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旧时的盛宴
[book_author]李叔同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类书文集,文集,完结
[book_length]164392
[book_dec]《旧时的盛宴》,名副其实的民国腕儿写民国范儿。民国人,不管是为官的,为学者的,还是普通人,即便是小商小贩都有敦厚相、坦然样儿;家庭、婚恋、玩乐、衣装,在最日常的生活中也有一种又闲适又讲究的范儿。梁实秋的饮酒、喝茶\吃烧饼加油条,吴文藻的求婚,徐志摩的情书,石评梅的殉情,无不说明了民国人的爽利、真性情,以及讲究生活的风尚。《旧时的盛宴》通过名家之笔,构造一席生动、丰富、富有感染力的民国盛宴。民国不止一面,它是大师的民国,也是民众的民国,听李叔同、鲁迅、苏青……为你讲述真的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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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斯人
第一节 [我的母亲]
陈丹青说:“上海没有比住河边棚户区更底层的人了……可你瞧那女子,干干净净……面容饱满好看,甚至有点富态,一点不卑贱、不自卑……民国时代的商人、教授、文员、流氓、工农、女性,甚至儿童……各有范儿。”
民国的普通的、甚至贫穷的妇女,都是从容淡定的。胡适的母亲,追债的人一排坐在家里,她还是从从容容淡淡定定地料理着一切,从不露半点怒色;有时又刚气到半步不让。老舍的母亲,好像终年没有休息,做事永远丝毫不敷衍,屠户们送来的黑如铁的布袜,她也给洗得雪白;家里的桌椅都是旧的,柜门铜活残缺不全,可她的手老使残破的铜活发着光;丈夫死了,鬼子来了,满城是血光火焰,她不怕、不慌、不哭,横下心要在刺刀下、饥荒中,保护儿女。
民国的学士更是让人叹服。
胡适
胡适,字适之,取自当时盛行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观点。安徽绩溪人。当时中国最有名望的知识分子,一生获得32个博士学位,从学术的广度,从对西方文化的了解,在当时中国知识界没有第二人。死后葬于台北“中央研究院”对面的小山上。
我小时候身体弱,不能跟着野蛮的孩子们一块玩。我母亲也不准我和他们乱跑乱跳。小时不曾养成活泼游戏的习惯,无论在什么地方,我总是文绉绉的。所以家乡老辈都说我“像个先生样子”,遂叫我做“穈先生”。这个绰号叫出去之后,人都知道三先生的小儿子叫做穈先生了。既有“先生”之名,我不能不装出点“先生”样子,更不能跟着顽童们“野”了。有一天,我在我家八字门口和一班孩子“掷铜钱”,一位老辈走过,见了我,笑道:“穈先生也掷铜钱吗?”我听了羞愧得面红耳热,觉得大失了“先生”身份!
大人们鼓励我装先生样子,我也没有嬉戏的能力和习惯,又因为我确是喜欢看书,所以我一生可算是不曾享过儿童游戏的生活。每年秋天,我的庶祖母同我到田里去“监割”(顶好的田,水旱无忧,收成最好,佃户每约田主来监割,打下谷子,两家平分),我总是坐在小树下看小说。十一二岁时,我稍活泼一点,居然和一群同学组织了一个戏剧班,做了一些木刀竹枪,借得了几副假胡须,就在村口田里做戏。我做的往往是诸葛亮、刘备一类的文角儿;只有一次我做史文恭,被花荣一箭从椅子上射倒下去,这算是我最活泼的玩艺儿了。
我在这九年(1895—1904)之中,只学得了读书写字两件事。在文字和思想的方面,不能不算是打了一点底子。但别的方面都没有发展的机会。有一次我们村“当朋”(八都凡五村,称为“五朋”,每年一村轮着做太子会,名为“当朋”)筹备太子会,有人提议要派我加入前村的昆腔队里学习吹笙或吹笛。族里长辈反对,说我年纪太小,不能跟着太子会走遍五朋。于是我便失掉了学习音乐的唯一机会。三十年来,我不曾拿过乐器,也全不懂音乐;究竟我有没有一点学音乐的天资,我至今还不知道。至于学图画,更是不可能的事。我常常用竹纸蒙在小说书的石印绘像上,摹画书上的英雄美人。有一天,被先生看见了,挨了一顿大骂,抽屉里的图画都被搜出撕毁了。于是我又失掉了学做画家的机会。
但这九年的生活,除了读书看书之外,究竟给了我一点做人的训练。在这一点上,我的恩师便是我的慈母。
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便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她看我清醒了,便对我说昨天我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我认错,要我用功读书。有时候她对我说父亲的种种好处,她说:“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跌股便是丢脸,出丑。)她说到伤心处,往往掉下泪来。到天大明时,她才把我的衣服穿好,催我去上早学。学堂门上的锁匙放在先生家里;我先到学堂门口一望,便跑到先生家里去敲门。先生家里有人把锁匙从门缝里递出来,我拿了跑回去,开了门,坐下念生书,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我是第一个去开学堂门的。等到先生来了,我背了生书,才回家吃早饭。
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母兼任严父。但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一望,我看见了她的严厉眼光,便吓住了。犯的事小,她等到第二天早晨我眠醒时才教训我。犯的事大,她等到晚上人静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音来。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
有一个初秋的傍晚,我吃了晚饭,在门口玩,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背心。这时候我母亲的妹子玉英姨母在我家住,她怕我冷了,拿了一件小衫出来叫我穿上。我不肯穿,她说:“穿上吧,凉了。”我随口回答:“娘(凉)什么!老子都不老子呀。”我刚说了这句话,一抬头,看见母亲从家里走出,我赶快把小衫穿上。但她已听见这句轻薄的话了。晚上人静后,她罚我跪下,重重的责罚了一顿。她说:“你没了老子,是多么得意的事!好用来说嘴!”她气得坐着发抖,也不许我上床去睡。我跪着哭,用手擦眼泪,不知擦进了什么微菌,后来足足害了一年多的眼翳病。医来医去,总医不好。我母亲心里又悔又急,听说眼翳可以用舌头舔去,有一夜她把我叫醒,她真用舌头舔我的病眼。这是我的严师,我的慈母。
我母亲二十三岁做了寡妇,又是当家的后母。这种生活的痛苦,我的笨笔写不出一万分之一二。家中财政本不宽裕,全靠二哥在上海经营调度。大哥从小便是败子,吸鸦片烟,赌博,钱到手就光,光了便回家打主意,见了香炉便拿出去卖,捞着锡茶壶便拿出押。我母亲几次邀了本家长辈来,给他定下每月用费的数目。但他总不够用,到处都欠下烟债赌债。每年除夕我家中总有一大群讨债的,每人一盏灯笼,坐在大厅上不肯去。大哥早已避出去了。大厅的两排椅子上满满的都是灯笼和债主。我母亲走进走出,料理年夜饭,谢灶神,压岁钱等事,只当做不曾看见这一群人。到了近半夜,快要“封门”了,我母亲才走后门出去,央一位邻居本家到我家来,每一家债户开发一点钱。做好做歹的,这一群讨债的才一个一个提着灯笼走出去。一会儿,大哥敲门回来了。我母亲从不骂他一句。并且因为是新年,她脸上从不露出一点怒色。这样的过年,我过了六七次。
大嫂是个最无能而又最不懂事的人,二嫂是个能干而气量很窄小的人。她们常常闹意见,只因为我母亲的和气榜样,她们还不曾有公然相骂相打的事。她们闹气时,只是不说话,不答话,把脸放下来,叫人难看;二嫂生气时,脸色变青,更是怕人。她们对我母亲闹气时,也是如此,我起初全不懂得这一套,后来也渐渐懂得看人的脸色了。我渐渐明白,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旁人看,这比打骂还难受。
我母亲的气量大,性子好,又因为做了后母后婆,她更事事留心,事事格外容忍。大哥的女儿比我只小一岁,她的饮食衣服总是和我的一样。我和她有小争执,总是我吃亏,母亲总是责备我,要我事事让她。后来大嫂二嫂都生了儿子了,她们生气时便打骂孩子来出气,一面打,一面用尖刻有刺的话骂给别人听。我母亲只装做不听见。有时候,她实在忍不住了,便悄悄走出门去,或到左邻立大嫂家去坐一会,或走后门到后邻度嫂家去闲谈。她从不和两个嫂子吵一句嘴。
每个嫂子一生气,往往十天半个月不歇,天天走进走出,板着脸,咬着嘴,打骂小孩子出气。我母亲只忍耐着,到实在不可再忍的一天,她也有她的法子。这一天的天明时,她便不起床,轻轻的哭一场。她不骂一个人,只哭她的丈夫,哭她自己苦命,留不住她丈夫来照管她。她先哭时,声音很低,渐渐哭出声来。我醒了起来劝她,她不肯住。这时候,我总听得见前堂(二嫂住前堂东房)或后堂(大嫂住后堂西房)有一扇房门开了,一个嫂子走出房向厨房走去。不多一会,那位嫂子来敲我们的房门了。我开了房门,她走进来,捧着一碗热茶,送到我母亲床前,劝她止哭,请她喝口热茶。我母亲慢慢停住哭声,伸手接了茶碗。那位嫂子站着劝一会,才退出去。没有一句话提到什么人,也没有一个字提到这十天半个月来的气脸,然而各人心里明白,泡茶进来的嫂子总是那十天半个月来闹气的人。奇怪得很,这一哭之后,至少有一两个月的太平清静日子。
我母亲待人最仁慈,最温和,从来没有一句伤人感情的话。但她有时候也很有刚气,不受一点人格上的侮辱。我家五叔是个无正业的浪人,有一天在烟馆里发牢骚,说我母亲家中有事总请某人帮忙,大概总有什么好处给他。这句话传到了我母亲耳朵里,她气得大哭,请了几位本家来,把五叔喊来,她当面质问他,她给了某人什么好处。直到五叔当众认错赔罪,她才罢休。
我在我母亲的教训之下住了九年,受了她的极大极深的影响。我十四岁(其实只有十二岁零两三个月)便离开她了,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第二节 [我的母亲]
老舍
老舍,字舍予,满族(正红旗),一生都在辛勤写作。1968年,老舍获诺贝尔文学奖提名:选到最后5名还有他;秘密投票结果,第一名还是他。此时,老舍已故。实际上1966年8月24日,他就已故去。诺贝尔奖从不颁给离世的人,又在剩下的4人中选,最后,这一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颁给日本的川端康成。
母亲的娘家是北平德胜门外,土城儿外边,通大钟寺的大路上的一个小村里。村里一共有四五家人家,都姓马。大家都种点不十分肥美的地,但是与我同辈的兄弟们,也有当兵的,作木匠的,作泥水匠的,和当巡察的。他们虽然是农家,却养不起牛马,人手不够的时候,妇女便也须下地作活。
对于姥姥家,我只知道上述的一点。外公外婆是什么样子,我就不知道了,因为他们早已去世。至于更远的族系与家史,就更不晓得了;穷人只能顾眼前的衣食,没有功夫谈论什么过去的光荣;“家谱”这字眼,我在幼年就根本没有听说过。
母亲生在农家,所以勤俭诚实,身体也好。这一点事实却极重要,因为假若我没有这样的一位母亲,我以为我恐怕也就要大大的打个折扣了。
母亲出嫁大概是很早,因为我的大姐现在已是六十多岁的老太婆,而我的大外甥女还长我一岁啊。我有三个哥哥,四个姐姐,但能长大成人的,只有大姐,二姐,三哥与我。我是“老”儿子。生我的时候,母亲已有四十一岁,大姐二姐已都出了阁。
由大姐与二姐所嫁人的家庭来推断,在我生下之前,我的家里,大概还马马虎虎的过得去。那时候定婚讲究门当户对,而大姐丈是作小官的,二姐丈也开过一间酒馆,他们都是相当体面的人。
可是,我,我给家庭带来了不幸:我生下来,母亲晕过去半夜,才睁眼看见她的老儿子——感谢大姐,把我揣在怀里,致未冻死。
一岁半,我把父亲“克”死了。
兄不到十岁,三姐十二、三岁,我才一岁半,全仗母亲独立抚养了。父亲的寡姐跟我们一块儿住,她吸鸦片,她喜摸纸牌,她的脾气极坏。为我们的衣食,母亲要给人家洗衣服,缝补或裁缝衣裳。在我的记忆中,她的手终年是鲜红微肿的。白天,她洗衣服,洗一两大绿瓦盆。她作事永远丝毫也不敷衍,就是屠户们送来的黑如铁的布袜,她也给洗得雪白。晚间,她与三姐抱着一盏油灯,还要缝补衣服,一直到半夜。她终年没有休息,可是在忙碌中她还把院子屋中收拾得清清爽爽。桌椅都是旧的,柜门铜活久以残缺不全,可是她的手老使破桌面上没有尘土,残破的铜活发着光。院中,父亲遗留下的几盆石榴与夹竹桃,永远会得到应有的浇灌与爱护,年年夏天开许多花。
哥哥似乎没有同我玩耍过。有时候,他去读书;有时候,他去学徒;有时候,他也去卖花生或樱桃之类的小东西。母亲含着泪把他送走,不到两天,又含着泪接他回来。我不明白这都是什么事,而只觉得与他很生疏。与母亲相依如命的是我与三姐。因此,他们作事,我老在后面跟着。他们浇花,我也张罗着取水;他们扫地,我就撮土……从这里,我学得了爱花,爱清洁,守秩序。这些习惯至今还被我保存着。
有客人来,无论手中怎么窘,母亲也要设法弄一点东西去款待。舅父与表哥们往往是自己掏钱买酒肉食,这使她脸上羞得飞红,可是殷勤的给他们温酒作面,又给她一些喜悦。遇上亲友家中有喜丧事,母亲必把大褂洗得干干净净,亲自去贺吊——份礼也许只是两吊小钱。到如今如我的好客的习性,还未全改,尽管生活是这么清苦,因为自幼儿看惯了的事情是不易于改掉的。
姑母常闹脾气。她单在鸡蛋里找骨头。她是我家中的阎王。直到我入了中学,她才死去,我可是没有看见母亲反抗过。“没受过婆婆的气,还不受大姑子的吗?命当如此!”母亲在非解释一下不足以平服别人的时候,才这样说。是的,命当如此。母亲活到老,穷到老,辛苦到老,全是命当如此。她最会吃亏。给亲友邻居帮忙,她总跑在前面:她会给婴儿洗三——穷朋友们可以因此少花一笔“请姥姥”钱——她会刮痧,她会给孩子们剃头,她会给少妇们绞脸……凡是她能作的,都有求必应。但是吵嘴打架,永远没有她。她宁吃亏,不逗气。当姑母死去的时候,母亲似乎把一世的委屈都哭了出来,一直哭到坟地。不知道哪里来的一位侄子,声称有继承权,母亲便一声不响,教他搬走那些破桌子烂板凳,而且把姑母养的一只肥母鸡也送给他。
可是,母亲并不软弱。父亲死在庚子闹“拳”的那一年。联军入城,挨家搜索财物鸡鸭,我们被搜两次。母亲拉着哥哥与三姐坐在墙根,等着“鬼子”进门,街门是开着的。“鬼子”进门,一刺刀先把老黄狗刺死,而后入室搜索。他们走后,母亲把破衣箱搬起,才发现了我。假若箱子不空,我早就被压死了。皇上跑了,丈夫死了,鬼子来了,满城是血光火焰,可是母亲不怕,她要在刺刀下,饥荒中,保护着儿女。北平有多少变乱啊,有时候兵变了,街市整条的烧起,火团落在我们的院中。有时候内战了,城门紧闭,铺店关门,昼夜响着枪炮。这惊恐,这紧张,再加上一家饮食的筹划,儿女安全的顾虑,岂是一个软弱的老寡妇所能受得起的?可是,在这种时候,母亲的心横起来,她不慌不哭,要从无办法中想出办法来。她的泪会往心中落!这点软而硬的个性,也传给了我。我对一切人与事,都取和平的态度,把吃亏看作当然的。但是,在作人上,我有一定的宗旨与基本的法则,什么事都可以将就,而不能超过自己划好的界限。我怕见生人,怕办杂事,怕出头露面;但是到了非我去不可的时候,我便不得不去,正象我的母亲。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二十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当我在小学毕了业的时候,亲友一致的愿意我去学手艺,好帮助母亲。我晓得我应当去找饭吃,以减轻母亲的勤劳困苦。可是,我也愿意升学。我偷偷的考入了师范学校——制服,饭食,书籍,宿处,都由学校供给。只有这样,我才敢对母亲提升学的话。入学,要交十元的保证金。这是一笔巨款!母亲作了半个月的难,把这巨款筹到,而后含泪把我送出门去。她不辞劳苦,只要儿子有出息。当我由师范毕业,而被派为小学校校长,母亲与我都一夜不曾合眼。我只说了句:“以后,您可以歇一歇了!”她的回答只有一串串的眼泪。我入学之后,三姐结了婚。母亲对儿女是都一样疼爱的,但是假若她也有点偏爱的话,她应当偏爱三姐,因为自父亲死后,家中一切的事情都是母亲和三姐共同撑持的。三姐是母亲的右手。但是母亲知道这右手必须割去,她不能为自己的便利而耽误了女儿的青春。当花轿来到我们的破门外的时候,母亲的手就和冰一样的凉,脸上没有血色——那是阴历四月,天气很暖。大家都怕她晕过去。可是,她挣扎着,咬着嘴唇,手扶着门框,看花轿徐徐的走去。不久,姑母死了。三姐已出嫁,哥哥不在家,我又住学校,家中只剩母亲自己。她还须自晓至晚的操作,可是终日没人和她说一句话。新年到了,正赶上政府倡用阳历,不许过旧年。除夕,我请了两小时的假。由拥挤不堪的街市回到清炉冷灶的家中。母亲笑了。及至听说我还须回校,她愣住了。半天,她才叹出一口气来。到我该走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些花生,“去吧,小子!”街上是那么热闹,我却什么也没看见,泪遮迷了我的眼。今天,泪又遮住了我的眼,又想起当日孤独的过那凄惨的除夕的慈母。可是慈母不会再候盼着我了,她已入了土!
