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诗论
[book_author]朱光潜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诗词戏曲,诗论,完结
[book_length]162933
[book_dec]《诗论》为朱光潜先生的代表作,在上世纪四十年代被称为“四大诗论”之一。朱光潜先生以他有关古今中外诗歌的丰富知识,分析了诗的起源、诗的境界,诗与音乐、散文、美术的关系,并对我国诗歌的节奏、韵律、格律等问题作了详尽的探讨。其用西方诗论来解释中国古典诗歌,用中国诗论来印证西方诗论,全面阐述了新的诗歌美学理念,在中国现代诗学中具有开创性的意义。《诗论》的最大特点是以儒家思想解《诗》。对此我们可以藉《诗论》中的思想用语作一简要说明。《诗论》中的思想用语可以分为三类,一、以性、情为中心,有性、情爱、爱、爱妇、悦、喜、美与恶、好与恶等;二、以礼为中心,有本、反其本、情与志、情与礼、情与独、情与善、敬与礼、贵与贱等;三、以天命、知为中心,有命、天命、受命、命与德、时、逢时、成与信、信、知、知恒、知礼、知人、知行、知难、知言、忧与思、用心、始与终等。所有这些用语全都见于郭店楚简,当然也是先秦儒家经典中的常用语。仅就情爱、爱妇而言,郭店楚简《性自命出》云:“爱类七,唯性爱为近仁。”从而儒家“仁”的思想可以凭借《扬之水》《采葛》等诗得到更为形象生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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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抗战版序
在欧洲,从古希腊一直到文艺复兴,一般研究文学理论的著作都叫做诗学。“文学批评”这个名词出来很晚,它的范围较广,但诗学仍是一个主要部门。中国向来只有诗话而无诗学,刘彦和的《文心雕龙》条理虽缜密,所谈的不限于诗。诗话大半是偶感随笔,信手拈来,片言中肯,简练亲切,是其所长。但是它的短处在零乱琐碎,不成系统,有时偏重主观,有时过信传统,缺乏科学的精神和方法。
诗学在中国不甚发达的原因大概不外两种。一般诗人与读诗人常存一种偏见,以为诗的精微奥妙可意会而不可言传,如经科学分析,则如七宝楼台,拆碎不成片段。其次,中国人的心理偏向重综合而不喜分析,长于直觉而短于逻辑的思考。谨严的分析与逻辑的归纳恰是治诗学者所需要的方法。
诗学的忽略总是一种不幸。从史实看,艺术创造与理论常互为因果。例如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是归纳希腊文学作品所得的结论,后来许多诗人都受了它的影响,这影响固然不全是好的,也不全是坏的。次说欣赏,我们对于艺术作品的爱憎不应该是盲目的,只是觉得好或觉得不好还不够,必须进一步追究它何以好或何以不好。诗学的任务就在替关于诗的事实寻出理由。
在目前中国,研究诗学似尤刻不容缓。首先,一切价值都由比较得来,不比较无由见长短优劣。现在西方诗作品与诗理论开始流传到中国来,我们的比较材料比从前丰富得多,我们应该利用这个机会,研究我们以往在诗创作与理论两方面的长短究竟何在,西方人的成就究竟可否借鉴。其次,我们的新诗运动正在开始,这运动的成功或失败对中国文学的前途必有极大影响,我们必须郑重谨慎,不能让它流产。当前有两大问题须特别研究,一是固有的传统究竟有几分可以沿袭,一是外来的影响究竟有几分可以接收。这都是诗学者所应虚心探讨的。
写成了《文艺心理学》之后,我就想对于平素用功较多的一种艺术——诗——作一个理论的检讨。在欧洲时我就草成纲要。一九三三年秋返国,不久后任教北大,那时胡适之先生长文学院,他对于中国文学教育抱有一个颇不为时人所赞同的见解,以为中国文学系应请外国文学系教授去任一部分课。他看过我的《诗论》初稿,就邀我在中文系讲了一年。抗战后我辗转到了武大,陈通伯先生和胡先生抱同样的见解,也邀我在中文系讲了一年《诗论》。我每次演讲,都把原稿大加修改一番。改来改去,自知仍是粗浅,所以把它搁下,预备将来有闲暇再把它从头到尾重新写过。它已经搁了七八年,再搁七八年也许并无关紧要。现在通伯先生和几位朋友编一文艺丛书,要拿这部讲义来充数,因此就让它出世。这是写这书和发表这书的经过。
我感谢适之、通伯两先生,由于他们的鼓励,我才有机会一再修改原稿;朱佩弦、叶圣陶和其他几位朋友替我看过原稿,给我很多的指示,我也很感激。
朱光潜
一九四二年三月于四川嘉定
[book_title]增订版序
这部小册子在抗战中由重庆国民图书出版社印行过二千册,因为错字太多,我把版权收回来以后就没有再印。从前我还写过几篇关于诗的文章,在抗战版中没有印行,原想将来能再写几篇凑成第二辑。近来因为在学校里任课兼职,难得抽出工夫重理旧业,不知第二辑何日可以写成,姑将已写成的加入本编。这新加的共有三篇,《中国诗何以走上律的路》上下两篇是对于诗作历史检讨的一个尝试,《陶渊明》一篇是对于个别作家作批评研究的一个尝试,如果时间允许,我很想再写一些像这一类的文章。
朱光潜
一九四七年夏于北京大学
[book_title]第一章 诗的起源
想明白一件事物的本质,最好先研究它的起源;犹如想了解一个人的性格,最好先知道他的祖先和环境。诗也是如此。许多人在纷纷争论“诗是什么”、“诗应该如何”诸问题,争来争去,终不得要领。如果他们先把“诗是怎样起来的”这个基本问题弄清楚,也许可以免去许多纠纷。
一 历史与考古学的证据不尽可凭
从历史与考古学的证据看,诗歌在各国都比散文起来较早。原始人类凡遇值得留传的人物事迹或学问经验,都用诗的形式记载出来。这中间有些只是应用文,取诗的形式为便于记忆,并非内容必须诗的形式,例如医方脉诀,以及儿童字课书之类。至于带有艺术性的文字,则诗的形式为表现节奏的必需条件,例如原始歌谣。中国最古的书大半都掺杂韵文,《书经》、《易经》、《老子》、《庄子》都是著例。古希腊及欧洲近代国家的文学史也都以诗歌开始,散文是后来逐渐演变出来的。
诗歌是最早出世的文学,这是文学史家公认的事实。它究竟起于何时?是怎样起来的呢?
从前一般学者研究这个问题,大半从历史及考古学下手。他们以为在最古的书籍里寻出几首诗歌,就算寻出诗的起源了。欧洲人以为《荷马史诗》是他们的“诗祖”,因为它在记载下来的诗中间最古。近代学者又搜罗许多证据,证明《荷马史诗》是集合许多更古的叙事诗和民间传说而做成的。那么,西方诗的起源不在荷马而在他所根据的更古的诗了。
在中国,搜罗古佚的风气尤其发达。学者对于诗的起源有种种揣测。汉郑玄在《诗谱序》里以为诗起源于虞舜时代:
诗之兴也,谅不于上皇之世。大庭、轩辕,逮于高辛,其时有亡载籍,亦蔑云焉。《虞书》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然则诗之道放于此乎!他的意思是说,“诗”字最早见于《虞书》,所以,诗大抵起源于虞。这种推理显然很牵强。唐孔颖达在《毛诗正义》里便不以郑说为然:
舜承于尧,明尧已用诗矣。故《六艺论》云:“唐虞始造其初,至周分为六诗”,亦指尧典之文,谓之造初,谓造今诗之初,非讴歌之初;讴歌之初,则疑其起自大庭时矣。然讴歌自当久远,其名曰“诗”,未知何代,虽于舜世始见诗名,其名必不初起舜时也。
这话比较合理,虽也是捕风捉影,仍不失多闻阙疑的精神。从郑序出发,许多学者想在古书中搜罗实例,证明虞舜以前已有诗。梁刘勰在《文心雕龙·明诗》里根据《吕氏春秋》、《周礼》、《尚书大传》诸书所引古诗说:
昔葛天氏乐词云:玄鸟在曲,黄帝云门,理不空绮。至尧有大唐之歌,舜造南风之诗,观其二文,辞达而已。
后来许多选集家继刘勰的搜罗古佚的工作,如郭茂倩《乐府诗集》、冯惟讷《诗纪》诸书都集载许多散见于古书的诗歌。不过近来疑古风气大开,经考据家的研究,周以前的历史还是疑案。至于从前人搜罗古佚诗所根据的书,如古文《尚书》、《礼记》、《尚书大传》、《列子》、《吴越春秋》之类大半是晚出之书。于是《诗经》成为最可靠的古诗集本了,也就是中国诗的来源了。
在我们看,这种搜罗古佚的办法永远不会寻出诗的起源。它含有两个根本错误的观念:
①它假定在历史记载上最古的诗就是诗的起源。
②它假定在最古的诗之外寻不出诗的起源。
第一个假定错误,因为无论从考古学的证据或是从实际观察的证据看,诗歌的起源不但在散文之先,还远在有文字之先。英国人用文字把民歌记载下来,从十三世纪才起。现在英国所保存的民歌写本,据查尔德(Child)的考证,只有一种是十三世纪的,其余都在十五世纪之后。至于搜集民歌的风气,则从十七世纪珀西(Percy)开端,到十九世纪斯科特(Scott)和查尔德诸人才盛行。但是这些民歌在经过学者搜集写定之前,早已流传众口了。如果我们根据最早的民歌写本或集本,断定在这写本或集本以前无民歌,这岂不是笑话?
第二个假定错误,因为诗的原始与否视文化程度而定,不以时代先后为准。三千年前的希腊人比现在非澳两洲土著的文化高得远,所以荷马史诗虽很古,而论原始程度反不如非澳两洲土著的歌谣。就拿同一民族来说,现代中国民间歌谣虽比《商颂》、《周颂》晚二三千年,但在诗的进化阶段上,现代民歌反在《商颂》、《周颂》之前。所以我们研究诗的起源,与其拿荷马史诗或《商颂》、《周颂》做根据,倒不如拿现代未开化民族或已开化民族中未受教育的民众的歌谣做根据。从前学者讨论诗的起源,只努力搜罗在历史记载中最古的诗,把民间歌谣都忽略过去,实在是大错误。
这并非说古书所载的诗一定不可做讨论诗源的根据。比如《诗经》中“国风”大部分就是在周朝搜集写定的歌谣,具有原始诗的许多特点。虽然它们的文字形式及风俗、政教和近代歌谣所表现的不尽同;就起源说,它们和近代歌谣很类似,所以仍是研究诗源问题的好证据。就诗源问题而论,它们的年代先后实无关宏旨,它们应该和一切歌谣受同样待遇。
说到这里,我们不妨趁便略说现代中国文学史家对于“国风”断定年代的错误。既是歌谣,就不一定是同时起来或是一时成就的。文学史家一方面承认“国风”为歌谣集,一方面又想指定某“国风”属于某个时代,比如说《豳》、《桧》全系西周诗,《秦》为东西周之交之诗,《王》、《卫》、《唐》为东周初年之诗,《齐》、《魏》为春秋初年之诗,《郑》、《曹》、《陈》为春秋中年之诗(参看陆侃如、冯沅君《中国诗史》)。在我们看,这未免有些牵强附会。在同一部集里的歌谣时期固有先后,但是这种先后不能以歌谣所流行的区域而定。“周南”、“召南”、“郑”、“卫”、“齐”、“陈”等字只标明属于这些分集的歌谣在未写定之前流行的区域。在每个区域里的歌谣都各有早起的,有晚起的。我们不能因为某几首歌谣有历史线索可以推测年代,便断定全区域的歌谣都属于同一年代,犹如二十世纪出版的《北平歌谣》里虽有一首叫做《宣统回朝》,我们不能据此断定这部集里其他歌谣均起于民国时代。况且一般人所认为有历史线索可寻的几首诗如《甘棠》的召伯,《何彼穰矣》的齐侯之子也还是渺茫难稽。“国风”中含有断定年代所必据的内证根本就很少。
二 心理学的解释:“表现”情感与“再现”印象
诗的起源实在不是一个历史的问题,而是一个心理学的问题。要明白诗的起源,我们首先要问:“人类何以要唱歌做诗?”
对于这个问题,众口同声地回答:“诗歌是表现情感的。”这句话也是中国历代论诗者的共同信条。《虞书》说:“诗言志,歌永言。”《史记·滑稽列传》引孔子语:“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所谓“志”与“意”就含有近代语所谓“情感”(就心理学观点看,意志与情感原来不易分开),所谓“言”与“达”就是近代语所谓“表现”。把这个见解发挥得最透辟的是《诗·大序》: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
朱熹在《诗序》里引申这一段话,也说得很好:
或有问于予曰:“诗何为而作也?”予应之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夫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既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嗟咏叹之馀者,又必有自然之音响节奏而不能已焉。此诗之所以作也。”
人生来就有情感,情感天然需要表现,而表现情感最适当的方式是诗歌,因为语言节奏与内在节奏相契合,是自然的,“不能已”的。
这是一说,古希腊人又另有一种看法。他们的诗的定义是“模仿的艺术”(imitative art)。模仿的对象可以为心理活动(如情感、思想),也可以为其他自然现象。不过古希腊人具有心理学家所谓“外倾”(extroversion)的倾向,他们的文艺神阿波罗是以静观默索为至高理想的,他们的眼睛老是朝着外面看,最使他们感觉兴趣的是浮世一切形形色色。他们所谓“模仿”似像造形艺术一般偏重外界事物的印象。他们在悲剧中,虽然也涉及内心的冲突,但是着重点不在此,而在人与神的挣扎。在他们看,诗的主要功用在“再现”外界事物的印象。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诗学》里说得很清楚:
诗的普通起源由于两个原因,每个都根于人类天性。人从婴孩时期起,就自然会模仿。他比低等动物强,就因为他是世间最善于模仿的动物,从头就用模仿来求知。大家都欢喜模仿出来的作品。这也是很自然的。这第一点可以拿经验来证实:事物本身纵然也许看起来令人起不快之感,用最写实的方法将它们再现于艺术,却使我们很高兴看,例如低等动物及死尸的形状。此外还另有一层理由:求知是最大的快乐,这不仅哲学家为然,普通人的能力虽较薄弱,也还是如此。我们欢喜看图画,就因为我们同时在求知,在明了事物的意义,比如说“那画的人就是某某”。如果我们从来没有看过所画的事物,那么,我们的快感就不是因为画是模仿它,而是因为画的手法、颜色等等了。
亚里士多德在这里用心理学的观点,来解释诗的起源,以为最重要的有两层原因:一是模仿本能,一是求知所生的快乐。同时他也承认,艺术除开它的模仿内容,本身的形象如画中的形色配合之类,也可以引起快感。他处处以诗比画,他所谓“模仿”显然是偏重“再现”(representation)的。
总而言之,诗或是“表现”内在的情感,或是“再现”外来的印象,或是纯以艺术形象产生快感,它的起源都是以人类天性为基础。所以严格地说,诗的起源当与人类起源一样久远。
三 诗歌与音乐、舞蹈同源
就人类诗歌的起源而论,历史与考古学的证据远不如人类学与社会学的证据之重要,因为前者以远古诗歌为对象,渺茫难稽;后者以现代歌谣为对象,确凿可凭。我们应该以后者为主,前者为辅。从这两方面的证据看,我们可以得到一个极重要的结论,就是:诗歌与音乐、舞蹈是同源的,而且在最初是一种三位一体的混合艺术。
古希腊的诗歌、舞蹈、音乐三种艺术都起源于酒神祭典。酒神(Dionysus)是繁殖的象征,在他的祭典中,主祭者和信徒们披戴葡萄及各种植物枝叶,狂歌曼舞,助以竖琴(lyre)等各种乐器。从这祭典的歌舞中后来演出抒情诗(原为颂神诗),再后来演为悲剧及喜剧(原为扮酒神的主祭官和与祭者的对唱)。这是歌、乐、舞同源的最早证据(参看亚里士多德《诗学》、欧里庇得斯《酒神的伴侣》、尼采《悲剧的诞生》诸书)。
近代西方学者对于非澳诸洲土著的研究,以及中国学者对于边疆民族如苗、瑶、萨、满诸部落的研究,所得到的歌、乐、舞同源的证据更多。
现在姑举最著名的澳洲土著“考劳伯芮舞”(Corroborries)为例。这种舞通常在月夜里举行。舞时诸部落集合在树林中一个空场上,场中烧着一大堆柴火。妇女们裸着体站在火的一边,每人在膝盖上绑着一块袋鼠皮。指挥者站在她们和火堆之中间,手里执着两条棍棒。他用棍棒一敲,跳舞的男子们就排成行伍,走到场里去跳。这时指挥者一面敲棍棒指挥节奏,一面歌唱一种曲调,声音高低恰与跳舞节奏快慢相应。妇女们不参加跳舞,只形成一种乐队,一面敲着膝上的袋鼠皮,一面拖着嗓子随着舞的节奏歌唱。她们所唱的歌词字句往往颠倒错乱,不成文法,没有什么意义,她们自己也不能解释。歌词的最大功用在应和跳舞节奏,意义并不重要。有意义可寻的大半也很简单,例如:
那永尼叶人快来了。
那永尼叶人快来了。
他们一会儿就来了。
他们携着袋鼠来。
踏着大步来。
那永尼叶人来了。
这是一首庆贺打猎的凯旋歌,我们可以想象到他们欢欣鼓舞的神情。其他舞歌多类此。题材总是原始生活中一片段,简单而狂热的情绪表现于简单而狂热的节奏。
此外澳洲还盛行各种模仿舞。舞时他们穿戴羽毛和兽皮做的装饰,模仿鸟兽的姿态和动作以及恋爱和战斗的情节。这种模仿舞带有象征的意味。例如霍济金生(Hodgkinson)所描写的“卡罗舞”(Kaaro)。这种舞也是在月夜举行。舞前他们先大醉大饱。舞者尽是男子,每人手执一长矛,沿着一个类似女性生殖器的土坑跳来跳去,用矛插入坑里去,同时做种种狂热的姿势,唱着狂热的歌调。从这种模仿舞我们可以看到原始歌舞不但是“表现”内在情感的,同时也是“再现”外来印象的(以上二例根据格罗塞《艺术的起源》)。
原始人类既唱歌就必跳舞,既跳舞就必唱歌。所以博托库多(Botocudo)民族表示歌舞只有一个字。近代欧洲文ballad一字也兼含歌、舞二义。抒情诗则沿用希腊文lyric,原意是说弹竖琴时所唱的歌。依阮元说,《诗经》的“颂”原训“舞容”。颂诗是歌舞的混合,痕迹也很显然。惠周惕也说“《风》、《雅》、《颂》以音别”。汉魏《乐府》有《鼓吹》、《横吹》、《清商》等名,都是以乐调名诗篇。这些事实都证明诗歌、音乐、舞蹈在中国古代原来也是一种混合的艺术。
这三个成分中分立最早的大概是舞蹈。《诗经》的诗大半都有乐,但有舞的除《颂》之外似不多。《颂》的舞已经过朝廷乐官的形式化,不复是原始舞蹈的面目。《楚辞·九歌》之类为祭神曲,诗、乐、舞仍相连。汉人《乐府》,诗词仍与乐调相伴,“舞曲歌词”则独立自成一类。
就诗与乐的关系说,中国旧有“曲合乐曰歌,徒歌曰谣”的分别(参看《诗经·魏风·园有桃》:“我歌且谣”的毛传)。“徒歌”完全在人声中见出音乐,“乐歌”则歌声与乐器相应。“徒歌”原是情感的自然流露,声音的曲折随情感的起伏,与手舞足蹈诸姿势相似;“乐歌”则意识到节奏、音阶的关系,而要把这种关系用乐器的声音表出,对于自然节奏须多少加以形式化。所以“徒歌”理应在“乐歌”之前。最原始的伴歌的乐器大概都像澳洲土著歌中指挥者所执的棍棒和妇女所敲的袋鼠皮,都极简单,用意只在点明节奏。《吕氏春秋·古乐》篇有“葛天氏之乐,三人掺牛尾投足以歌八阕”之说,与澳洲土著风俗很相似。现代中国京戏中的鼓板,和西方乐队指挥者所用的棍子,也许是最原始的伴歌乐器的遗痕。
诗歌、音乐、舞蹈原来是混合的。它们的共同命脉是节奏。在原始时代,诗歌可以没有意义,音乐可以没有“和谐”(harmony),舞蹈可以不问姿态,但是都必有节奏。后来三种,艺术分化,每种均仍保存节奏,但于节奏之外,音乐尽量向“和谐”方面发展,舞蹈尽量向姿态方面发展,诗歌尽量向文字意义方面发展,于是彼此距离遂日渐其远了。
四 诗歌所保留的诗、乐、舞同源的痕迹
诗歌虽已独立,在形式方面,仍保存若干与音乐、舞蹈未分家时的痕迹。最明显的是“重叠”。重叠有限于句的,例如:
江有泛,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有应用到全章的,例如:
麟之趾,振振公子,吁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吁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吁嗟麟兮!
