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论语注疏 [book_author]邢昺 [book_date]宋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儒理哲学,注释,儒学,完结 [book_length]216348 [book_dec]三国魏何晏集解,唐陆德明音义,宋邢昺疏。二十卷。汉代传《论语》者有三家: 《鲁论语》,鲁人所传,即今所行篇次。《齐论语》,齐人所传,别有《问王》《知道》二篇,凡二十二篇,其二十篇中,章句颇多于《鲁论》。《古论语》,汉景帝时出自孔氏壁中,又分今《尧曰篇》子张问从政以下为一篇,有两《子张》,凡二十一篇,篇次亦不与《鲁论》、《齐论》同,文字异者四百有奇。孔安国为传,马融亦注之。汉成帝时,有安昌侯张禹受《鲁论》兼讲《齐》说,择善而从,号曰《张侯论》,为世所贵。后有包咸、周氏又为之《章句》。东汉末年,郑玄就《鲁论》张、包、周之篇章,考之《齐》、《古》,作《论语注》。魏何晏集孔安国、包咸、周氏、马融、郑玄、陈群、王肃、周生烈之说,并下己意为《集解》,盛行于世。据《晋书·郑冲传》,原作郑冲、孙邕、曹羲、荀顗、何晏等人共集。晏以亲贵总领其事,故今本乃独称《何晏集解》。旧本无音义,唐陆德明为之作《音义》。《音义》除以反切注音外,还提示篇旨大义。如《学而第一音义》“以学为首者,明人必须学也”。由于唐人只为《五经》作疏,《孝经》、《论语》等均无疏。何晏等所采孔安国以下皆古训,邢昺复因皇侃所采诸儒之说为之疏。虽纯杂相参,文字有所异同,如以包氏为苞氏,以陈恒为陈桓之类不可据,然自汉以后,注《论语》者数十家,要其荟萃群言,创通大义,则首推此书。于章句训诂名器事物等疏解更为详尽。朱熹《论语集注》亦始基于此。除《四库全书提要》外,前有乾隆帝《御制读论语》、《御制无倦斋绎论语义》,陆德明《论语注解传述人》,何晏等《论语集解序》,末附吕炽等人有关《论语注疏考证》的跋语,对理解注疏均有帮助。《四库全书》本载有陆德明《音义》和吕炽等人《考证》,而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阮元校勘本在每篇后附有校勘记,但仍因旧本,未载陆德明《音义》和吕炽等人《考证》。 [book_img]Z_5324.jpg [book_title]序 魏何晏注,宋邢邴疏。邴字叔明,曹州济阴人。太平兴国中擢九经及第,官至礼部《尚书》,事迹具《宋史》本传。是书盖咸平二年诏邴改定旧疏,颁列学官。至今承用,而传刻颇讹。《集解》所引十三家,今本各题曰:“某氏”,皇侃《义疏》则均题其名。案奏进序中称“集诸家之善,记其姓名,”侃《疏》亦曰:“何《集注》皆呼人名,惟包独言‘氏’者,包名咸,何家讳咸,故不言也”,与序文合,知今本为后来刊版之省文。然周氏与周生烈遂不可分,殊不如皇本之有别。考邢邴《疏》中亦载皇侃何氏讳咸之语,其疏“记其姓名”句则云:“注但记其姓,而此连言名者,以着其姓所以名其人,非谓名字之‘名’也。”是昺所见之本已惟题姓,故有是曲说。《七经孟子考文》称其国皇侃《义疏》本为唐代所传,是亦一证矣。其文与皇《疏》所载亦异同不一,大抵互有长短。如《学而》篇“不患人之不己知”章,皇《疏》有王肃注一条,《里仁》篇“君子之于天下也”章,皇《疏》有何晏注一条,今本皆无。观顾炎武之《石经考》以石经《仪礼》校监版,或并经文全节漏落,则今本《集解》传刻佚脱,盖所不免。然蔡邕石经《论语》于“而在萧墙之内”句,两本并存,见于《隶释》。陆德明《经典释文》于诸本同异,亦皆并存。盖唐以前经师授受,各守专门,虽经文亦不能画一,无论注文。固不必以此改彼,亦不必以彼改此。今仍从今本录之,所以各存其旧也。 《疏》,《宋志》作十卷,今本二十卷,盖后人依《论语》篇第析之。晁公武《读书志》称其亦因皇侃所采诸儒之说刊定而成。今观其书,大抵翦皇氏之枝蔓,而稍傅以义理,汉学、宋学兹其转关。是《疏》出而皇《疏》微,迨伊洛之说出而是《疏》又微.故《中兴书目》曰:“其书于章句训诂名物之际详矣”,盖微言其未造精微也。然先有是《疏》,而后讲学诸儒得沿溯以窥其奥。祭先河而后海,亦何可以后来居上,遂尽废其功乎? [book_title]论语注疏解经序 翰林侍讲学士朝请大夫守国子祭酒上柱国赐紫金鱼袋臣邢邴等奉敕校定 ◎序解 ○正义曰:案《汉书·艺文志》云:“《论语》者,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于夫子之语也。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夫子既卒,门人相与辑而论纂,故谓之《论语》。”然则夫子既终,微言已绝,弟子恐离居已后,各生异见,而圣言永灭,故相与论撰,因采时贤及古明王之语合成一法,谓之《论语》也。郑玄云:“仲弓、子游、子夏等撰定。论者,纶也,轮也,理也,次也,撰也。”以此书可以经纶世务,故曰纶也;圆转无穷,故曰轮也;蕴含万理,故曰理也;篇章有序,故曰次也;群贤集定,故曰撰也。郑玄《周礼》注云“答述曰语”,以此书所载皆仲尼应答弟子及时人之辞,故曰语。而在论下者,必经论撰,然后载之,以示非妄谬也。以其口相传授,故经焚书而独存也。汉兴,传者则有三家,《鲁论语》者,鲁人所传,即今所行篇次是也。常山都尉龚奋、长信少府夏侯胜、丞相韦贤及子玄成、鲁扶卿太子太傅夏侯建、前将军萧望之并传之,各自名家。《齐论》者,齐人所传,别有《问王》、《知道》二篇,凡二十一篇,其二十篇中,章句颇多于《鲁论》,昌邑中尉王吉、少府朱畸、琅邪王卿、御史大夫贡禹、尚书令五鹿充宗、胶东庸生并传之,唯王吉名家。《古论语》者,出自孔氏壁中,凡二十一篇,有两《子张》,篇次不与《齐》、《鲁论》同,孔安国为传,后汉马融亦注之。安昌侯张禹受《鲁论》于夏侯建,又从庸生、王吉受《齐论》,择善而从,号曰“张侯论”,最后而行于汉世。禹以《论》授成帝,后汉包咸、周氏并为章句,列于学官。郑玄就《鲁论》张、包、周之篇章考之《齐》、《古》,为之注焉。魏吏部尚书何晏集孔安国、包咸、周氏、马融、郑玄、陈群、王肃、周生烈之说,并下己意,为《集解》,正始中上之,盛行于世。今以为主焉。序者,何晏次序传授训说之人,乃已《集解》之意。序为《论语》而作,故曰《论语序》。 叙曰:汉中垒校尉刘向言《鲁论语》二十篇,皆孔子弟子记诸善言也。大子大傅夏侯胜、前将军萧望之、丞相韦贤及子玄成等传之。 [疏]“叙曰”至“传之”。 ○正义曰:此叙《鲁论》之作及传授之人也。叙与序音义同。曰者,发语辞也。案《汉书·百官公卿表》云:“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内,外掌西域。”颜师古曰:“掌北军垒门之内而又外掌西域。”刘向者,高祖少弟楚元王之后,辟彊之孙,德之子。字子政,本名更生,成帝即位,更名向。数上疏言得失,以向为中垒校尉。向为人简易,专精思于经术。成帝诏校经传诸子诗赋,每一书已,向辄条其篇目,撮其指意,录而奏之,着《别录》、《新序》。此言“《鲁论语》二十篇,皆孔子弟子记诸善言也”,盖出于彼,故何晏引之。对文则直言曰言,答述曰语,散则言、语可通。故此论夫子之语而谓之善言也。《表》又云:“太子太傅,古官,秩二千石。”《传》云:“夏侯胜字长公,东平人,少好学。为学精熟,善说礼服,徵为博士。宣帝立,太后省政,胜以《尚书》授太后,迁长信少府。坐议庙乐事下狱,系再更冬,会赦,出为谏大夫。上知胜素直,复为长信少府。迁太子太傅。受诏撰《尚书》、《论语》说,赐黄金百斤。年九十卒官,赐冢茔,葬平陵。太后赐钱三百万,为胜素服五日,以报师傅之恩。儒者以为荣。始,胜每讲授,常谓诸生曰:‘士病不明经术,经术苟明,其取青紫如俯拾地芥耳。学经不明,不如亲耕。’《表》又云:“前、后、左、右将军,皆周末官,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绶,汉不常置。或有前、后,或有左、右,皆掌兵。”及《四夷传》云:“萧望之字长倩,东海兰陵人也。好学《齐诗》,事同县后仓,又从夏侯胜问《论语》、礼服,以射策甲科为郎,累迁谏大夫,后代丙吉为御史大夫,左迁为太子太傅。及宣帝寝疾,选大臣可属者引至禁中,拜望之为前将军。元帝即位,为弘恭、石显等所害,饮鸩自杀。天子闻之,惊拊手为之食,涕泣哀恸左右。长子嗣为关内侯。”《表》又云:“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应劭曰:“丞,承也;相,助也。”“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国,绿绶。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一丞相,哀帝元寿二年更名大司徒。”《传》曰:“韦贤字长孺,鲁国邹人也。贤为人质朴少欲,笃志于学,兼通《礼》、《尚书》,以《诗》教授,号称邹鲁大儒,徵为博士、给事中,进授昭帝《诗》,稍迁光禄大夫。及宣帝即位,以先帝师,甚见尊重。本始三年,代蔡义为丞相,封扶阳侯,年七十馀,为相五岁。地节三年,以老病乞骸骨,赐黄金百斤,罢归,加赐第一区。丞相致仕,自贤始。年八十二薨,谥曰节侯。少子玄成字少翁,“复以明经历位至丞相,邹、鲁谚曰:‘遗子黄金满籯,不如教子一经。’玄成为相七年,建昭三年薨,谥曰共侯。”此四人皆传《鲁论语》。 《齐论语》二十二篇,其二十篇中,章句颇多于《鲁论》。琅邪王卿及胶东庸生、昌邑中尉王吉皆以教授。 [疏]“齐论”至“教授”。 ○正义曰:此叙《齐论语》之兴及传授之人也。《齐论语》凡二十二篇,其二十篇篇名与《鲁论》正同,其篇中章句则颇多于《鲁论》。篇者,积章而成篇,遍也,言出情铺事明而遍者也。积句以成章,章者,明也,总义包体所以明情者也。句必联字而言,句者,局也,联字分疆,所以局言者也。琅邪、胶东,郡国名。王卿,天汉元年由济南太守为御史大夫。庸生名谭生,盖古谓有德者也。昌邑中尉者,《表》云:“诸侯王,高帝初置,金玺盭绶,掌治其国。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景帝中五年,改丞相曰相。成帝绥和元年,省内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中尉如郡都尉。”《传》云:“王吉字子阳,琅邪皋虞人也。少好学明经,以郡吏举孝廉为郎,补若卢右丞,迁荧阳令,举贤良为昌邑中尉。”此三人皆以《齐论语》教授于人也。 故有《鲁论》、有《齐论》。 [疏]“故有《鲁论》有《齐论》”。 ○正义曰:既叙《鲁论》、《齐论》之作及传述之人,乃以此言结之也。 鲁共王时,尝欲以孔子宅为宫,坏,得《古文论语》。 [疏]“鲁共”至“论语”。 ○正义曰:“此叙得《古论》之所由也。尝,曾也。坏,毁也。言鲁共王时,曾欲以孔子宅为宫,乃毁之,于壁中故得此《古文论语》也。《传》曰:鲁共王馀,景帝子,程姬所生,“以孝景前二年立为淮阳王,前三年徙王鲁,二十八年薨”,谥曰共王。“初好治宫室,坏孔子旧宅以广其宫,闻锺磬琴瑟之音,遂不敢复坏。于其壁中得古文经传”,即谓此《论语》及《孝经》为传也。故汉武帝谓东方朔云:“《传》曰: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又成帝赐翟方进《策书》云:“《传》曰: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是汉世通谓《论语》、《孝经》为传。以《论语》、《孝经》非先王之书,是孔子所传说,故谓之传,所以异于先王之书也。言古文者,科斗书也,所谓仓颉本体,周所用之。以今所不识,是古人所为,故名古文。形多头粗尾细,状复团圆,似水虫之科斗,故曰科斗也。 《齐论》有《问王》、《知道》,多于《鲁论》二篇。《古论》亦无此二篇,分《尧曰》下章“子张问”以为一篇,有两《子张》,凡二十一篇。篇次不与《齐》、《鲁论》同。 [疏]“齐论”至“鲁论同”。 ○正义曰:此辨三《论》篇章之异也。《齐论》有《问王》、《知道》,多于《鲁论》二篇,所谓《齐论语》二十二篇也。《古论》亦无此《问王》、《知道》二篇,非但《鲁论》无之,《古论》亦无也。《古论》亦无此二篇,而分《尧曰》下章“子张问”以为一篇,有两《子张》,凡二十一篇。如淳曰:“分《尧曰》篇后“子张问:何如可以从政”以下为篇名,曰《从政》。其篇次又不与《齐》、《鲁论》同。《新论》云:“文异者四百馀字。” 安昌侯张禹本受《鲁论》,兼讲《齐》说,善者从之,号曰“张侯论”,为世所贵。包氏、周氏《章句》出焉。 [疏]“安昌侯”至“出焉”。 ○正义曰:此言张禹择《齐》、《鲁论》之善者从之,为世所重,包、周二氏为《章句》训说此张侯《论语》也。《传》曰:“张禹字子文,河内轵人也。从沛郡施雠受《易》,王阳、庸生问《论语》,既皆明习,举为郡文学。久之试为博士。初,元中立皇太子,令禹授太子《论语》,由是迁光禄大夫,数岁出为东平内史。成帝即位,徵禹以师,赐爵关内侯、给事中领尚书事。河平四年,代王商为丞相,封安昌侯。为相六岁,乞骸就第。建平二年薨,谥曰节侯。禹本受《鲁论》于夏侯建,又从庸生、王吉受《齐论》,故兼讲《齐》说也。”《传》又云:“始鲁扶卿及夏侯胜、王阳、萧望之、韦玄成皆说《论语》,篇第或异,禹先事王阳,后从庸生,采获所安,最后出而尊贵,诸儒为之语曰‘欲不为《论》,念张文’。由是学者多从张氏,馀家浸微。”是“其善者从之,号曰‘张侯论’,为世所贵”之事。《后汉·儒林传》云:“包咸字子良,会稽曲阿人也。少为诸生,昌《鲁诗》、《论语》,举孝廉,除郎中。建武中入授皇太子《论语》,又为其《章句》,拜谏议大夫。永平五年,迁大鸿胪。”周氏不详何人。章句者,训解科段之名,包氏、周氏就张侯《论》为之《章句》,训解以出其义理焉。不言名而言氏者,盖为《章句》之时,义在谦退,不欲显题其名,但欲传之私族,故直云氏而已。若杜元凯集解《春秋》谓之杜氏也。或曰:以何氏讳咸,故没其名,但言包氏,连言周氏耳。 《古论》唯博士孔安国为之训解,而世不传,至顺帝时,南郡大守马融亦为之训说。 [疏]“古论”至“训说”。 ○正义曰:此叙训说《古文论语》之人也。《史记·世家》:安国,孔子十一世孙,为武帝博士。时鲁共王坏孔子旧宅,壁中得古文虞夏商周之书及传《论语》、《孝经》,悉还孔氏,故安国承诏作《书传》,又作《古文孝经传》,亦作《论语训解》。《释诂》云:“训,道也。”然则道其义、释其理谓之训解,以传述言之曰传,以释理言之曰训解,其实一也。以武帝末年遭巫蛊事,经籍道息,故世不传。自此安国之后,至后汉顺帝时,有南郡太守马融亦为《古文论语训说》。案《后汉·纪》:“孝顺皇帝讳保,安帝之子也。”《地理志》云:“南郡,秦置,高帝元年更为临江郡,五年复故。景帝二年复为临江郡,中二年复故,属荆州。”《表》云:“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景帝中二年更名太守。”《传》云:“马融字季长,扶风茂陵人也。为人美辞貌,有俊才,博通经籍,永初中为校书郎。阳嘉二年,拜议郎,梁商表为从事中郎,转武都太守,三迁为南郡太守,注《孝经》、《论语》、《诗》、《易》、《尚书》、三《礼》。年八十八,延寿九年卒于家。 汉末,大司农郑玄就《鲁论》篇章考之《齐》、《古》,为之注。 [疏]“汉末”至“之注”。 ○正义曰:言郑玄亦为《论语》之注也。郑玄字康成,北海高密县人,师事马融。大司农徵不起,居家教授,当后汉桓、灵时,故云汉末。注《易》、《尚书》、三《礼》、《论语》、《尚书大传》、五经纬候,笺《毛诗》,作《毛诗谱》。破许慎《五经异义》,针何休《左氏膏肓》,发《公羊墨守》,起《梁废疾》,可谓大儒。作注之时,就《鲁论》篇章,谓二十篇也,复考校之以《齐论》、《古论》,择其善者而为之注。注与注音义同。 近故司空陈群、太常王肃、博士周生烈皆为《义说》。 [疏]“近故”至“义说”。 ○正义曰:此叙魏时注说《论语》之人也。年世未远人已殁故,是近故也。司空,古官三公也。《表》云:“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博士,秦官,掌通古今。”《魏志》云:“陈群字长文,颍川许昌人也。太祖辟群为司空西曹属,文帝即位,迁尚书仆射。明帝即位,进封颍阴侯,顷之为司空。青龙四年薨。”“王肃字子邕,东海兰陵人,魏卫将军太常兰陵景侯,甘露元年薨。注《尚书》、《礼·丧服》、《论语》、《孔子家语》,述《毛诗注》。作《圣证论》难郑玄。”周生烈,炖煌人,《七录》云:“字文逸,本姓唐,魏博士、侍中。”此二人皆为《论语义说》,谓作注而说其义,故云义说。 前世传授师说,虽有异同,不为训解。中间为之训解,至于今多矣。所见不同,互有得失。 [疏]“前世”至“得失”。 ○正义曰:将作《论语集解》,故须言先儒有得失不同之说也。据今而道往古,谓之前世。上教下曰传,下承上曰受。谓张禹以上至夏侯胜以来,但师资诵说而已,虽说有异者、同者,皆不着篇简以为传注、训解。中间为之训解,谓自古至今中间,包氏、周氏等为此《论语训解》,有二十馀家,故云至于今多矣。以其趣舍各异,故得失互有也。 今集诸家之善,记其姓名,有不安者颇为改《易》,名曰《论语集解》。 [疏]“今集”至“集解”。 ○正义曰:此叙《集解》之体例也。今谓何晏时,诸家谓孔安国、包咸、周氏、马融、郑玄、陈群、王肃、周生烈也。集此诸家所说善者而存之,示无剿说,故各记其姓名。注言包曰、马曰之类是也。注但记其姓,而此连言名者,以着其姓所以名其人,非谓名字之名也。有不安者,谓诸家之说于义有不安者也。颇为改易者,言诸家之善则存而不改,其不善者颇多为改易之。注首不言包曰、马曰,及诸家说下言一曰者,皆是何氏自下已言、改易先儒者也。