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林语堂自传
[book_author]林语堂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历史传记,传记,完结
[book_length]194259
[book_dec]本书为林语堂先生的自传。他将他的生活娓娓道来,文笔轻松灵动,让您可在一个清闲的午后放松悠哉地读一读,略微探其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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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chapter]弁言
[book_title]弁 言
我曾应美国一书局邀请写这篇个人传略,因为藉此可得有机会以分析我自己,所以我很喜欢的答应了。从一方面着想,这是为我的多过于为人的;一个人要自知其思想和经验究竟是怎样的,最好不过是拿起纸笔一一写下来。从另一方面着想,自传不过是一篇自己所写的扩大的碑铭而已。中国文人,自陶渊明之《五柳先生传》始,常好自写传略,藉以遣兴。如果这一路的文章涵有乖巧的幽默,和相当的“自知之明“,对于别人确是一种可喜可乐的读品。我以为这样说法,很足以解释现代西洋文坛自传之风气。作自传者不必一定是夜郎自大的自我主义者,也不一定是自尊过甚的,写自传的意义只是作者为对于自己的诚实计而已。如果他恪守这一原则,当能常令他人觉得有趣,而不至感到作者的生命是比其同人较为重要的了。
[book_title]一、少之时
从外表看来,我的生命是平平无奇,极为寻常,而极无兴趣的。我生下来是一个男儿——这倒是重要的事——那是在一八九五年。自小学卒业后,我即转入中学,中学完了,复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到北京任清华大学英文教师。其后我结婚,复渡美赴哈佛大学读书一年(一九一九),继而到德国,在殷内和莱比锡两大学研究。回国后只是在国立北京大学任教授职,为期三年(一九二三——二六)。教鞭执厌了,我到武汉投入国民政府服务,那是受了陈友仁氏的感动。及至做官也做厌了,兼且看透革命的喜剧,我又“毕业“出来,成为一个著作家,——这是半由个人的嗜好亦半由个人的需要。自兹以后,我便完全托身于著作事业。人世间再没有比这事业较为缺乏兴味的了。在著作生活中,我不致被学校革除,不与警察发生纠纷,只是有过一度恋爱而已。
在造成今日的我之各种感力中,要以我在童年和家庭所身受者为最大。我对于人生、文学与平民的观念,皆在此时期得受最深刻的感力。究而言之,一个人一生出发时所需要的,除了康健的身体和灵敏的感觉之外,只是一个快乐的孩童时期,——充满家庭的爱情和美丽的自然环境便够了。在这条件之下生长起来,没有人是走错的。在童时我的居处逼近自然,有山、有水、有农家生活。因为我是个农家的儿子,我很以此自诩。这样与自然得有密切的接触,令我的心思和嗜好俱得十分简朴。这一点,我视为极端重要,令我建树一种立身处世的超然的观点,而不至流为政治的、文艺的、学院的,和其他种种式式的骗子。在我一生,直迄今日,我从前所常见的青山和儿时常在那里捡拾石子的河边,种种意象仍然依附着我的脑中。它们令我看见文明生活、文艺生活、和学院生活中的种种骗子而发笑。童年时这种与自然接近的经验,足为我一生知识的和道德的至为强有力的后盾;一与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之势利互相比较,至足令我鄙视之。如果我有一些健全的观念和简朴的思想,那完全是得之于闽南坂仔之秀美的山陵,因为我相信我仍然是用一个简朴的农家子的眼睛来观看人生。那些青山,如果没有其他影响,至少曾令我远离政治,这已经是其功不小了。当我去年夏天住在庐山之巅时,辄从幻想中看见山下两只小动物,大如蚂蚁和臭虫,互相仇恨,互相倾陷,各出奇谋毒计以争“为国服务“的机会,心中乐不可支。如果我会爱真、爱美,那就是因为我爱那些青山的缘故了。如果我能够向着社会上一般士绅阶级之孤立无助、依赖成性、和不诚不实而微笑,也是因为那些青山。如果我能够窃笑踞居高位之愚妄和学院讨论之笨拙,都是因为那些青山。如果我自觉我自己能与我的祖先同信农村生活之美满和简朴,又如果我读中国诗歌而得有本能的感应,又如果我憎恶各种形式的骗子,而相信简朴的生活与高尚的思想,总是因为那些青山的缘故。
一个小孩子需要家庭的爱情,而我有的是很多很多。我本是一个很顽皮的童子;也许正因这缘故,我父母十分疼爱我。我深识父亲的爱、母亲的爱、兄弟的爱、和姐妹的爱。生平有一小事,其印象常镂刻在我的记忆中者,就是我已故的次姐之出阁。她比我长五岁,故当我十三岁正在中学念书时,她年约十八岁,美艳如桃,快乐似雀。她和我常好联合串编故事,——其实是合作一部小说,——且编且讲给母亲听。这本小说是叙述外国一对爱人的故事,被敌人谋害而为法国巴黎的侦探所追捕。——这是她从读林纾所译的小仲马氏的名著而得的资料。那时她快要嫁给一个乡绅,那是大违她的私愿的,因为她甚想入大学读书,而吾父以儿子过多,故其大愿莫偿也。姐夫之家是在西溪岸边一个村庄内,刚在我赴厦门上学之中途。我每由本村到厦门上学,必须在江中行船三日,沿途风景如画,满具诗意。如今有汽船行驶,只需三小时。但是我从不悔恨那多天的路程,因为那一年或半年一次在西溪民船中的航程,至今日仍是我精神上最丰富的所有物。那时我们全家到新郎的村庄,由此我直往学校。我们是贫寒之家,二姐在出嫁的那一天给我四毛钱,含泪而微笑对我说:“我们很穷,姐姐不能多给你了。你好好的用功念书,因为你必得要成名。我是一个女儿,不能进大学。你从学校回家时,来这里看我吧。“不幸她结婚后约十个月便去世了。
那是我童年时所流的眼泪。那些极乐和深忧的时光,或只是欣赏良辰美景之片刻欢娱,都是永远镂刻在我的记忆中。我以为我的心思是倾于哲学方面的,即自小孩子时已是如此。在十岁以前,为上帝和永生的问题,我已斤斤辩论了。当我祈祷之时,我常常想象上帝必在我的顶上逼近头发,即如其远在天上一般,盖以人言上帝无所不在故也。当然的,觉得上帝就在顶上令我发生一种不可说出的情感。在很早的时候我便会试探上帝了,因为那时我囊中无多钱,每星期只得铜元一枚,用以买一个芝麻饼外,还剩下铜钱四文以买四件糖果。可是我生来便是一个伊壁鸠鲁派的信徒(享乐主义者),吃好味道的东西最能给我以无上的快乐。——不过那时所谓最好味道的东西,只是在馆中所卖的一碗素面而已,而我渴想得有银一角。我在鼓浪屿海边且行且默祷上帝,祈求赐我以所求,而令我在路上拾得一只角子。祷告之时,我紧闭双目,然后睁开。一而再,再而三,我都失望了。在很幼稚之时,我也自问何故要在吃饭之前祷告上帝。我的结论:我应该感谢上帝不是因其直接颁赐所食,因为我明明白白的知道我目前的一碗饭不是由自天赐,而却是由农夫额上的汗而来的;但是我却会拿人民的太平盛世感谢皇帝圣恩来作比方(那时仍在清朝),于是我的宗教问题也便解决了。按我理性思索的结果:皇帝不曾直接赐给我那碗饭的,可是因为他统治全国,致令天下太平,因而物阜民康,丰衣足食。由此观之,我有饭吃也当感谢上帝了。
童时,我对于荏苒的光阴常起一种流连眷恋的感觉,结果常令我自觉的和故意的一心想念着有些特殊甜美的时光。直迄今日,那些甜美的时光还是活现脑中,依稀如旧的。记得,有一夜,我在西溪船上,方由坂仔(宝鼎)至漳州。两岸看不绝山景、禾田,与乎村落农家。我们的船是泊在岸边竹林之下,船逼近竹树,竹叶飘飘打在船篷上。我躺在船上,盖着一条毯子,竹叶摇曳,只离我头上五六尺。那船家经过一天的劳苦,在那凉夜之中坐在船尾放心休息,口衔烟管,吞吐自如。其时沉沉夜色,远景晦冥,隐若可辨,宛是一幅绝美绝妙的图画。对岸船上高悬纸灯,水上灯光,掩映可见,而喧闹人声亦一一可闻。时则有人吹起箫来,箫声随着水上的微波乘风送至,如怨如诉,悲凉欲绝,但奇怪得很,却令人神宁意恬。我的船家,正在津津有味的讲慈禧太后幼年的故事,此情此景,乐何如之!美何如之!那时,我愿以摄影快镜拍照永留记忆中,我对自己说:“我在这一幅天然图画之中,年方十二三岁,对着如此美景,如此良夜;将来在年长之时回忆此时,岂不充满美感么?“
尚有一个永不能忘的印象,便是在厦门寻源书院(教会办的中学)最后的一夕。是日早晨举行毕业式,其时美国领事安立德(JuleanArnold)到院演说。那是我在该书院最后的一天了。我在卧室窗门上坐着,凭眺运动场。翌晨,学校休业,而我们均须散去各自回家了。我静心沉思,自知那是我在该书院四年生活之完结日;我坐在那里静心冥想足有半点钟工夫,故意留此印象在脑中以为将来的记忆。
我父亲是一个牧师,是第二代的基督徒。我不能详叙我的童时生活,但是那时的生活是极为快乐的。那是稍为超出寻常的,因为我们在弟兄中也不准吵嘴。后来,我要尽力脱去那一副常挂在脸上的笑容,以去其痴形傻气。我们家里有一眼井,屋后有一个菜园,每天早晨八时,父亲必摇铃召集儿女们于此,各人派定古诗诵读,父亲自为教师。不像富家的孩子,我们各人都分配一份家庭工作。我两位姐姐都要造饭和洗衣,弟兄们则要扫地和清除房屋。每日下午,当姐姐们由屋后空地拿进来洗净的衣服分放在各箱子时,我们便出去从井中汲水,倾在一小沟而流到菜园小地中,藉以灌溉菜蔬。否则我们孩子们便走到禾田中或河岸,远望日落奇景,而互讲神鬼故事。那里有一起一伏的山陵四面环绕,故其地名为“东湖“,山陵皆岸也。我常常幻想一个人怎能够走出此四面皆山的深谷中呢。北部的山巅上当中裂开,传说有一仙人曾踏过此山,而其大趾却误插在石上裂痕,因此之故,那北部的山常在我幻想中。
[book_title]二、乡村的基督教
我已说过,我父亲是一个基督教的牧师,但是一个迥非寻常的。他最好的德性乃是他极爱他的教友。他之所以爱众人并不是以此为对上帝应尽之责,他只是真心真情的爱他们,因为他自己也是由穷家出身的。我在这简略的自传之中也不肯不说出这句话,因为我以为是十分重要的。有些生长于都市而自号为普罗作家者尝批评我,说我不懂得平民的生活,只因在我的文章里面常说及江上清风与山间明月之故,不禁令我发笑;在他们看来,好像清风明月乃是资本家有闲阶级的专利品。可是先祖母原是一个农家妇,膂力甚强,尝以一枝竹竿击败十余男子汉,而将他们驱出村外。我父亲呢,他在童时曾做过卖糖饵的小贩,曾到牢狱中卖米,又曾卖过竹笋。他深晓得肩挑重担的滋味,他常常告诉我们这些故事,尤其是受佣于一个没有慈悲心的雇主之下的经验,好作我们后生小子务须行善的教训。因这缘故,他对于穷人常表同情。甚至在年老之时,他有一次路见不平要同一个抽税的人几乎打起来。因为有一老头儿费了三天工夫到山斩了一担柴,足足跑了廿里路,而到墟场只要卖二百文铜钱,而那抽税者竟要勒索他一百廿文。我母亲也是一个最简朴不过的妇人,她虽然因是牧师的妻子而在村里有很高的地位。可是她绝不晓得摆架子是甚么一回事的。她常常同农人和樵夫们极开心的谈话。这也是我父亲的习惯。他两口子常常邀请他们到家里喝茶,或吃中饭,我们相处都是根据极为友善的和完全平等的原则。
在内地农村里当牧师,无异是群羊的牧人,其工作甚饶意义。我父亲不仅是讲坛上的宣教者,而且是村民争执中的排难解纷者,民刑讼事中的律师,和村民家庭生活中大小事务之帮闲的人。他常常不断的为人做媒;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令鳏夫寡妇成婚,如果不是在本村礼拜堂中,就是远在百里外的教堂中。在礼拜堂的教友心中,他很神秘的施行佛教僧人的作用。据村民陋习,凡有失足掉下野外毛厕里的,必须请一僧人为其换套新衣服,改换一条新的红绳为其打辫子,又由僧人给他一碗汤面吃,如此可以逢凶化吉。有一天,我们教会里有一个小童掉在毛厕里,因为我父亲要取僧人的地位而代之,所以他便要替他打红绳辫子,而我母亲又给他做了一碗汤面。我不相信我父亲所传给那些农民的基督教和他们男男女女一向所信奉的佛教有甚么分别,我不知道他的神学立场究竟是怎样,但是他的一片诚心,确无问题,——只须听听他晚上祷告的声音言辞便可信了。然而也许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是为情势所逼,要宣传独一种的宗教而为农民所能明白的。这位基督教的上帝,犹如随便那一所寺庙中的佛爷,是可以治病、赐福,而尤为重要的乃是可以赐给人家许多男孩的。他常对教友们指出好些基督徒虽受人逼害,但结果是财运亨通而且子媳繁多的。在村民之信教者看来,如果基督教没有这些效力,简直全无意义的了。又有不少的信徒是来到治外法权的藩篱影子底下而求保护的。今日我已能了解有些反基督教者对于我们的仇恨了,然而在那时却不明白。
有一个在我生命中影响绝大决定命运的人物——那就是一个外国教士YoungJ.Allen。他自己不知道他的著作对于我全家的人有何影响。我在早年知道他的中国名字叫作林乐知——似与我们同姓本家,直至近年,我才知道他的本名。大概他是居于苏州的一个教士,主编一个基督教周刊——《通问报》,兼与华人助手蔡尔康翻译了好几种书籍。我父亲因受了范礼文牧师(Rev.W.L.Warnshuis)的影响而得初识所谓“新学“,由是追求新知识之心至为热烈。林乐知先生的《通问报》,报费每年一元,独为吾父之财力所能定阅的,而范礼文牧师与吾父最友善,将其所能得到的“新学“书籍尽量介绍。他藉林乐知的著作而对于西方及西洋的一切东西皆极为热心,甚至深心钦羡英国维多利亚后期的光荣,复因而决心要他的儿子个个读英文和得受西洋教育。我想他对于一切新东西和全世界之好奇之心和诧异之情,当不在我个人之下。
一日,他在那周刊上看见一个上海女子所写的一篇论说。他放下周刊,叹一口气,说:“哦,我怎能够得着一个这样的媳妇呢!“他忘记他原来有一个一样聪明而苦心求得新教育的亲生女儿呢。只是他因经济支绌,又要几个男孩得受高等教育,也是莫可奈何,这我也不能埋怨他啊。令他自己的女儿不能受大学教育,是他一生最痛心的大憾事。这是做父亲的才能明白。我还记得当他变卖我们在漳州最后的一座小房子,以供给我哥哥入圣约翰大学之时,他泪流满面。在那时,送一个儿子到上海入大学读书,实为厦门人所罕见的事,这可显出他极热的心肠和远大的眼光了。而在一个牧师,每月受薪仅得十六至二十元(只是我如今给家中仆人或厨子的工金),更是难之又难了。然而领得一个学额,加以变卖旧产,却筹得送家兄入大学之最低额的学费了。后来家兄帮助我,而我又转而帮助我弟弟,这就是我们弟兄几人得受大学教育的机缘,然而各人尚须幸得领受学额才能过得去。
