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朝鲜王朝实录【哲宗实录】
[book_author]佚名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历史传记,史学,完结
[book_length]294778
[book_dec]朝鲜李氏王朝的实录,又称《李朝实录》。记载李朝太祖始至哲宗止25代王472年间的历史,整个李氏王朝各代王中只缺少最后两代高宗、纯宗年间的部分。该书以编年史体例,分别各代王编修实录,汇集成书。此为朝鲜王朝实录[哲宗实录]。李昪(1831年—1864年),即朝鲜哲宗(조선 철종),朝鲜王朝第25代君主(1849年—1864年在位)。字道升,号大勇斋,曾用名李元范,是朝鲜英祖李昑的玄孙,全溪大院君李㼅之子。李昪早年流落江华岛,生活落魄。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朝鲜宪宗去世后,在纯元王后金氏的指定下,以王室旁支身份入嗣朝鲜纯祖大统,继承王位。在位期间,安东金氏专权,国政昏暗,虽然没有出现大动荡的局面,但朝鲜内外部的危机在他在位时急速积聚,整个社会处于崩溃的边缘。同治二年十二月初八日(1864年1月16日)去世。时年33岁。庙号哲宗,谥号文显武成献仁英孝大王(清朝赐谥“忠敬”),葬于睿陵。他没有子嗣,由另一王族旁支李熙继承王位,是为朝鲜高宗。大韩帝国建立后朝鲜纯宗追尊李昪为哲宗章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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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總序
○大王諱〈昪〉字〈道升〉全溪大院君第三子。母龍城府大夫人廉氏〈籍龍潭學生贈領議政成化女。〉辛卯〈純祖三十一年〉六月十七日丁酉,誕降于慶幸坊私第〈全溪大院君第〉己酉〈憲宗十五年〉六月六日壬申,憲宗升遐,以純元王后命,奉迎于沁都,入承憲宗大統。考純祖母妃純元王后金氏〈籍安東永粹君祖淳之女。〉初封德完君,九日乙亥,行冠禮,卽位于昌德宮之仁政門。癸亥六月十七日壬辰,上尊號熙倫正極粹德純聖,十二月八日庚子,昇遐,在位十四年,春秋三十三。有晬容四本,二本〈壬子圖寫〉二本〈辛酉圖寫〉奉于宙合樓。有一女〈宮人范氏出〉無嗣。睿陵。〈在高陽禧陵右岡子坐午向甲子四月七日,葬有表石。〉妃明純大妃金氏〈籍安東〉領敦寧府事永恩府院君汶根女,丁酉〈憲宗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庚子,誕降,辛亥,冊封王妃。
[book_title]卽位年
六月
6月9日
○乙亥,〈九日〉上,卽位仁政門。嗣位時具冕服,〈禮房承旨與來侍,詣大王大妃殿閤門外請出大寶奉安殯殿。〉受大寶於殯殿,出御仁政門,百官行禮。仍頒敎,還廬次。
○大王大妃殿,召見時原任大臣于熙政堂。〈領府事趙寅永,判府事鄭元客,院相權敦仁,左議政金道喜,判府事朴晦壽,都承旨洪鍾應,記事官洪鍾雲、徐翼輔、南秉吉〉大王大妃殿曰:「今日主上,誕受大命,卽宗社無疆之福。且主上之厥初也。君德成就,惟在講學,人君不學則何以爲政事乎?君臣上下,一心交勉,期於輔導德性,深有望於諸大臣矣。予屢經喪戚,精力澌綴,今又當不忍見之境,何以强作,而宗社至重,主上新嗣,又此召卿等布諭。此後輔導之責,惟在諸大臣矣。」寅永等齊聲曰:「臣等固當殫竭誠力,以爲一分裨補之地,而亦惟在太母殿下,自內提撕之如何耳。」大王大妃殿曰:「今日,主上御極之一初也。予以愛民勤學節儉禮群臣敬大臣諸條,先爲敎諭,而召諸大臣傍聽者,主上他日一動一事,若有違於此訓,則大臣,須以予言,責難可也。」元容曰:「慈聖,今又有重安社稷之功,而又此勉戒君德,飭諭臣等者,爲國一心,惻怛懇摯。主上豈不敬受而力行乎?」敦仁曰:「伏覩諺敎,伏想聖衷,亦必淬勵警惕,而治法政謨,不啻若湯盤之『日新,』臣不勝慶祝萬萬矣。」寅永曰:「臣謂只以此一編諺戒,銘心常目,慥慥力行,則此可以仰答慈意矣。」上曰:「謹當依此奉行矣。」元容曰:「殿下此答,宗社生民之福也。」道喜曰:「卽伏覩慈聖殿下內下諺敎,所以訓戒我殿下者,字字懇惻,言言切當,臣奉讀未半,而自不覺感淚之橫流也。至若諺敎中『愛民節儉,』與『討論經史,孜孜聽從,』首尾三四件,無非我殿下所宜服膺而力行者也,亟取此諺敎而紬繹之,體行之,則他日之聖神功化,其基於此矣。」元容曰:「古人論早諭太子,之道曰:『左右前後,罔非正人,日聞正言,日行正事,』此則指朝臣而言也。今必新置左右服事之類,亦爲愼擇好矣。」大王大妃殿曰:「果然矣。夫人,無論上下貴賤,各自有賦性,雖微賤之人,亦不無愚忠正直者矣。士大夫則輒稱賢士大夫,而其中亦或有以非道導其君,而竟使歸過於君上,豈不可歎哉?此所以人無貴賤,惟在擇用而已。」元容曰:「臣陪從二日,而雖欲知前日之魯讀何書,然路次不敢仰問,今可以言矣?」敦仁曰:「自今諸大臣仰奏之後,必爲賜答焉。」上曰:「曾讀《通鑑》二卷,《小學》一二卷,而近年則無所讀矣。」寅永曰:「讀書講理,固爲作聖之基。若於此已學之數編中,常加溫繹,力行而不倦,則自古聖賢千言萬語,豈有外於《小學》一書乎?上曰:」然而兒少時泛忽讀過,今則黯黯不能記憶也。「大王大妃殿曰:」若始讀則當自何書爲可乎?「元容曰:」始讀則自《史略》,而稍鮮文理後,繼讀經書好矣。「又曰:」今下諺敎,使承旨翻繹一通進覽,又頒布於朝紙好矣。「大王大妃殿曰:」依此爲之。「
○大王大妃殿,以諺書,下敎于上曰:
「當此罔極之中,今幸五百年宗社,付托有人。主上,卽英宗血孫也,往事多難,雖久居鄕外,古昔帝王,有生長民間,故民生疾苦,無不知之政令之際,每以愛民爲主,遂爲明主,今主上,亦應習知民間之事。愛民之道,莫如節儉,雖一粒飯一尺布,皆出於民,若不節儉,則其害必歸於民,民不聊生,則國不爲國,必須一念慥慥,不忘愛民二字。雖不知旣往工夫之如何,而人不讀書,則昧於故事,昧於故事,則不能治國,雖於悲遑之中,亦宜常接儒臣,討論經史,聖賢心法,帝王治謨,漸次學習,然後可以處事得當,上以念宗社之重,下以顧生民之困,克敬克愼,克儉克勤,以副萬姓蘄顯之意。人君雖曰極尊,元無輕視朝臣之法,大臣所當禮待,雖於奏事之間,必無不是之言,孜孜聽從而銘肺焉。」
○禮曹啓:「嗣位後內三殿位號加上事,詢問大臣,在外儒賢館閣堂上,領府事趙寅永以爲:『謹按我朝大王大妃之尊稱,寔昉於古昔太皇太后之號,而外此無加隆可據之文,何敢妄議於莫重之典禮乎?無已則有一事之或可傍照者,古史未嘗無單稱太后處,或稱某太后處,以爲別焉。然則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徽稱,不必有增於前,只就中宮殿加上曰大妃殿,未爲無據云。』判府事權敦仁以爲:『成廟朝三殿位號,雖若可以旁照,而亦興今日事面,大有不同,亦無以擬議。』云。」大王大妃殿,命依領府事議施行。
6月10日
○丙子,以徐箕淳爲禮曹判書。
6月11日
○丁丑,成服。
6月13日
○己卯,以趙秉駿爲弘文館副提學。
6月14日
○庚辰,詣殯殿成服。
○召見時原任大臣閣臣。左議政金道喜曰:「殿下光登寶位,私親封爵,一依德興大院君例擧行,而其外君銜應封之人,亦令擧行似好矣。」大王大妃殿曰:「傳敎當下之矣。」大王大妃殿曰:「俄者承旨:『以傳香時御押奉出』之意入稟,故以封君時御諱爲之矣。」寅永曰:「下敎後,諸臣會賓廳,議定御諱,而今日,卽大殿成服日也,又以諡號廟號殿號陵號議定相値,明日會議,未爲不可矣。」又曰:「御諱當隨行列字議定,而翼廟朝御諱日字下大字矣。兩字間,從何邊議定乎?」大王大妃殿曰:「從日字頭議定,御字亦一體議定好矣。」
○賓廳,以大行大王諡號,廟號殿號陵號議定書入啓。王謚經文。「〈道德博聞曰文。〉緯武〈保大定功曰武〉明仁〈昭臨四方曰明施仁服義曰仁〉哲孝〈繼志成事曰孝〉廟號憲宗〈博聞多能曰憲〉章宗〈法度大明曰章〉和宗〈柔鄕遠能道曰和〉首望敬依,殿號孝定、孝景、孝僖,首望敬依,陵號肅陵、熙陵、睿陵,首望敬依。
○命別歲抄書入。
○命京外殿最,公除後磨勘。
6月16日
○壬午,禮曹啓言:「東朝位號加上之節,大臣館堂上,已爲獻議,儒賢收議,今纔來到,而祭酒洪直弼以爲:『伏念國朝往例,三大妃殿同時竝臨,惟成宗朝爲然,而各加徽號二字於大妃殿位號之上,而無別之殊稱,至宣祖朝稱仁聖大妃,以恭懿殿,肅宗朝稱莊烈大妃,以慈懿殿,是亦擧徽號而云爾,見于公私文字者也。西漢有皇太太后之稱,而恐涉無稽,靡足以爲稽也。』副司直成近默、宋來熙,皆以爲『進號之節,旣重且大,則淺見蔑識,不敢仰對。』云矣。」
6月17日
○癸未,召見左議政金道喜,吏曹判書李若愚,戶曹判書金學性,請對也。道喜曰:「日前大殿私親封爵事,以『國有大院君故事,令廟堂,詳考已例擧行。』之意,旣承下敎矣。今將擧行,而曾無君號,大院君上二字,不敢自下擬定,不得不更奉下敎,然後卽當擧行矣。』大王大妃殿曰:」予,婦人也,豈知以何字爲好也?大臣定入也。「道喜曰:」常溪君、豐溪君,俱有溪字,則便同行列。今此大院君爵號,亦於溪字上加一字定入乎?「大王大妃殿曰:」果好矣。「道喜曰:」大院君三位夫人爵號,當以姓貫擬定,姓貫亦承下敎然後,可以擧行矣。「大王大妃殿曰:」從當書下矣。「道喜曰:」墓道封築及守護設置等節,令禮曹擧行何如?「大王大妃殿曰:」依爲之。「道喜曰:」大殿外宅,例以議政追贈三位,本宅贈職應施之人,亦承下敎然後,可以擧行矣。「大王大妃殿曰:」予亦未能詳知,而廉氏本家,無可施處,崔氏本家則似聞有之,而亦當更探矣。「道喜曰:」廉氏本宅,尤有別焉。誕育聖躬,當先爲贈職矣。「大王大妃殿曰:」崔氏本家,與廉氏本家,亦詳細知之,然後更當下敎矣。「若愚曰:」大院君追尊一節,大臣俄已仰達,而封爵事,其在事體,難以先擧於大院君追尊之前,勢將日字遷就矣。「大王大妃殿曰:」日字之稍遲,顧何妨乎?「道喜曰:」大院君夫人,當以府大夫人追尊矣。「大王大妃殿曰:」事勢然矣。「學性曰:」建祠之節更爲下敎後當擧行矣。「大王大妃殿曰:」以恩信君家爲定。「道喜曰:」俄者所仰達墓道封築守護設置祠宇修改等節,今若不出簾敎,則難以擧行。大院君府大夫人追尊後待其擧行,以簾前定奪頒布似好矣。「
○賓廳啓:「大院君追上爵號全溪。」
○大王大妃殿,命常溪君內外復爵。
○禮曹啓言:「殿下嗣位後,宗廟祝式,當爲釐正,純宗室,似當稱以皇考殿下,稱以孝子。而謹稽謄錄,則英廟於景廟,稱皇兄稱孝嗣,今於翼宗室祝式,似當援以爲例,而莫重禮節,不敢以臆見硬議,魂殿與徽定殿祝式,亦當磨鍊,而禮經謄錄,俱無顯出可據之文,請問議于時原任大臣館閣堂上在外儒賢處之。」允之。
6月18日
○甲申,以李景在爲司憲府大司憲,任百秀爲司諫院大司諫。
6月19日
○乙酉,島配醫官卞鍾浩等。
6月23日
○己丑,常溪君湛嘉德爵贈,豐溪君瑭昭義,追贈永平君昱,益平君曦昭義封爵。〈口傳也〉追上崔氏完陽府大夫人,廉氏鈴原府大夫人〈辛酉改號龍城府。〉 ○命總衛營錢穀甲兵句管,依各營例爲之。
6月24日
○庚寅,以尹義儉爲陪往大將。
6月27日
○癸巳,命全溪大院君、完陽府大夫人、龍城府大夫人守墓軍,令兵曹定送。
6月28日
○甲午,大院君府大夫人祭需,命依例磨鍊。
○命總衛營號,依前稱摠戎廳,軍校員役,令各營各司區處。
○徐相五仍付摠戎使。
秋七月
7月1日
○丙申,詣殯殿,行朔奠。
7月3日
○戊戌,召見時原任大臣。〈領事趙寅永,判府事鄭元容,權敦仁,左議政金道喜,判府事朴晦壽。〉大王大妃殿曰:「聞御諱字,與彼中諱字,字樣雖異,以章相似,自外有不一之論云。此字字邊與字義,俱是不當於彼諱,而遠外之事,或有未可知者,此不可不存商,又不可不審愼。御諱改定似好,以副望改定,御押,亦自當改定,御字亦改定可也。」
○命御押,自內書下。
7月5日
○庚子,領府事趙寅永上疏略曰:
「向日御名會議,臣居班右,尤宜敬謹,而乃因字音之或近彼諱,至有望單之還入改定,大聖人深思遠慮,臣實欽仰贊歎。果以及今忌定仰奏,而其惶懍靡措,容有極哉?目下病形最妨步履,山陵看審,專藉脚力,左右思量,只有控實乞解之一條路也。特遞臣摠護之任。」
批曰:「御名改定,慈聖所以慮慮外之事,欲其萬全無慮之意,而筵中所敎,又復丁寧開釋,則於卿有何舒錯乎?今此爲引,誠萬萬過中矣。以卿老成,何不諒此。且摠護之任,是終事之地也。在卿情禮,何可辭爲?卿其安心勿辭。」
7月6日
○辛丑,召見山陵看審都監堂上以下。大王大妃殿曰:「看審諸處中,何處爲最吉乎?」都監堂上趙鶴年曰:「取其坐向吉利處,合十三處,一一看審後,其中五處,以相地官山論,修別單入啓矣。」大王大妃殿曰:「五處中何處爲最吉乎。」鶴年曰:「五處中景陵陵上奉審,則十全大吉之地矣,而崇陵右岡,亦是大吉之地,似爲次於景陵矣。」大王大妃殿曰:「諸相地官奏之可也。」相地官梁鍾華、朴大熙等奏曰:「景陵龍勢穴證豐厚,爲十全大吉之地,而崇陵龍穴法度,亦是大吉之地,比諸景陵,猶爲之次,故定以副望矣。」大王大妃殿曰:「景陵第一十全大吉之地,故爲首望乎?三看審後當完定,而再看審何日爲之乎?」鶴年曰:「再看審日字,摠護使當有草記矣。」
○左議政金道喜疏略曰:
「御名單子會議,臣忝居時任,其責尤別。手書者臣也,封進者亦臣也,苟求不審,臣實爲首。」
批曰:「此豈卿可引之義,而如是爲引乎?萬萬過當,萬萬不可。卿其諒之,卿其安心焉。」
○判府事鄭元容、朴晦壽聯疏略曰:
「御名改定,臣等俱是會議參聞之人,則惶恧靡措之忱,豈有異同?玆敢聯陳自劾。」
批曰:「此果不可已之義諦乎?一日二日,次第引咎,有若僨誤者,究其意而不能得也。卿等亦必仰揣慈意之攸在矣。』卿等其諒之諒之。」
7月10日
○乙巳,召見山陵看審諸臣。
7月12日
○丁未,藥院入診于熙政堂。召見時原任大臣閣臣,公除翌日承候也。
○召對,講《小學》第一卷。
○以金蘭淳爲水原府留守,尹義儉爲右邊捕大將。
○執義金基纉,疏陳十條曰:
「敦聖孝、保聖躬、奮聖志、勉聖學、招賢俊、開言路、崇儉德、立紀綱。」
批擇守令嚴科規批曰:「十條陳勉,眷眷憂愛,深庸嘉乃。當體念矣。」
○以金左根爲漢城府判尹,李觀熙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
○奉迎大臣判府事鄭元容以下,施賞有差,承旨洪鍾應加資,注書韓敬源,檢閱尹定善陞六。