名曰《论语集解》者,何氏注解既毕,乃自题之也。杜氏注《春秋左氏传》谓之“集解”者,谓聚集经传为之作解也。此乃聚集诸家义理以解《论语》,言同而意异也。 光禄大夫关内侯臣孙邕、光禄大夫臣郑冲、散骑常侍中领军安乡亭侯臣曹羲、侍中臣荀顗、尚书驸马都尉关内侯臣何晏等上。 [疏]“光禄”至“等上”。 ○正义曰:此叙同集解之人也。《表》云:“大夫,掌论议,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谏大夫、皆无员,多至数十人。太初元年更名中大夫为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无印绶,爵级十九曰关内侯,颜师古曰:“言有侯号而居京畿,无国邑。”孙邕字宗儒,乐安青州人也。《晋书》:“郑冲字文和,荧阳开封人也,起自寒微,卓尔立操。魏文帝为太子,命为文学,累迁尚书郎,出补陈留大守,曹爽引为从事中郎,转散骑常侍光禄勋。”《表》又云:“侍中、散骑中常侍皆加官。”应劭曰:“入侍天子,故曰侍中。”晋灼曰:“魏文帝合散骑、中常侍为散骑常侍也。”又曰:“所加或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书、太医、太宫令至郎中,亡员,多至数十人。”如淳曰:“将,谓都郎将以下也,自列侯下至郎中,皆得有散骑及中常侍也。”又曰:“侍中、中常侍得入禁中,散骑并乘舆车。”颜师古曰:“并音步浪反。骑而散从,无常职也。”此言中领军者,《表》无文。安乡亭侯者,不在爵级二十之数,盖汉末及魏置亭侯、列侯之伦也。曹羲,沛国谯人,魏宗室曹爽之弟。荀顗字景倩,荀彧之子,诜之弟也,咸熙中为司空。《表》又云:“少府,秦官,属官有尚书。成帝建始四年初置尚书,员五人。”驸马都尉掌驸马,武帝初置,秩比二千石。”颜师古曰:“驸,副也,非正驾车,皆为副马。一曰驸,近也,疾也。”何晏字平叔,南阳宛人也,何进之孙,咸之子。曹爽秉政,以晏为尚书,又尚公主。着述凡数十篇。正始中,此五人共上此《论语集解》也。 [book_title]卷一 学而第一 [疏]○正义曰:自此至《尧曰》,是《鲁论语》二十篇之名及第次也。当弟子论撰之时,以《论语》为此书之大名,《学而》以下为当篇之小目。其篇中所载,各记旧闻,意及则言,不为义例,或亦以类相从。此篇论君子、孝弟、仁人、忠信、道国之法、主友之规,闻政在乎行德,由礼贵于用和,无求安饱以好学,能自切磋而乐道,皆人行之大者,故为诸篇之先。既以“学”为章首,遂以名篇,言人必须学也。《为政》以下,诸篇所次,先儒不无意焉,当篇各言其指,此不烦说。第,顺次也;一,数之始也,言此篇于次当一也。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马曰:“子者,男子之通称,谓孔子也。”王曰:“时者,学者以时诵习之。诵习以时,学无废业,所以为说怿。”)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包曰:“同门曰朋。”)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愠,怒也。凡人有所不知,君子不怒。) [疏]“子曰学而”至“君子乎”。 ○正义曰:此章劝人学为君子也。“子”者,古人称师曰子。子,男子之通称。此言“子”者,谓孔子也。“曰”者,《说文》云:“词也。从口,乙声。亦象口气出也。”然则“曰”者,发语词也。以此下是孔子之语,故以“子曰”冠之。或言“孔子曰”者,以记非一人,各以意载,无义例也。《白虎通》云:“学者,觉也,觉悟所未知也。”孔子曰:“学者而能以时诵习其经业,使无废落,不亦说怿乎?学业稍成,能招朋友,有同门之朋从远方而来,与已讲习,不亦乐乎?既有成德,凡人不知而不怒之,不亦君子乎?”言诚君子也。君子之行非一,此其一行耳,故云“亦”也。 ○注“马曰子者”至“说怿”。 ○正义曰:云“子者,男子之通称”者,经传凡敌者相谓皆言吾子,或直言子,称师亦曰子,是子者,男子有德之通称也。云“谓孔子”者,嫌为他师,故辨之。《公羊传》曰:“子沈子曰。”何休云:“沈子称子冠氏上者,着其为师也。不但言‘子曰’者,辟孔子也。其不冠子者,他师也。”然则书传直言“子曰”者,皆指孔子,以其圣德着闻,师范来世,不须言其氏,人尽知之故也。若其他传受师说,后人称其先师之言,则以子冠氏上,所以明其为师也,“子公羊子”、“子沈子”之类是也。若非已师,而称他有德者,则不以子冠氏上,直言某子,若“高子”、“孟子”之类是也。云“时者,学者以时诵习之”者,皇氏以为,凡学有三时:一,身中时。《学记》云:“发然后禁,则扞格而不胜。时过然后学,则勤苦而难成。”故《内则》云:“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十五成童,舞《象》。”是也。二,年中时。《王制》云:“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郑玄云:“春夏,阳也。《诗》、《乐》者声,声亦阳也。秋冬,阴也。《书》、《礼》者事,事亦阴也。互言之者,皆以其术相成。”又《文王世子》云:“春诵,夏弦,秋学礼,冬读书。”郑玄云:“诵谓歌乐也。弦谓以丝播。时阳用事则学之以声,阴用事则学之以事,因时顺气,于功易也。”三,日中时。《学记》云:“故君子之于学也,藏焉,修焉,息焉,游焉。”是日日所习也。言学者以此时诵习所学篇简之文,及礼乐之容,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所以为说怿也。谯周云:“悦深而乐浅也。”一曰:“在内曰说,在外曰乐。”言“亦”者,凡外境适心,则人心说乐。可说可乐之事,其类非一,此“学而时习”、“有朋自远方来”,亦说乐之事耳,故云“亦”。犹《易》云:“亦可丑也,亦可喜也。” ○注“包曰:同门曰朋”。 ○正义曰:郑玄注《大司徒》云:“同师曰朋,同志曰友。”然则同门者,同在师门以授学者也。朋即群党之谓。故子夏曰:“吾离群而索居。”郑玄注云:“群谓同门朋友也。”此言“有朋自远方来”者,即《学记》云:“三年视敬业乐群也。”同志谓同其心意所趣乡也。朋疏而友亲,朋来既乐,友即可知,故略不言也。 ○注“愠怒”至“不怒”。 ○正义曰:云:“凡人有所不知,君子不怒”者,其说有二:一云古之学者为己,己得先王之道,含章内映,而他人不见不知,而我不怒也。一云君子易事,不求备于一人,故为教诲之道,若有人钝根不能知解者,君子恕之而不愠怒也。 有子曰:(孔子弟子有若。)“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鲜,少也。上,谓凡在已上者。言孝弟之人必恭顺,好欲犯其上者少也。)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本,基也。基立而后可大成。)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1(先能事父兄,然后仁道可大成。) [疏]“有子曰”至“本与”。 ○正义曰:此章言孝弟之行也。弟子有若曰:“其为人也,孝于父母,顺于兄长,而好陵犯凡在已上者,少矣。”言孝弟之人,性必恭顺,故好欲犯其上者少也。既不好犯上,而好欲作乱为悖逆之行者,必无,故云“未之有”也。是故君子务修孝弟,以为道之基本。基本既立,而后道德生焉。恐人未知其本何谓,故又言:“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礼尚谦退,不敢质言,故云“与”也。 ○注“孔子弟子有若”。 ○正义曰:《史记·弟子传》云:“有若少孔子四十三岁。”郑玄曰:“鲁人。” ○注“鲜,少也”。 ○正义曰:《释诂》云:“鲜,罕也。”故得为少。皇氏、熊氏以为,上谓君亲,犯谓犯颜谏争。今案注云:“上,谓凡在已上者”,则皇氏、熊氏违背注意,其义恐非也。 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1(包曰:“巧言,好其言语。令色,善其颜色。皆欲令人说之,少能有仁也。”) [疏]“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1 ○正义曰:此章论仁者必直言正色。其若巧好其言语,令善其颜色,欲令人说爱之者,少能有仁也。 曾子曰:(马曰:“弟子曾参。”)“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言凡所传之事,得无素不讲习而传之。) [疏]“曾子曰”至“习乎”。 ○正义曰:此章论曾子省身慎行之事。弟子曾参尝曰:“吾每日三自省察已身:为人谋事而得无不尽忠心乎?与朋友结交而得无不诚信乎?凡所传授之事,得无素不讲习而妄传乎?”以谋贵尽忠,朋友主信,传恶穿凿,故曾子省慎之。 ○注“马曰:弟子曾参。” ○正义曰:《史记·弟子传》云:“曾参,南武城人,字子舆。少孔子四十六岁。孔子以为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死于鲁。” 子曰:“道千乘之国,(马曰:“道,谓为之政教。《司马法》:‘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出革车一乘。’然则千乘之赋,其地千成,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唯公侯之封乃能容之,虽大国之赋亦不是过焉。”包曰:“道,治也。千乘之国者,百里之国也。古者井田,方里为井。十井为乘,百里之国,千乘也。”融依《周礼》,包依《王制》、《孟子》,义疑,故两存焉。)敬事而信,(包曰:“为国者,举事必敬慎,与民必诚信。”)节用而爱人,(包曰:“节用,不奢侈。国以民为本,故爱养之。”)使民以时。”(包曰:“作事使民,必以其时,不妨夺农务。”) [疏]“子曰道”至“以时”。 ○正义曰:此章论治大国之法也。马融以为,道谓为之政教。千乘之国谓公侯之国,方五百里、四百里者也。言为政教以治公侯之国者,举事必敬慎,与民必诚信,省节财用,不奢侈,而爱养人民,以为国本,作事使民,必以其时,不妨夺农务。此其为政治国之要也。包氏以为,道,治也。千乘之国,百里之国也,夏即公侯,殷、周惟上公也。馀同。 ○注“马曰道”至“过焉”。 ○正义曰:以下篇“子曰:道之以政”,故云“道,谓为之政教。”《史记》齐景公时有司马田穰苴善用兵。《周礼》司马掌征伐。六国时,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兵法,附穰苴于其中,凡一百五十篇,号曰《司马法》。此“六尺曰步”,至“成出革车一乘”,皆彼文也。引之者以证千乘之国为公侯之大国也。云“然则千乘之赋,其地千成”者,以成出一乘,千乘故千成。云“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者,以方百里者一,为方十里者百。方三百里者,三三而九,则为方百里者九,合成方十里者九百,得九百乘也。计千乘犹少百乘方百里者一也。又以此方百里者一,六分破之,每分得广十六里,长百里,引而接之,则长六百里,广十六里也。半折之,各长三百里,将埤前三百里南西两边,是方三百一十六里也。然西南角犹缺方十六里者一也。方十六里者一,为方一里者二百五十六,然曏割方百里者为六分,馀方一里者四百,今以方一里者二百五十六埤西南角,犹馀方一里者一百四十四,又复破而埤三百一十六里两边,则每边不复得半里,故云三百一十六里有畸也。云“唯公侯之封,乃能容之”者,案《周礼·大司徒》云:“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此千乘之国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伯、子、男自方三百而下则莫能容之,故云“唯公侯之封,乃能容之”。云“虽大国之赋亦不是过焉”者,《坊记》云:“制国不过千乘。”然则地虽广大,以千乘为限,故云“虽大国之赋亦不是过焉”。《司马法》“兵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计千乘有七万五千人,则是六军矣。《周礼·大司马序官》:“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鲁颂·宫》云“公车千乘”,《明堂位》云“封周公于曲阜,地方七百里,革车千乘”及《坊记》与此文,皆与《周礼》不合者,礼:天子六军,出自六乡。万二千五百家为乡,万二千五百人为军。《地官·小司徒》云:“凡起徒役,无过家一人。”是家出一人,乡为一军,此则出军之常也。天子六军,既出六乡,则诸侯三军,出自三乡。《宫》云“公徒三万”者,谓乡之所出,非千乘之众也。千乘者,自谓计地出兵,非彼三军之车也。二者不同,故数不相合。所以必有二法者,圣王治国,安不忘危,故今所在皆有出军之制。若从王伯之命,则依国之大小,出三军、二军、一军也。若其前敌不服,用兵未已,则尽其境内皆使从军,故复有此计地出军之法。但乡之出军是正,故家出一人;计地所出则非常,故成出一车。以其非常,故优之也。”包曰:道,治也”者,以治国之法,不惟政教而已。下云“道之以德”,谓道德,故易之,但云“道,治也”。云“千乘之国,百里之国也”者,谓夏之公侯,殷、周上公之国也。云“古者井田,方里为井”者,《孟子》云“方里而井,井九百亩”是也。云“十井为乘,百里之国适千乘也”者,此包以古之大国不过百里,以百里赋千乘,故计之每十井为一乘,是方一里者十为一乘,则方一里者百为十乘,开方之法,方百里者一为方十里者百。每方十里者一为方一里者百,其赋十乘。方十里者百,则其赋千乘。地与乘数适相当,故曰:适千乘也。云:“融依《周礼》,包依《王制》、《孟子》”者,马融依《周礼·大司徒》文,以为诸公之地方五百里,侯四百里以下也。包氏依《王制》,云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国三十,七十里之国六十,五十里国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国也。又《孟子》云:“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之制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包氏据此以为大国不过百里,不信《周礼》有方五百里、四百里之封也。马氏言名,包氏不言名者,包氏避其父名也。云“义疑,故两存焉”者,以《周礼》者,周公致太平之书,为一代大典;《王制》者,汉文帝令博士所作,“孟子”者,邹人也,名轲,师孔子之孙子思,治儒术之道,着书七篇,亦命世亚圣之大才也。今马氏、包氏各以为据,难以质其是非,莫敢去取,于义有疑,故两存其说也。 ○注“包曰作事使”至“农务”。 ○正义曰:云“作使民,必以其时”者,谓筑都邑城郭也。以都邑者,人之聚也,国家之藩卫,百姓之保障,不固则败,不修则坏,故虽不临寇,必于农隙备其守御,无妨农务。《春秋》庄二十九年《左氏传》曰:“凡土功,龙见而毕务,戒事也。”注云:“谓今九月,周十一月。龙星角亢,晨见东方,三务始毕,戒民以土功事。”“火见而致用”,注云:“大火,心星,次角、亢,见者致筑作之物。”“水昏正而栽”,注云:“谓今十月,定星昏而中,于是树板干而兴作。”“日至而毕”,注云:“日南至,微阳始动,故土功息。”若其门户道桥城郭墙堑有所损坏,则特随坏时修之,故僖二十年《左传》曰“凡启塞从时”是也。《王制》云:“用民之力,岁不过三日。”《周礼·均人职》云:“凡均力政,以岁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则公旬用二日焉,无年则公旬用一日焉。”是皆重民之力而不妨夺农务也。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馀力,则以学文。”(马曰:“文者,古之遗文。”) [疏]“子曰弟子”至“学文”。 ○正义曰:此章明人以德为本,学为末。男子后生为弟。言为人弟与子者,入事父兄则当孝与弟也,出事公卿则当忠与顺也。弟,顺也。入不言弟,出不言忠者,互文可知也。下孔子云:“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孝经》云:“事父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顺可移于长。”是也。“谨而信”者,理兼出入,言恭谨而诚信也。“泛爱众”者,泛者,宽博之语。君子尊贤而容众。或博爱众人也。“而亲仁”者,有仁德者则亲而友之。能行已上诸事,仍有间暇馀力,则可以学先王之遗文。若徒学其文而不能行上事,则为言非行伪也。注言“古之遗文”者,则《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是也。 子夏曰:“贤贤易色,(孔曰:“子夏,弟子卜商也。言以好色之心好贤则善。”)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孔曰:“尽忠节,不爱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疏]“子夏曰”至“学矣”。 ○正义曰:此章论生知美行之事。“贤贤易色”者,上“贤”,谓好尚之也。下“贤”,谓有德之人。易,改也。色,女人也。女有姿色,男子悦之,故经传之文通谓女人为色。人多好色不好贤者,能改易好色之心以好贤,则善矣,故曰“贤贤易色”也。