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不淡定的中国人
[book_author]梁实秋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类书文集,文集,完结
[book_length]125189
[book_dec]淡定是什么?不争,不抢,不浮,不躁,是内心到行为上的从容与平和。纵观过去到现在的中国人的行为,往往是不淡定,比如,处处可见的插队,中国式过马路,暴发户式的炫耀,无时无刻的迟到……这些不淡定,深深地烙印在很多中国人身上,成为一种独特的国民性征。梁实秋从日常生活中,观察到这种种不淡定的表现,用浅幽默、淡批判的文笔将之描述出来,犹如一面镜子,足以让我们每个人对镜自省。说国民性,不必如鲁迅和柏杨一样下笔太狠太损,其实,不淡定才是最恰当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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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第一部分
排队:
陌生人聚集到一起便不肯排队
“民权初步”讲的是一般开会的法则,如果有人撰一续编,应该是讲排队。
如果你起个大早,赶到邮局烧头炷香,柜台前即使只有你一个人,你也休想能从容办事,因为柜台里面的先生小姐忙着开柜子、取邮票文件、调整邮戳,这时候就有顾客陆续进来,说不定一位站在你左边,一位站在你右边,也许是衣冠楚楚的,也许是破衣邋遢的,总之是会把你夹在中间。夹在中间的人未必有优先权,所以,三个人就挤得很紧,胳膊粗、个子大、脚跟稳的占便宜。夹在中间的人也未必轮到第二名,因为说不定又有人附在你的背上,像长臂猿似的伸出一只胳膊,越过你的头部拿着钱要买邮票。人越聚越多,最后像是橄榄球赛似的挤成一团,你想钻出来也不容易。
三人曰众,古有明训。所以三个人聚在一起就要挤成一堆。排队是洋玩意儿,我们所谓“鱼贯而行”都是在极不得已的情形之下所做的动作。《晋书·范汪传》:“玄冬之月,沔汉干涸,皆当鱼贯而行,推排而进。”水不干涸谁肯循序而进,虽然鱼贯,仍不免于推排。我小时候,在北平有过一段经验,过年父亲常带我逛厂甸,进入海王村,里面有旧书铺、古玩铺、玉器摊,以及临时搭起的几个茶座儿。我父亲如入宝山,图书、古董都是他所爱好的,盘旋许久,乐此不疲,可是人潮汹涌,越聚越多。等到我们兴尽欲返的时候,大门口已经壅塞了。门口只有一个,进也是它,出也是它,而且谁也不理会应靠左边行,于是大门变成瓶颈,人人自由行动,卡成一团。也有不少人故意起哄,哪里人多往哪里挤,因为里面有的是大姑娘、小媳妇。父亲手里抱了好几包书,顾不了我。为了免于被人践踏,我由一位身材高大的警察抱着挤了出来。我从此没再去过厂甸,直到我自己长大有资格抱着我自己的孩子冲出杀进。
中国地方大,按说用不着挤,可是挤也有挤的趣味。逛隆福寺、护国寺,若是冷清清的凄凄惨惨觅觅,那多没有味儿!不过时代变了,人几乎天天到处要像是逛庙赶集。长年挤下去实在受不了,于是排队这洋玩意儿应运而兴。奇怪的是,这洋玩意儿兴了这么多年,至今还没有蔚成风气。长一辈的人在人多的地方横冲直撞,孩子们当然认为这是生存技能之一。学校不能负起教导的责任,因为教师就有许多是不守秩序的好手。法律无排队之明文规定,警察管不了这么多。大家自由活动,也能活下去。
不要以为不守秩序、不排队是我们民族性,生活习惯是可以改的。抗战胜利后我回到北平,家人告诉我许多敌伪横行霸道的事迹,其中之一是在前门火车站票房前面常有一名日本警察手持竹鞭来回巡视,遇到不排队就抢先买票的人,就一声不响高高举起竹鞭“嗖”的一声着着实实地抽在他的背上。挨了一鞭之后,他一声不响地排在队尾了。前门车站的秩序从此改良许多。我对此事的感想很复杂。不排队的人是应该挨一鞭子,只是不应该由日本人来执行。拿着鞭子打我们的人,我真想抽他十鞭子!但是,我们自己人就没有人肯对不排队的人下那个毒手!好像是基于同胞爱,开始是劝,继而还是劝,不听劝也就算了,大家不伤和气。谁也不肯扬起鞭子去取缔,觍颜说是“于法无据”。一条街定为单行道、一个路口不准向左转,又何所据?法是人定的,要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便应该有什么样的法。
洋人排队另有一套,他们是不拘什么地方都要排队。邮局、银行、剧院无论矣,就是到餐厅进膳,也常要排队听候指引一一入座。人多了要排队,两三个人也要排队。有一次要吃比萨饼,看门口队伍很长,只好另觅食处。为了看古物展览,我参加过一次二千人左右的长龙,我到场的时候才有千把人,顺着龙头往下走,拐弯抹角,走了半天才找到龙尾,立定脚跟,不久回头一看,龙尾又不知伸展得何处去了。我仔细观察发现了一个秘密:洋人排队,浪费空间,他们排队占用一里,由我们来排队大概半里就足够。因为他们每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通常保持相当距离,没有肌肤之亲,也没有摩肩接踵之事。我们排队就亲热得多,紧迫盯人,唯恐脱节,前面人的胳膊肘会戳你的肋骨,后面人喷出的热气会轻拂你的脖梗。其缘故之一,大概是我们的人丁太旺而场地太窄。以我们的超级市场而论,实在不够超级,往往近于迷你,遇上八折的日子,付款处的长龙摆到货架里面去,行不得也。洋人的税捐处很会优待主顾,设备充分,偶然有七八个人排队,排得松松的,龙头走到柜台也有五步六步之遥。办起事来无左右受夹之烦,也无后顾催迫之感,从从容容,可以减少纳税人胸中许多戾气。
我们是礼义之邦,君子无所争,从来没有鼓励人争先恐后之说。很多地方我们都讲究揖让,尤其是几个朋友走出门口的时候,常不免于拉拉扯扯礼让了半天,其实鱼贯而行也就够了。我不太明白为什么到了陌生人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便不肯排队,而一定要奋不顾身。
我小时候只知道上兵操时才排队。曾路过大栅栏同仁堂,柜台占两间门面,顾客经常是里三层外三层挤得水泄不通,多半是仰慕同仁堂丸散膏丹的大名而来办货的乡巴佬。他们不知排队犹可说也。奈何数十年后,工业已经起飞,都市人还不懂得这生活方式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项目?难道真需要那一条鞭子才行么?
吐痰:
随地吐痰罚款都无效
有许多从前常见的东西,现在难得一见,痰盂即是其中之一。也许是我所见不广,似乎别国现在已无此种器皿。这一项我国固有文物,于今也式微了。
记得小时候,家里每间房屋至少要有痰盂一具。尤其是,两把太师椅中间夹着一个小茶几。几前必有一个痰盂。其形状大抵颇似故宫博物院所藏宋瓷汝窑青奉华尊。分三个阶段,上段是敞开的撇口,中段是容痰的腹部,圆圆凸凸的,下段是支座。大小不一,顶大的痰盂高达二尺,腹部直径在一尺开外,小一点的西瓜都可以放进去。也有两层的,腹部着地,没有支座。更简陋的是浅浅的一个盆子就地擦,上面加一个中间陷带孔的盖子。瓷的当然最好,一般用的是搪瓷货。每天早晨清理房屋,倒痰盂是第一桩事。因为其中不仅有痰,举凡烟蒂、茶根、漱口水、果皮、瓜子皮、纸屑,都兼容并蓄,甚至有时也权充老幼咸宜的卫生设备。痰盂是比较小型的垃极桶,每屋一具,多方便!有人还嫌不够方便,另备一种可以捧的小型痰盂,考究的是景泰蓝制的,普及的是锡制的,圆腹平底,而细颈撇口,放在枕边座右,无倾覆之虞,有随侍之效。
我们中国人的体格好像是异于洋人,痰特多。洋人不是不吐痰,因为洋人也有气管与支气管,其中黏膜也难免有分泌物,其名亦为痰,他们有了痰之后也会吐了出来,难道都咳到了口中再从食管里咽下去?不过他们没有普设的痰盂,痰无处吐。他们觉得明目张胆地吐在地上不太妥当,于是大都利用手帕,大概是谁也不愿洗那样的手帕,于是又改换用了就丢的纸巾,那纸巾用过之后又如何处理,是塞进烟灰缸里还是放进衣袋归遗细菌,那就各随各便了。
记得老舍有一短篇小说《火车》,好像是提到坐头等车的客人往往有一种惊人的态势,进得头等车厢就能“吭”的一声把一口黏痰从气管里咳到喉头,然后“咔”的一声把那口痰送到嘴里,再“啐”的一声把那口痰直吐在地毯上。“吭咔啐”这一笔确是写实,凭想象是不容易编造出来的。地毯上不是没有痰盂,但要视若无睹,才显出气派。我曾亲眼看见过一对夫妇赴宴,饭后在客厅落座,这位先生大概是湿热风寒不得其正,一口大痰涌上喉来,咔的一声含在嘴里,左顾右盼,想要找一个痰盂而不可得,俨然是一副内急的样子,又缺乏老舍所描写的头等火车客人那样的洒脱,真是狼狈至极。忽地他福至心灵,走到他夫人面前,取过她的圆罐形的小提包,打开之后,啐的一声把一口浓痰不偏不倚地吐在小提包里,然后把皮包照旧关好,扬长而去。这件事以后有无下文,不得而知。当时在座的人都面面相觑,他夫人脸上则一块红一块紫。其实这件事也还不算太不卫生。我记不得是哪一部笔记,记载着一位最会歌功颂德而且善体人意的宦官内侍,听得圣上一声咳嗽,赶快一个箭步,窜到御前,跪下来仰头张嘴,恭候圣上御啐在他的口里,时人称为肉痰盂。
明朝医学家张介宾作《景岳全书》,对于痰颇有妙论。“痰,即人之津液,无非水谷之所化。此痰亦既化之物,而非不化之属也。但化得其正,则形体强荣卫充。而痰涎本皆血气,若化失其正,则脏腑病,津液散,而血气即成痰涎,此亦犹乱世之盗贼,何孰非治世之良民?但盗贼之兴,必由国运之病,而痰涎之作,必由元气之病。……盖痰涎之化,本因水谷,使果脾强胃健如少壮者流,则随食随化,皆成血气,焉得留而为痰?唯其不能尽化,而十留一二,则一二为痰矣,十留三四,则三四为痰矣,甚至留其七八,则但见血气日消,而痰涎日多矣。”这一段话说得很动听,只是“血气”、“元气”等语稍为玄妙一些。国人多痰,原来是元气不足。昔人咏雪有句:“一夜北风寒,天公大吐痰,旭日东方起,一服化痰丸。”这位诗人可谓能究天人之际了。
化痰丸有无功效,吾不得而知,唯随地吐痰罚金六百之禁令迄未生效,则是尽人皆知之事。多少人好像是仍患有痰谜,心窍之症。在缅怀痰盂时代已成过去之际,前几年忽然看到一张照片,眼睛为之一亮。那是美国总统尼克松访问大陆那一年在居仁堂被召见时的一张官式留影,主客二人,中间赫然矗立着一具相当壮观的痰盂!痰盂未被列入旧物之列而被破除。真可说是异数了。
让:
小的地方肯让,大的地方才会与人无争
初到西方旅游的人,在市区中比较交通不繁的十字路口,看到并无红绿灯指挥车辆,路边常竖起一个牌示,大书Yield一个字,其义为“让”,觉得奇怪。等到他看见往来车辆的驾驶人,一见这个牌示,好像是面对纶缚一般,真个的把车停了下来,左顾右盼,直到可以通行无阻的时候才把车直驶过去。有时候路上根本并无车辆横过,但是驾驶人仍然照常停车。有时候有行人穿越,不分老少妇孺,他也一律停车,乖乖地先让行人通过。有时候路口不是十字,而是五六条路的交叉路口,则高悬一盏闪光警灯,各路车辆到此一律停车,先到的先走,后到的后走。这种情形相当普遍,他更觉得奇怪了,难道真是礼失而求诸野?
据说:“让”本是我们“固有道德”的一个项目,谁都知道孔融让梨、王泰推枣的故事。《左传》老早就有这样的嘉言:“让,德之主也。”(昭·十)“让,礼之主也。”(襄·十三)《魏书》卷二十记载着东夷弁辰国的风俗:“其俗,行者相逢,皆住让路。”当初避秦流亡海外的人还懂得“行者相逢皆住让路”的道理,所以史官秉笔特别标出,表示礼让乃泱泱大国的流风遗韵,远至海外,犹堪称述。我们抛掷一根肉骨头于群犬之间,我们可以料想到将要发生什么情况。人为万物之灵,当不至于狼奔豕窜地攘臂争先地夺取一根骨头。但是人之异于禽兽者几稀,从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窥察到懂得克己复礼的道理的人毕竟不太多。
在上下班交通繁忙的时刻,不妨到十字路口伫立片刻,你会看到形形色色的车辆,有若风驰电掣,目不暇给。从前形容交通频繁为车水马龙,如今马不易见,车亦不似流水,直似迅濑哮吼,惊波飞薄。尤其是一溜臭烟噼噼啪啪呼啸而过的成群机车,左旋右转,见缝就钻,比电视广告上的什么狼什么豹的还要声势浩大。如果车辆遇上红灯摆长队,就有性急的骑机车的拼命三郎鱼贯窜上红砖道,舍正路而弗由,抄捷径以赶路,红砖道上的行人吓得心惊胆战。十字路口附近不是没有交通警察,他偶尔也在红砖道上蹀躞,机车骑士也偶尔被拦截,但是刚刚拦住一个,十个八个又嗖地飞驰过去了。不要以为那些骑士都是汲汲地要赶赴死亡约会,他们只是想省时间,所以不肯排队,红砖道空着可惜,所以权为假道之计。骑车的人也许是贪睡懒觉,争着要去打卡,也许有什么性命交关的事耽误不得,行人只好让路。行人最懂得让,让车横冲直撞,不敢怒更不敢言,车不让人人让车,我们的路上行人维持了我们传统的礼让。什么时候才能人不让车车让人,只好留待高谈中西文化的先生们去研究了。
大厦七层以上,即有电梯。按常理,电梯停住应该让要出来的人先出来,然后要进去的人再进去,和公共汽车的上下一样。但是我经常看见一些野性未驯的孩子,长头发的恶少,以及绅士型的男士和时装少妇,一见电梯门启,便疯狂地往里挤,把里面要出来的人憋得唧唧叫。公共场所如电影院的电梯门前总是拥挤着一大群万物之灵,谁也不肯遵守先来后到的顺序而退让一步。
有人说,我们地窄人稠,所以处处显得乱哄哄。例如任何一个邮政支局,柜台里面是桌子挤桌子,柜台外面是人挤人,尤其是邮储部门人潮汹涌,没有地方从容排队,只好由存款簿图章在柜台上排队。可见大家还是知道礼让的。只是人口密度太高,无法保持秩序。其实不然,无论地方多么小,总可以安排下一个单行纵队,队可以无限伸长,伸到街上去,可以转弯,可以队首不见队尾,循序向前挪移,岂不甚好?何必存款簿图章排队而大家又在柜台前挤作一团?说穿了还是争先恐后,不肯让。
小的地方肯让,大的地方才会与人无争。争先是本能,一切动物皆不能免;让是美德,是文明进化培养出来的习惯。孔子曰:“当仁不让于师。”只有当仁的时候才可以不让,此外则一定当以谦让为宜。
守时:
害对方苦等,岂是抱歉就能赎罪
《史记》第五十五《留侯世家》,记载圯上老人授书张良的故事,甚为生动:“后五日平明,与我会此。”良因怪之,跪曰:“诺。”五日平明,良往,父已先至,怒曰:“与老人期,后何也?”去曰:“后五日早会。”五日鸡鸣,良往,父又先在,复怒曰:“后何也?”去曰:“后五日复早来。”五日良夜未半往。有顷,父亦来,喜曰:“当如是。”
老人与良约会三次。第一次平明为期,平明就是天刚亮,语义相当含糊,天亮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平明,本难确定。“东方未明”是一阶段,“东方未晞”,又是一阶段,等到东方天际泛鱼肚色则又是一阶段。良平明往,未落日出之后,就不算是迟到。老人发什么脾气?说什么“与老人期”之倚老卖老的话?第二次约,时间更不明确,只说早一点去。良鸡鸣往,“鸡既鸣矣”,就是天明以前的一刹那,事实上已经提早到达,还嫌太晚。第三次良夜未半往,夜未半即是午夜以前,这一次才满老人意。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早明说,虽然这是老人有意测验年轻人的耐性,但也不必这样蛮不讲理地折磨人。有人问我,假如遇见这样的一个老人作何感想,我说我愿效禅师的说法:“大喝一声,一棒打杀!”
