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人生不过如此而已
[book_author]梁实秋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儒理哲学,修养,完结
[book_length]117078
[book_dec]梁实秋著。人生,不过是一段来了又走的旅程,有喜有悲才是人生,有苦有甜才是生活。我们最重要的不是去计较真与伪,得与失,名与利,贵与贱,富与贫,而是如何好好地快乐度日,并从中发现生活的诗意。 梁实秋一生讲究雅量,喜怒忧惧不形于色,任情不随于俗,不拘礼法,任性不羁,始终追求一种优雅从容的风度。他有他的生活方式,他的人生趣味,对他人概不艳羡,亦不模仿;他总是以“有趣”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一切,即便面对令人不快的事情,他也做着愉快的文章,令人易生亲切、有趣之感。 享受人生而不沉湎,看透人生而不消极,不管世风如何浮躁,都尽量保持一份高雅、恬静和淡然。如果我们用如此的心态审视我们所处的世界,将会发现世界充满美好、光明,即使人生愁苦也会呈现新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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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代序 内心湛然,则无往而不乐
人生的路途,多少年来就这样地践踏出来了,人人都循着这路途走,
你说它是蔷薇之路也好,你说它是荆棘之路也好,反正你得乖乖地把它走完。
快乐是在心里,不假外求,求即往往不得,转为烦恼。
所谓快乐幸福乃是解除苦痛之谓。没有苦痛便是幸福。
代序 内心湛然,则无往而不乐
天下最快乐的事大概莫过于做皇帝。“首出庶物,万国咸宁。”至不济可以生杀予夺,为所欲为。至于后宫粉黛三千,御膳八珍罗列,更是不在话下。清乾隆皇帝,“称八旬之觞,镌十全之宝”,三下江南,附庸风雅。那副志得意满的神情,真是不能不令人兴起“大丈夫当如是也”的感喟。
在穷措大眼里,九五之尊,乐不可支。但是试问古今中外的皇帝于地下,问他们一生中是否全是快乐,答案恐怕相当复杂。西班牙国王拉曼三世(Abder RahmanⅢ,960)说过这么一段话:
我于胜利与和平之中统治全国约五十年,为臣民所爱戴,为敌人所畏慎,为盟友所尊敬。财富与荣誉,权力与享受,呼之即来,人世间的福祉,从不缺乏。在这情形之中,我曾勤加计算,我一生中纯粹的真正幸福日子,总共仅有十四天。
御宇五十年,仅得十四天真正幸福日子。我相信他的话。宸谟睿略,日理万机,很可能不如闲云野鹤之怡然自得。于此我又想起从一本英语教科书上读到的一篇寓言。题目是《一个快乐人的衬衫》。某国王,端居大内,抑郁寡欢,虽极耳目声色之娱,而王终不乐。左右纷纷献计,有一位大臣言道:如果在国内找到一位快乐的人,把他的衬衫脱下来,给国王穿上,国王就会快乐。王韪其言,于是使者四处寻找快乐的人。访遍了朝廷显要,朱门豪家,人人都有心事,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都不快乐。最后找到一位农夫,他耕罢在树下乘凉,裸着上身,大汗淋漓。使者问他:“你快乐么?”农夫说:“我自食其力,无忧无虑!快乐极了!”使者大喜,便索取他的衬衣。农夫说:“哎呀!我没有衬衣。”这位农夫颇似我们禅门之“一丝不挂”。
常言道,“境由心生”,又说“心本无生因境有”。总之,快乐是一种心理状态。内心湛然,则无往而不乐。吃饭睡觉,稀松平常之事,但是其中大有道理。大珠《顿悟入道要门论》:“有源律师来问:‘和尚修道,还用功否?’师曰:‘用功。’曰:‘如何用功?’师曰:‘饿来吃饭,困来即眠。’曰:‘一切人总如是,同师用功否?’师曰:‘不同。’曰:‘何故不同?’师曰:‘他吃饭时不肯吃饭,百种须索,睡时不肯睡,千般计较。所以不同也。’律师杜口。”可是修行到心无挂碍,却不是容易事。我认识一位唯心论的学者,平素昌言意志自由,忽然被人绑架,系于暗室十有余日,备受凌辱,释出后他对我说:“意志自由固然不诬,但是如今我才知道身体自由更为重要。”常听人说烦恼即菩提,我们凡人遇到烦恼只是深感烦恼,不见菩提。
快乐是在心里,不假外求,求即往往不得,转为烦恼。叔本华的哲学是:苦痛乃积极的实在的东西,幸福快乐乃消极的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所谓快乐幸福乃是解除苦痛之谓。没有苦痛便是幸福。再进一步看,没有苦痛在先,便没有幸福在后。梁任公先生曾说:“人生最快乐的事,莫过于看着一件工作的完成。”在工作过程之中,有苦恼也有快乐,等到大功告成,那一份“如愿以偿”的快乐便是至高无上的幸福了。
有时候,只要把心胸敞开,快乐也会逼人而来。这个世界,这个人生,有其丑恶的一面,也有其光明的一面。良辰美景,赏心乐事,随处皆是。智者乐水,仁者乐山。雨有雨的趣,晴有晴的妙,小鸟跳跃啄食,猫狗饱食酣睡,哪一样不令人看了觉得快乐?就是在路上,在商店里,在机关里,偶尔遇到一张笑容可掬的脸,能不令人快乐半天?有一回我住进医院里,僵卧了十几天,病愈出院,刚迈出大门,陡见日丽中天,阳光普照,照得我睁不开眼,又见市廛熙攘,光怪陆离,我不由得从心里欢叫起来:“好一个艳丽盛装的世界!”
“幸遇三杯酒美,况逢一朵花新?”我们应该快乐。
[book_title]第一部分 快乐度日,发现生活的诗意
有时候,只要把心胸敞开,快乐也会逼人而来。这个世界,这个人生,有其丑恶的一面,也有其光明的一面。良辰美景,赏心乐事,随处皆是。
中年 中年妙趣在于相当地认识人生,认识自己
钟表上的时针是在慢慢地移动着的,移动得如此之慢,使你几乎不感觉到它的移动,人的年纪也是这样的,一年又一年,总有一天会蓦然一惊,已经到了中年,到这时候大概有两件事使你不能不注意。讣闻不断地来,有些性急的朋友已经先走一步,很煞风景,同时又会忽然觉得一大批一大批的青年小伙子在眼前出现,从前也不知是在什么地方藏着的,如今一齐在你眼前摇晃,磕头碰脑的尽是些昂然阔步满面春风的角色,都像是要去吃喜酒的样子。自己的伙伴一个个地都入蛰了,把世界交给了青年人。所谓“耳畔频闻故人死,眼前但见少年多”,正是一般人中年的写照。
从前杂志背面常有“韦廉士红色补丸”的广告,画着一个憔悴的人,弓着身子,手拊在腰上,旁边注着“图中寓意”四字。那寓意对于青年人是相当深奥的。可是这幅图画却常在一般中年人的脑里涌现,虽然他不一定想吃“红色补丸”,那点寓意他是明白的了。一根黄松的柱子,都有弯曲倾斜的时候,何况是二十六块碎骨头拼凑成的一条脊椎?年轻人没有不好照镜子的,在店铺的大玻璃窗前照一下都是好的,总觉得大致上还有几分姿色。这顾影自怜的习惯逐渐消失,以至于有一天偶然揽镜,突然发现额上刻了横纹,那线条是显明而有力的,像是吴道子的“莼菜描”,心想那是抬头纹,可是低头也还是那样。再一细看头顶上的头发有搬家到腮旁颔下的趋势,而最令人怵目惊心的是,鬓角上发现几根白发,这一惊非同小可,平素一毛不拔的人到这时候也不免要狠心地把它拔去,拔毛连茹,头发根上还许带着一颗鲜亮的肉珠。但是没有用,岁月不饶人!
一般的女人到了中年,更着急。哪个年轻女子不是饱满丰润得像一颗牛奶葡萄,一弹就破的样子?哪个年轻女子不是玲珑矫健得像一只燕子,跳动得那么轻灵?到了中年,全变了。曲线都还存在,但满不是那么回事,该凹入的部分变成了凸出,该凸出的部分变成了凹入,牛奶葡萄要变成金丝蜜枣,燕子要变鹌鹑。最暴露在外面的是一张脸,从“鱼尾”起皱纹撒出一面网,纵横辐转,疏而不漏,把脸逐渐织成一幅铁路线最发达的地图,脸上的皱纹已经不是熨斗所能烫得平的,同时也不知怎么在皱纹之外还常常加上那么多的苍蝇屎。所以脂粉不可少。除非粪土之墙,没有不可圬的道理。在原有的一张脸上再罩上一张脸,本是最简便的事。不过在上妆之前下妆之后,容易令人联想起《聊斋志异》的那一篇《画皮》而已。女人的肉好像最禁不起地心的吸力,一到中年便一齐松懈下来往下堆摊,成堆的肉挂在脸上,挂在腰边,挂在踝际。听说有许多西洋女子用擀面杖似的一根棒子早晚浑身乱搓,希望把浮肿的肉压得结实一点,又有些人干脆忌食脂肪忌食淀粉,扎紧裤带,活生生地把自己“饿”回青春去。有多少效果,我不知道。
别以为人到中年,就算完事。不,譬如登临,人到中年像是攀跻到了最高峰。回头看看,一串串的小伙子正在“头也不回呀汗也不揩”地往上爬。再仔细看看,路上有好多块绊脚石,曾把自己磕碰得鼻青脸肿,有好多处陷阱,使自己做了若干年的井底蛙。回想从前,自己做过扑灯蛾,惹火焚身,自己做过撞窗户纸的苍蝇,一心想奔光明,结果落在粘苍蝇的胶纸上!这种种景象的观察,只有站在最高峰上才有可能。向前看,前面是下坡路,好走得多。
施耐庵《水浒传》序云:“人生三十未娶,不应再娶;四十未仕,不应再仕。”其实“娶”“仕”都是小事,不娶不仕也罢,只是这种说法有点中途弃权的意味,西谚云:“人的生活在四十才开始。”好像四十以前,不过是几出配戏,好戏都在后面。我想这与健康有关。吃窝头、米糕长大的人,拖到中年就算不易,生命力已经蒸发殆尽。这样的人焉能再娶?何必再仕?服“维他赐保命”都嫌来不及了。我看见过一些得天独厚的男男女女,年轻的时候愣头愣脑的,浓眉大眼,生僵挺硬,像是一些又青又涩的毛桃子,上面还带着挺长的一层毛。他们是未经琢磨过的璞石。可是到了中年,他们变得润泽了,容光焕发,脚底下像是有了弹簧,一看就知道是内容充实的。他们的生活像是在饮窖藏多年的陈酿,浓而芳洌!对于他们,中年没有悲哀。
四十开始生活,不算晚,问题在“生活”二字如何诠释。如果年届不惑,再学习溜冰、踢毽子、放风筝,“偷闲学少年”,那自然有如秋行春令,有点勉强。半老徐娘,留着“刘海”,躲在茅房里穿高跟鞋当作踩高跷般地练习走路,那也是惨事。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地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
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地认识人生,认识自己,
从而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
老年 别自寻烦恼,别碍人事,别讨人嫌
时间走得很均匀,说快不快,说慢不慢。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在宴会中总是有人簇拥着你登上座,你自然明白这是离入祠堂之日已不太远。上下台阶的时候常有人在你肘腋处狠狠地搀扶一把,这是提醒你,你已到达了杖乡杖国的高龄,怕你一跤跌下去,摔成好几截。黄口小儿一晃的工夫就蹿高好多,在你眼前跌跌跖跖地跑来跑去,喊着阿公阿婆,这显然是在催你老。
其实人之老也,不需人家提示。自己照照镜子,也就应该心里有数。乌溜溜毛毵毵的头发哪里去了?由黑而黄,而灰,而斑,而耄耄然,而稀稀落落,而牛山濯濯,活像一只秃鹫。瓠犀一般的牙齿哪里去了?不是熏得焦黄,就是咧着罅隙,再不就是露出七零八落的豁口。脸上的肉七棱八瓣,而且平添无数雀斑,有时排列有序如星座,这个像大熊,那个像天蝎。下巴颏儿底下的垂肉变成了空口袋,捏着一揪,两层松皮久久不能恢复原状。两道浓眉之间有毫毛秀出,像是麦芒,又像是兔须。眼睛无端淌泪,有时眼角上还会分泌出一堆堆的桃胶凝聚在那里。总之,老与丑是不可分的。《尔雅》:“黄发、齿、鲐背、耈老、寿也。”寿自管寿,丑还是丑。
老的征象还多得是。还没有喝忘川水,就先善忘。文字过目不旋踵就飞到九霄云外,再翻寻有如海底捞针。老友几年不见,觌面说不出他的姓名,只觉得他好生面善。要办事超过三件以上,需要结绳,又怕忘了哪一个结代表哪一桩事,如果笔之于书,又可能忘记备忘录放在何处。大概是脑髓用得太久,难免漫漶,印象当然模糊。目视茫茫,眼镜整天价戴上又摘下,摘下又戴上。两耳聋聩,无以与乎钟鼓之声,倒也罢了,最难堪是人家说东你说西。牙动摇,咀嚼的时候像反刍,而且有时候还需要戴围嘴。至于登高腿软,久坐腰疫,睡一夜浑身关节滞涩,而且睁着大眼睛等天亮,种种现象不一而足。
老不必叹,更不必讳。花有开有谢,树有荣有枯。桓温看到他“种柳皆已十围,慨然曰:‘木犹如此,人何以堪!’攀枝执条,泫然流泪”。桓公是一个豪迈的人,似乎不该如此。人吃到老,活到老,经过多少狂风暴雨惊涛骇浪,还能双肩承一喙,俯仰天地间,应该算是幸事。荣启期说:“人生有不见日月不免襁褓者。”所以他行年九十,认为是人生一乐。叹也无用,乐也无妨,生、老、病、死,原是一回事。有人讳言老,算起岁数来斤斤计较按外国算法还是按中国算法,好像从中可以讨到一年便宜。更有人老不歇心,怕以皤皤华首见人,偏要染成黑头。半老徐娘,驻颜无术,乃乞灵于整容郎中化妆师,隆鼻隼,抽脂肪,扫青黛眉,眼睚涂成两个黑窟窿。“物老为妖,人老成精”。人老也就罢了,何苦成精?
老年人该做老年事,冬行春令实是不祥。西塞罗说:“人无论怎样老,总是以为自己还可以再活一年。”是的,这愿望不算太奢。种种方面的人欠欠人,正好及时做个了结。贤者识其大,不贤者识其小,各有各的算盘,大主意自己拿。最低限度,别自寻烦恼,别碍人事,别讨人嫌。“有人问莎孚克利斯,年老之后还有没有恋爱的事,他回答得好,‘上天不准!我好容易逃开了那种事,如逃开凶恶的主人一般。’”这是说,老年人不再追求那花前月下的旖旎风光,并不是说老年人就一定如槁木死灰一般的枯寂。人生如游山。年轻的男男女女携着手儿陟彼高冈,沿途有无限的赏心乐事,兴会淋漓,也可能遇到一些挫沮,歧路彷徨,不过等到日云暮矣,互相扶持着走下山冈,却正别有一番情趣。白居易睡觉诗:“老眠早觉常残夜,病力先衰不待年;五欲已销诸念息,世间无境可勾牵。”话是很洒脱,未免凄凉一些。五欲指财、色、名、饮食、睡眠。五欲全销,并非易事,人生总还有可留恋的在。江州司马泪湿青衫之后,不是也还未能忘情于诗酒吗?
