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张爱玲私语录
[book_author]张爱玲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历史传记,书信日记,完结
[book_length]152398
[book_dec]《张爱玲私语录》不仅呈现了张爱玲下半生的生活境况,对于一九五五年张爱玲离港赴美后鲜为人知的岁月与创作心路历程给予了具体的补充,可做为张学研究弥足珍贵的第一手资料;同时,《张爱玲私语录》也是张爱玲与宋淇夫妇(尤其是宋邝文美)将近半个世纪惺惺相惜的友情之书,每一篇都记录着那个时代背景下,他们仨之间真挚坚固、相知相扶的情谊,读来每每令人动容。张爱玲文学遗产执行人宋以朗以其与传奇作家张爱玲的深厚渊源、手边保存大量珍贵书信手稿笔记等背景,将张爱玲一生挚友宋淇、宋邝文美为张爱玲书写、整理之《我所认识的张爱玲》、《私语张爱玲》,以及《张爱玲语录》重新整编,并首度公开张与宋淇夫妇长达四十年的三百多封书信选录!透过这些文字,我们将看到一个更立体、更真实的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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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 全书前言
我父母宋淇、邝文美跟张爱玲于一九五二年底在美国新闻处相识,从此成为她“最好的朋友”(语见一九五七年二月二日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书)。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日,在写给皇冠编辑方丽婉的信中,宋淇谈及结识张爱玲的经过:
我入美新处译书部任职,系受特殊礼聘,讲明自一九五一年起为期一年,当时和文化部主任Richard M.McCarthy(麦君)合作整顿了无生气的译书部(五年一本书没出)。在任内我大事提高稿费五、六倍,戋戋之数永远请不动好手。找到合适的书后,我先后请到夏济安、夏志清、徐诚斌主教(那时还没有去意大利攻读神学)、汤新楣等名家助阵。不久接到华盛顿新闻总署来电通知取得海明威《老人与海》中文版权,他和我商量如何处理。我们同意一定要隆重其事,遂登报公开征求翻译人选,应征的人不计其数,最后名单上赫然为张爱玲。我们约她来谈话,印象深刻,英文有英国腔,说得很慢,很得体,遂决定交由她翻译。其时爱玲正在用英文写《秧歌》,她拿了几章来,麦君大为心折,催她早日完稿,并代她在美物色到一位女经纪,很快找到大出版商Scribner接受出版,大家都为她高兴。
尽管是无所不谈的知己,宋淇和邝文美一向不愿意“挟爱玲以自重”(语见一九八七年三月九日宋淇致皇冠总编辑陈华书),所以交往四十多年,绝不随便向人提及张爱玲,而公开写她的文章也只有寥寥数篇,而每一篇都是为了张爱玲而写(请参看本书各文前的引言),它们包括:一九五七年的《我所认识的张爱玲》、一九七六年三月的《私语张爱玲》,及一九七六年十二月的《张爱玲语录》。由于他们的低调,一般读者就只知道张爱玲跟姑姑、炎樱关系亲密,却忽略了在她下半生,邝文美才是她最好的朋友,而彼此书信来往也最频繁。正因为他们三人有着这样密切的关系,我们若想通过张爱玲本人的文字、角度去了解其下半生,这批书信就顺理成章成为关键。
一九五五年十月廿五日,张爱玲才离港不久便给邝文美写信,诉说别后的伤感:
在上船那天,直到最后一刹那我并没有觉得难过,只觉得忙乱和抱歉。直到你们一转背走了的时候,才突然好像轰然一声天塌了下来一样,脑子里还是很冷静&detached[和疏离],但是喉咙堵住了,眼泪流个不停。事实是自从认识你以来,你的友情是我的生活的core[核心]。我绝对没有那样的妄想,以为还会结交到像你这样的朋友,无论走到天涯海角也再没有这样的人。
以后的半生缘,主要便靠书信维系。一九九二年二月廿五日,张爱玲随函附上遗嘱,交代把遗产都给予我父母;一九九二年三月十二日,张又来函道(文中的“Mae”就是邝文美):
前两天大概因为在写过去的事勾起回忆,又在脑子里向Mae解释些事,(隔了这些年,还是只要是脑子里的大段独白,永远是对Mae说的。以前也从来没第二个人可告诉。我姑姑说我事无大小都不必要地secretive[遮遮掩掩]。)倒就收到Mae的信。
可见这个“最好的朋友”,从来没有被张爱玲淡忘,而他们在文字上或心灵上的联系也确是至死方休。
他们这段历时四十多年的深厚情谊,素来只是默存于心,以致一般人都不大明了。出版本书的目的,正是要弥补这片空白。上述三篇由宋淇、邝文美所撰的文章,就是此书的首三部分。尽管它们都曾经发表,无奈知者不多,流通不广,故全数收录于此。还有一点值得留意,就是三篇文章只概括了这段友情的头二十年,至于一九七六年后,彼此尚有二十年交往,宋、邝二人便再无片言只语发表。所以我决定从家藏档案中——即张爱玲与我父母间的往来信件,计有六百多封,一千四百余页,超过四十万字——编录部分书信,成为此书的第四部分:选取的信札始于一九五五年张爱玲赴美,至一九九五年她逝世而止,涵盖了他们交往的各个时期,而所编选的内容都以反映彼此友情为主,类似本书的其余三部分。通过这些不同时期的文章及信札,希望能较完整地把他们仨的友谊发展,向一般读者及张爱玲研究者交代清楚。另外全书中偶有中美夹杂,为方便读者,我尽量添上中译,附于原文之旁,标以。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因本书重点是张爱玲与我父母间的友谊,取材所限,故一般有关张爱玲创作、生活等的信札,都没有收录在内(详见本书第四部分的引言)。他们的书信全集正在整理,将于日后完整出版。
[book_title]➣ 第一部分 我所认识的张爱玲
邝文美
引言
宋以朗
一九五七年,国际电影懋业有限公司(下称“电懋”)拍摄的《情场如战场》在香港上映,电影由张爱玲编剧,宋淇制片。邝文美为了宣传,便署名“章丽”在电懋旗下的《国际电影》撰文,题为《我所认识的张爱玲》,发表于杂志的七月号。张爱玲很喜欢它,甚至在得知母亲手术失败,不久人世时,也把这篇连同夏志清在《文学杂志》发表的《张爱玲的短篇小说》寄去,希望她会为女儿的成就而老怀安慰,足见此文于张爱玲心中的重大意义。以下辑录的,是张爱玲书信中提到邝文美这文章的话:
张爱玲致邝文美1957.8.4
你写的关于我的文章,即使是你的second-best[次佳之作]我也已经十分满意,因为我知道得很清楚如果换了别人写的是什么样子。只怕你太费斟酌,多花了时间不值得。
张爱玲致邝文美1957.9.5
你在电影杂志上写的那一篇,却使我看了通体舒泰,忍不住又要说你是任何大人物也请不到的of.cial spokesman[官方代言人]。当然里面并不是全部外交辞令,根本是真挚的好文章,“看如容易却艰辛。”我想必不知不觉间积了什么德,才有你这样的朋友。
张爱玲致邝文美1957.10.24
她[1]进医院后曾经叫我到英国去一趟,我没法去,只能多写信,寄了点钱去,把你与《文学杂志》上的关于我的文章都寄了去,希望她看了或者得到一星星安慰。后来她有个朋友来信说她看了很快乐。
最近张爱玲所编的一出电影《情场如战场》在香港上映,一连三周,盛况空前,突破了年来国语片的最高卖座纪录,使人不得不承认:“名家的作品,到底不同凡响!”[2]这样一来,这位早已拥有大量读者的女作家,又引起了各方面浓厚的兴趣。“张爱玲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许多人好奇地问。
十五年来,我一直是她的忠实读者。她的作品我都细细读过,直到现在,还摆满案头,不时翻阅。但是老实说,在认识她以前,尽管我万分倾倒于她的才华,我也曾经同一般读者一样,从报纸和杂志上得到一个错误的印象,以为她是个性情怪僻的女子,所以不免存着“见面不如闻名”之心。直到几年前我们在一个偶然的场合中相识,一见如故,后来时常往来,终于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我才知道她是多么的风趣可爱,韵味无穷。照我猜想,外间传说她“孤芳自赏”,“行止隐秘”,“拒人于千里之外”……很可能是由于误解。例如,她患近视颇深,又不喜欢戴眼镜,有时在马路上与相识的人迎面而过,她没有看出是谁,别人却怪她故作矜持,不理睬人。再者,她有轻性敏感症,饮食要特别小心,所以不能随便出外赴宴。不明白这一点的人,往往以为她“架子很大”。再加上她常在夜间写作,日间睡觉,与一般人的生活习惯迥异,根本没法参加各种社交活动,这也是事实。我相信“话不投机半句多”这种感觉是任何人都有过的。在陌生人面前,她似乎沉默寡言,不擅辞令;可是遇到只有二三知己时,她就恍如变成另一个人,谈笑风生,妙语如珠,不时说出令人难忘的警句来。她认为“真正互相了解的朋友,就好像一面镜子,把对方天性中最优美的部份反映出来。”
宋邝文美
张爱玲的人生经验不能算丰富,可是她有惊人的观察力和悟性,并且懂得怎样直接或间接地在日常生活中抓取写作的材料,因此她的作品永远多姿多彩,一寸一寸都是活的。举一个实例:我记得她离港赴美的前夕,曾叫我陪她到皇后大道去买些零星什物。当她拣好一只闹钟叫店员包装时,我无意中说了一句:“倘使等一会我们坐电车回去的时候,这闹钟忽然响起来,吵得满车的人都朝我们看,岂不滑稽?”她笑起来,说这倒是极好的戏剧资料。几个月后,我读到她从美国寄来的《人财两得》电影剧本,看见剧中男主角的闹钟竟在不应该响的时候响起来,闹出许多笑话,再想起这些噱头是怎样产生的,不禁拍案叫绝。
宋邝文美与宋淇
在题材方面,她喜欢写男女间的小事情,因为“人在恋爱的时候,是比战争或革命的时候更素朴,也更放恣”。她觉得人在恋爱中最能流露真性,“这就是为什么爱情故事永远受人欢迎——不论古今中外都如此。”[3]她的写作态度非常谨严,在动笔以前,总要再三思考,把每个角色都想得清清楚楚,连面貌体型都有了明确的轮廓纹,才着手描写。否则她说,“自觉心虚,写出来就不会有真实感。”[4]怪不得她笔下的人物,个个都活龙活现,有血有肉,呼之欲出。在行文运字上,她是极其用心的,写完后仍不惜一改再改,务必达到自己完全满意的地步。有时我看见她的原稿上涂改的地方比不涂改的地方还要多,一大行一大行蓝墨水,构成很有趣的图案。
像所有伟大的艺术家一样,她总在作新的尝试,从来不走旧路,也不摹仿别人。她的作品细腻而精炼,具有一种特殊的风格,有些人称之为“张爱玲笔触”。近年来摹仿她这种风格的人倒也不少。有一次我问她对此有何感想。她很幽默地回答:“就好像看见一只猴子穿了我自己精心设计的一袭衣服,看上去有点像又有点不像,叫人啼笑皆非。”
一般人总想,写小说的人,编出来的剧本多半是能读不能演的。以前我没有看过张爱玲编的戏,因为当日她的《不了情》和《太太万岁》在上海公映时,我还没有养成看国语片的习惯。所以前一阵我听到《情场如战场》即将上映的消息时,多少有点担心。但是这部片子优先献映那一夜,我亲眼看到她笔下的角色一个个以生动的姿态在银幕上出现,亲耳听到那些流利俏皮的对白所引起的良好反应(满院不绝的笑声,简直像美妙的音乐),我非常高兴她的心血没有白费。当初她希望演员们一个个“渡口生气”给她的剧本,使它活过来。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
张爱玲赴美后的近况,是许多读者所关心的,我可以在这里简单地说几句。她到了美国之后,最初住在纽约,后来有一段时期住在纽哈姆夏州的一个“作家乐园”(MacDowell Colony),当地环境绝佳,湖山环抱,松林在望,风光如画。《情场如战场》和《人财两得》两剧就是在那边一所古雅的房子里完成的。几月前她写完第三本英文小说Pink Tears[《粉泪》]后,接着就替电影懋业公司编写第三出电影,暂名《拜倒石榴裙》[5]。目前又在筹划另一新剧。
她嗜书如命,也是个彻头彻尾的“红楼梦迷”,甚至为了不能与曹雪芹生在同一时代——因此不能一睹他的丰采或一听他的高论——而出过“怅望千秋一洒泪,萧条异代不同时”的感慨。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我比张爱玲幸运,因为“在千千万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我能够不迟不早的遇见了她。虽然现在我们远隔重洋,再也不能促膝谈心,但是每过一阵我能够收到她的长信,读到她的新著,看到她编的电影……无论如何,这总是值得感谢的事。
*初载《国际电影》第二十一期,一九五七年七月。
张爱玲美国绿卡
注释
[1]编按:“她”指张爱玲母亲。
[2]编按:《情场如战场》是张爱玲第一部拍成电影的电懋剧本。这片子卖座,使张爱玲松一口气。在一九五七年七月十四日致邝文美信中,她说:“收到Stephen的信与八百元支票。这样快就拿到钱,而且比我预料的更多,真是谢谢。《情场》能够卖座,自各方面着想,我都可以说‘干了一身汗’,因为我也觉得人家总拿我们这种人当纸上谈兵的书生。”
[3]编按:参考本书第三部分《张爱玲语录》109页注释②及相关的一则语录。
[4]编按:一九五五年十月廿五日张爱玲致邝文美书:“昨天到神户,我本来不想上岸的,后来想说不定将来又会需要写日本作背景的小说或戏,我又那样拘泥,没亲眼看见的,写到就心虚,还是去看看。”
[5]编按:《拜倒石榴裙》应该就是一九五九年公映的《桃花运》。
[book_title]➣ 第二部分 私语张爱玲
宋淇
引言
宋以朗
宋淇的《私语张爱玲》,初载《明报月刊》一九七六年三月号,以及一九七六年三月一日、二日的《联合报》,当时署名林以亮。下面的书信节录,说明了此文的创作过程、目的,亦记录了张爱玲的读后感。
宋淇致张爱玲1976.1.19
初稿已写成,约六仟余字,现正由文美重写——浓缩、紧凑、加点人情味进去,同时并verify[核实]各事的年份日期等,所以总要月底前方可完成。在这过程中,前尘往事都上心头,如果你不嫌迷信的话,简直音容如在身边。带给我们不少回忆和欢乐。但内容绝没有香港所谓“大爆内幕”,而且绝对属于good taste[有品位],有时我的文章过份了一点,文美还要tone down[改得含蓄些]。
宋淇致张爱玲1976.3.11
最出人意外的就是《私语张爱玲》一文大受注意,连带我也吃香起来,竟然有两本杂志,两张报纸要我写专栏,因为他们一向认为我是学院派作家,想不到我也能写抒情散文,而且如此恰到好处。其实,这篇文章是为你而写,而且我只描绘了一个轮廓,其中细节都是文美的touch[润饰],至于文字她更是一句一字那么斟酌,所以看上去很流畅自然而实际上非常花时间,很deceptive[容易予人错觉],如果大家以为我拿起笔来就可以随手写出这种文章来,那就大错特错了。
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1976.3.14
《私语张爱玲》《明报》《联合报》都寄来了,写得真亲切动人。看到“昼伏夜行”笑了起来。引我讲陈燕燕李丽华的话是不是Mae写的?我自以为对文字特别敏感,你们俩文字上实在看不出分别来。那次见李丽华的事我忘得干干净净——只记得后来在纽约见面,还看见她午睡半裸来开门,信上一定提过,你们忘了[……]
宋淇致张爱玲1976.3.21
说起《私语》一文,令我出了一个风头,平[1]offer[邀请]我在《皇冠》写一个专栏,《中国日报》则一个每日专栏,其他还有出版社也要出我的书。其实,《私语》这种文章是极deceptive[容易予人错觉]的,看上去是随手拈来,写得很轻松自然,其实花了我们不少时间。第一,收得极紧,故意tone down[改得含蓄],任何有bad taste[恶劣品位]或betray[流露]伤感的都不写。第二,处处在为你宣传而要不露痕迹,傅雷、胡适、Marquand[马昆德]、李丽华、夏氏昆仲、陈世骧都用来抬高你的身份,其余刊物、机构都是同一目的,好像我们在讲一个第三者,非常客观似的。第三,你猜得一点不错,我们二人的文章风格很难分得出,李丽华、陈燕燕是我写的,初稿大概是我的,Mae加入的是一点pathos和personal touch[情感和个人笔触],然后翻旧信,引了两句你信中的话以增加此文的真实性。然后Mae再逐字逐句的推敲,加以精简,务使文中没有废话,多余的字。这篇文章真是可一不可再,要是我们每天写得出这种文章,那还得了?我们是有自知之明的,要写这类文章,我们倒并不modest[谦逊],还真找不出几个人来。总之,此文的目的总算达到了,将你build up[壮大声势]的目的完成就算数,其余都是意外。
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1976.3.21
《私语张爱玲》Mae自谦只添写两处,怪不得我看着诧异Stephen这么个忙人,会记得那么许多。我一直说Mae最好帮Stephen做事,希望你们合写专栏——政论专栏有二人合作的——即使只用“林以亮”名字,你们还分家吗?
