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八十自叙
[book_author]林语堂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历史传记,传记,完结
[book_length]40223
[book_dec]《八十自叙》是林语堂先生的自传,内容计十三章,自童年故乡家庭始,中经攻读于上海圣约翰大学,美国哈佛大学,德国莱比锡大学,再后返国在北京教书,对所经过的三十年代及当时接触的人物有扼要的描述,最后是专心创作时代。作家于人生暮年之时所作,是站在一定高度上俯视自己八十年的过往历程,更宏观且客观地思考人生问题,对把握林语堂生平经历、思想观念有着巨大的研究价值。除去生活叙述之外,在思想方面,有论幽默、论老年,皆有独到的见解。最后是对主要作品的清查精点,读罢本书,对林先生作品更易了解,对这位情智谐融的哲人也有了概括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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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第一章 一捆矛盾
有一次,几个朋友问他:“林语堂,你是谁?”他回答说:“我也不知道他是谁,只有上帝知道。”又有一次,他说:“我只是一团矛盾而已,但是我以自我矛盾为乐。”他喜爱矛盾。他喜欢看到交通安全宣传车出了车祸撞伤人,有一次他到北平西郊的西山上一个庙里,去看一个太监的儿子。他把自己描写成为一个异教徒,其实他在内心却是个基督徒。现在他是专心致力于文学,可是他总以为大学一年级时不读科学是一项错误。他之爱中国和中国人,其坦白真实,甚于所有的其他中国人。他对法西斯蒂和共产党没有好感,他认为中国理想的流浪汉才是最有身份的人,这种极端的个人主义者,才是独裁的暴君最可怕的敌人,也是和他苦斗到底的敌人。他很爱慕西方,但是卑视西方的教育心理学家。他一度自称为“现实理想主义家”。又称自己是“热心人冷眼看人生”的哲学家。他喜爱妙思古怪的作家,但也同样喜爱平实贴切的理解。他感到兴趣的是文学,漂亮的乡下姑娘,地质学,原子,音乐,电子,电动刮胡刀,以及各种科学新发明的小物品。他用胶泥和滴流的洋蜡做成有颜色的景物和人像,摆在玻璃上,藉以消遣自娱。喜爱在雨中散步;游水大约三码之远;喜爱辩论神学;喜爱和孩子们吹肥皂泡儿。见湖边垂柳浓阴幽僻之处,则兴感伤怀,对于海洋之美却茫然无所感。一切山峦,皆所喜爱。与男友相处,爱说脏话,对女人则极其正流。
生平无书不读。希腊文,中文,及当代作家;宗教,政治,科学。爱读纽约《时代杂志》的Topics栏及《伦敦时报》的“第四社论”;还有一切在四周加框儿的新闻,及科学医药新闻;卑视一切统计学——认为统计学不是获取真理真情可靠的方法;也卑视学术上的术语——认为那种术语只是缺乏妙悟真知的掩饰。对一切事物皆极好奇;对女人的衣裳,罐头起子,鸡的眼皮,都有得意的看法。一向不读康德哲学,他说实在无法忍受;憎恶经济学。但是喜爱海涅,司泰芬·李卡克(Stephen Leacock)和黑乌德·布润恩(Heywood Broun)。很迷“米老鼠”和“唐老鸭”。另外还有男星李翁纳·巴利摩(Lionel Barrymore)和女星凯瑟琳·赫本(Katherin Hepburn)。
他与外交大使或庶民百姓同席共坐,全不在乎,只是忍受不了仪礼的拘束。他决不存心给人任何的观感。他恨穿无尾礼服,他说他穿上之后太像中国的西崽。他不愿把自己的照片发表出去,因为读者对他的幻像是个须髯飘动落落大方年长的东方哲人,他不愿破坏读者心里的这个幻像。只要他在一个人群中间能轻松自如,他就喜爱那个人群;否则,他就离去。当年一听陈友仁的英文,受了感动,就参加了汉口的革命政府,充任外交部的秘书,做了四个月,弃政治而去,因为他说,他“体会出来他自己是个草食动物,而不是肉食动物,自己善于治己,而不善于治人。”他曾经写过:“对我自己而言,顺乎本性,就是身在天堂。”
对妻子极其忠实,因为妻子允许他在床上抽烟。他说:“这总是完美婚姻的特点。”对他三个女儿极好。他总以为他那些漂亮动人的女朋友,对他妻子比对他还亲密。妻子对他表示佩服时,他也不吝于自我赞美,但不肯在自己的书前写“献给吾妻……”,那未免显得过于公开了。
他以道家老庄之门徒自许,但自称在中国除蒋公中正及夫人之外,最为努力工作者,非他莫属。他不耐静立不动;若火车尚未进站,他要在整个月台上漫步,看看店铺的糖果和杂志。宁愿走上三段楼梯,不愿静候电梯。洗碟子洗得快,但总难免损坏几个。他说艾迪生二十四小时不睡觉算不了什么;那全在于是否精神专注于工作。“美国参议员讲演过了五分钟,艾迪生就会打盹入睡,我林语堂也会。”
他唯一的运动是逛大街,另有就是在警察看不见时,在纽约中央公园的草地上躺着。
只要清醒不睡眠时,他就抽烟不止,而且自己宣称他的散文都是由尼古丁构成的。他知道他的书上哪一页尼古丁最浓。喝杯啤酒就头晕,但自以为不能忘情于酒。
在一篇小品文里 ,他把自己人生的理想如此描写:
“此处果有可乐,我即别无所思。”
“我愿自己有屋一间,可以在内工作。此屋既不须要特别清洁,亦不必过于整齐。不需要《圣美利舍的故事》(Story of San Michele)中的阿葛萨(Agathe)用抹布在她能够到的地方都去摩擦干净。这个屋子只要我觉得舒适,亲切,熟悉即可。床的上面挂一个佛教的油灯笼,就是你看见在佛教或是天主教神坛上的那种灯笼。要有烟,发霉的书,无以名之的其他气味才好……
“我要几件士绅派头儿的衣裳,但是要我已经穿过几次的,再要一双旧鞋。我须要有自由,愿少穿就少穿……若是在阴影中温度高到华氏九十五度时,在我的屋里,我必须有权一半赤身裸体,而且在我的仆人面前我也不以此为耻。他们必须和我自己同样看着顺眼才行。夏天我需要淋浴,冬天我要有木柴点个舒舒服服的火炉子。
“我需要一个家,在这个家里我能自然随便……我需要几个真有孩子气的孩子,他们要能和我在雨中玩耍,他们要像我一样能以淋浴为乐。
“我愿早晨听喔喔喔公鸡叫。我要邻近有老大的乔木数株。
“我要好友数人,亲切一切如常的生活,完全可以熟不拘礼,他们有些烦恼问题,婚姻问题也罢,其他问题也罢,皆能坦诚相告,他们能引证希腊喜剧家阿里士多莎(AristoBphanes)的喜剧中的话,还能说荤笑话,他们在精神方面必须富有,并且能在说脏话和谈哲学时候儿坦白自然,他们必须各有其癖好,对事物必须各有其定见。这些人要各有其信念,但也对我的信念同样尊重。
“我需要一个好厨子,他要会做素菜,做上等的汤。我需要一个很老的仆人,心目中要把我看做是个伟人,但并不知道我在哪方面伟大。
“我要一个好书斋,一个好烟斗,还有一个女人,她须要聪明解事,我要做事时,她能不打扰我,让我安心做事。
“在我书斋之前要修篁数竿,夏日要雨天,冬日要天气晴朗,万里一碧如海,就犹如我在北平时的冬天一样。
“我要有自由能流露本色自然,无须乎做伪。”
按照中国学者给自己书斋起个斋名的习惯,我称我的书斋“有不为斋”。在一篇小品文 ,他把自己人生里我自己解释说:
“我憎恶强力,永远不骑墙而坐;我不翻跟头,体能上的也罢,精神上的也罢,政治上的也罢。我甚至不知道怎么样趋时尚,看风头。
“我从来没有写过一行讨当局喜欢或是求取当局爱慕的文章。我也从来没说过讨哪个人喜欢的话;连那个想法压根儿就没有。
“我从未向中国航空基金会捐过一文钱,也从未向由中国正统道德会主办的救灾会捐过一分钱。但是我却给过可爱的贫苦老农几块大洋。
“我一向喜爱革命,但一直不喜爱革命的人。
“我从来没有成功过,也没有舒服过,也没有自满过;我从来没有照照镜子而不感觉到惭愧得浑身发麻。
“我极厌恶小政客,不论在什么机构,我都不屑于与他们相争斗。我都是避之惟恐不及。因为我不喜欢他们的那副嘴脸。
“在讨论本国的政治时,我永远不能冷静超然而不动情感,或是圆通机智而八面玲珑。我从来不能摆出一副学者气,永远不能两膝发软,永远不能装做伪善状。
“我从来没救少女出风尘,也没有劝异教徒归向主耶稣。我从来没感觉到犯罪这件事。
“我以为我像别人同样有道德,我还以为上帝若爱我能如我母亲爱我的一半,他也不会把我送进地狱去。我这样的人若是不上天堂,这个地球不遭殃才怪。”
我在《生活的艺术》里说,理想的人并不是完美的人,而只是一个令人喜爱而通情达理的人,而他也不过尽力做那么样的一个人罢了。
[book_title]第二章 童年
我生在前清光绪二十一年(西历一八九五年),时值满清帝国末叶,光绪年轻,虽然在位,伯母慈禧太后,独握大权,在国势岌岌可危之日,这位老太婆骄奢淫逸。我之降生,正值中日战争起,中国惨败,订马关条约,割台湾与日本。中日战争之前,慈禧太后将用以建立中国海军的款项,去修建颐和园。据记载,战争爆发后,中国一艘炮艇,曾以仅有之两发炮弹,参予战斗。腐败的满清官僚曾自各国采购大小不同的炮弹,藉以中饱自肥。日本则在明治维新之下,励精图强,后来在一九○四年在日俄战争中击败帝俄,满清王朝本已是行尸走肉,若干年之后,依然是行尸走肉。
我生在福建南部沿海山区之龙溪县坂仔村。童年之早期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是山景,二是家父,那位使人无法忍受的理想家,三是严格的基督教家庭。
坂仔村位于肥沃的山谷之中,四周皆山,本地称之为东湖。虽有急流激湍,但浅而不深,不能行船,有之,即仅浅底小舟而已。船夫及其女儿,在航行此急流之时,必须跳入水中,裸露至腿际,真个是将小舟扛在肩上。
板仔村之南,极目遥望,但见远山绵亘,无论晴雨,皆掩映于云雾之间。北望,嘉溪山矗立如锯齿状,危崖高悬,塞天蔽日。冬日,风自极狭窄的狗牙谷呼哨而过,置身此地,人几乎可与天帝相接。接近东南敞亮处,有一带横岭,家姐家兄即埋葬于斯。但愿他俩的坟墓今日仍然未遭毁坏。二姐之挣扎奋斗请求上学的经过,今日我依然记忆如新。
童年时,每年到斜溪和鼓浪屿去的情形,令人毕生难忘。在斜溪,另一条河与这条河汇合,河水遂展宽,我们乃改乘正式家房船直到县中大城漳州。到漳州视野突然开阔,船蜿蜒前行,两岸群山或高或低,当时光景,至今犹在目前,与华北之童山濯濯,大为不同,树木葱茏青翠,多果实,田园间农人牛畜耕作,荔枝,龙眼,朱栾等果树,处处可见,巨榕枝柯伸展,浓阴如盖,正好供人在下乘凉之用,冬季,橘树开花,山间朱红处处,争鲜斗艳。
父母让我和三兄弟到鼓浪屿求学,这样自然就离开了母亲。一去往往是一整年。坐在那种家房船里,我总是看见海上风浪女神妈祖的神龛,放置在船尾,不停的点着几炷香,船夫往往给我们说古老的故事。有时,我们听见别的船上飘来的幽怨悦耳的箫声。音乐在水上,上帝在天宫。在我那童稚的岁月,还能再希望什么更好的环境呢?
在《赖柏英》那本书里,我描写生在山间,是以高地的观点写的,而且是与生在平原以“低地”的观点相对的。这完全决定于你的性格。若想把高地和低地的观点说明,我最好是从《赖柏英》第九十五页引用几句了。细老那个男孩子在和阮娜说山的时候儿,他说:
“在黛湖我们有山。可是我在你们那个地方,可没看见那样的山。我们附近的山是真山,不是你在新加坡看见的那种不像样子的山。我们那儿的山令人敬,令人怕,令人感动,能够诱惑人。峰外有峰,重重叠叠,神秘难测,庞大之至,简直无法捉摸。”
他以突然兴奋的心情说话,好像倾吐出多年藏在心中的秘密一样,所以听他说话的人竟觉得突如其然,迷惑不解。他则接着说:“你一点儿也不知道。你若生在山里,山就会改变你的看法,山就好像进入你的血液一样……山的力量巨大的不可抵抗。”——他停下来在思索一个适当的字。他说:“山逼得你谦——逊——恭——敬。柏英和我都在高地长大。那高地就是我的山,也是柏英的山。我认为那山从来没有离开我们——以后也不会……”
阮娜听见这话,她的眼睛越睁越大。她简直没办法听懂。她只觉得细老越说越神奇,所谈论的山的影响力,是别人难以听得懂的。
“你意思是说你把对那山的记忆看得很珍贵呀!”