“事父母,能竭其力”者,谓小孝也。言为子事父,虽未能不匮,但竭尽其力,服其勤劳也。“事君,能致其身”者,言为臣事君,虽未能将顺其美,匡救其恶,但致尽忠节,不爱其身,若童汪踦也。“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者,谓与朋友结交,虽不能切磋琢磨,但言约而每有信也。“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者,言人生知行此四事,虽曰未尝从师伏膺学问,然此为人行之美矣,虽学亦不是过,故吾必谓之学矣。 ○注“孔曰:子夏,弟子卜商”。 ○正义曰:案《史记·仲尼弟子传》云:“卜商字子夏,卫人也。少孔子四十四岁。孔子既没,居西河教授,为魏文侯师。” 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孔曰:“固,蔽也。”一曰:“言人不能敦重,既无威严,学又不能坚固,识其义理。”)主忠信,无友不如已者,过则勿惮改。(郑曰:“主,亲也。惮,难也。”) [疏]“子曰”至“惮改”。 ○正义曰:此章勉人为君子也。“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者,其说有二:孔安国曰:固,蔽也。言君子当须敦重。若不敦重,则无威严。又当学先王之道,以致博闻强识,则不固蔽也。”一曰:“固,谓坚固。言人不能敦重,既无威严,学又不能坚固,识其道理也。”明须敦重也。“主忠信”者,主犹亲也。言凡所亲狎,皆须有忠信者也。“无友不如己者”,言无得以忠信不如己者为友也。“过则勿惮改”者,勿,无也;惮犹难也。言人谁无过,过而不改,是谓过矣;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故苟有过,无得难于改也。 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孔曰:“慎终者,丧尽其哀。追远者,祭尽其敬。君能行此二者,民化其德,皆归于厚也。”) [疏]“曾子曰”至“厚矣”。 ○正义曰:此章言民化君德也。“慎终”者,终,谓父母之丧也。以死者人之终,故谓之终。执亲之丧,礼须谨慎尽其哀也。“追远”者,远,谓亲终既葬,日月已远也。孝子感时念亲,追而祭之,尽其敬也。“民德归厚矣”者,言君能行此慎终、追远二者,民化其德,皆归厚矣。言不偷薄也。 子禽问于子贡曰:“夫子至于是邦也,必闻其政。求之与?抑与之与?”(郑曰:“子禽,弟子陈亢也。子贡,弟子,姓端木,名赐。亢怪孔子所至之邦必与闻其国政,求而得之邪?抑人君自原与之为治?”)子贡曰:“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诸异乎人之求之与1(郑曰:“言夫子行此五德而得之,与人求之异,明人君自与之。”) [疏]“子禽”至“求之”。 ○正义曰“此章明夫子由其有德与闻国政之事。“子禽问于子贡曰:夫子至于是邦也,必闻其政,求之与?抑与之与”者,子禽疑怪孔子所至之邦必与?闻其国之政事,故问子贡曰:“此是孔子求于时君而得之与?抑人君自原与夫子为治与?”抑、与皆语辞。“子贡曰: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诸异乎人之求之与”者,此子贡答辞也。敦柔润泽谓之温,行不犯物谓之良,和从不逆谓之恭,去奢从约谓之俭,先人后已谓之让。言夫子行此五德而得与闻国政。他人则就君求之,夫子则修德,人君自原与之为治,故曰:“夫子之求之也,其诸异乎人之求之与1诸、与皆语辞。 ○注“郑曰”至“为治”。 ○正义曰:云:“子禽,弟子陈亢。子贡,弟子,姓端木,名赐”者,《家语·七十二弟子篇》云:“陈亢,陈人,字子禽,少孔子四十岁。”《史记·弟子传》云:“端木赐字子贡,少孔子三十一岁。”云“求而得之邪”者,邪,未定之辞。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孔曰:“父在,子不得自专,故观其志而已。父没乃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孔曰:“孝子在丧,哀慕犹若父存,无所改于父之道。”) [疏]“子曰”至“孝矣”。 ○正义曰:此章论孝子之行。“父在观其志”者,在心为志。父在,子不得自专,故观其志而己。“父没观其行”者,父没可以自专,乃观其行也。“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者,言孝子在丧三年,哀慕犹若父存,无所改于父之道,可谓为孝也。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马曰:“人知礼贵和,而每事从和,不以礼为节,亦不可行。”) [疏]“有子曰”至“行也”。 ○正义曰:“此章言礼乐为用相须乃美。“礼之用,和为贵”者,和,谓乐也。乐主和同,故谓乐为和。夫礼胜则离,谓所居不和也,故礼贵用和,使不至于离也。“先王之道,斯为美”者,斯,此也。言先王治民之道,以此礼贵和美,礼节民心,乐和民声。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是先王之美道也。“小大由之,有所不行”者,由,用也。言每事小大皆用礼,而不以乐和之,则其政有所不行也。“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者,言人知礼贵和,而每事从和,不以礼为节,亦不可行也。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复,犹覆也。义不必信,信非义也。以其言可反覆,故曰近义。)恭近于礼,远耻辱也。(恭不合礼,非礼也。以其能远耻辱,故曰近礼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孔曰:“因,亲也。言所亲不失其亲,亦可宗敬。”) [疏]“有子曰”至“宗也”。 ○正义曰:此章明信与义、恭与礼不同,及人行可宗之事。“信近于义,言可复也”者,复犹覆也。人言不欺为信,于事合宜为义。若为义事,不必守信,而信亦有非义者也。言虽非义,以其言可反复不欺,故曰近义。“恭近于礼,远耻辱也”者,恭惟卑巽,礼贵会时,若巽在床下是恭,不合礼则非礼也。恭虽非礼,以其能远耻辱,故曰近礼。“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者,因,亲也。所亲不失其亲,言义之与比也。既能亲仁比义,不有所失,则有知人之鉴,故可宗敬也。言“亦”者,人之善行可宗敬者非一,于其善行可宗之中,此为一行耳,故云“亦”也。 ○注“义不必信,信非义也”。 ○正义曰:云:“义不必信”者,若《春秋》晋士訇帅师侵齐,闻齐侯卒,乃还。《春秋》善之。是合宜不必守信也。云“信非义也”者,《史记》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柱而死。是虽守信而非义也。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郑曰:“学者之志,有所不暇。”)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孔曰:“敏,疾也。有道,有道德者。正,谓问事是非。”) [疏]“子曰君子”至“也已”。 ○正义曰:“此章述好学之事。“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者,言学者之志,乐道忘饥,故不暇求其安饱也。“敏于事而慎于言”者,敏,疾也。言当敏疾于所学事业,则有成功。《说命》曰:“敬逊务时敏,厥修乃来”是也。学有所得,又当慎言说之。“就有道而正焉”者,有道,谓有道德者。正,谓问其是非。言学业有所未晓,当就有道德之人,正定其是之与非。《易·文言》曰:“问以辨之”是也。“可谓好学也已”者,总结之也。言能行在上诸事,则可谓之为好学也。 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孔曰:“未足多。”)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郑曰:“乐,谓志于道,不以贫为忧苦。”)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孔曰:“能贫而乐道,富而好礼者,能自切磋琢磨。”)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孔曰:“诸,之也。子贡知引《诗》以成孔子义,善取类,故然之。往告之以贫而乐道,来答以切磋琢磨。”) [疏]“子贡曰”至“来者”。 ○正义曰:此章言贫之与富皆当乐道自修也。“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者,乏财曰贫,佞说为谄,多财曰富,傲逸为骄。言人贫多佞说,富多傲逸。若能贫无谄佞,富不骄逸,子贡以为善,故问夫子曰:“其德行何如?”“子曰可也”者,此夫子答子贡也。时子贡富,志怠于学,故发此问,意谓不骄而为美德,故孔子抑之,云:“可也。”言未足多。“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者,乐,谓志于善道,不以贫为忧苦。好,谓闲习礼容,不以富而倦略,此则胜于无谄、无骄,故云“未若”,言不如也。“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者,子贡知师励已,故引《诗》以成之。此《卫风·淇奥》之篇,美武公之德也。治骨曰切,象曰瑳,玉曰琢,石曰磨,道其学而成也。听其规谏以自修,如玉石之见琢磨。子贡言:贫而乐道,富而好礼,其此能切磋琢磨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者,子贡知引《诗》以成孔子义,善取类,故呼其名而然之。“告诸往而知来者”者,此言可与言《诗》之意。诸,之也。谓告之往以贫而乐道、富而好礼,则知来者切磋琢磨,所以可与言《诗》也。 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疏]“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正义曰:此章言人当责己而不责人。凡人之情,多轻易于知人,而患人不知己,故孔子抑之云:“我则不耳。不患人之不己知,但患己不能知人也。” [book_title]卷二 为政第二 [疏]○正义曰:《左传》曰“学而后入政”,故次前篇也。此篇所论孝敬信勇为政之德也,圣贤君子为政之人也,故以“为政”冠于章首,遂以名篇。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星共之。”(包曰:“德者无为,犹北辰之不移而众星共之。”) [疏]“子曰”至“共之”。 ○正义曰:此章言为政之要。“为政以德”者,言为政之善,莫若以德。德者,得也。物得以生,谓之德。淳德不散,无为化清,则政善矣。“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者,譬,况也。北极谓之北辰。北辰常居其所而不移,故众星共尊之,以况人君为政以德,无为清静,亦众人共尊之也。 ○注“包曰”至“共之”。 ○正义曰:案《尔雅·释天》云:“北极谓之北辰。”郭璞曰:“北极,天之中,以正四时。”然则极,中也;辰,时也。以其居天之中,故曰北极;以正四时,故曰北辰。《汉书·天文志》曰:“中宫太极星。其一明者,泰一之常居也。旁三星,三公。环之匡卫十二星,藩臣。皆曰紫宫。北斗七星,所谓‘璇玑玉衡,以齐七政’。斗为帝车,运于中央,临制四海。分阴阳,建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皆系于斗。”是众星共之也。 子曰:“《诗》三百,(孔曰:“篇之大数。”)一言以蔽之,(包曰:“蔽,犹当也。”)曰:‘思无邪。’(包曰:“归于正。”) [疏]“子曰”至“无邪”。 ○正义曰:此章言为政之道在于去邪归正,故举《诗》要当一句以言之。“《诗》三百”者,言《诗》篇之大数也。“一言以蔽之”者,蔽,犹当也。古者谓一句为一言。《诗》虽有三百篇之多,可举一句当尽其理也。“曰:‘思无邪’”者,此《诗》之一言,《鲁颂·駉篇》文也。《诗》之为体,论功颂德,止僻防邪,大抵皆归于正,故此一句可以当之也。 ○注“孔曰:篇之大数”。 ○正义曰:案今《毛诗序》凡三百一十一篇,内六篇亡,今其存者有三百五篇。今但言三百篇,故曰篇之大数。 子曰:“道之以政,(孔曰:“政,谓法教。”)齐之以刑,(马曰:“齐整之以刑罚。”)民免而无耻。(孔曰:“免,苟免。”)道之以德,(包曰:“德,谓道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格,正也。) [疏]“子曰”至“且格”。 ○正义曰:此章言为政以德之效也。“道之以政”者,政,谓法教;道,谓化诱。言化诱于民,以法制教命也。“齐之以刑”者,齐,谓齐整;刑,谓刑罚。言道之以政而民不服者,则齐整之以刑罚也。“民免而无耻”者,免,苟免也。言君上化民,不以德而以法制刑罚,则民皆巧诈苟免,而心无愧耻也。“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者,德,谓道德;格,正也。言君上化民,必以道德。民或未从化,则制礼以齐整,使民知有礼则安,失礼则耻。如此则民有愧耻而不犯礼,且能自修而归正也。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有所成也。)四十而不惑,(孔曰:“不疑惑。”)五十而知天命,(孔曰:“知天命之终始。”)六十而耳顺,(郑曰:“耳闻其言,而知其微旨。”)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马曰:“矩,法也。从心所欲无非法。”) [疏]“子曰”至“逾矩”。 ○正义曰:此章明夫子隐圣同凡,所以劝人也。“吾十有五而志于学”者,言成童之岁,识虑方明,于是乃志于学也。“三十而立”者,有所成立也。“四十而不惑”者,志强学广,不疑惑也。“五十而知天命”者,命,天之所禀受者也。孔子四十七学《易》,至五十穷理尽性知天命之终始也。“六十而耳顺”者,顺,不逆也。耳闻其言,则知其微旨而不逆也。“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者,矩,法也。言虽从心所欲而不逾越法度也。孔子辄言此者,欲以勉人志学,而善始令终也。 孟懿子问孝。(孔曰:“鲁大夫仲孙何忌。懿,谥也。”)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郑曰:“恐孟孙不晓无违之意,将问于樊迟,故告之。樊迟,弟子樊须。”)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疏]“孟懿”至“以礼”。 ○正义曰:此章明孝必以礼。“孟懿子问孝”者,鲁大夫仲孙何忌问孝道于孔子也。“子曰:无违”者,此夫子答辞也。言行孝之道,无得违礼也。“樊迟御”者,弟子樊须为夫子御车也。“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者,孟孙,即懿子也。孔子恐孟孙不晓无违之意,而懿子与樊迟友善,必将问于樊迟,故夫子告之。“樊迟曰:何谓也”者,樊迟亦未达无违之旨,故复问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者,此夫子为言无违之事也。生,事之以礼,谓冬温夏清昏定晨省之属也。死,葬之以礼,谓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之属也。祭之以礼,谓春秋祭祀以时思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之属也。不违此礼,是无违之理也。不即告孟孙者,初时意在简略,欲使思而得之也。必告樊迟者,恐孟孙以为从父之令是无违,故既与别,后告于樊迟,将使复告孟孙也。 ○注“孔曰”至“谥也”。 ○正义曰:《春秋》定六年《经》书“仲孙何忌如晋”,《传》曰“孟懿子往”,是知孟懿子即仲孙何忌也。《谥法》曰:“温柔贤善曰懿。” ○注“郑曰”至“樊须”。正义曰:案《史记·弟子传》曰:“樊须字子迟,齐人,少孔子三十六岁也。”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马曰:“武伯,懿子之子仲孙彘。武,谥也。言孝子不妄为非,唯疾病然后使父母忧。”) [疏]“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正义曰:此章言孝子不妄为非也。武伯,懿子之仲孙彘也,问于夫子为孝之道。夫子答之曰:“子事父母,唯其疾病然后可使父母忧之,疾病之外,不得妄为非法,贻忧于父母也”。 ○注“马曰”至“父母忧”。 ○正义曰:案《春秋》,懿子以哀十四年卒,而武伯嗣。哀公十七年《左传》曰:“公会齐侯于蒙,孟武伯相。武伯问于高柴曰:‘诸侯盟,谁执牛耳?’季羔曰:‘鄫衍之役,吴公子姑曹。发阳之役,卫石魋。’武伯曰:‘然则彘也。’”是武伯为懿子之子仲孙彘也。