树 树担心的是外在的险厄,人烦虑的是内心的风波
北平的人家,差不多家家都有几棵相当大的树。前院一棵大槐树是很平常的。槐荫满庭,槐影临窗,到了六七月间槐黄满树使得家像一个家,虽然树上不时地由一根细丝吊下一条绿颜色的肉虫子,不当心就要粘得满头满脸。槐树寿命很长,有人说唐槐到现在还有生存在世上的,这种树的树干就有一种纠绕蟠屈的姿态,自有一股老丑而并不自嫌的神气,有这样一棵矗立在前庭,至少可以把“树小墙新画不古”的讥诮免除三分之一。后院照例应该有一棵榆树,“榆”与“余”同音,示有余之意,否则榆树没有什么特别值得令人喜爱的地方,成年地往下洒落五颜六色的毛毛虫,榆钱做糕也并不好吃。至于边旁跨院里,则只有枣树的份,“叶小如鼠耳”,到处生些怪模怪样的能刺伤人的小毛虫。枣实只合做枣泥馅子,生吃在肚里就要拉枣酱,所以左邻右舍的孩子老妪任意扑打也就算了。院子中央的四盆石榴树,那是给天棚鱼缸做陪衬的。
我家里还有些别的树。东院里有一棵柿子树,每年结一二百个高庄柿子,还有一棵黑枣。垂花门前有四棵西府海棠,艳丽到极点。西院有四棵紫丁香,占了半个院子。后院有一棵香椿和一棵胡椒,椿芽、椒芽成了烧黄鱼和拌豆腐的最好的作料。榆树底下有一个葡萄架,年年在树根左近要埋一只死猫(如果有死猫可得)。在从前的一处家园里,还有更多的树,桃、李、胡桃、杏、梨、藤萝、松、柳,无不俱备。因此,我从小就对于树存有偏爱。我尝面对着树生出许多非非之想,觉得树虽不能言,不解语,可是它也有生老病死,它也有荣枯,它也晓得传宗接代,它也应该算是“有情”。
树是活的,只是不会走路,
根扎在那里便住在那里,永远没有颠沛流离之苦。
树的姿态各个不同。亭亭玉立者有之;矮墩墩的有之;有张牙舞爪者;有佝偻其背者;有戟剑森森者;有摇曳生姿者,各极其致。我想树沐浴在熏风之中,抽芽放蕊,它必有一番愉快的心情。等到花簇簇,锦簇簇,满枝头红红绿绿的时候,招蜂引蝶,自又有一番得意。落英缤纷的时候可能有一点伤感,结实累累的时候又会有一点迟暮之思。我又揣想,蚂蚁在树干上爬,可能会觉得痒痒出溜的;蝉在枝叶间高歌,也可能会觉得聒噪不堪。总之,树是活的,只是不会走路,根扎在那里便住在那里,永远没有颠沛流离之苦。
小时候听“名人演讲”,有一次是一位什么“都督”之类的角色讲演“人生哲学”,我只记得其中一点点,他说:“植物的根是向下伸,兽畜的头是和身躯平的,人是立起来的,他的头是在最上端。”我当时觉得这是一大发现,也许是生物进化论的又一崭新的说法。怪不得人为万物之灵,原来他和树比较起来是本来倒置的。人的头高高在上,所以“清气上升,浊气下降”。有道行的人,有坐禅,有立禅,不肯倒头大睡,最后还要讲究坐化。
可是历来有不少诗人并不这样想,他们一点也不鄙视树。美国的佛洛斯特有一首诗,名《我的窗前树》,他说他看出树与人早晚是同一命运的,都要倒下去,只有一点不同,树担心的是外在的险厄,人烦虑的是内心的风波。又有一位诗人名Kilmer,他有一首著名的小诗—《树》,有人批评说那首诗是“坏诗”,我倒不觉得怎样坏,相反地,“诗是像我这样的傻瓜作的,只有上帝才能造出一棵树”,这两行诗颇有一点意思。人没有什么了不起,侈言创造,你能造出一棵树来吗?树和人,都是上帝的创造。最近我到阿里山去游玩,路边见到那株“神木”,据说有三千年了,比起庄子所说的“以八千岁为春,以八千岁为秋”的上古大椿还差一大截子,总算有一把年纪,可是看那一副形容枯槁的样子,只是一具枯骸,何神之有!我不相信“枯树生华”那一套。我只能生出“树犹如此,人何以堪”的感想。
我看见阿里山上的原始森林,一片片,黑压压,全是参天大树,郁郁葱葱。但与我从前在别处所见的树木气象不同。北平公园大庙里的柏,以及梓橦道上的所谓张飞柏,号称“翠云廊”,都没有这里的树那么直那么高。像黄山的迎客松,屈铁交柯,就更不用提,那简直是放大了的盆景。这里的树大部分是桧木,全是笔直的,上好的电线杆子材料。姿态是谈不到,可是自有一种榛莽来除入眼荒寒的原始山林的意境。局促在城市里的人走到原始森林里来,可以嗅到“高贵的野蛮人”的味道,令人精神上得到解放。
脸谱 人心不同,各有其面
我要说的脸谱不是旧剧里的所谓“整脸”“碎脸”“三块瓦”之类,也不是麻衣相法里所谓观人八法“威、厚、清、古、孤、薄、恶、俗”之类。我要谈的脸谱乃是每天都要映入我们眼帘的形形色色的活人的脸。旧戏脸谱和麻衣相法的脸谱,那乃是一些聪明人从无数活人脸中归纳出来的几个类型公式,都是第二手的资料,可以不管。
古人云“人心不同,各如其面”,那意思承认人面不同是不成问题的。我们不能不叹服人类创造者的技巧的神奇,差不多的五官七窍,但是部位配合,变化无穷,比七巧板复杂多了。对于什么事都讲究“统一”“标准化”的人,看见人的脸如此复杂离奇,恐怕也无法训练改造,只好由它自然发展吧?假使每一个人的脸都像是从一个模子里翻出来的,一律的浓眉大眼,一律的虎额龙隼,在排起队来检阅的时候固然甚为壮观整齐,但不便之处必定太多,那是不可想象的。
人的脸究竟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否则也就无所谓谱。就粗浅的经验说,人的脸大致为两种,一种是令人愉快的,一种是令人不愉快的。凡是常态的、健康的、活泼的脸,都是令人愉快的,这样的脸并不多见。令人不愉快的脸,心里有一点或很多不痛快的事,很自然地把脸拉长一尺,或是罩上一层阴霾,但是这张脸立刻形成人与人之间的隔阂,立刻把这周围的气氛变得阴沉。假如,在可能范围之内,努力把脸上的筋肉松弛一下,嘴角上挂出一个微笑,自己费力不多,而给予人的快感甚大,可以使得这人生更值得留恋一些。我永不能忘记那永长不大的孩子彼得·潘,他嘴角上永远挂着一丝微笑,那是永恒的象征。一个成年人若是完全保持一张孩子脸,那也并不是理想的事,除了给“婴儿自己药片”做商标之外,也不见得有什么用处。不过赤子之天真,如在脸上还保留一点痕迹,这张脸对于人类的幸福是有贡献的。令人愉快的脸,其本身是愉快的,这与老幼妍媸无关。丑一点,黑一点,下巴长一点,鼻梁塌一点,都没有关系,只要上面漾着充沛的活力,便能辐射出神奇的光彩,不但有光,还有热,这样的脸能使满室生春,带给人们兴奋、光明、调谐、希望、欢欣。一张眉清目秀的脸,如果恹恹无生气,我们也只好当作石膏像来看待了。
我觉得那是一个很好的游戏:早起出门,留心观察眼前活动的脸,看看其中有多少类型,有几张使你看了一眼之后还想再看?
不要以为一个人只有一张脸。女人不必说,常常“上帝给她一张脸,她自己另造一张”。不涂脂粉的男人的脸,也有“卷帘”一格,外面摆着一副面孔,在适当的时候呱嗒一声如帘子一般卷起,另露出一副面孔。“杰克博士与海德先生”(Dr.Jekyll and Mr.Hyde)那不是寓言。误入仕途的人往往养成这一套本领。对下属道貌岸然,或是面部无表情,像一张白纸似的,使你无从观色,莫测高深,或是面皮绷得像一张皮鼓,脸拉得驴般长,使你在他面前觉得矮好几尺!但是他一旦见到上司,驴脸得立刻缩短,再往瘪里一缩,马上变成柿饼脸,堆下笑容,直线条全变成曲线条,如果见到更高的上司,连笑容都凝结得堆不下来,未开言嘴唇要抖上好大一阵,脸上做出十足的诚惶诚恐之状。帘子脸是傲下媚上的主要工具,对于某一种人是少不得的。
不要以为脸和身体其他部分一样地受之父母,自己负不得责。不,在相当范围内,自己可以负责的,大概人的脸生来都是和善的,因为从婴儿的脸看来,不必一定都是颜如渥丹,但是大概都是天真无邪,令人看了喜欢的。我还没见过一个孩子带着一副不得善终的脸,脸都是后来自己作践坏了的,人们多半不体会自己的脸对于别人发生多大的影响。脸是到处都有的。在送殡的行列中偶然发现的哭丧脸,作讣闻纸色,眼睛肿得桃儿似的,固然难看。一行行的囚首垢面的人,如稻草人,如丧家犬,脸上作黄蜡色,像是才从牢狱里出来,又像是要到牢狱里去,凸着两只没有神的大眼睛,看着也令人心酸。还有一大群心地不够薄脸皮不够厚的人,满脸泛着平价米色,嘴角上也许还沾着一点平价油,身穿着一件平价布,一脸的愁苦,没有一丝的笑容,这样的脸是颇令人不快的。但是这些贫病愁苦的脸还不算是最令人不愉快,因为只是消极得令人心里堵得慌,而且稍微增加一些营养(如肉糜之类)或改善一些环境,脸上的神情还可以渐渐恢复常态。最令人不快的是一些本来吃得饱,睡得着,红光满面的脸,偏偏带着一股肃杀之气,冷森森地拒人千里之外,看你的时候眼皮都不抬,嘴撇得瓢儿似的,冷不防抬起眼皮给你一个白眼,黑眼球不知翻到哪里去了,脖梗子发硬,脑壳朝天,眉头皱出好几道熨斗都熨不平的深沟—这样的神情最容易在官办的业务机关的柜台后面出现。遇见这样的人,我就觉得惶惑:这个人是不是昨天赌了一夜以致睡眠不足,或是接连着腹泻了三天,或是新近遭遇了什么冥凶,否则何以乖戾至此,连一张脸的常态都不能维持了呢?
厌恶女性者 指女人为祸水,作为其口头禅
不要以为男人都是好色之徒,也有厌恶女性者。
《周书·列传》第四十,萧统三子萧詧,曾在江陵称帝八载,据说他“少有大志,不拘小节……性不饮酒,安于俭素……尤恶见妇人,虽相去数步,遥闻其臭。经御妇人之衣,不复更着”。
一个曾临九五的人,无论在位如何短暂,疆土如何狭小,我们可以想象内宫粉黛,必极其妍。而萧詧恶见妇人,事属不经,似难索解。女人离他数步之遥,他就闻到她的臭味,更是离奇,难道他遇到的妇人个个都患狐臭?因思古时淳于髡一斗亦醉,一石亦醉,最欢畅的时候是“州闾之会,男女杂坐……前有堕珥,后有遗簪”“男女同席,履舄交错……主人留髡而送客,罗襦襟解,微闻芗泽”。芗泽就是指女人身上散发出来的一股特殊的香气。淳于髡说的大概是实话。这种香气须在相当亲近肌肤的时候才能闻到。《红楼梦》里宝玉不是就曾一再勉强的要闻黛玉的袖口吗?只因袖口里有芗泽。这种香气,萧詧大概是无缘消受。不过萧詧雅好佛理,曾有“内典华严般若法华金光明义疏四十六卷”的著作行世,也许因潜心佛理而厌恶女色,亦未可知。可是事实上他生了八个儿子,死时才四十四岁,这又怎么说?
一个人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很大部分是因为家有贤妻,
一个人一生中不闯大祸,也很大部分是因为家有贤妻。
厌恶女性者,英文叫作misogynist,在文学作品中有时也有很率直的描述。例如,十六世纪作家约翰·黎利(John Lyly)所作《优浮绮斯》(Euphues),其中有一封长信,是优浮绮斯在离开那不利斯返回雅典时写给他的一位朋友及一般痴情男子的。这封信号称为“戒色指南”(The Cooling Card)。其言曰:
她如果贞洁,必定拘谨;如果轻佻,必定淫荡;如是严肃的婆娘,谁肯爱她?如是放浪的泼妇,谁愿娶她?如是侍奉灶神的处女,她们是誓不嫁人的;如是追随爱神的信徒,她们是势必荒淫的。如果我爱一个美貌的,势必引起嫉妒;如果我爱一个貌寝的,会要使我疯狂。如果生育频繁,则负担有增无已;如果不能生育,则我的罪孽愈发深重;如果贤淑,我会担心她早死;如果不淑,我会厌恶她长寿。
把女人说得一无是处,其结论是“避免接近女人”。优浮绮斯的私行并不谨饬,被蛇咬过一回,以后见了绳子也怕。所以他的厌恶女性的论调实是有感而发。
异性相吸,男女相悦,乃是常情。至于溺于女色者,如纣王之宠妲己,幽王之宠褒姒,以至于亡国,则罪不全在妲己与褒姒,纣王、幽王须负更大之责任。只因佳人难再得,遂任其倾城倾国,昏君本人之罪责岂容推诿?赵飞燕的女弟刚接进宫,就有人在背后议论:“此祸水也,必将灭火。”汉得火德而兴,是否因此一女子而澌灭,且不去管它,“祸水”一词从此成了某些女性的代名词。西谚有云:“任何事故,追根问底,必定有个女人。”话并不错,不过要看怎样解释。一个人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很大部分是因为家有贤妻,一个人一生中不闯大祸,也很大部分是因为家有贤妻。“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是女性崇拜的说法,指女人为祸水,是厌恶女性者的口头禅。
女人 喜欢说谎、善变、善哭、胆小、伶牙俐齿
有人说女人喜欢说谎。假如女人所捏撰的故事都能抽取版税,便很容易致富。这问题在什么叫作说谎。若是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小小的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的富于说谎的天才。有具体的例证。你没有陪过女人买东西吗?尤其是买衣料,她从不干干脆脆地说要做什么衣,要买什么料,准备出多少钱。她必定要东挑西拣,翻天覆地,同时口中念念有词,不是嫌这匹料子太薄,就是怪那匹料子花样太旧,这个不禁洗,那个不禁晒,这个缩头大,那个门面窄,批评得人家一文不值。其实,满不是这么一回事,她只是嫌价码太贵而已!如果价钱便宜,其他的缺点全都不成问题,而且本来不要买的也要购储起来。一个女人若是因为炭贵而不生炭盆,她必定对人解释说:“冬天生炭盆最不卫生,到春天容易喉咙痛!”屋顶渗漏,塌下盆大的灰泥,在未修补之前,女人便会向人这样解释:“我预备在这地方安装电灯。”自己上街买菜的女人,常常只承认散步和呼吸新鲜空气是她上市的唯一理由。艳羡汽车的女人常常表示她最厌恶汽油的臭味。坐在中排看戏的女人常常说前排的头等座位最不舒适。一个女人馈赠别人,必说:“实在买不到什么好的……”其实这东西根本不是她买的,是别人送给她的。一个女人表示愿意陪你去上街走走,其实是她顺便要买东西。总之,女人总欢喜拐弯抹角的,放一个小小的烟幕,无伤大雅,颇占体面。这也是艺术,王尔德不是说过“艺术即是说谎”吗?这些例证还只是一些并无版权的谎话而已。
女人善变,多少总有些哈姆雷特式,拿不定主意;问题大者如离婚结婚,问题小者如换衣换鞋,都往往在心中经过一读二读三读,决议之后再复议,复议之后再否决,女人决定一件事之后,还能随时做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做出那与决定完全相反的事,使人无法追随。因为变得急速所以容易给人以“脆弱”的印象。莎士比亚有一名句:“‘脆弱’呀,你的名字叫作‘女人’!”但这脆弱,并不永远使女人吃亏。越是柔韧的东西越不易摧折。女人不仅在决断上善变,即便是一个小小的别针位置也常变,午前在领扣上,午后也许移到了头发上。三张沙发,能摆出若干阵势;几根头发,能梳出无数花头。讲到服装,其变化之多,常达到荒谬的程度。外国女子的帽子,可以是一根鸡毛,可以是半只铁锅,或是一个畚箕。中国女人的袍子,变化也就够多,领子高的时候可以使她像一只长颈鹿,袖子短的时候恨不得使两腋生风,至于纽扣盘花、滚边镶绣,则更加是变幻莫测。“上帝给她一张脸,她能另造一张出来”,“女人是水做的”,是活水,不是止水。
女人善哭,从一方面看,哭常是女人的武器,很少人能抵抗她这泪的洗礼。俗语说“一哭二闹三上吊”,这一哭确实其势难挡。但从另一面看,哭也常是女人内心的“安全瓣”。女人的忍耐的力量是伟大的,她为了男人,为了小孩,能忍受难堪的委屈。女人对于自己的享受方面,总是属于“斯多亚派”的居多。男人不在家时,她能立刻变成素食主义者,火炉里能爬出老鼠,开电灯怕费电,再关上又怕费开关。平素既已极端刻苦,一旦精神上再受刺激,便忍无可忍,一腔悲怨天然地化作一把把的鼻涕眼泪,从“安全瓣”中汩汩而出,腾出空虚的心房,再来接受更多的委屈。女人很少破口骂人(骂街便成泼妇,其实甚少),很少揎袖挥拳,但泪腺就比较发达。善哭的也就常常善笑,眯眯地笑,哧哧地笑,咯咯地笑,哈哈地笑,笑是常驻在女人脸上的,这笑脸常常成为最有效的护照。女人最像小孩,她能为了一个滑稽的姿态而笑得前仰后合,肚皮痛,淌眼泪,以至于翻斤斗!哀与乐都像是常川有备,一触即发。
女人的嘴,大概是用在说话方面的时候多。女孩子往往从小就口齿伶俐,就是学外国语也容易琅琅上口,不像嘴里含着一个大舌头。等到长大之后,三五成群,说长道短,声音脆,嗓门高,如蝉噪,如蛙鸣,真当得好几部鼓吹!等到年事再长,万一堕入“长舌”型,则东家长,西家短,飞短流长,搬弄多少是非,惹出无数口舌;万一堕入“喷壶嘴”型,则琐碎繁杂,絮聒唠叨,一件事要说多少回,一句话要说多少遍,如喷壶下注,万流齐发,当者披靡,不可向迩!一个人给他的妻子买一件皮大衣,朋友问他:“你是为使她舒适吗?”那人回答说:“不是,为使她少说些话!”