“不只是珍贵。那些山的记忆都进入我浑身的血液了。只要童年时成了个山地的孩子,担保一辈子是个山地的孩子,永远不会变的。你可以说天下有一种高地的人生观,还有一种低地的人生观。两者判若天渊,永无接近之日。”
阮娜神秘的微笑了。
她说:“我不懂你说的是什么?我所知道的只是你这个家伙太奇怪。”
细老说:“我给你说明白一点儿。我叔叔的人生观,就是低地的人生观。平的,什么都是平的。从来不抬头往上望。”
“我再改个说法。比方你生在那些山间,你心里不知不觉评判什么都以山为标准,都以你平日看惯的山峰为标准。于是,你当然觉得摩天大楼都可笑,都细小得微不足道。你现在懂了我的意思了吧?对人生别的一切你也是同样一个看法。人,商业,政治,金钱,等等,无不如此。”
阮娜把头向后一仰,低声嘻嘻的笑了。她说:“噢,那么……可是人都赞美摩天大楼呢。他们不像你把摩天大楼和山相比啊。”
细老说:“自然啦,我们的童年的日子,童年时吃的东西,我们常去捉虾捉小鲛鱼,泡泡水使脚清凉一下儿的小河——那些简单幼稚的事情,虽然你并不常想,可是那些东西,那些事情,总是存在你心坎儿的深处的。并没有消失啊。”在另一本书里,我也写过赣柏英她那山间的茅屋。《赖柏英》是一本自传小说。赖柏英是我初恋的女友。因为她坚持要对盲目的祖父尽孝道,又因为我要出洋留学,她就和我分离了。
“你整个下午都在白鹭窠消磨过了。他们的茅屋在西山的一个突出的地方。一个女孩子站在空旷处,头后有青天做陪衬,头发在风中飘动,就比平常美得多。她决不显得卑躬屈节摇尾乞怜的样子。她浑身的骨头的结构就是昂然挺立的。”
我之所以成为这样一个人,也就是因此之故。我之所以这样,都是仰赖于山。这也是人品的基调,我要享受我的自由,不愿别人干涉我。犹如一个山地人站在英国皇太子身旁而不认识他一样。他爱说话,就快人快语,没兴致时,就闭口不言。
父亲是个无可救药的乐观派,锐敏而热心,富于想象,幽默诙谐。在那些长老会牧师之中,家父是以极端的前进派知名的。在厦门很少男孩子听说有个圣约翰大学之时,他已经送自己的孩子到上海去受英国语文的教育了。家父虽然并不健壮,他的前额高,下巴很相配,胡须下垂。据我的记忆,我十岁时,他是五十几岁。我记得他最分明的,是他和朋友或同辈分的牧师在一起时,他那悠闲的笑声。他对我们孩子,倒是和蔼亲切,但是若以一般年老的父母而论,他也有几分严厉。纵然如此,他还不至于不肯和我们开玩笑,他还会把一个特别的菜放在母亲面前,有时也给母亲布菜。厦门是道光二十九年中国五口通商后开放给西洋人传教的一个都市。父亲说的笑话之中,有一个是关于在厦门传教的先驱搭拉玛博士。当年的教堂里是男女分坐,各占一边。在一个又潮又热的下午,他讲道时,他看见男人打盹,女人信口聊天儿。没有人听讲。他在讲坛上向前弯着身子说:“诸位姐妹如果说话的声音不这么大,这边的弟兄们可以睡得安稳一点儿了。”
家父很受漳州的基督徒所爱戴。他的话爽快有味,平常老百姓都能听懂。
据我所知,家父是个自学努力成功的人。他过去曾经在街上卖糖果,卖米给囚犯,获利颇厚。他也曾贩卖竹笋到漳州,两地距离约十至十五里地。他的肩膀儿上有一个肉瘤,是由于担扁担磨出来的,始终没有完全消失。有一次,有人教他给一个牧师担一担东西,表示不拿他当做外人。那个基督徒对这个年轻人却没有怜悯心,让他挑得很重,那些东西里有盆有锅。那人还说:“小伙子,你很好。你挑得动。这样儿才不愧是条好汉。”直到后来,父亲还记得在那个炎热的下午所挑的那一担东西。这就是他赞成劳动的缘故。
我记得他和当地的一个税吏打过一次架。那个税吏领有执照,得在每五日一次的集镇上,由他自己斟酌决定收取捐税。有一个卖柴的人,费了三天工夫,斫柴,劈成棍状,烘熏成炭,由山中运到集上卖。每一捆卖两百铜钱,而税吏每捆炭要他纳一百二十铜钱的税。家父赶巧在旁经过。看见税吏欺负穷人,上前干涉,于是恶语相侵。人群围起来。最后,税吏表示尊重家父的长者地位,答应减低捐税——减低多少,已经记不清。但是父亲回家告诉我们这件事时,税吏的邪恶不义,还让父亲怒火中烧。
家母出嫁得晚。她为人老实直率。她能看闽南语拼音的《圣经》。不管什么农夫,她都会请到家喝杯茶,在热天请人到家乘乘凉。她虽然是牧师的太太,但从不端架子。我记得母亲是有八个孩子的儿媳妇,到晚上总是累得精疲力尽,两只脚迈门坎都觉得费劲。但是她给我们慈爱,天高地厚般的慈爱,可是子女对她也是同样感德报恩。我十岁,也许是十二岁时,我的几个姐姐就能够做家中沉重的事情,母亲才得安闲度日。二姐和我总是向妈妈说些荒唐故事,以逗妈妈为乐。等妈妈发觉我们逗弄她,好像如梦初醒,恍然大悟,就喊道:“根本没有这种事。你们说来逗我乐的。”母亲一向牙齿不好,每逢在大家面前笑时,总是习惯用手捂着嘴。
我们兄弟六人,姐妹二人,我是倒数第二。在家,男孩子规定是应当扫地,由井上往缸里挑水,还要浇菜园子。把水桶系下井去,到了底下时,让桶慢慢倾斜,这种技巧我们很快就学会了。水井口上有边缘,虽然一整桶水够沉的,但是我很快就发觉打水满有趣,只是厨房里用的那个水缸,能装十二桶水,我不久就把倒水推给二姐做。那时我们还不知道肥皂是什么东西。等我十岁左右,母亲用一种豆饼洗手时,有一种粘液。后来,我们用肥皂,是由商务印书馆买来的。母亲总是在太阳里把肥皂晒硬,好能用得久些。
在夏天,哥哥们回家来了,我们每逢上课前先打铃。父亲就是老师。他教我们念诗,念经书,古文,还有普通的对对子。父亲轻松容易的把经典的意思讲解出来,我们大家都很佩服他。快到十一岁时,我记得二姐常凝视着墙上的影子,用很惋惜,很不愿意的语气说:“现在我得去洗衣裳了。”在下午,天晚一点的时候,她又看一看墙上的影子,几乎是自言自语的说:“我该把晒的衣裳收回来了。”
在晚上,我们大家轮流读《圣经》,转过身去,跪在凳子上,各自祷告。有时候,我弟弟会睡着,大姐就会骂他“魔鬼撒旦”,或“魔鬼撒旦的儿子”。我们兄弟姐妹是不许吵架的,实际上我们也没吵过架。理由是:每个人都要“友好和善”。后来,在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时,我不得不劝我弟弟不要对每个人都那样微笑表示友好。这个理想主义者的色彩现在还依然植在他心里,由他的来信,就显然可见。他还是相信人人若不遵照耶稣指出的道路走,世界和平便不可获致。也许他对。他是教友会和平主义论者。
我最早就有想当作家的愿望,八岁时我写了一本教课书。一页是课文,接着一页是插图。是我秘密中作的,很细心不使别人看到。等大姐发现时,我好难为情,不久之后,所有兄弟姐妹都能背了。文句是:
人自高 终必败
持战甲 靠弓矢
而不知 他人强
他人力 千百倍
以所用的字汇论,写的算不坏。写这篇文字时,是与新教堂正在建筑中的那些日子的情形,联想在一起的。
另一页是写一个蜜蜂采蜜而招到焚身之祸。有一张画儿,上面画着一个可以携带的小泥火炉。课文今已忘记。也是同样道德教训的意味。
我也以发明中国药粉治疗外伤为戏,名之为“好四散”。当时童年的幻想使我对这种药粉的功效真是信而不疑。几位姐姐因此常跟我开玩笑。
我曾写过一副对子,讽刺老师给我作文的评语。老师给我的评语是“如巨蟒行小径”,此所以言我行文之拙笨。我回敬的是“似小蚓过荒原”。现在我想到这副对联,还颇得意。
我还想起来,我十几岁时的头脑,常常想到别人想不到的事。在很早的时候,我就问上帝是否是无所不在,若是的话,那一定是“头上三尺有神明”。还有,为什么我们每逢吃饭前先要感谢上帝。我很早就推出了结论,那就是,虽然我们吃的米不见得是上帝赐与的,我们总是要谢谢那位原始的赐与者,就犹如在历史有一段太平的岁月时,老百姓要感谢皇帝一样。
二姐比我大四岁,是我的顾问,也是我的伴侣。但是我们一块儿玩儿起来,还是和她玩得很快乐,并不觉得她比我大。
我们俩的确是一块儿长大,她教我,劝我,因为我是个可爱的孩子,又爱淘气。后来她告诉我,我既顽皮,又爱发脾气。我一听见要挨一顿棍子时,脸就变得惨白,父亲一见,手一松,棍子就掉在地上了。他的确是很爱我。他在十点左右吃点心时,往往是猪肝细面,他常留下半碗,把我叫进去吃。我从来没吃过味道那么美的猪肝面。
有一次,家里关上门,不许我回家,我往家里扔石头。母亲不知道把我怎么办。我再三纠缠母亲。我忽然想出一个妙计。我知道二姐必须洗衣裳,我就躺在泥里说:“现在你得给我洗衣裳了吧。”
二姐的眼睛特别有神,牙又整齐又洁白。她的同学都把她看做学校中的美女,不过这个我不想说什么。她的功课很好,应当上大学。但是我父亲要供给几个儿子。供给儿子上大学,可以;供给女儿,不行。福州的女子大学一学期学费要七、八十块钱。我父亲实在办不到。我深知二姐很想受高等教育。她已经在鼓浪屿上完了中学;那时是二十二岁,正是女孩子有人提亲的时候。但是她不管。在夜静更深时,我母亲就找个机会和她说亲事。她总是把灯吹灭,拒绝谈论此事。
最后,她看到别无良策,只好应允婚事。那年,我就要到上海去读圣约翰大学。她也要嫁到西溪去,也是往漳州去的方向。所以我们路上停下去参加她的婚礼。在婚礼前一天的早晨,她从身上掏出四毛钱对我说:“和乐,你要去上大学了。不要糟塌了这个好机会。要做个好人,做个有用的人,做个有名气的人。这是姐姐对你的愿望。”我上大学,一部分是我父亲的热望。我又因深知二姐的愿望,我深深感到她那几句话简单而充满了力量。整个这件事使我心神不安,觉得我好像犯了罪。她那几句话在我心里有极重的压力,好像重重的烙在我的心上,所以我有一种感觉,仿佛我是在替她上大学。第二年我回到故乡时,二姐却因横痃性瘟疫亡故,已经有八个月的身孕。这件事给我的印象太深,永远不能忘记。
[book_title]第三章 与西洋的早期接触
我母亲有两张墙上挂的画,挂在一个大客厅里。那个客厅是由一个旧教堂的房子改为牧师住宅的。一张画上画的是一个西洋少女,很俊很甜的脸,手里拿着一个无边的女人帽子,里面装着几个鸡蛋。母亲一定是从很好的西洋杂志上剪下来的,大概是《星期六晚报》(The Saturday Evening Post),她常用这本杂志夹针线和小的针线活计。另一张画上画的是清朝的光绪皇帝,他在光绪二十四年发动了维新运动,“百日维新”是人人知道的,圣旨一道一道的颁布,废科举,建铁路,开矿产,后来忽然被他的伯母西太后监禁于中南海瀛台,直到十年后不明不白的死去。他和西太后死在同一天,因为西太后知道自己死期已至,使人把光绪皇帝毒死,原因是她怕她死后光绪皇帝要在她的名声和政策上报仇,她认为那是不能容忍的。
家父,没有什么政治关系,但是一心赞成主张维新的光绪皇帝和他的新政,这和当时在日本的中国那些领导人物如孙中山先生他们一样。虽然慈禧太后在八国联军击败拳匪进入北京之时,已经仓皇狼狈的逃到西安,这时仍然算是在位当权。由于与列强议和,她才得以重握政权,但直到一九一一年(即宣统三年)清室被推翻,中华民国建立之前,她依然是顽固不改,作威作福。
本章的主题为西洋文明对中国的冲击,从思想方面到工业技术方面。牵扯到一连串的适应与整个问题的检讨。但是检讨这项繁难的重任是在中国方面,以后事实可以证明,在文化交流上,中国是负债方面。那种交流的进行至今尚未停止。
范礼文博士(Warnshius),后为伦敦纽约国际协会秘书。他为人胸襟开阔,眼光远大,通情达理,又多才多艺,实远超过当时一般的传教士。不知道由于什么好运气,西溪得以有这么个好牧师派来此地,这里离坂仔很近。范礼文博士大约六英尺高。使我们接受到西洋学问的,就是这位牧师。在“上海基督教文学会”,在由林乐知(Young J. Allen)主持之下,当时发行一份一张纸的周报,叫《通问报》(Christian Intelligence),油墨纸张甚劣。今日手下若还保存一份就太好了。范礼文博士不但把这份周报寄给我们,另外还寄上海基督教文学会出版的很多书和小册子。家父遇到了他,算是找到了知音,不久与他成了莫逆之交。