○禮曹,以魂殿徽定殿祝式,儒臣大臣議啓,領府事趙寅永以爲:「純宗室之稱皇考,殿下稽孝子,謹稽明嘉靖時禮論有曰:『兄武宗,考孝宗,』可以援用。翼宗室之皇兄殿下稱孝嗣,卽我英廟於景宗室祝式,爲我爲已行之禮也,竝不必更論。若魂殿徽定殿祝式考諸先儒之論,多以繼統爲重,不拘序次。然而歷代未有能行之者。惟唐宣宗,於敬、文、武室,本以叔繼侄,而只稱嗣皇帝,臣某昭告于,則其直書廟號,可推也。旣稱嗣旣稱臣旣稱某,而不書敢字,無是理也,或史有闕文然歟。第我朝祝式,高曾以上,只書廟號,而不書屬稱,或可爲旁照之例歟。」判府事鄭元容以爲:「帝王以繼統爲重。雖以弟後兄,以叔後侄,其生時旣盡臣其諸父昆弟矣。諸父昆弟之入繼者,又爲之子爲父之服矣。故魯文公事之《春秋》三傳所論及宋眞宗時《尙書省集議》,皆以不當拘世次爲說。此禮家所謂不以親親,害尊尊之義也。然稽攷歷代行典,皆以天屬爲序。且以我朝禮言之,英廟之於景廟,稱皇兄稱孝嗣,今以從先之義,於翼宗室,援用此禮,則於純廟,當以禰位事之矣。大行朝叔侄之序,唐宣宗時禮院祝式,於敬文武,但稱嗣皇帝臣某昭,告以但稱二字觀之,其不加屬稱,可知矣,似當爲今日可據之例,而禮節甚重,不敢質對云。」判府事權敦仁以爲:「今此禮曹所請祝式之議,非但國朝創有之事,亦歷代之所絶罕也。歷代則有唐宣宗故事,國朝有英廟朝已例,而若其折衷古今,備成一代典禮,則非臣蒙蔀之見所敢妄論云。」左議政金道喜以爲:「純宗室稱皇考殿下,稱孝子,翼宗室稱皇兄殿下,稱孝嗣,旣有禮曹援據之啓,無容更議,而若魂殿徽定殿祝式,無他旁照之例,惟有唐宣宗時祝式於敬、文、武,但稱嗣皇帝臣某,此或爲可據之禮耶?且太廟祝式,高曾以上,只書廟號,不書屬稱,則今亦只書廟號,不書屬稱,似或合宜,而係是莫重典禮,無以的定云。」判府事朴晦壽以爲:「禮家所論之說,以承統爲重,歷代已行之典,以世次爲定,今當從已行之典,則純廟當爲禰位,翼宗當稱皇兄。大行朝祝式,旣有唐宣宗時可據之例,臣亦無他見云。」奎章閣提學金學性,知春秋尹定鉉,奎章閣直提學趙秉駿,同春秋洪羲錫、李源益、李經在,幷以爲不敢臆對云,祭酒洪直弼以爲:「以叔父繼侄,歷選載籍,推周孝王之於懿王,唐宣宗之於武宗,我殿下之於大行大王已矣。先儒有云:『孝王,叔父也,臣也,懿王,兄子也,君也。親親,不害於尊尊,君臣之分,固在也。宗廟之禮,嗣君拜先君,非叔拜侄也。』先正文元公臣金長生又云:『帝王家以承統爲重,雖叔繼侄,兄繼弟,皆有父子之道,』斯爲萬世不易之正義也。雖云有父子之道,而至若屬稱,則當用兄弟叔侄之序,殿下之於孝定殿,恐當稱皇侄於徽定殿,恐當稱皇侄妃。叔侄之名,雖不見于古禮,已有程、朱兩夫子定論。逮皇朝憲宗皇帝,追復景泰帝謚冊,稱叔稱侄,是爲所遵述者,而又按《綱目》,唐宣宗紀禮院奏祝文於穆、敬、文、武四帝但稱嗣皇帝臣某,是亦可備今日援證也云。」副司直宋來熙以爲:「帝王入繼之義,至重至嚴,雖弟繼兄叔繼侄,只以承統爲序,有父子之義,無父子之名。凡於倫屬之稱,亦不可紊,故英廟之於景廟,稱皇兄稱孝嗣,則翼宗室祝式,似當援以爲據。至於魂殿與徽定殿祝式,果無的見於禮書,而第按唐宣宗時,於穆、敬、文、武四室褅祭祝文,但稱嗣皇帝臣某,宣宗之於穆宗,弟也,於敬、文、武,叔也,而通稱嗣皇,則今亦通稱嗣王,或爲可據,而我朝則特加孝字於嗣字之上,未敢詳其當初議定之意也。昔文元公臣金長生,嘗論此禮,以爲:『當依《通典》,自稱曰,嗣皇某於先君,亦當別稱號,而今未有先儒定論,不敢創說云,』與今日所値,實無異同,而先正之不敢創說者,尤何敢率爾論列耶?」大王大妃殿,命皇姪皇姪妃稱號,依儒臣議,嗣王臣稱號,依大臣議施行。
7月13日
○戊申,召對。
7月14日
○己酉,召對。
○別講。
○前正言姜漢赫,疏略曰:
「擧國同憤者,卽趙秉鉉是也。噫!彼秉鉉,竊弄咸福,貪饕貨財,脅制朝廷,眼無君父之許多罪惡,臺評俱在,斷案已成,寔繁之徒,以類相聚,其爲護法於秉鉉者,尹致英也。始豔秉鉉之勢位,甘受股掌之翫,終蹈秉鉉之作爲,莫負心膂之托,兩歲五資,驟躐無漸,一門三貴,勢焰可怕。其奸回情狀,竟莫逃於先大王日月之明,則或嚴加竄逐,或微示踈斥,而秉鉉則偃處於郊坰,窺探動靜,致英則蜚揚於館閣,淩轢朝廷,伏莾之戎,出柙之虎,誠非細憂。伏願仰稟東朝,亟將趙秉鉉、尹致英,施以絶島安置之典。」
批曰:「一是先王已罪之人也,一是先王近密之臣也,一紙臚列,有欠忠厚之風。」
○掌令李廷斗疏略曰:
「伏見前正言姜漢赫疏論趙秉鉉尹致英二人,其千罪萬惡,斷案自在,公議莫遏,而猶恨有未盡悉者,蓋以三四武弁之不幷擧也。噫!彼李應植、李能權,素稱蠢鹵之徒,專習諛侫之態,戎鈴總符,次第輪據,膴仕美職,一時都占,嗜利之徒,打成一套乃有奸黠之申觀浩,驕濫之金鍵輩,爭相慕效,益加縱恣,雄閫歷遍於數歲,而害專虽虽之氓,戎符兜攬於妙年,而蔭及哇哇之童。臣尤有所駭墳者,頃當沁邸奉迎之際,應植私自傳撥,飛報之騎,先於陪衛之行,其心所在,有不可測,群情疑怪,輿論沸騰。臣謂李應植、李能權、金鍵、申觀浩,竝施絶島定配之典,斷不可已也。」
批曰:「苟有公憤,何不言之於前,而乃於罔極之中,有此起鬧乎?下端事,眞如是也,極爲駭惡矣。」
7月15日
○庚戌,詣殯殿,行望奠別莾禮。
○召對。
○以洪在龍爲訓鍊大將,柳相弼爲禁衛大將,李景純爲御營大將。
○大司憲李景在,疏略曰:
「卽伏見前正言姜漢赫,掌令李廷斗疏本,則擧國之同憤,王法之當誅。噫嘻!趙秉鉉千罪萬惡,年前臺評,卽渠斷案,尹致英則奸狡根性,慧黠成習。惟我大行大王,顯示疏遠之意,而猶不自悛,公肆噴薄,擧世之戟手,識者之寒心久矣。至於掌憲所論,卽麤鹵無恥之武夫耳,誠不足滋筆擬議,而惟彼李應植、申觀浩輩,俱以韎韋,敢執朝權,觀浩則曲徑納醫,已犯罔赦之案,和室製藥,焉逭無將之律。苟究其源,事由於李能權金鍵之最先作俑,瓦相推詡。應植則廼者奉迎之日,和建撥騎,失送撥騎,失於陪衛,意有難測豈特駭惡而已哉?亟允兩臣所請焉。昨年徐相敎之論金興根也句,語中有云之『伺察宮闈,顯有締結之跡,』『宮闈』二字,旣犯莫嚴之地,締結云者,自干誣逼之科,主張者致英也,指使者致英也。臣謂尹致英、徐相敎,竝令王府,拿鞫嚴覈,亟正典刑。」
批曰:「諸人事,何必如是張大?下款所論,於渠何責,歸之沒覺可也。」
○以李敦榮爲司憲府大司憲。
7月16日
○辛亥,詣殯殿,行結裹後別奠。
○召對。
○大司諫任百秀,陳疏請趙秉鉉等,亟允臺請,尹致英等,拿鞫嚴覈。
○執義申佐模疏請趙秉鉉等亟施島置之典,徐相敎等拿鞫嚴覈。
○司諫睦仁培,疏請趙秉鉉等亟允臺請,尹致英等拿鞫嚴覈。
○判府事權敦仁,陳箚自引曰:
「春間大行大王玉候沈綿,全羅監司南秉哲,每對臣輒與之憂遑煎灼,仍伏聞聖意,思見方外,一精於醫者。臣家適有鄕弁之以軍門來留者,頗有術藝,臣果言之,而旣非名係內局,則亦無路擅進矣。其後幾時,大行大王,下燭其時帶禁營哨官,命禁將申觀浩率入,使之診候,本事則如是而已。臣不自首,則臺疏所論罔赦之案,臣乃倖免,而反使不當之觀浩,替受之,豈不倒置矣乎?亟議臣誅殛之典,使王法得當焉。」
批曰:「本事衆裏,今聞卿言,始知其所以然矣。於卿初無所干,而今此自引,萬萬過當。」
○敎曰:「才下大臣之批,而難免不審之奏,前大司憲施以罷職之典。」
○大司憲李敦榮,疏請趙秉鉉等,亟允臺請,尹致英等,設鞫得情。
7月17日
○壬子,召見告訃請謚兼承襲奏請三使臣,〈正使朴晦壽,副徒李根友,書狀官沈敦永〉辭陛也。
○召對。
7月18日
○癸丑,詣殯殿,進表裏,仍行朝奠朝上食晝茶禮。
7月19日
○甲寅,次對于熙政堂。左議政金道喜曰:「惟我殿下,以懿親之近,受慈聖之命,誕膺我丕丕基,慈聖殿下,光御簾帷,以身爲敎。天之命哲命歷年,罔不在初,可不愼哉?臣寸丹攸激,按住不得,謹就今日切要最急者而條陳之。一曰盡誠孝,二曰立大本,三日勉聖學,四曰恤民隱,五曰抑僥倖。」上曰:「陳勉諸言甚好,敢不服膺。」
○飭三都監吏隷作奸之弊。
○飭兩西支勑濫費之弊。
○命飭兩銓擇守令初仕。
○命摠戎廳北道參軍出六,依本廳例爲之。
○召對。
○兩司聯箚〈大司憲李敦榮,大司諫任百秀,執義申佐模,司諫睦仁培,掌令李廷斗,持平趙光濬,獻納朴浚愚,正言安喜壽〉請亟允群請。
○玉堂聯箚〈校理徐堂輔,副校理尹行謨、尹堉,修撰李維謙,副修撰宋廷和〉請亟降處分。
○兩司合啓,請尹致英等鞫覈,趙秉鉉島置,李能權等島配。
7月20日
○乙卯,召對。
○別講。
○以洪鍾應爲刑曹判書,李嘉愚爲漢城府判尹。
○兩司合啓。
7月21日
○丙辰,召對。
○時原任大臣聯箚,請趙秉鉉等事,亟允臺。
○兩司合啓。
○三司合辭〈大司憲李敦榮,大司諫任百秀,執義申佐模,司諫睦仁培,掌令申泰運、李廷斗,持平趙光濬,獻納朴浚愚,正言安喜壽,校理徐堂輔,副校理尹行謨、尹堉,修撰李維謙,副修撰宋廷和〉請尹致英鞫覈,趙秉鉉島置,李能權等島配。
7月22日
○丁巳,三司合辭,請尹致英等鞫覈,趙秉鉉等依律。
7月23日
○戊午,大王六妃殿,命尹致英等減死島配,趙秉鉉島置,李能權等島配。
○三司詣閤請對。
○院議啓,請亟許反汗,快允三司之請。
○義禁府啓言:「前北兵使具信喜,試記虛冒賂物多數,」命定配于襄陽府。
7月24日
○己未,以成原默爲司憲府大司憲,金在田爲司諫院大司諫。
7月25日
○庚申,都政下批,以金左根爲議政府右參贊,李啓朝爲司憲府大司憲,金穰根爲司諫院大司諫,金炳冀爲成均館大司成,鄭岐源爲全羅左道水軍節度使。
○金吾聯疏〈判義禁李若愚,知義禁李鼎臣,同義禁李源益〉請尹致英等事,亟寢酌處之命。
○命金吾配所磨鍊,卽速擧行。
○金吾,以尹致英等,定配所押送,啓。
7月27日
○壬戌,召見守令邊將初仕人。
○以李魯秉爲司憲府大司憲,洪祐順爲司諫院大司諫。
7月28日
○癸亥,以李啓朝爲司憲府大司憲,成遂默爲漢城府判尹。
○時原任大臣,聯箚請趙秉鉉等事,亟允臺請,賜批。
7月29日
○甲子,大王大妃殿,命趙秉鉉,施以圍籬之典,尹致英等,竝施安置之典。
○金吾以趙秉鉉圍籬,尹致英安置,啓。
7月30日
○乙丑,領府事趙寅永疏略曰:
「禮節之間,有不宜以草記稟定者,敢用短箚,仰塵睿覽。謹稽各陵合封之已例,則若厚、獻、英、明四寢,王妃葬禮在先,大王葬禮在後,而陵號皆仍用本陵之號,似合援用於今日,而惟宣祖大王穆陵時,合封於懿仁王后,而《譜略》,王后陵註曰:『初號裕陵,』裕陵之改爲穆陵,事係久遠,難以考定。且合封之陵,前後爲十八所,而表石則皆以一坐入設,惟英宗元陵貞純王后合封也,用親舊兩表石矣。此皆有關於禮文制度,不敢自下擅便。伏願收議於大臣及禮堂處,以爲敬遵。」
批曰:「收議事允從矣。」
○以閔致成爲司憲府大司憲,柳致明爲司諫院大司諫。
八月
8月1日
○丙寅,詣殯殿,行朔奠。
8月2日
○丁卯,以洪在喆爲司憲府大司憲,黃𥞵爲司諫院大司諫。
○全羅監司南秉哲疏略曰:
「伏以權敦仁疏本,論申觀浩曲逕納醫一節,至有自引之章,蓋此事,源由大略,如大僚箚語。臣以所聞於大僚者,仰達於大行大王,此在去二月念晦之間,而臣以見任,旋卽辭階於三月初六日,厥後處分之如何,臣實未及知也。本事不過如是,而大僚旣以此爲引,則臣亦有伊時酬酢矣,滿心惶懍,無地自容,議臣可勘之罪焉。」
批曰:「本事已悉於相箚,而醫人之因進,實非由我,則大臣引咎,已是意外,而卿之自列,亦甚不當。夫何足云云?」
8月3日
○戊辰,召對。
○以李憲球爲吏曹判書。
○別講。
8月4日
○己巳,召對。
○別講。
○命發引時奉辭,以闕門外,返虞時祗迎,以城門外,磨鍊。
○以徐左輔爲司憲府大司憲,李玄緖爲司諫院大司諫,趙鶴年爲議政府右參贊。
8月5日
○庚午,召見山陵都監堂上及下直守令。
○召對。
○兩司聯疏〈執義韓升烈,司諫趙完植,掌令李亮和,持平蔡元默,正言李文馨、李秉德〉請諸罪人亟允前請,賜批竝施刊削之典。
○命判府事鄭元容,復拜相職。
○水原府留守金蘭淳,上護軍李若愚,禮曹判書徐箕淳,戶曹判書金學性,兵曹判書尹定鉉,講官抄啓。
○左議政金道喜,陳箚懲討,仍乞退,批曰:「今見卿箚,始知有俄者請對之擧。而向來兩度聯箚,已盡聲討之義,則又復欲張皇者,無乃太過乎?罪人事,今旣究竟矣。卿言雖是嚴正,予意牢定,更無允從之理。至於斥退二字,誠萬萬意慮之外,是何言也,是何事也?今則元輔重卜,尤爲卿同寅之時也,卿其諒之卿其諒之。」
8月6日
○辛未,召對。
○別講。
8月7日
○壬申,召對。
8月8日
○癸酉,召對。
○別講。
8月9日
○甲戌,召對。
○別講。
○禮曹啓言:「全溪大院君、完陽府大夫人、龍城府大夫人墓所改封築時告由文中,屬稱收議,則領府事趙寅永以爲:『此事當一遵宣廟時德興大院君已例,而無可據文蹟,難以確定。第伏念列聖朝以來,於德興大院君祝式,旣曰國王諱,仍書敬祭而不書屬稱,則宣廟時祝式,恐無異同於列聖朝矣。但伊時先正臣李珥之論以爲:「今入廟用侄子,祭叔父之禮,有何不可乎?」唯願博詢而處之云,』左議政金道喜議略同,其餘館閣諸堂上,俱不敢臆對云,祭酒洪直弼以爲:『斯禮也,自有宋、明往禮,程叔子論濮王典禮曰:「祭告當云侄,嗣皇帝名,敢昭告于皇伯父濮國大王。」楊廷和議興獻王隆祀曰:「襲宋英宗故事,以興獻王及妃爲皇叔父母,祭告上箋,稱侄署名。」是所謂不易之至理,於大統無嫌貳之失,而在所生,極尊崇之道者也。其云皇伯父者,以濮王爲仁宗之兄,其云皇叔父者,以興獻王爲孝宗之第,仍兄第之序,著伯叔之稱也。粤我正宗大王,於景慕宮祝式,稱皇叔父,稱從子,朱子謂從子得正也。閟宮位號事體視今日彌加尊嚴,而其闡貳本嫌微之旨,則均焉,祝式屬稱,恐不容差殊也。至若德興大院君故事,政合援證,而靡所考徵,旣有程、朱定論,又爲國朝典禮,宜所遵述云矣。』大臣儒臣之議如此,請上裁。」敎曰:「依議施行。」
8月10日
○乙亥,領議政鄭元容,陳疏辭職,賜批不許。
○兩司合啓尹致英、李應植、趙秉鉉、李能權等事。
8月11日
○丙子,以趙秉夔爲吏曹參議,李基碩爲黃海道水軍節度使。
8月12日
○丁丑,召對。
○別講。
8月13日
○戊寅,召對。
8月14日
○己卯,召對。
○別講。
8月15日
○庚辰,詣殯殿行望奠。
○召對。
○別講。
○領議政鄭元容,再疏辭職,賜批不許。
8月16日
○辛巳,召對。
○別講。
○以李啓朝爲司憲府大司憲,兪章煥爲司諫院大司諫。
8月17日
○壬午,兩司聯箚〈大司憲李啓朝,大司諫兪章煥,執義洪翼燮,司諫申佐模,掌令李參鉉,持平李興敏、韓應淳,獻納鄭錫朝,正言曺錫興、金世鎬〉請亟允群請。
8月20日
○乙酉,藥院入診,及召對于熙政堂。領議政鄭元容啓言:「臣聞自古旁支入承之君,初政必以惠政先之者,豈無以哉?國運當蹇屯之時,故導迎和氣,欲其回否而爲泰也,民志値搖蕩之餘,故浹洽仁澤,欲其鎭動而底定也。伏願政令之間,常思所以惠民之道而施行。」批曰:「所陳甚好,當體念矣。」
○大王大妃殿,命咸悅縣監,依牙山例,作三年窠,因大臣所奏也。
○大王大妃殿,飭各宮房魚鹽等稅侵虐之弊,因大臣所奏也。
○以徐箕淳爲慶尙道觀察使,成遂默爲禮曹判書,金鼎集爲漢城府判尹。
○大王大妃殿,命趙秉鉉加棘,徐相敎、尹致英、申觀浩、李應植竝施圍籬之典。
○三司陳啓〈大司憲李啓朝,大司諫兪章煥,執義洪翼燮,司諫申佐模,應敎李墩,副應敎宋廷和,掌令李叅鉉,持平李興敏、韓,應、淳,獻納鄭錫朝,校理金敬鉉、睦仁裁,副校理朴商壽、尹行謨,正言曺錫興、金世鎬,修撰李維謙、李升洙,副修撰金翊鎭、洪秉壽〉懲討諸罪人,大王大妃殿批曰:「前後批已盡,而屢日如此,誠覺支離。令其被罪,與死無異,更勿煩聒。」
