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秦史稿 [book_author]林剑鸣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历史传记,史学,学术,完结 [book_length]332321 [book_dec]研究秦史专著。林剑鸣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出版。林剑鸣,西北大学历史系教授,中国秦汉史研究会副会长。长期从事秦史研究,另著有《秦国发展史》。 本书分14章,约34万字,记述了秦国自传说时代开始,至公元前206年秦王朝灭亡为止的历史发展过程。第1章“绪论”分别就秦史的对象和分期,秦史的年代问题以及研究秦史的主要资料作了概述。第2章记述由传说时代至西周末年的秦人早期历史。并针对秦人来自西方的传统论点,从图腾崇拜、经济生产,墓葬等方面进行详细考察,提出了秦人来自东方的观点,并认为秦的祖先同夏、商、周的祖先一样,都是属于华夏族的一部分。第3—6章论述了秦的奴隶制政权由产生、发展至衰落的全过程。论证了秦国奴隶社会土地所有制的特点,政治统治形式的特点,宗法制的特点以及对秦国社会发展的影响。第7—12章论述封建制在秦国的产生、确立及其飞跃发展。第13、14章叙述公元前221年秦王朝建立至公元前206年秦王朝灭亡为止凡15年的历史。书后有“结束语”1篇,《秦世系表》《秦史大事年表》两个附录。本书是比较系统、全面、深入研究秦史的专著。不仅博引历史文献,而且十分注意利用云梦秦简、秦陵兵马俑、马王堆帛书等考古新成果。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作者并将秦史研究中有分歧的问题详细写成小注置于每章之末,有助于全面了解秦史研究的历史与现状,从而为更深入地探索秦国历史提供了方便。 [book_img]Z_6782.jpg [book_title]第一章 绪 论 当春秋战国的历史帷幕刚刚拉开的时候,出现在政治舞台上的秦,还是一个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小诸侯国。但是,经过三百余年,到战国后期,秦国竟成为当时中国境内最富强、最先进的封建割据大国之一。到公元前221年,秦国最后终于消灭了其他割据政权,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秦王朝。 秦王朝建立后,虽然只有十五年就在农民大起义的风暴中覆亡了,但是,它在中国历史,甚至世界历史上影响是十分深远的。研究秦如何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最后统一中国、又如何迅速灭亡的历史,是中国古代史研究中的重要课题。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解决,不仅有助于对我国封建社会规律和特点的认识,而且对于了解我国从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化过程,有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把秦从历史上出现,到秦王朝的灭亡这一段历史,做专门的研究。 本书就是在这方面的一次初步尝试。 一、秦史的对象和分期 为了使读者对本书有个轮廓的了解,首先有必要说明秦史的对象和分期。 秦史的对象 历史科学的每个领域都有其特定的对象和研究范围,秦史当然也不例外。这里要说明的是:一般地说,中国古代史所谓的“秦汉”,是指公元前221年至前206年的秦王朝及其随后的汉王朝。但这本书所要叙述的“秦”,则不仅仅是统一中国以后只有十五年历史的秦王朝,而是从春秋以前、尚未立国时秦人祖先开始,直到公元前206年秦王朝灭亡为止,包括了秦人在记载中出现以后的漫长而久远的历史。 然而,在这漫长的历史时期中,作为秦史研究的对象,其范围是有变化的:春秋以前是我国古代居民中很小的一部分——秦人;春秋战国时期是众多的诸侯国之一——秦国;至秦王朝建立后则是指当时我国疆域内的全部居民。因此,这部秦史既不同于一般意义的断代史,也不同于一般的民族史、地域史,而是循着“秦”这一条线索,由氏族部落到诸侯国、至一个朝代的建立和灭亡。这样的考察,可以使我们从纵的方面对秦的历史有一个较系统的了解。 明确了秦史的对象,就要求研究秦史的时候,必须时刻注意到:秦史既是中国古代史的一部分,又具有其自身特点。这样,一方面不能脱离整个中国古代史的一般规律去研究秦史;另一方面也不能用中国古代史的一般规律去代替秦史。 因此,在研究秦史分期问题时,必须注意到上述关系,这样才能更深刻地反映历史发展的本质。 秦史的分期 根据上述看法,可以将秦史划分为四个时期,六个阶段: (一)春秋以前,秦尚未建国,秦人处于原始社会时期。这一时期历史资料十分缺乏,只能做一点轮廓的探索,所以不能再划分阶段。 (二)春秋时代(公元前770年至前476年),是秦国奴隶制建立和发展时期。这一时期可分为两个阶段: (1)自秦建国至秦穆公统治时期(公元前770年至前620年),是秦国奴隶制确立和发展阶段。 (2)自秦穆公以后到春秋末年(公元前619年至前476年),为奴隶制在秦国衰落阶段。 (三)战国时代(公元前475年至前221年),是秦国封建制确立和发展时期。这一时期也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1)战国初年至秦孝公统治时期(公元前475年至前338年),为秦国奴隶制崩溃和封建制确立阶段。 (2)自秦惠文王统治时期至战国末年(公元前338年至前221年),是秦国封建制巩固和发展阶段。 (四)统一中国后至秦王朝的灭亡(公元前221年至前206年),是统一的秦王朝建立和灭亡的时期。它的时间很短,可不再划分阶段。 从以上分期中,可以大体看出秦的历史发展的一般轮廓。 二、关于秦史的年代问题 历来研究秦史首先碰到的一个困难,就是年代问题。 秦史的年代有三个问题: 秦侯以前无准确纪年 秦史的资料是很缺乏的,而春秋以前秦的历史资料更是缺乏。除《史记•秦本纪》外,这一段历史几乎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参证。在《史记•秦本纪》中,对秦人的先世,只写出了一个零零乱乱、断断续续的线索,根本没有一个准确的年代。只有到秦侯以后,才有一些可寻的年代线索。如记载:秦侯立十年传公伯,公伯立三年传秦仲,秦仲立二十三年死于戎,庄公继位,庄公立四十四年卒,襄公代立。襄公八年,平王东迁即公元前770年。这样,向前逆推,可知秦侯即位时为公元前857年。依这样办法推算出的年代没有旁证,虽然很难说十分准确,但在缺乏更多资料的情况下,也只好如此。而在秦侯以前,就连这样推算的根据都没有了,因为《史记》中留下的世系不仅断断续续,而且各代的时间也没记载。治史重征信,没有根据当然不能任意乱说,所以这部《秦史稿》自公元前857年以前,就不能确切地指出每件史实发生的年代,只能大略地将那一段历史勾画出一个轮廓。 秦侯以后的年代也大成问题 自秦侯以后,秦国历史年代虽然有了记载,但是,也存在着问题,主要是各种文献记载不一致。过去的一些史家,为此曾大伤脑筋。如自襄公至秦灭亡,到底有多少年?《史记•秦始皇本纪》云:“秦襄公至二世,六百一十岁。”而《史记正义》计《秦本纪》“自襄公至二世,五百七十六年矣”。又《史记正义》计《年表》“自襄公至二世,五百六十一年”。而《史记•秦本纪》《索隐》计:“秦自襄公至二世,凡六百一十七岁。”这样,就有了四种说法:六百一十岁、五百七十六岁、五百六十一岁、六百一十七岁。 但是,还不仅于此,若把各代君主在位年数相加,不仅与此四种说法任何一种都不相同,而且从《秦始皇本纪》和《秦本纪》以及《年表》中统计得来的数字也都不一样: 《秦始皇本纪》各君在位总年数为:五百七十二岁。 《秦本纪》各君在位年数相加,得:五百七十七岁。 《年表》则为五百七十一岁。 显然,以上年代数字是不能作为依据的。因为其中不仅有所谓“篆隶递变,简素屡更”的“传写乖误”(梁玉绳:《史记志疑》),而且,几种文献对某些事实的年代记载也有出入,所以依据不同的文献所累计起的年代,互相之间不能一致。我们今天计算秦史总的年代,可以先不去理会上述记载,因为经过推算,在今天起码有两个年代可以确定:(1)秦统一中国在始皇二十六年,即公元前221年;(2)秦立国在襄公八年,即周平王东迁的公元前770年。这样,就可以准确地算出,秦襄公八年为公元前770年,而秦王朝灭亡的时间——子婴元年为公元前206年。若照这个年代计算,自襄公至秦亡共五百七十一年,与《年表》的累计年代相同。若自秦侯算起,秦史可计算的年代为六百五十一年。这就是我们可以断定的自秦侯以后秦史的确切年代。 虽然秦史总年代可以用上述简便办法推算出来,但是却无法解决几种文献对同一史实记载的年代不一致的问题。如有几代秦君在位年数,《秦始皇本纪》和《秦本纪》以及《年表》记载就有出入: 又如,有些事件《史记•秦本纪》、《秦始皇本纪》同其他一些纪、传记载有出入。像秦昭襄王三十八年“中更胡伤攻赵阏与”(《史记•秦本纪》),而在韩、赵、魏《世家》中都早一年。这类的例子是很多的。 还有,近年新出土的有关秦的史料,与以前的文献记载有些年代也不一致。如云梦秦简《编年纪》中的许多事实,与《史记》记载皆有一年之差。这也造成秦史年代方面的混乱。 秦史年代混乱的原因 造成这种混乱的原因有三:(1)文献记载有字误。如灵公在位时间,参考各种记载皆应为十年,而《秦本纪》却记载:“十三年,城籍姑”,显然,这里“三”乃衍文。(2)改元的时间同年代的混乱。在新、旧君位交替之年往往会出现年代上的混乱。因为有的国君在即位的当年就改元;有的在继位次年才改元,而古籍又并未具体记载,致使后来计算发生错误。比如《秦始皇本纪》:“九年……王冠”,《集解》徐广认为:当时秦始皇的年龄应为二十二岁,《正义》却“按:年二十一也”。这种分歧就是由于对秦始皇改元的时间推算的不一致。如以始皇元年,就是庄襄王死的当年(即当年改元),是年为甲寅年,始皇十三岁,则“九年”秦始皇就是二十一岁。如始皇元年为庄襄王死之次年(即次年改元),则秦始皇十三岁时就为乙卯年,而九年的秦始皇已经二十二岁了。可见,确定新、旧君继位改元的时间是很重要的。然而,这个问题是很难确定的。一般地说,前一个国君被杀,后来继位的国君就在当年改元,不是被杀的就次年改元。但是,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只能根据各种资料反复进行考证,才能推算出较准确的年代。 关于秦史年代方面造成混乱的第三个原因,就是秦国同别的诸侯国采用的历法不同。近来的一些学者研究证明:至少到秦昭襄王时代,秦国已采用颛顼历,即以十月为岁首,而其他国则不用颛顼历,不是以十月为岁首。这样,发生在十月到十二月的事件,秦与他国的记载,往往相差一年。如上述《编年纪》中所记的事同《史记•秦本纪》记载的出入,大部分是由此而造成的。 上述三种原因,使秦史的有关资料在年代的记载方面,出现许多混乱,所以对于年代的考证,始终是秦史研究中的重要问题。若稍有疏忽,就会在史实方面造成颠倒错乱。本书对年代的考证,将分别在各个史实后加以注释。 三、研究秦史的主要资料 秦史的资料主要有三部分来源: 旧有的文献资料 秦史的资料十分零散,在以往的文献中,与秦有关的除《史记》、《竹书纪年》以外,在《诗经》、《尚书》、《战国策》、《商君书》、《吕氏春秋》、《汉书》、《三辅黄图》、《左传》、《国语》中也保存了许多秦的资料。除此,如果细心剔梳,从以下各书中也能发现有关秦的历史资料:《荀子》、《韩非子》、《墨子》、《尉缭子》、《楚辞》、《山海经》、《后汉书》,等等。以上列举各种文献,均为人们所熟悉的、常见的古籍,也是研究秦史最重要的资料。 但是,仅仅靠这部分资料是远远不够的。 新发现的秦国史料 随着近年来考古事业的发展,秦的文物不断出土,同时也有一些埋藏在地下数千年之久的书简被发现,这对秦史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资料。其中最主要的有: (一)云梦竹简 1975年12月,我国考古工作者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十一号秦墓中,发现了秦代竹简一千余枚。经过整理,共有十种秦代文献,其主要内容有: (1)《南郡守腾文书》,南郡原是楚国地(在今湖北江陵一带),秦昭襄王二十八年,命白起攻楚,次年在新占领的楚国北部地区设置了南郡。《南郡守腾文书》就是秦始皇二十年(公元前227年)当时任南郡守腾所发布的法律文书,是研究秦王朝建立前这一段历史的重要资料。 (2)《秦律》,包括秦朝的二十几种法律部分条文,以及《为吏之道》、《法律答问》、《治狱程式》等数种法律文书。这是研究秦朝法律和社会情况的最新、最丰富的资料。 (3)《编年纪》又称《大事记》,记载了从秦昭襄王元年至秦始皇三十年秦国的历史大事。这九十年中的大事在《编年纪》中有简括的逐年记载。其中包括:(a)秦统一六国的历次战争所攻打的城邑;(b)墓主人(也是本简的主人)喜的生平经历及其亲属的生卒等;(c)其他大事。 云梦竹简的发现,大大丰富了秦史的史料来源,使我们得以纠正过去文献记载中的谬误,补充以前不曾知道的史实。它的价值是应充分估计的。 (二)银雀山竹简 1972年4月,山东省博物馆和临沂文物组在临沂银雀山发掘的一号和二号汉墓里,和一些随葬器物一起,出土了四千九百多枚竹简,其中包括《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尉缭子》、《六韬》、《墨子》、《晏子》等大量秦汉以前的古籍。这些书有的早已佚失,有的与现在流传的内容不大一样。尤其是《孙膑兵法》一书,失传已一千七百多年,这次已发现竹简有四百四十多枚、字数在一万以上,是研究战国时期军事的重要资料,为秦统一中国过程中的军事思想和军事路线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资料。《尉缭子》一书的出现,使我们有可能进一步了解秦国著名军事家尉缭同《尉缭子》这部书的关系。 (三)马王堆三号汉墓帛书 1973年底,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中出土的大批帛书,也为秦史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其中除《老子》、《经法》、《十大经》、《称》和《道源》等哲学著作外,特别值得提出的是《战国纵横家书》这部重要古书。 《战国纵横家书》共二十七章,三百二十五行,一万一千多字,其内容主要记载了战国时代著名的纵横家苏秦的一些谈话和书信。除其中有十一章内容与《战国策》、《史记》有关部分大体相同外,另外十六章,是久已失传的佚书。它不仅可补充过去史书记载的不足,而且纠正了许多重要史实的错误,是战国中期以后秦国同各诸侯国间政治、军事关系方面的宝贵资料。 文物、遗迹和遗址 秦遗留下来的文物不多,最早的有秦襄公时代的石鼓。青铜器方面有秦公和秦公钟(见《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及释文)。此外还有传世的矛、戈、戟、权、量、瓦当等器物。这些文物虽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但除了石鼓和秦公、秦公钟以外,铭文都很少,所能提供的史料有限。 近十年来,我国考古事业有了较大发展。尤其在陕西地区出土了大批秦的文物,其中有许多文物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如1978年初在阳平出土的秦钟、镈,被断为武公或出子时器物,不仅是至今发现的秦国最早的青铜器,而且上面留有大段的铭文,为秦史研究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在遗址和遗迹方面的重要资料也不应忽视,如现在还在继续发掘的凤翔秦国雍城遗址以及秦公大墓,咸阳宫殿及城市遗址等,都是研究秦史的可贵资料。 