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文学之革命 [book_author]钱玄同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类书文集,文集,完结 [book_length]113221 [book_dec]文集,钱玄同文学与语言文字改革创新论述集,收文58篇,版本未详。主要有《论世界语与文学》、《论白话小说》、《论注音字母》、《尝试集序》、《句读符号》、《文学革新杂谈》等。其中世界语的相关文章最多——可知世界语曾是风靡一时的话题。《英文“SHE”字译法之商榷》可见证“她”字创造之由来。 [book_img]Z_18787.jpg [book_title]赞文艺改良附论中国文学之分期 独秀先生左右:顷见六号《新青年》胡适之先生《文学刍议》,极为佩服。其斥骈文不通之句,及主张白话体文学说最精辟。公前疑其所谓文法之结构为讲求Gramma,今知其为修辞学,当亦深以为然也。具此识力,而言改良文艺,其结果必佳良无疑。惟选学妖孽,桐城谬种,见此又不知若何咒骂,虽然得此辈多咒骂一声,便是价值增加一分也。< 日前见公所拟大学文科中国文学门课程表,似以魏晋至唐宋为第二期,元明清为第三期。鄙意宋世文学,实为启后,非是承前。词开曲先,固不待言,即欧、苏之文,实启归、方,其与昌黎、柳州,谅为貌同而心异。又如说理之文,以语录为大宗,以白话说理,尤前此所无。小说是近世文学中之杰构,亦自宋始。(以前小说如《虞初》、《世说》,为野史而非文学作品。唐代小说,描画淫亵,称道鬼怪,乃轻薄文人浮艳之作,与纪昀、蒲松龄所著相同,于文学上实无大价值,断不能与《水浒》、《红楼》、《儒林外史》诸书相提并论也。)故鄙意中国文学,当以自魏至唐为一期,自宋至清为一期,质之高明,以为然否?(后略) 钱玄同上言 [book_title]反对用典及其他 独秀先生鉴:胡适之君之《文学改良刍议》,其陈义之精美,前已为公言之矣。兹反复细读,窃有私见数端,愿与公商榷之。倘得藉杂志余幅,以就教于胡君,尤所私幸。< 胡君“不用典”之论最精,实足祛千年来腐臭文学之积弊。尝谓齐梁以前之文学,如《诗经》、《楚辞》及汉魏之歌诗、乐府等,从无用典者。(古代文学,白描体外,只有比兴。比兴之体,当与胡君所谓“广义之典”为同类,与后世以表象之语直代实事者迥异。)短如《箜篌引》(文为“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当奈公何”),长如《焦仲卿妻诗》,皆纯为白描,不用一典,而作诗者之情感,诗中人之状况,皆如一一活现于纸上。《焦仲卿妻诗》尤与白话之体无殊,至今已越千七百年,读之,犹如作诗之人与我面谈,此等忧美文学,岂后世用典者所能梦见。(后世如杜甫、白居易之“写实体”亦皆见此优美。然如《长恨歌》中,杂用“小玉”“双成”二典,便觉可厌。)自后世文人无铸造新词之材,乃力竞趋于用典,以欺世人,不学者从而震惊之,以渊博相称誉。于是习非成是,一若文不用典,即为俭学之征,此实文学窳败之一大原因。胡君辞而辟之,诚知本矣。惟于“狭义之典”,胡君虽主张不用,顾又谓“工者偶一用之,未为不可”,则似犹未免依违于俗论。弟以为凡用典者,无论工拙,皆为行文之疵病。即如胡君所举五事,1、3、5虽曰工切,亦是无谓。胡君自评,谓“其实此种诗尽可不作”,最为直捷痛快之论。若2所举之苏诗,胡君已有“近于纤巧”之论。弟以为苏轼此种词句,在不知文学之斗方名士读之,必赞为词令妙品,其实索然无味,只觉可厌,直是用典之拙者耳。4所举江亢虎之诔文,胡君称其“用赵宣子一典甚工切”,弟实不知其佳处。至如“未悬太白”一语,正犯胡君用典之拙者之第五条。胡君知“灞桥”“阳关”“渭城”“莼鲈”为“古事之实有所指,不可移用”,则宜知护国军本无所谓“太白旗”,彼时纵然杀了袁世凯,当不能沿用“枭首示众”之旧例,如是则“悬太白”三字,无一合于事实,非用典之拙者而何?故弟意胡君所谓用典之工者,亦未为可用也。 文学之文,用典已为下乘;若普通应用之文,尤须老老实实讲话,务期老妪能解,如有妄用典故,以表象语代事实者,尤为恶劣。章太炎先生尝谓公牍中用“水落石出”、“剜肉补疮”诸词为不雅。亡友胡仰曾君谓曾见某处告诫军人之文,有曰:“此偶合之乌,难保无害群之马。果尔以有限之血蚨,养无数之飞蝗”,此不通已极。满清及洪宪时代司法不独立,州县长官遇婚姻讼事,往往喜用滥恶之四六为判词。既以自炫其淹博,又藉以肆其轻薄之口吻。此虽官吏心术之罪恶,亦由此等滥恶之四六有以助之也。弟以为古代文学,最为朴实真挚。始坏于东汉,以其浮词多而真意少。弊盛于齐梁,以其渐多用典也。唐宋四六,除用典外,别无他事,实为文学“燕山外史”中之最下劣者。至于近世《聊斋志异》《淞隐漫录》诸书,直可谓全篇不通。戏曲小说,为近代文学之正宗。小说因多用白话之故,用典之病少。(白话中罕有用典者。胡君主张采用白话,不特以今人操今语,于理为顺,即为驱除用典计,亦以用白话为宜。蒙于胡君采用白话之论,固绝对赞同者也。)传奇诸作,即不能免用典之弊。元曲中喜用《四书》文句,尤为拉杂可厌。弟为此论,非荣古贱今。弟对于古今文体、造句之变迁,决不以为古胜于今,亦与胡君所谓“有《尚书》之文,有先秦诸子之文,有司马迁、班固之文,有韩、柳、欧、苏之文,有语录之文,有施耐庵、曹雪芹之文,此文之进化”同意,惟用典一层,确为后人劣于前人之处,事实昭彰不能为讳也。 用典以外尚有一事,其弊与用典相似,亦为行文所当戒绝者,则人之称谓是也。人之有名,不过一种记号。夏殷以前,人止一名,与今之西人相同。自周世尚文,于是有“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种种繁称,已大可厌矣。六朝重门第,争标郡望。唐宋以后,“峰泉溪桥楼亭轩馆”别号日繁,于是一人之记号,多乃至数十。每有众所共知之人,一易其名称,竟茫然不识为谁氏者。一翻《宋元学案》目录,便觉头脑疼痛者,即以此故。而自昔文学之文,于此等称谓,尤喜避去习见,改用隐僻;甚或删削本名,或别创新称;近时流行,更可骇怪。如“湘乡”“合肥”“南海”“新会”“项城”“黄陂”“善化”“河间”等等,专以地名名人,一若其地往古来今,即此一人可为代表者然,非特使不知者无从臆想,即揆诸情理,岂得谓平?故弟意今后文学,凡称人,悉用其姓名,不可再以郡望、别号、地名等等相摄代。(又官名地名须从当时名称,此前世文人所已言者,虽桐城派诸公,亦知此理。然昔人所论,但谓金石文学及历史传记体宜然,鄙意文学之文,亦当守此格律。又文中所用事物名称,道古时事,自当从古称,若道现代事,必当从今称。故如古称“冠、履、袷、笾、豆、尊、鼎”,仅可用于道古。若道今事,必当改用“帽、鞋、领、袴、盌、壶、锅”诸名,断不宜效法“不敢题糕”之迂谬见解。) 一文之中,有骈有散,悉由自然。凡作一文,欲其句句相对,与欲其句句不相对者,皆妄也。桐城派人鄙夷六朝骈偶,谓韩愈作散文,为古文之正宗。然观《原道》一篇,起首仁义二句,与道德二句相对。下文云“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又云“故道有君子小人,而德有凶有吉”,皆骈偶之句也。阮元以孔子《文言》为骈文之祖,因谓文必骈俪。(近人仪征某君即笃信其说,行文必取骈俪。尝见其所撰经解,乃似墓志。又某君之文,专务改去常用之字,以同训诂之隐僻字代之,大有“夜梦不祥,开门大吉”改为“宵寐匪祯,辟札洪庥”之风,此又与用僻典同病。)则当诘之曰,然则《春秋》一万八千字之经文,亦孔子所作,何缘不作骈俪?岂文才既竭,有所谢短乎?弟以为今后文学,律诗可废,以其中四句必须对偶,且须调平仄也。若骈散之事,当一任其自然,如胡君所谓“近于语言之自然而无牵强刻削之迹”者,此等骈句,自在当用之列。 胡君所云“须讲文法”,此不但今人多不讲求,即古书中亦多此病。如《乐毅报燕惠王书》中“蓟丘之植,植于汶篁”二语,意谓齐国汶上之篁,今植于燕之蓟丘也。江淹《恨赋》“孤臣危涕,孽子坠心”,实危心坠涕也。杜诗“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皇枝”,香稻与鹦鹉,碧梧与凤皇,皆主宾倒置,此皆古人不通之句也。《史记裴骃集解序索隐》有句曰:“正是冀望圣贤,胜于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愈于《论语》不有博弈者乎之人耳。”凡见此句者,殆无不失笑。然如此生吞活剥之引用成语,在文学文中亦殊不少,宋四六中,尤不胜枚举。 语录以白话说理,词曲以白话为美文,此为文章之进化,实今后言文一致之起点。此等白话文章,其价值远在所谓“桐城派之文”、“江西派之诗”之上,此蒙所深信而不疑者也。至于小说为近代文学之正宗,此亦至确不易之论。惟此皆就文体言之耳,若论词曲小说诸著在文学上之价值,窃谓仍当以胡君“情感”、“思想”两事为标准。无此两事之词曲小说,其无价值亦与“桐城派之文”、“江西派之诗”相等。故如元人杂曲及《西厢记》、《长生殿》、《牡丹亭》、《燕子笺》之类,词句虽或可观,然以无“高尚思想”、“真挚情感”之故,终觉无甚意味。至于小说,非诲淫诲盗之作(诲淫之作,从略不举。诲盗之作,如《七侠五义》之类是。《红楼梦》断非诲淫,实足写骄侈家庭,浇漓薄俗,腐败官僚,纨绔公子耳。《水浒》尤非诲盗之作,其全书主脑所在,不外“官逼民反”一义,施耐庵实有社会党人之思想也),即神怪不经之谈(如《西游记》、《封神传》之类),否则以迂谬之见解,造前代之野史(如《三国演义》、《说岳》之类),最下者,所谓“小姐后花园赠衣物”、“落难公子中状元”之类,千篇一律,不胜缕指。故词曲小说,诚为文学正宗,而关于词曲小说之作,其有价值者则殊鲜。(前此所谓文学家者,类皆喜描写男女情爱,然此等笔墨,若用写实派文学之眼光去做,自有最高之价值。若出于一己之儇薄思想,以秽亵之文笔,表示其肉麻之风流,则无丝毫价值之可言。前世文人,属于前者殆绝无,属于后者则滔滔皆是。)以蒙寡陋,以为传奇之中,惟《桃花扇》最有价值。小说之有价值者,不过施耐庵之《水浒》、曹雪芹之《红楼梦》、吴敬梓之《儒林外史》三书耳。今世小说,惟李伯元之《官场现形记》、吴趼人之《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曾孟朴之《孽海花》三书为有价值。曼殊上人思想高洁,所为小说,描写人生真处,足为新文学之始基乎。此外作者,皆所谓公等碌碌,无足置齿者矣。刘铁云之《老残游记》,胡君亦颇推许,吾则以为其书中惟写毓贤残民以逞一段为佳,其他所论,大抵皆老新党头脑不甚清晰之见解。黄龙子论“北拳南革”一段信口雌黄,尤足令人忍俊不禁。 总之小说戏剧,皆文学之正宗,论其理固然。而返观中国之小说戏剧,与欧洲殆不可同年而语。小说略如上节所述,至于戏剧一道,南北曲及昆腔,虽鲜高尚之思想,而词句尚斐然可观。若今之京调戏,理想既无,文章又极恶劣不通,固不可因其为戏剧之故,遂谓有文学上之价值也。(假使当时编京调戏本者,能全用白话,当不至滥恶若此。)又中国戏剧,专重唱工,所唱之文句,听者本不求其解,而戏子打脸之离奇,舞台设备之幼稚,无一足以动人情感。夫戏中扮演,本期确肖实人实事,即观向来“优孟衣冠”一语,可知戏子扮演古人,当如优孟之像孙叔敖,苟其不肖,即与演剧之义不合,顾何以今之戏子绝不注意此点乎?戏剧本为高等文学,而中国之戏,编自市井无知之手,文人学士不屑过问焉,则拙劣恶滥固宜。弟尝为滑稽之比喻,谓中国之旧戏如骈文,外国之新戏如白话小说。以骈文外貌虽极炳烺,而叩其实质,固空无所有,即其敷引故实,泛填词藻之处,苟逐字逐句为之解释,则事理文理不通者殊多。旧戏之仅以唱工见长,而扮相布景举不合于实人实事,正同此例。白话小说能曲折达意,某也贤,某也不肖,俱可描摹其口吻神情,故读白话小说,恍如与书中人面语。新戏讲究布景,人物登场,语言神气务求与真者酷肖,使观之者几忘其为舞台扮演,故曰与白话小说为同例也。 梁任公实为创造新文学之一人。虽其政论诸作,因时变迁,不能得国人全体之赞同;即其文章,亦未能尽脱帖括蹊径;然输入日本新体文学,以新名词及俗语入文,视戏曲小说与论记之文平等(梁君之作《新民说》、《新罗马传奇》、《新中国未来记》,皆用全力为之,未尝分轻重于其间也),此皆其识力过人处。鄙意论现代文学之革新,必数梁君。 至于当世,所谓桐城巨子,能作散文;选学名家,能作骈文;做诗填词,必用陈套语,所造之句,不外如胡君所举旅美某君所填之词。此等文人自命典赡古雅,鄙夷戏曲小说,以为猥俗不登大雅之堂者,自仆观之,公等所撰皆高等八股耳(此尚是客气话,据实言之,直当云变形之八股),文学云乎哉。(又如某氏与人对译欧西小说,专用《聊斋志异》文笔,一面又欲引韩柳以自重,此其价值,又在桐城派之下,然世固以大文豪目之矣。) 又弟对于应用之文,以为非做到言文一致地步不可。此论甚长,异日当本吾臆见,写成一文,以就正有道,兹则未遑详述也。 [book_title]关于西文译名问题 独秀先生鉴。《新青年》二卷四号有大著《西文译音私议》,近阅《旅欧教育运动》中有蔡孑民、李石曾两先生之《译名表》,复由友人转示俞凤宾君《对于译音之商榷》一文,虽所用方法各不相同,而欲冀统一译音之意则一。弟对此事,却别有一种意见,敢以奉质,幸辱教焉。 弟以为凡用中国字译西文人名地名,万难一一吻合。其故因字音之理,母音可单独成音,子音不能单独成音,必赖母音拼合,始能成音。中国文字之构造,系用六书之法,与西文用字母拼成者绝异。西文由字母拼成,故子音不能成音,虽不可成字,却可成字母。中国既无字母,则凡已成之字,或为纯粹母音,或为子母成合之音,决无单有子音而不具母音之字,因单独子音既不能成音,既断无此字也。西文子音虽不能单独成字,然因其语言为复音语,故以b、d、f、g、k、l、m、n、p、r、s、t、v、x、z等字为一音前后之介音余音者甚多,遇此等字,若欲以刚刚恰好之汉字译之,是断断做不到的事情。一般译法,以为用“夫”“甫”等字译f,“克”“忒”等字译k、t,“司”“斯”等字译s,“而”“儿”等字译l、r,便算十分工切,其实上列各字,其下皆有母音,绝非单独子音字也。 若然,则以汉文译西音,遇此等字,万无译准之理。(普通以“姆”译m、以“痕”译n,此其牵强,固众所共知。)此外如ga、gu、ge、go、za、zu、ze、zo之类,亦无适当之字可译,因中国“群”“斜”二声类无开合二呼也。抑尤有进者,即使上列诸困难,想出一种迁就的方法,如“夫”“甫”“司”“斯”“而”“儿”等字,其下虽有母音,以现在读法,大多数都已读得同没有母音一样,“克”“忒”二字,因是入声,其下母音较不分明,姑且当他子音用;而ga、za等字,“群”“斜”二声既无开合二呼,或以齐撮二呼摄代,或借用其清声之“见”“心”二类之开合呼;然尚有一种困难,则字字译出,音长者字必多,在西文止一字母或二字母者,汉文聱牙难读之苦,书写之费时间,又四五倍于写原文,则其不便也何如! 