着他姑母去领尸,到医院的太平间,尸身已经被解剖,脑子都掏了出来搁在心口上。她拥抱着他,发了疯,一个月人事不知。 据她的九岁养女说:是他去偷东西,被警探包围,等他出来的时候开枪打死的。她二妹说的又不同:他无缘无故被捕,装在囚车里开走了,过了些天才枪毙,索蕾妲两次都晕厥过去。照这一说,大概是他犯窃案的时候杀过人,所以处死刑。索蕾妲讲得最罗曼蒂克。她母亲的姨妈本来说她爱扯谎,自述也是有些地方不实不尽。反正不管是当场打死还是枪决,都不是死因不明,用不着开膛破肚检验,而且连大腿都剖开了,显然是医学研究,不是警方验尸,地点也不会在医院太平间。如果是把罪犯的尸首供给医校解剖,也没那么快。看来这一节是她的狂想。她后来病中担忧死了没人收尸,给送去解剖,宁可把遗体赠予波多黎各热带疾病研究院,不愿白便宜了美国人:“让他们拿他们自己的jiba去做实验。”念念不忘解剖,也许是对于卖身的反感与恐怖压抑了下去,象征性地联想到被解剖。她发精神病的时候自己抹一脸屎,似乎也是谴责自己。她第二次还乡,衣锦荣归,在纽约跟一个同乡水手边尼狄托同居,自己又在小工厂做工,混得不错。但是她家里觉得她高攀,嫌脏,老是批评这样那样,相形之下使人心里难受。带来的礼物又太轻,都对她淡淡的,边尼狄托又不替她做脸,喝得醉猫似的,她认为“那是我一生最不快乐的一天。”他先上船走了,她在娘家过年,与卖笑的二妹一同陪客人出去玩,除夕一晚上赚了五十元美金。在纽约也常需要捞外快贴补家用。 同一件事在她弟弟口中,先说边尼狄托待他姐姐好。“有一天我去看他们,他们吵了起来。是这样:她回波多黎各去了一趟,边尼狄托发现她在那边跟一个美国人睡过。她还是个有夫之妇!但是那次边尼狄托干了件事,我不喜欢。他等我回去了之后打她。这我不喜欢。我可从来没跟他提起过。夫妻吵架,别人不应当插一脚。我后来倒是跟索蕾妲说过。我告诉她她做错了事,她要是不改过,以后我不去看她了。我说不应该当着我的面吵架,夫妻要吵架,应当等没人的时候。” 这一段话有点颠三倒四,思路混乱。他只怪他姐夫一件事:等他走了之后打老婆——是怪他打她,还是怪他等他走了才打?同页第一段述及妹夫打妹妹,他不干涉,妹夫打二姐,虽然是二姐理亏,他大打妹夫。可见他并不反对打老婆,气的是等他走后才打。但是如果不等他走就打,岂不更叫他下不来台?等他走了再打,不是他告诫大姐的话:等没有人的时候再吵架? 下一页他说:“我不喜欢我的姐姐们。她们光是一个男人从来不够。她们喜欢寻欢作乐。……但是不管怎么样,我是爱我的姊妹们。我不让任何人当着我说她们的坏话。有时候我甚至于梦见她们……”他常梦见在泥潭里救出索蕾妲,她满身爬着蛇。前文自相矛盾处,是他本能地卫护姐姐,迁怒姐夫。书中人常有时候说话不合逻辑,正是曲曲达出一种复杂的心理。 这种地方深入浅出,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好处。旧小说也是这样铺开来平面发展,人多,分散,只看见表面的言行,没有内心的描写,与西方小说的纵深成对比。纵深不一定深入。心理描写在过去较天真的时代只是三底门答尔的表白。