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礼记识
[book_author]廖平
[book_date]清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儒理哲学,经学,完结
[book_length]50076
[book_dec]《礼记识》是廖平读《礼记》所作识语,后彙集刊行。就《礼记》四十九篇加以批注,少则一二语,多则数十字,凡二卷。其中藉《礼记》阐发其大统小统、皇帝王伯、进化退化、法古俟后之説,尤重孔子微言大义。如《檀弓篇》曰:“此篇大抵爲微言派。孔子制礼垂法,弟子润色,可谓详矣。欲知圣作,所宜研究。”民国六年(一九一七)《国学荟编》第八、九、十期连载,民国七年(一九一八)成都存古书局刊行,收入《六译馆丛书》,兹据该本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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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禮記識卷上 注
曲禮上第一 此篇當分數篇,中多《孝經》、《容經》、《春秋》、《大傳》。
「大上貴德」 皇帝道德。
「其次務施報」 王伯。
「禮尚往來」 往古來今,通乎百世。
「往而不來」 專言法古。
「非禮也」 專言退化。
「來而不往」 俟後。
「亦非禮也」 專主進化。
「三十曰壯,有室」 《易》,男女有長、中、少三等之分。男十六,女十四,少也。男三十,女二十,中也。男五十,女四十,長也。經舉中男、中女以立法,故曰三十而娶,二十而嫁。
「適四方,乘安車,自稱曰老夫」 上卿稱老夫,如天子之二老。
「越國而問焉」 聘禮。
「必告之以其制」 「士死制」注:「制,謂君教令所使爲之。 」按:即聘之所爲。
「凡爲人子之禮,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 《孝經》説。
「在醜夷不争」 《經》:「在醜而争。」
「夫爲人子者,三賜不及車馬」 鄭注:「三賜,三命也。凡仕者,三命而受爵,再命而受衣服,三命而受車馬。車馬而身所以尊者備矣。卿大夫、士之子不受,不敢以成尊,此逾於父。天子、諸侯之子不受,自卑遠於君。」按:朝廷大典「不能以私辭三賜」,「三」衍文,謂饋贈不用重貲,即《坊記》「凡爲子者饋獻不及車馬」,《論語》「朋友之饋雖車馬」。
「故州閭鄉黨稱其孝也」 至 「交遊稱其信也」 此《論語》「人不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傳,説詳《亢倉子》。○慈、弟、仁、信,所以合成其孝。○《孝經》不信非孝。
「所遊必有常」 《論語》作「有方」。
「聽於無聲」 不以耳聽。
「視於無形」 不以目視。
「幼子常視母誑」 以下《容經》説。
「户外有二屨」 席地而坐,當時風尚。傳記有之,經則否。
「男女不雜坐」 至 「弗與爲友」 草昧之初,男女無别,則夫婦、父子無義無親;聖人撥亂反正,故先立男女之坊,所謂禮始於謹男女。引進外人亦同。
「齊戒以告鬼神」 婦至,必先入廟見祖,以合於鬼神,所謂先祖而後配。
「取妻不取同姓」 《春秋》説。
「禮曰」 引經。
「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庶人已下爲野人,禽獸則無禮矣。有禮然後爲人。有大夫程度者可免於刑戮,致刑措之化。庶人、大夫以德,不以位言。
「前有水則載青旌」 至 「前有摯獸則載貔貅」 舉旗幟以代語言。
「行」 太乙下行法。
「前朱雀」 鶉鳥。
「而後玄武」 龜蛇。
「左青龍」 蒼龍七宿。
「而右白虎」「招摇在上」 北斗。
「急繕其怒」 「怒」當作「下」,聲之誤,上下四旁六宗也。
「進退有度」 前後。
「左右有局」 東西。
「各司其局」 統於中央。
「卒哭乃諱」 至 「入門問諱」 禮以諱爲尊,海外以名爲貴,故無字謚,故可以城物用君名名之。
「外事以剛日」 兵、戰、盟。
「内事以柔日」 祭、 昏、葬。
「凡卜筮日」 至 「日而行事則必踐之」 卜筮通於天學,海外無,中國用之,誠不能通,所謂無德用事。○卜筮爲天學,文明之至,通於鬼神,然後能盡其義,非尋常之巫史。○旬,即「天有十日」。
「故君子式黄髪」 鄭注:「發句言故,明此衆篇雜辭也。」按:故同「詁」。
「君命召,雖賤人,大夫、士必自御之」 鄭注:「御當爲訝。訝,迎也。君雖使賤人來,必自出迎之,尊君命也。」《春秋傳》曰:「跛者御跛者,眇者御眇者。」皆訝也,世人亂之。
曲禮下第二
「國君不名卿老、世婦」 老,天子之守。世婦,卿妻。
「大夫不名世臣、姪娣」 一娶三女。
「君使士射,不能,則辭以疾,言曰:某有負薪之憂」 古之弓矢,今之鎗礮,當就經文譒譯之,以便實行。
「君子行禮,不求變俗。祭祀之禮,居喪之服,哭泣之位,皆如其國之故」 《王制》説。
「龜策、几杖、席蓋、重素、袗絺綌」 《玉藻》同。
「不入公門」 非公事。
「大夫、士去國逾竟,爲壇位,鄉國而哭,素衣、素裳、素冠」 《詩》之素冠、素衣、素韠同此。素則全素,爲統色,故知雜色爲互文相起。
「君天下曰天子」 天下非一國,天子尊於王。
「復曰:天子復矣」 復,招魂由所生。天子,九天之子。
「告喪曰:天子登假」 即帝。
「措之廟,立之主曰帝」 皇皇后帝。
「生名之,死亦名之」 鄭注:「生名之曰小子王,死亦曰小子王也。晉有小子侯,是僭取於天子號也。」按:三年以内不稱王,其生也名之,死亦同。經乃典籍之文。
「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 當爲「天子有后,諸侯有夫人,卿有嬪,大夫有世婦,元士有妻,下士二百三十四有妾」。鄭注:「妻,八十一御妻。《周禮》謂之女御,以其御序於王之燕寢。妾,賤者。」按:天子一娶十二女,董子詳矣。此言各等外命婦,鄭誤以百二十女爲妃嬪。
「天子建天官」 通上下,包地言。
「先六大,曰太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典司六典」 六大亦分上下四旁。太宰上,大宗東,大史南,大祝西,大士 當爲巫。 北,大卜下。○鄭注:「此蓋殷制也。周則大宰爲天官,大宗曰宗伯,宗伯爲春官,大史以下屬焉。大士,以神仕者。」按:此天學皇帝制度,非殷。
「天子之五官」 人學,民師民名。
「曰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 春、秋、冬、中、秋。
「典司五衆」 帝學,主五方。
「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貨,典司六極職」 六府,《左傳》作水、火、金、木、土、穀。
「天子同姓,謂之伯父」 晉。
「異姓謂之伯舅」 齊。
「於外曰公」 會盟經當稱公,鄭注:「外,自其私土之外,天子畿内。」非。
「九州之長」 方伯。 八伯當云八州九牧,兼内言之。
「於外曰侯」 會盟。
「其在東夷、北狄、西戎、南蠻,雖大曰子」 鄭注:「謂九州之外長也。天子亦選其諸侯之賢者以爲之子,子猶牧也。入天子之國曰子,天子亦謂之子,雖有侯伯之地,本爵亦無過子,是以同名曰子。」按:《春秋》吴、楚稱子,大也;莒、滕稱子,小也。皆夷之稱子。鄭説非。
「於内自稱曰不穀」 穀當作「轂」。《老子》河上公本作「轂」,云孤寡不轂,言不輻輳。
「庶方小侯」 卒正。
「入天子之國曰某人,於外曰子」 滕子、杞子。
「自稱曰孤」 鄭注:「謂戎狄子男君也。男者於外亦曰男,舉尊言之。」按:《老子》「孤」、「寡」、「不轂」。《左傳》「列國有凶,稱孤」。
「天子當依而立」 至 「諸侯西面曰朝」 此以禮節異名。《周禮》朝、宗、覲、遇,則禮節本同,因四方異其名。○鄭注:「覲禮今存,朝、宗、遇禮今亡。」按:但有覲禮,則朝已可省,若宗、遇更無論矣。若一名必立經一篇,則經雖千百不能盡。
「諸侯未及」 不期而會期地也。
「相見曰遇」 《傳》曰:「志相得也。」
「相見於郤地曰會」 入都則近朝,故於郤地。
「諸侯見天子,曰:臣某、侯某」 上某國名,下某侯名。
「其在凶服,曰:世子孤」 三年不稱君也。《周禮》,世子或稱公之適子,或曰公之孤,二者互文,非並稱。古文家誤以爲孤卿。
「諸侯使人使於諸侯」 使人爲上卿,當上作「使大夫問於諸侯」。
「使者」 介擯。
「自稱」 稱卿。
「曰寡君之老」 上卿。○寡君之老,皆擯者代稱之辭,自稱曰外臣,或曰使臣,或曰臣。
「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 據上曰世婦。
「士曰婦人」 據上士曰妻。
「庶人曰妻」 據上庶人曰妾。○《記》云:「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當據此補公、卿、大夫、元士、下士字。
「公侯有夫人、有世婦、有妻、有妾」 此「公侯有夫人」下亦當曰「大夫有世婦、上士有妻、下士有妾」 《春秋》於方伯、卿書大夫,由王臣推之二伯,公、方伯比卿,則方伯之卿正比天子大夫,故《記》曰卿佐君,世婦佐夫人。
「夫人自稱於天子曰老婦」 天子二伯稱老夫,《易》有老夫、老婦。
「自稱於諸侯曰寡小君」 使人所稱,非夫人自稱。 《春秋》葬書小君,於鄰國故稱寡。
「自稱於其君曰小童」 《論語》:「夫人自稱曰小童。」
「列國之大夫入天子之國曰某士,自稱曰陪臣某」 上某國名,下某臣名。
「於外曰子」 盟會。
「於其 注 鄰 國曰寡君之老」 「其」當作「鄰」。「寡君」,對鄰國之辭,於鄰國自稱老夫,擯者曰「寡君之老」。
「使者自稱曰某」 上「諸侯使人於諸侯,使者自稱曰寡君之老」。
「天子不言出」 經例。
「諸侯不生名,君子不親惡」 生名爲死刑。數語專爲經例。君子不親惡人,如楚主盟會,必以蔡、陳親之,若宋、衛則必遠之。
「諸侯失地,名;滅同姓,名」 衛侯燬。
「君有疾,飲藥,臣先嘗之」 嘗謂知醫,非嘗其味。
「親有疾,飲藥,子先嘗之」 鄭注:「嘗,度其所堪。」按:許世子不嘗藥,《春秋》書「弑」。
「天子祭天地」 至 「士祭其先」 諸侯無天地四方,大夫無山川。禮由孔子新定前,則上下名器不分,亦如今西人。禮以辨尊卑正名分爲主,故《論語》所譏,皆爲新制。
「凡祭,有其廢之」 草昧神權之祀。
「莫敢舉也」 不載祀典。
「有其舉之,莫敢廢也」 新定。
「天子以犠牛」 至 「士以羊豕」 春秋禮。
「天子死曰崩」 以下經例。
「士曰不禄」 以下不見經,傳則詳矣。
「祭王父曰皇祖考」 《詩》「皇祖」。經傳爲帝王立法,故稱皇,非王以下所得妄擬。
「壽考曰卒」 經。
「短折曰不禄」 傳
「天子視不上於袷,不下於帶」 至 「士視五步」 鄭注以爲視天子、國君、大夫、士。據文,當指天子、國君、大夫、士自視,非謂視者。公侯於天子,亦如卿於國君,尊者重嚴,卑者敏給。鄭注非是。
「凡視上於面則敖,下於帶則憂」 二句指天子説,詳《左傳》。
「在官言官,在府言府」 《周禮》官、府。
「凡摯,天子鬯」 六加至隆,進化之序。
「諸侯圭」 五加。
「卿羔」 四加。
「大夫雁」 三加。
「士雉」 再加。
「庶人之摯匹」 初用摯如此。
「納女於天子,曰備百姓」 鄭注:「姓之言生也。天子皇后以下百二十人,廣子姓也。」據十二女有異姓,鄭説非。
「於國君曰備酒漿」 九女同姓,媵異姓則否。
檀弓 此篇大抵爲微言派。孔子制禮垂法,弟子潤色,可謂詳矣。欲知聖作,所宜研究。
「伯子曰:仲子亦猶行古之道也」 古作經字讀。
「昔者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微子舍其孫腯而立衍也」 「昔」指俟後之來者,《詩》:「自古在昔。」爲進退。○經説質家立弟,文家立子。
「子游問諸孔子,孔子曰:否,立孫」 以聖言爲斷。《論語》曰「畏聖人之言」,此篇屢詳此例。
「事親有隱而無犯」 親親,質。
「事君有犯而無隱」 尊尊,文。
「事師無犯無隱」 文質兼。
「季武子成寢,杜氏之葬在西階之下」 人鬼雜處。
「請合葬焉,許之。入宫而不敢哭」 設事以明禮,不必實有之。
「武子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來,未之有改也。吾許其大而不許其細,何居?命之哭」 合葬不比别等典禮,當周公時,或已有之,然此乃事迹,非經典,西漢以上説周公皆實行,不立言。
「門人問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喪出母乎?曰:然」 出猶生,謂妾。曰「然」者,經有之。就經言,非實事,即鄭説亦非三世矣。
「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 此推論孔子,非謂禮有出入。
「無所失道」 至聖。
「道隆則從而隆」 用王後禮,以爲殷後,即素王説。
「道污則從而污」 匹夫在庶,爲魯孔某。
「爲伋也妻者,是爲白也母」 妻。
「不爲伋也妻者,是不爲白也母」 妾。
「故孔氏之不喪出母 注 ,自子思始也」 不以妾爲妻。
「使者曰:醢之矣」 醢,食人肉。烹醢同。
「孔子少孤,不知其墓,殯於五父之衢」 不知其殯與墓。
「問於郰 注 曼父之母」 問爲殯。
「有虞氏瓦棺,夏后氏堲周,殷人棺槨,周人牆、置翣」 本朝加隆。
「周人以殷人之棺槨葬長殤」 上推前代,以尊卑迭降。
「以夏后氏之堲周葬中殤、下殤,以有虞氏之瓦棺葬無服之殤」 此四代爲先野後文。此以四殤分等級,而以五等分等,如王、公、卿、大夫、士是也。本朝加隆,爲周爲王,其次周初爲公,殷爲卿,夏爲大夫,有虞爲士。天子、諸侯、卿、大夫、士乃進化程度,不以位言。
「夏后氏尚黑」 黑道。
「殷人尚白」 黄道之西。
「周人尚赤」 赤道。
