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富兰克林 [book_author]孙毓修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历史传记,完结 [book_length]31884 [book_dec]《少年丛书》之一,《少年丛书》最早于1908年冬天由张元济主持的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出版,又名《中外伟人的传略》。《少年丛书》共28册,分别讲述了28位中外名人的人生故事。《富兰克林》孙毓修著。富兰克林, 美国政治家、科学家。1731年在费城建立北美第一个巡回图书馆。1743年组织美洲哲学会,后协助创办宾夕法尼亚大学。独立战争时参加反英斗争,当选第二届大陆会议代表,并参加起草《独立宣言》。1776—1785年出使法国,缔结法美同盟(1778年)。又代表美国与英国谈判,1783年签订和约,英正式承认美独立。1787年为制宪会议代表,主张废除奴隶制。科学上发明避雷针,在研究大气电方面作出贡献。 [book_img]Z_6105.jpg [book_title]第一章 家庭 人之成为大人物也,固赖自己平时之修养,而亦得于凭借者为多。有凭科名而显者,有凭先达而进者,有凭时势而成者。盖士之崭然见头角、脱颖而出、千人皆见,莫不由此。若夫孤寒之士,贫困交迫。少无名师,资其启导;长无凭借,助其功名。是虽内蕴才智,外见节概,亦惟空山无人、孤芳自赏焉耳。欲有为于斯世,盖亦难矣。然人患无志、不患无成;患修名之不立,不患借凭之无所。读《富兰克林传》,即甚无聊赖、困苦已极之少年,亦可奋然決起,勿以前路茫茫,而稍挫其积极进行之想也。 富兰克林之祖,世居英国爱克登(Ecton)一小镇也,累代皆为铁匠。至其父裘赛亚·富兰克林(Josiah FranKlin),始改业为染工。后随清教徒之后,挈其妻子,去祖国而托居于新世界之波士顿(Boston),又以制肥皂为业。 裘赛亚至美洲时,已有子女七人。乃室家初奠,遽赋悼亡。闻英国人福尔吉(Peter Folger)之女有贤德,迎为续妻,又生子女六人,而富兰克林居其一,于兄弟辈行最小,父母皆有贤名。后富兰克林为撰行述,其略曰:“吾之少也,从未闻父母有病,亦未见其稍有病容。二老皆享高年,父八十九,母八十五而卒。生平耿介,不妄取予;指导子女,皆有法度;白头夫妇,偕老齐眉,相处至五十五年之久。家故贫甚,然予居父母处,未尝见其戚戚,则吾亲之安贫而又不为贫所窘者,非他人可及矣。” 时有美人巴登(Parton)又论富兰克林曰:“富兰克林之形态,酷似其母,其母又酷似其父福尔吉。”由此知甥舅之间,所关甚大,世之择婚者,可以知所从事矣。 【批评】 人生贫贱之家,只以衣食为急。衣食之外,便无所求。一则迫于境地,一则限于见闻也。近如彭刚直公玉麟,本衡阳农家子。比长,独有大志。逃之山寺,奋志读书。家中父母亲戚,皆以为大怪,强之归耕。藉非公有坚决之志,几何不以老农终也。白屋之中出一人才,比世家大族,难过百倍。寄语世人,遇孤寒之士,当加意奖借,成其羽毛。 富兰克林之父,虽不在百有二人中,竟决然舍其本乡,挈妻子而至榛莽未辟之美洲,其独立自由之概,亦已可敬。富兰克林幼时,耳濡目染,在在处处,得益匪浅。 一个人之所以成为举世闻名、叱咤风云的非凡人物,固然要依靠其自己日常的修身养性与积累,然而除此之外,大多数人还是得依靠外部因素。有的人凭借考取的功名而声名大振,有的人凭借先祖的财富而飞黄腾达,也有的人依助时势而取得成就。可见,一个人能鲜明显露才能,脱颖而出,从而被人们所关注,都脱离不了这些因素。像那些幼年丧父、家境贫困的人,他们在年少的时候,没有有名的老师来教导提携,年龄稍大一点的时候,又没有可以依靠的外力来帮助他成就功名。所以,即使内里富有才华,外在拥有独特的气韵风骨,他也仅仅如同身居荒山、无人发现一样,只好自我欣赏罢了。像这样的人想要在世间有所作为,大概也很困难吧。然而人应该忧虑的是自己没有志向,而不是忧虑自己没有成就;应该担心的是自己好的名声没有树立,而不是担心没有能依靠的外力来成就自我。阅读《富兰克林传》,即使是精神非常空虚或自身相当贫困窘迫的少年人,也可以发奋努力以改变现状,不会因为未来道路迷茫漫长,就逐渐消磨自己努力进取的意识。 富兰克林的祖先居住在英国一个叫爱克登(Ecton)的小镇上,他们家世代都是铁匠,直到他的父亲裘赛亚·富兰克林(Josiah FranKlin),才开始改变其职业成为一名染色工人。后来他的父亲带着妻子和孩子,跟随英国清教徒,离开祖国到了美国波士顿,以制造肥皂为生。 裘赛亚到美洲的时候,已经有了7个孩子。但当他们在美洲刚安好家时,他的妻子就过世了。裘赛亚听说英国人福尔吉的女儿很贤德,便迎娶她为第二任妻子,此后又育有子女6人,而富兰克林即是其中最小的孩子。他的父母都有良好的声誉,这在后来富兰克林为父母撰写生平事迹的时候,大致说到过:“在我小时候,我从来没有听说我的父母有过疾病,也没有见过他们有一点点的病容。我的父亲活了89岁,母亲活了85岁,他们都是年纪很大才去世的。他们一生正直,不会随心所欲、贪得无厌。在教育子女上,都很注重方法、讲究分寸。夫妇二人共同生活了55年,白头偕老,相敬如宾,恩爱美满。我们家曾经非常贫困,然而我在父母亲那里,从来没见他们因贫困而面带忧虑或悲伤。我的父母在贫困中能有安然的心态却又不会因贫困而面露难色、止步不前。这一点,一般的人是难以做到的。” 当时有一个叫巴登(Parton)美国人又评论富兰克林说:“富兰克林长得非常像母亲,母亲的长相又和她父亲福尔吉的长相非常相似。”从这便可以知道,外孙与外祖父的长相之间关联很大,世上选择配偶的人,可以从中知道一些借鉴方法。 【评论】 一个人若在贫困而地位低下的家庭中出生,则只担心温饱问题。对于温饱以外的事物,就没有什么多余的追求了。产生这样情形,一方面在于环境逼迫,另一方面在于见识有限。以时间近的例子来讲,比如彭玉麟先生(清朝著名政治家、军事家、书画家,清朝“中兴四大名臣”,中国近代海军奠基人),本来是湖南衡阳的农家子弟,可是当他长大后却生出了远大的志向。他躲避到山中的寺庙内,发奋读书。家中父母及其他内外亲属,都认为他的行为非常奇怪,强行逼迫他回家耕种。假若不是彭玉麟有坚定的志向,恐怕他也会一生躬耕及至老去吧!在普通百姓家出一个人才的情形,比在门第高贵世代为官的大家族中诞生一个人才要困难几百倍。因此,我想要对世人说,当你遇上贫贱却不失志向的读书人时,应当对他加倍关怀和扶持,帮助他,成就他的名声。 富兰克林的父亲虽然不是普通人家中所出的极出色的人才,可他竟然坚定地离开故乡,带着妻子和孩子到了荒僻且不发达的美洲大陆。像他这种追求独立和自由的精神气概,也是值得我们敬佩的吧。富兰克林从小时候起,便在很多方面耳濡目染地受到父亲的影响,从中获益匪浅。 [book_title]第二章 口笛 富兰克林生产之处 一千七百六年(清康熙四十五年,民国前二百六年)一月十七日,富兰克林生于波士顿。是日为星期,邻里多赴北寺听讲者。北寺为波士顿最古之寺,离富兰克林家数弓地耳。啼声初闻,其父抱往寺中,受洗礼。请于牧师曰:必以吾弟朋极明(Benjamin)之名为名。盖其兄弟夙相友爱故也,牧师笑而许之。 富兰克林之家,只有小屋四间,兄弟中长者已成人,幼者方扶床,一十三人,实逼处此。后人为之设身处地,闭目一想,疑当日聚十三顽童于此小室之中,殆有塞破屋子之概。其实不然。每诸童聚会时,因室中坐具无多,或蹲于地,或坐于桌,并头促膝,转觉相亲。不以为忤天高地厚、俯仰皆宽,盖未尝有屋小如舟之叹。 富兰克林受洗礼之古寺 富兰克林七岁时,有一极可记之事。此老于六十六年之后,犹举以告人也。盖其时富兰克林之母,给与办士(英国所用之铜币,此时美尚属英,故通行之)数枚。富兰克林受之,玩之极可爱,而不知此物之万能也。问诸母曰:“儿得此将何用乎?”母曰:“儿当宝之,此可市物。” 富兰克林知此可以市物,则大喜。又恍然市中之列百物而供人之求,徒为此耳。又问母曰:“若然则此区区者极易尽耳。不识吾母能更有以给儿耶?”母正色曰:“无矣,儿勿妄费也。” 富兰克林纳钱衣袋中,狂奔至市。钱在袋中作响,富兰克林闻之,尤喜心翻倒矣。当富兰克林之世,波士顿仅一小镇,非若今日之店肆林立、百物咸备。富兰克林遍观市中,则糖果与玩物,二者皆所欲。因家素贫困,衣食之外,他无所有。故其爱糖果及玩物也,实甚于他儿。 富兰克林正徘徊不决之时,忽遇一童子,横吹口笛,其状甚适。乃曰:“吾亦买此耳。”卒至一肆,见玩物之多,不啻充栋。富兰克林大喜,亦不暇叩其价之多寡,探囊尽出乃母所赐之钱,双手奉之曰:“此可易一口笛否?”肆主数之曰:“可矣。”投钱入柜中,随手付与一枚,比归,群从诘之,则已出过当之值。于是富兰克林悔极而啼,并掷其口笛,勿复爱之矣。富兰克林虽见欺于市人乎,然自此以后,见非必需之物,则决不购,至老如此。常以此戒后生曰:“尔莫为口笛多费(Don’t give too much for the whistle)。” 【批评】 人至亲莫如兄弟姐妹。方其少也,衣食相共,枣梨相让,一堂怡怡,几如同命之鸟。偶有争端,事过即忘,初无芥蒂。故小儿群居,在小儿心中,终不嫌屋小,偶居无猜,数十小儿,不啻一儿也。长成以后,倘勿以世故之心、妇女之口,加诸昆弟姐妹之间,则一家之中,和气翔溢,昌大必矣。 少年初入世时,本其一味之天真,入此万恶之社会,见欺于人也必矣。虽然,见欺亦何妨?见欺而即能觉悟,则彼亦我师也。富兰克林以买口笛费钱,至于终身牢记,成一俭朴之人,得力岂不多哉? 富兰克林之母赐予办士时,何勿教以储蓄之法?