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元白诗笺证稿 [book_author]陈寅恪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诗词戏曲,学术,诗论,完结 [book_length]171627 [book_dec]研究著作。陈寅恪著。共六章,分别笺证唐白居易《长恨歌》、《琵琶行》、元稹《连昌宫词》、艳诗及悼亡诗、元白《新乐府》和元氏《古题乐府》等诗篇;末附论文五篇,就白居易的家世、思想、创作以及白氏与友人元稹、刘禹锡的交游加以论述。此书虽名“笺证”,实异于一般文字笺释,乃是广泛采辑和引证各种史料、文献,与作品相参照,求得以史证诗、以诗证史、互为补充、互为发明的效果。如论元稹艳诗及悼亡诗,作者从诗中反映出来的元氏与情人双文、妻室韦丛的关系,结合时人的门第观念,以考证唐代士夫文人的婚姻选择和仕宦道路,皆有发前人之所未发。特别是其论元、白《新乐府》的章节,从社会经济、政治、司法、边防、习俗、伦理、宗教、艺术各方面着眼搜寻材料,详作比勘,不仅大大加深了读者对诗歌内容及其表现形式的理解,亦有助于全面、真切地把握整个时代。这种“史诗互证”的方法,显然突过旧史家单纯引史事考释诗篇的传统,足以展示文学与人生之间纵横交错的复杂图景,为古典诗歌研究开拓新的视野,在学术界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原书稿1950年由岭南大学中国文学研究室出版,后经作者屡次订补,于1955年、1959年分别由文学古籍刊行社和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重新出版;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发行新一版,又增入作者撰写的十三条校补记。 [book_img]Z_19859.jpg [book_title]第一章 长恨歌 《白氏长庆集》卷二八《与元九书》云: 及再来长安,又闻有军使高霞寓者,欲聘娼妓。妓大夸曰,我诵得白学士《长恨歌》,岂同他妓哉!由是增价。 《全唐诗》第一六函《白居易》卷一六《编集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卷末,戏赠元九、李二十》云: 一篇长恨有风情,十首秦吟近正声。每被老元偷格律,苦教短李伏歌行。世间富贵应无分,身后文章合有名。莫怪气粗言语大,新排十五卷诗成。 寅恪按:自来文人作品,其最能为他人所欣赏,最能于世间流播者,未必即是其本身所最得意、最自负自夸者。若夫乐天之《长恨歌》,则据其自述之语,实系自许以为压卷之杰构,而亦为当时之人所极欣赏,且流播最广之作品。此无怪乎历千岁之久至于今日,仍熟诵于赤县神州及鸡林海外“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元微之《白氏长庆集·序》中语)也。 虽然,古今中外之人读此诗者众矣,其了解之程度果何如?“王公妾妇牛童马走”固不足论,即所谓文人学士之伦,其诠释此诗形诸著述者,以寅恪之浅陋,尚未见有切当之作。故姑试为妄说,别进一新解焉。 鄙意以为欲了解此诗,第一,须知当时文体之关系。第二,须知当时文人之关系。 何谓文体之关系?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八云: 唐之举人,先借当世显人以姓名达之主司,然后以所业投献。逾数日又投,谓之温卷,如《幽怪录传奇》等皆是也。盖此等文备众体,可以见史才,诗笔,议论。至进士则多以诗为贽。今有唐诗数百种行于世者是也。 寅恪按:赵氏所述唐代科举士子风习,似与此诗绝无关涉。然一考当日史实,则不能不于此注意。盖唐代科举之盛,肇于高宗之时,成于玄宗之代,而极于德宗之世。德宗本为崇奖文词之君主,自贞元以后,尤欲以文治粉饰苟安之政局。就政治言,当时藩镇跋扈,武夫横恣,固为纷乱之状态。然就文章言,则其盛况殆不止追及,且可超越贞观、开元之时代。此时之健者有韩、柳、元、白,所谓“文起八代之衰”之古文运动即发生于此时,殊非偶然也。又中国文学史中别有一可注意之点焉,即今日所谓唐代小说者,亦起于贞元、元和之世,与古文运动实同一时,而其时最佳小说之作者,实亦即古文运动中之中坚人物是也。此二者相互之关系,自来未有论及之者。寅恪尝草一文略言之,题曰《韩愈与唐代小说》,载哈佛大学《亚细亚学报》第一卷第一期。其要旨以为古文之兴起,乃其时古文家以古文试作小说,而能成功之所致,而古文乃最宜于作小说者也。拙文所以得如斯之结论者,因见近年所发现唐代小说,如敦煌之俗文学,及日本遗存之《游仙窟》等,与洛阳出土之唐代非士族之墓志等,其著者大致非当时高才文士(张文成例外),而其所用以著述之文体,骈文固已腐化,即散文亦极端公式化,实不胜叙写表达人情物态世法人事之职任。其低级骈体之敦煌俗文学及燕山外史式之《游仙窟》等,皆世所习见,不复具引。兹节录公式化之墓志文二通以供例证如下。 《芒洛冢墓遗文四编》卷三《安师墓志》云: 君讳师,字文则,河南洛阳人也。十六代祖西华国君,东汉永平中,遣子仰入侍,求为属国,乃以仰为并州刺史,因家洛阳焉。 又《康达墓志》云: 君讳达,自(字?)文则,河南伊阙人也。 □以□ 因家河□焉。 今观两志文因袭雷同公式化之可笑,一至若此,则知非大事创革不可。是《韩昌黎集》《河东先生集》中碑志、传记之文所以多创造之杰作,而谀墓之金为应得之报酬也。夫当时叙写人生之文衰弊至极,欲事改进,一应革去不适描写人生之已腐化之骈文,二当改用便于创造之非公式化之古文,则其初必须尝试为之。