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新原道
[book_author]冯友兰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儒理哲学,哲学,学术,完结
[book_length]103815
[book_dec]此书所谓道,非《新理学》中所谓道。此书所谓道,乃讲《新理学》中所谓道者。《新理学》所谓道,即是哲学。此书讲《新理学》所谓道,所以此书非哲学的书,而乃讲哲学的书。此书之作,盖欲述中国哲学主流之进展,批评其得失,以见新理学在中国哲学中的地位。所以先论旧学,后标新统。异同之故明,斯继开之迹显。庶几世人可知新理学之称为新,非徒然也。 近年以来,对于旧学,时有新解,亦藉此书,传之当世。故此书非惟为《新理学》之羽翼,亦旧作《中国哲学史》之补编也。书凡十章,新统居一,敝帚自珍,或贻讥焉。然孔子曰:文王即没,文不在兹乎!孟子曰:圣人复起,必从吾言。其自信若是,即老氏之徒,濡弱谦下,亦曰:知我者希,则我者贵。亦何其高自期许耶?盖学问之道,各崇所见。当仁不让,理固然也。写此书时,与沈公武有鼎先生,时相讨论。又承汤锡予用彤先生,贺自昭麟先生,先阅原稿,有所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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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自 序
此书所谓道,非《新理学》中所谓道。此书所谓道,乃讲《新理学》中所谓道者。《新理学》所谓道,即是哲学。此书讲《新理学》所谓道,所以此书非哲学底书,而乃讲哲学底书。此书之作,盖欲述中国哲学主流之进展,批评其得失,以见新理学在中国哲学中之地位。所以先论旧学,后标新统。异同之故明,斯继开之迹显。庶几世人可知新理学之称为新,非徒然也。近年以来,对于旧学,时有新解,亦藉此书,传之当世。故此书非惟为《新理学》之羽翼,亦旧作《中国哲学史》之补编也。书凡十章,新统居一,敝帚自珍,或贻讥焉。然孔子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孟子曰:“圣人复起,必从吾言。”其自信若是。即老氏之徒,濡弱谦下,亦曰:“知我者希,则我者贵。”亦何其高自期许耶?盖学问之道,各崇所见。当仁不让,理固然也。写此书时,与沈公武有鼎先生,时相讨论。又承汤锡予用彤先生,贺自昭麟先生,先阅原稿,有所指正,谨此致谢。又英国友人休士先生,亦就原稿译为英文,期在伦敦出版。并附记,以志鸿爪。
民国三十三年六月
冯友兰
[book_title]绪论
有各种底人。对于每一种人,都有那一种人所可能有底最高底成就。例如从事于政治工作底人,所可能有底最高底成就是成为大政治家。从事于艺术底人,所可能有底最高底成就是成为大艺术家。人虽有各种,但各种底人都是人。专就一个人是人说,他的最高底成就,是成为圣人。这就是说,他的最高底成就,是得到我们所谓天地境界(关于境界及人生中所可能有底四种境界,参看《新原人》第三章)。
人如欲得到天地境界,是不是必须离开社会中一般人所公共有底、所普通有底生活,或甚至必须离开“生”?这是一个问题。讲到天地境界底哲学,最容易有底倾向,是说:这是必须底。如佛家说:生就是人生的苦痛的根源。如柏拉图说:肉体是灵魂的监狱。如道家中的有些人,“以生为附赘悬疣,以死为决 溃痈”。这都是以为,欲得到最高底境界,须脱离尘罗世网,须脱离社会中一般人所公有底、所普通有底生活,甚至脱离“生”,才可以得到最后底解脱。有这种主张底哲学,即普通所谓出世间底哲学。出世间底哲学,所讲到底境界极高,但其境界是与社会中的一般人所公共有底、所普通有底生活,不相容底。社会中一般人所公共有底、所普通有底生活,就是中国哲学传统中所谓人伦日用。照出世间底哲学底说法,最高底境界,与人伦日用是不相容底。这一种哲学,我们说它是“极高明而不道中庸”。
有些哲学,注重人伦日用,讲政治,说道德,而不讲,或讲不到最高底境界。这种哲学,即普通所谓世间底哲学。这种哲学,或不真正值得称为哲学。这种哲学,我们说它是“道中庸而不极高明”。
从世间底哲学的观点看,出世间底哲学是太理想主义底,是无实用底,是消极底,是所谓“沦于空寂”底。从出世间底哲学的观点看,世间底哲学是太现实主义底,是肤浅底。其所自以为是积极者,是如走错了路底人的快跑,越跑得快,越错得很。
有许多人说,中国哲学是世间底哲学。这话我们不能说是错,也不能说是不错。
从表面看中国哲学,我们不能说这话是错。因为从表面上看中国哲学,无论哪一派、哪一家,都讲政治、说道德。在表面上看,中国哲学所注重底,是社会,不是宇宙;是人伦日用,不是地狱天堂;是人的今生,不是人的来世。孟子说:“圣人,人伦之至也。”照字面讲,这句话是说,圣人是社会中的道德完全底人。在表面上看,中国哲学中的理想人格,也是世间底。中国哲学中所谓圣人与佛教中所谓佛,以及耶教中所谓圣人,是不在一个范畴中底。
不过这只是在表面上看而已,中国哲学不是可以如此简单地了解底。专就中国哲学中主要传统说,我们若了解它,我们不能说它是世间底,固然也不能说它是出世间底。我们可以另用一个新造底形容词以说中国哲学。我们可以说,中国哲学是超世间底。所谓超世间的意义是即世间而出世间。
中国哲学有一个主要底传统,有一个思想的主流。这个传统就是求一种最高底境界。这种境界是最高底,但又是不离乎人伦日用底。这种境界,就是即世间而出世间底。这种境界以及这种哲学,我们说它是“极高明而道中庸”。
“极高明而道中庸”,是我们借用《中庸》中底一句话。我们说“借用”,因为我们此所谓“极高明而道中庸”,不必与其在《中庸》中底意义相同。中国哲学所求底最高境界,是超越人伦日用而又即在人伦日用之中。它是“不离日用常行内,直到先天未画前”。这两句诗,前一句是表示它是世间底,后一句是表示它是出世间底。这两句就表示即世间而出世间。即世间而出世间,就是所谓超世间。因其是世间底,所以说是“道中庸”;因其又是出世间底,所以说是“极高明”。即世间而出世间,就是所谓“极高明而道中庸”。有这种境界底人的生活,是最理想主义底,同时又是最现实主义底。它是最实用底,但是并不肤浅。它亦是积极底,但不是如走错了路而快跑底人的积极。
世间与出世间是对立底。理想主义底与现实主义底是对立底。这都是我们所谓高明与中庸的对立。在古代中国哲学中,有所谓内与外的对立,有所谓本与末的对立,有所谓精与粗的对立。汉以后哲学中,有所谓玄远与俗务的对立,有所谓出世与入世的对立,有所谓动与静的对立,有所谓体与用的对立。这些对立或即是我们所谓高明与中庸的对立,或与我们所谓高明与中庸的对立是一类底。在超世间底哲学及生活中,这些对立都已不复是对立。其不复是对立,并不是这些对立,都已简单地被取消,而是在超世间底哲学及生活中,这些对立虽仍是对立,而已被统一起来。“极高明而道中庸”,此“而”即表示高明与中庸,虽仍是对立,而已被统一起来。如何统一起来,这是中国哲学所求解决底一个问题。求解决这个问题,是中国哲学的精神。这个问题的解决,是中国哲学的贡献。
中国哲学家以为,哲学所求底最高底境界是即世间而出世间底。有此等境界底人,谓之圣人。圣人的境界是超世间底。就其是超世间底说,中国的圣人的精神底成就,与印度所谓佛的,及西洋所谓圣人的,精神底成就,是同类底成就。但超世间并不是离世间,所以中国的圣人,不是高高在上,不问世务底圣人。他的人格是所谓内圣外王底人格。内圣是就其修养的成就说,外王是就其在社会上底功用说。圣人不一定有机会为实际底政治底领袖。就实际底政治说,他大概一定是没有机会底。所谓内圣外王,只是说,有最高底精神成就底人,可以为王,而且最宜于为王。至于实际上他有机会为王与否,那是另外一回事,亦是无关宏旨底。
圣人的人格,是内圣外王的人格。照中国哲学的传统,哲学是使人有这种人格底学问。所以哲学所讲底就是中国哲学家所谓内圣外王之道。
在中国哲学中,无论哪一派哪一家,都自以为是讲“内圣外王之道”,但并不是每一家所讲底都能合乎“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标准。在中国哲学中,有些家的哲学,偏于高明;有些家的哲学,偏于中庸。这就是说,有些家的哲学,近于只是出世间底;有些家的哲学,近于只是世间底。不过在中国哲学史的演变中,始终有势力底各家哲学,都求解决如何统一高明与中庸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底解决,可以说是“后来居上”。我们于此可见中国哲学的进步。我们于以下十章,依历史的顺序,叙述中国哲学史中各重要学派的学说,并以“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标准为标准,以评定各重要学派的价值。
我们的对于中国哲学底这种工作,很像《庄子·天下篇》的作者,对于先秦哲学所做底工作。我们不能断定,谁是《天下篇》的作者,我们不知道他是谁,但他的工作,是极可赞佩底。他是中国古代的一个极好底哲学史家,亦是一个极好底哲学鉴赏家及批评家。在《天下篇》里,他提出“内圣外王之道”这个名词。讲内圣外王之道底学问,他称为“道术”。道术是真理之全。他以为当时各家,都没有得到道术之全,他们所得到底只是道术的一部分或一方面,所谓“道术有在于是者”。他们所得到底,只是道术的一部分,或一方面。所以他们所讲底只是他们的“一家之言”,不是道术,而是“方术”。
道术所讲底是内圣外王之道,所以道术亦是“极高明而道中庸”的。这亦是《庄子·天下篇》所主张底。《天下篇》说:“不离于宗,谓之天人。不离于精,谓之神人。不离于真,谓之至人。以天为宗,以德为本,以道为门,兆于变化,谓之圣人。”向秀、郭象注云:“凡此四名,一人耳。所自言之异。”此四种都是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天人、神人、至人或是“一人耳,所自言之异”。但圣人是与天人、神人、至人不同底。他尽有天人等之所有,但亦有天人等之所无。圣人“以天为宗”,就是“不离于宗”;他“以德为本”,就是“不离于精”(《天下篇》下文说:“以本为精,以物为粗。”);他“以道为门”,就是“不离于真”(《老子》说:“道之为物”,“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庄子》说: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这是他尽有天人等之所有。但他又能“兆于变化”,应付事物。这是他有天人等之所无。他能“极高明而道中庸”。天人等则能“极高明”而未必能“道中庸”。《天下篇》下文说君子,“以仁为恩,以义为理,以礼为行,以乐为和,薰然慈仁”。这种人是在道德境界中底人。这种人能“道中庸”而不能“极高明”。
《天下篇》亦似以“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标准为标准,批评当时各家的学说。至少我们可以说,照向秀、郭象的注,《天下篇》是如此的。《天下篇》说:“古之人其备矣乎!配神明,醇天地,育万物,和天下,泽及百姓;明于本数,系于末度;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运无所不在。”所谓古之人,就是圣人。他能统一本末、小大、精粗等的对立。他能“配神明,醇天地”,而又能“育万物,和天下”。前者是其内圣之德,后者是其外王之功。神明大概是说宇宙的精神方面。有内圣外王底人格底人,能“备天地之美,称神明之容”。《天下篇》上文说:“神何由降?明何由生?圣有所生,王有所成,皆原于一。”圣王是与神明并称底。
关于“一”底真理,就是内圣外王之道。儒家本是以阐述“古之人”为业底。但可惜他们所阐述底,都是些数度典籍之类。《天下篇》说:“其明而在数度者,旧法世传之史,尚多有之。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缙绅先生,多能明之。”向秀、郭象注云:“能明其迹耳,岂所以迹哉?”所以照《天下篇》的说法,儒家不合乎高明的标准。
其余各家,也都是“不该不遍,一曲之士”。他们所讲底都不是内圣外王之道的全体,都偏于一方面。不过这一方面也是“道术有在于是”。他们“闻其风而说之”。《天下篇》以下叙述墨家的学说,结语谓:“墨子真天下之好也,将求之不得也,虽枯槁不舍也,才士也夫。”只称为才士,向秀、郭象注云:“非有德也。”言其不合乎高明的标准。《天下篇》又叙述宋钘、尹文的学说,说他们“以禁攻寝兵为外,以情欲寡浅为内,其小大精粗,其行适至是而止”。向秀、郭象注云:“未能经虚涉旷。”他们知有内外小大精粗的分别,但亦“适至是而止”,亦不合乎高明的标准。
《天下篇》又叙述彭蒙、田骈、慎到的学说,结语谓:“彭蒙、田骈、慎到不知道。虽然,概乎皆尝有闻者也。”向秀、郭象注云:“但未至也。”他们能从道的观点以看事物,知“万物皆有所可,有所不可。故曰:选则不遍,教则不至,道则无遗者矣”。用我们于《新原人》中所说底话说,他们已知天。但他们以为圣人的修养的成就,“至于若无知之物而已。无用贤圣,夫块不失道”。他们希望去知识所作的分别,以至于我们于《新原人》中所谓同天的境界。但不知在同天境界中底人,是无知而有知底,并不是若土块无知之物,彭蒙等是高明,但不是“极高明”。
《天下篇》又叙述关尹、老聃的学说。他们的学说,“建之以常,无,有,主之以太一。以濡弱谦下为表,以空虚不毁万物为实”。他们“以本为精,以物为粗”,“澹然独与神明居”。他们是已达到“极高明”的程度,但他们又“常宽容于物,不削于人”。他们亦可以说是能“道中庸”。
《天下篇》又叙述庄子的学说,说庄子“上与造物者游,而下与外死生无终始者为友。其于本也,弘大而辟,深闳而肆。其于宗也,可谓稠适而上遂矣”。他达到“极高明”的程度。但他虽“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傲倪于万物,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他亦可以说是能“道中庸”。
《天下篇》极推崇老庄。但于叙老庄的学说时,亦是说:“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关尹、老聃、庄周“闻其风而悦之”。由此例说,则老庄亦是“不该不遍,一曲之士”。《天下篇》或以为老庄的学说,虽是道术的一重要部分或一重要方面,但亦只是其一部分或一方面。关于此点,我们尚无法断定。不过离开《天下篇》的作者,用我们自己的判断,我们可以说,老庄的学说尚不能全合乎“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标准。所以我们只说老庄亦可以说是合乎“道中庸”的标准。关于此点,我们于以下讲老庄章中,另有详说。
我们于此分析《天下篇》对于当时各家底批评,以见我们于以下各章,对于各派各家所作底批评,以及批评所用底标准,并不是我们的偶然底私见,而是真正接着中国哲学的传统讲底。并以见我们所谓中国哲学的精神,真是中国哲学的精神。
[book_title]第一章 孔孟
《天下篇》说:“邹鲁之士,缙绅先生”所能明者,只是诗书礼乐等数度典籍。对于一般底儒说,这话是不错底。儒本来是一种职业。所谓儒者,就是以相礼教书为职业底人。他们的专长就是演礼乐,教诗书。他们也就只能演礼乐,教诗书。他们真是如向秀、郭象所说:只能明“古之人”之迹,而不能明其“所以迹”。
