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礼记今注今译 [book_author]王云五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儒理哲学,经学,完结 [book_length]568884 [book_dec]《礼记今注今译》,是台湾最为知名的《礼记》注译本,是台湾“文复会”复兴中华传统文化的倾力之作,由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王梦鸥注译。书中对《礼记》原文保留了繁体风格,并与译文、注释在一页中一一对应,方便阅读。《礼记今注今译》,全文以“记”形式,深说大义为主,从制度、仪节、礼法、乐理、教育、服物、生活与风俗、规范与习俗,不费周折,对于儒家学说理论有直接介绍,义理深微,在当时的环境中,作为修身践言的圭臬。 [book_img]Z_5186.jpg [book_title]编纂古籍今注今译序 由于语言文字习俗之演变,古代文字原为通俗者,在今日颇多不可解。以故,读古书者,尤以在具有数千年文化之我国中,往往苦其文义之难通。余为协助现代青年对古书之阅读,在距今四十余年前,曾为本馆创编《学生国学丛书》数十种,其凡例如下: 一、中学以上语文功课,重在课外阅读,自力攻求;教师则为之指导焉耳。唯重篇巨帙,释解纷繁,得失互见,将使学生披沙而得金,贯散以成统,殊非时力所许;是有需乎经过整理之书篇矣。本馆鉴此,遂有《学生国学丛书》之辑。 二、本丛书所收,均重要著作,略举大凡:经部如诗、礼、春秋;史部如史、汉、五代;子部如庄、孟、荀、韩,并皆列入;文辞则上溯汉、魏,下迄五代;诗歌则陶、谢、李、杜,均有单本;词则多采五代、两宋;曲则撷取元、明大家;传奇、小说,亦选其英。 三、诸书选辑各篇,以足以表见其书,其作家之思想精神、文学技术者为准;其无关宏旨者,概从删削。所选之篇类不省节,以免割裂之病。 四、诸书均为分段落,作句读,以便省览。 五、诸书均有注释;古籍异释纷如,即采其较长者。 六、诸书卷首,均有新序,述作者生平,本书概要。凡所以示学生研究门径者,不厌其详。 然而此一丛书,仅各选辑全书之若干片段,犹之尝其一脔,而未窥全豹。及一九六四年,余谢政后重主本馆,适编译馆有《资治通鉴今注》之编纂,甫出版三册,以经费及流通两方面,均有借助于出版家之必要,商之于余,以其系就全书详注,足以弥补余四十年前编纂《学生国学丛书》之阙,遂予接受。甫岁余,而全书十有五册,千余万言,已全部问世矣。 余又以《资治通鉴今注》,虽较《学生国学丛书》已进一步,然因若干古籍,文义晦涩,今注以外,能有今译,则相互为用,今注可明个别意义,今译更有助于通达大体,宁非更进一步欤? 几经考虑,乃于一九六七年秋决定编纂经部今注今译第一集十种,其凡例如下: 一、经部今注今译第一集,暂定十种(1),其书名及白文(2)字数如下: 《诗经》  三九一二四字 《尚书》  二五七○○字 《周易》  二四二○七字 《周礼》  四五八○六字 《礼记》  九九○二○字 《春秋左氏传》  一九六八四五字 《大学》  一七四七字 《中庸》  三五四五字 《论语》  一二七○○字 《孟子》  三四六八五字 以上白文共四八三三七九字。 二、今注仿《资治通鉴今注》体例,除对单字词语详加注释外,地名必注今名,年份兼注公元,衣冠文物莫不详释,必要时并附古今比较地图与衣冠文物图案。 三、全书白文四十七万余字,今注假定占白文百分之七十,今译等于白文百分之一百三十,合计白文连注译约为一百四十余万言。 本馆所任之古籍今注今译,经慎选专家定约从事,阅时最久者将及两年,较短者不下一年,则以属稿诸君,无不敬恭将事,求备求详;迄今只有《尚书》及《礼记》两种交稿,所有注译字数,均超出原预算甚多,以《礼记》一书言,竟超过倍数以上。兹当第一种之《尚书今注今译》排印完成,问世有日,谨述缘起及经过如上。 王云五 一九六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 * * (1) 编者注:因版权问题,此次简体中文新版本中缺少《周礼今注今译》一书。另外,《大学今注今译》《中庸今注今译》两本合为一本《大学中庸今注今译》。 (2) 编者注:白文指书的正文部分,亦指不附注释的书。 [book_title]叙礼记今注今译 王云五先生为推行中华文化,选择了若干种足以代表中华文化的典籍,拟用现代的观点和语言加以注释,并做翻译;冀使多忙少暇的现代人,容易了解中华文化的实质;同时亦使先人的德业日新又新。当时,老先生把计划中的工作,分一部分让我们尝试,那就是现在写成的这一部《礼记》的今注今译。 说到《礼记》这部书,原只是儒家经典的一部分,而且,在早还只是那些经典中属于“礼经”的一部分。礼经的传授,倘依时代先后排列:西汉讲《仪礼》,东汉兼讲《周礼》,差不多到了三国以后才始讲《礼记》。换言之:《礼记》一书取得经典地位,是较晚的事。然而,《仪礼》《周礼》二书所记载的,都只是上古的礼俗仪式和一套理想的建国制度。仪式和当时的生活习惯关系密切,经过时移世变,即在儒家的理论上,亦认为可以“与民变革”的,更不消说,在现实生活中时有事实上的改变。因此,《仪礼》《周礼》二书所记载的东西,和人们的常识日渐疏远,差不多到了唐代,有的学者竟直率地承认它“难读”。学者们尚且如此,则其他人更可想而知之了。当然,这里面重要的原因,乃是那些仪文制度,多已不见于后代人的日常生活,所以亦渐不为一般人所了解。 如果要问儒者们为什么要记载而且传授那些不为后世所实行的仪文制度?这确是极重要的一点。我们知道:儒家之所以为“儒家”,为后代执政者所尊重,在于他们不但有淑世拯人的抱负,同时还想拿出一套可以实行的具体办法。只可惜他们生存的时代很古,那是个农业的封建时代。他们在那样的生活环境中,能选择参考和可依据的生活行为资料,就只有那些现实的东西。他们在那种环境中,要依其理想来选择一套可以辅导人们走向健康幸福的生活之路,遂亦只有那些礼俗仪文了。那些礼俗仪文,由后人看来,虽有许多是落伍的、不合实际的,然而,这都无关紧要。而最要紧的,乃在他们欲借助于那些礼俗仪文以达成淑世拯人的理想。他们早就说过礼俗仪文可以随时变革,唯独不可变的,就是他们要用和平的教育方法,造就每个人健全的心理和合理的行为。这样,由扩充小我而为大我,由个人至于整个人类。这是他们的理想,亦即他们所称为“义”者。他们说:“礼也者,义之实也。协诸义而协,则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这不是说得十分明白了吗?“礼”是指那些礼俗仪文,而“义”则是他们的理想。 《礼记》在礼经中虽为后起之书,但所记载的,恰就是那种理想。理想不变,所以《礼记》不特不因时世的迁易而没落,反而取得后来居上的地位。自北宋时代,《礼记》便正式列为礼经之唯一要籍,而且一直相沿到了近代。在清代经学复兴期间,就有学者直认:《仪礼》《周礼》二书已不能复行于后世,但那两部书的“会通”,则在于《礼记》。质言之,《礼记》不但是打通《仪礼》《周礼》二书之内蕴的钥匙,同时亦是孔子以后发展至西汉时代,许多孔门后学所共同宣传儒家思想的一部丛书。 《礼记》在经典中的地位既是如此,现在还要考察一下,关于这部丛书的实际状况,并借以说明我们所做的今注今译的大体情形。 从历史上看来,现存于《礼记》中的文辞,在西汉时代,即已常常被人引述,显然那是很早就有的典籍了。但是到了东汉,这部后来被称为《小戴礼记》的书,仍未见于正式的记录。所以它的流行时代,可能是在东汉中晚期。如今唯一可以确定的:那就是东汉末年由郑玄编注而成的这个本子。虽然在郑玄前后亦有人注解过这部书,而且郑玄编注此书时亦还引用过别的本子来校对,但这都只能说明那时已有此书,至于此书和流传至今的这个本子,是否完全一样?因文献不足,我们仍只能说:现在的这个本子,是郑玄编辑和注解的本子,而称之为郑注《礼记》,俾不至误。 郑注《礼记》,经历三国两晋南北朝,逐渐受到学者们的重视,而继续为之做讲疏的人亦逐渐增多。到了隋末唐初,先是,陆德明整理经典文字,连带为《礼记》本文做了一番校对文字音读的功夫;接着,孔颖达等人,又把郑注以下的许多讲疏,做了一番厘订的工作,编成所谓《礼记正义》。《礼记正义》和郑注《礼记》,大约在南宋初年被合成为一部书。那时,正迎上印刷术发达,因之,这部书乃得以不同的版式在各地普遍翻印流传。现在我们称为《礼记注疏》的,可说是各式版本中之一母本。此外,南宋人翻印的郑注《礼记》和近代从敦煌发现的郑注《礼记》之零星抄本,都可供参考之用。因为《礼记注疏》本,清代阮元曾经参用国内外所藏的许多版本和前人用北宋本校对过的记载,编为《〈礼记注疏〉校勘记》。这种附有《校勘记》的注疏本,种类非一,而我们用作今注今译的底本的,则是目前坊间翻印的石印本。 郑玄使用极简练的文字为《礼记》做注,所以他的注语,全部字数,仅比本文多出千余字。孔颖达等人则相反,他们用最详细的语句为“郑注”做说明。这样极简与极繁的“注”和“疏”,自古以来,被认为“双绝”,而阮元即据此而为之校勘,照理该是最完善的本子了。然而,如果要问:这本子究竟完美到怎样的程度?却是个很难肯定回答的问题,因为这里面还有好几层的关系。 第一,郑玄时代,他所据以做注的那个底本,是否完善?即已可疑。郑玄做注,同时虽很细心地用当时流传的其他抄本校对他所用的那个底本的本文,凡是经他看出显然有错的文字,便明白地记下某字“当为”某字,但亦有他不能断定的,于是就记下某字“或为”某字。仅从郑玄所记的许多“错字”看来,即已够说明他所用的底本并非十分完美。而且他在注《礼记》时,又似很匆促,有些参考的书籍,他没有看到。这在他的学生问答记录里,已有交代。由今看来,《礼记》的本文,有许多地方亦散见于其他古书中。倘用其他古书互校,则又可见除了郑玄已发明的疑问以外,仍还有不少的疑问。这就是郑注《礼记》底本的实际情形。 第二,孔颖达等人疏解郑注时,所据用的郑注《礼记》,则又是经过三国六朝,数百年间辗转抄录下来的本子。我们单看陆德明所做的《礼记释文》,即可看出:他记下许多“本为某字”“或为某字”的字,往往和现在这本孔疏所用的字又有不同,这又可以说明孔疏所据的底本,亦非十分完美。此外,本非郑注而乱入郑注中者,犹不在话下。 第三,现行的注疏本,虽经过多人校勘,但于《校勘记》所记载者外,仍可检出一些错字。更严重的是:郑玄的注语,却不见于现有的郑注中,偶因孔疏之引述,始能于“疏语”中看到1。然而,未经孔疏引述出来的,是否仍有脱落的“郑注”呢?这就不无可疑了。再者,倘依孔颖达等人详为“郑注”做疏证的原则,而现在可看到的,有些地方必然有疏语的,但这“注疏本”却一字不提2。这是否说明了“郑注”有脱落,甚至连“孔疏”亦有脱落呢?则又不无可疑了。有了这层层的疑问,不特使人不能肯定回答这本《礼记注疏》的完善程度,而且,在替它做今注今译时,还不得不分外审慎,因为这些地方,前人尚未及注意。 如果要问:《礼记》既是千余年来的经典而为读书人必读之书,不可能有这种不可信靠的成分在。因为此书于本文之外有注语,注语之外有疏语,层层说明,互相保证,决不致有什么大错。然而,大错虽必没有,只是在中国“一字一义”的文章结体中,片词只字的出入,就会影响整个的语意。郑玄最早便已注意到片词只字之是非;到了孔疏,他们虽极忠实地为郑注做疏解,但亦尝发现郑玄为本文上的错字所蒙混而写下望文起义的曲解。孔疏以下,经历宋元明清,许多热心攻读此书的学者,差不多随时都在发现郑注以及孔疏的错失。虽其中有因错字而发生的,但最多的地方,还是在于“语意”的误解。从后代学者的著述中,我们可以看到“郑注”误解了本文的地方,又看到“孔疏”误解了“郑注”的地方。这样,由本文而注语而疏语,本意虽在于层层说明,而实际却未必即可互相保证。因此,自宋代以下,有的学者或竟撇开注疏,而径向本文做“直解”或“别解”的。这样一来,使那将近十万字的《礼记》本文,便附着上“数以千万计”的解说。其中除去复述别人的意见者外,具有真知灼见的著述,即不在少数。现在我们为说明《礼记》本文而做今注今译,在探讨前人的意见时,虽不因其著述之多而感到困难,但是,他们太多不同的,甚或相反的,而又同具价值的解说,在选择取舍上,便不能不煞费踌躇了。 孔颖达等人之疏解郑注《礼记》,是罗列前人的意见然后加以仲裁(名曰正义),而其仲裁,即又代表一种意见。到了后代,读者愈多而意见愈加分歧。但分歧到了无从仲裁,就只好编为“集说”了。不过,如卫湜的《礼记集说》,卷帙浩繁,无法使其书与大众接近,当然,这不是我们“今注”所宜采取的方式。其次如陈澔的《礼记集说》算是要约而不繁了,然而他的集“说”,必须参看后人给他做的许多辨惑补正的著作,始不致跟着错误。而且,这种补正的意见,时在增加。清代学者更能利用文献学的、文字学的、文法学的种种方法,为“注”“疏”“集说”下不少补正的功夫。如果把许多意见罗列起来,不免又要成为卫氏“集说”那样的庞然大物了。这都是做“今注”时所面对着的麻烦。 还有比这更加困难的事。第一,上古的一些特殊仪式、器物、建筑,以及社会组织上的种种名词:有的须要表演,有的须要绘图,有的须要长篇讲解,始能看得明白。倘若单用“白话”,而白话中没有相当的词汇可以翻译。第二,本文的含意,既有种种不同的解释;解释既已不同,当然不容“混说”。然而“今译”之目的,是要把本文一句是一句地用白话说来,倘求其不陷于偏执,就只好把不同的解释列于“今注”项下,而“今译”仅能就其中之一面翻译。这又是无可奈何之处。现在为着补救上述第一、第二两点缺憾,我们就尽量列载参考书籍,把权威的著作、演礼图、近代人所做名物图考等,作为附录,以备有兴趣做进一步研究此书的读者参考之用。 最后,不,应当说是首先,我们得向王老先生表达歉意。因为老先生的委托,我们未能如期完成。虽然老先生原谅我们译注此书,因篇幅较长而参考的材料甚众,爬罗剔抉,刮垢磨光,既需时日;而本人又因到海外讲学,逆旅生涯,亦略有耽搁。其间,还感谢罗宗涛、张棣华、谢海平,诸位年轻朋友热忱协助,如今幸得杀青斯竟。既得诸朋友的助力,所以在这里应称为“我们的”工作了。 早在郑玄时代,卢植曾经说:“今之《礼记》,特多回穴。”我们虽不能指实他说的即是这部《礼记》,但细检此书,其中无论文字、章节、讲义,以及其牵涉到古代文化生活各方面的记载,皆因传世久远,本文断烂,章节错乱,字词讹脱,确实够称“特多回穴”的。所以我们的今注今译,只算是在前世学者的余荫下略尽绵薄。至于如何使得此书更其系统化,而赋以现代的意义,则有待海内外贤达的指教。 王梦鸥谨叙 一九六九年四月 补注 1 例如《曲礼上》“人生十年曰幼,学”,孔疏引“《檀弓》云:幼名者,三月为名,称幼”。今按《檀弓》实无此文,当是《檀弓上》“幼名,冠字”处之郑注语。今此郑注语不见于《檀弓》篇,赖孔疏所引而得见之。 2 例如《曲礼上》“不辞让而对,非礼也”,郑注云“当谢不敏,若曾子之为”。按今本此处不见孔疏语,遂亦无以知何者为“曾子之为”。疑此处孔疏当引“《孝经》云:子曰……汝知之乎?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等语,今佚之。 [book_title]第一 曲礼上 “曲”指细小的事,“礼”为行事的准则,合称“曲礼”,意思相当于“幼仪”二字。《内则》云:“十年……朝夕学幼仪。”盖古代士大夫的子弟,到了十岁就要学习这些礼节。