然碑志、传记为叙述真实人事之文,其体尊严,实不合于尝试之条件。而小说则可为驳杂无实之说,既能以俳谐出之,又可资雅俗共赏,实深合尝试且兼备宣传之条件。此韩愈之所以为爱好小说之人,致为张籍所讥。观于文昌遗书退之之事,如《唐摭言》卷五“切磋”条(参《韩昌黎集》卷一四《答张籍书注》《重答张籍书注》及《全唐文》卷六八四张籍《上韩昌黎书》《上韩昌黎第二书》)云: 韩文公著《毛颖传》,好博塞之戏。张水部以书劝之。其一曰,比见执事多尚驳杂无实之说,使人陈之于前以为欢,此有以累于令德。其二曰,君子发言举足,不远于理,未尝闻以驳杂无实之说为戏也。执事每见其说,亦拊抃呼笑,是挠气害性,不得其正矣。 可知也。 是故唐代贞元、元和年间之小说,乃一种新文体,不独流行当时,复更辗转为后来所则效,本与唐代古文同一源起及体制也。唐代举人之以备具众体之小说之文求知于主司,即与以古文诗什投献者无异。元稹、李绅撰《莺莺传》及《莺莺歌》于贞元时,白居易与陈鸿撰《长恨歌》及《长恨歌传》于元和时,虽非如赵氏所言是举人投献主司之作品,但实为贞元、元和年间新兴之文体。此种文体之兴起与古文运动有密切关系,其优点便在于创造,而其特征则尤在备具众体也。 既明乎此,则知陈氏之《长恨歌传》与白氏之《长恨歌》非通常序文与本诗之关系,而为一不可分离之共同机构。赵氏所谓“文备众体”中,“可以见诗笔”(赵氏所谓诗笔系与史才并举者。史才指小说中叙事之散文言。诗笔即谓诗之笔法,指韵文而言。其笔字与六朝人之以无韵之文为笔者不同)之部分,白氏之歌当之。其所谓“可以见史才”“议论”之部分,陈氏之传当之。后人昧于此义,遂多妄说,如沈德潜《唐诗别裁集》卷八选《长恨歌》评云: 迷离恍惚,不用收结,此正作法之妙。 又《唐宋诗醇》卷二二云: 结处点清长恨,为一诗结穴。戛然而止,全势已足,不必另作收束。 初视之,其言似皆甚允当。详绎之,则白氏此歌乃与传文为一体者。其真正之收结,即议论与夫作诗之缘起,乃见于陈氏传文中。传文略云: 质夫举酒于乐天前曰,乐天深于诗,多于情者也。试为歌之如何?乐天因为《长恨歌》。意者不但感其事,亦欲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也。歌既成,使鸿传焉。世所不闻者,予非开元遗民,不得知。世所知者,有《玄宗本纪》在。今但传《长恨歌》云尔。 此节诸语正与元氏《莺莺传》末结束一节所云: 时人多许张为善补过者。予尝于朋会之中,往往及此意者,使夫知者不为,为之者不惑。贞元岁九月,执事(?)李公垂宿于予靖安里第,语及于是。公垂卓然称异,遂为《莺莺歌》以传之。崔氏小名莺莺,公垂以命篇。 适相符合。而李氏之《莺莺歌》,其诗最后数语亦为: 诗中报郎含隐语,郎知暗到花深处。三五月明当户时,与郎相见花间语(语字从董解元西厢本,他本作路)。 然则《莺莺歌》虽不似《长恨歌》之迷离恍惚,但亦不用所谓收结者,其故何耶?盖《莺莺传》既可谓之《会真记》(见拙著《读〈莺莺传〉》,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本第一分。今附于第四章后),故《莺莺歌》亦可谓之《会真歌》。《莺莺歌》以“与郎相见”即会真结(会真之义与遇仙同,说详拙著《读〈莺莺传〉》),与《长恨歌》以长恨结,正复相同。至于二诗之真正收结,则又各在其传文之中也。二诗作者不同,价值亦异,而其体裁实无一不合。盖二者同为具备众体之小说中之歌诗部分也。后世评《长恨歌》者,如前所引二例,于此全未明了,宜乎其赞美乐天,而不得其道矣。 更取韩退之小说作品观之(详见拙著《韩愈与唐代小说》,载哈佛大学《亚细亚学报》第一卷第一期),如《韩昌黎集》卷二一《石鼎联句诗序》,即当时流行具备众体之小说文也。其序略云: 二子(侯喜刘师服)因起谢曰:“尊师(轩辕弥明)非世人也,其伏矣,愿为弟子,不敢更论诗。”道士奋曰:“不然。章不可以不成也。”又谓刘曰:“把笔来,吾与汝就之。”即又唱出四十字,为八句。书讫,使读。读毕,谓二子曰:“章不已就乎?”二子齐应曰:“就矣。” 寅恪按:此八句四十字,即《石鼎联句诗序》之末段。其词云: 全胜瑚琏贵,空有口传名。岂比俎豆古,不为手所拯。磨砻去圭角,浸润着光精。愿君莫嘲诮,此物方施行。 此篇结句“此物”二字,即“石鼎”之代称。亦正与李公垂之《莺莺歌》,即《会真歌》之“与郎相见”,白乐天《长恨歌》之“此恨绵绵”,皆以结局之词义为全篇之题名,结构全同。于此可以知当时此种文章之体制,而不妄事评赞矣。复次,洪氏《韩公年谱》云: 或谓轩辕寓公姓,弥明寓公名,盖以文滑稽耳。是不然,刘侯虽皆公门人,然不应讥诮如是之甚。且言弥明形貌声音之陋,亦岂公自词耶?而《列仙传》又有《弥明传》,要必有是人矣。 朱子《韩义考异》云: 今按此诗句法全类韩公,而或者所谓寓公姓名者。盖轩辕反切近韩字,弥字之意又与愈字相类,即张籍所讥与人为无实驳杂之说者也,故窃意或者之言近是。洪氏所疑容貌声音之陋,乃故为幻语,以资笑谑,又以乱其事实,使读者不之觉耳。若《列仙传》,则又好事者,因此序而附着之,尤不足以为据也。 寅恪按:朱子说甚谛,其深识当时文章体裁,殊非一般治唐文者所及。故不嫌骈赘,并附于此,以资参校。 何谓文人之关系?《白氏长庆集》卷二八《与元九书》云: 与足下小通,则以诗相戒。小穷,则以诗相勉。索居,则以诗相慰。同处,则以诗相娱。 元白二人作诗,相互之密切关系,此数语已足以尽之,不必更别引其他事实以为证明。然元白二人之作诗,亦各受他一人之影响,自无待论。如前引《全唐诗》第一六函《白居易》卷一六《编集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卷末,戏赠元九、李二十》诗“每被老元偷格律”句,乐天自注云: 元九向江陵日,尝以拙诗一轴赠行,自后格变。 