黄石公的故事是神话。不过守时却是古往今来文明社会共有的一个重要的道德信念。远古的时候问题简单,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根本没有精确的时间观念,而且人与人要约的事恐怕也不太多。《易·系辞》所谓“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不失为大家在时间上共立的一个标准,晚近的庙会市集,也还各有其约定俗成的时期规格。自从有了漏刻,分昼夜为百刻,一天之内才算有正确时间可资遵循。周有挈壶氏,自唐至清有挈壶正,是专管时间的官员。沙漏较晚,制在元朝。到了近年,也还有放午炮之说。现代的准确计时之器,如钟表之类,则是明季的舶来品,“明万历二十八年,大西洋人利玛窦来献自鸣钟”(《续通考·乐考》),嗣后自鸣钟在国内就大行其道。我小时候在三贝子花园畅观楼内,尚及见清朝洋人所贡各式各样的自鸣钟,金光灿烂,洋洋大观。在民间几乎家家案上正中央都有一架自鸣钟,用一把钥匙上弦,昼夜按时刻叮叮哨哨地响。外国人家墙上常见的鹧鸪钟,一只小鸟从一个小门跳出来报时,在国内尚比较少见。好像我们老一辈的中国人特别喜爱钟表,除了背心上特缝好几个小衣袋专放怀表之外,比较富裕人家墙上还常有一个硬木螺钿玻璃门的表柜,里面挂着二三十只形形色色的表,金的、银的、景泰蓝的、闷壳的,甚至背面壳里藏有活动秘戏图的,非如此不足以餍其收藏癖。至于如今的手表(实际是腕表)则高官大贾以至贩夫走卒无不备有一只了。
普遍地有了计时的工具,若是大家不知守时,又有何用?普通的衙门机关之类都定有办公时间,假如说是八点开始,到时候去看看,就会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大抵较低级的人员比较守时,虽然其中难免有几位忙着在办事桌上吃豆浆油条。首长及高级人员大概就姗姗来迟了,他们还有一套理由,只有到了十点左右办稿拟稿逐层旅行的公文才能到达他们手里,早去了没有用。至于下班的时间,则大家多半知道守时,眼巴巴地望着时钟,谁也不甘落后。
和民众接触最频繁的莫过于银行、邮局,可是在门前逡巡好久,进门烧头炷香的顾客不见得立刻就能受理,往往还要伫候一阵子,因为柜台后面的先生小姐可能很忙,忙着打开保险柜,忙着搬运文件,忙着清理卡片,忙着数钞票,忙着调整戳印,甚至于忙着泡茶,在在都需要时间。顾客们要少安毋躁。
朋友宴客,有一两位照例迟到,一碟瓜子大家都快嗑完了,主人急得团团转,而那一两位客偏不来。按说“后至者诛”才是正理,但是后至者往往正是主客或是贵宾,所以必须虚上席以待。旧日戏园演戏,只有两盏汽油灯为照明之具,等到名角出台亮相,则几十盏电灯一齐照耀,声势非凡。有迟到之癖的客人大概是以名角自居,迟到之后不觉得歉然,反倒有得色。而迟到的人可能还要早退,表示另有一处要应酬,也许只是虚晃一招,实际是回家吃碗蛋炒饭。
要守时,但不一定要分秒不差,否则那就是苛求了。但也不能距约定时间太远,甲欲访乙,先打电话过去商洽,这是很有礼貌的行为,甲问什么时候驾临,乙说马上就去。问题就出在这“马上”二字,甲忘了叮问是什么马,是“竹披双耳峻,风入四蹄轻”的胡马,还是“皮干剥落,毛暗萧条”的瘦马,是练习纵跃用的木马,还是渡过了康王的泥马。和人要约,害得对方久等,揆诸时间即生命之说,岂是轻轻一声抱歉所能赎其罪愆?
守时不是容易事,要精神总动员。要不要先整其衣冠,要不要携带什么,要不要预计途中有多少红灯,都要通过大脑盘算一下。迟到固然不好,早到亦非万全之策。早到给自己找烦恼,有时候也给别人以不必要的窘。黄石公那段故事是例外,不足为训。记得莎士比亚有一句戏词:“赴情人约,永远是早到。”情人一心一意地在对方身上,不肯有分秒的延误,同时又怕对方忍受枯守之苦,所以“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老早地就去等着,“月移花影动,疑是玉人来”了。
我们能不能推爱及于一切邀约,大家都守时?
计程车:
司机只有百分之五十的安全把握
观光客(包括洋人与华裔洋人)来此观光,临去时,有些人总是爱问他们有何感想。其实何需问。其感想如何,我们早已耳熟能详,其中有一项几乎是每人都会提到的:“交通秩序太乱,计程车横冲直撞,坐上去胆战心惊。”言下犹有余悸的样子。我们听了惭愧。许多国家都比我们强,交通秩序井然,开车的较有礼貌。但是,我们自己的国家究竟是我们自己的国家。
尽管我们的计程车不满人意,但不要忘记计程车的前一代的三轮车、更前一代的人力车。居住过上海租界的人应能记得,高大的外国水兵跷起腿坐在人力车上,用一根小木棒敲着飞奔的人力车夫的头,指挥他左转右转,把人当畜牲看待,其间可有丝毫礼貌?居住过重庆的人应能记得,人力车过了两路口冲着都邮街大斜坡向东急行,猛然间车夫为了省力将车把向上一扬,登时车夫悬吊在半空中,两脚乱蹬而不着地,口里大喊大叫,名曰:“钓鱼。”坐在车上的人犹如御风而行,大气都不敢喘,岂只是胆战心惊?三轮脚踏车,似乎是较合于人道,可是有一阵子我每日从德惠街到洛阳街,那段路可真不短,有一回遇到台风放雨尾,三轮车好像是扯着帆逆风而行,足足走了将近两个小时,进退不得,三轮车夫累个半死。如今车有四轮,而且马达代替人工,还不知足?
不知足才能有进步。对。不过进步是要一步一步走的,否则便是“大跃进”了。不会走,休想跳。要追赶需从后面加紧脚步向前赶,“迎头赶上”怕没有那样的便宜事。
外国的计程车大抵都是较高级的车,钻进去不至于碰脑袋,坐下来不至于伸不开腿,走起来平平稳稳,不至于蹦蹦跳跳。即使不是高级车,多数是干干净净的。开车的人衣履整齐,从没有赤脚穿拖鞋或是穿背心短裤的。但是他们的计程车并不满街跑,不是招手就来的。如果大清早到飞机场,有时候还需前一晚预约,而且车资之高,远在我们的之上。初履日本东京的人,坐计程车由机场到市内,看着计程表由一千两千还往上跳,很少人心脏不跟着猛跳的。我们的计程车,全是小型低级的,且不要问什么自制率,就算它是国货吧,这不足为耻(我们有的是高级大轿车,那是达官巨贾用的,小民只合坐小车)。一个五尺六寸高的人坐在车里,头顶就会和车顶摩擦。车垫用手一摸,沙楞楞的全是尘土,谁知道哪里来的这么多灰尘。不过若能佝偻着身子钻进车厢,蜷着腿坐下,这也就很不错了。我们的计程车会进步的,总有一天会进步到数目渐渐减少,价格渐渐提高到大家坐不起而不得不自己买车开车,现在计程车满街跑,应该算是畸形的全盛时代,不会久。
计程车司机劫财施暴的事偶有所闻,究竟是其中的极少数。我个人所遇到的令人恼火的司机只有下述几个类型。长头发一脸渍泥,服装不整。当然士大夫也有囚首垢面的,对计程车司机也就不必深责。曾经有一阵子要司机都穿制服,若要统一服装,没有希特勒一般的蛮干的力量能办得通么?有时候他口里叼着一根纸烟开车,风吹火星直扑后座,我请他不要吸烟,他理都不理,再请求他一遍他就赌气把烟向窗外一丢,顺势啐一口,唾沫星子飞到我脸上来。又有些个雅好音乐,或是误会乘客都是喜欢音乐的,把音响开得震耳欲聋(已经相当聋的也吃不消),而所播唱的无非是那些靡靡之音。我请他把声音放小一些,他勉强从命,老大不愿意地作象征性地调整,我请他干脆关掉,这下子他可光火了,他说:“这车子是我的!”显然地他忘记了付车资的人暂时也有一点权利可以主张。但是我没有做声,我报以“沉默的抗议”。更有一回,司机以为我是人生地不熟的外来客,南辕北辙地大兜圈子。我发现有异,加以指正。他恼羞成怒,立刻脸红脖子粗,猛踩油门,突转硬弯,在并不十分空荡的路面上蛇行急驶,遇到红灯表演紧急刹车。我看他并没有与我偕亡的意思,大概只是要我受一点刺激,紧张一下而已。为了使他满足,我紧握把手,故作紧张状,好像是准备要和他同归于尽的样子。遇到这样的事,无需惊异,天下是有这等样的人,不过偶然让我遇到罢了。从前人说,同搭一条船便是缘。坐计程车,亦然。遇上什么样的司机也是前缘注定,没得说。
绝大多数司机是和善的。尤其是年纪比较大些的,胖胖墩墩的,一脸的老实相,有些个还颇为健谈。
“老先生哪里人呀?”
“北平。”
“我一听就知道啦。”
“您高寿啦?”
“还小呢,八十出头。”
“喝!”他吓一跳。“保养得好!”
就这样攀谈下去,一直没个完,到我下车为止。更有些个善于看相,劈头就问:
“您在什么地方上班?”
我没做声。他在返光镜中再瞄我一眼,自言自语地说:“不像是做官的。”我哼了一声。他又补充一句:“也不像做买卖的。”他逗起了我的好奇,我就反问:
“你说我像是干什么的呢?”
“大约是教书的吧?”我听到心头一凛,被他一语摸清了我的底牌。退休了二十年,还没有褪尽穷酸气。
又有一次我看见车里挂着一张优良驾驶奖状,好像是说什么多少年未出事故。我的几句赞扬引出司机的一番不卑不亢的话:“干我们这一行的,唉,要说行车安全,其实我们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把握,”说到这里话一顿,他继续说,“另外百分之五十是操在别人手里。”我深韪其言,其实无论干哪一行,要成功当然靠自己,然而也要看因缘。
旁若无人:
这世界上除了自己还有别人
在电影院里,我们大概都常遇到一种不愉快的经验。在你聚精会神地静坐着看电影的时候,会忽然觉得身下坐着的椅子颤动起来,动得很匀,不至于把你从座位里掀出去,动得很促,不至于把你颠摇入睡,颤动之快慢急徐,恰好令你觉得它讨厌。大概是轻微地震吧?左右探察震源,忽然又不颤动了。在你刚收起心来继续看电影的时候,颤动又来了。如果下决心寻找震源,不久就可以发现,毛病大概是出在附近的一位先生的大腿上。他的足尖踏在前排椅撑上,绷足了劲,利用腿筋的弹性,很优游地在那里发抖。如果这拘挛性的动作是由于羊癫疯一类的病症的暴发,我们要原谅他,但是不像,他嘴里并不吐白沫。看样子也不像是神经衰弱,他的动作是能收能发的,时作时歇,指挥如意。若说他是有意使前后左右两排座客不得安生,却也不然。全是陌生人无仇无恨,我们站在被害人的立场上看,这种变态行为只有一种解释,那便是他的意志过于集中,忘记旁边还有别人,换言之,便是“旁若无人”的态度。
“旁若无人”的精神表现在日常行为上者不只一端。例如欠伸,原是常事,“气乏则欠,体倦则伸”。但是在稠人广众之中,张开血盆巨口,做吃人状,把口里的獠牙显露出来,再加上伸胳臂伸腿如演太极,那样子就不免吓人。有人打哈欠还带音乐的,其声呜呜然,如吹号角,如鸣警报,如猿啼,如鹤唳,音容并茂,《礼记》:“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屦,视日蚤莫,侍坐者请出矣。”是欠伸合于古礼,但亦以“君子”为限,平民岂可援引,对人伸胳臂张嘴,纵不吓人,至少令人觉得你是在逐客,或是表示你自己不能管制你自己的肢体。
邻居有叟,平常不大回家,每次归来必令我闻知。清晨有三声喷嚏,不只是清脆,而且洪亮,中气充沛,根据那声音之响我揣测必有异物入鼻,或是有人插入纸捻,那声音撞击在脸盆之上有金石声!随后是大排场的漱口,真是排山倒海,犹如骨鲠在喉,又似苍蝇下咽。再随后是三餐的饱嗝,一串串的嗝声,像是下水道不甚畅通的样子。可惜隔着墙没能看见他剔牙,否则那一份刮垢磨光的钻探工程,场面也不会太小。
这一切“旁若无人”的表演究竟是偶然突发事件,经常令人困恼的乃是高声谈话。在喊救命的时候,声音当然不嫌其大,除非是脖子被人踩在脚底下,但是普通的谈话似乎可以令人听见为度,而无须一定要力竭声嘶地去振聋发聩。生理学家告诉我们,发音的器官是很复杂的,说话一分钟要有九百个动作,有一百块筋肉在弛张,但是大多数人似乎还嫌不足,恨不得嘴上再长一个扩大器。有个外国人疑心我们国人的耳鼓生得异样,那层膜许是特别厚,非扯着脖子喊不能听见,所以说话总是像打架。这批评有多少真理,我不知道。不过我们国人会嚷的本领,是谁也不能否认的。电影场里电灯初灭的时候,总有几声“哎哟,小三儿,你在哪儿哪?”在戏院里,演员像是演哑剧,大锣大鼓之声依稀可闻,主要的声音是观众鼎沸,令人感觉好像是置身蛙塘。在旅馆里,好像前后左右都是庙会,不到夜深休想安眠,安眠之后难免没有响皮底的大皮靴,毫无惭愧地在你门前踱来踱去。天未大亮,又有各种市声前来侵扰。一个人大声说话,是本能;小声说话,是文明。以动物而论,狮吼、狼嗥、虎啸、驴鸣、犬吠,即是小如促织蚯蚓,声音都不算小,都不会像人似的有时候也会低声说话。大概文明程度愈高,说话愈不以声大见长。群居的习惯愈久,愈不容易存留“旁若无人”的幻觉。我们以农立国,乡间地旷人稀,畎亩阡陌之间,低声说一句“早安”是不济事的,必得扯长了脖子喊一声“你吃过饭啦?”可怪的是,在人烟稠密的所在,人的喉咙还是不能缩小。更可异的是,纸驴嗓、破锣嗓、喇叭嗓、公鸡嗓,并不被一般地认为是缺陷,而且麻衣相法还公然地说,声音洪亮者主贵!
叔本华有一段寓言:
一群豪猪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挤在一起取暖;但是它们的刺毛开始互相击刺,于是不得不分散开。可是寒冷又把它们驱在一起,于是同样的事故又发生了。最后,经过几番的聚散,它们发现最好是彼此保持相当的距离。同样地,群居的需要使得人形的豪猪聚在一起,只是他们本性中的带刺的令人不快的刺毛使得彼此厌恶。他们最后发现的使彼此可以相安的那个距离,便是那一套礼貌;凡违犯礼貌者便要受严词警告——用英语来说——请保持相当距离。用这方法,彼此取暖的需要只是相当的满足了;可是彼此可以不至互刺。自己有些暖气的人情愿走得远远的,既不刺人,又可不受人刺。
逃避不是办法。我们只是希望人形的豪猪时常地提醒自己:这世界上除了自己还有别人,人形的豪猪既不止我一个,最好是把自己的大大小小的刺毛收敛一下,不必像孔雀开屏似的把自己的刺毛都尽量地伸张。
谦让:
不需要谦让的时候谦让,需要谦让的时候不让
谦让仿佛是一种美德,若想在眼前的实际生活里寻一个具体的例证,却不容易。类似谦让的事情近来似很难得发生一次。就我个人的经验说,在一般宴会里,客人入席之际,我们最容易看见类似谦让的事情。
一群客人挤在客厅里,谁也不肯先坐,谁也不肯坐首座,好像“常常登上座,渐渐入祠堂”的道理是人人所不能忘的。于是你推我让,人声鼎沸。辈分小的,官职低的,垂着手远远地立在屋角,听候调遣。自以为有占首座或次座资格的人,无不攘臂而前,拉拉扯扯,不肯放过他们表现谦让的美德的机会。有的说:“我们叙齿,你年长!”有的说:“我常来,你是稀客!”有的说:“今天非你上座不可!”事实固然是为让座,但是当时的声浪和唾沫星子却都表示像在争座。主人觍着一张笑脸,偶然插一两句嘴,作鹭鸶笑。这场纷扰,要直到大家的兴致均已低落,该说的话差不多都已说完,然后急转直下,突然平息,本就该坐上座的人便去就了上座,并无苦恼之相,而往往是显着踌躇满志顾盼自雄的样子。
我每次遇到这样谦让的场合,便首先想起聊斋上的一个故事:一伙人在热烈地让座,有一位扯着另一位的袖子,硬往上拉,被拉的人硬往后躲,双方势均力敌,突然间拉着袖子的手一松,被拉的那只胳臂猛然向后一缩,胳臂肘尖正撞在后面站着的一位驼背朋友的两只特别凸出的大门牙上,咔嚓一声,双牙落地!我每忆起这个乐极生悲的故事,为明哲保身起见,在让座时我总躲得远远的。等风波过后,剩下的位置是我的,首座也可以,坐上去并不头晕,末座亦无妨,我也并不因此少吃一嘴。我不谦让。
考让座之风之所以如此地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让来让去,每人总有一个位置,所以一面谦让,一面稳有把握。假如主人宣布,位置只有十二个,客人却十四位,那便没有让座之事了。第二,所让者是个虚荣,本来无关宏旨,凡是半径都是一般长,所以坐在任何位置(假如是圆桌)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利益。假如明文规定,凡坐过首席若干次者,在铨叙上特别有利,我想让座的事情也就少了。我从不曾看见,在长途公共汽车车站售票的地方,如果没有木制的长栅栏,而还能够保留一点谦让之风!因此我发现了一般人处世的一条道理,那便是:可以无须让的时候,则无妨谦让一番,于人无利,于己无损;在该让的时候,则不谦让,以免损己;在应该不让的时候,则必定谦让,于己有利,于人无损。
小时候读到孔融让梨的故事,觉得实在难能可贵,自愧弗如。一只梨的大小,虽然是微不足道,但对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其重要或者并不下于一个公务员之心理盘算简、荐、委。有人猜想,孔融那几天也许肚皮不好,怕吃生冷,乐得谦让一番。我不敢这样妄加揣测。不过我们要承认,利之所在,可以使人忘形,谦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孔融让梨的故事,发扬光大起来,确有教育价值,可惜并未发生多少实际的效果:今之孔融,并不多见。
谦让作为一种仪式,并不是坏事,像天主教会选任主教时所举行的仪式就蛮有趣。就职的主教照例地当众谦逊三回,口说“nolo episcopari”意即“我不要当主教”,然后照例地敦促三回终于勉为其难了。我觉得这样的仪式比宣誓就职之后再打通电话声明固辞不获要好得多。谦让的仪式行久了之后,也许对于人心有潜移默化之功,使人在争权夺利奋不顾身之际,不知不觉地也举行起谦让的仪式。可惜我们人类的文明史尚短,潜移默化尚未能奏大效,露出原始人的狰狞面目的时候要比雍雍穆穆地举行谦让仪式的时候多些。我每次从公共汽车售票处杀进杀出,心里就想先王以礼治天下,实在有理。
垃圾:
社会上的垃圾比门前的垃圾更难处理
人吃五谷杂粮,就要排泄。渣滓不去,清虚不来。家庭也是一样,有了开门七件事,就要产生垃圾。看一堆垃圾的体积之大小,品质之精粗,就可以约略看出其阶级门第,是缙绅人家还是暴发户,是书香人家还是买卖人,是忠厚人家还是假洋鬼子。吞纳什么样的东西,不免即有什么样的排泄物。
如何处理垃圾,是一个问题。最简便的方法是把大门打开,四顾无人,把一筐垃圾往街上一丢,然后把大门关起,眼不见心不烦。垃圾在黄尘滚滚之中随风而去,不干我事。真有人把烧过的带窟窿的煤球平平正正地摆在路上,他的理由是等车过来就会辗碎,正好填上路面的坑洼,像这样好心肠的人到处皆有。事实上每一个墙角,每一块空地,都有人善加利用倾倒垃圾。多少人在此随意便溺,难道不可以丢些垃圾?行路人等有时也帮着生产垃圾,一堆堆的甘蔗渣,一条条的西瓜皮,一块块的橘子皮,随手抛来,潇洒自如。可怜老牛拉车,路上遗矢,尚有人随后铲除,而这些路上行人食用水果反倒没有人跟着打扫!