8月21日
○丙戌,諭祭酒洪直弼,司果宋來熙、成近默。
○賓啓,請趙秉鉉亟允臺請,批曰:「昨筵旣承慈敎,而繼又有加律之命矣,又何爲而賓啓也?以卿等之老成,不當如是强迫,更勿煩請。」賓廳再啓批曰:「當仰稟東朝矣。」賓廳三啓,批曰:「旣以仰稟爲批,又何更啓。」
8月22日
○丁亥,賓廳四啓,批曰:「旣有仰稟,則卿等恭俟處分而已,何爲更啓。」
8月23日
○戊子,賓廳五啓,批曰:「更當仰稟東朝矣。」賓廳六啓批曰:「俄者已諭,卿等退去。」
○政院,以三司諸臣,求對,啓,批曰:「退去。」
○賓廳七啓,批曰:「退去。」
○院議請更稟東朝,趙秉鉉事亟賜允從,批曰:「已諭賓啓矣。」
○大王大妃殿,命賜智島加棘罪人趙秉鉉死。
8月24日
○己丑,以徐左輔爲司憲府大司憲,李明迪爲司諫院大司諫。
○命求對三司,退卽傳啓。
○命今番節行,別遣曆官,質定曆法以來。
8月25日
○庚寅,命傳啓捧入。
8月26日
○辛卯,領府事趙寅永,領議政鄭元容,左議政金道喜,聯箚請徐相敎等亟允臺請,批曰:「向筵慈敎,亶出於匪怒之意,而懲討事,今則至矣盡矣。卿等更勿以此相煩,益思寧靜之道。」
8月28日
○癸巳,給永興等邑漂頹戶,恤典。
九月
9月1日
○乙未,詣殯殿,行朔奠。
9月2日
○丙申,以李啓朝爲司憲府大司憲,任百秀爲司諫院大司諫。
○兩司聯箚,請亟允諸罪人鞫覈之詣。
9月3日
○丁酉,兩司聯箚,請亟允諸罪人鞫覈之請。
9月4日
○戊戌,雨雹。
○召對。
9月5日
○己亥,藥院入診及召對于熙政堂。
○以李魯秉爲司憲府大司憲,林永洙爲司諫院大司諫,李晋翼爲成均館大司成。
9月6日
○庚子,召對。
○別講。
○以李明迪爲司諫院大司諫。
9月7日
○辛丑,進講。
○召對。
9月9日
○癸卯,詣殯殿,行朝奠兼茶禮。
○進講。
○召對。
9月10日
○甲辰,進講。
○召對。
9月11日
○乙巳,進講。
○召對。
9月12日
○丙午,進講。
○大王大妃殿,命事屬恩彦君家前後文蹟,一幷洗草。
○召對。
○以李圭祊爲吏曹參判,李謙在爲江原道觀察使。
9月13日
○丁未,進講。
○召對。
○給安東等十一邑漂戶,恤典。
9月14日
○戊申,進講。
○召對。
9月15日
○己酉,詣殯殿,行望奠。
○進講。
○命前大司憲李景在罷職,分揀。
○召對。
9月16日
○庚戌,進講。
○召對。
9月17日
○辛亥,進講《小學》第二卷。
○召對。
○以趙冀永爲判義禁府事,李敦榮爲司憲府大司憲。
9月18日
○壬子,進講。
○召見,慶尙監司徐箕淳,辭陛也。
○召對。
9月19日
○癸丑,進講。
○召對。
9月20日
○甲寅,藥院入診及次對于熙政堂。
○大王大妃殿敎曰:「惠政施民,君上當然之事,而況今初元之會乎?百爾思之,莫如舊未捧之蠲蕩,各營各司己巳壬辰癸巳以後,各樣停退及排捧條拯米未收,自廟堂,考其年條後,行會諸道,一竝蕩減。」
○以閔致成爲司憲府大司憲。
○兩司合啓,請徐相敎、李應植等,一體鞫覈,亟下處分,批曰:「退去臺廳傳啓。」
○進講。
○以徐左輔爲司憲府大司憲,李景在爲刑曹判書。
9月21日
○乙卯,進講。
○召對。
9月22日
○丙辰,進講。
○召對。
9月23日
○丁巳,進講。
○召對。
9月24日
○戊午,進講。
○召對。
9月25日
○己未,進講。
○召對。
9月26日
○庚申,進講。
○召對。
9月27日
○辛酉,進講。
○召對。
9月28日
○壬戌,進講。
○敎曰:「來十月初一日朔奠,自內兼行親進香進香文,當親以下矣。」
○召對。
9月29日
○癸亥,進講。
○召對。
9月30日
○甲子,藥院入診于熙政堂。召見江原監司李謙在,辭陛也。
○進講。
冬十月
10月1日
○乙丑,詣殯殿,行朔奠兼進香。
○飭臺諫在外懸頉之弊。
10月2日
○丙寅,敎曰:「是年是月,卽顯隆園遷奉舊甲也。大行大王攀慕追思,春間竊擬展省,竟以玉候違豫,未果小子嗣位,固宜敬述,而禮制所拘,亦未能行,私心愴感,難以爲喩。初七日,遣閣臣,奉審健陵,華寧殿,一體奉審。」
○召對。
10月3日
○丁卯,上謚冊寶于殯殿。
○親行上謚冊後別茶禮,改銘旌後別茶禮。
10月4日
○戊辰,進講。
○召對。
10月5日
○己巳,藥院入診及進講于熙政堂。
○召對。
○以李魯秉爲司憲府大司憲,李宗秉爲司諫院大司諫。
10月6日
○庚午,進講。
10月7日
○辛未,進講。
○召見前慶尙監司金大根。
10月11日
○乙亥,以李鍾赫爲慶尙左道水軍節度使。
10月12日
○丙子,以成原默爲吏曹參議。
10月14日
○戊寅,召對。
10月15日
○己卯,詣殯殿,行望奠。
10月19日
○癸未,以徐左輔爲司憲府大司憲,李玄緖爲司諫院大司諫。
10月20日
○甲申,召見三使臣,〈正使李啓朝,副使正敎,書狀官沈膺泰〉辭陛也。
10月21日
○乙酉,命啓攅宮後,別奠親行。
10月23日
○丁亥,判府事權敦仁,陳疏自引,批曰:「審如卿言,孰不憧憧有薦醫之心?而矧玆大行朝,有欲思見之敎乎?秋判之疏,未詳裏許,則進非正路之論,容或無怪矣。於卿何有?日前慈敎,洞然開釋,於卿心難安之地,無以是相煩,增予悲懷,卽日安心還第,出入於朝晡哭之班。」
○詣殯殿,行夕上食。
10月24日
○戊子,詣殯殿,行朝上食。
○禮曹,以返虞後孝定殿山陵祝式收議啓,領府事趙寅永以爲:「虞主之不書廟號,以其只奉於練前,而練主之幷書廟號,以其仍奉於入廟故也。今此兩祝之以依題主所書,似無可疑。至於孝成殿祝式,雖有香室所奉,旣無虞練之分別,則未敢曰的確可據也。」領議政鄭元容以爲:「虞主之只書某號,《五禮儀》所在也。以入廟前不宜書廟號,而至練主時始爲幷書廟號。香室所在孝成殿祝式,皆書廟號,儀曹雖因此起疑,而祝式旣不分練,前後則練前之皆書廟號,亦未敢質言矣。若以常行之禮言之,則一依題主所書,書於祝文,似合儀節,然祝式謹嚴,不敢臆對云,」判府事權敦仁,病未獻議,左議政金道喜議略同,命依議施行。
10月25日
○己丑,詣殯殿,行朝上食,晝茶禮,夕上食,祖奠,夕奠。
10月26日
○庚寅,大行大王靈駕,啓發奉辭于弘化門外。
10月28日
○壬辰,下玄宮時望哭于宣政殿庭。
○詣普濟院,返虞祗迎隨神輦入齋殿。
○詣孝定殿,行初虞祭。
十一月
11月1日
○甲午,詣孝定殿,行朔祭晝茶禮。
11月2日
○乙未,召見時原任大臣戶判。
○以徐憙淳遠接使,金鼎集館伴差下。
○命差倭公作米,更許五年退限。
11月6日
○己亥,奏請先來狀啓以爲:『封典順成,諡號當於勑行往宣,諡號莊肅。』〈履正志和曰莊執心決斷曰肅。〉
11月8日
○辛丑,詣孝定殿,行六虞祭。
11月9日
○壬寅,詣孝定殿,行七虞祭兼冬至節享晝茶禮。
11月11日
○甲辰,詣孝定殿,行卒哭祭。
○三都監摠護使以下,施賞有差,殯殿都監提調判敦寧徐憙淳,禮曹判書徐箕淳、成遂默,都廳副司果洪淳穆,宗戚執事益平君曦,永平君昱,刑曹參議洪祐喆,國葬都監提調知事李嘉愚,戶曹判書金學性,兵曹判書尹定鉉,都廳掌樂正金炳雲,直閣趙然興,諡狀製述官上護軍李若愚,謚冊文製述官戶曹判書金學性,書寫官護軍金輔根,哀冊文製述官慶尙監司徐箕淳,書寫官判尹金鼎集,表石陰記書寫官判敦寧徐憙淳,誌文製述官兵曹判書尹定鉉,虞主書寫官護軍金景善,讀謚冊官應敎沈敬澤,讀金寶官副司果李敎英,封閉官執義朴龍九,山陵都監提調右參贊趙鶴年,工曹判書李鼎臣,大護軍洪在喆,都廳司直朴永輔、宋近洙,初喪時承旨沈宜冕,因山時陪從承旨鄭㝡朝、李明迪,取土承旨徐念淳,上謚時禮房承旨洪說謨,幷加資,讀哀冊官副司果李敏攝,通禮軍資正李晋祥,校理宋廷和,竝陞敍。
○命全溪大院君內外祠版祭物,令奉常寺封進。
○平安監司趙斗淳,以勑使牌文出來,馳啓。
11月12日
○乙巳,召對。
○以李亨夏爲慶尙左道水軍節度使。
11月13日
○丙午,大王大妃殿敎曰:「楊州牧使金萬根,前後山陵之役,效勞旣多,加資。
11月14日
○丁未,召對。
11月15日
○戊申,詣眞殿展拜。
○次對于熙政堂。
○命義州白馬山城,創置別將,取才望報,許用履歷。
○許施華城府封不動錢一萬五千兩,作還取耗之請。
○命文川、高原兩邑,限十年作蔭窠,以有治績者差送。
○命長津鎭殿最,使道臣書考。
○以李㘾爲吏曹參議,金炳冀爲弘文館副提學,金景善爲刑曹判書,趙寅永爲實錄摠裁官,徐憙淳、李若愚、金蘭淳、李嘉愚、金學性、尹定鉉、趙鶴年、金鼎集、李景在、洪鍾應爲兼知實錄事,趙秉駿、金輔根、金大根、徐憲淳爲兼同知實錄事,趙道淳爲成均館大司成。
11月16日
○己酉,召對。
11月17日
○庚戌,晝講。
11月18日
○辛亥,全溪大院君、恩彦君致祭,命吏曹判書李憲球,都承旨金輔根進去。
○晝講。
○命勑行時茶禮,辛巳年例爲之。
11月19日
○壬子,召對。
11月20日
○癸丑,進講。
○召對。
11月21日
○甲寅,進講。
○召對。
○以金大根爲弘文館副提學。
11月22日
○乙卯,進講。
○召對。
11月23日
○丙辰,進講。
○大王大殿命大提學差出實錄有命也。
○以金德根爲奎章閣直閣,前望也。
○行文衡會圈,朴永元、趙斗淳、徐箕淳、尹定鉉,以趙斗淳爲大提學。
○以趙斗淳爲知實錄事。
11月24日
○丁巳,進講。
○召對。
○以洪鍾應爲平安道觀察使。
11月25日
○戊午,進講。
○召對。
○以李敦榮爲司憲府大司憲,李源達爲司諫院大司諫。
11月26日
○己未,進講。
○召對。
○行閣圈,李秉文、成載瑗、李承游,以李秉文爲奎章閣待敎。
11月27日
○庚申,進講。
○召對。
○行翰圈金炳溎、金完植、趙秉學、李徹宰、鄭健朝、李秉文、成載瑗、李崙夏。
○行館錄,吳正秀、張仁遠、許傳、金世鎬、韓敬源、尹禹錫、李承益、高性鎭、朴昇壽、洪鍾雲、閔致庠、李秉珪、趙文化、南秉吉、徐相鼎、徐翼輔、姜輿、曺錫輿、申錫禧、李興敏、黃鍾顯、朴珪壽。
11月28日
○辛酉,進講。
○召對。
○以尹定鉉爲兵曹判書。
11月29日
○壬戌,進講。
○召對。
○以徐有薰爲成均館大司成。
11月30日
○癸亥,進講。
○召對。
○命李提督祠版,遣將臣致侑,祀孫初仕調用。
○命宣武祠,遣將臣致祭。
○平安監司趙斗淳,以勑使渡江,馳啓。
十二月
12月1日
○甲子,詣孝定殿,行朔祭。
○詣眞殿展拜。
○進講。
○召見回還三使臣。
12月2日
○乙丑,進講。
○召對。
○以李景在,伴送使差下。
○陳奏使以下,施賞有差,正使朴晦壽,子弟一人除職,副使李根友,書狀官沈敦永,竝加資。
12月3日
○丙寅,進講。
12月4日
○丁卯,行柑製于仁政殿,賦進士金鼎鎬,直赴殿試。
12月5日
○戊辰,進講。
○召對。
12月8日
○辛未,以徐左輔爲刑曹判書。
12月12日
○乙亥,詣慕華館,迎勑。
○詣仁政殿,行宣詔儀,接見勑使。
12月13日
○丙子,詣館所,接見勑使。
12月15日
○戊寅,詣慕華館送勑。
○譴罷迎接都監堂上金學性。
12月17日
○庚辰,以鄭日永爲忠淸道兵馬節度使。
○以金左根爲宣惠廳堂上。
12月20日
○癸未,藥院入診及次對于熙政堂。
○命寧越府還軍弊矯捄之方,道臣條列修啓。
○命安東府使尹穳,僉知韓容鼎,特加一資,勳堂差下,因大臣所奏也。
○大王大妃殿,命飭審理京外獄囚。
12月21日
○甲申,行翰林召試,取趙秉學、成載瑗、鄭健朝、金炳溎。
12月22日
○乙酉,召對。
○以金學性爲戶曹判書。
○行都堂錄,李莊緖、吳正秀、李基周、李貞夏、許傳、李凝祥、李又新、張仁遠、李寅夔、姜冕奎、柳來駿、金世鎬、韓敬源、尹禹錫、李承益、高性鎭、朴昇壽、宋謙洙、洪鍾雲、閔致庠、李秉珪、趙文和、南秉吉、徐相鼎、徐翼輔、姜㳣、曺錫輿、申錫禧、李興敏、黃鍾顯、朴珪壽、李亮信。
○以趙冀永爲判義禁府事。
12月23日
○丙戌,進講。
12月24日
○丁亥,進講。
12月25日
○戊子,進講。
12月26日
○己丑,都政下批,以金景善爲司憲府大司憲,姜必魯爲司諫院大司諫,成原默爲成均館大司成,金左根爲奎章閣提學,金興根爲漢城府判尹,李觀熙爲忠淸道兵馬節度使。
12月27日
○庚寅,召見守令邊將初仕人。
○戶曹判書金學性,陳疏自引,賜批。
12月28日
○辛卯,召對。
12月30日
○癸巳,詣眞殿展拜。
○大王大妃殿敎曰:「大殿舊勞于外,曾展謁於太廟。昔我英宗大王,雖在諒閽,因事有展拜之例,主上趁今展誠,允合情禮,歲首將行太廟展謁矣。」
○禮曹啓言:「國恤三年內,廟宮展謁停止,故儀節無可據之例。英廟朝丙午年太廟增修移還安時,自上至齋殿,改具黑袍,王帶行禮後,還齋殿改具視事服還宮,純廟朝壬午年,由月覲門,詣景慕宮展謁時,自上至逌覲門外幄次,改具黑袍玉帶,詣廟庭行禮移,還至幄次,具視事服還宮矣,」敎以依丙午年例爲之。
○京兆獻民數,五部八道元戶一百五十二萬九千三百五十六戶,〈男三百二十四萬一千九百八十七口,女三百二十二萬八千七百四十三口。〉
〈哲宗熙倫正極粹德純聖文顯武成獻仁英孝大王實錄卷之一
[book_title]元年
(庚戌)元年清道光三十年
春正月
1月1日
○甲午,日有食之。
○詣眞殿展拜。
1月2日
○乙未,前掌令姜繼遇上疏,批曰:「十條所陳,予將嘉納矣。」
○以李嘉愚爲議政府右參贊,鄭夏應爲全羅道兵馬節度使,李肇淵爲全羅左道水軍節度使。
○義州府尹李裕元,以皇太后崩逝,馳啓。
1月3日
○丙申,召對。
1月4日
○丁酉,召對。
○以姜繼遇爲兵曹參知,中批也。
1月5日
○戊戌,召對。
1月6日
○己亥,詣宗廟展謁,仍詣景慕宮展拜,春謁也。
1月7日
○庚子,召對。
○以金鍏爲吏曹參判。
1月8日
○辛丑,進講《小學》第三卷。
1月9日
○壬寅,進講。
○以李嘉愚爲兵曹判書,李憲球爲議政府右參贊。
1月10日
○癸卯,藥院入診及次對于熙政堂。
○先朝御製,命內閣,考校開印。
○以金學性還差講官,金左根、金興根、趙斗淳、李嘉愚、趙鶴年,竝差下講官。
○遣吏郞,存問耆社諸臣,徐俊輔子壻弟侄中調用。
○召對。
1月11日
○甲辰,進講。
○召對。
○以閔致成爲司憲府大司憲,任百秀爲司諫院大司諫。
○左議政金道喜,陳辭職賜批,勉副。
1月12日
○乙巳,進講。
○召對。
1月13日
○丙午,進講。
○召對。
○判尹金興根,從縣道陳自列疏,批曰:「卿之被誣,予亦聞之,東朝飭敎,又旣縷縷,如是爲引,不亦過乎?卽爲上來肅命。」
1月14日
○丁未,進講。
○召對。
1月15日
○戊申,詣孝定殿,行望祭晝茶禮。
○進講。
1月16日
○己酉,進講。
○召對,講《史略》。
1月17日
○庚戌,進講。
○召對。
1月18日
○辛亥,進講。
○以李魯秉爲漢城府判尹,李裕元爲吏曹參議,吳致賢爲三道水軍統禦使。
1月19日
○壬子,進講。
○召對。
1月20日
○癸丑,藥院入診于熙政堂,召見平安監司洪鍾應,辭陛也。
1月21日
○甲寅,進講。
○以金興根爲漢城府判尹。
1月22日
○乙卯,進講。
○召對。
1月24日
○丁巳,進講。
○召對。
1月25日
○戊午,進講。
○召對。
1月26日
○己未,進講。
○召見回榜老人徐俊輔。
1月27日