又“苦教短李伏歌行”句,自注云: 李二十尝自负歌行,近见予《乐府》五十首,默然心伏。 盖《白氏长庆集》卷二《和答诗十首·序》略云: 五年春,微之左转为江陵士曹掾。仆职役不得去,命季弟送行,且奉新诗一轴致于执事,凡二十章,欲足下在途讽读。及足下到江陵,寄在路所为诗十七章,皆得作者风。岂仆所奉者二十章,遽能开足下聪明,使之然耶?何立意措辞与足下前时诗,如此之相远也。 又《元氏长庆集》卷二四《和李校书新题乐府二十首·序》云: 予友李公垂,予乐府新题二十首。雅有所谓,不虚为文。予取其病时之尤急者,列而和之,盖十二而已。 今《白氏长庆集》卷三卷四所载《新乐府》五十首,即因公垂、微之所咏而作也。其所以使李氏心伏者,乃由当时文士各出其所作互事观摩,争求超越,如《白氏长庆集》卷二《和答诗十首·序》云: 旬月来多乞病假,假中稍闲,且摘卷中尤者,继成十章,亦不下三千言。其间所见,同者固不能自异,异者亦不能强同。同者谓之和,异者谓之答。 今并观同时诸文人具有互相关系之作品,知其中于措辞(即文体)则非徒仿效,亦加改进。于立意(即意旨)则非徒沿袭,亦有增创。盖仿效沿袭即所谓同,改进增创即所谓异。苟今世之编著文学史者,能尽取当时诸文人之作品,考定时间先后,空间离合,而总汇于一书,如史家长编之所为,则其间必有启发,而得以知当时诸文士之各竭其才智,竞造胜境,为不可及也。 据上所论,则知白、陈之《长恨歌》及《长恨歌传》,实受李、元之《莺莺歌》及《莺莺传》之影响,而微之之《连昌宫词》又受白、陈之《长恨歌》及《长恨歌传》之影响。其间因革演化之迹,显然可见。兹释《长恨歌》,姑就《莺莺歌》及《莺莺传》与《长恨歌》及《长恨歌传》言之,暂置《连昌宫词》不论焉。 据《莺莺传》云: 贞元岁九月,执事(?)李公垂宿于予靖安里第,语及于是。公垂卓然称异,遂为《莺莺歌》以传之(此节上已引)。 贞元何年,虽阙不具。但贞元二十一年八月即改元永贞,是传文之贞元岁,绝非贞元二十一年可知。 又《莺莺传》有: 后岁余,崔已委身于人,张亦有所娶。 之语。则据《才调集》卷五微之《梦游春七十韵》云: 一梦何足云,良时事婚娶。当年二纪初,佳节三星度。朝蕣玉佩迎,高松女萝附。韦门正全盛,出入多欢裕。 《韩昌黎集》卷二四《监察御史元君妻京兆韦氏夫人墓志铭》云: 夫人于仆射为季女。爱之,选婿得今御史河南元稹。稹时始以选校书秘书省中。 及《白氏长庆集》卷六一《河南元公墓志铭》(《旧唐书》卷一六六《元稹传》同)云: 年二十四,试判入四等,署秘省校书。 是又必在贞元十八年微之婚于韦氏之后(微之此时年纪,即一十四),而《莺莺传》复有: 自是绝不复知矣。 一言,则距微之婚期必不甚近,然则贞元二十年乃最可能者也。又据《长恨歌传》略云: 元和元年冬十二月,太原白乐天自校书郎尉于盩厔。鸿与琅琊王质夫家于是邑,暇日相携游仙游寺,话及此事。乐天因为《长恨歌》。 此则《长恨歌》及《长恨歌传》之作成在《莺莺歌》及《莺莺传》作成之后。其传文即相当于《莺莺传》文,歌词即相当于《莺莺歌》词及会真等诗,是其因袭相同之点也。至其不同之点,不仅文句殊异,乃特在一为人世,一为仙山;一为生离,一为死别;一为生而负情,一为死而长恨。其意境宗旨,迥然分别,俱可称为超妙之文。若其关于帝王、平民(莺莺非出高门,详说拙著《读〈莺莺传〉》),贵贱高下所写之各殊,要微末而不足论矣。复次,就文章体裁演进之点言之,则《长恨歌》者,虽从一完整机构之小说,即《长恨歌》及《长恨歌传》中分出别行,为世人所习诵,久已忘其与传文本属一体。然其本身无真正收结,无作诗缘起,实不能脱离传文而独立也。至若元微之之《连昌宫词》,则虽深受《长恨歌》之影响,然已更进一步,脱离备具众体诗文合并之当日小说体裁,而成一新体,俾史才诗笔议论诸体皆汇集融贯于一诗之中(其详俟于《论〈连昌宫词〉》章述之),使之自成一独立完整之机构矣。此固微之天才学力之所致,然实亦受乐天《新乐府》体裁之暗示,而有所摹仿。故乐天于“每被老元偷格律,苦教短李伏歌行”之句及自注“元九向江陵日,尝以拙诗一轴赠行,自后格变”“李二十尝自负歌行,近见吾《乐府》五十首,默然心伏”之语,明白言之。世之治文学史者可无疑矣。 又宋人论诗,如魏泰《临汉隐居诗话》,张戒《岁寒堂诗话》之类,俱推崇杜少陵而贬斥白香山。谓乐天《长恨歌》详写燕昵之私,不晓文章体裁,造语蠢拙,无礼于君。喜举老杜《北征》诗“未闻夏殷衰,中自诛褒妲”一节,及《哀江头》“昭阳殿里第一人,同辇随君侍君侧”一节,以为例证。殊不知《长恨歌》本为当时小说文中之歌诗部分,其史才议论已别见于陈鸿传文之内,歌中自不涉及。而详悉叙写燕昵之私,正是言情小说文体所应尔,而为元白所擅长者(见拙著《读〈莺莺传〉》)。如魏、张之妄论,真可谓“不晓文章体裁,造语蠢拙”也。又汪立名驳《隐居诗话》之言(见《汪本》卷一二)云: 此论为推尊少陵则可,若以此贬乐天则不可。论诗须相题,《长恨歌》本与陈鸿王质夫话杨妃始终而作,犹虑诗有未详,陈鸿又作《长恨歌传》,所谓不特感其事,亦欲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也。自与《北征》诗不同。若讳马嵬事实,则长恨二字便无着落矣。 是以陈鸿作传为补《长恨歌》之所未详,即补充史才议论之部分,则不知此等部分,为诗中所不应及,不必详者。然则汪氏不解当日小说体裁之为何物,犹有强作解事之嫌也。歌云: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容斋续笔》卷二“唐诗无讳避”条略云: 唐人歌诗,其于先世及当时事,直词咏寄,略无隐避。