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台案汇录己集
[book_author]佚名
[book_date]清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历史传记,史学,公文档案,完结
[book_length]231266
[book_dec]本书分八卷,为清代台湾关系档案汇录第六集,称为「台案汇录己集」。全书所收一百三十三件档案,分别选自「明清史料」丁、戊、己三编及「史料旬刊」。此类文件,系属关于所谓「匪乱」、械斗以及命盗诸案。前三卷共收四十五件,殆全为涉及几次较大变乱之资料。其中关于康熙六十年朱一贵事变者八件(内有四件为朱一贵及其伙伴并家属供词,雍正十年吴福生事变者二件(内有一件为吴福生等供词,乾隆二十三年至三十四年黄教事变者二十七件,六十年陈周全事变者七件,道光十二年张丙事变者一件(此件原应收入「甲集」卷二,因遗漏附列于此)。此外,尚有两件大案,乃为乾隆五十一年至五十三年及嘉庆五年至十三年之林爽文事变与蔡牵事变;另分别辑为专集,见第二○○种「台案汇录庚集」篇与第二○五种「辛集」篇。后五卷共收八十八件,依次由雍正至道光朝先后编列:若按内容分析,以强劫财物、杀伤事主之盗案为最多,斗殴伤命、纠众械斗或结会坚旗等案为次,私筹钱文、私造炮位、伪造牌札、贩运私盐、男女通奸以及兵丁逞凶杀人之类为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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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弁言
「台案汇录己集」是从「明清史料」和「史料旬刊」里辑录了一百三十三个文件编辑而成的。这些文件都是关于台湾「匪乱」、械斗和命盗诸案的档案;分做八卷。
前三卷共收四十五个文件,是涉及几桩较大乱事的数据。其中有八件是关于康熙六十年(一七二一)朱一贵之乱的。按本丛刊已经刊出的蓝鼎元撰「东征集」和「平台纪略」固然是此案的重要文献,但这里所辑的八个文件中却有四件是朱一贵及其同伙并家属们的供词,可说是更为原始的资料。又在两件关于雍正十年(一七三二)吴福生之乱的文件里有一篇「吴福生等供词」,也是可贵的原始资料。关于乾隆三十三、四年(一七六八~六九)黄教之乱的文件,这里辑录了二十七件之多;我们从这些文件里可以看出这个案件的原委。此外,还有七件和乾隆六十年(一七九五)的陈周全之乱有关、一件和道光十二年(一八三一)的张丙之乱有关。最后的一件,原应收入「台案汇录甲集」的卷二,当时被遗漏了,所以附列在这里。
除开上述几个乱事之外,还有乾隆五十一年迄五十三年(一七八六~八八)的林爽文之乱和嘉庆五年迄十三年(一八○○~○八)的蔡牵之乱。因为此二事的档案分量较多,不能收在这部书里,决定编作「台案汇录庚集」和「辛集」。
本书后五卷的八十八个文件是依时间的先后编排的。其中以乾隆时期为最多,有八十一件。而乾隆四十八年就有十九件之多,乾隆五十四、五两年也有十九件。乾隆以前的雍正时期仅有三件,乾隆以后的嘉庆和道光时期仅有四件。足见这些档案只是或多、或少的被保留到现在,并不是完整无缺的。
若按这些文件的内容来分析,以强劫财物、杀伤事主的盗案为最多,其次是斗殴伤命、纠众械斗或结会竖旗之类的案件,再其次便是私铸钱文、私造炮位、私刻伪印、伪造牌札、贩运私盐、男女通奸以及兵丁谋刺总兵、兵丁逞凶杀人之类的案件。总之,这些残存的档案主要代表那时社会上阴暗的一面。(百吉)
[book_title]卷一
一、谕台湾众民
二、朱一贵供词
三、朱一贵谋反残件
四、朱一贵谋反残件
五、「台匪朱一贵等案」残件
六、上谕事件档
七、台湾事件残档
八、兵部奏折(为游继程奏请补难荫守备 乾隆十三年三月初一日)
九、吴福生等供词
一○、闽浙总督郝玉麟题本(奏销押解台匪吴福生案内犯属沿途应需口粮等项银两 乾隆二年六月十二日)
·一、谕台湾众民
谕台湾众民:据督臣满保等所奏并伊等进折家人所言,台湾百姓似有变动。又奏称满保于五月初十日领兵起程等语。朕思尔等俱系内地之民,非贼寇之比,或□□□所迫,或因不肖官员刻剥,□□□二匪类倡诱众人,杀害官□□□罪不能免,乃妄行强拒,其实□□何涉。今若遽行征剿,朕心大有不忍,故谕总督满保,令其暂停进兵。尔等若即就抚,自谅原尔罪;若执迷不悟,则遣大兵围剿,俱成灰烬矣。台湾只一海岛,四面货物俱不能到,本地所产不敷所用,祗赖闽省钱粮养生。前海贼占据六十余年,犹且剿服,不遗余孽。今匪类□人,又何能为?谕旨到时,□□□□情由诉明,改恶归□,□□□□□予朕知此事非尔等□□□□□得已苦情,意谓与其坐以待□,□如苟且偷生,因而肆行掳掠。原其致此之罪,俱在不肖官员。尔等俱系朕历年豢养良民,朕不忍剿除,故暂停进兵。若总督、提督、总兵官统领大兵前往围剿,尔等安能支持?此旨一到,谅必就抚,不得执迷不悟,妄自取死。特谕。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一本二○页。
·二、朱一贵供词
(上缺)四月初一日,准□□□□□□□□□□□该本部会同吏兵□□□□□□□□察院、大理寺会看得:据闽□□□□□□□等题奏拿获贼犯朱一贵等聚众作乱一案,将朱一贵等两次镯手,又逐一夹讯确问。据朱一贵供:我系漳州府长泰县人,今年三十三岁。我母李氏,兄朱勤,弟朱万,俱现在家。我并无妻子。康熙五十三年,我到台湾道衙门,当夜不收。后我告退,在大目□□□□□民人郑九赛田地度日。去年知□□□□□□山县事务,他不曾去,令伊次子□□□□□□间要粮,每石要折银七钱二分。百□□□□□众人俱各含怨。续因地震、海水泛涨,众百姓合伙谢神唱戏,知府王正又令伊次子去说百姓无故拜把,拿了四十余人监禁;又拿了砍竹的二、三百人,将给钱的放了,不给钱的责四十板,俱逐过海,撵回原籍。又民间耕牛,每只给银三钱打印子方许使唤,不给银即算私牛,不许使唤。每座糖磨铺要银七两二钱,方许开铺。又向米隆砍藤人俱勒派抽分,骚扰民间。因此今年三月内,李勇、郑定瑞等会合到罗汉□管□□舍庄屯之黄殿家内寻我去。我向□□□□□地方官种种骚扰,百姓受不过。众□□□□□姓朱,声扬我是明朝后代,顺我者必□□□□定散了。至四月十九日,我带领李勇、吴外、郑定瑞等到黄殿庄上,我们五十二人拜了把。我们各自会人,得了一千余人。我们砍竹为尖枪,旗旛上书写「激变良民」、「大明重兴」、「大元帅朱」字样。二十一日,杜君英伙内杨来、颜子京执旗二竿,来向我说:槟榔林管施仁舍庄屯广东之杜君英在南路淡水会了他们一处种地佣工人等,要打抢台湾仓库,在槟榔林地方聚集,如□□会我。我同李勇等晓谕众人,随竖旗拜□。□□三日,我的人在岗山下驻扎。台湾府发□□□五百,拿了十竿旗纛,与我们打仗,被我□□□得了他们鸟枪、藤牌等械十数件,不知□□□字。我们掣了兵。傍晚时,游击周应龙带领□□番子前来,甚是骁勇。我们夺了元交,有村庄藏躲居住。杨来、颜子京与周应龙战败,带了他带来的人投杜君英去了。周应龙传谕:杀贼首领一名赏银五十两,杀贼一名赏银三两。因此番子杀了良民四人,放火烧死八人。因此百姓惧怕,投顺我们,有二万余人。二十五日,因下雨不曾打仗。二十六日,周应龙之兵在赤山败□□君英。二十七日杜君英我们两路夹攻,杀□□应龙兵丁,周应龙只身败出。后听说杜□□□人在宛大江口地方,与参将苗景龙兵□□□取了南路营,将苗景龙杀死。手下兵丁□□□备马定国自尽。二十八日,我们在岗山下扎营。二十九日住了一日。三十日,总兵欧阳凯带领一千余兵,副将许云、游击游崇功等也带一千来兵,在春牛堡排列设炮,向我们交战。水营副将兵丁打仗利害,又放大炮,我们人数虽众,兵器缺少,因此不曾交战。五月初一日,我同杜君英合伙。我们数万人将总兵兵丁四下围住,□杀进去。总兵兵丁内乱,一麾下外委把总□□勇将总兵官杀死,兵丁俱各奔散。杜君英□□台湾府,占了道里衙门并仓库。我带领(下缺)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一本二一页。
·三、朱一贵谋反残件
(上缺)日到赤山,与周游击打仗,胜了,随去打南路营。三十日到府治。五月初一日,会齐攻台湾□□了府治。初九日,朱一贵纔封小的做□□□。李由被小的拿来,拨与管下张坦□□□□□那把总吴良,是杨来对小的说,要差他□□□打探,有回过朱一贵的。郭国宁是他来请,要去澎湖谋夺船只,小的给有扎付并五十两银与他去。小的同刘育共得库银八百两、一□□□十担粟,给各兵吃。大兵进鹿耳门,□□□□□南淡水与客仔厮杀,打败了,逃往琅□□□□薛菊来投诚。那薛菊抚后病死了。
问据江□□供:小的在南路淡水种■〈木庶〉。六十年四月间,刘国基来约小的招人入伙。小的于二十四日在南淡水牛稠埔同戴穆竖旗。二十五日,同去□□园汛。二十七日,打南路营,苗参将敌□□□□过,就败走了。千总阮钦被小的拿来,□□□□运炮去北路。因郭国正说情,纔免他。五□□□日,打台湾府。后朱一贵封小的做国公。那守备吴忠义被炮打死,小的纔割首去献功。库银有领一千两,散给各兵丁。七月二十九日,蒙□□爷、陶道爷招抚来投诚的。
问据林曹□□□□南淡水耕田。六十年四月二十三日,□□□□招小的竖旗。小的于二十四日同胡君用、□□、林琏在新园竖旗。二十五日,即去抢新园汛。二十六日,过溪。二十七日,赤山打仗,又去打南路营。五月初一日,同攻台湾府。朱一贵封小的做国公,给小的三百两银子。领过谷三百石,□□各人吃了。把总陈喜被颜子京拿去要杀,□□救他,他有来小的处叩头拜寿。守备张成被翁飞虎拿去要杀,亦是小的救他。后大兵进港,小的在柴头港把守。二十二日就走了。至闰六月初三日,到提督军前投生的。
问据郑文远供:小的在阿猴社推牛车趂食。六十年四月间,□□英倡乱,江国论、王满来约小的招人。小的□□十四日在阿猴社竖旗,同江国论等先夺新园汛。二十六日过溪。二十七日到赤山地方与周游击打仗。周游击败走,就乘胜去打南路营。五月初一日,攻陷府治。那王满因被炮打伤,至初六日死了。初七日,朱一贵封小的做国公,□小的带了一千人去看守大穆降。小的领过库银一千两,米是随领散给各兵吃的。后又差小的去追杜君英。闻大兵进府,各人散了,小的亦去藏躲,被蓝总兵差人拿解来。
问据赖日辉即赖池供:小的在北路鹿仔草庄耕田。六十年五月初一日,台湾变了。小的初二日同赖改即赖元解、张岳即张山恭在下加冬竖旗。初三早去打诸罗山。罗参将带数百人出来对敌,我们一齐拥上,乱枪刺死。是王印即万和尚割他首级,赖改夺来献功。朱一贵先封小的都督,后封为国公。后来千总陈徽等打开诸罗山,把赖改杀了。王印于大军到诸罗时亦被拿正法了。小的闰六月初五日来投诚的。
问据张岳即张山恭供:小的在台湾做糖生理。六十年五月初一日,朱一贵们攻陷府治,小的也同赖改、赖日晖于初二日在下加冬地方竖旗,共有七、八千人。初三日,去打诸罗山。北路营罗参将带数百兵出来对敌,打有三、四迭枪炮,小的们四面围拢,罗参将过沟马倒,被我们众人戮死,官兵逃散。王印即万和尚把罗参将的头割下来,赖日晖、赖改同小的拿这首级去献功。朱一贵纔封小的做将军。后又带四、五千人往笨港去追杜君英、李勇,给小的一百两银子,仓谷是散给手下人吃,记不得数目了。小的是六月二十八日就在候补通判何廷凤、贡生黄国英处投诚的。
问据张看供:小的在北路笨港开米店。六十年五月初一日,朱一贵们攻陷府治,各庄上人都竖旗保守乡村,小的也在庄上竖旗。那朱一贵就差人叫小的去打诸罗山。小的初三日起身往诸罗时,有赖改、赖池、张岳已先攻陷诸罗。小的于初四日回到笨港。十一日见朱一贵,就封为平北将军。后叫小的去打北淡水,纔封小的做平北国公。因水大不得到淡水。台湾库银只领有五百两。北路处处都有官仓,小的开出几仓给各兵日食,记不得多寡了。大兵进港,小的来提督处投诚的。
问据郑维熀供:小的在下加冬弹棉花。六十年五月,台湾变乱,杨来差人吩咐各庄都要竖旗,小的在下加冬竖旗,只招有五、六十人。十二日央太师王兆占去府里见朱一贵,封小的做国公,叫小的带领乡兵,回去保守地方,不曾和官兵打仗。那王太师亦被朱一贵杀了。后大兵进剿,小的闰六月初三日就呈缴扎付,在蓝总兵军前投诚的。
问据林骞供:小的在铁线桥种■〈木庶〉。六十年四月间,小的往南淡水去讨赈,江国论差戴穆来招小的入伙。二十四日,同胡君用、林琏、林曹在新园竖旗。二十五日,夺了新园汛。二十六日,过淡水溪,抢埤头汛。二十七日,在赤山和周游击打仗。周游击败走了,小的们就连夜去攻南路营。三十日到府治。五月初一日,大家会拢打破府治。初四日,朱一贵封小的做平北侯,不曾封国公。领过库银三百两、米二百石,都是散给各兵的。官兵进府,小的同朱一贵走往北路。后是杨旭设计,骗朱一贵到伊沟尾庄上,连夜集乡民于闰六月初八早将朱一贵、翁飞虎等擒拿了。小的即在林游击处投诚的。
问据林琏供:小的在笨港种■〈木庶〉生理。六十四年四月内,小的同林骞往南路淡水去讨银,被戴穆招去竖旗。小的同了胡君用、林曹、林骞,二十四日在新园竖旗。二十五日抢新园汛。二十六日过淡水溪。二十七日在赤山与周游击打仗,乘胜去攻南路营。五月初一日同攻府治。初四日,朱一贵封小的平台侯。后来小的同江国论们往北路追杜君英,闻大兵进府,遂于闰六月初八日在林游击处投诚的。小的领过五十三两库银、三十石仓米。
问据胡君用供:小的在南路下淡水嵌顶庄住。六十年四月二十四日,戴穆来招小的竖旗,小的带有五、六十人,同林曹、林骞、林琏在新园竖旗。二十五日去抢新园汛。二十六日同杜君英诸人过淡水溪,小的先抢埤头汛。二十七日到赤山,诸人合拢与周游击相杀。周游击败走,杜君英、江国论、翁飞虎们去打南路营。五月初一日进府治。初三日,朱一贵封小的正头,后又封小的做靖海将军靖海侯,带人去征杜君英。大兵进府时,小的在北路山内藏着。七月尾纔逃回内地被拿来的。
问据陈灿供:六十年四月二十三日,小的因往南路遇着陈福寿招小的入伙,于二十四日同他在槟榔林竖旗。二十五日抢新园汛。二十六日过溪来。二十七日赤山打仗,又去打南路营。五月初一日,会同攻陷府治。初六日,朱一贵封小的做平南侯,带有五百人看守目咬■〈口留〉番。后听见大兵进剿,各人奔散。到闰六月初间,是道标王守备差人在咸水港招小的投诚。十二月十五日,金门汛黄总兵把小的拿解来。
问据莿瓜成即陈成供:小的在五里林地方耕田。六十年三月十五日,颜子京招小的去古陈坑拜把,共十六人。四月十九日,又去乌山头拜把竖旗,共有五十二人。二十二日抢布店。二十三日出,在岗山和官兵打仗,败了,躲在山内去招人。二十六日,杜君英过溪来的人甚多。二十七日,与他合伙,在赤山把周游击杀败后,就连夜去抢南路营。五月初一日攻陷台湾府。朱一贵封小的做将军,人都称小的作国公。小的领过库银二百两,还有米是随领随给各兵吃了,记不得数目。大兵进港,各人散了,小的逃在石壁寮。到十一月十三日,在五里林地方被拿解来的。
问据陈国进即凶死郡供:小的在台佣工趁食。六十年四月二十二日,小的到埤头去讨账,见贼人各处招人。二十六日,小的在埤头竖旗。二十七日到赤山,同林曹们与官兵对敌,抢南路营。又同打台湾府。五月初十日,朱一贵封小的为都督,拨守柴头港。领过他饷银五十两、米十石。大兵进剿时,小的就到北路海坛右营谢游击处投诚了。
问据林泰即林世昌供:六十年五月初二日,张岳叫人到小的地方来说,各庄都要从他,小的是保长,无奈带领乡壮四十多人竖旗,去投张岳,跟他到诸罗。小的在后,没有打仗。朱一贵封小的为总兵,看守外九庄。领他三十两银子,不曾领米。
问据翁义供:小的在半平山耕田。六十年四月二十六日,因小的身穿青衫青裤,被苗参将拿去捆打,说小的是贼。二十七日,苗参将被贼杀败逃走,贼留郭国正在南路营把守,小的投在他管下。二十九日,穆周、林泗从嵌顶■〈木庶〉园内把苗参将拿来,郭国正交给小的去杀。小的想去前日被打,心里忿恨,就下手把他杀死,将头割与郭国正拿去献功,封小的做将军。大兵进府,小的就在千总阮钦处投诚了。