举世闻名的秦始皇陵兵马俑坑的发现,更为研究秦的军事制度和社会生活,提供了空前丰富的实物材料。 秦史的资料来源正在逐渐扩大,这就使研究工作有了较为扎实的基础,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开始对秦的历史进行新的探索。 [book_title]第二章 秦人早期历史探索 为了弄清秦的来源,首先有必要把春秋以前、当秦尚未建国时的历史做一番探索。 关于秦人从远古至春秋以前的这一段漫长的历史,当时没有留下文字资料,现有的只是后来的文献中一些零星记载。就是这一点简略的材料中,还有相当大的部分属于神话传说的性质。因此,研究这一段历史,必须根据马克思主义原理,细密地考证现有资料,透过那些糅杂着事实与神话的记载,才能勾画出秦人早期历史的一个轮廓。 一、远古时代的传说 历史的长河奔腾呼啸,飞驰向前。自从人类出现在地球上三百多万年以来,在历史舞台上,演出过多少威武雄壮的场面。然而,在那遥远的过去,当人们还不会使用文字记事的时候,那些生动的历史情节,大部分都随着悠长的岁月流逝,在人们的记忆中泯灭了。流传下来的,只是一些神秘而离奇的故事……[1] 母系社会的传说 我国古代曾经流传着这样一个神话故事:从前有一位名叫女脩的姑娘,有一天她正在纺织,看见一只燕子掉下一个卵,她就拿来吃了。谁知道吞下这个卵后,女脩竟生了一个男孩,这男孩取名大业,他就是秦人的祖先。[2] 一个姑娘仅仅因为吞吃了燕卵,就生了孩子,这当然是绝不会有的事。但是,我们也决不要把这类神话传说看做与历史真实毫无关系。它虽荒诞,但之所以能够产生,也是与一定现实相联系的。赫胥黎曾经说过:“古代的传说如用现代严密的科学方法去检验,大都像梦一样平凡地消逝了,但是奇怪的是,这种像梦一样的传说往往是一个半醒半睡的梦,预示着真实。”(《类人猿的自然史》)因此,如果我们用现代严密的科学方法,细心地剥去其神秘的外衣,透过怪诞不经的神话传说,仍然可以看到它所反映的某些历史事实的影子。 像女脩吞玄鸟卵而生大业这样的故事,在中国古书中是有不少类似记载的。[3]而这些类似的故事,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故事的主人生下来后,都“知其母,不知其父”。这绝不是偶然的,它反映了在远古的时候,曾经有一个母系社会阶段。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指出:在原始社会曾存在过群婚,“在一切形式的群婚家庭中,谁是某一个孩子的父亲是不能确定的,但谁是孩子的母亲则是确定的。即使母亲把共同家庭的一切子女都叫作自己的子女,对于他们都担负母亲的义务,但她仍然能够把她自己亲生的子女同其余一切子女区别开来。由此可知,只要存在着群婚,那么世系就只能从母亲方面来确定,因此,也只承认女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38页)秦人的祖先,流传下来最早的一个名字就是女脩。根据民俗学,这是因为秦的后人追溯他们祖先世系,从传说中一直追到母系时代便无法追下去,于是就产生了“吞玄鸟卵”而生子的神话。 因此,从有关秦国历史的第一个动人传说中,可以肯定这样一个事实:秦人是祖国土地上最古老的居民之一,他们在遥远的母系氏族社会末期,就在漫长的历史道路上,留下了自己模糊的足迹。 由母系氏族进入父系氏族社会 从传说中的大业以后,秦人的祖先就由母系氏族进入父系氏族社会。从文献记载的秦人先祖世系中,可以看出这一重要的变化: “大业取少典之子,曰女华。女华生大费”,大费以“姚姓之玉女”为妻,“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实鸟俗氏;二曰若木,实费氏。其玄孙曰费昌”。“大廉玄孙曰孟戏、中衍”,“其玄孙曰中潏……生蜚廉。蜚廉生恶来。”“蜚廉善走,父子俱以材力事殷纣。”(《史记•秦本纪》) 这里明确记载,至蜚廉时则相当于商王朝末期(蜚廉“事殷纣”)。根据以上仅有的断断续续的记载,试将秦人祖先排列如下一个世系: 从以上世系表中可以看出两个问题:(一)自女脩以后再也没有“吞玄鸟卵”而生子之类的记载。可证明这时已由“神”的传说,进入到人的传说,自此开始有了可供研究的历史资料;(二)上述记载除大业之妻女华和大费之妻姚姓之玉女外,再也没有留下女人或母亲的名字,传说的这种变化,暗示着当时女人社会地位下降。恩格斯在谈到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变革时指出:“……随着财富的增加,财富便一方面使丈夫在家庭中占据比妻子更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又产生了利用这个增强了的地位来废除传统的继承制度使之有利于子女的原动力。但是,当世系还是按母权制来确定的时候,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废除母权制,而它也就被废除了。”“这样就废除了按女系计算世系的办法和母系的继承权,确立了按男系计算世系的办法和父系的继承权。”(《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53页)在秦人的传说里暗示出女人的地位逐渐下降,从始祖女脩到女华和姚姓之玉女为止,她们的名字终于在世系上消失了。这就反映:自大业、大费以后,秦人的祖先就由母系氏族社会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 秦人的祖先从何时起由母系氏族进入到父系氏族的?现已无法考察,正如恩格斯指出的:“这一革命在文化民族中是怎样和在何时发生的,我们毫无所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53页)但如果把关于秦人祖先的传说,同夏、商、周人祖先的传说相比较,就可以看出:他们的发展程度相距并不太远。现仅根据《史记》一书中的《五帝本纪》、《夏本纪》、《殷本纪》、《周本纪》和《秦本纪》有关世系的记载,试排出下列世系表,便可一目了然[4]: 一看上表便可知道《史记》中记载的这一套世系有许多矛盾:唐代司马贞早就提出,“按:鲧既仕尧,与舜代系殊悬。舜即颛顼六代孙,则鲧非是颛顼之子”。谯周认为契也不是帝喾之子:“契生尧代,舜始举之,必非喾子。”(《史记索隐》)其实类似的问题还可以提出很多,如秦的大业距少典至少悬隔五代,说“大业娶少典之子,曰女华”(《史记•秦本纪》),焉得令人相信?尽管历代都有人对这一套混乱的世系进行研究、考证,但至今也没有清理出一个头绪来。其实,对于这种传说没有必要进行烦琐考证,然而也绝不能把它们视为荒诞无稽,于历史研究毫无作用。以上的世系表有两点值得注意:(一)在秦和夏、商、周人的祖先传说中,都有“知其母,不知其父”的人,说明他们都经历过了母系社会阶段;(二)夏、商、周和秦人的祖先世系都能联系在一起。这也是中国古史中长期争论未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司马迁主观有意编排的,还是反映了中华民族祖先同源的实际?这一点暂存而不论。意味深长的是:秦的大业,同殷契、周弃这几位“知其母,不知其父”的人物,相距不过一代。司马迁这样记载不能说毫无根据,至少它们反映了:秦的祖先同夏、商、周人祖先在由母系氏族社会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的相对时间,大致是相近的。根据当前史学界公认的看法,我国黄河和长江流域的一些氏族部落,大约在四五千年以前,就进入了父系氏族公社时期(见郭沫若主编:《中国史稿》,第一册)。秦的祖先同夏、商、周的祖先一样,都是属于较早地融为华夏族的许多氏族部落中的一个。[5] 二、秦人来自东方 六七千年以前,黄河流域的仰韶文化诸氏族正处在繁荣的母系氏族社会。有许多氏族部落分别从东、西两个方向,逐步向肥沃富饶的黄河中游黄土平原移动。后来,他们终于在中原地区汇合,并同当地的部落集团融合,而成为历史上进入文明时代最早的华夏族。 在这些部落集团中,以后建立商王朝的商人,最初活动于东方;以后建立周王朝的周人,最初活动于西方。他们原是分别来自我国境内不同方向的氏族部落,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秦同殷一样,都来自我国的东海之滨。[6]有什么证据呢? 共同的“图腾崇拜” 首先,从观念信仰方面考察,秦人同殷人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奉“玄鸟”为祖先。前面已经提到:秦人祖先女脩,是因吞玄鸟卵而生的大业。而关于殷人祖先的传说也非常类似。据说从前有一个名叫简狄的女人,在洗澡的时候,见玄鸟生下一个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史记•殷本纪》)。这个契,就是殷人的祖先。在远古各氏族关于其始祖产生的各式各样神话中,唯有秦和殷的传说如此相近,这决不是偶然的,也不可能是哪一个人任意编造出来的。那么,它说明什么问题呢? 秦和殷都留下与玄鸟有关的祖先产生的传说,反映了他们的祖先曾经有过共同的“图腾崇拜”,其共同崇拜的图腾,就是燕。 原来古人所说的“玄鸟”就是燕,《吕氏春秋•仲春纪》高诱注:“玄鸟,燕也。”吞玄鸟卵而生子的传说,反映了秦人和殷人都把玄鸟即燕视为自己的祖先。他们都是把燕作为图腾而加以崇拜。 秦和殷的祖先都以燕为图腾,有很多事实证明,如直到以后,他们都对燕表示极大的崇敬,以致把想象中的祖先名字,同燕联系起来。殷人是十分迷信的,他们动不动就占卜问吉凶,在占卜的甲骨中,留下这样的字迹: “吉燕” “贞惠燕” “贞惠吉燕”(《殷墟书契》前编卷六) 将“燕”同“吉”与“惠”这样的好字眼联系起来,并卜而祀之,可见其崇敬的程度。殷人还把自己的祖先称为“玄王”,如《国语•鲁语》记载:“自玄王以及主癸莫若汤。”《诗经•商颂•长发》中也有“玄王”的称呼。“玄王”就是殷人的祖先契,《荀子•成相》说:“契玄王,生昭明,居于砥石迁于商。”这表明殷人把燕——玄鸟用来做自己祖先的名字。 这种情况在世界各民族的历史中,是普遍存在的。恩格斯在征引摩尔根所调查的塞讷卡原始部落的氏族时曾经指出:“这个部落内有八个氏族,都以动物的名称命名:(1)狼,(2)熊,(3)龟,(4)海狸,(5)鹿,(6)鹬,(7)苍鹭,(8)鹰。”接下去,恩格斯写道:“氏族有固定的人名或几套人名,在全部落内只有该氏族才能使用这些人名,因此,氏族个别成员的名字,也就表明了他属于哪一氏族。氏族的人名一开始就自行带来氏族的权利。”(《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84、86页。着重号为引者所加) 殷人和秦人都把他们传说中的祖先——尽管是个别成员——称为玄鸟或燕,这里就正与恩格斯指出的情形一样,表明了他们都是属于以玄鸟——燕为名字的那一氏族。 从秦人和殷人的共同的图腾崇拜中,可以推断他们所属的这一氏族,最初可能活动于我国东方: 《吕氏春秋•音初》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当殷契的母亲简狄还是个姑娘的时候(有娀氏之女),上帝派一只燕子去看她,简狄见燕十分喜爱,后来燕遗下卵就飞走了,从此再不回来。在这个记载中,说这只来探望简狄的燕鸣的声音为“嗌嗌”。从这个记载中可知:秦人的祖先称为“伯益”,可能与燕鸣的声音“嗌嗌”也有关系,因为“嗌”和“益”两个字在古代是通用的。而在古代我国东部地区的一些部落,正是把燕直呼为“益”或“乙”的。《说文》中有:“乙乙,玄鸟也,齐鲁之间谓之乙乙,取其名自呼。”这就证明前面的那个故事,是流传于“齐鲁之间”的。当然,这里所谓的“齐鲁之间”不可能是十分精确的地域概念,但却给人们提供了一个方位的线索,至少在当时中原地区的东方,或者说是黄河、长江下游。也就是说,由玄鸟的崇拜而将自己祖先称为“益”的,当是我国古代东方的某些部落集团。 以玄鸟为图腾的部落早期活动的地方,可能就在山东半岛的齐、鲁一带,还可以找到许多证明:《左传》昭公十七年载鲁叔孙昭子问郯子,少昊氏以鸟名官之故,郯子说:“吾祖也,我知之。……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爽鸠氏,司寇也……”这个郯子就是与秦人同源,也为嬴姓,其所说的爽鸠氏、少昊就是在齐鲁。《左传》昭公二十年载晏子与齐景公谈到齐的早期居民时,曾这样说:“昔爽鸠氏始居此地……蒲姑氏因之,而后大公因之。”鲁的曲阜是少昊之虚,可见爽鸠氏居地就在曲阜,后来的蒲姑氏也是殷的同盟,亦当为鸟图腾部落,所以秦人的祖先最初活动于东方,大致是可以肯定的。[7] 从秦人崇拜句芒,也可以证明他们同殷人的关系,《墨子•明鬼下》记载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天秦穆公在庙中见到一个穿黑衣服的神,他十分害怕。谁知这个神说:你不要恐惧,我是上帝派来护佑你的,能使你的国家昌盛,子孙繁茂。秦穆公感激涕零地问道:神是什么名字?神说:“予为句芒。”据专家们研究,原来这传说中的句芒神就是由人们对玄鸟崇拜而演化来的,所以句芒乃是古代东方之神,在东方的一些部落都崇拜句芒。像秦穆公遇到句芒的故事,就反映了秦对句芒的信仰,殷人当然自不待言。[8]句芒是他们共同信仰的大神。 从对祖先来源的传说中,以及崇拜、信仰等观念方面考察,可知秦人同殷人祖先原系东方之氏族。 经济生产的共同性 在经济生产方面,秦人祖先与殷人祖先也是最为接近的。殷人早先本是以狩猎、牧畜为主的游牧氏族,这从他们在商汤以前频繁迁徙[9],以及有关商人祖先事迹的记载中都可以得到证明,无须赘述。 秦人祖先也是以游牧、狩猎为其经济生活主要内容的,如柏翳(伯益)能“调驯鸟兽”(《史记•秦本纪》),不少古籍还记载他是“虞官”(《国语•郑语》注),专管“草木鸟兽”(《史记•五帝本纪》)。伯益以后秦人祖先的事迹,都与牧畜、狩猎有关,如费昌、孟戏、仲衍等都是以能“御”而出名。还有恶来、飞廉也具有猎人的特点:“恶来有力,蜚廉(即飞廉)善走。”(《史记•秦本纪》)还有一些资料记载费仲能“足走千里”(《太平御览》引《墨子》佚文),恶来能“手裂兕虎”(《晏子春秋》)。在战国时代的诗人屈原的《离骚》中也提到飞廉。从流传下来的这些事迹,可窥知秦人祖先的生活与游牧、狩猎是分不开的。直到以后,在秦人的习俗中,还长久地保持着游牧的传统,如周孝王时,秦的非子“好马及畜,善养息之”,并为周孝王养马,使“马大蕃息”(《史记•秦本纪》)。秦人长于牧畜,故古代流传着善相马者皆出于秦、赵。赵本与秦为同族:“自蜚廉生季胜已下五世至造父,别居赵。”(《史记•秦本纪》)这是赵人的祖先。所以,秦、赵均有善相马者,这正是保持本族牧畜生活传统的重要反映。一个民族的历史传统,往往保持着很长时间尚不泯灭。到春秋初期,秦人的某些生活习惯还遗留着早先游牧人的传统,《史记•秦本纪》的一段记载,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 三年,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四年,至汧渭之会。曰:“昔周邑我先秦嬴于此,后卒获为诸侯。”乃卜居之,占曰吉,即营邑之。 秦文公一次游猎就率领七百人的队伍,持续达一年之久,其规模已相当可观。更可异者,竟在游猎中由原居甘肃东部,移至汧渭之会(今陕西眉县)“即营邑之”。这在当时各诸侯国中,是绝无仅有的。这件事正说明秦人在当时还保持着狩猎、游牧民族的古老传统。 