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历史的镜子 [book_author]吴晗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历史传记,史学,完结 [book_length]155975 [book_dec]《历史的镜子》是我国著名历史学家吴晗的代表作品之一。作者从先秦到晚清的历史长河中,撷取或奇人,或轶事,娓娓道来,也或者品评忠臣名将,畅谈才子佳人,纵论社会现象,文字洒脱,态度严谨,内蕴深刻,异彩纷呈,让人读来赏心悦目,又回味无穷,尽窥塑造出中国悠久历史文化的思想根基。 [book_img]Z_5783.jpg [book_title]三百年前的历史教训 今年,假如我们不太健忘的话,正好是明代亡于外族的三百周年纪念。 历史是一面镜子,三百年前,有太多的事情,值得我们追念。 三百年前,当明思宗殉国以后,李自成西走,清人借吴三桂的向导,占领北平分兵南下的时候,南京小朝廷领袖弘光帝,正在粉饰升平,兴建宫室,大备百官,征歌选舞,夜以继日。他的父亲死于非命,原配离散不知下落,国君殉国,国土一部分沦于“流寇”,一部分被异族兵威所蹂躏,人民流亡离散,被战争所毁灭,被饥饿瘟疫所威胁,覆巢之中无完卵,即使是禽兽也该明白当前危机的严重。然而这位皇帝还是满不在乎,人生行乐耳,对酒当歌,南京沦陷的前夕,他还在排演当代有名的歌剧《燕子笺》! 三百年前,当南京小朝廷覆亡的前夕,清兵迫近江北,流寇纵横晋陕,民穷财尽,内忧外患交迫的时候。宰相马士英凭了一点拥立的私恩,独擅朝权,排斥异己,摈史可法于江北,斥刘宗周、黄道周于田野,迎合弘光帝的私欲,滥费国帑,搜括金帛,卖官鬻爵,闹得“职方多似狗,都督满街走”!左良玉举兵东下,以清君侧为名,他才着了急,尽撤防江的军队来堵住西兵,给清军以长驱深入的机会,他宁可亡国于外族,不肯屈意于私争。到南京沦陷以后,他却满载金帛,拥兵到浙江,准备再找一个傀儡皇帝,又富又贵,消遣他的余年。 三百年前,当国家民族存亡系在一发的严重关头,过去名列阉党,做魏忠贤干儿子,倒行逆施,为士大夫所不齿的阮大铖勾结了马士英,奉承好了弘光帝,居然做了新朝廷的兵部尚书,综全国军政,负江防全责。在大权在握的当儿,他的作为不是厉兵秣马,激励士气,也不是构筑工事,协和将帅,相反的他提出分别邪正的政策,他是多年来被摈斥的阉党,素来和清流对立的,趁时机把所有在朝的东林党人一一摈斥,代以相反的过去名在逆案的阉党。他造出十八罗汉五十三参的黑名单,把素所不快的士大夫留在北都不能出来的,和已经逃亡南下的,都依次顺列,定以罪名。对付一般读书人,他也不肯放松,咬定他们与东林和左良玉有关,开了名单,依次搜捕。天不如人意,这些计划都因南都倾覆而搁浅。他只好狼狈逃到浙江,清军赶到,叩马乞降,不久又为清军所杀,结束了他不光明的一生。 三百年前,当外族铁蹄纵横河朔,“流寇”主力恣张晋豫,国破民散,人不聊生的时候,拥兵数十万虎踞长江上游的左良玉,却按兵不动,坐观兴亡。他看透了政局的混乱,只要自己能保全实力,舍出一点贿赂当局,自然会加官晋爵,封妻荫子。在这个看法之下,他不肯用全力来消灭“流寇”,却用全力来扩充队伍。政府也仰仗他全力对付“流寇”,不肯调出来对付外敌。驻防在江北的四镇,又是一种看法,一面用全副精神勾结权要,一面用全副力量来争夺防区,扬州是东南最繁荣的都会,也就是这些军阀眼红的目标。敌人发动攻势了,他们自己还发动内战,杀得惊天动地。好容易和解了,指定了任务,北伐的一个被部下暗杀了,全师降敌,其他两个,清兵一到,不战而降,只有一个战死。左良玉的部队东下,中途良玉病死,全军都投降了清朝,做征服两浙闽广的先头部队。 三百年前,当前方战区的民众,在被敌人残杀奴役,焚掠抢劫,辗转于枪刀之下,流离于沟壑之中的时候,后方的都市,后方的乡村,却像另一个世界,和战争无关,依然醉生梦死,歌舞升平。南京的秦淮河畔,盛极一时,豪商富贾,文人墨士,衣香鬓影,一掷千金,画舫笙歌,穷奢极欲。杭州的西湖,苏州的阊门,扬州的平山堂,都是集会的胜地,文人们结文社,谈八股,玩古董,捧戏子,品评妓女,研究食谱,奔走公堂,鱼肉乡里。人民也在欢天喜地,到处迎神赛佛,踏青赏月,过节过年,戏班开演,万人空巷。商人依旧在计较锱铢,拿斤拈两。在战区和围城中的,更会居奇囤积,要取厚利。大家似乎都不知道,也不愿意知道当前是什么日子,更发生什么变局。他们不但是神经麻木,而且患着更严重的痿痹症。敌人一到,财产被占夺了,妻女被糟蹋了,伸颈受戮,似乎是很应该的事情。《扬州十日记》和《嘉定三屠记》所描写的正是这些人物的归宿,糊里糊涂过活的结局。 三百年前,从当局到人民,从将军到文士,都只顾自己的享受,儿女的幸福,看不见国家民族的前途。个人的腐化,社会的腐化,宣告了这个时代的毁灭。虽然有史可法、黄道周、刘宗周、张煌言、瞿式耜、李定国、郑成功,一些代表民族正气的人物,却都无救于国家的沦亡,民族的被奴化! 三百年后,我们想想三百年前的情形,殷鉴不远,在夏后氏之世。 [book_title]历史上的君权的限制 近四十年来,坊间流行的教科书和其他书籍,普遍地有一种误解,以为在民国成立以前,几千年来的政体全是君主专制的,甚至全是苛暴的、独裁的、黑暗的,这话显然有错误。在革命前后持这论调以攻击君主政体,固然是一个合宜的策略,但在现在,君主政体早已成为历史陈迹的现在,我们不应厚诬古人,应该平心静气地还原其本来的面目。 过去两千年的政体,以君主(皇帝)为领袖,用现代话说是君主政体,固然不错,说全是君主专制却不尽然。至少除开最后明清两代的六百年,以前的君主在常态上并不全是专制。苛暴的、独裁的、黑暗的时代,历史上虽不尽无,但都可说是变态的、非正常的现象。就政体来说,除开少数非常态的君主个人的行为,大体上说,一千四百年的君主政体,君权是有限制的,能受限制的君主被人民所爱戴。反之,他必然会被倾覆,破家亡国,人民也陪着遭殃。 就个人所了解的历史上的政体,至少有五点可以说明过去的君权的限制,第一是议的制度,第二是封驳制度,第三是守法的传统,第四是台谏制度,第五是敬天法祖的信仰。 国有大业,取决于群议,是几千年来一贯的制度。春秋时子产为郑国执政,办了好多事,老百姓不了解,大家在乡校里纷纷议论,有人劝子产毁乡校,子产说,不必,让他们在那里议论吧,他们的批评可以作我施政的参考。秦汉以来,议成为政府解决大事的主要方法,在国有大事的时候,君主并不先有成见,却把这事交给廷议。廷议的人员包括政府的高级当局如丞相御史大夫及公卿列侯二千石以至下级官如议郎博士以及贤良文学。谁都可以发表意见,这意见即使是恰好和政府当局相反,可以反复辩论不厌其详,即使所说的话是攻击政府当局。辩论终了时理由最充分的得了全体或大多数的赞成(甚至包括反对者),成为决议,政府照例采用作为施政的方针。例如汉武帝以来的盐铁榷酤政策,政府当局如御史大夫桑弘羊及丞相等官都主张继续专卖,民间都纷纷反对,昭帝时令郡国举贤良文学之士,问以民所疾苦,教化之要。皆对曰,愿罢盐铁榷酤均输官,无与天下争利。于是政府当局以桑弘羊为主和贤良文学互相诘难,词辩云涌,当局几为贤良文学所屈,于是诏罢郡国榷酤关内铁官。宣帝时桓宽推衍其议为《盐铁论》十六篇。又如汉元帝时珠崖郡数反,元帝和当局已议定,发大军征讨,待诏贾捐之上疏独以为当罢郡,不必发军。奏上后,帝以问丞相御史大夫,丞相以为当罢,御史大夫以为当击,帝卒用捐之议,罢珠崖郡。又如宋代每有大事,必令两制侍从诸臣集议,明代之内阁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六科诸臣集议,清代之王大臣会议,虽然与议的人选和资格的限制,各朝不尽相同,但君主不以私见或成见独断国家大政,却是历朝一贯相承的。 封驳制度概括地说,可以分作两部分。汉武帝以前,丞相专决国事,权力极大,在丞相职权以内所应做的事,虽君主也不能任意干涉。武帝以后,丞相名存职废,光武帝委政尚书,政归台阁,魏以中书典机密,六朝则侍中掌禁令,逐渐衍变为隋唐的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制度,三省的职权是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施行,中书省有中书舍人掌起草命令,中书省在得到君主同意或命令后,就让舍人起草,舍人在接到词头(命令大意)以后,认为不合法的便可以缴还词头,不给起草。在这局面下,君主就得改换主意。如坚持不改,也还可以第二次第三次发下,但舍人仍可第二次第三次退回,除非君主罢免他的职务,否则,还是拒绝起草。著例如宋仁宗时,富弼为中书舍人封还刘从愿妻封遂国夫人词头。门下省有给事中专掌封驳,凡百司奏钞,侍中审定,则先读而署之,以驳正违失,凡制敕宣行,大事复奏而请施行,小事则署而颁之,其有不便者,涂窜而奏还,谓之涂归。著例是唐李藩迁给事中,制有不便,就制尾批却之,吏惊请联他纸,藩曰,联纸是牒,岂得云批敕耶。这制度规定君主所发命令,得经过两次审查,第一次是中书省专主起草的中书舍人,他认为不合的可以拒绝起草,舍人把命令草成后,必须经过门下省的审读,审读通过,由给事中签名副署,才行下到尚书省施行。如被封驳,则此事便当作为罢论。这是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审查。如两省官都能称职,坚定地执行他们的职权,便可防止君主的过失和政治上的不合法行为。从唐到明这制度始终为政府及君主所尊重,在这个时期内君权不但有限制,而且其限制的形式,也似乎不能为现代法西斯国家所接受。 法有两种,一种是成文法,即历朝所制定的法典,一种是不成文法,即习惯法,普通政治上的相沿传统属之。两者都可以纲纪政事,维持国本,凡是贤明的君主必得遵守。不能以喜怒爱憎,个人的感情来破法坏法。即使有特殊情形,也必须先经法的制裁,然后利用君主的特赦权或特权来补救。著例如汉文帝的幸臣邓通,在帝旁有怠慢之礼,丞相申屠嘉因言朝廷之礼不可以不肃,罢朝坐府中檄召通到丞相府,不来且斩。通求救于帝,帝令诣嘉,免冠顿首徒跣谢,嘉谓小臣戏殿上,大不敬当斩,史今行斩之,通顿首,首尽出血不解。文帝预料丞相已把他困辱够了,才遣使向丞相说情,说这是我的弄臣,请你特赦他。邓通回去见皇帝,哭着说丞相几杀臣。又如宋太祖时有群臣当迁官,太祖素恶其人不与,宰相赵普坚以为请,太祖怒曰,朕固不为迁官,卿若之何!普曰,刑以惩恶,赏以酬功,古今通道也,且刑赏天下之刑赏,非陛下之刑赏,岂得以喜怒专之。太祖怒甚起,普亦随之,太祖入宫,普立于宫门口,久久不去,太祖卒从之。又如明太祖时定制,凡私茶出境,与关隘不讥者并论死,驸马都尉欧阳伦以贩私茶依法赐死(伦妻安庆公主为马皇后所生)。类此的传统的守法精神,因历代君主的个性和教养不同,或由于自觉,或由于被动,都认为守法是做君主的应有的德性,君主如不守法则政治即失常轨,臣下无所准绳,亡国之祸,跷足可待。 为了使君主不做错事,能够守法,历朝又有台谏制度。台是御史台,主要的职务是纠察官邪,肃正纲纪,但在有的时代,御史亦得言事。谏是谏官,有谏议大夫左右拾遗、补阙及司谏正言等官,分属中书、门下两省(元废门下,谏职并入中书,明废中书,以谏职归给事中兼领)。台谏以直陈主失,尽言直谏为职业,批龙鳞,捋虎须,如沉默不言,便为失职。史记唐太宗爱子吴王恪好畋猎损居人田苗,侍御史柳范奏弹之,太宗因谓侍臣曰,权万纪事我儿,不能匡正,其罪合死。范进曰,房玄龄事陛下,犹不能谏正畋猎,岂可独坐万纪乎?又如魏徵事太宗,直言无所避。若谏取已受聘女,谏作层观望昭陵,谏怠于业谏,谏作疏前宫,太宗无不曲意听从,肇成贞观之治。宋代言官气焰最盛,大至国家政事,小至君主私事无不过问。包拯论事仁宗前,说得高兴,唾沫四飞,仁宗回宫告诉妃嫔说,被包拯唾了一面。言官以进言排箴为尽职,人君以受言改过为美德,这制度对于君主政体的贡献可说很大。 两汉以来,政治上又形成了敬天法祖的信条,敬天是适应自然界的规律,在天人合一的政治哲学观点上,敬天的所以育人治国,法祖是法祖宗成宪,大抵开国君主的施为,因时制宜,着重在安全秩序保持和平生活。后世君主,如不能有新的发展,便应该保守祖宗成业,不使失坠;这一信条,在积极方面说,固然是近千年来我民族颓弱落后的主因,但在消极方面说,过去的台谏官却利用以劝告非常态的君主,使其安分,使其不做意外的过举。因为在理论上君主是最高的主宰,只能抬出祖宗,抬出比人君更高的天来教训他,才能措议,说得动听。此类的例子不可胜举,例如某地闹水灾或旱灾,言官便说据五行水是什么,火是什么,其灾之所以成是因为女谒太盛,或土木太侈,或奸臣害政,君主应该积极采取相对的办法斥去女谒,罢营土木,驱诛奸臣,发赈救民。消极的应该避殿减膳停乐素服,下诏引咎求直言以应天变。好在大大小小的灾异,每年各地总有一些,言官总不愁无材料利用,来批评君主和政府,再不然便引用祖宗成宪或教训,某事非祖宗时所曾行,某事则曾行于祖宗时,要求君主之改正或奉行。君主的意志在这信条下,多多少少为天与祖宗所束缚,不敢做逆天或破坏祖宗成宪的事。两千年来只有一个王安石,他敢说“天颜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除他以外,谁都不敢说这话。 就上文所说,国有大事,君主无适无莫,虚心取决于击鼓。其命令有中书舍人审核于前,有给事中封驳于后,如不经门下副署,便不能行下尚书省。其所施为必须合于法度,如有违失,又有台谏官以近臣之地位,从中救正,或谏止于事前,或追论于事后,人为之机构以外,又有敬天法祖之观念,天与祖宗同时为君权之约束器。在这样的君主政体下,说是专制固然不尽然,说是独裁,尤其不对,说是黑暗或苛暴,以政治史上偶然的畸形状态,加上于全部历史,尤其不应该。就个人所了解,六百年以前的君权是有限制的,至少在君主不肯受限制的时候,还有忠于这个君主的人敢提出指责,提出批评。近六百年来,时代愈进步,限制君权的办法逐渐被取消,驯至以桀纣之行,文以禹汤文武之言,语训典谟,连篇累牍,“朕即国家”和西史暴君同符。历史的覆辙,是值得读史的人深切注意的。 [book_title]历史上的政治的向心力和离心力 历史上有若干时代,军权政权法权财权一切大权,始终握于中央政府之手,各级地方政府唯唯听命。中央之于地方,犹躯干之于手足,令出必行。地方之于中央,犹众星之拱北辰,环侍唯谨。例如宋代和明代。 也有若干时代,中叶以后,大权旁落,地方政府自成单位,其强大者更是操纵中枢,形成尾大不掉之势。中枢政令只及于直属的部分,枝强干弱,失去均衡。例如汉末、六朝和唐的后期、清的后期。 前者用科学的术语说,我们叫它作政治上的向心力时代,用政治上的术语说,可叫作中央集权时代。后者则是政治上的离心力时代,也可叫作地方分权时代。为避免和现代的政治术语混淆起见,我们还是用向心力和离心力这两个名词较为妥当。 要详细说明上举几个不同时代的各方面情形,简直是一部中国政治史,颇有不知从何处说起之苦,并且篇幅也不容许。我们不妨用简笔画的办法,举几个有趣的例子来说明。办法是看那个时代人愿意在中央做事,还是在地方做事,前者举宋朝作例,后者举唐朝作例。 宋承五代藩镇割据之后,由大分裂而一统。宋太祖采用谋臣赵普的主意,用种种方法收回地方的兵权、政权、法权、财权。中央直属的军队叫禁军,挑选全国最精锐的军人组成,战斗力最强,挑剩的留在地方的叫厢军,全国各地的厢军总数才和禁军的总数相等,以此在质量两方面国军都超过了地方军。各地方政府的长官也都直接由中央任免。地方的司法和财政也都由中央派专使,提点刑狱公事和转运使直辖。府县的长官大部分都带有在中央服务的职名,任满后仍须回中央供职,到地方作事只算是出差(差遣)。