我们对西方最早的接触,是范礼文博士留下的一个领扣儿,因为他夫妇住在我家最上的一层楼,我们家也就是那个老教堂。孩子们对于那个光亮的领扣儿到底是什么东西,大家猜测了半天。他夫妇又留下了几个罐头筒儿,那一定是盛牛油的。我们中国人闻起来,简直全家里都是牛油味道。我记得他们走后,姐姐曾把所有的窗子敞开,好让屋里散掉那种气味。我相信家母用来夹针线的那本《星期六晚报》刊物,一定是来自范礼文太太之手的。
这些虽然是我对西方接触的一些不相干的事情,但是我认为对我很重要。家父知道圣约翰大学,就是在《通问报》上看到的,因此又梦想到牛津大学,柏林大学。家父的月薪是二十块,后来增为二十四块,收入虽极微薄,仍然不能打消他把自己的儿子送到上海基督教的高级学府去求学的愿望。
在坂仔建筑一个新教堂时,我大概是十二岁。那时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发生了。在三十或四十英尺宽的房顶的重压之下,教堂的墙壁,可以看得见被压得越来越歪。范礼文博士向美国购买钢筋。在钢筋渐渐束紧之下,把墙又拉正,大家可以看得见房顶的鹰架立起来。范礼文又在教堂进口处的钟楼上增加了一个钟。与基督教相竞争的佛教寺院里,也安装上一个大鼓。那个寺院也在那条街上,相距约六十英尺远近。
在礼拜天,教堂的钟鸣,寺院的鼓也响。
对于教会,有两个敌对者。一个是教徒的儿子,已然过了中年,大家叫他金老伯。他的房子坐落在河对面的木桥下面,那个桥通到当地唯一的一条有商店的街市。每数年之内,那座桥必然为洪水所毁,每毁一次,金老伯就发一次财。因为他又要募捐,再修造一座木桥。木板不平不直,过桥人可以看见脚下的流水。我们都知道,修桥就是他维生之计。那条有小商店的街道不断被洪水侵蚀,等我长大时,那些小商店只剩下一半了。
有一天,在清凉的月夜,家父一时兴起,从这座木板桥经过去布道。别人告诉我,我降生那一年,父亲是四十岁。有一次,外出之时,他染患了感冒,几乎丧命。讲道之时,他曾出大汗,回家之后又没换衣裳,得了很严重的肺炎。母亲非常焦虑。母亲那时正要生第五个儿子,她只好想办法自己接生。至于她怎么忍痛生产,就不得而知了。父亲则把他怎么样出去在房子后面那条小溪中去洗产后那些脏东西,对我不知说了多少次。
我第二次接触西方文明,是我第一次看见从Chioh-be和厦门之间汽船上蒸汽机的动作。我当时看得着了迷,呆呆的默然不语。后来在学校,看见一个活塞引擎图,自然充分了解。从那时起,兴趣始终是在科学上,很想以后做个物理教员。有人问我长大之后要入哪一种行业,我的回答是(1)做一个英文教员,(2)做一个物理教员,(3)开一个“辩论”商店。最后这一条是当地的一种说法,而不是指一个真正的行业。普通说你开一个商店,参加论战的一边,向对方挑战,你称一件白东西为黑,或称一件黑东西为白,这样向人挑战。我当时显然是以有此辩才而为人所知,因而兄弟姐妹们都叫我“论争顾客”。
我的中等教育是完全浪费时间。学校连个图书馆也没有。在厦门的寻源书院和非基督教学校之间的差别,就是非基督教学校看日报,而我们学校不看。我们有地理,算术,经典,一薄本的地质学。课后,我们只是玩耍游戏。踢毯子,玩由一个哑铃斫下来的两个木球,这就是我们最得意的游戏。我们都穿木屐,所以每逢踝子骨被一个木球打着,实在疼得很。
我们捉弄老师的鬼办法之中,有一件是背书的事,很好玩儿,每个学生都很得意。我们当年都站在走廊下等候,有的人被叫进屋去背书,通常是在两页到三页之内。他背完之后,就以开门为信号儿叫另一个人进去背,他做个信号儿,表明要背的那段文字是在前一半儿或后一半儿,由于把门开了三到四次,别人就知道要背的是哪一部分了。
我记得清楚的,只有校长的珠算盘。校长是一个贪婪无厌的人。当时鼓浪屿很繁荣,做房地产是好生意。我听见他那不停的打算盘声。他的办公室在第一层楼,正面对着楼梯口,因此他可以管理学生的出入。但是这并不能阻止我们出去买消夜食物,我们会用竹篮子把东西吊上楼去。
至于学校用的书,我既不喜爱,也不厌恶。太容易,太简单了。
我对西洋音乐着实着了迷。我是受了美国校长毕牧师夫人(Mrs. Pitcher)的影响。她是一位端庄淑雅的英国女士,她说话的温柔悦耳抑扬顿错,我两耳听来,不啻音乐之美。传教士女士们的女高音合唱,在我这个中国人的耳朵听来,真是印象深刻,毕生难忘。
我们也看见过法国美国的水手,普通大都是在鼓浪屿街上喝得醉醺醺,东倒西歪的。偶尔也有一个英国足球队在一个有围墙的球场赛足球,他们不喝茶,喝别的饮料,有时有军乐队演奏,由中国的仆役端送饮料。我夹杂在别的儿童之中,由围墙的缝隙中往里窥探,对他们洋人好不羡慕。
俱乐部若有舞会,我们寻源书院的学生常常立在窗外,看里面男男女女穿着晚礼服,在大庭广众之中互相拥抱,那种令人难以相信的人间奇观,真是使人瞠目吃惊。
在光绪三十三年,美国老罗斯福总统派美国舰队来到澳门,那时日俄战事刚刚结束不久。我们因为是教会学校的学生,应邀前往参观。那是伟大武力的最好的展览。这些都刺激我向西方学习的愿望。
[book_title]第四章 圣约翰大学
我很幸运能进圣约翰大学,那时圣约翰大学是公认学英文最好的地方。由于我刻苦用功,在圣大一年半的预备学校,我总算差不多把英文学通了,所以在大学一年级时,我被选为ECHO的编辑人而进入了这个刊物的编辑部。我学英文的秘诀就在钻研一本袖珍牛津英文字典上。这本英文字典,并不是把一个英文字的定义一连串排列出来,而是把一个字在一个句子里的各种用法举出来,所以表示意思的并不是那定义,而是那片语,而且与此字的同义字比较起来,表现得生动而精确;不但此也,而且把一个字独特的味道和本质也显示无遗了。一个英文字,或是一个英文片语的用法,我不弄清楚,决不放过去。这样precarious永远不会和dangerous相混乱。我对这个字心中就形成一个把握不牢可能失手滑掉的感觉,而且永不易忘记。这本字典最大的好处,是里面含有英国语文的精髓。我就从这本字典里学到了英文中精妙的片语。而且这本字典也不过占两双袜子的地方,不论我到何处去旅行,都随身携带。
当时学习英文的热情,持久不衰,对英文之热衷,如鹅鸭之趋水,对中文之研读,竟全部停止,中国之毛笔亦竟弃而不用了,而代之以自来水笔。此时以前,我已开始读袁了凡之《纲鉴易知录》。此时对中文之荒废,在我以后对中国风俗,神话,宗教做进一步之钻研时,却有一意外之影响,详情当于次章论及。在圣约翰大学,学生之中文可以累年不及格而无妨害,可照常毕业。
当时有一位中国教师,是老派的秀才,不知道如何上课。将近一百页的民法,他继续不断的读,然后解释,这样一点钟上大约十行,这样一本如此薄薄的书,就可以拖长讲上一学期,每点钟讲完那十行,便如坐禅沉思,向我们学生凝神注视,我们也同样向那位老先生望着。因为学生不能在完全真空中将头脑镇定静止,我们大都乘机带进别的书去偷看,藉以消磨时间。我分明记得当时暗中看达尔文,赫克尔(Haeckel)的著作,还有张伯伦(William Howard Chamberlain)的《十九世纪之基础》(Foundations of eenth tury),这本历史对教历史的教授的影响是很大的。那位老秀才有一次告诉我们可以坐汽车到美国,他于是成了学生们的笑柄。在民国十九年之后,圣约翰改成中国式的大学,里面的情形也就与前大不相同了。
诚然,圣约翰大学能举出优秀的毕业生如顾维钧,施肇基,颜惠庆等,他们都曾任驻美大使,但是就英文而论,圣约翰这个大学似乎是为上海培养造就洋行买办的。
一直等我进了哈佛大学,我才体会到在大学时代我所损失的是什么。圣约翰大学的图书馆有五千本书,其中三分之一是神学。我对这整个的图书馆,态度很认真,很细心,其中藏书的性质,我也知道,我在这方面是颇为人所称誉的。来到中国做传教士的洋人之中,有些好教授,如巴顿·麦克奈(Barton Mair)教授,还有一位瑞迈尔(Remer),学识都很好;还有一位美国布鲁克林口音很重的教授,因为对圣约翰大学极具热心,自动义务来教书。
校长卜舫济博士(F. L. Hawks Pott),娶了一位中国的淑女为妻。他治事极具条理,据说他固定将一本长篇小说每周读一章,一年读毕。在他的图书室里,我看见一卷Bradley的著作。他有子三人。幼子后来为Elmira学院的院长。我永远不能忘记他在大会后每日早晨在校园的步行一周。在大会与全体祷告之后,带着他的黑口袋,由宿舍的舍监陪同,他各处去察看,要在回到办公室之前,注意一下儿哪些事要做。我相信,伦敦伊通学校校长安诺德博士对学校的理想,是认为学校是训练品格的地方,就好像天津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对学校的理想一样,安诺德博士他自己总是和学生一同做早晨的斋戒。现在中国好多有地位的领导人物是天津南开大学的毕业生。
我在圣约翰大学将近二年级时,学校又增加了一块私产,与原校产相接,有乔木,有草坪,极为美丽。我就在此美丽的环境中度过愉快的时光。倘若说圣约翰大学给我什么好处,那就是给了我健康的肺,我若上公立大学,是不会得到的。我学打网球,参加足球校队,是学校划船队的队长。我从夏威夷的男生根耐斯学打棒球,他教我投上弯球和下坠球。最出色的是,我创造了学校一英里赛跑的纪录,参加了远东运动会,只是离获胜还远得很。学校当局认为这种经验对我很有益处。我记得家父当时在上海,到运动场去看我,很不赞成我参加比赛,认为这与智能的比赛毫不相干。
我从来没有为考试而填鸭死记。在中学和大学我都是毕业时考第二,因为当时同班有个笨蛋,他对教授所教的各种学科都看得十分正经。在大家拼命死记准备考试得高分时,我则去钓鱼消遣。因为圣约翰大学濒苏州河湾,所以可以去捉死鳗鱼,鲦鱼,和其他小鱼,以此为乐而已。在二年级时,休业典礼上,我接连四次到讲台上去接受三种奖章,并因领导讲演队参加比赛获胜而接受银杯,当时全校轰动。邻近的女子大学圣玛丽大学的女生,一定相当震动。这与我的结婚是有关系的。
我曾经说过,因为我上教会学校,把国文忽略了。结果是中文弄得仅仅半通。圣约翰大学的毕业生大都如此。我一毕业,就到北京清华大学去。我当时就那样投身到中国的文化中心北京,您想象我的窘态吧。不仅是我的学问差,还有我的基督教教育性质的影响呢。我过去受限制不得看中国戏,其实大部分中国人都是从中国戏里得以知道中国历史上那些名人的。使巴勒斯坦的古都耶利哥城陷落的约书亚将军的号角,我都知道,我却不知道孟姜女的眼泪冲倒了一段万里长城。而我身为大学毕业生,还算是中国的知识分子,实在惭愧。
为了洗雪耻辱,我开始认真在中文上下功夫。首先,我看《红楼梦》,藉此学北京话,因为《红楼梦》上的北京话还是无可比拟的杰作。袭人和晴雯说的语言之美,使多少想写白话的中国人感到脸上无光。
我该怎么办呢?我无法问别人杜诗评注的问题,因为好多拥有哲学博士的教授,或是电机系的教授,他们中国文学的知识之贫乏,和我是伯仲之间。我找到了卖旧书出名的琉璃厂,那条街上,一排一排的都是旧书铺。由于和书商闲谈,我发现了我在国学知识上的漏洞,中国学者所熟知的,我都不知道。与书商的随便攀谈,我觉得非常有趣,甚至惊异可喜。我们的对话比如:“这儿又有一本王国维的著作《人间词话》。”其实我是生平头一次发现他的此一著作。又如:“这儿又有一套《四库集录》。”后来,我也学会谈论书籍,甚至谈论古本了。