至宫禁嬖昵,非外间所应知者,皆反覆极言,而上之人亦不以为罪。如白乐天《长恨歌》讽谏诸章,元微之《连昌宫词》始末,皆为明皇而发。杜子美尤多。此下如张祜《赋连昌宫》等三十篇,大抵咏开元、天宝间事。李义山《华清宫》等诸诗亦然,今之诗人不敢尔也。 寅恪按:洪氏之说是也。唐人竟以《太真遗事》为一通常练习诗文之题目,此观于唐人诗文集即可了然。但文人赋咏,本非史家纪述,故有意无意间逐渐附会修饰,历时既久,益复曼衍滋繁,遂成极富兴趣之物语小说,如乐史所编著之《杨太真外传》是也。 若依唐代文人作品之时代,一考此种故事之长成,在白歌、陈传之前,故事大抵尚局限于人世,而不及于灵界,其畅述人天生死形魂离合之关系,似以《长恨歌》及《长恨歌传》为创始。此故事既不限现实之人世,遂更延长而优美。然则增加太真死后天上一段故事之作者,即是白、陈诸人,洵为富于天才之文士矣。虽然此节物语之增加,亦极自然容易,即从汉武帝李夫人故事附益之耳。陈传所云“如汉武帝李夫人”者,是其明证也。故“人世”上半段开宗明义之“汉皇重色思倾国”一句,已暗启“天上”下半段之全部情事。文思贯澈钩结,如是精妙。特为标出,以供读者之参考。寅恪于此,虽不免有金人瑞(即金圣叹)以八股文法评《西厢记》之嫌疑,然不敢辞也(可参《新乐府》章《李夫人》篇)。 赵与时《宾退录》卷九云: 白乐天《长恨歌》书太真本末详矣,殊不为鲁讳。然太真本寿王妃,顾云杨家有女云云。盖燕昵之私,犹可以书,而大恶不容不隐。陈鸿传则略言之矣。 又史绳祖《学斋占毕》卷一云: 唐明皇纳寿王妃杨氏,本陷新台之恶,而白乐天所赋《长恨歌》,则深没寿邸一段,盖得孔子答陈司败遗意矣。春秋为尊者讳,此歌深得之。 寅恪按:关于太真入宫始末为唐史中一重公案,自来考证之作亦已多矣。清代论兹事之文,如朱彝尊《曝书亭集》卷五五《书〈杨太真外传〉后》,杭世骏《订讹类编》卷二“杨氏入宫并窃笛”条,章学诚《章氏遗书外编》卷三《丙辰札记》等,似俱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而以朱氏之文为最有根据。盖竹垞得见当时不甚习见之材料,如《开元礼》及《唐大诏令集》诸书,大宗实斋不过承用竹垞之说,而推衍之耳。今止就朱氏所论辨证其误,虽于白氏之文学无大关涉,然可借以了却此一重考据公案也。 《曝书亭集》卷五五《书〈杨太真外传〉后》略云: 《杨太真外传》,宋乐史所撰。称妃以开元二十二年十一月归于寿邸。二十八年十月玄宗幸温泉宫,使高力士取于寿邸,度为女道士,住内太真宫。此传闻之谬也。按《唐大诏令》载开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遣户部尚书同中书门下李林甫,副以黄门侍郎陈希烈,册河南府士曹参军杨玄璬长女为寿王妃。考之《开元礼》,皇太子纳妃,将行纳采,皇帝临轩命使。降而亲王,礼仪有杀,命使则同。由纳采而问名,而纳吉,而纳征,而请期,然后亲迎,同牢。备礼动需卜日,无纳采受册即归寿邸之礼也。越明年,武惠妃薨,后宫无当帝意者。或奏妃姿色冠代,乃度为女道士。敕曰,寿王瑁妃杨氏,素以端毅(寅恪按:“毅章”氏引作“悫”),作嫔藩国。虽居荣贵,每在清修。属太后忌辰,永怀追福,以兹求度。雅志难违,用敦弘道之风,特遂由衷之请,宜度为女道士。盖帝先注意于妃,顾难夺之朱邸,思纳诸禁中,乃言出自妃意。所云作嫔藩国者,据妃曾受册云然。其日太后忌辰者,昭成窦后以长寿二年正月二日受害,则天后以建子月为岁首,中宗虽复旧用夏正,即正月行香废务,直至顺宗永贞元年,方改正以十一月二日为忌辰。开元中犹循中宗行香之旧,是妃入道之期当在开元二十五年正月二日也。妃既入道,衣道士服入见,号曰太真。史称不期岁礼遇如惠妃。然则妃由道院入宫,不由寿邸。陈鸿《长恨传》谓高力士潜搜外宫,得妃于寿邸,与《外传》同其谬。张俞《骊山记》谓妃以处子入宫,似得其实。而李商隐《碧城》三首,一咏妃入道,一咏妃未归寿邸,一咏帝与妃定情系七月十六日,证以《武皇内传》分明在,莫道人间总不知。是足当诗史矣。 寅恪按:朱氏考证之文,似极可信赖。然一取其他有关史料核之,其误即见。其致误之由,在不加详考,遽信《旧唐书》卷五一《后妃传·玄宗杨贵妃传》所云: 二十四年惠妃薨。 一语,但同书同卷与《玄宗杨贵妃传》连接之《玄宗贞顺皇后武氏传》云: 惠妃以开元二十五年十二月薨。 而竹垞所以未及注意此二传纪载之冲突者,殆由《新唐书》卷七六《后妃传·玄宗杨贵妃》亦承用旧传“开元二十四年武惠妃薨”之文。朱氏当日仅参取《新唐书·杨贵妃传》,而未别考他传及他书。不知《新唐书》卷七六《后妃传》于《玄宗贞顺皇后武氏传》,特删去旧传“开元二十五年薨”之语。岂宋子京亦觉其矛盾耶?夫武惠妃薨年为开元二十五年,非二十四年,可以两点证明。第一,《旧唐书·武惠妃传》薨于开元二十四年之纪载与其他史料俱不合。第二,武惠妃薨于开元二十四年于当时情事为不可能。先就第一点言之,如: 《旧唐书》卷九《玄宗纪·下》云: 十二月丙午,惠妃武氏薨,追谥为贞顺皇后。 《新唐书》卷五《玄宗纪》云: 十二月丙午,惠妃薨,丁巳追册为皇后。 《唐会要》卷三“皇后”门略云: 玄宗皇后武氏。后幼入宫,赐号惠妃。开元二十五年十二月七日薨(年四十),赠皇后,谥曰贞顺。 《通鉴》卷二一四《唐纪》卷三〇《玄宗纪》云: 十二月丙午,惠妃武氏薨,赠谥贞顺皇后。 《大唐新语》卷一一《惩戒》篇云: 三庶以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死。武妃以十二月毙。(薨?) 可知武惠妃开元二十五年薨说,几为全部史料之所同,而《旧唐书·杨贵妃传》武惠妃开元二十四年薨说,虽为《新唐书·杨贵妃传》所沿袭误用,实仍是孤文单纪也(今本乐史《杨太真外传·上》云:“开元二十一年十一月惠妃即世。”