此后大都是从作者的观点交代动机或思想背景,有时候流为演讲或发议论,因为经过整理,成为对外的,说服别人的,已经不是内心的本来面目。“意识流”正针对这种倾向,但是内心生活影沉沉的,是一动念,在脑子里一闪的时候最清楚,要找它的来龙去脉,就连一个短短的思想过程都难。记下来的不是大纲就是已经重新组织过。一连串半形成的思想是最飘忽的东西,跟不上,抓不住,要想模仿乔埃斯的神来之笔,往往套用些心理分析的皮毛。这并不是低估西方文艺,不过举出写内心容易犯的毛病。 奥斯卡·路易斯声明他这书是科学,不是文艺。书中的含蓄也许只是存真的结果。前两本更简朴,这一本大概怕味道出不来,特加一个新形式,在自序中说明添雇一个墨西哥下层阶级女助手,分访母女子媳,消磨一整天,有时候还留宿,事后记下一切,用第三人称,像普通小说体裁,详细描写地段房屋,人物也大都有简单的描写。几篇自述中间夹这么一章,等于预先布置舞台。 第一章,萝莎去探望福南妲,小女儿克茹丝初出场:“克茹丝十八岁,皮肤黑,大约只有四呎九吋高。她一只腿短些,所以瘸得很厉害。脊骨歪斜,使她撅着屁股,双肩向后别着,非常不雅观。”她给母亲送一串螃蟹来: “‘有个人在那儿兜来兜去卖,他让我买便宜了,’克茹丝说,‘他大概是喜欢我,反正他也就剩这几只了。’” 谈了一会,她说她要去推销奖券:“不过我要先去打扮打扮。卖东西给男人就得这样。他们买东西就是为了好对你看。” 她家里人都没答这碴。不久她销完了回来了,已经换过衣服,穿着粉红连衫裙,领口挖得极低,鞋也换了粉红夹绿两色凉鞋。“她虽然身体畸形,看着很美丽。”这是萝莎的意见,说明克茹丝并不完全是自以为美。萝莎从来不下评语,这也许是唯一的一次,因为实在必须,不说是真不知道。意在言外的,是这时候刚发现她肉感。丰艳的少女的肢体长在她身上,不是没有吸引力,难免带着一种异样的感觉。克茹丝的遭遇当然与这有关。 至于为什么不直说,一来与萝莎的身分不合,她对这家人家始终像熟人一样,虽然冷眼旁观,与书中人自述的距离并不大。在这里,含蓄的效果最能表现日常生活的一种浑浑噩噩,许多怪人怪事或惨状都“习惯成自然”,出之于家常的口吻,所以读者没有牛鬼蛇神“游贫民窟”(slumming)的感觉。 但是含蓄最大的功能是让读者自己下结论,像密点印象派图画,整幅只用红蓝黄三原色密点,留给观者的眼睛去拌和,特别鲜亮有光彩。这一派有一幅法国名画题作《赛船》,画二男一女,世纪末装束,在花棚下午餐,背景中有人划小船竞渡,每次看见总觉得画上是昨天的事,其实也并没有类似的回忆。此外这一派无论画的房屋街道,都有“当前”(immediacy)的感觉。我想除了因为颜色是现拌的,特别新鲜,还有我们自己眼睛刚做了这搅拌的工作,所以产生一种错觉,恍惚是刚发生的事。看书也是一样,自己体会出来的书中情事格外生动,没有古今中外的间隔。 《拉维达》等几本书在美国读者众多,也未见得会看夹缝文章,不过一个笼统的印象,也就可以觉得是多方面的人生,有些地方影影绰绰,参差掩映有致。也许解释也是多余的,我是因为中国小说过去有含蓄的传统,想不到反而在西方“非文艺”的书上找到。我想那是因为这些独白都是天籁,而中国小说的技术接近自然。 太久没有发表东西,感到隔膜,所以通篇解释来解释去,噜苏到极点。