问据苏天威即苏艮供:小的是台湾县武生,住在凤山半路竹。六十年四月二十七日,贼过半路竹,逼勒入伙。小的招了五十多人去投郑定瑞。五月初一早,同打台湾府。
随同郑定瑞带十尊炮,领三千人,去守安平寨。后封小的做左正,带五十名兵把守鹿耳门。六月十五日,望见大洋内有许多兵船来,随报知郑定瑞请救兵。朱一贵差李勇、陈印带四百人来帮守。大兵到时,炮火攻击,我们抵敌不住,败走了,郑定瑞、李勇们亦走了。小的躲在安平,被拿来的。
问据刘好供:六十年四月二十六日,有个贼国公杨来到小的庄上,勒小的入伙,无奈从他。打南路营、台湾府,都有分的。五月初一得了府治后,封小的做总兵。先有把总吴良被贼拿住要杀,是小的救他。五月十四日,杨来要去抢夺澎湖,叫小的先去打探,小的应承了,遂去见吴良商议。吴良说:要打澎湖是不难的,我有亲戚洪庆可以寻得船只。遂同洪庆议定回复杨来,请有令旗一枝。洪庆寻一只小船,遂回吴良等于十八日开行,十九日到澎湖。吴良去回施提督,说是逃出来的。后提督差人送酒饭来与小的们吃。酒醉了,吐露实情,被千总萧永华听见,回了提督,把小的们都拿解来。
问据吴良供:小的是澎湖右营把总,在台湾修船。六十年四月三十日,贼临府治。五月初一日,小的同各官兵在春牛埔和贼打仗,输了;后被贼拿去要杀,是刘好救了小的性命。五月半间,刘好与小的说,杨来差他要往澎湖,打探有兵马没有,好去夺取。因他前日救小的命,遂招洪庆与他同坐一小船回到澎湖。后刘好吃酒醉,说出实情,被千总萧永华听见,回明施提督,把小的一同拿往。小的实因一时想活性命,屈从贼里,并不曾受他职,求开恩。
问据郭国宁供:小的在笨港驾船度活。六十年五月初一日,贼陷府治。初四日,国公刘国基差人来吊小的船,要听他差遣。小的初九日同蔡应去见刘国基,领了一张虎协军札付,五十两银子,差小的往澎湖打探军情。六月十二,在笨港起身,十四到澎湖。札付藏在篷篙里,被汛官搜着,就拿解了。
问据康健供:小的在红毛寮住。六十年三月十五日,李勇、陈成来招小的在古陈坑拜把。四月十九日,又在乌山头地方拜把竖旗。后吴外差卓敬来叫小的去打南路营。小的到时,已打开了,不曾和官兵打仗。朱一贵因小的是旧人,封小的做护驾将军,不过是跟朱一贵行走,不是管兵的。曾领他三两五钱银子,三石大米。大兵进港,就来蓝总兵处投诚了。卓敬被官兵杀死了。
问据李孝供:小的六十年三月初间,遇陈成、颜子京招小的入伙。十五日,同朱一贵在古陈坑拜把了,就各散去。至四月十九日,在乌山头竖旗。二十三日,在岗山和官兵打仗,输了,退入山去招人。二十七日,在赤山与杜君英等伙会同杀败周游击,乘胜去打南路营。五月初一致进府治。朱一贵封小的护驾将军,跟随行走,并没有领银谷。大兵到时,小的在施提督处投诚的。
问据徐篷供:六十年三月间,颜子京来招小的入伙。十五日,小的同黄殿、朱一贵等十六人在古陈坑拜把。四月十九日,又在乌山头竖旗。二十三日,遇着官兵打仗,输了,走回家去。又跟戴穆打府治,是有分的。朱一贵以小的是旧人,封小的护驾将军,领过钱九百文,没米。大兵进剿,就走回家了。
问据黄和供:小的六十年四月二十四日和林曹在新园竖旗。二十五日同抢新园汛。那时汛兵都走了,不曾打仗。二十六日过淡水溪。三十日和官兵打仗,输了,退去南路头。五月初一日,会拢打进府治。林曹封小的做副将,不曾领札。一个月领三钱银,三斗米。
问据柯朝供:小的六十年四月二十四日到南淡水,遇见林曹,招小的在新园竖旗。二十五日抢新园汛。二十六日过溪。二十七日在赤山打仗得胜,大家就去抢南路营。五月初一日进府。林曹封小的做游击,每月领三钱银,三斗米。
问据王厉供:六十年四月间,贼人各处竖旗,小的去投郑文远。那时他已在那里竖旗,并不是和他商量起手。后来打南路营、府治,小的年老,只跟在后,并不曾拒敌官兵,没有受他伪职。
问据王壮供:六十年四月间,被郑文远拿去挑行李。他竖旗时,小的有在那里,不曾和他商量起手,并无受职。
问据蔡妙供:小的六十年四月二十五日,投在郑文远管下做总管,替他管事,并不是为首,也不曾领扎。有用他五十两银子。
问据王拔供:小的在台湾卖鱼,遇着王忠,说是同宗。他叫小的为侄,小的叫他为叔。六十年四月二十四日,王忠在小赤山竖旗,小的有去投他,遂同去抢新园汛、埤头汛。二十七日,赤山打仗,打南路营,都有分的。五月初一入府,就在王忠衙门内住,人叫小的孙爷,没有封官。六月初间,王忠去南淡水征客仔,十九日输了,二十日同王忠坐一只船出海,二十四日到琅■〈王乔〉。闰六月二十九日,闻说有人招抚,就搭船回来,七月初一日到下淡水溪,王忠又不肯投抚,带了张方远二人就上山去了。小的初二早将小船驾到南路营上岸,回到府里,八月纔逃回内地。王忠现在何处,实实不知的。
问据林沙掌供:六十年五月初一日,贼人攻陷府治,抢掠百姓,小的无奈,初六日在本庄上竖旗,招有五、六十人,去投杜君英,封小的做将军,不曾领有库银仓谷。后大兵到时,在施提督处投诚的。
问据朱珠即卢珠供:小的在中路坑胶住,父亲名卢尔德,娶母亲是番婆。父亲死了,改嫁与后父朱是。原不是朱一贵兄弟,因六十年四月间朱一贵带了贼伙到小的坑胶驻扎,叫小的跟他同去。五月初一日攻打府治时,小的随在后面,不曾和官兵打仗。从前朱一贵在岗山各处拜把竖旗,小的俱不知情,是进了府治后众人推他为王,说小的是他兄弟,也叫小的做王爷,其实并不是朱一贵封的。没有管人,也不曾领得银谷。
问据陈正达即陈振供:小的在竹仔港读书。六十年四月半间,被李勇骗去,后又献与朱一贵装烟捧茶服伺他。进府治时,小的跟在道衙门里头住。因朱一贵与小的相好,人都叫小的做王爷,实无封甚么官职。
问据王科供:小的本名王科,贡生名叫林中桂。六十年四月二十八日,贼人变乱,小的就走到土角埕地方躲避。不想五月初五日上午,被朱一贵把小的拿去,勒要助饷。因小的没有银子,就把小的禁在衙门里,令在中书科办事,原无受职。
问据萧彬即萧士鋐供:小的在县里做刑房。六十年五月初八日,朱一贵差人把小的拿去,替他抄写文书。若不从他,就要杀死。小的无奈从他,放在刑科内办事,说要封为太尉。没有领过他银米。
问据詹修即詹僯供:小的在台湾道衙门做稿房。六十年五月初三日,被朱一贵拿去,说小的原是稿房,叫小的替他办事。初八日,给一张兵科扎付。后又改做总科,照管六科的事。只吃朱一贵的饭,并不曾领过银谷。大兵进港,小的就回家把扎付烧了,并无与官兵对敌。
问据林盼供:六十年五月,贼人变乱,小的哥子被贼杀了,小的无依。初六日,去投朱一贵作羽林军。后见各贼抢夺百姓,去回朱一贵,委小的做巡街御史,每日领令箭带羽林军十二名巡街,并无扎付。六月十六日,大兵进港,小的就走回家去。听见出有告示招抚,闰六月十二日,小的到林游击处投诚的。
问据周和供:小的在北路加冬仔耕田。六十年五月十九日,江国论到小的庄上散扎,小的收他一张将军的扎付,带了二十个人随他去北路征杜君英。到了笨港,杜君英已经走去了,小的就回来,不曾和官兵拒敌。后大兵进剿,小的于闰六月初八日在千总倪鸿范处投诚的。
问据曾林供:小的六十年五月间被颜子京拿去,委小的做个将军。六月十六日,大兵到港,颜子京拨有五十个人,叫小的去把守盐埕,小的害怕逃走,往北路去了,并无和官兵对敌。
问据萧春即萧国瓒供:小的在盐水港做练总。六十年五月初一日,朱一贵入府,杜君英手下人在盐水港各处抢掠,小的无奈,率了儿子同乡民五十余人,于初八日到府去投朱一贵,就封小的做提督,守盐水港,领有一百石米是实,并没有和官兵打仗。大兵进府,小的就在蓝总兵投诚的。
问据郑元长供:小的在台开糖铺。六十年四月二十四日,因贼伙江国论、戴穆们招小的入伙,小的同他到新园竖旗,又去抢汛地。后同林骞、林琏到赤山与官兵打仗,抢南路营,打府治,俱有分的。朱一贵封小的做正头,又封小的作将军去追杜君英。大兵到台,小的走回家,至七日二十九月同江国论在蓝总兵里投诚的。
问据徐文杰供:六十年四月二十八日,杜君英、戴穆到小的庄上放火烧房,小的因平日与吴外熟识,就去投他管下。五月初一日攻打府治时,小的跟他同去,后封小的做总兵。大兵进剿时,小的在提督军前投诚的。
问据陈辉供:六十年四月二十八日,杜君英贼众到小的庄上杀人放火烧屋,小的与翁飞虎从前熟识,初八日自己去投翁飞虎。他见小的好汉,就封小的为正头。后拨小的带人去盐水港赶杜君英,并无和官兵对敌。
问据邹应龙供:小的开布店生理。六十年五月十三日,杜君英贼伙到小的店里勒要助饷,小的没有给,他就吊打。小的无奈,招了三百多人去投吴外。他封小的做总兵,差往盐水港运米,领过银子二十两、米二百石。大兵进府时,小的于闰六月初九日在提督军前投诚的。
问据赖秀供:小的于六十年五月二十日,被李勇拿去,说小的汉仗大,留在部下,封小的做都督,领有扎付。大兵进港,小的纔把扎付烧了。
问据王必捷供:六十年五月初一日,贼入府治,各处拿人,小的带了七十多个人去投颜子京,领他一张左正扎付,七十五两银子,二十一石米。大兵进剿时,小的害怕,走到草地里去了。
问据刘亮即陈隆供:小的在鹿仔港驶船。六十年五月初三日,涂把总叫小的船载兵回府,初(下缺)
——录自明清史料丁编第八本七九二~七九六页。
·四、朱一贵谋反残件
(上缺)杜君英俱会了为匪。今杜君英败阵,带了他们一万余人逃往北路,渡虎尾溪往毛儿杆地方去了是实。毛儿杆离台湾有五、六百里,山路崎岖,又多深林茅草,冬月烧去茅草,纔有路径。余处俱与朱一贵供同,各自行招认。查律内:凡谋反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正犯之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期亲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已未析居,男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其男十五以及正犯之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若女姊妹许嫁已定归其夫,子孙过房与人及聘妻未成者,俱不追坐等语。据此,朱一贵、李勇、吴外、陈印、翁飞虎、王玉全、张阿三应照此律,皆凌迟处死。朱一贵既谎称伊是明朝后代,应将朱一贵之祖父父子孙兄弟同居之人期亲伯叔父兄弟之子并伊嫡族以至幼子,不许遗漏一人,查明俱令送部详讯,另别有无亲属,皆斩立决;其李勇、吴外、陈印、翁飞虎、王玉全、张阿三之祖父父子孙兄弟同居之人期亲伯叔父兄弟之子,其男十六以上,该督等会同逐一查明具题,即于彼处正法。其朱一贵之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财产并李勇、吴外、陈印、翁飞虎、王玉全、张阿三等其男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财产照律逐一查明,送部分别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台湾道员以下文官,既经奉旨交与该总督、提督审明正法,毋容另议。台湾总兵官、副将、参将俱各阵亡,其余官员功过之处,应俟该总督、提督等不许遗漏一人,查明另行分别定拟,再将该管上司一并查明题参,到日该部再议。杀死参将苗景龙之郭国正、杀死参将罗万仓之张岳等,既经总督满保等具题,奉旨不令送京,交与该督等审理,应俟该督等审明定拟,并将脱逃之杜君英等、杀死总兵官之外委把总达家勇及知府王正次子,俱行严缉务获。总督处所有档册,行令该督确行细查,内有为首可恶贼犯,再行缉拿也等因。康熙六十年十月十三日题,六十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奉旨:朱一贵、李勇、吴外、陈印、翁飞虎、王玉全、张阿三俱着即凌迟处死,余依议,钦此。合咨钦遵查照施行等因,咨院行司。
奉此,又为前事奉本部院牌,康熙六十一年四月初一日,准刑部咨开:福建清吏司案呈会看得:据闽浙总督觉罗满保等题奏拿获贼犯杜君英等与贼首朱一贵等聚众作乱一案,将杜君英等镯手夹讯确问。据杜君英供:我系广东潮州府海阳县人,今年五十五岁了。康熙四十六年,我到了台湾,租了新白寺地方居住之王、郭二姓秀才的田亩耕种,又替施仁舍催地租。五十九年十一月内,贾罗舍地方之通事黄连在台湾府告我砍了他山上的木头。衙门差人拿我。我躲在淡水槟榔林居住。六十年三月内,有我原认识之福建人柯妹向我说,知府王正不向民间要粮,每石折银七钱二分,众民怨恨生变,俱各纠人竖旗,要抢台湾仓库。现今将你查拿,我们也纠人拜把竖旗,叫你为首,入他们的伙。如此商议时,我依允各自会了我一处民陈伯、庄勋、黄捷、陈会、福建民李国彦、李国恩、陈贵、台湾府民萧伯、郑十三等五十来人,于本月初十间在山内竖了旗,旗上书写清天夺国,砍竹为尖枪。续杨来、颜子京、戴穆、刘国基、陈福寿、洪正、王义生、郭国正各执旗色前来,入了我的伙,共集一千来人。又听见朱一贵在岗山竖旗。四月二十一日,我令杨来、颜子京去会朱一贵。二十三日,杨来、颜子京来说,我们遇见游击周应龙的兵打仗,他的兵甚是骁勇,我们被他战败回来,如此告诉了。二十六日,周庆龙带领千余(下缺)
——录自明清史料丁编第八本七九七页。
·五、「台匪朱一贵等案」残件
(上缺)价值银十九两,尚剩银十二两余,并无产业。当查取有该府县族邻印甘结在案。
问据王科妻江氏供:小妇人是台湾县人,今年七十三岁了。王科是小妇人的丈夫。他的祖父、父母都死有几十年了,没有弟兄。小妇人只生有一个儿子王标,娶有媳妇庄氏。小妇人生有一女,叫揆官,早已出嫁与林容为妻了,只有住屋三间,中则田三甲一分,中则园一甲四分零,下则园一分,余外并没有产业了。问据王标供:王科是小的父亲。小的今年三十岁了,娶有妻子庄氏,没有生儿子,只生一个女儿,名菊仔,今年纔五岁。余与江氏供词同。问据庄氏供:小妇人是台湾县人,今年二十五岁了,是王目标妻子。当查取有该府县族邻印甘结在案。
问据萧彬母谢氏供:小妇人今年七十六岁了,公公同丈夫萧安早死了,只有萧彬一个儿子,娶的媳妇陈氏,家中并无产业。问据陈氏供:小妇人今年二十九岁,萧彬是小妇人丈夫。小妇人是康熙五十九年纔嫁与萧彬,没有生儿女。丈夫的祖父、父都死久了,没有弟兄,只有婆婆谢氏,见解在这里。当查取有该府县族邻印甘结在案。
问据刘亮妻张氏供:小妇人今年三十岁了。刘亮是小妇人丈夫。他的祖父、父母都死久了,没有兄弟。小妇人只生一个儿子名叫刘贵,纔五岁。丈夫家穷,没有产业,只有住屋一间,如今倒坏了。验刘贵才五岁。当查取有该府县族邻印甘结在案。
问据洪庆妻王氏供:小妇人今年三十岁了,洪庆是小妇人丈夫。他祖父早死了。公公洪鲁,婆婆吕氏,都死久了。丈夫有一个兄洪合,拿在监,病故了。小妇人只生一个儿子,名叫洪喜,今年纔六岁。家中并没有产业。验洪喜纔六岁。当查取有该府县族邻印甘结在案。
问据江邦俊母林氏供:小妇人今年八十岁了,是诏安县人、江邦俊是小妇人丈夫前妻生的儿子,还有个江信也是丈夫前妻生的。丈夫江贤已死了。家中只有住屋三间,并没有别的产业。问据江信供:小的今年三十四岁。江邦俊是亲哥子,生有两个侄儿,一个叫江秀,一个叫文仔,一个侄女叫银仔。小的祖父、父、生母都死了。小的娶妻何氏。问据何氏供:江信是小妇人丈夫。小妇人今年二十九岁了。问据江秀供:今年十三岁,弟郎江文四岁了,妹子银仔八岁了。江邦俊是小的们父亲。母亲王氏是在监里病死了。当查取有该府县族邻印甘结在案。
问据曾林妻姚氏供:小妇人今年五十五岁了。曾林是小妇人丈夫。只生一个儿子,名叫德仔。丈夫的祖父早死了,公公曾乞、婆婆陈氏也都死了,并无兄弟。只有破屋一间,别没有产业。问据德仔供:小的今年十三岁,曾林是小的父亲。当查取有该府县族邻印甘结在案。
