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伦理约编 [book_author]廖平 [book_date]清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儒理哲学,经学,完结 [book_length]11126 [book_dec]据廖宗泽《六译先生年谱》,光绪三十三年(一九〇七)廖平在选科师范讲伦理,以近日课本非腐则谬,不足採用,乃自编《伦理约编》作讲义。大旨在取外国先野后文之箴言,以合《公羊》拨乱反正之范围(李光珠《序》),以孝、宗庙、扶阳抑阴、丧服、文字等爲题,每题次以十目。十目如下:(一)西俗。博採西人近俗及学説。(二)中证。孔子以前,中国如今西人,遗文孤证尚有可考。(三)求野。中国藩服,各史夷狄传与《北魏》、《元史》之类。(四)拨正。每条引经以证之。(五)祸乱。西国无伦理,其祸乱译书多讳之。(六)师説。凡传説与祸乱相近、与尊孔切合者入此门。(七)比较。以中外伦理相比,较其得失,考其利害。(八)引进。外人染华风,知自别于禽兽者入此门。(九)解误。经传之説有从来误解者,如《斯干》之男女,指爲真男女,以爲贵男贱女。(十)防弊。唐宋以后,语多过甚,有爲外人攻击宜改良者入此门。廖平极佩西方进化之説,此编尤注意于此。《伦理约编》曾连载于四川《国学杂志》一九一五年第五、六号,《国学荟编》一九一四年第十期。后收入《六译馆丛书》,今据此本整理。 [book_img]Z_4527.jpg [book_title]倫理約編 自海禁開而儒術絀,海外學説,輸灌中邦,拾新之士,立説攻經,即老師宿儒以名教自任者,其推論中外,亦謂希臘羅馬制或符經,由野進文。斯崇耶教、更新制,青年英俊,中者過半。心失權衡,手無規矩,既貽卑己尊人之羞,兼伏洪水猛獸之患。土崩魚潰,岌岌不可終日。議者知窮術盡,推尊至聖,以挽已散之人心,禦鉅艱之外侮;然微言大義,十弗闡一,雖復虚尊大祀,然德配天地之真,卒未窺睹。四譯先生昔應選科師範之聘,主講倫理一科。以爲近日課本非腐則謬,不足資采用,學者請自編,先生許之。其編書大旨,在取外國先野後文之箴言,以合《公羊》撥亂反正之範圍。每題次以十目:曰西俗, 博采西人近俗學説。 曰中證, 孔子未生以前,中國程度比今西人。古來軼文孤證,尚有可考。 曰求野, 中國藩服,各史《夷狄傳》,與《北魏》、《元史》之類。 曰禍亂, 西國無倫理,其禍亂譯書多諱之,惟小説稍有真象,而隱伏禍害,每多可言。 曰撥正, 用《公羊春秋》「撥亂世反之正」語,每條引經爲主。孔子初作禮,以撥中國之亂,今且推之全球,以撥世界之亂。 曰師説, 凡傳説與進化宗旨相近、與尊孔切合者,引入此門。 曰比較, 以中外倫理相比較其得失,考其利害。 曰引進, 外人染華風,知自别于禽獸者,入此門。 曰解誤, 經傳之説,有從來誤解者,如《斯干》之男、女指爲真男、女,以爲貴男賤女,此解之誤。 曰防弊。 唐宋以後,語多過甚,有爲外人攻擊、宜改良者,入此門。 條分縷晰,得若干條,而《坊記》等編《新解》附焉。升堂講授,髦俊傾誠,縱桀傲性成、專心外嚮者,言下莫不立悟。蓋野文先後,作述顛倒,誼由四譯詮明。從古無此奇變,故宇宙無此奇作。雖按時立説,四譯不得獨居其功,然以此爲尊孔第一奇書,蜀學之上乘,則固不待好學深思,即某等淺譾,可與聞矣。是書初成,亦如電、化各學,初發見于世界,是動天下之兵;又句奇語重,難索解人。