女人胆小,看见一只老鼠而当场昏厥,在外国不算是奇闻。中国女人胆小不至如此,但是一声霹雷使得她拉紧两个老妈子的手而仍战栗不止,倒是确有其事。这并不是做作,并不是故意在男人面前做态,使他有机会挺起胸脯说:“不要怕,有我在!”她是真怕。在黑暗中或荒僻处,没有人,她怕;万一有人,她更怕!屠牛宰羊,固然不是女人的事,杀鸡宰鱼,也不是不费手脚。胆小的缘故,大概主要的是体力不济。女人的体温似乎较低一些,有许多女人怕发胖而食无求饱,营养不足,再加上怕臃肿而衣裳单薄,到冬天瑟瑟打战,袜薄如蝉翼,把小腿冻得作“浆米藕”色,两只脚放在被里一夜也暖不过来,双手捧热水袋,从八月捧起,捧到明年五月,还不忍释手。抵抗饥寒之不暇,焉能望其胆大。
女人的聪明,有许多不可及处,一根棉线,一下子就能穿入针孔,然后一下子就能在线的尽头处打上一个结子,然后扯直了线在牙齿上砰砰两声,针尖在头发上擦抹两下,便能开始解决许多在人生中并不算小的苦恼,例如缝上衬衣的扣子,补上袜子的破洞之类。至于几根篾棍,一上一下地编出多少样物事,更是令人叫绝。有学问的女人,创辟“沙龙”,对任何问题能继续谈论至半小时以上,不但不令人入睡,而且令人疑心她是内行。
男人 脏、懒、馋、自私,偶尔还很长舌
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是脏!当然,男人当中亦不乏刷洗干净洁身自好的,甚至还有油头粉面衣裳楚楚的,但大体讲来,男人消耗肥皂和水的数量要比较少些。某一男校,对于学生洗澡是强迫的,入浴签名,每周计核,对于不曾入浴的初步惩罚是宣布姓名,最后的断然处置是定期强迫入浴,并派员监视,然而日久玩生,签名簿中尚不无浮冒情事。有些男人,西装裤尽管挺直,他的耳后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于种麦!袜子手绢不知随时洗涤,常常日积月累,到处塞藏,等到无可使用时,再从那一堆污垢存货当中拣选比较干净的去应急。有些男人的手绢,拿出来硬像是土灰面制的百果糕,黑糊糊黏成一团,而且内容丰富。男人的一双脚,多半好像是天然的具有泡菜、霉干菜再加糖蒜的味道,所谓“濯足万里流”是有道理的,小小的一盆水确是无济于事,然而多少男人却连这一盆水都吝而不用,怕伤元气。两脚既然如此之脏,偏偏有些“逐臭之夫”喜于脚上藏垢纳污之处往复挖掘,然后嗅其手指,引以为乐!多少男人洗脸都是专洗本部,边疆一概不理,洗脸完毕,手背可以不湿,有的男人是在结婚后才开始刷牙。“扪虱而谈”的是男人。还有更甚于此者,曾有人当众搔背,结果是从袖口里面摔出一只老鼠!除了不可挽救的脏相之外,男人的脏大概是由于懒。
对了!男人懒。他可以懒洋洋坐在旋椅上,五官四肢,连同他的脑筋(假如有),一概停止活动,像呆鸟一般;“不闻夫博弈者乎……”那段话是专对男人说的,他若是上街买东西,很少时候能令他的妻子满意,他总是不肯多问几家,怕跑腿,怕费话,怕讲价钱。什么事他都嫌麻烦,除了指使别人替他做的事之外,他像残废人一样,对于什么事都愿坐享其成,而名之曰“室家之乐”。他提前养老,至少提前三二十年。
紧毗连着“懒”的是“馋”。男人大概有好胃口的居多。他的嘴,用在吃的方面的时候多,他吃饭时总要在菜碟里发现至少一英寸见方半英寸厚的肉,才能算是没有吃素。几天不见肉,他就喊“嘴里要淡出鸟儿来!”若真个三月不知肉味,怕不要淡出毒蛇猛兽来!有一个人半年没有吃鸡,看见了鸡毛帚就流涎三尺。一餐盛馔之后,他的人生观都能改变,对于什么都乐观起来。一个男人在吃一顿好饭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硬是在感谢上天待人不薄;他饭后衔着一根牙签,红光满面,硬是觉得可以骄人。主中馈的是女人,修食谱的是男人。
男人多半自私。他的人生观中有一基本认识,即宇宙一切均是为了他的舒适而安排下来的。除了在做事赚钱的时候不得不忍气吞声地向人奴膝婢颜外,他总是要做出一副老爷相。他的家便是他的国度,他在家里称王。他除了为赚钱而吃苦努力外,他是一个“伊比鸠派”,他要享受。他高兴的时候,孩子可以骑在他的颈上,他引颈受骑,他可以像狗似的满地爬;他不高兴时,他看着谁都不顺眼,在外面受了闷气,回到家里来加倍地发作。他不知道女人的苦处。女人对于他的殷勤委曲,在他看来,就如同犬守户鸡司晨一样的稀松平常,都是自然现象。他说他爱女人,其实他不爱,是享受女人。他不问他给了别人多少,但是他要在别人身上尽量榨取。他觉得他对女人最大的恩惠,便是把赚来的钱全部或一部分拿回家来,但是当他把一卷卷的钞票从衣袋里掏出来的时候,他的脸上的表情是骄傲的成分多,亲爱的成分少,好像是在说:“看我!你行吗?我这样待你,你多幸运!”他若是感觉到这家不复是他的乐园,他便有多样的藉口不回到家里来。他到处云游,他另辟乐园。他有聚餐会,他有酒会,他有桥会,他有书会、画会、棋会,他有夜会,最不济的还有个茶馆。他的享乐的方法太多。假如轮回之说不假,下世侥幸依然投胎为人,很少男人情愿下世做女人的。他总觉得这一世生为男身,而享受未足,下一世要继续努力。
“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原是人的通病,但是言谈的内容,却男女有别。女人谈的往往是:“我们家的小妹又病了!”“你们家每月开销多少?”之类。男人谈的是另一套,普通的方式,男人的谈话,最后不谈到女人身上便不会散场。这一个题目对男人最有兴味。如果有一个桃色案他们唯恐其和解得太快。他们好议论人家的隐私,好批评别人的妻子的性格相貌。“长舌男”是到处有的,不知为什么这名词尚不甚流行。
孩子 树大自直,小时恣肆些,大了自然会好
兰姆是终身未娶的,他没有孩子,所以他有一篇《未婚者的怨言》收在他的《伊利亚随笔》里。他说孩子没有什么稀奇,等于阴沟里的老鼠一样,到处都有,所以有孩子的人不必在他面前炫耀。他的话无论是怎样中肯,但在骨子里有一点酸—葡萄酸。
我一向不信孩子是未来世界的主人翁,因为我亲见孩子到处在做现在的主人翁。孩子活动的主要范围是家庭,而现代家庭很少不是以孩子为中心的。一夫一妻不能成为家,没有孩子的家像是一株不结果实的树,总缺点什么;必定等到小宝贝呱呱坠地,家庭的柱石才算放稳,男人开始做父亲,女人开始做母亲,大家才算找到各自的岗位。我问过一个并非“神童”的孩子:“你妈妈是做什么的?”他说:“给我缝衣的。”“你爸爸呢?”小宝贝翻翻白眼:“爸爸是看报的!”但是他随即更正说:“是给我们挣钱的。”孩子的回答全对。爹妈全是在为孩子服务。母亲早晨喝稀饭,买鸡蛋给孩子吃;父亲早晨吃鸡蛋,买鱼肝油精给孩子吃。最好的东西都要献呈给孩子,否则,做父母的心里便起惶恐,像是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一般。孩子的健康及其舒适,成为家庭一切设施的一个主要先决问题。这种风气,自古已然,于今为烈。自有小家庭制以来,孩子的地位顿形提高。以前的“孝子”是孝顺其父母之子,今之所谓“孝子”乃是孝顺其孩子之父母。孩子是一家之主,父母都要孝他!
“孝子”之说,并不偏激。我看见过不少的孩子,鼓噪起来能像一营兵;动起武来能像械斗;吃起东西来能像饿虎扑食;对于尊长宾客有如生番;不如意时撒泼打滚有如羊痫;玩得高兴时能把家具什物狼藉满室,有如惨遭洗劫;……但是“孝子”式的父母则处之泰然,视若无睹,顶多皱起眉头,但皱不过三四秒钟仍复堆下笑容,危及父母的生存和体面的时候,也许要狠心咒骂几声,但那咒骂大部分是哀怨乞怜的性质,其中也许带一点威吓,但那威吓只能得到孩子的讪笑,因为那威吓是向来没有兑现过的。“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今之“孝子”深韪是说。凡是孩子的意志,为父母者宜多方体贴,勿使稍受挫阻;近代儿童教育心理学者又有“发展个性”之说,与“无违”之说正相符合。
体罚之制早已被人唾弃,以其不合儿童心理健康之故。我想起一个外国的故事:
一个母亲带孩子到百货商店。经过玩具部,看见一匹木马,孩子一跃而上,前摇后摆,踌躇满志,再也不肯下来,那木马不是为出售的,是商店的陈设。店员们叫孩子下来,孩子不听;母亲叫他下来,加倍不听;母亲说带他吃冰激凌去,依然不听;买朱古力糖去,格外不听。任凭许下什么愿,总是还你一个不听;当时演成僵局,顿成胶着状态。最后一位聪明的店员建议说:“我们何妨把百货商店特聘的儿童心理学专家请来解围呢?”众谋佥同,于是把一位天生生有教授面孔的专家从八层楼请了下来。专家问明原委,轻轻走到孩子身边,附耳低声说了一句话,那孩子便像触电一般,滚鞍落马,牵着母亲的衣裙,仓皇遁去。事后有人问那专家到底对孩子说的是什么话,那专家说:“我说的是:‘你若不下马,我打碎你的脑壳!’”
这专家真不愧为专家,但是颇有不孝之嫌。这孩子假如平常受惯了不兑现的体罚、威吓,则这专家亦将无所施其技了。约翰孙博士主张不废体罚,他以为体罚的妙处在于直截了当,然而约翰孙博士是十八世纪的人,不合时代潮流!
哈代有一首小诗,写孩子初生,大家誉为珍珠宝贝,稍长都夸作玉树临风,长成则为非作歹,终至于陈尸绞架。这老头子未免过于悲观。但是“幼有神童之誉,少怀大志,长而无闻,终乃与草木同朽”—这确是个可以普遍应用的公式。“小时聪明,大时未必了了。”究竟是知言,然而为父母者多属乐观。孩子才能骑木马,父母便幻想他将来指挥十万貔貅时之马上雄姿;孩子才把一曲抗战小歌哼得上口,父母便幻想着他将来喉声一啭彩声雷动时的光景;孩子偶然拨动算盘,父母便暗中揣想他将来或能掌握财政大权,同时兼营投机买卖;……这种乐观往往形诸言语,成为炫耀,使旁观者有说不出的感想。曾见一幅漫画:一个孩子跪在他父亲的膝头用他的玩具敲打他父亲的头,父亲眯着眼在笑,那表情像是在宣告:“看看!我的孩子!多么活泼,多么可爱!”旁边坐着一位客人咧着大嘴做傻笑状,表示他在看着,而且感觉有兴趣。这幅画的标题是“演剧术”。一个客人看着别人家的孩子而能表示感觉有兴趣,这真确实需要良好的“演剧术”。兰姆显然是不欢喜演这样的戏。
孩子中之比较最蠢、最懒、最刁、最泼、最丑、最弱、最不讨人欢喜的,往往最得父母的钟爱。此事似颇费解,其实我们应该记得《西游记》中唐僧为什么偏偏欢喜猪八戒。
谚云:“树大自直。”意思是说孩子不需管教,小时恣肆些,大了自然会好。可是弯曲的小树,长大是否会直呢?我不敢说。
哈佛的嬉皮少年 嬉皮有嬉皮的哲学,不是徒有其表
在西雅图的街头,偶然有三五成群的青年披着土黄色的粗布袈裟,穿着破烂的胶鞋,头上剃得光光的,顶上蓄留一小撮毛发梳成细细的小辫,有时候脸上还抹几条油彩,手敲着一面小鼓,摇摇摆摆跳跳蹦蹦的,口中念念有词。行人并不注意他们,他们也不干扰行人。他们拿着一些传单,但是也不热心散发。我觉得好奇怪,士耀告诉我:“他们是模仿越南僧徒的服装,他们是反战分子。”
在华盛顿大学校园里,我看见一个青年大汉,胳膊底下夹着几本书,从图书馆门前石阶上走了下来,昂首阔步,旁若无人,但是他的鼻隼上抹了一条白灰,印堂上涂了一朵紫色小花,像是一位刚要下山“出草”的山胞。文蔷告诉我:“这不稀奇,前些日子图书馆门前平台上有一位女生脱得一丝不挂,玉体横陈,任人拍照。”
所谓嬉皮也者,我久耳其名,以我所知他们是一个组织并不严密的团体,提倡泛爱,反对传统的社会、习俗、礼法,装束诡异,玩世不恭,向往的是原始的自然的生活。假如他们像梭罗(Thoreau)似的遁迹山林,远离尘嚣,甚至抗税反战,甘愿坐牢,那种浪漫的个人主义不是不可以了解的。假如他们像刘伶似的“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挥衣”,在屋里“脱衣裸形”,我们也可认为无伤大雅,不必以世俗的礼法绳之。不过我在西雅图街头校园所见所闻,似乎尚非正宗嬉皮,只是一些浅薄的东施效颦者流,以诡异的服装行径招摇于世罢了。
哈佛大学是我旧游之地,四十余年之后旧地重游,馆舍仍旧,人事全非。哈佛广场仍然是那样的逼仄,魏德纳图书馆旁边添了一道中国学生捐赠的石碑。最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哈佛校园里里外外有形似嬉皮的男男女女。他们的头发很长,不是“髡彼两髦”美而且鬈的样子,而是满头蓬松,有时候难分男女。男的满脸络腮胡子;有蓬首垢面而谈诗书的神气。女的有穿破烂裤子者,故意地在裤腿的上方留一两个三角破绽,里面没有内裤,做局部的裸裎。穿袜子的很少,穿凉鞋的很多。我不知道四十几年前的吉退之教授(Kittredge)和白璧德教授(Babbitt)若是现在还活着,看了这种样子将有何等感想。四十几年前哈佛校园以内是不准吸烟的,瘾君子们只能趁两堂课中间休息的十分钟跑到哈佛街上,一面倚墙晒太阳,一面吞烟吐雾。如今校园里到处是烟蒂。从前哈佛是一个最保守的学校,如今成了嬉皮型的学生们的大本营,比起我在西雅图街头校园所见所闻,有如小巫见大巫了。
有人说,嬉皮也有嬉皮的哲学。近代西方文明的发展使得社会人生机械化,人的生活被科学技术所支配,失掉了自由和个性,失掉了人生的情趣。所以嬉皮思想就是要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社会里激起反抗,反抗一切传统礼法习俗,以求返回自然,恢复自我的存在。这一番话当然有一部分道理,不过据我看,反抗传统的思想在历史上是常有的,并不是一定在某时某地某种环境下才能突发的现象。文明的发展一直在进行,反抗文明也一直地有人在提倡。我们中国的《世说新语》记载着好多狂放任诞的故事,类似的情形亦不仅以六朝人为然,前前后后何代无之?在西洋从希腊的犬儒之玩世不恭,以至于十九世纪末的颓废主义者的震世骇俗的作风,也都是传统的反动。文明是时常呈现病态的,社会上是不乏不合理的现象,有心人应该对症下药,治本治标。若是逃避现实,消极地隐遁,甚至愤世嫉俗,玩世不恭,也可称之为洁身自好,仍不失为君子。唯有所见所闻的嬉皮少年,则徒袭嬉皮之皮毛,长发蓄须,鹑衣百结,恐怕只是惹人讨厌的人中渣滓而已。
同学 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
同学,和同乡不同。只要是同一乡里的人,便有乡谊。同学则一定要有同窗共砚的经验,在一起读书,在一起淘气,在一起挨打,才能建立起一种亲切的交情,尤其是日后回忆起来,别有一番情趣。纵不曰十年窗下,至少三五年的聚首总是有的。从前书房狭小,需要大家挤在一个窗前,窗间也许著一鸡笼,所以书房又名曰鸡窗。至于梆硬死沉的砚台,大家共用一个,自然是经济合理。
自有学校以来,情形不一样了。动辄几十人一班,百多人一级,一批一批的毕业,像是蒸锅铺的馒头,一屉一屉的发售出去。他们是一个学校的毕业生,毕业的时间可能相差几十年。祖父和他的儿孙可能是同一学校毕业,但是不便称为同学。彼此相差个十年八年的,在同一学校里根本没有碰过头的人,只好勉强解嘲自称为先后同学了。
小时候的同学,几十年后还能知其下落的恐怕不多。我小学同班的同学二十余人,现在记得姓名的不过四五人。其中年龄较长身材最高的一位,我永远不能忘记,他脑后半长的头发用红头绳紧密扎起的小辫子,在脑后挺然翘起,像是一根小红萝卜。他善吹喇叭,毕业后投步军统领门当兵,在“堆子”前面站岗,拄着上刺刀的步枪,满神气的。有一位满脸疙瘩噜嗦,大家送他一个绰号“小炸丸子”,人缘不好,偏爱惹事,有一天犯了众怒,几个人把他抬上讲台,按住了手脚,扯开他的裤带,每个人在他裤裆里吐一口唾液!我目睹这惊人的暴行,难过很久。又有一位好奇心强,见了什么东西都喜欢动手,有一天迟到,见了老师为实验冷缩热涨的原理刚烧过的一只铁球,过去一把抓起,大叫一声,手掌烫出一片的溜浆大泡。功课最好写字最工的一位,规行矩步,主任老师最赏识他,毕业后,于某大书店分行由学徒做到经理。再有一位由办事员做到某部司长。此外则人海茫茫,我就都不知其所终了。
有人成年之后怕看到小时候的同学,因为他可能看见过你一脖子泥、鼻涕过河往袖子上抹的那副脏相,他也许看见过你被罚站、打手板的那副窘相。他知道你最怕人知道你的乳名,不是“大和尚”就是“二秃子”,不是“栓子”就是“大柱子”,他会冷不防的在大庭广众之中猛喊你的乳名。使你脸红。不过我觉得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小时候嬉嬉闹闹,天真率直,那一段纯稚的光景已一去而不可复得,如果长大之后还能邂逅一两个总角之交,勾起童时的回忆,不也快慰生平吗?