问据陈瑞兄陈斌供:小的今年七十岁。那陈瑞是小的胞弟。小的娶妻洪氏,早死了。祖父同父亲陈喜、母亲翁氏都死久了。弟妇也死了。弟郎生有一男,名叫都仔,一女名漳仔。只有下则田八甲,下则园二十二甲,糖厂三分,房屋二间,余外没有产业是实。问据都仔供:小的今年十二岁了,漳仔八岁了。陈瑞是小的们父亲。母亲早死了。当查取有该府县族邻印甘结在案。
问据陈旺母林氏供:小妇人今年七十岁。公姑都死了,只有陈旺一个儿子,没有娶妻。家中只住屋二间,此外并无亲属产业。当查取有该府县族邻印甘结在案。
问据蔡应母李氏供:小妇人今年七十二岁了。小妇人止生得一个儿子蔡应。丈夫早死,媳妇也死了。生有一个孙子蔡妙。家中只草屋一间,如今倒坏了,余外并没有亲属产业。问据蔡妙供:蔡应是小的父亲,母亲早死了。小的今年十三岁了。当查取有该府县族邻印甘结在案。
问据陈文妻蔡氏供:小妇人今年四十岁了。陈文是小妇人丈夫。公姑死早了。小妇人没有生儿女。丈夫家里没有一毫的产业,也没有别的亲属。当查取有该府县族邻印甘结在案。
问据陈恩妻许氏供:小妇人今年五十六岁了。陈恩是小妇人丈夫。生有两个儿子:大的名陈孝,过继许集做儿子,就叫许孝;次子名陈杏。一个女儿,叫吉仔。公姑都早死了。丈夫没有兄弟。家中并没有产业。问据陈杏供:小的今年十四岁。陈恩是小的父亲。小的没有娶妻。问据吉仔供:今年十岁了。当查取有该府县族邻印甘结在案。
问据蔡富弟蔡美即汤美供:小的今年十八岁了。蔡富是小的大哥子。第二哥子汤祖宜是旧年七月二十五日监里病死了。祖父、父母都死久了。小的替人雇工,只有破屋一间,别无半点产业。和哥子都没有娶妻生子的。当查取有该府县族邻印甘结在案。
问据林衡妻郭氏供:小妇人今年四十六岁了。林衡是小妇人丈夫。他的祖父同公姑都死久了。丈夫没有兄弟。小妇人生有三个儿子:大的叫林仍;第二林彻,过继与族伯林瑞为嗣,上年被水淹死了;第三的林徽,也出痘死了。家里只有住屋五间,园二甲,此外并无产业。问据林仍供:小的今年十一岁了。当查取有该府县族邻印甘结在案。
问据詹修孙詹恂供:小的今年十三岁了。詹修是小的祖父。父亲詹九如,上年拿解到省,死在监里。母亲辛氏是未奉拿先死了。没有伯叔、兄弟。家里的田园、房屋、池堰,经县里都查明入官了,此外并无亲属财产。并查取有该府县族邻印甘结在案等情,取各口供。并据各该府县声明郑维熀母林氏、黄极弟黄泰、王拔父王曾、苏天威女换仔、黄殿妻郑氏、蔡富弟汤祖宜、詹修男詹九如、江邦俊妻王氏、洪庆兄洪合各病故图结到府。
据此,随该署福州府知府事延平府知府张道沛审看得:台匪朱一贵等案内见获郑文远、胡君用、陈成、林泰、苏天威、刘好、郭国宁等,奉准部文,照谋反凌■〈犀刂〉律将伊等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期亲及伯叔父兄弟之子,其男十六以上,逐一查明具题正法,男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财产,查明送部,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其自行就抚之黄殿、郭国正、黄极、刘国基、林曹、林骞、林琏、陈灿、张岳、陈国进、张看、郑维熀、赖日辉、翁义与被获之徐逢、黄和、柯朝、王壮、王拔、卢珠、陈正达、王科、萧彬、刘亮、饶春、陈辉、洪庆、江邦俊、曾林、蔡文、陈瑞、戴大谋、王必捷、陈旺、蔡应、陈文、陈恩、蔡富、丘宝宣、卢楚、马君平、林衡,照谋叛律均斩立决;妻妾子女俱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伊等之父母、祖、孙、兄弟,不限籍之同异,皆流二千里安置。又在台正法及杀死、病故之达家勇、黄龙、卓敬、颜子京、郑定瑞、刘育、杨来、赖元解、王印、薛菊、江国论、吴良、郑元长、赖秀、詹修,伊等亲属财产照律分别缘坐入官等因。奉旨:凌■〈犀刂〉处死各犯亲属人等,有身在台湾者,亦有身在内地者,若概从诛戮,情堪悯恻。除身在台湾者依律正法,其在内地者从宽免死,解部给与功臣之家为奴。该督抚逐一细查,应行正法者正法,应行解部者解部。钦此等因。
今奉发到各犯家属,该卑府遵即吊齐,逐一讯明确供在案。查刘育起首要犯,曾受贼爵,亲属应照谋反律缘坐。今伊长子刘涛,见年二十二岁,当台变时年十八岁,因系身在台湾,应请旨正法,留闽监候,听候部覆。又郭国宁兄郭国康,虽亦身在台湾,但查郭国宁原供,系在笨港驾船度活,于康熙六十年五月初四日被贼刘国基吊船差遣,初九日始入贼伙。今郭国康住居台湾府治,相隔数日程途,于五月初一日即同陈群等逃回内地,并不知伊弟为匪,可否仰邀皇上好生之仁,免死为奴,应同伊妻林氏留闽监候,听候部议。又胡君用兄胡位,据供原在平和县居住,不知胡君用为匪情由。于康熙六十年台湾平定后闰六月内过台,往寻伊弟胡君用。迨后胡君用已回内地,奉文到台,就胡杰跟拿。胡位愤伊弟为匪贻累他人,即赴台湾县投首,解回平和县,跟缉胡君用。旋于广属揭阳县获解。是该犯虽有往台,然系台湾平定后纔去,台变时实系身在内地,应遵旨免死,解部给付功臣之家为奴。如江国论兄江等、江力、江宜、弟江大,刘好兄刘主、弟刘汪,赖元解兄赖放,当伊兄、弟在台湾为匪时,伊等俱身在内地,应遵旨免死为奴。又刘育次子刘佑,虽身在台湾,但刘佑见年十七岁,当台变时实年止十四岁,应与刘育三子刘福同林泰子正宗、苏天威子苏万、卓敬子卓永、卓天,俱照年十五以下律,与胡君用之妻蔡氏、江国论母杨氏、侄江志、江梧、陈成妻林氏、林泰妻陈氏、苏天威妻吴氏、刘好母苏氏、卓敬妻洪氏、刘育妻陈氏、吴良妻王氏、妾康氏、女鹤仔、■〈毛上灬下〉仔等,照律解部,给付功臣之家为奴。其江等之妻叶氏、江力妻林氏、刘主妻梁氏,俱应随夫佥解者也。又如黄殿子黄麟、黄极妻汤氏、子妈公、女显仔、陈灿妻李氏、张岳妻谢氏即曾氏、郑维熀妻苏氏、子魁仔、王壮妻陈氏、子王攀、王科妻江氏、子王标、萧彬妻陈氏、刘亮妻张氏、子刘贵、洪庆妻王氏、子洪喜、江邦俊子江秀、江文即江汉、女银仔、曾林妻姚氏、子德仔、陈瑞子都仔、女漳仔、蔡应子蔡妙、陈文妻蔡氏、陈恩妻许氏、子陈杏、女吉仔、林衡妻郭氏、子林仍,俱照谋叛律解部给付功臣之家为奴。其黄麟妻卓氏、王标妻庄氏,俱应随夫佥解。黄殿兄黄妈、郭国正兄郭崇、郭迭、郭廷、弟郭才、黄极兄黄柳、赖日辉兄赖勋、柯朝母李氏、王拔母徐氏、弟王萃、王秀、王补、陈正达弟陈老、萧彬母谢氏、江邦俊母林氏、弟江信、陈瑞兄陈斌、陈旺母林氏、蔡应母李氏、蔡富弟蔡美(即汤美)、詹修孙詹恂,俱照依谋叛律缘坐,不限籍之同异,皆流二千里安置。其黄妈妻林氏、郭崇妻赵氏、郭迭妻方氏、郭廷妻黄氏、黄柳妻林氏、江信妻何氏,俱应随夫发遣。至各犯亲属财产,细加诘讯,俱与各府县查造册结相符,并无隐匿遗漏,应照册报入官。其郑文远、达家勇、黄龙、颜子京、郑定瑞、杨来、王印、刘国基、林骞、林琏、陈国进、张看、徐逢、黄和、卢珠、饶春、陈辉、蔡文、王必捷、丘宝宣、马君平、赖秀、翁义、郑元长,据各府县结覆,并然亲属财产。惟薛菊有田四斗,林曹有房屋二间,卢楚有房屋一间、厕池二口,此外并无亲属财产。合将病故之林氏、詹九如、郑氏、王氏、换仔、王曾、黄泰、汤祖宜、洪合等各图结,相应一并缴送。其监毙郑维熀母林氏海澄县典史罗其经,监毙江邦俊妻王氏福州府司狱钱得位,监毙詹修男詹九如署福州府司狱事税课司大使王文凤,监毙黄殿妻郑氏署福州府司狱事本府经历杨廷诏,监毙王拔父王曾署福州府司狱事竹崎所巡检朱文炳,监毙黄极弟黄泰漳浦县典史曹永吉,监毙汤祖宜侯官县典史何璇,监毙苏天威女换仔、洪庆兄洪合闽县典史应奇彦各职名,相应开报。再查经历杨廷诏已经告休,又别案革职典史罗其经已经告休,何璇已经病故。又郑氏系康熙六十年九月内病故,詹九如系康熙六十一年六月内病故,林氏系九月内病故,洪合系雍正元年三月内病故,王曾、汤祖宜俱系七月内病故,俱在□前。再查戴大谋犯属母李氏、妻曾氏、子戴常、戴哲、戴党、戴迈、弟戴妙、妻陈氏等缘有黄联等买何英如顶解戴常一案,业奉题参,应与黄联、戴韩、戴串等质审,暂行监候,俟于黄联等案内审明另解外,理合一并声明,连人详解,是否妥协,伏候察核审转等由到司。
据此,随即会同吊犯覆讯,与府供俱各相符。除重复不叙外,该本司等未敢擅专,理合备造亲属财产各册,同印甘各结,连人解候核审具题,分别解部发遣等由到臣。
据此臣随即会同巡抚臣黄国材吊犯逐一覆讯。问据胡君用妻蔡氏供:小妇人是平和县人,今年三十岁了。胡君用是小妇人丈夫。成亲一月,就过台去。他祖父、父都早死了,原没有伯父、叔父,一个哥子胡位,并无姊妹。婆婆陈氏病死了。小妇人生有一个儿子胡张,先出花死了。只有房屋一间,别的没有产业。问据胡位供:小的是平和县人,今年三十六岁。父亲胡量早死了,没有伯父、叔父,只有弟郎胡君用。他一向过台湾去,并无书信。康熙六十年平定台湾后,小的于闰六月二十日搭船过台湾去寻弟郎。七月初一日到台湾,各处找寻。到初十日,纔在北路打猫庄寻着他。小的说他出外好久了,家中悬望,该回来照管家。后他就搭船回来。小的原不晓得他为匪。后奉行文去拿胡君用,着胡杰们跟要。小的恨弟郎做这不法的事,不忍连累他人一家,是康熙六十年十二月初七日,就赴署台湾县事海防孙太爷里具呈出首。就将小的详解来省,奉发到平和县,着跟寻弟郎胡君用。小的回去查问邻佑,方晓得弟郎往广东潮州府揭阳县去了。小的纔去拿他来。小的委实在内地居住,见有左右邻乡保都知道的。小的未曾娶妻生子。弟郎胡君用娶妻蔡氏,生个儿子死了。只有一间房子,余外没有产业。查所供出首情由,与原报审供案卷无异。再查府县族邻各结相符。
问据陈成妻林氏供:小妇人是长泰县人,今年三十岁,嫁与陈成纔五个月,他就出外,十多年没有回来。小妇人见在并无儿女。丈夫的祖父、父母都死了,没有伯叔、兄弟、姊妹。止有破屋一间,空地基一间,余外没有产业。随查府县族邻各结相符。
问据林泰妻陈氏供:小妇人是诸罗人,今年二十四岁。丈夫林泰祖父、父母都早死了。并无伯叔、兄弟、姊妹。只生一个儿子,名正宗,今年三岁了。家里没有同居的人。有园八分,小屋三间,别无产业。随查府县族邻各结相符。
问据苏天威妻吴氏供:小妇人住在台湾南路,今年四十五岁。丈夫苏天威祖父、父母都早死了。没有伯叔、兄弟、姊妹,亦没有人同居。只有这个儿子,名叫苏万,今年纔六岁。女儿换仔,三岁,在监病故了。有下则园七甲五分,草房三间,如今被风吹倒了,止存基地,别无产业。随查府县族邻各结相符。
问据刘好母苏氏供:小妇人是安溪县人,今年六十三岁。公公刘田、婆婆苏氏、丈夫刘焉都早死了,并无兄弟、姊妹。小妇人生三个儿子:大的刘主,媳妇梁氏;第二的就是刘好,第三的刘汪,都没有娶妻。家里只有草屋二间,别没有田产,亦无同居的人。问据刘主供:小的是安溪县人,今年四十三岁。那刘好是小的弟郎,没有娶妻,他就流荡过台湾,并无财产。祖父、父亲都死了,并无伯叔、姊妹。母亲苏氏,还有弟郎刘汪,和小的在安溪县兴一里居住。小的娶妻梁氏。问据刘汪供:小的是安溪县人,今年十五岁,没有娶妻。刘好是第二哥子。小的同大兄刘主在兴一里住的,不曾去台湾。问据梁氏供:小妇人今年三十三岁,刘主是小妇人丈夫。随查府县族邻各结相符。
问据郭国宁兄郭国康供:小的是龙溪县人,今年四十一岁。郭国宁是小的弟郎,未有娶妻,他就去台湾。祖父、父母都死了,亦无伯叔、姊妹。小的是康熙四十九年过台湾去,因康熙六十年忽遇台变,就同伙计陈群、黄元、郭进、屈脚元们五个人,于五月初一日,搭郭进船逃回内地。初四日到厦门。十月十一日纔娶妻。至十二月内被拿解来。小的在台湾府驾船营生,弟郎郭国宁在北路笨港撑船,不和他一处,隔有几天路程,并不晓弟郎做贼的事。委因台湾逃回是实。并无产业,只有老婆林氏。随查府县案卷,曾经拘讯陈群等逃回内地情实,并府县族邻各结相符。
又问据林氏供:小妇人今年二十八岁,郭国康是小妇人丈夫。问据江国论母杨氏供:小妇人是平和县人,今年八十岁。江国论是第五儿子。丈夫江赏死早了。大儿子江合也死了。第二儿子江等,娶媳叶氏,生有孙子江志。第三的江力,娶媳林氏,生有孙江梧。第四江宜,第五就是江国论,第六江大,都没有娶妻。问据江等供:小的是平和县人,今年五十三岁。江国论是第五胞弟。祖父江高死久了。父亲江赏亦死了。母亲杨氏。兄弟共六人。大兄江合死十多年了。小的第二。第三江力,第四江宜,第五江国论,第六江大。是内地平和县南胜东西田居住,佃人家的田耕种,并不曾去台湾。小的娶妻叶氏,生一个儿子江志,并无伯叔父、姊妹。江国论自幼流荡在台,并未娶妻生子,家中也无一毫的产业。房屋一座三间、厕池一口、菜园一坵,是小的自己的,与江国论无干。问据江力供:小的是平和县人,今年五十岁。江国论是小的胞弟。小的在漳浦县二十三都住,替人种田,并不曾去台湾。有妻林氏,儿子江梧。问据江宜供:小的是平和县人,今年三十八岁。江国论是小的胞弟。问据江大供:小的今年三十三岁。小的兄弟俱是平和县南胜东西田地方住。并没有娶妻生子。江国论是小的胞兄。余与江等供同。问据叶氏供:小妇人是平和县人,今年三十四岁,丈夫江等。只生这个儿子江志,纔二岁。问据林氏供:小妇人是平和县人,今年四十岁,丈夫江力。只生儿子江梧,今年六岁了。问据江梧供:小的今年六岁了。江力是我父亲。随查府县施邻各结相符。
问据卓敬妻洪氏供:小妇人是漳浦县人,今年四十八岁,丈夫卓敬。他的祖父、父母都死了,没有伯叔、兄弟、姊妹。生有两个儿子,卓永、卓天。丈夫是佃官庄的田,并没有产业,只住的草房三橺。问据卓永供:小的们是漳浦县人,今年十五岁。这弟郎卓天,今年纔四岁。卓敬是小的父亲。余供与洪氏供同。随查府县族邻各结相符。
问据刘育妻陈氏供:小妇人是(下缺)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三本二○一~二○五页。
·六、上谕事件档
福建司一件,为钦奉上谕事。会看得:台湾贼犯朱一贵等聚众作乱一案,臣部等衙门将杜君英、陈福寿照谋反律拟以凌迟具题。奉旨:杜君英、陈福寿既系自行就抚,俱改为即处斩,钦此。将杜君英、陈福寿即行处斩在案。雍正元年三月十四日题,十七日奉旨:凡谋反大逆以及谋叛重罪,均无可宥,其凌迟处死正犯之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期亲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已未析居,男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但此案事起仓卒,远隔海洋,亲属人等有身在台湾者,亦有身在内地者,若概从诛戮,情堪悯恻。除身在台湾者依律正法,其在内地者从宽免死,解部给与功臣之家为奴。该督抚逐一详查,应行正法者正法,应行解部者解部。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一本二二页。
·七、台湾事件残档