在这一个系统之下,就造成了政治上的向心力。宋代的各级官吏,都以到地方服务为回到中央供职的过程,内外虽迭用,但最后的归结还是台阁监寺以至两地。如地位已到了台阁侍从,则出任州守,便算谴谪。反之由外面内召,能到曹郎,便是美迁。“故仕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迟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一般士大夫大多顾恋京师,轻易不肯离去阙下,叶梦得《避暑录话》下记有一则范纯仁的故事说: 范尧夫每仕京师,早晚二膳,自己至婢妾皆治于家,往往馔削,过为简俭,有不饱者,虽达登政府亦然。补外则付之外厨,加料几倍,无不厌余。或问其故,曰:人进退虽在己,然亦未有不累于妻孥者。吾欲使居中则劳且不足,在外则逸而有余,故处吾左右者,朝廷所言,必以外为乐,而无顾恋京师之意,于吾亦一佐也。前辈严于出处,每致其意如此。 范尧夫是哲宗时的名臣名相,尚且以克削饮食的手段,来节制出处,可见当时一般重内轻外的情形。南渡后半壁江山,政治重心却仍因制度的关系,维系在朝廷,外官纷纷要求京职。《宋会要稿·九五·职官》六〇之二九: 绍兴九年(公元1139)五月二十三日,殿中侍御史周英言:士大夫无安分效职之心,奔走权势,惟恐不及,职事官半年不迁,往往有滞淹之叹。 又一〇六《职官》七九之一二: 庆元二年(公元1196)十月十四日,臣僚言,近日监司帅守,到任之后,甫及半考,或几一年,观风问俗,巡历未周,承流宣化,抚字未遍,即致书当路,自述劳绩,干求朝堂,经营召命。 …… 四年八月二十四日,臣僚言,比年以来,州县官吏,奔竞躁进,相师成风,嘱托请求,恬不知耻,贿赂杂沓于往来之市,汗牍旁午于贵要之门,上下玩习,不以为怪。故作县未几,即求荐以图院辖。作倅未几,即求荐以图作州。作州未几,即求荐以图特节。既得节矣,复图职名,得职名矣,复图召命。 以上二例,固然是政治的病态,却也可看出这时代向心力的程度。 再就唐代说,安史之乱是一个路标,乱前内重外轻,乱后内轻外重。乱前的府兵属于国家,乱后节镇兵强,中央衰弱。乱前官吏任免由朝廷,乱后地方多自辟僚属,墨版假授。乱前财政统一,乱后财赋有留州留使,仅上供是朝廷的收入。乱前中央官俸厚,地方官俸薄,乱后恰好相反。至于河北山东割据的藩镇,则索性一切自主,完全和中央无干。乱前士大夫多重内官,轻外职。此种风气,唐初已极显著,贞观十一年(公元637)马周上疏即提到这问题,他说: 今朝廷独重内官,刺史县令,颇轻其选。刺史多是武夫勋人,或京官不称职始外出,边远之处,用人更轻,所以百姓未安,殆由于此。(1) 长安四年(公元704)李峤也上疏说: 安人之方,须择刺史,窃见朝廷物议,莫不重内官,轻外职,每除牧伯,皆再三披诉。比来所遣外任,多是贬累之人,风俗不澄,实由于此。(2) 神龙元年(公元705)赵冬曦也说: 今京职之不称者,乃左为外任,大邑之负累者,乃降为小邑,近官之不能者,乃迁为远官。(3) 直至开元五年(公元721)源乾曜还说: 臣窃见势要之家,并求京职,俊义之士,出任外官,王道均平,不合如此。(4) 这种畸轻畸重的形势,深为当时有识的政治家所忧虑,唐太宗以此自简刺史,令五品以上京官举县令一人。武后时以台阁近臣分典大州,中宗时特敕内外官吏更用,玄宗时源乾曜请出近臣子弟为外官,都想矫正这种弊端。不过全无用处,外官之望京职,有如登仙。 《新唐书·倪若水传》: 开元初为中书舍人,尚书右丞,出为汴州刺史。……时天下久平,朝廷尊荣,人皆重内任,虽自冗官擢方面,皆自谓下迁。班景倩自扬州采访使入为大理少卿,过州,若水饯于郊,顾左右曰:班公是行若登仙,吾恨不得为驺仆! 等到“渔阳鼙鼓动地来”,胡笳一声,立刻把这一种向心力转为相反的离心力。《新唐书·李泌传》说: 贞元三年(公元787)时州刺史月俸至千缗,方镇所取无艺,而京官禄寡薄。自方镇入至八座,至谓罢权。薛邕由左丞贬歙州刺史,家人恨降之晚。崔祐甫任吏部员外,求为洪州别驾。使府宾,佐有所忤者,荐为郎官,其迁台阁者,皆以不赴取罪去。泌以为外太重,内太轻,乃请随官闲剧,倍增其俸,时以为宜。而窦参多沮其事,不能悉如所请。 元和时(公元806—820)李鄘为淮南节度使,内召做相,至祖道泣下,固辞不就。《新唐书》本传: 吐突承璀数称荐之,召拜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鄘不喜由宦幸进,及出,祖乐作,泣下谓诸将曰:吾老安外镇,宰相岂吾任乎?至京师,不肯视事,引疾固辞。 这情形恰好是乱前乱后绝妙的对照。士大夫都营求外任,不肯赴阙,人才分散在地方,政府无才可用,末期至用朱朴、郑綮做相,“履霜坚冰至”,其由来也渐矣。 明代政治组织较前代进步,内阁决大政,六部主庶务,都督府司兵籍,都察院司弹劾监察,官无虚设,职与事符。并且卫军全属于国家,地方无私兵。地方政府的组织也较前代简单而严密,严格说只有府县两级,均直属中央。原来的三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皆带使名,以中央官外任,后来增设巡抚,也是以中央大员出巡。总督主两省以上的军务,事定即罢。土大夫以内召为宠命。诏书一下,全国上下奉行唯谨。清代因承明制,却有一部分没有学到家,总督军务成为地方常设的经制的疆吏,权限过大过重,前期国势强盛,尚可以一纸命令节制调动。中叶以后,八旗军力衰弱,代以绿营,洪杨乱起,绿营不能用,复代以练勇。事定后,各省疆吏拥兵自重,内中淮军衍变为北洋系,犹自成一系统,潜势力可以影响国政,义和团乱起,南方各省疆吏竟成联省自立的局面。中央政令不行,地方形同割据。革命起后,北洋系的军人相继当国,形成十六年割据混战的局面。在这期间内,政治上的离心力大过向心力,一般知识分子,多服务于地方,人才分散。我们回顾这两千年的专制政治,无论向心或者离心,都是以独夫之心,操纵数万万人之事。而历朝皇帝,都生怕天下把得不稳,于是大量引用戚族,举全国人的血汗,供一家之荣华富贵,荒淫奢侈。自今而后,我们需要向心,我们更需要统一,但我们必须向心于一个民主的政权,我们必须统一于一个民主的政府之下。 ———————————————————— (1) 《唐会要·六十八·刺史上》。 (2) 《唐会要·六十八·刺史上》。 (3) 《唐会要·六十八·刺史上》。 (4) 《唐会要·五十三》。 [book_title]宋代的两次均产运动 ——人民的历史之一章 10世纪末年(公元993—995),四川成都平原爆发了伟大的农民均产运动。 12世纪初期(公元1130—1135),湖南洞庭湖一带产米区又爆发了和上次意义相同的运动。 在地主官僚贵族的高压的统治之下,有组织的正规军,犀利的武器,加上全国的财力,这两次均产运动当然是被“肃清”了。失败的鲜血在历史上写下了辉煌的一页。 宋代这两次失败的运动之所以值得现代人特别研究,是因为它们提出了明显的经济的、政治的要求,改革的方案,具体的实践,是自觉的人民的呼声,是人民的历史的一章。 第一次的均产运动,宋李攸《宋朝事实》卷十七记: 淳化四年(993),青城县民王小波聚徒起而为乱。谓其众曰,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贫民附者益众,先是国家平孟氏(昶)之乱,成都府库之物,悉载归于内府。后来任事者竞功利,于常赋外,更置博买务,禁商贾不得私市布帛。蜀地土狭民稠,耕稼不足以给,由是群众起而为乱。 说明了刺激这运动的两个政治经济的因素,第一是宋军平蜀,把蜀中的财赋都当作战利品运到开封。第二是新治权的统制商业行为,使人民生活陷于绝境。这两个因素造成了蜀人的心理反抗,不甘于被征服者的奴役、剥削,起来要求经济上的均等和政治上的解放。 宋王辟之《渑水燕谈录》所记大体相同,他说: 本朝王小波、李顺、王均辈,啸聚西蜀,盖朝廷初平孟氏,蜀之帑藏,尽归京师。其后言利者争述功利,置博易务,禁私市,商贾不行,蜀民不足,故小波得以激怒其人曰,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贫者附之益众。 均贫富的方案和实践,宋沈括《梦溪笔谈》二十五记(王明清《挥麈后录》五同): 李顺本蜀江王小博之妻弟,始王小博反于蜀中,不能抚其众,众乃推顺为主。顺初起,悉召乡里富人大姓,令具其家所有财粟,据其生齿足用之外,一切调发,大赈贫乏,录用材能,存抚良善,号令严明,所至一无所犯。时两蜀大饥,旬日之间,归之者数万人,所向州县,开门延纳,传檄所至,无复完垒。及败,人尚怀之,故顺得脱去三十余年,乃始就戮。 就是把富豪地主的过剩的,除开生活必需以外的财粟,用公开的手续,让他们自己报告,由人民调发,分配给贫民,这一新的经济措施自然获得广大的贫民阶层的支持。相对的严明的军纪和合理的政治,使这一运动更获得广大的发展,虽然遭遇政府正规军,数和质都占优势的大军所围剿而消灭,然而,在几十年后,这一运动的成果仍然温暖地被保存于蜀中父老子弟的心坎中。 第二次的均产运动的背景,绍兴三年(公元1133)伪齐尚书户部郎中兼权给事中冯长宁、尚书右司员外郎许同伯同修什一税法,报告北宋的税制,给豪富地主以兼并的机会,造成贫富对立的尖锐现象说: 宋之季世,税法为民大蠹,权要豪右之家,交通州县,欺侮愚弱,恃其高赀,择利兼并,势必膏腴,减落税亩,至有入其田宅而不承其税者,贫民下户,急于贸易,俯首听之。间有陈词,官吏附势,不能推割,至有田产已尽,而税籍犹在者,监锢拘囚,至于卖妻鬻子,死徙而后已。官司摊逃户赋,则牵连邑里,岁使代输,无有穷已。折变之法,小估大折,名曰实直,巧诈欺民,十倍榨取,舍其所有,而责其所无。至于检灾之蠲放分数,方田之高下土色,不公不实,率皆大姓享其利,而小民被其害。贪虐相资,诛求不辍,朝行宽恤之诏,夕下割剥之令,元元穷蹙,群起为盗。(1) 洞庭湖沿岸是最饶足的米仓,贫富对立的现象也就特别显著。当宋徽宗正在穷奢极欲,搜敛豪取,建宫室,崇道教,求长生的时候,洞庭西岸武陵的农民钟相,相对地在宣扬等贵贱、均贫富的新教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十一记: 建炎四年(公元1130)正月甲午,鼎州(常德)人钟相作乱,自称楚王。初金人去潭州(长沙),群盗乃大起,东北流移之人,相率渡江。……相武陵人,以左道惑众,自号天大圣,言有神灵与天通,能救人疾患。阴语其徒,则曰,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持此语以动小民,故环数百里间,小民无知者翕然从之,备粮谒相,谓之拜父,如此者二十余年。相以故家赀巨万,及湖湘盗起,相与其徒结集为忠义民兵,士大夫避乱者多依之。相所居村曰天子岗,遂即其处筑垒浚壕,以捍贼为名。会孔彦舟入澧州,相乘人情惊扰,因托言拒彦舟以聚众。至是起兵,鼎澧荆南之民响应。相遂称楚王,改元天战,行移称圣旨,补授一用黄牒,一方骚然。遂焚官府城市寺观及豪右之家,凡官吏儒生僧道巫医卜祝之流,皆为所杀。 钟相的作风比李顺又进一步,不但要均贫富,而且要等贵贱,就现在的意义说,不只是彻底消灭地主贵族集团的经济特权,而是更进一步,消除更根本的这一集团人搜括剥削的政治特权。使人人有平等的经济的享受,有过问政治、运用政权的权利。这一运动所消灭的对象,是贪污不法的官吏、武断乡曲的儒生、不劳而食的僧道和劳苦民众的寄生虫巫医卜祝,四种靠原始迷信生活的废物。所破坏的对象是特权阶级所凭借的官府,和保护官府安全的城市,僧道所在的为民脂民膏所经营的寺观,以及豪右之家,农民所最痛恨的吸血鬼的巢穴。 这一运动经过几次的挫折,最后,于1135年为名将岳飞所荡平。 ———————————————————— (1)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十五。 [book_title]论社会风气 宋人张端义在他所著的《贵耳集》中有一段话: 古今治天下多有所尚,唐虞尚德,夏尚功,商尚老,周尚亲,秦尚刑法,汉尚材谋,东汉尚节义,魏尚辞章,晋尚清谈,周隋尚族望,唐尚制度文华,本朝尚法令议论。 把每一个时代的特征指出。“尚”从纵的方面,可以说是时代精神,从横的方面,可以说是社会风气。 一时代有它的特殊时代精神——社会风气,也就是有所“尚”,这是合乎历史事实的。成问题的是所尚的“主流”,是发端于“治天下者”?是被治的下层民众?是中间阶层的士大夫集团? 就历代所“尚”而说,三代渺远,我们姑且搁开不说,秦以下的刑法、材谋、节义、辞章、清谈、族望、制度文华、法令议论,大体上似乎都和小百姓无干,治天下者的作用也只是推波助澜,主流实实在在发于中层的士大夫集团,加以上层的提倡,下层的随和,才会蔚为风气,滂薄一世。不管历史对所“尚”的评价如何,就主流的发动而论,转变社会风气,也就是所谓移风易俗,只有中层的士大夫集团才能负起责任。 就上述的所“尚”而论,有所“尚”同时也有所弊。社会风气的正常或健全与否,决定这一社会人群的历史命运,往古如此,即在今日也还是如此。例如秦尚刑法,其弊流为诽谤之诛,参族之刑,残虐天下,卒以自灭。东汉尚节义,固然收效于国家艰危之际,可是也造成了处士盗虚声,矫名饰行,欺世害俗的伪孝廉、伪君子。晋尚清谈,生活的趣味是够条件了,其弊流为只顾耳目口腹的享受,忘掉国家民族的安危。王夷甫一流人的死是不足塞责的。周隋尚族望(唐也还未能免此),流品是“清”了,黄散令仆子弟的入仕,都有一定的出身。谱牒之学也盛极一时,可是用人唯论门第,不责才力,庸劣居上位,才俊沉下品,政治的效率和纲纪也就谈不到了。高门子弟坐致三公,尽忠于所事的道德也当然说不上了。宋尚法令议论,史实告诉我们,宋代的敕令格式,一司一局的海行往往一来就是几百千卷,结果是文吏疲于翻检,夤缘为奸。议论更是不得了,当靖康艰危之际,敌人长驱深入,政府群公还在议战议和议守议逃,议论未决,和战未定,敌人已经不费一兵一卒渡过了黄河进围开封了。饶是兵临城下,还是在议论和战,和战始终不决,战也不能战,和也和不了,终于亡国。 史实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社会风气所尚的正面,给一群特殊人物以方便,尚族望的给高门子弟以仕进的优先权,尚法令议论的给文墨之士以纵横反复的际会。反面呢,寒士拮据一生,终被摈斥于台阁之外,国民杀敌破家,不能于国事置喙一字,他们的血是无代价地被这群人所牺牲了。 从历史上的社会风气的正反面,来衡量近三十年来的变局,也许可以给我们以一个反省的机会。 最近三十年间的变革,不能不归功于致力新文化运动的先辈,他们负起了转移社会风气的责任。举具体的例子来说,他们把人从旧礼教旧家庭之下解放出来,他们打倒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买卖式婚姻,妇女再嫁和离婚已不再成为社会的话柄。受之父母的头发给剪掉了,缠足解放了。诂屈难解的文言代替以明白易懂的白话,对于旧的传说和史实重新予以科学的评价,传统的经典也从语言学比较文字学各方面予以新的意义。他们也介绍了西洋的新思想,民主与科学,奠定了新时代的学术风气,综合地说明这时期的社会风气,可以说是所尚在“革”。 反面呢?破坏了旧的以后,新的一套还不曾完备地建设起来,小犊偾辕,前进的青年凭着热情、毅力,百折不回地着手建设所憧憬的乐园,他们不顾险阻,不辞劳瘁,继续前进,要完成新文化运动所启示的后果,结局是遇到障碍,时代落在他们的后面。他们的血汇合起来成为一条大河,滋润后一代人的心灵,给史家以凭吊的资料。 