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张子正蒙注 [book_author]王夫之 [book_date]清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儒理哲学,哲学,注释,完结 [book_length]120697 [book_dec]《正蒙》是张载最主要的著作。他的哲学思想的精粹,具体表现在这部著作里。朱熹曾经给这书做过注解,名《正蒙解》,虽然也表示推崇,大部分却把他的理论歪曲了。后来做注的,明朝有高攀龙、陈伯达,清朝有李光地、冉觐祖、张伯行、王植等,都不及王夫之所注的精确。王夫之的这部《张子正蒙注》,不但充分阐明作者的思想,更进一步发展了张载哲学,而且对于原著上有些观点表示不同的见解,对于字句的错误也作了不少的校正。《张子正蒙注》曾于一九五六年九月出版,由古籍出版社据太平洋书店本排印。 [book_img]Z_4875.jpg [book_title]序论 谓之《正蒙》者,养蒙以圣功之正也。圣功久矣,大矣,而正之惟其始。蒙者,知之始也。孟子曰:“始条理者,智之事也。”其始不正,未有能成章而达者也。 或疑之曰:“古之大学,造之以《诗》《书》《礼》《乐》,迪之以三德六行,皆日用易知简能之理。而《正蒙》推极夫穷神、知化、达天德之蕴,则疑与大学异。”子夏曰:“有始有卒者,其惟圣人乎?”今以是养蒙,恐未能猝喻而益其疑。则请释之曰:“大学之教,先王所以广教天下而纳之轨物,使贤者即以之上达而中人以之寡过。先王不能望天下以皆圣,故尧舜之仅有禹、皋陶,汤之仅有伊尹、莱朱,文王之仅有太公望、散宜生,其他则德其成人,造其小子,不强之以圣功而俟其自得,非有吝也。《正蒙》者,以奖大心者而使之希圣,所由不得不异也。” 抑古之为士者,秀而未离乎其朴,下之无记诵词章以取爵禄之科,次之无权谋功利苟且以就功名之术;其尤正者,无狂思陋测,荡天理,蔑彝伦而自矜独悟,如老聃、浮屠之邪说,以诱聪明果毅之士而生其逸获神圣之心,则但习于人伦物理之当然,而性命之正自不言而喻,至于东周而邪慝作矣。故夫子赞《易》而阐形而上之道,以显诸仁而藏诸用,而孟子推生物一本之理,以极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所由生。《大学》之道,明德以修己,新民以治人,人道备矣。而必申之曰“止于至善”。不知止至善,则不定,不静,不安,而虑非所虑,未有能得者也。故夫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所志者,知命、耳顺、不逾之矩也,知其然者,志不及之,则虽圣人未有得之于志外者也。故孟子曰:“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羿不为拙射变其彀率。”宜若登天而不可使逸获于企及也。特在孟子之世,杨墨虽盈天下,而儒者犹不屑曲吾道以证其邪,故可引而不发以需其自得。而自汉魏以降,儒者无所不淫,苟不抉其跃如之藏,则志之摇摇者,差之黍米而已背之霄壤矣,此《正蒙》之所由不得不异也。 宋自周子出,而始发明圣道之所由,一出于太极阴阳人道生化之终始,二程子引而申之,而实之以静一诚敬之功,然游、谢之徒,且歧出以趋于浮屠之蹊径。故朱子以格物穷理为始教,而檠括学者于显道之中;乃其一再传而后,流为双峰、勿轩诸儒,逐迹蹑影,沉溺于训诂。故白沙起而厌弃之,然而遂启姚江王氏阳儒阴释、诬圣之邪说;其究也为刑戮之民,为阉贼之党,皆争附焉,而以充其无善无恶、圆融理事之狂妄,流害以相激而相成,则中道不立、矫枉过正有以启之也。 人之生也,君子而极乎圣,小人而极乎禽兽,然而吉凶穷达之数,于此于彼,未有定焉。不知所以生,不知所以死,则为善为恶,皆非性分之所固有,职分之所当为,下焉者何弗荡弃彝伦以遂其苟且私利之欲!其稍有耻之心而厌焉者,则见为寄生两间,去来无准,恶为赘疣,善亦弁髦,生无所从,而名义皆属沤瀑,两灭无余,以求异于逐而不返之顽鄙。乃其究也不可以终日,则又必佚出猖狂,为无缚无碍之邪说,终归于无忌惮。自非究吾之所始与其所终,神之所化,鬼之所归,效天地之正而不容不惧以终始,恶能释其惑而使信于学!故《正蒙》特揭阴阳之固有,屈伸之必然,以立中道,而至当百顺之大经,皆率此以成,故曰“率性之谓道”。天之外无道,气之外无神,神之外无化,死不足忧而生不可罔,一瞬一息,一宵一昼,一言一动,赫然在出王游衍之中,善吾伸者以善吾屈。然后知圣人之存神尽性,反经精义,皆性所必有之良能,而为职分之所当修,非可以见闻所及而限为有,不见不闻而疑其无,偷用其蕞然之聪明,或穷大而失居,或卑近而自蔽之可以希觊圣功也。呜呼!张子之学,上承孔、孟之志,下救来兹之失,如皎日丽天,无幽不烛,圣人复起,未有能易焉者也。学之兴于宋也,周子得二程子而道著。程于之道广,而一时之英才辐辏于其门;张子教学于关中,其门人未有殆庶者。而当时钜公耆儒如富、文、司马诸公,张子皆以素位隐居而末由相为羽翼,是以其道之行,曾不得与邵康节之数学相与颉颃,而世之信从者寡,故道之诚然者不著。贞邪相竞而互为畸胜,是以不百年而陆子静之异说兴,又二百年而王伯安之邪说熹,其以朱子格物、道问学之教争贞胜者,犹水之胜火,一盈一虚而莫适有定。使张子之学晓然大明,以正童蒙之志于始,则浮屠生死之狂惑,不折而自摧;陆子静、王伯安之蕞然者,亦恶能傲君子以所独知,而为浮屠作率兽食人之伥乎! 周易者,天道之显也,性之藏也,圣功之牖也,阴阳、动静、幽明、屈伸,诚有之而神行焉,礼乐之精微存焉,鬼神之化裁出焉,仁义之大用兴焉,治乱、吉凶、生死之数准焉,故夫子曰“弥纶天下之道以崇德而广业”者也。张子之学,无非《易》也,即无非《诗》之志,《书》之事,《礼》之节,《乐》之和,《春秋》之大法也。论、孟之要归也,自朱子虑学者之骛远而忘迩,测微而遗显;其教门人也,以《易》为占筮之书而不使之学,盖亦矫枉之过,几令伏羲、文王、周公、孔子继天立极、扶正人心之大法,下同京房、管辂、郭璞、贾耽壬遁奇禽之小技。而张子言无非《易》,立天,立地,立人,反经研几,精义存神,以纲维三才,贞生而安死,则往圣之传,非张子其孰与归! 呜呼!孟子之功不在禹下,张子之功又岂非疏洚水之歧流,引万派而归墟,使斯人去昏垫而履平康之坦道哉!是匠者之绳墨也,射者之彀率也,虽力之未逮,养之未熟,见为登天之难不可企及,而志于是则可至焉,不志于是未有能至者也,养蒙以是为圣功之所自定,而邪说之淫蛊不足以乱之矣,故曰《正蒙》也。衡阳王夫之论。 [book_title]张子正蒙注卷一 太和篇 此篇首明道之所自出,物之所自生,性之所自受,而作圣之功,下学之事,必达于此,而后不为异端所惑,盖即太极图说之旨而发其所函之蕴也。 太和所谓道, 太和,和之至也。道者,天地人物之通理,即所谓太极也。阴阳异撰,而其絪缊于太虚之中,合同而不相悖害,浑沦无间,和之至矣。未有形器之先,本无不和,既有形器之后,其和不失,故曰太和。 中涵浮沉、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是生絪缊相荡、胜负屈伸之始。 涵,如水中涵影之象;中涵者其体,是生者其用也。轻者浮,重者沉,亲上者升,亲下者降,动而趋行者动,动而赴止者静,皆阴阳和合之气所必有之几,而成乎情之固然,犹人之有性也。絪缊,太和未分之本然;相荡,其必然之理势;胜负,因其分数之多寡;乘乎时位,一盈一虚也。胜则伸,负则屈;胜负屈伸,衰王死生之成象,其始则动之几也。此言天地人物消长死生自然之数,皆太和必有之几。 其来也几微易简,其究也广大坚固。 来,谓始动而化之初;究,谓已成形体也。几微,气之初;动易简者,唯阳健阴顺而已。广大,品物流形,坚固,体成而不易毁也。乾、坤有体则必生用,用而还成其体。体静而用动,故曰“静极而动,动极而静”,动静无端。 起知于易者《乾》乎!效法于简者《坤》乎! 太和本然之体,未有知也,未有能也,易简而已。而其所涵之性,有健有顺,故知于此起,法于此效,而大用行矣。 散殊而可象为气,清通而不可象为神。 太和之中,有气有神。神者非他,二气清通之理也。不可象者,即在象中。阴与阳和,气与神和,是谓太和。人生而物感交,气逐于物,役气而遗神,神为使而迷其健顺之性,非其生之本然也。 不如野马、絪缊,不足谓之太和。 此言体道者不于物感未交、喜怒哀乐未倚之中,合气于神,合神于性,以健顺五常之理融会于清通,生其变化,而有滞有息,则不足以肖太和之本体,而用亦不足以行矣。敔按:清通者,心之神,变化者,心之化 语道者知此,谓之知道;学《易》者见此,谓之见《易》。 见,实证之于心也。《易》曰:“阴阳相摩,八卦相荡,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此之谓也。健顺合而太和,其几必动,气以成形,神以居理,性固具足于神气之中,天地之生人物,人之肖德于天地者,唯此而已矣。 不如此,虽周公才美,其智不足称也已。 待其已感、因事而效能者,才也;智则灼见道体,而知无不起,法无不效矣。敔按:知道见易,始谓之智;智不足而恃才,虽美如周公,亦不足称 太虚无形,气之本体; 于太虚之中具有而未成乎形,气自足也,聚散变化,而其本体不为之损益。敔按:理具阴阳,阴阳具理,理气浑然,是为本体 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 日月之发敛,四时之推迁,百物之生死,与风雨露雷乘时而兴,乘时而息,一也,皆客形也。有去有来谓之客。发敛,谓日月出入之道 至静无感,性之渊源; 于物感未交、至静之中,健顺之性承于天者,固有不失,有本而不穷。 有识有知,物交之客感尔。 识知者,五常之性所与天下相通而起用者也。知其物乃知其名,知其名乃知其义,不与物交,则心具此理,而名不能言,事不能成。赤子之无知,精未彻也;愚蒙之无知,物不审也。自外至曰客。 客感客形与无感无形,唯尽性者一之。 静而万理皆备,心无不正,动而本体不失,意无不诚,尽性者也。性尽,则生死屈伸一贞乎道,而不挠太虚之本体,动静语默一贞乎仁,而不丧健顺之良能,不以客形之来去易其心,不以客感之贞淫易其志,所谓“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不显亦临,无射亦保”也。盖其生也异于禽兽之生,则其死也异于禽兽之死,全健顺太和之理以还造化,存顺而没亦宁。其静也异于下愚之静,则其动也异于下愚之动,充五常百顺之实以宰百为,志继而事亦述矣。无他,人之生死、动静有间,而太和之絪缊本无间也。 此上二章,兼动静、生死而言。动静之几,尽性之事,死生之故,立命之事,而一动一静,一屈一伸,理所必有而通于一,则一也。 天地之气,虽聚散、攻取百途,然其为理也顺而不妄。 聚则见有,散则疑无,既聚而成形象,则才质性情各依其类。同者取之,异者攻之,故庶物繁兴,各成品汇,乃其品汇之成各有条理,故露雷霜雪各以其时,动植飞潜各以其族,必无长夏霜雪、严冬露雷、人禽草木互相淆杂之理。故善气恒于善,恶气恒于恶,治气恒于治,乱气恒于乱,屈伸往来顺其故而不妄。不妄者,气之清通,天之诚也。 气之为物,散入无形,适得吾体;聚为有象,不失吾常。 散而归于太虚,复其絪缊之本体,非消灭也。聚而为庶物之生,自絪缊之常性,非幻成也。聚而不失其常,故有生之后,虽气禀物欲相窒相梏,而克自修治,即可复健顺之性。散而仍得吾体,故有生之善恶治乱,至形亡之后,清浊犹依其类。 太虚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循是出入,是皆不得已而然也。 气之聚散,物之死生,出而来,入而往,皆理势之自然,不能已止者也。不可据之以为常,不可挥之而使散,不可挽之而使留,是以君子安生安死,于气之屈伸无所施其作为,俟命而已矣。 然则圣人尽道其间,兼体而不累者,存神其至矣。 气无可容吾作为,圣人所存者神尔。兼体,谓存顺没宁也。神清通而不可象,而健顺五常之理以顺,天地之经以贯,万事之治以达,万物之志皆其所涵。存者,不为物欲所迁,而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宽以居之,仁以守之,使与太和絪缊之本体相合无间,则生以尽人道而无歉,死以返太虚而无累,全而生之,全而归之,斯圣人之至德矣。 彼语寂灭者,往而不返;释氏以灭尽无余为大涅槃。 徇生执有者,物而不化; 物,滞于物也。魏伯阳、张平叔之流,钳魂守魄,谓可长生。 二者虽有间矣, 徇生执有者尤拂经而为必不可成之事。 以言乎失道则均焉。 皆不知气之未尝有有无而神之通于太和也。 此章乃一篇之大指,贞生死以尽人道,乃张子之绝学,发前圣之蕴,以辟佛、老而正人心者也。朱子以其言既聚而散,散而复聚,讥其为大轮回。而愚以为朱子之说反近于释氏灭尽之言,而与圣人之言异。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则生之散而为死,死之可复聚为生,其理一辙,明矣。《易》曰:“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游魂者,魂之散而游于虚也,为变,则还以生变化,明矣。又曰:“屈伸相感而利生焉。”伸之感而屈,生而死也;屈之感而伸,非既屈者因感而可复伸乎?又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上,即所谓清通而不可象者也。器有成毁,而不可象者寓于器以起用,未尝成,亦不可毁,器敝而道未尝息也。以天运物象言之,春夏为生、为来、为伸,秋冬为杀、为往、为屈,而秋冬生气潜藏于地中,枝叶槁而根本固荣,则非秋冬之一消灭而更无余也。车薪之火,一烈已尽,而为焰、为烟、为烬,木者仍归木,水者仍归水,土者仍归土,特希微而人不见尔。一甑之炊,湿热之气,蓬蓬勃勃,必有所归,若庵盖严密,则郁而不散。汞见火则飞,不知何往,而究归于地。有形者且然,况其絪缊不可象者乎!未尝有辛勤岁月之积,一旦悉化为乌有,明矣。故曰往来,曰屈伸,曰聚散,曰幽明,而不曰生灭。生灭者,释氏之陋说也。倘如散尽无余之说,则此太极浑沦之内,何处为其翕受消归之府乎?又云造化日新而不用其故,则此太虚之内,亦何从得此无尽之储,以终古趋于灭而不匮邪?且以人事言之,君子修身俟命,所以事天;全而生之,全而归之,所以事亲。使一死而消散无余,则谚所谓伯夷、盗跖同归一丘者,又何恤而不逞志纵欲,不亡以待尽乎!惟存神以尽性,则与太虚通为一体,生不失其常,死可适得其体,而妖孽、灾眚、奸回、浊乱之气不留滞于两间,斯尧、舜、周、孔之所以万年,而《诗》云“文王在上,於昭于天“,为圣人与天合德之极致。圣贤大公至正之道异于异端之邪说者以此,则谓张子之言非明睿所照者,愚不敢知也。 聚亦吾体,散亦吾体,知死之不亡者,可与言性矣。 聚而成形,散而归于太虚,气犹是气也。神者,气之灵,不离乎气而相与为体,则神犹是神也,聚而可见,散而不可见尔,其体岂有不顺而妄者乎!故尧、舜之神,桀、纣之气,存于絪缊之中,至今而不易。