民国六年到民国七年,是中国的新文化运动期间,文学革命的风暴冲击到全中国,我是民国五年在圣大毕业的。中国那时思想上正在狂风急浪之中。胡适之博士在纽约已经开始提倡“文学革命”,陈独秀则领导对“孔家店”的毫不妥协的激烈攻击,攻击儒家思想如“寡妇守节不嫁”,“贞节”,两性标准,缠足,扶乩等等。胡适向中国介绍自由诗,提倡用白话写新诗,易卜生剧本《傀儡家庭》,以及王尔德的唯美主义,萧伯纳的戏剧。他更进一步指出中国的落后,不仅在科学,工艺,而且在现代政治组织,甚至文学,戏剧,哲学。所有的青年学生都受到鼓舞。好像是吹来一阵清风。其实吴稚晖早已提出了警告,他说“把线装书扔入厕所里去”。周树人后来也随着说“所有中国的古书都有毒”。
胡适在民国七年回到北京时,我以清华大学教员的身份也在场欢迎他。他由意大利返国,当时引用荷兰神学家Eras Bmus的话说:“现在我们已然回来。一切要大有不同了。”我在北京的报上写文章,支持用白话写作,理由是欧洲各国文学在十五与十六世纪兴起时,都是用当时的白话,如意大利的但丁和包加邱都是。我的文章引起了胡适之注意,从那时起,我们一直是朋友。
[book_title]第五章 我的婚姻
我以前提过我爱我们坂仔村里的赖柏英。小时候儿,我们一齐捉鲦鱼,捉螯虾,我记得她蹲在小溪里等着蝴蝶落在她的头发上,然后轻轻的走开,居然不会把蝴蝶惊走。我们长大之后,她看见我从上海圣约翰大学返回故乡。我们俩都认为我俩相配非常理想。她的母亲是我母亲的教女。她已经成长,有点儿偏瘦,所以我们叫她“橄榄”。橄榄是一个遇事自作主张的女孩子,生的鹅蛋脸儿,目似沉思状。我是急切于追求新知识,而她则坚持要孝顺祖父,这位祖父双目失明,需要她伺候,片刻不能离。她知道在漳州我家什么都有,最好的水果、鱼、瓜,美丽迷人的山。后来,长衫儿流行了,我姐姐曾经看见她穿着时兴的衣裳,非常讨人喜欢。我记得她平常做事时总是穿黑色的衣裳,到了礼拜天,她穿浅蓝的,看来好迷人。她祖父眼睛没瞎时,她总是早晨出去,在一夜落雨之后去看看稻田里的水有多么深。我们俩彼此十分相爱。她对我的爱非常纯正,并不是贪图什么,但是我俩终因情况所迫,不得已而分离。后来,我远到北京,她嫁了坂仔本地的一个商人。
我这个青年,家虽贫,而我自己则大有前途,我妻子则是个富有银行家之女。她比起我来,是高高在上的。幸而她不是在富有之家娇纵扶养之下长大的。依照旧传统,女孩子是为男子的需要而教养的;女孩子要学会烹饪,洗衣裳,缝纫,事实上,要教养她能做普通的家事,以便长大后嫁到丈夫家有过日子的本领。除去偶尔的拜神祭祀到坟茔寺庙之外,她们是不到前院,不在大庭广众之间出现的。对女孩子的这种歧视,因而造成一个显著的结果,就是使她们成了贤妻良母,而男孩子则娇生惯养,纵容坏了,结果,缺乏进取奋斗的意志,很少有什么成就。
我从上海圣约翰大学回家之后,我常到一个至交的家里,因为我非常爱这个朋友的妹妹C。他们家与后来我的妻子家是邻居。我也与后来成为我妻子的那位小姐的哥哥相交甚善。我应邀到他们家去吃饭。在吃饭之时,我知道有一双眼睛在某处向我张望。后来我妻子告诉我,当时她是在数我吃几碗饭。另外我知道的,我路途中穿的那脏衬衣是拿到她家去洗的。却从来没人把我向她介绍过。
在大学二年级时,我曾接着三次走上礼堂的讲台去领三种奖章,这件事曾在圣约翰大学和圣玛丽女校传为美谈。那时我这位将来的妻子还没进圣玛丽,但是一定听见人说这件事。我由上海回家后,正和那同学的妹妹C相恋,她生得确是其美无比,但是我俩的相爱终归无用,因为我这位女友的父亲正打算从一个有名望之家为他女儿物色一个金龟婿,而且当时即将成功了。在那种时代,男女的婚姻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的。我们结婚之后,我一直记得,每逢我们提到当年婚事的经过,我的妻子就那样得意地吃吃而笑。我们的孩子们都知道。我妻子当年没有身在上海,但是同意嫁给我,这件事一直使她少女的芳心觉得安慰高兴。她母亲向她说:“语堂是个牧师的儿子,但是家里没有钱。”她坚定而得意的回答说:“穷有什么关系?”
我姐姐在学校认得她,曾经告诉我她将来必然是个极贤德的妻子,我深表同意。
我知道不能娶C小姐时,真是痛苦万分。我回家时,面带凄苦状,姐姐们都明白。夜静更深,母亲手提灯笼到我屋里,问我心里有什么事如此难过。我立刻哭得瘫软下来。哭得好可怜。因为C小姐的父亲为她进行嫁与别人,我知道事情已经无望,我母亲也知道。
我的婚礼是在民国八年,蜜月是到哈佛去旅行。婚礼是在一个英国的圣公会举行的。
我要到新娘家去“迎亲”,依照风俗应当如此。新娘家端上龙眼茶来,原是做为象征之用,但是我全都吃了下去。举行婚礼时,我和伴郎谈笑甚欢,因为婚礼也不过是个形式而已。为了表示我对婚礼的轻视,后来在上海时,我取得妻子的同意,把婚书付之一炬。我说:“把婚书烧了吧,因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诚然!诚然!
我必须把新婚前夜的情形说出来。新婚的前夜,我要我母亲和我同睡。我和母亲极为亲密。那是我能与母亲同睡的最后一夜。我有一个习惯玩母亲的奶,一直玩到十岁。就因为有那种无法言明的愿望,我才愿睡在她身边。那时我还是个处男。
我们的孩子们说过好多次:“天下再没有像爸爸妈妈那么不相同的。”妻是外向的,我却是内向的,我好比一个气球,她就是沉重的坠头儿,我们就这么互相恭维。气球无坠头儿而乱飘,会招致灾祸。她做事井井有条,郑重其事,衣裳穿着整齐,一切规规矩矩。吃饭时,她总拣切得周正的肉块吃,如鸡胸或鸡腿,她避免吃鸡肫鸡肝儿。我总是爱吃翅膀儿,鸡肫,鸡脖子,凡是讲究吃的人爱吃的东西,我都喜欢吃。我是没有一刻安静,遇事乐观,对人生是采取游戏人间的态度。一切约束限制的东西我都恨,诸如领带,裤腰带,鞋带儿。
妻是水命,水是包容万有,惠及人群的;我是金命,对什么事都伤害克损。
换句话说,我和我太太的婚姻是旧式的,是由父母认真挑选的。这种婚姻的特点,是爱情由结婚才开始,是以婚姻为基础而发展的。我们年龄越大,越知道珍惜值得珍惜的东西。由男女之差异而互相补足,所生的快乐幸福,只有任凭自然了。在年轻时同共艰苦患难,会一直留在心中,一生不忘。她多次牺牲自己,做断然之决定,都是为了我们那个家的利益。
在结婚五十周年纪念时,我送给她一个勋章,上面刻了James Whitb Riley的那首《老情人》(An Old Sweetheart)
When I should be her lover for ever and a day,
And she my faithful sweetheart till her golden hair was gray,
And we should be so happy wheher''s lips were dumb,
They would not smile in heaven till other''s kiss had e.
同心相牵挂 一缕情依依
岁月如梭逝 银丝鬓已稀
幽冥倘异路 仙府应凄凄
若欲开口笑 除非相见时
我出国时,我们已经走上轮船的跳板,这时父亲送我们的那种景象,我始终不能忘记。父亲对我们双目凝视,面带悲伤。他的心思似乎是:“现在我送你们俩到美国去,也许此生难以再见。我把儿子交托这个做媳妇的。她会细心照顾你。”
我后来在德国莱比锡城听到父亲去世的消息。
[book_title]第六章 哈佛大学
我一向认为大学应当像一个丛林,猴子应当在里头自由活动,在各种树上随便找各种坚果,由枝干间自由摆动跳跃。凭他的本性,他就知道哪种坚果好吃,哪些坚果能够吃。我当时就是在享受各式各样的果子的盛宴。对我而言,卫德诺图书馆就是哈佛,而哈佛也就是卫德诺图书馆。
我的房东太太告诉我卫德诺图书馆的书,若是一本书顶一本书那么排起来,可以排好多英里长。我住在赭山街五十一号,正在卫德诺图书馆后面。只要不上课,我就到图书馆去。当时我很穷,竟没钱买票去看哈佛对耶鲁的足球赛,两校谁胜谁败,自然不得而知。
由于在北京清华学校教书,我获得了一个“半额奖学金”,每月美金四十元。清华是中美庚款办的学校,把毕业生都送往美国留学。那些留学生除去由清华供给学费外,每月另有八十美元津贴。但是,不管怎么样计算,我也不应当到美国留学。可是当时我年轻,年轻就是勇气。那时战后一块中国墨西哥银洋比美元略高一些。我太太出嫁时,家里给了她一千银元做嫁妆。因为有这笔存款,我们才踏上出洋的旅途。总之,我们总算维持了四年,其间包括法国和德国那两段日子。当然,由于北京大学胡适之先生和我有个约定,我一直和他保持联系。我对新文化运动是坚定支持的。我利用和胡先生的约定,我曾两次打电报给胡先生,每次请寄给我一千元。其实胡先生寄给我的是他自己的钱,不是北京大学的公款。等我回国之后,这个秘密才发现。因为我去见校长蒋梦麟,为两千元的事向他道谢。蒋校长感到意外,问我:“哪两千块钱?”后来他说:“那是胡适之私人的钱。”于是我才明白胡适之先生对我的友情,在年底之前,我就把钱还给了胡先生。我现在正式记下这件事,用以显示胡先生这个人的慷慨和气度。这件事从没有公开向外人说过。
和上面可做显明的对比是,我必须要提一下儿留美学生监督施秉元。我在哈佛读完了一年,各科成绩都是A。这时使我感到诧异的一件事是,我的半额奖学金忽然被取消了,在关方面也并没提出理由。这位施秉元等于砍了我的头。等后来我听见他死亡的消息之时,我闻人死而感到欢喜雀跃,未有如此次之甚者,后来才知道他是自杀身死的。他原是清华学校的校医,由于他叔父是驻美大使施肇基这项人事关系,他才弄到这个多人觊觎的差事。他大概是做股票投机生意失败而自己上吊吊死的。他若不把我的奖学金取消,我就不致因为一般的货币贬值被迫到法国去半工半读,后来又到德国去。我有三次连续获得《中国学生月刊》的第一奖;后来,我是自动退出,把二十五美元的奖金让给别人,我就这样儿成了一个穷学生。
在哈佛,我进的是比较文学研究所。当时我的教授是Bliss Perry,Irving Babbitt(白璧德),Von Jagermaan(他教我“歌德研究”),Kittredge(教莎士比亚),还有另外一位教授意大利文。Bliss Perry教授最孚众望,学生人人喜欢他。他有几个漂亮女儿。我写了一篇文字,题目是《批评论文中语汇的改变》。他给这篇文章的评语很好,说这篇可写成硕士论文,因为我不久被迫离开哈佛,终于没写那篇论文。
白璧德教授在文学批评方面引起了轩然大波。他主张保持一个文学批评的水准,和J. E. Springarn派的主张正好相反。白璧德是哈佛大学里唯一持有硕士学位的教授。因为他学识渊博,他常从法国的文学批评家圣柏孚的Port royal和十八世纪法国作家著作中读给学生,还从现代法国批评家的Bruière著作中引证文句。他用“卢梭与浪漫主义”这一门课,探讨一切标准之消失,把这种消失归诸于卢梭的影响。这门课论到德·斯达勒夫人(Madam de Stael)以及其他早期的浪漫主义作家,如Tieovalis等人。
白璧德对中国现代文学批评的影响,是够深的。娄光来和吴宓把他的学说传到中国。吴宓,看来像个和尚,但其风流韵事则可以写成一部传奇。吴娄二人的中文都很好,对文学的观点都是正统的,因此与当时正风行的白话多少有点儿格格不入。他二人和我在班上坐一条长凳子。我被迫去借Port Royal浏览一下儿。我不肯接受白璧德教授的标准说,有一次,我毅然决然为Spingarn辩护,最后,对于一切批评都是“表现”的原由方面,我完全与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的看法相吻合。所有别的解释都太浅薄。我也反对中国的文体观念。因为这会把好作品都打落在一连串文章句法严格的“法规”之中,不论是“传”,是“颂”,或是“记”,或者甚至于一个长篇小说。殊不知苏东坡写作时,他别无想法,只是随意写来,如行云流水,“行于不得不行,止于不得不止。”
