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体用论 [book_author]熊十力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儒理哲学,哲学,完结 [book_length]85045 [book_dec]熊十力著,上海龙门联合书局1958年出版。 《体用论》是熊十力先生专门为解决宇宙论之体用问题而作的一本书。也是为修正《新唯识论》中的体用观。《体用论》共有四章,明变、佛法上、佛法下、成物。第五章明心有目无文。 第一章明变,主要讲事物由相状上看,只是刹那间生生灭灭,活活跃跃,不断的变化,总是故灭新生。此之谓万物之变迁、流行。此变迁、流行之相,皆是实体变动而成,即为实体之用。正如众沤是海水变动而引起。同时,功用而外,无有实体,离开功用(众沤)我们也得不到实体(大海)。这就是体用不二,即体即用,即用即体。 第二、三章均讲佛法。佛法有大乘双轮,即有、无两字。熊十力先生认为空有两种观,乃是人类智慧发展到最高度,能综合、深观宇宙人生,才有此两种认识。人生殉没于小己的种种私欲之中,如虫作茧自缚,造网自锢。个别的物,至大如天地,终当毁灭。此乃空之悟觉。圣人观有,乃求宇宙人生天然之真际,体验宇宙之全体大用,视天地万物为一己,而无小己之迷执。佛法两章主要讲大乘龙树之学,即空宗。其主旨是一切法相,皆无自性,故空。熊先生自认为自己之学问,初由大乘有宗起,后受大乘空宗,最后归宗易大传的生生不已。面对生灭瞬间变化的世界,吾人只有精进向上,加入这生生创化的世界。 第四章成物专论万物之由来。书中提出一种“集合缘起论”(与“分别缘起论”诸如原子论相对)。认为先有一大势力,圆满无亏,周流无碍,德用无穿,浩然油然,分化而成万物。宇宙全体是生生活跃,所以恒起分化。在此,熊先生强调,心物不许离而为二,心物只是一体之两面;同样,物质与能力不可离而为二。它们皆可归摄于体用不二。 《体用论》标志着熊十力以体用不二为宗旨的形上学宇宙观的最终形成。 [book_img]Z_4530.jpg [book_title]韩序 元恺少年游学北庠,请业黄冈熊先生。两年而南归,躬耕南楚资江之野。劳作余暇,惟泉声山色是娱。日月易逝,吾年忽忽逾六十矣。平生寡陋,莫窥大道,惭愧师门。近闻先生衰病,侨居上海。远来随侍,承授尊著《体用论》。反复寻玩,窃有致广大、尽精微之叹。先生之学从佛家大乘入手,大乘双轮,空有两宗譬如车有双轮。 其宇宙论皆分别性相。一者,不生不灭法,所谓真如,是为法性。犹云实体。二者,生灭法,亦名因缘法,是为法相。犹云现象。性、相,剖成生灭与不生灭之两界,佛法东来千载,大师宿德莫不奉持惟谨。先生初亦承之,卒复怀疑。乃自由参究,仰观俯察于天地,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久之自然会通。忽触悟《变经》,启发益宏,始叹此理圣人发之已久矣。《易经》亦称《变经》。 遂乃归本孔子,创明体用不二之宗。自是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运无乎不在。此本论所为作也。元恺尝试思之,实体变成宇宙万象,其内部若无相反之几,何由成变?若无复杂之性,云胡发展?故知哲学上一元唯心论者,猜想宇宙本源唯是单独的精神性;一元唯物论者,猜想宇宙本源唯是单独的物质性。皆非深彻理根之谈也。万有之原、万理之根,曰理根。见郭象《庄》注。 然则先生此论岂止救佛氏之失而已乎!是书字字皆道其经历,佛典有以少文而摄无量义者,此其类也。元恺离师年久,不图老钝,犹得亲承至论。维时海上阴寒。一春梦雨常飘瓦,尽日灵风不满旗。意趣悠然,敬为斯序。此书由封君用拙誊写,请影印二百部保存。并记。夏历戊戌年甲寅月,公元一九五八年春日,弟子南岳老农韩元恺 附记: 恺问:“先生此论,以宇宙万象名为功用。何耶?”先生曰:“功用者,生生不息、变动不居之谓。宇宙万象元是实体之生生与变动而已。不是实体如母,万象如子,成为各别也。故万象亦名功用。” [book_title]赘语 此书之作,专以解决宇宙论中之体用问题。宇宙实体,简称体。实体变动遂成宇宙万象,是为实体之功用,简称用。此中宇宙万象一词,为物质和精神种种现象之通称。 体用之义,创发于《变经》。参看《原儒》《原内圣》篇。《易经》古称《变经》,以其阐明变化之道故。 晚周群儒及诸子,无不继承《大易》,深究体用。《易经》亦称《大易》。大概儒家未甚离孔子本旨。亦未能不离也,此不及详。 诸子百家著作当甚宏富,其于体用问题有无专论,今无从考。司马谈言“六艺经传以千万数”。据此而推,诸子皆大学派,其书决不少,而皆亡灭。王船山痛恨秦人毁学。 惟道家有老庄残篇可寻。老庄言道,道,即实体之名。 犹未有真见。略举其谬。老言混成,归本虚无。其大谬一也。参看《原儒》《原内圣》篇。 老庄皆以为,道是超越乎万物之上。万物一词,包含天地与人在内。《天下篇》称老与关尹皆主之以太一。太一者,绝对义,即指道而称之也。老虽反对天帝,而以道为绝对、为万物之主,则近于变相的天帝。庄子曰:“若有真宰而特不得其朕耳。”“若有”二字虽故作疑词,而其实意与老氏不殊。 倘真知体用不二,则道即是万物之自身,何至有太一、真宰在万物之上乎?此其大谬二也。明乎体用不二,则一粒沙子的自身便是大道昭著。沙子乃至大无外,而况人乎?庄子叹人之小,良不悟此。 道家偏向虚静中去领会道。此与《大易》从刚健与变动的功用上指点、令人于此悟实体者,便极端相反。故老氏以柔弱为用,虽忿嫉统治阶层而不敢为天下先,不肯革命。此其大谬三也。道家之宇宙论,于体用确未彻了。庄子散见之精微语殊不少,而其持论之大体确未妥。庄子才大,于道犹不无少许隔在。 晚周诸子略可考者,惟道家。墨子书虽大半亡失,而由《天志》之论窥之,可知其于宇宙论不相干也。惟惠子书全亡,可惜耳。 有问余者曰:“公之书,以体用不二立宗。然祇说实体变动而成功用,却未说明实体是何等性质。”余答之曰:实体变动而成功用,祇有就功用上领会实体的性质。汝今应知,功用有精神质力等性质,此即是实体的性质。何以故?实体是功用的自身故。譬如众沤有湿润与流动等性质,此即是大海水的性质,以大海水是众沤的自身故。汝若欲离开功用而别求实体的性质,此种迷误,便如欲离开众沤而别求大海水的性质。 将无所得。功用以外,无有实体。向何处求实体的性质?譬如众沤以外,无有大海水。向何处问大海水的性质? 不获已,而任想像,则将如般若家说实相寂灭,大有诸师说真如无生、无造、如如不动而已。汝若彻悟体用不二,当信离用便无体可说。倘复狐疑,当给汝三十棒。禅师激发人,辄以棒击之。 此书实依据旧撰《新唯识论》而改作。《新唯识论》简称《新论》。 《新论》有两本。一、文言本,写于病中,极简略。二、语体文本,值国难,写于流亡中。此书既成,《新论》两本俱毁弃,无保存之必要。余年将见恶,始向学。(《论语》曰:年四十而见恶焉,其终也已。)读书与用思,久坐不起以为常。夜少睡眠,遂至神经衰弱过度,遗精病甚厉。四十至五十二岁长期中,每日禁说话。话至十句左右即遗精。后乃屏书册、省思虑。五十三四,遗精之患渐减轻,直至六十五,始全无此患。平生不敢著书。偶有小册皆随便为之。《新论》语体本草于流亡中,太不精检。前所以印存者,则以体用不二之根本义存于其间耳。今得成此小册,故《新论》宜废。余之学宗主《易经》,以体用不二立宗。就用上而言,心主动以开物,此乾坤大义也。与佛氏唯识之论,根本无相近处。《新论》不须存。 此书《佛法》上下两章,衡论大乘学,于空宗尤详。余平生之学,本从大乘入手。清季,义和团事变后,中国文化崩溃之几兆已至。余深有感。少时参加革命,自度非事功才,遂欲专研中国哲学思想。汉学宋学两途,余皆不契。求之六经,则当时弗能辨窜乱,屏传注。竟妄诋六经为拥护帝制之书,余乃趋向佛法一路。直从大乘有宗唯识论入手,未几舍有宗,深研大乘空宗,投契甚深。久之,又不敢以观空之学为归宿。后乃返求诸己,忽有悟于《大易》而体用之义,上考之《变经》益无疑。余自是知所归矣。归宗孔子。 然余之思想确受空有二宗启发之益。倘不由二宗入手,将不知自用思,何从悟入《变经》乎?此书于佛法较详,所以自明来历耳。吾学之所从来与经历,曰来历。 《大般若》观空,《大般若经》空宗所宗之根本经典也。 甚深复甚深,空得彻底。《大易》观有,甚深复甚深,有极其妙。《易》有《观卦》及《大有卦》。《观卦》言观生,生生不竭,所以为大有。 空有二种观,乃是人类智慧发展到最高度,能综观、深观宇宙人生,才有空或有之两种认识耳。人生殉没于小己的种种私欲中,如蚕作茧自缚、如蛛造网自锢,欲其认识到宇宙人生本来空,此事谈何容易。世有小知,闻空而谤佛,多见其不知量也。不自知其分量。 空,并非由主观幻想。陶诗云:“人生本幻化,毕竟归空无。”余相信个别的物,至大如天地终当坏灭耳。就个体上说空,佛氏一毫不妄语。 或有问言:“承认宇宙人生是实有,此乃世间常识所同然。哲学家之宇宙观亦皆根据常识。然则《大易》观有,固与哲学不异乎?”答曰:否,否,不然。汝若于此不辨,不独侮圣言,正恐断绝慧眼。圣人所观之有,乃宇宙人生天然本有之真际。圣人直亲合于全体大用,全体,谓宇宙实体。大用,谓实体变成大用。万物本来皆与宇宙同体同用,唯圣人能与体用亲合耳。 视天地万物为一己,忧患与同,而无小己之迷执。坦荡荡,与大化周流。坦荡荡,见《论语》。 哲学所明之有,鲜不为世间颠倒所执之有,可与圣学并论乎? 此书自注,似嫌过繁。然与其失之简,宁可失之繁。《姚江学案》中有“即体即用、即用即体”二语。向见聪明人皆自以为易解,吾知其必不解。因诘之曰:“体用二名,随处通用。此处说体用,以何名体?以何名用?上语两‘即’,下语两‘即,是重叠言之欤?抑上下各有意义欤?”其人哑然不能答。北大昔有一高材生,曾见余谈禅家作用见性,称引禅语甚多。余诘之曰:“何谓作用?何谓性?云何于作用见性?”此子惶然。余教学年久,深知学子习气。余承先圣之业而演之,不敢不尽心。世不乏好学深思之士,当不怪老夫好烦琐也。 有谓长注宜置正文以外,毋隔断文气。余未采纳者,读书不求义解,只玩文气,则与不读等耳。 书中注文顶正文。用上下括弧。《原儒》中皆如此,而未说明,颇有函问者。今志于此。 夏历丁酉初冬,公元一九五七年十一月二十日熊十力识于申江观海楼。 丙申秋,起草《体用论》一书。旧患血管硬化、心脏病皆触发,又感脑空,中医云血亏之故。友人劝停止写作。余感其意,答以《万物》一首: 万物皆舍故,吾生何久住。志业半不就,天地留亏虚。亏虚复何为,岂不待后人。后顾亦茫茫,嗟尔独自伤。待之以无待,悠悠任天常。噫予犹御风,伊芒我亦芒。 附注: 志业半不就早年有志乎仁为己任,忽忽遂衰。心所欲述作者,皆不获执笔。 天地留亏虚古志云:“天不满西北,地不满东南。”按吾国西北多高山蔽天,天失其高明,即亏虚也。东南濒海,患卑湿,是地之亏虚也。 天常天者,自然义。常,谓理则。 噫予犹御风庄子称列子御风而行,言其待风,即未能无待也。庄子云:“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芒,惑也。予衰矣,未能演《易》,期待来贤。如列子之御风,是伊芒而我亦芒也。人生固有不容已于芒者乎? [book_title]第一章 明变 古代印度佛家,把一切心的现象和物的现象都称名曰行。行字含义有二:一、迁流义。二、相状义。彼以为心和物的现象是时时刻刻在迁变与流行的长途中,故者方灭,新者即起,谓之迁变。故灭新生,相续无绝,因说流行。 不是凝然坚住的东西,所以说迁流义。然而心和物虽是迁流不住,而亦有相状诈现。譬如电光一闪一闪诈现赤色相,所以说相状义。物的相状,是可感知。心的相状,不可以感官接,而可内自觉察。因为心和物具有上述两义,故都名为行。这个命名甚谛,我亦采用之。 佛家对于一切行的看法,盖本诸其超生的人生态度。超生谓超脱生死,犹云出世。见《慈恩传》。 彼乃于一切行而观无常。观者,明照精察等义。无者,无有。常者,恒常。观一切行,皆无有恒常。申言之,于一切物行,观是无常;于一切心行,观是无常。故说诸行无常。唯作此种观法,方于一切行无所染着,得超脱生死海。此佛氏本旨也。佛氏说世间是一个生死大海,人生沦溺于其中,可悲也。 所以佛家说无常,即对于诸行,有呵毁的意思。本论谈变,明示一切行都无自体。此与佛说诸行无常旨趣似相通,而实有天渊悬隔在。佛说一切行无常,意存呵毁。本论则以一切行,祇在刹那刹那生灭灭生,活活跃跃绵绵不断的变化中。绵绵者,相续貌。刹那刹那皆前灭后生,不中断故。 依据此种宇宙观,人生祇有精进向上,其于诸行无可呵毁、亦无所染着。此其根柢与出世法全不相似也。生灭灭生者,言一切行,都是于每一刹那方生即灭,方灭即生也。 如上所说,心物诸行都无自体,宇宙唯是变化密移,变化二字,以后省言变。 新新而起,故故不留,岂不奇哉!今有两大问题待解答者:一、有能变否?二、如何成功此变?先谈第一问题。余以为宇宙实体不妨假说为能变。云何知有实体?以万变不是从无中生有故。犹如众沤非无大海水可得起故。众沤,以比喻万变。大海水,以比喻实体。 无能生有,理定不成故。吃紧。 且世间计无,约分二种:曰别计无,曰总计无。总计无者,如计太虚,空空洞洞,是谓之无。为此计者,乃大迷妄,不足据也。大虚含容万有,故有相不异于虚,虚相不异于有。元无二相可分。相者,相状。二相,谓虚与有。 而世俗妄计有一大空无之境,字以太虚。非甚迷妄,孰信之哉?故总计无,全无是处。别计无者,谓于一一事理,或时计为无。如我避寇入川,平日所有的书,现在一本也未带着。我每欲看某书却不可得,此时便说某书是无。又如古今学者所说许多道理,吾人对于某种道理自加思考却信不及,便谓某种道理是无。凡此等计,都属于别计无。颇有人说,别计无并不是果无。如某书不在手边犹不能谓之无,此书或在另一地方是有。又如某种道理某甲信不及便说是无,或由某甲智力短浅不见此理。然而此理确不是无。这种说法,我认为是偏见。如某书纵在他处是有,而克就我手边说确实是无。又如以道理论,固有许多人因不明道理,而妄计为无。却也有许多道理竟是古今愚妄之瞽说,而实际确无此理。如昔者贫民以服事剥削者为当然,在今日则公认为无是理。此种例子正不胜举。所以别计无,是有其所谓无,未可斥以无据。唯总计无,即以为有所谓太虚,本来空洞无物。而从无生有之幻想每原于此,是乃妄情虚构不得无辨。从来持虚无论者约分两派:曰极端派,曰非极端派。非极端派者,一方面依据常识不否认宇宙万象为实有,但未能透悟本体而妄计有生于无。魏晋玄学之徒多属于此派,其说盖自老子启之也。张横渠以太虚名天,气化依之起,亦有生于无之论。 极端派者,不独违反正理,亦且大胆去违反常识。其不承认宇宙万象是实有,即违反常识;更不承认有本体,即违反正理。此派之说,无体即无用。其见地虽迷谬,而持论很一贯。此等思想,中国一向无人倡导。在印度古时有主张一切都空的空见外道,佛家经籍力斥破之,不稍宽纵。甚至说宁可怀我见,如须弥山大,不可持空见而自高慢。人皆知佛氏千言万语都是破除我见,而对空见外道却如此说法,可见佛氏以空见为邪迷至极,故嫉之严也。总之宇宙全是真实弥满,恒久不息。学者不可堕虚无而兴戏论。 