我的住处附近有一条小河,也可以说是臭水沟,据说是什么圳的一个支流,当年小桥流水,清可见底,可以游泳其中,年久失修,渐渐壅淤,水流愈来愈窄而且表面上常漂着五彩的浮渣。这是一个大好的倾倒垃圾之处,邻近人家焉有不知之理。于是穿着条纹睡衣的主妇清早端着便壶往河里倾注,蓬头跣足的下女提着畚箕往河里倒土,还有仪表堂堂的先生往里面倒字纸篓,多少信笺信封都缓缓地漂流而去,那位先生顾而乐之。手面最大的要算是修缮房屋的人家,把大批的灰泥砖瓦向河边倒,形成了河埔新生地。有时还从上流漂来一只木板鞋,半个烂文旦,死猫死狗死猪涨得鼓溜溜的!不知是受了哪一位大人先生的恩典,这一条臭水沟被改为地下水道,上面铺了柏油路,从此这条水沟不复发生承受垃圾的作用,使得附近居民多么不便!
在较为高度开发的区域,家门口多置垃圾箱。在应该有两个石狮子或上马蹬的地方站立着一个四四方方的乌灰色的水泥箱子,那样子也够腌臜的。这箱子有门有盖,设想周到,可是不久就会门盖全飞,里面的宝藏全部公开展览。不设垃圾箱的左右高邻大抵也都不分彼此惠然肯来,把一个垃圾箱经常弄得脑满肠肥。结果是谁安设垃圾箱,谁家门口臭气四溢。箱子虽说是钢骨水泥做的,经汽车三撞五撞,也就由酥而裂而破而碎而垮。
有人独出心裁,在墙根上留上一窦穴,装入铁门,门上加锁,墙里面砌垃圾箱,独家专门,谢绝来宾。但是亦不可乐观,不久那锁先被人取走,随后门上的扣环也不见了,终于是门户洞开,左右高邻仍然是以邻为壑。
对垃圾最感兴趣的是拾烂货的人。这一行夙兴夜寐,满辛苦的,每一堆垃圾都要加上一番爬梳的功夫,看有没有可以抢救出来的物资。人弃我取,而且取不伤廉。但是在那一爬一梳之下,原状不可恢复,堆变成了摊,狼藉满地,惨不忍睹。家门以内尽管保持清洁,家门以外不堪闻问。
世界上有许多问题永久无法解决,垃圾可能是其中之一,闻说有些国家有火化垃圾的设备,或使用化学品蚀化垃圾于无形,听来都像是天方夜谭的故事。我看了门口的垃圾,常常想到朝野上下异口同声地所谓起飞,所谓进步,天下物无全美,留下一点缺陷,以为异日起飞进步的张本不亦甚善?同时我又想,难以处理的岂只是门前的垃圾,社会上各阶层的垃圾滔滔皆是,又当如何处理?
市容:
只有脸面上的市容,后面则一时顾不了
在我居住的巷口外大街上,在朝阳的那一面,通常总是麇聚着一堆摊贩,全是贩卖食物的小摊,其中种类甚多,据我所记得的有——豆汁儿、馄饨、烧饼、油条、切糕、炸糕、面茶、杏仁茶、老豆腐、猪头肉、馅饼、烫面饺、豆腐脑、贴饼子、锅盔等。有斜支着四方形的布伞的,有搁着条凳的,有停着推把车的,有放着挑子的,形形色色,杂然并陈。热锅里冒着一阵阵的热气。围着就食的有背书包戴口罩的小学生,有佩戴徽章缩头缩脑的小公务员,有穿短棉袄的工人,有披蓝号码背心的车夫,乱哄哄的一团。我每天早晨从这里经过,心里总充满了一种喜悦。我觉得这里面有生活。
我愿意看人吃东西,尤其这样多的人在这样的露天食堂里挤着吃东西。我们中国人素来就是“民以食为天”。见面打问讯时也是,“您吃了么?”挂在口边。吃东西是一天中最大的一件事。谁吃饱了,谁便是解决了这一天的基本问题。所以我见了这样一大堆人围着摊贩吃东西,缩着脖子吃点热东西,我就觉得打心里高兴。小贩有气力来摆摊子,有东西可卖,有人来吃,而且吃完了付得起钱,这都是好事。我相信这一群人都能于吃完东西之后好好地活着——至少这一半天。我愿意看一个吃饱了的人的面孔,不管他吃的是什么。当然,这些小吃摊上的东西也许是太少了一些维他命,太多了一些灰尘霉菌,我承认。立在马路边捧着碗,坐在板凳上举着饼,那样子不大雅观,没有餐台上放块白布然后花瓶里插一束花来得体面,这我也承认。但是我们于看完马路边上倒毙的饿殍之后,再看看这生气勃勃的市景,我们便不由得不满意了。
但是,有一天,我又从这里经过,所有的摊贩全没有了。静悄悄的,没有什么人,墙边上还遗留着几堆热炉火的砖头。他们都到哪里去了呢?我好生纳闷。那些小贩到什么地方去做生意了呢?那些就食的顾主们到哪里去解决他们的问题呢?
有人告诉我,为了整顿“市容”,这些摊贩被取缔了。又有人更确切地告诉我,因为听说某某人要驾临这个城市,所以一夜之间,把这些有碍观瞻的东西都驱逐净尽了。市容二字,是我早已遗忘了的,经这一提醒,我才恍然。现在大街上确是整洁多了,“整洁为强身之本”。我想来到这市上巡礼的那个人,于风驰电掣地在街上兜通圈子之后,一定要盛赞市政大有进步。没见一个人在街边蹲着喝豆汁,大概是全都在家里喝牛奶了。整洁的市街,像是新刮过的脸,看着就舒服。把褴褛破碎的东西都赶走,掖藏起来,至少别在大街上摆着,然后大人先生们才不至于恶心,然后他们才得感觉到与天下之人同乐的那种意味。把摊贩赶走,并不是把他们送到集中营里去的意思,只是从大街两旁赶走,他们本是游牧的性质,此地不准摆,他们还可以寻到另外僻静些的所在。大街上看不见摊贩,就行,“眼不见为净”。
可是没有几天的工夫,那些摊贩又慢慢地一个个溜回来了,马路边上又兴隆起来了。负责整顿市容的老爷们摇摇头,叹口气。
市容乃中外观瞻所系,好家伙,这问题还牵涉着外国人!有些来观光的旅行者,确是古怪,带着照相机到处乱跑,并不遵照旅行指南所规划的路线走。我们有的是可以夸耀的景物,金鳌玉蛛、天坛、三大殿、陵园、兆丰公园,但是他们也许是看腻了,他们采做摄影对象的偏是捡煤核儿的垃圾山、稻草棚子。我们也有的是现代化的装备、美龄号机、流线型的小汽车,但是他们视若无睹,他们感兴趣的是骡车、骆驼队、三轮和洋车。这些尴尬的照相常常在外国的杂志上登出来,有些人心里老大不高兴,认为这是“有辱国体”。本来是,看戏要到前台去看,谁叫你跑到后台去?所谓市容,大概是仅指前台而言。前台总要打扫干净,所以市容不可不整顿一下。后台则一时顾不了。
华莱士到重庆的时候,他到附近的一个乡村小市去游历,我恰好住在那市上。一位朋友住在临街的一间房里,他养着一群鸭子,都是花毛的,好美,白天就在马路上散逛,在水坑里游泳,到晚上收进屋里去。华莱士要来,惊动了地方人士,便有官人出动,“这是谁的一群鸭子?你的?好,收起来,放在马路上不像样子。”“我没有地方收,我只有一间屋子。并且,这是乡下,本来可以放鸭子的。”“你老好不明白,平常放放鸭子也没有关系,今天不是华莱士要来么,上面有令,也就是今天下午这么一会儿,你等汽车过去之后,再把鸭子放出来好了。”这话说得委婉尽情,我的朋友屈服了,为了市容起见,委屈鸭子在屋里闷了半天。洋人观光,殃及禽兽!
裴斐教授到北平,据他自己说,第一桩事便是跑到太和殿,呆呆地在那里站半个钟头,他说:“这就是北平的文化,看了这个之后还有什么可看的呢?”他第二个要去的地方是他从前曾住过六七年的南小街子。他说:“我大失所望,亲切的南小街子没有了,变成柏油路了,和我厮熟的那个烧饼铺也没有了,那地方改建了一所洋楼,那和善的伙计哪里去了?”他言下不胜感叹。
像裴斐这样的人太少,他懂得什么才是市容。他爱前台,他也爱后台。
孩子:
孩子是一家之主,父母都要孝他
兰姆是终身未娶的,他没有孩子,所以他有一篇《未婚者的怨言》收在他的《伊利亚随笔》里。他说孩子没有什么稀奇,等于阴沟里的老鼠一样,到处都有,所以有孩子的人不必在他面前炫耀。他的话无论是怎样中肯,但在骨子里有一点酸——葡萄酸。
我一向不信孩子是未来世界的主人翁,因为我亲见孩子到处在做现在的主人翁。孩子活动的主要范围是家庭,而现代家庭很少不是以孩子为中心的。一夫一妻不能成为家,没有孩子的家像是一株不结果实的树,总缺点什么;必定等到小宝贝呱呱坠地,家庭的柱石才算放稳,男人开始做父亲,女人开始做母亲,大家才算找到各自的岗位。我问过一个并非“神童”的孩子:“你妈妈是做什么的?”他说:“给我缝衣的。”“你爸爸呢?”小宝贝翻翻白眼:“爸爸是看报的!”但是他随即更正说:“是给我们挣钱的。”孩子的回答全对。爹妈全是在为孩子服务。母亲早晨喝稀饭,买鸡蛋给孩子吃;父亲早晨吃鸡蛋,买鱼肝油精给孩子吃。最好的东西都要献呈给孩子,否则,做父母的心里便起惶恐,像是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一般。孩子的健康及其舒适,成为家庭一切设施的一个主要先决问题。这种风气,自古已然,于今为烈。自有小家庭制以来,孩子的地位顿形提高。以前的“孝子”是孝顺其父母之子,今之所谓“孝子”乃是孝顺其孩子之父母。孩子是一家之主,父母都要孝他!
“孝子”之说,并不偏激。我看见过不少的孩子,鼓噪起来能像一营兵;动起武来能像械斗;吃起东西来能像饿虎扑食;对于尊长宾客有如生番;不如意时撒泼打滚有如羊痫;玩得高兴时能把家具什物狼藉满室,有如惨遭洗劫……但是“孝子”式的父母则处之泰然,视若无睹,顶多皱起眉头,但皱不过三四秒钟仍复堆下笑容,危及父母的生存和体面的时候,也许要狠心咒骂几声,但那咒骂大部分是哀怨乞怜的性质,其中也许带一点威吓,但那威吓只能得到孩子的讪笑,因为那威吓是向来没有兑现过的。“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今之“孝子”深韪是说。凡是孩子的意志,为父母者宜多方体贴,勿使稍受挫阻;近代儿童教育心理学者又有“发展个性”之说,与“无违”之说正相符合。
体罚之制早已被人唾弃,以其不合儿童心理健康之故。我想起一个外国的故事:
一个母亲带孩子到百货商店。经过玩具部,看见一匹木马,孩子一跃而上,前摇后摆,踌躇满志,再也不肯下来,那木马不是为出售的,是商店的陈设。店员们叫孩子下来,孩子不听;母亲叫他下来,加倍不听;母亲说带他吃冰激凌去,依然不听;买朱古力糖去,格外不听。任凭许下什么愿,总是还你一个不听;当时演成僵局,顿成胶着状态。最后一位聪明的店员建议说:“我们何妨把百货商店特聘的儿童心理学专家请来解围呢?”众谋佥同,于是把一位天生成有教授面孔的专家从八层楼请了下来。专家问明原委,轻轻走到孩子身边,附耳低声说了一句话,那孩子便像触电一般,滚鞍落马,牵着母亲的衣裙,仓皇遁去。事后有人问那专家到底对孩子说的是什么话,那专家说:“我说的是:‘你若不下马,我打碎你的脑壳!’”
这专家真不愧为专家,但是颇有不孝之嫌。这孩子假如平常受惯了不兑现的体罚、威吓,则这专家亦将无所施其技了。约翰孙博士主张不废体罚,他以为体罚的妙处在于直截了当,然而约翰孙博士是十八世纪的人,不合时代潮流!
哈代有一首小诗,写孩子初生,大家誉为珍珠宝贝,稍长都夸做玉树临风,长成则为非作歹,终至于陈尸绞架。这老头子未免过于悲观。但是“幼有神童之誉,少怀大志,长而无闻,终乃与草木同朽”——这确是个可以普遍应用的公式。“小时聪明,大时未必了了。”究竟是知言,然而为父母者多属乐观。孩子才能骑木马,父母便幻想他将来指挥十万貔貅时之马上雄姿;孩子才把一曲抗战小歌哼得上口,父母便幻想着他将来喉声一啭彩声雷动时的光景;孩子偶然拨动算盘,父母便暗中揣想他将来或能掌握财政大权,同时兼营投机买卖……这种乐观往往形诸言语,成为炫耀,使旁观者有说不出的感想。曾见一幅漫画:一个孩子跪在他父亲的膝头用他的玩具敲打他父亲的头,父亲眯着眼在笑,那表情像是在宣告:“看看!我的孩子!多么活泼,多么可爱!”旁边坐着一位客人咧着大嘴做傻笑状,表示他在看着,而且感觉兴趣。这幅画的标题是“演剧术”。一个客人看着别人家的孩子而能表示感觉兴趣,这真确实需要良好的“演剧术”。兰姆显然是不欢喜演这样的戏。
孩子中之比较最蠢、最懒、最刁、最泼、最丑、最弱、最不讨人欢喜的,往往最得父母的钟爱。此事似颇费解,其实我们应该记得《西游记》中唐僧为什么偏偏欢喜猪八戒。
谚云:“树大自直。”意思是说孩子不需管教,小时恣肆些,大了自然会好。可是弯曲的小树,长大是否会直呢?我不敢说。
[book_title]第二部分
健忘:
忘恩负义乃是最难堪的事之一
是爱迪生吧?他一手持蛋,一手持表,准备把蛋下锅煮五分钟,但是他心里想的是一桩发明,竟把表投在锅里,两眼盯着那个蛋。
是牛顿吧?专心做一项实验,忘了吃摆在桌上的一餐饭。有人故意戏弄他,把那一盘菜肴换为一盘吃剩的骨头。他饿极了,走过去吃,看到盘里的骨头叹口气说:“我真糊涂,我已经吃过了。”
这两件事其实都不能算是健忘,都是因为心有所旁骛,心不在焉而已。废寝忘餐的事例,古今中外尽多的是。真正患健忘症的,多半是上了年纪的人。小小的脑壳,里面能装进多少东西?从五六岁记事的时候起,脑子里就开始储藏这花花世界的种种印象,牙牙学语之后,不久又“念、背、打”,打进去无数的诗云、子曰,说不定还要硬塞进去一套ABCD,脑海已经填得差不多,大量的什么三角儿、理化、中外史地之类又猛灌而入,一直到了成年,脑子还是不得轻闲,做事上班、养家糊口,无穷无尽的阘茸事又需要记挂,脑子里挤得密不通风,天长日久,老态荐臻,脑子里怎能不生锈发霉而记忆开始模糊?