从经济生产的特点看,秦同来自东方的殷人,显然有极为重要的共同性。 墓葬材料的证明 在墓葬材料中,也可找到秦与殷人祖先关系十分密切的证明。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在陕西省地区陆续发掘的近千座秦墓来看,春秋战国时期的秦国墓葬,与殷商时期墓葬有不少相关之处,例如殷制天子墓为亚字形,诸侯墓为中字形,有严格等级界限。而在陕西省凤翔南指挥发现的秦公大墓,虽然有的规模较殷王墓大得多,但在七个秦公陵园二十二座大墓中,只有中字形墓、甲字形墓,而绝无亚字形墓。这表明秦国陵墓形式仍遵循着殷制,秦公仅以诸侯自居,而不敢僭越。在1976年至1977年发掘的陕西省临潼县上焦村秦始皇陵陪葬墓,已清理的八座,也均为甲字形。其他像墓壁、殉葬等方面,秦墓与殷墓也有惊人的类似之处。随着这些秦墓发掘报告的公开发表,可以找出更多的考古材料证明秦同殷人的密切关系。 综观上述,可以断定秦人的祖先与殷人祖先,最早可能同属一个氏族部落或部落联盟,既然殷人早期活动于我国东方已成不疑之论,那么秦人的祖先最早也应生活在我国东海之滨,大约在今山东境内,这也是可以肯定的。[10] 这里应当顺便指出:有些外国学者曾经极力鼓吹,古代的居住在黄河流域的民族乃是从中亚甚至欧洲迁来的,也就是说“华夏”族是由西方迁移过来的居民融合而成的,而“西戎”和秦便被认为是西来的人种。对于西戎的研究因超出本书的范围,暂存而不论;对秦的来源,通过以上论证,则足以驳倒“西来说”的谬论。总之,在公元前1000年左右,中国古代形成的族(“华夏”共同体),其成分主要是黄河流域的居民,在人种学上为太平洋蒙古人种,首先是统称为东亚(远东)种族的北方集团。就连一些外国学者也不能不承认:“欧罗巴人种比较明显的混入是在现今中国的西北和西部出现的,看来其实很晚,很可能不早于公元前第一千年。”(刘克甫、索弗罗诺夫、切博克萨罗夫:《古代中国人民的民族起源问题》)秦人是较早地融入“华夏”族的一部分,他们是从东方来的,因此在人种上与欧罗巴是绝对没有关系的。 三、夏、商、周时代的秦人 从公元前21世纪开始,在中国土地上相继建立了夏(公元前21世纪至前17世纪)、商(公元前17世纪至前11世纪)和西周(公元前11世纪至前770年)三个奴隶制王朝。在夏、商、周时代秦的祖先情况如何呢? 夏王朝时期的秦人祖先 从记载中的夏启开始,中国出现了第一个奴隶制的国家。当夏王朝统治时期,“秦人”或“秦族”这个名称实际并未出现,因为将这一部分人称为“秦”还是以后的事情。不过,为了照顾习惯,这里仍把他们的祖先称为秦人。 在夏王朝建立前夕,秦的祖先伯益曾帮助过禹治水,并为舜驯服鸟兽,舜因此而“赐”秦人“姓嬴氏”(《史记•秦本纪》)。秦人的姓是否系舜所“赐”,虽仅属传说,但他们为“嬴”姓,确是无疑的。直到以后秦国的宗族始终自称姓“嬴”,如秦文公说:“昔周邑我先秦嬴于此,后卒获为诸侯。”(《史记•秦本纪》)秦国女子出嫁他国者姓名中皆有“嬴”字:襄公妹嫁丰王称“穆嬴”(《史记•秦本纪》);穆公时秦宗女嫁与晋公子重耳者称“怀嬴”(《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和“辰嬴”(《左传》文公六年);秦女嫁与楚平王者称“伯嬴”(《列女传》四);秦女嫁与鲁文公者称“敬嬴”(《左传》文公十八年、《史记•鲁世家》)。此外尚有《左传》昭公十九年:“正月,楚夫人嬴氏至自秦”,《左传》襄公十二年:“秦嬴归于楚”,等等,不胜枚举。所以司马迁说:“秦之先为嬴姓”(《史记•秦本纪》),既非神话,也不是传说,这已为事实所证明。但秦何以姓“嬴”?确是值得研究的问题。这一问题虽被尧、舜的传说弄得神秘化了,然而若联系秦人早期历史,自不难找到科学解释。原来“嬴”姓与秦人对玄鸟的图腾崇拜有关,玄鸟就是燕,而据刘节先生研究:“燕、赢,实为同类双声”,刘先生这里提出的“赢”就是“嬴”,从他文章的引文中就可证明:“文公六年贾季曰:辰赢嬖于二君。杜预云:辰嬴,怀嬴。”(《释嬴》,载《国立中山大学文学院研究集刊》第一册)所以“嬴”也就是“燕”,嬴姓即燕姓。把祖先崇拜的图腾名称作为自己的姓,这是中国姓氏的重要来源之一。了解秦人祖先是以燕为图腾,对于秦人何以姓“嬴”的问题就不难理解了。 据《史记•夏本纪》载:舜死后,禹即位,“举益,任之政”,禹死时“以天下授益。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禹子启贤,天下属意焉。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这一段有关夏代奴隶制国家起源的重要资料,反映了什么问题,这里先不讨论,仅就传说中秦的祖先伯益(即文中的“益”)同禹的关系来看,这一支游牧于东海之滨的氏族部落,在夏王朝建立前夕(即公元前21世纪)已经同居住于中原的部落有所接触,在夏代,杼(或作帝予)曾“征于东海”(《古本竹书纪年》),其势力达到遥远的东方。那么,秦人的祖先已经同夏奴隶制政权发生联系,则是完全可以肯定的了。 由于夏代历史至今仍不十分清楚,所以秦人祖先在夏代时的情况也不可能有更具体的资料。随着夏代历史研究的深入,相信会有更多的材料出现,使秦人祖先的历史更加清楚。 商王朝时期秦人的祖先 公元前17世纪,商灭夏,从此商王朝代替夏王朝,在中国建立了第二个奴隶制国家。由于秦人的祖先同商人的祖先为近族,故秦人同殷人政治上的关系亦非常密切。从文献记载来看,夏以后秦人的祖先始终为殷奴隶主忠心效劳。如夏末,秦人“去夏归商”,在推翻夏王朝的战斗中,他们发挥了自己的特长:“为汤御”,“御”就是“驭”,从《大盂鼎》铭文“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可知:“驭”是属于“人鬲”的一种,而人鬲在商周奴隶制时代的身份是奴隶。因此“驭”的身份也无疑是奴隶(参见郭沫若:《奴隶制时代》,92~93页)。不过“驭”是奴隶——“人鬲”中最高的一级,加之秦人的祖先在助殷灭夏的过程中有功:“败桀于鸣条”(《史记•秦本纪》),所以得到殷商统治者的另眼看待:大廉的玄孙孟戏、中衍不仅为帝太戊御,而且“使御而妻之”,得到宠幸。至中衍以后,因“遂世有功,以佐殷国”,秦人的不少首领被殷商奴隶主提拔起来,成了殷王的大臣。这从“嬴姓多显,遂为诸侯”(《史记•秦本纪》)的记载就可得到证明。 秦人由奴隶的地位,而有部分人进入统治者之列,在古代并不奇怪。据郭沫若考释:“臣民均古之奴隶”,“臣民字均用目形为之”,如臣字作(见《周公》),而民字作(见《盂鼎》)。臣字是以竖目表示顺从的奴隶,民字则以横目并被一物穿刺表示不顺从的奴隶。于是,统治者对于他们给予不同待遇:“其柔顺而敏给者则怀柔之,降服之,用之以供服御而为臣。其愚戆而暴戾者初则杀戮之,或以之为人牲,继则利用其生产价值,盲其一目以服苦役,因而命之曰民。”(《释臣宰》,见《沫若文集》第十四卷,348~354页)郭沫若的这个论断是颇有见地的,这也说明:为什么商周时代的奴隶称为“驭”,而高级大臣中也有“御”这一职位。事实上,并不矛盾,秦人祖先的历史就进一步替这一论断作了证明。从古代文献的记载中可以看出,在殷商奴隶制王朝统治时期,秦人的首领确实顺从商王朝,尤其是到中衍以后,更为清楚:中衍之玄孙中潏“在西戎,保西垂”(《史记•秦本纪》)。这个“西垂”以前曾被误解为某个具体地名,实际“西垂”乃是“西陲”,“垂”与“陲”通。如秦泰山石刻“陲于后世”(《金石索》),《史记•秦始皇本纪》作“垂于后世”。所以,郭沫若指出:西垂,“乃泛指西方边陲”(《两周金文辞大系•秦公铭文考释》)。也就是说,中潏曾率一部分秦人替殷商奴隶主保卫西方的边陲。这时商王朝的边界大约是:天邑商即商王畿西界北段以太行山为界,西南界为沁水,而商王朝的外服范围,“其西界达渭水之中游”(李学勤:《殷代地理简论》)。这一部分秦人在渭水中游保卫着殷王朝的西部边界,因这里乃西戎之地,故《史记•秦本纪》记曰:“在西戎,保西垂。”很明显,这时在中潏率领下的部分秦人是在保着殷商的“西垂”。但后来在周孝王时,秦的申侯却对周孝王说:“昔我先郦山之女,为戎胥轩妻,生中潏,以亲故归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史记•秦本纪》)从这段话来看,中潏似乎在保卫着周人的西陲。这完全是申侯为讨好周孝王而故意混淆事实的说法。因为当时已至殷末,殷、周对立已经十分尖锐,若中潏在周之西陲,则与殷的本土相隔很远,往来决非容易。但中潏之子蜚廉、蜚廉之子恶来都是效忠于殷王朝的有名人物:“恶来有力,蜚廉善走,父子俱以材力事殷纣。”(《史记•秦本纪》)许多古籍都记载了他们“助纣为虐”的事。《荀子•成相》:“世之灾,妒贤能,飞廉知政任恶来。”《吕氏春秋•当染》:“殷纣染于崇侯、恶来。”可见恶来、飞廉事纣之记载决非虚妄。既然如此,中潏也决不可能远离殷商而去周的西陲,所以申侯对周孝王说的话是不能完全相信的。 殷末,除一部分秦人在殷王朝西陲的渭水中游以外,大部分则仍留在殷的东面,而他们的首领则忠实地为殷商奴隶主效劳。自中衍以后“嬴姓多显”,表明秦人内部已开始了阶级分化,当殷商被周人灭亡之际,秦的首领也同殷纣王一起被杀:“周武王之伐纣,并杀恶来。”(《史记•秦本纪》)恶来之父蜚廉也为殷人殉死,《史记•秦本纪》这样记载:“是时蜚廉为纣石北方,还,无所报,为坛霍太山而报,得石棺,铭曰:‘帝令处父不与殷乱,赐尔石棺以华氏。’死,遂葬于霍太山。”《孟子》记载稍异:“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11] 总之,在殷商时期,秦人的祖先属于对殷商奴隶主统治驯顺的一个氏族部落。 西周初期的秦 公元前11世纪,突起于西方的周人一举灭殷。周人原居于渭水流域,当他们在灭殷前,还处于氏族社会末期,总人口只有六七万人。[12]周人灭殷以后,就把殷人变为自己本族的氏族奴隶,原来顺服于殷的各族当然也成了周人的奴隶。这样,在殷商时已开始阶级分化的秦人祖先,此时则全族皆变为周人的氏族奴隶。 周初,当武王死后,成王继位时,商纣的儿子武庚曾发动了一次大规模的反周叛乱。这次叛乱有居于周人统治东方的不少氏族和诸侯国参加,居留在东方的秦人祖先嬴姓氏族也参与了叛乱。据《逸周书•作雒解》云:“三叔及殷东徐、奄及熊盈以畔。”这里说的“徐”、“奄”都是嬴姓,而“盈”就是“嬴”。[13]可见,这些嬴姓之人此时尚坚决与西周统治者为敌。当时,辅佐成王的周公姬旦毅然调动大军举行东征,平定了叛乱。 叛乱平定后,周族奴隶主阶级对参与叛乱的人们予以残酷的镇压,除大量杀戮以外,对剩下的“顽民”,就采取强迫迁出原地的办法,如对“奄”,就“迁其君薄姑”(《史记•周本纪》)。嬴姓氏族被迁往各地,一部分迁往黄、淮流域,这些嬴姓氏族后来在那里建立了一些小国,到春秋时有的还存在着。[14]还有一部分参与叛乱的嬴姓氏族则被迁往西方。原来在殷商西陲的一部分秦人祖先,因西周占据了殷人统治地区,已被赶向更西的西周边陲。这时,又有被从东方迁来的部分嬴姓氏族,两部分加在一起,就成为最大的一股嬴姓氏族,他们被西周统治者赶向西方边陲,踏上了那遥远的、荒凉的黄土高原。这些人就是秦人的直接祖先。 秦人的祖先被赶往遥远的西方,他们居住在西陲,随着周王朝的边境扩展得愈来愈大,这个西方的边陲则愈来愈远。最后,秦人来到今甘肃天水附近。 西周初年,由于整个氏族都沦入周人的奴隶地位,所以秦人内部的阶级分化也暂时停滞下来。直到周穆王时代,才有造父替周穆王赶车,充当“御”的职务。[15]此时,他们最多也只是周奴隶主贵族的高级奴隶。因此,在当时留下来的历史文献中,没有关于秦人的记载,这就不难理解了。 西周末年的秦 大约到公元前890年,秦的历史脱离了神话和传说的时代,开始有了可靠的记载。 在周孝王时,秦人的祖先仍旧过着游牧生活,养马依然是他们的特长:“好马及畜,善养息之。”(《史记•秦本纪》)此时他们居住的地方叫“犬丘”(在今甘肃天水地区)。[16]首领叫非子。由于非子善于养马,后来被周孝王召至“汧渭之间”(在今陕西扶风和眉县一带),叫他负责给周王室养马。随着周王室的衰落,秦的地位和作用也愈加受到周王室的重视。后来,周孝王封秦为“附庸”,并准许他们在秦这个地方建筑城邑——“邑之秦”,“使复续嬴氏祀”,从此定居下来。从这时候起,“秦”才成为他们的正式名称,嬴秦真正登上历史舞台了。 秦,这个地方在今天的甘肃省清水的秦亭附近。这里土地肥沃,一直是农业区。(秦)字,像手舂禾,表明“其地宜禾”。秦人定居在这里,反映了游牧经济开始向农业经济转变。 秦人由游牧转向定居,还意味着:原来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社会开始解体,代之而起的是以地域划分国民的阶级社会,国家即将出现。这在秦的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自从秦被赶向西陲以后,在周人的眼里,他们就同戎、狄无异。随着秦的发展、壮大,又被封为“附庸”,表明周奴隶主已开始把秦同戎、狄区别开来。这时,秦人大约已有数万人之众[17],他们已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了。 西周奴隶制的崩溃和秦奴隶制的产生 早在西周中期,封建的经济因素就在王畿附近出现了,奴隶制开始动摇。到周孝王、夷王,特别是周厉王统治时期,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就连平民阶级——国人也对奴隶主贵族的统治不满,于公元前841年爆发了历史上著名的国人暴动,揭开了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社会大转变的序幕。 与此同时,西周四围的一些方国也加强了对周王室的反抗和进攻,其中对周威胁最大的,是以狁为首的戎、狄部落,这些戎、狄部落在关中地区抢掠,甚至侵扰到周国都的丰、镐附近,使周王朝的统治阶级惶惶不可终日,加速了奴隶制的崩溃。 这时,秦人虽已在周孝王时就“分土为附庸”(《史记•秦本纪》),但其本族之人仍有被西周奴隶主掠去当奴隶的。1959年6月在陕西蓝田发现的《询簋》铭文中有: 今余令女(汝)、商宫(司)邑人先虎臣后庸:西门夷、京夷、夷、师笭侧薪、□(此处原文为方框“□”)华夷、由□(此处原文为方框“□”)夷、人、成周走亚、戍秦人、降人、服夷…… 据郭沫若考释:此器作于周宣王十七年(公元前811年)[18],其铭文内容“先虎臣后庸”与《大盂鼎》的“自驭至庶人”的意思相仿,“庸与佣通,即是奴仆,庸字统括‘西门夷’以下至‘服夷’。”(《弭叔簋及询簋考释》,载《考古》,1960(2))可见:“秦人”在这里同“服夷”、“西门夷”一样,是当做奴隶被征戍去替西周奴隶主服役的,在过去流传下来的《师酉》中也有类似的铭文: 王乎(呼)史(墙)册师酉:乃且(祖)啻官邑人,虎臣、西门尸(夷)、尸(夷)、(秦)尸(夷)、京尸(夷)……(《两周金文辞大系•师酉》释文) 这里也出现了被作为奴隶看待的“秦夷”。郭沫若根据“询之祖为乙伯,酉之父为乙伯”,断定“酉与询为父子”,因将原来被认为系懿王时代的《师酉》,改置为宣王元年。从以上两件铜器的铭文来看,在西周末年,尽管秦人已有“分土”,但仍有部分人当做奴隶被西周奴隶主役使。 不过,对于大部分秦人说来,西周的统治阶级已无法把他们当奴隶役使。随着周王室的衰落,整个秦这一附庸,在西周统治者眼中的地位,则愈来愈高。因为戎、狄的进攻,周王室甚至也不能不向人数不多的秦求援。所以当周宣王在内外交困之际,就封秦的首领“秦仲为大夫”,叫他率领秦人去打戎、狄,大夫总比附庸的地位高了一点,秦仲也就不惜为周宣王卖命。公元前825年,秦仲奉周宣王之命伐西戎,但毫无所获,最后连秦仲自己也在公元前822年的伐戎中送了命。 秦仲死后,周宣王又召秦仲的大儿子庄公昆弟五人领兵七千同西戎作战。这一次取得很大胜利,夺回了被西戎占去的犬丘。从此,秦开始强大起来,于是秦庄公被封为“西垂大夫”。以后,秦人的头目更加卖力地替西周王室打仗。