故弟意以为译音,总是没有绝对的良法,则与其设为种种限制,某字定译某字,或音仍不能准,或逐字对所定之表移译,弄得噜嗦麻烦(如Kropotkin一字,依大著译,则当作“克罗坡特□”〔尊表于Kin字空不填字〕,依蔡、李之表译,则当作“ ”,又一般所译,或作“苦鲁巴特金”,或作“克若泡特金”),还是不能讨好,何如别想他法,不拘拘于译音之正确与否乎? 所谓别想他法者,弟以为有两种办法。(1)竟直写原文,不复译音。(2)译音务求简短易记。第一法,凡中学毕业后所用高等书籍,均可照此办理。因凡在中学毕业之人,无论如何,决无不懂西文拼音之法者。既懂西文拼音之法,则人名地名,写了原文,一样能看,无须移译。虽然外国人名如华盛顿、拿坡伦、达尔文、瓦特、奈端之类,外国地名如伦敦、柏林、纽约、巴黎、格林威治之类,国民学校教科书便须讲到,此则不能不乞灵于译音。高等小学中虽有英文,然程度极浅,发音变化,也还讲不了多少,故高小、中学教科书,仍不能不译音。(惟中学教科书于译音之下,当兼注原名,小学则不必。)此类译音之字,应用若干,大致可以配定。我谓可一一尽译,列成一表,以后凡编中小学校教科书者,悉宜遵用,纵有不合,亦不得改,以期统一而免纷更。此表可由教育部制定颁行,仿日本文部省颁定之制。(日本凡文部省规定之译名,学者著书,学校教本,一切遵用,虽讹亦不更改。如England既定为イギテリス决不再改为ィゲゲヲンド也。)其译法,务求简短。吴稚晖先生曾谓最好将外国人名、地名译得像一中国人名、中国地名,则免钩辀格磔、佶屈聱牙之病。故译Shakespeare为叶斯壁,译Kropotkin为柯伯坚,译Franklin为樊克林,译Tolstoi为陶斯泰。我昔曾反对之,以为未免失其本真。由今思之,此实是简易之良法,惟人名第一字,似不必译成中国之姓耳。诚能将中小学校教科书中所需用之人名地名悉数依照此法译定一表,期以实行,岂不简便易记乎?(惟旧译之已经用惯者,如拿坡伦、华盛顿、克林威尔、加富尔之类,自当遵用,决无须再改,反致纷扰。)若虑与原音不相吻合,则宜知即改“叶斯壁”为“莎士比亚”“索士比亚”,改“柯柏坚”为“苦鲁巴特金”“克若泡特金”,“陶斯泰”为“托尔斯秦”“杜尔斯德”,还是不准。而彼则不准而繁复难记,此则不准而简便易记,两害相权取其轻,无宁谓之此善于彼矣。 且人名地名,原不过一种记号,但使社会通行,人人皆知,则用不准之译音,固与用极准之原文毫无二致。今如Scotland之为苏格兰、Portugal之为葡萄牙、Newton之为奈端、Kant之为康德,人人习用已久,共知其为何处地方,何等样人,与写原文一样。故苟知叶斯壁之为十六世纪末叶之英国文学家,柯伯坚之为现代俄国无政府党,即与写Shakespeare、 Kropotkin无异。 如上所言,是写不准之译音,与写原文无异。然则中学以上之书,何以又须写原文乎?曰,其人既有中学以上之程度,自可看西文原书,故不如直用原文,冀看原书时可以多一点便利。且高等参考书籍,人名地名较多,一一移译,未免麻烦,既能读其原音,何妨省此一番手脚。若中学以下,则因大多数不能深造于学(纵或有习浅易实业者,然当惜其脑力,不可令其专鹜于牢记无谓之人名地名拼法也),故不可径书原名,以苦其所难。言非一端,义各有当也。 或曰,高等书籍写原文,固为便利。然中文直下,西文横迤,若一行之中有二三西文,譬如有句曰: “十九世纪初年,France有Napoleon其人。” 如此一句,写时,须将本子直过来,横过去,搬到四次之多,未免又生一种不便利,则当以何法济之?曰,我固绝对主张汉文须改用左行横迤,如西文写法也。人目系左右相并,而非上下相重,试立室中,横视左右,甚为省力,若纵视上下,则一仰一俯,颇为费力。以此例彼,知看横行较易于直行。且右手写字,必自左至右,均无论汉文西文,一字笔势,罕有自右至左者,然则汉文右行,其法实拙。若从西文写法,自左至右横迤而出,则无一不便。我极希望今后新教科书从小学起,一律改用横写,不必专限于算学、理化、唱歌教本也。既用横写,则直过来横过去之病可以免矣。此弟对于译音之意见,足下以为何如? 钱玄同白 五月十五日 [book_title]论世界语与文学 独秀先生鉴。前阅《新青年》二卷三号通信门,先生答T.M.Cheng君语,谓“世界语为今日人类必要之事业,惟以习惯未成,未能应用于华美无用之文学,而于朴质之科学,未必不能达意也”云云。先生认世界语为“人类必要之事业”,此说弟极表同情。至云未能应用于文学,恐非确论。(文学之上加以“无用”二字,弟尤不敢赞同。然此当是先生一时之论。观大著《文学革命论》所言,知先生于文学之事,固视之极重也。)日前孑民先生语我,谓用世界语译撰之书,以戏曲小说之类为最多,科学书次之。是世界语非不能应用于文学也。世人说到“文学”一名词,即存心以为必须堆砌种种陈套语、表象词,删去几个虚字,倒装宾主名动,效法“改‘龙门’为‘虬户’、易‘东西’为‘甲辛’”之故智,写许多费解之怪事,以眩惑愚众,学选体者滥填无谓之古典,宗桐城者频作摇曳之丑态。弟以为此等怪物,止可称为“事类赋”“八股文”之重佁,断断讲不到“文学”二字。文学之真价值,本在内容,不在形式。故胡适之先生以《水浒》比《史记》,弟极以为然。且以为使司马迁、施耐庵易地,则《史记》文章必用所谓“鄙俚村语”,《水浒》文章必用所谓“龙门笔法”。(括弧中八个字,聊学鹦鹉名士口吻,以博一笑。)彼“鄙俚村语”与“龙门笔法”之异,正犹《尚书》用“兹”,《论语》用“斯”,《孟子》用“此”之异。假如有人说,用了“兹”字,便如何如何有文学上之兴味,用了“斯”字、“此”字便如何如何村俗不堪,则虽选学名家、桐城巨子,亦必嗤之以鼻曰:“恐怕没有这种道理罢。”既知此理,而必以“龙门笔法”为雅,“鄙俚村语”为俗,此真不知半斤无异八两、二五即是一十矣。吾谓其文之内容而有文学真价值也,则形式为《诗经》,为《楚辞》,为汉魏乐府,为杜、白之诗,为周、辛之词,为关、马之曲,为施、曹之小说,为胡先生之白话诗,无乎不可。其形式之异,只是古人用古语,今人用今语耳。若然,则用世界语纂译文学,亦只须视其内容之价值如何,而形式华美与否,则全无齿及之必要。且所谓华美,其界说果何若,殊有难言。一般鹦鹉名士之所谓华美,不外弟上文所说“堆砌种种陈套语、表象词……”而已。大约中国之所谓文人学士趼究文学,即在此种地方。故当其摇头摆尾,口角嘘唏,将甘蔗渣儿嚼了又嚼之时,专在改换字面,删削虚字;乃嚣嚣然号于众曰,此句如何古奥,此句如何华赡,此句如何险峻;吾见其人矣,吾闻其语矣,真叫我肚肠笑痛,转不过气来。于是有传染此等名士习气者,谓世界语文法如此简单,一义无二字,排列变化有一定,这样呆板板的文字,怎么可以做美文呢?呜呼,公等所谓美文,我知之矣。说得客气一点,像个泥美人,说得不客气一点,简直像个金漆马桶。世界语得公等咒骂,幸喜无金漆,却非马桶,敬谢盛意。又或谓世界语何必学,假如不通西文者学之,亦需一年半载,学成之后,并无若干好书可看。其通西文者,更何必学此等索然寡味之文字。吾谓此亦全然不懂世界趋势之论。夫世界进化,已至二十世纪,其去大同开幕之日已不远。此等世界主义之事业,幸而有人创造,应如何竭力提倡,顾反抑遏之不遗余力,岂非怪事?考世界语自一八八七年六月二日出世,至今才三十年。其初出世之二十年中,不甚有人注意。犹忆丁未戊申之间,刘申叔、张溥泉诸君在日本,请彼国之大杉荣君教授此语,其时日本此语亦始萌芽。一面吴稚晖、褚民谊两先生在巴黎著论于《新世纪》周报,大加提倡。而中国内地尚无人知之。己酉秋冬间,上海始有世界语会。七八年以来,欧洲用此语出版之书籍,日新月盛,中国人亦渐知注意。私意谓苟非欧战,恐三四年来又不知若何发达。然现在虽因欧战,暂受濡滞之影响,异日欧战告终,世界主义大昌,则此语必有长足之进步无疑。中国人虽孱弱,亦世界上之人类,对于提倡此等事业,自可当仁不让。乃必欲放弃责任,让人专美,是诚何心! 昔年吴稚晖先生著论,谓中国文字艰深,当舍弃之,而用世界语。章太炎师曾著论驳之。弟则以为世界未至大同,则各国皆未肯牺牲其国语,中国人自亦有同情。故今日遽欲废弃汉文而用世界语,未免嫌早一点。然不废汉文而提倡世界语,有何不可?弟意最好从高号小学起,即加世界语一科。(高小之英文,本可删去。盖其人若能进中学,则中学一年级之英文,固是从abcd字母教起,全不在乎高小之多此赘瘤。若无力进中学,则此区区几句粗浅的英国话,学了毫无用处也。)世界语文法简单,发音平正,从无例外之文法发音。以两年之力记生字一万,则杂志书籍无不可看,岂非极有益之事。且外国人名、地名,及学术上专门名词之无从译义者(专门名词可译义者,虽居十之七八,然不能译义,止可译音者,亦必有十之二三),现在编译书籍最为困难。若用华字译音,总是不能译准,仍非下加括弧注原文不可。(此意详上月与公论译音之信中。)若用西文原字写入,斯诚善矣,然各国于字母发音,各不相同,人名地名尤甚。且如Hegel一字,其首之H,依英、德则有音,依法则无之。又如Hugo一字,亦同此例。故或译“嚣俄”、“许峨”,或译“虞哥”、“雨苟”也。依名从主人之例,则人名地名自当各读其本国之音。而学术名词,则普通用英,讲究者用德,然法之学术非逊于德,且法人多为德人之先知先觉,似乎用法尤为合理。然此不过我一人之臆见,终竟不能划一,大约各视译书者自己外国文之程度而定。如此,则一部书中嵌入之外国字名词,兼数国之拼法,数国之读法。无论读者未必能尽懂此数国文字也,即曰懂矣,而甲字依英读,乙字依法读,丙字又须依德读,乃至丁戊己……诸字,又须读西班牙、意大利、俄罗斯……之音,其为纷扰,不已甚乎。弟意今后凡书中嵌入之外国名词,欲免上列种种困难,只有用世界语之一法。试以地名言之。如比利时国,不作Belgsum(英),不作Belgique(法),而作Bllguilo。希腊国不作Greece(英),不作Grece(法),而作Grekujo。西班牙国不作Spain(英),不作Espagne(法),不作Espaiia(西),而作Hispanujo,人名及学术名词准此。如此办法,实有三善:(1)发音皆有一定,毫无难读之虑。(2)免得忽此忽彼,不能划一。(3)世界语为将来人类公用之语言,所有各种名词,可以算得一种永远不变之定称。中国书中嵌入别种文字,舍此其谁。(况世界语不得以外国语论。在世界未至大同以前,无论何国,皆可以世界语为“第二国语”,故中国文书中嵌入世界语,实与写中国字无异。)或谓此语出世未久,各种名词,恐未完全。其实不然。世界语之《百科全书》,已有成书。手此一种,名词何患不敷。即以浅近言之,日本中村精男、黑板胜美、千布利雄三君合著之《大成ェスペヲント和译辞典》,所载科学、哲学、文学以及宗教、历史上之名词,已甚多多。中国人喜欢闭着眼睛瞎讲,顽固党既虑有此语而国粹消亡,洋翰林又虑有此语而彼所操之英语(或他国语),失其名贵之价值,于是交口诋毁,务必不许他人学习。此种狺狺之妙相,真欲令人笑死。Tolstoi以盖世文豪而用世界语著书,Ostwald以科学大家而以化学所得之诺倍尔赏金充传播世界语之用,他国学者如此热心世界语,返观吾国之所谓学者,大言不惭,抹杀一切,以西学为末技,以世界语为粗浅,说得“像煞有介事”,其实茅塞心中,满口胡柴。呜呼!中西人之雅量,其相去之远,竟至于此,真令人哭不得笑不得矣。 一月以来,种种怪事,纷现目前,他人以为此乃权利心之表现,吾则谓根本上仍是新旧之冲突,故共和时代尚有欲宣扬“辨上下,定民志”、“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之学说者。大抵中国人脑筋,二千年来沉溺于尊卑名分纲常礼教之教育,故平日做人之道,不外乎“骄”“谄”二字。富贵而骄,虽不合理,尚不足奇。最奇者,方其贫贱之时,苟遇富贵者临于吾上,则赶紧磕头请安,几欲俯伏阶下,自请受笞。一若彼不凌践我,便是损彼之威严,彼之威严损,则我亦觉得没有光彩者然。故一天到晚,希望有皇帝,希望复拜跪。仔细想想,岂非至奇极怪之事。故如孔丘者,我固承认其为过去时代极有价值之人,然其“别上下,定尊卑”之学说,则实在不敢服膺。(或谓二千年以前之人,其脑筋中决不能发生平等之观念,故不能责孔丘倡“别上下,定尊卑”之学说。吾谓此说殊不尽然。彼庄周、墨翟、宋钘、许行诸人,固亦二千年以前之人也,何以彼等便能倡平等之学说乎?)乃今之尊孔者,则似专一崇拜此点。犹忆夏穗卿先生前著《中国社会之原》(见癸卯年《新民丛报》),谓使墨子之道而大行于汉晋,则中国当早为共和国。无如其说太帮助百姓,大为君主所恶;而儒教,则经荀卿诸人之发明,处处利便于皇帝。于是“教竞君择,适者生存”,儒教尊卑上下之精义,遂为祟于二千年来之中国。(夏先生原书,今不在手头,撮其要旨如此。)夏先生至谓“墨蹶儒兴”为涿漉战后一大事,此实精绝之论。故先生大著《吾人最后之觉悟》一篇所陈之义,弟以为于今月为最要之图。否则尽管挂起共和招牌,而货不真,价不实,不但欺童叟,并且欺壮丁。此种国家,固断无可以生存于二十世纪之理。 近日解散国会之呼声日高。然欲解散者,无论其居心何若,而做到文章打到电报的理由,要不能太离本文,故佥以“制宪不善”为词。独康圣人别开生面,以不定国教为议员万恶不赦之罪。自吾侪观之,“尊崇孔子”四字写在宪法上面,已经觉得不伦不类。而康先生则以为孔子而仅仅“尊崇”未免尚嫌平淡无奇,充其量,盖非以孔子为三头六臂,呼风唤雨,撒豆成兵之怪物不可。否则孔子犹是人类,纵然是空前绝后之至圣,似乎中华民国人人“尊崇”之,亦可算得克尽景仰先圣之能事矣,何以康先生还要摩拳擦掌,怒发冲冠,与议员不共戴天乎?康先生此等动作,我侪见之,实欲失笑。然吾欲请问康先生,议员不定孔教为国教,其罪诚莫可逭矣,不知“长素”二字,又作何解?以“素王”之圣,而竟有妄人不但不稽首膜拜,还要自以为比他“长”一点,此等非圣叛徒,当科何罪!愿康先生下一转语来。 [book_title]论应用文之亟宜改良 独秀先生鉴。弟自读胡适之先生之《文学改良刍议》,即拟撰一文,题为《论应用之文亟宜改良》。两月以来,执笔欲写者数次,皆以校课太多,忙忙碌碌于编纂讲义而搁起。兹先将改革之大纲十三事函告如下: 1.以国语为之。< 2.所选之字,皆取最普通常用者,约以五千字为度。(此数一时不能说定。) 3.凡一义数字者(指意义用时完全一样,毫无差异者言),止用其一,亦取最普通常用者。 4.关于文法之排列,制成一定不易之《语典》,不许倒装移置。(中国字无语尾变化,若排列法无一定,必致主宾倒置,使观之者不能得正确之解释。故如“室于怒,市于色”、“昧雉彼视”等句法,必当严行禁绝。) 5.书札之款或称谓,务求简明确当,删去无谓之浮文。(如“辰维”“忭颂”“贱躯托福”“德门集庆”种种肉麻可笑之句,必当删除固无论矣。即如“阁下”“足下”“左右”“执事”“台安”“道安”“钧安”“福安”“顿首”“叩上”“拜手”“再拜”之类,其实亦可全行删除。若抬头〔双抬单抬,更不消说〕、空格偏写之款式,“老伯”“小侄”“姻兄”“世讲”之称谓亦当废止。弟个人之意见,以为除家族及姻亲中有称论者外,其余皆可以“先生”“君”“兄”三名词称之。大抵父执,师长,年高者,学富者,我所崇敬者,可称“先生”。年相若者,道相似者,不客气之朋友,泛交后辈,可称“君”或“兄”。) 6.绝对不用典。 