这种重叠在西方歌谣中也常见。它的起因不一致,有时是应和乐、舞的回旋往复的音节,有时是在互相唱和时,每人各歌一章。
其次是“迭句”(refrain)。一诗数章,每章收尾都用同一语句,上文“吁嗟麟兮”便是好例。有时一章数句,亦有每句之后用同一字或语句者,例如梁鸿的《五噫歌》。此格在西文诗歌中更普遍,在现代中国民歌中也常看见。例如《凤阳花鼓歌》每段都用“郎底郎底郎底当”收尾。绍兴乞歌有一种每节都用“顺流”二字收尾。原始社会中群歌合舞时,每先由一领导者独唱歌词,到每节收尾时,则全体齐唱“迭句”。希腊悲剧中的“合唱歌”(choric song)以及中国旧戏中打锣鼓者的“帮腔”与“迭句”都很类似。
第三是“衬字”。“衬字”在文义上为不必要,乐调曼长而歌词简短,歌词必须加上“衬字”才能与乐调合拍,如《诗经》、《楚辞》中的“兮”字,现代歌谣中的“咦”、“呀”、“唔”等字。歌本为“长言”,“长言”就是把字音拖长。中国字独立母音字少,单音拖长最难,所以于必须拖长时“衬”上类似母音的字如“呀”、“咦”(e)、“啊”(o)、“唔”(oo)等以凑足音节。这种“衬字”格是中国诗歌所特有的。西文诗歌在延长字音时只须拖长母音,所以无“衬字”的必要。
最重要的是章句的整齐,一般人所谓“格律”。诗歌原与乐、舞不分,所以不能不迁就乐、舞的节奏;因为它与乐、舞原来同是群众的艺术,所以不能不有固定的形式,便于大家一致。如果没有固定的音律,这个人唱高,那个人唱低,这个人拉长,那个人缩短,就会嘈杂纷嚷,闹得一塌糊涂了。现代人在团体合作一事时,如农人踏水车,工人扛重载,都合唱一种合规律的“呀,啊啊”之类调子来调节工作的节奏,用力就一齐用力,松懈就一齐松懈。俄国伏尔加船夫歌就是根据这个原则做成的。诗歌的整齐章句原来也是因为应舞合乐便于群唱起来的。
与格律有关的是“韵”(rhyme)。诗歌在原始时代都与乐舞并行,它的韵是为点明一个乐调或是一段舞步的停顿所必需的,同时,韵也把几段音节维系成为整体,免致涣散。近代徽戏调子所伴奏的乐声每节常以锣声收,最普通的尾声是“的当嗤当嗤当晃”,“晃”就是锣声。在这种乐调里锣声仿佛有“韵”的功用。澳洲土著歌舞时所敲的袋鼠皮,京戏鼓书中的鼓板所发的声音除点明“板眼”(即节奏)之外,似常可以看做音乐中的韵。诗歌的韵在起源时或许是应和每节乐调之末同一乐器的重复的声音,有如徽调中的锣,鼓书中的鼓板,澳洲土著歌舞中的袋鼠皮。
诗歌所保留的诗、乐、舞同源的痕迹后来变成它的传统的固定的形式。把这个道理认清楚,我们将来讨论实质与形式的关系,就可以省去许多误会和纠葛了。
五 原始诗歌的作者
在起源时,诗歌是群众的艺术,鸟类以群栖者为最善歌唱,原始人类也在图腾部落的意识发达之后,才在节日聚会在一块唱歌、奏乐、跳舞,或以媚神,或以引诱异性,或仅以取乐。现代人一提到诗,就联想到诗人,就问诗是谁做的。在近代社会中,诗已变成个人的艺术,诗人已几乎自成一种特殊的职业阶级。每个诗人都有他的特殊的个性,不容与他人相混。我们如果要了解原始诗歌,必须先把这种成见抛开才行。原始诗歌都不标明作者的姓名,甚至于不流露作者的个性。北欧的《伯阿乌尔》(Beowulf)、法国的《罗兰之歌》(Chanson de Roland)、德国的《尼伯龙根之歌》(Nibelungenlied)究竟是谁做的呢?谁也不知道。希腊史诗从前人归原于荷马。近代学者对于荷马有无其人尚存疑问,至于希腊史诗则公认为许多民歌的集合体。原始诗歌所表现的大半是某部落或某阶级的共同的情感或信仰,所以每个歌唱者都不觉得他所歌唱的诗是属于某个人的。如果一首诗歌引不起共同的情趣,违背了共同的信仰,它就不能传播出去,立刻就会消灭的。
话虽如此说,我们近代人总得要追问:既有诗就必有诗人,原始诗歌的作者究竟是谁呢?近代民俗学者对于这个问题有两说:一说以为民歌是群众的自然流露,通常叫做“群众合作说”(the communal theory);一说以为民歌是个人的艺术意识的表现,通常叫做“个人创作说”(the individualistic theory)。
持“群众合作说”者以德国格林兄弟(J. and W. Grimm)为最力,美国查尔德(Child)和加默里(Cummere)把它加以发挥修正。依这派的意见,凡群众都有一种“集团的心”,如德国心理学家冯特(Wundt)所主张的。这种“集团的心”常能自由流露于节奏。例如在原始舞蹈中,大家进退俯仰、轻重疾徐,自然应节合拍,绝非先由某个人将舞蹈的节奏姿态在心里起一个草稿,然后传授于同群的舞者,好像先经过一番导演和预习,然后才正式表演。节奏既可自然地表现于舞蹈,也就可以自由地表现于歌唱,因为歌唱原来与舞蹈不分。
群众合作诗歌的程序有种种可能。有时甲唱乙和,有时甲问乙答,有时甲起乙续,有时甲做乙改,如此继续前进,结果就是一首歌了。这种程序最大的特色是临时口占(improvisation),无须预作预演。
“群众合作说”在十九世纪曾盛行一时,现代学者则多倾向“个人创作说”。最显著的代表有语言学者勒南(Renan)、社会学者塔尔德(Tarde)、诗歌学者考茨涌斯基(Kawczynski)和路易丝·庞德(Louise Pound)诸人。这班人根本否认民歌起于群舞,否认“集团的心”存在,否认诗歌为自然流露的艺术。原始人类和现代婴儿都不必在群舞中才歌唱,独歌也是很原始的。“群众合作说”假定一团混杂的老少男女,在集会时猛然不谋而合地踏同样舞步,作同样思想,编同样故事,唱同样歌调,于理实为不可思议。“筑室道旁,三年不成”,何况做诗呢?据人类学、社会学和语言学的实证,一切社会的制度习俗,如语言、宗教、诗歌、舞蹈之类,都先由一人创作,而后辗转传授于同群。人类最善模仿,一人有所发明,众人爱好,互相传习,于是遂成为社会公有物。凡是我们以为由群众合作成的东西其实都是学来的,模仿来的。尤其是艺术。它的有纪律的形式不能不经过思索剪裁,决不仅是“乌合之众”的自然流露。
“群众合作说”与“个人创作说”虽相反,却未尝不可折衷调和。民歌必有作者,作者必为个人,这是名理与事实所不可逃的结论。但是在原始社会之中,一首歌经个人做成之后,便传给社会,社会加以不断地修改、润色、增删,到后来便逐渐失去原有面目。我们可以说,民歌的作者首先是个人,其次是群众,个人草创,群众完成。民歌都“活在口头上”,常在流动之中。它的活着的日子就是它的被创造的日子;它的死亡的日子才是它的完成的日子。所以群众的完成工作比个人草创工作还更重要。民歌究竟是属于民间的,所以我们把它认为群众的艺术,并不错误。
这种折衷说以美国基特里奇(Kittredge)教授在查尔德的《英苏民歌集绪论》中所解释的最透辟,现移译其要语如下:
一段民歌很少有,或绝对没有可确定的年月日。它的确定的创作年月日并不像一首赋体诗或十四行诗的那么重要。一首艺术的诗在创作时即已经作者予以最后的形式。这形式是固定的,有权威的,没有人有权去更改它。更改便是一种犯罪行为,一种损害;批评家的责任就在把原文校勘精确,使我们见到它的本来面目。所以一首赋体诗或十四行诗的创作只是一回就了事的创造活动。这种创造一旦完成,账就算结清了。诗就算是成了形,不复再有发展了。民歌则不然。单是创作(无论是口占或笔写)并未了事,不过是一种开始。作品出于作者之手之后,立即交给群众去用口头传播,不能再受作者的支配了。如果群众接受它,它就不复是作者的私物,就变成民众的公物。这么一来,一种新进程,即口头传诵,就起始了,其重要并不减于原来作者的创造活动。歌既由歌者甲传到歌者乙,辗转传下去,就辗转改变下去。旧章句丢掉,新章句加入,韵也改了,人物姓名也更换了,旁的歌谣零篇断简也混入了,收场的悲喜也许完全倒过来了,如果传诵到二三百年——这是常事——全篇语言结构也许因为它本来所用的语言本身发展而改变。这么一来,如果原来作者听到旁人歌唱他的作品,也一定觉得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了。这些传诵所起的变化,总而言之,简直就是第二重创作。它的性质很复杂,许多人在许久时期和广大地域中,都或有意或无意地参加第二重创作。它对于歌的完成,重要并不亚于原来个人作者的第一重创作。
把民歌的完成认为两重创作的结果,第一重创作是个人的,第二重创作是群众的,这个见解比较合理。查尔德搜集的英苏民歌之中,每首歌常有几十种异文,就是各时代、各区域在流传时修改的结果。
在中国歌谣里,我们也可见出同样的演进阶段。最好的例是周作人在《儿歌之研究》里所引的越中儿戏歌:
铁脚斑斑,斑过南山。南山里曲,里曲弯弯。新官上任,旧官请出。
这首歌现在仍流行于绍兴。据《古今风谣》,元朝至正年代燕京即有此谣:
脚驴斑斑,脚踏南山。南山北斗,养活家狗。家狗磨面,三十弓箭。
明朝此谣还流行,不过字略变,据《明诗综》所载:
狸狸斑斑,跳遍南山。南山北斗,猎回界口。界口北面,三十弓箭。
朱竹垞《静志居诗话》谈到此谣说:“此予童稚日偕闾巷小儿联背踏足而歌,不详何义,亦未有验。”朱竹垞是清初秀水人,可见此谣在清初已盛行南方。
朱自清在《中国歌谣》(清华大学讲义)里另引一首,也是现在流行的,不过与周作人所引的不同:
踢踢脚背,跳过南山。南山扳倒,水龙甩甩。新官上任,旧官请出。木椟汤罐,弗知烂脱落里一只小拇指头。
我自己在四川北部也听到一首:
脚儿斑斑,斑上梁山。梁山大斗,一石二斗。每人屈脚,一只大脚。
这首儿歌从元朝(它的起源也许还要早些,这只就见诸记载的说)传到现在,从燕京南传到浙江,西传到四川(也许传到其他区域还有),中间所经过的变化当不仅如上所引。不过就已引诸例看,“第二重创作”的痕迹也很显然。
另外一个好例是董作宾所研究的《看见她》(详见北京大学《歌谣周刊》第六十二号至六十四号)。北京大学歌谣研究会所搜到的这首歌谣的异文有四十五种之多。它的流行区域至少有十二省之广。据董氏推测,它大概起源于陕西。在陕西三原流行的是:
你骑驴儿我骑马,看谁先到丈人家。丈人丈母没在家,吃一袋烟儿就走价。大嫂子留,二嫂子拉,拉拉扯扯到她家,隔着竹帘望见她:白白儿手长指甲,樱桃小口糯米牙。回去说与我妈妈,卖田卖地要娶她。
长江流域的《看见她》可以流行于南京的一首为例:
东边来了一个小学生,辫子拖到脚后跟,骑花马,坐花轿,走到丈人家。丈人丈母不在家,帘背后看见她:金簪子,玉耳挖,雪白脸,淀粉擦,雪白手,银指甲;梳了个元宝头,戴了一头好翠花;大红棉袄绣兰花,天青背心蝴蝶花。我回家,告诉妈:卖田卖地来娶她;洋钻手圈就是她!