以前写的东西至今还有时候看见书报上提起,实在自己觉得惭愧,即使有机会道谢,也都无话可说,只好在这里附笔致意。 *初载一九七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台北《中国时报·人间》,收入《张看》。 [book_title]连环套创世纪前言 水晶先生与他的朋友唐文标教授来信说,文标先生在加州一个图书馆里找到我三十年前几篇旧作,建议重新发表。《姑姑语录》是我忘了收到散文集里面,小说《连环套》、《创世纪》未完,是自己感到不满,没写下去,《殷宝滟送花楼会》更不满意,因此一直没有收到小说集里,这一点需要说明。对于他们二位的热忱,也应当再在这里致谢。 一九七四年四月 *初载一九七四年六月台北《幼狮文艺》第三十九卷第六期,未收集,标题为本书所加。 [book_title]谈看书后记 上次谈看书,提到《叛舰喋血记》,稿子寄出不久就看见新出的一部画册式的大书《布莱船长与克利斯青先生》,李察浩(Hough)著,刊有其他著作名单,看来似乎对英国海军史特别有研究。自序里面说写这本书,得到当今皇夫爱丁堡公爵的帮助。叛舰逃往辟坎岛,这小岛现代也还是在轮船航线外,无法去,他是坐女皇的游艇去的。前记美国名小说家密契纳与夏威夷大学戴教授合著一文,替船长翻案,这本书又替大副翻案。这些书我明知陈谷子烂芝麻,“只可自怡悦”,但是不能不再补写一篇,不然冤枉了好人。 原来这辟坎岛土地肥沃,四季如春,位置在热带边缘上,因此没有热带岛屿恼人的雨季。以前住过土人,又弃之而去,大概是嫌小,感到窒息,没有社交生活。西方有个海船发现这小岛,找不到港口,没有登陆。克利斯青看到这段记载,正合条件,地势高,港口少,容易扼守,树木浓密,有掩蔽。而且妙在经纬度算错了几度,更难找。到了那里,白浪滔天,无法登岸,四周一圈珊瑚礁,铁环也似围定。只有一处悬崖下有三丈来长一块沙滩,必须瞄准了它,从一个弯弯扭扭的珊瑚礁缺口进去,把船像支箭直射进去,确是金城汤池。 他起先选中土排岛,也是为了地形,只有一个港口,他看定一块地方建筑堡垒,架上船上的炮,可以抗拒追捕英舰,一方面仍旧遥奉英王乔治三世,取名乔治堡,算是英殖民地。先到塔喜堤去采办牲畜,也是预备多带土人去帮同镇压当地土著,但是只有寥寥几个男子肯去,女人更不踊跃。二十几个叛党中只有四个比较爱情专一,各有一个塔喜堤女人自视为他们的妻子,包括绮萨贝拉。除了这四个自动跟去,又临时用计骗了七个,带去仍旧不敷分配。没有女人的水手要求准许他们强抢土排岛妇女,克利斯青不允,一定要用和平的手段。他们不服,开会让他们民主自决,六个人要回塔喜堤。他保证送他们去,说:“我只要求把船给我,让我独自去找个荒岛栖身,因为我不能回英国去受刑,给家里人丢脸。”同伙唯一的士官爱德华杨发言:“他们再也不会离开你的,克利斯青先生!”有人附和,一共八个人仍旧跟他。 为了缺少女人而散伙,女人仍旧成问题。把解散的人员送到塔喜堤,顺便邀请了二十几个土著上船饮宴,有男有女。克利斯青乘夜割断铁锚绳索,张帆出海,次晨还推说是访问岛上另一边。近午渐渐起疑,发急起来,有一个年轻的女人竟奋身一跃,跳下楼船,向遥远的珊瑚礁游去,别人都没这胆量,望洋兴叹。