7.凡两等小学教科书,及通俗书报、杂志、新闻纸,均旁注“注音字母”,仿日本文旁注“假名”之例。 8.无论何种文章(除无句读文,如门牌、名刺之类),必施句读及符号。(句读,如.,:;之类,或用。、△亦可。符号,如“”—〔用于人名之旁〕=〔用于地名之旁〕之类。此事看似无关弘旨,其实关系极大。古书之难读误解,大半由此。符号尤不可少。)惟浓圈密点,则全行废除。 9.印刷用楷体,书写用草体。(楷体各人各写,初无一定,书法家尤喜立异。惟唐石经字体,最为平易正确,现在刻木浇铅之宋体字,什九与之相同。草书在魏晋隋唐之间,极为通行。自张旭、怀素以至祝允明、王铎,喜作狂草,各式各样,信笔写去,以致草书专成美术,而不适于实用。今宜取《急就》、《月仪》、《出师颂》等等之章草,及《淳化阁帖》、《真草千文》、《书谱》等等之今草,择其书写简易笔画分明者写一定体〔其有未备,亦可兼取行书〕,以供实用。此事,弟数年前即拟为之,因循未果,今后得暇,当勉力成之。中国文字,由大篆而小篆,而隶而草〔草亦兴于秦末〕,本为由繁趋简。故周用大篆,秦用小篆,汉魏用隶,晋唐用草,在应用上为极合轨道之进化。既用草矣,万无重事倒走之理。〔草亦不能再进者,因照中国文字之形式,变至草书,已简至无可再简也。〕然自宋以来,忽又废草不用者,厥有二因。(1)为张旭、怀素等狂草所坏。字无定体,且任情缴绕联绵,不易辨认。(2)为可笑之仪文礼法所拘。以为写了草书,便不恭敬。故臣对于君,民对于官,卑幼对于尊长,皆须写耗时费晷之楷体,及其末流,竟至有所谓“黑方光”之“馆阁体”。现在第一层之弊,但须勒为定体,不许瞎写,便可矫正。第二弊简直不成问题,直当破坏此种可笑习惯而已。) 10.数目字可改用“亚拉伯”码号,用算式书写,省“万”、“千”、“百”、“十”诸字。(如曰《说文》五百四十部,《广韵》二百有六韵,注音字母三十有九母,可作540、206、39也。此法既便书写,且醒眉目。古书中表数之句,更有难解者,如《尧典》之“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一语。骤视之,可作三千零六十六日〔此从旬字逗〕,或三百二十二日〔此从上六字逗〕解,《史记》改为“三百六十六日”,固佳矣,今若改为“366”,岂不更为简明。) 11.凡纪年,尽改用世界通行之耶稣纪元。(此事说来话长,当别为论。现在我自己可以先表明一句,我绝非耶教信徒,且我绝对以为今后世界只有科学真理,彼宗教神话,断无存留之价值。如国人以此为太骇俗,或仍用民国纪元。其民国前一年辛亥,至周共和元年庚戌,则倒数之,称民国纪元前一年,至民国纪元前二七五二年,亦未尝不可。惟彼帝王纪年,三年一改五年一换,盗贼、夷狄、騃竖、淫妪,无不具备,此断当废止不用。) 12.改右行直下为左行横迤。 13.印刷之体,宜分数种(如全方者,全圆者,及丰锐停匀,毫无棱角者。隶书字体,与楷全同,惟笔势为异,亦可采用),以便印刷须特别注意之名词等等。 上列十三事不过偶然想到这几层,便先写了出来。是否平列,是否同一类的性质,及尚有重要部分之遗漏与否,都等到做这篇文章的时候再行细想改正,现在且不去管他。 此十三事之中,第一事自然是根本上之改革。惟弟于第六事尤为注意。弟以为今日作文,无论深浅高下,总要叫别人看得懂。故老老实实讲话,最佳。其借物比似者,若一看可懂,尚属勉强可用。如胡先生所举“发聋振聩”、“无病呻吟”、“负弩先驱”之类,此类纵不知其出处,然可望文知义。若“自相矛盾”“退避三舍”之类,苟不知“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之义,便有些看不明白。虽照字义言,“矛”是刺人之物,“盾”是挡刺之物,“自相矛盾”四字,可以因此想出自己同自己相反,有类梁任公之“以今日之我与昔日之我挑战”,然终觉解说时费力得很。至于“退避三舍”一语,如未读过《左传》,竟难得其解。即仅读《左传》,如不看杜氏“一舍三十里”之注仍是不能明白,或将疑为“让出三间房子”矣。故此类之典,鄙意总以不用为宜。若其他僻典,非查《佩文韵府》、《子史精华》、《角山楼增补类腋》,不能知其出处者(即查此类书,亦仅能知其出处,尚非能尽知其义),则我欲大声疾呼曰,万万不可用!万万不可用!!或谓用典之好处,在能以二三字代三五句意义之用,实具“简妙”之益。这话据我看来,真是不对不对不对。要知道我们所以尚能解得此种“简妙”之典,应用此种“简妙”之典者,因为我们小的时候,读过《四书》、《五经》,以及什么《古文观止》、《唐诗三百首》、烂八股、试帖诗,或者还读过《龙文鞭影》、《幼学琼林》,所以装满了一脑子的典故,觉得此典用得工切,彼典用得纤巧。(然如玄同者,于八股、试帖、词章诸学,从前颇欠研究,故至今还是不懂得用典之妙处。)今后童子入学,读的是教科书,其中材料,不外乎历史上重大之事件,科学上切要之智识,以及共和国民对于国家之观念、政治法律之大概而已。即国文一科,虽可选读古人文章,亦必取其说理精粹,行文平易者。彼古奥之周秦文,堂皇之两汉文(“堂皇”二字,用得不切。两汉文章,动辄引经,或抬出孔夫子来吓人,正可称为“摆架子”而已),淫靡之六朝文,以及摇头摆尾之唐宋八大家文,当然不必选读。(此不过言其大概。其实所谓“说理精粹行文平易”者,固未尝不在周秦、两汉、六朝、唐宋文中也。)惟选学妖孽所尊崇之六朝文,桐城谬种所尊崇之唐宋文,则实在不必选读。(学周秦两汉者,其人尚少。间或有之,亦尚无选学妖孽、桐城谬种之臭架子,故尚不甚讨厌。)如此,则彼等脑中所装之货色,当然与我们大异。岂能以我们腐臭的旧脑子中所装之“简妙”典故,责彼等清洁的新脑子以输入乎?且不但不能也,抑且不可也。今后之新国民,自应使其丰富于二十世纪之新智识,即所谓群经、诸子、《史记》、《汉书》种种高等书籍,非进了大学文科专门研究者,尚不必读,何况《佩文韵府》……等等恶烂腐朽之书,难道我们自己被他累得还嫌不够,还要去转害今后的新国民吗?其人苟稍有丝毫智识,稍有丝毫良心,略略懂得几分戊戌改旧法,辛亥建民国,丙辰踣帝制之道理者,必不至再请新国民去研究《佩文韵府》……惟然,故吾谓应用文学绝对禁止用典。 玄同自丙辰春夏以来,目睹洪宪皇帝之反古复始,倒行逆施,卒致败亡也,于是大受刺激,得了一种极明确的教训。知道凡事总是前进,决无倒退之理。最粗浅的比例,如我今年三十一岁,明年便一定是三十二岁,决无倒为三十岁之理。故在一九一七年,便当干一九一七年的事情。其一九一六年以前,皆所谓“已往种种譬如昨日死”也,研究一九一六年以前之历史、道德、政治、文章,皆所谓“鉴既往以察来兹”,凡以明人群之进化而已。故治古学,实治社会学也,断非可张“保存国粹”之招牌,以抵排新知,使人人褒衣博带,做二千年前之古人。吾自有此心理,而一年以来见社会上沉滞不进之状态,乃无异于两年前也,乃无异于七八年前也,乃无异于十七八年前也,乃无异于二十年前也。质而言之,今日犹是戊戌以前之状态而已。故比来忧心如焚,不敢不本吾良知,昌言道德文章之当改革。私怀所蓄,尚有多端,欲藉《新青年》之余幅,写他出来,以就正于国内明达君子,先生其许我乎? 弟钱玄同 [book_title]《新青年》改用左行横式的提议 独秀先生!我以前所说要把右行直下的汉文改用左行横迤,先生回答道,“极以为然”。现在我想,这个意思先生既然赞成,何妨把《新青年》从第四卷第一号起,就改用横式?近年以来所出的杂志,我所看见的,第一个改用横式的是美国留学生所办的《科学》。后来教育部出版的《现象丛报》,也是用横式。这两种杂志,都是讲科学的,常有算式表谱嵌在文章中间,用横式便利,自不消说得。至于别种杂志书籍,即不纯粹讲科学,或完全和科学不相干的(小说诗歌之类),也是用横式比用直式来得便利。因为以后的中国文章中间,要嵌进外国字的地方很多。假如用了直式,则写的人、看的人,都要把本子直搬横搬,两只眼睛两只手,都费力得很。又像文章中间所用的符号和句读,要他清楚完全,总是全用西洋的好(《科学》的符号和句读,全用西式,看下去很明白。《现象丛报》仍用中式,便不醒目),这又是宜于横式的。(直式的用西洋符号和句读〔引号在直式里面,只能用“ ”、‘ ’两种,西洋引号,很不适用〕,止有《旅欧杂志》和《旅欧教育运动》,把.,:;?!记在每句每读的底下,留出字的右旁,以便记“本名符号”等等。依我看来,究竟不甚清楚。)况且眼睛是左右横列的,自然是看横比看直来得不费力。《新青年》杂志拿除旧布新做宗旨,则自己便须实行除旧布新。所有认做“合理”的新法,说了就做得到的,总宜赶紧实行去做,以为社会先导才是。这改直式为横式,虽然是形式上的事情,然而于看写二层,都极有便利,所以我总想先生早日实行。(《新青年》于原文译文并列的文章,既用横式,而Page的排列,仍照中国旧式,这更不便,尤其不可不改良。) 改用横式以后,符号和句读,固然全改西式。但是有人说,疑问号的“?”,嗟叹号的“!”,可以不必用。胡适之先生道:“窃谓疑问之号,非吾国文所急需也。吾国文凡疑问之语,皆有特别助字以别之。故凡‘何’、‘安’、‘乌’、‘孰’、‘岂’、‘焉’、‘乎’、‘哉’诸字,皆即吾国之疑问符号也。故问号可有可无也。”(见《科学》第二卷第一期《论句读及文字符号》)刘半农先生道:“‘?’一种似可不用。以吾国文言中有‘欤’‘哉’‘乎’‘耶’等,白话中有‘么’‘呢’等问语助词,无须借助于记号也。然在必要之处,亦可用之。‘!’一种,文言中可从省,白话中决不可少。”(见《新青年》第三卷第三号《我之文学改良观》)我以为这话不很大对。我国文章里面的“也”字,也有当疑问词用的。《论语》:“子张问十世可知也”,“井有人焉,其从之也”,“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这几个“也”字,都是疑问词。《礼记·祭义》:“夫人曰,此所以为君服欤”,这个“欤”字,又是决定口气。(这是俞樾说的。见《古书疑义举例》卷四。)又《尚书·西伯戡黎》:“我生不有命在天”,《吕刑》:“何择非人,何敬非刑,何度非及”,《史记》所引的底下都加“乎”字,这个是疑问词不用“乎”字的。又像那“焉”字,在每句头上或中间的,除训“何”的外,还有训“于是”的(见王引之《经传释词》)。又“乎”“哉”这类字,疑问也用他,嗟叹也用他。像“人焉廋哉”的“哉”字是“?”,“恶用是鶃鶃者为哉”的“哉”字是“!”;“其然岂其然乎”的“乎”字是“?”,“使乎使乎”的“乎”字是“!”。诸如此类,倘使不加符号,实在不能明白。所以我以为这两种符号,也是必不可少的。(有人说,上列的几条例,是古人文章的不整齐。现在新体白话文章,出于人造,这种地方,当然要做得很整齐,决不许再有例外,那么似乎“?”“!”仍是可省。这话我也不以为然。新体文章用字固然有定,倘使再加符号,岂不格外明白。又我所主张中国书籍须加符号一层,并不限于现在的书。就是古书,将来如其有人重刻,也非加符号不可。) 还有“……”符号表“说话停顿”和“语意未完”,也是不可少的。《左传·襄公廿五年》有句道: 盟国人于大宫,曰:“所不与崔、庆者……”晏子仰天叹曰:“婴所不唯忠于君利社稷者是与,有如上帝。”乃歃。 这一节里加了“……”符号,才能显出“所不与崔、庆者”底下“有如上帝”四个字还没有喊出,就被晏婴抢了去重行说过。 又《尚书·顾命》:“奠丽陈教则肄……肄不违。”江声注:“肄肄重言之者,病甚气喘而语吃也。”《史记·张丞相列传》:“昌为人吃,又盛怒。曰:‘臣口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陛下虽欲废太子,臣期……期不奉诏。’”这都应该用“……”号去表他口吃的神情。《史记·高祖本纪》:“诸君必以为便……便国家。……”章太炎先生说,这一句,《汉书》里改做“诸侯王幸以为便于天下之民,则可矣”。比《史记》明白完备得多。大约汉高祖那时看见诸侯将相做出一种“天命攸归奏请登极”的样子来,请他做皇帝,心里虽然快活得很,面子上觉得有些不好意思答应出来,于是胀红了脸,说出这样一句不爽快不完全的话来。《史记》直录原语,《汉书》照他说话的意思译成一句明白完备的文章,所以两书记载不同。那么,在两个“便”字的中间,用“……”号表说话停顿,“家”字底下再用“……”号表语意未完,便活跳画出一个正要做皇帝时候的汉高祖来了。 胡适之先生又说,一切“本名”,在西文里面,都是把第一个字母用大写。中国文应该在“本名”的下面记一横画(直式,则记在“本名”的右旁),这话我极其赞成。《孟子》:“季孙曰异哉子叔疑。”这一句有两种解法。 (1)季孙曰:“异哉!”子叔疑。(赵岐说) (2)季孙曰:“异哉!子叔疑。”(朱熹说) 《左传》:“遂置姜氏于城颍。”这一句也有两种解法。 (1)遂置姜氏于城颍。(杜预说) (2)遂置姜氏于城,颍。(金人瑞说) 这两条,朱熹和金人瑞的解说都是错的。假使当日孟轲、左丘明做书的时候有了符号,自己记得明明白白,那么朱熹、金人瑞也不至于随便乱解了。 以前我写信给先生和适之先生,说《水浒》、《红楼梦》、《儒林外史》、《西游记》、《金瓶梅》,和近人李伯元、吴趼人两家的著作,都是中国有价值的小说。这原是短中取长的意思。也因为现在那种旧文学家的谬见,把欧、曾、苏、王、归、方、姚、曾,这些造劣等假古董的人看做大文学家,反说施耐庵、曹雪芹只会做小说,便把他排斥在文学以外,觉得小说是很下等的文章,所以我们不得不匡正他们的误谬,表彰《水浒》、《红楼梦》那些书。其实若是拿十九、二十世纪的西洋新文学眼光去评判,就是施耐庵、曹雪芹、吴敬梓,也还不能算做第一等。因为他们三位的著作,虽然配得上称“为实体小说”,但是笔墨总嫌不干净。若是和西洋的Goncourt兄弟、Moupassant、Tolstoi、Turgeneu诸人相比,便有些比不上。这大概有两个缘故:(1)中国小说家喜欢做长篇小说,动不动便是八十回一百回,一定要把许多各色各样的人写在一处。人数既多,写的时候总有照顾不到的地方。于是写某甲写得很得神,写某乙便容或不能完全合拍。外国小说,专就一种社会,或一部分的人细细体察,绘影绘声,维妙维肖,不在乎字数多,篇幅长,在乎描写得十分确切。这是胜过中国小说的地方。(2)外国小说家拿小说看做一种神圣的学问。或则自己思想见解很高,以具体的观念,写一理想的世界。(中国陶潜的《桃花源记》很有这一种的意味。)或则拿很透辟的眼光去观察现在社会,用小说笔墨去暴露他的真相。自己总是立在“第三者”的地位。若是做的时候,写到那男女恋爱奸私,和武人强盗显他特殊势力那些地方,决没有自己忽然动心,写上许多肉麻得意的句子。所以意境既很高超,文笔也极干净。中国小说则不然,就是施、曹两公也未能免俗(像武松打虎,贾宝玉初试云雨之类),吴敬梓自己也颇有酸气(像虞博士祭泰伯初之类),这一层,是中国小说更远不及外国小说的地方。施、曹、吴三人以外,《西游记》虽说恢诡别有情致,究竟是“理想主义派”里的名产,拿新文学的眼光去看,实在是过去时代的东西,和施、曹的“写实派”去比,便有新旧的不同。《金瓶梅》虽具刻画恶社会的本领,然而描写淫亵,太不成话,若是勉强替他辨护说做书的人下笔的时候自己没有存着肉麻的冥想,恐怕这话总是说不圆的。