《谥法》:“刚强直理曰武。” 子游问孝。(孔曰:“子游,弟子,姓言名偃。”)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包曰:“犬以守御,马以代劳,皆养人者。一曰:‘人之所养,乃至于犬马,不敬则无以别。’《孟子》曰:‘食而不爱,豕畜之。爱而不敬,兽畜之。’”) [疏]“子游”至“别乎”。 ○正义曰:此章言为孝必敬。“子游问孝”者,弟子子游问行孝之道于孔子也。“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者,此下孔子为子游说须敬之事。今之人所谓孝者,是唯谓能以饮食供养者也。言皆无敬心。“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者,此为不敬之人作譬也。其说有二:一曰,犬以守御,马以代劳,皆能有以养人者,但畜兽无知,不能生敬于人,若人唯能供养于父母而不敬,则何以别于犬马乎?一曰,人之所养,乃至于犬马,同其饥渴,饮之食之,皆能有以养之也。但人养犬马,资其为人用耳,而不敬此犬马也,人若养其父母而不敬,则何以别于犬马乎?言无以别。明孝必须敬也。 ○注“孔曰:子游,弟子,姓言名偃”。 ○正义曰:《史记·弟子传》曰:“言偃,吴人,字子游,少孔子四十五岁。” ○注“包曰”至“畜之”。 ○正义曰:云“《孟子》曰”者,案《孟子·尽心篇》:“孟子曰:‘食而不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赵岐注云:“人之交接,但食之而不爱,若养豕也。爱而不敬,若人畜禽兽,但爱而不能敬也。”引之以证孝必须敬。彼言“豕交之”,此作“豕畜之”者,所见本异,或传写误。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包曰:“色难者,谓承顺父母颜色乃为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马曰:“先生,谓父兄。馔,饮食也。”)曾是以为孝乎?”(马曰:“孔子喻子夏,服劳、先食,汝谓此为孝乎?未孝也。承顺父母颜色,乃为孝也。”) [疏]“子夏问”至“孝乎”。 ○正义曰:此章言为孝必须承顺父母颜色也。“子夏问孝”者,弟子子夏问于孔子为孝之道也。“子曰:色难”者,答之也。言承顺父母颜色乃为难也。“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者,孔子又喻子夏,服劳、先食不为孝也。先生,谓父兄。馔,饮食也。曾,犹则也。言若家有劳辱之事,或弟或子服其勤劳,有酒有食,进与父兄饮食,汝则谓是以为孝乎?言此未孝也。必须承顺父母颜色,乃为孝也。 子曰:“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孔曰:“回,弟子,姓颜名回,字子渊,鲁人也。不违者,无所怪问。于孔子之言,默而识之,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孔曰:“察其退还与二三子说释道义,发明大体,知其不愚。”) [疏]“子曰”至“不愚”。 ○正义曰:此章美颜渊之德。“子曰: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者,回,弟子颜渊也;违,犹怪问也;愚,无智之称。孔子言:我与回言,终竟一日,亦无所怪问。于我之言,默而识之,如无知之愚人也。“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者,言回既退还,而省察其在私室与二三子说释道义,亦足以发明大体,乃知其回也不愚。 ○注“孔曰”至“如愚”。 ○正义曰:《史记·弟子传》云:“颜回者,鲁人也,字子渊。少孔子三十岁。年二十九,发尽白,蚤死。” 子曰:“视其所以,(以,用也。言视其所行用。)观其所由,(由,经也。言观其所经从。)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孔曰:“廋,匿也。言观人终始,安所匿其情。”) [疏]“子曰”至“廋哉”。 ○正义曰:此章言知人之法也。“视其所以”者,以,用也。言视其所以行用。“观其所由”者,由,经也。言观其所经从。“察其所安”者,言察其所安处也。“人焉廋哉?人焉廋哉”者,廋,匿也;焉,安也。言知人之法,但观察其终始,则人安所隐匿其情哉?再言之者,深明情不可隐也。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温,寻也。寻释故者,又知新者,可以为人师矣。) [疏]“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正义曰:此章言为师之法。温,寻也。言旧所学得者,温寻使不忘,是温故也。素所未知,学使知之,是知新也。既温寻故者,又知新者,则可以为人师矣。 ○注“温,寻也”。 ○正义曰:案《中庸》云:“温故而知新。”郑注云:“温读如燖温之温,谓故学之熟矣,后时习之谓之温。”案《左传》哀十二年:“公会吴于橐皋。太宰嚭请寻盟。子贡对曰:‘盟可寻也。亦可寒也。’贾逵注云:“寻,温也。”又《有司彻》云:“乃热尸俎。”是寻为温也。言人旧学已精熟,在后更习之,犹若温故食也。 子曰:“君子不器。”(包曰:“器者各周其用,至于君子,无所不施。”) [疏]“子曰:君子不器”。 ○正义曰:此章明君子之德也。器者,物象之名。形器既成,各周其用。若舟楫以济川,车舆以行陆,反之则不能。君子之德,则不如器物,各守一用,言见几而作,无所不施也。 子贡问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后从之。”(孔曰:“疾小人多言,而行之不周。”) [疏]“子贡问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后从之”。 ○正义曰:此章疾小人多言,而行之不周也。子贡问于夫子曰:“君子之德行何如?”夫子答之曰:“君子先行其言,而后以行从之,言行相副,是君子也。” 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孔曰:“忠信为周,阿党为比。”)小人比而不周。” [疏]“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正义曰:此章明君子、小人德行不同之事。忠信为周,阿党为比。言君子常行忠信,而不私相阿党,小人则反是。 ○注曰:“忠信为周。” ○正义曰:《鲁语》文也。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包曰:“学不寻思其义,则罔然无所得。”)思而不学则殆。(不学而思,终卒不得,徒使人精神疲殆。) [疏]“子曰”至“则殆”。 ○正义曰:此章言教学法也。“学而不思则罔”者,言为学之法。既从师学,则自思其馀蕴。若虽从师学,而不寻思其义,则罔然无所得也。“思而不学则殆”者,言但自寻思,而不往从师学,终卒不得其义,则徒使人精神疲劳倦殆。 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矣。”(攻,治也。善道有统,故殊涂而同归。异端不同归也。) [疏]“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矣”。 ○正义曰:此章禁人杂学。攻,治也。异端,谓诸子百家之书也。言人若不学正经善道,而治乎异端之书,斯则为害之深也。以其善道有统,故殊涂而同归。异端则不同归也。 ○注“攻治”至“同归”。 ○正义曰:云:“善道有统,故殊涂而同归”者,正经是善道也,皆以忠孝仁义为本,是有统也。四术为教,是殊涂也,皆以去邪归正,是同归也。异端之书,则或糠尧、舜,戕毁仁义,是不同归也。殊涂同归,是《易·下系辞》文也。 子曰:“由,诲女知之乎!(孔曰:“弟子,姓仲,名由,字子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疏]“子曰”至“知也”。 ○正义曰:此章明知也。“由,诲汝知之乎”者,孔子以子路性刚,好以不知为知,故此抑之。呼其名曰:“由,我今教诲汝为知之乎1此皆语辞。“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者,此诲辞也。言汝实知之事则为知之,实不知之事则为不知,此是真知也。若其知之,反隐曰不知:及不知,妄言我知,皆非知也。 ○注“孔曰”至“子路”。 ○正义曰:《史记·弟子传》云:“仲由字子路,卞人也。少孔子九岁。子路性鄙,好勇力,志抗直,冠雄鸡,佩豭豚,陵暴孔子。孔子设礼稍诱子路,子路后儒服委质,因门人请为弟子。” 子张学干禄。(郑曰:“弟子,姓颛孙,名师,字子张。干,求也。禄,禄位也。”)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馀,则寡尤。(包曰:“尤,过也。疑则阙之,其馀不疑,犹慎言之,则少过。”)多见阙殆,慎行其馀,则寡悔。(包曰:“殆,危也。所见危者,阙而不行,则少悔。”)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郑曰:“言行如此,虽不得禄,亦同得禄之道。”) [疏]“子张”至“中矣”。 ○正义曰:此章言求禄之法。“子张学干禄”者,干,求也。弟子子张师事孔子,学求禄位之法。“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馀,则寡尢”者,此夫子教子张求禄之法也。尢,过也;寡,少也。言虽博学多闻,疑则阙之,尢须慎言其馀不疑者,则少过也。“多见阙殆,慎行其馀,则寡悔”者,殆,危也。言虽广览多见,所见危者,阙而不行,尢须慎行其馀不危者,则少悔恨也。“言寡尢,行寡悔,禄在其中矣”者,言若少过,行又少悔,必得禄位。设若言行如此,虽偶不得禄,亦同得禄之道。 ○注“郑曰”至“位也”。 ○正义曰:《史记·弟子传》云:“颛孙师,陈人,字子张。少孔子四十八岁。” 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包曰:“哀公,鲁君谥。”)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包曰:“错,置也。举正直之人用之,废置邪枉之人,则民服其上。”)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疏]“哀公”至“不服”。 ○正义曰:此章言治国使民服之法。“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者,哀公,鲁君也。问于孔子曰:“何所云为则万民服从也?”时哀公失德,民不服从,哀公患之,故有此问。“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者,此孔子对以民服之法也。错,置也。举正直之人用之,废置诸邪枉之人,则民服其上也。“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者,举邪枉之人用之,废置诸正直之人,则民不服上也。于时群邪秉政,民心厌弃,故以此对之也。 ○注“包曰:哀公,鲁君谥”。 ○正义曰:《鲁世家》云:哀公名蒋,定公之子,周敬王二十六年即位。《谥法》云:“恭仁短折曰哀。” 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孔曰:“鲁卿季孙肥。康,谥。”)子曰:“临之以庄则敬,(包曰:“庄,严也。君临民以严,则民敬其上。”)孝慈则忠,(包曰:“君能上孝于亲,下慈于民,则民忠矣。”)举善而教不能则劝。(包曰:“举用善人而教不能者,则民劝勉。”) [疏]“季康”至“则劝”。 ○正义曰:此章明使民敬、忠、劝善之法。“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者,季康子,鲁执政之上卿也。时以僭滥,故民不敬、忠、劝勉,故问于孔子曰:“欲使民人敬上尽忠,劝勉为善,其法如之何?”“子曰:临之以庄则敬”者,此答之也。自上莅下曰临。庄,严也。言君临民以严,则民敬其上。“孝慈则忠”者,言君能上孝于亲,下慈于民,则民作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者,言君能举用善人,置之禄位,教诲不能之人,使之材能,如此则民相劝勉为善也。于时鲁君蚕食深宫,季氏专执国政,则如君矣,故此答皆以人君之事言之也。 ○注“鲁卿季孙肥。康,谥”。 ○正义曰:知者,据《左传》及《世家》文也。《谥法》云:“安乐抚民曰康。”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包曰:“或人以为,居位乃是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包曰:“孝乎惟孝,美大孝之辞。友于兄弟,善于兄弟。施,行也。所行有政道,与为政同。”) [疏]“或谓”至“为政”。 ○正义曰:此章言孝、友与为政同。“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者,奚,何也。或,有一人,亡其姓名,谓孔子曰:“子既多才多艺,何不居官为政?”或人以为,居位乃是为政也。“子曰:《书》云:孝乎唯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者,此《周书·君陈》篇文,引之以答或人为政之事。彼云:“王若曰:‘君陈,惟尔令德,孝恭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孔安国云:“言其有令德,善事父母,行已以恭。言善事父母者,必友于兄弟,能施有政。”令其言与此小异。此云“孝乎唯孝”者,美大孝之辞也。友于兄弟者,言善于兄弟也。施,行也。行于此二者,即有为政之道也。“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者,此孔子语也。是,此也。言此孝、友亦为政之道,此外何事其为为政乎?言所行有政道,即与为政同,不必居位乃是为政。 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孔曰:“言人而无信,其馀终无可。”)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1(包曰:“大车,牛车。輗者,辕端横木,以缚轭。小车,驷马车。軏者,辕端上曲钩衡。”) [疏]“子曰”至“之哉”。 ○正义曰:此章明信不可无也。“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者,言人而无信,其馀虽有他才,终无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者,此为无信之人作譬也。大车,牛车。輗,辕端横木,以缚轭驾牛领者也。小车,驷马车。軏者,辕端上曲钩衡,以驾两服马领者也。大车无輗则不能驾牛,小车无軏则不能驾马,其车何以得行之哉。言必不能行也,以喻人而无信,亦不可行也。 ○注“包曰”至“钩衡”。 ○正义曰:云:“大车,牛车”者,《冬官·考工记》:“车人为车,大车崇九尺。”郑注云:“大车,平地载任之车,毂长半柯者也。”其驾牛,故《酒诰》曰:“肇牵车牛,远服贾用。”故曰:“大车,牛车也。”《说文》云:“輗,大车辕端持衡者,轭辕前也。”是輗者,辕端横木以缚轭者也。云“小车,驷马车”者,《考工记》兵车、田车、乘车也,皆驾驷马,故曰驷马车也。《说文》云:“軏者,车辕端持衡者。”《考工记》云:“国马之辀,深四尺有七寸。”注云:“马高八尺。兵车、乘车轵崇三尺有三寸,加轸与轐七寸,又并此辀深,则衡高八尺七寸也。除马之高,则馀七寸,为衡颈之间。”是辀在衡上也。辕从轸以前稍曲而上至衡,则居衡之上而乡下钩之,衡则横居辀下,是辕端上曲钩衡者名軏也。 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孔曰:“文质礼变。”)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马曰:“所因,谓三纲五常。所损益,谓文质三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物类相召,世数相生,其变有常,故可预知。) [疏]“子张”至“知也”。 ○正义曰:此章明创制革命,因沿损益之礼。“子张问:十世可知也”者,弟子子张问于孔子:“夫国家文质礼变,设若相承至于十世,世数既远,可得知其礼乎?”“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者,此夫子答以可知之事。言殷承夏后,因用夏礼,谓三纲五常不可变革,故因之也。所损益者,谓文质三统。夏尚文,殷则损文而益质;夏以十三月为正,为人统,色尚黑,殷则损益之,以十二月为正,为地统,色尚白也。其事易晓,故曰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者,言周代殷立,而因用殷礼。及所损益,事事亦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者,言非但顺知既往,兼亦预知将来。