乃数字传写讹误,可不置辨。又可参刘文典先生《群书校补》)。 再就第二点言之,《旧唐书》卷一〇七《废太子瑛传》叙玄宗之杀三庶人,即太子瑛、鄂王瑶、光王琚事略云: 及武惠妃宠幸,丽妃恩乃渐弛。时鄂王瑶母皇甫德仪,光王琚母刘才人亦渐疏薄。瑛于内第与鄂光王等自谓母氏失职,尝有怨望。惠妃女咸宜公主出降于杨洄。二十五年四月,杨洄又构于惠妃。言瑛兄弟三人,常构异谋。玄宗使中官宣诏于宫中,并废为庶人,俄赐死于城东驿。其年,武惠妃数见三庶人为祟,怖而成疾,巫者祈请弥月,不痊而殒。 传文之神话附会姑不论,但若武惠妃早薨于开元二十四年,则三庶人将不致死于二十五年四月矣。此武惠妃薨于开元二十四年,所以于当时情事,为不可能。而依朱氏所考,杨妃于开元二十五年正月二日即已入宫,实则其时武惠妃尚在人间。岂不成为尹邢觌面?是朱氏所谓: 武惠妃薨,后宫无当帝意者。或奏妃姿色冠代,乃度为女道士。 即谓杨贵妃为武惠妃之替身者,亦绝对不可能矣。 又朱氏所根据之材料,今见《适园丛书》本《唐大诏令集》卷四〇,其《册寿王杨妃文》年月为开元二十三年岁次乙亥十二月壬子朔二十四日乙亥。《册寿王韦妃文》为天宝四载岁次乙酉七月丁卯朔二十六日壬辰。至度寿王妃(杨氏)为女道士敕文,则不载年月。《全唐文》卷三五及三八均同。《通鉴》卷二一四《唐纪》亦著开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乙亥“册故蜀州司户杨玄琰女为寿王妃”。此条《资治通鉴·考异》云:“《实录》载册文云杨玄璬长女。”盖《唐大诏令集》之所载,乃宋次道采自《唐实录》也。又《通鉴》卷二一五《唐纪》天宝四载秋七月壬午“册韦昭训女为寿王妃。八月壬寅册杨太真为贵妃”。其《资治通鉴·考异》云: 统纪八月册女道士杨氏为贵妃。本纪甲辰。唐历甲寅。今据《实录》,壬寅,赠太真妃父玄琰等官。甲辰甲寅皆在后,恐册妃在赠官前。新《本纪》亦云,八月壬寅,立太真为贵妃。今从之。 寅恪按:杨氏之度为女道士入宫与册为贵妃本为先后两事。其度为女道士,实无详确年月可寻。而章实斋考此事文中“天宝四载乙酉有度寿王妃杨氏入道册文”云云,岂司马君实、朱锡鬯所不能见之史料,而章氏尚能知之耶?实误会臆断所致,转以“朱竹垞所考入宫亦未确”为言,恐不足以服朱氏之心。至杭大宗之文,亦不过得见钱会《读书敏求记》卷四“集”部《唐大诏令集》提要,及《曝书亭集》敷衍而为之说,未必真见第一等材料而详考之也。 复次,朱氏唐代典礼制度之说,似极有根据,且依第一等材料《开元礼》为说。在当时,《开元礼》尚非甚习见之书,或者使人不易辨别其言之当否。独不思世人最习见之《通典》,其第一百零六卷至第一百四十卷为《开元礼纂类》,其五《礼》篇目下注云: 谨按斯礼,开元二十年撰毕。自后仪法续有变改,并具沿革篇。为是国家修纂,今则悉依旧文,敢辄有删改。本百五十卷,类例成三十五卷,冀寻阅易周,览之者幸察焉。 足征杜氏悉依《开元礼》旧文,节目并无更改。其书卷一二九《礼典》、卷八九《开元礼纂类》、卷二四《嘉礼》、卷八“亲王纳妃”条所列典礼先后次第,为(一)纳采。(二)问名。(三)纳吉。(四)纳征。(五)请期。(六)册妃。(七)亲迎。(八)同牢。(九)妃朝见。(一〇)婚会。(一一)妇人礼会。(一二)飨丈夫送者。(一三)飨妇人送者。其册妃之前为请期,其后即接亲迎,同牢。是此三种典礼之间,虽或有短期间之距离,然必不致太久。即如朱氏所考杨氏之受册为寿王妃在开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度为女道士在开元二十五年正月二日,则其间相隔已逾一岁,颇已有举行亲迎,同牢之危险矣。何况开元二十五年正月二日武惠妃尚在人间,其薨年实在开元二十五年十二月七日(朱氏所考窦氏忌辰为正月二日,乃依据《唐会要》卷二三“忌日”门永贞元年十二月中书门下之奏,及册寿王妃杨氏为开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乃依《唐大诏令集》。皆甚精确)。是杨氏入宫,至早亦必在开元二十六年正月二日。其间相隔至少已越两岁,岂有距离如是长久,既已请期而不亲迎,同牢者乎?由此观之,朱氏“妃以处子入宫似得其实”之论,殊不可信从也。 至杨氏究以何时入宫,则《度寿王妃杨氏为女道士敕文》虽无年月,然必在开元二十五年十二月七日武惠妃薨以后,天宝四载八月壬寅日即十七日册杨太真为贵妃以前。《新唐书》卷五《玄宗纪》云: 开元二十八年十月甲子,幸温泉宫。以寿王妃杨氏为道士,号太真。 《南部新书》辛卷云: 杨妃本寿王妃,二十八年,度为道士入内。 《杨太真外传·上》云: 二十八年十月,玄宗幸温泉宫。使高力士取杨氏女于寿邸。度为女道士,号太真,住内太真宫。 正史小说中诸纪载何所依据,今不可知。以事理察之,所记似最为可信。姑假定杨氏以开元二十八年十月为玄宗所选取,其度为女道士敕文中之太后忌辰,乃指开元二十九年正月二日睿宗昭成窦后之忌日。虽不中,不远矣。又《资治通鉴》记“度寿王妃杨氏为女道士入宫事”于天宝三载之末,亦有说焉。《通鉴》纪事之例,无确定时间可稽者,则依约推测,置于某月,或某年,或某帝纪之末,或与某事有关者之后。司马君实盖以次年即天宝四载有“册寿王妃韦氏及立太真妃杨氏为贵妃事”,因追书杨氏入道于前一岁,即天宝三载“裴敦复赂杨太真姊致裴宽贬官事”之后耳,其实非有确定年月可据也。 但读者若以杨氏入宫即在天宝三载,则其时上距武惠妃之薨已逾六岁,于事理不合。至“册韦昭训女为寿王妃事”,竟迟至天宝四载者,则以其与“册杨太真为贵妃事”,互为关联。喜剧之一幕,至此始公开揭露耳。宫闱隐秘,史家固难深悉,而《通鉴》编撰时,此《度寿王妃杨氏为女道士敕文》已无年月日可考,亦可因而推知也。 