○庚申,進講。
○召對,講《通鑑》。
1月28日
○辛酉,進講。
○召對。
1月29日
○壬戌,次對于熙政堂,召見謝恩使。〈正使趙鶴年,副使南獻敎,書狀官鄭鎏〉辭階也。
○命飭科場雜亂之弊
1月30日
○癸亥,藥院入診及進講于監政堂。
○召對。
二月
2月1日
○甲子,詣眞殿展拜。
○進講。
○敎曰:「諒闇中先陵展謁,雖非常禮,今年,卽我純廟誕彌之年。予小子追遠之感,何以形喩,當詣仁陵親祭,以伸情禮。」
○召對。
○以金學性爲廣州府留守,趙元錫爲平安道兵馬節度使。
2月2日
○乙丑,進講。
○召對。
○以徐熹淳爲戶曹判書,吳顯文爲咸鏡南道兵馬節度使。
2月3日
○丙寅,進講。
○召對。
○禮曹啓言:「健元陵、元陵、仁陵展謁,旣有成命矣,行禮服色,當爲磨鍊,而謹稽謄錄,則國恤三年內,先陵展謁,以服色難便停止,故無的確可據之例。英廟朝辛亥年長陵展謁,雖在國恤三年之內,此則本陵遷奉時也,以緬服行禮,今不可援例。而純廟朝壬午年顯隆園展謁時,聖敎中若曰:『陵園事體,與廟宮稍有不同,雖以視事服行禮,似無不可,』其時大臣禮堂,以『常時用淺淡服,實寓哀省之義,』以視事服獻議磨鍊。今番服色以當援此,而第伏念陵園展謁,本是主哀,故常用黲袍,此是哀素之服也。廟宮展謁,旣用黑袍,則先陵展謁,黲袍行禮,恐合事宜,而臣曹不敢擅便,」敎曰:「以黲袍磨錬。」
○義州府尹李裕元,以皇帝崩逝,馳啓。
2月4日
○丁卯,進講。
○召見,時原任大臣戶禮堂上曰:「皇上於我國,軫念甚厚,今聞此報,不勝驚愕矣。」鄭元容等曰:「皇上在位三十年,壽爲六十九享國之久,歷代罕聞。外國之人,有何可驚,而訃音忽至,大小俱驚,可見皇家仁聲,至及外國而然也。」上曰:「人主有德政,則人心自然如此矣。」元容曰:「聞新皇,性仁厚,民亦愛戴云矣。」大王大妃殿曰:「道光皇帝三十年之問,顧念小邦,屢施格外之恩,心常感歎,今聞此報,不勝虛廓矣。」
○以李憲球,遠接使差下。
2月5日
○戊辰,進講。
○召對。
○前正言朴文鉉,上六條陳勉疏,批曰:「爾言甚好矣。」
2月6日
○己巳,進講。
○召對。
2月7日
○庚午,召見京試官都事,大王大妃殿敎曰:「今年增廣,元年慶科也,竊念四方之聳動,其所期望,必不尋常,無論京外,秉公恢張,期無物議不愜之歎,可也。」
2月9日
○壬申,以徐有薰爲咸鏡道觀察使。
2月10日
○癸酉,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以金炳冀爲吏曹參議,趙斗淳爲判義禁府事。
2月11日
○甲戌,以洪學淵爲司憲府大司憲。
2月13日
○丙子,詣山陵景陵親祭,仍詣健元陵、元陵展謁,召見京畿監司金箕晩箕晩啓言:「北漢平倉城餉之糶糴於京畿十四邑者,耗費倍蓗,轉輸極艱,爲民痼瘼,無邑不然,而邑殘民少,陵運路遠處則尤爲偏苦。其中交河則奉護兩陵寢,役民自多,仁川則百里程途,陸運最遠,兩邑民情難支,皆願折半移轉於他邑,而他邑同然,未免移疾,亦不得擅便。轉報籌司,仰請措劃,而伏念往在己亥,楊州牧收逋餉米一千石,以詳定代錢,移送海西,狀請施行。今此交河、仁川餉米一千九百石內,限一千石,依已例移送海四,則兩邑可以紓力,而城餉變通,事係難愼,令廟堂稟處。」批曰:「令廟堂稟處。」
○命楊州逋穀,除耗退排,從長稟處。
2月14日
○丁丑,以李景在爲刑曹判書,金洙根爲吏曹參判,曺雲承爲吏曹參議。
2月17日
○庚辰,進講。
2月18日
○辛巳,進講召對。
2月19日
○壬午,進講。
2月20日
○癸未,進講。
○以李源命爲成均館大司成。
2月21日
○甲申,進講。
○召對。
○以趙斗淳館伴差下。
○命飭支勑守令。
○命楊州牧逋還錢,定新限除耗排捧,三分一蕩減。
○東七陵香祀廳修改。
○以領議政鄭元容爲扈衛大將
2月22日
○乙酉,進講。
2月23日
○丙戌,進講。
2月24日
○丁亥,詣孝定殿,行寒食祭晝茶禮。
○進講。
2月25日
○戊子,進講。
○給三陟府燒戶,恤典。
○飭迎勑郊駕時衛,內外陪從帶隷擾雜之弊,及京司飯供之弊,因大臣所奏也。
2月26日
○己丑,進講。
2月27日
○庚寅,大王大妃殿,命二所罷榜試官趙道淳、尹行謨、睦仁培定配,一所試官金永爵、洪祐健、李敎寅刊削,因籌司所啓也。
○御春塘臺,行人日製。
2月28日
○辛卯,御春塘臺,行輪次,賦幼學李敦禹,直赴殿試。
2月29日
○壬辰,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三月
3月1日
○癸巳,進講,召見平安道淸南暗行御史李參鉉,書啓罪殷山前縣監朴齋璿,三和府使李容駿,平壤庶尹趙冕鎬,甑山縣令李魯宰,江西縣令徐箕輔,孟山縣監魏鍾敏,前前縣監鄭學權,中和前前府使金一求,价川前郡守李熙敏,前前郡守白樂貞,祥原前郡守尹錫九,江東前縣監宋柱獻。
3月2日
○甲午,進講。
○召對。
3月3日
○乙未,進講。
○召對。
○義州府尹李裕元,以皇帝登極勑牌文出來,馳啓。
3月4日
○丙申,以李紀淵爲漢城府判尹,趙亨復爲吏曹參判,黃浩民爲江華府留守。
3月5日
○丁酉,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3月6日
○戊戌,召見,平安道淸北暗行御史金敬鉉,書啓罪宣川前府使趙述永,前前府使韓啓轍,楚山前府使李兼熙,熙川前郡守鄭雲斗,前前郡守李熙明,寧邊府使李元夏,昌城府使李根永,鐵山府使李長祐,嘉山郡守李圭會,雲山郡守洪秉周,前前郡守韓承烈,郭山郡守金鋼,義州前府尹任百經,江界前府使尹羲烈,朔州前前府使鄭夏應。
3月8日
○庚子,以洪在龍、金左根、朴永元爲兼知實錄事,金炳冀爲修撰官。
3月10日
○壬寅,詣坡州牧行宮經宿。
3月11日
○癸卯,詣仁陵,親祭長陵展謁,還詣坡州行宮經宿。
○以李嘉愚爲判義禁府事,蔡學永爲全羅道兵馬節度使。
3月12日
○甲辰,詣龍城府大夫人墓所展拜,還宮。
○命交河郡士民男女六十一崴人,令該道,米肉題給,交、坡、高三邑城餉耗,依壬寅例除減。
3月13日
○乙巳,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以李敦榮爲刑曹判書。
○仁陵親祭時亞獻官以下,施賞有差,執禮副司果洪翼燮,大祝副司果李秉珪,坡州牧使兪章煥,禮房承旨趙秉恒,幷加資。
3月14日
○丙午,召對。
3月15日
○丁未,召見咸鏡監司徐有薰,辭陛也。
○詣孝定殿,行晝茶禮。
○召對。
3月16日
○戊申,進講。
○召對。
3月17日
○己酉,進講。
○召對。
3月18日
○庚戌,進講。
○召對。
○以金始淵爲吏曹參議,李若愚爲禮曹判書。
○召見黃海道暗行御史申錫禧,書啓罪前兵使金相宇,鳳山前郡守趙羲賛,康翎前前縣監崔達洙,延安府使閔致久,麒麟察訪趙名龜,黃州前前牧使朴顯圭,遂安前郡守李羲昌,載寧前郡守韓弼敎,文化前縣令洪衡謨,殷栗前縣監金應夏。
3月19日
○辛亥,進講。
○召對。
3月20日
○壬子,藥院入診及次對于熙政堂。
○命關東合錄耗條,給代取用,貢蔘錢,作還添補,因大臣所奏也。
○進講。
○召對。
○大王大妃殿,命漢城試一所原榜中,初終場入格,從下各五十人,使赴二所,因大臣所奏也。
○以金鼎集,伴送使差下。
3月21日
○癸丑,進講。
○大王大妃殿,命判尹李紀淵,黃海兵使補外,以不卽膺命,旋施卽其地定配。
3月22日
○甲寅,進講。
○以李景純爲左邊捕盜大將,姜時永爲漢城府判尹。
○憲宗大王御製,列聖御製合附本奉印時監印閣臣以下,施賞有差,檢校直提學金輔根,直提學金大根、趙秉駿,原任直閣李嘉愚、李景在、尹定鉉、吳取善,檢校直閣鄭㝡朝,原任直閣徐有薰、李公翼、金始淵,原任待敎趙斗淳、金洙根,檢校待敎李㘾,竝加資,待敎李秉文陞六。
3月23日
○乙卯,進講。
3月24日
○丙辰,進講。
○以朴齊憲爲吏曹參議。
3月25日
○丁巳,藥院入診及進講于熙政堂。
3月26日
○戊午,召見陳慰進香使,〈正使徐左輔副使洪羲錫,書狀官金會明〉辭陛也。
3月27日
○己未,召見回還三使臣。
○以李若愚爲判義禁府事,趙斗淳爲兵曹判書。
3月28日
○庚申,以兪致崇爲司諫院大司諫,金德喜爲成均館大司成。
3月29日
○辛酉,詣慕華館迎勑,詣明政殿,行宣詔儀,接見勑使。
3月30日
○壬戌,詣館所,接見勑使。
○召見,陳慰兼進香使,〈正使成遂默,副使李明迪,書狀官尹行福〉辭陛也。
○以金輔根爲刑曹判書。
○召見慶尙右道暗行御史曺錫輿,書啓罪金山前郡守柳道宗,尙州前牧使李象斗,昌原前府使蔡學永,金海前府使嚴錫鼎,巨濟前府使孫亮錫,昆陽前前郡守李赫遠,南海前縣令李尙周,前前監司金大根,前統制使金鍵,前前統制使徐相五,右兵使鄭宅善,前兵使李圭徹。
夏四月
4月1日
○癸亥,詣慕華館送勑。
○召見前咸鏡監司朴永元。
4月2日
○甲子,以吳取善爲司憲府大司憲。
○大王大妃殿,敎曰:「李紀淵定配分揀,黃海兵使,以補外例施行,使之除朝辭交龜。
4月4日
○丙寅,御春塘臺,行春到記。講幼學朴蘭壽,賦進士趙台淳,竝直赴殿試。
○以李敏德爲咸鏡北道兵馬節度使。
4月5日
○丁卯,藥院入診于熙政堂。仍召見入格儒生。
○召對。
○以李熙章爲慶尙右道兵馬節度使。
4月6日
○戊辰,進講。
4月7日
○己巳,御春塘臺,行三日製。
4月8日
○庚午,進講。
○召見入格儒生。
○增廣監試覆試一二所進榜目,一所幼學裵克紹,二所幼學李友善居首。
4月9日
○辛未,以金左根爲摠戎使。
4月10日
○壬申,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進講。
4月11日
○癸酉,進講。
○執義李彙圭,上八條陳勉疏,批曰:「乃言可比治安之策。當書諸紳,朝夕以爲警矣。」
○召對。
4月12日
○甲戌,詣全溪大院君祠宇展拜,仍詣恩彦君祠宇展拜。
4月14日
○丙子,以金洙根爲工曹判書,李明學爲全羅道兵馬節度使,李基碩爲慶尙右道兵馬節度使,韓仁植爲黃海道水軍節度使。
4月15日
○丁丑,次對于熙政堂。
○命交、坡、高三邑餉耗除減條給代,自均廳區劃,因大臣所奏也。
○進講。
○京兆,以濟州大靜、㫌義民數啓,元戶一萬一千一百二十四戶。〈男三萬七千七百七十一口,女四萬二千一百三十九口。〉
4月16日
○戊寅,召對。
○別講。
4月17日
○己卯,御熙政堂,受生進謝恩。
○進講。
○召對。
4月18日
○庚辰,進講。
○召對召見,慶尙左道暗行御史金世鎬,書啓罪前左兵使申從翼,前左水使李寅熙,醴泉郡守李漍,慶州府尹李源祚,前府尹權溭,興海郡守李鼎鎬,梁山郡守洪在重,長鬐縣監任楨,河陽縣監鄭游,淸河縣監鄭潭,英陽縣監鄭夔弼,安東前前府使趙啓昇,東萊前府使宋柱獻,前前府使趙徽林,仁同府使許瑽,順興前府使李允植,奉化前縣監崔虎文,玄風前縣監尹致賢。
4月19日
○辛巳,進講。
○以柳永魯爲全羅道兵馬節度使。
4月20日
○壬午,進講。
4月21日
○癸未,進講。
4月22日
○甲申,召見山陵奉審大臣。
○命京畿監司金箕晩,定配于中和,驪州牧使李奎憲罷職,以英寧兩陵告由祭官,未及差送也。
○以洪祐喆爲京畿觀察使。
4月24日
○丙戌,詣毓祥宮展拜。
○增廣覆試文科,取申轍求等三十三人,武科一所閑良兪致鳳,二所閑良李載浹居首。
4月25日
○丁亥,以洪耆變爲刑曹判書。
4月26日
○戊子,以李是遠爲開城府留守。
4月29日
○辛卯,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召對。
五月
5月2日
○癸巳,知敦寧李輝正,陳疏乞致仕,批曰:「耆舊求退,自是悵然之事,而情懇如此,不得已依施。」
○飭黃海兵使李紀淵視務,以情勢廢務,替啓也。
5月4日
○乙未,左承旨李寅皐,從縣道上疏乞遞,批曰:「先卿事,朝家處分,幽明之間,宜無餘憾。爾其卽爲上來肅命。」
○以李敦榮爲司憲府大司憲,姜𣹡爲司諫院大司諫,李輝正爲致仕奉朝賀。
5月5日
○丙申,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5月7日
○戊戌,以李時在爲吏曹參判。
○召對。
5月9日
○庚子,以朴永元爲漢城府判尹。
5月11日
○壬寅,召對。
5月12日
○癸卯,進講,上,謂左議政金道喜曰:「近日予有親書粘屛者,大臣欲一見之乎?」仍出示之卽御製十條書也。其文曰:「順乎父母,上等人也,事君盡忠,上等人也,長者之言,敬而受之,上等人也,兄弟和睦,上等人也,男女有別,上等人也,言忠信行篤敬,上等人也,過而知悔,上等人也,悔而能改,上等人也,不私妻子,不貪貨財,上等人也,不溺酒色,而上等人也。右十條中,如有一事不行,則亦可謂下愚之人矣。」道喜雙手擎讀,奏曰:「御製十條,儘合古人座右之銘。而聖念及此,誠不勝萬萬慶幸。」上曰:「非書之爲難,行之惟難。」道嘉曰:「今承下敎,眞聖人之言也。益加勉焉。」
5月13日
○甲辰,進講。
○御熙政堂,親受文武科謝恩。
5月14日
○乙巳,進講。
○英、寧兩陵補土堂上以下,施賞有差,驪州牧使金在田加資。
○召對。
5月15日
○丙午,進講。
5月16日
○丁未,進講。
5月17日
○戊申,以金輔根爲刑曹判書。
○進講。
○召對。
5月18日
○己酉,進講。
○莊陵陵役時禮堂以下,施賞有差。
5月19日
○庚戌,進講。
○以尹致定爲吏曹參判,鄭基世爲吏曹參議。
5月20日
○辛亥,藥院入診及進講于熙政堂。
5月21日
○壬子,進講。
○召對。
5月22日
○癸丑,召見下直閫帥守令。
○進講。
5月23日
○甲寅,進講。
○召對。
○以權用脩爲成均館大司成。
○罷黃海兵使李紀淵職,以啓聞使,虞候替行也。
5月24日
○乙卯,進講。
○以南錫圭爲黃海道兵馬節度使。
5月25日
○丙辰,進講。
5月26日
○丁巳,進講。
5月27日
○戊午,進講。
○《璿源譜略》跋文製述官以下,施賞有差,宗簿正金在根加資。
5月28日
○己未,進講。
○次對于熙政堂。
○命南關蕩債穀中,萬石減摠,買土設屯,因大臣所奏也。
○領議政鄭元容啓言:「文川前郡守尹師殷、崔重湜,當戊子、己丑之歉荒,原還未捧之止於五百石,較諸收糧分數之律,不過輕勘之罪,而俱以遠道之人,年近八耋,病難起動云。合有參恕,罪名請分揀。」從之。
○召見開城留守李是遠,辭陛也。
5月29日
○庚申,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六月
6月1日
○辛酉,詣眞殿展拜,仍詣孝定殿,行晝茶禮。
6月4日
○甲子,詣孝定殿,行夕上食。
6月5日
○乙丑,詣孝定殿,行朝上食、晝茶禮、夕上食。
6月6日
○丙寅,詣孝定殿,行練祭。
○練主都監堂郞及魂殿享官山陵守侍陵官以下,施賞有差,題主官護軍徐英淳,練主出納浴主大祝副司果兪致善,宗戚執事永平君昱,享官副護軍趙秉夔,竝加資。
6月7日
○丁卯,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以申錫愚爲吏曹參議。