吾闻近日美国人教童子储蓄之法极盛,农家子弟,其父母或予以田地数畦,或予以蜜蜂数房,使之力作,得钱则储蓄之。至于成年,即能自立,此法无间然矣。 公元1706年1月17日(清康熙四十五年,民国前260年),富兰克林在美国波士顿出生。这天是星期日,街区邻人很多都到波士顿的旧北教堂(Old North Church)去做礼拜。旧北教堂(Old North Church)是波士顿最古老的教堂,距离富兰克林的家非常近。富兰克林一出生,他的父亲就把他抱到教堂接受洗礼,又由于他父亲与他叔叔兄弟二人间感情一向深厚,因此他父亲向牧师请求道:“请一定要以我弟弟本杰明(Benjamin)的名字来为我儿子命名。”牧师笑着答应了。 富兰克林的家不大,只有四间小屋,却生活着十三个小孩。且孩子们彼此年龄差距很大,其中大的孩子已经成年了,小的才刚刚开始学习走路,他们实在是被迫生活在这种环境中的。后世人若将自己置于这样的环境中想一想,也许不会相信当时十三个小孩居住在这种小房间里,大概想到的是被塞在破屋中的情形吧。然而实际上却并非如此。每当所有小孩聚集在一起的时候,由于家中没有多的座椅,有的孩子就蹲在地上,有些孩子则坐在桌子上,他们彼此间头挨着头、膝靠着膝,反而更有一种亲切友爱的感受。在这样的环境下,他们没有产生天地自然并非辽阔广袤的感受,也不曾出现房屋狭小如同一叶扁舟的感叹。 富兰克林7岁的时候,有一件非常值得记录的事。他在66年以后,还以这件事为例来戒告他人。他7岁时,母亲给了他一些便士(英国通用的货币。当时北美十三州是英国的殖民地,所以便士也在美国流通)。富兰克林得到后,觉得这些便士非常有趣,却不知道金钱有很多用途。富兰克林问道母亲:“我能用这些便士干什么呢?”母亲答道:“你要珍贵地对待它,这能够用来买很多东西。” 富兰克林在知道便士可以用来买东西后,十分高兴。可是他又突然意识到集市上供人购买的商品有很多,而自己却只有这一些便士,便问母亲:“如果用来买东西的话,这些便士很快就会花光的。不知道您能不能再给我一些?”母亲听后严肃地说:“没有多的钱给你了,不要随便花掉它们。” 富兰克林把钱装入衣服的口袋中,飞快地跑向集市。钱在口袋中碰撞发出响声,富兰克林听到后,非常欢喜。在富兰克林所处的那个年代,波士顿只是一个小镇,并不像今天这样店铺众多,各种商品都有。富兰克林把集市都逛了一遍,发现自己既想要糖果又想要玩具。这是由于他家境贫寒,除温饱以外没有其他的享受,所以他比一般的小孩更喜欢糖果和玩具。 在富兰克林面对糖果和玩具犹豫不决的时候,他忽然遇到一个吹口笛(whistle,也作口哨)的小孩,样子非常自得。富兰克林便自言自语道:“我也买这个好了。”于是他很快到了一家店铺,看见了很多玩具,非常高兴,也没有想到去问价钱的多少,便从衣袋中拿出母亲给的所有钱,双手捧着问:“用这些钱可以买到一个口笛吗?”店主数了数,说:“可以。”富兰克林把钱投入了钱柜,店主随手给了富兰克林一个口笛。等到他回去的时候,人们问他口笛的价格,他这才发现店主多收了自己的钱。于是富兰克林后悔地哭了,并扔掉了口笛,不再喜欢它了。富兰克林虽然被集市上的商家欺骗了,但是从这以后,他看到非必需的商品,就一定不会购买,到他年老了仍是这样。富兰克林常用这件事来教育晚辈,他说:“你们不要在口笛上花过多的钱(Don’t give too much for the whistle)。” 【评论】 对于人来说,没有比兄弟姐妹更为亲近的人了。当一个人年少的时候,他和兄弟姐妹们整日生活在一起,彼此之间友爱谦让,家庭和谐欢乐。他们几乎就像是命运相共的鸟群,即便偶尔起了争端,事后也会忘了它而一点隔阂都不会有。因此小孩子们都能共同生活在一起,他们心中完全不嫌弃房屋狭窄,相互居住在一起也没有猜忌,十多个儿童,就像是一个孩子。等到他们成年之后,如果彼此间不用世俗功利的眼光相看,不听信家中妻子的无端猜忌来对待兄弟姐妹,那么一个大家庭中便会充满和气,必定能够昌盛。 少年人刚刚接触社会,怀天真之心面对着复杂的世界,被人欺骗也是正常的。即便如此,被欺骗了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被欺骗后能立刻意识到这一点,那么欺骗我的人也可以算作我的老师了。富兰克林由于买口笛多花了钱,因而终身牢记这件事,成为了一个节俭朴素的人,他得到的益处难道不多吗? 富兰克林的母亲给他便士时,怎么不教他存钱的方法呢?我听说这些年美国人教儿童存钱的教育很流行。农家子弟的父母,要么给孩子几片地,要么给他们几座蜂房,让他们劳动,孩子们得到了钱后又将钱存好。这样下来,到了成年的时候,孩子即能自立。富兰克林母亲的教育方法和这种方法是没有区别的啊。 [book_title]第三章 入学 当富兰克林之世,美洲无所谓大学,仅有村塾,可习书算。富兰克林长,其父母循例遣之就塾。富兰克林诸兄,皆曾入学习书算,数年后,出就职业,亦不复知人间有学问事矣。独富兰克林嗜书若命。其父喜曰:“此子或可成一牧师。”盖当时牧师皆有学问,为一方祭酒,故其父以此期之也。无如心有余而力不足,诵读二年,即令废学。 富兰克林出学,年止十岁。其父本以制造肥皂洋烛为业者,令其相助为理,盖亦小小之实业家矣。然素志不属,彼虽在童年,而已有特异之志趣,出于寻常理想之外。 波士顿者,大西洋之口岸,往来欧洲之船,皆集其地。富兰克林见彼航海之人,纵一苇之所之,临万顷之茫然,天风海水,俱足移情,因慕为舟子。屡请于父,父不许,盖不欲其为冒险之生涯也。 富兰克林虽力助其父,犹不乏休暇之时。常与邻儿,戏嬉野外,邻儿皆畏而爱之,惟富兰克林之命是听。屋外有方塘,一泓秋水,游鱼可数,日必偕齐偶游钓于此。第患泥淖,稍一不慎,即巅踬其中,沾体涂足,归家为父母所诃。富兰克林首建议曰:“是必以砖石筑一码头,乃为便利。”诸儿皆应曰然。 时里人有修屋者,预积砖石,置于隙地,将召匠石而命之焉。富兰克林见之,大喜,指挥群儿,移之以筑码头,不日而成,工事整齐,匠石为之亦不能过也。 明日,修屋者觉砖石不得,既知其故,乃咎富兰克林,并及其父。富兰克林犹不服,谓此殊于公众有用,事前即未告主人,理应恕儿之罪。其父曰:“儿乎,天下之至有用者,莫如诚实。”富兰克林乃不复言,并终身诵之不忘。 【批评】 人情莫不爱子,爱子莫如使之就学。世上无比之势力与受用,无过于学问也。富兰克林之父,见子嗜书,便欲造就之,使成牧师之业。爱子之心,可谓至矣。家贫未能如愿,为子者一念及此,当如何感念也。然后来富兰克林终为学人,伦敦各大学,群奉以博士之名,可知真学问亦不必定求之学校。世之以贫废学者,其各勉之。 富兰克林初愿为航海家。或谓使果如此,则役役于风波之中,一生无所见长,其必不能造成如今历史上之富兰克林矣。则应之曰:“是亦不然。使富兰克林而为航海家,则又有其他之事业,因之而发生。岂肯为境所拘哉?庸人殉于事物之中,智者超乎事物之外。” 俗谓三岁知老,其言良信。司马公少时,破缸救溺,远近称之,其后终为名臣。富兰克林幼为童子之长,后终为费城之长,为世界人类之长,观其幼年,盖已可见。 天下之至有用者,莫如诚实。至哉言乎!有此父,宜有此子。 在富兰克林所处的年代,美国并没有所谓的大学,只有乡间学校,小孩可以在里面学习写字和计算。富兰克林的父母按照一般的习惯送富兰克林就读乡间学校。富兰克林的几位兄长,也都进了乡间学校学习写字计算,几年毕业后就开始工作,故而也不知道人世间还有学问知识的存在。只有富兰克林疯狂地喜爱读书。他父亲高兴地说:“这个孩子大概能成为一个牧师吧!”他父亲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当时的牧师都很有学识,是一个地区受人尊敬的长者。所以他父亲就把牧师一职作为对他的期望。可是他父亲心中虽然这样盼望,不过实际的经济能力却有限。富兰克林在读了两年书后,就被迫退学了。 富兰克林离开学校时,只有十岁。他的父亲原本是以制造肥皂、蜡烛为生的人,便让富兰克林帮忙协助,所以富兰克林也如同一个小小的实业家。但做这些与富兰克林的志向并不相符,他虽然年幼,却已经有特别的志向和兴趣,且已经超出了一般人理想志向的范围。 波士顿是美国大西洋沿岸的港口,往来于欧美间的船只都停靠在这里。每当富兰克林看到那些航海者乘着小船,出没在无垠的大海上,享受着自然的海风,听着波浪的回声,便感到心驰神往,所以富兰克林希望成为一名水手。他多次向父亲请求希望做一名水手,但都未得到同意,原因在于他父亲不希望他一生选择冒险的生活。 富兰克林虽然尽力帮助父亲,但仍有空闲休息的时候。这时,他常与附近的小孩在野外玩耍,附近的小孩对富兰克林又害怕、又尊敬,都听富兰克林的命令。在他家外面有一个池塘,里面有一些游鱼,富兰克林和附近的小孩常一起在这里钓鱼。池塘周围的地有很多泥沼,稍有不慎就容易掉入泥沼中,而弄得全身淤泥,孩子回家必然会被父母呵责。富兰克林便首先提议说:“这样的话,我们应该用砖石来修筑一个码头,如此一来才方便。”所有的小孩都认同了这一提议。 当时正好有要修房屋的邻居,他提前在空地里堆好了砖石,准备叫砌石的工匠来搭建房屋。富兰克林见到这一堆砖石后,非常高兴,当下便指挥着各个小孩,将石头搬走去修建码头。码头很快就被建好了,并且被修建得整整齐齐,连砌石的匠人也做得没有这个好。 第二天,修房屋的人感到砖石减少,在知道其中的原因后,他去找富兰克林及富兰克林的父亲理论。虽然如此,富兰克林仍不服气,说想到这样做对所有的人都有利,因此事先没有告诉砖石的主人,按理说应该宽恕自己的过错。他的父亲说:“孩子啊,世界上没有比诚实更有价值的东西了。”于是,富兰克林不再反驳,并且一生都记着父亲的这句话,时常告诫自身。 【评论】 没有人不爱自己的孩子,这来源于人的天性。