「穆公之母卒,使人問於曾子曰:如之何」 禮由孔子初定,故事有疑難,輒問弟子。使周公定禮,則從先祖,故事則有司存。
「對曰:申也聞諸申之父曰」 至 「自天子達」 孔子所傳。
「布幕,衛也;縿幕,魯也」 《論語》「魯、衛之政兄弟」,《春秋》内魯、衛,外陳、蔡。《商鞅傳》「比於魯、衛」,《檀弓》之「魯、衛」亦如經學魯、齊,近聖人居禮教布化之基。
「晉獻公將殺其世子申生」 《春秋》説。
「公子重耳謂之曰」 至 「是以爲恭世子也」 事出世子,言由記者。
「魯人有朝祥而暮歌者」 孔子定制,魯人遂行之。
「夫子曰:由,爾責於人,終無已」 成人之善,漸進之。
「夫三年之喪,亦已久矣夫」 古無此制,時未能行。
「魯莊公及宋人戰於乘丘」 《春秋》説。
「士之有誄,自此始也」 士無誄,能死事則誄之,非常制。
「曾子寢疾,病」 至 「反席未安而没」 孔門禮説。
「始死,充充如有窮」 至 「祥而廓然」 《容經》喪紀説。
「邾婁復之以矢,蓋自戰於升陘始也」 《公羊》經作「邾婁」,《檀弓》同,然則亦爲齊學矣。
「魯婦人之髽而弔也,自敗於臺駘始也」 此《公羊》所謂「託始」,欲定此禮,託之古人。
「南宫縚之妻之姑喪」 至 「長尺而總八寸」 喪容。
「孟獻子禫,縣而不樂」 至 「夫子曰:獻子加於人一等矣」 成人之美,以爲禮制。
「孔子曰:先王制禮」 經依託先王。
「子路聞之,遂除之」 「由也進,故退之」。
「大公封於營丘」 至 「狐死正丘首,仁也」 專取歸本之義,禮、樂同義,非如《樂記》禮、樂相反。
「伯魚之母死,期而猶哭」 父在,爲母期。
「夫子聞之曰:誰與,哭者」 至 「伯魚聞之,遂除之」 因此而定父在爲母期之禮,非有此禮文,伯魚不用。
「舜葬於蒼梧之野,蓋三妃未之從也」 天子一娶十二女,此舉三,亦謂指之數不過三。舜孤,葬無附,故云爾。一説三爲后字脱文,如《曲禮》「三賜不及車馬」之「三」。鄭注非是。
「季武子曰:周公蓋附」。申上合葬非古也。
「曾子謂子思曰:伋,吾執親之喪也,水漿不入於口者七日」 以身立法,非古所有。
「子思曰:先王之制禮也」 至 「杖而後能起」 經託先王。○以弟子改師之説。孔子但有大綱,其餘皆由弟子潤色。曾子行可爲法,子思亦言可爲經。
「伯高之喪,孔氏之使者未至,冉子攝,束帛乘馬而將之 注 」 弟子潤色。
「孔子曰:異哉!徒使我不誠於伯高」 折中至聖。
「孔子曰:吾惡乎哭諸」 定哭也。
「兄弟,吾哭諸廟」 至 「所知,吾哭諸野」 以身立制。
「夫由賜也見我」 至 「知伯高而來者,勿拜也」 非古所有,由聖言而定。
「子夏喪其子,而喪其明」 史叙左丘喪明。
「曾子弔之曰:吾聞之也」 孔子所傳。
「高子皋之 注 執親之喪也」 至 「君子以爲難」 弟子實行孔禮。
「孔子之衛,遇舊館人之喪,入而哭之哀」 别有感觸。
「孔子在衛」 至 「足以爲法矣」 取人立法。
「孔子與門人立,拱而尚右」 變常。
「二三子亦皆尚右」 以聖爲法,無古可循。
「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學也,我則有姊之喪故也」 前本尚左。
「夏后氏殯於東階之上,則猶在阼也」 主。
「殷人殯於兩楹之間,則與賓主夾之也」 孔子有此説,《公羊》説魯昭公亦云正棺兩楹之階。
「周人殯於西階之上,則猶賓也」 三統説。
「而丘也殷人也」 故宋,素統。○王後惟宋公得言之,孔子生魯在庶,爲魯臣,何得以殷自命?即素王説。
「夫明王不興」 明王即後聖,時未至。
「而天下其孰能宗予」 《公羊》「樂堯舜之知君子」,《論語》「如有用我者」,與「宗予」同,皆謂後王取法經制,非用其身立德立功也。
「蓋寢疾七日而没」 《莊子》「七日混沌死」。天子七日。
「孔子之喪,門人疑所 注 服」 經無喪師之禮,而情不可已。
「子貢曰:昔者夫子之喪顔淵」 至 「若喪父而無服」 《公羊》「獲麟」傳言顔淵、子路之死與此同。二子,孔門之二公。
「設披,周也;設崇,殷也;綢練、設旐,夏也」 殯專用殷,此兼用三代。○參用三代,如顔子問邦,與《明堂位》魯用四代同。
「子張之喪,公明儀爲志焉」 「志」即微言之義。
「褚幕丹質,蟻結於四隅,殷士也」 「殷士」即素臣之説。孔子素王,曰殷人;弟子素臣,曰殷士。
「子夏問於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 至 「主人能,則執兵而陪其後」 注 。 孔門定復仇詳其等差。
「孔子之喪,二三子皆絰而出」 出,當作「居」。
「群居則絰,出則否」 絰爲在墓廬。《孟子》:孔子之喪,門人廬墓群居,與子貢之獨居對。「出則否」,心喪無服。
「子路曰:吾聞諸夫子」 至 「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 如墨家從質。
「曾子襲裘而弔,子游裼裘而弔」 各以意起,初無成法。
「曾子指子游而示人曰」 至 「夫夫是也」 孔子經初有大綱,其潤色節目皆由諸子所定,故歷記弟子之同異。
「子夏既除喪而見」 至 「先王制禮,不敢不至焉」 《論語》:「師也過,商也不及。」
「將軍文子之喪,既除喪,而後越人來弔」 越人不必知弔,亦如經書秦人襚。
「幼名冠字」 至 「周道也」 從周之説。三代例,以夏、殷爲進化符號,而以周爲極隆。周人如此,則夏、殷未必然,經則皆從周。
「絰 注 也者,實也」 至 「殷道也」 儒主周,墨主夏,殷在其中。經説雖主周,其用夏。蠻夷之法則自夏始,遲之又久,而後殷法可行,如今引進外人是也。
「學者行之」 未能周則從殷。《論語》:「今汝安,則爲之。」
「子碩曰:請粥庶弟之母」 此亦當日野蠻之跡。
「弁人有其母死而孺子泣者」 禮緣人情而作。此發明禮制之原。
「孔子曰:哀則哀矣」 至 「故哭踊有節」 制禮以中,高遠不用。如八行星,經只言五,以其二不可常見。
「叔孫武叔之母死」 至 「子游曰:知禮」 毁孔子者亦爲知禮耶?因事訂禮,託爲此耳。
「故騷騷爾則野,鼎鼎爾則小人,君子蓋猶猶爾」 野人近於禽獸,小人則衆庶,君子乃進化之歸。
「一日二日而可爲也者,君子弗爲也」 豫凶事,非禮。
「喪服,兄弟之子猶子也,蓋引而進之也」 「喪服」之名,指《禮經》。
「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 《論語》同。
「孔子曰:之死而致死之」 如科學無鬼。
「不仁」 背親。
「而不可爲也」 同海外,無家祭。
「之死而致生之」 如宗教靈魂。
「不知」 如生。
「而不可爲也」 人鬼混亂。
「其曰明器」 間乎生死之間。
「有子問於曾子曰:問喪於夫子乎」 以聖言爲定。
「曰:聞之矣」 以聖言爲經。
「喪欲速貧,死欲速朽」 非一時所聞,合言之。
「有子曰:是非君子之言也」 能定真僞。
「曾子曰:參也與子游聞之」 引習禮者爲證。
「有子曰:然,然則夫子有爲言之也」 因事而發,非常理。
「子游曰:甚哉,有子之言似夫子也」 《論語》常稱有子、曾子。
「死之欲速朽,爲桓司馬言之也」 救偏,非正言。
「曾子以子游之言告於有子」 證「有爲」。
「夫子制於中都,四寸之棺,五寸之槨」 特不如三年石槨。
「蓋先之以子夏,又申之以冉有」 特不載寶。
「繆公召縣子而問焉」 託之縣子,亦弟子。
「縣子曰:古之大夫,束脩之問不出竟」 《穀梁》文。 誤作「肉」。
「今之大夫,交政於中國」 往來交綏。
「仲憲言於曾子曰」 至 「胡爲而死其親乎」 三統説。
「子游曰:其大功乎?」 《禮經》未詳,疑詞。
「狄儀有同母異父之昆弟死,問於子夏」 其事至常,如周公制禮,則其事多矣,何待問於孔門。
「子夏曰:我未之前聞也」 未聞於孔子,謂喪服中無明文耳。
「魯人則爲之齊衰」 游、夏各異,與儒分爲八同。
「今之齊衰,狄儀之問也」 因問而子夏定之,後遂爲法。
「柳若謂子思曰:子聖人之後也」 制作家,匹夫百世師,史稱至聖。
「四方於子乎觀禮」 取法式。
「小斂之奠」 至 「魯禮之末失也」 兩賢持議不同,本篇多矣,此皆潤澤,輔經之所不足。
「子蒲卒,哭者呼滅。子皋曰:若是野哉」 野,如戎狄。
「夫子曰:始死,羔裘玄冠者」 至 「夫子不以弔」 《論語》有記事實,有言經説。如三裘絺綌必表乃經説,非事實。
「宋襄公葬其夫人」 至 「而又實之」 與《左傳》同。
「孟獻子之喪」 至 「是再告也」 非古,但非讀賵。○孟獻子卒,不與孔、曾同時,記者豈不知之?記者因事説禮,特異其時以見意,如《莊子》盜蹠見孔子。載記如此,多入此例,意不在考據,故不拘時代。
「我死,則擇不食之地而葬我焉」 此近墨學。
「子夏問諸夫子曰」 至 「居處言語飲食衎爾」 問當作「聞」。
「孔子之喪,有自燕來觀者」 聖新定禮,故遠來觀。
「子夏曰:聖人之葬人與」 微言出自孔子,仲尼卒而微言絶。
「人之葬聖人也」 則與常人無異。
「昔者夫子言之也」 以聖言爲定。
「吾見封之若堂者矣」 至 「見若斧者矣」 見與聞同,以墓可久也。○四見入三統例,分配四代可也。
「練,練衣黄裏」 《詩》:「緑衣黄裏。」
「鹿裘衡長袪」 鹿裘,《詩》死鹿、死麕爲麑裘。鹿皮粗,凶服用之,所以爲素衣麑裘。孔子麑裘止謗,亦故宋説。
「魯哀公誄孔丘曰」 至 「嗚呼哀哉,尼父」 與《左傳》小異,無子貢一節。
檀弓下第四
「季武子將寢疾」 有此禮節,特寓此言以發明之。
「斯道也,將亡矣」 據衰而作,素統爲喪亡。
「及其喪也,曾點倚其門而歌」 非公,惟家臣主之,雖有不相、不巷歌, 然此别一義。
「婦人不越疆而弔人」 《春秋》説。
「子張死」 至 「我 注 弔也與哉」 哭與弔異。
「有若之喪,悼公弔焉,子游擯,由左」 因事定擯之左右。
「齊穀王姬之喪,魯莊公爲之大功 注 」 因服乃書。
「或曰」 以此爲正。
「由魯嫁」 天子使魯主婚,如爲吾之女然。
「故爲之服姊妹之服」 《公》、《穀》同。
「或曰:外祖母也」 鄭注:「當爲舅之妻,非外祖母也。外祖母又小功也。」按,外祖母則襄公之母,經但云王姬喪,不必新嫁於襄者,謂其母亦可。
「故爲之服」 後一説,小功亦書。
「喪亦不可久也」 喪謂出亡。
「孺子其圖之」 孺子,後嗣之稱,《中候》十八篇中多此例。
「舅犯曰」 《大學》引舅犯本此,不必《尚書》經文,傳記中語亦引之,如《楚書》、孟獻子,皆記傳中語多也。
「公子重耳對客曰:君惠弔亡臣重耳」 孤、卿一也,世子稱孤。
「起而不私,則遠利也」 以上一節如《國語》一則,此亦寓言,孔子前無之。
「帷殯,非古也」 所以别男女。
「自敬姜之哭穆伯始也」 因事定禮,如《公羊傳》之託始。
「豈知神之所饗」 未能通神。
「塗車芻靈」 靈,當作「神」。
「子思曰:古之君子」 至 「不亦善乎」 貴民説同。
「又何反服之禮之有」 與《孟子》大同小異。
「吾三臣者之不能居公室也,四方莫不聞矣」 如《左傳》華耦語。
「勉而爲瘠」 至 「我則食食」 此由情生文,禮必以實之義,三家不必知此禮,亦不必有是言。
「衛司徒敬子死,子夏弔焉」 至 「子游出,絰反哭」 「文學子游、子夏」。列二賢異同,以見禮爲孔氏所創。
「子夏曰:聞之也與」 古無定法。
「曰:聞諸夫子」 以聖言爲歸。
「曾子曰」 至 「有若曰」 《論語》二子稱子。
「晏子一孤裘三十年」 至 「晏子焉知禮」 凡儀制,皆孔子新定。晏子亦如今西人,儀文簡略,上下相同。
「曾子曰:國無道」 至 「國儉,則示之以禮」 以後墨家祖晏子,蓋本此義。
「國昭子之母死,問於子張」 禮出孔門。
「子張曰:司徒敬子之喪,夫子相」 行爲法。
「男子西鄉,婦人東鄉」 禮出孔子。
「穆伯之喪,敬姜晝哭」 至 「孔子曰:知禮矣」 與禮意同則取之。
「文伯之喪,敬姜據其床而不哭」 託之時人,如《左氏》。
「季康子之母死,陳褻衣」 寓事。
「敬姜曰」 寓言。
「婦人不飾」 至 「命徹之」 新禮。
「有子謂子游曰:予壹不知夫喪之踊也」 孔子所訂。
「予欲去之久矣」 如子貢之去餼羊。○周公所定禮已通行數百年,有子何以能去之?
「情在於斯,其是也夫」 因有所觸,乃知禮之意。
「有直情而徑行者,戎狄之道也」 但求便利,如今海外。
「未有見其饗之者也」 視之弗見,未能如在。
「自上世以來,未之有舍也」 託古。
「爲使人勿倍也」 背死者。
「故子之所刺於禮者」 踊。○子指有子。
「亦非禮之訾也」 如其訾也,可去。
「陳太宰嚭使於師,夫差謂行人儀曰」 當作「陳行人使於師,夫差謂太宰嚭曰」。
「不獲二毛」 與宋襄同。
「子張問曰:《書》云」 孔經非古所有,故據經質問,與宰我短喪同意。
「高宗三年不言」 《春秋》説三年乃稱王,文出《書·無逸》。
「言乃讙,有諸」 以天子、諸侯世及,宜有異同。○三年之喪,達乎天子。禮方定,臣下以喪去官,而天子、諸侯不然,是兩歧也。故經定此制以齊之。
「仲尼曰:胡爲其不然也!古者」 《堯典》。
「天子崩,王世子聽於冢宰三年」 「百姓如喪考妣,三載四海遏密八音」,此爲經説,當時實未能行,故宰我欲短國喪爲期年。
「知悼子卒,未葬,平公飲酒」 至 「謂之杜舉」 與《左傳》不同,知爲二本,别家所傳。
「公叔文子卒」 至 「故謂夫子貞惠文子」 謚由新定,古無之,大同亦所不用,專在王伯。故春秋吴、莒不謚,始皇亦去謚。事在孔前,託之古也。
「石駘仲卒」 至 「卜所以爲後者」 《左傳》説。
「曰沐浴佩玉」 改吉。
「則兆」 如祭通於神。曰者,時人之言。
「五人者皆沐浴佩玉」 古人重浴,吉凶同。
「石祁子曰:孰有執親之喪」 至 「石祁子兆」 用凶禮,而得吉兆。
「陳子車死於衛,其妻與大夫謀以殉葬」 當時皆用殉。
「子亢曰:以殉葬,非禮也」 當時本用殉,孔子乃去之。
「雖然,則彼疾當養者,孰若妻與宰」 親近。
「不得已,則吾欲以二子者之爲之也」 妻宰。
「子路曰:傷哉貧也」 爲天下後世貧者請命,不必自傷。
「衛獻公出奔」 《春秋》説。
「柳莊曰:如皆守社稷,則孰執羈靮而從」 不有從者,誰捍牧圉。
「如皆從,則孰守社稷」 不有居者,誰守社稷。
「衛有太史曰柳莊」 至 「雖當祭必告」 用《春秋》説去樂卒事。
「聞之死,請往」 不卒事。
「與之邑裘氏」 至 「世世萬子孫,勿變也」 此世禄,非世卿。
「陳乾昔寢疾」 至 「使吾二婢子夾我」 使周公有禮,時人何以用殉?