6月9日
○己巳,進講。
6月11日
○辛未,以李憲玶爲禮曹判書,尹定鉉爲判義禁府事。
6月15日
○乙亥,誌狀監董閣臣以下,施賞有差。
6月17日
○丁丑,以金景善爲議政府右參贊,趙秉駿爲漢城府判尹。
6月18日
○戊寅,詣眞殿,行酌獻禮,贊禮以下施賞有差,贊禮禮曹判書李憲球,禮房承旨趙雲澈,執禮執義沈膺泰,大祝副司果洪祐健,幷加資。
○命純宗朝逮事之文臣侍從,武臣宣傳官及文蔭武士庶人六十一歲人,令漢城府,抄啓以入。
○敎曰:「前參判權大肯,牧使李在鶴,承旨林永洙,副護軍成好謙,副司果李廷憲、金在榮、李秉儀、金聖謙,府使柳昌根、任泰錫,前兵使蔡學永,僉使白珩洙,府使李東植、趙存兢、韓元植、具廷鉉,前兼司僕將申命漢,前營將鄭鶴濟洪在儀,前縣監南永老,幷加資,文蔭武幷令該曹,食物賜給,士庶人米布題給。中部文蔭武六十人,士庶人七十四人,東部文蔭武十人,士庶人一百二十一人,西部文蔭武二十人,士庶人一百九十四人,南部文蔭武二十一人,士庶人一百二十五人,北部文蔭武十三人,士庶人八十人。
6月21日
○辛巳,給陰竹、竹山等邑漂頹戶,恤典。
○遣宣傳官,頹戶摘奸。
6月25日
○乙酉,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6月26日
○丙戌,都政下批,以徐英淳爲司憲府大司憲,李敎英爲司諫院大司諫,李時愚爲成均館大司成,金箕晩爲漢城府判尹,趙秉駿爲刑曹判書。
6月27日
○丁亥,召見守令邊將初仕人。
6月28日
○戊子,以朴永元爲判義禁府事。
6月29日
○己丑,召見回還謝恩使。
6月30日
○庚寅,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秋七月
7月3日
○癸巳,行禜祭于四門。
7月5日
○乙未,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以李魯秉爲吏曹判書,李裕元爲吏曹參議。
7月6日
○丙申,召對。
7月7日
○丁酉,召對。
7月8日
○戊戌,召對。
7月10日
○庚子,放安置罪人李承憲。
○院議啓:『請亟寢成命,』批曰:「本事不過疏句間不能致審之故也。今此放釋,豈無商量而然?不必爭執,卽爲頒布。」
○玉堂聯箚〈副應敎趙雲卿,校理金有淵、鄭鎏,副校理金世鎬、柳興奎,修撰柳來駿、宋謙洙,副修撰申錫禧、李貞夏〉請亟寢成命,批曰:「院議之批,已諭其所以然,爾等不必煩瀆。」
○兩司聯箚〈大司憲徐英淳,執義尹滋悳,大司諫李敦英司諫李承輔,獻納徐翼輔,正言李啓善〉請亟寢成命,批曰:「已諭於堂箚之批,不必爭執,卽爲停啓。」
7月11日
○辛丑,召見下直守令
○兩司合啓中,李承憲事,停啓。
7月12日
○壬寅,召對。
○以金炳冀、鄭基世爲奎章閣直提學。
7月13日
○癸卯,行禜祭于四門
○給水原府漂壓戶,恤典。
7月15日
○乙巳,詣孝定殿,行望祭。
○詣眞殿展拜。
○藥院入診及次對于熙政堂。
7月18日
○戊申,詣孝定殿,行酌獻禮,贊禮以下施賞有差,贊禮禮曹判書李憲球,執禮副校理柳興奎,大祝副司果李濟達,禮房承旨李圭祊,幷加資。
○行晝茶禮
7月19日
○己酉,以吳取善爲吏曹參判。
7月22日
○壬子,命投畀罪人李鶴秀放送,尋命都摠管特授。
7月25日
○乙卯,召見謝恩使,〈正使李景在,副使徐憲淳,書狀官尹堉〉辭陛也。
7月28日
○戊午,東七陵碑閣丁字閣香祀廳修改時監董以下,施賞有差,地方官楊州牧使金愼根加資。
○以李憲球爲判義禁府事。
7月29日
○己未,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八月
8月2日
○辛酉,以閔致成爲司憲府大司憲。
8月4日
○癸亥,都摠管李鶴秀,上疏自列,批曰:「前後慈敎,於卿宜無餘憾。今此正卿之秩,爲卿久次也,勿復逡巡,卽爲肅命。」
8月5日
○甲子,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8月6日
○乙丑,召對。
8月7日
○丙寅,召對。
8月10日
○己巳,召對。
8月11日
○庚午,藥院提調李紀淵,從縣道上疏自列,批曰:「授卿藥院之任,意豈徒然?此可進而不可退者,慈聖所以念卿在玆也。雖微予言,卿亦仰認至意,而顚倒衣裳矣。今於往事昭晣之後,處以私義,便同無麪之飥。幸勿更爲却顧,日次候班,依例來赴,以盡保護之誠。」
8月14日
○癸酉,召對。
8月15日
○甲戌,詣孝定殿,行秋夕祭。
○詣眞殿展拜
○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以李穆淵爲刑曹判書。
8月16日
○乙亥,召對。
8月17日
○丙子,召見回還陳慰進香使
○藥院提調李紀淵,再疏乞勘,批曰:「湯劑使卿監煎,而因卿之故,今日不得進服,於卿心安乎?可使卿至慟在心,先公事而後私義,其誰曰不可?卿其熟思之。」又口傳下敎:「明日提調,不爲監煎云,是何事體?雖某日,提調監煎然後,始可進服,此意傳於提調。」
8月19日
○戊寅,召對。
○召見監董大臣以下,崇陵山陵莎草修改後入來也。
8月20日
○己卯,召見監董大臣以下,仁陵莎草修改後入來也。
8月21日
○庚辰,次對于熙政堂,命歲幣行使名稱,以進賀謝恩兼歲幣使,副使金德喜加資,書狀官閔致庠陞品,因大臣所奏也。
○命五衛將中二窠,用中軍履歷,豐川、長淵兩邑,用邊地履歷,能魔兒郞廳列兼中一窠,作六品窠,以前銜人擇才單付。又命擇差弊邑而著聲績人,待其準朔後,雖値散政之時,隨優窠陞遷,幷因大臣所奏也。
○以李鶴秀爲漢城府判尹,尹明儉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李容純爲慶尙左道水軍節度使。
○召見回還陳慰兼進香使。
○以沈樂臣爲右邊捕盜大將。
8月24日
○癸未,御春塘臺,行七夕製,賦幼學鄭基勉,直赴殿試。
8月25日
○甲申,召見入格儒生。
8月27日
○丙戌,詣山陵景陵親祭,仍詣徽慶園展拜。上曰:「展拜圖所,感懷冞新。副護軍朴齊憲特加一資。」
8月29日
○戊子,以金在淸爲成均館大司成。
九月
9月2日
○庚寅,以金炳冀爲禮曹參判,中批也。
9月4日
○壬辰,太白見。
9月5日
○癸巳,以金鍏爲司憲府大司憲,李鶴秀爲刑曹判書,權大肯爲漢城府判尹。
9月6日
○甲午,太白見。
9月7日
○乙未,以李嘉愚爲禮曹判書。
○召見在院承旨。
9月8日
○丙申,行秋到記于仁政殿,講幼學任憲大,賦幼學朴孝正,竝直赴殿試。
9月10日
○戊戌,院入診于熙政堂。
○以李紀淵爲判義禁府事,具鏘和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
9月11日
○己亥,御春塘臺,行九日製。
9月13日
○辛丑,詣眞殿展拜
9月15日
○癸卯,詣孝定殿,行望祭。
○詣眞殿展拜
○藥院入診及次對于熙政堂。
○命前正金東獻、李彙寧,幷加資因大臣所奏也。
9月17日
○乙巳,有霜
○進講。
9月18日
○丙午,進講。
○以趙冀永爲判義禁府事,洪耆燮爲刑曹判書。
9月19日
○丁未,進講。
9月20日
○戊申,藥院入診及進講于熙政堂。
○召對。
9月21日
○己酉,進講。
○召對。
9月22日
○庚戌,詣眞殿行茶禮。
○進講。
9月23日
○辛亥,進講。
9月24日
○壬子,進講。
○御春塘臺,行三廳及西北別付料試射。
9月25日
○癸丑,進講。
○義禁府啓言:「尹可基請施伸理之典,」從之。
9月26日
○甲寅,進講。
○召對。
9月27日
○乙卯,進講。
○命金陽淳事停啓。
○院議啓辭,請還寢成命,批曰:「何必院議?卽爲頒布。」
○兩司聯箚,〈大司憲金鍏,大司諫李敏英,持平兪貞煥,獻納李亮信〉請亟寢成命,批曰:「本無可爭之端,斯速停啓。」
9月28日
○丙辰,進講。
○玉堂聯箚,〈應敎金敬鉉,副應敎李寅夔,校理金會明、李升洙,副校理金世鎬、李參鉉,修撰姜㳣,副修撰朴昇壽。〉請亟寢成命,批曰:「已諭於兩司之批矣。」
○時原任大臣,聯箚請亟收成命,批曰:「大臣豈若三司之責?卿等之言,尤是意外,不必煩瀆。」
9月29日
○丁巳,進講。
9月30日
○戊午,進講。
○命渭原郡帑銀,自今年代錢上納。
○以徐左輔爲漢城府判尹,沈宜冕爲成均館大司成,李鼎臣爲慶尙道觀察使。
冬十月
10月1日
○己未,進講。
10月2日
○庚申,進講。
10月3日
○辛酉,進講。
○太白,見。
10月4日
○壬戌,進講。
○領議政鄭元容,陳疏辭職,賜批不許。
10月5日
○癸亥,藥院入診及進講于熙政堂。
○太白,見。
10月6日
○甲子,進講。
○命領府事趙寅永,判府事權敦仁,復拜相職。
○以曺錫雨爲吏曹參判。
10月7日
○乙丑,進講。
10月8日
○丙寅,進講。
10月9日
○丁卯,進講。
○太白,見。
10月10日
○戊辰,進講。
○以柳相弼爲訓鍊大將,金左根爲禁衛大將,洪在龍爲摠戎使。
10月11日
○己巳,進講。
10月12日
○庚午,進講。
○以徐英淳爲吏曹參判,曺雲承爲吏曹參議,徐箕淳爲判義禁府事。
○太白,見。
10月13日
○辛未,進講。
○太白,見。
○領議政趙寅永,陳疏辭職,賜批不許。
10月14日
○壬申,進講。
○定陵、和陵修改監董堂上以下,施賞有差,道臣徐有薰加資。
10月15日
○癸酉,藥院入診及進講于熙政堂。
10月16日
○甲戌,進講。
10月17日
○乙亥,進講。
10月18日
○丙子,進講。
○以李憲球爲判義禁府事。
10月19日
○丁丑,進講。
○右議政權敦仁,陳疏辭職,賜批不許。
10月20日
○戊寅,召見三使臣,〈上使權大肯副使金德喜,書狀官閔致庠〉及慶尙監司李鼎臣,辭陛也。
○進講。
10月21日
○己卯,進講。
○領議政趙寅永,再疏辭職,賜批不許。
10月22日
○庚辰,進講。
10月23日
○辛巳,進講。
10月24日
○壬午,進講。
10月25日
○癸未,進講。
○領議政趙寅永,三疏辭職,賜批不許。
○左參贊金左根,行上護軍朴永元,行兵曹判書趙斗淳,行知中樞府事金興根、尹定鉉,廣州留守金學性,行大護軍趙鶴年、金輔根、趙秉駿,實錄纂修堂上仍差,行禮曹判書李嘉愚差下。
10月26日
○甲申,進講。
10月30日
○戊子,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十一月
11月1日
○己丑,以鄭基世爲吏曹參議,金左根爲禮曹判書,洪說謨爲忠淸道觀察使,趙冀永爲議政府左參贊。
○右議政權敦仁,再疏辭職,賜批不許。
11月3日
○辛卯,次對于熙政堂,勉聖學禁侈靡節賞爵,領議政趙寅永所奏也。
○命西北宣薦武士取才分試事,依大臣將臣之議。
11月5日
○癸巳,命經筵,無論某日,待右相肅命入稟。
11月6日
○甲午,召對。
11月7日
○乙未,朝講《大學》。
○召對。
11月8日
○丙申,晝講。
11月9日
○丁酉,以尹定鉉爲判義禁府事。
11月10日
○戊戌,朝講。
11月11日
○己亥,左議政鄭元容,陳疏辭職,賜批勉副。
11月12日
○庚子,恩彦君辨誣事,收議于時原任大臣,趙寅永以爲:「此事之尙今未遑,亦云晩矣。專价特奏,豈可以冠蓋之頻數爲拘乎?」鄭元容、權敦仁、金道喜、朴晦壽幷議同,批曰:「大臣議如此,使臣政官牌招差出。」
11月13日
○辛丑,右議政權敦仁,陳疏辭職,賜批不許。
11月14日
○壬寅,召對。
11月15日
○癸卯,藥院入診及召對于熙政堂。
11月16日
○甲辰,召對。
○以徐箕淳爲兼知實錄事。
○命陳奏文,令文衡撰出。
11月17日
○乙巳,以朴永元爲禮曹判書。
○晝講。
11月18日
○丙午,召對。
11月19日
○丁未,召見時原任大臣禮堂,請對也。
○賓廳陳啓以爲:「一陽初復,萬祿維新,恭遇我太母殿下,母臨五十年之慶會矣。祗告宗廟社稷,播修率土黎獻,效嵩獄之呼,迓岡陵之祝,以鋪張對天之閎休禮也,表徽聞闡懿光,萬一其形容,億兆與歡,戴以揚厲,無前之盛烈典也。情理合則禮猶義起,儀文鉅而典不可隳。惟我太母殿下,含弘光大之用,博厚悠久之化,以勛華之聖,有任姒之德,以言乎陰功則關睢葛覃,六宮之謠也,思齊生民,萬世之頌也,而坤以順承,贊我純考久道之成。以言乎巍勳,則大龜紹明之初也,苞桑其繫之時也,而憂以勤濟,翊我憲廟郅隆之治。恤隱而恫關在已,賙窮而饑饉無瘠,亂逆必誅而君綱始肅,邪沴必闢而民志不惑。蓋史乘所載,睹聞所述,從古后妃之聖所未有也。而至於臨危大策之斷,自慈衷,嗚呼!維天維祖宗,以我太毋重恢我五百年丕丕基矣。天助其信,人歸其順,虞淵之擎,而大明重昭,綴旒之急而泰山四維復抗裘冕之尊。再膺簾帷之臨。而我殿不以出天之孝,仰承止慈之恩,慈孝瀜洩,至化翔洽,諸福之物,可致之祥,將見其汪濊闓繹,史不勝書。而舟梁五紀之甲,載屆於今矣,此政君臣上下,殫誠竭力,率循彝章,庶幾乎小答鴻慈,弘贊駿惠。而慈衷撝謙,微忱莫建,前席迭籲,不但兪音之邈然,辭敎惻怛,有未敢承聆者。臣等相顧徊徨,靡所自措,以殿下欲報無旣之大孝達孝,其所以齋悶懷菀,恐不待臣等再言之煩矣。《春秋》謹於五始,而迎祥導和之在此政敎,先於一元,而宣聞揭德之在此。開歲月正元日,遇慶當行之擧,禮也典也。此古人所謂『安敢爲侫禮,在其中者也。』伏乞仰稟期回慈念,亟許臣等之懇,庸副大同之情焉。」批曰:「卿等筵退之後,屢次祈懇,而慈衷無以勉回,誠萬萬悶菀。」
○行文衡會圈,朴永元、金興根、徐箕淳、尹定鉉、趙斗淳。
○以徐箕淳爲大提學。
11月20日
○戊申,賓廳再啓,批曰:「大同之情如此,而慈敎謙抑,兪往懇切,實不知何以則爲好矣。」
○賓廳三啓,批曰:「賓啓至於三徹,而慈衷則一向謙拒,到今道理,承順爲先。月正元日稱慶之節,姑以上告下布,進表裏磨鍊,卿等退去。」
11月21日
○己酉,晝講。
11月22日
○庚戌,晝講。
11月23日
○辛亥,晝講。
11月24日
○壬子,晝講。
11月25日
○癸丑,朝講。
○右議政權敦仁,再疏辭職,賜批不許。
11月26日
○甲寅,晝講。
十二月
12月1日
○戊午,晝講。
○以洪耆燮爲黃海道觀察使,特命擬入也。
○以李景在爲刑曹判書。
12月2日
○己未,晝講。
12月3日
○庚申,朝講。
○夕講。
12月5日
○壬戌,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12月6日
○癸亥,領議政趙寅永卒。敎曰:「貞亮之姿,愼密之規,臨事而謹畏,處家而儉約,憂國忘家,終始懇到,以予所覩聞,未有如此大臣者。況文學之贍暢,才猷之鍊達,求諸今日,何處得來?挽近愼節,非不奉慮,而亦不料遽至於斯。惟予寡昧,仰成無所,諗民國,實所茫然。卒領議政家,東園副器一部輸送,成服日。遣承旨致祭,祿俸限三年仍給,禮葬等節,令該曹,按例擧行。」寅永,豐恩府院君萬永弟,家傳孝友,躬行儉約,言行操履,可以托尺孤而屬大事。際遇純祖輔導憲宗,八年禁中,血忱斷斷以尊主庇民,爲己任,憂國忘私,爲家計。料事見理,左契斯執,凡籌劃之有展有施,朝野之恃以爲重者,蓋蓍龜如也。至若文學詞章,爲世所宗,根抵六經,泛濫百家,主文盟十有餘年,館閣制誥之作,率多膾灸人口焉。