(《野叟曝言》里的文素臣,《老残游记》里的铁补残,《九尾龟》里的章秋谷,写得全智全能,都是作者自道,叫人看了实在替他肉麻。)至于近人李、吴两家,适之先生说他“皆为《儒林外史》之产儿”,这话很对,论到文笔意境,实在比《儒林外史》还差一点。所以我以为就是《水浒》以下的几种小说,也还远比不上外国小说。 至于从“青年良好读物”上面着想实在可以说,中国小说,没有一部好的,没有一部应该读的。若是能读西文的,可以直读Tolstoi、Moupassant这些人的名著。若是不懂西文的,像胡适之先生译的《二渔夫》,马君武先生译的《心狱》,和我的朋友周豫才、起孟两先生译的《域外小说集》《炭画》,都还可以读得。(但是某大文豪用《聊斋志异》文笔和别人对译的外国小说,多失原意,并且自己搀进一种迂谬批评,这种译本还是不读的好。) 总而言之,中国现在没有一件事情可以不改革。政治革命,晓得的人较多,并且招牌上也居然写了“共和”两个字了。伦理革命,先生已经大加提倡,对于尊卑纲常的旧伦理痛加排抵,主张完全改用西洋新伦理。至于文学革命,先生和适之先生虽也竭力提倡新文学,但是对于元明以来的中国文学,似乎有和西洋现代文学看得平等的意思。我以为元明以来的词曲小说,在“中国文学史”里面,必须要详细讲明,并且不可轻视,要认做当时极有价值的文学才是。为甚么呢?因为在当时,他是“开新的”,还有先生所说的“其内容与社会实际生活日渐接近,斯为可贵”的缘故。但是到了现在这种文学,又渐渐成了过去的陈迹。现在中国的文学界,应该完全输入西洋最新文学,才是正当办法。 我们既然绝对主张用白话体做文章,则自己在《新青年》里面做的,便应该渐渐的改用白话。我从这书通信起,以后或撰文,或通信,一概用白话,就和适之先生做《尝试集》一样的意思。并且还要请先生,胡适之先生,和刘半农先生都来尝试尝试。此外别位在《新青年》里面撰文的先生,和国中赞成做白话文章的先生们,若是大家都肯“尝试”,那么必定“成功”。“自古无”的,“自今”以后,一定会“有”。不知道先生们的高见赞成不赞成? 有人说,现在“标准国语”还没有定出来,你们各人用不三不四半文半俗的白话做文章,似乎不很大好。我说,朋友!你这话讲错了。试问“标准国语”,请谁来定?难道我们便没有这个责任吗?难道应该让那些专讲“干脆”、“反正”、“干么”、“您好”、“取灯儿”、“钱串子”,称不要为pie、称不用为pong的人,在共和时代还仗着他那“天子脚下地方”的臭牌子,说甚么“日本以东京语为国语,德国以柏林语为国语,故我国当以北京语为国语”,借这似是而非的语来抹杀一切,专用北京土话做国语吗?想来一定不是的。既然不是,则这个“标准国语”,一定是要由我们提倡白话的人实地研究、“尝试”,才能制定。我们正好借这《新青年》杂志来做白话文章的试验场。我以为这是最好最便的办法。先生,你道对不对呢? 钱玄同 [book_title]论白话小说 二十世纪第十七年,七月二日,钱玄同敬白胡适之先生。玄同年来从事教育,深慨于吾国文言之不合一致,令青年学子不能以三五年之岁月通顺其文理,以适于应用,而彼选学妖孽,桐城谬种,方欲以不通之典故,肉麻之句调,戕贼吾青年,因之时兴改革文艺之思。以未获同志,无从质证。去春读《科学》二卷一号,有大著《论句读及文字符号》一篇,钦佩无似。嗣又于《新青年》二卷中读先生论改良文学诸著,益为神往。顷闻独秀先生道及先生不日便将返国,秋后且有来京之说,是此后奉教之日正长。文学革命之盛业,得贤者首举义旗,而陈独秀、刘半农两先生同时响应,不才如玄同者,亦得出其一知半解,道听途说之策略,以就正于有道,忻忭之情,莫可名状。日前由独秀先生见示五月十日先生致独秀先生之书,对于《新青年》三卷一号玄同之通信,有所奖饰,有所规正。玄同当时之作此通信,不过偶然想到,瞎写几句。先生之奖饰,殊足令我惭恧。至于规正之语,今具答如下,愿先生再教之也。 (1)玄同谓《聊斋志异》《燕山外史》《淞隐漫录》诸书全篇不通者,乃专就其堆砌典故之点言之。先生谓“《聊斋志异》在吾国笔记小说中,但可讥其取材太滥,见识鄙陋”,玄同则以为就此点观之,尚不能算一无足取。《燕山外史》一书,专用恶滥之笔,叙一件肉麻之事,文笔亦极下劣,更无丝毫“思想”“情感”之可言,最不足道。王韬《淞隐漫录》,全是套《聊斋志异》笔法,文笔更为恶劣,亦无“思想”“情感”可言。若《聊斋志异》,似尚不能尽斥为“见识鄙陋”。十数年前,有人说,《聊斋志异》一书,寓有排满之意,书中之“狐”,系指“胡人”,此说确否,虽未可知,然通观前后,似非绝无此意。又其对于当时龌龊社会,颇具愤慨之念,于肉食者流,鄙夷讪笑者甚至。故玄同以为就作意而言,此书尚有可取之处。惟专用典故堆砌成文,专从字面上弄巧,则实欲令人作恶,故斥之为“全篇不通”耳。《阅微草堂笔记》,亦是《聊斋志异》一类。论文笔,实较《聊斋志异》为干净。论作者之思想,则纪昀便僻善柔,利欲薰心,下于蒲松龄远甚。然文笔可学,而思想不能学。故学《阅微草堂笔记》之《子不语》,看了尚不甚难过。而学《聊斋志异》之《淞隐漫录》,则实欲令人肌肤起粟。(若论袁枚与王韬思想之高下,则袁又下于王远甚也。)玄同之反对用典,与先生最有同情。(先生谓“所主张八事之中,惟‘不用典’一条,最受友朋攻击”,玄同则以为八事之中,以此及“务去烂调套语”二条为最有特见。)以为苟有文才,必会说老实话,做白描体。如无文才,简直可以不做。(或谓无文才者,虽不必做文学之文,而终不能不做应用之文?然应用之文,务取老妪都解,尤无可以用典之理。)若堆砌许多典故,等后人来注出处,以炫其饱学,这种摆臭架子的文人,真要叫人肉麻死了。 (2)先生谓“《西游记》一书,全属无中生有。其妙处,在于荒唐而有情思,诙谐而有庄意。其开卷八回记孙行者之历史,在世界神话小说中,实为不可多得之作”。又以此书与《水浒》、《儒林外史》、《红楼梦》三书并列为第一流小说。此意玄同极以为然。前次通信与《封神传》同列,乃玄同之疏于鉴别也。 (3)《七侠五义》一书,先生谓其“在第二流小说中,尚可称佳作”,玄同于此书,看得不熟,现在无从作答。惟似乎觉得比《施公案》、《绿牡丹》诸书为佳耳。 (4)《三国演义》一书,玄同实未知其佳处。谓其有文学上之价值乎,则思想太迂谬。谓其为通俗之历史乎,则如“诸葛亮气死周瑜”之类,全篇捏造。且作者写其书中所崇拜之人,往往费尽气力,仍无丝毫是处。如写刘备,成了一个庸懦无用的人。写诸葛亮,成了一个阴险诈伪的人。写鲁肃,简直成了一个没有脑筋的人。故谓其思想既迂谬,文才亦笨拙。至先生所谓“能使今之妇人女子皆痛恨曹孟德,亦可见其魔力之大”,玄同则以为此点正不足取。盖曹操固然是坏人,然刘备亦何尝是好人。论学,论才,论识,刘备远不及曹操。论居心之不良,刘备、曹操正是半斤八两。“帝蜀寇魏”之论,原极可笑。然习凿齿、朱熹借此以正东晋、南宋,正如十年前之革命党帝朱温而寇李存勗,褒美韩林儿、洪秀全之比,尚算别有苦心。然至元明以后,尚持此等见解,甚且欲作小说以正人心,于是害得一班愚夫愚妇,无端替刘备落了许多眼泪,大骂曹贼该千刀万剐,而戏台上做《捉放曹》、《华容道》、《黄鹤楼》等戏,必定挤眉弄眼,装出许多丑态,仔细想想,真正可发大笑。玄同以为论历史上之价值,《说岳》尚在《三国演义》之上。以两书中之上等人物而论,岳飞固远非关羽所可及。无论一颇精细,一极粗暴也,即以生平功业而论,岳排异族,关杀同胞,亦岂可同年而语。然《说岳》既出,不甚有何等之影响,《三国演义》既出,于是“关公”“关帝”“关老爷”“关夫子”闹个不休。明清两代,社会上所景仰之人,大约就是孔丘、关羽二位,(这个孔丘,便是《儒林外史》上马二先生对蘧公孙说的那个孔丘。他说道:“就是夫子在而今,也要念文章,做举业,断不讲那‘言寡尤行寡悔’的话,何也。就日日讲究‘言寡尤,行寡悔’,那个给你官。”这个关羽,便是常常拿着大刀显圣的那个关羽。其心传正宗,便是康有为、张勋二人。)不但愚夫愚妇信仰“关老爷”,即文人学士亦崇拜“关夫子”。此等谬见,今后固亟应扫荡。玄同之不以《三国演义》为佳著者,此也。 (5)先生谓“《官场现形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诸书,其体裁皆为不连属的种种实事勉强牵合而成。……此类之书,以体裁论之,实不为全德”,此说极精。又谓“吾国第一流小说,古人惟《水浒》、《西游》、《儒林外史》、《红楼梦》四部。今人惟李伯元、吴趼人两家”,斯论尤确不可易。玄同前以《水浒》、《红楼梦》、《儒林外史》、《官场现形记》、《孽海花》、《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六书,为有价值之小说,此是偶然想到,不曾细细思量。得先生纠正,甚感。惟先生又谓“《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在诸不全德的小说中,独为最上品。因其书以‘我’为主人,全书中种种不相关属之材料,得此一个‘我’,乃有所附著,有所统系,此其特长之处。”玄同以为若照此说,则《老残游记》中亦以一“老残”贯串种种不相关属之材料,此“老残”亦可与“我”同论也,然此终是牵强。记得十年前见《新小说》中登载《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好像是到“我”之归娶而止。今书肆所售单行本,则以下又多了若干回,如“梁顶粪”等事,皆为前此所无,而文笔之冗滥,亦大不如前。此即由“不连属的种种事实勉强牵合而成”,可多可少,“可至无穷之长”之故。故虽以吴趼人自续,亦觉其无谓。此亦足为不全德的小说不能尽善之证。 又先生谓“以小说论,《孽海花》尚远不如《品花宝鉴》”,此说玄同亦以为然。先生又谓“《品花宝鉴》之历史的价值,正在其不知男色为可鄙薄之事,正如《孽海花》、《官场现形记》诸书之不知嫖妓纳妾为可鄙薄之事”,此说尤有特见。推此论而言之,则知《金瓶梅》一书,断不可与一切专谈淫猥之书同日而语。此书为一种骄奢淫泆不知礼义廉耻之腐败社会写照。观其书中所叙之人,无论官绅男女,面子上都是老爷太太小姐,而一开口,一动作,无一非极下作极无耻之语言之行事,正是今之积蓄不义钱财,而专事“打扑克”“逛窑子”“讨小老婆”者之真相。语其作意,实与《红楼梦》相同。(或谓《红楼梦》即脱胎此书,盖信。)徒以描写淫亵太甚,终不免有“淫书”之目。即我亦未敢直截痛快,迳以此书与《红楼》、《水浒》齐列。然仔细想来,其实喜描淫亵,为中国古人之一种通病。远之如《左传》,详述上 、下报、旁淫,悖礼逆伦,极人世野蛮之奇观。而叙陈灵公淫乱之事,君臣相谑之言,尤为荒唐到极。(今之主张读经者,欲令知识甫开之童子,将此等文章朝夕讽诵,师长则细细讲解。礼教国之教育,原来如是。)近之如唐诗、宋词,说淫话处亦不为少。至于元明之曲,则有直叙肉欲之事者矣(如《西厢》之《酬简》,《牡丹亭》之《惊梦》),即《水浒》《红楼》中,何尝无描写此类语言,特不如《金瓶梅》之甚耳。故若抛弃一切世俗见解,专用文学的眼光去观察,则《金瓶梅》之位置固亦在第一流也(《品花宝鉴》当在第二流)。惟往昔道德未进化,兽性肉欲犹极强烈之时,文学之士不务描述理想高尚之小说,以高尚人类之道德,而益为之推波助澜,刻画描摩,形容尽致。使观之者什九不理会其作意,用“赋诗断章”之法,专事研求此点,致社会道德未能增进(但可谓之未增进耳,若谓益不如前,亦非公允之论),而血气未定之少年尤受其毒。此则不能不谓为前世文学家理想之幼稚矣。然社会进化,是有一定的路线,固不可不前进,亦不能跳过许多级数,平地升天。故今日以为今之写实体小说不作淫亵语为是,而前之描摩淫亵为非。然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先生所谓《新青年》第二百卷第一号中,“将有人痛骂今日各种社会写实小说为无耻诲淫之书者”,此说最是。故玄同以为但令吾侪今日,则诋《金瓶梅》、《品花宝鉴》为淫书,二十一世纪时代之人,则诋《碎簪记》、《双枰记》、《绛纱记》为淫书,便是在轨道上天天走不错的路。如是,则无论世界到了三十世纪,四十世纪,……一百世纪,而《金瓶梅》自是十六世纪中叶有价值之文学,《品花宝鉴》自是十九世纪初年有价值之文学,《碎簪记》、《双秤记》、《绛纱记》自是二十世纪初年有价值之文学。正如周秦诸子、希腊诸贤、释伽牟尼诸人,无论其立说如何如何不合科学,如何如何不合论理学,如何如何悖于进化真理,而其为纪元前四世纪至六世纪之圣贤之价值,终不贬损丝毫也。 近有李君涵秋者,著《广陵潮》小说,现已出至七十多回,单行本已出六册,以下均逐日刊登一小段于《神州日报》后幅。此书为社会小说,中所叙述,似乎较《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为佳。其描摩刻画,容有过火之处,然作者文笔犀利,才思纵横,实在吴趼人之上。玄同以为此种小说,在今日亦为第一流矣。 又有《留东外史》者,已出三集,其书描摩留东学界腐败情形,亦与《官场现形记》相类,鄙意亦可当第二流之选。 以上二书,先生归国后,去购观之,不识鄙论有当否也。 先生以《镜花缘》为第二流之佳作,鄙意亦以为然。惟作者太喜卖弄聪明,双声叠韵,屡屡讲述,几乎是“小学讲义”矣。玄同以为小说而具讲学的性质,实非所宜。(最下乘者,如《野叟曝言》。阅之,真欲令人喷饭。)高明以为然否? 先生“自誓三年之内专作白话诗词,欲借此实地试验,以观白话之是否可为韵文之利器”。此意甚盛。玄同对于用白话说理抒情,极端赞成独秀先生之说,亦以为“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此等论调,虽若过悍,然对于迂谬不化之选学妖孽、桐城谬种,实不能不以如此严厉面目加之。因此辈对于文学之见解,正与反对开学堂,反对剪辫子,说洋鬼子脚直,跌倒爬不起者,其见解相同。知识如此幼稚,尚有何种商量文学之话可说乎。惟玄同对于先生之“白话诗”,窃以为犹未能脱尽文言窠臼。如《咏月》第一首后二句,是文非话。《咏月》第三首,及《江上》一首,完全是文言。又《赠朱经农》一首,其中“辟克匿克来江边”一句,以外来语入诗,亦似可商。日前独秀先生又示我以先生近作之“白话词”,鄙意亦嫌太文。且有韵之文,本有“可歌”与“不可歌”二种。寻常所作,自以“不可歌”者为多。既不可歌,则长短任意,仿古新创,无所不可。至于“可歌”之韵文,则所填之字,必须恰合音律,方为合格。“词”之为物,在宋世本是“可歌”者,故各有其名。后世音律失传,于是文士按前人所作之字数、平仄,一一照填,而云“调写某某”。此等填词,实与做“不可歌”之韵文无异。起古之知音者于九原而示之,恐必有不合音节之字之句。就询填词之本人以此调如何音节,亦必茫然无以为对。玄同之意以为与其写了“调写某某”而不知其调,则何如直做“不可歌”之韵文乎?至在今世必欲填“可歌”之韵文,窃谓旧调惟有皮黄,新调惟有风琴耳。刘半农先生谓“当改填皮黄之一节,或数节,而标明‘调写西皮某板’,或‘调写二黄某剧之某段。’”(见《新青年》三卷三号《我之文学改良观》)玄同以为此说最是。其填风琴之调者,当直云“调写风琴某曲”。 