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心守一事去生活
[book_author]梁实秋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类书文集,文集,完结
[book_length]99454
[book_dec]散文集,梁实秋撰,心简单,世界就简单,幸福才会生长;心自由,生活就自由,到哪都有快乐。贪婪使人混沌,混沌使人无力。最好的日子,是用心在一事一人,简单即快乐,少却有力量。像梁实秋一样雅致生活,随心,随性,随缘,平淡,自由,快乐。养鱼种花,读书写字,听戏喝茶,旅行观光等等,这些日常的轻微小事,透露出梁实秋先生知足自娱、豁达俊逸的心境;看得见其随缘简单的心怀和优游自得的人生境界。
[book_img]Z_18742.jpg
[book_title]代序
快乐
梁实秋
天下最快乐的事大概莫过于做皇帝。“首出庶物,万国咸宁”。至不济可以生杀予夺,为所欲为。至于后宫粉黛三千,御膳八珍罗列,更是不在话下。清乾隆皇帝,“称八旬之觞,镌十全之宝”,三下江南,附庸风雅。那副志得意满的神情,真是不能不令人兴起“大丈夫当如是也”的感喟。
在穷措大眼里,九五之尊,乐不可支。但是试起古今中外的皇帝于地下,问他们一生中是否全是快乐,答案恐怕相当复杂。西班牙国王拉曼三世(Abder Rahman Ⅲ,960)说过这么一段话:
我于胜利与和平之中统治全国约五十年,为臣民所爱戴,为敌人所畏惧,为盟友所尊敬。财富与荣誉,权力与享受,呼之即来,人世间的福祉,从不缺乏。在这情形之中,我曾勤加计算,我一生中纯粹的真正幸福日子,总共仅有十四天。
御宇五十年,仅得十四天真正幸福日子。我相信他的话,宸谟睿略,日理万机,很可能不如闲云野鹤之怡然自得。于此我又想起从一本英语教科书上读到一篇寓言。题目是《一个快乐人的衬衫》。某国王,端居大内,抑郁寡欢,虽极耳目声色之娱,而王终不乐。左右纷纷献计,有一位大臣言道:如果在国内找到一位快乐的人,把他的衬衫脱下来,给国王穿上,国王就会快乐。王韪其言,于是使者四出寻找快乐的人,访遍了朝廷显要,朱门豪家,人人都有心事,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都不快乐。最后找到一位农夫,他耕罢在树下乘凉,裸着上身,大汗淋漓。使者问他:“你快乐么?”农夫说:“我自食其力,无忧无虑!快乐极了!”使者大喜,便索取他的衬衣。农夫说:“哎呀!我没有衬衣。”这位农夫颇似我们的禅门之“一丝不挂”。
常言道,“境由心生”,又说“心本无生因境有”。总之,快乐是一种心理状态。内心湛然,则无往而不乐。吃饭睡觉,稀松平常之事,但是其中大有道理。大珠《顿悟入道要门论》:“有源律师来问:‘和尚修道,还用功否?’师曰:‘用功。’曰:‘如何用功?’师曰:‘饥来吃饭,困来即眠。’曰:‘一切人总如是,同师用功否?’师曰:‘不同。’曰:‘何故不同?’师曰:‘他吃饭时不肯吃饭,百种须索,睡时不肯睡,千般计较。所以不同也。’律师杜口。”可是修行到心无挂碍,却不是容易事。我认识一位唯心论的学者,平素昌言意志自由,忽然被人绑架,系于暗室十有余日,备受凌辱,释出后他对我说:“意志自由固然不诬,但是如今我才知道身体自由更为重要。”常听人说烦恼即菩提,我们凡人遇到烦恼只是深感烦恼,不见菩提。快乐是在心里,不假外求,求即往往不得,转为烦恼。叔本华的哲学是:苦痛乃积极的实在的东西,幸福快乐乃消极的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所谓快乐幸福乃是解除苦痛之谓。没有苦痛便是幸福。再进一步看,没有苦痛在先,便没有幸福在后。梁任公先生曾说:“人生最快乐的事,莫过于看着一件工作的完成。”在工作过程之中,有苦恼也有快乐,等到大功告成,那一份“如愿以偿”的快乐便是至高无上的幸福了。
有时候,只要把心胸敞开,快乐也会逼人而来。这个世界,这个人生,有其丑恶的一面,也有其光明的一面。良辰美景,赏心乐事,随处皆是。智者乐水,仁者乐山。雨有雨的趣,晴有晴的妙,小鸟跳跃啄食,猫狗饱食酣睡,哪一样不令人看了觉得快乐?就是在路上,在商店里,在机关里,偶尔遇到一张笑容可掬的脸,能不令人快乐半天?有一回我住进医院里,僵卧了十几天,病愈出院,刚迈出大门,陡见日丽中天,阳光普照,照得我睁不开眼,又见市廛熙攘,光怪陆离,我不由得从心里欢叫起来:“好一个艳丽盛装的世界!”
“幸遇三杯酒美,况逢一朵花新?”我们应该快乐。
[book_title]第一辑
群芳小记
“老子爱花成癖”,这话我不敢说。爱花则有之,成癖则谈何容易。需要有一块良好的场地,有一间宽敞的温室,有各种应用的器材。更重要的是有健壮的体格,和充分的闲暇。我何足以语此。好不容易我有了余力,有了闲暇,但是曾几何时,人垂垂老矣!两臂乏力,腰不能弯,腿不能蹲。如何能够剪草、搬盆、施肥、换土?请一位园丁,几天来一次,只能帮做一点粗重的活。而且花是要自己亲手培养,看着它抽芽放蕊,才有趣味。像鲁迅所描写的“吐两口血,扶着丫鬟,到阶前看秋海棠”,那能算是享受么?
迁台以来,几度播迁,看到了不少可爱的花。但是我经过多少次的移徙,“乔迁”上了高楼,竟没有立锥之地可资利用,种树莳花之事乃成为不可能。无已,只好寄情于盆栽。幸而菁清爱花有甚于我者,她拓展阳台安设铁架,常不惜长途奔走载运花盆、肥土,戴上手套做园艺至于废寝忘食。如今天晴日丽,我们的窗前绿意盎然。尤其是她培植的“君子兰”由一盆分为十余盆,绿叶黄花,葳蕤多姿。我常想起黄山谷的句子:“白发黄花相牵挽,付与旁人冷眼看。”
菁清喜欢和我共同赏花,并且要我讲述一些有关花木的见闻,爰就记忆所及,拉杂记之。
(一)海棠
海棠的风姿艳质,于群芳之中颇为突出。
我第一次看到繁盛缤纷的海棠是在青岛的第一公园。二十年春,值公园中樱花盛开,夹道的繁花如簇,交叉蔽日,蜜蜂嗡嗡之声盈耳,游人如织。我以为樱花无色无香,纵然蔚为雪海,亦无甚足观,只是以多取胜。徘徊片刻,乃转去苗圃,看到一排排西府海棠,高及丈许,而花枝招展,绿鬓朱颜,正在风情万种、春色撩人的阶段,令人有忽逢绝艳之感。
海棠的品种繁多,以“西府”为最胜,其姿态在“贴梗”“垂丝”之上。最妙处是每一花苞红得像胭脂球,配以细长的花茎,斜欹挺出而微微下垂,三五成簇。凡是花,若是紧贴在梗上,便无姿态,例如茶花,好的品种都是花朵挺出的。樱花之所以无姿态,便是因为无花茎。榆叶梅之类更是品斯下矣。海棠花苞最艳,开放之后花瓣的正面是粉红色,背面仍是深红,俯仰错落,秾淡有致。海棠的叶子也陪衬得好,嫩绿光亮而细致。给人整个的印象是娇小艳丽。我立在那一排排的西府海棠前面,良久不忍离去。
十余年后我才有机会在北平寓中垂花门前种植四棵西府海棠,着意培植,春来枝枝花发,朝夕品赏,成为毕生快事之一。明初诗人袁士元和刘德彝《海棠》诗有句云:“主人爱花如爱珠,春风庭院如画图。”似此古往今来,同嗜者不在少。两蜀花木素盛,海棠尤为著名。昌州(今大足县)且有“海棠香国”之称。但是杜工部经营草堂,广栽花木,独不及海棠,诗中亦不加吟咏,或谓避母讳,不知是否有据。唐诗人郑谷《蜀中赏海棠》诗云:“浓淡芳春满蜀乡,半随风雨断莺肠。浣花溪上堪惆怅,子美无心为发扬。”其言若有憾焉。
以海棠与美人春睡相比拟,真是联想力的极致。《唐书·杨贵妃传》:“明皇登沉香亭,召杨妃,妃被酒新起,命力士从侍儿扶掖而至。明皇笑曰:‘此真海棠睡未足耶?’”大概是海棠的那副懒洋洋的娇艳之状像是美人春睡初起。究竟是海棠像美人,还是美人像海棠,倒是一个有趣的问题。苏东坡一首《海棠》诗有句云:“林深雾暗晓光迟,日暖风清春睡足。”是把海棠比作美人。
秦少游对于海棠特别感兴趣。宋释惠洪《冷斋夜话》:“少游在横州,饮于海棠桥,桥南北多海棠,有老书生家于海棠丛间。少游醉宿于此,明日题其柱云:‘唤起一声人悄,衾暖梦寒窗晓。瘴雨过,海棠开,春色又添多少?社瓮酿成微笑,半破瘿瓢共舀。觉倾倒,急投床,醉乡广大人间小。’”家于海棠丛中,多么风流!少游醉后题词,又是多么潇洒!少游家中想必也广植海棠,因为同为苏门四学士的晁补之有一首《喜朝天》,注“秦宅海棠作”,有句云:“碎锦繁绣,更柔柯映碧,纤搊匀殷。谁与将红间白。采薰笼,仙衣覆斑斓。如有意,浓妆淡抹,斜倚阑干。”刻画得淋漓尽致。
(二)含笑
白朴的曲子《广东原》有这样的一句:“忘忧草,含笑花,劝君闻早宜冠挂。”以忘忧草(即萱草)与含笑花作对,很有意思。大概是语出欧阳修《归田录》:“丁晋公在海南,篇咏尤多,如‘草解忘忧忧底事,花名含笑笑何人?’尤为人所传诵。”含笑花是什么样子,我从未见过,因为它是南方花木,北地所无。
我来到台湾之后十年,开始经营小筑,花匠为我在庭园里栽了一棵含笑。是一人来高的灌木,叶小枝多,毫无殊相。可是枝上有累累的褐色花苞,慢慢长大,长到像莲实一样大,颜色变得淡黄,在燠热湿蒸的天气中,突然绽开。不是突然展瓣,是花苞突然裂开小缝,像是美人的樱唇微绽,一缕浓烈的香气荡漾而出。所以名为含笑。那香气带着甜味,英文俗名称为“香蕉灌木”(banana shrub),名虽不雅,确是贴切。宋人陈善《扪虱新话》:“含笑有大小,小含笑香尤酷烈。四时有花,唯夏中最盛。又有紫含笑、茉莉含笑。皆以曰夕入稍阴则花开。初开香尤扑鼻。予山居无事,每晚凉坐山亭中,忽闻香风一阵,满室郁然,知是含笑开矣。”所记是实。含笑易谢,不待隔日即花瓣敞张,露出棕色花心,香气亦随之散尽。落花狼藉满地。但是翌日又有一批花苞绽开,如是持续很久。淫雨之后,花根积水,遂渐呈枯零之态。急为垫高地基,盖以肥土,以利排水,不久又欣欣向荣,花苞怒放了。
大抵花有色则无香,有香则无色。不知是否上天造物忌全?含笑异香袭人,而了无姿色,在群芳中可独树一格。宋人姚宽《西溪丛语》载“三十客”之说,品藻花之风格,其说曰:“牡丹,贵客。梅,清客。李,幽客。桃,妖客。杏,艳客。莲,溪客。木樨,严客。海棠,蜀客。……含笑,佞客。”含笑竟得佞客之名,殊难索解。佞有伪善或谄媚之意。含笑芬芳馥郁,何佞之有?我对于含笑特有一份好感,因为本地人喜欢采择未放的含笑花苞,浸以净水,供奉在亡亲灵前或佛龛案上,一瓣心香,情意深远,美极了。有一位送货工友,在我门外就嗅到含笑香,向我乞讨数朵,问以何用,答称新近丧母,欲以献在灵前,我大为感动,不禁鼻酸。
(三)牡丹
牡丹不是我国特产,好像是传自西方。隋唐以来,始盛播于中土,朝野为之风靡。天宝中,杨贵妃在沉香亭赏木芍药,李白作清平乐词三章,有“云想衣裳花想容”之句。木芍药即牡丹。百年之后,裴度退隐,“寝疾永乐里,暮春之月,忽过游南园,令家仆童升至药栏,语曰:‘我不见花而死,可悲也。’怅然而返。明早报牡丹一丛先发,公视之,三日乃薨。”是真所谓牡丹花下死。白居易为钱塘守,携酒赏牡丹,张祜题诗云:“浓艳初开小药栏,人人惆怅出长安。风流却是钱塘守,不踏红尘看牡丹。”刘禹锡赏牡丹诗:“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其他诗人吟咏牡丹者不计其数。
周敦颐《爱莲说》:“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牡丹,花之富贵者也。……牡丹之爱宜乎众矣。”濂溪先生独爱莲,这也罢了,但是字里行间对于牡丹似有贬意。国色天香好像蒙上了羞。富贵中人和向往富贵的人当然仍是趋牡丹如鹜。许多志行高洁的人就不免要受《爱莲说》的影响,在众芳之中别有所爱而讳言牡丹了。一般人家里没有药栏,也没有盆栽的牡丹,但至少壁上可以悬挂一幅富贵花图。通常是一画就是五朵,而且颜色不同,魏紫姚黄之外再加上绛色的、粉红色的和朱红色的。据说这表示五世其昌。五朵花都是同时在盛开怒放的姿态之中,花蕊暴露,而没有一瓣是萎腇褪色的。同时,还必须多画上几个含苞待放的蓓蕾,表示不会断子绝孙。因此牡丹益发沾染了俗气。
其实,牡丹本身不俗。花大而瓣多,色彩淡雅,黄蕊点缀其间,自有雍容丰满之态。其质地细腻,不但花瓣的纹路细致,而且厚薄适度。叶子的脉理停匀,形状色彩,亦均秀丽可观。最难得的是其近根处的木本,在泡松的木干之中抽出几根,透润的枝条,极有风致。比起芍药不可同日而语。尝看恽南田工笔画的没骨牡丹,只觉其美,不觉其俗,也许因为他不是画给俗人看的,
名花多在寺院中,除了庄严佛土,还可吸引众生前去随喜。苏东坡知杭州,就常到明庆寺吉祥寺赏牡丹,有诗为证。《雨中明庆寺赏牡丹》:“霏霏雨露作清妍,烁烁明灯照欲然。明日春阴花未老,故应未忍着酥煎。”末句有典故,五代后蜀有一兵部,贰卿李吴,牡丹开时分赠亲友,附兴采酥,于花谢时煎食之。牡丹花瓣裹上面糊,下油煎之,也许有一股清香的味道,犹之菊花可以下火锅,不过究竟有些杀风景。北平崇孝寺的牡丹是有名的,据说也有所谓名士在那里吃油炸牡丹花瓣,饱尝异味。崂山的下清寺,有牡丹高与檐齐,可惜我几度游山不曾有一见的机会。
牡丹娇嫩,怕冷又怕热。东坡说:“应笑春风木芍药,丰肌弱骨要人医。”我在故乡曾植牡丹一栏,天寒时以稻草束之,一任冰雪埋覆,来春启之施肥,使根干处通风,要灌水但是也要宜排水。届时花必盛开,似不需特别调护。在台湾亦曾参观过一次牡丹展,细小羸弱,全无妖妍之致,可能是时地不宜。
(四)莲
《古乐府》:“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不只江南可采莲,凡是有水的地方,大概都可以有莲,除非是太寒冷的地方。“院荷风”是西湖十景之一。南京玄武湖里一片荷花,多少人在那里荡小舟,钻进去偷吃莲蓬。可是莲花在北方依然是常见的,济南的大明湖,北平的什刹海,都是“暑日菡萏敷,披风送荷香”的胜地,而北海靠近金鳌玉蛛一带的荷芰,在炎夏时候更是青年男女闹舡寻幽谈爱的好地方。
初来台湾,一日忽动乡思,想吃一碗荷叶粥,而荷叶不可得。市内公园池塘内有莲花,那是睡莲,非我所欲。后来看到植物园里有一相当大的荷塘,近边处的花和叶都已被人摧折殆尽。有一天作郊游,看见稻田中居然有一塘荷花,停身觅主人请购荷叶,主人不肯收资,举以相赠。回家煮粥,俟熟乘沸以荷叶盖在上面,少顷粥现淡绿色,有香气扑鼻。多余的荷叶弃之可惜,实以米粉肉,裹而蒸之,亦有情趣。其实这也是类似莼鲈之想,慰情聊胜于无而已。
小时家里种了好几大盆荷花。春水既泮,便从温室取出置阳光下,截除烂根细藕,换泥加水,施特殊肥料(车厂出售之修马掌骡掌的角质碎片)。到了夏初,则荷叶突出,荷花挺现,不及池塘里的高大,但亦丰腴可喜。清晨露尚未晞,露珠在荷叶上滚来滚去。静看荷花展瓣,瓣上有细致的纹路,花心露出淡黄的花蕊和秀嫩的莲房,有说不出的一股纯洁之致。而微风过处,茎细而圆大的荷叶,微微摇晃,婀娜多姿,尤为动人。陈造《早夏》诗:“凉荷高叶碧田田。”画家写风竹,枝叶披拂,令人如闻风飕飕声,但我尚未见有入画出饶有动态的风荷。
先君甚爱种荷。晨起辄裴回荷盆间,计数其当日开放之花朵,低吟慢唱,自得其乐。记得有一次折下一枝半开的红莲插入一只仿古蟹爪纹细长素白的胆瓶里,送到书房几上。塾师援笔在瓶上写了“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几个大字,犹如俗匠在白瓷茶壶上题“一片冰心”一般。“花如解语还多事”,何况是陈腐的题句?欲其雅,适得其反。
近闻有人提议定莲花为花莲的县花。广植莲花,未尝不好,赐以封号,似可不必。
(五)辛夷
辛夷,属木兰科,名称很多,一名新雉,又名木笔,因其花未开时形如毛笔。又名侯桃,因其花苞如小桃,有茸毛。辛夷南北皆有之。王维辋川别墅中即有一处名辛夷坞,有诗为证:“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润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北平颐和园的正殿之前有两棵辛夷,花开极盛,但我一向不曾在花时游览,仅于画谱中略识其面貌。蜀中花事夙盛,大街小巷辄有花户设摊贩花。二十八年春,我在重庆,一日踱出中国旅行社招待所,于路隅花摊购得辛夷一大枝,花苞累累有百数十朵,有如叉枝繁多之蜡烛台,向逆旅主人乞得大花瓶一只,注满清水,插花入瓶,置于梳妆台上,台三面有镜,回光交映,一室生春。
辛夷有紫红、纯白两种,纯白者才是名副其实的木笔。而且真像是毛笔头,溜尖溜尖的一个个的笔直地矗立在枝上。细小者如小楷兔毫,稍大者如寸楷羊毫,更大如小型羊毫抓笔。著花时不生叶,赭色枝头遍插白笔头,纯洁无瑕,蔚为奇观。花开六瓣,瓣厚而实,晨展而夕收,插瓶六七日始谢尽。北碚后山公园有辛夷数十本,高约二丈,红白相间,非常绚烂,我于偕友登小丘时无意中发现之。其处鲜有人去观赏,花开花谢,狼藉委地,没有人管。
美国西雅图市,家家户前芳草如茵,莳花种树,一若争奇斗艳。于篱落间偶然亦可见有辛夷杂于其内。率皆修剪其枝干不令过高。我的寄寓之所,院内也有一棵,而且是不落叶的那一种,一年四季都有绿叶,花开时也有绿叶扶持。比较难于培植,但是花香特别浓郁。有一次我发现一只肥肥大大的蜜蜂卧在花心旁边,近视之则早已僵死。杜工部句:“不是爱花即欲死,只恐花尽老相催。”这只蜜蜂莫非是爱花即欲死?