还有许多哲学家承认宇宙万象是客观存在,但不肯承认有实体,甚至厌闻本体论。实体与本体二名,虽有一字不同,而其义则一也。本者,言其本来有故,亦即是万物的自身。实者,言其真真实实。 此与印度古代无因论者,同为浅见。余以为宇宙自有真源,万有非忽然而起。譬如临大海岸谛观众沤,故故不留,新新而起。应知一一沤相,各各皆以大海水为其真源。尼父川上之叹,睹逝水而识真常。神悟天启,非上圣其能若是哉!如祇承认宇宙万象为实在而不承认有本体,便如孩儿临海岸,祇认众沤为实有而不知由大海水变作一一沤。此在孩儿固不足怪,成年人而持此见,非愚痴之极乎?智者穷神知化,取譬斯近;凡愚长迷不悟,可悲也已。 有问:“本体具何等义?”答曰:略说四义。一、本体是万理之原,万德之端,万化之始。始,犹本也。 二、本体即无对即有对,即有对即无对。三、本体是无始无终。四、本体显为无穷无尽的大用,应说是变易的。然大用流行毕竟不曾改易其本体固有生生、健动、乃至种种德性,应说是不变易的。上来略举四义,学者虚怀默究,不患无脱然超悟时也。本体显为之显字,是显现义。 复次。前文已云,不妨假说本体为能变,还要补充一段话。此能变一词的能字,祇是形容词,并不谓有所变与之为对。如果说由能变造起所变,必将以能变为超脱乎所变之上而独在。不惟同于宗教拟人之神,更有能所对峙不得圆融之大过。须知,实体是完完全全的变成万有不齐的大用,即大用流行之外无有实体。譬如大海水全成为众沤,即众沤外无大海水。体用不二亦犹是。夫实体浑然无象,而其成为用也即繁然万殊。故从其成用而赞为能。实体所以名能变者,其义在此。 已说实体为能变。当知实体非常非断,断者,断绝。 故又名之以恒转。恒字,是非断的意思。转字,是非常的意思。非常非断、刹那刹那生灭灭生,故名恒转。此乃即用显体,以立斯名。此中显者,谓以言说明示之也。与显现义异。显现者如大海水变现为众沤,则是显现义也。显字宜随文取义。 以上略答第一问题。次入第二问题,即如何成功此变?要解答这个问题,自当于万变无穷中寻出其最普遍的法则。余以为不外相反相成的一大法则。因为说到变化,必是有对。易言之,即由宇宙实体内部含有两端相反之几,乃得以成变而遂其发展。变化决不是单纯的事情,单者,单独而无对。纯者,纯一而无矛盾。 单纯,那得有变化?然若两端对峙,惟互相反而无和同,即令此伸彼屈,而此之独伸,亦成乎亢穷,则造化将熄矣。所以说变,决定要率循相反相成的法则。 中国最古的哲学典册,莫如《大易》。太初羲皇画卦爻,以明宇宙变化的理法。其书为六十四卦,每卦皆以两卦合成。然分观之,则皆以三爻成卦。爻字涵义深广,略言之,祇表示变动。 从来解《易》的人,罕有注意及此。我常求其义于《老子》书中。《老子》说“一生二,二生三”,这种说法就是申述《大易》三爻成卦之旨,用以表示相反相成的法则。因为有了一,便有二,这二便与一相反。同时又有个三,此三却是根据一三本不即是一,祇是根据于一。 而与二反,却能转化乎二以归于和。《易》云“保合太和”是也。惟有两相反而成乎和,所以完成其全体之发展。若惟单纯固无变化,若惟矛盾而不相融和则摧伤必多。即胜之一方,亦将处亢而穷。大化流行,何至于是? 上来已说变化的法则。今次当谈翕辟和生灭,便可甄明此一公则是一切变化所共由之以成。变化二字,亦省言变。 且先翕辟。前面已经说过,本体是要成为万殊的用。因此假说本体是能变,亦名为恒转。夫恒转,至无而善动。无者,无形,非是空无。善者,赞词。 其动也,相续不已。相续者,谓前一动方灭,后一动即生,如电光之一闪一闪无有断绝,是名相续。非以前动延至后时名相续也。不已者,恒相续故,说为不已。便其有已,便成断灭。有是理乎?此种不已之动,自不是单纯的势用。单纯二字,见前。 每一动,恒有摄聚之一方面。摄者,收敛。聚者,凝聚。 若无摄聚,便浮游无据,莽荡无物。所以动的势用方起,即有一种摄聚。摄聚之威势猛极,乃不期而成为无量数的微细质点,《中庸》说为“小莫能破”,惠子谓之“小一”,每一质点可以说是组成大物的一小单位,故曰小一。 是为物质宇宙所由始。至此则恒转殆将成为质碍之物,失其自性。故翕势可以说是一种反作用。 然而当翕势方起,却有别一方面的势用反乎翕,而与翕同时俱起。二势非异体,更无先后次第,故说同时俱起。 惟此种势用本是恒转自性显发,毕竟不即是恒转。譬如,说冰自水成,而冰却不即是水。此一方面的势用是刚健自胜而不肯物化,正与翕相反。不物化者,不变为质碍的物也。后凡言物化者仿此。 申言之,即此不肯物化的势用是能运于翕之中而自为主宰,因以显其至健,卒能转化翕终使翕随己俱升。己者,设为辟之自谓。升者,向上义。 《易》云“保合太和,乃利贞”是也。此种刚健而不物化的势用,即名之为辟。 如上所说,恒转动而成翕。才有翕,便有辟。唯其有对,所以成变。恒转是一,其显为翕也几于不守自性,此便是二,所谓一生二是也。 然而恒转毕竟常如其性,决不会物化。故翕势方起,即有辟势同时俱起。此辟便是三,所谓二生三是也。 上来已说变化祇是率循相反相成的一大法则,于此已可见。 综上所说,翕势摄聚而成物。即依翕故,假说物行。行字,见前。物即是行,故名物行。下言心行者仿此。 辟势运行于翕之中,而能转翕从己。己者,设为辟之自谓。 即依辟故,假说心行。翕辟是大用流行的两方面,本不可破析,故心物非两体。 从来吾国《易》家多有把物说为向下,把心说为向上。如汉儒云:“阳动而进,阴动而退。”若辈以阴为物,以阳为心。其所谓进,即向上的意思;所谓退,即向下的意思。因此有许多人以为吾所谓翕,便是向下的;吾所谓辟,便是向上的。此等比附,不无错误。说辟具向上性,不失吾意。说翕是向下,却于理有未尽。当知翕祇是摄聚的势用,而不定向下。但从翕势的迹象言,迹象者,言其成为物也。 颇似向下,物则有沉坠之势故。然翕毕竟从辟,即与辟俱向上。非可妄计翕辟恒以一上一下相反对也。 本体流行,方成乎翕,已有辟在。所以者何?翕将成物似趋于下坠,可谓之反。然本体毕竟不改易其自性,故翕势方成,已有辟势俱起。此辟复反乎翕之坠势而挟以俱升,升者,向上义。 能显发其本体固有刚健、清净诸德。辟之殊特在是也。无从悉举,故言诸德。 辟是称体起用。称者,谓辟不失其本体之德性,譬如冰从水现,而冰毕竟不失水之湿性。 是即用即体,故言称也。翕虽成物,亦无固定的物。世所见为质碍物,是乃翕势之迹象,所谓化迹是也。 或有问言:“如公之论,本体流行以翕辟成变,即依辟而说为心,依翕而说为物。持论虽美,然实事求是则心灵现象始见于动物。而动物发育固在物质宇宙凝成之后,是物为先在,心属后起,确尔无疑。若如公说,翕辟成变,即心物体同用异,无先后可分。然则公之论,殆未免玄而无据矣。”答曰:子恶玄乎!穷理到极处,如何不玄?万化之原,万物之本,万理之所会归,谓之极。 玄者,《易》所谓“冒天下之道,如是而已者也”。冒者,包含义,言其无所不包含也。 夫摄用归体,夐然无对,心物两不可名。摄者,摄入。譬如睹冰而不存冰相,直会入水,即唯是水而已。今在宇宙论中说摄用归体,即是观心物诸行而直会入其本体,夫克就本体而言,即无形相,无作意,故心物两不可名也。 原体显用,原者,推原其理也。推原体显为用,当如下所云也。 用则一翕一辟,以其相反而成变化。故翕辟恒俱转,无有一先一后之次第也。用不孤行,必有一翕一辟俱转,反而成和,是故名用。 翕即凝敛而成物,故于翕直名为物。辟恒开发而不失其本体之健,故于辟直名以心。夫心辨物而不蔽,通物而无碍,宰物而其功不息,如《易》云“裁成天地”,“辅相万物”,即宰物之功。而其不溺于物欲,尤见主宰力胜, 正是健以开发之势,故知心即辟也。异名同实,方言即。如云孔丘即仲尼。 心物同体,无先后可分。理实如是,何用狐疑?子以为宇宙本际,唯有物而无心,本际,犹言初际,借用佛籍语。 此肤见也。如本无心,而后忽发现心灵,是从无生有,断无是理。世俗共计,宇宙泰初洪蒙一气,渐分凝而成无量诸天或器界。诸天体或物质宇宙,佛氏谓之器界。 经过岁时悠远而后地球渐有生物。又自动物以至人类,始出现心灵。其以前确无心灵现象可征也。世俗所见祇及此。殊不知地球当未有生物时,动物知觉与人类高等精神作用虽未曾发现,而宇宙之大心所谓辟势,要自周流六虚,无定在而无所不在。上下与四方曰六虚,犹云太虚。 但其时物质宇宙之发展尚未形成生机体,或生机体才见端绪如植物 而其组织太笨。是时辟之势用,虽潜运于物界,毕竟不得彰显发露而疑于无心。《易》之《坎卦》,阳陷阴中而不得出,即此象也。阳表心,阴表物。阳陷阴中,即心被锢于物之象。 夫本体流行,唯是阳明、刚健、开发无息之辟而已。其翕而成物者,所以为辟作工具也。辟待翕以成化乃理势自然,非有意为是,造化本无意也。造化,谓本体之流行。无意者,本体无形无象,非如吾人有意想造作故。 夫辟无定在而无不在,其势无所集中,未免浮散。翕则分化,而凝成众物。物成,即有组织而非散漫。故辟得翕,乃有工具,因以显发其势用也。物界演进约分二层:一、质碍层。质即是碍,曰质碍。 自洪蒙肇启,无量诸天体乃至一切尘,都是质碍相。尘字,本佛籍,犹云物质。 质碍相者,生活机能未发现故。昔人说物为重浊或沉坠者以此。即由如是相故,通名质碍层。二、生机体层。此依质碍层而创进,即由其组织殊特而形成为有生活机能之各个体,故名生机体层。此层复分为四:曰植物机体层、生机体,省云机体。下仿此。 曰低等动物机体层、曰高等动物机体层、曰人类机体层。凡后层皆依据前层,而后层究是突创与前层异类,此其大较也。古今浅于测化者,祇从物界着眼。遂以物为本原、为先在,而不悟物者本体流行之翕势所为也。本体流行,元是阳明、刚健、开发无息之辟势。《大易》言干之德:一曰阳明,非迷闇故。二曰刚健,进进无息,恒不改其本性故。此二德者,万德之本也。余所谓辟,犹《易》之干。 其翕而成物者,盖以辟不可无集中其力用之工具,前已言之矣。翕为物始,必渐趋凝固,此质碍层所由成。辟者宇宙大心,亦名宇宙大生命。本论生命一词,与世俗习用者异旨。 其潜驱默运乎质碍层,固至健无息也。《易》言“乾元统天”,即此义。乾元谓本体。天者,谓无量诸天体。韩康伯演王辅嗣学言诸天体为物之大者,而皆为《干》元之所统御云云。按诸天体即质碍物,而乾元实潜驱默运之,故言统御。此与郑注有别。 然质碍物,已成重浊之势。昔人说物为重浊,正就质碍层而言。重浊即有锢闭与退坠等义,与辟之开发性及向上性正相反。学者倘于生命无体认,即难与语此。 辟之力用固难骤展于质碍层而破其锢闭,要其潜之深积之久,终当一决而出。譬如伏流冥渺,其终横溢为沼泽江河。是故物界由质碍层而忽有生机体层出现,此决非偶然之事。实由辟之潜势,阴帅乎质碍层中。卒使物界之组织由粗大而益趋分化,质碍层中如诸天体,佛家名之为大,以其相状粗大故。后来生机体出,即是各个小物。如人类机体不过七尺之驱,是分化益细。 由简单而益趋复杂,质碍层如推析至元子电子之小宇宙,亦可见其有组织而非游散。否则不能形成诸天体与地球诸大物。然而诸大物之组织,毕竟简单。后来生机体出,始见其组织复杂异常。 由重浊而益趋微妙。生机体组织极精微奇妙,故辟之力用得藉以发挥。若质碍层重浊,辟势便隐而不显。 生机体层之组织所以迥异乎质碍层者,盖阳明、刚健之大力斡运不竭所致。大力,谓辟也。运者,运行义及运转义。斡,则有主领义。 深于观化者,当悟斯趣也。趣者,理趣。 夫辟之运乎物,自质碍层迄生机体层,逐渐转物以自显其胜用。盖从微至着,从隐之显,其势沛然莫御。及至人类机体层则辟势发扬盛大,殆乎造极。人类之资地与权能,号为官天地府万物而莫与匹者,正以吾人机体是辟势高度发展之所在。今人对生机体之研究尚浅。 是故从宇宙全体之发展而观,阳明、刚健之辟,一步一步破物质之闭锢而复其照明主动之贞常性,明明不是偶然。物先心后之论,自未免肤见,无足深辨。 综前所说,恒转成为大用,即无有离用而独存之体。譬如大海水成为众沤,无有离众沤而独存之大海水。 用不孤行,必有一翕一辟。翕势收凝,现起物质宇宙,万象森然。辟势开发,浑全无畛,辟是浑全而不可分,故无畛域。 至健不坠,辟势恒向上而不退坠。 是乃无定在而无所不在。包乎翕或一切物之外,彻乎翕或一切物之中,能使翕随己转,保合太和。己者,设为辟之自谓。 辟势不改其实体之德,德具二义:曰德性,曰德用。 故可于此而识本体。余尝云即用明体者,其义在斯。 有问:“辟本至一,一者,浑全义,非算数之一。 是名宇宙大心。若乃人类与万物各有心,此与宇宙大心为一、为不一耶?”答曰:孟子不云乎?夫道,一而已矣。宇宙大心即是遍在一切人或一切物之无量心,所谓一为无量是也。一切人或一切物之无量心,即是宇宙大心,所谓无量为一是也。老云“玄之又玄”,义在斯乎! 复有问言:“恒转之动而翕遂成物,然则实体固含有物质性乎?”恒转,即是本体之名,已见前。 答曰:精神物质二性,皆实体所固具也。本来有之,曰固具。 不直言物质而言翕者,从功用立名耳。动而翕者是乃本体之功用,实则翕即质也。 质非固定的物事,元是实体流行,而现似凝敛之一方面。 不直言精神而言辟者,亦从功用立名。动而辟者,正是实体之功用。实则辟即精神,亦名为心。 所谓阳明、刚健、向上、开发,而不肯化成物之一方面。 神质二性,是为实体内含相反之两端。相反所以相成,实体以是变成大用也。 上来阐明翕辟成变。惟翕与辟都不守故常,今次应谈生灭。 在谈生灭前,不得不先说刹那义。印度佛家小乘分析时间至极小量,方名刹那。如《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三十六说:“壮士弹指顷,经六十四刹那。”其云六十四,不知如何计算?古代无计时之具,即现代钟表犹不能定刹那量。如何说壮士弹指经六十四刹那?或谓壮士弹指迅疾,犹经过六十四刹那,以此形容刹那量极小,不可数计耳。窥基《唯识述记》卷十八云:“念者,刹那之异名。”据此,则以吾心中一念乍动之顷,名为刹那。吾人反观一念乍起,即便谢灭。此念既是刹那异名,故知刹那不可说是时间,唯依自心念念生灭不暂停故,而假说刹那耳。余颇赞同基师说。世俗所谓时间,祇是空间之变相。空间有分段,如东西等方是也;时间亦有分段,如过去现在未来是也。总之,时空都是实物存在的形式。吾人若夹杂世俗时间观念来说刹那,是乃以不测之变作实物推观也。庄生曰:“迹者履之所出,守其迹者未可以观履也。物者变之所形,泥于形者讵可以窥变哉?”本论所说刹那虽未尝不以为至小至促不可更析之时分,要是为言说方便计而假设之云尔。学者须超脱世俗时间观念,以理会变化之妙,庶几不以词害意。 已说刹那,应谈生灭。凡法,本来无有,而今突起,便名为生。法者,万有之公名。今说翕和辟或心和物,通名为法。下皆仿此。 凡法生已,绝不留住,还复成无,名之为灭。生和灭本是世间所共知的事情,应无疑问。然而世间都以为一切法,生起必住,久后方灭。申言之,一切事物生起,必有长期留住或暂时留住,决非于一刹那顷突起即便坏灭。虽复坏灭迅速,而灭与生断不同一刹那。世间的见解都如此,问题却在此发生。考诸佛说,一切物都是刹那灭。刹那灭者,谓凡法于此一刹那顷才生,即于此一刹那顷便灭,决不会有一忽儿留住。一忽儿,形容时分极促,等于无时分可言。 生灭同在一刹那顷,如秤两头低昂时等。佛说此譬妙极。盖自释迦迄于后来小乘大乘之徒,都无异论。然而佛家以外之学者犹于此义不能信解,攻难颇不少,大乘著述中犹可考见。直到现在,吾侪向人谈刹那灭义,还时时遇着非难。