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群经大义 [book_author]廖平 [book_date]清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儒理哲学,经学,完结 [book_length]52827 [book_dec]经学著作。清廖平著。作者把诸经大义熔为一炉成此简要读本。共二册。作者认为经学有微言大义,章句繁多,博而寡要。如,说“尧典”二字竟至三万言。一个人从青年学起,至白头也不能通一经。为求简约,以利于读书,故以《白虎通德论》为蓝本,撰《群经大义》。将儒学典章制度,基本常识及《易》、《乐》、《诗》、《论语》、《尚书》、《周礼》、《春秋三传》等合为一学,不再分别宗派,并略加浅注,使入学者无章句之繁劳,可以一篇而知本,确是事半功倍。有1917年四川成都存古书局《六译馆丛书》。 [book_img]Z_5259.jpg [book_title]群經大義序 經學有微言、大義,有事文,有取義。《勸學·守約篇》擬編纂《群經大義》,蓋去幽奥,取顯明,舍糟粕,擷精華。因其章句繁多,博而寡要,勞而少功,説「堯典」二字至三萬言,青年入學,皓首不能通一經,儒者無用,實經累之。方今去古愈遠,史册政典,日新月積,數十百倍於經傳。西學渡海,篇帙繁多,過於中典,子史流派,尤屬蕪雜,書簡浩繁,古今變局也。南皮慮學人訟言廢經,欲掇精華,以便誦習。惟是事體大思深,海内無人應命,知難而退,固其常也。蘇子瞻云:「藥雖進於醫手,方多傳自古人。」若已經效於世間,不必皆由於己出。計窮智出,化舊爲新。因以《白虎通義》爲藍本,略加排次,以應師命。綜考原書,長義可數,略舉梗概,有十二絶: 東漢初,中國經學天子臨雍,標題講義,迥非寒素所能比儗。西漢石渠講論,其書早亡,群書引用者,亦只數條,惟《白虎通》巋然獨存,爲中國有一無二之作。一也。 西漢博士由少漸次增立,東漢立十四博士 注 ,爲經學古今盛會。博士篤守師法,專門名家。魏晉以下,不能有一,何況十四!又其身價尊貴,難乎供奉。明帝時當全盛,以國家禄位尊養,乃得供給京師,同堂講論。二也。 東漢去古未遠,孔門傳授師説淵源可考,不似魏晉以後,分門别户,黨同伐異。東漢以後師法絶響,是書粹然鄒魯微言大義,迥非後世所及。三也。 古典制度,一經不能全備,故漢師 古文家。 以設明堂、建辟雍彼此相難,十四博士萃聚一堂,各出所藏,以應詔命,克臻美善,無抱殘守缺之憾。四也。 入學既屬高賢,詔命班孟堅論次其説,文章斐然,條暢華贍,故雖談經之書,辭旨無注疏支繁、理學空衍諸弊。即以文論,非後世所及。五也。 今、古學調和彌縫,儒林勢成聚訟。當時古文雖興,未能成派,辨别異同,不敢參入。諸老篤守師法,志合道同,尊仰尼山。古文晚説,百不取一, 引《周官》數條,皆經文,無師説。 不似魏晉事雜言厖,以僞淆真。六也。 班《藝文志》著録古書,全在故府,今則百無一存。以見行《公》、《穀》論,當時各本俱存,故多佚文。如「伯姬歸於紀」,明待年也,與譏娶母黨之類,皆今本所無。《樂記》引八音配八風,今本亦屬遺佚。《穀梁》作三軍,傳有脱文,范氏因之疑傳。是書獨存古本全文,高出范本遠甚,多足補正今本。七也。 魏晉以下,儒生專宗鄭學,全失家法,浸淫至於六朝。唐初《正義》不知取舍,爲經學大厄。是書遺文墜典,一字千金。如三公居守,順八風施行政事。《論語》天子四飯,取諸四岳所貢,故文遺義數十百條。又僞古文經傳與《毛詩》公孤、百二十女、周制七千里、司空缺官之類,絶無其説。真文秘記,允堪寶貴。八也。 道德天命、陰陽五行,爲皇帝家法。後儒誤解,於平治修齊之外,别有所謂道統,趣天下學人同爲禪寂。是書表章皇帝,道出於天,不似後儒有王伯無神化,聖教囿於偏隅,不足以收血氣尊親之效,繼往世,開太平。九也。 自馬、鄭學盛,孔子外别主文周,與博士日尋仇釁。如《五經異義》、 許叔重撰。 《墨守》、 公羊。 《膏肓》, 何邵公撰。 古、今紛争,攻戰不已。如仍主異同,經義何能得一是?原書不别姓氏,本爲長義, 《石渠論》其書無存,近人以爲恨事。 又以史讀經,糟粕芻狗,啟西人廢經之説。是書首論六藝,推及百行,繼往思來,萬世師表。儒不如吏,庠序蒙羞忍詬,頑固彌堅,以是立基,别有天國,資我遨遊。既得真詮,足奪迷惘。十也。 國朝初雜心説,繼困音訓,刊録雖多,尚屬門外。陳氏《疏證》踵事增華,後來居上。既習是書,阮、王《經解》皆可束閣。又原文不過五萬,綱領俱全,義雖深淵,辭極顯豁。蒙學誦此,可不再讀全經。《大學》法政始基,王伯可治;《春秋》入手得宗,不迷歧路。功鉅事簡,從此經籍光昌。十一也。 漢宋章句繁碎,鄙俚語言,識同學究。近人治經,又徒鑽研音訓,空衍義理,一入仕途,必須别换心手,所習全無所用。此書專言政法普通,綱領洞悉,然後擇治專經,以簡御繁,收效較易。且經切人事與史,法政掌故、風教輿地,疊矩重規,尊經即各學堂之準繩,博覽又經學之輔翼。能通是書,乃知經統中外,聖學當與地球相終始。凡後來論説,皆可屏絶。學術一明,人才必盛。十二也。 惟學堂之設,專取中材。古之作者,曠代一覩。董、劉、匡、韋,或學究天人,或勳閥宰輔,考其致力,仍屬專經。四君歷二千年來,不可多得,尚且專經。今中國學堂百千萬億之學生,能如是,是亦足矣。乃以古者聰明絶世之偉人所不能不敢之事,强此芸芸,有何仇怨,陷以深阱?且專經而經存,兼習而經亡,覆轍昭然,昔賢所嘆。學生藉是書爲經學普通,擇一官爲專業,千谿萬逕,以適國爲歸。既得歸國,奚必徧歷歧途,枉勞車馬?管中窺日,終勝霧裏看花。若董、劉諸君,文章、政事取諸宫中,原逢左右,由精而博,應變無方。蓋各經包羅萬有,泛應不窮,然非專治,則熟視無覩。行有餘力,方可學文。一國三公,心何所至。故功課繁,教者亦難,騖廣貪多,斷難成業。藉是爲老馬改道前驅,事半功倍。若因其簡要,便於檢綜,則失編録之苦心。《王制》一册,包典考而有餘。《春秋》一篇,即廿史之模範。必先分學分經,分官分事,各究偏長,合爲全善。學堂數百萬人,各究偏長,每門可用,不下萬人,即屬專材,何憂乏用!若求全備,以周公才藝,徧責學生,清夜自思,亦當發笑。即使人皆周公,受職之外,均屬枉勞。時局需人,尚欲别開速途,本有迫不及待之勢。與其一日徧習十餘事,徧讀四庫書,大而無當,徒勞仰屋,何如改弦易轍,仿速成科,一人十年課程分之十人,則一年而畢,共分二十人,則半年而畢。中外學術,專科有師,一年皆可有成。以此求速,則三年之艾安,見終身不得乎?日本章程,譯者恐失其旨,否則明於局廠,昧於庠序。博考歐美,原不盡同。日本初亦全師外人,自福澤諭吉保國粹,張祖學,以馭外界,而後人才出,國勢張。芻蕘之言,智者不廢。敬告同人,急求改良,師法諭吉可也。 清光緒三十年正月序。 注  東漢立十四博士:「立」原作「五」。案:東漢只立十四博士,見王國維《漢魏博士考》。疑「五」爲「立」之訛,故改。 [book_title]群經大義凡例二十條 一、《漢志》:「仲尼殁而微言絶,七十子喪而大義乖。」《董子》:「《春秋》文成數萬,其旨數千。如冠、祭、鄉飮諸篇,大義詳,綱領與《大傳》比。《勸學篇》以六經章句繁多而寡要,欲求簡約,以爲兼讀西書地步,擬撰《群經大義》,收經傳之功效,無章句之繁勞。因撰此篇,以副香帥作育苦心。 二、徵求已久,海内無人應命。蓋總括群經,事極重大,斷難一人一時可能猝辦,合衆爲之,尤難其選。既曰大義,凡支離破碎之訓詁、空疎晚近之語録,皆所不取。不惟撰作全書,即標舉題目,亦非易事。 三、於萬不能作之中,得一簡要之法,以述爲作,取《白虎通義》爲藍本,分經標目,排次删補,略有異同,易名《群經大義》。《白虎通義》爲地球有一無二之書,肇錫新名,當之無愧。 四、《白虎通義》爲古今絶品,不可無一,不能有二。蓋用帝王之全力,集秦漢之大成,分門别類,終始燦然。惟西漢《石渠禮論》足與抗行,乃散佚略盡;惟此書巋然獨存,以待表章。蓋嘗推其事,有十二絶,迥非《韓詩外傳》、《風俗通》、《申鑒》、《論衡》所可同日而語。 五、原書流傳既久,淺人校刊,失其原次。今重訂目録,曰經總、曰書數、曰格致。以六藝爲主;次修身,以《容經》爲主,爲小學;次倫理,次實業,次曲藝,爲中學以上,爲普通自治之學;次王制,爲法政學;次帝德,次皇道,爲高等大學。共爲八門,分經分目,皆依是爲次。既異名曰《群經大義》,本應别加編次,依經爲卷。惟原書文義連貫,且多互見,若加割裂,不見原委,頓失其妙。篇帙不多,無嫌全讀。今於原文一仍其舊,惟别編《分經目録》,閱新目,知所習本經各有若干條。原書、新目,二者並行不悖。 六、群經之目,厥分十二類:一曰孝,二曰容,三曰儀,四曰王制,五曰緯候,六曰《春秋三傳》,七曰《周禮》,八曰《尚書》,九曰《論語》,十曰《詩》,十一曰《樂》,十二曰《易》。就各類自編目録,以爲專經之先路。考漢博士,如一《春秋》立三家,《公羊》又分嚴、顔二家,《書》有歐陽、夏侯之分。《五經異義》各標宗派、姓氏。此書意在大同,合諸經爲一局,故群經合爲一學,不再分别宗派。 七、目次由學堂高下爲先後。首經總論,全書綱領;次修身習禮,中小學也;次倫理,高等學也;次王制,法政之初等也;次帝德,法政之高等也;次皇道,則爲哲學也。大約倫理、言行、綱常,《孝經》、《容禮》所詳。《禮經》修己,《王制》治人。由中小學以進小學高等,皆屬普通各人自治。典章制度,《春秋》治法,爲治人;中學詳《書》、《樂》、《周禮》,皆帝學哲理,詳道德,《詩》、《易》、《樂》也。學門深淺,諸經次第,略有此界劃焉。 八、當時由天子詔命,故多朝廷大典,經傳異同,詳於政治,略於自修,蒙學門目,未得完備。普通切於日用,又爲各學基礎。略仿其例,爲之補題。又學禮爲今學堂先路,考古明法,以爲規模。凡新增補,加「補」字於上,以别原作。 九、原書有一條兼引數經者,不能分經立目,注明互見。又當時博士極多,詔標異同,諸博士或言或隱,非所録外,别經遂無其説。博士專門名家,議政決獄,各據本經,泛應曲當。若必就一經,兼包衆條,未免繁重。再推本經,補足衆條,是學者之善悟。通經以後,自行補編,每經自爲一書,更爲盛事。 十、原書所引,間有闕疑,如初級蒙養小學,與皇帝宗派未極闡明之類。今以班録爲初編,各經未盡之條,今仿其例,再作續編,分經之説,體例稍有不同。又《經説大同》 書名尚未成。 於《異義》、三《傳》同異相争相諸説,最爲詳明,與是書並行,尤資啟發。 十一、原書義藴淵深,非註則難明,詳註則繁重。今擬刊二本,無註以便誦讀,有註以便推考。 十二、以是書與注疏論,是書爲精華,注疏爲糟粕,深淺難易,互異其塗。譬諸草木,必有枝葉,然後著花。蓋非糟粕則精華無所附麗,亦如花離枝葉,花將焉附。且中多非據本書推考前後文義不能明者,所以讀此書,必不可不讀本經。學者明大義後,再推考本經,爲善之善。若得精華,遂鄙糟粕,殊失作者之意。是書義理精詳,文字淵雅,但推行中國,且必流傳海外。將來注本擬於陳氏《疏證》外,加入西説。西人昔繹經歸國,惜多高頭講章,冬烘庸語,讀此書然後知聖道廣大,包舉六合,其淺近者固撥正其政法風俗,其高深且在存而不論之列。 十三、中國經學,非老師宿儒不能言。凡士宦官商,皆望而生畏。今於讀本略加淺注,詞取淺近,注本亦主明豁顯露,文簡義淺。凡入學堂者,人可手置一篇,使知本屬日用平常,並非高深玄遠之事,庶得推行,無遠弗屆。 十四、前人刊本,每遇疑難,輒以己意校改,古義奥旨,多爲淺人改易,舊本脱誤,幾不可讀。陳本、盧本補改至數千字,號爲精善。其有校改不盡者,間爲補正,以期完善。 十五、《白虎通義》稱論五經異同,今本異説絶少,蓋由班氏删汰。群經家法,惟《五經異義》最詳。今於原書異同折中之外,别撰《經學大同》一書,以平差舛,務永息干盾攻戰。 十六、門類有互見牽涉,不盡可分。又《五經異義》詳録宗派,多與是書相關。别編《群經折中録》附此篇而行。 十七、《石渠異義》臚列姓名、家法源流燦然,或以不録爲此書病。然文若己出,一掃破碎紛争之見,未嘗非班氏長義。《疏證》補録姓氏、家法,今以大同爲主,故注本不盡甄録,如《詩》義無邪,不更詳疆界畛域。 十八、總證下加以《經解》、《學記》,爲《古學制考》,以明群經宗旨。每分經目前略敘本經大例,摘録凡例,使知本經旨歸、先師姓名。 十九、圖表今仿教科之例,凡有須圖表而明,及由起例以推所未見,以圖表附於各條下。 二十、各題有正義,有異説, 如五伯有五説。 有存議, 如或曰。 有誤説。今仿教科,每門提明,以清眉目。 [book_title]群經大義 一 蒙學 姓名 姓 人所以有姓者何? 海外蠻野無姓,亦自治。 所以崇恩愛, 有姓而後有倫紀。 厚親親, 生直系、旁系之關係。 遠禽獸, 禽獸無姓,蠻野近之。 别婚姻也。 同姓不婚。 故禮别類, 立姓明種族。 使生相愛,死相哀。同姓不得相娶者,皆爲重人倫也。姓,生也。 《説文》説人初生偏重於女,故知有母,不知有父,故從女。 人所稟天氣,所以生者也。 《春秋傳》曰:天子因生以賜姓。 《詩》曰:「天生烝民。」 貴者稱天子。 《尚書》曰:「平章百姓。」 九族齊家,百姓治國,萬邦平天下。 姓所以有百者何?以爲古者聖人吹律定姓, 孔子吹律定姓,自以爲商後,爲素王。○按《大戴記·帝繫姓》乃孔子所傳。 以記其族。 中國孔子以前無所謂姓、無所謂族,故同姓爲婚,例如魯昭娶吴之類,足徵姓由孔子所制定。 人含五常而生, 此後世以五音分姓之所出。 聲有五音:宫、商、角、徵、羽,轉而相雜,五五二十五, 《靈樞》有《二十五人篇》。《史記》:黄帝子孫二十五人。○今地球五種人,自乘得二十五。 轉生四時異氣,殊音悉備,故姓有百 百舉成數。 也。 氏 人所以有氏者何? 氏與姓别,姓爲大名,氏則其小部分。 所以貴功德, 《大學》人之彥聖。 賤伎力。 大學人之有伎,外國科學皆屬伎藝。 或氏其官,或氏其事,聞其氏即可知其德,所以勉人爲善也。 使人知尊重名譽權而不敢作惡。 或氏王父字何? 如季友之後氏季。 所以别諸侯之後,爲興滅國、繼絶世也。 求諸侯後,以氏爲目。 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孫之子,各以其王父字爲氏。 《公羊》:成十五年仲嬰齊卒。傳:爲人後者爲之子,則其稱仲何?孫以王父字爲氏也。 故《春秋》有王子瑕,《論語》有王孫賈,又有衛公子荆、公孫朝。魯有仲孫、叔孫 注 、季孫,楚有昭、屈、景,齊有高、國、崔,以知其爲諸侯子孫也。王者之後亦稱王子,兄弟立而皆封也。或氏王孫, 古稱王孫,不必皆王之子。 上繫王孫也。堯知命,表稷、契,賜姓子、姬。 詳董子《繁露》。 皋陶典刑,不表姓。 此《刑德考》一家之説,三代王,皋陶未王,故未詳耳。 禹姓姒氏,祖昌意,以薏苡生。殷姓子氏,祖以玄鳥子生也。周姓姬氏, 姒、子、姬皆姓,氏在其外。 祖以履大人跡生也。 以上明天子天生之義,詳《董子》。 名 人必有名何?所以吐情自紀,尊事人者也。 凡人自稱皆名,故《士相見禮》、《投壺》皆云某,是自紀以尊人之義也。 《論語》曰:「名不正,則言不順。」 三月名子 三月名之何?天道一時,物有其變; 《大戴·本命》注:「三月萬物一成。」 人生三月,目煦亦能咳笑,與人相更答,故因其始有知而名之,故《禮·服傳》曰:「子生三月,則父名之於祖廟。」 祖廟燕寢異説 名之於祖廟者,謂子之親廟也,明當爲宗廟主也。一説名之於燕寢者,幼小卑賤之稱也,質略故於燕寢。 南郊之射 天子太子使士負子於南郊,以桑弧蓬矢六射者,何也?此男子之事也,故先表其事,然後食其禄。 《内則》云:「國君世子生三日,卜士負之,射人以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射義》云:「天地四方者,男子之所有事也。