这一转变正在继续迈进中,光明已经在望了,突然爆发了不甘奴役的抗战,前后经过了七年的艰苦挣扎,创造了新的时代精神,前一时期的思想的解放,于此转变为整个民族的解放了。 七年来的抗战,完成了民族统一的伟业,提高了国际地位,就对外的同仇敌忾这一点来说,我们做到了史无前例,全国人民一心一德的地步。可是就对内方面说,似乎过度动荡紧张的情绪,使整个社会失去了常态,“人”重新归纳在民族抗战的前提之下,前一时期所破坏的对象,又以另一姿态出现,另一名词出现了。近几年来随着不正常的物价狂跌,安居乐业的悠闲趣味已被生存问题所威胁,随之社会风气也起了重大的空前的变化,这变化根本变化了个人的思想信仰,被变化了的人所做的不正常的活动,也根本促进社会风气的再变化,循环激荡,互相因果,变化的痕迹有线索可寻,病象也极明白,举目前能够看出来而又可说的大概有几方面: 第一是过去造成社会风气的主流,所谓中层集团的渐趋消灭。这集团包括曾受教育的知识分子和小有产者。在历史上这个集团的政治意识是最保守的,下层民众的叛乱,多由这个集团负责任压制和敉平,元末豪族之抵抗香军,清代后期曾、胡、左、李诸人之对抗太平天国即是著例。这七八年来,这集团的人一小部分离开原来的岗位,长袖善舞,扶摇直上,爬到上层去了。大部分人则被自然所淘汰,固定的收入减为战前的百分之四,终日工作所得不及一引车卖浆者流,失去产业,失去过去可以自慰的优越感,鸠形鹄面,捉襟露肘,儿女啼饥号寒,甚至倒毙路旁,冤死床笫,被推落在下层。中间阶层将被肃清了。以后会只剩了上层和下层,一富一贫,形成鲜明的对比。 第二是道德观念的改变。前一时代的社会舆论,所称扬的是有才有能的人(这类人虽然事实上并不很多),并不一定以财富为标准,著名的贪官污吏,军阀劣绅,虽然满足于个人生活的享受,却也还知道清议可畏,不敢用圣经贤传的话来强自粉饰。现在则正好相反,能弄钱和赚钱最多的是合乎生存条件的优胜者,社会并不追问他的钱是由于贪污,由于走私,由于囤积,只要腰缠万贯,即使是过去不齿于乡党的败类,也可遨游都市,号为名流,经商入仕,亦商亦官,无不如意。至于遵守法纪,忠心职业的人,不是被排挤,就是困死病死,即使不死,也永远无声无臭,得不到社会的尊敬,更得不到朋友的同情、乡党的称誉。道德的观念,因社会的变革而需要重新估价了。 第三是职业的混淆与贪污。就几年来的见闻,靠固定收入来维持生活的人,逼于环境,非兼差或兼业不能生存,有人甚至于同时兼任三四个机关有给的职务,或者兼管有倍蓰利润的商业,不但学商不分,工商不分,连官商也不分了。东边画卯,西边报到,日夜奔波,以正业为副业,敷衍了事,以兼业为本分,全神贯注,习与性成,以为天经地义,无可非议。不但作事效率无从谈起,单就各行各业各机关的人事异动来说,人人都存三日京兆之心,随时都准备作乔迁之计,人不安业,业也不能择人,社会的国家的损失,在这种职业的混淆和流动之下,简直是不可以数字来计算。更进一步,若干败类借口于收入不足以赡家养身,公开收受贿赂,营私舞弊,破法坏法,贪污成为风气,置国法清议于不顾,大官小官,都成利薮,大事小事,尽是财源,上行下效,惘然不知廉耻之为何物,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如不纠正,未来的建国大业,恐怕会有无从下手的困难。 就以上所指出的几方面,综合起来,就历史系统而强为归纳,这时期所尚的恐怕是“利”!美名之为拜金主义。这是一个可怕的病态,比敌人的侵略更可怕的病症。目前如不努力设法转变,用社会的力量来移风易俗,则抗战虽然胜利,恐怕我们的损失将会比失败更为可怕。 [book_title]论贪污 古语说:“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这是历代相传的名言,颠扑不破的真理。其实,征之于过去的史实,这句话还可引申为:“内政修明而有敌国外患者国必不亡!”“内政不修而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内政不修的涵义极广,举实例说明之,如政出多门,机构庞冗,横征暴敛,法令滋彰,宠佞用事,民困无告,货币紊乱,盗贼横行,水旱为灾等都是,而最普遍最传统的一个现象是贪污。这现象是“一以贯之”,上述种种实例都和她有母子关系,也可以说贪污是因,这些实例是果。有了这些现象才会有敌国外患,反之如政治修明,则虽有敌国外患也不足为患。 贪污这一现象,假如我们肯细心翻读过去每一朝代的历史,不禁令人很痛心地发现“无代无之”,竟是与史实同寿!我们这时代,不应该再讳疾忌医了,更不应该蒙在鼓里夜郎自大了。翻翻陈账,看看历代覆亡之原,再针对现状,求出对症的药石,也许可以对抗建大业有些小补。 一部二十四史充满了贪污的故事,我们只能拣最脍炙人口的大人物举几个例,开一笔账,“豺狼当道,安问狐狸!”下僚小吏,姑且放开不谈。 过去历史上皇帝是国家元首,皇帝的宫廷财政和国家财政向来分开,但是有时候皇帝昏乱浪费,公私不分,以国产为私产,恣意挥霍,闹得民穷财尽,这种情形,史不绝书。最奇的是皇帝也有贪污的,用不正当的方法收受贿赂,例如汉灵帝和明神宗。汉灵帝为侯时常苦贫,及即位后,每叹桓帝不能作家居,曾无私钱,故卖官聚钱,以为私藏。光和元年(公元178)初开西邸卖官,二千石二千万,四百石四百万,公千万,郎五百万,富者先入钱,贫者到官然后倍输。崔烈入钱五百万拜司徒,拜日天子临轩,百僚毕会。灵帝忽然懊悔,和左右说,这官卖得上当,那时只要稍为掯住一下,他会出一千万的。大将如段颎、张温虽然有功,也还是用钱买,才能做三公。又收天下之珍货,每郡国贡献,先输内廷,名为导引费。又税天下田亩什钱修宫室,内外官迁除都先到西园讲价钱,大郡至二三千万,付了钱才能上任,关内侯值钱五百万。他把国库的金钱缯帛取归内府,造万金堂贮之,藏不下的寄存在小黄门常侍家。黄巾乱起,卒亡汉社。无独有偶,一千四百年后的明神宗也是爱钱胜过爱民的皇帝,他要增殖私产,到处派太监榷税采矿,大珰小监,纵横绎骚,吸髓饮血,以供进奉,有的称奉密旨搜金宝,募人告密,有的发掘历代陵寝,豪夺民产,所至肆虐,民不聊生,大小臣工上疏谏止的一概不理,税监有所纠劾的却朝上夕报,立得重谴。结果内库虽然金银山积,民间却被逼叛乱四起,所遣税监高淮激变于辽东,梁永激变于陕西,陈奉激变于江夏,李奉激变于新会,孙隆激变于苏州,杨荣激变于云南,刘成激变于常镇,潘相激变于江西,闹得瓦解土崩,民流政散,甚至遣使到菲律宾采金,引起误会,侨民被杀的至二万五千人。国库被挪用空乏,到了外患内乱迭起,无可应付时,请发内库存金,却靳靳不肯,再三催讨,才勉强发出一点敷衍面子。他死后,不过二十多年,明朝就亡国了。推原根本,亡国的责任应该由他的贪污行为负责。 皇后贪污亡国的,著名的例子有五代唐庄宗的刘后。刘后出身寒微,既贵,专务蓄财,薪蔬果茹,都贩鬻充私房,到了做皇后时,四方贡献,分作两份,一上天子,一上中宫。又广收货赂,营私乱政,宫中宝货山积,皇后的教和皇帝的制敕并行,藩镇奉之如一。邺都变起后,仓储不足,军士有流言,政府请发内库金帛给军,庄宗要答应,她却说自有天命,不必理会。大臣再三申论,她拿出妆具和三个银盆,又叫三个皇子出去说:人家说宫中蓄积多,不知都已赏赐完了,止留下这些,请连皇子卖了给军士罢。到庄宗被弑后,她却打叠珍宝驮在马鞍上,首先逃命。余下带不走的都被乱军所得。 大臣贪污乱国的更是指不胜屈,著例如唐代的杨国忠、元载,宋代的秦桧、贾似道,明代的严嵩,清代的和坤。史书记元载籍没时,单胡椒一项就有八百斛,钟乳五百两。严嵩的家产可支军饷数年,籍没时有黄金三万余两,白金二百余万两,其他珍宝不可胜计,隐没未抄的不可计数。和坤的家产可以供给全国经费二十年,以半数就够付清庚子赔款。 太监得君主信任的,财产的数目也多得惊人。例如明代的王振,籍没时有金银六十余库,玉盘百,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余株。刘瑾擅权不过六七年,籍没时有大玉带八十束,黄金二百五十万两,银五千万余两,其他珍宝无算。 一般官僚的贪污情形,以元朝末年作例。当时上下交征,问人讨钱,各有名目,所属始参曰拜见钱,无事白要曰撒花钱,逢节曰追节钱,生辰曰生日钱,管事而索曰常例钱,送迎曰人情钱,勾追曰赍发钱,论诉曰公事钱。觅得钱多曰得手,除得州美曰好地,补得职近曰好窠。遇事要钱,成为风气,种下了亡国的祸根。 武人的贪污在历史上也不能例外,有个著名的故事说,五代时有一个军阀被召入朝,百姓喜欢极了,说是从今拔去眼中钉了,不料这人在朝廷打点花了大钱,又回旧任,下马后即刻征收“拔钉钱”。又有一军阀也被召入朝,年老的百姓都摸摸胡子,会心微笑,这人回任后,也向百姓要“摸胡子钱”。 上下几千年,细读历史,政简刑清,官吏廉洁,生民乐业的时代简直是黄钟大吕之音,少得可怜。史家遇见这样稀觏的时代,往往一唱三叹,低徊景仰而不能自已。 历朝的政治家用尽了心力,想法子肃清贪污,树立廉洁的吏治,不外两种办法。第一种是厚禄,他们以为官吏之所以不顾廉耻,倒行逆施,主要原因是禄不足以养廉,如国家所给俸禄足够生活,则一般中人之资,受过教育的应该知道自爱。如再违法受赃,便是自暴自弃,可以重法绳之。第二种是严刑,国家制定法令,犯法的立置刑章,和全国共弃之。前者例如宋,后者例如明初。 宋代官俸最厚,京朝官有月俸,有春冬服(绫、绢、绵),有禄粟,有职钱,有元随傔人衣粮、傔人餐钱。此外又有茶酒厨料之给,薪蒿炭盐诸物之给,饲马刍粟之给,米面羊口之给。外官则别有公用钱,有职田。小官无职田者别有茶汤钱,给赐优裕,入仕的人都可得到生活的保障,不必顾念身家,一心一意替国家做事。一面严刑重法,凡犯赃的官吏都杀无赦,太祖时代执法最严,中外官犯赃的一定弃市。太宗时代也还能维持这法令,真宗时从轻改为杖流海岛。仁宗以后,姑息成风,吏治也日渐腐败,和初期的循良治行不可同日而语了。明代和宋代恰好相反,明太祖有惩于元代的覆败,用重刑治乱国,凡贪官污吏,重则处死,轻也充军或罚做苦工,甚至立剥皮之刑,一时中外官吏无不重足屏息,奉公畏法。仁宣两代继以宽仁之治,一张一弛,倒也建设了几十年的清明政治。正统以后,情形便大不相同了,原因是明代官俸本来不厚,洪武年代还可全支,后来便采用折色的办法,以俸米折钞,又以布折俸米,朝官每月实得米不过一二石,外官厚者不过三石,薄的一石二石,其余都折钞布,钞价贬值到千分之二三,折算实收,一个正七品的知县不过得钱一二百文。仰无以事父母,俯无以蓄妻子,除了贪污,更无别的法子可想。这情形政府当局未尝不了解,却始终因循敷衍,不从根本解决,上下相蒙,贪污成为正常风气,时事也就不可问了。 由于上述两个例子,宋代厚禄,明初严刑,暂时都有相当效果,却都不能维持久远(但是比较地说,宋代一般的吏治情形要比明代好一点)。原因是这两个办法只能治标,对贪污的根本原因不能发生作用。治本的唯一办法,应该从整个历史和社会组织去理解。 一直到今天为止,我们的政治,我们的社会组织,我们的文化都是以家族为本位的。在农村里聚族而居,父子兄弟共同劳作,在社会上工商也世承其业,治国平天下的道理也从修身齐家出发。孝友睦姻是公认的美德,几代同居的大家族更可以夸耀乡党。做官三辈爷,不但诰封父母,荫及妻子,连亲戚乡党也鸡犬同升。平居父诏其子、兄诏其弟以做官发财,亲朋也以此相勉,社会也以此相钦羡,“个人”在这环境下不复存在,一旦青云得路,父族妻族儿女姻戚和故旧乡里都一拥而来,禄薄固不能支给,即禄厚又何尝能够全部应付,更何况上官要承迎,要人要敷衍,送往迎来,在在需钱!如不贪污非饿死冻死不可!固然过去也有清官,清到儿女啼饥号寒,死后连棺材也买不起的。也有做官一辈子,告休后连住屋也没有一间的。可是这类人并不多,一部正史的循吏传也不过寥寥十数人而已。而且打开天窗说亮话,这些人之所以做清官,只是用礼法勉强约束自己,有一个故事说某一清官对人说,钱多自然我也喜欢,只是名节可畏,正是一个好例。 根据这个理解,贪污的根绝,治本的办法应该是把“人”从家族的桎梏下解放出来。个人生活的独立,每一个人都为工作而生存,人与人之间无倚赖心。从家族本位的社会组织改变为个人本位的社会组织,从依赖家长生活消费性的社会组织,改变为人人工作自食其力的生产性的社会组织,自然上层的政治思想文化也都随而改变。“人”能够独立存在以后,工作的收入足够生活,法律的制裁使他不愿犯禁,厚禄严刑,交互为用,社会上有公开的舆论指导监督,政府中有有力的监察机关举劾纠弹,“衣食足而后知荣辱”,贪污的肃清当然可操左券。 [book_title]贪污史的一章 吏治的贪污在我国整个历史上,是一个最严重最值得研究的问题。 两个月前作者曾略举历史的例证,撰《论贪污》一文,发表于《云南日报》。在这短文中曾指出:“贪污这一现象,假如我们肯细心翻读过去每一朝代的历史,不禁令人很痛心地发现‘无代无之’,竟是和史实同寿!我们这时代,不应该再讳疾忌医了,更不应该蒙在鼓里自欺欺人了,翻翻陈账,看看历代覆亡之原,再针对现状,求出对症的药石,也许可以对抗建大业有些小补。”结论是,治本的办法应该是把“人”从家族的桎梏下解放出来,个人生活的独立,每一个人都为工作而生存,人与人之间无倚赖心。从家族本位的社会组织改变为个人本位的社会组织,自然,上层的政治思想文化也都随而改变。“人”能够独立存在以后,工作的收入足够生活,厚禄严刑,交互为用,社会有公开的舆论指导监督,政府中有有力的监察机关举劾纠弹,“衣食足而后知荣辱”,贪污的肃清当然可操左券。所说多属通论,意有未尽,现在专就一个时代研究贪污的现象和背景,作为贪污史的一章。 我所挑选的一个代表时代是明朝,因为这时代离我们近,史料也较多,《明史·循吏传序》说:“明太祖下逮宣仁,抚循休息,民人安乐,吏治澄清者百余年。英武之际,内外多故,而民心无土崩瓦解之虞者,亦由吏鲜贪残,故祸乱易弭也。嘉隆以后,资格既重……庙堂考课,一切以虚文从事,不复加意循良之选,吏治既已日偷,民生由之益蹙。”陈邦彦在他的《中兴政要》书中也说:“嘉隆以前,士大夫敦尚名节,游宦来归,客或询其囊橐,必嗤斥之。今天下自大吏于百僚,商较有无,公然形之齿颊,受铨天曹,得羶地则更相庆,得瘠地则更相吊。宦成之日,或垂囊而返,则群相姗笑,以为无能。士当齿学之初,问以读书何为,皆以为博科第,肥妻子而已。一行作吏,所以受知于上者非贿赂不为功,而相与文之以美名曰礼。”检《明史·循吏传》所纪循吏一百二十五人,从开国到正德(公元1368—1521)一百五十三年中有一百二十人,从嘉靖到明亡(公元1521—1644)一百二十四年只有五人!清儒赵翼赞叹明代前期的吏治说:“崇尚循良,小廉大法,几有两汉之遗风。” 其实这只是一种比较的说法,事实上嘉隆以前的贪污现象并未绝迹。举著例如洪武时代的勾捕逃军案,兵部侍郎王志受赃二十二万,盗粮案户部侍郎郭桓侵没至千万,诸司官吏系狱至数万人。成祖朝纪纲之作恶,方宾之贪赃,宣宗朝刘观之黩货,英宗朝王振之赂贿兢集,逯杲、门达之勒贿乱政,宪宗朝汪直尚铭,武宗朝刘瑾、江彬、焦芳、韩福、张之权震天下,公然纳贿,几乎没有一个时代是不闹得乌烟瘴气的。和嘉靖以来的严嵩、魏忠贤两个时代比较,只是程度上的差异而已。假如像《循吏传》所说,前后两时期真有划然不同之点,那就是陈邦彦所指出的,前一时期,社会尚指斥贪污为不道德,一般士大夫还知道守身自爱,后一时期则贪污成为社会风气,清廉自矢的且被斥为无能。这一风气的变化是值得今日士大夫思之重思之的。 明代吏治的贪污如上举诸例,都已为学人所谂知,不必赘及,现在要说明的是一般的情形。前期如宣德朝可说这朝代的全盛时期,吏治最修明的一阶段了。宣德三年(公元1428)敕谕说:“比者所司每缘公务,急于科差,贫富困于买办,丁中之民服役连年,公家所用十不二三,民间耗费,常数十倍。