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1976.4.2
当然我知道《私语张爱玲》是看似轻松自然,其实艰辛的作品,烘云托月抬高我的身份而毫不引起人的反感。但是专栏也不一定要写这一类的东西。Mae可以署名“林姒亮”,合写就签“以姒”,一笑。
一
最近大家对张爱玲的作品和研究又掀起了一片热潮,似乎是我打破沉默说几句话的时候了。夏志清在《张爱玲的小说艺术》序中,说爱玲同我们夫妇最熟,而且说她是文美的同事,这些话也有加以澄清和解释一下的必要。
当年我们在上海时和爱玲并不相识,只不过是她的忠实读者。那时,像许多知识分子一样,我们都迷上了她的《金锁记》《倾城之恋》《沉香屑——第一炉香》。听说她脾气很怪,不喜欢与人往来,根本无缘识荆。想不到后来在香港邂逅相遇,晤谈之下一见如故,终于成为莫逆之交,二十余年如一日。
很多人以为她在《传奇》和《十八春》之间没有作品。这并非事实。抗战胜利后,她编过好几个电影剧本,包括《不了情》和《太太万岁》。前者由刘琼和陈燕燕主演,我们还特地去看了一次。事后,爱玲告诉我们,拍那戏时陈燕燕刚生过孩子,导演嫌她身材不够苗条,只好老让她穿黑大衣。可气的是拍完后,她因为产后太累,人却瘦了下来。环肥燕瘦的变化完全不受导演控制,令人啼笑皆非。《太太万岁》由蒋天流等主演,据说是一出非常成功的喜剧,但我们没有机会看到。《金锁记》由爱玲自己改编成电影剧本,女主角和导演已内定,可惜始终没有开拍。
二
《十八春》就是《半生缘》的前身。她告诉我们,故事的结构采自J.P.Marquand的H.M.Pulham,Esq.[《普汉先生》]。我后来细读了一遍,觉得除了二者都以两对夫妇的婚姻不如意为题材之外,几乎没有雷同的地方。原作小说在美国曾改编拍成电影,成绩平平。爱玲却相当尊重这位不上不下的小说家(他的侦探小说倒反而很有销路)。五十年代中他来过香港,我们一起吃过一次饭,席间爱玲破例和他讲了许多话。他很喜欢爱玲用英文写的《秧歌》。后来爱玲移居美国后,还承他写信帮了一次忙。
《半生缘》这书名是爱玲考虑了许久才决定采用的。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她来信说:《十八春》本想改名“浮世绘”,似不切题;“悲欢离合”又太直;“相见欢”又偏重了“欢”;“急管哀弦”又调子太快。次年五月旧事重提,说正在考虑用“惘然记”,拿不定主意。我站在读者的立场表示反对,因为“惘然记”固然别致,但不像小说名字,至少电影版权是很难卖掉的。“半生缘”俗气得多,可是容易为读者所接受。爱玲终于采纳了这客观的意见。《半生缘》的电影版权到现在虽然还没有人问讯,香港的电视版权却给丽的电视抢先买去了。
三
目前为大家所注意的迅雨那篇登在一九四四年《万象》杂志上《论张爱玲的小说》一文,引起了不少猜测。唐文标说不知作者是谁,怀疑会不会是李健吾。按李健吾写文学批评的文章一向用刘西渭为笔名,他的《咀华二集》出版于一九四二年。抗战期间他曾遭日本宪兵队拘捕,释放出来后就不再活跃于上海的文坛。仿佛记得他和法租界的话剧团体有联系,并编过几出舞台剧。那时剧运蓬勃,芦焚也在上海,化名师陀,轰动一时的《大马戏团》即他所改编。至于怎么会怀疑是李健吾呢?大抵因为迅雨的文章中引用法国作家较多。其实这篇文章,写得非常谨严,不像李健吾的文笔那样散漫噜苏,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那么迅雨究竟是谁?原来是战前即从事翻译《约翰·克里斯朵夫》和巴尔札克小说的傅雷。那时的文化工作者多数不愿写文章,即使发表,也用笔名,而且不愿别人知道。单看名字,迅雨和雷二者之间倒不能说没有蛛丝马迹可寻。爱玲当初也不知道作者是谁,还是南来后我告诉她的。她听后的反应是惊讶,但也并没有当做一回大事,因为爱玲向来对自己的作品最有自知之明,别人的褒贬很难摇动她对自己的估价。最近我写信告知夏志清,现在更公诸于世,好让对张爱玲作品有兴趣的读者知道这件事的底细。傅雷终年埋首译作,极少写批评文章,那次破例写这样一篇评论,可见他对张爱玲作品的爱之深和责之切。
四
一九五二年爱玲由沪来港,初期寄居于女青年会,靠翻译工作维持生活。据我所知,她前后替美国新闻处译过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玛乔丽·劳林斯的《小鹿》、马克·范·道伦编辑的《爱默森选集》、华盛顿·欧文的《无头骑士》等。正巧那时文美在治家之余也用笔名替同一机构译过几册书。二人曾任同事之说大概就是由此而来。爱玲对翻译的兴趣不大。她说过:“我逼着自己译爱默森,实在是没办法。即使是关于牙医的书,我也照样会硬着头皮去做的。”另一次她向我们诉苦:“译华盛顿·欧文的小说,好像同自己不喜欢的人说话,无可奈何地,逃又逃不掉。”唯一的例外,可能是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因她下过这样的批评:“曼斯菲尔德(Katherine Mansfield)已过时,令人想起她小说中的衣服,尤其是游泳衣。海明威就不同,虽然他也形容过第一次世界大战。”
她一方面从事翻译,一方面还在撰写和润饰第一次用英文写作的小说《秧歌》。起先她很少在我们面前提起这本书,可能初次用英文创作,成败并无把握,不愿多说,而且那时我们方认识不久,友谊还没有发展到日后无话不谈的地步。等到有一天她让我们看时,已是完整的初稿了。在寄到美国经理人和为出版商接受中间,有一段令人焦急的等待时期。那情形犹如产妇难产进入产房,在外面的亲友焦急万状而爱莫能助。我们大家都不敢多提这事,好像一公开谈论就会破坏了成功的机会似的。我们找出从上海带来的一本牙牌签书,为她求卦,说来叫人难以置信,求来求去,竟然总是这样一幅:
中下中下中平先否后泰。由难而易。
枉用推移力。沙深舟自胶。
西风潮渐长。浅濑可容篙。
解曰:
君家若怨运迍遭。一带尤昭百快先。
失之东隅虽可惜。公平获利倍如前。
断曰:
双丸跳转乾坤里。差错惟争一度先。
但得铜仪逢朔望。东西相对两团圆。
两得中下双丸之象。中下与中平相去不多。故特是占。
这种似通非通、模棱两可的话叫人摸不着边际,但其中的“西风”指英文版,“东西相对”指中、英本先后出版可谓巧合。至于一个无名作家(尤其是异国人)在美国出版界要出第一册小说,内中的甘苦自非外人所能知。爱玲居然很欣赏这本牙牌签书,以后出书、出门、求吉凶都要借重它。可惜我们后来搬了几次家,这本书已不知去向了。从这些小地方,可以看出爱玲是多么的天真和单纯。
牙牌签
五
《秧歌》出版后许多大报杂志都有佳评,尤其《纽约时报》本身和书评专刊连评两次,《星期六文学评论》和纽约另一张大报Herald Tribune[《先驱论坛报》]先后刊出极有利的评介文章,大可以借用“好评潮涌”之类的滥调来形容各方的反应。爱玲倒不十分在意,耿耿于怀的反而是《时代》杂志迟迟未有评论,总觉得是一种缺憾。《时代》杂志篇幅有限,选书极严,非有显著特点的书不评,而且评时以挖苦讽刺居多,词锋尖刻,往往令当之者无地自容。
有一天我从办公室带回来一本新出的《时代》杂志,先不告诉她,只说给她一个惊喜。因为那一阵我们言谈中常提及这杂志,她心中似有预感,果然开口就问:“是不是《时代》终于有了书评了?”事实上,《时代》杂志的书评并不能对一本小说的销路产生重大的影响。所以虽然这篇书评对这新作家的第一部英文小说极为赞许,也没有起甚么大作用。
《秧歌》第一版很快售完了。美国小说界有一个特殊现象,一册小说如果不能跻身畅销书之列,就要遭受淘汰,书商根本不考虑再版印行。现在谁要买《秧歌》,恐怕唯有求诸于旧书店了。后来香港有人取得再版权,印数极少,我们也没有见到。《秧歌》的外语翻译版权卖出了二十三种,还改编成电视剧,在“全国广播公司”第一映室播映。爱玲赴美后居然在荧光幕上看到,“惨来信云:不忍睹。”
《秧歌》英文版封面
《秧歌》英文版内页签名
六
爱玲住在女青年会,虽然独居一室,但译书写作渐为人所知,偶然也会有人找她。身份泄露之后,不免受到注意。她生平最怕就是这一点,所以后来托我们在我们家附近的一条横街租了一间斗室暂住。这房间陈设异常简陋,最妙的是连作家必备的书桌也没有,以致她只能拘束地在床侧的小几上写稿。说她家徒四壁并非过甚其词。她一直认为身外之物都是累赘,妨碍一个人生活的自由。好的书她宁可借来看,也不愿意买,因为“一添置了这些东西,就仿佛生了根”。这一段时期,她正在写《赤地之恋》,大纲是别人拟定的,不由她自由发挥,因此写起来不十分顺手。我们时常抽空去看望她,天南地北的闲聊一阵,以解她创作时不如意的寂寞和痛苦。有时我工作太忙,文美就独自去。她们很投缘,碰在一起总有谈不完的话。但是不论谈得多么起劲,到了七点多钟,爱玲一定催她回家,后来还索性赠她My 8 O’Clock Cinderella[我的八点钟灰姑娘]的雅号,好让她每晚和家人聚天伦之乐。在这种地方,爱玲对朋友是体贴入微的。这也可以说是我们同她往来最密切的时期。
她对《赤地之恋》并没有信心,虽然写时态度同样的认真。为这本书求得的一签是:
勋华之后。降为舆台。安分守己。仅能免灾。
书成后,美国出版商果然没有兴趣,仅找到本港的出版商分别印了中文本和英文本。中文本还有销路,英文本则因为印刷不够水平,宣传也不充分,难得有人问津。
这次经验更坚定了她的信念:决不写她不喜欢、不熟悉的人物和故事。
七
那时候我在电影界从事剧本审查工作。李丽华和我认识颇久,知道爱玲在香港,而且同我们相熟,再三要我代约爱玲一见。她当年在上海大卖其座的《假凤虚凰》等片与爱玲所编的电影剧本属同一公司出品,慕名已久,此刻刚组织了丽华影业公司,打算自资拍片,恨不得快些请到第一流人才为她编剧以壮声势。她听说爱玲性情孤僻,绝不见生客,因此托我想办法安排。这明明是出难题给我做,叫人伤透脑筋。一方面,李丽华的水磨工夫是出名的,而且她又是红得发紫的天皇巨星,肯亲自出马,等于纡尊降贵,实在难以推辞;另一方面,这话却不能和爱玲直言相谈,否则强其所难,可能为她断然拒绝。只好多费时间用文火炖、慢火熬,终于获得爱玲首肯,约定了一个日期。
记得那天下午,李丽华特地从九龙过海来我家,打扮得非常漂亮,说话也特别斯文,等了相当久,爱玲才施施然而来。她患深度近视,又不肯戴眼镜,相信李丽华在她眼中只不过是一片华丽的光影。坐了没多久爱玲托词有事,连我们特备的茶点都没吃就先行告退了。
爱玲那时把全副精神放在《赤地之恋》上,同时在申请移居美国,根本没有心思写剧本。日后虽然写了几出电影剧本,也没有一部由李丽华主演。二人的缘份仅止于这惊鸿一瞥似的短聚。可是爱玲的观察力是另有一功的,她虽然只坐了一忽儿,对李丽华的印象却很深刻。次日见面时她告诉我们:
“越知道一个人的事,越对她有兴趣。现在李丽华渐渐变成立体了。好像一朵花,简直活色生香。以前只是图画中的美人儿,还没有这么有意思。”
后来我将这话讲给李丽华的弟弟听,他摇头表示爱玲可欺以方:
“究竟是书呆子!她要是看见我姐姐早上刚起床时的清水面孔,就不会这样说了。”
这当然是开玩笑的话,其实小咪(熟人都这样叫李丽华)脸部轮廓极好,工作态度更是有口皆碑,无怪走红影坛历久不衰,有“长春树”之称。我们同她相熟后,知道她坦率风趣,说话刮辣松脆,有时三字经都会出口。那天见爱玲,颇有“强盗扮书生”之感,也真难为她了。
八
一九五五年秋,爱玲乘搭“克利夫兰总统号”邮轮离港赴美,到码头送行的只有文美和我。船到日本,她寄出一封六页长信,其中有些话:“别后我一路哭回房中,和上次离开香港的快乐刚巧相反,现在写到这里也还是眼泪汪汪起来。”使我们读了很心酸。她说赶紧写信详告旅途一切,是因为“有许多小事,一搁下来就觉得不值一说了,趁有空的时候便快写下来”。此后她一直守着这个原则,事无巨细都在脑子里向我们“絮絮诉说不休,就连见面也没有这么大的劲讲”,然后一有机会就写信寄来。她的信长短不一,语调也随着环境和心情的不同而变化,可是每一封都是她的心声。她认为世事千变万化,甚么都靠不住,唯一可信任的是极少数的几个人,因此再三嘱咐我们:“一有空就写信来……但一年半载不写信我也不会不放心的。惦记是反正一天到晚惦记着的。”这位天性内倾、不喜与人交游的才女,一旦和我们缔了深交,竟毫无保留的付出她真挚的友情,只能称之为缘份吧。二十几年过去了,她的旧信已积成一大堆,我们偶而翻阅,读到那些富于“张爱玲笔触”的字句,又像在斗室中晤对清谈了。