他心里并没有什么固定的文体义法。
我无耐性读Kittredge教授开的莎士比亚的伊利沙白时代的英文,他的课我只听了一两次。他穿着灯笼裤,身子笔直,看他这位活百科全书在哈佛校园里漫步,倒还不错。
一场灾难来了。我太太得了急性盲肠炎,我把她送交一位天主教的医生。他一定是把我太太的内脏仔细搜索了三个钟头,一定以为这是观察中国妇女脏器的好机会。我认为割盲肠原算不了什么,所以当时我仍在看安格卢撒克逊文字的文法,后来才觉得手术的时间未免太长了。此后不久,我太太显示受了感染,要第二次开刀。我钱都已经花光,只落得用一罐老人牌麦片做一周食粮之用,又急着给她哥哥打电报,请惠借美金一千元。我太太以为我以坚苦卓绝的精神度此难关,颇有英雄气,后来常喜谈论此事。钱寄到了,我算得了救。第二次手术后,在医院住了很久。我记得那年的二月满街是雪,我是设法弄了一辆雪橇把妻接回家的。她康复还家,家人又行团聚,我们庆祝了一番。
在前面我应当已经提到在我们横渡太平洋时,妻曾经发作过盲肠炎。因为我们正在蜜月之中,清华同学发现我们老是在船舱里不出来,就向我们开玩笑。殊不知我们的痛苦之甚。我们须做个决定。是不是要在夏威夷上岸去把盲肠割除呢?这么一来,妻的嫁妆那笔钱我就要用个罄尽了。但是,痛苦终于慢慢减轻了。我们决定冒险继续前进,没料到大约六个月之后,这个病又犯了。
妻和我单独两个人在一起,时光好甜蜜。这一段时期,我正是理性高度发展,但是感情尚未成熟。直到如今,吃西餐时,我还不知道用哪个杓儿喝汤,用哪个叉子吃鱼。横渡太平洋时,妻对西餐桌上的礼貌规矩已经完全精通,我弄错时,她常常纠正我,这真出乎我的意外。
吃西餐时,我常把我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弄乱,不知哪个是我的,因而常喝错了酒。因为犯错出于无心,我还是一样心安理得。
大学里教授夫妇惯于照顾外国学生。绥尔太太是被指定照顾我们的社交生活的。她自己的名字是翟茜·威尔逊,是威尔逊总统的女儿,她丈夫是哈佛的教授。一个礼拜天,十二点钟,有人告诉我们,说绥尔夫妇要来看我们。那时,前面说过,我们正住在赫石街。那时我太太已经从医院回到家里。我们和房东太太共用一个厨房,我们住两间房。另外还有一个拳击教师,一个未嫁的小姐,他二人都在和大学有关的一家饭馆里做事。有一次,我负责清理厨房,从厨房门后的一个口袋里倒出一个死老鼠,慌忙之下,我把那个死老鼠扫到地板的一角儿,而没有藏在垃圾桶里。这件事,我觉得很丢脸。
我们已经到绥尔夫妇家去过。他一定是个北极探险家,因为他家客厅里摆着巨大北极熊的牙。还有威尔逊总统很宝贵的画像,像上有他三个女儿,围桌而坐。有一天傍晚,我们去吃饭,结果是弄错了日子。我们并没有急速返回,反倒硬赖着吃了一顿饭。绥尔教授出来欢迎我们。绥尔太太赶紧准备饭。那是我们社交上一次失礼。
在哈佛读书一年之后,系主任看了看我在圣约翰时的成绩单。因为我各科的成绩都是A,他要我到德国的殷内(Jena)去修一门莎士比亚戏剧。不必出席上课,即可获得硕士学位。这是我终于得到这个硕士学位的经过。
[book_title]第七章 法国乐魁索城
我一决定离开美国,立刻就向法国的乐魁索城(Le Creusot)美国主办的中国劳工青年会申请一个职业。那是一九一九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一年。那个青年会接受了我的申请,并且愿付我夫妇的旅费,我一时简直快乐的迷糊了,天下会有这样好事;在一九一七年,也许是一九一八年,中国参加了协约国,并且派了十万劳工到欧洲去,工作是运送并葬埋死尸。在凡尔赛和约上,日本攫夺了中国的山东省和若干租界,因此在学生参加爱国运动声中,引起中国全国的罢工罢市的抗议。不过在乐魁索城(Le Creusot)的青年会与这件事则毫无关系。
我为中国劳工编了一本千字课。我们有四五个人在一个饭桌子上吃饭,这几个人里有一个中国厨子,他的一只手老是打哆嗦,所以每一次他手里端着一碟子菜时,你不知道他是要送给你呢,还是要从你手边要回去。青年会里的中国男人可以和法国小姐缔结良缘,因为当时法国男人太缺少了。我和妻住在青年会外的一栋房子里。我们睡的床非常非常之高,而床垫子又非常之厚。这栋房子的缺点是厕所在后花园之外。
不过我们住得很舒服。
在那时,我既不会法文,也不会德文。自己下功夫自修德文,我居然能自己动笔写德文信去申请人殷内(Jena)大学,颇为自得。妻从一位法国太太学法文,她们二人成了很要好的朋友。妻在波士顿买的一件浅褐色的大衣,穿着看来满神气,我和妻在乐魁索城(Le Creusot)照的像片上,就是穿着那件大衣。
后来直到我们过了德国,才看见巴黎,所以我们对LouBvres,或是Champs-Elysées或是corde等地,都是一无所知,过了相当久之后,我们才从火车上向外望了望。我们倒是看见了凡尔登,那就是法德两国打沟壕战往复冲杀,一直打了三、四年的战场,结果双方都没得到那一片土地,那片土地打得不剩一棵树,没有一片荫。多少团的军队战死,他们的刺刀那时还依然乱抛在地面上。后来法国的马其诺防线就在那里兴建的,认为是百攻难破的坚强堡垒。我们经过时,谁都可以从地上拾取遗留下的刺刀。
在乐魁索城(Le Creusot)时,我很希望能找到我那失踪的祖父。我祖父在咸丰十年太平天国之乱时,漳州大屠杀中,被太平军夫拉走,去扛东西,后来始终音信杳然。我父亲当时藏身床下,仅以身免。祖母带着我父亲和另外一个婴儿,才一、两岁大,逃到鼓浪屿,后来把婴儿给了一个有钱的吕姓医生,我家和那位医生,一直相交甚好。他们的住宅很大。我们三兄弟在鼓浪屿读书时,都是他们吕家的女人的教子。我被给与曼娘,我在《京华烟云》里写的曼娘就是她的影子。她的未婚夫死了,她就成了未嫁的寡妇,她宁愿以处女之身守“望门寡”,而不愿嫁人。吕医师挑选了两个孩子,打算抚养长大。在我看来,这位处女寡妇不愧为中国旧式妇女中的理想人物。我到她屋里去时,她常为我梳头发。她的化妆品极为精美,香味高雅不俗。她就是我所知道的“曼娘”。“平亚”的死,在《京华烟云》里记载得很忠实。曼娘和木兰二人常常手拉着手。在《京华烟云》这本小说里,曼娘我最熟悉。
在两三岁时送给姓吕的那位叔叔,后来中了举人,我颇以有如此显贵的亲戚为荣耀,因为他是我们林家的血统。我姑母的儿子,在江苏也是满有名气的学者。我到鼓浪屿时,那位林叔叔死了。他死前曾把一个儿子送到英国去,后来做了工程师。我祖母再嫁给一个姓卢的,我们家还有他的一张照片。但是祖母仍然算我们林家人,我父亲也是一样。我在法国时,心里抱着一线希望,希望在那些华人劳工之中找到祖父。这种希望自然不大,我可是曾经仔细找,毫不放松,看看是否年龄上有相似的没有。这个想法我觉得也很有趣。
[book_title]第八章 殷内镇和莱比锡大学
在殷内镇,我们过的日子很快乐。殷内镇是歌德的故乡。是个小型的大学城,和海德堡一样,是个颇有古风遗俗的市镇。这个小镇的活动以在俱乐部里的学生为主,还有他们的女房东,学生的郊游,出去看决斗等事。他们的功课就是皮肤上的伤留下的瘢痕,似乎是瘢痕越多,学位越高。我和妻手拉着手去听课,一同去郊游,第一次尝到德国的大学生的生活滋味。我们都已成年,不再有点名和小考的麻烦。我们何时把功课准备好,就随时自动请求考试,三年、五年,甚至十年都可以。我们没有请假这件事。在春天我们可以到布拉格去,然后给教授寄一个明信片去问候即可。生活何等自由!虽然有此自由,上课的人数还是依然如常,每个人都照旧苦读,因为是出乎本心想求学。
我们住在公寓里,有沿着墙长的砖炉子。有人教我们调整火的大小,用灰埋火保持火种,使火整天保持温暖,并没有冷热水管子,我们要用壶和盆洗浴。我忽然想起来,歌德和席勒也是用同样的壶和盆洗浴,但是却写出那么好的诗。每天,我们享受愉快的散步;真是天上人间的生活。我由美国的哈佛大学而来,在此,我生活的观点也改变了,我爱上了这旧大陆的风光和声音,和新大陆是那么明显的不同。在美国,不管是在纽约,或是在旧金山,看见的是同样的冷饮柜台里同样的牙刷,同样的邮局,同样的水泥街道。欧洲则变化甚多,在法国罗亚尔河流域,有旧式古城堡,狭窄的街道;有布鲁塞尔的大教堂,比利时列日城繁华的市街,St. Moritz和Irlaken的灿烂风光。我对一切古老的东西,古老的风俗、衣着、语言,都是极其爱好,极其着迷。
我们看见歌德的房子,很受感动,尤其他收集的物种演化的资料,还有他自己零零星星的杂物。我很受他所著《少年维特的烦恼》的感动,也深爱读他的《诗与真理》。但是我读之入迷的是海涅的作品,诗之外,应以他的政论文字为最可喜。
不久之后,我就因为莱比锡大学是印欧文法的比较哲学的重镇,而被它吸引住了。Siebold的语音学是很杰出的。他曾发明了一套方法,用声调去分析一本古籍。我又读到Passy的语音学,是一部极具参考价值的书。这些都与分别中国古音的“等韵”研究有关。分别古韵对于决定古音是极有价值的。这要根据陈兰甫和黄季刚的根本研究入手。不过清儒王念孙,段玉裁,还有近来瑞典的学者高本汉(Bernhard KarlBgren),都已经有很大的成就。
关于Durerbund文学书目顾问学会,我认为大有用处。这个学术机构向读者提供忠告,使他知道对某一个专题当读某些书籍。Jagermaan教授是教我后期德国浪漫主义的讲师。我不能去找他打听相关的参考书目,也不能去问别的学生。后来,在纽约我帮助编了一本供大学生阅读的书,一定销售了一百多万册。一本好的导读类的书,对自己研究的学生就如同锁的钥匙一样。有这样导读的书在手,让学生自己去研究,对这项专题方面,你等于已经提供他浩繁的材料。这是我对大学生研究一项专题的方法。关于这个,容后再予详论。妻与我一同去上Max Forester的英文课。我们俩就犹如兄妹一样。从那时起,妻就注意到我必须衣着整齐,这是她对丈夫的要求,至于我个人,我倒认为无所谓。在食物方面,她使我一定要营养适当;可她对自己,则自奉甚简,绝不讲究。后来,一个和很出名的音乐批评家离婚的美国女士,是我们的朋友,她对我说:“林博士,你们婚姻上没有什么问题吗?”我回答说:“没有。”她甚为诧异,她于是知道了中国婚姻是与美国婚姻不同的。
在德国莱比锡我们没有朋友。若是到附近的地方去郊游,我们就到莱比锡的Denlsmol。每周我们也到火车站的浴池去好好儿洗个澡,买些好点心回家。我们渐渐和Sdler博士夫妇成了好朋友,这位博士后来成了Asia Major杂志的出版人。另一位特别要好的朋友是Frau Schaedlich,她一度是我们的房东。妻和这位太太无事时一同嚼鰽鱼。她有一个好漂亮的儿子,希特勒兴起时被杀身死的,那时他才二十岁的光景。这位太太是犹太人,逃到了伦敦。后来我听说,她又回去取东西,正赶上她的房子坍塌,她就活生生埋在里面。那是一九四五年。
在莱比锡工业展览时,所有欧洲的出版商都去参加。那时,我们正住在郊外。我们的女房东是一个孤独寂寞的寡妇,同时又患有色情狂。她无时不在喝啤酒,吃咸肉、抽烟。她把自己作的诗给我看,存心引诱我。她有一个女儿,已到适婚年龄,很厌恶她这位母亲的行为。有一次我在她门口经过,她正在发作,一阵病来就昏倒,要我过去把她扶起来。我叫我太太过去,她假装做苏醒过来。在工业展览期间,她有一个经常的客人和她一起住。她告诉我们那位男子像歌德一样,还告诉我们他俩在一起相处的乐事。