我由基督教各传教会所领受的恩惠可以不必说出来的了。我在厦门寻源书院所受的中学教育是免费的;照我所知,在那里历年的膳费也是免缴的。我欠教会学校一笔债,而教会学校(在厦门的)也欠我一笔债,即是不准我看中国戏剧。因为我在基督教的童年时代,站在戏台下或听盲人唱梁山伯祝英台恋爱故事,乃是一种罪孽。不过这笔债不能算是大的;他们究竟给我一个出身的机会,而我现在正图补救以前的损失,赶上我的信邪教的同胞,以求与他们同样识得中国的戏剧、音乐,和种种民间传说。到现在我关于北平戏剧的知识还有很大的缺憾。在拙著《吾国与吾民》一书中,我已写出,当我在廿岁之前我知道古犹太国约书亚将军吹倒耶利哥城的故事,可是直至卅余岁才知孟姜女哭夫以至泪冲长城的传说。我早就知道耶和华令太阳停住以使约书亚杀完迦南人,可是向不知后羿射日什落其九,而其妻嫦娥奔月遂为月神,与乎女娲氏炼石——以三百六十五块石补天,其后她所余的那第三百六十六块石便成为《红楼梦》中的主人宝玉等等故事。这些都是我后来在书籍中零零碎碎看得,而非由童年时从盲人歌唱或戏台表演而得的。这样,谁人又能埋怨我心中愤恨,满具被人剥夺我得识中国神话的权利之感觉呢?然而,我刚说过,传教士给我出身的机会,后来我大有时间以补足所失,因为年纪愈长,求知愈切,至今仍然保留小孩子的好奇之心啊。多谢上天,我还没有失了欣赏“米老鼠“漫画或是中国神仙故事之能力。
[book_title]三、在学校的生活
父亲决心要我们进圣约翰大学,因是那时全中国最著名的英文大学。他要他的儿子获得最好的东西,甚至梦想到英国之剑桥、牛津、和德国之柏林诸大学。因为他是一个理想家。当我留美时,以经济支绌,迫而离美赴法,投入青年会为华工服务。后来写信给他说,我已薄有储蓄,加上吾妻的首饰,当可再去德留学。我知道这消息会给他以未曾有的欢喜,因为他常梦想着柏林大学啊!吾父与我同样都是过于理想的人,因为我父子俩都欣赏幽默和同具不可救药的乐观。我携同新妇出国留学之时,赤手空拳,只领有半个不大稳的清华学额和有去无回的单程旅费。冒险是冒险的了,可是他没有阻止我。这宗事凡是老于世故的人都不肯轻试的,然而我居然成行了。我顾忌甚么?我常有好运道,而且我对于自己有信心,加以童年贫穷的经验大足以增吾勇气和魄力,所以诸般困难,俱不足以寒我之胆而使我不勇往直前。
吾父既决心要我学英文,即当我在小学时已喜欢和鼓励我们弟兄们说英语,识得几个字就讲几个,如pen,pencilpaper等,虽然他自己一字不懂。他尝问我一生的志向在甚么,我在意时回答,我立志做一个英文教员,或是物理教员。我想父亲必曾间接暗示令我对于英文的热心。至于所谓物理教员,我的原意是指发明机器。因为当我在小学的时候,我已经学得吸水管的原理;有好几个月间,我都以此为戏,深想发明一个改良的吸水管可以使井水向上流升,自动的一直流到我们园内。虽未成功,可是我到现在还是念念不忘要解决其中难题。虽然以我现在年纪已可以看见这宗事的愚蠢,可是那问题仍常萦扰于我心,即如一切其他尚未解决的问题一样。自从小孩子的时候,我一见机器便非常的开心,似被迷惑;所以我常常站立不动定睛凝视那载我们由石码到厦门的小轮船之机器。至今我仍然相信,我将来最大的贡献还是在机械的发明一方面。至于我初入圣约翰时,我注册入文科而不入理科,那完全是一种偶然的事罢了。我酷好数学和几何,故我对于科学的分析之嗜好,令我挑选语言学而非现代文学为我的专门科,因为语言学是一种科学,最需要科学的头脑在文学的研究上去做分析工作。我仍然相信我将来发明最精最善的汉文打字机,其他满腹满袋的计划和意见以发明其他的东西可不用说了。如果等我到了五十岁那一年,那时我从事文学工作的六七年计划完成之后,我忽然投入美国麻省工学院里当学生,也不足为奇。
十七岁,我到上海。从此我与英文的关系永不断绝,而与所有的中文基础便告无缘了。照现在看起来,当时我的中文基础其实也是浮泛不深的。实际上,我的中学教育是白费光阴。我所有的些少经书知识乃早年由父亲庭训而得。当投入圣约翰时,我对于苏东坡的文学已感到真的兴趣,而且正在读司马迁的《史记》,一旦便要完全停止了(这半是那大学之过,半亦是我自己之过)。我虚耗了在学校的光阴,即如大多数青年一般,这一点我只能埋怨那时和现在的教育制度。天知道我对于知识真如饥者求食一般的,然而现代的学校制度是基于两种臆断:一是以为学生对于各门功课是毫无兴味的;次则是以为学生不能自求知识。因此课程之编排是贬低程度,专为着那些对于功课毫无兴味的学生而设。除此两弊之外,更有极端费时无益之学制,即是要学生覆书和给予积分(强要学生默记事实和番号,此皆是为便于教员发问而设的)。这都是分班的教育制度之结果,因而有非自然的考试和积分用作量度知识的工具,而教员个人对于各个学生在心灵进步各时期之个性的需要,与乎各个人之真正所得,遂完全忽略了。我自知对于自然科学和地形学是兴味最浓的;我可以不须教员之指导而自行细读一本十万字的地理书,然而在学校里每星期只需读一页半,而费了全年工夫才读完一本不到三万字的地理教科书。其余各门功课,都是如此。此外,强迫上课之暗示,或对教员负责读书之暗示,皆极为我所厌恶的,因而凡教员所要我读的书我俱不喜欢。直至今日,我绝不肯因尽责之故而读一本书或一个人的著作,无论其在文学史上有如何价值。我们学生都觉得应该读书至最少限度,仅求积分及格便足。按我的天资,我向不须虑及积分及格问题,我自入学校以来积分从未低过及格的。结果,我便比别的学生工作反做少了;我吃饭睡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而由一级升高一级,都常是名列前茅。我努力求学的推动力只有由我父亲寄给我的示函而得到,因为他常常以为我所写的家信是极可羞的。我在学校得到很高的积分或升到很高的一级,对于他并无意义,他是对的。如果当时有一图书馆,充满好书,任我独自与天下文豪结神交,我当得特殊的鼓舞。不幸在中学时,没有图书馆设备,而厦门这一所教会学校与其他非教会学校大异之点,就是我们教会学校学生不看中文报纸,或其他一切报纸。
我在中学以第二名毕业,在圣约翰亦然。毕业第二名似是我一生学校教育中的气运,我也曾分析其因果如下。大概在各学校中都有一个傻小子,如我一样聪颖,或稍逊一筹的,然而比我相信积分,而且能认真攻读课堂内的功课而为我所不能的。我相信如果我肯在功课上努力一点,便不难得到冠军,不过我不干。第一,我向来对于课程不大认真。其次,凡做甚么事我一生都不愿居第一的。这也许是由于我血液里含有道教徒原素。结果,无论在家或在校,每当考试的一星期,其他学生正在“三更灯火五更鸡“中用苦功之时,我却逍遥游荡,到苏州河边捉鳝鱼,而且搅风搅雨引诱别的好友一同去钓鱼。那时我真是不识得知识的魔力和求学的妙处,有如今日引吾入胜,使我深入穷知探奥之途,迷而忘返。
我之半生,或在校内或在校外,均是一贯不断的程序,从不知道身在校耶抑出校耶在学期中耶抑假期中耶。这对于我看书的习惯没有多大的分别,只不过在假期中我可以公然看书,显露头面,而一到学校开课便须秘密偷看而有犯规之虑。但是即使最好的教员和最优的学校,也莫能完全禁止我看些自己爱看的书。偶然用十分或廿分钟工夫来预备功课并不搅扰我的。但这却令我得了一种确信(即现今我常在报章论说上所发表的意见),学校是致令学生看书为非法行为的地方。那地方将全日最好的光阴作上课之用,由早晨八时至下午五时,把学生关闭在课堂内。凡在校时间偷看杂书,或交换意见(即所谓课堂闲谈)者,皆是罪过,是犯法。在中学课堂之中只许身体静坐,头脑空洞,听着别的学生错答问题而已。至在大学,这时间乃用在课堂听讲演。这我相信乃是人类虚耗时间之最大的发明。一个小子能够紧闭其嘴唇,腾空其头脑,便称为品行优良,得甲等操行积分,而课堂中最优的学生乃是一个善于揣摩教员心理,和在考试答案中迎合教员的意思者。在中国文字上,课堂中最优良的学生正是“教员腹内的扁带虫“,因为独有他晓得说教员所要他说的话,和思想教员所要他思想的意思。凡是离开这一道,或不合教科书的,或者是有些独立思想的,皆目为异端。由此不难知道,我为什么屡次毕业总是不能名列第一了。
在圣约翰的汉文课堂中是我的极乐世界,其间我可以偷看些书籍。我们的汉文教员是老学究,也许是学问深邃的,可是就我看来,均是十分怪诞可笑。他们都是旧式的温静文雅的君子,可是不会教授功课,加以他们不懂世界地理,有一位居然告诉我们可以用汽车由中国到美国去。我们饶有地理知识,忍不住的哄堂。记得有一位金老夫子,身材约四尺十寸高,费了整个学期的时间,只教了我们四十页大字印刷的中国民法。我十分愤怒。每一点钟,他只讲解其实不必讲解的十行,即使他最善虚耗光阴也不出十分钟工夫使可讲完了的,其他的时间他却作为佛家坐禅入定之用,眼睛不望着学生,不望着书卷,也不望着墙壁上。这真是偷看书籍最好不过的形势了。我相信我在此时看书是于人无损,于己有益的。在这时期,我的心思颇为发育,很爱看书。其中有一本我所爱看的乃是张伯伦《十九世纪的基础》(Chamberlains“FounBdationsoftheNineteenthCentury“),却令我的历史教员诧异非常。我又读赫克尔《宇宙之谜》(Haeckels“RiddlleoftheUniverse“)、华尔德《社会学》(Wards“Sociology“)、斯宾塞《伦理学》(Spencers“Ethics“)及韦司特墨(Westermarck)《婚姻论》。我对于进化论和基督教的明证很感兴趣。我们的图书馆内神学书籍占了三分之一。有一次在假期回家,我在教会登坛讲道,发挥旧约《圣经》应当作各式的文学读,如《约伯记》是犹太戏剧,《列王记》是犹太历史,《雅歌》是情歌,而《创世纪》和《出埃及记》是很好的,很有趣的犹太神话和传说。——这宣教辞把我父亲吓得惊惶无措。
我在英文课堂中也不见得好一点。我爱法文和心理学,可是我忍受法文和心理学两堂功课即如忍受汉文课程一般。我相信我那时是个不合时宜的分子。最同情于我的教员乃是一位历史教授ProfessorBarton,他就是见我读张伯伦的巨著而诧异的那位。可是他对于我在他讲演时间常向窗门外望,也不能惬意。总而言之,我由课堂的讲演中得益无多。在那里我没有很多发问的机会,而又不能剖开教员的心腹而细细察验,如同对付一本书的著者,也不能如在书中自由选择我所要知道要搜讨者。当我听讲演听得有合意的,有趣的句语,又不能个个字笔记起来。好像我看书时把合意的,有趣的几行用笔随意加以符号,藉以慢慢萦回咀嚼。我最恨积分,虽然各种考试我都合格。有时我只相信我已成功愚弄教员,令其相信我知晓功课而已,但有时我以为我的教授,并不是那样的傻子。我所需要的乃是一个完备的图书馆,可是那里却没有。后来到了哈佛大学,得在那图书馆的书林里用功,我才悟到一向在大学的损失。
[book_title]四、与西方文明初次的接触
然而入学校读书,对于我个人究竟没有甚么损害的。在学校所必须学的东西,很不费力便可叼了去。我很感谢圣约翰教我讲英语。其次,圣约翰又教我赛跑和打棒球,因此令我胸部得发展;如果我那时进了别的大学,恐怕没有这机会了。这是所得的一项。至于所失的项下,我不能不说它把我对于汉文的兴味完全中止了,致令我忘了用中国毛笔。后来直到我毕业,浸淫于故都的旧学空气中,才重新执毛笔,写汉字,读中文。得失两项相比对,我们觉圣约翰对于我有一特别影响,令我将来的发展有很深的感力的,即是它教我对于西洋文明和普通的西洋生活具有基本的同情。由此看来,我在成年之时,完全中止读汉文也许有点利益。那令我树立确信西洋生活为正当之基础,而令我觉得故乡所存留的种种传说为一种神秘。因此当我由海外归来之后,从事于重新发现我祖国之工作,我转觉刚刚到了一个向所不知的新大陆从事探险,于其中每一事物皆似孩童在幻想国中所见的事事物物之新样,紧张,和奇趣。同时,这基本的西方观念令我自海外归来后,对于我们自己的文明之欣赏和批评能有客观的,局外观察的态度。自我反观,我相信我的头脑是西洋的产品,而我的心却是中国的。
我这对于西方文明之基本态度不是由书籍所教的,却是由圣约翰的校长卜舫济博士(Dr.F.L.Hawkspott)和其他几个较优的教授而得;他们都是真君子。而对于我感力尤大者则为两位外国妇人,一为华医生夫人,即李寿山女士(Mrs.Harmy,thenMiss.Deprey),她是我第一个英文教师,一个文雅娴淑的灵魂也。其次则为毕牧师夫人(Mrs.P.W.Pitcher),即寻源书院校长之夫人,她是温静如闺秀之美国旧式妇女。完全令我倾倒的不是斯宾塞的哲学或亚兰布(E.A.Poe)的小说,却是这两女士之慈祥的音调。在易受印象的青年时期,我之易受女性感力自是不可免的事。这两女士所说的英文,在我听来,确是非常的美,胜于我一向所听得的本国言语。我爱这种西洋生活,在圣约翰有些传教士的生活——仁爱、诚恳、而真实的生活。
我与西洋生活初次的接触是在厦门。我所记得的是传教士和战舰,这两份子轮流威吓我和鼓舞我。自幼受教会学校之熏陶,我自然常站在基督教的观点,一向不怀疑这两者是有关系的,直到后来才明白真相。当我是一个赤足的童子之时,我瞪眼看着一九○五年美国海军在厦门操演的战舰之美丽和雄伟,只能羡慕赞叹而已。我们人人对于外国人都心存畏惧。他们可分为三类:传教士的白衣,清洁无瑕和洗熨干净;醉酒的水手在鼓浪屿随街狂歌乱叫,常令我们起大恐慌;其三则为外国的商人,头戴白通帽,身坐四人轿,随意可足踢或拳打我们赤脚顽童。
然而他们的铜乐队真是悦耳可听。在鼓浪屿有一个运动场,场内绿草如茵,其美为我们所从未看过的。每有战舰入口,其铜乐队即被邀在此场中演奏,而外国的女士和君子——我希望他们确是君子——即在场中拍网球,而且喝茶和吃冰淇淋,而其中国细崽衣服之讲究洁净远胜于多数的中国人。我们街上顽童每每由穴隙窥看,心中只有佩服赞叹而已。然而我在中学时期最为惊骇的经验,就是有一天外国人在他们的俱乐部中开一大跳舞会。这是鼓浪屿闻所未闻的怪事,由此辗转相传,远近咸知外国男女,半裸其体,互相偎抱,狎亵无耻,行若生番了。我们起初不相信,后来有几个人从向街的大门外亲眼偷看才能证实。我就是其中偷看之一,其丑态怪状对于我的影响实是可骇可怕之极。这不过是对外国人惊骇怪异之开端而已;其后活动电影来了,大惊小怪陆续引起。到现在呢,我也看得厌了,准备相信这些奇怪的外国人之最坏的东西了。
[book_title]五、宗教
我的宗教信仰之进化,和我离开基督教之长远而艰难的程序,与乎此程序所给我内心许多的苦痛,在此简短的自传中不能认真详述了,只可略说其梗概。我在童时是一个十分热诚的教徒,甚至在圣约翰加入神学院,预备献身为基督教服务的;我父亲对此举之同意,是很为疑惑和踌躇的。我在神学班成绩不佳,因为我不能忍受那凡庸琐屑和荒谬的种种,过了一年半便离开了。在这种神学研究之下,我大部分的神学信念已经弃去。耶稣是童女所生和他肉体升天两款是首先放弃的。我的教授们本是很开朗的,他们自己也不信这些教条,至少也以为是成为问题的。我已得入犹太圣殿的至圣所而发现其中的秘密了(其中是空的,无偶像的)。然而我不能不愤恨教会比那进步的神学思想如此落后,而仍然要中国教徒坚信耶稣由童女所生和肉体飞升两条才能领受洗礼,然而它自己的神学家却不置信。这是伪善吗?无论如何,我觉得这是不诚实,是不对的。