她在美国的写作生涯并不顺利。长篇小说Pink Tears(即后来在英国出版的The Rouge of the North[《北地胭脂》]和在台北出版的《怨女》)改了又改,始终找不到出版者。另一本爱情小说,因为人物太多,外国人搅不清中国人姓名的“三字经”,也没有人要。如果改用中文写,又怕其中人物有影射之嫌和近乎红楼梦的“碍语”,不愿轻率下笔。据我所知,这小说的主题很有吸引力,搁在那里实在可惜。但愿时来运到,慢慢有见天日的机会。至于短篇小说和论文,发表过的仅为Stale Mates(后译成中文为《五四遗事》)和A Return to the Frontier[《重访边城》],都登载于The Reporter[《通讯者》]杂志。
五十年代后期,我曾安排爱玲为电影懋业公司编几个剧本,详细数目和片名,因事隔多年已记不清了。还能想起来的是:林黛主演的《情场如战场》(当时打破国语片卖座纪录),李湄和陈厚主演的《人财两得》和叶枫主演的《桃花运》,都是本轻利重的上乘喜剧。一九六一年她到香港来搜集写作资料,另外赶写了两个剧本,其中之一是《南北一家亲》(《南北和》的续集),也极受欢迎。
爱玲曾获“The Edward MacDowell Colony”[爱德华·麦道伟文艺营]及“Huntington Hartford Foundation”[亨亭顿·哈特福基金会]奖金,得以在专供作家、音乐家和画家等居住的优美环境中专心创作,后来又获选为“住校作家”,先后在迈亚美大学和哈佛大学的女校莱克莉夫学院内从事写作。在MacDowell Colony期间,她与美国小说家Ferdinand Reyher[费迪南·赖雅]相识,情投意合,不久闪电结婚。爱玲来信说婚后生活美满,我们自是高兴。她还告诉我们:“我和Ferd常常谈着手边稍微宽裕点就到欧洲东方旅行……相信几年内我们会见面。那一定像南京的俗语:‘乡下人进城,说得嘴儿疼。’”可惜几年后Ferd的健康日渐衰弱,终于在一九六七年十月病逝,我们始终没有机会认识他。
《五四遗事》英文版
爱玲在莱克莉夫学院时,於梨华曾请她去纽约州立大学讲演过一次。她居然去了,也算是奇事一桩。这段时期,她的主要工作是翻译用苏白写的小说:《海上花》。为甚么要译这样一本冷僻的小说?说起来又是一段文学因缘。以前爱玲写过信给胡适,胡适很快覆信,并将《秧歌》细读和批注,使爱玲非常感动。后来《秧歌》英文版问世,胡适买了多册推荐给友好,并且在爱玲到纽约后,还去她的居所探视她。二人对《海上花》有同嗜,这可能是促使她翻译《海上花》的主要原因之一。
九
夏济安和夏志清昆仲都帮过爱玲不少忙,尤其是志清,古道热肠,常为她生活发愁,自动替她写信谋事。爱玲的中英文也真是拿得出去,可以先写中文,然后自译成英文,例如《赤地之恋》和《金锁记》等;也可以先写英文,然后自译为中文,例如《秧歌》和《五四遗事》等。二者同样的自然,看不出翻译的痕迹。济安虽以中文为第一语言,但第二次去美国后,用英文写的论文,篇篇平实中见机智,令人刮目相看。志清一向用英文写作,其精辟较诸西方名学者未遑多让,近年出其余绪写的白话文也非常流畅。他们二人对爱玲这种随心所欲中英文互译的本领很是钦佩。爱玲的《五四遗事》寄到《文学杂志》去发表时,济安说完全看不出是从英文翻译过来的——除了一时疏忽,把女主角“范小姐”写成了“方小姐”之外。
《重访边城》英文版
一九六五年春爱玲听到济安的噩耗,惊震之余写信给我们,提到在一个场合中遇见济安,济安很突兀地说:“I’m your competitor,you know.”[你知道的,我是你的竞争对手。]弄得她莫名其妙。其实,这颇合济安的性格,故作惊人,说一句自以为很“帅”(漂亮)的话,令对方不知所措。那时济安写过两篇短篇小说,其中一篇曾在极有地位的《宗派评论》上发表,爱玲根本不知其事。济安无意以写小说为专业。做一个江湖隐侠,多练一门武功不足为奇,但小说并非他本门擅长的功夫。爱玲呢,一向独来独往,对别人写不写小说,写甚么小说,从不放在心上。所以,这句话的效果,正如济安平时自我检讨言行的得失时一样,一点也不“帅”。济安死后,志清推荐爱玲给陈世骧,陈世骧又是个爱才的人,就把她安插在加州大学中国研究中心做研究员。可惜爱玲昼伏夜行,与同事们极少接触,大家无从知道她的才华,陈世骧突然去世,她的职位也就不保了。
十
到了这时,爱玲已习惯于美国西岸的气候,就搬到了洛杉矶一个小公寓去定居,重新埋头写作。另一方面,承唐文标和水晶等因要深入研究她的作品,把她的陈年宿货都挖掘了出来,再度引起了大家对她的兴趣。爱玲不是一个多产作家,更不是一个快速作家,好多故事要在心中酝酿很久才能写出来。当年她在上海红极一时,以她坚强的个性,都难却别人的盛情,硬着头皮在杂志上一期期地赶稿。无怪日后看到自己这些旧作,不由得大叫:“咦,这是我写的吗?”我笑她的旧作之被发掘,犹如古墓被盗,她觉得字眼不免太重了一些,自嘲地称之为“古物出土”。其实《创世记》和《连环套》都是她当初自己腰斩的,因为觉得不满意,故意不收在小说集中。为了这事,她还特地写了一篇解释性的文章。
她最近写完了一篇短篇小说[2],其中有些细节与当时上海的实际情形不尽相符,经我指出,她嫌重写太麻烦,暂搁一旁,先写成《二详红楼梦》和一个新的中篇小说:。现在《二详》已发表,《小团圆》《小团圆》正在润饰中。
多年前我劝过爱玲不妨先写一本畅销的小说奠定了文坛上的地位再说,并且还自作聪明向她建议一个容易讨好的题材,只要动笔写就行。她的答案是斩钉截铁的“不!我绝不写自己不想写的人物和故事”。现在她又在专心创作,她的忠实读者和友好听见了这喜讯,辗转相告,向我们打听消息的人源源不绝,所以为了报导一点“古物出土”的真相,征得她本人同意草此小文。有些话也许是不应该说的,既然说了出来,只好借用爱玲的书名,把本文名为《私语张爱玲》了。
注释
[1]编按:“平”指平鑫涛。
[2]编按:“短篇小说”指《色,戒》。
[book_title]➣ 第三部分 张爱玲语录
引言
宋以朗
宋淇以“林以亮”作笔名发表的《张爱玲语录》,初载《明报月刊》一九七六年十二月号,后刊于《联合文学》一九八七年三月号。五十年代,张爱玲暂居香港,常与我母亲邝文美聊天。邝文美往往在事后把她的话摘录在纸条上,这样便成了后来《语录》的参考材料。据纸上偶然出现的日期推断,那时大概是一九五四、五五年。内容主要涉及文学、友谊、处世、人物月旦等,但亦有部分不像谈话内容(例如一些夹杂几个汉字的英文段落或景物描写),可能是母亲从张的笔记本抄来,随便混在语录中。
当年宋淇曾为其《张爱玲语录》写过一段前言,扼要地解释了相关背景:
张爱玲的《姑姑语录》读来趣味盎然,一则可能她姑姑是极有个性的知识分子,谈吐与众不同;二则可能爱玲剪裁得巧,恰到好处。在五十年代初期,我们差不多每天有机会见到爱玲,尤其文美同她志趣相投,几乎无话不谈。爱玲虽不是约翰荪博士,想不到文美却像包思威尔,有时回到家里还抽空将当天谈话中犹有余味的絮语匆匆录下留念。
近日“张迷”越来越多,连爱玲自己不愿流传于世的旧作也给人挖掘了出来。自从拙作《私语张爱玲》一文刊出后,读者纷纷来信表示希望多知道这位女作家的日常生活和思想为人。现在我取得爱玲同意,从文美的记录中选出一些片段辑成语录与“张迷”共享。爱玲不能算第一流的谈话家,她对好朋友说的话既不是启人深思的名言隽语,也不是故作惊人的警句,但多少含有爱玲所特有的笔触,令人低回不已。
至于当年《语录》的编写过程及张爱玲的意见,可参考以下书信节录:
宋淇致张爱玲1976.5.6
我在想搜集一点你的quotes[说话]叫《张爱玲语录》,先得征求你和Mae的同意。
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1976.5.20
《语录》当然同意,不过隔得日子久了,不知道说些什么。
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1976.7.21
希望你们等以后有空的时候还是把《张爱玲语录》整理出来,我上次随口说“隔得太久了不知道说些什么”,千万不能误会我是要自己检查,仿佛你们不会拣适当的。
宋淇致张爱玲1976.9.4
《张爱玲语录》我最近挑了几十条,先影印给你看看,要等文美剪裁,加一点修正后再开始发表,是否能成书颇成问题,但至少对你是一大build-up[有利名声之举]。
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1976.9.24
Mae倒已经要动手编《语录》了。请千万不要寄副本来,我是真的不想看,等着看书。
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1976.11.2
我本来觉得很难相信“钗黛一人论”。作为一个写小说的,一想就头昏起来。后来忽然悟出Stephen相信是因为Mae个性上兼有宝钗黛玉的有些特点。也许你们觉得是奇谈,但是我确是这样一想才相信了,因为亲眼看见是可能的。仿佛太personal[私人],所以没写进去。也说不定可以收入《语录》,反正那都是私信,不能算是捧朋友,互相标榜。你们斟酌一下,在我都是一样,也不是一定要发表这意见。
宋淇致张爱玲1976.12.6
另函附上《张爱玲语录》一文,[……]关于写你的文章,可以暂时告一段落,以免为人“牵头皮”,说我们挟你以自重。
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1976.12.15
《语录》也收到了,真亏Mae记下来这些。是真不能再提我了,已经over-exposure[曝光过度]。
宋淇的《张爱玲语录》是删剪版本,删去的除了张爱玲对别人指名道姓的批评外,更多的就是对他们夫妇俩的赞赏。前者为存厚道,而后者就是不想借张爱玲来标榜自己。一九八七年,皇冠编辑曾建议把《张爱玲语录》收入《续集》,也被宋淇以不欲“挟爱玲以自重”为由而拒绝。以下是他在一九八七年三月九日写给皇冠总编辑陈华的信:
这些年来,我们为爱玲做了不少事情,从来不居功,也从未挟爱玲以自重。[……]关于《张爱玲语录》我另有一个想法,爱玲写书一向独往独来,《语录》虽是她说的,终究是我们录的,大可不必,此其一。我们这么多年来为爱玲做了不少事情,完全是友谊,从未有攀龙附凤之想,现在这么做,外人看来似有这种嫌疑,何况我想等我太太身体稍好,我们仍可继续再添几段,此其二。我们和爱玲年龄不轻、身体都不太好,我正在考虑写几篇回忆体的文章,以不侵犯她的隐私权为主,讲一些外人所不知道的事,有助于读者对她的了解,将来交《皇冠》发表,或交联副或不交联副同时发表。[……]此其三。《续集》是我编的“海外丛书”之一,身为编者,更应避嫌,不应利用职权,假公济私,所以决定不登。篇幅也不在乎这十页。
现在事过境迁,被骂的、被赞的大都去世,《语录》也不过是一沓文学史料而已,相信也没什么值得避嫌。所以我决定把邝文美亲笔誊抄的语录,不加润饰地公开,故每多中英夹杂的地方。由于我不是当事人,无权改动什么,也只好随它去了。连宋淇已发表的语录在内,共得三百零一则。
为方便读者检索,我把《语录》分成六部分,分别题为:一、“写作”,关于张爱玲的创作生涯;二、“谈艺”,包括她对文学或电影等的评论;三、“友谊”,主题围绕她与我家(特别是母亲邝文美)的情谊;四、“女人”,顾名思义是涉及女人感兴趣的话题,如时装、美容、妇女价值观等;五、“人生”,指张的人生观、宗教观;六、“杂录”,难以分类的都归此。由于张爱玲的谈话对象是我母亲,故《语录》中所有“你”字都指邝文美。她们说话中英夹杂,为方便读者,我尽量添上中译,附于原文旁边,标以。至于注释方面,宋淇在旧版《张爱玲语录》的按语,现在一律置于脚注,并加“宋淇按”于句首;由于语录内容非常精简,亦时时穿插着很多不为人知的典故,我只好酌量添一些批注,方便一般读者也能欣赏张爱玲的说话。至于挂一漏万,在所难免,也有好些隐语无从稽考,唯有付之阙疑,尚祈方家不吝指正。
写作
我来了香港,写作的速率已经打破自己的记录,不过同别人比起来还是很慢。
住在女青年会时从朝写到晚,一天十几小时——现在想想真太机械化了。
长期独自关在一间房里埋头工作,使我觉得not myself[不是自己],所以不愿让你看见。
有时(《赤地之恋》)实在写不出,我才明白别人为何不肯写作,任何人都有理由不写。
写《赤地之恋》(英文)真怨。Outline[大纲]公式化——好像拼命替一个又老又难看的妇人打扮——要掩掉她脸上的皱纹,吃力不讨好。一样替人化妆,为什么不让我找个年青的美女做对象[1]?