一件:恭报全台已经底定等事。康熙六十年十月二十五日,准兵部咨开:职方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兵科抄出该本部题前事内开:该臣等议得:据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疏称:台湾地方,自康熙二十二年荡平以来,承平既久,防范渐弛,以致匪类窃发,猖獗府治,仰赖圣主威灵,大兵进剿,七日而府治克复,半月而首恶胁从悉擒,全台底定。提镇所统水陆各营将士,奋力用命。臣等考核功绩,疏请从优议叙,以示鼓励。安平镇港东、港西、二里沟、尾社前后二庄乡民,效忠竭力,见在查明捐给重赏,为首义民委衔录用,余众安插各使得所。但匪类倡乱之时,在台居民耕耘失业,其乏食穷民,饬查存仓粟石,酌量赈恤,一面再行上请蠲赈,以拯灾黎。台湾三县,南北辽阔,番民丛杂,全赖兵力强足,方能备御。旧额台地各营,统计陆兵四千七百九十名、水兵二千七百名,分散各县防汛,不免兵单势薄。查勘形势,应否增兵,另议请旨。查在台额兵,皆系内地拨换。当匪类窃发,各兵死亡逃散,存剩无几。目前缺额之兵,应于内地调拨赴台补额,臣已预行各营遵照,然远近不齐,风信难定,一时未能到台,不得不于台地出征官兵内照数派拨,暂留防守,俟内地班兵到日换回。再台地新经平定,各处紧要地方,急须于旧额之外,添兵防守。就于出征兵内,酌量留台贴防,俱仍给以行粮,俟调换回营之日停止。台湾各营,本年夏秋兵饷,先于四月内北路营守备刘锡自省领饷到厦,因值台警,尚未过台。所有出征官兵月饷、行粮、一应紧要军需,即于领出台饷及藩见贮银内动支,各兵粮米于本省邻近府州仓谷碾米散给等因具题前来。查克复台湾在事库人员,该督所送功册尚未到部,俟到部之日,臣部即行照例议叙。安平镇等处乡民,效忠竭力,该督既经捐给重赏,为首义民复行委衔录用,余众俱已安插得所,应毋庸议。至在台乏食穷民,作何蠲赈,并台澎各营于原额增设兵丁之处,应行该督抚提会同作速详勘具题,到日再议。其在台各营兵丁,该督既称存剩无几,照例于内地各营调拨补额,恐一时未能到台,将出征官兵照数派拨,暂留防守;各处紧要地方添兵防守,于出征兵内酌量留台贴防,俱仍给以行粮等语,均应如该督所请,将出征兵丁暂留防守台湾,并贴防各处紧要地方,俟内地班兵到日,撤回停止行粮。所有出征官兵粮饷、一应紧要军需,该督业于先领台饷及藩库存贮银两并本省邻近府州仓谷动用支给,应于班师之日,将前项动用银米数目,逐款分晰造册题销可也等因,于康熙六十年九月初二日题,本月初五日奉旨:依议,钦此;科抄到部,合咨钦遵施行等因。转行布政司查明造册详报去后。
前件据布政司布政使沙木哈册开:此案于康熙六十年十月二十五日准咨,应照台湾例限扣至康熙六十一年八月二十五日限满,见在查明造册详报,未逾限,未完结,理合登答。
一件:钦奉上谕事:康熙六十年十一月十六日,准户部咨开福建浙江总督满保等所奏八月十三日台湾地方飓风大作,倒塌衙署仓廒民房,伤损船只人民,田禾伤残等因折子启奏,召入九卿詹事科道面谕:福建总督满保、提督施世骠、巡抚吕犹龙折奏台湾飓风大作,官兵商民伤损甚多,朕心深为不忍,前朱一贵等谋反,大兵进剿,杀戮已多;今又遭此灾,书云,大兵之后必有凶年,兹言信然。总因台湾地方官平日但知肥己,刻剥小民,激变人心,聚众叛逆;及大兵进剿,征战数次,杀僇甚多,上干天和,台飓陡发,倒塌房屋,淹没船只,伤损人民,此皆不肖有司贪残所致也。今宜速行赈恤,以慰台民。尔等即会同详议,于此一、二日内面奏。钦此。该臣等会议得:钦惟我皇上爱养小民,俯垂悯恻,即召臣等入内面谕详切,命速议加恩赈恤,仰见至仁高厚,诚如天地。查得去年保安、沙城等处地震,皇上施恩,特发库帑,所有倒塌房屋一间银一两,压死大口一口银二两,小口一口银七钱五分,赏给在案。相应速行该督抚提督,将被灾黎民,加意抚恤,无致失所。查明伤损人民倒塌房屋,应照保安等处散赈之例散给。再查出兵病故,绿旗步兵每名每赏银五两,今台湾被风伤船,淹死兵丁,亦照出兵病故绿旗兵丁赏给之例,查明赏给伊等妻子。前项散给银两,即在闽省库贮银内动给。务令仰体皇上视民如子之至意,使军民均沾实惠。其飓风损坏战船及压倒衙署仓廒,遴委能员照例作速监理修造完固。仍将散赈过户口,并用过银米数目,造册报明户部可也等因。康熙六十年十月十二日题,本月十五日奉旨:依议速行,钦此;抄部送司,案呈到部。合咨查照九卿会议奉旨内事理,钦遵施行等因。转行布政司查明造册,详报去后。
前件据布政司布政使沙木哈册开:此案于康熙六十年十一月十六日准咨,应照台湾例限扣至康熙六十一年九月十六日限满,见在查明造册详报,未逾限,未完结,理合登答。
一件:恳乞睿鉴指训事:康熙六十年十二月初七日,准兵部咨:职方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兵科抄出该本部题前事内开:该臣等会议得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奏称:台湾地方辽阔,人民众多,防守不可不谨,应于台湾府添兵一千名,南路营添兵一千名,北路营添兵一千名。再北路营、台湾府之间添兵五百名。共添兵三千五百名等语。查台湾镇标原有兵二千三百五十名,水师营副标兵二千五百名,南路营参将兵八百九十名,北路营参将兵八百九十名,淡水营兵五百名,道标兵三百六十名,且澎湖协又有兵二千名,如果足数,训练得宜,尽足防御地方,是皆不肖文武官员,平日但知贪婪肥己,剥削小民,空兵冒饷,三年更换,并不将福建内地兵丁如数调往,即以本地之人充兵名姓,代为防守,兵之虚数虽有,其实甚少,百姓不堪文官之刻剥,兵丁不堪武官之扣克,以致匪类聚众为乱,并非兵少之故。虽添设官兵,甚属无用,应停其添兵。惟是澎湖系台湾咽喉,紧要适中之地,应将台湾总兵官移驻澎湖,仍照旧游击二员、守备二员,千总四员、把总八员、兵二千名。台湾陆路改设副将一员、游击二员、守备二员、千总四员、把总八员,带兵二千名驻札台湾府。水师营仍留副将一员,带游击二员、守备二员、千总四员、把总八员、兵二千名,驻札安平镇。如此则陆路有事,则水师官兵可以赴缓;水师营有事,陆路官兵可以赴援。又总督满保等既称南路、北路、淡水营、道标官兵俱有看守仓库防守地方之责,其南路营兵八百九十名、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北路营兵八百九十名、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淡水营兵五百名、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一员、道标兵三百六十名、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一员,仍照旧存留,令该督提与看守仓库防守地方缉拿贼盗等事,酌量派用。今澎湖台湾水师、陆路南路、北路、淡水道标兵共驻有八千六百四十名,其所裁之水师营兵五百名,台湾镇标多余之兵三百五十名,并管辖此兵之武职各官,尽行裁汰。此所裁之官弁,俱留在该督提处有应用之缺,酌量补用。台湾驻防兵丁,俱用福建内地兵丁,如有兵缺出,不许将台湾人充补。台湾兵丁,旧例三年更换,今仍照旧三年一换,不许携带家属。更换时如止将姓名更换,人不更换,情弊查出,将该总督、提督、总兵官等俱从重治罪。台湾水陆官兵,俱令澎湖总兵官统辖。台湾文武官员,亦不许带家属前往。再该部请旨派御史一员前往台湾驻札,一年一换,不许管理地方军民事务,如有应行条奏事件,令照言官之例具本条奏,则海表官弁兵民亦俱知所畏惧。又疏称:调取钱粮兵二百余名,来澎随征兵一千一百余名,失散续回,旧兵二千五百有零,此四千名旧兵,俱系见有之数。此外跟随总兵、副将征战时,多有阵亡,亦有逃散未回者,亦有平时空缺未补者,详查确实,即行奏闻。再所有旧兵二千五百名,陆续发回内地本营,将伊等情由查明,作何安置之处,再行奏闻等语。应行令该督作速逐项查明,到日再议。又疏称:总兵随兵一百名,副、参、游、守随兵四十、三十、二十名不等,依此合算,大小官弁随兵共有六百余名,尚非真实等语。查九卿议覆:原任提督俞益谟题总兵准带随丁六十名、副将三十名、参将二十名、游击十五名、守备八名、千总五名、把总四名通行在案。台属总兵以下官弁,何得违例占食随丁名粮如许之多?应令该督查明题参。嗣后随丁数目,均照原任提督俞益谟题准遵行,如有违例多增者,事发即以管军官冒支军粮入己者计赃论罪。该管上司不行查参,照徇庇例议处。又疏称:台湾府各官隐匿地亩,查出拨充兵饷等语。但台湾各官共隐匿地亩若干,应纳钱粮若干之处,该督并未声明,应行令该督将台湾文武各官所隐匿地亩,尽行查出报部,令民耕种交纳钱粮可也。康熙六十年十月二十九日题,本月三十日奉旨:这所议详悉,依议,钦此。抄出到部。合咨转行陆路提镇一体钦遵施行等因。转行布政司查明造册详报去后。
前件据布政司布政使沙木哈册开:此案于康熙六十年十二月初七日准咨起,应照台湾例限扣到康熙六十一年十月初七日限满,见在查明造册详报,未逾限,未完结,理合登答。
一件:题报台属飓风情形事:康熙六十年十二月十七日,准户部咨开:福督满保题前事,康熙六十年九月初八日题,十月十三日奉旨:该部速议具奏,钦此。于本月十四日抄出到部。该臣等会议得:先经闽浙总督觉罗满保等以台湾地方飓风,官署民房仓廒倒塌,伤船,人民伤死,损坏田禾等因具奏,我皇上念万民生业,召入九卿詹事科道速行赈恤,尔等即会同详议面奏,钦遵上谕,臣等会议得:因台湾被灾,皇上施恩,照去年保安、沙城等处地震,发库帑将倒塌房屋一间银一两、压死大口一口银二两、小口一口银七钱五分赏给之例,作速行文该督抚提赏给被灾民人。再被风损坏船只,被水淹死兵丁,已照军前病故绿旗兵丁赏银五两之例查明赏给伊等妻子,及飓风损坏战船、倒塌衙署仓廒,遴委能员监理修造完固等因议覆,行文该督抚提在案。今总督满保疏称:台湾被乱之后,民番播种失时,冬收失望,请将台湾府属三县康熙六十年额征民番银米粟石,全行蠲免。户部议覆,应如该督所请,将台湾府属六十年应征银粟蠲免,奉旨:所议未详,原本发回九卿詹事科道会议具奏,钦此。臣等窃思:台湾方定,又被飓风,蒙皇上施天高地厚之恩,海外兵民无不均沾。今总督满保疏称:台湾被乱之后,民番播种失时,冬收无望,恳祈皇上洪恩,将台湾府属三县康熙六十年额征民番银米粟石,全行蠲免,应如该督所请,将台湾三县六十年额征民番银二万二千二百一十五两四钱四分零、粟一十三万八千九百五十二石六斗零蠲免,仍出示晓谕,务使小民均沾实惠。此外,又有乏食穷民,亦未可定,若不散赈,恐致失所;应令该督抚速行详查明白,动仓放赈,务使穷民各安生理,仰副皇上爱养元元之至意。仍将散赈过番民花名米数造册,咨送户部查核。若有不肖官员,借蠲免钱粮散赈名色,私征侵蚀肥己,以致小民失所,不沾实惠,该督抚严查,即行指名题参,从重治罪可也等因。于康熙六十年十月二十九日题,本月三十日奉旨:依议,钦此;抄部送司,案呈到部,合咨查照九卿会议奉旨内事理,钦遵施行等因。转行布政司查明,造册详报去后。
前件据布政司布政使沙木哈册开:此案于康熙六十年十二月十七日准咨起,应照台湾例限扣至康熙六十一年十月十七日限满,见在查明造册详报,未逾限,未完结,理合登答。
——录自明清史料丁编第八本七九八~八○○页。
·八、兵部奏折(原系抄件)
经筵讲官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暂行管理兵部尚书事务臣史贻直等谨奏为请旨事:先准闽浙总督喀尔吉善咨,据布政司详,据顶补难荫守备游继程呈称:窃继程祖游崇功原系台协左营游击,康熙六十年台匪朱一贵倡乱,祖父亲带弁兵救援,在春牛埔地方奋勇杀贼,力战阵亡,荷蒙皇恩,赏给拖沙喇哈番二代,又一难荫守备。时胞伯金阙系嫡长子,现任千总,兼袭世职。父金阊随师征台,蒙部议叙功,加署都司佥书。胞叔金阁,并无职守。请以难荫与三胞叔承荫。雍正四年四月内,蒙兵部颁给执照,遵即呈领。缘叔于乾隆十年十月内在籍未仕病故。伏读定例,荫子未仕而故者,许另补一人等因,则系例有准其一人顶补。兹叔金阁系未仕而故,与顶补之例相符。缘叔之子继隆,身染废疾,难以承顶,例应继程顶补。窃继程系祖父嫡次男金阊嫡长子,伏乞恩赐加结转详等情。查例载荫子未仕而故者,许另补一人等因。兹金阁系未仕而故,所遗荫职,例应继程顶补,备具供图,该府县各加具印结粘连详请前来,与顶补之例相符,合就详请,伏候察核,赐给咨文发司,以便转给承领,亲赍赴部投递等由。据此,相应咨部,请烦察照顶补示覆等因。
臣部以例载荫生、监生未仕而故,仍令补荫,乃系恩诏荫生、监生之定例。今游金阁由伊父游崇功征剿台匪阵亡,荫以守备推用之员。查阵亡难荫子孙未仕而故,作何准其另行补荫之处,例内未经载及。臣部随行查吏部,将有无办过文职人员殉难所荫之子未仕而故仍令补荫成案之处,查明咨覆去后。今准吏部咨称:本部档案,于雍正十一年已被回禄,其从前有无办过成案,无凭稽查。自回禄以后,并无办过此等成案等因咨覆前来。查雍正元年八月内,臣部议叙恭报官兵克复台湾等事案内,阵亡副将许云、参将罗万仓、游击游崇功准荫子弟一人,以守备推用等因,奉旨:官员现行议叙功加之外,着概行各加一等;水师营副将许云,失陷台湾,非关伊罪,奋勇前进,多杀贼众,身又阵亡,着给与拜他喇布勒哈番;参将罗万仓、游击游崇功,俱系阵亡,罗万仓、游崇功着给与拖沙喇哈番,余依议,钦此。钦遵。嗣据福督宜兆熊以游击游崇功应荫守备长子游金阙现任千总兼袭世职,次子游金阊随师征台议叙功加署都司佥书,将伊第三子游金阁送部承荫在案。今该督喀尔吉善咨称,例载荫子未仕而故,许另补一人。兹游金阁未仕而故,伊子游继隆身染废疾,难以承荫,将游崇功嫡次男游金阊之子游继程送部补荫等语。臣等查例载荫子未仕而故,仍令补荫,乃系专指恩诏荫生、监生而言,例内虽无难荫补荫之条,但难荫子孙皆由伊等祖父冲锋血战、殁于疆场、特恩恤荫之员,因无成例,反不得与覃恩普被荫生一例邀恩补荫,殊非仰体我皇上锡爵酬庸之至意,可否将游继程照依恩诏荫生、监生之例,准其补荫,以守备推用之处,出自圣恩。如蒙俞允,嗣后遇有此等难荫人员子孙有承荫后未仕而故者,俱照恩荫之例,准其补荫一次,以广皇仁,以慰忠荩可也。为此谨奏请旨。乾隆十三年三月初一日,经筵讲官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暂行管理兵部尚书事务臣史贻直、左侍郎降一级留任又革职留任世袭三等伯臣鄂容安、左侍郎加二级纪录一次臣王会汾、右侍郎臣庄有恭。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一本八五~八六页。
·九、吴福生等供词
署福建总督臣郝玉麟、福建巡抚臣赵国麟谨奏:臣等会同讯问,据吴福生供:小的平和县人,现住凤山,今年三十八岁,并无祖父母、父母、伯叔、兄弟、姊妹,只有两个儿子,长名愿仔年十岁,次名咏仔年八岁,并无女子,是自己单屋居住,没有同居的。台湾并无亲属,只有三间草房、两甲田在台湾地方。小的向因流荡,与吴慎、林好、许筹们往来。今年正月间,林好来小的家里。小的一时起意,对林好说:如今北路番子做歹,府城官兵虚少,乘此时候,我们亦去做歹吧。那林好们依允,就去会杨秦,约定二月十八日同到小的家结拜兄弟,推小的做大哥、林好二哥、吴慎三哥、杨秦四哥、许筹五哥。又推小的做元帅。小的见杨秦识字,与他为副元帅。林好、许筹、吴慎俱是国公。林好请谢倡做军师,买紬与他做扎付,是黄、青、白三色,分中、左、右三营。小的是中营,林好、吴慎是左营,杨秦、许筹是右营。小的的旗是白布三角的,上写「大明得胜」字号。林好一杆是蚊帐布做的,没有字。吴慎一杆是红高照镶黄边的。杨秦、许筹各一杆,写「将军杨、许」字样。谢倡做了三十张扎付,各人拿去分散。每张有六、七寸长,写「大明」字号。图书是谢倡用木头刻的。小的五人为首,没有扎付。那烧岗山日子,谢倡原择是三月二十八日起事,因招人不齐,到二十九日夜,见有林好们各人来,小的就同林好、吴慎、许筹、蔡国、庄玉、李却、谢亮、李诚、陈宗、论仔、颜孝、卢夏、林禄、陈骥、杨佛恩、麟哥、陈而、吴宋、胡应珍、陈荫、林连、吴转、吴光、蔡福、颜景、陈外、李养二十八人,各执竹篙枪,同到岗山营盘放火吶喊,要抢军器。那兵有受伤,小的伙里亦有受伤。三十早烧旧社,午后烧猴洞,沿途招人。到初二早烧石井汛,大家抢有军器。小的也抢一把腰刀,到扳桂桥派饭,由淡水溪边走下埤头。先是正月里,林好有与乌眼赛即黄赛商量招伙。小的就同林好去会乌眼赛,约他同攻埤头。初三日天亮,被营盘里放枪,打伤小的同伙数人,丢了高照旗一杆,各自奔回凤弹山。那抢埤头布店,烧万丹巡检衙门,都是乌眼赛伙里的人去烧抢的。初三、初四两日,小的同乌眼赛的人俱聚在凤弹山,赶人入伙。至初五日,聚有十一二杆旗,每杆旗约有十多人、二三十人不等。因大家初聚,人数没有点过,约有三、四百人。午刻,张守备带兵来到洋田。乌眼赛从山仔边围去,许筹从中赶下去,把兵冲散了。小的在后督阵,听见许筹说他有砍张守备一刀。后来王总镇领兵冲杀,小的们输阵。又见有客人追赶,小的同乌眼赛们各自逃散了。小的逃在山里。至初七日,到颜孝家,再同林好、李却去招人,遇着大雨,招没有人,就各奔走逃生。五月初三夜被拿的。