上来所论,敬乞教正。玄同非敢于尊作故意吹求,因同抱文学革命之志,故不惮逐一商酌。冒昧之愆,尚希谅之。 [book_title]论小说及白话韵文 惠书敬悉。我个人的意见:以为《三国演义》所以具这样的大魔力者并不在乎文笔之优,实缘社会心理迂谬所致。因为社会上有这种“忠孝节义”“正统”“闰统”的谬见,所以这种书才能迎合社会,乘机而入。我因为要祛除国人的迂谬心理,所以排斥《三国演义》,这正和先生的排斥《金瓶梅》同一个意思。至于前书论《金瓶梅》诸语,我亦自知大有流弊,所以后来又写了一封信给独秀先生说,“从青年良好读物上面着想,实在可以说,中国小说没有一部好的,没有一部应该读的”(此信是七月杪间写的,亦见三卷六号),这就是我自己取消前说的证据。且我以为不但《金瓶梅》流弊甚大,就是《红楼》《水浒》,亦非青年所宜读;吾见青年读了《红楼》《水浒》,不知其一为实写腐败之家庭,一为实写凶暴之政府,而乃自命为宝玉、武松,因此专务狎邪以为情,专务“拆梢”以为勇者甚多。我现在要再说几句话:中国今日以前的小说,都该退居到历史的地位;从今日以后,要讲有价值的小说,第一步是译,第二步是新做。<先生以为然否?论填词一节,先生最后之结论,也是归到“长短无定之韵文”,是吾二人对于此事,持论全同,可以不必再辩。惟我之不赞成填词,正与先生之主张废律诗同意,无非因其束缚自由耳。先生谓“工词者相题而择调,并无不自由”,然则工律诗者所作律诗,又何尝不自然?不过未“工”之时,做律诗勉强对对子,填词硬扣字数,硬填平仄,实在觉得劳苦而无谓耳。总而言之,今后当以“白话诗”为正体(此“白话”,是广义的,凡近乎言语之自然者皆是。此“诗”,亦是广义的,凡韵文皆是),其他古体之诗,及词、曲,偶一为之,固无不可,然不可以为韵文正宗也。填皮黄之说,我不过抄了半农先生的话,老实说,我于此事全然不懂;至于“先帝爷,白帝城,龙归海禁”,这种句调,也实在觉得可笑。不过中国现在可歌之调,最普通者惟有皮黄(昆腔虽未尽灭,然工者极少。梆子,则更卑下矣),故为是云云也。 钱玄同 [book_title]新文学与今韵问题 半农先生:本志三卷所登先生对于文学革新的大作两篇,我看了非常佩服,以为同适之先生的《文学改良刍议》正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相辅而行,废一不可。文学革新的事业,有你们两位先生这样的积极提倡,必可预卜其成绩之佳良,我真欢喜无量。惟我对于《我之文学改良观》一篇,略略有些与先生不同的意见,现在把他写在下面:先生说,“酬世之文,一时虽不能尽废……”我以为这些什么“寿序”“祭文”“挽对”“墓志”之类,是顶没有价值的文章。我们提倡文学革新,别的还不过是改良;惟有这一类的文章,应该绝对的排斥消灭。“寿序”一类,就是《选》学家,桐城派,也晓得不该做,至于“祭文”“墓志”之类,因为中国人二千年来受了儒家“祖宗教”的毒,专门借了死人来表自己的假孝心,假厚道,以为这是不可少的,但是到了现在,总该有些觉悟,有些进步罢。章太炎先生说得好:“靡财于一奠者此谓贼,竭思于祝号者此谓诬。”又说:“封墓以为表识,藏志以防发掘,此犹随山刊木,用记地望,本非文辞所施。”(均见《国故论衡》中《正鶃送》)我的意思:以为这一类的文章,Language和Literature里面都放不进,只合和八股一律看待。新名词这样东西,我以为应该尽量采用。梁任公的文章,颇为一班笃旧者所不喜;据我看来,任公文章不好的地方,正在旧气未尽涤除,八股调太多,理想欠清晰耳;至于用新名词,则毫无不合。我以为中国旧书上的名词,决非二十世纪时代所够用;如其从根本上解决,我则谓中国文字止有送进博物院的价值;若为此数十年之内暂时应用计,则非将“东洋派之新名词”大搀特搀,搀到中国文里来不可,既然Language里采用了,则已成为口头常语,又何妨用到Literature里去呢?至于先生所谓“漂亮雅洁”,在我看来,“东洋派之新名词”,又何尝不“漂亮雅洁”?“手续”“场合”,原不必用,若“目的”“职工”,则意义很对,有何不可用呢?我觉得日本人造的新名词,比严复高明得多;像严氏所造的什么“拓都”“幺匿”“罔两”之类,才叫人费解哩?至于自造新字,或新名词,固无不可;然使造得不好,像“微生物”一名,某君造了个“百”字(和千百之百同形异字),某学校造了个“ ”字之类,这不是比日本的新名词差得远了吗?“春朝朝日,秋夕夕月”,底下的“朝夕”两个字作“祭”字解,此则近于不通,然《诗经》训大之“骏”,《武成》、《管子》训速之“骏”,似不当以“拙劣不通”讥之,因为经子中常用此字,后世往往变了,别用彼字,于是觉得此字古奥难解。那些无识的文人偷了去造假古董,像苏绰的《大诰》,韩愈的《平淮西碑》之类,这是非骂不可的。若在三代之时,则此等字正是极通行的语言,像《殷盤》《周诰》,后世看了,觉得“佶屈聱牙”,然在当时,实是白话告示,所以如“骏”字之类,在《诗》、《书》、《管子》里,决非是乱用古字。至某氏“其女珠其母下之”之妙文,则去不通尚有二十年,此公之文,本来连盖酱缸都不配,只有用先生的法子,把他抛入垃圾桶罢了。先生此文最有价值之论,为“造新韵”及“以今语作曲”二事。以今语作曲之说,通极通极。世人多以为作曲须用元语,此与苏绰拟《大诰》何异?我以为现在用“兀的”“么哥”“颠不刺的”这些字样来做曲,和后世述皇帝口气用“都俞吁咈”一样,这是最不通的办法,当然应该革除。造新韵一事,尤为当务之急。今人所用之韵,大约可分三类。(1)做律诗绝句的人,都用什么《诗韵》。这《诗韵》是本于满清的什么《佩文韵》,《佩文韵》本于《平水韵》,《平水韵》乃根据隋唐北宋以来二〇六韵之旧韵而并合其“同用”“通用”之韵;所以《诗韵》虽陋,然和李杜元白苏黄这些人的用韵,也还不差什么。今人做律诗绝句,以为非造唐宋的假古董不可,所以用《诗韵》。(2)做曲的人,是用《词林正韵》一类的韵书。因为这类韵书,起于胡元,元曲所用,就是如此。今人做曲,以为非造元朝的假古董不可,所以如此用韵。(3)还有那做古诗的人,大概有两派:一派是胆子小一点的,他所用的韵,凡在《诗韵》上可押而汉魏人亦押者,用之;在《诗韵》上虽不可押而汉魏人曾押者,亦用之;在诗韵上虽可押而汉魏人不押者,则不用。今人做古诗,以为非造汉魏的假古董不可,所以如此用韵。换言之,即未见汉魏人用过的,他一定不敢用。至于那一派,因为自己通了一点小学,于是做起古诗来,故意把押“同”“蓬”“松”这些字中间,嵌进“江”“窗”“双”这些字,以显其懂得古音“东”“江”同韵;故意把押“阳”“康”“堂”这些字中间,嵌进“京”“庆”“更”这些字,以显其懂得古音“阳”“庚”同韵。全不想想看,你自己是古人吗?你的大作个个字能读古音吗?要是不能,难道别的字都读今音,就单单把这“江”“京”几个字读古音吗?我说这三类人所主张,固然都是不对;但是若无“标准韵”,又叫他们怎么用韵呢?所以制造新韵,我是极端赞成。但先生文中引顾炎武的话,归罪沈约的韵做得不好,并谓“在旧文学上已失其存在之资格”,这话恐有不合。沈约的《四声谱》,乃见论诗文平仄之法,并非韵书;即谓其是韵书,然韵书之始作者,为魏李登之《声类》,后有晋吕静之《韵集》,均在沈约之前,亦不可专罪沈约。况今韵古韵,都是因时制宜:李、吕之书,是就魏晋之音而作;沈约之论“四声”,也是据着齐梁的音而定;虽不合于三代,却颇合于当时。我谓李、吕、沈诸人所作,正与我辈在今日想做新韵书相同。顾炎武这个人,学问虽精,思想则不免顽固。他那《音学五书》自序里又说:“天之未丧斯文,必有圣人复起,举今日之音而还之淳古者。”他有了这种顽固思想,所以要责备沈约“不能上据雅南,旁遮骚子以成不刊之典”了。后来江永驳他道:“音之流变已久,休文亦据今音定谱,为今用耳。如欲绳之以古,……举世其谁从之?”又道:“……譬犹窑器既兴,则不宜于笾豆;壶斟既便,则不宜于尊罍。今之孜孜考古音者,亦第告之曰,‘古人本用笾豆尊罍,非若今日之窑器壶斟耳。’又示之曰,‘古人笾豆尊罍之制度本如此,后之模仿为之者,或失其真耳。’若废今人之所日用者,而强易以古人之器,天下其谁从之?”此乃通人之论也。照此看来,岂非不可据顾氏之说以讥沈约乎?又,先生说,“无韵之诗,我国亦有先例。”这话固然很对,但是《终南》这首诗,却非无韵,“梅”、“裘”、“哉”三个字,古音都在“咍”韵,读做Mai、Kái、Tsai,这是从文字“谐声”上,从古人用韵上有的确证据的,与宋人“叶韵”之谬说全不相同。云“古音”者,谓今人此字读甲音,古人则本在乙音也,这是非有证据不能瞎说的。云“叶韵”者,谓今人此字读甲音,古人也读甲音,但在此诗之内,则硬改读乙音,这简直是胡说乱道。朱熹上了吴棫的当,拿起一部《诗经》来硬行改读:把《行露》第二章之“家”读做Kuh,第三章之“家”读做Kung;《驺虞》第一章之“虞”读做Nga,第二章之“虞”读做Ngung。此种谬举,到了明朝的焦竑、陈第、顾炎武诸人,才把他廓清净尽,专从证据上去考求古音。满清一代,那些小学家讲求此事,甚为精密。所以如“梅”、“裘”、“哉”之类,知道在古音里的确是同韵,并非叶韵,也并非无韵。《诗经》里有通体无韵之诗:如《清朝》、《维天之命》、《昊天有成命》、《时迈》诸篇是也。有一篇之中有一部分不用韵之诗:如《我将》之末三句,《思文》之末四句皆是也。以上拉拉杂杂,写了许多,都是无关弘旨的。先生如不嫌麻烦,幸祈赐教。 钱玄同 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book_title]论注音字母 一九一三年的春天,教育部开“读音统一会”,会里公议注音字母三九个,现在先把他写出来,表“母”(就是“子音”。中国向来叫做“声”,又叫做“纽”。)的字母二四个: ㄍ ㄎ 兀 ㄐ ㄑ 广 ㄉ ㄊ ㄋ ㄌ 攵 冖 ㄈ ㄋ ㄘ ム ㄓ ㄔ ㄕ ㄏ ㄒ ㄌ ㄖ 表“韵”(就是“母音”。)的字母一二个: ㄚ ㄛ ㄜ ㄟ ㄞ ㄠ ㄡ ㄢ ㄤ ㄅ ㄥ ㄦ 表“介音”的字母三个: — ㄨ ㄙ 这三九个注音字母,原来都是中国固有的字,取那笔画极简单的,借来做注音的符号。表“母”的二四个,单读原字的子音:像“ㄎ”字原字的音读做Kao,现在单读他的子音K;“ㄈ”字原字的音读做Fang,现在单读他的子音F。表“韵”和“介音”的一五个,单读原字的母音:像“ㄛ”字原字的音读做Ho,现在单读他的母音o;“ㄞ”字原字的音读做Hhai,现在单读他的母音Ai;“ㄨ”字原字的音读做Ngu,现在单读他的母音V。 这种字母的形式,取材,和读法,很有人对他生一种的疑问:有的说,“既然新制音标,为什么不特造新符号,要借用古字,读他音的一半呢?”有的说,“与其借用古字,何不直取世界公用的罗马字母来标中国的音呢?” 这两种疑问,待我来答他。 答第一问:特造新符号,原没有什么不可以。不过符号的形式,很难决定。因为造新符号,在应用上固然贵乎简明,然在形式上也要求他好看,才能得多数人之认可。否则甲所做的,乙说不好看,乙所做的丙又说不好看,丙所做的,又有丁戊己……说他不好看,纷纷扰扰,闹了一会子,终究还是没有结果,这是很不好的。但是形式好看这一层,却是很难。用一丨丿\这些直线笔画,三笔两笔,凑成一个符号,怎能好看?前几年,什么“快字”“简字”“音字”之类出得很多,没有一种是行得通的。这个缘故,固然由于做的人于声韵之学从未讲求,把制音标的事情看得太容易;然而形式不好看,难得多数人之认可,却也是一个大大的原因。现在借用古字,则形式是固有的,好看不好看,制音标的人不负这个责任,但求简明,便可应用,可以免却许多无谓的争执。据我看来,这借用古字的法子,实在比造新符号来得好。 答第二问:取罗马字母来标中国音,这是极正当的办法。但是据我个人的意见,以为中国现在应该兼用罗马字母和注音字母两种来标音。为什么呢?因为罗马字母,已经变成现世界公用的音标;凡其国有特别形式之文字者,若要把他的语言和名词行于国外,都要改用罗马字母去拼他的音,像俄罗斯文、印度文、日本文之类,都是这样办法。我们中国向来没有纯粹的音标,现在急须新制,当然应该采用罗马字母,这是无庸致疑的。但是中国的音标,却有两种用途: 一、记字典上每字的音,和高深书籍上难识的字的音。 二、教科书,通俗书报,和新闻纸之类,应该在字的右旁记他的音。 第一种的记音,自然当用罗马字母。至于第二种的记音,罗马字母却有不便利的地方。因为中国字是直行的,罗马字母只能横写;这一层,还可以想法,把中国字也改成横行。还有一层困难:因为罗马字母记音的方法,如为单独母音的字,只须用一个母音字母便够了;如其备有子音、介音、母音和收鼻音的,至多的可以用到七个字母。(因为子音、母音和收鼻音,有时都要用两个字母去拼他。)你想!这一个字母和七个字母,他的长短大不相同,拿了来记在字字整方的中国字旁边,那种参差不齐的怪相,可不是很难看吗?这是不能不用注音字母的了。据我看来,高等字典和中学以上的高深书籍,都应该用罗马字母记音;学生字典,中小学校教科书,通俗书报,和新闻纸之类,都应该用注音字母记音。(学生字典可以兼用两种记音。)假如再过几年之后,中国竟能废弃这种“不象形的字”(中国古代的字,本是象形的;但因籀篆隶草的变迁,已经不象形了,现在的字,既非拼音,又不象形,这种无意识的记号,我姑且戏称他做“不象形的字”),改用纯粹拼音的字,那么注音字母当然跟了一同废弃。若在今日,则注音字母正复大有用处。 这两种疑问既已解答,于是当说明注音字母的读音,和他的缺点。 现在先将注音字母中表“母”的字母二四个,与旧有的守温三六字母,及罗马字母,列为对照表,如—— 续表 (附记)这表中标“知”、“彻”、“澄”、“娘”、“微”、“匣”六纽的罗马字母,用亡友胡仰曾君所著《国语学草创》中所标。 注音字母于兼有清浊的纽,只制清母,不制浊母,因为北音浊声不很发达的缘故。但是北音也并非全无浊声。北音凡上声去声字(北音没有入声),虽然有清无浊;然在平声,却是清浊全备,像“通”(透)和“同”(定),“千”(清)和“前”(从),分明是两个读法:这便是有浊声的确据。既然平声有浊,乃竟不制浊母,那么请问“同”、“前”这些字归入那一纽呢?原来他却有个狠可笑的办法:那上去的浊声字,既然不读浊声,便硬把他改入清声;至于平声的浊声字,也把他归入清声,唤做“阳平”;像“通”、“同”两个字,都归入“透”纽,把“通”字唤做“阴平”,“同”字唤做“阳平”;“千”、“前”两个字,都归入“清”纽,把“千”字唤做“阴平”,“前”字唤做“阳平”;这种名称,非常荒谬。要知道平仄是长短的区别,阴阳是清浊的区别,两事绝不相干,岂可混为一谈?无如从元明以来,就有这种奇怪名称。到了现在,有一般人说得更妙:他道,“南音的四声,是平、上、去、入,北音的四声,是阴平、阳平、上、去”,这种议论,真要叫人笑死。当读音统一会未开之前,吴稚晖先生——后来就是读音统一会正会长——做了一本《读音统一会进行程序》,早把这种荒谬名称加以驳斥。先生说道: 北方之“阴阳平”,不能遽行援入于长短通例之内:因彼似为清浊之问题,非长短之问题。长短者,音同而留声之时间不同。清浊者,音同而所发之音气不同。粗率用一近似之比例,比之于风琴:假如同弹第一音,短乃仅按一拍子,长则按至三拍子是也。