这几天总写不出,有如患了精神上的便秘。
故事(《赤地之恋》)要写得复杂,因为人生本是复杂的。如迷魂阵,使人不知不觉钻了进去。
写《赤地之恋》,好的东西放得太多或太长,我就有点噤。怕卖不掉,像《有口难言》[2]。
“新瓶装旧酒”——人家写的,细看之后知道也不是什么新的——我写《赤地之恋》却是“旧瓶装新酒”,吃力、冤枉。
硬留你坐——怕写《赤地之恋》。听似消极的留你,并非真的要你这个人。
写完一章就开心,恨不得立刻打电话告诉你们,但那时天还没有亮,不便扰人清梦。可惜开心一会儿就过去了,只得逼着自己开始写新的一章。
英文《赤地之恋》,写到bedroom scene[床戏]我就写不下去,好像都那么hackneyed[陈腔滥调]!不知道英文中这类东西应写到哪里为止,所以想看点From Here To Eternity[3],Bhowani Junction[4]之类的小说。
《赤地之恋》中校对一塌糊涂,但是所有黄色的地方都没有错字,可见得他们的心理[5]。
《赤地之恋》中游行一段并不是说你们[6]——Their time was borrowed and was running out.[他们的时间是借来的,而且快要耗尽。]
《赤地之恋》印得一塌糊涂,幸亏现在我正为了《秧歌》在美出版事而很开心,否则火气更大。不过我也吵不出什么来,天生不会吵,说厉害点的话也不会[7]。
本来我以为这本书The Rice-Sporut Song[8][《秧歌》]的出版,不会像当初第一次出书时那样使我快乐得可以飞上天,可是现在照样快乐。我真开心有你,否则告诉谁呢?
闻得新书发行,面色之感动震恐状如初度闻示爱时。
一九四三年《传奇》出版——第一本书“快活得简直可以飞上天”。《秧歌》永远不能比——虽然当日出书易(没有人写,谁都能出),现在难。
(关于出版一本书)其实告诉我也没有关系;如果成功,我不会高兴得就此懈怠下来,如果不成功,我也不会就此灰心。有什么分别呢?(关于Scribner[9])
Nothing can dampen my spirit,——I am practically water-proof.[10]第一本不成功,我更努力写第二本。
《时代》书评很令我满意,只要能卖出两百多本(比Isherwood的第一本书多一点),我就没有什么可抱怨的[11]。
写完《赤地之恋》本想写Mesh[12][《网》],又怕刚写惯长篇,停下来写短的,以后再续Pink Tears时会拉不长。“松松紧紧”太耽误时候。
Mesh不预备写得长,因为材料(间谍)不是我所熟悉的,虚构出来不像真。自己熟悉的故事可以穿插许多有趣的细节。
写小说非要自己彻底了解全部情形不可(包括任务、背景的一切细节),否则写出来像人造纤维,不像真的。
除了少数作品,我自己觉得非写不可(如旅行时写的《异乡记》[13]),其余都是没法才写的。而我真正要写的,总是大多数人不要看的。《异乡记》——大惊小怪,冷门,只有你完全懂。
当时我逼自己译爱默森,即使是关于牙医的书,我也照样会做的[14]。
译Washington Irving——好像同你不喜欢的人说话,无可奈何地,逃又逃不掉[15]。
如果R.L.找翻译中的“错”像缉私那么灵就好了,只怕有时他找出来的并不是“错”。
关于“自己三十岁生辰”之类的话,我不愿意用在别的小说中,留着将来写自己的故事[16]。现在总是避免写自己。有些人的小说,看过就定会知道作者的一切,我不要那样。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男主角是我母亲的朋友,事情是他自己讲给母亲和姑姑听的,那时我还小,他以为我不懂,那知道我听过全记住了。写出来后他也看见的,大概很气——只能怪他自己讲[17]。
二人所想总不约而同,简直吓坏了。“现在死也不怕了,已经有人会替我做索引”。H.H.H.F.《创世纪》中的老先生太太——《留情》中备用。红玫瑰——炎樱[18]。
我要写书——每一本都不同——(一)《秧歌》;(二)《赤地之恋》;(三)Pink Tears;然后(四)我自己的故事,有点像韩素英的书[19]——不过她最大的毛病就是因为她是个Second rate writer[二流作家],别的主场等却没有关系。我从来不觉得Jealous of her[妒忌她],虽然她这本书运气很好,我可以写得比她好,因为她写得坏,所以不可能是威胁,就好像从前苏青成名比我早,其书的销路也好,但是我决不妒忌她。(五)《烟花》(改写《野草闲花》[20]);(六)那段发生于西湖上的故事[21];(七)还有一个类似侦探小说的那段关于我的moon-face[圆脸]表姐被男人毒死的事[22]……也许有些读者不希望作家时常改变作风,只想看一向喜欢的,(They expect to read most of what they enjoyed before.[他们以往喜欢的,大都期望可再次读到]),Marquand写十几年[23],始终一个方式,像自传——但我学不到了。
《金锁记》与五四时代的事,已经成为历史性材料,倒是十年前敌伪时期容易过时。《金锁记》——halfway between[介乎]《红楼梦》与现代之间。
月香、金花、谭大娘都像真的人!可以同李、章等一口气说。[24]比真人还知道得清楚,know what to expect[知道可抱什么期望]。
喜看New World Writing[《新世界文学》][25]之类的新书,和自己的风格扯一扯正好。
不在乎literary gathering or editor[文人聚会或编辑],不管别人说得多好,我已听见过更好的,而且我自己想得还要好。
最惨是作家参加literary gathering之类的集会。大家等人赞他们的书,多难为情!还有作家同editor[编辑]谈论自己的书——不知道听的人多么厌烦。
办杂志,好像照顾嗷嗷待哺的婴孩,非得按时喂他吃,喂了又喂,永远没有完……我一听见××的计划就担心这一点。
读者所想像的“作家”总是同他本人不同,多半要失望。幸亏你不是那样。
女明星、女演员见我面总劈头就说:“我也喜欢写作,可惜太忙。”言外之意,似乎要不是忙着许多别的事情——如演戏——她们也可以成为作家。
写了改,抄时还要重改,很不合算[26]。
有些作家写吃的只拣自己喜欢的。我故意写自己不喜欢的,如面(又快又经济)、茶叶蛋、蹄膀。
Medium[通灵者]——从前胡××就说我写的东西“有鬼气”。我的确有一种才能,近乎巫,能够预感事情将如何发展。我觉得成功的一定会成功[27]。
谈艺
Opera[歌剧]——一点没变。[28]小说、电影都进步了,又不stylized[程式化],慷慨激昂得讨厌。
喜欢Dalí[达利]的画——Arch[拱门]——远有人走,近景亦有人,全不相关。Picasso[毕加索]也骗人。
Taste[品位]转向现代化(跳出十九世纪)——在我是本能的,在你们是逐渐,即缓慢的,可能因为你们二人的家庭都受过西洋影响,而我的家是完全中国式的,中国画等倒比较接近现代精神。
就算最好的宝石,也需要琢磨,才会发出光辉来。(劝人勤于练习写作)
要中英文好,最有效的办法是多看小说。(让琳琳[29]看剧本?)
李:总算看见了。索性坏到底,[令“蛇蝎美人”看看倒很thrilling人兴奋],只浅薄得可笑。这事无论用什么道德标准,都无法自圆其说。萧伯纳却不会说她对。[30]
I am a Camera[《我是摄影师》](觉得某几个姿态好看)[31]
1.说到某些话——难为情。
2.眉毛一抬——似乎很cynical[愤世嫉俗]。
3.伤心——脸别过去,眼睛向下,声音越来越轻,只见嘴唇在动。我心里虽然觉得很难过,还是觉得好看。自己make a note[做了笔记],预备将来写下来插在什么书中。
看了I am a Camera后,觉得John Van Druten写得真好,你们肯定不喜欢Isherwood的The World in the Evening[《夜晚的世界》],那女作家(Elizabeth Rydal)尤其引起我反感——每个人都有sore spot[32][痛处]。
“似是而非”——对于有点像自己写的东西(如Isherwood的The World in the Evening),总是特别喜欢或特别不喜欢,像看见别人穿下照自己样做的衣服。
别人写出来的东西像自己,还不要紧;只怕比自己坏,看了简直当是自己“一时神志不清”写的,那才糟呢。
我喜欢的书,看时特别小心,外面另外用纸包着,以免污损封面;不喜欢的就不包。这本小说(The World in the Evening)我并不喜欢,不过封面实在好看,所以还是包了。
Isherwood做作——如中年妇人撒娇——“老天真”。
Isherwood有时不诚实——如讲到同性恋爱的地方。(起先对白中态度光明磊落,后来他又承认不该encourage[怂恿]Michael)[33]。
他文笔是好的——我倒情愿他写得不好,而有点真的气氛——其余的部份我可以用想像去填补。
他一定没有遇见那么样的一个女作家(Elizabeth Rydal)[34],只不过不愿意用1st person[第一人称]写自己的事,所以才弄出那么一个太太。
他写Stephen Monk是个“阔少”,也不像[35]。
描写美国和欧洲各地——精彩,使人一看就记得,好像亲眼看见。
K.Mans.eld过时[36],想起她小说中的衣服,尤其游泳衣。Hemingway[海明威]倒不,虽然他也形容第一次大战[37]。
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我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
有些书喜欢看,有些书不喜欢看——像奥·亨利的作品——正如食物味道恰巧不合胃口。
56期《今日世界》(14页)所刊鸣珰的《暮雨》一诗,学梁文星[38]——有如猴子穿了人的衣服,又像又不像。
《盲恋》——瞎摸回老家去(康城)[39]。
徐——太单薄,只有那么一点。
有些人从来不使我妒忌,如苏青、徐的书比我的书销路都好,我不把他们看做对手。还有韩素英。听见凌叔华用英文写书,也不觉得是威胁。看过她写的中文,知道同我完全两路。
韩素英——几年不看书——“八成新”,不知道借题发挥处还是写爱情处更糟。“真的”写成“假的”。
从小妒忌林语堂,因为觉得他不配,他中文比英文好。如“人亦要做钱亦爱”,一字不能改[40]。英文用字时常不恰当。
林语堂——喜欢随便改动原作,一个字用另一字没有多大分别。
喜欢看张恨水的书,因为不高不低。高如《红楼梦》《海上花》,看了我不敢写。低如杰克[41]、徐,看了起反感。也喜欢看《歇浦潮》[42]这种小说。不过社会小说之间分别很大。
不喜欢看王小逸[43]的书,因为没有真实感,虽然写得相当流利。倒情愿看《野草闲花》之类的小说[44]。
除了必用的参考书之外,我一生只甘心情愿地买过一部书——《醒世姻缘》。
我们下一代,同我们比较起来,损失的比获得的多。例如:他们不能欣赏《红楼梦》。
一人好点评女人,常云丑死了。人背后云他己妻如此丑,却评人。——此如云批评家自己写不出,没资格评人——同一错误。
所爱之人每显得比实际有深度,看对方如水面添阳光闪闪,增加了深度——也许别人真有深度[45]。但不爱时,则一切都以心理学简化方式看待。而文学者对世界所有事物皆以爱人观点出之。
友谊
“缘”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逃也逃不掉的。
我很少出外应酬,可是在那偶然的场合,竟会认识你们,真是我的幸运!
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像你这样好——每一方面都好——而一点不自满的人。描写坏人容易,描写好人难。以后我写好人的时候应该可以容易一点。
不喜欢风景而写得似乎喜欢,但说你好并不如此——你千万不要误会。
让你看了我的笔记,我心里轻松了一点,因为有人分担我过去的情感[46]。嘴里描述怎么也不会这样明白。我自己也情愿清清楚楚看一个片段,不愿糢糢糊糊的知道一个大概。你说看了觉得心疼,我很高兴——写悲哀的事,总希望人家看了流泪。
平时对陌生人,我只有两种态度:
1.gushing,too friendly.[滔滔不绝,太友善。]
2.tongue-tied.[张口结舌。]
唯有对你们,总算一开始就是natural[自然]的。我有一阵子不同别人接触,看见人就不知道说什么好。如果出外做事,或者时常遇到陌生人,慢慢会好一点——可是又妨碍写作。
当初你来看我,我知道你很喜欢看我的书——我又不能叫你不来,心里想:只好让你自己become disillusioned[幻灭]吧——好在那一定是很快的。想不到结果会像现在这样好,我真开心。
每次想起在茫茫人海之中我们很可能错过认识的机会——太危险了。命运的安排多好![47]
我们到了这年纪才认识,更难得。现在在此而识的人,我都不由自主地存着戒心。
写那角色(曼桢)的时候我还没有认识你,可是在我一生所遇见过的女人中你可以说最像她[48]。
我想你以前一定喜欢看曼斯菲尔德的小说,因为你和她都是闺阁气相当重的人,她很“清丽”——清得简直像水,你也是——至少我的印象是如此。
我至六点还没有睡,你却已经要起身了,“披星戴月”,最好替班的时候能够在一起谈谈。一想起每天你在公共汽车上消磨那一些时候,我总愿自己能陪着你坐车——在车上谈话很好,反正那时候总是浪费掉[49]。
从来没有看见过像你们这样有幽默感,那么心平气和的人。
好朋友可以说是精神上的兄弟姐妹。
像你这样的朋友,不要说像自己人,简直就是我自己的一部份。自己的手脚也会失去。人生有许多东西是暂时的,但是有一部份却永远存在。
我真开心!许多年来从没有这样开心过,天待人真好,赐给你快乐,连timing[时机]都对。在人最需要的时候,我很容易满足。
只要这样,同你在一个城市,要见面的时候可以见面——即使忙得不能常常见面也不要紧——我就放心了。我真怕将来到了别的地方,再也找不到一个谈得来的人,以前不觉得,因为我对别人要求不多,只要人家能懂得我一部份(如炎樱和桑弧等对我的了解都不完全,我当时也没有苛求)我已经满足。可是自从认识你,知道这世界上的确有人可以懂得我的每一方面,我现在反而开始害怕。
我们两人的背景和环境那么不同,可是本性和气质都那么像,真奇怪![50]
一个知己就好像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份来。
幸而我们都是女人,才可以这样随便来往,享受这种健康正常的关系,如果一个是男的,那就麻烦了。
我胖了——就因为你常常来陪我聊天呀!