加以郡邑宦鲜得人,吏肆为奸,征收不时,科敛无度,假公营私,弊不胜纪,以致吾民衣食不足,转徙逃亡,凡百应输,年年逋欠,国家仓廪,月计不足。”十年后,英宗初政,三杨当国,有人上书政府叙述地方吏治情形说:“今之守令,冒牧民之美名,乏循良之善政,往往贪泉一酌而邪念顿兴,非深文以逞,即钩距之求,或假公营私,或诛求百计,经年置人于犴狱,滥刑恒及于无辜,甚至不任法律而颠倒是非,高下其手者有之,刻薄相尚而避己小嫌入人大辟者有之,不贪则酷,不怠则奸,或通吏胥以贾祸,或纵主案以肥家,殃民蠹政,莫敢谁何。”到七年后王振用事,公开的纳贿,公开的勒索,连政府仅存的一点纪纲都扫地而尽了。 到后期上下贪污相蒙,互相援引,辇毂赂遗,往来如织,民苦贪残者宦称卓异,不但不为察典所黜,而且连连升擢。地方官司捕者以捕为外府,收粮者以粮为外府,清军者以军为外府,长吏则有科罚,有羡余,刑驱势逼,虽绿林之豪,无以复加。搜括聚敛,号为常例,公开声说这钱为朝觐为考课之用,上言之而不讳,下闻之而不惊,驯至国家颁一法令,地方兴建事业,都成为官吏的利薮。以搜括所得经营升调,“以官爵为性命,以钻刺为风俗,以贿赂为交际,以嘱托为当然,以循情为盛德,以请教为谦厚”。萧然而来,捆载而去。即使被铨司察黜,最多也不过罢官,即使被抚按弹劾,最多也不过为民,反正良田大宅,歌儿舞女,不但自己受用,连子孙的基业也已打好,区区一官,倒也无足留恋了。 入仕必由科第,科场的关节,用钱买题目的技术也发现了。做官要做宰相,行贿入阁也成公开的秘密了。科名和辅相都可用金钱取得,其他的情形当然类推可知。 纳贿的技术也随时代而进步,前期孝宗时太监李广惧罪自杀,他家的账簿登载文武大臣纳贿数目的被查出,明载某人送黄米若干石,某人白米若干石,孝宗一看吓呆了说,李广能吃多少?后来才知道黄米代表金,白米代表银。后期改以雅称,号为书帕。外官和京官交际,公开有科(给事中)三道(御史)四的比例。开头还假托小书名色,列柬投递标书十册二十册,袖手授受,不让人见,有点忌讳。后来渐渐公开,由白银而黄金而珠玉,数目也逐渐增多。外官和京官出使回来的都以书帕为人情,免不得买一些新书,刻几种新书来陪奉金银珠宝。明代后期刻书之多之滥,就是这个道理。 滔滔者举世皆是也!如饮狂泉,如膺痼疾,上下男女老幼都孜孜矻矻唯利是图,唯钱是贵,不但国家民族的利益谈不到,即是家人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的感情,也以钱来决定其是否持续。 这种风气是怎样造成的?我们最好用当时人的话来说明。 第一是社会教育。读书受苦是为得科名,辛苦得科名是为做官,做官的目的是发财。由读书到发财成为一连串的人生哲学。黄省曾在《吴风录》中说:“吴人好游托权要之家,家无担石者入仕二三年即成巨富。由是无不以士为贵。而求入学庠者肯捐百金图之,以大利在后也。”谢肇淛《五杂俎》更说得明白:“今之人教子读书,不过取科第耳,其于立身行己不问也。故子弟往往有登朊仕而贪虐恣睢者,彼其心以为幼之受苦,政为今日耳。志得意满,不快其欲不止也。”刘宗周也说:“士习之坏也,自科举之学兴而士习日坏。明经取金紫,读易规利禄,自古而然矣。父兄之教,子弟之学,非是不出焉。士童而习之,几与性成,未能操觚,先熟钻刺,一入学校,闯行公庭。等而上之,势分虽殊,行迳一辙。以嘱托为通津,以官府为奴隶,伤风败俗,寡廉鲜耻,即乡里且为厉焉,何论出门而往?尚望其居官尽节,临难忘身,一效之君父乎?此盖已非一朝一夕之故矣。” 贪污在这种社会风气之下,习与性成,诚然,非一朝一夕之故矣! 第二是社会环境。一般读书人在得科名的一天,也就是开始负债的一天。吴应箕在他的《拟进策》里说:“士始一窭人子耳。一列贤书,即有报赏宴饮之费,衣宴舆马之需,于是不得不假贷戚友,干谒有司,假贷则期报以异日。谒见则先丧其在我。黠者因之,而交通之径熟,圆巧之习成。拙者债日益重,气日益衰,盖未仕而所根柢于仕者已如此矣。及登甲榜,费且数倍,债亦如之。彼仕者即无言营立家私,但以前此之属债给于民,能堪之乎?”甚至一入仕途,债家即随之赴任,京债之累,使官吏非贪污不可。陶奭龄说:“今寒士一旦登第,诸凡舆马仆从饮食衣服之类,即欲与膏粱华腴之家争为盛丽,秋毫皆出债家。谒选之后,债家即随之而至,非盗窃帑藏,朘削闾阎,何以偿之?”周顺昌在做官后,被债主所逼,向他的亲戚诉苦说:“诸亲友之索债者填门盈户,甚至有怒面相詈者。做秀才时艰苦备历,反能以馆谷怡二人,当大事。今以滥叨之故,做一不干净人,五年宦游,不能还诸债主,官之累人也多矣。”这是一个不合时代的书呆子,难怪他日后死于魏忠贤之手。 第三是政治环境。皇帝要进献,得宠的内官要贿赂,内阁要,吏部也要,有关的京官也要,上层的抚按要,知府更非多送不可,层层贿赂,层层剥削,钱一本说:“以远臣为近臣府库,以远近之臣为内阁府库。”刘宗周说:“一令耳,上官之诛求,自府而道,自道而司,自司而抚而按,而过客,而乡绅,而在京之权要,递而进焉,肆应不给……”举实例如刘瑾用事时,凡入觐出使官,皆有厚献。给事中周钥勘事归,以无金自杀,令天下巡抚入京受敕,输瑾赂,延绥巡抚刘宇不至,逮下狱。宣府巡抚陆完后至,几得罪,既赂乃令试职视事。上下左右都是贪污的环境,如不照样行贿,不但做不成官,反要得罪,教人如何能不贪污! 第四是政治制度。明代官俸之薄,是有史以来所少见的。宣德时朝臣月薪止给米一石,外官不过三石,原来的俸钞,因为贬值,每贯止实值二三钱。举例说正一品官月俸米八十七石,七品官米七石五斗。洪武时代官俸全给米,有时以钱钞折支,照物价钞一贯钱一千抵米一石,到后钞价日落,才增定每石米折钞十贯。正统时又规定五品以上,米二钞八,六品以下,米三钞七。后又改在外官月支本色米二石,其余俱支折色。照比例推算,正一品月俸得米十七石四斗,余折钞五百九十六贯,以贯值三钱计,合钱一千七百八十八文。外任正七品官知县实得米二石,得钞五十五贯,合钱一百六十五文。结果内外官都无以为生,朝官至于放遣皂隶,责以薪炭。正统元年(公元1436)副都御史吴讷要求增俸,举出一实例说:“洪武年间京官俸全支,后因营造减省,遂为例,近小官多不能赡。如广西道御史刘准,由进士授官,月支俸米一石五斗,不能养其母妻子女,贷同官俸米三十余石,去年病死,竟负无还。”六年巡按山西监察御史曹春也上奏说:“今在内诸司文臣,去家远任,妻子随行,然禄厚者月给米不过三石,禄薄者不过一石二石而已,其所折钞,急不得济,九载之间,仰事俯蓄之具,道路往来之费,亲故问遗之需,满罢闲居之用,其禄不赡,则不免移其所守,此所以陷于罪者多也。”他要求廷臣会议,酌量加俸,使其足够养廉。俸额提高以后,如仍有贪污冒法者,立置重典。可是户部以为定制难改,竟不理会。此后几十年,改折的办法虽然稍有调整,但是离生活水准还是很远,中叶以后钞已成废纸,不值一钱,政府收入的款项改为银子,但官员的薪俸折色,却还是照定制发钞,一直未改。除去上述一切情形,单就官俸说,明代的官吏贪污也是实逼使然,是环境造成的。 [book_title]治人与治法 历史上的政治家经常提到的一句话是:“有治人,无治法。”意思是徒法不足以为治,有能运用治法的治人,其法然后足以为治。法的本身是机械的,是不能发生作用的,譬如一片沃土,辽廓广漠,虽然土壤是十分宜于种植,气候也合宜,假如不加以人力,这片地还是不能发生生产作用。假如利用这片土地的人不是一个道地有经验的农人,一个种植专家,而是一个博徒,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一暴十寒,这片地也是不会有好收成的。反之,这块好地如能属于一个勤恳精明的老农,有人力,有计划,应天时,顺地利,耕耨以时,水旱有备,丰收自然不成问题。这句话不能说没有道理,就历史的例证看,有治人之世是太平盛世,无治人之世是衰世乱世。因之,有些人就以之为口实,主张法治不如人治。 反之,也有人主张:“有治法,无治人。”法是鉴往失,顺人情,集古圣先贤遗教,全国聪明才智之士的精力,穷研极讨所制成的。法度举,纪纲立,有贤德的领袖固然可以用法而求治,相得益彰,即使中才之主,也还可以守法而无过举。法有永久性,假定是环境不变的时候,法也有伸缩性,假定环境改变了,前王后王不相因,变法以合时宜所以成后王之治,法之真精神真作用即在其能变。所谓变是因时以变,而不是因人以变,至于治人则间世不多得,有治人固然能使世治,但是治人未必能有治人相继,尧舜都是治人,其子丹朱、商均却都不肖,晋武帝、宋文帝都是中等的君主,晋惠帝却是个白痴,元凶劭则禽兽之不若。假使纯以人治,无大法可守,寄国家民族的命运于不肖子白痴低能儿枭獍之手,其危险不问可知,以此,这派人主张法治,以法纲纪国家,全国人都应该守法,君主也不能例外。 就人治论者和法治论者所持论点而论,两者都有其颠扑不破的理由,也都有其论据上的弱点。问题是人治论者的治人从何产生,在世业的社会组织下,农之子恒为农,父兄之教诲,邻里之启发,日兹月兹,习与性成,自然而然会成为一个好农人,继承父兄遗业,纵然不能光大,至少可以保持勿失。治人却不同了,子弟长于深宫,习于左右,养尊处厚,不辨菽麦,不知人生疾苦,和现实社会完全隔绝,中才以上的还肯就学,修身砥砺,有一点教养,却无缘实习政事,一旦登极执政,不知典故,不识是非,任喜怒爱憎,用左右近习,上世的治业由之而衰,幸而再传数传,一代不如一代,终致家破国灭,遗讥史册。中才以下的更不用说了,溺于邪侈,移于嬖幸,骄悍性成,暴恣自喜,肇成祸乱,身死国危,史例之多,不可胜举。治人不世出,治人之子不必贤,而治人之子却依法非治国不可,这是君主世袭制度所造成的人治论者的致命打击。法治论者的缺点和人治论者一样,以法为治固然是天经地义,问题是如何使君主守法,过去的儒家法家都曾费尽心力,用天变来警告,用人言来约束,用谏官来谏诤,用祖宗成宪来劝导。可是这些方法只能诱引中才以上的君主,使之守法,对那些庸愚刚愎的下才,就无能为力了,法无废君之条,历史上偶尔有一两个例子,如伊尹放太甲,霍光废昌邑,都是不世出的惊人举动,为后来人所敢效法。君主必须世袭,而世袭的君主不必能守法,虽有法而不能守,有法等于无法,法治论者到此也技穷而无所措手足了。 这两派持论的弱点到这世纪算是解决了,解决的枢纽是君主世袭制度的废除。就人治论者说,只要有这片地,就可以找出一个最合于开发这片地的条件的治人,办法是选举。选出的人干了几年无成绩或成绩不好,换了再选一个。治人之后必选治人相继,选举治人的全权操在这片地的全数主人手上。法治论者的困难也解决了,由全数主人建立一个治国大法,然后再选出能守法的治人,使之依法管理,这被选人如不守法,可由全数主人的公意撤换,另选一个能守法的继任,以人治,亦以法治,治人受治于法,治法运用于治人,由治法而有治人,由治人而励行法治,人治论者和法治论者到此合流了,历史上的争辩告一解决了。 就历史而论,具有现代意义的治法的成文法,加于全国国民的有各朝的法典,法意因时代而不刚,其尤著者有唐律和明律。加于治国者虽无明文规定,却有习俗相沿的两句话:“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现代的宪法是被治者加于治国者的约束,这两句话也正是过去国民加于治国者的约束。用这两句话来作尺度,衡量历史上的治国者,凡是遵守约束的一定是治人,是治世,反之是乱人,是乱世。这两句话是治法,能守治法的是治人。治人以这治法为原则,一切施政,以民为本,裕民以足食为本,治民以安民为本,事业以国民的利害定取舍从违,因民之欲而欲之,因民之恶而恶之,这政府自然为人民所拥戴爱护,国运也自然炽盛隆昌。 历史上的治人试举四人作例子说明,第一个是汉文帝,第二是魏太武帝,第三是唐太宗,第四是宋太祖。 汉文帝之所以为治人,是在他能守法和爱民。薄昭是薄太后弟,文帝亲舅,封侯为将军,犯法当死,文帝绝不以至亲曲宥,流涕赐死,虽然在理论上他是有特赦权的。邓通是文帝的弄臣,极为宠幸,丞相申屠嘉以通小臣戏殿上大不敬,召通诘责,通叩头流血不解,文帝至遣使谢丞相,并不因幸臣被屈辱而有所偏护。至于对人民的爱护,更是无微不至,劝农桑,敦孝弟,恭俭节用,与民休息,达到了海内殷富、刑罚不用的境界。 魏太武帝信任古弼,古弼为人忠慎质直,有一次为了国事见太武帝面奏,太武帝正和一贵官围棋,没有理会,古弼等得不耐烦,大怒起捽贵官头,掣下床,搏其耳,殴其背,数说朝廷不治,都是你的罪过,太武帝失容赶紧说,都是我的过错,和他无干,忙谈正事。古弼请求把太宽的苑囿,分大半给贫民耕种,也满口答应。几月后太武帝出去打猎,古弼留守,奉命把肥马做猎骑,古弼给的全是瘦马,太武帝大怒说:笔头奴敢克扣我,回去先杀他(古弼头尖,太武帝形容为笔头)。古弼却对官属说,打猎不是正经事,我不能谏止,罪小。军国有危险,没有准备,罪大。敌人近在塞外,南朝的实力也很强,好马应该供军,弱马供猎,这是为国家打算,死了也值得。太武帝听了,叹息说:“有臣如此,国之宝也。”过了几日,又去打猎,得了几千头麋鹿,兴高采烈,派人叫古弼征发五百乘民车来运,使人走后,太武帝想了想,吩咐左右曰,算了吧,笔公一定不肯,还是自己用马运吧。回到半路,古弼的信也来了,说正在收获,农忙,迟一天收,野兽鸟雀风雨侵耗,损失很大。太武帝说,果不出我所料,笔公真是社稷之臣。他不但为民守法,也为国执法,以为法是应该上下共守,不可变易,明于刑赏,赏不遗贱,刑不避亲。大臣犯法,无所宽假,节俭清素,不私亲戚,替国家奠定下富强的基础。 唐太宗以武勇定天下,治国却用文治。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长孙无忌是后兄,王玨、魏徵都是仇敌,却全是人才,一例登用,无所偏徇顾忌,忧国爱民,至公守法。唐史记:“上以选人多诈冒资荫,敕令自首,不首者死。未几有诈冒事觉者,上欲杀之,大理少卿戴胄奏据法应流,上怒曰:‘卿欲守法而使朕失信?’对曰:‘敕者出于一时喜怒,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陛下忿选人之多诈,故欲杀之,而即知其不可,复断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全大信也。’上曰:‘卿能执法,朕复何忧。’”又:“安州都督吴王恪数出畋猎,颇损居人,侍御史柳范奏弹之,恪坐免官,削户三百。上曰:‘长史权万纪事吾儿,不能匡正,罪当死。’柳范曰:‘房玄龄事陛下,犹不能止畋猎,岂得独罪万纪。’上大怒,拂衣而入。久之,独引范谓曰:‘何面折我!’对曰:‘陛下仁明,臣敢不尽愚直。’上悦。”前一事他能捐一时之喜怒,听法官执法。后一事爱子犯法,也依法削户免官,且能容忍侍臣的当面折辱。法平国治,贞观之盛的基础就建筑在守法这一点上。 宋太祖出身于军伍,也崇尚法治,宋史记:“有群臣当迁官,太祖素恶其人不与,宰相赵普坚以为请,太祖怒曰:‘朕固不为迁官,卿若如何?’普曰:‘刑以惩恶,赏以酬功,古今通道也。且刑赏天下之刑赏,非陛下之刑赏,岂得以喜怒专之!’太祖怒甚起,普亦随之,太祖入宫,普立于宫门口,久之不去,太祖卒从之。”皇后弟杀人犯法,依法处刑,绝不宽贷,群臣犯赃,诛杀无赦。 从上引四个伟大的治人的例子,说明了治人之所以使国治,是遵绳于以民为本的治法,治法之所以为治,是在治人之尊重与力行。治人无常而治法有常。治人或不能守法,即有治法的代表者执法以使其就范,贵为帝王,亲为帝子,元舅后弟,宠幸近习,在尊严的治法之下,都必须奉法守法,行法从上始,风行草偃,在下的国民自然兢兢业业,政简刑清,移风易俗,臻于至治了。 就历史的教训以论今日,我们不但要有治法,尤其要有治人。治人在历史上固不世出,在民主政治的选择下,却可以世出继出。治人之养成,选出罢免诸权之如何运用,是求治的先决条件。使有治法而无治人,等于无法,有治人而无治法,无适应时宜的治法,也是缘木求鱼,国终不治。 