但对于孔孟,这话是不能说底。孔孟虽亦是儒者,但他们又创立了儒家。儒家与儒者不同。儒者是社会中的教书匠,礼乐专家。这是孔子孟子以前,原来有底。儒家是孔子所创立底一个学派。他们亦讲诗书礼乐。他们亦讲“古之人”。但他们讲“古之人”,是“接着”古之人讲底。不是“照着”古之人讲底。孔子说,他“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述而》)。一般儒者本来都是如此。不过孔子虽如此说,他自己实在是“以述为作”。因其以述为作,所以他不只是儒者,他是儒家的创立人。
儒家是以“说仁义”见称于世底。在中国旧日言语中,仁义二字若分用,则各有其意义,若联用,则其意义,就是现在所谓道德。《老子》说“绝仁弃义”,并不是说,只不要仁及义,而是说:不要一切道德。后世说,某人大仁大义,就是说:某人很有道德。说某人不仁不义,就是说:某人没有道德。儒家以说仁义见称,也就是以讲道德见称。
儒家讲道德,并不是只宣传些道德底规律,或道德格言,叫人只死守死记。他们是真正了解道德之所以为道德,道德行为之所以为道德行为。用我们《新原人》中所用底名词说,他们是真正了解人的道德境界与功利境界的不同,以及道德境界与自然境界的不同。
我们于以下先说明儒家所讲仁、义、礼、智。后人以仁、义、礼、智、信为五常。但孟子讲“四端”则只说到仁、义、礼、智。此四者亦是孔子所常讲底,但将其整齐地并列为四,则始于孟子。
先从义说起。孟子说:“仁,人心也。义,人路也。”(《孟子·告子上》)义是人所当行之路,是所谓“当然而然,无所为而然”者(陈淳语)。所谓当然的意义,就是应该。说到应该,我们又须分别:有功利方面底应该,有道德方面底应该。功利方面底应该是有条件底。因其是有条件底,所以亦是相对底。例如我们说,一个人应该讲究卫生,此应该是以人类愿求健康为条件。求健康是讲究卫生的目的。讲究卫生是求健康的手段。这种手段,只有要达到这种目的者,方“应该”用之。如一人愿求健康,他应该讲究卫生。如他不愿求健康,则讲究卫生,对于他即是不必是应该底了。这种应该,亦是“当然而然”,但不是“无所为而然”。义不是这种应该。
义是道德方面底应该。这种应该是无条件底。无条件底应该,就是所谓“当然而然,无所为而然”。因其是无条件底,所以也是绝对底。无条件底应该,就是所谓义。义是道德行为之所以为道德行为之要素。一个人的行为,若是道德行为,他必须是无条件地做他所应该做底事。这就是说,他不能以做此事为一种手段,以求达到其个人的某种目的。如他以做此事为一种达到其个人的某种目的底手段,则做此事,对于他,即不是无条件底。他若愿求达到这种目的,做此事,对于他,是应该底。但他若不愿求达到这种目的,做此事,对于他,即是不应该底了。他必须是无条件地做他所应该做底事。若是有条件地,他虽做了他所应该做底事,但其行为亦只是合乎义底行为,不是义底行为。
这并不是说,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做他所应该做底事,是漫无目的,随便做之。他做他所应该做底事,有确定底目的。他亦尽心竭力,以求达到此目的,但不以达到此目的为达到其自己的另一目的的手段。例如一个有某种职务底人,忠于他的职守。凡是他的职守内所应该做底事,他都尽心竭力去做,以求其成功。从这一方面说,他做事是有目的底。但他的行为,如果真是忠底行为,则他之所以如此做,必须是他应该如此做,并不是他欲以如此做得到上司的奖赏,或同僚的赞许。所谓无条件做应该做底事,其意如此。一个人必须无条件地做他所应该做底事,然后他的行为,才是道德行为。他的境界,才是道德境界。
一个人无条件地做他所应该做底事,其行为是“无所为而然”。一个人以做某种事为手段,以求达到其自己的某种目的,其行为是“有所为而然”。用儒家的话说,有所为而然底行为是求利,无所为而然底行为是行义。这种分别,就是儒家所谓“义利之辨”。这一点,是儒家所特别注重底。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孟子说:“鸡鸣而起,孳孳为善者,舜之徒也;鸡鸣而起,孳孳为利者,跖之徒也。欲知舜与跖之分,无他,利与善之间也。”(《孟子·尽心上》)求利与行义的分别,就是我们于《新原人》中所谓功利境界与道德境界的分别。一个人的行为若是有所为而然底,他的行为,尽可以合乎道德,但不是道德行为。他的境界也只是功利境界,不是道德境界。
后来董仲舒说:“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此话,也就是上述底意思。但是有些人对此不了解。例如颜习斋批评这话说:“世有耕种而不谋收获者乎?有荷网持钩,而不计得鱼者乎?”“这不谋不计两个字,便是老无释空之根。”(《言行录教及门》)此批评完全是无的放矢。既耕种当然谋收获,既荷网持钩当然谋得鱼。问题在于一个人为什么耕种,为什么谋得鱼。若是为他自己的利益,他的行为不能是道德行为。不过不是道德行为底行为,也不一定就是不道德底行为。它可以是非道德底行为。
儒家所谓义,有时亦指在某种情形下办某种事的在道德方面最好底办法。《中庸》说:“义者,宜也。”我们说:一件事宜如何办理,宜如何办理底办法,就是办这一件事的最好底办法。某一种事,在某种情形下,亦有其宜如何办理底办法。这一种办法,就是在某种情形下办这一种事的最好底办法。所谓最好又有两种意思。一种意思,是就道德方面说;一种意思,是就功利方面说。就功利方面说,在某种情形下,一种事的最好底办法,是一种办法,能使办此种事底人,得到最大底个人利益。就道德方面说,一种事的最好底办法,是一种办法,能使办此种事底人,得到最大底道德成就。我们说“在某种情形下”,因为所谓“义者,宜也”的宜,又有“因时制宜”的意义。所以孟子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下》)
照此所说,儒家所谓义有似乎儒家所谓中,办一件事,将其办到恰到好处,就是中。所以说中,亦是说办一件事的最好底办法。不过义与中亦有不同。中亦可就非道德底事说,义只专就道德底事说。非道德底事,并不是不道德底事,是无所谓道德或不道德底事。例如,在平常情形下,吃饭是非道德底事。一个人吃饭,不太多,亦不太少,无过亦无不及。这可以说是合乎中,但不可以说是合乎义。这里没有义不义的问题。
我们可以说,以上所说二点,都是对于义底一种形式底说法。因为以上所说二点,并没有说出,哪些种底事,是人所无条件地应该做底事。也没有说出,对于某种事,怎样做是此种事底在道德方面底,最好底做法。如果有人提出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说,儒家说:与社会有利或与别人有利底事,就是人所无条件地应该做底事,做某种事,怎样做,能与社会有利,能与别人有利,这样做就是做此种事底在道德方面底最好底做法。
我们说:“我们可以说,儒家说。”因为儒家并没有清楚地如此说。虽没有清楚地如此说,但他们的意思是如此。必了解这个意思,然后才可以了解儒家所谓义利之辨。
有人说:儒家主张义利之辨,但他们也常自陷于矛盾。如《论语》云:“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乎!’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论语·子路》)孔子亦注意于人民的富庶。人民的富庶,岂不是人民的利?又如《孟子》云:“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不以梁惠王言利为然。但他自己却向梁惠王提出一现代人所谓经济计划,欲使人可以“衣帛食肉”,“养生送死无憾”。孟子岂不亦是言利?
发此问者之所以提出此问题,盖由于不知儒家所谓义利之辨之利,是指个人的私利。求个人的私利的行为,是求利的行为。若所求不是个人的私利,而是社会的公利,则其行为即不是求利,而是行义。社会的利,别人的利,就是社会中每一个人所无条件地应该求底。无条件地求社会的公利,别人的利,是义的行为的目的,义是这种行为的道德价值。凡有道德价值底行为,都是义底行为;凡有道德价值底行为,都涵蕴义。因为凡有道德价值底行为,都必以无条件地利他为目的。如孝子必无条件地求利其亲。慈父必无条件地求利其子。无条件地求利其亲或子,是其行为的目的。孝或慈是这种行为的道德价值。所以所谓利,如是个人的私利,则此利与义是冲突底。所谓利,如是社会的公利,他人的利,则此利与义不但不冲突,而且就是义的内容。儒家严义利之辨,而有时又以为义利有密切底关系,如《易传·乾·文言》云:“利者,义之和也。”其理由即在于此。后来程伊川云:“义与利,只是个公与私也。”(《遗书》卷十七)求私利,求自己的利,是求利;求公利,求别人的利,是行义。
孟子说:“仁,人心也。”(《孟子·告子上》)《中庸》说:“仁者,人也。”程伊川说:“公而以人体之谓之仁。”(《遗书》卷十七)无条件地做与社会有利,与别人有利底事是行义。若如此做只是因为无条件地应该如此做,则其行为是义底行为。若一个人于求社会的利,求别人的利时,不但是因为无条件地应该如此做,而且对于社会,对于别人,有一种忠爱恻怛之心,如现在所谓同情心,则其行为即不只是义底行为,而且是仁底行为。此所谓“公而以人体之谓之仁”。体是体贴之体,人就是人的心,就是人的恻隐之心、同情心。以恻隐之心行义谓之仁。所以说“仁,人心也”,“仁者,人也”。孟子亦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义可以包仁,是仁底行为,必亦是义的行为。仁涵蕴义,是义的行为,不必是仁的行为。儒家说无条件地应该,有似乎西洋哲学史中底康德。但康德只说到义,没有说到仁。
仁人必善于体贴别人。因己之所欲体贴别人,知别人之所欲;因己之所不欲体贴别人,知别人之所不欲。因己之所欲,知别人之所欲,所以“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此即所谓忠。因己之所不欲,知别人之所不欲,所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此即所谓恕。合忠与恕,谓之忠恕之道。朱子《论语注》说:“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其实应该说:尽己为人之谓忠。忠恕皆是推己及人。忠是就推己及人的积极方面说,恕是就推己及人的消极方面说。忠恕皆是“能近取譬”(《论语·雍也》),“善推其所为”(《孟子·梁惠王上》)。朱子注云:“譬,喻也。近取诸身,譬之他人,知其所欲,亦犹是也。”此正是所谓忠。人亦可以己之所不欲,譬之他人,知其所不欲亦犹是。此是所谓恕。如是“推其所为”,以及他人,就是为仁的下手处。所以孔子说:“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雍也》)仁是孔子哲学的中心。而忠恕又是“为仁”的下手处。所以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曾子解释之云:“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
礼是人所规定行为的规范,拟以代表义者。于上文我们说,义的内容是利他。礼的内容亦是利他。所以《礼记·曲礼》说:“夫礼,自卑而尊人,先彼而后己。”于上文我们说:义有似乎中。我们可以说:义是道德方面底中。所以儒家常以中说礼。《礼记·仲尼燕居》说:“子曰:‘礼乎礼!夫礼所以制中也。’”我们于上文说“义者,宜也”的宜,有“因时制宜”的意思。儒家亦以为礼是随时“变”底。《礼记·礼器》说:“礼,时为大。”《乐记》说:“五帝殊时,不相沿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
智是人对于仁义礼底了解。人必对于仁有了解,然后才可以有仁底行为。必对于义有了解,然后才可以有义底行为。必对于礼有了解,然后他的行为,才不是普通底“循规蹈矩”。如无了解,他的行为,虽可以合乎仁义,但严格地说,不是仁底行为,或义的行为。他的行为,虽可以合乎礼,但亦不过是普通底“循规蹈矩”而已。无了解底人,只顺性而行,或顺习而行,他的行为虽可合乎道德,但只是合乎道德底行为,不是道德行为。他的境界,亦不是道德境界,而是自然境界。人欲求高底境界,必须靠智。孔子说:“智及之,仁不能守之,虽得之,必失之。”(《论语·卫灵公》)用我们于《新原人》中底话说,人的了解,可使人到一种高底境界,但不能使人常住于此种境界。虽是如此,但若没有了解,他必不能到高底境界。
照以上所说,则仁义礼智,表面上虽是并列,但实则仁义与礼智,不是在一个层次底。这一点,似乎孟子也觉到。孟子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孟子·离娄上》)这话就表示仁义与礼智的层次不同。
儒家注重“义利之辨”。可见功利境界与道德境界的分别,他们认识甚清。求利底人的境界是功利境界,行义底人的境界是道德境界。他们注重智。可见自然境界与其余境界的分别,他们亦认识甚清。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论语·泰伯》)孟子曰:“行之而不著焉,习矣而不察焉,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众也。”(《孟子·尽心上》)“由之而不知”底人的境界,正是自然境界。
不过道德境界与天地境界的分别,儒家认识,不甚清楚。因此儒家常受道家的批评。其批评是有理由底。不过道家以为儒家所讲,只限于仁义;儒家所说到的境界,最高亦不过是道德境界。这“以为”是错底。儒家虽常说仁义,但并非只限于仁义。儒家所说到底最高底境界,亦不只是道德境界。此可于孔子、孟子自述其自己的境界之言中见之。我们予以下引《论语》“吾十有五而志于学”章,及《孟子》“养浩然之气”章,并随文释其义,以见孔子孟子的境界。
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这是孔子自叙其一生底境界的变化。所谓三十、四十等,不过就时间经过的大端说,不必是,也许必不是,他的境界,照例每十年必变一次。
“志于学”之学,并不是普通所谓学。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又说:“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同上)又说:“志于道。”(《论语·述而》)此所谓志于学,就是有志于学道。普通所谓学,乃所以增加人的知识者。道乃所以提高人的境界者。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其所谓学,是普通所谓学,是与道相对者。孔子及以后儒家所谓学,则即是学道之学。儒家所谓学道之学,虽不必是日损,但亦与普通所谓学不同。于《新原人》中,我们说:自然境界及功利境界,是自然的礼物。道德境界及天地境界是人的精神的创造。人欲得后二种境界,须先了解一种义理,即所谓道。人生于世,以闻道为最重要底事。所以说:“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孔子又说:“后生可畏,焉知来者之不如今也。四十、五十而无闻焉,斯亦不足畏也已。”(《论语·子罕》)无闻即无闻于道,并非没有声名。
“三十而立”。孔子说:“立于礼。”(《论语·泰伯》)又说:“不知礼,无以立也。”(《论语·尧曰》)上文说:礼是一种行为的规范,拟以代表义,代表在道德方面底中者。能立即能循礼而行。能循礼而行,则可以“克己复礼”。“复礼”即“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克己即克去己私。在功利境界中底人,其行为皆为他自己的利益。这种人,就是有己私底人。行道德必先克去己私,所以“颜渊问仁”,孔子答以“克己复礼为仁”。