唯是《曲礼》原书,今已不可得见。这些是汉代儒者收拾残余的文句和前人的传记合编为一。因此,简策繁重,自有郑玄注解,便已分为上、下二篇。 《曲礼》曰:毋不敬1,俨若思2,安定辞3。安民哉4! 今注 1 敬,是自我警惕约束的意思。 2 俨,是端庄持重。若思,是譬况那俨然的样子。 3 安定,是安详确定。辞,是说话。 4 这是讲解《曲礼》的人赞美上面三句话。有如《论语·宪问》所谓: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 今译 《曲礼》书上说:一切行为准则皆以“敬”为基础,态度要端庄持重而若有所思的样子,说话亦要安详而确定。这样才能使人信服啊! 敖不可长1,欲不可从2,志不可满,乐不可极3。 今注 1 敖,马融、郑玄读为遨游之遨。长,读为长久之长。陆德明云:敖为傲慢,长是生长的意思。今按下文有“乐不可极”与“遨不可长”的意思相近,显得重复,故改从陆氏的读法。 2 从,可解为顺从,亦可读为放纵之纵。 3 按后文有“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之句,大意与此四句相同,这只是从反面说来。 今译 不可起傲慢的念头,不可受欲望的支配。求善的志向不可自满,享乐的行为则要适可而止。 贤者狎而敬之1,畏而爱之。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2。积而能散3,安安而能迁4。 今注 1 狎,亲密的意思。 2 憎,嫌恶的意思。 3 积,聚少成多。 4 第一个“安”字,是适应的意思。第二个“安”字,郑玄解作“安逸”,且引《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所记晋国公子重耳留恋齐国安逸生活的故事为例,但那是不适当的。《论语·公冶长》云:“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三已之,无愠色。”这才近乎安安而能迁的例子。 今译 比我善良而能干的人要跟他亲密而且敬重他,畏服而又爱慕他。对于自己所爱的人,要能分辨出他的短处;对于自己嫌恶的人,亦要能看出他的好处。能积聚财富也能分配财富以造福于人。能适应于安乐显荣的地位,但亦能适应不好的地位,能屈能伸。 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免。很毋求胜1,分毋求多。疑事毋质2,直而勿有3。 今注 1 很,是“违戾”“相反”的意思。 2 质,是证明。 3 直,是事理明白。 今译 遇到财物毋随便取得。遇到危难亦不随便逃避。意见相反的,不要压服人家。分配物品,不可独要多得。自己不明白的事,不要乱做证明。已经明白的事理,亦不要自夸早已知道。 若夫1,坐如尸2,立如齐3。礼从宜4,使从俗5。 今注 1 “若夫坐如尸立如齐”之上下似有脱文。《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云:“孝子唯巧变,故父母安之。若夫坐如尸,立如齐,弗讯不言,言必齐色,此成人之善者也,未得为人子之道也。”这是说“为人子之道”。《曲礼》当是讲“成人”之礼固当“坐如尸”“立如齐”,但为人子则可不要那样。所以下文接以“礼从宜”云云。今脱去下文,郑玄解释“若夫”之“夫”,为丈夫,亦即“成人”的“人”。 2 尸,是古代祭祀时,代表受祭者的人。他在祭礼进行中,一直端正地坐着。 3 齐,或解作“斋”,本是祭祀前十日开始过的严肃生活的专称,亦可引申为持敬的意思。但后人或读为“”,是衣服的下边。“如”字当“而”字用,乃成为“立而”,亦即站的姿势,要稍俯着,故衣服下边着地。 4 宜,是适合事理。 5 使,读为使者之使。此句譬喻礼之从宜,有如“使者”之顺从所在国的风俗一样。 今译 如果是个成人,就要坐得端正,站得恭敬。因为行为的准则要求适合事理,有如做使者的人要顺应所到地方的风土习俗。 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1,别同异,明是非也。 今注 1 容易引起误会之事曰嫌,是非未明之事曰疑。决,是断定的意思。 今译 礼是用来制定人与人关系上的亲疏,判断事情之嫌疑,分辨物类的同异,辨明道理之是非。 礼1,不妄说人2,不辞费3。礼,不逾节,不侵侮,不好狎。修身践言,谓之善行4。行修言道5,礼之质也。 今注 1 此处所谓“礼”,都是据古礼书的教训来说的。下文用“礼”字者亦同。 2 说,同“悦”字,意谓讨人喜欢。 3 《缁衣》有“口费而烦”一句。辞出于口,故口费与辞费意思相同。郑玄在彼读“口费”如“口惠”,是口头给人恩惠而实际并没有做到。 4 行,是品行。 5 道,就是路,用来“行”的。言道,就是言合于行,亦即说到做到的意思。 今译 依礼而言:不可以随便讨人喜欢,不可说些做不到的话。依礼则行为不越轨,不侵犯侮慢别人;亦不随便与人称兄道弟,装作亲热。自己时常警惕振作,实践自己说过的话,这可称为完美的品行。品行修整而言行一致,那就是礼的实践。 礼闻取于人,不闻取人1。礼闻来学,不闻往教2。 今注 1 郑玄解此二语为:取于人,谓高尚其道。取人,谓制服其身。陆德明读两“取”字为“趣”,而谓“趣”是就师求道。朱熹说:“于人者,为人所取法也;取人者,人不来而我引取之。”胡邦衡则谓:“取于人,以身下人也。舜取于人以为善,是也。取人,谓屈人从己。”今按:后文有“虽负贩者,必有尊也”,意谓负贩中亦有可尊的“人”,取其可尊者,则是“取于人”。 2 来学,是愿者自来。往教,则所教未必为其所愿。 今译 依礼而言,曾闻从别人取得好处,不因其人职业的高下取人。愿学者来,故礼闻来学;不愿来学,教亦无益,故不闻往教。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1,教训正俗,非礼不备2。分争辨讼,非礼不决3。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4。宦学事师5,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6,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7。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8。 今注 1 成,是效验的意思。 2 备,周到,完全。意谓教学训导,不能遍举,不如行礼之事事周到。 3 决,判断。事有不明则争,理有所昧则讼,纷争辨讼,就是分辨事理。 4 君臣上下父子兄弟,名分不同,各有其行为准则。如果依礼而行,则君有君之礼,臣有臣之礼,而名分乃得确定。 5 宦,练习行政事务。学,研究书本知识。 6 班朝,朝廷的职位品级。治军,部队的组织管理。莅官,就是到职。行法,就是执行法令。 7 有所祈求的祭曰“祷”,酬谢神恩的祭曰“祠”,定期例行的祭,统称祭祀。受祭者或为祖先,或为神祇,都有祭品,故曰“供给鬼神”。庄,是严肃的意思。 8 在貌曰恭,在心曰敬。撙节,《荀子·不苟》写作“绌”,即蹲,绌即屈;蹲屈就是谦抑。 今译 道德仁义,本来只是空洞的名词,如果没有礼作为标准,就看不出道德仁义的效果证验来了。教学和训导,本来可以纠正社会生活习惯的,但社会生活包括多方面,如果没有礼作为标准行为,不免要顾此失彼而不周到。分辨事理,都只是口头的意见,如果不用礼作为行为准则,将至于议论分歧而无从判断了。君臣上下、父子兄弟之间,如果没有礼作为标准行为,就不能确定尊卑名分。为学习做官、学习道艺而侍奉师长,如果没有礼作为标准行为,就不能亲近和睦。朝廷的职位品级,军队的组织管理,到职任事,执行法令,如果没有礼作为一定的行为准则,将失去威严,不能使人服从。无论是特殊的祭祀或例行的祭拜,而供养鬼神,如果不按礼作为一定的仪式,亦即失去诚意和严肃的精神。总之,社会生活的领导者,必以恭敬谦抑退让的精神来发扬礼作为标准的行为。 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1。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2。是故圣人作3,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 今注 1 禽,《白虎通》云:“禽者何?鸟兽之总名。”依此为解,则“禽兽”二字当说是“动物中的走兽”。但,陆德明云:卢植的本子是写作“走兽”二字。显然这两字是因下文的“禽兽”二字而抄错了。兹依卢植的本子。 2 麀(yōu),是母鹿,或写作。 3 作,兴起的意思。 今译 鹦鹉虽能说话,终不过是飞鸟;猩猩虽能说话,终不过是走兽。人类如果没有道德仁义的行为,虽能说话,不亦是禽兽之心吗?正因为禽兽没有礼,所以父子共妻。古代圣人,为着这缘故,特依道德仁义而制定了一套标准的行为,使得人人的行为有了准则,而知道自己有别于禽兽。 太上贵德1,其次务施报2。礼尚往来3。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人有礼则安,无礼则危。故曰,礼者不可不学也。 今注 1 太上,是指上古时代。德,古字写作“惪”,是外得于人,内得于己的意思,亦即内心怎样想,外面就怎样做。 2 施是我给人恩惠,报是报答人给我的恩惠。 3 往来就是施报。 今译 上古时代,人心很淳朴,凡事想做就做,只重老实,没有什么准则。到了文明进步,就讲究行为效果,凡是受到别人的恩惠,就要报答别人的恩惠。因此行为的准则中便含“施”与“报”的作用,凡是受别人恩惠而不报答,则不合乎礼;受人报答而没有恩惠给人,亦是不合于礼。有了这种作用的礼,于是人与人的关系,始能平衡安定,反之,就要发生危险。所以说:礼是不可以不学习的。 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虽负贩者1,必有尊也,而况富贵乎?富贵而知好礼,则不骄不淫;贫贱而知好礼,则志不慑2。 今注 1 负贩,郑玄解释为挑担子做买卖的人。朱彬说:“《论语·乡党》云:‘(孔子)式负版者。’”版是古代筑墙用具,负版者是微贱的小工。此处“贩”字或是“版”字之误。 2 慑,是畏怯困惑的意思。 今译 礼的主要精神在于克制自己而尊重别人。虽是微贱之辈,犹有可尊重的人,更不消说富贵的人了。唯是,富贵的人懂得爱好礼,才不至于骄傲而淫侈;同样,贫贱的人懂得爱好礼,则其居心也不至于卑怯而困惑。 人生十年曰幼,学1。二十曰弱,冠2。三十曰壮,有室3。四十曰强,而仕4。五十曰艾,服官政5。六十曰耆,指使6。七十曰老,而传7。八十九十曰耄8,七年曰悼9,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百年曰期,颐10。 今注 1 这一段是讲《曲礼》者摘述原文,而略变更其次序。学,就是《内则》所记的,儿童到了十岁,出外就学。 2 古代士大夫子弟,到了二十岁,举行加冠之礼,表示他已成人,但经验还不够充实,故曰“弱”。 3 室,指结婚后的小家庭。 4 仕,出为社会服务。 5 艾,《尔雅·释诂》云“艾,历也”,是经验丰富、办事老练的意思。《内则》云“五十命为大夫”,即因其办事能力已老练,可以担任专门的行政工作。 6 耆,渐近老年,不任奔走之役,但可指导后辈做事。 7 七十岁,到了衰老的年龄。而传,是把职责交与后辈。 8 耄,是视力、听力、记忆力都已衰退。 9 悼,是可怜爱的意思。 10 期,王念孙说是“极”的意思。颐,是供养。 今译 人生至十岁,可称为“幼”,开始外出就学。到了二十岁,学识经验虽还不够,但体力已近于成人,故可行加冠之礼,从此把他当作成人看待。三十岁,体力已壮,可以结婚成家室。到了四十岁,才算是强,可以服务于社会。五十岁,才能已够老练,可以治理大众的事。六十岁,体力开始衰退,不宜从事体力劳动,但能凭经验指导别人。七十岁已到告老的年龄,应把工作责任交付后人。到了八十、九十,视力、听力、心力皆衰耗,可称为“耄”。这样耄年的人和那七岁天真可爱的儿童一样,即使犯了什么过错,都是可以原谅的,不施以刑罚。更到了百岁,那是人生之极,只等人供养了。 大夫七十而致事1。若不得谢2,则必赐之几杖,行役以妇人3。适四方,乘安车4。自称曰老夫,于其国则称名;越国而问焉,必告之以其制5。 今注 1 致事,致其所掌之事于君而告老。 2 以辞相告曰谢。 3 几,坐时所凭;杖,立时所拄。行役,为公务而奔走。妇人,指负责陪伴照顾老人之人。 4 安车,坐乘的小车。 5 越国而问焉,郑玄解说是邻国来问。但依字面看来,“越国”与“越疆”相同,这是承上文“适四方”而言出国访问。制,是法度。 今译 大夫的官,到了七十岁,可以把行政工作交还君主,而告老还乡。如果国君挽留他,则赐以凭几和拄杖,使老人行立有所扶持。如果派他出外办事,得有看护妇伴随。如果出巡各个地方,应乘坐小车。这样的老者,虽有资格自称为“老夫”,但在自己的朝廷上,仍要自称名字。遇到出国访问时,必须把那一国的法度告诉他。 谋于长者,必操几杖以从之1。长者问,不辞让而对2,非礼也。 今注 1 “谋”是有所商议。操几杖,预备长者行立时用。 2 辞让而对,是先谦称“懂得不多”而后回答。 今译 跟长辈商议事情,一定要随带着凭几与手杖。长辈有所问,如果不先说句客气话而径直回答,亦即不合于礼。 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1,昏定而晨省2,在丑夷不争3。 今注 1 凊,陆德明所见别本写作“清”字。清是“”字的简写,使物凉冷曰。 2 定,是安其床衽。省,是问其安否。 3 丑,同“俦”,同辈的意思。夷,作“平”字讲。丑夷就是平辈之人。《孝经·纪孝行》,无“夷”字,但作“在丑不争”。 今译 做儿女之礼,要使父母冬天温暖,夏天清凉,晚上替他铺床安枕,清早向他问候请安,而且在平辈共处,绝无争执。 夫为人子者,三赐不及车马1。故州闾乡党称其孝也2,兄弟亲戚称其慈也3,僚友称其弟也,执友称其仁也,交游称其信也4。 今注 1 万斯大疑此句之下有脱漏;郭嵩焘说此句应在前面“必告之以其制”之下,二人的见解都很对。这一句像是由别处窜出来的句子。自“故州闾乡党称其孝也”以下五句,当接上文“在丑夷不争”之下,因为这是总说为人子之礼,能时刻孝敬父母,和睦同辈,这就是“孝”“弟”,故能使州闾乡党称孝,兄弟亲戚称慈,僚友称弟,执友称仁,交游称信的地步。并不是说三赐不及车马便能得到这样多的称誉。三赐不及车马,郑玄解为“凡仕者一命受爵,再命而受衣服,三命而受车马”。受到车马之赐的人,尊荣或超过其父祖,所以不赐。王引之则解为:“赐犹予也,谓为人子者不敢以车马予人。”按《坊记》云:“父母在,馈献不及车马。”与此处说的一样,今从后说。 2 《周礼》:二十五家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 3 亲是族内之人,戚是族外之人。 4 同官称“僚友”,同志称“执友”,素有来往之人称“交游”。 今译 作为人家的子弟,送人礼物,再多不至于送车送马(此句到此为止,下文当接上一章“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在丑夷不争”之下)。