此外四十余首各不同样。就“母题”说,情节大半一致;就词句说,长短繁简不一律。我们决难相信这四十几首歌谣是南北十余省民众自然流露而暗合的。在起源时它必有一个作者,后经口头传诵,经过许多次“第二重创作”,才产生许多变形。变迁的主因不外两种:①各地风俗习惯的差别;②各地方言的差别。
这一两个实例是从许多实例中选择出来的。它们可以证明歌谣在活着时都在流动生展。对于它的生命的维持,它所流行的区域中民众都有力量,所以我们说它是属于民众的,虽然“第一重创作”也许属于某一个人。
个人意识愈发达,社会愈分化,民众艺术也就愈趋衰落,民歌在野蛮社会中最发达,中国边疆诸民族以及澳非二洲土著都是明证。在开化社会中,歌谣的传播推广者大半是无知识的婴儿、村妇、农夫、樵子之流。人到成年后便逐渐忘去儿时的歌,种族到开化后也逐渐忘去原始时代的歌。所以有人说,文化是民歌的仇敌。近代学者怕歌谣散亡了,费尽心力把它们搜集写定,印行。这种工作对于研究歌谣者固有极大贡献,对于歌谣本身的发展却不尽是有利的。歌谣都“活在口头上”,它的生命就在流动生展之中。给它一个写定的形式,就是替它钉棺材盖。每个人都可以更改流行的歌谣,但是没有人有权更改“国风”或汉魏《乐府》。写定的形式就是一种不可侵犯的权威。
[book_title]第二章 诗与谐隐
德国学者常把诗分为民间诗(Volkpoesie)与艺术诗(Kunstpoesie)两类,以为民间诗全是自然流露,艺术诗才根据艺术的意识与技巧,有意地刻画美的形象。这种分别实在也只是程度上的而不是绝对的。民间诗也有一种传统的技巧,最显而易见的是文字游戏。
文字游戏不外三种:第一种是用文字开玩笑,通常叫做“谐”;第二种是用文字捉迷藏,通常叫做“谜”或“隐”;第三种是用文字组成意义很滑稽而声音很圆转自如的图案,通常无适当名称,就干脆地叫做“文字游戏”亦无不可。这三种东西在民间诗里固极普通,在艺术诗或文人诗里也很重要,可以当作沟通民间诗与文人诗的桥梁。刘勰在《文心雕龙》里特辟“谐隐”一类,包括带有文字游戏性的诗文,可见古人对于这类作品也颇重视。
一 诗与谐
我们先说“谐”。“谐”就是“说笑话”。它是喜剧的雏形。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里以为中国戏剧导源于巫与优。“优”即以“谐”为职业。在古代社会中,“优”(clown)往往是一个重要的官职。莎士比亚的戏剧中,优常占要角。英国古代王侯常有优跟在后面,趁机会开玩笑,使朝中君臣听着高兴。中国古代王侯常用优。《左传》、《国语》、《史记》诸书都常提到优的名称。优往往同时是诗人。汉初许多词人都以俳优起家,东方朔、枚乘、司马相如都是著例。优的存在证明两件事:首先,“谐”的需要是很原始而普遍的;其次,优与诗人、谐与诗,在原始时代是很接近的。
从心理学观点看,谐趣(the sense of humour)是一种最原始的普遍的美感活动。凡是游戏都带有谐趣,凡是谐趣也都带有游戏。谐趣的定义可以说是:以游戏态度,把人事和物态的丑拙鄙陋和乖讹当作一种有趣的意象去欣赏。
“谐”最富于社会性。艺术方面的趣味,有许多是为某阶级所特有的,“谐”则雅俗共赏,极粗鄙的人欢喜“谐”,极文雅的人也还是欢喜“谐”,虽然他们所欢喜的“谐”不必尽同。在一个集会中,大家正襟危坐时,每个人都有俨然不可侵犯的样子,彼此中间无形中有一层隔阂。但是到了谐趣发动时,这一层隔阂便涣然冰释,大家在谑浪笑傲中忘形尔我,揭开文明人的面具,回到原始时代的团结与统一。托尔斯泰以为艺术的功用在传染情感,而所传染的情感应该能固结人与人的关系。在他认为值得传染的情感之中,笑谑也占一个重要的位置。刘勰解释“谐”字说:“谐之言皆也,辞浅会俗,皆悦笑也。”这也是着重“谐”的社会性。社会的最好的团结力是谐笑,所以擅长谐笑的人在任何社会中都受欢迎。在极严肃的悲剧中有小丑,在极严肃的宫廷中有俳优。
尽善尽美的人物不能为谐的对象,穷凶极恶也不能为谐的对象。引起谐趣的大半介乎二者之间,多少有些缺陷,而这种缺陷又不致引起深恶痛疾。最普通的是容貌的丑拙。民俗歌谣中嘲笑麻子、瘌痢、瞎子、聋子、驼子等残疾人的最多,据《文心雕龙》“魏晋滑稽,盛相驱扇。遂乃应玚之鼻方于盗削卵,张华之形比于握舂杵”,嘲笑容貌丑陋的风气自古就很盛行了。品格方面的亏缺也常为笑柄。例如下面两首民歌:
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
门前歇仔高头马,弗是亲来也是亲;门前挂仔白席巾,嫡亲娘舅当仔陌头人。
寥寥数语,把中国民族性两个大缺点,不合群与浇薄,写得十分脱皮露骨。有时容貌的丑陋和品格的亏缺合在一起成为讥嘲的对象,《左传》宋守城人嘲笑华元打败仗被俘赎回的歌是好例:
睅其目,皤其腹,弃甲而复。于思于思,弃甲复来!
除这两种之外,人事的乖讹也是谐的对象,例如:
灶下养,中郎将;烂羊胃,骑都尉;烂羊头,关内侯。
——《后汉书·刘玄传》
十八岁个大姐七岁郎,说你郎你不是郎,说你是儿不叫娘,还得给你解扣脱衣裳,还得把你抱上床!
——卫辉民歌
都是觉得事情出乎常理之外,可恨亦复可笑。
谐都有几分讥刺的意味,不过讥刺不一定就是谐。例如: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
——《诗经·魏风·伐檀》
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米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
——《汉书·淮南王传》
二首也是讥刺人事的乖讹,不过作者心存怨望,直率吐出,没有开玩笑的意味,就不能算是谐。
这个分别对于谐的了解非常重要。从几方面看,谐的特色都是模棱两可。第一,就谐笑者对于所嘲对象说,谐是恶意的而又不尽是恶意的,如果尽是恶意,则结果是直率的讥刺或咒骂(如“时日曷丧,予及女偕亡!”)。我们对于深恶痛疾的仇敌和敬爱的亲友都不容易开玩笑。一个人既拿另一个人开玩笑,对于他就是爱恶参半。恶者恶其丑拙鄙陋,爱者爱其还可以打趣助兴。因为有这一点爱的成分,谐含有几分警告规劝的意味,如柏格森所说的,凡是谐都是“谑而不虐”。
刘勰在《文心雕龙》里也说:“辞虽倾回,意归义正。”许多著名的讽刺家,像英国小说家斯威夫特(Swift)和巴特勒(Butler)一班人都是有心人。
第二,就谐趣情感本身说,它是美感的而也不尽是美感的。它是美感的,因为丑拙鄙陋乖讹在为谐的对象时,就是一种情趣饱和独立自足的意象。它不尽是美感的,因为谐的动机都是道德的或实用的,都是从道德的或实用的观点,看出人事物态的不圆满,因而表示惊奇和告诫。
第三,就谐笑者自己说,他所觉到的是快感而也不尽是快感。它是快感,因为丑拙鄙陋不仅打动一时乐趣,也是沉闷世界中一种解放束缚的力量。现实世界好比一池死水,可笑的事情好比偶然皱起的微波,谐笑就是对于这种微波的欣赏。不过可笑的事物究竟是丑拙鄙陋乖讹,是人生中一种缺陷,多少不免引起惋惜的情绪,所以同时伴有不快感。许多谐歌都以喜剧的外貌写悲剧的事情,例如徐州民歌:
乡里老,背稻草,跑上街,买荤菜。荤菜买多少?放在眼前找不到!
这是讥嘲呢?还是怜悯?读这种歌真不免令人“啼笑皆非”。我们可以说,凡是谐都有“啼笑皆非”的意味。
谐有这些模棱两可性,所以从古到今,都叫做“滑稽”。滑稽是一种盛酒器,酒从一边流出来,又向另一边转注进去,可以终日不竭,酒在“滑稽”里进出也是模棱两可的,所以“滑稽”喻“谐”,非常恰当。
谐是模棱两可的,所以诗在有谐趣时,欢欣与哀怨往往并行不悖,诗人的本领就在能谐,能谐所以能在丑中见出美,在失意中见出安慰,在哀怨中见出欢欣,谐是人类拿来轻松紧张情境和解脱悲哀与困难的一种清泻剂,这个道理伊斯门(M.Eastman)在《诙谐意识》里说得最透辟:
穆罕默德自夸能用虔诚祈祷使山移到他面前来。有一大群信徒围着来看他显这副本领。他尽管祈祷,山仍是巍然不动。他于是说:“好,山不来就穆罕默德,穆罕默德就走去就山罢。”我们也常同样地殚精竭思,求世事恰如人意,到世事尽不如人意时,我们说:“好,我就在失意中求乐趣罢。”这就是诙谐。诙谐像穆罕默德走去就山,它的生存是对于命运开玩笑。
“对于命运开玩笑”,这句话说得最好。我们读莎士比亚的悲剧时,到了极悲痛的境界,常猛然穿插一段喜剧,主角在紧要关头常向自己嘲笑,哈姆雷特便是著例。弓拉到满彀时总得要放松一下,不然弦子会折断的。山本不可移,中国传说中曾经有一个移山的人,他所以叫做“愚公”,就愚在没有穆罕默德的幽默。
“对于命运开玩笑”是一种遁逃,也是一种征服,偏于遁逃者以滑稽玩世,偏于征服者以豁达超世。滑稽与豁达虽没有绝对的分别,却有程度的等差。它们都是以“一笑置之”的态度应付人生的缺陷,豁达者在悲剧中参透人生世相,他的诙谐出入于至性深情,所以表面滑稽而骨子里沉痛,滑稽者则在喜剧中见出人事的乖讹,同时仿佛觉得这种发现是他的聪明,他的优胜,于是嘲笑以取尔,这种诙谐有时不免流于轻薄。豁达者虽超世而不忘怀于淑世,他对于人世,悲悯多于愤嫉。滑稽者则只知玩世,他对于人世,理智的了解多于情感的激动。豁达者的诙谐可以称为“悲剧的诙谐”,出发点是情感而听者受感动也以情感。滑稽者的诙谐可以称为“喜剧的诙谐”,出发点是理智,而听者受感动也以理智。中国诗人陶潜和杜甫是于悲剧中见诙谐者,刘伶和金圣叹是从喜剧中见诙谐者,嵇康、李白则介乎二者之间。
这种分别对于诗的了解甚重要。大概喜剧的诙谐易为亦易欣赏,悲剧的诙谐难为亦难欣赏。例如李商隐的《龙池》:
龙池赐酒敞云屏,羯鼓声高众乐停。夜半宴归宫漏永,薛王沉醉寿王醒。
诗中讥嘲寿王的杨妃被他父亲明皇夺去,他在御宴中喝不下去酒,宴后他的兄弟喝得醉醺醺,他一个人仍是醒着,怀着满肚子心事走回去。这首诗的诙谐可算委婉俏皮,极滑稽之能事。但是我们如果稍加玩味,就可以看出它的出发点是理智,没有深情在里面。我们觉得它是聪明人的聪明话,受它感动也是在理智方面。如果情感发生,我们反觉得把悲剧看成喜剧,未免有些轻薄。
我们选一两首另一种带有谐趣的诗来看看:
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飘尘。何不策高足,先据要路津?无为守贫贱,轲常苦辛。
——《古诗十九首》
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天命苟如此,且进杯中物!
——陶潜《责子》
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
——陶潜《挽歌辞》
这些诗的诙谐就有沉痛的和滑稽的两方面。我们须同时见到这两方面,才能完全了解它的深刻。胡适在《白话文学史》里说:
陶潜与杜甫都是有诙谐风趣的人,诉穷说苦,都不背弃这一点风趣。因为他们有这一点说笑话做打油诗的风趣,故虽在穷饿之中不至于发狂,也不至于堕落。
这是一段极有见地的话,但是因为着重在“说笑话做打油诗”一点,他似乎把它的沉痛的一方面轻轻放过去了。陶潜、杜甫都是伤心人而有豁达风度,表面上虽诙谐,骨子里却极沉痛严肃。如果把《责子》、《挽歌辞》之类作品完全看作打油诗,就未免失去上品诗的谐趣之精彩了。
凡诗都难免有若干谐趣。情绪不外悲喜两端。喜剧中都有谐趣,用不着说,就是把最悲惨的事当作诗看时,也必在其中见出谐趣。我们如果仔细玩味蔡琰《悲愤诗》或是杜甫《新婚别》之类作品,或是写自己的悲剧,或是写旁人的悲剧,都是“痛定思痛”,把所写的看成一种有趣的意象,有几分把它当作戏看的意思。丝毫没有谐趣的人大概不易做诗,也不能欣赏诗。诗和谐都是生气的富裕。不能谐是枯燥贫竭的征候。枯燥贫竭的人和诗没有缘分。
但是诗也是最不易谐,因为诗最忌轻薄,而谐则最易流于轻薄。古诗《焦仲卿妻》叙夫妇别离时的誓约说:
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
后来焦仲卿听到妻子被迫改嫁的消息,便拿从前的誓约来讽刺她说:
府君谓新妇:贺君得高迁!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苇一时纫,便作旦夕间。
这是诙谐,但是未免近于轻薄,因为生离死别不该是深于情者互相讥刺的时候,而焦仲卿是一个殉情者。
同是诙谐,或为诗的胜境,或为诗的瑕疵,分别全在它是否出于至性深情。理胜于情者往往流于纯粹的讥刺(satire)。讥刺诗固自成一格,但是很难达到诗的胜境。像英国蒲柏(Pope)和法国伏尔泰(Voltaire)之类聪明人不能成为大诗人,就是因为这个道理。
二 诗与隐
刘勰在《文心雕龙》里以“隐”与“谜”并列;解“隐”为“遁辞以隐意,谲譬以指事”,“谜”为“回互其辞,使昏迷也;或体目文字,或图象品物”。但是他承认“谜”为魏晋以后“隐”的化身。其实“谜”与“隐”原来是一件东西,不过古今名称不同罢了。《国语》有“秦客为庾词,范文子能对其三”,“庾词”也还是隐语。
在各民族中谜语的起源都很早而且很重要。古希腊英雄俄狄浦斯(Oidipous)因为猜中“早晨四只脚走,中午两只脚走,晚上三只脚走”一个谜语,气坏了食人的怪兽,被第伯司人选为国王。《旧约·士司记》里记参孙(Samson)的妻族人猜中“肉从强者出,甜从食者出”一个谜语,就脱了围,得到奖赏。可见古代人对于谜语的重视。
中国的谜语可以说和文字同样久远。六书中的“会意”据许慎的解释是“比类合谊,以见指,武信是也”,这就是根据谜语原则。“止戈为武,人言为信”,就是两个字谜。许多中国字都可以望文生义,就因为在造字时它们就已有令人可以当作谜语猜测的意味。中国最古的有记载的歌谣据说是《吴越春秋》里面的“断竹,续竹;飞土,逐肉”。这就是隐射“弹丸”的谜语。《汉书·艺文志》载有《隐书十八篇》,刘向《新序》也有“齐宣王发隐书而读之”的话,可见隐语自古就有专书。《左传》有“眢井”、“庚癸”两个谜语。从《史记·滑稽列传》和《汉书·东方朔传》看,嗜好隐语在古时是一种极普遍的风气。一个人会隐语,便可获禄取宠,东方朔便是好例。他会“射覆”,“射覆”就是猜隐语。一个国家有会隐语的臣子,在坛坫樽俎间便可取得外交胜利,范文子猜中了秦客的三个谜语,史官便把它大书特书。《三国志·薛综传》里有一段很有趣的故事。蜀使张奉以隐语嘲吴尚书阚泽,泽不能答,吴人引以为羞。薛综看这事有失体面,就用一个隐语报复张奉说:“有犬为獨,无犬为蜀,横目勾身,虫入其腹。”此语一出,蜀使便无话可说,吴国的面子便争夺回来了。从这些故事和上文所引的希腊和犹太的两个故事看,可见刘勰所说的“隐语之用,大者兴治济身”,并非夸大其词了。
隐语在近代是一种文字游戏,在古代却是一件极严重的事。它的最早应用大概在预言谶语。诗歌在起源时是神与人互通款曲的媒介。人有所颂祷,用诗歌进呈给神;神有所感示,也用诗歌传达给人。不过人说的话要明白,神说的话要不明白,才能显得他神秘玄奥。所以符谶大半是隐语。这种隐语大半是由神凭附人体说出来,所凭依者大半是主祭者或女巫。古希腊的“德尔斐预言”和中国古代的巫祝的占卜,都是著例。
在原始社会中梦也被认成一种预言。各国在古代常有占梦的专官,一国君臣人民的祸福往往悬在一句梦话的枢纽上。《旧约·创世记》载埃及国王梦见七瘦牛吞食七肥牛,七枯穗吞食七生穗,召群臣来解释,都踌躇莫知所对,只有一个外来的犹太人约瑟夫能断定它是七荒年承继七丰年的预兆。国王听了他的话,储蓄七丰年的余粮,后来七荒年果然来了,埃及人有积谷得免于饥荒。约瑟夫于是大得国王的信任。《左传》里也有桑田巫占梦的故事。占梦的迷信在有文字之前,可以说是最古的最普遍的猜谜的玩意儿。
中国古代预言多假托童谣。童谣据说是荧惑星的作用。各代史书载童谣都不列于“艺文”而列于“天文”或“五行”,就因为相信童谣是神灵凭借儿童所说的话。郭茂倩在《乐府诗集》第八十八卷里搜集各代预言式的童谣甚多,大半都是隐语。《左传》卜偃根据“鹑之奔奔”一句童谣,断定晋必于十月丙子灭虢,是一个最早见于书籍的例。童谣有时近于字谜,例如《后汉书·五行志》所载汉献帝时京都童谣:“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解释是“千里草为董,十日卜为卓。……青青茂盛之貌,不得生者亦旋破亡也”。当时人大概厌恶董卓专横,做隐语来咒骂他,或是在他失败之后,隐寓其事造为“预言”,把日期移早,以神其说。这里我们可以窥见造隐语的心理。它一方面有所回避,不敢直说,一方面又要利用一般人对于神秘事迹的惊赞,来激动好奇心。
隐语由神秘的预言变为一般人的娱乐以后,就变成一种谐。它与谐的不同只在着重点,谐偏重人事的嘲笑,隐则偏重文字的游戏。谐与隐有时混合在一起。《左传》宋守城人的歌:“睅其目,皤其腹,弃甲而复。于思于思,弃甲复来!”是讥刺华元的谐语,同时也是一个隐语,把华元的容貌、品格、事迹都隐含在内。民间歌谣中类似的作品甚多,例如:
侧……听隔壁,推窗望月……掮笆斗勿吃力,两行泪作一行滴。(苏州人嘲歪头)
啥?豆巴,满面花,雨打浮沙,蜜蜂错认家,荔枝核桃苦瓜,满天星斗打落花。(四川人嘲麻子)
就是谐、隐与文字游戏三者混合,讥刺容貌丑陋为谐,以谜语出之为隐,形式为七层宝塔,一层高一层,为纯粹的文字游戏。谐最忌直率,直率不但失去谐趣,而且容易触讳招尤,所以出之以隐,饰之以文字游戏。谐都有几分恶意,隐与文字游戏可以遮盖起这点恶意,同时要叫人发现嵌合的巧妙,发生惊赞,不把注意力专注在所嘲笑的丑陋乖讹上面。
隐常与谐合,却不必尽与谐合。谐的对象必为人生世相中的缺陷,隐的对象则没有限制。隐的定义可以说是“用捉迷藏的游戏态度,把一件事物先隐藏起,只露出一些线索来,让人可以猜中所隐藏的是什么”。姑举数例:
日里忙忙碌碌,夜里茅草盖屋。(眼)
小小一条龙,胡须硬似鬃。生前没点血,死后满身红。(虾)
王荆公读《辨奸论》有感。(《诗经·邶风》:“吁嗟洵兮,不我信兮!”)