时周尚存,不敢斥言,故曰“其或”。言设或有继周而王者,虽多至百世,以其物类相召,世数相生,其变有常,故皆可预知也。 ○注“马曰”至“三统”。 ○正义曰:云:“三纲五常”者,《白虎通》云:“三纲者何谓?谓君臣、父子、夫妇也。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大者为纲,小者为纪,所以张理上下,整齐人道也。人皆怀五常之性,有亲爱之心,是以纲纪为化,若罗网有纪纲之而百目张也。所以称三纲何?一阴一阳之谓道,阳得阴而成,阴得阳而序,刚柔相配,故人为三纲,法天地人。君臣法天,取象日月屈信归功也。父子法地,取法五行转相生也。夫妇,取象人合阴阳有施。君,群也,群下之所归心。臣,牵也。事君也,象屈服之形也。父者,矩也,以度教子。子者,孳也,孳孳无已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妇者,服也,以礼屈服也。”云“五常”者,仁、义、礼、智、信也。《白虎通》云:“五常者,何谓?仁、义、礼、智、信也。仁者不忍,好生爱人。义者宜也,断决得中也。礼者履也,履道成文。智者知也,或于事,见微知着。信者诚也,专一不移。故人生而应八卦之体,得五气以为常,仁、义、礼、智、信是也。”云“损益谓文质三统”者,《白虎通》云:“王者必一质一文者何?所以承天地,顺阴阳。阳道极则阴道受,阴道极则阳道受,明一阳二阴不能继也。质法天,文法地而已,故天为质。地受而化之,养而成之,故为文。《尚书大传》曰:‘王者一质一文,据天地之道。’《礼三正记》曰:‘质法天,文法地。帝王始起,先质后文者,顺天地之道,本末之义,先后之序也。’事莫不先其质性,乃后有其文章也。夏尚黑,殷尚白,周尚赤,此之谓三统,故《书传略说》云:‘天有三统,物有三变,故正色有三。天有三生三死,故士有三王,王特一生死。’又《春秋纬·元命包》及《乐纬·稽耀嘉》云:“夏以十三月为正,息卦受泰。”注云:“物之始,其色尚黑,以寅为朔。”“殷以十二月为正,息卦受临。”注云:“物之牙,其色尚白,以鸡鸣为朔。”“周以十一月为正,息卦受复,其色尚赤,以夜半为朔。”又《三正记》云:“正朔三而改,文质再而复。”以此推之,自夏以上,皆正朔三而改也。郑注《尚书》“三帛”,“高阳氏之后用赤缯,高辛氏之后用黑缯,其馀诸侯用白缯”。如郑此意,却而推之,舜以十一月为正,尚赤;尧以十二月为正,尚白,故曰其馀诸侯用白缯。高辛氏以十三月为正,尚黑,故云高辛氏之后用黑缯。高阳氏以十一月为正,尚赤,故云高阳氏之后用赤缯。有少皞以十二月为正,尚白;黄帝以十三月为正,尚黑;神农以十一月为正,尚赤;女娲以十二月为正,尚白;伏羲以上未有闻焉。《易·说卦》云“帝出乎震”,则伏羲也,建寅之月,又木之始。其三正当从伏羲以下文质再而复者,文质法天地,文法地,质法天。周文法地而为天正,殷质法而为地正者,正朔、文质不相须,正朔以三而改,文质以二而复,各自为义,不相须也。建子之月为正者,谓之天统,以天之阳气始生,为百物得阳气微,稍动变,故为天统。建丑之月为统者,以其物已吐牙,不为天气始动,物又未出,不得为人所施功,唯在地中含养萌牙,故为地统。建寅之月为统者,以其物出于地,人功当须修理,故谓之人统。统者,本也,谓天地人之本。然王者必以此三月为正者,以其此月物生细微,又是岁之始生,王者继天理物,含养微细,又取其岁初为正朔之始。既天地人之三者所继不同,故各改正朔,不相袭也。所尚既异,符命亦随所尚而来,故《礼纬·稽命徵》云:“其天命以黑,故夏有玄圭;天命以赤,故周有赤雀衔书,天命以白,故殷有白狼衔钩。”是天之所命,亦各随人所尚。符命虽逐所尚,不必皆然,故天命禹观河,见白面长人。《洛子命》云:“汤观于洛,沈璧而黑龟与之书,黄鱼双跃。”《泰誓》言:“武王伐纣,而白鱼入于王舟。”是符命不皆逐正色也。郑康成之义,自古以来皆改正朔。若孔安国,则改正朔殷、周二代,故注《尚书》:“汤承尧、舜禅代之后,革命创制,改正易服。”是从汤始改正朔也。 ○注“物类”至“预知”。 ○正义曰:“物类相召”者,谓三纲五常各以类相召,因而不变也。云“世数相生”者,谓文质、三统及五行相次,周而复始,而其世运有数,相生变革也。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郑曰:“人神曰鬼。非其祖考而祭之者,是谄求福。”)见义不为,无勇也。”(孔曰:“义所宜为而不能为,是无勇。”) [疏]“子曰”至“勇也”。 ○正义曰:此章言祭必己亲,勇必为义也。“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者,人神曰鬼。言若非已祖考而辄祭他鬼者,是谄媚求福也。“见其义不为,无勇也”者,义,宜也。言义所宜为而不能为者,是无勇之人也。 ○注“郑曰”至“求福”。 ○正义曰:云:“人神曰鬼”者,《周礼》:“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是人神曰鬼也。《左传》曰:“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故非其祖考而祭之者,是谄求福也。 ○注“孔曰”至“无勇”。 ○正义曰:若齐之田氏弑君,夫子请讨之,是义所宜为也,而鲁君不能为讨,是无勇也。 [book_title]卷三 八佾第三 [疏]○正义曰:前篇论为政。为政之善,莫善礼乐,礼以安上治民,乐以移风易俗,得之则安,失之则危,故此篇论礼乐得失也。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马曰:“孰,谁也。佾,列也。天子八佾,诸侯六,卿大夫四,士二。八人为列,八八六十四人。鲁以周公故受王者礼乐,有八佾之舞。季桓子僭于其家庙舞之,故孔子讥之。”) [疏]“孔子”至“忍也”。 ○正义曰:此章论鲁卿季氏僭用礼乐之事。“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者,谓者,评论之称。季氏,鲁卿,于时当桓子也。佾,列也。舞者八人为列,八八六十四人。桓子用此八佾舞于家庙之庭,故孔子评论而讥之。“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者,此孔子所讥之语也。孰,谁也。人之僭礼,皆当罪责,不可容忍。季氏以陪臣而僭天子,最难容忍,故曰:“若是可容忍,他人更谁不可忍也?” ○注“马曰”至“讥之”。 ○正义曰:“孰,谁”,《释诂》文。“佾,列”,书传通训也。云“天子八佾,诸侯六,大夫四,士二”者,隐五年《左传》文也。云“八人为列,八八六十四人”者,杜预、何休说如此。其诸侯用六者,六六三十六人。大夫四,四四十六人。士二,二二四人。服虔以用六为六八四十八人,大夫四为四八三十二人,士二为二八十六人。今以舞势宜方,行列既减,即每行人数亦宜减,故同何、杜之说。天子所以八佾者,案隐五年《左传》:“考仲子之宫将万焉。公问羽数于众仲,对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以下。”杜预云:“唯天子得尽物数,故以八为列,诸侯则不敢用八。”所谓八音者,金、石、土、革、丝、木、匏、竹也。郑玄云:“金,锺镈也。石,磬也。土,埙也。革,鼓鼗也。丝,琴瑟也。木,柷敔也。匏,笙也。竹,管箫也。”所谓八风者,服虔以为八卦之风:“乾音石,其风不周。坎音革,其风广莫。艮音匏,其风融,震音竹,其风明庶。巽音木,其风清明。离音丝,其风景。坤音土,其风凉。兑音金,其风阊阖。”又《易纬·通卦验》云:“立春调风至,春分明庶风至,立夏清明风至,夏至景风至,立秋凉风至,秋分阊阖风至,立冬不周风至,冬至广莫风至。”是则天子之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八佾也。云“鲁以周公之故受王者礼乐,有八佾之舞”者,此释季氏所以得僭之由,由鲁得用之也。案《礼记·祭统》云:“昔者,周公且有勋劳于天下,成王、康王赐之以重祭,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乐也,重周公,故以赐鲁。”又《明堂位》曰:“命鲁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是受王者礼乐也。然王者礼乐唯得于文王、周公庙用之,若用之他庙,亦为僭也,故昭二十五年《公羊传》称昭公谓子家驹曰:“吾何僭哉?”答曰:“朱干玉戚以舞《大夏》,八佾以舞《大武》,此皆天子之礼也。”是昭公之时,僭用他庙也。云“季桓子僭于家庙舞之,故孔子讥之”者,案《经》但云季氏,知是桓子者,以孔子与桓子同时,亲见其事而讥之,故知桓子也。何休云:“僭,齐也,下效上之辞。”季氏,陪臣也,而效君于上,故云僭也。大夫称家。《祭法》:“大夫三庙。”此《经》又言“于庭”。鲁之用乐,见于经传者,皆据庙中祭祀时,知此亦僭于其家庙舞之,故孔子讥之也。 三家者以《雍》彻。(马曰:“三家,谓仲孙,叔孙,季孙。《雍》,《周颂·臣工》篇名。天子祭于宗庙,歌之以彻祭。今三家亦作此乐。”)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包曰:“辟公,谓诸侯及二王之后。穆穆,天子之容貌。《雍》篇歌此者,有诸侯及二王之后来助祭故也。今三家但家臣而已,何取此义而作之于堂邪?”) [疏]“三家”至“之堂”。 ○正义曰:此章讥三家之僭也。“三家者以《雍》彻”者,此弟子之言,将论夫子所讥之语,故先设此文以为首引。三家,谓仲孙、叔孙、季孙。《雍》,《周颂·臣工》篇名。天子祭于宗庙,歌之以彻祭。今三家亦作此乐以彻祭,故夫子讥之。“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者,此夫子所讥之语也。先引《诗》文,后言其不可取之理也。“相维辟公,天子穆穆”者,此《雍》诗之文也。相,助也;维,辞也;辟公,谓诸侯及二王之后;穆穆,天子之容貌。《雍》篇歌此者,有诸侯及二王之后来助祭故也。今三家但家臣而已,何取此义而作之于堂乎? ○注“马曰”至“此乐”。 ○正义曰:三孙同是鲁桓公之后。桓公适子庄公为君,庶子公子庆父、公子叔牙、公子季友。仲孙是庆父之后,叔孙是叔牙之后,季孙是季友之后。其后子孙皆以其仲、叔、季为氏,故有此氏。并是桓公子孙,故俱称孙也。至仲孙氏后世改仲曰孟。孟者,庶长之称也。言已是庶,不敢与庄公为伯仲叔季之次,故取庶长为始也。云:《雍》,《周颂·臣工》篇名”者,即《周颂·臣工之什》第七篇也。“天子祭于宗庙,歌之以彻祭”者,案《周礼·乐师》云:“及彻,帅学士而歌彻。”郑玄云:“彻者,歌《雍》。”又《小师》云:“彻歌。”郑云:“于有司彻而歌《雍》。”是知天子祭于宗庙,歌之以彻祭也。今三家亦作此乐,故夫子讥之也。 ○注“包曰”至“堂邪”。 ○正义曰:云:“辟公,谓诸侯及二王之后”者,此与《毛传》同。郑玄以“辟为卿士,公谓诸侯”为异,馀亦同也。云“穆穆,天子之容貌”者,《曲礼》云:“天子穆穆。”《尔雅·释诂》云:“穆穆,美也。”是天子之容貌,穆穆然美也。云“《雍》篇歌此者,有诸侯及二王之后来助祭故也”者,将言无诸侯及二王之后助祭,则不可歌也。云“今三家但家臣而已,何取此义而作之于堂邪”者,卿大夫称家。家臣,谓家相邑宰之属来助祭耳,何取此《雍》诗之义而奏作于堂邪?邪,语辞。鲁用天子礼乐以《雍》彻,由是三家僭之也。 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包曰:“言人而不仁,必不能行礼乐。”) [疏]“子曰”至“乐何”。 ○正义曰:此章言礼乐资仁而行也。“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者,如,奈也。言人而不仁,奈此礼乐何?谓必不能行礼乐也。 林放问礼之本。(郑曰:“林放,鲁人。”)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包曰:“易,和易也。言礼之本意,失于奢,不如俭;丧,失于和易,不如哀戚。”) [疏]“林放”至“宁戚”。 ○正义曰:此章明礼之本意也。“林放问礼之本”者,林放,鲁人也。问于夫子,礼之本意如何?“子曰:大哉问”者,夫子将答礼本,先叹美之也。礼之末节,人尚不知,林放能问其本,其意非小,故曰“大哉问”也。“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者,此夫子所答礼本也。奢,汰侈也。俭,约省也。易,和易也。戚,哀戚也。与,犹等也。奢与俭、易与戚等,俱不合礼,但礼不欲失于奢,宁失于俭;丧不欲失于易,宁失于戚。言礼之本意,礼失于奢不如俭,丧失于和易不如哀戚。 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包曰:“诸夏,中国。亡,无也。”) [疏]“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 ○正义曰:此章言中国礼义之盛,而夷狄无也。举夷狄,则戎蛮可知。诸夏,中国也。亡,无也。言夷狄虽有君长而无礼义,中国虽偶无君,若周、召共和之年,而礼义不废,故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 ○注“包曰:诸夏,中国”。 ○正义曰:此及闵元年《左氏传》皆言诸夏。襄四年《左传》:“魏绛云:‘诸夷必叛。’”华夏皆谓中国,而谓之华夏者,夏,大也。言有礼仪之大,有文章之华也。 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马曰:“旅,祭名也。礼,诸侯祭山川在其封内者。今陪臣祭泰山,非礼也。冉有,弟子冉求,时仕于季氏。救,犹止也。”)对曰:“不能。”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包曰:“神不享非礼。林放尚知问礼,泰山之神反不如林放邪?欲诬而祭之。”) [疏]“季氏”至“放乎”。 ○正义曰:此章讥季氏非礼祭泰山也。“季氏旅于泰山”者,旅,祭名也。礼,诸侯祭山川在其封内者。今陪臣祭泰山,非礼也。“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者,冉有,弟子冉求,时仕于季氏。救,犹止也。夫子见季氏非礼而祭泰山,故以言谓弟子冉有曰:“汝既臣于季氏,知其非礼,即合谏止。女岂不能谏止与?”与,语辞。“对曰:不能”者,言季氏僭滥,已不能谏止也。“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者,孔子叹其失礼,故曰呜呼。曾之言则也。夫神不享非礼。林放尚知问礼,况泰山之神,岂反不如林放乎?而季氏欲诬罔而祭之也?言泰山之神必不享季氏之祭。若其享之,则是不如林放也。 ○注“马曰”至“止也”。 ○正义曰:云:“旅,祭名”者,《周礼·太宗伯职》云:“国有大故,明旅上帝及四望。”郑注云:“故,谓凶烖。旅,陈也,陈其祭事以祈焉,礼不如祀之备也。”故知“旅,祭名”也。云“礼,诸侯祭山川在其封内者“,《王制》云“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是也。云“今陪臣祭泰山,非礼也”者,陪,重也。诸侯既为天子之臣,故谓诸侯之臣为陪臣。泰山在鲁封内,故鲁得祭之。今季氏亦祭,故云非礼。云“冉有,弟子冉求”者,《史记·弟子传》云:“冉求字子有,少孔子二十九岁。”郑玄曰:“鲁人。” 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孔曰:“言于射而后有争。”)揖让而升,下而饮。(王曰:“射于堂,升及下皆揖让而相饮。”)其争也君子。”(马曰:“多筭饮少筭,君子之所争。”) [疏]“子曰”至“君子”。 ○正义曰:此章言射礼有君子之风也。“君子无所争”者,言君子之人,谦卑自牧,无所竞争也。“必也射乎”者,君子虽于他事无争,其或有争,必也于射礼乎!言于射而后有争也。“揖让而升,下而饮”者,射礼于堂,将射升堂,及射毕而下,胜饮不胜,其耦皆以礼相揖让也。“其争也君子”者,射者争中正鹄而已,不同小人厉色援臂,故曰“其争也君子”。 ○注“孔曰:言于射而后有争”。 ○正义曰:郑注《射义》云:“饮射爵者亦揖让而升降。胜者袒,决遂,执张弓。不胜者袭,说决拾,却左手,右加弛弓于其上而升饮。君子耻之,是以射则争中。”是于射而后有争。 ○注“王曰”至“相饮”。 ○正义曰:云“射于堂,升及下皆揖让而相饮”者,《仪礼·大射》云:“耦进,上射在左并行,当阶北面揖,及阶揖,升堂揖,皆当其物,北面揖,及物揖。射毕,北面揖,揖如升射。”是射时升降揖让也。《大射》又云:“饮射爵之时,胜者皆袒,决遂,执张弓,不胜者皆袭,说决拾,却左手,右加弛弓于其上,遂以执弣,揖如始升射。及阶,胜者先升,升堂少右,不胜者进北面坐,取丰上之觯,立,卒觯,坐奠于丰下。兴揖,不胜者先降。”是饮射爵之时揖让升降也。 ○注“马曰多”至“所争”。 ○正义曰:云:“多筭饮少筭”者,筭,筹也。《乡射记》曰“箭筹八十,长尺有握,握素”是也。多筭谓胜者,少筭谓不胜者,胜饮不胜而相揖让,故曰君子之所争也。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马曰:“倩,笑貌。盼,动目貌。绚,文貌。此上二句在《卫风·硕人》之二章,其下一句逸也。”)子曰:“绘事后素。”(郑曰:“绘,画文也。凡绘画先布众色,然后以素分布其间,以成其文,喻美女虽有倩盼美质,亦须礼以成之。”)