能够这样,州闾乡党,都要称赞他的孝顺,兄弟以及内亲外戚都要称誉他的善良,同官们称赞他的仁爱,志同道合的朋友称赞他仁义,而跟他来往的人也都说他诚实可靠。 见父之执1,不谓之进不敢进,不谓之退不敢退;不问,不敢对2。此孝子之行也。 今注 1 父之执,是与父亲同志的友人。 2 不问,不敢对,犹前文“弗讯不言”,是成人之善者。 今译 见到与父亲同志之人,他若不叫进前,就不敢擅自进前;不叫后退,亦不敢擅自后退。他若不问,亦不敢随便开口。这样尊敬父执,亦是孝子应有的行为。 夫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1,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2。恒言不称老。年长以倍则父事之,十年以长则兄事之,五年以长则肩随之3。群居五人,则长者必异席4。 今注 1 “面”与上句“告”字相互为言。 2 业,大版,古人用以写字,这里可作“作业簿”讲。 3 并肩而后。亦即在排行之次。 4 古代席地而坐,一席容四人,若有五人则让年长者独坐另外一席。 今译 作为人家的子弟,出门时要当面禀告父母,回家时也要这样。出游须有一定的地方,所练习的要有作业簿,使得关心你的父母有所查考。平常讲话不要自称“老”字。遇到年龄大上一倍的人,应该当作父辈看待;大上十岁的人,当作兄辈;如果只大上五岁,虽属平辈,仍须居其下。五个人同在一处,应让年长者另坐一席。 为人子者,居不主奥1,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门。食飨不为概2,祭祀不为尸。听于无声,视于无形3。不登高,不临深。不苟訾4,不苟笑。 今注 1 古代以屋之西南隅为“奥”,是家长的尊位。 2 食是食礼,飨是饮宴,二者皆为请客宴会之事。“概”是划定容量的器具,引申含义为“裁定”“限制”。 3 《祭义》云:“君子之所谓孝者:先意承志。”是不待父母表示于言语动作之前,即已揣知其意欲何为。这就是“听于无声,视于无形”。 4 相毁曰訾。《少仪》云“不訾重器”,“毋訾衣服成器”。 今译 作为人家的子弟,平日家居,不要占住尊长位置,不要坐当中的席位,不要走当中的过道,不要站当中的门口。遇有饮食的宴会,要多要少,不可乱作主张。举行祭祀的时候,不可充任神主受人祭拜。时时注意父母的意旨,不要等到他们发话或指使。不要爬高,不要临深。亦不要随便讥评,随便嬉笑。 孝子不服暗1,不登危,惧辱亲也2。父母存,不许友以死。不有私财3。 今注 1 服是做事的意思。 2 后文有“畏、厌、溺”而死者皆不吊,因为死得不光彩,是辱亲。 3 因连身体发肤皆受诸父母,而身外的财物,更不能属于自己了。 今译 孝顺的儿子,不做暗事,亦不得行险以侥幸,为着怕连累父母得到不会管教子女的恶名。父母活着不可以替朋友卖命。亦不可以有自己的私蓄。 为人子者:父母存,冠衣不纯素1。孤子当室2,冠衣不纯采3。 今注 1 纯,古时衣冠的镶边。《深衣》云:“具父母,衣纯以青。”素色与青色相反。 2 孤子,无父曰孤。当室,是主持家室。 3 纯采,是用彩绘镶边。 今译 作为人家的子弟,当父母活着,戴的帽、穿的衣,不可用素色镶边,因为那样很像居丧。不过,没有父亲的孤子,如果是他当家,则他的冠衣,可以带素而不用彩绘镶边,因为那是表示他持久的哀思。 幼子常视毋诳1,童子不衣裘裳2。立必正方。不倾听。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奉长者之手。负剑辟咡诏之3,则掩口而对4。 今注 1 郑玄注“视”即“示”字;诳,欺骗。按此语宜在“立必正方。不倾听”之上,是说儿童视听的容貌,陆德明说:“诳”字别本作“迋”。《贾子·容经》云:“躁视数顾……皆禁也。”“迋”与“躁”字含义相近,常视毋迋,应是后文“毋淫视”的意思。 2 此句或在“幼子常视毋诳”之上。因童子着裘则太暖,着裳则不便。 3 负剑是说像背着剑囊的样子,辟是侧过脸,咡是口耳之间,诏是告诉。 4 为防口臭触人,所以要用手遮口然后回答。 今译 平日不可以谎话教示儿童。儿童不必穿皮衣或裙子。站着一定要端正,不要做偏着头听说话的样子。如果长辈们要牵手走,就要用双手接捧长辈的手;如果长辈们从旁俯身耳语,要用手遮口,然后回答。 从于先生1,不越路而与人言。遭先生于道2,趋而进3,正立拱手。先生与之言则对;不与之言则趋而退。 今注 1 从,是跟随。先生,指年长的教学者。 2 遭,遇见。 3 跨大步走为“趋”。 今译 跟随先生走路,不要随便跑到路的一边和别人讲话。在路上遇见先生,就要赶快进前,拱手正立着。如果先生和你讲话,你就说话;如果先生没有话讲,则赶快退过一旁。 从长者而上丘陵1,则必乡长者所视2。登城不指3,城上不呼。 今注 1 大阜曰陵,小陵曰丘。 2 乡,就是“向”字。 3 指,是指指点点的意思。 今译 跟随长辈登上山坡时,要朝着长辈的目标看,预备长者对那目标有所问。登上城墙,不要指东画西,在城墙上更不可大呼小叫,那样会扰乱别人的听闻。 将适舍,求毋固1。将上堂,声必扬。户外有二屦2,言闻则入,言不闻则不入3。将入户,视必下4。入户奉扃,视瞻毋回。户开亦开,户阖亦阖;有后入者,阖而勿遂5。毋践屦6,毋踖席7,抠衣趋隅8。必慎唯诺9。 今注 1 固,郑玄解作“故常”,黄榦解作“固执”,孙希旦解作“鄙固”。鄙固是粗鲁而不懂礼貌的意思。 2 二屦,是指两双鞋子。古人入室,要把鞋子脱在户外。 3 言不闻,是指说话声音低小。 4 视必下,是怕冲撞着主人的私事。 5 遂,是关紧了的意思。 6 践,踩踏。 7 踖,跨足。古人席地而坐,故入席必由席位下角齐膝跪下;倘由席位前面就座,就要跨过席位了。 8 抠,是提起。隅,郑玄说是席的下角。因为不踖席,故从下角就座。 9 唯、诺,都是答语声,唯较为恭敬。 今译 将要拜访人家,不应该粗鲁。将要走到人家的堂屋,先扬声探问。看见人家室门外放有两双鞋子,而室内说话的声音听得很清楚,那样,就可以进去;如果听不见室内说话的声音,那表示二人在里面可能有机密的事,就不好进去了。即使进去,但进门时,必须眼睛看地下,以防冲撞人家。既进入室内,要谨慎地捧着门闩,不要回头偷觑。如果室门本是开着的,就依旧给开着;如果是合着的,就依旧给合上。如果后面还有人进来,就不要把它合紧。进门时不要踩着别人的鞋。将要就位不要跨席子而坐。进了室内,就用手提起下裳走向席位下角。答话时,或用“唯”或用“诺”都要敬慎。 大夫士出入君门,由右1,不践阈2。 今注 1 ,是门当中的“橛”。 2 阈,是门槛。 今译 大夫或士,进出国君的大门,得由门橛的右边走。进出时,不要踩着门槛。 凡与客入者,每门让于客1。客至于寝门,则主人请入为席,然后出迎客2。客固辞3,主人肃客而入4。主人入门而右,客入门而左5。主人就东阶,客就西阶6,客若降等7,则就主人之阶。主人固辞,然后客复就西阶。主人与客让登,主人先登,客从之,拾级聚足8,连步以上。上于东阶则先右足,上于西阶则先左足。 今注 1 这一段是总说迎宾的礼节。每门让于客,是遇到有门的地方都得揖让客人。 2 寝门,是进到起居间的门。唯有在这门口,主人要先进去,回头再迎客人进去。 3 固辞,是再三谦让。 4 肃,敬请。 5 这一段是细说礼让的仪式。而右、而左,右向东阶走,左向西阶走。 6 西阶曰宾阶,表示尊重客人。 7 降等,降低身份。 8 拾,郑玄读为“涉”,孙希旦读为“迭”,说是更迭的意思。级,就是阶级。聚足,指客人的前足步合于主人的后足步。 今译 凡是跟客人一同进门,每到门口都得让客人先进去。唯有走到起居室门口,主人要自己先进去铺座位,然后再迎接客人。客人又让,主人乃敬请客人进去。进到门内,主人往右,客人往左。主人走向东阶,客向西阶。如果客人的职位较低,就该跟随主人走向东阶。要等主人一再谦让,才又回到西阶。到了阶前,主客又互相谦让登阶,最后由主人先登,客人跟着,主人跨上一级,客人亦跨上一级,客人的前脚步刚好合着主人的后脚步,像这样连步上去。凡是登上东阶的,应先出右足;登西阶,则先出左足。 帷薄之外不趋1,堂上不趋,执玉不趋2。堂上接武,堂下布武3。室中不翔4,并坐不横肱5。授立不跪,授坐不立。 今注 1 《吕氏春秋·必己》云:“张毅好恭,门闾帷薄聚居众无不趋。”《淮南子·人间训》写作“必趋”。此句“不趋”当是“必趋”二字之误。帷薄,是帘幕,防人窥伺,所以要快步走过,避免嫌疑。 2 堂上地方有限,玉器贵重,都不宜跨大步疾走。 3 武,是足迹,足迹接着足迹是接武,亦即细步走。布武,足迹分开,是正步走。 4 翔,指张臂大摇大摆。 5 横肱,横着肘膀,侵犯别人。 今译 经过有帘帷垂着的门口要快步走去。但在堂上,或端着玉器,就不要快走。在堂上用细步,堂下用正步。不可在室内大摇大摆。跟别人坐在一起,不要横着膀子。拿东西交给站着的人,不要屈膝;但拿给坐着的人,就不要站着。因为前者显得太卑屈,而后者又显得太傲慢。 凡为长者粪之礼1,必加帚于箕上,以袂拘而退2。其尘不及长者,以箕自向而扱之3。 今注 1 粪,或写作“”,作“拚”。《少仪》云:“扫席前曰‘拚’。” 2 袂,衣袖之末。退,倒行。 3 扱,郑玄读作“吸”,是收取垃圾。 今译 凡是替长者扫除席前之礼,要先把扫帚挡住畚箕,然后用袖子挡着往后且扫且退。要使灰尘不至污及长者,那样朝自己身前收取垃圾。 奉席如桥衡1。请席何乡,请衽何趾2。席:南乡北乡,以西方为上;东乡西乡,以南方为上。若非饮食之客,则布席3,席间函丈4。主人跪正席,客跪抚席而辞5。客彻重席6,主人固辞。客践席,乃坐。主人不问,客不先举7。 今注 1 桥,是桔槔上的横木。此处借喻捧席的样子。 2 请,作“询问”解。席,是座席。衽,亦写作裀,是卧席。趾,足趾。 3 前文有“堂下布武”,此“布”字用意宜相同。布席是有间隔的席位。 4 函,作容纳的意思讲。丈,王肃的本子写作“杖”字。这是说席位的间隔可容一丈,亦即古尺十尺。 5 正席,“正”是整理,亦即为客人多垫一重席子,表示恭敬。抚席,“抚”是按住,亦即客人不让主人多垫席子,表示谦逊。 6 彻,除去。 7 举,当作“发言”讲。 今译 捧席子该像架上的横木一样左高右低。为长者安放座席,要先问面朝什么方向。凡是南北向的席位,以西方为尊位;东西向的席位,以南方为尊位。如果不是请来饮食的客人,席位的间隔要远些,大抵席与席之间可容一丈的距离。当主人跪着替客人整理席位时,客人就要按住席子说不敢劳动。客人要除去重叠的席子时,主人要一再请他勿除去。等到客人履席,预备坐下时,主人才坐下。如果主人不先说话,客人不要抢先发言。 将即席,容毋怍1。两手抠衣去齐尺2。衣毋拨,足毋蹶3。先生书策琴瑟在前,坐而迁之,戒勿越4。 今注 1 怍,变脸色。 2 齐,是“”字,衣裳的下摆。 3 蹶,跳脚。 4 越,当作“跨过”讲。 今译 将要就席的时候,不要变脸色。两只手提起衣裳,使裳的下摆离地一尺左右,这样齐膝跪下时就不至绊住自己的下裳。不要掀动上衣,不要跳脚。如果有先生的书本琴瑟放在前面,就跪着移开它,切不可跨足而过。 虚坐尽后1,食坐尽前。坐必安,执尔颜2。长者不及,毋儳言3。正尔容,听必恭。毋剿说4,毋雷同。必则古昔,称先王。 今注 1 虚坐,非饮食之坐。 2 执,保持。 3 儳言,东拉西扯地说。 4 剿,或作,郑玄云“取人之说以为己说”,是说。王闿运云:“剿,是‘绝’的意思,剿说是打断别人的话头。” 今译 不是饮食,应尽往后坐;如果是饮食,就要尽靠着前坐。坐要稳定,保持自然的姿态。长者没有提及的,不要东拉西扯地说。表情要端庄,听讲要虔诚。不可随便插嘴,亦不要随声附和。说话要有过去的事实做根据,或是引述古先哲人的格言。 侍坐于先生:先生问焉,终则对1。请业则起,请益则起2。父召无诺,先生召无诺,唯而起3。 今注 1 上文云“毋儳言”“毋剿说”,所以要等先生问话终了之时才回答。 2 “业”见前注,这里作“书本上的问题”讲。益,“进一步说明”的意思。 3 前文有言“必慎唯诺”,“唯”“诺”虽同是回声,但“唯”较“诺”为恭敬。 今译 侍候先生坐着时,先生有问,要等到他的问话终了再回答。请问书本里的事,要起立;如果还要问个详细,亦要起立。父亲召唤时不要唱“诺”,先生召唤时亦不要唱“诺”,要恭敬地回答声“唯”,同时起立。 侍坐于所尊敬,毋余席1。见同等不起。烛至起2,食至起3,上客起4。 今注 1 毋余席,是尽量挨近前面不留余席的意思。前文有“贤者狎而敬之”,这是具体的表示之一。 2 烛至,日已晚,须起立告辞。 3 食至,恐妨主人饮食,亦须起立告辞。 4 上客,主人所尊敬的客人。上客至,主人必起立,故侍坐亦须起立。以上诸“起”,皆为起立之礼,宜与上章并列。 今译 陪伴自己所尊敬的人,可以挨近坐着。见到同辈的人不必起身。但见有端烛火的来,就要起身;见端饭食的来,亦要起身;主人有上宾来,亦要起身。 烛不见跋1。尊客之前不叱狗。让食不唾2。 今注 1 跋,这里作“火炬的柄”讲。蜡烛燃尽,就看到柄。但这一句自来解释的意见就很多。早期的解释说是:烛火将尽,须即更换,毋使客人见到烛柄。因为那样显得不欲留客久坐之意。王夫之解为:两手举烛故不见跋。孙希旦解为烛跋不干净,故毋使客人见之。王闿运解为烛将尽,主人不唤人换烛,客人则须起身告辞。今按诸说,姑从后者。谓侍坐之礼应以“烛不见跋”为度。 2 唾,是吐口水,与人让食而唾则显食物秽恶。 今译 晚上坐谈,应在一支烛没有燃尽之前,见机告辞。在所尊敬的客人面前,不要叱喝着驱狗。主人分给食物固须谦让,但同时不可吐口水。 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1,撰杖屦2,视日蚤莫3,侍坐者请出矣。侍坐于君子,君子问更端4,则起而对。侍坐于君子,若有告者曰:少间,愿有复也5;则左右屏而待6。 今注 1 欠伸,打哈欠、伸懒腰。 2 撰,执持。 3 蚤莫,就是早晚。 4 更端,另外一件事。 5 复,报告。 6 屏,是退避的意思。 今译 陪伴着长者坐谈,凡是见到长者打哈欠、伸懒腰,或是准备拿起拐杖和鞋子,或是探问时间的早晚,这时候侍坐者就要告辞退出。陪伴长者,如果长者问到另外的事,则须起立回答。陪伴长者时,如果有人进来说:很想借点儿时间,有所报告。这时,侍坐者就要退避一旁候着。 毋侧听,毋噭应1,毋淫视2,毋怠荒3。游毋倨4,立毋跛,坐毋箕5,寝毋伏。敛发毋髢6,冠毋免,劳毋袒,暑毋褰裳7。 今注 1 噭,亦写作“叫”。 2 淫视,左右瞟眼。 3 怠荒,无精打采的样子。 4 游,走路。倨,傲慢的样子。 5 箕,是指两腿分开伸着,像畚箕的样子。 6 髢,是垂发覆额。 7 褰裳,敞开裙子。 今译 不要侧耳做探听的样子,不要粗声暴气地答应,不要滑动眼珠看东西,不要懒洋洋的模样。走路不要大摇大摆,站着不要跛足欹着肩头,坐时莫把两腿分开像畚箕,睡时不要俯伏在床上。收敛头发勿使披下,帽子无故不要脱下,劳作时不要袒衣露体,就是大热天,亦不要敞开裙子。 侍坐于长者,屦不上于堂,解屦不敢当阶1。就屦,跪而举之,屏于侧2。乡长者而屦,跪而迁屦3,俯而纳屦。 今注 1 当阶,正向台阶。 2 就屦,指穿鞋的时候。侧,亦即不当阶。 3 迁屦,郑玄说:迁或为还。今按:《少仪》有“泽剑首,还屦”,与此相同。但因隶体字形相似而抄错了。“还”就是旋转之“旋”。 今译 凡陪伴长者坐谈,不要穿鞋子上堂,并且解脱鞋子亦不可正向台阶。