从前文人尽管也欢喜弄这种玩意儿,却不把它看作文学。其实有许多谜语比文人所做的咏物诗词还更富于诗的意味。英国诗人柯勒律治(Coleridge)论诗的想象,说它的特点在见出事物中不寻常的关系。许多好的谜语都够得上这个标准。
谜语的心理背景也很值得研究。就谜语作者说,他看出事物中一种似是而非、不即不离的微妙关系,觉得它有趣,值得让旁人知道。他的动机本来是一种合群本能,要把个人所见到的传达给社会;同时又有游戏本能在活动,仿佛像猫儿戏鼠似的,对于听者要延长一番悬揣,使他的好奇心因悬揣愈久而愈强烈。他的乐趣就在觉得自己是一种神秘事件的看管人,自己站在光明里,看旁人在黑暗里绕弯子。就猜谜者说,他对于所掩藏的神秘事件起好奇心,想揭穿它的底蕴,同时又起一种自尊情绪,仿佛自己非把这个秘幕揭穿不甘休。悬揣愈久,这两种情绪愈强烈。几经摸索之后,一旦豁然大悟,看出事物关系所隐藏的巧妙凑合,不免大为惊赞,同时他也觉得自己的胜利,因而欢慰。
如果研究做诗与读诗的心理,我们可以发现上面一段话大部分可以适用。突然见到事物中不寻常的关系,而加以惊赞,是一切美感态度所共同的。苦心思索,一旦豁然贯通,也是创造与欣赏所常有的程序。诗和艺术都带有几分游戏性,隐语也是如此。
别要小看隐语,它对于诗的关系和影响是很大的。在古英文诗中谜语是很重要的一类。诗人启涅伍尔夫(Cunewulf)就是一个著名的隐语家。中国古代亦常有以隐语为诗者,例如古诗:
藁砧今何在,山上复有山。何日大刀头,破镜飞上天。
就是隐写“丈夫已出,月半回家”的意思。上文所引的童谣及民间谐歌有许多是很好的诗,我们已经说过。但是隐语对于中国诗的重要还不仅此。它是一种雏形的描写诗。民间许多谜语都可以作描写诗看。中国大规模的描写诗是赋,赋就是隐语的化身。战国秦汉间嗜好隐语的风气最盛,赋也最发达,荀卿是赋的始祖,他的《赋篇》本包含《礼》、《知》、《云》、《蚕》、《箴》、《乱》六篇独立的赋,前五篇都极力铺张所赋事物的状态、本质和功用,到最后才用一句话点明题旨,最后一篇就简直不点明题旨。例如《蚕》赋:
此夫身女好而头马首者与?屡化而不寿者与?善壮而拙老者与?有父母而无牝牡者与?冬伏而夏游,食桑而吐丝,前乱而后治,夏生而恶暑,喜湿而恶雨,蛹以为母,蛾以为父,三伏三起,事乃大已。夫是谓之蚕理。
全篇都是蚕的谜语,最后一句揭出谜底,在当时也许这个谜底是独立的,如现在谜语书在谜面之下注明谜底一样。后来许多辞赋家和诗人、词人都沿用这种技巧,以谜语状事物,姑举数例如下:
飞不飘飏,翔不翕习。其居易容,其求易给。巢林不过一枝,每食不过数粒。
——张华《鹪鹩赋》
镂五色之盘龙,刻千年之古字。山鸡见而独舞,海鸟见而孤鸣。临水则池中月出,照日则壁上生。
——庾信《镜赋》
光细弦欲上,影斜轮未安。微升古塞外,已隐暮云端。河汉不改色,关山空自寒。庭前有白露,暗满菊花团。
——杜甫《初月》
海上仙人绛罗襦,红绡中单白玉肤。不须更待妃子笑,风骨自是倾城姝。
——苏轼《荔枝》
过春社了,度帘幕中间,去年尘冷。差池欲住,试入旧巢相并。还相雕梁藻井,又软语商量不定。飘然快拂花梢,翠尾分开红影。
——史达祖《双双燕》
以上只就赋、诗、词中略举一二例。我们如果翻阅咏物类韵文,就可以看到大半都是应用同样的技巧写出来的。中国素以谜语巧妙名于世界,拿中国诗和西方诗相较,描写诗也比较早起,比较丰富,这种特殊发展似非偶然。中国人似乎特别注意自然界事物的微妙关系和类似,对于它们的奇巧的凑合特别感到兴趣,所以谜语和描写诗都特别发达。
谜语不但是中国描写诗的始祖,也是诗中“比喻”格的基础。以甲事物隐射乙事物时,甲乙大半有类似点,可以互相譬喻。有时甲乙并举,则为显喻(simile),有时以乙暗示甲,则为隐喻(metaphor)。显喻如古谚:
少所见,多所怪,见骆驼,言马肿背。
如果只言“见骆驼言马肿背”,意在使人知所指为“少见多怪”,则为“隐喻”,即近世歌谣学者所谓“歇后语”。“歇后语”还是一种隐语,例如“聋子的耳朵”(摆大儿),“纸糊灯笼”(一戳就破),“王奶奶裹脚”(又长又臭)之类。这种比喻在普通语中极流行。它们可以显示一般民众的“诗的想象力”,同时也可以显示普通语言的艺术性。一个贩夫或村妇听到这类“俏皮话”,心里都不免高兴一阵子,这就是简单的美感经验或诗的欣赏。诗人用比喻,不过把这种粗俗的说“俏皮话”的技巧加以精炼化,深浅雅俗虽有不同,道理却是一致。《诗经》中最常用的技巧是以比喻引入正文,例如: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诗经·周南》
螽斯羽,诜诜兮。宜尔子孙,振振兮。
——《诗经·周南》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诗经·秦风》
入首两句便都是隐语,所隐者有时偏于意象,所引事物与所咏事物有类似处,如“螽斯”例,这就是“比”;有时偏重情趣,所引事物与所咏事物在情趣上有暗合默契处,可以由所引事物引起所咏事物的情趣,如“蒹葭”例,这就是“兴”;有时所引事物与所咏事物既有类似,又有情趣方面的暗合默契,如“关雎”例,这就是“兴兼比”。《诗经》各篇作者原不曾按照这种标准去做诗,“比”、“兴”等是后人归纳出来的,用来分类,不过是一种方便,原无谨严的逻辑。后来论诗者把它看得太重,争来辩去,殊无意味。
中国向来注诗者好谈“微言大义”,从毛苌做《诗序》一直到张惠言批《词选》,往往把许多本无深文奥义的诗看作隐射诗,固不免穿凿附会。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中国诗人好作隐语的习惯向来很深。屈原的“香草美人”大半有所寄托,是多数学者的公论。无论这种公论是否可靠,它对于诗的影响很大实无庸讳言。阮籍《咏怀诗》多不可解处,颜延之说他“志在刺讥而文多隐避,百世之下,难以情测”。这个评语可以应用到许多咏史诗和咏物诗。陶潜《咏荆轲》、杜甫《登慈恩寺塔》之类作品各有寓意。我们如果丢开它们的寓意,它们自然也还是好诗,但是终不免没有把它们了解透彻。诗人不直说心事而以隐语出之,大半有不肯说或不能说的苦处。骆宾王《在狱咏蝉》说:“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暗射谗人使他不能鸣冤;清人咏紫牡丹说:“夺朱非正色,异种亦称王”,暗射爱新觉罗氏以胡人入主中原,线索都很显然。这种实例实在举不胜举。我们可以说,读许多中国诗都好像猜谜语。
隐语用意义上的关联为“比喻”,用声音上的关联则为“双关”(pun)。南方人称细炭为麸炭。射麸炭的谜语是“哎呀我的妻”!因为它和“夫叹”是同音双关。歌谣中用双关的很多,例如:
思欢久,不爱独枝莲,只惜同心藕(“莲”与“怜”,“藕”与“偶”双关)。
——《读曲歌》
雾露隐芙蓉,见莲不分明(“芙蓉”与“夫容”,“莲”与“怜”双关)。
——《子夜歌》
别后常相思,顿书千丈阙,题碑无罢时(“题碑”与“啼悲”双关)。
——《华山畿》
竹篙烧火长长炭,炭到天明半作灰(“炭”与“叹”双关)。
——粤讴句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晴”与“情”双关)。
——刘禹锡《竹枝词》
以上所举都属民歌或拟民歌。据闻一多说:周南“采采芣苡”的“芣苡”古与“胚胎”同音同义,则双关的起源远在《诗经》时代了。像其他民歌技巧一样,“双关”也常被诗人采用。六朝人说话很欢喜用“双关”。“四海习凿齿,弥天释道安”,“日下荀鸣鹤,云间陆土龙”,都是当时脍炙人口的隽语。北魏胡太后的《杨白花歌》也是“双关”的好例。她逼迫杨华,华惧祸逃南朝降梁,她仍旧思念他,就做了这首诗叫宫人歌唱:
阳春二三月,杨柳齐作花。春风一夜入闺闼,杨花飘荡落南家。含情出户脚无力,拾得杨花泪沾臆。春去秋来双燕子,愿衔杨花入窠里!
唐以后文字游戏的风气日盛,诗人常爱用人名、地名、药名等作双关语,例如:
鄙性常山野,尤甘草舍中。钩帘阴卷柏,障壁坐防风。客土依云贯,流泉架木通。行当归老矣,已逼白头翁。
——《漫叟诗话》引孔毅夫诗
除纤巧之外别无可取,就未免堕入魔道了。
总之,隐语为描写诗的雏形,描写诗以赋规模为最大,赋即源于隐。后来咏物诗词也大半根据隐语原则。诗中的比喻(诗论家所谓比、兴),以及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寄托,也都含有隐语的意味。就声音说,诗用隐语为双关。如果依近代学者佛雷泽(Frazer)和佛洛伊德(Freud)诸人的学说,则一切神话寓言和宗教仪式以至文学名著大半都是隐语的变形,都各有一个“谜底”。这话牵涉较广,而且中国诗和神话的因缘较浅,所以略而不论。
三 诗与纯粹的文字游戏
谐与隐都带有文字游戏性,不过都着重意义。有一种纯粹的文字游戏,着重点既不像谐在讥嘲人生世相的缺陷,又不像隐在事物中间的巧妙的凑合,而在文字本身声音的滑稽的排列,似应自成一类。
艺术和游戏都像斯宾塞(Spencer)所说的,有几分是余力的流露,是富裕生命的表现。初学一件东西都有几分困难,困难在勉强拿规矩法则来约束本无规矩法则的活动,在使自由零乱的活动来迁就固定的纪律与模范,学习的趣味就在逐渐战胜这种困难,使本来牵强笨拙的变为自然娴熟的。习惯既成,驾轻就熟,熟中生巧,于是对于所习得的活动有运用自如之乐。到了这步功夫,我们不特不以迁就规范为困难,而且力有余裕,把它当作一件游戏工具,任意玩弄它来助兴取乐。小儿初学语言,到喉舌能转动自如时,就常一个人鼓舌转喉作戏。他并没有和人谈话的必要,只是自觉这种玩意儿所产生的声音有趣。这个道理在一般艺术活动中都可以见出。每种艺术都用一种媒介,都有一个规范,驾驭媒介和迁就规范在起始时都有若干困难。但是艺术的乐趣就在于征服这种困难之外还有余裕,还能带几分游戏态度任意纵横挥扫,使作品显得逸趣横生。这是由限制中争得的自由,由规范中溢出的生气。艺术使人留恋的也就在此。这个道理可适用于写字、画画,也可适用于唱歌、做诗。
比如中国民众游戏中的三棒鼓、拉戏胡琴、相声、口技、拳术之类,所以令人惊赞的都是那一副娴熟生动、游戏自如的手腕。在诗歌方面,这种生于余裕的游戏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成分,在民俗歌谣中这个成分尤其明显。我们姑从《北平歌谣》里择举二例:
老猫老猫,上树摘桃。一摘两筐,送给老张。老张不要,气得上吊。上吊不死,气得烧纸。烧纸不着,气得摔瓢。摔瓢不破,气得推磨。推磨不转,气得做饭。做饭不熟,气得宰牛。宰牛没血,气得打铁。打铁没风,气得撞钟。撞钟不响,气得老鼠乱嚷。
玲珑塔,塔玲珑,玲珑宝塔十三层。塔前有座庙,庙里有老僧,老僧当方丈,徒弟六七名。一个叫青头愣,一个叫愣头青;一个是僧僧点,一个是点点僧;一个是奔葫芦把,一个是把葫芦奔。青头愣会打磬,愣头青会捧笙;僧僧点会吹管,点点僧会撞钟,奔葫芦把会说法,把葫芦奔会念经。
这种搬砖弄瓦式的文字游戏是一般歌谣的特色。它们本来也有意义,但是着重点并不在意义而在声音的滑稽凑合。如专论意义,这种叠床架屋的堆砌似太冗沓,但是一般民众爱好它们,正因为其冗沓。他们仿佛觉得这样圆转自如的声音凑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巧妙。
在上举两例中有几点值得特别注意:第一是“重叠”,一大串模样相同的音调像滚珠倾水似的一直流注下去。它们本来是一盘散沙,只借这个共同的模型和几个固定不变的字句联络起来,成为一个整体。第二是“接字”,下句的意义和上句的意义本不相属,只是下句起首数字和上句收尾数字相同,下句所取的方向完全是由上句收尾字决定。第三是“趁韵”,这和“接字”一样,下句跟着上句,不是因为意义相衔接,而是因为声音相类似。例如,“宰牛没血,气得打铁。打铁没风,气得撞钟。”第四是“排比”,因为歌词每两句成为一个单位,这两句在意义上和声音上通常彼此对仗,例如“奔葫芦把会说法,把葫芦奔会念经”。第五是“颠倒”或“回文”,下句文字全体或部分倒转上句文字,例如“玲珑塔,塔玲珑”。
以上只略举文字游戏中几种常见的技巧,其实它们并不止此(上文所引的嘲歪头嘲麻子的歌都取宝塔式也是一种)。文人诗词沿用这些技巧的很多。“重叠”是诗歌的特殊表现法,《诗经》中大部分诗可以为例。词中用“重叠”的甚多,例如“咸阳古道音尘绝,音尘绝,西风残照,汉家陵阙”(李白《忆秦娥》),“团扇团扇,美人病来遮面”(王建《调笑令》)。“接字”在古体诗转韵时或由甲段转入乙段时,常用来做联络上下文的工具,例如:“愿作东北风,吹我入君怀。君怀常不开,贱妾当何依。”(曹植《怨歌行》)“梧桐杨柳拂金井,来醉扶风豪士家。扶风豪士天下奇,意气相倾山可移”(李白《扶风豪士歌》)。“趁韵”在诗词中最普通。诗人做诗,思想的方向常受韵脚字指定,先想到一个韵脚字而后找一个句子把它嵌进去。“和韵”也还是一种“趁韵”。韩愈和苏轼的诗里“趁韵”例最多。他们以为韵压得愈险,诗也就愈精工。“排比”是赋和律诗、骈文所必用的形式。“回文”在诗词中有专体,例如苏轼《题金山寺》一首七律,倒读顺读都成意义,观首联“潮随暗浪雪山倾,远浦渔舟钓月明”可知。这只是几条实例。凡是诗歌的形式和技巧大半来自民俗歌谣,都不免含有几分文字游戏的意味。诗人驾驭媒介的能力愈大,游戏的成分也就愈多。他们力有余裕,便任意挥霍,显得豪爽不羁。
从民歌看,人对文字游戏的嗜好是天然的,普遍的。凡是艺术都带有几分游戏意味,诗歌也不例外。中国诗中文字游戏的成分有时似过火一点。我们现代人偏重意境和情趣,对于文字游戏不免轻视。一个诗人过分地把精力去在形式技巧上做工夫,固然容易走上轻薄纤巧的路。不过我们如果把诗中文字游戏的成分一笔勾销,也未免操之过“激”。就史实说,诗歌在起源时就已与文字游戏发生密切的关联,而这种关联一直维持到现在,不曾断绝。其次,就学理说,凡是真正能引起美感经验的东西都有若干艺术的价值。巧妙的文字游戏,以及技巧的娴熟的运用,可以引起一种美感,也是不容讳言的。文字声音对于文学,犹如颜色、线形对于造形艺术,同是宝贵的媒介。图画既可用形色的错综排列产生美感(依康德看,这才是“纯粹美”),诗歌何尝不能用文字声音的错综排列产生美感呢?在许多伟大作家——如莎士比亚和莫里哀——的作品中,文字游戏的成分都很重要,如果把它洗涤净尽,作品的丰富和美妙便不免大为减色了。
[book_title]第三章 诗的境界——情趣与意象
像一般艺术一样,诗是人生世相的返照。人生世相本来是混整的,常住永在而又变动不居的。诗并不能把这漠无边际的混整体抄袭过来,或是像柏拉图所说的“模仿”过来。诗对于人生世相必有取舍,有剪裁,有取舍剪裁就必有创造,必有作者的性格和情趣的浸润渗透。诗必有所本,本于自然;亦必有所创,创为艺术。自然与艺术媾合,结果乃在实际的人生世相之上,另建立一个宇宙,正犹如织丝缕为锦绣,凿顽石为雕刻,非全是空中楼阁,亦非全是依样画葫芦。诗与实际的人生世相之关系,妙处唯在不即不离。唯其“不离”,所以有真实感;唯其“不即”,所以新鲜有趣。“超以象外,得其圜中”,二者缺一不可,像司空图所见到的。