据林好供:小的诏安县人,寄居凤山,今年六十二岁,并无父母、伯叔、兄弟、妻子。小的产业,只有房屋五间。这歹事是吴福生为首起意,邀小的同许筹、杨秦、吴慎,于本年二月十八日同到他家刺血拜盟,推他为大哥、为元帅,小的第二,吴慎第三,杨秦第四,许筹第五。开中、左、右三营:吴福生为中营,吴慎同小的为左营,许筹、杨秦为右营,共是五杆旗。军师名谢倡。那扎付三十张是谢倡写造的。三月二十九夜烧岗山营起事,止有二十八人。南路的乌眼赛原与小的相好,小的正月里就去招他。到四月初二晚,领吴福生与他相会,商议同攻埤头。聚凤弹山,招人入伙。初五日打仗,被官兵杀败。又见淡水客民来得很多,大家纷纷逃走。小的走在半线地方被拿的。
据吴慎供:小的龙溪县人,住台湾,今年四十七岁,没有祖父、父母、伯叔、姊妹、妻子,只有弟,即吴章,住旧社,并没有同居的人。自己只有草屋四间。今年正月内,是吴福生起意叫林好来招小的,约定二月十八日到吴福生家结盟。小的就同林好、杨秦、许筹在吴福生家吃酒。大家议拜吴福生为大哥,做元帅,杨秦识字,为副元帅。小的同林好、许筹都是国公。军师谢倡,是林好去请的。做扎付是黄、青、白三色的紬。分为三营。那二十九日烧岗山营,只有二十八人各执竹篙枪。先放火烧房。那汛兵走出,小的们乘机喊杀,兵丁有被伤的。许筹、杨佛恩、麟哥也有带伤。三十早,同去烧旧社,又去烧猴洞。初二早,烧石井汛。林好又同乌眼赛与吴福生会伙围埤头汛,攻营盘,被汛兵放起枪炮,打死蔡福,就扎在凤弹山。初五日打仗。那张守备同官兵不知是那个杀的。后被官兵放枪,王总镇赶下来,又逢官民堵截,把颜景打死,大家就输阵逃走了。小的到旧社被拿的。
据杨秦供:小的同安县人,在台湾生长,今年三十一岁,没有祖父母、父母、伯叔、兄弟、姊妹、妻子,只有弟,即杨富。本年二月初八日,是吴福生叫许筹招小的,约定十八日在他家结拜兄弟,商议起事。至期,小的到吴福生家,同林好、许筹、吴慎们五个人插血盟神。那抢岗山营日子,因人不齐,小的忙去赶人。小的自己做了四杆旗,分给杨传、陈而、胡应珍、李富。又有茅港尾郑尧、何才、何瑞,各招伙到埤头。初五日,张守备带兵出来打仗,被乌眼赛、许筹们众人乱杀,不知是那个杀死的。后被王总镇赶出追杀,又遇客民围截,小的们输阵,各自逃生。到府城被拿。
据许筹供:小的同安县人,住在凤山,今年二十三岁,没有祖父母、父母、伯叔、兄弟、姊妹、妻子,是只身。有三间草房,另两甲田卖与颜孝。因与吴福生相近,今年二月初六日,小的同林好去吴福生家商议结盟的话。叫小的去招杨秦,订于二月十八日齐集他家。到那日,林好、吴慎、杨秦同小的都在吴福生家吃酒结盟。三月二十九夜,岗山只有二十八人放火打仗。小的胸膛被伤,就住在吴慎家调治。初三日,赶到凤弹山。初五日,张守备带兵出来。蔗园里乌眼赛一杆旗,同开脚天一悍旗,当先下去。小的一杆旗也就跟去。那吴福生一杆在后督阵。张守备没有骑马,步行到田洋里,被谢量用钩镰枪钩倒。小的拿单刀砍他臂膊一下。那外委兵丁实不晓得是什么人杀的。小的见王总镇骑马带领官兵,又有义民从淡水上来,大家败走,就四散了。招认是实。
据黄赛即乌眼赛供:小的晋江县人,住在台湾,今年六十五岁,没有父母、伯叔、兄弟、姊妹,从前娶一老婆吴氏死了,后娶的老婆没有生儿子,这黄恩是前死的老婆吴氏带来的,陈庆、陈喜是后老婆前夫生的。只草厝茅屋三间,田一亩零八分,没有别的产业。今年正月十六日,林好来招小的,说吴福生要起事,他要做扎付。小的同颜沛商量,答应他合伙。后来小的请颜沛为军师,在刘福家做扎付。江连是小的中军头目,开脚天、张番是左右两营,洪旭是副军师。三月二十六日,林好来,说他上头二十八、九要起事,叫小的竖旗招伙。小的纔通知江连们。又叫陈■〈忄与〉、郑禄去招商大慨。四月初二日晚,林好领了吴福生与小的相会,就去合攻埤头营盘。抢布店是开脚天、张番伙里人。四月初五日打仗,执大旗是林礼同继儿黄恩、陈喜、陈庆。小的同开脚天的旗从山脚左边围进,吴福生的旗从山脚右边围进,还有一杆旗从上直下。张守备是被众人杀伤,小的没有杀他。后输阵,把旗械丢去了,大家就跑散了。
据谢倡即陈倡供:小的长泰县人,住在台湾,今年三十二岁,并无父亲、伯叔、兄弟、姊妹,家中只有老母、妻子林氏,一子三岁,名晚,住在长泰地方。只有两间草厝,并无同居的人。今年二月十七日,是林好来小的家,讲吴福生要起意为匪请小的做军师。小的不合依允。他叫买紬来做扎付三十张。二月二十四日,做成黄、青、白三色,分中、左、右三营,刻木头图书,择三月二十八日烧岗山营盘。因人招不齐,到二十九日夜纔去烧的。四月初三日到埤头山上,与乌眼赛、颜沛、洪旭大家相会,商议攻打埤头。到了初五日,小的亲去,看见官兵胜了,又义民来追截,就跑回桕仔林是实。
据颜沛供:小的是澎湖人,住在台湾,今年四十二岁,无父母、叔伯、兄弟、妻子,并无产业,看地理为生。本年正月十九日,小的到乌眼赛家,遇着林好,三人相聚起谋。小的就去刘福厝里做扎付十一张,交四张与乌眼赛。江连是小的招的。吴福生们是在埤头山纔认得的。初五日打仗,见势头不好,小的就跑走了。带有七张扎付,当时就烧灭了。
据洪旭供:小的晋江县人,住在埤头,开药店行医,今年五十五岁,无父母、伯叔、兄弟,只有老婆陈氏,幼子叫荫,纔八岁。没有田地,只有瓦房两间。本年三月间,乌眼赛老婆有病,请小的去医。又叫小的去会颜沛,拿出一张扎付,给小的做副军师。四月初二夜,中路吴福生的旗来合伙围营盘。初五日打仗输了,小的将扎付烧了逃走的。
据商大慨供:小的漳浦县人,在台湾住,今年三十四岁。家中只有老母余氏,并无父亲、伯叔、兄弟、妻子。于康熙六十年朱一贵谋匪案内事败逃走。又于雍正四年同陈三奇在北路洲仔劫陈监生家,躲在草寮几年。今年四月初一日,乌眼赛叫郑禄、陈■〈忄与〉来招小的。小的就扯蚊帐布做旗,写上「大明」字号。初二日会见乌眼赛,要倚在吴福生处去攻埤头。初五日打仗败了,小的同邱觉们走入草寮被拿的。
据李诚供:小的台湾生长,今年三十六岁。家中并无父母、伯叔、兄弟、妻子,只有单身一个,捕鱼为生。本年三月二十七日,林好招小的入伙,给小的扎付,约定二十八、九起事,同去烧岗山、旧社、猴洞,石井,连夜下埤头攻打营盘。初五日打仗,小的竹篙枪,戳伤一个兵,没有死。又遇张守备在蔗园沟里被人戳倒,小的砍他一刀在头上,是实。
据谢量供:小的海丰县人,住在台湾,今年四十二岁,并无父母、伯叔、兄弟、妻子,亦无亲属、产业肩挑卖烟生理。本年三月二十七日,许筹招入伙去烧岗山、旧社、猴洞。初五日打仗,遇张守备步走,是小的用钩镰枪钩倒,许筹随后砍他一刀。后面官兵杀出来,大家就跑散了。
据陈庆供:乌眼赛是小的继父。小的今年二十二岁,和陈喜是同胞兄弟。本年正月间,乌眼赛商谋为匪。四月初二日,小的跟他到埤头。初五日,官兵对仗,小的遇张守备倒在埤墘,小的同邱鄂用竹篙枪戳他,陈喜用刀砍他,是实。
据陈喜供:小的是乌眼赛继儿,今年二十七岁。那陈庆与小的是同胞兄弟,一块住,并无产业。今年正月间,大家商量为匪。到四月初二夜,围埤头,抢布店。初五日,遇张守备步走,被伤倒在埤墘,陈庆、邱鄂用竹篙枪戳他,小的用刀砍他,是实。
据邱鄂供:小的海澄县人,住在台湾,今年三十七岁,无祖父母、父亲,只有母亲陈氏。并无园地产业,只有两间瓦房。系乌眼赛招小的入伙,攻埤头,抢布店。初五日,小的同陈庆用竹篙枪戳张守备,是实。
据柯宁供:小的同安县人,住在台湾,今年五十五岁,无父母、伯叔、兄弟、姊妹,只有一个老婆,没有儿子。有一间草屋,并无别的产业。本年四月初一日,是开脚天招入伙,同去攻埤头,抢布店。初五日打仗,将钩镰戳张守备肩膊一下,是实。
据江连供:小的同安县人,住在台湾,今年四十九岁。家中只有老母,并无父亲、伯叔、兄弟,有妻子李氏,生三个儿子,长子名天助,次子名富,同在埤头打仗,被官兵杀了,三幼子名贵,并幼女在家。自缘只有草房五间,没有别的产业。今年三月初三日,颜沛招小的入伙,给扎付与小的,做乌眼赛中营。初五日,在蔗园里有一个兵被伤不曾死,小的把竹篙枪戳他肚腹一下就死了。后来官兵冲杀,小的们各自逃生,是实。
据蔡国供:小的原漳平县人,住在台湾,今年三十六岁。家有老父、弟郎、妻儿,只有瓦厝三间、草屋四间、田五分,没有别的产业。这事是吴福生们为首。三月十九夜,是许筹迫胁小的入伙的。二十四日给一张扎付,小的去招许贵,又招杨预。二十九夜,同吴福生们去烧岗山营盘,小的抢他鹿枪单刀。三十日,抢旧社,烧猴洞,竖起旗来。十二日去烧石井汛。连夜到埤头,会着乌眼赛,大家围营盘,被枪打败,抽回凤弹山。初五日,共有十多杆旗,约有三、四百人,与官兵打仗。许筹说张守备是他杀的。后见官兵众多,下面人又赶上来,大家输阵败走,把旗械都丢在凤山林了。
据庄玉供:小的台湾生长,今年三十五岁,没有父母、伯叔、妻子、姊妹,只有两个兄弟,一个叫庄程,在埤头被兵杀死了,一个叫庄捷,如今亦拿来了。有瓦房三间、田五分、蔗园四甲,没有别的产业。本年三月十三日,许筹遇着小的,说吴福生作歹,迫勒小的领扎,小的无奈从他,有领青色扎付,去烧岗山、旧社等汛,又去烧石井。小的旗是白苎布做的。还有郑双、许德,大家都是竹篙枪。初三、初四住在凤弹山。初五日,与官兵对垒,遇着客民截追,各人败阵奔散。小的走到岗山脚把旗烧了,扎付先前给与杨预去了。
据许贵供:小的原同安县人,住在台湾阿里港,今年二十四岁,只有老母,没有父亲、兄弟、妻子,也没有产业。本年三月二十六日,蔡国迫小的八伙,随将自己一张扎付给小的。那时蔡国说,他若过兰坡岭,就要小的招四、五十人来附他。二十九、三十等日烧营盘,小的没有去。于初五日下埤头和官兵相杀败阵,小的就逃走了,是实。
据杨预供:小的原平和县人,住在台湾搭楼庄,今年三十六岁,没有父母、兄弟、妻子,并无产业。本年三月二十日,是许贵迫勒入伙。二十九日,同许贵到蔡国家,适有庄玉在那里。蔡国就将自己扎付并庄玉扎付共二张给小的同许贵二人回去招人。小的因没有人。初五日,下埤头跟着吴福生那些人与官兵对阵败走,小的把竹枪丢吊,将旗并扎付一尽烧了。
据陈而供:小的在台湾生长,今年二十三岁。家中有父母、伯父、兄弟、妻子,有五分田、三甲园、七间草房,没有别的产业。本年三月初三日,杨秦招小的入伙,给小的一张扎付,约二十九夜去烧岗山营盘,回来赶人。四月初三日,杨秦又给一面夏布旗,沿路招,没有人。初五日,与官兵打仗,杀败,从山边逃走,将大旗、扎付丢在浊水溪里去了。是实。
据郑尧供:小的龙溪县人,在台湾捕鱼生业,今年三十八岁,有老母,没有父亲、伯叔、兄弟、妻子。有两间草瓦房,没有别的产业。本年三月十四日,杨秦来招小的,给一张扎付。又招何才、何瑞。先要抢茅港尾,因人少不敢动手。那夜里肚饥,有抢饭店的东西。走到埤头,寻着杨秦,就执竹篙枪和官兵对敌。初五日输阵,把竹篙枪丢吊,扎付放火烧毁,逃回北路,是实。
据李栋供:小的凤山县人,今年四十二岁。家下有老父母、弟郎、幼男,没有伯叔、老婆。有田一甲,并没有别的产业。本年三月,乌眼赛来招小的竖旗。四月初四日,小的看见各处都有旗出,纔把三角乌旗竖在凤弹山。初五日,同余喜到埤头,听见乌眼赛败阵,官兵义民追捕,小的将旗焚烧,跑走了。
据李却供:小的土号加落却,在台湾生长,今年四十岁,没有父母、兄弟、妻子,是单身一个。与吴福生相熟。本年三月初二日,到吴福生家领一张白扎,跟去烧岗山,烧旧社、猴洞,烧石井汛,到过路窟,俱有同去。初五日,因埤头败烧,丢了竹篙枪,大家逃散,扎付就烧毁了。
据林连供:小的长泰县人,住在台湾,今年三十九岁。祖父、父亲,早年死了。母亲张氏,住在长泰。只有一间房子,并无妻妾、子女、兄弟、田地产业。今年三月初二日,是吴慎招小的,给白紬扎付。(下缺)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一本三三~三七页。
·一○、闽浙总督郝玉麟题本
闽浙总督衔专管福建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世袭骑都尉加七级纪录四十二次功加一等驻札福州府臣郝玉麟谨题为请旨事:据福建布政司布政使王士任呈详:奉前署理总督印务巡抚卢都察院牌,乾隆元年十一月初七日准户部咨开福建司案呈,乾隆元年九月十九日准福督郝玉麟咨称:前解台匪吴福生案内犯属陈氏等进京,沿途应需口粮船车等银,业经在于地丁银两项下支给报销在案。今押解犯属郑好、商畅等二案,沿途应需口粮等项银两,相应照例准于乾隆元年地丁银内动支,相应咨达等因前来,相应移咨福督,将前项应需口粮等项银两,准其在于乾隆元年地丁银内动拨,仍将给过银两,造入该年地丁奏册报部查核可也等因,咨院行司。奉此,随即转行沿途经过各县,遵照查明犯属起解实给口粮船价各数目,造册详送去后。兹据闽县、侯官、闽清、古田、南平、建安、建阳、浦城等各县造具数册,详报到司。据此,该本司布政使王士任查得:奉准部咨押解台匪犯属郑好、商畅等二案沿途应需口粮等项银两,准于乾隆元年地丁银内动拨,仍将给过银双方入该年地丁奏册报部查核等因,随即转行经过各县查照,于地丁银内支应造具数册详送去后。兹据闽、侯二县开报,解犯二案共享过口粮船价银九两三钱二分;闽清县开报,解犯二案共给过口粮银六钱六分;古田县开报,解犯二案共给过口粮银一两三钱二分;又据南平县开报,解犯二案共给过口粮船价银二两九钱九分;又据建安县开报,解犯二案共给过口粮船价银三两九钱九分;建阳县开报,解犯二案共给过口粮船价银八两八钱五分;浦城县开报,解犯二案共给过口粮夫价银七两八分。以上通共享过夫船口粮银三十四两二钱一分,各造具数册呈送到司。本司查核无异,合就汇造清册详送,伏候察核具题请销可也等由到臣。
据此,该臣看得:押解台匪吴福生案内犯属郑好、商畅等二案沿途应需口粮等项银两,经臣咨部,在于乾隆元年地丁银内动支,准到部覆,仍将给过银双方入该年地丁奏册报部查核等因,经前署督臣卢焯转行遵照去后。兹据福建布政司布政使王士任呈详,闽、侯等县解犯二案,通共享过夫船口粮银三十四两二钱一分,造具数册呈送详请题销等由前来。臣覆加查核无异。除册存案外,谨会同福建巡抚臣卢焯合词具题,伏乞皇上敕部核覆施行。臣等未敢擅便,为此具本谨题请旨。乾隆二年六月十二日,闽浙总督衔专管福建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世袭骑都尉加七级纪录四十二次功加一等驻札福州府臣郝玉麟。
旨:该部察核具奏。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一本四一页。
[book_title]卷二
一一、闽浙总督崔应阶折(奏报搜捕台匪黄教情形 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一二、提督福建水师总兵官吴必达折(奏报贼匪实在情形及筹办情节 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一三、福建巡抚鄂宁折(奏明台匪现在情形 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一四、福建巡抚鄂宁折(奏明连日风信不顺,未接台郡确实消息 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一五、福建巡抚鄂宁折(奏报按察使余文仪登舟赴台 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一六、福建巡抚鄂宁折(奏明台湾贼匪蔓延实情并添调陆路官兵赴台 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一七、提督福建水师总兵官吴必达折(奏明现在截捕贼匪并劝谕闽粤庄民各情形 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初八日)