○以金左根爲刑曹判書。
12月8日
○乙丑,以李裕元爲全羅道觀察使。
○特謚趙寅永文忠。
12月11日
○戊辰,罷左捕將李景純,右捕將沈樂臣職,以柳相弼、吳一善代之。
12月12日
○己巳,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召見回還謝恩使及忠淸監司洪說謨,辭陛北。
12月13日
○庚午,嚴飭左右捕將戢盜
12月16日
○癸酉,御仁政殿,行柑製,賦幼學尹正求,直赴殿試。
○召見前忠淸監司趙得林。
12月18日
○乙亥,召對。
12月19日
○丙子,召對。
12月20日
○丁丑,命御營大將李景純仍任。
○次對于熙政堂。
○召對。
12月21日
○戊寅,召對。
12月22日
○己卯,召對。
○命恩全君復爵。
12月23日
○庚辰,召對。
12月26日
○癸未,都政下批,以吳取善爲司憲府大司憲,宋能圭爲司諫院大司諫,徐箕淳爲判義禁府事,朴齊憲爲成均館大司成,尹明儉爲全羅道兵馬節度使,柳永魯爲三道水軍統禦使。
12月27日
○甲申,召見,守令邊將初仕人
12月28日
○乙酉,召對。
12月29日
○丙戌,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12月30日
○丁亥,詣孝定殿,行夕上食。
〈哲宗熙倫正極粹德純聖文顯武成獻仁英孝大王實錄卷之二
[book_title]二年
(辛亥)二年清咸豐元年
春正月
1月1日
○戊子,詣仁政殿,親上表裏,仍受賀頒赦。
1月2日
○己丑,親上表裏陳賀時,各差備官施賞有差,禮房承旨徐英淳,對擧承旨成原默,宣敎官兵曹正郞李寅夔,加資。
○以徐英淳爲漢城府判尹,金洙根爲議政府右參贊,洪學淵爲工曹判書。
1月3日
○庚寅,敎曰:「洪祭酒回卺在邇云,事甚稀貴。朝家禮遇之地,且有從前已施之典,衣資食物,從優輸送,遣史官存問以來。」
○以洪直弼爲司憲府大司憲。
1月6日
○癸巳,以洪在喆爲兵曹判書,趙斗淳爲吏曹判書。
1月10日
○丁酉,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1月11日
○戊戌,大司憲洪直弼辭疏,批曰:「都憲特簡,意有所在。砥行立名,需用當世,惟士爲能,況卿之經術風範,世所推詡。昌言又若是惓惓,不覺聳然莊誦矣。卿其勿辭,亟回遐心,犁然膺命。」
1月12日
○己亥,召見,下直閫帥守令。
1月15日
○壬寅,以金興根爲吏曹判書。
1月18日
○乙巳,以李穆淵爲刑曹判書。
1月19日
○丙午,以朴晦壽爲實錄摠裁官,李嘉愚爲判義禁府事。
1月20日
○丁未,藥院入診及次對于熙政堂。大王大妃殿曰:「御眞奉安處所,欲爲議定。丙申年兩朝御眞移奉時,所言應皆記憶,而其時豈不悲慟,亦豈不自知不近人情也哉,爲念來頭事勢,奉安於閟宮景祐宮矣。丙午年大行朝,以不及逮事之感懷,言于予者,懇至,以追慕不泊之慟,欲爲繼奉於眞殿,予若挽止,則不近於人情天理,故仍爲從之而奉安矣。今予所當者,比諸丙申,尤無以爲言,三宗血脈,惟憲宗而已,雖甚張大,欲爲奉安於眞殿,諸大臣所見何如?」領府事鄭元容等,皆以「繼奉眞殿,實爲允當。」大王大妃殿曰:「增建之事,旣有丙午之例,都監則置之,令戶判監蕫。」
1月21日
○戊申,以徐箕淳爲禮曹判書,朴永元爲兵曹判書。
1月22日
○己酉,召對。
○恩彦君辛酉事辨誣奏文,略曰:
「臣之父宣恪王,沖齡嗣服,領議政沈煥之,當艱虞之會,竊威福之柄,幸國家有變,謂此時可乘。翌年辛酉,臣之本生祖恩彦君稛,先受其鋒,伊時小邦不幸,有邪學之獄。煥之輩,謂臣本生祖,亦染邪敎,敢以千萬不近之目,被之千萬不近之地,驅入此獄,混被其殺,公議尙有未泯。擧國爲之齎悲則急欲箝制,使不敢議其後,又必欲達之天聽,暴之天下,竟至有誣奏之擧。第以小邦前後奏御之文,亦備內府編輯之列,事之虛實,奏之眞僞,傳係於小邦。今若只據辛酉之誣而爲辭,則爲梟爲獍,爲鬼爲蜮,雖軒鏡高懸,禹鼎垂象,亦何由悉燭無餘乎?敢將臣本生祖辛酉罔極之誣,瀝血陳聞,冀垂照察。」〈大提學徐箕淳製進。〉
1月23日
○庚戌,以李憲球爲判義禁府事,徐左輔爲禮曹判書。
○召對。
1月24日
○辛亥,召對。
1月25日
○壬子,名見陳奏謝恩使,〈正使金景善,副使李圭祊,書狀官李升洙〉黃海監司洪耆燮,辭陛也。
○召對。
1月26日
○癸丑,召對。
1月27日
○甲寅,召對。
1月28日
○乙卯,召對。
1月29日
○丙辰,召對。
○刑曹判書李穆淵,從縣道上疏自引,仍辭職,批曰:「往事何忍追提?卿其勿辭行公。」
○以鄭岐源爲忠淸道兵馬節度使。
1月30日
○丁巳,藥院入診及召對于熙政堂。
二月
2月1日
○戊午,詣眞殿展拜。
○召對。
2月2日
○己未,召見全羅監司李裕元,辭陛也。
○命金興根拜左相,朴永元拜右相。
○以李憲球爲吏曹判書,徐箕淳爲兵曹判書。
2月4日
○辛酉,召對。
2月5日
○壬戌,召對。
2月6日
○癸亥,以李嘉愚爲兵曹判書。
○召對。
○以尹定鉉爲禮曹判書。
○敎曰:「德興大院君房攝祀孫,以前縣監李時學,口傳付軍職,使之攝祀。」
2月7日
○甲子,召對。
2月8日
○乙丑,召對。
○命全溪大院君完陽府大夫人,龍城府大夫人墓所,四名日祭需,依德興大院君墓所例磨鍊。
2月9日
○丙寅,召對。
○以具鏘和爲忠淸道兵馬節度使,申命淳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
2月10日
○丁卯,藥院入診及召對于熙政堂。
○左議政金興根,陳疏辭職,賜批不許。
2月11日
○戊辰,召對。
○右議政朴永元,陳疏辭職,賜批不許。
○以李紀淵爲慶尙首觀察使。
2月12日
○己巳,召對。
○以趙斗淳爲大提學。
2月13日
○庚午,行閣圈,直閣鄭健朝、申錫禧、洪鍾序、曺錫輿,待敎金炳國、李容殷、徐相至、李僖魯。
○以趙斗淳爲奎章閣提學,南秉哲爲直提學,鄭健朝爲直閣,金炳國爲待敎,金在淸爲吏曹參議。
2月14日
○辛未,召對。
2月15日
○壬申,詣孝定殿,行望祭。
○召對。
○以徐英淳爲刑曹判書,尹致謙爲漢城府判尹,尹致定爲成均館大司成。
2月16日
○癸酉,召對。
○別講。
○左議政金興根,右議政朴永元,再疏辭職,賜批不許。
2月17日
○甲戌,召對。
○別講。
2月18日
○乙亥,召對。
○別講。
2月19日
○丙子,召對。
2月20日
○丁丑,朝講《論語》第一卷。
2月21日
○戊寅,朝講。
○左議政金興根,三疏辭職,賜批不許。
○敎曰:「前後飭敎,不啻懇至,而一向力抗,此何道理?慶尙監司李紀淵,卽其地定配。」
2月22日
○己卯,晝講。
○右議政朴永元三疏辭職,賜批不許。
2月23日
○庚辰,敎曰:「行遣人李紀淵分揀,仍任前職,補外施行,使之除朝辭赴任。」
2月24日
○辛巳,召對。
2月25日
○壬午,晝講。
2月26日
○癸未,晝講。
2月27日
○甲申,詣眞殿展拜。
○晝講。
○以趙寬錫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
○左議政金興根,四疏辭職,賜批不許。
三月
3月1日
○戊子,詣孝定殿,行朔祭晝茶禮。
3月2日
○己丑,御春塘臺,行春到記,講幼學李亨會,表進士金肯淵,幷直赴殿試。
3月3日
○庚寅,以李行敎爲平安道兵馬節度使。
3月4日
○辛卯,次對于熙政堂。左議政金興根啓言:「主經翼史,以爲明道術而閱事理,日近莊士,講劘討論,嚴立課程,罔或間斷。」批曰:「予雖不敏,當服膺矣。」右議政朴永元,陳勉節儉,批曰:「如欲愛民,則必自節儉始。卿以愛民二字,惓惓陳勉,斷當體念矣。」
○大王大妃殿,命嚴飭各道,減價與殖錢之弊,分遣繡衣時,添入事目以爲糾察。
3月5日
○壬辰,藥院入診及召對于熙政堂。
3月7日
○甲午,晝講。
3月8日
○乙未,召對。
3月9日
○丙申,召對。
3月10日
○丁酉,以徐箕淳爲判義禁府事。
○御春塘臺,行三日製。
3月13日
○庚子,御春塘臺,行文科庭試,取進士尹秉鼎等五人,武科取閑良金濟肯等三百三十人。
3月14日
○辛丑,詣眞殿展拜。
3月15日
○壬寅,詣坡州牧行宮經宿。
3月16日
○癸卯,詣仁陵,親祭長陵展謁,還詣坡州行宮經宿。
○以尹致謙爲刑曹判書,洪在喆爲漢城府判尹。
3月17日
○甲辰,詣全溪大院君墓所,恩彦君墓所,完陽府大夫人墓所,龍城府大夫人墓所展拜,還宮。
3月18日
○乙巳,詣眞殿展拜。
○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召見回還三使臣。
○以金鼎集爲刑曹判書。
3月20日
○丁未,以趙冀永爲判義禁府事。
3月22日
○己酉,御熙政堂,受新恩謝恩。
○召見忠淸左道暗行御史徐堂輔,書啓罪丹陽郡守張照,新昌縣監金鍵,堤川縣監趙行鎭,溫陽郡守趙秉璿,前郡守尹庠一,天安郡守金近喜,全義前縣監兪莘煥,牙山前縣監李魯榮,淸州前營將申命沆,忠州前前營將趙存德等,淸風府使李彙載,褒施,準職除授。
3月27日
○甲寅,御春塘臺,行西北別付料試射。
3月29日
○丙辰,藥院入診及召對于熙政堂。
○召見京畿暗行御史柳晏,書啓罪陽智前縣監崔鏶,坡州牧使李吉求,驪州前前牧使李奎憲,喬桐前府使吳致賢,長湍前前府使具性喜,通津前前府使具春喜,利川府使沈碩奎,高陽前前郡守金孝求等,麻田郡守洪在應,褒施陞敍。
夏四月
4月1日
○丁巳,詣孝定殿,行朔祭。
4月2日
○戊午,朝講《論語》第二卷。
○召見忠淸右道暗行御史金有淵,書啓罪前監司趙得林,洪州前牧使李聞榮,舒川前郡守李熙敬,瑞山郡守李鎭昇,前郡守尹載善,沔川郡守李源弼,定山縣監宋秉文,扶餘縣監金貞根,泰安前郡守吳宅善,大興前郡守崔遇亨,庇仁前縣監孔獻東,海美前縣監朴民煥。
○以鄭元容爲實錄摠裁官。
4月3日
○己未,召對。
4月4日
○庚申,以金左根爲訓鍊大將,白殷鎭爲禁衛大將。
○晝講。
○以許棨爲左邊捕盜大將。
○大王大妃殿敎曰:「璿源殿御眞還奉安日,憲宗大王御眞,同日奉安,仍行酌獻禮矣。」
4月5日
○辛酉,晝講。
○以趙台淳爲成均館大司成。
4月6日
○壬戌,以李熙絅爲左邊捕盜大將。
○召對。
4月7日
○癸亥,召對。
4月8日
○甲子,召對。
4月9日
○乙丑,詣徽定殿展拜。
4月10日
○丙寅,召見全羅右道暗行御史趙雲卿,書啓罪咸悅前縣監鄭基重,海南前縣監張龍逵,羅州牧使金在敬,珍山郡守尹會善,全州前判官金佐鉉,靈光前郡守權馦,高山縣監柳譱,興陽前縣監韓錫基,咸平前縣監許傳,前兵使柳永魯。
4月11日
○丁卯,以金道喜爲實錄摠裁官。
4月12日
○戊辰,晝講。召見江原道暗行御史李啓善,書啓罪淮陽府使朴斅默,鐵原府使金箕祖,祥雲察訪李璋溥,原州前判官金近喜,襄陽前府使柳基豐,平海前前郡守徐慶輔,蔚珍前前縣監成永龜,狼川前縣監權秉德,橫城前縣監李儒龍,保安前察訪南大儒等,金城縣令金在獻,安峽縣監姜溍,幷褒施陞敍。
4月13日
○己巳,晝講。
○以柳信儉爲三道水軍統禦使,李肇淵爲慶尙左道兵馬節度使,許燮爲全羅左道水軍節度使。
4月14日
○庚午,召對。
○以曺雲承爲吏曹參議。
4月15日
○辛未,藥院入診及次對于熙政堂。
○命庶流疏通,凡於仕宦,各別收用。
○領議政權敦仁啓言:「前捕將許棨,奉牌闕巡事,請施竄配之典」,大王大妃殿批曰:「前捕將,未知有何事端,而肆然奉牌,無端闕巡,極爲駭然。依大臣所奏,竄配可也。」
○命別軍職久勤外任之貶下繡罷者,蕩敍後越三當次始擬望,以爲定式。
4月16日
○壬申,晝講。
4月17日
○癸酉,晝講。
4月18日
○甲戌,晝講。
○以李若愚爲判義禁府事。
4月19日
○乙亥,晝講。
4月20日
○丙子,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晝講。
○以李嘉愚爲吏曹判書,徐箕淳爲兵曹判書。
4月21日
○丁丑,以趙秉駿爲水原府留守。
4月23日
○己卯,召見全羅左道暗行御史李承益,書啓罪潭陽府使朴承圭,前府使金老淳,興陽縣監李綺年,玉果縣監權應駿,順天前府使趙然昌,寶城前前郡守李亮熙,樂安前郡守金永琦,龍潭前前縣令金近喜,昌平前縣監李根榮,雲峰前縣監宋在益,光陽前縣監魚在淵,同福前縣監韓用翰,康津前縣監趙學春,獒樹前察訪承鎭泰,前前兵使柳永魯,前前左水使鄭夏應,前前左水虞候李益相等,淳昌郡守洪鍾茂,褒施陞敍。
4月24日
○庚辰,以洪鍾英爲吏曹參判。
4月28日
○甲申,晝講《論語》第三卷。
4月29日
○乙酉,朝講。
○召對。
○執義蔡元默,疏論京畿御史柳晏,湖南右道御史趙雲卿,命施刊削之典。
4月30日
○丙戌,召對。
五月
5月1日
○丁亥,以兪章煥爲司諫院大司諫。
○召對。
5月2日
○戊子,晝講。
5月3日
○己丑,召對。
○召見咸鏡道暗行御史崔遇亨,書啓罪茂山前前府使李信泳,利原前縣監柳相濂,甲山府使李仁奎,明川府使鄭雲翼,鍾城前府使李熙承,洪原前縣監權聖根,居山前察訪李景源等,咸興判官申錫寬,褒施陞敍。
5月4日
○庚寅,召對。
5月5日
○辛卯,詣孝定殿,行端午節享晝蔡禮。
○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召對。
5月6日
○壬辰,召對。
5月7日
○癸巳,召對。
○別講。
5月9日
○乙未,召對。
○別講。
5月10日
○丙申,召對。
○口傳敎曰:「大王大妃殿誕辰進獻錢二千兩,自宣惠廳入之,水紬一同,木三同,自戶曹入之,而每年依此擧行事,分付。」
5月11日
○丁酉,召對。
5月12日
○戊戌,晝講。
○憲宗大王、孝顯王后祔太廟都監,命祥後設局尊崇都監合設,堂郞兼察。
5月13日
○己亥,晝講。
5月14日
○庚子,召對。
5月15日
○辛丑,詣孝定殿行望祭。
5月16日
○壬寅,晝講。
5月17日
○癸卯,詣璿源殿,各室御眞還安,憲宗大王御眞奉安,仍行酌獻禮。
○璿源殿增建時,監蕫堂郞以下,施賞有差。
○眞殿酌獻禮時,贊禮以下,施賞有差,贊禮禮曹判書尹定鉉,禮房承旨申錫愚,執禮副司果李參鉉,大祝副司果金敬鉉,幷加資。
5月18日
○甲辰,禮曹啓言:「孝定殿禫事後,行祔廟之禮,則例有迭次祧遷之擧矣。以五廟之制,承統斷序之次,溯而上之,則眞宗大王神位,似當祧遷于永寧殿,而祧祔事體嚴重,臣曹不敢擅論。請問議時原任大臣及儒賢,定奪擧行。」允之。
○晝講。
5月19日
○乙巳,晝講。
5月20日
○丙午,以趙冀永爲判義禁府事。
○召對。
5月21日
○丁未,召對。
5月22日
○戊申,以金左根爲工曹判書,李魯秉爲司憲府大司憲,李啓朝爲禮曹判書。
5月23日
○己酉,召見回還陳奏使。
○敎曰:「使事順成,不可無示意之擧。奏請正使金景善,副使李圭祊,書狀官李升洙,幷加資。」