每首诗都自成一种境界。无论是作者或是读者,在心领神会一首好诗时,都必有一幅画境或是一幕戏景,很新鲜生动地突现于眼前,使他神魂为之钩摄,若惊若喜,霎时无暇旁顾,仿佛这小天地中有独立自足之乐,此外偌大乾坤宇宙,以及个人生活中一切憎爱悲喜,都像在这霎时间烟消云散去了。纯粹的诗的心境是凝神注视,纯粹的诗的心所观境是孤立绝缘。心与其所观境如鱼戏水,欣合无间。姑任举二短诗为例:
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船暂相问,或恐是同乡。
——崔颢《长干行》
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
——王维《鹿柴》
这两首诗都俨然是戏景,是画境。它们都是从混整的悠久而流动的人生世相中摄取来的一刹那,一片段。本是一刹那,艺术灌注了生命给它,它便成为终古,诗人在一刹那中所心领神会的,便获得一种超时间性的生命,使天下后世人能不断地去心领神会。本是一片段,艺术予以完整的形象,它便成为一种独立自足的小天地,超出空间性而同时在无数心领神会者的心中显现形象。囿于时空的现象(即实际的人生世相)本皆一纵即逝,于理不可复现,像古希腊哲人所说的:“濯足急流,抽足再入,已非前水。”它是有限的,常变的,转瞬即化为陈腐的。诗的境界是理想境界,是从时间与空间中执着一微点而加以永恒化与普遍化。它可以在无数心灵中继续复现,虽复现而却不落于陈腐,因为它能够在每个欣赏者的当时当境的特殊性格与情趣中吸取新鲜生命。诗的境界在刹那中见终古,在微尘中显大千,在有限中寓无限。
从前诗话家常拈出一两个字来称呼诗的这种独立自足的小天地。严沧浪所说的“兴趣”,王渔洋所说的“神韵”,袁简斋所说的“性灵”,都只能得其片面。王静安标举“境界”二字,似较概括,这里就采用它。
一 诗与直觉
无论是欣赏或是创造,都必须见到一种诗的境界。这里“见”字最紧要。凡所见皆成境界,但不必全是诗的境界。一种境界是否能成为诗的境界,全靠“见”的作用如何。要产生诗的境界,“见”必须具备两个重要条件。
第一,诗的“见”必为“直觉”(intuition)。有“见”即有“觉”,觉可为“直觉”,亦可为“知觉”(perception)。直觉得对于个别事物的知(knowledge of individual thing),“知觉”得对于诸事物中关系的知(knowledge of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ings),亦称“名理的知”(参看克罗齐《美学》第一章)。例如看见一株梅花,你觉得“这是梅花”,“它是冬天开花的木本植物”,“它的花香,可以摘来插瓶或送人”等等,你所觉到的是梅花与其他事物的关系,这就是它的“意义”。意义都从关系见出,了解意义的知都是“名理的知”,都可用“A为B”公式表出,认识A为B,便是知觉A,便是把所觉对象A归纳到一个概念B里去。就名理的知而言,A自身无意义,必须与B、C等生关系,才有意义,我们的注意不能在A本身停住,必须把A当作一块踏脚石,跳到与A有关系的事物B、C等上去。但是所觉对象除开它的意义之外,尚有它本身形象。在凝神注视梅花时,你可以把全副精神专注在它本身形象,如像注视一幅梅花画似的,无暇思索它的意义或是它与其他事物的关系。这时你仍有所觉,就是梅花本身形象(form)在你心中所现的“意象”(image)。这种“觉”就是克罗齐所说的“直觉”。
诗的境界是用“直觉”见出来的,它是“直觉的知”的内容而不是“名理的知”的内容。比如说读上面所引的崔颢《长干行》,你必须有一顷刻中把它所写的情境看成一幅新鲜的图画,或是一幕生动的戏剧,让它笼罩住你的意识全部,使你聚精会神地观赏它,玩味它,以至于把它以外的一切事物都暂时忘去。在这一顷刻中你不能同时起“它是一首唐人五绝”,“它用平声韵”,“横塘是某处地名”,“我自己曾经被一位不相识的人认为同乡”之类的联想。这些联想一发生,你立刻就从诗的境界迁到名理世界和实际世界了。
这番话并非否认思考和联想对于诗的重要。做诗和读诗,都必用思考,都必起联想,甚至于思考愈周密,诗的境界愈深刻;联想愈丰富,诗的境界愈美备。但是在用思考起联想时,你的心思在旁驰博骛,决不能同时直觉到完整的诗的境界。思想与联想只是一种酝酿工作。直觉的知常进为名理的知,名理的知亦可酿成直觉的知,但决不能同时进行,因为心本无二用,而直觉的特色尤在凝神注视。读一首诗和作一首诗都常须经过艰苦思索,思索之后,一旦豁然贯通,全诗的境界于是像灵光一现似的突然现在眼前,使人心旷神怡,忘怀一切。这种现象通常人称为“灵感”。诗的境界的突现都起于灵感。灵感亦并无若何神秘,它就是直觉,就是“想象”(imagination,原谓意象的形成),也就是禅家所谓“悟”。
一个境界如果不能在直觉中成为一个独立自足意象,那就还没有完整的形象,就还不成为诗的境界。一首诗如果不能令人当作一个独立自足的意象看,那还有芜杂凑塞或空虚的毛病,不能算是好诗。古典派学者向来主张艺术须有“整一”(unity),实在有一个深埋在里面,就是要使在读者心中能成为一种完整的独立自足的境界。
二 意象与情趣的契合
要产生诗的境界,“见”所须具的第二个条件是所见意象必恰能表现一种情趣,“见”为“见者”的主动,不纯粹是被动的接收。所见对象本为生糙零乱的材料,经“见”才具有它的特殊形象,所以“见”都含有创造性。比如天上的北斗星本为七个错乱的光点,和它们邻近星都是一样,但是现于见者心中的则为像斗的一个完整的形象。这形象是“见”的活动所赐予那七颗乱点的。仔细分析,凡所见物的形象都有几分是“见”所创造的。凡“见”都带有创造性,“见”为直觉时尤其是如此。凝神观照之际,心中只有一个完整的孤立的意象,无比较,无分析,无旁涉,结果常致物我由两忘而同一,我的情趣与物的意态遂往复交流,不知不觉之中人情与物理互相渗透。比如注视一座高山,我们仿佛觉得它从平地耸立起,挺着一个雄伟峭拔的身躯,在那里很镇静地、庄严地俯视一切。同时,我们也不知不觉地肃然起敬,竖起头脑,挺起腰杆,仿佛在模仿山的那副雄伟峭拔的神气。前一种现象是以人情衡物理,美学家称为“移情作用”(empathy),后一种现象是以物理移人情,美学家称为“内模仿作用”(inner imitation)(参看拙著《文艺心理学》第三、四章)。
移情作用是极端的凝神注视的结果,它是否发生以及发生时的深浅程度都随人随时随境而异。直觉有不发生移情作用的,下文当再论及。不过欣赏自然,即在自然中发现诗的境界时,移情作用往往是一个要素。“大地山河以及风云星斗原来都是死板的东西,我们往往觉得它们有情感,有生命,有动作,这都是移情作用的结果。比如云何尝能飞?泉何尝能跃?我们却常说云飞泉跃。山何尝能鸣?谷何尝能应?我们却常说山鸣谷应,诗文的妙处往往都从移情作用得来。例如‘菊残犹有傲霜枝’句的‘傲’,‘云破月来花弄影’句的‘来’和‘弄’,‘数峰清苦,商略黄昏雨’句的‘清苦’和‘商略’,‘徘徊枝上月,空度可怜宵’句的‘徘徊’、‘空度’和‘可怜’,‘相看两不厌,惟有敬亭山’句的‘相看’和‘不厌’,都是原文的精彩所在,也都是移情作用的实例”(《文艺心理学》第三章)。
从移情作用我们可以看出内在的情趣常和外来的意象相融合而互相影响。比如欣赏自然风景,就一方面说,心情随风景千变万化,睹鱼跃鸢飞而欣然自得,闻胡笳暮角则黯然神伤;就另一方面说,风景也随心情而变化生长,心情千变万化,风景也随之千变万化,惜别时蜡烛似乎垂泪,兴到时青山亦觉点头。这两种貌似相反而实相同的现象就是从前人所说的“即景生情,因情生景”。情景相生而且相契合无间,情恰能称景,景也恰能传情,这便是诗的境界。每个诗的境界都必有“情趣”(feeling)和“意象”(image)两个要素。“情趣”简称“情”,“意象”即是“景”。吾人时时在情趣里过活,却很少能将情趣化为诗,因为情趣是可比喻而不可直接描绘的实感,如果不附丽到具体的意象上去,就根本没有可见的形象。我们抬头一看,或是闭目一想,无数的意象就纷至沓来,其中也只有极少数的偶尔成为诗的意象,因为纷至沓来的意象零乱破碎,不成章法,不具生命,必须有情趣来融化它们,贯注它们,才内有生命,外有完整形象。克罗齐在《美学》里把这个道理说得很清楚:
艺术把一种情趣寄托在一个意象里,情趣离意象,或是意象离情趣,都不能独立。史诗和抒情诗的分别,戏剧和抒情诗的分别,都是繁琐派学者强为之说,分其所不可分。凡是艺术都是抒情的,都是情感的史诗或剧诗。
这就是说,抒情诗虽以主观的情趣为主,亦不能离意象;史诗和戏剧虽以客观的事迹所生的意象为主,亦不能离情趣。
诗的境界是情景的契合。宇宙中事事物物常在变动生展中,无绝对相同的情趣,亦无绝对相同的景象。情景相生,所以诗的境界是由创造来的,生生不息的。以“景”为天生自在,俯拾即得,对于人人都是一成不变的,这是常识的错误。阿米尔(Amiel)说得好:“一片自然风景就是一种心情。”景是各人性格和情趣的返照。情趣不同则景象虽似同而实不同。比如陶潜在“悠然见南山”时,杜甫在见到“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时,李白在觉得“相看两不厌,惟有敬亭山”时,辛弃疾在想到“我见青山多妩媚,青山见我应如是”时,姜夔在见到“数峰清苦,商略黄昏雨”时,都见到山的美。在表面上意象(景)虽似都是山,在实际上却因所贯注的情趣不同,各是一种境界。我们可以说,每人所见到的世界都是他自己所创造的。物的意蕴深浅与人的性分情趣深浅成正比例,深人所见于物者亦深,浅人所见于物者亦浅。诗人与常人的分别就在此。同是一个世界,对于诗人常呈现新鲜有趣的境界,对于常人则永远是那么一个平凡乏味的混乱体。
这个道理也可以适用于诗的欣赏。就见到情景契合境界来说,欣赏与创造并无分别。比如说姜夔的“数峰清苦,商略黄昏雨”一句词含有一个情景契合的境界,他在写这句词时,须先从自然中见到这种意境,感到这种情趣,然后拿这九个字把它传达出来。在见到那种境界时,他必觉得它有趣,在创造也是在欣赏。这九个字本不能算是诗,只是一种符号。如果我不认识这九个字,这句词对于我便无意义,就失其诗的功效。如果它对于我能产生诗的功效,我必须能从这九个字符号中,领略出姜夔原来所见到的境界。在读他的这句词而见到他所见到的境界时,我必须使用心灵综合作用,在欣赏也是在创造。
因为有创造作用,我所见到的意象和所感到的情趣和姜夔所见到和感到的便不能绝对相同,也不能和任何其他读者所见到和感到的绝对相同。每人所能领略到的境界都是性格、情趣和经验的返照,而性格、情趣和经验是彼此不同的,所以无论是欣赏自然风景或是读诗,各人在对象(object)中取得(take)多少,就看他在自我(subject——ego)中能够付与(give)多少,无所付与便不能有所取得。不但如此,同是一首诗,你今天读它所得的和你明天读它所得的也不能完全相同,因为性格、情趣和经验是生生不息的。欣赏一首诗就是再造(recreate)一首诗;每次再造时,都要凭当时当境的整个的情趣和经验做基础,所以每时每境所再造的都必定是一首新鲜的诗。诗与其他艺术都各有物质的和精神的两方面。物质的方面如印成的诗集,它除着受天时和人力的损害以外,大体是固定的。精神的方面就是情景契合的意境,时时刻刻都在“创化”中。创造永不会是复演(repetition),欣赏也永不会是复演。真正的诗的境界是无限的,永远新鲜的。
三 关于诗的境界的几种分别
明白情趣和意象契合的关系,我们就可以讨论关于诗境的几种重要的分别了。
第一个分别就是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所提出的“隔”与“不隔”的分别,依他说:
陶谢之诗不隔,延年则稍隔矣;东坡之诗不隔,山谷则稍隔矣。“池塘生春草”、“空梁落燕泥”等二句,妙处唯在不隔。词亦如是。即以一人一词论,如欧阳公《少年游·咏春草》上半阕云:“阑干十二独凭春,晴碧远连云。二月三月,千里万里,行色苦愁人。”语语都在目前,便是不隔;至云:“谢家池上,江淹浦畔”,则隔矣。白石《翠楼吟》:“此地宜有词仙,拥素云黄鹤,与君游戏。玉梯凝望久,叹芳草,萋萋千里”,便是不隔,至“酒祓清愁,花消英气”,则隔矣。
他不满意于姜白石,说他“格韵虽高,然如雾里看花,终隔一层”。在这些实例中,他只指出一个前人未曾道破的分别,却没有详细说明理由。依我们看,隔与不隔的分别就从情趣和意象的关系上面见出。情趣与意象恰相熨帖,使人见到意象,便感到情趣,便是不隔。意象模糊零乱或空洞,情趣浅薄或粗疏,不能在读者心中现出明了深刻的境界,便是隔。比如“谢家池上”是用“池塘生春草”的典,“江淹浦畔”是用《别赋》“春草碧色,春水绿波,送君南浦,伤如之何”的典。谢诗江赋原来都不隔,何以入欧词便隔呢?因为“池塘生春草”和“春草碧色”数句都是很具体的意象,都有很新颖的情趣。欧词因春草的联想,就把这些名句硬拉来凑成典故,“谢家池上,江淹浦畔”二句,意象既不明晰,情趣又不真切,所以隔。
王氏论隔与不隔的分别,说隔如“雾里看花”,不隔为“语语都在目前”,似有可商酌处。诗原有偏重“显”与偏重“隐”的两种。法国十九世纪巴腊司派与象征派的争执就在此。巴腊司派力求“显”,如王氏所说的“语语都在目前”,如图画、雕刻。象征派则以过于明显为忌,他们的诗有时正如王氏所谓“隔雾看花”,迷离恍惚,如瓦格纳的音乐。这两派诗虽不同,仍各有隔与不隔之别,仍各有好诗和坏诗。王氏的“语语都在目前”的标准似太偏重“显”。近年来新诗作者与论者,曾经有几度很剧烈地争辩诗是否应一律明显的问题。“显”易流于粗浅,“隐”易流于晦涩,这是大家都看得见的毛病。但是“显”也有不粗浅的,“隐”也有不晦涩的,持门户之见者似乎没有认清这个事实。我们不能希望一切诗都“显”,也不能希望一切诗都“隐”,因为在生理和心理方面,人原来有种种“类型”上的差异。有人接收诗偏重视觉器官,一切要能用眼睛看得见,所以要求诗须“显”,须如造形艺术。也有人接受诗偏重听觉与筋肉感觉,最易受音乐节奏的感动,所以要求诗须“隐”,须如音乐,才富于暗示性。所谓意象,原不必全由视觉产生,各种感觉器官都可以产生意象。不过多数人形成意象,以来自视觉者为最丰富,在欣赏诗或创造诗时,视觉意象也最为重要。因为这个缘故,要求诗须明显的人数占多数。