而爱孩子的最好方式,莫过于让他学习。知识与学问的用途之广、益处之大,是世间一切地位和财富无法相比的。富兰克林的父亲看见孩子酷爱读书,就希望培养他成为牧师。他对自己孩子的爱,可以说是最深厚的了。虽然家庭贫困使得富兰克林没有成为一名牧师,但是作为子女的,每每想到这里,又应当如何感恩和慨叹啊。然而后来富兰克林最终成为了一个知识渊博的人,伦敦各所大学都授予他博士学位,从这一点就可以知道,真正的学问知识,不一定仅仅在学校中获得。世界上由于贫困而辍学的人,都应以富兰克林的事迹自勉啊。 富兰克林最早的愿望是成为一名航海家。有人说假如他真是那样,那么他一生都在风浪中奔波而平凡度世,必定不能成为今天历史上的富兰克林。对此,有的人回应说:“不是那样的。假如富兰克林真的成为了一名航海家,那么他必定又能作出另一番事业,这都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然而环境的改变,又怎么能让富兰克林变得平庸呢?普通人才会因为环境的改变而受到影响,有智慧的人却不会轻易被环境束缚内心,故而他们往往能取得非凡的成就。” 俗语说,观察三岁的小孩,往往就能推知他年长后的情况。这句话真的没有错。司马光年幼的时候,砸碎水缸而救了掉入其中的小孩,附近的人都称赞他,成年后最终成为了一代名臣。富兰克林小时候则是在儿童间树立了威信,成年后最终成为费城最受尊敬的政治家,也成为了人类社会中卓有贡献的人。这一切,通过观察他幼时的经历,就已经可以推知了。 世界上最有益的东西,莫过于诚实了。这句话说得真是好啊!有这样的父亲,也理当有富兰克林这样的儿子。 [book_title]第四章 为印书人 富兰克林之父,既不愿使富兰克林以肥皂蜡烛业终其身,又不愿使就航海之事。则将执何业也?欲探知富兰克林之所好,乃与之入波士顿之市,见百工各依其本业,矻矻孳孳,惟日不足。富兰克林以为天下之至乐者,莫如工也。手运利器,目视方圆,成物致用,人皆赖之。向日乘风破浪之志,至是遂消归乌有。 富兰克林以读书为至乐,但苦不能得书。会其兄健姆氏(James)设一印书馆于波士顿,兼刊行新闻,富兰克林时年十二矣,入为艺徒,此亦工业也。名人著作,一经其手,便得风行,富兰克林谓天下之至乐,莫逾此者,实称其素志矣。 新教育未兴之时,凡便于儿童之书,无有也。高文典册,既非儿童所能知,且亦非随地可得。而富兰克林犹酷慕之,到处搜罗,所见极少。既入印书馆,借读较易,日间无暇,恒彻夜诵读,诘旦还之,更易其他。人见其还书不爽约,又不糟损坏,皆乐与通假。阅书虽多,自恨写作皆不如前人,见长老辄请业焉。 健姆氏待其弱弟,严而少恩,又不给工值,如此者七年,富兰克林思舍之他适。健姆氏怒,遍戒波士顿之印书馆,无得雇用富兰克林,盖欲穷其所往也。富兰克林思波士顿不可居,则他适耳,安能郁郁居此。 纽约今为美国唯一之大埠,而在彼时,则亦与波士顿同为一小镇,两镇相去三百英里。富兰克林不以为远,斥卖衣履书籍,充旅费,不告于父兄,负气出门。比至纽约,则举目无亲,投宿无门,备受旅行之苦。历访印书馆,均无成就,于是困甚。 有人语富兰克林,费勒特尔非亚(Philadelphia)之印书馆,有招工事,君亟往,其有庸乎?彼时之费勒特尔非亚,其繁盛尚过于纽约。从纽约往彼,有海陆二道。富兰克林旅费无多,不能从船之安,乃乘当时之所谓公交车者,跋涉而往。费城距纽约一百英里,自汽车通行,两小时可达。富兰克林之行役也,冒雨进行,三日仅至半路。会有小舟至费城者,复弃车而舟,逆风打头,舟行极缓。 【批评】 父母为子择业,多择易得多金者。不知成败由人,岂有定格?好自为之,各有奋迹之机。富兰克林之父,使子自择其所喜者为之,循善法矣。 富兰克林,实行家也,故喜工事;又文学家也,故喜印书业。又由印书而得借书之便,与新闻之职,一生成功,开基于此矣。 书之益人最大。以富兰克林之天才,使终身不能得书,则亦安有进步。而蚩蚩者不知,家有藏书,付之残尘腻蠹,束之高阁者多矣。地方有图书馆,不知借阅,得钱不买有用之书。每念此辈,辄为可惜。 史言富兰克林之学作文也,先熟读古人之作,而后摹仿之,始学琢句,句成而为段,段成而为篇,久之触类旁通,力追古人矣。此自修之良法也。 人有坚决之心者,必能成事。富兰克林不以其兄之穷其所往,畏难中止,卒往纽约。比至纽约,厄穷已极,仍不返顾,而至费城。一意孤行,终达目的,有志者不当如是耶? 富兰克林的父亲,既不愿富兰克林一生制造肥皂和蜡烛,又不希望他成为一名航海家。那么应该让富兰克林选择什么样的职业呢?他想要知道富兰克林的兴趣所在,便和儿子一起到波士顿的集市上去。他们看见各行各业的人都在辛勤劳作以补贴家用。在富兰克林看来,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从事手工业。他认为,做工便是用双手操纵工具,以双眼观察事物构造,最终制成人人需要而实用的器皿,这件事情非常有趣。所以他曾经的航海愿望在看到做工过程后就完全打消了。 富兰克林认为读书也是最快乐的事,但他一直因不能得到书籍而烦恼。在他十二岁那一年,适逢他的哥哥詹姆士(James)在波士顿开了一家印书馆,同时也会印发新闻报刊,富兰克林便进入印书馆成为了一名学徒。因为这样的工作,也是从事工业的一个方面。名人的著作,一旦经过富兰克林的策划、设计与制作,便能在市场上流行。富兰克林说,天下最快乐的事,莫过于读书。作一名印书馆学徒,也是和他一直以来的志向相匹配的。 新教育还没开办时,市面上没有适合儿童阅读的书籍。而那些高深的典籍,既不是儿童所能理解,也不可能随便可得。但富兰克林仍非常渴望得到这些书籍,因此到处搜罗,但接触到的很少。在进入印书馆后,书本借阅更为方便,于是他每天空闲时便不间断地读书,经常整夜地阅读,到早上再把书返还并借阅另外的书阅读。人们见他还书不超期,也不损坏书本,都乐意把书借给他。富兰克林读的书虽然多,然而却苦恼自身写作赶不上前人,所以他见到年龄大而有学问的人,就会向其请教写作的知识和要诀。 詹姆士(James)对待他这个年幼的弟弟,严厉苛刻而缺少恩情,甚至还不给富兰克林工钱,就这样持续了七年,所以富兰克林希望选择其他的雇主,可詹姆士对此表示极为生气,提前和波士顿所有的印书馆联系说不要雇用富兰克林,希望来断掉富兰克林的去处。富兰克林想,既然波士顿没办法再待下去了,就应另选一个适合的城市,怎能留在波士顿一直受到压抑呢。 如今,纽约是美国唯一的大都会;但在当时,纽约和波士顿一样,也是一个小镇。两镇间相距三百英里(约483公里),富兰克林却认为这距离并不遥远。他把自己一些衣服和书籍都变卖了充当旅费,在没有告知父亲和兄长的情况下,赌气离家。等到了纽约,因为他没有亲戚,无处寄居,故而尝尽了旅行的艰苦。他在纽约访遍了所有的印书馆,询问其是否有工作空缺,却没有得到回音,所以富兰克林那时的处境非常困顿。 有人对富兰克林说,费勒特尔非亚(Philadelphia,今多简称为费城,如下以费城称)的印书馆有招工启事,现在去应聘,可以满足印书馆的需要,又怎么会平凡而无用呢?在当时,费城比纽约还繁华。从纽约到费城,可以走海路,也可以走陆路。富兰克林没有多少旅费,不能选择舒适的海路,就乘坐当时的公交,奔波赶往费城。费城距离纽约大概一百英里(约161公里),汽车两小时就可以到达。富兰克林乘着公交冒雨前行,历时三天只行了路途的一半。 适逢中途遇见到费城的小船,富兰克林就弃车登船。然而船行逆着风向,所以小舟前行非常缓慢。 【评论】 父母为子女选择职业,大多会选择容易获得报酬丰厚的职业,却不知道,成败在于人自身,怎会事先定好而一成不变呢?所以自己努力去做吧,但无论什么后果都要自己承担。每个人都有自己发达显名的机遇。像富兰克林的父亲这样让儿子自己选择喜好的事业,即是遵循了好的教育方法啊。 富兰克林是一个实干家,所以喜欢工业。他又是文学家,故而喜欢印刷业。他又因为印书工作而得到了借书的方便,则后来开始了在新闻业的工作。他一生的成功便从这里开始打下基础了。 书对人的益处最大。凭富兰克林的天赋,若让他一生无法阅读书籍,那么怎会有进步呢?这一点,是愚昧的人所不能了解的。家中有藏书,却把它们放在一边,致使书籍上遍满灰尘乃至被虫子蛀蚀,像这样的人很多。一个地区有图书馆,却不知从中借书;拥有财富却不买有益的书籍,我每每想到这类人,就很为他们感到可惜。 历史记载,富兰克林学习写作,首先熟读古人的文章,之后模仿它们。这以后开始学习如何造句,再次学习如何写作段落。当段落已能熟练写成,贯通起来就成了文章。经过长久持续的训练,就能够融会贯通、见微知著,掌握写作的要诀乃至学习其他事物的方法。他的学习和成就,都已接近古人的境界了。富兰克林的这种学习方式,也是自学的好方法啊。 一个人有坚定的信念,就必定能有所成就。富兰克林不因他兄长的阻碍而停止前进,没有害怕困境、中止努力,而是去往纽约。等到他到了纽约后,又已是困窘之极,但他仍没有想到回头返还,而是到了费城,抱定决心,最终成功。有远大志向的人,不应当像他这样吗? [book_title]第五章 初至费拉特尔非亚 富兰克林之初至费城也,穷途潦倒,举目无亲,一种无聊之况,比于不遇归来之苏季子(苏季子,苏秦字也。说秦王,书十上而说不行,于是困甚归家,父母妻嫂皆不礼焉。详见国策)殆又甚焉。当此之时,谓富兰克林将发迹于此,有妻子田园于此,其谁信之。造物弄人,讵能逆料也。 富兰克林志在冒险,饥寒困苦,是意中事,固不以此而有失意之状也。然旅行困顿之余,尘容俗状,自不能掩。至其所存之旅费,盖不足美金一元。在舟中忍饥已数日,及至费城,急欲市物果腹,问之路人,而得其处。出三便士,以市面包。度不过供一饱而止。乃费城物价殊廉,三办士之面包,所易甚多。