庄公的大儿子世父发誓赌咒要“杀戎王”,并将继位的机会主动地让给他的弟弟襄公,自己率人去与戎作战。 公元前777年秦襄公即位。这时戎、狄势力更加猖獗,竟围攻犬丘,并虏走世父,一年多后才将他放回。秦在戎、狄进攻面前采取两个措施,一方面秦襄公将自己的妹妹嫁给西戎中的丰王为妻,以便分化戎人[19];另一方面迁都于汧邑,节节向东逼进。当时秦的地位在东方许多统治者的眼中迅速上升,公元前773年(秦襄公五年),司徒郑桓公曾问史伯说:“姜、嬴其孰兴?”史伯对曰:“夫国大而有德者近兴。秦仲、齐侯,姜、嬴之隽也,且大,其将兴乎!”(《国语•郑语》)这时秦仲已死,当为襄公之时,而史伯则以秦与齐并论,认为它们是大国,且“将兴”。由此可见秦的势力在襄公时已有很大增长。 然而,西周王朝的统治则愈来愈衰落。周幽王(公元前781年至前771年)末年,奴隶主阶级的统治更加残酷,从而使阶级矛盾进一步激化。在西周王室统治范围内,奴隶的反抗更加猛烈,连平民阶级也对腐朽的朝廷不满意了:“国人皆怨。”趁这样的机会,在公元前770年,戎、狄又大举向西周都城进攻。周幽王召集诸侯救援,但“兵莫至”(《史记•周本纪》),表明西周奴隶主的集权统治已经瓦解。在这种情况下,尽管秦襄公曾尽力帮助周王室的军队抵抗戎、狄的进攻,也挽救不了它的灭亡。戎人终于攻入镐京,周幽王被杀死在骊山。从此结束了西周的统治,历史进入春秋时代(公元前770年至前476年)。 从西周末年开始,一方面是周王室势力一天天衰落;另一方面则是秦的地位一天天上升,他们在帮助周王室抵御戎、狄的过程中,由附庸而大夫。这种变化正反映了长期被压抑的秦,在周王室衰落的情况下,得到了发展的机会。秦人首领地位的提高,显示了内部阶级分化已趋于完成。长期徘徊于阶级社会门槛之外的秦,趁着西周的灭亡,就要跨进奴隶社会的大门了。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在1848年合写的《共产党宣言》中说:“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后来,恩格斯在1888年英文版上又加的注:“这是指有文字记载的全部历史。在1847年,社会的史前史,成文史以前的社会组织,几乎还没有人知道。后来,哈克斯特豪森发现了俄国的土地公有制,毛勒证明了这种公有制是一切条顿族的历史起源的社会基础,而且人们逐渐发现,村社是或者曾经是从印度到爱尔兰的各地社会的原始形态。最后,摩尔根发现了氏族的真正本质及其对部落的关系,这一卓绝发现把这种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内部组织的典型形式揭示出来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272页)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说明,在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一著作问世以前,很少有人了解阶级社会以前的历史,而关于那个时代的具体情况,由于没有文字记载,当然没有人知道了。所以留下来的只是一些神话和传说。 [2]《史记•秦本纪》云:“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孙曰女脩。女脩织,玄鸟陨卵,女脩吞之,生子大业。”按:玄鸟即燕。见《吕氏春秋•仲春纪》高诱注:“玄鸟,燕也,春分而来,秋分而去。”陨,《说文》:“从高下也。”清人洪亮吉认为:秦人祖先传说与殷人传说相似,就断定“此乃因简狄事附会,不足信”,这种说法未免武断。 [3]如:燧人之氏,“大迹出雷泽,华胥履之,生宓牺”(《太平御览》七十八引《诗•含神雾》)。 “黄帝……母曰附宝,见大电绕北斗枢星明郊野感,附宝孕廿四月,生黄帝于寿丘。”(《绎史•帝王世纪》) “少典妃安登,游于华阳,有神童感之于常羊生神子,人面龙颜好耕,是为神农。”(《路史•后纪三》注引《春秋元命苞》) 此外还有:颛顼母见摇光之星生颛顼(见《今本竹书纪年》、《山海经》等引),帝喾母不觉而生帝喾(见《帝王世纪》),庆都与亦龙相配而生尧(见《含神雾》、《初学记》及《太平御览》引),舜母见大虹而生舜(见《今本竹书纪年》引),枞华感枢星而生舜(见《尚书帝命验》引),女嬉得意苡吞而生高密(见《吴越春秋》),女节接大星而生朱阳(《帝系》),等等。殷人的祖先契,是因母简狄吞玄鸟卵(见《史记•殷本纪》及《诗经•商颂•长发》),周人的祖先弃,也是因其母姜原“践巨人迹”而怀孕的(见《史记•周本纪》)。 [4]有关远古时代传说的记载,在《史记》中还有《三皇本纪》,系唐司马贞补作。我们在这里只是将司马迁写《史记》时取的传说材料做一个比较,所以对于唐人补写的《三皇本纪》和其他材料则不涉及。 《史记•五帝本纪》:“黄帝者,少典之子……生二子……其一曰玄嚣……其二曰昌意……昌意……生高阳……是为帝颛顼也……帝颛顼生子曰穷蝉……帝喾高辛者,黄帝之曾孙也。高辛父曰极,极父曰玄嚣,玄嚣父曰黄帝。……帝喾娶陈锋氏女,生放勳。娶娵訾氏女,生挚。帝喾崩,而挚代立。帝挚立,不善,而弟放勳立,是为帝尧。” 《史记•夏本纪》:“夏禹,名曰文命。禹之父曰鲧,鲧之父曰帝颛顼,颛顼之父曰昌意,昌意之父曰黄帝。” 《史记•殷本纪》:“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 《史记•周本纪》:“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为帝喾元妃。” [5]从大业、大费以后秦就进入父系氏族时期,这一点从《史记•秦本纪》中可以得到确凿的证据,也为一般学者所公认, 但是,据蒙文通先生研究:“《秦本纪》称申侯言‘昔我先郦山之女,为戎胥轩妻,生仲潏,保西垂’。班固《律历志》称张寿王治黄帝《调历》,言‘化益为天子,代禹。骊山女亦为天子,在殷周间’。仲潏生蜚廉,善走,以材力事殷纣。则郦山之女,固在殷周间,当即张寿王所谓骊山女为天子者也。”(《周秦少数民族研究》,22页,上海,龙门联合书局,1958)照上述说法看:秦的祖先中又有“郦山之女”曾在“殷周间”“为天子”,这似乎也是母系氏族社会的反映。好像至殷周间,秦的祖先仍停留在母系氏族社会的阶段。 蒙先生提出的资料是值得重视的,但仔细研究则大成问题。首先,这个“郦山之女”曾“为天子”之事不见于《史记•秦本纪》。在《史记•秦本纪》中只是通过申侯倒叙的口吻说出:“昔我先郦山之女,为戎胥轩妻,生中潏。”这里并没有提到胥轩之妻“郦山之女”曾为天子。请注意:申侯说这段往事的目的在于强调与戎族的关系,以便达到“不废申侯之女子为骆适者”(《史记•秦本纪》)。如果郦山之女果真曾有过“为天子”的事,申侯不会不提。此其可疑者一。其次,据申侯言:“郦山之女,为戎胥轩妻,生中潏。”则郦山之女即为中潏之母。然而,《史记•秦本纪》在叙述秦之世系时,只提到:“自太戊以下,中衍之后,遂世有功,以佐殷国,故嬴姓多显,遂为诸侯,其玄孙曰中潏,在西戎,保西垂。”这里,根本没提中潏之母,连胥轩亦未提到,如果郦山之女果真曾“为天子”,在这里决不会连提都不提。此其可疑者二。蒙先生说:“(太史公)乃于仲衍至仲潏之世系不能言,又不纪戎胥轩事。”(《周秦少数民族研究》,24页)但太史公何以宁付阙如而不纪郦山之女以及胥轩事?回答只有一个,就是司马迁认为申侯所说的这段历史是不可信的,更不用说连申侯提都没提到的“为天子”事了。 至于《汉书•律历志》所载“骊山女亦为天子”,也有以下两个问题:首先,这个“为天子”的骊山女何以证明就是申侯提到的郦山之女呢?蒙先生仅因其“在殷周间”就断定申侯提到的郦山之女“当即张寿王所谓骊山女为天子者也”。其实,如上所述,申侯的话是很难当做信史看待的。而且,张寿王所说的这一段话可靠程度,也应画问号。《汉书•律历志》是把张寿王的言行当“作祅言欲乱制度”的内容记载下来的:“寿王及待诏李信治黄帝《调历》,课皆疏阔,又言黄帝至元凤三年六千余岁。……寿王又移《帝王录》,舜、禹年岁不合人年。寿王言化益为天子代禹,骊山女亦为天子,在殷周间,皆不合经术。”由此可见,汉代人就已不相信张寿王这一套虚妄不实之词,后因其“诽谤益甚,竟以下吏”。现在看来,张寿王所言,确也有不少荒诞不经之处。因此,仅凭一句“骊山女亦为天子,在殷周间”的话,就断定此其为申侯所说的真伪难辨之“骊山之女”,显然是很难令人相信的。 因此,蒙先生的推论是不能成立的,秦之祖先郦山之女“为天子”是不可信的。秦人由母系社会转入父系社会是在大业、大费时期,而不在“殷周间”。这一结论是不能动摇的。(蒙先生上述论证并不在于说明秦人于殷周间存在母系,而在于说明秦人祖先系戎族。因涉及这个问题,故附证于此。至于秦人祖先来自西戎的说法,蒙先生的重要根据就是这一条,所以此说亦不攻自破了。) [6]殷人来自东方,这种看法现在已为大多数史学家所公认,如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第一编107~108页,郭沫若主编《中国史稿》第一册155~156页,以及李亚农的《李亚农史论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中对此均有论述,故不需在此赘述。唯金景芳先生在《商文化起源于我国北方说》(见上海古籍出版社编:《中华文史论丛》,第七辑)中提出“商文化起源于辽水发源处”,即今内蒙古昭乌达盟一带。这种说法确为一种新颖见解,颇值得注意。不过,金先生的论点,目前尚缺乏根据,在该文中提出的最重要根据仍是对“砥石”一地位置的确定。金先生认为:“《荀子•成相》说:契玄王,生昭明,居于砥石,迁于商。”这个“砥石”就在“辽水发源处,今昭乌达盟克什克腾旗的白岔山。正是我国的北方。证据就是《淮南子•坠形训》说:‘辽出砥石。’高诱注说:‘砥石地名,在塞外,辽水所出,南入海。’惜前人多不注意及此。”这种论点之所以难于成立,主要是仅仅据一个高诱的孤证,就否认过去一切人的研究成果是比较困难的。其实,关于砥石的地望,自古就有种种不同说法,除王国维考证为沩水流域外(参见《观堂集林》),还有另外的一些说法,如《荀子》杨倞注以为砥石即砥柱,而砥柱则在黄河中游,今河南境内。《水经•河水注》云:“砥柱,山名也。昔禹治洪水,山陵当水者凿之,故破山以通河。河水分流,包山而过,山见水中若柱然,故曰砥柱也。”显然,这不可能当做商人起源的根据。此外尚有其他的种种说法,不能一一列举。总之,拙见以为:金先生提出殷人起源地望的新看法,是值得注意的。但就目前提出的根据来说,还不足以改变一般看法。因此,本书采用通行的论点,坚持殷人来源于东方。 [7]参见徐中舒:《殷商史中的几个问题》,载《四川大学学报》,1979(2)。 [8]参见丁山:《中国古代宗教与神话考》,“社稽五祀”、“句芒即玄鸟”一节,48页。 [9]关于盘庚以前殷人迁徙的次数有几种不同的记载:《尚书•盘庚》序:“盘庚五迁。”孔氏传:“自汤至盘庚凡五迁。”马融曰:“五迁,指商立、亳、嚣、相、耿。”但一般认为自契至汤共十四代八迁,即:由亳居蕃一迁;蕃迁砥石二迁;砥石迁商三迁;商迁泰山之下,复又迁商四迁、五迁;商迁殷六迁;殷又迁商七迁;商迁亳八迁。(参见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十二)不论五迁、八迁,殷人在盘庚以前迁徙较频繁是毫无问题的。 [10]过去,有的研究者根据后来秦人居于周人之西,从而断定秦人原系西方的氏族部落,乃羌人的一部分,甚至认为同周人原属同一氏族。如吕振羽在《中国原始社会史》一书中写道:“商族自东来”,“夏族自西来”,后来夏族“向东南者便发展为后来的周族,留在关中一带者,便又形成后来的秦国”。这是没有什么材料证明的,事实上,从各方面考察,秦人同周人毫无共同之处,他们决不会来自同一氏族部落。如关于始祖的传说,周人后稷(即弃)乃其母姜原“见巨人迹”,“践而身动”(《史记•周本纪》)生出来的,与殷人、秦人传说的吞玄鸟卵生子不相干。神话传说的不同,反映了产生这些神话传说的氏族经济和文化生活各异。玄鸟、驯兽一类的神话,产生于狩猎、牧畜发达的氏族,而有关周人祖先的传说,几乎与狩猎、牧畜根本无关,却与农业种植有密切联系。如:“弃为儿时……好种树麻、菽,麻、菽美。及为成人,遂好耕农,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穑焉。”(《史记•周本纪》)以后关于周人祖先的传说均与农业生产有关,甚至后稷这个名字本身,也是农业经济现实的反映。事实证明:在经济生活方面,周人与秦人没有丝毫共同之处;在政治关系方面,从文献记载来看,至少在西周以前,秦人同周人没有发生过任何联系,就是在周武王灭商时,他们联合起西方、南方一切能联合起来的人:“庸、蜀、羌、髳、微、卢、彭、濮。”(《尚书•牧誓》)其中并没有秦,证明秦此时确是站在殷商一方的,现有的一切材料都记载着秦人始终把自己的命运同殷人联系在一起,而同周人为敌。 另外,蒙文通先生也认为:秦原系西方戎族。但蒙先生的根据主要是申侯所言:“昔我先郦山之女,为戎胥轩妻”,以及张寿王言“骊山女子亦为天子”这两条材料,猜测:“殷周之间,中国安得有天子曰骊山女,斯其为西戎种落之豪欤?”由这一猜测而推出:“胥轩曰戎,自非夏族,此秦之父系为戎也。”又进一步推出:“则申侯之先,骊山之女,亦当为戎,此秦之母系亦为戎也。”(《周秦少数民族研究》,22~23页)但是,蒙先生所根据的这两条材料是成问题的(在本章注[5]已经详加论证),所以秦系来自西戎的说法很少为人们所接受。 蒙先生认为秦系来自西戎还有一个理由,就是一些古籍称秦为“狄”或“戎狄”,如《春秋公羊传》:“秦者,夷也。”《春秋穀梁传》:“狄秦也。”商鞅也说:“始秦戎狄之教。”(《史记•商君列传》)其实这些皆不足以证明秦系西戎,因为像《公羊传》、《穀梁传》这些书的作者,说秦是“夷”、“狄”,乃是一种鄙薄、蔑视之意,说秦“戎狄之教”,也最多表明秦的风俗习惯和教育同戎、狄一样,亦不能说明其民族来源。即便是由于秦人久处西方,后来有不少人与西戎人融合——这一点,《史记•秦本纪》已写清:“子孙或在中国,或在夷狄。”——也不能说秦系西戎族。因《史记•秦本纪》记载得十分清楚:秦为颛顼之后,其原非西戎乃毫不含糊。至于长期同西戎接触,甚至染上戎狄风习,或自称为“戎”,也不能据此而断定秦系西戎族。拙作有《秦人早期历史探索》一文(载《西北大学学报》,1978(1)),对此有较深入论述。 [11]在古籍中经常出现“蜚廉”一名,但它在不同时期有不同意义:蜚廉(或写作飞廉)本来是“风”字的古音。秦人的祖先有取名为蜚廉的,这是因为“蜚廉善走”,形容其疾走如风。这个善走的蜚廉因效忠于殷纣王,而为人们所恶。因此,后来人们就把想象中的一种凶恶的野兽称为“飞廉”,所以到汉代,“飞廉”就成了一种兽名。《淮南子•俶真篇》:“若夫真人,则动溶于至虚……骑蜚廉而从敦圄,驰于外方,休乎内宇。”东汉高诱注:“蜚廉,兽名,长毛有翼。”由于这种野兽实际并不存在,因此,人们就把它想象为神兽。《史记•封禅书》记述了好神仙之术的汉武帝在长安作“蜚廉桂馆”。《汉书•武帝纪》: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夏四月……作甘泉通天台、长安飞廉馆。”尽管被视为神兽,但人们把它的样子想象得十分难看:《汉书•武帝纪》注引鲁灼:“身似鹿,头如爵,有角而蛇尾,文如豹文。”所以,在汉代以后的许多画像石、砖以及壁画、帛画中经常出现飞廉。如河南密县打虎亭2号东汉墓的券顶上“藻井”旁,就画有许多飞廉,其形状怪异,相貌狰狞,反映人们视飞廉为恶兽。 [12]参见李亚农:《李亚农史论集》,667页。 [13]奄,一作、盖,它就是《史记•秦本纪》说的嬴姓的奄运氏。徐,也为嬴姓,见《左传》昭公元年:“周有徐、奄。”杜注:“二国皆嬴姓。”又《汉书•地理志》:“临淮郡徐县”下自注“故国盈姓”。而“盈”即“嬴”,这两个字通用,如楚大夫贾字伯嬴,《吕氏春秋》作“伯盈”,可证:徐、奄、盈均为嬴姓氏族。 [14]如:徐国(《左传》庄公二十六年),在今安徽泗县附近。 