你没有空就不必赶来看我。不要担心我想念你——因为我总归想念你的[51]。(电话中)
做我喜欢的事,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在浪费时间。我认为同你谈天是一种怡养性情之道。
不得不信telepathy[心灵感应]——有时大家沉默,然后你说出的话正是我刚在想的[52]。
不知多少次,you took the words out of my mouth[我正要开口,你就抢先说了]。
有时同别人说许多话都没用,只有把心里的话告诉知己朋友才是最痛快的事。
两人没有一句话不了解,有的聪明人要想到别处去,“钻牛角尖”。
有人可谈是最快乐的事,否则成功也没有意思。克服困难是痛快的——即使做一件简单的,别人看来容易的事——乐趣也在于能告诉关心自己的人。(见《赤地之恋》(英文)第九章第一段。)[53]
有人共享,快乐会加倍,忧愁会减半。许多年来我慢慢地一点点形成这个思想,结果在你身上看到了它的实践,证实我没有想错[54]。
有许多小事情,其实没有什么,搁在心上难过,说出来就好了。
我说大家闲话对景仔,倒勿是定归要来浪一堆,就勿来浪一堆,心里也好像快活点[55]。
说着我们“自以为有意思”的话……
“苦中作乐”“Make the best of what is life”[善用人生]……中外古今不知多少人说过这种话,其实无论什么宗教也不外乎教人如此,但是在我看见过的人中,真正能办得到的只有你。有些人也能做到,——但有的只是become well-adjusted[适应了环境],像动物一样,——至此为止;也有人做是做得到,可是很“惨”,我所见“言行一致”的,只有你,虽然你从来不说什么。我不像普通人看见你只是个“贤妻良母”,那不算什么——用一个label[标签]加在人身上最要不得——我知道你经过许多次考验,每次都及格,千锤百炼,才能做人做到这心平气和的地步。你的涵养是真值得佩服,连在最小的事情上都对我有极大的影响。例如:开箱找东西时忘记把毯子放进去,又得开一次,本来要怨烦,一想起假如是你,你一定怎样——我就不生气了。我觉得学问好没有什么可佩服,那是可以学来的,创作虽快乐却不是每个人做的——每个人可能做到的只有这样,我最佩服,这思想一定在我脑中许多时候,可是我从来没有说过,现在一面说一面才有了清楚的认识。我最不赞成先有了一个结论才叫人相信,那没用,一定要让人在切身体验中发现它[56]。
大门外在修路,我觉得讨厌,可是想起你一定不会这样,我也就不太觉得了。同没有水比起来,这算不得什么。
搬家真麻烦!可是一想起你说过:“从前我每次搬家总怨得不得了。但搬后总觉得:幸亏搬了!”我就得到一点安慰。
做你明明不喜欢的事,还是能够好像很有兴趣,在“坏”中看见一点“好”。
有些人外表很细致,内心却很坚强——你就是。
你的姐姐好像外国orchid[兰花][57],你好像中国兰花,我是喜欢兰花的。有时候对着你,简直觉得一阵阵清香,令人心醉。
孙邝文瑛与宋邝文美
你是最正常的人,简直可以用来做标准,以测度别人[58]。
Somerest Maugham[59]说他学医时发现正常的人少(指正常的构造),同样,个性上正常的人也少,好容易认识你,别的都好,想不到你会modest[谦逊]得这样——是modest to a fault[谦逊得太过分]。
狂妄的人,我还能想像得出他们的心理;你们这种谦逊得过份的人,我简直没法了解!
你比普通人不知聪明多少,可是潜能没有发挥出来,因为没有必要。
你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订造也没有那么巧。他稍微有点锋芒太露,你却那么敦厚温婉,正好互相陪衬,互相平衡[60]。
我相信你嫁给任何人都会是个好妻子,可是总没有像嫁给他那么合适。
你天性中总有一层“忧郁”,照相中可看出,有时我恨不能拿它揭掉[61]。
眼睛的神气——好像快乐,可是背后又有一层忧郁。有深度。
你好像有点不快乐,我最不爱听见这种忧郁的overtone[弦外之音]。
希望将来能以摄影为嗜好,替朋友拍照——但是对你还是没用,你连画眉的自由都没有,拍了照不让别人看,又是no point[没有道理]。
见你走路的姿态(你别的地方都很lady-like[如淑女般],“凝重”)“柳腰款摆”[62],或你的modesty[谦逊],或你对别人的宽容(对丁)——我总不禁觉得baf.ed[难以理解]。虽然看惯了,还是很诧异。
时势造英雄,幸亏你有许多人需要你的照顾,否则你一定变成那种极端疼爱小孩的人。
要养活别人,不要怨——想想你所养的是多么可爱的人。有一篇小说形容一个人得养活一些讨厌的人——更怨。
朋友是自己要的,母亲是不由自己拣的。从前人即使这样想也不肯承认,这一代的人才敢说出来。
说你像谁,你总有点怕……其实电影明星代表glamor[魅力],但并不一定时时刻刻都好看[63]。好看有许多种。
张:“关于要不要黄绢在狱中唱歌,自己想了好久,决不定[64]。一问你,就知道了。你的common sense[常识]可以代表许多人——不论中国外国。”
邝:“但是我的话是靠不住的……”
张:“至少你不喜欢作违心之论。这一点是可贵的。”
你走后我常常想起你说过的话,如形容[65],《文苑》“关于娄及弟”之twist[事情转折][66],“你如何说到登Rip Van Winkle[67]而非常难为情”……之类的事而大笑不已。在自己房里还好,有时在路上也是那种会笑的表情:
(一)使人以为是missionary[传教士]——老摆着笑容。
(二)引得乞丐来讨钱——因面孔和善。
我最好的朋友——中学时的张秀爱和后来的炎樱——都到美国去了,而且都是从来没有想到会去,兼且没有亲人在美——“一二不过三”,我想将来你也会去。
关于师资训练:你倒是应该出去做事,翻译工作埋没了你的个性。有个性应该让别人也享受享受[68]。
听说奇打电话给C.P.时,subconsciously[下意识地]拨三二八八一,真感动人,可以用到小说里去。我本来也知道有这种事,不过年数没有这么多——十几年[69]。
听见瑯瑯[70]吃药:
(一)戴着capsules如talisman[胶囊如护身符]。
(二)想出花样,有落场势,好像不是为了加白糖才肯吃。
总觉得你们夫妻关系很“中国腔”,相敬如宾,许多话不说[71]。
你永远有些摆脱不掉的“别人的事”,像网似的围着你——跳不出来。不过有温情,就不是苦事。
你们的家真像人海中的孤岛“难得”。
起先我有点怕你会因为停学而不开心,或者真的觉得自己“一事无成”(我从来不这样想你),你说不放在心上,我就放心了——而且我想起你是最会譬解的人——当初明明不是很理想的事,你都有本事让自己看出点乐趣的好处来,现在你一定也找得出理由叫自己看得开。我在港大读了三个月,你也这样[72]。
我喜欢想我们走的路一样——将来到美国去。
我走了之后,还是愿意知道你在快快乐乐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一想起你在教书,我就觉得dismal[黯淡]。
S.M.L.要你这样的companion[同伴]而不可得[73],我倒可以
常常同你在一起。你不情愿那样浪费时间,而情愿这样浪费时间。(邝按:我从来不觉得是浪费!)
你们卧室的小露台像“庐山一角”,又像“壶中天地”[74]。
“人在幕后戏中戏 有口难言 无奇不有”[75]
女人
差不多所有的人我都同情,可是有些我很不赞成。如“汪小姐”哭着要见我,我知道自己没法应付,始终不肯接见她[76]。
有时浅紫也给人娇懒之感。看上去有点cheap[肤浅]的人千万不能穿浅紫。
一件浅紫色的大衣,不论质料多么名贵,看起来总像廉价的衣服。
浅紫色的衣服最容易显得人胖。
凡是你穿了好看的,我一定不能穿,这倒很方便——一种negative[反面]的标准。
世上最可怕的莫如一个神经质的女人。我曾经身受其苦,所以现在特别喜欢同正常的人在一起。
我总相信一个人,尤其一个女人谦虚一点是好的。你千万不要改变一点。
漂亮的男人往往不娶美丽的太太,就好像美丽的女人往往不嫁漂亮的丈夫,因为自己已经有的,就不希罕了。
她(李丽华)好像一朵花,简直活色生香。越知道一个人的事,越对她有兴趣。李丽华渐渐成为 “立体”,否则只是一个十全十美的美人,还没有这么有意思[77]。
一个女人太十全十美——又美又慧——不像真人;必须略有些缺陷,才像活生生的人——仿佛上天觉得别人享受太多秀色和才具,太便宜了。
美人并不需要学问。
最讨厌是自以为有学问的女人和自以为生得漂亮的男人。
很多女人因为心里不快乐,才浪费,是一种补偿作用。或对丈夫冷淡——不要说憎他——就瞎花钱,如表姐。
女人总想被弃前先弃人,hoping it’ll cost him a little pain at least.Yes,he did feel pain,though not much.“You’re the only one who treated me badly.”Well,that’s something to remember me by.[希望至少能让他吃点苦。是的,他会痛苦,但不太多。“就只有你对我不好。”嗯,这也可以让他记住我了。]如果他不能记得我所记得的,就让他记得这个吧。(The pain and humiliation[痛苦与屈辱])
电车上一少妇,相当美,看来如少女。两孩拼命同她说话叫她姆妈,她不甚理会,装好像不同他们在一起,眼睛只顾往窗外看。买卖时也不多说,只用眼睛射。射两孩,使卖票员也弄不大清楚。这女人使人一看而知她对婚姻和家庭不满——简直是一篇小说[78]。
你常来,我心里总不安。一个女人费太多时间在儿女身上(虽然本身是好的),尚且undesirable from husband’s standpoint?[丈夫尚且要抱怨]——何况朋友[79]?
看人真难,当初我也只看见你的外表,觉得你是个典型的贤妻良母,后来过了好些时候才发现你这些难得的品质,有思想的女人往往不能adjust[调适自己]——能adjust的也往往没有思想。
“庸脂俗粉”视为“神仙中人”。送生日礼物:
1.S因丈夫忘记自己生日而不悦。
2.T P恐丈夫忘记,前一日预先提醒。
3.M不以为意,认为“只要他一年到晚待我好——也不在乎这一天。许多女人自以为得胜,其实在我看来,只不过是惨胜。”
邝:TP的丈夫叫她跟某某人学得斯文点,少说话,不要哗啦哗啦。
张:就好像有种人想减轻体重,自己已经很吃力,别人却一点没有看出来,或者反而说“你又胖了”。
我对服装太感兴趣,其实并不好——不清高,想不到你也是。
我们谈衣服还像样,谈“打仗”似乎不太像样。奇拟:
妇人之见,纸上谈兵(朝鲜打仗)
沾沾自喜,有口难言
有些人穿“妈姐装”倒很“写意相”。
总记得某人穿某件衣服,但有例外,如打针的郑小姐穿什么,我就不会记得。
最好照相拍得像自己,又比自己好看一点[80]。
关于“才”与“貌”——
1.起先以为“才”比“貌”lasting[持久]。
2.自己的书绝恨读者已忘记,言慧珠[81]等却仍在出风头(许多作家到了一个年纪就写不出了)。
3.现在又写,——十年二十年外表的美总要过去。
“才”、“貌”、“德”都差不多一样短暂。像一表姐,“娶妻娶德”,结果嫁后她变得唠叨得不得了,有人疑心他杀了她。
Fig Flower[无花果花]——有些中国女人(如我一个表姐)早就结婚,没有开花就结果,花在果的里面。“钉梢的故事”[82]。
不知听多少胖人说过,她从前像我那年纪的时候比我还要瘦——似乎预言将来我一定比她们还要胖[83]。
我这人只有一点同所有女人一样,就是不喜欢买书。其余的质量——如善妒、小气——并不仅限于女人,男人也犯的。在乱世中买书,丢了一批又一批,就像有些人一次又一次投机失败,还是不肯罢手。等到要仓皇逃难,书只能丢掉,或三钱不值两钱地卖掉,有如女人的首饰,急于脱手时只能削价贱卖;否则就为了那些书而生根,舍不得离去,像×××那样困居国内。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像某些男人那么喜欢买书的女人,女人总觉得随便买什么都比买书好……结论是:一个女人如果肯默不出声,不去干涉男人买书,可以说经得起爱情的考验[84]。
我小时候没有好衣服穿,后来有一阵拼命穿得鲜艳,以致博得“奇装异服”的“美名”[85]。穿过就算了,现在也不想了。
像你这双手真应该戴些戒指,吸引别人注意。我总觉得这些都是暂时的——“活着也是暂时的”,不过我们大概还可以活得相当久,可以戴的时候不戴太可惜。
每次我看见你指甲上涂的powder pink[粉红],总看个不了,觉得真美丽,同时又怕你会换别的颜色(因为别人的指甲,我做不了主),可是后来看见你一直涂这颜色,我暗暗高兴。
我喜欢圆脸。下世投胎,假如不能太美,我愿意有张圆脸。(正如在兰心拍的一张照相,头往上抬,显得脸很圆。)
我把这本Coronet[《小冠冕》杂志]当作圣经似的——永远有一本这样的书,前一阵是那本起课的书[86]。让我看那篇关于治pimples[青春痘]的文章,比送我金刚钻还要好,如果脸上长满pimples,戴金刚钻有什么意思呢?眼镜和治pimples,都是你帮的忙。对一个人有好感,总愿意给她credit[赞赏],没有好感,明明人家有功,还[……][87]
蓝绿色——我以为自己已经cured[痊愈]了,可是一看见你穿蓝绿色的衣服,我又很想再穿这种颜色。或者以后弄一间房间,一大片墙壁或窗帘是蓝绿色的,看个饱。我要的房间,是[……][88]
中年以后之女穿暗淡衣——为过去的她服丧。
玉兰如菊亦枝上萎,而无人留意,可见贞女不美则不为人重。
人生
我的人生——如看完了早场电影出来,有静荡荡的一天在面前[89]。
每次事情悬而不决,一过了我生日就会好转,今年也是,先是那眼镜,然后是《秧歌》。算命的说我眼睛不够亮,带了眼镜运道就会好[90]。
All long things become snakes[所有长的东西都变蛇],比夜长梦多还要好。看见人家往远处计划,我就替他担心。
人生本是compromise[妥协],有许多时候反而因祸得福,如《有口难言》[91]。
美国人总说要really live[实在地活],就是做自己爱做的事。尤其在动荡的乱世,更应该享受(总算看了The Jacaranda Tree[《紫薇树》]和The Bride Comes to Evensford[《新娘来到伊凡斯弗德》][92])。
我常常故意往“坏”处想——想得太坏,实际发生的事不会那么坏。
“他生未卜今生休”[93]
父母根本不必为子女担忧。
The best cure of life is“life”[“人生”,就是人生最佳的治疗]——你的创伤很快结疤,因为后来你一直在liveafulllife[充实地活着]。
幼时,每日傍晚跳自由舞,口唱:“又一天过去了,离死又近一天。”[94]
中年以后说起“十几年前”如指顾间事,年青人以“十几年”为whole lifetime[一生一世][95]。
中年之乐——有许多人以为青年时代是人生最美好的时期,其实因为他们已经忘记adolescent[青年]时候的许多不愉快的事——那时还没有“找到自己”,连二十几岁时也是。我倒情愿中年,尤其是early middle age[中年初期](中国人算来是三十前后,外国人算起来迟得多,一直到五十几岁)人渐渐成熟,内心有一种peace[宁静],是以前所不知道的。
As people get older,they learn to live with a lot of bad memories(gnawing memories)without letting them affect their peace of mind too much.[人年纪大了,就懂得跟许多不快的回忆(咬啮性的回忆)过活,而不致令平静的心境受太大干扰。]多不愁。
我们经过了许多变故,还没有对人类失去信心——的确非常难得。
我从来不故意追忆过去的事,有些事老是一次一次回来,所以记得。
聪明而有多方面才能的人往往不能专心,结果反而一事无成。
一个人太聪明圆滑反不能成大事。发大财者皆较笨,较singletrack mind[思想单一]者。
文章写得好的人往往不会拣太太。
把一生最好的时间浪费在没有意思的事上,同无聊的人打交待,怎不叫旁人急煞?