人老了,常易忘记人的姓名。大概谁都有过这样的经验:蓦的途遇半生不熟的一个人,握手言欢老半天,就是想不起他的姓名,也不好意思问他尊姓大名,这情形好尴尬,也许事后于无意中他的姓名猛然间涌现出来,若不及时记载下来,恐怕随后又忘到九霄云外。人在尚未饮忘川之水的时候,脑子里就开始了清仓的活动。范成大诗:“僚旧姓名多健忘,家人长短总佯聋。”僚旧那么多,有几个能令人长相忆?即使记得他相貌特征,他的姓名也早已模糊了,倒是他的绰号有时可能还记得。
不过也有些事终身难忘的,白居易所谓:“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当然相思的对象可能因人而异。大概初恋的滋味是永远难忘的,两团爱凑在一起,迸然爆出了火花,那一段惊心动魄的感受,任何人都会珍藏在他和她的记忆里,忘不了,忘不了。“春风得意马蹄急”的得意事,不容易忘怀,而且唯恐大家不知道。沮丧、窝囊、羞耻、失败的不如意事也不容易忘,只是捂捂盖盖的不愿意一再地抖露出来。
忘不一定是坏事。能主动地彻底地忘,需要上乘的功夫才办得到。孔子家语:“哀公问于孔子曰:‘寡人闻忘之甚者,徙而忘其妻,有诸?’孔子曰:‘此犹未甚者也。甚者乃忘其身。’”徙而忘其妻,不足为训,但是忘其身则颇有道行。人之大患在于有身,能忘其身即是到了忘我的境界。常听人说,忘恩负义乃是最令人难堪的事之一。莎士比亚有这样的插曲——
吹,吹,冬天的风,
你不似人间的忘恩负义
那样的伤天害理;
你的牙不是那样的尖,
因为你本是没有形迹,
虽然你的呼吸甚厉……
冻,冻,严酷的天,
你不似人间的负义忘恩
那般的深刻伤人;
虽然你能改变水性,
你的尖刺却不够凶,
像那不念旧交的人……
其实施恩示义的一方,若是根本忘怀其事,不在心里留下任何痕迹,则对方根本也就像是无恩可忘无义可负了。所以崔瑗座右铭有“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之语。玛克斯·奥瑞利阿斯说:“我们遇到忘恩负义的人不要惊讶,因为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的一种人。”这种见怪不怪的说法,虽然洒脱,仍嫌执著,不是最上乘义。《列子·周穆王》篇有一段较为透彻的见解:
宋阳里华子,中年病忘。朝取而夕忘,夕与而朝忘;在途则忘行,在室则忘坐;今不识先,后不识今。阖家苦之。巫医皆束手无策。鲁有儒生自媒能治之。华子之妻以所蓄资财之半求其治疗之方。儒生曰:“此非祈祷药石所能治。吾试化导其心情,改变其思虑,或可愈乎?”于是试露之,而求衣;饥之,而求食;幽之,而求明。儒生欣然告其子曰:“疾可除也,然吾之方秘密传授,不以告人。试屏左右,我一人与病者同室为之施术七日。”从之。不知其所用何术,而多年之疾一旦尽除。华子既悟,乃大怒,处罚妻子,操戈逐儒生。宋人止之,问其故。华子曰:“曩吾忘也,荡荡然不觉天地之有无。今顿识既往,数十年来存亡得失、哀乐好恶,扰扰万绪起矣。吾恐将来之存亡得失、哀乐好恶之乱吾心如此也。须臾之忘,可复得乎?”子贡闻而怪之。孔子曰:“此非汝所及也。”
人而健忘,自有诸多不便处。有人曾打电话给朋友,询问自己家里的电话号码。也有人外出餐叙,餐毕回家而忘了自家的住址,在街头徘徊四顾,幸而遇到仁人君子送他回去。更严重的是有人忘记自己是谁,自己的姓名、住址一概不知,真所谓物我两忘,结果只好被人送进警局招领。像华子所向往的那种“荡荡然不觉天地之有无”的境界,我们若能偶然体验一下,未尝不可,若是长久的那样精进而不退转,则与植物无大差异,给人带来的烦扰未免太大了。
暴发户:
暴发户,一定要让人看得见
暴发户,外国也有,叫做parvenu或nouveau riche,义为新贵新富。这一种人,有鲜明的特征,在人群中自成一格,令人一眼就可以辨认出来。旧戏里有一个小丑曾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树小墙新画不古,此人必是内务府。”挖苦暴发户,入木三分。
内务府是前清的一个衙门,掌管大内的财务出纳,以及祭礼、宴飨、膳馐、衣服、赐予、刑法、工作、教习,职务繁杂,组织庞大,下分七司三院,其长官名为总理大臣。凡能厕身其间者,无不被人艳羡,视为肥缺。“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何况是给皇帝佬儿办总务?经手三分肥,内务府当差的几乎个个暴发。
人在暴发之后,第一桩事多半是求田问舍。锯木头,盖房子,叱咤立办;山节藻税,玉砌雕栏,亦非难致。唯独想在庭院之中立即拥有三槐五柳,婆娑掩映于朱门绣户之间,则非人力财力所能立即实现。十年树木,还是保守的说法,十年过后也许几株龙柏可以不再需要木架扶持,也许那些七杈八杈韵味毫无的油加利猛蹿三两丈高,时间没有成熟之前,房子尽管富丽堂皇,堂前也只好放四盆石榴树,几棵夹竹桃,南墙脚摆几盆秋海棠。树,如果有,一定是小的。新盖的房子,墙也一定是新的,丹、青、赭、垩,光艳照人,还没来得及遭受风雨剥蚀,还没来得及接受行人题名、顽童刻画、野狗遗溺。此之谓树小墙新。
暴发户对于室内装潢是相当考究的。进得门来,迎面少不得一个特大号的红地洒金的福字斗方,是倒挂着的,表示福到了。如果一排五个斗方当然更好,那是五福临门。室内灯饰,不比寻常。通常是八盏粗制滥造的仿古宫灯,因为楠木框花毛玻璃已不可得,象牙饰丝线穗更不必说。此外,墙上、柱上、梁上、天花板上,还有无数的大大小小的电灯,甚至还有一串串的跑灯、霓虹灯,略似电视综艺节目之豪华场面。墙上也许还挂起一两幅政要亲笔题款的玉照,主人借以对客指点曰:“某公厚我,某公厚我。”但是墙上没有画是不行的,乃斥巨资定绘牡丹图,牡丹是五色的,象征五福临门,未放的花苞要多,象征多子多孙,题曰:“富贵满堂。”如果这一幅还不够,可再加一幅猫蝶图,或是一幅“鹤鹿同春”,鹤要红顶,鹿要梅花。总之是画不古,顶多也许有一张仇十洲的仕女或是郑板桥的墨竹,好像稍微为古一点点,但是谁愿说穿是真迹还是赝品?
新屋落成而不宴宾客,那简直是衣锦夜行。于是詹吉折简,大张盛筵,席开三桌,座位次序都经过审慎的考虑安排,中间一桌是政界,大小首长;右边一桌是商界,公司大亨;左边一桌只能算是“各界”,非官非商的一些闲杂人等。整套的银器出笼,也许是镀银,光亮耀眼,大型的器皿都是下有保温的热水屉,上有覆罩的碗盖。如果是鸡鸭,碗盖雕塑成鸡鸭形,如果是鱼,则成鱼形。碗足上、筷子上都刻有题字曰“某某自置”。一旁伺候的男女用人,全穿制服,白布长衫旗袍,领口、袖口、下摆还绲着红边。至于席上的珍馐,则觳旅重叠,燔炙满案。客人连声夸好,主人则忙不迭地说:“家常便饭不成敬意。”
饭前饭后少不得要引导宾客参观新居,这是宴客的主要项目。先从客厅看起,长廊广庑,敞豁有容,中间是一块大地毯,主人说明是波斯制品,可是很明显的图案不像。几套皮垫大沙发之外,有一套远看像是楠木雕花长案、小几、太师椅之类的古老家具。长案之上有百古架、玉如意、百鹿敦、金钟、玉磬,挤得密密杂杂。小几前面居然还有蓝花白瓷的痰盂。旁边可能有一大箱热带鱼,另一边可能有大型立体音响。至于电视机,那就一定不止一台了。寝室里四壁至少有两面全是镜子,花灯照耀之下,有如置身水晶宫中。高广大床,锦帱绣帐,松软的弹簧床垫像是一大块天使蛋糕。浴缸则像是小型游泳池。书房也有一间,几净窗明,文房四宝罗列井然。书柜里有廿五史、百科全书,以及六法全书,一律布面烫金,金光熠熠。后院有温室一间,里面挂着几盆刚开败了的洋兰。众宾客参观完毕,啧啧称赞,可是其中也有一位冷冷地低声地说:“这全是邓闲之功!”人问其语出何典,他说:“不记得《水浒传》王婆贪贿说风情,有所谓五字诀么?”众皆粲然,主人也似懂非懂地跟着大家哈、哈、哈。
主人在仰着头打哈哈的时候,脖梗子上明显地露出三道厚厚的肥肉折叠起来的沟痕。大腹便便,虽不至“垂腴尺余”,也够瞧老大半天。“乐然后笑”,心里欢畅,自然就面团团,不时地冁然而笑。常言道:“人非横财不富,马无青草不肥。”横财自何处来?没有人事前知道,只能说是逼人而来,说得玄虚一点便是自来处来。不过事后分析,也可找出一些蛛丝马迹,不会没有因缘。大抵其人投机冒险,而又遭逢时会,遂令竖子暴发。“君子之泽,五世而斩。”暴发户呢?其兴也暴,很可能“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懒:
可以推给别人的事,何必自己做
人没有不懒的。
大清早,尤其是在寒冬,被窝暖暖的,要想打个挺就起床,真不容易。荒鸡叫,由它叫。闹钟响,何妨按一下钮,在床上再赖上几分钟。白香山大概就是一个惯睡懒觉的人,他不讳言“日高睡足犹慵起,小阁重衾不怕寒”。他不仅懒,还馋,大言不惭地说:“慵馋还自哂,快乐亦谁知?”白香山活了七十五岁,可是写了二千七百九十首诗,早晨睡睡懒觉,我们还有什么说的?
懒字从女,当初造字的人,好像是对于女性存有偏见。其实勤与懒与性别无关。历史人物中,疏懒成性者,嵇康要算是一位。他自承:“不涉经学,性复疏懒,筋驽肉缓,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大闷痒,不能沐也。每常小便,而忍不起,令胞中略转,乃起耳。”同时,他也是“卧喜晚起”之徒,而且“性复多虱,把搔无已”。他可以长期地不洗头、不洗脸、不洗澡,以至于浑身生虱!和扪虱而谈的王猛都是一时名士。白居易“经年不沐浴,尘垢满肌肤”,还不是由于懒?苏东坡好像也够邋遢的,他有“老来百事懒,身垢犹念浴”之句,懒到身上蒙垢的时候才做沐浴之想。女人似不至此,尚无因懒而昌言无隐引以自傲的。主持中馈的一向是女人,缝衣捣砧的也一向是女人。“早起三光,晚起三慌”是从前流行的女性自励语,所谓三光、三慌是指头上、脸上、脚上。从前的女人,夙兴夜寐,没有不患睡眠不足的,上上下下都要伺候周到,还要揪着公鸡的尾巴就起来,来照顾她自己的“妇容”。头要梳,脸要洗,脚要裹。所以朝晖未上就花朵盛开的牵牛花,别称为“勤娘子”,懒婆娘没有欣赏的份,大概她只能观赏昙花。时到如今,情形当然不同,我们放眼观察,所谓前进的新女性,哪一个不是生龙活虎一般,主内兼主外,集家事与职业于一身?世上如果真有所谓懒婆娘,我想其数目不会多于好吃懒做的男子汉。北平从前有一个流行的儿歌“头不梳,脸不洗,拿起尿盆儿就舀米”是夸张的讽刺。懒字从女,有一点冤枉。
凡是自安于懒的人,大抵有他或她的一套想法。可以推给别人做的事,何必自己做?可以拖到明天做的事,何必今天做?一推一拖,懒之能事尽矣。自以为偶然偷懒,无伤大雅。而且世事多变,往往变则通,在推拖之际,情势起了变化,可能一些棘手的问题会自然解决。“不需计较苦劳心,万事元来有命!”好像有时候馅饼是会从天上掉下来似的。这种打算只有一失,因为人生无常,如石火风灯,今天之后有明天,明天之后还有明天,可是谁也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明天。即使命不该绝,明天还有明天的事,事越积越多,越多越懒得去做。“虱多不痒,债多不愁”,那是自我解嘲!懒人做事,拖拖拉拉,到头来没有不丢三落四狼狈慌张的。你懒,别人也懒,一推再推,推来推去,其结果只有误事。
懒不是不可医,但须下手早,而且须从小处着手。这事需劳做父母的帮一把手。有一家三个孩子都贪睡懒觉,遇到假日还理直气壮地大睡,到时候母亲拿起晒衣服用的竹竿在三张小床上横扫,三个小把戏像鲤鱼打挺似的翻身而起。此后他们养成了早起的习惯,一直到大。父亲房里有份报纸,欢迎阅览,但是他有一个怪毛病,任谁看完报纸之后,必须折好叠好放还原处,否则他就大吼大叫。于是三个小把戏触类旁通,不但看完报纸立即还原,对于其他家中日用品也不敢随手乱放,小处不懒,大事也就容易勤快。
我自己是一个相当的懒的人,常走抵抗最小的路,虚掷不少光阴。“架上非无书,眼慵不能看”(白香山句)。等到知道用功的时候,徒惊岁晚而已。英国十八世纪的绥夫特,偕仆远行,路途泥泞,翌晨呼仆擦洗他的皮靴,仆有难色,他说:“今天擦洗干净,明天还是要泥污。”绥夫特说:“好,你今天不要吃早餐了。今天吃了,明天还是要吃。”唐朝的高僧百丈禅师,以“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自励,每天都要劳动做农事,至老不休,有一天他的弟子们看不过,故意把他的农具藏了起来,使他无法工作,他于是真个地饿了自己一天没有进食,得道的方外的人都知道刻苦自律,清代画家石溪和尚在他一幅《溪山无尽图》上题了这样一段话,特别令人警惕:
大凡天地生人,宜清勤自持,不可懒惰。若当得个懒字,便是懒汉,终无用处。……残衲住牛首山房朝夕焚诵,稍余一刻,必登山选胜,一有所得,随笔作山水数幅或字一段,总之不放闲过。所谓静生动,动必作出一番事业。端教一个人立于天地间无愧。若忽忽不知,懒而不觉,何异草木!
一株小小的含羞草,尚且不是完全的“忽忽不知,懒而不觉”,若是人而不如小草,羞!羞!羞!
年龄:
女人的年龄是一大禁忌
从前看人作序,或是题画,或是写匾,在署名的时候往往特别注明“时年七十有二”、“时年八十有五”或是“时年九十有三”,我就肃然起敬。春秋时人荣启期以为行年九十是人生一乐,我想拥有一大把年纪的人大概是有一种可以在人前夸耀的乐趣。只是当时我离那耄耋之年还差一大截子,不知自己何年何月才有资格在署名的时候也写上年龄。我揣想署名之际写上自己的年龄,那时心情必定是扬扬得意,好像是在宣告:“小子们,你们这些黄口小儿,乳臭未干,虽然幸离襁褓,能否达到老夫这样的年龄恐怕尚未可知哩。”须知得意不可忘形,在夸示高龄的时候,未来的岁月已所余无几了。俗语有一句话说:“棺材是装死人的,不是装老人的。”话是不错,不过你试把棺盖揭开看看,里面躺着的究竟是以老年人为多。年轻的人将来的岁月尚多,所以我们称他为富于年。人生以年龄计算,多活一年即是少了一年,人到了年促之时,何可夸之有?我现在不复年轻,看人署名附带声明时年若干若干,不再有艳羡之情了。倒是看了富于年的英俊,有时不胜羡慕之至。
裸子植物和双子叶植物,其茎部的细胞因春夏成长秋冬停顿之故而形成所谓年轮,我们可以从而测知其年龄。人没有年轮,而且也不便横切开来察验。人年纪大了常自谦为马齿徒增,也没有人掰开他的嘴巴去看他的牙齿。眼角生出鱼尾纹,脸上遍洒黑斑点,都不一定是老朽的象征。头发的黑白更不足为凭。有人春秋鼎盛而已皓首皤皤,有人已到黄耇之年而顶上犹有“不白之冤”,这都是习见之事。不过岁月不饶人,冒充少年究竟不是容易事。地心的吸力谁也抵抗不住。脸上、颈上、腰上、踝上,连皮带肉地往下坠,虽不至于“载跋其胡”,那副龙钟的样子是瞒不了人的。别的部分还可以遮盖起来,面部经常暴露在外,经过几番风雨,多少回风霜,总会留下一些痕迹。
好像有些女人对于脸上的情况较为敏感。眼窝底下挂着两个泡囊,其状实在不雅,必剔除其中的脂肪而后快。两颊松懈,一条条的沟痕直垂到脖子上,下巴底下更是一层层的皮肉堆累,那就只好开刀,把整张的脸皮揪扯上去,像国剧一些演员化妆那样,眉毛眼睛一齐上挑,两腮变得较为光滑平坦,皱纹似乎全不见了。此之谓美容、整容,俗称之为拉皮。行拉皮手术的人,都秘不告人,而且讳言其事。所以在饮宴席上,如有面无皱纹的年高名婆在座,不妨含混地称赞她驻颜有术,但是在点菜的时候不宜高声地要鸡丝拉皮。
其实自古以来也有不少男士热衷于驻颜。南朝宋颜延之《庭诰文》:“炼形之家,必就深旷,友飞灵,糇丹石,粒精英,所以还年却老,延华驻采。”道家炼形养元,可以尸解升天,岂只延华驻采?这都是一些姑妄言之的神话。贵为天子的人才真的想要还年却老,千方百计地求那不老的仙丹。看来只有晋孝武帝比较通达事理,他饮酒举杯属长星(即彗星):“长星,劝尔一杯酒,自古何时有万岁天子?”可是一般的天子或近似天子的人都喜欢听人高呼万岁无疆!