或且據舊説以相難,不知敵情,惟好議論,巨寇當前,敗衂立見;剩此孤軍,獨立旗幟,制勝雖不在一時,而死灰猶幸有復燃之一日。名城大將,既已亡俘,敵所不能攻者,我乃攻之。藉寇兵,齎盜糧,已爲非計,況乎反戈?然連軍拒敵,折竿揮之而有餘;若以羸卒持朽械,無端搆釁,主人深居閉壘,不發一矢,不遣一卒,任其環攻,遲之日月,徒爲笑資,竟何損其毫髮乎! 受業李光珠撰。 倫理範圍,所該至廣,且師説孔多,非短篇所克罄。今撰此編,觕陳梗概,引而伸之,别詳專書。四譯館主人識。 一、總論進化資格 《論語》:「先進於禮樂,野人也; 如墨家。 後進於禮樂,君子也。 如儒家。 如用之,則吾從先進。」此先蠻野後文明之實證。 《中庸》:「今用之,吾從周。」、「野哉,由也!君子于 注 。」于,讀作「迂」。 《喪服傳》: 分六等。 「大宗者,尊之統也。禽獸知母而不知父。野人曰:父母何算焉!都邑之士則知尊禰矣。大夫及學士則知尊祖矣。諸侯及其大祖,天子及其始祖之自出。尊者尊統上,卑者尊統下。」 《説苑·修文》篇: 分六等。 「傳曰: 《詩經》之傳。 觸情從欲, 猶逕情直行,所謂自由。 謂之禽獸;苟可而行,謂之野人;安故重遷,謂之衆庶;辨然否,通古今,謂之士;進賢達能,謂之大夫;敬上愛下,謂之諸侯;天覆地載,謂之天子。是故士服黻,大夫 注 黼,諸侯火,天子山龍。德彌盛者文彌縟,中彌理者文彌章。」 先野後文,尊者文,賤者野。 《晏子春秋》:「君子無禮是庶人,庶人無禮是禽獸。」 有禮然後爲人格,無禮則爲禽獸、野人。 《孟子》:「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又:「逸居而無教, 頗似外人富强。 則近於禽獸」;「使契爲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長幼有序,夫婦有别,朋友有信。」〇外國但有朋友一倫。 《樂記》: 分三等。 「是故知聲而不知音者,禽獸是也;知音而不知樂者,衆庶是也。惟君子爲能知樂。」 《曲禮》:「鸚鵡能言,不離飛鳥;猩猩能言,不離禽獸。今人而無禮,雖能言,不亦禽獸之心乎!夫惟禽獸無禮,故父子聚麀。是故聖人作,爲禮以教人,使人以有禮,知自别於禽獸。」又:「逕情而直行者,戎狄之道也。」 《曲禮》:「禮不下庶人, 以資格言。有禮乃爲人。 刑不上大夫。」 亦以程度言。人皆有大夫資格,非大夫以上遂無刑,《春秋》且誅絶諸侯、貶斥天子。 附進化七等表 表中「衆庶」以上如外國,以下如中國。 按,中、外風俗倫理,以此爲比格,能免于禽獸、野人者,然後人格全。中國春秋時代,人民資格亦如海外,不免徑情直行,亂臣賊子,禍亂無已;孔子撥亂反正,乃立經教以改革之,所謂聖人爲禮,使知自别于禽獸。凡經皆創説,非古所有,中國承習二千餘年,不似秦漢之際,雍、梁亦爲戎狄風俗。日用不知,故以經爲常語,須知春秋時人之聞經説,如娶妻必告父母、匪媒不得,亦如海外作霹靂聲。故學者必知此義,而後撥亂反正之義明,至聖俟後之功顯。 欲明倫理學,須知教化由小而大之理。中國文明始於春秋,春秋版圖,不出儒者九州三千里。《秦本紀》博士説,古之皇帝地方不過千里,此蓋春秋以前之中國。俗解皇降而帝,帝降而王,王降而霸,教化由大而小;西人乃得以矛陷盾,謂耶蘇之教。初在一國,至今幾滿全球,中國孔子之教,由大而小,由文而野,所以日見銷亡。果如舊説,則穴空招風,經將無以自存,何以《中庸》言「洋溢中國,施及蠻貊」、「凡有血氣,莫不尊親」乎?