来到台湾,我尚未见过辛夷。
(六)水仙
岁朝清供,少不得水仙。记得小时候,一到新春,家人就把大大小小的瓷钵搬了出来,连同里面盛着的小圆石子一起洗刷干净,然后一钵钵地把水仙的鳞茎栽植其中,用石子稳定其根须,注以清水,置诸案头。那些小圆石子,色洁白,或椭圆,或略扁,或大或小,据说是产自南京的雨花台。多少年下来,雨花台的石子被人捡光了,所以家藏的几钵石子就很宝贵。好像比水仙还更被珍惜。为了点缀色彩,石子中间还撒上一些碎珊瑚,红白相间,别有情趣。
水仙一花六瓣,作白色,花心副瓣,作黄色,宛然盏样,故有“金盏银台”之称。它怕冷,它要阳光。我们把它放在窗内有阳光处去晒它,它很快地展瓣盛开。天天搬来搬去,天天换水,要小心地伺候它。它有袭人的幽香,它有淡雅的风致。虽是多年生草本,但北地苦寒难以过冬,不数日花开花谢,只得委弃。盛产水仙之地在闽南,其地有专家培植修割,及春则运销各地供人欣赏。英国十七世纪诗人赫立克(Herrick)看了水仙(narcissus)辄有春光易老之叹,他说:
人生苦短,和你一样,
我们的春天一样的短;
很快地长成,面临死亡,
和你,和一切,没有两般。
We have short time to stay, as you,
We have as short a spring;
As quick a growth to meet decay,
As you, or any thing.
西方的水仙,和我们的品种略异,形色完全一样,而花朵特大,唯香气则远逊。他们不在盆里供养,而是在湖边泽地任其一大片一大片地自由滋生。诗人华兹华斯有一首名诗《我孤独的漂荡像一朵云》,歌咏的就是水边瞥见成千成万朵的水仙花,迎风招展,引发诗人一片欢愉之情而不能自已,而他最大的快乐是日后寂寞之时回想当时情景益觉趣味无穷。我没有到过英国的湖区,但是我在美洲若干公园里看见过成片的水仙,仿佛可以领略到华斯华兹当年的感受。不过西方人喜欢看大片的花丛,我们的文人雅士则宁可一株、一枝、一花、一叶地细细观赏,山谷所云“坐对真成被花恼”,情调完全不同。(离骚“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我想是想象之词,不可能真有其事。)
在台湾,几乎家家户户有水仙点缀春景。植水仙之器皿,花样翻新,奇形怪状,似不如旧时瓷钵之古朴可爱,至于粗糙碎石块代替小圆石,那就更无足论了。
(七)丁香
提起丁香,就想起杜甫一首小诗:
丁香体柔弱,乱结枝犹垫。
细叶带浮毛,疏花披素艳。
深栽小斋后,庶使幽人占。
晚堕兰麝中,休怀粉身念。
这是他的《江头五咏》之一,见到江畔丁香发此咏叹。时在宝应元年。诗中的“垫”字费解。仇注根据说文,“垫,下也。凡物之下坠皆可云垫。”好像是说丁香枝弱,故此下坠。施鸿保《读杜诗说》:“下堕义,与犹字不合。今人常语衬垫,若训作衬,则谓子结枝上,犹衬垫也。”施说有见。末两句意义嫌晦,大概是说丁香可制为香料,与兰麝同一归宿,未可视为粉身碎骨之厄。仇注认为是寓意“身名隳于脱节”,《杜臆》亦谓“公之咏物,俱有为而发,非就物赋物者。……丁香体虽柔弱,气却馨香,终与兰麝为偶,虽粉身甘之,此守死善道者。”似皆失之迂。
丁香结就是丁香蕾,形如钉,长三四分,故云丁香。北地俗人以为丁钉同音,出出入入地碰钉子,不吉利,所以正院堂前很少种丁香,只合“深栽小斋后”了。二十四年春我在北平寓所西跨院里种了四棵紫丁香。“白菡萏香,紫丁香肥。”丁香要紫的。起初只有三四尺高。十年后重来旧居,四棵高大的丁香打成一片,一半翻过了墙垂到邻家,一半斜坠下来挡住了我从卧室走到书房的路。这跨院是我的小天地,除了一条铺砖的路和一个石几两个石墩之外,本来别无长物,如今三分之二的空间付与了丁香。春暖花开的时候招蜂引蝶,满院香气四溢,尽是嘤嘤嗡嗡之声。又隔三十年,现在丁香如果无恙,不知谁是赏花人了。
(八)兰
兰花品种繁多。所谓洋兰(卡特丽亚),顾名思义是外国来的品种,尽管花朵大,色彩鲜艳,我总觉得我们应该视如外宾,不但不可亵玩,而且不耐长久观赏。我们看一朵花,还要顾及它在我们文化历史上的渊源,这样才能引起较深的情愫。看花要如遇故人,多少旧事一齐兜上心来。在台湾,洋兰却大得其道,花展中姹紫嫣红大半是洋兰的天下,态浓意远的丽人出入“贵宾室”中,衣襟上佩戴的也多半是洋兰。我喜欢品赏的是我们中国的兰。
我是北方人,小时不曾见过兰。只从芥子园画谱上学得东一撇西一撇的画成为一个凤眼,然后再加一笔破凤眼。稍长,友人从福建捧着一盆兰花到北平,不但真的是捧着,而且给兰花特制一个木条笼子,避免沿途磕碰。我这才真个的见到了兰,素心兰。这个名字就雅,令人想起陶诗的句子“闻多素心人,乐与数展夕”。花心是素的,花瓣也是素的,素白之中微泛一点绿意。面对素心兰,不禁联想到“弱不好弄,长实素心”的高士。兰的香味不是馥郁,是若有若无的缕缕幽香。讲到品格,兰的地位极高。我们常说“桂馥兰熏”,其实桂香太甜太浓,尚不能与兰相比。
来到台湾,我大开眼界。友人中颇有几位善于艺兰,所以我的窗前几上,有时候叨光也居然兰蕊驰馨。尝有客款扉,足尚未入户,就大叫起来:“君家有素心兰耶?”这位朋友也是素心人,我后来给他送去一盆素心兰。我所有的几盆兰,不数年分植为数十盆,乃于后院墙角搭起一丈见方的小棚,用疏隔的竹篾遮覆以避骄阳直晒,竹篾上面加铺玻璃以防淫雨,因此还召致了“违章建筑”的罪名,几乎被报请拆除。竹篾上的玻璃引起了墙外行人的注意,不久就有半大不小的各色人物用砖石投掷,大概是因为玻璃破碎之声清脆悦耳之故。小棚因此没有能持久,跟着我的数十盆兰花也渐渐地支离破碎了。和我望衡对宇的是胡伟克先生,我发现他家里廊上、阶前、墙头、树下,到处都是兰花,大部分是洋兰,素心兰也有,而且他有一间宽大的温室,里面也堆满了兰花。胡先生有一只工作台子,上面放着显微镜,他用科学方法为兰花品种作新的交配,使兰花长得更肥,色泽更为鲜艳多姿。他的兰花在千盆以上。我听他的夫人抱怨:“为了这些捞什子,我的手指都磨粗了。”我经常看见一车一车的盛开的兰花从他门前运走。他的家不仅是芝兰之室,真是芝兰工厂。
兰本来是来自山间,有藓苔覆根,雨露滋润,不需要什么肥料。移在盆里,它所需要的也只是适量的空气和水,盆里不可用普通的泥土,最好是用木炭、烧过的黏土、缸瓦碎片的三种混合物,取其通空气而易排水。也有入主张用砂、桂圆树皮、蛇木屑、木炭、碎石子混拌,然后每隔三个月用(NH4)2SO4+KCE液羼水喷洒一次。叶子上生虫也需勤加拂拭。总之,兰来自幽谷,在案头供养是不大自然的,要小心伺候了。
(九)菊
花事至菊而尽,故曰蘜,蘜是菊之本字。蘜者,尽也。“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这是汉武帝看着时光流转,自春徂秋,由花事如锦到花事阑珊,借着秋风而发的歌咏。菊和九月的关系密切,故九月被称为菊月,或称为菊秋,重阳日或径称为菊节。是日也,饮菊花茶,设菊花宴,还可以准备睡菊花枕,百病不生,平夙饮菊潭水,可以长生到一百多岁。没有一种花比菊花和人的关系打得更火热。
自从陶渊明“采菊东篱下”之后,菊就代表一种清高的风格,生长在篱笆旁边,自然也就带着几分野趣。吕东莱的句子“短篱残菊一枝黄,正是乱山深处过重阳”,是很好的写照。经人工加意培养,菊好像是变了质。宋《乾淳岁时记》:“禁中例,于八日作重九,排当于庆瑞殿,分列万菊,灿然眩眼,且点菊花灯,略如元夕。”这是在殿堂之上开菊展,当然又是一种情况。
菊是多年生草本,摘下幼枝插在土里就活。曩昔在北平家园中,一年之内曾蕃殖数十盆,竟以秽恶之粪土培养之,深觉戚戚然于心未安。幼苗长大之后,枝弱不能挺立,则树细竹竿或秸秫以为支撑,并标以红纸签,写上“绿云”“紫玉”“蟹爪”“小白梨”……奇奇怪怪的名称。一盆一盆地放在“兔儿爷摊子”上(一排比一排高的梯形架),看上去一片花朵,闹则闹矣,但是哪能令人想到一丝一毫的“元亮遗风”?
台湾艺菊之风很盛,但是似乎不取其清瘦,而爱其痴肥。每一盆菊都修剪成独花孤挺,叶子的正面反面经常喷药,讲究从根到顶每片叶子都是肥大绿光,顶上的一朵花盛开时直像是特大的馒头一个,胖胖大大的,需要铁丝做盘撑托着它。千篇一律,朵朵如此。当然是很富态相。“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那时的黄花,一定不像如今的这样肥。
(十)玫瑰
玫瑰,属蔷薇科。唐朝有一位徐夤,作过一首咏玫瑰的诗:
芳菲移自越王台,
最似蔷薇好并栽,
秾艳尽怜胜彩绘,
嘉名谁赠作玫瑰?
春城锦绣风吹折,
天染琼瑶日照开。
为报朱衣早邀客,
莫教零落委苍苔。
诗不见佳,但是让我们知道在唐朝玫瑰即已成了吟咏的对象。《群芳谱》说:“花亦类蔷薇,色淡紫,青橐黄蕊,瓣末白,娇艳芬馥,有香有色,堪入茶、入酒、入蜜。”这玫瑰,是我们固有品种的玫瑰,花朵小,红得发紫,香味特浓。可以熏茶,可以调酒(玫瑰露),可以做蜜汁(玫瑰木樨)。娇小玲珑,惹人怜爱。玫瑰多刺,被人视若蛇蝎,其实玫瑰何辜,它本不预备供人采摘。《三十客》列玫瑰为“刺客”,也是冤枉的。
外国的蔷薇品种不一,亦统称为玫瑰。常见有高至五六尺以上者,俨然成一小树,花朵肥大,除了深绯浅红者外,还有黄色的,别有风致。也有蔓生的一种,沿着篱笆墙壁伸展,可达一二丈外。白色的尤为盛旺。我有朋友蛰居台中,莳花自遣,曾贻我海外优良品种之玫瑰数本,我悉心培护,施以舶来之“玫瑰食粮”,果然绰约妩媚不同凡响,不过气候土壤皆不相宜,越年逐渐凋萎。园林有玫瑰专家,我曾专诚程探访,畦圃广阔,洋洋大观,唯几乎全是外来品种,绚烂有余,韵味不足。求其能入茶入酒入蜜者,竟不可得,乃废然返。
树
北平的人家,差不多家家都有几棵相当大的树。前院一棵大槐树是很平常的。槐荫满庭,槐影临窗,到了六七月间槐黄满树使得家像一个家,虽然树上不时地由一根细丝吊下一条绿颜色的肉虫子,不当心就要粘得满头满脸。槐树寿命很长,有人说唐槐到现在还有生存在世上的,这种树的树干就有一种纠绕蟠屈的姿态,自有一股老丑而并不自嫌的神气,有这样一棵矗立在前庭,至少可以把“树小墙新画不古”的讥诮免除三分之一。后院照例应该有一棵榆树,榆与余同音,示有余之意,否则榆树没有什么特别值得令人喜爱的地方,成年地往下洒落五颜六色的毛毛虫,榆钱做糕也并不好吃。至于边旁跨院里,则只有枣树的份,“叶小如鼠耳”,到处生些怪模怪样的能刺伤人的小毛虫。枣实只合做枣泥馅子,生吃在肚里就要拉枣酱,所以左邻右舍的孩子老妪任意扑打也就算了。院子中央的四盆石榴树,那是给天棚鱼缸做陪衬的。
我家里还有些别的树。东院里有一棵柿子树,每年结一二百个高庄柿子,还有一棵黑枣。垂花门前有四棵西府海棠,艳丽到极点。西院有四棵紫丁香,占了半个院子。后院有一棵香椿和一棵胡椒,椿芽椒芽成了烧黄鱼和拌豆腐的最好的作料。榆树底下有一个葡萄架,年年在树根左近要埋一只死猫(如果有死猫可得)。在从前的一处家园里,还有更多的树,桃、李、胡桃、杏、梨、藤萝、松、柳,无不俱备。因此,我从小就对于树存有偏爱。我尝面对着树生出许多非非之想,觉得树虽不能言,不解语,可是它也有生老病死,它也有荣枯,它也晓得传宗接代,它也应该算是“有情”。
树的姿态各个不同。亭亭玉立者有之;矮墩墩的有之;有张牙舞爪者;有佝偻其背者;有戟剑森森者;有摇曳生姿者;各极其致。我想树沐浴在熏风之中,抽芽放蕊,它必有一番愉快的心情。等到花簇簇,锦簇簇,满枝头红红绿绿的时候,招蜂引蝶,自又有一番得意。落英缤纷的时候可能有一点伤感,结实累累的时候又会有一点迟暮之思。我又揣想,蚂蚁在树干上爬,可能会觉得痒痒出溜的;蝉在枝叶间高歌,也可能会觉得聒噪不堪。总之,树是活的,只是不会走路,根扎在那里便住在那里,永远没有颠沛流离之苦。
小时候听“名人演讲”,有一次是一位什么“都督”之类的角色讲演“人生哲学”,我只记得其中一点点,他说:“植物的根是向下伸,兽畜的头是和身躯平的,人是立起来的,他的头是在最上端。”我当时觉得这是一大发现,也许是生物进化论的又一崭新的说法。怪不得人为万物之灵,原来他和树比较起来是本来倒置的。人的头高高在上,所以“清气上升,浊气下降”。有道行的人,有坐禅,有立禅,不肯倒头大睡,最后还要讲究坐化。
可是历来有不少诗人并不这样想,他们一点也不鄙视树。美国的佛洛斯特有一首诗,名《我的窗前树》,他说他看出树与人早晚是同一命运的,都要倒下去,只有一点不同,树担心的是外在的险厄,人烦虑的是内心的风波。又有一位诗人名Kilmer,他有一首著名的小诗——《树》,有人批评说那首诗是“坏诗”,我倒不觉得怎样坏,相反地,“诗是像我这样的傻瓜做的,只有上帝才能造出一棵树”,这两行诗颇有一点意思。人没有什么了不起,侈言创造,你能造出一棵树来么?树和人,都是上帝的创造。最近我到阿里山去游玩,路边见到那株“神木”,据说有三千年了,比起庄子所说的“以八千岁为春,以八千岁为秋”的上古大椿还差一大截子,总算有一把年纪,可是看那一副形容枯槁的样子,只是一具枯骸,何神之有!我不相信“枯树生华”那一套。我只能生出“树犹如此,人何以堪”的感想。
我看见阿里山上的原始森林,一片片,黑压压,全是参天大树,郁郁葱葱。但与我从前在别处所见的树木气象不同。北平公园大庙里的柏,以及梓橦道上的所谓张飞柏,号称“翠云廊”,都没有这里的树那么直那么高。像黄山的迎客松,屈铁交柯,就更不用提,那简直是放大了的盆景。这里的树大部分是桧木,全是笔直的,上好的电线杆子材料。姿态是谈不到,可是自有一种榛莽来除入眼荒寒的原始山林的意境。局促在城市里的人走到原始森林里来,可以嗅到“高贵的野蛮人”的味道,令人精神上得到解放。
鸟
我爱鸟。
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溜达(现在这样有闲的人少了)。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地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瞵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地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的“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抟扶摇而直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粘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吧?