在乱世,我觉得什么都不可靠——只有人与人间的关系才是“真”的。
天待人总算不错,而且报应越来越快。厚道的人往往有福气。
也许因为她的心情永远是愉快的,所以那么有福气。
有时故意找藉口使自己良心好过一点。
每个人都有一部份“童心未泯”。
我最常常想起的,认为最悲哀的几句话:“肉体的愉快是短暂的;心的愉快是要变为哀愁;只有理智的愉快永远与我们同在,直到最后。”(西班牙格言)
快乐而不知其所以然,是徒然的,就好像猫和狗也可以快活——不过并不是真正的快乐[96]。
“快乐与不快乐”——时候过得快!不快之时更快,快乐时较慢,因较充实。
“有话即长,无话即短”——时间觉长,或短亦如此。Life full[人生充实]觉长,否则即短[97]。
从不同角度看,我们看见的大概差不多。
Distance lends charm,but distance can also caricature.[距离能美化,也能丑化。]
回忆永远是惆怅的: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最开心的莫如“克服困难”,每次想起来都重新庆幸[98]。
一个人死了,可能还活在同他亲近爱他的人的心——等到这些人也死了,就完全没有了[99]。
人生不必问“为什么”!活着不一定有目标。
替别人做点事,又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
大多数人都拿自己看得太重要(例如怕别人看他们的信……)——别人可能根本没空,或没有这份好奇心,可是如果不这样,活着更没有意思了。
在医院门口躺下等车,觉得“improper”[不得体],但想来人总是“见怪不怪”。
听见我因写“不由衷”的信而conscience-stricken[于心有愧]——人总是这样半真半假——拣人家听得进的说。你怕她看了信因你病而担忧,可是我相信她收到你的信一定很高兴,因为写得那么好,而且你好像当她是con.dante[闺中密友]——,这样一想,“只要使人快乐就好了。”例如我写给胡适的信时故意说《海上花》和《醒世姻缘》也是有用意的。
“人性”是最有趣的书,一生一世看不完。
最可厌的人,如果你细加研究,结果总发现他不过是个可怜人。
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藉口。
人生恨事:
(一)海棠无香。
(二)鲥鱼多骨。
(三)曹雪芹《红楼梦》残缺不全。
(四)高鹗妄改——死有余辜。[100]
最羡慕的几种职业:(一)写影评;(二)fashion[时装];(三)布置橱窗。
现在我心里开心,更怕有变动——会失去这一切,一个人越快乐越满足,越要担心,nothing to lose[没什么可失去]时倒不觉得什么。
心死了之后的勇敢不足贵。真勇敢是has everything to lose[有可能要赔上一切]时,in the midst of life and love[在生命与爱情正盛]之时。
Everyone should have a little inferiority complex——that’s the only thing that keeps people in check,so they wouldn’t get too long-winded and generally insufferable.[每个人总应该有点自卑感——这样人们才会节制,不致变得太唠叨和讨厌。]
Exhausted[精疲力尽地]半躺着——生命ebbing away,leaving me stranded on the beach,a cold corpse.[在退潮,我搁浅于沙滩上,冷冰冰的一具尸体。]
“宗教”有时是扇方便之门。如炎樱——她固信教,不说谎,可是总有别的办法兜圈子做她要做的事。我觉得这种“上帝”未免太笨,还不容易骗?
Make a God of a man and he would be as偏心and cruel as God(or Fate)。[把一个男人捧为神,他就会像上帝(或命运)般偏心和残酷。]
李叔同(弘一法师)与Conway与HK Prof.与释迦牟尼等皆一例,handsome,winsome men to whom satisfactory human relationship comes too easily∴a surfeit of it∴boredom and出世思想。正如富人之厌倦。如我,则如one who has to work for the barest essentials of living,∴satisfactory human relationship comes as a revelation and a miracle.Find more depth and signi.cance in it.[李叔同(弘一法师)与康韦与香港教授与释迦牟尼等皆一例,动人的美男子,惬意的人际关系得来太易∴过量∴厌倦与出世思想。正如富人之厌倦。如我,则如一个要为生活最低需求而工作的人∴能获得惬意的人际关系,就像启示与奇迹。当中更富深意。]
With death in your heart you are not afraid of anything——except life.(i.e.the way things happen,the way things go on happening,one after the other)[心存死亡,就什么也不怕了——除了生命。(即事情在我身上发生,且接二连三地继续发生。)]
一提到有些话——关于前途——便觉声音嘶哑,眼中含泪,明知徒然embarrass[为难]人,但无法自制。其实心中并不大感觉pain[痛苦],似乎身体会悲伤,而心已不会了。浴时(或作任何杂事时)一念及此,也觉喉头转硬,如扣一铁环,紧而痛,如大哭后的感觉[101]。
I’ve got used to living with pain and the thought of death.They’re not so terrible once you got used to them.And I can get used to anything[102].[我习惯了痛苦及想到死亡。一旦习惯了,它们就不那么可怕。而无论什么事,我也可以习惯。]
Many things foolish to observers[在旁人眼中愚蠢的事]惟身受者体验出味,但说不出。∴life often tastes better than it looks,[∴人生品尝起来总比看上去好]正如身受者觉苦而人不知。
杂录
我缠夹,叙往事常忘(常熟总云常州)。姑姑说再过廿年不知何似,深幸乃我之上一代而非下一代。
总发现别人的好处,从不浇冷水。如——姑姑烹饪。
从来不敷衍人,如果不以为然,顶多不作声,不作违心之论。
我从小就充满自信心:记得我在高中二时,看见一位相当有地位的人(颜惠庆[103])写给我母亲的信,我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拿它批评了一番,使母亲生气极了。那时候我才十五六岁。
小孩子要末像小狗小猫那样让大人玩,要末就像小间谍似的,在旁边冷眼观察大人的动静。我小时候可以算很早熟,虽然样子老实,大人的事我全知道。后来我把那些话说出来,拿姑姑和母亲都吓坏了[104]。
(英皇道近继园)想不到我还会这么快乐地走这条路……从前住在继园内时我每天都得走下山到严家去——那时不在做事,不在读书——一切都好像毫无希望。
像我,别的都能省,可是医药费总省不了。如一不吃维他命B就会添许多麻烦(生病)。
有些病说出来令人同情,有些beauty treatment[美容护理]听起来很romantic[浪漫],只有我由头到脚生的小毛病,都要当心,临睡前花许多时间搽药泡脚等,说出来,人家听了又好笑。
楼下公鸡啼,我便睡。像陈白露、像鬼——鬼还舒服,白天不用做事[105]。
一个家庭如果没有感情,要多用许多冤枉钱——大家不出乎真心地合作——节省。
家庭太温暖,反而使人缺少那股“冲劲”。必须对周围不满,才会发愤做事。
小孩为了觉得环境够安定,只要大人不告诉他们,只要大人间有安定的关系。
即使是家中珍藏的宝物,每过一阵也得拿出来,让别人赏玩品评,然后自己才会重新发现它的价值。
室内装饰——幻想:房中有英皇道studio d’Art[艺术工作室]那样的platform[平台]——下面存放东西(比壁橱省地方),两个平面,灯搁在平台上,又像台灯,又像落地灯。
从前上海的橱窗比香港的值得看,也许白俄多,还有点情调[106]。
Next to[仅次于]演戏,就只有教书的教员能给人那么深的印象,有那么大的影响。现在还记得自己小时一个先生,尽管只是个胖胖的普通人。
我故意不要家里太整齐,否则可能
(一)立刻又得搬家。
(二)就此永远住下去。
两者皆非所愿。
教书很难——又要做戏,又要做人。
无论谁把金钱看得重,或者被金钱冲昏了头——即使不是自己的钱,只要经过自己的手就觉得很得意,如炎樱在日本来信说 “凭着自己的蹩脚日文而做过几billions[数以十亿]的生意”——我都能明了。假如我在她的地位,我也会同她一式一样——所以看见一两个把金钱看得不太重的人,我总觉很诧异,而且非常佩服。
不善拿到大笔钱,也不喜用钱出去,除非少到不觉得。
东西皆便宜,惟一缺点乃钞票难赚——这一个缺点就有点致命。
梦——comes when it will[要来就来],且短暂不容流连其中。故谓恋情如梦。但未必如梦之恰到好处便完耳。
梦——辗转认识一家人家(似旧式内地房子),恰像Ⅹ[107]女家,正在筹办婚事。Ⅹ婚之另一面。见girl[女孩]以为是女,但太年青,乃女妹。从她面上可推知女之面目何似。复见女母……seen anything but her,see how subconscious mind shrinks from the person.[只偏偏看不见她,可见潜意识如何要避开此人。]
睡前,极力想分神,看小说,写作等,深夜疲极上床,不料怕想之事如一小物件在枕上等着她,头一着枕便想起,尽管镇静地。(枕下滴搭滴搭之表)常不久即入睡。天明后忽梦,宛然如真,生动极。与Χ争执,大声,二人均直爽无顾忌逾平时,一切话都说尽了。梦醒,已白日。
今人皆不懂何以崇拜关公,尤恶其感曹操恩而放之。其实关与曹故事如“还君明珠双泪垂”知遇之感,人情之中——所以缠绵悱恻,民众乃爱此故事,否则忠义气节,激昂艰苦百倍于关羽者,历史上正多,而人不记忆。
有人说:不觉得时间过去,只看见小孩子长大才知道。我认为有一个更好的办法,就是每到月底拿薪水——知道一个月又过去了。但从来没有过这种经验。[108]
I want to stand before the world while I still have my own face——not when I am——like some old people——a mere mark of the passage of Time.[趁脸孔尚在,我就要站在世界面前——不要等到自己——像一些老年人——只沦为时间流逝的一个记号。]
We looked at each other through our wrinkles——the barbed wires of Time.[透过彼此的皱纹——时间的带刺铁丝网——我们望着对方。]
今春人皆云春寒特长,其实每年皆如此。至三月底犹寒。春如女人,永远迟到。但来时make it up by being美女迷人[但来时化成美女迷人以作补偿],人forgive[原谅]她,所以忘了她迟到。
烈日,大风,淡蓝天。忽然日落,但见远近碉堡式楼阁亭台均作金黄色,天之光荣悉予地面。(并有火亮玻窗)而天容转paint[暗淡]淡蓝,自甘淡泊,收敛暗淡,如母之微笑视婚衣子女。
新秋之凉风,如凉手指,如盲人,coming back,feels all over the face of a dear one.[归来,上下抚弄着至亲的脸。]
大雪纷飞……雪花往上飞,因为风紧。苍白色的寒空,雪花映天色上成为小黑影,憧憧飘舞。……雪中时闻鸟鸣啁唧。园中竹叶丛丛皆白……忽念及Ⅹ,此时当电彼女,云:“今天落雪落得真大。你现在在做什么?”只是这样,闲闲娓娓地。为之惆怅竟日。
每次看“选美竞赛”的照片,最使我感觉兴趣的是宣布结果后落选者的表情,即使有些人故意笑,也笑得非常勉强。(在香港这小圈子尤其如此,外国似乎不使人觉得这样。)
闻台北观樱花盛况:
红帽哼来黑帽哈
武陵太守看梅花
梅花忽地开言道
小的梅花接老爷[109]
Wrapping gifts[包裹礼物]:又fussy[太讲究],又不会包,男人索性不管倒省事了。不喜欢greeting card[贺卡]。
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质量。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110]。
虽然当时我很痛苦,可是我一点不懊悔……只要我喜欢一个人,我永远觉得他是好的。
When faced with a man who has fallen out of love——nothing you do is right.Well-dressed seems extravagant,badly dressed is ugly.Silence is depressing,talk is boring.Was going to ask if it’s still raining outside,then stopped,wondering if I have already asked him that.[面对一个不再爱你的男人——做什么都不妥当。衣着讲究就显得浮夸,衣衫褴褛就是丑陋。沉默使人郁闷,说话令人厌倦。要问外面是否还下着雨,又忍住不说,疑心已问过他了。]
Have it out by writing about it——so that others will share the burden of my memory that they will remember,that I might forget.[111]恋爱上的never与forever同样的短促吗?但我的never是never,我的forever是forever,my love died a natural death,but natural death can be agonizing and long drawn.[藉写作来宣泄——于是其他人就会分担我的记忆,让他们记住,我就可以忘却。恋爱上的永不与永远同样的短促吗?但我的永不是永不,我的永远是永远,我的爱是自然死亡,但自然死亡也可以很磨人和漫长。]
任何男女不attractive to each other in any form则相憎。Invariably,I adore all my things but don’t take care of them.M wistfully said she’d rather be treated like that than held in respect for always.[任何男女不互相吸引则相憎。我总热爱我的东西,但对它们都不太操心。M慨叹宁愿被这样看待,也胜过老是受人敬重。]
Holding his face in my hands,如水中月,有流动飘忽之预感——有此愿望:Let age and death take this face away from me,but let nothing else[112].[我双手捧着他的脸,如水中月,有流动飘忽之预感——有此愿望:除非是衰老与死亡,其他什么都不能把这张脸夺去。]
她的心碎,如砸掉一迭碟子一样的声响。
No one can love his own country as much as he can love another country——only half understood,half revealed——a veiled beauty;and usually tied up with his career,his prestige before his own people...∴a distant princess who showered favours on him,∴for her,a fanatical loyalty.[人爱自己的国家,总不及爱别的国家——只是一知半解——戴面纱的美人;通常都涉及自己的事业,与国人面前的威望……一位宠幸他的远方公主,∴对于她,是神魂颠倒的效忠。]
三等秘书——gentleman’s gentleman[贴身男仆]