大概古今哲学家深于察变者,虽谈宇宙万象时时舍故趋新,要是宽泛的说法。祇以很生动很警切的语句,来形容事物之不守故常而已。罕有十分明白肯定,直说刹那灭。因为依据刹那灭的说法,则一切法方才生起,即时坏灭,中间没有一忽儿暂住。如此说来,便堕入空见,根本无物存在。甚至自己的身心都不许存在。所以闻者拒而不受。昔曾遇一激烈抗议者云:“如你所说,一切法都是刹那灭。现前有一块石头,此石头如刹那灭即本不存在。吾将拾此石头打上你的头脑,你果不觉疼否?”余笑而不言。若辈祇从大化流行的迹象上去着眼,而不能理会大化之微妙。易言之即祇看到事物,而不能了解事物之内蕴。佛说刹那灭,实烛理入微。兹据大乘义并参己意,对于世间疑难一一解答如下: 一、汝计一切法不是刹那才生即灭者。果如汝所计,则宇宙万象应该都是常住。然而万物有成必有毁。成,谓一切物之凝成。毁,谓坏灭。 有生必有死,有盈必有虚,盈者,物方充盛,曰盈满。虚者,物渐耗败,曰亏虚。 有聚必有散。凡物由多数分子互相爱合而成,曰聚。凡物破坏为散。 诸行无常的公理,分明昭著,不可否认。诸行,犹言万物。行字,详章首。 汝为甚么怕闻“灭”之一字? 二、如汝说:“并非不信诸行起已当灭,祇不信诸行才起即灭。诸行虽不常住,至少有暂时住,后乃坏灭。”汝意如此。吾今问汝:若诸行方生得暂住者,将是诸行自力能住、抑或待他力而后住耶?如此二计,皆将成过。何以故?如谓诸行自力能住,则彼应常住不坏。何故祇暂时住,不常住耶?如许诸行因他力得住,宇宙本无造物主。何有他力令诸行住?汝之二计,俱不得成。故知诸行是才生即灭,无暂时住。 三、如汝说,“诸行已生,不遇毁坏的因,即诸行得住;毁坏的因,后省云坏因。 遇坏因时,诸行方灭。如黑铁,由有火为坏因,便灭;炽热赤铁,方乃新生。若坏因尚未至时,黑铁得暂住”云云。坏因,谓火。 汝持此说,祇是不究理实。当知凡物不能无因而生,即以物的本身自有力用现起,假说为因。 凡物之灭,却不待有坏因而始灭,祇是法尔自灭,法尔,犹言自然。 不可说灭亦待因也。大用流行,至刚至健,至奇至怪。每一刹那顷都是顿起顿灭,无有一毫故物滞积在,总是新新突起。所以说凡物之灭,原不待因。世俗以为黑铁之灭,由有火为坏因。殊不知当黑铁与火合,即是黑铁灭时,亦即是赤铁生时。一刹那顷,黑铁灭即此刹那赤铁生。生灭时间紧相接故,非异时也。 据实而谈,火的功力祇为赤铁作牵引因,令彼得起。彼者,谓赤铁。牵引因者,谓火不能创生赤铁,而赤铁之起实由其本身自有生力,唯遇火为牵引因,乃得起耳。倘无火为牵引因,赤铁亦不起。 不可说火是黑铁之坏因也。黑铁之灭是法尔自灭,原不待因。易言之,即不由火坏灭之也。唯火之起也,则赤铁与火俱起。若无有火,赤铁必不起。由此应说,火有牵起赤铁之功力。世俗不知此火为赤铁牵引因,而误计火为黑铁坏因,此是倒见。或复难言:“世人共见黑铁未与火合时,便住而不灭;及遇火合,黑铁方灭。可证黑铁之灭,由火为坏因。”答曰:汝信黑铁不遇火时,果不灭乎?实则黑铁刹那灭尽,汝不觉知。如前一刹那黑铁灭已,后一刹那黑铁确是新起。但新起之黑铁与前之黑铁极相似故,汝先后所见不异,便谓前黑铁犹住至后耳。或复问云:“现见黑铁与火合时,但赤铁生,黑铁遂不复起。可见此火仍是黑铁的坏因。”答曰:前黑铁灭时,赤铁即遇火而顿起,黑铁遂不复起。宇宙万变,时有创出一新类型,而舍其旧类型,此突变之奇诡也。汝何滞碍不通至是乎?总之,凡物之灭,皆不待因。这个道理须深切体认,而后觉义味深远。大化流行,刹那刹那革故创新。所以凡物之灭,都是法尔自灭,非待因而后灭。唯灭不待因,故刹那灭义得成。若必待因而始灭,则坏因未至时,物当坚住,而刹那灭义不得立。 四、如汝说:“一切物容暂住终当有灭。”今应问汝:若法灭已,得续起否?若云灭已,不续起者,汝便堕断见;若云才灭,即续起者,汝则不应说一切物可容暂住。所以者何?当物暂住时,即是大化革故创新之机已经中断,云何得有新物续起?应知,凡物才生即灭。刹那刹那前前灭尽,后后新生,化机无一息之停。故万物恒相续起,不断绝也。汝复须知,佛家说刹那灭义,祇显无常。本论阐明化机不息,活泼泼地。此是余与佛家根本不同处。 五、汝以为,“凡说一切物才生即灭者,即是偏从灭的一方面看去,未免蹈空”云云。殊不知,蹈空之过,汝可以加诸佛之徒,无可加诸我。如我所说,刹那刹那灭灭不住,即是刹那刹那生生不息。生和灭本互相涵,说生已有灭在,说灭已有生在。前面说过,变化是循相反相成的法则,仍用一二三来表示之。如前一刹那新生,便是一;而新生法即此刹那顷顿灭,此灭便是二;二固与一相反,一是生,二是灭,故相反。 然后刹紧续前刹又新生,便是三。刹那,亦省称刹。他处言刹者,仿此。 此三望前为终,望后为始,所谓终则有始也。凡物刹那刹那生灭灭生,始终循一二三之则,常创新而不守其故,易所谓至赜而不可乱也。 六、汝以为,“若一切物皆刹刹灭故生新者,云何一般人皆见为旧物”云云。刹那刹那,简称刹刹。后皆仿此。 应知,凡物刹刹方灭方生,若不遇异缘,则后刹续生者恒与过去相似。例如黑铁前刹方灭,如无火为异缘,则后刹续生者仍与前黑铁极相似,是名相似随转。转者,起义。似前而起,名相似随转。以转字训为起,此据中译佛书。 由相似随转故,吾人于现前新物,乃见为犹是前物。其实凡物皆前前灭尽,后后新生。惟新物似前,故视之若旧耳。或复问言:“若一切物皆刹刹生灭者,云何不可觉知?”答曰:刹刹生灭灭生,密密迁流,云何觉察。汝若以不可觉察,即不信刹那生灭义。吾且问汝,如汝身体息息新陈代谢,犹自视为故吾。汝将以不可觉知,便否认新陈代谢否? 七、汝以为:“凡物决非初起即变异者,此实错误。”果如汝所计,计者犹云猜想。他处用计字皆仿此。 一切物初起,便住而不灭,是物已守其定形则无可变易。然世共见一切物,常由一状态转为另一状态。此言转者,是变易义。 如由乳可至酪,是乳显然无定形。乳无定形者,以初起即变异故。当知由乳至酪,中间经过无量刹那生灭相似随转。但其相似处,必逐渐减少。大概后刹继前刹而生之乳,因所遇温度等等缘不一致,渐渐与前乳不甚相似,至于成酪便是另一状态矣。汝今妄计,乳初起无变异,必经多时成酪方是变异。何其闇于观物,终不悟欤! 八、汝难我云:“若一切物才生即灭,便是刹那顿变,不由渐变。其实,凡物皆由积渐方至盛大。宇宙泰始,元气未分。若乃无量诸天凝成之年代,殊难推算。岂可以顿变为说?又如生物官品、民群结构,莫不造始简单,终趋复杂。足见一切物皆由渐变得来也。”今答汝曰:审汝之论,适足证成我义。一切物若初起便住,固守定形,何从渐渐至盛大乎?夫唯刹那刹那都是顿变,则后刹物承前而新起,必大盛乎前。譬如河流,前流方灭,后流续前而起,益见浩大。随处可悟斯理,汝何苦自障碍乎?顿变渐变,相需而成。就每一刹那说,皆是顿变;通无数刹那生灭灭生,一直相续流下而说,便应说是渐变。朱子云:“天地山川,非积小以高大也。”见《中庸章句》。 朱子此语是否由信仰神力而出?吾不能知。然吾以刹那顿变义通之,则此语妙符真理。有至味也。庄子善言变,曰“运而无所积”,大化流行,曰运。刹刹顿变,无有故物滞留,曰无所积。 此即刹那顿变义也。刹那顿变,是谓每一刹那莫非顿变也。他处未及注者,可准知。 万物皆刹那顿变不暂住,不守定形,是故渐至盛大。若物初起便住而不灭,则恒守其既成之状态,何由渐盛乎?有问:“前一刹那方生方灭,不曾延到后一刹那,如何成渐?”答曰:若前刹物能延到后刹,则物便不灭,那有新生?事实上,前灭后生之间,是紧紧接续。后起承前,自然加盛。故渐变义成。 九、汝等于诸物,时或起常见,时或起断见。断者,断绝。 如于一木,今昔恒见,则计为常,是起常见。忽焉睹其烬灭,遂又计为断绝,是起断见。维此二见,都有过失。若执诸物初起便常住者,应无后物复生;若执诸物方灭便断绝者,亦无后物复生。应知一切物刹那刹那故故灭尽,说一切物无有恒常。故,犹旧也。故故者返诸过去逐层上推,即已往诸物都无留至于后者,是为故故灭尽。他处未注者准知。 刹那刹那皆灭故生新,说一切物无有断绝。 十、汝难我云:“佛说一切物,通有轨持二义,故名为法。持,谓任持,不舍自体。自体,犹云自身。如写字的笔即是一物,此笔能任持自身而不舍失,故得成为笔。假若笔的自身顷刻百变,他自己不能任持即不成为笔。举笔为例,他物可知。 轨,谓轨范,可生物解。物,犹言人。轨范,犹云法则。此言一切物皆具有法则,可令人起解也。 而轨范义复重要。《诗经》云:‘有物有则。’一切物都具有法则,非是混乱无理,故吾人能对物起解也。佛氏以轨持二义释物,与《诗经》闇合。吾人的知识所以可能,与科学所由成立,实以万物皆具轨持二义故。今云一切物才生即灭都不暂住,是则一切物从来不曾任持自体。易言之,本无物存在。物既不存在,自无轨范可求。诚如此,知识将不可能,科学亦无安足处。此说何可通乎?”今答汝曰:汝兴此难,颇有意义,惜未观其通也。佛说凡物皆刹那灭,而又以轨持二义释物,岂自相矛盾哉?夫释物以轨持二义者,谓前刹物方灭,后刹有新物生,与前物相似相续,不断绝故。因此,假定一切物为实有,乃可进而寻求物则。物所具有之法则或规律,曰物则。 此依俗谛,肯定世间法,不悖于真理也。 附识: 佛家有二谛义:曰真谛,曰俗谛。如物理世界世俗共许为有,佛亦随顺世间而说,是为俗谛。若乃超越世俗知见,进而求真,是为真谛。 十一、汝问:“凡物刹刹顿变,似太飘忽无根据。”答曰:否,否。变化非凭空忽然而起,定有真源,已如前说。真源者,实体之形容词。 真源含藏万有,无穷无尽。《中庸》以“渊泉时出”,形容其妙,可谓善譬。渊泉,无穷尽者也,以比喻真源。时出者,言实体变成大用,生生无尽,如渊泉时时流出无已止也。此以比喻大用。 唯本性具足,实体是大用的本性,譬如大海水是众沤的本性。本性则一切无亏缺。 故万变常新也。 上来谈刹那生灭,明一切物都无暂住,以见一翕一辟之势用,常创而不竭、常新而不守其故。易言之,本体流行无有穷尽、无有停滞而已。《易》所谓“妙万物而为言者”,此也。 凡物才生即灭,理不容疑。《易》家姚配中云,一切事物祇有暂时的存在。见姚氏《易传》《乾卦》篇,今本其意而易其词。 姚说犹嫌未透。《易》《系辞传》有言:“不疾而速,不行而至。”此则明示刹那灭义,何物暂住?夫大变之力刹刹才生即灭,才灭即生,其舍故创新之迅速如此,并非猛疾作势而然,故曰“不疾而速”。又刹那灭故,前物不曾往于后;然由刹刹相似随转,宛似前物至后。故说“不行而至”。相似随转,义见前。 宣圣微言,意与释迦异地遥合,岂不奇哉!庄子善发挥《易》义。《大宗师》云:有人怕舟失去,便把舟潜藏在险固的幽壑里;怕山失去,便把山潜藏在渊深的大泽里。此亦可谓藏之甚固。然而夜半喻冥冥中也。 居然有大力的怪物,喻变化。 将那藏在幽壑里的舟、与藏在深泽里的山,并负之而疾趋,杳然不可索其踪迹。喻变化神速,不可得其端倪。 舟和山竟都不知所在。用语体文翻之。 此段话,宏阔深远。郭子玄注曰:“夫无力之力,莫大于变化者也。故乃揭天地以趋新,负山岳以舍故。故不暂停,忽已涉新,则天地万物无时而不移也。世皆新矣,而目以为故;舟日易矣,而视之若旧;山日更矣,而视之若前。今交一臂而失之,皆在冥中去矣。故向者之我,非复今我也。我与今俱往,岂尝守故哉!而世莫之觉,谓今之所遇,可系而在,岂不昧哉!”子玄斯解,直由蒙庄以探《大易》,至可玩也。 凡物刹那灭,佛氏与吾儒《大易》都见此理。老、庄深达《易》旨,然余独宗《易》,究与二氏殊趣。老、庄同为道家,与佛家并称二氏。 夫刹那刹那灭,实即刹那刹那舍故生新。儒者以此,明人道与群治当体现天行之健,常去故取新自强而不息也。儒者至此为句。《乾卦》取象于天行健,以明本体之流行其德至健也。《说卦》曰:“《革》去故,《鼎》取新。”自强不息,亦《干》象。 佛氏以刹那灭即是无常而作空观,卒流于反人生。老、庄虽见到刹那生灭而卒归本自然,遂至守静任化老庄修己与理群之道皆以守静为本。因任自然之化,曰任化。 而废人能。老庄皆无裁成天地辅相万物之功,是不悟《大易》圣人成能之旨。 二氏毕竟偏而失正,兹不及深论。 大哉变也,微妙难言。略彰五义:一、幻有义。翕辟成变,刹刹突跃。譬如云峰幻似,率尔移形,顿灭顿起。万有皆是一翕一辟之变耳,虽有而不固定,故谓之幻有。率尔,乍起貌。 譬如风轮乍转,排山荡海,有大威势。万变之诡谲亦犹是,故云幻有。幻有者,繁然大有,无固定相,相者,相状。《易》《大有》之卦,宜玩。 故状之以幻。此中幻字是形容词,不含劣义。 二、真实义。万变皆是真实流行。真实,谓本体。 一华一法界,一叶一如来,法界,谓实体。如来者,无所从来故名。今用为实体之代词。 讵可离幻相而觅实相。谁有智者怀宝而迷。宝,以喻真实。言人不当自迷其真也。 三、圆满义。大化周流,无往而不圆满。试以文字为喻,如一“人”字必含一切人,简一切非人。否则此字不立。故一“人”字已包通万有而无遗。人字如是,自余无量字皆然。庄生言:“泰山非大,秋毫非小。”此非故作奇谈。从万有不齐言,便分大小;从万物并生言,无有孤立,一味平等,何小大之分乎?人亦有言:“摄亿劫于刹那,涵无量于微点。”亿万年虽长远,而摄入一刹那顷;无量世界虽广大,而涵在一微点。 大化周流,千形万状,互相含摄,一切处无亏欠。其妙难思。四、交遍义。万变繁兴,故说世界无量。诸无量界世界,省言界。 同所各遍。无量世界同一所在,各各遍满。 非犹多马,一处不容;如室东隅置一马,倘于该处层累多马而置之,乃决不可能者。就此等事而言,则交遍之义不得成,故句首云非犹。 乃若众灯,交光相网。张千灯于一室,每一个灯光都遍满于此室内。易言之,千灯在一室中层复一层,交相网覆,各各不相障碍,故云交光相网。无量世界,同处各遍,理亦犹是。 如吾与多人同在北京,俗以为北京是一。其实北京有多少人,便有多少北京。如张人在北京,其生活与北京交感而日化,确有与李人不同。化,犹变异。下仿此。 李人在北京,其生活与北京交感而日化,亦有与张人不同。故张李二人各有一北京也。世俗以为北京非不一,而张李所摄受于北京者各有不同,遂疑北京不一耳。殊不知张李所摄受于北京之不同,正由北京本不一。如北京是一,张李所摄受者焉得成异?俗论倒果为因,未可据也。总之北京极复杂,不得言一。然多数北京在一个处所,各各遍满,如千灯在一室光光相网,岂不奇哉。光光者,以其多故,连言之。 五、无尽义。太极是无穷无尽大宝藏,太极者,实体之名。 故其流行自无穷尽。流行便是用。旧稿有云,即于本体之流行而名为用。 万流澎湃,过去已灭,现在不住,未来将新新而起,刹刹故灭新生。《易》家所以赞“万物富有”,《中庸》叹“至诚无息”也。如上以五义明变,虽复难穷其蕴,亦颇近之矣。 余少时好探穷者,即为宇宙论。会世变亟,参加革命而失学。其后理旧业,深苦一己之智力有限,思博征载籍。而晚周故籍沦亡,间有汉人保存一二单辞碎义,堪资玩索。譬如爝火,何可启大明乎?汉以后文集,求有助于余之所究者更不可得矣。无可如何,旁求佛法。曾咨唯识之论于宜黄大师。未几,厌其为悬空之辨析,复上寻龙树学。余于佛法所专力者,即在大乘空、有二宗。然余于佛家心物之争,并不甚注意。此当别谈。 余所强探力索者,独在其性相之论。佛氏谈性相,犹余云体用。 余之宇宙论主体用不二,盖由不敢苟同于佛法,乃返而远取诸物、近取诸身,积渐启悟,遂归宗乎《大易》也。今将论及佛法。实即综括大乘空、有二宗性相旨趣,而平章之已尔。 [book_title]第二章 佛法上 余欲绳正大乘空、有二宗性相之论,须先将本论体用二词与大乘法性、法相二词,分别略释。 