又如同弹第一音,清乃按右手靠边之一把,浊则按左手靠边之一把;一则其声清以越,一则其声闳以肆……所以本会之结果;有预料之同意可言者,必大段不离于人人意中之“官音”,粗率即称之曰“北音”亦可。惟决不能不商定者,即北音长短内之“入声”,及关涉清浊,北人意中之所谓“阴阳”,皆留不甚完全之弱点。故为一国之所有事,即不能率言标准于一城一邑之北音。 吴先生当日早已料到这一层,恐怕读音统一会的结果仍旧留下这个弱点,所以先加以警告。然而后来竟不出先生所料,专制清母,把浊声的平声仍旧唤做“阳平”。 于是其人想出一个补救的方法来,说:“可以仿照日本假名的办法,就在清声字母的右上加他两点,算做浊母。” 我想这个法子,固然可行。但是这第三位的浊声,都是兼承两个清声,有些地方承第一位,有些地方承第三位:像那“群”纽,有些地方读G,是承“见”纽(K);有些地方读Gh,是承“溪”纽(Kh),“定”“澄”诸纽,都是这样。然则应该在哪一个清声字母上加点呢?这还是待研究的问题。 “见”、“溪”、“疑”、“晓”四纽,都有两个字母。因为这四纽的出声,除福建广东等处以外,其余各处,读正音(就是“开口”和“合口”)和副音(就是“齐齿”和“撮口”)都微有不同。所以用“ㄍ”、“ㄎ”、“ ”、“ㄏ”四母表正音,用“ㄐ”、“ㄑ”、“ ”、“ㄒ”四母表副音。这是因时制宜的办法,倒很不错。 “知”、“彻”、“澄”三纽,今音和“照”、“穿”、“床”三纽的三等呼读得一样。“照”、“穿”、“床”、“审”四纽的二等呼,今音和“精”“清”“从”“心”四纽读得一样。(“照”、“穿”、“床”、“审”四纽的二等和三等,出声不同,《广韵》里反切用字各分为二。清陈澧做《切韵考》说,“应该分做八纽”,很是。这是守温做字母时误合的。)注音字母于“知”“彻”“澄”三纽不制字母,也用“ㄓ”“ㄔ”两母去标他,这是于现在的音很对的。(“照”、“穿”、“床”、“审”的二等,在注音字母里,大概也用“ㄗ”、“ㄘ”、“ㄙ”三母去标他。) “敷”纽的出声,本和“非”纽差不多。前人因为“非”从“帮”变,“敷”从“滂”变,统系不同,所以分做两纽。注音字母合做一母,也很不错。 注音字母于“娘”纽没有制母,当时误用“疑”纽副音的“广”去标他,这是很不对的。“疑”、“娘”二纽的出声,有喉舌之异,断不可混合为一。但是“娘”本从“泥”变,其声颇不易读。现在各处读“娘”纽字,颇有仍归入“泥”的,像“拿”、“铙”、“赧”、“女”、“尼”这些字都是。我以为“娘”纽不必增母,也用“ㄋ”母去标他便了。 凡“影”纽的字,都是纯粹母音字,本来不应该有这一纽。因为从前做反切的人,守定用两个字标音的例,不知变通,就是纯粹母音字,上面也要配他一个字(反切两字:上字标子音,下字标母音);守温做字母时,就把这些字标为“影”纽。现在用注音字母去改良旧切,遇母音字,只须用一个母音字母去标他,便够了。这“影”纽当然应该删除。至于“喻”纽,虽是“影”纽的浊音,究竟不能算做母音,注音字母连带删除,这却不对,我以为应该加一个标“喻”纽的字母,才是。 表“韵”和“介音”的字母一五个,与《广韵》的二〇六韵,元刘鉴《切韵指南》的一六摄,明人《字母切韵要法》的一二摄,及罗马字母,列为对照表,如下: 把韵书里母音相同的韵归纳为一,叫做“韵摄”。现存最古的讲韵摄的书,是宋杨中修的《切韵指掌图》,——此书旧称司马光作,非是,——其书不但无标摄的记号,并且无韵摄的名目,称说很不便利。刘鉴的一六摄,其分摄最多;《字母切韵要法》——此书载在《康熙字典》卷首,从《证乡谈法》起至《音韵首法》止,不知撰人姓名,劳乃宣说,大抵为明正德以后清康熙以前人所作,——分一二摄,纯以元明以来之北音为主,与注音字母什九相同。所以兼列此两家,以资参考。 现在的《诗韵》,本于刘渊的《平水韵》,和阴时夫的《韵府群玉》;其中如“鱼”、“虞”分二而“虞”、“模”反合为一,“元”、“魂”、“痕”三韵并合为一“元”韵之类,于音理极为乖谬。所以此处只列《广韵》而不及《诗韵》。 (附记)所记《广韵》韵目,皆举平以赅上去入。 注音字母所取的音,百分之九十九是京音;——本册有吴稚晖先生的通信,说明此事,——京音只有平上去三声,没有入声;他碰到入声,都拿来消纳到平上去三声之内:以前的《菉斐轩词韵》和周德清《中原音韵》里,都有“入声作平声、作上声、作去声”的话;后来李汝珍作《音鉴》,有《北音入声论》一篇,他说道: “屋”者,韵列一屋,乃入之首也,而北音谓之曰“乌”,此以入为平矣;余如“七”“发”之类,皆以阴平呼之;“十”“斛”之类,皆以阳平呼之:“铁”“笔”之类,皆以上声呼之;“若”“木”之类,皆以去声呼之:兹分录于后,注以反切;较之周德清所论北音,略加详备矣。 注音字母对于入声的分配,大概和周李诸家相同。至于字母之音,都读平声;遇到上去的字,照旧法,于其字左上右上以圈或点作记。——或用“阴平、阳平、上、去为四声”之说,阴平圈左下,阳平圈左上,上声圈右上,去声圈右下;这实在是不通的办法,说详本卷第一一页。 “ㄧ”“ㄨ”“ㄩ”三母,兼作“介音”用。什么叫做“介音”呢?原来子音母音相同的字,往往有可读出四种声音的,就是“开口”“齐齿”“合口”“撮口”,名曰“等呼”。读这四种声音时候嘴的姿态,潘耒《类音》里曾说道: 初出于喉,平舌舒唇,谓之“开口”;举舌对齿,声在舌腭之间,谓之“齐齿”;敛唇而蓄之,声满颐辅之间,谓之“合口”;蹙唇而成声,谓之“撮口”。 “开口”的字,既然“平舌舒唇”,则但用子音母音拼合,便足,无须介以他音;“齐齿”,则因有“举舌”对齿的姿态,中有“I”音,所以就用“ㄧ”母作介;合口,则因有“敛唇而蓄之”的姿态,中有“U”音,所以就用“ㄨ”母作介;撮口,则因有“蹙唇而成声”的姿态,中有“U”音,所以就用“ㄩ”母作介。例如“心”纽“山”摄的字:“珊”是开口,则作“ㄙㄢ”,“仙”是齐齿,则作“ㄙㄢ”,“酸”是合口,则作“ㄙㄨㄢ”,“宣”是撮口,则作“ㄙㄩㄢ”。这个方法,倒很巧妙。 “麻”韵中“车”、“遮”、“奢”、“蛇”这些字,现在北音不读“A”母音,所以注音字母于“ㄚ”母之外,又制“ㄝ”母;这实在是一种方音,不是多数人能发的;我以为“ㄝ”母只能作为“闰母”,为拼切方音之用。——“闰母”之说,亦见《读音统一会进行程序》中。——至于“ㄝ”母的音,用罗马字应该怎样拼他,我却拼不出来;有人拼作“Eh”恐怕不很对罢! “寒桓……”和“覃谈……”其母音后之收鼻音,本有“N”、“M”的不同;所以唐宋以前,这两类的字,从不通用。填词家称“侵”、“覃”诸韵为“闭口音”,闭口的意义,就是说他收“M”。南宋以后,北方把收“N”的音也读做收“M”,渐渐的中部也无了。到现在,只有广东人读“覃”、“谈”韵的字,还字收“M”:如三读“Sam”,甘读“Kam”之类是。因收“M”的音既消灭,所以元明以来用北音讲韵讲摄的书,都把“寒桓……”和“覃谈……”并合为一。刘氏之分“山”、“咸”三摄,大概只是存古,未必当时的北方还有这“Am”的音。 “真……”和“侵”的并合,与“寒桓……”和“覃谈……”的并合同例。 这并合“M”“N”的收音为一:从理论上讲,本来很分别的,忽然大混合,却是不对;惟现在读“侵”、“覃”同于“真寒”者居全国十分之八,那就只好“将错就错”了。 “庚耕清青蒸登”和“东冬钟”,母音截然不同。自宋以前,从没有拿“东……”算做“庚……”的合口的。不知何故,明清以来,凡以北音为主的韵书,都说“东……”是“庚……”的“合口”,因此注音字母也把他合成一个“ㄑ”母。我以为不合于古,还没有什么要紧;若和现在的声音相差太远,却是不可,这“东冬钟”诸韵,还宜别加一个字母才是。 至于《广韵》又把“庚耕清青”和“蒸登”分为二类,刘鉴亦分为二:“庚耕清青”为“梗”摄,“蒸登”为“曾”摄,——这大概和“东”“冬”的分别相类,或者是古音不同之故,现在无从考证;且与造注音字母为应用之资者全不相干,可以不必去论他。 注音字母里造得最奇怪的,就是“ㄦ”母。造这字母的时候,因为“支”、“脂”、“之”诸韵中“儿”、“耳”“二”等字,其母音似与“羁”、“奇”、“宜”、“题”、“离”、“皮”诸字不同;于是异想天开,说他的母音不是“ㄧ”,仿佛是“ㄦ”,因此造了这个“ㄦ”母。殊不知“ㄦ”音在西文中,即是“L”或“R”,断断不能说他是母音。若因其母音不像“ㄧ”,则如“知”“摛”“驰”“诗”“时”“赀”“雌”“疵”“斯”“词”诸字,其母音也不像“ㄧ”,仿佛就是劳乃宣说的那个“餩师”(读成一音)的母音,岂不是还要加一个母音字母,才算完备吗? 殊不知“儿”“知”这些字的母音,实在是“ㄧ”。不过舌齿间音读成“齐齿”,往往不能清晰。其实“知”的音确是“ㄓㄧ”,“儿”的音确是“ㄖㄧ”;因为读得不清晰,于是“知”字的音,好像只有子音“ㄓ”,“儿”字的音,又好像别有一个“打湾舌头”的母音“ㄦ”了。 综观这三九个注音字母,因为全以北音为主之故,所以删浊音,删入声,而如“ㄓ”“ㄔ”“ㄕ”诸母,则存。而不删,——此诸母能发其正确之音者,全国中不过十之三四,——此等地方,不可谓非制字母时之疵点。平心而论:现在国中南北东西语言绝异之人相见,彼此而操之“普通话”,其句调声音,略类所谓“官音”,——“官音”与“京音”大同小异,——似乎以北音为主,亦非全无理由;但是既为国定的注音字母,当然不能专拿一个地方的音来做标准。所以我对于注音字母,虽极愿其早日施行;而在此未曾施行之短时期内,尚欲论其缺点,希望有人亟起讨论,加以修正。那么这注音字母的音,真可算得中华民国的国音,并不是什么“京音”“官音”“北音”了!(本期通信栏内,有作者答吴稚晖先生一信,可与此参观。) [book_title]刘半农译《天明》的附志 这篇文章,原文的命意,和半农的译笔,自然都是很好的,用不着我这外行人来加上什么“命意深远”、“译笔雅健”这些可笑的批语。 但是我看了这篇文章,却引起我对于中国译书界的两层感想:< 第一 无论译什么书,都是要把他国的思想学术输到己国来,决不是拿己国的思想学术做个标准,别国与此相合的,就称赞一番,不相合的,就痛骂一番:这是很容易明白的道理。中国的思想学术,事事都落人后;翻译外国书籍,碰着与国人思想见解不相合的,更该虚心去研究,决不可妄自尊大,动不动说别人国里道德不好。可叹近来一班做“某生”“某翁”文体的小说家,和与别人对译哈葛德、迭更司等人的小说的大文豪,当其择译外国小说之时,每每说:西人无五伦,不如中国社会之文明;自由结婚男女恋爱之说流毒无穷;中国女人重贞节,其道德为万国之冠;这种笑得死人的谬论,真所谓“坐井观天”、“目光如豆”了。即如此篇,如使大文豪辈见之,其对于穆理之评判,必曰:“夫也不良,遇人不淑,而能逆来顺受,始终不渝;非娴于古圣人三从四德之教,子舆氏以顺为正之训者,乌克臻此?”其对于医生之评判,必曰:“观此医欲拯人之妻而谋毙其夫,可知西人不明纲常名教之精理。”其对于迪克之评判,必曰:“自自由平等之说兴,于是乱臣贼子乃明目张胆而为犯上作乱之事。近年以来,欧洲工人,罢工抗税,时有所闻;迪克之轰矿,亦由是也。纪纲凌夷,下陵其上,致社会呈扰攘不宁之现象。君子观于此,不禁怒为伤之矣。”这并非我的过于形容。阅者不信,请至书坊店里,翻一翻什么《小说丛书》、《小说杂志》和“封面上画美人的《新小说》”,便可知道。 第二 文字里的符号是最不可少的,在小说和戏剧里,符号之用尤大;有些地方,用了符号,很能传神;改为文字,便索然寡味:像本篇中“什么东西?”如改为“汝试观之此何物耶”;“迪克?”如改为“汝殆迪克乎”;“我说不相干!”如改为“以予思之实与汝无涉。”又像“好——好——好一个丈夫!”如不用“——”“!”符号,则必于句下加注曰:“医生言时甚愤,用力跌宕而去之”;“先生!他是我的丈夫!”如不用“!”符号,则必于句下加注曰:“言时声音凄惨,令人不忍卒听”,——或再加一恶滥套语曰:“如三更鹃泣,巫峡猿啼”,——如其这样做法,岂非全失说话的神气吗?然而如大文豪辈,方且日倡以古文笔法译书,严禁西文式样输入中国;恨不得叫外国人都变了蒲松龄,外国的小说都变了《飞燕外传》、《杂事秘辛》,他才快心。——若更能进而上之,变成“某生”“某翁”文体的小说,那就更快活得了不得。 玄同附志。 [book_title]《尝试集》序 一九一七年十月,胡适之君拿这本《尝试集》给我看。其中所录,都是一年以来适之所做的白话韵文。 适之是现在第一个提倡新文学的人。我以前看见他做的一篇《文学改良刍议》,主张用俗语俗字入文;现在又看见这本《尝试集》,居然就采用俗语俗字,并且有通篇用白话做的。“知”了就“行”,以身作则,做社会的先导。我对于适之这番举动,非常佩服,非常赞成。 但是有人说:现在中华的国语,还未曾制定,白话没有一定的标准,各人做的白话诗文,用字造句,不能相同,或且采用方言土语,和离文言太远的句调;这种情形,却也不好。我以为这一层,可以不必过虑。因为做白话韵文,和制定国语,是两个问题。制定国语,自然应该折衷于白话文言之间,做成一种“言文一致”的合法语言。至于现在用白话做韵文,是有两层缘故:(1)用今语达今人的情感,最为自然;不比那用古语的,无论做得怎样好,终不免有雕琢硬砌的毛病。(2)为除旧布新计,非把旧文学的腔套全数删除不可。至于各人所用的白话不能相同,方言不能尽祛,这一层在文学上是没有什么妨碍的;并且有时候,非用方言不能传神;不但方言,就是外来语,也可采用。像集中《赠朱经农》一首,其中有“辟克匿克来江边”一句,我以前觉得以外来语入诗,似乎有所不可;现在仔细想想,知道前此所见甚谬。语言本是人类公有的东西,甲国不备的话,就该用乙国话来补缺:这“携食物出游,即于游处食之”的意义,若是在汉文里没有适当的名词,就可直用“辟克匿克”来补他,这是就国语方面说的。至于在文学方面,则适之那时在美国和朱经农讲话的时候,既然说了这“辟克匿克”的名词,那么这首赠诗里,自然该用“辟克匿克”,才可显出当时说话的神情。所以我又和适之说:我们现在做白话文章,宁可失之于俗,不要失之于文。适之对于我这两句话,很说不错。 我现在想:古人造字的时候,语言和文字,必定完全一致。因为文字本来是语言的记号,嘴里说这个声音,手下写的就是表这个声音的记号,断没有手下写的记号,和嘴里说的声音不相同的。拿“六书”里的“转注”来一看,很可以证明这个道理:像那表年高的意义和话,这边叫做lau,就造个“老”字;那边叫做Khau,便又造个“考”字。同是一个意义,声音小小不同,便造了两个字,可见语言和文字必定一致。因为那边既叫做Khau,假如仍写“老”字,便显不出他的音读和lau不同,所以必须别造“考”字。照这样看来,岂不是嘴里说的声音,和手下写的记号,不能有丝毫不同。若是嘴里声音变了,那就手下记号也必须跟着他变的。所以我说造字的时候,语言和文字必定完全一致。 再看《说文》里的“形声”字:正篆和或体所从的“声”,尽有不在一个韵部里的;汉晋以后的楷书字,尽有将《说文》里所有的字改变他所从的“声”的;又有《说文》里虽有“本字”,而后人因为音读变古,不得不借用别的同音字的。这都是今音与古不同而字形跟了改变的证据。 