治人与治法的合一,一言以蔽之,曰实行民主政治。 [book_title]报纸与舆论 世界上的民主国家,或者多多少少有点民主气味的国家,报纸的主要任务是报道正确的消息,反映、发扬人民对于政府措施的意见,批评、指责、提出纠正、贡献意见,都是人民应有的权利。即使是战时,除掉泄漏军事机密可资敌人利用这一点,国内消息照例不受检查,社评尤其无需乎送检。 民主国家有一个特点,便是多党政治。在野的政党有堂堂正正批评政府的权利,倒过来,在野党执政了,执政党在野,同样保有这权利。彼此互相批评,互相责难,一方面有权提出以事实为根据的质问,被质问的也有义务提供解释的事实。是非曲直,取决于人民的舆论,舆论所表现的工具,最主要的是报纸。 一个国家的前途,发展或停滞,向前或落后,繁荣或衰落,最好的测验器是这一个国家的报纸能不能、敢不敢代表舆论,这也是说明了这国家是为人民所统治,是为人民谋幸福,或是为少数人所统治,为少数人争权利。 拿这个尺度来权衡我国的前途,真使人感慨万端,有不知从何处说起之苦。几十年来我们沐猴而冠,事事学人家,学得都有点样子,例如人家有政府,我们也有,人家有委员会,我们也有,人家有政党,我们也有好几个,人家有报纸,我们居然也有几十百个大大小小的报纸,所不同的是我们的政府是一元的,委员会是一元的,甚至报纸也属于一元的,报纸的消息属于一元,舆论自然也无例外。 就报纸而论,国内外消息由一个机构发出,凡是对某一方面感觉不快或者不方便的,永远不会让人民知道。因之,全国的报纸具有同型的千篇一律的整齐的可爱的面目。就杂志而论,新旧检查条例有十几种之多,现行的一种光是条文就有好几百条。图书杂志内容关于政治的、军事的、外交的,都必须事先送检。尽管全国人民在要求言论自由、思想自由、出版自由,政府也放宽了检查尺度,然而,在事实上,这尺度不但未曾放宽,而且更加紧加严了。社论要送检,专载要送检,甚至连通讯、书评、补白也要送检。国内政党关系不许谈,外国法西斯不许谈,连历史上几百年前的专制的黑暗也不许谈,人民的批评意见不许发表,外国的批评指责不许发表,甚至连“履春冰,蹈虎尾”一类警惕的话,也不许发表。于是所有的报纸图书杂志,尽管种类不同、名目不同、地点不同、时间不同,内容都举一可以反三,全部相同,这不但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其结果也会使人民的脑子一型化、僵化、硬化。有计划的桎梏,这国度内的人民将会重返自然,成为木石,成为猿鹿,为葛天氏之民,为无怀氏之民,为羲皇上人! 目前的事实,是报纸杂志和舆论分了家,舆论被埋没在每一人民的胸坎中,报纸杂志离开了现实,背叛了人民,孤零零地挂在半空中,不上不下,不进不退,不左不右,不死不活,只作为这时代的一个应有的点缀品罢了。 即就单纯的报道正确消息这一点而说,举一个实例,两个月以前,昆明学术界宪政研究会所发动的昆明各界双十节纪念大会,全国报纸没有哪一家曾把这一事实报道过。又如两星期前,昆明文化界包括三个大学、十几个中学、若干学术文化团体所主办的云南护国起义纪念大会,地点在云南大学,参加的好几千人,会中有行营和省府的代表演讲,有省参议会的主席演讲,有护国耆宿的演讲,会后有大规模的游行,口号是立即实行宪政,保障人民身体自由,铲除贪官污吏,保卫大西南,不但完全合理,而且是完全合法的。不但纪念会和游行的秩序非常良好,而且,这一天是国定的纪念日,中央政府在举行纪念,全国各地在举行纪念,即在昆明同一市区,同日上午省党部在举行纪念,同日晚间,官方还举行提灯大游行。然而,第二天的报纸除官方的纪念和游行大书特书而外,人民的庆祝、人民的纪念、人民的庄严而伟大的游行,却一字不见,一字不提。这一件历史事实被隐没了,被挖去了,人民的愿望被报纸所封锁了,画地为牢,人民的要求被无言的威力所圈禁了。这一件铁一般的事实,说明旧时代里的老话:“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只消把“州”字代以另一个字,完全适合于当前的情景。时代在变,环境在变,可是这精神还是屹立不变,且更变本加厉。 我们禁不住要质问昆明大大小小几家报纸杂志,他们不是没有采访消息,他们不聋不盲,并非没有看见这一史实,为什么不能报道?为什么不敢报道? 我们也禁不住要对下令免登这消息的机构,提出抗议,凭哪一条法令,凭什么理由,滥用权力,封锁报纸,压制舆论,以一手掩尽天下耳目? 与世无争,与人无争,是懦夫的行为,受辱不争,受害不争,是比懦夫更下一等的奴才行径。我们是懦夫?还是奴才? 我们在这样一个时代,被侵略被压迫的时代,要解放自己,要解放国家,应该先以铲除这不争的恶根性开始。 我们要建设真正的民主政治、自由世界,要从报纸能尽报道批评的责任,替人民服务,用公正的舆论来监督政府,指导政府开始。 报纸与舆论的合一,应该是当前最迫切的人民的要求。 [book_title]论图籍之厄 抗战的建国大业,纲举目张,时贤已多论列,有一事似轻而实重,似可缓而实急,上关几千年来先民精神神智所寄托,下为后世子子孙孙所必守的,是旧藏的图籍的复原的问题。 从有记载以来,因内乱外患而引起的图籍的厄运著例有十几次,第一次是秦始皇的焚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李斯请史官非秦纪者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有藏诗书百家语者皆诣守尉杂烧之,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制曰可。第二次是王莽之乱,刘歆总群书,著《七略》,大凡三万三千九十卷,莽败(公元前23年)焚烧无遗。第三次是汉末的丧乱,献帝初平元年(公元190)董卓移都之际,吏民扰乱,自辟雍东观兰台石室宣明鸿都诸藏典策文章,竞共剖散,其缣帛图书,大则连为帷盖,小乃制为滕囊,及王允所收而西者载七十余乘,道路艰远,又弃其半,长安之乱,焚荡泯尽。第四次是惠怀之乱(公元300至312)京华荡覆,石渠阁文籍,靡有孑遗。第五次是魏师入郢(公元554),江陵城陷,梁元帝焚古今图书十四万卷,又以宝剑砍柱令折,叹为文武道尽。第六次是大业之乱(公元618)隋西京嘉则殿有书三十七万卷,东都修文殿有正御本三万七千余卷,兵起后焚失殆尽,唐平王世充,得隋旧书八千余卷,浮舟西运,又尽没于水。第七次是安史之乱,唐自武德以来,极意搜书,至开元天宝而极盛,两都各聚书四部,以甲乙丙丁为次,列经史子集四库。渔阳兵起,两都倾覆(公元755),尺简不存。第八次是广明之乱(公元880),肃代二帝相继搜访,文宗又诏秘阁采书,四库文书重复完备,黄巢乱起,复致荡然。第九次是靖康之变,宋代图史,一盛于庆历,再盛于宣和,汴都陷落(公元1127),尽为金人辇载以去。第十次是临安陷落,南宋图书,一盛于淳熙,再盛于嘉定,中兴馆阁书目有书四万五千卷,嘉定又增一万五千卷。伯颜灭宋(公元1276),尽数捆载以去。第十一次是英法联军(公元1860),第十二次是八国联军(公元1900),这两次外患,北京俱曾被占领,公私藏书因之而流入海外者不可数计,著名世界的《永乐大典》,即因之而散失殆尽。到现在是第十三次的图籍遭厄了! 这一次的图籍损失的详细情形,目前虽然无法精确说明,但就大概而论,国内人文最盛、藏书最多的五个城市北平、上海、南京、苏州、杭州都已沦陷,国立图书馆如北平图书馆、故宫博物院图书馆的藏书,除掉小部分珍本图书先期南运以外,其余中西图书档案写本全部损失。国立大学图书馆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私立大学如南开大学,每校都经数十年的经营购置,各有藏书数十万册,变起仓卒,都全部沦陷。上海的藏书,以商务印书馆的涵芬楼为最多,所收地方志之多,全国无出其右,“一·二八”之役涵芬楼被毁,上海沦陷后所有书籍自然也被敌人捆载而走。南京龙蟠里国学图书馆所藏大部多为杭州丁氏八千卷楼善本,苏杭二地的故家和杭州省立图书馆也拥有数量极大的典籍,据说在陷落前,敌人即已精密调查,事后按图索骥,尽数运去。至于其他城市,公家和私人的藏书损失的如山东杨氏的海源阁、南浔刘氏的嘉业堂等等更不可计数。例外幸而保全的,据现在所知只有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和国立中央大学的藏书安全运到后方,算是替国家、替民族保存了一点产业。 除开因战争而损失的图籍以外,在平时珍贵的普通的书籍正如漏卮一样,逐年流到海外,例如日本的静嘉堂文库所藏书大部是归安陆氏十万卷楼和皕宋楼的旧藏,陆家子孙没落了,要卖书,国内找不到买主,只好卖给外国。美国的哈佛燕京社委托燕京大学,每年在北平以巨款收购旧书,运往美国。此外美国的国会图书馆、英国的伦敦博物院、法国的巴黎图书馆都收藏有数量极大的中国图籍,这些书都是逐年流出的。 这一次的图籍的损失,数量之多,范围之广,意义的重要,综合起来,也许超过以前十二次的总和。因为第九次以前的书都是写本,卷轴虽多,和后来的刻本书比,一本书要抵十几卷,隋炀帝有书三十七万卷,合起刻本书来,也不过几万册而已。第二在内乱时所损失的书籍,除非是孤本,除非是焚毁,否则楚弓楚得,将来还有办法可以寻访,可以重刻。第三在外患侵入时所损失的,例如汴都的书籍入金,金亡入元,元亡归明,临安的图籍运到大都,元亡后也是为明所继承,始终未曾流亡国外。和现在相比,不但损失的数量无法计算,而且有一部分是古刻本、古写本,一部分是孤本,而且都流出国外,其余的数量最多的普通刻本,有的刊印时代较早,有的校刊特精,有的经学者批注,有的纸墨图版特别考究,就版本学的领域说,都是无法补偿的至宝。即使用现代印刷技术,用摄影用珂罗版覆印,也到底是赝品,和原来的价值不可同日而语。次之刻本书和现代的印书术各有短长,近代刻本的版片,经过这次战争,恐怕都已散失,无法重印。刻本书怕要绝迹,流出海外的普通书的重刻,工费太浩大了,也是一件不可能的梦想。就现在的情势看,我们这一代已经感觉到读书的困难,旧的买不到,新的书出不来,下一代人势将无旧书可读,我们的历史将割成两截,战前和战后,上代和下代无法取得联系,先民精神神智所寄托的著作不复为后人所钻研、所景仰,这是一个意义极严重的问题。 要解救这厄运,我们提议几个具体的方法: 第一,在敌寇无条件投降以后,应该把敌国的公私藏书,凡是中国文字的一律运回,内中一部分是这次被抢去的,照法理应该收回,一部分是过去被收买去的,我们以战胜国的地位,得点战利品也是极应该的。 第二,在盟国的公私图书馆馆中的中文书籍,凡是有重本的,应该商请将重本赠送,如无重本,可以商洽派专家逐种摄影或晒印,运回后精钞数本,分藏各地国立图书馆。 第三,国内藏书家应该将藏书种目呈报政府,政府就需要出款收买或派人誊录副本。 第四,聘请专家学者组织访书机构,就过去公私书目探求现存图籍种目,编成现存书目,然后再就此目录校查国内所有公私藏书,标明现有者某种共有几部,分藏地点,然后就所无者尽力搜访,务使十年之内,恢复原有现存图籍。 至于外国文字的图书杂志的复原,英美两大盟国俱未遭战祸,将来商请他们的政府和私人捐助,一定不会十分困难。苏联出版事业极发达,虽然被侵损失极大,在复兴文化的立场上,也一定会给我们以慷慨的援助的。 [book_title]论五四 在中国历史上留下辉煌纪录的五四运动,到今天,屈指已二十六年,人民年年此日举行纪念,尤其是学生,青年的学生,更热爱这一天,憧憬这一天,因为这一天是他们自己的日子。 二十六年占一世纪的四分之一,在中国,三十年为一世,不算太短的时期。当年的青年,过了一世的日子,如今都已鬓发苍苍,在岸然的道貌、崇高的地位掩护下,劝告青年应该“明哲保身,勿偏勿枉”了。当年才出生的婴孩,过了一世的日子,如今也都年富力强,在受大学教育,或者已出校门,为社会服务,为人类争正义、争自由、争解放、争民主,正走着一世以前的青年所曾走的道路。累得中年人老年人在颦眉蹙额,不是说世风不古,而是慨叹世风之复古了! 上一代的青年在反抗旧传统,对礼教宣战,这一代的青年又在反抗上一代的青年,要求自由,要求民主。上一代青年要的是民主和科学,这一代青年所要的还是民主和科学。这一世纪的四分之一,可惜,真如我们中国人的口头禅“虚度”了。 不,不只是虚度,更使人痛心、更使人伤心的是这二十六年是血的时代,以万计、以千百万计的青年们的头颅,换得了支持民族命运的廿六年,换得了一块镀银描金的什么什么招牌,换得了…… “天下有道,庶人不议。”就整个的历史说,有东汉末季的宦官专政,卖宫鬻爵,才引起太学生的清议,以致闹成党锢之祸。有建炎时代汪伯彦、黄潜善的朋比乱政,主和误国,才引起太学生陈东、欧阳澈的上书言事,汪、黄不除,二生被杀,金人长驱南下,宋朝几乎全部沦亡。有明末的魏忠贤盗政乱国,阉党横行,才引起东林党议。历代的学生运动都在亡国的前夕,都是对当前的腐烂政治,对误国的权奸,加以针砭,加以讨伐,都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都是被传名追捕,望门投止,膏身草野,喋血市朝,这种至死不屈,为正义为人民服务的至大至刚的精神,真可以惊天地而泣鬼神,为百世师,为子孙式! 历史上时代末叶的学生运动,到现在颠倒了过来,在中华民国开国之初,就爆发了史无前例的五四运动,接着是“五卅”,“三一八”,“九一八”,“一二·九”,以至最近各大学的学生对时局的宣言运动,天真热诚的青年在为国家民族的前途担忧着急,食不甘味,寝不安席地在为国事奔走呼号,在为国事而被“自行失足落水”,失踪。长一辈的上一时代的青年呢?却脑满肠肥,温和地劝导着叫“少安毋躁”,国事我们自有办法,青年还是读书第一,不必受人利用。 是的,我们承认老年人中年人站在超然地位,对国家民族的存亡不闻不问,甚而从中渔利,浑水摸鱼,才使得青年人忍无可忍,挺身而负起安危重任,对时代逆流作无情的斗争。青年论政,以至青年问政,都不是正常现象,只有在历史上,在国家民族发生危机时才有过这种情形。但是我们不禁要问,过去和现在,是谁把局面弄糟的?是谁把水弄浑的?是谁葬送了国家民族的利益? 过去的学生运动发生在时代末叶,而当前的学生运动却和国运同符,这是论五四运动所该深切注意的第一点。 其次,我们要究问:为什么会有五四运动? 我们明白辛亥革命只是一个狭隘的种族革命,是一个早熟的先天不足的政治革命。结果大清帝国换成中华民国,龙旗改成五色旗,乳臭的溥仪换上老奸巨猾的袁世凯,以至袁世凯的羽翼腹心爪牙冯国璋、段祺瑞、曹锟、徐世昌一伙北洋军阀的余孽,名变貌变而质不变。甚至变本加厉而文以现代化的美名。封建的传统如故,官僚的习气如故,一家一族的利益如故,人民之被剥削被奴役也亦如故!如故的这一套,大清帝国因之以亡国,中华民国反因之以建国!在这腐烂的局面下,自然而然,民主和科学成为不甘腐烂不甘奴役的青年大众的呼声,他们要打倒吃人的礼教,他们要实行思想、学术的自由,人身的解放,从而反对文言,提倡白话,从而接受西洋的新思潮,锻炼组织新的力量。新的坚强的前进的革命主潮,在这运动展开以后,继续不断激起民族解放的思潮,于是而“五卅”,而“三一八”,以至1927年的大革命,都是以“五四”为其先导。虽然革命的高潮随即带来了反动的逆流,但整个的社会整个的思想界无疑地受到了巨大的影响,激起了空前的变化。 因之,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五四运动是继承辛亥革命、补充辛亥革命的社会的思想的革命。五四运动之所以必然地出现于历史,是因为辛亥革命的早熟和缺陷。这是论五四运动所应该深切认识的第二点。 