又如今之學堂所講古史,堯舜以前之三皇五帝,言蠻野則極蠻野,言文明則極文明,二者形隔勢禁,萬不能通。如孟子言,堯舜之世,「獸蹄鳥迹之道交于中國」,人不得平土而居,可謂極蠻野矣;而《尚書》「光被四表,格于上下」,乃謂三萬里内道一風同,此亦萬不能通者也。《禹貢》九州既已承平,而《春秋》荆、徐、梁、揚半爲夷狄,亦不可通。今考古事,當以春秋爲斷。春秋時文 注 明程度極爲蠻野,且每每在歐美下,孔子以前之古史,先文後野,先大後小,既乖實理,而且言狉獉則極狉獉,言文明則極文明,此古史之説所以不能切理饜心,使人篤信。大抵此事當分爲二派,一曰史學派,一曰經學派。凡言上古中古近古之史事,亦如《黑蠻風土記》,此爲當日之實事;所言五帝三皇,堯舜三代,愈古愈文明,則爲經學派。蓋地球開闢情形,每州莫不相同,經説之皇帝,盡美盡善,較堯舜而猶有加者,此俟後之説也。世界初未有此文明。數千年後改良精進,乃有此等事實。孔子之大,真爲生民未有。不惟吾國所當崇拜,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者也。 二、明孝 西俗 :西國無所謂孝,其人民專主獨立,父子各立門户,律無收養之條。《新約》書云:「人不可以人父爲父,當以天父爲父。」又無祖宗姓氏, 與匈奴有名無姓同。 《十一國遊記》載其父子如路人之事,甚爲詳備;而《采風記》又云在英曾請翻譯吾國「孝」字,彼國無此名辭,不能得其意義。則西國人倫之薄,無待言矣。 中證 :《孝經》:「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順天下,民用和睦,上下無怨。汝知之乎?曾子曰:參不敏,何足以知之?」夫曾子既云不知,則中國古時亦無此盡孝之思想明矣。又《孟子》云:「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親死,則委之於壑。」《喪服傳》:「野人曰:父母何算焉!」《史記·商君傳》曰:「秦,戎狄之俗,父子不同居。」《匈奴傳》曰:「匈奴貴壯賤老。」 如西人不相收養。 《春秋經》曰:「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頵,蔡世子般弑其君固。」此皆中國古時不知爲孝,而與今西倫相同之實證。 求野 :《喪服傳》:「野人曰:父母何算焉!」《史記·商君傳》曰:「秦,戎狄之俗,父子不同居,男女無别。」 禍亂 :男女無别,則夫婦無義;夫婦無義,則父子不親。法國教士以中國爲有子之國,《十一國游記》言:法國婦女以養子無益而多累,相率講求避孕,法國人丁日見減少。不言孝,此滅種之道也。 撥正 :孔子見世衰道微,彜倫攸斁,於是作《孝經》, 《緯》云:「孔子初闡《孝經》。」〇蓋孔前如今西人,相積成俗,全無「孝」字思想;孔子作經,乃倡明孝道,立家學,重祭祀,皆自古所無。 立人極。以親親之道維繫人心,使人反本盡性,各至于道,而治平之事寓焉。此聖門一貫之功也。外如六經、諸子所記弟子時人問孝於孔子等談,皆爲《孝經》之傳。 如《中庸》「舜其大孝」章、《禮記》「祭法」章,皆專爲《孝經》「天子」章之傳。 誤説 :後儒言孝之極,至於父母虐殺子女,以爲天下無不是之父母;然考之律例,父子相毆相殺,各有輕重,此皆督責人子盡孝,並不許父母苛虐其子。後儒奉行其偏,創爲是説,實則孔子無是言也。今以曾子受小杖逃大杖之言爲鵠,斯得之矣。 