穀国(《左传》桓公七年),在今湖北穀城西。 黄国(《左传》桓公八年),在今河南潢川西。 江国(《左传》僖公二年),在今河南正阳县东南。 葛国(《左传》桓公十五年),在今河南睢县北。 梁国(《左传》桓公九年),在今陕西韩城西南。 [15]据《史记•秦本纪》云:造父“以善御幸周穆王”,“为穆王御”。 周穆王以秦人祖先造父为驭是完全可能的。因为周穆王曾经“周行天下”(《左传》僖公二十年)。《史记•秦本纪》及《列子•穆王》都记有此事。《穆天子传》还记载了他从昆仑往西三千余里,到“西王母之邦”,折而北行约两千里,到“飞鸟之所解羽”的“西北大旷原”。这虽是小说的写法,也反映了周穆王时周的统治深入到宗周以西很远的地方,徜徉于这里的秦人祖先,自然免不了要为周族奴隶主效劳的。 [16]古代人没有把犬丘地位弄清楚。如《史记•秦本纪》《集解》、《正义》引《括地志》和《汉书•地理志》等,都认为犬丘即汉代槐里,其地在“雍州始平县东南十里……周曰犬丘,懿王都之,秦更名废丘,高祖三年更名槐里”。按槐里就在今陕西兴平县,以后的著作都沿袭了这个错误说法。其实,犬丘本有东犬丘、西犬丘两地,东犬丘即槐里,非子所居乃西犬丘。《史记•秦本纪》说得很清楚:“庄公居其故西犬丘。”西犬丘在何地?《史记•秦本纪》有:非子居犬丘,周孝王“分土为附庸”,“邑之秦”。下注云:“今天水陇西县秦亭也。”很明显,“犬丘”是较大的地名,其中包括“秦邑”,即“陇西秦谷亭”(见明人董说:《七国考•秦都邑》),其地在今甘肃境内,而秦始皇时的废丘(即槐里)乃在今天的陕西境内,二者不可混为一谈。非子所居乃犬丘,而非后来的废丘。这一点,王国维早已指出(参见《观堂集林•秦都邑考》)。但王氏认为“犬丘、西垂本一地”、“西犬丘为西垂”则不确。前面已经指出:“西垂”乃泛指西方边陲,而“犬丘”则指具体固定的地区,其地望相当于秦之陇西郡,汉以后又别置天水郡,以后历代屡经变更,到清代为“秦州”(见光绪十五年重纂《秦州直隶州新志》卷一,《沿革》)。而清代的“秦州”下辖五县:秦安、清水、礼县、徽县、两当县。考其州界约相当于现在的天水专区而略小。因此,说“犬丘”在今天水境内,则是正确的。 至于后来“邑之秦”的“秦”,则是在上述地区范围内的较小地点。《史记•秦本纪》徐广注云:“今天水陇西县秦亭也。”此地至清代则为秦州清水县,《秦州直隶州新志》卷二十四《附考》四有明确记载:“……非子所封之秦亭,则在清水县东四十里,俗名亭乐山,李吉甫曰:周孝王邑非子于秦邑,今天水陇县秦亭、秦谷也。乐史曰:清水地即秦仲所封……”从上述记载可知:秦在唐代的天水陇县,清代改为清水县,现在甘肃省天水专区仍有清水县,“秦”当在此。 [17]秦的人数是根据以下材料推测的:周代分封制规定:“天子之制,地方千里(按:周代千里约合现在七百二十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孟子•万章下》)所谓“附庸”其占地一般不超过五十里。《商君书》对战国时期的土地和人口比例曾作这样的估计:“地方百里者,山陵处什一……以此食作夫五万。”(《商君书•徕民》)以这个标准推测春秋以前秦国的人口,至少也有二三万之众。当然,这也只能是一般的推测而已。 [18]关于询簋的年代共有宣王、康王、厉王及穆王四种说法,见段绍嘉:《蓝田出土弭叔等彝器简介》(载《文物》,1960(2))、王祥:《说虎臣与庸》(载《考古》,1960(5))、容庚:《弭叔簋及询簋考释的商榷》(载《文物》,1960(8)~(9))、黄盛璋:《关于询簋的制作年代与虎臣的身份问题》(载《考古》,1961(6))、李福泉:《訇铭文的综合研究》(载《湖南师院学报》,1979(2)),以及日本学者樋口隆康:《西周铜器的研究》(见《京都大学文学部研究纪要》,第七辑,1963)等。但笔者认为:上述研究文章在关于询簋年代方面的考证,皆无郭沫若《弭叔簋及询簋考释》一文中提出的论据精当,容庚的文章也基本上同于郭说,故本书采郭说,而断定询簋为宣王时所作。 [19]《史记•秦本纪》:“襄公元年,以女弟缪嬴为丰王妻。”这个丰王就是:“戎人之号,荐居丰岐,周称丰王。”(《史记会注考证》) [book_title]第三章 秦的建国及其领地的扩展 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476年,我国历史进入了社会大变革的春秋时期。 春秋是我国奴隶制开始向封建制过渡的时代。这时,历史舞台上出现空前绚丽多彩、生动壮观的场面:一种在当时是最先进的生产力——铁工具,开始被人们使用。新的生产力呼唤着新社会制度的产生,而愈来愈激烈的奴隶们的反抗斗争又加速了旧制度的灭亡。在动乱、变革和“礼崩乐坏”的形势下,奴隶社会迅速崩溃;封建社会即将在中国大地上出现。 然而,就在这样的历史潮流下,却有一个诸侯国刚刚诞生,而且还在发展着自己的奴隶制。这个诸侯国就是秦。 进入春秋以后,秦才正式建国。但是,当奴隶制的秦国一旦建立,它就突飞猛进地向前发展,在不到一百二十年的时间里,就由一个后起的奴隶制小国,一跃而为奴隶制的强国,在当时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艰苦的建国过程 秦的奴隶制政权,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建立起来的。所以,它在建国初期面临着十分严重的斗争任务,经历了艰苦的过程…… 秦国的建立 公元前770年(秦襄公八年),幽王死后,各个诸侯共同把周幽王的太子立为天子,这就是周平王。周平王继位以后,猖獗于周王畿和关中地区的戎、狄势力有增无已,西周奴隶主阶级在这里再也呆不下去了,周平王于是决定将国都迁往雒邑(今河南洛阳附近)。所谓“迁都”,实际上是被戎、狄赶走,当周平王仓皇逃走时,秦襄公率领秦兵也参加了护送队伍。因此,周平王封秦襄公为“诸侯”,把“岐以西之地”“赐”给秦,并准许与其他诸侯“通聘享之礼”。这样,秦就由“大夫”上升为与齐、晋等国地位平等的诸侯。从此,建立了秦国。 秦国虽然建立,但首先面临着能不能存在下去的问题。 周平王虽“赐”给秦以“岐以西之地”,让它在这里建国,但在这一带几乎布满了戎人和狄人。在今陕西北部的陕北高原,分布着被称为“白狄”的部落(参见马长寿:《北狄与匈奴》,1~21页,北京,三联书店,1962),在陕西关中、甘肃、宁夏、内蒙古及其以北的地区,就有绵诸、翟、、邽、冀、大荔、乌氏、朐衍等戎、狄部落。[1]此外,在关中东部还有西周留下来的梁、芮等小诸侯国。这么多的戎、狄部落和小诸侯国在这里,使秦国无驻足之地。这些戎、狄部落大部分尚处于“游牧生活向定居的农牧生活转化”(马长寿《北狄与匈奴》,14页)阶段,社会经济较为落后,他们长期以来就是以富庶的关中地区为目标,或掠夺、或骚扰,使居于这里的、以农业生产为经济生活主要内容的人民,在生产上和生活上都受到极大的影响,而西周的统治阶级也不能在这里继续统治,因此才东迁的。所以周平王封秦襄公为“诸侯”的时候,就说得很清楚:“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史记•秦本纪》)就是说:秦能将戎、狄从这里赶走,就可在此建国;若不能也只好听其被戎、狄赶走或被灭亡。 这样,秦在“立国”之后,能否存在下去,尚是个未知数。 秦襄公伐戎的失败 公元前770年,秦襄公被封为“诸侯”以后,就不能不承担历史赋予他的使命:同戎、狄斗争。秦襄公是一个比较有作为的统治者,他上台以后一直在整顿武备,“备其甲兵:以讨西戎”(《诗经•驷》毛氏传)。因而秦国出现了用于作战的兵车:“小戎收,五楘梁辀”,“文茵畅毂,驾我骐”(《诗经•小戎》)。兵车上配备着各种毛色的骏马:“四牡孔阜,六辔在手。骐骝是中,骊是骖”(《诗经•小戎》)。有的马身还著以甲衣:“驷孔群。”(《毛氏诗传疏》云:“:浅也,谓以薄金驾介之札。介,甲也”)同时还制造了各种锐利的武器,如有锋利的三锋矛,“厹矛鋈”;以朱羽为饰的盾,“蒙伐有苑”;以虎皮为室的弓,“虎镂膺,交二弓”(《诗经•小戎》)。在秦人自己看来,这种阵容已是够强大的了:“车既工,马既同,车既好,马既。”(《石鼓文•车工》)武器和战士也相当多:“弓矢孔庶。”(《石鼓文•而师》)这些确实反映了襄公时期,秦国的武装力量有极大的增长。但即使如此,在秦建国的最初几年,它的武力仍不足以将戎击败。从襄公八年(公元前770年)秦被封为“诸侯”以后,一直到襄公十二年(公元前766年)的四年中,秦同戎、狄斗争取得的成果几乎等于零:周平王封给秦的“丰岐之地”仍在戎、狄控制之下,而秦人依旧只能活动于他们的故居“西垂”。尽管秦人把他们自己的武装形容得那样威武、雄壮,然而也只是到了公元前766年(秦襄公十二年)才“伐戎而至岐”(《史记•秦本纪》)。岐,就是岐山[2],也就是今天的陕西省宝鸡以东。就是在这次东征中秦襄公死去,继位的秦文公(公元前765年至前725年)又退回到西垂故地,秦的中心仍在这里。据《史记•秦本纪》载,文公仍“居西垂宫”,又从传世的景公时制造的“秦公”上,可以看到如下铭文: 虔敬祀,乍(作)宗彝,邵皇且(祖)。 据郭沫若考释:铭文证明为秦文公宗庙之祭器,再从“秦公”器盖上刻有“西”字铭文看,其宗庙仍在西垂。(见《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这就证明:秦襄公临死前虽然东伐戎人至于岐,但秦人并未在此地停留下来。一直到公元前762年(秦文公四年)以前,秦国人活动的中心仍在如今甘肃天水专区清水一带,他们还不能实际控制关中的丰岐之地。 秦以一个新起的小国,欲战胜战斗力十分强的戎、狄,并不是轻而易举的,所以建国初期秦与戎、狄的斗争成果甚微。但秦襄公确有夺取丰岐之地的决心,以致死于伐戎之役。正因如此,在秦国历代的君王中,襄公是有较大影响的一个。 二、由失败走向胜利 秦建国七八年以后,才开始有一点发展。 初步取得胜利 秦襄公死后,文公的最初几年也没有什么进展。至公元前763年,继位已经三年的秦文公率兵七百人“东猎”。这时,秦从游牧转向定居的时间不久,仍然保持着游牧民族的传统习俗,所谓“猎”,就是在不断的战斗中扩大领地,同时还有迁徙的意思。所以,这次“东猎”进行了将近一年,至公元前762年(秦文公四年),才到达汧水和渭水会合的地方——“汧渭之会”(今陕西眉县附近)。秦人的祖先非子曾经在“汧渭之会”养过马,不过,那时的秦还是周奴隶主贵族的氏族奴隶,这次秦重来,地位已经不同,秦国奴隶主决心要把奴隶制诸侯国的势力扩展到这里:“即营邑之”,表示要在这里定居。公元前750年(秦文公十六年),秦国取得了第一次伐戎的胜利:“地至岐。”当时,在这一带的戎族首领是“丰王”(顾颉刚:《史林杂识》,57页),秦文公给丰王以打击,这时才真正控制了岐以西的地区。[3]然而,在以后的五十年中,秦的领地仅仅维持在这个范围之内,没有什么扩展。可见,斗争是十分艰苦的。 “收周余民”初步奠定国基 秦文公率兵至岐以后,虽然在五十年内领地没有显著扩大,但这个时期却是秦国发展史上的关键时刻。因为,正是在这个时期,秦国取得了发展经济的两个重要条件——优越的自然环境和充足的劳动力: 岐是周人的故居,那里是关中最富庶的地区之一——周原。古代的周原,不像现在这样干旱,气候比现在暖和、湿润。(见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载《考古学报》,1972(1))当时,这里不仅有数不清的河流溪涧,而且有星罗棋布的水泉泽薮:渭水的支流纵横蜿蜒,千河和漆河分别由东西两侧缓缓流过。那时这里的河谷也不像如今这样深达九十多米,而是最多不超过四十米,取水相当方便,河水和泉水都十分充分。(见史念海:《河山集•古代的关中》)在那潺缓流动的河水里,鳣、鲔、鲦、鲿、、鲤等各种鱼类在游动;河面上一群群白鹭在飞翔。(见《诗经•周颂•振鹭》)野地里生长着吃起来甜丝丝的堇荼,郁郁葱葱的森林里有各种树木,其中的漆树早已被人们所利用,是生漆出产最早的地区。(见拙作《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对生漆的发现和利用》,载《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78(1))总之,这里是我国农业生产发展最早的地区之一,这在客观上为秦国农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但是,还不仅如此。秦至岐后,就将原来在这里而没有随平王东迁的“周余民”接收过来。这些“周余民”的加入,对秦国经济结构的变化发生了重要的影响。 周本是一个农业民族,相传其祖先后稷就“好耕农,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穑焉”(《史记•周本纪》),周人的祖先从公刘时代起,就到岐山之下“修后稷之业”,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所以这里的人民“有先王遗风,好稼穑”(《汉书•地理志》)。到秦建国前夕,周人的农业生产水平是相当高的。在生产工具方面,仅据《诗经》出现的名称就有:耒、耜、钱、镈、铚、、殳、斧,等等。农作物的种类已经有:黍、稷、秬、糜、芑、禾、穋、植、穉、稻、莱、菽和麻、瓜、瓞、桑等,以及杏、梅、棘等果树。秦在这个农业发达的地区建国,又将具有较高生产技术水平的周人接收过来,就很快地放弃了原来的以游牧为主的生活方式,而接受较高文明,这是十分自然的事。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野蛮的征服者,按照一条永恒的历史规律,本身被他们所征服的臣民的较高文明所征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768页)。 这样,秦至岐的五十年,正是他们由游牧经济最后完全转入农业经济的关键时期,也是秦国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历史阶段,它为秦国以后的发展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继续巩固领地 取得岐地的秦,虽具备了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但它当时仍在戎、狄的包围之中,在其东西均有戎、狄族占领的许多据点,必须消灭或制服这些戎、狄人,秦国才能发展。 公元前716年秦文公死后,由秦宪公继位。[4]为主动向戎人进攻,宪公二年(公元前714年),秦将国都由汧渭之会徙往平阳(在今陕西宝鸡县东阳平村),使国都距前线更近。这里临近的一支戎人在“荡社”,其首领自号为“亳王”。关于“荡社”的情况,各种文献记载很不一致,其具体地望,有的说在始平(今兴平)(《史记•秦本纪》《正义》引《括地志》);有的说在“三原”(史记•秦本纪)《正义》;还有的说在今陕西长安县的东南当时称之为“杜”的地方(见《史记•秦本纪》《索隐》引徐广云),因此又称为“汤杜”。以当时形势推断:戎人往来不定,或许其活动范围就在今三原、兴平和长安县间,其邑则在杜附近。这股戎人自号为“亳”,并命其居地曰“汤”,有“汤杜”(即荡社)、“汤台”、“汤陵”等名称。可见他们与殷商有很大关系(商的首领有汤,都邑有亳):可能是其所居之荡社原为商人后裔所建之邑,戎人来后仍袭用其号;或是因商汤之子孙有散在西戎者,虽已融于戎族,但继续以“汤”为号。总之,荡社(或叫汤杜)是临近秦国的一个戎人的据点,是毫无疑问的。公元前713年(秦宪公三年),秦发兵进攻荡社,一举取得胜利,占领其邑,亳王逃往西戎。秦国的势力向东方大大地扩展了一步。 灭掉荡社以后,在黄河以西至渭水流域上游,还有不少股戎人的据点,如在秦的东方,有彭戏氏,这支戎西周时称为“狁”(王国维:《鬼方昆夷狁考》,见《观堂集林》),春秋以来占领郑国故地,居于彭衙(今陕西白水县东北),其势力自洛水西岸达于华山脚下。在秦国的西方有邽、冀戎,邽戎据今甘肃天水县南,冀戎在今甘肃甘谷县南。