儿女的生命是不依顺着父母所设下的轨道一直前进的,所以老人总免不了伤心。我二十三岁,母亲要我结了婚,我不要。我请来三姐给我说情,老母含泪点了头。我爱母亲,但是我给了她最大的打击。时代使我成为逆子。二十七岁,我上了英国。为了自己,我给六十多岁的老母以第二次打击。在她七十大寿的那一天,我还远在异域。那天,据姐姐们后来告诉我,老太太只喝了两口酒,很早的便睡下。她想念她的幼子,而不便说出来。
七七抗战后,我由济南逃出来。北平又像庚子那年似的被鬼子占据了。可是母亲日夜惦念的幼子却跑西南来。母亲怎样想念我,我可以想象得到,可是我不能回去。每逢接到家信,我总不敢马上拆看,我怕,怕,怕,怕有那不详的消息。人,即使活到八九十岁,有母亲便可以多少还有点孩子气。失了慈母便象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我怕,怕,怕家信中带来不好的消息,告诉我已是失了根的花草。
去年一年,我在家信中找不到关于老母的起居情况。我疑虑,害怕。我想象得到,如有不幸,家中念我流亡孤苦,或不忍相告。母亲的生日是在九月,我在八月半写去祝寿的信,算计着会在寿日之前到达。信中嘱咐千万把寿日的详情写来,使我不再疑虑。十二月二十六日,由文化劳军的大会上回来,我接到家信。我不敢拆读。就寝前,我拆开信,母亲已去世一年了!
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之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的。她一世未曾享过一天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唉!还说什么呢?心痛!心痛!
第三节 [父亲和他的故事]
胡也频
胡也频,1903年5月出生于福州的一个戏剧世家,作诗、写文、投身革命,一生清贫。1924年,他与丁玲结识并成为伴侣。1931年1月17日,丁玲怀抱三个月的婴儿立在窗前,等胡也频归来,他却没有回来。“左联五作家”被杀,他在其中。那个婴儿,就是蒋祖林先生;那间房子就是上海昆山花园7号红砖洋房四层最西侧的寓所。
我常常听别人说到我父亲:有的说他是个大傻子,有的说他是个天下最荒唐的人,有的说……总而言之人家所说的都没有好话,不是讥讽就是嘲笑。有一次养鸡的那个老太婆骂她的小孩子,我记得,她是我们乡里顶凶的老太婆,她开口便用一张可怕的脸——
“给你的那个铜子呢?”
“输了。”那孩子显得很害怕。
“输给谁呢?”
“输——输给小二。”
“怎么输的?”
“两条狗打架……我说黄的那条打赢,他说不,就这样输给他了。”那孩子一面要哭的鼓起嘴。
“你这个小毛虫!”老太婆一顺手便是一个耳光,接着骂道:“这么一点年纪就学坏,长大了,你一定是个败家子,也像那个高鼻子似的……”所谓高鼻子,这就是一般乡人只图自己快活而送给我父亲的绰号。
真的,对于我父亲,全乡的人并没有谁曾生过一些敬意——不,简直在人格上连普通的待遇也没有,好像他是一个罪不可赦的罪人,什么人只要不像他。便什么都好了。
然而父亲在我的心中,却实在并不同于别人那样的轻视,我看见我父亲,我觉得他可怜了。
父亲的脸总是沉默的,沉默得可怕,轻易看不到他的笑容。他终日工作的辛苦,使得他的眼睛失了充足的光彩。因为他常常蹙着眉头,那额上,便自自然然添出两条很深的皱纹了。我不能在他这样的脸貌上看出使人家侮蔑的证据。并且,父亲纵然是非常寡言,但是并不冷酷,只有一次他和母亲生气打破一只饭碗之外,我永远觉得父亲是慈爱可亲的。我一看见我父亲就欢喜了。
不过人言也总有它的力量。听别人这样那样说,我究竟也对于父亲生过怀疑。我想:为什么人家不说别人的坏话,单单要说父亲一个呢?可是一看见到父亲,我就觉得这种怀疑是我的罪过,我不该在如此慈爱可亲的父亲面前怀疑他年青时曾做过什么不合人情的事。父亲的确是个好父亲,好人,我这样确定。倘若像父亲这样的人是个坏人,那么全世界的人就没有一个好的,我并且想。
虽说我承认我父亲并不是乡人所说的那种人,但人家一说到坏处就拿“高鼻子”做比喻,却是永远继续下去了。
这直到有一天,我记得,就是那只黄母鸡连生两个蛋的那一天。这天一天亮太阳就是红的。父亲拿着锄头到菜园里去了。母亲为了病的缘故还躺在床铺上。她把我推醒了,说:
“你也该起来了,狗狗!”
我擦着眼屎回答:“今天不去。”
“为什么?”
“两只母牛全有病,那只公牛又要牵到城里去。”
“那么,”母亲忽然欢喜了。“趁今天,你多睡一会吧,好孩子,你天天总没有睡够的!”
我便合上眼睛,然而总不能睡,一种习惯把我弄得非醒着不可了,于是我问到父亲。
“到菜园去了。”
想着父亲每天不是到菜园就是到田里去做工,那怜悯他的心情,又油然而生:在我,我是只承认父亲应该在家里享福的,像别的有钱的人在家里享福一样。然而父亲是穷人,他只能到田里或菜园去,把锄头掮在白脑壳后面(因为他的头发全白了),这就是我很固执地可怜他的缘故。
我这时并且联想到许多人言——那每一个字音都是不怀好意的侮蔑,我不禁又怀疑起父亲了。我觉得,倘若这人言是有因的,那么母亲一定知道这秘密。
“爸爸是好人,可是全乡的人都讲他不好。”我开头说。
母亲不做声。她用惊疑的眼光看我,大约我说的话太出她意外了。
“人家一说到不好的事情就拿他做比喻……”
母亲闭起眼睛,想着什么似的。
我又说:“为什么呢,大家都这样鄙视爸爸?为什么他们不鄙视别人?爸爸是好人,我相信——”
母亲把眼睛张开了,望了我一眼,便叹了一口气。
于是我疑惑了。母亲的这举动,使我不能不猜疑到父亲或者真有了什么故事,为大家所瞧不起的。
我默着。我不想再说什么了。我害怕母亲将说出父亲的什么坏事。我不愿在慈爱可亲的父亲身上发现了永远难忘的秘密。我望着母亲,我希望她告诉我:父亲是怎样值得敬重的人物……我又想着许多人言去了。
我一面极力保存我的信仰,这就是父亲仍然是一个慈爱可亲的父亲。他的那沉默苦闷的脸,那因了辛苦的白头发,便在一瞬间全浮到我心上来了。我便又可怜他。我觉得人家的坏话是故意捏造的,捏造的缘故,正是人们容不得有个好人。
然而母亲却开口了,第一句她就埋怨说:
“怪得别人么?”
这是怎样一种不幸事实的开头呢。我害怕。我不愿父亲变成不是我所敬爱的父亲。我几乎发呆地望着母亲,在我的心中我几乎要哭了,可是母亲并不懂得这意思,她只管说她的感慨。
“只怪他自己!”
显然父亲曾做过什么坏事了。我只想把母亲的嘴掩住,不要她再说出更不好的关于父亲的事情。
可是母亲又说下去了:“自己做的事正应该自己去承受!”她又叹了一口气。“女人嫁到这样的男子,真是前世就做过坏梦的女人。”
我吓住了。我真个发呆地望着她。我央告地说:
“不——妈妈,你不要再说下去了。”
母亲不理会。也许她并不曾听见我所说的。她又继续她的感慨:
“真的,天下的男人(女人也在内),可没有第二个人比你父亲还会傻的。傻得真岂有此理——”
(她特别望了我一眼)
“你以为我冤枉他么?冤枉,一点也不。他实在比天下人都傻。我从没有听说过有人会像他那样的荒唐!你想想,孩子,你爸爸做的是什么事情。”
“说来年代可久了。那是二十五年前的事——你还没有出世呢——我嫁给你父亲还不到两年。这两年以前的生活却也过得去。这两年以后么,见鬼啦,我永远恨这个傻子,荒唐到出奇的人。我到现在还没有寻死,也就是要恨他才活着的。”
“这一年是一个荒年。真荒得厉害。差不多三个月不下一滴雨。把水龙神游街了五次,并且把天后娘娘也请出官来了,然而全白费。哪里见一滴雨?田干了,池子干了,河水干了,鱼虾也干了。什么都变了模样!树叶是黄的,菜叶是黄的,秧苗也是黄的,石板发烧,木头快要发火了,牲畜拖着舌头病倒了,人也要热得发狂了。那情景,真是,好像什么都要暴动的样子:天也要暴动,地也要暴动……到处都是蝗虫。”
“直到现在,我还是害怕太阳比害怕死还害怕,说到那一年的旱荒,没有一个人有胆子再去回想一趟。(她咽了一下口水)你——有福气的孩子,没有遇上那种荒年,真是比什么人都有福气的。”
“你父亲干的荒唐事就在那时候。这个大傻子,我真不愿讲起他,讲起他来我的心就会不平,我永远不讲他才好。”
(母亲不自禁的却又讲下去:)
“你父亲除了一个菜园,一个小柴山,是还有三担田的。因为自己有田,所以对于那样的旱天,便格外焦心了。他天天跑到田里去看:那才出地三寸多长的秧慢慢地软了,瘪了,黄了,干了,秋收绝望了。这是何等重大的事情啊,一个秋收的绝望!其实还不止没有谷子收,连菜也没有,果木更不用说了——每一个枝上都生虫了。”
“你父亲整天地叹气:完了,什么都完了!”
“不消说,他也和别人一样,明知是秧干了,菜黄了,一切都死了,纵然下起雨来也没有救了,然而还是希望着下雨的。你父亲希望下雨的心比谁都强。他竟至于发誓说:只要下雨,把他的寿数减去十年,他也愿意的。”
“他的荒唐事就在这希望中发生了。这真是千古没有的荒唐事!你想想看是一种什么事呀?”
“你父亲正在菜园里,一株一株地拔去那干死的油菜,那个——我这一辈子不会忘记他——那个曾当过刽子手的王大保,他走来了,你父亲便照例向他打招呼。两个人便开始谈话了。”
“他先说,‘唉!今年天真干得可以!’”
“可不是?”你父亲回答,“什么都死了。”
“天灾啊!”
“谁说不是呢?我们这一县从今年起可就穷到底了。”
“有田的人也没有米吃……”
“没有田的人更要饿死了。”
“你总可以过得去吧。去年你的田收成很好呀。”
“吃两年无论如何是不够的。说不定这田明年也下不得种:太干了,下种也不会出苗的。”
“干得奇怪!大约一百年所没有的。”
“再不下雨,人也要干死了。”
“恐怕这个月里面不会下吧。”
“不。我想不出三天一定会下的。”
“怎么见得呢?”
“我说不出理由。横直在三天之内一定会下的。”
“我不信。”
“一定会的。”
“你看这天气,三天之内能下雨么?”
“准能够。”
“我说,一定不会下的。”
“一定会——”
“三天之内能下雨,那才是怪事呢——”
“怎么,你不喜欢下雨么?”
“为什么说我不喜欢?”
“你自己没有田——”
“你简直侮辱人……”
“要是不,为什么你硬说要不会下雨呢?”
“看天气是不会下的。”
“一定会——”
“打个赌!”
“好的,你说打什么?”
“把我的人打进去都行。”
“那么,你说——’”
“我有四担田——就是你知道的,我就把这四担田和你打赌。”
“那我只有三担田。”
“添上你的那个柴山好了。”
“好的。”
“说赌就是真赌。”
“不要脸的人才会反悔。”
“其实你父亲并不想赢人家的田。他只是相信他自己所觉得的,三天之内的下雨。”
“谁知三天过去了,满天空还是火热的,不但不下雨,连一块像要下雨的云都没有。这三天的最后一天,你父亲真颓丧得像个什么,不吃饭,也不到田里去,只在房里独自地烦恼,愤怒得几乎要发疯了。”
“于是第四天一清早,那个王大保就来了,他开头说:‘打赌的事情你大约已经忘记了!’”
“谁忘记呢!”你父亲的生性是不肯受一点儿委曲的。
“那么这三天中你看见过下雨么?”
“你父亲不做声。”
“他又说:‘那个赌算是真赌还是假赌?’”
“你父亲望着他。”
“不要脸的人才会反悔——这是你自己说的话呀。”王大保冷冷的笑。
“我反悔过没有?”你父亲动气了。
“不反悔那就得实行我们的打赌。”
“大丈夫一言既出——破产算个什么呢。”你父亲便去拿田契。
“唉!(母亲特别感慨了)这是什么事情啊。我的天!为了讲笑话一样的打赌,就真的把仅有的三担田输给别人么?没有人干过的事!那时候我和你父亲争执了半天,我死命不让他把田契拿去,可是他终于把我推倒,一伸腿就跑开了。”
“我是一个女人,女人能够做什么事呢?我只有哭了。眼泪好几天没有干。可是流泪又有什么用处呢?”
“你父亲——这个荒唐鬼——大大方方地就把一个小柴山和三担田给人家去了。自己祖业已成为别人的财产了。什么事只有男子才干得出来的。我有什么能力?一个女人,女人固然是男子所喜欢的,但是女人要男子不做他任意的事情可不行。我哭,哭也没有用;我恨,恨死他,还不是空的。”
“啊,我记起了,我和你父亲还打了一场架呢。”
“他说:‘与其让别人说我放赖,说我是一个打不起赌的怯汉,与其受这种羞辱,我宁肯做叫花子或是饿死的!’”
“然而结果呢?把柴山给人家了,把田也给人家了,还不是什么人都说你父亲的坏话?这个傻子……”
母亲把话停住,我看见她的眼泪慢慢地流出来。
“要不是,”她又说,“我们也不会这样苦呀。”声音是呜咽了。
我害怕母亲的哭,便悄悄地跑下楼去。
这一天的下午我看见到父亲,我便问:
“爸爸,你从前曾和一个刽子手打赌,是不是?”
父亲吃了一惊。
“听谁说的?”他的脸忽然阴郁了。
“人家都说你不好,所以我问母亲,母亲告诉我的。”
父亲的眉头紧蹙起来,闭起眼睛,显得万分难过的样子。
“对了,爸爸曾有过这么一回事。”他轻轻的拍一下我的肩膀说,“这都是爸爸的错处,害得你母亲吃苦,害得你到现在还替人家看牛……”
父亲想哭似的默着走去了。
从这时起我便觉得我父亲是一个非凡的人物。而这故事便是证明他非凡的故事。
第四节 [金岳霖先生]
汪曾祺
汪曾祺,江苏高邮人。祖父是清朝“拔贡”,父亲通金石书画,他有着良好的家教和审美意识养成。1939年到1943年间他就读于西南联大,是京派作家的代表人物,被誉为“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也是中国当代文坛公认的风雅独殊的文人美食家。
西南联大有许多很有趣的教授,金岳霖先生是其中的一位。金先生是我的老师沈从文先生的好朋友。沈先生当面和背后都称他为“老金”。大概时常来往的熟朋友都这样称呼他。关于金先生的事,有一些是沈先生告诉我的。我在《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一文中提到过金先生。有些事情在那篇文章里没有写进去,觉得还应该写一写。
金先生的样子有点怪。他常年戴着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每一学年开始,给新的一班学生上课,他的第一句话总是:“我的眼睛有毛病,不能摘帽子,并不是对你们不尊重,请原谅。”他的眼睛有什么病,我不知道,只知道怕阳光。因此他的呢帽的前檐压得比较低,脑袋总是微微地仰着。他后来配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一只的镜片是白的,一只是黑的。这就更怪了。后来在美国讲学期间把眼睛治好了,——好一些了,眼镜也换了,但那微微仰着脑袋的姿态一直还没有改变。他身材相当高大,经常穿一件烟草黄色的麂皮夹克,天冷了就在里面围一条很长的驼色的羊绒围巾。联大的教授穿衣服是各色各样的。闻一多先生有一阵穿一件式样过时的灰色旧夹袍,是一个亲戚送给他的,领子很高,袖口极窄。联大有一次在龙云的长子,蒋介石的干儿子龙绳武家里开校友会,——龙云的长媳是清华校友,闻先生在会上大骂“蒋介石,王八蛋!混蛋!”那天穿的就是这件高领窄袖的旧夹袍。朱自清先生有一阵披着一件云南赶马人穿的蓝色毡子的一口钟。除了体育教员,教授里穿夹克的,好像只有金先生一个人。他的眼神即使是到美国治了后也还是不大好,走起路来有点深一脚浅一脚。他就这样穿着黄夹克,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联大新校舍的一条土路上走着。
金先生教逻辑。逻辑是西南联大规定文学院一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班上学生很多,上课在大教室,坐得满满的。在中学里没有听说有逻辑这门学问,大一的学生对这课很有兴趣。金先生上课有时要提问,那么多的学生,他不能都叫得上名字来——联大是没有点名册的,他有时一上课就宣布:“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于是所有穿红衣的女同学就都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那时联大女生在蓝阴丹士林旗袍外面套一件红毛衣成了一种风气。——穿蓝毛衣、黄毛衣的极少。问题回答得流利清楚,也是件出风头的事。金先生很注意地听着,完了,说:“yes!请坐!”