除了将要诹吉纳采交换庚帖之外,对于别人的真实年龄根本没有多加探讨的必要。但是我们的习俗,于请教“贵姓”、“大名”、“府上”之后,有时就会问起“贵庚”、“高寿”。有人问我多大年纪,我据实相告“七十八岁了”。他把我上下打量,摇摇头说:“不像,不像,很健康的样子,顶多五十。”好像他比我自己知道得更清楚。那是言不由衷的恭维话,我知道,但是他有意无意地提醒了我刚忘记了的人生四苦。能不能不提年龄,说一些别的,如今天天气之类?
女人的年龄是一大禁忌,不许别人问的。有一位女士很旷达,人问其芳龄,她据实以告:“三十以上,八十以下。”其实人的年龄不大容易隐秘,下一番考证工夫,就能找出线索,虽不中亦不远矣。这样做,除了满足好奇心以外,没有多少意义。可是人就是好奇。有一位男士在咖啡厅里邂逅一位女士,在暗暗的灯光之下他实在摸不清对方的年龄,他用臂肘触了我一下,偷偷地在桌下伸出一只巴掌,戟张着五指,低声问我有没有这个数目,我吓了一跳,以为他要借五万块钱,原来他是打听对方芳龄有无半百。我用四个字回答他:“干卿底事?”有一位道行很高的和尚,涅槃的时候据说有一百好几十岁,考证起来聚讼纷纷。据我看,估量女士的年龄不妨从宽,七折八折优待。计算高僧的龄年也不妨从宽,多加三成五成。
人到了迟暮,如石火风灯,命在须臾,但是仍不喜欢别人预言他的大限。丘吉尔八十岁过生日,一位冒失的新闻记者有意讨好地说:“丘吉尔先生,我今天非常高兴,希望我能再来参加你的九十岁的生日宴。”丘吉尔耸了一下眉毛说:“小伙子,我看你身体满健康的,没有理由不能来参加我九十岁的宴会。”胡适之先生素来善于言辞,有时也不免说溜了嘴,他六十八岁时候来台湾,在一次欢宴中遇到长他十几岁的齐如山先生,没话找话地说:“齐先生,我看你活到九十岁绝无问题。”齐先生愣了一下说:“我倒有个故事,有一位矍铄老叟,人家恭维他可以活到一百岁,他愤然作色曰:‘我又不吃你的饭,你为什么限制我的寿数?’”胡先生急忙道歉:“我说错了话。”
送礼:
送礼是一件很费脑子的事
原始民族出猎,有所获,必定把猎物割裂,加以燔熏,分赠族人。在送者方面,我想一定是满面春光,没有任何偷偷摸摸躲躲闪闪的神情。出狩大吉,当然需要大家共享其乐。在受者方面,我想也一定是春光满面,不要什么谦辞让的手续。叨在族谊,却之不恭。双方光明磊落,而且是自然之至。倒是人类文明进步之后,弊端丛生,然后才有“礼尚往来,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样的理论出现。这理论究竟不错,旨在安定社会,防止纠纷。但是近代社会过于复杂,有时因送礼而形成很尴尬的局面。
寒斋萧索,与人少有往还,逢年过节,但见红红绿绿大包小笼衮衮过门而不入,所谓厚贶遥颁之事实在是很难得的。有一年,端阳前数日,忽然有人把礼物送上门来,附着一张名片,上写“菲仪四色,务求赏收”。送礼人问清这是“梁寓”之后便不由分说跨上铁马绝尘而去。我午睡方醒,待要追问来人,其人早已杳不可寻。细查名片上的姓名,则素不相识。检视内容,皆是食品,并无夹层隐藏任何违碍之物。心想也许是门生故旧,恤老怜贫,但是再想现已进入原子时代,这类事毋乃“时代错误”?再说,既承馈贻,曷不进门小憩,班荆道故?左思右想,不得要领,送警报案,似是小题大做。转送劳军,又好像是慷他人之慨。无功受禄,又恐伤廉。结果是原封不动,庋藏高阁,希望其人能惠然返来,物归原主。事隔数日,一部分食物已经霉腐,暴殄天物,可惜之至!从此我逢人便问可有谁认识此公?终归人海茫茫,渺无踪迹。
转瞬到了中秋,节约之声又复盈耳,此公于家人外出之际又送来一份礼物,分量较前次加了一番。八角形的月饼直径在一尺以上,堆在桌上灿烂夺目。我当时的心情,犹如在门内发现了一具弃婴。弃婴犹可找个去处,这一大堆食品可怎样安排?过去有人送过我几匣月饼,打开一看,黑压压一片,万头攒动,全是蚂蚁。也有人送过自制的精品年糕,里面除了核仁瓜子之外还有无数条白胖的肉蛆,活泼乱跳。这直径一尺开外的大月饼其结局还不是同样的喂蚂蚁肉蛆!但是我开始恐惧了,此公一再宠锡有加,猪喂肥了没有不宰的,难道他屡施小惠,存心有一天要我感恩图报驰驱效死吗?惶悚之余,我全家戒严了,以后无论什么人前来送礼,一定要暂加扣留,验明正身,问清底细,否则绝不放行。王密夜怀金十斤送给杨震,说:“暮夜无知者。”杨震回答说:“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我则连四知都说不上,子是谁,我不知道,我是谁,恐怕你也不清楚。这样糊里糊涂下去,天神也要不容许了。
不久,年关届临,此公又施施然来。这一回,说好说歹,把他延进玄关,我仔细打量他一下,一人多高,貌似忠厚,衣履俱全,而打躬作揖,礼貌特别周到,他带来的礼物比上次又多了,成几何级数的进展。“官不打送礼的”,我非官,焉敢打人,我只是诘问:
“我不认识你,你屡次三番地送东西来,是何用意?”
他的嘴唇有点发抖,勉强把脸上的筋肉作弄成为一个笑容,说:
“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你帮了我这样多忙!”
“我帮了你什么忙?你知道我是谁吗?”
“你不是梁先生吗?”
我不能不承认说:“是呀。”
“那就对啦!我们行里的事,要不是梁先生在局里替我们做主,那是不得了的。”
“什么局?”
“××局。”
“哎呀!我从来没有在××局做过事。你大概搞错了吧?”
“没有错,没有错,梁先生是住在这一条街上,虽然我不知道他的门牌号数。”
我于是告诉他,一条街上很可能有两个以上的姓梁的人。我们姓梁的,自周平王之子封南梁以来,迄今二千七百多年,历代繁衍,一条街上有一个以上的姓梁的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前两次的礼物事实上已经收下,抱歉至极,这一次无论如何也不敢当,敬请原物带回,并且以后也不敢再劳驾了。
此人闻悉,登时变色,“怔营惶怖,靡知厝身”,急忙携起礼物仓皇狼狈而去,连呼:“对不起,对不起!”其怪遂绝。
签字:
签字足以代表一个人的性格
一个人愿意怎样签他的名字,是纯属于他个人的事,他有充分自由,没有人能干涉他。不过也有一个起码的条件,他签字必须能令人认识,否则签字可能失了意义,甚且带来不必要的烦扰。有一次,一个学校考试放榜前夕,因为弥封编号的关系,必须核对报名表以取得真实姓名,不料有一位考生在报名上的签字如龙飞凤舞,又如春蚓秋蛇,又似鬼画符,非籀非篆,非行非草,大家传观,各作了不同的鉴定。有人说这样的考生必非善类,不取也罢。有人惜才,因为他考试的成绩很好。扰攘了半晌,有人出了高招,轻轻地揭下他的照片,看看照片背面的签字式是否可资比较。这一招,果然有分教,约略地看出了这位匠心独运的考生的真实姓名。对于他的书法,大家都摇头。我没有追踪调查该生日后是否成了一位新潮派的画家或现代派的诗人。
支票的签字可以任意勾画,而且无妨故出奇招,令人无从辨识,甚至像是一团乱麻,漆黑一团亦无不可,总之是要令人难以模仿。不过每次签字必须一致,涂鸦也好,墨猪也好,那猪那鸦必须永远是一个模式。在其他的场合就怕不能这样自由。有不相识的人写信给我,信的本身显示他很正常,但是他的正常没有维持到底,他的姓名我无法辨识,而信又有作复的必要。我无可奈何只好把他的签字式剪下来贴在复信的信封上,是否可以寄达我就不知道了,这位先生可能有一种误会,以为他的签字是任何读书识字的人所应该一看就懂的。
我们中国的字,由仓颉起,而甲骨、而钟鼎、而篆、而隶、而行、而草、而楷,变化多端,但是那变化是经过演化而约定俗成的。即使是草书其中也有一定的标准写法,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潦草地任意大笔一挥。所以有所谓“标准草书”,草书也自有其一定的写法。从前小学颇重写字课,有些教师指定学生临写草书千字文,现在没有人肯干这种傻事了。翻看任何红白喜事的签到簿,其中总会有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签字式。有些画家完成巨构之后签名如画押。八大山人签字式很怪,有人说是略似“哭之笑之”,寓有隐痛。画不如八大者不得援例。
签字式最足以代表一个人的性格。王羲之的签字有几十种样式,万变不离其宗,一律的圆熟隽俏。看他的署名,不论是在笺头或是柬尾,一副翩翩的风致跃然纸上,他写的“之”字变化多端,都是摇曳生姿。世之学逸少书者多矣,没人能得其精髓,非太肥即太瘦,非太松即太紧,羲之二字即模仿不得。
有人沾染西俗,遇到新闻人物辄一拥而上,手持小簿,或临时撕扯的零张片楮,请求签名留念。其实那签字之后,下落多半不明,徒滋纷扰而已。我记得有一年,某省考试公费留学,某生成绩不恶,最后口试,他应答之后一时兴起,从衣袋里抽出小簿,请考试委员一一签名留念,主考者勃然大怒,予以斥退,遂至名落孙山。
雁塔题名好像是雅事,其实俗陋可哂。雁塔上题名者不仅是新进士,僧道庶士亦杂列其间。流风遗韵到今未已,凡属名胜,几乎到处都有某某到此一游的题记,甚至于用刀雕刻以期芳名垂诸久远。三代以下唯恐其不好名,不过名亦有善恶之别。
我记得某家围墙新敷水泥,路过行人中不知哪一位逸兴遄飞,拾起一块石头或木棍之类,趁水泥湿软未干,以遒劲的笔法大书“王××”三个字,事隔二十余年,其题名犹未漫漶,可惜他的大名实在不雅。
废话:
人不能不说话,不过废话可以少说一点
常有客过访,我打开门,他第一句话便是:“您没有出门?”我当然没有出门,如果出门,现在如何能为你启门?那岂非是活见鬼?他说这句话也不是表讶异。人在家中乃寻常事,何惊诧之有?如果他预料我不在家才来造访,则事必有因,发现我竟在家,更应该不露声色,我想他说这句话,只是脱口而出,没有经过大脑,犹如两人见面不免说一句“今天天气……”之类的话,聊胜于两个人都绷着脸一声不吭而已。没有多少意义的话就是废话。
人不能不说话,不过废话可以少说一点。十一世纪时罗马天主教会在法国有一派僧侣,专主苦修冥想,是圣·伯鲁诺所创立,名为Carthusians,盖因地而得名,他的基本修行方法是不说话,一年到头的不说话。每年只有到了将近年终的时候,特准交谈一段时间,结束的时刻一到,尽管一句话尚未说完,大家立刻闭起嘴巴。明年开禁的时候,两人谈话的第一句往往是“我们上次谈到……”一年说一次话,其间准备的时光不少,废话一定不多。
梁武帝时,达摩大师在嵩山少林寺,终日面壁,九年之久,当然也不会随便开口说话,这种苦修的功夫实在难能可贵。明莲池大师《竹窗随笔》有云:“世间酽醯醅醴,藏之弥久而弥美者,皆繇封锢牢密不泄气故。古人云:‘二十年不开口说话,向后佛也奈何你不得。’旨哉言乎!”一说话就怕要泄气,可是这一口气憋二十年不泄,真也不易。监狱里的重犯,常被判处独居一室,使无说话机会,是一种惩罚。畜牲没有语言文字,但是也会发出不同的鸣声表示不同的情意。人而不让他说话,到了寂寞难堪的时候真想自言自语,甚至说几句废话也是好的。
可是有说话自由的时候,还是少说废话为宜。“群居终日,言不及义,难矣哉!”那便是废话太多的意思。现代的人好像喜欢开会,一开会就不免有人“致辞”,而致辞者常常是长篇大论,直说得口燥舌干,也不管听者是否恹恹欲睡欠伸连连。《孔子家语》:“庙堂右阶之前,有金人焉,三缄其口,而铭其背曰:‘古之慎言人也。’”能慎言,当然于慎言之外不会多说废话。三缄其口只是象征,若是真的三缄其口,怎么吃饭?
串门子闲聊天,已不是现代社会所允许的事,因为大家都忙,实在无暇闲嗑牙。不过也有在闲聊的场合而还侈谈本行的正经事者,这种人也讨厌。最可怕的是不经预先约定而闯上门来的长舌妇或长舌男,他们可以把人家的私事当做座谈的资料。某人资产若干,月入多少,某人芳龄几何,美容几次,某人帷薄不修,某人似有外遇,说得津津有味,实则有伤口业的废话而已。
行文也最忌废话。《朱子语类》里有两段文字:
“欧公文,亦多是修改到妙处。顷有人买得他醉翁亭稿。初说滁州四面有山,凡数十字,末后改定,只曰:‘环滁皆山也’五字而已。如寻常不经思虑,信意所作言语,亦有绝不成文理者,不知如何。”
“南丰过荆襄,后山携所作以谒之。南丰一见爱之,因留款语。适欲作一文字,事多,因托后山为之,且授以意。后山文思亦涩,穷日之力方成,仅数百言,明日以呈南丰。南丰云:‘大略也好,只是冗字多,不知可为略删动否?’后山因请改窜。但见南丰就坐,取笔抹数处,每抹处连一两行,便以授后山,凡削去一二百字。后山读之,则其意尤完,因叹服,遂以为法,所以后山文字简洁如此。”
前一段说的是欧阳修的《醉翁亭记》。开端第一句“环滁皆山也”,不说废话,开门见山,是从数十字中删汰而来。后一段记的是陈后山为文数百言,由曾巩削去一二百个冗字,而文意更为完整无瑕。凡为文者皆须知道文字须要简练,简言之,就是少说废话。
幸灾乐祸:
同情心缺乏,甚至冷酷自私的态度
有人问“幸灾乐祸”一语,如何英译。英语中好像没有现成的字辞可用,只好累赘一些译其大意。德文里有一个字,schaden-freud,似尚妥切,schaden,是灾祸,freud是乐,看到别人的灾祸而引以为乐。
“幸灾乐祸”一语出自《左传·僖公十四年》:“背施无亲,幸灾不仁。”及庄公二十:“歌舞不倦,是乐祸也。”原说的是国与国之间的关系,现在人与人之间也常使用这个成语,表示同情心之缺乏,甚至冷酷自私的态度。
其实,幸灾乐祸不一定是某个人品行上的缺点,实在是人性某方面的通性之一。人在内心上很少不幸灾乐祸的。有人明白地表示了出来,有人把它藏在心里,秘而不宣,有人很快地消除这种心理,进而表示出悲天悯人慷慨大方的态度。
最近报上有这样一段新闻:
……违建户大火,烈焰映红了半边天,也映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态。
在火场邻近的屋顶上,挤满了人。左边的消防人员手拿送水带,卖力地想要将火尽速扑灭。一名队员还从屋顶上摔下来,幸而只受轻伤。
右边的一群人却“隔岸观火”,有几个还悠闲地蹲坐下来。别人的灾难竟被他们当成热闹好戏。
旁边附刊了照片,可惜模糊了一点,没有显示出那几位“悠闲地蹲坐下来”的先生们的面目。助桀为虐,照例有人看热闹,除非那一火起自或烧到你自己的家宅,那时候那一场热闹就只好留给别人看。不过我有一点疑问:假使离府上相当远的地方发生火警,不论是违章建筑还是高楼大厦,浓烟直冒,火舌四伸,消防队的救火车纷纷到来施救,居民忙着抢搬家私,现场一片混乱,这时节,你怎么办?当然你不会去趁火打劫。你也不会若无其事地闭门家中坐。你是否要提着一铅铁桶水前去帮着施救呢?你不会这样做,人家也不准你这样做,这样做只有越帮越忙,而且无济于事。遇到此等事,只好交给消防队去处理,闲杂人等请站开。站开了看是可以,爬到屋顶上看也可以,如果你不怕摔下来。千万不可站累了蹲下来坐着看,因为蹲坐表示“悠闲”,人家有灾难,你怎么可以悠闲看热闹?悠闲地看热闹便至少有隔岸观火之嫌。如果你心里想“这火势怎么这样小”,或“这场火怎么这样就扑灭了”,那你就是十足的幸灾乐祸了。
我看过几场大火。第一次是在民元,北京兵变火烧东安市场。市场离我家不远,隔一条大街,火势映红了半边天,那时候我还小,童子何知,躬逢巨劫。我当时只觉得恐怖,只觉得那么多好吃好玩的物资付之一炬,太可惜了。第二次看到大火是在重庆遭遇五四大轰炸,我逃难到海棠溪沙洲上,坐卧在沙滩上仰观重庆闹区火光冲天,还听得一阵阵爆竹响(因为房屋多为竹制),真个的是隔岸观火,心里充满了悲愤。又一次观火是在北碚的一个夏天,晚饭后照例搬出两张沙发放在门前平台上,啜茗乘凉。忽然看见对面半山腰上有房屋起火,先是一缕炊烟似的慢慢升起,俄而变成黑黑的一股烽燧狼烟,终乃演成焰焰大火。我坐下来,一面品茗,一面隔着一个山谷观火。非观不可,难道闭起眼睛非礼勿视?而且非悠闲不可,难道要顿足太息,或是双手合十,口呼:“善哉!善哉!”