“四十而不惑”。孔子说:“智者不惑。”(《论语·宪问》)上文说,智是对于仁、义、礼底了解。孔子三十而立,是其行为皆已能循礼。礼是代表义者,能循礼即能合乎义。但合乎义底行为,不必是义底行为。必至智者的地步,才对于仁义礼有完全底了解。有完全底了解所以不惑。不惑底智者才可以有真正底仁底行为,及义底行为,其境界才可以是道德境界。孔子学道至此,始得到道德境界。
孔子说:“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论语·子罕》)有人有志于学,但其所志之学,未必是学道之学。有人虽有志于学道,但未必能“克己复礼”。有人虽能“克己复礼”,但对于礼未必有完全底了解。对于礼无完全底了解,则不知“礼,时为大”。如此,则如孟子所谓“执中无权,犹执一也。”(《孟子·尽心上》)执一即执着一死底规范,一固定底办法,以应不同底事变。孟子说:“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这就是所谓“可与权”。人到智者不惑的程度,始“可与权”。孔子此所说,亦是学道进步的程序,与我们现所解释底一章,可以互相发明。
“五十而知天命”。仁、义、礼都是社会方面底事。孔子至此又知于社会之上,尚有天,于是孔子的境界,又将超过道德境界。所谓天命,可解释为人所遭遇底宇宙间底事变,在人力极限之外,为人力所无可奈何者。这是以后儒家所谓命的意义。所谓天命亦可解释为上帝的命令。此似乎是孔子的意思。如果如此,则孔子所谓知天命,有似于我们于《新原人》中所谓知天。
“六十而耳顺”。此句前人皆望文生义,不得其解。“耳”即“而已”,犹“诸”即“之乎”或“之于”。徐言之曰而已,急言之曰耳。此句或原作“六十耳顺”,即“六十而已顺”。后人不知“耳”即“而已”。见上下诸句中间皆有“而”字,于此亦加一“而”字,遂成为“而耳顺”。后人解释者,皆以耳为耳目之耳,于是此句遂费解。(此沈有鼎先生说)六十而已顺。此句蒙上文而言,顺是顺天命,顺天命有似于我们于《新原人》中所谓事天。
“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于《新原人》中,我们说: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做道德底事,是出于有意底选择,其做之需要努力。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做道德底事,不必是出于有意底选择,亦不必需要努力。这不是说,因为他已有好底习惯,而是说,因为他已有高底了解。孔子从心所欲不逾矩,亦是因有高底了解而“不思而得,不勉而中”。此有似于我们于《新原人》中所谓乐天。
于《新原人》中,我们说:宇宙大全,理及理世界,以及道体等观念都是哲学底观念。人能完全了解这些观念,他即可以知天。知天然后能事天,然后能乐天,最后至于同天。此所谓天即宇宙或大全。我们于上文说:知天命有似于知天;顺天命有似于事天;从心所欲不逾矩,有似于乐天。我们说“有似于”,因为孔子所谓天,似乎是“主宰之天”,不是宇宙大全。若果如此,孔子最后所得底境界,亦是“有似于”天地境界。
孟子自述他自己的境界,见于《孟子》论浩然之气章中。此章前人多不得其解,兹随文释之。
《孟子》云:“(公孙丑问曰:)‘敢问夫子恶乎长?’曰:‘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敢问何为浩然之气?’曰:‘难言也。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必有事焉,而勿忘,勿助长也。’”(《孟子·公孙丑上》)
“浩然之气”是孟子所特用底一个名词。“何为浩然之气?”孟子亦说是“难言”,后人更多“望文生义”底解释。本章上文从北宫黝、孟施舍二勇士的养勇说起。又说孟施舍的养勇的方法是“守气”,由此我们可知本章中所谓气,是勇气之气,亦即所谓士气,如说“士气甚旺”之气。孟子说:“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浩然之气之气,与孟施舍等守气之气,在性质上是一类底。其不同在于其是浩然。浩然者大也。其所以大者何?孟施舍等所守之气,是关于人与人底关系者。而浩然之气,则是关于人与宇宙底关系者。有孟施舍等的气,则可以堂堂立于社会间而无惧。有浩然之气,则可以堂堂立于宇宙间而无惧。浩然之气,能使人如此,所以说:“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
孟施舍等的气,尚须养以得之,其养勇就是养气;浩然之气,更须养以得之。孟子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配义与道,就是养浩然之气的方法。这个道,就是上文所说,孔子说“志于道”之道,也就是能使人有高底境界底义理。养浩然之气的方法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了解一种义理,此可称为明道。一方面是常做人在宇宙间所应该做底事,此可称为集义。合此两方面,就是配义与道。此两方面的工夫,缺一不可。若集义而不明道,则是所谓“不著不察”或“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若明道而不集义,则是所谓“智及之,仁不能守之,虽得之,必失之”。若无此二方面工夫,则其气即馁,所谓“无是,馁也”。
明道之后,集义既久,浩然之气,自然而然生出,一点勉强不得。所谓“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朱子说:“袭如用兵之袭,有袭夺之意。”(《朱子语类》卷五十二)下文说:“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告子是从外面拿一个义来,强制其心,使之不动。孟子则以行义为心的自然底发展。行义既久,浩然之气,即自然由中而出。
“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左传》说:“师直为壮,曲为老。”壮是其气壮,老是其气衰。我们常说:“理直气壮。”理直则气壮,理曲则气馁。平常所说勇气是如此,浩然之气亦是如此。所以养浩然之气底人,须时时明道集义,不使一事于心不安。此所谓“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正之义通于止。”(焦循:《孟子正义》说)“勿正”就是“勿止”,也就是“心勿忘”。养浩然之气底人所须用底工夫,也只是如此。他必须时时明道集义,久之则浩然之气,自然生出。他不可求速效,另用工夫。求速效,另用工夫,即所谓助长。忘了,不用功夫,不可;助长,亦不可。养浩然之气,须要“明道集义,勿忘勿助”。这八个字可以说是养浩然之气的要诀。
有浩然之气底人的境界,是天地境界。孟子于另一章中云:“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我们如将此所谓大丈夫与有浩然之气者比,便可知此所谓大丈夫的境界,不如有浩然之气者高。此所谓大丈夫,“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不能说是不大。但尚不能说是至大。他“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不能说是不刚,但尚不能说是至刚。何以不能说是至大至刚?因为此所谓大丈夫的刚大,是就人与社会底关系说。有浩然之气者的刚大,则是就人与宇宙底关系说。此所谓大丈夫所居底,是“天下”的广居,所立底是“天下”的正位,所行底是“天下”底大道。有浩然之气者的浩然之气,则“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天下”与“天地”这两个名词是有别底。我们可以说治国平天下,而不能说治国平天地。我们可以说天下太平,或天下大乱,不能说天地太平,或天地大乱。天下是说人类社会的大全,天地是说宇宙的大全。此所说大丈夫的境界是道德境界。有浩然之气者的境界是天地境界。此所说大丈夫的境界,尚属于有限。有浩然之气者,虽亦只是有限底七尺之躯,但他的境界已超过有限,而进于无限矣。
到此地位底人,自然“大行不加,穷居不损”,自然“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但其不淫、不移、不屈的意义,又与在道德境界底人的不淫、不移、不屈不同。朱子说:“浩然之气,清明不足以言之。才说浩然,便有个广大刚果意思,长江大河浩浩而来也。富贵、贫贱、威武,不能移屈之类皆低,不可以语此。”(《语类》卷五十二)朱子此言,正是我们以上所说底意思。到此地位者,可以说已到同天的境界。孟子所谓“塞于天地之间”,“上下与天地同流”(《孟子·尽心上》),可以说是表示同天的意思。
就以上所说,我们可以说:孟子所说到底境界,比孔子所说到底高。孔子所说的天是主宰底天,他似乎未能完全脱离宗教底色彩。他的意思,似乎还有点是图画式底。所以我们说:他所说到底最高境界,只是“有似于”事天乐天的境界。孟子所说到底境界,则可以说是同天的境界。我们说“可以说是”,因为我们还没有法子可以断定,孟子所谓“天地”的抽象的程度。
孔子是早期儒家的代表。儒家于实行道德中,求高底境界。这个方向,是后来道学的方向。不过他们所以未能分清道德境界与天地境界,其故亦由于此。以“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标准说,他们于高明方面,尚未达到最高底标准。用向秀、郭象的话说,他们尚未能“经虚涉旷”。
[book_title]第二章 杨墨
孟子说:“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公孙丑问他:“何为知言?”他说:“诐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生于其心,害于其政。发于其政,害于其事。圣人复起,必从吾言矣。”(《孟子·公孙丑上》)当时他所认为最有势力底诐淫邪遁之辞,就是杨墨的学说。他说:“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吾为此惧,闲先圣之道,距杨墨,放淫辞,邪说者不得作。”(《孟子·滕文公下》)孟子自以为他一生的大事,就是“距杨墨”。他自以为他“距杨墨”的功绩,可与“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相提并论。
杨朱的学说,可以“充塞仁义”,这是很显然底。照我们于上文第一章中所说,仁义的内容,都是“利他”。而杨朱则提倡“为我”。孟子说:“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孟子·尽心上》)《韩非子》亦说:“轻物重生之士”,“义不入危城,不处军旅,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之一毛。”(《韩非子·显学》)此所说“轻物重生之士”亦是指杨朱或其一派底人。“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之一毛”,有两个解释。一个解释是:利之以天下而欲拔其一毛,杨朱不为。这个解释,表示他是“轻物重生”。另一个解释是:拔其一毛可以利天下,杨朱不为。这个解释,表示他是“为我”。无论照哪一个解释,杨朱的“重生”或“为我”的主张,总是与儒家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主张,是不相容底。
杨朱一派底人,就是早期的道家。“道家者流”,出于隐者。在《论语》中,我们看见,孔子一生遇见了许多隐者。孔子积极救世,隐者们都不赞成。他们说,孔子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论语·宪问》)。他们劝告孔子:“已而已而,今之从政者殆而。”“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而谁以易之。”(《论语·微子》)他们自称为“辟世之士”(《论语·微子》)。他们都“独善其身”,对于社会,持消极态度。在隐者之中,有能讲出一番理论以为其行为作根据者,这些人便是早期的道家。杨朱就是其中的领袖。
杨朱的学说,在《老子》《庄子》及《吕氏春秋》等书中,尚可见其大概。《老子》书中说:“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四十四章)这就是“轻物重生”的理论。《庄子·养生主》说:“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这亦是“轻物重生”的理论。人为恶太甚,而至于受社会的制裁责罚,这是不合于重生的道理底。这是一般人所都知道底。但人若为善太多,以至于得到美名,亦不合于重生的道理。“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庄子·人间世》)“树大招风”。这都是有才有名之累。所以善养生底人,固不敢为大恶,亦不敢为大善,只处于善不善之间,所谓“缘督以为经”。这才是全身养生之道。《吕氏春秋》中《重己》《本生》《贵生》等篇所说,亦都是这一类的理论。
这一类的理论是道家的学说的第一步的进展。人重生,须不自伤,并不使他人他物伤之。如何能不使他人他物伤之?杨朱一派在此方面之办法,似只有一避字诀,如“避世”“避名”“避刑”等,均是以避为主。然人事变化无穷,害尽有不能避者。《老子》书中,多讲明宇宙间事物变化的通则。知之者能应用之,则可以得利避害。这是道家的学说的第二步进展。然因人事变化无穷,其中不可见底因素太多。所以即《老子》书中所讲底道理,仍不能保证应用之者必可以得利免害,于是《老子》书中仍亦有打穿后壁之言曰:“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十三章)这是大彻大悟之言。庄子乃继此讲“同人我,齐死生”,不以利害为利害,于是利害乃真不能伤。这是道家学说的第三步的进展。
以上所说的道家学说的进展,可引《庄子·山木》篇所讲一故事以说明之。《山木》篇云:“庄子行于山中,见大木,枝叶茂盛,伐木者止其旁而不取也。问其故,曰:‘无所可用。’庄子曰:‘此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夫子出于山,舍于故人之家。故人喜,命竖子杀雁而烹之。竖子请曰:‘其一能鸣,其一不能鸣,请奚杀?’主人曰:‘杀不能鸣者。’明日,弟子问于庄子曰:‘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今主人之雁,以不材死。先生将何处?’庄子笑曰:‘周将处夫材与不材之间。材与不材之间,似之而非也,故未能免乎累。若夫乘道德而浮游则不然……浮游乎万物之祖,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耶!”此故事前段所说,是杨朱的全生避害的方法。后半段所说,是庄子全生避害的方法。
“材”相当于《养生主》所谓为善。“不材”相当于《养生主》所谓为恶。“材与不材”之间,相当于《养生主》所谓“缘督以为经”。照此故事所说,人若不能“以生死为一条,以可不可为一贯”(《庄子·德充符》),则在人间世无论如何巧于趋避,总不能保证其可以完全地“免乎累”。无论材或不材,或材与不材之间,皆不能保其只受福而不受祸。若至人,则“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庄子·齐物论》)至此境界,始真能“免乎累”。这就是所谓“物物而不物于物”。这就是说,在此种境界中底人,对于一切皆是主动,不是被动。