「陳乾昔死」 至 「弗果殺」 因事明禮。孔子禁之,故記者託之陳乾昔。
「季康子之母死」 至 「弗果從」 外人葬多用機,經傳屏之,託爲此説。
「魯人欲勿殤童汪錡」 至 「不亦可乎」 《九歌·國殤》。
「子路去魯,謂顔淵曰」 言志。二賢,文武二公。
「去國則哭於墓而後行」 子路衛人,不言去魯,當爲顔子。
「謂子路曰:何以處我」 至 「過祀則下」 後世推顔抑仲,古則並重。孔子之二相。
「孔子曰:殺人之中,又有禮焉」 定戰陳禮。
「諸侯伐秦」 至 「使之襲」 《春秋》説。
「諸侯伐秦」 至 「不將公事。遂入」 三事皆見《左傳》。
「悼公之母,哀公爲之齊衰」 託以明禮。
「魯人以妻我」 以妾爲夫人。
「苛政猛於虎也」 柳《捕蛇》主此。
「有虞氏未施信於民」 至 「宗廟之中未施信於民而民敬」 不言而信,無爲而成,爲皇帝。
「殷人作誓而民始 注 畔,周人作會 注 而民始疑」 王伯學。
「孔子曰:延陵季子,吴之習於禮者也」 吴王猶不知冠,季札何遂知?此《左》、《國》託時賢之法。
「往而觀其葬焉」 古無舊法,故往觀其異同。
「其坎深不至於泉」 至 「其高可隱也」 節目皆與質家禮合。
「骨肉歸復於土,命也」 體魄。
「若魂氣,則無不之也」 鬼神學。
「子思之母死於衛」 至 「遂哭於他室」 今人以母嫁爲恥,禮意則不然,故《春秋》不諱來歸。《禮》「留車」,《記》:未廟見,反葬,夫婦之道猶未苦。
「邾婁定公之時,有弑其父者」 邾婁之臣民,此《春秋》討賊之説。
「有司以告」 至 「寡人嘗學斷斯獄矣」 以《春秋》折獄。
「臣弑君」 如桓弑隱。
「凡在官者」 不討賊。
「殺無赦」 桓無大夫。
「子殺父,凡在宫者,殺無赦」 皆與弑,如趙盾書弑。
「殺其人,壞其室,洿其宫而瀦焉」 《王莽傳》行之。
「晉獻文子成室」 至 「君子謂之善頌善禱」 如《左》、《國》一則,或以《左》「君子曰」爲劉歆所加,不知《記》與《國語》皆同。
「仲尼之畜狗死,使子貢埋之,曰:吾聞之也」 託古。
「曾子與子貢入於 注 其廄而修容焉」 從進化草昧言之,禮以飾爲主。
「君子言之曰:盡飾之道,斯其行者遠矣」 《列》、《莊》所以有飾驚之譏,則大同之説也。
「孔子之故人曰原壤」 故人,非弟子從學。
「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槨」 至 「夫子爲弗聞也者而過之」 母死而歌,草昧有之,大同亦有之。《列》、《莊》齊生死,則歌矣。子曰:「彼游方之外者也。」
「從者曰:子未可以已乎」 謂方外之士絶之。
「夫子曰:丘聞之:親者,毋失其爲親也」 言禮者禮。○親讀作新,温故知新。
「故者,毋失其爲故也」 禮從俗,未能用其故俗。○《論語》:「道不同,不相爲謀。」
「叔仲皮死,其妻魯人也,衣衰而繆絰」 喪服學深入女子。
「成人有其兄死而不爲衰者」 當時不行。
「聞子皋將爲成宰,遂爲衰」 用新法。
「蠶則績而蟹有匡」 匡,當作「筐」。
「孔子曰:衛人之祔也離之,魯人之祔也合之,善夫」 魯、衛並論。
王制第五
「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尚書》五長。
「諸侯之上大夫卿」 諸侯,今五品以上,此指一品言。經書大夫,比天子卿。
「下大夫」 第二,九。
「上士」 三,二十七。
「中士」 四,八十一。
「下士」 五,二百四十三。
「凡五等」 以公立説,以下由此遞降。凡有等級之分等,經皆舉一以示例。如卒正以比天子大夫,上卿爲元士,連帥比元士,屬長比下士,其大夫可推。
「制農田百畝」 至 「下農夫食五人」 以五等分上、中、下。九、 上。 八、 間次。 七、 中。 六、 間次。 五。 下。
「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爲差也」 有表。
「諸侯」 下公侯同。
「之下士視上農夫,禄足以代其耕也」 《孟子》從多及少,《記》從少及多。
「中士」 十八。
「倍下士」 九人。
「上士倍中士」 三十六。
「下大夫倍上士」 七十二。下卿倍下大夫。
「卿四大夫禄」 二百八十八,此爲上卿。
「君十卿禄」 《孟子》同。
「次國之卿三大夫禄,君十卿禄」 一句已足。
「小國之卿倍大夫禄」 上四三之大夫,此次,故有倍三四之異。
「君十卿禄」 《孟子》大國、次國二節當如《記》祇有卿、 四三。 大夫句。小國卿倍大夫,下至庶人代耕,惟小國爲然,推之大、次皆不通。二節大夫倍上士以下,皆後人據小國節推補之文,據《記》可見。
「次國之上卿」 就一等中横分三品。
「位當大國之中」 二百一十六。
「中當其下」 一百四十四。
「下當其上大夫。小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下卿」 一百四十四。
「中當其上大夫」 次國、大國則下卿與上大夫同。
「下當其下大夫」
「其有中士下士者,數」 官數同,此謂禄耳。
「各居其上之三分」 中 二百一十六。 得上四分之三, 二百八十八。 下 一百四十四。 得中 二百一十六。 三分之二,上四分之二,其等不同,故《記》舉其大略。
「凡四海之内九州」 至 「州二百一十國」 二百一十國,平方千里之足數。若满封則名山大澤亦在其内;若提出名山大澤,則封不必足。
「天子之縣内」 至 「凡九十三國」 百二十官,非下士二十七人不封。
「天子百里之内以共官,千里之内以爲御」 王千里,以五十里爲近郊。皇萬里,以五百里爲近郊。經、傳每以京師爲一日,《周禮》以王畿爲官府,此近郊統爲官地,不以封國。○九十三國及其餘皆在百里外,《周禮》則在千里以外,故以一日比京師。
「千里之外設方伯」 三萬里,則萬里以外九畿則六千里,九服則三千里。
「五國以爲屬,屬有長」 男。
「十國以爲連,連有帥」 子。
「三十國以爲卒,卒有正」 伯。
「二百一十國以爲州,州有伯」 侯。
「八伯各以其屬」 每伯四州,八百諸侯。
「屬於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爲左右,曰二伯」 公。
「千里之内曰甸,千里之外曰采、曰流」 此三服,三千里,爲《春秋》説,以五百里爲一服,《關雎》左右「采」、「流」,與此同爲三服。《王制》五百里一服,《詩》則五千里一服,爲三服,爲萬五千里,每一服包《禹貢》之五服五千里。此小大不同之説也。今據此定《王制》三服,《禹貢》五服,《周禮》九服九千里,九畿萬八千里,《詩》大三服萬五千里。
「大國三卿,皆命於天子」 公。
「下大夫五人」 上三,下二十七,則大夫當爲九,無疑矣。言三者,《管子》三其國、 三卿。 五其鄙,五分其鄙,以爲五屬大夫,此兼見國鄙制。
「次國」 侯。
「小國」 卒正。
「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則賜也」 通言錫、命之分,賜爲九錫,一命當爲九命,三公九命。
「不過九命」 此命當讀作「錫」。
「次國之君,不過七命」 至 「小國之卿與下大夫一命」 五長九錫,二伯、 九。 方伯、 七。 卒正、 五。 連帥、 三。 屬長。 一。 五等九命,百里、 九。 七十里、 七。 五十、 五。 三十、 三。 二十。 一。 高者九錫,卑者九命,合爲十八級,與今正從同。此爲舉一示例,當據此推之。○命兼錫言之,小爲九命,大者九錫。舉一以示例,餘由此推之。
「是故公家不畜刑人」 《春秋》不近刑人説,有罪之人屏於遠方,不與齒。
「諸侯之於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 」 《周禮》與《王制》宜疏數不同。鄭注以虞夏之制諸侯歲朝、周之制各以服數來朝者,非是。
「天子五年一巡守」 至 「歸假於祖禰,用特」 大師司徒卿,市納司空卿,典禮司馬卿。○經傳有小大異同例,皇帝所行《王制》不具。《周禮》十二年一巡守,爲大同説。《王制》疆域爲五年一巡,此小大例。《穀梁》方伯歲三巡,國君歲徧,尊者愈疏,卑者愈數。
「天子賜諸侯樂」 賜,九錫。諸侯,當作「公侯」。
「諸侯賜弓矢然後征」 二伯專征。
「賜鈇鉞然後殺」 方伯專殺。
「賜圭瓚然後爲鬯」 圭瓚在九錫外。
「小學在公宫南之左,大學在郊」 小學當爲泰學,大學當爲四學。言左則有右。城内泰學二,教《易》與《春秋》,四郊則《詩》、《書》、《禮》、《樂》。
「禡於所征之地」 鄭注:「禡,師祭也,爲兵禱,其禮亦亡。」按:何必有專篇。
「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嘗,冬曰烝」 鄭注:「此蓋夏殷之祭名,周則改之,春曰祠,夏曰礿,以禘爲殷祭。」按:禘爲時祭名,與大同禘郊異。蓋皇制中禘四方,郊王,則有郊無禘,故以禘爲時祭名。
「古者公田藉而不税」 鄭注:「《孟子》曰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 周人百畝而徹,則所云古者,謂殷時。」按古謂經説,六經同主公田,不分時代,以經爲俟後。若如龍子説,則周無公田矣。
「司空執度度地」 景。
「居民山川沮澤」 「惟鳩居之」之居。
「量地遠近」 《周禮》量人,《考工》匠人。
「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濕」 至 「北方曰譯」 此《周禮》五土説、十二風壤説。其曰「中國、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乃《齊詩》六情説。《論語》:「性相近,習相遠。」經傳言性,謂五民性情不同,後人誤引諸身。
「養耆老以致孝」 至 「簡不肖以絀惡」 古者議院即在學,下乞言,是也。
「命鄉簡不帥教者以告」 《管子》詳。
「耆老皆朝於庠」 學以老者主教,兼議國政。
「元日,習射上功」 射中。
「習鄉上齒」 同等以齒序,兼説鄉人飲酒。○射、鄉二字連文,鄉讀爲饗。
「大司徒帥國之俊士與執事焉」 選舉事定於學。
「不變,命國之右鄉簡不帥教者移之左,命國之左鄉簡不帥教者移之右,如初禮」 國指王城内,左右可包前後四學。經書宗旨相反,故於此學不宜,則於彼學相近,因材施教,故有互移之法,所謂人不宜則調之。○《管子》:國十五鄉。
「不變,移之郊,如初禮。不變,移之遂,如初禮」 《尚書》魯人三郊三遂,《周禮》六鄉六遂,王六軍,諸侯三軍之法也。國中爲一等,郊遂爲二等,皆學禮,否則出學。
「不變,屏之遠方,終身不齒」 此節爲流放事,原爲司寇所掌,學堂有選舉退黜之權。屏詳下。
「命鄉論秀士」 一等。○《管子》詳。
「升之司徒,曰 注 選士」 二等。
「司徒論選士之秀者,升之學,曰俊士」 三等。
「升於司徒者」 至 「曰造士」 鄭注:「造,成也。能習禮則爲成士。」按:此三等升法,所以造士,非别有造士一等。
「樂正崇四術,立四教」 術、 學名。 教, 經本。 四郊四經,後世四門學,「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春東左學,秋西右學,冬北後學,夏南前學。《賈子》引《學禮》四方、四學、四時,亦如《周官》分方,非一年之中徧讀四經。《内則》有。
「王大子、王子」 至 「國之俊、選皆造焉」 四門學在京師,爲大學,專詳治法,如今之法政。今分古合,特以經分耳。
「不變,王三日不舉」 至 「終身不齒」 此指貴族親近者言,若俊、選,則退學而已。
「論定然後官之」 至 「以士禮葬之」 官人法,詳《文王官人》。
「凡執技論力,適四方」 至 「出鄉不與士齒」 執均讀作「藝」,技如工藝,實業學堂。射御,如今鎗駕。○《論語》「游於藝」,《保氏》六藝,爲人民普通學,若六經,則皆大學之事。
「析言破律,亂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政,殺」 加重,罪在亂政疑衆,不亂政疑衆,但從本律。
「作淫聲、異服、奇技、奇器以疑衆,殺」 鄭注:「淫聲,鄭衛之屬也。異服,若聚鷸冠、瓊弁也。奇技、奇器,若公輸般請以機窆。」按:鄭注所指其常也,「疑衆」則有所指,如各教造作異物,聚衆反畔。
「行僞而堅」 至 「順非而澤,以疑衆,殺」 大奸猾,顛倒國是,以亂民志,擾治安。
「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衆,殺」 鄭注:「今時持喪葬、築蓋、嫁取、卜數文書,使民倍禮違制。」按:此如黄巾、米賊作亂者。如注所指,罪不至是。
「有圭璧金璋,不粥於市」 至 「禽獸魚鼈不中殺,不粥於市」 此如商律,不應與有妨害、傷敗風俗皆禁。
「凡養老」 舉老耆,爲學教員、謀議員。議院即寓學中,所謂養老,非如外國之養老院。
「有虞氏以燕禮,夏后氏以饗禮」 春饗孤子。
「殷人以食禮」 西食耆老。
「周人脩而兼用之」 順春秋之時。
「五十養於鄉」 至 「達於諸侯」 議員以老爲主,以五、六、七分三等,專就齒一門言;别有材德,不拘年例。
「五十異粻」 至 「膳飲從於遊可也」 分五等。
「絞紟衾冒,死而後制」 《左傳》:「豫凶事,非禮也。」《説苑》引《穀梁傳》説葬桓王云:「禮不豫凶事。」即此。
「五十杖於家」 至 「則就其室,以珍從」 分五等問,如議院。
「有虞氏養國老於上庠,養庶老於下庠」 國老上議院,庶老下議院。
「夏后氏」 用夏青説以爲緇。
「養國老於東序」 上東。
「養庶老於西序」 下西。
「殷人養國老於右學,養庶老於左學」 上右抑左。
「周人養國老於東膠,養庶老於虞庠。虞庠在國之西郊」 與夏同。
「燕衣而養老」 燕當作「緇」。
「玄衣而養老」 玄當作「黄」。
「凡三王養老,皆引年」 引年當作「乞言」。《文王世子》「凡祭與養老乞言命語之禮」,是養老以乞言爲要。本文《内則》同。《内則》下又云「凡養老,五帝憲,三王有乞言」 至 「皆有惇史」,即此文之説。作「乞言」,則知此文爲誤。
「君子耆老不徒行」 上議員。
「庶人耆老不徒食」 下議員。
「方三千里爲田八十萬億一萬億畝」 八十萬億之「萬億」二字衍。方千里九萬億畝,八十一萬合九九之數。
「古者以周尺八尺爲步」 至 「當今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 《王制》以四海内爲三千里,就《春秋》經制立説,與《孟子》同。後儒據實地言,中國實不止三千里,故創爲此説以補救之。百里多二十一里,爲多五分之二,三千里爲方三千六百三四十里,放大里數以求合古書,亦如博改小車制人數,以合百里千乘之故智。
「八政:飲食、衣服、事爲、異别、度、量、數、制」 此八政,較《洪範傳》爲是,當以此條異之。
月令第六 此篇爲《尚書》大傳。以時出,即所謂《吕覽》;以紀首,即所謂雜家,非其自撰也。○《尚書》自「乃命羲和」至「庶績咸熙」爲「皇篇」,爲《月令》之經。○本《洪範》五紀例。「皇省維歲,四帝爲時,卿士維月,師尹維日,庶民維星」,爲陰陽五行家,《周書》、《管子》、《素問》、《靈樞》、《淮南》言曆法,皆入此地球中。以三十度六千里畫一區,外得十二區,區應一月,即《靈樞》之六氣。共爲十二正,而月朔則同。故每月朔以十二牧論,已必全頒十二月令。中八宫别有八正,以四十五六日爲一宫,以八節爲主。凡此如西曆,不拘朔望,皆爲月初。治天三家,曆六家,皆統於此。此孔子手定新法,既非堯時,亦非吕作。此一皇大法,包括靡遺。《吕覽》、雜家,即以此爲標統,在全球爲分方例。
「孟春之月」 夏正經説。
「日在營室,昏參中 ,旦尾中」 本爲《帝典》「皇篇」之傳,或以中星與堯時星同定爲歲差者非。
「其帝大皞」 天帝。
「其神勾芒」 天神。
「律中大簇」 建寅之月,北斗杓指寅,故爲大簇。
「其味酸」 春散,以酸收之。
「其臭羶」 羶從羊,亦西。
「其祀户」 春開門。
「東風解凍,蟄蟲始振,魚上冰,獺祭魚,鴻雁來」 每月六候,應七十二候、七十二君。《詩》以氣候分方起例。
「天子居青陽左个」 經曰「暘谷」。
「乘鸞路,駕蒼龍」 蒼、青、緇一色,鸞亦青色。
「食麥與羊」 以西補東。
「是月也,以立春」 八正首。
「大史謁之天子曰」 大史,天官。
「盛德在木」 天以道受命。
「立春之日,天子親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迎春於東郊」 經「迎賓」,鄭注以爲殷禮,非。
「命相」 至 「下及兆民」 人以言受命。
「是月也,天子乃以元日祈穀於上帝」 自行。
「善相丘陵、阪險、原隰」 阪險,當《周禮》墳衍,此舉南、北、中。
「是月也」 每月政事,吕氏依以立篇。
「命祀山林川澤」 此舉西、東,合上爲五土。
「毋變天之道,毋絶地之理,毋亂人之紀」 三才。
「孟春行夏令,則雨水不時」 巳。
「草木蚤落」 午。
「國時有恐」 未。
「行秋令,則其民大疫,猋風暴雨總至,藜莠蓬蒿並興」 申、酉、戌。
「行冬令,則水潦爲敗,雪霜大摯,首種不入」 亥、子、丑。逆天而行,謂之昊天不弔,喪亂弘多。
「仲春之月,日在奎」 日中。
「律中夾鍾」 建卯數魁爲酉。
「養幼少」 未來。
「存諸孤」 春饗孤子。
「后妃率九嬪御」 三夫人、九嬪、八十一御。
「先雷三日,奮木鐸以令兆民曰」 本鐸,天子之政。
「日夜 注 分,則同度量、鈞衡石、角斗甬、正權概」 鈞當作「均」,四句文同。
「是月也,毋竭川澤」 東。
「毋焚山林」 西。
「天子乃鮮羔,開冰」 西。
「田鼠化爲鴽」
「戴勝降於桑」 鄭注:「言降者,若時始自天來,重之也。」
「孟夏之月,日在畢,昏翼中,旦婺女中」 此爲《尚書》傳,不分時代。
「其蟲羽」 言星球之人皆羽。
「其祀竈,祭先肺」 以上天。
「螻 注 蟈鳴」 至 「苦菜秀」 物候。
「天子居明堂左个」 曰明都。
「乘朱路」 至 「服赤玉」 《論語》:紅紫不爲褻服。
「某日立夏,盛德在火」 以道受命。
「立夏之日」 至 「無不欣悦」 《吕覽》每月所立之篇仿此爲之。
「命太尉贊桀俊,遂賢良,舉長大」 緯:舜爲大尉,即司馬。鄭注:「三王之官,有司馬,無大尉,秦官則有大尉。今俗人皆云周公作《月令》,未通於古。」按《月令》周公作,鄭亦駁之,足見俗人不足據。
「孟夏行秋令,則苦雨數來,五穀不滋」 《逸周書·周月解》有此。
「小暑至,螳螂生,鵙始鳴,反舌無聲」 鳥獸希革。
「是月也,命樂師脩鞀、鞞、鼓,均琴、瑟、管、簫」 以下四字句。○《吕覽》《仲夏》、《季夏》有《樂記》六篇。
「以 注 共皇天上帝」 至 「以爲民祈福」 天學。
「是月也,命婦官染采,黼黻文章,必以法故,無或差貸」 《周禮》四隅色。
「黑、黄、蒼、赤,莫不質良,毋敢詐僞」 四正色。
「孟秋之月,日在翼」 至 「其日庚辛」 日謂内州,干以地勢言,申寅相冲。寅屬中國,南美爲申,凡斗柄所建爲正。
「其帝少皞,其神蓐收」 少皞西皇天帝,高辛西帝人帝,湯西王西伯,孔子因之,就天分大小帝,爲四宫神,則五緯天神,亦言父子。《左氏》天學,知鬼神宗教,如《山經》學是也。
「天子乃難,以達秋氣」 儺,亦爲天學。
「日夜分,則同度量,平權衡,正鈞石,角斗甬」 二月之「鈞」當作「均」。注因此「鈞」於二月立解,大誤。
「其帝顓頊」 五帝天人之分,從顓頊始。故郯子五天帝,北方爲共工,共工伯而不王。謂兩極爲南海之帝、北海之帝,皆爲泰伯,惟素青黄乃爲王。○帝顓頊在下,以代共工。
曾子問第七 經由孔定,故曾子問,以備潤色。若周已有故事,則不勞唇舌矣。○共四十五條,中子游一條,末 附子夏二條。
「孔子曰:卿、大夫、士」 民事五官。
「從攝主,北面,於西階南」 攝主即冢宰。
「大祝裨冕,執束帛,升自西階」 大祝,天官。
「大宰、大宗、大祝皆裨冕」 天官三。
「大宰命祝、史以名徧告於五祀、山川」 以上如《禮經》一篇「孔子曰」。
「諸侯適天子,必告於祖,奠於禰」 至 「聽朝而入」 此問有答無問。○五官即《曲禮》文。牲幣,鄭注「牲當爲制字之誤」,是也。
「除喪不改冠乎」 此上當有「曾子曰」。
「如壻親迎,女未至,而有齊衰、大功之喪,則如之何」 此上當有「曾子曰」。
「三月而廟見」 初至已在廟,此别一禮,定去留耳。
「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燭」 至 「成婦之義也」 此條有答無問。
「曾子問曰:喪有二孤,廟有二主,禮與」 此推驗後世而問,非當時有此事。
「昔者衛靈公適魯, 遭季桓子之喪」 衛君至魯,經不書,《左傳》亦無之。○齊桓、季康子,皆屬依託。禮經既未立,何有主、孤?