有时候听说舟车飞机发生意外,多人殉亡,而自己阴差阳错偏偏临时因故改变行程,没有参加那一班要命的行旅,不免私下庆幸。这不是幸灾乐祸。对于那些在劫难逃的人,纵不恫伤,至少总有一些同情。对于自己的侥幸,当然大为高兴,但是这一团高兴并非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法国十七世纪的作家拉饶施福谷(La Rochefoucauh)的《箴言集》里有这样的一句名言:“在我们的至交的灾难中,我们会发现一点点并不使我们不高兴的东西。”(“Dams I'adversite de nos meilleurs amis noust rouvons quelque chose, qui ne nous deplaist pas.”)这一点点并不使我们不高兴的东西,就是我们刚才说到的那种侥幸心理吧?
灾难如果发生在我们的敌人头上,我们很难不幸灾乐祸。民国三十四年两颗原子弹投落在广岛、长崎,造成很大的伤害,当时饱尝日寇荼毒的我国民众几乎没有不欢欣鼓舞的,认为那是天公地道的膺惩。想想日军在南京的大屠杀,在珍珠港的偷袭,他们不该付出一点代价么?此之谓自作孽,不可活。也许有人以为我们应该如曾子所说的“哀矜而勿喜”,可是那种修养是很难得的。
匿名信:
匿名信是不可预防不便追究的
邮局递来一封匿名信,没启封就知道是匿名信,因为一来我自己心里明白,现在快要到我接匿名信的时候了(如果竟无匿名信到来,那是我把人性估计太低了),二来那只信封的神情就有几分尴尬,信封上的两行字,倾斜而不潦草,正是书法上所谓“生拙”,像是郑板桥体,又像是小学生的涂鸦,不是撇太长,就是捺太短,总之是很矜持,惟恐露出本来面目。下款署“内详”二字。现代的人很少有写“内详”的习惯,犹之乎很少有在信封背面写“如瓶”的习惯,其所以写“内详”者,乃是平常写惯了下款,如今又不能写真姓名,于是于不自觉间写上了“内详”云云。
我同情写匿名信的人,因为他或她肯干这种勾当,必定是极不得已,等于一个人若不为生活所逼便绝不至于会男盗女娼一样。当其蓄谋动念之时,一定有一副血脉贲张的面孔,“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硬是按捺不住,几度心里犹豫,“何必?”又几度心理坚决,“必!”于是关门闭户独自去写那将来不便收入文集的尺牍。愤怒怨恨,如果用得其当,是很可宝贵的一种情感,所谓“文王一怒”那是无人不知的了,但是匿名信则除了发泄愤怒怨恨之外还表现了人性的另一面——怯懦。怯懦也不稀奇。听说外国的杀人不眨眼的海盗,如果蓄谋叛变开始向船长要挟的时候,那封哀的美敦书的署名是很成问题的,领衔的要冒较大的危险,所以他们发明了Round Robin法以姓名连串地写成一圆圈,无始无末,浑然无迹。这种办法也是怯懦,较之匿名信还是大胆得多。凡是当着人不好说出口的话,或是说出口来要脸红的事,或是根本不能从口里说出来的话,在匿名的掩护之下可以一泄如注。
匿名信作家在伸纸吮笔之际也有一番为难,笔迹是一重难关,中国的书法比任何其他国的文字更容易表现性格。有人写字匀整如打字机打出来的,其人必循规蹈矩;有人写字不分大小一律出格,其人必张牙舞爪。甚至字体还和人的形体有关,如果字如墨猪,其人往往似“五百斤油”;如果笔画干瘦如柴,其人往往亦似一堆排骨。匿名信总是熟人写的,熟人的字迹谁还看不出来?所以写的人要费一番思索。匿名信不能托别人写,因为托别人写,便至少有一个人知道了你的姓名,而且也难得找到志同道合的人,所以只好自己动笔。外国人(如绑票匪)写匿名信,往往从报纸上剪下应用的字母,然后拼成字粘上去,此法甚妙,可惜中国字拉丁化运动尚未成功,从报上剪字便非先编一索引不可。唯一可行的方法是竭力变更字体。然而谈何容易!善变莫如狐,七变八变,总还变不脱那条尾巴。
文言文比白话文难于令人辨出笔调,等于唱西皮二簧,比说话难于令人辨出嗓音。之乎者也的一来,人味减少了许多,再加上成语典故以及《古文观止》上所备有的古文笔法,我们便很难推测作者是何许人, (当然,如果韩文公或柳子厚等唐宋八大家写匿名信,一定不用文言,或者要用语录体吧?)本来文理粗通的人,或者要故意地写上几个别字,以便引人的猜测走上歧途。文言根本不必故意往坏里写,因为竭力往好里写,结果也是免不了拗涩别扭。
匿名信的效力之大小,是视收信人性格之不同而大有差异的。譬如一只苍蝇在一碗菜上,在一个用火酒擦筷子的人必定要大惊小怪起来,一定屏去不食;一个用开水洗筷子的人就要主张烧开了再食,但是在司空见惯了的人,不要说苍蝇落在菜上,就是拌在菜里,驱开摔去便是,除了一刹那间的厌恶以外,别无其他反应。引人恶心这一点点功效,匿名信是有的,不过又不是匿名信所独有。记得十几年前(就是所谓普罗文学鼎盛的那一年)的一个冬夜,我睡在三楼亭子间,楼下电话响得很急,我穿起衣服下楼去接:“找谁?”“我请×××先生说话。”“我就是。”“啊,你就是×××先生吗?”“是的,我就是。”这时节那方面的声音变了,变得很粗厉,厉声骂一句“你是□□□!”正惊愕间,呱啦一声,寂然无声了。我再上三层楼,脱衣服,睡觉。在冬天三更半夜上下三层楼挨一句骂,这是令人作呕的事,我记得我足足为之失眠者约一小时!这和匿名信是异曲同工的,不过一个是用语言,一个是用文字。
天下事有不可预防不便追究者,如匿名信便是。要预防,很难,除非自己是文盲,并且专结交文盲。要追究,很苦,除非自甘暴弃与写匿名信者一般见识。其实匿名信的来源不是不可破获的。核对笔迹是最方便的法子,犹之核对指纹。有一位细心而嗅觉发达的人曾经在启开匿名信之后嗅到一股脂粉香,按照警犬追踪的办法,他可以一直跟踪到人家的闺阁。不过问题是,万一破坏了来源,其将何以善其后?尤其是,万一证明了那写信的人是天天见面的一个好朋友,这个世界将如何住得下去!Marcus Aurelius说:“每天早晨我离家时便对自己说:‘我今天将要遇见一个傲慢的人,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一个说话太多的人。这些人之所以要这样,乃是自然的而且必然的,所以不可惊异。’”我觉得这态度很好。世界上是有一种人要写匿名信,他或她觉得愤慨委屈,而又没有一根够硬的脊椎支持着,如果不写匿名信,情感受了压抑,会生出变态,所以写匿名信是自然的而且必然的,不可惊异。这也就是俗话所说,见怪不怪。
写匿名信给我的人以后见了我,不难过吗?我想他一定不敢两眼正视我,他一定要臊不搭地走开,或是搭讪着扯几句淡话,同时他还要努力镇定,要使我不感觉他与往常有什么不同。他写过匿名信后,必定天天期望着他所希冀的效果,究竟有效呢,无效呢?这将使他惶惑不宁。写了匿名信的人一定不会一觉睡到大天光的。
脏:
脏一点无伤大雅
普天之下以哪一个民族为最脏,这个问题不是见闻不广的人所能回答的。约在半个世纪以前,蔡元培先生说:“华人素以不洁闻于世界:体不常浴,衣不时浣,咯痰于地,拭涕以袖,道路不加洒扫,厕所任其熏蒸,饮用之水不经渗漉,传染之病不知隔离。”这样说来,脏的冠军我们华人实至名归,当之无愧。这些年来,此项冠军是否一直保持,是否业已拱手让人,则很难说。
蔡先生一面要我们以尚洁互相劝勉,一面又鳃鳃过虑生怕我们“因太洁而费时”,又怕我们因“太洁而使人难堪”。其实有洁癖的人在历史上并不多见,数来数去也不过南宋何佟之、元倪瓒,南齐王思远、庾炳之,宋米芾数人而已。而其中的米芾“不与人共巾器”,从现代眼光看来,好像也不算是“使人难堪”。所谓巾器,就是手巾脸盆之类的东西,本来不好共用。从前戏园里有“毛巾把儿”供应,热腾腾香喷喷的手巾把儿从戏园的一角掷到另一角,也算是绝活之一。纵然有人认为这是一大享受,甚且认为这是国剧艺术中不可或缺的节目之一,我一看享受手巾把儿的朋友们之恶狠狠地使用它,从耳根脖后以至于绕弯抹角地擦到两腋生风而后已,我就不寒而栗,宁可步米元章的后尘而“使人难堪”。现代号称观光的车上也有冷冰冰香喷喷的小方块毛巾敬客,也有人深通物尽其用的道理,抹脸揩头,细吹细打,最后可能擤上一摊鼻涕,若是让米元章看到,怕不当场昏厥!如果大家都多多少少地染上一点洁癖,“使人难堪”的该是那些邋遢鬼。
人的身体本来就脏,佛家所谓“不净观”,特别提醒我们人的“九孔”无一不是藏垢纳污之处,经常像臭沟似的渗泄秽流。真是一涉九想,欲念全消。我们又何必自己作践自己,特别做出一副腌臜相,长发披头,于思满面,招人恶心,而自鸣得意?也许有人要指出,“蓬首垢面而谈诗书”,贤者不免,“扪虱而言”,无愧名士,“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闷痒不能沐”,也正是风流适意。诚然,这种古已有之的流风遗韵,一直到了晚近尚未断绝,在民初还有所谓什么大师之流,于将近耳顺之年,因为续弦才接受对方条件而开始刷牙。在这些固有的榜样之外,若是再加上西洋的堕落时髦,这份不洁之名不但闻于世界,且将永垂青史。
无论是家庭、学校、餐厅、旅馆、衙门,最值得参观的是厕所。古时厕所干净到什么地步,不得而知,我只知道豪富如石崇,厕所里侍列着丽服藻饰的婢女十余位,置甲煎粉沉香汁之属。王敦府上厕所有漆箱盛干枣,用以塞鼻。这些设备好像都是消极的措施。恶臭熏蒸,羼上甲煎粉沉香汁的香气,恐未必佳;至于鼻孔里塞干枣,只好张口呼吸,当亦于事无补。我们的文化虽然悠久,对于这一问题好像未曾措意,西学东渐之后才开始慢慢地想要“迎头赶上”。“全盘西化”是要不得的,所以洋式的卫生设备纵然安设在最高学府里也不免要加以中式的处理——任其渍污、阻塞、泛滥、溃决。脏与教育程度有时没有关系,小学的厕所令人望而却步,上庠的厕所也一样的不可向迩。衙门里也有人坐在马桶上把一口一口的浓痰唾到墙上,欣赏那像蜗牛爬过似的一条条亮晶晶的痕迹。看样子,公共的厕所都需要编制,设所长一人,属员若干,严加考绩,甚至卖票收费亦无不可。
离厕所近的是厨房。在家庭里大概都是建在边边沿沿不惹人注意的地方,地基较正房要低下半尺一尺的,屋顶多半是平台。我们的烹饪常用旺油爆炒,油烟熏渍,四壁当然黯黮无光。其中无数的蟋蟀、蚂蚁、蟑螂之类的小动物昼伏夜出,大量繁衍,与人和平共处,主客翕然。在有些餐厅里,为了空间经济,厨房厕所干脆不大分开,大师傅汗淋淋地赤膊站在灶前掌勺,白案子上的师傅叨着烟卷在旁边揉面,墙角上就赫然列着大桶供客方便。多少人称赞中国的菜肴天下独步,如果他在餐前净手,看看厨房的那一份脏,他的胃口可能要差一点儿,有一位回国的观光客,他选择餐馆的重要标准之一是看那里的厨房脏到什么程度,其次才考虑那里有什么拿手菜。结果选来选去,时常还是回到自己的寓所吃家常饭。
菜市场才是脏的集大成的地方。杀鸡、宰鸭、剖鱼,全在这里举行,血迹模糊,污水四溅。青菜在臭水沟里已经涮洗过,犹恐失去新鲜,要不时地洒上清水,斤两上也可讨些便宜。死翘翘的鱼虾不能没有冰镇,冰化成水,水流在地。这地方,地窄人稠,阳光罕至,泥泞久不得干,脚踏车摩托车横冲直撞没有人管,地上大小水坑星罗棋布,买菜的人没有不陷入泥淖的,没有人不溅一腿泥的。妙在鲍鱼之肆久而不觉其臭,在这种地方天天打滚的人久之亦不觉其苦,怕踩水可以穿一双雨鞋,怕溅泥可以罩一件外衣,嫌弄一手油可以顺便把手在任何柱子台子上抹两抹——不要紧的,大家都这样。有人倡议改善,想把洋人的超级市场翻版,当然这又是犯了一下子“全盘西化”的毛病,病在不合国情。吃如此这般的菜,就有如此这般的厨房,就有如此这般的菜市场,天造地设。
其实,脏一点无伤大雅,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一个国家因脏而亡。一个个的纵然衣冠齐整望之岸然,到处一尘不染,假使内心里不大干净,一肚皮男盗女娼,我看那也不妙。
病:
人在大病时,人生观都要改变
鲁迅曾幻想到吐半口血扶两个丫鬟到阶前看秋海棠,以为那是雅事。其实天下雅事尽多,唯有生病不能算雅。没有福分扶丫鬟看秋海棠的人,当然觉得那是可羡的,但是加上“吐半口血”这样一个条件,那可羡的情形也就不怎样可羡,似乎还不如独自一个硬硬朗朗到菜圃看一畦萝卜白菜。
最近看见有人写文章,女人怀孕写做“生理变态”,我觉得这人倒有点“心理变态”。病才是生理变态。病人的一张脸就够瞧的,有的黄得像讣闻纸,有的青得像新出土的古铜器,比髑髅多一张皮,比面具多几个眨眼。病是变态,由活人变成死人的一条必经之路。因为病是变态,所以病是丑的。西子捧心蹙颦,人以为美,我想这也是私人癖好,想想海上还有逐臭之夫,这也就不足为奇。
我由于一场病,在医院住了很久。我觉得我们中国人最不适宜于住医院。在不病的时候,每个人在家里都可以做土皇帝,佣仆不消说是用钱雇来的奴隶,妻子只是供膳宿的奴隶,父母是志愿的奴隶,平日养尊处优惯了,一旦他老人家欠安违和,抬进医院,恨不得把整个的家(连厨房在内)都搬进去!病人到了医院,就好像是到了自己的别墅似的,忽而买西瓜,忽而冲藕粉,忽而打洗脸水,忽而灌暖水壶。与其说医院家庭化,毋宁说医院旅馆化,最像旅馆的一点,便是人声嘈杂。四号病人快要咽气,这并不妨碍五号病房的客人的高谈阔论;六号病人刚吞下两包安眠药,这也不能阻止七号病房里扯着嗓子喊黄嫂。医院是生与死的决斗场,呻吟号啕以及欢呼叫嚣之声,当然都是人情之所不能已,圣人弗禁。所苦者是把医院当做养病之所的人。
但是有一次我对于我隔壁房所发的声音,是能加以原谅的。是夜半,是女人声音,先是摇铃随后是喊“小姐”,然后一声铃间一声喊,由原板到流水板,愈来愈促,愈来愈高,我想医院里的人除了住了太平间的之外大概谁都听到了,然而没有人送给她所要用的那件东西。呼声渐变成号声,情急渐变成衷恳,等到那件东西等因奉此地辗转送到时,已经过了时效,不复成为有用的了。
旧式讣闻喜用“寿终正寝”字样,不是没有道理的。在家里养病,除了病不容易治好之外,不会为病以外的事情着急。如果病重不治必须寿终,则寿终正寝是值得提出来傲人的一件事,表示死者死得舒服。
人在大病时,人生观都要改变。我在奄奄一息的时候,就感觉得人生无常,对一切不免要多加一些宽恕,例如对于一个冒领米贴的人,平时绝不稍予假借,但在自己连打几次强心针之后,再看着那个人贸贸然来,也就不禁心软,认为他究竟也还可以算做一个圆颅方趾的人。鲁迅死前遗言“不饶恕,也不求人饶恕”。那种态度当然也可备一格。不似鲁迅那般伟大的人,便在体力不济时和人类容易妥协。我僵卧了许多天之后,看着每个人都有人性,觉得这世界还是可留恋的。不过我在体温脉搏都快恢复正常时,又故态复萌,眼睛里揉不进沙子了。
弱者才需要同情,同情要在人弱时施给,才能容易使人认识那份同情,一个人病得吃东西都需要喂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探视,那一点同情就像甘露滴在干土上一般,立刻被吸收了进去。病人会觉得人类当中彼此还有联系,人对人究竟比兽对人要温和得多。不过探视病人是一种艺术,和新闻记者的访问不同,和吊丧又不同,我最近一次病,病情相当曲折,叙述起来要半小时,如用欧化语体来说半小时还不够。而来看我的人是如此诚恳,问起我的病状便不能不详为报告,而讲述到三十次以上时,便感觉像一位老教授年年在讲台上开话匣片子那样单调而且惭愧。我的办法是,对于远路来的人我讲得要稍为扩大一些,而且要强调病的危险,为的是叫他感觉此行不虚,不使过于失望。对于邻近的朋友们则不免一切从简诸希矜宥!有些异常热心的人,如果不给我一点什么帮助,一定不肯走开,即使走开也一定不会愉快,我为使他愉快起见,口虽不渴也要请他倒过一杯水来,自己做“扶起娇无力”状。有些道貌岸然的朋友,看见我就要脱离苦海,不免悟出许多佛门大道理,脸上愈发严重,一言不发,愁眉苦脸,对于这朋友我将来特别要借重,因为我想他于探病之外还适于守尸。
握手:
不要为了应酬每一个新交而磨粗了你的手掌
握手之事,古已有之,《后汉书》:“马援与公孙述少同里闾相善,以为既至常握手,如平生欢。”但是现下通行的握手,并非古礼,既无明文规定,亦无此种习俗。大概还是剃了小辫以后的事,我们不能说马援和公孙述握过手便认为是过去有此礼节的明证。
西装革履我们都可以忍受,简便易行而且惠而不费的握手我们当然无须反对。不过有几种人,若和他握手,会感觉痛苦。
第一是做大官或自以为做大官者,那只手不好握。他常常挺着胸膛,伸出一只巨灵之掌,两眼望青天,等你趁上去握的时候,他的手仍是直僵地伸着,他并不握,他等着你来握。你事前不知道他是如此爱惜气力,所以不免要热心地迎上去握,结果是孤掌难鸣,冷涔涔地讨一场没趣。而且你还要及早罢手,赶快撒手,因为这时候他的身体已转向另一个人去,他预备把那巨灵之掌给另一个人去握——不是握,是摸。对付这样的人只有一个办法,便是,你也伸出一只巨灵之掌,你也别握,和他做“打花巴掌”状,看谁先握谁!