然桀、纣之所暴者,气也,养之可使醇,持之可使正,澄之可使清也;其始得于天者,健顺之良能未尝损也,存乎其人而已矣。 知虚空即气,则有无、隐显,神化、性命,通一无二,顾聚散、出入、形不形、能推本所从来,则深于《易》者也。 虚空者,气之量;气弥沦无涯而希微不形,则人见虚空而不见气。凡虚空皆气也,聚则显,显则人谓之有,散则隐,隐则人谓之无。神化者,气之聚散不测之妙,然而有迹可见;性命者,气之健顺有常之理,主持神化而寓于神化之中,无迹可见。若其实,则理在气中,气无非理,气在空中,空无非气,通一而无二者也。其聚而出为人物则形,散而入于太虚则不形,抑必有所从来。盖阴阳者气之二体,动静者气之二几,体同而用异则相感而动,动而成象则静,动静之几,聚散、出入、形不形之从来也。《易》之为道,乾、坤而已,乾六阳以成健,坤六阴以成顺,而阴阳相摩,则生六子以生五十六卦,皆动之不容已者,或聚或散,或出或入,错综变化,要以动静夫阴阳。而阴阳一太极之实体,唯其富有充满于虚空,故变化日新,而六十四卦之吉凶大业生焉。阴阳之消长隐见不可测,而天地人物屈伸往来之故尽于此。知此者,尽《易》之蕴矣。 若谓虚能生气,则虚无穷,气有限,体用殊绝,入老氏有生于无自然之论,不识所谓有无混一之常。 老氏以天地如橐龠,动而生风,是虚能于无生有,变幻无穷;而气不鼓动则无,是有限矣,然则孰鼓其橐龠令生气乎?有无混一者,可见谓之有,不可见遂谓之无,其实动静有时而阴阳常在,有无无异也。误解《太极图》者,谓太极本末有阴阳,因动而始生阳,静而始生阴。不知动静所生之阴阳,为寒暑、润燥、男女之情质,乃固有之蕴,其絪缊充满在动静之先。动静者即此阴阳之动静,动则阴变于阳,静则阳凝于阴,一震、巽、坎、离、艮、兑之生于乾、坤也;非动而后有阳,静而后有阴,本无二气,由动静而生,如老氏之说也。 若谓万象为太虚中所见之物,则物与虚不相资,形自形,性自性,形性、天人不相待而有,陷于浮屠,以山河大地为见病之说。 浮屠谓真空常寂之圆成实性,止一光明,藏而地水火风根尘等皆由妄现,知见妄立,执为实相。若谓太极本无阴阳,乃动静所显之影象,则性本清空,禀于太极,形有消长,生于变化,性中增形,形外有性,人不资气而生而于气外求理,则形为妄而性为真,陷于其邪说矣。 此道不明,正由懵者略知体虚空为性, 差愈于告子“食色性也”、荀子性恶之论尔。 不知本天道为用, 天即道为用,以生万物。诚者,天之道也,阴阳有实之谓诚。 反以人见之小因缘天地。 但见来无所从,去无所归,遂谓性本真空,天地皆缘幻立,事物伦理一从意见横生,不睹不闻之中别无理气。近世王氏之说本此,唯其见之小也。 明有不尽,则诬世界乾坤为幻化。幽明不能举其要,遂躐等妄意而然。 未能穷理知性而言天人之际,是谓躐等。 不悟一阴一阳,范围天地,通乎昼夜,三极大中之矩。 阴阳二气充满太虚,此外更无他物,亦无间隙,天之象,地之形,皆其所范围也。散入无形而适得气之体,聚为有形而不失气之常,通乎死生犹昼夜也。昼夜者,岂阴阳之或有或无哉!日出而人能见物,则谓之昼,日入而人不见物,则谓之夜;阴阳之运行,则通一无二也。在天而天以为象,在地而地以为形,在人而人以为性,性在气中,屈伸通于一,而裁成变化存焉,此不可逾之中道也。 遂使儒、佛、老、庄混然一途,语天道性命者,不罔于恍惚梦幻,则定以有生于无,为穷高极微之论。入德之途,不知择术而求,多见其蔽于诐而陷于淫矣。 陷于佛者,如李翱、张九成之流,而富郑公、赵清献虽贤而不免;若陆子静及近世王伯安,则屈圣人之言以附会之,说愈淫矣。陷于老者,如王弼注《易》及何晏、夏侯湛辈皆其流也;若王安石、吕惠卿及近世王畿、李贽之属,则又合佛、老以溷圣道,尤其淫而无纪者也。 气坱然太虚, 坱然,犹言滃然,充满盛动貌。遍太虚中皆气也。 升降飞扬,未尝止息,《易》所谓“絪缊”,庄生所谓“生物以息相吹”、“野马”者与! 升降飞扬,乃二气和合之动几,虽阴阳未形,而已全具殊质矣。“生物以息相吹”之说非也,此乃太虚之流动洋溢,非仅生物之息也。引此者,言庄生所疑为生物之息者此也。 此虚实、动静之极,阴阳、刚柔之始。 虚者,太虚之量;实者,气之充周也。升降飞扬而无间隙,则有动者以流行,则有静者以凝止。于是而静者以阴为性,虽阳之静亦阴也;动者以阳为性,虽阴之动亦阳也。阴阳分象而刚柔分形,刚者阳之质,而刚中非无阴;柔者阴之质,而柔中非无阳。就象而言之,分阴分阳;就形而言之,分柔分刚;就性而言之,分仁分义;分言之则辨其异,合体之则会其通,故张子统言阴阳刚柔以概之。机者,飞扬升降不容已之几;始者,形象之所由生也。 浮而上者阳之清,降而下者阴之浊。 天地之法象,人之血气表里、耳目手足,以至鱼鸟飞潜,草木华实,虽阴阳不相离,而抑各成乎阴阳之体。就其昭明流动者谓之清,就其凝滞坚强者谓之浊;阳之清,引阴以偕升,阴之浊,挟阳以俱降,其神之清通者,则贯彻乎其中而未有碍也。 其感遇聚散,为风雨,为雪霜,万品之流形,山川之融结,糟粕煨烬,无非教也。 感者,交相感;阴感于阳而形乃成,阳感于阴而象乃著。遇者,类相遇;阴与阴遇,形乃滋,阳与阳遇,象乃明。感遇则聚,聚已必散,皆升降飞扬自然之理势。风雨、雪霜、山川、人物,象之显藏,形之成毁,屡迁而已结者,虽迟久而必归其原,条理不迷,诚信不爽,理在其中矣。教者,朱子所谓“示人以理”是也。 气聚,则离明得施而有形, 离明,在天为日,在人为目,光之所丽以著其形。有形则人得而见之,明也。 不聚,则离明不得施而无形。 无形则人不得而见之,幽也。无形,非无形也,人之目力穷于微,遂见为无也。心量穷于大,耳目之力穷于小。 方其聚也,安得不谓之客;方其散也,安得遽谓之无。 聚而明得施,人遂谓之有;散而明不可施,人遂谓之无。不知聚者暂聚,客也,非必为常存之主;散者,返于虚也,非无固有之实。人以见不见而言之,是以滞尔。 故圣人仰观俯察,但云“知幽明之故”,不云“知有无之故”。 明则谓有,幽则谓无,众人之陋尔;圣人不然。 盈天地之间者,法象而已矣。 示人以可见者,此而已矣。 文理之察,非离不相睹也。 法象中之文理,唯目能察之,而所察者止于此;因而穷之,知其动静之机,阴阳之始,屈伸聚散之通,非心思不著。 方其形也,有以知幽之因;方其不形也,有以知明之故。 尽心思以穷神知化,则方其可见而知其必有所归往,则明之中具幽之理;方其不可见而知其必且相感以聚,则幽之中具明之理;此圣人所以知幽明之故而不言有无也。言有无者,徇目而已;不斥言目而言离者,目其静之形,敔按:成形则静离其动之用也。敔按:藏用于动盖天下恶有所谓无者哉!于物或未有,于事非无;于事或未有,于理非无;寻求而不得,怠惰而不求,则曰无而巳矣。甚矣言无之陋也!敔按:此即前章形不形之所从来也 气之聚散于太虚,犹冰凝释于水;知太虚即气,则无无。 人之所见为太虚者,气也,非虚也。虚涵气,气充虚,无有所谓无者。敔按:先子《和陈白沙六经总在虚无里诗》云:“六经总在虚无里,方信虚无不是无。” 故圣人语性与天道之极,尽于参伍之神变易而已。 性天之旨尽于《易》,《易》卦阴阳互相叁伍,随时变易,而天人之蕴,幽明之故,吉凶大业之至赜备矣。《乾》有六阳,《坤》有六阴;而其交也,至《屯》《蒙》而二阳参四阴,至《需》《讼》而二阴参四阳,非阴阳之有缺也。《屯》《蒙》之二阳丽于明,四阳处于幽,《需》《讼》之二阴处于明,四阴处于幽;其形而见者为《屯》《蒙》,其隐而未见者为《鼎》《革》;形而见者为《需》《讼》,隐而未见者为《晋》《明夷》余仿此:变易而各乘其时,居其位,成其法象,非所见者有,所不见者无也。故曰“《乾》《坤》其《易》之蕴邪”,言《易》藏畜阴阳,具足充满,以因时而成六十二象。惟其富有,是以日新,有幽明而无有无,明矣。 诸子浅妄,有有无之分,非穷理之学也。 浅则据离明所得施为有,不得施为无,徇目而心不通;妄则诬有为无,庄、列、淮南之流以之;而近世以无善无恶为良知者,亦惟其浅而成乎妄也。 太虚为清,清则无碍,无碍故神;反清为浊,浊则碍,碍则形。 气之未聚于太虚,希微而不可见,故清;清则有形有象者皆可入于中,而抑可入于形象之中,不行而至神也。反者,屈伸聚散相对之谓,气聚于太虚之中则重而浊,物不能入,不能入物,拘碍于一而不相通,形之凝滞然也。其在于人,太虚者,心涵神也;浊而碍者,耳目口体之各成其形也。碍而不能相通,故嗜欲止于其所便利,而人己不相为谋;官骸不相易,而目不取声,耳不取色;物我不相知,则利其所利,私其所私;聪明不相及,则执其所见,疑其所罔。圣人知气之聚散无恒而神通于一,故存神以尽性,复健顺之本体,同于太虚,知周万物而仁覆天下矣。 凡气,清则通,昏则壅, 天有光风霁月、曀阴霾雾之异,人有高明广大、庸沓鄙陋之殊,其理一也。 清极则神。 不为形碍,则有形者昭明宁静以听心之用而清极矣。神则合物我于一原,达死生于一致,絪缊合德,死而不亡。 故聚而有间,则风行而声闻具达,清之验与! 间,形中之虚也。心之种居形之间,惟存养其清通而不为物欲所塞,则物我死生,旷然达一,形不能碍,如风之有牖即入,笙管之音具达矣。 不行而至,通之极与! 神,故不行而至。至清而通,神之效也。盖耳目止于闻见,唯心之神彻于六合,周于百世。所存在此,则犹旷窅之墟,空洞之籁,无所碍而风行声达矣。 此二章言存神为圣功之极致。 由太虚,有天之名;由气化,有道之名;合虚与气,有性之名;合性与知觉,有心之名。 名者,言道者分析而名;言之各有所指,故一理而多为之名,其实一也。太虚即气,絪缊之本体,阴阳合于太和,虽其实气也,而未可名之为气;其升降飞扬,莫之为而为万物之资始者,于此言之则谓之天。气化者,气之化也。阴阳具于太虚絪缊之中,其一阴一阳,或动或静,相与摩荡,乘其时位以著其功能,五行万物之融结流止、飞潜动植,各自成其条理而不妄,则物有物之道,鬼神有鬼神之道,而知之必明,处之必当,皆循此以为当然之则,于此言之则谓之道。此二句兼人物言之;下言性心,则专言人矣。太虚者,阴阳之藏,健顺之德存焉;气化者,一阴一阳,动静之几,品汇之节具焉。秉太虚和气健顺相涵之实,而合五行之秀以成乎人之秉彝,此人之所以有性也。原于天而顺乎道,凝于形气,而五常百行之理无不可知,无不可能,于此言之则谓之性。人之有性,函之于心而感物以通,象著而数陈,名立而义起,习其故而心喻之,形也,神也,物也,三相遇而知觉乃发。故由性生知,以知知性,交涵于聚而有间之中,统于一心,由此言之则谓之心。顺而言之,则惟天有道,以道成性,性发知道;逆而推之,则以心尽性,以性合道,以道事天。惟其理本一原,故人心即天;而尽心知性,则存顺没宁,死而全归于太虚之本体,不以客感杂滞遗造化以疵类,圣学所以天人合一,而非异端之所可溷也。 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 阴阳相感,聚而生人物者为神;合于人物之身,用久则神随形敝,敝而不足以存,复散而合于絪缊者为鬼。神自幽而之明,成乎人之能,而固与天相通;鬼自明而返乎幽,然历乎人之能,抑可与人相感。就其一幽一明者言之,则神阳也,鬼阴也,而神者阳伸而阴亦随伸,鬼者阴屈而阳先屈,故皆为二气之良能。良能者,无心之感合,成其往来之妙者也。凡阴用之分,不可执一言者,类如此;学者因所指而详察,乃无拘滞之失。若谓死则消散无有,则是有神而无鬼,与圣人所言“鬼神之德盛”者异矣。 圣者,至诚得天之谓;神者,太虚妙应之目。 至诚体太虚至和之实理,与絪缊未分之道通一不二,是得天之所以为天也。其所存之神,不行而至,与太虚妙应以生人物之良能一矣。如此则生而不失吾常,死而适得吾体,迹有屈伸,而神无损益也。 凡天地法象,皆神化之糟粕尔。 日月、雷风、水火、山泽固神化之所为,而亦气聚之客形,或久或暂,皆已用之余也,而况人之耳目官骸乎!故形有屈伸,而神无幽明之异。语寂灭者不知不亡之良能,执有徇生者据糟粕为常,其迷均矣。 天道不穷,寒暑已;众动不穷,屈伸已。 寒已而暑,暑已而寒,循环而如相反,四时之行,生杀之用,尽此矣:盖二气之嘘吸也。屈者屈其所伸,伸者伸其所屈,群动之变,不能离此二用,动静、语默、喜怒、行藏之变,尽此矣:盖二气之舒敛也。 鬼神之实,不越二端而已矣。 一嘘一吸,一舒一敛,升降离合于太虚之中,乃阴阳必有之几。则鬼神者,天之所显而即人之藏也。静以成形,鬼之属也,而可以迎神而来;动而成用,神之属也,而将成乎鬼以往。屈伸因乎时,而尽性以存神,则天命立于在我,与鬼神合其吉凶矣。 两不立则一不可见, 阴阳未分,二气合一,絪缊太和之真体,非目力所及,不可得而见也。 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 其合一而为太和者,当其未成乎法象,阴阳之用固息也。 两体者,虚实也,动静也,聚散也,清浊也,其究一而已。 虚必成实,实中有虚,一也。而来则实于此,虚于彼,往则虚于此,实于彼,其体分矣。止而行之,动动也;行而止之,静亦动也:一也。而动有动之用,静有静之质,其体分矣。聚者聚所散,散者散所聚,一也。而聚则显,散则微,其体分矣。清以为浊,浊固有清,一也。而清者通,浊者碍,其体分矣。使无一虚一实,一动一静;一聚一散,一清一浊,则可疑太虚之本无有,而何者为一。惟两端迭用,遂成对立之象,于是可知所动所静,所聚所散,为虚为实,为清为浊,皆取给于太和絪缊之实体。一之体立,故两之用行;如水唯一体,则寒可为冰,热可为汤,于冰汤之异,足知水之常体。 感而后有通:不有两,则无一。 阴阳合于太和,而性情不能不异;惟异生感,故交相欣合于既感之后,而法象以著。藉令本无阴阳两体虚实清浊之实,则无所容其感通,而谓未感之先初无太和,亦可矣;今既两体各立,则溯其所从来,太和之有一实,显矣。非有一则无两也。 故圣人以刚柔立本,《乾》《坤》毁则无以见《易》。 圣人之存神,本合乎至一之太虚,而立教之本,必因阴阳已分、刚柔成象之体,盖以由两而见一也。乾之六阳,坤之六阴,健顺之德具足于法象,故相摩相荡,成六十二卦之变易,以尽天下之斖斖。若阴阳不纯备乎乾、坤,则六十二象之往来者何所从生邪,其何以见《易》乎,圣人成天下之盛德大业于感通之后,而以合絪缊一气和合之体,修人事即以肖天德,知生即以知死,存神即以养气,惟于二气之实,兼体而以时用之尔。 游气纷扰,合而成质者,生人物之万殊; 游气,气之游行也,即所谓升降飞扬。纷扰者,无心之化,无择于施,阴阳老少互相遇而无一成之轨,乾、坤立而六子、五十六象多寡消长之无典要,成天下之至赜,乃其象矣。合者,阴阳之始本一也,而因动静分而为两,迨其成又合阴阳于一也。如男阳也而非无阴,女阴也而亦非无阳,敔按:如气血魂魄之属,男女毕具,是阳必具阴,阴必具阳也以至于草木鱼鸟,无孤阳之物,亦无孤阴之物,唯深于格物者知之。时位相得,则为人,为上知;不相得,则为禽兽,为下愚;要其受气之游,合两端于一体,则无有不兼体者也。 其阴阳两端,循环不已者,立天地之大义。 义者,居正有常而不易之谓。阴阳不偏,循环不息,守正以待感,物得其宜,为经常不易之道,此仁义中正之理所从出。曰诚,曰无妄,曰不息,曰敦化,皆谓此也。然则万殊之生,因乎二气,二气之合,行乎万殊,天地生生之神化,圣人应感之大经,概可知矣。 “日月相推而明生,寒暑相推而岁成。” 《易·系传》文。 神易无方体, 《易·系传》云:“神无方而易无体。”