故必先有志於所有事,然後敢有穀者,飯食之謂也。」 必桑弧何?桑者,相逢接之道也。《保傅》曰:「太子生,舉之以禮,使士負之,有司齊肅端緌,之郊見於天。」《韓詩内傳》曰:「太子生,以桑弧蓬矢六射上下四方,明當有事天地四方也。」 質家生日名子 殷以生日名子何?殷家質,故質以生日名子也。以《尚書》道殷家太甲、帝乙、武丁也。於民臣亦得以甲乙生日名子何?不使亦不止也,以《尚書》道殷臣有巫咸, 「咸」當作「戊」,《經義述聞》云:巫咸,今文蓋作「巫戊」。 有祖己也。何以知諸侯不象王者以生日名子也?以太王名亶甫,王季名歷,此殷之諸侯也。《易》曰「帝乙」,謂成湯;《書》曰「帝乙」,謂六代孫也。湯生於夏時,何以用甲乙爲名?曰:湯王後,乃更變名子孫法耳。 《王侯世本》云:湯名天乙,湯王後,定尚質,故以生日名爲子孫法。 故《論語》曰:「予小子履。」履,湯名也。不以子丑爲名何?曰:甲乙者幹也,子丑者枝也。幹者本之質,故以甲乙爲名也。 名有兼有單 名或兼或單何?示非一也。或聽其聲,以律定其名,或依其事,旁其形,故名或兼或單也。依其事者,若后稷是也,棄之因名爲棄也。旁其形者,孔子首類丘山,故名爲丘。或旁其名爲之字者,聞其名即知其字,聞字即知其名,若名賜字子貢,名鯉字伯魚。 譏二名 《春秋》譏二名何?所以譏者,乃謂其無常者也。 《公羊·定六年傳》云:此仲孫何忌也。曷爲謂之仲孫忌?譏二名,二名非禮也。 若乍爲名録甫,元言武庚。 諱不諱之别 不以日月山川爲名者,少賤卑己之稱也。臣子當諱爲物示通,故避之也。《禮》曰:「二名不偏諱,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也。君前不諱,《詩》、《書》不諱,臨文不諱,郊廟中不諱。」又曰:「君前臣名,父前子名。」謂大夫名卿,弟名兄也,明不諱於尊者之前也。太古之世所不諱者何?尚質也。故臣子不言其君父之名。故《禮記》曰:朝日上質,不諱,正天名也。 人十月而生生而泣之義 人所以十月而生者何?人,天子之也。 中國孔子以前皆主一天,皆稱天子,與泰西天主教無異。例如季氏舞八佾,三家以雍徹,當時僉以爲常,不以爲僭。自孔子作上下尊卑制度,始有父子、母子之稱。 任天地之數五, 凡物皆成於五,例如五種、五方、五常、五聲、五運、五色、五臟、五味之類。 故十月而備,乃成人也。 《繁露·陽尊陰卑篇》云:「天之大數,畢於十旬。」 人生所以泣何?本一幹,而分得氣異息, 初離母腹,獨立呼吸。 故泣,重離母之義。《尚書》曰「啟呱呱而泣」也。 拜則稱名 人拜所以自名何?所以立號自紀。禮拜自後不自名何?備陰陽也。人所以相拜者何?所以表情見意,屈節卑體,尊事人者也。拜之言服也,所以必再拜何?法陰陽也。《尚書》曰「再拜稽首」也。必稽首何?敬之至也。頭至地何以言首?謂頭也。《禮》曰:「首有瘍則沐」。所以先拜手,後稽首何?名順其文質也。《尚書》曰:「周公拜手稽首。」 敬名稱字五十稱伯仲 人所以有字何?所以冠德明功,敬成人也。故《禮·士冠》經曰:「賓北面,字之曰伯某甫。」又曰:「冠而字之,敬其名也。」所以五十乃稱伯仲者,五十知天命,思慮定也。能順四時長幼之序,故以伯仲號之。《禮·檀弓》曰:「幼名,冠字,五十乃稱伯仲。」《論語》曰:「五十而知天命。」 稱號有四 稱號所以有四何?法四時,用事先後長幼兄弟之象也。故以時長幼,號曰伯、仲、叔、季也。伯者,長也。伯者子最長,迫近父也。仲者中也,叔者少也,季者幼也。適長稱伯,伯禽是也。庶長稱孟,魯大夫孟氏是也。男女異長,各自有伯仲,法陰陽各自有終始也。《春秋傳》曰「伯姬」者何?内女稱也。婦人十五稱伯仲何?婦人質少變,陰道促蚤成。 女子十四精通,故陰促也。 十五通乎織紝紡績之事,思慮定,故許嫁,笄而字。故《禮經》曰:「女子十五許嫁,笄,禮之稱字。」 婦人有字 婦人姓以配字何?明不娶同姓也。故《春秋》「伯姬歸於宋」,姬者姓也。 《公羊》:「仲子者何?桓之母也。」蓋仲字子姓,婦人以姓配字,不忘其本,因示不娶同姓。 質家積於仲 質家所以積於仲何?質者親親,故積於仲;文家尊尊,故積於叔,即如是。《論語》曰:「周有八士:伯達、伯适、仲突、仲忽、叔夜、叔夏、季隨、季騧。」 此指四岳八伯,爲伯仲叔季字例。 文王十子。 二伯統八伯,合爲十人。 《詩傳》曰:「伯邑考、武王發、周公旦、管叔鮮、蔡叔度、曹叔振鐸、郕叔武 注 、霍叔處 注 、康叔封、聃叔季載 注 。」所以或上其叔、季何也?管、蔡、曹、霍、成、康、南皆采也,故置叔、季上。伯邑考何以獨無乎?蓋以爲大夫者,不是采地也。 注  一:原無。案,《群經大義》實分三節,爲方便起見,今加序號以爲區别。後同。又:「群經大義」篇題下有「洪陳光編」四字。蓋此書由洪陳光承廖平之意而編。 注  叔孫:原作「叔」,據前後文補。 注  郕叔武:原作「成叔處」,據《詩·大雅·思齊》正義、《史記·管蔡列傳》改。 注  霍叔處:原作「霍叔武」,據前引改。 注  聃叔季載:原作「南季載」,據前引改。 [book_title]群經大義 二 宗族篇 此入家學,爲海外缺典,經撥亂反正之用者。 宗 宗者何謂也?宗,尊也,爲先祖主者, 以天子、諸侯、卿、大夫爲主。 宗人之所尊也。 封君之子盡臣諸父昆弟。 《禮》曰:「宗人將有事, 祀宗廟。 族人皆侍。」 易侍内外皆主。 聖者 指經。 所以必有宗,何也? 據野人無之。 所以長和睦也。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 推國法於家族,宗子如君,有大有小,亦如幹枝。 通於有無, 海外父子猶不相通。 所以紀理族人也。 以大營包小營,小營固則愈固。 五宗 宗其爲始祖後者爲大宗, 如魯祖周公。 此百世之所宗也。 專爲世及承襲之制。 宗其爲高祖後者, 以魯三家大夫比之。 五世而遷者也。高祖遷於上, 今所謂五服以外之親,無服也。 宗則易於下。 一代一遷,五世而盡。 宗其爲曾祖後者, 及身四代。 爲曾祖宗。宗其爲祖後者, 及身三代。 爲祖宗。宗其爲父後者, 及身二代。 爲父宗。 長子承受封地。 以上至高祖宗皆爲小宗,以其轉遷,别於大宗也。 如三桓之子别爲季、仲、孟。 别子者,自爲其子孫爲祖,繼别也,各自爲宗。 以氏分宗。 小宗有四, 高、曾、祖、父。 大宗有一, 始祖。 凡有五宗,人之親所以備矣。 《爾雅·釋親》爲家族學。 諸侯大夫奪宗不奪宗之異 諸侯奪宗, 此指初封諸侯,如《中庸》父爲士,子爲大夫,宗以尊爲主,既貴有士,則别之。 明尊者宜之。 官大則能奪宗,如今受封典者是。 大夫不得奪宗何?曰:諸侯世世傳子孫,故奪宗。 以始封之君爲宗,其人不必爲宗子。 大夫不傳子孫,故不宗也。《喪服經》曰:「大夫爲宗子。」不言諸侯爲宗子也。 《皇清經解》中《宗法考》詳之。 族 族者何也?族者,湊也,聚也,謂恩愛相流湊也。上湊高祖,下至玄孫,一家有吉,百家聚之。合而爲親,生相親愛,死相哀痛,有會聚之道, 如親族會。 故謂之族。 九族 《尚書》曰:「以親九族。」族所以有九何?九之爲言究也。親疏恩愛究竟,謂之九族也。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四者,謂父之姓爲一族也,父女昆弟適人有子爲二族也,身女昆弟適人有子爲三族也,身女子適人有子爲四族也。母族三者,母之父母爲一族也,母之昆弟爲二族也,母之女昆弟爲三族也。母昆弟者男女皆在外親,故合言之也。妻族二者,妻之父爲一族,妻之母爲二族,妻之親略,故父、母各一族。《禮》曰:「唯氏三族之不虞。」 三族:父族,母族,妻族也。即《尚書》之九族。 一説合言九族者,欲明堯時俱三也。 言堯時父、母、妻皆三,合爲九。 禮所以獨父族四何?欲言周承二弊之後,民人皆厚于末, 野人曰父母何算焉。 故厚妻之黨,薄父之族, 足徵孔子以前知有母不知有父,爲自由婚之現象,故孟子稱前之堯舜爲草昧時代。 是以貶妻族以附父族也。或言九者,據有交接之恩也,言四者,據有服耳,不相害,所異也。 綱紀篇 三綱六紀 綱者,統系之詞,對於目而有此名稱也。三綱之名,非始於漢,經傳早已言之。如《儀禮》所謂「臣以君爲天,子以父爲天,婦以夫爲天 注 。」又如《大戴記》之三本,蓋因一君而多臣,一父而多子,一夫或不止一妻,以綱統目,此所以有「三綱」之名也。且宇宙事物,原因複雜,一一列舉,誰不云難,故舉其綱則千條畢露,而目自張矣。是知「綱」之一字,專對於目而言。「三綱」之名,何嘗有苛刻暴虐、能制人之生死哉?近人誤解平等,欲廢三綱,以三綱初見於《白虎通義》,爲漢儒所造。不知平等者,正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婦婦各有其道,爲對等關係,不過君必統臣,父必統子,夫必統婦,舉君則公、卿、大夫在,舉父則長子、次子在,舉夫則妻、妾在。況西人臣對於君當絶對服從,應盡忠實之義務,子對於父無正當防衛,謹遵父之訓命,妻對於夫無獨立能力,必受夫之許可。而經傳尚有君禮、父慈、夫義之説。由此觀之,則西説反不如經説之平等也甚矣!吾特證明三綱專對於目而言,非始於漢,以爲誤解平等,欲廢三綱者告。 三綱者何謂也?謂君臣、父子、夫婦也。 《禮經》説以爲三天:臣以君爲天,子以父爲天,婦以夫爲天。 六紀者何?謂諸父、兄弟、族人、 同姓三。 諸舅、師長、朋友也。 異姓三。以上言綱紀名目。 故君爲臣綱, 臣爲目。 父爲子綱, 子爲目。 夫爲妻綱。 妻爲目。 又曰:散諸父兄, 爲六紀之首。 六紀道行,諸舅有義,族人有序,昆弟有親,師長有尊,朋友有舊。 次詳五紀。 綱紀名義 何謂綱紀?綱者,張也;紀者,理也。 《説文·系部》:綱,網紘也;紀,别絲也。 大者爲綱,小者爲紀,所以張理上下,整齊人道也。 使人人各守其名,各盡其職。 人皆懷五常之性,有親愛之心,是以綱紀爲化。 有綱紀而後有範圍,有範圍而人民有依歸。 若羅網之有綱紀,而萬目張也。 《書·盤庚》云:「若網在綱,有條而不紊 。」 《詩》云:「亹亹文王,綱紀四方。」 以上專釋綱紀名義。 三綱實六人陰陽相配象六合 君臣、父子、夫婦六人也,所以稱三綱何?一陰一陽之謂道,陽得陰而成,陰得陽而序,剛柔相配,故六人爲三綱。 君、父、夫爲陽,臣、子、妻爲陰。臣與君合,子與父合,妻與夫合,陽剛陰柔,陰陽相配,而成六合。 三綱所法 三綱法天、地、人, 上、中、下三才。 六紀法六合。君臣法天,取象日月屈信, 日君月臣。 歸功天也。父子法地,取象五行轉相生也。 五行相生,如父生子,子生孫。 夫婦法人,取象人合陰陽,有施化端也。 夫婦以交合爲主義而生人,亦如陰陽相交而生物。 六紀爲三綱之紀 六紀爲三綱之紀者也。師長,君臣之紀也,以其皆成己也。 説詳《荀子》「禮三本」。 諸父、兄弟,父子之紀也, 同姓。 以其有親恩連也。諸舅、朋友,夫婦之紀也, 異姓。 以其皆有同志,爲己助也。 以上詳釋三綱。 君臣父子夫婦名義 君臣者,何謂也?君,群也,群下之所歸心也。臣者,繵堅也,厲志自堅固也。 《爾雅·釋言》云:「臣,繕也。」繕、繵與臣同韻,故得訓也。○漢儒解經多以音爲訓,如《釋名》之例。 《春秋傳》曰:「君處此,臣請歸也。」 《公羊》。 父子者,何謂也?父者,矩也,以法度教子也。子者,孳也,孳孳無已也。故《孝經》曰:「父有争子,則身不陷於不義。」夫歸者,何謂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也。婦者,服也,以禮屈服也。《昏禮》曰:「夫親脱婦之纓。」《傳》曰:「夫婦判合也。」 以義相合。 朋友之道 朋友者,何謂也?朋者,黨也;友者,有也。《禮記》曰:「同門曰朋,同志曰友。」朋友之交,近 謂當面。 則謗其言, 不阿附。 遠 背後。 則不相訕。 不訐訕。 一人有善,其心好之;一人有惡,其心痛之。 以上言善惡。 貨則通而不計,共憂患而相救。生不屬,死不託。故《論語》曰:「子路云:願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敝之而無憾。」《禮記》曰:「朋友無所歸,生,於我乎館,死,於我乎殯。」 通財相卹之義。 朋友之道,親存不得行者二:不得許友以其身, 《禮記》。 不得專通財之恩。 《曲禮》:「三錫不及車馬。」三錫,當以饋獻爲正。父母在,不專財用。 友飢寒則白之於父兄,父兄許之,乃稱父兄與之,不聽即止。故曰友飢爲之減餐,友寒爲之不重裘。故《論語》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聞斯行之也。」 《禮·坊記》云:「父母在,不可有其身,不敢私其財。」又云:「父母在,饋獻不及車馬。」○以上言通財、不通財之義。 男女異稱 男稱兄弟,女稱姊妹,何?男女異姓,故别其稱也。何以言之?《禮·親屬記》曰: 今此篇亡,義與《爾雅》親屬同。 男子先生稱兄,後生稱弟。 單生、雙生者又有别義。 女子先生爲姊,後生爲妹。 妯娌亦有用此稱者。 世父與姑姑與姊妹别名之義 父之昆弟不俱謂之伯、叔,父之女昆弟俱謂之姑, 伯、叔有别,同稱姑無異。 何也? 據男别長幼,姑從同。 以爲諸父内親也,故别稱之也。 分長少。 姑當外適人,疏,故總言之也。 《禮記·檀弓》云:姑姊妹之薄也,蓋有受我而厚之也。又《喪服》云:「姑出室,降大功。」亦從略之義也。 至姊妹亦當外適人,所以别稱姊妹何? 與叔、伯同。 以爲事諸姑禮等, 姊妹則有别。 姊妹則姊尊妹卑,其禮異也。《詩》云:「問我諸姑, 包長少言,故曰諸姑。 遂及伯姊。」 此分長幼。 舅姑姊妹兄弟名義 謂之舅姑者何?舅者,舊也;姑者,故也。舊故老人稱也。 壻媳姑舅之子同。 謂之姊妹何?姊者,恣 作咨。 也;妹者,未 作昧。 也。謂之兄弟何?兄 兄古音荒,故與弟悌相叶,如《釋名》之例。 者,況也,況父法也;弟者,悌也,心順行篤也。稱夫之父母謂之舅姑何?尊如父而非父者舅也,親如母而非母者姑也,故稱夫之父母爲舅姑也。 《禮》:婦之父母亦稱舅姑。 教學篇 十五入太學 古者 古讀爲詁,謂經詁,非往古。 所以年十五入太學何? 成童十五以大學,爲小學中之大學。 以爲八歲毁齒,始有識知,入小學 今自蒙養至普通約分四級。 學書計。 保氏六藝:禮、樂、射、御、書、數,皆爲普通技藝科學。禮,誦舞爲禮樂。書計即書數。射、御,有明文。○《内則》:十年出就外傳,居宿於外,學書計。 七八 句 十五,陰陽 陰八陽七。 備,故十五歲成童,志明,入大學。 小學之大者,如高等小學堂、中學堂。《内則》:「成童舞象,學射、御。」以上爲六藝。 二十以後學經籍。 以上學藝爲今普通科學,以成國民資格。普通已卒業,始以成人待之,加以冠禮。非有成人資格,不許冠,冠以後乃入京師大學學經。 學之爲言覺也,以覺悟所不知也。故學以治性,慮以變情。 《内則》:「四十始仕,方物出謀發慮。」爲法政事。 故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義。子夏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學以致其道。」 學爲學堂之學。 故《曲禮》曰:「十年曰幼,學。」《論語》:「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又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學而知之者次也。」是以雖有自然之性,必立師傅焉。《論語讖》曰:五帝立師,三王制之。帝顓頊 一 師綠圖,帝嚳 二 師赤松子,帝堯 三 師務成子,帝舜 四 師尹壽,禹 五 師國先生, 以上《五帝德》。 