先释体用。体用二字,从来学人用得很泛滥。本论在宇宙论中谈体用,其意义殊特,读者须依本论之体系而索解。 体者,宇宙本体之省称。本体,亦云实体。 用者,则是实体变成功用。实体是变动不居,生生不竭,即从其变动与生生,而说为实体之功用。 功用则有翕辟两方面,变化无穷,而恒率循相反相成之法则,是名功用。亦省称用。 伟哉,宇宙万象。幽深莫妙于精神,着明莫盛于物质。至精运物,而为动始。精者,精神之省称。至,赞词也。始者,主动义,非先时而动之谓。运物者,精神斡运乎一切物质中而为主动以导物也。 至物含神,而承化。物者,物质之省称。至字,同上。承化者,物质之动顺承乎精神,而与之俱进,不退坠也。此与上句宜参看《原儒》下卷第三段总论《大易》处。 神质互含、交动,其变化万有不齐,是为本体之大用。大者,赞词。 本论以体用不二立宗。学者不可向大用流行之外,别求实体。余自信此为定案未堪摇夺。平生历尽辛苦而后有获,非敢妄言也。 问:“云何说体用不二?”答:实体自起变动而成为大用,汝道体用是二否?譬如大海水自起变动而成为众沤,众沤,以比喻用。大海水,以比喻体。 汝道大海水、众沤是二否? 已说体用,次释法性、法相二词。 法字,为佛学中最普遍之公名。万有,通名曰法。 相字,读为辅相之相。 佛书中有两种释:一、相,谓相状。凡法各有一种相状。如物有质碍,可目见。心无质碍,虽不可目见,而心可内自觉知,是有无相之相、无状之状也。 二、相,犹体也。此以相字训为体字,便与相状义不同。 性字之义亦不一。佛书中有训为德性之性者,如善、不善等性是也。有训为体字者,即与相字训体者同。 法相一名,是心物诸行之总称。心物诸行非恒常故,谓心物诸行,非是永恒不变的东西。 不固定故,准上可知。 其变化密移而有相状诈现,诈者,虽现相状而不是固定的,故云诈现。 所以名之曰法相。法相,犹俗云现象。 法性,谓万法实体,是名真如。法性之性字,当作体字释,已见前注。万法,谓心物诸行。心物诸行之实体名曰真如。真者,真实。如者,不变。详唐人《百法疏》。 大乘法性一名,与本论实体一名相当。大乘法相一名,与本论功用一名相当。然佛家性相之谈,法性省称性,法相省称相,见基师《识论述记》等。 确与本论体用不二义旨极端相反,无可融和。大乘之学,分为空、有两轮。大乘空有二宗,譬如车之两轮也。 空宗立真俗二谛。谛者,实也。 世俗公认为实有之事理,随顺说故,遂立俗谛。真理实有,非俗谛所可摄故,遂立真谛。其在俗谛中不破法相,至开演真谛则极力破相以显性。显,犹明示也。言破除法相,所以明示法性令人悟也。 但其结论,则法相、法性都不立。易言之,是体用皆空。自此以下用性相二名时,或径以体用二名代之。 有宗起而矫其失,用意极美。独惜支离破碎,未达本原。玄奘为有宗大师,其弘扬无着世亲之学,可谓至矣。千余年来知识之伦,有尊崇而无怀疑。余始发见世亲一派之谬误,尝欲别为详论,但恐精力不支;详论之,则文字太繁也。 今当衡正二宗。且先龙树学。空宗以龙树为大祖故称龙树学。 云何说空宗破相显性?此以《般若心经》举证,则可无疑矣。《般若心经》者,从《大般若经》中甄综精微,纂提纲要之小册也。《大般若经》后或简称《大经》。 是空宗根本大典,号为群经之王,诸佛之母。《心经》开宗明义曰“照见五蕴皆空”。此一语,纲罗《大经》全部义旨无遗。五蕴者,法相之别称。析一切法相,而各别以聚,则说为蕴。蕴者,聚义。 综计蕴数,则说有五。五蕴者:首,色蕴,通摄一切物。佛书中,色字有广狭二义:狭义,谓青黄赤白等色。广义,谓一切物质。此中,色是广义。 自吾人身躯以至天地诸大物,总摄于色蕴。次,受、想、行、识四蕴,则举一切心法而通析为此四。受蕴者,谓于境而有苦乐等领纳故名为受。受者,领纳义。 此以情的作用而立受蕴。想蕴者,谓于境取像,故名为想。如缘青色时,计此是青、非赤白等,是为取像。缘字,含攀援与思虑等义。 由此,发展为辨物析理的知识。此以知的作用而立想蕴。行蕴者,谓于所缘境而起造作,故名为行。行者,造作义,如见花好而思折其枝,此即造作。推之一切行动,甚至发为极大事业者,皆造作也。 此以意的作用而立行蕴。又复当知,受想行三蕴,通名心所法。心所法者,犹云心上所有之诸作用。不即是心而属于心,故名心所。唯行蕴中,不止一个行心所。更有多数心所,皆不别立蕴而悉摄于行蕴,学者宜知。已说心所三蕴。最后识蕴则通摄八个识。按《成论》云:“凡言识者,亦摄各心所。”今此五蕴,心所既别开。故识蕴祇是心,而不摄心所。向见读佛书者每以心心所之分为难解。余曰,佛家喜用剖析法,将心剖作段段片片,汝祇照他的理论去了解。 小乘初说六识,曰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大乘有宗始加第七末那识、第八阿赖耶识。然小乘虽无七八之名,却已有其义,详在诸论。总之,色蕴专言物,后四蕴皆言心。故五蕴总分心物两方面。 上来已说五蕴名义,今释经旨。云何五蕴皆空?空者,空无。谓一切法相都无实自性故,应说皆空。中译佛籍,性字有时训为体。已如前说。此中自性,犹云自体。他处仿此。读者须切记。无实者,世俗以为一切物都是有实自体的,今言无实,所以破其惑也。 如以色蕴言,色法无有实自体,即色法本来是空。佛家将物质分析至极微,以明物质无实自体,故说为空。 如以受蕴言,受心所法,无有实自体,即受心所法本来是空。乃至以识蕴言诸心法皆无有实自体,即诸心法本来是空。言乃至者,中间略而不举,可类推故。佛家以缘生之义,说明一切心法都无实自体,故皆空。 《大般若经》卷五百五十六有云“如说我等,毕竟不生。但有假名,都无自性。凡人皆执有我,殊不知所谓我者,祇是依色、受等五蕴而妄计为自我耳。若离五蕴,我果何在?故知我是假名,本无自性。 诸法亦尔,但有假名,都无自性。何等是色,既不可取,色法无实自体,何可取得。 亦不可生。色法无实自体,本来无生。 何等是受想行识,既不可取,亦不可生”云云。《大般若》全部,此类语句不可胜引。《心经》总括其要义。 《心经》复云:“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按世俗说色,便与空异,以色是实有,非空无故。世俗说空,便与色异,以空是无所有,色法是有,不可同故。今依真谛道理,解析色法而至极微,更析至邻虚,极微更析之,便无有物,名曰邻虚。 色法毕竟空无。由色空故,即色与空互不相异。经故说言:“色不异空,空不异色。” 既色与空互不异,经又申之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此中两即字,明示色与空是一非二,因色法无实自性故。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者。此四蕴法,与空互不异,互相即。与上说色处同,可省文也。此四蕴法,无实自性,须考《缘生论》。今恐文繁,不及引。 经复说言:“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此承上文而申之也。诸法者,通色法、心法而言之也。空者,空无。空相者,言空,则不同于有,故假说空相。相者,相状。空相祇是无相之相。 凡法先无今有,名生。生已坏尽,名灭。空相本无生,故云不生。无生即无灭,故云不灭。惑染名垢,反此名净。空相无染污,故云不垢。既本无垢,即净名亦不立,故云不净。物或患不足而益之,曰增。物过盛而损之,曰减。空相洞然无物,将何所益,故云不增。无增即无减,故言不减。如上略明诸法空相,远离生灭、垢净、增减等差别相。 “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据此,则五蕴法皆空,法相破尽矣。余昔曾遇人言,《心经》是一切都空之论。余戒之曰,汝何言之易乎?精于琴者,善聆弦外之音。通于道者,能得圣人言外之意。汝开口便以一切都空四字,断定《心经》。汝果真解《心经》与大经乎?玄奘临终诵《心经》,窥基作《幽赞》,汝可轻议《心经》乎?夫《心经》说五蕴皆空,诚破尽一切法相,然其破相乃所以显性也。显,犹示也。以为世人迷执法相,便不能透悟法性。譬如痴人睹云雾弥天,便为云雾所障,竟不悟太阳常在。故欲向人指示法性,必先破除法相也。 上引经文,是“诸法空相”至“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一段,义旨渊广。渊者,渊深。广者,广大。 不悟者从表面看去,法相破尽,唯是空相。岂非一切都空。善悟者深心玩索,乃由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之启示,而即时空诸所有,脱然悟到诸法实相。此中相字,训为体,犹云实体。 此乃能得圣人言外之意者也。经文至此处微露神机,神,犹妙也。 从来痴人不会,大可惜耳。般若宗之大机大用,唯在破相显性。空宗以《大般若经》为宗主,亦称般若宗。 《大智度论》云:“大乘经但有一法印,谓诸法实相,名了义经。若无实相印,即是魔说。”法印之法字,谓佛氏教义或学理。印者,如官府公文用印,凭此以证明无伪。大乘经以阐明实相为主,故实相是大乘学之法印。有实相印便是了义经,否则魔说耳。了义者,穷源彻底名为了义。实相之相字,训为体。诸法实相,即法性之别名。俗称宇宙实体。 《莲华经》云:“我以相严身,经说佛身有三十二种德相,极庄严也。 光明照世间。无量众所尊,为说实相印。”佛为无量众生所尊信,故为众生说实相印。 据此,可见大乘破相,是以遮诠之术,密显法性。密者,用意深微。遮诠者,佛氏说法,用遮诠、表诠两种方术。表诠者,如为贫民未见金器者,直说此是金器,是为表诠。遮诠者,如迷信鬼者入大闇室,望几而不能明见,便疑是鬼,于是以种种事理说明此不是鬼,但不直说是几,而卒令迷人悟知是几,是为遮诠。显,犹明也,使人明识法性。 大乘群经,实相一印,莫不印定,何止《心经》。破相所以显性,谁云一切都空?衡论古学,须先认清本源,而后审其流变,未可以轻心诬古哲也。余以破相显性一言,抉空宗之渊奥。由《心经》以上通《大般若》,下征四论,得其一贯。四论者:《大智度论》、《中论》、《百论》、《十二门论》。 学者倘疑吾言,则请深求之经、论可耳。 附识: 《新唯识论》初稿释《心经》此段文,自觉有乖正诂。壬辰删本,亦未及改,今兹始改定。训释文句固异旧稿,而破相显性之义旨,则无易也。 如上所说,大空学派开山诸哲,实以破相显性为其学说之中沤。大乘空宗简称大空,以下仿此。大空之学以《大般若经》为根本,此经卷帙繁重,内容复杂至极,盖采集前后众师之说而成。吾国人向来推龙树为大空之祖,吾意龙树以前,谈空者当不少,唯至龙树而始大,故后学祖之耳。中枢者,譬如一国有主政的机关,号为中枢。凡大学派其义旨宏富,然虽千条万绪亦必有其主旨,为众义所依。可以中枢譬之。 破相,所以显性,法性本不可空,群经皆有实相印在,如何道他一切都空?此中群经,谓大乘的经典。 此是大空学之本源,当还他真相,毋令古哲受冤。然复须知,由破相显性之主张,一直往前推演,则相空而性复何存?此则大空诸师自己返攻自己,而终不自觉也。问:“大空诸师何至如此?”答:汝疑吾言乎?汝未悟体用不二耳。夫佛氏所云法性,犹余云实体。佛氏所云法相,犹余云功用。前已言之矣。相者,即是性之生生、流动、诈现相状,余故说为功用。譬犹大海水变成众沤。众沤,比喻法相。大海水,比喻法性。后仿此。 性者,即是万法的自身。万法,乃法相之别一名称。 譬如大海水即是众沤的自身。余故说体用不二。汝若了悟此义,此义,即上云体用不二。 当知相破尽,则性亦无存。所以者何?性是相的自身,相若破尽则相之自身何存?是性已毁也。注意。 相,即是性之生生流动。生生、流动,故以功用名之。 相若破尽则性为无生、不动、湛然寂灭之性,此亦何异于空无乎?注意。 是故大空诸师本旨在破相以显性,终归于相空而性与之俱空。易言之,用空,而体亦空。余谓诸师自己返攻自己,非苛论也。其学术诚不无病在。人言《心经》一切都空,余不许之者,以其未尝实求经义,但睹经文有五蕴皆空云云,遂肆口批评,余故痛戒之。佛法毕竟深远,余虽谓其不无病,然其穷高、入微,尽有真是处。余终身不轻议也。 有问:“空宗在俗谛中不破法相,公以相空而性亦空责之,毋乃太过。”答曰:龙树《中论》有云:世俗谛者,一切法性空。此中一切法即五蕴诸法,亦通称法相。性,作体字释。言一切法无实自体,本是空。 而世间颠倒故,生虚妄法,于世间是实。生,犹起也。言法相本空而世间颠倒,自心造起虚妄法,乃共以虚妄法为实有。参考《中论》《观四谛品》。 细玩此文,明明以法相为世间颠倒所造起之虚妄法,但世间以为实有耳。佛法中未尝许为实有,其开端便说一切法无自体,即谓法相本空也。若夫俗谛不空法相之云,祇是随顺世间云尔。世间说地是实、说水是实、说粟是实、说布是实,佛亦随顺而已。其可执佛法以破之乎?汝不通俗谛之旨,难与析义已。 或有问曰:“空宗之性相论,公执体用不二之义以弹正之,可谓精严矣。然有可疑者,佛法中法性一名,犹云宇宙实体;法性一名是简称,如从详称之,当曰万法实性。性字,作体字释。首见于罗什主译之诸籍,玄奘犹承用。 佛法中法相一名,即心物万象之通称。公则以心物万象皆是生生不已、变动不居,遂名之以功用,而不曰法相。二名虽异,其实一也。二名者,谓法相与功用也。 但公之学弘阐体用不二,而大空之论,则性是不生不灭、无为法,佛家说万法实性是不生不灭法,亦名无为法。无为者,以其无有造作,故名无为。 相是生灭、有为法。佛家说心物万象,都是刹那刹那才生即灭、才灭即生,生灭相续而不断绝。故以心物通名为生灭法。但佛氏特注意观灭,故佛经常说刹那灭。经论皆有明文,宜注意。有为,是造作义。心有造作,此不待说;物亦有造作,如风动、云飞、水流、花放,皆造作也。况物之大者乎。 据此而论,性相二方,隔以鸿沟截然两重世界。不生不灭、无为,是一重世界;生灭、有为,另是一重世界。二方无可会通。 而仍说法性是法相之实体,岂非怪论?我不知大乘之宇宙论,其性相二方有若何关系?下怀蓄此疑团,苦不得解,愿公明以教我。”答曰:善哉斯问。若据体用不二义,以核定佛家性、相,便应说法性即是万法的自身。此中万法,谓法相。 不当有若何关系之疑。然佛家将性、相割裂为二,则汝之疑问自不能无。余考《佛地经论》云“清净法界者中译佛书界字略有三义:一、类义,二、因义,三、体义。此中界字当作体字释。法界犹云万法实体,即法性之别名,清净者言实体无有杂染。 譬如虚空虽遍诸色种种相中,而不可说有种种相,体惟一味”云云。诸色,犹言一切形形色色。相,犹现象也。言虚空至大无外,普遍通彻于一切形形色色、种种现象里。易言之,虚空普遍含容种种现象。然虽如此,而不可说虚空有种种现象。所以者何?虚空自体始终是虚空,未曾变为如是种种现象。以虚空不生不灭无有造作故。故曰体惟一味。 据此所云,种种现象祇是虚空之所包通、含容,决不可说虚空自身变成如是种种现象。法性亦如虚空,包通万法而不可说法性自身变成万法也。万法,谓法相。 佛家说性相之关系,从上引《佛地经论》数语细玩之,当可豁然。或问:“佛家殆以虚空为法性乎?”答:不可如此妄说。经论明言譬如虚空,何曾以虚空为法性。虚空不生不灭、无有造作、无有变动,此与空宗所说法性有相似处。