时至今日——五四运动以后的二十六年,仍然有学生运动,学生仍然不能缄口结舌,要过问国家民族的存亡安危,而且,风起云涌,意义比过去更严重,规模比过去更阔大,在全世界人类为自由、民主、正义与法西斯作伟大壮烈的生死斗争的今天,在中华民族争取独立解放而抗战八年的今天,青年人必然要继承五四光荣的传统精神,从反礼教而转变到反法西斯,反独裁,要求民主,要求自由,要求解放,配合着全世界的民主潮流,努力于奠定人民世纪的伟业。 在这新局面,史所未有的新局面之下,代表人民的青年,起来要求政治的民主。而且更进一步,要求经济的民主。要求思想、言论、出版、通讯、集会、结社、居住、演剧的以至最基本的人身自由,要求团结,要求统一,要求配合盟邦,要求整顿革新内政,用全民的力量,驱逐暴敌,还我河山,这是一个庄严的历史任务,也是今日中华民族的唯一生活。 从反封建而转变为反法西斯,从文化思想的改革转变到政治的经济的改革,从历史走到现实,这是论五四运动所应该深切认识的第三点。 只有用人民的力量才能解决人民本身的问题。只有用人民的力量,才能奠定人民的世纪。 “五四”以来的血没有白流,“五四”的精神永远存在,在每一个现代青年的胸膛中,脑袋里! [book_title]说士 现代词汇中的军人一名词,在古代叫作士,士原来是又文又武的,文士和武士的分立,是唐以后的事。 在春秋时代,金字塔形的统治阶级,王、诸侯、大夫以下的阶层就是士。士和以上的阶层比较,人数最多,势力也最大。其下是庶民和奴隶,是劳动者,是小人,应该供养和侍候上层的君子。王、诸侯、大夫都是不亲庶务的,士介在上下层两阶级之间,受特殊的教育,在平时是治民的官吏,在战时是战争的主力。就上层的贵族阶级说,是维持治权的唯一动力,王、诸侯、大夫如不能得到士的支持,不但政权立刻崩溃,身家也不能保全。就下层的民众说,士又是庶政的推动和执行人,他们当邑宰,管理租赋,审判案件(以此,士这名词又含有司法官的意义,有的时候也叫作士师),维持治安,当司马管理军队,当贾正管理商人,当工正管理工人,和民众的关系最为密切,因之又惯常和民众联在一起。就职业的区分,士为四民之首,其下是农工商。再就教育的程度和地位说,士和大夫最为接近,因之士大夫也就成为代表相同的教育程度和社会地位的一个专门名词。 士在政治上社会上负有特殊任务,在四民中,独享教育的特权。为着适应士所负荷的业务,课程分作六种,称为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内中射御是必修科,其他四种次之。射是射箭和战争技术的训练,御是驾车,在车战时代,这一门功课也是非常重要的。礼是人生生活的规范,做人的方法,礼不下庶人,在贵族社会中,是最实际的处世之学。乐是音乐,是调剂生活和节制情感的工具,士无故不辍琴瑟,孔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的故事,正可以代表古代士大夫对于音乐的爱好和欣赏的能力,奏乐时所唱的歌词是诗,在外交或私人交际场合,甚至男女求爱时,都可用歌词来表达自己的意思,这些诗被记录下来,保存到现在的叫《诗经》。书是写字,数是算数,要当一个政府或地方官吏,这两门功课也是非学不可的。 士不但受特殊的教育训练,也受特殊的精神训练。过去先民奋战的史迹,临难不屈、见危授命、牺牲小我以保全邦国的可歌可泣的史诗,和食人之禄忠人之事的理论,深深印入脑中。在这两种训练下,养成了他们的道德观念——忠,忠的意义是应该把责任看得重于生命,荣誉重于安全,在两者发生冲突时,毫不犹豫地牺牲生命或安全,去完成责任,保持荣誉。 在封建时代,各国并立,士的生活由他的主人诸侯或大夫所赐的田土维持,由于这种经济关系,士只能效忠于主人。到了秦汉的统一的大帝国成立以后,诸侯大夫这一阶层完全消灭,士便直属于君主与国家,忠的对象自然也转移到对君主对国家了。士分为文武以后,道德观念依然不变,几千年以来的文士和武士,轰轰烈烈,为国家为民族而战争,而流血,而牺牲,不屈不挠,前仆后继,悲壮勇决的事迹,史不绝书。甚至布衣白丁、匹妇老妪、补锅匠、卖菜佣、乞丐、妓女、一些未受教育的平民百姓,在国家危急时,也宁愿破家杀身,不肯为敌人所凌辱,这种从上到下,几千年来的一贯信念,是我国的立国精神,是我中华民族始终昂然永存,历经无数次外忠而永不屈服,终能独立自主的真精神。 士原来受文事武事两种训练,平时治民,战时治军,都是本分。春秋时代列国的卿大夫,一到战时便统率军队作战,前方后方都归一体(晋名将郤谷以敦诗书礼乐见称,是个著例)。到战国时代,军事渐趋专业化,军事学的著作日益增多,军事学家战术家战略家辈出,文官和军人渐渐开始分别,可是像孟尝君、廉颇、吴起等人,也还是出将入相,既武且文。汉代的大将军、车骑将军、前将军、后将军都是内廷重臣,遇有征伐时,将军固然应该奉命出征,外廷的大臣如御史大夫和九卿也时常以将军号统军征伐,而且文武互用,将军出为外廷文官,外廷文臣改官将军,不分畛域,末年如曹操、孙权都曾举孝廉,曹操横槊赋诗,英武盖世,诸葛亮相蜀,行军时则为元帅,虽然有纯粹的职业军人如吕布、许褚之流,纯粹的文人如华歆、许靖之流,在大体上仍是文武一体。一直到唐代李林甫当国以前,还是边帅入为宰相,宰相出任边帅,内外互用,文武互调。 李林甫作宰相以后,要擅位固宠,边疆将帅多用胡人,胡人不识汉字,虽然立功,也只能从军阶爵邑上升迁,不能入主中枢大政,从此文武就判为两途。安史乱后的郭子仪、奉天功臣李晟,虽然名义上都是宰相,都是汉人,都通文义,却并不与闻政事,和前期李靖、李勣出将入相的情形完全不同了。绎过晚唐五代藩镇割据之乱,宋太祖用全力集权中央,罢诸将军权,地方守令都以文士充任,直隶中枢,文士治国,武士作战,成为国家用人的金科玉律,由之文士地位日高,武士地位日低,一味重文轻武的结果,使宋朝成为历史上最不重武的时代。仁宗时名将狄青南北立功,做了枢密使,一些文士便群起攻击,逼使失意而死;南宋初年的岳飞致力恢复失地,也为宰相秦桧所诬杀。文武不但分途,而且成为对立的局面。明代文武的区分更是明显,文士任内阁部院,武士任官都督府卫所,遇着征伐,必以文士督师,武士统军陷阵,武士即使官为将军总兵,到兵部辞见时,对兵部尚书必须长跪。能弯八石弓,不如识一丁字,一般青年除非科举无望,岂肯弃文就武。致武士成为只有技勇膂力而无知识教养的人,在社会上被目为粗人,品质日低,声誉日降,偶尔有一两个武士能通文翰吟咏,便群相惊诧,以为儒将。偶尔有一两个武士发表对当前国事的意见,便群起攻击,以为干政。结果武士自安于军阵,本来无教养学识的,以为军人的职责只是作战,不必求学识。这种心理的普遍化,使上至朝廷,下至闾巷,都以武士不文为当然,为天经地义。武士这一名词省去下一半,武而不士,只好称为武人了。 近百年来的外患,当国的文士应该负责,作战的武士,亦应该负责。七年来的艰苦作战,文士不应独居其功,大功当属于前线流血授命的武士。就史实所昭示,汉唐之盛之强,宋明之衰之弱,士的文武合一和分立,殆可解释其所以然。古代对士的教育和训练,应加以重视,尤其应该着重道德观念——对国家对民族尽责的精神的养成。提高政治水准,为什么而战和有所不为,彻头彻脑明白战争的意义。要提高士的社会地位,必须文事和武事并重,必须政治水准和社会地位提高,这是今后全国所应全力以赴的课题。 [book_title]明初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 朱元璋篡夺了元末农民战争的胜利果实做了皇帝,成为地主阶级政治利益的代表。他当然是尊重、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的。但是,事情并不如他所想望的那样。大地主们也有两面性,一面同样尊重、维护他的统治,另一面,随着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大地主们家里有人做官,倚仗政治力量,用隐瞒土地面积、荫庇漏籍人口等手段来和皇家统治集团争夺土地和人力,直接影响到皇朝的财政、税收和人力使用。“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指税。”(1)“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2)由于触犯他的利益的大地主们的强占、舞弊,皇朝的经济基础发生问题了,地主阶级内部矛盾发展了,激化了,为了保障自己的经济基础,非对触犯他的利益的大地主加以狠狠的打击不可。 朱元璋从渡江以后,就采取了许多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措施。例如龙凤四年(公元1358)取金华,便选用金华七县富民子弟充宿卫,名为御中军。(3)这件事一方面表示对地主阶级的尊重和信任,另一面也是很重要的军事措施,因为把地主们的子弟征调为禁卫军人,随军作战,等于作质,就不必担心这些地区地主的军事反抗了。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选取直隶应天诸府州县富民子弟赴京补吏,凡一千四百六十人,(4)也是同样作用。对地主本身,洪武三年做的调查,以田税多寡比较,浙西的大地主数量最多,以苏州一府为例,每年纳粮一百石以上到四百石的四百九十户,五百石到一千石的五十六户,一千石到二千石的六户,二千石到三千八百石的二户,共五百五十四户,每年纳粮十五万一百八十四石。(5)三十年又做了一次调查,除云南、两广、四川以外,浙江等九布政司,直隶应天十八府州,地主们田在七顷以上的共一万四千三百四十一户。编了花名册,把名册藏在内府印绶监,按名册以次召来,量才选用。(6)应该看到,田在七顷以上,在长江以南的确是大地主了,但在长江以北,就不一定是大地主,而是中小地主了。 地主对封建统治集团和农民来说,也是有两面性的。一面是他们拥护当前的统治,依靠皇朝的威力,保身立业。朱元璋说过,孟子曰:有恒产者有恒心。今郡县富民,多有素行端洁,通达时务者。叫户部保荐交租多的地主,任命为官员、粮长。(7)一面他又指出:“富民多豪强,故元时此辈欺凌小民,武断乡曲,人受其害。”(8)以此,他对地主的政策也是两面性的,双管齐下。一是选用做官僚,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一是把他们迁到京师,繁荣首都,同时也削弱了地主在各地方的力量。在科举法未定以前,选用地主做官,叫作税户人才,有做知县、知州、知府的,有做布政使以至朝廷的九卿的。(9)例如浙江乌程大族严震直就以税户人才一直做到工部尚书,后来浦江有名的郑义门的郑沂竞从老百姓任命为礼部尚书。(10)又以地主为粮长。以为地方官都是外地人,不熟习本地情况,容易被黠胥宿豪蒙蔽,民受其害。不如用有声望的地主来征收地方赋税,负责运到京师,可以减少弊病。(11)洪武四年九月,命户部计算土田租税,以纳粮一万石为一区,选占有大量土地纳粮最多的地主为粮长,负责督收和运交税粮。(12)如浙江布政司有人口一百四十八万七千一百四十六户,每年纳粮九十三万三千二百六十八石,设粮长一百三十四人。(13)粮长下设知数(会计)一人,斗级(管斗斛秤量的)二十人,运粮夫千人。(14)并规定对粮长的优待办法,凡粮长犯杂犯、死罪和徒流刑的可以纳钞赎罪。(15)三十年又命天下郡县每区设正副粮长三名,编定次序,轮流应役,周而复始。(16)凡粮长按时运粮到京师的,元璋亲自召见,谈话合意的往往留下做官。(17)元璋把征粮和运粮的权力交给地主,以为这个办法是“以良民治良民,必无侵渔之患”(18);免地方官“科扰之弊,于民甚便”(19)。他把地主也当作良民了。但是事实恰好相反,不少地主在做了粮长以后,在原来对农民剥削的基础上,更加上了皇朝赋予的权力,如虎添翼,肆行额外剥削,农民的痛苦也就更深更重了。例如粮长邾阿乃起立名色,科扰民户,收舡水脚米、斛面米、装粮饭米、车脚钱、脱夫米、造册钱、粮局知房钱、看米样中米,等等,通共苛敛米三万二千石,钞一万一千一百贯。正米止该一万石,邾阿乃个人剥削部分竟达米二万二千石,钞一万一千一百贯。农民交纳不起,就强迫以房屋准折,揭屋瓦,变卖牲口,以及衣服、段匹、布帛、锅灶、水车、农具,等等。(20)又如嘉定县粮长金仲芳等三名,巧立名色征粮附加到十八种。(21)农民吃够了苦头,无处控诉。(22)朱元璋也发觉粮长之弊,用严刑制裁。尽管杀了不少人,粮长依然作恶,农民也依然被额外剥削,改不好,也改不了。(23) 除任用地主做官收粮以外,朱元璋还采用汉高祖徙天下豪富于关中的政策。洪武三年移江南民十四万户于凤阳(这时凤阳是中都),其中有不少是地主。洪武二十四年徙天下富户五千三百户于南京。(24)三十年又徙富民一万四千三百余户于南京,称为富户。元璋告诉工部官员说:“从前汉高祖这样做,我很不以为然。现在想通了,京师是全国根本,事有当然,确实不得不这样做。”(25) 江南苏、松、杭、嘉、湖一带的地主被迫迁往凤阳,离开了原来的乡里田舍,还不许私自回去。这一措施对于当时东南地主阶级是绝大的打击。旧社会的地主阶级离开了原来占有的土地,也就丧失了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相对的,以朱元璋为首的新地主阶级却可以因此而加强对这一地区人民的控制了。这些地主从此以后,虽然不敢公开回到原籍,却伪装成乞丐,以逃荒为名,成群结队,老幼男妇,散入江南诸州县乞食,到家扫墓探亲,第二年二三月间又回到凤阳。年代久了,也就成为习惯。五六百年来凤阳花鼓在东南一带是妇孺皆知的民间歌舞。歌词是: 家住庐州并凤阳,凤阳原是好地方。 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26) 地主们对做官、做粮长当然很高兴,感激和支持这个维护本阶级利益的政权。但是,地主阶级贪婪的本性是永远也不能改变的,他们决不肯放弃任何一个可以增加占领土地和人力的机会,用尽一切手段逃避对皇朝应纳的赋税和徭役。例如两浙地主所使用的方法,把自己的田产诡寄(假写)在亲邻佃仆名下,叫作“铁脚寄诡”,普遍成为风气,乡里欺骗州县,州县欺骗府,奸弊百出,叫作“通天诡寄”。(27)此外,还有洒派、抛荒、移丘换段等手段。元璋在处罚了这些地主以后,气愤地指出: 民间洒派、抛荒、诡寄、移丘换段,这等都是奸顽豪富之家,将次没福受用财赋田产,以自己科差洒派细民;境内本无积年荒田,此等豪猾买嘱贪官污吏及造册书算人等,其贪官污吏受豪猾土财,当科差之际,作包荒名色征纳小户,书算手受财,将田洒派,移丘换段,作诡寄名色,以此靠损小民。(28) 地主把自己的负担通过舞弊手段转嫁给“细民”“小户”“小民”,也就是贫苦农民,结果是富的更富,穷的更穷了。(29)地主阶级侵占了皇家统治集团应得的租税和人力,贫苦农民加重了负担。皇朝一方面田赋收入和徭役征发都减少了,一方面贫苦农民更加穷困饥饿,动摇和侵蚀了统治阶级的经济基础。阶级内部发生矛盾,斗争展开了,地主不再是良民,而是“奸顽豪富之家”,是“豪猾”了。 朱元璋斗争的对象是地主阶级中违法的大地主。办法有两条,一条是用严刑重法消灭“奸顽豪富之家”,一条是整理地籍和户口。 洪武时代大地主被消灭的情况,据明初人记载,如贝琼说: 三吴巨姓享农之利而不亲其劳,数年之中,既盈而覆,或死或徙,无一存者。(30) 方孝孺说: 时严通财党与(胡惟庸党案)之诛,犯者不问实不实,必死而覆其家……当是时,浙东、西巨室故家,多以罪倾其宗。(31) 吴宽说: 吴……皇明受命,致令一新,富民豪族,刬削殆尽。(32) 长州情况: (城)东……遭世多故,邻之死徙者殆尽,荒落不可居。