「吾聞諸老聃曰」 託諸老聃,爲大義派。 所謂耆老,後人乃實指李耳。
「子游問曰:喪慈母,如母禮與」 至 「自魯昭公始也」 中雜子游一條,末附子夏二條。
「曾子問曰:諸侯旅見天子」 至 「不以方色與兵」 後人據此條,以爲古曆法未精,不能測日食,此大不然。四事皆爲災傷,惟日食則無損害。以日食比之,大廟火,君后崩,藉此以明天人之分,非不能推測。
「曾子問曰:諸侯相見」 至 「雨霑服失容,則廢」 六事,其五皆人,惟日食爲天變。自西人言之,則天變毫無所取,豈能與崩、火相比?必言此,而後敬天之學顯,非不知測量。
「曾子問曰:當祭而日食,大廟火」 至 「未殺則廢」 日食異,大廟火災,以至重之災與無害之異比,所以明敬天之旨。
「賤不誄貴,幼不誄長」 至 「諸侯相誄,非禮也」 誄一條,問、答俱不見名氏。
「請問其祭如之何」 此上當有「曾子曰」。
「曾子問曰:殤不祔祭,何謂陰厭陽厭」 「問」字衍。
文王世子第八
「文王謂武王曰:女何夢矣」 夢爲神游,《詩》學。文王東半球,武王西半球,不必爲父子,由文王生武王,如五帝運以金代木,以素代蒼。
「武王對曰:夢帝與我九齡」 此齡當作「鈴」。
「文王曰:女以爲何也?武王曰:西方有九國焉,君王其終撫諸」 西方,不在此世界。西伯,西皇,西方聖人。
「文王曰:非也,古者謂年齡,齒亦齡也」 「皇省惟歲」,一年一世界。
「我百,爾九十,吾與爾三焉」 百以十起算,九十以九起算。三萬里满計爲百,方三千里者九百,爲儒者九州,百二萬七千里,以九起算,爲八十一方三千里之九州。
「文王九十七乃終,武王九十三而終」 東方陸地多於西。
「春夏學干戈,秋冬學羽籥」 四時亦作四方解,兵器分方有舊説。此以文、武分四方。 《中候》末五篇,《費誓》、《吕刑》爲春夏,兵刑;《秦誓 》、《文侯之命》爲西北,學校選舉。
「春誦,夏弦,大師詔之,瞽宗」 至 「書在上庠」 以詩、書、禮、樂分四學。春誦,夏弦 ,誦詩弦樂,當作「春弦,夏誦」,方與下文對。所云「瞽宗」、「上庠」,明教不在一地,當以四郊、四門解之。
「凡祭與養老乞言、合語之禮」 議院。《王制》、《内則》「乞言」誤作「引年」。
「大樂正學舞干戚,語《説命》」 《説命》爲樂正所掌,説與兑同。《記》屢引《兑命》,皆爲學而言,知即此《説命》,與傅説無干 注 。 《説命》當爲《秦誓》别名。
「凡語於郊者,必取賢斂才 注 焉」 至 「曲藝皆誓之」 《秦誓》即《兑命》,專爲養才舉賢之書。誓之名亦如此,非戰陣乃名誓。
「立太傅、少傅以養之,欲其知父子君臣之道也」 孤即世子之稱。古文家以三少爲三孤,三大爲三公,最不通。
「大傅審父子、君臣之道以示之」 至 「而歸諸道者也」 經制惟世子有師保,天子則否。古文家説,則天子三公、三孤乃常置之師保,不職事,則誤中之誤。
「《記》曰:虞、夏、商、周有師、保,有疑、丞」 四代所同,並無沿革。經不全見,以此推之。
「其刑罪,則纖剸,亦告於甸人」 鄭注:「纖讀爲殲,刺也;剸,割也。宫、割、臏、墨、劓、刖,皆以刀鋸刺割人體也。」按解作肉刑,非。或曰:此進化之次第,質野亦用之。
「公族無宫刑」 經無肉刑。肉刑,有苗之刑也。當時實有宫刑,故先師假以立説,經制則全無之。亦如席地而坐,皆爲時事例。
「獄成,有司讞於公。其死罪,則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則曰某之罪在小辟」 辟既分大小,則大辟只得爲大罪,死刑故以大辟言之,非斬爲大辟定名。
「登餕、受爵以上嗣,尊祖之道也」 嗣在今則爲行輩。
「其族食,世降一等,親親之殺也」 族人聚以班輩,尊者爲主,如九級世降一等。
「説古者庶子之官治」 至 「而衆鄉方矣」 庶子,《周禮》詳之。凡此,無小大之分、古今之異。
「哭於異姓之廟,爲忝祖遠之也」 不以同姓待之。
「適東序,釋奠於先老,遂設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 鄭注:「三老、五更各一人也。名以三、五者,取象三辰、五星。群老無數,其禮亡。」按:三老、五更亦如三卿、五大夫,既有群老,則以三輔一,仍當三九二十七、八十一也。
「反養老幼於東序,終之以仁也」 老爲教者,幼爲學者。春饗孤子,秋食耆老,分言之,以見陰陽之義。此云養老幼,則合言之。養,當爲「饗」。
「《世子》之《記》曰」 至 「然後亦復初」 此立世子法。前文王、武王爲寓言,注説不必再以文、武當之。
禮運第九
「孔子曰:嗚呼,哀哉!我觀周道,幽、厲傷之」 《周頌》。
「吾舍魯,何適矣」 《魯頌》。以周公爲天子。
「魯之郊、禘」 王後,如宋,故亦稱公。
「非禮也」 如以爲非禮,據《春秋》不王魯。
「周公其衰矣」 非天子,非王後。
禮器第十
「未有入室而不由户者」 《論語》。出,當作「入」。
内則第十二 記中所言多爲當時名物,時移地異,但得其意可也。故三統之説,皆爲記傳,經則不同。
「后王命冢宰」 后即帝,皇皇后帝。
「降德於衆兆民」 《詩》「衆爲魚矣」,不當加虫;「旐爲旟矣」,不當加方。
「凡養老,有虞氏以燕禮」 至 「周人脩而兼用之」 亦非三統循環,略有先野後文意。
「八十拜君命,一坐再至,瞽亦如之」 老而失明,以八十論。
「六十歲制,七十時制,八十月制,九十日脩。惟絞、紟、衾、冒,死而後制」 六、七、八、九、歲、時、月、日,死而後制,爲禮不豫凶事。《左傳》文指此。
「九十者,天子欲有問焉,則就其室」 議院制。
「凡三王養老,皆引年」 引年當作「乞言」,下爲詳説。乞言即議院。
「有虞氏養國老於上庠」 君子上議院。
「養庶老於下庠」 下議院。
「夏后氏養國老於東序」 上東,如《緇衣》。
「養庶老於西序」 下如《羔裘》。
「殷人養國老於右學」 上西,素衣,如白帝。
「養庶老於左學」 麑裘。
「周人養國老於東膠,養庶老於虞庠。虞庠在國之西郊」 東當爲中爲南,西當爲北。
「夏后氏收而祭,燕衣而養老」 燕當作「青」。
「周人冕而祭,玄衣而養老」 玄當作「黄」。
「凡接子,擇日」,○「三月之末,擇日剪髪爲鬌」 兩言擇日。
「六年,教之數與方名」 至 「博學不教,内而不出」 十年以前男女同,十年男出就外傅,女不出,則有姆。○二十以前學六藝。
玉藻第十三 此篇多《容經》傳説及禮家衣服飲食事。
「玄端而朝日於東門之外,聽朔於南門之外」 朝日春月,聽朔夏月。東門之外八里青陽,南門之外七里明堂。
「閏月則闔門左扉,立於其中」 閏爲十二正月之終,門謂北門也。立,《周禮》誤作居。鄭注:「閏月,非常月也。聽其朔於明堂門中,還處寢門終月。」按,《周禮》閏月王居門中,「居」古作「 」。此記爲《周禮》傳説。《周禮》之居爲「立」字之誤。「終月」二字句,即《左傳》歸餘於終,非謂於門中居一月。鄭注誤讀。
「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 鄭注:「其書《春秋》、《尚書》其存者。」按:經不可以史言。左史書言,如諭旨;右史書事,如實録、聖政。
「年不順成,則天子素服,乘素車,食無樂。諸侯玄端以祭」 衣冠色各以統爲主,互言之。統色之中,又各自分輕重,則由潤澤經中所略。
「子卯稷食菜羹」 《齊詩》説子貪狼,卯陰賊,故忌子卯而貴午酉。又辰未下方主哀,戌丑上 注 方主樂。 午廉貞而公平,與東北對鍼。
「君子遠庖廚」 《孟子》引之。
「至於八月不雨,君不舉」 説詳《穀梁傳》説雩。
「登席不由前爲躐席,徒坐不盡席尺。讀書、食則齊,豆去席尺」 漢以上如今日本席地,無几案,然爲傳記,經則無之。
「始冠緇布冠」 緇衣則緇冠,於緇中分三等。
「自諸侯下達,冠而敝之可也」 《士冠禮》上達。
「玄冠朱組纓」 夏尚質 注 ,羔裘玄冠不以弔。
「天子之冠也」 色同,以别物、分尊卑。
「緇布冠繢緌」 東方緇青。
「縞冠玄武,子姓之冠也」 《詩》素冠、素衣、素韠。
「縞冠素紕」 《詩》素韠。
「振絺綌不入公門,表裘不入公門」 不入公門,《論語》非公事。○《論語》「袗絺綌,必表而出之」,乃輿輻例,以熱寒二道立説,然則黄道爲公。
「韠,君朱,大夫素,士爵韋」 《詩》素韠,則衣冠同之。○統色以外,又以此分别。
「麛裘,青豻褎,絞衣以裼之;羔裘,豹飾,緇衣以裼之;狐裘,黄衣以裼之」 《論語》三衣爲絺綌,三裘爲 ,爲輻輿例,非實指衣服,此用其説而小别。○絞,當作「縞」。
「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宫羽」 宫當爲商。徵角木火,商羽金水,宫當在中。
「故君子在車,則聞鸞和之聲,行則鳴佩玉,是以非辟之心無自入也」 巾車之教。
「天子佩白玉而玄組綬」 至 「士佩瓀玟而緼組綬」 就玉中分貴賤次第。記立是説,待後人實行之,潤色審定,總以難得者爲貴,記中名號,所不拘也。
「童子之節也,緇布衣」 東,孤子。「青青子衿」,「清人」亦當作「青」,青、緇同。
「凡食果實者後君子」 先取美者。
「凡行容惕惕」 至 「盛氣顛實,揚休玉色」 《容經》正傳。○行容,《容經》行也。足容行經,目容視經,口容言經,色容色經,祭容即《容經》之祭。喪容,《容經》喪紀;戎容,《容經》軍旅。
「伯曰天子之力臣」 伯,二伯,力臣當爲「老」字之誤。
「諸侯之於天子,曰某土之守臣某」 方伯。
「其在邊邑,曰某屏之臣某」 《板》詩藩、垣、屏。
「小國之君曰孤」 《曲禮》:庶邦小侯曰孤。
「擯者亦曰孤」 擯者無稱孤之理,孤當爲寡君。
「世子自名,擯者曰寡君之適」 《周禮》:諸侯適子亦稱孤。
「士曰傳遽之臣」 《孟子》。
「大夫私事使,私人擯則稱名」 私事,如《春秋傳》曰臧孫之私行。私人與公士對文。鄭注:「私事使,謂以君命私行,非聘也。若魯成公時晉侯使韓穿來言汶陽之田,歸之於齊之類。」按:私事稱名,乃辭令應對。注引經典策文之文爲説,非也。
「公士擯則曰寡大夫」 大夫。○公士與私人對文。
「寡君之老」 卿如二伯。
「大夫有所往,必與公士爲擯也」 私事使私人,公事使公士。賓,當作「擯」。
明堂位第十四 此篇乃《尚書·洛誥》「位成」位字之傳。
「昔者周公朝諸侯於明堂之位」 非姬旦。周爲大號,公即伯。周公,《春秋》説則爲姬旦,《尚書》説則爲皇伯二帝,與泰伯同。周爲皇號,公則其伯也。
「三公,中階之前,北面東上」 至 「此周公明堂之位也」 三公即二伯。在階者,遠異之諸侯、州牧、諸伯、卒正,《春秋》見經之國也。凡諸伯以上三面,爲一等。諸子、連帥在門以内者,遠於階。諸男、屬長,自此以上五長,在男、采、衛也。九夷據成數當爲八,在《周禮》爲春朝;八蠻當爲七,六戎當爲九,五狄當爲六。在《周禮》爲夏宗、秋覲、冬遇。自此以上四夷在蠻、夷、鎮也。九采在九畿以外。《尚書》「載采采」爲藩、垣、屏也。四塞世告至,《周禮》藩以外世一見,在翰、寧、城也。此分四等:五長、四夷、九采、四塞。今用十五畿,除甸以内三畿一等。○不用九采以下,以二等爲小統,亦可加入二等,則以三字一等,三四十二畿,合中州三畿爲十五畿。九州則從鎮止,故蠻夷均在九州内。
「明堂也者,明諸侯之尊卑也」 《孟子》書之明堂非古所有,當爲齊威王用方士説立者。
「昔殷紂亂天下,脯鬼侯以饗諸侯」 小大二統均有之,抑《春秋》止言一代。
「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踐天子之位以治天下」 《荀子·大儒》:「周公屏成而及武王 注 。」德不及周公,周公如宋太宗,後反政成王,特以幼弱爲辭,如宋宣所云「吾立也與?吾攝也」。 詳《經話》。
「七年,致政於成王。成王以周公爲有勳勞於天下」 兄終弟及,實已立爲天子,成一代。
「是以封周公於曲阜」 大小當同有之。
「地方七百里,革車千乘」 七當爲「四」字之誤。據下,千乘當方三百十六里,舉成數爲四。《史記》魯、衛皆封方四百里是也。
「命魯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禮樂」 王後,與宋同。○周公、魯公名詞特别,本不爲父子定稱,故上云魯公,下云魯君。
「是以魯君孟春」 行夏時。
「乘大路」 乘殷輅。
「載弧韣,旗十有二旒,日月之章」 服周冕。
「祀帝於郊」 春秋有郊無禘。
「季夏六月,以禘禮祀周公於太廟」 春秋之禘爲時祭。季夏六月,黄帝所臨,中央爲禘,四方四帝爲郊。《祭法》禘郊,禘大於郊之説,此爲《尚書》與《詩》之周公,《春秋》不爾。
「牲用白牡」。《詩》説。
「皮弁素積,裼而舞《大夏》」 以《祭統》有此文。
「昧,東夷之樂也;任,南蠻之樂也」 四夷之樂,詳緯書。
「納夷蠻之樂於大廟,言廣魯於天下也」 《魯頌》説。○此大同説。
「是故春禘、夏礿、秋嘗、冬烝」 《祭統》、《孝經》説四時祭,夏當爲灼,此脱「春禘」,因與上「禘」字名實不同,故師不傳二字。
「春社,秋省」 如《春秋》祭祀舉重。
「振木鐸於朝」 《周禮》。
「天子之政也」 《論語》:「天將以夫子爲木鐸。」
「鸞車,有虞氏之路也」 至 「周之大赤」 董子云:有三而易者,有四而易者。四代從三統,加有虞,爲《論語》之「樂則韶舞」。○孔子定制,每多創起,爲古所無,故中國教化始於孔子。至於《尚書》四代,則在孔子後,可以備此四代矣。
「夏后氏駱馬黑鬣」 至 「周騂剛」 夏黑,殷白,周赤,爲三王小統。夏青緇,殷素,周黄,爲三皇大三統。
「土鼓、蕢桴、葦籥,伊耆氏之樂也」 《記》於四代外有伊耆氏,女媧則爲上古。
「魯公之廟,文世室也;武公之廟,武世室也」 周公、魯公爲經傳特别名辭。周公者,《周頌》之公;魯公者,《魯頌》之公。此二公定説。至於以伯禽爲魯公,與武公對舉,則晚近之説,直以魯公爲伯禽定稱。
「有虞氏之兩敦」 至 「周之八簋」 此由少而多,不可循環。
「俎,有虞氏以梡」 至 「周以房俎」 此四代可循環,爲四而易,三統之説。經則但云俎,故三統之説不在經中。
「有虞氏服韍,夏后氏山,殷火,周龍章」 此先野後文。
「夏后氏尚明水,殷尚醴,周尚酒」 由水而酒,此不能循環者,官教由少而多亦同。
「有虞氏官五十,夏后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 四代。今立分經例,人學二經,《春秋》、《尚書》,一方三千里,一方三萬里,必不能一人方三千里,能推至三萬里。故《春秋》之四代,迥非《尚書》之四代,彼此各有一堯、舜、禹、湯、文、武、周公,此分經之説。此篇五十、百、二百、三百, 三當作「四」。 皆加倍數。孟子引龍子夏五十、殷七十、周百,亦加倍數。今就此例,於二經中各立《四代疆域小大不同表》。
《春秋》四代
虞 三千 夏 五千法五十 殷 七十法七千 周 萬法百
《尚書》四代
虞 萬 夏 萬五千 殷 二萬一千 周 三萬里
二經首尾相接,皆用加倍數,三千始,三萬終,以周爲歸,此進化四代,不能循環,人學二經之新説。○四代分經,禮制多爲孔子所造創,則《春秋》之四代皆無此典禮也。至於《尚書》皇帝則在孔子後,故此四代爲《尚書》之本説。○馬、牲色、爵、尊、勺、鼓、虡、豆、酒九門,皆三統本説,不及四代。
「凡四代之服、器、官,魯兼用之,是故魯,王禮也」 《魯頌》王魯説,君臣未嘗相弑也。 據經,不書弑殺。
從周爲文明之至,四經各自爲比例,姑發其凡,必編爲專書。以人天分,以小大分,人學、天學均有小大二派,凡古史野文神怪以此分之,則經學大明矣。○四代分經,最爲緊要,此四譯之偉論。
注 卷上:原無。按,下卷有「卷下」二字,據補。
注 「其」字原脱,據《曲禮下》補。
注 出母:原作「庶母」,據《禮記·檀弓上》改。
注 郰:原作「聊」,據右引改。
注 之:原誤作「子」,據《禮記·檀弓上》改。