学生也可以提出问题,请金先生解答。学生提的问题深浅不一,金先生有问必答。很耐心。有一个华侨同学叫林国达,操广东普通话,最爱提问题,问题大都奇奇怪怪。他大概觉得逻辑这门学问是挺“玄”的,应该提点怪问题。有一次他又站起来提了一个怪问题,金先生想了一想,说:“林国达同学,我问你一个问题:‘mr.林国达is perpenticular to theblackboard(林国达君垂直于黑板),这是什么意思?’”林国达傻了。林国达当然无法垂直于黑板,但这句话在逻辑上没有错误。
林国达游泳淹死了。金先生上课,说:“林国达死了,很不幸。”这一堂课,金先生一直没有笑容。
有一个同学,大概是陈蕴珍,即萧珊,曾问过金先生:“您为什么要搞逻辑?”逻辑课的前一半讲三段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周延、不周延、归纳、演绎……还比较有意思。后半部全是符号,简直像高等数学。她的意思是:这种学问多么枯燥!金先生的回答是:“我觉得它很好玩。”
除了文学院大一学生必修逻辑,金先生还开了一门“符号逻辑”,是选修课。这门学问对我来说简直是天书。选这门课的人很少,教室里只有几个人。学生里最突出的是王浩。金先生讲着讲着,有时会停下来,问:“王浩,你以为如何?”这堂课就成了他们师生二人的对话。王浩现在在美国。前些年写了一篇关于金先生的较长的文章,大概是论金先生之学的,我没有见到。
王浩和我是相当熟的。他有个要好的朋友王景鹤,和我同在昆明黄土坡一个中学教书,王浩常来玩。来了,常打篮球。大都是吃了午饭就打。王浩管吃了饭就打球叫“练盲肠”。王浩的相貌颇“土”,脑袋很大,剪了一个光头,——联大同学剪光头的很少,说话带山东口音。他现在成了洋人——美籍华人,国际知名的学者,我实在想象不出他现在是什么样子。前年他回国讲学,托一个同学要我给他画一张画。我给他画了几个青头菌、牛肝菌,一根大葱,两头蒜,还有一块很大的宣威火腿。——火腿是很少入画的。我在画上题了几句话,有一句是“以慰王浩异国乡情”。王浩的学问,原来是师承金先生的。一个人一生哪怕只教出一个好学生,也值得了。当然,金先生的好学生不止一个人。
金先生是研究哲学的,但是他看了很多小说。从普鲁斯特到福尔摩斯,都看。听说他很爱看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有几个联大同学住在金鸡巷,陈蕴珍、王树藏、刘北汜、施载宣(萧荻)。楼上有一间小客厅。沈先生有时拉一个熟人去给少数爱好文学,写写东西的同学讲一点什么。金先生有一次也被拉了去。他讲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题目是沈先生给他出的。大家以为金先生一定会讲出一番道理。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有人问:那么《红楼梦》呢?金先生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他讲着讲着,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了一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
金先生是个单身汉(联大教授里不少光棍,杨振声先生曾写过一篇游戏文章《释鳏》,在教授间传阅),无儿无女,但是过得自得其乐。他养了一只很大的斗鸡(云南出斗鸡)。这只斗鸡能把脖子伸上来,和金先生一个桌子吃饭。他到处搜罗大梨、大石榴,拿去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比输了,就把梨或石榴送给他的小朋友,他再去买。
金先生朋友很多,除了哲学家的教授外,时常来往的,据我所知,有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沈从文,张奚若……君子之交淡如水,坐定之后,清茶一杯,闲话片刻而已。金先生对林徽因的谈吐才华,十分欣赏。现在的年轻人多不知道林徽因。她是学建筑的,但是对文学的趣味极高,精于鉴赏,所写的诗和小说如《窗子以外》、《九十九度中》风格清新,一时无二。林徽因死后,有一年,金先生在北京饭店请了一次客,老朋友收到通知,都纳闷:老金为什么请客?到了之后,金先生才宣布:“今天是徽因的生日。”
金先生晚年深居简出。毛主席曾经对他说:“你要接触接触社会。”金先生已经八十岁了,怎么接触社会呢?他就和一个蹬平板三轮车的约好,每天蹬着他到王府井一带转一大圈。我想象金先生坐在平板三轮上东张西望,那情景一定非常有趣。王府井人挤人,熙熙攘攘,谁也不会知道这位东张西望的老人是一位一肚子学问、为人天真、热爱生活的大哲学家。
金先生治学精深,而著作不多。除了一本大学丛书里的《逻辑》,我所知道的,还有一本《论道》。其余还有什么,我不清楚,须问王浩。
我对金先生所知甚少。希望熟知金先生的人把金先生好好写一写。
联大的许多教授都应该有人好好地写一写。
第五节 [四位先生]
老舍
1940年抗战期间,老舍致信吴组缃,以人名入对,出联请吴先生对,并请他把那些精妙的对子组合成篇。其中1941年发表在重庆《新蜀报》副刊的《与抗战有关——近体诗十首》十分有名。其中,《野兴》一首如下:望道郭源新,卢焚苏雪林,烽白朗冀野,山草明霞村。梅雨周而复,蒲风叶以群,素园陈瘦竹,老舍谢冰心。
吴组缃先生的猪
从青木关到歌乐山一带,在我所认识的文友中要算吴组缃先生最为阔绰。他养着一口小花猪。据说,这小动物的身价,值六百元。
每次我去访组缃先生,必附带的向小花猪致敬,因为我与组缃先生核计过了:假若他与我共同登广告卖身,大概也不会有人出六百元来买!
有一天,我又到吴宅去。给小江——相缃先生的少爷——买了几个比醋还酸的桃子。拿着点东西,好搭讪着骗顿饭吃,否则就太不好意思了。一进门,我看见吴太太的脸比晚日还红。我心里一想,便想到了小花猪。假若小花猪丢了,或是出了别的毛病,组缃先生的阔绰便马上不存在了!一打听,果然是为了小花猪:它已绝食一天了。我很着急,急中生智,主张给它点奎宁吃,恐怕是打摆子。大家都不赞同我的主张。我又建议把它抱到床上盖上被子睡一觉,出点汗也许就好了;焉知道不是感冒呢?这年月的猪比人还娇贵呀!大家还是不赞成。后来,把猪医生请来了。我颇兴奋,要看看猪怎么吃药。猪医生把一些草药包在竹筒的大厚皮儿里,使小花猪横衔着,两头向后束在脖子上:这样,药味与药汁便慢慢走入里边去。把药包儿束好,小花猪的口中好像生了两个翅膀,倒并不难看。
虽然吴宅有此骚动,我还是在那里吃了午饭——自然稍微的有点不得劲儿!
过了两天,我又去看小花猪——这回是专程探病,绝不为看别人;我知道现在猪的价值有多大——小花猪口中已无那个药包,而且也吃点东西了。大家都很高兴,我就又就棍打腿的骗了顿饭吃,并且提出声明:到冬天,得分给我几斤腊肉!组缃先生与太太没加任何考虑便答应了。吴太太说:“几斤?十斤也行!想想看,那天它要是一病不起……”大家听罢,都出了冷汗!
马宗融先生的时间观念
马宗融先生的表大概是、我想是一个装饰品。无论约他开会,还是吃饭,他总迟到一个多钟头,他的表并不慢。
来重庆,他多半是住在白象街的作家书屋。有的说也罢,没的说也罢,他总要谈到夜里两三点钟。假若不是别人都困得不出一声了,他还想不起上床去。有人陪着他谈,他能一直坐到第二天夜里两点钟。表、月亮、太阳,都不能引起他注意到时间。
比如说吧,下午三点他须到观音岩去开会,到两点半他还毫无动静。“宗融兄,不是三点,有会吗?该走了吧?”有人这样提醒他,他马上去戴上帽子,提起那有茶碗口粗的木棒,向外走。“七点吃饭。早回来呀!”大家告诉他。他回答声“一定回来”,便匆匆地走出去。
到三点的时候,你若出去,你会看见马宗融先生在门口与一位老太婆,或是两个小学生,谈话儿呢!即使不是这样,他在五点以前也不会走到观音岩。路上每遇到一位熟人,便要谈,至少有十分钟的话。若遇上打架吵嘴的,他得过去解劝,还许把别人劝开,而他与另一位劝架的打起来!遇上某处起火,他得帮着去救。有人追赶扒手,他必然得加入,非捉到不可。看见某种新东西,他得过去问问价钱,不管买与不买。看到戏报子,马上他去借电话,问还有票没有……这样,他从白象街到观音岩,可以走一天,幸而他记得开会那件事,所以只走两三个钟头,到了开会的地方,即使大家已经散了会,他也得坐两点钟,他跟谁都谈得来,都谈得有趣,很亲切,很细腻。有人随便哼了一句二簧,他立刻请教给他;有人刚买一条绳子,他马上拿过来练习跳绳——五十岁了啊!
七点,他想起来回白象街吃饭,归路上,又照样的劝架,救人,追贼,问物价,打电话……至早,他在八点半左右走到目的地。满头大汗,三步当作两步走的。他走了进来,饭早已开过了。
所以,我们与友人定约会的时候,若说随便什么时间,早晨也好,晚上也好,反正我一天不出门,你哪时来也可以,我们便说“马宗融的时间吧”!
姚蓬子先生的砚台
作家书屋是个神秘的地方,不信你交到那里一份文稿,而三五日后再亲自去索回,你就必定不说我扯谎了。
进到书屋,十之八九你找不到书屋的主人——姚蓬子先生。他不定在哪里藏着呢。他的被褥是稿子,他的枕头是稿子,他的桌上、椅上、窗台上……全是稿子。简单的说吧,他被稿子埋起来了。当你要稿子的时候,你可以看见一个奇迹。假如说尊稿是十张纸写的吧,书屋主人会由枕头底下翻出两张,由裤袋里掏出三张,书架里找出两张,窗子上揭下一张,还欠两张。你别忙,他会由老鼠洞里拉出那两张,一点也不少。
单说蓬子先生的那块砚台,也足够惊人了!那是块无法形容的石砚。不圆不方,有许多角儿,有任何角度。有一点沿儿,豁口甚多,底子最奇,四周翘起,中间的一点凸出,如元宝之背,它会像陀螺似的在桌子乱转,还会一头高一头低地倾斜,如浪中之船。我老以为孙悟空就是由这块石头跳出去的!
到磨墨的时候,它会由桌子这一端滚到那一端,而且响如快跑的马车。我每晚十时必就寝,而对门儿书屋的主人要办事办到天亮。从十时到天亮,他至少研十次墨,一次比一次响——到夜最静的时候,大概连南岸都感到一点震动。从我到白象街起,我没做过一个好梦,刚一入梦,砚台来了一阵雷雨,梦为之断。在夏天,砚一响,我就起来拿臭虫。冬天可就不好办,只好咳嗽几声,使之闻之。
现在,我已交给作家书屋一本书,等到出版,我必定破费几十元,送给书屋主人一块平底的,不出声的砚台!
何容先生的戒烟
首先要声明:这里所说的烟是香烟,不是鸦片。
从武汉到重庆,我老同何容先生在一间屋子里,一直到前年八月间。在武汉的时候,我们都吸“大前门”或“使馆”牌;小大“英”似乎都不够味儿。到了重庆,小大“英”似乎变了质,越来越“够”味儿了,“前门”与“使馆”倒仿佛没了什么意思。慢慢的,“刀”牌与“哈德门”又变成我们的朋友,而与小大“英”,不管是谁的主动吧,好像冷淡得日悬一日,不久,“刀”牌与“哈德门”又与我们发生了意见,差不多要绝交的样子,何容先生就决心戒烟!
在他戒烟之前,我已声明过:“先上吊。后戒烟!”本来吗,“弃妇抛雏”的流亡在外,吃不敢进大三元,喝么也不过是清一色(黄酒贵,只好吃点白干),女友不敢去交,男友一律是穷光蛋,住是二人一室,睡是臭虫满床,再不吸两枝香烟,还活着干吗?可是,一看何容先生戒烟,我到底受了感动,既觉自己无勇,又钦佩他的伟大;所以,他在屋里,我几乎不敢动手取烟,以免动摇他的坚决!
何容先生那天睡了十六个钟头,一枝烟没吸!醒来,已是黄昏,他便独自走出去。我没敢陪他出去,怕不留神递给他一枝烟,破了戒!掌灯之后,他回来了,满面红光,含着笑,从口袋中掏出一包土产卷烟来。“你尝尝这个,”他客气地让我,“才一个铜板一枝!有这个,似乎就不必戒烟了!没有必要!”把烟接过来,我没敢说什么,怕伤了他的尊严。面对面的,把烟燃上,我俩细细地欣赏。头一口就惊人,冒的是黄烟,我以为他误把爆竹买来了!听了一会儿,还好,并没有爆炸,就放胆继续地吸。吸了不到四五口,我看见蚊子都争着向外边飞,我很高兴。既吸烟,又驱蚊,太可贵了!再吸几口之后,墙上又发现了臭虫,大概也要搬家,我更高兴了!吸到了半枝,何容先生与我也跑出去了,他低声地说:“看样子,还得戒烟!”
何容先生二次戒烟,有半天之久。当天的下午,他买来了烟斗与烟叶。“几毛钱的烟叶,够吃三四天的,何必一定戒烟呢!”他说。吸了几天的烟斗,他发现了:(一)不便携带;(二)不用力,抽不到;用力,烟油射在舌头上;(三)费洋火;(四)须天天收拾,麻烦!有此四弊,他就戒烟斗,而又吸上香烟了。“始作卷烟者。其无后乎!”他说。
最近二年,何容先生不知戒了多少次烟了,而指头上始终是黄的。
第六节 [我的老师李叔同]
丰子恺
丰子恺,知名画家、散文家、漫画家、翻译家,卓有成就的文艺大师。16岁时,他参加崇德县小学会考,县督学亲自披阅试卷,爱他的文才,就把女儿许配给他。1928年,丰子恺为祝弘一法师(李叔同)50岁生日,与大师合作《护生画集》第一集,由丰子恺作画,弘一法师写诗,一诗一画对照。后来,又有第二集,第三集……
弘一法师由翩翩公子一变而为留学生,又变而为教师,三变而为道人,四变而为和尚。每做一种人,都十分像样。好比全能的优伶:起老生像个老生,起小生像个小生,起大面又很像个大面……都是“认真”的原故。以上说明了李先生人格上的第一特点。
李先生人格上的第二特点是“多才多艺”。西洋文艺批评家批评德国的歌剧大家华葛纳尔(瓦格纳)有这样的话:“阿普洛(阿波罗,文艺之神)右手持文才,左手持乐才,分赠给世间的文学家和音乐家。华葛纳尔却兼得了他两手的赠物。”意思是说,华葛纳尔能作曲,又能作歌,所以做了歌剧大家。拿这句话批评我们的李先生,实在还不够用。李先生不但能作曲,能作歌,又能作画,作文,吟诗,填词,写字,治金石,演剧。他对于艺术,差不多全般皆能。而且每种都很出色。专门一种的艺术家大都不及他,向他学习。作曲和作歌,读者可在开明书店出版的《中文名歌五十曲》中窥见。这集子中载着李先生的作品不少。每曲都脍炙人口。他的油画,大部分寄存在北平(北京)美专,现在大概还在北平。写实风而兼印象派笔调,每幅都很稳健、精到,为我国洋画界难得的佳作。他的诗词文章,载在从前出版的《南社文集》中,典雅秀丽,不亚于苏曼殊。他的字,功夫尤深,早年学黄山谷,中年专研北碑,得力于《张猛龙碑》尤多。晚年写佛经,脱胎化骨,自成一家,轻描淡写,毫无烟火气。他的金石,同字一样秀美。出家前,他的友人把他所刻的印章集合起来,藏在西湖上西泠印社的石壁的洞里。洞口用水泥封好,题着“息翁印藏”四字(现在也许已被日本人偷去)。他的演剧,前已说过,是中国话剧的鼻祖。总之,在艺术上,他是无所不精的一个作家。艺术之外,他又曾研究理学(阳明、程、朱之学,他都做过功夫。后来由此转入道教,又转入佛教的)。研究外国文,……李先生多才多艺,一通百通。所以他虽然只教我音乐图画,他所擅长的却不止这两种。换言之,他的教授图画音乐,有许多其他修养作背景,所以我们不得不崇敬他。借夏先生的话来讲:他做教师,有人格作背景,好比佛菩萨的有“后光”。所以他从不威胁学生,而学生见他自生畏敬。从不严责学生(反之,他自己常常请假),而学生自会用功。他是实行人格感化的一位大教育家。我敢说:自有学校以来,自有教师以来,未有盛于李先生者也。
青年的读者,看到这里,也许要发生这样的疑念:李先生为什么不做教育家,不做艺术家,而做和尚呢?