故空宗取以为譬耳。 佛家所以割裂性相为二,盖非无故。佛法本是反人生之出世法,此中两法字,谓佛氏之教义或学说。 盖将遏逆宇宙“大生”、“广生”之洪流。“大生”、“广生”,见《易大传》。 平沉大地,粉碎虚空,绝无所系恋。此佛氏所以有大悲大觉大雄无畏之称也。佛典出世一词,犹言超脱生死海。释迦为此而发心修道。后来小乘、大乘诸学派虽发展甚盛,要皆不改出世本旨。后之学佛者,于出世意义不求正解。甚至以在世不染为出世,则佛法真相不可明,混乱至极。 佛家所趣向者,自是不生不灭、如如不动、寂灭无为之法性。如如者,形容法性不变之谓。唐以前所译佛典,即以如如为法性之别一名称。唐贤则改译为真如。寂灭之灭字,谓诸惑灭尽,非谓法性灭绝。无为者,无有生化、无有造作,所以譬如虚空。 其以法相为世间颠倒所起,非由真如变成。覆玩前引《中论》俗谛文。 自是夹杂感情逻辑。荀卿论《解蔽》之难。从来哲人、智弥高者,蔽或亦弥怪。其学有独辟创获方面,亦有曲见横通方面。张横渠所以有穷大失居之戒也。失居,失所据也。穷理极乎至广至大,必以实事求是为基础,否则失据。 余通玩空宗经论。空宗可以说真如即是万法之实性,实性,犹云实体,真如即实体之别名。万法,谓心物诸法,亦通称法相。 而决不许说真如变成万法。此二种语势不同,其关系极重大。兹以二语并列于左: (甲)真如即是万法之实性。 (乙)真如变成万法。 甲乙二语所表示之意义,一经对比显然不同。由甲语玩之,便见万法都无实自体,应说为空。所以者何?万法之实体即是真如,非离真如别有独立的自体故。非字,一气贯下。 故知万法但有假名,而实空无。 由乙语玩之,诸法虽无独立的自体,而非无法相可说。法相者,即是真如变成种种相,所谓宇宙万象。是故乙语肯定法相,甲语便完全否定法相。亦复当知,乙语表示即相即性,非相外有性故。古德云:“信手所扪,莫非真如。”可谓证解。证解者,解悟真理,非虚妄猜度故,曰证解。真如是法性之名,今者吾伸手扪当前的一一物,实则都是扪着真如。此明相即是性也。 空宗于一切法相,惟作空观。《大般若经》第一会说二十空。空者,空无。下仿此。 谓内空、外空等等。如心法,念念起灭,非实在故,是内空。身躯如浮沤不实故,亦是内空。外空者,如自然界诸物皆变动不居,应说为空。 二十空,名义殊繁。总略言之,只是于一切物行、一切心行,行字,见《明变章》。 一一谛观,皆刹那灭,无有暂住,都是空无。谛者,实义。观察事理,皆得其实,是名谛观。 乃至最后,返观意想,犹取空相。意中犹作一切都空之想,即是有空相存,故云取空相。取者,执也。 即此空相,复应遣除,是名空空。夫空相亦空,更何所有。此自有说理以来,空诸所有,荡然无执,未有如般若宗也。般若,系译音,其义为智慧。不译义者,以通常习用此词,不求深解。今此智慧一词,义极深远,故译音,而欲人之慎思也。 且空宗不惟空除法相,空除,犹云去尽。 虽复涅槃法性至真至实,涅槃一词,具有真常寂灭等义,乃法性之别名。今以二名合用为复词。 而犹虑人于此起执,则说无为空。无为,亦法性之别名。法性之名字甚多,犹不止真如、涅槃、无为等名也。执者,俗云执着,盖有一种粘滞的意义。但此意义极深微,难以语言文字表达。吾人开眼见物时,心中即以为是实在的物,便成粘滞而不自觉。思唯某种道理时,肯定道理是如此。这一肯定下来,同时便粘滞,更不自觉。思想之不同,易起斗争,由执故也。向来读佛书者对于执字不求解,惟蔡孑民先生确有甚深体会。 《大般若》卷五百五十六云:“时诸天子问善现言,岂可涅槃亦复如幻?善现答言,设更有法胜涅槃者,亦复如幻,何况涅槃。”善现,佛号也。 是其密意。盖以为法相虽不可执,若复于法性起执者,虽性亦相。言若执着法性,亦与执法相不异。 故应俱遣,一切皆空。深解二十空义,《大般若经》全部在是。然不读般若全部,则于二十空祇从名词上粗玩过去,毕竟无所悟。 空宗扫相终归破性,用空而体亦俱空。则因其破执手段太厉,有如猛将冲锋不顾一切,纵其所之而已尔。诸大菩萨犹言大觉者。 意在破执,卒不悟其一往破尽,破便成执也。卒不二字至此为句。 惜乎,余不得起诸菩萨而质之。孔子曰:“予欲无言。”得忘言之意者,如禹之行水,行所无事。夫何执乎? 或有问曰:“《大般若经》卷五百六十二说,‘一切法皆会入法性,不见一事出法性外’云云。一切法,谓心物诸行,亦通称法相。 据此,可知空法相者,正是以一切法相会入法性,其本意不是空法性也。”答曰:相已空尽,如何会入法性?譬如说一一沤皆是大海水,如此说者方是以沤会入水。若其人横说沤相空无,便谈不到以沤会入水也。 大乘以三法印,印定佛法。法印一词,解见前。三法印者,一曰诸行无常印,二曰一切法无我印,三曰涅槃寂静印。大乘之学出于小乘各派之后,小乘不承认大乘经是佛所说。大乘乃以三法印,印定群经。合乎此三法印者皆佛说,否则非佛说。大乘经则皆不违三法印也,小乘无可诤。 其第三印曰涅槃寂静,涅槃,即法性之别名。 可见佛家各宗派都是以寂静言性体。性体二字,合用为复词。后仿此。 其言亦本于正见,固未容轻议。然复须知,至寂即是神化,变化难测,故形容之曰神,非谓天神。 化而不造,故说为寂。未可以不化言寂也。有意造作则不寂。万化之实体无有意想,故无造作,而万化皆寂也。 至静即是谲变。谲者,奇诡不测。 变而不乱,故说为静,未可以不变言静也。万变之实体,动而有天然之则,故不乱,乃即动即静也。世俗见物动则不静,此变不尔。 夫至静而变,则其静非废然之静,而有健德以居静也。王船山责理学之静,为废然之静。佛法则更甚。 至寂而化,则其寂非旷然之寂,而有仁德以运寂也。旷然,犹废然也。 健,生德也;仁,亦生德也。生生之德,曰生德。 曰健曰仁,异名同实。 生生之盛大不容已,曰健;生生之和畅无郁滞,曰仁。是故健为静君,仁为寂主。君,犹主也。健德为静之主,故静非沉滞。仁德为寂之主,故寂非枯槁。 “大生”、“广生”,万物发育。人生以是而继天德、立人极,天者,实体之名。天德者,实体之德。人禀天德而生,能实现之而不失,故曰继。极者,至高之轨则。 亦即以是而尽人能弘大天性。尽,犹发展也。天性,谓实体,佛云法性是也。佛氏说众生惑障,故不见性,必去惑而后见性。儒学则以人生当发展人能,天性必待人能而后弘大。(人能,见《易大传》。人禀天德而生,既为人矣,则自成其殊胜之能,故曰人能。)万物皆禀天性而未能弘大之,惟人乃足以弘大其天性也。人生当弘性,岂曰见性而已乎?此儒佛之大辨也。 天人不二,儒学其至矣。佛氏以为性体祇是寂静,将导群生以同归于寂灭之乡。此犹是人间世否?余不得而知之矣。《中论观涅槃》等品说涅槃与世间互不异,其旨在变世间为寂灭耳。读者不求甚解,好望文生义,以为即世间即出世间,可谓混乱至极。实则寂灭一词之含义,甚深复甚深。灭之一字,谓诸惑灭尽。殊不知有众生身,便无可断惑。(断者,断灭。)菩萨将成佛,诸惑垂尽。(尽,犹灭也。)而以发愿度众生故,犹留惑润生。(众生之生活须有惑以滋润之,如苗之生活须有水以滋润之。此义深远至极,今不及详。菩萨已将尽惑,而故意留惑以润其生。仍现众生身,与众生为缘也。)由此可知诸惑灭尽,即已无众生身也。世间变为寂灭,尚是人间世乎? 附识: 古德有云:“月到上方诸品静。”诸品,犹言万类。月到上方,乃极澄静之象。万类俱静,寂然不动也。 此有窥于性体寂静的方面。陶诗云:“日暮天无云,春风扇微和。”以此形容性体,差得其实,而无偏于滞寂之病。“日暮天无云”,是寂静也。“春风扇微和”,生生真机也,健德仁德浑然流行也。 空宗于性体寂静方面领会极深,惜未免滞寂溺静,直将生生不息、变化不竭之真机,遏绝无余。有宗诋以恶取空,并非苛论。空者,空无。取,谓执着。恶者,毁责词。迷执不悟,故呵以恶取。 空宗说涅槃亦复如幻,见前。 又说胜义空、义最殊胜名为胜义,此指法性而言。胜义空,即谓法性亦空无也。 无为空。无为,见前。 夫胜义、无为,皆性体之名。涅槃,亦性体之名。此可说为空、可说为如幻乎?说空、说幻,毕竟毁尽生生种子。此以种子比喻性体生生之德。 清辨菩萨空宗后出之大师。 作《掌珍论》,便立量云:量者,三支论式。三支,谓宗、因、喻,详在因明。 无为,无有实。宗 不起故。因 似空华。喻 此量,直以无为性体说为空华,无为性体,合用作复辞。 极为有宗所不满,如护法及我国窥基皆抨击清辨甚力。详基师《成唯识论述记》。 平情论之,清辨谈空固未免恶取,然其见地实本之《大般若经》。《般若》已空法相,更空法性,明文具在。于清辨何责焉?理见到真处,必不为激宕之词。理实如此,便称实而谈,何等平易。若说理稍涉激宕,必其见有所偏,非应真之谈也。印度佛家毕竟反人生,故于性体生生真机不深领会,乃但见为空寂而已。 《论语》孔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孔子所言天者,乃性体之名,非谓有天帝。无言者,形容其寂寂也。寂寂而四时行百物生,四时行百物生而复寂寂。谈无为空者,何可悟斯理哉?《中庸》,孔氏之遗言也。其赞性德云:“诗曰‘德輶如毛’,毛犹有伦。‘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至矣!”輶者,微义。毛,轻微之物也。伦,迹也。上者,绝对义。上天,亦谓性体。载者,藏义,言其含藏万有也。此引诗言,以明性体冲微无形。若拟其轻微如毛乎?毛则犹有伦迹,无可相拟也。性体直是声臭俱泯,亦空寂极矣。然虽无形可睹而含藏万有,真真实实,故赞之曰至矣。涅槃如幻之云,岂不谬哉! 空宗唯恐人于性体上起执着,此意本未可厚非。从来谈本体者,大概向天地万物之外去找宇宙本原。如众盲摸象,无可证真。证,犹知也,但此知字之义甚深,兹不及详。 此辈倘闻般若,何至横持妄见,果于自信。余诚不敢菲薄空宗,然终不肯苟同者,空宗不仅破知见,乃将涅槃性体直说为空、为如幻。如此横破,则破亦成执。不止差毫厘,谬千里也。昔梅子禅师从马祖闻即心即佛之说,佛者,正觉义。正觉即是本心,不须向外求佛。又复须知,心离正觉,即是妄念,便非本心。马祖指示甚亲切。 后别马祖,居闽之梅岭十余年。马祖门下有参访至其地者,梅子因问马大师近来有何言教?参者曰:“大师初说即心即佛,近来却说非心非佛。”恐人闻其初说,而将心与佛当做神物来执着,故说双非。 梅子呵云:“这老汉又误煞天下人。尽管他非心非佛,吾唯知即心即佛。”马祖闻之曰:“梅子熟了也。”这个公案,极可玩味。学人勿误解空宗,以为性体祇是寂静。正须识得寂寂即是生生,静静即是流行。真见本原,直起承当。人生有圆满之发展,不陷歧途,是余不得不辨之微意也。 或有难言:“空寂是体,生生化化不息之几是用。生化之始萌,曰几。 印度佛家以见体为极,中土儒宗之学祇是谈用。今公之学出入华、梵,欲冶儒佛于一炉,其不可强通处则将以己意而进退之。公之议佛,得毋未足为定谳欤?”曰:恶!是何言?诚如汝计,则体自体而用自用,截然两片物事。用,是生化之几,不由体成,譬如说腾跃的众沤,不由大海水成。 有是理乎?体唯空寂,不可说生化,非独是死物,亦是闲物矣。当知体用可分而实不可分。可分者,体无差别,譬如大海水,元是浑全的。 用乃万殊。譬如众沤现作各别的。 实不可分者,即体即用,譬如大海水,全成为众沤。 即用即体。譬如众沤以外无有大海水。 是故繁然妙有,都不固定,应说名用。浑然充塞,无为而无不为者,则是大用流行的本体。浑然者,言其为大全而不可分也。充塞者,言其周遍而无不在也。 用以体成,喻如无量沤相,都是大海水所成。 体待用存。喻如大海水非超越无量沤相而独在。 王阳明有言,即体而言,用在体;即用而言,体在用。此乃证真之谈。所以体用可分而实不可分。此意祇可向解人道得,难为不知者言也。 玄奘法师于大乘有宗,最为显学。其上唐太宗表有云:“盖闻六爻深赜,拘于生灭之场。玄奘意云,《易经》每卦六爻,明变动不居之义,可谓幽深繁赜。但祇见到生灭,祇谈法相,而不悟法性。 百物正名,未涉真如之境。”玄奘以为《春秋》推物理人事之变,始于正名。然未涉及真如,其失与易同。 宜黄大师谓儒家祇谈用,其说实本之奘师。夫奘师讥孔子不见体,而独以证见真如,归高释宗者,此非故意维持门户。奘师本承印度佛家之学,祇以寂静言真如性体,决不许说即寂静即生化、即生化即寂静。奘师所承之学,祇可以孔德言体,孔德,借用老子语。王辅嗣云,孔,空也。以空为德,曰孔德。 而不可以生德言体。生德,详前。 祇可以艮背来形容体,《易艮卦》曰:“艮其背。”背,不动之地也。止于不动之地,曰艮背。佛氏谈体,曰如如不动是也。 而不可以雷雨之动满盈来形容体。《易》《震卦》之象曰:“雷雨之动满盈。”儒家以此形容本体之流行,盛大难思,可谓善譬。印度佛家则不许以流行言体。 玄奘习于印度佛家之说,宜其不悟孔子之道。《易大传》曰“易有太极”。太极,是宇宙实体,亦名乾元。 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每一爻皆是太极也。爻者,明示动而成物也。动者,阴阳也。而太极是阴阳的实体。故曰每一爻皆是太极也。 谓《易》不见体可乎?《春秋》建元,即本《易》旨。董子《繁露》《重政》篇云:“元,犹原也。”《春秋》之元,即《易》之乾元。 一家之学,宗要无殊。宗,谓主旨。要,谓理要。 谓《春秋》不见体可乎?《易》、《春秋》并主体用不二,迥异佛氏求体而废用。玄奘守一家之言而蔽焉,故不达圣意也。吾前已云,浑然充塞、无为而无不为者,则是大用流行的本体。无为者,言其非有心造物也。无不为者,言其生生化化自然不容已止也。无不为三字是余与印度佛家根本不可同处。汝试熟思佛家三藏十二部经,其谈到真如可着无不为三字否?真如即性体之名,已见前。 佛氏祇许说无为,断不许说无为而无不为。盖自小乘以来本以出离生死为鹄的,故于法性唯证会寂静。及大乘空宗肇兴,以不舍众生为本愿,大乘本愿在度脱一切众生,然众生不可度尽,则彼之愿力亦与众生常俱无尽,故终不舍众生也。 以生死涅槃两不住为大行。小乘怖生死,则趣涅槃而不住生死,是谓自了主义。大乘则不住生死,亦不住涅槃,惑染已尽,故不住生死。随机化物,不独趣寂,故不住涅槃。此大乘之行所以为大也。 虽复极广极大,超出劣机。劣机,谓小乘。 然终以度尽一切众生令离生死海为蕲向,但不忍独趣涅槃耳。空宗确是出世思想。故其所证会于本体者,祇是无相、无为、无造、无作,寂静最寂静,甚深最甚深。无相至此,并出《大般若经》。 而于其生生化化流行不息真几,毕竟不曾领会到。所以祇说无为,而不许说无不为,遂有废用以求体之失。 《大般若经》《法涌菩萨品》言“诸法真如离数量故,非有性故,譬如阳焰,乃至如梦”云云。夫真如是诸法实体,此本无相、无对,更无数量。无相者,真如不是有形的物,不是离万法而独在,故云无相。无对,易知。 但说为非有性,如焰、如梦,则甚不合理。真如是万法实体,云何非有性?焰、梦,都如幻境,岂可以比真如?虽云破执,何可横破至此乎?玄奘晚年极尊《大般若》,而于此等处无所救正,亦足异也。余以为佛氏观空不可非,可非者在其耽空;归寂不可非,可非者在其滞寂。云何观空?一切法不可迷执,空者,空迷执耳。归寂者,以寂静立本,动而不乱也。此皆不可非。 夫滞寂则不悟生生之盛,耽空则不识化化之妙。佛家者流求体而废用,余以是弗许也。 佛家祇是欲遏逆生化,以实现其出世理想。推佛氏本意,原欲断除与生俱始之附赘物,所谓染污习气是也。染习足以障碍性体,佛氏欲断除此种附赘,乃不期而至于遏逆生化。