湯 一 師伊尹,文 二 師吕望,武王 三 師尚父,周公 二伯 師虢叔, 《荀子》:周公、孔子爲大儒,謂非天子而行天子之事。文出《墨子》、《吕覽》。 孔子師老聃。 「彭」一作「聃」。孔子在庶而制作,爲天子之事而自託於伯,故與周公爲二伯。《論語》「竊比於我老彭」,我指殷周,老爲二伯之稱,彭即大彭。孔子不以素王自居,託於素臣。 世子就師於外 天子之太子、諸侯之世子皆就師於外者,尊師,重先王之道也。故《曲禮》曰:「禮聞來學,不聞往教。」《易》曰:「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王制》曰:「小學在公宫南之左,大學在郊。」又曰:「王太子、王子、群后之太子、公卿大夫元士之嫡子,皆造焉。」小學,經藝之宫;大學者辟雍,鄉射之宫。 父不教子 父所以不自教子何?爲渫瀆也。又授之道,當極説陰陽夫婦變化之事,不可父子相教也。 《孟子》云:「勢不行也。」又云:「父子之間不責善,責善則離,離則不祥莫大焉。」此説與《孟子》雖異,而其理則一也。 師道有三 師弟子之道有三。《論語》「有朋 注 自遠方來」, 借以立説,不可以《論語》爲教授而言。 朋友之道也。又曰「回也視予猶父也」,父子之道也。以君臣之義,教之君臣之道也。 《禮記》言師道甚詳,《墨子》、《吕覽》皆有專篇,宜參考之。 鄉里之學 鄉曰庠, 如今之小學堂。 里曰序。 如今之中學堂。 庠者庠禮義,序者序長幼也。《禮·五帝記》曰:帝庠序之學,則父子有親,長幼有序。善如爾,舍明令必須外,然後前民者也。未見於仁,故立庠序以導之也。 農隙之學 古者教民者里皆有師,里中之老有德者爲里右師,其次爲左師,教里中之弟子以道藝、孝悌、仁義。 《莊子》云:「技也,而進於道。」《周禮》屢言「道藝」。《易》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王制》:「以技事人者。」○凡今之科學統於六藝,藝即技器,道統於六經。 立春而就事, 農事起則去學。 朝則坐於里之門, 里師,《尚書大傳》:大夫七十而致仕,老其鄉里。大夫爲大師,士爲少師。 餘子皆出就農而後罷。 此北方村居之制,吾蜀雜居,與此異。 夕則亦如之,皆入而後罷。其有出入不時、 父之齒隨行,兄之齒雁行,輕任并,重任分,斑白者不提挈。 早晏不節、有過故使語之, 此鄉村規,如今學堂然。 則邪僻之心無由生也。若既收藏, 秋後。 皆入教學。其有賢才美質知學者,足以開其心, 俊秀者可以升學。 頑鈍之民, 村愚。 亦足以别於禽獸而知人倫, 人之所以異於禽獸。 故無不教之民。 以普通學專爲農而言,工商更易推行。 孔子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明無不教民也。 古之普通之數,最爲簡易。○案:鄭注「黨正」云:「三時務農,將闕於禮,至此農隙,而教之尊長養老,見孝弟之道也。」 嫁娶篇 中國古亦無媒,自由經制,乃告父母,海外近已改從經矣。 嫁娶之禮 人道所以有嫁娶何?以爲情性之大,莫若男女, 《禮記》:「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男女之交,人情之始,莫若夫婦。 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君臣。 《易》曰:「天地氤氳,萬物化淳。男女構精,萬物化生。」人承天地,施陰陽,故設嫁娶之禮者,重人倫, 别於禽獸。 廣繼嗣也。 《禮·昏義》云:「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嗣也。」 《禮·保傅記》曰:「謹爲子嫁娶,必擇世有仁義者。」禮男娶女嫁何?陰卑不得自專,就陽而成之。故《傳》曰:「陽倡陰和,男行女隨。」 以上論夫爲妻綱。 嫁娶不自專 經制起於自由之後,爲太平以後定制。俗以自由爲文明,其説顛倒。 男不自專娶,女不自專嫁,必由父母,須媒妁何? 泰西專娶嫁,自由主婚,流弊無窮。經制乃救之以父母、媒妁。 遠恥, 昏禮不稱主人。 防淫泆也。 淫殺禍甚烈。 《詩》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又曰:「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禮·曲禮》:「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又《坊記》云:「夫禮坊民所淫,章民之别,使民無嫌,以爲民紀者也。故男女無媒不交,無幣不想見,恐民之無别也。以此坊民,民猶有自獻其身者。」 嫁娶之期 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陽數奇,陰數偶。 以陽卦一陽故奇,陰卦二陽故偶也。 男長女幼者,陽舒陰促。男三十筋骨堅强,任爲人父, 《易》有長、中、少三等男女,此舉中等立説。三等皆男長於女,約略如此,非執一定。海外言種學,多主中男、中女,十六已能生矣,失之太早,不知爲人父之道,以三十爲宜。 女二十肌膚充盛,任爲人母, 女子十四已能生,然未充實,多有夭弱。 合爲五十,應大衍之數生萬物也。 《易·繫辭傳》:「大衍之數五十。」 故《禮·内則》曰:「男三十壯,有室;女二十壯,而嫁。」七歲之陽也,八歲之陰也, 《説文·七部》:七,陽之正也,從一,微陰從中衺出也。《易》家以九七爲陽,六八爲陰,故以七爲陽,以八爲陰。 七八十五,陰陽之數備,有相偶之志。故《禮記》曰:「女子十五許嫁,笄而字。」禮之稱字,陰繫於陽,所以專一之節也。 太西男女平等,則婦不必從夫。野蠻之世,女重於男,故知有母,不知有父。婦人從夫,子女以夫爲姓。 陽尊無所繫,陽舒而陰促。三十數三終,奇,陽節也。二十再終,偶,陰節也。陽小成於陰,大成於陽,故二十而冠,三十而娶。 《石渠禮議》云:偶數起於二,終於二十。陰,數之偶也,故二十而冠,謂小成也。 陰小成於陽,大成於陰,故十五而笄,二十而嫁也。一説二十五繫者,就陰節也。《春秋穀梁傅》曰:「男二十五繫心,女十五許嫁,感陰陽也。」陽數七,陰數八,男八歲毁齒,女七歲毁齒。陽數奇,故三,三八二十四,加一爲二十五,繫心也。陰數偶,故再成,十四加一爲十五,故十五許嫁也。各加一者,明其專一繫心。所以繫心者何?防其淫佚也。 娶嫁確定,心向於一,不得自由,以免放縱。 男子幼娶必冠,女子幼嫁必笄。《禮》曰:「女子許嫁,笄而字。」 贄幣 《禮》曰:女子十五許嫁,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以雁爲贄。納徵用玄纁,不用雁也。贄用雁者,取其隨時而南北,不失其節,明不奪女子之時也。又是隨陽之鳥,妻從夫之義也。 夫陽妻陰,妻隨夫從陽之義。 又取飛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禮,長幼有序,不相踰越也。又婚禮贄不用死雉,故用雁也。納徵,玄纁、束帛、儷皮,玄三法天,纁二法地也。陽奇陰偶,明陽道之大也。儷皮者,兩皮也。以爲庭實,庭實偶也。《禮·昏經》曰: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皆用雁,納徵用玄纁、束帛、儷皮。納徵詞曰:「吾子有嘉命,貺室某也。某有先人之禮,儷皮、束帛,使某也請納徵,上某者壻名也,下某者壻父名也,下次某者使人名也。」女之父曰:「吾子順先典,貺某重禮,某不敢辭,敢不承命。」納采,詞曰:「吾子有惠貺室某也,某有先人之禮,使某也請納采。」對曰:「某之子蠢愚,又不能教,吾子命之,某不敢辭。」 《禮記·曲禮》:「非受幣不交不親。」又《昏禮》「女子許嫁」注:「許嫁,已受納幣禮也」。是六禮皆以納徵爲斷,不可不重也。 親迎 天子下至士必親迎授綏者何? 《公羊》説,自天子至庶人皆親迎。 以陽下陰也。 《禮記·郊特牲》云:「男子親迎,男先於女也。」《荀子·大略篇》云:「《易》之《咸》,見夫婦之道不可不正也,君臣父子之本也。咸,感也。以高下下,以男下女,柔上而剛下,聘士之義、親迎之道重始也。」是陽下陰之義也。 欲得其歡心,示親之心也。 《禮記·郊特牲》曰:「壻親御授綏,親之也。親之也者,親之也。」 必親迎,御輪三周,下車曲顧者,防淫泆也。 《禮記·坊記》云:「壻親迎,見於舅姑,舅姑承子以授壻,恐事之違也。以此坊民,婦猶有不至者。」 《詩》云:「文定厥祥,親迎於渭, 舊説以此爲天子親迎於郊之禮。 造舟爲梁,不顯其光。」《禮·昏經》曰:「賓 即壻。 升 西階。 北面奠雁,再拜,拜手稽首,降,出。婦從房中降, 壻在先,從之而降。 自西階。壻御婦車,授綏。」 遣女誡女 遣女於禰廟者, 禰廟對於女爲祖矣。 重先人之遺體,不敢自專,故告禰也。 此親迎、奠雁、婦從降、壻御授綏及告廟之禮。 父母親戒女何?親親之至也。父曰:「誡之敬之,夙夜無違命。」母施衿結帨,曰:「勉之敬之,夙夜無違宫事。」父誡於阼階, 東階主位遠。 母誡於西階, 近。 庶母及門内 下堂。 施鞶,申之以父母之命。命曰:「敬恭聽爾父母言,夙夜無愆。」視諸衿鞶,去不辭,誡不諾者,蓋恥之重去也。 昏禮不賀 《禮》曰:「嫁女之家,三日不絶火, 燈燭不息,言夜不寐。 思相離也。 女適他家。 娶婦之家,三日不舉樂,思嗣親也。」感親年衰老代至也。《禮》曰:「婚禮不賀。」 與不舉樂同。 人之序也。 授綏親迎醮子辭 授綏,姆辭曰:「未教,不足與爲禮也。」始親迎,擯者請辭曰:「吾子命某,以兹初昏使某,將請承命。」主人曰: 女父。 「某故敬具以須。」父醮子遣之迎, 子將昏,先行醮禮,文見《儀禮》。 命曰:「往迎爾相, 婦相夫。 承我宗事,率以敬先妣之嗣, 壻之祖妣。 若則有常。」子曰:「諾,唯恐不堪,不敢忘命。」 與《荀子·大略篇》同。○以上解醮命,壻諾,女不諾,男女之别。 三月告廟 娶妻不先告廟到者, 「到」作「致」,《春秋》「用致夫人」。 示不必安也。婚禮請期不敢必也。 解請期之義。 婦入三月,然後廟見。舅姑既殁,婦亦三月奠采於廟。 《禮·昏禮》云:「舅姑既殁,婦入三月乃奠采。」 三月一時,物有成者, 天氣變。 人之善惡可得知也,然後可得事宗廟之禮。 觀其婦之性行和於夫、宜於室人,然後廟見而祭。 曾子曰:「女未廟見而死,歸葬於女氏之黨。」示未成婦也。 嫁娶以春 嫁娶必以春者,春天地交通,萬物始生,陰陽交接之時也。《詩》云:「士如歸妻,迨冰未泮。」《周官》曰:「仲春之月,合會男女,令男三十娶,女二十嫁。」 鄭注:仲春陰陽交,以成昏禮,順天時也。 《夏小正》曰:「二月,冠子、娶婦之時也。」 妻不得去夫 夫有惡行, 謂小惡。 妻不得去者,地無去天之義也。夫雖有惡,不得去也。故《禮·郊特牲》曰:「一與之齊,終身不改。」 以上解不擅去。 悖逆人倫,殺妻、父母,廢絶綱紀之大者,義絶乃得去也。 夫婦離絶之法。 諸侯一聘九女 天子諸侯一娶九女何?重國體,廣繼嗣也。九女者何?法地有九州,承天之施,無所不生也。 九女法九州,十二女亦法十二州。 娶九女,亦足以成君施也。九而無子,百亦無益也。《王度記》曰:「天子一娶九女。」《春秋公羊傳》曰:「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往媵之, 三國合九女。 以姪娣從之。」姪者何?兄弟之子也。娣者何?女弟也。 春秋嫡庶之禍,如齊桓、晉獻,每延數世。孔子絶亂原,乃定諸侯不再娶,一娶九女,以姪娣從之制。講經須知孔子以前無此制度。 天子娶十二女 或曰:天子娶十二女, 同姓三國,異姓一國來媵。 法天有十二月, 内九州九女,外十二州爲十二女。 萬物必生也。必一娶何? 不再娶。 防淫佚也。 如驪姬禍。 爲其棄德嗜色,故一娶而已。人君無再娶之義也。備姪娣從者,爲其必不相嫉妬也。一人有子,三人緩帶,若己生之。必娶兩娣何?博異氣也。娶三國女何?廣異類也。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果木移種乃佳。 恐一國血脈相似,俱無子也。 外國種學,以血脈反者爲主,喜和惡同。 待年 姪娣年雖少,猶未適人者, 言未能備數。 明人君無再娶之義也。還待年於父母之國,未任答君子 不與嫡偕行者。 也。《詩》云:「姪娣從之,祁祁如雲。韓侯顧之,爛其盈門。」《公羊傳》 此係今本已佚。 曰:「叔姬 伯姬已書爲嫡,今乃再書。叔姬,伯姬之妹。 歸於紀。」明待年 幼者不同行。 也。 來媵 二國來媵,誰爲尊者?大國爲尊, 如晉、衛同求來媵,則以晉爲尊。 國等以年, 分長幼。 年同以德。 年同以德,不以色爲悦。 質家法天,尊左, 草昧之初,如野人、庶人。 文家法地,尊右。 文明如都人士大夫。 不聘妾 所以不聘妾何? 謂於同姓之國。 人有子孫,欲尊之義,義不可求人以爲賤也。《春秋傳》曰:「二國來媵。」 晉、衛自來,非魯求乞,故不言求。 可求人爲士,不可求人爲妾何?士即尊之漸,賢不止於士,妾雖賢,不得爲適。 因六禮不備。 卜娶妻 娶妻卜之何? 卜爲天學,非神權。海外專詳人事,必遲之又久,乃進於鬼神。 卜女之德,知相宜否。 人謀已盡,乃決之天,如《左傳》卜筮。 《昏禮經》曰:「將加諸卜,敢問女爲誰氏也。」 人君宗子自娶 人君及宗子無父母自定娶者, 如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幣。 卑不主尊,賤不主貴,故自定之也。 與不稱主人之義相反。 《昏禮經》曰:「親皆殁,已聘命之。」《詩》云:「文定厥祥,親迎於渭。」 如文王自定之。 大夫受封不更聘 大夫功成受封, 爲諸侯。 得備八妾者, 已有嫡,合九人。 重國,廣繼嗣也。不更聘大國者, 天子諸侯已即位後。 不忘本適也。 謂太子妃,一曰元妃。 故《禮》曰:「納女於諸侯,曰備灑掃。」 世子與君同禮 天子之太子,諸侯之世子,皆以諸侯禮娶,與君同,示無再娶之義也。 天子必娶大國 王者之娶,必先選於大國之女,禮儀備,所見多。《詩》云:「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明王者必娶大國也。 王者三不臣,后父與夷狄皆遠之。 《春秋》曰:「紀侯來朝。」 滕侯、薛侯相同。紀本稱侯,不必以嫁女始封爲説。 紀子以嫁女於天子,故增爵稱侯,至數十年之間,紀侯無他功,但以子爲天王后,故爵稱侯, 紀稱侯之故,《春秋圖表》已詳。 知雖小國,必封以大國, 以上皆誤,漢師爲外戚所穢,故立此説。 明其尊所不臣也。王者娶及庶邦者何?開天下之賢,示不遺善也。故《春秋》曰:「紀侯來朝。」文加爲侯,明封之也。 天子嫁女,使大國主之;娶后,亦使魯主之,何?尊卑不相爲禮,所以絶亂源。諸侯不娶於封内,所以防淫佚,杜外戚之禍也。 先封之,明不與庶邦交禮也。女行虧缺而去,其國如之何?以封爲諸侯比例矣。 以封爲諸侯比例,語不明。推其意,殆謂無貶黜之義。 諸侯不娶國中 諸侯所以不得自娶國中何?諸侯不得專封,義不可臣其父母。 以國内皆臣,内娶則妻之父母亦爲臣矣。 《春秋傳》 今《春秋説》。 曰「宋三世無大夫」,惡其内娶也。 同姓外屬不娶 不娶同姓者,重人倫,防淫泆,恥與禽獸同也。《論語》曰:「君娶於吴,爲同姓,謂之吴孟子。」 中國孔子以前無姓氏學,故同姓爲婚。 《曲禮》曰:「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外屬小功已上,亦不得娶也,以《春秋傳》曰:「譏娶母黨也。」 如宋蕩伯姬來逆婦,杞伯姬來求婦,《春秋》譏之。 