歌云: 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 关于玄宗临幸温泉之时节,俟于下文考释“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句时详辨之,姑不赘言。 兹止论赐浴华清池事。按《唐六典》卷一九《温汤监(一人)正七品·下》注略云: 辛氏三秦纪云,骊山西有温汤,汉魏以来相传能荡邪蠲疫。今在新丰县西。后周庾信有温泉碑。皇朝置温泉宫,常所临幸。又天下诸州往往有之,然地气温润,殖物尤早,卉木凌冬不凋,蔬果入春先熟,比之骊山,多所不逮。 《又丞(一人)从八品·下》注云: 凡王公以下至于庶人,汤泉馆室有差,别其贵贱而禁其逾越。凡近汤之地,润黩(泽?)所及,瓜果之属,先时而育者,必为之园畦,而课其树艺。成熟,则苞簋而进之,以荐陵庙。 寅恪按:温泉之浴,其旨在治疗疾病,除寒祛风。非若今世习俗,以为消夏逭暑之用者也。此旨即玄宗亦尝自言之,如《全唐诗》第一函《明皇帝诗》中有: 唯此温泉,是称愈疾。岂予独受其福,思与兆人共之。乘暇巡游,乃言其志。 桂殿与山连,兰汤涌自然。阴崖含秀色,温谷吐潺湲。绩为蠲邪著,功因养正宣。愿言将亿兆,同此共昌延(此条失之眉睫,友朋中夏承焘先生首举以见告,甚感愧也)。 及《幸凤泉汤》五言排律云: 益龄仙井合,愈疾醴源通。 皆可为例证也。中唐以后以至宋代之文人,似已不尽了解斯义。故有荔枝香曲名起原故事之创造,及七夕长生殿私誓等物语之增饰。今不得不略为辨正。盖汉代宫中即有温室,如《汉书·孔光传》所谓,“不言温室树”者是也。《倭名类聚抄·佛塔具》之部云: 温室,内典有《温室经》。今按温室,即浴室也,俗名由夜。温泉一名汤泉,百病久病人入此水多愈矣。 寅恪按:今存内典中有北周惠远撰《温室经义记》一卷(《大正藏》一千七百九十三号),又近岁发现《敦煌石室写本》中亦有唐惠净撰《温室经疏》一卷(伦敦博物院藏斯坦因号二千四百九十七),此经为东汉中亚佛教徒安世高所译(即使出自讹托,亦必六朝旧本)。其书托之天竺神医耆域,广张温汤疗疾之功用,乃中亚所传天竺之医方明也。颇疑中亚温汤疗疾之理论及方法,尚有更早于世高之时者,而今不可详知矣。由北周惠远为此经作疏及同时庾信、王褒为温汤作碑文事等(《庾子山集》卷一三、《艺文类聚》卷九、《初学集》卷七)观之,固可窥知其时温汤疗疾之风气。但子山之文作于北周明帝世任弘农太守时,实在“武帝天和三年三月皇后阿史那氏至自突厥”(见《周书》卷五《武帝纪》)以前,故此风气亦不必待缔婚突厥方始输入。考之北朝史籍如《魏书》卷四一《源贺传》(《北史》卷二八《源贺传》同)云: 太和元年二月,疗疾于温汤。高祖文明太后遣使者屡问消息,太医视疾。患笃,还京师。 《北齐书》卷三四《杨愔传》(《北史》卷四一《杨播传附愔传》同)云: 后取急,就雁门温汤疗疾。 《魏书》卷八四《儒林传·常爽传》(《北史》卷四二《常爽传》同)云: 爽置馆温水之右,教授门徒七百余人。京师学业,翕然复兴。 《水经注》卷一三《㶟水》篇引《魏土地记》云: 代城北九十里有桑干城。城西渡桑干水。去城十里有温汤,疗疾有验。 可知温汤疗疾之风气,本盛行于北朝贵族间。唐世温泉宫之建置,不过承袭北朝习俗之一而已。历代宫殿中如汉代之温室、唐代紫宸殿东之浴堂殿(可参考《通鉴》卷二三七《唐纪》“元和二年上召李绛对于浴堂”条胡注),虽不必供洗浴之用,但其名号疑皆从温汤疗疾之胡风辗转嬗蜕而来。今北京故宫武英殿之浴室,世所妄传为香妃置者,殆亦明清因沿前代宫殿建筑之旧称耶?又今之日本所谓风吕者,原由中国古代输入,或与今欧洲所谓土耳其浴者,同为中亚故俗之遗。寅恪浅陋,姑妄言之,以俟当世博识学人之教正焉。 总而言之,温汤为疗疾之用之主旨既明,然后玄宗之临幸华清,必在冬季或春初寒冷之时节,始可无疑。而长生殿七夕私誓之为后来增饰之物语,并非当时真确之事实一点,亦易证明矣。 歌云: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 《杨太真外传·上》云: 上(玄宗)又自执丽水镇库紫磨金琢成步摇,至妆阁,亲与插鬓上。 寅恪按:乐史所载,未详其最初所出。或者即受《长恨歌》之影响,而演成此物语,亦未可知。但依《安禄山事迹·下》及《新唐书》卷三四《五行志》所述,天宝初妇人时世妆有步摇钗(见下《新乐府》章《上阳白发人》篇)。杨妃本以开元季年入宫,其时间与姚欧所言者连接。然则乐天此句不仅为词人藻饰之韵语,亦是史家记事之实录也。 歌云: 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 寅恪按:《唐黄先生文集》卷七《答陈磻隐论诗书》云: 大唐前有李杜,后有元白。信若沧溟无际,华岳干天。然自李飞数贤,多以粉黛为乐天之罪。殊不谓三百零五篇多乎女子,盖在所指说如何耳。至如《长恨歌》云,“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此刺以男女不常,阴阳失伦。其意险而奇,其文平而易。所谓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戒哉。 寅恪按:黄氏所言,亦常谈耳。但唐人评诗,殊异于宋贤苛酷迂腐之论,于此可见,故附录之。 歌云: 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寅恪按:《全唐诗》第一六函《白居易》卷二一《霓裳羽衣(原注:一有“舞”字。寅恪按:有“舞”字者是)歌(原注:和微之)》云: 飘然转旋回雪轻,嫣然纵送游龙惊。小垂手后柳无力,斜曳裾时云欲生。 