显则轮廓分明,隐则含蓄深永,功用原来不同。说概括一点,写景诗宜于显,言情诗所托之景虽仍宜于显,而所寓之情则宜于隐。梅圣俞说诗须“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就是看到写景宜显,写情宜隐的道理。写景不宜隐,隐易流于晦;写情不宜显,显易流于浅。谢朓的“馀霞散成绮,澄江静如练”,杜甫的“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以及林逋的“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诸句,在写景中为绝作,妙处正在能显,如梅圣俞所说的“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秦少游的《水龙吟》入首两句“小楼连苑横空,下窥绣毂雕鞍骤”,苏东坡讥他“十三个字只说得一个人骑马楼前过”,它的毛病也就在不显。言情的杰作如古诗“步出城东门,遥望江南路。前日风雪中,故人从此去”;李白的“玉阶生白露,夜久侵罗袜。却下水晶帘,玲珑望秋月”;王昌龄的“奉帚平明金殿开,且将团扇共徘徊。玉颜不及寒鸦色,犹带昭阳日影来”。诸诗妙处亦正在隐,如梅圣俞所说的“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
王氏在《人间词话》里,于隔与不隔之外,又提出“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的分别:
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有我之境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无我之境也。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无我之境,人唯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壮美也。
这里所指出的分别实在是一个很精微的分别。不过从近代美学观点看,王氏所用名词似待商酌。他所谓“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就是“移情作用”,“泪眼问花花不语”一例可证。移情作用是凝神注视,物我两忘的结果,叔本华所谓“消失自我”。所以王氏所谓“有我之境”其实是“无我之境”(即忘我之境)。他的“无我之境”的实例为“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都是诗人在冷静中所回味出来的妙境(所谓“于静中得之”),没有经过移情作用,所以实是“有我之境”。与其说“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似不如说“超物之境”和“同物之境”,因为严格地说,诗在任何境界中都必须有我,都必须为自我性格、情趣和经验的返照。“泪眼问花花不语”,“徘徊枝上月,虚度可怜宵”,“数峰清苦,商略黄昏雨”,都是同物之境。“鸢飞戾天,鱼跃于渊”,“微雨从东来,好风与之俱”,“兴阑啼鸟散,坐久落花多”,都是超物之境。
王氏以为“有我之境”(其实是“无我之境”或“同物之境”),比“无我之境”(其实是“有我之境”或“超物之境”)品格较低,他说:“古人为词,写有我之境者为多,然未始不能写无我之境,此在豪杰之士能自树立耳。”他没有说明此优于彼的理由。英国文艺批评家罗斯金(Ruskin)主张相同。他诋毁起于移情作用的诗,说它是“情感的错觉”(pathetic fallacy),以为第一流诗人都必能以理智控制情感,只有第二流诗人才为情感所摇动,失去静观的理智,于是以在我的情感误置于外物,使外物呈现一种错误的面目。他说:
我们有三种人:一种人见识真确,因为他不生情感,对于他樱草花只是十足的樱草花,因为他不爱它。第二种人见识错误,因为他生情感,对于他樱草花就不是樱草花而是一颗星,一个太阳,一个仙人的护身盾,或是一位被遗弃的少女。第三种人见识真确,虽然他也生情感,对于他樱草花永远是它本身那么一件东西,一枝小花,从它的简明的连茎带叶的事实认识出来,不管有多少联想和情绪纷纷围着它。这三种人的身份高低大概可以这样定下:第一种完全不是诗人,第二种是第二流诗人,第三种是第一流诗人。
这番话着重理智控制情感,也只有片面的真理。情感本身自有它的真实性,事物隔着情感的屏障去窥透,自另现一种面目。诗的存在就根据这个基本事实。如依罗斯金说诗的真理(poetic truth)必须同时是科学的真理。这显然是与事实不符的。
依我们看,抽象地定衡量诗的标准总不免有武断的毛病。“同物之境”和“超物之境”各有胜境,不易以一概论优劣。比如陶潜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为“超物之境”,“平畴交远风,良苗亦怀新”则为“同物之境”。王维诗“渡头馀落日,墟里上孤烟”为“超物之境”,“落日鸟边下,秋原人外闲”则为“同物之境”。它们各有妙处,实不易品定高下。
“超物之境”与“同物之境”亦各有深浅雅俗。同为“超物之境”,谢灵运的“林壑敛秋色,云霞收夕霏”,似不如陶潜的“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或是王绩的“树树皆秋色,山山尽落晖”。同是“同物之境”,杜甫的“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似不如陶潜的“平畴交远风,良苗亦怀新”,或是姜夔的“数峰清苦,商略黄昏雨”。两种不同的境界都可以有天机,也都可以有人巧。
“同物之境”起于移情作用。移情作用为原始民族与婴儿的心理特色,神话、宗教都是它的产品。论理,古代诗应多“同物之境”,而事实适得其反。在欧洲从十九世纪起,诗中才多移情实例。中国诗在魏晋以前,移情实例极不易寻,到魏晋以后,它才逐渐多起来,尤其是词和律诗中。我们可以说,“同物之境”不是古诗的特色。“同物之境”日多,诗便从浑厚日趋尖新。这似乎是证明“同物之境”品格较低,但是古今各有特长,不必古人都是对的,后人都是错的。“同物之境”在古代所以不多见者,主要原因在古人不很注意自然本身,自然只是作“比”、“兴”用的,不是值得单独描绘的。“同物之境”是和歌咏自然的诗一齐起来的。诗到以自然本身为吟咏对象,到有“同物之境”,实是一种大解放,我们正不必因其“不古”而轻视它。
四 诗的主观与客观
诗的境界是情趣与意象的融合。情趣是感受来的,起于自我的,可经历而不可描绘的;意象是观照得来的,起于外物的,有形象可描绘的。情趣是基层的生活经验,意象则起于对基层经验的反省。情趣如自我容貌,意象则为对镜自照。二者之中不但有差异而且有天然难跨越的鸿沟。由主观的情趣如何能跳这鸿沟而达到客观的意象,是诗和其他艺术所必征服的困难。如略加思索,这困难终于被征服,真是一大奇迹!
尼采的《悲剧的诞生》可以说是这种困难的征服史。宇宙与人类生命,像叔本华所分析的,含有意志(will)与意象(idea)两个要素。有意志即有需求,有情感,需求与情感即为一切苦恼悲哀之源。人永远不能由自我与其所带意志中拔出,所以生命永远是一种苦痛。生命苦痛的救星即为意象。意象是意志的外射或对象化(objectification),有意象则人取得超然地位,凭高俯视意志的挣扎,恍然彻悟这幅光怪陆离的形象大可以娱目赏心。尼采根据叔本华的这种悲观哲学,发挥为“由形象得解脱”(redemption through appearance)之说,他用两个希腊神名来象征意志与意象的冲突。意志为酒神达奥尼苏斯(Dionysus),赋有时时刻刻都在蠢蠢欲动的活力与狂热,同时又感到变化(becoming)无常的痛苦,于是沉一切痛苦于酣醉,酣醉于醇酒妇人,酣醉于狂歌曼舞。苦痛是达奥尼苏斯的基本精神,歌舞是达奥尼苏斯精神所表现的艺术。意象如日神阿波罗(Apollo),凭高普照,世界一切事物借他的光辉而显现形象,他怡然泰然地像做甜蜜梦似的在那里静观自得,一切“变化”在取得形象之中就注定成了“真如”(being)。静穆是阿波罗的基本精神,造形的图画与雕刻是阿波罗精神所表现的艺术。这两种精神本是绝对相反相冲突的,而希腊人的智慧却成就了打破这冲突的奇迹。他们转移阿波罗的明镜来照临达奥尼苏斯的痛苦挣扎,于是意志外射于意象,痛苦赋形为庄严优美,结果乃有希腊悲剧的产生。悲剧是希腊人“由形象得解脱”的一条路径。人生世相充满着缺陷、灾祸、罪孽;从道德观点看,它是恶的,从艺术观点看,它可以是美的,悲剧是希腊人从艺术观点在缺陷、灾祸、罪孽中所看到的美的形象。
尼采虽然专指悲剧,其实他的话可适用于诗和一般艺术。他很明显地指示出主观的情趣与客观的意象之隔阂与冲突,同时也很具体地说明这种冲突的调和。诗是情趣的流露,或者说,达奥尼苏斯精神的焕发。但是情趣每不能流露于诗,因为诗的情趣并不是生糙自然的情趣,它必定经过一番冷静的观照和融化洗炼的工夫,它须受过阿波罗的洗礼。一般人和诗人都感受情趣,但是有一个重要分别。一般人感受情趣时便为情趣所羁縻,当其忧喜,若不自胜,忧喜既过,便不复在想象中留一种余波返照。诗人感受情趣之后,却能跳到旁边来,很冷静地把它当作意象来观照玩索。英国诗人华滋华斯(Wordsworth)尝自道经验说:“诗起于经过在沉静中回味来的情绪(emotions recollected in tranquility)。”这是一句至理名言,尼采用一部书所说的道理,他用一句话就说完了。感受情趣而能在沉静中回味,就是诗人的特殊本领。一般人的情绪有如雨后行潦,夹杂污泥朽木奔泻,来势浩荡,去无踪影。诗人的情绪好比冬潭积水,渣滓沉淀净尽,清莹澄澈,天光云影,灿然耀目。“沉静中的回味”是它的渗沥手续,灵心妙悟是它的渗沥器。
在感受时,悲欢怨爱,两两相反;在回味时,欢爱固然可欣,悲怨亦复有趣。从感受到回味,是从现实世界跳到诗的境界,从实用态度变为美感态度。在现实世界中处处都是牵绊冲突,可喜者引起营求,可悲者引起畏避;在诗的境界中尘忧俗虑都洗濯净尽,可喜与可悲者一样看待,所以相冲突者各得其所,相安无碍。
诗的情趣都从沉静中回味得来。感受情感是能入,回味情感是能出。诗人于情趣都要能入能出。单就能入说,它是主观的;单就能出说,它是客观的。能入而不能出,或是能出而不能入,都不能成为大诗人,所以严格地说,“主观的”和“客观的”分别在诗中是不存在的。比如班婕妤的《怨歌行》,蔡琰的《悲愤诗》,杜甫的《奉先咏怀》和《北征》,李后主的《相见欢》之类作品,都是“痛定思痛”,入而能出,是主观的也是客观的。陶渊明的《闲情赋》,李白的《长干行》,杜甫的《新婚别》、《石壕吏》和《无家别》,韦庄的《秦妇吟》之类作品,都是“体物入微”,出而能入,是客观的也是主观的。
一般人以为文学上“古典的”与“浪漫的”一个分别是基本的,因为古典派偏重意象的完整优美,浪漫派则偏重情感的自然流露,一重形式,一重实质。依克罗齐看,这种分别就起于意象与情趣可分离一个误解。他说:“在第一流作品中,古典的和浪漫的冲突是不存在的;它同时是‘古典的’与‘浪漫的’,因为它是情感的也是意象的,是健旺的情感所化生的庄严的意象。”在诸艺术中情感与意象不能分开的以音乐为最显著。英国批评家佩特(W.Pater)说:“一切艺术都以逼近音乐为指归。”克罗齐引这句话而加以补充说:“其实说得更精确一点,一切艺术都是音乐,因为这样说才可以见出艺术的意象都生于情感。”克罗齐否认“古典的”与“浪漫的”分别,其实就是否认“客观的”与“主观的”分别。
十九世纪中叶法国诗坛上曾经发生一次很热烈的争执,就是“巴腊司派”(Parnasse)对于浪漫主义的反动。浪漫派诗的特点在着重情感的自然流露,所谓“想象”也是受情趣决定。离开“自我”便无情趣可言,所以浪漫派诗大半可看成诗人的自供。巴腊司派受写实主义的影响,嫌浪漫派偏重唯我主义,不免使诗变成个人怪癖的暴露。他们要换过花样来,提倡“不动情感主义”,把自我个性丢开,专站在客观地位描写恬静幽美的意象,使诗和雕刻一样冷静明晰(浪漫派要和音乐一样热烈生动,与此恰相反)。从这种争执发生之后,德国哲学家所常提起的“主观的”和“客观的”一个分别便被批评家拉到文学上面来,于是一般人以为文学原有两种:“主观的”偏重情感的“表现”,“客观的”偏重人生自然的“再现”。其实这两种虽各有偏向,并没有很严格的逻辑的分别。没有诗能完全是主观的,因为情感的直率流露仅为啼笑嗟叹,如表现为诗,必外射为观照的对象(object)。也没有诗完全是客观的,因为艺术对于自然必有取舍剪裁,就必受作者的情趣影响,像我们在上文已经说过的。左拉(Zola)本是倾向写实主义的,也说:“艺术作品只是隔着情感的屏障所窥透的自然一隅。”巴腊司派在实际上也并未能彻底实现“不动情感主义”,而且他们的运动只是昙花一现,也足证明纯粹的“客观的”诗不易成立。
五 情趣与意象契合的分量
诗的理想是情趣与意象的欣合无间,所以必定是“主观的”与“客观的”。但这究竟是理想。在实际上“主观的”与“客观的”虽不是绝对的分别,却常有程度上的等差。情趣与意象之中有尼采所指出的隔阂与冲突。打破这种隔阂与冲突是艺术的主要使命,把它们完全打破,使情趣与意象融化得恰到好处,这是达到最高理想的艺术。完全没有把它们打破,从情趣出发者止于啼笑嗟叹,从意象出发者止于零乱空洞的幻想,就不成其为艺术。这两极端之中有意象富于情趣的,也有情趣富于意象的,虽非完美的艺术,究仍不失其为艺术。
克罗齐否认“古典的”与“浪漫的”分别,在理论上自有特见,但是在实际上,古典艺术与浪漫艺术确各有偏重,也无庸讳言。意象具有完整形式,为古典艺术的主要信条,拿这个标准来衡量浪漫艺术则大半作品都不免有缺陷,例如十九世纪初期诗人,柯勒律治和济慈诸人,有许多好诗都是未完成的断简零编。情感生动为浪漫派作品的特色,但是后来写实派作者却极力排除主观的情感而侧重冷静的忠实的叙述。“表现”与“再现”不仅是理论上的冲突,历史事实也很明显地证明作品方面原有这两种偏向。
姑就中国诗说,魏晋以前,古风以浑厚见长,情致深挚而见于文字的意象则如叶燮在《原诗》里所说的“土簋击壤穴居俪皮”,仍保持原始时代的简朴。有时诗人直吐心曲,几仅如嗟叹啼笑,有所感触即脱口而出,不但没有在意象上做工夫,而且好像没有经过反省与回味。我们试玩味下列诸诗: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诗经·王风》
中谷有蓷,暵其干矣。有女仳离,嘅其叹矣。嘅其叹矣,遇人之艰难矣!
——《诗经·王风》
骄人好好,劳人草草。苍天苍天,视彼骄人,矜此劳人!
——《诗经·小雅》
陟彼北芒兮,噫!顾瞻帝京兮,噫!宫阙崔巍兮,噫!民之劬劳兮,噫!辽辽未央兮,噫!
——梁鸿《五噫歌》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当奈公何!