是的,我曾听到许多人发这样的疑问。他们的意思,大概以为做和尚是迷信的,消极的,暴弃的,可惜得很!倘不做和尚,他可在这僧腊二十四年中教育不少的人才,创作不少的作品,这才有功于世呢。
这话,近看是对的,远看却不对。用低浅的眼光,从世俗习惯上看,办教育,制作品,实实在在的事业,当然比做和尚有功于世。远看,用高远的眼光,从人生根本上看,宗教的崇高伟大,远在教育之上。——但在这里须加重要声明:一般所谓佛教,千百年来早已歪曲化而失却真正佛教的本意。一般佛寺里的和尚,其实是另一种奇怪的人,与真正佛教毫无关系。因此世人对佛教的误解,越弄越深。和尚大都以念经念佛做道场为营业。居士大都想拿佞佛来换得世间名利恭敬,甚或来生福报。还有一班恋爱失败,经济破产,作恶犯罪的人,走投无路,遁入空门,以佛门为避难所。于是乎,未曾认明佛教真相的人就排斥佛教,指为消极,迷信,而非打倒不可。歪曲的佛教应该打倒;但真正的佛教,崇高伟大,胜于一切。——读者只要穷究自身的意义,便可相信这话。譬如:为什么入学校?为了欲得教养。为什么欲得教养?为了要做事业。为什么要做事业?为了满足你的人生欲望。再问下去,为什么要满足你的人生欲望?你想了一想,一时找不到根据,而难于答复。你再想一想,就会感到疑惑与虚空。你三想的时候,也许会感到苦闷与悲哀。这时候你就要请教“哲学”,和他的老兄“宗教”。这时候你才相信真正的佛教高于一切。
所以李先生的放弃教育与艺术而修佛法,好比出于幽谷,迁于乔木,不是可惜的,正是可庆的。
节选自《为青年说弘一法师》
[book_title]吃相
第一节 [吃瓜子]
一粒瓜子塞进了口里,只消“格”地一咬,“呸”地一吐,“格”,“呸”,“格”,“呸”……如此看起来,你不但要佩服那吃瓜子的人,连写的人也让你佩服得五体投地。
有位老于应酬的朋友,养成了见瓜子就吃的习惯。有一次到戏馆看戏,坐定之后,看见茶壶旁边放着一包打开的瓜子,随手向包里取几粒,一面吃,一面看戏。吃完了再取,取了再吃。后来,邻座的人也来取,他才想起瓜子的所有权,一问知道是擅吃了人家的东西,便向邻座道歉。邻座的人很漂亮,付之一笑,索性正式把瓜子请客了。
吃的事,说起来很有意思。有位外国朋友到西南某地旅游,在饭馆里,听见隔壁乒乒乓乓地响,一打听,原来隔壁在用这餐馆的拿手菜,品尝美味之余,顺嘴把骨头往旁边喷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板打得叮叮当当响。不但吃客快意,主人也觉得脸上极有光彩。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
丰子恺
丰子恺作画作诗不离现实。日寇侵华给中国百姓带来了巨大灾难,人们在战火中仓皇逃难,其情其景让经历过的人永难忘怀。他曾为此画一辆破旧汽车,并题上了打油诗:“一去二三里,抛锚四五回,修理六七次,八九十人推。”
从前听人说:中国人人人具有三种博士的资格,拿筷子博士,吹煤头纸博士,吃瓜子博士。
拿筷子,吹煤头纸,吃瓜子,的确是中国人独得的技术。其纯熟深造,想起了可以使人吃惊。这里精通拿筷子法的人,有了一双筷,可抵刀锯叉瓢一切器具之用,爬罗剔抉,无所不精。这两根毛竹仿佛是身体上的一部分,手指的延长,或者一对取食的触手。用时好像变戏法者的一种演技,熟能生巧,巧极通神。不必说西洋人,就是我们自己看了,也可惊叹。至于精通吹煤头纸法的人,首推几位一天到晚捧水烟筒的老先生和老太太。他们的“要有火”比上帝还容易,只消向煤头纸上轻轻一吹,火便来了。他们不必出数元乃至数十元的代价去买打火机,只要有一张纸,便可临时在膝上卷起煤头纸来,向铜火炉盖的小孔内一插,拔出来一吹,火便来了。我小时候看见我们染坊店里的管账先生,有种种吹煤头纸的特技:我把煤头纸高举在他的额旁边了,他会把下唇伸出来,使风向上吹;我把煤头纸放在他的胸前了,他会把上唇伸出来,使风向下吹;我把煤头纸放在他的耳旁了,他会把嘴歪转来,使风向左右吹;我用手包住了他的嘴,他会用鼻孔吹,都是吹一两下就着火的。中国人对于吹煤头纸技术造诣之深,于此可以窥见。所可惜者,自从卷烟和火柴输入中国而盛行之后,水烟这种“国烟”竟被冷落,吹煤头纸这种“国技”也很不发达了。生长在都会里的小孩子,有的竟不会吹,或者连煤头纸这东西也不曾见过。在努力保存国粹的人看来,这也是一种可虑的现象。近来国内有不少人努力于国粹保存。国医,国药,国术,国乐,都有人在那里提倡。也许水烟和煤头纸这种国粹,将来也有人起来提倡,使之复兴。
但我以为这三种技术中最进步最发达的,要算吃瓜子。近来瓜子大王的畅销,便是其老大的证据。据关心此事的人说,瓜子大王一类的装纸袋的瓜子,最近市上流行的有许多牌子。最初是某大药房“用科学方法”创制的,后来有甚么“好吃来公司”,“顶好吃公司”……等种种出品陆续产出。到现在,差不多无论哪个穷乡僻处的糖食摊上,都有纸袋装的瓜子陈列而倾销着了。现代中国人的精通吃瓜子术,由此盖可想见。我对于此道,一向非常短拙,说出来有伤于中国人的体面,但对自家人不妨谈谈。我从来不曾自动地找求或买瓜子来吃。但到人家作客,受人劝诱时;或者在酒席上,杭州的茶楼上,看见桌上现成放着瓜子盆时,也便拿起来咬。我必须注意选择,选那较大,较厚,而形状平整的瓜子,放进口里,用臼齿“格”地一咬,再吐出来,用手指去剥。幸而咬得恰好,两瓣瓜子壳各向两旁扩张而破裂,瓜仁没有咬碎,剥起来就较为省力。若用力不得其法,两瓣瓜子壳和瓜仁叠在一起而折断了,吐出来的时候我便担忧。那瓜子已纵断为两半,两半瓣的瓜仁紧紧地装塞在两半瓣的瓜子壳中,好像日本版的洋装书,套在很紧的厚纸函中,不容易取它出来。这种洋装书的取出法,现在都已从日本人那里学得:不要把指头塞进厚纸函中去力挖,只要使函口向下,两手扶着函,上下振动数次,洋装书自会脱壳而出。然而半瓣瓜子的形状太小了,不能应用这个方法,我只得用指爪细细地剥取。有时因为练习弹琴,两手的指爪都剪平,和尚头一般的手指对它简直没有办法。我只得乘人不见把它抛弃了。在痛感困难的时候,我本拟不再吃瓜子了。但抛弃了之后,觉得口中有一种非甜非咸的香味,会引逗我再吃。我便不由地伸起手来,另选一粒,再送交臼齿去咬。不幸而这瓜子太燥,我的用力又太猛,“格”地一响,玉石不分,咬成了无数的碎块,事体就更糟了。我只得把粘着唾液的碎块尽行吐出在手心里,用心挑选。剔去壳的碎块,然后用舌尖舐食瓜仁的碎块。然而这挑选颇不容易,因为壳的碎块的一面也是白色的,与瓜仁无异,我误认为全是瓜仁而舐进口中去嚼,其味虽非嚼蜡而等于嚼砂。壳的碎片紧紧地嵌进牙齿缝里,找不到牙签就无法取出。碰到这种钉子的时候,我就下个决心,从此戒绝瓜子。戒绝之法,大抵是喝一口茶来漱一漱口,点起一枝香烟,或者把瓜子盆推开些,把身体换个方向坐了,以示不再对它发生关系。然而过了几分钟,与别人谈了几句话,不知不觉之间,会跟了别人而伸手向盆中摸瓜子来咬。等到自己觉察破戒的时候,往往是已经咬过好几粒了。这样,吃了非戒不可,戒了非吃不可;吃而复戒,戒而复吃,我为它受尽苦痛。这使我现在想起了瓜子觉得害怕。
但我看别人,精通此技的很多。我以为中国人的三种博士才能中,咬瓜子的才能最可叹佩。常见闲散的少爷们,一手指间夹着一支香烟,一手握着一把瓜子,且吸且咬,且咬且吃,且吃且谈,且谈且笑。从容自由,真是“交关写意”!他们不须拣选瓜子,也不须用手指去剥。一粒瓜子塞进了口里,只消“格”地一咬,“呸”地一吐,早已把所有的壳吐出,而那在那里嚼食瓜子的肉了。那嘴巴真像一具精巧灵敏的机器,不绝地塞进瓜子去,不绝地“格”,“呸”,“格”,“呸”,……全不费力,可以永无罢休。女人们,小姐们的咬瓜子,态度尤加来得美妙:她们用兰花似的手指摘住瓜子的圆端,把瓜子垂直地塞在门牙中间,而用门牙去咬它的尖端。“的,的”两响,两瓣壳的尖头便向左右绽裂。然后那手敏捷地转个方向,同时头也帮着了微微地一侧,使瓜子水平地放在门牙口,用上下两门牙把两瓣壳分别拨开,咬住了瓜子肉的尖端而抽它出来吃。这吃法不但“的,的”的声音清脆可听,那手和头的转侧的姿势窈窕得很,有些儿妩媚动人。连丢去的瓜子壳也模样姣好,有如朵朵的兰花。由此看来,咬瓜子是中国少爷们的专长,而尤其是中国小姐太太们的拿手戏。
在酒席上,茶楼上,我看见过无数咬瓜子的圣手。近来瓜子大王畅销,我国的小孩子们也都学会了咬瓜子的绝技。我的技术,在国内不如小孩子们远甚,只能在外国人面前占胜。记得从前我在赴横滨的轮船中,与一个日本人同舱。偶检行箧,发见亲友所赠的一罐瓜子。旅途寂寥,我就打开来和日本人共吃。这是他平生没有吃过的东西,看他非常珍奇。在这时候,我便老实不客气的装出内行的模样,把吃法教导他,并且示范地吃给他看。托祖国的福,这示范没有失败。但看那日本人的练习,真是可怜得很!他如法将瓜子塞进口中,“格”地一咬,然而咬时不得其法,将唾液把瓜子的外壳全部浸湿,拿在手里剥的时候,滑来滑去,无从下手,终于滑落在地上,无处找寻了。他空咽一口唾液,再选一粒来咬。这回他剥时非常小心,把咬碎了的瓜子陈列在舱中的食桌上,俯伏了头,细细地剥,好像修理钟表的样子。约莫一二分钟之后,好容易剥得了些瓜仁的碎片,郑重地塞进口里去吃。我问他滋味如何,他点点头连称umai,umai!(好吃,好吃!)我不禁笑了出来。我看他那阔大的嘴里放进一些瓜仁的碎屑,犹似沧海中投以一粟,亏他辨出umai的滋味来。但我的笑不仅为这点滑稽,半由于骄矜自夸的心理。我想,这毕竟是中国人独得的技术,像我这样对于此道最拙劣的人,也能在外国人面前占胜,何况国内无数精通此道的少爷小姐们呢?
发明吃瓜子的人,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天才!这是一种最有效的“消闲”法。要“消磨岁月”,除了抽鸦片以外,没有比吃瓜子更好的方法了。其所以最有效者,为了它具备三个条件:一、吃不厌,二、吃不饱,三、要剥壳。
俗语形容瓜子吃不厌,叫做“勿完勿歇”。为了它有一种非甜非咸的香味,能引逗人不断地要吃。想再吃一粒不吃了,但是嚼完吞落下之后,口中余香不绝,不由你不再伸手向盆中或纸包里去摸。我们吃东西,凡一味甜的,或一味咸的,往往易于吃厌。只有非甜非咸的,可以久吃不厌。瓜子的百吃不厌,便是为此。有一位老于应酬的朋友告诉我一段吃瓜子的趣话:说他已养成了见瓜子就吃的习惯。有一次同了朋友到戏馆里看戏,坐定之后,看见茶壶的旁边放着一包打开的瓜子,便随手向包里掬取几粒,一面咬着,一面看戏。咬完了再取,取了再咬。如是数次,发见邻席的不相识的观剧者也来掬取,方才想起了这包瓜子的所有权的事。低声问他的朋友:“这包瓜子是你买来的么?”那朋友说“不”,他才知道刚才是擅吃了人家的东西,便向邻座的人道歉。邻座的人很漂亮,付之一笑,索性正式地把瓜子请客了。由此可知瓜子这样东西,对中国人有非常的吸引力。不管三七廿一,见了瓜子就吃。
俗语形容瓜子吃不饱,叫做“吃三日三夜,长个屎尖头”。因为这东西分量微小,无论如何也吃不饱,连吃三日三夜,也不过多排泄一粒屎尖头。为消闲有效计,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条件。倘分量大了,一吃就饱,时间就无法消磨。这与赈饥的粮食,目的完全相反。赈饥的粮食求其吃得饱,消闲的粮食求其吃不饱,最好只尝滋味而不吞物质。最好越吃越饿,像罗马亡国之前所流行的“吐剂”一样。则开筵大嚼,醉饱之后,咬一下瓜子可以再来开筵大嚼。一直把时间消磨下去。
要剥壳也是消闲食品的一个必要条件。倘没有壳,吃起来太便当,容易饱,时间就不能多多消磨了。一定要剥,而且剥的技术要有声有色,使它不像一种苦工,而像一种游戏,方才适合于有闲阶级的生活,可让他们愉快地把时间消磨下去。
具足以上三个利于消磨时间的条件的,在世间一切食物之中,想来想去,只有瓜子。所以我说发明吃瓜子的人是了不起的天才。而能尽量地享用瓜子的中国人,在消闲一道上,真是了不起的积极的实行家!试看粮食店,南货店里的瓜子的畅销,试看茶楼,酒店,家庭中满地的瓜子壳,便可想见中国人在“格,呸”,“的,的”的声音中消磨去的时间,每年统计起来为数一定可惊。将来此道发展起来,恐怕连全中国也可消灭在“格,呸”,“的,的”的声音中呢。
我本来见瓜子害怕,写到这里,觉得更可害怕了。
一九三四年四月廿日
第二节 [吃相]
梁实秋
梁实秋,著名散文家、学者、文学批评家、翻译家。译有《莎士比亚全集》《沉思录》等,是国内第一个研究莎士比亚的权威。其散文集创造了中国现代散文著作出版的最高记录。他又是一位美食家,他的夫人程季淑也是厨艺高超的烹饪师。
一位外国朋友告诉我,他旅游西南某地的时候,偶于餐馆进食,忽闻壁板砰砰作响,其声清脆,密集如联珠炮,向人打听才知道是邻座食客正在大啖其糖醋排骨。这一道菜是这餐馆的拿手菜,顾客欣赏这个美味之余,顺嘴把骨头往旁边喷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板打得叮叮当当响。不但顾客为之快意,店主人听了也觉得脸上光彩,认为这是大家为他捧场。这位外国朋友问我这是不是国内各地普遍的风俗,我告诉他我走过十几省还不曾遇见过这样的场面,而且当场若无壁板设备,或是顾客嘴部筋肉不够发达,此种盛况即不易发生。可是我心中暗想,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样的事恐怕亦不无发生的可能。
《礼记》有“毋啮骨”之诫,大概包括啃骨头的举动在内。糖醋排骨的肉与骨是比较容易脱离的,大块的骨头上所联带着的肉若是用牙齿咬断下来,那龇牙咧嘴的样子便觉不大雅观。所以“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食”都是对于在桌面上进膳的人而言,啮骨应该是桌底下另外一种动物所做的事。不要以为我们一部分人把排骨吐得劈拍响便断定我们的吃相不佳。各地有各地的风俗习惯。世界上至今还有不少地方是用手抓食的。听说他们是用右手取食,左手则专供做另一种肮脏的事,不可混用,可见也还注重清洁。我不知道像咖喱鸡饭一类粘糊糊儿的东西如何用手指往嘴里送。用手取食,原是古已有之的老法。罗马皇帝尼禄大宴群臣,他从一只硕大无比的烤鹅身上扯下一条大腿,手举着鼓槌,歪着脖子啃而食之,那副贪婪无厌的饕餮相我们可于想象中得之。罗马的光荣不过尔尔,等而下之不必论了。欧洲中古时代,餐桌上的刀叉是奢侈品,从十一世纪到十五世纪不曾被普遍使用,有些人自备刀叉随身携带,这种作风一直延至十八世纪还偶尔可见,据说在酷嗜通心粉的国度里,市尘道旁随处都有贩卖通心粉(与不通心粉)的摊子,食客都是伸出右手像是五股钢叉一般把粉条一卷就送到口里,干净利落。
不要耻笑西方风俗鄙陋,我们泱泱大国自古以来也是双手万能。礼记:“共饭不泽手。”吕氏注曰:“不泽手者,古之饭者以手,与人共饭,摩手而有汗泽,人将恶之而难言。”饭前把手洗洗揩揩也就是了。樊哙把一块生猪肘子放在铁楯上拔剑而啖之,那是鸿门宴上的精彩节目,可是那个吃相也就很可观了。我们不愿意在餐桌上挥刀舞叉,我们的吃饭工具主要的是筷子,筷子即箸,古称饭敧。细细的两根竹筷,搦在手上,运动自如,能戳、能夹、能撮、能扒,神乎其技。不过我们至今也还有用手进食的地方,像从兰州到新疆,“抓饭”、“抓肉”都是很驰名的。我们即使运用筷子,也不能不有相当的约束,若是频频夹取如金鸡乱点头,或挑肥拣瘦的在盘碗里翻翻弄弄如拨草寻蛇,就不雅观。
餐桌礼仪,中西都有一套。外国的餐前祈祷,兰姆的描写可谓淋漓尽致。家长在那里低头闭眼口中念念有词,孩子们很少不在那里做鬼脸的。我们幸而极少宗教观念,小时候不敢在碗里留下饭粒,是怕长大了娶麻子媳妇,不敢把饭粒落在地上,是怕天打雷劈。喝汤而不准吮吸出声是外国规矩,我想这规矩不算太苛,因为外国的汤盆很浅,好像都是狐狸请鹭鸶吃饭时所使用的器皿,一盆汤端到桌上不可能是烫嘴热的,慢一点灌进嘴里去就可以不至于出声。若是喝一口我们的所谓“天下第一菜”口蘑锅巴汤而不出一点声音,岂不强人所难?从前我在北方家居,邻户是一个治安机关,隔着一堵墙,墙那边经常有几十口子在院子里进膳,我可以清晰的听到“呼噜,呼噜,呼——噜”的声响,然后是“咔嚓!”一声。他们是在吃炸酱面,于猛吸面条之后咬一口生蒜瓣。
餐桌的礼仪要重视,不要太重视。外国人吃饭不但要席正,而且挺直腰板,把食物送到嘴边。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要维持那种姿式便不容易。我见过一位女士,她的嘴并不比一般人小多少,但是她喝汤的时候真能把上下唇撮成一颗樱桃那样大,然后以匙尖触到口边徐徐吮饮之。这和把整个调羹送到嘴里面去的人比较起来,又近于矫枉过正了。人生贵适意,在环境许可的时候是不妨稍为放肆一点。吃饭而能充分享受,没有什么太多礼法的约束,细嚼烂咽,或风卷残云,均无不可,吃的时候怡然自得,吃完之后抹抹嘴鼓腹而游,像这样的乐事并不常见。我看见过两次真正痛快淋漓的吃,印象至今犹新。一次在北京的“灶温”,那是一爿道地的北京小吃馆。棉帘启处,进来了一位赶车的,即是赶轿车的车夫,辫子盘在额上,衣襟掀起塞在褡布底下,大摇大摆,手里托着菜叶裹着的生猪肉一块,提着一根马兰系着的一撮韭黄,把食物往柜台上一拍:“掌柜的,烙一斤饼!再来一碗炖肉!”等一下,肉丝炒韭黄端上来了,两张家常饼一碗炖肉也端上来了。他把菜肴分为两份,一份倒在一张饼上,把饼一卷,比拳头要粗,两手扶着矗立在盘子上,张开血盆巨口,左一口,右一口,中间一口!不大的功夫,一张饼下肚,又一张也不见了,直吃得他青筋暴露满脸大汗,挺起腰身连打两个大饱膈。又一次,我在青岛寓所的后山坡上看见一群石匠在凿山造房,晌午歇工,有人送饭,打开笼屉热气腾腾,里面是半尺来长的发面蒸饺,工人蜂拥而上,每人拍拍手掌便抓起饺子来咬,饺子里面露出绿韭菜馅。又有人挑来一桶开水,上面漂着一个瓢,一个个红光满面围着桶舀水吃。这时候又有挑着大葱的小贩赶来兜售那像甘蔗一般粗细的大葱,登时又人手一截,像是饭后进水果一般。上面这两个景象,我久久不能忘,他们都是自食其力的人,心里坦荡荡的,饿来吃饭,取其充腹,管什么吃相!