注 之:原誤作「子」,據《禮記·檀弓上》改。
注 所:原脱,據《禮記·檀弓上》補。
注 「主人」句:「能」原在「則」下,「陪」原作「隨」,均據《禮記·檀弓上》改。
注 絰:原爲墨丁,據《禮記·檀弓上》補。
注 「我」下原有「豈」字,據《禮記·檀弓下》删。
注 大功:原作「服大功」,據右引删「服」字。
注 始:原脱,據《禮記·檀弓下》補。
注 會:原作「誓」,據右引改。
注 於:原脱,據《禮記·檀弓下》補。
注 曰:原脱,據《禮記·王制》補。
注 日:原脱,據《禮記·月令》補。
注 螻:原脱,據《禮記·月令》補。
注 以:原誤作「色」,據《禮記·月令》改。
注 干:原作「于」,據文意改。
注 才:原作「財」,據《禮記·文王世子》改。
注 上:原作「土」,據文意改。
注 質:原無,其處爲空格,據文意補。
注 武王:原作「周公」,據《荀子·儒效篇》改。
[book_title]禮記識卷下 注
喪服小記第十五 《喪服》爲經,本經已附記,此名「小記」,記其異同,補其細節。「小記」與「大記」對,記古於傳。
「男子冠而婦人笄」 吉。
「男子免而婦人髽」 凶。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禘尊於郊。「王」讀作「皇」。
「再期之喪,三年也」 實再期,周末。
「期之喪,二年也」 殷末周初。
「九月、七月之喪,三時也」 殷。
「五月之喪,二時也」 夏末殷初。
「三月之喪,一時也」 夏。《墨子》主之。○如棺,周已加隆,以古法施之疏遠,故天子、諸侯、卿、大夫、士之節,進化資格也。有虞、夏、殷、周亦同。
「故期而祭,禮也;期而除喪,道也」 宰我以期爲斷。
「易服者,易輕者」 當作「先輕者」。
「復與書銘,自天子達於士,其辭一也」 天子達於士,由程度以推禄位。禮不下庶人,故由士以下乃可計 注 。
「男子稱名,婦人書姓與伯仲。如不知姓,則書氏」 鄭注:「此謂殷禮也。殷質,不重名,復則臣得名君。周之禮,天子崩,復曰:『皋,天子復。』諸侯薨,復曰:『皋,某甫復。』其餘及書銘則同。」按:鄭注中所云夏、殷制多誤,據周與異節,當類出細考。
大傳第十六 各經皆有大傳,如《易大傳》、《尚書大傳》,此爲《喪服》大傳,統説綱領,與經别行。後師授徒,據傳以答問。《服問》與《禮經·喪服傳》所引「傳曰」,即大傳也。文有不在此篇,當時《大傳》尚不止一篇,抑或有佚文與?
「禮:不王 皇。 不禘」 中央。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 天神。就《月令》分之。王讀作「皇」。
「諸侯及其大祖」 諸侯指帝王。
「大夫、士有大事,省於其君,干祫及其高祖」 《喪服傳》「禽獸」一段。
「既事而退,柴於上帝」 禘者,帝也。
「上治祖禰,尊尊也」 至 「人道竭矣」 旁即四方,《論語》「四海皆兄弟」。○五服圖。
「聖人南面而聽天下」 經專爲皇帝政治學。
「一曰治親」 服主親。
「立權度量,考文章」 至 「此其所得與民變革者也」 三統循環,《論語》「損益可知」。
「其不可得變革者,則有矣,親親也」 父子。
「尊尊也」 君臣。
「長長也」 兄弟。
「男女有别」 夫婦
「此其不可得與民變革者也」 或以海外初用倫理,因不便乃改者,過矣。
「其夫屬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 以女從男。
「其夫屬乎子道者,妻皆婦道也」 有同母二女嫁分姑、婦者。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無慎乎! 名家。
「雖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 周道,大同帝學。
「服術有六」 至 「六曰從服」 父子、君臣、婦女、兄弟。
「從服有六」 小目。
「自仁率親,等而上之」 至 「一輕一重,其義然也」 《服問》有傳,有此節。
「絶族無移服」 《喪服傳》引此句。
少儀第十七 《容經》傳説。
「問道藝曰:子習於某乎?子善於某乎」 《論語》「道德行藝」,《周禮》「以德配行,以藝配道」。曰德行、曰道藝,道不可言,多以技藝喻。道家言「技進於道」。
學記第十八 近人解《論語》,多以爲聖人教人爲師之法。《論語》高遠,請以此篇易之。
「發慮憲,求善良,足以謏聞」 名譽。○《内則》「出謀發慮」。
「就賢體遠,足以動衆」 治國。
「未足以化民」 平天下。
「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學乎」 化民成俗終。
「人不學,不知道」 終。
「是故古之王者,建國君民」 建國中,君民外。
「教學爲先」 始。
「《兑命》『念終始典於學』,其此之謂乎」 《兑命》即《説命》,當爲《秦誓》别名。
「故曰:教學相長也」 引經。
「《兑命》曰『學 注 學半』,其此之謂乎」 鄭注言:「學人乃益己之學半。」按:「學人」當作「教人」。
「一年視離經辨志,三年視敬業樂群,五年視博 注 習親師,七年視論學取友,謂之小成」 當讀若「二年辨志,四年樂群,六年親師,八年取友」,單提奇爲説,亦如《大行人》見期别有實數。○以上小學。
「九年知類通達,强立而不反,謂之大成」 别自九年。○上句權荀子説,下句經。○小成、大成本即小學、大學,然小、大又分數等,其分畫小學主六藝,如外國普通所以學人民資格,大學主六經,則爲仕宦,平治修齊。
「夫然,故 注 足以化民易俗」 平治。
「近者悦服,而遠者懷之」 近者家國,遠者天下。
「此大學之道也」 大學之教二法:一禮一道,亦惟此一見,與大學同。
「宵雅肄三,官其始也」 雅當爲雅言,如《爾雅》、《三倉》,即今訓詁繙譯。小雅則樂使臣,非學校之首習。○宵疑「尒疋」二字誤合。
「此七者,教之大倫也」 倫次,專詳本末終始。
「《記》曰:凡學,官先事,士先志。其此之謂乎」 官,國老,上庠;士,庶老,下庠。
「大學之教也時」 不先不教。
「教必有正業」 專門。
「退習必有居」 自習。
「學不學操縵,不能安弦」 樂。
「不學博依,不能安詩」 詩。
「不學雜服,不能安禮」 禮。
「不興其藝,不能樂學」 藝,游藝。
「故君子之於學也,藏焉,脩焉,息焉,游焉」 工課簡易,用心專致。○四學無書,互文也。經學難於安樂,先易後難,故必先有所習,而後有所安。
「夫然,故安其學而親其師」 上三「安」字。
「樂其友而信其道」 句法對。
「是以雖離師輔,而不反也」 輔,友也。
「今之教者,呻其占畢,多其訊」 「占」讀作「笘」。
「言及於數」 鄭注:「其發言出説,不首其義,動云有所法象而已。」按:數,煩瀆也,如普通一日之中工課數門。
「進而不顧其安,使人不由其誠,教人不盡其材」 進,使之前進。才、材同,不能啓發聰明。○三「其」字皆指學者。
「其施之也悖,其求之也佛」 佛、拂同。《大學》:「拂人之性。」
「夫然後隱其學而疾其師,苦其難而不知其益也」 隱,痛傷也。
「教之不刑,其此之由乎」 此與上段相反。
「大學之法,禁於未發之謂豫」 未,來。鄭注:「未發,情欲未生,謂年十五時。」非也。○如始未病,《中庸》:「凡事豫則立。」
「當其可之謂時」 見在,即上「大學之教也時」「時」字。
「不陵節而施之謂孫」 陵節,即上「躐等」。
「相觀而善之謂摩」 旁觀同學,而得進益。
「故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牽」 道者不進則引,牽則過於引。
「强而弗抑」 强者,鋭進弗抑者,因勢道之。
「開而弗達」 開者,言一而弗盡十也。
「開而弗達,則思」 以少推多。
「人之學也,或失則多,或失則寡,或失則易,或失則止」 「止」當爲「難」,下「知學之難」。
「知其心,然後能救其失者 注 也」 因材施教。
「教也者,長善而救其失也」 將順其美,匡救其惡。
「其言也約而達,微而臧,罕譬而喻,可謂繼志矣」 臧當作「顯」,罕譬與「博喻」對。
「君子知至學之難易,而知其美惡,然後能博喻;能博喻,然後能爲師」 養老以爲師以乞言,爲議院。
「能爲師,然後能爲長」 能爲師,通政事也。長者,長官。
「能爲長,然後能爲君」 平治。
「故師也者,所以學爲君也」 漢人爲政,必先通經,學皆爲平治,故通經致用;唐宋以後,判君、師爲二,誤。
「《記》曰『三王四代唯其師』,此之謂乎」 三王,三統;三皇,四代。帝王合言,《孔子世家》:中國天子、公卿 注 言六藝。
「善問者如攻堅木,先其易者,後其節目,及其久也,相説以解。不善問者反此」 治經須於平易專心求之,不可先擇難者。凡欲治難,非先易不可通。
「善待問者如撞鐘,叩之以小者則小鳴,叩之以大者則大鳴」 應付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一章。
「待其從容,然後盡其聲。不善答問者反此」 遲之又久,於既答以後再補足之也。
「記問之學」 口耳之間。
「不足以爲人師」 必有心得。
「必也其聽語乎」 至 「雖舍之可也」 與上别爲一節。
「古之學者,比物醜類」 猶屬辭比事。
「學無當於五官,五官弗得不治」 五行之官。
「師無當於五服,五服弗得不親」 師心喪,無服。
「君子曰:大德不官」 九德爲三公大德,即至德,又峻德。
「大道不器」 大道即至道、要道,四通八達,不如耳目口鼻。《論語》:「君子不器。」
「大信不約」 大信,不言之信,如四時不言而信。
「大時不齊」 大時,中央之帝混沌。不齊者,八正,十二本。
「察於此四者,可以有志於本矣」 《大學》知本説。
樂記第十九 《别録》:《樂記》共二十三篇,此本取首十一篇,如季札、竇公説律,則皆摘取也。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 至 「聲相應,故生變」 音,五音;聲,八聲。「生」當爲「性」。
「變成方,謂之音」 至 「樂者,音之所由生也」 合音以爲大樂。
「其本在人心之感於物也」 惟心所召,不指樂器。
「是故其哀心感者,其聲噍以殺」 至 「六者非性也,感於物而後勤」 《齊詩》六情之説,以配六宗。敬當爲惡,六情不言敬,亦不與愛對,非性者即情也。
「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 防於外來。
「故禮以道其志」 内。
「樂以和其聲」 外。
「政以一其行」 美。
「刑以防其姦」 惡。
「禮樂刑政,其極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 「勿二爾心」。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 五方、五音由土地而出。
「情動於中,故形於聲」 由物感。
「聲成文,謂之音」 五者之變。
「是故治世之音安以樂」 至 「聲音之道,與政通矣」 安樂、怨怒、哀思,季札論《詩》詳矣。以治、亂、亡三者分例,治世爲進來,亡國爲退往。
「宫爲君」 上。
「商爲臣」 中。
「角爲民」 下三位。
「徵爲事」 事有本末。
「羽爲物」 物有終始。
「宫亂則荒,其君驕」 至 「如此則國之滅亡無日矣」 人則君、臣、民,物則事、財。
「鄭衛之音,亂世之音也」 至 「誣上行私而不可止也」 亂、亡,承上三等。
「是故知聲而不知音者,禽獸是也」 海外樂器,祇能爲聲。
「知音而不知樂者,衆庶是也」 中國今日之樂,祇能爲音。
「唯君子爲能知樂」 後之皇帝一統,乃能爲樂,合八聲、五音以爲統,是謂大樂。
「是故審聲以知音,審音以知樂,審樂以知政,而治道備矣」 八方一王爲聲,五帝爲大五音,皇一統爲樂。由小推大,由野而文。
「是故不知聲音,不可與言音」 聲爲方位,音者聲之變化。
「不知音者,不可與言樂」 合音。
「知樂,則幾於禮矣」 大禮。
「《清廟》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歎,有遺音者矣」 聲希味淡。
「大饗之禮」 鄉飲酒。
「尚玄酒而俎腥魚,大羹不和,有遺味者矣」 《鄉飲酒》有。
「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也」 至 「而反人道之正也」 合九德爲三。○樂道以取異化同爲要。凡對冲者。皆取以益,化異爲同,乃名曰樂。六情北好南惡,舉以示例,餘可知。
「人生而静」 《左傳》、《中庸》作「中」。
「天之性也」 天命之謂性。
「感於物而動,性之欲也」 作「發」。○七情居中爲欲。
「物至知知,然後好惡形焉」 物至知知,物來心感也。
「好惡無節於内,知誘於外」 好北惡南,内中外對衝。
「不能反躬,天理滅矣」 反躬,温而栗,威而不猛,恭而安。温、威、恭爲躬、栗、不猛,安則反也。
「夫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 物感亦由心招。
「人化物也者」 中無主,爲物所牽。
「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 此物競天擇學説。
「於是有悖逆作僞之心」 至 「此大亂之道也」 推原於物感。○外人學説倫常大約爲亂,中國古亦如之。聖人撥亂反正,而禮樂興焉。
「射、鄉、食、饗,所以正交接也」 射、鄉、食、饗四字必有誤。鄉,古「饗」字,不應重見。舊以爲鄉飲之名,飲於鄉當以飲名,不當以鄉名,如士見不舉,公食不舉,公以飲乃爲禮,不舉飲,知本不多飲。按:射饗鄉即饗禮,下饗當爲燕。
「禮樂刑政,四達而不悖,則王道備矣」 以上《樂本》。 第一,《别》同。
「樂者爲同,禮者爲異」 至 「樂文同,則上下和矣」 《記》爲樂發,每以禮陪,當類爲一表,名曰《禮樂宗旨異同表》,以清眉目,化多爲少之法。
「刑禁暴」 新民。
「爵舉賢」 明德。
「仁以愛之,義以正之」 能好人,能惡人。
「禮自外作,樂由中出」 内外。
「大樂必易,大禮必簡」 《易大傳》易簡説。
「大樂與天地同和,大禮與天地同節」 大一統,皇。節、和即中庸。
「禮者,殊事合敬者也。樂者,異文合愛者也。禮樂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 萬方之宜俗不同,分之爲殊事,一統爲合敬。萬方之聲音不一,分之爲異文,合之爲合愛。
「故知禮樂之情者能作,識禮樂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謂聖,述者之謂明。明聖者,述作之謂也」 作者知其情 注 ,述者守其文。知者可以意起,述者但守其形迹。至聖生知前知,所以能作,爲萬世師。將來實行家雖自作,亦但仍居於述耳。
「則此所與民同也」 以上《樂論》。 第二,《别》同。
「王者功成作樂」 至 「執亨而祀,非達禮也」 樂之至極,則通天地,感鬼神,所謂大樂、天樂矣。下而言之,則無王伯,即匹夫匹婦皆有音聲自娱,然校其名實,如琴瑟專一,擊缶調竽,只爲音聲,不足爲樂。以大統論,小統之樂,只爲一方之音而已。
「五帝殊時,不相沿樂」 《月令》,五帝各王萬二千里,不必同時;即同時而地異,故各方之樂不同。○經爲古史,可以推行後世,此足以破之。
「三王異世,不相襲禮」 人學三代。○禮分大小,大禮則非禮矣。三王三千里,由野而文,故進化之理,禮不能相同。大約由質而文,由庶人而王公,故不能同。
「樂極則憂」 樂而湛。
「禮粗則偏矣」 禮從宜。
「及乎敦樂而無憂,禮備而不偏者,其唯大聖乎」 皇大一統。
「天高地下,萬物散殊」 至 「而樂興焉」。《易》説。