大学毕业之后,在清华大学授课之时,我仍在校内自动的担任一个星期日圣经班,因而大受同事们的非议。那时的形势实是绝无可能的。我在圣经班的恭祝圣诞会当主席,而我却不相信东方三博士来见耶稣和天使们半夜在天上欢唱等等圣诞故事。我个人久已弃置此等荒谬传说,然而此时却要传给无知的青年们。然而我的宗教经验已是很深的了,我总不能设想一个无神的世界。我只是觉得如果上帝不存在,整个宇宙将至彻底崩溃,而特别是人类的生命。我一切由理性而生的信念亦由理性而尽去,独有我的爱,一种精神的契谊(关系)仍然存留。这是最难撕去的一种情感。一日我与清华一位同事刘大钧先生谈话。在绝望之中,我问他:“如果我们不信上帝是天父,便不能普爱同人,行见世界大乱了,对不对呀?““为什么呢?“刘先生答:“我们还可以做好人,做善人呀,只因我们是人的缘故。做好人正是人所当做的咧。“那一答语骤然便把我同基督教之最后的一线关系剪断了,因为我从前对于基督教仍然依依不舍,是为着一种无形的恐慌之故。以人性(人道)之尊严为号召,这一来有如异军突起,攻吾不备,遂被克服。而我一向没有想到这一点,真是愚不可及了。由是我乃觉得,如果我们之爱人是要依赖与在天的一位第三者发生关系,我们的爱并不是真爱;真爱人的要看见人的面孔便真心爱他。我也要依这一根据而决定在中国的传教士那个是好的,那个是不好的。那些爱我们信邪教的人只因为我们是人,便是好的传教士,而他们应该留在中国。反之,那些爱我们不因我们是中国人和只是人的缘故,但却因可怜我们或只对第三者尽责的缘故而特来拯救我们出地狱的,都应该滚出去,因为他们不特对中国无益,而对基督教也没有好处。
[book_title]七、由北平到汉口
于是我回国了,先在国立北京大学教授英文和语言学。在莱比锡时,我已读了许多的中国书,并努力研究中国语言学,颇有所得,因在莱比锡和柏林两地都有很好的中国图书馆,而由后一处又可以邮借所需的书籍来应用。盖自任清华教席之后,我即努力于中国文学,今日之能用中文写文章者皆得力于此时之用功也。
当我在北平时,身为大学教授,对于时事政治,常常信口批评,因此我恒被人视为那“异端之家“(北大)一个激烈的分子。那时北大的教授们分为两派,带甲备战,旗鼓相当:一是《现代评论》所代表的,以胡适博士为领袖;一是《语丝》所代表的,以周氏兄弟作人和树人(鲁迅)为首。我是属于后一派的。当这两个周刊关于教育部与女子师范大学问题而发生论战之时,真是令人惊心动魄。那里真是一个知识界发表意见的中心,是知识界活动的园地,那一场大战令我十分欢欣。我也加入学生的示威运动,用旗竿和砖石与警察相斗。警察雇用一班半赤体的流氓向学生掷砖头,以防止学生出第三院而游行。我于是也有机会以施用我的掷棒球技术了。我以前在外国各大学所错过的大学生生活,至是补足。那时,北平的段祺瑞政府算得是很放任的,亦极尊重出版和开会的自由。国民党也是学生运动的后盾,现在南京国民政府有几位要人便是当年学生示威运动之主脑和领袖。
在这时期还有两件可述的大事。一是政府围堵请愿的学生,枪杀两位女生及伤残五十多个学生。他们埋伏兵士,各提大刀和铁链,等候学生抗议游行到执政府,然后关起外门挥鞭动剑,在陷阱中置他们于死地。那时的情景值得一篇特写文章。我个人亲见一个女生(刘和珍)于下午一点钟时安放在棺木内,而在十二点时,我还看见她欢天喜地的游行和喊口号呢。还有一宗大事就是孙中山先生的出殡——这事令我震动于心比其他甚么事都厉害。民国十五年(一九二六年)四五月间,狗肉将军张宗昌长驱入北平,不经审讯而枪杀两个最勇敢的记者(邵飘萍和林白水)。那时又有一张名单要捕杀五十个激烈的教授,我就是其中之一。此讯息外传,我即躲避一月,先在东交民巷一个法国医院,后在友人家内。有一日早晨,我便携家眷悄然离开北平了。
回到老家去,我在那奄奄欲睡的厦门大学惹起一场大风潮,直至我不能再在那里安身,就于民十六年春间离开,投身加入武汉的国民政府服务。我不能不把这一章纪事删去,只能说我那时身任外交部秘书,住在鲍罗庭的对门,不过我还没有见过鲍罗庭或汪精卫一次。
[book_title]八、著作和读书
我初期的文字即如那些学生的示威游行一般,披肝沥胆,慷慨激昂,公开抗议。那时并无什么技巧和细心。我完全归罪于北洋军阀给我们的教训。我们所得的出版自由太多了,言论自由也太多了,而每当一个人可以开心见诚讲真话之时,说话和著作便不能成为艺术了。这言论自由究有甚好处?那严格的取缔,逼令我另辟蹊径以发表思想。我势不能不发展文笔技巧和权衡事情的轻重,此即读者们所称为“讽刺文学“。我写此项文章的艺术乃在发挥关于时局的理论,刚刚足够暗示我的思想和别人的意见,但同时却饶有含蓄,使不至于身受牢狱之灾。这样写文章无异是马戏场中所见的在绳子上跳舞,需眼明手快,身心平衡合度。在这个奇妙的空气当中,我已经成为一个所谓幽默或讽刺的写作者了。也许如某人曾说,人生太悲惨了,因此不能不故事滑稽,否则将要闷死。这不过是人类心理学中一种很寻常的现象罢——即是在十分危险当中,我们树立自卫的机械作用,也就是滑口善辩。这一路的滑口善辩,其中含有眼泪兼微笑的。
我之重新发现祖国之经过也许可咏成一篇古风,可是恐怕我自己感到其中的兴趣多于别人罢。我常徘徊于两个世界之间,而逼着我自己要选择一个,或为旧者,或为新者,由两足所穿的鞋子以至头顶所戴的帽子。现在我不穿西服了,但仍保留着皮鞋。至最近,我始行决定旧式的中国小帽是比洋帽较合逻辑和较为舒服的,戴上洋帽我总觉得形容古怪。一向我都要选择我的哲学,一如决定戴那种帽子一样。我曾做了一副对联:
两脚踏东西文化
一心评宇宙文章
有一位好作月旦的朋友评论我说,我的最大长处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而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这原意不是一种暗袭的侮辱,我以为那评语是真的。我最喜欢在思想界的大陆上驰骋奔腾。我偶尔想到有一宗开心的事,即是把两千年前的老子与美国的福特氏(HenryFord.汽车大王)拉在一个房间之内,让他们畅谈心曲,共同讨论货币的价值和人生的价值。或者要辜鸿铭导引孔子投入麦唐纳(前英国内阁总理)之家中,而看着他们相视而笑,默默无言,而在杯酒之间得完全了解。这样发掘一中一西之元始的思想而作根本上的比较,其兴味之浓不亚于方城之戏,各欲猜度他人手上有什么牌。又如打牌完了四圈又四圈,不独可以夜以继日,日复继夜,还可以永不停息,没有人知道最后输赢。
在这里可以略说我读书的习惯。我不喜欢第二流的作家,我所要的是表示人生的文学界中最高尚的和最下流的。在最高尚的一级可以说是人类思想之源头,如孔子、老子、庄子、柏拉图等等是也。我所爱之最下流的作品,有如BaronessCrczsy,EdgarWallace和一般价极低廉的小书,而尤好民间歌谣和苏州船户的歌曲。大多数的著书都是由最下流的或最高尚的剽窃抄袭而来,可是他们剽窃抄袭永不能完全成功。如此表示的人生中失了生活力,词句间失了生气和强力,而思想上也因经过剽窃抄袭的程序而失却真实性。因此,欲求直接的灵感,便不能不向思想和生命之渊源处去追寻了。为此特别的宗旨,老子的《道德经》和苏州船户的歌曲,对我均为同等。
我读一个人的作品,绝不因有尽责的感觉,我只是读心悦诚服的东西。他们摄引我的力量在于他们的作风,或相近的观念。我读书极少,不过我相信我读一本书得益比别人读十本的为多,如果那特别的著者与我有相近的观念。由是我用心吸收其著作,不久便似潜生根蒂于我心内了。我相信强逼人读无论那一本书是没用的。人人必须自寻其相近的灵魂,然后其作品乃能成为生活的。这一偶然的方法,也是发展个人的观念和内心生活之独一无二的法门。然而我并不强逼别人与我同好一个著者。我相信有一种东西如Sainte-Beuve之所谓“人心的家庭“,即是“灵魂之接近“,或是“精神之亲属“。虽彼此时代不同,国境不同,而仍似能互相了解,比同时同市的人为多些。一个人的文章嗜好是先天注定,而不能自已的。
[book_title]九、无穷的追求
有时我以为自己是一个到异地探险的孩子,而我探险的路程,是无穷期的。我四十生辰之日,曾作了一首自寿诗,长约四百字,结尾语有云:“一点童心犹未灭,半丝白鬓尚且无。“我仍是一个孩子,睁圆眼睛,注视这极奇异的世界。我的教育只完成了一半,因关于本国和外国仍有好多东西是要苦心求学的,而样样东西都是奇妙得很。我只得有半路出家的中国教育和西洋教育。例如,中国很寻常的花卉树木之名目我好些不晓得,我看见它们还是初次相见,即如一个孩子。又如金鱼的习惯,植兰之技术,鹌鹑与鹧鸪之分别,及吃生虾之感觉,我都不会或不知。因此之故,中国对于我有特殊的摄力,即如一个未经开发的大陆,而我随意之所之,自由无碍,有如一个小孩走入大丛林一般,时或停步仰望星月,俯看虫花。我不管别人说甚么,而在这探险程序中也没有预定的目的地,没有预定的游程,不受规定的向导之限制。如此游历,自有价值,因为如果我要游荡,我便独自游荡。我可以每日行卅里,或随意停止,因为我素来喜欢顺从自己的本能,所谓任意而行;尤喜自行决定甚么是善,甚么是美,甚么不是。我喜欢自己所发现的好东西,而不愿意人家指出来的。我已得到极大的开心乐事,即是发现好些个被人遗忘的著者而恢复其声誉。现在我心里想着精选三百首最好的诗,皆是中国戏剧和小说里人所遗忘和不注意之作,而非由唐诗中选出。每天早晨,我一觉醒来,便感觉着有无限无疆的探险富地在我前头。大概是牛顿在身死之前曾说过,他自觉很像一个童子在海边嬉戏,而知识世界在他前头有如大海之渺茫无垠。在八岁时,塾师尝批我的文章云:“大蛇过田陌。“他的意思以为我辞不达意。而我即对云:“小蚓度沙漠。“我就是那小蚓,到现在我仍然蠕蠕然在沙漠上爬动不已,但已进步到现在的程度也不禁沾沾自喜了。
我不知道这探险的路程将来直引我到那里去。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及思想的人是;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及行动的人是。其一是处置观念的;其他是处置别人的。我常常钦羡我的同事们有行政和执行的奇才,他们会管别人的事,而以管别人的事为自己一生的大志。我总不感到那有甚么趣。是故,我永不能成为一个行动的人,因为行动之意义是要在团体内工作,而我则对于同人之尊敬心过甚,不能号令他们必要怎样怎样做也。我甚至不能用严厉的辞令,摆尊严的架子以威喝申斥我的仆人。我羡慕一般官吏,以他们能造成几件关于别人行动的报告,及通过几许议案叫人民要做甚么,或禁止人民做甚么。他们又能够令从事研究工作的科学家依时到实验室,每晨到时必要签名于簿子上,由此可令百分之七十五分三的效率增加到九十五分五。这种办法,我总觉得有点怪。个人的生命究竟对于我自己是最重要不过的。也许在本性上,如果不是在确信上,我是个无政府主义者,或道家。
现在我只有一种兴趣,即是要知道人生多些——已往的和现在此处的,兼要写人生,多半在脾气发作之时,或发奇痒,或觉有趣,或起愤怒,或有厌恶;我不为现在,甚至不为将来而忧虑。且确然没有甚么大志愿,甚至不立志为著名的作者。其实,我怨恨成名,如果这名誉足以搅乱我现在生命之程序。我现在已是很快乐的了,不愿再为快乐些。我所要的只是些少现金。致令我能够到处飘泊,多得自由,多买书籍,多游名山——偕着几个好朋友去。
我自知自己的短处,而且短处甚多,一般批评我的人大可以不必多说了。在中国有许多很为厉害的,义务监察的批评家,这是虚夸的宋儒之遗裔而穿上现代衣服的。他们之批评人不是以人之所同然为标准,而却以一个完善的圣人为标准。至少至少,我不是懒惰而向以忠诚处身立世的。
附记这篇自传原是三十多年前应美国某书局之邀而用英文撰写的,我还不知道已经由工爻译出中文,登载在简又文先生所编的《逸经》第十七、十八、十九期。其中自不免有许多简略不详之处,将来有功夫再为补叙。但是可说句句是我心中的话,求学做人还是这些道理。文末所谓:“甚至不立志为著名的作者……如果这名誉足以搅乱我现在生命之程序“,也是老老实实肺腑之言。就当他为一篇自述以见志之文读去,也无不可。
五十七年一月十四日
[book_chapter]八十自叙
[book_title]第一章 一捆矛盾
有一次。几个朋友问他:“林语堂,你是谁?“他回答说:“我也不知道他是谁,只有上帝知道。“又有一次,他说:“我只是一团矛盾而已,但是我以自我矛盾为乐。“他喜爱矛盾。他喜欢看到交通安全宣传车出了车祸撞伤人,有一次他到北平西郊的西山上一个庙里,去看一个太监的儿子。他把自己描写成为一个异教徒,其实他在内心却是个基督徒。现在他是专心致力于文学,可是他总以为大学一年级时不读科学是一项错误。他之爱中国和中国人,其坦白真实,甚于所有的其他中国人。他对法西斯蒂和共产党没有好感,他认为中国理想的流浪汉才是最有身份的人,这种极端的个人主义者,才是独裁的暴君最可怕的敌人,也是和他苦斗到底的敌人。他很爱慕西方,但是卑视西方的教育心理学家。他一度自称为“现实理想主义家“。又称自己是“热心人冷眼看人生“的哲学家。他喜爱妙思古怪的作家,但也同样喜爱平实贴切的理解。他感到兴趣的是文学,漂亮的乡下姑娘,地质学,原子,音乐,电子电动刮胡刀,以及各种科学新发明的小物品。他用胶泥和滴流的洋蜡做成有颜色的景物和人像摆在玻璃上,藉以消遣自娱。喜爱在雨中散步;游水大约三码之远;喜爱辩论神学;喜爱和孩子们吹肥皂泡儿。见湖边垂柳浓阴幽僻之处,则兴感伤怀,对于海洋之美却茫然无所感。一切山峦,皆所喜爱。与男友相处,爱说脏话,对女人则极其正流。
生平无书不读。希腊文,中文,及当代作家;宗教,政治,科学。爱读纽约《时代杂志》的Topics栏及《伦敦时报》的“第四社论“;还有一切在四周加框儿的新闻,及科学医药新闻;卑视一切统计学——认为统计学不是获取真理真情可靠的方法;也卑视学术上的术语——认为那种术语只是缺乏妙悟真知的掩饰。对一切事物皆极好奇;对女人的衣裳,罐头起子,鸡的眼皮,都有得意的看法。一向不读康德哲学,他说实在无法忍受;憎恶经济学。但是喜爱海涅,司泰芬·李卡克(StephenLeacock)和黑乌德·布润恩(HeywoodBroun)。很迷“米老鼠“和“唐老鸭“。另外还有男星李翁纳·巴利摩(LionelBarrymore)和女星凯瑟琳·赫本(KatherinHepburn)。
他与外交大使或庶民百姓同席共坐,全不在乎,只是忍受不了仪礼的拘束。他决不存心给人任何的观感。他恨穿无尾礼服,他说他穿上之后太像中国的西崽。他不愿把自己的照片发表出去,因为读者对他的幻像是个须髯飘动落落大方年长的东方哲人,他不愿破坏读者心里的这个幻像。只要他在一个人群中间能轻松自如,他就喜爱那个人群;否则,他就离去。当年一听陈友仁的英文,受了感动,就参加了汉口的革命政府,充任外交部的秘书,做了四个月,弃政治而去,因为他说,他“体会出来他自己是个草食动物,而不是肉食动物,自己善于治己,而不善于治人。“他曾经写过:“对我自己而言,顺乎本性,就是身在天堂。“
对妻子极其忠实,因为妻子允许他在床上抽烟。他说:“这总是完美婚姻的特点。“对他三个女儿极好。他总以为他那些漂亮动人的女朋友,对他妻子比对他还亲密。妻子对他表示佩服时,他也不吝于自我赞美,但不肯在自己的书前写“献给吾妻……“,那未免显得过于公开了。
他以道家老庄之门徒自许,但自称在中国除蒋公中正及夫人之外,最为努力工作者,非他莫属。他不耐静立不动;若火车尚未进站,他要在整个月台上漫步,看看店铺的糖果和杂志。宁愿走上三段楼梯,不愿静候电梯。洗碟子洗得快,但总难免损坏几个。他说艾迪生二十四小时不睡觉算不了什么;那全在于是否精神专注于工作。“美国参议员讲演过了五分钟,艾迪生就会打盹入睡,我林语堂也会。“
他唯一的运动是逛大街,另有就是在警察看不见时,在纽约中央公园的草地上躺着。