○大王大妃殿敎曰:「五十年幽枉之伸,今無餘憾,莫非主上誠意所致。恩彦君內外祠版,遣正卿致祭。」
○以吳取善爲司憲府大司憲。
○前大司憲李魯秉疏略曰:
「昨年春曹褒貶,假引儀權中本,居在中考。其時領揆,俾勿點下,而因囑低昻,殊非對揚之意,故降置下考矣。大僚因是含怒,及臣遞職之後,分付銓曹,勒遞鄭時浚職,復授權中本,爲濟其私。迫逐無罪之人,還授以貶下之人,何其無忌憚,若是之甚也?臣以其時政官,安得不慙恧於心乎?凾削臣見帶之銜,仍施當被之律。」
批曰:「省疏具悉。」
○政院啓言:「領議政權敦仁,以臺疏,不敢偃處城闉。」敎曰:「大官體貌自別。苟以此等事,輕其擧措,則豈不反有所損乎?卿其還第,切勿虛徐。」又敎曰:「除非官師之箴,則詆斥大臣,非但有關朝體,況非推上之事乎?前大司憲,施以投畀之典。」
5月24日
○庚戌,召對。
5月25日
○辛亥,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賓廳啓:「大王大妃殿加上尊號望正烈,王大妃殿加上尊號望宣敬,孝顯王后追上徽號望敬惠,靖順大妃殿上尊號望明憲。
○戶曹參判盧光斗,從縣道上疏陳勉,批曰:「所陳之言,寔出忠愛,深用嘉尙。內下表裏一端賜給。」
○晝講。
5月26日
○壬子,以左議政金興根爲實錄摠裁官。
○晝講。
○以李寅皐爲吏曹參議。
5月27日
○癸丑,領議政權敦仁疏略曰:
「臣以前憲長之疏,屢奉嚴命,泯不蠢動,莫重典禮,敢事逋傲。乞稟東朝,下臣司敗,勘以當律,以謝人言,以爲爲人臣孤恩負國者之戒。」
批曰:「前都憲疏,實實老妄所致,則以卿休休之量,固宜一言釋憾,而反復深引,罔念國體之重,竊爲卿慨咄。望卿,更勿堅執,幡然還第,以理廟務。」
○召對。
5月28日
○甲寅,晝講。
○行,初次祈雨祭。
六月
6月2日
○丁巳,行,再次祈雨祭。
6月6日
○辛酉,行孝定殿祥祭。山陵守侍陵官魂殿享官以下宗戚執事,施賞有差。
6月7日
○壬戌,給忠州牧燒戶,恤典。
6月9日
○甲子,禮曹,以憲宗大王祔廟後,眞宗大王祧遷典禮,命時原任大臣及在外儒賢,收議,啓:「領府事鄭元容以爲:『五廟祭四親,與始祖二昭二穆以上則遷,禮之常也。帝王家統序爲代,眞宗至憲宗爲五世,而今聖上,卽憲宗之嗣王也,憲宗祔廟之日,眞宗以五世而祧,亦禮之常也。若以親序而言,則以月祭之,親行來藏之制者,情有所未安,然必有先儒定論之可援,前代行典之可據然後,始可議行云。』領議政權敦仁以爲:『宗廟之禮,以繼序爲昭穆,祧主迭遷,惟視廟數,禮之正也。今我聖上,繼憲宗之統,有父子之道,若不祧眞廟,誠有違於五廟之制,恐不可也。高曾之不在迭遷,亦禮之正也。眞廟於聖上,爲皇曾祖,今若迭遷,則是親未盡而祧也,亦不可也。此是莫重莫嚴之變禮,而歷選古今,無確證之可據,則處於常變,務盡情禮,非臣愚闇所敢與議也。第按朱子《祧廟議狀》,以『兄弟各爲一世,天子七廟,爲禮之正法。」而至論祧遷,則「太祖、太宗,析一爲二,太廟所祀之僅及八世,大爲乖謬,請速改正。」者何也?周廟之制度無徵,時王之典則亦重,則世數之若分若合,廟制之或七或九,亦有時宜之不必泥古歟?故,橫渠張氏亦曰:「自高至禰皆不可不祭,若各有兄弟數人代立,不可以廟數確定。」却有所不祭也。顧今廟制,雖不當擬議於兄弟繼序,而若其廟數之不拘限滿,亦足以援照矣。況謹稽我朝典禮,世宗三年,始建永寧殿,祧遷穆祖,而太廟自翼祖以下,爲六室,不以廟數爲拘一也。宣祖二年,始祔仁宗於文昭殿時,諫院以『當初遺訓,無過五室,仁廟入祔,睿宗當遷。』」議者皆以爲「祖仁宗考明宗,非但名實大乖,睿宗於當宁,爲高祖之親,遞出未安。」遂以次陞祔,而睿宗不遷,自太祖以下,爲六室,不以廟數爲拘二也。顯宗二年,孝宗祔廟,竝祧仁宗、明宗,當孝廟在宥時,仁宗以下廟數滿五而不祧,仁宗至顯廟初,始曁明宗而竝祧,不以廟數爲拘三也。是皆以親未盡而未敢遞議,遷祧未嘗以繼序之各爲昭穆廟數之適滿五室而爲拘也。今日之禮,雖曰不當以兄弟繼序爲擬,而兄弟之各一其世,朱子旣曰,禮之正法,則準以正法,其爲繼序之五世一也。列聖朝以來,亦豈欲舍正法而不嫌於六室哉,蓋以不如是,四親之尊,有不得廟享者,大聖人惻怛仁愛之心,斟酌於常變經權之中者,亦可以有辭於天下後世也。臣愚,竊以爲與其果於古常,或有歉於天理人情之正,無寧仰述我列聖朝不拘廟數。至精至微之義,亦不失張、朱兩賢不定廟數之本意歟云。』判府事金道喜以爲:『眞宗大王,於殿下,爲曾之制溯以上論眞宗室當在世數之外矣朱子之議先正之論恐爲今日之援據而宗廟之禮嚴敬迭遷之儀愼重云判府事朴晦壽以爲王者之制宗統爲重宗廟之禮昭穆莫嚴而五廟之制古今之通義也今我聖上承憲宗之統而爲嗣王自憲宗上至正宗四廟之數已滿而眞宗在二昭二穆之外當祧禮也苦以親序而言則眞宗於殿下爲皇曾祖矣親未盡而祧禮所難愼情有未安故至有下詢,而係是王朝莫重之大典禮,尊尊親親之互相爲重,若非折衷情禮,援據行典則無以合質俟之義云。左議政金興根以爲:『諸俟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必有祧而後,有祔,禮之正也,廟之統也。而惟是由殿下而溯之於眞宗,則親有所未盡,祧有所可議也。故禮臣不敢擅斷,而仰請博詢者也。第念歷代廟制,弟繼兄叔繼姪,必以兄與侄,各爲昭穆,以備廟中世數,是所謂廟統也。統不可紊,故雖親屬,違序秩,然以承統爲重者也。以此求之於今日,則眞宗之祧,由於昭穆之不得不登進。苟或不然,廟中二昭二穆以外之位,豈不誠萬萬未安也?周孝王,以叔繼姪之君也,朱夫子擬成七廟之圖,而以祖考、兄、姪,爲四親,竝與后稷、文、武,以備七世之數,而以孝王曾祖康王,爲遞遷之列。此是大賢所勘破之定論,而在今日,庶可以援據矣云。』右議政朴永元以爲:『王者以繼序承統爲重,故嗣君之於先君,雖非父子之親,而有父子之道,宗廟昭穆之制,亦因是而序焉。朱子禘祫議,附陳周廟圖,孝王以叔繼姪,而懿王爲昭,共王爲穆,成、康卽高曾之親,而以七廟則爲應遷之世,以昭穆則僅在昭穆之內。又於《廟議圖說》,光宗以神、哲、徽、欽、高、孝六室,爲親廟,英宗以五世而當祧,成周則迭遷之事,遠不可考,宋朝則以其幷祧僖、宣二祖,故英宗竟不遷。然朱子之書,其說甚詳,禮家以爲定論。今我殿下之於憲宗,義同繼體,禮嚴尊禰,推溯以上,眞宗室,在世數之外。夫二昭二穆,所以祀四親,親未盡而祧禮之變也。惟其以上傳重爲統,故不以親親害尊尊。今日之禮,當一遵朱子之議而已云。』祭酒洪直弼以爲:『第斯禮也,與孝定殿屬稱,相爲終始,故有不容含默,玆敢畢陳。殿下之於憲宗,纉緖傳重,無父子之名,而有父子之道。故號禰廟而稱嗣王,盡致喪之制,行諒闇之義,尊敬嚴重,無間於繼體。則五廟世數,臺遵父子昭穆之禮已矣。謹按《朱子大全》禘祫議,載周世數圖,及四時祫圖。孝王時懿王居左昭,共王居右穆,懿王,卽共王之弟,而兄弟各爲昭穆,孝王,卽懿王之叔,而世序無異父子也。朱子常歎宋朝廟制,兄弟相繼者,共爲一世,爲禮之末,失其議狀,則太祖爲穆;擬周之文王,太宗爲昭,擬周之武王。又云「哲宗,爲穆徽宗,爲昭欽宗,爲穆高宗爲昭。」太祖、太宗、哲、徽、欽、高,爲兄弟,而祭各有室也。先正臣宋時烈,嘗議祧廟疏,亦曰:「帝王家,以承統爲重,雖以兄繼弟,以叔繼姪,然猶以爲父子,而各爲昭穆。」以《春秋》言之,則魯閔公,弟也,僖公,兄也,而孔子書曰,躋僖公譏逆祀也。朱子,請以兄弟,各爲一世,如父子。今我仁廟、明廟,親雖兄弟,義則父子也,前頭遷奉永寧之時,猶可以二其昭穆;以正其已事之未安。」先正臣李縡,亦以宋張齊賢所謂「兄弟繼及,亦移昭穆之列者,爲正。」揆以孔、朱之訓,參以先正之論,則我殿下之於眞宗大王,當準五世之數,而行祧遷之儀,恐符禮意。是所云秉天理以正人倫,觀會通以行典禮者云。』副司直成近默以爲:『今此宗廟變禮,事創禮異,不當祧而祧不當躋而躋,均之爲失禮。如臣不學蔑識,何敢措一辭於其間乎云。』大臣儒賢之議,竝如此,請上裁。」批曰:「此是莫重莫大之典禮,而一二之論,不無參差。二品以上及時儒臣,更爲收議以入。」
○晝講。
6月10日
○乙丑,以金蘭淳爲刑曹判書。
○朝講《論語》第四卷。
6月11日
○丙寅,晝講。
6月12日
○丁卯,晝講。
○召對。
6月13日
○戊辰,晝講。
6月14日
○己巳,召對。
6月15日
○庚午,以金炳冀爲吏曹參判。
○禮曹,以祔廟時祧遷事,二品以上及時儒臣,更爲收議,啓,批曰:「觀於諸議,雖有一二參差之言,而此則各陳其所見而已,何必使之苟同乎?親未盡而遽議迭遷,其於天理人情,太涉未安。而帝王家,以承統爲重,古今之通誼也。憲宗大王,君臨十五載,纉承正、純、翼嫡嫡相傳之大統。今若奉祔於二昭二穆之外,則其於天理人情,尤當如何也?然則眞廟之遷祧,自是不得不然之禮也。其令儀曹,祧遷儀節,擇日擧行。」
6月16日
○辛未,成均館,以居齋儒生捲堂所懷,啓,以爲:「今番祧禮,自有正法,而領相獻議,竊有所駭惑者矣。其曰『歷選古今,無確證之可據』,謹稽朱夫子作周七廟圖,懿王以孝王之姪,居禰位,康王,以孝王之曾孫,爲應祧之廟,此正今日之確證。而乃曰『無可據者』,何也?朱子小貼子:『以幷遷二祖,析一爲二,不及今之九,不成古之七,尤爲乖謬』,至有先行改正之請。蓋不能行議狀正法,則姑欲依本朝舊制,尙冀異時改謬歸正,故先行二字下得切實者也。今其引用,不究本旨,截去首尾,牽合臆定曰:『若合若分,或九或七,亦有時宜之不必泥古』,竊詳貼子,何嘗有不必泥古之意歟?又引橫渠張氏之言,則『自高至禰,皆不可不祭,若有兄弟數人代立,不可以廟數確定。』云云。旣曰:『自高至禰』,則室數固不拘,而世數之不可增,可知也。今其引用,有若不拘世數者然,此豈張氏本旨歟?我朝世宗三年,太宗在上王位,而其曰『翼祖以下爲六室。』今所議者,莫重之禮,有此妄謬,豈不萬萬驚悚乎?文昭殿之制,有非廟禮可援,而睿宗不遷,可知仁宗、明宗合一而爲五世六室也。仁宗祧禮,不在孝宗在宥之時者,果非正禮,故先正臣宋時烈奏議,已言其失,然可知仁宗、明宗合一而爲五世六室也。我朝,亦以時王之制,行兄弟合一之禮,卽朱子小貼子之意,何嘗不拘世數,而今引而爲說,抑何意也?若如其說,憲宗附而眞宗不祧,則翼宗、憲宗,將不在昭穆之內矣,其可乎哉?我兩宗,卽世適之君,而傳統於我殿下,彼不欲以昭穆享之者,亦何意也?其事則兩宗之禮也,其禮則宗廟之重也,若無一言卞正,其何以明天理正人紀,永有辭於天下後世乎?臣等處首善之地,見不正之論,不敢晏處,退伏私次,恭俟處分。」云,敎曰:「禮有一定之論,則豈曰聚訟乎?今此皇曾祖祧遷,以常人之情驟看,則是豈常情所敢安乎?第以統序之至重,而眞宗大王世數已滿五廟之外也,故不得不登進,而有迭遷之擧也。然則其於皇曾祖祧奉孰不謂之莫大之變禮也?領相所見,只出於斟酌情禮之意。豈有他哉?今以一言之不合,斥之如此,則古今論禮說之人,皆將歸之於不韙之科乎?況日昨收議已定之後,又此爭論,大關心術。而不念聖廟事體,遽然捲堂,萬萬慨咄,卽速還入之意面諭。」
6月17日
○壬申,以權大肯爲刑曹判書,李圭祊爲漢城府判尹,尹定鉉爲判義禁府事。
○禮曹,以眞殿茶禮親行時服色,啓稟,敎曰:「戊戌以後,已有自內有揚袞龍袍行禮之例,依此磨鍊。」
6月18日
○癸酉,詣眞殿,行茶禮。
○掌令朴鳳欽疏略曰:
「噫!彼領相權敦仁,獨非我兩宗之臣乎?伏讀收議批旨,至嫡嫡相傳以下一句語,臣肝膽欲裂,聲淚交逬。今此詢議,卽出重其事敬其禮之聖意,孰不以大經大法,正禮正論,以副我殿下克愼之念?而彼獨何心,以不易之正法,謂無可據,引用先賢之語,則訛誤其本旨,援論國朝之典則,謬妄於考據,敢欲以我翼宗、憲宗奉以昭穆之外,萬古天下,安有非昭穆廟享之君乎?聖上在上,其言雖不得行,顧其人則大官也,顧其言則邦禮也。執其言而究其心,則不可但以大不敬言也。公議齊憤,輿情轉鬱,何幸士論先發,始有駁下,安有如許道理乎?仰稟東朝,凾降處分,以懲正之擧,終乃迫於嚴命,草草了勘。彼相則視同細故,循例胥命,晏然進附奏,古今天亂萌,以謝人心。」
批曰:「省疏具悉。」
○敎曰:「朴鳳欽之疏,便是不逞之投匭也,不可以臺言,有所曲恕。爲先施以刊削之典。」
○掌令柳泰東疏略曰:
「卽伏見祧議批旨,若曰『帝王家,以統緖爲重,古今之通誼也。憲宗大王,君臨十五載,纉承正、純、翼嫡嫡相傳之大統,今若奉祔於二昭二穆以外之位,則其於天理人情,尤當何如也?』爲敎,於是知聖學高明,分析精微,若是嚴正明快也。取見諸議,則其中立異者,卽領相是已。噫!此大僚,以詩禮古家,凡屬禮節,素所講究,必勝於他人。而今欲以似是之說,上眩下惑。受恩於先朝也何如,受知於先朝也何如?今擬享之於昭穆以外之位者,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自發軔之初,薄涉才藝,朝東暮西,千億幻身,平生伎倆不出乎締結鄙類,看作奇貨,紹介攀援,無所不至,受人唾罵,亦已久矣。今於鍾鳴漏盡,猶不思恬退之計。雖以近日事言之,前都憲疏,有若就事論事,而卽一彈劾附奏,亦曰濟己私負國也,無忌憚小人也。而作出旋入,全沒廉防,身居上相,顚倒昌披,至斯之極,何能蕫率群僚哉?乞稟東朝,領議政權敦仁,亟施屛黜之典。」
批曰:「爾言亦出忠憤乎?本事之外,歷擧平生,又何故也?萬萬駭歎,爾亦施以刊削之典。」
○兩司聯疏〈大司憲吳取善,大司諫兪章煥,執義洪羲宗,持平金錫熙、洪鍾序,正言金永秀、鄭煥翼。〉略曰:
宗廟之中,以統序爲重,卽建天地俟百世之大經大法也。噫!彼領相權敦仁,抑獨何心,謂無可據,妄起橫議,壞亂典禮,疑惑人心,其不敬無將之習,胡至此極?惟我憲宗大王,以世嫡之統,臨君師之位,彼相亦一偏被恩遇者也。今方喪甫畢,祔儀將擧,慟冤之心,於乎之思,亦彝性同得,而乃欲以奉祔於二昭二穆以外之位者,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士論先起,臺彈繼出,可見大同之公憤。殿下乃責之以挾雜,罪之以不逞,摧折之如此,臣不能無憾於天地之大也。乞稟東朝,亟降處分,以折亂萌正人紀。
批曰:「禮論之各由已見,從古皆然,則獨以此,聲討於此大臣,實是究說不得之事也。其勿更煩,以靖朝象。」
6月19日
○甲戌,玉堂聯箚〈校理李彙圭、李鼎信,副校理李興敏、徐堂輔,修撰柳進翰,副修撰宋謙洙、朴珪壽,正字金炳國〉略曰:
祧祔詢問之擧,寔出聖上敬謹之意,而先賢定論,不啻明白,歷代行典,皆有可據,盈廷之議,沕然大同,噫!彼領相權敦仁,抑獨何心,敢發橫議於其間乎?獨紓一己之見,硬定而質言,何其無忌憚之甚也?卽如其說,則惟我翼、憲兩廟,將在昭穆世數之外,是豈人情天理之所可議到者乎?議禮之訟,從古何限,而未有爲人臣子忍發違天理拂人情之說,欲亂典常,如此之甚也。雖幸聖明照臨邦禮得正,而苟不明示好惡,以昭典憲,將何以折亂萌而正人紀哉?乞稟東朝,亟降處分。
批曰:「昨諭兩司之批,勿煩。」
○敎曰:「毋論本事之如何,儒論臺論,若是峻發之後,徒以禮遇爲拘,一向敦迫於決難犂然之時者,反非誠實之道。元輔之任,姑爲勉副。」