我进了中学便住校,一住八年。同学之中有不少很要好的,友谊保持数十年不坠,也有因故翻了脸扭过脖子的。大多数只是在我心中留下一个面貌謦欬的影子。我那一级同学有八九十人,经过八年时间的淘汰过滤,毕业时仅得六七十人,而我现在记得姓名的约六十人。其中有早夭的,有因为一时糊涂顺手牵羊而被开除的,也有不知什么缘故忽然辍学的,而这剩下的一批,毕业之后多年来天各一方,大概是“动如参与商”了。我三十八年来台湾,数同级的同学得十余人,我们还不时的杯酒聊欢,恰满一桌。席间,无所不谈。谈起有一位绰号“烧饼”,因为他的头扁而圆,取其形似。在体育馆中他翻双杠不慎跌落,旁边就有人高呼:“留神芝麻掉了!”烧饼早已不在,不死于抗战之时,而死于胜利之日,不死于敌人之手,而死于同胞之刀,谈起来大家无不欷歔。又谈起一位绰号“臭豆腐”,只因他上作文课,卷子上涂抹之处太多,东一团西一块的尽是墨猪,老师看了一皱眉头说:“你写的是什么字,漆黑一块块的,像臭豆腐似的!”哄堂大笑,(北方的臭豆腐是黑色的,方方的小块)于是臭豆腐的绰号不胫而走。如今大家都做了祖父,这样的称呼不雅,同人公议,摘除其中的一个臭字,简称他为豆腐,直到如今。还有一位绰号叫“火车头”,因为他性偏急,出语如连珠炮,气咻咻,唾沫飞溅,作事横冲直撞,勇猛向前,所以赢得这样的一个绰号,抗战期间不幸死于日寇之手。我们在台的十几个同学,轮流做东,宴会了十几次,以后便一个个的凋谢,溃不成军,凑不起一桌了。
同学们一出校门,便各奔前程。因修习的科目不同,活动的范围自异。风云际会,拖青纡紫者有之;踵武陶朱,腰缠万贯者有之;有一技之长,出人头地者有之;而座拥皋比,以至于吃不饱饿不死者亦有之。在校的时候,品学俱佳,头角峥嵘,以后未必有成就。所谓“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确是不刊之论。不过一向为人卑鄙投机取巧之辈,以后无论如何翻云覆雨,也逃不过老同学的法眼。所以有些人回避老同学惟恐不及。
杜工部漂泊西南的时候,叹老嗟贫,咏出“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的句子。那个“自”字好不令人惨然!好像是衮衮诸公裘马轻肥,就是不管他“一家都在秋风里”。其实同学少年这一段交谊不攀也罢。“衣敝温袍,与衣狐貉者立”,纵然不以为耻,可是免不了要看人的嘴脸。
大学教授 教授是一种职业,不必看得过重
有许多人,把所有的大学教授都看得很重,以为他们在品行上都是很清高的,在学问上更不消说。只要认清“博士”“硕士”的招牌,便不致误。其实这是误会。由这种误会还许产生出许多失望和悲剧。
大学教授是一种职业,比较的还算是赚钱的职业。要说干这种生意,也不容易。从小的时候,父母就要下本钱,由买石板粉笔以至于出洋旅费,纵然不致倾家荡产,也要元气大伤。学成之后,应该不难于立身扬名以显父母,设若遭逢非时,沦为大学教授,总算是屈尊俯就,很委屈了。
一般的人若是生来没有什么大毛病,谁愿意坐冷板凳?但是“得天下之英才,而教育之,一乐也”!而天下之英才往往不在一个学校,所以身为大学教授者,也就往往身兼数校教授,多多益善,这完全是热心服务,薪金多寡,倒是一件小事。以现代人的眼光论,谁要是一辈子做大学教授,谁就是没出息!他们以为大学教授本是升官发财的路上的驻足之所。所以肯长进的人,等到有官可做,有财可发的时候,区区教授,便视如敝屣了。
若有思想迂腐的人说:“先生,你这不是误人子弟吗?”他将回答说:“是的,是的,不过当初人家也是照样误我来的,否则我也不来做教授了!”
乞丐 不到山穷水尽,谁也不愿做这样的自由人
在我住的这一个古老的城里,乞丐这一种光荣的职业似乎也式微了。从前街头巷尾总点缀着一群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家伙,缩头缩脑地挤在人家房檐底下晒太阳,提虱子,打瞌睡,啜冷粥,偶尔也有些个能挺起腰板,露出笑容,老远地就打躬请安,满嘴的吉祥话,追着洋车能跑上一里半里,喘得像只风箱。还有些扯着哑嗓穿行街巷大声地哀号,像是担贩的吆喝。这些人现在都到哪里去了?
据说,残羹剩饭的来源现在不甚畅了,大概是剩下来的鸡毛蒜皮和一些汤汤水水的东西都被留着自己度命了,家里的一个大坑还填不满,怎能把余沥去滋润别人!一个人单靠喝西北风是维持不了多久的。追车乞讨嘛?车子都渐渐现代化,在沥青路上风驰电掣,飞毛腿也追不上。汽车停住,砰的一声,只见一套新衣服走了出来,若是一个乞丐赶上前去,伸出胳臂,手心朝上,他能得到什么?给他一张大票,他找得开吗?沿街托钵,呼天抢地也没有用。人都穷了,心都硬了,耳都聋了。偌大的城市已经养不起这种近于奢侈的职业。不过,乞丐尚未绝种,在靠近城市的大垃圾山上,还有不少同志在那里发掘宝藏,埋头苦干,手脚并用,一片喧豗。他们并不扰乱治安,也不侵犯产权,但是,说老实话,这群乞丐,无益税收,有碍市容,所以难免不像捕捉野犬那样地被提了去。饿死的饿死,老成凋谢,继起无人,于是乞丐一业逐渐衰微。
在乞丐的艺术还很发达的时候,有一个乞讨的妇人给我很深的印象。她的巡回的区域是在我们学校左边。她很知道争取青年,专以学生为对象。她看见一个学生远远地过来,她便在路旁立定,等到走近,便大喊一声“敬礼”,举手、注视、一切如仪。她不喊“爷爷”“奶奶”,她喊“校长”,她大概知道新的升官图上的晋升的层次。随后是她的申诉,其中主要的一点是她的一个老母,年纪是八十。她继续乞讨了五六年,老母还是八十。她很机警,她追随几步之后,若是觉得话不投机,她的申诉便戛然而止,不像某些文章那样啰唆。她若是得到一个铜板,她的申诉也戛然而止,像是先生听到下课铃声一般。这个人如果还活着,我相信她一定能编出更合时代潮流的一套新词。
我说乞丐是一种光荣的职业,并不含有鼓励懒惰的意思。乞丐并不是不劳而获的人,你看他晒得黧黑干瘦,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何曾安逸。而且他取不伤廉,勉强维持他的灵魂与肉体不至涣散而已。他的乞食的手段不外两种:一种是引人怜,一是讨人厌。他满口“祖宗”“奶奶”地乱叫,听者一旦发生错觉,自己的孝子贤孙居然沦落到这地步,恻隐之心就会油然而起。他若是背有瞎眼的老妈在你背后亦步亦趋,或是把畸形的腿露出来给你看,或是带着一窝的孩子环绕着你叫唤,或是在一块硬砖上稽颡在额上撞出一个大包,或是用一根草棍支着那有眼无珠的眼皮,或是像一个“人彘”似的就地擦着,或者申说遭遇,比“舍弟江南死,家兄塞北亡”还要来得凄怆,那么你那磨得邦硬的心肠也许要露出一丝的怜悯。怜悯不能动人,他还有一套讨厌的办法。他满脸的鼻涕眼泪,你越厌烦,他挨得越近,看看随时都会贴上去的样子,这时你便会情愿出钱打发他走开,像捐款做一桩卫生事业一般。不管是引人怜或是讨人厌,不过只是略施狡狯,无伤大雅。他不会伤人,他不会犯法;从没有一个人想伤害一个乞丐,他的那一把骨头,不足以当尊臂,从没有一种法律要惩治乞丐,乞丐不肯触犯任何法律所以才成为乞丐。乞丐对社会无益,至少也是并无大害,顶多是有一点有碍观瞻,如有外人参观,稍稍避一下也就罢了。有人认为乞丐是社会的寄生虫,话并不错,不过在寄生虫这一门里,白胖的多得是,一时怕数不到他吧?
从没有听说过什么人与乞丐为友,因而亦流于乞丐。乞丐永远是被认为现世报的活标本。他的存在饶有教育意义。无论交友多么滥的人,交不到乞丐,乞丐自成为一个阶级,真正的“无产”阶级(除了那只沙锅),乞丐是人群外的一种人。他的生活之最优越处是自由;鹑衣百结,无拘无束,街头流浪,无签到请假之烦,只求免于冻馁,富贵于我如浮云。所以俗语说:“三年要饭,给知县都不干。”乞丐也有他的穷乐。我曾想象一群乞丐享用一只“花子鸡”的景况,我相信那必是一种极纯洁的快乐。Charles Lamb对于乞丐有这样的赞颂:
褴褛的衣衫,是贫穷的罪过,却是乞丐的袍褂,他的职业的优美的标志,他的财产,他的礼服,他公然出现于公共场所的服装。他永远不会过时,永远不追在时髦后面。他无须穿着宫廷的丧服。他什么颜色都穿,什么也不怕。他的服装比桂格教派的人经过的变化还少。他是宇宙间唯一可以不拘外表的人。世间的变化与他无干。只有他屹然不动。股票与地产的价格不影响他。农业的或商业的繁荣也与他无涉,最多不过是给他换一批施主。他不必担心有人找他做保。没有人肯过问他的宗教或政治倾向。他是世界上唯一的自由人。
话虽如此,谁不到山穷水尽谁也不肯做这样的自由人。只有一向做神仙的,如李铁拐和济公之类,游戏人间的时候,才肯短期地化身为一个乞丐。
诗人 假如一个诗人住在隔壁,便不同了
有人说:“在历史里一个诗人似乎是神圣的,但是一个诗人在隔壁便是个笑话。”这话不错。看看古代诗人画像,一个个的都是宽衣博带,飘飘欲仙,好像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辋川图》里的人物,弈棋饮酒,投壶流觞,一个个的都是儒冠羽衣,意态萧然,我们只觉得摩诘当年,千古风流,而他在苦吟时堕入醋瓮里的那副尴尬相,并没有人给他写画流传。我们凭吊浣花溪畔的工部草堂,遥想杜陵野老典衣易酒卜居茅茨之状,吟哦沧浪,主管风骚,而他在耒阳狂啖牛炙白酒胀饫而死的景象,却不雅观。我们对于死人,照例是隐恶扬善,何况是古代诗人,篇章遗传,好像是痰唾珠玑,纵然有些小小乖僻,自当加以美化,更可资为谈助。王摩诘堕入醋瓮,是他自己的醋瓮,不是我们家的水缸,杜工部旅中困顿,累的是耒阳知县,不是向我家叨扰。一般人读诗,犹如观剧,只是在前台欣赏,并无须侧身后台打听优伶身世,即使刺听得多少奇闻逸事,也只合作为梨园掌故而已。
假如一个诗人住在隔壁,便不同了。虽然几乎家家门口都写着“诗书继世长”,懂得诗的人并不多。如果我是一个名利中人,而隔壁住着一个诗人,他的大作永远不会给我看,我看了也必以为不值一文钱,他会给我以白眼,我看他一定也不顺眼。诗人没有常光顾理发店的,他的头发作飞蓬状,作狮子狗状,作艺术家状。他如果是穿中装的,一定像是算命瞎子,两脚泥;他如果是穿西装的,一定是像卖毛毯子的白俄,一身灰;他游手好闲;他白昼做梦;他无病呻吟;他有时深居简出,闭门谢客;他有时终年流浪,到处为家;他哭笑无常;他饮食无度;他有时贫无立锥;他有时挥金似土;如果是个女诗人,她口里可以衔只大雪茄;如果是男的,他向各形各色的女人去膜拜;他喜欢烟、酒、小孩、花草、小动物—他看见一只老鼠可以作一首诗;他在胸口上摸出一只虱子也会作成一首诗。他的生活习惯有许多与人不同的地方。有一个人告诉我,他曾和一个诗人比邻,有一次同出远游,诗人未带牙刷,据云留在家里为太太使用,问之曰:“你们原来共用一把吗?”诗人大惊曰:“难道你们是各用一把吗?”
一个人如果达到相当年龄,还不失赤子之心,
经风吹雨打,方寸间还能诗意盎然,他是得天独厚,他是诗人。
诗人住在隔壁,是个怪物,走在街上尤易引起误会。伯朗宁有一首诗《当代人对诗人的观感》,描写一个西班牙的诗人性好观察社会人生,以致被人误认为是一个特务,这是何等的讥讽!他穿的是一身破旧的黑衣服,手杖敲着地,后面跟着一条秃瞎老狗,看着鞋匠修理皮鞋,看人切柠檬片放在饮料里,看焙咖啡的火盆,用半只眼睛看书摊,谁虐打牲畜谁咒骂女人都逃不了他的注意—所以他大概是个特务,把观察所得呈报国王。看他那个模样儿,上了点年纪,那两道眉毛,亏他的眼睛在下面住着!鼻子的形状和颜色都像鹰爪。某甲遇难,某乙失踪,某丙得到他的情妇—还不都是他干下的事?他费这样大的心机,也不知得多少报酬。大家都说他回家用晚膳的时候,灯火辉煌,墙上挂着四张名画,二十名裸体女人给他捧盘换盏。其实,这可怜的人过的乃是另一种生活,他就住在芒桥边第三家,新油刷的一幢房子,全街的人都可以看见他交叉着腿,把脚放在狗背上,和他的女仆在打纸牌,吃的是酪饼水果,十点钟就上床睡了。他死的时候还穿着那件破大衣,没膝的泥,吃的是面包壳,脏得像一条熏鱼!