无方者,无方而非其方,无体者,无体而非其体,屈伸不异明矣。 一阴一阳, 《系传》云:“一阴一阳之谓道。”一一者,参伍相杂合而有辨也。卦或五阳一阴,或五阴一阳,乃至纯乾纯坤,而阴阳并建以为《易》之蕴,亦一阴一阳也,则阴阳之不以屈伸而息亦明矣。 阴阳不测, 《系传》云:“阴阳不测之谓神。”不测者,乘时因变,初无定体,非“幽明异致,阴阳分界”如邵子“四方八段”之说,亦非“死此生彼,各有分段”如浮屠之言明矣。 皆所谓通乎昼夜之道也。 昼夜者,非天之有异,乃日月出没,而人之离明有得施不得施之别尔。日月寒暑之两行,一阴一阳之殊建,人以睹其明,定其岁,而谓之为方体;实则无方无体,阴阳不测,合同于絪缊而任其变化,乃神易阴阳之固然也。昼夜分两端,而天之运行一;生死分两端,而神之恒存一;气有屈伸,神无生灭,通乎其道,两立而一见,存顺没宁之道在矣。 昼夜者,天之一息乎!寒暑者,天之昼夜乎! 气之屈伸往来,一也。 天道春秋分而气易,犹人一寤寐而魂交。 寤则魂交于明,寐则魂交于幽,神固未尝亡也。 魂交成梦,百道纷纭,对寤而言,一身之昼夜也;气交为春,万物糅错,对秋而言,天之昼夜也。 魂交者,专指寐而言。身内为幽,身外为明;生物者客形尔,暂而不常,还原而忘其故,故如梦。秋冬敛物之精,适得太虚絪缊之体,故如寐之返于真也。昼为生,夜为死,气通乎昼夜者,合寤寐而如一,故君子无不正之梦而与寤通理。 此篇之旨,以存神而全归其所从生之本体,故以秋配昼寤,以春配夜梦。而下章推物欲之所自出,唯不能通夜于昼,而任魂交之纷纭,故有发无敛,流于浊而丧其清,皆随气迁流,神不存而成贞淫交感之势也。 旧与下通一章,今按文义分为二章。 气本之虚,则湛本无形,感而生则聚而有象。 湛,澄澈而止也。感而生,游气交感而人资以生也。言太和絪缊为太虚,以有体无形为性,可以资广生大生而无所倚,道之本体也。二气之动,交感而生,凝滞而成物我之万象,虽即太和不容已之大用,而与本体之虚湛异矣。 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 以气化言之,阴阳各成其象,则相为对,刚柔、寒温、生杀,必相反而相为仇;乃其究也,互以相成,无终相敌之理,而解散仍返于太虚。以在人之性情言之,已成形则与物为对,而利于物者损于己,利于己者损于物,必相反而仇;然终不能不取物以自益也,和而解矣。气化性情,其机一也。 故爱恶之情同出于太虚,而卒归于物欲, 相反相仇则恶,和而解则爱。阴阳异用,恶不容已;阴得阳,阳得阴,乃遂其化,爱不容已;太虚一实之气所必有之几也,而感于物乃发为欲,情之所自生也。 倏而生,忽而成,不容有毫发之间,其神矣夫! 爱恶之情无端而不暂息者,即太虚之气一动一静之几;物无不交,则情无不起,盖亦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也。存神以合湛,则爱恶无非天理矣。 造化所成,无一物相肖者, 大同必有小异。 以是知万物虽多,其实一物;无无阴阳者, 若使但依种性而成,则区别而各相肖;唯聚而成,散而毁,既毁而复聚,一唯阴阳之变合,故物无定情,无定状,相同而必有异。足知阴阳行乎万物之中,乘时以各效,全具一絪缊之体而特微尔。 以是知天地变化,二端而已。 一气之中,二端既肇,摩之荡之而变化无穷,是以君子体之,仁义立而百王不同法,千圣不同功。 万物形色,神之糟粕, 生而荣,如糟粕之含酒醴;死而槁,如酒醴尽而糟粕存;其究糟粕亦有所归,归于神化。 “性与天道”云者,易而已矣。 神之有其理,在天为道,凝于人为性。易,变易也。阴阳摩荡,八卦兴,六十四象成,各有时位错综,而阴阳、刚柔、仁义之体立,皆神之变易也。互相易而万物各成其形色,变易之妙,健顺五常之用为之,故圣人存神以尽性而合天。敔按:神无方,易即其方;易无体,神即其体 心所以万殊者,摩外物为不一也, 心函絪缊之全体而特微尔,其虚灵本一。而情识意见成乎万殊者,物之相感,有同异,有攻取,时位异而知觉殊,亦犹万物为阴阳之偶聚而不相肖也。 天大无外,其为感者,絪缊二端而已。 絪缊之中,阴阳具足,而变易以出,万物并育于其中,不相肖而各成形色,随感而出,无能越此二端。人心万殊,操纵、取舍、爱恶、慈忍,一唯此阴阳之翕辟,顺其理则为圣,从其妄则为狂,圣狂之分,在心几变易之间,非形色之有善恶也。 物之所以相感者,利用出入,莫知其乡。一万物之妙者与!敔按:此节言天人合一之原,故下文以“天与人交胜”发明其感通 此言圣人存神之妙,物无不相感应之理。其出而加乎物,物入而应乎己,用无不利,有不知其所以然而然之妙。盖由万物之生成,俱神为之变易,而各含絪缊太和之一气,是以圣狂异趣,灵蠢异情,而感之自通,有不测之化焉。万物之妙,神也;其形色,糟粕也;糟粕异而神用同,感之以神而神应矣。 气与志,天与人,有交胜之理。 气者,天化之撰;志者,人心之主;胜者,相为有功之谓。唯天生人,天为功于人而人从天治也。人能存神异性以保合太和,而使二气之得其理,人为功于天而气因志治也。不然,天生万殊,质偏而性隐,而因任糟粕之嗜恶攻取以交相竞,则浊恶之气日充塞于两间,聚散相仍,灾眚凶顽之所由弥长也。 圣人在上而下民咨,气壹之动志也;凤凰仪,志壹之动气也。 尧、舜在上而下民有昏垫之咨,其时气偶不顺,于是圣人忧勤以相天之不足,气专于偏戾,而圣人之志在胜天,不容不动也。地平天成,风凰来仪,则圣人胜天之功用成,而天为之动矣。人物之生,皆絪缊一气之伸聚,虽圣人不能有所损益于太和;而二气既分,吉凶、善不善以时位而不齐,圣人贞其大常,存神以御气,则为功于变化屈伸之际,物无不感而天亦不能违之,此圣道之所自立,而异于异端之徇有以私一己,灭有以忘天下之诐辞也。敔按:此言气动志,志动气,犹言天胜人,人胜天也。今《孟子大全集》以此释本文,失其旨矣 参两篇 此篇备言天地日月五行之理数,理本于一而通极于万变,以因象数而见理之一原。但所言日月疾迟与历家之言异,太祖高皇帝尝讥其非。天象高远,不能定其孰是,而以二曜南北发敛迟疾例之,则阳疾阴迟之说未可执。据愚谓在天者即为理,不可执理以限天。《正蒙》一书,唯此为可疑,善读者存之以待论可也。 地所以两,分刚柔男女而效之,法也;天所以参,一太极两仪而象之,性也。 天一地二,阳之爻函三为一而奇,阴之爻得三之二而偶,偶则分,奇则合。在天者浑沦一气,凝结为地,则阴阳分矣。植物有刚柔之殊,动物有男女之别。效者,效著以成形也。法者,物形之定则。凡山川、金石、草木、禽虫以至于人,成乎形者皆地之效而物之法则立焉,两者之分不可强而合矣。若其在天而未成乎形者,但有其象,絪缊浑合,太极之本体,中函阴阳自然必有之实,则于太极之中,不昧阴阳之象而阴阳未判,固即太极之象,合而言之则一,拟而议之则三,象之固然也。性以理言,有其象必有其理,惟其具太和之诚,故太极有两仪,两仪合而为太极,而分阴分阳,生万物之形,皆秉此以为性。象者未聚而清,形者已聚而浊,清者为性为神,浊者为形为法。 此章引伸《周易》参天两地之说,而推其所以然之理。而君子因有形之耳目官骸,即物而尽其当然之则,进退、舒卷各有定经,体无形有象之性,以达天而存其清虚一大之神,故存心养性,保合太和,则参两相倚以起化,而道在其中矣。 一物两体,气也。 絪缊太和,合于一气,而阴阳之体具于中矣。 一故神,张子自注:两在故不测 神者,不可测也,不滞则虚,善变则灵,太和之气,于阴而在,于阳而在。其于人也,含于虚而行于耳目口体肤发之中,皆触之而灵,不能测其所在。 两故化,张子自注:推行于一 自太和一气而推之,阴阳之化自此而分,阴中有阳,阳中有阴,原本于太极之一,非阴阳判离,各自孳生其类。故独阴不成,孤阳不生,既生既成,而阴阳又各殊体。其在于人,刚柔相济,义利相裁,道器相需,以成酬酢万变之理,而皆协于一。 此天之所以参也。 自其神而言之则一,自其化而言之则两。神中有化,化不离乎神,则天一而已,而可谓之参。故阳爻奇,一合三于一;阴偶,一分一得二;阳爻具阴,阴爻不能尽有阳也,分则太极不离而离矣。 地纯阴凝聚于中,天浮阳运旋于外,此天地之常体也。 此言天者,天之体也。聚而成形者谓之阴,动而有象者谓之阳。天包地外,地在天中,浑天之说如此。 恒星不动,纯系乎天,与浮阳运旋而不穷者也。 恒星,三垣二十八宿之经星。此言不动,谓其左旋者天体也。然以北斗回指言之,抑未可通。 日月五星逆天而行,并包乎地者也。 并包乎地,言居地之外,与地为体而同转。以经星属天,以七政属地,乃张子之创说。 地在气中,虽顺天左旋,其所系辰象随之,稍迟则反移从而右尔; 所系辰象,谓日月五星也。七政随天左旋,以迟而见为右转。张子尽破历家之说,未问孰是,而谓地亦动而顺天以旋,则地之不旋,明白易见,窃所未安。 间有缓速不齐者,七政之性殊也。 如历家之说,月最速,金、水、日次之,火次之,木次之,土星最迟。此随天左旋之说反是。七政既随地而行,又安得自行其性?此亦未安。 月阴精,反乎阳者也,故其右行最速; 右行最速,左行最缓也。 日为阳精,然其质本阴,故其右行虽缓,亦不纯系乎天,如恒星不动。 以外景内暗《离》卦之象推之,故曰其质本阴。不纯系乎天者,谓并包乎地也。 金、水附日前后进退而行者,其理精深,存乎物感可知矣。 未详。 镇星地类,然根本五行,虽其行最缓,亦不纯系乎地也。 谓根本五行者,木、火、水、金皆依土而生者也。行最缓,以不及天而行,如左旋之说,则其行于七政为最速。不纯系乎地,二十八岁而其行始不及天一周,几与天同其健行矣。 火者亦阴质,为阳萃焉,然其气比日而微,故其迟倍日。 阳萃者,阳聚于外而含阴也。其迟差日一倍,二岁而一周天。 惟木乃岁一盛衰,故岁历一辰。辰者,日月一交之次,有岁之象也。 辰,十有二次也;日月交者,一月则易一次而交之。说与历家异。历家以象起数,此以理论数,此其所以异乎! 凡圆转之物,动必有机;既谓之机,则动非自外也。古今谓天左旋,此直至粗之论尔,不考日月出没,恒星昏晓之变。 此直谓天体不动,地自内圆转而见其差,于理未安。 愚谓在天而运者,唯七曜而已。 即所谓系乎地而不系乎天也。系乎地,故与地偕动,迟缓但因其性尔。 恒星所以为昼夜者,直以地气乘机左旋于中。故使恒星河汉因北为南,日月因天隐见。 “左”,当作“右”。谓地气圜转。与历家四游之说异。 太虚无体,则无以验其迁动于外也。 太虚,至清之郛郭,固无体而不动;而坱然太虚之中,虚空即气,气则动者也。此义未安。 天左旋,处其中者顺之,少迟则反右矣。 处其中者,谓日月五星。其说谓七曜亦随天左旋,以行迟而不及天,人见其退,遂谓右转。与历家之说异,未详孰是;而与前地旋而见天之左,抑不相通。 地,物也;天,神也;物无逾神之理,顾有地斯有天,若其配然尔。 天无体,太和絪缊之气,为万物所资始,屈伸变化,无迹而不可测,万物之神所资也。聚而为物,地其最大者尔。逾,谓越此而别有也。地不能越天之神而自为物,成地者天,而天且沦浃于地之中,本不可以相配。但人之生也资地以生,有形乃以载神;则就人言之,地之德可以配天尔。知此,则抗方泽之祀于圜丘,伸母斩衰之服以齐于父,徇形重养而不恤义,后世所以沦乎幽而成乎乱也。张子之论韪矣。 地有升降,日有修短。地虽凝聚不散之物,然二气升降其间,相从而不已也。 《月令》言“天气下降,地气上升”,谓气也;此则言形随气而升降,未审然否。 阳日上,地日降而下者,虚也:阳日降,地日进而上者,盈也。 谓冬至以后,地日渐下,去日渐远而昼长;夏至以后,地日渐高,去日渐近而昼短;与日行南北二陆之说异。虚,谓天地之间空旷;盈,谓天地相近而气充满。 此一岁寒暑之候也。 谓地高近日则暑,地下远日则寒,不用南北二陆远近之说。 至于一昼夜之盈虚升降,则以海水潮汐验之为信: 以潮验地之升降,谓地升则潮落,地降则潮生,地有一岁之大升降,又有一昼夜之小升降也。其谓寒暑因地之升降,皆自此测之。乃水亦地中之一物,故谓土为四行根本,而水必比地以安,则未可以水之盈虚验地之升降矣。 然其间有小大之差,则系日月朔望,其精相感。 此说又与上异。水之盈虚与月相感,使诚因乎此,则非地之升降矣。不及专家之学,以浑天质测及潮汐南北异候验之之为实也。敔按:质测之说出近日,历家谓据法象以质实测之 日质本阴,月质本阳; 日,火之精也,火内暗而外明,《离》中阴也;月,水之精也,水内明而外暗,《坎》中阳也。日月不可知,以水火《坎》《离》测之。 故于朔望之际,精魄反交,则光为之食矣。 谓日精月魄交射,而易其外见之阴阳,故光为之夺。与历家之说异,历说为允。 亏盈法: 谓月晦朔弦望亏盈之理。 月于人为近,日远在外,故月受日光常在于外,人视其初终如钩之曲,及其中天也如半璧然,此亏盈之验也。 此说未详。亏盈之故,晓然易知,沈存中之说备矣。 月所位者阳,故受日之光,不受日之精,相望中弦则光为之食,精之不可以二也。 位,谓定位而成质也。不受日之精,精相食则光亦不受,《坎》外之阴不为阳易也。此以理推度,非其实也。天者理所自出,在天者即为理,执理以测之,必有所窒矣。日月食自以历家之说为允,但暗虚之说,疑不可从尔。 日月虽以形相物, 因其形而各谓之一物。 考其道则有施受健顺之差焉。 日施光而月受之,施者健,受者顺也。所以谓日阳而月阴,道取诸此。 星月金水受光于火日,阴受而阳施也。 谓星亦受日光,近天文家亦有云然者。然以太白昼见验之,与月之在昼而暗者异,则说亦难通。金水受光于日火,以镜及止水验之,亦物理之一端而已。 阴阳之精互藏其宅,则各得其所安。 精者,阴阳有兆而相合,始聚而为清微和粹,含神以为气母者也。苟非此,则天地之间,一皆游气而无实矣。互藏其宅者,阳入阴中,阴丽阳中,坎、离其象也。太和之气,阴阳浑合,互相容保其精,得太和之纯粹,故阳非孤阳,阴非寡阴,相函而成质,乃不失其和而久安。 故日月之形,万古不变。 互藏之精相得而不舍,则其相生也不穷,固与太虚之太和通理。天不变,故日月亦不变。 若阴阳之气,则循环迭至,聚散相荡,升降相求,絪缊相揉,盖相兼相制,欲一之而不能。 此则就分阴分阳各成其气以主群动者言也。循环迭至,时有衰王,更相为主也。聚散相荡,聚则成而荡其散者之弱,散则游而荡其聚者之滞也。升降相求,阴必求阳,阳必求阴,以成生化也。絪缊相揉,数本虚清,可以互入,而主辅多寡之不齐,揉杂无定也。二气所生,风雷、雨雪、飞潜、动植、灵蠢、善恶皆其所必有,故万象万物虽不得太和之妙,而必兼有阴阳以相宰制,形状诡异,性情区分,不能一也;不能一则不能久。 此其所以屈伸无方,运行不息,莫或使之,不曰性命之理,谓之何哉? 屈伸无方者,生死之所以不恒,而聚散不能仍复其故也。运行不息,则虽不复其故,而伸者屈,屈者必伸也。鼓动于太虚之中,因气之纯杂,而理之昏明、强柔,性各别矣。故自风雷水火以至犬牛蛇虎,各成其性而自为理,变化数迁,无一成之法则也。以此论之,太和未分之前,初得其精者,日月也;阴阳成质以后,而能全其精者,人也。人之所以继天立极,与日月之贞明同其诚而不息;能无丧焉,斯圣矣。 “日月得天”,得自然之理也,非苍苍之形也。 此上二节,皆因《易》“日月得天而能久照”之义而推言之。自然者,有自而然也。阴阳合而各有良能,神气凝而为精,此日月之所自而能久照者,与太虚保合太和于无声无臭之中者同其理,故日“得天”。 闰余生于朔,不尽周天之气。 