同姓諸侯主婚 王者嫁女,必使同姓主之何?昏禮貴和,不可相答,爲傷君臣之義; 以尊卑不敵,其行婚姻之禮,則傷君臣之義;行君臣之禮,則失婚姻之序。 亦欲使女不以天子尊乘諸侯也。 《春秋》之義,王姬嫁齊,使魯主之,不以天子之尊加於諸侯也。 《春秋傳》曰:「天子嫁女於諸侯,必使諸侯同姓者主之。諸侯嫁女於大夫,使大夫同姓者主之。」 《公羊》莊元年文也。 必使同姓者,以其同宗共祖,可以主親也, 《春秋》「王姬歸於齊」,《傳》:「我主之也。」 故使攝父事。 因有血脈之屬。 不使同姓卿主之何?尊加諸侯,爲威厭不得舒也。 築館 不使同姓諸侯就京師主之何?諸侯親迎,入京師當朝天子,爲禮不兼。 《公羊·莊元年傳》:「逆之者何?我主之也」。蓋逆者魯自往之文,使魯攝父事,主嫁之。故齊侯親迎於魯,不就京師,主之也。 《春秋傳》曰:「築王姬館于外。」明不往京師也。所以必更築館者何?尊之也。不於路寢,路寢本所以行政處,非婦人之居也。小寢則嫌群公子之舍,則已卑矣,故必改築於城郭之内。《傳》曰:「築之,禮也;於外,非禮也。」 卿大夫士妻妾之制 卿大夫一妻二妾者何?尊賢,重繼嗣也。不備姪娣何?北面之臣賤,勢不足盡人骨肉之親。《禮服經》曰:「貴臣貴妾。」明有卑賤妾也。 貴妾,姪娣也。其餘爲賤妾。 士一妻一妾何?下卿大夫,禮也。《喪服小記》曰:「士妾有子,則爲之緦。」 嫡死媵攝 聘嫡未往而死,媵當往否乎?人君不再娶之義也。天命不可保,故一娶九女。以春秋伯姬卒時,娣季姬更嫁鄫,《春秋》譏之。 伯姬卒在僖九年,《公羊傳》云「此未適人,何以卒?許嫁矣。」又十三年季姬及鄫子遇於防,使鄫子來朝。《傳》:「非使來朝,使來請己也。」 適夫人死,更立夫人者,不敢以卑賤承宗廟。自立其娣者,尊大國也。《春秋傳》曰:「叔姬歸於紀。」叔姬者,伯姬之娣也。伯姬卒,叔姬升於嫡,經不譏也。或曰:嫡死不復更立,明嫡無二,防篡弑也。祭宗廟,攝而已。以禮不聘爲妾,明不升。 《禮·喪服》:父爲長子三年,以將傳重故也。衆子則爲子周,明無二嫡也。女君卒,貴妾繼室,攝其事耳,不得復立爲夫人。 變禮 曾子問曰:「昏禮,既納幣,有吉日,女之父母死,何如?」孔子曰:「壻使人弔之。如壻之父母死,女亦使人弔之。父喪稱父,母喪稱母,父母不在,則稱伯父、世母。壻已葬,壻之伯父、叔父 注 使人致命女氏曰:『某子有父母之喪,不得嗣爲兄弟,使某致命。』女氏許諾,不敢嫁, 此時不嫁。 禮也。壻免喪,女父使人請, 因壻已除喪。 壻不娶, 哀尚未忘,又係謙辭。 而後嫁之, 女然後嫁。 禮也。女之父母死,壻亦如之。」 婦人有師傅 婦人所以有師何?學事人之道也。 《禮·昏義》云:「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又《内則》云:「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婉聽從。」是學事人之道也。 《詩》云:「言告師氏,言告言歸。」《昏禮經》曰:「教於公宫三月。婦人學一時,足以成矣。」與君有緦麻之親者,教於公宫三月;與君無親者,各教於宗廟宗婦之室。國君取大夫之妾,士之妻老無子,而朋於婦道者禄之,使教宗室五屬之女。大夫、士皆有宗族,自於宗子之室學事人也。女必有傅姆何?尊之也。《春秋傳》曰:「傅至矣,姆未至。」 襄三十年《公羊傳》文也。 婦人學事舅姑 婦人學事舅姑,不學事夫者,示婦與夫一體也。 《春秋》:宣元年,「逆婦姜於齊。」《公羊傳》:「曷爲貶夫人?夫人與公一體也。」 《禮·内則》曰:「妾事夫人,如事舅姑。尊嫡絶妬嫉之原。」《禮·服傳》曰:「妾事女君,與事舅姑同也。」 事夫有四禮 婦事夫有四禮焉:雞初鳴,咸盥漱,櫛、縰、笄、總而朝,君臣之道也。 《詩·雞鳴》云:「雞既鳴矣,朝既盈矣。」 惻隱之恩,父子之道也。會計有無,兄弟之道焉。閨閫之内,衽席之上,朋友之道焉。聞見異詞,故設此焉。 不娶有五 有五不娶:亂家之子不娶, 爲其亂人倫也。 逆家之子 爲其逆德也。 不娶,世有刑人、 爲其棄於人也。 惡疾、 爲其棄於天也。 喪婦、 爲其使人失節也。 長子, 恐其少教戒也。 此不娶也。 出婦之禮 出婦之義,必送之,接以賓客之禮,君子絶,愈于小人之交。《詩》云:「薄送我畿。」 《禮記·雜記》云:「妻出,夫使人致之曰:『某不敏,不能從而共粢盛,使某也敢告於侍者。』主人對曰:『某之子不肖,不敢辟誅,敢不敬,須以俟命。』使者退,主人拜送之。如舅在則稱舅,舅殁則稱兄,無兄則稱夫。主人之詞曰:『某之子不肖。』如姑姊妹,亦皆稱之。」此凡人出妻之禮,是接以賓客之禮者也。 王后夫人 天子之妃謂之后何?后者,君也。 《爾雅·釋詁》云。 天子妃至尊,故謂后也。明配至尊,爲海内小君,天下尊之,故繫王言之, 《穀梁傳》:「小君非君也,其曰君,何也?以其爲公配,可以言小君也。」 曰王后也。《春秋傳》曰:「迎王后於紀。」國君之妻稱之曰夫人何?明當扶 音訓例,夫之爲言扶也。 進八人,謂八妾也。 諸侯一娶九女,除嫡餘八。 國人尊之,故稱君夫人也。自稱小童者,謙也。 《曲禮》:「夫人自稱於其君曰小童。」 言己智能寡少,如童蒙也。《論語》曰:「國君之妻,君稱之曰夫人,夫人自稱曰小童,國人稱之曰君夫人,稱諸異邦曰寡小君。」謂聘問於兄弟之國,及臣於他國稱之,謙之詞也。 妻妾名義 妻妾者,何謂也?妻者,齊也, 一與之齊,終身不改。 與夫齊體,自天子下至庶人,其義一也。妾者接也,以時接見也。 《禮記·内則》云:「聘則爲妻,奔則爲妾。」《釋名·釋親》云:「妾,接也,以見接幸也。」 嫁娶諸名義 嫁娶者,何謂也?嫁者,家也。婦人外成以出,適人爲家。 《公羊》隱二年「伯姬歸於紀」,《傳》:「婦人謂嫁曰歸。」《孟子·滕文公下》 注 述女子之嫁云:「往之女家也。」 娶者,取也。 《詩》云:「取妻如之何。」《説文·女部》:「娶,取婦也。」 男女者,何謂也?男者任也,任功業也。 《大戴·本命篇》云:「男者任也,言任天地之道。」 女者如也,從如人也。 《大戴·本命篇》云:「女者如也,言如男子之教而長成其禮義者也。」 在家從父母,既嫁從夫,夫殁從子也。《傳》曰:「婦人有三從之義焉。」 《穀梁》隱二年傳:婦在家制於父,既嫁制於夫,夫死從長子。婦人不專行,必有從也。 夫婦者,何謂也?夫者,扶也,扶以人道者也。婦者,服也,服於家事,事人者也。 義詳《綱紀篇》。 妃者匹也,妃匹者何謂?相與爲偶也。婚姻者,何謂也?婚者,昏時行禮,故曰婚;姻者,婦人因夫而成,故曰姻。《詩》云「不思舊姻」,謂夫也。又曰「燕爾新婚」,謂婦也。所以昏時行禮何?示陽下陰也,昏亦陰陽交時也。 閉房開房 男子六十閉房,何?所以輔衰也, 陽道衰。 故重性命也。 《家語》云:「男女六十不同居。」 《禮·内則》曰:「妾雖老,未滿五十必與五日之御,滿五十不御。」 地道不通,壬癸已竭。 俱爲助衰也。至七十大衰,食非肉不飽,寢非人不暖,故七十復開房也。 《禮記·内則》云:「夫婦之禮,唯及七十,同藏無間。」 紼篇 紼、芾同色,皆取法赤、黄、黑三道。五服:冠、衣、帶、裳、履。 天子諸侯紼制之異 紼者,何謂也?紼者,蔽也,行以蔽前者爾。有事因以别尊卑,彰有德也。天子 皇帝。 朱紼,諸侯赤紼。 朱赤皆取赤道。 《詩》云:「朱紼斯皇, 皇帝之皇。 室家君王。」又云:「赤紼金舄,會同有繹。」又云:「赤紼在股。」皆謂諸侯也。《書》曰:「黼黻衣,黄朱紼。」亦謂諸侯也,並見衣服之制。故遠别之謂黄朱,亦赤矣。 以赤爲黄、朱二色合。 大夫葱衡,别於君矣。天子、大夫赤紱葱衡,士 。朱赤者,盛色也。是以聖人法之,用爲紼服,爲百王不易也。 案:此説與《乾鑿度》同。 紼以韋爲之者,反古不忘本也。上廣一尺,下廣二尺,法天一地二也。長三尺,法天、 天皇。 地、 地皇。 人 人皇。 也。 冠禮 所以有冠者何?冠者 也,所以 持其髮者也。人懷五常,莫不貴德,示成禮有修飾文章,故制冠以飾首,别成人也。 案:「飾文章」七字舊脱,盧據《御覽》六百八十四補。《説苑·修文篇》云:「冠者,所以别成人也。修德束躬,以自申飭,所以檢其邪心,守其正意也。」 《士冠經》曰:「冠而字之,敬其名也。」《論語》曰:「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禮所以十九見正而冠者何?漸二十之人耳。男子陽也,成於陰,故二十而冠。《曲禮》曰:「二十弱冠。」言見正,何以知不謂正月也?以《禮·士冠經》曰:「夏葛屨,冬皮屨。」明非歲之正月也。 皮弁 皮弁者何謂也?所以法古至質冠之名也。 《儀禮·士冠禮》「皮弁」注:以白鹿皮爲冠,象上古也。 弁之爲言攀也,所以攀持其髮也。 《釋名·釋衣服》云:「弁如兩手相合拚持也。」 上古之時質,先加服皮,以鹿皮者,取其文章也。《禮》曰:「三王共皮弁素積。」素積者,積素以爲裳也。言腰中辟積,至質不易之服,反古不忘本也。戰伐田獵,此皆服之。 皮弁武冠,出征所用。又《三禮圖》云:秋八月,習大射,冠之行事。 冕制 麻冕者何?周宗廟之冠也。《禮》曰:「周冕而祭。」又曰:「殷冔、夏收而祭。」此三代宗廟之冠也。 案本《王制》説也。 十一月之時,陽氣俛仰黄泉之下,萬物被施,如冕前俯而後仰,故謂之冕也。 《三禮圖》云:冕以三十升布爲之,廣八寸,長尺六寸,前圜後方,前下後高,有俯仰之形,故謂之冕。 謂之冔者,十二月之時,陽氣受化,詡張而後得牙,故謂之冔。 《儀禮·士冠禮》注:冔名出於幠。幠,覆也,言所以自覆飾也。此以殷以十二月爲正氣始詡張,故取名於冔。無正文,故各以意解也。 謂之收者,十三月之時,陽氣收,本舉生萬物而達出之,故謂之收。 《士冠禮》注:收,言所以收斂髮也。《釋名·釋首飾》:收,夏后氏冠名,言收斂髮也。此以夏以十三月爲正,陽氣收,故取名於收,亦異。 俛仰不同,故前後乖也。詡張,故萌大,時物亦牙萌大也。收而達,故前葱大者,在後時物亦前葱也。 語有譌脱。 冕所以用麻爲之者,女功之始,示不忘本也。即不忘本,不用皮何?皮乃太古未有禮文之服,故《論語》曰:「麻冕,禮也。」《尚書》曰:「王麻冕。」 古時衣其羽皮,冕制皆由孔子制定,始有禮文。 冕所以前後邃延者何?示進賢,退不能也。垂旒者,示不視邪。纊塞耳,示不聽讒也。 案:用《禮》説也。《大戴禮》云:「古者冕而前旒,所以蔽明;黈纊塞耳,所以揜聽也。」 故《禮》云:「天子玉藻十有二旒,前後邃延。」《禮器》云:「天子麻冕朱綠。藻垂十有二旒者,法四時十二月也。諸侯九旒,大夫七旒,士爵弁,無旒。」 案:此引《禮器》文與原文不合。彼云天子之冕朱綠,藻十有二旒,諸侯九,上大夫七,下大夫五,士三。 委貌毋追章甫 委貌者,何謂也?周朝廷理政事,行道德之冠名。《士冠經》曰:「委貌周道,章甫殷道,毋追夏后氏之道。」所以謂之委貌何?周統十一月爲正,萬物始萌小,故爲冠飾最小,故曰委貌。委貌者,言委曲有貌也。 《荀子·仲尼篇》:「委然成文,以示天下。」 殷統十二月爲正,其飾微大,故曰章甫。章甫尚未與極,其本相當也。夏統十三月爲正,其飾最大,故曰毋追。毋追者,言其追大也。 案《釋名·釋衣服》云:「章甫,殷冠名。甫,大夫也,殷以之表章大夫也。弁追,弁冒也,言其形冒髮追追然也。」與此説微異。 爵弁 爵弁者,何謂也?其色如爵頭,周人宗廟士之冠也。《禮·郊特牲》曰:「周弁。」《士冠經》曰:「周弁,殷冔,夏收。」 《禮記·雜記》曰:「士弁而祭於公。」是爲士之祭冠也。 爵何以知指謂其色?又乍言爵弁,乍但言弁。周之冠色所以爵何?爲周尚赤,所以不純赤。但如爵頭何?以本制冠者法天,天色玄者,不失其質,故周加赤,殷加白,夏之冠色純玄。何以知殷加白也?周加赤,知殷加白也。夏、殷士冠不異何?古質也,以《士冠禮》知之。 衣裳篇 衣裳名義 《論語》:「當暑,袗絺綌。」絺綌爲夏服,則三裘爲冬服。 聖人所以制衣服何?以爲絺綌蔽形、表德、 素、緇、黄,即金、木、土三德王。 勸善、别尊卑也。 衣服有制。 所以名衣裳何?衣者隱也,裳者鄣也,所以隱形 衣 自鄣閉 裳 也。《易》曰:「黄帝堯舜垂衣裳 五服:冠、衣、帶、裳、履。 而天下治。」 以衣裳爲二京。 何以知上爲衣、下爲裳?以其先言衣也。《詩》曰「褰裳涉溱」,所以合爲衣也。 以褰涉,知在下。 《弟子職》 出《管子》,當時引之,知非管書。 言「摳衣而降」,亦名爲衣何? 以降與涉同在下。 上兼下也。 上下同。 裘 獨以羔裘何?取輕煖,因狐死首丘,明君子不忘本也。羔者取跪乳,遜順也。故天子狐白,諸侯狐黄,大夫蒼,士羔裘,亦因别尊卑也。 此别一義,以解《論語》則誤。 帶 所以必有紳帶, 衣在帶上,裳在帶下。 示謹敬自約整。 中束。 繢繒爲結於前,下垂三分,身半,紳居二焉。必 注 有鞶帶者,示有事也。 佩 所以必有佩者,表德,見所能也。 案:此引《禮記·玉藻》説。 《論語》曰:「去喪,無所不佩。」天子佩白玉,諸侯佩玄玉,大夫佩水蒼玉,士佩瓀文石。佩即象其事。若農夫佩其耒耜,工匠佩其斧斤,婦人佩其鍼縷,亦佩玉也。何以知婦人亦佩玉?《詩》云:「將翺將翔,佩玉將將。彼美孟姜,德音不忘。」 《鄭風·同車》文也。 喪紀篇 《尚書》:「百姓如喪考妣,三載遏密八音。」《論語》:「宰我短喪。」即據此國服而言,故曰禮壞樂崩。若宰我一人私喪,何必言此?下文「父母」即釋「考妣」之義。 諸侯爲天子 諸侯 諸侯作文明君子解,庶人作蠻野初開之人,即先進、野人之説。 爲天子斬衰三年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臣之於君,猶子之於父, 今人父母三年,君未三年,必待帝世乃能實行。 明至尊,臣子之義也。《喪服經》曰:「諸侯爲天子斬衰三年。」 墨家三月,實行從質;儒家三年,後進從文。中國久用儒説,不待改良,不能三年。 天子爲諸侯 天子爲諸侯, 此處文有脱。《周禮·司服》曰:「王爲諸侯緦衰。」《禮記·檀弓》曰:「天子之哭諸侯也,爵弁,絰, 衣。」案:天子於諸侯無服,故但服弔服,既葬,除之而已。 天子諸侯絶期 天子、諸侯絶期者何?示同愛百姓,明不獨親其親也。故《禮·中庸》曰:「期之喪達乎大夫,三年之喪達乎天子。」卿大夫降緦,重公正也。 庶人爲君 禮:庶人爲國君服齊衰三月。王者崩,京師之民喪三月何? 人民進化,由蠻野而文明。《墨子》三月之喪,即庶民之説,由此而進,五月、九月、期、三年。 民賤而王貴, 以尊卑立説,蠻野爲民,文明爲君子、公卿。 故三月而已。天子七月而葬,諸侯五月而葬者,則民始哭,素服,先葬三月,成齊衰,期月以成禮,葬君也。 案:此語不明,意謂諸侯五月而葬,初薨時民始哭,素服,爲之齊衰,三月服除後,期月而葬,以死與往日諸侯五月并死者之月數,是三月後僅期月也。天子七月而葬,則不止期月以成禮矣。 禮不下庶人, 此以庶人比蠻野。 所以爲民制何?禮不下庶人者,尊卑制度也。服者恩從内發,故爲之制也。 臣下服有先後 王者崩,臣下服之有先後何?以恩無深淺,因地有遠近,赴有早遲,故制有先後。《檀弓記》曰:「天子崩,三日,祝 近臣舉祝爲例。 先服;五日,官長服; 畿内官府。 七日,國中男女服;三月,天下服。 當時無電報,遠則得赴,遲得赴後,又須製造縫紉,故不能無先後。 三年喪 三年之喪何以二十五月? 一作二十七月,以期爲斷,加隆再期,中月而禫,至二十七月乃行吉禮,故爲二十七月。 以爲古民質, 《墨子》所謂夏禮,如今之西人。 痛淺,於葬者不封 不壘墳。 不樹, 《墨子》所謂夏禮,如西人以樹識之。 喪期無數, 初以日計,《墨子》始有三月,今東西洋皆無一定。 亡之則除。 彼時人民程度淺,不能有三年之愛,故以日月而除。 後代聖人 指孔子所俟之後聖,言中國雖漢已行三年喪,有文無實,所謂無其德行其事。 因天地萬物有終始,而爲之制,以期斷之。 《三年問》與宰我説。 