再向西北更有多得数不清的大小股戎人。就在秦国国都附近,即今陕西宝鸡县境内,还有一个戎人的据点——“小虢”。秦国面临的斗争任务,仍然是十分艰巨的。当时的形势要求秦国不停顿地向这些戎族势力进攻,以便巩固其领地。 秦国的内乱和武公时代的胜利 但是,刚刚取得一点胜利以后,秦国就发生了内乱。原来,秦宪公娶鲁姬,生武公和德公;娶王姬,生出子。鲁姬是鲁君之女,王姬乃周王之女,地位当在鲁姬之上。但宪公死前立长子武公为太子,这就种下了争夺君位的祸根。宪公一死,大庶长弗忌、威垒、三父(按:人名)废太子而立年仅五岁的出子为国君。五岁的出子主国,不能从政,只好由母后王姬临朝。出子立五年,至十岁时,又被三父等所杀,复立武公为国君。 关于这一段内乱的史实,《史记•秦本纪》有所记载,但十分简略而又有缺漏,只说: 宁公(按:乃“宪公”之误)生十岁立,立十二年卒,葬西山。生子三人,长男武公为太子。武公弟德公,同母鲁姬子。生出子。(按:这里有缺字,断句也有问题。暂依通行本断句。)宁(宪)公卒,大庶长弗忌、咸垒、三父废太子而立出子为君。出子六年,三父等复共令人贼杀出子。出子生五岁立,立六年卒。三父等乃复立故太子武公。 1978年1月在陕西发现的秦公钟、镈铭文(释文见本章注[4])中,在历数秦公世系时,只说“文公、静公、宪公”,又有“公及王姬曰”的提法。可以证明作此铭文之“秦公”乃宪公之后的一“公”,即出子,“王姬”显系出子之母。这就证明《史记•秦本纪》中的一句应作: 武公弟德公,同母,鲁姬子。□□(此处原文为方框“□”)生出子。 其中□□(此处原文为方框“□”)缺漏之两字,依铭文证明应为“王姬”。这样,《史记•秦本纪》全文即豁然贯通,不明之史迹也得到补充。 如上所述:经过一番动乱,武公于公元前697年登上君位。三年后,武公将三父等三个庶长杀死,并夷其三族,其罪名就是因其诛出子。宪公以后秦国的动乱说明:庶长的权力同国君发生冲突,至武公杀死三父等以后,权力才又集中于王室,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武公时代(公元前697年至前678年)由于中央集权的加强,秦国更有能力向外推进:公元前697年(武公元年),秦向居于彭衙(今陕西白水县内)的戎人彭戏氏进攻,取得胜利。公元前687年(武公十一年),在杜(今陕西长安县东南)、郑(今陕西华县北)两地设县。原来这里的地方是西周的封国,后为戎族占有,即上述“荡社(汤杜)”和“彭戏氏”所居。消灭了这些戎族势力后,在这里设县,就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县的原意为“悬”,即“系而有所属”(许慎:《说文解字》),也就是在距国都较远的地方设立的军事、行政统一的组织,即边境的城邑,这是县的最初意义。武公时在杜、郑设县,说明当时秦国的势力范围已达到这里。 在西方,公元前688年(武公十年),秦征服了邽、冀戎,并开始设县。这是中国史书上关于设置县治的最早记载。[5]武公十一年(公元前687年),即在杜、郑设县的那一年,秦又灭小虢。将小虢消灭后,西起甘肃中部,东至华山一线,整个关中的渭水流域,基本上为秦国所控制。 领地的迅速扩展 秦国的领地,到德公时(公元前677年至前676年)已经十分稳固,从德公时迁都于雍(在今陕西凤翔县)。迁都的原因十分明显:因为不论是“汧渭之会”,还是平阳,都在周原之下的河谷地区,这里回旋余地狭小,向东向西发展,都显得很不方便。这就促使秦向广漠的周原另寻新都会。雍位于河上游的雍水附近,这里是周原最富庶的地区。尤其重要的是:雍又位于地势较高的周原,为陇山以东的门户,无论是向东发展,还是防御西方的戎人,地理位置都是十分有利的(见史念海:《周原地理与周原考古》,载《西北大学学报》,1978(2))。秦都雍后,开始在这里建筑规模宏伟的城邑和宫殿,此后的数百年,这里始终是秦国的政治中心。 秦国的统治日趋巩固。公元前677年(德公元年),梁伯、芮伯前来朝秦。梁在今陕西韩城南,芮在今陕西大荔境内,为靠近黄河西岸的两个小国。他们前来朝秦,说明秦的影响已达到黄河西岸。从秦宣公(公元前675年至前664年)以后,秦就以主要力量向东发展,与当时中原的大国,主要是晋国,开始争夺土地。 不过,这时的秦国仍然需要用很大的力量来消灭周边境的戎、狄势力,否则就很难向东方迈进一步。 三、“开地千里,遂霸西戎” 自德公迁雍以后,历经宣公(公元前675年至前664年)、成公(公元前663年至前660年),在十五六年的时间内,秦国对戎、狄的斗争没有取得很大的进展。 扫清周围和境内的戎狄势力和其他割据势力的是秦穆公。 秦穆公名任好,在他统治时期所进行的战争,除同晋国争夺土地以外,主要的就是消灭边境和境内的戎、狄势力。 伐茅津戎,迁陆浑戎 在今天的山西和陕西交界之处、山西省平陆附近,当时散布着许多戎人,他们被称为“茅津之戎”[6]。在秦国的东面,就是这些“茅津之戎”阻挡着秦国向外发展的去路。当秦国在关中初步稳固之后,就开始向茅津之戎进攻。公元前659年,秦穆公即位后第一年,他就亲率大军“伐茅津”(《史记•秦本纪》)并取得胜利。以后,秦的军事斗争集中于同晋国打仗,但也随时扫荡一些小割据势力。公元前640年(秦穆公二十年),秦同晋在韩地战争刚一结束,就顺便将边境上的两个小国——梁和芮消灭了。 在戎族中,有一支称为陆浑之戎,他们又被称为允姓之戎或姜戎。[7]这一支戎人原居住在瓜州。据《左传》襄公十四年及昭公九年杜预注云:瓜州地在今敦煌。长期以来没有人对此提出疑问。但是,经近人顾颉刚考订,证明陆浑的故居在“中南”即终南,就是今天的陕西武功县(见《史林杂识》,46~53页)。在秦国的肘腋间还有这样一股戎族势力,当然不能为秦国所容许。公元前638年(秦穆公二十二年),秦国用武力将陆浑之戎赶走,这时晋国却将这些戎人“诱以来”,将他们安置于荒凉的伊川。伊川本是富庶、繁华的地区,西周末年以后,由于人民逃亡以及灾荒、兵祸,使这里变成狐狸出没、豺狼嗥叫的荆棘之地。[8]陆浑之戎被迁往伊川以后,瓜州就为秦所有。晋国将陆浑之戎迁来后,就迫使他们服役,在以后的许多次战争中,都有不少戎人被征发去打仗。 伐茅津戎和迁陆浑戎,只是秦穆公大举伐戎的前奏,当做好充分准备以后,秦就向威胁最大的西戎进攻了。 西戎包括的各国 所谓“西戎”,乃是泛指秦国西方散布于广大地区的许多戎族。这些戎人聚散无常,居处不定,究有多少,确实难以计算。据《史记•匈奴列传》云:“自陇以西,有绵诸、绲戎、翟、之戎,岐、梁山、泾、漆之北有义渠、大荔、乌氏、朐衍之戎。……各分散居各谿谷,自有君长,往往而聚者百有余戎,然莫能相一。”这里说戎国的数目上百,其中较大的有八个。而“陇以西”的四个戎国,大约就是西戎中主要的几个。 所谓“陇以西”,主要指今天的陕西以西、甘肃的陇南及陇西广大地区。据考证:这一片地区的戎人原系西周时的“犬戎”或“狁”,经过流动,融合、分化而演变为名称不同的戎族。《史记•匈奴列传》所举的“陇以西”的四个戎国:绵诸在今甘肃天水附近;绲戎在今陕西凤翔一带;翟居于今甘肃临洮县,在今甘肃陇西县北。这四支乃是西戎中较为强悍的,而其中以绵诸为最强。秦穆公时,西戎派到秦来的使者由余,可能即是属于绵诸之戎。从由余这个名字可以看出一点端倪:由余很有可能就是绵诸的一音之异译。《汉书•艺文志》有《由余》三篇,又有繇叙。繇叙当即是由余。《史记•六国年表》有“繇诸、绵诸、诸繇”之国,而《山海经•海内东经》又将诸繇写作居繇,当是繇居之误。可见,繇居——居繇——繇叙——绵诸——由余,乃是同一个名字的异译。戎使被称为“由余”,或许就是因为“以国为氏”而来,即他所在的“国”就叫做“由余”(绵诸)。这里所谓“国”,实际只是原始社会的氏族,因为当时的戎、狄还没有发展到奴隶社会,所以这种“以国为氏”的习惯并不奇怪。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根据摩尔根提供的资料,叙述易洛魁氏族的习俗时,就举出下列一条: 氏族有固定的人名或几套人名,在全部落内只有该氏族才能使用这些人名,因此,氏族个别成员的名字,也就表明了他属于哪一氏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86页。着重号为引者所加) 由余这个名字,或许正表示他所属的氏族就叫“由余”,也就是绵诸吧! 绵诸等“西戎”,在秦穆公时代,仍保持着较为强大的国势(见《吕氏春秋•壅塞》),大概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由于西周末年戎、狄部落进入中原,中原地区的一些具有较高文明的人民融入戎族,这对提高西戎落后的经济、文化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如著名的政治家由余原来就是晋人,后来“亡入戎”(《史记•秦本纪》)的。其次,处于较为落后社会形态的戎、狄本来是极为强悍、善战的,西周末年的周王室就无法阻挡戎、狄的进攻。但是,一当他们进入中原地区定居以后,就逐渐丧失了原来的战斗力,从陆浑之戎毫无抵抗地被秦赶走,以及至伊川以后处处仰晋人鼻息的事实来看,可以证明许多民族皆不能避免这一下场,正如元末的蒙古骑兵和清末的八旗子弟一样。然而,绵诸等则不然,它虽有中原人民融入,却未沾染上这里的奴隶主阶级骄淫的生活习气,仍然保持着淳朴、善战的社会风习。这或许是由于绵诸等戎没有进入原来西周统治中心、受孱弱的西周统治阶级的影响较小的缘故。秦穆公曾经问过由余:“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然尚时乱,今戎夷无此,何以为治,不亦难乎?”由余的回答是令人深思的,他说:“此乃中国所以乱也。夫自上圣黄帝作为礼乐法度,身以先之,仅以小治。及其后世,日以骄淫。阻法度之威,以责督于下,下罢极则以仁义怨望于上,上下交争怨而相篡弑,至于灭宗,皆以此类也。夫戎夷不然。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怀忠信以事其上,一国之政犹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圣人之治也。”(《史记•秦本纪》)这里,由余认为“戎夷”正是因为没有“诗书礼乐法度”才保持了“圣人之治”,是其强大的原因,这当然并不完全正确。不过,一些原始部落往往比文明较高的民族具有更加淳朴的社会风习和较强的战斗力,这是可以相信的。恩格斯在描写尚未进入到阶级社会的氏族制状况时这样写道: 而这种十分单纯质朴的氏族制度是一种多么美妙的制度呵!没有大兵、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总督、地方官和法官,没有监狱,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有理的。 凡与未被腐蚀的印第安人接触过的白种人,都称赞这种野蛮人的自尊心、公正、刚强和勇敢…… 恩格斯对这些野蛮人的勇敢行为,曾作如下的描述: 不久以前,我们在非洲看到了这种勇敢的例证。祖鲁卡菲尔人在数年前,也像努比亚人在数月前一样,——两者都是至今还保存着氏族制度的部落——曾做出了任何欧洲军队都不能做到的事情。他们没有枪炮,仅仅用长矛和投枪武装起来,在英国步兵——在密集队形战斗上被公认为世界第一——的后装枪的弹雨之下,竟然一直向前冲到刺刀跟前,不止一次打散英军队伍,甚至使英军溃退……(《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95页) 像绵诸等这样的戎族部落,虽被称为“国”,但从由余所叙述的情况来判断,其社会性质也只不过是处于氏族制末期阶段。由余所说的“圣人之治”正是上述恩格斯描绘的氏族制社会状况。 在秦穆公时代,进入关中的其他戎、狄,虽然也可能仍处于氏族制阶段,但由于受中原文明的影响,其社会性质正在迅速起变化,至少是使原有的战斗力逐渐丧失,如陆浑戎就是典型。但包括绵诸在内的“西戎”,一方面虽有中原人民融入,另一方面却并未因此使本族丧失其善战的传统。他们受文明社会的影响较小,更多地保持着氏族制具有的较强的战斗力。这就是秦穆公在伐西戎之前不能不做长时间的、充分的准备,以及不得不采取特殊的手段征服它的原因。 “益国十二”,“开地千里” 最初,戎王派由余到秦国来观察国情。由余来到秦国以后发表的一些见解,切中秦之时弊,如对穆公的穷奢极侈很不以为然。秦穆公得知由余竟有如此之远见卓识,大为惊异,没料到戎、狄中还有这样的“贤”人。他忧心忡忡地同臣下商量的结果,决定设法使由余降秦,迫使他为己所用。于是,秦穆公采用内史廖的计谋:首先向由余打探西戎的“地形与兵势”,以了解戎情;同时又利用戎王的猜忌心理,离间戎王同由余间的关系,穆公不断地说由余一些好话,并散布出去,使戎王得知。又在由余应当离秦归去之际,故意将他“留而莫遣”,使之耽误归期。这样一来,当由余回至戎王身边之时,戎王已经对他产生怀疑。接着,秦穆公又将秦国的一些年轻、貌美能歌善舞的“女乐”,送给戎王。戎王欣然领受,终日沉醉于酒食声色之中,逐渐将戎马之事抛在九霄云外,“设酒听乐,终年不迁”,甚至“马牛羊半死”(《说苑•反质》),他都不顾。由余见此情况,非常忧虑,数次向戎王直谏,戎王不仅不听,最后竟宣布:谁若敢说秦兵来攻西戎,立即将谁射死。由余见事已至此,自忖西戎无望,只好前来降秦。秦穆公见设计的圈套成功,对由余优礼倍加:“以客礼礼之”(《史记•秦本纪》),并询问灭戎之策。结果,通过由余,穆公对西戎的山川形势、内部情况了如指掌。进攻西戎的条件已经成熟。 公元前623年(秦穆公三十七年),这时秦在东方已取得一系列的胜利,领地扩展至黄河西岸。秦穆公为巩固后方,取得独霸西戎的地位,决定“用由余谋”,突然向西戎发动进攻。长期解除武装的西戎,在秦兵突然袭击下,根本无法抵抗;沉溺于酒色的戎王,当秦兵到来之际,酒醉尚未醒。秦穆公就这样打败了西戎,为患多年的西戎从此被平定下来。秦穆公使用女色腐化戎人首领,使他们“淫于乐,诱于利”,从而丧失其战斗力。这是战胜强悍的、处于氏族阶段的西戎重要的策略。正如古人所说的:戎“亡其国,由离质朴也”(《说苑•反质》)。落后的氏族部落,一旦失掉其质朴本色,也就失掉了其坚强的战斗力,秦穆公的灭戎策略是有效的。 自打败西戎以后,东面从陕西、山西的交界处黄河起,一直到遥远的西方,都为秦国所控制。那些自西周以来长期在泾河、洛河以及渭水流域和丰、岐之地耀武扬威的戎、狄,未被秦消灭或制服的,皆遁向遥远的西方和北方去了。因戎、狄当时尚处于较为落后的社会阶段,聚分不定,所以,究竟有多少国被秦消灭?各种文献记载颇不一致,或说“益国二十”,或说“十二”,或说“八国”[9]。总之,在秦境内必然留下许多戎、狄人,但他们不仅不能构成对秦的威胁,而且成为促进秦国发展的重要劳动力。因此,出现了秦穆公时代“开地千里,遂霸西戎”的局面。(以上过程见《史记》、《战国策•秦策》、《墨子•节葬》、《韩非子•十过》、《左传》文公十三年及《说苑》、《吕氏春秋》等) 秦霸“西戎”的历史意义 秦穆公时代,黄河以西的广大地区,统一于秦国一个政权之下,是有进步意义的。穆公作为秦国奴隶主阶级代表人物,同戎、狄以及其他小割据政权进行长期战争,其主观愿望,无非是扩大土地,掠夺财富,占有劳动力,争夺对劳动人民的统治权力。但是,在客观上,秦国独霸西戎对社会的发展是有积极作用的。首先,它使长期以来被众多戎、狄蹂躏的广大地区,得以恢复生产,结束支离破碎的割据,在局部地区实现了统一,为这一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与此同时,在统一的政权之下,加速了民族融合,这种融合不仅促进了戎、狄落后的社会形态向进步的社会形态发展,同时也为秦国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极大好处。而上述两个方面共同的结果是:为战国末年整个中国的统一奠定了基础。 由于秦穆公灭西戎,秦国直接统治的地域,其西方至少达到今甘肃中部以至更远的地方。