且食且行,过菜市街(Market Street)有一少女,见而笑之,富兰克林初不以为意,谁知数年之后,竟与此女成为夫妇也。 富兰克林虽甚饥饿,所买面包仅食三分之一,亦已饱矣。念同舟有老妇,其贫弱尤甚于己,因悉以余食推之。是日为星期,过奎克儿教堂(奎克儿Quaker,耶苏教之一派也),重门洞启,人皆陆续而进,富兰克林亦尾之。入门坐定,久困之余,初得安息,即昏然睡去。富兰克林在费城得一椽之庇,此其第一次也。 【批评】 富兰克林此日之情形,可谓日暮途穷。顾境遇虽穷,而其胸中别有无限之希望,活泼泼地绝无一毫不平之气。求仁得仁,固无怨焉。如此少年,识者早知其必能成功。 富兰克林买得面包三枚,且食且行。少女见之,至于不得不笑。则此时无聊之状态,其亦可知。其后机缘凑泊,所谋皆成。此时少年之落拓,悉为英雄之美谈矣。 富兰克林初至费城,囊中不足美金一元,而有余之面包,复以济人,不作寒俭之态,此少年本色也。其后功成名立,家无私蓄,斗粟尺布,与邻里乡党共之。此时已见其概。 富兰克林刚到费城的时候,穷困潦倒,没有一个亲人。这样一种孤立无助的情形,和最初未得到秦惠王知遇、无功而返的苏季子(战国时期著名的纵横家、外交家、谋略家苏秦,字季子,主张“合纵”以抗秦。早年曾十次上书游说秦王都不成功,在秦国耗尽资用,故极为困顿地离秦返家。到家后父母、妻子、嫂嫂对他都很冷淡。详细记载见《战国策》)相比,大概还要困顿吧。在这个时候,说富兰克林的命运将在费城发生转变,能在费城拥有家产、组建家庭、养育儿女,又有谁会相信呢?然而命运的变化发展,人们又怎能预料得到呢? 富兰克林爱好冒险,冒险途中忍饥挨饿,困顿穷苦是意料中的事,但他一定不会因为这些而精神颓废。然而旅途的艰难疲惫使他蓬头垢面,略显狼狈。他身上的旅费,已经不足一美元,在船上也已经几天没有吃东西了。故而他到了费城,便急于寻找能果腹的食物。他向路人询问到商店地址之后,连忙赶到商店用三便士买了一些面包充饥。他原本心想,三便士的面包仅仅只够吃一餐而已。可是费城的物价竟然十分低,三便士即能买到很多面包。富兰克林就一边吃着面包,一边前行,经过集市街(Market Street)时,一个少女在笑他边走边吃、风尘仆仆的窘境。富兰克林最早没有把此事放在心上,谁知道多年以后,这个少女竟成了他的妻子。 富兰克林虽然很饥饿,但买的面包只吃了三分之一也已经饱了。想到同船一位身体衰弱的老妇比自己更为穷苦,因此把剩下的面包全部送给了老妇。这天刚好是星期天,有教堂的礼拜。富兰克林在经过奎克儿(Quaker)教会(奎克儿会,兴于17世纪中期的英国及其美洲殖民地,一个基督教教派)时,教堂所有的门都打开了,人们都陆陆续续地进去听礼拜。富兰克林也跟在了人群后面。进去坐下后,富兰克林由于长时间的疲劳,最初安定而憩,随后昏然而睡。这是富兰克林在费城第一次得到心灵的荫庇与安慰。 【评论】 富兰克林当时的情形可以说是走投无路了。不过环境虽然困顿,但他心中充满着无限希望,保持乐观而没有一点忧郁和埋怨。心存仁爱的意愿,则仁爱必将来临,故而内心一定没有怨念。像富兰克林这样的少年,具有慧眼的人看到他就预先能知道他以后一定可以作出一番事业。 富兰克林买了三个面包,边走边吃,一路风尘,以至少女看到他都不得不发笑。那么他当时这样一种无依无靠的窘迫也可想而知了。后来他人生的机遇来临,所计划的事都能达成,则当时年少的潦倒,后来也都成为英雄的佳话了。 富兰克林刚到费城时,身上带了不到一美元,但所买的多出来的面包,又用以接济他人,没有寒酸吝啬的表现,这是少年人的本色啊。后来他事业有成、名望树立,家中没有私人的积蓄,多的粮食和布料都分给街区邻人,这些行为,在看他年少潦倒却能帮助他人的情形,已经能预想了。 [book_title]第六章 总督之知遇 富兰克林在费城,不久,即得一位置于印书馆,与主人开满尔(Keimer)颇相得。另觅膳宿处于尔利特(Reed)之家,尔利特之女,即富兰克林至费城之第一日,受其冷笑者也。 富兰克林佣于其兄健姆氏之时,第受其衣食之供给,无工值也。今在开满尔处,始得佣资,乃稍稍买书。费城亦有一二少年,与富兰克林同抱爱书之癖者,富兰克林皆与之交。于是昼则赴工,工余之暇,读书会友为乐,不复念及家中父母。荏苒半年,未通音问。此一事也,富兰克林后甚悔之。绝裾而去,弃父母兄弟如遗,诚终身不可掩之大罪也。 富兰克林之父母,自其子离波士顿后,倚闾之思,每日不忘。游子无方,音问都绝,二老益复萦怀。所亲有呼墨司(Robert Holmes)者,主一帆船,往来于波士顿与特拉华湾(Delaware Bay)之间,尝停桡于纽喀斯德尔(Newcastle),离费城四十英里之小镇也。知富兰克林之所在,乃致一书,备述家中致念之意,劝其同归省亲。富兰克林得书,忽大感动。然自信前途幸福,决恃在外之冒险,故断然无回家之想。 富兰克林乃作书覆呼墨司,备述此意,嘱其转慰父母。其作书也,不敢草率,先具稿,几经改定,乘夜疾书,托首先开至纽喀斯德尔之舟,交与呼墨司。此虽小事,而富兰克林过人远矣。寻常书翰,犹致其郑重之心,其为人之可见者一也。得人书札,速即报闻,其为人之可见者二也。而果也,富兰克林以此一书竟获意外之知音。 时费城总督,为英之贵族克以思(Sir William Keith),呼墨司之友也,以事至纽喀斯德尔。两人相见,杯酒谈旧,为状至欢。富兰克林之报书,适以其时至。呼墨司开函读毕,转示克以思曰:“不图十七岁之少年,笔札之工,乃至于此。”克以思亦深赞之曰:“此可畏之后生也,吾必有以助之矣。” 克以思归,微服过开满尔家,访富兰克林于工厂之间。满厂闻之,皆惊疑不知所为。富兰克林从容与见,谈次,乃知总督之意,愿助富兰克林自辟一肆,凡费城官厅所用之印刷物,悉取办焉。富兰克林闻之,自觉欣然,但云此事必归告老父,得其允许,并乞资本金之帮助。克以思亦以为然,作书致其父,嘱富兰克林携之归报。 【批评】 富兰克林居波士顿时,与兄不合。忿而出行,草草离乡,并未与父母作别。至费城后,亦未以近状禀知,至劳倚闾之望,此实不孝之大者。富兰克林得书而悔,固知一点良知,虽暂时蒙蔽,其后必复。少年有父母者,宜以富兰克林之事为戒,与其多此一悔,不如事前勿为。 吾人作事,当处处存心,不可一毫忽略。颜渊问仁,孔子答言:“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临大祭。”说得如许郑重。富兰克林写一寻常信,不肯疏忽,于小事尚谨慎如此,况大事乎?无意之中,遂得有心之人知遇。世间固无冤枉事,尽一分心,自有一分功。 富兰克林在费城没多久就获得了一份印书馆内的工作。他和印书馆主人开满尔(Keimer)相谈很投机。此外,富兰克林又寻觅到一个寄宿家庭,这家人便是尔利特·里德(Reed)家。而尔利特的女儿,就是富兰克林第一天到费城时所遇见的笑他狼狈的女子。 富兰克林在为哥哥詹姆士(James)做工时,哥哥仅保证他的温饱,却不给他工钱,而现在在开满尔(Keimer)处,才拿到工钱。他拿到钱后,攒了一点点就用钱去买书。在费城也有几个和富兰克林一样酷爱读书的少年,富兰克林都和他们成为了朋友。从这以后,富兰克林白天就加紧做工,工作的闲暇时间就以读书会友为乐,不再挂念家中的父母。时间渐渐流逝,过去了半年,他也没给父母写信或托人带消息回去,这样的做法令富兰克林在晚年十分后悔。像那样坚决地离开,将父母兄弟弃之一旁不予联系就如同遗弃他们一样,这实在是他一生都不能掩盖的巨大过错。 富兰克林的父母在儿子离开波士顿后,思子心切,每日挂念。想到儿子离开时没有告知去向,音信全断,二位老人则更加牵挂。富兰克林的父母有一个亲戚叫罗伯特·霍姆斯(Robert Holmes),他拥有一艘帆船,常来往于波士顿和特拉华湾之间(Delaware Bay)。他的船曾停靠在距费城四十英里一个叫纽卡斯尔(Newcastle)的小镇上,得知富兰克林在费城做工,就给富兰克林写了一封信,将家中人对富兰克林迫切思念的情感写得淋漓尽致,并劝富兰克林和他一同回家探亲。富兰克林在得到这封书信后,顿时非常感动,然而他自身坚信自己的前途幸福,决心在外冒险,所以一点也没有回家的念头。 富兰克林便写信回复霍姆斯,详细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并拜托霍姆斯代他向父母问好以使他们安心。富兰克林写信的时候,不敢匆匆挥笔而成。他往往会先打好草稿,并经过多次修改,再乘晚上空闲时快速誊写好修改过的信,次日清晨拜托第一班开往纽卡斯尔的船员将书信交给霍姆斯。这虽然是小事,然从中所体现的富兰克林对待事物的认真程度,也远远胜过一般人。对待平常的书信,尚且有这样认真谨慎的态度,欲了解富兰克林的为人处事,这是第一件很有代表的事;而收到人的书信便尽快回复,这则是第二件很有代表的事了。而最后的结果,富兰克林竟凭这封书信意外地得到了一个知音。 当时费城的总督是霍姆斯的朋友,英国贵族威廉·克以思(Sir William Keith,一作威廉·基斯)。他因为办事的缘故到了纽卡斯尔。这两人相见后饮酒叙旧,相谈甚欢,而富兰克林给霍姆斯的回信刚好在这时送达。霍姆斯看完了富兰克林的信后,把信拿给克以思看,并说:“没想到十七岁的少年,书写竟然这样严谨工整。”克以思也很赞赏,说道:“这个年轻人令人佩服,他势必超过前人而前途光明,我一定要扶助他。” 克以思从霍姆斯那里离开后,隐瞒身份经过了开满尔家,在印书工厂之间寻找富兰克林。全厂听说这件事后,都惊讶好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富兰克林却镇定沉着地和他相见,一番交谈后,才知道总督的意思。