父至尊,母至親, 父殁母三年,父在母亦期。 故爲加隆, 再期,加一倍。 以盡孝子之恩。恩愛至深, 有三年之愛於父母。 加之則倍,故再期二十五月也。 不數禫,爲二十五月。 禮有取於三, 舉成數。 故謂之三年, 三月從先進,三年從周。 緣其漸近三年之氣也。 此爲後世立法,爲文家之説。儒者欲行於當時,故墨子非之。 故《春秋傳》曰: 文二年。 「三年之喪,其實二十五月也。」三年之喪不數閏月何? 《春秋傳》:「喪不數閏。」 以言其期也。期者,復其時也。 二十四氣,三百六十五日。 大功以下月數,故以閏月除。《禮·士虞經》曰:「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 衰 喪禮必制衰麻何?以副意也。服以飾情,情貌相配,中外相應,故吉凶不同服, 《穀梁》:「衰麻不可以接冠冕。」《周禮》司服五,吉服五,凶服五。 歌哭不同聲,所以表中誠也。布衰裳 注 、麻絰、箭 注 笄、 以竹爲之。 繩纓、苴杖。絰不去本者, 《傳》:苴絰左本在下,牡麻絰右本在上 注 ,本麻根也。 故總而載之,以示有喪也。 本粗惡。 腰絰者,以代紳帶也,所以結之何?思慕腸若結也。必再結何?明思慕無已。 杖 所以必杖者,孝子失親,悲哀哭泣,三日不食,身體羸病,故杖以扶身, 《禮記·問喪》云:「杖者以何爲也?曰:孝子喪親,哭泣無數,服勤三年,身病體羸,以杖扶病也。」 明不以死傷生也。 《禮記·曲禮》云:「不勝喪,乃比於不慈不孝,故不以死傷生也。」 禮:童子、婦人不杖者,以其不能病也。 《喪服四制》云:「婦人、童子不杖,不能病也。」又《儀禮·喪服傳》云:「童子不杖,不能病也。婦人何以不杖?亦不能病也。」 《禮》曰:「斬衰三日不食,齊衰二日不食,大功一日不食,小功緦麻一日不再食可也。」所以杖竹何?取其名也。竹者蹙也,桐者痛也。父以竹,母以桐者何?竹者陽也,桐者陰也。竹何以爲陽?竹斷而用之,質,故爲陽;桐削而用之,加人功文,故爲陰也。故《禮》曰:「苴杖,竹也;削杖,桐也。」 倚廬 孝子必居倚廬何?孝子哀不欲聞人之聲,又不欲居故處,居中門之外,倚木爲廬,質反古也。不在門外何?戒不虞故也。故《禮·間傳》曰: 《禮記》篇名。 「父母之喪,居倚廬於中門外東牆下,户北向, 《禮記·喪大記》云:「父母之喪,居倚廬,寢苫,枕由。」 練, 一年。 而居堊 堊,今石灰。 室,無飾之室。」 純白。《禮記·喪大記》:「既練,居堊室。」 又曰:「婦人不居倚廬。」 《禮記·喪大記》云:「婦人不居廬,不寢苫。」 又曰: 佚《禮》文。 天子七日,公、 諸侯五日,卿大夫三日,而成服。居外門内東壁下,爲廬,寢苫,枕塊,哭無時,不脱絰帶。 初喪未葬之儀。 既虞, 葬後從虞,《儀禮》有《士虞禮》。 寢有席,蔬食飲水,朝一哭,夕一哭而已。既練, 小祥練。 舍外寢,居堊室,始食菜果,反素食,哭無時。 疏之無時。《禮記·喪大記》云:「練而食菜食。」《喪服傳》:「既練,舍外寢。」 二十五月而大祥,飲醴酒,食乾肉。 《禮記·喪大記》云:「祥而食肉。」「始食肉者,先食乾肉。始飲酒者,先飲醴酒。」 二十七月而禫,通祭宗廟,去喪之殺也。 《禮記·喪大記》云:「禫而從御,吉祭而復寢。」《士虞記》云:「中月禫。」是月也,吉祭,猶未配。 喪禮不言 喪禮不言者何? 天子諒陰,三年不言。 思慕盡情也。 帝世乃有此程度,天子不言,委政冢宰,專心喪事。 言不文者, 可言但不文。 指謂士民。 此士民亦以進化程度言之。今日君必言,特不文耳,如不作詩是也。 不言而事成者,國君、卿大夫。 又進化矣。 杖而謝賓, 有言。 財少恃力, 以技事人。 面垢作, 禮不下庶人,不以死傷生。○不息業。 身不言而事具者,故號哭盡情。 足見禮文各有等差,不可執一。 變禮 喪有病,得飲酒食肉何?所以輔人生,以重先祖遺支體 《禮記·檀弓》云:「毁不危身,爲無後也。」 也。故《曲禮》曰:「居喪之禮,頭有瘡則沐,身有瘍則浴,有疾則飲酒食肉。五十不致毁。七十唯衰麻在身,飲酒食肉。」又曰:「父母有疾,食肉不至變味, 多飽。 飲酒不致變貌, 過醉。 笑不至矧, 大喜。 怒不至詈, 大怒。 琴瑟不御。」《曾子問》曰:「三年之喪, 七十子所言,皆爲經説,實當時所未行。 練, 期年以後。 不群立,不旅行。禮以飾情,三年之喪而弔哭,不亦虚乎?」《禮·檀弓》曰:「曾子有母之喪,弔子張。子張者,朋友,有喪, 新喪。 雖重服, 己有舊重服。 弔之可也。」 喪事可加,乃禮則不可。 曾子問曰:「小功可以與祭乎?」孔子曰:「斬衰已下與祭,禮也。」此謂君喪然也。 《論語》:食稻衣錦以爲安,故能與祭,親喪則否。 子夏問:「三年之喪, 禮制非古時所有,皆由孔子制禮,弟子相助,故多問答,以便決定。 既卒哭,金革之事無避者,禮與?」 喪不避戎。 孔子曰:「吾聞諸老聃, 老彭,指殷之二伯大彭氏。同時之李正稱老聃。 魯公伯禽,則有爲爲之也。 有王命,爲國之大關係。 今以三年之喪從其利者, 要利如晉襄。 吾不知也。」 後世奪情,多屬權要。 婦人不出境弔 婦人不出境弔者, 父母之喪爲奔,不曰弔。 婦人無外事,防淫佚也。 如鄫季姬會防。 《禮·雜記》曰:「婦人越疆而弔,非禮也。 奔父母喪則可。 而有三年喪, 夫人父母之喪,故曰三年。 君與夫人俱往。 如公及夫人如齊。 禮:妻爲父母服,夫亦當服。」 妻黨服圖。 三不弔 有三不弔何?爲人臣子,常懷恐懼,深思遠慮,志在全身,今乃畏、 君子不立乎巖牆之下。 厭、溺死,用爲不義,故不弔三:畏、 如暴虎輕生。 厭、溺 如馮河。 也。畏者,兵死也。 「子畏於匡」之畏,不當死而死。 《禮·曾子記》曰:「大辱加於身,支體毁傷,即君不臣,士不交,祭不得爲昭穆之尸,食不得用昭穆之牲,死不得葬昭穆之域也。」 弟子爲師 弟子爲師服者, 《檀弓》云:「心喪三年。」服指經而言。 弟子有君臣、父子、朋友之道也。 師本如喪父,不制服者,以學無常師,故不畫一。 故生則尊敬而親之,死則哀痛之恩深義重,故 爲之 隆服, 《國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入 至師之喪次。 則絰, 此與君父同。 出 不在師所。 則否。 此與父異。 《檀弓》曰:「昔夫子之喪顔回若喪子 哭之慟,曰:「視予猶父也。」 而無服, 不制服,故心喪。 喪子路亦然。 子路、顔回爲孔子二輔。 請喪夫子若喪父而無服也。」 私喪公事重輕 曾子問曰:「君薨,即殯,而臣有父母之喪, 公私相并。 則如之何?」 《禮經》無明文,問其異節。 孔子曰:「歸居於家,有殷事,則之君所, 私不廢公。 朝夕否。」 以私爲重。 曰: 孔子作經,弟子作傳,推詳經節,折中聖人,非有古書舊典,曾子不自考閱,而喋喋於函丈也。 「君既斂,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 與既殯相反。 「歸哭, 歸哭初喪。 而反於君所。 既殯則之君所,未殯則反。 有殷事,則歸,朝夕否。 不歸私室,以君爲重。 大夫室老行事,士則子孫行事。夫内子有殷事,則亦如之君所,朝夕否。」諸侯有親喪,聞天子崩,奔喪者何?屈己,親親,猶尊尊之義也。《春秋傳》曰:「天子記崩不記葬者, 王書葬,爲變例。 必其時葬也。」 不擇期卜日,四方諸侯皆至,必有定時。 諸侯記葬, 諸侯以不葬爲變例。 諸侯 嗣子。 爲有天子喪當奔, 諸侯卒未葬,必有王喪。 不得必以其時葬也。 嗣子奔喪,則葬不必當時。 大夫使受命而出,聞父母之喪,非君命不反者,蓋重君命也。 不以私廢公。 故《春秋傳》曰:「大夫以君命出,聞喪徐行, 向前徐進。 不反。」諸侯朝而有私喪得還何?凶服不入公門, 朝爲吉禮,大夫使多有别事。 君不呼之義也。 即今丁憂去官名義。 凶服不敢入公門者,明尊朝廷,吉凶不相干。 若有别,故不在此例。 故《周官》曰:「凶服不入公門。」《曲禮》曰:「居喪不言樂,祭事不言凶,公庭不言婦女。」 指昏禮言,狎邪久絶矣。 《論語》曰:「子於是日哭則不歌。」臣下有大喪, 《春秋》:大夫有喪,皆不去官,此新制定也。 不呼其門者,使得終其孝道,成其大禮。故《春秋傳》曰:「古者 知非當時所有。 臣有大喪,君三年不呼其門, 《公羊》宣元年傳。 有喪不朝,吉凶不相干,不奪孝子恩也。」太廟火,日食,后之喪雨霑服,失容,並廢朝。 奔喪 聞喪,哭而後行何? 子孫在外,聞赴奔回曰奔喪。 盡哀舒憤,然後行,望國境則哭, 在野可哭。 過市朝則否, 哭則驚衆。 君子 過者。 自抑,小人 不及。 勉以及禮。見星則止, 見星而行。 日行百里,惻怛之心,但欲見尸柩,汲汲。故禮:奔喪以哭,答使者盡哀,問故遂行。曾子曰:「師行 兵行。 三十里, 持重。 吉行 婚朝聘。 五十里,奔喪百里。」 《禮記·奔喪》云:「日行百里,不以夜行。」 既除喪,乃歸,哭於墓何?明死者不可見,痛傷之至也,謂喪不得追服者也, 除喪以後,不得再服。 哭於墓而已。故《禮·奔喪記》曰:「之墓,西向哭,止。」此謂遠出歸後葬, 謂歸在葬後。 喪服以禮除。 哭位 曾子與客立於門,其徒趨而出。曾子曰:「爾將何之?」曰:「吾父死,將出哭於巷。」 學者用經制。 曾子曰:「反哭於爾次。」曾子北面而弔焉。《檀弓記》曰:「孔子曰:『吾惡乎哭?諸兄弟,吾哭諸廟門之外;師,吾哭諸寢;朋友,吾哭諸寢門之外;所知,吾哭諸野。』」 周公以王禮葬 養從生,葬從死。 即《中庸》父爲士,子爲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 周公以王禮葬何? 號稱周公,葬乃用王禮。 以爲周公踐阼理政, 周公實周殷法,以及武王,立爲王。 與天同志,展興周道, 武王如初即立成王,周不能如此之盛。 顯天度數,萬物咸得,休氣充塞。原天之意,子愛周公, 故稱天子 與文、武無異,故以王禮葬, 此《金縢》篇師説。 使得郊祭。《尚書》曰:「今天動威,以彰周公之德。」下言禮亦宜之。 注  婦以夫爲天:原作「夫以妻爲天」,據《儀禮》原文改。 注  有朋自遠方來:「有朋」原作「朋友」,據《論語·學而》改。 注  叔父:原脱,據《白虎通疏證》卷十補。 注  滕文公下:原作「滕文」,據《孟子》補。 注  必:原作「以」,據《儀禮·鄉射禮》改。 注  裳:原作「常」,據《白虎通疏證》卷二改。 注  箭:原作「蕭」,據前引改。 注  上:原作「土」,據《儀禮·喪服》改。 [book_title]群經大義 三 中學 制度 爵篇 皇帝王皆稱天子 天子者,爵稱也。 如《孟子》天子一位。 爵所以稱天子者何? 指帝言。 王者父天 皇配天,稱皇天。 母地,爲天之子也。故《援神契》 《孝經緯》名。 曰:「天覆地載,謂之天子,上法斗極。」 爲帝言之。 《鉤命訣》 《孝經緯》名。 曰:「天子,爵稱也。」帝王之德有優劣,所以俱稱天子者何? 五天,九天之下。 以其俱命於天, 王亦稱天子。 而王治五千里内也。《尚書》曰:「天子作民父母,以爲天下王。」 《御覽》引《中候篇》云《春秋》「天子使召伯來錫命」,傳:「天子一稱也。」稱天子,與五千里之王不同。 何以知帝 當作「王」。 亦稱天子也? 《詩》:「王於出征,以佐天子。」 以法天下也。《中候》 《尚書緯》名。 曰:「天子臣放勛。」《書》亡逸篇曰:「厥兆天子爵。」 所引《鉤命訣》與《書》當作爲注。 何以言皇亦 當作「不」。 稱天子也?以其上律下襲,俱王天下也。故《易》曰:「伏羲氏之王天下也。」 文質五等三等之分 爵有五等,以法五行也。或三等者,法三光也。或法三光,或法五行何?質家者據天,故法三光;文家者據地,故法五行。 案:此據今文《春秋》説也。 《含文嘉》 《禮緯》名。 曰:「殷爵三等,周爵五等,各有宜也。」《王制》曰:「王者之制録爵,凡五等,謂公、侯、伯、子、男也。」此據周制也。 五等名義封地大小 所以名之爲公、侯者何?公者,通也,公正無私之意也。侯者,候也,候逆順也。 案:此據《公羊疏》引《元命苞》説。 人 盧云:「人」疑作「公侯」。 皆千乘,象雷震百里,所潤同。 《御覽》百九十八引《孝經援神契》作「所潤雲雨同」。《周禮·小司徒》疏又有「雷震百里所聞同」之文。此「潤」字或係「聞」訛,或上脱「雲雨」二字。 伯者,白也。 公、通,侯、候,伯、白,此以音立訓之例。如《孟子》:「校者教也,庠者養也。」漢儒多用之。《元命苞》云:「伯之言白,明白於德。」 子者,孳也,孳孳無已也。 《元命苞》云:「子者孳,恩宣德。」 男者,任也。 《元命苞》云:「男者,任功立業。」 人 盧校云:「人」當作「子男」。 皆五十里差次,功德小者不滿,爲附庸。附庸者,附大國以名通也。 以附庸三等合上爲六等,合五長亦爲六等。 制土三等爵分五等之説 百里兩爵, 此谓二伯王後。 公侯共之;七十里一爵, 此爲方伯。 五十里復兩爵何? 此爲卒正。以下封地多少如畿内九十三国。 公者,加尊二王之後,侯者百里之正 方伯采地百里。 爵,上可有次,下可有第,中央故無二。 本無如此二一之分。 五十里有兩爵者,所以勉進人也。小國下爵,猶有尊卑,亦以勸人也。 以此爲先師推衍。 殷爵三等 殷爵三等, 此質家,如今西人,事不見經傳。 謂公、侯、伯也。所以合子、男從伯者何? 借春秋以比例,春秋實不如此。 王者受命,改文從質,無虚退之義,故上就伯也。 殷質,如《墨子》三月之喪不見經傳,後師據爲定説,非是。 《尚書》曰「侯、甸、任、衛,作 此字今《酒誥》無。 國伯」, 《酒誥》作邦伯。 謂殷也。《春秋傳》曰:「合伯、子、男爲一爵。」 此爵爲卒正。 或曰:合從子,貴中也。以春秋 小國同稱伯、子、男。 名鄭忽者,鄭伯也, 爲方伯,又字稱伯。 此未踰年之君當稱子, 如宋子、陳子、衛子、公侯之子,則經在喪稱子。 嫌爲改伯從子, 如杞伯又稱子,滕侯、薛侯同稱侯,又稱伯,稱子爲小國例。 故名之也。 制土三等 地有三等不變,至爵獨變何?地比爵爲質,故不變。王者有改道之文,無改道之實。殷家所以令公居百里,侯居七十里,何也?封賢極於百里,其改 舊作政,今從盧本。 也不可空退人,示優賢之義,故褒尊而上之。何以知殷家侯不過七十里?曰土 舊本作士,盧改,今從之。 有三等,有百里,七十里,五十里,其地半者其數倍。 此謂《王制》州建百里之國三十,七十里之國六十,五十里之國百二十也,故曰地半數倍。 制地之理體也,多少不 盧云「不」當作「亦」。 相配。 公卿大夫士之同異 公、卿、大夫何謂也?内爵稱也。内爵稱公、卿、大夫何?爵者盡也,各量其職,盡其才也。公之爲言,公正無私也。卿之爲言,章也, 「章也」二字舊脱,盧據《孝經疏》補。 章善明理也。大夫之爲言大扶,扶 此「扶」字舊脱,盧據《孝經疏》、《御覽》補。 進人者也。故《傳》曰: 《孝經疏》引,「曰」作「云」。 「進賢達能,謂之卿大夫。」《王制》曰:「上大夫卿。」 《大戴記·盛德篇》云:三少皆上大夫也。 士者,事也,任事之稱也。故《傳》曰:「通古今,辯然否,謂之士。」 《説苑·修文篇》:「辯然否、通古今之道,謂之士。」《繁露·服制篇》:「夫能通古今、别然否,乃能服此也。」 何以知士非爵?《禮》曰:「四十强而仕。」不言爵,爲士。至五十爵爲大夫,何以知卿爲爵也?以大夫知卿亦爵也。何以知公爲爵也?《春秋傳》曰:「諸侯四佾,諸公六佾。」合而言之,以是知公卿爲爵。内爵所以三等何?亦法三光也,所以不變質文何?内者爲本,故不改内也。 以上王臣。 諸侯所以無公爵者, 臣從卿起。 下天子也。故《王制》曰:「上大夫卿、下大夫五人,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此謂諸侯臣也。」大夫但有上、下,士有上、中、下何?明卑者多也。爵皆一字也,大夫獨兩字何?