有人说:“小乘确是遏逆性体之流行,流行,谓生化。 大乘不然。”余曰:大乘之异于小乘者,只是不取自了主义。其愿力宏大,誓度脱一切众生。而众生不可度尽,则彼亦长劫不舍世间、不舍众生,大乘之大也在是。但通览大乘经典,寻其旨归,终以出离生死海为蕲向,是乃不容矫乱。玄奘有言,“九十六道并欲超生”云云。印度外道学派有九十六种。超生,谓超脱生死。 可见古代印度人多怀出世思想,不独佛家为然。 佛氏说性体空寂,余复何敢立异。性体无有形状、无有作意,就此处说空,无不可。本来清净不染,就此处说寂,诚哉寂也。惟惜出世法祇领会得空寂而止,则佛氏背真理已甚矣。余谓寂而不已于生,空而不穷于化,是乃宇宙实体德用自然,不可更诘其所由然。夫空而不穷于化,故化不暂停。详《明变章》。 寂而不已于生,故生无所系。“大生”、“广生”之洪流中,小己不容自私也。孟子言“上下与天地同流”,是乃体现其“大生”、“广生”之真,而不系于小己,此为知生耳。 君子以是荡然放于日新,故至诚无息。至诚,谓实体。 大乘有宗无着世亲一派。 其持论本欲矫空宗流弊,而多逞臆构画,究未可服空宗。今当略论之如后。 有宗之学原本空宗,而后乃盛宣有教,以与之反。说一切法是有而非空,以此设教,曰有教。 考有宗所据之《解深密》等经,判定释迦佛说教有三时。参考《解深密经》《无自性相品》。 谓佛于初时为小乘,说有教。为,读卫,下同。 大概明人空,谓本无实在的人或实在的我,祇是依五蕴法而妄执为人或我。 犹未显法空道理。盖小乘根器浅,祇破其人我执而止。佛初为小乘说,祇破其有实人与实我的迷执,而犹未显示五蕴法皆空的道理。易言之,犹有心物等法相存在,而未破之也。故云有教。 佛于第二时,为发趣大乘者,说空教。发趣者,祇是初发心趣向大乘,犹未入大乘也。据此可见有宗崛起,极力贬低空宗。《解深密经》是有宗最初假托佛说以自重。 如《大般若经》说一切法都无自性,即法相本空,故名空教。然是有上有容,未为了义。有上者,谓更有胜教在其上故。有容者,须更容纳中道教故。 佛于第三时,为大乘之徒说非有非空,中道之教。妄情所执之我本是空无,应说非有。然诸法相,如心法色法皆是缘生法故,不可说无。又诸法相皆有真如实性,更不可说是空。总而言之,妄识之所执,诚哉非有。但法性、法相,毕竟非空。此与《般若经》一往谈空者大不同,故名非有非空中道教。详此所云三时教,盖大乘有宗假托释迦氏随机施教,于三个时期对三种人说法,浅深不同,于是有三时教之判别。有宗自以为传承释迦最上胜义,且判定空宗所承继者为不了义教。不了义者,其义尚浅,非最胜故。 明目张胆,反对空宗。盖伪托于释迦,以自弘其教耳。夫有宗以非有非空,对治空宗一往谈空之弊,用意未尝不美。独惜其所推演之一套理论,适堕情见窠臼,殊难折伏空宗。今欲评判有宗得失,须从两方面去审核:一、本体论;二、宇宙论。 先从本体论审核有宗之说。有宗与空宗相反处,可就《宝性论》中找出证据。《宝性论》,系元魏天竺三藏勒那摩提译。 此论,本为《何义说品》第七。问曰:余修多罗中,修多罗,谓经籍。 皆说一切空。按指空宗所宗经而言。 此中何故说有真如、佛性?按《宝性论》属有宗。佛性,亦真如之别名。 偈言: 处处经中说,内外一切空。按内空外空等,曾见前文。 有为法,如云及如梦幻等。按以上谓空宗。 此中何故说,一切诸众生皆有真如性,而不说空寂?按以上谓有宗。 答曰,偈言: 以有怯弱心,按此第一种过。空宗说一切皆空,众生闻之怖畏,以为无所归趣,故有怯弱心也。 轻慢诸众生。按此第二种过。如一切空之言,即众生都无真如、佛性,故是轻慢众生。 执着虚妄法,按此第三种过。谓谈一切空,而无真实可以示人。故外道皆执着虚妄法,无可导之入正理。 谤真如实性。按此第四种过。凡执着虚妄法者,皆不知有真如性,故妄肆谤毁。 计身有神我。按此后五种过。如外道由不见真如故,乃妄计身中有神我。 为令如是等,远离五种过,故说有佛性。 据《宝性论》所言,足见空宗所传授之经典,处处说空寂。及有宗崛起,其所宗诸经便都说真如实相,实相,犹云实体。真如实相四字,作复词,有宗以法性名之为真如。真者,真实。如者,不变,恒如其性故,亦是真实义。 便与空宗迥异。空宗祇说法性是空寂的。有宗与之反对,说法性是真实的。 《宝性论》特别提出此异点,甚值得注意。 《大般若》说七空乃至二十空,详《大般若》初分。 于一切法相皆作空观。观者,观察。观一切物本来是空,曰空观。 遂至于法性亦防人于此起执,不惜说为空,此诚太过。后来有宗,始以真如广说法性。参考《大论》七十七。 如《解深密经》及《大论》与《中边》等论,皆说有七真如乃至十真实。真实,亦真如之别名。 言七真如者,非真如可剖为七种。但取义不一,而多为之名耳。如第一曰流转真如,流转者,谓心与物是刹刹前灭后生相续而流,故名流转法。 谓真如是流转法之实体,故为此名。非谓流转即是真如。乃至第七曰正行真如,正行,谓圣者修道,发起正行。经文有道谛一词,今不引用,恐解说太繁。 谓正行因真如而得起,故为此名。亦非谓正行即是真如。十真实,随义异名,兹不及述。总之,二宗谈法性,一说为空寂,一名之为真如,其异显然。 或有难言:“《大般若经》已说真如,并非有宗创说。”答曰:善学者穷究各家之学,须各通其大旨,注意各字。 不可寻章摘句而失其整个的意思。《大般若经》非不说真如,要其用意完全注重破相。若执真如为实有者,亦是取相,便成极大迷妄。取,犹执也。若将真如当作实有的东西来设想,此时之心便起一种执着相,故云取相。 《般若经》大旨,毕竟空一切相,欲人于言外透悟真如。故空宗着重点,惟在证会法性空寂。这个着重点,是其千条万绪所汇通处。吾侪于此领取,方不陷于寻章摘句之失。 有宗虽盛彰真实,亦何尝不道空寂,如《解深密经》及《瑜伽》皆说有十七空,《显扬论》卷十五。 说十六空,《中边》亦尔。《中边述记》卷一可参考。 此外真谛译有十八空论。以上诸空义,盖有宗根据空宗《大般若经》而采撮之。 可见有宗亦谈空寂,但其着重点毕竟在解悟法性真实。学者将有宗重要经论任取一部玩索,便见得有宗立说大旨与空宗截然不同。 犹复须知,大乘废用求体非无所本。追维释迦传法首说五蕴,即用一种剖解术或破碎术,将物的现象与心的现象一一拆散,都不实在。如剥蕉叶,一片一片剥完,自无芭蕉可得。如此,不独人相、我相空,即法相亦何容存在。小乘承释尊之绪,已有倡空教。要至大乘龙树诸公而后空得彻底耳。 空宗祇见法性空寂,有宗反之,则欲令人认识法性真实。二宗对于法性之领会互不同,此甚可注意也。然有宗仍不改出世法之本旨,其故何在?余以为二宗毕竟共有一个不可变革之根本信念,即以万法实体法性。 是无有生生、无有流动、无有变化,此中是字一气贯下。 此法性所以有不生不灭之称也。有宗不肯改此根本信念。虽复昌言法性真实,以救沉空溺寂之偏,而其异于空宗者,亦止此耳。有宗仍坚守出世法,非偶然也,其骨髓不异大空也。大乘空宗,简称大空。后仿此。 有宗建立本有种子为万法之初因,万法,为心物诸法之总称。种子者,以其有能生的作用,故立此名。盖有宗推想万法有其所从生之原,而名之曰种子,即以种子说为万法之初因。本有者,言此种子是本来有故,非后起故,又名法尔种子。法尔者,自然义。言此种子自然有故,不可问其所从来。 而仍承旧义说真如是万法实性,颇有二重本体之过。盖旧说真如是不生不灭法,有宗不敢叛。故别立种子为万法作生因,为,读卫。 有宗盖自陷于巨谬而不悟也。本有种子是万法初因,不谓之本体不得也。而又立真如为万法实性,则有两重本体矣。无着开端已谬误,不可专议世亲也。 佛家自小乘以来谈一切法,将有为即生灭法。 无为即不生不灭法。 破作两片说去,已为后来大乘宇宙论中分别性相之所本。无为是法性,有为是法相。 然精研万法实相之学,在佛法中居最高地位,则自龙树菩萨崛兴,特张大乘之帜,乃弘此极则耳。实相,犹云本体。龙树之学当有渊源,但大乘之帜盖自龙树始张大耳。极则者:极,犹至也;则,犹法也。但此云法者,则指大乘始谈本体论而言。以其弘阐实相,穷理到至极处,故称极则。大乘学派,龙树始张,初未尝标空宗之名,其后有宗起,反空而谈有,亦称大乘。于是大乘分空有二宗。 《中论》云:“大乘祇有一法印,曰实相印。”曾见前。 可见龙树以实相一印,印定《大般若》等经、《中观》等论。凡用等字者,因不及遍举故。但后来有宗所宗之诸经,若《解深密》之类,必不在龙树所认为大乘经之列。 必不承认诸小乘师能穷实相,诸者,小乘宗派颇多故。穷者,穷究。 必不承认诸小乘经、论,能谈实相。大乘所造之域,正是小乘未曾攀援之境。龙树诸师不得不独标大乘之称,以自别于小学也。小学者,小乘之学。 总之,佛法自释迦没后,由小乘二十部发展,部,犹宗派也。 至龙树崛起,集本体论之大成。义海汪洋,叹观止矣。《大般若经》决非出一人之手,亦非一时期中少数人之合作,龙树当是集先后众师之说。 《大般若经》若有人焉于佛法无素养,骤阅之便索然短趣,不堪多览。若久研佛法者勿遽存反对之见,且随顺出世法之途径去玩索,便觉理趣深远,穷于称赞。佛家实相之论,始于大空,至《大般若经》集成而备矣、至矣,无可复加矣。有宗初兴,造《解深密经》,妄贬《大般若经》,欲以自张,可谓不知量也。不自知其分量。 然无着、世亲兄弟皆有宗开山之大师。 毕竟归心《大般若》。玄奘晚年拚命译《大经》,《大般若》之简称 译成,欢喜无量。窥基在《唯识述记》中驳斥清辨。其后乃云:“清辨有言,应当修学。”有宗始虽反空,而在本体论上不能于空宗经论之外别有发明。世亲晚年作《唯识三十颂》。前二十四颂皆说法相,第二十五颂说法性,后五颂说修行位次。见《唯识述记》卷二第五、六页。 据此颂以衡论有宗,厥有三事可注意。一事、无着早年集《瑜伽师地论》此论是采集众家之说。 并撰十支,依《瑜伽》作《十部论》,称十支。 其学宏博。晚年欲成立唯识之论而未及就,以授其弟世亲。世亲亦以暮年作《三十颂》,唯识论之大体完成。有宗之学至此有严密体系,而其规模亦狭小矣。二事、《三十颂》谈法性者祇一颂,寥寥数语,可见世亲于本体论无自得处。其向所闻于无着者,恐亦无胜义也。三事、《三十颂》以二十四颂详说法相。可见有宗之学,从无着传世亲,乃特别注重成立法相实有,正与空宗破相之旨极端反对。余窃谓有宗在宇宙论上反对空宗,其意本未可非,此中宇宙论,是狭义,专就法相或现象言。 独惜其理论之败缺太多。特论不精不审,谓之缺。不足攻敌,谓之败。 今当别为下章犹复略论有宗,而于空宗有未尽之意亦加以申说。 [book_title]第三章 佛法下 无着世亲兄弟参揉小乘有教,肯定一切法皆有,曰有教。小乘原分二十部,谈空者少,谈有者居大多数。 并匡正大乘空教,而后张其大有之论。虽复谈有,而超过小乘之见,故称大有。 大有肇兴,实以新缘起说为其肯定法相之骨干。缘字有二义:一、由义。二、藉义。如说此物由依彼物得起,或说此物藉彼物而始起,是名缘起,亦名缘生。 此自无着《瑜伽》等论已造其端,世亲《唯识三十颂》乃完成其体系。惜乎颂已成而未及作释,遽弃人间。至窥基亲禀玄奘,糅集世亲以下十师之说为《成唯识论》一书,保存有宗之学不可谓无功。而十师皆逞空想,习琐碎,无足观已。 上考缘起说,本导源释迦,小乘经典益张之。夫言缘起者,必须安立几种缘,缘字在此作名词用,有由与藉之二义,见前注。后皆准知。 所谓因缘、次后缘、所缘缘、增上缘是也。小乘谈因缘,本不曾立种子。其所谓因缘,祇以凡法生起必非无因而然,故说有因缘。小乘因缘义极宽泛,实与增上缘无甚大区别。大乘空宗谈因缘犹与小乘不异。 凡法,前能引后,凡法前灭后生,不断绝者,则以前法才起,即有势力导引后法令其续生故。 故说有次第缘。凡法若是能缘,此缘字犹云思虑,但此思虑之相极深细。能缘,谓心。 心仗托外境方起,外境,谓外物。 故说有所缘缘。心是能缘,外物是心之所缘。由有所缘才引起能缘,故以外物对能缘而言则名所缘缘。所缘缘中,下一缘字是名词。与缘起之缘字同义,而与能缘所缘之缘字则绝不同义。又复须知,此中说所缘缘,但举外物,更有未及详说者。 凡法互相依而有,此依彼而有。彼,复依于彼彼而有。展转相依无尽。 故说有增上缘。增上,犹言加上,即互相依而有之谓。譬如砚池,依石故有。石,依山故有。山,依大地故有。乃至员与依太阳系故有。 佛家自小乘至大有,广分别种种缘,终乃统之以四缘。《中论》云:“一切所有缘皆摄在四缘,摄有二义:一、收入义,二、包含义。一切缘皆收入四缘中,即此四缘包含一切缘也。 以是四缘,万物得生。”据此,可见大有之缘起说,大乘有宗,此后皆省称大有。万物皆待四缘而生起,曰缘起。但此云物者,是通心与物而总言之也。后皆仿此。上引《中论》万物得生之物字,正是通指心与物而目之,不是专说物质界之诸物也。佛书中言缘起,是通心与物两方面言,不可误解。 实以万物皆由四缘交会而生。非有天帝造起万物。 易言之,一切法皆互相为缘而起。由缘起故,有大势力,宇宙万象所以流动、变异、不至灭息。大有大乘有宗。 大空大乘空宗。 对于宇宙论之见地,一成一坏,大空五蕴皆空之论,便毁坏宇宙。大有之缘起说,便成立宇宙。 其相去何止九天九渊之隔绝乎? 或有问曰:“大有缘起之说,本自小乘传来。而公以新缘起称大有,何耶?”答曰:善哉问也。大有谈缘起,虽有承于小义,小者,小乘。后仿此。 而实迥异小学。一、小乘因缘之谈杂碎而无统类,要至大有以四缘摄一切缘,而后缘起说乃成弘整之体系。此其为新说者一也。二、小乘因缘未立种子,大有始立种子,特指定种子为万物之因缘,尤其以万物从无始创生,定有法尔种子为初因。万物一词通心与物而言,说见前。心的现象必有他的种子为因缘,心才得生。物的现象亦必有他的种子为因缘,物才得起。凡法,未有无因而得生者。 此自无着菩萨撰集《大论》《瑜伽师地论》,古称《大论》。 已开其端,《大论》之种子说,犹不一致,当别为论。然其造摄大乘论授世亲,则本有种之义已定,种子是实有之说亦定。 至世亲《三十颂》传至护法与中夏玄奘、窥基,而种子之义益细密,可以拟诸西洋哲学中之多元论矣。此其为新说者二也。罗什介绍大空之学,而玄奘乃介绍大有之学,以救正耽空之失。 小乘谈因缘,殊嫌繁琐,不堪坚立其义。故大空之学兴,反利用缘生说以破法相,遂毁坏宇宙。缘生,犹云缘起。 如清辩菩萨立量。清辩,大乘空宗之大师也。因明学立量,分宗、因、喻三支。 真性有为空此宗也。真性者言其立此量之意,特就真谛而言也。空宗分真俗二谛,见前文。有为,谓一切法相,以其待四缘而生,故名有为。空者,空无,盖就真谛言,则当断定有为法是空无。何以知然? 缘生故此因也。即明有为法是空之所以。一切有为法皆待众缘会合而生,故说缘生。凡法从众缘而生,即无有独立的实自体,故是空。 如幻此喻也。幻术家变现种种物象,其实皆空无。凡缘生法皆无有独立的实自体,故假幻事以证成此因,乃可以立定有为法是空无之断案。(即宗也。) 清辩立此量,甚为基师所极不满。此量极力破斥有教。但就因明法式言,亦不无过。由古因明学而论,则喻支祇是譬喻,此量可无过。自陈那而后,喻支改为因之证明,不复是譬喻。如幻之喻,不可证成因义。如欲以缘生之因,成立有为法是空之宗,则喻支中必遍求同类的事物是缘生,亦是空,决无一件例外。如有是缘生法而不是空,此便是例外。今决无此。 乃可证成缘生之因,以作有为法是空之断案。然此量中之有为法则包含宇宙万有,喻支不能于有为法外,更找同类的事物。故喻中如幻,祇可作譬喻,无可证成缘生之因。