穿鞋时,要先拿起鞋子在一旁穿着。如果面朝长者穿鞋,就要跪着旋转鞋尖,然后俯身套上鞋子。 离坐离立1,毋往参焉。离立者,不出中间。男女不杂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栉2,不亲授。嫂叔不通问,诸母不漱裳3。 今注 1 离,是“丽”字,指两个并排。 2 椸枷,是衣架。巾栉,指洗面巾、浴巾、梳子、篦子之类。 3 漱裳,洗濯裙子。 今译 已有二人并坐或并立着,不要插身进去。有二人并立着,不要从他们中间穿过。男女,不要混杂着坐。男衣女衣不要挂在同一衣架上。男的女的各有自己的面巾、梳子,不要混用,拿东西亦不要亲手递来交去。小叔和大嫂不要互相往来访问。亦不要叔母或庶母洗濯裙子。 外言不入于梱1,内言不出于梱。女子许嫁,缨2;非有大故3,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父子不同席。 今注 1 梱,亦写作“阃”,是门槛。 2 “缨”字从“賏”,许慎云:賏,是项饰。女子项上加缨,表示有所系属了。 3 大故,指严重的变故。 今译 街谈巷语,不要带进门槛之内,而门槛以内的家务事亦不要宣扬于外。女人订婚之后,就挂上项链,表示有所系属了。如果不是重大变故,不要进入她的住处。姑姑、姐妹、女儿,凡是已经嫁人的回了家,兄弟就不要和她同席而坐,不要同用一个器皿吃东西。父与子不要同坐一席。 男女非有行媒1,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2。故日月以告君3,齐戒以告鬼神4,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以厚其别也。 今注 1 行媒,往来撮合婚事。 2 受币,是定聘之礼。交,是交际。亲,是亲近。 3 结亲日期皆经注册。 4 齐戒,后世亦写作斋戒。变食曰斋,除不洁曰戒,这是后世的解义。本书所说的斋戒,是统一心思、摒除杂念的意思。其事行于祭祀之前,详见《祭义》。古代娶妇之礼,皆于家庙祭告先祖。 今译 男子和女子,如果没有媒人往来提亲事,双方是不会知道对方的名字的。不到女家接受聘礼之后,双方不应有交际往来。因此,凡是婚礼都要登记其年月日,而且要在家庙中告诉祖先,备办筵席邀请乡里邻人和同事们。要这许多手续,都是为着要加重男女之“别”。 取妻不取同姓1。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2。寡妇之子,非有见焉3,弗与为友。 今注 1 两“取”字,即今“娶”字。 2 卜,卜其吉或不吉。《左传·昭公元年》有此一语,云出自古书,当是上古的习俗如此,说礼者杂引之以申前说。 3 见,郑玄说是发现其才能。 今译 娶妻不娶同姓的女子,所以买妾不知她的本姓,就得问卜以定可否。对于寡妇的儿子,倘非发现他的才能卓异,最好毋与其往来。 贺取妻者,曰:某子使某闻子有客,使某羞1。贫者不以货财为礼,老者不以筋力为礼2。 今注 1 某子,是送贺礼的主人,用某代其名字。使某,是遣来代表主人送礼的使者。羞,是奉献礼物。《郊特牲》云“昏礼不贺”,故婚礼没有贺词,只说“闻子有客”。有客,即前文“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之事。唯此处上下皆有“使某”二字,语义甚曲折,前一“使某”,当属衍文。 2 《礼运》云:行礼以货力。此处不以货力为礼,是“礼从宜”的意思。筋力为礼,指起立跪拜之类。 今译 庆祝人家结婚,只好说:某君听见你家宴请乡党僚友,所以遣我送点佐宴的礼物。贫穷的人不必用金钱财物为礼,年老的人亦不必以劳动体力为礼。 名子者不以国,不以日月,不以隐疾,不以山川1。男女异长2。男子二十,冠而字。父前,子名;君前,臣名3。女子许嫁,笄而字4。 今注 1 此为取名之法,盖引述《左传·桓公六年》之文,与《内则》所言大同小异。郑玄依传文的解释,说这些常用的名词,若用作人名,则其人死后,便难以为讳。至以隐疾为名,则甚不雅。 2 异长,是说男的有男的排行,女的有女的排行。 3 此八字是说礼者举出的特例。谓人及冠而有字,但在君父之前仍须自称名。 4 《公羊传·僖公九年》“字而笄之”,何休云,笄就是“簪”,用以系持头发。 今译 替小孩取名,不要用国名,不要用日月之名,不要用身上暗疾之名,亦不要用山川之名。有长男有次男,有长女有次女,兄弟和姊妹的排行应该分开。男子到了二十岁,举行过冠礼,就得敬重他的大名,不好随便叫唤,所以要另取个“字”。不过,他在父母和国君面前,仍须称名。至于女子,到了可以订婚的时候,她已盘起头发要用簪来安发(大约十五岁以后),亦不宜随便唤名,得另取个“字”。 凡进食之礼,左殽右胾1,食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2。脍炙处外3,醯酱处内4,葱㳿处末5,酒浆处右。以脯脩置者,左朐右末6。 今注 1 熟肉带骨的曰殽,纯肉切的曰胾。 2 食,是饭。羹,是汤。 3 脍,是细切的肉炙。许慎云“从肉,在火上”,后世多解为烤肉。其字亦作“”,见《贾子·匈奴》。 4 “醯”字本又作“醢”,醢是肉酱,在此不适当。今据孔颖达的本子及《仪礼·士昏礼》之文用“醯”字。醯,是酢。醯酱,有如今之醋和酱油。 5 葱,是蒸葱。 6 脯,是肉干。脩,是牛脯。《公羊传·昭公二十五年》“与四脡脯”,何休说:屈曰朐,申曰脡。此处“末”字,或即是“申”。 今译 凡陈设便餐,带骨的殽放在左边,切的纯肉放在右边。饭食靠着人的左手方,羹汤放在靠右手方。细切的和烧烤的肉类放远些,醋和酱类放在近处。蒸葱等伴料放在旁边。酒浆等饮料和羹汤放在同一方向。如果另要陈设干肉牛脯等物,则弯曲的在左,挺直的在右。 客若降等执食兴辞1,主人兴辞于客,然后客坐。主人延客祭:祭食2,祭所先进。殽之序,遍祭之。三饭,主人延客食胾,然后辩殽3。主人未辩,客不虚口4。 今注 1 执食,端着饭碗。兴,起立。辞,说客气话。 2 “祭”,这是特用的名词。孔颖达说:古人将所食的东西夹出一些放在盘碗间的桌上,以报答先代造此食物的人,称为“祭”。祭食,是首祭饭食,然后祭先进食的肴馔。 3 三饭,贾公彦说是吃过三口饭。辩,就是“遍”。辩殽,遍及于殽。 4 虚口,是漱口。 今译 如果客人谦让,端着饭碗起立,说是不敢当此席位,主人就得起身对客人说些敬请安坐的话语,然后客人坐定。主人劝请客人吃东西,先拨些食物放在桌上,这称为祭。祭先进食的东西,之后依照吃食的顺序一一都祭了。吃过三口饭后,主人要请客人吃纯肉,然后吃到了带骨的肉。如果主人还没有吃完,客人可不要漱口表示不吃。 侍食于长者,主人亲馈1,则拜而食。主人不亲馈,则不拜而食。共食不饱,共饭不泽手2。 今注 1 馈,是进馔。 2 泽,郑玄说别本亦写为“择”,所以他解说此字为手汗不洁,又说是揉搓手。古人吃饭用手,所以特别注意手的清洁。 今译 陪伴长者吃饭,凡是遇到主人亲取菜殽给你时,你就得拜谢而后食。如果不是这样,就不须拜,但由自己取食。大伙儿共同吃东西,不可只顾自己吃饱。如果和别人一起吃饭,就要顾到手的清洁。 毋抟饭1,毋放饭2,毋流歠3,毋咤食4,毋啮骨,毋反鱼肉,毋投与狗骨。毋固获,毋扬饭5。饭黍毋以箸6。毋嚃羹7,毋絮羹8,毋刺齿,毋歠醢。客絮羹,主人辞不能亨。客歠醢,主人辞以窭。濡肉齿决9,干肉不齿决。毋嘬炙10。卒食,客自前跪,彻饭齐以授相者11,主人兴辞于客,然后客坐。 今注 1 用手团物曰抟。 2 放饭,郑玄说是把手中剩饭放回饭器中。朱熹说放是“大”的意思,放饭是大吃大喝的样子。俞樾说放饭与下句“流歠”意思相近。 3 歠(今作“啜”),是饮。 4 咤,叱咤,口作声。 5 扬饭,郑玄、孔颖达皆作“簸扬去饭中的热气”讲。 6 箸,后文“羹之有菜者用”,郑玄说:就是箸。然则,箸亦即,如今之筷子。但,许慎解“箸”为饭欹;孔颖达说是饭匕。今从郑说。 7 嚃(吞饮)羹,大口喝汤。 8 絮,读如“糅”字,是调和的意思。 9 齿决,用牙齿咬断。 10 嘬,王夫之读“嘬”如“撮”,说是聚而吞之。 11 古人要坐时是先跪着然后将臀部坐在后足跟上。所以由“坐”而“跪”,只要伸直上半身。“齐”是“齑”字,为腌菜之总称。相,是伺候饮食的人。 今译 不要用手搓饭团,不要把多余的饭放进饭器,不要喝得满嘴淋漓,不要吃得啧啧作声,不要啃骨头,不要把咬过的鱼肉又放回盘碗里,不要把肉骨头扔与狗。不要喜欢的食物而必取之,亦不要簸扬着热饭。吃蒸黍的饭亦用手不要用箸。不可以大口囫囵地喝汤,不可当主人面前调和菜汤,不要当众剔牙齿,不要喝腌渍的肉酱。如果有客人在调和菜汤,主人就要道歉,说是烹调得不好。如果客人喝酱类的食品,主人亦要道歉,说是备办的食物不够。湿软的肉可以用牙齿咬断,干肉就得用手擘食。吃炙肉不要撮作一把来嚼。吃食完毕,客人应起身向前收拾桌上盛着腌渍物的碟子交给在旁伺候的人,主人跟着起身,请客人不要劳动,然后客人再坐下。 侍饮于长者,酒进则起,拜受于尊所1。长者辞,少者反席而饮2。长者举,未釂3,少者不敢饮。 今注 1 尊,亦即“樽”字。尊所,就是放酒樽的地方。若是大宴会,酒樽放在东楹之西;次之,则放在房户之间。若是小酌,樽所在室内北墙之下。 2 少者,指后辈。 3 举釂,是举杯饮尽。 今译 陪伴长者喝酒,看见长者将要递酒过来时,就赶快起立,走到放酒樽的地方拜而后接受。长者说不要如此客气,然后少者才回到自己的席位上喝酒。如果长者还没有举杯喝干,少者不可以先喝。 长者赐,少者贱者不敢辞1。赐果于君前,其有核者怀其核2。 今注 1 贱者,指僮仆之属。不敢辞,即无须说客气话。 2 怀其核,是把果核藏在怀里,不要随地吐核。 今译 长者有东西赐给后辈或用人们,他们只管接受,无须客气。如果是国君赐食水果,不要在他前面吐果核,应藏在怀里。 御食于君,君赐余1,器之溉者不写2,其余皆写。馂余不祭3。父不祭子,夫不祭妻4。 今注 1 劝侑曰御。余,是剩余下的食物。 2 溉,是洗涤。可溉之器,如陶瓷器皿;不可溉之器,如竹编成的器皿。写,是倒传过来。 3 馂,是食余的肴馔,或写作“籑”“馔”。祭,当指“祭食”之祭,见前注。馂余不祭,王夫之说是初食时已祭过,故不复祭。 4 此二句,郑玄、孔颖达皆承上句为解,说是父得子余,夫得妻余,亦皆不用祭食之礼。但后人以为父尊子卑,夫尊妻卑,尊者不至于吃卑者的余食,乃解此“祭”字为祭祀之祭,说是不可用余食来祭父祭夫。但,这样解释,与上文甚不衔接,兹故仍从前说。 今译 伺候国君吃食,国君赐以余食,要看那盛器是否可以洗涤。若是可以洗涤的,则就原器取食;若是不可洗涤的,通常须把余食倒在另外的器皿内。吃余不用行“祭食”之礼。此外,如父亲吃儿子的余食,丈夫吃妻子的余食时,亦皆不用此礼。 御同于长者1,虽贰不辞2,偶坐不辞3。羹之有菜者用,其无菜者不用4。 今注 1 郑玄解此句为“侍食而与长者同馔”。倘依此解,则与“侍食于长者”句同。但此用“御”,当是承前文,说陪同长者伺候国君进食。 2 贰,指同样的一份。孙希旦说:陪同长者做客,如果主人赠给长者一份食物,同样亦赠给少者一份食物,少者就不用说客气话,而由长者替少者一起谢过主人就算了。 3 偶坐,是并坐在一起。少者虽陪坐在一起,但主人请的是长者,所以亦无用少者兴辞。 4 此二句当是前文错简在此。 今译 陪同长者一起参加宴会,如果主人厚待长者亦同样厚待少者时,少者不用说客气话。虽然和长者坐在一起,但坐中自有长者,亦无须少者说客气话。汤里面如有菜,就得用筷子来夹;如果没有,则用汤匙。 为天子削瓜者副之,巾以1。为国君者华之,巾以绤2。为大夫累之3,士疐之4,庶人龁之5。 今注 1 副,即“疈”,为古文“剖”字,是分作四瓣的意思。,细麻布。 2 华,亦是古字,像“乖”形,误写为华,是破作两半。绤,粗麻布。 3 累,是裸的意思,削去皮,不覆以巾。 4 疐,王棻说是切去瓜蒂部分。 5 龁,就是啮。 今译 为天子削瓜,先削去皮,再切成四瓣,然后覆以细麻巾。为国君削瓜,先削去皮,再切成两瓣,然后覆以粗麻布。为大夫削瓜,只要削皮,整个儿裸着。士人只切瓜蒂。庶人就连瓜蒂带皮咬着吃。 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言不惰1,琴瑟不御,食肉不至变味2,饮酒不至变貌3,笑不至矧4,怒不至詈。疾止复故。 今注 1 惰,旧解为“不正之言”。《说文》作“憜”,训为“不敬”。 2 变味,孔颖达说是“多食则口味变”。不至变味,则是不多食肉之意。此说颇见曲折。王闿运直解云:“不至变味”是“尚知肉味”。 3 变貌,酒醉则脸色变红。此谓只可饮少量的酒。 4 矧,郑玄解作齿龈,就是大笑则露龈。按:矧与龈,不相通用。唯此“矧”字,亦作“弞”,《说文》云,笑不坏颜谓之“弞”,“弞”也作“哂”,故此句应为“笑不至哂”。 今译 父母害病的时候,成人们心中忧虑,头发忘了梳理,走路不像平日那样如鸟飞一样,闲话亦不说了。乐器亦不接触了,食肉只是稍尝一尝味道,饮酒亦不至于喝到脸红,既没有开心的笑,亦没有恶声恶气的怒骂。这情形直到父母病愈才恢复正常。 有忧者侧席而坐,有丧者专席而坐1。 今注 1 郑玄解说“侧席”为特席,“专席”为单席。特席是不和他人接席,单席就是不用重席。 今译 遭遇忧患的人,宜坐于单独的席位,而服丧的人只坐单层的席子。 水潦降,不献鱼鳖1。献鸟者拂其首,畜鸟者则勿拂也2。献车马者执策绥3。献甲者执胄。献杖者执末。献民虏者操右袂4。献粟者执右契5。献米者操量鼓6。献孰食者操酱齐7。献田宅者操书致8。 今注 1 此二句依《论衡·无形》的解释是:“雨水暴下,虫蛇变化,化为鱼鳖。离本真暂变之虫,臣子谨慎,故不敢献。”郑玄、孔颖达的解说是:雨潦之时,鱼鳖较多,不足珍异,故不取献。 2 拂,是扭转。畜鸟,指家禽。 3 策,是马鞭。绥,是登车用的引绳。这都是车马主人所执的东西。 4 操右袂,就等于握其右手,以防暴动。 5 契,是符契。分左右,此以右半为献。 6 鼓,《广雅·释器》云:斛谓之“鼓”。 7 齐,即“齑”字。见前注。 8 致,王引之云:“致”读为质剂之“质”。两书一札,破而为两,如契券。长者曰质,短者曰剂。 今译 雨水多的季节不须以鱼鳖献人。凡献野鸟须扭转其首以防啄人,如献驯养的家禽则不必如此。献车马,只要把马鞭和引手绳递上。献铠甲,只要递上兜鍪。献杖与人,自己应执着末端。献俘虏,要抓紧他的右手。献人以粟,只要拿出可以兑取的契券。献米,则用斗斛。献熟食的,要先送上酱类和腌渍的小菜。以田宅献人,则以田契屋契。 凡遗人弓者:张弓尚筋,弛弓尚角1。右手执箫,左手承弣2。尊卑垂帨3。若主人拜,则客还辟,辟拜4。主人自受,由客之左,接下承弣;乡与客并5,然后受。 今注 1 遗人,是赠送平辈。筋,是弓弦。角,是弓背。现成的弓,是张着弦的,故以弓弦朝上。未定体的弓,弓弦松弛,故以弓背朝上。 2 箫,是弓弦两端斜体。弣,是弓的中部把手处。承弣,是用手托着弣。 3 帨,是古人腰际的佩巾。弯腰时则佩巾下垂。这句是说,无论二人身份之尊或卑,在授受时都要鞠躬为礼。 4 还辟,是转身离开的意思。辟拜,就是避拜。 5 与客并立脸朝同一方向。其意是:凡弓之授受不要对面,以避免射人的形式。 今译 凡是赠弓与人,如果是现成的弓,应以弓弦朝上;如果是未张的弓,则以弓背朝上。同时用右手拿着弓头的斜体(亦称为“弭头”),左手托住弓背的中部。这样,授予者和接纳者要彼此鞠躬。如果主人要下拜,客人就要转身让开,避免主人的拜。