——《箜篌引》
这些诗固然如上文所说的“痛定思痛”,在创作时悲痛情绪自成意象,但与寻常取意象来象征情绪的诗自有分别。《诗经》中比兴两类就是有意要拿意象来象征情趣,但是通常很少完全做到象征的地步,因为比兴只是一种引子,而本来要说的话终须直率说出。例如“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只是引起“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而不能代替或完全表现这两句话的意思。像“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情趣恰隐寓于意象,可谓达到象征妙境,但在《诗经》中并不多见。汉魏作风较《诗经》已大变,但运用意象的技巧仍未脱比兴旧规。就大概说,比多于兴,例如:
薤上露,何易晞!露晞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
——《薤露歌》
皑如山上雪,皎如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卓文君《白头吟》
翩翩堂前燕,冬藏夏来见。兄弟两三人,流宕在他县。
——《艳歌行》
朝云浮四海,日暮归故山。行役怀旧土,悲思不能言。
——应玚《别诗》
以上都仅是“比”。“兴”例亦偶尔遇见,但大半仅取目前气象,即景生情,不如《诗经》中“兴”类诗之微妙多变化。例如: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刘邦《大风歌》
青青河畔草,郁郁园中柳。盈盈楼上女,皎皎当窗牖。
——《古诗十九首》
明月照高楼,流光正徘徊。上有愁思妇,悲叹有馀哀。
——曹植《七哀诗》
开秋兆凉气,蟋蟀鸣床帷。感物怀殷忧,悄悄令心悲。
——阮籍《咏怀》
这些诗的起句,微有“兴”的意味,但如果把它们看作“直陈其事”的“赋”亦无不可。在汉魏时,诗用似相关而又不尽相关的意象引起本文正意,似已成为一种传统的技巧。有时这种意象成为一种附赘悬瘤,非本文正意所绝对必需,例如:
鸡鸣高树巅,狗吠深宫中。荡子何所之,天下方太平。
——《古乐府·鸡鸣》
月没参横,北斗阑干。亲交在门,饥不及餐。
——《古乐府·善哉行》
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
——《孔雀东南飞》
蒲生我池中,其叶何离离!傍能行仁义,莫若妾自知。
——《古乐府·塘上行》
起首两句引子,都与正文毫不相干,它们的起源,与其说是“套”现成的民歌的起头,如胡适所说的,不如说是沿用“国风”以来的传统的技巧。“国风”的意象引子原有比兴之用,到后来数典忘祖,就不问它是否有比兴之用,只戴上那么一个礼帽应付场面,不合头也不管了。
汉魏诗中像这样漫用空洞意象的例子不甚多。从另一方面看,这时期的诗应用意象的技巧却比《诗经》有进步。《诗经》只用意象做引子,汉魏诗则常在篇中或篇末插入意象来烘托情趣,姑举李陵《与苏武诗》为例:
良时不再至,离别在须臾。屏营衢路侧,执手野踟蹰。仰视浮云驰,奄忽互相逾。风波一失所,各在天一隅。长当从此别,且复立斯须。欲因晨风发,送子以贱躯。
中间“仰视浮云驰”四句,有兴兼比之用,意象与情趣偶然相遇,遇即欣合无间。此外如魏文帝《燕歌行》在描写怨女援琴写哀之后,忽接上“明月皎皎照我床,星汉西流夜未央。牵牛织女遥相望,尔独何辜限河梁”四句,也有情景吻合之妙。这种随时随境用意象比兴的写法打破固定地在起头几句用比兴的机械,实在是一种进步。此外汉魏诗渐有全章以意象寓情趣,不言正意而正意自见的,班婕妤的《怨歌行》以秋风弃扇隐寓自己的怨情是著例。这种写法也是“国风”里所少有的。
中国古诗大半是情趣富于意象。诗艺的演进可以从多方面看,如果从情趣与意象的配合看,中国古诗的演进可以分为三个步骤:首先是情趣逐渐征服意象,中间是征服的完成,后来意象蔚起,几成一种独立自足的境界,自引起一种情趣。第一步是因情生景或因情生文;第二步是情景吻合,情文并茂;第三步是即景生情或因文生情。这种演进阶段自然也不可概以时代分,就大略说,汉魏以前是第一步,在自然界所取之意象仅如人物故事画以山水为背景,只是一种陪衬;汉魏时代是第二步,《古诗十九首》,苏李赠答及曹氏父子兄弟的作品中意象与情趣常达到混化无迹之妙,到陶渊明手里,情景的吻合可算登峰造极;六朝是第三步,从大小谢滋情山水起,自然景物的描绘从陪衬地位抬到主要地位,如山水画在图画中自成一大宗派一样,后来便渐趋于艳丽一途了。如论情趣,中国诗最艳丽的似无过于“国风”,乃“艳丽”二字不加诸“国风”而加诸齐梁人作品者,正以其特好雕词饰藻,为意象而意象。
转变的关键是赋。赋偏重铺陈景物,把诗人的注意渐从内心变化引到自然界变化方面去。从赋的兴起,中国才有大规模的描写诗;也从赋的兴起,中国诗才渐由情趣富于意象的“国风”转到六朝人意象富于情趣的艳丽之作。汉魏时代赋最盛,诗受赋的影响也逐渐在铺陈词藻上做工夫,有时运用意象,并非因为表现情趣所必需而是因为它自身的美丽,《陌上桑》、《羽林郎》、曹植《美女篇》都极力铺张明眸皓齿艳装盛服,可以为证。六朝人只是推演这种风气。
一般批评家对于六朝人及唐朝温、李一派作品常存歧视。其实诗的好坏决难拿一个绝对的标准去衡量。我们说,诗的最高理想在情景吻合,这也只能就大体说。古诗有许多专从“情”出发而不十分注意于“景”的,魏晋以后诗有许多专从“景”出发,除流连于“景”的本身外,别无其他情趣借“景”表现的。这两种诗都不能算是达到情景欣合无间的标准,也还可以成为上品诗。我们姑举几首短诗为例:
(一)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当奈公何!
——《箜篌引》
(二)奈何许!天下人何限,慊慊只为汝!
——《华山畿》
(三)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诗经·小雅》
(四)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陶潜《饮酒》
(五)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
——《江南》
(六)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敕勒歌》
这六首诗之中,只有三四两首可算情景吻合,景恰足以传情。一、二两首纯从情感出发,情感直率流露于语言,自然中节,不必寄托于景。五、六两首纯为景的描绘,作者并非有意以意象象征情趣,而意象优美自成一种情趣。六首都可以说是诗的胜境,虽然情景配合的方法与分量绝不同。不过它们各自成一种新鲜的完整的境界,作者心中有值得说的话(情趣或意象)而说得恰到好处,它们在价值上可以互相抗衡,正是因为这个缘故。
我们的着重点在原理不在历史的发展,所以只就六朝以前古诗略择数例说明情趣与意象配合的关系。其实各时代的诗都可用这个方法去分析。唐人的诗和五代及宋人的词尤其宜于从情趣意象配合的观点去研究。
附:中西诗在情趣上的比较
诗的情趣随时随地而异,各民族各时代的诗都各有它的特色。拿它们来参观互较是一种很有趣味的研究。我们姑且拿中国诗和西方诗来说,它们在情趣上就有许多有趣的同点和异点。西方诗和中国诗的情趣都集中于几种普泛的题材,其中最重要者有人伦、自然、宗教和哲学几种。我们现在就依着这个层次来说:
1. 先说人伦。西方关于人伦的诗大半以恋爱为中心。中国诗言爱情的虽然很多,但是没有让爱情把其他人伦抹煞。朋友的交情和君臣的恩谊在西方诗中不甚重要,而在中国诗中则几与爱情占同等位置。把屈原、杜甫、陆游诸人的忠君爱国爱民的情感拿去,他们诗的精华便已剥丧大半。从前注诗注词的人往往在爱情诗上贴上忠君爱国的徽帜,例如毛苌注《诗经》把许多男女相悦的诗看成讽刺时事的。张惠言说温飞卿的《菩萨蛮》十四章为“感力相遇之作”。这种办法固然有些牵强附会。近来人却又另走极端把真正忠君爱国的诗也贴上爱情的徽帜,例如《离骚》、《远游》一类的著作竟有人认为是爱情诗。我以为这也未免失之牵强附会。看过西方诗的学者见到爱情在西方诗中那样重要,以为它在中国诗中也应该很重要。他们不知道中西社会情形和伦理思想本来不同,恋爱在从前的中国实在没有现代中国人所想的那样重要。中国叙人伦的诗,通盘计算,关于友朋交谊的比关于男女恋爱的还要多,在许多诗人的集中,赠答酬唱的作品,往往占其大半。苏李、建安七子、李杜、韩孟、苏黄、纳兰成德与顾贞观诸人的交谊古今传为美谈,在西方诗人中为哥德和席勒,华滋华斯与柯勒律治,济慈和雪莱,魏尔伦与冉波诸人虽亦以交谊著称,而他们的集中叙友朋乐趣的诗却极少。
恋爱在中国诗中不如在西方诗中重要,有几层原因。第一,西方社会表面上虽以国家为基础,骨子里却侧重个人主义。爱情在个人生命中最关痛痒,所以尽量发展,以至掩盖其他人与人的关系。说尽一个诗人的恋爱史往往就已说尽他的生命史,在近代尤其如此。中国社会表面上虽以家庭为基础,骨子里却侧重兼善主义。文人往往费大半生的光阴于仕宦羁旅,“老妻寄异县”是常事。他们朝夕所接触的不是妇女而是同僚与文字友。
第二,西方受中世纪骑士风的影响,女子地位较高,教育也比较完善,在学问和情趣上往往可以与男子欣合,在中国得于友朋的乐趣,在西方往往可以得之于妇人女子。中国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女子的地位较低。夫妇恩爱常起于伦理观念,在实际上志同道合的乐趣颇不易得。加以中国社会理想侧重功名事业,“随着四婆裙”在儒家看是一件耻事。
第三,东西恋爱观相差也甚远。西方人重视恋爱,有“恋爱最上”的标语。中国人重视婚姻而轻视恋爱,真正的恋爱往往见于“桑间濮上”。潦倒无聊、悲观厌世的人才肯公然寄情于声色,像隋炀帝、李后主几位风流天子都为世所诟病。我们可以说,西方诗人要在恋爱中实现人生,中国诗人往往只求在恋爱中消遣人生。中国诗人脚踏实地,爱情只是爱情;西方诗人比较能高瞻远瞩,爱情之中都有几分人生哲学和宗教情操。
这并非说中国诗人不能深于情。西方爱情诗大半写于婚媾之前,所以称赞容貌诉申爱慕者最多;中国爱情诗大半写于婚媾之后,所以最佳者往往是惜别悼亡。西方爱情诗最长于“慕”,莎士比亚的十四行体诗,雪莱和白朗宁诸人的短诗是“慕”的胜境;中国爱情诗最善于“怨”,《卷耳》、《柏舟》、《迢迢牵牛星》,曹丕的《燕歌行》,梁玄帝的《荡妇秋思赋》以及李白的《长相思》、《怨情》、《春思》诸作是“怨”的胜境。总观全体,我们可以说,西诗以直率胜,中诗以委婉胜;西诗以深刻胜,中诗以微妙胜;西诗以铺陈胜,中诗以简隽胜。
2. 次说自然。在中国和在西方一样,诗人对于自然的爱好都比较晚起。最初的诗都偏重人事,纵使偶尔涉及自然,也不过如最初的画家用山水为人物画的背景,兴趣中心却不在自然本身。《诗经》是最好的例子。“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只是作“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陪衬。“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只是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陪衬。自然比较人事广大,兴趣由人也因之得到较深广的意蕴。所以自然情趣的兴起是诗的发达史中一件大事。这件大事在中国起于晋宋之交约当公历纪元后五世纪左右;在西方则起于浪漫运动的初期,在公历纪元后十八世纪左右。所以中国自然诗的发生比西方的要早一千三百年的光景。一般说诗的人颇鄙视六朝,我以为这是一个最大的误解。六朝是中国自然诗发轫的时期,也是中国诗脱离音乐而在文字本身求音乐的时期。从六朝起,中国诗才有音律的专门研究,才创新形式,才寻新情趣,才有较精妍的意象,才吸哲理来扩大诗的内容。就这几层说,六朝可以说是中国诗的浪漫时期,它对于中国诗的重要亦正不让于浪漫运动之于西方诗。
中国自然诗和西方自然诗相比,也像爱情诗一样,一个以委婉、微妙、简隽胜,一个以直率、深刻、铺陈胜。本来自然美有两种,一种是刚性美,一种是柔性美。刚性美如高山、大海、狂风、暴雨、沉寂的夜和无垠的沙漠;柔性美如清风皓月、暗香、疏影、青螺似的山光和媚眼似的湖水。昔人诗有“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两句可以包括这两种美的胜境。艺术美也有刚柔的分别,姚鼐《复鲁絜非书》已详论过。诗如李杜,词如苏辛,是刚性美的代表;诗如王孟,词如温李,是柔性美的代表。中国诗自身已有刚柔的分别,但是如果拿它来比较西方诗,则又西诗偏于刚,而中诗偏于柔。西方诗人所爱好的自然是大海,是狂风暴雨,是峭崖荒谷,是日景;中国诗人所爱好的自然是明溪疏柳,是微风细雨,是湖光山色,是月景。这当然只就其大概说。西方未尝没有柔性美的诗,中国也未尝没有刚性美的诗,但西方诗的柔和中国诗的刚都不是它们的本色特长。
诗人对于自然的爱好可分三种。最粗浅的是“感官主义”,爱微风以其凉爽,爱花以其气香色美,爱鸟声泉水声以其对于听官愉快,爱青天碧水以其对于视官愉快。这是健全人所本有的倾向,凡是诗人都不免带有几分“感官主义”。近代西方有一派诗人,叫做“颓废派”的,专重这种感官主义,在诗中尽量铺陈声色臭味。这种嗜好往往出于个人的怪癖,不能算诗的上乘。诗人对于自然爱好的第二种起于情趣的默契欣合。“相看两不厌,惟有敬亭山”,“平畴交远风,良苗亦怀新”,“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诸诗所表现的态度都属于这一类。这是多数中国诗人对于自然的态度。第三种是泛神主义,把大自然全体看作神灵的表现,在其中看出不可思议的妙谛,觉到超于人而时时在支配人的力量。自然的崇拜于是成为一种宗教,它含有极原始的迷信和极神秘的哲学。这是多数西方诗人对于自然的态度,中国诗人很少有达到这种境界的。陶潜和华滋华斯都是著名的自然诗人,他们的诗有许多相类似。我们拿他们两人来比较,就可以见出中西诗人对于自然的态度大有分别。我们姑拿陶诗《归田园居》为例: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从此可知他对于自然,还是取“好读书不求甚解”的态度。他不喜“久在樊笼里”,喜“园林无俗情”,所以居在“方宅十馀亩,草屋八九间”的宇宙里,也觉得“称心而言,人亦易足”。他的胸襟这样豁达闲适,所以在“缅然睇曾邱”之际常“欣然有会意”。但是他不“欲辨”,这就是他和华滋华斯及一般西方诗人的最大异点。华滋华斯也讨厌“俗情”,“爱邱山”,也能乐天知尽,但是他是一个沉思者,是一个富于宗教情感者。他自述经验说:“一朵极平凡的随风荡漾的花,对于我可以引起不能用泪表现得出来的那么深的思想。”他在《听滩寺》诗里又说他觉到有“一种精灵在驱遣一切深思者和一切思想对象,并且在一切事物中运旋”。这种彻悟和这种神秘主义和中国诗人与自然默契相安的态度显然不同。中国诗人在自然中只能听见到自然,西方诗人在自然中往往能见出一种神秘的巨大的力量。
3. 最后说哲学和宗教。中国诗人何以在爱情中只能见到爱情,在自然中只能见到自然,而不能有深一层的彻悟呢?这就不能不归咎于哲学思想的平易和宗教情操的淡薄了。诗虽不是讨论哲学和宣传宗教的工具,但是它的后面如果没有哲学和宗教,就不易达到深广的境界。诗好比一株花,哲学和宗教好比土壤,土壤不肥沃,根就不能深,花就不能茂。西方诗比中国诗深广,就因为它有较深广的哲学和宗教在培养它的根干。没有柏拉图和斯宾洛莎就没有哥德、华滋华斯和雪莱诸人所表现的理想主义和泛神主义;没有宗教就没有希腊的悲剧,但丁的《神曲》和弥尔顿的《失乐园》。中国诗在荒瘦的土壤中居然现出奇葩异彩,固然是一种可惊喜的成绩,但是比较西方诗,终嫌美中有不足。我爱中国诗,我觉得在神韵微妙格调高雅方面往往非西诗所能及,但是说到深广伟大,我终无法为它护短。
就民族性说,中国人颇类似古罗马人,处处都脚踏实地走,偏重实际而不务玄想,所以就哲学说,伦理的信条最发达,而有系统的玄学则寂然无闻;就文学说,关于人事及社会问题的作品最发达,而凭虚结构的作品则寥若晨星。中国民族性是最“实用的”,最“人道的”。它的长处在此,它的短处也在此。它的长处在此,因为以人为本位说,人与人的关系最重要,中国儒家思想偏重人事,涣散的社会居然能享到二千余年的稳定,未始不是它的功劳。它的短处也在此,因为它过重人本主义和现世主义,不能向较高远的地方发空想,所以不能向高远处有所企求。社会既稳定之后,始则不能前进,继则因其不能前进而失其固有的稳定。
我说中国哲学思想平易,也未尝忘记老庄一派的哲学。但是老庄比较儒家固较玄邃,比较西方哲学家,仍是偏重人事。他们很少离开人事而穷究思想的本质和宇宙的来源。他们对于中国诗的影响虽很大,但是因为两层原因,这种影响不完全是可满意的。第一,在哲学上有方法和系统的分析易传授,而主观的妙悟不易传授。老庄哲学都全凭主观的妙悟,未尝如西方哲学家用明了有系统的分析为浅人说法,所以他们的思想传给后人的只是糟粕。老学流为道家言,中国诗与其说是受老庄的影响,不如说是受道家的影响。第二,老庄哲学尚虚无而轻视努力,但是无论是诗或是哲学,如果没有西方人所重视的“坚持的努力”(sustained effort)都不能鞭辟入里。老庄两人自己所造虽深而承其教者却有安于浅的倾向。
我们只要把老庄影响的诗研究一番,就可以见出这个道理。中国诗人大半是儒家出身,陶潜和杜甫是著例。但是有四位大诗人受老庄的影响最深,替儒教化的中国诗特辟一种异境。这就是《离骚》、《远游》中的屈原(假定作者是屈原),《咏怀诗》中的阮籍,《游仙诗》中的郭璞,以及《日出入行》、《古有所思》和《古风》五十九首中的李白。我们可以把他们统称为“游仙派诗人”。他们所表现的思想如何呢?屈原说:
惟天地之无穷兮,哀人生之长勤。往者余弗及兮,来者吾不闻。……漠虚静以恬愉兮,澹无为而自得。闻赤松之清尘兮,愿承风乎遗则。
——《远游》
阮籍在《咏怀诗》里说:
去者余不及,来者吾不留。愿登太华山,上与松子游。
郭璞在《游仙诗》里说:
时变感人思,已秋复愿夏。淮海变微禽,吾生独不化!虽欲腾丹谿,云螭非我驾。
李白在《古风》里说:
黄河走东溟,白日落西海,逝川与流光,飘忽不相待。……吾当乘云螭,吸景驻光彩。
这几节诗所表现的态度是一致的,都是想由厌世主义走到超世主义。他们厌世的原因都不外看待世相的无常和人寿的短促。他们超世的方法都是揣摩道家炼丹延年、驾鹤升仙的传说。但是这只是一种想望,他们都没有实现仙境,没有享受到他们所想望的极乐。所以屈原说:
高阳邈以远兮,余将焉兮所程?