漸進 :近來西人以中國爲有子之國,不勝欣羨,游歷者多染華風,漸知養親之義,不可謂非吾聖教所施及也。又,近人所譯西書,或以外與中同,此以己意譯人,不必皆合;然西人所取,通行之説,凡有别解,皆入引進。《穀梁》:「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又云:「進夷狄者,不一而足 注 。」皆與此條相發明。 防弊 :近儒云,中人依賴性成,由於父子有親;欲求自立,必先去父子之倫。此説誤甚。蓋中國以孝爲本,而自立之人,何可縷述?外國專主自立,而游惰愚頑,何以所在不免?今欲强國,倫常萬不可廢。 師説 :《大戴禮·盛德》篇:「凡不孝,生於不仁愛也;不仁愛,生於喪祭之禮不明。喪祭之禮,所以教仁愛也。致愛,故能致喪祭;春秋祭祀之不絶,致思慕之心也。夫祭祀,致饋養之道也。死且思慕饋養,況於生而存乎!故曰喪祭之禮明,則民孝矣。故有不孝之獄,則飭喪祭之禮也。」 《經解》曰:「喪祭之禮廢,則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者衆。」 三、扶陽抑陰 西俗 :求婚皆由女子。男女有名無姓,各以名行,不繫夫姓。 中證 :凡開闢之初,皆女貴於男。《喪記》云:「禽獸知有母而不知有父。」史云胡人先拜母,《禮記》:「商得坤、乾。」 孔子易爲乾、坤,今人偁陰陽,猶仍古語。 皆爲中國古時陰勝於陽之實事。後世法律禮教盛行,而女制於男、男制於女猶參半。 撥正 :《禮記·昏義》云:「父親醮 注 子,而命之迎,男先於女也。」《郊特牲》云:「男子親迎,男先于女,剛柔之義也。天先乎地,君先乎臣,其義一也。」《禮經記》曰:「婦以夫爲天。」《杜欽傳》曰:「妻者夫之陰,臣者君之陰。」 傳記 :《春秋》「夫人孫於齊」,劉、賈云「絶夫人之屬,不爲不愛其母」,凡此皆男貴於女,爲經義扶陽之實證。又《内則》云:「禮始于謹夫婦,爲宫室,辨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門,閽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郊特牲》云:「一與之齊,終身不改,故夫死不嫁。」《記》曰:「婦人,從人者也:幼從父兄,嫁從夫,夫死從子。」又云:「婦人無爵,從夫之爵。」 西國有女主,中國初亦有女主,近中國之夷狄亦多女主。 凡此,皆女制于男,爲經義抑陰之實證。 中律 :夫婦相殺歐,夫從重,婦從輕。與經義重男輕女同。 引進 :教堂婦女從夫之姓,西俗見無女官,與經同。 按,中國古時本女貴于男,經因進化情形,乃改扶陽抑陰;分别内外。非故如此,實亦情勢之所當然耳。 師説 :《説苑》云:「夫水旱,俱天下陰陽所爲也。大旱則雩祭而請雨,大水則鳴鼓而劫社,何也?曰:陽者,陰之長也。其在鳥則雄爲陽而雌爲陰,其在獸則牡爲陽而牝爲陰,其在人則夫爲陽而妻爲陰,其在國則君爲陽而臣爲陰。陽貴而陰賤,陽尊而陰卑,天之道也。今大旱者,陽氣太盛,以壓 注 於陰,陰壓陽固,陽其填也。惟填壓太甚,使陰不能起也,亦雩祭而已,無敢加也。至於大水及日蝕者,皆陰氣太盛,而上減陽精,以賤乖貴,以卑凌尊,大逆不義,故鳴鼓而懾之,朱絲縈而劫之。由此觀之,《春秋》乃正天下之位,徵陰陽之失,直責逆者,不避其難。是亦《春秋》之不畏彊禦也。故劫嚴社而不 注 爲驚靈,出天王而不爲不尊上,辭蒯聵之命不爲不聽其父,絶文姜之屬而不爲不愛其母。