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不是唧唧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乌鸦,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是独奏,有时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喙,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斓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地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腿,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釉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地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得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比一般的鸟魁梧得多,扁嘴大口,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大,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够多的卵,便不客气地给挤落下去,孵育的责任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己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出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鸟并不永久地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蹋踏缩缩地在寒枝的梢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余的僵冻的果儿,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在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谓曰:“鸟!你连这一个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的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地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见那麻雀的羽毛特别的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狗
我初到重庆,住在一间湫隘的小室里,窗外还三两窠肥硕的芭蕉,屋里益发显得阴森森的,每逢夜雨,凄惨欲绝。但凄凉中毕竟有些诗意,旅中得此,尚复何求?我所最感苦恼的乃是房门外的那一只狗。
我的房门外是一间穿堂,亦即房东一家老小用膳之地,餐桌底下永远卧着一条脑满肠肥的大狗。主人从来没有扫过地,每餐的残羹剩饭,骨屑稀粥,以及小儿便溺,全都在地上星罗棋布着,由那只大狗来舐得一干二净。如果有生人走进,狗便不免有所误会,以为是要和它争食,于是声色俱厉地猛扑过去。在这一家里,狗完全担负了“洒扫应对”的责任。
“君子有三畏”,猘犬其一也。我知道性命并无危险,但是每次出来进去总要经过它的防次,言语不通,思想亦异,每次都要引起摩擦,酿成冲突,日久之后真觉厌烦之至。其间曾经谋求种种对策,一度投以饵饼,期收绥靖之觌,不料饵饼尚未啖完,乘我返身开锁之际,无警告地向我的腿部偷袭过来,又一度改取“进取乃最好之防御”的方法,转取主动,见头打头,见尾打尾,虽无挫衄,然积小胜终不能成大胜,且转战之余,血脉贲张,亦大失体统。因此外出即怵回家,回到房里又不敢多饮茶。不过使我最难堪的还不是狗,而是它的主人的态度。
狗从桌底下向我扑过来的时候,如果主人在场,我心里是存着一种奢望的,我觉得狗虽然也是高等动物,脊椎动物哺乳类,然而,究竟,至少在外形上,主人和我是属于较近似的一类,我希望他给我一些援助或同情。但是我错了,主客异势,亲疏有别,主人和狗站在同一立场。我并不是说主人也帮着狗狺狺然来对付我,他们尚不至于这样的合群。我是说主人对我并不解救,看着我的狼狈而哄然噱笑,泛起一种得意之色,面带着笑容对狗嗔骂几声:“小花!你昏了?连×先生你都不认识了!”骂的是狗,用的是让我所能听懂的语言。那弦外之音是:“我已尽了管束之责了,你如果被狗吃掉莫要怪我。”俗语说,“打狗看主人”,我觉得不看主人还好,看了主人我倒要狠狠地再打狗几棍。
后来我疏散下乡,遂脱离了这恶犬之家,听说继续住那间房的是一位军人,他也遭遇了狗的同样的待遇,也遭遇了狗的主人的同样的待遇,但是他比我有办法,他拔出枪来把狗当场格毙了,我于称快之余,想起那位主人的悲怆,又不能不付予同情了。特别是,残茶剩饭丢在地下无人舐,主人势必躬亲洒扫,其凄凉是可想而知的。
在乡下不是没有犬厄。没有背景的野犬是容易应付的,除了菜花黄时的疯犬不计外,普通的野犬都是些不修边幅的夹尾巴的可怜的东西,就是汪汪地叫起来也是有气无力的,不像人家豢养的狗那样振振有词自成系统。有些人家在门口挂着牌示“内有恶犬”,我觉得这比门里埋伏恶犬的人家要忠厚得多。我遇见过埋伏,往往猝不及防,惊惶大呼,主人闻声搴帘而出,嫣然而笑,肃客入座。从容相告狗在最近咬伤了多少人。这是一种有效的安慰,因为我之未及于难是比较可庆幸的事了。但是我终不明白,他为什么不索性养一只虎?来一个吃一个,来两个吃一双,岂不是更为体面么?
这道理我终于明白了。雅舍无围墙,而盗风炽,于是添置了一只狗。一日邮差贸贸然来,狗大声咆哮,邮差且战且走,蹒跚而逸,主人拊掌大笑。我顿有所悟。别人的狼狈永远是一件可笑的事,被狗所困的人是和踏在香蕉皮上面跌跤的人同样的可笑。养狗的目的就要它咬人,至少做吃人状。这就是等于养鸡是为要它生蛋一样,假如一只狗像一只猫一样,整天晒太阳睡觉,客人来便咪咪叫两声,然后逡巡而去,我想不但主人惭愧,客人也要惊讶。所以狗咬客人,在主人方面认为狗是克尽厥职,表面上尽管对客抱歉,内心里是有一种愉快,觉得我的这只狗并非是挂名差事,它守在岗位上发挥了作用。所以对狗一面苛责,一面也还要嘉勉。因此脸上才泛出那一层得意之色。还有衣裳楚楚的人,狗是不大咬的,这在主人也不能不有“先护我心”之感。所可遗憾者,有些主人并不以衣裳取人,亦并不以衣裳废人,而这种道理无法通知门上,有时不免要慢待嘉宾,不过就大体论,狗的眼力总是和它的主人差不了多少。所以,有这样多的人家都养狗。
狗
《五代史》四夷附录:“狗国,人身狗首,长毛不衣,手搏猛兽,语为犬嗥。其妻皆人,能汉语,生男为狗,女为人,自相婚嫁。穴居食生,而妻女人食。”语出正史,不相信也只好姑妄听之。我倒是希望在什么地方真有这么一个古国,让我们前去观光。妻女能汉语,对观光客便利不少。人身狗首,虽然不及人面狮身那样的雄奇,也算另一种上帝的杰作,我们不可怀有种族偏见,何况在我们人群中,獐头鼠目而昂首上骧者也比比皆是。可惜史籍记载太欠详尽,使人无从问津。
我们的人口膨胀,狗的繁殖好像也很快。我从前在清晨时分曳杖街头,偶然看见一两只癞狗在人家门前蜷卧,或是在垃圾箱里从事发掘,我走我的路,各不相扰。如今则不然,常常遇见又高又大的狼犬,有时气咻咻地伸着大舌头从我背后赶来,原来是狗主人在训练它捡取东西。也常常遇到大耳披头的小猎犬,到小腿边嗅一下摇头晃脑而去。更常看到三五只土狗在街心乱窜,是相扑为戏,还是争风动武,我也无从知道,遇到这样的场面我只好退避三舍绕道而行。
不要以为我极不喜欢狗。马克·吐温说过,“狗与人不同。一只丧家犬,你把它迎到家里,喂它,喂得它生出一层亮晶晶的新毛,它以后不会咬你。”我相信,所谓义犬,古今中外皆有之。《搜神记》记载着一桩义犬救主的故事;明人戏曲也有过一篇《义犬记》。养狗不一定望报,单看它默默地厮守着你的样子,就觉得它是可人。树倒猢狲散,猢狲与人同属于灵长类,树倒焉有不散之理;狗则不嫌家贫,它知道恋旧。不过狗咬主人的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那是狗患了恐水病,它咬了别人,也咬了主人,它自己是不负责任的,犹之乎一个“心神丧失”的儿子杀死爸爸也会被判为无罪一样。(不过疯犬本身必无生理,无论有罪无罪,都不能再俯仰天地之间而克享天年。)印度外道戒,有一种狗戒,要人过狗一般的生活,真个的吃人粪便,《大智度论》批评说:“如是等戒,智所不赞,痛苦无善报。”其实狗也有它的长处,大有值得我们人效法者在,吃粪是大可不必的,纵然二十四孝里也列为一项孝行。
狗与人类打交道,由来已久。周有犬人,汉有狗监,都是帝王近侍,可见在犬马声色之娱中间老早就占了重要的地位。犬为六畜之一,孟子说:“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老人有吃狗肉的权利,聂政屠狗养亲,没有人说他的不是。许多人不吃香肉,想想狗所吃的东西便很难欣赏狗肉之甘脆。我不相信及时进补之说,虽然那些先天不足后天亏损的人是很值得同情的。但是有人说吃狗肉是虐待动物,是野蛮行为,这种说法就很令人惊异。《三字经》是近来有人提倡读的,里面就说“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饲”,人饲了它是为了什么?历来许多地方小规模的祭祀,不用太牢,便用狗。何以单单杀狗便是野蛮?法国人吃大蜗牛,无害于他们的文明。我看见过广州菜市场上的菜狗,胖胖嘟嘟的,一笼一笼的,虽然不是喂罐头长大的,想来绝不会经常服用“人中黄”,清洁又好像不成问题。
狗的数目日增,也许是一件好事。“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鸡犬之声相闻,是农村不可或缺的一种点缀。都市里的狗又是一番气象,真是“鸡鸣天上,犬吠云中”,身价不同。我清晨散步时所遇见的狗,大部分都是系出名门,而且所受的都是新式的自由的教育,横冲直撞,为所欲为。电线杆子本来天生地宜于贴标语,狗当然不肯放过在这上面做标志的机会。有些狗脖子上挂着牌子,表示它已纳过税,纳过税当然就有使用大街小巷的权利,也许其中还包含随地便溺的自由。我听一些犬人狗监一类的人士说,早晨放狗,目的之一便是让它在自己家门之外排泄。想想我们人类也颇常有“脚向墙头八字开”的时候,于狗又何尤?说实在话,狗主人也偶尔有几个思想顽固的,居然给狗戴上口罩,使得它虽欲“在人腿上吃饭”而不可得,或是系上一根皮带加以遥远控制。不过这种反常的情形是很少有的,通常是放狗自由,如入无人之境。
门上“内有恶犬”的警告牌示已少见。将来代之而兴的可能是“内无恶犬”。警告牌少见的缘故之一是其必需性业已消失。黑鼻尖黑嘴圈的狼狗,脸上七棱八瓣的牛头狗,尖嘴白毛的狐狸狗,都常在门底下露出一部分嘴脸,那已经发生够多的吓阻力量。朱门蓬户,都各有其身份相当的狗居住其间。如果狗都关在门内,主人豢之饲之爱之宠之,与人无涉;如果放它出门,而没有任何防范,则一旦咬人固是小事一端,它自己却也有香肉店寻得归宿的可能。屠宰名犬进补,实在杀风景,可是这责任不该由香肉店负。
猫话
《诗·大雅·韩奕》:“孔乐韩土,川泽讦讦,鲂甫甫,麀鹿噳噳,有熊有罴,有猫有虎。”这是说韩城一地物产富饶,是好地方。原来猫也算是值得一提的动物,古时的猫是有实用价值的。《礼·郊特牲》:“迎猫,为其食田鼠也。”捉老鼠,一直是猫的特职。一般人家里也常有鼠患,棚顶墙根都能咬个大窟窿,半夜里到厨房餐室大嚼,偷油喝,啃蜡烛,再不就是地板上滚胡桃,甚至风雅起来也偶尔啮书卷,实在防不胜防,恼火之至。《黄山谷外集》卷七有一首《乞猫》,诗曰:
秋来鼠辈欺猫死,窥瓮翻盘搅夜眠。
闻道狸奴将数子,买鱼穿柳聘衔蝉。
这首诗是说家里的老猫死了,老鼠横行。随主簿家里的猫,听说要产小猫了,请求分赠一只,已准备买鱼静待小猫光临。衔蝉,俗语,猫名也。这首诗不算是山谷集中佳构,但是《后山诗话》却很推崇,“乞猫诗,虽滑稽而可喜,千岁之下,读之如新。”到底山谷乞得猫了没有,不得而知。不过山谷又有一首《谢周文之送猫儿》,诗云:
养得狸奴立战功,将军细柳有家风。
一箪未厌鱼餐薄,四壁当令鼠穴空。
周家的猫不愧周亚夫细柳营的大将之风,大概是很善捕鼠。
鼠辈跳梁,靠猫来降伏,究竟是落后社会的现象。猫和人建立了关系,人猫之间自然也会产生感情。梅圣俞有一首《祭猫诗》,颇有情致:
自有五白猫,鼠不侵我书。
今朝五白死,祭与饭与鱼。
送之于中河,况尔非尔疏。
昔尔啮一鼠,衔鸣绕庭除。
欲使众鼠惊,意将清我庐。
一从登舟来,舟中同屋居。
糗粮虽甚薄,免食漏窃余。
此实尔有勤,有勤胜鸡猪。
世人重驱驾,谓不如马驴。
已矣莫复论,为尔聊欷歔。
这首诗还是着重猫的实用价值,不过忘形到尔汝,已经写出了对猫的一份情。宋·钱希白《南部新书》:“连山张大夫搏,好养猫,众色备有,皆自制佳名。每视事退,至中门,则数十头曳尾延颈接入。以绿纱为帏,聚其内,以为戏。或谓搏是猫精。”说来好像是奇谭,我相信其事大概不假。杨文璞先生对我说,他在纽哲塞住的时候,养猫一度多到三十几只,人处屋内如在猫笼。杨先生到舍下来,菁清称他为“猫王”。猫王一见我们的白猫王子,行亲鼻礼,白猫王子在他跟前服服帖帖,如旧相识。
一般说来,猫很可爱。如果给以适当的卫生设备,他不到处拆烂污,比狗强,也有时比某一些人强。我们的白猫王子,从小经过菁清的训练,如厕的时候四爪抓住缸沿,昂首蹲坐,那神情可以入画。可惜画工只爱画猫蝶图正午牡丹之类。猫喜欢磨他的趾甲,抓丝袜、抓沙发、抓被褥。菁清的办法是不时地给他剪趾甲,剪过之后还替他锉。到处给他铺小块的粗地毯,他睡起之后弓弓身就在小地毯上抓磨他的趾甲了。猫馋,可是他吃饱之后任何鱼腥美味他都不屑一顾,更不用说偷嘴。他吃饱之后不偷嘴,似乎也比某一些吃饱之后仍然要偷的人高明得多。
猫不会说话,似是一大缺陷。他顶多是喵喵叫两声,很难分辨其中的含义。可是菁清好像是略通猫语,据说那喵喵声有时是表示饥饿,有时是要人去清理他的卫生设备,有时是期望有人陪他玩耍。白猫王子玩绳、玩球、玩捉迷藏,现在又添了新花样,玩“捕风捉影”。灯下把撑衣架一晃,影子映在墙上,他就狼奔豕窜地扑捉影子!有些人不是也很喜欢捕风捉影地谈论人家的短长么?宋·彭乘《续墨客挥犀》:“鄱阳龚氏,其家众妖竞作,乃召女巫徐姥者,使治之。时尚寒,有二猫正伏炉侧,家人指谓姥曰:‘吾家百物皆为异,不为异者独此猫耳。’于是猫亦人立,拱手而言曰:‘不敢。’姥大骇,走去。”我真盼望我们的白猫王子有一天也能人立拱手而言。西谚有云:“佳酿能使猫言。”莎士比亚《暴风雨》曾引用其意(二、二、八六),想是夸张其辞。猫不能言,犹之乎“猫有九条命”一样的不足信,命只有一条。
人之好恶不同,各如其面。尽管有人爱猫爱得发狂,抚摩他、抱他、吻他,但是仍有人不喜欢猫。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四、一、四八)就说“有些人见猫就要发狂”。不是爱得发狂,是厌恶得发狂。我起初还不大了解。后来有一位朋友要来看我,预先风闻我家有白猫王子,就特别先打电话要我把猫关起。我想这也许是一种过敏反应。《挥麈新谈》曾记猫有五德之说:“猫见鼠不捕,仁也。鼠夺其食而让之,义也。客至设馔则出,礼也。藏物虽密能窃食之,智也。每冬月辄入灶,信也。”这是鸡有五德之说的翻版,像这样的一只猫未必可爱。猫有许多可人意处,猫喜欢偎在人身边,有时且枕着你的臂腿呼呼大睡,此时不可误会,其实猫怕冷怕寂寞。有时你在寒窗之下伏案作书,猫能蹲踞案头,缩在桌灯罩下呼噜呼噜地响上个把钟头,此时亦不可误会,猫只是在享受灯光下散发出来的热气。如加呵斥,他会抑郁很久,如施夏楚,他会沮丧半天。猫有令人难以理解的嗜好,他喜欢到处去闻,不一定是寻求猎物,客来他会闻人的脚闻人的鞋,好像那里有什么异香。最令人嫌恶的是春天来到的时候猫在房檐上怪声怪气地叫嗥,东一声叫,西一声应,然后是稀里哗啦的一阵乱叫乱跑。鲁迅先生在一篇文字里说他最厌听猫叫,他被吵醒便拿起大竹竿去驱逐。猫叫春是天性,驱得了么?