「樂者敦和,率神而從天;禮者 注 别宜,居鬼而從地」 樂天神地,即天人之分。《論語》射御配天地,執御即執禮,下學而後上達也。
「故聖人作樂以應天」「如此,則樂者天地之和也」 禮别樂和。○《易大傳》分别别、和,今《大傳》文不備,記最爲顯明。
「化不時則不生,男女無辨則亂升,天地之情也」 化生,《易》説,窮高極遠而測深厚。 上浮下徵,遠游四極。
「樂著 注 大始,而禮居成物」 或始。○樂爲天學,故詳《詩》、《易》。《詩》陰陽五行。
「故聖人曰禮樂云」 以上《樂禮》。 第三,《别録》五。
「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 五弦,五方,五行。○《詩》貴南抑北,以南北二字上下天地。《莊子》南溟、北溟魚鳥之説本此。○《詩》風本取御風而行,風水分天人,人御風,天御風,風乎舞雩,亦同此義。
「故其治民勞者,其舞行綴遠」 虞夏不勝質。
「其治民逸者,其舞行綴短」 殷周不勝文。
「天地之道,寒暑不時則疾,風雨」 至 「善則行象德矣」 樂可以調寒暑、節風雨,《列子》寒谷回春,劉子駿取六合,即 注
「其移風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 以上《樂施》。 第四,《别》三。
「是故志微、噍殺之音作,而民思憂」 中央思。○民雖曰由音變,實則音以俗成。
「嘽諧、慢易、繁文、簡節之音作,而民康樂」 東。
「粗厲、猛起、奮末、廣賁之音作,而民剛毅」 北剛。
「廉直、勁正、莊誠之音作,而民肅敬」 西。
「寬裕、肉好、順成、和動之音作,而民慈愛」 南柔。○前五音分五方,與好、惡、喜、怒、欲略同,但不言哀樂耳。五門爲古樂,移風易俗。
「流辟、邪散、狄成、滌濫之音作,而民淫亂」 淫亂與上四相反。八字分配四方,淫亂則如中央之思憂矣。
「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數,制之禮義」 凡言性命,皆爲皇帝學,指四方人民; 燮理陰陽,專指全球地方。宋以後誤以爲指本身,乃以六合之事縮之方寸間。
「合生氣之和」 五方二十五民。
「道五常之行」 法四時,旋相本。
「使之陽而不散,陰而不密,剛氣不怒,柔氣不懾」 剛不猛,柔而栗。
「四暢交於中,而發作於外」 四指四方,不謂一身。中,地中,交會合和。《中庸》:「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
「皆安其位而不相奪也」 六宗,借六情以爲符號。
「律小大之稱,比終始之序,以象事行」 小大爲小大派, 終始爲少老派。言近旨遠。
「土敝則草木不長」 至 「世亂則禮慝而樂淫」 與「四靈至」説反,是以 注 君子賤之也。 以上《樂言》。 第五,《别》四。
「凡姦聲感人,而逆氣應之」 逆以知來。
「逆氣成象,而淫樂興焉」 新樂先出。
「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 順以教往。
「順氣成象,而和樂興焉」 古樂反後出。
「倡和有應,回邪曲直,各歸其分,而萬物之理,各以類相動也」 有應者,八聲、十二律。回者,周旋。回邪曲直,如八十二也,各得其所,合乃爲樂。
「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比類以成其行」 反情者,樂主反。比類者,禮主進。志,《詩》言志。行,行在《春秋》。又父在觀志,父没觀行。
「姦聲亂色,不留聰明, 淫樂慝禮,不接心術。惰慢邪辟之氣,不設於身體」 四亂。
「使耳目口鼻心知」 六根。
「百體皆由順正,以行其義」 禮在先。
「然後發以聲音,而文以琴瑟」 至 「從以簫管」 樂在後。
「奮至德之光,動四氣之和,以著萬物之理」 至德,皇帝;四氣,四時、四帝。
「是故清明象天,廣大象地」 高明博厚。
「終始象四時」 卿士惟月。
「周還象風雨」 庶民惟星。星有好風好雨。
「五色成文而不亂」 禮五色,樂則五聲。
「八風從律而不姦」 内八卦、外十二律從之。
「百度得數而有常」 百王、百九州、百度惟貞。
「小大 注 相成,終始相生」 小、大二統也,終始相生,循環無端。
「倡和清濁,叠相爲經」 周而更始。
「故樂行而倫清,耳目聰明,血氣和平」 治身。
「移風易俗,天下皆寧」 治天下。
「故曰:樂者樂也」 至 「以欲忘道,則惑而不樂」 欲者,情也。○如《大學》賢賢、親親、樂樂、利利。
「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 徑情直行,與反情和志相反。
「廣樂以成其教」 廣於天下。
「樂行而民鄉方」 知方,猶音聲。
「德者性之端也」 原。
「樂者德之華也」 正。
「金石絲竹,樂之器也」 末。
「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 志爲主。
「三者本於心,然後樂器從之」 三者詩、歌、舞,心者志也,樂器末也。
「是故情深而文明,氣盛而化神」 情深内,文明外,氣盛始,化神終也。
「和順積中,而英華發外」 駿發爾私。
「樂者,心之動也」 根本。
「聲音,樂之象也」 干。
「文采節奏,聲之飾也」 枝葉。
「君子動其本,樂其象,然後治其 注 飾」 飾爲末。
「極幽而不隱」 微而顯。
「從之以牛羊之群,則所以贈諸侯也」 以上《樂象》。 第六,《别》八。
「樂也者,情之不可變者也」 樂情猶言禮意。
「樂統同,禮辨異」 大同小異。
「窮本知變,樂之情也;著誠去僞,禮之經也」 當作「窮本知變,禮之經也;著誠去僞,樂之情也」。 上「唯樂不可以爲僞」。 禮減而進,樂盈而反。
「禮樂偩天地之情,達神明之德,降興上下之神」 天道。
「而凝是精粗之體,領父子君臣之節」 人事。
「是故大人舉禮樂,則天地將爲昭焉」 《易》大人説,大人爲作者之之聖,專詳樂情禮意。舉者,作也。德成而上,與天地合德。
「天地訢合,陰陽相得」 至 「則樂之道歸焉耳」 大同之極,萬物得所,天人交合 ,而後樂生。○可以作樂,非此則不足言樂。
「樂者,非謂黄鐘、大吕、弦歌、干揚也,樂之末節也,故童者舞之」 藝。
「鋪筵席,陳尊俎,列籩豆,以升降爲禮者,禮之末節也,故有司掌之」 藝。
「樂師辨乎聲詩,故北面而弦」 藝。
「宗祝辨乎宗廟之禮,故後尸」 事成而後。
「商祝辨乎喪禮,故後主人」 喪禮爲事後,主人者德先。
「是故德成而上,藝成而下」 聖神能作,道德爲上,技藝爲下。
「行成而先,事成而後」 上句聖,下句明。○德行與周禮同,一藝字,又分事一層。
「是故先王有上有下,有先有後」 上,堂上主;下,童與有司。先尸、主人,後宗祝、喪祝。
「然後可以有制於天下也」 以上《樂情》。 第七,《别》六。
「魏文侯問於子夏曰」 寓言。
「吾端冕而聽古樂」 四代。
「則惟恐卧」 乖時。
「聽鄭衛之音」 當時。
「則不知倦」 合時。
「敢問古樂之如彼,何也?新樂之如此,何也?」 以法後王言,新樂是也。○古「告」「鵠」固同字,皆謂經爲標准鵠的。古之樂後世乃能造,當時何有古樂?樂又何能久傳,即彼時所有,亦與今海外同,不足爲樂。此以古新立説, 亦爲後世立法耳,不必當時有此。
「子夏對曰:今夫古樂,進旅退旅」 至 「此新樂之發也」 以雅、鄭分今、古。
「今君之所問者樂也,所好者音也。夫樂者,與音相近而不同」 方術爲音,大同乃爲樂。音,樂之一分子,樂則合諸音而一貫之。○《白虎通》引《記》以八聲配八方、八卦、八風,然則今中外之所謂樂,只得爲聲音而已。
「子夏對曰:夫古者,天地順而四時當」 大一統成歲。
「民有德而五穀昌」 太平天人通。
「疾疢不作,而無妖祥,此之謂『大當』」 天地合一,大同神化。
「然後聖人作爲父子、君臣,以爲紀綱」 天學與人同而異,有精麤之分。
「紀綱既正,天下大定」 功成。
「天下大定,然後正六律,和五聲」 合十二月、十二牧、五方、十干。
「弦歌詩頌,此之謂德音」 此乃爲詩教。
「德音之謂樂」 謂合衆音爲一。《左傳》:「瑟瑟專一,誰能聽之?」八音和,八風平,乃爲樂。以世界言,五洲五種,各爲一音。今各音其帝,不足爲樂,必合。 足爲經之樂。
「《詩》云:莫其德音,其德克明」 明德舉賢。○莫,讀作「合」。
「克明克類,克長克君;王此大邦」 四克,四時,八聲,合上五音。○四嶽。
「克順克俾」 二「克」爲二「公」。
「俾于文王,其德靡悔」 悔,當作「 」,無邪極。
「既受帝祉,施于孫子。此之謂也」 天下一家。
「今君之所好者,其溺音乎」 《左傳》:「瑟瑟專一,以水濟水,以火濟火。」
「鄭音好濫淫志,宋音燕女溺志,衛音趨數煩志,齊音敖辟喬志」 鄭、宋、衛、齊皆非國風,亦非國名,假四字以符號,後世有淫、溺、煩、喬四弊者,借此名之即是。
「此四者,皆淫於色而害於德,是以祭祀弗用也」 配上四克。
「《詩》云:「肅雍和鳴,先祖是聽」 《左傳》論和同。
「夫肅肅,敬也;雍雍,和也」 孔子繙經垂教,亦如今之新名詞。
「君好之則臣爲之,上行之則民從之」 所謂同聲相應、同氣相求。○《論語》:「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然後聖人作爲鞉、鼓、椌、楬、壎、箎」 壎爲坎。
「此六者,德音之音也」 合樂
「鐘聲鏗,鏗以立號」 至 「君子聽鐘聲則思武臣」 兑。○合樂亦有分樂,可以專聽。
「石聲磬磬 注 以立辨」 子擊磬於衛。○巽。
「君子聽磬聲則思死封疆之臣」 子路禦侮。
「絲聲哀」 至 「君子聽琴瑟之聲則思志義之臣」 離。
「竹聲濫」 至 「君子聽竽笙簫管之聲則思畜聚之臣」 艮。
「鼓鼙之聲讙」 至 「君子聽鼓鼙之聲則思將帥之臣」 震。○《白虎通》引《樂記》:「土曰壎,竹曰管,皮曰鼓,瓠曰笙,絲曰弦,石曰磬,金曰鐘,木曰柷敔。」此謂八音也,法《易》八卦也。○壎,坎音也。管,艮音也。鼓,震音也。磬,巽音也。弦,離音也。鍾,兑音也。柷敔,乾音也。
「彼亦有所合之也」 和,合樂。○以上《魏文侯》。 第八,《别》十一。
「賓牟賈侍坐於孔子,孔子與之言及樂,曰:夫《武》之備戒之 注 已久,何也」 《左傳》所引《武》爲樂名,非《詩》。
「子曰:唯!丘之闻諸萇弘,亦若吾子之言是也」 寓言。
「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滅商,三成而南」 「出自北門」,「陟彼南山」。○此《詩》之《武》,非《書》所能。
「四成而南國是疆」 「惠此京師,以綏四國」。○南,二《南》。《詩》以南爲上,北爲下。北即邶,與南對文。南爲丘陵,故北鯤南鵬,《山經》各門皆以南爲首。此詩貴南賤北,南爲《易》三、四,北爲初、上。南爲絺綌,夏服;北爲四表,寒裘。
「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復綴,以崇」 周「雎鳩」,召「鳲鳩」。
「武王克殷」 至 「然後天下知武王之不復用兵也」 文出《逸周書》,爲《牧誓》之傳。 以下至「武之遲久,不亦宜乎」亦同。 ○一。
「散軍而郊射」 至 「虎賁之士説劍也」 二。
「祀乎明堂而民知孝」 三。
「朝覲,然後諸侯知所以臣」 四。
「耕藉,然後諸侯知所以敬」 五。
「食三老五更於太學」 爲師。○三老五叟,猶三卿五大夫。經以學校爲議院,老叟爲教師謀主,幼者孤子學,壯者行分三派行,爲見在。壯爲老之已往、少之未來,此少、壯、老爲三劫之説。
「所以教諸侯之弟也」 尚年。
「則夫武之遲久,不亦宜乎」 以上《賓牟賈》。 第九《别》同。
「君子曰:禮樂不可斯須去身」 以内外説禮樂。○荀子主之。
「致樂以治心」 以禮、樂分身、心。
「久則天,天則神」 天人、神人。○《詩》爲天學,屬《中庸》,非人帝所能,在神化之域。道家所謂天人、神人,統爲至誠、至聖。
「天則不言而信,神則不怒而威」 《中庸》説。
「致禮以治躬,則莊敬,莊敬則嚴威」 下有脱文,脱二簡四十八字。
「故樂也者,動於内者也」 無聲之樂。
「禮也者,動於外者也」 無體之禮。
「故德煇動於内」 至 「而民莫不承順」 禮、樂以治身、心爲本,推以治天下。
「故禮主其減,樂主其盈」 防亂始於質,和樂要其終。○以損、益説禮、樂。
「禮減而進,以進爲文」 減而進者,由少至壯,進化由少而多。開化之初,以先進而制禮,減之至矣。立於至卑之地,而以進化爲主,由士禮以達於天子。
「樂盈而反,以反爲文」 由盛而衰,退化遞降。
「禮減 注 而不進則銷」 禮減,士禮;進則諸侯、天子。銷者野鄙。
「樂盈而不反則放」 樂盈者,從周;不反者,倒行逆施也。放者,無所底止也。
「故禮有報而樂有反」 報,進也。
「禮得其報則樂」 由禮進樂。○禮在初,樂在後。進化主義則由禮以至於樂,如野人至君子。退化主義則由樂以反於禮,如皇帝降爲王伯。世界進退,已往未來,皆屬之禮樂。
「樂得其反則安」 由樂反禮。
「禮之報,樂之反,其義一也」 一始一終,互相循環。
「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 六情之一。
「先王恥其亂,故制《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樂而不流」 退逆。○樂。
「使其文足論而不息」 進化。○禮。
「使其曲直、繁瘠、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而已矣」 一曲一直,一繁一瘠。
「先王之道,禮樂可謂盛矣」 以上《樂化》。 第十,《别》七。
「子贛見師乙而問焉,曰:「賜聞聲歌各有宜也,如賜 注 者,宜何歌也」 工歌乃爲詩,凡全奏笙吹皆樂,非詩,自古文家買菜求益,而奏吹皆混入詩界矣。
「故《商》者,五帝之遺聲也」 當在「商人識之」之上,「商之遺聲也」五字衍。
「肆直而慈愛者宜歌《商》,温良而能斷者宜歌《齊》」 宜取反,衍一「愛」字。《周禮》六歌。
「《齊》者,三代之遺聲也」 三代,三皇也。
「明乎《商》之音者,臨事而屢斷」 剛。
「明乎《齊》之音者,見利而讓」 柔。
「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以上《師乙》。 第十一,《别》十。
「子貢問樂」 四字衍文。
《吕覽·仲夏》四篇
《季夏》四篇
雜記上第二十 《禮經》十七篇,經本一篇可推至數篇者,如《士喪禮》但言士,若十等徧立,經則冗矣,故餘皆見於《記》。天子、諸侯、公、卿、大夫、大國、次國、小國、士,又分庶人,則有十等,大同小異。但《記》異節,從同則省,此《記》附經,一《記》可推爲數篇經文。
「大夫卜宅與葬日」 宅,宅兆,葬地,非居宅。
喪大記第二十二 《士喪禮》爲經,此篇《大記》詳天子、諸侯、卿、大夫異等之制。經本士,《記》則可推爲數十 篇。○有《大記》,則有《小記》矣。
「夫人爲寄公夫人出」 寄公,如申侯。
祭法第二十三 詳於制度,不言孝。
「祭法: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嚳」 至 「祖文王而宗武王」 禘,大禘,祀上帝,不皇不禘。故《春秋》有郊無禘,四郊四帝,感生帝也。○黄帝、嚳、堯、鯀、顓頊、冥、契皆符號。
「是故厲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農,能殖百穀」 厲山氏,天神也。《左氏》、《山經》説。
「夏之衰也,周棄繼之,故祀以爲稷」 《詩》説。
「共工氏 注 之霸九州也」 地示。