“乘道德而浮游”“浮游乎万物之祖”底人,其境界是天地境界。斤斤于材不材,以趋利避害底人,其境界是功利境界。初期的道家,只讲到功利境界。后期的道家,则讲到天地境界。其自讲功利境界到讲天地境界,中间有显然底线索。我们可以说,初期的道家是自私底。自私之极,反而克去了自私。自私克服了他自己。如一个人自杀,自己取消了他自己。佛家的人因求脱离生死苦而出家,其动机亦是自私底。但他们若成了佛,他们的境界,亦是天地境界。这亦是自私取消了自私。
但专就初期道家说,他们是自私底。他们的学说是提倡自私。他们重生就是重他们自己的生。重生就是“为我”。他们的境界是功利境界。他们的学说不合乎高明的标准。他们的学说是可以“充塞仁义”。子路批评隐者,说他们是“欲洁其身而乱大伦”(《论语·微子》)。孟子说:“杨氏为我,是无君也。”“为我”就是“欲洁其身”,“无君”就是“乱大伦”。用我们现在底话说,若使人人都为我,则即没有社会了。没有社会是不可以底。
“杨氏为我”,可以“充塞仁义”,这是很显然底。因为儒家所谓仁义,是以“利他”为内容底。墨氏兼爱,正是利他,何以亦“充塞仁义”?为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须先说明,儒墨间有些根本不同。
儒家与墨家的不同,在有些方面,颇容易看出。墨家批评儒家云:“儒之道,足以丧天下者,四政焉。儒以天为不明,以鬼为不神,天鬼不说,此足以丧天下。又厚葬久丧,重为棺椁,多为衣衾,送丧若徙。三年哭泣,扶后起,杖后行,耳无闻,目无见,此足以丧天下。又弦歌鼓舞,习为声乐,此足以丧天下。又以命为有,贫富寿夭,治乱安危,有极矣,不可以损益也。为上者行之,必不听治矣。为下者行之,必不从事矣。此足以丧天下。”(《墨子·公孟》)墨家所非的命,并不是儒家所谓命,儒家并不以为人的“贫富寿天,治乱安危,有极矣,不可以损益也”。孔子所谓命,或是天的命令。孟、荀所谓命,则是人所遭遇的宇宙间的事变,在人力极限之外,为人力所无可奈何者。儒家主张尽人力以俟命,并不主张不尽人力而靠命。不过墨家以为他们所非底命,正是儒家所谓“有命”底命。除此点外,墨子此段讲出儒墨之间有些不同。墨家对于儒家底这些批评,是否有当,我们不必讨论。不过我们可以说,墨家对于儒家底批评,大概是限于这些方面。例如《墨子》中有《非儒篇》,其非儒也是说:儒者“繁饰礼乐以淫人,久丧伪哀以谩亲,立命缓贫而高浩居,倍本弃事而安怠傲”,“累寿不能尽其学,当年不能行其礼,积财不能赡其乐,繁饰邪术以营世君,盛为声乐以淫愚民,其道不可以期世,其学不可以导众”。这些批评也是与《公孟篇》所说是一类底。
对于儒家的中心思想“仁”“义”,墨家并没有批评。本来墨家也是讲仁义底。在此方面,墨家对于儒家底批评,可以有三点。
墨家说:“子夏之徒问于子墨子曰:‘君子有斗乎?’子墨子曰:‘君子无斗。’子夏之徒曰:‘狗豨犹有斗,恶有士而无斗矣?’子墨子曰:‘伤矣哉!言则称于汤、文,行则譬于狗豨,伤矣哉!’”(《墨子·耕柱篇》)照这段谈话的例推之,墨家可能说:儒家的人言行不符,他们虽然讲仁义,但未必能实行仁义。
墨家又说:“叶公子高,问政于仲尼曰:‘善为政者,若之何?’仲尼对曰:‘善为政者,远者近之,而旧者新之。’子墨子闻之曰:‘叶公子高未得其问也。仲尼亦未得其所以对也。’”(《墨子·耕柱》)照这段的例推之,墨家可能说:儒家虽讲仁义,但不知如何行仁义。
墨家又说:“子墨子曰:问于儒者:‘何故为乐?’曰:‘乐以为乐也。’子墨子曰:‘子未我应也。今我问曰:何故为室?曰: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所以为男女之别也。则子告我为室之故矣。今我问曰:何故为乐?曰:乐以为乐也。是犹曰:何故为室?曰:室以为室也。’”(《墨子·公孟》)照这段谈话的例推之,墨家可能说:儒家虽讲仁义,但未知仁义的内容或仁义的用处。
这三点是墨家对于儒家讲仁义所可能有底批评。我们此所谓可能,亦是事实的可能,不仅是理论的可能。这就是说,墨家对于儒家讲仁义,在事实上,可能有如此底批评,不过未有记录而已。
以上所说三点,可能有底批评,都不是对儒家讲仁义底直接底批评。这三点批评不过是说:你们儒者,虽讲仁义,但你们未必能实行仁义;或是说,你们儒者虽讲仁义,但你们未必知如何行仁义;或是说,你们儒者虽讲仁义,但你们未必知仁义的内容或用处。这三点批评不是说,你们讲仁义是错底,你们不应该讲仁义,或你们讲底不是仁义。墨家对于儒家讲仁义,在原则上是赞同底。本来儒家讲仁义,墨家亦讲仁义。墨家所谓“兼相爱”,就是行仁的方法,亦可以说,就是仁的内容。墨家所谓“交相利”,就是行仁义的方法,亦可以说就是义的内容。
儒家虽亦说仁就是爱人(《论语·颜渊》),但对于墨家主张兼爱,却有直接底批评。孟子说:“墨子兼爱,是无父也。”孟子对于墨家底此等批评,大概是就墨家所主张的“爱无差等”说。《墨子·耕柱篇》云:“巫马子谓子墨子曰:‘我与子异。我不能兼爱。我爱邹人于越人,爱鲁人于邹人,爱我乡人于鲁人,我爱家人于乡人,爱我亲于我家人,爱吾身于吾亲,以为近我也。’”巫马子是一个儒者。他说他不能兼爱,因为他不能“爱无差等”。可见爱无差等,是墨家兼爱的要点。孟子引墨者夷之亦说:墨者,“爱无差等,施由亲始”(《孟子·滕文公上》)。墨家主张爱无差等,儒家主张爱有差等,这便是儒墨之间底一大不同点。
巫马子说:他爱他自己,比爱他的父母更甚。这一点大概是墨家的纪述,过甚其词。因为这与儒家所注重底孝道是不合底。除此一点外,儒家是主张爱有差等。孟子说:“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人的爱本来就是有差等底。孟子问夷之,说:“夫夷子,信以为人之亲其兄之子,为若亲其邻之赤子乎?”(《孟子·滕文公上》)人亲他的兄的儿子,自然比亲他的邻人的小孩为甚。人本来爱他自己的父母,胜于爱别人的父母;爱自己的子女,胜于爱别人的子女。照儒家的说法,这是无须改正底。人所须注意底只是:你爱你的父母的时候,你应该念及,别人亦爱其父母。你爱你的子女的时候,你应该念及,别人亦爱其子女。如此念时,你应该设法使别人亦能爱其父母,别人亦能爱其子女。你至少不应该妨碍别人爱其父母,别人爱其子女。这就是孟子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善推其所为”。孟子说:“且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也。”(《孟子·滕文公上》)从“老吾老”推其所为,以及人之老;从“幼吾幼”推其所为,以及人之幼。这就是从一本推出。这也就是行忠恕之道。忠恕之道是“为仁之方”,是行仁的方法。充分行忠恕之道就是行仁。行仁也不是矫揉造作。因为人本来有“恻隐之心”,有“不忍人之心”。行忠恕之道、行仁,就是此心的充分底扩充。儒家亦主张“兼相爱”,不过以为爱应有差等。
“爱有差等”并不是不爱别人,不过是更爱其亲。孔子说:仁是“爱人”。这是墨家所赞成底。但仁者更爱其亲,这是墨家所不赞成底。墨家的爱无差等的办法,是爱别人等于爱其亲,或爱其亲等于爱别人。这种办法,可以是将爱别人底爱加多,也可是将其爱其亲底爱减少。无论如何,一个人爱别人与爱其亲中间底差别,是没有了。如此,则不足以见其亲之为其亲。所以孟子说:“墨氏兼爱,是无父也。”这也就是孟子所谓“二本”。严格地说,爱无差等,是爱每一个人均相同。如此,则每一个人是一本。朱子说:“爱无差等,何止二本?盖千万本也。”(《孟子纂疏》引)
墨子可以说:我们虽主张“爱无差等”,但亦主张“施由亲始”。儒家可以问:为什么施由亲始?如果因为在原则上,你本来应该先爱你的亲,这就是你视你的亲,重于别人,这就不是爱无差等了。如果因为在事实上,你的亲在你附近,所以你应该先爱他,这个应该就是有条件底了。假如你的亲不在你的附近,你就可以不必“施由亲始”。如此说,则“施由亲始”救不了“爱无差等”的毛病。
墨家讲兼爱与儒家讲仁,有如此底不同。这是孟子所已指出,并且是前人所常讲底。此外尚有一点更重要底不同,虽孟子亦未指出,前人亦未讲到。我们于下文论之。
仁是“爱人”,这是孔子说底,也是墨家所赞成底。但是如果我们问:仁者为什么爱人?对于这个问题,儒墨的答案就有不同。儒家的答案是:“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恻隐之心,仁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将仁之端“扩而充之”,即是仁人。仁人本其恻隐之心,不忍见一人不得其所,所以他爱人利人。
墨家的答案是:兼爱之道,“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他们说:“仁人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然当今之时,天下之害孰为大?曰:‘若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劫弱,众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此天下之害也。’”“姑尝本原若众害之所自生”,“兼与?别与?即必曰:别也。然则之交别者,果生天下之大害者与?是故别非也”。“非人者必有以易之”,“是故子墨子曰:‘兼以易别。’”(《墨子·兼爱下》)。这就是墨子教人兼爱的理论底根据。他的理论,是功利主义底。功利主义,正是儒家所反对底。
墨家所有底主张的理论底根据,都是功利主义底。例如墨家主张薄葬短丧,其理论底根据是:“计厚葬为多埋赋财者也。计久丧为久禁从事者也。财已成者,挟而埋之。后得生者,而久禁之。以此求富,此譬犹禁耕而求获也。”“以此求众,譬犹使人负创而求其寿也。”(《墨子·节葬下》)儒家主张厚葬的理论底根据,与此完全不是一类底。孟子告诉墨者夷之说:“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姑嘬之。其颡有泚,睨而不视。夫泚也,非为人泚,中心达于面目。盖归反虆梩而掩之。掩之诚是也,则孝子仁人之掩其亲,亦必有道矣。”(《孟子·滕文公上》)厚葬只是求人心之所安,犹如久丧是求人心之所安。(《论语·阳货》孔子告宰我说)并不是考虑计算如是有利,所以才厚葬久丧。
墨家论国家社会之起源,亦是用功利主义底说法,他们说:“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盖其语,人异义。”“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是以内者,父子兄弟相怨恶,离散不能相和合。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至有余力,不能以相劳;腐朽余财,不以相分;隐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之乱,若禽兽然。夫明乎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是故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墨子·尚同上》)国家社会的起源如此,所以其存在的根据,亦是因为有之则有利,无之则有害。这种说法,是功利主义底。
儒家的说法又不同。孟子说:“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谷,五谷熟而民人育。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尧)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有人伦是人之所以别于禽兽者。国家社会,起于人之有人伦,因为不如是则近于禽兽。
或可问:墨家所以主张兼爱,是因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是公利。上文第一章说:儒家以为公利为义的内容。如此,则墨家教人兼爱,亦正是教人行义。此与儒家又有何别?
这一问是很好底。不过对于以上所说儒墨的答案,我们还可以追问一句。再一追问,即可以看出儒墨的不同。
儒家说:“仁者爱人。”因为他有不忍人之心,扩充其不忍人之心,所以爱人。我们再追问一句:一个人为什么应该扩充其不忍人之心?儒家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有不忍人之心,是人之所异于禽兽者。孟子说:“人之所以为人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孟子·离娄下》)人之所以为人,即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人既是人,就应该实现人之所以为人者,人扩充他的不忍人之心,就是实现人之所以为人者,并不是因为如此,他个人可以得什么利益。
墨家说:人应该兼爱,因为,兼爱“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我们还可以再追问一句,人为什么应该求“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墨家的答案是:因为求“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是求一个人的自己的利益的最好底方法。墨家说:“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恶人者,人必从而恶之。害人者,人必从而害之。”(《墨子·兼爱中》)不但此也,照墨家的说法,行兼爱底人,上帝赏他、鬼神赏他、国家赏他,他可以得到许多赏。不兼爱底人,上帝罚他、鬼神罚他、国家罚他,他要受许多罚。所以就一个人自己的利益说,行兼爱则有百利而无一害,不兼爱则有百害而无一利。
照儒家所谓义利之辨,一个人为自己的利益而行兼爱,其行为虽是爱人,但严格地说,他仍是为利,不是行义。人应该行兼爱,因为行兼爱于他自己有利,如此说,则此应该即是有条件底,行兼爱也就是有所为而为了。儒墨的根本不同就在于此。《孟子》书中说:“宋牼将之楚,孟子遇于石丘。曰:‘先生将何之?’曰:‘吾闻秦楚构兵,我将见楚王,说而罢之。楚王不悦,我将见秦王,说而罢之。二王我将有所遇焉。’曰:‘轲也请无问其详,愿闻其指。说之将如何?’曰:‘我将言其不利也。’曰:‘先生之志则大矣,先生之号则不可。’”(《孟子·告子下》)孟子对于墨子,亦可以如此说。
照我们于《新原人》中所说底标准说,为自己的利益而行兼爱底人,其行为是合乎道德底行为,不是道德行为。他的行为虽合乎道德,但他的境界是功利境界。
我们可以说,墨家只讲到功利境界。照“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标准,墨家的学说,不合乎“高明”的标准。
这并不是说,墨子本人或墨家中有些人的境界,都只是功利境界。就墨子本人说,他“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他的境界,至少是道德境界。但听他的话,为求得自己的利益而行兼爱底人,其境界是功利境界。墨子的学说亦只讲到功利境界。
这也并不是说,人应该不兼爱。如墨家所说底兼爱,尚且不可,何况不兼爱!这正如道家批评儒家,要绝仁弃义。他们并不是教人不仁不义,他们是说:如儒家所说底仁义尚且不可,何况不仁不义!