我前面曾说过我在清华学校时决心读中文。可是后来却以学校的教授身份来到莱比锡大学。在莱比锡大学有一位中文教授(rady),他的文言文很可以,但是读现代中国的报章杂志却有困难。他开了一门泰国文法,班上有四、五个学生。我觉得德国人遇事讲求彻底认真,居然有学生精研泰文文法。rady博士认为他有一位从北京大学来的我这位同事,颇以此为荣,因此对我热诚欢迎。中国研究室的中文书真是汗牛充栋。我也能够从柏林借到中文书。那时我才开始认真研究中国的音韵学。不久,我就沉迷在《汉学师承记》,《皇清经解》,尤其是《皇清经解续编》,这都是满清末叶体仁阁大学士阮元刻的。我这才熟悉了诸名家的考证注释的著作,其中大家如高邮王氏父子,段玉裁、顾炎武。概括言之,整个清朝的学术趋势是一反明朝的哲理研究,而回到汉朝的说经考证,而且对经书是相信今文,反对古文,因此引起中国经典研究上一个轩然大波。也引起自唐代以来伪经的争论,如《诗经》是根据“毛诗”和《左传》。若是根据西方的语言学来说,认为只有一个版本才正确,是很武断的。在汉初,由秦禁经典之后,一定发掘出来好多版本。国学大师章太炎还是相信经典的古文本为真本。钱穆曾写了一长篇文章,证明喊叫“伪造”经典是不肯细心读汉书的文人的道听途说。这种邪说至今日而愈甚,甚至梁启超不相信有老子其人。胡适之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为伪造。康有为可算这种怀疑伪造之最大胆者,他竟说六经皆孔子所伪造,因而写出“新学伪经考”。我深幸还不为之动摇。认为《庄子》的前七篇真为庄子所作,其余各篇疑系伪作,而不说明若非庄子所作,《秋水》、《马蹄》、《胠箧》究系何人所作?证明古书之真正可靠与否,需要更审慎的研究,如此始能符合西方语言学的标准。高本汉(Bernhard Harlgren)氏的《左传真伪考》是应用现代方法的一例。
[book_title]第九章 论幽默
西方人,对幽默这一词,当然是毫无疑问,是人人接受的。可是对中国读者而言,一个报章杂志的编者会留一页,用以登载生活的轻松方面的文字,是不可想象的。中国的高级官员在新闻记者招待会上说句幽默的话,也是一样不可想象的。美国前故总统甘乃迪,在记者问他何以选他弟弟充任首席检察官时,他运用他的急智回答说——做了首席检察官之后,他再做律师就更有经验了。Russell Baker主办的《纽约时报》是尽人皆知的,而包可华专栏更是获得万千读者的欢迎。他有见识,也有良知,也有机智,敢把普通社论所不敢说的话,以滑稽突梯嫡笑诙谐的态度说出来。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幽默完全不离常人的淳朴自然。一次,他到达伦敦,是参加一个重要的会议,因为迟到而正式道歉,说原因是他必须去租一件无尾的燕尾服,好符合那种文物衣冠上流社会的派头儿,但是此种礼服都已被参加此一宴会的文明绅士先生们全租去了。当时马克·吐温到宴会上,故意作违背礼俗之事,开了个玩笑说:“我已经吃过了。”而其他绅士先生则假装做他们还不曾吃过。
我们平常往往夸大其词,谈论断然行仁行义,做这做那,其实应当脚踏实地,归真返朴,切合实际才有实效。
“幽默”一词与中国的老词儿“滑稽”,两者颇多混乱之处。滑稽一词包括低级的笑谈,意思只是指一个人存心想逗笑。我想使幽默一词指的是“亦庄亦谐”,其存心则在于“悲天悯人”。我在上海办《论语》大赚其钱时,有一个印刷股东认为这个杂志应当归他所有。我说:“那么,由你办吧。”我那位朋友接过去。这份杂志不久就降格而成为滑稽笑话的性质,后来也就无疾而终。我后来又办了《人间世》和《宇宙风》,同样以刊登闲适性的小品文为特色——一直办到抗战发生,甚至日本占领上海之后,还继续维持了一段时间。
在我创办的刊物上,我曾发表了对幽默的看法。题为《论幽默》,我自己觉得那是一篇满意的文章,是以乔治·麦瑞迪斯(Gee Meredith)的《论喜剧》为依据的。
虽然现代的散文已经打破了过去主张文以载道的桎梏,但那种硬性的义法还是对中国的散文家有支配的力量。苏东坡持有一种宽容的看法,程伊川则持武断硬性的看法。宋时,朝臣为司马光举行过严肃的丧礼之后,所有的朝臣又应当去参加一个节日典礼。那位理学家就引用孔子说的“子于是日哭,则不歌”那句话。这引起苏东坡对理学家激烈的批评。我们有很多这种背乎情理的事例。有一个理学家不去探视卧病在床的儿子,而去探视他的侄子,用以符合“孔孟之礼”,因为探问侄子比探问亲儿子更合乎古礼。
我创办的《论语》这个中国第一个提倡幽默的半月刊,很容易便成了大学生最欢迎的刊物。中央大学罗家伦校长对我说:“我若有要在公告栏内公布的事,只须要登在你的《论语》里就可以了。”我发明了“幽默”这个词儿,因此之故,别人都对我以“幽默大师”相称。而这个称呼也就一直沿用下来。但并不是因为我是第一流的幽默家,而是,在我们这个假道学充斥而幽默则极为缺乏的国度里,我是第一个招呼大家注意幽默的重要的人罢了。现在“幽默”一词已经流行,而“幽他一默”这句新的说法,就是向某人说句讽刺话或是向他开句玩笑的意思。
有一次,我参加在台北一个学校的毕业典礼,在我说话之前,有好多长长的讲演。轮到我说话时,已经十一点半了。我站起来说:“绅士的讲演,应当是像女人的裙子,越短越好。”大家听了一发愣,随后轰堂大笑。报纸上登了出来,成了我说的第一流的笑话,其实是一时兴之所至脱口而出的。
另外我说的笑话已经传遍了世界的,是:“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安装有美国的水电煤气等管子,有个中国厨子,有个日本太太,再有个法国的情妇。”
这话我是在巴西一个集会上说的。
在《读者文摘》上我看到的一个笑话是:“女人服装式样的变化,是不外乎她们的两个愿望之间:一个是口头说明的愿望——要穿衣裳;一个是口头上不肯说明的愿望——要在男人面前或自己面前脱衣裳。”
[book_title]第十章 三十年代
北京大学的教授出版了几个杂志,其中有《现代评论》,由胡适之为中心的若干人办的;一个是颇有名气的《语丝》,由周作人,周树人,钱玄同,刘半农,郁达夫等人主办的。胡适之那一派之中包括徐志摩,陈源(西滢),蒋廷黻,周甦生,陶孟和。说来也怪,我不属于胡适之派,而属于语丝派。我们都认为胡适之那一派是士大夫派,他们是能写政论文章的人,并且适于做官的。我们的理想是各人说自己的话,而不是“说别人让你说的话”。(我们对他们有几分讽刺)对我很适宜。我们虽然并非必然是自由主义分子,但把《语丝》看做我们发表意见的自由园地,周氏兄弟在杂志上往往是打前锋的。
我们是每两周聚会一次,通常是在星期六下午,地点是中央公园来今雨轩的茂密的松林之下。周作人总是经常出席。他,和他的文字笔调儿一样,声音迂缓,从容不迫,激动之下,也不会把声音提高。他哥哥周树人(鲁迅)可就不同了,每逢他攻击敌人的言词锋利可喜之时,他会得意得哄然大笑。他身材矮小,尖尖的胡子,两腮干瘪,永远穿中国衣裳,看来像个抽鸦片烟的。没有人会猜想到他会以盟主般的威力写出辛辣的讽刺文字,而能针针见血的。他极受读者欢迎。在语丝派的集会上,我不记得见过他那位许小姐,后来他和那位许小姐结了婚。周氏兄弟之间,人人都知道因为周作人的日本太太,兄弟之间误会很深。这是人家的私事,我从来没打听过。但是兄弟二人都很通达人情世故,都有绍兴师爷的刀笔功夫,巧妙的运用一字之微,就可以陷人于绝境,致人于死地。那位哥哥鲁迅,悄悄的从教育部支领一笔薪金。他们还有一位弟弟周建人,是个植物学家,在商务印书馆默默从事自己本行的学术工作。
在《语丝》集会中给那个团体增加轻松快乐气氛的,是郁达夫,他那时已然是因诗歌小说的成就而文名确立了。郁达夫一到场,全席立刻谈笑风生。郁达夫酒量好,是鲁迅的至交。我们坐在低矮的藤椅上,他总是以放浪形骸超然独立而自满自足的精神,手摸索着他那留平头的脑门子。他那美丽的妻子王映霞后来和某巨公许绍棣发生了暧昧关系,而抛弃了他,郁达夫的婚姻便成了悲剧。他孤独而悲伤,只身逃到印尼,在日本军阀占领之下,隐姓埋名。但终被日本宪兵查出他的身份,据说最初他曾颇受礼遇。但日本战败撤退前,依照当时日本军方的政策,把他和一些别的人一起枪毙了。
其他《语丝》作家有钱玄同和刘半农。钱玄同是《新青年》杂志的编辑之一。刘复(字半农)也是力主改革的思想家。他专攻的学术是语言学。他倾全力提倡中文的拼音和中国文字的简化。在他反对儒家的一切思想,而且对一切都采取极端的看法这方面,我觉得他是个精神病患者。我认为在提倡社会改革上,应当采取中庸之道;但是在争论“把线装书都扔到厕所中去”,一般人听了确是心惊胆战,因此自然在宣传上颇有力量。钱玄同两眼近视,常常脸红,据我的记忆,他一直住在孔德学校,和太太分居。
刘半农教授则是另一类型。他在法国巴黎图书馆和英国大英博物馆,对敦煌古物做过很重要的研究。他的研究成绩获得了国际的名誉。陈源那时也在伦敦,曾经把他向人介绍,说他“也算是”北京大学的教授,他当时对这句话甚为敏感,从此以后,对陈源始终存有芥蒂。
北京当年人才济济,但《语丝》社和《现代评论》社诸同人,则各忙于自己的事。我们大家都是适之先生的好朋友,并且大家都是自由主义者。在外人看来,这两个杂志之间那种似乎夸大的对立,事实上,只是鲁迅和陈源的敌对而已。对三月十八日段祺瑞北洋政府的屠杀学生一事,《现代评论》是采取亲北洋政府的态度,《现代评论》这种只顾自己利害的态度,激起了我们的愤怒,才对他们发动抨击。后来我们之中有人喊出“不要打落水狗了”。鲁迅却说:“落了水的狗也要打。即使是学会向主人摆尾巴的北京狗也要打。”他的原文已记不清楚,大意如此。
我不妨顺便提一下儿民国十五年从北京大学的大逃亡。在奉军张宗昌占领北京之后,军方抓去了两个报的编辑邵飘萍和林白水,在当夜十二点钟之前就拉出去枪毙了。我们知道北洋政府是开始下毒手了。当时军阀手中平时坦直批评政府的左翼教授名单上,共有五十四个人名字,包括共产党员李大钊。这个人倒是很老实,谁都对他有好评。毛泽东曾在北京大学做了一段图书馆员,那时已经离职去组织共产党了。他们都藏在东交民巷的法国大使馆。我家在东城船板胡同。当时我也预先做了准备,必要时跳墙逃走。我做好一个绳梯子,紧急时可以拉入阁楼。我后来以为不够安全,于是去藏在林可胜大夫家。那时我有两个孩子,小的才三个月大。在林大夫家藏了三个星期,我决定回厦门去。由于朋友联系,我和鲁迅,沈兼士,还有北京大学几个很杰出的人物,和厦门大学签订了聘约,我们前去教书。北京大学这批教授一到,厦大的国文系立刻朝气蓬勃。向第十一世纪兴建的那座古老的木造巨厦“东西塔”送上了一项研究计划。这却引起了科学系刘树杞博士的嫉妒。鲁迅那时单独住在一处,他的女友许小姐已经单独去了广州。我住在海边一栋单独的房子里,我觉得身为福建人,却没尽到地主之谊。由于刘树杞的势力和毒狠,鲁迅被迫搬了三次家。他那时正在写他的《小说旧闻钞》。他和他的同乡报馆的朋友孙伏园一起开伙。他们吃的是金华火腿,喝的是绍兴酒。他在这种情形之下,当然是无法在厦门待下去。他决定辞职,到广州去。他要离去的消息传出后,国文系学生起了风潮,要驱逐刘树杞。我也离开了厦大,到革命政府外交部长陈友仁部下去做事,我对陈是一向佩服的。他曾和英国交涉,收回了汉口租界。做了六个月之后,我对那些革命家也感到腻烦。从民国十六年,我就开始专心写作了。