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天气一周,一岁之朔十二,止得三百五十四日有奇。不尽者,气盈朔虚也。置闰者,所以合月于日。 而世传交食法,与闰异术,盖有不知而作者尔。 合朔之法,以日月为朔望之准,用推闰余,乃使分秒之积不差,如穀梁子晦食食既朔之说,及《四分》《三统》诸历有经朔无定朔,皆不知而作也。此法今历为密。 阳之德主于遂,阴之德主于闭。 德,谓性情功效;性情者其所自据之德,功效者见德于物也。遂,发生成物;闭,收藏自成。凡发生暘遂,皆阳之为而用夫阴;收敛成形,皆阴之为而保其阳。天地、水火、四时、百物、仁义、礼乐无不然者。 阴性凝聚,阳性发散;阴聚之,阳必散之,其势均散。 天地之化,人物之生,皆具阴阳二气。其中阳之性散,阴之性聚,阴抱阳而聚,阳不能安于聚必散,其散也阴亦与之均散而返于太虚。 阳为阴累,则相持为雨而降;阴为阳得,则飘扬为云而升。 雨云皆阴也,阴气迫聚于空虚而阳不得下交,阳为阴累矣。然阳不久困,持于上而使阴不升,阴势终抑而雨降,阳乃通矣。阴气缓聚而欲升,与阳不相亢,而相入以相得也,则阳因其缓而受之。以其从容渐散轻清不聚者为阳,虽含阴气亦阳也;其聚于地中与地为体者为阴,虽含阳气亦阴也。凡阴阳之名义不一,阴亦有阴阳,阳亦有阴阳,非判然二物,终不相杂之谓。 故云物班布太虚者,阴为风驱,敛聚而未散者也。 阴气上升,初尚轻微,无形无象,阳气欲散之,而驱之太骤,则阴弗能即与相得,而相保以聚,有为雨之势,故曰敛聚;然多不雨,弥久而后交于阳,故曰未散。前言飘扬而升者,倏起旋灭之云;此言班布太虚者,弥亘不散之云也。 凡阴气凝聚, 凝聚于地上也。地天之际,人物之区,阴阳往来之冲,气为尤厚。天气浑沦,入有入无,一也,而入有者以有碍而难散,则气聚于其间,轮屯纷遝,天气舒缓以入,地气得之相挟以聚,因互相凝结,即阳气亦以聚而成阴矣。阴阳有定性而无定质也,故独言阴而不言阳。 阳在内者不得出,则奋击而为雷霆; 内,地中也。阴气在外锢之,迫而怒发。《震》,二阴锢一阳于内,雷从地出之象。 阳在外者不得入,则周旋不舍而为风。 外,地上空界也。空而无碍,可恣其游衍周旋。不舍,八风相报也。《巽》,二阳在一阴之上,风行地上之象。 其聚有远近、虚实,故雷风有小大、暴缓。 聚,阴聚也。阴之所聚,阳所不得而出入也。远则风大而缓,近则风小而暴,虚则雷易出而小,实则雷难出而暴。 和而散则为霜雪雨露, 雨雪则阴降入地中而任阳之出入,和而散其聚矣;霜露又其微而缓者。 不和而散则为戾气曀霾; 阳急欲散而阴之凝结益固,然其势必不能久聚,激为戾气曀霾而后散焉。戾气,雹类。 阴常散缓,受交于阳,则风雨调,寒暑正。 阴之必聚,其性然也。聚之缓而不惜散,则风雨应候,而不怙结以成戾,风雨时,则寒暑有节而正矣。 此章言雷风云雨之化,精极理势,于篇中尤醇矣。 天象者,阳中之阴;风霆者,阴中之阳。 轻清上浮者阳也,而有象有形,聚者为阴:出地而有实者阴也,而形无固形,究归于散为阳。故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非判然两分而不相合也。 雷霆感动虽速,然其所由来亦渐尔。 阳气积习于地中,盈而后奋。 能穷神化所从来,德之盛者与? 德盛于中,故神化疾速,于雷霆可验:如伊尹乐尧舜之道,一介无非道义,故一出而伐夏救民,莫之能御,其所从来者盛也。 火日外光,能直而施;金水内光,能辟而受。受者随材各得, 大小、昏明各如其量而止。 施者所应无穷。 容光必照,远而不御。 神与形,天与地之道与? 形则限于其材,故耳目虽灵,而目不能听,耳不能视。且见闻之知,止于已见已闻,而穷于所以然之理。神则内周贯于五官,外泛应于万物,不可见闻之理无不烛焉,天以神施,地以形应,道如是也。地顺乎天,则行无疆;耳目从心,则大而能化;施者为主,受者为役。明乎此,则穷神合天之学得其要矣。 此上二章,因天化以推心德之主宰,尤学者所宜尽心也。 “木曰曲直”,能即曲而反伸也; 既曲可伸,伸抑可曲。 “金曰从革”,一从革而不能自反也。 从者,不易其质,革者,其形可变。能从能革,具斯二德,此云不能自反,于义未安。 水火,气也,故炎上润下,与阴阳升降,土不得而制焉。 水火,有质而胜用在气,气,故可旁达,与金木之用止于形中异矣。与阴阳升降者,以阴阳升降为体也。土不得制者,不受命于土也。炎以散寒,润以解燥,与上升下燥各为二德,此独就上下释之。 木金者,土之华实也, 木者,土之敷荣;金,土之结而坚者尔。 其性有水火之杂。故水之为物,水渍则生,火然而不离也,盖得土之浮华于水火之交也。金之为物,得火之精于土之燥,得水之精于水当作土之濡,故水火相待而不相害,烁之反流而不耗,盖得土之精实于水火之际也。 渍而生,然而不离,惟其中有水火之性也。水火之交,谓水火之气与阴阳升降,融彻土中,故土感其气,合同而化,以发生浮华,以此知土中具有燥濡之性,为水火所资生,虽不能制,自包函之。燥者,土函火;濡者,土函水,木受水火之气,故浮;金乃水火之精所结,故实。相待,谓金有津润还可生水,燧镜还可生火,交相待以生,不相害,谓水火不能毁金,火虽烁金而金反流。流者,生动之机。火既去仍无所耗,若水则终不损金也。际者,两相接而成之谓。水濡之,火燥之,土坚实而成金。 土者,物之所以成始而成终也。 始生于土,终归于土,神有往来,土受之而成形。 地之质也, 地一土而已,木金皆其所生,水火依之而成。 化之终也。 二气变化,至形成而止矣。 水火之所以升降, 火依地而升,水依地而降,下彻黄垆,炎润之性在焉。故无依空之水,火离土依空则息。 物兼体而不遗者也。 水、火、木、金皆与土为体,则万汇之生,有形有质,土皆兼体而不遗矣。《洪范》之言五行,以人事言,利用厚生之资,故于土但曰稼穑。若自天化而言,即地也,四行所不得抗也。周子太极第一图,太极之本体;第二图,阴阳二气,天之蕴也;第三图,五行顺布,地之撰也。第二图阴阳分左右,而中有太极,阴阳分体太极,而太极自不杂,在天之极也;第三图位土于中,周行水、火、木、金而别无太极,明上为在地之极也。土不待水火而生,而水火依土;木金、土之华实,非土外之有木金。张子此论,究极物理,与周子吻合。而术家之言谓火生土、木克土者,其陋明矣。盖尝论之,天以神御气,地以气成形,形成而后五行各著其体用。故在天唯有五星之象,在地乃有五行之形。五气布者,就地而言。若七曜以上之天,极于无穷之高,入于无穷之深,不特五行之所不至,且无有所谓四时者。然则四时之行,亦地天之际气应所感,非天体之固然矣。人生于天地之际,资地以成形而得天以为性,性丽于形而仁、义、礼、智著焉,斯尽人道之所必察也。若圣人存神以合天,则浑然一诚,仁、义、礼、智初无分用,又岂有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因感而随应者。然下学上达,必循其有迹以尽所得为,而豁然贯通之后,以至诚合天德,固未可躐等求也。 冰者,阴凝而阳未胜也; “冰”当作“水”。水本以阳为质,而依于土之至阴,比而不离,一阳在陷而不能胜阴,终与地为体而成乎阴。 火者,阳丽而阴未尽也。 火本以阴为质,而丽于阳木以发,其光焰然,其中含阴暗,终不尽失其性,则固系乎地而不属乎天。 火之炎,人之蒸,有影无形,能散而不能受光者,其气阳也。 蒸,谓身之暖气。阳散阴聚,阳施阴受,精含于内,气发于外,故人知日火之炎明而不知其中之暗,知暖气之蒸为炅热而不知其中之寒。《素问》曰“阳虚故外热”,得此旨矣。君子之自居德务保其精,而知人之明不取其外浮之气,悉此理也。阳陷于阴为水,附于阴为火。 《坎》《离》其象也,皆以阳为主,君子词也。 张子正蒙注卷一终 [book_title]张子正蒙注卷二 天道篇 前二篇具明天道,此篇因天道以推圣德,而见圣人之学,惟求合于所自来之天而无所损益;其言虽若高远,而原生之所自,则非此抑无以为人。周子曰:“贤希圣,圣希天。”希圣者,亦希其希天者也。大本不立而欲以学圣,非异端则曲学而已。学者不可以为若登天而别求企及之道也。 天道四时行,百物生,无非至教;圣人之动,无非至德,夫何言哉!敔按:四时行,百物生,大德之敦化也;圣人之动,至斁之人神也;参互言之 天言教者,天之曲成万物,各正性命,非以自成其德也。圣言德者,圣人动无非善,非为立教而设,只以自成其德,然而学者之所学在此也。圣者,极乎善之谓。夫何言哉,知天知圣者于此学之,自不待言而至,非圣人之有秘密,求之于言语道断间也。“夫”何言哉,旧本作“天”,今正之 天体物不遗,犹仁体事无不在也。 天以太虚为体,而太和之絪缊充满焉,故无物不体之以为性命。仁以无欲为体,而视听言动之节文生焉,故无事不体之以为心理之安。天者仁之全体,仁者天之心,一也。敔按:仁之全体即天,于心见天,故曰天之心,天人一矣 “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无一物而非仁也。 心所不容已而礼不容已矣,故复礼斯为仁矣。礼者,复吾心之动而求安,以与事物相顺者也。敔按:复吾心之动而求安,所谓“复其见天地之心”也 “昊天曰明。及尔出王;昊天曰旦,及尔游衍。”无一物之不体也。敔按:礼者,天理之节文也,曰明,曰旦,节文于斯显矣 无一事之不有体,则无一物之可与天违也。 此章合天与仁而言,其全体切近人心,朱子谓其从赤心流出,允矣。而显仁于体,俾学者有所持循,尤求仁者之实务,非凭虚以言存养而与异端相似之比。张子之学,以礼为鹄,此章其枢要也。 上天之载,有感必通; 百物之生,情动气兴,天命即授以成其形性,盖浑沦流动,有可受斯应之。 圣人之为,得为而为之应。敔按:得为而为之,是以以时制礼 浑然一仁,道无不足,时可为则如其理而为之。 天不言而四时行,圣人神道设教而天下服,诚于此,通于彼,神之道与? 《观》之象曰“神道设教”,非假鬼神以诬民也,不言而诚尽于己,与天之行四时者顺理而自然感动,天下服矣。天以化为德,圣人以德为化,惟太和在中,充实诚笃而已。 天不言而信, 四时不忒,万物各肖其类之谓信。 神不怒而威。 圣人神道设教而天下服。 诚,故信; 天惟健顺之理,充足于太虚而气无妄动;无妄动,故寒暑化育无不给足,而何有于爽忒。敔按:气无妄动,理之诚也,无妄,信也 无私,故威。 圣人得理之全,无所偏则无所用其私,刑赏皆如其理而随应之,故天下自服。 此章申明上章诚此通彼之理而著其所以然之实,盖人惟托于义理之迹而无实,则据所托以为己私而思以诎天下。圣人喜怒恩威,至虚而灵,备万物生杀之理,至足而无所缺陷,何私之有?天之诚,圣人之无私,一也。御六气,用阴阳,非人之所能测矣,此神之大用也。 天之不测谓神,神而有常谓天。敔按:天之不测,天之神也;神而有常,人之天也 天自有其至常,人以私意度之则不可测。神,非变幻无恒也,天自不可以情识计度,据之为常,诚而已矣。 运于无形之谓道,形而下者不足以言之。敔按:运于无形,兼天道人道而言 形有定而运之无方,运之者得其所以然之理而尽其能然之用。惟诚则体其所以然,惟无私则尽其能然;所以然者不可以言显,能然者言所不能尽。言者,但言其有形之器而已,故言教有穷,而至德之感通,万物皆受其裁成。 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天道也。 化之有灾祥,物之有善恶灵蠢,圣人忧之而天不以为忧,在天者无不诚,则无不可成其至教也。 圣不可知也,无心之妙,非有心所及也。 圣人虽与民同其忧患,而不役心于治教政刑以求胜之,唯反身而诚,身正而天下平,故不亲不洽不答,皆以无心应之。彼迫于治物者,皆心以应物而物不感,见圣人之舞干而苗格,因垒而崇降,不测其所以然之理,则固不能知之。 “不见而章”,已诚而明也; “见”,如字。诚有其理,则自知之,如耳目口鼻之在面,暗中自知其处,不假闻见之知。 “不动而变”,神而化也; 有言有教皆动也。神者以诚有之太和感动万物,而因材各得,物自变矣。 “无为而成”,物不贰也。 诚不息,神无间,尽诚合神,纯于至善,而德盛化神,无不成矣。有为者以己闻见之知,倚于名法,设立政教,于事愈繁,于道愈缺,终身役役而不能成,恶足以知其妙哉! 已诚而明,故能“不见而章,不动而变,无为而成”。 承上章而括之以诚。神,非变幻不测之谓,实得其鼓动万物之理也;不贰,非固执其闻见之知,终始尽诚于己也。此至诚存神之实也。 “富有”,广大不御之盛与!“日新”,悠久无疆之道与! 富有,非积闻见之知也,通天地万物之理而用其神化,则广大不御矣。日新,非数变其道之谓,体神之诚,终始不间,则极乎悠久无疆矣。释《易·系传》,而示学者勿侈博以为广大,勿逐物以为日新。 天之知物,不以耳目心思,然知之之理,过于耳目心思。 心思倚耳目以知者,人为之私也;心思寓于神化者,天德也。 天视听以民,明威以民,故《诗》《书》所谓帝天之命,主于民心而已焉。 天无特立之体,即其神化以为体;民之视听明威,皆天之神也。故民心之大同者,理在是,天即在是,而吉凶应之。若民私心之恩怨,则祁寒暑雨之怨咨,徇耳目之利害以与天相忤,理所不在,君子勿恤。故流放窜殛,不避其怨而逢其欲,己私不可徇,民之私亦不可徇也。 “化而裁之存乎变。”存四时之变,则周岁之化可裁;存昼夜之变,则百刻之化可裁。 存,谓识其理于心而不忘也。变者,阴阳顺逆事物得失之数,尽知其必可之变而存之于心,则物化无恒,而皆豫知其情状而裁之。存四时之温凉生杀,则节宣之裁审矣;存百刻之风雨晦明,则作息之裁定矣。化虽异而不惊,裁因时而不逆,天道且惟其所裁,而况人事乎! “推而行之存乎通。”推四时而行,则能存周岁之通;推昼夜而行,则能存百刻之通。 通者,化虽变而吉凶相倚,喜怒相因,得失相互,可会通于一也。推其情之所必至,势之所必反,行于此者可通于彼而不滞于一隅之识,则夏之葛可通于冬之裘,昼之作可通于夜之息,要归于得其和平,而变皆常矣。故或仕或止,或语或嘿,或刑或赏,皆协一而不相悖害。惟豫有以知其相通之理而存之,故行于此而不碍于彼;当其变必存其通,当其通必存其变,推行之大用,合于一心之所存,此之谓神。 “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不知上天之载,当存文王。 文王之德“不显亦临,不闻亦式”,能常存此于心,则天载之神,化育亭毒于声臭之外者,无不明矣。 “默而成之,存乎德行。”学者常存德性,则自然默成而信矣。 德性者,非耳目口体之性,乃仁义礼智之根心而具足者也。常存之于心,而静不忘,动不迷,不倚见闻言论而德皆实矣。 存文王则知天载之神,存众人则知物性之神。 众人之聪明明威,皆天之所降神也。故既存圣人藏密之神,抑必存众人昭著之神。天载者,所以推行于物性,而物性莫非天载也。天之神理,无乎不察,于圣人得其微,于众人得其显,无往而不用其体验也。 谷之神也有限,故不能通天下之声; 老氏以谷神为众妙之门,然就其心量之所及而空之,以待物而应,则天下之理不得者多矣,犹谷之应声不能远。 圣人之神惟天,故能周万物而知。 圣人通天载而达物性,不立一私意而无一物之滞者,惟其万物之理皆得而知四达也。盖神运于虚,而老氏以虚为神,暂止其躁动窒塞之情,亦能以机应物而物或应;惟其虚拟圣人之天载而遗乎物性,则与太虚之絪缊一实者相离,而天下之不能通必矣。 