第三节 [谈吃]
夏丏尊
夏丏尊,著名文学家、教育家、翻译家、出版家,与陈望道、刘大白、李次九合称浙江第一师范的“四大金刚”。1912年,李叔同到两级师范学堂任教,两人共事七年,结成深厚友谊。李叔同出家的远缘就是因为夏丏尊的一句“像我们这种人,出家做和尚倒是很好的”。1923年他最早译出中译本《爱的教育》。
说起新年的行事,第一件在我脑中浮起的是吃。回忆幼时一到冬季就日日盼望过年,等到过年将届,就乐不可支。因为过年的时候,有种种乐趣,第一是吃的东西多。
中国人是全世界善吃的民族。普通人家,客人一到,男主人即上街办吃场,女主人即入厨罗酒浆,客人则坐在客堂里口磕瓜子,耳听碗盏刀俎的声响,等候吃饭。吃完了饭,大事已毕。客人拔起步来说“叨扰,”主人说“没有什么好的待你,”有的还要苦留:“吃了点心去,”“吃了夜饭去。”
遇到婚丧,庆弔只是虚文,果腹倒是实在。排场大的大吃七日五日,小的大吃三日一日。早饭,午饭,点心,夜饭,夜点心,吃了一顿又一顿,吃得来不亦乐乎,真是酒可为池,肉可成林。
过年了,轮流吃年饭,送食物。新年了,彼此拜来拜去,讲吃局。端午要吃,中秋要吃,生日要吃,朋友相会要吃,相别要吃。只要取得出名词,就非吃不可,而且一吃就了事,此外不必有别的什么。
小孩子于三顿饭以外,每日好几次地向母亲讨铜板,买食吃。普通学生最大的消费不是学费,不是书籍费,乃是吃的用途。成人对于父母的孝敬,重要的就是奉甘旨。中馈自古占着女子教育上的主要部分。“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沽酒,市脯”,“割不正”,圣人不吃。梨子蒸得味道不好,贤人就可以出妻。家里的老婆如果弄得出好菜,就可以骄人。古来许多名士至于费尽苦心,别出心裁,考案出好几部特别的食谱来。
不但活着要吃,死了仍要吃。他民族的鬼,只要香花就满足了,而中国的鬼,仍依旧非吃不可。死后的饭碗,也和活时的同样重要,或者还更重要。普通人为了死后的所谓“血食”,不辞广蓄姬妾,预置良田。道学家为了死后的冷猪肉,不辞假仁假义,拘束一世。朱竹垞宁不吃冷猪肉,不肯从其诗集中删去《风怀二百韵》的艳诗,至今犹传为难得的美谈,足见冷猪肉牺牲不掉的人之多了。
不但人要吃,鬼要吃,神也要吃,甚至连没嘴巴的山川也要吃,天地也要吃。有的但吃猪头,有的要吃全猪,有的是专吃羊的,有的是专吃牛的,各有各的胃口,各有各的嗜好,古典中大都详有规定,一查就可知道。较之于他民族的对神只作礼拜,他民族的神,远是唯心,中国的神,远是唯物,似乎都是主张马克思学说的。
梅村的诗道:“十家三酒店,”街市里最多的是食物铺。俗语说,“开门七件事,”家庭中最麻烦的不是教育或是什么,乃是料理食物。学校里最难处置的不是程度如何提高,教授如何改进,乃是饭厅风潮。
俗语说得好,只有“两脚的爷娘不吃,四脚的眠床不吃”。中国人吃的范围之广,真可使他国人为之吃惊。中国人于世界普通的食物之外,还吃着他国人所不吃的珍馐:吃西瓜的实,吃鲨鱼的鳍,吃燕子的窠,吃狗,吃乌龟,吃狸猫,吃癞虾蟆,吃癞头鼋,吃小老鼠。有的或竟至吃到小孩的胞衣以及直接从人身上取得的东西。如果能够,怕连天上的月亮也要挖下来尝尝哩。
至于吃的方法,更是五花八门,有烤,有燉,有蒸,有卤,有炸,有烩,有熏,有醉,有炙,有熘,有炒,有拌,真真一言难尽。古来尽有许多做菜的名厨司,其名字都和名卿相一样煊赫地留在青史上。不,他们之中有的并升到高位,老老实实就是名卿相。如果中国有一件事可以向世界自豪的,那末这并不是历史之久,土地之大,人口之众,军队之多,战争之频繁,乃是善吃的一事。中国的肴菜,已征服了全世界了。有人说,中国人有三把刀为世界所不及,第一把就是厨刀。
不见到喜庆人家挂着的福禄寿三星图吗?福禄寿是中国民族生活上的理想。画上的排列是禄居中央,右是福,寿居左。禄也者,拆穿了说,就是吃的东西。老子也曾说过:“虚其心实其腹,”“圣人为腹不为目。”吃最要紧,其他可以不问。“嫖赌吃着”之中,普通人皆认吃最实惠。所谓“着威风,吃受用,赌对冲,嫖全空,”什么都假,只有吃在肚里是真的。
吃的重要,更可于国人所用的言语上证之。在中国,吃字的意义特别复杂,什么都会带了“吃”字来说。被人欺负曰“吃亏”,打巴掌曰“吃耳光”,希求非分曰“想吃天鹅肉”,诉讼曰“吃官司”,中枪弹曰“吃卫生丸”,此外还有什么“吃生活”,“吃排头”等等。相见的寒暄,他民族说“早安”“午安”“晚安”,而中国人则说:“吃了早饭没有?”“吃了中饭没有?”“吃了夜饭没有?”对于职业,普通也用吃字来表示,营什么职业就叫做吃什么饭。“吃赌饭”,“吃堂子饭”,“吃洋行饭”,“吃教书饭”,诸如此类,不必说了。甚至对于应以信仰为本的宗教者,应以保卫国家为职志的军士,也都加吃字于上。在中国,教徒不称信者,叫做“吃天主教的”,“吃耶稣教的”,从军的不称军人,叫做“吃粮的”,最近还增加了什么“吃党饭”“吃三民主义”的许多新名词。
衣食住行为生活四要素,人类原不能不吃。但吃字的意义如此复杂,吃的要求如此露骨,吃的方法如此麻烦,吃的范围如此广泛,好像除了吃以外就无别事也者,求之于全世界,这怕只有中国民族如此的了。
在中国,衣不妨污浊,居室不妨简陋,道路不妨泥泞,而独在吃上,却分毫不能马虎。衣食住行的四事之中,食的程度,远高于其余一切,很不调和。中国民族的文化,可以说是口的文化。
佛家说六道轮回,把众生分为天,人,修罗,畜生,地狱,饿鬼六道。如果我们相信这话,那末中国民族是否都从饿鬼道投胎而来,真是一个疑问。
写于一九三〇年
第四节 [虾和鳝及其他]
彭家煌
彭家煌,母亲是杨开慧的嫡亲姑妈,二嫂是杨开慧堂妹。他的乡土小说,活泼风趣,深刻圆熟,口语运用尤为成功。《怂恿》被茅盾誉为那时期“最好的农民小说之一”。1931年7月,他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在龙华淞沪警备司令部监狱遭严刑逼供,两个半月后被营救出狱,从此疾病缠身。1933年9月病逝,时年35岁。
一切生物都有其生活方式和抵御外侮的本能。牛以角斗;虎豹以爪牙斗;骡马以蹄斗;没有武器的,便赖保护色避免敌人的侵袭。如菜虫,全身绿色,躲在菜叶里,使敌人难以发觉。如墨鱼,感到生命危险时,便射出墨汁,藏身墨汁中,使敌人难于辨认。其余能力薄弱的下等生物,便借伟大的繁殖力维持种族的延续,如蜉蝣,如臭虫虱子,虽朝生暮死,虽被人不断的捕捉,它们总有机会和人类共存共荣!
记得是去年的中秋节,女人买了虾和鳝。那时我在没有“国难”的宁波,心想宁波的虾和鳝也会没有“国难”的。本来,人是强者,动物之王,吃猪肉,吃牛肉,杀鸡烹羊,这是常事。我也是闲得无聊,才去注意这不久以后就会进自己的口的动物。虾在篮里跳,鳝在水桶里扭来扭去。我想,无论怎样会跳会扭,既被捕获且从鱼贩手中被买来,总是活不成的,而这跳扭的动作也显然无意义。不过,虽然是微小的免不了一死的东西,但它在危急存亡之秋,总知道跳,知道扭,使杀它的仇敌多费工夫,感到麻烦讨厌!
虾只会笨挫的跳,是比较容易对付的,于是我便只注意女人怎样去杀那鳝。她杀鳝是外行。她没有方法捉牢那滑头的鳝。她想用开水把它们泡死再来破肚。我说这杀法太笨,吃在口里没有血的鲜味。她想把鳝头打扁,那末又有血,又有鲜味,但她打来打去,那鳝反而滑七滑八的像龙蛇一样飞舞。
我告诉她:“你用酒把鳝麻醉起来吧!”果然酒倾在桶里,鳝嘴动了几动便像死的一样。一会儿,这许多动物全给解决了。
我笑女人:“哈哈,你也是个三等帝国主义者啊!”
从前我在乡下也杀过鳝,那是蛮干的,就只捉牢它的头,用小剪刀从头边一划,肚破了,扯出肠子,可是这动物没有内部也会挣扎。我也杀过蛙,断了头,剥了皮,割去四肢,破开肚,掏出肝肺,但把它掷在水盆里,还能跳跃游泳。不过光有动作,没有痛苦的喊叫,也是怪事!总之,像这种动物,在无须挣扎之际还那末费劲的挣扎,真是太笨太无意义!
到底是人类,尤其是华夏之邦的人类来得文雅而有智慧。
在没有被捕获被剥皮之前,先就不跳不扭,而且领导起来,相率不跳不扭。九一八过了,一二八过去了,早已过了周年了,在“自有办法”的“长期抵抗”“心理抵抗”之中,敌人打进山海关了,猛烈的炸弹虽向善于跳善于扭的热血青年中掷去,毕竟还是不跳,不扭。因为,那有什么用呢?那有什么意义呢?迟早终归要像虾和鳝一样被剥皮的啊!何况十年前早就调查明白,华夏之邦的人类有四万万五千万。你尽管剥皮好了,凭着伟大的繁殖力,三五年内灭族总不会的。
原載1933年1月30日《申报·自由谈》
第五节 [宴之趣]
郑振铎
郑振铎,著名学者、作家、翻译家、考古学家、大收藏家。他曾“举家食粥”救国宝,收藏的从汉魏六朝至隋唐的五百来件陶俑,在建国之初全部捐给国家;收藏的十万册图书,在他去世后由家属捐给国家,“专藏”于北京图书馆,即现在的国图。1958年,他率“中国文化团”出访,飞机遇到飓风,坠毁于前苏联境内。
虽然是冬天,天气却并不怎么冷,雨点淅淅沥沥的滴个不已,灰色云是弥漫着;火炉的火是熄下了,在这样的秋天似的天气中,生了火炉未免是过于燠暖了。家里一个人也没有,他们都出外“应酬”去了。独自在这样的房里坐着,读书的兴趣也引不起,偶然的把早晨的日报翻着,翻着,看看它的广告,忽然想起去看《merry widow》吧。于是独自的上了电车,到派克路跳下了。
在黑漆的影戏院中,乐队悠扬的奏着乐,白幕上的黑影,坐着,立着,追着,哭着,笑着,愁着,怒着,恋着,失望着,决斗着,那还不是那一套,他们写了又写,演了又演的那一套故事。
但至少,我是把一句话记住在心上了:
“有多少次,我是饿着肚子从晚餐席上跑开了。”
这是一句隽妙无比的名句;借来形容我们宴会无虚日的交际社会,真是很确切的。
每一个商人,每一个官僚,每一个略略交际广了些的人,差不多他们的每一个黄昏,都是消磨在酒楼菜馆之中的。有的时候,一个黄昏要赶着去赴三四处的宴会。这些忙碌的交际者真是妓女一样,在这里坐一坐,就走开了,又赶到别一个地方去了,在那一个地方又只略坐一坐,又赶到再一个地方去了。他们的肚子定是不会饱的,我想。有几个这样的交际者,当酒阑灯灺,应酬完毕之后,定是回到家中,叫底下人烧了稀饭来堆补空肠的。
我们在广漠繁华的上海,简直是一个村气十足的“乡下人”;我们住的是乡下,到“上海”去一趟是不容易的,我们过的是乡间的生活,一月中难得有几个黄昏是在“应酬”场中度过的。有许多人也许要说我们是“孤介”,那是很清高的一个名辞。似我们实在不是如此,我们不过是不惯征逐于酒肉之场,始终保持着不大见世面的“乡下人”的色彩而已。
偶然的有几次,承一二个朋友的好意,邀请我们去赴宴。在座的至多只有三四个熟人,那一半生客,还要主人介绍或自己去请教尊姓大名,或交换名片,把应有的初见面的应酬的话讷讷的说完了之后,便默默的相对无言了。说的话都不是有着落,都不是从心里发出的;泛泛的,是几个音声,由喉咙头溜到口外的而已。过后自己想起那样的敷衍的对话,未免要为之失笑。如此的,说是一个黄昏在繁灯絮语之宴席上度过了,然而那是如何没有生趣的一个黄昏呀!