“Seven Women”[七个女人]——有七面,还算好,普通人恐怕只有两三面,H.H.H.F.只有两面[113]。
黎明姨言,蒙胧惊醒,闻门砰上,忽听见钟之滴搭,异样地,同时有a rush of loneliness like a wind blowing into the room.[一阵孤单感涌来,像吹进房间的风。]
怪不得有些人“不甘寂寞”,寂寞时连很讨厌的人都看来有几分好。
“秋色无南北,人心自浅深”,祖父[114]作。祖父信中看得出他异常喜欢与崇拜李鸿章,与祖母感情亦因此。
她(潘柳黛)的眼睛总使我想起“涎瞪瞪”这几字[115]。
想不到来了香港倒会遇到两个蛇蝎似的人——港大舍监[116]、潘柳黛。幸而同她们本来没有交情——一看见就知道她们可怕——hurt[伤害]也是浮面的。
听见章的丈夫邵说:
“这次在台,李、章二人抢尽镜头”
“不要做爱丁堡公爵”[117]
觉得惨极了。一句话包括无限辛酸。
听见Professor P.[P教授]之偏见后才觉得他是个真的人——否则只知道他相当开通,balanced[平和],再也想不出是怎么样的人。
他好像一个菩萨,上面涂了金,L之类的吸血鬼往上一刮,总可以刮点金子下来。
“说了话不算数”最讨厌,对这种人毫无办法。
桑之惨:今日当为××日(因为他的三片今时上映,占六家戏院),在报头写:“请看今日之上海,竟为××之天下”。(你一得意便又惨又幼稚)永远是那十三岁孤儿[118]。
从不向人呼彼[119]名,即使听别人提及亦觉刺耳,as if it’s used only in love and passion and died with it[仿佛它只在热恋时管用,没有爱就不复存在]……孤独时试呼其名,答复只有“空虚”,知道人已不在。
“Dick”in The Box[120]——揿一下,过一阵又弹起来。Gets stuck to某些ideas[热衷于某些主意,一触即发]。
That smile——enraged and cynical and disillusioned but looks angelic and sweet——I was very angry as I still love that smile.[那微笑——虽带着愤怒、嫉俗和幻灭,却像天使般甜蜜——我恼自己依然爱那微笑。]
听你说她穿什么衣服,有如看照相簿。面孔已经熟悉,只要用想像拿衣服配上去就可以。
这张脸好像写得很好的第一章,使人想看下去。
不望告诉我anything[任何事情]。譬如about her father[关于她的父亲]临终feel[觉得]女有所托——多么sentimental[伤感]的温情的一幕呀!一日,正在写稿时(不相干,about[关于]翠惠之会[121])忽念及,顿觉胃下肠中隐隐作痛,面热,泪生。
倒热水瓶中水,即想起Ⅹ说过,最喜洗热水脸,特买五磅热水瓶,一瓶水洗一次脸……无一物不触机想起其一话语或姿态。
有时像芸娘那么机灵风趣,有时却像“哑妻”那么沉默[122]。
秋夜,生辰,睡前掀帘一瞥下半夜的月色。青霜似的月色,半躺在寒冷的水门汀洋台栏杆上。只一瞥,但在床上时时察觉到重帘外的月光,冰冷沉重如青白色的墓石一样地压在人心胸上。恒古的月色,阅尽历代兴亡的千百年来始终这样冷冷地照着,然而对我,三十年已经太多了,已经像墓碑似的压在心胸上[123]。
怅望千秋一洒泪,萧条异代不同时[124]。
《对照记》手稿
张爱玲
注释
[1]《赤地之恋》乃受美国驻港总领事馆新闻处(美国在国外的文宣机构,简称“美新处”)“委任”而创作,旨在宣传反共。据五十年代曾任职美新处处长的理查德·麦卡锡(Richard McCarthy)回忆,《秧歌》与《赤地之恋》的故事概要皆由张爱玲亲拟,但美新处有专人跟她讨论情节发展及监察进度(可参考高全之《张爱玲与香港美新处——专访麦卡锡》)。但水晶在《蝉——夜访张爱玲》一文中,则说张爱玲主动告诉他:“《赤地之恋》是在‘授权’(Commissioned)的情形下写成的,所以非常不满意,因为故事大纲已经固定了,还有什么地方可供作者发挥的呢?”有论者便依据麦卡锡访问中的话,质疑“故事大纲已经固定”云云是“水晶自己的议论而非出自张爱玲之口”(见符立中《新感觉派的最后大师——张爱玲》一文)。当然,也不能排除任何一方有误记的可能。水晶夜访张爱玲是在一九七一年,距《赤地之恋》的创作约十七年;高全之访问麦卡锡是在二○○二年,麦卡锡当时八十一岁,已事隔四十八年。谁误记的机会较高呢?一九七六年,深知内情的宋淇发表《私语张爱玲》,当中有云:“这一段时期,她正在写《赤地之恋》,大纲是别人拟定的,不由她自由发挥,因此写起来不十分顺手。”论调与水晶访问记一致。现在根据邝文美这则早于五十年代已写下的语录,可知张爱玲确实抱怨“Outline公式化”,那么小说大纲即使不由别人代拟,恐怕也要由美新处授意并得其核准。折衷两说,其实麦卡锡与张爱玲所讲的都可以同时是事实:前者说“她亲拟故事概要”,但不忘补充“她会告诉我们故事大要,坐下来与我们讨论”,所谓“讨论”就已经可圈可点了;后者虽说“Outline公式化”“大纲已经固定”,却没否定过她在“讨论”后不能“亲拟”故事概要。“尽管是《罗生门》那样的角度不同”(张爱玲语,见一九七六年一月三日张爱玲致宋淇书),也不过是表述同一事实而已。至于作者本人对《赤地之恋》的评价,其实已清楚见于一九五五年二月二十日她致胡适的信函(收录于张爱玲《忆胡适之》一文):,“还有一本《赤地之恋》是在《秧歌》以后写的。因为要顾到东南亚一般读者的兴味,自己很不满意。而销路虽然不像《秧歌》那样惨,也并不见得好。我发现迁就的事情往往是这样。”
[2]《有口难言》是宋淇改编自法朗士(Anatole France,1844-1924)剧作《哑妻》(La Comédie de celui quiépousa une femme muette,1908)的电影剧本,导演是娄贻哲,由严俊、林黛等主演。此片于一九五五年在台湾、泰国上映,但在香港送检时有问题,延至一九六二年才在港正式公映,“卖不掉”大概就指这类阻滞。一九五八年,张爱玲恰巧在美国看到《有口难言》上映,便写信给邝文美说:“前些时我们走过华人城一家电影院,我忽然吓一跳,看见《有口难言》正上演。立刻进去看,不料广东话配音,我一时住了简直一句也听不懂,渐渐才惯了,但还是错过许多对白。但是我主要的感觉是relief[松一口气],因为我对于国语片的种种保留,使我提心吊胆只怕糟蹋了剧本。演员除水××外都不差,林黛活色生香,不怪红得这样。光线嫌黯淡不知道是否因为拷贝旧。配音与嘴唇不吻合,有点损害妹妹代说话的效果。观众的反应很好。看剧本的时候觉得玲珑剔透像个水晶塔,看戏也还是同样印象,有些地方(如广播场面)反比看剧本时味道更泡出来些。
[3]詹姆斯·琼斯(James Ramon Jones,1921-1977)一九五一年的小说,一九五三年拍成同名电影,中文片名叫《乱世忠魂》。
[4]《宝云尼车站》(Bhowani Junction英国小说家约翰·马斯特兹(John Masters,1914-1983)一九五二年的小说。
[5]《赤地之恋》那时由香港天风出版社印行。
[6]《赤地之恋》第七章。
[7]宋淇的《私语张爱玲》提及《赤地之恋》反应不佳:美国出版商没兴趣,仅找到香港出版商印了中、英文两种版本;中文版尚有点销路,而英文版则因为印刷质素差及欠缺宣传而无人问津。
[8]旧版《张爱玲语录》:“本来我以为这本书的出版,不会像当初第一次出书时那样使我快乐得可以飞上天,可是现在照样快乐。我真开心有你们在身边,否则告诉谁呢?”值得注意的是,最初的手稿只说“我真开心有你”(即邝文美一人),而非后来润饰过的“你们”(包括宋淇)。
[9]Scribner即Charles Scribner’s Sons,是纽约出版社,一九五五年出版The Rice-Sprout Song。
[10]这句一语双关,表现出张的机智:“dampen my spirit”本指“使我气馁”,但dampen原义又是“弄湿”,便引出了之后“我的确是防水的”此妙语。
[11]高全之《林以亮〈私语张爱玲〉补遗》记一九五五年四月廿五日《时代》杂志书评云:“如以通俗剧视之,则属讽刺型。可能是目前最近真实的、中国共产党统治下生活的长篇小说。”克里斯托弗·伊舍伍德(Christopher Isherwood,1904-1986),是张爱玲当时常读的一位美国小说家。
[12]Mesh应该就是The Spyring最初的名字,中文版即《色,戒》。
[13]这是张爱玲一部残缺不全的游记式散文,现存笔记本有八十页,三万多字,部分片段也见于《秧歌》《怨女》和《小团圆》等。背景是抗战后、解放前,讲一位女子到温州中途的见闻,似乎补充了《小团圆》第九、十两章的情节。《小团圆》第十章也刚巧有一句点出书题:“他乡,他的乡土,也是异乡。”所谓“大惊小怪,冷门”,指文中多描述些普通人不注意的微末事物。
[14]此语也见宋淇《私语张爱玲》:“她说过:‘我逼着自己译爱默森,实在是没办法。即使是关于牙医的书,我也照样会硬着头皮去做的。’”《小团圆》第十二章:“郁先生一度在上海找了个事,做个牙医生的助手,大概住在之雍家里,常来,带了厚厚的一大本牙医学的书来托她代译。其实专门性的书她也不会译,但是那牙医生似乎不知道,很高兴拣了个便宜,雇了个助手可以替他译书扬扬名。”
[15]Washington Irving即华盛顿·欧文,张译过他的《无头骑士》,又名《睡谷故事》(The Legend of Sleepy Hollow)。此语又见宋淇《私语张爱玲》。
[16]参看117页注释①。
[17]水晶在《蝉——夜访张爱玲》一文中曾引述张爱玲的话:她说写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后,“觉得很对不住佟振保和白玫瑰,这两人她都见过,而红玫瑰只是听见过。”
[18]原稿如此,写得很隐晦。
[19]韩素英,今天普遍称作韩素音(Han Suyin,1917-2012),欧亚混血女作家,原名周光瑚(Rosalie Elisabeth Kuanghu Chow),生于中国。她一九五二年的自传小说《瑰宝》(A Many Splendoured Thing)曾被好莱坞改编成同名电影(汉译《生死恋》),张爱玲所谓“像韩素英的书”即指此。至于她计划写的“我自己的故事”,后来确实写了,就是长篇小说《小团圆》以及两部英文小说:《易经》(The Book of Change)和《雷峰塔》(The Fall of the Pagoda)。
[20]《野草闲花》是小说,作者是鸳鸯蝴蝶派作家苏广成(王大苏)。一九五六年,张爱玲在美国搬家时遗失了《野草闲花》及苏青的《歧途佳人》。她本打算改写这两部书,便致函要求宋淇代购,以供参考之用。
[21]张爱玲在《谈吃与画饼充饥》说:“离开大陆前,因为想写一篇小说里有西湖,我还是小时候去过,需要再去看看,就加入了中国旅行社办的观光团,由旅行社代办路条,免得自己去申请。”“西湖上的故事”应该就是《五四遗事》。
[22]参看86页论女人“才、貌、德”的语录。
[23]据宋淇《私语张爱玲》所记,张曾透露《十八春》的故事结构乃采自马昆德的《普汉先生》;同文又提及马昆德五十年代来港时曾与张、宋等吃饭,“席间爱玲破例和他讲了许多话。”一九五六年,张爱玲自美国来信,说她已“把两篇短篇小说修改后寄去给他(编按:即马昆德)看[……]我很希望他能设法帮我卖掉它。”结果如何?之后一封信说:“他喜欢那两个短篇小说,尤其是Spyring[英文《色,戒》]。说我的agent[经纪人]如卖不掉,他想只是因为读者不熟悉上海的背景。他建议投到《纽约客》去,如他们不要,再试Harpers[《哈珀斯》],Atlantic[《大西洋月刊》]。又说:‘It occurs to me that if you were to do about eight more stories along the lines of the two you have showed me,they would make a very good book of short stories even though very few people appear to buy short stories in book form.’[我又想到,若能依照你寄来那两篇的思路,再写大约八个故事,就可出一部很好的短篇小说集了,尽管似乎很少人会买结集成书的短篇小说。]我觉得他不大helpful[帮得上忙]。”
[24]月香、金花、谭大娘皆《秧歌》人物。李、章是女性朋友,名字不详。
[25]美国五六十年代的文学杂志。
[26]邝文美《我所认识的张爱玲》:“在行文运字上,她是极其用心的,写完后仍不惜一改再改,务必达到自己完全满意的地步。有时我看见她的原稿上涂改的地方比不涂改的地方还要多,一大行一大行蓝墨水,构成很有趣的图案。”
[27]“胡××”,可能指胡兰成。“我的确有一种才能,近乎巫”:据万燕在《算命者的预言》一文所考,一九三七年圣玛利亚女校校刊《凤藻》上,“有多达几个整页的以卡通形式与真人照片相结合的漫画插图”都是张爱玲画的,“她把自己画成在看水晶球的预言者,又把她对每个同学的印象与她所祝愿的未来都画在上面。”她对命理占卜确实很有兴趣,当时就常用我家的牙牌签书占卜,可参考冯睎乾《张爱玲的牙牌签》一文。关于“预感”,一九九四年三月五日张爱玲致邝文美信:“此前不久还有一次较小的地震,中心在我附近滨海小城Santa Monica[圣摩尼卡],离岸不远的海洋中。因为离得近,反而震得更厉害。前一天我忽然无故想起有一种罐头可以买来预防地震,没水没火也能吃——如罐头汤就不行。在这之前两三个星期又有一次预感应验。”顺带一提,根据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一日张爱玲致庄信正书,她晚年曾“想写篇散文关于灵异”,当中会谈一些心灵感应的经验,可惜没有写成。幸好那些“灵异”个案,在她给宋淇和邝文美的信中也有不少,可参考69页注释②。
[28]可参看张的《谈音乐》(1944):“歌剧这样东西是贵重的,也止于贵重。歌剧的故事大都很幼稚,譬如像妒忌这样的原始的感情,在歌剧里也就是最简单的妒忌,一方面却用最复杂最文明的音乐把它放大一千倍来奢侈地表现着,因为不调和,更显得吃力。‘大’不一定是伟大。而且那样的隆重的热情,那样的捶胸脯打手势的英雄,也讨厌。”
[29]“琳琳”是我的姊姊宋元琳。
[30]“李”,怀疑即费雯·丽(Vivien Leigh,1913-1967)“蛇蝎美人”该指她在电影《凯撒与艳后》(Caesar and Cleopatra,1945)中克丽奥佩角色,此片根据萧伯纳(George Bernard Shaw)的同名剧作改拍,亦是由萧编剧。
[31]I am a Camera,是约翰·范楚坦(John Van Druten,1901-1957)一九五一年的剧作,一九五五年被拍成电影。
[32]The World in the Evening,伊舍伍德一九五四年出版的带自传色彩的小说。故事从第一人称角度出发,以二次大战前后作背景,主角史提芬.蒙克(Stephen Monk)是富家子,他为了逃避第二段婚姻的失败而返回昔日所居之地,追忆起已过身的小说家前妻伊利沙白·莱德(Elizabeth Rydal)以及自己与一年轻男子的婚外情等。通过反复内省,蒙克觉悟到自己从前是如何幼稚,最后心灵亦得到慰藉,可自信地面对将来。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苏珊·桑塔格(Susan Sontag)在《坎普札记》(Notes on“Camp”)说过,最早期对“坎普”的书面论述可见诸此书。
[33]Michael是小说的同性恋角色,爱上主角蒙克,而蒙克亦没坚拒,只是态度反复暧昧,最后亦伤害了Michael。伊舍伍德本身是同性恋者,而小说则以第一人称写成,按理可把蒙克的性倾向写得明白一点,但结果这角色却落得左右为难,张爱玲便觉得作者“不诚实”。
[34]见57页。注释①。
[35]见57页。注释①。
[36]曼斯菲尔德(Katherine Mans.eld,1888-1923),新西兰短篇小说作家。夏志清在《中国现代小说史》说张爱玲的成就堪与曼斯菲尔德相比,而且“有些地方,她恐怕还要高明一筹”。下面提到的凌叔华也有“中国曼斯菲尔德”之誉。至于张爱玲本人则认为邝文美跟曼斯菲尔德同样“清丽”及富“闺阁气”。
[37]此条又见宋淇的《私语张爱玲》:“唯一的例外,可能是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因她下过这样的批评:‘曼斯菲尔德(Katherine Mans.eld)已过时,令人想起她小说中的衣服,尤其是游泳衣。海明威就不同,虽然他也形容过第一次世界大战。’”