(33) 洪武之世,乡人多被谪徙,或死于刑,邻里殆空。(34) 有的大地主为了避祸,或则“晦匿自全”(35),或则“悉散所积以免祸”(36),或则“出居于外以避之”(37),或则“攀附军籍以免死”(38),但是这样的人只占少数。浙东西的“富民豪族,刬削殆尽”。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是十分残酷的。 另一方面,经过元末二十年的战争,各地田地簿籍多数丧失,保存下来的一部分,也因为户口变换,土地转移,实际的情况和簿籍不相符合。大部分田地没有簿籍可查,大地主们便乘机隐匿田地,逃避皇朝赋役;有簿籍登载的田地,登记的面积和负担又轻重不一,极不公平合理。朱元璋抓住这中心问题,对大地主进行了长期的斗争。方法是普遍丈量田地和调查登记人口。 洪武元年正月派国子监生周铸等一百六十四人往浙西核量田亩,定其赋税。(39)五年六月派使臣到四川丈量田亩。(40)十四年命全国郡县编赋役黄册。二十年命国子监生武淳等分行州县,编制鱼鳞图册。(41)前后一共用了二三十年时间。才办好这两件事。 丈量田地所用的方法,是派使臣到各州县,随其税粮多少,定为几区,每区设粮长,会集里甲耆民,量度每块田亩的方圆,作成简图,编次字号,登记田主姓名和田地丈尺四至,编类各图成册,以所绘的田亩形象像鱼鳞,名为鱼鳞图册。 人口普查的结果,编定了赋役黄册,把户口编成里甲,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的地主十户做里长,余百户分为十甲。每甲十户,设一甲首。每年以里长一人,甲首一人,管一里一甲之事。先后次序根据丁粮多少,每甲轮值一年。十甲在十年之内轮流为皇朝服义务劳役,一甲服役一年,有九年的休息。在城市的里叫坊,近城的叫厢,农村的都叫作里。每里编为一册,里中有鳏寡孤独不能应役的,带管于一百一十户之外,名曰畸零。每隔十年,地方官以丁粮增减重新编定服役的次序,因为册面用黄纸,所以叫作黄册。 鱼鳞图册是确定地权(所有权)的根据,赋役黄册是征收赋役的根据。通过田地和户口的普查,制定了这两种簿籍,颁布了租税和徭役制度,不但大量的漏落的田地户口被登记固定了,皇朝从而增加了物力和人力,稳定和巩固了统治的经济基础,同时,也有力地打击了一部分大地主,从他们手中夺回对一部分田地和户口的控制,从而大大增强了皇家统治集团的地位和权力,更进一步走向高度的集中、专制。洪武二十四年全国已垦田的数字为三百八十七万四千七百四十六顷,仅仅隔了两年,洪武二十六年的全国已垦田数字就激增为八百五十万七千六百二十三顷,增加了四百六十三万二千八百七十七顷。以增垦田地最多的一年,洪武七年增垦田地数目为九十二万一千一百二十四顷来比较,两年的时间增垦面积也不可能超过两百万顷,显然,这个激增的数字除了实际增垦的以外,必然是包括从大地主手中夺回的漏落的田地,是田地普查的积极成果。由于在斗争中取得这样巨大的胜利,朱元璋的政权比过去任何一个皇朝,都更加强大、集中、稳定、完备了。 对城乡人民,经过全国规模的田地丈量,定了租税,在册上详细记载田地的情况,原坂、平衍、下隰、沃瘠、沙卤的区别,并规定凡买置田地,必须到官府登记及过割税粮,免掉贫民产去税存的弊端,同时也保证了皇朝的财政收入。十年一次的劳役,使人民有轮流休息的机会。这些措施当然都是封建剥削,但比之统一以前的混乱情况,则确实减轻了一些人民的负担,鼓舞了农民的生产情绪,对于社会生产力的推进,是起了显著的作用的。 朱元璋虽然对一部分大地主进行了严重的斗争,对广大农民作了一些必要的让步,一部分大地主被消灭了,一部分大地主的力量被削弱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增加了;但是,这个政权毕竟是地主阶级的政权,首先是为地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即使对农民采取了一些让步的措施,其目的也还是为了巩固和强化整个地主阶级的统治权。无论是查田定租,无论是编户定役,执行丈量的是地主,负责征收运粮米的还是地主,当里长甲首的依然是地主,质正里中是非、词讼,执行法官职权的“耆宿”也是地主,当然,在地方和朝廷做官的更非地主不可。从上而下的重重地主统治,地主首先要照顾的是自己家族和亲友的利益,是决不会关心小自耕农和佃农的死活的。由于凭借职权的方便,剥削、舞弊都可以通过皇朝的统治权来进行,披上合法的外衣,农民的痛苦就越发无可申诉了。而且,只要是地主阶级的子弟,就有机会、权利受到教育,通过税户人才、科举、学校等途径,成为官僚、绅士。官僚、绅士是享有合法的免役权的。洪武十年朱元璋告诉中书省官员:“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官员是贵人,庶民是贱人,贵人是不应该和贱人一样服徭役的。十二年又下令:“自今内外官致仕还乡者,复其家终身无所与。”(42)则连乡绅也享有免役权了。在学的学生除本身免役外,户内还优免二丁差役。(43)一般贫苦农民连饭也吃不饱,哪能上学?上学的学生绝大部分也还是地主子弟。这样,现任官、乡绅、学校生员都豁免差役,还有办法逃避租税,于是完粮当差的义务,便大部分落在自耕农和贫农身上了。自耕农、贫农不但要出自己的一份,官僚、绅士、生员、地主不交的一份,他们也得一并承担下来。因此,官僚、绅士、生员、地主越多的地方,农民的负担也就越重。 洪武一朝,长江以南农民起义的次数特别多,地区特别广;明朝二百几十年中,农民起义次数特别多,规模特别大,原因就在这里。 ————————————————————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道德化的批评和批评化的道德》,第342页。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选·第二卷·哥达纲领批判》,第32页。 (3) 《明太祖实录·卷六》。 (4)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七十九》。 (5) 《明太祖实录·卷四十九》。 (6) 《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五十二》。 (7) 谈迁:《国榷卷六》。 (8) 《明太祖实录·卷四十九》。 (9) 吴宽:《匏翁家藏集·卷七十五·施孝先墓表》。 (10) 吴宽:《匏翁家藏集·卷四十三·尚书严公流芳录序》;《明史·卷二百九十六·郑濂传》。 (11) 宋濂:《朝京稿·卷五·上海夏君新圹铭》;《匏翁家藏集·卷五十二·恭题粮长赦谕》。 (12) 《明太祖实录·卷六十八》。 (13) 《明太祖实录·卷七十》。 (14) 《明太祖实录·卷八十五》。 (15) 《明太祖实录·卷一〇二》。 (16) 《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五十四》。 (17) 《明史·卷七十八·食货志二·赋役》;《匏翁家藏集·卷四十三·尚书严公流芳录序》。 (18) 《明太祖实录·卷六十八》。 (19) 《明太祖实录·卷一〇一》。 (20) 《大诰续诰·卷四十七》。 (21) 《大诰续诰·卷二十一》。 (22) 黄省曾:《吴凤录》。 (23) 宋濂:《朝京稿·卷五·上海夏君新圹铭》。 (24) 《明太祖实录·卷二百十》。 (25) 《明太祖实录·卷二百十》,《明史·卷七十七·食货志一》。 (26) 赵翼:《陔余丛考·卷四十一·凤阳丐者》。 (27)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八十》。 (28) 《大诰续诰·第四十五·靠损小民》。 (29)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八十》。 (30) 《贝清江集·卷十九·横塘农诗序》。 (31) 方学孺:《逊志斋集·卷二十二·采苓子郑处士墓碣》。 (32) 《匏翁家藏集·卷五十八·莫处士传》。 (33) 《匏翁家藏集·卷六十一·先考封儒林郎翰林院修撰府君墓志》。 (34) 《匏翁家藏集·卷五十七·先世事略》。 (35) 《匏翁家藏集·卷五十七·先世事略》。 (36) 《匏翁家藏集·卷七十三·怡隐处士墓表》。 (37) 《匏翁家藏集·卷七十四·山西提刑按察司副使致仕朱公墓表》。 (38) 《匏翁家藏集·卷五十八·莫处士传》。 (39)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九》。 (40)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七十四》。 (41)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三十五》,《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八十》。 (42)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一十》,《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二十六》。 (43) 张居正:《太岳集·卷三十九·请申旧章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疏》。 [book_title]明代的锦衣卫和东西厂 一 在旧式的政体之下,皇帝只是代表他的家族以及外环的一特殊集团的利益,比较被统治的人民,他的地位,不但孤立,而且永远是在危险的边缘,尊严的神圣的宝座之下,酝酿着待爆发的火山。为了家族的威权和利益的持续,他们不得不想尽镇压的法子,公开的律例、刑章,公开的军校和法庭不够用,也不便用,他们还需要造成恐怖空气的特种组织、特种监狱和特种侦探,来监视每一个可疑的人,可疑的官吏,他们用秘密的方法侦伺、搜查、逮捕、审讯、处刑。在军队中,在学校中,在政府机关中,在民间,在茶楼酒馆,在集会场所,甚至在交通孔道,大街小巷,处处都有这类人在活动。执行这些任务的特种组织,历代都有。在汉有“诏狱”和“大谁何”,在唐有“丽景门”和“不良人”,在宋有“诏狱”和“内军巡院”,在明有锦衣卫和东西厂,在袁世凯时代则有“侦缉队”。 锦衣卫和东西厂明人合称为厂卫。从14世纪后期一直到17世纪中叶,这两机关始终存在(中间曾经几度短期的废止,但不久即复设)。锦衣卫是内廷的侦察机关,东厂则由宦官提督,最为皇帝所亲信,即锦衣卫也受其侦察。锦衣卫初设于明太祖时,是内廷亲军,皇帝的私人卫队,不隶都督府。其下有南北镇抚司,南镇抚司掌本卫刑名,北镇抚司专治诏狱,可以直接取诏行事,不必经过外廷法司的法律手续,甚至本卫长官亦不得干预。(1)锦衣卫的正式职务,据《明史·职官志》说是“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凡盗贼奸宄街涂沟洫,密缉而时省之”。经过嘉靖初年裁汰后,缩小职权,改为“专察不轨妖言人命强盗重事”(2)。其实最主要的还是侦察“不轨妖言”,不轨指政治上的反动者或党派,妖言指宗教的集团如弥勒教、白莲教、明教等。明太祖出身于香军,深知“弥勒降生”和“明王出世”等宗教传说,对于渴望改善生活的一般农民,所发生的政治作用,是如何重大。他尤其了解聚众结社对现实政权有如何重大的意义和威胁,他从这两种活动中得到政权,也已为这政权立下基础,唯一使他焦急的问题是如何才能永远子子孙孙都能不费事地继承这政权。他所感觉到的严重危机有两方面,其一是并肩起事的诸将,个个都身经百战,枭悍难制。其二是出身豪室的文臣,他们有地方的历史势力,有政治的声望,又有计谋,不容易对付。这些人在他在位的时候,固然镇压得下,但也还惴惴不安。身后的继承人呢,太子忠厚柔仁,只能守成,不能应变。到太子死后,他已是望七高年,太孙不但幼稚,而且比他儿子更不中用,成天和一批腐儒接近,景慕三王,服膺儒术,更非制驭枭雄的角色。他为着要使自己安心,要替他儿孙斩除荆棘,便不惜用一切可能的残酷手段,大兴胡蓝党案,屠杀功臣,又用整顿吏治、治乱国用重刑的口实,把中外官吏地主豪绅也着实淘汰了一下,锦衣卫的创立和授权,便是发挥这个作用。经过几次的大屠杀以后,臣民侧足而立,觉得自己的地位已经安定了。为了缓和太过紧张的空气,洪武二十年(公元1389)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把锦衣卫所禁闭的囚徒都送刑部。再隔六年,胡党蓝党都已杀完,不再感觉到政治上的逼胁了,于是又解除锦衣卫的典诏狱权,诏内外狱毋得上锦衣卫,大小案件都由法司治理。天下从此算太平了。(3) 不到十年,帝位发生争执,靖难兵起,以庶子出藩北平的燕王入居大位,打了几年血仗,虽然到了南京,名义上算做了皇帝,可是地位仍不稳固。因为第一,建文帝有出亡的传说,宫内自焚的遗体中不能确定是否建文帝也在内,假如万一建文帝未死,很有起兵复国的可能。第二,他以庶子僭位,和他地位相同的十几个亲王看着眼红,保不住也重玩一次靖难的把戏(这一点在他生前算是过虑,可是到孙子登位后,果然又闹了一次叔侄交兵)。第三,当时他的兵力所及的只是由北平到南京一条交通线,其他地方只是外表表示服从。第四,建文帝的臣下,在朝的如曹国公李景隆、驸马都尉梅殷等,在地方的如盛庸、平安、何福等都曾和他敌对作战。其他地方官吏文武臣僚也都是建文旧人,不能立地全盘更动。这使他感觉有临深履薄的恐惧。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用得着他父亲传下的衣钵,于是锦衣卫重复活动,一直到亡国,始终做皇帝的耳目,担任猎犬和屠夫的双重任务。 锦衣卫虽然亲近,到底是外官,也许会徇情面,仍是不能放心。明成祖初起时曾利用建文帝左右的宦官探消息,即位以后,以为这些内官忠心可靠,特设一个东厂,职务是“缉访谋逆妖言大逆等”,完全和锦衣卫相同。属官有贴刑,以锦衣卫千百户充任,所不同的是用内臣提督,通常都以司礼监秉笔太监第二人或第三人派充,关系和皇帝最密切,威权也最重。(4)以后虽有时废罢,名义也有时更换为西厂或外厂,或东西厂内外厂并设,或在东西厂之上加设内行厂,连东西厂也在伺察之下。但在实际上,厂的使命是没有什么变更的。 厂与卫成为皇帝私人的特种侦探机关,其系统是锦衣卫监察侦伺一切官民,东(西)厂侦察一切官民及锦衣卫,有时或加设一最高机构,侦探一切官民和厂卫,如刘瑾的内行厂和冯保的内厂,皇帝则直接监督一切侦缉机关。如此层层缉伺,层层作恶,人人自疑,人人自危,造成了政治恐怖。 二 厂卫同时也是最高法庭,有任意逮捕官吏平民,加以刑讯判罪和行刑的最高的法律以外的权力。 卫的长官是指挥使,其下有官校,专司侦察,名为缇骑。嘉靖时陆炳官缇帅,所选用卫士缇骑皆都中大豪,善把持长短,多布耳目,所睚眦无不立碎。所召募畿辅秦晋鲁卫骈胁超乘迹射之士以千计。卫之人鲜衣怒马而仰度支者凡十五六万人。(5)四出迹访:“凡缙绅之门,各有数人往来其间,而凡所缉访,止属风闻,多涉暧昧,虽有心口,无可辩白。各类计所获功次,以为升授。凭其可逞之势,而邀其必获之功,捕风捉影,每附会以仇其奸,非法拷讯,时威逼以强其认。”(6)结果,一般仕宦阶级都吓得提心吊胆,“常晏起早阖,毋敢偶语,旗校过门,如被大盗”(7)。