圣人有感无隐,正犹天道之神。 仁义、礼乐、刑赏、进退之理无倚,而皆备于虚静之中,感之者各得所欲而无不给,与天之絪缊不息,物感之而各成者,同其肆应不劳,人所不能测也。 形而上者,得意斯得名,得名斯得象; 形而上者,道也。形之所从生与其所用,皆有理焉,仁义中正之化裁所生也。仁义中正,可心喻而为之名者也。得恻隐之意,则可自名为仁,得羞恶之意,则可自名为义,因而征之于事为,以爱人制事,而仁义之象著矣。 不得名,非得象者也。 若夫神也者,含仁义中正之理而不倚于迹,为道之所从生,不能以一德名之。而成乎德者亦不著其象,不得已而谓之曰诚。诚,以言其实有尔,非有一象可名之为诚也。 故语道至于不能象,则名言亡矣。 存之于心者得之尔。 世人知道之自然,未始识自然之为体尔。 孩提爱亲,长而敬兄,天高地下,迪吉逆凶,皆人以为自然者也。自然者,絪缊之体,健顺之诚,为其然之所自,识之者鲜矣。 有天德,然后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 存神以存诚,知天地之道唯此尔,故可一言而尽。 正明不为日月所眩,正观不为天地所迁。 “正”,《易》作“贞”,宋避庙讳作“正”。贞者,正而恒也。自诚而明,非目之倚,日月为明,还为所眩也。观者,尽于己而示物也。天地,以气化之变言。治乱吉凶,天地无常数,而至诚有常理,不为所变也。 神化篇 此篇备言神化,而归其存神敦化之本于义,上达无穷而下学有实。张子之学所以别于异端而为学者之所宜守,盖与孟子相发明焉。 神,天德; 絪缊不息,为敦化之本。 化,天道; 四时百物各正其秩序,为古今不易之道。 德其体,道其用, 体者所以用,用者即用其体。 一于气而已。敔按:此言德者健顺之体,道者阴阳之用,健顺阴阳,一太和之气也 气,其所有之实也。其絪缊而含健顺之性,以升降屈伸,条理必信者,神也。神之所为聚而成象成形以生万变者,化也。故神,气之神;化,气之化也。 神无方,易无体。 神行气而无不可成之化,凡方皆方,无一隅之方。易六位错综,因时成象,凡体皆体,无一定之体。 大且一而已尔。 无所遗之谓大,无不贯之谓一,故易简而天下之理得。体斯道也,仁义中正扩充无外,而进退、存亡、刑赏、礼乐、清和、安勉,道皆随时而得中;若夷之清,惠之和,有方有体,不足以合神而体易矣。宽以居之,仁以行之,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则所由至于大且一也。 虚明照鉴,神之明也; 太虚不滞于形,故大明而秩序不紊;君子不滞于意,故贞明而事理不迷。照鉴者,不假审察而自知之谓。 无远近幽深,利用出入,神之充塞无间也。 气之所至,神皆至焉。气充塞而无间,神亦无间,明无不彻,用无不利,神之为德莫有盛焉矣。 天下之动,神鼓之也; 天以神御气而时行物生,人以神感物而移风易俗。神者,所以感物之神而类应者也。 辞不鼓舞,则不足以尽神。 君子之有辞,不徇闻见,不立标榜,尽其心,专其气,言皆心之所出而气无浮沮,则神著于辞,虽愚不肖不能不兴起焉。若袭取剿说,则仁义忠孝之言,人且迂视之而漠然不应,不足以鼓舞,唯其神不存也。 鬼神,往来屈伸之义;张子自注:神示者,归之始;归往者,来之终 始终循环一气也,往来者屈伸而已。 故天曰神,地曰示,人曰鬼。 天之气伸于人物而行其化者曰神,人之生理尽而气屈反归曰鬼;地顺天生物,而人由以归者也,屈伸往来之利用,皆于是而昭著焉,故曰示。示居神鬼之间,以昭示夫鬼神之功效者也。 形而上者,得辞斯得象矣。 神化,形而上者也,迹不显;而由辞以想其象,则得其实。 神为不测,故缓辞不足以尽神; 不测者,有其象,无其形,非可以比类广引而拟之。指其本体,曰诚,曰天,曰仁,一言而尽之矣。 化为难知。故急辞不足以尽化。 化无定体,万有不穷,难指其所在,故四时百物万事皆所必察,不可以要略言之,从容博引,乃可以体其功用之广。辞之缓急如其本然,所以尽神,然后能鼓舞天下,使众著于神化之象,此读《易》穷理者所当知也。 气有阴阳, 阴阳之实,情才各异,故其致用,功效亦殊。若其以动静、屈伸、聚散分阴阳为言者,又此二气之合而因时以效动,则阳之静屈而散,亦谓之阴,阴之动伸而聚,亦谓之阳,假阴阻之象以名之尔,非气本无阴阳,因动静屈伸聚散而始有也。故直言气有阴阳,以明太虚之中虽无形之可执,而温肃、生杀、清浊之体性俱有于一气之中,同为固有之实也。 推行有渐为化,合一不测为神。 其发而为阴阳,各以序为主辅,而时行物生,不穷于生,化也。其推行之本,则固合为一气,和而不相悖害。阴阳实有之性,名不能施,象不能别,则所谓神也。 其在人也,知义用利,则神化之事备矣。 知者,洞见事物之所以然,未效于迹而不昧其实,神之所自发也。义者,因事制宜,刚柔有序,化之所自行也。以知知义,以义行知,存于心而推行于物,神化之事也。 德盛者,穷神则知不足道,知化则义不足云。 知所以求穷乎神,义所以求善其化。知之尽,义之精,大明终始,无事审察,随时处中而不立矩则。惟纯体阴阳之全德,则可阴,可阳,可阳而阴,可阴而阳,如春温而不无凉雨,秋肃而不废和风,不待知知,不求合义矣。然使非全体天地阴阳之德,则弃知外义以遁于空感,洸洋自恣,又奚可哉! 天之化也运诸气,人之化也顺夫时;非气非时,则化之名何有,化之实何施! 惟其有气,乃运之而成化;理足于己,则随时应物以利用,而物皆受化矣。非气则物自生自死,不资于天,何云天化;非时则己之气与物气相忤,而施亦穷。乃所以为时者,喜怒、生杀、泰否、损益,皆阴阳之气一阖一辟之几也。以阴交阳,以阳济阴,以阴应阴,以阳应阳,以吾性之健顺应固有之阴阳,则出处、语默、刑赏、治教,道运于心,自感通于天下。圣人化成天下,其枢机之要,唯善用其气而已。 中庸曰“至诚为能化”,《孟子》曰“大而化之”,皆以其德合阴阳,与天地同流而无不通也。 至诚,实有天道之谓;大者,充实于内,化之本也。惟其健顺之德,凝五常而无间,合二气之阖辟,备之无遗,存之不失,故因天地之时,与之同流,有实体则有实用,化之所以咸通也。阴阳合为一德,不测之神也;存神以御气,则诚至而圣德成矣。 所谓气也者,非待其郁蒸凝聚,接于目而后知之; 阳为阴累则郁蒸,阴为阳迫则凝聚,此气之将成乎形者。养生家用此气,非太和絪缊、有体性、无成形之气也。 苟健顺、动止、浩然、湛然之得言,皆可名之象尔。 健而动,其发浩然,阳之体性也;顺而止,其情湛然,阴之体性也。清虚之中自有此分致之条理,此仁义礼知之神也,皆可名之为气而著其象。盖气之未分而能变合者即神,自其合一不测而谓之神尔,非气之外有神也。 然则象若非气,指何为象? 健顺、动止、浩、湛之象,为《乾》《坤》六子者皆气也,气有此象也。 时若非象,指何为时? 随时而起化者,必以健顺、动止、浩、湛之几为与阴阳、翕辟、生杀之候相应以起用,不然,又将何以应乎时哉? 世人取释氏销碍入空,学者舍恶趋善以为化,此直可为始学遗累者薄乎云尔,岂天道神化所同语也哉! 释氏以真空为如来藏,谓太虚之中本无一物,而气从幻起以成诸恶,为障碍真如之根本,故斥七识乾健之性、六识坤顺之性为流转染污之害源。此在下愚,挟其郁蒸凝聚之浊气以陷溺于恶者,闻其灭尽之说,则或可稍惩其狂悖;而仁义无质,忠信无本,于天以太和一气含神起化之显道,固非其所及知也。昧其所以生,则不知其所以死,妄欲销陨世界以为大涅盘,彼亦乌能销陨之哉,徒有妄想以惑世诬民而已。敔按:释氏谓第七识为“末那识”,华云“我识”,第六识为“纥哩耶识”,华云“意识”。此言乾健之性、坤顺之性者,为仁由己,乾道也;主敬行恕,要在诚意慎独,坤道也 “变则化”,由粗入精也; 变者,自我变之,有迹为粗;化者,推行有渐而物自化,不可知为精,此一义也。 “化而裁之谓之变”,以著显微也。 “谓之”,当作“存乎”。化之所自裁,存乎变易不测,不失其常之神。化见于物,著也,裁之者存乎己,微也,此又一义也。中庸变先于化,《易传》化先于变,取义不同;凡言阴阳动静,不可执一义以该之,类如此。中庸之言变,知义之事,化则神之效也。《易传》之言化,德盛之事,变则神之用也。变者,化之体;化之体,神也。精微之蕴,神而已矣。 谷神不死,故能微显而不掩。 “谷”,当作“鬼”,传写之讹也。神阳,鬼阴,而神非无阴,鬼非无阳,祭礼有求阴求阳之义,明鬼之有阳矣。二气合而体物,一屈一伸,神鬼分焉;而同此气则同此理,神非无自而彰,鬼非无所往而灭,故君子言往来,异于释氏之言生灭。屈伸一指也,死生一物也,无间断之死灭,则常流动于化中;而察乎人心,微者必显,孰能掩之邪! 鬼神常不死,故诚不可掩;人有是心,在隐微必乘间而见。 鬼神无形声而必昭著于物,则苟有其实,有不待形而见,不待声而闻。一念之善恶动于不及觉之地,若或使之发露,盖气机之流行,有则必著之也。 故君子虽处幽独,防亦不懈。 非畏其著见,畏其实有之而不能遏也。一念之邪不审,虽或制之不发,而神气既为之累,见于事为,不觉而成乎非僻,不自测其所从来而不可遏抑。盖神气者,始终相贯,无遽生遽灭之理势,念之于数十年之前,而形之也忽成于一旦,故防之也不可不早,不得谓此念忘而后遂无忧,如释氏心忘罪灭之说也。敔按:此所谓“天夺其魄”也。天者神也,魄者形也,神气既累,必动乎四体而莫掩其形 神化者,天之良能,非人能, 见闻之所推测,名法之所循行,人能也。 故大而位天德,然后能穷神知化。 位,犹至也。尽心以尽性,性尽而与时偕行,合阴阳之化,乃位天德,实体之则实知之矣。 大可为也,大而化不可为也, 扩充其善以备乎理之用,则大矣,与时偕行而物无不顺,非恃其大而可至也。 在熟而已。 一其心于道而渐积以自然,则资深居安而顺乎时,故学莫妙于熟,人之所以皆可为尧舜也。 《易》谓“穷神知化”,乃德盛仁熟之致,非智力能强也。 张子之言,神化极矣,至此引而归之于仁之熟,乃示学者易简之功,学圣之奥也。择善固执,熟之始功,终食不违则熟矣。 “大而化之”,能不勉而大也; 熟则不勉。 不已而天,则不测而神矣。 天之神化惟不已,故万变而不易其常。伯夷、伊尹不勉而大,而止于其道,有所止则不能极其变;唯若孔子与时偕行而神应无方,道在则诚,道变则化,化而一合于诚,不能以所止测之。 先后天而不违,顺至理以推行,知无不合也。 心之所存,推而行之,无不合于理,则天不能违矣。理者,天之所必然者也。 虽然,得圣人之任者,皆可勉而至,犹不害于未化尔。大几圣矣, 伊尹自耕莘以来,集义而纯乎道,故以觉民为志,伐夏而天下服,放君而太甲悔过,虽所为有迹,矫时以立德,未几于化,而天理顺则亦几于圣矣。 化则位乎天德矣。 仁熟而神无不存,则与时偕行,万物自正其性命;故凤鸟不至,河不出图,而孔子之道自参天地,赞化育,不待取必于天也。 大则不骄,化则不吝。 成物皆成己之事,而后骄心永释;因物顺应而己不劳,而后吝心不生:此广大高明之极也。学者欲至于大,当勿以小有得而骄;欲几于化,当勿以私有得而吝。若颜子之勿伐善、勿施劳,竭才以思企及,则得矣。 无我而后大, 诚者,成身也,非我则何有于道?而云无我者,我,谓私意私欲也。欲之害理,善人、信人几于无矣;唯意徇闻见,倚于理而执之,不通天地之变,不尽万物之理,同我者从之,异我者违之,则意即欲矣。无我者,德全于心,天下之务皆可成,天下之志皆可通,万物备于我,安土而无不乐,斯乃以为大人。 大成性而后圣, 德盛仁熟,不求备物而万物备焉,与时偕行,成乎性而无待推扩,斯圣矣。圣者,大之熟也。 圣位天德不可致知谓神,故神也者,圣而不可知。敔按:致知,犹言指测而知 圣不可知,则从心所欲,皆合阴阳健顺之理气,其存于中者无仁义之迹,见于外者无治教政刑之劳,非大人以降所可致知,斯其运化之妙与太虚之神一矣。自大人而上,熟之则圣,圣熟而神矣,非果有不可知者为幻异也。“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不杂乎人而一于天也。 见几则义明, 事物既至,则不但引我以欲者多端,且可托于义者不一,初心之发,善恶两端而已,于此分析不苟,则义明而不为非义所冒。 动而不括则用利, 括,收也,滞也。放义而行,一如其初心,推之天下,无中止之机,则用无不利矣。 屈伸顺理则身安而德滋。 滋,渐长而盛也。义明而推行之无所挠止,或屈或伸,无非理矣。时有否泰而身安,恒一于义,而心日广,德日润矣。此言学圣之始功在于见几。盖几者,形未著,物欲未杂,思虑未分,乃天德之良所发见,唯神能见之,不倚于闻见也。 “穷神知化”,与天为一,岂有我所能勉哉?乃德盛而自致尔。 存神以知几,德滋而熟,所用皆神,化物而不为物化,此作圣希天之实学也。几者,动之微;微者必著,故闻见之习俗一入于中以成乎私意,则欲利用安身而不可得,况望其德之滋乎! “精义入神”,事豫吾内,求利吾外也; 察事物所以然之理,察之精而尽其变,此在事变未起之先,见几而决,故行焉而无不利。 “利用安身”,素利吾外,致养吾内也; 义已明则推而行之不括,无所挠止。用利身安,则心亦安于理而不乱,故吉凶生死百变而心恒泰。如其行义不果,悔吝生于所不豫,虽欲养其心以静正,而忧惑相扰,善恶与吉凶交争于胸中,未有能养者也。 “穷神知化”,乃养盛自致,非思勉之能强,故崇德而外,君子未或致知也。 外利内养,身心率循乎义,逮其熟也,物不能迁,形不能累,惟神与理合而与天为一矣。故君子欲穷神而不索之于虚,欲知化而不亿测其变,惟一于精义而已。义精而德崇矣,所由与佛老之强致者异也。盖作圣之一于豫养,不使其心有须臾之外驰,以为形之所累,物之所迁,而求精于义,则即此以达天德。是圣狂分于歧路,人禽判于几希,闲邪存诚,与私意私欲不容有毫发之差也。 神不可致思,存焉可也; 心思之贞明贞观,即神之动几也,存之则神存矣。舍此而索之于虚无不测之中,役其神以从,妄矣。 化不可助长,顺焉可也。 德未盛而欲变化以趋时,为诡而已矣。顺者修身以俟命,正己而物正。 存虚明,久至德, 澄心摄气,庄敬以养之,则意欲不生,虚而自启其明;以涵泳义理而熟之,不使间断,心得恒存而久矣。此二者,所以存神也。 顺变化,达时中, 贞观立而天地万物之变不忧不逆;行法以俟命,随时皆有必中之节,放义以行而不括。此二者,所以顺化也。 仁之至,义之尽也。 存神顺化,则仁无不至,义无不尽。 知微知彰,不舍而继其善,然后可以成人性矣。 知微知彰,虚明而知几也。不舍而继其善,久至德而达时中也。成性者,成乎所性之善,性焉安焉之圣也。成乎性而神化在我,岂致思助长者之所可拟哉!言人性者,天之神笃于生而为性,其化则动植之物,故曰“唯人也得其秀而最灵”。 圣不可知者,乃天德良能;立心求之,则不可得而知之。 天德良能,太和之气健顺,动止时行而为理之所自出也,熟则自知之。大人以下,立心求之,则不知其从心不逾之矩尔,非有变幻不测,绝乎人而不可测,如致思助长者之诧神异也。 圣不可知谓神,庄生缪妄,又谓有神人焉。 圣而不已,合一于神。神者,圣之化也。庄生欲蔑圣功,以清虚无累之至为神人,妄矣。 惟神为能变化,以其一天下之动也。 德之独至者,为清,为任,为和,皆止于量,犹万物之动者因其质也。天之神,万化该焉,而统之以太和之升降屈伸;圣人之神,达天下之亹亹,而统之以虚明至德,故动皆协一。子曰“吾道一以贯之”,存神于心之谓也。 