在别的文章里,我提过蔡元培,他是北京大学校长,把北京大学变成了全国的改造中心。我们大家都向他敬称“蔡先生”。在国民党元老当中,他是唯一真正了解西方的。他中了进士,又是翰林院的翰林,这是人所争羡的,他也是国民党党员,在成立兴中会时,他和中山先生很密切。在康有为、梁启超保皇党瓦解之时,到法国、德国去求学。他归国做北京大学校长之时,把学术自由奉为第一要事,在北京大学里,教授的新旧派是兼容并包。他聘请旧派名儒刘师培、黄侃、大名鼎鼎的辜鸿铭。辜鸿铭在人人都已剃去了辫子之后,他还依然留着,表示忠于清朝。著名的英国小说翻译家林纾,他仍然称白话文为“引车卖浆者之言”。他曾写过洋洋万言的长文为文言辩护。另一方面,蔡元培也为胡适、陈独秀、沈兼士和《新青年》那一派敞开了大门。蔡元培平易近人,不斤斤于细节。蔡夫人曾经说:“米饭煮得好他也吃,煮焦了他也吃。”但是对重要的问题则严格认真,绝不妥协。我记得反对凡尔赛和约割让山东半岛给日本时,蔡元培站起来说话,他的声音很柔和,他说:“抗议有什么用?我是要辞职的。”第二天,他神不知鬼不觉的,搭上蓝色的京沪快车离开了北京。
他吃饭时总是喝绍兴酒,就像法国人的边吃边喝一样。
中央研究院在上海成立时,他任命我为英文主编。我每天早晨和他同乘一辆汽车,因为我们俩住得距离不远。我恐怕当年是个爱说话的青年人,但是他总是很客气的说:“是是,你的说法不错。”
当时有一位杨杏佛,是蔡先生的助手,此人有非常之才,能一边与人闲谈一边写信,确实能如一般人所说的一目十行。他告诉我说,蔡先生对人的请示从不会置之不理。若是有人求他写一封介绍职业的信,他立刻就写。政府要人知道是他写的,反而置之不理。
蔡先生和宋庆龄、杨杏佛、艾格纳·史沫特莱(Agnes Smedley)、鲁迅、我,一同成立了一个自由保障大同盟,若有个人自由受到威胁,就予以保障。后来Noland的案子发生了。他是共产党员,被捕后监禁起来。我们这个委员会遂起而行动。宋庆龄和史沫特莱一同坐夜车由沪入京,向有关方面请求释放。国民党和共产党在上海正在交恶。杨杏佛因为曾说要把绑架共产党女作家丁玲的那辆车的牌照号码宣布出来,因而遭人谋害。此事之后,蔡先生主持的自由保障大同盟便无疾而终了。
萧伯纳——民国二十年一个晴朗的冬天,英国大名鼎鼎的作家萧伯纳到了上海。他十分健康,精神奕奕,身后映衬着碧蓝的天空,他显得高硕而英挺。有人表示欢迎之意说:“大驾光临上海,太阳都出来欢迎您,萧先生果然有福气。”萧伯纳顺口答道:“不是我有福气在上海见到太阳,是太阳有福气在上海看见我萧伯纳。”
在上海宋庆龄的寓所,有一个小聚会。我那时认识史沫特莱已经很久。另有一个截然不同的共产主义作家Frome夫人,是一个古怪而虔诚的理想主义者,Vi Sheen的Personal Biography(Modern Library版)一书中曾有记载。在民国十六年国民革命北伐之前,国共合作之时,虽然我始终不是国民党党员,她和我用英文展开一次笔战。后来,在汉口再度相遇。她和宋庆龄过从甚密,后来随宋与陈友仁到莫斯科。
我在这儿必须把宋庆龄和印度潘迪特夫人(Mrs. Pandit)相会的情形说一下儿。共产党占领了中国大陆不久。潘迪特夫人应邀赴中国大陆访问。用的语言当然是英文,她和宋庆龄都预期在别后重逢时畅谈一番。印度的代表团在十点钟有个约会,潘迪特夫人安排在九点半和宋庆龄见面。宋还是穿着正常的农民装,但是她身边站了一个翻译官。两位夫人见面照例的问候完了,宋庆龄竟无话可说,因为她知道她说的话是要向上级报告的,其实她们俩关于印度洋问题已经通信谈论多年。后来,潘迪特夫人也觉得无话可说。潘迪特夫人一看钟,时间已经是九点四十五,于是转达她哥哥尼赫鲁的问候之后,很热情的告别,回到印度代表团那里去了。后来,我在Ada-habad和潘迪特夫人相见,相处三日,她把那次会见的情形亲口告诉我的。尼赫鲁的气派宏伟的府第曾为我而开,招待我的菜是特别的法国菜。那时我才幸得机会在潘迪特夫人陪同之下在夜晚出去瞻仰恒河,她那时还不是统治亿万印度人的领袖。潘迪特夫人有三个女儿,我们都认识,现在都已结婚。她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主席时,我们常相见。有一次,尼赫鲁来和我们一同进餐,他在一整天的工作之后,吃完饭,转眼就睡着了。
[book_title]第十一章 论美国
我之成为一个超然独立的批评家,是从我给英文刊物《中国评论》的“小评论”专栏(Little Critic)写稿开始,我既不是个国民党党员,那时我又不拥护蒋先生,有时写的批评文字苛酷无情。小心谨慎的批评家为讨人人高兴而所不敢言者,我却敢写。同时,我创出一种风格,这种风格的秘诀就是把读者引为知己,向他说真心话,就犹如对老朋友畅所欲言毫不避讳什么一样。所有我写的书都有这个特点,自有其魔力。这种风格能使读者跟自己接近。
如果时机需要,我有直言无隐的习惯。民国十九年,丹麦王储将到南京访问。有一带穷人住的破房子,这位贵宾必须从那儿经过。南京的刘市长慌忙之下,要把那些破烂房子拆除,否则围起来,却不在别处为那些穷苦农人提供栖身之处,这样,贵宾就好像神仙一样驾一阵清风一直到达南京富丽堂皇的高楼大厦了。这件事,没有人在乎,也没有人注意。我在《中国评论》上呼吁大家要想到穷人在寒风苦雨中的苦难。这篇文字触怒了当时给予这本杂志津贴的机关,怪我居然敢揭露其不仁民爱物之德政。此本刊物的经理人(K. P. Chu)立刻坐夜车赶往道歉,答应此后绝对身为良民,以国家利益为前提。
这若比起民国十五年三月十八日北洋政府的屠杀学生,则又微不足道了。北洋的段祺瑞执政府,在准许游行示威的学生进入北京铁狮子胡同的执政府的大门之后,由当时教育总长章士钊下命令,执政府的卫士挥动七节钢鞭把学生打倒在地。
我当时在场。各学校伤亡的学生都用洋车运走,头和身上血迹斑斑,一连串的洋车在东直门大街排成了一大行,我以女子师范大学的教务长身份到现场时,我看见两口棺材,里头装的是我们学校的两个学生。北洋政府真的考虑周到,居然还没忘记给他们打死的学生预先准备棺材。这种残忍的行动,在美国任何城市,都足以引起暴动的。第二天,在九个大学学院校长的会议席上,五个校长赞成支持北洋政府当局,四个打算表示以温和的态度向政府抗议。
那九个大专院校,因为是向北洋政府领经费,所以不宜于提出抗议,有人这样推断,不知算不算理由。遇到这种情形,我在《语丝》上肆无忌惮的说了话。
《中国评论》这份英文杂志得到赛珍珠的注意。在她和理查德·华尔舍(Richard J. Walsh)环游世界时,她催我赶快把我的第一部书《吾国与吾民》写出来,这本书一出版,立刻成了美国的畅销书,也建立了我在美国读者心目中的地位。这本书在美国的畅销书目上成了第一本,其地位可谓空前的显要。Clifton Fadiman主编的《纽约人》(New Yorker),因为对本书评论稍迟,赶紧向读者道歉。在后来的版本中,我把认真痛论中国问题取消,改为评论中日战争的爆发,这是极为读者所需要的。
……那时在反共战斗中,我是唯一为蒋中正先生效力的。当时我把喉咙都喊哑了。那是“戴维斯和塞维斯”(Davis and Sorvice)和史迪威时期。那时史迪威来到中国,犹如到印度去对一个印度酋长作战一样。史迪威这个人粗暴而傲慢。他要求在湖南控制人力而自己充任超级统帅时,实在超出了他的权限。蒋委员长要求美国政府撤换他。
因为有美国力量为后盾,史迪威就像个独裁暴君一样,他不是来帮助中国,他是来破坏中美的团结。他把枪炮和弹药全留给共产党用。倘若他很有效的克尽其职责,就像罗斯福总统派油轮到开罗去援助蒙哥马利一样,结果会大不相同吧?当然他有他的理由——根据他对民主的意见。不论怎么说,一国的使者企图干涉另一国的内政,我对这个深为气愤。美国的中央情报局不赞成韩国的李承晚总统,于是根据美国所谓的“民主”,便将他推翻。美国中央情报局不赞成越南的吴廷炎,又根据所谓美国式的“民主”而把他推翻。美国中央情报局推翻了越南的吴廷炎政府,还企图枪杀吴廷炎和他的政党。结果如何,是有目共睹的。史迪威之帮助中国共产党,根据他所称的美国式的“民主”,也正是他的职责。……无论如何,美国派到中国来的应当是个外交家,不要派个粗野的庄稼汉,要派一个中国人认为具有绅士风度的人来。
民国三十三年,我问军政部长何应钦在过去几年史迪威给了中国什么,他的回答是,只有够装备一个师的枪弹而已。在民国三十三年,我看见中国的驴由中国西北甘肃玉泉的油田,驮着宝贵的石油到西南的昆明,我真要为中国哭起来。何应钦胸怀愤怒,我也颇有同感。
史迪威的外交政策,只是赞同把“戴维斯和塞维斯”的报告限于对中国共产党的极力称赞。参议员Judd告诉我,他曾经到过中国,他带回五份报告,都是对中国共产党有利的,而没有对蒋先生有利的,他把这些文件给美国大使馆看。大使馆的人只对共产党的友人才伸出友善的手。在这种情形之下,蒋先生一年之内完成了滇缅公路,那是美国政府估计要三年才能完成的。布鲁克·阿金森(Brooks Atkinson)同史迪威返回美国时,竟宣称蒋先生对抗日没有兴趣,只是对打共产党有兴趣。
这是第一个错误。第二个最严重的错误是,苏俄在原子弹轰炸广岛三天之后参战,中国共产党企图进入东北接受日本在东北留下的战利品。中央军把进入东北的门户张家口封闭了。当时,在中央政府军与共产党军队之间有一个暂停火的协定。马歇尔命令中央政府军自张家口撤退。此后,共产党军队进入东北的路因而畅通。这一步之差,对以后的影响实在太大。共军部队去时带的是大口径的短枪,后来却有了全新的大炮做攻击之用。马歇尔只是使共产党军队乘机集中起来。马歇尔将军被国共双方的战事弄得心烦意乱,铩羽而归,希望中国出现一个崭新的第三势力领导中国。他真是和童稚一样天真,竟认为那是可能的事。他原先希望把国共双方的军队混而为一,却不知道中央政府已然把共军编入政府军有年共同抗战了,所以才有新编“第十八路军”的番号。
有一个对我中伤的谣言,在同情共产党的一派人之间流传。我写的书一直本本都成功而畅销,但是到民国三十三年我的《枕戈待旦》(The Vigil of a Nation)出版,情形有了改变。自由主义者对我突然冷落。传言何应钦付给了我两万美金。这谣言是我听见赛珍珠,J. J. Singh,史沫特莱三个人说的。在纽约市政厅的集会上,史沫特莱在大众之前提到这件事,我立刻质问她,要求她当众再公开说明。福尔曼(Foreman)到云南游历了三个月,于是自命是中国通。他问我:“林先生,你到过云南吗?”我说:“没有。可是共产党这些年一直在中国,我这些年一直和他们打交道。我记得他们在长沙的所做所为。”在会场上,史沫特莱有意不再提这件事。我敢说,我在蒋委员长侍从室那些年,只是挂了个名儿,我并没向中央政府拿过一文钱;只是为拿护照方便一点儿而已。
我在自由中国漫游一番,回到美国,当时的情形,我自然明白。我一回去,在广播电台上我说:“现在在重庆的那批人,正是以前在南京的那批人,他们正在掳胳膊,挽袖子,为现代的中国而奋斗。”第二天,我接到我的出版商理查德·华尔舍(Richard J. Walsh)一个严厉的警告,告诉我不可以,也不应当再说那样的话。我当时不利的环境是可想而知的。我只是把那件事看做是一场失利的战役,我只是战场上的一名伤兵,对这事并不很放在心上。
我们这个时代的几个杰出的作家是:
托玛斯·曼(Thomas Mann)。他由日内瓦回来之后,我在纽约的国际笔会上遇见过他。他说英文,他的英文是复杂的德文结构,没法儿听,也没法儿懂。当时还有Eve Curie和另外几个人,大家一同在讲演人的台子上。我讲的是明朝的太监魏忠贤,他在世之时各县就给他立生祠。在与赛珍珠同坐的台子上,有一个客人问我:“太监是什么?”