抓到了人时先找一个空庙祠宇榜掠了一顿,名为打桩,“有真盗幸免,故令多攀平民以足数者,有括家囊为盗贼,而通棍恶以证其事者,有潜种图书陷人于妖言之律者,有怀挟伪批坐人以假印之科者,有姓名仿佛而荼毒连累以死者”。访拿所及,则“家资一空,甚至并同室之有而席卷以去,轻则匿于档头火长校尉之手,重则官与瓜分”。被访拿的一入狱门,便无生理,“五毒备尝,肢体不全。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下如水,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8)。 其提人则只凭驾帖,弘治元年(公元1488)刑部尚书何乔新奏:“旧制提人,所在官司必验精微批文,与符号相合,然后发遣。近者中外提人,只凭驾帖,既不用符,真伪莫辨,奸人矫命,何以拒之?”当时虽然明令恢复批文提人的制度,可是锦衣旗校却依旧只凭驾帖拘捕。(9)正德初周玺所说:“迩者皇亲贵幸有所奏陈,陛下据其一面之词,即行差官赍驾帖拿人于数百里之外,惊骇黎庶之心,甚非新政美事。”(10)便是一个例子。 东厂的体制,在内廷衙门中最为隆重。凡内官奉差关防皆曰某处内官关防,唯东厂篆文为“钦差监督东厂官校力事太监关防”(11)。《明史》记:“其隶役皆取给于卫,最轻巧儇佶者乃充之。役长曰档头,帽上锐,衣青素裤褶,系小绦,白皮靴,专主伺察。其下番子数人为干事,京师亡命诓财挟仇视干事者为窟穴,得一阴事,由之以密白于档头,档头视其事大小先予之金,事曰起数,金曰买起数。既得事,帅番子至所犯家,左右坐曰打桩,番子即突入执讯之无有左证符牒,贿如数径去,少不如意,榜治之名曰乾酢酒,亦曰搬罾儿,痛楚十倍官刑,且授意使牵有力者,有力者予多金即无事,或靳不予,予不足,立闻上,下镇抚司狱,立死矣。”对于行政官吏所在,也到处派人伺察,“每月旦,厂役数百人掣签庭中,分瞰官府”。有听记坐记之别,“其视中府诸处会审大狱,北镇抚司拷讯重犯者曰听记,他官府及各城门缉访曰坐记”。所得秘密名为打事件,即时由东厂转呈皇帝,甚至深更半夜也可随时呈进,“以故事无大小,天子皆得闻之,家人米盐猥事,宫中或传为笑谑,上下惴惴,无不畏打事件者”(12)。 锦衣卫到底是比不上东厂亲近,报告要用奏疏,东厂则可以直达。以此,厂权就高于卫。 东厂的淫威,试举一例。当天启时,有四个平民半夜里偷偷在密室喝酒谈心。酒酣耳热,有一人大骂魏忠贤,余三人听了不敢出声。骂犹未了,便有番子突人,把四人都捉去,在魏忠贤面前把发话这人剥了皮,余三人赏一点钱放还,这三人吓得魂不附体,差一点变成疯子。 锦衣卫狱即世所称诏狱,由北镇抚司专领。北镇抚司本来是锦衣卫指挥使的属官,品秩极低,成化十四年(公元1478)增铸北司印信,一切刑狱不必关白本卫,连卫所行下的公事也可直接上请皇帝裁决,卫指挥使不敢干预,因之权势日重。(13)外廷的三法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不敢与抗。嘉靖二年(公元1523),刑科给事中刘济上言:“国家置三法司以理刑狱,其后乃有锦衣卫镇抚司专理诏狱,缉访于罗织之门,锻炼于诏狱之手,裁决于内降之旨,而三法司几于虚设矣。”(14)其用刑之惨酷,有非人类所能想象,沈德符记:“凡厂卫所廉谋反杀逆及强盗等重辟,始下锦衣之镇抚司拷问,寻常止曰打着问,重者加好生二字,其最重大者则曰好生着实打着问,必用刑一套,凡十八种,无不试之。”(15)用刑一套为全刑,曰械,曰镣,曰棍,曰拶,曰夹棍,五毒备具,呼号声沸然,血肉溃烂,宛转求死不得。(16)诏狱“室卑入地,墙厚数仞,即隔壁号呼,悄不闻声,每市一物入内,必经数处检查,饮食之属十不能得一,又不得自举火,虽严寒不过啖冷炙披冷衲而已。家人辈不但不得随入,亦不许相面。惟于拷问之期,得遥于堂下相见”(17)。天启五年(公元1625)遭党祸被害的顾大章所作《狱中杂记》里说:“予入诏狱百日而奉旨暂发(刑)部者十日,有此十日之生,并前之百日皆生矣。何则,与家人相见,前之遥闻者皆亲证也。”拿诏狱和刑部狱相比,竟有天堂地狱之别。瞿式耜在他的《陈时政急著疏》中也说:“往者魏崔之世,凡属凶网,即烦缇骑,一属缇骑,即下镇抚,魂飞汤火,惨毒难言,苟得一送法司,便不啻天堂之乐矣。”(18)被提者一入抚狱,便无申诉余地,坐受榜掠。魏大中《自记年谱》:“十三日入都羁锦衣卫东司房,二十八日许显纯崔应元奉旨严鞫,许既迎二魏(忠贤、广微)意,构汪文言招辞而急毙之以灭口。对簿时遂断断如两造之相质,一拶敲一百,穿梭一夹,敲五十板子,打四十棍,惨酷备至,而抗辨之语悉不得宣。”“六君子”被坐的罪名是受熊廷弼的贿赂,有的被刑自忖无生理,不得已承顺,希望能转刑部得生路,不料结果更坏,厂卫勒令追赃,“遂五日一比,惨毒更甚。比时累累跪阶前,诃诟百出,裸体辱之,弛杻则受拶,弛拶则受夹,弛拶与夹则仍戴杻镣以受棍,创痛未复,不再宿复加榜掠。后讯时皆不能跪起荷桎梏,平卧堂下”(19)。终于由狱卒之手秘密处死,死者家人至不知其死法及死期,苇席裹尸出牢户,虫蛆腐体。“六君子”是杨涟、左光斗、顾大中、袁化中、周朝瑞、顾大章,都是当时的清流领袖,朝野表率,为魏忠贤所忌,天启五年(公元1625)相继死于诏狱。 除了在狱中的非刑以外,和厂卫互相表里的一件恶政是廷杖,锦衣卫始自明太祖,东厂为明成祖所创设,廷杖却是抄袭元朝的。 在元朝以前,君臣之间的距离还不十分悬绝,三公坐而论道,和皇帝是师友,宋朝虽然臣僚在殿廷无坐处,却也还礼貌大臣,绝不加以非礼的行为。“士可杀不可辱”这一传统的观念,上下都能体会。蒙古人可不同了,他们根本不了解士的地位,也不能用理论来装饰殿廷的庄严。他们起自马上,生活在马上,政府中的臣僚也就是军队中的将校,一有过错,拉下来打一顿,打完照旧办事,不论是中央官、地方官,在平时,或是在战时,臣僚挨打是家常便饭,甚至中书省的长官,也有在殿廷被杖的记载。明太祖继元而起,虽然一力“复汉官之威仪”,摒弃胡俗胡化,对于杖责大臣这一故事,却习惯地继承下来,著名的例子,被杖死的如亲侄大都督朱文正、工部尚书薛祥、永嘉侯朱亮祖父子,部曹被廷杖的如主事茹太素。从此殿陛行杖,习为祖制,正德十四年(公元1519)以南巡廷杖舒芬等百四十六人,死者十一人;嘉靖三年(公元1523)以大礼之争廷杖丰熙等百三十四人,死者十六人。循至方面大臣多毙杖下,幸而不死,犯公过的仍须到官办事,犯私仇者再下诏狱处死。(20)至于前期和后期廷杖之不同,是去衣和不去衣,沈德符说:“成化以前诸臣被杖者皆带衣裹氈,不损肤膜,然犹内伤困卧,需数旬而后起,若去衣受笞,则始于逆瑾用事,名贤多死,今遂不改。”(21)廷杖的情形,据艾穆所说,行刑的是锦衣官校,监刑的是司礼监:“司礼大珰数十辈捧驾帖来,首喝曰带上犯人来,每一喝则千百人一大喊以应,声震甸服,初喝跪下,宣驾帖杖吾二人,着实打八十棍,五棍一换,总之八十棍换十六人。喝着实打,喝打阁上棍,次第凡四十六声,皆大喊应如前首喝时,喝阁上棍者阁棍在股上也。杖毕喝踩下去,校尉四人以布袱曳之而行。”(22)天启时万璟被杖死的情形,樊良材撰《万忠贞公传》说:“初璟劾魏珰疏上,珰恚甚,矫旨廷杖一百。褫斥为民。彼一时也,缇骑甫出,群聚蜂拥,绕舍骤禽,饱恣拳棒,摘发捉肘,拖沓摧残,曳至午门,已无完肤。迨行杖时逆档领小竖数十辈奋袂而前,执金吾(锦衣卫指挥使)止之曰留人受杖,逆珰瞋目监视,倒杖张威,施辣手而甘心焉。杖已,血肉淋漓,奄奄待尽。” 廷杖之外,还有立枷,创自刘瑾,锦衣卫常用之:“其重枷头号者至三百斤,为期至二月,已无一全。而最毒者为立枷,不旬日必绝。偶有稍延者,命放低三数寸,则顷刻殒矣。凡枷未满期而死,则守者掊土掩之,俟期满以请,始奏闻领埋,若值炎暑,则所存仅空骸耳,故谈者谓重于大辟云。”(23) 诏狱、延杖、立枷之下,士大夫不但可杀,而且可辱,君臣间的距离愈来愈远,“天皇圣明,臣罪当诛”,打得快死而犹美名之曰恩谴,曰赐杖,礼貌固然谈不到,连主奴间的恩意也因之而荡然无存了。 三 厂卫之弊,是当时人抗议最集中的一个问题,但是毫无效果,并且愈演愈烈。著例如商辂《请革西厂疏》说:“近日伺察太繁,法令太急,刑网太密,官校提拿职官,事皆出于风闻,暮夜搜检家财,初不见有驾帖,人心汹汹各怀疑畏。内外文武重臣,托之为股肱心膂者也,亦皆不安于位。有司庶府之官,资之以建立政事者也,举皆不安于职,商贾不安于市,行旅不安于涂,士卒不安于伍,黎民不安于业。”(24)在这情形下,任何人都有时时被捕的危险。反之,真是作恶多端的巨奸大憝,只要能得到宫廷的谅解,更可置身法外。《明史·刑法志》说:“英宪以后,钦恤之意微,侦伺之风炽,巨恶大憝,案如山积,而旨从中下,纵不之问。或本无死理,而片纸付诏狱,为祸尤烈。”明代二祖设立厂卫之本意,原在侦察不轨,尤其是注意官吏的行动。隆庆中刑科给事中舒化上疏只凭表面事理立论,恰中君主所忌,他说:“朝廷设立厂卫,所以捕盗防奸细,非以察百官也。驾驭百官乃天子之权,而奏劾诸司责在台谏,朝廷自有公论。今以暗访之权归诸厂卫,万一人非正直,事出冤诬,是非颠倒,殃及善良,陛下何由知之。且朝廷既凭厂卫,厂卫必委之番役,此辈贪残,何所不至!人心忧危,众目睚眦,非盛世所宜有也。”(25)至于苛扰平民,则更非宫廷所计及,杨涟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疏中曾特别指出:“东厂原以察奸细,备非常,非扰平民也。自忠贤受事,鸡犬不宁,而且直以快恩怨,行倾陷,片语违,则驾帖立下,造谋告密,日夜未已。”(26)甚至在魏忠贤失败以后,厂卫的权力仍不因之动摇,刘宗周上疏论其侵法司权限,讥为人主私刑,他说:“我国家设立三法司以治庶狱,视前代为独详,盖曰刑部所不能决者,都察院得而决之,部院所不能平者,大理寺得而平之,其寓意至深远。开国之初,高皇帝不废重典以惩巨恶,于是有锦衣之狱。至东厂缉事,亦国初定都时偶一行之于大逆大奸,事出一时权宜,后日遂相沿而不复改,得与锦衣卫比周用事,致人主有私刑。自皇上御极以后,此曹犹肆罗织之威,日以风闻事件上尘睿览,辇毂之下,人人重足。”结果是:“自厂卫司讥访而告奸之风炽,自诏狱及士绅而堂廉之等夷,自人人救过不给而欺罔之习转盛,自事事仰承独断而谄谀之风日长,自三尺法不伸于司寇而犯者日众。”(27) 厂卫威权日盛,使“厂卫”二字成为凶险恐怖的象征,破胆的霹雳,游民奸棍遂假为恐诈之工具,京师外郡并受荼毒,其祸较真厂卫更甚。崇祯四年(公元1631)给事中许国荣《论厂卫疏》历举例证说:“如绸商刘文斗行货到京,奸棍赵瞎子等口称厂卫,捏指漏税,密擒于崇文门东小桥庙内,诈银二千余两。长子县教官推升县令,忽有数棍拥入其寓内,口称厂卫,指为营干得来,诈银五百两。山西解官买办黑铅照数交足,众棍窥有余剩在潞绸铺内,口称厂卫,指克官物,捉拿王铺等四家,各诈银千余两……蓟门孔道,假侦边庭,往来如织……至于散在各衙门者,藉口密探,故露踪迹,纪言纪事,笔底可操祸福,书吏畏其播弄风波,不得不醵金阴饵之,遂相沿为例而莫可问。”(28)崇祯十五年(公元1642)御吏杨仁愿疏《论假番及东厂之害》说:“臣待罪南城,所阅词讼多以假番故称冤,夫假称东厂,害犹如此,况其真乎?此由积重之势然也。所谓积重之势者,功令比较事件,番役每悬价以买事件,受买者至诱人为奸盗而卖之,番役不问其从来,诱者分利去矣。挟忿首告,诬以重法,挟者志无不逞矣。伏愿宽东厂事件而后东厂之比较可缓,东厂之比较缓而番役之买事件与卖事件者俱可息,积重之势庶可稍轻。”(29)抗议者的理由纵然充分到极点,也不能消除统治者孤立自危的心理。《明史》说:“然帝(思宗)倚厂卫益甚,至国亡乃已。” ———————————————————— (1) 王世贞:《锦衣志》。 (2) 《明史·刑法志》。 (3) 《明史·刑法志》。 (4) 《明史》,《刑法志》、《职官志》。 (5) 《明史·刑法志》。 (6) 傅维麟:《明书·卷七十三》。 (7) 《明史·刑法志》。 (8) 傅维麟:《明书·卷七十三》。 (9) 《明史·刑法志》。 (10) 《垂光集·一·论治化疏》。 (11) 刘若愚:《酌中志·十六》。 (12) 《明史·刑法志》。 (13) 《明史》卷九十五。 (14) 《明世宗实录》。 (15) 《野获编·卷二十一》。 (16) 《明史·刑法志》。 (17) 《野获编》。 (18) 《瞿忠宣公集·卷一》。 (19) 《明史纪事本末·卷七十一》。 (20) 《明史·刑法志》。 (21) 《野获编·卷十八》。 (22) 《熙亭先生文集·四·恩谴记》。 (23) 《野获编·卷十八》。 (24) 《商文毅公集·卷一》。 (25) 《春明梦余录·卷六十三》。 (26) 《杨忠烈公文集·二》。 (27) 《刘子全书》十六《痛陈时艰疏》、十七《敬循职掌疏》。 (28) 《春明梦余录·卷六十三》。 (29) 《明史·刑法志三》。 [book_title]明代的奴隶和奴变 一、奴隶的来源 元末明初的学者陶宗仪,在所著《辍耕录》卷十七奴婢条,说明这时代的奴隶情形,他指出了几点:第一,蒙古、色目人的臧获,男曰奴,女曰婢,总称为驱口,这类人是元初平定诸国所俘到的男女匹配为夫妇所生的子孙,永为奴婢。第二是由于买卖,由原主转卖与人,立券投税,称为红契买到。第三是陪送,富人嫁女,用奴婢标拨随女出嫁。这三类来源不同,性质一样,在法律上和奴隶对称的是良人,买良为驱,就法律说是被禁止的,因为良人是国家的公民,驱口或奴隶则是私人的财产。 其次,奴隶的婚姻限于同一阶级,奴婢止可自相婚嫁,例不许聘娶良家,除非是良家自愿娶奴隶的女儿,至于奴娶良家妇女,则绝对为法律为社会所不容许。 主奴关系的改变,有一种情形。奴隶发了财,成为富人,主子眼红,故意找出一点小过错,打一顿关起来,到他家席卷财物而去,名为抄估。家倾了,产荡了,依然是奴才。除非是自己识相,自动献出家财以求脱免奴籍,主人出了放良凭执,才能取得自由人的地位。 在法律上,私宰牛马杖一百,打死驱口或奴隶呢,比平人减死一等,杖一百七,奴隶的生命和牛马一样! 奴婢所生的子女叫家生孩儿。 买卖奴隶的红契,据姚燧《牧庵集·十二·浙西廉访副使潘公神道碑》说:凡买卖人口,都要被卖人在契上打手指印,用的是食指,男左女右,以指纹的疏密来判断人的短长壮少。这位潘廉访就曾用指纹学,集合同年龄的十个人的指纹,来昭雪一件良人被抑为奴的冤狱。 买奴的实例,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1555年杨继盛的遗嘱,他在被杀前写信给儿子处分后事,有一条说: 曲钺,他若守分,到日后亦与他地二十亩,村宅一小所。若是生事,心里要回去,你就合你两个丈人商议告着他。——原是四两银子买的他,放债一年,银一两得利六钱,按着年问他要,不可饶他,恐怕小厮们照样行,你就难管。 奴隶作为财产处分的实例,小说《今古奇观》“徐老仆义愤成家”是根据《明史·二百九十卷·阿寄传》写的,淳安徐家兄弟三人分家,大哥分得一匹马,二哥分得一条牛,老三被欺侮,分得五十多岁的老奴阿寄,寡妇成天悲哭,以为马可以骑,牛可以耕田,老奴才光会吃饭,老奴才气急了,发愤经商,发了大财,临死时说:“老奴牛马之报尽矣!” 二、《大明律》中的奴隶 “驱口”这一名词在明代似乎不大用了,奴隶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情形却并不因为朝代之改变而有所不同。 为了维持阶级的尊严,庶民是不许蓄养奴隶的,《明律·四·户律一》: 庶民之家养奴婢者,杖一百。即放,奴婢从良。 良贱绝对不许通婚,《明律·六·户律一》: 凡家长与奴娶良人女为妻者,杖八十。女家减一等。不知者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