「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爲社」 《左氏》、《山經》。
「帝嚳能序星辰以著衆」 人鬼。
「黄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財」 黄,讀作「皇」。
「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財用也」 西山林,東川谷,南丘陵。
祭義第二十四 爲《孝經》師説,各經皆有祭義,異同由經而出。
「是故君子合諸天道,春禘秋嘗」 經曰春秋祭祀,《中庸傳》亦曰春秋,緣經立説;單提春秋,實則四時皆祭。如《祭統》亦《孝經》師説,鄭注以春禘爲夏殷禮,非。
「樂以迎來,哀以送往。故禘有樂,而嘗無樂」 義詳《郊特牲》。來往以進化、退化爲主,進故樂,退故哀,詩之哀樂以此。
「祭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見乎其位」 深。
「周還出户,肅然必有聞乎其容聲」 外。
「是故先王之孝也」 至 「終身弗辱也」 祭如在,所以感通鬼神之故,唯聖人爲能饗帝。不皇不禘。
「命婦相夫人」 命婦,大夫妻。
「文王之祭也,事死者如事生,思死者如不欲生」 事存。
「饗之必樂,已至必哀」 往。
「夫言豈一端而已,夫各有所當也」 《祭義》多言義理心性之事。
「曾子曰:夫孝,置之而塞乎天地,溥之而横乎四海,施諸後世而無朝夕」 俟後。
「是故鄉里有齒,而老窮不遺,强不犯弱,衆不暴寡,此由大學來者也」 《春秋》、《易》。
「天子設四學」 《詩》、《書》、《禮》、《樂》。○《賈子》:學禮四學,合泰學而五。
「八十、九十者東行,西行者弗敢過;西行,東行者弗敢過」 《公羊傳》曰「過我也」,言竚立以俟。
「昔者聖人建陰陽天地之情」 至 「以尊天也」 卜筮。
祭統第二十五 亦《孝經》説。
「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 至 「是故唯賢者能盡祭之義」 祭屬天學,人行祭不能盡其義,所謂無其德,用其事。
「賢者之祭也,必受其福,非世所謂福也」 非賢則不必受福。
「無所不順者謂之備 注 ,言内盡於己,而外順於道也」 己,京師;道,周游也。《孝經》「以順天下」。
「是故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則養,没則喪,喪畢則祭」 經文「夫祭也者,必夫婦親之,所以備内外之官也」 内命婦百二十女,外百二十官,與王后同爲夫婦。
「凡祭有四時:春祭 注 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嘗,冬祭曰烝」 禘、礿二字當互易。
「禘者陽之盛也,嘗者陰之盛也,故曰莫重於禘嘗」 經曰春秋祭祀,從重言之,《中庸》言春秋禘嘗是也。
「其德盛者,其志厚」 天學。
「祭敬,則竟内之子孫莫敢不敬矣」 天下一家例。
「其德薄者,其志輕」 人學。
「昔者周公旦有勳勞於天下」 及武王。
「周公既没,成王、康王追念周公之所以勳勞者,而欲尊魯」 王魯。
「故賜之以重祭」 魯爲王後。
「外祭則郊、社是也,内祭則大嘗、禘是也」 天子稱大。○《詩》説。
「康周公,故以賜魯也」 「康」下當脱「王」字。
表記第三十二 先師撰輯,如大傳、外傳。名曰「表」,與《坊記》同。「表」猶標,立表於此,取景於彼。○《詩》、 《書》、《易》三經,而《詩》最詳。
「子言之」 先師,非孔子。
「子曰:君子不失足於人,不失色於人,不失口於人」 足,貌也;口,言也。
「子曰:裼、襲之不相因也,欲民之毋相瀆也」 欲民,與《坊記》「坊民」同。 下同。
「子曰:君子莊敬曰强,安肆曰偷」 體操之精。
「子言之:仁者,天下之表也」 《表記》之所以名。
「子曰:以德報怨,則寬身之仁也」
「子曰:無欲而好仁者,無畏而惡不仁者,天下一人而已矣」 仁,均當作「人」。
「是故君子議道自己,而置法以民」 己,克己;民,民四目。
「子曰:仁有三,與仁同功而異情」 上「仁」作「行」,下「仁」作「人」。
「與仁同功,其仁未可知也;與仁同過,然後其仁可知也」 觀過知仁,「仁」均當作「人」。
「仁者安仁,知者利仁,畏罪者强仁」 《中庸》「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强而行之」 三「仁」字皆當作「行」。○論説。
「仁者右也,道者左也。仁者人也,道者義也」 「仁」當作「行」,「道」均當作「義」,「義」當作「我」。
「道有至、義、有考;至道以王,義道以霸,考道以爲無失」 當爲「道有至、有義、有考」。
「子言之,仁有數義」 至 「資仁者也」 「仁」均當作「行」。
「《詩》云:豐水有芑,武王豈不仕」 豐水,中央也。武王,西伯也。
「詒厥孫謀,以燕翼子」 公子公孫,天下一家。
「數世之仁也」 數世,及孫子也。「仁」當作「行」。○引《詩》多斷章取義,不必皆本義,與《外傳》引《詩》證事同,又與以《序》説《詩》同,多非本旨。
「《國風》曰:『我今不閱,皇恤我後。』終身之仁也」 「皇」作「西皇」讀。我不能曰我及遠,皇則能全終始、謀後世。○「仁」當作「行」。
「子曰:仁之爲器重」 至 「夫勉於仁者,不亦難乎」 《論語》曾子「任重致遠」。○「勉於仁」,「仁」當作「行」。
「子曰:中心安仁者,天下一人而已矣」 天下一人例。《靈》、《素》推一身以合天地,爲六合以外,皇;中國一人,則帝例。一説中國一人屬人學,天下一家屬天學。
「《大雅》曰:德輶如毛,民鮮克舉之」 德,《中庸》至德。「毛」讀作「表」。《中庸》「民鮮能久矣」。
「我儀圖之」 土圭儀圖。
「《小雅》曰: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高山,地中也。止,居上;景行者,下行。一居一行。
「子曰:《詩》之好仁如此,鄉道而行,中道而廢,忘身之老也,不知年數之不足也。俛焉日有孳孳,斃而後已」 「廢」讀爲「發」,謂過時而學,自忘其老與年歲之不足。炳燭夜游。
「是故君子服其服,則文以君子之容」 服服。
「有其容,則文以君子之辭」 言言。
「遂其辭,則實以君子之德」 行行。
「彼記之子,不稱其服」 「不」讀 注 作「丕」。
「君子之所謂義者,貴賤皆有事於天下。天子親耕,粢盛秬鬯,以事上帝,故諸侯勤以輔事於天子」 貴者專,主賤者、主祭。○「下」字衍文。天惟天子得祀,而諸侯助祭,得申其勤。聖人定禮,定一尊,亦通下情。
「子曰:下之事上也」 上,君也;下,臣也。
「雖有庇民之大德」 歸美於上。
「不敢有君民之心」 嗣子不可,則取之。○一説「不敢」句讀作「有事」。
「不自尚其事」 「尚」讀作「上」。
「《詩》云:莫莫葛藟,施於條枚」 《斯干》。○莫莫,葉也。綏、荒、成皆服名。○周本末例。《周南》三木爲根本,皇灌木,周、召樛喬,皆在京師。八干爲八州,十二支爲外十二牧。枝葉外州,條枚在内,八干也。
「凱弟君子,求福不回」 大深。○君子,周、召。父母,求四表裘服。「不」讀作「丕」。
「其舜、禹、文王、周公之謂與」 此《詩》之舜、禹、文王、周公。
「《詩》云:『惟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懷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國。』」 昭,昭文穆武之「昭」。上帝指皇,福爲輻員。「不」讀作「丕」,大也;丕回,猶大深也。方,四方大國。四國小。
「子曰:先王謚以尊名,節以壹惠,恥名之浮於行也」 鄭注:「謚者,行之迹也;名者,謂聲譽也。言先王論行以爲謚。以尊名者,使聲譽可得而尊信 注 也。」按:上「名」名字之「名」,下「名」聲譽之「名」。謚以尊名,謂以謚易其名,名終將諱之。注誤。
「子言之:君子之所謂仁者,其難乎」 「仁」當作「人」。
「《詩》云:『凱弟君子,民之父母』。凱以强教之,弟以説安之」 凱,雎鳩;弟,鳲鳩。强教謂兵刑,説安謂教舉。
「樂而毋荒,有禮而親」 毋荒者,猶言不淫。樂柔禮剛。
「威莊而安,孝慈而敬」 上句剛,下句柔。
「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親」 父尊如司馬,母親如司空。
「如此而後,可以爲民父母矣」 《詩》父母、君子二見,專指羲、和。以尊親爲定解。
「非至德,其孰能如此乎」 皇爲至道,帝爲至德,故泰伯爲至德。《孝經》:「非至德,其孰能順民如此其大者乎!」君子、父母,即三帝皇佐羲、和。
「今父之親子也,親賢而下無能」 子夏云:可者與之,其不可者拒之。
「母之親子也,賢則親之,無能則憐之」 子張云:「嘉善而矜不能。」
「母親而不尊,父尊而不親。水之於民也,親而不尊,火尊而不親」 子産水火之喻。
「命之於民也,親而不尊,鬼尊而不親」 命,號令,條教。人事與鬼神相反。
「子曰: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遠之」 《墨子·明鬼》。○三統説兼進化言。
「近人而忠焉」 兼愛。
「先禄而後威,先賞而後罰」 兼愛如宗教,親而不尊,母道也。
「其民之敝,惷而愚,喬而野,樸而不文」 質勝文則野,《墨子》用夏,其説如此。
「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先罰而後賞,尊而不親」 「鬼」讀作「威」。先罰後賞,如申、韓。尊而不親,父道也。
「其民之敝,蕩而不静,勝而無恥」 擾亂不安,民免無恥。
「周人尊禮尚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 禮剛施柔也。下二句同夏。
「賞罰用爵列,親而不尊」 儒家以二而易,合夏矣。
「其民之敝,利而巧,文而不慙,賊而蔽」 文勝質則史。
「子曰:夏道未瀆辭」 至 「賞爵刑罰窮矣」 文有脱誤,當引三統説補證之。
「子曰:虞、夏之質,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不勝其質,殷、周之質不勝其文」 此用先進、後進説,與退化遞降相反。如此,則孔賢於堯舜者遠。
「子言之:後世雖有作者,虞帝弗可及也已矣」 至 「寬而有辨」 作者,謂後聖。虞帝,指《尚書》之虞帝。「矣」讀作「俟」。此用遞降説,虞降三王,就《書》之帝言之;如此,則孔子不能賢之。
「《甫刑》曰:『德威惟威,德明惟明。』非虞帝其孰能如此乎」 威,天討;明,天命。即刑賞斧柯。
「子曰:事君不下達,不尚辭,非其人弗自」 當作「上達不尚辭,非其人弗自」。感以忠誠,不僅在言辭。
「神之聽之,式穀以女」 不以耳聽。○「穀」讀作「轂」。
「《易》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高尚,即《詩》「高岡」。玄黄,天地也。王侯在侯牧之例,以皇后爲主。
「子曰:唯天子受命於天,士受命於君」 至 「則臣有逆命」 《穀梁》:人之於天,以道受命;於人,以言受命。不若於道 注 ,天絶之;不若於言 注 ,人絶之。故臣子大受命。《繁露》亦有其文,並與《記》同。
「《詩》曰:鵲之姜姜,鶉之賁賁」 「維鵲有巢」,冬至鵲巢在南,鶉火南宿。
「人之無良,我以爲君」 「無」讀作「譕」。「譕良」,順命。我以爲君,臣有順命也。
「故天下有道,則行有枝葉」 天下有道者,《易》三四居中,一匡天下,行者兩北居邊。枝葉者本末例。
「天下無道,則辭有枝葉」 天下無道者,二五居中,中分天下。○赤道爲南,南爲言辭,如一匡,則二南爲京師,兩黑道爲邊鄙,故曰「行有枝葉」。若如晉、楚中分天下,狎主齊盟,則一匡之中,正當中分之戰場,故曰「辭有枝葉」。本義如是,取喻則隨意所安。
「子曰:君子不以口譽人」 口惠實不至。
「《國風》曰:心之憂矣,於我歸説」 朋友死,於我歸。
「《國風》曰: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不思其反」者,天人之異;「反是不思」者,天外有天。又反也,亦已焉哉,言無有窮極也。「不」字均讀作「丕」。
「子言之:昔三代明王」 至 「不違龜、筮」 《洪範》稽疑,卜筮學。
「子曰:牲牷、禮樂齊盛,是以無害乎鬼神」 主祭神享。
「無怨乎百姓」 治民民治。
「《詩》曰:后稷兆祀,庶無罪悔,以迄於今」 《大雅》。后稷與公劉對,爲東西二伯。
「子曰:大人之器威敬」 器,卜龜也。
「天子無筮」 鄭注:謂征 注 伐出師,若巡狩也。天子至尊,大率 注 皆用卜也。《春秋傳》曰:「先王卜征五年,歲襲其祥。」按:卜征即行三垣。《書》曰「五載一巡狩」,寅年在中,午年在南上,戌年在北下,爲五年歲襲其祥。
「諸侯非其國不以筮,卜宅寢室」 鄭注:「諸侯受封乎天子,因國而國,唯宫室欲改易者得卜之耳。」按:諸侯在他國,彼自非筮,故不用筮,以避奪主,而反用卜矣。
緇衣第三十三 爲先師《詩》、《書》説,如《尚書大傳》、《韓詩外傳》,經師各有此作。
「子曰:好賢如《緇衣》,惡惡如《巷伯》」 讀《詩》斷章取義之法,各以景像取之,不必爲正旨。
「子曰:夫民,教之以德」 至 「則民有遁心」 《論語》。
「《甫刑》曰:苗民匪用命,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 下肉刑五,是其傳説。
「故上之所好惡,不可不慎也,是民之表也」 「表」讀如「標」。
「子曰:禹立三年,百姓以仁遂焉,豈必盡仁」 「禹」下文有脱誤。
「《大雅》曰:成王之孚,下土之式」 二引《大雅》,皆前十篇。
「則民言不危行,而行不危言矣」 「危」讀如「詭」。
「葉公之《顧命》曰」 《書》有《顧命》,葉公亦有之,如舅犯、《楚書》,傳記中一事,非專篇。
「是故邇者不惑,而遠者不疑也」 邇者,内八才子;遠者,外十二女。
「《君奭》曰:昔在上帝,周田觀文王之德,其集大命於厥躬」 鄭注:古文「周田觀文王之德」爲「割申勸寧王之德」,今博士讀爲「厥亂勸寧王德」,三者皆異,古文似近之。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恒,不可以爲卜筮」 《論語》誤作「巫醫」。
「古人之遺言與?龜、筮猶不能知也,而况於人乎」 卜居龜策,誠不能知此事。《卜居》全爲此章師説,專以説《咸卦》。《漁父》執一,雖死不悔,是爲恒。
「《詩》云:我龜既厭,不我告猶」 「我龜既厭」者,變動不居,不可方物。
「《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 《易·咸卦》當爲「或」,與「恒」字反對。「不恒其德」 句 以「或」解「不恒」。「恒其德」 句 「偵」 句 以「偵」解「恒」。《卜居》、《漁父》爲《易》、《咸》、《恒》二卦之傳説。
奔喪第三十四 此篇如在《喪大記》、《雜記》中正合,以文繁,故别出。○邵氏《禮經通論》以十七爲全經,經無 佚篇,其説精確。此爲喪禮,變一節當爲記,附《士喪禮》。喪禮中如此變節亦多矣。本篇題 名無《記》,文不備耳。吴以遂以爲《禮》之佚篇,謂爲《禮經》之文佚在《戴記》者。夫《記》之 不可以爲經,固不待煩言而解者矣。
問喪第三十五 吴氏所補,凡取於兩戴者,如《奔喪》、《投壺》、《釁廟 注 》、《公冠》之類,皆爲特别記文,立此篇名,以爲逸經,誤之甚矣。如諸篇本經,何以不入經,而附於記?