人能知变化之道,其必知神之所为也。 变化者,因天下之动也。其道则不私于形,不执一于道,不孤其德,神存而顺化以协其至常,六龙皆可乘以御天,特在时位移易之间尔,可于此以征神之所为。 见《易》则神其几矣。 《易》有六十四象,三百八十四变,变化极矣,而唯《乾》之六阳、《坤》之六阴错综往来,摩荡以成其变化尔,此神之所为也,故易简而行乎天下之险阻。于此而知神之为用,纯一不息,随其屈伸消长皆成乎化。圣不可知,唯以至一贞天下之动,而随时处中,在运动之间而已。 知几其神,由经正以贯之,则宁用终日,断可识矣。 经,即所谓义也。事理之宜吾心,有自然之则,大经素正,则一念初起,其为善恶吉凶,判然分为两途而无可疑,不待终日思索而可识矣。张子之言,神化尽矣,要归于一;而奉义为大正之经以贯乎事物,则又至严而至简。盖义之所自立,即健顺动止,阴阳必然之则;敔按:此所谓立天地之大义正其义则协乎神之理,凝神专气以守吾心之义,动存静养一于此,则存神以顺化,皆有实之可守,而知几合神,化无不顺。此《正蒙》要归之旨,所以与往圣合辙,而非贤知之过也。 几者,象见而未形也; 事无其形,心有其象。 形则涉乎明,不待神而后知也。 已形则耳目之聪明可以知其得失,不待神也。然而知之已晚,时过而失其中,物变起而悔吾生矣。 “吉之先见”云者,顺性命则所先皆吉也。 精义而存之不息,则所守之大经,固性命各正之理,于此闲邪存诚,一念之动罔非吉矣。故《易》曰:“介于石”,正其经也;“不终日,贞吉”,今一起而即与吉为徒也;顺天地之至常,变化而不渝矣。 知神而后能飨帝飨亲, 不知神而以为无,是不得已而姑向之也,则亡乎爱;以为有,是以山妖木魅飨之也,则亡乎敬。 见《易》而后能知神。 《易》卦非错则综,互相往来。神伸而生,生则飨于鬼;神屈而死,死则返于神;错综往来不息之道也。 是故不闻性与天道而能制礼作乐者,末矣。 天以神为道,性者神之撰,性与天道,神而已也。礼乐所自生,一顺乎阴阳不容已之序而导其和,得其精意于进反屈伸之间,而显著无声无臭之中,和于形声,乃以立万事之节而动人心之豫。不知而作者,玉帛钟鼓而已。此好言明有礼乐,幽有鬼神,皆自无而肇有;唯穷神者两得其精意,以鼓舞天下而不倦,故以鬼神兴礼乐,以礼乐求鬼神者,从其类也。 “精义入神”,豫之至也。 义精则与神同其动止,以神治物,冒天下之道,不待事至而几先吉,非立一义以待一事,期必之豫也,故中庸以明善为诚身之豫道。 徇物丧心,人化物而灭天理者乎!存神过化,忘物累而顺性命者乎! 阴阳之糟粕,聚而成形,故内而为耳目口体,外而为声色臭味,虽皆神之所为,而神不存焉矣,两相攻取而喜怒生焉。心本神之舍也,驰神外徇,以从小体而趋合于外物,则神去心而心丧其主。知道者凝心之灵以存神,不溢喜,不迁怒,外物之顺逆,如其分以应之,乃不留滞以为心累,则物过吾前而吾已化之,性命之理不失而神恒为主。舜之饭糗茹草与为天于无以异,存神之至也。 敦厚而不化,有体而无用也; 敦厚,敬持以凝其神也;化,因物治之而不累也。君子之于物,虽不徇之,而当其应之也必顺其理,则事已靖,物已安,可以忘之而不为累。若有体而无用,则欲却物而物不我释,神亦终为之不宁,用非所用而体亦失其体矣。敔按:庄子所谓“其神凝而物不疵厉”者,盖有体而无用也 化而自失焉,徇物而丧已也。 必欲事之靖,物之安,则事求可,功求成,驰情外徇,而己以丧矣。敔按:此言管、晏之学 大德敦化,然后仁智一而圣人之事备。 大德,天德也。敦,诚以存神而随时以应;化,则大而化之矣。敦者仁之体,化者智之用。 性性为能存神,物物为能过化。 性性,于所性之理安焉而成乎性,不为习迁也。物物,因物之至,顺其理以应之也。性性,则全体天德而神自存;物物,则应物各得其理,虽有违顺,而无留滞自累以与物竞,感通自顺而无不化矣;此圣人之天德也。学圣者见几精义以不违于仁,动而不括以利用其智,立体以致用,庶几别于异端之虚寂、流俗之功名矣。 无我然后得正己之尽,存神然后妙应物之感。 此言存神过化相为体用也。徇物丧己者,拘耳目以取声色,唯我私之自累,役于形而不以神用,则物有所不通,而应之失其理。故惟无我,则因物治物,过者化,而己以无所累而恒正;存神,则贯通万理而曲尽其过化之用。过化之用即用存神之体,而存神者即所以善过化之用,非存神,未有能过化者也。 “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过则溺于空,沦于静,既不能存夫神,又不能知夫化矣。 范围天地者,神也,必存之以尽其诚,而不可舍二气健顺之实,以却物而遁于物理之外。释言“真空”,老言“守静”,皆以神化为无有而思超越之。非神则化何从生,非化则神何所存,非精义以人神,则存非存,知非知,丧己而不能感物,此二氏之愚也。 “旁行不流”,圆神不倚也。 圆者,天之道也。屈伸顺感而各得,神之圆也。不倚于形器,则不徇物而流。 “百姓日用而不知”,溺于流也。 作息饮食,何莫非神之所为,气动而理即在其中。百姓日所用者皆神,而徇物以忘其理,故如水之流而不止,违于神而趋于鬼,终屈而莫能伸也。 义以反经为本,经正则精; 经者,人物事理之大本;反者,反而求乎心之安也。止此伦物,而差之毫厘则失其正,无不正则无不精,非随事察察之为精也。 仁以敦化为深,化行则显。 敦厚以体万物之化,乃尽物性而合天行,而仁之用显,显者,显其所敦也,故《易》曰“显诸仁”。 义入神,动一静也;仁敦化,静一动也。 存诸中者为静,见诸行者为动。义精而入神,则所动而施行者皆中存之天德,非因事求义而专于动也;仁敦化,则寂然不动之中,万化之理密运于心而无一念之息,非虚寂为仁而专于静也。敦化者岂豫设一变化以纷吾思哉?存大体以精其义而敦之不息尔。动静合一于仁而义为之干,以此,张子之学以义为本。 仁敦化则无体,义入神则无方。 《易》曰:“神无方而易无体。”仁函万物以敦其全体,则随所显而皆仁,六位时成,《易》之所以冒天下之道者此也。义之精者,体阴阳、屈伸、高下之秩序而尽其神用,义非外袭而圆行以不流,神之所以藏诸用者此也。无体,无孤立之体,异于老、释之静;无方,无滞于一隅之方,异于名、法之动。无体者,所以妙合无方之神,精义之德至矣哉! 张子正蒙注卷二终 [book_title]张子正蒙注卷三 动物篇 此篇论人物生化之理,神气往来应感之几,以明天人相继之妙,形器相资之用,盖所以发知化之旨,而存神亦寓其间,其言皆体验而得之,非邵子执象数以观物之可比也。 动物本诸天,以呼吸为聚散之渐; 动物皆出地上,而受五行未成形之气以生。气之往来在呼吸,自稚至壮,呼吸盛而日聚,自壮至老,呼吸衰而日散。形以神而成,故各含其性。 植物本诸地,以阴阳升降为聚散之渐。 植物根于地,而受五行已成形之气以长。阳降而阴升,则聚而荣;阳升而阴降,则散而槁。以形而受气,故但自质而无性。 物之初生,气日至而滋息;物生既盈,气日反而游散。 有形则有量,盈其量,则气至而不能受,以渐而散矣。方来之神,无顿受于初生之理;非畏、厌、溺,非疫厉,非猎杀、斩艾,则亦无顿灭之理,日生者神,而性亦日生;反归者鬼,而未死之前为鬼者亦多矣。所行之清浊善恶,与气俱而游散于两间,为祥为善,为眚为孽,皆人物之气所结,不待死而为鬼以灭尽无余也。敔按:此论显然有征,人特未之体贴耳 至之谓神,以其伸也;反之为鬼,以其归也。 用则伸,不用则不伸,鬼而归之,仍乎神矣。死生同条,而善吾生者即善吾死。伸者天之化,归者人之能,君子尽人以合天,所以为功于神也。敔按:全而归之者,必全而后可谓之归也,故曰归者人之能 气于人,生而不离,死而游散者谓魂;聚成形质,虽死而不散者谓魄。 可以受聪明觉了之灵者,魄也;其不可受者,形也。嗜欲之性,皆魄之所攻取也。但魄离之则不能发其用尔。魄虽不遽散,而久亦归于土,其余气上蒸,亦返于虚,莫非气之聚。则亦无不归于气也。敔按:本文所谓不散者,非终不散也 海水凝则冰,浮则沤;然冰之才,沤之性,其存其亡,海不得而与焉。推是足以究死生之说。 冰有质,故言才;沤含虚,敌言性。不得而与,谓因乎气之凝浮,海不能有心为之也。凝聚而生,才性成焉;散而亡,则才性仍反于水之神。此以喻死生同于太虚之中,君子俟命而不以死为忧,尽其才,养其性,以不失其常尔。伊川程子改“与”为“有’,义未详。 有息者根于天, 息,呼吸也,动物受天气之动几。 不息者根于地。 植物受地气之静化。 根于天者不滞于用, 视听持行可以多所为。天气载神,故灵。 根于地者滞于方, 离土则槁矣。地气化形,故顽。 此动植之分也。 人者动物,得天之最秀者也,其体愈灵,其用愈广。 生有先后,所以为天序;小大高下相并而相形焉,是谓天秩。 少长有等,老稚殊用,别于生之先后也。高下,以位言;小大,以才量言;相形而自著者也。秩序,物皆有之而不能喻;人之良知良能,自知长长、尊尊、贤贤,因天而无所逆。 天之生物也有序, 其序之也亦无先设之定理,而序之在天者即为理。 物之既形也有秩。 小大高下分矣,欲逾越而不能。 知序然后经正, 经即义也。敬长为义之实,推而行之,义不可胜用矣。 知秩然后礼行。 尊尊、贤贤之等杀,皆天理自然,达之而礼无不中矣。秩序人所必由,而推之使通,辨之使精,则存乎学问,故博文约礼为希天之始教。 凡物能相感者,鬼神施受之性也; 魄丽于形,鬼之属;魂营于气,神之属,此鬼神之在物者也。魄主受,魂主施,鬼神之性情也。物各为一物,而神气之往来于虚者,原通一于絪缊之气,故施者不吝施,受者乐得其受,所以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琥珀抬芥,磁石引铁,不知其所以然而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亦惟其固有可感之性也。 不能感者,鬼神亦体之而化矣。 成形成质有殊异而不相逾者,亦形气偶然之偏戾尔。及其诚之已尽,亦无不同归之理。盖其始也皆一气之伸,其终也屈而归于虚,不相悖害,此鬼神合万汇之往来于一致也。存神者与鬼神合其德,则舞干而苗格,因垒而崇降,不已于诚,物无不体矣。如其骄吝未化,以善恶、圣顽相治而相亢,诚息而神不存,则可感者且相疑贰,而况不能相感者乎! 物无孤立之理,非同异、屈伸、终始以发明之,则虽物非物也。 凡物,非相类则相反。《易》之为象,《乾》《坤》《坎》《离》《颐》《大过》《中孚》《小过》之相错,余卦二十八象之相综,物象备矣。错者,同异也;综者,屈伸也。万物之成,以错综而成用。或同者,如金铄而肖水,术灰而肖土之类;或异者,如水之寒、火之热、鸟之飞、鱼之潜之类。或屈而鬼,或伸而神,或屈而小,或伸而大,或始同而终异,或始异而终同,比类相观,乃知此物所以成彼物之利。金得火而成器,木受钻而生火,惟于天下之物知之明,而合之、离之,消之、长之,乃成吾用。不然,物各自物,而非我所得用,非物矣。 事有始卒乃成,非同异有无相感,则不见其成;不见其成,则虽物非物。 事之所由成,非直行速获而可以永终。始于劳者终于逸,始于难者终于易,始于博者终于约,历险阻而后易简之德业兴焉。故非异则不能同,而百虑归于一致;非同则不能异,而一理散为万事。能有者乃能无,积之厚而后散之广;能无者乃能有,不讳屈而后可允伸。故曰“尺蠖之屈以求伸,龙蛇之蛰以全身”。若不互相资以相济,事虽幸成,且不知其何以成,而居之不安,未能自得,物非其物矣。 故曰“屈伸相感而利生焉”。 凡天下之物,一皆阴阳往来之神所变化。物物有阴阳,事亦如之。其小大、吉凶、善恶之形,知其所屈,而屈此者可以伸彼,知其所伸,而伸者必有其屈;以同相辅,以异相治,以制器而利天下之用,以应事而利攸往之用,以俟命而利修身之用,存乎神之感而已。神者,不滞于物而善用物者也。 独见独闻,虽小异,怪也。出于疾与妄也;共见共闻,虽大异,诚也,出阴阳之正也。 目眚则空中生华,风眩则蝉鸣于耳,虽事所可有,而以无为有,非其实也。妄人之说,不仰观俯察,鉴古知今,而唯挟偶然意见所弋获,而据为道教与之同也。疾风迅雷,非常之甚矣。而共见共闻,阴阳之正,运于太虚,人不能察尔,放君伐暴,成非常之事;制礼作乐,极非常之观,皆体阴阳必然之撰,晓然与天下后世正告之而无思不服。 贤才出,国将昌;子孙才,族将大。 神气先应之也。于此可征鬼神之不掩。 人之有息,盖刚柔相摩、乾坤阖辟之象也。 一屈一伸,交相为感,人以之生,天地以之生人物而不息,此阴阳之动几也。动而成乎一动一静,然必先有乾坤刚柔之体,而后阖辟相摩,犹有气而后有呼吸。 寤,形开而志交诸外也;梦,形闭而气专乎内也。 开者,伸也,闭者,屈也。志交诸外而气舒,气专于内而志隐,则神亦藏而不灵。神随志而动止者也。 寤,所以知新于耳目;梦,所以缘旧于习心。 开则与神化相接,耳自为心效日新之用;闭则守耳目之知而困于形中,习为主而性不能持权。故习心之累,烈矣哉! 医谓饥梦取,饱梦与,凡寤梦所感,专语气于五藏之变,容有取蔫尔。 形闭而神退听于形,故五脏之形有欣厌,心亦随之而结为妄,形滞而私故也。形为神用则灵,神为形用则妄。 声者,形气相轧而成。 触而相迫曰轧。 两气者,谷响雷声之类; 锐往之气与空中固有之气相触而成也。 两形者,桴鼓叩击之类。 两形相触也。然运桴而气亦随之,迫于鼓而发声,则亦无非气也。声之洪纤者,形之厚薄疏密,其气亦殊感。 形轧气,羽、扇、敲矢之类; 敲,音雹,鸣镝也。三者形破气,气为之鸣。 气轧形,人声笙簧之类。 气出而唇舌、匏竹敛之纵之以激成响,气发有洪纤,体有通塞之异,而气之舒疾宣郁亦异。 是皆物感之良能,人皆习之而不察者尔。 不感则寂,感则鸣,本有可鸣之理,待动而应之必速。良能,自然之动几也。 形也,声也,臭也,味也,温凉也,动静也,六者莫不有五行之别,同异之变,皆帝则之必察者与! 温凉,体之觉;动静,体之用。五行之神未成乎形者,散寄于声色臭味气体之中,人资以生而为人用;精而察之,条理具,秩序分焉,帝载之所以信而通也。知天之化,则于六者皆得其所以然之理而精吾义,然亦得其意而利用,而天理之当然得矣。若一一分析以配合于法象,则多泥而不通。张子约言之而邵子博辨之,察帝则以用物,以本御末也,观物象以推道,循末以测本也,此格物穷理之异于术数也。 诚明篇 前篇统人物而言,原天所降之命也。此篇专就人而发,性之蕴于人所受而切言之也。《中庸》曰“天命之谓性”,为人言而物在其中,则谓统人物而言之可也。又曰“率性之谓道”,则专乎人而不兼乎物矣。物不可谓无性,而不可谓有道,道者人物之辨,所谓人之所以异于禽兽也。故孟子曰“人无有不善”,专乎人而言之,善而后谓之道;泛言性,则犬之性,牛之性,其不相类久矣。尽物之性者,尽物之理而已。虎狼噬人以饲其子,而谓尽父子之道,亦率虎狼之性为得其道而可哉?禽兽,无道者也;草水,无性者也;唯命,则天无心无择之良能,因材而笃,物得与人而共者也。张子推本神化,统动植于人而谓万物之一源,切指人性,而谓尽性者不以天能为能,同归殊途,两尽其义,乃此篇之要旨。其视程子以率性之道为人物之偕焉者,得失自晓然易见;而抉性之藏,该之以诚明,为良知之实,则近世窃释氏之沈,以无善无恶为良知者,其妄亦不待辨而自辟。学者欲知性以存养,所宜服膺也。 诚明所知,乃天德良知, 仁义,天德也。性中固有之而自知之,无不善之谓良。 非闻见小知而已。 行所不逮,身所不体,心所不喻,偶然闻一师之言,见一物之机,遂自以为妙悟,小知之所以贼道。 