而秦国的声威则必于此时远扬于域外,因为自关陇以西的辽阔土地,自古就有人来往于今日欧洲和亚欧之间。(见张星烺:《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一册第二至七节)《穆天子传》虽系小说性质,但也反映了某些真实的历史情况。著名的历史学家顾实曾考证过周穆王由中原抵达波斯和欧洲的道途。(见《穆天子传西征讲疏》)。岑仲勉也认为,周穆王的行迹,远达于今乌兹别克斯坦以及中亚一带。(见《中外史记考证》)。这种看法虽不一定正确,但总可以看出,中原地区自古以来就与遥远的西方有交通往来。而穆公在这里“称霸”以后,“秦”的声名就随着戎、狄的流动,向西方传播。于是,“秦”就成为域外民族对中国的称呼。成书于公元前四、五世纪的古波斯弗尔瓦丁神赞美诗称中国为“赛尼”。古代希伯来人的圣经《旧约•以赛亚书》中有这样词句:“看哪,这些从远方来,这些从北方来、从西方来,这些从希尼国来。”上述古文献提到的“赛尼”、“希尼”就是“秦”的音译(有些中文译本《旧约》就径将“希尼”译为“秦”),后来这一词由西方传向印度,则变成“支那”。如两部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那》,其梵文定本均成于公元1世纪左右,其中出现了“支那”的称呼。许多国家称中国为“支那”、“China”,这就是“秦”的音译。 过去,有些学者认为,“支那”或“China”源于“秦”字,是由于秦始皇逐匈奴,而使秦名远扬域外,如薛福成说:“欧洲各国,其称中国之名:英曰采依那,法曰细纳,意曰期纳,德曰赫依纳,拉丁之名则曰西奈。问其何义,则皆秦之音译……揆其由来,当由始皇逼逐匈奴,威震殊俗,匈奴之流徙极远者,往往至今欧洲北土……彼等称中国为秦,欧洲诸国亦相沿之而不改也。”(《出使日记》)这里说是由始皇逼逐匈奴才使“秦”的名声传出,显然太晚。观西方古文献,早在公元前四、五世纪就已经出现“赛尼”一词。弄清春秋时期秦国发展的历史,可以初步推测,在秦穆公时期,戎、狄的流徙,使“秦”成为域外诸民族对中国的称呼,则是很有可能的。 总之,穆公时代秦在西方强大起来,并在这里建立了统一的政权,不仅对以后的秦王朝统一中国,有积极作用,而且对世界历史也有一定影响。“支那”或“China”之所以成为中国的称谓,先与穆公时代的秦国,后与统一中国以后的秦王朝,都有密切的关系。[10]这充分表明秦穆公“霸西戎”的重要意义。 注释 [1]《后汉书•西羌传》云:“平王之末,周遂凌迟,戎逼诸夏,自陇山以东,及乎伊、洛,往往有戎。于是渭首有狄、、邽、冀之戎,泾北有义渠之戎,洛川有大荔之戎,渭南有骊戎……” [2]岐,一般来说指岐山,其地在今陕西省岐山境内,如《史记•周本纪》:“止于岐下。”《集解》引徐广曰:“山在扶风美阳西北,其南有周原”,就是指这里。因此,一般的历史地图都标明岐即岐山,这是正确的。但古籍中也有以“岐”为岐山周围的广大地区,如封秦之“丰岐之地”。这里自然不是仅指丰镐和岐山两地,而是指丰水流域和岐山周围,实际是指整个关中西部。这样,有时岐山以西的广大地区可称岐,如清代乾隆年修的《凤翔县志》,也把德公时的雍(即今陕西凤翔)说成“岐地”。可见,自今岐山、眉县一线以西之地皆可称为“岐地”。襄公时“伐戎而至岐”的岐,当指前一个意义。 [3]《史记•秦本纪》有“岐以东献之周”的记载,似乎此时岐以东之地也为秦国所有。但从以后的历史事实看:至武公时秦的势力才达到华山脚下,而文公以后又不断同戎、狄斗争,所以在文公十六年前后,秦国的势力是不可能达到岐以东的。虽然平王东迁时,襄公曾护送平王达到岐以东之地,但并没有在那里停留下来。因此在文公十六年,秦国地至岐的时候,绝不会包括岐以东之地的。“岐以东献之周”只是一句空话:就是到了武公以后,当秦的势力真正控制了岐以东地区时,秦也并没有把它“献之周”。 [4]秦文公死后,继位者是谁?《史记•秦本纪》作“宁公”,而《史记•秦始皇本纪》作“宪公”。究竟应是宁公还是宪公?长期以来没有解决。《史记志疑》的作者梁玉绳认为:“宪公是,宁字以形近致讹。”按谥法:“博文多能曰宪。”而无谥宁者,应作宪公为是。但这种意见一直未被重视,因此在一般世系表上均写作“宁公”。就连1979年第一版《辞海》中也作“宁公”,这种意见似乎已成定论。 但是,考古新发现的材料推翻了过去的结论。1978年1月,在陕西宝鸡杨家沟公社太公庙大队发现秦公钟五件、镈三件,均有铭文。钟、镈铭文相同,包括重文、合文在内共一百三十五字。镈铭各自成篇,而钟则连缀成文:一组合两钟为一篇,一组合四钟为一文而缺其一钟(见《文物》,1978(11))。因这篇铭文的出现,不仅解决了“宁公”这一记载是否正确的问题,而且为秦国早期历史提供了重要资料。现将释文抄录如下: 秦公曰:我先祖受天命,赏宅受或(国)。刺刺邵文公、静公、宪公不于上,邵合皇天,以事方。公及王姬曰:余小子, 余夙夕虔敬朕祀,以受多福,克明又心。盭龢胤士,咸畜左右,允义,冀受德明,以康奠协朕或(国),百, 具即其服,乍氒龢钟,音,以匽皇公,以受大福,屯鲁多釐,大寿万年。秦公才(在)立(位),(膺)受大命,眉寿无疆,匍有四方,康宝。 对铭文中的字句如何解释,作者有一些个人见解,现简注如下: 【秦公】有人认为系指出子,有人认为系指武公。当以前者为是,理由如下: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文公生静公,“静公不享国而死”,“生宪公,宪公享国十二年”,“生武公、德公、出子”。宪公死后并非武公即位,而是由“大庶长弗忌、威垒、三父废太子而立出子为君”《史记•秦本纪》。可见,秦的国君世系乃是:襄公——文公——静公——宪公——出子。铭文中的“秦公”历数“先祖”世系时,只说:“刺刺(烈烈)邵文公、静公、宪公不于上”。到宪公为止,可证明作器的“秦公”即“宪公”以后的一公。从《史记•秦本纪》上对照,此“公”即出子。 再据铭文中“公及王姬曰”一句推测,“王姬”应是周王之女下嫁于秦国君者,因周人姬姓故曰王姬。但王姬是谁的妻?有人认为是本铭文中“秦公”之妻,这种解释是很难成立的。照春秋时的礼制,国君与王后不可能相提并论。在西周、春秋的金文中也找不到这样的先例。而这里“公”和“王姬”并列,显然因“王姬”的地位很高,她只能是“秦公”的母亲。据《史记•秦本纪》载:出子被立时只有五岁,被杀时只十岁,这样年幼的国君,由母后临朝也是十分自然的。因此,这个“王姬”肯定是宪公的夫人,出子之母。而只有国君同母后才能与“公及王姬曰”的口气相吻合。在宪公以后,只有出子才有母后临朝的可能。故此钟、镈上的铭文“秦公”即为出子无疑。器物也应为出子时作(即铸于公元前703年至前698年)。 如果认为“秦公”系武公,则不仅与文献记载之世系不符,而且无法解释“公及王姬曰”一语的意义。因武公系宪公长子,在宪公死后,出子为国君六年,以后才被三父等立为国君。武公为国君后三年又杀三父等。可见他决非像出子一样为一幼童。种种迹象表明:武公为国君时,决无母后临朝之必要。况且武公之母也非王姬,而是鲁姬。《史记•秦本纪》记得很清楚:“武公弟德公,同母鲁姬子。”(通行标点本有误)可见铭文中“秦公”决非武公。 【先祖】指秦襄公。 【赏宅受国】秦襄公时被赐以岐以西之地并封为诸侯,从此秦始立国。 【静公】《史记•秦本纪》及《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均写为“竫公”,据此铭文证明应为“静公”,是为文公子。 【宪公】原文作“”。很明显,这是“宪公”二字,而决非“宁公”。这就解决了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证明《史记•秦本纪》及以后的史书写作“宁公”是错的,而《史记•秦始皇本纪》作“宪公”是正确的。 【虩】音“朔”,敬畏谨慎之意。 【公】即前面出现的“秦公”。 【王姬】周人姬姓,周王室之女下嫁与诸侯者称王姬,此“王姬”指谁?有二说。一为武公夫人,一为出子之母即宪公夫人。作者认为后说为是。 【又心】有心,相亲有之心。《左传》昭公二十年,“若不获扞外役,是不有寡君也”。杜预注:“相亲有。” 【盭龢】盭即利,龢即和。《国语•周语下》:“人民龡(和)利。” 【胤士】父子相承袭之官,说见下一章注释。 【咸畜】咸,皆也、悉也;畜,积也。 有二说:孙诒让认为是“遏”之异文;于省吾认为即“蔼蔼”,形容“臣尽力也”。 【允义】信义。《说文》:“允,信也。” 从血声,借作延,引的意思。“百(蛮),具即其服”,即引百蛮就其服。 借作灵字。 敲钟的声音。 【屯鲁】即纯嘏,阮元说。纯,大也。受福曰嘏。 从以上铭文中除证明“宁公”系“宪公”之误外,还提供了不少史料,在本书有关部分将随时引用。 [5]有许多学者认为:中国最早出现的县是在楚国,如阎铸《郡县制的由来》(载《北京师院学报》,1978(3)~(4))和美国的顾立雅《中国官僚制度的开始:县的起源》(见《亚洲研究》杂志创刊三十周年论文集《中国》,译文载《中国史研究动态》,第一期)。但提出这种看法的根据是不够充分的,如说楚武王时灭权国“使斗缗尹之”(《左传》庄公十八年)。说者以为这里出现的“尹”就是“楚国县的主官名称”,这样的结论未免太武断。另外的一个重要根据则是清人洪亮吉的考证,他提出:“考楚文王县申在鲁庄公六年”,这就是中国出现于记载的最早的县(见《更生斋文集•春秋时以大邑为县始于楚论》)。然而,洪亮吉的这一考证是很成问题的:查鲁庄公六年即公元前688年,《左传》只言“楚文王伐申”,并未明言“县申”。洪亮吉仅根据楚文王立申俘彭仲爽为令尹,并申、息二国为县之事下的结论。这只是从“伐申”而推测出的年代,并没有明确的记载。而秦国在秦武公十年(公元前688年)“伐邽、冀戎,初县之”,以及十一年(公元前687年)“县杜、郑”,均于《史记•秦本纪》中有明确记载。因此,有明确记载的最早的县,出现于秦而不在楚。 [6]《史记正义》引刘伯庄云:“戎号也。”《括地志》云:“茅津及茅城在陕州河北县西二十里。《注水经》云:茅亭,茅戎号。” [7]还有一种说法,认为陆浑之戎又分为允姓之戎和姜戎两支(见《左传》襄公十四年杜注。顾颉刚也持此说,见《史林杂识》,51页)。不过《左传》襄公十四年载,晋国的范宣子曾经对迁往伊川的允姓陆浑之戎的后人戎子驹支说过:“来,姜戎氏……”可见姜戎氏即允姓之戎。已故史学家李亚农说:“瓜州有允姓之戎……又叫姜戎。”(《李亚农史论集》,631页)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8]《左传》僖公二十二年载:“秋,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左传》襄公十四年载:陆浑之戎的后人戎子驹支在回顾这一段往事的时候说:“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惠公(指晋惠公——笔者注)……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诸戎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晋国的范宣子对戎子驹支也这样说:“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可见,戎子驹支和晋的范宣子都说戎人离开瓜州之后来到晋地,晋就将“狐狸所居,豺狼所嚎”的“南鄙之田”,安置给戎居住。 [9]《新序•善谋下》:“秦穆公都雍郊,地方三百里,知时之变,攻取西戎,辟地千里,并国十二,陇西、北地是也。” [10]“支那”之为“秦”的音译,经中外许多学者研究,已成定论。但最近又有人另立新说,言“支那”乃“荆”之对音,从而断言“支那”一词乃由楚国影响而产生。(见《论“支那”一词的起源与荆的历史和文化》,载《历史研究》,1979(4))尽管该文以大量篇幅论述楚国的久远历史和高度发展的古代文化,但却没有能解决一个关键问题,即人们习惯的称谓是“楚”,而不是“荆”,何以“荆”的名声反扬于域外?若此问题不能解决,则“支那”一词源于楚的观点不攻自破。因为“楚”字无论从音、形、义哪个方面看,均与“支那”一词联不到一起。虽然该文作者不惜违背人们习惯,在全文中硬把“楚”均改称“荆”,以“点清问题,避免歧意”,仍不足以说服人,而只见其牵强附会而已。 [book_title]第四章 奴隶制在秦国的发展 随着领地的扩展,至穆公时代,秦国奴隶制的经济、文化和政治,都发展到了最高峰。 一、奴隶制经济的高度发展 自立国以后,秦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仅用了一百二十年的时间,到穆公时代,秦就由一个落后的诸侯国,跃进到当时最先进的国家行列之中。 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 秦在立国以前,还是一支游牧部落,建国以后的一段时期,在社会经济生活的各方面,还明显地保持着游牧民族的特点,比如,秦国把祀神之地称之为“畤”,秦襄公时“祠上帝西畤”(《史记•秦本纪》),后来又建立有“鄜畤”、“密畤”、“上畤”等等。畤与埘、时字在古代通用,如《石鼓文•车工》中有“即即时”句,这里的时就是埘。埘的原意是兽畜栖止之处,如《诗经•王风•君子于役》有“鸡栖于埘”句。古代的游牧民族往往在兽畜栖止的地方祀神,秦国将祀神之处称为“畤”,正是游牧民族生活习俗的反映。襄公时代《石鼓文》中描绘的大规模狩猎场面[1],以及文公四年还在进行远距离的迁徙,这些事实都说明,秦在建国之初的经济生活距游牧民族尚不太远,比起齐、晋、楚等国落后得多。 但是,自秦文公四年秦国的势力发展到“汧渭之会”以后,经济上就发生了根本变化。 首先,农业生产代替畜牧业成为经济中的主要部门。正因为如此,秦定居在关中以后就再没有进行较大的迁居了。自定居以后,秦国的农业生产水平提高得十分迅速,到穆公时代,秦国的农业生产已经赶上甚至超过东方诸国。仅以粮食产量而论,秦国本国生产的粮食,不仅可满足其迅速增长的人口食用,而且有一部分还用来酿酒,以致从国君到奴隶皆能饮酒。(见《史记•秦本纪》、《吕氏春秋•爱士》) 由于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在秦国奴隶主的国家仓库里,积贮着大量的粮食。公元前648年(秦穆公十二年),晋国发生饥荒,晋君无法,向秦国借粮。秦穆公君臣经过一番激烈争论以后,决定给晋国输粮。这一次秦国拿出多少粮食来支援晋国,史无明文记载,但历史文献中留下了当时运粮的壮观场面:在从秦都雍到晋都绛的路上,载粮食的车船绵延不断(《史记•秦本纪》)。其规模之大,真像是进行一场战争,因此历史上将这次输粮称为“汎舟之役”(《左传》僖公十三年)。如果没有巨量的粮食生产和储备,是决不会出现“汎舟之役”的。 农业成为经济生产中主要部门以后,畜牧业在秦国逐步退居次要地位。不过,春秋时代秦国仍保持着养马的传统,传说中的一些善相马的专家,均出自秦国。如有名的能识千里马的伯乐,就是“秦穆公之臣”(《吕氏春秋•精通》高诱注)。在穆公时代秦国还有一个九方皋,也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相马专家。[2]这些善相马的人恰恰出自秦国,绝不是偶然的,它反映了养马仍是秦人的一项专长。 秦国的手工业生产,自建国以后也是飞跃式的发展。从目前考古发现的材料来看,秦国的手工业在春秋前期就达到很高的水平,这显然是进入关中后直接继承周人的技术和经验的缘故。在青铜的冶炼和铸造技术方面,秦国的青铜器与西周的同类器物毫无逊色。1978年1月,在陕西宝鸡县杨家沟公社太公庙大队,发现了秦国的大型的铜器八件,其中镈三、钟五。经过各方面研究断定,为秦出子时制造(见本书第三章注[4]),这是截至目前发现的秦国最早的铜器。从这两组铜器来看,秦国的青铜冶炼技术与同时代的其他诸侯国没有区别;器物的制作、造型也可与西周、春秋时代的著名青铜器相媲美,如钟、镈的制造皆是按照一定规格,型制大小不等配为一套,甲钟高为48厘米;乙钟高为47厘米;丙钟高为45.5厘米;丁钟高为38.5厘米;戊钟高为27.6厘米。