只要清醒不睡眠时,他就抽烟不止,而且自己宣称他的散文都是由尼古丁构成的。他知道他的书上哪一页尼古丁最浓。喝杯啤酒就头晕,但自以为不能忘情于酒。
在一篇小品文里①,他把自己人生的理想如此描写:
①参看《言志篇》。
“此处果有可乐,我即别无所思。“
“我愿自己有屋一间,可以在内工作。此屋既不须要特别清洁,亦不必过于整齐。不需要《圣美利舍的故事》(StoryofSanMichele)中的阿葛萨(Agathe)用抹布在她能够到的地方都去摩擦干净。这个屋子只要我觉得舒适,亲切,熟悉即可。床的上面挂一个佛教的油灯笼,就是你看见在佛教或是天主教神坛上的那种灯笼。要有烟,发霉的书,无以名之的其他气味才好……
“我要几件士绅派头儿的衣裳,但是要我已经穿过几次的,再要一双旧鞋。我须要有自由,愿少穿就少穿……若是在阴影中温度高到华氏九十五度时,在我的屋里,我必须有权一半赤身裸体,而且在我的仆人面前我也不以此为耻。他们必须和我自己同样看着顺眼才行。夏天我需要淋浴,冬天我要有木柴点个舒舒服服的火炉子。
“我需要一个家,在这个家里我能自然随便……我需要几个真有孩子气的孩子,他们要能和我在雨中玩耍,他们要像我一样能以淋浴为乐。
“我愿早晨听喔喔喔公鸡叫。我要邻近有老大的乔木数株。
“我要好友数人,亲切一切如常的生活,完全可以熟不拘礼,他们有些烦恼问题,婚姻问题也罢,其他问题也罢,皆能坦诚相告,他们能引证希腊喜剧家阿里士多莎(AristoBphanes)的喜剧中的话,还能说荤笑话,他们在精神方面必须富有,并且能在说脏话和谈哲学时候儿坦白自然,他们必须各有其癖好,对事物必须各有其定见。这些人要各有其信念,但也对我的信念同样尊重。
“我需要一个好厨子,他要会做素菜,做上等的汤。我需要一个很老的仆人,心目中要把我看做是个伟人,但并不知道我在哪方面伟大。
“我要一个好书斋,一个好烟斗,还有一个女人,她须要聪明解事,我要做事时,她能不打扰我,让我安心做事。“在我书斋之前要修篁数竿,夏日要雨天,冬日要天气晴朗,万里一碧如海,就犹如我在北平时的冬天一样。
“我要有自由能流露本色自然,无须乎做伪。“
按照中国学者给自己书斋起个斋名的习惯,我称我的书斋“有不为斋“。在一篇小品文①,他把自己人生里我自己解释说:
“我憎恶强力,永远不骑墙而坐;我不翻跟头,体能上的也罢,精神上的也罢,政治上的也罢。我甚至不知道怎么样趋时尚,看风头。
“我从来没有写过一行讨当局喜欢或是求取当局爱慕的文章。我也从来没说过讨哪个人喜欢的话;连那个想法压根儿就没有。
“我从未向中国航空基金会捐过一文钱,也从未向由中国正统道德会主办的救灾会捐过一分钱。但是我却给过可爱的贫苦老农几块大洋。
“我一向喜爱革命,但一直不喜爱革命的人。
“我从来没有成功过,也没有舒服过,也没有自满过;我从来没有照照镜子而不感觉到惭愧得浑身发麻。
“我极厌恶小政客,不论在什么机构,我都不屑于与他们相争斗。我都是避之惟恐不及。因为我不喜欢他们的那副嘴脸。
“在讨论本国的政治时,我永远不能冷静超然而不动情感,或是圆通机智而八面玲珑。我从来不能摆出一副学者气,永远不能两膝发软,永远不能装做伪善状。
“我从来没救少女出风尘,也没有劝异教徒归向主耶稣。我从来没感觉到犯罪这件事。
“我以为我像别人同样有道德,我还以为上帝若爱我能如我母亲爱我的一半,他也不会把我送进地狱去。我这样的人若是不上天堂,这个地球不遭殃才怪。“
①参看《有不为斋解》。
我在《生活的艺术》里说,理想的人并不是完美的人,而只是一个令人喜爱而通情达理的人,而他也不过尽力做那么样的一个人罢了。
[book_title]第二章 童年
我生在前清光绪二十一年(西历一八九五年),时值满清帝国末叶,光绪年轻,虽然在位,伯母慈禧太后,独握大权,在国势岌岌可危之日,这位老太婆骄奢淫逸。我之降生,正值中日战争起,中国惨败,订马关条约,割台湾与日本。中日战争之前,慈禧太后将用以建立中国海军的款项,去修建颐和园。据记载,战争爆发后,中国一艘炮艇,曾以仅有之两发炮弹,参予战斗。腐败的满清官僚曾自各国采购大小不同的炮弹,藉以中饱自肥。日本则在明治维新之下,励精图强,后来在一九○四年在日俄战争中击败帝俄,满清王朝本已是行尸走肉,若干年之后,依然是行尸走肉。
我生在福建南部沿海山区之龙溪县坂仔村。童年之早期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是山景,二是家父,那位使人无法忍受的理想家,三是严格的基督教家庭。
坂仔村位于肥沃的山谷之中,四周皆山,本地称之为东湖。虽有急流激湍,但浅而不深,不能行船,有之,即仅浅底小舟而已。船夫及其女儿,在航行此急流之时,必须跳入水中,裸露至腿际,真个是将小舟扛在肩上。
板仔村之南,极目遥望,但见远山绵亘,无论晴雨,皆掩映于云雾之间。北望,嘉溪山矗立如锯齿状,危崖高悬,塞天蔽日。冬日,风自极狭窄的狗牙谷呼哨而过,置身此地,人几乎可与天帝相接。接近东南敞亮处,有一带横岭,家姐家兄即埋葬于斯。但愿他俩的坟墓今日仍然未遭毁坏。二姐之挣扎奋斗请求上学的经过,今日我依然记忆如新。
童年时,每年到斜溪和鼓浪屿去的情形,令人毕生难忘。在斜溪,另一条河与这条河汇合,河水遂展宽,我们乃改乘正式家房船直到县中大城漳州。到漳州视野突然开阔,船蜿蜒前行,两岸群山或高或低,当时光景,至今犹在目前,与华北之童山濯濯,大为不同,树木葱茏青翠,多果实,田园间农人牛畜耕作,荔枝,龙眼,朱栾等果树,处处可见,巨榕枝柯伸展,浓阴如盖,正好供人在下乘凉之用,冬季,橘树开花,山间朱红处处,争鲜斗艳。
父母让我和三兄弟到鼓浪屿求学,这样自然就离开了母亲。一去往往是一整年。坐在那种家房船里,我总是看见海上风浪女神妈祖的神龛,放置在船尾,不停的点着几炷香,船夫往往给我们说古老的故事。有时,我们听见别的船上飘来的幽怨悦耳的箫声。音乐在水上,上帝在天宫。在我那童稚的岁月,还能再希望什么更好的环境呢?
在《赖柏英》那本书里,我描写生在山间,是以高地的观点写的,而且是与生在平原以“低地“的观点相对的。这完全决定于你的性格。若想把高地和低地的观点说明,我最好是从《赖柏英》第九十五页引用几句了。细老那个男孩子在和阮娜说山的时候儿,他说:
“在黛湖我们有山。可是我在你们那个地方,可没看见那样的山。我们附近的山是真山,不是你在新加坡看见的那种不像样子的山。我们那儿的山令人敬,令人怕,令人感动,能够诱惑人。峰外有峰,重重叠叠,神秘难测,庞大之至,简直无法捉摸。“
他以突然兴奋的心情说话,好像倾吐出多年藏在心中的秘密一样,所以听他说话的人竟觉得突如其然,迷惑不解。他则接着说:“你一点儿也不知道。你若生在山里,山就会改变你的看法,山就好像进入你的血液一样……山的力量巨大的不可抵抗。“——他停下来在思索一个适当的字。他说:“山逼得你谦——逊——恭——敬。柏英和我都在高地长大。那高地就是我的山,也是柏英的山。我认为那山从来没有离开我们——以后也不会……“
阮娜听见这话,她的眼睛越睁越大。她简直没办法听懂。她只觉得细老越说越神奇,所谈论的山的影响力,是别人难以听得懂的。
“你意思是说你把对那山的记忆看得很珍贵呀!“
“不只是珍贵。那些山的记忆都进入我浑身的血液了。只要童年时成了个山地的孩子,担保一辈子是个山地的孩子,永远不会变的。你可以说天下有一种高地的人生观,还有一种低地的人生观。两者判若天渊,永无接近之日。“
阮娜神秘的微笑了。
她说:“我不懂你说的是什么?我所知道的只是你这个家伙太奇怪。“
细老说:“我给你说明白一点儿。我叔叔的人生观,就是低地的人生观。平的,什么都是平的。从来不抬头往上望。““我再改个说法。比方你生在那些山间,你心里不知不觉评判什么都以山为标准,都以你平日看惯的山峰为标准。于是,你当然觉得摩天大楼都可笑,都细小得微不足道。你现在懂了我的意思了吧?对人生别的一切你也是同样一个看法。
人,商业,政治,金钱,等等,无不如此。“
阮娜把头向后一仰,低声嘻嘻的笑了。她说:“噢,那么……可是人都赞美摩天大楼呢。他们不像你把摩天大楼和山相比啊。“
细老说:“自然啦,我们的童年的日子,童年时吃的东西,我们常去捉虾捉小鲛鱼,泡泡水使脚清凉一下儿的小河——那些简单幼稚的事情,虽然你并不常想,可是那些东西,那些事情,总是存在你心坎儿的深处的。并没有消失啊。“在另一本书里,我也写过赣柏英她那山间的茅屋。《赖柏英》是一本自传小说。赖柏英是我初恋的女友。因为她坚持要对盲目的祖父尽孝道,又因为我要出洋留学,她就和我分离了。
“你整个下午都在白鹭窠消磨过了。他们的茅屋在西山的一个突出的地方。一个女孩子站在空旷处,头后有青天做陪衬,头发在风中飘动,就比平常美得多。她决不显得卑躬屈节摇尾乞怜的样子。她浑身的骨头的结构就是昂然挺立的。“
我之所以成为这样一个人,也就是因此之故。我之所以这样,都是仰赖于山。这也是人品的基调,我要享受我的自由,不愿别人干涉我。犹如一个山地人站在英国皇太子身旁而不认识他一样。他爱说话,就快人快语,没兴致时,就闭口不言。
父亲是个无可救药的乐观派,锐敏而热心,富于想象,幽默诙谐。在那些长老会牧师之中,家父是以极端的前进派知名的。在厦门很少男孩子听说有个圣约翰大学之时,他已经送自己的孩子到上海去受英国语文的教育了。家父虽然并不健壮,他的前额高,下巴很相配,胡须下垂。据我的记忆,我十岁时,他是五十几岁。我记得他最分明的,是他和朋友或同辈分的牧师在一起时,他那悠闲的笑声。他对我们孩子,倒是和蔼亲切,但是若以一般年老的父母而论,他也有几分严厉。纵然如此,他还不至于不肯和我们开玩笑,他还会把一个特别的菜放在母亲面前,有时也给母亲布菜。厦门是道光二十九年中国五口通商后开放给西洋人传教的一个都市。父亲说的笑话之中,有一个是关于在厦门传教的先驱搭拉玛博士。当年的教堂里是男女分坐,各占一边。在一个又潮又热的下午,他讲道时,他看见男人打盹,女人信口聊天儿。没有人听讲。他在讲坛上向前弯着身子说:“诸位姐妹如果说话的声音不这么大,这边的弟兄们可以睡得安稳一点儿了。“
家父很受漳州的基督徒所爱戴。他的话爽快有味,平常老百姓都能听懂。
据我所知,家父是个自学努力成功的人。他过去曾经在街上卖糖果,卖米给囚犯,获利颇厚。他也曾贩卖竹笋到漳州,两地距离约十至十五里地。他的肩膀儿上有一个肉瘤,是由于担扁担磨出来的,始终没有完全消失。有一次,有人教他给一个牧师担一担东西,表示不拿他当做外人。那个基督徒对这个年轻人却没有怜悯心,让他挑得很重,那些东西里有盆有锅。那人还说:“小伙子,你很好。你挑得动。这样儿才不愧是条好汉。“直到后来,父亲还记得在那个炎热的下午所挑的那一担东西。这就是他赞成劳动的缘故。
我记得他和当地的一个税吏打过一次架。那个税吏领有执照,得在每五日一次的集镇上,由他自己斟酌决定收取捐税。有一个卖柴的人,费了三天工夫,斫柴,劈成棍状,烘熏成炭,由山中运到集上卖。每一捆卖两百铜钱,而税吏每捆炭要他纳一百二十铜钱的税。家父赶巧在旁经过。看见税吏欺负穷人,上前干涉,于是恶语相侵。人群围起来。最后,税吏表示尊重家父的长者地位,答应减低捐税——减低多少,已经记不清。但是父亲回家告诉我们这件事时,税吏的邪恶不义,还让父亲怒火中烧。
家母出嫁得晚。她为人老实直率。她能看闽南语拼音的《圣经》。不管什么农夫,她都会请到家喝杯茶,在热天请人到家乘乘凉。她虽然是牧师的太太,但从不端架子。我记得母亲是有八个孩子的儿媳妇,到晚上总是累得精疲力尽,两只脚迈门坎都觉得费劲。但是她给我们慈爱,天高地厚般的慈爱,可是子女对她也是同样感德报恩。我十岁,也许是十二岁时,我的几个姐姐就能够做家中沉重的事情,母亲才得安闲度日。二姐和我总是向妈妈说些荒唐故事,以逗妈妈为乐。等妈妈发觉我们逗弄她,好像如梦初醒,恍然大悟,就喊道:“根本没有这种事。你们说来逗我乐的。“母亲一向牙齿不好,每逢在大家面前笑时,总是习惯用手捂着嘴。
我们兄弟六人,姐妹二人,我是倒数第二。在家,男孩子规定是应当扫地,由井上往缸里挑水,还要浇菜园子。把水桶系下井去,到了底下时,让桶慢慢倾斜,这种技巧我们很快就学会了。水井口上有边缘,虽然一整桶水够沉的,但是我很快就发觉打水满有趣,只是厨房里用的那个水缸,能装十二桶水,我不久就把倒水推给二姐做。那时我们还不知道肥皂是什么东西。等我十岁左右,母亲用一种豆饼洗手时,有一种粘液。后来,我们用肥皂,是由商务印书馆买来的。母亲总是在太阳里把肥皂晒硬,好能用得久些。
在夏天,哥哥们回家来了,我们每逢上课前先打铃。父亲就是老师。他教我们念诗,念经书,古文,还有普通的对对子。父亲轻松容易的把经典的意思讲解出来,我们大家都很佩服他。快到十一岁时,我记得二姐常凝视着墙上的影子,用很惋惜,很不愿意的语气说:“现在我得去洗衣裳了。“在下午,天晚一点的时候,她又看一看墙上的影子,几乎是自言自语的说:“我该把晒的衣裳收回来了。“
在晚上,我们大家轮流读《圣经》,转过身去,跪在凳子上,各自祷告。有时候,我弟弟会睡着,大姐就会骂他“魔鬼撒旦“,或“魔鬼撒旦的儿子“。我们兄弟姐妹是不许吵架的,实际上我们也没吵过架。理由是:每个人都要“友好和善“。后来,在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时,我不得不劝我弟弟不要对每个人都那样微笑表示友好。这个理想主义者的色彩现在还依然植在他心里,由他的来信,就显然可见。他还是相信人人若不遵照耶稣指出的道路走,世界和平便不可获致。也许他对。他是教友会和平主义论者。
我最早就有想当作家的愿望,八岁时我写了一本教课书。一页是课文,接着一页是插图。是我秘密中作的,很细心不使别人看到。等大姐发现时,我好难为情,不久之后,所有兄弟姐妹都能背了。文句是:
人自高终必败
持战甲靠弓矢
而不知他人强
他人力千百倍
以所用的字汇论,写的算不坏。写这篇文字时,是与新教堂正在建筑中的那些日子的情形,联想在一起的。
另一页是写一个蜜蜂采蜜而招到焚身之祸。有一张画儿,上面画着一个可以携带的小泥火炉。课文今已忘记。也是同样道德教训的意味。
我也以发明中国药粉治疗外伤为戏,名之为“好四散“。当时童年的幻想使我对这种药粉的功效真是信而不疑。几位姐姐因此常跟我开玩笑。
我曾写过一副对子,讽刺老师给我作文的评语。老师给我的评语是“如巨蟒行小径“,此所以言我行文之拙笨。我回敬的是“似小蚓过荒原“。现在我想到这副对联,还颇得意。
我还想起来,我十几岁时的头脑,常常想到别人想不到的事。在很早的时候,我就问上帝是否是无所不在,若是的话,那一定是“头上三尺有神明“。还有,为什么我们每逢吃饭前先要感谢上帝。我很早就推出了结论,那就是,虽然我们吃的米不见得是上帝赐与的,我们总是要谢谢那位原始的赐与者,就犹如在历史有一段太平的岁月时,老百姓要感谢皇帝一样。
二姐比我大四岁,是我的顾问,也是我的伴侣。但是我们一块儿玩儿起来,还是和她玩得很快乐,并不觉得她比我大。
我们俩的确是一块儿长大,她教我,劝我,因为我是个可爱的孩子,又爱淘气。后来她告诉我,我既顽皮,又爱发脾气。我一听见要挨一顿棍子时,脸就变得惨白,父亲一见,手一松,棍子就掉在地上了。他的确是很爱我。他在十点左右吃点心时,往往是猪肝细面,他常留下半碗,把我叫进去吃。我从来没吃过味道那么美的猪肝面。
