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史可法遗书 [book_author]史可法 [book_date]明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历史传记,史学,完结 [book_length]1190 [book_dec]遗书,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攻陷北京城,崇祯皇帝自缢身亡。凤阳总督马士英联合操江提督刘孔昭、镇将刘泽清、刘良佐、高杰、黄得功等人迎福王朱由崧在南京称帝,年号宏光,史称弘光帝,这是南明一朝的开始。 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初,清兵大将多铎分兵南下,势如破竹,直至扬州。史可法镇守扬州,而刘泽清、刘良佐贪生怕死之辈则问讯就率军逃走。 四月十八日,南明降将李成栋率先抵达并包围扬州城,史可法"檄各镇兵,无一至者。"十九日清将多铎赶到,送给史可法五封劝降信,史可法未看一眼便付之一炬,誓死与扬州城共存亡。二十一日,总兵李栖凤、建军高歧凤也率领自己的军营投降,扬州城的实力更加微弱。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史可法写下了五封遗书。 [book_img]Z_5841.jpg [book_title]史可法遗书 四月十九日 遗书一(致某王) 败军之将,不可言勇;负国之臣,不可言忠。身死封疆,实有馀恨。得以骸骨归钟山之侧,求太祖高皇帝鉴此心,于愿足矣。(弘光元年)乙酉四月十九日,大明罪臣史可法书。 遗书二(上太夫人) 不肖儿可法遗禀母亲大人:儿在宦途一十八年,诸苦备尝,不能有益于朝廷,徒致旷违于定省,不忠不孝,何颜立于天地之间!今以死殉,诚不足赎罪。望母亲委之天数,勿复过悲。儿在九泉亦无所恨。得副将德威完儿后事,望母亲以亲孙抚之。(弘光元年)四月十九日,不肖儿可法泣书。 遗书三(遗夫人) 可法死矣!前与夫人有定约,当于泉下相候也。四月十九日,可法手书。 遗书四(遗叔父兄弟) 可法遗书于叔父大人、长兄、三贤弟及诸弟诸侄:扬城旦夕不守。劳苦数月,落此结果,一死以报朝廷,亦复何恨;独先帝之雠未复,是为恨事耳。得副将史德威为我了后事,收入吾支,为诸侄一辈也,切勿负此言。四月十九日,可法书于扬城西门楼。 遗书五(付史得威) 可法受先帝厚恩,不能复大雠;受今上厚恩,不能保疆土;受慈母厚恩,不能备孝养。遭时不遇,有志未伸,一死以报国家,固其分也,独恨不早从先帝于地下耳。四月十九日,可法绝笔。 四月二十一日遗笔(史可法绝命书) 恭候太太、杨太太、夫人万安:北兵于十八日围扬城,至今尚未攻打,然人心已去,收拾不来。法早晚必死,不知夫人肯随我去否?如此世界,生亦无益,不如早早决断也。太太苦恼,须托四太爷、大爷、三哥大家照管。照儿好歹随他罢了。书至此,肝肠寸断矣。四月二十一日,法寄。 乾隆四十二年六月二十日奉旨摹勒扬州梅花岭祠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