一共十八个女人,六个男人,内中有两个土排岛人,因为与白人关系太密切,白人走了惧祸,不得已跟了来。但是有六个女人年纪太大,下午路过一个岛上来了只小船,就交给他们带了去,剩下的女人都十分羡慕。 船上第一桩大事是配对,先尽白人选择。原有配偶的四人中,只有水手亚当斯把他的简妮让给美国籍水手马丁,自己另挑了一个。九个白人一夫一妻,六个土人只有一个有女人,两个土排岛人共一个妻子,其余三人共一个。他们风俗向来浪漫惯了的,因此倒也相安无事。 船过拉罗唐珈岛,这岛屿未经发现,地图上没有,但是人口稠密,不合条件。克利斯青也没敢停留太久,怕这些女人逃走。到了辟坎岛,水手琨托提前放火烧船,损失了许多宝贵的木材不及拆卸,也是怕她们乘船逃走。她们看见烧了海船,返乡无望,都大放悲声,连烧一天一夜,也哭了一天一夜。 海上行舟必须有船主,有纪律,否则危险。一上了岸,情形不同了,克利斯青非常识相,也不揽权。公议把耕地分成九份,白人每人一份,六个土人是公用的奴仆。家家丰收,鱼又多,又有带来的猪羊,大桶好酒,只有一宗不足,这岛像海外三神山一样,海拔过高,空气稀薄,虽然还不至于影响人类的生殖力,母鸡不下蛋。有一天铁匠威廉斯的妻子爬山上树收集鸟蛋,失足跌死,他非常伤恸。 爱德华杨与克利斯青的友谊渐趋慢性死亡,原因是克利斯青叛变是听了杨的话,后来越懊悔,越是怪杨,而他从一开头就已经懊悔了。在辟坎岛上,他的权力渐渐消失,常常一个人到崖顶一个山洞里坐着,遥望海面,也不知道是想家,还是瞭望军舰。其实他们在土排岛已经差点被擒——走之前一个月,有个英国船夜间路过,看见岛上灯火,如果是白天,一定会看见邦梯号停泊在那里。那时候布莱也早已抵达东南亚报案。他上山总带着枪,也许是打算死守他这“鹰巢”,那山洞确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是他到哪里都带着枪,似乎有一种预感。 叛变前夕他本来预备乘小筏子潜逃,没走成。黎明四点钟,另一士官司徒华来叫他换班,劝他不要逃走,简直等于自杀——有鲨鱼,而且土人势必欺他一个人。又说士兵对船长非常不满,全靠他在中间调停,“你一走了,这班人什么都干得出来。” 克利斯青到甲板上去值班,刚巧专拍船长马屁的两个士官海籁、黑吴误点未到。杨来了,也劝他逃走太危险,船上群情激愤,什么都干得出,“你不信,试试他们的心。现在正是时候,都睡着,连海籁黑吴都不在。你对你班上的人一个个去说,我们人手够了,把船拿下来。你犯不着去白冒险送命,叫布莱跟他的秘书还有海籁黑吴这四个人去坐救生艇,他还比你的小筏子安全。”说罢又下去了。 克利斯青听他这两个朋友分别劝他的话,竟不谋而合,其实司徒华的话并没有反意,但是他一夜失眠之后,脑海如沸,也不及细辨滋味。四点半,他终于决定了,用小刀割断一根测量海底深度的绳子,绳端系着铅块,下水会直沉下去。他拴在自己颈项上,铅块藏在衬衫里,准备事不成就跳海。 五点钟,他去跟琨托与马丁说,这两人刚巧在一起。琨托是水手中的激进派,立刻自告奋勇下统舱通知伙伴们。美国人马丁起初犹疑,随即答应参加。后来马丁乘乱里把手里的火枪换了只布袋,跟着船长一干人走下小船,被忠贞的木匠头子喝住:“你来干什么?”