一八、福建巡抚鄂宁折(奏报台湾贼匪现在情形 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初十日)
一九、提督福建水师总兵官吴必达折(奏明近日捕贼情形 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二○、福建巡抚鄂宁折(奏报擒拿凤山县逸犯陈宗宝 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二一、闽浙总督崔应阶折(奏报移行查办台匪缘由 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二二、福建巡抚鄂宁折(据实参奏台湾总兵王巍,请旨遵行 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二三、提督福建水师总兵官吴必达福建按察使余文仪折(遵旨审办已获各犯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二四、福建巡抚鄂宁折(奏报台湾现在情形并与镇臣商办事宜 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一一、闽浙总督崔应阶折
闽浙总督臣崔应阶跪奏为奏闻事:窃照台匪黄教聚众一案,臣接准抚臣来札,业经三次奏蒙圣鉴。兹于十一月十五日,连接台湾镇道四次具禀。据称:十月初三日,在城盘获贼犯刘恭、张笑二名,讯据系黄教招为同伙,欲往冈山会齐,今闻官兵捕拿严紧,来城探听消息等语。复又据府厅营县佐杂陆续拿获贼犯洪答、洪礼、余本、余灿、陈朋、蔡程、欧珍、胡文、陈皆、陈斌、方杏、陈团、王科、黄定、黄理、黄振、张五、唐宗贤、徐芳、陈进、程炭、戴荣起、颜祖、陈榜、郭石、陈虎、毛凯、庄桧、蔡德、蔡两、郑茂、方随、韩笔,并寮主杨汉,及从前拿获之黄宗、黄岭、吴众、郑冯、许断、王祥、王尧等各犯。内方随系第八名正犯,韩笔系第九名正犯,黄宗系黄教族弟。据该道府等讯据各犯供称:黄教等竖旗聚众,原想抢夺村庄财物,并无谋为不轨之意。为首系黄教,称呼「大哥」。有头目十二人。其余随招随入,约共七、八十人。初二日晚,杀伤冈山汛兵,打抢军械。初三日,因被官兵捕杀,杀死林赐、林图二人,枪伤数人;内黄除、黄冒、吴寻、柯固四人认识,余俱不知姓名;众人惊慌,逃匿山内,现在四处奔窜。各犯所供情节大概相同。现在黄教及随从余党依山凭险,东窜西越;而别处匪类见贼势已穷,兵役四出,不敢上山入伙。该贼匪等又因各处大庄皆自守甚固,不能抢劫骚扰,但凭险潜藏。惟是该处层峦峻岭,兵役攀登非易。现于各处要隘分布兵将,驻札堵御,截其去路。一面挑选年力精壮、熟识山径之人,改装进山,探听贼踪。并悬重赏,激励兵役、熟番,买通生番,召募惯走山径之义民、乡勇,尾随其后,鼓勇直上山岭,逐一搜捕等情到臣。
伏查据禀情节,贼首现在虽未就擒,而贼众惊皇,势已瓦解。他处贼匪,难以会合。况提臣领兵亲往,臬司余文仪又奉旨前往查办,则贼众自可即日全获。臣现遵奉朱批谕旨,暂缓驰往。俟提臣到台后,情形若何,再行酌办。除批饬台湾镇道协同提臣臬司上紧严拿贼匪,毋使一名漏网,以彰国法外,所有据禀情形,理合恭折奏闻,由驿递六百里驰进,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朱批:另有旨谕。
——录自史料旬刊第十一期天三六六页。
·一二、提督福建水师总兵官吴必达折
提督福建水师总兵官奴才吴必达跪奏为奏闻事:窃奴才因台湾贼首黄教纠党为匪一案,于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初一日,带领官兵,驾船渡海督励,业经奏明圣鉴。随由辽罗放洋,于本月初八夜抵澎湖,十一晚到台湾。台湾镇臣王巍前往大穆降、猴洞口等处搜捕未回,所有调遣策应各事宜,奴才现在悉心筹办。
查贼匪黄教等自十月内冈山竖旗伤兵之后,复于雁门关、大穆降、隆恩庄、斗六门、万丹、新园、磱■〈石寿〉等处,或焚烧汛房,或杀害弁兵,统计陆续被杀千总一员、把总一员、兵丁七十三名,营房六处,失去军器若干,现在行查,尚未覆到。其贼匪除被官兵杀死不计外,现已拿获七十余名。奴才细察贼匪猖獗情形,未易克期竣事。缘贼匪藏身,俱系层峦迭嶂;且生长其地,山路去处素所熟悉,凡东奔西窜,皆由快捷方式行走,出没靡常。且狡诈百端,到处竖旗招伙,或虚或实,或用数十人,或用百余人;忽然东突,官兵自向东追,忽又西扰,官兵复向西逐,使官兵疲于奔走,彼反得计。所以零星小汛每被其焚烧残害。若不设法筹办,徒事追逐,是贼逸兵劳,殊非善策。兹奴才会商镇道,将零星小汛归并大汛,俾免被贼杀宫,仍可资为声援;并于扼要处所,安兵札营堵御,绝其出路,然后用熟悉深山路径之熟番,引兵入山搜捕,方克有济。但山岭重迭,要口甚多,若非添兵,难以布置;且各路流寓游手之人极多,自贼匪杀害官兵之后,鼠窃乘机抢夺,亦所时有,处处亦须加兵弹压。奴才带领之兵不敷派拨,现在飞咨督抚二臣,星速添调官兵,渡海接应。一面督率文武员弁,加紧堵截防范,务保无虞。所有贼匪实在情形及筹办情节,理合缮折,由六百里驿递奏闻,仰祈皇上训示遵行。谨奏。
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朱批:所奏未免有畏难之意。另有旨谕。
——录自史料旬刊第十一期天三六七页。
·一三、福建巡抚鄂宁折
福建巡抚革职留任臣鄂宁谨奏为奏明台匪现在情形遵旨查办事:窃照台湾贼匪黄教等在南路冈山聚众竖旗,谋为不轨,官兵扑捕,贼匪奔散,蔓延至北路,焚毁营房,杀伤官兵各情形,并水师提臣吴必达先后调拨水师官兵分路赴台湾剿捕缘由,臣于十一月初一、初三日两次缮折具奏,均蒙圣鉴。
臣于十一月二十日正在缮折续行奏报情形间,二十一日辰刻,臣初次在省奏进之折奉到朱批并廷寄上谕一道,臣一一跪读。圣明指示,无不洞烛隐微。臣随钦遵谕旨,将现获匪伙停其解赴厦门。至按察使余文仪,臣因建宁镇营员拿获傅元禧一犯,搜有悖逆旗信,业于二十日飞檄委余文仪赴建宁查审。今遵旨飞调余文仪来厦门,前赴台湾查办。其建宁匪犯,改委汀漳龙道孙孝愉前往办理。俟余文仪前赴厦门,臣钦遵谕旨,将应办事宜交令办理,并将台匪起事根由及台郡文武前后讳饰之处,令其据实查报,勿稍徇隐。并令俟拿获首逆黄教,即令道府派委干练文武,护解至厦门,臣遵旨究审确情,即行办理。
至台匪现在情形,自十月二十六日贼匪众集在斗六门焚烧营房、杀伤官兵之后,二十八日,贼众至北路石榴班汛焚烧营房,官兵前赴扑捕,贼即回至三角庄,官兵追捕,鸟枪打伤贼十余名,杀贼六名,首逆黄教身伤两箭奔逸。二十九日,知府邹应元等分兵三路追擒,于鹿寮遇贼,生擒五名,杀死一名,贼匪止三十余人,分路逃窜,官兵亦分路追捕,贼匪沿山奔窜。自二十九日以后,贼匪复由山边折回南路,现皆潜匿冈山以南一带深山密菁之内等语。此台郡文武自十一月初三日以后陆续所禀之贼匪情形也。其杀伤拿获贼匪,查该道府前后禀报,杀死受伤贼匪六十余名,拿获贼匪七十四名;而所讯供情,不过约略数语。臣已严行批饬。今应俟余文仪到台湾日另行审讯,务令究出实在情节。
再台郡现在办理搜捕一事,据台湾道张珽禀,黄教等自北路窜回南路,潜匿深山,必须义民、乡勇及熟番熟识山径亦能履险者当先搜捕,官兵四路堵截,方能擒获。现已召募义民、乡勇、熟番,厚给口粮,悬立重赏。伊等俱各奋勇。当此冬晴溪涸,亟令入山剿捕,务期速获等语。臣复委令熟谙番情之理番同知张所受遍竹晓谕生番,若贼匪首伙窜入其地,令其即擒献,重加赏赉:若能擒献黄教,赏银千两。务期首逆速获,根株净尽,以仰副我皇上惩奸除暴之至意。至水师提臣吴必达与臣商订,一到台湾,即将实在情形寄臣知之。今台湾道张珽禀,提臣十一月十二日已到台湾,并与该道面商召募义民、乡勇、熟番入山搜捕情事,复分遣官兵四路搜捕等语。但尚未接到提臣来札,自必因先后递发,中途阻风之故。提臣吴必达自台赍进之折,今一并由驿驰奏,合并陈明。伏乞皇上圣鉴训示施行。谨奏。
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朱批:览奏俱悉。
——录自史料旬刊第十一期天三六七~三六八页。
·一四、福建巡抚鄂宁折
福建巡抚革职留任臣鄂宁谨奏为奏明事:臣于十一月二十一日奉到朱批谕旨后,即将台湾贼匪黄教等近日情形并办理缘由恭折驰奏在案。自二十一日后,连日风信不顺,台湾船只进口者少,水师提臣吴必达与臣书札,尚未接到,台湾文武亦无文禀递到。臣复严切申饬道府上紧捕拿首伙各犯,星飞将首逆黄教现在曾否擒获,余党有无续获驰报在案。间有进口之台湾各船,臣逐一询问。据云:近日北路贼匪已无,地方安静。郡治亦安帖。闻贼匪俱潜藏南路山内,提督分遣官兵四路搜捕等语。亦未知是否确实。臣又札询提臣吴必达现在切实情形,迅速复知。按察使余文仪已报于二十日自省起程,计一二日内可到厦门。臣已在厦门先为备办渡海船只,一到即令登舟前往。臣谨缮折具奏,伏乞皇上圣鉴。谨奏。
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朱批:知道了。
——录自史料旬刊第十一期天三六九页。
·一五、福建巡抚鄂宁折
福建巡抚革职留任臣鄂宁谨奏为奏明事:臣于十一月二十一日在厦门接奉廷寄,钦奉上谕:着派余文仪前往台湾,将就获各犯随时审明,即在该处正法示众;惟首犯黄教,于获到后多派妥干员弁,沿途小心押解,交鄂宁严行审讯,照例凌迟处死,钦此钦遵。臣随一面飞调按察使余文仪,一面飞饬台湾道府停止解犯至厦门,即于二十一日缮折驰奏在案。余文仪已先后接到督臣札饬,起程前来,于二十五日已到厦门。
臣查台湾匪案人犯,虽已前后报获七十四名,而首逆黄教尚未报获,余匪亦未报续获。其实在起事纠伙确情,至今未接道府讯供禀报。臣随与余文仪面言:此案贼匪抗敌官兵,烧毁汛营,杀伤官兵,蔓延数百里,冲突几一月,罪大恶极,首犯黄教拿获之日,固应加以极刑,其中伙犯内有号为头目同恶相济者,及在各处实系杀伤官兵者,审讯确实,亦应照首犯处以极刑。其余实系伙犯并未杀伤官兵者,方照谋叛律斩决(朱批:是)。总应从严办理,使海外地方民番咸知儆惧。臣又将台湾文武节次具报匪案,疏漏矛盾应行严查办理之处,逐条开列,交与余文仪到台湾详细访查,据实具覆,以便分别办理。
二十八日,风色稍定,余文仪即于是日登舟开行。至台湾自水师提臣吴必达十二日到后,至今半月,并无文报。臣询之厦门文武,俱称近日因天阴,风信不定,故台湾进口船只甚少。台郡近日情形,是以无从访问。除俟接到提臣吴必达来札并文武禀报情形,另行具奏,合并陈明,伏祈皇上圣鉴。谨奏。
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朱批:知道了。
——录自史料旬刊第十五期天五三九页。
·一六、福建巡抚鄂宁折
福建巡抚革职留任臣鄂宁谨奏为奏明台湾贼匪蔓延实情、添调陆路官兵赴台,仰祈圣鉴事:窃照台湾贼匪黄教等,节据道禀,自十月二十九日以后,贼匪仅三十余人由北路折回南路等语。是贼势已竭,扑捕宜速,迭经臣严檄飞饬擒拿去后。自提臣吴必达十一月十二日到台湾之后,仅接该道一禀,并不禀及贼匪情形,臣亦未接提臣咨札,即疑风信无定,必有中途阻风未到之事。臣于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两次折内声明附奏在案。
二十八日臣拜发奏折后,于戌刻奉到臣与提臣吴必达会奏带兵赴台湾一折朱批:并廷寄上谕一道。臣正在作札封寄提臣,二十九日巳刻接到提臣十七日来札,始知提臣于十一日晚已抵台湾,即知贼匪在南路势甚猖獗,非克期即能扑灭。且处处需兵防守堵御,前调官兵尚属不敷,亟应添调陆路官兵一千名,由泉州、厦门雇募商船乘坐,速令赴台。并云此事已于十四日专差赍投,恐风信迟速不定,兹重复缮咨,由北路鹿仔港渡海等语。前此十四日文札,臣至今并未接到。臣查水师提臣吴必达上次添调官兵,原欲调陆路提标兵五百名,臣因已添调水师兵一千三百名,是以陆路官兵暂缓调拨。已先期札致陆路提臣黄仕简,令其预为选调备办。黄仕简覆臣,已预备陆路提标官兵五百名、漳州镇官兵五百名候调,立时遣发等语。臣随即飞饬地方官预备船只银米,咨行提镇两标,即日遣发过台湾,以应协剿。
至提臣吴必达咨札内所叙贼匪情形:十一月初八、九等日,贼在南路九脚桶、八仔寮被官兵杀败而逃;十一日晚,又在磱碡坑杀伤官兵。十四日早,闻冈山又有贼数百竖旗五面之事,随即添兵接应,由南路进山搜捕,贼已遁去。十五日,游击陈玉书同知府邹应元带兵至水鸡潭遇贼二百余人,旗五面;随枪毙贼匪二名,伤一名,乘势赶杀,割取首级五颗,生擒贼一名,追至三角堀,贼已遁去。是日,诸罗县水沙连等处有贼三百余人,分为三起,现在添兵往捕等语。就提臣所言十日内贼势蔓延猖獗情形,不特该道张珽所禀二十九日以后仅余贼匪三十余名尽属虚词,其初报贼匪止百余人或七八十人更非实在情节。臣已另折参奏。此次添调官兵,已先期预备停妥,臣加紧催趱,务令于三日内登舟开驾。
按察使余文仪虽于二十八日登舟,尚候风信放洋。臣复将现在台匪情形详悉告知。据伊指陈台地情形与搜捕事宜,似有主见。臣已令其到台湾后,与提臣熟商妥办,务期迅速剿灭擒获。
至臣先拟俟台湾情形已定,如止搜捕首伙,臣即驰赴建宁,查办匪犯案件。今台湾贼匪,势为猖獗,臣尚应留厦门办理。又经行知钱琦、孙孝愉等上紧督率查拿匪犯,务速穷究,以尽根株。合并陈明,伏祈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乾隆三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朱批:好,知道了。尤应以镇静为要。俟崔应阶至厦门,汝即可回省。
——录自史料旬刊第十一期天三六九—三七○页。
·一七、提督福建水师总兵官吴必达折
提督福建水师总兵官奴才吴必达跪奏为奏明事:窃逆匪黄教未获,正在设法分布官兵堵截搜捕,又有南路闽粤庄民挟仇互相焚杀之事,奴才业于十一月二十八日缮折由驿奏明圣鉴。兹续调水师官兵陆续已到台湾。奴才现就台湾、凤山两县交界及诸罗、彰化各县属总路要口分布堵截,并遣派官兵,酌配现募之土著乡勇,引路入山,一面侦探贼匪踪迹,一面跟寻追捕。统计此案贼匪,先后拿获共九十余名。早晚添调陆路官兵到齐,将一切山路各口再行密截,大加搜捕,务期逆匪首从尽行剿灭,以尽根株(朱批:好)。
至闽粤庄民互相焚杀之事,奴才现准在南路截捕贼匪,就近弹压查办之总兵王巍札称,传到粤人首事万丹乡老人等严谕倾服,并取具二比甘结在案,现又前往崁顶查办等语。又据知府邹应元禀称,会同游击陈玉书前往查办,闽粤之人尚在相持,或见官至则止,官去仍生衅端,或见官劝谕,则引过于不肖子弟,窥其意未肯遽息。现在劝谕,务使二比解散等语。又据署游击刘宗宪禀称,探有闽粤庄民械斗之事,即传闽粤乡老人等,指陈利害,甚得降心相从,约令齐到,面相会释前怨。忽有南势一带闽人党众焚抢粤人庄社,各有损伤。察看二比构怨已深,惟有竭力安顿,以期止息等语。又据知县方辅悟禀称,随同台湾镇办理水底寮闽民与港东粤民面立合同和好,现在水底寮老民于初四日随同至崁顶,等候粤民首事到齐,安抚妥协,再赴山猪毛一路安抚。所有被焚房屋间数,伤毙人口,俯俟确实查明另禀等语。奴才查南路一带,自罗汉门起,至水底寮止,相去一百余里,闽粤村庄联络庄民数万,拥众互斗,一时劝谕不能遍及,是以未得尽行平息。除再移行文武,极力严谕劝止,务令相安外,谨将现在截捕贼匪并劝谕闽粤庄民各情形,缮折由六百里驿递奏明,伏乞皇上睿鉴,训示遵行。谨奏。