原来总督愿意帮助自己开一家印书馆,凡是费城官厅需要用的印刷物都交给富兰克林的工厂去印。富兰克林听到此事后感到非常高兴,但是对总督说这件事自己一定要返家告明年迈的父亲以得到他的允许,并希望他能在资金上给予帮助。克以思认为他的做法很妥当,就给富兰克林的父亲写了一封信,嘱咐富兰克林带信回家。 【评论】 富兰克林在波士顿时与兄长不和,匆匆愤怒离家,并未和父母告别,到了费城后,也没把自身近况告知父母,以至父母念子心切,日日挂念,这实在是很不孝顺的。富兰克林收到霍姆斯的书信后而悔悟,从这一点就能知道良知即使暂时被蒙蔽,后来也一定会恢复。有父母的少年,应该把富兰克林的事作为警戒,避免犯同样的错误。与其增添一丝悔意,不如事先不要做不应当做的事。 我们做事,应当各方面留心,不能有一点点疏忽。颜渊问孔子什么是仁,孔子回答说:“出门办事和役使百姓,都要像迎接贵宾和进行大祭时那样严肃恭敬。”孔子说得如此郑重。而富兰克林写一封普通的信,也不愿意疏忽。像他这样对小事都能像这样谨慎,更何况对待大事呢?因此他在无意中就得到有心人的欣赏帮助。世间本来就没有不应当获得而获得的事。尽一分心力,就自然有一分收获。 [book_title]第七章 还乡 富兰克林离家七月,今安然归来,父母兄弟诸妹见之,莫不欣然,情话极酣,惟其兄健姆氏前憾未释,不与为礼也。富兰克林出克以思总督之书呈其父,其父以总督之下交于其子也,则甚喜。既思富兰克林一童子耳,总督遽倾心相托,从来轻动之人,往往易于后悔。因不以为感,而反以为怪。然尚不敢遽以总督为无信用之人,因覆书致谢,至于资本,则实有爱莫能助之势。 富兰克林家居数日,不得要领,然终不以此失望,复归费城。临别,父母皆送之门外。父祝之曰:“行矣戒之,必勤必信,无荒尔业。得钱则蓄之,慎勿投之于无益之地。若能如此,则儿从今日起,至于二十一岁,可卓然自立矣。”富兰克林谢曰:“终不忘吾父之所以勉儿者。” 富兰克林之至费城也,取道纽约。舟至纽约,则又有一可喜之事,盖纽约总督亦爱书成癖者。闻富兰克林与己为同调,早已心许。今闻其至,特使人往迎之舟中,引至署内,以己所藏之书示之。行抵费城,出父之报书示总督,总督意良不悻,语富兰克林曰:“尊公亦太固执。谁谓有才子如尔,而犹以少不更事为虑者。”既而曰:“尔事皆我任之,亦不需尔父之助。可预计印书应用之物,开单示我。”富兰克林于是大喜,以为不世之知遇矣。 美为英属之时,凡百器用,皆取给于母国,而殖民地不产焉。印书之架、铅铸之字,更非所有。富兰克林所开之单,值美金五百元。如能办成,则已为美洲唯一之印书馆。总督复曰:“以此寄至英国,固能照单寄至。尔能亲往,则更善矣。孺子其有意乎?”富兰克林谨对曰:“甚善。”总督趣即戒装,不久有船往伦敦也,旅费悉由彼任之。 富兰克林念成功在即,私心甚慰。数月来小有储蓄,船费能自办,可不以累总督。开往伦敦之船,名俺尼(Annis)者,行有日矣。总督常谓故乡交游,多一时达者,孺子去,当多与介绍书,不一日当名满伦敦,富兰克林益喜。 【批评】 意外之逢可喜而不可恃者也。克以思于文字间,激赏富兰克林,作布衣之交,助其成业。施者出于格外,受者能不感恩。独富兰克林之父闻之,将信将疑。看到后来,则老年人之阅历,毕竟有几分把握。 富兰克林负气出门,凭借己力,终得小成,不贻父母之羞,虽谓之衣锦还乡可也。 富兰克林之父,虽未知名,观其所为,则亦非常人也。世之为父者,孰不欲有富贵子为门闾光?此老亦犹夫人之情也。独其训子之语曰:“必勤必信。得钱勿妄费。”由此以望其自立,纯从实地做起,其亦异乎险邀幸者矣。 纽约总督待遇富兰克林,看似平平,其实即此已足。克以思者,相爱过甚,转至不能自践其言,误人自误,亦何苦哉! 富兰克林离开家七个月了,现在平安无事地返回,父母亲和兄弟姐妹看到他都很高兴,大家畅快地抒发内心的情感,只有兄长詹姆士心中仍记着以前的不愉快,对富兰克林态度冷淡。富兰克林把克以思总督的书信拿给了父亲,他的父亲因总督能不考虑身份差异而和自己的儿子结交,非常高兴。不过又想到富兰克林还非常年轻,总督却突然如此看重,以一般经验来看,轻率作出决定的人,往往容易后悔。因此他父亲并没有因总督的结交帮助而感激动容,反而认为这件事很奇怪。然而他父亲尚且不敢草率断定总督是一个没有信用的人,所以写了封答复总督的感谢信,并说自己虽然有心支持富兰克林开办印书馆,却没有足够的资本。 富兰克林在家呆了几天,没有得到父亲的办厂同意和资金支持,却并不因为这而感到遗憾。他准备返回费城时,在临走之际,父母都送他送了很远。他父亲嘱咐道:“言行举止要懂得节制分寸,一定要勤劳而守信,不要荒废你的工作。有了财富就要存起来,千万不要把钱财浪费在没有益处的地方。假如真能坚持这样,那么你从现在起,到二十一岁,就可以自己成就事业,独立在社会上闯荡了。”富兰克林感激地对父亲说道:“我一定不会忘记您告诫我的勉励话语。” 富兰克林是经过纽约返回费城的。船行到纽约,又有一件令人高兴的事。纽约总督也是酷爱读书的人,听说富兰克林和自己一样,心中早就很欣赏他。如今听说他到了纽约,便特地派人到船上迎接富兰克林,把他带到自己的办公地,给他展示自己收藏的书籍。等富兰克林到了费城后,把父亲的书信拿给总督看。总督没有恼怒,对富兰克林说:“您的父亲也太固执了。谁会有像你这样的儿子,还要担心他年少不懂事呢?”过了一会儿,总督又说:“你创建印书馆的事都由我来操办,也不需要你父亲的资金支持。你可以提前归纳一下印书应该用到的东西,开一个清单给我。”富兰克林因此非常欢喜,认为降临了稀有的机遇,受到了巨大的赏识。 当时的美国是英国的殖民地,所有东西都由英国供给,殖民地却不生产。至于印书的架具、铅铸的字模在美国就更没有了。富兰克林给总督所列的清单物资,价值五百美元。假如印书馆能够开办,它就已经成为美国唯一的印书馆了。总督又说:“把这个清单寄往英国,固然一定能够按照单子所述将需要的物资寄回来。可如果你能亲身去一趟英国,就更好了。你有这样的意向吗?”富兰克林恭敬回答道:“(去英国验货)很好。”总督立即让富兰克林迅速准备行装,称没多久就有开往伦敦的船,而富兰克林的船费都由他来承担。 富兰克林想到成功在望,心中感到十分安心快慰。这几个月以来,他已积攒了一些钱财,于是告知总督船费能自己解决,可以不劳烦他。这艘开往伦敦的船名叫安尼斯(Annis),已经运营了一段时间了。总督常说,他在英国结交的人,大多都是显达之士。富兰克林去的话,必定给他写很多介绍信,要不了多久,他就会在伦敦出名。富兰克林听后,心中更加高兴。 【评论】 意外遇到值得高兴的事却不能得意忘形。克以思在文辞中,对富兰克林大加赞赏,和富兰克林结成布衣之交,帮助他成就事业。给予者超出一般的奉献,接收的人不能不感恩,唯独富兰克林的父亲听到后半信半疑。我们看到后来富兰克林的遭遇,就知道老年人的阅历毕竟还是会增添几分正确判断的把握。 富兰克林赌气离家,依靠自身的努力终于有了一点点小小的成就,他也没有让父母蒙羞。所以将他这样回家称作是衣锦还乡,也是可以的。 富兰克林的父亲,虽然不出名,但是观察他的言行举止,也能发现他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人。世界上的父亲,谁不希望儿女富贵从而为家庭增光添彩呢?富兰克林的父亲也是如此。但是唯独他却告诫儿子说:“一定要勤劳诚信,得到工钱后不要随意花费。”凭这一点告诫来希望儿子自立,单纯地从实实在在做起,这样看来他也和侥幸度过险境的人有所不同了。 纽约总督对待富兰克林,看似很平常,其实就这样已经足够了。像克以思这样的人,对富兰克林突然太过关怀,而到后来却不能践行自己的承诺,这样既对他人不利,对自身也没有好处,这又何必呢? [book_title]第八章 至伦敦 富兰克林静待总督所许之金,与介绍书,久之不至。乃佯作镇静之状,谒总督辞行。总督曰:“吾事大忙,君第行,书与金,当即至矣。”富兰克林不得已,强自登舟,推篷遥望,信使杳然。比至伦敦,亦无后命。至此始悟总督之言,盖不足恃,然已晚矣。 夫以总督之尊,无故欺一初涉世故之少年,诚令人百思而不得其解。其人格之卑陋,可不复言。惟读者诸君,于学业初成之际,思有为于世。忽有人焉,相赏于风尘之外,其感激此人也,与富兰克林当有同情。然当知赏识我者,其人果可恃否也。 富兰克林之初至伦敦也,浮沉人海之中,怅怅无所之,沿门求售,如初至费城时。不久,又作排字之生涯,暇则读书。同工之人,皆沉湎于酒。富兰克林时规劝之,多悔改者。富兰克林渴则饮水,不知酒为何物。故精神活泼,工作勤敏,得主人之欢心。 富兰克林善游水,尝比赛于伦敦,人莫能及。著书发明游水之旨趣,并言设立此种学校有必要。 居伦敦时,与滕海姆(Denham)为至友。滕海姆者,费城之干物铺主。谈次,恒劝富兰克林仍返费城,愿与共事。富兰克林深以为然,乃于是年十月返费城。 【批评】 费城总督之待遇富兰克林,从前半观之,可谓至矣。以潜迹不闻,奋志求进之少年,忽有人焉,哀王孙而进食,其眼力亦自非常。而身受者,乌能不为之太息动容而发感恩知己之想耶?独富兰克林之父,未敢深信,岂不谓无故而爱我者,其人必别有深心,未可贸然受其重惠也。故曰:少年之智、老年之断,两者相合,事无不成。惜乎!富兰克林未一审其父之意也。 富兰克林至伦敦时,人海茫茫,等阮籍之穷途,类伍员之亡命。幸有薄技可售,乃得到处有为家,故人贵有专业也。 富兰克林与醉人同居,不染其习,已难。能戒人止酒,尤难。如此少年,那得不令人敬仰? 人能到处有得,逐日进步为佳。富兰克林至伦敦,未几,即善泅水之术,如此度日,可谓不空过矣。泅水之事,一方面可奋发冒险之志,一方面可医治衰弱之体。今其事已大行,且有专门学校,以教其术,皆富兰克林提倡之功也。 富兰克林静候着总督许诺的资金和介绍信,不过,过了很久,这些东西总督都没有给他。