答说:“跟你们走。”被木匠大骂,琨托等听见了,怕别人效法马丁,人心动摇起来,用枪指着他,逼他回到大船上。可见马丁本不愿意,只是不敢拒绝,不然怕他走漏风声,可能马上结果了他。 其实跟这两个水手一说,就已经无可挽回了。事后克利斯青对杨冷淡了下来,杨当然也气。当时完全是为他着想,看他实在太痛苦,替他指出一条路。杨比他还小两岁,那年才二十二岁,受过高深教育,黑黑的脸,有西印度群岛血液,母方与历史上出名哀艳的苏格兰玛丽女王沾亲。二十来岁就断送了前程,不免醇酒妇人。他与亚当斯两人最与土人接近,余人认为他们俩与几个土人“换妻”。这亚当斯大概过去的历史很复杂,化名斯密斯,大家只知道他叫斯密斯。 土人的三个女人又死了一个。铁匠威廉斯丧偶后一直郁郁独处,在岛上住了一年半,去跟克利斯青说,他要用武力叫土人让个女人给他。 “你疯了——他们已经六个人只有两个女人。这一定会闹出人命来。杰克,劝你死了这条心。”克利斯青说。 威廉斯又去逐一告诉别人,都这么说,他沉默了几星期,又来恫吓恳求,大家听惯了他这一套,也不当桩事。有一天,他要求召集全体白人,当众宣称:“我走了。你们有你们的‘太峨’(土语,指好友,每人限一男一女两个),有你们的孩子,我什么都没有。我有权利离开这里。你们不肯给我一个女人,我只好到别处去找,宁可被捕,手镣脚铐回英国绞死,也不要再在这岛上待下去了。” 大家面面相觑。“你坐什么船走呢?” “救生艇。只有这条船能出海。” “给了你我们怎么打鱼?”白人只会驾救生艇,坐土制小船不安全。 “既然不给我女人,船应当归我。” (按:他们是没提,打鱼还是小事,他这一出去,迟早会泄漏风声带累大家。) 克利斯青商量着说:“我们只好依杰克。”问他要哪一个女人。 “随便南西还是玛瑞娃,哪个都行。” 克利斯青拿两支小木棍子叫他抽签,一支长的代表玛瑞娃,短的代表南西。他抽中短的。 当晚南西与她的丈夫塔拉卢在他们房子里吃晚饭,看见九个白人拿着火枪走来,塔拉卢早知来意。南西本来早就想离开他,去陪伴那孤独的白人,不然她和玛瑞娃跟别的女人比起来,总觉得低一级似的。 “南西,你去跟杰克威廉斯住,他太久没有女人了。”克利斯青说。 南西点点头,塔拉卢早已跑了,就此失踪。有两个土人说他躲在岛上西头。白人从此都带着枪,结伴来往的时候多些。估计土人都不稳,只有克利斯青的男性“太峨”梅纳黎比较可靠。 隔了几天,女人们晚间在一棵榕树下各自做饭,一面唱歌谈天。绮萨贝拉与花匠勃朗的女人听见南西低唱:“这些人为什么磨斧头?好割掉白人的头。”两个女人悄悄的去告诉她们丈夫。克利斯青立即荷枪实弹,独闯土人下了工聚集的房子,除了梅纳黎都在,塔拉卢也回来了,先也怔住了,然后缓缓走过去,弯腰去拾地下最近的一把斧头。克利斯青端枪瞄准他,顿时大乱,塔拉卢与一个塔喜堤同乡夺门而出。克利斯青的枪走火,没打中,也返身逃走。 三天后,女人们在海边钓鱼,南西被她丈夫与那同乡绑架了去。克利斯青召集白人,议决塔拉卢非处死不可,派梅纳黎上山,假装同情送饭,与南西里应外合,杀了她丈夫,次日又差他诱杀另一个逃走的土排岛人。六个土人死剩四个,都慑服,但是琨托与他的朋友麦柯喝醉了常打他们。