如果是主人亲自接受那弓,就要由客人的左手方接弓之另一弭头,然后以另一只手托着弓弣,双方脸朝着同一方向然后移交。 进剑者左首1。进戈者前其,后其刃2。进矛戟者前其镦3。 今注 1 以剑柄向左,便于主人用右手接受。 2 是戈柄末端,刃是戈的锋利处。 3 镦,是矛戟的柄末。戈矛的柄末,平的曰镦,锐的曰。这都是说,以武器赠人时,不能以刀口相向之意。 今译 递剑与人应以剑柄向左。递戈与人应以戈柄向前,戈刃向后。递矛或戟,亦按此例。 进几杖者拂之1。效马效羊者右牵之,效犬者左牵之2。执禽者左首3。饰羔雁者以缋4。受珠玉者以掬5。受弓剑者以袂。饮玉爵者弗挥6。凡以弓剑苞苴箪笥问人者7,操以受命,如使之容。 今注 1 拂,是指揩抹的意思。 2 效,是呈献。马羊性驯,可以右手牵之;食用之犬,性或不驯,故用左手牵之,空着右手以备必要时加以制伏。 3 用意与进剑相同。 4 缋,郑玄解作画布;许慎说是“织余”,亦即机头布,有垂丝如绦组状。今从后说。 5 拼着两手掌以承物曰掬。 6 挥,是扬杯告卒爵。 7 苞苴,是包裹鱼肉的。箪笥,是盛饭食的。圆曰箪,方曰笥。 今译 送人以几或杖,要先拭抹干净。牵马或羊送人可用右手,但牵犬则用左手。捉鸟与人,应以鸟首向左。送人以小羊或鸭子,要饰以彩带。受珠或玉,应拼着手掌来承;受弓或剑,要合着袖末来接。用玉杯饮酒,不要挥扬,以防失手跌破。凡是被家长遣去递送弓剑、苞苴、箪笥的人,要拿着那些东西,听家长的吩咐,就像使者奉派出使时的仪态。 凡为君使者,已受命,君言不宿于家1。君言至,则主人出拜君言之辱2;使者归,则必拜送于门外。若使人于君所,则必朝服而命之3;使者反,则必下堂而受命。 今注 1 宿,是止息。《仪礼·聘礼》云:既受命,“遂行,舍于郊”。即同此意。 2 辱,是谦称,谓屈辱了传话的人走这一趟。 3 朝服,是朝见国君时穿的衣服。这表示虽是托人传话,犹如当面朝见国君。 今译 凡是为国君的使者,既已接到命令,就不要在家里停留。凡遇国君有命令来时,主人就要在门外拜迎那传令的使者,并说有劳尊驾;使者回去时,要拜送于门外。如果派人往国君的地方去,就得像朝见国君一样,穿着朝服来派遣他;等到捎信的人回来,还要下堂迎接国君的回音。 博闻强识而让,敦善行而不怠1,谓之君子。君子不尽人之欢,不竭人之忠2,以全交也。 今注 1 修身践言,谓之善行。不怠,是行之不懈。 2 郑玄说:欢指饮食,忠指衣服之物。吕大临说:欢指人家喜欢于我,忠指人家尽心于我。今从后说。 今译 见闻广博而记忆力强,且能谦让自处,这样修身践言,力行不懈,便可称为君子了。君子不讨别人无尽的喜欢,亦不要别人无尽的爱戴,这样,才能保持长久的交情。 礼曰:君子抱孙不抱子。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以为父尸1。为君尸者,大夫士见之,则下之2。君知所以为尸者,则自下之,尸必式3。乘必以几4。 今注 1 祖父已死,祭之于庙,称为王父。王父仅有木主,故于受祭时,以孙辈之人为代表而受祭。杜佑说:“古人用尸者,盖上古朴陋之礼。”郑玄说,庙内次序一昭一穆,故祖父与孙,昭穆相同;故以为尸。朱熹谓:“古人用尸,自有深意。”那些深意,当于《祭统》“孙为王父尸”句下详注,兹不赘。 2 下,是下车致敬。 3 古代车厢前面横木曰轼,凭轼俯身行礼曰式。 4 江永说:“按乘必以几,谓尸登车,履几而上。” 今译 旧礼书有言:“君子抱孙不抱子。”这是说孙子可以充任祭祖时的尸,而儿子则不可。凡是士人遇见为君尸的人,就得下车致敬。如果国君知道某人将为尸,亦要下车为礼,而为尸者对于敬礼的人都得凭轼答谢。尸登车时,要用几来垫足。 齐者不乐不吊1。居丧之礼,毁瘠不形2,视听不衰。升降不由阼阶3,出入不当门隧4。 今注 1 《祭统》云:“及其将齐也……耳不听乐。”吊,后文有言:“知生者吊,知死者伤。” 2 孔颖达云:“形,骨露也。” 3 阼阶,主人之阶。 4 门隧,门外当门之中道。 今译 举行斋戒的人要齐一心思,不可听乐亦不要往丧家慰问,使得哀乐分了心。居丧之礼,虽因哀伤而消瘦,但不可至于形销骨立,而且视力、听力亦要保持正常,这样才能应付丧事。唯在家里,上下不走家长常走的台阶,进出不经由当中的甬道,如同家长还活着的时候。 居丧之礼,头有创则沐,身有疡则浴1,有疾则饮酒食肉,疾止复初。不胜丧,乃比于不慈不孝2。五十不致毁3,六十不毁,七十唯衰麻在身,饮酒食肉,处于内4。 今注 1 陆德明云:“疡,本或作痒。”《说文》云:“痒,疡也。”又云:“疡,头创也。”可见二字含义相通。 2 不胜是担当不起的意思。《白虎通·丧服》云:“丧有病,得饮酒食肉何?所以辅人生己,重先祖遗支体也。”若担当不起丧事的哀痛而至于毁瘠,则显违父母生己之意,对父母既为不孝,对后嗣亦为不慈。 3 致,是极其羸瘠的意思。 4 处于内,是说不必居于门外之倚庐而仍住在屋里。 今译 居丧之礼,如果头上发痒疮,可以洗头;身上发痒,亦如之。如果害病,仍可以食肉饮酒,但到了病愈,就得恢复居丧之礼。如果担当不起丧事的哀痛而病倒了,那就等于不慈不孝。年纪到了五十岁,可不必哀伤极毁;六十岁,可不因哀伤而消瘦;七十岁的人居丧,只要披麻戴孝,不必损及体力,照常饮酒食肉,而且住在屋里。 生与来日,死与往日1。知生者吊,知死者伤2。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伤;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 今注 1 与,郑玄解为计数之数。王念孙说:“与”当作“以”字用。生以来日,是说生人服丧之事,以死者死之第二日起。死以往日,是死者殡殓之事,以死之日起。 2 吊与伤,皆为哀悼丧者之表示。郑玄说:古者吊有吊辞,伤有伤辞。吊辞为慰死者家属,伤辞为悲悼死者。 今译 办丧事之礼,有的是为生者而制订的,如成服,哭者进行的秩序,是从死者之死的第二日起算;后者如三日而殡三月而葬等等,则从死之当日起算。平素只和死者的家属有交情的,则慰问之;直接与死者有交情的,则哀悼之。所以知生而不知死者,只要慰问而不用伤悼之辞;反之,则须伤悼而不止于慰问了。 吊丧弗能赙1,不问其所费。问疾弗能遗2,不问其所欲。见人弗能馆,不问其所舍。赐人者不曰来取。与人者不问其所欲。 今注 1 以财物助人治丧事曰赙。 2 遗,是馈赠。 今译 慰问丧家,如果没有钱财资助他们,就不要问他们需钱多少。探视病人,如果拿不出东西馈赠,就不要问病人需要什么。接见来人,如果不能留他在家里住,就不要问他住在什么旅馆。拿东西给人,不要叫人来取。将要给人东西,不可问人要不要这个东西。 适墓不登垄1,助葬必执绋2。临丧不笑。揖人必违其位3。望柩不歌。入临不翔4。当食不叹。 今注 1 墓是茔域,垄是坟场。 2 绋是牵引柩车的绳索。 3 违其位,离开原位。 4 临,哭悼。 今译 到墓地上不要登其丘垄。参加葬礼必须助挽柩车。参加追悼不可嬉笑。与人作揖,或进或退都要离开原位。望见运柩车,不要唱歌。进入丧所哀悼时,走路不回翔。面对饭食应该感谢不应叹气。 邻有丧,舂不相1。里有殡,不巷歌。适墓不歌。哭日不歌。送丧不由径,送葬不辟涂潦2。临丧则必有哀色,执绋不笑。临乐不叹。介胄3,则有不可犯之色。故君子戒慎,不失色于人4。 今注 1 相,是相和歌,歌之以协调舂米的动作。 2 不辟涂潦,是不避路上的积水。 3 介胄,就是穿戴盔甲。 4 戒慎,亦即是持敬。失色,情貌与事不相配合。 今译 邻居有丧事,舂米时不要唱歌。邻里中有未葬之丧事,巷里不宜有歌声。因邻里情谊,彼此关切,为哀为乐,亦相一致。到坟墓上不要唱歌。在吊丧伤死之日亦不要唱歌。护送丧车不要贪走小路,挽着柩车亦不要顾忌路上的积水。参加丧礼必有悲悼的表情,挽着柩车绝不嬉笑。参加听乐则不作扫兴的声气。披上铠甲戴起钢盔,就显出不可侵犯的神色。所以,君子要时时聚精会神地生活着,不至在人前有一点失态的表现。 国君抚式,大夫下之1。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2。刑人不在君侧。兵车不式3。武车绥旌,德车结旌4。 今注 1 抚式,是用手按着车轼,略为俯身。下,是走下车来。 2 孙希旦云:“礼不下庶人者,不为庶人制礼。”盖庶人行事,以士大夫为榜样。孔子曰“民可使由之”,是此意。大夫以身作则,以礼自防。如或犯法,必先贬为庶人,然后施刑。故曰刑不上大夫。 3 后文有“介者不拜”,盖与同礼。御兵车者铠甲在身,俯仰不便,故亦不用“式”。 4 武车,亦即兵车。但用于田猎,绥是垂舒着的,结是收敛着的。 今译 遇见国君据轼而行礼时,大夫就要下车示敬。遇见大夫据轼而行礼时,士人就要下车示敬。礼制不及于庶人,刑罚不及于大夫。所以在国君左右都是没有受过刑罚的人。在出征的兵车上,不须据轼行礼。田猎用的武车上,旌旗是招展着的;巡狩用的德车,旌旗是收敛着的。 史载笔,士载言1。前有水,则载青旌2。前有尘埃,则载鸣鸢3。前有车骑,则载飞鸿。前有士师,则载虎皮。前有挚兽,则载貔貅4。行:前朱鸟而后玄武,左青龙而右白虎5。招摇在上,急缮其怒6。进退有度,左右有局,各司其局7。 今注 1 史,掌理文书的人。笔,指文具。士,掌理外交的人。言,指盟会的文辞。 2 青指青雀。旌是旄头。青旌是画有青雀的旄头。载,王引之解作“植立”的意思。青雀是水鸟,所以竖立于旌以警告后面的队伍。 3 鸣鸢,画着张口的鸢鸟。 4 挚兽,凶猛的野兽。貔貅,猛兽之名。 5 行,指军队。此依“五行”所布于四方之星以列队旗。南曰朱鸟,北曰玄武,东曰青龙,西曰白虎。 6 招摇,北斗星名。急缮,刘台拱解为“坚持”之意。怒是奋斗精神。 7 局是队伍。 今译 掌管文书的人携带文具,司盟的人携带文辞。在队伍行进途中,前面有水,则竖起画有水鸟的旌旗。前面风起扬尘,则竖起画有鸣鸢的旌旗。前面遇有车骑,则竖起画有飞鸿的旌旗。遇有军队,则竖起画有虎皮的旌旗。遇有猛兽,则竖起画有貔貅的旌旗。凡是行阵,前锋为朱鸟,后卫为玄武,左翼为青龙,右翼为白虎。中军竖着北斗七星旗帜,以坚定其战斗精神。前进后退,有一定的步伐;左右队伍,各有主管的人。 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1。交游之仇不同国。四郊多垒2,此卿大夫之辱也。地广大,荒而不治,此亦士之辱也。 今注 1 不反兵,不必返家取武器。故郑玄说作常携武器,以备报仇。但此语与《檀弓上》及《大戴礼记·曾子制言》所载者稍异。 2 垒,军事用的堡垒。四境不靖,乃至多垒。 今译 对于杀父的仇人,不与共存于天下。对于兄弟的仇人,可用随身的武器,见即杀之。至于朋友的仇人,则不与共存于同一乡国。如果一国的四境都筑有堡垒,可见大夫们,不能安治其国,而那堡垒就是卿大夫的耻辱。如果任着广大的土地荒废而不加整理利用,那荒废的大地就是士的耻辱。 临祭不惰1。祭服敝则焚之,祭器敝则埋之,龟策敝则埋之,牲死则埋之2。凡祭于公者3,必自彻其俎4。 今注 1 惰是怠慢。 2 牲,祭祀用的牛。孔颖达说:若不焚埋,人或用之,则亵渎鬼神。 3 此言助祭于君所。 4 俎,祭祀时用以载牲之器。 今译 参与祭祀,不可有怠慢的行为。祭祀时穿的衣服,破了就烧掉。祭祀时用的器皿坏了,卜筮时用的龟策坏了,或是祭祀用的牲口死了,这都要埋掉。凡是在国君的庙里助祭的士人,都要自己搬动载牲的器皿,不须麻烦主人。 卒哭乃讳1。礼,不讳嫌名2。二名不偏讳3。逮事父母4,则讳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父母。君所无私讳,大夫之所有公讳5。诗书不讳,临文不讳6,庙中不讳。夫人之讳,虽质君之前,臣不讳也7;妇讳不出门。大功小功不讳8。入竟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 今注 1 卒哭,是埋葬以后的祭名。《杂记下》云:“士三月而葬,是月也卒哭;大夫三月而葬,五月而卒哭;诸侯五月而葬,七月而卒哭。”名为卒哭者,因自亲之始死至于此日,孝子哀思,无时不哭。三月之后,季节已变,哀感渐平,故制为卒哭之礼,停止无时之哭,而为早晚定时之哭。“讳”是避免称呼尊长者的大名。《左传·僖公三十三年》有言:“卒哭而祔,祔而作主。”亦即卒哭之明日,作神主,祔入于庙,随其昭穆之位而行事。尊敬其“名”故须避免使用。 2 “嫌名”指读音相近之名。例如讳言“禹”字,但不讳言“雨”字。 3 二名不偏讳,郑玄读“偏”为“遍”,说是两字为名,讳言其一,则不讳其二。例如孔子母名“徵在”,言“在”则不称“徵”,言“徵”则不称“在”。 4 “逮”是“及”的意思。 5 私讳是家讳,公讳是国讳。 6 诗书是指读书时,临文是指写作时。 7 质是对讲。因妇讳不出于门,故在君前对话仍无须避用与夫人同名之字。 8 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这五等的丧服是依关系的亲疏而定,大功以下关系较为疏远,故不讳。 今译 行过卒哭之祭礼,就要避用死者之名,但据礼之规定,同音的名可以不避,双字名只要避用其一。倘若生时犹及侍奉父母,就得避用祖父母之名;如果生时已不及侍奉父母,则可不讳祖父母之名。在国君的地方,不以家讳为禁忌,但在大夫的地方,仍需遵守一国之讳。此外,读诗书、写文章,以及庙中祭告之辞,都无用讳。虽在国君面前对话,亦可以不讳其夫人之名,因为妇人的名讳,限于家内。大功、小功的亲属,亦不用讳。凡是到了一个地方,便要打听他们的禁忌;到了另一国家,就要打听他们的风俗习惯;同理,到了别人家里,亦要先问他们有什么忌讳。 外事以刚日,内事以柔日1。凡卜筮日:旬之外曰远某日,旬之内曰近某日2。丧事先远日,吉事先近日3。曰:“为日,假尔泰龟有常,假尔泰筮有常4。”卜筮不过三,卜筮不相袭5。龟为卜,策为筮者6,先圣王之所以使民信时日,敬鬼神,畏法令也;所以使民决嫌疑,定犹与也7。故曰:“疑而筮之,则弗非也;日而行事8,则必践之。” 今注 1 外事,泛指在庙外举行的典礼。内事,泛指在家庙举行的典礼。一旬十日,其中单日为刚,偶日为柔。古代用干支纪日,则甲丙戊庚壬为刚日,乙丁己辛癸为柔日。 2 卜筮日,是用龟策来决定举行典礼的日期。拟定于十日之外者曰远日,十日之内者曰近日。王夫之云:“古者日不从月,无初一初二之文,故其辞若此。” 3 丧事,指埋葬等事。吉事,指祭祀等事。吉事欲其近,表示急于祭享其亲;丧事欲其远,表示不忍速葬其亲。 4 “曰”以下是开始卜筮日期时的说辞。为日,就是为了择吉日。假是借的意思。泰龟、泰筮,泰是美称。有常,就是决定。 5 袭,是重复的意思,卜则不筮,筮则不卜。 6 策,郑玄说别本作“蓍”。蓍,多年生草,古人用以占吉凶,如用龟甲一样。 7 犹与,陆德明云:别本或作犹豫。 8 日而行事,即择日而行事。 今译 庙外举行典礼,宜用刚日;庙内举行典礼,宜用柔日。凡用卜筮择定吉日,要在十日以外举行的,则称“远某日”,其在旬内举行的,则称“近某日”。丧葬之事,先卜远日;祭享之事,先卜近日。卜筮时应说道:“为占吉日,要借大龟或大筮,做个决定。”不管是用卜或用筮,都不能超过三次。并且用了龟卜,就不要用策筮。先圣王所以要用龟策来卜筮的原因,是为着要使人民信服择定的日期,崇拜所祭祀的鬼神,恪守颁行的法令。亦就是使人能决定“是”或“不是”,“做”或“不做”。