富兰克林就假装作镇静的样子,到总督那里去告辞。总督说:“我事情太多了。你只管先行,介绍信和资金随后就到。”富兰克林没有办法,勉强自己登上了到伦敦的船。船行得越来越远,而介绍信的事也没有了下文。到了伦敦后,也没有总督随后的吩咐,富兰克林从这时起才明白总督的话不值得相信,不过已经晚了。 凭借总督的尊贵地位,毫无缘由地欺骗一个才接触世事的少年,这的确让人难以理解。这个人人格的卑鄙丑陋,可以不再提了。寄语诸位读者,在学习或事业即将成就之时,想要在社会上有所作为之时,若忽逢一个地位不凡的人赏识自己,我们对他的感激,大概和富兰克林当时有同样的感受吧。然而我们也应当考虑到,赏识自己的人,是否真正可靠。 富兰克林刚到伦敦时,在广阔的伦敦没有一处可栖身的地方。在他怅然不知道该做什么的时候,他又像刚到费城那样一个一个地拜访工厂寻找工作机会。不久,他又开始做排字工作,空闲时就读书。和他一起做工的人,都沉迷于喝酒之中。富兰克林经常规劝他人不要过分饮酒,和他一起做工的人中便有很多后悔自身酗酒的行为并改掉了嗜酒习惯。而富兰克林渴的时候就喝水,没有尝过酒的滋味,所以精力充沛、工作勤快、手脚麻利,这让雇主很欣赏。 富兰克林擅长游泳,曾在伦敦参加游泳比赛,没有人能比得过他。富兰克林还写书阐发游泳的技巧,并表明有设立游泳学校的必要性。 他在伦敦生活的时候,和德纳姆(Denham)是非常好的朋友。德纳姆是美国费城一个干货店的店主,在和富兰克林交谈几次后,他常常劝富兰克林返回费城,说愿意和富兰克林合作做生意。富兰克林认为德纳姆说得很有道理,就在这年十月返回了费城。 【评论】 费城总督对待富兰克林,看先前的行为,可以说是相当好了。富兰克林最初是默默无闻、奋发进步的少年。忽然有一个人来扶持他,这个人的眼力也是非同寻常。“哀王孙而进食”(语出《史记·淮阴侯列传》,讲述的是韩信未发迹、饥饿潦倒之时受到一位老妪接济的故事),又怎么可能不为自身受到赏识而对他产生感恩之情呢?唯独富兰克林的父亲不敢完全相信总督的许诺。一个人没有原因就对自身关切备至,这个人必然有其他的想法在内,故而不能轻易接收他厚重的恩惠。所以说,少年人的聪明才智和老年人的阅历谋断结合在一起,就没有成不了的事。真是可惜啊,富兰克林最初并没有细细体悟他父亲的深意。 富兰克林到了伦敦时,见人海茫茫,而他的际遇如同阮籍走投无路和伍子胥天涯逃命一样。幸好他还有一点点技能,才能找到一份维生的工作。所以人拥有一技之长很重要。。 富兰克林和嗜酒的人一起做工却不沾染上他们的习气,这已经是很困难的事了。他能劝人戒掉嗜酒的习惯,又是更加难得的事。像这样的少年,怎么让人不心生敬仰呢? 一个人能够在所处的环境有所收获,每天进步,就是好的。富兰克林到了伦敦没多久,就擅长游泳。像这样度过时光,可以说是没有虚度人生。游泳一方面能激发人冒险的情怀,另一方面能增强人的体质。现在游泳运动已很流行,而且有专门的游泳学习教授游泳技能。这些,都是富兰克林宣传提倡的功劳啊。 [book_title]第九章 杂志之生涯 富兰克林二十一岁,迎尔利特女士(Miss Deboaroh Reed)为妻,相得甚欢。时滕海姆已逝世,其铺归诸他姓,富兰克林乃去之。 富兰克林之少也,原一寠人之子。壮年亦仅托业于工商,以糊其口。初非有赫赫之事,足以邀誉于众也,而远近已无不知之。位不显,家不富,顾人人心中,以为当今之世,惟富兰克林乃善人也、信人也、能造福于社会之人也。如颖在囊中、如兰馨山谷,人生不可无此种潜势力,不然,株守一隅,安有活动之余地,而发荣滋长也哉! 富兰克林有友,愿与合资,立报社于费城。从之,即名其报曰宾夕尔法尼亚杂志(Pennsylvania Gazette)。富兰克林文学既优,得藉报纸以发表其所见,实称素心。其所主张者,如设立公共图书馆,殖民地应自立大学,各地应设学会,应设火险公司,此不独于美洲所未闻,即大陆诸国,亦未必尽有之。富兰克林之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在当时诚为创议。至今日尽见事功,其有裨于人群,即此数端,已不小矣。 富兰克林于印书业中,发明铜版法,刻尽精细,为纽折尔西银行印行钞票,见者皆爱之。因是纽折尔西银行之纸币,流行最广。又特制一种火炉,炉中可烧木柴,世称之为富兰克林炉。至今木柴易得之处,犹习用之。 富兰克林与其家中,一别又十年矣。至是挈妇归省,家人相见甚欢,其兄健姆氏亦不如从前之落寞。返费城,被选为殖民地会之秘书,又兼费城邮政局事务。 富兰克林一生,无非以济人利物为怀,思开物成务,不若一言之易为也。人得一言可以终身行之,故赠人以言,为益甚大。爰本其心得,撰成格言,名曰《格言汇录》(Poor Richard’s Almanic),其书家置一本,流行之广,亚于经典。 富兰克林躬行实践其所服膺之格言,数十年如一日,即其夫人亦然。自奉极薄,家无长物。早餐,惟牛乳面包,所用泥盆,只值两办士,调羹则铅制者。其比邻之食器,皆中国精瓷。调羹以白银为之。一日,晨餐,富兰克林见案上所列者,都非旧物,意颇惊讶。其夫人曰:“以夫子之贤也,可不如邻人之自奉乎?”富兰克林笑而许之。 【批评】 富兰克林之为排字人,为商店经纪,二者皆不称其为人。呼牛马应,聊以糊口,孤寒之子,难言高尚也。久之方得藉报纸以行其所学,一生事业,至此方得归宿。 美当殖民时代,报纸极少,且亦不得涉及政治。富兰克林不作无益之谈,据其进化之理想,为人群谋利益,如图书馆、大学校、学会、火险诸事,反覆申论,一时虽未易实行,久之自成为舆论。又久之自见实行,以先知觉后知,以先觉觉后觉,大丈夫不当如是哉! 富兰克林之格言,取名为《年历》(Almanic)者,因其时人家火炉之侧,无不悬此,以知日月星期之数。富兰克林乃于其隙处,摘印格言使人人皆得与此格言朝夕相对,作座右铭,如严师益友,又不欲自见其名,拖于古人李却特(Richard)所为,其书商务印书馆今有印本。 世人不务修为,务于衣食住三事,力求华美,以为非此则不能使人知为上等人。呜呼!上等下等之身份,果于此见耶?富兰克林之夫人曰:“以夫子之贤也,可不如邻人之自奉乎?”其骂世也,微而严。其尊富兰克林也,婉而确。诚善事其夫者也! 富兰克林二十一岁时,迎娶了尔利特女士(Miss Deboaroh Reed,也作德博拉·里德),二人感情融洽。当时德纳姆已经过世,而他的店铺已经转给了其他人,富兰克林就离开了费城。 富兰克林年少的时候,原本是穷苦人家的儿子。成年后也仅仅在工商界中打拼,来养家糊口。最早没有什么特别显著而足以获得众人称赞的事,但他实际在他生活的地方已经无人不知。他没有显赫的地位和富裕的家境,但每个人的心中,都认为在那个年代,只有富兰克林是善良、诚信,能造福于社会的人。有才能的人不会长久被埋没,终能崭露头角,就像禾穗放在口袋里,它的尖芒也会挺露出,也好比兰花在山谷里开放,香气远溢,终会被发现。人的一生不能没有这样的一种能力和品质,否则的话,境界狭隘,视野闭塞,便没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就如同草木长在角落,怎会有开阔的空间使之繁茂生长呢? 富兰克林有一个朋友愿意与他合资,在费城开办一家报社。报社开办后,就把报纸命名为宾夕法尼亚日报(Pennsylvania Gazette)。富兰克林文辞本来就很好,能够借报纸来发表他的观点看法,这实在是和他的心意相符。他的主张诸如设立公共图书馆,殖民地应该自己开办大学,各地应设立学会学堂,应该设立火灾保险公司(负责消防等业务)等,不仅是美洲当时从没听说过的,即使是大陆国家(诸如英、法、德等),也未必有人听说过。富兰克林的主张,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在当时的确是创造性的提议,到现在全部都实现了。他对大众的利益,即使就说这几点,也已经不小了。 富兰克林在印刷业中,发明了铜版法,用这种方法铸字则刻制精良,所以他替新泽西银行印制钞票时,人人都喜欢所印制的钞票式样,因此新泽西银行的纸币也流通最广。他又特制了一种火炉,炉中可烧木柴,世称富兰克林炉(比壁炉散发更多热量,能提升炉子燃烧效率,同时节省大量柴火,减少费用。使用时烟也少,故在当时广泛流行)。现在容易拾取木柴的地方,仍经常使用它。 富兰克林和家人一别又是十年,到了带妻子回家探亲时,家人相见极为高兴。他的兄长詹姆士也不像以前那样计较而不愉快了。富兰克林返回费城后,当选为宾夕法尼亚州议会秘书,后来又兼任了费城副邮务长。 富兰克林的一生,从来都怀着救助别人、对世事有益的心,希望通晓万物的道理,并按照这些道理来办好事情。要做到利益广大,没有什么事比得上说出一句格言那么简单易行的了。一个人能够听到一句箴言并能够终身践行,这是多么好啊。所以用言语来鼓励、劝勉他人,功劳很大。富兰克林就从自己的阅历和感悟中提炼出经验,编写成了一本叫《格言汇录》(Poor Richard’s Almanic)的书。这本书每家都有一本,差不多可以和流传已久的经典著作相比了。 富兰克林亲身践行着他牢记在心的格言,几十年如一日。他的妻子也是这样。富兰克林对待自己非常节俭,家中没有奢侈的消费品。他的早餐只有牛奶面包,用的碗是泥制的,只值两便士,汤匙则是铅制的。而相比于此,他邻居家的餐具碗都是精美的中国瓷器,汤匙则是白银制的。一天早餐时,富兰克林看见桌上摆放的餐具都不是之前常用的,很是惊讶,原来是他的妻子为他换了一套新的餐具。妻子说:“凭你的才德,日常花费难道还不配和普通邻居家的开销一样吗?”富兰克林便笑着同意了他妻子的做法。 【评论】 富兰克林做印刷工,做商店的经理人,这两项工作的特点都和他的为人不相称。