另一种人过犹不及。他握着你的四根手指,恶狠狠地一挤,使你痛彻肺腑,如果没有寒暄笑语偕以俱来,你会误以为他是要和你角力。此种人通常有耐久力,你入了他的掌握,休想逃脱出来。如果你和他很有交情,久别重逢,情不自禁,你的关节虽然痛些,我相信你会原谅他的。不过通常握手用力最大者,往往交情最浅。他是要在向你使压力的时候使你发生一种错觉,以为此人遇我特善。其实他是握了谁的手都是一样卖力的,如果此人曾在某机关做过干事之类,必能一面握手,一面在你的肩头重重地拍一下子,“哈喽,哈喽,怎样好?”
单就握手时的触觉而论,大概愉快时也就不多。春笋般的纤纤玉指,世上本来少有,更难得一握,我们常握的倒是些冬笋或笋干之类,虽然上面更常有蔻丹的点缀,干倒还不如熊掌。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里的乌利亚,他的手也是令人不能忘的,永远是湿津津的、冷冰冰的,握上去像是五条鳝鱼。手脏一点无妨,因为握前无暇检验,唯独带液体的手不好握,因为事后不便即揩,事前更不便先给他揩。
“有一桩事,男人站着做,女人坐着做,狗翘起一条腿儿做。”这桩事是——握手。和狗行握手礼,我尚无经验,不知狗爪是肥是瘦,亦不知狗爪是松是紧,姑置不论。男女握手之法不同。女人握手无须起身,亦无须脱手套,殊失平等之旨,尚未闻妇女运动者倡议纠正。在外国,女人伸出手来,男人照例只握手尖,约一英寸至二英寸,稍握即罢,这一点在我们中国好像禁忌少些,时间空间的限制都不甚严。
朋友相见,握手言欢,本是很自然的事,有甚于握手者,亦未曾不可,只要双方同意,与人无涉。唯独大庭广众之下,宾客环坐,握手势必普遍举行,面目可憎者,语言无味者,想饱以老拳尚不足以泄愤者,都要一一亲炙,皮肉相接,在这种情形之下握手,我觉得是一种刑罚。
《哈姆雷特》中波娄尼阿斯诫其子曰:“不要为了应酬每一个新交而磨粗了你的手掌。”我们是要爱惜我们的手掌。
握手2:
握手不一定文明也不一定野蛮
握手之礼不知起于何时,亦不知道始自何人,我想不一定是肇自泰西,也许是我们中土古已有之的。不过这种举动之流行普遍,确是很近的事,大约是从剪小辫穿洋装的那个时代起。这一段考据将来自有别人作,我不谈。
礼节是一种习惯养成的公式,无所谓是非好坏。所以握手不一定就是文明也不一定就比拱手野蛮。现在中西文化大混合的时代,礼节已经没有固定的标准,卖人丹的军乐队可以在结婚仪仗里占一个地位,打高尔夫球的装束也可以在晚宴的场合里被发现,那么握手拱手为什么不可以随便来呢?
有人喜欢握手,一见面就把巨灵之掌伸了出来(或是春笋般的纤手),那你就情不可却了,非伸出手来完成这宗仪式不可,即使是昨天才见面,或上午才见面,再见时还是要握手。最糟的是临别时还要握一次!
最可怕的一种握手是他把你的手握得紧紧的,紧得有一点儿痛,并且时间延长很久,你休想能够抽出手来;而且他一紧一弛地给你一种异样感觉,同时用另一手掌在你的肩背上还要猛拍几下,再配合上几声“哈喽!”这是一个十足的××会式的人物。我敢说这个人和你一定没有交情,我觉得这样的握手不是礼节,而是近于“体罚”。
有人握手不把胳臂伸出来,死板板地张开一只巴掌缩在胸前,静候别人来高攀他。两手既经接触之后,他仍然是毫无动作,他只是张开巴掌叫对方捏一下而已。这种态度容易令人误会,不如干脆不必握手。当然女人伸出手来和人握手,你只能接触到她的一寸半的手指,那另当别论。
人手的温度不同。有的像冰棒儿似的,在这样的天气握手时就令人不好过;有的还冒冷汗,你把他的手握起来,就像是摸着一把鳝鱼似的,又湿又黏又凉,不好受,这当然是太苛求的话,握手根本不是为了使你舒服,要舒服最好不握,除非是真有交情非握不可。
我的结论是:握手不宜太热烈,太热烈则令人疑你是××会的人;不宜太冷淡,太冷淡则令人疑你是高傲;不宜太紧,紧则令人痛,不宜太久,久则令人为难;不宜太常握,太常握则容易使你自己的巴掌上起好几块鸡眼!
早起:
早起晚起没什么了不得
曾文正公说:“做人从早起起。”因为这是每人每日所做的第一件事。这一桩事若办不到,其余的也就可想。记得从前俞平伯先生有两行名诗:“被窝暖暖的,人儿远远的……”在这“暖暖……远远……”的情形之下,毅然决然地从被窝里蹿出来,尤其是在北方那样寒冷的天气,实在是不容易。唯以其不容易,所以那个举动被称为开始做人的第一件事。偎在被窝里不出来,那便是在做人的道上第一回败绩。
历史上若干嘉言懿行,也有不少是标榜早起的。例如,《颜氏家训》里便有“黎明即起”的句子。至少我们不会听说哪一个人为了早晨晏起而受到人的赞美。祖逖闻鸡起舞的故事是众所熟知的,但是我们不要忘了祖逖是志士,他所闻的鸡不是我们在天将破晓时听见的鸡啼,而是“中夜闻荒鸡鸣”。中夜起舞之后是否还回去再睡,史无明文,我想大概是不再回去睡了。黑茫茫的后半夜,舞完了之后还做什么,实在是不可想象的事。前清文武大臣上朝,也是半夜三更地进东华门,打着灯笼进去,不知是不是因为皇帝有特别喜欢起早的习惯。
西谚亦云:“早出来的鸟能捉到虫儿吃。”似乎是晚出来的鸟便没得虫儿吃了。我们人早起可有什么好处呢?我个人是从小就喜欢早起的,可是也说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好处,只是我个人的习惯而已。我觉得这是一个好习惯,可是并不说有这好习惯的人即是好人,因为这习惯虽好,究竟在做人的道理上还是比较的一桩小事。所以像韩复榘在山东省做主席时强迫省府人员清晨五时集合在大操场上跑步,我并不敢恭维。
我小时候上学,躺在炕上一睁眼看见窗户上最高的一格有了太阳光,便要急得哭啼,我的母亲匆匆忙忙给我梳了小辫儿打发我去上学。我们的学校就在我们的胡同里。往往出门之后不久又眼泪扑簌地回来,母亲问道:“怎么回来了?”我低着头嚅嗫地回答:“学校还没有开门哩!”这是五十多年前的事了,我现在想想,还是不知道为什么要那样性急。到如今,凡是开会或宴会之类,我还是很少迟到的。我觉得迟到是很可耻的一件事。但是我的心胸之不够开展,容不得一点事,于此也就可见一斑。
有人晚上不睡,早晨不起。他说这是“焚膏油以继晷”。我想,“焚膏油”则有之,日晷则在被窝里糟踏不少。他说夜里万籁俱寂,没有搅扰,最宜工作,这话也许是有道理的。我想晚上早睡两个钟头,早上早起两个钟头,还是一样的,因为早晨也是很宜于工作的。我记得我翻译《阿伯拉与哀绿绮思的情书》的时候,就是趁太阳没出的时候搬竹椅在廊檐下动笔,等到太阳晒满半个院子,人声嘈杂,我便收笔,这样在一个月内译成了那本书,至今回忆起来还是愉快的。我在上海住几年,黎明即起,弄堂里到处是哗啦哗啦的刷马桶的声音,满街的秽水四溢,到处看得见横七竖八的露宿的人——这种苦恼是高枕而眠到日上三竿的人所没有的。有些个城市,居然到九十点钟而街上还没有什么动静,家家户户都门窗紧闭,行经其地如过废墟,我这时候只有暗暗地祝福那些睡得香甜的人,我不知道他们昨夜做了什么事,以至今天这样晚还不能起来。
我如今年事稍长,好早起的习惯更不易抛弃。醒来听见鸟啭,一天都是快活的。走到街上,看见草上的露珠还没有干,砖缝里被蚯蚓倒出一堆一堆的沙土,男的女的担着新鲜肥美的菜蔬走进城来,马路上有戴草帽的老朽的女清道夫,还有无数的青年男女穿着熨平的布衣精神抖擞地携带着“便当”骑着脚踏车去上班——这时候我衷心充满了喜悦!这是一个活的世界,这是一个人的世界,这是生活!
就是学佛的人也讲究“早参”、“晚参”。要此心常常摄持。曾文正公说做人从早起,也是着眼在那一转念之间,是否能振作精神,让此心做得主宰。其实早起晚起本身倒没有什么了不得的利弊,如是而已。
吃醋:
吃醋其实是一种嫉妒之心
世以妒妇比狮子。(燕在阁《知新录》)
狮子日食醋一瓶。(《续文献通考》)
忽闻河东狮子吼,挂杖落地心茫然。(东坡《嘲季常诗》)
醋是一种有酸味的液体,以酒发酵酿成者也。是佐味必备之物,吃饺子尤其少不了它,如镇江之醋,如山西老陈醋,均为醋中上品。这篇文章说的却不是这种醋,说的是每一个人蕴之于心、形之于外的心理上的醋。
夫妇居室,大凡非相生即为相克。相生是阴阳得济再好没有;若不幸而相克,则从古以来“二虎相争,必有一伤”,当然必有一个克得过,一个克不过。为什么不相生而相克呢?理由很多,吃醋是很重要的理由之一;常常老爷不跟太太好而跟另一位好,或者是太太不跟老爷好而跟另一位好。这么一来,对方当然嫉妒,可是并非嫉妒对方,而是嫉妒那个另一位;不过另一位很不易与之发生正式冲突;于是一腔酸气便全发在对方的身上,因而相克,即所谓吃醋。所以吃醋原是双方的,并不仅在太太方面。可是最著名的例子却是太太造成,宋朝的陈季常先生瞒了太太鬼头鬼脑地召妓饮酒,被陈太太知道了跑到隔壁,把板壁一敲,于是陈先生“忽闻河东狮子吼,挂杖落地心茫然”,“茫然”两字,最得其神,千年之后我们都可想见其可怜的狼狈之状。然而他这是活该,可怜不足惜。最倒霉的就是陈太太闹了个“河东狮子”的名字,千秋万世不能解脱。
传说释迦牟尼佛生时,一手指天,一手指地,作狮子吼,云:天上天下,唯吾独尊。狮子是兽中之王,大声一吼,自然群兽慑伏。佛家就说狮子吼而百兽伏,以喻正义伸而群言沮。古人把善妒之妇与释迦牟尼佛相提并论,其重视的程度可以想见。
有一种捕风捉影的吃醋,令人莫名其妙,谓之吃飞醋。
剃头的挑子一头热,自己酸气冲天,气得七颠八倒,而对方满没理会,此之谓吃寡醋。
亦有人把这个醋吃得非常温柔,小巧而可爱,以退为进,适可而止,纵横捭阖,不可向迩,结果求福得福,求利得利。这是吃醋吃到了家的。否则弄巧成拙,不但吃了亏,还会被别人说闲话,说是醋坛子、醋坯子、醋瓶子……
又有一种人茅包脾气,性如烈火。醋劲上来,急火攻心;不管三七二十一,拳头嘴巴齐上,手枪刀子全来。于是演出惨绝人寰的大悲剧。这是白热化的醋缸大爆炸,为智者所不取。
这是男女间的吃醋,虽因情形之异而结果不同,可是出发点全是好的。它的演进是:由爱生疑,由疑生醋。
吃醋固不仅男女而然也。既然嫉妒之心,人皆有之,既引小喻大,何时何地不能吃醋?同行相轻,常常是吃醋使然;我不服你,你不服我,这其间的真是非原是不容易分出来的。社会之中,名利争夺,在在都有引起吃醋的可能。
醋的力量之大,既如上述,我们绝不能忽视它。不过假如我们真有这样大的醋劲非发泄不可的话,我们何妨转移目标把这一股泼辣的力量用在一种伟大的事业上去呢?
义愤:
给敌人真实的打击不比义愤更好吗
有一天我从马路上经过,看见壁上有一幅硕大无朋的宣传画,上面写着“我们要驱逐倭寇收回失地”,画的是一个倭兵,矮矮的身量,两腿如弓,身上全副披挂,脸上满是横肉,眼里冒着凶焰,嘴里露着獠齿,做狞笑状。他脚底下是一堆一堆的骷髅,他身背后是一堆一堆的瓦砾。他代表的是凶残、破坏、横暴、黑暗。这幅画的确画得不坏,因为它能活画出倭兵的一副穷凶极恶的气概。
过几天,我又从这里经过,我又回过头望望这幅壁画,情形稍为有点儿两样了。这画里的倭兵身上沾满了橘子瓤,脸上身上都沾满了橘子瓤。这些橘子,一经沾上,是不容落下来的。我略略查看,橘子瓤的块数,总不在百八十以下,而且大多数都很准确地命中了,想见投掷的技术很不坏的。
投橘子瓤的是些什么人呢?当然是我们的爱国的民众。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当然是因为激于义愤。他们看见这幅画里的倭兵,就想起真的倭兵来了,于是义愤填膺,顿起杀贼之念,可巧四川的橘子既多且贱,可巧嘴里正嚼着一块橘子,于是忍无可忍,“呸”的一声将橘瓤吐在手里,“飕”的一声掷将过去,“啪”的一声不偏不倚地命中了倭兵的身上。一个人这样做,许多人起来仿行。顷刻而倭兵遍体疮痍,而我所费者仅为本来要吐在地上的百八十块橘瓤而已。
平心而论,这些义愤之士都是可钦佩的。他们是有良心的,他们是爱国的。从前我游西湖,看见岳坟前有不少人围绕着秦桧的铁像小便,大家争先恐后地向他身上浇冲,有些挤不进的便在很远的地方吐送一口黏痰过去。这件事虽与公共卫生有碍,然而也是一种义愤的表示。这都证明人心未死。
不过,我常想,假如我们把这种义愤积蓄起来,假如我们不亟亟地把橘瓤作为宣泄义愤的工具,假如我们能用一个更有效的方法使敌人感受一些真实的打击,那岂不是更好吗?
听说普法战后,法国的油画院中陈列着普兵屠害法人的画片,令法人有所警惕。这并非是“长他人的威风,灭自己的志气”,这是要锻炼磨砺人民的复仇心。听说那些画片上并没有橘子瓤或黏痰之类。
我们要驱逐倭寇,收回失地。那幅壁画是提醒我们这种意志的。戏台上的曹操,我们杀他做啥子?