有几次,席上的生客太多了,除了主人之外没有一个是认识的;请教了姓名之后,也随即忘记了。除了和主人说几句话之外,简直的无从和他们谈起。不晓得他们是什么行业,不晓得他们是什么性质的人,有话在口头也不敢随意的高谈起来。那一席宴,真是如坐针毡;精美的羹菜,一碗碗的捧上来,也不知是什么味儿。终于忍不住了,只好向主人撒一个谎,说身体不大好过,或说是还有应酬,一定要去的。——如果在谣言很多的这几天当然是更好托辞了,说我怕戒严提早,要被留在华界之外——虽然这是无礼貌的,不大应该的,虽然主人是照例的殷勤的留着,然而我却不顾一切的不得不走了。这个黄昏实在是太难挨得过去了!回到家里以后,买了一碗稀饭,即使只有一小盏萝卜干下稀饭,反而觉得舒畅,有意味。
如果有什么友人做喜事,或寿事,在某某花园,某某旅社的大厅里,大张旗鼓的宴客,不幸我们是被邀请了,更不幸我们是太熟的友人,不能不到,也不能道完了喜或拜完了寿,立刻就托辞溜走的,于是这又是一个可怕的黄昏。常常的张大了两眼,在寻找熟人。好容易找到了,一定要紧紧的和他们挤在一处,不敢失散。到了坐席时,便至少有两三人在一块儿可以谈谈了,不至于一个人独自的局促在一群生面孔的人当中,惶恐而且空虚。当我们两三人在津津的谈着自己的事时,偶然抬起眼来看着对面的一个坐客,他是凄然无侣的坐着;大家酒杯举了,他也举着;菜来了,一个人说:“请,请,”同时把牙箸伸到盘边,他也说,“请,请,”也同样的把牙箸伸出。除了吃菜之外,他没有目的,菜完了,他便局促的独坐着。我们见了他,总要代他难过,然而他终于能够终了席方才起身离座。
宴会之趣味如果仅是这样的,那末,我们将咒诅那第一个发明请客的人;喝酒的趣味如果仅是这样的,那末,我们也将打倒杜康与狄奥尼修士了。
然而又有的宴会却幸而并不是这样的;我们也还有别的可以引起喝酒的趣味的环境。
独酌,据说,那是很有意思的。我少时,常见祖父一个人执了一把锡的酒壶,把黄色的酒倒在白磁小杯里,举了杯独酌着;喝了一小口,真正一小口,便放下了,又拿起筷子来夹菜。因此,他食得很慢,大家的饭碗和碗都已放下了,且已离座了,而他却还在举着酒杯,不匆不忙的喝着。他的吃饭,尚在再一个半点钟之后呢。而他喝着酒,颜微酡着,常常叫道:“孩子,来,”而我们便到了他的跟前。他夹了一块只有他独享着的菜蔬放在我们口中,问道“好吃么?”我们往往以点点头答之,在孙男与孙女中,他特别的喜欢我,叫我前去的时候尤多。常常的,他把有了短髭的嘴吻着我的面颊,微微有些刺痛,而他的酒气从他的口鼻中直喷出来。这是使我很难受的。
这样的,他消磨过了一个中午和一个黄昏。天天都是如此。我没有享受过这样的乐趣,然而回想起来,似乎他那时是非常的高兴,他是陶醉着,为快乐的雾所围着,似乎他的沉重的忧郁都从心上移开了,这里便是他的全个世界,而全个世界也便是他的。
别一个宴之趣,是我们近几年所常常领略到的,那就是集合了好几个无所不谈的朋友,全座没有一个生面孔,在随意的喝着酒,吃着菜,上天下地的谈着。有时说着很轻妙的话,说着很可发笑的话,有时是如火如剑的激动的话,有时是深切的论学谈艺的话,有时是随意的取笑着,有时是面红耳热的争辩着,有时是高妙的理想在我们的谈锋上触着,有时是恋爱的遇合与家庭的与个人的身世使我们谈个不休。每个人都把他的心胸赤裸裸的袒开了,每个人都把他的向来不肯给人看的面孔显露出来了;每个人都谈着,谈着,谈着,只有更兴奋的谈着,毫不觉得“疲倦”是怎么一个样子。酒是喝得干了,菜是已经没有了,而他们却还是谈着,谈着,谈着。那个地方,即使是很喧闹的,很湫狭的,向来所不愿意多坐的,而这时大家却都忘记了这些事,只是谈着,谈着,谈着,没有一个人愿意先说起告别的话。要不是为了戒严或家庭的命令,竟不会有人想走开的。虽然这些闲谈都是琐屑之至的,都是无意味的,而我们却已在其间得到宴之趣了;——其实在这些闲谈中,我们是时时可发现许多珠宝的;大家都互相的受着影响,大家都更进一步了解他的同伴,大家都可以从那里得到些教益与利益。
“再喝一杯,只要一杯,一杯。”
“不,不能喝了,实在的。”
不会喝酒的人每每这样的被强迫着而喝了过量的酒。面部红红的,映在灯光之下,是向来所未有的壮美的丰采。
“圣陶,干一杯,干一杯,”我往往的举起杯来对着他说,我是很喜欢一口一杯的喝酒的。
“慢慢的,不要这样快,喝酒的趣味,在于一小口一小口的喝,不在于‘杯干’,”圣陶反抗似的说,然而终于他是一口干了,一杯又是一杯。
连不会喝酒的愈之,雁冰,有时,竟也被我们强迫的干了一杯。于是大家哄然的大笑,是发出于心之绝底的笑。
再有,佳年好节,合家团团的坐在一桌上,放了十几双的红漆筷子,连不在家中的人也都放着一双筷子,都排着一个座位。小孩子笑孜孜的闹着吵着,母亲和祖母温和的笑着,妻子忙碌着,指挥着厨房中厅堂中仆人们的做菜,端菜,那也是特有一种融融泄泄的乐趣,为孤独者所妒羡不置的,虽然并没有和同伴们同在时那样的宴之趣。
还有,一对恋人独自在酒店的密室中晚餐;还有,从戏院中偕了妻子出来,同登酒楼喝一二杯酒;还有,伴着祖母或母亲在熊熊的炉火旁边,放了几盏小菜,闲吃着宵夜的酒,那都是使身临其境的人心醉神怡的。
宴之趣是如此的不同呀!
第六节 [吃的]
朱自清
朱自清,祖籍绍兴,因祖父、父亲定居扬州,故自称“扬州人”。叶圣陶曾为他的散文集《背影》写广告语:叙情则悱恻缠绵,述事则熨帖细腻,记人则活泼如生,写景则清玉似画,以至嘲骂之冷酷,讥刺之深刻,真似初写黄庭,恰到好处……全书百五十余页,上等道林纸精印,实价伍角伍分。
提到欧洲的吃喝,谁总会想到巴黎,伦敦是算不上的。不用说别的,就说煎山药蛋吧。法国的切成小骨牌块儿,黄争争的,油汪汪的,香喷喷的;英国的“条儿”(chips)却半黄半黑,不冷不热,干干儿的什么味也没有,只可以当饱罢了。再说英国饭吃来吃去,主菜无非是煎炸牛肉排羊排骨,配上两样素菜;记得在一个人家住过四个月,只吃过一回煎小牛肝儿,算是新花样。可是菜做得简单,也有好处;材料坏容易见出,像大陆上厨子将坏东西做成好样子,在英国是不会的。大约他们自己也觉着腻味,所以一九二六那一年有一位华衣脱女士(e.white)组织了一个英国民间烹调社,搜求各市各乡的食谱,想给英国菜换点儿花样,让它好吃些。一九三一年十二月烹调社开了一回晚餐会,从十八世纪以来的食谱中选了五样菜(汤和点心在内),据说是又好吃,又不费事。这时候正是英国的国货年,所以报纸上颇为揄扬一番。可是,现在欧洲的风气,吃饭要少要快,那些陈年的老古董,怕总有些不合时宜吧。
吃饭要快,为的忙,欧洲人不能像咱们那样慢条斯理儿的,大家知道。干吗要少呢,为的卫生,固然不错,还有别的:女的男的都怕胖。女的怕胖,胖了难看;男的也爱那股标劲儿,要像个运动家。这个自然说的是中年人少年人;老头子挺着个大肚子的却有的是。欧洲人一日三餐,分量颇不一样。像德国,早晨只有咖啡面包,晚间常冷食,只有午饭重些。法国早晨是咖啡,月芽饼,午饭晚饭似乎一般分量。英国却早晚饭并重,午饭轻些。英国讲究早饭,和我国成都等处一样。有麦粥,火腿蛋,面包,茶,有时还有薰咸鱼,果子。午饭顶简单的,可以只吃一块烤面包,一杯咖啡;有些小饭店里出卖午饭盒子,是些冷鱼冷肉之类,却没有卖晚饭盒子的。
伦敦头等饭店总是法国菜,二等的有意大利菜,法国菜,瑞士菜之分;旧城馆子和茶饭店等才是本国味道。茶饭店与煎炸店其实都是小饭店的别称。茶饭店的“饭”原指的午饭,可是卖的东西并不简单,吃晚饭满成;煎炸店除了煎炸牛肉排羊排骨之外,也卖别的。头等饭店没去过,意大利的馆子却去过两家。一家在牛津街,规模很不小,晚饭时有女杂耍和跳舞。只记得那回第一道菜是生蚝之类;一种特制的盘子;边上围着七八个圆格子,每格放半个生蚝,吃起来很雅相。另一家在由斯敦路,也是个热闹地方。这家却小小的,通心细粉做得最好;将粉切成半分来长的小圈儿,用黄油煎熟了,平铺在盘儿里,洒上干酪(计司)粉,轻松鲜美,妙不可言。还有炸“搦气蚝”,鲜嫩清香,蝤蛑,瑶柱,都不能及;只有宁波的蛎黄仿佛近之。
茶饭店便宜的有三家:拉衣恩司(lyons),快车奶房,abc面包房。每家都开了许多店子,遍布市内外;abc比较少些,也贵些,拉衣恩司最多。快车奶房炸小牛肉小牛肝和红烧鸭块都还可口;他们烧鸭块用木炭火,所以颇有中国风味。abc炸牛肝也可吃,但火急肝老,总差点儿事;点心烤得却好,有几件比得上北平法国面包房。拉衣恩司似乎没甚么出色的东西;但他家有两处“角店”,都在闹市转角处,那里却有好吃的。角店一是上下两大间,一是三层三大间,都可容一千五百人左右;晚上有乐队奏乐。一进去只见黑压压的坐满了人,过道处窄得可以,但是气象颇为阔大(有个英国学生讥为“穷人的宫殿”,也许不错);在那里往往找了半天站了半天才等着空位子。这三家所有的店子都用女侍者,只有两处角店里却用了些男侍者——男侍者工钱贵些。男女侍者都穿了黑制服,女的更戴上白帽子,分层招待客人。也只有在角店里才要给点小费(虽然门上标明“无小费”字样),别处这三家开的铺子里都不用给的。曾去过一处角店,烤鸡做得还入味;但是一只鸡腿就合中国一元五角,若吃鸡翅还要贵点儿。茶饭店有时备着骨牌等等,供客人消遣,可是向侍者要了玩的极少;客人多的地方,老是有人等位子,干脆就用不着备了。此外还有一些生蚝店,专吃生蚝,不便宜;一位房东太太告诉我说“不卫生”,但是吃的人也不见少。吃生蚝却不宜在夏天,所以英国人说月名中没有“r”(五六七八月),生蚝就不当令了。伦敦中国饭店也有七八家,贵贱差得很大,看地方而定。菜虽也有些高低,可都是变相的广东味儿,远不如上海新雅好。在一家广东楼要过一碗鸡肉馄饨,合中国一元六角,也够贵了。
茶饭店里可以吃到一种甜烧饼(muffin)和窝儿饼(crumpet)。甜烧饼仿佛我们的火烧,但是没馅儿,软软的,略有甜味,好像参了米粉做的。窝儿饼面上有好些小窝窝儿,像蜂房,比较地薄,也像参了米粉。这两样大约都是法国来的;但甜烧饼来的早,至少二百年前就有了。厨师多住在祝来巷(drury lane),就是那著名的戏园子的地方;从前用盘子顶在头上卖,手里摇着铃子。那时节人家都爱吃,买了来,多多抹上黄油,在客厅或饭厅壁炉上烤得热辣辣的,让油都浸进去,一口咬下来,要不沾到两边口角上。这种偷闲的生活是很有意思的。但是后来的窝儿饼浸油更容易,更香,又不太厚,太软,有咬嚼些,样式也波俏;人们渐渐地喜欢它,就少买那甜烧饼了。一位女士看了这种光景,心下难过;便写信给《泰晤士报》,为甜烧饼抱不平。《泰晤士报》特地做了一篇小社论,劝人吃甜烧饼以存古风;但对于那位女士所说的窝儿饼的坏话,却宁愿存而不论,大约那论者也是爱吃窝儿饼的。
复活节(三月)时候,人家吃煎饼(pancake),茶饭店里也卖;这原是忏悔节(二月底)忏悔人晚饭后去教堂之前吃了好熬饿的,现在却在早晨吃了。饼薄而脆,微甜。北平中原公司卖的“胖开克”(煎饼的音译)却未免太“胖”,而且软了。——说到煎饼,想起一件事来:美国麻省勃克夏地方(berkshire country)有“吃煎饼竞争”的风俗,据《泰晤士报》说,一九三二的优胜者一气吃下四十二张饼,还有腊肠热咖啡。这可算“真正大肚皮”了。
英国人每日下午四时半左右要喝一回茶,就着烤面包黄油。请茶会时,自然还有别的,如火腿夹面包,生豌豆苗夹面包,茶馒头(tea scone)等等。他们很看重下午茶,几乎必不可少。又可乘此请客,比请晚饭简便省钱得多。英国人喜欢喝茶,过于喝咖啡,和法国人相反;他们也煮不好咖啡。喝的茶现在多半是印度茶;茶饭店里虽卖中国茶,但是主顾寥寥。不让利权外溢固然也有关系,可是不利于中国茶的宣传(如说制时不干净)和茶味太淡才是主要原因。印度茶色浓味苦,加上牛奶和糖正合式;中国红茶不够劲儿,可是香气好。奇怪的是茶饭店里卖的,色香味都淡得没影子。那样茶怎么会运出去,真莫名其妙。
街上偶然会碰着提着筐子卖落花生的(巴黎也有),推着四轮车卖炒栗子的,教人有故国之思。花生栗子都装好一小口袋一小口袋的,栗子车上有炭炉子,一面炒,一面装,一面卖。这些小本经纪在伦敦街上也颇古色古香,点缀一气。栗子是干炒,与我们“糖炒”的差得太多了。——英国人吃饭时也有干果,如核桃,榛子,榧子,还有巴西乌菱(原名brazils,巴西出产,中国通称“美国乌菱”),乌菱实大而肥,香脆爽口,运到中国的太干,便不大好。他们专有一种干果夹,像钳子,将干果夹进去,使劲一握夹子柄,“格”的一声,皮壳碎裂,有些蹦到远处,也好玩儿的。苏州有瓜子夹,像剪刀,却只透着玲珑小巧,用不上劲儿去。
一九三五年二月四日
[book_title]扮相
第一节 [理发]
梁实秋写洗头,十分搞笑:浓厚的肥皂汁滴在头上,如醍醐灌顶,用十指在头上搔抓,虽然不是麻姑,却也手似鸟爪。令人着急的是头皮已然搔得清痛,而东南角上一块最痒的地方始终不会搔到。他写刮脸更让人听着惊险:一把大刀锋利无比,在你的喉头上眼皮上耳边上,滑来滑去,你只能瞑目屏息,捏一把汗。同时,脑子里还不断想着,假如理发师疯了……
苏青写小脚,提到一段趣事。她有七个姑母,文里说到的是五姑母。有一次,她在侄女的枕头底下翻出本《爱的教育》,一口咬定说是淫书,一定要即刻写信告诉人家爸爸去。幸好有一位高中女生出来替她侄女辩护:若说书名有这爱字便要不得,那丁爱贞本人早该开除了。
鲁迅写头发的故事,就严肃了很多,发人深思。
梁实秋
《理发》是《雅舍小品》中的一篇。《雅舍小品》最初是梁实秋为重庆出版的《星期评论》写的专栏。所谓“雅舍”,就是抗战时期他在重庆北碚的居室。
理发不是一件愉快事。让牙医拔过牙的人,望见理发的那张椅子就会怵怵不安,两种椅子很有点相像。我们并不希望理发店的椅子都是檀木螺钿,或是路易十四式,但至少不应该那样的丑,方不方圆不圆的,死橛橛硬帮帮的,使你感觉到坐上去就要受人割宰的样子。门口担挑的剃头挑儿,更吓人,竖着的一根小小的旗杆,那原是为挂人头的。
但是理发是一种必不可免的麻烦。“君子整其衣冠,尊其瞻视,何必蓬头垢面,然后为贤?”理发亦是观瞻所系。印度锡克族,向来是不剪发不剃须的,那是“受诸父母不敢毁伤”的意思,所以一个个的都是满头满脸毛毵毵的,滔滔皆是,不以为怪。在我们的社会里,就不行了,如果你友鬅鬙着头发,就会有人疑心你是在丁忧,或是才从监狱里出来。髭须是更讨厌的东西,如果蓄留起来,七根朝上八根朝下都没有关系,嘴上有毛受人尊敬,如果刮得光光的露出一块青皮,也行,也受人尊敬,惟独不长不短的三两分长的髭须,如鬃鬣,如刺猬,如刈后的稻杆,看起来令人不敢亲近,鲁智深“腮边新剃暴长短须戗戗的好惨濑人”,所以人先有五分怕他。钟馗须髯如戟,是一副啖鬼之相。我们既不想吓人,又不欲啖鬼,而且不敢不以君子自勉,如何能不常到理发店去?