○以李憲球爲判義禁府事。
6月20日
○乙亥,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6月21日
○丙子,以徐念淳爲吏曹參判。
○副司果尹哲求,疏請權敦仁亟施當律,批曰:「苟有公憤,只論本事而已,何如是攙入許多說話,有若急書也?此等喜事之人,反不足深誅,原疏還給。」
6月22日
○丁丑,以徐左輔爲司憲府大司憲,李玄緖爲司諫院大司諫,徐元淳爲吏曹參議。
○兩司聯箚〈大司憲徐左輔,大司諫李玄緖,執義李承輔,掌令金會明、趙遠永,持平尹堉、洪鍾雲,正言閔致庠、權應夔〉請亟正權敦仁忘君誤國之罪,批曰:「已有前日諸臺之批,卿等勿煩。」
6月23日
○戊寅,玉堂聯箚,請亟降處分,批曰:「已諭於臺箚之批矣。勿煩。」
○三司合啓以爲,噫嘻!痛矣。權敦仁之罪,可勝誅哉?惟其賦性濫猾,宅心奰譎,平生伎倆,惠在於貪權而樂勢,晝宵經營,不出次循私而蔑公,排布兜攬,惟已所欲,終必至於凶國禍家而後已,有識者之憂歎,厥惟久矣。至於今番,倡爲邪論,疑亂邦禮,而其忘君負國之罪,益無逃矣。嗚呼!宗廟之禮,至嚴且重,苟或妄措橫議,不免於大不敬之誅者,實古今之通誼也。而公肆邪說,捏合乖禮,引朱子之訓則捨議狀正論,擬圖確證而斷章截取,牽附已見,乃以『亦有時宜,不必泥古』等語,自爲問答,曲成註解,其矯誣妄錯,振古所無。援國朝之典則,全不考檢,臆定室數,以至語逼於莫尊莫嚴之地,而少無畏愼底意,其顚倒悖亂莫此爲甚。臣等竊伏讀收議批旨下者,自『憲宗大王君臨十五載』以下四十六字,字字惻怛,句句森嚴,建諸天地,炳若日星,凡在承聆,孰不掩抑,而彼之萠心發口者,何其一切相反耶?幸賴聖意先定,群議大同,鉅典因以克擧終事,得以無憾。而悖論一出,幾至於國不國而人不人,苟蔽其辜,合置何辟?至若年前曲逕納醫,負犯至重,而乃於臺彈峻發之後,敢欲抗拒公議,急於拯援私人,自辟厚窠,有若酬勞。苟有臣分,寧忍爲此?且當直宿之際,身爲都相,焦遑煎灼,宜倍餘人。而稱以服藥,晩始入來,傍觀者孰不駭歎?及夫崩坼之日,請對定策,何等嚴急,而乃敢推誘時相曰:『此非原任事』,其心所在,固難測度。內府之藏,初非外臣所可知者,而締結掖屬,惟意取出,聞之者莫不憤惋。僞傳御命,自有常刑而違律獻議,墓掩濟私之跡,誤捉江民,足以干和,而縱校搜括,以招濫殺之怨。彼亦先朝化育中物也,其恩遇何如,眷毗何如,而前旣辜負於醫藥,又欲壞亂於典禮。此其將心所蓄,隨處闖發,而擢髮難贖,寸臠何惜?若其趨附之跡,工於幻化,專恣之習,罔有紀極,苟利於己,無所不爲。四武之營護,實由同惡,閫帥之勒遞,惟知營私。干囑不遺於巨細,求請遍及於中外。在他人,罔匪極罪,而在此人,猶屬薄物細故,有不暇一二煩陳者也。爲人臣而負遺君之罪,以大官而犯忘國之案,一誤於進醫,再誤於論禮,凡今日圓顱而方趾者,孰不欲食肉而寢皮哉?此而不快正當律,則世道無以底定,輿憤無以少洩。請前領相權敦仁,爲先施以削奪官爵門外黜送之典。「批曰:」權敦仁事,只以禮論言之,歸之於執拗,而妄發則容或可也。直以不敬斷之者,是豈忠厚之風乎?此外臚列,苟有是焉,何待今日而發也?極爲乖當,亟停勿煩。「
6月24日
○己卯,祭酒洪直弼疏略曰:
臣於己酉六月,猥蒙下詢,以殿下嗣位後孝定殿、徽定殿祝式,屬稱臣以『繼序之地,雖叔父繼姪,兄繼弟,有父子之道,而無父子之名,故屬稱則恐當用兄弟叔姪之序,請加皇姪皇姪妃之稱,是乃仰述稱皇考皇兄之義例而云爾』,竟致依議施行矣。臣靡敢自信,竊更考先正文元公臣金長生之論,有曰:『帝王之以叔與祖繼姪孫者甚多,當依《通典》自稱曰,嗣皇某,於先君,亦當別有稱號,而未有先儒定論,不敢創說。』禮官所謂有父子之義,而無父子之名,正是也。以祖與叔之尊稱,子於侄孫之行,恐無此理,蓋人神相依,專在於屬稱,而親親尊尊之義,竝行而不悖,故文元公所云,亦當別有稱號者,卽以此耳,苟加稱號,未知當如何爲正。而臣於獻議中,亦擧唐宣宗時,於穆、敬、文、武四帝,但稱嗣皇帝臣某用備今日援證云』,而亦未敢質言也。謹稽先正文正公臣宋浚吉有云『繼序之義,至嚴且重,其於先君,有臣道焉,雖叔侄兄弟之間,不得親屬稱。』文純公臣韓元震,亦云以『從祖繼孫,以叔繼侄,以兄繼弟者,將以孫侄弟卑幼之稱,加之於先君,而自據其祖叔兄尊屬之稱,其爲難處。』又有甚焉參究諸說,自有精義,而臣所獻議者,極涉妄率,罪不勝誅,恭俟駁正之論久矣。先王先后,今將躋祔太廟,不意體國之地,忽有異論。幸賴聖上明斷,廟議克正,大聖人遵經達權明天理正人紀之意,竊不勝欽仰攅頌。第議者之處翼、憲兩朝於昭穆世數之外者,未敢知其禮之何據,而以承統繼序之重,不與昭穆,則其異乎私家之班祔者幾希矣。識者謂屬稱『皇侄,或欠尊尊之義,故以致邪說之肆行。』其言有理,臣罪於此,益知其無所逃矣。伏願聖明,博詢在廷,務歸盡善,仍議臣當勘之律焉。
批曰:「此是莫重莫大之典禮也,奉以行之,旣閱三載。今此釐正,實涉悚然,而卿言若是纖悉,更當博議裁之矣。至於當初議定之過自爲引,誠過矣過矣,禮論之多岐,非特此事,則以若其時之蒼皇,設或有未及援證處,此豈卿之所失耶?卿其安心,勿復以此煩提。」
○敎曰:「儒賢之疏如此,而典禮中最當審愼者也,時任大臣及禮堂處,收議以入。」
6月25日
○庚辰,三司合啓,批曰:「權敦仁事,當有東朝,處分矣,過此以往,切勿更煩。」
○大王大妃殿敎曰:「予婦人也,豈知周公之禮?但以常理推之,廟數已滿之論,禮也,親屬不遷之論,情也。禮由於情,情由於禮,物理之自然也。然則今日之事,情與禮,可使兩行而不悖矣。前領相之論,有何負於先君國家,而聲討臚列,如彼其罔測,直歸之於不敬無將之科?朝廷之上,苟有一介公心,忠愛之人,不使朴、桞、尹之好事妄是非之徒出矣。念及於此,不覺寒心而慨歎矣。予有一言明誥。君臣之間,誼同今昔,若於逮事之地,論其愛戴眷眷之情,尤當如何前領相之不欲以昭穆享翼、憲、兩朝云者,是何言也,豈忍筆之於書乎?戴髮含生之倫,其果盡信而致惑其論耶?此而不能信,則言者之心,有足以見之矣。前領相,寧有此心,如有此心,天厭之天厭之。岐貳於大同之論,意見之所局也,何損於已定之禮乎?雖然,卿等之所爭執者旣曰『莫嚴莫重之義』而謂存事體故屢回思量,所請之律,黽勉從之。如是處分之後,若或有更發乖激之論,而不知止者,太阿在前,予不虛試。在廷臣隣,咸須知悉。」
6月26日
○辛巳,都政下批,以金鍏爲司憲府大司憲,李明迪爲司諫院大司諫,洪遠燮爲成均館大司戊。
6月27日
○壬午,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召見守令邊將初仕人。
○三司合辭,請削黜罪人權敦仁,先施中途付處,批曰:「日前慈敎曲當事理,卿等宜有以奉承之不暇乃反合辭,一節深於一節,此何道理。」
○再辭,請亟許臣等之請,以折亂萠,批曰:「毋論小事大事,當先道理邊做去,卿等之分也。卿等之爭執,一切反是,日昨處分之後,將欲角勝而然乎?竝施罷職之典。」
6月29日
○甲申,三司合辭,請門黜罪人權敦仁,施以中途付處,批曰:「卿等知分揀之意乎?欲使卿等,得以伸面前道理也,更勿爭執,卽爲傳啓。」
秋七月
7月1日
○乙酉,日有食之。
○司諫申佐模疏請
門黜罪人權敦仁,亟允三司之請,仍論吏判李嘉愚,兵判徐箕淳注擬循私之罪。
批曰:「吏判事,豈至於是乎?兵判事似不過無心之致,而一紙竝列,極不稱停。至於改正之請,爾言何其刻迫?太欠忠厚也,甚不韙矣,爾則遞差。」
○三司合辭,請門黜罪人權敦仁,亟施當律,批曰:「卿等以爭執者,若出於君臣義分,則慈敎之後,不思奉承,亦不有乖於人臣義分乎?朝家待臺閣之道,不宜一向挫抑,門黜罪人權敦仁,加施放逐鄕里之典。今此處分,非曰罪有加於日前而然也,不如是,則上下相持,出場無期,徒致事體之壞損故也。咸悉此意,無或更鬧,竟使朝家,有非常之擧措。」
○三司再啓,批曰:「旣門黜而又放逐矣,奈何一向爭執,不知止也?卿等遞差。」
7月2日
○丙戌,以閔致成爲司憲府大司憲,宋能圭爲司諫院大司諫。
○玉堂聯箚,〈應敎尹行謨,副應敎趙遠永,校理李承輔,副校理宋謙洙,修撰徐翼輔,副修撰李亮信、朴珪壽〉「請放逐鄕里罪人權敦仁,亟許當律」
,批曰:「不信慈敎,不遵王言,徒事角勝,有若立異者,是豈臣分乎?寧有如許道理?萬萬駭惡,爾等幷施遠竄之典。」
○兩司聯箚〈掌令金鉉復,持平姜長煥、李敎寅,正言韓龍源〉乞勘,批曰:「玉堂事,誠極乖常故,才有處分矣,爾等何必爲引?斯速傳啓。」
7月3日
○丁亥,院議啓,請反汗七儒臣幷竄之命,批曰:「儒臣事,予豈無商量而然乎?反汗之請,恐非喉院之責,勿煩。」
7月4日
○戊子,玉堂聯箚,請反汗七儒臣幷竄之命,亟許權敦仁當施之律,批曰:「合辭則懲討,而傳啓則獨非懲討乎?更勿煩瀆,斯速入來傳啓。」
○禮曹,以孝定殿、徽定殿祝式收議,啓:「左議政金興根以爲:『孝定殿、徽定殿祝式,屬稱禮家尙論,有所未能十分是當者。蓋以親序之尊而臨之,則有未安之意,以統序之隆而進之,則有不稱之悚故也。先正臣金長生,論晋、唐時禮曰:『祖與叔,乃尊行之稱,孫與侄,乃卑下之稱,其可以尊稱,施之於己,卑號,加之於先帝乎?』以此推之,在今日爲確據矣。且伏念宗廟之制,自有我家之禮,凡於位版,本無高曾祖考之號,只於祝式,隨其親序而書之。殿下於憲宗大王,雖有父子之道,旣無父子之名,則以統序之重,而曰嗣王臣,以親序之難於稱謂,而只擧廟號及謚號於孝顯王后,一例照此,則在統序可以無紊錯,而在親序,亦庶無牽掣。古昔儒賢之嚴於大閑,而優裕紆餘,務歸至當者,亦恐不出於此云。』右議政朴永元以爲:『今此儒賢疏,追考禮家諸說,以爲孝定殿、徽定殿祝式,有欠尊尊之義。蓋侄者,卑幼之稱,以卑幼之稱,加之於禰事之地,謂有所未安也。以叔繼侄之君,溯考歷代,惟有周孝王、唐宣宗。周家祝冊,雖無事徵,謂兄弟之子爲侄,非三代之文,則孝王之於懿王,其無可加之屬稱,事理明甚。唐宣宗時,禮院所奏祝文,頃年大臣儒賢之議,已有引據,而其於敬、文、武三室,但稱嗣皇帝,臣則其無所加之屬稱,自可推類,旣無屬稱,則只書廟號,又可知已。當初皇侄屬稱之議,卽從其親序者也,而先輩之禮論,若是謹嚴,前代之典式,確有援證,則恐不可以奉行之有年,而難愼於釐改。臣無容他議云。』禮曹參判金萬根以爲:『孝定殿、徽定殿祝式稱號,定而行之,今已三載,到今釐改,實所未安。而取考己酉收議,則領中樞府事趙寅永以爲:「我朝太廟祝式,高曾以上,只書廟號,而不書屬稱,或可謂傍照。」判中樞府事鄭元容以爲:「唐宣宗時祝式,於敬、文、武,但稱嗣皇帝臣某昭告,以但稱二字觀之,其不可屬稱,可知云矣。」此二議,近法宗廟見行之禮,遠稽唐朝已成之典,今日援據,恐不外此。且先正文元公臣金長生之論,旣曰「似當別有稱號。」則其不稱皇侄,亦可推知。而若其別有稱號,蓋亦無所援據,故只曰「別有云。」而不敢斷定矣云。』」敎曰:「儒賢及大臣禮堂之議,若是詢同,敬依擧行。」
○敎曰:「觀此嶺伯狀本:『咸昌倉卒一雨,人命之壓死,民戶之漂頹,數甚夥多。』聞甚矜慘。而屍身之未搜,尙爲折半之多,期於掘覓之意,爲先申飭。而豈可無別般慰恤之擧?頹壓民戶,別施恤典,新舊遷停退,俾有奠接,壓沒人等身布遷上,幷蕩減之意,廟堂措辭分付。」
7月5日
○己丑,以趙斗淳爲吏曹判書,洪在喆爲兵曹判書。
7月6日
○庚寅,敎曰:「飭已施矣,七儒臣遠竄,竝分揀。」
○命儒臣金有淵、李興敏,施以罷職之典,敎曰:「前參合辭,後參傳啓,已有行之者,此兩儒臣,終始力抗,有若顯然自是者,可駭可怪。幷施以罷職之典。」
7月7日
○辛卯,詣孝定殿,行別茶禮。
○以閔致成爲司憲府大司憲,宋能圭爲司諫院大司諫。
7月9日
○癸巳,諭三司諸臣,敎曰:「三司事,眞所謂顚倒沒主着,莫曉其端倪也。東朝處分,出於十分斟量,十分稱停,而傳啓之居未幾日,又此爭辨不已者,此何爻象,亦何義意也?三司,貴人耳,所事雖有不槪於心,予何敢加之以責勉,而在予道理,不敢不奉以承順慈旨。三司之臣,須悉此意,抑揚進退之間,裁量而爲之。」
7月11日
○乙未,召對。
7月12日
○丙申,命豊溪君立后於恩全君,世輔立后於豊溪君。
○校理金會明疏略:
「請放逐罪人權敦仁,加施當施之律。噫嘻!金正喜,卽一憸邪宵小,平生所爲,皆是禍人家國之事,而祧禮之莫重莫嚴,乃敢參涉,設心造謀,何如是凶且憯也?請施島寘。」
批曰:「懲討事,已有前後批諭。下款事,此人之得此聲,豈非意外乎?然,爾言則太過情矣。」
7月13日
○丁酉,以李膺緖爲三道水軍統制使。
○次對于熙政堂。
○大王大妃殿敎曰:「旣有前日處分,則豈復可否此事?而臺閣之息鬧無期,徒使爻象日乖。且以被罪者言之,不如是,則無以安其心,放逐罪人權敦仁,加施中途付處之典。今此處分,特出於待臺閣保世臣之義,若更事相持,則是爲人臣而不信其君之言者也,謂之何哉?」
○付處權敦仁,于狼川縣。
○以李嘉愚爲漢城府判尹,韓正敎爲吏曹參判。
7月14日
○戊戌,以趙亨復爲司憲府大司憲,朴來萬爲司諫院大司諫。
7月15日
○己亥,兩司聯箚,〈大司憲趙亨復,大司諫朴來萬,執義蔡元默,掌令洪仁秀〉「請權敦仁夬施當律,金正喜依前島寘,命金相喜,施以散配之典」
批曰:「權敦仁事,旣有兩次慈敎,予之道理則惟有承順而已,至於臺閣則或有別般道理,與予不可苟同者乎?此則予所不知也。金正喜事始發之言,已是慘刻,何爲繼之?」
○給价川、博川、郭山、成川等邑漂頹戶渰死人恤典,敎曰:「今此四邑渰頹之啓,誠極驚慘。其間雨勢之如何?他邑災形之淺深,雖姑未詳,而先從登聞處,不可不曲施軫顧之念。成川府使趙然興,慰諭使差下,使之馳往被災諸邑,到底詳察後聚會大小民人,以愼勿憂恐流離鄕里之意,一一曉諭。京司上納錢中劃給,使之趁速結搆入處,渰死人,旣已拯得,掩埋之節,加意助給,當年身還布,一竝蕩減事,自廟堂,三懸鈴知委。」
7月16日
○庚子,兩司聯箚,
「請權敦仁、金正喜,夬施當律,仍乞遞。」
批曰:「子之必欲承順慈旨者,非道理乎?爲人君,設有過中之擧,苟或不悖大義,則人臣道理,惟當黽勉從之,而況慈敎之欲承順,是悖義之過擧乎?懲討縱諉以忠憤,而忠與孝,其將爲二致乎?駭妄之擧,寧欲無言,其各任自爲之。」
7月18日
○壬寅,詣眞殿,行茶禮。
○詣孝定殿,行酌獻禮。
7月20日
○甲辰,敎曰:「大雨後水勢所過,必有浸沒浮泛之患,發遣宣傳官及五部郞官,於城內城外與上下江口,一一摘奸,其所周恤之典,令該曹該廳,依昨夏例擧行。」
7月21日
○乙巳,兩司合啓以爲:「噫嘻!痛矣。國綱雖曰漸頹,世變雖曰層生,豈有如金正喜之至匈,且妖者哉?蓋其賦性奸毒,宅心回曲,薄有才藝,一是背經而亂常,工於揣摩,不出兇國而禍家。世濟其惡,是父是子,陰結匪類,如鬼如蜮,爲世不齒,亦已久矣。其父追奪罪人魯敬,干係何如,負犯何如,渠輩之得逭收司,渠身之止於島置,已是失刑。而年前宥還,特出於先大王好生之聖念,渠若有一分人心,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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