有义犬义马救主之说,没听说过义猫。猫长得肥肥胖胖,刷洗得干干净净,吃饱了睡,睡醒了吃,主人看着欢喜,也就罢了,谁还稀罕一只猫对你有什么报酬?在英文里feline(猫)一字带有阴险狡诈之义,我想这也许有一点冤枉。有人养猫,猫多为患,送一只给人家去,不久就返回老家。主人无奈,用汽车载送到郊外山上放生,没过几天,猫居然又回来了。回来时瘦骨嶙峋,一身污泥。主人大受感动,不再遗弃他,养他到老。猫也识得家,不必只是狐正首丘。
英国诗人中,十八世纪的斯玛特(Smart)最爱猫,我曾为文介绍,兹不赘。另外一位诗人陶玛斯·格雷有一首有名的小诗,写一只猫之溺死于金鱼缸内。那只缸内必是一只相当大的缸,否则不至于把猫淹死。可惜那时候没有司马光一类的人在旁营救。那只猫不是格雷的,是他朋友何瑞斯·窝波耳的,所以他写来轻松,亦谐亦讽而不带感情。
诗曰:
一只爱猫之死
是在一只大瓷缸旁边,
上有中国彩笔绘染
盛开着的蓝花;
赛狸玛那只最乖的斑猫,
在缸边若有所思地斜靠,
注视下面的水洼。
她摇动尾巴表示欢喜;
圆脸庞,雪白的胡须,
丝绒般的足掌,
龟背纹似的毛衣一件,
黑玉的耳朵,翡翠的眼,
她都看到;呜呜地赞赏。
她不停地注视;水波之间
泳过两个形体美似天仙,
是巡游的女神在水里:
她们的鳞甲用上好颜料漆过
看来是红得发紫的颜色,
在水里闪出金光一缕。
不幸的女神惊奇地看到:
先是一绺胡须,随后是爪,
她几度有动于衷,
她想去抓却抓不到。
哪个女人见了金子不想要?
哪个猫儿不爱鱼腥?
妄想的小姐!她再度地
弓着腰,再度地抓去,
不知距离有多远。
(命运之神在一边坐着笑她。)
她的脚在缸沿上一滑,
她一头栽进了缸里面。
她把头八次探出水面,
咪咪地向各路水神呼唤,
迅速地前来搭救。
海豚不来,海神不管,
仆人丫鬟都没有听见,
爱猫没有朋友!
此后,美人儿们,莫再受骗,
一失足便是永远的遗憾。
要大胆也要小心。
引你目眩心惊的五光十色
不全是你们分所应得;
闪闪发亮光的不全是金!
黑猫公主
白猫王子今年四岁,胖嘟嘟的,体重在十斤以上,我抱他上下楼两臂觉得很吃力,他吃饱伸直了躯体侧卧在地板上足足两尺开外(尾巴不在内)。没想到四年的工夫他有这样长足的进展。高信疆、柯元馨伉俪来,说他不像是猫,简直是一头小豹子。按照猫的寿命年龄,四岁相当于我们人类弱冠之年,也许不会再长多少了吧。
白猫王子饱食终日,吃饱了洗脸,洗完脸倒头大睡。家里没有老鼠可抓,他无用武之地。凭他的嗅觉,他不放过一只蟑螂,见了蟑螂他就紧迫追踪,又想抓又害怕,等到菁清举起苍蝇拍子打蟑螂时,他又怕殃及池鱼藏到一个角落里去了。我们晚间外出应酬,先把他的晚餐备好,鲜鱼一钵,清汤一盂,然后给他盖上一床被毯,或是给他搭一个蒙古包似的帐篷。等我们回家的时候,他依然蜷卧原处。他的那床被毯颇适合他的身材。菁清在一个专卖儿童用物的货柜上选购那被毯的时候,精挑细选,不是嫌大就是嫌小,店员不耐地问:“几岁了?”菁清说:“三岁多。”店员说:“不对,不对,三岁这个太小了。”菁清说:“是猫。”店员愣住了,她没卖过猫被。陆放翁赠粉鼻诗有句:“问渠何似朱门里,日饱鱼餐睡锦茵。”寒舍不比朱门,但是鱼餐锦茵却是具备了。
白猫王子足不出户,但是江湖上已薄有小名。修漏的工人、油漆的工人、送货的工人,看见猫蹲在门口,时常指着他问:“是白猫王子吧?”我说是,他就仔细端详一番,夸奖几句,猫并不理会,大摇大摆而去。猫若是人,应该说声谢谢。这只猫没有闲事挂心头,应该算是幸福的,只是没有同类的伴侣,形单影只,怕不免寂寞之感。菁清有一晚买来一只泰国猫,一身棕色毛,小脸乌黑,跳跳蹦蹦十分活跃,菁清唤她作“小太妹”。白猫王子也许是以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相处似不投机,双方都常呜呜地吼,作蓄势待发状。虽然是两个恰恰好,双份的供养还是使人不胜负荷。我取得菁清同意,决计把小太妹举以赠人。陈秀英的女儿乐滢爱猫如命,遂给她带走了。白猫王子一直是孤家寡人一个。
有一天我们居住的大厦门前有两只小猫光临,一白一黑,盘旋不去,瘦骨嶙嶙,蓬首垢面,不知是谁家的遗弃。夜寒风峭,十分可怜。菁清又动了恻隐之心。“我们给抱上来吧?”我说不,家里有两只猫,将要喧宾夺主。菁清一声不响端着白猫王子吃剩的鱼加上一点米饭送到楼下去了。两只猫如饿虎扑食,一霎间风卷残雪,她顾而乐之。于是由一天送鱼一次,而二次,而三次,而且抽暇给两只猫用干粉洁身。我不由自主地也参加了送猫饭的行列。人住十二层楼上,猫在道边门口,势难长久。其中黑的一只,两只大蓝眼睛,白胡须,两排白牙,特别讨人欢喜。好不容易我们给黑猫找到了可以信赖的归宿。我们认识的廖先生,他和他一家人都爱猫,于是菁清把黑猫装在提笼里交由廖先生携去。事后菁清打了两次电话,知道黑猫情况良好,也就放心了。只剩下一只白猫独自卧在门口。看样子他很忧郁,突然失去伴侣当然寂寞。
事有凑巧,不知从哪里又来了一只小黑猫。这只小黑猫大概出生有六个月,看牙齿就可以知道。除了浑身漆黑之外,四爪雪白,胸前还有一块白斑,据说这种猫名为“踏雪寻梅”,还满有名堂的。又有人说,本地有些人认为黑猫不吉利。在外国倒是有此一说,以为黑猫越途,不吉。哀德加·阿兰·坡有一篇恐怖小说,题名就是《黑猫》,这篇小说我没读过,不知黑猫在里面扮的是什么角色。无论如何白猫又有了伴侣,我们楼上楼下一天三次照旧喂两只猫,如是者约两个星期。
有一夜晚,菁清面色凝重地对我说:“楼下出事了!”我问何事惊慌,她说据告白猫被汽车轧死了。生死事大,命在须臾,一切有情莫不如此,但是这只白猫刚刚吃饱几天,刚刚洗过一两次,刚刚失去一黑猫又得到一黑猫为伴,却没来由地粉身碎骨死在车轮之下!我半晌无语,喉头好像有哽结的感觉。缘尽于此,没有说的。菁清又徐徐地说:“事已到此,我别无选择,把小猫抱上来了。”好像是若不立刻抱上来,也会被车辗死。在这情形之下,我也不能反对了。
“猫在哪里?”
“在我的浴室里。”
我走进去一看,黑暗的角落里两只黄色的亮晶晶的眼睛在闪亮,再走近看,白须、白下巴颏儿、白爪子,都显露出来了。先喂一钵鱼,给她压压惊。我们决定暂时把她关在一间浴室里,驯服她的野性,择吉再令她和白猫王子见面。菁清问我:“给她起个什么名字呢?”我想不出。她说:“就叫黑猫公主吧。”
黑猫公主的个性相当泼辣,也相当灵活,头一天夜晚她就钻到藏化妆品的小柜橱里。凡是有柜门的地方她都不放过。我说这样淘气可不行,家里瓶瓶罐罐的东西不少,哪禁得她横冲直撞?菁清就说;“你忘了?白猫王子初来我家不也是这样么?”她的意思是,慢慢管教,树大自直。要使这黑猫长久居留,菁清有进一步的措施,给公主做体格检查。兽医辜泰堂先生业务极忙,难得有空出来门诊,可是他竟然肯来。在他检查之下,证明黑猫公主一切正常,临行时给她打了两针预防霍乱之类的药剂。事情发展到此,黑猫公主的户籍就算暂时确定了。她与白猫王子以后是否能够相处得如鱼得水,且待查看再说。
骆驼
台北没有什么好去处。我从前常喜欢到动物园走动走动,其中两个地方对我有诱惑。一个是一家茶馆,有高屋建瓴之势,凭窗远眺,一片釉绿的田畴,小川蜿蜒其间,颇可使人目旷神怡。另一值得看的便是那一双骆驼了。
有人喜欢看猴子,看那些乖巧伶俐的动物,略具人形,而生活究竟简陋,于是令人不由得生出优越之感,掏一把花生米掷进去。有人喜欢看狮子跳火圈,狗做算学,老虎翻筋斗,觉得有趣。我之看骆驼则是另外一种心情,骆驼扮演的是悲剧的角色。它的槛外是冷清清的,没有游人围绕,所谓槛也只是一根杉木横着拦在门口。地上是烂糟糟的泥。它卧在那里,老远一看,真像是大块的毛姜。逼近一看,可真吓人!一块块的毛都在脱落,斑驳的皮肤上隐隐地露着血迹。嘴张着,下巴垂着,有上气无下气地在喘。水汪汪的两只大眼睛好像是眼泪扑簌地盼望着能见亲族一面似的。腰间的肋骨历历可数,颈子又细又长,尾巴像是一条破扫帚。驼峰只剩下了干皮,像是一只麻袋搭在背上。骆驼为什么落到这悲惨地步呢?难道“沙漠之舟”的雄姿即不过如是吗?
我心目中的骆驼不是这样的。儿时在家乡,一听见大钢铃叮叮当当就知道送煤的骆驼队来了,愧无管宁的修养,往往夺门出视。一根细绳穿系着好几只骆驼,有时是十只八只的,一顺地立在路边。满脸煤污的煤商一声吆喝,骆驼便乖乖地跪下来给人卸货,嘴角往往流着白沫,口里不住地嚼——反刍。有时还跟着一只小骆驼,几乎用跑步在后面追随着。面对着这样庞大而温驯的驮兽,我们不能不惊异地欣赏。
是亚热带的气候不适于骆驼居住。(非洲北部的国家有骆驼兵团,在沙漠中驰骋,以骁勇善战著名,不过那骆驼是单峰骆驼,不是我们所说的双峰骆驼。)动物园的那一双骆驼不久就不见了,标本室也没有空间容纳它们。我从此也不大常去动物园了。我尝想:公文书里罢黜一个人的时候常用“人地不宜”四字,总算是一个比较体面的下台的借口。这骆驼之黯然消逝,也许就是类似“人地不宜”之故罢?生长在北方大地之上的巨兽,如何能局促在这样的小小圈子里,如何能耐得住这炎方的郁蒸?它们当然要憔悴,要悒悒,要委顿以死。我想它们看着身上的毛一块块地脱落,真的要变成为“有板无毛”的状态,蕉风椰雨,晨夕对泣,心里多么凄凉!真不知是什么人恶作剧,把它们运到此间,使得它们尝受这一段酸辛,使得我们也兴起“人何以堪”的感叹!
其实,骆驼不仅是在这炎蒸之地难以生存,就是在北方大陆其命运也是在日趋于衰微。在运输事业机械化的时代,谁还肯牵着一串串的骆驼招摇过市?沙漠地带该是骆驼的用武之地了,但现在沙漠里听说也有了现代的交通工具。骆驼是驯兽,自己不复能在野外繁殖谋生。等到为人类服务的机会完全消灭的时候,我不知道它将如何繁衍下去。最悲惨的是,大家都讥笑它是兽类中最蠢的当中的一个:因为它只会消极地忍耐。给它背上驮五磅的重载,它会跪下来承受。它肯食用大多数哺乳动物所拒绝食用的荆棘苦草,它肯饮用带盐味的脏水。它奔走三天三夜可以不喝水,并不是因为它的肚子里储藏着水,是因为它在体内由于脂肪氧化而制造出水。它的驼峰据说是美味,我虽未尝过,可是想想熊掌的味道,大概也不过尔尔。像这样的动物若是从地面上消逝,可能不至于引起多少人惋惜。尤其是在如今这个世界,大家所最欢喜豢养的乃是善伺人意的哈巴狗,像骆驼这样的“任重而道远”的家伙,恐怕只好由它一声不响地从这世界舞台上退下去罢!
一只野猫
流浪街头无人豢养的猫,叫做野猫。通常是瘦得皮包骨,一身渍泥,瞪着大眼嗥嗥地叫,见人就跑。英语称之为街猫,以别于家猫,似较为确切,因为野猫是另一种东西,本名lynx,我们称之为山猫,大概也就是我们酒席上的果子狸。
稀脏邋遢的孩子,在街上鬼混,我们称之为野孩子。其实他和良家子弟属于同一品种,不是蛮荒的野人的孑遗,只是缺乏教养失去了家庭温暖的可怜的孩子。猫也是一样。踯躅街头嗷嗷待哺的猫,我也似乎不该叫它为野猫,只因一时想不起较合适的名称,暂时委屈它一下称之为野猫吧。
一般的野猫,其实是驯顺的,而且很胆怯。在垃圾堆旁的野猫都是贼目鼠眼的,一面寻食,一面怕狗,更怕那些比狗更凶的人。我们在街上看见几只野猫,怜其孤苦伶仃,顶多付诸一叹,焉能广为庇护使尽得其所?但是如果一只野猫不时地在你大门外出现,时常跟着你走,有时候到了夜晚蹲在你的门前守候着你,等你走近便叫一声“咪噢”而你听起来好像是叫一声“妈”……恐怕你就不能不心动一下,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菁清最近遇到了这样的一只野猫。白毛,大块的黑斑,耳朵是黑的,尾巴是黑的,背上疏疏落落的有三五大块黑,显着粗豪,但不难看,很脏,但是很胖,也许本是家猫而被遗弃的,也许它善于保养而猎食有道。它跟了菁清几天,她不能恝置不理了,俯下身去摸摸它,哇,毛一缕缕地粘结在一起,刚鬣,大概是好久不曾梳洗。
“我们把它抱到家里来吧?”菁清说。
我断然说:“不可。”
我们家已经有白猫王子和黑猫公主,一雌一雄,其饮食起居以及医药卫生之所需,已经使我们两个忙得团团转,如果善门大开,寒家之内势将喧宾夺主。菁清听了没说什么,拿一钵鱼一盂水送到门口外,就像是在路边给过往行人“奉茶”的那个样子。
如是者数日,野猫每日准时到达门口领食,更难得的是施主每日准时放置饮食于固定之处待领。有时吆喝一声,它不知从哪里蹿了出来,欣然领受这份嗟来之食。
有好几天不见猫来。心想不妙,必是遭遇了什么意外。果然,它再度出现时,尾巴中间一截血淋淋的毛皮尽脱,露出一段细细的似断未断的骨头。它有气无力地叫。我猜想也许是被哪一家的弹簧门夹住了尾巴。菁清说一定是狗咬的。本来尾巴没有用,老早就该进化淘汰掉的,留着总是要惹麻烦。菁清说:“以后教它上楼到我们房门口来吃吧。”我看着它的血丝糊拉的尾巴,也只好点点头。从此这只猫更上一层楼,到了我们的房门口。不过我有话在先,我在这里画最后一道线,不能再越雷池一步,登堂入室是绝不可以的。菁清说:“这只猫,总得有个名字,就叫它‘小花子’吧。”怜其境遇如乞食的小叫花子,同时它又是一身黑白花。
小花子到房门口,身份好像升了一级。尾巴的伤养好了,猫有九条命,些许皮肉之伤算不了什么。菁清给它梳洗了一番,立刻容光焕发。看它直咳嗽,又喂了它几颗保济丸。它好想走进我们的房间,有时候伸一只爪子隔在门缝里,不让我们关门,我心里好惭悚,为什么这样自私,不肯再多给它一点温暖!菁清拿出一条棉絮放在门外,小花子吃饱之后,照例洗洗脸,便蜷着身子在棉絮上面睡了。小花子仅仅免于冻馁而已。它晚间来到门口膳宿,白天就不知道云游何处了。
白猫王子听得门外有同类的呼声,起初是兴奋,观察许久,发出呼噜的吼声,小花子吓得倒退。对于这不速之客,白猫王子好像不表欢迎。一门之隔,幸与不幸,判如霄壤。一个是食鲜眠锦,一个是踵门乞食。世间没有平等可言!