女人除了绮萨贝拉都对白人感到幻灭,这些神秘的陌生人,坐着大船来的,衣着华美,个个豪富热情,现在连澡都懒得洗,衣服早穿破了没有了,也跟土人一样赤膊,用皮带系一条短裙子,头戴一顶遮阳帽,赤脚,举止又粗鄙兽性。她们都更想家了。 一年后又有密谋,这次瞒着所有的女人与梅纳黎。土人没有枪械,但是杨与亚当斯常跟他们一同打猎,教会了他们开枪,也有时候借枪给他们打鸟、打猪——家畜都放出去自己找吃的,省得饲养,小岛上反正跑不了,要杀猪再拿枪去打死一只。这时候正是播种的季节,那天除了杨和亚当斯都下田去了。几个土人先悄没声爬行,爬到祸首威廉斯后面,脑后一枪打死。马丁听见枪声,有人问起,他猜打猪。一个土人接口喊叫道:“嗳,打了个大猪!叫梅纳黎来帮着抬。” 梅纳黎去了,就被胁从,一同去杀克利斯青,也是脑后一枪毙命。麦柯知道了,飞奔去报信给绮萨贝拉,她正分娩,第三胎生了个女儿。她颀长美貌,是个酋长的女儿。克利斯青给她取这名字,因为他有个亲戚叫绮萨贝拉,英国附近有个美丽的小岛是她产业,所以也是个海岛的女主人。 麦柯与琨托同逃。九个白人杀了五个,消息已经传了出去,村中大乱。亚当斯跑回家去预备带点粮食再上山,四个土人都埋伏在他家里,但是开枪走火,被他负伤逃走。他们追到山上,忽然一个土人喊话,叫他回来,答应不伤害他,因为“杨先生叫留下你给他作伴。” 至此方才知道是杨主谋。他先还不信,但是自忖在荒山上饥寒交迫,又受了伤,迟早落到他们手里,不如冒险跟他们回去。 押着他回村,杨已经占了克利斯青的房子,女人都聚集在那里。亚当斯的妻子替他求情,土人放了他,走了。 “你为什么干这事?”他问杨,说得特别快,好让这些女人听不懂。 “反正他们自己总有一天会干出来,不如控制住爆炸。”杨说。 他大将风度,临阵不出帐篷。他指出现在女人不愁不够了,他早已看上绮萨贝拉,预备娶作二房,再加上南西;琨托与麦柯还没死,但是他们俩的女人归亚当斯。这是他鼓舞亚当斯的话,但是并没下手。 女人都在举哀,埋葬死者,土人争夺女人,杨只冷眼看着。一星期后有天晚上,梅纳黎与另一个土人提摩亚为了杨妻苏珊吃醋,大家不过在唱歌吹笛子,也并没怎样,但是梅纳黎竟杀了提摩亚,(按:可能是后者骂梅纳黎是白人走狗,侥幸饶了他一命,还要争风。)逃入山中,投奔琨托、麦柯。二人疑心有诈,又杀了梅纳黎。 杨打发苏珊给他二人送了封信去,信上说他要杀掉剩下的两个土人,他们可以回来了。二人不敢轻信,杨果然用美人计,叫花匠勃朗的寡妇勾引一个土人,预先嘱付她留神不要让他头枕在她手臂上,黑暗中差另一个女人去砍他的头。女人力弱,切不断,杨只好破例亲自出马,同夜把另一个土人也杀了。 琨托、麦柯回来了,天下太平,女人重新分过,但是她们现在不大听支配,从这张床睡到那张床上。琨托、麦柯没有土人可打,就打土女。女人们发狠造海船回乡,但是谈何容易。子女多了,救生艇坐不下,杀光了白人也还是回不去。 两个酒鬼,麦柯终于跌死了,琨托的妻子也同样坠崖而死,也不知道是否她男人推的。他索取另一个女人简妮——亚当斯的前妻,让了给马丁,马丁被杀后又收回——恫吓亚当斯与杨。他们当他疯子,合力杀了他,也心下悚然,知道再这样下去,只剩他们俩也仍旧两雄不并立。于是都戒了酒,皈依宗教。 