《春秋傳》曰:「大夫無遂事。」以爲大夫職在之適四方,受君之法,施之於民,故獨兩字言之。或曰大夫爵之下者也,稱大夫,明從大夫以上受下施,皆大自著也。天子之士獨稱元士何?士賤,不得體君之尊,故加元以别於 「於」字舊脱,盧據《御覽》補。 諸侯之士也。《禮經》曰:「士見於大夫。」諸侯之士也。《王制》曰:「王者八十一元士。」 天子諸侯爵稱之異 天子爵連言天子, 王爲天之臣子,言天子合天爲號。 諸侯爵不連言王侯何?即 即,若也。 言王侯以王者同稱, 謂君臣相混。 爲衰弱僭差,生篡弑, 非名分遠嫌之法。 得乎?天子猶不能爲天子也, 《孟子》云:「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 故連言天子也。或曰:王者天爵, 《孟子》所謂天命。 王者不能王諸侯, 得乎王者不能爲王。 故不言王侯。 天能命王,故言天。 諸侯人群自著,故不著王也。 王者太子稱士 王者太子亦稱士何?舉從下昇,以爲人無生得貴者,莫不由士起。是以舜時稱爲天子,必先試於士。 《尚書》説。 《禮·士冠記》曰:「天子之元子士也。」 案此一節均用今《禮記》。 婦人無爵 婦人無爵何?陰卑無外事,是以有三從之義: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 三句見《大戴·本命篇》。 故夫尊於朝,妻榮於室,隨夫之行。故《禮·郊特牲》曰:「婦人無爵,坐以夫之齒。」《禮》曰:「生無爵,死無諡。」《春秋》録夫人皆有諡何?以知夫人非爵也。《論語》曰:「邦君之妻,君稱之曰夫人,國人稱之曰君夫人。」即令是爵,君稱之與國人稱之不當異也。 庶人稱匹夫 庶人稱匹夫者,匹,偶也,與其妻爲偶,陰陽相成之義也。一夫一婦成一室,明君人者不當使男女有失時, 《傳》曰:「師不踰時。」 無匹偶也。 内無怨女,外無曠夫。 故《論語》曰:「匹夫匹婦。」 匹夫匹婦,即西人一夫一妻之説,貧賤之制,貴者則有異。 爵人於朝封諸侯於廟 爵人於朝者,示不私人,以官與衆共之義也。 文出《司馬法》,與「刑人於市」對文。 封諸侯於廟者,示不自專也,明法度皆祖之制也, 《傳》曰:「繼體守文。」 舉事必告焉。《王制》曰:「爵人於朝,與衆共之焉。」《詩》曰:「王命卿士,南仲太祖。」《禮·祭統》曰:「古者明君爵有德,必於太祖。君降,立於阼階南, 不敢當正位。 南向,所命北面,史由君右執策命之。」 追賜爵 大夫功成,未封而死,得賜爵追之者,善善從長之義也。不追討者,惡惡從短。《穀梁傳》曰:「追錫死者,非禮者,爲桓公發也。」 《通典》引《五經異義》云:《春秋》公羊、穀梁説,王使榮叔錫魯桓公命,追錫死者,非禮也。死者功可追而錫,如有罪,又可追而刑耶?《春秋》左氏説譏其錫篡弑之君,無譏錫死者之文也。故《左傳》:有功而死,可以加等,有罪可以戮棺。死者有罪,不戮尸可也,有功不封功,不可也。 《王制》曰:「葬從死者,祭從生者,所以追養繼孝也。」葬從死者何?子無爵父之義也。 《禮》云:追王太王、王季、文王,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此指先公以上言。 《禮·中庸記》曰:「父爲士,子爲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父爲大夫,子爲士,葬以大夫,祭以士也。」 世子名稱同異 父在稱世子何? 謂《春秋》之例,如曹伯使世子來朝。 繫於君也。 如殺世子同君。 父殁稱子某者何?屈於尸柩也。 君前臣名,父前子名。 踰年稱公者, 《春秋》公即位。 緣臣民之心,不可一日無君也。緣終始之義,一年不可有二君。 故先君之年終於十二月。 故踰年即位,所以繫臣民之心也。 謂《春秋》書法耳,實於殯後即位。 三年然後受爵者,緣孝子之心,未忍安吉也。 世子稱子、稱公、稱小子之别。 故《春秋》:魯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乙巳,公薨於小寢。文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此踰年未葬稱公之證。 四月丁巳,葬我君僖公。 未葬可稱公。 《韓詩内傳》曰:「諸侯世子三年喪畢,上受爵命於天子。」所以名之爲世子何?言欲其世世不絶也。 天子之子亦稱世子 何以知天子之子亦稱世子也? 此爲正義。 《春秋》曰:「公會王世子於首止。」 《禮·文王世子》云:「文王之爲世子也。」又云:「抗世子法於伯禽。」 諸侯世子受命 世子三年喪畢,上受爵命於天子何?明爵者,天子之所有,臣無自爵之義。 案:此節用今文《春秋》説。 童子受封 童子當受爵命者,使大夫就其國命之, 惟此有來錫命之制。 明王者不與童子禮也。以春秋魯成公幼少,與諸侯會不見公, 《公羊·成十六年》。 經不以爲魯恥,不與童子爲禮也。 童子,諸侯。 諸侯世子服士服受爵 世子上受爵命,衣士服何?謙不敢自專也。 諸侯之子亦爲士。 故《詩》曰「 有赩」,謂世子始行也。 世子士服。 王者既殯即位稱王 天子大斂之後稱王者,明民臣不可一日無君也。故《尚書》曰:「王麻冕黼裳。」此大斂之後也。何以知不從死後加王也?以上迎子釗,不言迎王也。王者既殯而後即位何? 此如定元年殯而即位。 緣民臣之心,不可一日無君也。故先君不可得見, 謂已殯。 則後君繼體矣。 《公羊》:「是子也,繼文王之體矣。」 故《尚書》曰:「王再拜,興,對,乃受銅瑁。」明爲繼體君也。緣終始之義,一年不可有二君, 定元年兩公,爲二君。 故《尚書》曰:「王釋冕,喪服。」吉冕服,受銅,稱王,以接諸侯,明已繼體爲君也。釋冕、藏銅、反喪服,明未稱王以統事也。 即三年不言意。 踰年改元 不可曠年無君,故踰年乃即位、改元。元以名年, 《公羊传》曰:「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 年以紀事,君統事見矣,而未發號令也。何以知踰年即位、改元也?《春秋傳》曰: 《公羊·文九年》傳文也。 以諸侯踰年即位,亦知天子踰年即位也。《春秋》曰:「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改元即位也。 在喪越紼祭天地 王者改元,即事天地。 謂喪中之祭。 諸侯改元,即事社稷。《王制》云:「夫喪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爲越紼而行事。 在喪不言 《春秋傳》曰:「天子三年然後稱王者,謂稱王統事,發號施 舊脱,據《通典》所引補。 令也。」《尚書》曰「高宗諒闇三年」是也。 此引今文《無逸》。 《論語》:「君薨,百官總已以聽於冢宰三年。」緣孝子之心,則三年不忍當也。故三年除喪,乃即位統事,踐阼爲主,南面朝臣下,稱王以發號令也。故天子、諸侯踰年即位,終始之義乃備,所以諒闇三年,卒孝子之道。故《論語》曰:「古 謂經詁,非往古。 之人皆然,君薨,百官總己以聽於冢宰三年。」 冢宰攝政 所以聽於冢宰三年何?以爲冢宰職爲大伯,如舜之攝政也。《春秋傳》曰:「宰周公,天子之爲政者也。」 制國用之冢宰,與百官總己之冢宰名同實異。 故《王制》曰:「冢宰制國用。」所以名之爲冢宰何?冢者,大也;宰者,制也;大制事也。夫《周禮》六官,首冢宰。《春秋經》:宰周公稱公,宰渠伯糾何以爲大夫?制國用之冢宰也。《王制》曰:「冢宰制國用。」《王度記》曰:「天子冢宰爵録如天子大夫。」故周公稱公,渠伯糾則稱字也。宰咺何以名?宰之元士也。 諫諍篇 天子置諫臣 臣所以有諫君之義何?盡忠納誠也。《論語》曰:「愛之能勿勞乎?忠焉能勿誨乎?」《孝經》:「天子 皇配天。 有諍臣七人, 大一統用七政例,一方一人,故用七人。 雖無道,不失其天下。 據下以三公四輔爲七人。 諸侯 帝王爲臣,比於諸侯。 有諍臣五人, 帝德五方、五士。 雖無道,不失其國。 如《論語·衛靈公》。 大夫 皇之大夫於王爲公,如二伯。 有諍臣三人, 大夫多以三爲節。 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諍友,則身不離於令名。 爲修身之學。 父有諍子,則身不陷於不義。天子置左輔右弼,前疑後承, 《書》之四輔四鄰。 以順天道。左輔主修政,刺不法。 《保傅篇》:「明堂之位曰:誠立而敢斷,輔善而相義者,謂之充。」彼充即此輔也。故《賈子·保傅》云:「充立於左,是太公也。」 右弼主糾亂害,匡正傾邪。 《保傅篇》:「絜廉而切直,匡過而諫切者,謂之弼。弼者,拂天子之過者也。是主糾害,言失傾之義者也。」 前疑主糾,度定德經, 《保傅》作道,謂篤行而好學,多聞而道慎,天子疑則問,應而不窮者,謂之道。道者,導天子以德也。 後承主匡正,常考變失。 《保傅》云:「博聞强記,接給而善對者,謂之丞。丞者,承天子之遺忘者也。」 四弼興道,率主行仁。 《尚書》:「亂爲四輔。」又曰:「臣哉鄰哉!鄰哉臣哉!」 夫陽變於七,以三成,故建三公, 上、中、下。 序四諍, 前、後、左、右。 列七人, 以合七政。 雖無道,不失天下,杖群賢也。 諸侯待諫臣之禮 諸侯之臣,諍不從得去何?以屈尊申卑,孤惡君也。 《禮·曲禮》:「爲人臣之禮,不顯諫,三諫而不聽則逃之。」《孟子》:「君有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去。」《公羊·莊二十四年傳》:「三諫不從,遂去之。」 去,曰:「某質性頑鈍,言愚不任用,請退避賢。」 《孟子》:「諫不行,言不聽,膏澤不下於民。」 如是,君待之以禮,臣待放, 《公羊·宣元年傳》:「臣放之,非也;臣待放,正也。」 君待之以禮奈何?曰:「予熟思夫子言,未得其道,今子不且留。聖人之制,無塞賢之路,夫子欲何之?」則遣大夫送至於郊。 《孟子》:「有故而去,則君使人導之出疆。」 三諫待放 臣必三諫者何?以爲得君臣之義, 據君日臣月之説,以月生三日成魄,諫必以三,臣道就也。 必待放於郊者,忠厚之至也,冀君覺悟,能用之。 《孟子》:「三宿而後出晝,於予心猶以爲速,王庶幾改之,予日望之。」 所以必三年者何?古者臣下有大喪,君三年不呼其門, 與奪情之説相反,如丁憂去官,經説如此,實未通行。 所以復君恩。今己所言不合於禮義,君欲罪之,可得也。 《公羊傳》「古者大夫已去三年待放」,注:「三年者,古者疑獄三年而後斷。」 《援神契》曰:「三諫待放,復三年盡惓惓也。」 惓惓,懇至之意。 所以言放者,臣爲君諱, 《禮·曲禮》:「大夫、士去國,不説人以無罪。」 若言有罪放之也。 宣元年,晉放其大夫胥甲父於衛。《公羊傳》:「放之者何?猶曰無去是云爾。然則何言爾?近正也。」是則大夫本無罪而去,又不可揚君之過,故變出奔之例而言放,引罪於己,若爲君放然也。《禮·坊記》:「善則稱君,過則稱己。」皆是。○所言似乎尊君卑臣,與時局不合,現今海外爲過渡時代,經多爲太平以後言之。 所諫事已行遂去不留 所諫事已行者, 謂不用其言,事已施行。 遂去不留。凡待放者,冀君用其言耳。事已行,災咎將至,無爲留之。《易》曰:「介如石,不終日,貞吉。」《論語》曰:「三日不朝,孔子行。」臣待放於郊,君不絶其禄者,示不合耳。 《孟子》:「去三年不反,然後收其田里。」是三年待放,不絶其禄也。 以其禄參分之二與之,一留與其妻、長子,使得祭其宗廟,賜之環則反,賜之玦則去, 《荀子·大略篇》:「絶人以玦,反以環。」 明君子重恥也。 《禮》:「事君三違不出境,則利禄也。」又云:「君子三揖而進,一辭而退,以遠亂也。」是君子重恥之義也。 《王度記》曰:「反之以玦,其待放者,亦與之物, 謂玦。 明有分土,無分民也。」《詩》曰:「逝將去女,適彼樂土。」 如《楚辭》之「周游六漠」、「上征下浮」。 天子臣與親屬皆不言放 或曰:天子之臣不得言放者,天子以天下爲家也。 《春秋》王子瑕奔晉,不言出也。 親屬諫不得放者,骨肉無相去離之義也。 《孟子》所謂同姓之卿,明異姓乃得去,故《公羊傳》:「何通乎季子之私行,辟内難也。君子辟内難,不辟外難。」是則親屬有故不得去,但宜避之而已。 《春秋傳》曰: 《公羊·宣十五年》。 司馬反曰:「君請處乎此,臣請歸。」子反者,楚公子也,時不得放。 子反事不純同此,又先師借以立説耳。 記過徹膳 明王所以立諫諍者,皆爲重民而求己失也。《禮·保傅記》曰:「於是立進善之旌,懸誹謗之木,建招諫之鼓。」王法立史記事者,以爲臣下之儀樣,人之所取法則也。動則當應禮,是以有記過之史、徹膳之宰。《禮·玉藻》曰:「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禮·保傅》曰:「王失度,則史書之,工誦之,三公進讀之,宰夫徹其膳。」是以天子不得爲非,故史之義,不書過則死,宰不徹膳亦死。 此爲記過、徹膳之禮。 所以謂之史何?明王者使 「使」從「史」得聲。 爲之也。謂之宰何?宰,制也,使制法度也。宰所以徹膳何?陰陽不調,五穀不熟,故王者爲不盡味而食之。 《禮·曲禮》:「歲凶,年穀不登,君膳不祭肺。」《詩·雲漢》傳:「歲凶,年穀不登,則膳夫徹膳。」 《禮》曰:「一穀不升,不備鶉鷃;二穀不升,不備鳧雁;三穀不升,不備雉兔;四穀不升,不備囿獸;五穀不升,不備三牲。」 此爲歲凶徹膳之禮。 諫臣不以掩惡爲事 人臣之義,當掩惡揚美,所以記君過何?各有所緣也。掩惡者,謂廣德宣禮之臣。 非諫臣皆爲君隱 所以爲君隱惡何?君至尊,故設輔弼,置諫官,本不當有遺失。《論語》曰:「陳司敗問:昭公知禮乎?孔子曰:知禮。」此爲君隱也。 《禮·表記》:「事君欲諫,不欲陳。」又《坊記》云:「善則稱君,過則稱己。」《春秋》爲尊者諱。 君信賞罰不爲臣隱 君所以不爲臣隱何?以爲君之與臣,無適無莫,義之與此,爲賞一善而衆臣勸,罰一惡而衆臣懼。若爲卑隱爲不可,殆也。故《尚書》曰:「畢力賞罰,以定厥功。」 諸侯臣入聘得爲君隱 諸侯臣 指大夫如京師者。 對天子亦爲隱乎?然本諸侯之臣,今來者爲聘,問天子無恙,非爲告君之惡來也。 《喪服傳》:「諸侯之大夫,以時接見於天子。」此即謂大夫奉君命,聘問天子者也。 故《孝經》曰:「將順其美,匡救其惡。」故上下能相親也。 鄉射篇 天子親射 天子所以親射何?助陽氣,達萬物也。春陽 案:「陽」字舊脱,盧補。 氣微弱,恐物有窒塞,不能自達者。 《漢書·五行志》:禮,春而大射,以順陽氣。 夫射自内發外,貫堅入剛,象物之生,故以射達之也。 《禮記·射義》:「射者,男子之事也。」又《内則》「以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亦取由内達外之義也。 射取德所能服 《含文嘉》曰:「天子射熊,諸侯射麋,大夫射虎,士射鹿豕。」 《儀禮·鄉射記》云:「凡侯,天子熊侯白質,諸侯麋侯赤質,大夫布侯,畫以虎豹,士布,畫以鹿豕。」 天子所以射熊何?示服猛、遠巧侫也。熊爲獸猛巧者,非但當服猛也,示當服天下巧佞之臣也。 案:遠巧佞,舊無「遠」字,《御覽》作「遠巧物也」,「物」字訛。下「巧佞」作「巧妙」恐亦誤。示當服,疑是「亦當服」。並盧氏説者也。 諸侯射麋何?示遠迷惑人也。麋之言迷也。 案:此與《漢書·五行志》注同。 大夫射虎豹何?示服猛也。士射鹿豕何?示除害也。 《説文》:士射鹿豕爲田,取除害也。 各取德所能服也。 大夫士射兩物之義 大夫、士射兩物何?大夫、士俱人臣,示爲君親視事,身勞苦也。或曰臣陰,故數偶也。 藉以别上下、定尊卑。 射侯 侯者,以布爲之。布者,用人事之始也。 《禮記·郊特牲》云:「太古冠布。」皆從人事之始。 名之爲侯者何?明諸侯有不朝者,則當射之。