所以说,为着怀疑而问卜,既已卜了,就不得三心二意;已定在那一日举事,就得在那一日实行。 君车将驾,则仆执策立于马前。已驾,仆展效驾1,奋衣由右上取贰绥,跪乘,执策分辔2,驱之五步而立。君出就车,则仆并辔授绥3。左右攘辟,车驱而驺。至于大门,君抚仆之手而顾,命车右就车;门闾沟渠,必步4。 今注 1 展是细察。,是车厢的木栏。效,王引之解考验的意思。 2 贰绥,是驾车的人所执辔的总绳,亦用以登车者。辔,是控引马首的缰绳。 3 授绥的绥,是指车上用以稳定身子的绳子,同时亦用为主人登车的引手绳。 4 顾,回首。车右,卫士。凡遇到门闾沟渠的地方,卫士必须下车步行,以策安全。 今译 国君的车将要套上马匹,仆人应执马鞭站在马前。既已套上车辕,仆人就要检查车身,并检验车与马是否套得牢固,然后拂去衣上尘污,从右边登车,跪着乘车,取着总绳,拿起鞭子,分开控马的辔,驱之前行五步,再站起来。等到国君出来就车,仆人一手把辔绳总握着,一手将登车的绳子递给国君。于是左右的人避开,车子疾进,左右从者紧跟车后。到了大门口,国君按住仆人的手,回过头来唤卫士上车,经过大门、里门、沟渠的所在,卫士都得下车步行,以防发生事故。 凡仆人之礼,必授人绥。若仆者降等,则受;不然,则否。若仆者降等,则抚仆之手,不然,则自下拘之1。客车不入大门。妇人不立乘2。犬马不上于堂。故君子式黄发3,下卿位,入国不驰,入里必式。君命召,虽贱人,大夫士必自御之4。 今注 1 自下拘,是从其手下方取之。 2 古人皆立乘,唯妇女坐车。 3 故君子式黄发,句首这个“故”字与上文不相承接,郑玄说是“众篇杂辞”。但,《曲礼》多是不连属的简策凑在一起,不仅是这一句的情形如此。 4 御,郑玄说是迎迓的“迓”。 今译 凡是驾车的人,一定要把登车绳递交给乘车者。乘车者的身份若比驾车者高,则接受;如其不然,则不接受。详细说来,如果驾车者的身份较低,他递绥时就要按住他的手,然后以另一手接取之,表示不敢当的意思。如果身份相等,就要从他的手下直接取绥。宾客的车,不可直接驶入人家的大门。妇人们乘车不可站着。犬马不可牵到堂上。乘车遇见年老的人,要凭轼行礼;经过大官们的朝位,要下车步行;进入国境,行车要减低速度;进入里门,亦要凭轼致敬。若是国君有所召唤,即使派来的人身份较低,但为尊重国君,亦得亲自出门迎接。 介者不拜,为其拜而蓌拜1。祥车旷左2,乘君之乘车不敢旷左3;左必式。仆御妇人,则进左手,后右手;御国君,则进右手后左手而俯4。国君不乘奇车5。 今注 1 介者,穿戴盔甲的人。蓌拜,陆德明云:卢植本作“蹲”。臧琳云:“蓌”字,《玉篇》作“夎”,盖为“蹲”字之俗写。 2 祥车,孔颖达云就是吉车,为丧者平生所乘用者。葬时为魂车。旷,空着。车上以左方为尊,故祥车空着左方以为神位。 3 不敢旷左,不敢把国君当作鬼魂。 4 车上,仆在中央,妇人在左。进左手执辔则与妇人稍背向,然后用右手扬鞭。御国君则反向。而俯,表示敬意。 5 奇车,孔颖达解作奇邪不正之车。王夫之云:奇,偏也,君乘车必有右偶。王闿运云:奇者,无偶之词。此谓国君出门,必有从车。 今译 披戴着盔甲不便于跪拜,故介者只要蹲一蹲身,便算拜了。魂车空着左方尊位。因此,乘用国君的属车时不敢旷左,唯是左方既为尊位,故须凭轼为礼,表示不妄自尊大。凡为妇人驾车,须先以左手执辔,与妇人侧背而立,然后用右手驾驶。为国君驾车,则面向国君,并稍俯身,以示敬意。国君不乘坐没陪驾的车。 车上不广欬,不妄指1。立视五嶲2,式视马尾,顾不过毂3。国中以策彗恤勿驱4,尘不出轨。 今注 1 广欬,即是大咳。妄指,胡乱指示。 2 嶲,郑玄说是“规”,为轮转一周的长度。 3 转头不超过车毂的部位。 4 朱熹说:策彗当是像鞭末韦带的东西。“勿”亦作“没”,“恤没”,即搔摩。 今译 在车上不要大声咳,不要胡乱指点。站着,视线前及轮转五圈(约为九丈九尺)的距离;凭轼行礼时,视线刚及于马尾;转头看时,视线亦不超过车毂。进入国中就改用鞭子末梢搔摩着马,使之徐行,以灰尘不飞扬于辙迹之外为度。 国君下齐牛,式宗庙1。大夫士下公门,式路马2。乘路马,必朝服载鞭策3,不敢授绥,左必式。步路马,必中道。以足蹙路马刍,有诛4。齿路马5,有诛。 今注 1 熊安生云:此二句有误,当据郑玄注《周礼》“齐右”职所引《曲礼》之文,改正为“国君下宗庙,式齐牛”。牛,祭祀用的牛,为人牺牲,国君见之则式。 2 路,后世亦写作辂,是国君的礼车。驾此礼车之马曰路马。 3 载鞭策,异于执鞭策。此言但备有鞭策而不敢施于“路马”。 4 蹙,陆德明云,本又作蹴。刍,马粮。诛,就是罚。 5 齿,看马齿可知其年龄。此作“估量马的年龄”讲。 今译 国君经过宗庙的门口,必须下车;遇见为人牺牲的祭牛,必须凭轼俯身行礼。大夫、士经过国君门口,必须下车,看见礼车用的马,必须凭轼俯身行礼。凡是驾驭“路马”的,虽携带鞭策,但不可用以驱赶,亦不可授绥与人,并且不敢虚左,但站在左边却要凭轼俯身。牵着“路马”步行,必走大路。凡是用足踢“路马”的粮秣者,有罚;估量“路马”的年龄者,亦有罚。 [book_title]第二 曲礼下 《曲礼上》杂载诸文,多为士大夫子弟讲说日常起居饮食待人接物的礼节。至此下篇,所言者虽多为成人之事,但其所重在于种种名词及称谓之讲解。性质少异于“幼仪”,似为古“别名记”的遗文。 凡奉者当心,提者当带1。执天子之器则上衡,国君则平衡2,大夫则绥之3,士则提之。 今注 1 此处盖言为聘使者之礼貌。奉,是捧着。当心,谓齐及胸口。当带,则与腰齐。< 2 上衡,谓高于胸口。“平衡”与“当心”的高下相当。 3 绥,读为妥,颓下之意。 今译 捧东西的姿势要双手与胸口齐平,提东西则齐及腰际。如果执的是天子的器物,就要高举过胸口;国君的,与胸口平衡;大夫的,还要稍低于胸口;士人则提到腰际就好了。 凡执主器,执轻如不克1。执主器,操币圭璧2,则尚左手,行不举足,车轮曳踵3。 今注 1 不克,是不胜的意思。《仪礼·聘礼》云:“上介执圭如重。”“如重”亦是“如不胜”。 2 币是一卷绢,古代用为贡献祭神的礼物。圭璧,是瑞玉,其用与“币”相同。 3 车轮,比喻足不离地如车轮。曳踵,是拖着足跟走。 今译 凡为使者,手里拿着主人的器物,虽很轻,但要小心翼翼,好像拿不动的样子。凡是拿着主人的器物,或玉帛之类的礼物,应以左手在上,走动时,要像车轮着地一样,不举足,但拖着足跟走。 立则磬折垂佩1。主佩倚,则臣佩垂;主佩垂,则臣佩委2。执玉,其有藉者则裼;无藉者则袭3。 今注 1 磬折,像磬一样弯着身。佩,古人挂在腰带上玉制的饰物。 2 倚,是倚附于身。委,是直垂到地。 3 藉,是垫子。郑玄解作“藻”,是用毛皮包着木块加彩绘,而用以垫玉器的东西。江永据《仪礼·聘礼》之文,而谓“有藉者”是用“束帛”做玉器的垫子;“无藉”则是不用束帛的。今依后说。裼,是袒露。袭,是重加外衣。 今译 凡为使者,站着的姿势要稍向前俯,显得腰佩悬着。如果主人直立,腰佩附着于身上,则为使臣者的腰佩,就要垂着(亦稍俯身);如果主人弯腰行礼使腰佩垂着时,则为使臣的腰佩就要垂到地上了(亦即大俯身)。使臣在捧玉时,如果玉下垫以束帛,则袒着正服的前襟,露出裼衣;如果执的是无垫的玉器,则掩好正服,不使裼衣露出相授受。 国君不名卿老世妇1,大夫不名世臣侄娣2,士不名家相长妾3。君大夫之子,不敢自称曰余小子4;大夫士之子,不敢自称曰嗣子某5,不敢与世子同名。 今注 1 卿老,指上卿。世妇,次于夫人者。 2 世臣,父时老臣。俞樾云:“世”与“大”同意,世臣亦即大臣。侄是妻之兄女,娣是妻之妹。 3 家相,助理家事者。长妾,有子的妾。 4 “余小子”为天子居丧时之自称。 5 “嗣子某”为诸侯居丧时之自称。 今译 国君对于上卿或世妇,大夫对于大臣及侄娣,士对于家相或长妾,皆不可直唤其名。国君或大夫之子,不可对人自称“余小子”;大夫之子,亦不可对人自称“嗣子某”,并且要避免和国君的世子同名。 君使士射,不能,则辞以疾,言曰:某有负薪之忧1。侍于君子,不顾望而对2,非礼也。 今注 1 负薪,是采樵工作之一,本为庶人的工作。士人言负薪,是谦称“不能工作”之意。“忧”字,郑玄注云:别本或作“疾”字。 2 顾望,是察言观色的意思。 今译 国君使士陪伴贵宾射箭,士人如果不会射,就要托词有疾,说是某有负薪之疾。陪伴君子,在对答时,如不察言观色,便要失礼。 君子行礼,不求变俗。祭祀之礼,居丧之服,哭泣之位1,皆如其国之故,谨修其法而审行之2。去国三世,爵禄有列于朝,出入有诏于国,若兄弟宗族犹存3,则反告于宗后;去国三世,爵禄无列于朝,出入无诏于国,唯兴之日4,从新国之法。 今注 1 按:此两节皆言出国者应行之礼。故哭泣之位,当指在外国闻丧所为之位,详后《奔丧》注。 2 谨修其法,王念孙云,“修”当是“循”字。 3 爵禄有列于朝,孙希旦说,这是指其宗族尚有为卿大夫者。诏,是告诉。若,王闿运云:若,是“及”或“与”的意思。 4 兴,是起为所在国的官吏。 今译 君子在国外,亦不要改变原来的礼俗。如祭祀的许多礼节,居丧的亲疏服制,哭泣死者的位置,都应像在国内一样,小心遵从祖国的法度而仔细行之。如果离开祖国已有三代了,但家族中仍有在朝里做官的,或遇到喜事丧事还有往来的,以及兄弟的宗族还有在国内的,遇到喜事或丧事,则须返告其族长的后人。如果去国三世,爵禄无列于朝,出入无诏于国,到了自己受任为新国的官吏时,则可依循新国的法度。 君子已孤不更名。已孤暴贵,不为父作谥1。居丧,未葬,读丧礼;既葬,读祭礼;丧复常,读乐章2。居丧不言乐,祭事不言凶3,公庭不言妇女。 今注 1 暴贵,由微贱变为显贵。谥,是依据生平德行而定的称号。 2 读,是研究。丧礼指朝夕哭奠及殡葬等事。祭礼指虞、卒哭、祔、小祥、大祥等祭事。乐章指诗歌。 3 祭为吉礼,吉凶不可相混杂,犹如哀乐不可相混杂。 今译 君子于父亡之后不再更换名字,因为名字是父所赐的。父亡之后,即使成为显贵之人,亦不须为父定美谥。因为那等于嫌恶父亲的贱微。居丧之礼,在没有出葬以前,要研究丧礼;既葬以后,要研究祭礼;到了三年丧毕,恢复正常生活时,就可以读诗歌了。居丧不谈乐事,祭祀时不谈凶事,在办公的地方不谈妇女之事。 振书端书于君前1,有诛。倒策侧龟于君前,有诛。龟策,几杖,席葢,重素,袗绤,不入公门2。苞屦,扱衽,厌冠3,不入公门。书方,衰,凶器4,不以告,不入公门。公事不私议。 今注 1 振书,拂去书上的灰尘。端书,整理书籍。 2 席葢(同“盖”),是丧车上的东西。重素,是衣冠皆素色有如凶服。袗绤,是单的内衣。公门,国君宫门。 3 苞屦,居丧穿的草鞋,郑玄所见别的本子或写作“菲屦”。扱衽,“扱”读如“插”,此谓敛上衣的前襟于带。《问丧》云“亲始死……扱上衽”,这是丧事的打扮。“厌”字读如“偃”,丧冠之形偃伏,故称厌冠。 4 书方,“方”字古音读如“版”,亦即写字用的版子。书方是记载送死物件数目的。衰,亦作缞,是麻葛制的丧服。凶器,指棺木、明器之类的东西。 今译 凡在国君前面拂簿书或临时整理簿书,皆有罚。在国君前面颠倒占卜用的龟策,亦有罚。龟策是卜问吉凶的,几杖是扶持老者的,席盖是装饰棺柩的,素衣素冠形如凶服,单布内衣皆近猥亵,这些东西皆不许进入公宫之门。穿丧鞋,戴丧冠,做丧事打扮的,亦不许进入公宫之门。记载送葬物品的书版,麻衣丧服,棺材明器之类的东西,非经特别许可,亦不得进入公宫之门。凡是公家的事务,皆不许私下讨论。 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厩库为次,居室为后1。凡家造:祭器为先,牺赋为次,养器为后2。无田禄者不设祭器;有田禄者,先为祭服。君子虽贫,不粥祭器3;虽寒,不衣祭服;为宫室,不斩于丘木。 今注 1 此言营建宫室,应以祖先为首,次国用,后自身。厩,养马之所;库,藏财物之所。 2 陆德明云:“凡家造”一句,有的本子写作“凡家造器”。诸侯称“国”,大夫称“家”。牺赋,郑玄说是大夫征取于采地的祭牲。今按此三句,前后皆言“器”,而此独言祭牲,似未是。王闿运云:牺赋犹言厩库,乃指养牲之处。今从后说。养器,指饮食日用的器皿。 3 粥(yù),亦写作“鬻”,作售卖讲。 今译 国君将要营建宫室,首要建造祠堂,其次是马厩财库,最后才是自己的住屋。大夫之家将要制造家具,首先应为祭祀用的器皿,其次是祭牛的圈牢,最后才是自己饮食用的器具。没有田产俸禄的人,不必备办祭器;有田产俸禄的人,先要备办祭服。君子尽管贫穷,亦不可售卖祭器;尽管寒冷,亦不敢穿用祭服;更不敢斫伐坟上的树木建造房屋。 大夫士去国,祭器不逾竟。大夫寓祭器于大夫,士寓祭器于士。大夫士去国:逾竟,为坛位乡国而哭1。素衣,素裳,素冠,彻缘,鞮屦,素簚2,乘髦马3。不蚤鬋4。不祭食,不说人以无罪5,妇人不当御。三月而复服。 今注 1 逾竟,是越过了自己的国界。坛位,是除地为坛,设祖先的灵位。 2 彻缘,是拆去衣上的镶边。鞮屦,是没有鼻子的草鞋。草鞋的鼻子曰“”,用以穿绳系足。簚,亦写作幂、慏、幦,是兽皮制的用以掩护车栏的。孔颖达说:素簚是白狗皮制的车覆栏,亦称白“狗幦”。 3 髦马,指未经剪剔马毛的马。 4 蚤,读为“爪”,是修剪指甲的意思。鬋,是理发。 5 说人,向人辩解。 今译 大夫或士人得罪人而被斥逐于外,不可携带祭器离境。要把那些祭器寄存在同一官阶的大夫或士人家里。大夫或士因得罪人而去国,当其越过自己的国界时,就要除地为坛,设庙位,望着祖国而哭。穿戴着素衣、素裳、素冠,除去上衣的镶边,趿着没有鼻子的草鞋,乘着素簚的车,驾着没有剪剔的马。指甲不剪,须发不剃。进食时不行祭食之礼,不向别人辩解说自己无罪,亦不接近妇人。这样自加贬抑,守过了三个月,才恢复原状,起程而去。 大夫士见于国君,君若劳之1,则还辟,再拜稽首。君若迎拜,则还辟,不敢答拜。大夫士相见,虽贵贱不敌,主人敬客,则先拜客;客敬主人,则先拜主人。凡非吊丧,非见国君,无不答拜者2。大夫见于国君,国君拜其辱。士见于大夫,大夫拜其辱。同国始相见,主人拜其辱3。君于士,不答拜也;非其臣,则答拜之。大夫于其臣,虽贱,必答拜之。男女相答拜也4。 今注 1 劳之,是亲自慰劳。 2 礼尚往来,唯居丧之人及国君对于士,可以不答拜。 3 拜辱,拜其屈驾来访。王闿运云:凡人来见,明日或即日,往其人之室而拜焉,曰拜辱。其不往拜而先谢之者,亦曰拜辱。 4 男女相答拜也。陆德明说此句别本作“男女不相答拜也”。皇侃说“不”字是后人所加。但郑玄注此句云“嫌远别,不相答拜以明之”。则以原本有“不”字。其答拜似承上文,指拜辱而言。孔颖达解说与郑注未合。更以前文“男女……不相知名”“嫂叔不通问”等语看来,当以有“不”字者为是。 今译 大夫或士,进见别国国君,国君倘亲加慰劳,则须闪避,俯首至地而再拜。如果国君在门外迎而拜之,亦要闪避一旁,表示不敢接受其拜,故亦不敢答拜。不同国家的大夫或士,相见时,虽然主客的身份不相匹敌,但若主人尊敬其客,则可先拜客;若是客尊敬主人,亦可先拜主人。总之,若不是吊丧,不是士见本国国君,凡受拜者都要回拜。外国来聘的大夫进见国君,国君要拜其见访;士进见大夫,大夫亦须如此。如果是同国之人,只有在初次见面时拜其见访的情谊。国君对自己的士,因地位悬殊,可以不答拜。但若不是自己的臣子,则亦须答拜。大夫对于家臣,则不能与国君一样,家臣地位虽低,亦须答拜之。男女不相知名,故亦无须彼此答拜。 国君春田不围泽1,大夫不掩群2,士不取麛卵3。岁凶,年谷不登4,君膳不祭肺5,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事不县6。