至于文言和白话的变迁,更有可以证明的:像那“父”“母”两个字,音变为Pa、ma,就别造“爸”、“妈”两个字;“矣”字音变为li,就别造“哩”字;夫(读为扶)字在句末——表商度——音变为bo,就别造“啵”字,再变为ba,就再借用“罢”字(夫的古音本读buo);“无”字在句末——表问——音变为mo,就借用“么”字,再变为ma,就再别造“吗”字。(无的古音本读mu)这更可见字形一定跟着字音转变。 照这样看来,中华的字形,无论虚字实字,都跟着字音转变,便该永远是“言文一致”的了。为什么二千年来,语言和文字又相去到这样的远呢? 我想这是有两个缘故: 第一,给那些独夫民贼弄坏的。那独夫民贼,最喜欢摆架子。无论什么事情,总要和平民两样,才可以使他那野蛮的体制尊崇起来:像那吃的,穿的,住的,和妻妾的等级,仆役的数目,都要定得不近人情,并且决不许他人效法。对于文字方面,也用这个主义;所以嬴政看了那辠犯的“辠”字,和皇帝的“皇”字(皇字的古写),上半都从“自”字,便硬把辠犯改用“罪”字;“朕”字本来和“我”字一样,在周朝,无论什么人自己都可以称“朕”,像那屈平的《离骚》第二句云,“朕皇考曰伯庸”,就是一个证据,到了嬴政,又把这“朕”字独占了去,不许他人自称。此外像“宫”字、“玺”字、“钦”字、“御”字之类,都不许他人学他那样用。又因为中华国民很有“尊古”的麻醉性,于是又利用这一点,做起那什么“制”“诏”“上谕”来,一定要写上几个《尚书》里的字眼像什么“诞应天命”、“寅绍丕基”之类,好叫那富于奴性的人可以震惊赞叹。于是那些小民贼也从而效尤,定出许多野蛮的款式来;凡是做到文章,尊贵对于卑贱,必须要装出许多妄自尊大看不起人的口吻;卑贱对于尊贵,又必须要装出许多弯腰屈膝胁肩谄笑的口吻。其实这些所谓尊贵卑贱的人,当面讲白话,究竟彼此也没有什么大分别;只有做到文章,便可以实行那“骄”“谄”两个字。若是没有那种“骄”“谄”的文章,这些独夫民贼的架子便摆不起来了,所以他们是最反对那质朴的白话文章的。这种没有道理的办法,行得久了,习非成是,无论什么人,反以为文章不可不照这样做的,若是有人不照这样做,还要说他不对。这是言文分离的第一个缘故。 第二,给那些文妖弄坏的。周秦以前的文章,大都是用白话;像那《盘庚》、《大诰》,后世读了虽然觉得佶屈聱牙,异常古奥;然而这种文章,实在是当时的白话告示。又像那《尧典》里用“都”“俞”“吁”等字,和现在的白话文里用“阿呀”“嘎”“㕭”“唉”等字有什么分别?《公羊》用齐言,《楚辞》用楚语,和现在的小说里搀入苏州、上海、广东、北京的方言有什么分别?还有一层,所用的白话,若是古今有异,那就一定用今语,决不硬嵌古字,强摹古调;像《孟子》里说的,“洚水者洪水也”,“泄泄犹沓沓也”,这是因为古今语言不同,古人叫“洚水”和“泄泄”,孟轲的时候叫“洪水”和“沓沓”,所以孟轲自己行文,必用“洪水”和“沓沓”,到了引用古书,虽未便直改原文,然而必须用当时的语言去说明古语。再看李耳、孔丘、墨翟、庄周、孟轲、荀况、韩非这些人的著作,文笔无一相同,都是各人做自己的文章,绝不摹拟别人。所以周秦以前的文章很有价值。到了西汉,言文已渐分离。然而司马迁做《史记》,采用《尚书》,一定要改去原来的古语,做汉人通用的文章;像“庶绩咸熙”改为“众功皆兴”,“嚣庸可乎”改为“顽凶勿用”之类,可知其时言文虽然分离,但是做到文言,仍旧不能和当时的白话相差太远;若是过于古奥的,还是不能直用。东汉王充做《论衡》,其《自纪》篇中有曰:“《论衡》者,论之平也。口则务在明言,笔则务在露文。”又曰:“言以明志;言恐灭遗,故著之文字;文字与言同趋,何为犹当隐闭指意?”又曰:“经传之文,贤圣之语,古今言殊,四方谈异也。言当事时,非务难知,使指隐闭也。”这是表明言文应该一致;什么时代的人,便用什么时代的话。不料西汉末年,出了一个杨雄,做了文妖的“原始家”。这个文妖的文章,专门摹拟古人:一部《法言》,看了真要叫人恶心;他的辞赋,又是异常雕琢。东汉一代颇受他的影响。到了建安七子,连写封信都要装模做样,安上许多浮词。六朝的骈文,满纸堆垛词藻,毫无真实的情感;甚至用了典故来代实事,删割他人名号去就他的文章对偶;打开《文选》一看,这种拙劣恶滥的文章,触目皆是。直到现在,还有一种妄人说:“文章应该照这样做”,“《文选》文章为千古文章之正宗”。这是第一种弄坏白话文章的文妖。唐朝的韩愈、柳宗元,矫正“《文选》派”的弊害,所做的文章,却很有近于语言之自然的。假如继起的人能够认定韩柳矫弊的宗旨,渐渐的回到白话路上来,岂不甚好。无如宋朝的欧阳修、苏洵这些人,名为学韩学柳,却不知道学韩柳的矫弊,但会学韩柳的句调间架,无论什么文章,那“起承转合”,都有一定的部位。这种可笑的文章,和那“《文选》派”相比,真如二五和一十,半斤和八两的比例。明清以来,归有光、方苞、姚鼐、曾国藩这些人拼命做韩柳欧苏那些人的死奴隶,立了什么“桐城派”的名目,还有什么“义法”的话,搅得昏天黑地。全不想想,做文章是为的什么?也不看看,秦汉以前的文章是个什么样子?分明是自己做的,偏要叫做“古文”,但看这两个字的名目,便可知其人一窍不通,毫无常识。那曾国藩说得更妙,他道:“古文无施不宜,但不宜说理耳”,这真是自画供招,表明这种“古文”是最没有价值的文章了。这是第二种弄坏白话文章的文妖。这两种文妖,是最反对那老实的白话文章的。因为做了白话文章,则第一种文妖,便不能搬运他那些垃圾的典故,肉麻的词藻;第二种文妖,便不能卖弄他那些可笑的义法,无谓的格律。并且若用白话做文章,那么会做文章的人必定渐多,这些文妖,就失去了他那会做文章的名贵身份,这是他最不愿意的。 现在我们认定白话是文学的正宗:正是要用质朴的文章,去铲除阶级制度里的野蛮款式;正是要用老实的文章,去表明文章是人人会做的,做文章是直写自己脑筋里的思想,或直叙外面的事物,并没有什么一定的格式。对于那些腐臭的旧文学,应该极端驱除,淘汰净尽,才能使新基础稳固。 以前用白话做韵文的却也不少,《诗经》、《楚辞》,固不消说。就是两汉以后,文章虽然被那些民贼文妖弄坏;但是明白的人,究竟也有,所以白话韵文,也曾兴盛过来:像那汉魏的乐府歌谣,白居易的新乐府,宋人的词,元明人的曲,都是白话的韵文;——陶潜的诗虽不是白话,却很合于语言之自然;——还有那宋明人的诗,也有用白话做的。可见用白话做韵文,是极平常的事。 现在做白话韵文,一定应该全用现在的句调,现在的白话。那“乐府”“词”“曲”的句调,可以不必效法,“乐府”“词”“曲”的白话,在今日看来,又成古语,和三代汉唐的文言一样。有人说:“做曲子必用元语。”据我看来,曲子尚且不必做,——因为也是旧文学了——何况用元语?即使偶然做个曲子,也该用现在的白话,决不该用元朝的白话。 上面说的都是很浅近的话,适之断没有不知道的;并且适之一定还有高深的话可以教我。不过我的浅见,只有这一点,便把他写了出来,以博适之一笑。 一九一八年,一月,十日。 钱玄同。 [book_title]林语堂《汉字索引制说明》跋语 西文衍声,中文衍形。衍声,故英法诸国之字典,以字母之先后为顺序;衍形,故许慎《说文解字》之部居,始“一”终“亥”,据形系联。 然衍形文字,组合极为复杂,书写至不便利,故秦汉以后,解散古文籀篆之体,作为隶楷,期便书写;于是古之象形文字,至此但略具匡廓,已为众所共喻,不必复求酷肖其实物之本形。此就应用之便利上言之,固为文字之进化。惟隶楷对于古篆之笔画,既多省矣,则依造字初形分部之字典,自不适于翻检,此所以魏晋以后韵书大盛也。 韵书原不能遽目为字典,然为翻检计,实较《说文解字》为便利:故徐锴作《说文篆韵谱》,以隋唐以来韵书之部居,排比《说文解字》之九千余字;宋元以降,至有改《说文解字》始“一”终“亥”之次为始“东”终“甲”者,以韵书之据音分部,易《说文解字》之据形分部,无非图翻检之便利而已。 盖隶楷虽非拼音,然其字形,已成为一种无意识之符号,不能复以六书相绳:就《说文解字》之部居,以求形体省变之文字,甚为困难,反不若就字音求之为易;字音虽古今南北,不能尽同,而大致尚不甚相远。故虽谓韵书为《说文解字》之代兴物可也。 若中国文字之分部如韵书,则与西文之以“ABCD”顺者,其用意固相似;而尤与日本之字典以“ィロハ”次序排比汉字及和文者同一法则。 然而近代字典尚不能据韵书分部者,则亦有故。 其故维何?曰中国无适当之标音记号;昔之韵书,标“声”——即子音——标“韵”——即母音——借用汉字,无明确之读音。彼宋明之世所以觉韵书之便于翻检者以其时诗赋盛行,韵书为属文之士所熟记也。故不知字音者,韵书即无从翻检。 虽然,据音分部实是一法。玄同尝谓“注音字母”,今已草创,异日倘能修正颁行,凡中小学校之教科书,及杂志、新闻纸之类悉以“注音字母”附记字旁;则此后字典,可用注音字母之“ㄍㄎ兀”为顺,师韵书之成法,仿英、法、日本字典之体例,岂不甚善? 顾其法今尚难行。今日之字典,惟有依据楷书之点画分部,最为适当;因用此法,则无论识与不识之字,皆易于检寻也。 林君之《汉字索引制》,其法即是如此。观此说明书,知其立法简易,用意周到。蔡孑民先生谓其“足以节省吾人检字之时间,而增诸求学与治事者”,因叹其功效之大,诚至当不易之评论。玄同复何用多赘? 惟玄同以为林君既发明此法,则尚有一事当注意者,即字体之画一是也。楷书字体,自《唐石经》、宋板书以来,渐归一致。明清时代刻书用之“宋体字”,及今世之铅字,字体画一者,固居百分之九十九,然字形歧异者,亦尚有百分之一:即如林君所举之“勝”字,其右旁之首笔,林君属之于“八”,然亦有作“ ”者;又如“全”“俞”诸字,其上或作“人”形,或作“入”形。此等地方,苟不求画一之法,则于检寻上尚有窒碍之点。不审林君已有善法以处此否? 至于满清之《康熙字典》,及现在坊间出板之《新字典》等等,其分部之法,最无价值。貌似同于《说文解字》,实则揆之造字之义,触处皆是纰缪。若谓图检查之便利耶,则如“才”入“手”部,“尹”入“尸”部,“年”入“于”部,“冀”入“八”部,“求”入“水”部之类,皆令人百思不得者;如此而云便于检查则尤堪发噱。故其书于“探本”“便查”二者,两无是处。林君谓其“合于程度既高读书有年者之用”,其实彼乌足以当此! 玄同常谓字典分部,亟宜改良。今见林君此作,深喜海内研究此事者今已有人;因略述愚衷,拉杂书于其后。 一九一八年,一月,五日。 钱玄同。 [book_title]答陶履恭论Esperanto 孟和先生:本志三卷六号,有先生给独秀先生的信,对于玄同提倡Esperanto,加以驳难。这是玄同最欢迎的。玄同以为中国人对于Esperanto,简直不知道他是个什么东西: 提倡的是上海一班无聊的人物。他所说的学了Esperanto的好处,就是能够和各国的人通信;我以为若是Esperanto的用处只有这一件,那么Esperanto真是要不得的东西。 反对的,是洋翰林。他是不喜欢用ABCD组成的文字有如此容易学的一种;因为学ABCD愈难,他那读了十年“外国八股”造成的洋翰林的身份,愈觉名贵。 先生的反对Esperanto,按之有故,言之成理,自然不可与洋翰林同年而语。即玄同之提倡Esperanto,自谓亦有几分可资讨论的理由,决不是专想学了Esperanto和外国人通信。 玄同要答复大札之语,有为独秀所已说者,有为独秀所未说者,现在一一述之如下: (1)先生谓各国语言有民族性,Esperanto为人造的,无民族性(此櫽括大札之意,不列举原文之语,谅之),以此判其优劣。关于此层之答复,玄同与独秀之意全同:即钞独秀之言曰:“Esperanto(原文作世界语,今改)为人类之语言,各国语乃各民族之语言,以民族之寿命与人类较长短,知其不及矣。”又曰:“重历史的遗物,而轻人造的理想,是进化之障也。” (2)先生谓将来之世界,必趋于大同。今日之科学思想,及他日人类之利益,皆无国家可言;惟绝不能以唯一之言语表出之。关于此层之意,玄同最不敢苟同。玄同以为文字者,不过一种记号;记号愈简单,愈统一,则使用之者愈便利。且学习简易文字之时间,必较学习艰深文字之时间能缩短;假如学习艰深文字,非十年不能毕业,而学习简易文字,则仅需四年而已足。如此,则人类舍却艰深文字而学简易文字,便可少费六年之时间。苟人人以此六年之时间,在社会上做公益之事业,与人人以此六年之时间劳精疲神于记诵干躁无味之生字,两者相较,其利害得失,固不待言而可喻。科学与人类利益既无国界可言,则人人皆知学问应为公有,人类必当互助;公心既如此发达,则狭隘之民族心理及国民性,自必渐归消灭,此一定之理也。玄同以为世界上苟无人造的公用文字,则各国文字断难统一;因无论何国皆不肯舍己从人;无论何国文字,皆决无统一世界之资格也。若舍己国私有之历史的文字,而改用人类公有之人造的文字,则有世界思想者,殆无不乐从;因此实为适当之改良,与被征服于他种文字者绝异也。 (3)先生以Esperanto中多采英法德意之语,而绝不及东方之文字,因谓不足以当“世界语”之名。玄同以为“世界语”之名词,本非Esperanto原字中所有之义,乃是日本人转译之名。十年前吴稚晖、李石曾诸君在法国所办之《新世纪》周报,又译为“万国新语”。要之“世界语”与“万国新语”皆非适当之名词,我们不过随便取用便了。言其正称,直当曰Esperanto而已。——倘曰“爱斯不难读”,则真荒谬绝伦之名称矣。——但“世界语”三字之意义,大概是说世界公用的语言,并非说此种语言尽括世界各种历史的语言在内。故此三字之名词,亦未必便是绝对的不适当。——惟终不如直称原名之善,故玄同自此信始,即改称为Esperanto。——至于不采东方文字,而云可为世界公用的语言,此则骤看似有未合;然玄同个人之意见,以为此事并无不合,东方之语言,实无采入Esperanto之资格。所谓东方语言,自以中国为主;中国之字形,不消说得,自然不能搀入于拼音文字之内;中国之字义,函胡游移,难得其确当之意义,不逮欧洲远甚,自亦不能采用;中国之字音,则为单音语,同音之字,多且过百,此与拼音文字最不适宜者。且所谓兼采各国语者,谓其寻常日用之字耳;若现代学术上之专名,则本非东方所有,即在东方文字中,亦以采用西名为当:如章行严君主张论理学当称“逻辑”,经济学当称“依康老密”之类,此则在Esperanto中更无采中国语之理。夫寻常日用之语,中国语既以字义函胡,字音混同而不能采;现代学术上之专名中国语又以本无此名而无从采。故鄙意Esperanto中不采中国文字,并无不合。然中国文字,却有一小部分应该加入Esperanto中者,则古代历史学术之名词是也。此等字,与人名地名相同,随时可加,加亦不难,——因其总是译音也——一旦在中国之Esperanto发达,有用Esperanto译述之中国历史书、中国哲学书,则此等名词,在Esperanto中自然完备矣。除此一部分以外,只有中国文中应采入之欧语,并无Esperanto中应采入之中国语也。 (4)先生谓文人哲士之伟著,读其译本,终不若读其原书。此说固然不错;然此与Esperanto之提倡并无冲突。假使一旦世界人类各将其本国文字完全废弃,共操Esperanto则无论何人所著,无论科学、哲学、文学之书,皆用Esperanto写出,Esperanto即其原文,固无问题可生。若在共操Esperanto之后,而读语言未统一以前之书,则浅尝者即读Esperanto之译本,亦可得其大概;欲深求者,则各国原文之书具在,学其原文,自能得之。