猫的故事
猫很乖,喜欢偎傍着人;有时又爱蹭人的腿,闻人的脚。惟有冬尽春来的时候,猫叫春的声音颇不悦耳。呜呜地一声一声地吼,然后突然地哇咬之声大作,稀里哗啦的,铿天地而动神祇。这时候你休想安睡。所以有人不惜昏夜起床持大竹竿而追逐之。相传有一位和尚做过这样的一首诗:“猫叫春来猫叫春,听他愈叫愈精神,老僧亦有猫儿意,不敢人前叫一声。”这位师父富同情心,想来不至于抡大竹竿子去赶猫。
我的家在北平的一个深巷里。有一天,冬夜荒寒,卖水萝卜的,卖硬面饽饽的,都过去了,除了值更的梆子遥远的响声可以说是万籁俱寂。这时候屋瓦上嗥的一声猫叫了起来,时而如怨如诉,时而如诟如詈,然后一阵跳踉,蹿到另外一间房上去了,往返跳跃,搅得一家不安。如是者数日。
北平的窗子是糊纸的,窗棂不宽不窄正好容一只猫儿出入,只消他用爪一划即可通往无阻。在春暖时节,有一夜,我在睡梦中好像听到小院书房的窗纸响,第二天发现窗棂上果然撕破了一个洞,显然地是有野猫钻了进去。大概是饿极了,进去捉老鼠。我把窗纸补好。不料第二天猫又来,仍从原处出入,这就使我有些不耐烦,一之已甚岂可再乎?第三天又发生同样情形,而且把书桌书架都弄得凌乱不堪,书桌上印了无数的梅花印,我按捺不住了。我家的厨师是一个足智多谋的人,除了调和鼎鼐之外还贯通不少的左道旁门,他因为厨房里的肉常常被猫拖拉到灶下,鱼常被猫叼着上了墙头,怀恨于心,于是殚智竭力,发明了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捕猫方法。法用铁丝一根,在窗棂上猫经常出入之处钉一个铁钉,铁丝一端系牢在铁钉之上,另一端在铁丝上做一活扣,使铁丝作圆箍形,把圆箍伸缩到适度放在窗棂上,便诸事完备,静待活捉。猫窜进屋的时候前腿伸入之后身躯势必触到铁丝圆箍,于是正好套在身上,活生生悬在半空,愈挣扎则圆箍愈紧。厨师看我为猫所苦无计可施,遂自告奋勇为我在书房窗上装置了这么一个机关。我对他起初并无信心,姑妄从之。但是当天夜里居然有了动静。早晨起来一看,一只瘦猫奄奄一息地赫然挂在那里!
厨师对于捉到的猫向来执法如山,不稍宽假,我看了猫的那副可怜相直为它缓颊。结果是从轻发落予以开释,但是厨师坚持不能不稍予膺惩,即在猫身上原来的铁丝系上一只空罐头,开启街门放它一条生路。只见猫一溜烟似的稀里哗啦地拖着罐头绝尘而去,像是新婚夫妇的汽车之离教堂去度蜜月。跑得愈快,罐头响声愈大,猫受惊乃跑得更快,惊动了好几条野狗在后面追赶,黄尘滚滚,一瞬间出了巷口往北而去。它以后的遭遇如何我不知道,我心想它吃了这个苦头以后绝对不会再光顾我的书房。窗户纸重新糊好,我准备高枕而眠。
当天夜里,听见铁罐响,起初是在后院砖地上哗啷哗啷地响,随后像是有东西提着铁罐猱升跨院的枣树,终乃在我的屋瓦上作响。屋瓦是一垄一垄的,中有小沟,所以铁罐越过瓦垄的声音是咯噔咯噔地清晰可辨。我打了一个冷战,难道那只猫的阴魂不散?它拖着铁罐子跑了一天,藏躲在什么地方,终于夤夜又复光临寒舍?我家究竟有什么东西值得使它这样的念念不忘?
哗啷一声,铁罐坠地,显然是铁丝断了。几乎同时,噗的一声,猫顺着我窗前的丁香树也落了地。它低声地呻吟了一声,好像是初释重负后的一声叹息。随后我的书房窗纸又撕破了——历史重演。
这一回我下了决心,我如果再度把它活捉,要用重典,不是系一个铁罐就能了事。我先到书房里去查看现场,情况有一些异样,大书架接近顶棚最高的一格有几本书撒落在地上。倾耳细听,书架上有呼噜呼噜的声音。怎么猫找到了这个地方来酣睡?我搬了高凳爬上去窥视,吓我一大跳,原来是那只瘦猫拥着四只小猫在喂奶!
四只小猫是黑白花的,咕咕容容地在猫的怀里乱挤,好像眼睛还没有睁开,显然是出生不久。在车船上遇到有妇人生产,照例被视为喜事,母子好像都可以享受好多的优待。我的书房里如今喜事临门,而且一胎四个,原来的一腔怒火消去了不少。天地之大德曰生,这道理本该普及于一切有情。猫为了它的四只小猫,不顾一切地冒着危险回来喂奶,伟大的母爱实在是无以复加!
猫的秘密被我发现,感觉安全受了威胁,一夜的工夫它把四只小猫都叼离书房,不知运到什么地方去了。
[book_title]第二辑
好书谈
从前有一个朋友说,世界上的好书,他已经读尽,似乎再没有什么好书可看了。当时许多别的朋友不以为然,而较长一些的朋友就更以为狂妄。现在想想,却也有些道理。
世界上的好书本来不多,除非爱书成癖的人(那就像抽鸦片抽上瘾一样的),真正心悦诚服地手不释卷,实在有些稀奇。还有一件最令人气短的事,就是许多最伟大的作家往往没有什么凭借,但却做了后来二三流的人的精神上的财源了。柏拉图、孔子、屈原,他们一点一滴,都是人类的至宝,可是要问他们从谁学来的,或者读什么人的书而成就如此,恐怕就是最善于说谎的考据家也束手无策。这事有点儿怪!难道真正伟大的作家,读书不读书没有什么关系么?读好书或读坏书也没有什么影响么?
叔本华曾经说好读书的人就好像惯于坐车的人,久而久之,就不能在思想上迈步了。这真唤醒人的迷梦不小!小说家瓦塞曼竟又说过这样的话,认为倘若为了要鼓起创作的勇气,只有读二流的作品。因为在读二流的作品的时候,他可以觉得只要自己一动手就准强。倘读第一流的作品却往往叫人减却了下笔的胆量。这话也不能说没有部分的真理。
也许世界上天生有种人是作家,有种人是读者。这就像天生有种人是演员,有种人是观众;有种人是名厨,有种人却是所谓老饕。演员是不是十分热心看别人的戏,名厨是不是爱尝别人的菜,我也许不能十分确切地肯定,但我见过一些作家,却确乎不大爱看别人的作品。如果是同时代的人,更如果是和自己的名气不相上下的人,大概尤其不愿意寓目。我见过一个名小说家,他的桌上空空如也,架上仅有的几本书是他自己的新著,以及自己所编过的期刊。我也曾见过一个名诗人(新诗人),他的唯一读物是《唐诗三百首》,而且在他也尽有多余之感了。这也不一定只是由于高傲,如果分析起来,也许是比高傲还复杂的一种心理。照我想,也许是真像厨子(哪怕是名厨),天天看见油锅油勺,就腻了。除非自己逼不得已而下厨房,大概再不愿意去接触这些家伙,甚而不愿意见一些使他可以联想到这些家伙的物事。职业的辛酸,也有时是外人不晓得的。唐代的阎立本不是不愿意自己的儿子再做画师么?以教书为生活的人,也往往看见别人在声嘶力竭地讲授,就会想到自己,于是觉得“惨不忍闻”。做文章更是一桩呕心血的事,成功失败都要有一番产痛,大概因此之故不忍读他人的作品了。
撇开这些不说,站在一个纯粹读者而论,却委实有好书不多的实感。分量多的书,糟粕也就多。读读杜甫的选集十分快意,虽然有些佳作也许漏过了选者的眼光。读全集怎么样?叫人头痛的作品依然不少。据说有把全集背诵一字不遗的人,我想这种人不是缺乏美感,就只是为了训练记忆。顶讨厌的集子更无过于陆放翁,分量那么大,而佳作却真寥若晨星。反过来,《古诗十九首》,郭璞游仙诗十四首却不能不叫人公认为人类的珍珠宝石。钱钟书的小说里曾说到一个产量大的作家,在房屋恐慌中,忽然得到一个新居,满心高兴,谁知一打听,才知道是由于自己的著作汗牛充栋的结果,把自己原来的房子压塌,而一直落在地狱里了。这话诚然有点儿刻薄,但也许对于像陆放翁那样不知趣的笨伯有一点点儿益处。
古今来的好书,假若让我挑选,我举不出十部。而且因为年龄环境的不同,也不免随时有些更易。单就目前论,我想是:《柏拉图对话录》、《论语》、《史记》、《世说新语》、《水浒传》、《庄子》、《韩非子》,如此而已。其他的书名,我就有些踌躇了。或者有人间:你自己的著作可以不可以列上?我很悲哀,我只有毫不踌躇地放弃附骥之想了。一个人有勇气(无论是糊涂或欺骗)是可爱的,可惜我不能像上海某名画家,出了一套世界名画选集,却只有第一本,那就是他自己的“杰作”!
书
从前的人喜欢夸耀门第,纵不必家世贵显,至少也要是书香人家才能算是相当的门望。书而日香,盖亦有说。从前的书,所用纸张不外毛边连史之类,加上松烟油墨,天长日久密不通风自然生出一股气味,似沉檀非沉檀,更不是桂馥兰熏,并不沁人脾胃,亦不特别触鼻,无以名之,名之曰书香。书斋门窗紧闭,乍一进去,书香特别浓,以后也就不大觉得。现代的西装书,纸墨不同,好像有股煤油味,不好说是书香了。
不管香不香,开卷总是有益。所以世界上有那么多有书癖的人,读书种子是不会断绝的。买书就是一乐,旧日北平琉璃厂、隆福寺街的书肆最是诱人,你迈进门去向柜台上的伙计点点头便直趋后堂,掌柜的出门迎客,分宾主落座,慢慢地谈生意。不要小觑那位书贾,关于目录版本之学他可能比你精。搜访图书的任务,他代你负担,只要他摸清楚了你的路数,一有所获立刻专人把样函送到府上,合意留下翻看,不合意他拿走,和和气气。书价么,过节再说。在这样情形之下,一个读书人很难不染上“书淫”的毛病,等到四面卷轴盈满,连坐的地方都不容易匀让出来,那时候便可以顾盼自雄,酸溜溜地自叹:“丈夫拥书万卷,何假南面百城?”现代我们买书比较方便,但是搜访的乐趣,搜访而偶有所获的快感,都相当地减少了。挤在书肆里浏览图书,本来应该是像牛吃嫩草,不慌不忙的,可是若有店伙眼睛紧盯着你,生怕你是一名雅贼,你也就不会怎样地从容,还是早些离开这是非之地好些。更有些书不裁毛边,干脆拒绝翻阅。
“郝隆七月七日,出日中仰卧,人问其故,曰:‘我晒书。’”(见《世说新语》)郝先生满腹诗书,晒书和日光浴不妨同时举行。恐怕那时候的书在数量上也比较少,可以装进肚里去。司马温公也是很爱惜书的,他告诫儿子说:“吾每岁以上伏及重阳间视天气晴明日,即净几案于当日所,侧群书其上以晒其脑。所以年月虽深,从不损动。”书脑即是书的装订之处,翻叶之处则曰书口。司马温公看书也有考究,他说:“至于启卷,必先几案洁净,藉以茵褥,然后端坐看之。或欲行看,即承以方版,未曾敢空手捧之,非惟手污渍及,亦虑触动其脑。每至看竟一版,即侧右手大指面衬其沿,随覆以次指面,捻而夹过,故得不至揉熟其纸。每见汝辈多以指爪撮起,甚非吾意。”(见《宋稗类钞》)我们如今的图书不这样名贵,并且装订技术进步,不像宋朝的“蝴蝶装”那样的娇嫩,但是读书人通常还是爱惜他的书,新书到手先裹上一个包皮,要晒,要揩,要保管。我也看见过名副其实的收藏家,爱书爱到根本不去读它的程度,中国书则锦函牙签,外国书则皮面金字,庋置柜橱,满室琳琅,真好像是嫏嬛福地,书变成了陈设,古董。
有人说“借书一痴,还书一痴”。有人分得更细:“借书一痴,惜书二痴,索书三痴,还书四痴。”大概都是有感于书之有借无还。书也应该深藏若虚,不可慢藏诲盗。最可恼的是全书一套借去一本,久假不归,全书成了残本。明人谢肇淛编《五杂俎》,记载一位:“虞参政藏书数万卷,贮之一楼,在池中央,小木为徇,夜则去之。榜其门曰:‘楼不延客,书不借人。’”这倒是好办法,可惜一般人难得有此设备。
读书乐,所以有人一卷在手往往废寝忘食。但是也有人一看见书就哈欠连连,以看书为最好的治疗失眠的方法。黄庭坚说:“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这也要看所读的是些什么书。如果读的尽是一些猥屑的东西,其人如何能有书卷气之可言?宋真宗皇帝的劝学文,实在令人难以入耳:“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不过是把书当做敲门砖以遂平生之志,勤读六经,考场求售而已。十载寒窗,其中只是苦,而且吃尽苦中苦,未必就能进入佳境。倒是英国十九世纪的罗斯金,在他的《芝麻与白百合》第一讲里,劝人读书尚友古人,那一番道理不失雅人深致。古圣先贤,成群的名世的作家,一年四季地排起队来立在书架上面等候你来点唤,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行吟泽畔的屈大夫,一邀就到;饭颗山头的李白、杜甫也会连袂而来;想看外国戏,环球剧院的拿手好戏都随时承接堂会;亚里士多德可以把他逍遥廊下的讲词对你重述一遍。这真是读书乐。
我们国内某一处的人最好赌博,所以讳言书,因为书与输同音,读书曰读胜。基于同一理由,许多地方的赌桌旁边忌人在身后读书。人生如博弈,全副精神去应付,还未必能操胜算。如果沾染书癖,势必呆头呆脑,变成书呆,这样的人在人生的战场之上怎能不大败亏输?所以我们要钻书窟,也还要从书窟钻出来。朱晦庵有句:“书册埋头何日了,不如抛却去寻春。”是见道语,也是老实话。
晒书记
《世说新语》:“郝隆七月七日,出日中仰卧,人问其故,曰:‘我晒书。’”
我曾想,这位郝先生直挺挺地躺在七月的骄阳之下,晒得浑身滚烫,两眼冒金星,所为何来?他当然不是在作日光浴,书上没有说他脱光了身子。他本不是刘伶那样的裸体主义者。我想他是故做惊人之状,好引起“人问其故”,他好说出他的那一句惊人之语“我晒书”。如果旁人视若无睹,见怪不怪,这位郝先生也只好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灰尘而去。郝先生的意思只是要向侪辈夸示他的肚里全是书。书既装在肚里,其实就不必晒。
不过我还是很羡慕郝先生之能把书藏在肚里。至少没有晒书的麻烦。我很爱书,但不一定是爱读书。数十年来,书也收藏了一点,可是并没有能尽量地收藏到肚里去。到如今,腹笥还是很俭。所以读到《世说新语》这一则,便有一点惭愧。
先严在世的时候,每次出门回来必定买回一包包的书籍。他喜欢研究的主要是小学,旁及于金石之学,积年累月,收集渐多。我少时无形中亦感染了这个嗜好,见有合意的书即欲购来而后快。限于资力学力,当然谈不到什么藏书的规模。不过汗牛充栋的情形却是体会到了,搬书要爬梯子,晒一次书要出许多汗,只是出汗的是人,不是牛。每晒一次书,全家老小都累得气咻咻然,真是天翻地覆的一件大事。见有衣鱼蛀蚀,先严必定蹙额太息,感慨地说:“有书不读,叫蠹鱼去吃也罢。”刻了一颗小印,曰“饱蠹楼”,藏书所以饱蠹而已。我心里很难过,家有藏书而用以饱蠹,子女不肖,贻先人羞。
丧乱以来,所有的藏书都弃置在家乡,起先还叮嘱家人要按时晒书,后来音信断绝也就无法顾到了。仓皇南下之日,我只带了一箱书籍,辗转播迁,历尽艰苦。曾穷三年之力搜购杜诗六十余种版本,因体积过大亦留在大陆。从此不敢再作藏书之想。此间炎热,好像蠹鱼繁殖特快,随身带来的一些书籍竟被蛀蚀得体无完肤,情况之烈前所未有。日前放晴,运到阶前展晒,不禁想起从前在家乡晒书,往事历历,如在目前。南渡诸贤,新亭对泣,联想当时确有不得不然的道理在。我正在佝偻着背,一册册地拂拭,有客施施然来,看见阶上阶下五色缤纷的群籍杂陈,再看到书上蛀蚀透背的惨状,对我发出轻微的嘲笑道:“读书人竟放任蠹虫猖狂乃尔!”我回答说:“书有未曾经我读,还需拿出曝晒,正有愧于郝隆;但是造物小儿对于人的身心之蛀蚀,年复一年,日益加深,使人意气消沉,使人形销骨毁,其惨烈恐有甚于蠹鱼之蛀书本者。人生贵适意,蠹鱼求一饱,两俱相忘,何必戚戚?”客嘿然退。乃收拾残卷,抱入室内。而内心激动,久久不平,想起饱蠹楼前趋庭之日,自惭老大,深愧未学,忧思百结,不得了脱,夜深人静,爰濡笔为之记。
纽约的旧书铺
我所看见的在中国号称“大”的图书馆,有的还不如纽约下城十四街的旧书铺。纽约的旧书铺是极引诱人的一种去处,假如我现在想再到纽约去,旧书铺是我所要首先去流连的地方。
有钱的人大半不买书,买书的人大半没有多少钱。旧书铺里可以用最低的价钱买到最好的书。我用三块五角钱买到一部Jewett译的《柏拉图全集》,用一块钱买到第三版的《亚里士多德之诗与艺术的学说》就是最著名的那个Butcher的译本——这是我买便宜书之最高的纪录。
罗斯丹的戏剧全集,英文译本,有两大厚本,定价想来是不便宜,有一次我陪着一位朋友去逛旧书铺,在一家看到全集的第一册,在另一家又看到全集的第二册,我们便不动声色地用五角钱买了第一册,又用五角钱买了第二册。用同样的方法我们在三家书铺又拼凑起一部《品内罗戏剧全集》。后来我们又想如法炮制拼凑一部《易卜生全集》,无奈工作太伟大了,没有能成功。
别以为买旧书是容易事。第一,你这两条腿就受不了,串过十几家书铺以后,至少也要三四个钟头,则两腿谋革命矣。饿了的时候,十四街有的是卖“热狗”的,腊肠似的鲜红的一条肠子夹在两片面包里,再涂上一些芥末,颇有异味。再看看你两只手,可不得了,至少有一分多厚的灰尘。然后你左手挟着一包,右手提着一包,在地底电车里东冲西撞地踉跄而归。