[38]“梁文星”是宋淇给他好友吴兴华(1921-1966)所改的笔名。吴兴华在眼中,是足与钱锺书并肩的天才学者,也是沦陷期一位重要诗人,可惜在“文革”时横死,壮志未酬,今天知道他的人也不多。二○○五年国内曾出版《吴兴华诗文集》,虽有缺漏,但已是他殁后四十年来最完整的作品结集了。
[39]《盲恋》(1955)由徐编剧,曾参加法国康城影展。
[40]“从小妒忌林语堂”,可参考张爱玲《私语》所说:“我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我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在上海自己有房子,过一种干脆利落的生活。”至于“人亦要做钱亦爱”,见林语堂《四十自叙》诗。
[41]黄天石(1898-1983),香港通俗小说家,笔名杰克、黄衫客等。他撰写了数十部言情小说,其中《名女人别传》《改造太太》等均被拍成电影。
[42]《歇浦潮》,朱瘦菊著。《女作家聚谈会》(载《杂志》月刊,一九四四年四月号)记录了张爱玲的话:“我是熟读《红楼梦》,但是我同时也曾熟读《老残游记》,《醒世姻缘》,《金瓶梅》,《海上花列传》,《歇浦潮》,《二马》,《离婚》,《日出》。”水晶在《蝉——夜访张爱玲》一文中也转述了张的话,说她看《歇浦潮》是在童年,而《怨女》中“圆光”一段也是从《歇浦潮》获得灵感。
[43]王小逸,鸳鸯蝴蝶派作家,是三十年代上海通俗小说界“浦东三杰”之一。
[44]见51页注释④。
[45]《小团圆》第十二章:“他的眼睛有无限的深邃。但是她又想,也许爱一个人的时候,总觉得他神秘有深度。”
[46]在《秧歌》的《跋》中,张爱玲也说过类似的话:“这些片段的故事,都是使我无法忘记的,放在心里带东带西,已经有好几年了。现在总算写了出来,或者可以让许多人来分担这沉重的心情。”另参考70页注释①及相关语录。
[47]张爱玲在《爱》(1944)一文中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48]一九六九年六月廿四日张爱玲致邝文美书:“你有次信上说《半生缘》像写你们,我说我没觉得像,那是因为书中人力求平凡,照张恨水的规矩,女主角是要描写的,我也减成一两句,男主角完全不提,使别人不论高矮胖瘦都可以identify with[视作]自己。翠芝反正没人跟她identify[身份挂钩],所以大加描写。但是这是这一种恋爱故事,这一点的确像你们,也只有这本书还有点像,因为我们中国人至今不大恋爱,连爱情小说也往往不是讲恋爱。”
[49]一九六五年二月六日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信:“Mae的时间都在交通工具上搭掉了,我太知道这情形,虽然我不常出去,一出去就是一天。”
[50]有关例子,可参看本书第四部分,一九八一年七月廿四日邝文美致张爱玲书228页注释①。
[51]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廿八日张爱玲致邝文美书:“你没有空千万不要给我写信,我永远像在你旁边一样,一切都可以想像。”一九九二年九月廿九日张爱玲致邝文美:“来信还是寄到我寓所好,但是目前请不要再写信。也是真不需要,我总觉得我就在你旁边。”
[52]关于他们间的“心灵感应”,信中有以下三例:一九七四年九月十四日张爱玲致宋淇书:“你提起我那篇《红楼噩梦》,也真是巧,简直像telepathy[心灵感应],接信前几天正因为写小说又顿住了,想把《噩》找出来看看到底有些什么东西。”一九七六年三月七日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书:“上次到图书馆去,早上还没开门,在门外等着,见门口种的热带兰花有个红白紫黄四色花苞,疑心是假花,轻轻的摸摸很凉,也像蜡制的,但是摸得出植物纤维的丝缕。当天就收到Mae种的兰花照片,叶子一样,真是telepathy。花与背景照得真美。Mae的近影简直跟从前一样,那件衣服也配。”一九七六年十月十七日张爱玲致邝文美书:“我最喜欢从前欧美富家的花房。你说搬到中大校园内四年,一直欣赏这环境,从来不take things for granted[视为理所当然],我太知道这感觉了。说来可笑,从前住‘低收入公众房屋’的时候就是这样。仿佛拟于不伦,但是我向来只看东西本身。明知传出去于我不利,照样每分钟都在享受着,当窗坐在书桌前望着空寂的草坪,篱外矮楼房上华盛顿特有的紫阴阴的嫩蓝天,没漆的橙色薄木摺扇拉门隔开厨灶冰箱,发出新木头的气味。奇怪的是我也对Ferd说‘住了三年,我从来不take it for granted。’”另参考注54页注释②。
[53]中文版第六章的开篇,情节正跟Naked Earth[英文《赤地之恋》]第九章的起始相呼应,但没有以下这段:“The things he was experiencing in Shanghai now only became real to him when he pictured himself telling them to Su Nan.Not in his letters,of course,but some day,when he saw her again.It got so that sometimes right in the middle of an event,while it was still happening,he could hear his own voice telling her about it.”[他此刻在上海感受到的一切,只有在想像自己向苏楠诉说时才变得真实起来。当然不是指写信,而是说大家重逢的那一天。有时甚至在事件的中间,当它仍在发生的时候,他也可以听到自己在脑海中告诉苏楠。]按:Su Nan[苏楠]即中文版的黄绢。Naked Earth这一段话,其实也是张爱玲一生写照。《小团圆》第二章写港战时期,有一段是这样的:“‘我差点炸死了,一个炸弹落在对街,’她脑子里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告诉人。告诉谁?难道还是韩妈?楚娣向来淡淡的,也不会当桩事。蕊秋她根本没想起。比比反正永远是快乐的,她死了也是一样。差点炸死了,都没有人可告诉,她若有所失。”回到现实世界,那么在一九九四年一月十七日南加州大地震发生时,身处当地的张爱玲,脑海中又在告诉谁呢?大概就是邝文美和宋淇了。以下是张爱玲提及这种“脑海倾诉”的书信摘录: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张爱玲致邝文美:“我仍旧无论什么事发生,都在脑子里讲给你听——当然是用中文,所以我很不赞成,因为我总想一切思想都用英文,写作也便利些,说话也可以流利些。但是没有办法,这是一个习惯。”一九六五年六月十六日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不过我向来睡不着的时候总是在脑子里讲着近事,比这更没有兴趣的,像告诉什么人听,恐怕也就是你们,幸而你们听不见。”一九六九年六月廿四日张爱玲致邝文美:“我常常用你们衡量别人的事,也像无论什么都在脑子里向你们絮絮诉说不休一样,就连见面也没这么大的劲讲。”一九七六年一月廿五日张爱玲致邝文美:“真可笑,我老是在脑子里听见自己的声音长篇大论告诉你这样那样,但是有事务才写信,所以只写给Stephen。”一九七七年六月十七日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前两天在附近那条街上走,地下又有紫色落花了,大树梢头偶然飘来一丝淡香,夏意很浓。每年夏天我都想起一九三九刚到香港山上的时候,这天简直就是那时候在炎阳下山道上走着,中间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片空白,十分轻快。自己觉得可笑,立刻想告诉Mae。”一九八○年七月十三日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我的信除了业务方面,不过是把脑子里长篇大论对你们说的话拣必要的写一点。”一九八四年八月廿六日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两边都是大房子,上下楼再迷路,精疲力尽,完了出去吃饭,没看见一个极浅的台阶,绊跌了一跤,膝盖跌破还没好又摔破,第二天还流血不止,去看医生,叫吃antibiotic[抗生素]药片,说也许兼治我的vulnerability to.eas[跳蚤敏感]。我脑子里已经在告诉你们因祸得福。”一九九一年四月十四日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我永远有许多小难题与自以为惊险悬疑而其实客观地看来很乏味的事,刚发生就已经在脑子里告诉Mae,只有她不介意听。别人即使愿意听我也不愿意说,因为不愿显得silly或唠叨。”一九九二年三月十二日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前两天大概因为在写过去的事勾起回忆,又在脑子里向Mae解释些事,(隔了这些年,还是只要是脑子里的大段独白,永远是对Mae说的。以前也从来没第二个人可告诉。我姑姑说我事无大小都不必要地secretive[遮遮掩掩]。)”一九九二年九月廿九日张爱玲致邝文美:“我至今仍旧事无大小,一发生就在脑子里不嫌啰唆一一对你诉说,暌别几十年还这样,很难使人相信,那是因为我跟人接触少,(just enough to know how different you are[可知你如何与众不同])。在我,你已经是我生平唯一的一个con.dante[知己]了。”另参考注64页注释①。
[54]所谓“有人共享,快乐会加倍,忧愁会减半”,英国散文家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在《论友谊》(Of Friendship)一文早已说过:“But one thing is most admirable(wherewith I will conclude this.rst fruit of friendship),which is,that this communicating of a man’s self to his friend,works two contrary effects;for it redoubleth joys,and cutteth griefs in halves.For there is no man,that imparteth his joys to his friend,but he joyeth the more;and no man that imparteth his griefs to his friend,but he grieveth the less.”[有一点十分奇妙(我想以此为友谊的首个功效作结),跟朋友分享心事,会产生两种对立的效果;快乐会加倍,忧愁则减半。向朋友诉说乐事,必更快乐;向朋友诉说忧愁,定减忧愁。]关于与朋友谈话可令“忧愁减半”,可参考一九五七年六月五日张爱玲致邝文美:“看到你上次信上说的近况,简直迫得人透不过气来,一样样累积起来,再加上复活节流行感冒的高潮。只恨我不在场,虽然不能帮你洗烫侍疾买东西,至少可以给你做个ventilator[通气窗],偷空谈谈说说,心里会稍微痛快些。”一九五九年一月十一日张爱玲致邝文美:“收到你十二月十五的信,真觉得皇皇然。有种时候,安慰的话不但显得虚浮,而且简直冷酷,根本无从安慰起。[……]我可以想像你每天赶来赶去的仓皇情形,真恨我不在场,否则你随时能偷空诉说一通,至少会稍微心里松动一点。”
[55]语出《海上花列传》第五十二回。张爱玲在《海上花落》第四十九回把此句译为:“我说大家说话对劲了,倒不是一定要在一起,就不在一起,心里也好像快活点。”
[56]《小团圆》第二章:“她没想通,好在她最大的本事是能够永远存为悬案。也许要到老才会触机顿悟。她相信只有那样的信念才靠得住,因为是自己体验到的,不是人云亦云。先搁在那里,乱就乱点,整理出来的体系未必可靠。”
[57]四姊孙邝文瑛(Mary Fong Sun),现居台北。
[58]一九六七年十一月一日张爱玲致宋淇:“我在这里没办法,要常到Institute[学院]去陪这些女太太们吃饭,越是跟人接触,越是想起Mae的好处,实在是中外只有她这一个人,我也一直知道的。”一九八三年二月十九日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我向来见到有才德的女人总拿Mae比一比,没一个有点及得上她的。”一九八五年十月廿九日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我说过每逢遇到才德风韵俱全的女人总立刻拿她跟Mae比一比,之后,更感叹世界上只有一个Mae。”
[59]毛姆(Somerset Maugham,1874-1965),英国著名的小说家和戏剧家,张爱玲深受其影响。
[60]一九七四年九月十四日张爱玲致邝文美:“没人知道你们关系之深。两人刚巧都是真独一无二的,each in your own way,&complement each other[性格各异而又互相补足],所以像连体婴一样。”
[61]一九八七年三月廿八日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我一直觉得Mae也有幽怨抑郁的一面。”
[62]一九七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上次讲Mae像宝钗黛玉,又没头没脑的没说清楚。我是说她有时候对外可以非常尖利,走路又特别袅娜,有些moods[情绪]也像黛玉。”
[63]一九五七年九月三十日张爱玲致邝文美:“我在电影杂志上看到你们的照片,起初确实以为是Stephen在飞机场送李丽华,细看方知是你。是真误会了,不是瞎说。也是因为你这张照上的脸与身材都比较一般性。”
[64]参看《赤地之恋》第十章,黄绢与刘荃在狱中诀别。结果张爱玲写她唱了。
[65]《文苑》是民国时期的文学刊物。
[66]不详所指。
[67]《李伯大梦》(Rip Van Winkle),华盛顿·欧文著,邝文美曾译此书。《今日世界》曾把邝译《李伯大梦》与张爱玲译的《睡谷故事》合成一册出版。
[68]当时邝文美曾打算转行当教师,大概是聊天谈及,便有几则关于教书的语录了。小学时我读圣保罗女校——是女校男生——有天来了一位代课老师,抬头一望赫然便是母亲,到今天我依然搞不清她何以会忽然代起课来。
[69]“奇”即宋淇,C.P.即徐诚斌(天主教香港教区首任华人主教)。两人在上海已是好友,同办《西洋文学》。三二八八一是四十年代上海的电话号码,但现在已无法确切考证是什么地方。按所谓“十几年”推测,可能跟四十年代初两人编《西洋文学》时有关:此刊物当时由林氏出版社发行,其电话是三二四二五,也许三二八八一就是编辑部电话也说不定。时、地已变了许多,但大家心底还是记得当初的三二八八一,打动张爱玲的,正是这份朴素而恒久的情谊。一九七三年九月六日宋淇致张爱玲:“最近徐诚斌主教忽然以心脏病发作逝世,令我们全家哀痛万分,我有一次失血过多,已近于shock[休克]状态,他为我做了一次extreme unction[病人傅油],文美是随他听道理并受洗,所以视他为友、为神师。”一九七三年九月廿日张爱玲致宋淇:“真想不到徐主教逝世,很震动——”。
[70]“瑯瑯”即宋以朗。
[71]一九六三年六月廿三日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前一向教皇之死非常感动人,这似乎是现代唯一活的宗教,但是连选新教皇放黑烟白烟也那么保留传统的美,我看着也想到你们。”一九七六年三月十四日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Apart from everything else,your reserve&restraint——even be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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