盖彼时应用之语言文字虽为Esperanto,而今日英、法、德、俄、中国、日本之文字,彼时自必有学问专家去研求;犹今日欧洲各国之课希腊、拉丁,中国之讲求小学也。 (5)先生谓各国之地名人名,应依其国之书法读法。律以“名从主人”之义,此说固无可驳。然在事实上,恐已有做不到之处。因欲此例完全实行,则如埃及、巴比伦、希腊、印度、俄罗斯、契丹、女真、蒙古、西藏等之地名人名,亦宜各书其原字,方为允当。写以中国之译音字,及欧洲某一国国语中所用之名称,固然不合。即用罗马字母拼其原音,亦已非其本真。顾此写原文之事,必难一一做到:即使可以做到;然读书者势必不能尽识各种文字,则反为窒碍矣。玄同以为人名地名,本是一种无意识之记号,非如学术上之名词,尚有确当不确当之可言,但求统一,便算了事。此统一之事,不能以其原文为标准;非今人以最通行之字体,最通行之音读拼法统一之不可。故谓比利时当作Belgujo,希腊当作Grekujo。玄同之意,且以为即改中华为Hinujo,孔夫子为Konfucio,亦无不可。 以上所说,知先生阅之,必多不以为然之处。祈再赐教,幸甚幸甚。 写到这里,重把先生的信,和这封复信读了一遍,觉玄同与先生根本上不同之点:即先生以为文字不能由人为的创造,世界语言文字不求其统一。玄同则反是,以为进化之文字,必有赖乎人为,而世界语言,必当渐渐统一;因玄同对于文字之观念,以为与度量衡、纪年、货币等等相同,符号愈统一,则愈可少劳脑筋也。 然玄同亟亟提倡Esperanto之意见,尚不在此。玄同之意,以为中国文字,断非新时代所适用。无论其为象形文字之末流,不足与欧西诸国之拼音文字立于同等之地位;即使一旦改用罗马字拼中国音,而废现行之汉文字体;然近世之学术名词,多为我国所无,即普通应用之新事物,其新定之名词,亦多不通;——如自来火、洋灯、大菜之类,——诚欲保存国语,非将欧洲文字大大搀入不可;惟搀入之欧洲文字当采用何国乎?是一至难解决之问题也。鄙意Esperanto中之学术名词,其语根即出于欧洲各国,而拼法简易,发音有定则;谓宜采入国语,以资应用。此为玄同提倡Esperanto唯一之目的。先生于此事,或更不以为然乎?俟得明教,当再详论。 钱玄同。 一九一八年,一月,十三日。 [book_title]新文学与新字典 惠书敬悉。足下所拟新字典择字的标准,玄同很为赞成。但鄙意以为考求本字的最大目的,是要明白这字的意义,和这字音读的沿革变迁;所以在字典上,必须要考证确当,详细说明。至于在应用一方面,只可拿现在的声音来做标准:例如某本字,在文言里现读甲音,白话里应该用这个本字的地方也读甲音,这类本字,自然应该采用;又如某本字在文言里虽读甲音,而白话里应该用这个本字的地方,却读了乙音,那就只可写一个和乙音相同的假借字了。本来“假借”一书,所包甚广;小学家所谓“同音假借”者,固然有许多是写别字;但是也有并非别字,因音变而不得不借用的。音变而别造一字的,就是“转注”;音变而不造字,借用同音字的,就是“假借”。像那“老”字由Lao音变为Khao音,后来造“考”字,这就是“转注”;然“考”字未造以前,借用同音的“ㄎ”字(钟鼎里有这样写的),这就是“假借”。所以鄙见以为像“瘼病”写成“毛病”,正和“老”字写“ㄎ”字一样;在字典上必须讲明“毛病”本作“瘼病”;——不然“毛”字的意义便不可通——而在应用上则只可写“毛病”,——因为现在“瘼”字不读做“毛”——庶几不至和现在的声音不合。尊见以为然否?祈更赐教。 钱玄同。 [book_title]四 声 句读符号 记者足下:本志从二卷以来,改良旧日不论句读一概用“。”的法子,为以“。”表句,以“、”表读。近来同人觉得“。”“、”两种,还是不够,从四卷以来,有几个人的文章采用西文句读符号,这固然是很好;但是同人主张,各有出入,所以四卷一号里所用,未能画一。玄同对于同人各种主张的去取,现在奉告如下: 采用繁简二式。 (甲)繁式 用西文六种符号——,(读);(长读):(冒或结).或。(句)!(叹) (乙)简式 仍照以前用句读两号——、(读)。(句) 甲式中应该说明的:西文于“.”号之后,必空一格。汉文如其亦空,自当用“.”;如其不空,可改用“。”,以期醒目:这是胡适之先生的主张,玄同颇然其说。或疑五种都用西号,就这一种改用中号,似乎不伦不类;其实不然:我们采用西号,碰着不适用于汉文的地方,自然应该变通办理。像西文引号的“”‘’,因为不适用于直行,就依日本改用『』「」,这就是变通办理的前例。 乙式中应该说明的:碰着该用“;”“:”的地方,或用“。”,或用“、”,像那《大学》里的: 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洁矩之道。 这“使下”、“事上”、“先后”、“从前”、“交于左”底下的“;”,和“交于右”底下的“;”,都可以用“。”;又像“《诗》云”、“子曰”等字底下的“:”,可以用“、”。至于“?”“!”两种,在乙式中或用或否,可以随便。 甲式既然完备,为甚么又要有乙式呢?因为有人不主张用西号,且嫌符号太多了,记起来麻烦,那就可以暂用乙式,以趋简易。 又有将西文中“;”“:”二号别造一中号去代他的;像适之先生从前主张以“△”代“;”,以“、、”代“;”(见《科学》第二卷第一号);现在又主张以“ ”代“;”,以“、、”代“:”;胡彬夏女士和陈独秀先生均以“ ”代“;”,而“:”号则废弃不用。(胡女士用的,见《妇女杂志》第二卷。)我以为这样办法,若自己圈点古书,原无不可;至于排印新书杂志之类,“△”“、、”“ ”三号皆为铅模所无,与其定铸,不如全用西号了。 以上为玄同个人对于今后的《新青年》所用句读符号的意见。请同人赐教,幸甚幸甚。 钱玄同。 一九一八年,一月,五日。 [book_title]文学革命之反响 新青年诸君子大鉴。某在辛丑壬寅之际。有感于朝政不纲。强邻虎视。以为非采用西法。不足以救亡。尝负笈扶桑。就梅谦博士讲习法政之学。归国以后。见士气嚣张。人心浮动。道德败坏。一落千丈。青年学子。动辄诋毁先圣。蔑弃儒书。倡家庭革命之邪说。驯至父子伦亡。夫妇道苦。其在妇女。则一入学堂。尤喜摭拾新学之口头禅语。以贤母良妻为不足学。以自由恋爱为正理。以再嫁失节为当然。甚至剪发髻。曳革履。高视阔步。恬不知耻。鄙人观此。乃知提倡新学。流弊甚多。遂噤不敢声。辛亥国变以还。纪纲扫地。名教沦胥。率兽食人。人将相食。有识之士。尽焉心伤。某虽具愚公移山之志。奈无鲁阳挥戈之能。遁迹黄冠者。已五年矣。日者过友人案头。见有贵报。颜曰新青年。以为或有扶持大教。昌明圣道之论。能拯青年于陷溺。回狂澜于既倒乎。因亟假读。则与鄙见所期。一一皆得其反。噫。贵报诸子。岂犹以青年之沦于夷狄为未足。必欲使之违禽兽不远乎。贵报排斥孔子。废灭纲常之论。稍有识者虑无不指发。且狂大之谈。固无伤于日月。初无待鄙人之驳斥。又观贵报对于西教。从不排斥。以是知贵报诸子殆多西教信徒。各是其是。亦不必置辩。惟贵报又大倡文学革命之论。权舆于二卷之末。三卷中乃大放厥词。几于无册无之。四卷一号更以白话行文。且用种种奇形怪状之钩挑以代圈点。贵报诸子。工于媚外。惟强是从。常谓西洋文明胜于中国。中国宜亟起效法。此等钩挑。想亦是效法西洋文明之一。但就此形式而论。其不逮中国圈点之美观。已不待言。中国文字。字字匀整。故可于每字之旁施以圈点。西洋文字长短不齐。于是不得不于断句之处志以符号。于是符号之形式遂不能不多变。其在句中重要之处。只可以二钩记其上下。或亦用密点。乃志于一句之后。拙劣如此。而贵报乃不惜舍己以从之。甚矣其惑也。贵报对于中国文豪。专事丑诋。其尤可骇怪者。于古人。则神圣施耐庵曹雪芹而土芥归震川方望溪。于近人。则崇拜李伯元吴趼人而排斥林琴南陈伯严。甚至用一网打尽之计。目桐城为谬种。选学为妖孽。对于易哭庵樊云门诸公之诗文。竟曰烂污笔墨。曰斯文奴隶。曰丧却人格。半钱不值。呜呼。如贵报者。虽欲不谓之小人而无忌惮。盖不可得矣。今亦无暇一一辩驳。第略论其一二。以明贵报之偏谬而已。贵报三卷三号胡君通信。以林琴南先生而方姚卒不之踣之之字为不通。历引古人之文。谓之字为止词。而踣字是内动词。不当有止词。贵报固排斥旧文学者。乃于此处因欲驳林先生之故。不惜自贬声价。竟乞灵于孔经。已足令识者齿冷。至于内动词止词诸说。则是拾马氏文通之唾余。马氏强以西文律中文。削趾适屦。其书本不足道。昔人有言。文成法立。又曰。文无定法。此中国之言文法。与西人分名动。讲起止。别内外之文法相较。其灵活与板滞。本不可以道里计。胡君谓林先生此文可言而方姚卒不踣。亦可言方姚卒不因之而踣。却不可言方姚卒不之踣。不知此处两句。起首皆有而字。皆承上文论文者独数方姚一句。两句紧相衔接。文气甚劲。若依胡君改为而方姚卒不踣。则句太短促。不成音节。若改为而方姚卒不因之而踣。则文气又近懈矣。贵报于古文三昧。全未探讨。乃率尔肆讥。无乃不可乎。林先生为当代文豪。善能以唐代小说之神韵。移译外洋小说。所叙者皆西人之事也。而用笔措词。全是国文风度。使阅者几忘其为西事。是岂寻常文人所能企及。而贵报乃以不通相诋。是真出人意外。以某观之。若贵报四卷一号中周君所译陀思之小说,则真可当不通二字之批评。某不能西文。未知陀思原文如何。若原文亦是如此不通。则其书本不足译。必欲译之。亦当达以通顺之国文。乌可一遵原文移译。致令断断续续。文气不贯。无从讽诵乎。噫。贵报休矣。林先生渊懿之古文。则目为不通。周君蹇涩之译笔。则为之登载。真所谓弃周鼎而宝康瓠者矣。林先生所译小说。无虑百种。不特译笔雅健。即所定书名。亦往往斟酌尽善尽美。如云吟边燕语。云香钩情眼。此可谓有句皆香。无字不艳。香钩情眼之名。若依贵报所主张。殆必改为革履情眼而后可。试问尚复求何说话。又贵报之白话诗。则尤堪发噱。其中有数首。若以旧日之诗体达之。或尚可成句。如两个黄蝴蝶改为双蝶。飞天上改为凌霄。不知为什么改为底事。则辞气雅洁。远乎鄙倍矣。此外如胡君之他。通首用他字押韵。沈君之月夜。通首用着字叶韵。以及刘君之相隔一层纸。竟以老爷二字入诗。则真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吾意作者下笔之时。恐亦不免颜赧。不过既欲主张新文学。则必异想天开。取旧文学中所绝无者而强以凑入耳。此等妙诗。恐亦非西洋所有也。贵报之文。什九皆嵌入西洋字句。某意贵报诸子必多留学西洋。沐浴欧化。于祖国文学。本非所知。深恐为人耻笑。于是先发制人。攻踣之不遗余力。而后可以自便。某迂儒也。生平以保存国粹为当务之急。居恒研究小学。知中国文学制作最精。(如人字左笔为男。男为阳为天。故此笔之末。尖其锋以示轻清上浮之意。右笔为女。女为阴为地。故此笔之末。顿其锋以示重浊下凝之意。又如暑字中从土。上从日。谓日晒地上也。下又从日。谓夕阳西下之后日入地下也。土之上下皆有日。斯则暑气大盛也。中以“贯其上下二日”。以见二日仍是一日。古人造字之精如此。)字义含蕴既富。字形又至为整齐。少至一画。多或四五十画。书于方寸之地。大小可以停匀。(如一字不觉其扁。鸾字不觉其长。)古人造字之妙。岂西人所能梦见。其对偶之工。尤为巧不可阶。故楹联之文。亦为文学中之一体。西字长短无定。其楹联恐未能逮我。不但楹联。如赋如颂如箴如铭。皆中国国粹之美者。然言西洋文学者。未尝称道及此。即贵报专以提倡西洋文学为事。亦只及诗与小说二种。而尤偏重小说。嗟夫。论文学而以小说为正宗。其文学之荒伧幼稚。尚何待论。此等文学。居然蒙贵报诸子之崇拜。且不惜举祖国文学而一网打尽。西人固应感激贵报矣。特未识贵报同人扪心自问。亦觉内疚神明否耶。今请正告诸子。文有骈散。各极其妙。惟中国能之。骈体对仗工整。属句丽辞。不同凡响。引用故实。采撷词藻。非终身寝馈于文选诸书者不能工也。(胡钱诸君皆反对用典。胡君斥王渔洋秋柳诗。谓无不可作几样说法。钱君斥佩文韵府为恶烂腐朽之书。此等论调。正是二公自暴其俭学。以后望少说此等笑话。免致贻讥通人。)散体则起伏照应。章法至为谨严。其曲折达意之处。多作波澜。不用平笔。令读者一唱三叹。能得弦外余音。非深明桐城义法者。又不能工也。选学之文。宜于抒情。桐城之文。宜于论议。悉心研求。终身受用不穷。与西人之白话诗文。岂可同年而语。顾乃斥之曰妖孽。曰谬种。恐是夫子自道耳。某意今之真能倡新文学者。实推严几道林琴南两先生。林先生之文。已如上述。若严先生者。不特能以周秦诸子之文笔。达西人发明之新理。且能以中国古训。补西说之未备。如论理学译为名学。不特可证西人论理。即公孙龙惠施之术。且名教名分名节之义。非西人论理学所有。译以名学。则诸义皆备矣。中性译为罔两。假异兽之名。以明无二之义。理想国译为乌托邦。则乌有与寄托二义皆大显明。其尤妙者。译音之字。亦复兼义。如名学曰逻辑。逻盖指演绎法。辑盖指归纳法。银行曰板克。大板谓之业。克。胜也。板克者。言营业操胜算也。精妙如此。信非他人所能几及。与贵报诸子之技穷不译。径以西字嵌入华文中者相较。其优劣何如。望平心思之。鄙人非反对新文学者。不过反对贵报诸子之排斥旧文学而言新文学耳。鄙人以为能笃于旧学者。始能兼采新知。若得新忘旧。是乃荡妇所为。愿贵报诸子慎勿蹈之也。自海禁大开以还。中国固不可不讲求新学。然讲求可也。采用亦可也。采彼而弃我。则大不可也。况中国为五千年文物礼义之邦。精神文明。夐非西人所能企及。(即物质文明。亦尽有胜于西者。以医学而论。中医神妙之处甚多。如最近山西之鼠疫。西人对之。束手无策。近见有戴子光君发明之治鼠疫神效汤。谓在东三省已治愈多人。功效极速。云云。又如白喉一症。前者白喉忌表抉微一书。论症拟方。皆极精当。西人则除用血清外。别无他法。于此可见西医之不逮中医。)惟工艺技巧。彼胜于我。我则择取焉可耳。总之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则西学无流弊。若专恃西学而蔑弃中学。则国本既隳。焉能五稔。以上所言。知必非贵报诸子所乐闻。鄙人此书。不免有失言之愆。然心所谓危。不敢不掬诚相告。知我罪我。听诸国人之公论而已。呜呼。见披发于伊川。知百年之将戎。辛有之叹。不图于吾生亲见之矣。哀哉哀哉。率布不尽。顺颂撰安。 戊午夏历新正二日 王敬轩 注音字母 稚晖先生: 惠书敬悉。 玄同对于注音字母之意见,敬为先生陈之: 注音字母之作,实欲定一种全国公有之国音;而其开会之结果,乃过偏于北音,此为玄同所未能满意者。故略述鄙见,作《论注音字母》一篇,分载于本志四卷一、三两号;既以供国人之讨论,尤希望高才硕学如先生其人者提议修正,以期完全无缺,可以早日施行。 玄同之不满意于北音者,非因其不古也,亦非因其不能具备全国之音也;以为既以制定国音为务,当然不是叫人专“打官话”,其于全国音声之去取,必有一种标准:即所去者为奇诡之音,仅极少数人能发者;所取者为平易之音,必大多数人所能发者;而苟有某种平易之音,为大多数人所能发,惟极少数人不能发者,则宜强极少数使从大多数,是也。使此标准而不谬,则北音实未可完全采用;因如“入声”、“浊音”二种,全国多数皆有之;若因北部一隅之不发达,逐完全消灭,牺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