书铺老板比买书的人精明。什么样的书有什么样的行市,你不用想骗他。并且买书的时候还要仔细,有时候买到家来便可发现版次的不对,或竟脱落了几十页。遇到合意的书不能立刻就买,因为顶痛心的事无过于买妥之后走到别家价钱还要便宜;也不能不立刻就买,因为才一回头的工夫,手长的就许先抢去了。这里面颇有一番心机。
在中国买英文书,价钱太贵还在其次,简直的就买不到。因此我时常的忆起纽约的旧书铺。
写字
在从前,写字是一件大事,在“念背打”教育体系当中占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从描红模子的横平竖直,到写墨卷的黑大圆光,中间不知有多大艰苦。记得小时候写字,老师冷不防地从你脑后把你的毛笔抽走,弄得你一手掌的墨,这证明你执笔不坚,是要受惩罚的。这样恶作剧还不够,有的在笔管上套大铜钱,一个,两个,乃至三四个,摇动笔管只觉头重脚轻,这原理是和国术家腿上绑沙袋差不多,一旦解开重负便会身轻似燕极尽飞檐走壁之能事,如果练字的时候笔管上驮着好几两重的金属,一旦握起不加附件的竹管,当然会龙飞蛇舞,得心应手了。写一寸径的大字,也有人主张用悬腕法,甚至悬肘法,写字如站桩,挺起腰板,咬紧牙关,正襟危坐,道貌岸然,在这种姿态中写出来的字,据说是能力透纸背。现代的人无须受这种折磨。“科举”已经废除了,只会写几个“行”、“阅”、“如拟”“照办”,便可为官。自来水笔代替了毛笔,横行左行也可以应酬问世,写字一道,渐渐地要变成“国粹”了。
当做一种艺术看,中国书法是很独特的。因为字是艺术,所以什么“永字八法”之类的说教,其效用也就和“新诗作法”、“小说作法”相差不多。绳墨当然是可以教的,而巧妙各有不同,关键在于个人。写字最容易泄露一个人的个性,所谓“字如其人”大抵不诬。如果每个字都方方正正,其人大概拘谨;如果伸胳臂拉腿的都逸出格外,其人必定豪放;字瘦如柴,其人必如排骨;字如墨猪,其人必近于“五百斤油”。所以郑板桥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倾斜古怪,才和他那吃狗肉傲公卿的气概相称,颜鲁公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端庄凝重,才和他的临难不苟的品格相合,其间无丝毫勉强。
在“文字国”里,需要写字的地方特别多。擘窠大字至蝇头小楷,都有用途。可惜的是,写字的人往往不能用其所长,且常用错了地方。譬如,凿石摹壁的大字,如果不能使山川生色,就不如给当铺酱园写写招牌,至不济也可以给煤栈写“南山高煤”。有些人的字不宜在壁上题诗,改写春联或“抬头见喜”就合适得多。有的人写字技术非常娴熟,在茶壶盖上写“一片冰心”是可以胜任的,却偏爱给人题跋字画。中堂条幅对联,其实是人人都可以写的,不过悬挂的地点应该有个分别,有的宜于挂在书斋客堂,有的宜于挂在饭铺理发馆,求其环境配合,气味相投,如是而已。
“善书者不择笔”,此说未必尽然,秃笔写铁线篆,未尝不可,临赵孟“心经”就有困难。字写得坚挺俊俏,所用大概是尖毫。笔墨纸砚,对于字的影响是不可限量的。有时候写字的人除了工具之外还讲究一点特殊的技巧,最妙者无过于某公之一笔虎,八尺的宣纸,布满了一个虎字,气势磅礴,一气呵成,尤其是那一直竖,顶天立地的笔直一根杉木似的,煞是吓人。据说,这是有特别办法的,法用马弁一名,牵着纸端,在写到那一竖的时候把笔顿好,喊一声“拉”,马弁牵着纸就往后扯,笔直的一竖自然完成。
写字的人有瘾,瘾大了就非要替人写字不可,看着人家的白扇面,就觉得上面缺点什么,至少也应该有“精气神”三个字。相传有人爱写字,尤其是爱写扇子,后来腿坏,以至无扇可写;人问其故,原来是大家见了他就跑,他追赶不上了。如果字真写到好处,当然不需腿健,但写字的人究竟是腿健者居多。
诗人
有人说:“在历史里一个诗人似乎是神圣的,但是一个诗人在隔壁便是个笑话。”这话不错。看看古代诗人画像,一个个的都是宽衣博带,飘飘欲仙,好像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辋川图》里的人物,弈棋饮酒,投壶流觞,一个个的都是儒冠羽衣,意态萧然,我们只觉得摩诘当年,千古风流,而他在苦吟时堕入醋瓮里的那副尴尬相,并没有人给他写画流传。我们凭吊浣花溪畔的工部草堂,遥想杜陵野老典衣易酒卜居茅茨之状,吟哦沧浪,主管风骚,而他在耒阳狂啖牛炙白酒胀饫而死的景象,却不雅观。我们对于死人,照例是隐恶扬善,何况是古代诗人,篇章遗传,好像是痰唾珠玑,纵然有些小小乖僻,自当加以美化,更可资为谈助。王摩诘堕入醋瓮,是他自己的醋瓮,不是我们家的水缸,杜工部旅中困顿,累的是耒阳知县,不是向我家叨扰。一般人读诗,犹如观剧,只是在前台欣赏,并无须侧身后台打听优伶身世,即使刺听得多少奇闻逸事,也只合作为梨园掌故而已。
假如一个诗人住在隔壁,便不同了。虽然几乎家家门口都写着“诗书继世长”,懂得诗的人并不多。如果我是一个名利中人,而隔壁住着一个诗人,他的大作永远不会给我看,我看了也必以为不值一文钱,他会给我以白眼,我看他一定也不顺眼。诗人没有常光顾理发店的,他的头发做飞蓬状,做狮子狗状,做艺术家状。他如果是穿中装的,一定像是算命瞎子,两脚泥;他如果是穿西装的,一定是像卖毛毯子的白俄,一身灰;他游手好闲;他白昼做梦;他无病呻吟;他有时深居简出,闭门谢客;他有时终年流浪,到处为家;他哭笑无常;他饮食无度;他有时贫无立锥;他有时挥金似土;如果是个女诗人,她口里可以衔只大雪茄;如果是男的,他向各形各色的女人去膜拜;他喜欢烟、酒、小孩、花草、小动物——他看见一只老鼠可以做一首诗;他在胸口上摸出一只虱子也会做成一首诗。他的生活习惯有许多与人不同的地方。有一个人告诉我,他曾和一个诗人比邻,有一次同出远游,诗人未带牙刷,据云留在家里为太太使用,问之曰:“你们原来共用一把么?”诗人大惊曰:“难道你们是各用一把么?”
诗人住在隔壁,是个怪物,走在街上尤易引起误会。伯朗宁有一首诗《当代人对诗人的观感》,描写一个西班牙的诗人性好观察社会人生,以致被人误认为是一个特务,这是何等的讥讽!他穿的是一身破旧的黑衣服,手杖敲着地,后面跟着一条秃瞎老狗,看着鞋匠修理皮鞋,看人切柠檬片放在饮料里,看焙咖啡的火盆,用半只眼睛看书摊,谁虐打牲畜谁咒骂女人都逃不了他的注意——所以他大概是个特务,把观察所得呈报国王。看他那个模样儿,上了点年纪,那两道眉毛,亏他的眼睛在下面住着!鼻子的形状和颜色都像鹰爪。某甲遇难,某乙失踪,某丙得到他的情妇——还不都是他干下的事?他费这样大的心机,也不知得多少报酬。大家都说他回家用晚膳的时候,灯火辉煌,墙上挂着四张名画,二十名裸体女人给他捧盘换盏。其实,这可怜的人过的乃是另一种生活,他就住在芒桥边第三家,新油刷的一幢房子,全街的人都可以看见他交叉着腿,把脚放在狗背上,和他的女仆在打纸牌,吃的是酪饼水果,十点钟就上床睡了。他死的时候还穿着那件破大衣,没膝的泥,吃的是面包壳,脏得像一条熏鱼!
这位西班牙的诗人还算是幸运的,被人当做特务,在另一个国度里,这样一个形迹可疑的诗人可能成为特务的对象。
变戏法的总要念几句咒,故弄玄虚,增加他的神秘,诗人也不免几分江湖气,不是谪仙,就是鬼才,再不就是梦笔生花,总有几分阴阳怪气。外国诗人更厉害,做诗时能直接地祷求神助,好像是仙灵附体的样子。
一颗沙里看出一个世界,
一朵野花里看出一个天堂,
把无限抓在你的手掌里,
把永恒放进一刹那的时光。
若是没有一点慧根的人,能说出这样的鬼话么?你不懂?你是蠢才!你说你懂,你便可跻身于风雅之林,你究竟懂不懂,天知道。
大概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做诗人的一段经验。在“怨黄莺儿作对,怪粉蝶儿成双”的时节,看花谢也心惊,听猫叫也难过,诗就会来了,如枝头舒叶那么自然。但是入世稍深,渐渐煎熬成为一颗“煮硬了的蛋”,散文从门口进来,诗从窗户出去了。“嘴唇在不能亲吻的时候才肯唱歌”。一个人如果达到相当年龄,还不失赤子之心,经风吹雨打,方寸间还能诗意盎然,他是得天独厚,他是诗人。
诗不能卖钱。一首新诗,如拈断数根须即能脱稿,那成本还是轻的,怕的是像牡蛎肚里的一颗明珠,那本是一块病,经过多久的滋润涵养才能磨炼孕育成功,写出来到哪里去找顾主?诗不能给富人客厅里摆设作装潢,诗不能给广大的读者以娱乐。富人要的是字画珍玩,大众要的是小说戏剧。诗,短短一橛,充篇幅都不中用。诗是这样无用的东西,所以以诗为业的诗人,如住在你的隔壁,自然是个笑话。将来在历史上能否就成为神圣,也很渺茫。
音乐
一个朋友来信说:“……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烦恼过。住在我的隔壁的是一群在×××服务的女孩子,一回到家便大声歌唱,所唱的无非是些××歌曲,但是她们唱的腔调证明她们从来没有考虑过原制曲者所要产生的效果。我不能请她们闭嘴,也不能喊‘通’!只得像在理发馆洗头时无可奈何地用棉花塞起耳朵来……”
我同情于这位朋友,但是他的烦恼不是他一个人有的。我尝想,音乐这样东西,在所有的艺术里,是最富于侵略性的。别种艺术,如图画雕刻,都是固定的,你不高兴欣赏便可以不必寓目,各不相扰;唯独音乐,声音一响,随着空气波荡而来,照直侵入你的耳朵,而耳朵平常都是不设防的,只得毫无抵御地任它震荡刺激。自以为能书善画的人,诚然也有令人不舒服的时候;据说有人拿着素扇跪在一位书画家面前,并非敬求墨宝,而是求他高抬贵手,别糟蹋他的扇子。这究竟是例外情形。书家画家并不强迫人家瞻仰他的作品,而所谓音乐也者,则对于凡是在音波所及的范围以内的人,一律强迫接受,也不管其效果是沁人肺腑,抑是令人作呕。
我的朋友对隔壁音乐表示不满,那情形还不算严重。我曾经领略过一次四人合唱,使我以后对于音乐会一类的集会轻易不敢问津。一阵彩声把四位歌者送上演台,钢琴声响动,四位歌者同时张口,我登时感觉到有五种高低疾徐全然不同的调子乱擂我的耳鼓,四位歌者唱出四个调子,第五个声音是从钢琴里发出来的!五缕声音搅做一团,全不和谐。当时我就觉得心旌战动,飘飘然如失却重心,又觉得身临歧路,彷徨无主的样子。我回顾四座,大家都面面相觑,好像都各自准备逃生,一种分崩离析的空气弥漫于全室。像这样的音乐是极伤人的。
“音乐的耳朵”不是人人有的,这一点我承认,也许我就是缺乏这种耳朵。也许是我的环境不好,使我的这种耳朵,没有适当地发育。我记得在学校宿舍里住的时候,对面楼上住着一位音乐家,还是“国乐”,每当夕阳下山,他就临窗献技,引吭高歌,配着胡琴他唱“我好比……”,在这时节我便按捺不住,颇想走到窗前去大声地告诉他,他好比是什么。我顶怕听胡琴,北平最好的名手××我也听过多少次数,无论他技巧怎样纯熟,总觉得唧唧的声音像是指甲在玻璃上抓。别种乐器,我都不讨厌,曾听古琴弹奏一段“梧桐雨”,琵琶乱弹一段“十面埋伏”,都觉得那确是音乐,唯独胡琴与我无缘。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里曾说起有人一听见苏格兰人的风笛便要小便,那只是个人的怪癖。我对胡琴的反感亦只是一种怪癖吧?皮黄戏里的青衣花旦之类,在戏院广场里令人毛发倒竖,若是清唱则尤不可当,嘤然一叫,我本能地要抬起我的脚来,生怕是脚底下踩了谁的脖子!近听汉戏,黑头花脸亦唧唧锐叫,令人坐立不安;秦腔尤为激昂,常令听者随之手忙脚乱,不能自已。我可以听音乐,但若声音发自人类的喉咙,我便看不得粗了脖子红了脸的样子。我看着危险!我着急。
真正听京戏的内行人怀里揣着两包茶叶,踱到边厢一坐,听到妙处,摇头摆尾,随声击节,闭着眼睛体味声调的妙处,这心情我能了解,但是他付了多大的代价!他听了多少不愿意听的声音才能换取这一点音乐的陶醉!到如今,听戏的少,看戏的多。唱戏的亦竟以肺壮气长取胜,而不复重韵味,惟简单节奏尚是多数人所能体会,铿锵的锣鼓,油滑的管弦,都是最简单不过的,所以缺乏艺术教养的人,如一般大腹贾、大人先生、大学教授、大家闺秀、大名士、大豪绅,都趋之若鹜,自以为是在欣赏音乐!
在中西文化的交流中,我们的音乐(戏剧除外)也在蜕变,从“毛毛雨”起以至于现在流行×××之类,都是中国小调与西洋某一级音乐的混合,时而中菜西吃,时而西菜中吃,将来成为怎样的定型,我不知道。我对音乐既不能作丝毫贡献,所以也很坦然地甘心放弃欣赏音乐的权利,除非为了某种机缘必须“共襄盛举”不得不到场备员。至于像我的朋友所抱怨的那种隔壁歌声,在我则认为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恰如我们住在屠宰场的附近便不能不听见猪叫一样,初听非常凄绝,久后亦就安之。夜深人静,荒凉的路上往往有人高唱“一马离了西凉界……”我原谅他,他怕鬼,用歌声来壮胆,其行可恶,其情可悯。但是在天微明时练习吹喇叭,则是我所不解。“打——答——大——滴——”一声比一声高高到声嘶力竭,吹喇叭的人显然是很吃苦,可是把多少人的睡眠给毁了,为什么不在另一个时候练习呢?
在原则上,凡是人为的音乐,都应该宁缺毋滥。因为没有人为的音乐,顶多是落个寂寞。而按其实,人是不会寂寞的。小孩的哭声、笑声、小贩的吆喝声、邻人的打架声、市里的喧豗声,到处“吃饭了么?”“吃饭了么?”的原是应酬而现在变成性命交关的问答声——实在寂寞极了,还有村里的鸡犬声!最令人难忘的还有所谓天籁。秋风起时,树叶飒飒的声音,一阵阵袭来,如潮涌;如急雨;如万马奔腾;如衔枚疾走;风定之后,细听还有枯干的树叶一声声地打在阶上。秋雨落时,初起如蚕食桑叶,窸窸窣窣,继而淅淅沥沥,打在蕉叶上清脆可听。风声雨声,再加上虫声鸟声,都是自然的音乐,都能使我发生好感,都能驱除我的寂寞,何贵乎听那“我好比……我好比……”之类的歌声?然而此中情趣,不足为外人道也。
画展
我参观画展,常常感觉悲哀。大抵一个人不到山穷水尽的时候,不肯把他所能得到的友谊一下子透支净尽,所以也就不会轻易开画展。门口横挂着一条白布,如果把上面的“画展”二字掩住,任何人都会疑心是追悼会。进得门去“一片缟素”,仔细一看,是一幅幅的画,三三两两的来宾在那里指指点点,唧唧喳喳,有的苦笑,有的撇嘴,有的愁眉苦脸,有的挤眉弄眼,大概总是面带戚容者居多。屋角里坐着一个蓬首垢面的人,手心上直冒冷汗,这一位大概就是精通六法的画家。好像这不是欣赏艺术的地方,而是仁人君子解囊救命的地方。这一幅像八大,那一幅像石涛,幅幅后面都隐现着一个面黄肌瘦嗷嗷待哺的人影,我觉得惨。
任凭你参观的时候是多么早,总有几十幅已经标上了红签,表示已被人赏鉴而订购了。可能是真的。因为现在世界上是有一种人,他有力量造起亭台楼阁,有力量设备天棚鱼缸石榴树肥狗胖丫头,偏偏白汪汪的墙上缺少几幅画。这种人很聪明,他的品位是相当高的,他不肯在大厅上挂起福禄寿三星,也不肯挂刘海戏金蟾,因为这是他心里早已有的,一闭眼就看得清清楚楚用不着再挂在面前,他要的是近似四王吴恽甚至元四大家之类的货色。这一类货色是任何画展里都不缺乏的,所以我说那些红签可能是真的,虽然是在开幕以前即已成交。不过也不一定全是真的,第一天三十个红签,如果生意兴隆,有些红签是要赶快取下的,免得耽误了真的顾主,所以第二天就许只剩二十个红签,千万不要以为有十个悬崖勒马的人又退了货。
一幅画如何标价,这虽不见于六法,确是一种艺术。估价要根据成本,此乃不易之论。纸张的质料与尺寸,一也;颜料的种类与分量,二也;裱褙的款式与工料,三也;绘制所用之时间与工力,四也;题识者之身份与官阶,五也——这是全要顾虑到的,至于画的本身之优劣,可不具论。于成本之外应再加多少赢利,这便要看各人心地之薄与脸皮之厚到如何程度了。但亦有两个学说:一个是高抬物价,一幅枯树牛山,硬标上惊人的高价,观者也许咋舌,但是谁也不愿对于风雅显着外行,他至少也要赞叹两声,认为是神来之笔,如果一时糊涂就许订购而去,一个是廉价多卖,在求人订购的时候比较地易于启齿而不太伤感情。
画展闭幕之后,画家的苦难并未终止。他把画一轴轴地毕恭毕敬地送到顾主府上,而货价的交割是遥遥无期的。他需要踵门乞讨。如果遇到“内有恶犬”的人家,逡巡不敢入,勉强叩门而入,门房的颜色更可怕,先要受盘查,通报之后主人也许正在午睡或是有事不能延见,或是推托改日再来,这时节他不能忘,他要隐忍,要有艺术家的修养。几曾看见过油盐店的伙计讨账敢于发急?