曰:“礼后乎?”(孔曰:“孔子言绘事后素,子夏闻而解,知以素喻礼,故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包曰:“予,我也。孔子言,子夏能发明我意,可与共言《诗》。”) [疏]“子夏”至“《诗》己矣”。 ○正义曰:此章言成人须礼也。“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者,倩,笑貌;盼,动目貌;绚,文貌。此《卫风·硕人》之篇,闵庄姜美而不见答之诗也。言庄姜既有巧笑、美目、倩盼之容,又能以礼成文绚然。素,喻礼也。子夏读《诗》,至此三句,不达其旨,故问夫子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者,孔子举喻以答子夏也。绘,画文也。凡绘画先布众色,然后以素分布其间,以成其文,喻美女虽有倩盼美质,亦须礼以成之也。“曰:礼后乎”者,此子夏语。子夏闻孔子言绘事后素,即解其旨,知以素喻礼,故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者,起,发也;予,我也;商,子夏名。孔子言,能发明我意者,是子夏也,始可与共言《诗》也。 ○注“马曰”至“逸也”。 ○正义曰:云:“此上二句在《卫风?硕人》之二章”者,案今《毛诗·硕人》四章,章七句,其二章曰“手如柔荑,肤如凝脂,倾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是也。云“其下一句逸”者,今《毛诗》无此一句,故曰逸,言亡逸也。 ○注“郑曰”至“成之”。 ○正义曰:案《考工记》云“画绘之事,杂五色”,下云:“画缋之事,后素功”,是知凡绘画先布众色,然后以素分布其间,以成其文章也。 子曰:“夏礼,吾能言之,不足徵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包曰:“徵,成也。杞、宋,二国名,夏、殷之后。夏、殷之礼,吾能说之,杞、宋之君不足以成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徵之矣。”(郑曰:“献,犹贤也。我不以礼成之者,以此二国之君文章贤才不足故也。”) [疏]“子曰”至“徵之矣”。 ○正义曰:此章言夏、商之后不能行先王之礼也。“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者,徵,成也。杞、宋二国,言夏、殷之后也。孔子言,夏、殷之礼,吾能说之,但以杞、宋之君暗弱,不足以成之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徵之矣”者,此又言不足徵之意。献,贤也。孔子言,我不以礼成之者,以此二国之君文章贤才不足故也。 ○注“包曰”至“成也”。 ○正义曰:“徵,成”,《释诂》文。云“杞、宋二国名,夏、殷之后”者,《乐记》云:“武王克殷,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封殷之后于宋”是也。 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孔曰:“禘祫之礼,为序昭穆,故毁庙之主及群庙之主皆合食于太祖。灌者,酌郁鬯灌于太祖,以降神也。既灌之后,列尊卑,序昭穆。而鲁逆祀,跻僖公,乱昭穆,故不欲观之矣。”) [疏]“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 ○正义曰:此章言鲁禘祭非礼之事。禘者,五年大祭之名。灌者,将祭,酌郁鬯于太祖,以降神也。既灌之后,列尊卑,序昭穆。而鲁逆祀,跻僖公,乱昭穆,故孔子曰:“禘祭自既灌己往,吾则不欲观之也。” ○注“孔曰”至“观之”。 ○正义曰:云:“禘祫之礼,为序昭穆,故毁庙之主及群庙之主皆合食于太祖”者,郑玄曰:“鲁礼,三年丧毕,而祫于太祖。明年,春禘于群庙。自尔之后五年而再殷祭,以远主初始入祧,新死之主又当与先君相接,故礼因是而为大祭,以审序昭穆,故谓之禘。禘者,谛也,言使昭穆之次审谛而不乱也。”祫者,合也。文二年《公羊传》曰“大祫者何?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毁庙之主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是也。云“灌者,酌郁鬯灌于太祖,以降神”者,《郊特牲》云:“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郁合鬯,臭阴达于渊泉,灌以圭璋,用玉气也。既灌,然后迎牲,致阴气也。”郑注云:“灌,谓以圭瓒酌鬯,始献神也。”郁,郁金草,酿秬为酒,煮郁金草和之,其气芬芳调畅,故曰郁鬯。言未杀牲,先酌郁鬯酒灌地,以求神于太祖庙也。云“既灌之后,列尊卑,序昭穆”者,言既灌地降神之后,始列木主,以尊卑陈列太祖前。太祖东乡,昭南乡,穆北乡。其馀孙从王父,父曰昭,子曰穆。昭取其乡明,穆取其北面尚敬。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祫所以异于禘者,毁庙之主,陈于太祖,与禘同;未毁庙之主,则各就其庙而祭也。云“而鲁逆祀,跻僖公,乱昭穆,故不欲观之”者,《春秋》“文二年秋八月丁卯,大事于太庙,跻僖公”。《公羊传》曰:“跻者何?升也。何言乎升僖公?讥。何讥尔?逆祀也。”何休云:“升,谓西上礼。昭穆,指父子。近取法《春秋》惠公与庄公当同南面西上,隐、桓与闵、僖亦当同北面西上,继闵者在下。文公缘僖公于闵公为庶兄,置僖公于闵公上,失先后之义,故讥之。”是知当闵在僖上。今升僖先闵,故云逆祀。二公位次之逆,非昭穆乱也。此注云“乱昭穆”,及《鲁语》云“将跻僖公,宗有司曰:‘非昭穆也。’弗忌曰:‘我为宗伯,明者为昭,其次为穆,何常之有?’”如彼所言,又似闵、僖异昭穆者,位次之逆,如昭穆之乱,假昭穆以言之,非谓异昭穆也。若兄弟相代,即异昭穆,设今兄弟四人皆立为君,则祖父之庙即己从毁,知其理必不然,故先儒无作此说。以此逆祀失礼,故孔子不欲观之也。 或问褅之说。子曰:“不知也。(孔曰:“答以不知者,为鲁讳。”)知其说者之于天下也,其如示诸斯乎1指其掌。(包曰:“孔子谓或人,言知褅礼之说者,于天下之事,如指示掌中之物,言其易了。”) [疏]“或问”至“其掌”。 ○正义曰:此章言讳国恶之礼也。“或问褅之说”者,或人问孔子,褅祭之礼其说何如?”子曰:不知也”者,孔子答言,不知褅礼之说。答以不知者,为鲁讳。讳国恶,礼也。若其说之,当云“褅之礼,序昭穆”。时鲁跻僖公,乱昭穆,说之则彰国之恶,故但言不知也。“知其说者之于天下也,其如示诸斯乎也”者,诸,于也;斯,此也。孔子既答或人以不知礼之说,若不更说,恐或人以为己实不知,无以明其讳国恶,且恐后世以为,褅祭之礼,圣人不知,而致废绝,更为或人言此也。言我知褅礼之说者,于天下之事中,其如指示于此掌中之物。言其易了也。“指其掌”者,此句弟子作《论语》时言也。当时孔子举一手伸掌,以一手指之,以示或人,曰:“其如示诸斯乎1弟子等恐人不知示诸斯谓指示何等物,故着此一句,言是时夫子指其掌也。 祭如在,(孔曰:“言事死如事生。”)祭神如神在。(孔曰:“谓祭百神。”)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包曰:“孔子或出或病而不自亲祭,使摄者为之,不致肃敬于心,与不祭同。”) [疏]“祭如在”至“不祭”。 ○正义曰:此章言孔子重祭礼。“祭如在”者,谓祭宗庙必致其敬,如其亲存。言事死如事生也。“祭神如神在”者,谓祭百神亦如神之存在而致敬也。“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者,孔子言,我若亲行祭事,则必致其恭敬。我或出或病,而不自亲祭,使人摄代己为之,不致肃敬于心,与不祭同。 ○注“谓祭百神”。 ○正义曰:百神谓宗庙之外皆是。言百神,举成数。 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孔曰:“王孙贾,卫大夫。奥,内也。以喻近臣。灶,以喻执政。贾,执政者,欲使孔子求昵之,微以世俗之言感动之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孔曰:“天,以喻君。孔子拒之曰:如获罪于天,无所祷于众神。”) [疏]“王孙”至“祷也”。 ○正义曰:此章言夫子守礼,不求媚于人也。“王孙贾”者,卫执政大夫也。“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者,媚,趣乡也;奥,内也,谓室内西南隅也,以其隐奥,故尊者居之。其处虽尊,而闲静无事,以喻近臣虽尊,不执政柄,无益于人也。灶者,饮食之所由,虽处卑亵,为家之急用,以喻国之执政,位虽卑下,而执赏罚之柄,有益于人也。此二句,世俗之言也。言与其趣于闲静之处,宁若趣于急用之灶,以喻其求于无事之近臣,宁若求于用权之执政。王孙贾时执国政,举于二句,佯若不达其理,问于孔子曰:“何谓也?”欲使孔子求媚亲昵于己,故微以世俗之言感动之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者,孔子拒贾之辞也。然,如此也。言我则不如世俗之言也。天,以喻君。获,犹得也。我道之行否,由于时君,无求于众臣。如得罪于天,无所祷于众神。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孔曰:“监,视也。言周文章备于二代,当从之。”) [疏]“子曰”至“从周”。 ○正义曰:此章言周之礼文犹备也。“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者,监,视也。二代,谓夏、商。郁郁,文章貌。言以今周代之礼法文章,回视夏、商二代,则周代郁郁乎有文章哉。“吾从周”者,言周之文章备于二代,故从而行之也。子入太庙,(包曰:“太庙,周公庙。孔子仕鲁,鲁祭周公而助祭也。”)每事问。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孔曰:“鄹,孔子父叔梁纥所治邑。时人多言孔子知礼,或人以为,知礼者不当复问。”)子闻之,曰:“是礼也。”(孔曰:“虽知之,当复问,慎之至也。”)[疏]“子入”至“礼也”。 ○正义曰:此章言夫子慎礼也。“子入太庙”者,子,谓孔子。太庙,周公庙。孔子仕鲁,鲁祭周公而助祭,故得入之也。“每事问”者,言太庙之中,礼器之属,每事辄问于令长也。“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者,孰,谁也。鄹人,鲁鄹邑大夫孔子父叔梁纥也。或有人曰:“谁谓鄹大夫之子知礼者也?”时人多言孔子知礼,或人以为,知礼者不当复问,何为入太庙而每事问乎?意以为孔子不知礼。“子闻之,曰:是礼也”者,孔子闻或人之讥,乃言其问之意,以宗庙之礼当须重慎,不可轻言,虽已知之,更当复问,慎之至也。 ○注“包曰”至“助祭也”。 ○正义曰:云“太庙,周公庙”者,文十三年《公羊传》曰:“周公称太庙,鲁公称世室,群公称宫。”故知“太庙,周公庙也”。云“孔子仕鲁”者,《史记·孔子世家》云:“孔子贫且贱。及长,尝为季氏吏,料量平。尝为司职吏而畜蕃息。由是为司空。其后定公以孔子为中都宰,一年,四方皆则之。由中都宰为司空,由司空为大司寇,摄相事。”是仕鲁,由是故得与助祭也。 ○注“孔曰”至“复问”。 ○正义曰:云“鄹,孔子父叔梁纥所治邑”者,古谓大夫守邑者,以邑冠之,呼为某人。孔子父,鄹邑大夫,《左传》称鄹人纥,故此谓孔子为鄹人之子也。《左传》成二年云:“新筑人仲叔于奚。”杜注云:“于奚守新筑大夫。”即此类也。 子曰:“射不主皮,(马曰:“射有五善焉:一曰和志,体和。二曰和容,有容仪。三曰主皮,能中质。四曰和颂,合《雅》、《颂》。五曰兴武,与舞同。天子三侯,以熊虎豹皮为之,言射者不但以中皮为善,亦兼取和容也。”)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马曰:“为力,力役之事。亦有上中下,设三科焉,故曰不同科。”) [疏]“子曰”至“古之道也”。 ○正义曰:此章明古礼也。“射不主皮”者,言古者射礼,张布为侯,而栖熊虎豹之皮于中而射之。射有五善焉,不但以中皮为善,亦兼取礼乐容节也。周衰礼废,射者无复礼容,但以主皮为善,故孔子抑之云:“古之射者不主皮也。”“为力不同科”者,言古者为力役之事,亦有上中下,设三科焉。周衰政失,力役之事,贫富兼并,强弱无别,而同为一科,故孔子非之云:“古之为力役,不如今同科也。”“古之道也”者,结上二事,皆前古所行之道也。 ○注“马曰”至“和容也”。 ○正义曰:云:“射有五善焉”者,言射礼有五种之善。下所引是也。云“一曰和”至“五曰兴舞”,皆《周礼·乡大夫职》文也。云“志体和”至“与舞同”,皆马融辞义语。案彼云:“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兴舞。”注云“以,用也。行乡射之礼,而以五物询于众民。郑司农云:询,谋也。问于众庶,宁复有贤能者。和,谓闺门之内行也。容,谓容貌也。主皮,谓善射,射所以观士也。故书舞为无。杜子春读和容为和颂,谓能为乐也。无读为舞,谓能为六舞。玄谓和载六德,容包六行也。庶民无射礼,因田猎分禽则有主皮者,张皮射之,无侯也。主皮、和容、兴舞,则六艺之射与礼与乐”是也。今此注二曰和容,衍和字。五曰兴武,武当为舞,声之误也。云“天子三侯,以熊虎豹皮为之”者,《周礼·天官·司裘职》云:“王大射,则共熊侯、虎侯、豹侯,设其鹄。诸侯则共熊侯、豹侯,卿大夫则共麋侯,皆设其鹄。”注云:“大射者,为祭祀射。王将有郊庙之事,以射择诸侯及群臣与邦国所贡之士可以与祭者。射者可以观德行,其容体比于礼,其节比于乐,而中多者得与于祭。诸侯,谓三公及王子弟封于畿内者。卿大夫亦皆有采地焉。其将祀其先祖,亦与群臣射以择之。凡大射各于其射宫。侯者,其所射也,以虎熊豹麋之皮饰其侧,又方制之以为稾(下为芋),谓之鹄,着于侯中,所谓皮侯。王之大射,虎侯,王所自射也;熊侯,诸侯所射;豹侯,卿大夫以下所射。诸侯之大射,熊侯,诸侯所自射;豹侯,群臣所射。卿大夫之大射,麋侯,君臣共射焉。凡此侯道,虎九十弓,熊七十弓,豹麋五十弓,列国之诸侯大射,大侯亦九十,参七十,干五十,远尊得伸可同耳。所射正谓之侯者,天子中之则能服诸侯,诸侯以下中之则得为诸侯。郑司农云:‘鹄,鹄毛也。方十尺曰侯,四尺曰鹄,二尺曰正,四寸曰质。’玄谓侯中之大小,取数于侯道。《乡射记》曰:‘弓二寸以为侯中。’则九十弓者,侯中广丈八尺;七十弓者,侯中广丈四尺;五十弓者,侯中广一丈。尊卑异等,此数明矣。《考工记》曰:‘梓人为侯,广与崇方,参分其广,而鹄居一焉。’然则侯中丈八尺者鹄方六尺,侯中丈四尺者鹄方四尺六寸大半寸,侯中一丈者鹄方三尺三寸少半寸。谓之鹄者,取名于鳱鹄,鳱鹄小鸟而难中,是以中之为隽。亦取鹄之言较,较者直也。射所以直己志。用虎熊豹麋之皮,示服猛讨迷士惑者,射者大礼,故取义众也。士大射,士无臣,祭无所择也。” 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郑曰:“牲生曰饩。礼,人君每月告朔,于庙有祭,谓之朝享。鲁自文公始不视朔。子贡见其礼废,故欲去其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包曰:“羊存犹以识其礼,羊亡礼遂废。”) [疏]“子贡”至“其礼”。 ○正义曰:此章言孔子不欲废礼也。“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者,牲生曰饩。礼,人君每月告朔于庙,因有祭,谓之朝享。鲁自文公怠于政礼,始不视朔,废朝享之祭。有司仍供备其羊。子贡见其礼废,故欲并去其羊也。“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者,此孔子不许子贡之欲去羊,故呼其名而谓之曰:“赐也!尔以为既废其礼,虚费其羊,故欲去之,是爱其羊也。我以为羊存犹以识其礼,羊亡礼遂废,所以不去其羊,欲使后世见此告朔之羊,知有告朔之礼,庶或复行之,是爱其礼也。” ○注“郑曰”至“其羊”。 ○正义曰:云“牲生曰饩”者,僖三十三年《左传》曰:“饩牵竭矣。”饩与牵相对,牵是牲,可牵行,则饩是已杀,杀又非熟,故解者以为腥曰饩,谓生肉未煮者也。其实饩亦是生。哀二十四年《左传》云:“晋师乃还。饩臧石牛。”是以生牛赐之也。此及《聘礼》注皆云牲生曰饩,由不与牵相对,故为生也。云“礼,人君每月告朔于庙,有祭,谓之朝享”者,案《周礼》:“大史颁告朔于邦国。”郑玄云:“天子颁朔于诸侯,诸侯藏之祖庙,至朔朝于庙,告而受行之。”此云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是用生羊告于庙,谓之告朔,人君即以此日听视此朔之政,谓之视朔。文十六年“公四不视朔”,僖五年《传》曰“公既视朔”是也。视朔者,听治此月之政,亦谓之听朔。《玉藻》云“天子听朔于南门之外”是也。其日又以礼祭于宗庙,谓之朝庙,《周礼》谓之朝享。《司尊彝》云“追享朝享”是也。其岁首为之,则谓之朝正。襄二十九年正月,公在楚,《传》曰“释不朝正于庙”是也。告朔、视朔、听朔、朝庙、朝享、朝正,二礼各有三名,同日而为之也。必于月朔为此告朔、听朔之礼者,杜预《春秋释例》曰:“人君者,设官分职以为民极,远细事以全委任之责,纵诸下以尽知力之用,成败以效能否,执八柄以明诛赏,故自非机事,皆委任焉。