这位西班牙的诗人还算是幸运的,被人当作特务,在另一个国度里,这样一个形迹可疑的诗人可能成为特务的对象。
变戏法的总要念几句咒,故弄玄虚,增加他的神秘,诗人也不免几分江湖气,不是谪仙,就是鬼才,再不就是梦笔生花,总有几分阴阳怪气。外国诗人更厉害,做诗时能直接地祷求神助,好像是仙灵附体的样子。
一颗沙里看出一个世界,
一朵野花里看出一个天堂,
把无限抓在你的手掌里,
把永恒放进一刹那的时光。
若是没有一点慧根的人,能说出这样的鬼话吗?你不懂?你是蠢才!你说你懂,你便可跻身于风雅之林,你究竟懂不懂,天知道。
大概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做诗人的一段经验。在“怨黄莺儿作对,怪粉蝶儿成双”的时节,看花谢也心惊,听猫叫也难过,诗就会来了,如枝头舒叶那么自然。但是入世稍深,渐渐煎熬成为一颗“煮硬了的蛋”,散文从门口进来,诗从窗户出去了。“嘴唇在不能亲吻的时候才肯唱歌”。一个人如果达到相当年龄,还不失赤子之心,经风吹雨打,方寸间还能诗意盎然,他是得天独厚,他是诗人。
诗不能卖钱。一首新诗,如拈断数根须即能脱稿,那成本还是轻的,怕的是像牡蛎肚里的一颗明珠,那本是一块病,经过多久的滋润涵养才能磨炼孕育成功,写出来到哪里去找顾主?诗不能给富人客厅里摆设作装潢,诗不能给广大的读者以娱乐。富人要的是字画珍玩,大众要的是小说戏剧。诗,短短一橛,充篇幅都不中用。诗是这样无用的东西,所以以诗为业的诗人,如住在你的隔壁,自然是个笑话。将来在历史上能否就成为神圣,也很渺茫。
医生 有什么样的病人就有什么样的医生
医生是一种神圣的职业,因为他能解除人的痛苦,着手成春。有一个人,有点老毛病,常常发作,闹得死去活来,只要一听说延医,病就先去了八分,等到医生来到,霍然而愈,试脉搏听心跳完全正常,医生只好愕然而退,延医的人真希望病人的痛苦稍延长些时。这是未着手就已成春的一例,可是医生一不小心,或是虽已小心而仍然错误,他随时也有机会减短人的寿命。据说庸医的药方可以辟鬼,比钟馗的像还灵,胆小的夜行人举着一张药方就可以通行无阻,因为鬼中有不少生前吃过那样药方的亏的,死后还是望而生畏。医生以济世活人为职志,事实上是掌握着生杀的大权的。
说也奇怪,在舞台上医生大概总是由丑角扮演的。看过“老黄请医”的人总还记得那个医生的脸上是涂着一块粉的。在外国也是一样,在莫里哀或是拉毕施的笔下,医生也是令人啼笑皆非的人物。为什么医生这样的不受人尊敬呢?我常常纳闷。
大概人在健康的时候,总把医药看作不祥之物,就是有点头昏脑热,也并不慌,保国粹者喝午时茶,通洋务者服阿斯匹林,然后蒙头大睡,一汗而愈。谁也不愿常和医生交买卖。一旦病势转剧,伏枕哀鸣,深为造物小儿所苦,这时候就不能再忘记医生了。记得小时候家里延医,大驾一到,家人真是倒屣相迎,请入上座,奉茶献烟,环列伺候,毕恭毕敬,医生高踞上座并不谦让,吸过几十筒水烟,品过几盏茶,谈过了天气,叙过了家常,抱怨过了病家之多,此后才能开始他那一套望闻问切君臣佐使。再倒茶,再装烟,再扯几句淡话(这时节可别忘了偷偷地把“马钱”送交给车夫),然后恭送如仪。我觉得那威风不小。可是奉若神明也只限于这一短短的时期,一俟病人霍然,医生也就被丢在一旁。至于登报鸣谢悬牌挂匾的事,我总怀疑究竟是何方主使,我想事前总有一个协定。有一个病人住医院,一只脚已经伸进了棺木,在病人看来这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在医生看来这是常见的事,老实说医生心里也是很着急的,他不能露出着急的样子,病人的着急是不能隐藏的,于是许愿说如果病瘳要捐赠医院若干若干,等到病愈出院早把愿心抛到九霄云外,医生追问他时,他说:“我真说过这样的话吗?你看,我当时病得多厉害!”大概病人对医生没有多少好感,不病时以医生为不祥,既病则不能不委曲逢迎他,病好了,就把他一脚踢开,人是这样忘恩负义的一种动物,有几个人能像Androclus遇见的那只狮子?所以医生以丑角的姿态在舞台上出现,正好替观众发泄那平时不便表示的积愤。
可是医生那一方面也有许多别扭的地方。他若是登广告,和颜悦色地招徕主顾,立刻有人要挖苦他:“你们要找庸医吗,打开报纸一看便是。”所以他被迫采取一种防御姿势,要相当地傲岸。尽管门口鬼多人少,也得做出忙的样子。请他去看病,他不能去得太早,要等你三催六请,像大旱后之云霓一般而出现。没法子,忙。你若是登门求治,挂号的号码总是第九十几号,虽然不至于拉上自己的太太小姐,坐在候诊室里来壮声势,总得摆出一种排场,令你觉得他忙,忙得不能和你多说一句话。好像是算命先生如果要细批流年须要卦金另议一般。不过也不能一概而论,医生也有健谈的,病人尽管愁眉苦脸,他依然能谈笑风生。我还知道一些工于应酬的医生,在行医之前,先实行一套相法,把病人的身份打量一番,对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明明是西医,他对一位老太婆也会说一套阴阳五行的伤寒论,对于愿留全尸的人他不坚持打针,对于怕伤元气的人他不用泻药。明明地不知病原所在,他也得撰出一篇相当的脉案的说明,不能说不知道,“你不知道就是你没有本事”,说错了病原总比说不出病原令出诊费的人觉得不冤枉些。大概发烧即是火,咳嗽就是风寒,有痰就是肺热,腰疼即是肾亏,大致总没有错。摸不清病原也要下药,医生不开方就不是医生,好在符箓一般的药方也不容易被病人辨认出来。因为这种种情形的逼迫,医生不能不有一本生意经。
生意经最精的是兼营药业,诊所附设药房,开了方子立刻配药,几十个瓶子配来配去变化无穷,最大的成本是那盛药水的小瓶,收费言无二价。出诊的医生随身带着百宝箱,灵丹妙药一应俱全,更方便,连药剂师都自兼了。
天下是有不讲理的人的,“医生治病不治命”,但是打医生摘匾的事却也常有。所以话要说在前头,芝麻大的病也要说得如火如荼不可轻视,病好了是他的功劳,病死了怪不得人。如果真的疑难大症撞上门来,第一步先得说明来治太晚,第二步要模棱地说如果不生变化可保无虞,第三步是姑投以某某药剂以观后果,第四步是敬谢不敏另请高明,或是更漂亮地给介绍到某某医院,其诀曰:“推。”
我并不责难医生。我觉得医生里面固然庸医不少,可是病人里面浑虫也很多。有什么样子的病人就有什么样的医生,天造地设。
警察 我们要善待警察,尊敬警察
我从小对警察有好感。
北平之有警察,大概是庚子以后的事。维持地方治安的机构本是步军统领衙门。所谓步军统领,又称九门提督,是前清官名,负保卫治安肃清辇毂的重责,一向都是由满洲亲信大臣兼任,所统率的土兵也是以满洲子弟为主体。在我二十岁左右的时候,步军在大街上隔不远的地方犹有三间一栋的小房,为驻扎之所,名为“堆子”。堆子前面照例有兵站岗。我的小学同学之属于旗籍的就颇有几位在小学毕业之后投效步军。我看着他们穿着褪色的皱褶的灰色制服,拄着上了刺刀的步枪,足踏各式各样的破布鞋,在“堆子”前面停立,还蛮神气的呢。
警察代兴之后,步军仍然苟延残喘于一时,清室既屋,步兵已无拱卫辇毂的责任,更没有综理民事的能力。当初京师有“巡捕营”,掌管檄巡地方诘禁奸宄之事,在乾隆年间设有五营之多,在步军统领统率之下,日久废弛,形同虚设。到了清季,巡警总厅正式设立,民初改称警察厅。警察一向以北平为中心,巡警总厅于各省设有巡警道。警察厅办理警政为全国模范。北平很久以来沿称警察为巡警。
北京市井谑称巡警为“臭脚巡”,大概是因为他们终日在街上巡查,以致两脚发臭之故。我对于他们很有同情。他们的待遇太低,仅足糊口;我想其中不少是啃窝头的。有一阵子,我的右邻是左二区的警察分局,只隔一道墙,什么声音都听得见。星期日午间常有呼噜呼噜之声自墙外传来,间以咔嚓咔嚓之声,欢呼笑语不绝。细辨之,是警察先生们吃炸酱面,呼噜声是吸面条,咔嚓声是咬蒜瓣,大概是打牙祭。听他们的欢笑,我也分享他们的快乐。他们的两套制服,夏季黄的,冬季黑的,永远是洗得褪了色,皱皱巴巴的。看那份褦襶样子,怎能让人起敬?但是我们不可小觑他们。北平的警察几乎个个彬彬有礼,而且能言善道,民众发生纠纷,他们权充和事佬,时常真能排难解纷息事宁人。警察在一定的区域服务,一干就是多少年。没听说什么不时轮调之说,所以警察和当地人民相处相当融洽。很少看到他们身怀武器,不过他们身上少不了一根白绳,像童子军身上的白绳,他们名之曰法绳,是系犯人用的。我没见过手铐,我看见过警察用一根白绳系起一串犯人,像童子牵着一串骆驼似的,牵着他们在街上行走。
上海的印度阿三、安南巡捕,给我另一种印象,前者像凶神,后者像小鬼,最好离他们远远的。安南巡捕最可恶,他们专门欺侮平民小贩。他们腰间经常挂着一个利器,两根小木棒,连着一条铁链子,我先还不知道这刑具如何使用。有一天看到一个安南巡捕在菜场门前抓住一个违规卖菜的乡下人,‘他把铁链绕在那人的腕上,然后把那两根木棒旋扭起来,铁链登时陷入肉里,只见那乡下人痛得在地上打滚,呼天抢地。安南巡捕固然穷凶极恶,捕房里的法国警官也不是东西,里面设有行刑的专室,我在善钟路捕房亲眼看到,一个警官用手枪抵住一个犯人,另一警官就像在沙袋前练拳一样,两拳齐施,直打得犯人鼻青脸肿,然后像拖死猪一样往铁笼里一丢,听候审判。这一顿揍,只能算是杀威。老虎可怕,伥也可恨。这是租界,有什么说的?
台湾的警察,我觉得很值得称赞。警察是维护法律秩序的。他们至少在外表形象上魁梧健壮,才能给人好的印象。纽约的警察号称“纽约人的精华”(New York Best),因为他们经过精挑细选,各个高大俊美。美国其他城市的警察无不皆然。他们的服装也好,永远是笔挺整洁。身上带的零件也多。但是警察驾车出外巡逻,停在路边,立刻就有小孩子围拢起来,摸摸他的警徽,摸摸他的手枪,他有时还会和他们讲个小故事。我问过好几个小孩子:“你们长大了想做什么?”他们异口同声地说:“做警察。”在他们心目中,警察是英雄,代表好人(good guy)打击坏人(bad guy)。我们台湾的警察,外形也很不错,还没有到和儿童打成一片的程度,但是也很受尊敬。
我说台湾的警察好,是因为我和他们有过较密切的接触。有一年,一个独行盗入寒家。在持枪威胁之下劫去少许财物。损失不大,惊吓不小。家人及时报警,警至而盗已远扬。盗曾扬言如果报警必来报复,所以心里不无惴惴。四五位警察在我家里保护我。我给他们泡一壶茶,拿一包烟,送上一副跳棋,这就是全部的招待。到了九点,他们叫我睡觉。十点,电话来,赃已在一个当铺找到。十二点,电话又来,说盗已在一个赌场就逮,要我起来到分局指认。然后又把我送回家。前后十二小时破案。盗有特殊身份,十二天后伏法。警察的热心、亲切、机智、勇敢,使我甚为感动。没有警察,社会将要成为什么样子?
任何机构不可能没有害群之马。知法犯法的警察是少数而又少数。我看到警察在烈日之下站在街头指挥交通,驾着警车在街上巡逻,辄肃然起敬。
我们要善待警察,尊敬警察。
暴发户 投机冒险,其兴也暴,其亡也速
暴发户,外国也有,叫作parvenu或nouveau riche,意为新贵新富。这一种人,有鲜明的特征,在人群中自成一格,令人一眼就可以辨认出来。旧戏里有一个小丑曾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树小墙新画不古,此人必是内务府。”挖苦暴发户,入木三分。
内务府是前清的一个衙门,掌管大内的财务出纳,以及祭礼、宴飨、膳馐、衣服、赐予、刑法、工作、教习,职务繁杂,组织庞大,下分七司三院,其长官名为总理大臣。凡能厕身其间者,无不被人艳羡,视为肥缺。“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何况是给皇帝佬儿办总务?经手三分肥,内务府当差的几乎个个暴发。
人在暴发之后,第一桩事多半是求田问舍。锯木头,盖房子,叱咤立办;山节藻税,玉砌雕栏,亦非难致。唯独想在庭院之中立即拥有三槐五柳,婆娑掩映于朱门绣户之间,则非人力财力所能立即实现。十年树木,还是保守的说法,十年过后也许几株龙柏可以不再需要木架扶持,也许那些七杈八杈韵味毫无的油加利猛蹿三两丈高,时间没有成熟之前,房子尽管富丽堂皇,堂前也只好放四盆石榴树,几棵夹竹桃,南墙脚摆几盆秋海棠。树,如果有,一定是小的。新盖的房子,墙也一定是新的,丹、青、赭、垩,光艳照人,还没来得及风雨剥蚀,还没来得及接受行人题名、顽童刻画、野狗遗溺。此之谓树小墙新。
暴发户对于室内装潢是相当考究的。进得门来,迎面少不得一个特大号的红地洒金的福字斗方,是倒挂着的,表示福到了。如果一排五个斗方当然更好,那是五福临门。室内灯饰,不比寻常。通常是八盏粗制滥造的仿古宫灯,因为楠木框花毛玻璃已不可得,象牙饰丝线穗更不必说。此外墙上、柱上、梁上、天花板上,还有无数的大大小小的电灯,甚至还有一串串的跑灯、霓虹灯,略似电视综艺节目之豪华场面。墙上也许还挂起一两幅政要亲笔题款的玉照,主人借以对客指点曰:“某公厚我,某公厚我。”但是墙上没有画是不行的,乃斥巨资定绘牡丹图,牡丹是五色的,象征五福临门,未放的花苞要多,象征多子多孙,题曰“富贵满堂”。如果这一幅还不够,可再加一幅猫蝶图,或是一幅“鹤鹿同春”,鹤要红顶,鹿要梅花。总之是画不古,顶多也许有一张仇十洲的仕女或是郑板桥的墨竹,好像稍微为古一点点,但是谁愿说穿是真迹还是赝品?
新屋落成而不宴宾客,那简直是衣锦夜行。于是詹吉折简,大张盛筵,席开三桌,座位次序都经过审慎的考虑安排,中间一桌是政界,大小首长;右边一桌是商界,公司大亨;左边一桌只能算是“各界”,非官非商的一些闲杂人等。整套的银器出笼,也许是镀银,光亮耀眼,大型的器皿都是下有保温的热水屉,上有覆罩的碗盖。如果是鸡鸭,碗盖雕塑成鸡鸭形,如果是鱼,则成鱼形。碗足上、筷子上都刻有题字曰“某某自置”。一旁伺候的男女佣人,全穿制服,白布长衫旗袍,领口、袖口、下摆还绲着红边。至于席上的珍馐,则觳旅重叠,燔炙满案。客人连声夸好,主人则忙不迭地说:“家常便饭不成敬意。”
饭前饭后少不得要引导宾客参观新居,这是宴客的主要项目。先从客厅看起,长廊广庑,敞豁有容,中间是一块大地毯,主人说明是波斯制品,可是很明显的图案不像。几套皮垫大沙发之外,有一套远看像是楠木雕花长案、小几、太师椅之类的古老家具。长案之上有百古架、玉如意、百鹿敦、金钟、玉磐,挤得密密杂杂。小几前面居然还有蓝花白瓷的痰盂。旁边可能有一大箱热带鱼,另一边可能有大型立体音响。至于电视机,那就一定不止一台了。寝室里四壁至少有两面全是镜子,花灯照耀之下,有如置身水晶宫中。高广大床,锦帱绣帐,松软的弹簧床垫像是一大块天使蛋糕。浴缸则像是小型游泳池。书房也有一间,几净窗明,文房四宝罗列井然。书柜里有廿五史、百科全书,以及六法全书,一律布面烫金,金光熠熠。后院有温室一间,里面挂着几盆刚开败了的洋兰。众宾客参观完毕,啧啧称赞,可是其中也有一位冷冷地低声地说:“这全是等闲之功!”人问其语出何典,他说:“不记得《水浒传》王婆贪贿说风情,有所谓五字诀吗?”众皆粲然,主人也似懂非懂地跟着大家哈、哈、哈。
主人在仰着头打哈哈的时候,脖梗子上明显地露出三道厚厚的肥肉折叠起来的沟痕。大腹便便,虽不至“垂腴尺余”,也够瞧老大半天。“乐然后笑”,心里欢畅,自然就面团团,不时地辗然而笑。常言道:“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横财自何处来?没有人事前知道,只能说是逼人而来,说得玄虚一点便是自来处来。不过事后分析,也可找出一些蛛丝马迹,不会没有因缘。大抵其人投机冒险,而又遭逢时会,遂令竖子暴发。“君子之泽,五世而斩。”暴发户呢?其兴也暴,很可能“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book_title]第二部分 良好习惯,才是合于『自然』的生活
好的习惯千头万绪,“勿以善小而不为”。习惯养成之后,便毫无勉强,临事心平气和,顺理成章。充满良好习惯的生活,才是合于“自然”的生活。
谦让 利之所在,使人忘形,谦让不容易
谦让仿佛是一种美德,若想在眼前的实际生活里寻一个具体的例证,却不容易。类似谦让的事情近来似很难得发生一次。就我个人的经验说,在一般宴会里,客人入席之际,我们最容易看见类似谦让的事情。