画展结束之后,检视行箧,卖出去的是哪些,剩下的是哪些,大概可得如下之结论:着色者易卖,山水中有人物者易卖,花卉中有翎毛者易卖,工细而繁复者易卖,霸悍粗犷吓人惊俗者易卖,章法奇特而狂态可掬者易卖,有大人先生品题者易卖。总而言之,有卖相者易于脱手,无卖相者便“只供自怡悦”了。绘画艺术的水准就在这买卖之间无形中被规定了。下次开画展的时候,多点石绿,多泼胭脂,山水里不要忘了画小人儿,“空亭不见人”是不行的,花卉里别忘了画只鸟儿,至少也要是一只螳螂即了,要细皴细点,要回环曲折,要有层峦叠嶂,要有亭台楼阁,用大笔,用枯墨,一幅山水可以画得天地头不留余地,五尺捶宣也可以描上三朵梅花而尽是空白。在画法上是之谓画蠹,在画展里是之谓成功。
有人以为画展之事是附庸风雅,无补时艰。我倒不这样想。写字、刻印,以及词章考证,哪一样又有补时艰?画展只是一种市场,有无相易,买卖自由,不愧于心,无伤大雅。我怕的是,“蜀山图”里画上一辆卡车,“寒林图”里画上一架飞机。
喝茶
我不善品茶,不通茶经,更不懂什么茶道,从无两腋之下习习生风的经验。但是,数十年来,喝过不少茶,北平的双窨、天津的大叶、西湖的龙井、六安的瓜片、四川的沱茶、云南的普洱、洞庭湖的君山茶、武夷山的岩茶,甚至不登大雅之堂的茶叶梗与满天星随壶净的高末儿,都尝试过。茶是我们中国人的饮料,口干解渴,唯茶是尚。茶字,形近于荼,声近于槚,来源甚古,流传海外,凡是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茶。人无贵贱,谁都有份,上焉者细啜名种,下焉者牛饮茶汤,甚至路边埂畔还有人奉茶。北人早起,路上相逢,辄问讯:“喝茶未?”茶是开门七件事之一,乃人生必需品。
孩提时,屋里有一把大茶壶,坐在一个有棉衬垫的藤箱里,相当保温,要喝茶自己斟。我们用的是绿豆碗,这种碗大号的是饭碗,小号的是茶碗,作绿豆色,粗糙耐用,当然和宋瓷不能比,和江西瓷不能比,和洋瓷也不能比,可是有一股朴实厚重的风貌,现在这种碗早已绝迹,我很怀念。这种碗打破了不值几文钱,脑勺子上也不至于挨巴掌。银托白瓷小盖碗是祖父母专用的,我们看着并不羡慕。看那小小的一盏,两口就喝光,泡两三回就得换茶叶,多麻烦。如今盖碗很少见了,除非是到故宫博物院拜会蒋院长,他那大客厅里总是会端出盖碗茶敬客。再不就是在电视剧中也常看见有盖碗茶,可是演员一手执盖一手执碗缩着脖子啜茶那副狼狈相,令人发噱,因为他不知道喝盖碗茶应该是怎样的喝法。他平素自己喝茶大概一直是用玻璃杯、保温杯之类。如今,我们此地见到的盖碗,多半是近年来本地制造的“万寿无疆”的那种样式,瓷厚了一些;日本制的盖碗,样式微有不同,总觉得有些怪怪的。近有人回大陆,顺便探视我的旧居,带来我三十多年前天天使用的一只瓷盖碗,原是十二套,只剩此一套了,碗沿还有一点磕损,睹此旧物,勾起往日的心情,不禁黯然。盖碗究竟是最好的茶具。
茶叶品种繁多,各有擅场。有友来自徽州,同学清华,徽州产茶胜地,但是他看到我用一撮茶叶放在壶里沏茶,表示惊讶,因为他只知道茶叶是烘干打包捆载上船沿江运到沪杭求售,剩下来的茶梗才是家人饮用之物。恰如北人所谓“卖席的睡凉炕”。我平素喝茶,不是香片就是龙井,多次到大栅栏东鸿记或西鸿记去买茶叶,在柜台前面一站,徒弟搬来凳子让坐,看伙计称茶叶,分成若干小包,包得见棱见角,那份手艺只有药铺伙计可以媲美。茉莉花窨过的茶叶,临卖的时候再抓一把鲜茉莉花放在表面上,所以叫做双窨。于是茶店里经常是茶香花香,郁郁菲菲。父执有名玉贵者,旗人,精于饮馔,居恒以一半香片龙井混合沏之,有香片之浓馥,兼龙井之苦清。吾家效而行之,无不称善。花以人名,乃径呼此茶为“玉贵”,私家秘传,外人无由得知。
其实,清茶最为风雅。抗战前造访知堂老人于苦茶庵,主客相对总是有清茶一盅,淡淡的、涩涩的、绿绿的。我曾屡侍先君游西子湖,从不忘记品尝当地的龙井,不需要攀登南高峰风篁岭,近处平湖秋月就有上好的龙井茶,开水现冲,风味绝佳。茶后进藕粉一碗,四美具矣。正是“穿牖而来,夏日清风冬日日;卷帘相见,前山明月后山山”(骆成骧联)。有朋自六安来,贻我瓜片少许,叶大而绿,饮之有荒野的气息扑鼻。其中西瓜茶一种,真有西瓜风味。我曾过洞庭,舟泊岳阳楼下,购得君山茶一盒。沸水沏之,每片茶叶均如针状直立漂浮,良久始舒展下沉,味品清香不俗。
初来台湾,粗茶淡饭,颇想倾阮囊之所有在饮茶一端偶作豪华之享受。一日过某茶店,索上好龙井,店主将我上下打量,取八元一斤之茶叶以应,余示不满,乃更以十二元者奉上,余仍不满,店主勃然色变,厉声曰:“买东西,看货色,不能专以价钱定上下。提高价格,自欺欺人耳!先生奈何不察?”我爱其憨直。现在此茶店门庭若市,已成为业中之翘楚。此后我饮茶,但论品位,不问价钱。
茶之以浓酽胜者莫过于功夫茶。《潮嘉风月记》说功夫茶要细炭初沸连壶带碗泼浇,斟而细呷之,气味芳烈,较嚼梅花更为清绝。我没嚼过梅花,不过我旅居青岛时有一位潮州澄海朋友,每次聚饮酩酊,辄相偕走访一潮州帮巨商于其店肆。肆后有密室,烟具、茶具均极考究,小壶小盅有如玩具。更有娈婉卯童伺候煮茶、烧烟,因此经常饱吃功夫茶,诸如铁观音、大红袍,吃了之后还携带几匣回家。不知是否故弄玄虚,谓炉火与茶具相距以七步为度,沸水之温度方合标准。举小盅而饮之,若饮罢径自返盅于盘,则主人不悦,须举盅至鼻头猛嗅两下。这茶最有解酒之功,如嚼橄榄,舌根微涩,数巡之后,好像是越喝越渴,欲罢不能。喝功夫茶,要有工夫,细呷细品,要有设备,要人服侍,如今乱糟糟的社会里谁有那么多的工夫?红泥小火炉哪里去找?伺候茶汤的人更无论矣。普洱茶,漆黑一团,据说也有绿色者,泡烹出来黑不溜秋,粤人喜之。在北平,我只在正阳楼看人吃烤肉,吃得口滑肚子膨亨不得动弹,才高呼堂倌泡普洱茶。四川的沱茶亦不恶,唯一般茶馆应市者非上品。台湾的乌龙,名震中外,大量生产,佳者不易得。处处标榜冻顶,事实上哪里有那么多的冻顶?
喝茶,喝好茶,往事如烟。提起喝茶的艺术,现在好像谈不到了,不提也罢。
相声记
我要记的不是听相声,而是我自己说相声。
在抗战期间有一次为了筹什么款开游艺大会,有皮黄,有洋歌,有杂耍。少不了要一段相声。后台老板瞧中了老舍和我,因为我们两个平素就有点儿贫嘴刮舌,谈话就有一点像相声,而且焦德海、草上飞也都瞻仰过。别的玩意儿不会,相声总还可以凑和。老舍的那一口北平话真是地道,又干脆又圆润又沉重,而且土音土语不折不扣,我的北平话稍差一点儿,真正的北平人以为我还行,外省人而自以为会说官话的人就认为我说得不大纯粹。老舍的那一张脸,不用开口就够引人发笑,老是绷着脸,如果龇牙一笑,能立刻把笑容敛起,像有开关似的。头顶上乱蓬蓬的一撮毛,没梳过,倒垂在又黑又瘦的脸庞上。衣领大约是太大了一点儿,扣上纽扣还是有点儿松,把那个又尖又高的“颏里嗉(北平土话,谓喉结)”露在外面。背又有点儿驼,迈着八字步。真是个相声的角色。我比较起来,就只好去(当)那个挨打的。我们以为这事关抗战,义不容辞,于是就把这份差事答应了下来。老舍挺客气,决定头一天他逗我捧,第二天我逗他捧。不管谁逗谁捧,事实上我总是那个挨打的。
本想编一套新词儿,要与抗战有关,那时候有这么一股风气,什么都讲究抗战,在艺坛上而不捎带上一点儿抗战,有被驱逐出境的危险。老舍说:“不,这玩意儿可不是容易的,老词儿都是千锤百炼的,所谓雅俗共赏,您要是自己编,不够味儿。咱们还是挑两段旧的,只要说得好,陈旧也无妨。”于是我们选中了《新洪洋洞》、《一家六口》。老舍的词儿背得烂热,前面的帽子也一点儿不含糊,真像是在天桥长大的。他口授,我笔记。我回家练了好几天,醒来睁开眼就嚷:“你是谁的儿子……我是我爸爸的儿子……”家里人听得真腻烦。我也觉得一点儿都不好笑。
练习熟了,我和老舍试着预演一次。我说爸爸儿子的乱扯,实在不大雅,并且我刚说爸爸二字,他就“啊”一声,也怪别扭的。他说:“不,咱们中国群众就爱听这个,相声里面没有人叫爸爸就不是相声。这一节可千万删不得。”对,中国人是觉得当爸爸是便宜事。这就如同做人家的丈夫也是便宜事一样。我记得抬滑竿的前后二人喜欢一唱一答,如果他们看见迎面走来一位摩登女郎,前面的就喊:“远看一朵花。”后面的接声说:“叫我的儿子喊他妈!”我们中国人喜欢在口头上讨这种阿Q式的便宜,所谓“夜壶掉了把儿”,就剩了一个嘴了。其实做了爸爸或丈夫,是否就是便宜,这笔账只有天知道。
照规矩说相声得有一把大折扇,到了紧要关头,敲在头上,“啪”的一声,响而不疼,我说:“这可以免了。”老舍说,“行,虚晃一下好了,别真打。可不能不有那么一手儿,否则煞不住。”
一切准备停当,游艺大会开幕了,我心里直扑通。我先坐在池子里听戏,身旁一位江苏模样的人说了:“你说什么叫相声?”旁边另一位高明的人说:“相声,就是昆曲。”我心想真糟。
锣鼓歇了,轮到相声登场。我们哥儿俩大摇大摆地踱到台前,深深地向观众鞠了一躬,然后一边一块,面部无表情,直挺挺地一站,两件破纺绸大褂,一人一把大扇子。台下已经笑不可抑。老舍开言道,“刚才那个小姑娘的洋歌唱得不错。”我说:“不错!”一阵笑。“现在咱们两个小小子儿伺候一段相声”,又是一阵笑。台下的注意力已经被抓住了。后台刚勾上半个脸的张飞也蹭到台上听来了。
老舍预先嘱咐我,说相声讲究“皮儿薄”。一戳就破。什么叫“皮儿薄”,就是说相声的一开口,底下就得立刻哗的一阵笑,一点儿不费事。这一回老舍可真是“皮儿薄”,他一句话,底下是一阵笑,我连捧的话都没法说了,有时候我们需要等半天笑的浪潮消下去之后才能继续说。台下越笑,老舍的脸越绷,冷冰冰的像是谁欠他二百两银子似的。
最令观众发笑的一点是我们所未曾预料到的。老舍一时兴起,忘了他的诺言,他抽冷子恶狠狠地拿扇子往我头上敲来,我看他来势不善往旁一躲,扇子不偏不倚地正好打中我的眼镜框上,眼镜本来很松,平常就往往出溜到鼻尖上,这一击可不得了,哗啦一声,眼镜掉下来了,我本能地两手一捧,把眼镜接住了。台下鼓掌喝彩大笑,都说这一手儿有功夫。
我们的两场相声,给后方的几百个观众以不少的放肆的大笑,可是我很惭愧,内容与抗战无关。人生难得开口笑。我们使许多愁眉苦脸的人开口笑了。事后我在街上行走,常有人指指点点地说:“看,那就是那个说相声的!”