诚信足以相感,事实尽而不拥,故受位居职者思效忠善,日夜自进而无所顾忌也。天下之细事无数,一日二日万端,人君之明有所不照,人君之力有所不堪,则不得不借问近习,有时而用之。如此,则六乡六遂之长,虽躬履此事,躬造此官,当皆移听于内官,回心于左右。政之秕乱,常必由此。圣人知其不可,故简其节,敬其事,因月朔朝庙,迁坐正位,会群吏而听大政,考其所行而决其烦疑,非徒议将然也。乃所以考已然,又恶其审听之乱公也,故显众以断之,是以上下交泰,官人以理,万民以察,天下以治也。每月之朔,必朝于庙,因听政事。事敬而礼成,以故告特羊。然则朝庙、朝正、告朔、视朔皆同日之事,所从言异耳。”是言听朔朝庙之义也。《玉藻》说天子朝庙之礼云:“听朔于南门之外。诸侯皮弁,听朔于太庙。”郑玄以为,明堂在国之阳。南门之外,谓明堂也。诸侯告朔以特羊,则天子以特牛与?天子用特牛告其帝及其神,配以文王、武王。诸侯用特羊告太祖而。已杜预以明堂与祖庙为一,但明堂是祭天之处。天子告朔,虽杜之义,亦应告人帝。朝享即月祭是也。《祭法》云:“王立七庙,曰考庙,王考庙,皇考庙,皆月祭之;二祧,享尝乃止。诸侯立五庙,曰考庙,王考庙,皇考庙,皆月祭之;显考庙,祖考庙,享尝乃止。”然则天子告朔于明堂,朝享于五庙;诸侯告朔于大庙,朝享自皇考以下三庙耳。皆先告朔,后朝庙,朝庙小于告朔。文公废其大而行其小,故《春秋》文公六年经云“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公羊传》曰:“犹者,可止之辞也。”天子玄冕以视朔,皮弁以日视朝;诸侯皮弁以听朔,朝服以日视朝。其闰月则听朔于明堂,阖门左扉,立于其中,听政于路寝门,终月。故于文,王在门为闰。云“鲁自文公始不视朔”者,即文六年“闰月不告朔”是也。 子曰:“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孔曰:“时事君者多无礼,故以有礼者为谄。”) [疏]“子曰”至“谄也”。 ○正义曰:此章疾时臣事君多无礼也。言若有人事君尽其臣礼,谓“将顺其美”及“善则称君”之类,而无礼之人反以为谄佞也。 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曰:“定公,鲁君谥。时臣失礼,定公患之,故问之。”)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疏]“定公问”至“以忠”。 ○正义曰:此章明君臣之礼也。“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者,定公,鲁君也。时臣失礼,君不能使,定公患之,故问于孔子曰:“君之使臣,及臣之事君,当如之何也?”“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者,言礼可以安国家,定社稷,止由君不用礼,则臣不竭忠,故对曰:“君之使臣以礼,则臣必事君以忠也。” ○注“孔曰”至“问之”。 ○正义曰:云“定公,鲁君谥”者,《鲁世家》云:“定公名宋,襄公之子,昭公之弟。以敬王十一年即位。”《谥法》:“安民大虑曰定。” 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孔曰:“乐不至淫,哀不至伤,言其和也。”) [疏]“子曰”至“不伤”。正义曰:此章言正乐之和也。“《关雎》”者,《诗·国风·周南》首篇名,兴后妃之德也。《诗序》云:“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忧在进贤,不淫其色。”是乐而不淫也。“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是哀而不伤也。乐不至淫,哀不至伤,言其正乐之和也。 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孔曰:“凡建邦立社,各以其土所宜之木。宰我不本其意,妄为之说,因周用栗,便云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包曰:“事已成,不可复解说。”)遂事不谏,(包曰:“事已遂,不可复谏止。”)既往不咎。”(包曰:“事已往,不可复追咎。孔子非宰我,故历言此三者,欲使慎其后。”) [疏]“哀公”至“不咎”。 ○正义曰:此章明立社所用木也。“哀公问社于宰我”者,哀公,鲁君也;社,五土之神也。凡建邦立社,各以其土所宜木。哀公未知其礼,故问于弟子宰我也。“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者,三代立社,各以其土所宜木,故宰我举之以对哀公也。但宰我不本其土宜之意,因周用栗,便妄为之说,曰周人以栗者,欲使其民战栗故也。“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者,孔子闻宰我对哀公使民战栗,知其非妄,无如之何,故曰:事已成,不可复解说也;事已遂,不可复谏止也;事已往,不可复追咎也。历言此三者,以非之,欲使慎其后也。注“孔曰”至“战栗”。 ○正义曰:云“凡建邦立社,各以其土所宜之木”者,以社者,五土之总神,故凡建邦立国,必立社也。夏都安邑,宜松;殷都亳,宜柏;周都丰镐,宜栗。是各以其土所宜木也。谓用其木以为社主。张、包、周本以为哀公问主于宰我,先儒或以为宗庙主者,杜元凯、何休用之以解《春秋》,以为宗庙主,今所不龋 子曰:“管仲之器小哉1(言其器量小也。)或曰:“管仲俭乎?”(包曰:“或人见孔子小之,以为谓之大俭。”)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包曰:“三归,娶三姓女。妇人谓嫁曰归。摄,犹兼也。礼,国君事大,官各有人;大夫兼并。今管仲家臣备职,非为俭。”)“然则管仲知礼乎?”(包曰:“或人以俭问,故答以安得俭。或人闻不俭,便谓为得礼。”)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郑曰:“反坫,反爵之坫,在两楹之间。人君别内外于门,树屏以蔽之。若与邻国为好会,其献酢之礼更酌,酌毕则各反爵于坫上。今管仲皆僭为之,如是,是不知礼。”)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 [疏]“子曰”至“之礼”。 ○正义曰:此章言管仲僭礼也。“子曰:管仲之器小哉”者,管仲,齐大夫管夷吾也。孔子言其器量小也。“或曰:管仲俭乎”者,或人见孔子言管仲器小,以为谓其大俭,故问曰:“管氏俭乎?”“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者,孔子答或人以管仲不俭之事也。妇人谓嫁曰归。摄,犹兼也。焉,犹安也。礼,大夫虽有妾媵,嫡妻唯娶一姓。今管仲娶三姓之女,故曰有三归。礼,国君事大,官各有人,大夫虽得有家臣,不得每事立官,当使一官兼摄馀事。今管仲家臣备职,奢豪若此,安得为俭也?“然则管仲知礼乎”者,或人闻孔子言管仲不俭,便谓为得礼,故又问曰:“然则管仲是知礼之人乎?”“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者,此孔子又为或人说管仲不知礼之事也。邦君,诸侯也。屏,谓之树。人君别内外于门,树屏以蔽塞之。大夫当以帘蔽其位耳。今管仲亦如人君,树屏以塞门也。反坫,反爵之坫,在两楹之间。人君与邻国为好会,其献酢之礼更酌,酌毕则各反爵于坫上。大夫则无之。今管仲亦有反爵之坫。僭滥如此,是不知礼也。“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者,孔子举其僭礼于上,而以此言非之。孰,谁也。言若谓管氏而为知礼,更谁为不知礼!言唯管氏不知礼也。 ○注“包曰”至“为俭”。 ○正义曰:云“妇人谓嫁曰归”者,隐二年《公羊传》文。何休曰:“妇人生以父母为家,嫁以夫为家,故谓嫁曰归,明有三归之道也。” ○注“郑曰”至“知礼”。 ○正义曰:云“反坫,反爵之坫,在两楹之间”者,以乡饮酒是乡大夫之礼,于房户间,燕礼是燕已之臣子,故尊于东楹之西。若两君相敌,则尊于两楹间,故其坫在两楹间也。云“人君别内外于门,树屏以蔽之”者,《释宫》云:“屏谓之树。”郭璞曰:“小墙当门中。”《郊特牲》云:“台门而旅树。”郑玄云:“此皆诸侯之礼也。”旅,道也。屏,谓之树,树所以蔽行道。管氏树塞门,塞犹蔽也。礼,“天子外屏,诸侯内屏,大夫以帘,士以岜是也。云:“若与邻国为好会,其献酢之礼更酌,酌毕则各反爵于坫上”者,熊氏云:“主君献宾。宾筵前受爵,饮毕,反坫虚爵于坫上,于西阶上拜。主人于阼阶上答拜,宾于坫取爵,洗爵,酌,以酢主人。主人受爵,饮毕,反此虚爵于坫上。主人阼阶上拜,宾答拜。”是宾主饮毕,反爵于坫上也。而云“酌毕,各反爵于坫上”者,文不具耳,其实当饮毕。 子语鲁大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大师,乐官名。五音始奏,翕如,盛。)从之,纯如也,(从读曰纵,言五音既发,放纵尽其音声。纯如,和谐也。) 皦如也,(言其音节明也。)绎如也,以成。”(纵之,以纯如、皦如、绎如言。乐始作翕如,而成于三。) [疏]“子语”至“以成”。 ○正义曰:此章明乐。“子语鲁大师乐”者,大师,乐官名,犹《周礼》之大司乐也。于时鲁国礼乐崩坏,故孔子以正乐之法语之,使知也。“曰:乐其可知也”者,言五者翕然盛也。翕,盛貌。如,皆语辞。“从之,纯如也”者,从读曰纵,谓放纵也。纯,和也,言五音既发,放纵尽其音声,纯纯和谐也。“皦如也”者, 皦,明也,言其音节分明也。“绎如也”者,言其音落绎然相续不绝也。“以成”者,言乐始作翕如,又纵之以纯如、皦如、绎如,则正乐以之而成也。 仪封人请见,(郑曰:“仪,盖卫邑。封人,官名。”)曰:“君子之至于斯也,吾未尝不得见也。”从者见之。(包曰:“从者,弟子随孔子行者,通使得见。”)出曰:“二三子何患于丧乎?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孔曰:“语诸弟子言,何患于夫子圣德之将丧亡邪?天下之无道已久矣,极衰必盛。”)天将以夫子为木铎。”(孔曰:“木铎,施政教时所振也。言天将命孔子制作法度,以号令于天下。”) [疏]“仪封”至“木铎”。 ○正义曰:此章明夫子之德,天将命之使其定礼乐也。“仪封人请见”,卫国仪邑典封疆之人请告于孔子从者欲见孔子也。“曰:君子之至于斯也,吾未尝不得见也”者,此所请辞也。尝,曾也。言往者有德之君子至于我斯地也,吾尝得见之,未曾有不得见者也。“从者见之”者,从者,谓弟子随孔子行者。既见其请,故为之绍介通使得见也。“出曰:二三子何患于丧乎”者,仪封人既请见夫子,出门乃语诸弟子曰:“二三子何须忧患于夫子圣德之将丧亡乎?”“天下之无道也久矣”者,此封人又说孔子圣德不丧之由也。言事不常一,盛必有衰,衰极必盛。今天下之衰乱无道亦已久矣,言拯弱兴衰属在夫子。“天将以夫子为木铎”者,木铎,金铃木舌,施政教时所振也。言天将命孔子制作法度,以号令于天下,如木铎以振文教也。 ○注“郑曰仪盖”至“官名”。 ○正义曰:云“仪,盖卫邑”者,以《左传》“卫侯入于夷仪”,疑与此是一,故云“盖卫邑”也。云“封人,官名”者,《周礼》:“封人掌为畿封而树之。”郑玄云:“畿上有封,若今时界也。天子封人职典封疆,则知诸侯封人亦然也。《左传》言颍谷封人,祭仲足为祭封人,宋高哀为萧封人,此云仪封人,皆以地名。封人盖职典封疆,居在边邑,颍谷、仪、祭皆是国之边邑也。 ○注“包曰”至“得见”。 ○正义曰:云“通使得见”者,见,谓为之绍介,使之见也。若《左传》云“乃见鱄设诸焉”,“齐豹见宗鲁于公孟”亦然。 ○注“孔曰”至“天下”。 ○正义曰:云“木铎,施政教时所振也”者,礼有金铎、木铎、铎是铃也,其体以金为之,明舌有金、木之异,知木铎,是木舌也。《周礼》教鼓人“以金铎通鼓”。《大司马》:“教振旅,两司马执铎。”《明堂位》云:“振木铎于朝。”是武事振金铎,文事振木铎。此云“木铎,施政教时所振”者,所以振文教是也。 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孔曰:“《韶》,舜乐名,谓以圣德受禅,故尽善。”)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孔曰:“《武》,武王乐也。以征伐取天下,故未尽善。”) [疏]“子谓”至“善也”。 ○正义曰:此章论《韶》、《武》之乐。“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者,《韶》,舜乐名。韶,绍也,德能绍尧,故乐名《韶》。言《韶》乐其声及舞极尽其美,揖让受禅,其圣德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者,《武》,周武王乐,以武得民心,故名乐曰《武》。言《武》乐音曲及舞容则尽极美矣,然以征伐取天下,不若揖让而得,故其德未尽善也。 ○注“孔曰”至“尽善”。 ○正义曰:云“《韶》,舜乐名”者,《乐记》云:“《韶》,继也。”注云:“韶,绍也,言舜之道德继绍于尧也。”《元命包》曰:“舜之时,民乐绍尧业。”其《书·益稷》云:“《萧韶》九成,凤皇来仪。”是《韶》为舜乐名也。云“谓以圣德受禅,故尽善”者,《书序》云:“昔在帝尧,聪明文思,光宅天下,将逊于位,让于虞舜。”孔安国云:“若使摄,遂禅之。”禅即让也。是以圣德受禅也。 ○注“孔曰”至“未尽善”。 ○正义曰:云“《武》,武王乐也”者,《礼器》云:“乐也者,乐其所自成。”注云:“作乐者,缘民所乐于已之功。”然则以武王用武除暴,为天下所乐,故谓其乐为《武》乐。《武》乐为一代大事,故历代皆称“大”也。云“以征伐取天下,故未尽善”者,以臣代君,虽曰应天顺人,不若揖让而受,故未尽善也。 子曰:“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1 [疏]“子曰: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1 ○正义曰:此章总言礼意。居上位者宽则得众,不宽则失于苛刻。凡为礼事在于庄敬,不敬则失于傲惰。亲临死丧当致其哀,不哀则失于和易。凡此三失,皆非礼意。人或若此不足可观,故曰:“吾何以观之哉1 [book_title]卷四 里仁第四 [疏]○正义曰:此篇明仁。仁者,善行之大名也。君子体仁,必能行礼乐,故以次前也。 子曰:“里仁为美。(郑曰:“里者,民之所居。居于仁者之里,是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郑曰:“求居而不处仁者之里,不得为有知。”) [疏]“子曰”至“得知”。 ○正义曰:此章言居必择仁也。“里仁为美”者,里,居也。仁者之所居处,谓之里仁。凡人之择居,居于仁者之里,是为美也。“择不处仁,焉得知”者,焉。犹安也。择求居处,而不处仁者之里,安得为有知也?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孔曰:“久困则为非。”)不可以长处乐。(孔曰:“必骄佚。”)仁者安仁,(包曰:“惟性仁者自然体之,故谓安仁。”)知者利仁。”(王曰:“知仁为美,故利而行之。”) [疏]“子曰”至“利仁”。 ○正义曰:此章明仁性也。“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者,言不仁之人不可令久长处贫约,若久困则为非也。“不可以长处乐”者,言亦不可令久长处于富贵逸乐,若久长处乐,则必骄佚。“仁者安仁”者,谓天性仁者,自然安而行之也。“知者利仁”者,知能照识前事,知仁为美,故利而行之也。 ○注“包曰”至“安仁”。 ○正义曰:此《经》“仁者安仁,知者利仁”,与《表记》正同,理亦不异。云“唯性仁者自然体之”者,言天性仁者,非关利害,自然泛爱施生,体包仁道。《易 ·文言》曰“君子体仁,足以长人”是也。 ○注“王曰”至“行之”。 ○正义曰:云“知仁为美,故利而行之”者,言有知谋者,贪利而行仁,有利则行,无利则止,非本情也。 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孔曰:“唯仁者能审人之所好恶。”) [疏]“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 ○正义曰:章,言唯有仁德者无私于物,故能审人之好恶也。 子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孔曰:“苟,诚也。言诚能志于仁,则其馀终无恶。”) [疏]“子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 ○正义曰:苟,诚也。此章言诚能志在于仁,则其馀行终无恶也。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孔曰:“不以其道得富贵,则仁者不处。”)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时有否泰,故君子履道而反贫,贱此则不以其道得之,虽是人之所恶,不可违而去之。)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孔曰:“恶乎成名者,不得成名为君子。”)