[book_title]第三章 名家
于第一章中我们说,早期儒家的哲学,尚未能“经虚涉旷”。“经虚涉旷”底哲学,必讲到“超乎形象”者。“经虚涉旷”底人,必是神游于“象外”者。必有讲到“超乎形象”底哲学,然后才有人可以神游于“象外”。人必能“经虚涉旷”,然后才是达到最高底境界。哲学必是“经虚涉旷”,然后才合乎“极高明”的标准。
所谓“象外”之象,就是所谓形象之象。譬如大小方圆,长短黑白,都是一种形象。凡可为某种经验的对象,或某种经验的可能底对象者,都是有形象底,也可以说是,都是在形象之内底。我们也可以说:凡是有形象底,在形象之内底,都是某种经验的对象,或其可能底对象。我们说:可能底对象,因为人的感觉的能力,或其他有感觉底物的感觉的能力,都是有限的,专说经验的对象,尚不足以尽所有底有形象者(此所谓感觉,不仅指身体底、感官底感觉,亦指内心底感觉)。例如物理学中所说原子、电子,都是人所不能直接经验底,或亦不是其他有感觉底物所能直接经验底。但这并不是由于原子、电子在原则上是不可经验底。假使有物有足够灵敏底感觉,他可以经验原子、电子,如我们经验桌子、椅子。如原子、电子等,就是我们所谓经验的可能底对象。凡有形象者,都是我们所谓事物,所以象外也可以说是物外。
超乎形象,并不是普通所谓超自然。宗教中,至少有些宗教中,所说上帝是超自然底。说它是超自然底,就是说,它在自然之上,或在自然之先,不为自然律所支配。但它是有人格底,有意志底,有智慧底,有能力底。它是可以用许多形容词形容底。它即不是某种经验的对象,亦是某种经验的可能底对象。这就是说,它是有象底,有象底就不是超乎形象底。
超乎形象,亦不是《新理学》中所谓抽象。《新理学》中所谓抽象,是一个西洋哲学中底名词,与具体是相对底。抽象者一定超乎形象,但超乎形象者,不一定是抽象底。例如“方”之理是抽象底,当然也是超乎形象底。有些人或以为“方”之理必是方底,既然是方的,则即不是超乎形象底。这些人的见解是错误底。方之理不过是方之所以为方者,具体底事物,有合乎方之所以为方者,它即是方底。至于方之所以为方者,并不是事物,所以没有形象,也不能有形象。方之理并不是方底,也可以说无所谓是方底或不是方底。此正如动之理并不是动底,变之理并不是变底,也可以说是,无所谓是动底变底,或不是动底变底。
超乎形象者,不一定是抽象底。例如《新理学》中所说的气是超乎形象底,但并不是抽象底。气是超乎形象的,因为我们不能用任何形容词形容它,不能说它是什么。这并不是由于我们的知识不足,或言语贫乏,这是由于它本来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说底。它是超乎形象底。但它并不是理,并不是一类事物之所以为一类事物者,因此它不是抽象底。
《新理学》中所说的宇宙及道体,是超乎形象底,但并不是抽象底。宇宙是所有底有的全,道体是一切流行的全。但这两个全都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说底。若对于这两个全有思议或言说,则此思议或言说,即是一有、一流行。此有、此流行,不包括于其所思议或所言说底全之内。所以其所思议或所言说底全,即不是全,不是宇宙或道体。宇宙及道体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说底,亦是不可经验底。所以宇宙及道体,都是超乎形象底。但宇宙亦包括具体底世界。道体即是具体底世界,所以都不是抽象底。
宇宙及气不是抽象底,但也不是具体底。气不是具体底,因为具体底事物必有性,而气无性。宇宙不是具体底,因为宇宙之全中,亦包括有抽象底理。道体是具体底,但也是超乎形象底。
以上解释我们所谓超乎形象。在中国哲学史中,最先真正讲到超乎形象底哲学,是名家的哲学。
先秦的名家出于“辩者”。其中主要底大师,是惠施、公孙龙。《庄子·秋水篇》说:公孙龙“合同异,离坚白,然不然,可不可,困百家之知,穷众口之辩”。(《秋水篇》说是公孙龙所说,其实是当时一般人对于辩者底印象。)《天下篇》说:“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饰人之心,易人之意,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辩者之囿也。”“然惠施之口谈,自以为最贤”,“以反人为实,而欲以胜人为名,是以与众不适也。”司马谈说:“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于名,而失人情。”(《太史公论六家要旨》)这些话代表古人对于辩者的批评,亦代表一般人对于辩者底印象。
这些批评,对于一般底辩者说,大概是不错底。一般底辩者,大概都是为辩而辩。一般人以为然者,他们偏不以为然。一般人以为不然者,他们偏以为然。此所谓“以反人为实”。既为辩而辩,其辩期于必胜。此所谓“以胜人为名”。这种为辩而辩底辩,往往能使与之辩者一时无话可说。它能使与之辩者往往自己陷于混乱,自己也弄不清楚自己的确切意思之所在,自己也不知自己前后是否矛盾。此所谓“饰人之心,易人之意”。此所谓“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但这种辩论,往往只是“一时”使人无话可说,未必能使人心悦诚服。此所谓“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此是“辩者之囿”。
辩者的立论,大概都是破坏底。别人说东,他偏说西;别人说南,他偏说北。他的立论是“与众不适”。但他所希望得到底,也就是“与众不适”。他是有意立异。他虽未必自己有一套对于事物底见解,但他可以为辩而辩,特意破坏一般人对于事物底见解。其辩亦或能使人一时无话可说。他的立论,未必能使人心服,亦未必是真理,不过他的辩论,可使与之辩者对于其自己的见解,作一种反省。这对于与之辩者未尝不是一种很大底好处。
一般人所知,大概都限于形象之内,辩者对于一般人的见解大概都是不以为然底。他向来“然不然,可不可”。他总是批评一般人的对于事物底见解。《庄子·天下篇》所载辩者二十一事,都是辩者对于一般人的对于事物底见解底批评。照一般的见解,火是热底,飞鸟之影是动底,白狗是白底,犬是犬,羊是羊。辩者偏说:“火不热。”“飞鸟之影未尝动也。”“白狗黑。”“犬可以为羊。”
这种批评,也可以说是对于形象世界底批评。假使有人拉着辩者的手,放在火上,叫他试试火是不是热底,他虽也感觉火是热底,但他还可以立论,说:“火不热。”假使有人拉辩者去看白狗是不是黑底,他虽然也感觉到白狗是白底,但他还可以立论说:“白狗黑。”他对于一般人的对于事物底见解底批评,可以发展为对于形象世界底批评。他不但可以对于一般人的见解,有意立异,他简直可以对于形象世界有意立异。《天下篇》所载辩者二十一事,亦可以作如是底解释。火是热底,飞鸟之影是动底,白狗是白底,犬是犬,羊是羊。辩者偏说:“火不热。”“飞鸟之影未尝动也。”“白狗黑。”“犬可以为羊。”
与形象世界立异,对于形象世界作批评,如不是为辩而辩底批评,则批评者,需有对于超乎形象者底知识,以为批评的标准;须知有超乎形象者,以为批评的观点。他如有此种知识,则他的立论,即不止是破坏底。一般的辩者的,对于一般人的对于事物底知识底批评,以及对于形象世界的批评,大概都是为辩而辩底批评,他们的批评大都是破坏底。但名家的大师,惠施、公孙龙,则已进步到有对于超乎形象者底知识。他们的立论不只是破坏底。道家是反对他们的。但他们实则是为道家哲学,立下了不可少底基础。
《庄子·天下篇》记惠施的学说十点,所谓惠施十事。第一事云:“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这是惠施所发现底一个标准,也可以说是一个观点。用这个标准,从这个观点,他可以批评形象世界,或一般人对于事物底见解。这两个命题,都是我们所谓形式命题,对于实际,都无所肯定。这两个命题并没有说,实际上什么东西是最大底,什么东西是最小底。这两个命题所肯定底,是超乎形象底。欲充分了解这两个命题的意义,我们可以参看《庄子·秋水篇》。
《庄子·秋水篇》说,河伯问海若曰:“然则吾大天地而小毫末可乎?”海若说:“计人之所知,不若其所不知,其生之时,不若未生之时……又何以知毫未之足以定至细之倪,又何以知天地之足以穷至大之域?”此所谓天地,大概是说,物质底天与地,不是宇宙或大一。说天与地是至大,毫末是至小,都是对于实际有所肯定。这两个命题都是我们所谓积极底命题,都可以是不真底。因为专靠经验,我们无法可以完全决定,天与地是最大底东西,毫末是最小底东西。形象世界中事物的大小,都是相对底。“因其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则万物莫不小。”(《庄子·秋水篇》)凡物都比比它小的物大,也都比比它大的物小。因此我们不能完全决定“毫末足以定至细之倪,天地之足以穷至大之域”。
我们不能专靠经验断定在形象世界中,什么东西是最大底,什么东西是最小底。但我们可以离开经验说:怎样是最大,怎样是最小。“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这两个命题就是这一种底形式命题。
至大无外底是绝对地大,至小无内底是绝对底小。至大只能是至大,至小只能是至小。这是绝对底,亦是不变的。站在绝对底不变的观点,以绝对底、不变底标准,以看形象世界,则见形象世界中底事物所有底性质,以及其间底分别,都是相对底、可变底。
惠施十事中以下九事云:“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这是说小大是相对底。无厚不可积,可以谓之小,但无厚者无体积,可以有面积,面积可以大千里,又可以谓之大。“天与地比,山与泽平。”这是说高低是相对底。“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这是说死生是相对底。“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这是说同异是相对底。“南方无穷而有穷。”这是说有穷无穷是相对底。“今日适越而昔来。”这是说今昔是相对底。“连环可解也。”这是说成毁是相对底。“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这是说中央与旁是相对底。“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这是说事物间底分别是相对底。“万物毕同毕异。”“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庄子·德充符》)这是庄子批评形象世界所得底结论,也是惠施批评形象世界所得底结论。
得到这个结论以后,对于超乎形象者底知识,又有一大进步。因为现在不仅知道怎样是大一,并且知道什么是大一。“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这个一体就是大一。因为这个一体包括天地万物,它不能有物在其外。这就是无外。“至大无外,谓之大一。”
公孙龙也发现了一点标准,或一个观点,用这个标准,从这个观点,他可以批评形象世界,或一般人对于事物底见解。他发现了西洋哲学中的所谓“共相”,他称共相为“指”。其所以称共相为指,有两种解释。我们可以说:指是名之所指。就一方面说,名之所指为个体。公孙龙说:“名,实谓也。”(《公孙龙子·名实论》)名所以谓实,实是个体。就一方面说,名之所指为共相。例如白马之名,可指此马彼马等个体;亦可以指马之共相。例如白之名可以指此一白物,彼一白物,所表现底白;亦可以指白之共相。公孙龙论“白马非马”,论“离坚白”,皆就“白马”“马”“坚”“白”等共相立论。共相是名之所指,故称之为指。
或亦可说,指与旨通,例如司马谈论六家要指,就是说六家要旨,或要义。如此解释,则公孙龙所谓指,相当于西洋哲学中所谓观念。此所谓观念,不是主观底观念,是客观底观念,是柏拉图底观念。柏拉图底观念也就是共相。
公孙龙有《白马论》。《白马论》的主要立论是“白马非马”。他所用以证明他的立论底辩论可以分为三点:第一点是:“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这是就马之名及白之名的内涵说。马之名的内涵是马的形。白之名的内涵是一种颜色。白马之名的内涵是马的形及一种颜色。此三者的内涵各不相同,所以“白马非马”。
第二点是:“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这是就马之名与白马之名的外延说。马之名的外延,包括一切马。白马之名的外延,则只包括白马。所以一个人只求马,则黄黑马“皆可以应”。若指定求白马,则“惟白马独可以应耳”。马之名的外延,与白马之名的外延,各不相同,所以“白马非马”。
第三点是:“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己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马与白非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这是就马之共相、白之共相、白马之共相说。马之共相,只是一切马所共有底性质,其中并没有颜色的性质。它只是马as such。此所谓有马如己耳。马之共相,则是一切马所共有底性质,又加白的性质,所以“白马非马”。
不但白马非马,而且白马亦非白。《白马论》说:“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此白物或彼白物所表现底白,是定所白底白。定是决定的意思。此白物所表现的白,为此白物所决定。彼白物所表现底白,为彼白物所决定。白之共相,亦可以说是“白如己耳”,不为彼白物所决定,亦不为此白物所决定。它是“不定所白”底白。“不定所白”底白,不为一般人所注意。一般人不注意“不定所白”底白,于其日常生活,亦无影响,所谓“忘之而可也”。然“定所白”底白,不是“不定所白”底白。白马的白,是“定所白”底白。“定所白者非白也”,所以白马非马。
公孙龙又有《坚白论》。《坚白论》的主要立论是“离坚白”。他所用以证明他的立论底辩论有二点。先就第一点说。《坚白论》说:“坚、白、石:三,可乎?曰:不可。曰:二,可乎?曰:可。曰:何哉?曰: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无白也。”“得其白,得其坚:见与不见。见(此见字据俞樾校补)与不见离。一一不相盈故离。离也者,藏也。”这是从知识论方面证明坚白是离底。有一坚白石,以目视之,则只得其所白,只得一白石。以手拊之,则只得其所坚,只得一坚石。感觉白时不能感觉坚,感觉坚时不能感觉白。此所谓“见与不见”。此可见“见与不见离”。就知识论说,只有坚石,只有白石,没有坚白石。所以坚、白、石三不可;坚、白、石,二可。坚、石,是二;白、石亦是二。此所谓“一一不相盈故离”。“不相盈”是说:坚之中无白,白之中无坚。
就第二点说,《坚白论》说:“物白焉,不定其所白,物坚焉,不定其所坚。不定者兼,恶乎其(原作甚,依陈澧校改)石也?”“坚未与石为坚而物兼。未与物为坚而坚必坚。其不坚石物而坚,天下未有若坚而坚藏。白固不能自白,恶能自石物乎?若白者必白,则不白物而白焉。黄黑与之然。石其无有,恶取坚白石乎?故离也。离也者,因是。”这是从形上学方面证明坚白是与石离底。坚之共相是不定所坚底坚。白之共相,是不定所白底白。不定所白底白,不定所坚底坚,可为一切白物或一切坚物所共同表现,怎么能说是在石之内?此所谓“不定者兼,恶乎其石也”。坚不必实现于坚石,可以实现于任何坚物。纵使没有任何坚物,而坚还是坚。不过若天下无坚石或任何坚物,则坚虽必坚而不能实现。此所谓“其不坚石物而坚,天下未有若坚而坚藏”。不定所白之白能自白。盖假使白而不能自白,它怎么能使石与物白?若白能自白,则不必借它物而亦自白。黄黑各色,皆是如此。白可无石而自白,何必待坚白石?此可见坚白是与石离底。
公孙龙又有《指物论》。《指物论》的主要立论是:“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物是与指相对底。公孙龙云:“天地与其所产焉,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实以实其所实,而不旷焉,位也。”(《公孙龙子·名实论》)用现在西洋哲学中底话说,物就是在时空中占地位底个体。指是共相,物是个体。物可以分析为若干共相。它是若干共相联合而成底。但共相则不可复分析为共相。故曰:“物莫非指,而指非指。”每一个共相,只是一个共相,一一分离,此所谓“天下皆独而正”(《公孙龙子·坚白论》)。
公孙龙于是发现了一个超乎形象底世界,凡名所指底共相都在其中。而在其中底共相,却未必皆有名以指之。在此世界中,坚就是坚、白就是白、马就是马、白马就是白马,“皆独而正”。此中底坚,是不定所坚底坚;此中底白,是不定所白底白。不过,白若不定所白,坚若不定所坚,则坚白是不可实现底。这就是说,它不能成为形象。《坚白论》说:“其不坚石物而坚,天下未有若坚而坚藏。”“不坚石物”底坚,就是“不定所坚”底坚。形象世界中,若没有具体底坚,但不能说是没有坚。此所谓“坚藏”。其藏是自藏,非有藏之者。《坚白论》说:“有自藏也,非藏而藏也。”在这个超乎形象底世界中,“藏”有所有底共相,这就是宋儒所谓“冲漠无朕,万象森然”。“冲漠无朕”言其超乎形象。“万象森然”言其应有尽有。
这是名家对于中国哲学底贡献。他们从批评形象以得到超乎形象。惠施从“天地一体”推到“泛爱万物”。公孙龙“欲推是辩以正名实,而化天下”(《公孙龙子·迹府》)。他们自以为也是讲“内圣外王之道”。不过我们可以说,他们尚未能充分利用他们的对于超乎形象者底知识,以得到一种生活。
道家是反对名家底。但他们反对名家,是超过名家,并不是与名家立于同一层次而反对之。《墨经》与荀子反对名家,是与名家立于同一层次而反对之。道家则是超过名家。道家是经过了名家对于形象世界底批评,而又超过了这些批评,以得一种“极高明”底生活。名家的对于形象世界底批评,对于道家底功用,是如所谓筌蹄。“得鱼忘筌,得兔忘蹄”“兔死狗烹,鸟尽弓藏”“过河拆桥”是大不道德底事。但讲哲学则非如此不足以达到“玄之又玄”的标准。