其義之盡耶!」觀此,則經義扶陽之故自瞭然矣。 四、宗廟 西俗 :宗法譜牒學無姓氏,不祀祖宗先人,絶無鬼神血食立廟思想。 中證 :緯云唐虞二廟,夏三廟,夏末四廟,周五廟,周末七廟。按,言立廟自唐虞始,則以前無廟可知。由二廟以至七廟,亦猶由三月喪服以至三年,由瓦棺以至牆置翣。此主進化言,爲堯舜不如夏殷,夏殷不如周之古義實證。與帝降王、王降伯之説適相反也。 禍亂 :無廟爲野人禽獸,都人士以上乃立廟。 《左傳》「鬼不 注 其餒而」,血食乃知鬼神之情狀。西人囿于耳目,宗教誤于主天,與中國春秋以前同。 撥正 :經傳立廟之説,《穀梁》、《禮記》詳矣,而《禮三本》篇亦甚詳,皆宜善自檢閱,俾知聖人撥亂之旨。 俟後 :經傳言鬼多爲天學,《中庸》所謂「質諸鬼神而無疑」者,指百世以下皇帝大同、天人相通之世言也。外人不知此義,指爲神權;或又以爲除天以外不可祀别神,祖先亦不可祀。此不知經義者。 誤説 :專主一天,以爲靈魂昇天入地;無祭祀;人人爲天子;不能天父之外認父母祖宗。此等説亟宜屏絶。 按,中國人倫學之至精者,以宗廟爲極典,祭爲天學,非千百年後六合同風、天人相應之世,不能藉知鬼神之所在。而諸經之詳言祭祀者,類皆啓發孝思,維持人倫,非故爲此無徵之舉也。《孟子》:「不孝有三,無後爲大。」《喪服傳》曰:「大宗不可絶。」《孝經》以能保宗廟社稷爲孝。是古人之重祭祀者,未嘗不爲吾人孝思計也。獨是祭有小大之分,而各經皆有專説。 《左》、《國》、《祭法》篇,又《孝經》、《祭義》篇,又《尚書》、《祭義》篇。 如《春秋》以禘爲四時祭之名,而以郊天爲大,《左》、《國》則言祭每曰禘郊,而又以禘爲大。蓋《左》、《國》所言寓有皇帝五天之説,較《春秋》之小統不同。小統以郊統禘,而大統則以禘統郊,此一定之説也。今列五天圖如下: 五、喪服 西俗 :《女俗考》云:突厥國于居喪之時,與平時無異,衣服、起居全無喪家景象。《西事類編 注 》云:西人居喪,恒以青布裹頭,以示别于常,並無喪服。 中證 :墨子主夏禮喪三月,以攻儒者。 久喪廢事,以《春秋》滕、魯皆無三年喪。 《易》云古者「喪期無數」,是古時喪服未定可知。《公羊》哀五年經書齊侯杵臼卒,六年傳云「除景公之喪」,武氏子當喪出使,季孫斯居喪在官出聘,是皆足爲周無三年喪服之證。其風俗大概與今西人略同。 撥正 :《禮經·喪服》全文皆爲孔子手定,以撥亂反正,爲百世師表。列而觀之,其義自明。 傳記 :《喪服大傳》:「服術有六:一曰親親,二曰尊尊,三曰名,四曰出入,五曰長幼,六曰從服」云云,皆爲孔子改定。《喪服》本義以外,解釋喪服者甚多,可自檢閱。 師説 :《服問》、《三年問》全文,皆屬孔子改定喪服之師説。 引進 :《尚書·無逸》「高宗諒闇」,《帝典》「百姓如喪考妣三年」,以及各書所載三年喪服之制,皆爲千萬年後皇帝大同時所奉行之制。其必託之堯、舜、殷宗者,蓋孔子述古之義,以爲無徵不足以信人也。 墨子主夏禮以非儒者,蓋戰國民俗程度僅能居喪三月,必至世界大同,而後三年喪服始能實行。故墨雖非儒,實於經義無礙。 《喪服大傳》由禽獸推至天子,即《進化表》之階級也。《記》曰:三年之喪「稱情而立文」,《論語》曰「女安則爲之」,《檀弓》引孔子「道隆則隆,道污則污」。必有三年之愛,而後可行三年之喪。非有愛情,奚用服飾?服不由衷,古人所譏。故經意以進化爲主,非不論程度,盡人而責以三年。 附五服世代表 六、諱名 質家親親,以諱名爲貴;文家尊尊,以避諱爲貴。 