阮籍说:
采药无旋返,神仙志不符。逼此良可感,令我久踌躇。
郭璞说:
虽欲腾丹谿,云螭非我驾。
李白说:
我思仙人,乃在碧海之东隅。海寒多天风,白波连山倒蓬壶。长鲸喷涌不可涉,抚心茫茫泪如珠。
他们都是不满意于现世而有所渴求于另一世界。这种渴求颇类西方的宗教情操,照理应该能产生一个很华严灿烂的理想世界来,但是他们的理想都终于“流产”。他们对于现世的悲苦虽然都看得极清楚,而对于另一世界的想象却很模糊。他们的仙境有时在“碧云里”,有时在“碧海之东隅”,有时又在西王母所住的瑶池,据李白的计算,它“去天三百里”。仙境有“上皇”,服侍他的有吹笙的玉童,和持芙蓉的灵妃。王子乔、安期生、赤松子诸人是仙界的“使徒”。仙境也很珍贵人世所珍贵的繁华,只看“玉杯赐琼浆”,“但见金银台”,就可以想象仙人的阔绰。仙人也不忘情于云山林泉的美景,所以“青溪千馀仞”、“云生梁栋间”、“翡翠戏兰苕”都值得流连玩赏。仙人最大的幸福是长寿,郭璞说“千岁方婴孩”,还是太短,李白的仙人却“一餐历万岁”。仙人都有极大的本领,能“囊括大块”、“吸景驻光彩”、“挥手折荒木”、“拂此西日光”。升仙的方法是乘云驾鹤,但有时要采药炼丹,向“真人”“长跪问宝诀”。
这种仙界的意象都从老庄虚无主义出发,兼采道家高举遗世的思想。他们不知道后世道家虽托老学以自重,而道家思想和老子哲学实有根本不能相容处。老子以为“人之大患在于有身”,所以持“无欲以观其妙”为处世金针,而道家却拼命求长寿,不能忘怀于琼楼玉宇和玉杯灵液的繁华。超世而不能超欲,这是游仙派诗人的矛盾。他们的矛盾还不仅此,他们表面虽想望超世,而骨子里却仍带有很浓厚的儒家淑世主义的色彩,他们到底还没有丢开中国民族所特具的人道。屈原、阮籍、李白诸人都本有济世忧民的大抱负。阮籍号称猖狂,而在《咏怀诗》中仍有“生命几何时,慷慨各努力”的劝告。李白在《古风》里言志,也说“我志在删述,垂辉映千春”。他们本来都有淑世的志愿,看到世事的艰难和人寿的短促,于是逃到老庄的虚无清静主义,学道家作高举遗世的企图。他们所想望的仙境又渺不可追,“虽欲腾丹谿,云螭非我驾”,仍不免“抚心茫茫泪如珠”,于是又回到人境,尽量求一时的欢乐而寄情于醇酒妇人。“欲远集而无所止兮,聊浮游以逍遥”,在屈原为愤慨之谈,在阮籍和李白便成了涉世的策略。这一派诗人都有日暮途穷无可如何的痛苦。从淑世到厌世,因厌世而求超世,超世不可能,于是又落到玩世,而玩世亦终不能无忧苦。他们一生都在这种矛盾和冲突中徘徊。真正大诗人必从这种矛盾和冲突中徘徊过来,但是也必能战胜这种矛盾和冲突而得到安顿。但丁、莎士比亚和哥德都未尝没有徘徊过,他们所以超过阮籍、李白一派诗人者就在他们得到最后的安顿,而阮李诸人则终止于徘徊。
中国游仙派诗人何以止于徘徊呢?这要归咎于我们在上文所说过的哲学思想的平易和宗教情操的淡薄。哲学思想平易,所以无法在冲突中寻出调和,不能造成一个可以寄托心灵的理想世界。宗教情操淡薄,所以缺乏“坚持的努力”,苟安于现世而无心在理想世界求寄托,求安慰。屈原、阮籍、李白诸人在中国诗人中是比较能抬头向高远处张望的,他们都曾经向中国诗人所不常去的境界去探险,但是民族性的累太重,他们刚飞到半天空就落下地。所以在西方诗人心中的另一世界的渴求能产生《天国》、《失乐园》、《浮士德》诸杰作,而在中国诗人心中的另一世界的渴求只能产生《远游》、《咏怀诗》、《游仙诗》和《古风》一些简单零碎的短诗。
老庄和道家学说之外,佛学对于中国诗的影响也很深。可惜这种影响未曾有人仔细研究过。我们首应注意的一点就是:受佛教影响的中国诗大半只有“禅趣”而无“佛理”。“佛理”是真正的佛家哲学,“禅趣”是和尚们静坐山寺参悟佛理的趣味。佛教从汉朝传入中国,到魏晋以后才见诸吟咏,孙绰《游天台山赋》是其滥觞。晋人中以天分论,陶潜最宜于学佛,所以远公竭力想结交他,邀他入“白莲社”,他以许饮酒为条件,后来又“攒眉而去”,似乎有不屑于佛的神气。但是他听到远公的议论,告诉人说它“令人颇发深省”。当时佛学已盛行,陶潜在无意之中不免受有几分影响。他的《与子俨等疏》中:
少学琴书,偶爱闲静,开卷有得,便欣然忘食。见树木交荫,时鸟变声,亦复欢然有喜。尝言五六月中,北窗下卧,遇凉风暂至,自谓是羲皇上人。
一段是参透禅机的话。他的诗描写这种境界的也极多。陶潜以后,中国诗人受佛教影响最深而成就最大的要推谢灵运、王维和苏轼三人。他们的诗专说佛理的极少,但处处都流露一种禅趣。我们细玩他们的全集,才可以得到这么一个总印象。如摘句为例,则谢灵运的“白云抱幽石,绿媚清涟”,“虚馆绝诤讼,空庭来乌鹊”,王维的“兴阑啼鸟散,坐久落花多”,“倚杖柴门外,临风听暮蝉”,和苏轼的“舟行无人岸自移,我卧读书牛不知”,“敲门都不应,倚杖听江声”诸句的境界都是我所谓“禅趣”。
他们所以有“禅趣”而无“佛理”者固然由于诗本来不宜说理,同时也由于他们所羡慕的不是佛教而是佛教徒。晋以后中国诗人大半都有“方外交”,谢灵运有远公,王维有瑗公和操禅师,苏轼有佛印。他们很羡慕这班高僧的言论风采,常偷“浮生半日闲”到寺里去领略“参禅”的滋味,或是同禅师交换几句趣语。诗境与禅境本来相通,所以诗人和禅师常能默然相契。中国诗人对于自然的嗜好比西方诗要早一千几百年,究其原因,也和佛教有关系。魏晋的僧侣已有择山水胜境筑寺观的风气,最早见到自然美的是僧侣(中国僧侣对于自然的嗜好或受印度僧侣的影响,印度古婆罗门教徒便有隐居山水胜境的风气,《沙恭达那》剧可以为证)。僧侣首先见到自然美,诗人则从他们的“方外交”学得这种新趣味。“禅趣”中最大的成分便是静中所得于自然的妙悟,中国诗人所最得力于佛教者就在此一点。但是他们虽有意“参禅”,却无心“证佛”,要在佛理中求消遣,并不要信奉佛教求彻底了悟,彻底解脱;入山参禅,出山仍然做他们的官,吃他们的酒肉,眷恋他们的妻子。本来佛教的妙义在“不立文字,见性成佛”,诗歌到底仍不免是一种尘障。
佛教只扩大了中国诗的情趣的根底,并没有扩大它的哲理的根底。中国诗的哲理的根底始终不外儒道两家。佛学为外来哲学,所以能合中国诗人口味者正因其与道家言在表面上有若干类似。晋以后一般人尝把释道并为一事,以为升仙就是成佛。孙绰的《游天台山赋》和李白的《赠僧崖公》诗,都以为佛老原来可以相通,韩愈辟“异端邪说”,也把佛老并为一说。老子虽尚虚无而却未明言寂灭。他是一个彻底的个人主义者,《道德经》中大部分是老于世故者的经验之谈,所以后来流为申韩刑名法律的学问,佛则以普济众生为旨。老子主张人类回到原始时代的愚昧,佛教人明心见性,衡以老子的“绝圣弃知”的主旨,则佛亦当在绝弃之列。从此可知老与佛根本不能相容。晋唐人合佛于老,也犹如他们合道于老一样,绝对没有想到这种凑合的矛盾。尤其奇怪的是儒家诗人也往往同时信佛。白居易和元稹本来都是彻底的儒者,而白有“吾学空门不学仙,归则须归兜率天”的话,元在《遣病》诗里也说“况我早师佛,屋宅此身形”。中国人原来有“好信教不求甚解”的习惯,这种马虎妥协的精神本也有它的优点,但是与深邃的哲理和有宗教性的热烈的企求都不相容。中国诗达到幽美的境界而没有达到伟大的境界,也正由于此。
[book_title]第四章 论表现——情感思想与语言文字的关系
意境为情趣意象的契合融贯,但是只有意境仍不能成为诗,诗必须将蕴蓄于心中的意境传达于语言文字,使一般人可以听到看到懂得。这个传达过程引起了“表现”、“实质与形式”、“情感思想与语言文字的关系”一些难问题。这些问题都是老问题,从亚里士多德一直到现在,许多思想家都费过许多心血想解决它们,但仍然是纠缠不清,可见得它们并不像一般人所想象的那么容易。对于任何问题作精密思考,第一桩要事是正名定义,做浅近而却基本的分析工作。文艺方面许多无谓的争执和误解都起于名不正,义不定,条理没有分析清楚,以至于各方争辩所指的要点不能接头,思想就因而不能缜密中肯。本篇所以不惮繁琐,从浅近而基本的分析下手。
一 “表现”一词意义的暧昧
诗人和其他艺术家的本领都在见得到,说得出。一般人把见得到的叫做“实质”或“内容”,把说出来的叫做“形式”。换句话说,实质是语言所表现的情感和思想,形式是情感和思想借以流露的语言组织。艺术的功能据说是赋予形式于内容。依这样看,实质在先,形式在后;情感思想在内,语言在外。我们心里先有一种已经成就的情感和思想(实质),本没有语言而后再用语言把它翻译出来,使它具有形式。这种翻译的活动通常叫做“表现”(expression)。所谓表现就是把在内的“现”出“表”面来,成为形状可以使人看见。被表现者是情感思想,是实质,表现者是语言,是形式,这是流行语言习惯对于“表现”的定义。它对于情感思想和语言指出三种关系:①被动与主动的关系;②内外的关系;③先后的关系。
美学家克罗齐把流行语言所指的“表现”叫做“外达”(L'extrinsecayione),近于托尔斯泰、阿伯克龙比(Abercrombie)和理查兹(Richards)诸人所说的“传达”(communication)。依他看,就艺术本身的完成说,传达并非绝对必要,必要的是在心里直觉到一个情感饱和的意象。情感与意象猝然相遇而欣合无间,这种遇合就是直觉,就是表现,也就是艺术。创造如此,欣赏也是如此。所以“表现”变成情感与意象中间的关系。在心中直觉到一个完整的意象恰能涵蕴一种情感时,情感便已“表现”于意象。被表现者是情感,表现者是意象。情感意象未经心灵综合(即直觉)融贯为一体以前,只有零乱浑朴的实质,既经心灵综合融贯为一体,即具有形式。形式是直觉所产生的。既直觉成为艺术,实质与形式便不可分开;艺术之所以为艺术,即在实质与形式之不可分开。依这一个看法,表现即直觉,是在一瞬间在心中形成的,内容形式不可分的;内外的分别自不能成立,即先与后,主动与被动的分别也不甚重要了。至于把心里所直觉成的艺术用符号记载下来,目的是在传达给旁人看,或是留为自己后来看。这种目的是实用的,而不是艺术的,所以传达与艺术无关,传达出来的也只是“物理的事实”,不能算是艺术。
此外在康德以来的形式派美学中,“表现”还另有一个僻狭的意义。形式派美学家通常把艺术分为“表意的”(representative)和“形式的”(formal)两个成分。表意的成分是诉诸理解的,可引起联想的,有意义可求的,如图画中的人物和故事以及诗中的意义。形式的成分是直接诉诸感官的,不假思索而一目了然的,如图画的形色分配以及诗中的声音节奏。“表意的成分”有时被形式派美学家称为“表现”,看成与“美”(beauty)对立,“美”完全见于“形式的成分”。艺术的特质据说是美,所以近代艺术在实施上和在理论上都倾向于抹煞“表意的成分”而尽量发展“形式的成分”。图画中“后期印象”运动以及诗中“纯诗”运动都是要用形色或声音直接撼动感官,把意义放在其次。形式派美学家有时也沿用流行语言所给的“表现”的意义,比如说“纯粹的形式不表现任何意义”。这么一来,“表现”这个名词弄得非常暧昧。如沿用“表现”的流行意义来说明形式派的“表现”观,则艺术的实质是情感和思想(即“表意的成分”),形式是形色声音等媒介的配合,“表现”就是用形色声音等去传达情感和思想。拿诗为例来说,形式派的看法与流行的看法的分别是这样:依流行的看法,诗以语言(兼含音与义)表现情感和思想;依形式派和纯诗运动者的看法,诗以语言中一个成分——声音——表现情感和思想。
本文用意不在批评诸家的表现说,而在建设一种自己的理论。形式派的“表现”意义不但太僻狭,而且与本文的理论没有多大关系,姑且丢开不说。克罗齐的“表现”说到后来还要提到。为便利说明起见,我们先从批评“表现”的流行意义入手。
二 情感思想和语言的联贯性
在“表现”的许多意义之中,流行语言习惯所用的最占势力。这就是:情感思想(包涵意象在内)合为实质,语言组织为形式,表现是用在外在后的语言去翻译在内在先的情感和思想。这是多数论诗者共同采纳的意见。我们以为它不精确,现在来说明理由。
我们先要明白情感思想和语言的关系。心感于物(刺激)而动(反应)。情感思想和语言都是这“动”的片面。“动”蔓延于脑及神经系统而生意识,意识流动便是通常所谓“思想”。“动”蔓延于全体筋肉和内脏,引起呼吸、循环、分泌运动各器官的生理变化,于是有“情感”。“动”蔓延于喉、舌、齿诸发音器官,于是有“语言”。这是一个应付环境变化的完整反应。心理学家为便利说明起见,才把它分析开来,说某者为情感,某者为思想,某者为语言。其实这三种活动是互相联贯的,不能彼此独立的。
我们先研究思想和语言的联贯性。一般人以为思想全是脑的活动,“思想”与“用脑”几成为同义词。其实这是不精确的,在运用思想时,我们不仅用脑,全部神经系统和全体器官都在活动。我们常问人:“你在想什么?”他没有说而我们知道他在想,就因为他的目光、颜面筋肉以及全体姿态都现出一种特殊的样子。据说亚里士多德运用思想时要徘徊行走,所以他的哲学派别有“行思派”(Peripatetician)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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