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初八日。
朱批:已有旨了。
——录自史料旬刊第十五期天五三九~五四○页。
·一八、福建巡抚鄂宁折
福建巡抚革职留任臣鄂宁谨奏为奏报台湾贼匪现在情形事:臣自十一月三十日奏报台地贼匪情形之后,将及十日,未接该处文武禀报,业于十二月初九日附折奏明。即于初九日戌刻接到水师提臣吴必达来札,据称十一月十八日闻凤山县凤弹马鞍山地方有竖旗招伙之事。十九日又闻北路水沙连贼匪甚多,各处俱请添兵剿捕。及至领兵前往,贼已逃遁,遍搜无踪。首逆黄教踪迹,先闻逃往南头、枋寮等处,后又访闻逃入诸罗内山,终无定所。二十四日晚,又闻南路水底寮有贼匪抢庄焚杀,又闻系庄民挟仇焚杀,飞札台湾镇及知府确探实情,星往扑捕。二十五日,即有漳泉庄民递呈三十六纸,皆指名具控粤人客庄管事藉义民名色,率众焚抢之事,已发道查办。闽粤各庄,素有仇隙。现因该地有招募义民之事,粤人藉捕贼名色焚抢闽人,闽人又会众报复,彼此俱有杀伤。南路闽粤庄民不下数万,拥众互杀,大有关系。现已飞檄文武,极力前往谕止。又闻二十四日夜,贼匪在大穆降烧毁民房三十余间,杀伤二命。又据守备邹维熊禀,探得北路斗六门又聚匪数百欲攻斗六门。俱分派将备前往确探剿捕各等语。此提臣札内所言之贼匪情形也。
初十午刻,又接到台湾道府禀,二十四日夜,贼匪焚杀大穆降民房之事,与提臣所言相同。又询之被害民人,因大穆降系黄教生长之地,彼处居民现有随同员弁侦探剿捕者,此次焚杀,或即系黄教挟恨所为。至凤山县南路,闽粤居民相错,素有仇隙。此番黄教谋逆,粤庄管事召募乡民防守,称为义民。闽民因其加以不义之名,各怀积忿,互相构衅。十一月二十五日,闽民柯友方分赴水师提臣暨道衙门控告,现已派委文武驰赴安抚,并确查严究各等语。此道府所禀之情形也。
臣查贼匪黄教窜伏情形,忽离忽合,倏南倏北,聚散踪迹无定。贼匪固极狡黠,官兵亦未得其要领,是以贼匪至今久稽显戮。余文仪赶台时,臣与之反复讨论,到彼当与提臣熟筹,务先探明首匪踪迹确在何处,就山川形势相机设伏,截其去路,鼓励将士,可以一鼓成擒,万勿致师老转生懈弛。臣又屡次札嘱提臣,申明军令,振作士气,匪伙无令一名漏网,平民无令稍有惊疑。至贼匪光景,看来必不止黄教一起,是以忽在南路焚杀,北路又传言扰害。臣亦面嘱余文仪,到台须首查贼匪实有几处,务得其根柢巢穴,方能得办理之法,既获其首,余党始能解散就擒。至南路闽粤庄民,平日原互有嫌隙。向来台地遇有奸匪发觉时,粤民各自立义民名色,保守村庄。今次闽民因而挟嫌,彼此擒杀。此事惟当严切晓谕开导,各使解散,自相保守。果系挟嫌乘机焚杀者,严拿各置于法。臣已飞饬余文仪确查妥办,勿致互相残杀,酿成事端。
再水师提臣自行带往官兵一千二百余员名,久已到台。其初次调赴北路之水师官兵七百二十余员名,配坐淡水艍船十只,于十一月十四日至十六日,九船俱已到台,惟海坛镇标兵船一只在洋遭风折桅,至今尚无信息。又续调之水师官兵一千三百余员名,亦于十一月二十一日至二十八日先后全数抵台。其第三次调往之陆路官兵一千名,已于十二月初四、初五两日开行赴台讫。现因台郡将领内熟悉干练者甚少,提臣吴必达嘱臣将曾任台湾南路营参将今升福州协副将戴廷栋调往协办剿捕。臣即日飞檄,饬令酌带强干弁兵,星驰至厦门,配船速往,听候调遣。臣仍札知提臣吴必达,谆谕臬司余文仪,将应行查办筹划之处详慎妥办,速迅驰报。
臣于初九日晚已接提臣吴必达文札,至初十日午刻奏折始递到厦门,今一并由驿站六百里驰奏,合并陈明,伏祈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初十日。
朱批:即有旨谕。
附片
提臣吴必达与臣札云:台湾总兵王巍,虽现在尚无贻误之处,而办理一切竟有竭蹶之状等语。臣查王巍虽系初到台湾,甫及一月,即有黄教竖旗为逆之事,一切情形风土未谙,而臣细察其办理调遣剿捕诸事,不过随地敷衍,全无头绪。此时贼匪尚未能剿除,仅藉吴必达一人,有顾此失彼之虑。臣本拟于内地总兵内咨调一员,赴台协剿。现如金门镇总兵杨元超,人似勇往,而年力已经就衰;海坛镇总兵章绅,臣虽未识其人,即就现在调发官兵一事,独该处官兵调发迟滞,不似实心任事之员;漳州镇总兵叶相德,臣闻其人明白强干(朱批:此人去得,已有旨了),但漳泉一带地方亦甚紧要,且陆路提臣黄仕简又留驻建宁,未能即回,不便令其前往。内地总兵亦无可以调往之员。仰请皇上天恩,于近闽省分总兵内有强干谙练实心任事者简调一二员,速行赴闽,即令一员前起台湾任事,将王巍撤回,俟匪案完竣,核其功过,奏请圣裁(朱批:岂但如此;又错了)。臣因台湾海外重地,现在办理重案,既知王巍难以胜任,不敢不及早奏请。督臣崔应阶远驻浙省,臣不及札商。谨此具奏。
朱批:览。
——录自史料旬刊第十五期天五四○~五四二页。
·一九、提督福建水师总兵官吴必达折
提督福建水师总兵官奴才吴必达跪奏为奏闻事:窃贼匪黄教等遁入诸罗县属之大武垄、剑门坑等处,业经具奏在案。奴才正同按察使余文仪会讯已获各匪犯间,接到总兵王巍札称,探得贼匪首伙潜匿剑门坑山上,随一面知会知府邹应元、游击陈玉书协擒。于本月十六日督率官兵前往攻击。因悬崖壁立,逼临深坑,中间止容一人行走,当即缘崖直上,贼来拒敌,枪毙贼匪数人。讵贼匪望见继进兵丁众多,即将乱石滚下,前队弁兵多被滚石打伤,连械跌下山坑。随暂时收兵。被伤兵丁从坑中攀崖出者,共有二十余名,惟千总苏应琛一员、兵丁三名伤毙。炮械跌落山涧者,现在寻找,俟查明另报等因。除饬将受伤弁兵加意抚恤调理外,奴才伏思贼匪本非众多,因熟悉山径,捷于走险,东流西窜,以致未能克期扑灭。此番贼既踞剑山,自应奋勇进剿,岂可因山径险仄,偶被石伤,即生畏葸?当即专员赍令,严督将备兵丁,益加奋勇,上山收捕。奴才现在赶办审案,完结即前往督率(朱批:错了!汝非文员,审案有何要紧?明系规避),追踪剿捕,务期擒获匪党首从,以净根株外,谨将近日捕贼情形,缮折由六百里驿递奏闻,仰祈睿鉴。谨奏。
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朱批:已有旨了。
——录自史料旬刊第十五期天五四二~五四三页。
·二○、福建巡抚鄂宁折
福建巡抚革职留任臣鄂宁谨奏为奏明事:窃臣查办台湾贼匪黄教等谋为不轨一案,访闻得台湾有陈宗宝其人,与生番最熟,匪伙颇多,近亦与黄教通联,即经密饬台湾道张珽迅速查拿。至十二月初九日,张珽始禀复,闻陈宗宝亦附黄教,现在擒拿等语。经臣于参劾张珽折内附奏在案。
臣又访知陈宗宝曾犯徒罪,在配脱逃。随飞吊原卷至厦门查阅,始知陈宗宝于乾隆三十一年,经前督臣苏昌访闻陈宗宝现充凤山县番社通事,窝匪抢窃,密饬道府严拿。台湾道张珽、知府秦廷基因陈宗宝住居傀儡山加泵社生番界内,不能查拿,遂令凤山县知县谭垣购线前往加泵社番界,晓谕陈宗宝自行投首,并伊所娶番妇咯根立同幼子四人一并献出,审明伙同贼犯王赛等偷窃耕牛等案。陈宗宝照越度缘边关塞律减二等拟徒二年。三十二年七月十九日发兴化府属仙游县枫亭驿充徒,其妻咯根立并幼子发回原籍同安县安插。陈宗宝于十月二十五日在配脱逃,经县详报,饬行各原籍查拿。而陈宗宝已偷渡过台。其妻咯根立并四子,查已不在同安,亦必潜逃过海。现在严饬根究查拿。
臣查陈宗宝原系伊故父陈显所娶番妇所生,伊又娶生番之女,原属异类。且内地民人牵娶番妇,久经严禁。陈宗宝又潜往番界,窝匪扰民,既经前督臣访拿,道府辄以不能拿获,诱令自首,从轻拟徒完结。在配脱逃,偷渡回台,又不实力查拿,纵令潜往番界。今陈宗宝果否与黄教一同为逆,尚无亲见陈宗宝领贼焚杀之事,虚实未定。但此等匪类,从前办理实为疏纵。适前任凤山县知县谭垣因俸满送部引见,业经臣给与咨文起程。既查出伊任内有此事,且臣闻谭垣在凤山县任内,番社通事与县民颇皆信从,是以从前能诱致陈宗宝,臣即飞调伊回至厦门,面加询问,伊亦自知从前办理舛错,情愿即赴台湾购擒陈宗宝。臣随告以无论陈宗宝已入黄教之伙与未入黄教之伙,但能购线捕获,既可剪除黄教羽翼,或可即因陈宗宝诱擒黄教,俱属有益(朱批:好)。即日令其前赴台湾。候其能否擒获,分别具奏。
臣既查核档案,备悉从前办理陈宗宝一案实属疏忽玩纵,不敢不从实在案情即行奏明。仍容臣严饬余文仪,查明陈宗宝是否与黄教一同为逆,曾否焚杀官兵。具覆到日,将从前办理陈宗宝一案应参职名奏请交部严加议处(朱批:是。应俟事稍定,为大加整理一番,重处一、二人,方可为伊等讳饰之戒也。将此旨亦与崔应阶看)。至陈宗宝一案,从前因系拟徒外结之案,并未咨部,合并陈明,伏祈皇上圣鉴,训示施行。谨奏。
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朱批:览。
——录自史料旬刊第十五期天五四三~五四四页。
·二一、闽浙总督崔应阶折
闽浙总督臣崔应阶跪奏为奏闻事:窃照台匪黄教一案,自提臣赴台后,久未得有确信。兹于途次连接提臣四札,寄知贼匪情形,不特尚未剪除,且贼势依然肆劫,并有闽粤庄民相争械斗之事。
臣查黄教不过一偷牛贼匪,一时乌合,原可速歼,因台郡文武办理不善,以致养痈贻患(朱批:是)。今提臣到彼,所调各路弁兵,已据报陆续到台,自宜布置严密,贼匪便易擒捕。提臣来札所云贼匪东奔四窜、出没无常等语,查用兵不嫌谲诈,布置尤贵紧严,庶贼匪不能出我范围,乃易集事。若贼东则东,贼西则西,是则官兵不特疲于奔走,反为贼人牵制(朱批:所见甚是,已有旨谕彼矣)。况台湾所有兵丁及现在调拨赴台者共一万二千有余,不为不多,何以一黄教尚不能擒获?总缘未经通局计算,贼来则御,贼去则止,意是逐贼,而非擒贼矣。以臣愚见,如北路地方稍远,已有金门、海坛等镇营官兵七百余名,颇足声援,只须于斗六门一带派兵严守,则北路可无窜扰之虞。而中路再于大目降、乌山及罗汉门等处严兵堵截,大张声势,使贼人不敢北窜,尽通于南路冈山、阿猴林一带。大军专力一路捕杀,不致随贼奔走。若贼匪无粮,势难久匿。各处大庄,该地义民既能自守,其贼匪绝粮,必出掳小庄以资口食。再于附近贼匪之小庄预派精锐官兵伏路,使彼不知,一经突出抢劫,伏兵截杀,擒获非难。就臣所见若此,但用兵尤贵因时制宜,非可遥度。臣现已札知提臣(朱批:好),并行臬司、台镇等和衷商酌,相度机宜办理。
至闽粤庄民争斗,若办理不善,恐致别生事端,亟宜先行安抚,俟事定密查为首滋事之人,究治以警。其余亦经飞檄饬遵。
臣俟建宁匪案办竣,当即星速驰赴厦门,就近督办一切(朱批:是。亟应速赴厦门。建宁之事,即宜速行定拟)。所有移行查办台匪缘由,理合恭折奏闻,伏乞皇上睿鉴训示。谨奏。
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朱批:览。
——录自史料旬刊第十六期天五六八页。
·二二、福建巡抚鄂宁折
福建巡抚革职留任臣鄂宁谨奏为据实参奏请旨遵行事:窃照台湾贼匪黄教等在冈山竖旗为逆,焚杀营房汛兵,经原任台湾总兵王巍将驻防冈山城守左军守备刘国梁,以黄教等竖旗伤兵,竟不带兵前往剿捕,安然坐视,玩纵已极,揭报督臣崔应阶参奏,请旨革职,严行究审。经督臣咨会到臣。臣即转行台湾镇道,将参革守备刘国梁同续经督臣咨部斥革之不能堵御贼匪防汛把总董得龙一并锁解至厦门严行究审去后,十二月十七日,据台湾文武委员押解到厦门。臣逐加审讯,所供情形与壬巍揭报情节大相悖谬。且贼匪肆逆日期,亦与台郡文武前后所报情形矛盾。果如刘国梁等所供,则刘国梁转非罪魁(朱批:正是如此。早有旨将王巍革职矣)。
当黄教肆逆之初,臣访询台地贼匪起衅与文武禀报皆有隐讳捏报情弊。然情形多得之传闻,未得实据,难定虚实。是以余文仪赴台时,逐条开列,令其查覆,尚未覆到。今刘国梁等所供情形有与臣先后所闻相符者。如黄教起事根由,必有一段原委,而台郡文武始终隐讳不言。今刘国梁供:黄教原是有名窃贼。三十二年春间,被大目降乡保许鼻告发,前任台湾县今已病故之赵爱将黄教拿禁,不知何保出。秋间,黄教遇见许鼻,将其耳鼻割去。许鼻奔县控告。移营缉拿,总不能获到。今年九月二十九日夜,黄教率领贼匪,突至北岸汛放火焚烧营房,烧死汛兵四名。路遇府役温蒙添,亦被杀死。初一日早,又闻贼在麻豆地方搅扰,百姓关闭店门躲避。是日,守备任珩带兵到麻豆,署参将陈玉书带兵到北岸。初二日,皆未遇贼而回等语。此黄教起事根由与十月初二日以前贼匪焚杀情事,台郡文武始终隐讳,从未言及。
至讯其十月初二日黄教既在冈山竖旗,又焚杀汛兵,伊避匿何处,不急赴救援,竟纵贼远遁?据供:九月内,王总兵回任,挂牌要会操兵丁,伊遵将冈山汛兵调取五十名来城,伺候会操。十月初一日,因署参将陈玉书、守备任珩分往北岸、麻豆捕贼,将伊候操兵五十名带去。初二日,兵尚未回。申刻,冈山营兵奔赴府城禀报,本日午刻,黄教在冈山上竖旗,约聚有二百余人。随即禀知王总兵,请添兵带去拿贼。总兵但令带跟役兵丁二十七名,即于申末出城。二更到康蓬林,离冈山还有十多里路,又遇冈山汛兵奔报,日落时,黄教带贼伙二百多人下山,将营房烧毁,杀伤汛兵,抢去鸟枪火药。伊因所带兵少,又已黑夜,就在康蓬林住下。随遣兵赴郡城报知镇将。初三日未刻,参将王介福、凤山县方辅悟带领兵役,到冈山腰遇着黄教打仗,杀贼二名,打死四名,贼匪奔散。到申刻,王总兵、陈参将带兵五百余名到康蓬林,王总兵就令札营住下。初四日早,跟随王总兵到冈山,贼匪已经四散。王总兵搜得贼伙二名,夺回鸟枪二杆。听得黄教分南北两路奔散,王总兵即令陈参将、王参将往北路赶贼,把总曾得禄往南路赶贼。
王总兵于初五日回城,令伊带兵五十名,在汛防守。十二日被参撤回等语。
王巍于九月二十九日贼匪焚杀北岸、麻豆时不即带兵上紧扑捕,竟行隐韩,已自知有玩寇之罪。及闻黄教冈山竖旗之信,又不亲自率兵前往扑捕。刘国梁既禀请添兵捕贼,但令带跟丁二十余名前往,尤属措置乖方。刘国梁之逗留康蓬林,畏葸退缩,罪无可逃。乃王巍领兵五百余名于申时已抵康蓬林,去冈山仅十余里,即令札营,次早方到冈山,贼已奔散,其玩寇纵贼,畏葸怯懦,罪实浮于刘国梁。今刘国梁等或因无可质证之人,故为捏出情节,冀图避罪,亦未可定。如果情形属实,专阃大员,既措置乖方,复逗留纵贼,乃欲卸罪于微未备弁,亦何以申军纪而彰国法?且不为之质对确实,使无遁情,即遽加刘国梁等以重法,亦何以折服其心?总兵王巍业已奉旨革职,应请将王巍拿问,严行质审,务得实情,从复位拟,奏请圣鉴。臣谨会同闽浙总督臣崔应阶合词参奏,请旨遵行。谨奏。
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朱批:有旨谕部,即速解京。
——录自史料旬刊第十六期天五六八~五七○页。
·二三、提督福建水师总兵官吴必达福建按察使余文仪折