西俗 :《孟子》「諱名不諱姓」,與西人有名無姓同。《西事類編》云:西俗有以人君之名贈人者。又,華盛頓、拏破崙武功所及,則以其名名其所取之城;克虜伯製炮甚精,即以其名名其製炮之廠。餘若西國人君祖孫父子相繼,其名皆同,如威廉、拏破崙第一第二第三之類是也。 中證 :《山堂肆考》:「夫諱非古也。 孔子以前爲古。 周人以諡易名,於是有諱禮。」《左氏》:「周人 後來之周,非已往。 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皆爲中國古時無諱之確證。 求野 :中國藩屬,如藏、蒙、回疆、苗傜土司,以及古時四夷,皆無諱。 撥正 :禮不諱嫌名, 音同字異。韓昌黎《諱辨》頗詳此制。 臣不敢與君同名, 《春秋》衛侯名惡,臣有石惡。 二名不偏諱, 孔子之母名徵在,言在不稱徵,言徵不稱在。 以及《詩》、《書》不諱,臨文不諱,祭不諱,教學不諱等云,皆爲孔子改質從文之制。 流弊 :諱爲文明典禮,偏而執一,則爲流弊。如六朝及唐、宋家諱之嚴,至於誕怪,韓愈《諱辨》,至今觀之,猶嫌囿俗;乃薛氏《舊唐書》本傳猶以《諱辨》與《毛穎傳》並譏,可知當時風氣。 引進 :現在西人無諱,即與吾國春秋以前風尚相同,宜用聖人定諱之義以漸進之,使之進於文明,即《孟子》「用夏變夷」、《公羊》「許夷狄不一而足」之義。西人居中國久,直呼其名,亦以爲不敬。如教堂之呼某先生、某師母,皆染華風,漸知自尊其名而避諱之。 傳説 :《左傳》申繻「名有五」云云,蓋取其易諱難犯,所以達子孫之情也。凡此,皆爲孔子相傳之師説。 文字條 初開之國,無論文明淺深,同用字母。六書之前,必先有字母;字母專用耳,六書兼用目。 西倫 注 :希臘之文學,實超於當時歐洲諸國之上。初,西人寫字從右至左,復從左至右,恍如犂田之式,自腓尼基人始改從今制。埃及、腓尼基、希臘、拉丁、希伯來等國,自一世紀至十三世 注 紀,實一世一變,至今始定。 以上見《女俗通考》希臘文學類。 以拉丁語爲根本者,爲意大利、法蘭西、西班牙方言;以日耳曼語與拉丁語爲根本者,爲英吉利方言;以史拉甫語爲根本者,爲俄羅斯、波蘭方言。 以上見《女俗通考》歐洲方言。 中證 :《易大傳》云:「古者結繩 倉頡所造之字。 而治,後世聖人 指孔子。 易之以書契。」 湘潭王氏以結繩象字母盤屈之形,實非結繩刻楔。中國六書,爲全球絶無僅有之作。 《三藏記》: 梁僧祐 注 。 昔造字之祖凡三人,長曰梵,其書右行;次曰佉盧, 蒙古所本。 其書左行;小者倉頡,其書下行。梵及佉盧在天竺,倉頡在中華也。夫梵及佉盧皆字母,則倉頡亦字母可知,是中國古時文字與今西體同。 《李斯列傳》:「諸侯並作語」, 謂各國以方言作字母,如今外國及外藩。爲同文用古文,乃經書。 焚「《詩》、《書》百家語」。 「百家語」即《五帝本紀贊》之「百家言」,非子書。以字母爲百家語言。 《滑稽傳》:「褚先生曰:臣幸得以經術爲郎, 古文。 而好讀外家傳語。」 與百家語言同。 又,東方朔「以好古傳書, 本傳云受古文。 愛經術, 古文。 多所博觀外家之語。」 《索隱》云:「則外家非正經,即史傳雜説之書也 注 。」 《禮記》魯鼓、薛鼓〇□,音律工尺,《左傳》手紋,苗人銅鼓花紋之類,是皆孔子以前金石文字與字母遺跡,尚有可考者。 求野 :今 注 西藏、印度、安蘭、緬甸、蒙古、回疆皆用字母,是無論文明蠻野,凡立國必先用字母;中國未有古文之先,亦必有字母學,如李斯所云「諸侯並作語」者是也。 