演戏记
人生一出戏,世界一舞台,这是我们所熟知的,但是“戏中戏”还不曾扮演过,不无遗憾。有一天,机缘来了,说是要筹什么款,数目很大,义不容辞,于是我和几个朋友便开始筹划。其实我们都没有舞台经验,平素我们几个人爱管闲事,有的是嗓门大,有的是爱指手画脚吹胡瞪眼的,竟被人误认为有表演天才。我们自己也有此种误会,所以毅然决定演戏。
演戏的目的是为筹款,所以我们最注意的是不要赔钱。因此我们作了几项重要决定:第一是借用不花钱的会场,场主说照章不能不收费,不过可以把照收之费如数地再捐出来,公私两便。第二是请求免税,也照上述公私两便的办法解决了。第三是借幕,借道具,借服装,借景片,借导演,凡能借的全借,说破了嘴跑断了腿,全借到了。第四是同人公议,结账赚钱之后才可以“打牙祭”,结账以前只有开水恭候。这样,我们的基本保障算是有了。
选择剧本也很费心思,结果选中了一部翻译的剧本,其优点是五幕只要一个布景,内中一幕稍稍挪动一下就行,省事,再一优点是角色不多,四男三女就行了。是一出悲剧,广告上写的是“恐怖,紧张……”,其实并不,里面还有一点警世的意味,颇近于所谓“社会教育”。
分配角色更困难了,谁也不肯做主角,怕背戏词。一位山西朋友自告奋勇,他小时候上过台,后来一试,一大半声音都是从鼻子里面拐弯抹角而出,像是脑后音,招得大家哄堂。最后这差事落在我的头上。
排演足足有一个月的时间,每天公余大家便集合在小院里,怪声怪气地乱嚷嚷一阵,多半的时间消耗在笑里,有一个人扑哧一声,立刻传染给大家,全都前仰后合了,导演也忍俊不禁,勉强按着嘴,假装正经,小脸憋得通红。四邻的孩子们是热心的观众,爬上山头,翻过篱笆,来看这一群小疯子。一幕一幕地排,一景一景地抽,戏词部位姿式忘了一样也不行,排到大家头昏涨脑心烦意乱的时候,导演宣布可以上演了。先预演一次。
一辈子没演过戏,演一回戏总得请请客。有些帮忙的机关代表不能不请,有些地头蛇不能不请,有些私人的至亲好友七姑姑八姨也不能不请,全都趁这次预演的机会一总做个人情。我们借的剧场是露天的,不,有个大席棚。戏台是真正砖瓦砌盖的。剧场可容千把人。预演那一晚,请的客衮衮而来,一霎间就坐满了。三声锣响,连拉带扯地把幕打开了。
我是近视眼,去了眼镜只见一片模糊。将近冬天,我借的一身单薄西装,冻出一身鸡皮疙瘩。我一上台,一点儿也不冷,只觉得热,因为我的对手把台词忘了,我接不上去,我的台词也忘了,有几秒钟的工夫两个人干瞪眼,虽然不久我们删去了几节对话仍旧能应付下去,但是我觉得我的汗攻到头上来,脸上全是油彩,汗不得出,一着急,毛孔眼一张,汗进出来了:在光滑的油彩上一条条地往下流。不能揩,一揩变成花脸了。排演时没有大声吼过,到了露天剧场里不由自主地把喉咙提高了,一幕演下来,我的喉咙哑了。导演急忙到后台关照我:“你的声音太大了,用不着那样使劲。”第二幕我根本嚷不出声了。更急,更出汗,更渴,更哑,更急。
天无绝人之路,这一场预演把我累得不可开支之际,天空隐隐起了雷声,越来越近,俄而大雨倾盆。观众一个都没走,并不是我们的戏吸引力太大,是因为雨太骤他们来不及走。席棚开始漏水,观众哄然散,有一部分人照直跳上了舞台避雨,戏算是得了救。我趟着一尺深的水回家,泡了一大碗的“胖大海”,据说可以润喉。我的精神已经总崩溃了,但是明天正式上演,还得精神总动员。
票房是由一位细心而可靠的朋友担任的。他把握着票就如同把握着现钞一样的紧。一包一包的票,一包一包的钱,上面标着姓名标着钱数,一小时结一回账。我们担心的是怕票销不出去,他担心的是怕票预先推销净尽而临时门口没票可卖。所以不敢放胆推票。
第二天正式上演了,门口添了一盏雪亮的水电灯,门口挤满了一圈子的人,可是很少人到窗口买票。时间快到了,我扒开幕缝偷偷一看,疏疏落落几十个人,我们都冷了半截。剧场里来回奔跑的,客少,招待员多。有些客疑心是来得太早,又出去买橘柑去了,又不好强留。顶着急的是那位票房先生。好容易拖了半点钟算是上满了六成座。原来订票的不一定来,真想看戏的大半都在预演时来领教过了。
我的喉咙更哑了,从来没有这样哑过。几幕的布景是一样的,我一着急,把第二幕误会成第三幕了,把对话的对手方吓得张口结舌,蹲在幕后提词的人急得直嚷:“这是第二幕!这是第二幕!”我这才如梦初醒,镇定了一下,勉强找到了台词,一身大汗如水洗的。第三幕上场,导演亲自在台口叮嘱我说:“这是第三幕了。”我这一回倒是没有弄错,可是精神过于集中在这是第几幕,另外又出了差池。我应该在口袋里带几张钞票,做赏钱用,临时一换裤子,把钞票忘了,伸手掏钱的时候,左一摸没有,右一摸没有,情急而智并未生,心想台下也许看不清,握着拳头伸出去,做给钱状,偏偏第一排有个眼快口快的人大声说:“他的手里是空的!”我好窘。
最窘的还不是这个。这是一出悲剧,我是这悲剧的主角,我表演的时候并没有忘记这一点,我动员了我所有的精神上的力量,设身处地地想我即是这剧里的人物,我激动了真的情感,我觉得我说话的时候,手都抖了,声音都颤了,我料想观众一定也要受感动的,但是,不。我演到最重要的关头,我觉得紧张得无以复加了,忽然听得第一排上一位小朋友指着我大声地说:“你看!他像贾波林!”紧接着是到处扑哧扑哧的笑声,悲剧的氛围完全消逝了。我注意看,前几排观众大多数都张着口带着笑容地在欣赏这出可笑的悲剧。我好生惭愧。事后对镜照看,是有一点像贾波林,尤其是化装没借到胡子,现做嫌费事,只在上唇用墨笔抹了一下,衬上涂了白灰的脸,加上黑黑的两道眉,深深的眼眶,举止动作又是那样僵硬,不像贾波林像谁?我把这情形报告了导演,他笑了,但是他给了我一个很伤心的劝慰:“你演得很好,我劝你下次演戏挑一出喜剧。”
还有一场呢。我又喝了一天“胖大海”。嗓音还是沙愣愣的。这一场上座更少了,离开场不到二十分钟,性急的演员扒着幕缝向外看,回来报告说:“我数过了一、二、三,一共三个人。”等一下又回来报告,还是一、二、三,一共三个人。我急了,找前台主任,前台主任慌作一团,对着一排排的空椅发怔。旁边有人出主意,邻近的××学校的学生可以约来白看戏。好,就这么办。一声呼啸,不大的工夫,调来了二百多。开戏了。又有人出主意,把大门打开,欢迎来宾,不大的工夫座无隙地。我们打破了一切话剧上座的纪录。
戏演完了,我的喉咙也好了。遇到许多人,谁也不批评戏的好坏,见了面只是道辛苦。辛苦确实是辛苦了,此后我大概也不会再演戏。就是喜剧也不敢演,怕把喜剧又演成悲剧。
事后结账,把原拟的照相一项取消,到“三六九”打了一次牙祭。净余二千一百二十八元,这是筹款的结果。
看报
早晨起来,盥洗完毕,就想摊开报纸看看。或是斜靠在沙发上,跷起一条腿,仰着脖子,举着报纸看。或是铺在桌面上,摘下老花眼镜,一目十行或十目一行地看。或是携进厕所,细吹细打翻来过去地看。各极其态,无往不宜。假使没有报看,这一天的秩序就要大乱,浑身不自在,像是硬断毒瘾所谓“冷火鸡”。翻翻旧报纸看看,那不对劲,一定要热烘烘地刚从报馆出炉的当天的报纸看了才过瘾。报纸上有什么东西这样摄人魂魄令人倾倒?惊天动地的新闻、回肠荡气的韵事,不是天天有的。不过,大大小小的贪赃枉法的事件、形形色色的社会新闻,以及五花八门的副刊,多少都可以令人开胃醒脾,耳目一新。抛下报纸便可心安理得地去做一个人一天该做的事去了。有些人肝火旺,看了报上少不了的一些不公道的事、颟顸糊涂的事、泄气的事、腌臜的事,不免吹胡瞪眼,破口大骂。这也好,让他发泄一下免得积郁成疾。也有些人专门识小,何处失火、何人跳楼、何家遭窃、何人被绑,乃至于哪家的猪有五条腿、哪家的孩子有两个头,都觉得趣味横生,可资谈助。报纸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怎可一日无此君?
我看报也有瘾。每天四五份报纸,幸亏大部分雷同,独家报道并不多,只有副刊争奇竞秀各有千秋,然而浏览一过择要细看,差不多也要个把钟头。有时候某一报纸缺席,心里辄为之不快,但是想想送报的人长年的栉风沐雨,也许有个头痛脑热,偶尔歇工,也就罢了。过阴历年最难堪,报馆休假好几天,一张半张的凑和,乏味之至。直到我自己也在报馆做一点事,才体会到报人也需要逢年轻松几天,这才能设身处地不忍深责。
报纸以每日三张为限,广告至少占去一半以上,这也有好处,记者先生省却不少编撰之劳,广告客户大收招徕生意之效,读者亦可节省一点宝贵时间。就是广告有时也很有趣。近年来结婚启事好像少了,大概是因为红色炸弹直接投寄收效较宏。可是讣闻还是相当多,尤其是死者若是身兼若干董监事,则一排讣闻分别并列,蔚为壮观。不知是谁曾经说过:“你要知道谁是走方郎中江湖庸医么,打开报纸一索便得。”可是医师的广告渐渐少了,药物广告也不若以前之多了。密密麻麻的分类广告,其中藏龙卧虎,有时颇有妙文,常于无意中得之。
报纸以三张为限,也很好。看完报纸如何打发,是一个问题,沿街叫喊“酒乾唐贝波”的人好像现已不常见。外国的报纸动辄一百多页,星期天的报纸多到五百页不算稀奇。报童送报无论是背负还是小车拉曳,都有不胜负荷之状。看完报纸之后通常是积有成数往垃圾桶里一丢,也有人不肯暴殄天物,一大批一大批地驾车送到指定地点做打纸浆之用。我们报纸张数少,也够麻烦,一个月积攒下来也够一大堆,小小几坪的房间如何装得下?不知有人想到过没有,旧报纸可以拿去做纸浆,收物资循环之效。
从前老一辈的人,大概是敬惜字纸,也许是爱惜物资,看完报纸细心折叠,一天一沓,一月一捆,结果是拿去卖给小贩,小贩拿去卖给某些店铺,作为包装商品之用。旧报纸如何打发固是问题,我较更关心的是,看报似乎也有看报的道德,无论在什么场合,看完报纸应该想到还有别人要看,所以应该稍加整理、稍加折叠。我不期望任谁看过报纸还能折叠得见棱见角,如军事管理之叠床被要叠得像一块豆腐干,那是陈义过高近于奢望,但是我也看不得报纸凌乱地抛在桌上、椅上、地上,像才经过一场洗劫。
有一阵电视上映出两句标语:饭前洗手,饭后漱口。实在很好,功德无量。我发现看完报纸之后也要洗手。看完报纸之后十根手指像是刚搓完煤球。外国报纸好像污染得好一些,我不知道他们用的油墨是什么牌子的。
看报也常误事。我一年之内有过因为看报,而烧黑了三个煮菜锅的纪录。这是我对于报纸的功能之最高的称颂。报纸能令人忘记锅里煮着东西!
厨房
从前有教养的人家子弟,永远不走进下房或是厨房,下房是仆人起居之地,厨房是庖人治理膳羞之所,湫隘卑污,故不宜厕身其间。厨房多半是在什么小跨院里,或是什么不显眼的角落(旮旯儿),而且常常是邻近溷厕。孟子有“君子远庖厨”之说,也是基于“眼不见为净”的道理。在没有屠宰场的时候,杀牛宰羊均须在厨中举行,否则远庖厨做甚?尽管席上的重珍兼味美不胜收,而那调和鼎鼐的厨房却是龌龊脏乱,见不得人。试想,煎炒烹炸,油烟弥漾而无法宣泄,烟熏火燎,煤渣炭属经常的月累日积,再加上老鼠横行,蚊蝇乱舞,蚂蚁蟑螂之无孔不入,厨房焉得不脏?当然厨房也有干净的,想郇公厨香味错杂,一定不会令人望而却步,不过我们的传统厨房多少年来留下的形象,大家心里有数。
埃及废王法鲁克,当年在位时,曾经游历美国,看到美国的物质文明,光怪陆离,目不暇给,对于美国家庭的厨房之种种设备,尤其欢喜赞叹。临归去时,他便订购了最豪华的厨房设备全套,运回国去。他的眼光是很可佩服的,他选购的确是美国文化菁萃的一部分。虽然那一套设备运回去之后,曾否利用,是否适用,因为没有情报追踪,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们知道埃王陛下一顿早点要吃二十个油煎荷包蛋,想来御膳的规模必不在小,美国式家庭厨房的设备是否能胜负荷,就很难说。
美式厨房是以主妇为中心而设计的。所占空间不大,刚好容主持中馈的人站在中间有回旋的余地。炉灶用电,不冒烟,无气味,下面的空箱放置大大小小煮锅和平底煎锅,俯拾即是。抬头有电烤箱或是微波烤箱,烤鸡烤鸭烤盆菜,烘糕烘点烘面包,自动控制,不虞烧焦。左手有沿墙一般长的料理台,上下都是储柜抽屉,用以收藏盘碗餐具,墙上有电插头,供电锅、烤面包器、绞肉机、打蛋器之类使用。台面不怕刀切不怕烫。右边是电冰箱,一个不够可以有两个。转过身来是洗涤槽,洗菜洗锅洗碗,渣渣末末的东西(除了金属之外)全都顺着冷热水往下冲,开动电钮就可以听见呼噜呼噜的响,底下一具绞碎机(disposal)发动了,把一刀的渣滓弃物绞成了碎泥冲进下水道里。下水道因此无阻塞之虞。左手有个洗碗机,冲干净了的碟碗插列其间,装上肥皂粉,关上机门开动电钮,盘碗便自动洗净而且吹干。在厨做饭的人真是有左右逢源进退自如之感。
美式厨房也非尽善尽美。至少寓居美国而坚持不忘唐餐的人就觉得不大方便。唐餐讲究炒菜,这个“炒”字是美国人所不能领略的。炒菜要用锅,尖底的铁锅(英文为wok大概是粤语译音),西式平底锅只宜烙饼煎蛋,要想吃葱爆牛肉片、榨菜炒肉丝什么的,非尖底锅不办,否则翻翻搅搅掂掂那几下子无从施展。而尖底锅放在平平的炉灶上,摇摇晃晃,又非有类似“支锅碗”的东西不可,炒菜有时需要旺油大火,不如此炒出来的东西不嫩。过去有些中国餐馆大师傅,嫌火不够大,不惜舀起大勺猪油往灶口里倒,使得火苗骤旺,电灶火力较差,中国人用电灶容易把电盘烧坏,也就是因为烧得太旺太久之故。火大油旺,则油烟必多。灶上的抽烟机所发作用有限,一顿饭做下来,满屋子是油烟,寝室客厅都不能免。还有外国式的厨房不备蒸笼,所谓双层锅,具体而微,可以蒸一碗蛋羹而已。若想做小笼包,非从国内购运柳木制的蒸笼不可,一层屉不够要两三层,摆在电灶上格格不入。铝制的蒸锅,有干净相,但是不对劲。
人在国外而顿顿唐餐,则其厨房必定走样。我有一位朋友,高尚士也,旅居美国多年,贤伉俪均善烹调,热爱我们的固有文化,蒸、炒、烹、煎,无一不佳。我曾叨扰郇厨,坐在客厅里,但见厨房门楣之上悬一木牌写着两行文字,初以为是什么格言之类,趋前视之,则是一句英文,曰:“我们保留把我们自己的厨房弄得乱七八糟的权利。”当然这是给洋人看的。我推门而入,所谓乱七八糟是谦词,只是东西多些,大小铁锅蒸笼,油钵醋瓶,各式各样的作料器皿,纷然杂陈,随时待用。做中国菜就不能不有做中国菜的架势。现代化的中国厨房应该是怎个样子,尚有待专家设计。
我国自古以来,主中馈的是女人,虽然解牛的庖丁一定是男人。《易·家人》:“无攸遂,在中馈,贞吉。”疏曰:“妇人之道,巽顺为常,无所必遂,其所职主在于家中馈食供祭而已。”所以新妇三日便要入厨洗手做羹汤,多半是在那黑黝黝又脏又乱的厨房里打转一直到老。我知道一位缠足的妇人,在灶台前面一站就是几个钟头,数十年如一日,到了老年两足几告报废,寸步难移。谁说的男子可以不入厨房?假如他有时间、有体力、有健康的观念,应该没有阻止他进入厨房的理由。有一次我在厨房擀饺子皮,系着围裙,满手的面粉,一头大汗,这时候有客来访,看见我的这副样子大为吃惊,他说:“我是从来不进厨房的,那是女人去的地方。”我听了报以微笑。不过他说的话不是没有事实根据,绝大多数的女人是被禁锢在厨房里,而男人不与焉。今天之某些职业妇女常得意忘形地讽主持中馈的人为“在厨房上班”。其实在厨房上班亦非可耻之事,我们的母亲祖母曾祖母有几个不在厨房上班?在妇女运动如火如荼的美国,妇女依然不能完全从厨房里“解放”出来。记得某处妇女游行,有人高举木牌,上面写着“停止烧饭,饿死那些老鼠!”老鼠饿不死的,真饿急了他会乖乖地自己去烧饭。
饭前祈祷
读过查尔斯·兰姆那篇《饭前祈祷》小品文的人,一定会有许多感触。六十年前我在美国科罗拉多泉念书的时候,和闻一多在瓦萨赤街一个美国人家各赁一间房屋。房东太太密契尔夫人是典型的美国主妇,肥胖、笑容满面、一团和气,大约有六十岁,但是很硬朗,整天操作家务,主要的是主中馈,好像身上永远系着一条围裙,头戴一顶荷叶边的纱帽。房东先生是报馆排字工人,昼伏夜出,我在圣诞节才得和他首次晤面。他们有三个女儿,大女儿陶乐赛已进大学,二女儿葛楚德念高中,小女儿卡赛尚在小学,他们一家五口加上我们两个房客,七个嘴巴都要由密契尔夫人负责喂饱,而且一日三餐,一顿也少不得。房东先生因为作息时间和我们不同,永不在饭桌上和我们同时出现。每顿饭由三个女孩摆桌上菜,房东太太在厨房掌勺,看看大家都已就位,她就急忙由厨房溜出来,抓下那顶纱帽,坐在主妇位上,低下头做饭前祈祷。
我起初对这种祈祷不大习惯。心想我每月付你四五十元房租,包括膳食在内,我每月公费八十元,多半付给你了,吃饭的时候还要做什么祈祷?感恩么?感谁的恩?感上帝赐面包的恩么?谁说面包是他所赐?……后来我想想,入乡随俗,好在那祈祷很短,嘟嘟嚷嚷地说几句话,也听不清楚说什么。有时候好像是背诵那滚瓜烂熟的“主祷文”,但是其中只有一句与吃有关:“赐给我们每天所需的面包。”如果这“每天”是指今天,则今天的吃食已经摆在桌上了,还祈祷什么?如果“每天”是指明天,则吃了这顿想那顿,未免想得远了些。若是表示感恩,则其中又没有感激的话语。尤其是,这饭前祈祷没有多少宗教气息,好像具文。我偷眼看去,房东太太闭着眼低着头,口中念念有词,大女儿陶乐赛也还能聚精会神,卡赛则常扮鬼脸逗葛楚德,葛楚德用肘撞卡赛。我和一多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兰姆说得不错。珍馐罗列案上,令人流涎三尺,食欲大振,只想一番饕餮,全无宗教情绪,此时最不宜祈祷。倒是维持生存的简单食物,得来不易,于庆幸之余不由得要感谢上苍。我另有一种想法,尤其是在密契尔夫人家吃饭的那一阵子,我们的胃习惯于大碗饭、大碗面,对于那轻描淡写的西餐只能感到六七分饱。家常便饭没有又厚又大的煎牛排。早餐是以半个横剖的橘柑或葡萄柚开始,用茶匙挖食其果肉,再不就是薄薄一片西瓜,然后是一面焦的煎蛋一枚。外国人吃煎蛋不像我们吸溜一声一口吞下那个嫩蛋黄,而是用刀叉在盘里切,切得蛋黄乱流,又不好用舌去舔。两片烤面包,抹一点牛油。一杯咖啡灌下去,完了。午饭是简易便餐,两片冷面包,一点点肉菜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