有一次,家里关上门,不许我回家,我往家里扔石头。母亲不知道把我怎么办。我再三纠缠母亲。我忽然想出一个妙计。我知道二姐必须洗衣裳,我就躺在泥里说:“现在你得给我洗衣裳了吧。“
二姐的眼睛特别有神,牙又整齐又洁白。她的同学都把她看做学校中的美女,不过这个我不想说什么。她的功课很好,应当上大学。但是我父亲要供给几个儿子。供给儿子上大学,可以;供给女儿,不行。福州的女子大学一学期学费要七、八十块钱。我父亲实在办不到。我深知二姐很想受高等教育。她已经在鼓浪屿上完了中学;那时是二十二岁,正是女孩子有人提亲的时候。但是她不管。在夜静更深时,我母亲就找个机会和她说亲事。她总是把灯吹灭,拒绝谈论此事。
最后,她看到别无良策,只好应允婚事。那年,我就要到上海去读圣约翰大学。她也要嫁到西溪去,也是往漳州去的方向。所以我们路上停下去参加她的婚礼。在婚礼前一天的早晨,她从身上掏出四毛钱对我说:“和乐,你要去上大学了。不要糟塌了这个好机会。要做个好人,做个有用的人,做个有名气的人。这是姐姐对你的愿望。“我上大学,一部分是我父亲的热望。我又因深知二姐的愿望,我深深感到她那几句话简单而充满了力量。整个这件事使我心神不安,觉得我好像犯了罪。她那几句话在我心里有极重的压力,好像重重的烙在我的心上,所以我有一种感觉,仿佛我是在替她上大学。第二年我回到故乡时,二姐却因横痃性瘟疫亡故,已经有八个月的身孕。这件事给我的印象太深,永远不能忘记。
[book_title]第三章 与西洋的早期接触
我母亲有两张墙上挂的画,挂在一个大客厅里。那个客厅是由一个旧教堂的房子改为牧师住宅的。一张画上画的是一个西洋少女,很俊很甜的脸,手里拿着一个无边的女人帽子,里面装着几个鸡蛋。母亲一定是从很好的西洋杂志上剪下来的,大概是《星期六晚报》(TheSaturdayEveningPost),她常用这本杂志夹针线和小的针线活计。另一张画上画的是清朝的光绪皇帝,他在光绪二十四年发动了维新运动,“百日维新“是人人知道的,圣旨一道一道的颁布,废科举,建铁路,开矿产,后来忽然被他的伯母西太后监禁于中南海瀛台,直到十年后不明不白的死去。他和西太后死在同一天,因为西太后知道自己死期已至,使人把光绪皇帝毒死,原因是她怕她死后光绪皇帝要在她的名声和政策上报仇,她认为那是不能容忍的。
家父,没有什么政治关系,但是一心赞成主张维新的光绪皇帝和他的新政,这和当时在日本的中国那些领导人物如孙中山先生他们一样。虽然慈禧太后在八国联军击败拳匪进入北京之时,已经仓皇狼狈的逃到西安,这时仍然算是在位当权。由于与列强议和,她才得以重握政权,但直到一九一一年(即宣统三年)清室被推翻,中华民国建立之前,她依然是顽固不改,作威作福。
本章的主题为西洋文明对中国的冲击,从思想方面到工业技术方面。牵扯到一连串的适应与整个问题的检讨。但是检讨这项繁难的重任是在中国方面,以后事实可以证明,在文化交流上,中国是负债方面。那种交流的进行至今尚未停止。
范礼文博士(Warnshius),后为伦敦纽约国际协会秘书。他为人胸襟开阔,眼光远大,通情达理,又多才多艺,实远超过当时一般的传教士。不知道由于什么好运气,西溪得以有这么个好牧师派来此地,这里离坂仔很近。范礼文博士大约六英尺高。使我们接受到西洋学问的,就是这位牧师。在“上海基督教文学会“,在由林乐知(YoungJ.Allen)主持之下,当时发行一份一张纸的周报,叫《通问报》(ChristianIntelligence),油墨纸张甚劣。今日手下若还保存一份就太好了。范礼文博士不但把这份周报寄给我们,另外还寄上海基督教文学会出版的很多书和小册子。家父遇到了他,算是找到了知音,不久与他成了莫逆之交。
我们对西方最早的接触,是范礼文博士留下的一个领扣儿,因为他夫妇住在我家最上的一层楼,我们家也就是那个老教堂。孩子们对于那个光亮的领扣儿到底是什么东西,大家猜测了半天。他夫妇又留下了几个罐头筒儿,那一定是盛牛油的。我们中国人闻起来,简直全家里都是牛油味道。我记得他们走后,姐姐曾把所有的窗子敞开,好让屋里散掉那种气味。我相信家母用来夹针线的那本《星期六晚报》刊物,一定是来自范礼文太太之手的。
这些虽然是我对西方接触的一些不相干的事情,但是我认为对我很重要。家父知道圣约翰大学,就是在《通问报》上看到的,因此又梦想到牛津大学,柏林大学。家父的月薪是二十块,后来增为二十四块,收入虽极微薄,仍然不能打消他把自己的儿子送到上海基督教的高级学府去求学的愿望。
在坂仔建筑一个新教堂时,我大概是十二岁。那时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发生了。在三十或四十英尺宽的房顶的重压之下,教堂的墙壁,可以看得见被压得越来越歪。范礼文博士向美国购买钢筋。在钢筋渐渐束紧之下,把墙又拉正,大家可以看得见房顶的鹰架立起来。范礼文又在教堂进口处的钟楼上增加了一个钟。与基督教相竞争的佛教寺院里,也安装上一个大鼓。那个寺院也在那条街上,相距约六十英尺远近。
在礼拜天,教堂的钟鸣,寺院的鼓也响。
对于教会,有两个敌对者。一个是教徒的儿子,已然过了中年,大家叫他金老伯。他的房子坐落在河对面的木桥下面,那个桥通到当地唯一的一条有商店的街市。每数年之内,那座桥必然为洪水所毁,每毁一次,金老伯就发一次财。因为他又要募捐,再修造一座木桥。木板不平不直,过桥人可以看见脚下的流水。我们都知道,修桥就是他维生之计。那条有小商店的街道不断被洪水侵蚀,等我长大时,那些小商店只剩下一半了。
有一天,在清凉的月夜,家父一时兴起,从这座木板桥经过去布道。别人告诉我,我降生那一年,父亲是四十岁。有一次,外出之时,他染患了感冒,几乎丧命。讲道之时,他曾出大汗,回家之后又没换衣裳,得了很严重的肺炎。母亲非常焦虑。母亲那时正要生第五个儿子,她只好想办法自己接生。至于她怎么忍痛生产,就不得而知了。父亲则把他怎么样出去在房子后面那条小溪中去洗产后那些脏东西,对我不知说了多少次。
我第二次接触西方文明,是我第一次看见从Chioh-be和厦门之间汽船上蒸汽机的动作。我当时看得着了迷,呆呆的默然不语。后来在学校,看见一个活塞引擎图,自然充分了解。从那时起,兴趣始终是在科学上,很想以后做个物理教员。有人问我长大之后要入哪一种行业,我的回答是(1)做一个英文教员,(2)做一个物理教员,(3)开一个“辩论“商店。最后这一条是当地的一种说法,而不是指一个真正的行业。普通说你开一个商店,参加论战的一边,向对方挑战,你称一件白东西为黑,或称一件黑东西为白,这样向人挑战。我当时显然是以有此辩才而为人所知,因而兄弟姐妹们都叫我“论争顾客“。
我的中等教育是完全浪费时间。学校连个图书馆也没有。在厦门的寻源书院和非基督教学校之间的差别,就是非基督教学校看日报,而我们学校不看。我们有地理,算术,经典,一薄本的地质学。课后,我们只是玩耍游戏。踢毯子,玩由一个哑铃斫下来的两个木球,这就是我们最得意的游戏。我们都穿木屐,所以每逢踝子骨被一个木球打着,实在疼得很。
我们捉弄老师的鬼办法之中,有一件是背书的事,很好玩儿,每个学生都很得意。我们当年都站在走廊下等候,有的人被叫进屋去背书,通常是在两页到三页之内。他背完之后,就以开门为信号儿叫另一个人进去背,他做个信号儿,表明要背的那段文字是在前一半儿或后一半儿,由于把门开了三到四次,别人就知道要背的是哪一部分了。
我记得清楚的,只有校长的珠算盘。校长是一个贪婪无厌的人。当时鼓浪屿很繁荣,做房地产是好生意。我听见他那不停的打算盘声。他的办公室在第一层楼,正面对着楼梯口,因此他可以管理学生的出入。但是这并不能阻止我们出去买消夜食物,我们会用竹篮子把东西吊上楼去。
至于学校用的书,我既不喜爱,也不厌恶。太容易,太简单了。
我对西洋音乐着实着了迷。我是受了美国校长毕牧师夫人(Mrs.Pitcher)的影响。她是一位端庄淑雅的英国女士,她说话的温柔悦耳抑扬顿错,我两耳听来,不啻音乐之美。传教士女士们的女高音合唱,在我这个中国人的耳朵听来,真是印象深刻,毕生难忘。
我们也看见过法国美国的水手,普通大都是在鼓浪屿街上喝得醉醺醺,东倒西歪的。偶尔也有一个英国足球队在一个有围墙的球场赛足球,他们不喝茶,喝别的饮料,有时有军乐队演奏,由中国的仆役端送饮料。我夹杂在别的儿童之中,由围墙的缝隙中往里窥探,对他们洋人好不羡慕。
俱乐部若有舞会,我们寻源书院的学生常常立在窗外,看里面男男女女穿着晚礼服,在大庭广众之中互相拥抱,那种令人难以相信的人间奇观,真是使人瞠目吃惊。
在光绪三十三年,美国老罗斯福总统派美国舰队来到澳门,那时日俄战事刚刚结束不久。我们因为是教会学校的学生,应邀前往参观。那是伟大武力的最好的展览。这些都刺激我向西方学习的愿望。
[book_title]第四章 圣约翰大学
我很幸运能进圣约翰大学,那时圣约翰大学是公认学英文最好的地方。由于我刻苦用功,在圣大一年半的预备学校,我总算差不多把英文学通了,所以在大学一年级时,我被选为ECHO的编辑人而进入了这个刊物的编辑部。我学英文的秘诀就在钻研一本袖珍牛津英文字典上。这本英文字典,并不是把一个英文字的定义一连串排列出来,而是把一个字在一个句子里的各种用法举出来,所以表示意思的并不是那定义,而是那片语,而且与此字的同义字比较起来,表现得生动而精确;不但此也,而且把一个字独特的味道和本质也显示无遗了。一个英文字,或是一个英文片语的用法,我不弄清楚,决不放过去。这样precarious永远不会和dangerous相混乱。我对这个字心中就形成一个把握不牢可能失手滑掉的感觉,而且永不易忘记。这本字典最大的好处,是里面含有英国语文的精髓。我就从这本字典里学到了英文中精妙的片语。而且这本字典也不过占两双袜子的地方,不论我到何处去旅行,都随身携带。
当时学习英文的热情,持久不衰,对英文之热衷,如鹅鸭之趋水,对中文之研读,竟全部停止,中国之毛笔亦竟弃而不用了,而代之以自来水笔。此时以前,我已开始读袁了凡之《纲鉴易知录》。此时对中文之荒废,在我以后对中国风俗,神话,宗教做进一步之钻研时,却有一意外之影响,详情当于次章论及。在圣约翰大学,学生之中文可以累年不及格而无妨害,可照常毕业。
当时有一位中国教师,是老派的秀才,不知道如何上课。将近一百页的民法,他继续不断的读,然后解释,这样一点钟上大约十行,这样一本如此薄薄的书,就可以拖长讲上一学期,每点钟讲完那十行,便如坐禅沉思,向我们学生凝神注视,我们也同样向那位老先生望着。因为学生不能在完全真空中将头脑镇定静止,我们大都乘机带进别的书去偷看,藉以消磨时间。我分明记得当时暗中看达尔文,赫克尔(Haeckel)的著作,还有张伯伦(WilliamHowardChamberlain)的《十九世纪之基础》(FoundationsofNineteenthCentury),这本历史对教历史的教授的影响是很大的。那位老秀才有一次告诉我们可以坐汽车到美国,他于是成了学生们的笑柄。在民国十九年之后,圣约翰改成中国式的大学,里面的情形也就与前大不相同了。
诚然,圣约翰大学能举出优秀的毕业生如顾维钧,施肇基,颜惠庆等,他们都曾任驻美大使,但是就英文而论,圣约翰这个大学似乎是为上海培养造就洋行买办的。
一直等我进了哈佛大学,我才体会到在大学时代我所损失的是什么。圣约翰大学的图书馆有五千本书,其中三分之一是神学。我对这整个的图书馆,态度很认真,很细心,其中藏书的性质,我也知道,我在这方面是颇为人所称誉的。来到中国做传教士的洋人之中,有些好教授,如巴顿·麦克奈(BartonMcNair)教授,还有一位瑞迈尔(Remer),学识都很好;还有一位美国布鲁克林口音很重的教授,因为对圣约翰大学极具热心,自动义务来教书。
校长卜舫济博士(F.L.HawksPott),娶了一位中国的淑女为妻。他治事极具条理,据说他固定将一本长篇小说每周读一章,一年读毕。在他的图书室里,我看见一卷Bradley的著作。他有子三人。幼子后来为Elmira学院的院长。我永远不能忘记他在大会后每日早晨在校园的步行一周。在大会与全体祷告之后,带着他的黑口袋,由宿舍的舍监陪同,他各处去察看,要在回到办公室之前,注意一下儿哪些事要做。我相信,伦敦伊通学校校长安诺德博士对学校的理想,是认为学校是训练品格的地方,就好像天津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对学校的理想一样,安诺德博士他自己总是和学生一同做早晨的斋戒。现在中国好多有地位的领导人物是天津南开大学的毕业生。
我在圣约翰大学将近二年级时,学校又增加了一块私产,与原校产相接,有乔木,有草坪,极为美丽。我就在此美丽的环境中度过愉快的时光。倘若说圣约翰大学给我什么好处,那就是给了我健康的肺,我若上公立大学,是不会得到的。我学打网球,参加足球校队,是学校划船队的队长。我从夏威夷的男生根耐斯学打棒球,他教我投上弯球和下坠球。最出色的是,我创造了学校一英里赛跑的纪录,参加了远东运动会,只是离获胜还远得很。学校当局认为这种经验对我很有益处。我记得家父当时在上海,到运动场去看我,很不赞成我参加比赛,认为这与智能的比赛毫不相干。
我从来没有为考试而填鸭死记。在中学和大学我都是毕业时考第二,因为当时同班有个笨蛋,他对教授所教的各种学科都看得十分正经。在大家拼命死记准备考试得高分时,我则去钓鱼消遣。因为圣约翰大学濒苏州河湾,所以可以去捉死鳗鱼,鲦鱼,和其他小鱼,以此为乐而已。在二年级时,休业典礼上,我接连四次到讲台上去接受三种奖章,并因领导讲演队参加比赛获胜而接受银杯,当时全校轰动。邻近的女子大学圣玛丽大学的女生,一定相当震动。这与我的结婚是有关系的。
我曾经说过,因为我上教会学校,把国文忽略了。结果是中文弄得仅仅半通。圣约翰大学的毕业生大都如此。我一毕业,就到北京清华大学去。我当时就那样投身到中国的文化中心北京,您想象我的窘态吧。不仅是我的学问差,还有我的基督教教育性质的影响呢。我过去受限制不得看中国戏,其实大部分中国人都是从中国戏里得以知道中国历史上那些名人的。使巴勒斯坦的古都耶利哥城陷落的约书亚将军的号角,我都知道,我却不知道孟姜女的眼泪冲倒了一段万里长城。而我身为大学毕业生,还算是中国的知识分子,实在惭愧。
为了洗雪耻辱,我开始认真在中文上下功夫。首先,我看《红楼梦》,藉此学北京话,因为《红楼梦》上的北京话还是无可比拟的杰作。袭人和晴雯说的语言之美,使多少想写白话的中国人感到脸上无光。
我该怎么办呢?我无法问别人杜诗评注的问题,因为好多拥有哲学博士的教授,或是电机系的教授,他们中国文学的知识之贫乏,和我是伯仲之间。我找到了卖旧书出名的琉璃厂,那条街上,一排一排的都是旧书铺。由于和书商闲谈,我发现了我在国学知识上的漏洞,中国学者所熟知的,我都不知道。与书商的随便攀谈,我觉得非常有趣,甚至惊异可喜。我们的对话比如:“这儿又有一本王国维的著作《人间词话》。“其实我是生平头一次发现他的此一著作。又如:“这儿又有一套《四库集录》。“后来,我也学会谈论书籍,甚至谈论古本了。