撥正 :《論語》「子所雅言」,《莊子》云「翻十二經」,凡經皆用古文,古文乃爲雅馴,雅言即豎繹之義。《史記》「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馴」,又總之不離乎古文者近是。孔子以新造之文翻古史,乃爲經。方言皆俗語,故古文乃爲雅馴。即今六經所載文字是也。 《莊子·天下》篇云:「舊法世傳之史尚多有之, 孔子以前,古史皆用字母,故爲百家言。 其在於《詩》、《書》、《禮》、《樂》者,鄒魯之士、 紳先生多能明之。」 此以古史爲字母,孔經爲古文,與《史記》同。 《史記·五帝本紀》全依孔子《大戴禮·五帝德》、《帝繫姓》,而作爲古文。又云「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馴」, 文即字母。 總之不離乎古文者近是。 以孔子新造之文爲古文,故曰孔氏古文。 《論語》「必也正名乎」, 名,古作「字」解。 名即名家之所由出。文字本爲辨論學,或乃以中國無辨論學,所謂「百姓日用而不知」。一字褒貶,固非中文不能。 傳記 :《左傳》屢示字義,如「止戈爲武」、「皿蟲爲蠱」之類,皆爲孔子造字師説。許氏《説文》屢引孔子言文字之義,緯書亦多,則是孔子造字確證。又,中文圖書之學爲目治,西人字母專用聲音,爲耳治。 比較 :中國純用古文,海外純用字母,日本之和文間居其中。蓋日本文即地球同文之現象。 凡聲之學,以地而變。大地方言以千萬數,若冀一人學全,勢必不能。又,音學久而必變,以今人讀字母之書,久則不知爲何語;惟圖畫 注 文字,則不分地不分時,皆可適用。吾國文字,固兼用圖畫者也。昔秦始并天下,首以同文書爲務,中國二十餘省,若用官語鄉談,則政府何以行政?言語不通,彼此參差,以文字通之,使之整齊劃一。試問將來之大一統,欲同文書,將用俄、法、英、德、日本之文字乎?抑用中國文字乎?曰:勢非用中國文字不能。 或疑中文與語言離,不如外國,語言即文字;此分方之小識,不知同文之主義。蓋就一國言,則貴合;就天下言,則貴離。離之土音,以圖畫濟之,然後可以通行天下。如今之語言學,地球大通後,更有新出方音,不下數十百種,如不同文,即此一事,將終身不能通,又不能不講同文;如欲同文,則必各去其土音,而一以圖畫目治通之。六國並作語,即今諸洋之現象;秦用古文,焚字母,故百家言語遂絶。以古文同文,固便於字母千萬倍。此非拘墟淺見者所能喻也。 注  「于」字原缺,據《論語·爲政》補;後還有「其所不知,蓋缺如也」八字。 注  「大夫」下原衍一「服」字,現據向宗魯《説苑校證》删。 注  「文」字原脱,據文意補。 注  按,「進夷狄」云云,乃范氏注語,非傳文。又據《穀梁傳》襄公二十九年注,「進」原作「許」。 注  醮:原誤作「教」,據《禮記·昏義》改。 注  壓:《説苑校證》作「厭」,當據改。下同。 注  「不」下原衍「得」字,據《説苑校證》删。 注  「不」字原脱,據《左傳》宣公四年補。 注  編:原作「篇」,按,《西事類編》十六卷,清人沈純輯,因改。下同。 注  西倫:似當作「西俗」。 注  此「世」字原脱,據文意補。 注  僧祐:原誤作「僧佐」,據《開元釋教録》卷一〇改。 注  「則外家」云云,通行本作「則外家非止經史,即傳記雜説之書」。 注  今:原誤作「金」,據文意改。 注  畫:原作「書」,據「目治」及後文改。下「畫」字同。 [book_title]倫理約編附録 西與經合條目 中國春秋以前,人民程度與今海外相同,孔子乃就其資格改良精進,以爲經教。