揆诸陈那之新因明学,实犯大过。清辩如不立量,祇以论议的形式出之,便无过。 然此量虽犯过,而其义旨则确然《大般若经》之嫡传也。基师不便明攻大经遂集矢于清辩,其用意亦深微也欤! 龙树菩萨,空宗之大祖也。《中论》是其宗经而作之根本大典。宗经者以《大般若经》为根据也。 中论直将四缘破尽,详在《观因缘品》,此姑不述。其后无着菩萨创开大乘有宗,乃改造缘起说,首立种子为心物诸行之因。因缘,亦省称因。 种子,亦名为功能。功,犹力也。能,亦犹力。以种子有能生的作用,故又别为之名,曰功能。但种子之别名甚多,此不及述。 复建立阿赖耶识含藏一切种,阿赖耶者,其义为藏。小乘祇说六识,大有之学兴,始加第七末那识及第八阿赖耶识。第八识含藏一切种子,故名阿赖耶,省称赖耶。种子,省称种。而种是万殊,故云一切种。 遂完成唯识之论。如祇以种子为心物诸行之因,而不立赖耶以含藏种子,则宇宙本原祇是众多种子,将成唯种论,不得成立唯识之论也。无着虑及此,故以一切种潜伏于赖耶识中,而其唯识论之体系乃严密。 摄大乘论曰:于阿赖耶识中,若愚第一缘起,按谓赖耶识中种子是心物诸行或万法的生因,故名第一缘起。愚,犹云不悟。此中意云,若不悟赖耶识中种子是万法生因者,便起如下各种迷谬分别。 或有分别自性为因,按数论建立自性,为心物诸行之因。其所谓自性,是非心非物的。 或有分别夙作为因,按夙作谓夙世所造作,亦云先业。如尼乾子等执有先业,为诸行之因。 或有分别自在变化为因,按婆罗门等执有大自在天,能变化故,为诸行之因。 或有分别实我为因,按实我犹云真实的我,是谓神我。如僧佉等,执有神我为诸行因。 或有分别无因、无缘。按自然外道及无因论师、空见外道等,皆妄计万物无有因缘。 复有分别我为作者,按胜论立神我,谓其有造作的力用。 我为受者。按数论立神我,谓其受用色声香味诸物。 譬如众多生盲士夫未曾见象,生而目盲曰生盲。 复有以象说而示之。彼诸生盲有触象鼻、有触其牙、有触其耳、有触其足、有触其尾、有触脊梁。诸有问言,象为何相?或有说言象如犁柄、或说如杵、或说如箕、或说如臼、或说如帚,或有说言象如石山。若不解了此缘起性,无明生盲,亦复如是。按此缘起性者,谓赖耶识中种子是第一缘起。今回指上文也。若不解了种子是诸行之因,便有种种迷谬分别,即由无明成盲,不悟正理。亦如盲人猜象也。无明,亦云无知。 据无着此一段话,以为各派哲学谈到宇宙本原,都是臆猜妄想。其评甚谛。然无着建立本有种子为宇宙初因,颇近多元论;而复建立藏一切种之赖耶识,又近神我论。果能免于各派之失乎? 无着学派之新缘起说一方救空而张有,一方摭小以立大,于小乘学说不无摭取,于大乘空宗欲匡救其失,遂创立大乘有宗。 其用意信美矣。然其立论极逞臆想,缺失处颇多,略举于后。 一曰,建立赖耶识含藏种子,为第一缘起。此其说颇近外道神我论。玄奘综括大有六经、十一论,大乘有宗省称大有。六经十一论详《成论迷记》卷一。 作赖耶识颂,有曰“去后来先作主公”。言人初受生时,赖耶识已先投生于母胎中,非出母胎后始有此识也,故曰来先。人临终时,赖耶识最后舍离其躯壳而去,故曰去后。人当生存时,赖耶识寓身中为一身之主,故曰作主公。详玄奘著《八识规矩颂》。晚明王船山曾为此颂作赞,其文不传。 据此可见大有唯识之论,虽破斥外道神我不遗余力,其实赖耶亦与神我不异。而不免兴诤者,则以大有与外道虽同信有神我,而各逞臆想以构成一套理论,自不得无诤耳。吾国学人向来盛称佛法为无神论或无我论,皆于佛典未曾求解,遂自欺欺人而不惭耳。 二曰,本有种为初因,本有种,亦名法尔种,见前注。 确由反对外道大自在天、变化之论,创发此说。《摄论》所云第一缘起,犹云初因。见前注。 天,乃唯一而无待,谓其能变化本不应理。不应,犹云不合。 绝大多数《摄论》建立赖耶中种子,是各别的、是无量数,轻意菩萨云:“无量诸种子其数如雨滴。” 此其与大自在天根本不同者一也。一切种虽是心物诸行所从生之因缘,然必待其他诸缘交会,方生诸行。否则种子虽具,而孤因无可独生。《摄论》明示种子六义,其第五义曰待众缘。此与大自在天无待,而能变化之谬说,根本不同者二也。大有说种子为因缘,犹须待众缘者。例如现在一念眼识发生,必有眼识种子为因缘。亦必前念眼识灭时,犹有余势,能引生后念眼识续起,令不中断,是为次第缘。又必有外物能牵引此念眼识令其现起,是为所缘缘。又必眼神经或大脑无损坏以及过去接触万物种种惯习,乃至光线等等关系,均为此念眼识之助缘,亦名增上缘。此以心法言之也。如就物而言,例如麦苗发生,必有麦种为其因缘。亦必有水、土、阳光、空气、肥料、岁时、人工等等,为其增上缘。若诸缘缺乏,虽因缘已具,终不生苗。万物万事未有无因而生,亦未有仅具孤因不待众缘而得生者。此大有新缘起说之要略也。 大有破斥大自在天变化之迷谈,而创发宇宙缘起论。宇宙,即心物诸行之总称。 从一切事物之互相关联处着眼来说明宇宙,确有不可磨之价值在。惜乎大有竟为一切种子谋一潜藏之处所,是乃前门谢绝天神,大自在天。 后门延进神我,赖耶识。 岂不异哉!余谓,种子不妨说为互相依持而存在,无须更立赖耶以含藏之。而无着诸师不悟及此者,直由佛法根柢毕竟是宗教。诸师不得不立一变形之神我,毋失传统精神而已。 附识一: 有问:“章太炎丛书中,有一文以赖耶识为众生所共同,其说误否?”答曰:此乃大误,非小误也。太炎于成唯识论之根柢与条贯,全不通晓,祇摭拾若干妙语而玩味之。文人习气向来如此,不独太炎也。魏晋迄近世名士好佛者,都不求真解。 赖耶若是众生共同的,便如庄子所云广漠之野。何能为各个人受熏持种而不散失乎?学者细究《成论》可也。问:“如果众生各具一赖耶识,岂不是众生各一宇宙?”答:大有之论,确是主张众生各一宇宙。据《瑜伽》等论所说,众生各各有八个识,而于每一识都可析为相见二分。例如眼识,其能了别色境者,是眼识的见分;其所了别的色境,则是眼识的相分。眼识如是。耳识所了别之声境是相分,其能了别者是见分。乃至赖耶识第八识。 亦析为相见二分。据诸论所说,如吾此身是吾之赖耶识所变现的相分。环绕此身四周之物质宇宙,如山河大地以至太空诸天,通名器界,亦都是赖耶识所变现的相分。据此可知众生各具一赖耶识,即是各一宇宙。但无量宇宙,同一处所各各遍满,互不相碍。其大旨如此。余复有言者,余亦主张众生各一宇宙。但余之义旨,则与大有之论根本不同。余以为宇宙极复杂,诸有情生活亦多模多样不一型。佛说有情者,众生之别名,以众生含有情识,故名。 故应说众生各一宇宙,却不是各具一赖耶识之谓。 三曰,种子分本有、新熏,成大混乱。自无着《摄论》驳斥各派哲学之宇宙论,而建立本有种为初因。其所谓种,元是法尔本有。法尔,见前注。 世亲以下诸师更兴异论,有说唯是本有,有说现行新熏。现行,即识之别名。此中现行则指眼识耳识乃至第七识。熏者,熏发。眼耳等识起时,便有一种气势熏发出,即投入赖耶识中,成为新种子,亦名习气。可参考《摄大乘论》、《成唯识论》及《述记》等。 至护法师始折衷二说,本、新并建。其说以为,不立本有种则无始初起之现行,便无种子,将堕无因论。无始者,犹言太初也,而不可推定太初之期,故言无始。堕,犹言陷入也。 故应建立本有种。《摄论》建立赖耶识中种子为初因,以破斥无因无缘诸论。宜参考。 然现行才生便有势力,复熏新种潜伏赖耶。即此新种将复为因,生起后来的现行。故新熏种,义当成立。大有以种子亦名习气,即由新熏得名。 中国奘、基师弟并宗护法,余窃未敢苟同。无着已建立本有种,今复言现行熏生新种,却是一团混乱。据新熏种之论,如吾现行眼识现行眼识四字作复词用。 才对青色起了别时,即熏生青色种子投赖耶中。此新种将复为因缘,生起后来青色。如此持论,未免太荒诞在。 四曰,大有以八识聚,通名现行。聚,犹类也。世亲等所谓八识并不是八个单纯体,而是以每一个识皆为多数分子集合之一聚。如眼识,是由其心及各个心所集合为眼识一聚。耳识,亦由其心及各个心所集合为耳识一聚。鼻识、舌识乃至赖耶识皆然。余谓世亲一派将心剖割成碎片,又分别组合以成八聚。其为术可谓之破碎或解剖,而不能谓之分析。分析之术于条理万端处,致密察之功,不是以己意凭空剖割又拚合也。 现者,显著义。行者,迁流义。八识聚皆有象显著,但不固定,却是迁流不住,故通名现行。有问:“物有象,心无象。”答:此难非理。汝心明明有觉知,汝可返而自察,云何无象?岂必目睹手触而后谓之象耶? 八聚现行各各有种子,无量种子皆潜藏在赖耶识中。此其持说大略也。今核其说,直将宇宙划分潜显两重世界,不谓之戏论得乎? 附识: 世亲等八识聚之论,最可怪者其以八个识分造物质世界。如眼识变色尘界,尘者,物质。 耳识变声尘界,乃至赖耶识变身躯及器界。器界见前文。 此等空想之论,真可怪。中国人一向推崇之,尤可怪。余从《大论》中及真谛诸译,考见唯识论,别有一派。其谈赖耶及种子多与世亲派绝不同,谈心及心所甚至谈三性,皆与世亲派无相似处。而其说颇有义味,多不背于理。玄奘不介绍此派而过分宣扬世亲派,想彼游印度时世亲派正盛行耳。 五曰、种子、真如是二重本体,有无量过。无着菩萨《摄论》广破各宗宇宙论,此中宇宙论一词是广义,通本体与现象而言。 而后揭出自家主张,即以赖耶识中种子为诸行之因。诸行,即心物诸法,亦泛称万法。 其种子明明是万法本原,而又说真如是万法实体,如此则何可避免二重本体之嫌?是乃铸九州铁,不足成此大错。大有之学肯定万法实有,即不得不说明万法所由起。其建立本有种为万法初因,此在理论上诚不得不然。若于本有种外,不更添一重不生不灭之真如,岂不甚善。独惜其神我之迷执未破,故趣向寂灭,终以不生不灭为归宿耳。 大空谈体而废用,卒致性相皆空,由其有趣寂之情见在。超出生死海而趣入寂灭,故云趣寂。灭者,诸惑灭尽。虽不谓本体亦灭,然祇是寂静之体无有生化,其异于灭者几何? 大有继大空而兴,独以破法相为未是。故创新缘生论,建立种子肯定法相,此其用意未可非,独惜其理论不得圆成。如前举败缺五端,祇揭其大略耳,犹未及入细也。 余少时好探穷宇宙论,求之宋明儒无所得。求之道论老庄。 喜其旷远,而于思辨术,殊少引发。求之六经当时未能辨正窜乱,略览《大易》爻象复莫达神旨。余乃专治佛家大乘,旷观空、有。旷者,心无所系。观者,观察。 余生而有人世之悲。年未弱冠,初读《易传》甫触天道“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之文,忽尔引生无限灵感,兜上心头。后闻佛法,于大空之学投契最深,非无故也。然余终以圣人裁成天地、辅相万物与位天地、育万物之洪论,为贞常至理、理之至极,曰至理。 人道极则。则者,轨则。极者,赞其不可易也。 故于《大般若经》之性相皆空,每疑其于真理不相应也。可覆玩前文。 大有之学,反空而张有。余嘉其大旨。然诸师逞臆构成一套宇宙论,种种支离,其能免于画空之讥者鲜矣。俗称群雁齐飞虚空,排成字画。王船山诗有曰:“如鸟画虚空,漫尔惊文章。”盖隐讽古今学者以空想持论,犹鸟凭空作画而无实据也。 余从宇宙论之观点,审核大空、大有,良久而莫能契。终乃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忽尔悟得体用不二。回忆《大易》乾坤之义,益叹先圣创明在昔,予初弗省。若非殚精空、有,疑而后通,困而后获,何由达圣意乎?余承认佛法遏逆、“大生”、“广生”之洪流,为人类奇慧之产物,而实戾于至道。世有达者,当不以余言为妄也。 或有难言:“老氏以常道为本体之名,佛氏以真如为法性之目。目,犹名也。 故知体是真常,用是变动不居。今公言体用不二,是乃即体即用、即用即体。然则以真常言体者,非欤?”答曰:余以为,真常者言乎本体之德也。非虚妄故,曰真。不易其性故,曰常。譬如水可化汽或凝冰,而其湿性无改易。由此譬可悟本体恒守其刚健、至善等等德性而不易也。 真常,克就本体之德而言,非以本体是超越乎变动不居之万象而独在,方谓真常。余虽亦用真如一名,而取义则迥异其本。 德字义训,曰德者,得也。如言白瓶具白德,则以白者瓶之所以得成为白瓶也。今于本体而言真常乃至万德,则真常等等德是乃本体之所以得成为宇宙本体者也。若无真常诸德,何可肇万化、成万物乎?德字含二义:曰德性,曰德用。本体之德性真常,德用无穷尽,故称万化根源。真常二德,乃统万德而无不包。学者不究乎此,未可谈本体也。 本论从用识体,于大用流行而认识其体,譬之于众沤腾跃而认识大海水。 故说本体名能变,亦名功能。本论功能一名,与大有以种子名为功能者,截然不同义。 盖深鉴于大空之求体而废用,用废则体亦随空。破相以显性,相破则性复不立。显,犹明也。 故阐明体用不二,彰大道以质来贤。人生厌离现实世界,而皈仰如如不动之寂灭世界,余未知所安也。厌离一词,本《阿含经》。释迦以世间为生死海,厌之而求出离。 本论持体用不二之原理,其体系不严而自严。凡百家众说有当于理者,本论皆可容纳。其弗近理者,亦自然拒绝,而莫能相通。余纠大乘二宗之短,诚有所不得已,非敢妄立异也。 大空之学,以空法相为枢要。枢要者,如中央主政之地,握四通八达之机者,曰枢要。空,犹言破。破尽一切相,即是一切相皆空无。故言空,而破之义已在其中;言破,而空之义亦在其中也。他处未注者,皆准知。大空之学,深远至极。而空相之旨,乃其无量义中之枢要也。 肤学之徒不深求空义,妄计诸菩萨所言空者,祇是纯任主观,以破除一切。余谓大空诸哲之言空,盖亦本于观物析理而不无征。谓其纯任主观,实亦太过。诸菩萨之谈空义也,析而言之有三:一曰,析物质至极微,而物相空。将物质析至极微,再析之则名曰邻虚。邻虚者,谓近于虚无也。至此则物相空矣。相者,相状。下文诸相字,皆准知。 二曰,析时间至刹那,则物相、心相俱空。过去、现在、未来等连续相,是谓时间相。东西南北等分布相,是谓空间相。心之可内自察也,以有连续相故。物之可识也,以有分布相故。析物至极微或邻虚,已无空间分布相可言,何有物相可识乎?析时至刹那,则由现在一刹顷,回溯过去,固已刹刹灭尽;预测将来,亦复刹刹顿变,都不守故。如此便无时间连续相可言,何有心相可察乎?故说时空相破,即是物相、心相俱空。 三曰,观诸法谓心物诸行。凡众缘会合,故生。足征诸法无有独立的实自体,应说诸法本来空。 如上所述,大空说诸法皆空,义证有三。其即物穷玄,讵容妄訾。理之至普遍而无不冒,至幽深而难穷者,谓之玄。 如第一义,推测极微无有实质,命之曰邻虚。破斥外道与小乘以极微为团圆之相。易言之,即不承认极微是小颗粒。此其观物入微,微者,隐微。 与儒家莫破质点之说,可相发明。《中庸》言:“小,天下莫能破。”清季学人释为莫破质点。其释固是,而尚欠说明。小者,质之始凝也。质之始凝,元是生动活跃的物事,不可当作坚凝的物质来猜想。故曰莫能破。物质已坚固,可破为碎片,犹未成乎坚质,即莫能破也。大空学派不许极微有实质,与小莫能破义颇相通。 世间共计一切物,都有固定性。固定性者,世间妄计万物都有独立的实自体也。 诸菩萨析物至极微,复说极微无实质。于是万物之固定性,悉剥落无余。所谓物相空者,此也。大有诸师皆言极微无实,其义实本之大空学派。 第二,刹那义。刹那生灭义,详见明变章。可覆阅。 余每遇人不了斯义,横生疑难。疑,不信也。难,相非也。 殊不知万物有二种生灭。见佛典。 一者,一期生灭。从生至灭,经历若干时期,名为一期。 如人从初受生以至百岁、命终,是谓一期生灭。又如案上白瓶从初造成,历年二十毁坏无余,亦是一期生灭。