亚当斯识字不多,叫杨教他读书。杨已经患了严重的哮喘病,杨死后他能念祈祷文,带领一群妇孺做礼拜,兼任家长与牧师。耶稣受难日是一个星期五,复活节前从一个星期三起禁食四十日。他热心过度,误以为每星期三、星期五禁食。土女都是“大食佬”,因此一到中年都非常胖,但是对他这件虐政竟也奉行不误。 十几年后,一只美国船猎捕海狮,路过辟坎岛,亚当斯好容易遇见可谈之人,又不是英国人,不碍事,源源本本全都告诉了船长。当时美国独立战争还未结束,六年后英美战事告一段落,英国海军部才收到这船长的一封信,交给一个书记归档,就此忘怀了。 同年美国军舰在南美一带劫取英国捕鲸船,英国派了两艘军舰去远道拦截,刚巧又重新发现辟坎岛,老水手亚当斯五十多岁已经行走不便,叫几个青年搀扶上船参见长官,前事统统一本拜上。两个指挥官见他如此虔诚悔过,十分同情,代表本国海军声称不要他回国归案,尤其赏识克利斯青的长子星期五——原名星期四,因为他父亲忘了太平洋上的国际日期线,少算了一天。——这两个军官这样宽大为怀,擅自赦免叛变犯,原因想必是出事后二十多年,舆论已经代克利斯青一干人平反,连官方态度也受影响。 本世纪三〇年间通俗作家诺朵夫、霍尔合著《邦梯号三部曲》,第三部“辟坎岛”内容其实与上述大同小异,除了没有杨幕后主使一节。自序列举资料来源:老水手亚当斯的叙述,前后共四次——美国捕海狮船与英国军舰来过之后,十一年后又告知另一个英国船长毕启,此后四年,又告诉一个法国人;此后二十年,根据琨托的儿子口述,出版了一本书,又有一本是根据另一个水手米尔斯的女儿,又有毕启著书与另一本流行的小册子。直接间接全都来自亚当斯——孩子们也都是听他讲的——而各各不同。两个作者参看“一切现存的记载”,列出时间表,采用最合情理的次序,重排事件先后。他们二位似乎没看见杨主谋的版本。 亚当斯这样虔诚的教徒,照理不打谎语。如果前言不对后语,当是因为顾念亡友——杨生前也已经忏悔了——而且后来与外界接触多了点,感觉到克利斯青现在声誉之高,遗孀绮萨贝拉却曾经失身于杀夫仇人,尽管她是不知道内情——女人孩子们都不知道。可能最后两次非官方的访问,他都顾忌较多,没提杨在幕后策动。两次访问中间隔了四年,六十几岁的人记性坏,造出来的假话一定出入很大。孩子们听见的难免又有歧异。 这些洁本的内容,可以在这篇小说里看出个大概:铁匠威廉斯私通塔拉卢之妻(即南西),被自己的妻子得知,上山采集鸟蛋的时候跳崖自杀了。威廉斯想独占南西,克利斯青不允。结果争风吃醋对打,牵入其他土人白人。克利斯青为了息事宁人,不得不叫南西在二人之间选择一个,她选中威廉斯。塔拉卢企图报复未果,反被她伺机毒死,太平了一个时期,又为了分田,土人没份,沦为奴隶,克利斯青反对无效。土人起事,杀了克利斯青等五人。三女报夫仇,乘土人倦卧杀掉了几个。这样,杨的阴谋没有了,又开脱了克利斯青的责任,也没有共妻,唯一的桃色纠纷也与土人叛乱无关——最后这一点大概是诺朵夫等的贡献,将分田移后,本来一到就分,改为“最合情理的次序,重排事件先后”。没有土地才反叛,并不是白人把女人都占了去,所以是比亚当斯更彻底的洁本,但是这样一来,故事断为两截,更差劲了。 