[book_title]第四章 老庄
司马谈说:“名家,专决于名,而失人情。”专就“失人情”说,凡哲学都是“失人情”底。因为一人所有底知识,都限于形象之内,而哲学的最高底目的,是要发现超乎形象者。哲学必讲到超乎形象者,然后才能符合“玄之又玄”的标准。一般人不能用抽象底思想,而哲学则专用抽象底思想。用我们于《新理学》中所用底名词,我们说,抽象底思想是思,非抽象底思想是想。一般人只能想而不能思。他们的思想,都是我们所谓图画式底思想。用图画式底思想以看哲学,哲学是“失人情”底。《老子》说:“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四十一章)对于哲学,我们亦可以如此说。
就“专决于名”说,我们虽不能附和一般人的常识,说,名家是“专决于名”。但名家的思想及其辩论,是从名出发底。公孙龙尤其是如此。一般人的知识,都限于形象之内。在形象之内底都是名家所谓“实”。一般人都只知有实。他们只注意于实,不注意于名。名家注意于名。他虽未必皆如公孙龙知有名之所指底共相,但他们总是注意于名。他们所讲底都是有名。在哲学史中,所谓唯名论者,以为只有实,名不过是些空洞底名字。这些唯名论者的思想,虽近于常识,但亦是比一般人的思想高一层次底。一般人见“实”则随口呼之,他们虽用名,而并不知有名。凡关于名底思想,都出于对于思想底思想,都出于思想的反省。所以凡关于名底思想,无论其是唯名论底,或如公孙龙所持底,都是比一般人的思想,高一层次底。
于上章,我们说:道家是经过名家的思想而又超过之底。他们的思想比名家的思想,又高一层次。名家讲有名。道家经过名家对于形象世界底批评,于有名之外,又说无名。无名是对着有名说底。他们对着有名说,可见他们是经过名家底。
《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一章)“道常无名,朴。”“始制有名。”(三十二章)“道隐无名。”(四十一章)《庄子》说:“泰初有无,无有无名。”(《天地》)在道家的系统中,有与无是对立底,有名与无名是对立底。这两个对立,实则就是一个对立。所谓有与无,实则就是有名与无名的简称。“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或读为“无,名天地之始;有,名天地之母。”这两个读法,并不使这两句话的意思,有什么不同。在道家的系统中,道可称为无,天地万物可称为有。说道可称为无,就是说:道是“无名之朴”(三十七章),“道隐无名”。说天地万物可称为有,就是说:天地万物都是有名底。天可名为天,地可名为地。某种事物可名为某种事物。有天即有天之名。有地即有地之名。有某种事物,即有某种事物之名。此所谓“始制有名”。道是无名,但是是有名之所由以生成者。所以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道无常名,朴。”所以,常道就是无名之道。常道既是无名,所以不可道。然而,既称之曰“道”,道就是个无名之名。“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二十一章)道是任何事物所由以生成者,所以,其名不去。不去之名,就是常名。常名实在是无名之名,实则是不可名底。所以说,“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这两个命题,只是两个形式命题,不是两个积极命题。这两个命题,并不报告什么事实,对于实际也无所肯定。道家以为,有万物,必有万物所由以生存者。万物所由以生存者,无以名之,名之曰道。道的观念,亦是一个形式底观念,不是一个积极的观念。这个观念,只肯定一万物所由以生成者。至于此万物所由以生成者是什么,它并没有肯定。不过它肯定万物所由以生成者,必不是与万物一类底物。因为所谓万物,就是一切底事物,道若是与万物一类底物,它即不是一切底事物所由以生成者,因为所谓一切底事物已包括有它自己。《庄子·在宥篇》说:“物物者非物。”道是物物者,必须是非物。《老子》中固然说“道之为物”,不过此物,并不是与万物一类底物,并不是任何底事物。任何事物,都是有名。每一种事物,总有一名。道不是任何事物,所以是“无名之朴”。“朴散,则为器。”(二十八章)器是有名,是有;道是无名,是无。
万物之生,必有其最先生者,此所谓最先,不是时间上底最先,是逻辑上底最先。例如我们说:先有某种事物(例如猿),然后有人。此所谓先,是时间上底先。若我们说:必先有动物,然后有人。此所谓先,是逻辑上底先,这就是说,有人涵蕴有动物。天地万物都是有,所以有天地万物涵蕴有有,有有为天地万物所涵蕴,所以有是最先生者。《老子》说:“天地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四十章)这不一定是说,有一个时候只有无,没有有。然后于次一时,有从无生出。这不过是说,若分析天地万物之有,则见必先须先有有,然后,可有天地万物。所以在逻辑上,有是最先生者,此所谓最先不是就时间方面说。此所谓有有,也不是就事实方面说。就事实方面说,所有底有,必是某事物底有,不能只是有。
有就是一个有。《老子》又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十二章)道所生之一,就是有。有道,有有,其数是二。有一有二,其数是三。此所谓一二三,都是形式底观念。这些观念,并不肯定一是什么、二是什么、三是什么。
以上所讲的道家思想,也可以说是“专决于名,而失人情”。道家所受名家的影响,在这些地方是很显然底。
道、无、有、一,都不是任何种类底事物,所以都是超乎形象底。《庄子·天下篇》说:关尹、老聃,“建之以常、无、有,主之以太一”。太一就是道。《庄子》说:“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天地》)道是一之所起。这也就是说:“道生一”,所以道是太一。此所谓“太”,如太上皇、皇太后、老太爷之太,言其比一更高,所以是太一。
常是与变相对底。事物是变底,道是不变底。所以道可称为常道。事物的变化所遵循底规律也是不变底。所以《老子》说到事物的变化所遵循底规律时,亦以常称之。如说:“取天下常以无事。”(四十八章)“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六十四章)“常有司杀者杀。”(四十七章)“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七十九章)这些都是不变地如此,都是所谓自然的法律,所以都称之曰常。
在自然界的法律中,最根本底法律,是“反者,道之动”(四十章)。一事物的某性质,若发展至于极点,则必变为其反面,此名曰反。《老子》说:“大曰逝。逝日远。远曰反。”(二十五章)
这是《老子》哲学中的一个根本意思。《老子》书中许多话是不容易了解底。但若了解了《老子》这一个根本意思,则《老子》书中不容易了解底话,也易了解了。因为“反”为道之动,故“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五十八章)。唯其如此,故“曲则全,枉则直,窪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二十二章)。唯其如此,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二十三章)。唯其如此,故“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三十章)。唯其如此,故“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七十七章)。唯其如此,故“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四十三章),“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七十八章)。唯其如此,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四十二章)。凡此皆事物变化所遵循底通则。《老子》发现而叙述之,并非故为奇论异说。而一般人视之,则或以为非常可怪之论。故曰:“正言若反。”(七十八章)故曰:“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六十五章)故曰:“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四十一章)
这都是所谓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老子》十六章)《庄子·天下篇》说:关尹、老聃“以濡弱谦下为表”,“知其雄,守其雌”,“知其荣,守其辱”。他们所以如此,因为照以上所说底常,守雌,正是所以求雄;守辱,正是所以避辱。这是《老子》所发现底全生避害的方法。
庄子所受名家的影响,是极其明显底。有许多地方,他是完全接着惠施讲底。我们于上文第三章中,对于惠施十事,作了一点解释。因为《天下篇》底报告,过于简略,我们不敢十分断定惠施的原来底意思,确是如此。但我们可以说,《庄子》的《齐物论》的第一层意思,确是类乎此。
《齐物论》的第一层意思,是指出,一般人对于形象世界所作底分别是相对的。人对于形象世界所作底分别,构成人对形象世界底见解。这些见解是万有不齐,如有风时之“万窍怒号”,如《齐物论》开端所说者。在这些见解中,当时最引人注意底,是儒墨二家的见解。当时思想界中最引人注意底争执,亦是儒墨二家中间底辩论。《齐物论》说:“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齐物论》下文云:“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道不限于是一物,所以“未始有封”。真理之全,必须从多方面言之。所以言真理之言,必须从多方面说,所以“未始有常”。所以“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知此则知各方面底言,都可以说是真理的一方面。各方面底言,都不必互相是非。是非之起,由于人各就其有限的观点,以看事物,而不知其观点是有限的观点,因此各有其偏见。有限是所谓小成。不知有限是有限,以为可以涵盖一切。如此则道为有限所蔽,此所谓“道隐于小成”。不知偏见是偏见,又加以文饰,以期“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如此则表示真理之言不可见。此所谓“言隐于荣华”。儒墨二家中的辩论,亦是如此之类。
儒墨二家相互是非。此之所是者,彼以为非;彼之所是者,此以为非。此种辩论,如环无端,没有止境。亦没有方法,可以决定,谁是真正是,谁是真正非。辩者认为辩可以定是非。但辩怎么能定是非?《齐物论》说:“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耶?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耶?其或是也,其或非也耶?其俱是也,其俱非也耶?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黮暗。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相知也,而待彼也耶?”《齐物论》的这一段话,颇有辩者的色彩。这一段话,也是“然不然,可不可”。不过辩者的“然不然,可不可”是与常识立异。《齐物论》的“然不然,可不可”是与辩者立异。
若知是非之起,起于人之各就其有限的观点,以看事物,则若能从一较高底观点,以看事物,则见形象世界中底事物,“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齐物论》)事物是变底,是多方面底。所以对于事物底各方面底说法,本来是都可以说底。如此看,则所有底是非之辩,均可以不解决而自解决。此所谓“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齐物论》)。“不由”是不如一般人站在他自己的有限的观点,以看事物。“照之于天”是站在天的观点,以看事物。天的观点,是一种较高底观点。道的观点也是一种较高底观点。各站在有限的观点,以看事物,则“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彼此相互对待,谓之有偶。站在一较高底观点,以看事物,则既不与彼相对待,亦不与此相对待。此所谓“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齐物论》)。彼此互相是非,如环无端,是无穷底。得道枢者,从道的观点,以看事物,不与彼此相对待,此所谓“得其环中,以应无穷”。司空图《诗品》云:“超以象外,得其环中。”唯能“超以象外”,然后能“得其环中”。
从道的观点以看事物,就是《秋水篇》所谓“以道观之”。“以道观之”则一切事物皆有所可,有所然。《齐物论》说:“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恑憰怪,道通为一。”事物虽不同,但同于皆有所可,有所然,同于皆出于道。所以不同的事物,“以道观之”皆“通为一”。
人对于事物所作底分别,亦是相对底。《齐物论》说:“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云变为雨,就雨说谓之成,就云说谓之毁。所谓成毁,都是就一方面说。从有限底观点看,有成与毁;从道的观点看,无成与毁,“复通为一”。
从道的观点看人对于事物所作底分别,是相对底,亦可说,一切事物所有底性质,亦是相对底。“我”与别底事物底分别亦是相对底。我与别底事物同出于道。所以“我”与万物,道亦“通为一”。《齐物论》说:“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个结论,也就是惠施说“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的结论。
以上诸段所说,是《齐物论》的第一层底意思。我们说,这个意思是与惠施的意思是一类底。因为这个意思,亦是教人从一较高底观点,以看事物,以批评人对于事物底见解。不过我们不说,《齐物论》的这个意思,与惠施的意思,完全相同。因为惠施所批评底是一般人的常识。《齐物论》则并批评名家的批评。其批评名家也是从道的观点以作批评。所以其批评是比名家高一层次底。
例如《齐物论》批评公孙龙云:“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公孙龙说:“物莫非指,而指非指。”这就是“以指喻指之非指”。公孙龙又说:“白马非马。”这就是“以马喻马之非马”。然“以道观之”,“道通为一”。则指与非指通为一,马与非马亦通为一。所以说:“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名家以“辩”批评了一般人的对于事物底见解。《齐物论》又以“道”批评了名家的辩。《齐物论》说:“辩也者有不见也。”“大辩不言。”不言之辩,是高一层次底辩,所以我们说:道家经过了辩者的批评而又超过了他们的批评。
《齐物论》于“万物与我为一”一句之下,又转语云:“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无适焉,因是已。”此一转语,是庄子比惠施更进一步之处。这是《齐物论》的第二层意思。“万物与我为一”之一,是超乎形象底,亦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说底。因为如对一有言说有思议,则言说思议中底一,即是言说思议的对象,是与言说思议相对底,亦即是与“我”相对底。如此底一不是“万物与我为一”之一。庄子说,一不可说。他是真正了解一。惠施说:“至大无外,谓之大一。”他只知说大一,不知大一是不可说底。道家知一是不可说底。这就是他们对于超乎形象底知识比名家更进了一步。
名家以为一般人的常识是错底。名家的这种见解,亦是错底。“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一般人对于事物底见解,亦是真理的一方面。他们可以批评之处,只是其不知其只是真理的一方面。他们不知,所以他们见解成为偏见。若知偏见是偏见,则它立时即不是偏见。再进一步说,人之互相是非,亦是一种自然底“化声”。凡物无不各以其自己为是,以异于己者为非。这亦是物性的自然。从道的观点看,这亦是应该是听其自尔底。所以“得其环中”底人,并不是要废除一般人的见解,亦不要废除是非,他只是“不由而照之于天”。这就是不废之而超过之。《齐物论》说:“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此谓之两行。”天钧是自然的运行。是非是相对底。一般人对于事物底见解,其是真亦是相对底。一切事物所有底性质亦是相对底。但“万物与我为一”之一是绝对底。不废相对而得绝对,此亦是“两行”。
这又是庄子比惠施更进一步之处。惠施只知辩,而不知不辩之辩;只知言,而不知不言之言。惠施、公孙龙只知批评一般人对于事物底见解,以为他们是错底,而不知其亦无所谓错。所以名家“与众不适”(《天下篇》谓惠施语),而道家则“与天地精神往来而傲倪于万物”,“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天下篇》谓庄子语)。所以我们说:道家经过名家而又超过之。