文艺与道德:
文艺与道德没有必然联系
在美国的《新闻周刊》上看到这样一段新闻:
“且来享受醇酒妇人,尽情欢笑;明天再喝苏打水,听人讲道。”这是英国诗人拜伦(一七八八年至一八二四年)的句子,据说他不仅这样劝别人,他自己也彻底地接受了他自己的劝告;他和无数的情人缱绻,许多的丑闻使得这位面貌姣好头发卷曲的诗人死后不得在西敏寺内获一席地,几近一百五十年之久。一位教会长老说过,拜伦的“公然放浪的行为”和他的“不检的诗篇”使他不具有进入西敏寺的资格。但是“英格兰诗会”以为这位伟大的浪漫作家,由于他的诗和“他对于社会公道与自由之经常的关切”,还是应该享有一座纪念物的,西敏寺也终于改变了初衷,在“诗人角”里,安放了一块铜牌来纪念拜伦。那“诗人角”是早已装满了纪念诗人们的碑牌之类,包括诸大诗人如莎士比亚、弥尔顿、巢塞、雪莱、济慈,甚至还有一位外国诗人名为朗费洛的也在内。这样的一条新闻实在令人感慨万千。拜伦是英国的一位浪漫诗人,在行为与作品上都不平凡,“一觉醒来,名满天下”,他不但震世骇俗,他也愤世嫉俗,“不是英格兰不适于我,便是我不适于英格兰”,于是怫然出国,遨游欧土,卒至客死异乡,享年不过三十有六。他生不见容于重礼法的英国社会,死不为西敏寺所尊重,这是可以理解的事。一百五十年后,情感被时间冲淡,社会认清了拜伦的全部面貌,西敏寺敞开了它的严封固扃的大门,这一事实不能不使我们想一想,文艺与道德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关系。
有人说,文艺与道德没有关系。一位厨师,只要善于调和鼎鼐,满足我们的口腹,我们就不必追问他的私生活中有无放荡逾检之处。这一比喻固很巧妙,但并不十分允洽。因为烹调的成品,以其色香味供我们欣赏,性质简单。而文艺作品之内容,则为人生的写照,人性的发挥,我们不仅欣赏其文词,抑且受其内容的感动,有时为之逸兴遄飞,有时为之回肠荡气。我们纵然不问作者本人的道德行为,却不能不理会文艺作品本身所含蓄着的道德意味。人生的写照,人性的发挥,永远不能离开道德。文艺与道德不可能没有关系。进一步说,口腹之欲的满足也并非是饮食之道的极致;快我朵颐之外,也还要顾到营养健康。文艺之于读者的感应,其间更要引起道德的影响与陶冶的功能。
所谓道德,其范围至为广阔,既不限于礼教,更有异于说教。吾人行事,何者应为,抉择之间端在一心,那便是道德价值的运用。悲天悯人、民胞物与的精神,也正是道德的高度表现。以拜伦而论,他的私人行为有许多地方诚然不足为训,但是他的作品却常有鼓舞人心向上的力量,也常有令人心脚开阔的妙处。他赞赏光荣的历史,他同情被压迫的人民,那一份激昂慷慨的精神,百余年之后仍然虎虎有生气,使得西敏寺的住持人不能不心回意转,终于奉献给他那一份积欠已久的敬意。在伟大作品照耀之下,作者私人生活的玷污终被淡忘,也许不是谅恕,这是不是英国人聪明的地方呢?我们中国人礼教的观念很强,以为一个人私德有亏,便一无是处,我们是不容易把人品和作品分开来的,而且“文人无行”的看法也是很普遍的,好像一个人一旦成为文人,其品行也就不堪闻问,甚至有些文人还有意地不肯敦品,以为不如此不能成其为文人。
文艺的题材是人生,所以文艺永远含有道德的意味;但是文艺的功用是不是以宣扬道德为最重要的一项呢?在西洋文学批评里,这是一个老问题。罗马的何瑞士采取一种折中的态度,以为文学一面供人欣赏,一面教训,所谓寓教训于欣赏。近代纯文学的观念则是倾向于排斥道德教训于文艺之外。我们中国的传统看法,把文艺看成为有用的东西,多少是从实用的观点出发,并不充分承认其本身价值。从孔子所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起,以至于周敦颐所谓之“文以载道”,都是把文艺当做教育工具看待,换言之,就是强调文艺之教育的功能,当然也就是强调文艺之道德的意味。直到晚近,文艺本身价值才逐渐被人认识,但是开明如梁任公先生的《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仍未尽脱传统的功利观念的范围。我国的戏剧文学未能充分发达的原因之一,便是因为社会传统过分重视戏剧之社会教育价值。劝忠说孝,没有人反对;旧日剧院舞台两边柱上都有惩恶奖善性质的对联,可惜的是编剧的人受了束缚,不能自由发展,而观众所能欣赏到的也只剩了歌腔身段。戏剧有社会教育的功能,但戏剧本身的价值却不尽在此。文艺与道德有密切的关系,但那关系是内在的,不是目的与手段之间的主从关系。我们可以利用戏剧而从事社会教育,例如破除迷信,扫除文盲,以至于促进卫生,保密防谍,都可以透过戏剧的方式把主张传播给大众。但是我们必须注意,这只是借用性质,借用就是借用,不是本来用途。
文艺作品里有情感,有思想,可是里面的思想往往是很难捉摸的,因为那思想与情感交织在一起,而且常是不自觉偶然流露出来的。文艺作家观察人生,处理他选定的题材,自有他独特的眼光,他不会拘于成见,他也不会唯他人之命是从,他不可能遗世独立,把文艺与道德完全隔离,亦不可能忘却他的严肃的“观察人生,并且观察人生全体”之神圣使命。
[book_title]第三部分
女人:
说谎、胆小、聪明
有人说女人喜欢说谎。假如女人所捏撰的故事都能抽取版税,便很容易致富。这问题在什么叫做说谎。若是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小小的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富于说谎的天才。有具体的例证。你没有陪过女人买东西吗?尤其是买衣料,她从不干干脆脆地说要做什么衣,要买什么料,准备出多少钱。她必定要东挑西拣,翻天覆地,同时口中念念有词,不是嫌这匹料子太薄,就是怪那匹料子花样太旧,这个不禁洗,那个不禁晒,这个缩头大,那个门面窄,批评得人家一文不值。其实,满不是这么一回事,她只是嫌价码太贵而已!如果价钱便宜,其他的缺点全都不成问题,而且本来不要买的也要购储起来。一个女人若是因为炭贵而不生炭盆,她必定对人解释说:“冬天生炭盆最不卫生,到春天容易喉咙痛!”屋顶渗漏,塌下盆大的灰泥,在未修补之前,女人便会向人这样解释:“我预备在这地方安装电灯。”自己上街买菜的女人,常常只承认散步和呼吸新鲜空气是她上市的唯一理由。艳羡汽车的女人常常表示她最厌恶汽油的臭味。坐在中排看戏的女人常常说前排的头等座位最不舒适。一个女人馈赠别人,必说:“实在买不到什么好的……”其实这东西根本不是她买的,是别人送给她的。一个女人表示愿意陪你去上街走走,其实是她顺便要买东西。总之,女人总欢喜拐弯抹角的,放一个小小的烟幕,无伤大雅,颇占体面。这也是艺术,王尔德不是说过“艺术即是说谎”么?这些例证还只是一些并无版权的谎话而已。
女人善变,多少总有些哈姆雷特式,拿不定主意;问题大者如离婚结婚,问题小者如换衣换鞋,都往往在心中经过一读二读三读,决议之后再复议,复议之后再否决,女人决定一件事之后,还能随时做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做出那与决定完全相反的事,使人无法追随。因为变得急速所以容易给人以“脆弱”的印象。莎士比亚有一名句:“‘脆弱’呀,你的名字叫做‘女人’!”但这脆弱,并不永远使女人吃亏。越是柔韧的东西越不易摧折。女人不仅在决断上善变,即便是一个小小的别针位置也常变,午前在领扣上,午后也许移到了头发上。三张沙发,能摆出若干阵势;几根头发,能梳出无数花头。讲到服装,其变化之多,常达到荒谬的程度。外国女子的帽子,可以是一根鸡毛,可以是半只铁锅,或是一个畚箕。中国女人的袍子,变化也就够多,领子高的时候可以使她像一只长颈鹿,袖子短的时候恨不得使两腋生风,至于纽扣盘花,滚边镶绣,则更加是变幻莫测。“上帝给她一张脸,她能另造一张出来”,“女人是水做的”,是活水,不是止水。
女人善哭,从一方面看,哭常是女人的武器,很少人能抵抗她这泪的洗礼。俗语说“一哭二闹三上吊”,这一哭确实其势难挡。但从另一面看,哭也常是女人内心的“安全瓣”。女人的忍耐的力量是伟大的,她为了男人,为了小孩,能忍受难堪的委屈。女人对于自己的享受方面,总是属于“斯多亚派”的居多。男人不在家时,她能立刻变成为素食主义者,火炉里能爬出老鼠,开电灯怕费电,再关上又怕费开关。平素既已极端刻苦,一旦精神上再受刺激,便忍无可忍,一腔悲怨天然地化做一把把的鼻涕眼泪,从“安全瓣”中汩汩而出,腾出空虚的心房,再来接受更多的委屈。女人很少破口骂人(骂街便成泼妇,其实甚少),很少揎袖挥拳,但泪腺就比较发达。善哭的也就常常善笑,眯眯地笑,哧哧地笑,咯咯地笑,哈哈地笑,笑是常驻在女人脸上的,这笑脸常常成为最有效的护照。女人最像小孩,她能为了一个滑稽的姿态而笑得前仰后合,肚皮痛,淌眼泪,以至于翻斤斗!哀与乐都像是常川有备,一触即发。
女人的嘴,大概是用在说话方面的时候多。女孩子从小就往往口齿伶俐,就是学外国语也容易琅琅上口,不像嘴里含着一个大舌头。等到长大之后,三五成群,说长道短,声音脆,嗓门高,如蝉噪,如蛙鸣,真当得好几部鼓吹!等到年事再长,万一堕入“长舌”型,则东家长,西家短,飞短流长,搬弄多少是非,惹出无数口舌;万一堕入“喷壶嘴”型,则琐碎繁杂,絮聒唠叨,一件事要说多少回,一句话要说多少遍,如喷壶下注,万流齐发,当者披靡,不可向迩!一个人给他的妻子买一件皮大衣,朋友问他“你是为使她舒适吗?”那人回答说:“不是,为使她少说些话!”
女人胆小,看见一只老鼠而当场昏厥,在外国不算是奇闻。中国女人胆小不至如此,但是一声霹雷使得她拉紧两个老妈子的手而仍战栗不止,倒是确有其事。这并不是做作,并不是故意在男人面前做态,使他有机会挺起胸脯说:“不要怕,有我在!”她是真怕。在黑暗中或荒僻处,没有人,她怕;万一有人,她更怕!屠牛宰羊,固然不是女人的事,杀鸡宰鱼,也不是不费手脚。胆小的缘故,大概主要的是体力不济。女人的体温似乎较低一些,有许多女人怕发胖而食无求饱,营养不足,再加上怕臃肿而衣裳单薄,到冬天瑟瑟打战,袜薄如蝉翼,把小腿冻得作“浆米藕”色,两只脚放在被里一夜也暖不过来,双手捧热水袋,从八月捧起,捧到明年五月,还不忍释手。抵抗饥寒之不暇,焉能望其胆大。
女人的聪明,有许多不可及处,一根棉线,一下子就能穿入针孔,然后一下子就能在线的尽头处打上一个结子,然后扯直了线在牙齿上砰砰两声,针尖在头发上擦抹两下,便能开始解决许多在人生中并不算小的苦恼,例如缝上衬衣的扣子,补上袜子的破洞之类。至于几根篾棍,一上一下地编出多少样物事,更是令人叫绝。有学问的女人,创辟“沙龙”,对任何问题能继续谈论至半小时以上,不但不令人入睡,而且令人疑心她是内行。
男人:
脏、懒、自私
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是脏!当然,男人当中亦不乏刷洗干净洁身自好的,甚至还有油头粉面衣裳楚楚的,但大体讲来,男人消耗肥皂和水的数量要比较少些。某一男校,对于学生洗澡是强迫的,入浴签名,每周计核,对于不曾入浴的初步惩罚是宣布姓名,最后的断然处置是定期强迫入浴,并派员监视,然而日久玩生,签名簿中尚不无浮冒情事。有些男人,西装裤尽管挺直,他的耳后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于种麦!袜子手绢不知随时洗涤,常常日积月累,到处塞藏,等到无可使用时,再从那一堆污垢存货当中拣选比较干净的去应急。有些男人的手绢,拿出来硬像是土灰面制的百果糕,黑糊糊黏成一团,而且内容丰富。男人的一双脚,多半好像是天然的具有泡菜霉干菜再加糖蒜的味道,所谓“濯足万里流”是有道理的,小小的一盆水确是无济于事,然而多少男人却连这一盆水都吝而不用,怕伤元气。两脚既然如此之脏,偏偏有些“逐臭之夫”喜于脚上藏垢纳污之处往复挖掘,然后嗅其手指,引以为乐!多少男人洗脸都是专洗本部,边疆一概不理,洗脸完毕,手背可以不湿,有的男人是在结婚后才开始刷牙。“扪虱而谈”的是男人。还有更甚于此者,曾有人当众搔背,结果是从袖口里面摔出一只老鼠!除了不可挽救的脏相之外,男人的脏大概是由于懒。
对了!男人懒。他可以懒洋洋坐在旋椅上,五官四肢,连同他的脑筋(假如有),一概停止活动,像呆鸟一般;“不闻夫博弈者乎……”那段话是专对男人说的,他若是上街买东西,很少时候能令他的妻子满意,他总是不肯多问几家,怕跑腿,怕费话,怕讲价钱。什么事他都嫌麻烦,除了指使别人替他做的事之外,他像残废人一样,对于什么事都愿坐享其成,而名之曰“室家之乐”。他提前养老,至少提前三二十年。
紧毗连着“懒”的是“馋”。男人大概有好胃口的居多。他的嘴,用在吃的方面的时候多,他吃饭时总要在菜碟里发现至少一英寸见方半英寸厚的肉,才能算是没有吃素。几天不见肉,他就喊“嘴里要淡出鸟儿来!”若真个三月不知肉味,怕不要淡出毒蛇猛兽来!有一个人半年没有吃鸡,看见了鸡毛帚就流涎三尺。一餐盛馔之后,他的人生观都能改变,对于什么都乐观起来。一个男人在吃一顿好饭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硬是在感谢上天待人不薄;他饭后衔着一根牙签,红光满面,硬是觉得可以骄人。主中馈的是女人,修食谱的是男人。
男人多半自私。他的人生观中有一基本认识,即宇宙一切均是为了他的舒适而安排下来的。除了在做事赚钱的时候不得不忍气吞声地向人奴膝婢颜外,他总是要做出一副老爷相。他的家便是他的国度,他在家里称王。他除了为赚钱而吃苦努力外,他是一个“伊比鸠鲁派”,他要享受。他高兴的时候,孩子可以骑在他的颈上,他引颈受骑,他可以像狗似的满地爬;他不高兴时,他看着谁都不顺眼,在外面受了闷气,回到家里来加倍地发作。他不知道女人的苦处。女人对于他的殷勤委曲,在他看来,就如同犬守户鸡司晨一样的稀松平常,都是自然现象。他说他爱女人,其实他不爱,是享受女人。他不问他给了别人多少,但是他要在别人身上尽量榨取。他觉得他对女人最大的恩惠,便是把赚来的钱全部或一部拿回家来,但是当他把一卷卷的钞票从衣袋里掏出来的时候,他的脸上的表情是骄傲的成分多,亲爱的成分少,好像是在说:“看我!你行么?我这样待你,你多幸运!”他若是感觉到这家不复是他的乐园,他便有多样的藉口不回到家里来。他到处云游,他另辟乐园。他有聚餐会,他有酒会,他有桥会,他有书会、画会、棋会,他有夜会,最不济的还有个茶馆。他的享乐的方法太多。假如轮回之说不假,下世侥幸依然投胎为人,很少男人情愿下世做女人的。他总觉得这一世生为男身,而享受未足,下一世要继续努力。
“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原是人的通病,但是言谈的内容,却男女有别。女人谈的往往是“我们家的小妹又病了!”“你们家每月开销多少?”之类。男人谈的是另一套,普通的方式,男人的谈话,最后不谈到女人身上便不会散场。这一个题目对男人最有兴味。如果有一个桃色案他们唯恐其和解得太快。他们好议论人家的隐私,好批评别人的妻子的性格相貌。“长舌男”是到处有的,不知为什么这名词尚不甚流行。
洋罪:
外国人的习俗在我国似乎不合国情
有些人,大概是觉得生活还不够丰富,于顽固的礼教、愚昧陋俗、野蛮的禁忌之外,还介绍许多外国的风俗习惯,甘心情愿地受那份洋罪。
例如,宴集茶会之类偶然恰是十三人之数,原是稀松平常之事,但往往就有人把事态扩大,认为情形严重,好像人数一到十三,其中必将有谁虽欲“寿终正寝”而不可得的样子。在这种场合,必定有先知先觉者托故逃席,或临时加添一位,打破这个凶数,又好像只要破了十三,其中人人必然“寿终正寝”的样子。对于十三的恐怖,在某种人中间近已颇为流行。据说,它的来源是外国的。耶稣基督被他的使徒犹大所卖,最后晚餐时便是十三人同席。因此十三成为不吉利的数目。在外国,听说不但宴集之类要避免十三,就是旅馆的号数也常以12A来代替十三。这种近于迷信而且无聊的风俗,移到中国来,则于迷信与无聊之外,还应该加上一个可嗤!
再例如,划火柴给人点纸烟,点到第三人的纸烟时,则必有热心者迫不及待地从旁嘘一口大气,把你的火柴吹熄。一根火柴不准点三支纸烟。据博闻者说,这风俗也是外国的。好像这风俗还不怎样古,就在上次大战的时候,夜晚战壕里的士兵抽烟,如果火柴的亮光延续到能点燃三支纸烟那么久,则敌人的枪弹炮弹必定一齐飞来。这风俗虽“与抗战有关”,但在敌人枪炮射程以外的地方,若不加解释,则仍容易被人目为近于庸人自扰。
又例如,朋辈对饮,常见有碰杯之举,把酒杯碰得咣一声响,然后同时仰着脖子往下灌,咕噜咕噜地灌下去,点头咂嘴,踌躇满志。为什么要碰那一下子呢?这又是外国规矩。据说相当古的时候,而人心即已不古,于揖让酬应之间,就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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