美国小说家杰姆斯·密契纳那篇散文上说:近人研究有关文件,发现克利斯青丧妻后强占土人的妻子,被本夫开枪打死。这一说与李察浩、诺朵夫等的叙述全都截然不同,显然在这一个系统之外。只有它说绮萨贝拉头胎生了个儿子之后一年就病逝。密契纳的成名作是《南太平洋故事》,此后曾经与一个“南太平洋通”合编一部写南海的散文选,又有长篇小说《夏威夷》,本人也搬到夏威夷居住多年,与夏威夷大学教授合著的这本散文集里谈邦梯案,也是近水楼台,总相当有根据,怎么会闹出张冠李戴的笑话,把铁匠的风流案栽派到克利斯青头上?这话究竟是哪里来的? 亚当斯自动向官方交代辟坎岛的一系列血案,总该是据实指杨主谋。两个军舰舰长的报告,是否在三〇年间所谓“一切现存的记载”之列?从十九世纪初叶英政府的立场看来,杨嗾使土人屠杀自己的同胞,是个“英奸”,影响白种人的威望。还有共妻,虽然只限土人之间,却是白人分派的,克利斯青脱不了关系。实际上,威廉斯有句话值得注意:“你们有你们的‘太峨’,有你们的孩子,我什么都没有。”显然他们将同居的女人视为“太峨”而不是太太。是后来的洁本顾体面,而且在荒岛上也大可不必注重形式,才径称之为妻。李察浩因之,那是按现代尊重异族妇女的观点。这才有“共妻”“换妻”耸人听闻的名目。但是就连这样,当时如果传出去也已经不成话,世外桃源成了淫窟,叛舰英名扫地。于是把那两份报告隐匿了起来,还有那美国捕海狮船长的那封信,想必也找出来对过了,证明亚当斯的自白属实,一并归入秘密档案,直到本世纪七〇年间,殖民主义衰落,才容许李察浩看到。 英国皇室子弟都入海军。爱丁堡公爵本来是希腊王族,跟他们是亲上加亲,早先也做过英国海军军官,一向对海军有兴趣,又据说喜欢改革。也许是经他支持,才打通这一关。 过去官方隐讳辟坎岛的事,或者不免有人略知一二,认为是与克利斯青有关的丑闻,传说中又稍加渲染附会,当时有这么一段记载,为近人发现——密契纳这一说,除非是这来源。 李察浩这本书号称揭穿邦梯案疑团,也确是澄清了诸人下场,却又作惊人之论,指船长大副同性恋爱,这话也说不定由来已久,密契纳那篇文章就提起他们俩关系密切,比别人亲近。也许因为那篇是第一个着眼于肇事原因的细微,所以有点疑心别有隐情,但是直到最近,同性恋在西方还是轻易不好提的。 两人年纪只相差十岁。认识那年,克利斯青二十岁,做过两年海员,托布莱太太娘家举荐,布莱回说“不列颠尼亚号”船员已经额满。克利斯青写信给他说,情愿与水手同住,学习各种劳作,唯一的要求是与士官一同吃饭。经布莱录用,把所有的航海技能都教会了他。他第二次出海,中途升作二副,大副名叫艾华慈。再下一次,布莱调任邦梯号船长,他是布莱的班底,当然跟去。出了事之后,舆论后来于布莱不利,饱受攻击,艾华慈也写信给他,骂他自己用人不当,说他们共事的时候,克利斯青在花名册上“列为炮手,但是你告诉我要把他当作士官看待。……你瞎了眼看不见他的缺点,虽然他是个偷懒的平庸的海员,你抬举他,待他像兄弟一样,什么机密事都告诉他,每隔一天在你舱房里吃午晚两餐。”在不列颠尼亚号上,他有船长的酒橱钥匙,在甲板上当值,每每叫人去拿杯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