民国六年到民国七年,是中国的新文化运动期间,文学革命的风暴冲击到全中国,我是民国五年在圣大毕业的。中国那时思想上正在狂风急浪之中。胡适之博士在纽约已经开始提倡“文学革命“,陈独秀则领导对“孔家店“的毫不妥协的激烈攻击,攻击儒家思想如“寡妇守节不嫁“,“贞节“,两性标准,缠足,扶乩等等。胡适向中国介绍自由诗,提倡用白话写新诗,易卜生剧本《傀儡家庭》,以及王尔德的唯美主义,萧伯纳的戏剧。他更进一步指出中国的落后,不仅在科学,工艺,而且在现代政治组织,甚至文学,戏剧,哲学。所有的青年学生都受到鼓舞。好像是吹来一阵清风。其实吴稚晖早已提出了警告,他说“把线装书扔入厕所里去“。周树人后来也随着说“所有中国的古书都有毒“。
胡适在民国七年回到北京时,我以清华大学教员的身份也在场欢迎他。他由意大利返国,当时引用荷兰神学家ErasBmus的话说:“现在我们已然回来。一切要大有不同了。“我在北京的报上写文章,支持用白话写作,理由是欧洲各国文学在十五与十六世纪兴起时,都是用当时的白话,如意大利的但丁和包加邱都是。我的文章引起了胡适之注意,从那时起,我们一直是朋友。
[book_title]第五章 我的婚姻
我以前提过我爱我们坂仔村里的赖柏英。小时候儿,我们一齐捉鲦鱼,捉螯虾,我记得她蹲在小溪里等着蝴蝶落在她的头发上,然后轻轻的走开,居然不会把蝴蝶惊走。我们长大之后,她看见我从上海圣约翰大学返回故乡。我们俩都认为我俩相配非常理想。她的母亲是我母亲的教女。她已经成长,有点儿偏瘦,所以我们叫她“橄榄“。橄榄是一个遇事自作主张的女孩子,生的鹅蛋脸儿,目似沉思状。我是急切于追求新知识,而她则坚持要孝顺祖父,这位祖父双目失明,需要她伺候,片刻不能离。她知道在漳州我家什么都有,最好的水果、鱼、瓜,美丽迷人的山。后来,长衫儿流行了,我姐姐曾经看见她穿着时兴的衣裳,非常讨人喜欢。我记得她平常做事时总是穿黑色的衣裳,到了礼拜天,她穿浅蓝的,看来好迷人。她祖父眼睛没瞎时,她总是早晨出去,在一夜落雨之后去看看稻田里的水有多么深。我们俩彼此十分相爱。她对我的爱非常纯正,并不是贪图什么,但是我俩终因情况所迫,不得已而分离。后来,我远到北京,她嫁了坂仔本地的一个商人。
我这个青年,家虽贫,而我自己则大有前途,我妻子则是个富有银行家之女。她比起我来,是高高在上的。幸而她不是在富有之家娇纵扶养之下长大的。依照旧传统,女孩子是为男子的需要而教养的;女孩子要学会烹饪,洗衣裳,缝纫,事实上,要教养她能做普通的家事,以便长大后嫁到丈夫家有过日子的本领。除去偶尔的拜神祭祀到坟茔寺庙之外,她们是不到前院,不在大庭广众之间出现的。对女孩子的这种歧视,因而造成一个显著的结果,就是使她们成了贤妻良母,而男孩子则娇生惯养,纵容坏了,结果,缺乏进取奋斗的意志,很少有什么成就。
我从上海圣约翰大学回家之后,我常到一个至交的家里,因为我非常爱这个朋友的妹妹C。他们家与后来我的妻子家是邻居。我也与后来成为我妻子的那位小姐的哥哥相交甚善。我应邀到他们家去吃饭。在吃饭之时,我知道有一双眼睛在某处向我张望。后来我妻子告诉我,当时她是在数我吃几碗饭。另外我知道的,我路途中穿的那脏衬衣是拿到她家去洗的。却从来没人把我向她介绍过。
在大学二年级时,我曾接着三次走上礼堂的讲台去领三种奖章,这件事曾在圣约翰大学和圣玛丽女校传为美谈。那时我这位将来的妻子还没进圣玛丽,但是一定听见人说这件事。我由上海回家后,正和那同学的妹妹C相恋,她生得确是其美无比,但是我俩的相爱终归无用,因为我这位女友的父亲正打算从一个有名望之家为他女儿物色一个金龟婿,而且当时即将成功了。在那种时代,男女的婚姻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的。我们结婚之后,我一直记得,每逢我们提到当年婚事的经过,我的妻子就那样得意地吃吃而笑。我们的孩子们都知道。我妻子当年没有身在上海,但是同意嫁给我,这件事一直使她少女的芳心觉得安慰高兴。她母亲向她说:“语堂是个牧师的儿子,但是家里没有钱。“她坚定而得意的回答说:“穷有什么关系?“
我姐姐在学校认得她,曾经告诉我她将来必然是个极贤德的妻子,我深表同意。
我知道不能娶C小姐时,真是痛苦万分。我回家时,面带凄苦状,姐姐们都明白。夜静更深,母亲手提灯笼到我屋里,问我心里有什么事如此难过。我立刻哭得瘫软下来。哭得好可怜。因为C小姐的父亲为她进行嫁与别人,我知道事情已经无望,我母亲也知道。
我的婚礼是在民国八年,蜜月是到哈佛去旅行。婚礼是在一个英国的圣公会举行的。
我要到新娘家去“迎亲“,依照风俗应当如此。新娘家端上龙眼茶来,原是做为象征之用,但是我全都吃了下去。举行婚礼时,我和伴郎谈笑甚欢,因为婚礼也不过是个形式而已。为了表示我对婚礼的轻视,后来在上海时,我取得妻子的同意,把婚书付之一炬。我说:“把婚书烧了吧,因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诚然!诚然!
我必须把新婚前夜的情形说出来。新婚的前夜,我要我母亲和我同睡。我和母亲极为亲密。那是我能与母亲同睡的最后一夜。我有一个习惯玩母亲的奶,一直玩到十岁。就因为有那种无法言明的愿望,我才愿睡在她身边。那时我还是个处男。
我们的孩子们说过好多次:“天下再没有像爸爸妈妈那么不相同的。“妻是外向的,我却是内向的,我好比一个气球,她就是沉重的坠头儿,我们就这么互相恭维。气球无坠头儿而乱飘,会招致灾祸。她做事井井有条,郑重其事,衣裳穿着整齐,一切规规矩矩。吃饭时,她总拣切得周正的肉块吃,如鸡胸或鸡腿,她避免吃鸡肫鸡肝儿。我总是爱吃翅膀儿,鸡肫,鸡脖子,凡是讲究吃的人爱吃的东西,我都喜欢吃。我是没有一刻安静,遇事乐观,对人生是采取游戏人间的态度。一切约束限制的东西我都恨,诸如领带,裤腰带,鞋带儿。
妻是水命,水是包容万有,惠及人群的;我是金命,对什么事都伤害克损。
换句话说,我和我太太的婚姻是旧式的,是由父母认真挑选的。这种婚姻的特点,是爱情由结婚才开始,是以婚姻为基础而发展的。我们年龄越大,越知道珍惜值得珍惜的东西。由男女之差异而互相补足,所生的快乐幸福,只有任凭自然了。在年轻时同共艰苦患难,会一直留在心中,一生不忘。她多次牺牲自己,做断然之决定,都是为了我们那个家的利益。
在结婚五十周年纪念时,我送给她一个勋章,上面刻了JamesWhitcombRiley的那首《老情人》(AnOldSweetheart)
WhenIshouldbeherloverforeverandaday,
Andshemyfaithfulsweethearttillhergoldenhairwasgray,
Andweshouldbesohappywheneitherslipsweredumb,
Theywouldnotsmileinheaventillotherskisshadcome。
同心相牵挂一缕情依依
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
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
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我出国时,我们已经走上轮船的跳板,这时父亲送我们的那种景象,我始终不能忘记。父亲对我们双目凝视,面带悲伤。他的心思似乎是:“现在我送你们俩到美国去,也许此生难以再见。我把儿子交托这个做媳妇的。她会细心照顾你。“
我后来在德国莱比锡城听到父亲去世的消息。
[book_title]第六章 哈佛大学
我一向认为大学应当像一个丛林,猴子应当在里头自由活动,在各种树上随便找各种坚果,由枝干间自由摆动跳跃。凭他的本性,他就知道哪种坚果好吃,哪些坚果能够吃。我当时就是在享受各式各样的果子的盛宴。对我而言,卫德诺图书馆就是哈佛,而哈佛也就是卫德诺图书馆。
我的房东太太告诉我卫德诺图书馆的书,若是一本书顶一本书那么排起来,可以排好多英里长。我住在赭山街五十一号,正在卫德诺图书馆后面。只要不上课,我就到图书馆去。当时我很穷,竟没钱买票去看哈佛对耶鲁的足球赛,两校谁胜谁败,自然不得而知。
由于在北京清华学校教书,我获得了一个“半额奖学金“,每月美金四十元。清华是中美庚款办的学校,把毕业生都送往美国留学。那些留学生除去由清华供给学费外,每月另有八十美元津贴。但是,不管怎么样计算,我也不应当到美国留学。可是当时我年轻,年轻就是勇气。那时战后一块中国墨西哥银洋比美元略高一些。我太太出嫁时,家里给了她一千银元做嫁妆。因为有这笔存款,我们才踏上出洋的旅途。总之,我们总算维持了四年,其间包括法国和德国那两段日子。当然,由于北京大学胡适之先生和我有个约定,我一直和他保持联系。我对新文化运动是坚定支持的。我利用和胡先生的约定,我曾两次打电报给胡先生,每次请寄给我一千元。其实胡先生寄给我的是他自己的钱,不是北京大学的公款。等我回国之后,这个秘密才发现。因为我去见校长蒋梦麟,为两千元的事向他道谢。蒋校长感到意外,问我:“哪两千块钱?“后来他说:“那是胡适之私人的钱。“于是我才明白胡适之先生对我的友情,在年底之前,我就把钱还给了胡先生。我现在正式记下这件事,用以显示胡先生这个人的慷慨和气度。这件事从没有公开向外人说过。
和上面可做显明的对比是,我必须要提一下儿留美学生监督施秉元。我在哈佛读完了一年,各科成绩都是A。这时使我感到诧异的一件事是,我的半额奖学金忽然被取消了,在关方面也并没提出理由。这位施秉元等于砍了我的头。等后来我听见他死亡的消息之时,我闻人死而感到欢喜雀跃,未有如此次之甚者,后来才知道他是自杀身死的。他原是清华学校的校医,由于他叔父是驻美大使施肇基这项人事关系,他才弄到这个多人觊觎的差事。他大概是做股票投机生意失败而自己上吊吊死的。他若不把我的奖学金取消,我就不致因为一般的货币贬值被迫到法国去半工半读,后来又到德国去。我有三次连续获得《中国学生月刊》的第一奖;后来,我是自动退出,把二十五美元的奖金让给别人,我就这样儿成了一个穷学生。
在哈佛,我进的是比较文学研究所。当时我的教授是BlissPerry,IrvingBabbitt(白璧德),VonJagermaan(他教我“歌德研究“),Kittredge(教莎士比亚),还有另外一位教授意大利文。BlissPerry教授最孚众望,学生人人喜欢他。他有几个漂亮女儿。我写了一篇文字,题目是《批评论文中语汇的改变》。他给这篇文章的评语很好,说这篇可写成硕士论文,因为我不久被迫离开哈佛,终于没写那篇论文。
白璧德教授在文学批评方面引起了轩然大波。他主张保持一个文学批评的水准,和J.E.Springarn派的主张正好相反。白璧德是哈佛大学里唯一持有硕士学位的教授。因为他学识渊博,他常从法国的文学批评家圣柏孚的Portroyal和十八世纪法国作家著作中读给学生,还从现代法国批评家的Brunetière著作中引证文句。他用“卢梭与浪漫主义“这一门课,探讨一切标准之消失,把这种消失归诸于卢梭的影响。这门课论到德·斯达勒夫人(MadamdeStael)以及其他早期的浪漫主义作家,如Tieck,Novalis等人。
白璧德对中国现代文学批评的影响,是够深的。娄光来和吴宓把他的学说传到中国。吴宓,看来像个和尚,但其风流韵事则可以写成一部传奇。吴娄二人的中文都很好,对文学的观点都是正统的,因此与当时正风行的白话多少有点儿格格不入。他二人和我在班上坐一条长凳子。我被迫去借PortRoyal浏览一下儿。我不肯接受白璧德教授的标准说,有一次,我毅然决然为Spingarn辩护,最后,对于一切批评都是“表现“的原由方面,我完全与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的看法相吻合。所有别的解释都太浅薄。我也反对中国的文体观念。因为这会把好作品都打落在一连串文章句法严格的“法规“之中,不论是“传“,是“颂“,或是“记“,或者甚至于一个长篇小说。殊不知苏东坡写作时,他别无想法,只是随意写来,如行云流水,“行于不得不行,止于不得不止。“
他心里并没有什么固定的文体义法。
我无耐性读Kittredge教授开的莎士比亚的伊利沙白时代的英文,他的课我只听了一两次。他穿着灯笼裤,身子笔直,看他这位活百科全书在哈佛校园里漫步,倒还不错。
一场灾难来了。我太太得了急性盲肠炎,我把她送交一位天主教的医生。他一定是把我太太的内脏仔细搜索了三个钟头,一定以为这是观察中国妇女脏器的好机会。我认为割盲肠原算不了什么,所以当时我仍在看安格卢撒克逊文字的文法,后来才觉得手术的时间未免太长了。此后不久,我太太显示受了感染,要第二次开刀。我钱都已经花光,只落得用一罐老人牌麦片做一周食粮之用,又急着给她哥哥打电报,请惠借美金一千元。我太太以为我以坚苦卓绝的精神度此难关,颇有英雄气,后来常喜谈论此事。钱寄到了,我算得了救。第二次手术后,在医院住了很久。我记得那年的二月满街是雪,我是设法弄了一辆雪橇把妻接回家的。她康复还家,家人又行团聚,我们庆祝了一番。
在前面我应当已经提到在我们横渡太平洋时,妻曾经发作过盲肠炎。因为我们正在蜜月之中,清华同学发现我们老是在船舱里不出来,就向我们开玩笑。殊不知我们的痛苦之甚。我们须做个决定。是不是要在夏威夷上岸去把盲肠割除呢?这么一来,妻的嫁妆那笔钱我就要用个罄尽了。但是,痛苦终于慢慢减轻了。我们决定冒险继续前进,没料到大约六个月之后,这个病又犯了。
妻和我单独两个人在一起,时光好甜蜜。这一段时期,我正是理性高度发展,但是感情尚未成熟。直到如今,吃西餐时,我还不知道用哪个杓儿喝汤,用哪个叉子吃鱼。横渡太平洋时,妻对西餐桌上的礼貌规矩已经完全精通,我弄错时,她常常纠正我,这真出乎我的意外。
吃西餐时,我常把我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弄乱,不知哪个是我的,因而常喝错了酒。因为犯错出于无心,我还是一样心安理得。
大学里教授夫妇惯于照顾外国学生。绥尔太太是被指定照顾我们的社交生活的。她自己的名字是翟茜·威尔逊,是威尔逊总统的女儿,她丈夫是哈佛的教授。一个礼拜天,十二点钟,有人告诉我们,说绥尔夫妇要来看我们。那时,前面说过,我们正住在赫石街。那时我太太已经从医院回到家里。我们和房东太太共用一个厨房,我们住两间房。另外还有一个拳击教师,一个未嫁的小姐,他二人都在和大学有关的一家饭馆里做事。有一次,我负责清理厨房,从厨房门后的一个口袋里倒出一个死老鼠,慌忙之下,我把那个死老鼠扫到地板的一角儿,而没有藏在垃圾桶里。这件事,我觉得很丢脸。
我们已经到绥尔夫妇家去过。他一定是个北极探险家,因为他家客厅里摆着巨大北极熊的牙。还有威尔逊总统很宝贵的画像,像上有他三个女儿,围桌而坐。有一天傍晚,我们去吃饭,结果是弄错了日子。我们并没有急速返回,反倒硬赖着吃了一顿饭。绥尔教授出来欢迎我们。绥尔太太赶紧准备饭。那是我们社交上一次失礼。
在哈佛读书一年之后,系主任看了看我在圣约翰时的成绩单。因为我各科的成绩都是A,他要我到德国的殷内(Jena)去修一门莎士比亚戏剧。不必出席上课,即可获得硕士学位。这是我终于得到这个硕士学位的经过。
[book_title]第七章 法国乐魁索城