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马曰:“造次,急遽。颠沛,偃仆。虽急遽、偃仆不违仁。”) [疏]“子曰”至“于是”。 ○正义曰:此章广明仁行也。“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者,富者财多,贵者位高,此二者是人之所贪欲也,若不以其道而得之,虽是人之所欲,而仁者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者,乏财曰贫,无位曰贱,此二者是人之所嫌恶也,时有否泰,故君子履道而反贫贱,此则不以其道而得之,虽是人之所恶,而仁者不违而去之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者,恶乎,犹于何也。言人欲为君子,唯行仁道乃得君子之名。若违去仁道,则于何得成名为君子乎?言去仁则不得成名为君子也。“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者,言仁不可斯须去身,故君子无食顷违去仁道也。“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者,造次,急遽也;颠沛,偃仆也。言君子之人,虽身有急遽、偃仆之时,而必守于是仁道而不违去也。 ○注“马曰”至“违仁”。 ○正义曰:云“造次,急遽”者,造次犹言草次。郑玄云:“仓卒也。”皆迫促暇之意,故云急遽。云“颠沛,偃仆”者,《说文》云:“偃,僵也。仆,顿也。”则偃是仰倒也,仆是踣倒也。虽遇此颠踬之时,亦不违仁也。 子曰:“我未见好仁者,恶不仁者。好仁者,无以尚之。(孔曰:“难复加也。”)恶不仁者,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孔曰:“言恶不仁者,能使不仁者不加非义于已,不如好仁者无以尚之为优。”)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孔曰:“言人无能一日用其力修仁者耳。我未见欲为仁而力不足者。”)盖有之矣,我未之见也。”(孔曰:“谦不欲尽诬时人言不能为仁,故云为能有尔,我未之见也。”) [疏]“子曰”至“见也”。 ○正义曰:此章疾时无仁也。“我未见好仁者,恶不仁者”,孔子言,我未见性好仁者,亦未见能疾恶不仁者也。“好仁者,无以尚之”者,此覆说上好仁者也。尚,上也,言性好仁者,为德之最上,他行无以更上之,言难复加也。“恶不仁者,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此覆说上恶不仁者也。言能疾恶不仁者,亦得为仁。但其行少劣,故曰其所为仁矣也,唯能不使不仁者加乎非义于已身也,不如好仁者无以尚之为优也。“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言世不修仁也,故曰有人能一日之间用其力于仁道矣乎,言人诚能一日用其力修仁者耳。“我未见力不足”者,言德輶如毛,行仁甚易,我欲仁,斯仁至矣,何须用力,故曰我未见欲为仁而力不足者也。“盖有之矣,我未之见也”者,此孔子谦,不欲尽诬时人言不能为仁,故曰盖有能为之者矣,但我未之见也。 子曰:“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观过,斯知仁矣。”(孔曰:“党,党类。小人不能为君子之行,非小人之过,当恕而勿责之。观过,使贤愚各当其所,则为仁矣。”) [疏]“子曰”至“仁矣”。 ○正义曰:此章言仁恕也。“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者,党,党类也。言人之为过也,君子小人各于其类也。“观过,斯知仁矣”者,言观人之过,使贤愚各当其所。若小人不能为君子之行,非小人之过,当恕而勿责之,斯知仁者之用心矣。 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言将至死不闻世之有道。) [疏]“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 ○正义曰:此章疾世无道也。设若早朝闻世有道,暮夕而死,可无恨矣。言将至死不闻世之有道也。 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疏]“子曰”至“议也”。 ○正义曰:此章言人当乐道固穷也。士者,人之有士行者也。言士虽志在善道,而衣服饮食好其华美,耻其粗恶者,则是志道不笃,故未足与言议于道也。 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疏]“子曰”至“与比”。 ○正义曰:此章贵义也。适,厚也。莫,薄也。比,亲也。言君子于天下之人,无择于富厚与穷薄者,但有义者则与相亲也。 子曰:“君子怀德,(孔曰:“怀,安也。”)小人怀土,(孔曰:“重迁。”)君子怀刑,(孔曰:“安于法。”)小人怀惠。”(包曰:“惠,恩惠。”) [疏]“子曰”至“怀惠”。 ○正义曰:此章言君子小人所安不同也。“君子怀德,小人怀土”者,怀,安也。君子执德不移,是安于德也。小人安安而不能迁者,难于迁徙,是安于土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者,刑,法制;惠,恩惠也。君子乐于法制齐民,是怀刑也。小人唯利是亲,安于恩惠,是怀惠也。 子曰:“放于利而行,(孔曰:“放,依也。每事依利而行。”)多怨。”(孔曰:“取怨之道。”) [疏]“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 ○正义曰:此章恶利也。放,依也。言人每事依于财利而行,则是取怨之道也,故多为人所怨恨也。 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何有者,言不难。)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包曰:“如礼何者,言不能用礼。”) [疏]“子曰”至“礼何”。 ○正义曰:此章言治国者必须礼让也。“能以礼让为国乎”者,为,犹治也。礼节民心,让则不争。言人君能以礼让为教治其国乎?云“何有”者,谓以礼让治国,何有其难。言不难也。“不能以礼让为国”者,言人君不能明礼让以治民也。“如礼何”者,言有礼而不能用,如此礼何! 子曰:“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包曰:“求善道而学行之,则人知已。”) [疏]“子曰”至“知也”。 ○正义曰:此章劝学也。“不患无位”者,言不忧爵位也。“患所以立”者,言但忧其无立身之才学耳。“不患莫己知”者,言不忧无人见知于己也。“求为可知也”者,言求善道而学行之,使已才学有可知重,则人知已也。 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孔曰:“直晓不问,故答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疏]“子曰”至“已矣”。 ○正义曰:此章明忠恕也。“子曰:参乎”者,呼曾子名,欲语之也。“吾道一以贯之”者,贯,统也。孔子语曾子言,我所行之道,唯用一理以统天下万事之理也。“曾子曰:唯”者,曾子直晓其理,更不须问,故答曰唯。“子出”者,孔子出去也。“门人问曰:何谓也”者,门人,曾子弟子也。不晓夫子之言,故问于曾子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者,答门人也。忠,谓尽中心也。恕,谓忖已度物也。言夫子之道,唯以忠恕一理,以统天下万事之理,更无他法,故云而已矣。 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孔曰:“喻,犹晓也。”) [疏]“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正义曰:此章明君子小人所晓不同也。喻,晓也。君子则晓于仁义,小人则晓于财利。 子曰:“见贤思齐焉,(包曰:“思与贤者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疏]“子曰”至“省也”。 ○正义曰:此章勉人为高行也。见彼贤则思与之齐等,见彼不贤则内自省察得无如彼人乎。 子曰:“事父母几谏,(包曰:“几者,微也。当微谏,纳善言于父母。”)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包曰:“见志,见父母志有不从已谏之色,则又当恭敬,不敢违父母意而遂已之谏。) [疏]“子曰”至“不怨”。 ○正义曰:此并下四章,皆明孝事父母。“几谏”者,几,微也。父母有过,当微纳善言以谏于父母也。“见志不从,又敬不违”者,见父母志有不从已谏之色,则又当恭敬,不敢违父母意而遂已之谏也。“劳而不怨”者,父母使已以劳辱之事,已当尽力服其勤,不得怨父母也。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郑曰:“方,犹常也。”) [疏]“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正义曰:方,犹常也。父母既存,或时思欲见已,故不远游,游必有常所,欲使父母呼己得即知其处也。设若告云诣甲,则不得更诣乙,恐父母呼已于甲处不见,则使父母忧也。 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郑曰:“孝子在丧,哀戚思慕,无所改于父之道,非心所忍为。”) [疏]“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正义曰:言孝子在父母丧三年之中,哀戚思慕,无所改于父之道,非心所忍为故也。此章与《学而篇》同,当是重出。《学而篇》是孔注,此是郑注,本或二处皆有。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孔曰:“见其寿考则喜,见其衰老则惧。”) [疏]“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正义曰:言孝子当知父母之年也。其意有二:一则以父母年多,见其寿考则喜也;一则以父母年老,形必衰弱,见其衰老则忧惧也。 子曰:“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包曰:“古人之言不妄出口,为身行之将不及。”) [疏]“子曰: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 ○正义曰:此章明慎言躬身也。逮,及也。言古人之言不妄出口,为身行之将不及故也。 子曰:“以约失之者鲜矣。”(孔曰:“俱不得中,奢则骄,佚招祸,俭约无忧患。”) [疏]“子曰”至“鲜矣”。 ○正义曰:此章贵俭。鲜,少也。得中合礼,为事乃善。设若奢俭俱不得中,奢则骄佚招祸,俭约无忧患,是以约致失者少也。 子曰:“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包曰:“讷,迟钝也。言欲迟而行欲疾。”) [疏]“子曰: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 ○正义曰:此章慎言贵行也。讷,迟钝也。敏,疾也。言君子但欲迟钝于言,敏疾于行,恶时人行不副言也。 子曰:“德不孤,必有邻。”(方以类聚,同志相求,故必有邻,是以不孤。) [疏]“子曰:德不孤,必有邻”。 ○正义曰:此章勉人修德也。有德则人所慕仰,居不孤特,必有同志相求与之为邻也。 ○注“方以”至“不孤”。 ○正义曰:云“方以类聚”者,《周易·上系辞》文也。方,谓法术。性行各以类相聚也。云“同志相求”者,《周易·乾卦·文言》也。言志同者相求为朋友也。“故必有邻,是以不孤”者,案《坤卦·文言》曰:“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言身有敬义以接于人,则人亦敬义以应之,是亦德不孤也。 子游曰:“事君数,斯辱矣。朋友数,斯疏矣。”(数,谓速数之数。) [疏]“子游曰:事君数,斯辱矣。朋友数,斯疏矣”。 ○正义曰:此章明为臣结交,当以礼渐进也。数,谓速数。数则渎而不敬,故事君数,斯致罪辱矣;朋友数,斯见疏薄矣。 ○注“数,谓速数之数”。 ○正义曰:嫌读为上声去声,故辨之。 [book_title]卷五 公冶长第五 [疏]○正义曰:此篇大指明贤人君子仁知刚直,以前篇择仁者之里而居,故得学为君子,即下云“鲁无君子,斯焉取斯”是也,故次《里仁》。 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孔曰:“公冶长,弟子,鲁人也。姓公冶,名长。缧,黑索;绁,挛也,所以拘罪人。”) [疏]“子谓”至“妻之”。 ○正义曰:此章明弟子公冶长之贤也。“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者,纳女于人曰妻。孔子评论弟子公冶长德行纯备,可纳女与之为妻也。“虽在 缧绁之中,非其罪也”者,缧,黑索;绁,挛也。古狱以黑索拘挛罪人。于时冶长以枉滥被系,故孔子论之曰:“虽在缧绁之中,实非其冶长之罪也。”“以其子妻之”者,论竟,遂以其女子妻之也。 ○注“孔曰”至“罪人”。 ○正义曰:云“冶长,弟子,鲁人也”者,案《家语·弟子篇》云:“公冶长,鲁人,字子长。为人能忍耻,孔子以女妻之。”又案《史记·弟子传》云:“公冶长,齐人。”而此云鲁人,用《家语》为说也。张华云:“公冶长墓在阳城姑幕城东南五里所,基极高。旧说冶长解禽语,故系之缧绁。”以其不经,今不取也。 子谓南容:“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王曰:“南容,弟子南宫縚,鲁人也,字子容。不废,言见用。”) [疏]“子谓南容”至“妻之”。 ○正义曰:此章孔子评论弟子南容之贤行也。“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者,此南容之德也。若遇邦国有道,则常得见用在官,不被废弃。若遇邦国无道,则必危行言逊,以脱免于刑罚戮辱也。“以其兄之子妻之”者,言德行如此,故以其兄之女与之为妻也。 ○注“王曰”至“见用”。 ○正义曰:云“南容,弟子南宫縚,鲁人也,字子容”者,此《家语·弟子篇》文也。案《史记·弟子传》云:“南宫括字子容。”郑注《檀弓》云:“南宫 縚,孟僖子之子南宫阅。”以昭七年《左氏传》云孟僖子将卒,召其大夫云,“属说与何忌于夫子”,以事仲尼,以南宫为氏,故《世本》云“仲孙生南宫縚”是也。然则名 縚,名括,又名阅,字子容,氏南宫,本孟氏之后也。 子谓子贱,(孔曰:“子贱,鲁人,弟子宓不齐。”)君子哉若人!鲁无君子者,斯焉取斯?”(包曰:“若人者,若此人也。如鲁无君子,子贱安得此行而学行之?”) [疏]“子谓子贱”至“取斯”。 ○正义曰:此章论子贱之德也。“君子哉若人!鲁无君子者,斯焉取斯”者,此评论之辞也。因美鲁多君子,故曰:“有君子之德哉,若此人也!鲁国若更无君子者,斯子贱安得取斯君子之德行而学行之乎?”明鲁多君子,故子贱得学为君子也。 ○注“孔曰”至“不齐”。 ○正义曰:案《家语·弟子篇》云:“宓不齐,鲁人,字子贱,少孔子四十九岁。为单父宰,有才知,仁爱百姓,不忍欺之,故孔子大之也。” 子贡问曰:“赐也何如?”子曰:“女,器也。”(孔曰:“言女器用之人。”)曰:“何器也?”曰:“瑚琏也。”(包曰:“瑚琏,黍稷之器。夏曰瑚,殷曰琏,周曰簠簋,宗庙之器贵者。”) [疏]“子贡”至“瑚琏也”。 ○正义曰:此章明弟子子贡之德也。“子贡曰:赐也何如”者,子贡见夫子历说诸弟子,不及于己,故问之曰:“赐也,已自不知其行何如也。”“子曰:女器也”,夫子答之,言女器用之人也。“曰:何器也”者,子贡虽得夫子言己为器用之人,但器有善恶,犹未知己器云何,故复问之也。”曰:瑚琏也”者,此夫子又为指其定分。瑚琏,黍稷之器,宗庙之器贵者也。言女是贵器也。。 ○注“包曰”至“贵者”。 ○正义曰:云“瑚琏,黍稷之器。夏曰瑚,殷曰琏,周曰簠簋”者,案《明堂位》说四代之器云:“有虞氏之两敦,夏后氏之四琏,殷之六瑚,周之八簋。”注云:“皆黍稷器。制之异同未闻。”郑注《周礼·舍人》云:“方曰簠,圆曰簋。”如《记》文,则夏器名琏,殷器名瑚。而包咸、郑玄等注此《论语》,贾、服、杜等注《左传》,皆云夏曰瑚。或别有所据,或相从而误也。 或曰:“雍也仁而不佞。”(马曰:“雍,弟子。仲弓,名。姓冉。”)子曰:“焉用佞?御人以口给,屡憎于人。不知其仁,焉用佞?”(孔曰:“屡,数也。佞人口辞捷给,数为人所憎恶。”) [疏]“或曰”至“用佞”。 ○正义曰:此章明仁不须佞也。“或曰:雍也仁而不佞”者,佞,口才也。或有一人言于夫子曰:“弟子冉雍,虽身有仁德,而口无才辩。”或人嫌其德未备也。“子曰:焉用佞”者,夫子语或人言,仁人安用其佞也。“御人以口给,屡憎于人”者,夫子更为或人说佞人之短。屡,数也。言佞人御当于人以口才捷给,屡致憎恶于人,谓数为人所憎恶也。“不知其仁,焉用佞”者,言佞人既数为人所憎恶,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