故《禮·射祝》曰:「嗟爾不寧侯,爾不朝於王所,故亢而射爾。」 案:此引祝詞與《考工·梓人》大同小異。彼云祭侯之禮,以酒脯醢,其詞曰:「惟若寧侯,毋或若汝不寧侯,不屬於王所,故抗而射汝。」蓋此本據古《周禮》説也。 所以不射正身何?君子重同類,不忍射之,故畫獸而射之。 因射選士 射正何爲乎?曰:射義非一也。夫射者,執弓堅固,心平體正,然後中也。 《禮記·射義》云:「内志正,外體直,然後持弓矢審固。持弓矢審固,然後可以言中。」 二人争勝,樂以德養也。 《論語》:子曰:「君子無所争,必曰射乎!」 勝負俱降,以宗禮讓, 揖讓而升。 故可以選士。 《禮記·射義》云:「天子將祭,必先習射於澤。」澤者,所以擇士也。 夫射者,發近而制遠也。其兵短,而害長也,故可以戒難也。所以必因射助陽選士者,所以扶助微陽而抑其强,和調陰陽,戒不虞也。何以知爲戒難也?《詩》曰:「四矢反兮,以禦亂兮。」 因遠所别尊卑 因射習禮樂,射於堂上何?示從上制下也。《禮》曰:「賓主執弓,請昇,射於兩楹之間。天子射百二十步,諸侯九十步,大夫七十步,士五十步,明尊者所服遠,卑者所服近也。」 《大射儀》:大侯九十,參七十,干五十,此圻外諸侯之制。諸侯大侯,大夫參,士干侯,以次差之,則天子當百二十也。 鄉飲酒 《論語》:「鄉人飲酒,杖者出,斯出矣。」《禮記》言鄉飲之禮,所以明長幼之序,指此《儀禮》之卿相饗禮,則爲朝廷之法,非鄉黨所有。 所以十月行鄉飲酒之禮何?所復尊卑長幼之義。春夏事急,浚井次牆,至有子使父、弟使兄,故以事閑暇,復長幼之序也。 漢至國朝皆頒有此禮儀,其文簡略,與禮大異,故今爲饗禮未亡,此禮附饗禮。 王者事三老五更 王者父事三老,兄事五更 一作叟。 者何?欲陳孝悌之德, 養老乞言。 以示天下也。故雖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 入學以齒,凡長者皆爲兄。 天子臨辟雍,親袒割牲,尊三老,父象也。 教天之爲人子者,三皇爲天子之父。 謁者奉几杖,授安車輭輪,供綏執授,兄事五更,寵接禮交加,客謙敬順貌也。 天子爲五帝,五更以象五帝,尊同也。 《禮記·祭義》曰:「祀于明堂,所以教諸侯之孝也。享三老五更於太學,所以教諸侯之弟也。」 三老五更名義 不正言父兄,言老更者,老者壽考也,欲言所令者多也;更者更也,所更歷者衆也。即如是,不但言老言三何?欲言其明於天、 天皇。 地、 地皇。 人 人皇。 之道 三才。 而老也。五更者,欲言其明於五行之道, 五方,五帝。 而更事也。 三老五更各一人 三老五更 三五共八人。 幾人乎?曰:各一人。何以知之?《詩》曰:「三五在東。」《禮》曰:「三無五至,各主一人。」 《孔子閒居》。三皇爲天學之三皇,五至爲五帝,天學之五帝,故同引《詩》也。 故知有八人也。 市商篇 商賈總論 如今商學,《王制》市官、《周禮》司市之統經傳於商學,固甚詳也。 商賈何謂也?商之爲言商也,商其遠近,度其有亡,通四方之物,故謂之商也。 《考工記》:通四方之珍異以資之,謂之商旅。 賈之爲言固也,固其有用物 無用者有禁。 以待民來,以求其利者也。行曰商,止曰賈。《易》曰:「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 帝 不省方。」《論語》曰:「沽之哉! 「觚不觚,觚哉!觚哉!」即此變文。 我待價者也。」即如是。《尚書》曰:「肇牽車牛遠服賈。」用方言遠行,可知也。方言欽厥父母,欲留供養之也。 商業發達,在於遠商,非壟斷一隅所能奏其效者也。是以海外商業,有行至數萬里而營商者。今考之我國經傳所言「遠服賈」,亦以遠爲要義。是則我國商學發明較於歐州早矣,學者不察,可慨也夫! 車旂篇 天子大路 路者何謂也?路,大也,道也,正也。君至尊,制度大,所以行道德之正也。路者,君車也。 《詩》云「乘馬路車」。 天子大路,諸侯路車,大夫軒車,士飾車。玉路,大路也。名車爲輅者,言所以步之於路也。 車教之道 車所以立乘者何?制車以步,故立乘。 《曲禮》云:「婦人不立乘。」故知男子坐車當立乘。 車中不内顧何?仰即觀天,俯即察地,前聞和鸞之聲,旁見四方之運,此車教之道。《論語》曰:升車必正立執綏,車中不内顧。所以有和鸞者何?以正威儀,節行舒疾也。 《大戴·保傅》云:「行中鸞和,步中《采茨》,趨中《肆夏》,所以明有度也。」 鸞者在衡,和者在軾,馬動則鸞鳴,鸞鳴則和應其聲。鳴曰和敬,舒則不鳴,疾則失音,明得其和也。故《詩》云:「和鸞雍雍,萬福攸同。」《魯訓》曰:「和,設軾者也;鸞,設衡者也。」 《大戴·保傅》云:「在衡爲鸞,在軾爲和。」馬動而鸞鳴,鸞鳴而和,和則敬,此制之節也。 《禮記》曰:「天子乘龍,載大旂,象日月升龍。」《傳》曰:「天子升龍,諸侯降龍。」 田獵篇 田獵之義 王者、諸侯所以田獵者何?爲田除害,上以共宗廟,下以簡集士衆也。春謂之田何?春歲之本,舉本名而言之也。夏謂之苗何?擇去其懷任者也。秋謂之蒐何?蒐素肥者也。冬謂之狩何?守地而取之也。四時之田,總名爲田何? 春、秋、夏不田,故知田爲總名。 爲田除害也。《春秋穀梁傳》曰:「春曰田,夏曰苗,秋曰蒐,冬曰狩。」王者祭宗廟,親自取禽何? 《王制》云:「天子、諸侯無事則歲三田,一爲乾豆,二爲賓客,三爲充君之庖。」 重先祖,必欲自射,加功力也。禽者何?鳥獸之總名,明爲人所禽制。 天子諸侯之囿 王者不親取魚。 《春秋》:「公矢魚於棠。」《左傳》云:「非禮也。」 囿:天子百里,大國四十里,次國三十里,小國二十里。 囿在東方 苑囿所以在東方何?苑囿,養萬物者也。東方,物所以生也。《詩》云:「東有圃草。」鳥所以飛何?鳥者陽也, 《書·禹貢》云:「陽鳥攸居。」 飄輕故飛也。 諡篇 死乃諡 諡者何也?諡之爲言引也,引烈行之跡也。所以進勸成德,使上務節也。 會合數德,名以一字,六書會意舉例之「武」、「信」二字亦即爲諡。 故《禮·郊特牲》曰:「古者生無爵,死無諡 。」 此謂孔子以前。 此言生有爵,死當有諡也。 經制如此。《春秋繁露》一公有一論,如後世諡議。 死乃諡之何?《詩》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言人行終始不能若一,故據其終始,從可知也。《士冠經》曰:「死而諡,今也。」 今與經同,今用之,吾從周。 於葬錫諡 所以臨葬而諡之何?因衆會,欲顯揚之也。故《春秋》曰:「公 時不稱諡,但舉公。 之喪至自乾侯。」昭公死於晉乾侯之地,數月而歸喪至,尚未有諡也。《春秋》曰:「癸巳,葬我君昭公。」「丁巳,葬我君定公。」「戊午日下側,乃克葬。」胡《春秋傳》曰:「葬而後舉諡也。」 《春秋》乃舉諡,諡爲新制,傳説、譜牒依經立説。如蔡經一稱侯,《傳》與《世家》遂稱侯不稱公。《春秋》吴、莒二國無諡,特留二國以見舊制。《論語》有數條論諡之文,所以明其例。 帝王制諡之義 黄帝先黄後帝何? 中央爲皇,黄帝猶言皇帝。道家之黄帝,即皇帝也。 古者質,生死同稱,各持行色, 中央黄帝,東青,北黑,南赤,西白。 美者在上。 帝在下。 黄帝始制法度,在地之中,故稱黄也。 《春秋繁露》:五帝以上推爲九皇。五帝帝在上,號在下,帝顓頊、帝嚳、帝堯、帝舜,推爲九皇,則帝在下,如大五帝,以行色在上,帝在後。就春秋言之,合殷、周爲三王,舜、禹、堯、嚳、顓頊爲五帝,上推少昊爲九皇,故稱白帝。近者因大號卑,遠者因小號尊。 後世雖聖,莫能與同也。近者德與天同,亦得稱帝,不能制作,故不得復稱黄帝。諡或一言,或兩言何?文者以一言爲諡,質 此爲經中三統之質。 者以兩言爲諡。故《尚書》曰高宗,殷宗也, 既言諡起於周,何以殷亦有諡?就經言,則皆有諡。 湯死後稱成湯,以兩言爲諡也。 此説不確。湯有單舉,周亦多兩字之號。 號無質文,諡有質文何?號者始也,爲本,故不可變也。周已後用意尤文,以爲本生時號令善,故有善諡。故合言文王、武王也。合言之,則上其諡,明别善惡,所以勸人爲善,戒人爲惡也。帝者天號, 五帝有天人之别,緯以三垣、四宫爲帝,又以五行星爲五帝,故古書言地有天人之號。 以爲堯猶諡。顧上世質直,死後以其名爲號耳。所以諡爲堯何?爲諡有七十二品。《禮·諡法記》曰:「翼善傳聖諡曰堯,仁聖盛明諡曰舜,慈惠愛民諡曰文,剛强理直諡曰武。」 《禮》言死而後有諡,周道也。此「周」字不可讀爲「周姬」之「周」,當讀爲「周文」之「周」。《論語》「郁郁乎文哉,吾從周」,謂文家也。故堯舜以前亦有諡。 天子諡南郊 天子崩,大臣至南郊諡之者何?以爲人臣之義,莫不欲褒稱其君,掩惡揚善也,故之南郊,明不得欺天也。故《曾子問》孔子曰: 明諡爲孔子新制,故聖人立言以爲法,非古所有。 「天子崩,臣下之南郊告諡之。」 天子諡諸侯 諸侯薨,世子赴告於天子,天子遣大夫會其葬而諡之何? 《春秋》書王使來會葬。 幼不誄長,賤不誄貴,諸侯相誄,非禮也。臣當受諡於君也。 諸侯以天子臨之,天子以天臨之。已葬,則人事終,故引天與天子而諡,如考績之法。 卿大夫老有諡 卿大夫老歸,死者有諡何? 《禮記·檀弓》:「公叔文子卒,請諡於君。」 諡者所以别尊卑、彰有德也。卿大夫歸,無過,猶有禄位,故有諡也。 夫人有諡 夫人有特諡何?夫人一國之母,理陰政,修閨門之内, 無外事,與君不同。 則群下亦化之。故《春秋》夫人書薨,則葬,舉諡以彰其善惡。《春秋傳》曰:「哀姜者何?莊公夫人也。」明夫人有特諡也。或曰:妾母無諡何?賤不得體君,故無諡。《春秋經》曰:「天王來歸惠公仲子之賵。」不薨,則不諡。妾母立爲夫人,亦得書薨、稱諡者,母以子貴也。成風者,僖公母,《經》曰:「夫子風氏薨。」又曰:「天王來歸僖公成風之襚。」此稱薨、稱諡,故與仲子不同。亡國夫人亦無諡,失其貴也。《經》書葬紀叔姬、紀伯姬是也。夫人既有專諡,又從夫之諡何? 如清朝制。 婦人無爵,從夫之爵,故無特諡,從夫之諡,又以分别也。《春秋》:「宋伯姬嫁於宋共公。」又曰:「葬宋共姬。」《傳》曰:「稱諡何?賢也。」 以經明從夫必冠以夫諡之義。 此從夫同諡共。 考清朝制,皇后各有特諡,皆冠以祖宗廟號,如清仁皇帝數后皆冠有「仁」字。歷年久遠,皇后多,非冠以夫人諡不能分别,如《公羊傳》穆姜者,不知其爲宣夫人與?成夫人與?三《傳》所言仲子,與《隱篇》所書夫人子氏薨,三《傳》互有異同,因未冠以夫諡,故後人無所分别。 卿大夫妻太子夫人士附庸無諡 卿大夫妻,命婦也,無諡者,以賤也。 夫人以下。 八妾 諸侯一娶九女,夫人以外爲八妾。 所以無諡何?亦以卑賤,無所能豫, 一國以内統於夫人。 猶士卑不得有諡也。 男子大夫以上有諡,女子世命以下皆無。 太子 《周禮》之孤。 夫人 稱夫人,尊加於三公。 無諡何?婦人隨夫,太子無諡, 未成君,不葬,後世太子特别,則有諡。 其夫人不得有諡也。 以婦從夫。一説女卑於夫,太子有諡,妻亦無。 《士冠經》曰:「天子之元子猶士也。」 《禮經》之士專指王世子言,由王以下推。 士無諡, 此天子元士。 知太子亦無諡也。附庸所以無諡何? 如小邾,《春秋》不書葬。 卑小無爵也。《王制》曰:「古者之制禄爵凡五等。」附庸不在其中,明附庸無爵也。 諡后夫人 后夫人於何所諡之?以爲於朝廷。朝廷本所以治政之處,臣子共審諡, 如後世諡議。 白之於君,然後加之。婦人天夫,故但白君而已。何以不之南郊? 夫天婦地,妻之爲言齊。 婦人本無外事,何爲於郊也?《禮·曾子問》曰:「唯天子稱天以誄之。」唯者獨也,明天子獨於南郊耳。 號諡取法 顯號諡何法? 生死之分,生爲號,死則曰諡。 號法天也,法日也,日未出而明; 生人爲天,陽。 諡法地也,法日月已入,有餘光也。 日往月來,月往日來。 是以大行受大名,細行受小名。 名謂諡。 行生於己,名生於人。 葬生者之事。○諡法當亦爲太平世而設,秦漢無其德,用其事,故於世教少所裨益。 崩薨篇 崩薨異稱 《書》曰:「成王崩。」天子稱崩何?别尊卑,異生死也。 《曲禮》有崩、薨、卒、不禄、死之别。 天子曰崩,大尊像。 穀梁高曰:「崩厚曰崩,尊曰崩。」 崩之爲言, 然伏僵,天下撫擊失神明,黎庶殞涕,海内悲凉。諸侯曰薨,國失陽。 三字緯文。 薨之言奄也,奄然亡也。大夫曰卒,精耀終也。卒之爲言,終於國也。士曰不禄,不終君之禄。禄之爲言消也,身消名彰。庶人曰死,魂魄去亡。死之爲言,澌精氣窮也。崩、薨紀於國何? 《傳》以崩、薨爲據,周以前不同。 以爲有尊卑之禮,諡號之制 託云始於周。 即有矣。禮始於黄帝, 如《繫辭》所言。 至堯舜而備。 舊學相沿之詞。 《易》言没者,據遠也。《書》言「殂落死」者,各自見義。堯皆憯 注 痛之,舜見終,各一也。 天子至庶人皆言喪 喪者何謂也?喪者亡也。人死謂之喪何?言其喪亡,不可復得見也。 《禮記·檀弓》云:「喪欲速貧,死欲速朽。」喪謂亡失。 不直言喪何? 《易》曰:「無得無喪。」 爲孝子之心不忍言也。《尚書》曰:「武王既喪。」《喪禮經》曰:「死於適室。」知據死者稱喪也。 就死者言稱喪。 生者哀痛之亦稱喪。 就生者亦稱喪。 《禮》曰:「喪服斬衰。」《易》曰:「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孝經》曰:「孝子之喪親也。」是施生者也。天子下至庶人俱言喪何?欲言身體髮膚俱受之父母,其症一也。 天子赴告諸侯 天子崩,赴告諸侯何?緣臣子喪君,哀痛憤懣,無能不告語人者也。諸侯欲聞之,又當持土地所出以供喪事。 《春秋》有賻賵車金。 故《禮》曰:「天子崩,遣使者訃諸侯。」 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 諸侯奔喪分三部 王者崩,諸侯悉奔喪何?臣子悲哀慟怛,莫不欲觀 注 君父之棺柩, 凡君父之喪,臣子皆當奔喪。 盡悲哀者也。又爲天子守蕃,不可頓空也,故分爲三部。 此説能補《禮經》之缺。 有始死先奔者,有得中來盡其哀者,有得會喪奉送君者。七月之間, 七月而葬。 諸侯有在京師親供臣子之事者,有號泣悲哀奔走道路者,有居其國 不盡奔喪。 哭痛思慕竭盡所供以助喪事者。是四海之内咸悲,臣下若喪考妣之義也。 《帝典》:「百姓如喪考妣,三載四海遏密八音。」 會葬遠近畢至 葬有會者,親疏遠近盡至,親親之義也。童子諸侯不朝而來奔喪者何?明臣子於其君非有老少也,亦因喪質,無般旋之禮,但盡悲哀而已。 臣赴於君 臣死亦赴告於君何?此君哀痛於臣子也。欲聞之加賻贈之禮。 《春秋》:「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 故《春秋》曰:「蔡侯考父卒。」《傳》曰:「卒赴,而葬不告。」 《公羊·隱八年》。 諸侯赴鄰國 諸侯薨,赴告鄰國何? 《禮記·雜記》云:「君赴於他國之君曰:寡君不禄,敢告於執事。」 緣鄰國欲有禮也。 《公羊》:諸侯之喪,遣大夫弔,君會葬。 《春秋傳》曰:「桓母喪,告於諸侯。」桓母賤,尚告於諸侯,諸侯薨告鄰國明矣。 《公羊·隱元年》傳文也。 諸侯夫人薨告天子 諸侯夫人薨,告天子者,不敢自廢政事,亦欲知之當有禮也。《春秋》曰:「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譏不及事。 隱元年《公羊》傳文也。 仲子者,魯君之貴妾也,何況於夫人乎? 諸侯歸瑞珪 諸侯薨,使臣歸瑞珪於天子者何?諸侯以瑞珪爲信,今死矣,嗣子諒闇三年之後,當乃更爵命,故歸之,推讓之義也。 示新君即位,不敢必得,所以專其權於天子也。 故《禮》曰:「諸侯薨,使臣歸瑞珪於天子。」 天子弔諸侯 天子聞諸侯薨哭之何?慘怛發中,哀痛之至也。使大夫弔之,追遠重終之義也。 《春秋》毛伯來會葬。 故《禮·檀弓》曰:「天子哭諸侯,爵弁純衣。」又曰:「遣大夫弔,詞曰:『皇天降災,子遭離之,嗚呼哀哉!天王使臣某弔。』」 