我和Carl Van Doren也见过多次,他对我很和善。他的妻子Irita,后来与Wendell Wilkie相交往,还有他哥哥Mark Van Doren(哥伦比亚大学教授),都是我很好的朋友。我最喜爱活泼愉快斯文典雅的学者Irwin Ed-man,他是美国的哲学家,他的英文极为简练。他搜集了些很长的留声机片子,那是他业余的嗜好。
罗素,虽然年事已高,还机敏灵活,目光闪亮。我记得是在朋友的公寓住宅里遇见他的。不幸的是,他娶了一个美国菲列得尔菲亚城的小姐(大概是他第三个,也许是第四个妻子),这位妻子太以她的“爵士罗素”为荣而时时炫耀。每逢说话,她就一个人包办。很多朋友愿向罗素提问题,这位太太便插嘴代答。大家感到兴趣的是听罗素说话,没人喜欢听她的。所以朋友们见面也是人人感到失望。
在Knopf Sartre夫人的公寓住宅里和萨特(J. P. Sartre)相见,也是件新鲜事。萨特坐在一把椅子里,我们大家都坐在地板上。我们大家都很轻松。他的英文说得很好。他的措词用字极其精确,犀利而动人,但是有时他会前言不搭后语。我能想象到他在Raspail大道,一边喝咖啡,一边和许多崇拜他的“自觉存在论派”的小姐们闲话的神情。这些自觉存在论者创始了不擦口红不抹粉的时尚。这种时尚后来被观光的嬉皮游客所采取,就成了美国现代文化的特色。他们认为万事不如在佛罗伦斯(Horence)或是在罗马仰身而卧,或是伏卧在地,阻碍通往大教堂的道路,使人无法通过。
萨特否认人生有何意义,但却力言我们为何而生活,以何为目的,全由我们自己决定。他的主张也不完全是否定一切。
由于赛珍珠和她丈夫理查德·华尔舍,我才写成并且出版了我的《吾国与吾民》(My try and My People),这本书之推广销售也是仰赖他们夫妇。我们常到他们宾夕法尼亚州的家去探望。我太太翠凤往往用国语和赛珍珠交谈,告诉她中国过去的事情。赛珍珠把《水浒传》翻成英文时,并不是看着原书英译,而是听别人读给她,而边听边译的,这种译法我很佩服。就像林琴南不通英文,译司哥德的《撒克逊劫后英雄传》和《天方夜谭》时的情形一样。赛珍珠对收养美国父亲韩国母亲生的孩子,很感兴趣,后来又收养印度婴儿。她有一个农场养牛。收养婴儿与扣减所得税有关系。
赛珍珠懂中国话,说得也流利,她父亲曾在中国做传教士,她是随同她父亲Knickerbocker在中国生活,先是在安徽,后来到南京,她算是在中国长大的。后来她嫁给Lossing Buck教授,所以她对中国老百姓和中国的风俗,还有相当的了解。但是我发明中文打字机,用了我十万多美金,我穷到分文不名。我必须要借钱度日,那时我看见了人情的改变,世态的炎凉。人对我不那么殷勤有礼了。在那种情形下,我看穿了一个美国人。后来,我要到南洋大学去做校长,给赛珍珠的丈夫打了一个电报,告诉他我将离美去就新职。他连麻烦一下回个电报也不肯。我二人的交情可以说情断义尽了。我决定就此绝交。那是在我出版了抗战游记《枕戈待旦》(The Vgil of a Nation)之后。在Prentice Hall出版公司向我接洽,说我写什么他们都愿出版之时,赛珍珠这位丈夫正在出版我的《朱门》(Vermilion Gate)。我断了二十年的交情,写出了小说《奇岛》(The Ued Island),这出乎每个人的意料。在外国我出书,John Day出版公司一般都是保持百分之五十,但经朋友Hank Holzer夫妇帮助,我把一切权利都收了回来。有一次赛珍珠去看我,其实主要是看我何以度日,我们的友情没再恢复。
赛珍珠急于和共产党搭线,好和别人共同“前进”,她从未到台湾来过,我想台湾也不欢迎她。在一九七二年,她想办护照前往中国大陆去看看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国。但是共产党政权知道她若与中国农民交谈,会对中国大陆了解得太多,拒绝她前往。此后不久她就去世了。赛珍珠毕竟还是保持中立的态度,她并不是共产党员。
[book_title]第十二章 论年老——人生自然的节奏
自然的节奏之中有一条规律,就是由童年,青年,老年,衰颓,以至死亡,一直支配着我们的身体。在安然轻松的进入老年之时,也有一种美。我常引用的话之中,有一句我常说的,就是“秋季之歌”。
我曾经写过在安然轻松之下进入老境的情调儿。下面就是我对“早秋精神”说的话。
在我们的生活里,有那么一段时光,个人如此,国家亦复如此,在此一段时光之中,我们充满了早秋精神,这时,翠绿与金黄相混,悲伤与喜悦相杂,希望与回忆相间。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段时光,这时,青春的天真成了记忆,夏日茂盛的回音,在空中还隐约可闻;这时看人生,问题不是如何发展,而是如何真正生活;不是如何奋斗操劳,而是如何享受自己有的那宝贵的刹那;不是如何去虚掷精力,而是如何储存这股精力以备寒冬之用。这时,感觉到自己已经到达一个地点,已经安定下来,已经战到自己心中想望的东西。这时,感觉到已经有所获得,和以往的堂皇茂盛相比,是可贵而微小,虽微小而毕竟不失为自己的收获,犹如秋日的树林里,虽然没有夏日的茂盛葱茏,但是所据有的却能经时而历久。
我爱春天,但是太年轻。我爱夏天,但是太气傲。所以我最爱秋天,因为秋天的叶子的颜色金黄,成熟,丰富,但是略带忧伤与死亡的预兆。其金黄色的丰富并不表示春季纯洁的无知,也不表示夏季强盛的威力,而是表示老年的成熟与蔼然可亲的智慧。生活的秋季,知道生命上的极限而感到满足。因为知道生命上的极限,在丰富的经验之下,才有色调儿的调谐,其丰富永不可及,其绿色表示生命与力量,其橘色表示金黄的满足,其紫色表示顺天知命与死亡。月光照上秋日的林木,其容貌枯白而沉思;落日的余晖照上秋日的林木,还开怀而欢笑。清晨山间的微风扫过,使颤动的树叶轻松愉快的飘落于大地,无人确知落叶之歌,究竟是欢笑的歌声,还是离别的眼泪。因为是早秋的精神之歌,所以有宁静,有智慧,有成熟的精神,向忧愁微笑,向欢乐爽快的微风赞美。对早秋的精神的赞美,莫过于辛弃疾的那首《丑奴儿》:
少年不识愁滋味
爱上层楼
爱上层楼
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
欲说还休
欲说还休
却道天凉好个秋
我自己认为很有福气,活到这么大年纪。我同代好多了不起的人物,已早登鬼录。不管人怎么说,活到八十,九十的人,毕竟是少数。胡适之,梅贻琦,蒋梦麟,顾孟余,都已经走了。史塔林,希特勒,邱吉尔,戴高乐,也都没了。那又有什么关系?至于我,我要尽量注意养生之道,至少再活十年。这个宝贵的人生,竟美到不可言喻,人人都愿一直活下去。但是冷静一想,我们立刻知道,生命就像风前之烛。在生命这方面,人人平等,无分贫富,无论贵贱,这弥补了民主理想的不足。我们的子孙也长大了。他们都有自己的日子过,各自过自己的生活,消磨自己的生命,在已然改变了的环境中,在永远变化不停的世界上。也许在世界过多的人口发生爆炸之前,在第三次世界大战当中,成百万的人还要死亡。若与那样的剧变相比,现在这个世界还是个太平盛世呢。
若使那个灾难不来,人必须有先见,预做妥善的安排。
每个人回顾他一生,也许会觉得自己一生所做所为已然成功,也许以为还不够好。在老年到来之时,不管怎么样,他已经有权休息,可以安闲度日,可以与儿孙,在亲近的家族里,享天伦之乐,享受人中至善的果实了。
我算是有造化,有这些孩子,孝顺而亲爱,谁都聪明解事,善尽职责。孙儿,侄子,侄女,可以说是“儿孙绕膝”了,我也觉得有这样孩子,我颇有脸面。政治对我并不太重要。朋友越来越少,好多已然作古。即使和我们最称莫逆的,也不能和我们永远在一起。我们一生的作为,会留在我们身后。世人的毁誉,不啻风马牛,也毫不相干了。无论如何,紧张已经解除,担当重任的精力已经减弱了。即使我再编一本汉英字典,也不会有人付我稿费的。那本《当代汉英词典》之完成,并不比降低血压更重要,也比不上平稳的心电图。我为那本汉英字典,真是忙得可以。
我一写完那好几百万字的巨册最后一行时,那最后一行便成为我脚步走过的一条踪迹。那时我有初步心脏病的发作,医生告诉我要静养两个月。
[book_title]第十三章 精查清点
我必须清查一下儿我的作品。我的雄心是要我写的小说都可以传世。我写过几本好书,就是:《苏东坡传》,《庄子》;还有我对中国看法的几本书,是《吾国与吾民》,《生活的艺术》;还有七本小说,尤其是那三部曲:《京华烟云》,《风声鹤唳》,《朱门》。因为过去我一直在美国多年,这些书还没译成中文。但是上海和香港的出版商擅自翻译出版,所出的书之中,有的根本不是我写的,也有的不是我翻译的,未得我允许,就硬归做我的,其中不管有删节或译与未译,这类书至少有十几种。
在冬天,我打算把我用中文写的文字印行一个可靠的版本。
1.无所不谈集——所有我写的分做第一,第二,和最后三集。
2.林语堂选集——(两卷)民国二十四年以前的中文写作,包括在《语丝》,《论语》,《人间世》,《宇宙风》内写的文章。
3.平心论高鹗——是对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为伪作的回答,民国五十五年印行,文星出版。原登《传记文学》杂志。
英文著作:
1.Kaiming English Grammar(开明英文法)
民国十八年,上海开明书店印。
2.Letters of a ese Amazon and Narrative Essays(谢冰莹原著《女兵自传》)
民国十九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
3.The Little Critic(一,二集,民国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
4.fucius Saw Nand Other Translations(子见南子及其他译文)
民国二十五年上海商务版。
5.A Nun of Taishan and Other Translations(老残游记续集及其他译文)
民国二十五年上海商务版。
以下在美国出版。在伦敦则由William Heine-mann出版。
6.A History of ese Press and Publiinion in a(中国新闻舆论史)
一九三六年由Uy of Chicago出版。
7.My try and My people(吾国与吾民)
一九三五年由美国John Day出版。
一九三六年二版由Reynal Hitchcock出版。
8.The Importance of Living(生活的艺术)
一九三七年由John Day出版。
9.The Wisdon of fucius(孔子的智慧)
一九三八年由Random House出版。
10.Moment in Peking(小说,京华烟云)
一九三八年由John Day出版。
11.With Love and Irony(爱与刺。幽默随笔)
一九四○年由William Heinemann出版。
12.A Leaf iorm(风声鹤唳。抗日时期一个中国女孩子的故事)
一九四一年John Day出版。
13.The Wisdom of India and a(印度和中国的智慧)
一九四二年John Day出版。
14.Retween Tears and Laughter(啼笑皆非。世界第二次大战期间我们的理想)
一九四三年John Day出版。
15.The Vigil of a Nation(枕戈待旦。反共小说)
一九四四年John Day出版。
16.The Gay Genius:Life of Sw Tung-P''o(苏东坡传)
一九四七年John Day出版。
17.atown Family(唐人街。小说)
一九四八年William Hienemann出版。
18.The Wisdom of Laotse(老子的智慧)
一九四九年Random House出版。
19.On the Wisdom of America(美国的智慧)
一九五○年John Day出版。
20.Widow,Nun and Courtesan(寡妇、妾与歌妓。三本中国小说的英译)
一九五一年John Day出版。
21.Famous ese Short Stories(重编中国传奇小说)
一九五二年John Day出版。
22.Vermilion Gate(朱门。有关西藏的故事,与京华烟云和风声鹤唳合为林氏三部曲)
一九五三年John Day出版。
23.Looking Beyond(远景。又名The Ued Island,奇岛)
一九五五年由Prentice-Hall出版。
24.The Secret Name(匿名。有关史塔林治下的共产党政权)
一九五八年William Hienemann出版。
25.The ese Way of Life(中国的生活。学校用书)
一九五九年The World Publishing Co.出版。
26.From Pagan to Christianity(从异教徒到基督教徒。世界宗教,儒学,佛学,道家思想,基督教思想概论)
一九五九年The World Publishing Co.出版。
27.The Importance of Uangding(中国著名诗文选译一百零一篇)
一九六○年The World Publishing Co.出版。
28.The Red Peony(红牡丹。小说)
一九六一年The World Publishing Co.出版。
29.Imperial Peking:Seveuries of Peking(帝国京华:北京七百年的历史)
一九六一年 Publishing Co.出版。
30.The Pleasures of a Nonist-South Ameri Lectures and Other Refles(南美讲演及其他杂感)
一九六二年World Publishing Co.出版。
31.Juniper Loa(赖柏英。自传小说)
一九六三年The World Publishing Co.出版。
32.The Flight of the Is(逃向自由城。小说)
一九六四年Putnam''s Publishing Co.出版。
33.Lady Wu(武则天正传)
一九六四年Putnam''s Publishing Co.出版。
34.The ese Theory of Art(中国画论。汉文英译,附导言)
一九六七年Putnam''s Publishing Co.出版。
35.Anglo-ese Diary of Current Usage(当代汉英词典。附英文索引)
一九七二年ese Uy of Hongkong and Mc Craw Hill出版。
36.Red Chamber Dream(红楼梦英译本与论文目录,自一九二八年至一九七三年)
以上所列包括所有我所写的书及在《纽约时报》,《纽约时代》(Times),《亚州》杂志(Asia),《新共和》(New Republic),《读者文摘》(Reader''s Digest),《哈普》杂志(Harpers),《论坛》(The Forum),《纽约时代杂志》(New York Times Magazine)等出版物上之文字。
现在我正将我所写小说全集,共七种,交与台湾美亚图书公司在台出版。
1.Moment in Peking(京华烟云)
2.A Leaf iorm(风声鹤唳)
3.Vermilion Gate(朱门)
4.atownFamily(唐人街)
5.Looking Beyond(The Ued Island)(远景)
6.The Red Peony(红牡丹)
7.Juniper Loa(赖柏英)
人间的东西都有来有往。能引起一般读者兴趣的是书里的人物。道家是何等人物,都在《京华烟云》中木兰的父亲姚老先生,《风声鹤唳》中的老彭,《红牡丹》中的梁翰林身上表现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