一群客人挤在客厅里,谁也不肯先坐,谁也不肯坐首座,好像“常常登上座,渐渐入祠堂”的道理是人人所不能忘的。于是你推我让,人声鼎沸。辈分小的,官职低的,垂着手远远地立在屋角,听候调遣。自以为有占首座或次座资格的人,无不攘臂而前,拉拉扯扯,不肯放过他们表现谦让的美德的机会。有的说:“我们叙齿,你年长!”有的说:“我常来,你是稀客!”有的说:“今天非你上座不可!”事实固然是为让座,但是当时的声浪和唾沫星子却都表示像在争座。主人觍着一张笑脸,偶然插一两句嘴,作鹭鸶笑。这场纷扰,要直到大家的兴致均已低落,该说的话差不多都已说完,然后急转直下,突然平息,本就该坐上座的人便去就了上座,并无苦恼之相,而往往是显着踌躇满志顾盼自雄的样子。
我每次遇到这样谦让的场合,便首先想起聊斋上的一个故事:一伙人在热烈地让座,有一位扯着另一位的袖子,硬往上拉,被拉的人硬往后躲,双方势均力敌,突然间拉着袖子的手一松,被拉的那只胳臂猛然向后一缩,胳臂肘尖正撞在后面站着的一位驼背朋友的两只特别凸出的大门牙上,咔嚓一声,双牙落地!我每忆起这个乐极生悲的故事,为明哲保身起见,在让座时我总躲得远远的。等风波过后,剩下的位置是我的,首座也可以,坐上去并不头晕,末座亦无妨,我也并不因此少吃一嘴。我不谦让。
考让座之风之所以如此地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让来让去,每人总有一个位置,所以一面谦让,一面稳有把握。假如主人宣布,位置只有十二个,客人却十四位,那便没有让座之事了。第二,所让者是个虚荣,本来无关宏旨,凡是半径都是一般长,所以坐在任何位置(假如是圆桌)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利益。假如明文规定,凡坐过首席若干次者,在铨叙上特别有利,我想让座的事情也就少了。我从不曾看见,在长途公共汽车车站售票的地方,如果没有木制的长栅栏,而还能够保留一点谦让之风!因此我发现了一般人处世的一条道理,那便是:可以无须让的时候,则无妨谦让一番,于人无利,于己无损;在该让的时候,则不谦让,以免损己;在应该不让的时候,则必定谦让,于己有利,于人无损。
小时候读到孔融让梨的故事,觉得实在难能可贵,自愧弗如。一只梨的大小,虽然是微不足道,但对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其重要或者并不下于一个公务员之心理盘算简、荐、委。有人猜想,孔融那几天也许肚皮不好,怕吃生冷,乐得谦让一番。我不敢这样妄加揣测。不过我们要承认,利之所在,可以使人忘形,谦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孔融让梨的故事,发扬光大起来,确有教育价值,可惜并未发生多少实际的效果:今之孔融,并不多见。
谦让作为一种仪式,并不是坏事,像天主教会选任主教时所举行的仪式就蛮有趣。就职的主教照例地当众谦逊三回,口说“nolo episcopari”意即“我不要当主教”,然后照例地敦促三回终于勉为其难了。我觉得这样的仪式比宣誓就职之后再打通电话声明固辞不获要好得多。谦让的仪式行久了之后,也许对于人心有潜移默化之功,使人在争权夺利奋不顾身之际,不知不觉地也举行起谦让的仪式。可惜我们人类的文明史尚短,潜移默化尚未能奏大效,露出原始人的狰狞面目的时候要比雍雍穆穆地举行谦让仪式的时候多些。我每次从公共汽车售票处杀进杀出,心里就想先王以礼治天下,实在有理。
怒 一个人在发怒的时候,最难看
一个人在发怒的时候,最难看。纵然他平素面似莲花,一旦怒而变青变白,甚至面色如土,再加上满脸的筋肉扭曲,眦裂发指,那副面目实在不仅是可憎而已。俗语说,“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怒是心理的也是生理的一种变化。人逢不如意事,很少不勃然变色的。年少气盛,一言不合,怒气相加,但是许多年事已长的人,往往一样的火发暴躁。我有一位姻长,已到杖朝之年,并且半身瘫痪,每晨必阅报纸,戴上老花镜,打开报纸,不久就要把桌子拍得山响,吹胡瞪眼,破口大骂。报上的记载,他看不顺眼。不看不行,看了呕气。这时候大家躲他远远的,谁也不愿逢彼之怒。过一阵雨过天晴,他的怒气消了。
诗云:“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已。”这是说有地位的人,赫然震怒,就可以收拨乱反正之效。一般人还是以少发脾气少惹麻烦为上。盛怒之下,体内血球不知道要伤损多少,血压不知道要升高几许,总之是不卫生。而且血气沸腾之际,理智不大清醒,言行容易逾分,于人于己都不相宜。希腊哲学家哀皮克蒂特斯说:“计算一下你有多少天不曾生气。在从前,我每天生气;有时每隔一天生气一次;后来每隔三四天生气一次;如果你一连三十天没有生气,就应该向上帝献祭表示感谢。”减少生气的次数便是修养的结果。修养的方法,说起来好难。另一位同属于斯多亚派的哲学家罗马的玛可斯奥瑞利阿斯这样说:“你因为一个人的无耻而愤怒的时候,要这样地问你自己:‘那个无耻的人能不在这世界存在吗?’那是不能的。不可能的事不必要求。”坏人不是不需要制裁,只是我们不必愤怒。如果非愤怒不可,也要控制那愤怒,使发而中节。佛家把“嗔”列为三毒之一,“嗔心甚于猛火”,克服嗔恚是修持的基本功夫之一。燕丹子说:“血勇之人,怒而面赤;脉勇之人,怒而面青;骨勇之人,怒而面白;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我想那神勇是从苦行修炼中得来的。生而喜怒不形于色,那天赋实在太厚了。
清朝初叶有一位李绂,著《穆堂类稿》,内有一篇《无怒轩记》,他说:“吾年逾四十,无涵养性情之学,无变化气质之功,因怒得过,旋悔旋犯,惧终于忿戾而已,因以‘无怒’名轩。”是一篇好文章,而其戒谨恐惧之情溢于言表,不失读书人的本色。
减少生气的次数便是修养的结果。
“嗔心甚于猛火”,克服嗔恚是修持的基本功夫之一。
说俭 俭是美德,生活方式宜力持俭约
俭是我们中国的一项传统的美德。老子说他有三宝,其中之一就是“俭”,“俭故能广”。《易·否》:“君子以俭德辟难。”《书·太甲上》:“慎乃俭德,唯怀永图。”《墨子·辞过》:“俭节则昌,淫逸则亡。”都是说俭才能使人有远大的前途,长久的打算,安稳的生活,古训昭然,不需辞费。读书人尤其喜欢以俭约自持,纵然显达,亦不欲稍涉骄溢,极端的例如正考父为上卿,粥以糊口,公孙弘位在三公,犹为布被,历史上都传为美谈。大概读书知礼之人,富在内心,应不以处境不同而改易其操守。佛家说法,七情六欲都要斩尽杀绝,俭更不成其为问题。所以,无论从哪一种伦理学说来看,俭都是极重要的一宗美德,所谓“俭,德之共也”就是这个意思。不过,理想自理想,事实自事实,奢靡之风亦不自今日始。一千年前的司马温公在他著名的《训俭示康》一文里,对于当时的风俗奢侈即已深致不满。“走卒类士服,农夫蹑丝履”,他认为是怪事。士大夫随俗而靡,他更认为可异。可见美德自美德,能实践的人大概不多。也许正因为风俗奢侈,所以这一项美德才有不时地标出的必要。
在西洋,情形好像是稍有不同。柏拉图的“共和国”,列举“四大美德”(Cardinal Virtues),而俭不在其内,后来罗马天主教会补列三大美德,俭亦不包括在内。当然基督教主张生活节约,这是众所熟知的。有人问Thomas à Kempis(《效法基督》的作者):“你是过来人,请问和平在什么地方?”他回答说:“在贫穷、在退隐、在与上帝同在。”不过这只是为修道之士说法,其境界不是一般人所能企及的。西洋哲学的主要领域是它的形而上学部分,伦理学不是主要部分,这是和我们中国传统迥异其趣的。所以在西洋俭的观念一向是很淡薄的。
西洋近代工业发达,人民生活水准亦因之而普遍提高。物质享受方面,以美国为最。美国是个年轻的国家,得天独厚,地大物博,人口稀少,秉承了欧洲近代文明的背景,而又特富开拓创造的精神,所以人民生活特别富饶,根本没有“饥荒心理”存在。美国人只要勤,并不要俭。有一分勤劳,即有一分收获;有一分收获,即有一分享受。美国的《独立宣言》明白道出其立国的目标之一是“追求幸福”,物质方面的享受当然是人生幸福中的一部分。“一箪食,一瓢饮”,在我们看是君子安贫乐道的表现,在美国人看是落伍的理想,至少是中古的禁欲派的行径。美国人不但要尽量享受,而且要尽量设法提前享受,分期付款制度的畅行,几乎使得人人经常地负上债务。
奢与俭本无明确界限,在某一时某一地并无亏于俭德之事,在另一时另一地即可构成奢侈行为。我们中国地大而物不博,人多而生产少,生活方式仍宜力持俭约。像美国人那样的生活方式,固可羡慕,但是不可立即模仿。
廉 穷不苟求、志行高洁的廉士最是难能可贵
贪污的事,古今中外滔滔皆是,不谈也罢。孟子所说穷不苟求的“廉士”才是难能可贵,谈起来令人齿颊留芬。
东汉杨震,暮夜有人馈送十斤黄金,送金的人说:“暮夜无人知。”杨震说:“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这句话万古流传,直到晚近许多姓杨的人家常榜门楣曰“四知堂杨”。清介廉洁的“关西夫子”使得他家族后代脸上有光。
汉未有一位郁林太守陆绩(唐陆龟蒙的远祖),罢官之后泛海归姑苏家乡,两袖清风,别无长物,唯一空舟,恐有覆舟之虞,乃载一巨石镇之。到了家乡,将巨石弃置城门外,日久埋没土中。直到明朝弘治年间,当地有司曳之出土,建亭覆之,题其楣曰“廉石”。一个人居官清廉,一块顽石也得到了美誉。
“银子是白的,眼珠是黑的”,见钱而不眼开,谈何容易。一时心里把握不定,手痒难熬,就有堕入贪墨的泥沼之可能,这时节最好有人能拉他一把。最能使人顽廉懦立的莫过于贤妻良母。《列女传》:田稷子相齐,受下吏货金百镒,献给母亲。母亲说:“子为相三年,禄未尝多若此也,安所得此?”他只好承认是得之于下。母亲告诫他说:“士修身洁行,不为苟得。非义之事不计于心,非理之利不入于家……不义之财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这一番义正词严的训话把田稷子说得惭悚不已,急忙把金送还原主。按照我词们现下的法律,如果是贿金,收受之后纵然送还,仍有受贿之嫌,纵然没有期约的情事,仍属有玷官箴。这种簋簋不修之事,当年是否构成罪状,固不得而知,从廉白之士看来总是秽行。我们注意的是田稷子的母亲真是识达大义,足以风世。为相三年,薪俸是有限的,焉有多金可以奉母?百镒不是小数,一镒就是二十四两,百镒就是二千四百两,一个人搬都搬不动,而田稷子的母亲不为所动。家有贤妻,则士能安贫守正,更是例不胜举,可怜的是那些室无莱妇的人,在外界的诱惑与阃内的要求两路夹击之下,就很容易失足了。
“取不伤廉”这句话易滋误解,一芥不取才是最高理想。晋陶侃“少为寻阳县吏,尝监鱼梁,以一坩鲊遗母,湛氏封鲊,反书责侃曰:‘尔为吏,以官物遗我,非唯不能益吾,乃以增吾忧矣’”(《晋书·陶侃母湛氏传》)。掌管鱼梁的小吏,因职务上的方便,把腌鱼装了一小瓦罐送给母亲吃,可以说是孝养之意,但是湛氏不受,送还给他,附带着还训了他一顿。别看一罐腌鱼是小事,因小可以见大。
谢承《后汉书》:“巴祗为扬州刺史,与客暗饮,不燃官烛。”私人宴客,不用公家的膏火,宁可暗饮,其饮宴之资,当然不会由公家报销了。因此我想起一件事:好久好久以前,丧乱中值某夫人于途,寒暄之余愀然告曰:“恕我们现在不能邀饮,因为中外合作的机关凡有应酬均需自掏腰包。”我闻之悚然。
还有一段有关官烛的故事。宋周紫芝《竹坡诗话》:“李京兆诸父中有一人,极廉介,一日有家问,即令灭官烛,取私烛阅书,阅毕,命秉官烛如初。”公私分明到了这个地步,好像有一些迂阔。但是,“彼岂乐于迂阔者哉!”
不要以为志行高洁的人都是属于古代,今之古人有时亦可复见。我有一位同学供职某部,兼理该部刊物编辑,有关编务必须使用的信纸信封及邮票等放在一处,私人使用之信函邮票另置一处,公私绝对分开,虽邮票信笺之微,亦不含混,其立身行事砥砺廉隅有如是者!尝对我说,每获友人来书,率皆使公家信纸信封,心窃耻之,故虽细行不敢不勉。吾闻之肃然起敬。
懒 一个人忽忽不知,懒而不觉,何异草木?
人没有不懒的。
大清早,尤其是在寒冬,被窝暖暖的,要想打个挺就起床,真不容易。荒鸡叫,由他叫。闹钟响,何妨按一下钮,在床上再赖上几分钟。白香山大概就是一个惯睡懒觉的人,他不讳言“日高睡足犹慵起,小阁重衾不怕寒”。他不仅懒,还馋,大言不惭地说:“慵馋还自哂,快乐亦谁知?”白香山活了七十五岁,可是写了二千七百九十首诗,早晨睡睡懒觉,我们还有什么说的?
懒字从女,当初造字的人,好像是对于女性存有偏见。其实勤与懒与性别无关。历史人物中,疏懒成性者嵇康要算是一位。他自承:“不涉经学,性复疏懒,筋驽肉缓,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大闷痒,不能沐也。每常小便,而忍不起,令胞中略转,乃起耳。”同时,他也是“卧喜晚起”之徒,而且“性复多虱,把搔无已”。他可以长期地不洗头、不洗脸、不洗澡,以至于浑身生虱!和扪虱而谈的王猛都是一时名士。白居易“经年不沐浴,尘垢满肌肤”,还不是由于懒?苏东坡好像也够邋遢的,他有“老来百事懒,身垢犹念浴”之句,懒到身上蒙垢的时候才作沐浴之想。女人似不至此,尚无因懒而昌言无隐引以自傲的。主持中馈的一向是女人,缝衣捣砧的也一向是女人。“早起三光,晚起三慌”是从前流行的女性自励语,所谓三光、三慌是指头上、脸上、脚上。从前的女人,夙兴夜寐,没有不患睡眠不足的,上上下下都要伺候周到,还要揪着公鸡的尾巴就起来,来照顾她自己的“妇容”。头要梳,脸要洗,脚要裹。所以朝晖未上就花朵盛开的牵牛花,别称为“勤娘子”,懒婆娘没有欣赏的份,大概她只能观赏昙花。时到如今,情形当然不同,我们放眼观察,所谓前进的新女性,哪一个不是生龙活虎一般,主内兼主外,集家事与职业于一身?世上如果真有所谓懒婆娘,我想其数目不会多于好吃懒做的男子汉。北平从前有一个流行的儿歌:“头不梳,脸不洗,拿起尿盆儿就舀米”是夸张的讽刺。懒字从女,有一点冤枉。
凡是自安于懒的人,大抵有他或她的一套想法。可以推给别人做的事,何必自己做?可以拖到明天做的事,何必今天做?一推一拖,懒之能事尽矣。自以为偶然偷懒,无伤大雅。而且世事多变,往往变则通,在推拖之际,情势起了变化,可能一些棘手的问题会自然解决。“不需计较苦劳心,万事元来有命!”好像有时候馅饼是会从天上掉下来似的。这种打算只有一失,因为人生无常,如石火风灯,今天之后有明天,明天之后还有明天,可是谁也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明天。即使命不该绝,明天还有明天的事,事越积越多,越多越懒得去做。“虱多不痒,债多不愁”,那是自我解嘲!懒人做事,拖拖拉拉,到头来没有不丢三落四狼狈慌张的。你懒,别人也懒,一推再推,推来推去,其结果只有误事。
懒不是不可医,但须下手早,而且须从小处着手。这事需劳做父母的帮一把手。有一家三个孩子都贪睡懒觉,遇到假日还理直气壮地大睡,到时候母亲拿起晒衣服用的竹竿在三张小床上横扫,三个小把戏像鲤鱼打挺似的翻身而起。此后他们养成了早起的习惯,一直到大。父亲房里有份报纸,欢迎阅览,但是他有一个怪毛病,任谁看完报纸之后,必须折好叠好放还原处,否则他就大吼大叫。于是三个小把戏触类旁通,不但看完报纸立即还原,对于其他家中日用品也不敢随手乱放,小处不懒,大事也就容易勤快。
我自己是一个相当的懒的人,常走抵抗最小的路,虚掷不少光阴。“架上非无书,眼慵不能看”(白香山句)。等到知道用功的时候,徒惊岁晚而已。英国十八世纪的绥夫特,偕仆远行,路途泥泞,翌晨呼仆擦洗他的皮靴,仆有难色,他说:“今天擦洗干净,明天还是要泥污。”绥夫特说:“好,你今天不要吃早餐了。今天吃了,明天还是要吃。”唐朝的高僧百丈禅师,以“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自励,每天都要劳动做农事,至老不休,有一天他的弟子们看不过,故意把他的农具藏了起来,使他无法工作,他于是真个的饿了自己一天没有进食,得道的方外的人都知道刻苦自律,清代画家石溪和尚在他一幅《溪山无尽图》上题了这样一段话,特别令人警惕:
大凡天地生人,宜清勤自持,不可懒惰。若当得个懒字,便是懒汉,终无用处。……残衲住牛首山房,朝夕焚诵,稍余一刻,必登山选胜,一有所得,随笔作山水数幅或字一段,总之不放闲过。所谓静生动,动必做出一番事业。端教一个人立于天地间无愧。若忽忽不知,懒而不觉,何异草木!
一株小小的含羞草,尚且不是完全的“忽忽不知,懒而不觉”!若是人而不如小草,羞!羞!羞!