不过道家只知无名是超乎形象底,不知有名亦可以是超乎形象底。名之所指,若是事物,则是在形象之内底。名之所指,若是共相,则亦是超乎形象底。公孙龙所说,坚、白、马、白马等亦是有名,但亦是超乎形象底。由此方面说,道家虽对立于名家所说底有名,而说无名,但他们对于名家所说底有名,尚没有完全底了解。在他们的系统中,他们得到超乎形象底,但没有得到抽象底。
《齐物论》又云:“是不是,然不然。是若果是也,则是之异乎不是也亦无辩。然若果然也,则然之异乎不然也亦无辩。”“化声之相待,若其不相待。和之以天倪,因之以曼衍,所以穷年也。”“忘年忘义,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竟。”这是得道枢底人的境界。上文说到“道通为一”,又说到“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此尚是就得道枢底人的知识方面说。得道枢底人,不仅有此种知识,且有这种经验。他的经验中底此种境界,就是《新原人》中所谓同天的境界。有这种境界底人,忘了一切底分别。在他的经验中,只有浑然底“一”。“忘年忘义”,就是说,忘分别。“寓诸无竟”就是寓诸浑然底“一”。
因为要忘分别,所以要去知,去知是道家用以达到最高境界底方法。此所谓知,是指普通所谓知识底知,这种知的主要工作,是对于事物作分别。知某物是某种物,即是对于某物作分别,有分别即非浑然。所谓浑然,就是无分别的意思。去知就是要忘去分别。一切分别尽忘,则所余只是浑然底一。《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为学要增加知识,所以日益;为道要减少知识,所以日损。
所谓道,有两意义:照其一意义,所谓道,是指一切事物所由以生成者。照其另一意义,所谓道,是指对于一切事物所由以生成者底知识。一切事物所由以生成者,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说底。因为若思议言说之,则即加以一种性质,与之一名。但它是无名,不可以任何名名之。它既是如此,所以它是不可知底。所以对于道底知识,实则是无知之知。《齐物论》说:“故知止其所不知,至矣。孰知不言之辩,不道之道?”不知之知,就是知之至。《庄子·天地篇》云:“黄帝游乎赤水之北,登乎昆仑之丘,而南望,还归,遗其玄珠,使知索之而不得,使离朱索之而不得,使吃诟索之而不得也。乃使象罔,象罔得之。”知是普通所谓知识,离朱是感觉,吃诟是言辩。这些均不能得道,只有象罔能得之。象罔就是无象,无象是超乎形象。“超以象外”,然后可以“得其环中”。这种知识就是无知之知,无知之知就是最高底知识。
求最高底境界,须去知。去知然后得浑然底一。求最高底知识,亦须去知。去知然后能得无知之知。总之,为道的方法,就是去知。在《庄子》书中,有数次讲“为道”的程序,亦即是“为道”的进步的阶段。《大宗师》云:“南伯子葵问乎女偊曰:‘子之年长矣,而色若孺子,何也?’曰:‘吾闻道矣。’南伯子葵曰:‘道可得学耶?’曰:‘恶,恶可?子非其人也。夫卜梁倚有圣人之才,而无圣人之道;我有圣人之道,而无圣人之才。吾欲以教之,庶几其果为圣人乎?不然,以圣人之道,告圣人之才,亦易矣。吾犹守而告之,三日,而后能外天下。已外天下矣,吾又守之七日,而后能外物。已外物矣,吾又守之九日,而后能外生。已外生矣,而后能朝彻。朝彻而后能见独。见独而后能无古今。无古今而后能入于不死不生。杀生者不死,生生者不生。其于物也,无不将也,无不迎也,无不毁也,无不成也。其名为撄宁,撄宁也者,撄而后成者也。’”所谓“外天下”“外物”之外,是不知或忘的意思。外天下即是不知有天下,或忘天下。天下亦是一某物。一某物比较易忘,物比较难忘。所以于外天下之后,又七日始能外物。外物即是不知有物或忘物。人的生最难忘,所以于外物之后,九日而后能不知有生或忘生。已外物,又外生,则所谓“我”与“物”的分别,“我”与“非我”之间底鸿沟,在知识上已不存在。如此则恍然于己与万物浑然为一。此恍然谓之朝彻。言其“恍然如朝阳初起,谓之朝彻”(成玄英疏语),如所谓豁然贯通者。此时所见,惟是浑然底一。此谓之见独。独就是一。一包括一切,亦即是大全。大全是无古今底。古今是时间上的衡量。大全亦包括时间,所以不能于大全之外,另有时间,以衡量其是古是今。大全是不死不生底,因为大全不能没有,所以无死。大全亦不是于某一时始有,所以无生。大全是如此,所以与大全为一底人,亦无古今,不死不生。在此种境界中底人,从大全的观点,以看事物,则见“凡物无成与毁”,亦可说是:凡物“无不成无不毁”。此之谓撄宁。撄是扰动,宁是宁静。撄宁是不废事物的扰动,而得宁静。
《大宗师》又一段说:“颜回曰:‘回益矣。’仲尼曰:‘何谓也?’曰:‘回忘仁义矣。’曰:‘可矣,犹未也。’他日复见,曰:‘回益矣。’曰:‘何谓也?’曰:‘回忘礼乐矣。’曰:‘可矣,犹未也。’他日复见,曰:‘回益矣。’曰:‘何谓也?’曰:‘回坐忘矣。’仲尼曰:‘何谓坐忘?’颜回曰:‘隳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是谓坐忘。’仲尼曰:‘同则无好也,化则无常也,而果其贤乎?丘也,请从而后也。’”忘仁义礼乐,相当前段所说“外物”。仁义是抽象底,故较易忘。礼乐是具体底,故较难忘。“隳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相当于前一段所说的“外生”。“同于大通”,相当于前一段所说“朝彻见独”。“同则无好”,相当于前一段所说“其于物也,无不将也,无不迎也”。“化则无常”,相当于前一段所说“无不成也,无不毁也”。“同于大通”,“朝彻见独”,是坐忘底人所有底境界。“同则无好”,“化则无常”,是坐忘底人所可能有底活动。
或可问:上文说,道家不废是非而超过之,此之谓两行。今又说“为道”须去知,忘分别。去之忘之,岂不是废之?于此我们说:说去知忘分别,是就圣人的境界说。这是属于“内圣”一方面底。不废是非,不废分别,这是就他应付事物说,这是属于“外王”一方面底。他不废应付事物,而仍能有他的境界。这就是所谓撄宁,也就是所谓两行。
圣人有最高底境界,也可有绝对底逍遥。庄子所谓逍遥,可以说是自由的快乐。《庄子·逍遥游》篇首说大鹏,小鸟;小知,大知;小年,大年。这些都是大小悬殊底。但它们如各顺其性,它们都是逍遥底。但它们的逍遥都是有所待底。《逍遥游》说:“列子御风而行,泠然善也。”“此虽免乎行,犹有所待者也。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列子御风而行,无风则不能行,所以其逍遥有待于风。大鹏一飞九万里,其逍遥有待于远飞。大椿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其逍遥有待于久生。这都是有所待,其逍遥是有待底逍遥。圣人游于无穷。游于无穷,就是《齐物论》所说:“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竟。”“其于物也,无不将也,无不迎也,无不成也,无不毁也。”所以他无所待而逍遥,他的逍遥是无待底,所以亦是绝对底。
早期道家中底人原只求全生,避害。但人必须到这种最高底境界,始真为害所不能伤。《庄子·田子方》篇云:“夫天下也者,万物之所一也。得其所一而同焉,则四肢百体将为尘垢,而死生终始将为昼夜,而莫之能滑,而况得丧祸福之所介乎?”人又必到这种最高境界,而后可以真能全生。《大宗师》篇云:“夫藏舟于壑,藏山于泽,谓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昧者不知也。藏小大有宜,犹有所遁。若夫藏天下于天下,而不得所遁,是恒物之大情也。”“故圣人游于物之所不得遁而皆存。”这是真正底全生避害之道。这是庄子对于早期道家的问题的解决。从世俗的观点看,庄子并没有解决什么问题。他所说底并不能使人在事实上长生不死,亦不能使人在事实上得利免害。他没有解决问题。不过他能取消问题。照他所说底,所谓全生避害的问题,已不成问题。他对于这问题,可以说是以不解决解决之。
道家求最高知识及最高境界的方法是去知。去知的结果是无知。但这种无知,是经过知得来底,并不是未有知以前底原始底无知。为分别起见,我们称这种无知为后得底无知。有原始无知底人,其境界是自然境界。有后得无知底人,其境界是天地境界。
后得底无知有似乎原始底无知,天地境界有似乎自然境界。自然境界是一个浑沌。天地境界亦似乎是一个浑沌。在自然境界中底人,不知对于事物作许多分别;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忘其对于事物所作底分别。道家说忘,因为在天地境界中底人,不是不知,亦不是没有,对事物作分别。他是已作之又忘之。不知对于事物作分别,是其知不及此阶段。忘其对于事物所作底分别,是其知超过此阶段。王戎说:“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世说新语·伤逝篇》)就知识方面说,亦是如此。原始底无知是不及知。有原始无知底人,亦可说是在知识上与万物浑然一体,但他并不自觉其是如此。无此种自觉,所以其境界是自然境界。后得底无知是超过知。有后得底无知底人,不但在知识上与万物浑然一体,并且自觉其是如此。有此种自觉,所以其境界是天地境界。
此点道家往往不能认识清楚。他们论社会则常赞美原始社会。论个人修养,则常赞美赤子、婴儿,以及愚人。因为在原始社会中底人及婴儿、愚人等,浑沌无知,有似乎圣人。其实这种相似是表面底。其境界的差别,是两个人极端的差别。道家的圣人的境界,是天地境界。但他们有时所赞美底,却只是自然境界。
道家反对儒家讲仁义。他们并不是说,人应该不仁不义。他们是说,只行仁义是不够底。因为行仁义底人的境界,是道德境界。自天地境界的观点,以看道德境界,则见道德境界低,见行道德底人,是拘于社会之内底。道家作方内方外之分。拘于社会之内底人,是“游方之内”底人。超乎社会之外底人,是“游方之外”底人。“游方之外”底人,“与造物者为人(王引之曰:人,偶也;为人,犹为偶),而游乎天地之一气。以生为附赘悬疣,以死为决 溃痈……假于异物,托于同体。忘其肝胆,遗其耳目。反覆终始,不知端倪。芒然彷徨乎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为之业”。“游方之内”底人,“愦愦然为世俗之礼,以观众人之耳目”。(《庄子·大宗师》)道家以为孔孟是如此底“游方之内”底人。如果真是如此,则孔孟的境界是低底。
不过孔孟并不是如此底“游方之内”底人,孔孟亦求最高境界,不过其所用方法与道家不同。道家所用底方法是去知。由去知而忘我,以得与万物浑然一体的境界。孔孟的方法是集义。由集义而克己,以得与万物浑然一体的境界。孔孟用集义的方法,所得到底是在情感上与万物为一。道家用去知的方法,所得到底是在知识上与万物为一。所以儒家的圣人,常有所谓“民胞物与”之怀。道家的圣人,常有所谓“遗世独立”之概。儒家的圣人的心是热烈底。道家的圣人的心是冷静底。
用集义的方法,不致有方内方外之分。用去知的方法,则可以有方内方外之分。道家作方内方外之分。“游方之外”底人,他们称为“畸人”。“畸人者,畸于人而侔于天”,“天之小人,人之君子。人之君子,天之小人也”。(《大宗师》)道家的哲学中有这种对立,其哲学是极高明,但尚不合乎“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标准。
固然道家亦主张所谓“两行”。“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大宗师》)这是人与天的两行。“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又“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天下篇》)这是方内与方外的两行。不过就“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标准说,“两行”的可批评之处,就在于其是“两”行。在“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标准下,高明与中庸,并不是两行,而是一行。
[book_title]第五章 易庸
于上文第一章中我们说,儒家虽以“说仁义”著名,但他们所讲,并非只限于仁义。他们所讲到底人生境界,亦并非只是道德境界。不过若衡以“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标准,他们所讲,亦可以说是高明,但不能说是极高明。
孟子以后,战国末年的儒家,都受道家的影响。在当时的儒家中,荀子是一位大师,他得到道家底自然主义。在以前儒家中,孔子所说底天,是主宰之天;孟子所说底天,是义理之天或命运之天。荀子所说底天,则是自然之天。他所说底天,就是自然。在这一点,我们看见,他所受于道家的影响。不过他虽受道家的影响,但并没有能使儒家的哲学,在“极高明”一方面,有什么进步。他代表儒家的传统。他是一个礼乐典籍专家。他所讲底人生境界可以说是只限于道德境界。
对于当时的别家学说,在某种范围内,荀子亦有清楚底认识及中肯底批评。他说:“老子有见于诎,无见于信(伸)。墨子有见于齐,无见于畸。”(《荀子·天论》)又说:“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惠子蔽于辞而不知实。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故由用谓之,道尽利矣。”“由辞谓之,道尽论矣。”“由天谓之,道尽因矣。此数具者,皆道之一隅也。夫道者,体常而尽变,一隅不足以举之。曲知之人,观于道之一隅,而未之能识也。故以为足而饰之。内以自乱,外以惑人,上以蔽下,下以蔽上。此蔽塞之祸也。”(《荀子·解蔽》)荀子批评当时别家的学说,其主要底看法与《庄子·天下》篇,有相同之点。他的批评,也很中肯。但因为他只说到道德境界,所以对于道家所讲底天地境界,他不能认识,亦不能批评。“老子有见于诎,无见于信(伸)。”“庄子蔽于天不知人。”就老庄的哲学的一部分说,这批评很中肯。但老庄的哲学的最高底义理,并不在此。所以我们说,“在某种范围内”,荀子对于别家的学说,有清楚底认识,有中肯底批评。
受道家的影响,使儒家的哲学,更进于高明底,是《易传》及《中庸》的作者。照传统底说法,《易传》是孔子所作。现在历史家研究的结果,已证明这是不确底。照传统底说法,《中庸》是孔子的孙子子思所作。大概其中有一部分是子思所作,其余是子思一派的儒家所作。《易传》不是一人所作,《中庸》也不是一人所作,这些作者的大部分都受道家的影响。《老子》说:“道常无名,朴。”(三十二章)又说:“朴散则为器。”(二十八章)道与器是对待底。《系辞》亦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与器亦是相对待底。《系辞》说:“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中庸》说:“如此者不见而章,不动而变,无为而成。”这些话亦都很像《老子》中“下士闻而大笑”底话。《系辞》说:“形而上者谓之道。”《中庸》说:“诗曰:‘德鳅如毛。’毛犹有伦。‘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至矣。”他们也讲到超乎形象底。孟子讲浩然之气“塞乎天地之间”,“上下与天地同流”。他所谓天地,亦可以是超乎形象底。不过孟子好似并不自知其是如此。《易传》及《中庸》的作者讲到超乎形象底,而又自己知道其所讲底是超乎形象底。这就是他们更进于高明之处。
《易传》与《中庸》的作者,虽都受道家的影响,但他们却又与道家不同。他们接着儒家的传统,注重“道中庸”。这是他们与道家不同底。他们与道家的不同,还不止此。于上文第四章,我们说:道家只知无名是超乎形象底,不知有名亦可以是超乎形象底。道家讲超乎形象底必说“无”。《易传》及《中庸》的作者虽亦说“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亦说“神无方而易无体”。但《中庸》说“上天之载,无声无臭”,是说“上天之载”是不可感觉底。《易传》说“神无方而易无体”,是说“神”是“变化不测”,“易”是“不可为典要”。在这些话中,虽亦有“无”字,但与“无名”的无不同。不必说“无”,而亦讲到超乎形象底。这就是他们与道家中间的主要不同。因为他们亦讲到超乎形象底。所以南北朝时代的玄学家,以《周易》《老子》《庄子》并列,称为“三玄”。其时人亦有为《中庸》作讲疏者,但他们确与老庄不同。这是玄学家所未看出,而又待至宋明道学家,始为证明者。
道家只知无名是超乎形象底,不知有名亦可以是超乎形象底。名之所指,若是事物,则是在形象世界之内底。但名之所指,若是共相,则亦是超乎形象底。例如公孙龙所说坚、白、马、白马等,是超乎形象底,但亦是有名。这些不但是有名,而且可以真正地说是有名。这些亦可以说是“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坚永远可名为坚。白永远可名为白。马永远可名为马。
坚之共相,是坚之所以为坚,可以说是坚道。白之共相,是白之所以为白,可以说是白道。此所谓道,是所谓君道、臣道、父道、子道之道。此所谓道,就是《新理学》所谓理。理是超乎形象底,但亦是有名底,而且是真正地有名底。
照《易传》所说,《易》是讲理底书。《系辞》说:“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说卦》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又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系辞》《说卦》虽明说《易》是讲理底书,但什么是理,他们没有说明。专就字面,我们不能断定他们所谓理,是否即《新理学》所谓理。不过《说卦》说“将以顺性命之理”,下即接说“是以立天之道”云云,可见他们所谓理,同于他们所谓道。他们所谓道,如所谓“妻道”“臣道”(《坤卦·文言》)之道,是同于《新理学》所谓理。他们所谓道,如《系辞》“一阴一阳之谓道”之道,有似于《新理学》所谓理。