其特别改良之條,則歸入撥正中;其中外所同之説,則歸入此篇。蓋擇善而從,或損或益,其有不必損益,則彼此相同。近人或鋪張歐、美,以炫彼長,又或於中國倫理秘爲獨得,以爲非外人所及;左右佩劍,其失維鈞。 先野後文          官天下 芻狗糟粕          字母切音 祆教            議院 知行合一          學堂,三等等級 地動天静          重工 地球三萬里         重商 世界廣袤          重農 改文從質          博士 射御,即放鎗、駕船     動物學 軍樂            植物學 唱歌            礦物學 警察            醫學解剖 生理學           以腦爲心思 中外所同。《格致原始》已著爲專書,條目甚多,今略舉十數條,以發明其例。由一反三,是在高明之推廣焉。 撥亂反正條目 初,因講《春秋》編此條目,以發明據衰而作、以俟後聖之宗旨。繼因講倫理,乃舉其中十數條目編爲課本,其餘本未盡搜録;略舉數條,其例可推,其實亦不必盡編也。故此二目附於《約編》之後,以明其原。倘有餘暇,或悉諸目補入本編,抑或於此目外再爲推廣,皆不敢自定也。 三綱          六紀 三本          喪服 天子          學堂,養老乞言 議院以老者充之。 公主          養老,即爲孤子之師 冠 男,普通學畢業後行。   四教,四學分經 笄 女,普通學畢業後行。   九伐 非禮滅國。 宗廟          五刑 非禮殺人,如《春秋》之族誅、烹醢、作祭牲、築坊。 姓氏          議院 郊天          名氏 社地          公田 從古未行,必待再數千年後。 卜筮          位次 譏世卿         名器 絶外戚         分州 開選舉         建國 嚴討賊 以救國事犯之弊。   南方州舉 譏不三年喪       移封豫州國 譏不親迎        内州八宫八正 婚告父母媒妁      外州十二牧,十二月,十二曆 喪服爲名學之精     三統循環 喪服          二十八宿分野 朝覲          五行 非以五者爲原質,五爲五帝,則行指學行。 巡守          禎祥 後來,非古。 男女内外之分      災異 將來,非已往。 閏月          六合 地球升降        鬼神 象天立法        生知 前知。 《春秋》從南北分夷夏  困知 勉行。 議院以善爲 衆不主從衆。千人諾諾,不如一士諤諤。   思想規則 議院即養老乞言     文明民權 質勝則野        體操改樂舞 文質彬彬 質,野人,如墨;文則如儒。   天官,事鬼神 以仁義救權利      由人謀進神謀 因德命官        孝道 學校附議院 議員爲耆老,孤子即學生。   道 競争害        群德 教育主經       群而不黨 孔不生于草昧以前者,必有春秋時之資格,而後可以立教也。外國不通商于元明以前,亦必有今日之資格,而後可以法孔也。董子云:「文成數萬,其旨數千。」科目繁賾,固非此區區所能盡,然而宏綱巨領,亦已盡隅舉之能事。太羹玄酒,聊勝于無云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