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君无故,玉不去身7,大夫无故不彻县,士无故不彻琴瑟。 今注 1 春田,春时狩猎。泽,与“皋”字通用,指水边草木丛生之地。 2 掩,是全数捕取之。 3 麛是鹿子,卵是鸟卵。 4 岁凶,指水旱之灾。登,是收成的意思。五谷不登,或因病虫害所致。 5 膳,是美食之名。食必“祭食”,周人重肺,故美食先祭肺。不祭肺,亦即不杀牲口。 6 县,亦写作“悬”,指悬挂的钟和磬。天子的乐悬,四面皆有之,曰宫悬;诸侯三面,曰轩悬;大夫两面,曰判悬;士一面,曰特悬。 7 玉,指玉佩。 今译 国君在春天举行田猎,不可整个包围猎场。大夫不可尽取鸟群兽群,士人亦不可取及鹿子或鸟卵,因为那样将使鸟兽绝种。遇到水旱的年头,或是农作物收成不好的年头,国君虽盛餐亦不杀牲口,马匹不吃谷类,国君驰走车马的大路暂停除草,至于祭祀亦不用奏乐。大夫们减去加食的稻粱,士人宴客亦不得举乐。如非遭遇祸灾,国君身上必常有佩玉,大夫家里必有悬挂的钟和磬,士人身边必有琴瑟。 士有献于国君,他日1,君问之曰:安取彼?再拜稽首而后对。大夫私行出疆2,必请。反,必有献。士私行出疆,必请。反,必告。君劳之,则拜;问其行,拜而后对。 今注 1 他日,因馈献时没有见面,故泛言他日。 2 私行出疆,为私事而去国。 今译 士人呈献礼物与国君,过了两天,国君见到士人,问及那些东西怎样得到时,士人要先稽首再拜,然后回答。大夫们倘因私事出国,事先必须申请;回来时必须馈献土产为礼,表示出国曾受款待。士因私事出国,必先申请;回来时,必须报告。国君倘或慰劳之,则拜;倘问其旅行情形,则先拜而后回答。 国君去其国,止之曰:奈何去社稷也1!大夫,曰奈何去宗庙也2!士,曰奈何去坟墓也3!国君死社稷4,大夫死众,士死制5。 今注 1 “社”是土神,“稷”是谷神。《白虎通·社稷》云:“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故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稷,五谷之长,故立稷而祭之也。”社稷遂为“国”之代表名称。“奈何去社稷”为齐侯唁鲁公之语,见《公羊传·昭公二十五年》。 2 大夫不代表一国,但有其宗庙。 3 士未必皆为其宗庙之主,但亦自有其父祖的坟墓。 4 社稷倾圮,即是国之灭亡。国君守国,国亡当与之俱亡。 5 “众”谓民众,“制”谓法制。 今译 国君如果要离开自己的国家,则挽留之曰:“奈何放弃自己的社稷!”若是大夫,则挽留之曰:“奈何不顾自己的宗庙!”若是士,则挽留之曰:“奈何抛离自己的祖坟!”国君当为保卫国家而死,大夫当为保卫民众而死,士人当为法制规定的职责卫国而死。 君天下,曰天子。朝诸侯,分职授政任功,曰予一人1。践阼临祭祀:内事曰孝王某,外事曰嗣王某2。临诸侯,畛于鬼神,曰有天王某甫3。崩,曰天王崩。复4,曰天子复矣。告丧,曰天王登假5。措之庙,立之主,曰帝6。天子未除丧,曰予小子。生名之,死亦名之7。 今注 1 古帝王登位,自谓承天以治人,故称之为“天子”。其对于诸侯及百官,则自称为“予一人”。 2 阼,是主人之阶。践阼,指站在主人的地位。内事,是祭祖宗,故称“孝王”。外事,是祭天地神祇,故称继位之王。 3 临诸侯,是天子至诸侯之国。畛,或写作“祇”字,是致敬的意思。敬人之“名”故呼其“字”曰甫,此言“某甫”,即说那个“某”须用“字”不用名。 4 复,是死时招魂之辞。 5 假,读为遐,作“遥远”讲。登遐,是升天的意思。 6 措,是安置。王者葬后,卒哭祭毕,以桑木为神主而祔于庙。天神曰帝,盖尊之为“神”。 7 生名之、死名之,这是指未除丧而死的小子王,生时称“小子”王某,死后亦称“小子”王某。 今译 君临天下的人称为“天子”。在朝会诸侯及分派职位,授政于百官时,则自称“予一人”。站在主人的地位,于祭祖宗的祝词中称“孝王某”,祭天神地祇则称“嗣王某”。巡守各国,致祭于其国的鬼神时,则称“天王某(字)”。记载天子之死,称为“天王崩”。为天子招魂,则称“天子”而不呼名。为天子发讣告,称“天王登遐”。天子的灵位祔入于宗庙,则具木主,称某“帝”。虽已继位为天子,但尚未除丧时,不能称“予一人”,而称“予小子”。这样的天子,称其生时为“小子王某”,倘在此时死去,亦即称为“小子王某”。某是指他的本名。 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天子建天官1,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典司六典2。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3。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典司六职。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4,典制六材。 今注 1 吕大临云:大宗以下皆“事鬼神”“奉天时”之官,故总谓之“天官”。 2 前一“典”字是“遵守”的意思,后一“典”字则指“制度”“法则”。 3 五众,是指五官所统属的执事人等。 4 兽工,是取材于鸟兽,如羽毛、皮革、牙骨之类的加工者。草工一职,不见于《周礼》,当为编造草器之人。 今译 治理天子宫内的,有后、夫人、世妇、嫔、妻、妾。天子设官,必先设置总管神事及天文气象的六官,那就是协助天子承天以治人的“大宰”、主管侍奉鬼神的“大宗”、主管历象岁时的“大史”、提调祭祀礼仪的“大祝”、接引鬼神的“大士”和执掌龟策的“大卜”。他们各遵守各的制度而行事。天子所设的五官:一为总管地方民众的“司徒”,二为统率军政的“司马”,三为经营建设的“司空”,四为主持朝班的“司士”,五为纠察犯罪的“司寇”。这五官各自统领属下的官员。天子设立府库有六:司土掌田粮、司木掌造林、司水掌水产、司草掌苇刍、司器掌制造、司货掌钱币。天子之六工,一为陶瓷之工,二为矿冶之工,三为玉石之工,四为梓木匠人,五为皮革、羽毛、牙骨匠人,六为苇薄、曲筐、簠簋匠人,他们使用各种不同的材料制作器物。 五官致贡,曰享1。五官之长,曰伯,是职方2。其摈于天子也,曰天子之吏3。天子同姓,谓之伯父;异姓谓之伯舅。自称于诸侯,曰天子之老;于外曰公;于其国曰君。九州之长,入天子之国曰牧。天子同姓,谓之叔父,异姓谓之叔舅,于外曰侯,于其国曰君。其在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虽大曰子4。于内自称曰不穀5,于外自称曰王老。庶方小侯6,入天子之国曰某人,于外曰子,自称曰孤。 今注 1 贡,指呈献一岁的生产成绩。享,就是献。 2 职方,是主管一方的政事。 3 摈,本又作“傧”,是天子的傧相,辅佐天子,故称“天子之吏”。 4 子,指其爵位仅止于子爵,而记载亦以“子”称之。 5 穀,是“善”的意思。 6 庶,是“众”的意思。小侯,指四夷之君。 今译 五官呈献一岁的成绩,称为“献”。五官之长,称为“伯”,是主管一方的大官。因他是辅佐天子的,故称为“天子之吏”。他们与天子同姓的,称为“伯父”;非同姓的,称为“伯舅”。他们对其他诸侯则自称为“天子之老”。在他们封国之外的人称之为“公”,封国之内的人称之为“君”。九州诸侯之长,进入天子的畿内,称之为某州之“牧”。同姓的,天子称之为“叔父”;非同姓的,称之为“叔舅”。在他们封国之外的人称之为“侯”,封国之内的人称之为“君”。那些散在东夷、北狄、西戎和南蛮的诸侯,虽有辽阔的土地,但爵位不过是子爵,故称之为“子”。他在封国内自称“不穀”,对封国之外自称为“王老”。至于其他的小诸侯,在天子畿内则称为“某国之人”,在他们封国之外的人称之为“子”,而他在封国之内自称为“孤”。 天子当依而立1。诸侯北面而见天子曰觐。天子当宁而立2,诸公东面诸侯西面,曰朝。诸侯未及期相见曰遇3,相见于郤地曰会4。诸侯使大夫问于诸侯曰聘,约信曰誓,莅牲曰盟5。诸侯见天子曰臣某侯某,其与民言,自称曰寡人。其在凶服,曰適子孤。临祭祀,内事曰孝子某侯某,外事曰曾孙某侯某6。死曰薨,复曰某甫复矣7。既葬,见天子曰类见。言谥曰类8。诸侯使人使于诸侯,使者自称曰寡君之老。 今注 1 依,亦写作“扆”。郑玄于《仪礼·觐礼》注:“依,如今绨素屏风……有绣斧文,所以示威也。”孔颖达说:“依状如屏风,以绛为质,高八尺,东西当户牖之间。” 2 正门内两塾之间为“宁”。 3 未及期,是未到约定的日期。 4 郤地,郑玄注“郤”为“闲”;孔颖达解为行礼“闲暇”,似未是。郤,是闲隙。隙地,当指两国中间之地。 5 约信,指共同约定遵守某些信条。莅牲,指双方同在一处,杀牛取血涂在口上,表示所言皆真实无欺,亦称“歃血”,或云“歃血”是啜血,或因礼俗不同,姑两存其说。 6 外事,指祭社稷山川之事。某侯某,上一“某”字是指国名,下一“某”字是指人名。 7 某甫,“某”指其“字”而不用名。 8 言谥,是谥号。类,当为诔,累列生平行谊以为谥号。参看《曾子问》“诸侯相诔,非礼也”注。 今译 天子南向,站在绣有斧文的屏风前面接受诸侯的朝拜,称为“觐”。天子南向,站在正门当中,诸公东向,诸侯西向而朝天子,称为“朝”。诸侯与诸侯未到约定的日期相见,称为“遇”。诸侯在两国交界处相见,称为“会”。诸侯派遣大夫互相访问,称为“聘”。订立彼此共同遵守的条约,称为“誓”。杀牛歃血以保证所说的话语,则称为“盟”。诸侯朝见天子,自称为“臣某国之侯名某”。与本国百姓说话,自称为“寡人”。诸侯如果在服丧期内,则称“嫡子孤”。主持祭祀时,在宗庙之内自称“孝子某国侯名某”,如果祭祀的是天神地祇则称“曾孙某侯某”。诸侯之死,称为“薨”。招魂时,用“字”不用“名”,高喊“某甫回来吧”。继位的诸侯于行过葬礼后朝见天子,称为“类见”;为父请谥,亦称为“类”。诸侯遣士人聘于诸侯,那使者自称为“寡君之老”。 天子穆穆1,诸侯皇皇2,大夫济济3,士跄跄4,庶人僬僬5。 今注 1 穆穆,是深远的仪态。 2 皇皇,是盛大的仪态。 3 济济,是整齐的仪态。 4 跄跄,亦写作锵锵或鸧鸧,是舒扬的仪态。 5 僬僬,是急促的仪态。 今译 天子的仪容,喜怒不形,显得深远的样子。诸侯的仪容,大模大样,显得赫煊的样子。大夫的样子整齐而严肃。士人的样子,舒舒扬扬。庶人的样子,匆遽而局促。 天子之妃曰后1,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夫人自称于天子,曰老妇;自称于诸侯,曰寡小君;自称于其君,曰小童。自世妇以下,自称曰婢子。子于父母则自名也2。 今注 1 妃,读为“配”,此言天子之配偶。《白虎通·嫁娶》云:“后者,君也……明配至尊,为海内小君。” 2 上篇有言“父前,子名”,此处似是申明其意。王夫之、孙希旦皆以此句通上文连言,而谓此“子”字是指天子之后或诸侯夫人,于父母前皆称名,不用“老妇”“寡小君”之称。 今译 天子的配偶称为“后”,诸侯的配偶称“夫人”,大夫的配偶称“孺人”,士的配偶称“妇人”,庶人之配偶则称为“妻”。公与侯皆有夫人、世妇、妻和妾。公侯夫人对天子自称“老妇”,对封国外的诸侯自称“寡小君”,对其国君则自称为“小童”。自世妇以下皆自称“婢子”。子女在父母面前皆自称名。 列国之大夫,入天子之国曰某士1;自称曰陪臣某2。于外曰子,于其国曰寡君之老3。使者自称曰某4。 今注 1 某士,“某”字指国名。 2 陪臣,郑玄解“陪”如“倍”字,是“双重”的意思。因其国君是天子之臣,而自己又是国君之臣,故“陪臣”乃“臣之臣”之意。其后“某”字指其“名”。 3 王夫之云“于外曰子”二句倒错,当云“于其国曰子,于外曰寡君之老”。按:王说未必然。“子”是成人的美称。《仪礼·士相见》云:“非以君命使,则不称寡,大夫士(武威汉简无此字)则曰:寡君之老。”又《玉藻》云“公士摈则曰寡大夫、寡君之老”,此当是摈辞。 4 使自称,陆德明所见别本作“使者自称”。王念孙云:原文当无“者”字,“使”是“出使”的意思。某,指其名。士人出使,不得称使臣,故但自称名。 今译 各诸侯国的大夫,到了天子畿内,则称为“某国的士”,自称则为“陪臣某”。封国外的人称他为“子”,本国人则称他“寡君之老”。有事出使,则自称名。 天子不言出1,诸侯不生名2。君子不亲恶3:诸侯失地,名;灭同姓,名4。 今注 1 天子以天下为家,言“出”则是失掉天下,故史册不得言“出”,只得言“居”。 2 列国之君,其为公、侯、伯、子、男,皆自有其爵位。方其生前,当敬其“名”,但称其爵,如齐侯、秦伯之类。 3 这是公羊学派学者所发明的春秋笔法。不亲恶,是不原谅恶人恶事。如果天子作恶,则书为“出”;诸侯作恶,则书其“名”。 4 失地,不能保其社稷,是恶;灭同姓,残害同胞,亦是恶。 今译 天子出奔,史书不可用“出”字。诸侯生前,史书不可称其“名”。君子不原谅作恶的天子或诸侯,所以见到诸侯不能保全其国家或是侵害自己的同胞,就直书其名。 为人臣之礼:不显谏1。三谏而不听,则逃之。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2。 今注 1 显谏,是当众指责国君行为之不正。与《檀弓上》“事君有犯而无隐”意不同。 2 父子至亲,其恩义无可逃于天地之间,故如此。 今译 为人臣之礼:须维持国君的尊严,所以不可当众指斥国君的错误。如果委婉地奉劝多次,而国君仍不醒悟,则离之而去。唯是人子之侍奉父母,恩谊出于天然,无所逃避,在以多次劝说不听,则继之以号泣,希望他有醒悟的一天。 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医不三世1,不服其药。 今注 1 三世,指父子相传至三世。 今译 国君患病,服药时,侍臣要先尝试。父母有疾,做儿子的亦当如此。如果不是行医已久、经验丰富的医生,最好不要乱服他所开的药方。 儗人必于其伦1。问天子之年,对曰:闻之2,始服衣若干尺矣。问国君之年:长曰,能从社稷宗庙之事矣;幼曰,未能从社稷宗庙之事也。问大夫之子:长曰,能御矣;幼曰,未能御也。问士之子:长曰,能典谒矣3;幼曰,未能典谒也。问庶人之子:长曰,能负薪矣;幼曰,未能负薪也。问国君之富,数地以对,山泽之所出4。问大夫之富,曰有宰食力5,祭器衣服不假。问士之富,以车数对。问庶人之富,数畜以对6。 今注 1 儗,是比喻。伦,是情形相等。 2 闻之,表示非亲见。 3 典谒,是主持传达客人谒请之事。 4 数地,计算其属地之广狭。出,指出产物。 5 宰,是大夫派在其封地上的管理员。力,指封地上民力供给的租税。王念孙云,“宰”当读为“采”。采,是国君分给大夫的土地,用当地的租赋供养大夫一家。租赋出自民力,故大夫之富,要看采地民力之有无多寡而定。 6 畜,是豢养的牲口。 今译 比拟一个人,必须符合那个人的身份。若问天子的年龄,应该回答说,听说能穿多长的衣服了。问国君的年龄,如果其年已长,则答以“能主持宗庙社稷的事了”;倘犹年幼,则答以“还不能主持宗庙社稷的事”。问大夫的儿子,如果年长,则答以“能驾驶车马了”;倘犹年幼,则答以“还不能驾驶呢”。问士人的儿子,长的,是说“能接客传话了”;幼的,则说是“还不会接客传话呢”。问庶人之子,长的则说“能负薪了”,幼则说他“还不能负薪”。问国君的财富,可先计算国土面积之大小,再说山上和水里的物产。