提督福建水师总兵官奴才吴必达、福建按察使司按察使奴才余文仪跪奏为遵旨审办、恭折会奏、仰祈圣鉴事:台湾县贼匪黄教纠伙韩笔等竖旗、谋为不轨、拒杀弁兵一案,钦奉谕旨,命奴才吴必达、余文仪会同将已获各犯迅速严审,即行正法,钦此钦遵。该奴才等审看得:黄教生长台邑。先于乾隆二十二年间偷牵林全等牛只差拿拒捕案内拟徒,二十四年逢赦减杖,由同安县递回台湾安插。该犯先止代人包看田稻。至三十二年,贫无聊赖,复纠伙沿山潜行偷窃。三十三年五月间,经道府查访,饬县拘拿。于六、七、八月内陆续拘获伙贼黄仁、许断、郑冯、吴象、黄宗、黄岭、王祥、王尧等八名,讯系黄教为首。当将各犯收禁,饬差严拿黄教未获。嗣访得黄教潜往大穆降山。九月二十七日,台湾道知会台湾镇,委守备任珩同台邑典史李际时带领兵役入山缉捕。黄教闻风先遁。因毁其寮房神主,并获代贼煮饭之杨汉一名。黄教自知罪重,难逃法网,起意竖旗招人,图抢府城仓库,遂与伊弟黄芳招朱一德(即朱天麟)、韩笔、石意、石灶、石双、柯固、李井、方髓、黄眼、石佑、黄韬、并陈法、陈团、黄定、陈炎、叶元、郭辰、徐芳、吴孝、陈榜、陈良、杨一、张五、陈品、杨乞养、蔡成、刘猛、王察、徐文送、杨佛、叶金贤、欧珍、洪礼、洪答、曾冬、程炭、吴畅、谢留、林性等,于十月初一日,同上凤山县之冈山聚集。黄教为大哥,朱一德为军师,余皆兄弟称呼。石意、石灶、石双、柯固、李井、方髓、韩笔、黄眼、石佑、黄韬等十人自称为头目。初二日,竖旗二面招人,旗上并无字号。随有蔡程、陈明、郑允、颜祖、陈旺、戴荣起、陈寒、颜盈、陈进、并不知姓名匪类陆续上山入伙,合共一百余人。黄教又因缺少军器,恐抵官兵不过,当夜下冈山汛地,杀死兵丁十七名,擒去三名,并抢军器火药回山。初三日,有先经招允为伙刘恭、张笑、方榜、方杏暗藏器械,入城探听官兵消息,当经安平副将龚宣标下营兵盘获刘恭、张笑二名。是日,南路参将王介福、凤山县知县方辅悟带领兵役至山前扑捕,该贼匪等竟敢拒敌,当即杀死二贼枭示,并枪伤七、八名,众匪又因知总兵王巍带领官兵众多,乘夜逃窜。初四日,经过雁门关小汛,焚烧营房,杀兵四名,躲入乌山等处。官兵堵拿。黄教于十四日令韩笔、郑允等下山招人相助。韩笔同林性招郑茂、蔡德、蔡两三人经台防同知韩琮将韩笔并蔡德、蔡两盘获,林性逃逸。郑允招马成、马总,苏彩龙招柯提,并有谢顺、曾全陆续上山。十六日夜,黄教探听官兵往别处堵捕,遂潜至大穆降汛焚抢营房,杀兵四名。官兵分路追剿。二十日,黄教等潜入诸邑大排竹,有林海、林爽、许受等投贼入伙。二十一日,在大排竹、竹仔门杀死兵丁书役十六名。诸罗县陶浚同守备任珩、千总徐南鹏扑捕,随杀贼一名枭示,枪伤十三人,已死七名。贼匪逃入山上。二十四日,竖旗招人,有洪恩(即吴匪)、林琳、陈佛、蓝修、李听等入伙。二十五日,黄教等至隆恩息庄,杀死管庄把总一员、兵一名,抢马二匹,擒去兵丁一名。又有曾罕、郭涉、朱檺、扬吞、范儒、赖纳、陈万、林元、殷宝、吴传、陈范、林淑、林静、钟日、钟准、简佐生、简哲、陈好等先后入伙。二十六日,至斗六门,又有不知姓名匪棍投入,约共伙党二百余人。当即攻打斗六门汛地。千总万其茪率兵放枪,伤贼匪数名。贼匪将湿被盖于车轮之上抵挡鸟枪,攻进营盘,杀死兵丁二十三名,千总受伤。贼众焚抢营房军器,并烧斗六司巡检衙署。二十七日,至石榴班小汛焚烧营房。二十八日,回至三角庄。千总胡乔振、把总郑大绍督率兵番追剿,杀贼六名枭首,枪伤十余人,夺获器械四十余件。二十九日,台湾府知府邹应元同游击陈玉书在鹿寮遇贼,擒获洪恩、林元、李听、叶元、郭陟等五名,杀死一名,又夺马二匹并器械十余件。黄教同伙贼等逸入内山,折回南路招人。十一月初六日,有黄碧江、潘猛、郭成、陈四、李固等入伙。黄教率众拥入万丹汛,杀死兵丁二名。至埤头地方,杀死外省陈姓客人主仆二名,又衙役二名。初七日,经参将王介福、知县方辅悟在九脚桶追截,杀贼二名,枪伤十余名,并夺获旗械十余件。众匪潜入蔗林。初八日,贼匪至新园汛,杀死千总一员、兵丁八名,抢炮二尊、马一匹。初九日,至八仔寮地方,又经知府邹应元、游击陈玉书、知县方辅悟、守备杨元截剿,杀贼二名,擒获三名,枪伤十余名,夺回炮二尊、马一匹及旗械等项。贼由蔗林窜逸。十一日,至磱碡坑,杀兵二十一名。十二、十三等日,又有吴春(即吴冲)、王校、洪生、陈尾、卢添、商佐等入伙。至十五日,知府邹应元闻冈山后有贼匪,同游击陈玉书至水鸡潭会剿,随放枪炮打死贼二人,伤一人,杀死五人枭首,又生擒一名吴春(即吴冲),其黄教等复逃窜山内潜伏。
所有此案匪伙,经该府厅营县先后擒获韩笔、柯固、方体、陈图、蔡程、陈朋、黄定、颜祖、戴荣起、陈炎、叶元、林元、李听、郭陟、洪恩(即吴匪)、柯提、曾全、林琳、林爽、谢顺、郭辰、陈寒、颜盈、郑允、徐芳、陈榜、陈良、马成、陈旺、陈进、吴春(即吴冲)、程炭、陈品、杨乞养、曾冬、杨吞、林海、张五、刘猛、王察、徐文送、范儒、赖纳、杨佛、殷宝、陈范、林静、李固、潘猛、郭成、卢添、商佐、欧珍、洪礼、许受、刘恭、张笑、方杏、钟日、简佐生、陈好等六十一名,又获被贼匪招允尚未入山之黄理、黄振、陈虎、郭石、毛恺、庄桧、郑茂、蔡德、蔡两九名,并未入伙之许麟一名,又获在途遇贼逼押煮饭、引路、看马、挑负包裹及代写书信之洪答、余本、余灿、公琴、余养、许扶、杨汉、黄天、王科、唐宗贤等十名,及黄教未经竖旗八月以前先获在监之窃伙黄仁、许断、郑冯、吴象、黄宗、黄岭、王祥、王尧八名,一共八十九名。奴才等遵旨会审。据各犯供认前情不讳。翻覆究诘,佥供实系九月下旬黄教一时起意竖旗招人,谋为不轨,图抢府城仓库,委无立有伪号预谋散札情事。入伙各犯俱系随时招诱,忽聚忽散,彼此不识姓名。加以严刑,矢供不移。查律载谋叛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斩,妻妾子女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并入官,女许嫁已定、子孙过房与人,聘娶未成者俱不坐,父母祖孙兄弟不限籍之同异皆流二千里安置等语。除拒敌杀兵之钟日、简佐生、陈好、入山煮饭之洪答、执火引路之王科已于取供后在监病故不议外,查现犯韩笔、柯固、方髓、陈团、蔡程、陈朋、黄定、颜祖、戴荣起、陈炎、叶元、林元、李听、郭陟、洪恩(即吴匪)、柯提、曾全、林琳、林爽、谢顺、郭辰、陈寒、颜盈、郑允、徐芳、陈榜、陈良、马成、陈旺、陈进、吴春(即吴冲)、程炭、陈品、杨乞养、曾冬、杨吞、林海、张五、刘猛、王察、徐文送、范儒、赖纳、杨佛、殷宝、陈范、林静、李固、潘猛、郭成、卢添、商佐、欧珍、洪礼、许受五十五名,或随从上山竖旗,或拒敌官兵,或杀死弁兵,焚抢营房军器,俱属情罪重大;刘恭、张笑、方杏三犯,虽止应允入伙,尚未上山,但藏械入城,探听官兵消息,实系助逆之犯,均属法无可贷。以上韩笔等五十八犯,均合依谋叛但共谋叛者不分首从皆斩律斩决枭示。奴才等钦遵谕旨,恭请王命,即于十二月二十日,亲押赴北门斩决枭示讫,仍将韩笔等犯事正法缘由先行出示晓谕台属厅县城乡,以昭炯戒。黄理、黄振,陈虎,郭石、毛恺、庄桧、郑茂、蔡德、蔡两虽被招允入伙,但尚未入山,旋即瞿罪逃躲;许扶、余养、公琴、杨汉、黄天、余本、余灿,或逼胁看马、煮饭、代挑包裹;窃贼黄仁、许断、郑冯、吴象、黄宗、黄岭、王祥、王尧,虽在黄教未竖旗以前先获收监,不知谋为不轨情事,但会同黄教为伙肆窃之犯。以上各犯,均非善类,海疆重地,俱不便照本律定拟,应将黄理等二十四犯均从重比照谋叛未行为从律杖一百流三千里,仍改发伊犁、乌鲁木齐等处,交与办事大臣酌量分拨各处,给与种地兵丁为奴。查明该犯等妻妾,一并佥遣。唐宗贤一犯,虽祗代黄理写信,唤令黄振上山,但已知竖旗不轨,不行首告,亦应从重照谋叛未行不首律杖一百徒三年。许麟讯未入伙,但系助逆匪犯许受之胞兄,应归缘坐犯属内从重按拟。其各犯律应缘坐家属并入官家产,现在分行原籍及台地逐一查拿收禁,取具无漏各结,分别议拟,另案招解。入官家产,确查取结,造册另送。
首逆黄教、同恶相济之朱一德,并已获匪犯供出有名之伙贼黄芳、石意、石灶、石双、李井、黄眼、石佑、黄韬、陈法、吴孝、杨一、蔡成、叶金贤、吴畅、谢留、林性、方榜、马德、苏彩龙、陈佛、蓝修、曾罕、朱檺、陈万、吴传、林淑、钟准、简哲、黄碧江、陈四、王校、洪生、陈尾及现在从贼不识姓名各犯,奴才等督率文武官员兵役乡勇,严加分路入山搜剿务获。到日,内除首犯黄教及同恶相济之朱一德多派妥干员弁押解厦门交抚臣鄂宁审办,其余有名及现在从贼各犯,随获随审,均即立正典刑。合并附奏。
所有被害弁兵,饬营查明造册,另请照例优恤。再查官兵剿杀匪犯共二十七名,应俟拿获黄教首伙,究出姓名、住址,查拿家属,归入律应缘坐各犯案内另结。其监毙斩犯钟日、简佐生、陈好三名、遣犯洪答、王科二名之管狱官台湾县典史典署台湾府经历李际时职名,合行开参。
至失察奸民文武各官,例有处分。除台湾镇总兵官王巍钦奉谕旨革职、台湾道张珽、城守左军守备刘国梁、随防冈山汛把总董得龙经督臣崔应阶、抚臣鄂宁先后参奏咨革外,所有失察奸民之文职台湾县典史李际时、署台湾县知县曾曰琇、凤山县典史韩秉钧、凤山县知县方辅悟、台湾府知府邹应元、按察使奴才余文仪、布政使钱琦,武职大穆降端汛外委千总代办把总事沈任、署城守营参将镇标左营游击陈玉书、水师提督奴才吴必达、福建巡抚鄂宁、闽浙总督崔应阶等职名,理合开报,请旨交部严加议处。除另缮供单恭呈御览外,谨将遵旨审办缘由,恭折会奏,伏祈皇上圣鉴。谨奏。
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朱批:该部核拟具奏。
——录自史料旬刊第十六期天五七○~五七四页。
·二四、福建巡抚鄂宁折
福建巡抚革职留任臣鄂宁谨奏为奏明事:窃照台湾贼匪黄教等窜伏不常,尚未捕获,并南路闽粤庄民挟仇互相焚杀,自十二月初九日接到提臣吴必达来札,臣即将实在情形并饬办缘由缮折驰奏,已蒙圣鉴。
自十二月初十日以后,闻得海洋风色不正,半月以来,竟无台船进口。至二十八日,方有台湾至厦门商船赍到提臣十二月初十、十二两日来札。据称贼匪黄教自十一月二十四日在大穆降焚杀村民之后,见官兵进山搜捕,已遁匿内山,不复东窜西突。现在官兵分路追入大武垄、十八重溪、枕头山等处搜捕等语。又称南路闽粤庄民互斗一事,自十二月初八日以后,经文武劝谕,已渐次平息等语。臣又询之十二月十七日自台湾出口到厦门船户客商等,俱称闽粤庄民已各递甘结,和辑无事。按察使余文仪已于十五日午刻进台湾府。惟黄教现无踪迹。地方安静,买卖如旧各等语。
臣查闽粤庄民互相焚杀一事,首当查明有无贼伙在内。若不过挟嫌仇杀,惟在地方官迅即晓谕开导,令其息忿解散,拿获其首从人等重治以罪;倘不服官法,即是乱民,自宜加以兵威(朱批:所见是)。但不可不宽严失宜,或稍有偏向,致令铤而走险,与贼匪相结,转是助贼羽翼。臣前已谆切饬知余文仪到台湾后妥协办理。今既已具结平息,余文仪又已到台湾,此事自与擒捕贼匪不相关碍(朱批:是)。
新调台湾镇臣叶相德于十二月二十六日己刻到厦门。臣连日与之讲论:黄教原系一不堪窃贼,地方官若早以事为事,不过一二捕役即可拘获。乃至养成大患之后,文武官兵又畏贼如虎,惟知见贼赶逐,从未闻曾奋勇杀贼一次。此行必须确探贼踪,亲率锐师,奋勇直前,断无不即就擒歼之理。而最关紧要者,台湾流匪极多。此时闻黄教等尚不能与流匪通联一气。即偶有随从焚杀者,见贼势败,随散伙躲避。或见贼匪在南路猖獗,流匪即在北路抢掠。此种流匪,终必为地方之害。黄教等一起,固应极力扑捕,务尽根株,各处流匪,亦当乘机大加惩创(朱批:甚是),应诛戮者亟加诛戮,应逐遣者立予逐遣,断不可少存姑息,将就完事,方可以肃清海疆。叶相德亦以为必应如此办理。即于二十八日登舟出口,候风放洋。
至臣在厦门,察看商民往来台湾贸易,一切如常,毫无惊疑之意。现届岁底,厦门与漳泉一带兵民俱极安贴。即节次调往台湾官兵,民间亦全不知有调遣官兵之扰。实在安静宁谧,合并奏明。谨将台湾现在情形并与镇臣商办事宜缮折由驿驰进,伏祈皇上圣鉴,训示施行。谨奏。
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朱批:览奏俱悉。
——录自史料旬刊第十六期天五七四~五七五页。
[book_title]卷三
二五、福建巡抚鄂宁折(奏报台湾贼匪情形 乾隆三十四年正月十二日)
二六、提督福建水师总兵官吴必达折(奏报现在剿捕贼匪情形 乾隆三十四年正月十三日)
二七、闽浙总督崔应阶折(奏覆奉到谕旨 乾隆三十四年二月初二日)
二八、闽浙总督崔应阶折(奏报近日台匪情形 乾隆三十四年三月初三日)
二九、福建台湾镇总兵官叶相德折(遵旨具奏岗山汛被抢器械 乾隆三十四年三月初七日)
三○、闽浙总督崔应阶折(奏报据禀黄教被砍情节 乾隆三十四年三月十五日)
三一、闽浙总督崔应阶折(奏覆查明遗失军械数目 乾隆三十四年三月十五日)
三二、提督福建水师总兵官吴必达台湾镇总兵官叶相德折(恭陈现在擒斩贼匪情形 乾隆三十四年三月十七日)
三三、福建按察使余文仪折(遵旨审办续获匪犯 乾隆三十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三四、提督福建水师总兵官吴必达等折(奏报擒杀贼首 乾隆三十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三五、台湾镇总兵官叶相德折(奏报收捕黄教等首从各犯大体竣事 乾隆三十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三六、吏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崔应阶奏」移会(查察剿捕台匪黄教案内文武各员勤惰 乾隆三十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三七、兵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崔应阶等奏」移会(确查台湾贼匪黄教等已就杀获情形 乾隆三十四年六月十五日)
三八、福州将军魁伦折(奏报台湾匪徒滋事,现在密为筹备 乾隆六十年三月二十三日)
三九、福州将军兼署巡抚魁伦折(陈周全等五犯遵旨即于台湾府城凌迟枭示乾隆六十年五月二十一日)
四○、署闽浙总督长麟折(奏覆乌兰保带赴台湾兵丁暂留彰化弹压,抵作换班兵数 乾隆六十年六月初五日)
四一、福建水师提督兼管台湾总兵事务哈当阿等折(查明彰化县被贼抢失仓库及存营银谷确数,请准分年赔补 乾隆六十年七月初五日)
四二、兵部题本(议恤陈周全案内阵亡伤亡官兵 乾隆六十年七月二十四日)
四三、户部副折(贼匪陈周全滋事,彰化等处银谷被抢,责令提督道府赔补乾隆六十年九月)
四四、福建水师提督哈当阿等奏折(拿获陈周全案内逸匪正法 嘉庆二年七月十八日)
四五、户部「为内阁抄出广西巡抚祁■〈土贡〉片奏」移会(奏报赴台剿黔兵过桂入粤日期 道光十三年正月初十日)
·二五、福建巡抚鄂宁折
福建巡抚革职留任臣鄂宁谨奏为奏明事:臣于正月初九日接到按察使余文仪禀报贼匪黄教等由剑门坑、大石门遁走各情形,即于初十日缮折驰奏在案。十二日早,连接吴必达、余文仪十二月二十五日、二十七、二十八等日咨札文禀。据称贼匪情形,自十二月十八日由大石门巡窜后,闻已潜入北路。二十二日,游击陈玉书侦知贼由芦麻产而北,与游击林海蟾、知府邹应元会商,分布各营,截其南窜之路。后探知贼在白狗寮。二十四日早,远见山上有贼两路进攻,官兵奋勇上至山腰。贼踞山顶,枪炮不能到。有把总曾得禄首先直上,各弁兵一齐继进。贼由山边而逸。追至里许,贼从峻崖滚草而下,擒获贼伙二名,夺回子母炮、鸟枪、长枪等械。是日,游击游辅、游击陈玉书、守备邹维雄分路会合,各有擒获,弁兵并无损伤。现在分路进剿,务尽根株等语。此十二月二十四日官兵会剿之情形也。是日各路营员所报上山扑捕,知府邹应元实亲冒矢石,步行登山,洵属奋勇;而把总曾得禄(朱批:此人俟事定送部此见,余有旨谕)首先直上,弁兵相继而进,实为勇敢。臣已咨行文武查明奖赏,以示鼓励。
再提臣来札并余文仪禀,已拟于二十八日会同驰赴诸罗大武垄一带督剿。福协副将戴廷栋禀称,自厦门十二月二十四日登舟,二十九日已抵台湾。即日迎往北路,听提臣调遣。总兵叶相德,据台湾客船云,初十日见其自澎湖放洋,此时必已抵台湾矣。臣查现在贼匪势已穷蹙,叶相德、戴廷栋又俱抵台湾,号令一新,官兵自各知奋勇,贼匪必能克日就擒。臣复谆切札致吴必达、叶相德,并札饬余文仪、戴廷栋,实力速办,勿失事机。
再提臣十二月二十五日、二十八日两次奏折,于十二日辰刻递到,即发驿驰进。十九日之折,午后始据外委把总吴启元赍到,当发驿速递。而提臣十九日与臣札内,尚有十二月十八日先发奏折,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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