天人异用,不足以言诚; 理,天也;意欲,人也。理不行于意欲之中,意欲有时而逾乎理,天人异用也。 天人异知,不足以尽明。 因理而体其所以然,知以天也;事物至而以所闻所见者证之,知以人也。通学识之知于德性之所喻而体用一源,则其明自诚而明也。 所谓诚明者,性与天道,不见乎小大之别也。 通事物之理、闻见之知与所性合符,达所性之德与天合德,则物无小大,一性中皆备之理。性虽在人而小,道虽在天而大,以人知天,休天于人,则天在我而无小大之别矣。 义命合一存乎理, 义之所在即安之为命,唯贞其常理而已。 仁智合一存乎圣, 天德本合,徇其迹者或相妨也。圣人与时偕行,至仁非柔,大智非察,兼体仁智而无仁智之名。如舜好问好察,智也;隐恶扬善,仁也,合于一矣。 动静合一存乎神, 静动异而神之不息者无间。圣能存神,则动而不离乎静之存,静而皆备其动之理,敦诚不息,则化不可测。 阴阳合一存乎道, 太和所谓道,阴阳具而无倚也。 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 诚者,神之实体,气之实用,在天为道,命于人为性,知其合之谓明,体其合之谓诚。 天所以长久不已之道,乃所谓诚。 气化有序而亘古不息,惟其实有此理也。 仁人孝子所以事夭成身,不过不已于仁孝而已。 实知之,实行之,必欲得其心所不忍不安,终身之慕,终食之无违,信之笃也。 故君子诚之为贵。 有不诚,则乍勇于为而必息矣;至诚则自不容已,而欲致其诚者,惟在于操存勿使间断,己百己千,勉强之熟而自无不诚矣。 此章直指立诚之功,特为深切著明,尤学者之所宜加勉。 诚有是物,则有终有始; 天道然也,生之必成之,四时序而百物成。 伪实不有,何终始之有,故曰“不诚无物”。 人为之伪,意起而为之,意尽而止,其始无本,其终必忒。物,谓事也;事不成之谓无物。 “自明诚”,由穷理而尽性也;“自诚明”,由尽性而穷理也。 存养以尽性,学思以穷理。 性者,万物之一源,非有我之得私也。 性以健顺为体,本太虚和同而化之理也,由是而仁义立焉,随形质而发其灵明之知,则彼此不相知而各为一体,如源之分流矣;恃灵明之知发于耳目者为己私智,以求胜于物,逐流而忘源矣。 惟大人为能尽其道,是故立必俱立,知必周知,爱必兼爱,成不独成。 能安其所处为立,各效其材以有用为成。 彼自蔽塞而不知顺吾理者,则亦末如之何矣? 己私成,则虽有至教,不能移矣。 此章统万物于一源,溯其始而言之,固合人物而言;而曰立,曰成,则专乎人之辞尔。知之必有详略,爱之必有区别,理一分殊,亦存乎其中矣。亲疏贵贱之不同,所谓顺理也;虽周知博爱而必顺其理,盖自天命以来,秩序分焉,知其一源,则必知其分流。故穷理尽性,交相为功,异于墨、释之教,漫灭天理之节文而谓会万物于一己也。 天能为性;人谋为能。 天能者,健顺五常之体;人谋者,察识扩充之用也。 大人尽性,不以天能为能,而以人谋为能, 大人不失其赤子之心,而非孤守其恻隐、羞恶、恭敬、自然之觉,必扩而充之以尽其致,一如天之阴阳有实,而必于阖辟动止神运以成化,则道弘而性之量尽矣,盖尽心为尽性之实功也。 故曰“天地设位,圣人成能”。 天地有其理,诚也;圣人尽其心,诚之者也。 尽性,然后知生无所得, 非己之私得。 则死无所丧。 理明义正而道不缺,气正神清而全归于天,故君子之生,明道焉尔,行道焉尔,为天效动,死则宁焉。丧者,丧其耳目口体,而神无损也。 未尝无之谓体,体之谓性。 无则不可为体矣。人有立人之体,百姓日用而不知尔,虽无形迹而非无实;使其无也,则生理以何为体而得存邪?仁之于父子,义之于君臣,用也;用者必有体而后可用,以此体为仁义之性。 天所性者通极于道, 天所命人而为性者,即以其一阴一阳之道成之。即一非二曰通,此外无杂曰极。人生莫不有性,皆天道也,故仁义礼智与元亨利贞无二道。 气之昏明不足以蔽之; 禀气有昏明,则知能有偏全,而一曲之诚即天之诚,故“乍见孺子”之仁,“无受尔汝”之义,必发于情,莫能终蔽也。 天所命者通极于性, 命以吉凶寿夭言。以人情度之,则有厚于性而薄于命者,而富贵、贫贱、夷狄、患难,皆理之所察。予之以性,即予之以顺受之道,命不齐,性无不可尽也。 遇之吉凶不足以戕之; 性存而道义出,穷通夭寿,何至戕其生理? 不免乎蔽之戕之者,未之学也。 任其质而不通其变,惟学有未至,故其端发见而不充,吉凶杂至而失其素。 性通乎气之外,命行乎气之内。气无内外,假有形而言尔。 人各有形,形以内为吾气之区宇,形以外吾之气不至焉,故可立内外之名。性命乎神,天地万物函之于虚灵而皆备,仁可以无不达,义可以无不行,气域于形,吉凶祸福止乎其身尔。然则命者私也,性者公也,性本无蔽,而命之戕性,惟不知其通极于性也。 故思知人不可不知天,尽其性然后能至于命。 知人,知人道也;知天,知天性也。知性之合于天德,乃知人性之善,明者可诚而昏皆可明;性尽,则无所遇而不可尽吾性之道。由是而知命之通极于性,与天之命我,吉凶无心而无非顺正者同其化矣。 知性知天,则阴阳鬼神皆吾分内尔。 知性者,知天道之成乎性;知天者,即性而知天之神理。知性知天,则性与天道通极于一,健顺相资,屈伸相感,阴阳鬼神之性情,皆吾所有事,而为吾职分之所当修者矣。 天性在人,正犹水性之在冰,凝释虽异,为物一也; 未生则此理在太虚为天之体性,已生则此理聚于形中为人之性,死则此理气仍返于太虚,形有凝释,气不损益,理亦不杂,此所谓通极于道也。敔按:朱子谓冰水之喻近释,以朱、张论聚散之本体不同也。说详《太和篇》注中 受光有小大昏明,其照纳不二也。 此亦以水喻性。形之受性,犹水之受光。水以受光为性,人以通理为性,有小大、昏明者,气禀尔;而曲者可致,浊者可澄,其性本能受也,在学以明善而复初尔。此所谓气有昏明不足以蔽之。 天良能本吾良能,顾为有我所丧尔。张子自注:明天人之本无二 体天之神化,存诚尽性,则可备万物于我。有我者,以心从小体,而执功利声色为己得,则迷而丧之尔。孟子言良知良能,而张子重言良能。盖天地以神化运行为德,非但恃其空晶之体;圣人以尽伦成物为道,抑非但恃其虚灵之悟。故知虽良而能不逮,犹之乎弗知。近世王氏之学,舍能而孤言知,宜其疾入于异端也。 上达反天理,下达徇人欲者与! 反天理,则与天同其神化;徇人欲,则其违禽兽不远矣。 性其总,合两也; 天以其阴阳五行之气生人,理即寓焉而凝之为性。故有声色臭味以厚其生,有仁义礼智以正其德,莫非理之所宜。声色臭味,顺其道则与仁义礼智不相悖害,合两者而互为体也。 命其受,有则也; 厚生之用,有盈有诎,吉凶生死因之,此时位之不齐,人各因所遇之气而受之。百年之内,七尺之形,所受者止此,有则而不能过。 不极总之要,则不至受之分。 极总之要者,知声色臭味之则与仁义礼智之体合一于当然之理。当然而然,则正德非以伤生,而厚生者期于正德。心与理一,而知吾时位之所值,道即在是,旁通寿夭,皆乐天而安土矣。若不能合一于理,而吉凶相感,则怨尤之所以生也。 尽性穷理而不可变,乃吾则也。 性无所不可尽,故舜之于父子,文王之于君臣,极乎仁义而无不可尽。唯其于理无不穷,故吉凶生死,道皆行焉,所遇者变而诚不变,吾之则无往而非天则,非若命之有则,唯所受而不能越也。 天所自不能已者谓命,不能无感者谓性。 万类灵顽之不齐,气运否泰之相乘,天之神化广大,不能择其善者而已其不善者;故君子或穷,小人或泰,各因其时而受之。然其所受之中,自有使人各得其正之理,则生理之良能自感于伦物而必动,性贯乎所受不齐之中而皆可尽,此君子之所以有事于性,无事于命也。 虽然,圣人犹不以所可忧而同其无忧者,有相之道存乎我也。 君子有事于性,无事于命,而圣人尽性以至于命,则于命不能无事焉。天广大而无忧,圣人尽人道,不可同其无忧,故顽嚣必格,知其不可而必为。是以受人之天下而不为泰,匹夫行天子之事而不恤罪我,相天之不足,以与万物合其吉凶,又存乎尽性之极功,而合两所以协一也。 湛一,气之本; 太虚之气,无同无异,妙合而为一,人之所受即此气也。故其为体,湛定而合一,湛则物无可挠,一则无不可受。学者苟能凝然静存,则湛一之气象自见,非可以闻见测知也。 攻取,气之欲。 物而交于物,则有同有异而攻取生矣。 口腹于饮食,鼻舌于臭味,皆攻取之性也。 气之与神合者,固湛一也,因形而发,则有攻取,以其皆为生气自然之有,故皆谓之性。生以食为重,故言饮食臭味以该声色货利。 知德者属厌而已, 性有之,不容绝也。知德者知吾所得于天之不专系于此,则如其量以安其气而攻取息。 不以嗜欲累其心,不以小害大、以末丧本焉尔。 心者,湛一之气所含。湛一之气,统气体而合于一,故大;耳目口体成形而分有司,故小。是以鼻不知味,口不闻香,非其所取则攻之;而一体之间,性情相隔,爱恶相违,况外物乎。小体,末也;大体,本也。 心能尽性,“人能弘道”也;性不知检其心,“非道弘人”也。 天理之自然,为太和之气所体物不遗者为性;凝之于人而函于形中,因形发用以起知能者为心。性者天道,心者人道,天道隐而人道显;显,故充恻隐之心而仁尽,推羞恶之心而义尽。弘道者,资心以效其能也。性则与天同其无为,不知制其心也;故心放而不存,不可以咎性之不善。 尽其性,能尽人物之性;至于命者,亦能至人物之命; 牛之穿而耕,马之络而乘,蚕之缫而丝,木之伐而薪,小人之劳力以养君子,效死以报君国,岂其性然哉?其命然尔。至于命,则知命以乐天,取于人物者有节不淫,而杀生皆敦乎仁,立命以相天治。夫人物者,裁成有道,而茂对咸若其化,人物之命皆自我而顺正矣。 莫不性诸道,命诸天。敔按:性诸道,言人物之性莫非道;命诸天,言人物之命莫非天 上智下愚,有昏明而无得丧;禽兽于人,有偏全而无违离。知其皆性诸道,故取诸人以为善,圣不弃愚;观于物以得理,人不弃物。知其皆命诸天,则秩叙审而亲疏、上下各得其理,节宣时而生育、肃杀各如其量。圣人所以体物不遗,与鬼神合其吉凶,能至人物之命也。 我体物未尝遗,物体我知其不遗也。敔按:物体我,犹言物以我为体 能体物,则人物皆以我为体,不能离我以为道,必依我之绥以为来,动以为和,九族睦,百姓昭,黎民变,鸟兽草木咸若,物无有能遗我者。 至于命,然后能成己成物,不失其道。 己无不诚,则循物无违而与天同化,以人治人,以物治物,各顺其受命之正,虽不能知者皆可使由,万物之命自我立矣。所以然者,我与人物莫不性诸道,命诸天,无异理也。 以生为性,既不通昼夜之道,且人与物等,故告子之妄不可不诋。 知觉运动,生则盛,死则无能焉。性者,天理流行,气聚则凝于人,气散则合于太虚,昼夜异而天之运行不息,无所谓生灭也。如告子之说,则性随彤而生灭,是性因形发,形不自性成矣。曰性善者,专言人也,故曰“人无有不善”;犬牛之性,天道广大之变化也,人以为性,则无所不为矣。 性于人无不善, 乾道变化,各正性命,理气一源而各有所合于天,无非善也。而就一物言之,则不善者多矣,唯人则全具健顺五常之理。善者,人之独也。 系其善反不善反而已; 攻取之气,逐物而往,恒不知反。善反者,应物之感,不为物引以去,而敛之以体其湛一,则天理著矣。此操存舍亡之几也。 过天地之化,不善反者也。 食色以滋生,天地之化也,如其受命之则而已。恃其攻取之能而求盈,则湛一之本,迷而不复。 命于人无不正, 天有生杀之时,有否泰之运,而人以人道受命,则穷通祸福,皆足以成仁取义,无不正也。 系其顺与不顺而已; 尽其道而生死皆顺也,是以舜受尧之天下,若固有之;孔子围于匡,厄于陈、蔡而无忧。 行险以侥幸,不顺命者也。 故必尽性而后可至于命。 形而后有气质之性, 气质者,气成质而质还生气也。气成质,则气凝滞而局于形,取资于物以滋其质;质生气,则同异攻取各从其类。故耳目鼻口之气与声色臭味相取,亦自然而不可拂违,此有彤而始然,非太和絪緼之气、健顺之常所固有也。旧说以气质之性为昏明强柔不齐之品,与程子之说合。今按张子以昏明强柔得气之偏者,系之才而不系之性,故下章详言之,而此言气质之性,盖孟子所谓口耳目鼻之于声色臭味者尔。盖性者,生之理也。均是人也,则此与生俱有之理,未尝或异;故仁义礼知之理,下愚所不能灭,而声色臭味之欲,上智所不能废,俱可谓之为性。而或受于形而上,或受于形而下,在天以其至仁滋人之生,成人之善,初无二理。但形而上者为形之所自生,则动以清而事近乎天;形而后有者资形起用,则静以浊而事近乎地。形而上者,亘生死、通昼夜而常伸,事近乎神;形而后有者,困于形而固将竭,事近乎鬼;则一屈一伸之际,理与欲皆自然而非由人为。故告子谓食色为性,亦不可谓为非性,而特不知有天命之良能尔。若夫才之不齐,则均是人而差等万殊,非合两而为天下所大总之性,性则统乎人而无异之谓。 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 天地之性,太和絪緼之神,健顺合而无倚者也。即此气质之性,如其受命之则而不过,勿放其心以徇小体之攻取,而仁义之良能自不可掩。盖仁义礼智之丧于己者,类为声色臭味之所夺,不则其安佚而惰于成能者也。制之有节,不以从道而奚从乎!天地之性原存而未去,气质之性亦初不相悖害,屈伸之间,理欲分驰,君子察此而已。 故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 弗性,不据为己性而安之也。 此章与孟子之言相为发明,而深切显著,乃张子探本穷归之要旨,与程子之言自别,读者审之。 人之刚柔、缓急,有才与不才气之偏也。 昏明、强柔、敏钝、静躁,因气之刚柔、缓急而分,于是而智愚、贤不肖若自性成,故荀悦、韩愈有三品之说,其实才也,非性也。性者,气顺理而生人,自未有形而有形,成乎其人,则固无恶而一于善,阴阳健顺之德本善也。才者,成形于一时升降之气,则耳目口体不能如一,而聪明干力因之而有通塞、精粗之别,乃动静、阖辟偶然之机所成也。性借才以成用,才有不善,遂累其性,而不知者遂咎性之恶,此古今言性者,皆不知才性各有从来,而以才为性尔。商臣之蜂目豺声,才也,象之傲而见舜则忸怩,性也;舜能养象,楚頵不能养商臣尔。居移气,养移体,气体移则才化,若性则不待移者也。才之美者未必可以作圣,才之偏者不迷其性,虽不速合于圣,而固舜之徒矣。程子谓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为二,其所谓气质之性,才也,非性也。张子以耳目口体之必资物而安者为气质之性,合于孟子;而别刚柔缓急之殊质者为才,性之为性乃独立而不为人所乱。盖命于天之谓性,成于人之谓才;静而无为之谓性,动而有为之谓才。性不易见而才则著,是以言性者但言其才而性隐。张子辨性之功大矣哉!敔按:动而有为之谓才,才,所谓心之官。心之体为性,心之用为情,心之官为才 天本参和不偏。养其气,反之本而不偏,则尽性而天矣。 天与性一也,天无体,即其资始而成人之性者为体。参和,太极、阴、阳,三而一也。气本参和,虽因形而发,有偏而不善,而养之以反其本,则即此一曲之才,尽其性而与天合矣。养之,则性现而才为用;不养,则性隐而惟以才为性,性终不能复也。养之之道,沈潜柔友刚克,高明强弗友柔克,教者,所以裁成而矫其偏。若学者之自养,则惟尽其才于仁义中正,以求其熟而扩充之,非待有所矫而后可正。故教能止恶,而诚明不倚于教,人皆可以为尧、舜,人皆可以合于天也。 性未成则善恶混,故亹亹而继善者,斯为善矣。 