勤 凡是勤奋不怠者必定有所成就,出人头地
勤,劳也。无论劳心劳力,竭尽所能黾勉从事,就叫作勤。各行各业,凡是勤奋不怠者必定有所成就,出人头地。即使是出家和尚,息迹岩穴,徜徉于山水之间,勘破红尘,与世无争,他们也自有一番精进的功夫要做,于读经礼拜之外还要勤行善法不自放逸。且举两个实例:
一个是唐朝开元间的百丈怀海禅师,亲近马祖时得传心印,精勤不休。他制定了“百丈清规”,他自己笃实奉行,“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一面修行,一面劳作。“出坡”的时候,他躬先领导以为表率。他到了暮年仍然照常操作,弟子们于心不忍,偷偷地把他的农作工具藏匿起来。禅师找不到工具,那一天没有工作,但是那一天他也就真个的没有吃东西。他的刻苦的精神感动了不少的人。
另一个是清初的以山水画著名的石溪和尚。请看他自题“溪山无尽图”,“大凡天地生人,宜清勤自持,不可懒惰。若当得个懒字,便是懒汉,终无用处。……残衲住牛首山房,朝夕焚诵,稍余一刻,必登山选胜,一有所得,随笔作山水数幅或字一段,总之不放闲过。所谓静生动,动必做出一番事业。端教一个人立于天地间无愧。若忽忽不知,懒而不觉,何异草木?”人而不勤,无异草木,这句话沉痛极了。过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生活,英文叫作vegetate,意为过植物的生活。中外的想法不谋而合。
勤的反面是懒。早晨躺在床上睡懒觉,起得床来仍是懒洋洋的不事整洁,能拖到明天做的事今天不做,能推给别人做的事自己不做,不懂的事情不想懂,不会做的事不想学,无意把事情做得更好,无意把成果扩展得更多,耽好逸乐,四体不勤,念念不忘的是如何过周末如何度假期。这是一个标准懒汉的写照。
恶劳好逸,人之常情。就因为这就是人之常情,人才需要鞭策自己。勤能补拙,勤能损欲,这还是消极的说法,勤的积极意义是要人进德修业,不但不同于草木,也有异于禽兽,成为名副其实的万物之灵。
谈礼 礼只是人的行为规范
礼不是一件可怕的东西,不会“吃人”。礼只是人的行为的规范。人人如果都自由行动,社会上的秩序必定要大乱,法律是维持秩序的一套方法,但是关于法律的力量不及的地方,为了使人能更像是一个人,使人的生活更像是人的生活,礼便应运而生。礼是一套法则,可能有官方制定的成分在内,亦可能有世代沿袭的成分在内,在基本精神上还是约定俗成的性质,行之既久,便成为大家公认共守的一套规则。一套礼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事实上是随时在变,不过可能变得很慢,可能赶不上时代环境之变迁得那样快,因此至少在形式上可能有一部分变成不合时宜的东西。礼,除非是太不合理,总是比没有礼好。这道理有一点像“坏政府胜于无政府”。有些人以为礼是陈腐的有害的东西,这看法是不对的。
我们中国是礼义之邦,一向是重礼法的。见于书本的古代的祭礼、丧礼、婚礼、士相见礼等,那是一套,事实上社会上流行的又是一套,现行的一套即是古礼之逐渐的个别的修正,虽然各地情形不同,大体上尚有规模存在,等到中西文化接触之后便比较有紊乱的现象了。紊乱尽管紊乱,礼还是有的,制礼定乐之事也许不是当前急务,事实上吾人之生活中未曾一日无礼的活动。问题是我们是否认真地严肃地遵循着礼。孔门哲学以“克己复礼”为做人的大道理。意即为吾人行事应处处约束自己使合于礼的规范。怎样才是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那是值得我们随时思考警惕的。
读书人应该知道礼,但是有些人偏不讲礼,即所谓名士。六朝时这种名士最多,《世说新语》载阮籍的一句话最有趣:“礼岂为我辈设也?”好像礼是专为俗人而设。又载这样的一段:
阮步兵丧母,裴令公往吊之。阮方醉,散发坐床,箕踞不哭。裴至,下席于地,哭谚毕,便去。或问裴曰:“凡吊,主人哭,客乃为礼,阮既不哭,何为哭?”裴曰:“阮方外之人,故不崇礼制,我辈俗中人,故以仪轨自居。”
时人叹为两得其中。
没有阮籍之才的人,还是以仪轨自居为宜。像阮步兵之流,我们可以欣赏,不可以模仿。
中西礼节不同。大部分在基本原则上并无二致,小部分因各有传统亦不必强同。以中国人而用西方的礼,有时候觉得颇不合适,如必欲行西方之礼则应知其全部底蕴,不可徒效其皮毛,而乱加使用。例如,握手乃西方之礼,但后生小子在长辈面前不可首先遽然伸手,因为长幼尊卑之序终不可废,中西一理。再例如,祭祖先是我们家庭传统所不可或缺的礼,其间绝无迷信或偶像崇拜之可言,只是表示“慎终追远”的意思,亦合于我国所谓之孝道,虽然是西礼之所无,然义不可废。我个人觉得,凡是我国之传统,无论其具有何种意义,苟非荒谬残酷,均应不轻予废置。再例如,电话礼貌,在西方甚为重视,访客之礼,探病之礼,均有不成文之法则,吾人亦均应妥为仿行,不可忽视。
礼是形式,但形式背后有重大的意义。
礼貌 礼貌之为物,随时随地而异
前些年有一位朋友在宴会后引我到他家中小坐。推门而入,看见他的一位少爷正躺在沙发椅上看杂志。他的姿式不大寻常,头朝下,两腿高举在沙发靠背上面,倒竖蜻蜓。他不怕这种姿式可能使他吃饱了饭吣出来。这是他的自由,我的朋友喊了他一声:“约翰!”他好像没听见,也许是太专心于看杂志了。我的朋友又说:“约翰!起来喊梁伯伯!”他听见了,但是没有什么反应,继续看他的杂志,只是翻了一下白眼,我的朋友有一点窘,就好像耍猴子的敲一声锣教猴子翻筋斗而猴子不肯动,当下喃喃地自言自语:“这孩子,没礼貌!”我心里想:他没有跳起来一拳把我打出门外,已经是相当的有礼貌了。
礼貌之为物,随时随地而异。我小时在北平,常在街上看见戴眼镜的人(那时候的眼镜都是两个大大的滴溜圆的镜片,配上银质的框子和腿)。他一遇到迎面而来的熟人,老远的就刷地一下把眼镜取下,握在手里,然后向前紧走两步,两人同时口中念念有词互相蹲一条腿请安。我至今不明白为什么二人相见要先摘下眼镜。戴着眼镜有什么失敬之处?如今戴眼镜的人太多了,有些人从小就成了四眼田鸡,摘不胜摘,也就没人见人摘眼镜了。可见礼貌随时而异。
人在屋里不可以峨大冠,中外皆然,但是在西方则女人有特权,屋里可以不摘帽子。尤其是从前的西方妇女,她们的帽子特大,常常像是头上顶着一个大鸟窝,或是一个大铁锅,或是一个大花篮,奇形怪状,不可方物。这种帽子也许戴上摘下都很费事,而且摘下来也难觅放置之处,所以妇女可以在室内不摘帽子。多半个世纪之前,有一次在美国,我偕友进入电影院,落座之后,发现我们前排座位上有两位戴大花冠的妇人,正好遮住我们的视线。我想从两顶帽子之间的空隙窥看银幕亦不可得,因为那两顶大帽子不时地左右移动。我忍耐不住,用我们的国语低声对我的友伴说:“这两个老太婆太可恶了,大帽子使得我无法看电影。”话犹未了,一位老太婆转过头来,用相当纯正的中国话对我说,“你们二位是刚从中国来的吗?”言罢把帽除去。我窘不可言。她戴帽子不失礼,我用中国话背后斥责她,倒是我没有礼貌了。可见礼貌也是随地而异。
西方人的家是他的堡垒,不容闲杂人等随便闯入,朋友访问时,而且照例事前通知。我们在这一方面的礼貌好像要差一些。我们的中上阶级人家,深宅大院,邻近的人不会随便造访。中下的小户人家,两家可以共用一垛墙,跨出门不需要几步就到了邻舍,就容易有所谓串门子闲聊天的习惯。任何人吃饱饭没事做,都可以踱到别人家里闲嗑牙,也不管别人是否有工夫陪你瞎嚼蛆。有时候去的真不是时候,令人窘,例如在人家睡的时候,或吃饭的时候,或工作的时候,实在诸多不便,然而一般人认为这不算是失礼。一聊没个完,主人打哈欠,看手表,客人无动于衷,宾至如归。这种串门子的陋习,如今少了,但未绝迹。
探病是礼貌,也是艺术。空手去也可以,带点东西来无妨。要看彼此的关系和身份加以斟酌。有的人病房里花篮堆积如山,像是店铺开张,也有病人收到的食物冰箱里装不下。探病不一定要面带戚容,因为探病不同于吊丧,但是也不宜高谈阔论有说有笑,因为病房里究竟还是有一个病人。别停留过久,因为有病的人受不了,没病的人也受不了。除非特别亲近的人,我想寄一张探病的专用卡片不失为彼此两便之策。
吊丧是最不愉快的事,能免则免。与死者确有深交,则不免拊棺一恸。人琴俱亡,不执孝子手而退,抚尸陨涕,滚地作驴鸣而为宾客笑都不算失礼。吊死者曰吊,吊生者曰唁。对生者如何致唁语,实在难于措辞。我曾见一位孝子陪灵,并不匍伏地上,而是跷起二郎腿坐在椅子上,嘴里叼着纸烟,悠然自得。这是他的自由,然而不能使吊者大悦。西俗,吊客照例绕棺瞻仰遗容。我不知道遗容有什么好瞻仰的,倒是我们的习惯把死者的照片放大,高悬灵桌之上,供人吊祭,比较合理。或多或少患有“恐尸症”的人,看了面如黄蜡白蜡的一张面孔,会心里难过好几天,何苦来哉?在殡仪馆的院子里,通常麇集着很多的吊客,不像是吊客,像是一群人在赶集,热闹得很。
关于婚礼,我已谈过不止一次,不再赘。
饮宴之礼,无论中西都有一套繁文缛节。我们现行的礼节之最令人厌烦的莫过于敬酒。主人敬酒是题中应有之义,三巡也就够了。客人回敬主人,也不可少。唯独客人与客人之间经常不断地举杯,此起彼落,也不管彼此是否相识,也一一地皮笑肉不笑地互相敬酒。有些人根本不喝酒,举起茶杯、汽水杯充数。有时候正在低头吃东西,对面有人向你敬酒,你若没有觉察,对方难堪,你若随时敷衍,不胜其扰。这种敬酒的习惯,不中不西,没有意义,应该简化。还有一项陋习就是劝酒,说好说歹,硬要对方干杯,创出“先干为敬”的谬说,要挟威吓,最后是捏着鼻子灌酒,甚至演出全武行,礼貌云乎哉?
让 小的地方肯让,大的地方才会与人无争
初到西方旅游的人,在市区中比较交通不繁的十字路口,看到并无红绿灯指挥车辆,路边常竖起一个牌示,大书Yield一个字,其义为“让”,觉得奇怪。等到他看见往来车辆的驾驶人,一见这个牌示,好像是面对纶缚一般,真个的把车停了下来,左顾右盼,直到可以通行无阻的时候才把车直驶过去。有时候路上根本并无车辆横过,但是驾驶人仍然照常停车。有时候有行人穿越,不分老少妇孺,他也一律停车,乖乖地先让行人通过。有时候路口不是十字,而是五六条路的交叉路口,则高悬一盏闪光警灯,各路车辆到此一律停车,先到的先走,后到的后走。这种情形相当普遍,他更觉得奇怪了,难道真是礼失而求诸野?
据说:“让”本是我们“固有道德”的一个项目,谁都知道孔融让梨、王泰推枣的故事。《左传》老早就有这样的嘉言:“让,德之主也。”(昭·十)“让,礼之主也。”(襄·十三)《魏书》卷二十记载着东夷弁辰国的风俗:“其俗,行者相逢,皆住让路。”当初避秦流亡海外的人还懂得“行者相逢皆住让路”的道理,所以史官秉笔特别标出,表示礼让乃泱泱大国的流风遗韵,远至海外,犹堪称述。我们抛掷一根肉骨头于群犬之间,我们可以料想到将要发生什么情况。人为万物之灵,当不至于狼奔豕窜地攘臂争先地夺取一根骨头。但是人之异于禽兽者几稀,从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窥察到懂得克己复礼的道理的人毕竟不太多。
争先是本能,一切动物皆不能免;
让是美德,是文明进化培养出来的习惯。
在上下班交通繁忙的时刻,不妨到十字路口伫立片刻,你会看到形形色色的车辆,有若风驰电掣,目不暇给。从前形容交通频繁为车水马龙,如今马不易见,车亦不似流水,直似迅濑哮吼,惊波飞薄。尤其是一溜臭烟噼噼啪啪呼啸而过的成群机车,左旋右转,见缝就钻,比电视广告上的什么狼什么豹的还要声势浩大。如果车辆遇上红灯摆长队,就有性急的骑机车的拼命三郎鱼贯窜上红砖道,舍正路而弗由,抄捷径以赶路,红砖道上的行人吓得心惊胆战。十字路口附近不是没有交通警察,他偶尔也在红砖道上蹀躞,机车骑士也偶尔被拦截,但是刚刚拦住一个,十个八个又嗖地飞驰过去了。不要以为那些骑士都是汲汲的要赶赴死亡约会,他们只是想省时间,所以不肯排队,红砖道空着可惜,所以权为假道之计。骑车的人也许是贪睡懒觉,争着要去打卡,也许有什么性命交关的事耽误不得,行人只好让路。行人最懂得让,让车横冲直撞,不敢怒更不敢言,车不让人人让车,我们的路上行人维持了我们传统的礼让。什么时候才能人不让车车让人,只好留待高谈中西文化的先生们去研究了。
大厦七层以上,即有电梯。按常理,电梯停住应该让要出来的人先出来,然后要进去的人再进去,和公共汽车的上下一样。但是我经常看见一些野性未驯的孩子,长头发的恶少,以及绅士型的男士和时装少妇,一见电梯门启,便疯狂地往里挤,把里面要出来的人憋得唧唧叫。公共场所如电影院的电梯门前总是拥挤着一大群万物之灵,谁也不肯遵守先来后到的顺序而退让一步。
有人说,我们地窄人稠,所以处处显得乱哄哄。例如任何一个邮政支局,柜台里面是桌子挤桌子,柜台外面是人挤人,尤其是邮储部门人潮汹涌,没有地方从容排队,只好由存款簿图章在柜台上排队。可见大家还是知道礼让的。只是人口密度太高,无法保持秩序。其实不然,无论地方多么小,总可以安排下一个单行纵队,队可以无限伸长,伸到街上去,可以转弯,可以队首不见队尾,循序向前挪移,岂不甚好?何必存款簿图章排队而大家又在柜台前挤作一团?说穿了还是争先恐后,不肯让。
小的地方肯让,大的地方才会与人无争。争先是本能,一切动物皆不能免;让是美德,是文明进化培养出来的习惯。孔子曰:“当仁不让于师。”只有当仁的时候才可以不让,此外则一定当以谦让为宜。
太随便了 天下事有可“随便”者,即有不可“随便”者
吾人衣装服饰,本可绝对自由,谁也用不着管谁。但是我们至少总应希望,一个人穿上衣服戴了装饰品之后,远远望过去仍然还是像人。然而这个希望,时常只是个希望。
若说妖装异服,必是生于怎样恶劣的心理,我倒也不信。大半还是由于“随便”。而天下事有可“随便”者,即有不可“随便”者。太随便了,往往足以令人产生一种很不好说出来的感想。譬如说:压头发的网子,戴与不戴均无关宏旨,但是要戴起来在马路上行走,并且居然上头等电车,而并且竟能面无愧色,我便自叹弗如远甚了。再譬如说:袜子上系条吊带,也是人情之常,但是要把吊带系在裤脚管外面,并且在天未甚黑的时候走到有人迹的地方,我便又自叹弗如远甚了。
最爱随便的人,我劝他穿洋装。绅士的洋装、流氓式的洋装、运动时的洋装、宴会时的洋装、打“高尔夫”时的洋装……在我们中国人看来是没有大分别的,只要是洋人穿过的那种衣服就叫洋装,而加在我的身上当然仍是洋装。即便穿的稍微差池一点,譬如在做绅士的时候误穿了一身流氓洋装,或在宴会时忘记换掉短裤,我们都不能挑剔,因为他虽然外面穿着洋装,骨子里似乎还是中国人,既是中国人,则无妨随便一点矣!