服問第三十六
「《傳》曰:「有從輕而重」 《大傳篇》文。○問。
「公子之妻爲其皇姑」 答。
「有從重而輕,爲妻之父母」 上句問,下句答。
「有從無服而有服」 問。
「公子之妻爲公子之外兄弟」 答。
「有從有服而無服」 問。
「公子爲其妻之父母」 答。○四句爲《大傳》從服文。
「《傳》曰:母出,則爲繼母之黨服」 此出《大傳篇》。
間傳第三十七 以喪六事容體、聲音、語言、飲食、居處、衣服爲綱,以五服爲緯,下加師説。
「斬衰三升」 王、侯、甸。
「齊衰四升、五升、六升」 男、采、衛。○齊衰如侯服。
「大功七升、八升、九升」 蠻、夷、鎮。○大功如綏服。
「小功十升、十一升、十二升」 藩、垣、屏。○小功如要服。
「緦麻十五升」 翰、寧、城。○緦麻如荒服。○十五升以起凶服五,三五十五,每服得三。
「斬衰三升,既虞、卒哭,受以成布六升,冠七升」 六升加倍。 爲母。
「疏衰四升,受以成布七升,冠八升」 四升降一升。
「去麻服葛,葛帶三重」 《詩》「葛」。
三年問第三十八
「三年之喪何也」 據夏喪三月。
「曰:稱情而立文」 《論語》「女安則爲之」,《尚書》「乃能之」。
「因以飾群,别親疏貴賤之節,而弗可損益也」 上下通。
「創鉅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遲。三年者,稱情而立文,所以爲至痛極 注 也」 有三年之愛。
「斬衰苴杖 注 」 至 「所以爲至痛飾也」 墨初野,主三月。
「然而服以是斷之者」 未盡三年。
「將由夫患邪淫之人與,則彼朝死而夕忘之」 海外野人。
「然而從之,則是曾鳥獸之不若也,夫焉能相與群居而不亂乎」「鳥獸不可與同群」。
「將由夫修飾之君子與」 儒家。○徑情直行,戎狄之道。
「然則何以至期也?曰:至親以期斷」 父在爲母。
「是何也?曰:天地則已易矣」 至 「以是象之也」 宰我説同此。
「然則何以三年也」 據父在,爲母亦期。
「曰:加隆焉爾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 如隆,大同程度乃加之。《尚書》「百姓如喪考妣,三載,四海遏密八音」是也。中人今日三年,爲無其德,用其事。
「由九月以下何也?曰:焉使弗及也」 不一而足,四等分三代。
「故三年以爲隆,緦、小功以爲殺」 三年,皇帝大同;緦、小功,蠻野初制服。
「期,九月以爲間」 間居其中,服分三等,以象程度。
「上取象於天」 三年如三萬里,三月如三千里。
「下取法於地」 執御法地。
「中取則於人」 人居中,如草木之仁。
「故三年之喪,人道之至文者也」 惟《尚書》乃有資格,若開創,則用《墨子》夏喪三月,次則用宰我之期,終乃歸極於三年之加隆。
「夫是之謂至隆」 人學止此。
「是百王之所同」 天下九百方千里,爲九州者百,横説與七十二代同。
「古今之所壹也」 豎説。
「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達喪也」 引《論語》。○有三年之愛於父母。然後用三年之服,由情制文,否則不必「今女安則爲之」之説也。有三年之愛於君后,則三年,否則不必,此宰我短喪之説。
深衣第三十九
「要縫半下」 《大行人》以蠻、夷、鎮三服爲要,故帶居中。五服上則冠、衣,下則裳、履,帶居其中。十五服以蠻、夷、鎮三服爲要,内則王、侯、甸三服爲冠,男、采、衛爲衣,外則藩、垣、屏爲裳,翰、寧、城爲履也。
「帶,下毋厭髀」 至 「制十有二幅,以應十有二月」 帶以下裳十二輻,以法十二月、十二州、十二女。
「袂圜以應規,曲袷如矩以應方」 開方、辨方、計地以方。○以下傳説。
「負繩及踝以應直,下齊如權衡以應平」 中心爲直。「周道如砥,其直如矢」。
「具父母、大父母,衣純以繢;具父母,衣純以青」 吉。
「如孤子,衣純以素」 凶。
投壺第四十 《左傳》:晉侯、齊侯投壺。○正禮十七篇,此乃射禮之附記,後儒以爲《逸禮》補經,非也。
「取半以下爲投壺禮,盡用之爲射禮」 足見投壺附於射禮。
「魯鼓○□○○□□○○」 至 「半○□○□○○○○□○」 如今工尺符號。
儒行第四十一
「魯哀公問於孔子曰:夫子之服,其儒服與」 九流儒家以傳經之主派爲主,孟、荀是也。孔子至聖無名,非儒,後世所言儒家孔子者,當以屬子思耳。
「孔子對曰:丘少居魯,衣逢掖之衣」 《魯頌》。
「長居宋,冠章甫之冠」 素統,故宋。
「丘聞之也,君子之學也博,其服也鄉,丘不知儒服」 「余殷人也」。○鄉飲酒禮鄉服與此異,鄉猶操土音。
「哀公問 注 曰:敢問儒行」 至 「悉數之乃留,更僕未可終也」 下分十六門,韓子云儒分爲八,此其倍數。
「孔子侍,曰:儒有席上之珍以待聘」 至 「其自立有如此者」 四「待」字與「俟後聖」「俟」同。
「儒有衣冠中,動作慎;其大讓如慢,小讓如僞」 至 「其容貌有如此者」 小大派
「儒有忠信以爲甲胄」 至 「其自立有如此者」 「自立」重出,又與特立獨行犯。
「儒有今人與居,古人與稽」 古人已往,稽者述古。
「今世行之,後世以爲楷」 後世,謂未來,以爲楷者,俟後。
「適弗逢世,上弗援,下弗推」 弗逢世者,生非其時。上援,如堯舜;下推者,百姓與能也。
「禮之以和爲貴,忠信之美」 《論語》:「先王之道斯爲美」。
冠義第四十三
「凡人之所以爲人者,禮義也」 人不知禮義倫常,則不成爲人。言學則必學六藝,言身則必慎言行,外國所謂人民資格;至是而後冠,冠而後許以爲人格,否則不成其人格。
「君臣正,父子親,長幼和,而後禮義立」 不言夫婦者,以詳於《昏義》。實則父子、君臣皆屬於夫婦,首在男女有别。
「古者冠禮,筮日,筮賓」 通之鬼神,天屬。
「醮於客位,三加彌尊,加有成也」 鄭注:「冠者,初加緇布冠,次加皮弁,次加爵弁。每加益尊,所以益成也。」按:初用士冠,再三攝盛,各以統色分别,非用異代上古之冠。舊説誤。
「遂以贄見於鄉大夫、鄉先生,以成人見 注 也」 當爲卿大夫,仕者;鄉先生者,鄉官也。
「成人之者,將責成人禮焉也」 至 「其禮可不重與」 倫理説。
昏義第四十四 由《春秋》始定昏禮。
「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 野人所無。
「是以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 六禮皆以坊男女之亂。
「父親醮子而命之」 至 「蓋親受之於父母也」 所以坊自由婦有不至之弊。
「婦至,壻揖婦以入,共牢而食,合巹而酳,所以合體,同尊卑,以親之也」 夫婦相齊,不分貴賤。○女子初至亦廟見,至三月以後廟見别一事,非初遂不見。經以可知,故不言。《左傳》先配後祖,所以補此説。
「男女有别,而後夫婦有義」 至 「故曰昏禮者,禮之本也」 倫理之學,始於男女有别,所以撥自由之亂而反之正。若野人男女無别,故夫婦、父子不親不義。孔子制禮之時,亦如今之外人,可知。
「夫禮始於冠,本於昏,重於喪祭,尊於朝聘,和於射鄉,此禮之大體也」 喪,士喪,喪服。祭亦二。朝即謂覲禮。聘,聘禮。士相見、射、大射。鄉讀作饗。○《禮經》次序當從此,鄭本不合,據此知經無逸篇。
「古者婦人先嫁三月,祖廟未毁,教於公宫」 京師。
「祖廟既毁,教於宗室」 内八州。
「教成,祭之,牲用魚」 鳥上主南,魚下主北。
「芼之以蘋藻」 「芼」讀作「表」。「蘋」同「屏」,藻同「表」。
「所以成婦順也」 十二牧爲十二女。
「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 六宫亦如六軍。夫人,三公妻。嬪,九卿妻。世婦,大夫妻。御妻,元士妻。《記》卿佐君,世婦佐夫人。
「以聽天下之内治」 命婦,不專指王宫。
「以明章婦順,故天下内和而家理」 畿内舉百二十二女立説。
「天子立六官」 宫,后内朝;官,天子外朝。
「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聽天下之外治」 内外同爲夫婦。○既曰《昏義》,則必夫婦。君帥外百二十官,后帥内百二十女。天子、后爲夫婦,則二百四十人亦爲夫婦,不能獨天子、后二人爲夫婦,下則以内女配外官。
「故曰:天子聽男教」 百二十官從之。
「后聽女順」 百二十女從之。
「外内和順,國家理治,此之謂盛德」 《昏義》主夫婦。
「是故男教不脩,陽事不得」 至 「陰之與陽,相須而後成者也」 以天子比日月,懸象著明,莫大於日月,陰陽晝夜之説。○《春秋》紀日食以定朔,雖有六曆,二十正朔則從同。不書日食者,朔定而望可知。災異之學,則大同以後天學。
「天子脩男教,父道也」 至 「爲后服齊衰,服母之義也」 《詩》「民之父母」,《尚書》「百姓如喪老妣」。
鄉飲酒義第四十五 本爲饗記,鄉人則名飲酒,不名饗。經義言饗中有鄉人飲酒,故並饗與飲酒言。
「鄉人、士、君子,尊於房户之間」 至 「貴其質也」 《論語》鄉人飲酒,士君子謂大夫。
「賓主,象天地也」 經文饗禮,賓主皆爲卿,本名卿相饗禮,故義言三卿,經通不見卿字,以賓主皆卿也。
「介僎,象陰陽也」 經作「遵」者,陰陽四方也。
「三賓,象三光也」 三賓,三卿也。
「讓之三也,象月之三日而成魄也」 三日、三千里,三五而盈。
「天地嚴凝之氣,始於西南,而盛於西北」 西南坤維,西北乾維。
「此天地之尊嚴氣也」 尊尊。
「天地温厚之氣,始於東北,而盛於東南」 温厚仁也,東北艮維,東南巽維。
「此天之盛德氣也」 親親。
「主人者尊賓,故坐賓於西北,而坐介於西南以輔賓」 西北盛,西南始。
「賓者,接人以義者也,故坐於西北」 尊尊。
「主人者,接人以仁以德厚者也」 至 「以輔主人也」 東南盛,東北始。
「鄉飲酒之禮,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聽政役」 至 「合諸鄉射,教之鄉飲酒之禮,而孝弟之行立矣」 「鄉飲酒」皆當作「鄉人飲酒」。政役,鄉官所發。鄉射非經之饗射。鄭注:「如今郡國下令長於鄉射、飲酒,從太守相臨之禮也。」○此節兼及鄉人飲酒禮。《論語》:「鄉人飲酒,杖者出,斯出矣。」鄉黨以齒, 故詳長幼之序。至於經之饗禮,乃朝廷大典,及晉、楚相饗之事,全篇無尚齒之文,則與鄉人飲酒不同。饗禮重,鄉人飲酒輕,今以經爲饗,鄉人飲酒附之可也。○此節經文無,以其爲鄉人飲酒也。
「孔子曰:吾觀於鄉,而知王道之易易也」 鄉,當作「饗」。
「主人親速賓及介」 至 「貴賤之義别矣」 饗分貴賤,與鄉人不同。
「隆殺之義辨矣」 以上經文有饗正義。○二。
「工入,升歌三終,主人獻之」 至 「知其能和樂 注 而不流也」 與燕禮同。○笙詩。《小雅》樂備,惟諸侯、公卿有之,故與燕禮多同,非鄉黨所能備。○三。
「賓酬主人」 至 「知其能弟長而無遺矣」 長幼以齒,爲通禮,非饗所獨。同班之中,以年分先後,此爵同論齒,經文所略 。○四。
「降,説屨,升坐,修爵」 至 「知其能安燕而不亂也」 五。○五段先序經文,末一句則其義。
「貴賤明」 至 「此五行者,足以正身安國矣」 總論五事。
「故曰:吾觀於鄉,而知王道之易易也」 「鄉」當作「饗」。
「鄉(飲酒之)義,立賓以象天,立主象地」 此説上義。
「設介、僎以象日月」 《義》作陰陽。
「立三賓以象三光」 三賓,即三卿。《左氏》以卿主饗者,如晉、楚。
「賓必南鄉,東方者春」 至 「介必東鄉,介賓主也」 聖左,仁前,義右,藏後,天子中天下而立。《義》用陰陽五行家之言。○四方,即上四維説。
「主人必居東方」 至 「主人者造之,産萬物者也」 下三時從略。
「月者三日則成魄」 魄月以爲量。
「三月則成時」 九九八十一。
「是以禮有三讓,建國必立三卿。三賓者,政教之本,禮之大參也」經本當爲卿相饗禮,賓主皆卿,故與《鄉》、《射》二篇全無「卿」字;《義》出「卿」字,所以證明其義。
射義第四十六 射今變礮,而禮節全同。
「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鄉飲酒之禮」 「饗」今古文皆作「鄉」。「飲酒」二字,所以爲注饗禮與食禮之别。
「鄉飲酒之禮者,所以明長幼之序也」 分尊卑,仍以齒序。
「故射者,進退周還必中禮」 前後圓折方。
「内志正,外體直」 内志京師,外體天下。
「然後持弓矢審固」 弓,二公;矢,四緱;固,「告」之變體,今之「鵠」字;「固」象侯外,「古」象矢中中心。
「持弓矢審固,然後可以言中。此可以觀德行矣」 「固」讀如「鵠」。
「其節,天子以《騶虞》爲節」 至 「《采蘩》者,樂不失職也」 《騶虞》、《采蘋》、《采蘩》皆樂名,偶與《詩》篇名同。
「故《詩》曰:「曾孫侯氏,四正具舉。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處,御於君所。以燕以射,則燕則譽」 此古撮引詩句之法,如《論語》、《唐棣》,集數篇而成,文句小異。經原無定字。
「孔子射於矍相之圃」 竊比老彭。
「蓋觀者如堵牆」 行可爲法,故觀者衆。
「射至於司馬,使子路執弓矢出,延射曰」 子路爲素臣,司馬。
「與爲人後者」 贅壻,以男從女姓。
「又使公罔之裘、序點揚觶而語」 司徒 。
「不在此位也」 「不」字衍,下同。
「序點又揚觶而語曰」 司空。
「故心平體正,持弓矢審固」 至 「故射者各射己之鵠」 下「鵠」與「審固」之「固」本爲一字,鈔寫兩歧耳。○皆謂經説倫理,借射爲喻耳。
「故天子之大射謂之射侯」 六經爲後世立法,即鵠也。先立標準,待人而行,故俟、侯形近義通。鵠一名侯,即鵠。本作固,固又變古,古即象矢中的之形,故經亦稱古也。
「射者,人之道也」 天地人,人在中。
「射求正諸己,己正而後發」 「駿發爾私」。戊己、甲己皆謂中土、京城。
「發而不中,則不怨勝己者」 《中庸》「發而皆中節」。
「反求諸己而已矣」 正京師以正天下。
「孔子曰:君子無所争,必也射乎」 六經俟後。
「揖讓而升,下而飲」 進化有升必有降,有降必有升,進退升降皆俟後世。
「其争也君子」 心射。
「循聲而發,發而不失正鵠者,其唯賢者乎」 不過不及,與不偏不倚。
「若夫不肖之人」 非聖。
「則彼將安能以中」 不能知聖法經。
喪服四制第四十九
「凡禮之大體,體天地,法四時,則陰陽,順人情,故謂之禮。訾之者,是不知禮之所由生也」 訾之者,如今新學。
「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 平也。
「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國無二君,家無二尊,以一治之也」 家無二尊,國無二君,女主平等,則二君矣。
「喪有四制」 至 「凡此八者,以權制者也」
東恩 仁父
北權 知不守常 南節 禮分久暫同異
西理 義君
注 原稿在前「有虞氏服韍」條前分卷,誤。
注 乃可計:按文意,似當作「乃不計」。
注 學:《禮記·學記》作「斅」。
注 博:原作「傳」,據右引改。
注 故:原作「後」,據《禮記·學記》改。
注 者:原脱,據《禮記·學記》補。
注 公卿:《史記·孔子世家》作「王侯」。
注 情:原作「精」,據文意改。
注 禮:原作「神」,據《禮記·樂記》改。
注 著:原作「者」,據右引改。
注 此下當有脱文。
注 是以:原重出「是以」二字,據文意删。
注 大:原作「同」,據《禮記·樂記》改。
注 其:原脱,據《禮記·樂記》補。
注 此「磬」字原脱,據《禮記·樂記》補。
注 之:原脱,據《禮記·樂記》補。
注 減:原作「滅」,據《禮記·樂記》改。
注 賜:原作「此」,據《禮記·樂記》改。
注 氏:原脱,據《禮記·祭法》補。
注 謂之備:原作「之謂備」,據《禮記·祭統》乙。
注 春祭:原作「春秋」,據《禮記·祭統》改。
注 讀:原作「德」,據文意改。
注 信:原誤作「言」,據《禮記·表記》鄭注改。
注 不若於道:「道」原作「天」,據《春秋穀梁傳·莊公元年》改。
注 言:原作「人」,據右引改。
注 征:原作「徵」,據《禮記》鄭注改。下二「征」字同。
注 大率:原作「大事」,據右引改。
注 釁廟:「廟」原作「廂」,據《大戴禮記》改。
注 極:原誤作「杖」,據《禮記·三年問》改。
注 杖:原誤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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