成,犹定也,谓一以性为体而达其用也。善端见而继之不息,则终始一于善而性定矣。盖才虽或偏,而性之善者不能尽掩,有时而自见;惟不能分别善者以归性,偏者以归才,则善恶混之说所以疑性之杂而迷其真。继善者,因性之不容掩者察识而扩充之,才从性而纯善之体现矣,何善恶混之有乎? 恶尽去则善因以亡,故舍曰“善”,而曰“成之者性”。 恶尽去,谓知性之本无恶,而不以才之偏而未丧者诬其性也。善恶相形而著,无恶以相形,则善之名不立,故《易》言“继之者善,成之者性。”分言之而不曰性善,反才之偏而恰合于人,以其可欲而谓之善矣。善者,因事而见,非可以尽太和之妙也。抑考孟子言天之降才不殊,而张子以才为有偏,似与孟子异矣。盖陷溺深,则习气重而并屈其才,陷溺未深而不知存养则才伸而屈其性。故孟子又言“为不善非才之罪”,则为善亦非才之功可见。是才者性之役,全者不足以为善,偏者不足以为害。故困勉之成功,均于生安。学者当专于尽性,勿恃才之有余,勿诿才之不足也 德不胜气,性命于气;德胜其气,性命于德。 继善而得其性之所固有曰德。此言气者,谓偏气成形,而气即从偏发用者也。胜气者,反本而化其偏也。德不至而听才气之所为,则任其一偏之为,而或迪或逆,善恶混而吉凶亦无据矣。以善之纯养才于不偏,则性焉安焉于德而吉无不利,则皆德之所固有,此至于命而立命也。 穷理尽性,则性天德,命天理。 与天同德,则天之化理在我矣。 气之不可变者,独死生修夭而已。 气成乎形,体之强弱形,则凝滞而不可变,故跖寿而颜夭。 故论死生则曰“有命”,以言其气也; 形气之厚薄不可变也。 语富贵则曰“在天”,以言其理也。 理御气而可变者也。 此大德所以必受命,易简理得而成位乎天地之中也。 易简,乾、坤之德,所谓天德。成位乎中者,君师天下而参赞天地。 所谓天理也者,能悦诸心,能通天下之志之理也。能使天下悦且通,则天下必归焉。 天之聪明,自民能通天下之志而悦之,人归即天与,此天命之实,理固然也。 不归焉者,所乘所遇之不同,如仲尼与继世之君也。 仲尼不遇尧、舜之荐,无可乘之权,故德不加于天下,民不知归;而继世之君,非桀、纣之无道,尚能有其位。 “舜、禹有天下而不与焉”者,正谓天理驯致,非气禀当然,非志意所与也。 舜、禹未尝受天子之命于初生之气禀,唯以德驯致之,穷理尽性而命即理,于斯著矣。然理至而命自至,固无欲得之心,自无或爽之命,理则然也。 “必曰舜、禹”云者,非乘势则求焉者也。 继世之君乘势而有天下,命乎气也。汤、武则未尝无求之之心,非与天通理,故可曰俟命而不可曰至于命。有天下而不与,则以德驯致而无心,所以合一于神化。此明天子之位,舜、禹能以其德驯致,则吉凶、祸福何不自我推移,而特非有心为善以徼福者之所能与也。 利者为神,滞者为物。 皆气之为也。其本体之清微者,无性而不通,不疾而速;及其聚而成象,又聚而成形,则凝滞而难于推致矣。 是故风雷有象,不速于心;心御见闻,不弘于性。 风雷无形而有象,心无象而有觉,故一举念而千里之境事现于俄顷,速于风雷矣。心之情状虽无形无象,而必依所尝见闻者以为影质,见闻所不习者,心不能现其象。性则纯乎神理,凡理之所有,皆性之所函,寂然不动之中,万象赅存,无能御也。是以天之命,物之性,本非志意所与;而能尽其性,则物性尽,天命至,有不知其所以然者而无不通。盖心者,翕辟之几,无定者也;性者,合一之诚,皆备者也。 上智下愚,习与性相远既甚而不可变者也。 气之偏者,才与不才之分而已;无有人生而下愚,以终不知有君臣父子之伦及穿窬之可羞者。世教衰,风俗坏,才不逮者染于习尤易,遂日远于性而后不可变,象可格而商臣终于大恶,习远甚而成乎不移,非性之有不移也。 纤恶必除,善斯成性矣;察恶未尽,虽善必粗矣。 性无不善,有纤芥之恶,则性即为蔽,故德之已盛,犹加察于几微;此《虞书》于精一执中之余,尤以无稽、弗询为戒,为邦于礼明乐备之后,必于郑声、佞人致谨也。心无过而身犹有之,则不能纯粹以精,以成乎性焉安焉之圣德也。 “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有思虑识知,则丧其天矣。 思虑者,逆诈、亿不信之小慧;识知者,专己保残之曲学。天即理也,私意虽或足以知人而成事,而不能通于天理之广大,与天则相违者多矣。张子此言,与老、释相近而所指者不同,学者辨之。 “君子所性”,与天地同流,异行而已焉。 一于天理之自然,则因时合义,无非帝则矣。异行者,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自成其能也。 “在帝左右”,察天理而左右也。 无不在之谓察。左右者,与时偕行而无所执也。 天理者,时义而已。 理者,天所昭著之秩序也。时以通乎变化,义以贞其大常,风雨露雷无一成之期,而寒暑生杀终于大信。君子之行藏刑赏,因时变通而协于大,中左宜右有,皆理也,所以在帝左右也。 君子教人,举天理以示之而已;其行己也,述天理而时措之也。 小慧所测,记问所得,不恃以为学诲,所明者一以其诚而已。诚者,天理之实然,无人为之伪也。 和乐,道之端乎! 和者于物不逆,乐者于心不厌,端,所自出之始也。道本人物之同得而得我心之悦者,故君子学以致道,必平其气,而欣于有得,乃可与适道;若操一求胜于物之心而视为苦难,早与道离矣。下章言诚言敬,而此以和乐先之。非和乐,则诚敬局隘而易于厌倦,故能和能乐,为诚敬所自出之端。 和则可大,乐则可久;天地之性,久大而已矣。 不气矜以立异,则时无不可行,物无不可受;不疲形以厌苦,则终食无违,终身不去。和乐者,适道之初心,而及其至也,则与天地同其久大矣。性体性也;太虚之体,絪緼大和,是以聚散无恒而不穷于运。孔子之学不厌,教不倦,人皆可学而不能岁,唯其用情异也。 莫非天也, 耳目口体之攻取,仁义礼智之存发,皆自然之理,天以厚人之生而立人之道者也。 阳明胜则德性用,阴浊胜则物欲行。 阳动而运乎神,阴静而成乎形,神成性,形资养,凡物欲之需,皆地产之阴德,与形相滋益者也。气动而不凝滞于物,则怵惕恻隐之心无所碍而不穷于生;贪养不已,驰逐物欲,而心之动几息矣。 领恶而全好者,其必由学乎! 好善恶恶,德性也;领者,顺其理而挈之也。阳明之德,刚健而和乐,阴浊则荏苒而贼害以攻取于物,欲澄其浊而动以清刚,则不可以不学。学者用神而以忘形之累,日习于理而欲自遏,此道问学之所以尊德性也。 不诚不庄,可谓之尽性穷理乎? 释氏以天理为幻妄,则不诚;庄生以逍遥为天游,则不庄;皆自谓穷理尽性,所以贼道。 性之德也未尝伪且慢,故知不免乎伪慢者,来尝知其性也。 性受于天理之实然,何伪之有?虽居静而函万化以不息,何慢之有?若王介甫之杂机朽,苏子瞻之好骄乐,皆自言知性,所知者释氏、庄生之所谓性也,恍忽无实而徜徉自废之浮气也。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乃以体性之诚;心恒存而性显,则不待推求而知之真矣。 勉而后诚庄,非性也。 勉强则志困而气疲,求其性焉安焉,未能也。 不勉而诚庄,所谓“不言而信,不怒而威”者与! 勉者存其迹,不勉者存其神;存神之至,与天地同其信威。中庸言勉强则成功一,而张子以勉为非性,似过高而不切于学者。乃释此篇之旨,先言和乐而后言诚庄,则学者适道之始,必以和乐之情存诚而庄莅,然后其为诚庄也可继,驯而致之,圣人之至善合天,不越乎此。盖中庸所言勉强者,学问思辨笃行之功,固不容已于勉强;而诚庄乃静存之事,勉强则居之不安而涉于人为之偏。且勉强之功,亦非和乐则终不能勉;养蒙之道,通于圣功,苟非其本心之乐为,强之而不能以终日。故学者在先定其情,而教者导之以顺。古人为教,先以勺、象,其此意欤! 生直理顺,则吉凶莫非正也。 义不当死,则慎以全身,义不可生,则决于致命,直也。气常伸而理不可屈,天所命人之正者此也。 不直其生者,非幸福于回,则免难于苟也。 处安平而枉以幸福,必临难而苟于求免。凭气数之偶然,幸而得福者有矣;以正言之,刑戮之民尔。 “屈伸相感而利生”,感以诚也; 屈则必伸,伸则必屈,善其屈以裕其伸,节其伸所以安其屈,天地不息之诚,太和不偏之妙也。人能以屈感伸,敛华就实,而德自著;以伸感屈,善其得者善其丧,皆体天地自然之实理,修身俟命而富贵不淫,贫贱不屈,夭寿不贰,用无不利矣。 “情伪相感而利害生”,杂之伪也。 情,实也。事之所有为情,理之所无为伪。事可为而即为,而不恤其非理之实,以事起事,以名邀名,以利计利,则虽事或实然,而杂之以妄,幸而得利,害亦伏焉。 至诚则顺理而利,伪则不循理而害,顺性命之理,则所谓吉凶,莫非正也;逆理则凶为自取,吉其险幸也。 诚者,吾性之所必尽,天命之大常也。顺之则虽凶而为必受之命,逆则虽幸而得吉,险道也,险则末有不危者。故比干死而不与恶来同其诛,曹丕、司马昭虽窃大位而祸延于世。不可以屈伸之数,幸事之或有而不恤理之本无也。 此章释《易传》之旨而决之于义利之分,为天道物理之恒,人禽存去之防,其言深切。学者近取而验吾心应感之端,决之于几微,善恶得失,判为两途,当无所疑矣。 “莫非命也,顺受其正”。顺性命之理,则得性命之正;灭理穷欲,人为之招也。 性命之理本无不正,顺之,则当其伸而自天佑之,当其屈而不愧于天。若灭理穷欲以徼幸者,非其性之本然,命之当受,为利害之感所摇惑而致尔。 张子正蒙注卷三终 [book_title]张子正蒙注卷四 大心篇 此上六篇,极言天人神化性命之理;自此以下三篇,乃言学者穷理精义之功。明乎道之所自出,则功不妄;反诸学之所必务,则理不差。君子之道所以大而有实也。此篇乃致知之要,下二篇乃笃行之实,知之至而后行无不得,又学者知止之先资也。 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物有未体,则心为有外。 大其心,非故扩之使游于荒远也;天下之物相感而可通者,吾心皆有其理,唯意欲蔽之则小尔。由其法象,推其神化,达之于万物一源之本,则所以知明处当者,条理无不见矣。天下之物皆用也,吾心之理其体也;尽心以循之,则体立而用自无穷。 世人之心,止于闻见之狭;圣人尽性,不以见闻梏其心。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 闻见,习也;习之所知者,善且有穷,况不善乎!尽性者,极吾心虚灵不昧之良能,举而与天地万物所从出之理合而知其大始,则天下之物与我同源,而待我以应而成。故尽孝而后父为吾父,尽忠而后君为吾君,无一物之不自我成也;非感于闻见,触名思义,触事求通之得谓之知能也。 孟子谓尽心则知性知天以此。 朱子谓知性乃能尽心,而张子以尽心为知性之功,其说小异,然性处于静而未成法象,非尽其心以体认之,则偶有见闻,遂据为性之实然,此天下之言性者所以凿也。 天大无外,故有外之心,不足以合天心。 心不尽则有外,一曲乍得之知,未尝非天理变化之端,而所遗者多矣。 见闻之知,乃物交而知,非德性所知; 天下有其事而见闻乃可及之,故有尧,有象,有瞽瞍,有舜,有文王,幽、厉,有三代之民,事迹已著之余,传闻而后知,遂挟以证性,知为之梏矣。德性之知,循理而及其原,廓然于天地万物大始之理,乃吾所得于天而即所得以自喻者也。 德性所知,不萌于见闻。 萌者,所从生之始也。见闻可以证于知已知之后,而知不因见闻而发。德性诚有而自喻,如暗中自指其口鼻,不待镜而悉。 由象识心,徇象丧心。 物之有象,理即在焉。心有其理,取象而证之,无不通矣。若心所不喻,一由于象,而以之识心,则徇象之一曲而丧心之大全矣。故乍见孺子入井,可识恻隐之心,然必察识此心所从生之实而后仁可喻。若但据此以自信,则象在而显,象去而隐,且有如齐王全牛之心,反求而不得者矣。 知象者心,存象之心,亦象而已,谓之心,可乎? 知象者本心也,非识心者象也。存象于心而据之为知,则其知者象而已;象化其心而心唯有象,不可谓此为吾心之知也明矣。见闻所得者象也,知其器,知其数,知其名尔。若吾心所以制之之义,岂彼之所能昭著乎! 人谓己有知,由耳目有受也; 受声色而能知其固然,因恃为己知,而不察知所从生,陋矣。 人之有受,由内外之合也。 耳与声合,目与色合,皆心所翕辟之牖也,合,故相知;乃其所以合之故,则岂耳目声色之力哉!故舆薪过前,群言杂至,而非意所属,则见如不见,闻如不闻,其非耳目之受而即合,明矣。 知合内外于耳目之外,则其知也过人远矣。 合内外者,化之神也,诚之几也。以此为知,则闻之见之而知之审,不闻不见而理不亡,事即不隐,此存神之妙也。 天之明莫大于日,故有目接之,不知其几万里之高也;天之声莫大于雷霆,故有耳属之,莫知其几万里之远也;天之不御莫大于太虚,故心知廓之,莫究其极也。敔按:“几万里之远也”,“万’当作“百” 言道体之无涯,以耳目心知测度之,终不能究其所至,故虽日之明,雷霆之声,为耳目所可听睹,而无能穷其高远;太虚寥廓,分明可见,而心知固不能度,况其变化难知者乎!是知耳目心知之不足以尽道,而徒累之使疑尔。心知者,缘见闻而生,其知非真知也。 人病其以耳目见闻累其心,而不务尽其心, 尽其心者,尽心之本知。 故思尽其心者,必知心所从来而后能。 心所从来者,日得之以为明,雷霆得之以为声,太虚絪緼之气升降之几也。于人,则诚有其性即诚有其理,自诚有之而自喻之,故灵明发焉;耳目见闻皆其所发之一曲,而函其全于心以为四应之真知。知此,则见闻不足以累其心,而适为获心之助,广大不测之神化,无不达矣。此尽性知天之要也。 耳目虽为性累,然合内外之德,知其为启之要也。 累者,累之使御于见闻之小尔,非欲空之而后无累也。内者,心之神,外者,物之法象。法象非神不立,神非法象不显。多闻而择,多见而识,乃以启发其心思而会归于一,又非徒恃存神而置格物穷理之学也。此篇力辨见闻之小而要归于此,张子之学所以异于陆、王之孤僻也。 成吾身者,天之神也。不知以性成身,而自谓因身发智,贪天功为己力,吾不知其知也。 身,谓耳目之聪明也。形色莫非天性,故天性之知,由形色而发。知者引闻见之知以穷理而要归于尽性;愚者限于见闻而不反诸心,据所窥测恃为真知。徇欲者以欲为性,耽空者以空为性,皆闻见之所测也。 民何知哉?因物同异相形,万变相感,耳目内外之合,贪天功而自谓己知尔。 形之所发,莫非天也;物变之不齐,亦莫非天也;两相攻取而顺逆之见生焉。若能知性知天,则一理之所贯通有真是,而无待是非之两立以相比拟,因天理之固然而不因乎闻见,则无恃以自矜其察矣。待有幽、厉而始知文武之民善,待乌喙之毒而始知菽粟之养乎?同异万变,佹得佹失,不足为知也,明矣。 体物体身,道之本也; 万物之所自生,万事之所自立,耳目之有见闻,心思之能觉察,皆与道为体,知道而后外能尽物,内能成身;不然,则徇其末而忘其本矣。 身而体道,其为人也大矣。 视听言动,无非道也,则耳目口体全为道用,而道外无徇物自恣之身,合天德而广大肆应矣。 道能物身,故大;不能物身而累于身,则藐乎其卑矣。 物身者,以身为物而为道所用,所谓以小体从大体而为大人也,不以道用其耳目口体之能,而从嗜欲以沈溺不反,从记诵以玩物丧志,心尽于形器之中,小人之所以卑也。 能以天体身,则能体物也不疑。 天不息而大公,一于神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