理发匠并没有令人应该不敬重的地方,和刽子手屠户同样的是一种为人群服务的职业,而且理发匠特别显得高尚,那一身西装便可以说是高等华人的标帜。如果你交一个刽子手朋友,他一见到你就会相度你的脖颈,何处下刀相宜,这是他的职业使然。理发匠俟你坐定之后,便伸胳膊挽袖相度你那一脑袋的毛发,对于毛发所依附的人并无兴趣。一块白绸布往你身上一罩,不见得是新洗的,往往是斑斑点点的如虎皮宣。随后是一根布条在咽喉处一勒。当然不会致命,不过箍得也就够紧,如果是自己的颈子大概舍不得用那样大的力。头发是以剪为原则,但是附带着生薅硬拔的却也不免,最适当的抗议是对着那面镜子狞眉皱眼的做个鬼脸,而且希望他能看见。人的头生在颈上,本来是可以相当的旋转自如的,但是也有几个角度是不大方便的,理发匠似乎不大顾虑到这一点,他总觉得你的脑袋的姿势不对,把你的头扳过来扭过去,以求适合他的刀剪。我疑心理发匠许都是孔武有力的,不然腕臂间怎有那样大的力气?
椅子前面竖起的一面大镜子是颇有道理的,倒不是为了可以顾影自怜,其妙在可以知道理发匠是在怎样收拾你的脑袋,人对于自己的脑袋没有不关心的。戴眼镜的朋友摘下眼镜,一片模糊,所见亦属有限。尤其是在刀剪幌动之际,呆坐如僵尸,轻易不敢动弹,对于左右坐着的邻坐无从瞻仰,是一憾事。左边客人在挺着身子刮脸,声如割草,你以为必是一个大汉,其实未必然,也许是个女客;右边客人在喷香水擦雪花,你以为必是佳丽,其实亦未必然,也许是个男子。所以不看也罢,看了怪不舒服。最好是废然枯坐。
其中比较最愉快的一段经验是洗头。浓厚的肥皂汁滴在头上,如醍醐灌顶,用十指在头上搔抓,虽然不是麻姑,却也手似鸟爪。令人着急的是头皮已然搔得清痛,而东南角上一块最痒的地方始终不会搔到。用水冲洗的时候,难免不泛滥入耳,但念平夙盥洗大概是以脸上本部为限,边远陬隅辄弗能届,如今痛加涤汇,亦是难得的盛举。电器吹风,却不好受,时而凉颸习习,时而夹上一股热流,热不可当,好像是一种刑罚。
最令人难堪的是刮脸。一把大刀锋利无比,在你的喉头上眼皮上耳边上,滑来滑去,你只能瞑目屏息,捏一把汗。robert lynd写过一篇《关于刮脸的讲道》,他说:
当剃刀触到我的脸上,我不免有这样的念头:“假使理发匠忽然疯狂了呢?”很幸运的,理发匠从未发疯狂过,但我遭遇过别种差不多的危险。例如,有一个矮小的法国理发匠在雷雨中给我刮脸,电光一闪,他就跳得好老高。还有一个喝醉了的理发匠,举着剃刀找我的脸,像个醉汉的样子伸手去一摸却扑了个空。最后把剃刀落在我的脸上了,他却靠在那里镇定一下,靠得太重了些,居然把我的下颊右方刮下了一块胡须,刀还在我的皮上,我连抗议一声都不敢。就是小声说一句,我觉得,都会使他丧胆而失去平衡,我的颈静脉也许要在他不知不觉间被他割断,后来剃刀暂时离开我的脸了,大概就是法国人所谓reculer pour mieux saurer(退回去以便再向前扑)我趁势立刻用梦魇的声音叫起来,“别刮了,别刮了,够了,谢谢你”……
这样的怕人的经验并不多有。不过任何人都要心悸,如果在刮脸时想起相声里的那段笑话,据说理发匠学徒的时候是用一个带茸毛的冬瓜来做试验的,有事走开的时候便把刀向瓜上一剁,后来出师服务,常常错认人头仍是那个冬瓜。刮脸的危险还在其次,最可恶的是他在刮后用手毫无忌惮在你脸上摸,摸完之后你还得给他钱!
第二节 [头发的故事]
鲁迅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一生用过约179个笔名。他是“民族精神最精警深邃的反省者”,他曾号称“一个也不宽恕”,他的思想他的文句还在闪光。学者孙郁说,“他冷的背后是炽热”,“他要度人度己,可又不知道怎么办……反抗、彷徨……他一直在寻路的途中”。
星期日的早晨,我揭去一张隔夜的日历,向着新的那一张上看了又看的说:
“阿,十月十日,——今天原来正是双十节。这里却一点没有记载!”
我的一位前辈先生n,正走到我的寓里来谈闲天,一听这话,便很不高兴的对我说:
“他们对!他们不记得,你怎样他;你记得,又怎样呢?”
这位n先生本来脾气有点乖张,时常生些无谓的气,说些不通世故的话。当这时候,我大抵任他自言自语,不赞一辞;他独自发完议论,也就算了。
他说:
“我最佩服北京双十节的情形。早晨,警察到门,吩咐道‘挂旗!’‘是,挂旗!’各家大半懒洋洋的踱出一个国民来,撅起一块斑驳陆离的洋布。这样一直到夜,——收了旗关门;几家偶然忘却的,便挂到第二天的上午。”
“他们忘却了纪念,纪念也忘却了他们!”
“我也是忘却了纪念的一个人。倘使纪念起来,那第一个双十节前后的事,便都上我的心头,使我坐立不稳了。”
“多少故人的脸,都浮在我眼前。几个少年辛苦奔走了十多年,暗地里一颗弹丸要了他的性命;几个少年一击不中,在监牢里身受一个多月的苦刑;几个少年怀着远志,忽然踪影全无,连尸首也不知那里去了。——”
“他们都在社会的冷笑恶骂迫害倾陷里过了一生;现在他们的坟墓也早在忘却里渐渐平塌下去了。”
“我不堪纪念这些事。”
“我们还是记起一点得意的事来谈谈罢。”
n忽然现出笑容,伸手在自己头上一摸,高声说:
“我最得意的是自从第一个双十节以后,我在路上走,不再被人笑骂了。”
“老兄,你可知道头发是我们中国人的宝贝和冤家,古今来多少人在这上头吃些毫无价值的苦呵!”
“我们的很古的古人,对于头发似乎也还看轻。据刑法看来,最要紧的自然是脑袋,所以大辟是上刑;次要便是生殖器了,所以宫刑和幽闭也是一件吓人的罚;至于髡,那是微乎其微了,然而推想起来,正不知道曾有多少人们因为光着头皮便被社会践踏了一生世。”
“我们讲革命的时候,大谈什么扬州三日,嘉定屠城,其实也不过一种手段;老实说:那时中国人的反抗,何尝因为亡国,只是因为拖辫子。”“顽民杀尽了,遗老都寿终了,辫子早留定了,洪杨又闹起来了。我的祖母曾对我说,那时做百姓才难哩,全留着头发的被官兵杀,还是辫子的便被长毛杀!”
“我不知道有多少中国人只因为这不痛不痒的头发而吃苦,受难,灭亡。”
n两眼望着屋梁,似乎想些事,仍然说:
“谁知道头发的苦轮到我了。”
“我出去留学,便剪掉了辫子,这并没有别的奥妙,只为他不太便当罢了。不料有几位辫子盘在头顶上的同学们便很厌恶我;监督也大怒,说要停了我的官费,送回中国去。”
“不几天,这位监督却自己被人剪去辫子逃走了。去剪的人们里面,一个便是做《革命军》的邹容,这人也因此不能再留学,回到上海来,后来死在西牢里。你也早已忘却了罢?”
“过了几年,我的家景大不如前了,非谋点事做便要受饿,只得也回到中国来。我一到上海,便买定一条假辫子,那时是二元的市价,带着回家。我的母亲倒也不说什么,然而旁人一见面,便都首先研究这辫子,待到知道是假,就一声冷笑,将我拟为杀头的罪名;有一位本家,还预备去告官,但后来因为恐怕革命党的造反或者要成功,这才中止了。”
“我想,假的不如真的直截爽快,我便索性废了假辫子,穿着西装在街上走。”
“一路走去,一路便是笑骂的声音,有的还跟在后面骂:‘这冒失鬼!’‘假洋鬼子!’”
“我于是不穿洋服了,改了大衫,他们骂得更利害。”
“在这日暮途穷的时候,我的手里才添出一支手杖来,拚命的打了几回,他们渐渐的不骂了。只是走到没有打过的生地方还是骂。”
“这件事很使我悲哀,至今还时时记得哩。我在留学的时候,曾经看见日报上登载一个游历南洋和中国的本多博士(本多静六)的事;这位博士是不懂中国和马来语的,人问他,你不懂话,怎么走路呢?他拿起手杖来说,这便是他们的话,他们都懂!我因此气愤了好几天,谁知道我竟不知不觉的自己也做了,而且那些人都懂了。……”
“宣统初年,我在本地的中学校做监学,同事是避之惟恐不远,官僚是防之惟恐不严,我终日如坐在冰窖子里,如站在刑场旁边,其实并非别的,只因为缺少了一条辫子!”
“有一日,几个学生忽然走到我的房里来,说,‘先生,我们要剪辫子了。’我说,‘不行!’‘有辫子好呢,没有辫子好呢?’‘没有辫子好……’‘你怎么说不行呢?’‘犯不上,你们还是不剪上算,——等一等罢。’他们不说什么,撅着嘴唇走出房去,然而终于剪掉了。”
“呵!不得了了,人言啧啧了;我却只装作不知道,一任他们光着头皮,和许多辫子一齐上讲堂。”
“然而这剪辫病传染了;第三天,师范学堂的学生忽然也剪下了六条辫子,晚上便开除了六个学生。这六个人,留校不能,回家不得,一直挨到第一个双十节之后又一个多月,才消去了犯罪的火烙印。”
“我呢?也一样,只是元年冬天到北京,还被人骂过几次,后来骂我的人也被警察剪去了辫子,我就不再被人辱骂了;但我没有到乡间去。”
n显出非常得意模样,忽而又沉下脸来:
“现在你们这些理想家,又在那里嚷什么女子剪发了,又要造出许多毫无所得而痛苦的人!”
“现在不是已经有剪掉头发的女人,因此考不进学校去,或者被学校除了名么?”
“改革么,武器在那里?工读么,工厂在那里?”
“仍然留起,嫁给人家做媳妇去:忘却了一切还是幸福,倘使伊记着些平等自由的话,便要苦痛一生世!”
“我要借了阿尔志跋绥夫(俄国小说家)的话问你们:你们将黄金时代的出现豫约给这些人们的子孙了,但有什么给这些人们自己呢?”
“阿,造物的皮鞭没有到中国的脊梁上时,中国便永远是这一样的中国,决不肯自己改变一支毫毛!”
“你们的嘴里既然并无毒牙,何以偏要在额上贴起‘蝮蛇’两个大字,引乞丐来打杀?……”
n愈说愈离奇了,但一见到我不很愿听的神情,便立刻闭了口,站起来取帽子。
我说,“回去么?”
他答道,“是的,天要下雨了。”
我默默的送他到门口。
他戴上帽子说:
“再见!请你恕我打搅,好在明天便不是双十节,我们统可以忘却了。”
一九二〇年十月
第三节 [小脚金字塔]
苏青
苏青,其父冯松卿是庚子赔款的留美学生,在她出生后去了哥伦比亚大学,其母鲍竹青则进了女子师范,她一直养在外婆家。苏青才华出众,在婚姻上却很失败。她与张爱玲相互激赏:“女作家的作品,我从来不大看,只看张爱玲的文章。”“如果必须把女作者特别分作一栏来评论的话,那么……只有和苏青相提并论我是甘心情愿的。”
我有七个姑母,这里所要讲的是第五位。我的五姑母在十七岁上结婚,十九岁春天就死了丈夫。她的夫家还富有,可是婆婆却凶得厉害,因此我的祖父就向她家中要求,让她出来到m府文学堂里读书。她读书的时候学业成绩虽然平平,而缝刺烹饪等项却色色精巧。那时校长师母也住在校里,女学生们课余都竞去找她闲谈拍马屁。她同我的五姑母最谈得来,一则因为她青年孀居的可怜身世很引起她的同情,二则因为她做得一手好针线,能够时常替她绣枕头花或代翻校长先生的丝棉袍子。直到五姑母毕业以后,校长师母还不忍放她离去,坚持要留她在校里当个女舍监。她当然也乐于答允,于是她便当舍监当到如今,虽然在名义上已改称为“女训育员”。
我的五姑母有着矮胖的身材,一双改组派小脚不时换穿最新式的鞋子。的确,她平日在装饰上总是力求其新,虽然在脑筋方面却始终不嫌其旧。我与她接触最多的时候是在m府女学堂改称m县县立女子师范,再由m县县立女子师范改称m县县立中学以后。那时刚值男女同学校实行伊始,因此五姑母也就虎视眈眈的严格执行她的职务,唯恐这般女孩子们一不小心会受人诱惑,闹出什么乱子来。我进中学时才十二岁,跳来跳去瘦皮猴似的本来还用不着防范到这类情事,可是我的五姑母却要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谆谆告诫起来了:
“裙子放得低一些哪,你不瞧见连膝盖都露出来了吗?”
“头发此后不许烫,蓬蓬松松像个鬼!”
“你颈上那条小围巾还不赶快给我拿掉?这样花花绿绿的还有什么穿校服的意义呢?”
“下了课快些回到女生自修室里来温习功课,别尽在操场上瞧男生踢皮球哪!唉,看你瞧着不够还要张开嘴巴笑呢,我扣你的操行分数。笑!你再不听话,我要写信告诉你爸爸了。……”
可是我知道她不会写信去告诉爸爸,因为她对于拿笔还不如拿针来得便当。往常她有事要写信给爸爸,总得先糟蹋十来张信纸,有的写上一句“六弟如晤”便嫌格子不对,有的写不到三五行又要忙着找字典查字去了,每次她茶饭无心的写上一星期写不好总得来骂我:“天天书不读,信又不写。你爸叫我催着你休偷懒,明天还不赶快寄封信去叫他别挂心。带便也给我写上几句……”
我听了她噜嗦不敢回答,吐了吐舌头自到外面去,外面总有人在背地嘲笑她,我听着也好出口怨气。她们都是些高级女生,见着我准会喊:
“喂,爱贞,你知道不,高二男生又给你姑母起了个绰号呢,叫做小脚金字塔,意思就是说她自头顶到屁股活像座金字塔,只多了二只小脚!”
“他们高三男生说她小脚穿了高跟鞋子,走起路来划东划西,好比一支两脚规呢!”
“哈哈哈哈!”我也和着笑了,心中果然舒服了不少。
可是不久这个两脚规的绰号不适用了,因为她见了我们穿篮球鞋有趣,自己也买了双七八岁儿童穿的小篮球鞋来。那球鞋的鞋头又宽又大,她穿时得塞上许多旧棉花。男生们见了她穿着这鞋走过总要打伙儿拍手齐喊:
“小篮球鞋!小篮球鞋!”
“一只篮球鞋!半只烂棉花!”
“小篮球鞋,小……”
可是五姑母听了,却并不怎样生气。她有时还笑着对我讲:“起绰号也得有些相像,是不是?你看他们那批男生真没道理,我已是老太婆了,还叫我什么小球小呀的。”
她爱这个带有“小”的绰号,更爱这双小篮球鞋。因为那时正举行月考,女生们常在夜间偷偷的燃起洋烛来看书,她知道这个,因此也常在晚上熄灯后轻手轻脚的摸到各寝室门口去张望。那双球鞋是橡皮底,走起路来没声息,因此她得以乘不备推进门去,拿走她们的洋烛火柴。她把搜来的洋烛头及空火柴盒交到训育处去备案,而长段的洋烛及满盒火柴则都攒积起来送我祖母。那时我家正位在乡下,还没有装电灯。
过几天,考数学了。
我生平怕这门数学,而坐在我后排的一位男同学却有绰号“小爱迪生”,最擅长数学。他姓周,我在没法时常喊声“mr.周”,回过头去请教他。后来不知哪个嚼舌头的告诉人家说是我们之间有些那个,于是一传二,二传三,全级男生都喊起我“爱迪生太太”来了,那时我已有十五岁光景,听了之后心中未免发生异样感想,上数学课时便再也不敢回头问他了。
我足足有半个多月不曾喊过一声“密斯脱周”,这个称呼如今于我已仿佛有些拗口,直至这次考数学的前夜。数学教员告诉我们须把一百六十多个三角习题在两天内统统做齐,然后在规定考试的那个钟头里缴了上去,便算月考成绩。我横做竖做,还差三十多题总做不出,头部胀痛得厉害,只得丢开两脚规暂到江边去吹些晚上的凉风。
那夜因为全校同学们都在忙着准备月考,因此江边静悄悄地,一轮月亮高悬在上头。我一面走一面口中念念有词,“sin a加cos b”,三角题目愈念愈念得心里烦起来。还不曾走到凉亭底下,蓦听得亭脚下发出一句轻轻的问话:“你的三角做好了吗?密斯丁。”
我吓了一大跳。但定睛看时,却又忍不住脸热起来。“还没有呢!”我低下了头回答。
“明天不是要缴卷吗?”
“我做不出,”我又惭愧又怀着希望,“你肯给我帮些忙吗?密斯脱——周。”我用力念出这拗口的“周”字。
于是他便问我哪几个问题做不出,我随口告诉他几个,心里慌得厉害,三十多个做不出的题目只能想出十三五个。我说我要到自修室里去拿书来。他教我快些;他在江边等我。
我低头直向自修室跑,跑不到十来步路,在转角布告板处,我瞧见五姑母铁青着脸站在后边。
“你此刻跑到什么地方去呀?”她恶狠狠地问我。
“自修室,”我的兴奋立刻变为恐慌,说了后怕她不够满意,接着又加上一句:“做数学习题去。”
“你们明天考数学吗?”