道家所谓道,有似于《新理学》所谓气。《易传》所谓道,有似于《新理学》所谓理。此二者是绝不相同底。魏晋玄学家以《易》《老子》《庄子》为“三玄”,常以《老》《庄》所谓道,解释《易传》所谓道。如《系辞》“一阴一阳之谓道”,韩康伯注云:“道者何?无之称也。无不通也,无不由也。况之曰道,寂然无体,不可为象。必有之用极,而无之功显。故至神无方而易无体,而道可见矣。”此种解释,从历史的观点看,是完全错误底。
我们说道家所谓道,“有似于”《新理学》所谓气。只是“有似于”,因为专靠《新理学》所谓气,不能有物;而道家所谓道,则能生物。我们说《易传》所谓道,“有似于”《新理学》所谓理。亦只是“有似于”,因为专靠《新理学》所谓理,亦不能有物;而《易传》所谓道,则能生物。我们可以说,道家所谓道是《新理学》所谓气的不清楚底观念,《易传》所谓道,是《新理学》所谓理的不清楚底观念。
《易》本是筮占之书,其本来底性质与现在底《牙牌神数》等书是一类底。这一类底书,其中底辞句,都是要活看底。例如《牙牌神数》,如占得下下、下下、上上,其占辞是:“三战三北君莫羞。一匡天下霸诸侯。”在字面上,此占辞是说一军人先败后胜。但实则凡是先凶后吉底事都为此占辞所包括。此占辞是一个套子,凡先凶后吉底事,都可以套入这个套子。《易》中底辞句,本来也只是如此。后来讲《易》底人,因套子而悟到公式。照他们的说法,《易》中所包括底是很多底公式;每一公式,皆表示一道或许多道;总《易》中底公式,可以完全表示所有底道。《易传》就是如此说。
《系辞》说:“易者,象也。”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都是象。象如符号逻辑中所谓变项。一变项可以代入一类或许多类事物,不论什么类事物,只要合乎某种条件,都可以代入某一变项。《系辞》说:“方以类聚,物以群分。”事物皆属于某类。某类或某类事物,只要合乎某种条件,都可以代入某一卦或某一爻。这一卦的卦辞或这一爻的爻辞,都是公式,表示这类事物,在这种情形下,所应该遵行底道。这一类底事物,遵行道则吉,不遵行道则凶。
《系辞》说:“夫易,彰往而察来,而显微阐幽。开而当名,辨物,正言,断辞,则备矣。其称名也小,其取义类大。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因贰以济民行,以明失得之报。”这一段文字似有脱误,但其大意则是如我们于上段所说者。《易》的卦辞爻辞,都是些公式,可以应用于过去,亦可以应用于未来。所以说:“夫《易》,彰往而察来。”说出的公式是显,其所表示底道是微、是幽。以说出底公式,表示幽微底道,所以说:“而显微阐幽。”其公式乃关于某类事物者。按类之名,以分别事物,谓之“当名,辨物”(“开而”二字疑有误,未详其义)。以某公式之辞,应用于某种事物,谓之“正言,断辞”。一卦或一爻之象,可套入许多类。此类之名,或甚不关重要。但彼类则或甚关重要。所以“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此类或甚近而易知,彼类或甚远而难知。所以说:“其旨远。”于辞中常不直说彼类,由此类可以见彼类,所以说:“其辞文,其言曲而中。”辞中所说,或只是事物。但其所表示,则是道。所以说:“其事肆而隐。”易表示道,以为人的行为的指导,所以说:“因贰(此二字疑有误,未详其义)以济民行。”人遵照此指导则得,不遵照此指导则失。所以说“以明得失之报”。得是吉,失是凶,《系辞》说:“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
每一卦或每一爻,皆可代入许多类事物。《系辞》说:“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则天下之能事毕矣。”王弼《周易略例》说:“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在健,何必乾乃为马?”《说卦》说:“乾为马,坤为牛。”马牛可代入乾坤之卦。但乾坤之卦,不只限于可代入马牛。凡有“健”之性质底事物,均可代入乾卦;凡有“顺”之性质底事物,均可代入坤卦。坤卦“文言”说:“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妻及臣,都是以“顺为正”,所以都可以代入坤卦。坤卦是地之象,是妻之象,是臣之象。坤卦的卦辞、爻辞所说,是地道,是妻道,是臣道。与坤卦相对底卦是乾卦。乾卦是天之象,是夫之象,是君之象。乾卦的卦辞、爻辞所说,是天道,是夫道,是君道。易中底卦皆不是只表示一类事物。其卦辞爻辞亦均不是只说一种事物的道。所以《系辞》说:“神无方而易无体。”又说:“《易》之为书也,不可远。其为道也屡迁。”“不可为典要,惟变所适。”
整个底易,就是一套象。《系辞》说:“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又说:“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宇宙间底事物是繁杂底,是变动底。有象及其辞所表示底道,则于繁杂中见简,于变动中见常。见简则见“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见常则见“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
《易纬·乾凿度》,及郑玄《易赞》及《易论》云:“易一名而含三义:易简,一也。变易,二也。不易,三也。”(孔颖达《周易正义》引)易于繁杂中见易简。《系辞》说:“乾以易知,坤以易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这是易的易简之义。易又于动中见常。《系辞》说:“动静有常,刚柔断矣。”又说:“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这是易的不变之义。简者,常者,是易中底象及公式。但象及公式不只可以代入某类事物,所以易又是“不可为典要,惟变所适”。这是易的变易之义。
照《系辞》的说法,易虽只有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但因可以“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所以易的象及其中底公式,已包括所有底道。《系辞》说:“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与天地准”就是与天地等。“弥纶天地之道”,就是遍包天地之道。《系辞》说:“夫易,何为者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冒天下之道,也就是遍包天下之道。不过天下之道,与天地之道不同。天下之道,是说世界中所有底道。天地之道,是说一切事物所皆遵循底道。例如君道、臣道、夫道、妻道,是属于天下之道。“一阴一阳之谓道”,是天地之道。
所有底事物不能离开道,亦不能违反道。事物可有过差,道不能有过差。易的象包括所有底道。所以易的象及其中底公式,亦是事物所不能离开,不能违反者,亦是不能有过差者。《系辞》说:“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又说:“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又说:“夫易广矣,大矣。以言乎远,则静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问,则备矣。”又说:“《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其道甚大,百物不废。”这都是说,易象及其中底公式,表示所有底道。
《系辞》中有两套话。一套是说道,另一套是说易中之“象”,及其中底公式,与道相“准”者。例如《系辞》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这一套话是就易中之象说。《系辞》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显诸仁,藏诸用,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盛德大业,至矣哉。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这一套话,是就天地之道说。这两段话都说“大业”,但其意义不同。太极的大业是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所表示底“象”及公式。道的大业是宇宙所有底事物。这两个大业是不同底。虽不同,而又却是完全相准底。《系辞》说,易“广大配天地,变通配四时,阴阳之义配日月,易简之义配至德”。所谓“配”,也是所谓“准”的意思。
宇宙间底事物,不是静止底。道有“富有”底大业,亦有“日新”底盛德。它的大业,即成就于日新之中。《系辞》说:“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往者屈也,来者信(伸)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这就是所谓“功业见乎变”。《系辞》说:“天地之大德曰生。”生就是“日新”。总所有底变谓之神。《系辞》说:“阴阳不测之谓神。”又说:“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系辞》所谓神,有似乎《新理学》中所谓道体。
宇宙间底事物,不是静止底。它们都在“天下之至动”中,易象及其中底公式,大部分亦是关于变动者。《系辞》说:“天地之大德曰生。”又说:“生生之谓易。”这不是说,易能生生。这是说,易中多有关于“生生”底象及“生生”所遵循底公式。《系辞》说:“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也。”这不是说:爻能动,或爻是动底。这是说:爻是某种动的象。如果爻是某种动的象,爻辞就是某种动的公式。
“一阴一阳之谓道”,这是事物的生生的公式。“无平无陂,无往不复”(泰卦九三爻辞),这是“变化之道”。这就是说,这是事物变动所依照底公式。一事物之生,必有能生之者,又必有能生之者所用以生底材料。前者是主动底,后者是被动底。用《易传》所用底的话说,前者是刚底,是健底;后者是柔底,是顺底;前者谓之阳,后者谓之阴。用《易传》中底象说,阳之象是乾,阴之象是坤。《系辞》说:“乾,阳物也。坤,阴物也。”又说:“乾知大始,坤作成物。”朱子《本义》说:“知,犹主也。”乾所主底是开始,坤所作底是完成。乾是主动底,是领导者的象。坤是被动底,是随从完成者的象。《系辞》说:“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是以广生焉。”就乾坤相对说,乾是动底,坤是静底。就乾坤本身说,乾坤各有动静。乾是主动底,其尚未实际地主动是其静,其已实际地主动是其动。坤是被动底,其尚未实际底被动是其静,其已实际地被动是其动。专、直,是形容乾是主动底;翕、辟,是形容坤是被动底。翕是收敛以预备有所接受,辟是开辟以有所接受。凡事物,在其为主动时,它都是阳;在其为被动时,它都是阴。凡是阳者,都可代入乾卦。乾卦的六爻,表示主动底事物的动所依照底公式。凡是阴者,都可代入坤卦。坤卦的六爻表示被动的事物底动所依照底公式。
凡事物都可以为阳,亦都可以为阴。但一切事物所从以生底阳,则只能是阳。一切事物所从以生底阴,则只能是阴。乾坤二卦虽可代入凡有健顺底性质的事物,但《易传》解释之,则多就一切事物所从以生底阴阳说。《系辞》说:“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夫坤,天下之至顺也。”这是就一切事物所从以生底阴阳说。此阴只能是阴,所以是至顺。此阳只能是阳,所以是至健。此一阴一阳,就是生一切事物者。“一阴一阳之谓道”,若泛说,则泛指事物中底阴阳;若专说,则专指此所谓阴阳。
一事物若有所成就,则此事物必须得其位、得其中、得其时。得其位,言其必在其所应在底地位;得其中,言其发展必合乎其应有底限度;得其时,言其必有其所需要底环境。照《易传》的解释,易卦以二爻四爻为阴位,三爻五爻为阳位(初爻、六爻不算位,说见王弼《周易略例》)。《系辞》说:“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柔危,其刚胜耶?”阴“先迷失道,后顺得常”(坤卦“彖辞”)。四近于五,有先进领导的嫌疑,所以多惧。二“不远”又得其中,所以多誉。阳应先进领导,所以五贵而多功,三贱而多凶。易卦中一阳爻居阴位,或一阴爻居阳位,谓之不当位。若没有别底情形,不当位大概总是不吉。若阳爻居阳位,阴爻居阴位,谓之当位或正位。若没有别底情形,正位大概总是吉。得其位亦谓之得其正。家人卦“彖辞”泛论正位云:“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就是父子夫妇,各当其位。
照《易传》的解释,易卦中二爻、五爻为得其中。二爻居下卦之中,五爻居上卦之中,都不太过,亦不不及,所以为得其中。若无别底情形,得其中大概总是吉。即不得位之阴阳爻,亦可因其得中而吉。如未济九二“象”云:“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九为阳爻而居阴位,是其位不正。但是得其中,所以亦吉。王弼注云:“位虽不正,中以行正也。”若以阳爻居五,阴爻居二,则谓之中正。若没有别底情形,大概总是吉底。
事物的发展,不能违反其时。其时就是其于某一时所有底环境。丰卦“彖辞”云:“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长。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天地尚不能违反其时,何况别底事物?照《系辞》的解释,易卦之爻,得时则吉,失时则凶。节卦九二爻辞云:“不出门庭,凶。”“象”曰:“不出门庭,凶,失时极也。”既济卦九五爻辞云:“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杀牛是盛祀。禴是薄祭。盛祭反不如薄祭之受福,是因其不得其时。《易传》常说:“与时偕行。”(乾“文言”、损“彖辞”、益“彖辞”)“与时偕行”就是“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艮“彖辞”)《系辞》说:“刚柔者,立本者也。变通者,趣时者也。”《易传》中言时之处甚多。一卦可以表示一种时。一爻可以表示一种时。
一卦之六爻,阴阳皆当其位者,是既济。既济是既成功的意思。生一事物底阴阳,若各在其应在之处,那就是说,阴阳各尽其道,此事物的生成,是一定成功底。既济的“象”说:“君子以思患而预防之。”为什么于成功之时,却“思患而预防之”?说到此,我们须说《易传》中所说底“变化之道”。
我们说:“无平不陂,无往不复。”是变化之道。与往相对者是来。《系辞》说:“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又说:“往者,屈也;来者,信(伸)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宇宙间底变化,其内容不过是事物的成毁。事物的成毁,也就是乾坤的开阖。事物的成是其来,其毁是其往。一来一往,就是变。这种往来是无穷底。惟其无穷,所以世界无尽。此所谓“往来不穷谓之通”。“往来不穷”就是来者往,往者再来。再来谓之复。“无平不陂”,就是说无来者不往。“无往不复”就是说无往者不再来。
《系辞》说:“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易注重在“往来不穷之通”。所以他注重复。复卦“彖辞”说:“复其见天地之心乎!”事物变化的洪流,无论从何处截断,所可见底都是复。因为没有一个最初底“来”。《老子》亦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十六章)不过《老子》所谓复,是“归根复命”的意思。《老子》说:“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这是说:万物皆出于道,并复归于道。“吾以观复”,王弼注说:“凡有起于虚,动起于静,故万物虽并动作,卒复归于虚静。”“复其见天地之心乎!”王弼注云:“复者,反本之谓也。天地以本为心者也。凡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语息则默,默非对语者也。然则天地虽大,富有万物,雷动风行,运化万变,寂然至无,是其本矣。”这是以《老》解《易》,不合《易传》的本义。《老子》所谓复,是所谓“归根复命”,其所注重是在“无”;《易传》所谓复,是谓“往来不穷”,其所注重是在“有”。这一点是儒家与道家中间底一个根本不同。
不过在这一点,《易传》与《老子》最相近。前人说:“《易》《老》相通。”大概也是就这一点说。《易传》与《老子》皆认为“物极则反”是事物变化所遵循底一个通则。照《序卦》所说,六十四卦之次序,即表示这种通则。六十四卦中,相反底卦,常是在一起底。《序卦》说:“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震者,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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