二者,刹那生灭。万物皆变化密移,莫守其故。故,犹旧也。守其已成之形而不变,是为守旧。物性不如是。 每一刹顷,才生即灭,都不暂停。刹者,刹那之省词。 易言之,每一刹顷顿起顿灭,是谓刹那生灭。不独佛氏见及此,圣人作《易》圣人谓孔子。 曰:“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固已创发刹那生灭义。每一刹是顿起顿灭,通多刹而言,则刹、刹,是新新而起。其速度至大不可测,然非如人之作动意欲,为猛疾之动也。故曰不疾而速。前刹物顿起顿灭,非有前物行至于后,然后刹物紧接前刹物而继起,不曾中断,俨若前物有力至后。故曰不行而至。 庄子称孔子语颜渊曰:吾终身与汝交一臂而失之。亦言万物刹刹顿变,不可得而停也。参考《庄子》《田子方篇》。自肩至腕曰臂。失,犹丧也。孔子语颜渊曰,吾虽欲终身与汝执臂相守,而方交一臂之顷,则吾与汝之臂,早已丧其故形矣。万物皆臂也,其可执而守之,使不失其故乎? 佛氏说刹那适与圣言不相闻而遥合,岂不异哉! 问:“二种生灭,如何沟通?”答:万物本无固定性,刹那刹那顿起顿灭,顿灭顿起。如是推迁,生生不已,推者,推动。迁者,迁移。刹、刹,皆是新新而起,无有故物停留,故曰迁。 此万物本性也。本性,谓万物之本体,元是生生化化,无穷竭,无停滞也。 而有一期生灭者,何耶?此设问也。 为释斯难,正告之曰:通多刹而言,后刹物紧接前刹物,相续而转。转有二义:一、后刹物继前刹物而起。二、继起必有改易乎前,如人自婴孩迄幼童以往,瞬息变异故。 颇似前刹物未尝灭,祇随时增上新生机,得历若干时期而后灭。颇似二字,一气贯至此。 由是说有一期生灭。是乃世间所公认,亦无须驳。夫物,刹刹顿起顿灭,则过去已尽,言过去诸物都灭尽也。 现在亦复不住。言现在一刹顷之物,亦才生即灭也。此中物字系虚用,乃通心物而俱目之。上文诸物字未及注,皆应准知。 不谓物相心相俱空,何可得乎?此中物字乃物质之专名。 世人惟不悟刹那生灭,故未能于物观空耳。此中物字虚用,亦通心物而言。 第三,缘生义。亦名缘起义。起,犹生也。 万法待众缘而生。法者,心物诸行之通称。四缘,摄一切缘,亦称众缘。 如麦禾待麦种为因缘,水、土、阳光、空气、人工等为助缘,方乃得生。诸缘若缺,便无麦禾。天地大物,亦非不待众缘而得起也。乃至见闻觉知等等精神现象,皆未有无因缘而得生者,详在经论。夫万法由众缘会合而始生,明明无实自体。万法既无实自体,应说万法本来空。此其持论于事实不无征,于逻辑亦无过,未容轻诋也。大空诸师谈空,其义据虽有三,而实以缘生义为主要。此考诸四论而可知也。四论:《大智论》、《中论》、《百论》、《十二门论》。 大空诸师谈空之三义,已详说如上。今当为公平之衡论。世人疑诸菩萨谈空,纯任主观破除一切。菩萨,犹言正觉者。 余故辨明其非纯任主观,经文具在,可微。不当厚诬前哲。然诸菩萨谈空三义,亦皆有过。如第一义,祇可对治世间迷执物质有固定性。世间日常习见一一物都具有固定性,如地唯是地、水唯是水,那有倏忽变异之物?此世间之惑也。般若家深察物性,知一切物本无固定的质。故直说物质是空,所以对治世间之迷也。对治者,如医用药对症而治之也。此词,本佛典。般若家,谓大空诸师。 但物质之固定性虽空,而物质毕竟不可说空,般若家乃弗辨也。《中庸》一书演《大易》之旨,说莫破质点,莫可破者,以其生生、跃动,不固定故耳。此为物质之特性。非必以凝然坚实之质,方名物质也。清人焦循、胡煦并称《中庸》为演《易》之书。但《中庸》经汉人改窜,余于《原儒》中曾言之。 般若家以为物质无固定性,即物质本来空。此其说与《大易》极相反,盖病在沦空,而犹挟偏见以观物也。 其第二义,以刹那灭,明物相、心相俱空。此与《大易》亦截然异旨。余尝言,佛典与《易经》同发明刹那生灭义,而有根本不可同者。佛氏见到刹那生灭,而通观无量刹那之相续不已,惟是灭灭不住。不住者,言其毁灭之猛势,无有停止也。 《大易》见到刹那生灭,而通观无量刹那之相续不已,惟是生生不测。不测者,言生生之德至盛,其灭故生新之神速,不可测其速度也。 是故佛氏说刹那灭,言万物于每一刹那才生即灭也,如初刹那顷才生即灭,次刹那亦然。乃至无量刹那皆然。故曰刹那灭。 《大易》惟言生生。佛氏见为刹刹都是灭,圣人作易则说刹刹都是新生。 《易》弗言灭者何?灭故所以生新。不灭则自无始有生,便守其故,无始,犹言太始。太始不可推其端,故曰无始。 向后将无生新之机,卒归于无生也。大化岂如是乎?夫刹刹不守其故,所以刹刹新新而生。以此见大化之充实、流行,不容已也。人道体天而成其人之能,天者,大化之名,非谓神帝。体,犹言实现。人道在实现大化之德用,成就人的胜能。《易大传》曰“圣人成能”是也。 改过迁善而不馁,富有日新而不竭,融小己于大体而游无穷。大体一词,见《孟子》。吾人能求仁、去私,浑然与天地万物同体,即于有对而悟入无对。小己,有对,其生穷促。大体,无对,永无穷尽。 奚其有取于灭而沦溺于空乎? 其三义,以缘生明万法无实自体,即是空。万法,谓心、物诸行。 此是般若家谈空之第一义据。此中第一,非以数言,如一义、二义等也。般若家谈空之义据,实以缘生为主要。主者,犹俗云主脑所在。要者,要领。故形容之曰第一。 万法待众缘交会而始生,可见万法无实自体,应说万法本空,前文已言之矣。余以为缘生之论,祇从万物互相依缘处,以说明万物所由起。此仅注目于现象界之联系。虽在哲学上可成一家言,要非穷源之论也。譬如临大海岸睹无量众沤,欲寻其生因,则有说者曰,众沤互相推动而生。互相推动,即是互相为缘。 谓此说为不究于事理,固不得。谓此说果有当欤,而问题并未解决。须知,众沤各各以大海水为其本身,非离大海水别有独立的自身在。若无大海水即无众沤相,相者,相状。 故可说大海水是众沤所从生之因。易言之,大海水是众沤之源。今说者之所知,仅限于众沤互相关系之间,不复进而深究其源。是何足解决众沤之生因一大问题乎?余举此譬,以明缘生论者,尚难语于彻法源底之学。非苛论也。彻者,通达。法,犹言物。源者,本源。底者,底里。如高而深之器,探至其底,则尽悉其含缊也。佛氏《胜鬘经》云“彻法源底”,言通达万物之真源,而悉其幽深无穷之经,是为哲学之极诣。 然有不可无辨者,般若家谈缘生,其旨趣特殊,与小有持缘生说者截然不可同日语。小有,谓小乘之谈有者。曾见前。 小乘诚有不穷源之失。般若家则以缘生明万法无实自体,即法相本空,将令人由此得悟入实相。是彼缘生之论,正为求源者资以智炬。彼者,指大空诸师。源,谓万法实体。 倘谓其不求源,何可服彼之心乎? 《中论》《观四谛品》云:品,犹类也。佛典谈义,分品,与百家书之分篇章略同。 “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此一偈是《中论》宗趣所在。偈者,略当于中文之颂。古代印度人著论,先为偈总括大旨,而后依偈详释,谓之论。宗,犹主也。趣者,旨趣。《中论》广明无量义。而此一偈,是其无量义之所依据与汇通。故曰此一偈是其全书之主旨也。 今略释于左: 众因缘生法者。□□因缘二名,可互通而亦有分。可互通者,缘亦得名因,因亦得名缘,诸经论中随在可考。亦有分者,因,则对于所生法其关系最亲近;缘,则对于所生法其关系较疏远。今此以因缘二名并举,实则但举众缘即亦摄因。如四缘即其例也。四缘中,首因缘,是亦因亦缘。基师《成论述记》可考。 读者善会通之,勿泥。众因缘可省称众缘。缘字下,生字上,伏有“所”字。吉藏疏云,因缘所生法是也。众因缘生法句,若易为众缘所生法,亦无不可。 所生法,谓心物诸行。行字,说见《明变章》首节。可覆看。 宇宙万象不外心物两方面。心不因神我生,物不由天帝造,都是众缘会聚之所生起。佛氏以缘生论攻破大自在天,此其卓绝处也。及般若家崛兴,始以缘生弘阐空义。虽亦祖述释迦而《中论》深远矣。 我说即是空者。□□论主说众缘所生法,即是空也。空者,空无。论主者,中论一书之著者,称以论主,即龙树菩萨是也。 云何说是空?诸法众缘所生法。自此以下,省称诸法。 皆待众缘会聚而生。则其生也,本无实自体,以是众缘所成故。无实自体者,谓众缘所生法,如物与心都无有独立的自体。罗什法师门下译作无自性。此性字,作体字释。犹言无自体也。唐贤亦承用此词。《大智论》作无决定相。此相字,亦作体字释。决定,犹固定也。诸法从众缘生,所以无固定的自体。中译佛典多以性字或相字代体字,不甚通俗。余每改用无实自体一词,而义则仍旧。 诸法既无实自体,论主故断言其即是空也。 亦为是假名者。□□论主意云,我说众缘所生法即是空者,为破迷人坚执诸法有实自体,故说诸法毕竟空,所以解其执也。若闻我说空,复起空见,妄计一切皆空,又成大过。须知空之一言,亦是假名。假名,犹假说也。 倘闻空言而深悟诸法无实自体,同时亦复不住于空。不住,犹云不陷于空见。 是犹久病得良药,脱然除病,更无余患。世间妄见诸法,都是一一固定的实物。(即是执诸法有实自体。)此名执有之见,省称有见。若或妄计一切都空,此名执空之见,亦省称空见。空有二见皆惑也,妄也。二见皆去,方是正观,契会真理。 设若惶然舍有,还复堕空。迷人闻空之一言,将惶然舍去有见,转堕于空见。堕,犹陷也。惶然者,惑貌。 则其过失,尤甚于执有。是故龙树说诸法无自性即是空,以破有执。有执者,坚执诸法实有之见而不能舍,谓之有执。 复说空亦假名,以防闻者转持空见。据此可见龙树自明本旨,元非一切皆空之论。而其后学竟有恶取空之讥,何耶?恶者,责斥词。取,犹执也。执持一切皆空之见,而不自悟其非。故责以恶取空。 亦是中道义者。□□说空,为破有执。为字,读卫。此申明偈首二句“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也。世人迷惑,横执诸法为实有,曰有执。 有执已破,应知空之一言,亦是假名,不可说一切俱无。此申明第三句,亦为是假名也。 离有无二边故,名为中道。执实有者,是执一边;执空无者,亦是执一边。今既破有,即不偏向有的一边;复说空是假名,即不偏向无的一边。今远离有无二边,所以名为中道。 此偈,吉藏疏,徒乱人意。据《释论》云:“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旧说此是龙树引《华首经》。余谓此乃龙树说也。大乘经皆伪托,不可以《华首》有此文,遂证为佛说。 何以故?设问也。 众缘具足和合而物生。是物属众因缘,故无自性。是物,指上众缘和合所生之物。既由众缘和合所生,故当以是物属于众因缘,而不可说是物有实自体。 无自性,故空。以上解偈首语。 空亦复空。虽说因缘所生法是空无,而亦不可横执诸法定是空无,故曰空亦复空。 但为引导众生故,以假名说。以上解亦为是假名。 离有无二边故,名为中道。注意。 是法无性故,是法,谓众缘所生法。无性,省文,应云无自性。 不得言有。无自性故,即是空。何可说为有? 亦无空故,空亦假名耳。 不得言无。空亦复空,故不得言无。综前所说,盖于众缘所生法而得正观,不堕有无二种边见,所以为中道。 若法有性相,则不待众缘而有。此中性相二字,是复词,并作体字释。有性相,犹云有实自体。诸法若有实自体,即是各各独立,各各固定的物,何至待众缘而生乎? 若不待众缘,则无法。若求有不待众缘而生之法,则无有此法。易言之,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者。 是故无有不空法。既无有一法不从因缘生,而因缘所生法即是空。故曰无有不空法。以上皆引《释论》《观四谛品》之文。 据上引论文,初释因缘所生法即是空。次释空亦复空,但以假名说。后释离有无二边,名为中道。最后断言,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无有不空法。则其结论仍归本偈首,因缘所生法即是空而已。 《中论》一书,龙树宗《大般若经》而作。虽以《大经》为宗主,而大经六百卷广博至极,不可测其涯际。龙树会通无量义,裁断由己,确是伟大创作。大空学派之主要经典,盖以《中论》为最。 其立说之体系弘大严密,实以空义为灵枢。处中而握内外交通之机要,曰枢。灵者,灵活,赞词。 《论》云:“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若无空义者,一切则不成。此中切字下、则字上,伏一“法”字。 以有空义故,一切世间、出世间法,皆悉成就。若无空义,则皆不成就。”以上见《中论》《观四谛品》。 据上所引文,可见空义是大空学说之枢要。空义,为一切法所待之而成,故曰枢要。 而学者每兴难,云何一切法待空义始成乎?余据《论》酬之曰:汝若不信空义,即是不信因缘法;《论》云:“因缘所生法即是空。”故空义是在因缘法上说。若不信空义,即是不信因缘法。 汝若不信因缘法,将计诸法有定性乎?计,犹猜度也。定性之性字,作体字释。有定性者,谓诸法是各各独立、各各固定的实物。 龙树有言:“若诸法有定性,则世间种种相,相者,相状。 天、人、畜生、万物,皆应不生不灭、常住不坏。何以故?有实性不可变异故。而现见万物各有变异相,相字,同上。 生灭变易,是故不应有定性。”见《中论》《观四谛品》。 龙树此段话说得明明白白,汝若不信空义即是不信因缘法。不信因缘法,将臆想万物各有定性,都是不生不灭、常住不坏,而事实上确不是如此。现见万物各有变异相,生灭变易。故知万物从众缘生,所以无定性,应说是空。惟以空义故,乃有一切法。若无空义,则宇宙恒是不生不灭,一切法何由成?中论之旨,揭然昭明。汝复何疑。 复次,论复有言:“若人见一切法从众缘生,是人则能见佛、法身。”此亦《观四谛品》文也。见佛、法身,是两义。学佛者期于真正了解佛氏之道,故曰见佛。法身,俟后解。 云何见缘生法则见法身?众缘所生法,省云缘生法。因缘所生法,省云因缘法。二辞稍异,其义实同。 余以为,龙树集《大般若经》,《大般若》六百卷,决非出自一人或少数人之手,更非一时之作。盖龙树集成之。 复括综《大经》纲要,成《中观》论。纲者,纲领。要者,精要。《中观论》省称《中论》。 闵小有之莫悟,小有谓小乘中谈有者。 救小空之未宏。小空谓小乘中谈空者。 其创开大乘学,唯以发明实相为宗主。所以超小宗、冠百家,而深穷万法源底。源底,见《胜鬘经》,解在前文。 此其独到处也。小有诸师谈缘生,祇明一切法相之互相依缘而有,法相,犹云现象。 而不复穷源。譬如小孩祇见众沤相,而不知有大海水为众沤之源,已说在前。此小有之学失于浅也。龙树之论则不然,其言见一切法从众缘生,则见法身。是其本旨,在乎观缘生而彻了诸法实性,实性,犹云实体。 故无不穷源之过。 问“云何见一切法从众缘生则见法身?愿闻其义。”答:欲解汝疑,且先释名。此中一切法者,乃心物诸行之总称。他处言诸法或万法,皆仿此。 行者,迁流义。心物都是迁流不住,故名为行。诸行都无实自体,故亦名法相。法相之相字,是相状义。法相,犹云现象。法相之名,是对法性而立。 有问:“法相一名,是心物之通称。考诸经籍,诚然。但我有疑者,物固有相状,心岂有相状乎?”答:汝心炯然自明自觉,明觉即其相状也。汝若执定一类型,专以可目睹手摸者为有相状,则汝所得察于万有者不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