“是。”
“那么,”她冷笑一声,“你倒还有空工夫同人家搭白?”
我恨不得捣碎那座金字塔,折断那支两脚规,谁会相信爸爸有着这么一个可厌的姊姊呢?
但,我终于不敢拿了书重到江边,只低头伏在自修桌上恨恨的拿着圆规乱划。我当然没心思做三角习题。
夜课自修时她照例来监督,女生们谁打一个呵欠也得受她噜嗦,于是她们寻她开心,故意拿数学英文等问题去请教她,她板起脸孔回答:“这个不是我的责任,你们要问去问……”
“但是,先生,像你这样好学问还怕不会解释这类粗浅的题目吗?省得我们黑暗里跑来跑去找别个先生,你就马马虎虎的做些责任以外的事吧!”
她却不过要求接过书来看,但,立刻又把它递还给央求的人了,她说:“问题虽浅得很,但我总不能做责任以外的事。”
我心里暗暗痛快,正也想拿个三角题目去胡缠时,瞥见窗外王妈探首探脑在向我霎眼。我假装解手的样子轻溜出去,王妈见了我就疾忙上来告诉说:“丁小姐,你有一封信……”我心里若有预感似的慌忙去接,突然间,自修室的门开了,五姑母站在门口问:“谁写来的?”她仿佛有着什么预感似的。
“……”我无语递过信去,自己尚未瞧得一眼。
“周——缄,”她看了自言自语,但瞥见自修室内有三五个头正在探望,却又疾忙改口:“这是……哦。这是……你大姐给你写来的信。——此刻你快去自修,下了课到我房间里来拿吧。”她说着狠狠盯了我一眼,我不禁打了一个寒噤,心中忐忑不安。
这一个钟头显得特别长,也特别沉闷,至少对于我是有这样感觉。
好容易真个捱到了下课,我在她房间内抖着手拆开这封信,那是三十五个做好的三角习题。谢谢天,五姑母也放了心。
不久,我与周君订婚了。
但五姑母对我的防范还不肯放松懈,她天天注意我看的小说。看恋爱小说会使女孩子们看活了心哟!她告诉我母亲:“爱贞如今已是个有夫之妇了,还可以让她心中别有活动吗?”
有一次,她在我枕头底下翻出本《爱的教育》来,一口咬定说是淫书,一定要即刻写信告诉我爸爸去。幸而有一位高中女生出来替我辩护了:“若说书名有这爱字便要不得,那么丁爱贞本人是早已应该开除的了。”
五姑母默然无语,但是仍把这书拿到她自己的书架上去。
后来,她觉得防范青年男女的最妥善办法,还是索性劝我们早些结婚了事。我们结婚时她替我们绣了许多枕头花,现在我们有了孩子,她又忙着替我的孩子绣老虎头鞋了。
她自己如今还在m中学当女训育员,不过从最近寄给我们的照片上看来,她的身体已削瘦不少,臀部也再不像金字塔底了,而且据她自己信中说,脚趾缝里常患湿气,那么恐怕这双橡皮底的小篮球鞋也不得不暂时割爱了吧,我想。
[book_title]市井
第一节 [市声拾趣]
北京的小贩儿的吆喝声,复杂而诙谐,是一绝,张恨水写卖馄饨的小贩儿,用纯土音自己编唱:“馄饨开锅……自己称面自己和,自己剁馅自己包,虾米香菜又白饶。吆唤了半天,一个子儿没卖着,没留神去了我两把勺。”如果说张恨水在叫卖声中看见了乐趣,那夏丏尊就在别人的叫卖中研透了世情。
梁实秋把讲价的秘诀研究出了个一二三四条,条条在理,引人会心一笑。
王力则喜欢蹓跶,尤其好边蹓跶边记路。他写道:蹓跶和散步不同,散步常常是拣人少的地方走去,蹓跶却常常是拣人多的地方走去。蹓跶又和乡下人逛街不同:乡下人逛街是一只耳朵当先,一只耳朵殿后,两只眼睛带着千般神秘,下死劲地盯着商店的玻璃橱;城里人蹓跶只是悠游自得地信步而行,乘兴而往,兴尽则返。
张恨水
张恨水,被尊称为现代文学史上的“章回小说大家”和“通俗文学大师”第一人。他1914年开始用笔名恨水,取意“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1924年他在《世界日报》上连载小说《春明外史》,“少帅”张学良读后被深深吸引,于是登门造访。1928年,张学良约张恨水在《新民晚报》连载小说,《春明新史》由此诞生。
我也走过不少的南北码头,所听到的小贩吆唤声,没有任何一地能赛过北平的。北平小贩的吆唤声,复杂而谐和,无论其是昼是夜,是寒是暑,都能给予听者一种深刻的印象,虽然这里面有部分是极简单的,如“羊头肉”,“肥卤鸡”之类,可是他们能在声调上,助字句之不足。至于字句多的,那一份优美,就举不胜举,有的简直是一首歌谣,例如夏天卖冰酪的,他在胡同的绿槐阴下,歇着红木漆的担子,手扶了扁担,吆唤着道:“冰琪林,雪花酪,桂花糖,搁的多,又甜又凉又解渴。”这就让人听着感到趣味了。又像秋冬卖大花生的,他喊着:“落花生,香来个脆啦,芝麻酱的味儿啦。”这就含有一种幽默感了。
也许是我们有点主观,我们在北平住久了的人,总觉得北平小贩的吆唤声,很能和环境适合,情调非常之美。如现在是冬天,我们就说冬季了。当早上的时候,黄黄的太阳,穿过院树落叶的枯条,晒在人家的粉墙上,胡同的犄角儿上,兀自堆着大大小小的残雪。这里很少行人,两三个小学生背着书包上学,于是有辆平头车子,推着一个木火桶,上面烤了大大小小二三十个白薯,歇在胡同中间。小贩穿了件老羊毛背心儿,腰上来了条板带,两手插在背心里,喷着两条如云的白气,站在车把里叫道:“噢……热啦……烤白薯啦……又甜又粉,栗子味。”当你早上在大门外一站,感到又冷又饿的时候,你就会因这种引诱,要买他几大枚白薯吃。
在北平住家稍久的人,都有这么一种感觉,卖硬面饽饽的人极为可怜,因为他总是在深夜里出来的。当那万籁俱寂、漫天风雪的时候,屋子外的寒气,像尖刀那般割人。这位小贩,却在胡同遥远的深处,发出那漫长的声音:“硬面……饽饽哟……”我们在暖温的屋子里,听了这声音,觉得既凄凉,又惨厉,像深夜钟声那样动人,你不能不对穷苦者给予一个充分的同情。
其实,市声的大部分,都是给人一种喜悦的,不然,它也就不能吸引人了。例如:炎夏日子,卖甜瓜的,他这样一串的吆唤着:“哦!吃啦甜来一个脆,又香又凉冰琪林的味儿。吃啦,嫩藕似的苹果青脆甜瓜啦!”在碧槐高处一蝉吟的当儿,这吆唤是够刺激人的。因此,市声刺激,北平人是有着趣味的存在,小孩子就喜欢学,甚至借此凑出许多趣话。例如卖馄饨的,他吆喝着第一句是“馄饨开锅”。声音宏亮,极像大花脸喝倒板,于是他们就用纯土音编了一篇戏词来唱:“馄饨开锅……自己称面自己和,自己剁馅自己包,虾米香菜又白饶。吆唤了半天,一个子儿没卖着,没留神去了我两把勺。”因此,也可以想到北平人对于小贩吆唤声的趣味之浓了。
原载1945年1月10日重庆《新民报》
第二节 [幽默的叫卖声]
夏丏尊
本文是夏丏尊先生《平屋杂文》集中的一篇,这些杂文均创作于1932年到1935年间。“文笔朴实、典雅,隔着一些时代的风尘,仿佛谁家里藏着的一幅有年头有来历的名画。”
住在都市里,从早到晚,从晚到早,不知要听到多少种类多少次数的叫卖声。深巷的卖花声是曾经入过诗的,当然富于诗趣,可惜我们现在实际上已不大听到。寒夜的“茶叶蛋”“细砂粽子”“莲心粥”等等,声音发沙,十之七八似乎是“老枪”的喉咙,困在床上听去,颇有些凄清。每种叫卖声,差不多都有着特殊的情调。
我在这许多叫卖者中发见了两种幽默家。
一种是卖臭豆腐干的。每日下午五六点钟,弄堂口常有臭豆腐干担歇着或是走着叫卖,担子的一头是油锅,油锅里现炸着臭豆腐干,气味臭得难闻。卖的人大叫“臭豆腐干!”“臭豆腐干!”态度自若。
我以为这很有意思。“说真方,卖假药,”“挂羊头,卖狗肉,”是世间一般的毛病,以香相号召的东西,实际往往是臭的。卖臭豆腐干的居然不欺骗大众,自叫“臭豆腐干”,把“臭”作为口号标语,实际的货色真是臭的。如此言行一致,名副其实,不欺骗别人的事情,恐怕世间再也找不出了吧,我想。
“臭豆腐干!”这呼声在欺诈横行的现世,俨然是一种愤世嫉俗的激越的讽刺!
还有一种是五云日升楼卖报者的叫卖声。那里的卖报的和别处不同,没有十多岁的孩子,都是些三四十岁的老枪瘪三,身子瘦得像腊鸭,深深的乱头发,青屑屑的烟脸,看去活像是个鬼,早晨是不看见他们的,他们卖的总是夜报,傍晚坐电车打那儿经过,就会听到一片发沙的卖报声。
他们所卖的似乎都是两个铜板的东西(如《新夜报》《时报号外》之类),叫卖的方法很特别,他们不叫“刚刚出版××报”,却把价目和重要新闻标题联在一起,叫起来的时候,老是用“两个铜板”打头,下面接着“要看到”三个字,再下去是当日的重要的国家大事的题目,再下去是一个“哪”字。“两个铜板要看到剿匪胜利哪!”在剿匪消息胜利的时候,他们就这样叫。“两个铜板要看到十九路军反抗中央哪!”在福建事变起来的时候,他们就这样叫。“两个铜板要看到剿匪胜利哪!”在剿匪消息胜利的时候,他们就这样叫。“两个铜板要看到日本副领事在南京失踪哪!”藏本事件开始的时候,他们就这样叫。
在他们的叫声里任何国家大事都只要化两个铜板就可以看到,似乎任何国家大事都只值两个铜板的样子。我每次听到,总深深地感到冷酷的滑稽情味。
“臭豆腐干!”“两个铜板要看到×××哪!”这两种叫卖者颇有幽默家的风格。前者似乎富于热情,像个矫世的君子,后者似乎鄙夷一切,像个玩世的隐士。
第三节 [讲价]
梁实秋
《讲价》也是《雅舍小品》中一篇。“长日无俚,写作自遣,随想随写,不拘篇章”,梁实秋这一系列作品都写生活琐事,随手拈来,题目看似平淡,读起来则有无限趣味。
韩康采药名山,卖于长安市,三十余年,口不二价。这并不是说三十余年物价没有波动,这是说他三十余年没有要过一次谎,就凭这一点怪脾气他的大名便入了《后汉书》的《逸民列传》。这并不证明买卖东西无需讲价是我们古已有之的固有道德,这只证明自古以来买卖东西就得要价还价,出了一位韩康,便是人瑞,便可以名垂青史了。韩康不但在历史上留下了佳话,在当时也是颇为著名的。一个女子向他买药,他守价不移,硬是没得少,女子大怒,说:“难道你是韩康,一个钱没得少?”韩康本欲避名,现在小女子都知道他的大名,吓得披发入山。卖东西不讲价,自古以来,是多么难得!我们还不要忘记韩康“家世著姓”,本不是商人,如果是个“逐什一之利”的,有机会能得什二什三时岂不更妙?
从前有些店铺讲究货真价实,“言不二价”、“童叟无欺”的金字招牌偶然还可以很骄傲的悬挂起来,不必大减价雇吹鼓手,主顾自然上门。这种事似乎渐渐少了。童叟根本也不见得好欺侮,而且买卖大半是流动的,无所谓主顾,不讲价还是不过瘾,不七折八扣显着买卖不和气,交易一成买者就又会觉得上当。在尔虞我诈的情形之下,讲价便成为交易的必经阶段,反正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看看谁有本事谁讨便宜。
我买东西很少的时候能不比别人的贵。世界上有一种人,喜欢到人家里面调查物价,看看你家里有什么东西都要打听一下是用什么价钱买的,除非你在每一事物上都粘上一个纸笺标明价格,否则将不胜其罗唣。最扫兴的是,我已经把真的价钱瞒起,自欺欺人的只说了一半的价钱来搪塞他,他有时还会把头摇得像个“波浪鼓”似的,表示你上了弥天的大当!我承认,有些人是特别的善于讲价,他有政治家的脸皮,外交家的嘴巴,杀人的胆量,钓鱼的耐心,坚如铁石,韧似牛皮,所以他能压倒那待价而沽的商人。我曾虚心请教,大概归纳起来讲价的艺术不外下列诸端:
第一,要不动声色。进得店来,看准了他没有什么你就要什么,使得他显着寒伧,先有几分惭愧。然后无精打采的道出你所真心要买的东西,伙计于气馁之余,自然欢天喜地的捧出他的货色,价钱根本不会太高。如果偶然发现一项心爱的东西,也不可失声大叫,如获异宝,必要行若无事,淡然处之,于打听许多种物价之后,随意问询及之,否则你打草惊蛇,他便奇货可居了。
第二,要无情的批评。甘瓜苦蒂,天下物无全美。你把货物捧在手里,不忙鉴赏,先求其疵缪之所在,不厌其详的批评一番,尽量的道出它的缺点。有些物事,本是无懈可击的,但是“嗜好不能争辩”,你这东西是红的,我偏喜欢白的,你这东西是大的,我偏喜欢小的。总之,是要把东西褒贬得一文不值缺点百出,这时候伙计的脸上也许要一块红一块白的不大好看,但是他的心里软了,价钱上自然有了商量的余地,我在委曲迁就的情形之下来买东西,你在价钱上还能不让步么?
第三,要狠心还价。先假设,自从韩康入山之后每个商人都是说谎的。不管价钱多高,拦腰一砍。这需要一点胆量,要狠得下心,说得出口,要准备看一副嘴脸。人的脸是最容易变的,用不了加多少钱,那副愁云惨雾的苦脸立刻开霁,露出一缕春风。但这是最紧要的时候,这是耐心的比赛,谁性急谁失败,他一文一文的减,你就一文一文的加。
第四,要有反顾的勇气。交易实在不成,只好掉头而去,也许走不了好远,他会请你回来,如果他不请你回来,你自己要有回来的勇气,不能负气,不能讲究“义不反顾,计不旋踵”。讲价到了这个地步,也就山穷水尽了。
这一套讲价的秘诀,知易行难,所以我始终未能运用。我怕费功夫,我怕伤和气,如果我粗脖子红脸,我身体受伤,如果他粗脖子红脸,我精神上难过,我聊以解嘲的方法是记起郑板桥爱写的那四个大字:“难得糊涂”。
《淮南子》明明的记载着:“东方有君子之国”,但是我在地图上却找不到。《山海经》里也记载着:“君子国衣冠带剑,其人好让不争。”但只有《镜花缘》给君子国透露了一点消息。买物的人说:“老兄如此高货,却讨恁般贱价,教小弟买去,如何能安?务求将价加增,方好遵教。若再过谦,那是有意不肯赏光交易了。”卖物的人说:“既承照顾,敢不仰体?但适才妄讨大价,已觉厚颜,不意老兄反说货高价贱,岂不更教小弟惭愧?况敝货并非‘言无二价’,其中颇有虚头。”照这样讲来,君子国交易并非言无二价,也还是要讲价的,也并非不争,也还有要费口舌唾液的。什么样的国家,才能买东西不讲价呢?我想与其讲价而为对方争利,不如讲价而为自己争利,比较的合于人类本能。
有人传授给我在街头雇车的秘诀:街头孤零零的一辆车,车夫红光满面鼓腹而游的样子,切莫睬他,如果三五成群鸠形鹄面,你一声吆喝便会蜂涌而来,竞相延揽,车价会特别低廉。在这里我们发现人性的一面——残忍。
第四节 [蹓跶]
王了一
王了一,原名王力,“了”、“一”反切就是“力”。他是蜚声中外的语言学家,著有《中国现代语法》《中国音韵学》《汉语史稿》《古代汉语》等;他还是一位翻译家,翻译过20多种法国文学作品;他同时还是一位散文家和诗人。1937年,国破流离,他为几文稿费开始写专栏小品,1949年由上海馆茶社结集出版。
在街上随便走走,北平话叫做“蹓跶”。蹓跶和散步不同:散步常常是拣人少的地方走去,蹓跶却常常是拣人多的地方走去。蹓跶又和乡下人逛街不同:乡下人逛街是一只耳朵当先,一只耳朵殿后,两只眼睛带着千般神秘,下死劲地钉着商店的玻璃橱;城里人蹓跶只是悠游自得地信步而行,乘兴而往,兴尽则返。蹓跶虽然用脚,实际上为的是眼睛的享受。江浙人叫做“看野眼”,一个“野”字就够表示眼睛的自由,和意念上毫无粘着的样子。
蹓跶的第一个目的是看人。非但看熟人,而且看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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