我一决定离开美国,立刻就向法国的乐魁索城(LeCreusot)美国主办的中国劳工青年会申请一个职业。那是一九一九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一年。那个青年会接受了我的申请,并且愿付我夫妇的旅费,我一时简直快乐的迷糊了,天下会有这样好事;在一九一七年,也许是一九一八年,中国参加了协约国,并且派了十万劳工到欧洲去,工作是运送并葬埋死尸。在凡尔赛和约上,日本攫夺了中国的山东省和若干租界,因此在学生参加爱国运动声中,引起中国全国的罢工罢市的抗议。不过在乐魁索城(LeCreusot)的青年会与这件事则毫无关系。
我为中国劳工编了一本千字课。我们有四五个人在一个饭桌子上吃饭,这几个人里有一个中国厨子,他的一只手老是打哆嗦,所以每一次他手里端着一碟子菜时,你不知道他是要送给你呢,还是要从你手边要回去。青年会里的中国男人可以和法国小姐缔结良缘,因为当时法国男人太缺少了。我和妻住在青年会外的一栋房子里。我们睡的床非常非常之高,而床垫子又非常之厚。这栋房子的缺点是厕所在后花园之外。
不过我们住得很舒服。
在那时,我既不会法文,也不会德文。自己下功夫自修德文,我居然能自己动笔写德文信去申请人殷内(Jena)大学,颇为自得。妻从一位法国太太学法文,她们二人成了很要好的朋友。妻在波士顿买的一件浅褐色的大衣,穿着看来满神气,我和妻在乐魁索城(LeCreusot)照的像片上,就是穿着那件大衣。
后来直到我们过了德国,才看见巴黎,所以我们对LouBvres,或是Champs-Elysées或是Concorde等地,都是一无所知,过了相当久之后,我们才从火车上向外望了望。我们倒是看见了凡尔登,那就是法德两国打沟壕战往复冲杀,一直打了三、四年的战场,结果双方都没得到那一片土地,那片土地打得不剩一棵树,没有一片荫。多少团的军队战死,他们的刺刀那时还依然乱抛在地面上。后来法国的马其诺防线就在那里兴建的,认为是百攻难破的坚强堡垒。我们经过时,谁都可以从地上拾取遗留下的刺刀。
在乐魁索城(LeCreusot)时,我很希望能找到我那失踪的祖父。我祖父在咸丰十年太平天国之乱时,漳州大屠杀中,被太平军夫拉走,去扛东西,后来始终音信杳然。我父亲当时藏身床下,仅以身免。祖母带着我父亲和另外一个婴儿,才一、两岁大,逃到鼓浪屿,后来把婴儿给了一个有钱的吕姓医生,我家和那位医生,一直相交甚好。他们的住宅很大。我们三兄弟在鼓浪屿读书时,都是他们吕家的女人的教子。我被给与曼娘,我在《京华烟云》里写的曼娘就是她的影子。她的未婚夫死了,她就成了未嫁的寡妇,她宁愿以处女之身守“望门寡“,而不愿嫁人。吕医师挑选了两个孩子,打算抚养长大。在我看来,这位处女寡妇不愧为中国旧式妇女中的理想人物。我到她屋里去时,她常为我梳头发。她的化妆品极为精美,香味高雅不俗。她就是我所知道的“曼娘“。“平亚“的死,在《京华烟云》里记载得很忠实。曼娘和木兰二人常常手拉着手。在《京华烟云》这本小说里,曼娘我最熟悉。
在两三岁时送给姓吕的那位叔叔,后来中了举人,我颇以有如此显贵的亲戚为荣耀,因为他是我们林家的血统。我姑母的儿子,在江苏也是满有名气的学者。我到鼓浪屿时,那位林叔叔死了。他死前曾把一个儿子送到英国去,后来做了工程师。我祖母再嫁给一个姓卢的,我们家还有他的一张照片。但是祖母仍然算我们林家人,我父亲也是一样。我在法国时,心里抱着一线希望,希望在那些华人劳工之中找到祖父。这种希望自然不大,我可是曾经仔细找,毫不放松,看看是否年龄上有相似的没有。这个想法我觉得也很有趣。
[book_title]第八章 殷内镇和莱比锡大学
在殷内镇,我们过的日子很快乐。殷内镇是歌德的故乡。是个小型的大学城,和海德堡一样,是个颇有古风遗俗的市镇。这个小镇的活动以在俱乐部里的学生为主,还有他们的女房东,学生的郊游,出去看决斗等事。他们的功课就是皮肤上的伤留下的瘢痕,似乎是瘢痕越多,学位越高。我和妻手拉着手去听课,一同去郊游,第一次尝到德国的大学生的生活滋味。我们都已成年,不再有点名和小考的麻烦。我们何时把功课准备好,就随时自动请求考试,三年、五年,甚至十年都可以。我们没有请假这件事。在春天我们可以到布拉格去,然后给教授寄一个明信片去问候即可。生活何等自由!虽然有此自由,上课的人数还是依然如常,每个人都照旧苦读,因为是出乎本心想求学。
我们住在公寓里,有沿着墙长的砖炉子。有人教我们调整火的大小,用灰埋火保持火种,使火整天保持温暖,并没有冷热水管子,我们要用壶和盆洗浴。我忽然想起来,歌德和席勒也是用同样的壶和盆洗浴,但是却写出那么好的诗。每天,我们享受愉快的散步;真是天上人间的生活。我由美国的哈佛大学而来,在此,我生活的观点也改变了,我爱上了这旧大陆的风光和声音,和新大陆是那么明显的不同。在美国,不管是在纽约,或是在旧金山,看见的是同样的冷饮柜台里同样的牙刷,同样的邮局,同样的水泥街道。欧洲则变化甚多,在法国罗亚尔河流域,有旧式古城堡,狭窄的街道;有布鲁塞尔的大教堂,比利时列日城繁华的市街,St.Moritz和Inetrlaken的灿烂风光。我对一切古老的东西,古老的风俗、衣着、语言,都是极其爱好,极其着迷。
我们看见歌德的房子,很受感动,尤其他收集的物种演化的资料,还有他自己零零星星的杂物。我很受他所著《少年维特的烦恼》的感动,也深爱读他的《诗与真理》。但是我读之入迷的是海涅的作品,诗之外,应以他的政论文字为最可喜。
不久之后,我就因为莱比锡大学是印欧文法的比较哲学的重镇,而被它吸引住了。Siebold的语音学是很杰出的。他曾发明了一套方法,用声调去分析一本古籍。我又读到Passy的语音学,是一部极具参考价值的书。这些都与分别中国古音的“等韵“研究有关。分别古韵对于决定古音是极有价值的。这要根据陈兰甫和黄季刚的根本研究入手。不过清儒王念孙,段玉裁,还有近来瑞典的学者高本汉(BernhardKarlBgren),都已经有很大的成就。
关于Durerbund文学书目顾问学会,我认为大有用处。这个学术机构向读者提供忠告,使他知道对某一个专题当读某些书籍。Jagermaan教授是教我后期德国浪漫主义的讲师。我不能去找他打听相关的参考书目,也不能去问别的学生。后来,在纽约我帮助编了一本供大学生阅读的书,一定销售了一百多万册。一本好的导读类的书,对自己研究的学生就如同锁的钥匙一样。有这样导读的书在手,让学生自己去研究,对这项专题方面,你等于已经提供他浩繁的材料。这是我对大学生研究一项专题的方法。关于这个,容后再予详论。妻与我一同去上MaxForester的英文课。我们俩就犹如兄妹一样。从那时起,妻就注意到我必须衣着整齐,这是她对丈夫的要求,至于我个人,我倒认为无所谓。在食物方面,她使我一定要营养适当;可她对自己,则自奉甚简,绝不讲究。后来,一个和很出名的音乐批评家离婚的美国女士,是我们的朋友,她对我说:“林博士,你们婚姻上没有什么问题吗?“我回答说:“没有。“她甚为诧异,她于是知道了中国婚姻是与美国婚姻不同的。
在德国莱比锡我们没有朋友。若是到附近的地方去郊游,我们就到莱比锡的Denlsmol。每周我们也到火车站的浴池去好好儿洗个澡,买些好点心回家。我们渐渐和Schindler博士夫妇成了好朋友,这位博士后来成了AsiaMajor杂志的出版人。另一位特别要好的朋友是FrauSchaedlich,她一度是我们的房东。妻和这位太太无事时一同嚼鰽鱼。她有一个好漂亮的儿子,希特勒兴起时被杀身死的,那时他才二十岁的光景。这位太太是犹太人,逃到了伦敦。后来我听说,她又回去取东西,正赶上她的房子坍塌,她就活生生埋在里面。那是一九四五年。
在莱比锡工业展览时,所有欧洲的出版商都去参加。那时,我们正住在郊外。我们的女房东是一个孤独寂寞的寡妇,同时又患有色情狂。她无时不在喝啤酒,吃咸肉、抽烟。她把自己作的诗给我看,存心引诱我。她有一个女儿,已到适婚年龄,很厌恶她这位母亲的行为。有一次我在她门口经过,她正在发作,一阵病来就昏倒,要我过去把她扶起来。我叫我太太过去,她假装做苏醒过来。在工业展览期间,她有一个经常的客人和她一起住。她告诉我们那位男子像歌德一样,还告诉我们他俩在一起相处的乐事。
我前面曾说过我在清华学校时决心读中文。可是后来却以学校的教授身份来到莱比锡大学。在莱比锡大学有一位中文教授(Conrady),他的文言文很可以,但是读现代中国的报章杂志却有困难。他开了一门泰国文法,班上有四、五个学生。我觉得德国人遇事讲求彻底认真,居然有学生精研泰文文法。Conrady博士认为他有一位从北京大学来的我这位同事,颇以此为荣,因此对我热诚欢迎。中国研究室的中文书真是汗牛充栋。我也能够从柏林借到中文书。那时我才开始认真研究中国的音韵学。不久,我就沉迷在《汉学师承记》,《皇清经解》,尤其是《皇清经解续编》,这都是满清末叶体仁阁大学士阮元刻的。我这才熟悉了诸名家的考证注释的著作,其中大家如高邮王氏父子,段玉裁、顾炎武。概括言之,整个清朝的学术趋势是一反明朝的哲理研究,而回到汉朝的说经考证,而且对经书是相信今文,反对古文,因此引起中国经典研究上一个轩然大波。也引起自唐代以来伪经的争论,如《诗经》是根据“毛诗“和《左传》。若是根据西方的语言学来说,认为只有一个版本才正确,是很武断的。在汉初,由秦禁经典之后,一定发掘出来好多版本。国学大师章太炎还是相信经典的古文本为真本。钱穆曾写了一长篇文章,证明喊叫“伪造“经典是不肯细心读汉书的文人的道听途说。这种邪说至今日而愈甚,甚至梁启超不相信有老子其人。胡适之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为伪造。康有为可算这种怀疑伪造之最大胆者,他竟说六经皆孔子所伪造,因而写出“新学伪经考“。我深幸还不为之动摇。认为《庄子》的前七篇真为庄子所作,其余各篇疑系伪作,而不说明若非庄子所作,《秋水》、《马蹄》、《肤箧》究系何人所作?证明古书之真正可靠与否,需要更审慎的研究,如此始能符合西方语言学的标准。高本汉(BernhardHarlgren)氏的《左传真伪考》是应用现代方法的一例。
[book_title]第九章 论幽默
西方人,对幽默这一词,当然是毫无疑问,是人人接受的。可是对中国读者而言,一个报章杂志的编者会留一页,用以登载生活的轻松方面的文字,是不可想象的。中国的高级官员在新闻记者招待会上说句幽默的话,也是一样不可想象的。美国前故总统甘乃迪,在记者问他何以选他弟弟充任首席检察官时,他运用他的急智回答说——做了首席检察官之后,他再做律师就更有经验了。RussellBaker主办的《纽约时报》是尽人皆知的,而包可华专栏更是获得万千读者的欢迎。他有见识,也有良知,也有机智,敢把普通社论所不敢说的话,以滑稽突梯嫡笑诙谐的态度说出来。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幽默完全不离常人的淳朴自然。一次,他到达伦敦,是参加一个重要的会议,因为迟到而正式道歉,说原因是他必须去租一件无尾的燕尾服,好符合那种文物衣冠上流社会的派头儿,但是此种礼服都已被参加此一宴会的文明绅士先生们全租去了。当时马克·吐温到宴会上,故意作违背礼俗之事,开了个玩笑说:“我已经吃过了。“而其他绅士先生则假装做他们还不曾吃过。
我们平常往往夸大其词,谈论断然行仁行义,做这做那,其实应当脚踏实地,归真返朴,切合实际才有实效。
“幽默“一词与中国的老词儿“滑稽“,两者颇多混乱之处。滑稽一词包括低级的笑谈,意思只是指一个人存心想逗笑。我想使幽默一词指的是“亦庄亦谐“,其存心则在于“悲天悯人“。我在上海办《论语》大赚其钱时,有一个印刷股东认为这个杂志应当归他所有。我说:“那么,由你办吧。“我那位朋友接过去。这份杂志不久就降格而成为滑稽笑话的性质,后来也就无疾而终。我后来又办了《人间世》和《宇宙风》,同样以刊登闲适性的小品文为特色——一直办到抗战发生,甚至日本占领上海之后,还继续维持了一段时间。
在我创办的刊物上,我曾发表了对幽默的看法。题为《论幽默》,我自己觉得那是一篇满意的文章,是以乔治·麦瑞迪斯(GeorgeMeredith)的《论喜剧》为依据的。
虽然现代的散文已经打破了过去主张文以载道的桎梏,但那种硬性的义法还是对中国的散文家有支配的力量。苏东坡持有一种宽容的看法,程伊川则持武断硬性的看法。宋时,朝臣为司马光举行过严肃的丧礼之后,所有的朝臣又应当去参加一个节日典礼。那位理学家就引用孔子说的“子于是日哭,则不歌“那句话。这引起苏东坡对理学家激烈的批评。我们有很多这种背乎情理的事例。有一个理学家不去探视卧病在床的儿子,而去探视他的侄子,用以符合“孔孟之礼“,因为探问侄子比探问亲儿子更合乎古礼。
我创办的《论语》这个中国第一个提倡幽默的半月刊,很容易便成了大学生最欢迎的刊物。中央大学罗家伦校长对我说:“我若有要在公告栏内公布的事,只须要登在你的《论语》里就可以了。“我发明了“幽默“这个词儿,因此之故,别人都对我以“幽默大师“相称。而这个称呼也就一直沿用下来。但并不是因为我是第一流的幽默家,而是,在我们这个假道学充斥而幽默则极为缺乏的国度里,我是第一个招呼大家注意幽默的重要的人罢了。现在“幽默“一词已经流行,而“幽他一默“这句新的说法,就是向某人说句讽刺话或是向他开句玩笑的意思。
有一次,我参加在台北一个学校的毕业典礼,在我说话之前,有好多长长的讲演。轮到我说话时,已经十一点半了。我站起来说:“绅士的讲演,应当是像女人的裙子,越短越好。“大家听了一发愣,随后轰堂大笑。报纸上登了出来,成了我说的第一流的笑话,其实是一时兴之所至脱口而出的。
另外我说的笑话已经传遍了世界的,是:“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安装有美国的水电煤气等管子,有个中国厨子,有个日本太太,再有个法国的情妇。“
这话我是在巴西一个集会上说的。
在《读者文摘》上我看到的一个笑话是:“女人服装式样的变化,是不外乎她们的两个愿望之间:一个是口头说明的愿望——要穿衣裳;一个是口头上不肯说明的愿望——要在男人面前或自己面前脱衣裳。“
[book_title]第十章 三十年代
北京大学的教授出版了几个杂志,其中有《现代评论》,由胡适之为中心的若干人办的;一个是颇有名气的《语丝》,由周作人,周树人,钱玄同,刘半农,郁达夫等人主办的。胡适之那一派之中包括徐志摩,陈源(西滢),蒋廷黻,周甦生,陶孟和。说来也怪,我不属于胡适之派,而属于语丝派。我们都认为胡适之那一派是士大夫派,他们是能写政论文章的人,并且适于做官的。我们的理想是各人说自己的话,而“不是说别人让你说的话。“(我们对他们有几分讽刺)对我很适宜。我们虽然并非必然是自由主义分子,但把《语丝》看做我们发表意见的自由园地,周氏兄弟在杂志上往往是打前锋的。
我们是每两周聚会一次,通常是在星期六下午,地点是中央公园来今雨轩的茂密的松林之下。周作人总是经常出席。他,和他的文字笔调儿一样,声音迂缓,从容不迫,激动之下,也不会把声音提高。他哥哥周树人(鲁迅)可就不同了,每逢他攻击敌人的言词锋利可喜之时,他会得意得哄然大笑。他身材矮小,尖尖的胡子,两腮干瘪,永远穿中国衣裳,看来像个抽鸦片烟的。没有人会猜想到他会以盟主般的威力写出辛辣的讽刺文字,而能针针见血的。他极受读者欢迎。在语丝派的集会上,我不记得见过他那位许小姐,后来他和那位许小姐结了婚。周氏兄弟之间,人人都知道因为周作人的日本太太,兄弟之间误会很深。这是人家的私事,我从来没打听过。但是兄弟二人都很通达人情世故,都有绍兴师爷的刀笔功夫,巧妙的运用一字之微,就可以陷人于绝境,致人于死地。那位哥哥鲁迅,悄悄的从教育部支领一笔薪金。他们还有一位弟弟周建人,是个植物学家,在商务印书馆默默从事自己本行的学术工作。