问大夫的财富,只要说有封邑人民赋税供给衣食,祭器、衣服都不须向别人借用。问士的财富,可答以车数之多少。问庶人的财富,则计算其牲口之数。 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1,岁遍。诸侯方祀2。祭山川,祭五祀,岁遍。大夫祭五祀,岁遍。士祭其先3。凡祭,有其废之莫敢举也4,有其举之莫敢废也。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天子以牺牛,诸侯以肥牛,大夫以索牛5,士以羊豕。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6。 今注 1 五祀,春祭户,夏祭灶,季夏祭中霤,秋祭门,冬祭行。“祭行”或作“祭井”。 2 方祀,诸侯仅代表其封国,故不祭天地,但祭其封国内之山川神祇。 3 先,指祖先。 4 废,指“非其所祭”之祭祀,如外族人所崇拜的鬼神。 5 牺牛,是经过选择,并特别饲养之纯毛的祭牛。肥牛,指特别饲养的牛。索牛,是偶得而非特别饲养的牛。 6 支子,指庶出的子孙。宗子,是嫡系的子孙。 今译 天子祭天地之神,四方之神,山川之神,户、灶、中霤、门、行之神,一年之内遍祭之。诸侯就其境内祭山川及五祀之神,亦一年之内遍祭之。大夫祭五祀,一年一遍。士人则祭其祖先。凡祭祀,因改朝换代,有的已经废止,就不敢再举行;有的定要举行,如祭拜功臣、先烈的祭祀,就不敢废止。如果祭祀不应该祭祀的鬼神,可称为“多余的祭祀”,多余的祭祀是没有意义的。天子祭祀要用纯毛的祭牛,诸侯要用特别饲养的祭牛,大夫则用普通的牛。士人祭祀,只用羊或豕。凡是庶出的子孙,都不主持祭祀,如果要祭祀,先得告诉嫡系的子孙。 凡祭宗庙之礼1:牛曰一元大武2,豕曰刚鬣3,豚曰腯肥4,羊曰柔毛,鸡曰翰音5,犬曰羹献6,雉曰疏趾,兔曰明视,脯曰尹祭7,槁鱼曰商祭8,鲜鱼曰脡祭,水曰清涤,酒曰清酌,黍曰芗合,粱曰芗萁9,稷曰明粢10,稻曰嘉蔬,韭曰丰本11,盐曰咸鹾,玉曰嘉玉,币曰量币12。 今注 1 此处所谓的“礼”,是指庙祝写祭文所用的特殊称号。 2 元,就是“头”。武,是脚迹,牛肥则脚迹大,故曰“大武”。 3 豕肥则毛鬣刚硬。 4 腯,亦写作“腞”,读音如“突”。段玉裁云:人曰肥,兽曰腯。 5 翰音,指其美羽而善鸣。 6 《仪礼》称“羹定”“羹饪”,郑氏说是犬牲。“献”字本为祭祀奉“犬牲”之称。 7 尹,是方正之意。脯之割裁方正,故曰尹祭。 8 槁鱼,就是干鱼。商,是酌量。 9 芗,即“香”字。黍味香性黏,故曰香合。萁,是茎,粱之茎高大,今称“高粱”。 10 隋秘书监王劭校勘晋宋古本,无此一句。 11 丰本,言其根本丰茂。 12 量币,就是帛,帛之长短有一定,故亦称“制币”。 今译 大抵祭宗庙之礼,各有特殊的称号:牛称为“一元大武”,豕称为“刚鬣”,豚称为“腯肥”,羊称为“柔毛”,鸡称为“翰音”,犬称为“羹献”,雉称为“疏趾”,兔称为“明视”,祭用干肉称“尹祭”,干鱼称“商祭”,鲜鱼称“脡祭”,称水为“清涤”,称酒为“清酌”,黍则曰“香合”,粱则曰“香萁”,稷曰“明粢”,稻米则称为“嘉疏”,韭菜则称为“丰本”,盛盐于笾称为“咸鹾”,礼神用玉称为“嘉玉”,用帛称为“量币”。 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1。在床曰尸,在棺曰柩。羽鸟曰降,四足曰渍2。死寇曰兵3。 今注 1 这一节皆为书“死”之异名。郑玄说:自上颠坏曰“崩”;“薨”是颠坏之声。卒,终了。不禄,是不终其俸禄。死,是“澌”,澌是消尽无余之意。 2 降,是落地。鸟不飞而落地则是死了。渍,郑玄说是“相瀸污而死”,或作“瘠”。朱骏声说是借为“骴”字,是鸟兽的残骸。 3 兵,指兵器。为兵器杀伤至死。 今译 书写死的用字各有不同:天子之死宜用“崩”,诸侯用“薨”,大夫用“卒”,士用“不禄”,庶人才用“死”字。死的人,犹在床者书为“尸”,已入棺者书为“柩”。飞鸟之死,书为“降”;四足之兽死,则为“渍”。死于寇难的,则称为死于“兵”。 祭王父曰皇祖考1,王母曰皇祖妣2。父曰皇考,母曰皇妣。夫曰皇辟3。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嫔4。寿考曰卒,短折曰不禄5。 今注 1 王父,指已死之祖父。皇,盛大之辞。考,许慎说:考就是老,老就是考。老、考皆为成就的意思,谓已完成其一生。 2 妣,是匹配。 3 辟,是主君。王夫之云:夫为妻主,故称皇辟。 4 嫔,郑玄云:“妇人有法度者之称也。”焦循曰:有法度之妇人,何以用作死妻之称?王夫之云:嫔,言夫所宾敬也。 5 曰卒,曰不禄。孙希旦云:二称已见前文,此又重出,当是记死之称谓不同之事。 今译 祭已死的祖父,祭文称为“皇祖考”,祖母称为“皇祖妣”。父称“皇考”,母称“皇妣”,丈夫称“皇辟”。生时称为“父”“母”“妻”,死后则称“考”“妣”“嫔”。老而死的,可与大夫之死同称为“卒”;少年夭折的,可与士之死同称为“不禄”。 天子,视不上于袷1,不下于带;国君,绥视2;大夫,衡视3;士,视五步4。凡视:上于面则敖,下于带则忧,倾则奸。 今注 1 袷,是古人穿的中衣之交领。 2 绥,郑玄云:“读为妥。”按:即颓下之意。绥视是当着面稍往下视。 3 衡视,就是平视,面对着面。 4 视五步,是说视线可以旁及五步。 今译 瞻望天子,视线不可高于他的交领,亦不可低于腰带的部位。瞻视国君,视线要稍向下,不及于其面部。瞻视大夫,则可面对面。至于士人,则视线可以游移及于五步左右。总之,视人的规矩,视线高于对方的面部,有如眼朝天看人,就显得骄傲;视线低于对方的腰部,有如抬不起眼看人,就显得忧心忡忡;如果乜斜着眼看人,则显得不怀好意。 君命,大夫与士肄1。在官言官,在府言府,在库言库,在朝言朝2。朝言不及犬马。辍朝而顾,不有异事,必有异虑3。故辍朝而顾,君子谓之固4。在朝言礼,问礼对以礼。 今注 1 肄,是研习。 2 郑玄说:“官”是版图文书之处,“府”是宝藏货贿之处,“库”是车马甲兵之处,“朝”是君臣议事之处。 3 辍朝,议事终了。顾,是回头看。异事,指题外之事。异虑,指不正当的念头。 4 固,是冒失无礼。 今译 国君发下的命令,大夫与士应加以研习。在图书之处,则讨论版图文书;在宝藏货贿之处,则讨论宝藏货贿;在车马甲兵之处,则讨论车马甲兵;在君臣议事之处,则讨论政事施为。讨论政事的地方,不可涉及犬马等问题。议事终了,各自散归,不可回头顾视。因为那样倘非另有题外之事要提出,就显得对那所议之事,怀有不正当的念头。所以,对于“辍朝而顾”的动作,君子谓之为“冒失无礼”的动作。朝廷上处处讲礼,问话要有礼,答话也要有礼。 大飨不问卜1,不饶富2。 今注 1 大飨,是大规模的宴会。古天子祭祀五帝于明堂,称为大飨;合祭群庙之主,亦称大飨;宴会群诸侯,亦称大飨。郑玄说:不问卜者,是指祭祀五帝,因所祭的对象有五,故无从问卜。 2 不饶富,饶是增益,富是完备。《郊特牲》云:“大飨腥。”又云:“大飨,尚腶脩而已矣。”都是不富饶的意思。王引之云:“饶”当读为“徼”,“富”即是“福”字。“饶富”就是“祈福”。大飨为报答神恩,故不祈求福祉。兹依前说,后说存参。 今译 祭玉帝的大飨之礼,先不用卜定日期,一切祭品亦不须增益,以今时所有。 凡挚,天子鬯1,诸侯圭,卿羔,大夫雁,士雉,庶人之挚匹2;童子委挚而退3。野外军中无挚,以缨、拾、矢可也4。妇人之挚,榛脯脩枣栗5。 今注 1 挚,亦写作“贽”,是古人相见时的礼品。鬯,是祭祀用的酒,以郁金草泡黑黍酒制成。天子至尊,没有客礼,见面所赐不过鬯酒。 2 匹,《广雅·释鸟》写作“鹜”,就是“鸭”。 3 童子之挚,不定为何物,但随其所有。委挚而退,是放下了礼物便走,不行授受之礼。 4 缨,是马项上的饰物。拾,是射箭时用以裹袖的射鞲。 5 椇,当为“杼”,亦写作“柔”“芧”。《庄子·山木》“食杼栗”,《齐物论》“狙公赋芧”,都是指这“橡子”。 今译 相见时所用的礼品,天子用鬯酒,诸侯用圭,卿用羔羊,大夫用雁,士人用雉鸟,庶人则用家鸭。童子随便,放下礼物便走。在野外军中,找不到一定的礼物,即以马缨、射鞲或箭矢为贽,皆无不可。女人们相见的礼品,约有下列数种:橡子、榛子、肉干、枣子或栗子。 纳女于天子1,曰备百姓2;于国君,曰备酒浆3;于大夫,曰备埽洒4。 今注 1 纳女,孙希旦云:“士昏礼问名,主人对辞曰:吾子有命;且以备数而择之。”此处即主人纳女之辞。 2 郑玄云:“天子皇后以下百二十人,广子姓也。”此言备百姓,乃是说以补充百二十人之数。 3 备酒浆,犹言用以伺候饮食。 4 《史记·高祖本纪》云,吕公纳女于高祖,曰:“愿为季箕帚妾。”正是“备埽洒”之意。 今译 送女儿于天子,当谦称为“备百姓”;于国君,当谦称为“备酒浆”;于大夫,则谦称为“备埽洒”。 [book_title]第三 檀弓上 《檀弓》,今据篇中所记之事推之,当是孔子、子游同时人。郑玄说“《礼记》编者以其善于礼,故著姓名以显之”,殊未必然。本篇讨论丧礼之处特多,且无准则。盖为战国时代学者,捃拾诸说礼者之不同意见,荟蕞成篇。其性质与《杂记》上下篇相仿佛,唯摛词造句,独具风格,乃为后世读者所称。实则篇中所言诸礼,既已义理互错;而说春秋时事,又多与他书不合。汉儒纂辑先秦遗文,以此篇首有“檀弓”姓名,乃著为篇名;又因简策繁重,自有郑注以来,皆分为上下,与《曲礼》同。 公仪仲子之丧,檀弓免焉1。仲子舍其孙而立其子,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闻也2。”趋而就子服伯子于门右,曰:“仲子舍其孙而立其子,何也?”伯子曰:“仲子亦犹行古之道也。昔者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微子舍其孙腯而立衍也3,夫仲子亦犹行古之道也。”子游问诸孔子,孔子曰:“否!立孙4。” 今注 1 公仪氏,郑玄云:盖鲁同姓。仲子是他的“字”,其“名”未闻。毛奇龄云:公仪氏不见于《左传》,唯鲁穆公时有公仪休为鲁相,其人在孔子卒后。免,亦写作“”,读音如“问”,是袒而不冠者的丧饰,用布广一寸,从后脑勺而前交于额上,再向后绕于髻。丧礼云:“既小敛,自齐衰以下皆免。”此指衰服之亲而言。凡无服而免者,唯同姓五世之亲,及朋友皆在他邦,临时代为丧主,乃作此丧饰。 2 居,读音如“其”。鲁国本为周亲,应行周礼。周礼:“嫡子死,则主嫡孙。”此处言“舍其孙而立其子”之“子”,盖指“庶子”。舍嫡孙而立庶子,不合周礼,故惊曰“何其”。 3 伯邑考,事见《淮南子·氾论训》。衍,一名“泄”,字“仲思”,见《史记·宋微子世家》索隐引《孔子家语》云。以上二事,皆为《史记》所无,仅见于此篇。 4 《五经异义》引《公羊传》云:“质家立世子弟,文家立世子子。”周世用文,当立世子子,故云“立孙”。 今译 鲁国同姓公仪仲子的嫡子死了,檀弓不做一般吊客的打扮而做“免”的丧饰去他家里,仲子不以嫡孙而立庶子为继承人。檀弓问:“究竟是什么理由?我还没有听说过周人有这样的礼俗。”于是跑到门右边,向主人的兄弟子服伯子质问:“仲子舍其嫡孙而立其庶子,道理何在?”伯子对他说:“仲子不过是依照前人的办法行事而已!从前,周文王不立嫡子伯邑考而立武王,宋微子不立嫡孙腯而立庶子衍,仲子不过是依照前人的办法行事而已。”后来,孔子的弟子子游就此事请教于孔子。孔子说:“不对!殷人的礼俗是兄弟相承,周人的礼俗是嫡子嫡孙相承。公仪氏本是周人,应行周礼,如果没有嫡子,应立嫡孙。” 事亲有隐而无犯1,左右就养无方2,服勤至死3,致丧三年4。事君有犯而无隐,左右就养有方,服勤至死,方丧三年5。事师无犯无隐,左右就养无方,服勤至死,心丧三年6。 今注 1 郑玄说:“隐”是不宣扬其过失,“犯”是犯颜而谏。后人解释,大率相同。唯下文“事君有犯而无隐”,倘依郑说,则当云:“事君不特可以犯颜而谏,亦且可以直扬其过。”这就显与《曲礼下》“为人臣之礼:不显谏”的意思相反了。姚际恒云:“隐”“犯”皆指“谏”言,事亲有隐无犯,即《论语》所言“幾谏”之义;事君有犯无隐,即《论语》所言的勿欺而犯之义。姚氏以此二字合成一种“谏”的方式,似近是。何休云:“谏有五:讽谏、顺谏、直谏、争谏、赣谏。”此虽为一家之说,但诸种“谏”,皆不放过当前迷误之事,是“无隐”。故隐当为“包藏”之意。 2 朱轼云:“左右即是‘方’,‘无方’谓左右无一定。”下文“有方”则谓左不得右,右不得左。盖侍亲之事,事事躬亲而不分彼此,故曰无方;侍君之事,事事各有职司,不相侵犯,故曰有方。 3 服勤,是竭力侍奉。 4 孙希旦云:“致”,极也,致丧谓极其哀戚。 5 方,作“比方”解。《丧服四制》云:“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为君亦斩衰三年。”是以父比方于君。 6 心丧,谓戚容如丧父而无服。 今译 侍奉父母,父母如有过失要隐讳,不可犯颜指责父母,而且伺候在左右,事事皆要亲手来做,这样竭力服务到他俩死后,依斩衰的丧礼守丧三年。服侍国君,国君如有过失,可以犯颜直谏而不包藏其过失,而且伺候在左右,各有各的职司,不相侵犯,这样竭力服务至君死后,比照斩衰之服,守丧三年。至于服侍老师,老师如有过失,既无所隐故亦无用犯颜直谏,亦是事事躬亲,竭力服务至他死后,虽不用披麻戴孝,但三年丧中心中悲痛之情,犹如丧亲。 季武子成寝1,杜氏之葬在西阶之下,请合葬焉2,许之。入宫而不敢哭。武子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来,未之有改也。吾许其大而不许其细,何居?”命之哭。 今注 1 季武子,是鲁国公子季友的曾孙季孙夙。成寝,指季孙夙新建的住宅。 2 合葬,是把后死者附葬于先死者的圹中。 今译 鲁国贵族季武子新建一座住宅,那住宅的西阶下,原有杜氏的墓葬。杜氏见到先人的坟墓已变作住宅,就请求季武子准许他们把先人的遗骸移出,合葬于别的地方。季武子应允了,但他们进入新宅,怕冒犯季武子,不敢依礼哀哭。季武子说:“合葬不是古代的礼俗,但自周公以来,却一直是这样举行而没有改变的。我们既允许杜氏的人进来挖墓,为什么不允许他们哭泣?”于是叫杜氏的人尽管哭。 子上之母死而不丧1。门人问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丧出母乎2?”曰:“然3。”“子之不使白也丧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无所失道;道隆则从而隆,道污则从而污4。伋则安能?为伋也妻者,是为白也母;不为伋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故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也。 今注 1 孔子曾孙,名“白”,字“子上”。 2 孔子之孙,名“伋”,字“子思”,亦即子上的父亲。先君子,孔颖达说是指孔子,齐召南云:当是指孔子之子“鲤”,字“伯鱼”者。伯鱼是子思的父亲,其时已死,故门人称之为“子之先君子”。出母,与父亲离婚的母。这是指孔子的夫人,亦即伯鱼的出母。 3 这是子思回答说他的父亲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