乐天自注云: 四句皆霓裳舞之初态。 此可供慢舞义之参考。又《白氏长庆集》卷五四《早发赴洞庭舟中作》云: 出郭已行十五里,唯销一曲慢霓裳。 寅恪按:此亦可与缓歌之义相证发,故并附录之。但有可疑者,《霓裳羽衣舞歌》云: 繁音急节十二遍,跳珠撼玉何铿铮。 则谓中序以后至终曲十二遍皆繁音急节,似与缓歌慢舞不合。岂乐天作《长恨歌》时在入翰林之前,非如后来作《霓裳羽衣舞歌》所云: 我昔元和侍宪皇,曾陪内宴宴昭阳。 者,乃依据在翰林时亲见亲闻之经验。致有斯歧异耶?姑记此疑,以俟更考。 又“看不足”别本有作“听不足”者,非是。盖白公《霓裳羽衣舞歌》云: 千歌万舞不可数,就中最爱霓裳舞。舞时寒食春风天,玉钩栏下香案前。案前舞者颜如玉,不着人家俗衣服。虹裳霞帔步摇冠,钿璎累累珮珊珊。娉婷似不任罗绮,顾听乐悬行复止。 皆形容舞者,既着重于舞,故以作“看”为允。 自来考证《霓裳羽衣舞》之作多矣。其中宋王灼《碧鸡漫志》所论颇精。近日远藤实夫《长恨歌之研究》一书,征引甚繁。总而言之,其重要材料有二,一为《唐会要》,一为《全唐诗》第一六函《白居易》卷二一《霓裳羽衣舞歌》。兹请据此两者略论之。《唐会要》卷三三“诸乐”条天宝十三载七月十日太乐署供奉曲名,及改诸乐名黄钟商时号越调下有: 婆罗门改为霓裳羽衣。 之记载。是此霓裳羽衣本名婆罗门,可与乐天《霓裳羽衣舞歌》“杨氏创声君造谱”句自注所言: 开元中,西凉府节度杨敬述造。 者相印证。又《旧唐书》卷八《玄宗纪·上》(《旧唐书》卷一九四《突厥传·上》、《新唐书》卷五《玄宗纪》卷二一五《突厥传·上》、《通鉴》卷二一二《唐纪》卷二八《玄宗纪》“开元八年十一月九年正月”等条略同)云: 秋九月,突厥欲谷寇甘源(“源”《通鉴》作“凉”)等州。凉州都督杨敬述为所败,掠契苾部落而归。 其所记时代,姓名,官职与白氏所言均相符同,足证白氏此说必有根据。然则此曲本出天竺,经由中亚,开元时始输入中国(远藤氏取印度祀神,舞于香案钩栏前者,以相比拟。或不致甚谬,而刘禹锡《望女几山诗序》,郑嵎《津阳门诗注》及《逸史》《龙城录》,诸书所述神话之不可信,固无待辨)。据欧阳修《六一诗话》云: 霓裳羽衣曲,今教坊尚能作其声,其舞则废而不传矣。 则北宋时,其舞久已不传,今日自不易考知也。又《册府元龟》卷五六九《掌礼部·作乐·五》(参看同书同卷“大和三年九月庚辰”条,“大和九年五月丁巳”条,《旧唐书》卷一六八、《新唐书》卷一七七《冯定传》、《新唐书》卷二二《礼乐志》等)云: 开成元年七月,教坊进霓裳羽衣舞女十五以下者三百人。帝绝畋游驰骋之事,思玉帛钟鼓之本。语及音律,每谓丝竹自有正声,人但趣于郑卫。乃造云韶等法曲,遇内宴奏之。顾大臣曰,笙磬同音,沉吟耽味,不图为乐至于斯。十月,太常奏成云韶乐。 《唐阙史·下》“李可及戏三教”条(参《云溪友议·上》“古制兴”条)略云: 参寥子曰,开成初,文宗皇帝耽玩经典,好古博雅。尝欲黜郑卫之乐,复正始之音。有太常寺乐官尉迟璋者,善习古乐为法曲。笙磬琴瑟,戛击铿拊,咸得其妙,遂成《霓裳羽衣曲》以献。诏中书门下及诸司三品以上,具朝服班坐以听。因以曲名宣赐贡院,充试进士赋题(寅恪按:开成二年高锴知贡举,恩赐诗题曰《霓裳羽衣曲》。三年复以前诗题为赋。见《唐摭言》卷一五“杂记”条。今《云溪友议》所载李肱之诗,是其于开成二年举进士所作也。《文苑英华》卷七四所载沈朗陈嘏及阙名之《霓裳羽衣曲赋》三篇,则开成三年进士之文之留存于今日者也)。 《文苑英华》卷七四陈嘏《霓裳羽衣曲赋》云: 尔其绛节回互,霞袂飘扬。 《唐语林》卷七《补遗》略云: 宣宗妙于音律。每赐宴前,必制新曲。其曲有霓裳者,率皆执幡节,被羽服,飘然有翔云飞鹤之势。 是文宗宣宗之世,并有《霓裳羽衣曲》之名。然《唐阙史》以为开成时之《霓裳羽衣曲》乃尉迟璋所创,《唐语林》亦目大中时之《霓裳》为新曲。又二者于舞时皆执“节”,亦为乐天诗中所未及。或后来所制者,已非复玄宗时之旧观耶?今就乐天《霓裳羽衣舞歌》所言此曲《散序》云: 磬箫筝笛递相搀,击擪弹吹声逦迤。 自注云: 凡法曲之初,众乐不齐,唯金石丝竹,次第发声。霓裳序初亦复如此。 又云: 散序六曲未动衣,阳台宿云慵不飞。 自注云: 散序六遍无拍,故不舞也。 又《白氏长庆集》卷五八《王子晋庙诗》云: 鸾吟凤唱听无拍,多似霓裳散序声。 可以窥见霓裳散序之大概。今日本乐曲有所谓《清海波》者,据云即霓裳散序之遗音,未知然否也。乐天又叙写霓裳中序云: 中序擘騞初入拍,秋竹竿裂春冰拆。 自注云: 中序始有拍,亦名拍序。 又叙写中后十二遍云: 繁音急节十二遍,跳珠撼玉何铿铮。 自注云: 霓裳破凡十二遍而终。 寅恪按:他本有作《霓裳曲》者,但《全唐诗》第一六函作“霓裳破凡十二遍而终”是。盖全曲共十八遍,非十二遍。《白氏长庆集》卷五六《卧听法曲霓裳诗》所谓: 宛转柔声入破时。 者是也。至乐天于: 渔阳鞞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句中特取一“破”字者,盖“破”字不仅含有破散或破坏之意,且又为乐舞术语,用之更觉浑成耳。 又霓裳羽衣“入破时”,本奏以缓歌柔声之丝竹。今以惊天动地急迫之鞞鼓,与之对举。相映成趣,乃愈见造语之妙矣。 乐天又述终曲云: 翔鸾舞了却收翅,唳鹤曲终长引声。 自注云: 凡曲将毕,皆声拍促速。唯霓裳之末,长引一声也。 据上所引,可以约略窥见此曲之大概矣。 又《国史补·上》“王维画品妙绝”条(《旧唐书》卷一九〇下《文苑传·下》、《新唐书》卷二〇二《文艺传·中·王维传》俱有相同之纪载。)有“霓裳羽衣曲第三叠第一拍”之语,与乐天在元和年间为翰林学士时所亲见亲闻者不合。