在《语丝》集会中给那个团体增加轻松快乐气氛的,是郁达夫,他那时已然是因诗歌小说的成就而文名确立了。郁达夫一到场,全席立刻谈笑风生。郁达夫酒量好,是鲁迅的至交。我们坐在低矮的藤椅上,他总是以放浪形骸超然独立而自满自足的精神,手摸索着他那留平头的脑门子。他那美丽的妻子王映霞后来和某巨公许绍棣发生了暧昧关系,而抛弃了他,郁达夫的婚姻便成了悲剧。他孤独而悲伤,只身逃到印尼,在日本军阀占领之下,隐姓埋名。但终被日本宪兵查出他的身份,据说最初他曾颇受礼遇。但日本战败撤退前,依照当时日本军方的政策,把他和一些别的人一起枪毙了。
其他《语丝》作家有钱玄同和刘半农。钱玄同是《新青年》杂志的编辑之一。刘复(字半农)也是力主改革的思想家。他专攻的学术是语言学。他倾全力提倡中文的拼音和中国文字的简化。在他反对儒家的一切思想,而且对一切都采取极端的看法这方面,我觉得他是个精神病患者。我认为在提倡社会改革上,应当采取中庸之道;但是在争论“把线装书都扔到厕所中去“,一般人听了确是心惊胆战,因此自然在宣传上颇有力量。钱玄同两眼近视,常常脸红,据我的记忆,他一直住在孔德学校,和太太分居。
刘半农教授则是另一类型。他在法国巴黎图书馆和英国大英博物馆,对敦煌古物做过很重要的研究。他的研究成绩获得了国际的名誉。陈源那时也在伦敦,曾经把他向人介绍,说他“也算是“北京大学的教授,他当时对这句话甚为敏感,从此以后,对陈源始终存有芥蒂。
北京当年人才济济,但《语丝》社和《现代评论》社诸同人,则各忙于自己的事。我们大家都是适之先生的好朋友,并且大家都是自由主义者。在外人看来,这两个杂志之间那种似乎夸大的对立,事实上,只是鲁迅和陈源的敌对而已。对三月十八日段祺瑞北洋政府的屠杀学生一事,《现代评论》是采取亲北洋政府的态度,《现代评论》这种只顾自己利害的态度,激起了我们的愤怒,才对他们发动抨击。后来我们之中有人喊出“不要打落水狗了。“鲁迅却说:“落了水的狗也要打。即使是学会向主人摆尾巴的北京狗也要打。“他的原文已记不清楚,大意如此。
我不妨顺便提一下儿民国十五年从北京大学的大逃亡。在奉军张宗昌占领北京之后,军方抓去了两个报的编辑邵飘萍和林白水,在当夜十二点钟之前就拉出去枪毙了。我们知道北洋政府是开始下毒手了。当时军阀手中平时坦直批评政府的左翼教授名单上,共有五十四个人名字,包括共产党员李大钊。这个人倒是很老实,谁都对他有好评。毛泽东曾在北京大学做了一段图书馆员,那时已经离职去组织共产党了。他们都藏在东交民巷的法国大使馆。我家在东城船板胡同。当时我也预先做了准备,必要时跳墙逃走。我做好一个绳梯子,紧急时可以拉入阁楼。我后来以为不够安全,于是去藏在林可胜大夫家。那时我有两个孩子,小的才三个月大。在林大夫家藏了三个星期,我决定回厦门去。由于朋友联系,我和鲁迅,沈兼士,还有北京大学几个很杰出的人物,和厦门大学签订了聘约,我们前去教书。北京大学这批教授一到,厦大的国文系立刻朝气蓬勃。向第十一世纪兴建的那座古老的木造巨厦“东西塔“送上了一项研究计划。这却引起了科学系刘树杞博士的嫉妒。鲁迅那时单独住在一处,他的女友许小姐已经单独去了广州。我住在海边一栋单独的房子里,我觉得身为福建人,却没尽到地主之谊。由于刘树杞的势力和毒狠,鲁迅被迫搬了三次家。他那时正在写他的《小说旧闻钞》。他和他的同乡报馆的朋友孙伏园一起开伙。他们吃的是金华火腿,喝的是绍兴酒。他在这种情形之下,当然是无法在厦门待下去。他决定辞职,到广州去。他要离去的消息传出后,国文系学生起了风潮,要驱逐刘树杞。我也离开了厦大,到革命政府外交部长陈友仁部下去做事,我对陈是一向佩服的。他曾和英国交涉,收回了汉口租界。做了六个月之后,我对那些革命家也感到腻烦。从民国十六年,我就开始专心写作了。
在别的文章里,我提过蔡元培,他是北京大学校长,把北京大学变成了全国的改造中心。我们大家都向他敬称“蔡先生“。在国民党元老当中,他是唯一真正了解西方的。他中了进士,又是翰林院的翰林,这是人所争羡的,他也是国民党党员,在成立兴中会时,他和中山先生很密切。在康有为、梁启超保皇党瓦解之时,到法国、德国去求学。他归国做北京大学校长之时,把学术自由奉为第一要事,在北京大学里,教授的新旧派是兼容并包。他聘请旧派名儒刘师培、黄侃、大名鼎鼎的辜鸿铭。辜鸿铭在人人都已剃去了辫子之后,他还依然留着,表示忠于清朝。著名的英国小说翻译家林纾,他仍然称白话文为“引车卖浆者之言“。他曾写过洋洋万言的长文为文言辩护。另一方面,蔡元培也为胡适、陈独秀、沈兼士和《新青年》那一派敞开了大门。蔡元培平易近人,不斤斤于细节。蔡夫人曾经说:“米饭煮得好他也吃,煮焦了他也吃,“但是对重要的问题则严格认真,绝不妥协。我记得反对凡尔赛和约割让山东半岛给日本时,蔡元培站起来说话,他的声音很柔和,他说:“抗议有什么用?我是要辞职的。“第二天,他神不知鬼不觉的,搭上蓝色的京沪快车离开了北京。
他吃饭时总是喝绍兴酒,就像法国人的边吃边喝一样。
中央研究院在上海成立时,他任命我为英文主编。我每天早晨和他同乘一辆汽车,因为我们俩住得距离不远。我恐怕当年是个爱说话的青年人,但是他总是很客气的说:“是是,你的说法不错。“
当时有一位杨杏佛,是蔡先生的助手,此人有非常之才,能一边与人闲谈一边写信,确实能如一般人所说的一目十行。他告诉我说,蔡先生对人的请示从不会置之不理。若是有人求他写一封介绍职业的信,他立刻就写。政府要人知道是他写的,反而置之不理。
蔡先生和宋庆龄、杨杏佛、艾格纳·史沫特莱(AgnesSmedley)、鲁迅、我,一同成立了一个自由保障大同盟,若有个人自由受到威胁,就予以保障。后来Noland的案子发生了。他是共产党员,被捕后监禁起来。我们这个委员会遂起而行动。宋庆龄和史沫特莱一同坐夜车由沪入京,向有关方面请求释放。国民党和共产党在上海正在交恶。杨杏佛因为曾说要把绑架共产党女作家丁玲的那辆车的牌照号码宣布出来,因而遭人谋害。此事之后,蔡先生主持的自由保障大同盟便无疾而终了。
萧伯纳——民国二十年一个晴朗的冬天,英国大名鼎鼎的作家萧伯纳到了上海。他十分健康,精神奕奕,身后映衬着碧蓝的天空,他显得高硕而英挺。有人表示欢迎之意说:“大驾光临上海,太阳都出来欢迎您,萧先生果然有福气。“萧伯纳顺口答道:“不是我有福气在上海见到太阳,是太阳有福气在上海看见我萧伯纳。“
在上海宋庆龄的寓所,有一个小聚会。我那时认识史沫特莱已经很久。另有一个截然不同的共产主义作家Frome夫人,是一个古怪而虔诚的理想主义者,VincentSheen的PersonalBiography(ModernLibrary版)一书中曾有记载。在民国十六年国民革命北伐之前,国共合作之时,虽然我始终不是国民党党员,她和我用英文展开一次笔战。后来,在汉口再度相遇。她和宋庆龄过从甚密,后来随宋与陈友仁到莫斯科。
我在这儿必须把宋庆龄和印度潘迪特夫人(Mrs.Pandit)相会的情形说一下儿。共产党占领了中国大陆不久。潘迪特夫人应邀赴中国大陆访问。用的语言当然是英文,她和宋庆龄都预期在别后重逢时畅谈一番。印度的代表团在十点钟有个约会,潘迪特夫人安排在九点半和宋庆龄见面。宋还是穿着正常的农民装,但是她身边站了一个翻译官。两位夫人见面照例的问候完了,宋庆龄竟无话可说,因为她知道她说的话是要向上级报告的,其实她们俩关于印度洋问题已经通信谈论多年。后来,潘迪特夫人也觉得无话可说。潘迪特夫人一看钟,时间已经是九点四十五,于是转达她哥哥尼赫鲁的问候之后,很热情的告别,回到印度代表团那里去了。后来,我在Ada-habad和潘迪特夫人相见,相处三日,她把那次会见的情形亲口告诉我的。尼赫鲁的气派宏伟的府第曾为我而开,招待我的菜是特别的法国菜。那时我才幸得机会在潘迪特夫人陪同之下在夜晚出去瞻仰恒河,她那时还不是统治亿万印度人的领袖。潘迪特夫人有三个女儿,我们都认识,现在都已结婚。她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主席时,我们常相见。有一次,尼赫鲁来和我们一同进餐,他在一整天的工作之后,吃完饭,转眼就睡着了。
[book_title]第十一章 论美国
我之成为一个超然独立的批评家,是从我给英文刊物《中国评论》的“小评论“专栏(LittleCritic)写稿开始,我既不是个国民党党员,那时我又不拥护蒋先生,有时写的批评文字苛酷无情。小心谨慎的批评家为讨人人高兴而所不敢言者,我却敢写。同时,我创出一种风格,这种风格的秘诀就是把读者引为知己,向他说真心话,就犹如对老朋友畅所欲言毫不避讳什么一样。所有我写的书都有这个特点,自有其魔力。这种风格能使读者跟自己接近。
如果时机需要,我有直言无隐的习惯。民国十九年,丹麦王储将到南京访问。有一带穷人住的破房子,这位贵宾必须从那儿经过。南京的刘市长慌忙之下,要把那些破烂房子拆除,否则围起来,却不在别处为那些穷苦农人提供栖身之处,这样,贵宾就好像神仙一样驾一阵清风一直到达南京富丽堂皇的高楼大厦了。这件事,没有人在乎,也没有人注意。我在《中国评论》上呼吁大家要想到穷人在寒风苦雨中的苦难。这篇文字触怒了当时给予这本杂志津贴的机关,怪我居然敢揭露其不仁民爱物之德政。此本刊物的经理人(K.P.Chu)立刻坐夜车赶往道歉,答应此后绝对身为良民,以国家利益为前提。
这若比起民国十五年三月十八日北洋政府的屠杀学生,则又微不足道了。北洋的段祺瑞执政府,在准许游行示威的学生进入北京铁狮子胡同的执政府的大门之后,由当时教育总长章士钊下命令,执政府的卫士挥动七节钢鞭把学生打倒在地。
我当时在场。各学校伤亡的学生都用洋车运走,头和身上血迹斑斑,一连串的洋车在东直门大街排成了一大行,我以女子师范大学的教务长身份到现场时,我看见两口棺材,里头装的是我们学校的两个学生。北洋政府真的考虑周到,居然还没忘记给他们打死的学生预先准备棺材。这种残忍的行动,在美国任何城市,都足以引起暴动的。第二天,在九个大学学院校长的会议席上,五个校长赞成支持北洋政府当局,四个打算表示以温和的态度向政府抗议。
那九个大专院校,因为是向北洋政府领经费,所以不宜于提出抗议,有人这样推断,不知算不算理由。遇到这种情形,我在《语丝》上肆无忌惮的说了话。
《中国评论》这份英文杂志得到赛珍珠的注意。在她和理查德·华尔舍(RichardJ.Walsh)环游世界时,她催我赶快把我的第一部书《吾国与吾民》写出来,这本书一出版,立刻成了美国的畅销书,也建立了我在美国读者心目中的地位。这本书在美国的畅销书目上成了第一本,其地位可谓空前的显要。CliftonFadiman主编的《纽约人》(NewYorker),因为对本书评论稍迟,赶紧向读者道歉。在后来的版本中,我把认真痛论中国问题取消,改为评论中日战争的爆发,这是极为读者所需要的。
……那时在反共战斗中,我是唯一为蒋中正先生效力的。当时我把喉咙都喊哑了。那是“戴维斯和塞维斯“(DavisandSorvice)和史迪威时期。那时史迪威来到中国,犹如到印度去对一个印度酋长作战一样。史迪威这个人粗暴而傲慢。他要求在湖南控制人力而自己充任超级统帅时,实在超出了他的权限。蒋委员长要求美国政府撤换他。
因为有美国力量为后盾,史迪威就像个独裁暴君一样,他不是来帮助中国,他是来破坏中美的团结。他把枪炮和弹药全留给共产党用。倘若他很有效的克尽其职责,就像罗斯福总统派油轮到开罗去援助蒙哥马利一样,结果会大不相同吧?当然他有他的理由——根据他对民主的意见。不论怎么说,一国的使者企图干涉另一国的内政,我对这个深为气愤。美国的中央情报局不赞成韩国的李承晚总统,于是根据美国所谓的“民主“,便将他推翻。美国中央情报局不赞成越南的吴廷炎,又根据所谓美国式的“民主“而把他推翻。美国中央情报局推翻了越南的吴廷炎政府,还企图枪杀吴廷炎和他的政党。结果如何,是有目共睹的。史迪威之帮助中国共产党,根据他所称的美国式的“民主“,也正是他的职责。……无论如何,美国派到中国来的应当是个外交家,不要派个粗野的庄稼汉,要派一个中国人认为具有绅士风度的人来。
民国三十三年,我问军政部长何应钦在过去几年史迪威给了中国什么,他的回答是,只有够装备一个师的枪弹而已。在民国三十三年,我看见中国的驴由中国西北甘肃玉泉的油田,驮着宝贵的石油到西南的昆明,我真要为中国哭起来。何应钦胸怀愤怒,我也颇有同感。
史迪威的外交政策,只是赞同把“戴维斯和塞维斯“的报告限于对中国共产党的极力称赞。参议员Judd告诉我,他曾经到过中国,他带回五份报告,都是对中国共产党有利的,而没有对蒋先生有利的,他把这些文件给美国大使馆看。大使馆的人只对共产党的友人才伸出友善的手。在这种情形之下,蒋先生一年之内完成了滇缅公路,那是美国政府估计要三年才能完成的。布鲁克·阿金森(BrooksAtkinson)同史迪威返回美国时,竟宣称蒋先生对抗日没有兴趣,只是对打共产党有兴趣。
这是第一个错误。第二个最严重的错误是,苏俄在原子弹轰炸广岛三天之后参战,中国共产党企图进入东北接受日本在东北留下的战利品。中央军把进入东北的门户张家口封闭了。当时,在中央政府军与共产党军队之间有一个暂停火的协定。马歇尔命令中央政府军自张家口撤退。此后,共产党军队进入东北的路因而畅通。这一步之差,对以后的影响实在太大。共军部队去时带的是大口径的短枪,后来却有了全新的大炮做攻击之用。马歇尔只是使共产党军队乘机集中起来。马歇尔将军被国共双方的战事弄得心烦意乱,铩羽而归,希望中国出现一个崭新的第三势力领导中国。他真是和童稚一样天真,竟认为那是可能的事。他原先希望把国共双方的军队混而为一,却不知道中央政府已然把共军编入政府军有年共同抗战了,所以才有新编“第十八路军“的番号。
有一个对我中伤的谣言,在同情共产党的一派人之间流传。我写的书一直本本都成功而畅销,但是到民国三十三年我的《枕戈待旦》(TheVigilofaNation)出版,情形有了改变。自由主义者对我突然冷落。传言何应钦付给了我两万美金。这谣言是我听见赛珍珠,J.J.Singh,史沫特莱三个人说的。在纽约市政厅的集会上,史沫特莱在大众之前提到这件事,我立刻质问她,要求她当众再公开说明。福尔曼(Foreman)到云南游历了三个月,于是自命是中国通。他问我:“林先生,你到过云南吗?“我说:“没有。可是共产党这些年一直在中国,我这些年一直和他们打交道。我记得他们在长沙的所做所为。“在会场上,史沫特莱有意不再提这件事。我敢说,我在蒋委员长侍从室那些年,只是挂了个名儿,我并没向中央政府拿过一文钱;只是为拿护照方便一点儿而已。
我在自由中国漫游一番,回到美国,当时的情形,我自然明白。我一回去,在广播电台上我说:“现在在重庆的那批人,正是以前在南京的那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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