每天看着人家的脸色办事,薪酬仅够糊口,对于这个贫寒子弟,难以说他高尚。富兰克林过了很久才能够借助办报来使他的学识抱负得以施展,他一生的事业,从这以后才有了着落。 美国在被英国殖民的时代,报纸很少,而且报纸内容也不得涉及政治。富兰克林不发表没有意义的言论,而是根据自身推动文明开化、社会进步的理想,替众人谋利益。比如主张设立公共图书馆、开办殖民地大学、创立学会、组建火灾保险公司等。富兰克林反复提倡并详细阐释他的建议。这些提议在最早虽不容易施行,可时间一长就众人皆知,又经过很长时间便被付之现实。富兰克林以先进的思想远见来启发广大的民众,有志气、有作为的人,不也应当像这样吗? 富兰克林的格言编录后取名为年鉴(Almanic,也译作年历,历书)。当时每个家庭的火炉旁,都悬挂着它,来查看日期。而富兰克林就在日历的空白处,摘录印刷格言,使其广泛发行,让人们早晚都能看见它们,把它们当做座右铭,如受到严师指点和良友告诫一般。而富兰克林又不希望上面刊印着自己的名字,就假托古人理查德(Richard)所作。直至现在,商务印书馆(民国)还在印刷他这本书。 世间人日常生活中一般不会想到修身,只关注穿着、饮食和住宿,在这上面力求华丽、可口和高档。他们认为如果不这样追求物质享受的话,就不能让他人知道自己是地位、财富处于上流的人。可叹啊!上等人和下等人的差异,难道真的就表现在这上面吗?富兰克林的妻子说:“凭你的才德,日常花费难道还不配和普通邻居家的开销一样吗?”她对世间某些风气的批判,言辞轻而分量重;她对富兰克林的尊敬,表达委婉却感情真挚,的确是很体贴丈夫的啊。 [book_title]第十章 独立之成功 一千七百五十三年(民国前一百五十九年),富兰克林年五十五矣。被举为殖民地邮政总管,岁有美金三千元,尽以分赠亲朋之贫乏者。任事二十一年,家无余钱。 于时美洲殖民地,日益发达,顾人自为政,不相联属。土人法人,乘虚来攻。势分力寡,不能抵御,往往失败。富兰克林始倡联合之说。英皇闻之,深滋不悦,下令禁止。盖恐殖民地互相联合,势力日雄,尾大不掉,岂不受困?殖民地人,至此乃知英皇之深意,美人反抗之心,于是遂起。富兰克林初无意于化殖民地为国之心,乃由联合一事,致成十三州之义战,天下事安可逆料耶! 殖民地与母国,从此龃龉日甚。殖民地自建一议案,于顾全母国利益之中,更寓自卫之法,意至善也。欲遣一德望卓著之人,渡海请命于英皇,皆曰是非富兰克林,莫可任者。富兰克林遂往,历与英国执政,反覆论难,其议案得通过。富兰克林事毕而归,时一千七百六十二年也,留英已五年矣。殖民地人嘉其成功,于其归也,欢迎之者甚盛。 未几,英国欲强行印花税于殖民地,殖民地人大哗,群造富兰克林之庐,欲其再至英国,解此纷争。富兰克林年已七十,皤然老矣,然义务所在,不敢辞,复渡海而去。 一千七百七十四年,富兰克林以印花税事,力争于英国议院之中,英政府志在必行。在座议员中,有詈富兰克林为无耻奴者,明日,政府下令,免其邮政总管之职,遂无所成而归。 富兰克林之返费城也,为一千七百七十五年之五月。半月以前,独立军已与英军小战于来克心登(Lexington)矣。 自由钟 【批评】 富兰克林有余之钱,不以自私,分赠亲友,可谓多矣。盖惟自奉俭者能聚财,亦惟自奉俭者能散财。俭之反面为奢。奢则分内之财,用之不足,必为非分之求,丧德败行之事,遂由之而起。嗜欲外薰,精神内炼,命亦不久。故曰:万善莫如俭,万恶莫如奢。 殖民地与英国龃龉之初,人人心目中,以为惟富兰克林能解此难题,遂以外交之事相托。此皆富兰克林平时之潜势力,有以致之。伊尹躬耕,诸葛高隐,避人若浼。而大有为之君,且三聘而致之。人之欲救国救民者,何必纷纷以自献耶? 独立以前,富兰克林两次至英。前成而后败,非其材智,前裕而后绌也。诸葛公曰:成败利钝,非能逆睹,惟有尽心力而为之耳。 公元1753年(民国前159年),富兰克林已经五十五岁了。他被选举为北美殖民地邮政总代理,年薪有三千美元,富兰克林把薪水都分给了家中贫困的亲戚朋友。因此即便他担任行政职务二十一年,家里边也没有多余的积蓄。 在当时,北美洲殖民地日渐发展,呈现出各州各自为政、彼此间不相互联合的情形。因此,印第安土著和法国人常趁防范疏忽时攻打他们。由于各州势力分散,没办法抵抗入侵,屡屡失败。于是富兰克林才提出了各州应当联合来抵御敌人的观点。英国国王听说后,感到很不高兴,下令禁止这种说法。这是怕殖民地各州相互联合,势力日渐壮大,难以管理,以至脱离英国而被其他人控制,那样会对英国自身造成威胁。殖民地人民从这时起才知道英国皇帝的真实意图,因此北美人民生起了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心思。富兰克林最早并没有联合殖民地而另立国家的想法。历史却因为他提倡联合的观点,竟促成北美十三州为了独立自由而向英国开战,所以说世界上的事怎能预料得到啊! 英属北美殖民地和英国的矛盾从此日益加深。北美殖民地的人民提出一项议案,希望在不损害英国利益的情况下加强自卫。这种想法是很好的,当时大家希望派一德高望重的人,渡过大西洋去征得英国国王的同意。所有人都说除了富兰克林,没有更适合的人了。富兰克林于是前往英国,多次和英国政府交涉,使这项议案最得以通过。富兰克林完成使命返回北美时,已是公元1762年了。他在英国已经待了五年之久。北美殖民地人民为他的成功归来感到非常高兴,因此在他返回北美时,有很多人前来欢迎。 不久,英国希望在北美强行征收印花税,北美人民感到愤愤不平,很多人都到富兰克林的住处去请求,希望他再去一趟英国来解除英国的印花税。当时富兰克林已经七十岁了,头发花白,年岁已大,然而他想到这是自身职务要求所在,不敢推辞,又渡过大西洋前往英国。 公元1774年,富兰克林为北美印花税的事,在英国议院据理力争。眼看着英国政府就要废除印花税了,一位英国议员对富兰克林进行了恶毒的人身攻击和侮辱。因此,第二天英国政府便下令免去了富兰克林邮政总管的职务,富兰克林最后无功而返。(编者注:此处疑存在误记。富兰克林前往英国交涉,英国政府废除了北美印花税。然此后英政府又向北美强制征收新的税种,英美矛盾恶化,事态复杂,富兰克林作为英美间一位关键人物,遭到了英国副检察长韦德伯恩的恶毒谩骂。) 富兰克林返回费城时,已经是公元1775年5月了。而就在半个月以前,北美独立军已经和英军在莱克星顿(Lexington)发生了武装冲突。(编者按:“莱克星顿的枪声”,拉开了美国独立战争的序幕。) 【评论】 富兰克林拥有多余的钱财,自己没有留存它们,而是分给了很多给贫困的亲戚朋友。所以,能够节俭的人能够聚集财富,也只有节俭的人才有能力散财帮助他人。俭朴的反面就是奢侈。一个人奢侈的话,已有的钱财是不能满足他的需求的,他必然会贪图谋取不义之财,做出超出本分的事来,道德败坏的行为,也就会因此而起。贪婪的欲望日益增加,内在的本真逐渐丧失,想必这个人的性命也不会太长了。所以说,一切的善良中,没有比勤俭更可贵的了;一切的不善中,没有比奢侈更可怕的了。 北美殖民地和英国矛盾恶化之初,每个人都认为富兰克林能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所以就把对英交涉的事托付给富兰克林。这都是因为富兰克林平时积累了的丰富知识和崇高的声望。伊尹和诸葛亮亲自在田间耕种,过着隐居的生活,就是唯恐世间的繁琐俗事躲避不及而玷污自己的道德名声。而非常贤明的君主,尚且会多次拜访以求贤任用(商汤访伊尹,刘备访诸葛亮)。所以,希望救国救民的人,哪里需要纷纷毛遂自荐呢?机会自然会降临。 北美独立之前,富兰克林两次前往英国,第一次成功而第二次失败,并不是他的才智先前丰富而后来不足。诸葛亮曾说,事情的成功或失败,进行得顺利还是不顺,都不是我的智慧能够遇见的,(见诸葛亮《后出师表》:“臣鞠躬尽力,死而后已,至于成败利钝,非臣之明所能逆睹也。”)只有尽心尽力去做罢了。 [book_title]第十一章 电气之发明 徒以文学家政治家称富兰克林,尚未足表富兰克林为美洲第一人也,盖彼又为电学发明者。美洲之有科学家,以富兰克林为始。由此言之,美洲第一人非富兰克林其谁属。 当十八世纪时,科学二字为举世所不知,汽机尚未通行,电气作用,更未梦及。今二十世纪,种种新法,我辈所日用而不知者,富兰克林之世,虽帝王之富贵,未能享用也。 大风雨之中,必有闪电惊雷,此为人人所习见,而人人不知其秘密者。富兰克林始谓闪电之原子,乃由于空中之电气,寻思久之,自信益坚。终以理想不可过恃,欲亲为试验以征实之,久之而富兰克林之风筝出焉。 风筝皆以纸糊,富兰克林独易之以绢。风筝皆以竹制,富兰克林独杂之铁。既成,其幼子见之,深以为奇,乞至野外放之。富兰克林曰:“儿乎,此尚非其时。俟风雨至,则其时矣,儿今须为我秘之。”盖富兰克林不欲以未经实验之事,遽令人知,亦其谨慎之一端也。 某日,雷雨作。富兰克林唤其幼子,共携风筝并线,冒雨至野。其线亦寻常之麻线,惟执手处,易以丝线,并紧一铁轮,此又与寻常风筝特殊者也。风筝既上,富兰克林乃静观其变。 人第见闪电作时,其光一瞥而过。此时富兰克林则见铁轮之上,火星四迸,如新出炉之铁,于是喜甚。盖此星星者非他,即电气也。富兰克林以其特制之风筝,摄之于云霄之中,遂泄盖千古之秘。富兰克林以前之科学家,亦有注意此事,而以术摄取之者,往往触电而死,至富兰克林乃成其功。 欧洲之人,闻富兰克林之发明,莫不爱敬之。牛津(Oxford)、爱丁堡(Edinburgh)两大学,皆赠以博士之称。法国之王,以玺书褒奖美。此为富兰克林四十岁前事,时尚未为殖民地之外交官也。 【批评】 富兰克林以一身而兼为文学家、政治家、科学家,其所得未必能与专门家比长而絜短也。然各致其功、各尽其用。