养成好习惯 充满良好习惯,才是合于“自然”的生活
人的天性大致是差不多的,但是在习惯方面却各有不同,习惯是慢慢养成的,在幼小的时候最容易养成,一旦养成之后,要想改变过来却还不很容易。
例如说:清晨早起是一个好习惯,这也要从小时候养成,很多人从小就贪睡懒觉,一遇假日便要睡到日上三竿还高卧不起,平时也是不肯早起,往往蓬首垢面的就往学校跑,结果还是迟到,这样的人长大了之后也常是不知振作,多半不能有什么成就。祖逖闻鸡起舞,那才是志士奋励的榜样。
我们中国人最重礼,因为礼是行为的轨范。礼要从家庭里做起。姑举一例:为子弟者“出必告,反必面”,这一点点对长辈的起码的礼,我们是否已经每日做到了呢?我看见有些个孩子们早晨起来对父母视若无睹,晚上回到家来如入无人之境,遇到长辈常常横眉冷目,不屑搭讪。这样的跋扈乖戾之气如果不早早的纠正过来,将来长大到社会服务,必将处处引起摩擦不受欢迎。我们不仅对长辈要恭敬有礼,对任何人都应维持相当的礼貌。
大声讲话,扰及他人的宁静,是一种不好的习惯。我们试自检讨一番,在别人读书工作的时候是否有过喧哗的行为?我们要随时随地为别人着想,维持公共的秩序,顾虑他人的利益,不可放纵自己,在公共场所人多的地方,要知道依次排队,不可争先恐后的去乱挤。
时间即是生命。我们的生命是一分一秒的在消耗着,我们平常不大觉得,细想起来实在值得警惕。我们每天有许多的零碎时间于不知不觉中浪费掉了。我们若能养成一种利用闲暇的习惯,一遇空闲,无论其为多么短暂,都利用之做一点有益身心之事,则积少成多终必有成。常听人讲“消遣”二字,最是要不得,好像是时间太多无法打发的样子,其实人生短促极了,哪里会有多余的时间待人“消遣”?陆放翁有句云:“待饭未来还读书。”我知道有人就经常利用这“待饭未来”的时间读了不少的大书。古人所谓“三上之功”,枕上、马上、厕上,虽不足为训,其用意是在劝人不要浪费光阴。
吃苦耐劳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标帜。古圣先贤总是教训我们要能过得俭朴的生活,所谓“一箪食,一瓢饮”,就是形容生活状态之极端的刻苦,所谓“嚼得菜根”,就是表示一个有志的人之能耐得清寒。恶衣恶食,不足为耻,丰衣足食,不足为荣,这在个人之修养上是应有的认识,罗马帝国盛时的一位皇帝,Marcus Aurelius,他从小就摒绝一切享受,从来不参观那当时风靡全国的赛车比武之类的娱乐,终其身成为一位严肃的苦修派的哲学家,而且也建立了不朽的事功。这是很值得钦佩的,我们中国是一个穷的国家,所以我们更应该体念艰难,弃绝一切奢侈,尤其是从外国来的奢侈。宜从小就养成俭朴的习惯,更要知道物力维艰,竹头木屑,皆宜爱惜。
以上数端不过是偶然拈来,好的习惯千头万绪,“勿以善小而不为”。习惯养成之后,便毫无勉强,临事心平气和,顺理成章。充满良好习惯的生活,才是合于“自然”的生活。
[book_title]第三部分 世相百态,看透人世冷暖酸辛
我看世间一切有情,是有一个新陈代谢的法则,是有遗传嬗递的迹象,人恐怕也不是例外,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如是而已。
第六伦 主仆这一伦,比五伦更难敦睦
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是为五伦,如果要添上一个六伦,便应该是主仆。主仆的关系是每个人都不得逃脱的。高贵如一国的元首,他还是人民的公仆,低贱如贩夫走卒,他回到家里,颐指气使,至少他的妻子、媳妇是不免要做奴下奴的。不过我现在所要谈的“仆”,是以伺候私人起居为专职的那种仆。所谓“主”,是指用钱雇买人的劳力供其驱使的人而言。主仆这一伦,比前五伦更难敦睦。
在主人的眼里,仆人往往是一个“必需的罪恶”,没有他不成,有了他看着讨厌。第一,仆人不分男女,衣履难得整齐,或则蓬首垢面,或则蒜臭袭人,有些还跣足赤背,瘦骨嶙嶙,活像甘地先生,也公然升堂入室,谁看着也是不顺眼。一位唯美主义者(是王尔德还是优思曼)曾经设计过,把屋里四面墙都糊上墙纸,然后令仆人穿上与墙纸同样颜色同样花纹的衣裳,于是仆人便有了“保护色”,出入之际,不至引人注意。这是一种办法,不过尚少有人采用。有些作威作福的旅华外人,以及“二毛子”之类,往往给家里的仆人穿上制服,像番菜馆的侍者似的,东交民巷里的洋官僚,则一年四季地给看门的、赶车的戴上一顶红缨帽。这种种,无非是想要减少仆人的一些讨厌相,以适合他们自己的其实更为可厌的品位而已。
仆人,像主人一样,要吃饭,而且必然吃得更多。这在主人看来,是仆人很大的一个缺点。仆人举起一碗碰鼻尖的满碗饭往嘴里扒的时候,很少主人(尤其是主妇)看着不皱眉的,心痛。很多主人认为是怪事,同样的是人,何以一旦沦为仆役,便要努力加餐到这种程度。
主人的要求不容易完全满足,所以仆人总是懒懒的,总是不能称意,王褒的《僮约》虽是一篇游戏文字,却表示出一般人惟恐仆人少做了事,事前一桩桩地列举出来,把人吓倒。如果那个仆人件件应允,件件做到,主人还是不会满意的,因为主人有许多事是主人自己事前也想不到的。法国中古有一篇短剧,描写一个人雇用一个仆人,也是仿王褒笔意,开列了一篇详尽的工作大纲,两相情愿,立此为凭。有一天,主人落井,大声呼援,仆人慢腾腾地取出那篇工作大纲,说:“且慢,等我看看,有没有救你出井那一项目。”下文怎样,我不知道,不过可见中西一体,人同此心。主人所要求于仆人的,还有一点,就是绝对服从,不可自作主张,要像军队临阵一般地听从命令,不幸的是,仆人无论受过怎样折磨,总还有一点个性存留,他也是父母养育的,所以也受过一点发展个性的教育,因此总还有一点人性的遗留,难免顶撞主人。现在人心不古,仆人的风度之合于古法的已经不多,像北平的男仆,三河县的女仆,那样地应对得体,进退有节,大概是要像美洲红人似的需要特别辟地保护,勿令沾染外习。否则这一类型是要绝迹于人寰的了。
驾驭仆人之道,是有秘诀的,那就是,把他当作人,这样一来,凡是人所不容易做到的,我们也就不苛责于他,凡是人所容易犯的毛病,我们也加以曲宥。陶渊明介绍一个仆人给他的儿子,写信嘱咐他说:“彼亦人子也,可善视之。”这真是一大发明!J.M.Bame爵士在《可敬爱的克莱顿》那一出戏里所描写的,也可使人恍然于主仆一伦的精义。主仆二人漂海遇险,在一荒岛上过活。起初主人不能忘记他是主人,但是主人的架子不能搭得太久,因为仆人是唯一能砍柴打猎的人,他是生产者,他渐渐变成了主人,他发号施令,而主人渐渐成为一助手,一个奴仆了。这变迁很自然,环境逼他们如此。后来遇救返回到“文明世界”,那仆人又局促不安起来,又自甘情愿地回到仆人的位置,那主人有所凭藉,又回到主人的位置了。这出戏告诉我们,主仆的关系,不是天生成的,离开了“文明世界”,主仆的位置可能交换。我们固不必主张反抗文明,但是我们如果让一些主人明白,他不是天生成的主人,讲到真实本领他还许比他的仆人矮一大截,这对于改善主仆一伦,也未始没有助益哩!
五世同堂,乃得力于百忍。主仆相处,虽不及五世,但也需双方相当的忍。仆人买菜赚钱,洗衣服偷肥皂,这时节主人要想,国家借款不是也有回扣吗?仆人倔犟顶撞傲慢无礼,这时节主人要想,自己的儿子不也是时常反唇相讥,自己也只好忍气吞声吗?仆人调笑谑浪,男女混杂,这时节主人要想,所谓上层社会不也有的是桃色案件吗?肯这样想便觉心平气和,便能发现每一个仆人都有他的好处。在仆人一方面,更需要忍。主人发脾气,那是因为赌输了钱,或是受了上司的气而无处发泄,或是夜里没有睡好觉,或是肠胃消化不良。
Swift在他的《婢仆须知》一文里有这样一段:“这应该定为例规,凡下房或厨房里的桌椅板凳都不得有三条以上的腿。这是古老定例,在我所知道的人家里都是如此,据说有两个理由:其一,用以表示仆役都是在臲卼不定的状态;其二,算是表示谦卑,仆人用的桌椅比主人用的至少要缺少一条腿。我承认这里对于厨娘有一个例外,她依照旧习惯可以有一把靠手椅备饭后的安息,然而我也少见有三条以上的腿的。仆人的椅子之发生这种传染性跛疾,据哲学家说是由于两个原因,即造成邦国的最大革命者:我是指恋爱与战争。一条凳,一把椅子,或两张桌子,在总攻击或小战的时候,每被拿来当作兵器;和平以后,椅子—倘若不是十分结实—在恋爱行为中又容易受损,因为厨娘大抵肥重,而司酒的又总是有点醉了。”
这一段讽刺的意义是十分明白的,虽然对我们国情并不甚合。我们国里仆人们坐的凳子,固然有只有三条腿的,可是在三条以上的也甚多。一把普通的椅子最多也不过四条腿,主仆之分在这上面究竟找不出多大距离,我觉得惨的是,仆人大概永远像莎士比亚《暴风雨》中的那个卡力班,又蠢笨,又狡猾,又怯懦,又大胆,又服从,又反抗,又不知足,又安天命,陷入极端的矛盾。这过错多半不在仆人方面。如果这世界上的人,半是主人半是仆,这一伦的关系之需要调整是不待言的了。
“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要去接你。”我最赏识那种心情。
送行 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风雨,我要去接你
“黯然销魂者,别而已矣。”遥想古人送别,也是一种雅人深致。古时交通不便,一去不知多久,再见不知何年,所以南浦唱支骊歌,灞桥折条杨柳,甚至在阳关敬一杯酒,都有意味。李白的船刚要启碇,汪伦老远地在岸上踏歌而来,那幅情景真是历历如在目前。其妙处在于淳朴真挚,出之以潇洒自然。平素莫逆于心,临别难分难舍。如果平常我看着你面目可憎,你觉得我语言无味,一旦远离,那是最好不过,只恨世界太小,惟恐将来又要碰头,何必送行?
在现代人的生活里,送行是和拜寿送殡等等一样地成为应酬的礼节之一。“揪着公鸡尾巴”起个大早,迷迷糊糊地赶到车站码头,挤在乱哄哄人群里面,找到你的对象,扯几句淡话,好容易耗到汽笛一叫,然后鸟兽散,吐一口轻松气,撅着大嘴回家。这叫作周到。在被送的那一方面,觉得热闹,人缘好,没白混,而且体面,有这么多人舍不得我走,斜眼看着旁边的没人送的旅客,相形之下,尤其容易起一种优越之感,不禁精神抖擞,恨不得对每一个送行的人要握八次手,道十回谢。死人出殡,都讲究要有多少亲友执绋,表示恋恋不舍,何况活人?行色不可不壮。
悄然而行似是不大舒服,如果别的旅客在你身旁耀武扬威地与送行的话别,那会增加旅中的寂寞。这种情形,中外皆然。Max Beerbohm写过一篇《谈送行》,他说他在车站上遇见一位以演剧为业的老朋友在送一位女客,始而喁喁情话,俄而泪湿双颊,终乃汽笛一声,勉强抑止哽咽,向女郎频频挥手,目送良久而别。原来这位演员是在作戏,他并不认识那位女郎,他是属于“送行会”的一个职员,凡是旅客孤身在外而愿有人到站相送的,都可以到“送行会”去雇人来送。这位演员出身的人当然是送行的高手,他能放进感情,表演逼真。客人纳费无多,在精神上受惠不浅。尤其是美国旅客,用金钱在国外可以购买一切,如果“送行会”真的普遍设立起来,送行的人也不虞缺乏了。
送行既是人生中所不可少的一桩事,送行的技术也便不可不注意到。如果送行只限于到车站码头报到,握手而别,那么问题就简单,但是我们中国的一切礼节都把“吃”列为最重要的一个项目。一个朋友远别,生怕他饿着走,饯行是不可少的,恨不得把若干天的营养都一次囤积在他肚里。我想任何人都有这种经验,如有远行而消息外露(多半还是自己宣扬),他有理由期望着饯行的帖子纷至沓来,短期间家里可以不必开伙。还有些思虑更周到的人,把食物携在手上,亲自送到车上船上,好像是你在半路上会要挨饿的样子。
我永远不能忘记最悲惨的一幕送行。一个严寒的冬夜,车站上并不热闹,客人和送客的人大都在车厢里取暖,但是在长得没有止境的月台上却有黑压压的一堆送行的人,有的围着斗篷,有的戴着风帽,有的脚尖在洋灰地上敲鼓似的乱动,我走近一看全是熟人,都是来送一位太太的。车快开了,不见她的踪影,原来在这一晚她还有几处饯行的宴会。在最后的一分钟,她来了。送行的人们觉得是在接一个人,不是在送一个人,一见她来到大家都表示喜欢,所有惜别之意都来不及表现了。她手上抱着一个孩子,吓得直哭。另一只手扯着一个孩子,连跑带拖,她的头发蓬松着,嘴里喷着热气像是冬天载重的骡子,她顾不得和送行的人周旋,三步两步地就跳上了车。这时候门已在蠕动。送行的人大部分都手里提着一点东西,无法交付,可巧我站在离车门最近的地方,大家把礼物都交给了我,“请您偏劳给送上去吧!”我好像是一个圣诞老人,抱着一大堆礼物,我一个箭步窜上了车,我来不及致辞,把东西往她身上一扔,回头就走,从车上跳下来的时候,打了几个转才立定脚跟。事后我接到她一封信,她说:
那些送行的都是谁?你丢给我那一堆东西,到底是谁送的?我在车上整理了好半天,才把那堆东西聚拢起来打成一个大包袱。朋友们的盛情算是给我添了一件行李。我愿意知道哪一件东西是哪一位送的,你既是代表送上车的,你当然知道,盼速见告。
计开
水果三筐,泰康罐头四个,果露两瓶,蜜饯四盒,饼干四罐,豆腐乳四罐,蛋糕四盒,西点八盒,纸烟八听,信纸信封一匣,丝袜两双,香水一瓶,烟灰碟一套,小钟一具,衣料两块,酱菜四篓,绣花拖鞋一双,大面包四个,咖啡一听,小宝剑两把……
这问题我无法答复,至今是个悬案。
我不愿送人,亦不愿人送我,对于自己真正舍不得离开的人,离别的那一刹那像是开刀,凡是开刀的场合照例是应该先用麻醉剂,使病人在迷蒙中度过那场痛苦,所以离别的苦痛最好避免。一个朋友说,“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要去接你。”我最赏识那种心情。
“旁若无人” 还有别人,最好将自己的刺毛收敛一下
在电影院里,我们大概都常遇到一种不愉快的经验。在你聚精会神地静坐着看电影的时候,会忽然觉得身下坐着的椅子颤动起来,动得很匀,不至于把你从座位里掀出去,动得很促,不至于把你颠摇入睡,颤动之快慢急徐,恰好令你觉得他讨厌。大概是轻微地震吧?左右探察震源,忽然又不颤动了。在你刚收起心来继续看电影的时候,颤动又来了。如果下决心寻找震源,不久就可以发现,毛病大概是出在附近的一位先生的大腿上。他的足尖踏在前排椅撑上,绷足了劲,利用腿筋的弹性,很优游地在那里发抖。如果这拘挛性的动作是由于羊癫疯一类的病症的暴发,我们要原谅他,但是不像,他嘴里并不吐白沫。看样子也不像是神经衰弱,他的动作是能收能发的,时作时歇,指挥如意。若说他是有意使前后左右两排座客不得安生,却也不然。全是陌生人无仇无恨,我们站在被害人的立场上看,这种变态行为只有一种解释,那便是他的意志过于集中,忘记旁边还有别人,换言之,便是“旁若无人”的态度。
“旁若无人”的精神表现在日常行为上者不只一端。例如欠伸,原是常事,“气乏则欠,体倦则伸”。但是在稠人广众之中,张开血盆巨口,作吃人状,把口里的獠牙显露出来,再加上伸胳臂伸腿如演太极,那样子就不免吓人。有人打哈欠还带音乐的,其声呜呜然,如吹号角,如鸣警报,如猿啼,如鹤唳,音容并茂,《礼记》:“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屦,视日蚤莫,侍坐者请出矣。”是欠伸合于古礼,但亦以“君子”为限,平民岂可援引,对人伸胳臂张嘴,纵不吓人,至少令人觉得你是在逐客,或是表示你自己不能管制你自己的肢体。
邻居有叟,平常不大回家,每次归来必令我闻知。清晨有三声喷嚏,不只是清脆,而且洪亮,中气充沛,根据那声音之响我揣测必有异物入鼻,或是有人插入纸捻,那声音撞击在脸盆之上有金石声!随后是大排场的漱口,真是排山倒海,犹如骨鲠在喉,又似苍蝇下咽。再随后是三餐的饱嗝,一串串的嗝声,像是下水道不甚畅通的样子。可惜隔着墙没能看见他剔牙,否则那一份刮垢磨光的钻探工程,场面也不会太小。
这一切“旁若无人”的表演究竟是偶然突发事件,经常令人困恼的乃是高声谈话。在喊救命的时候,声音当然不嫌其大,除非是脖子被人踩在脚底下,但是普通的谈话似乎可以令人听见为度,而无须一定要力竭声嘶地去振聋发聩。生理学家告诉我们,发音的器官是很复杂的,说话一分钟要有九百个动作,有一百块筋肉在弛张,但是大多数人似乎还嫌不足,恨不得嘴上再长一个扩大器。有个外国人疑心我们国人的耳鼓生得异样,那层膜许是特别厚,非扯着脖子喊不能听见,所以说话总是像打架。这批评有多少真理,我不知道。不过我们国人会嚷的本领,是谁也不能否认的。电影场里电灯初灭的时候,总有几声“哎哟,小三儿,你在哪儿哪?”在戏院里,演员像是演哑剧,大锣大鼓之声依稀可闻,主要的声音是观众鼎沸,令人感觉好像是置身蛙塘。在旅馆里,好像前后左右都是庙会,不到夜深休想安眠,安眠之后难免没有响皮底的大皮靴,毫无惭愧地在你门前踱来踱去。天未大亮,又有各种市声前来侵扰。一个人大声说话,是本能;小声说话,是文明。以动物而论,狮吼、狼嗥、虎啸、驴鸣、犬吠,即是小如促织蚯蚓,声音都不算小,都不会像人似的有时候也会低声说话。大概文明程度愈高,说话愈不以声大见长。群居的习惯愈久,愈不容易存留“旁若无人”的幻觉。我们以农立国,乡间地旷人稀,畎亩阡陌之间,低声说一句“早安”是不济事的,必得扯长了脖子喊一声“你吃过饭啦?”可怪的是,在人烟稠密的所在,人的喉咙还是不能缩小。更可异的是,纸驴嗓、破锣嗓、喇叭嗓、公鸡嗓,并不被一般地认为是缺陷,而且麻衣相法还公然地说,声音洪亮者主贵!
一个人大声说话,是本能;小声说话,是文明。
叔本华有一段寓言:一群豪猪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挤在一起取暖;但是它们的刺毛开始互相击刺,于是不得不分散开。可是寒冷又把它们驱在一起,于是同样的事故又发生了。最后,经过几番的聚散,它们发现最好是彼此保持相当的距离。同样地,群居的需要使得人形的豪猪聚在一起,只是他们本性中的带刺的令人不快的刺毛使得彼此厌恶。他们最后发现的使彼此可以相安的那个距离,便是那一套礼貌;凡违犯礼貌者便要受严词警告—用英语来说—请保持相当距离。用这方法,彼此取暖的需要只是相当的满足了;可是彼此可以不至互刺。自己有些暖气的人情愿走得远远的,既不刺人,又可不受人刺。
逃避不是办法。我们只是希望人形的豪猪时常地提醒自己:这世界上除了自己还有别人,人形的豪猪既不止我一个,最好是把自己的大大小小的刺毛收敛一下,不必像孔雀开屏似的把自己的刺毛都尽量地伸张。
幸灾乐祸 不一定是品性缺点,而是人性某方面的通性
有人问“幸灾乐祸”一语,如何英译。英语中好像没有现成的字辞可用,只好累赘一些译其大意。德文里有一个字,schaden-freud,似尚妥切,sch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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