钟的大小虽不等,花纹却是一致的,其上有小龙纹、变形雷纹、环纹、夔纹、凤鸟纹,等等。镈的制造也不亚于钟。从这两套青铜器就可看出武公时代秦国青铜制造和冶炼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1973年至1974年陕西省考古工作者在凤翔县秦国的雍城遗址,先后发掘出三批大型青铜建筑构件,将这样大型的青铜构件用在房屋建筑上,乃是春秋时期秦国仅见的。1974年陕西文管会在户县宋村发掘的春秋早期秦国墓葬中,也有壶、盘、匜等青铜器,都是日常的实用器物,这些器物的器壁较薄,制作精美,反映了秦国青铜手工业的发达和青铜器使用的普遍。 春秋时期秦国大型建筑构件 宫殿、陵墓和城市的建造 秦建国后陆续修建的宫殿、陵墓和城市,也集中地反映了当时经济发展的水平。 据《史记•秦本纪》载:文公居西垂时,有“西垂宫”,《三辅黄图》载:在关中地区修筑有许多宫观,这些宫观修筑的情况如何,至今不得其详。武公时居平阳,那里有封宫(见《史记•秦本纪》)和羽阳宫(见《汉书•地理志》),羽阳宫还有遗物留下来,宋代就曾发现有“羽阳千岁”篆文瓦当(见陈直:《秦汉瓦当概述》)。秦德公时(公元前677年至前676年),秦迁都于雍(今陕西凤翔西南)。这是一座恢宏、壮观的城市,自德公时开始,陆续修建了不少宫殿,形成一组组的建筑群,如德公时有大郑宫(见《史记•秦本纪》),宣公时有阳宫(见《史记•秦始皇本纪》),穆公时在城内外大兴土木,大事营建。除鳞次栉比的宫殿建筑以外,秦国在雍还修建了台、观、馆舍,如穆公时曾经让戎使由余参观的“三休台”(《七国考》)。秦国还修建了专为招待宾客的馆舍,如秦穆公将晋惠公俘虏回国后,待以上宾之礼,就将其安置于“上舍”(《史记•秦本纪》)。舍也称为馆(见《左传》僖公十五年),是秦国首都内的重要建筑。在首都,秦国统治者还为自己修建了贮藏冰的凌阴(即冰窖)。1976年至1977年,考古工作者在雍城遗址发现了春秋时期秦国的凌阴一处,仅这一处凌阴,就能藏冰达190立方米之多。(见《文物》,1976(3))从以上列举的各种建筑,就可想见秦国的雍城是个规模相当可观的首都。难怪秦穆公时戎使由余见到秦国的“宫室积聚”之盛,竟发出“使鬼为之,则劳神矣。使人为之,亦苦民矣”(《史记•秦本纪》)的感叹。直到今天(1979年),在陕西省凤翔县原雍城遗址附近,数里之内,秦国的砖、瓦残片俯拾即是,偶尔还能拣到玉器的碎片。不难想见,春秋时期的秦都雍城,是多么雄伟和富丽。 经济的发展还反映在秦君陵墓的修建方面。据记载:仅在雍一地,就有高寝、受寝等专门安葬国君的陵寝(见《史记•秦始皇本纪》),春秋时期至少就有十个至十五个秦国的国君埋葬在这里。其中有的墓葬规模是相当惊人的:1977年初,陕西省雍城考古队在距雍城十五华里的三畴原上,勘探出一座秦公大墓。这座大墓的陵园,东西长400多米,南北宽500多米,总面积就有21万多平方米(见《凤翔春秋秦公陵墓钻探记》,载《文物通讯》,1977(5))[3],其中一号中字形墓,全长300米,墓室长60米,宽40米,深24米,总面积4391平方米,土方量约8万立方米。这是我国目前发现的秦汉以前最大的墓葬,比起安阳武官村的商王陵墓面积大15.4倍,土方量多46.8倍(见《凤翔发现春秋最大的墓葬》,载《文物通讯》,1977(4))。[4]除一号大墓外,尚有二、三号大墓及陪葬坑、车马坑等多处。在已发掘的墓葬中,清理出了金、铜、铁、玉、石等类文物1000多件,经碳14测定,判断该墓至少为春秋时期所修建,距今已有2000余年。这就说明,在春秋时代秦国奴隶主阶级的陵墓建筑已经相当奢华。 在穆公时代,秦都雍城不仅有巍峨的宫殿建筑,而且有繁华的商业区。这时已出现了经营商业的“贾人”:“秦穆公使贾人载盐,征诸贾人。”(《说苑•臣术》)商业集中活动的场所称为“直市”,其地在“富平津西南二十五里”,“物无二价,故以直市为名”(《三辅黄图》)。城市的兴建和商业经济的发展,正是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水平提高的结果。当然,秦国在春秋时代,自然经济在整个社会中仍占主导地位,商品经济只居次要地位。但是,有一些生活必需品,又不是人人可以自己生产的,就必须通过市场,以商品形式获得。由于城市商品经济有所发展,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在秦穆公时已经出现,据记载:百里奚向秦穆公推荐了一个“贤”人,名叫蹇叔,于是穆公就“使人厚币迎蹇叔,以为上大夫”(《史记•秦本纪》)。不过,这时的“币”,由于商品经济发展的范围还十分有限,可能还停留在自然形态阶段,固定的、统一形态的货币,当时尚未出现。 总之,到穆公时代,秦国的经济已经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经过一百余年,它已由落后的游牧部落,跃进到先进的诸侯国行列之中。 铁工具的出现和使用 春秋时期秦国生产发展之所以出现飞跃式的进步,除了其他原因外,可能比较早地使用当时最先进的铁工具,是重要条件之一。 早在3300多年前,即殷商时期,我国劳动人民就已经懂得用铁。1931年在河南浚县曾出土铁刃铜钺、铁援铜戈各一把,经研究,断定其制造年代为殷末周初。这两件器物在民国时期被盗卖,流入美国,现存华盛顿的弗里尔艺术馆。1972年在河北藁城又出土一把铁刃铜钺,据测定其年代约为公元前14世纪前后。这几件器物上的铁均为陨铁锻造而成,证明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早在殷商时期,就已认识铁,并掌握了锻铁技术。 秦国在春秋初就可能已经有铁。《诗经•秦风•驷》中有“驷孔阜”句,其中“”就是“铁”字,见孔颖达《毛诗正义》:字径作铁。据《诗经•秦风•驷》毛注:“美襄公也。”在这里,用铁来形容襄公的马的颜色。可见,在春秋初期铁已成为人们日常习见之物。但是,有些同志至今不承认“”与“铁”字有必然联系,否认“”字为“铁”字。之所以产生这样的分歧,就是在一些同志的头脑里,先装进了一个“秦国落后”的观念:既然秦国落后,当然不可能在这里最先出现铁,既然东方各诸侯国均没有铁出现,《诗经》上尽管出现“”也决不能认作“铁”。这种看法之不能成立是显而易见的。然而,以前由于没有更多的根据,对这个问题一时也不能得出定论。最近陕西省雍城考古队在凤翔发掘的秦公大墓中,曾发现过铁器。据《凤翔发现春秋最大的墓葬》一文(载《文物通讯》,1977(4))报道:在该墓的发掘过程中,出土了许多小件铁器和三件铁工具(铲,或称为镈)。虽然该墓的发掘工作尚未结束,不宜过早地下结论。但是,根据考古工作者有计划地科学地发掘所作的初步判断:这些铁器和铁工具很可能是在春秋晚期以前被埋入地下的。[5] 迄今所知,出土的铁工具最早的是在楚国境内,如在长沙楚墓和常德楚墓中都曾出土过铁臿、小铁镢等物(见《长沙楚墓》载《考古学报》,1959(1)及《常德德山楚墓发掘报告》载《考古》,1963(1))。有些同志便据此下结论说,楚是使用铁工具最早的地方。但这却无法解释为何“”字最早出现于《诗经•秦风》上的问题。于是,只好以否认“”之为“铁”字来解决。然而,事实上这个问题并没有解决。现在,秦公大墓中发现了铁器,在没有更有力的材料否定它以前,我们只能承认在春秋晚期以前秦国就可能使用了铁。这也为有关“”字的争论提出了重要的佐证,事实说明“”是与“铁”有密切关系的。因为无论从文献上,还是从考古资料方面,都证明秦国可能是使用铁工具较早的地方。 秦是我国较早使用铁工具的地方,并不奇怪,而且是必然的。问题是某些历史学家被“秦国落后”的传统观念所束缚,而不敢承认事实。秦在建国前,确实落后,但建国以后,秦全盘接受了西周的生产技术和文化,而秦国所居住的西周故地,曾经是全国生产和文化最先进的地区。虽然西周灭亡了,但那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文化并没有灭亡,秦国的生产技术和文化实际是西周的继续发展。所以,秦在建国以后社会经济出现迅速飞跃,也决不是偶然的。在西周时代虽然还没有出现铁工具,但是并不能据此断定周人就不曾发现和学会使用铁,有的资料表明,在建国以前,周人在岐山、周原一带就可能会用铁了:《诗经•大雅•公刘》中有“取厉(指砺石)取锻”的诗句,《尚书•费誓》有“锻乃戈矛,砺乃锋刃”。这里说的“锻”和“砺”、“厉”,就可能是锻炼铁工具和兵器。为什么周人早期就已经有可能锻制铁器?杨宽教授从地理条件加以说明,他根据古文献指出:古代的铜和锡多产于南方,周人原居的渭水流域,很难取得较多数量的铜和锡,而这一带又有很多铁砂铁矿,如《汉书•地理志》说:“漆”有“铁官”,“漆”就在今陕西邠县。《山海经•中山经》说:岐山“其下多铁”。《续汉书•郡国志》:“美阳有岐山。”注也说:“《山海经》曰:其上多白金,其下多铁。”这种说法是可信的。据地质学家张伯声教授讲:沿今陕西铜川至岐山一带,有较为贫瘠的铁矿,但开采较为容易。这就证明在青铜铸造业尚未发展起来之前,公刘时代的周人在周原、岐山一带首先发现和使用铁,完全是有可能的。那种认为只有在青铜器以后才可能出现铁器的形而上学的看法,是经不起历史事实的检验的。 至于周人为什么早期使用铁工具和铁器,后来又长期放弃不用?杨宽在《中国古代冶铁技术的发明和发展》一书中有详细的论述。(见该书17~18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6)笔者同意杨先生的意见,这里就不重复了。 既然“周人在西北很早发明了冶铁术,铁在西北早就出现了”(杨宽:《中国古代冶铁技术的发明和发展》),那么,几百年以后来到周人故地的秦人,在同样地理条件下为什么不可以发明——实际是接受——和使用铁呢?依靠地下出土的实物证明,固然重要,但这方面的资料发现毕竟有极大的偶然性。因此,即使没有考古资料的新发现,就是根据文献的材料,也应当相信春秋时期秦国较早使用铁,这并不是不可能的。 秦国可能较早地使用了铁工具,使秦国的农业、手工业能够在短期内得到高速的发展,这是秦国奴隶社会经济得以飞跃前进的重要原因。 二、秦国奴隶社会的阶级结构 自建国以后,秦正式进入阶级社会,其阶级结构反映了奴隶社会的特点。 秦国内部的阶级关系 奴隶主和奴隶,这是秦国奴隶社会中的两个主要的阶级:“前一集团不仅占有一切生产资料(即土地和工具,尽管当时工具还十分简陋),并且还占有人。这个集团就叫作奴隶主,而从事劳动并把劳动果实交给别人的人则叫作奴隶。”(列宁:《论国家》,见《列宁全集》中文2版,第37卷,64页) 秦国最大的奴隶主无疑是国君。同其他诸侯国的国君一样,秦君名义上仍然是周天子属下的诸侯。但实际上,在春秋“礼崩乐坏”的局面下,周天子早已失去权威,秦国的国君也不把天子放在眼里,他们不承认统治权力是来自周天子。在出子时代的钟、镈铭文中写道:“我先祖受天命,赏宅受国”,公开宣布其统治权力是受命于“天”的。这就表明,秦国的国君也自认为是这一块土地上的最高的统治者。秦国的国君统治着全国的臣民,这些臣民除大部分是从事农业和手工业劳动的奴隶以外,还有许多人直接服侍国君,为“侍御”(《诗经•车邻》的《毛诗序》),这些“侍御”有的叫“寺人”(《诗经•车邻》),有的叫“著人”(《史记•秦本纪》),或是“宁人”(《七国考》),还有其他种种名称。国君还有众多的姬、妾、媵,如秦穆公一个人就有四十个儿子(见《史记•秦本纪》),可知其姬、妾之多。这些奴隶和“侍御”以及姬、妾、媵、臣和全国的百姓,都是在国君统治之下,因此国君是全国最大的奴隶主。 在国君之下,还有大大小小的奴隶主,这些奴隶主称为“君子”,或者“百姓”(一部分平民也称为“百姓”)。反映秦国奴隶主阶级出现大小不同等级的,是规定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礼”的出现,在《诗经•蒹葭》的《毛诗序》中提到:“蒹葭,刺襄公也,未能用周礼,将无以固其国焉。”可见,在襄公时代就需要周礼来规定奴隶主阶级内部的界限。1974年在陕西户县秦岭脚下发掘的春秋早期部分墓葬中,三号墓主人生前系一卿大夫,其随葬礼器中就有五鼎、四、二壶、一盘、一匜(见《陕西户县宋村春秋秦墓发掘简报》,载《文物》,1975(10))。这同奴隶社会规定的“礼祭天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公羊传》桓公二年何休注)礼制正相符合。在1976年发掘的凤翔八旗屯春秋秦国墓葬中,大、中、小奴隶主的随葬礼器,大多数与墓主人生前的身份地位相适应。[6]这就证明,那些奴隶主在生前的身份地位是有严格规定的,反映了奴隶社会的等级制在秦也是相当森严的。 奴隶主阶级生前过着不劳而获、荒淫腐朽的生活,死后还用大量财物、车马和奴隶殉葬。如今陆续发掘出秦国奴隶社会的许多墓葬,就是对奴隶主阶级生前和死后残酷压榨、屠杀奴隶的揭露。在凤翔秦公大墓中,不仅有金、铜、铁、玉、石类数量繁多的随葬品,而且另有车马坑和殉人坑(见《凤翔春秋秦公陵墓钻探记》,载《文物通讯》,1977(5))。据《史记•秦本纪》记载:秦君以人殉葬是从公元前678年开始的,“武公卒,葬雍平阳。初以人从死”。一开始就以六十六人殉葬,后来这种殉葬的人数愈来愈多,至穆公死时竟用了一百七十七人殉葬。在殉葬者中不仅有奴隶,有时也有平民和为国君服役的小奴隶主,如为秦穆公殉葬的奄息、仲行、虎,就是“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史记•秦本纪》),《左传》杜预注:“子车,秦大夫。”可见,这三人并非奴隶。包括大夫之家也要为秦君殉葬,显示出作为秦国最高的奴隶主的权威。大奴隶主如此,中、小奴隶主也同其他诸侯国同一阶层的奴隶主情况相仿。在墓葬中,同样反映了他们的生活状况和身份地位,如宋村春秋秦墓三号墓中,殉葬品不仅有符合卿大夫墓主人身份的礼器,而且有生活用具:甗、甑,有车马器:车辖、马辖、马衔等等。同时也有车马坑和殉葬的奴隶。仅这样一个中等奴隶主,就有殉葬奴隶四人(见《陕西户县宋村春秋秦墓发掘简报》)。这些具体材料,充分表明奴隶主阶级的残暴和奢侈荒淫的生活状况。 与奴隶主阶级对立的是广大的奴隶。在秦国有被奴隶主驱迫从事农业和手工业劳动的众多的奴隶,他们被称为“野人”(见《史记•秦本纪》、《吕氏春秋•爱士》等),或是“徒”(见《左传》文公七年、《石鼓文》等)。 “野人”的身份是奴隶,这是有许多材料可以证明的。所谓“野人”就是“氓”,《战国策•秦策》:“不忧民氓”,高诱注:“野民曰氓”;《淮南子•修务训》:“以宽民氓”,高诱也注曰:“野民曰氓”;杨雄《方言(三)》:“氓,野人之称。”而氓和盲、民是通用的,郭沫若早有“民”为奴隶的见解(见《甲骨文字研究•释臣宰》),无须赘述。在奴隶社会,有“国”和“野”的区别界限,奴隶主阶级和平民居于国中,他们称为“君子”或“国人”,奴隶居于“野”,所以称为“野人”。因此,在郭沫若主编的《中国史稿》中正确地指出:“国都和鄙野的对立,实质上反映了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的矛盾。”(第一册,278页)从先秦的许多典籍中常常把“野人”与“君子”对称,也可看出他们是属于两个对立的阶级。如《孟子•万章上》:“此非君子之言,齐东野人之语也。”而《孟子•滕文公上》:“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更明白地记述了“君子”、“野人”的阶级地位。“君子”既是奴隶主的称谓,“野人”则必为奴隶,这已是史学界绝大多数同志公认的事实。至于“徒”,一般地说,可以是刑徒,也可以是徒隶。不过,从春秋时期秦国出现的“徒”来看,他们应是徒隶,也就是从事手工业生产的奴隶,从《石鼓文》残存的一些字句可以看出,当时的统治者对于拥有“徒”的数目之多,是感到十分自豪的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