吾无以名之,惟名之曰实行家而已。世不乏学富五车,识穷千古之人。好高远而不切于事,托空言而不求之实,敝帚自享,反不如一壶千金也。 富兰克林之发明,殊不寻常。自电气明而恃之以为用者,无虑数千百事。可兴瓦德之汽机,同为千古以来,惊心动魄之发明者也。 富兰克林发明电气,遽尔名震一时。可知欧人好奇心,自古已然。设富兰克林生当我国乾嘉之世,则此区区,亦何足道,反不如进士翰林之人人慕名也。今日人知趋重实学,然无其人则不知奖励,有其人亦不知尊重,盖徒为口头之趋重而已矣。 电 车 如果仅仅称富兰克林是文学家、政治家,还不足以表明富兰克林是美洲第一个如此非凡的人,还因为他在电学研究方面成就卓越。所以,美洲有科学家的历史,也要从富兰克林起开始记录。故而说,美洲第一个如此非凡的人,不是富兰克林,还会是谁呢? 在18世纪,科学这两个字还没被全世界的人理解。汽车尚未发明,而电气的应用,更没人想到。现在是20世纪,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科学发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却不了解它原理。而在富兰克林的时代,即使是如帝王那般富贵的人,也没能使用到这样多的科学发明。 夏天大风大雨的日子,一定有闪电雷鸣,这是人们习以为常的,但是每个人都不知道它的秘密。富兰克林最早认为,云层中的闪电和摩擦所产生的电,性质相同,即闪电和静电具有同一性。对这一点,他思考了很久,对自己的想法越发确信。不过他最终仍考虑到猜想不一定可靠,希望亲身实验来证明猜想的正确与否。没多久,富兰克林与风筝的故事就产生了。 重,事毕然后归。此诚爱国、男儿之行为也。风筝大都是用纸糊在竹棍上的,唯独富兰克林用绢来代替纸,用铁来代替竹棍。风筝做好后,他的小儿子对此很好奇,请求富兰克林到野外放这个独特的风筝。富兰克林说:“孩子啊,现在还不是时候,等到刮风下雨,我们就可以出去放了。不过你现在一定要为我这件事保密。”富兰克林这么说,是因为他不想把没有经过实验检验的猜想,立即公诸于世。从这个细节也可以看出他的谨慎。 在一个雷雨天,富兰克林叫上小儿子,他们一起拿上风筝和线,去雨中的原野上放风筝。他放风筝的线也不是普通麻线,而是在手拿线之处将麻线换成了丝线,并紧系着一个铁轮,这一点,又和平常的风筝不同。风筝越飞越高,富兰克林也静静观察着它的变化。 一般人看见闪电时,都只看到那一道光飞快划过的情形。而富兰克林在这时,却能看见铁轮上火星四溅,铁轮就像才从火中刚拿出的打制好的铁器那样。富兰克林非常高兴,这是因为四溅的火星不是其它事物,而是电流。富兰克林用他自己特制的风筝放于天空,揭开了千年来关于电的秘密。虽然在富兰克林之前,也有科学家注意到这件事,但是去验证的时候,却往往触电而死,直至富兰克林之时,这个实验才成功。 当时的欧洲人,听说了富兰克林的发明,没有不对他爱戴与崇敬的。牛津(Oxford)与爱丁堡(Edinburgh)这两所大学,都授予他博士的称号;法国当时的皇帝,以帝王的名义下诏褒奖了美国。这些都是发生在富兰克林四十岁以前的事,当时他还没有担任殖民地的外交官。 【评论】 富兰克林身兼文学家、政治家、科学家,他取得的成就未必能和专攻文学、政治或科学的人相比较。但每个人都在尽自己的心力做事,故而每个人也会对社会有不同的贡献。我没有办法用一个特定的称谓来描述富兰克林,只能说他是一个实干家。世界上不乏知识渊博的人,但不少人喜好高深的理论却不付之实践,他们光说空话却不实地考察,敝帚自珍,这样反倒不如一些常见的有用结论能解决实际问题来得宝贵。 由于富兰克林对电的发现,对人类社会来说,是很不寻常的一件事。富兰克林发现了电后,人们不必再去担心很多问题,这在人类认识电流并运用、依赖它的历史过程中显得格外重要。同样的,瓦特蒸汽机的发明,也是自古以来颇不寻常的伟大探索。 富兰克林提出了电流的概念,很快在当时声名大震。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欧洲人好奇心之重,自古以来就是如此了。假设富兰克林生在我国乾隆嘉庆的时代,那么这样小的发现,哪里值得称道呢?反倒不如进士翰林等头衔官位令人人仰慕。现在的人知道了兴办工业、学习科学的重要,然而有很多人不知道鼓励其发展,也不懂得尊重它们。所以说,现在对工业、科学越发重视的情况,也只是口头的话罢了。 [book_title]第十二章 家中之事故 一千七百七十六年,殖民地之代表,大会于费城,历史上所称为第二大陆美洲国会者也。美之初与英人抗也,志不过拒其非法之征求。一年之后,美人觉悟立国之必要,其年七月四日,国民议会乃发出布告,去殖民地之称,而改为独立自主之邦。外交之事又不得不借重此老,富兰克林又为独立声中重要之人物。 富兰克林之外交,第一在赴欧洲,游说各国,使其承认殖民地为独立自主之国。富兰克林衔此重大之使命而往,游说各国,法国首先承认。于时欧洲诸国,法最强大,法既承认,他国自无异议。富兰克林大喜,乃急归报,时则一千七百八十五年也。 富兰克林之归也,年已八十矣。方其奉公于外也,家中父母兄弟悉化异物,白头相守之老妻,亦已化石西归。富兰克林在外,得此家报,未免有情,谁能遣此?然终以国事为重,事毕然后归。此诚爱国、男儿之行为也。 美国之独立厅 华盛顿主持独立之战,见丁壮暴骨于原野,人民流离于道路。外无援兵,内无生气,支持不易,来日大难。及闻富兰克林得法国之援助,又承认为独立自主之邦,全国之人,欢声雷动。于其归也,华盛顿亲往迎之,感其为国民立此大勋业也。战事亦不久即告终。 富兰克林归国之日,被选为宾夕尔法尼亚之民政长。其后戎衣大定,四方无虞,独立自治,气象光昌。富兰克林身与从前缔造之艰,此时悲喜交集。子孙侍侧,含饴鼓腹,岁时伏腊,宾朋语旧,掀髯抵掌,不减当年豪兴也。一千七百九十年四月卒,年八十四,葬于费城。 【批评】 富兰克林当独立之战,奉使于外,至于骨肉至亲,化为异物,而绝不动心,国尔忘家,可谓贤劳。法国以与英国争华盛顿议院美洲殖民地之故,积不相能。重以富氏之德望,慨然承任,并与以军事上之援助,独立之基,至此遂固于磐石矣。 由此言之,富兰克林之功,岂逊于华盛顿?华盛顿亦不没其功,惟圣知圣,惟贤知贤,岂不谅哉! 富兰克林晚年,亦既踌躇满志矣。彼死于枪林弹雨之中,暴骨郊原,未及扶杖而观太平之化者,何其不幸也。固知有德者,必有福寿。 公元1776年,英属北美殖民地在费城召开了第二次大陆会议。其实美国人最早与英国人抗争,也仅仅是想拒绝英国的非法掠夺。一年以后,美国人意识到有建立国家的必要,于是在当年(1776年)的7月4日,北美第二次大陆会议签署了《独立宣言》,向世界宣告了英属北美十三州的独立,美国由此诞生。可是新独立的北美十三州在外交事务上,又不得不依靠富兰克林的声望和才干。同时也因为富兰克林是参与促成美国独立事件的重要人物(富兰克林也是第二次大陆会议成员,参与了《独立宣言》的修订)。 富兰克林开展外交事务,首先去了欧洲游说各国,旨在让他们承认北美殖民地已是有主权的独立国家。富兰克林身负这样重大的任务,在欧洲游说近10年,使得法国首先承认了美国的合法性。又由于在当时欧洲各国中,法国最为强大。在法国承认美国独立主权后,其他国家也没有了异议。富兰克林十分高兴,就急忙返回美国告诉大家这个好消息,那时已是公元1785年了。 富兰克林回到美国时,已经八十岁了。当他在外为国家服务时,家中的父母、兄弟、妻子,都相继离世。当富兰克林在外得到家中亲人过逝的消息时,自然有难以言表而无法排遣的伤痛。然而他终究把国家的事务放在更重的位置上,完成了自己职责所在的政治使命才回家。这实在是爱国的表现!也同时是一个男子汉应该做的! 华盛顿在领导美国独立战争时,看见原野上到处都是未埋葬的青壮年的尸体,人民无家可归,四处流浪。国外没有援助的军队,国内也是工商业停滞、一派萧条。华盛顿心中担忧没有足够的物质基础支持独立战争的继续进行,将来的行动恐怕会愈加困难。等到了富兰克林得到法国援助,并得到法国对北美独立的承认之时,全国上下,欢声雷动。他归国之时,华盛顿亲自去迎接他,感谢他对国家和人民有这样大功劳。而在得到法国支持后,独立战争也很快以北美十三州的胜利而结束了。 富兰克林回国的当天,当选为宾夕法尼亚州州长,这以后战事停止,国内太平,美国开始独立自治,国家越发繁荣。富兰克林看到这些场景,想到曾经建国的艰辛,悲喜交加。在国家安定、社会太平无忧之时,富兰克林已是儿孙满堂,而年年岁岁也常有宾客和朋友来拜访富兰克林。每当他讲起自己当年的经历,虽是感慨激动,也不减豪情壮志。公元1794年4月,富兰克林在费城去逝,享年84岁。 【评论】 富兰克林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受国家之命在外奔波,即便是面对亲人过逝的悲痛,他也没有动摇过坚守使命的信念。为了国家的更高利益,他将家庭放在了第二位,真可以称得上是贤德辛劳啊。法国因为和英国争夺北美殖民地,与英国矛盾交加,同时又看重富兰克林的道德声望,爽快地承认了北美的独立,并予以北美军事上的支持。美国独立的基石,因此而奠定牢固了。 从这一点来说,富兰克林的功劳,怎么会比华盛顿小呢?而华盛顿也没有因为这些而隐瞒富兰克林的功劳。所以说,只有英雄能赏识英雄,这个道理怎么会有错呢? 富兰克林到了晚年,已取得了非凡的成就。然而独立战争中那些死于战火、尸骨暴露于原野或没能活得更长久而亲眼看见社会安定的人,该是多么可怜啊。因此我们更应懂得道德深厚的人,必定多福多寿这一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