君弔臣 臣子死,君往弔之何? 以尊卑懸遠,無往來。 親與之共治民,恩深義重,厚欲躬見之故。《禮·雜記》曰:「君弔臣,主人 孤爲喪主。 待於門外,見馬首不哭。君至,主人先入,君升自阼階, 君自作主。 西向哭,主人居中庭從哭。」或曰大夫疾,君問之無數;士疾,一問之而已。 《荀子·大略篇》云:「君於大夫三問其疾,三臨其喪。於士一問一臨。」《禮記·雜記下》云:「卿大夫疾,君問之無算;士一問之。」 大夫卒,比葬不食肉,比卒哭不舉樂;士比殯不舉樂。 君臣義重,不接吉事,故春秋晉大夫智悼子未葬,平公作樂,《春秋》譏之。 玄冠不以弔者,不以吉服臨人凶,示助哀也。《論語》曰:「羔裘玄冠不以弔。」 小斂 崩薨三日乃小斂何?奪孝子之恩以漸也。一日之時屬纊於口上,以俟絶氣;二日之時尚冀其生;三日之時魂氣不返,終不可奈何。故《禮·士喪經》曰:「御者四人皆坐,持體屬纊,以俟絶氣。」 《禮記·喪大記》云:「疾病屬纊,以俟絶氣。」 《禮》曰:「天子、諸侯三日小斂,大夫、士二日小斂。屬纊於口者,孝子欲生其親也。」 《禮記·問喪》云:「死三日而後斂者何也?曰:孝子親死,悲哀志懣,故匍匐而哭之,若將復生然,安可得奪而斂之?故曰三日而後斂者,以俟其生也」云云。 沐浴含斂 沐浴於中霤何?示潔淨反本也。 佛家之如來是也。 《禮·檀弓》曰:「死於牗下 注 ,沐浴於中霤,飯唅於牖下,小斂於户内,大斂於阼階,殯於客位,祖於庭,葬於墓。所以即遠也。」奪孝子之恩以漸也。 自近及遠,未忍便離主人位是也。 所以有飯唅何?緣生食,今死,不欲虚其口,故唅。 《禮記·檀弓》云:「飯用米貝,不忍虚也。」 用珠寶物何也?有益死者形體。故天子飯以玉,諸侯以珠,大夫以璧,士以貝也。 案:此係《公羊》説。 贈襚賻賵 贈襚者何謂也?贈之爲言稱也,玩好曰贈。 《説文·貝部》:贈,玩好相送也。 襚之爲言遺也,衣被曰襚。 《説文·衣部》:「襚,衣死人也。」《儀禮·士喪禮》:「君使人襚。」《左傳》:「楚使公親襚。」 知死者則贈襚,所以助生送死,追恩重終,副至意也。 案:此與《荀子·大略篇》同。 賻賵者何謂也?賻者助也,賵者覆也,所以相佐,給不足也。故弔詞曰:「知生則賻賵。」貨財曰賻,車馬曰賵。 案:此係《公羊》説。 殯日 天子七日而殯,諸侯五日而殯何?事有大小,所供者不等。故《王制》曰:「天子七日而殯,諸侯五日而殯,卿大夫三日而殯。」 案:殯之日數與葬之月數皆相當。 三代殯禮 夏后氏殯於阼階,殷人殯於兩楹之間,周人殯於西階之上,何?夏后氏教以忠,忠者厚也,曰生吾親也,死亦吾親也,主人宜在阼階。 若存。 殷人教以敬,曰死者將去,又不敢客也,故置之兩楹之間,賓主共夾而敬之。 介於賓主間。 周人教以文,曰死者將去,不可又得,故賓客之也。《檀弓記》曰:「夏后氏殯於阼階,殷人殯於兩楹之間,周人殯於西階。」 天子舟車殯 《禮稽命徵》曰: 《禮緯》文。 天子舟車殯何爲?避水火災也。 車避火,舟避水。 故棺在車上,車在舟中,臣子更執紼,晝夜常千二百人。紼者,所以牽持棺者也。 《周禮·遂人》云:大喪,帥六遂之役而致之;及葬,帥而屬六綍。 故《禮》曰:「天子舟車殯,諸侯車殯,大夫攢塗,士瘞。」尊卑之差也。 此疑亦《禮緯》文。《禮記·喪大記》云:「君殯用輴,攢至於上,畢塗屋;大夫殯以幬,攢置於西序,塗不暨於棺;士殯見衽,塗上,帷之。」 祖載 祖於庭何?盡孝子之恩也。祖者始也,始載於庭也。乘軸車,辭祖禰,故名爲祖載也。 《周禮·喪祝》云:「掌大喪,祖,飾棺,乃載。」《儀禮·既夕記》云:「遷於祖,用軸。」 《禮》曰:「祖於庭,葬於墓。」又曰:「適祖,升自西階。」 棺槨厚薄之制 所以有棺槨何? 野蠻之世,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或衣之以薪,葬之中野,如今之土番所謂天葬、火葬、水葬是也。 所以掩藏形惡也,不欲令孝子見其毁壞也。 文明進步,不忍見其親爲獸蟲所食,又不忍見其毁壞,故制棺槨,以掩藏形惡。 棺之爲言完,所以載尸,令完全也。槨之爲言廓,所以開廓辟土,無令迫棺也。 無使土親膚。 《禮·王制》曰:「天子棺槨九重,衣衾百二十稱。公侯五重,衣衾九十稱。大夫有大棺三重,衣衾五十稱。士再重,無大棺,衣衾三十稱。單袷備爲一稱。」 案此《逸禮》文也。 《禮·檀弓》曰:「天子棺四重,水兕革棺被之,其厚三寸。杝 注 棺一,梓棺二,柏槨以端,長六尺。」有虞氏瓦棺,今以木何?虞尚質,故用瓦;夏后氏益文,故易之以堲周,謂堲木相周,無膠漆之用也。殷人棺槨,有膠漆之用。周人浸文,牆置翣,加巧飾。 案此據《檀弓》作問。 喪葬之禮,緣生以事死,生時無,死亦不敢造。 《禮記·檀弓》:孔子曰:「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爲也。之死而致生之不智,而不可爲也。」即緣生事死之義也。 太古之時,穴居野處,衣被帶革,故死衣之以薪, 《禮記·禮運》云:「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又云:「未有麻絲,衣其羽皮。」 内藏不飾。 不封不樹。 中古之時,有宫室、衣服,故衣之幣帛,藏以棺槨,封樹識表,體以象生。 《易·繫詞》云:「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 夏、殷彌文,齊之以器械。至周大文, 《論語》云:「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 緣夫婦生時同室,死同葬之。 《禮記·檀弓》云:「合葬非古也。」 尸柩 尸柩者何謂也?尸之爲言陳也, 案:此與《禮記·郊特牲》同。 失氣亡神,形體獨陳。柩之爲言究也,久也,不復變也。《曲禮》曰:「在牀曰尸,在棺曰柩。」 葬 崩、薨别號,至墓同,何也?時臣子藏其君父,安厝之義,貴賤同。葬之爲言,下藏之也。 《禮記·檀弓》云:「葬也者,藏也。」《荀子·禮論篇》:「故葬埋,敬藏其形也。」 所以入地何?人生於陰,含陽光,死始入地,歸所與也。 案宋注:人生陰,謂胞胎中。此「光」字疑當爲「充」字,「始」字疑衍。 天子七月而葬,諸侯五月而葬何? 據《王制》説。 尊卑有差也。 尊者疎,卑者速。 天子七月而葬,同軌必至;諸侯五月而葬,同會必至。 會,《公羊》、《左傳》均作「盟」。 所以慎終重喪也。 兆域 《禮》曰:「冢人掌兆域之圖。」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爲左右。群臣從葬,以貴賤序。 案:此據《周禮》文也。 合葬 合葬者何?所以同夫婦之道也。故《詩》曰:「穀則異室,死則同穴。」又《禮·檀弓》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來,未之有改也。」 葬北首 葬於城郭外何?死生别處,終始異居。《易》曰「葬之中野」,所以絶孝子之思慕也。《傳》曰:「作樂於廟,不聞於墓;哭泣於墓,不聞於廟。」 此傳語,不知出何書,蓋論古不墓祭之義。 所以於北方者何?就陰也。《檀弓》曰:「葬於北方北首,三代之達禮也。」孔子卒,以所受魯君之璜玉,葬魯城北。 墳墓 封樹者所以爲識。 表異之,非記號,故以尺寸分尊卑。 故《檀弓》曰:「古也 此草昧之古。 墓而不墳;今丘 中央丘陵。 也,東 甲。 西 脆。 南 羽。 北 介。 之人 中央爲人。 也,不可以不識也。」 孔子乃定此制。 於是封之,崇四尺。 如《士禮》四尺。 《春秋含文嘉》曰: 此《禮經》師説。 「天子墳高三仞,樹以松。 夏。亦作周。 諸侯半之,樹以柏。 殷。 大夫八尺,樹以欒。 周。亦作夏。 士四尺,樹以槐。 虞。 庶人無墳,樹以楊柳。」 注  皆憯:原作「見僣」,據《白虎通義》卷十改。 注  觀:原作「動」,據《白虎通義》卷十改。 注  下:原作「平」,據《白虎通義》卷十改。 注  杝:原作「地」,據《禮記·檀弓》改。 [book_title]群經大義補題 孝經 春秋三傳 尚書 周禮 禮經喪服 詩經 樂經 易經 論語經總 余以《白虎通德論》改爲《群經大義》,以應學校之急需,班氏以外,餘義尚多,因編爲二册,分經立題,以俟補撰。此壬寅以前事也。撰録未就,而題目尚存,因命孫輩録之,存此泥印,未嘗非過渡時代必經之階級也。壬子,四益老人識。 孝經補題 一貫。 統貫六經。 忠恕。 至德要道。 無思不服。 孝道廣大。 孝爲百行總領。 推愛敬,無怨惡。 孝無貴賤。 自天子至庶人。 孝無賢、不肖。 愚夫愚婦可知行,聖人不能外。 孝無老少。 由生至死。 孝無大小。 由一家至天下。 春秋補題 《春秋》撥亂世反諸正。 二伯迭更。 九州分中外。 存西京,開南服。 《春秋》成而亂臣賊子懼。 《春秋》決嫌疑,别同異。 改制異法。 因善惡定功罪。 託空言,不如見之行事。 《春秋》爲伯道。 六經始基。 尚書補題 敬天。 重民。 明德慎罰。 《典》、《謨》爲二帝。 《洪範》爲政治通例。 《顧命》五篇爲成康二伯四岳。 二十八篇爲備。 證誤百篇《書序》。 周禮補題 皇極之書,一轂三十輻,大地三萬里。 五帝五等,九方百倍。 九分二伯八伯止藩二千里一州加四倍。 七禹貢五分。 五極、五土,土會坤之數。 九禹貢四分。 四方小輻,十五輻乾之數。除九小車。 三分。 三國三服,方五,天、地、人。 三分。方六。 陽教、陰教、天地産。 赤道爲地中。 三墳、五典、八索、九丘。 五土、五極。 州分三等、大封建。 禮别樂和。 禮所以别異之,使不苟同;樂所以道是,使不分異。○斯禮和樂。 《詩》、《易》、《書》上帝,帝皆人鬼。 政教十等表。 天子爲帝正稱。 四裔。 分野。 六官法六相。 《職方氏》九州即大九州。 官名大小,即皇帝之分。 以車輿比地。 以衣裳裘比地。 大地四遊。 《尚書緯》:大地升降三萬里中,以成四時 注 。 《大司徒》土圭之法,日南景長,多暑,地北游,繞日南,成夏也。日北景短,多寒,地南游,繞日北,成冬也。日東則景朝,多風,地西游,繞日,成春也。日西則景夕,多陰,地東,繞日,成秋也。南北寒暑反,東西晝夜反。大塊中國日同時全有春夏秋冬、子午卯酉。四時東北隅 乾天中國。 與西南隅 坤地南美。 晝夜寒暑全反。西北、東南有同有異。地球四隅,經詳東北,以推三隅。《論語》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此驗小推大之要術也。 以晝夜寒暑比地。 四曆。 《月令》、《帝典》,羲和授時之傳,中國曆法之所本也。大地四分,寒暑晝夜各異。東南與西北向反,寒暑節氣全異。此之冬至,彼爲夏至;彼之秋分,此爲春分。順天授時,命令全反。《月令》中 注 皆詳對衝。分其對衝,别爲曆法,詳北而南可知也。西與東晝夜反,東子西午,西寤東寐,各以晝爲本日,分夜之半屬後日。東朔一二日之間乃爲西一日,西三四日之間乃爲東三日,而西南且寒暑與晝夜全反焉。故須立四曆。《月令》於中星詳昏中、旦中。昏中爲東曆,旦中則西曆。《月令》之中兼寓四曆之法,亦所謂舉一反三也。 三皇地中曆法。 皇極居中建極,四帝四游之繞日,故兼用四曆。《易》之晝夜寒暑、《大司徒》之東西南北是也。 以飲食比地。 天下一家。 父子、祖孫、士女、子婦。 皇后憑玉几。 三墳、五典、八索、九丘。 三皇、五帝、八大州、九畿。○附十二風土。 五帝五等,三皇三變,子丑寅三首。 郯子問官。 濡、需、儒。 《素問》以身喻天下。 《盛德》以馭喻天下。 《離騷》、《招魂》反歸。 重字皆南北東西。 夏時配《小正》。 九河以河喻洲。 九曲、九洛、九王、汾曲、汾王。 伏羲作八卦。 八别。 神農交易市。易,交易。 東易西,南易北。○禮别異,樂和同 注 。 《禹貢》今不止五千里。 古尺古里,今尺今里。 《周易》 爻言一。 《連山》 言三。 《歸藏》 言或言反。 《洪範》 九應大州九家。○分天人。○卿士上統,庶人下庠。○五方爲通例。 子鈔。 六府。 金、木、水、火、土、轂 注 。 皇帝巡守。 日本文分類。 中書顛倒讀之爲一。○加馬號。 純用中義,以土音讀之,爲高等漢文字。 如羊爲苦撒。 用漢字連綴,别爲一義,爲一種。 如取扱洋代難字。○六个。 用漢文字體,别造爲中文所無爲一種。 如辻。 用漢字偏旁,别爲字母,如外國字母,以借音爲假名,卩取阿,讀爲力, 取加ナ取奈。 爲一種。 漢文力ナ雜用,爲和文爲一種 。 用漢字土音,如形容方音之類。 全用漢字連綴,讀以土音,别爲一義,曰古文體,見《和名鈔》。 止天毛訓迚字意爲到底歸用漢文字體類。 與則天所造字同。 禮經補題 □無成義。 複文見義。 尊尊親親。 決嫌疑,别同異。 順人情,爲節文。 禮别樂和。 安上治民。 從宜從俗。 防亂。 救弊。 三統循環。 詩經補題 三《頌》爲新周、王魯、故宋、黜杞。 《楚辭》爲《詩》師説。 歸乃上天爲上帝所招,故抑非楚國。 死人爲歸人。 《詩》爲夢境,游魂神游。 四海六合以内,四荒六合以外。 上征下浮,即鳶飛魚躍。 東周與西周對。 《大雅》、《小雅》爲人學,皇帝之分,又即三垣四宫。 小千、大千世界。 齊商即文質。 《大雅》初《既濟》,終《未濟》。 《小雅》初《未濟》,終《既濟》。 興、觀、群、怨即天學之道、德、仁、義。 《王風》爲文王。 比於日系。 以鳥名官,即西皇旻天。 四始五際。 十二諸侯配律吕。 哀樂。 上方樂,下方哀,如天堂、地獄之説。 無邪即無涯。 告往知來。 天下一家。 周召爲皇伯大一統。 素皇九主。 雅爲翻譯。 下俟百世。 顛倒衣裳。 以《序》説《詩》之非。 樂經補題 八音配八方。 八風。 天、地、人爲三皇。 《樂經》即《詩》。 移風易俗。 樂正主教。 功成作樂。 律吕顛倒。 易 《易》以知來。 殷人作《易》。 反易、變易即顛倒反覆。 《繫辭》爲《大傳》。 六合之外,存而不論。 初上勿用。 二五爲中。 三四爲中。 三人行。 一人行。 德成家。 富以其鄰。 六十四卦本象。 陰陽消長。 小大循環。 論語 孔子作六經。 文周不以言立教。 上考下俟。 孔子曰:「我欲託之空言,不如見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尚書》爲空言,乃全地球法政,古無其事。 《春秋》乃爲行事。 凡治經先考疆域。《春秋》三千里九州, 由春秋起,不言古之三代。 《尚書》三萬里九州, 非中國三代。 《詩》、《易》以星辰爲九野,天帝以星辰爲人名,故諸經夏、殷、周同名異實。 古史所言帝王明相,決無《春秋》説。 在《尚書》者爲後生之人帝人相,在《詩》、《易》者爲天號。凡《楚辭》、《山經》、道家、《左》、《國》所言,多爲天神名號,非世界所有。 天有十日,以九行星合日爲十日。經九緯,爲羿射落九日。 傳説王喬、赤松、穆天子、西王母皆爲星辰天號。 大五帝爲五天神號。小五帝爲五行人號。 史學當繼《左傳》,由魯悼元年起。 中國春秋以前無史學,書傳所傳皇帝王伯 注 皆人天之號。 三統説以《尚書》爲主,《春秋》初興,不言三代。 三統不可循環者,乃爲《春秋》説。 《檀弓》葬法最爲大例。 禮樂賢於堯舜。 爲天下 《尚書》。 不爲魯國。 《春秋》。 《尚書》有盡,《詩》無窮盡。爲後世 《尚書》。 不爲當時。 《春秋》。 《尚書》皇、帝、王、伯同時,爲一統,不異代。 《逸周書》古史皆爲《書》説,非古事。 四教爲正。《春秋》乃其標本,《易》乃其終極。 將《通鑑前編》云帝王分爲天人。 將經史古帝王分爲天下 注 。 《史記》三代爲後王世系,非前所有。如《帝繫姓》由孔子所傳。 由春秋以前,古史皆爲無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