《国史补》作者李肇,为乐天同时人,且会为翰林学士(见《翰苑群书·重修承旨学士壁记·附录》翰林学士题名及《新唐书》卷五八《艺文志·史部》“杂史”类),何以有此误,岂肇未尝亲见此舞耶,或虽亲见此舞,录此条时曾未注意耶?殊不可解,姑记此疑,以俟详考。 又乐天平生颇以《长恨歌》之描写《霓裳羽衣舞曲》自诩,即如此诗云: 我爱霓裳君合知,发于歌咏形于诗。君不见我歌云,惊破霓裳羽衣曲。 自注云: 《长恨歌》云。 是也。 歌云: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翠华摇摇行复止。西出都门百余里。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 寅恪按:唐人类以玄宗避羯胡入蜀为南幸。《元和郡县志》卷二“关内道京兆府兴平县”条云: 马嵬故城在县西北二十三里。 又: 兴平县东至府九十里。 即此诗所谓“千乘万骑西南行”“西出都门百余里”者也。 岑建功《旧唐书校勘记》卷三二(卷五一)《玄宗杨贵妃传》“既而四军不散”条略云: 《太平御览》卷一四一作六军,按张氏宗泰云,以新书《兵志》考之,大抵以左右龙武左右羽林军合成四军。及至德二载,始置左右神武军,是至德以前有四军无六军明矣。白居易《长恨歌》曰,六军徘徊。歌曰,六军不发无奈何。盖诗人沿天子六军旧说,未考盛唐之制耳。此作四军,是。因附辨于此。 寅恪按:张氏说是也。不仅诗人有此误,即唐李繁《邺侯家传》(《玉海》卷一三八《兵制》)云: 后以左右神武军与龙武羽林备六军之数。 又云: 玄宗幸蜀,六军扈从者千人而已。 宋史家司马君实之《通鉴》卷二一八《唐纪》云: 即天宝十五载,司马君实用后元,于此等处殊不便(即初十日)既夕,命龙武大将军陈玄礼整比六军。 亦俱不免于六军建置之年月有所疏误。考《旧唐书》卷九《玄宗纪·下》云: 六月壬寅,次散关,分部下为六军。颖王璬先行,寿王瑁等分统六军,前后左右相次。 是天宝十五载六月二十日以后,似亦可云六军。而在此以前即唐玄宗与杨贵妃在马嵬顿时,自以作四军为是。但《旧唐书》卷一〇《肃宗纪》亦云: 丁酉,至马嵬顿,六军不进。 是李唐本朝实录尚且若此,则诗人沿袭天子六军旧说,未考盛唐之制,又何足病哉? 又《刘梦得文集》卷八《马嵬行》云: 贵人饮金屑,倏忽蕣英暮。 则以杨贵妃为吞金而非缢死,斯则传闻异词,或可资参考者也。 歌云: 峨眉山下少人行,旌旗无光日色薄。 《梦溪笔谈》卷二三《讥谑》附“谬误”类云: 白乐天峨眉山下少人行,旌旗无光日色薄。峨眉山在嘉州,与幸蜀路并无交涉。 寅恪按:《元氏长庆集》卷一七《使东川·好时节》绝句云: 身骑骢马峨眉下,面带霜威卓氏前。虚度东川好时节,酒楼元被蜀儿眠。 按微之以元和四年三月以监察御史使东川,按故东川节度使严砺罪状(详见《旧唐书》卷一六六《元稹传》、《白氏长庆集》卷六一《元稹墓志铭》、《元氏长庆集》卷一七及卷三七等)。考东川所领州,屡有变易。至元和四年时为梓,遂,绵,剑,龙,普,陵,泸,荣,资,简,昌,合,渝,十四州。是年又割资简二州隶西川(见《新唐书》卷六八《方镇表·东川表》及《元和郡县图志》卷三三“东川节度使”条)。微之固无缘骑马经过峨眉山下也。夫微之亲到东川,尚复如此,何况乐天之泛用典故乎?故此亦不足为乐天深病。 歌云: 蜀江水碧蜀山青,圣主朝朝暮暮情。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 寅恪按:段安节《乐府杂录》(据《守山阁丛书》本,又可参《教坊记》“曲名”条)云: 雨霖铃 雨淋铃者,因唐明皇驾回至骆谷,闻雨淋銮铃,因令张野狐撰为曲名(依《太平御览》补)。 《全唐诗》第一九函《张祜》卷二《雨霖铃》七绝云: 雨霖铃夜却归秦,犹见(“见”一作“是”)张徽一曲新。长说上皇和泪教,月明南内更无人。 郑处诲《明皇杂录补遗》(据《守山阁丛书》本又可参《杨太真外传·下》)略云: 明皇既幸蜀,西南行。初入斜谷,属霖雨涉旬,于栈道雨中闻铃音与山相应。上既悼念贵妃,采其声为雨霖铃曲,以寄恨焉。时梨园子弟善吹筚篥者,张野狐为第一。此人从至蜀,上因以其曲授野狐。洎至德中,车驾复幸华清宫。上于望京楼中命野狐奏雨霖铃曲。未半,上四顾凄凉,不觉流涕。左右感动,与之歔欷。其曲今传于法部。 若依乐天诗意,玄宗夜雨闻铃,制曲寄恨,其事在天宝十五载赴蜀途中,与郑书合,而与张诗及段书之以此事属之至德二载由蜀返长安途中者,殊不相同。但据《旧唐书》卷九《玄宗纪·下》略云: 九月郭子仪收复两京,十月肃宗遣中使啖廷瑶入蜀奉迎。丁卯上皇发蜀都,十一月丙申次凤翔郡,十二月丙午肃宗具法驾至咸阳望贤驿迎奉,丁未至京师。 是玄宗由蜀返长安,其行程全部在冬季,与制曲本事之气候情状不相符应。故乐天取此事属之赴蜀途中者,实较合史实。非仅以“见月”“闻铃”两事相对为文也。 歌云: 天旋日转回龙驭,到此踌躇不能去。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 高彦休《唐阙史·上》“郑相国题马嵬诗”条云: 肃宗回马杨妃死,云雨虽亡日月新。终是圣明天子事,景阳宫井又何人。 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八“马嵬诗”条载台文此诗,“肃宗”作“明皇”,“圣明”作“圣朝”。计有功《唐诗纪事》卷五六亦载此诗,唯改“肃”字为“玄”字(又圣明作圣朝),今通行坊本选录台文此诗,则并改“虽亡”为“难忘”,此后人逐渐改易,尚留痕迹者也。但台文所谓“肃宗回马”者,据《旧唐书》卷一〇《肃宗纪》略云: 于是玄宗赐贵妃自尽。车驾将发,留上(肃宗)在后宣谕百姓。众泣而言曰,请从太子收复长安。玄宗闻之,令力士口宣曰,汝好去。上(肃宗)回至渭北,时从上唯广平建宁二王,及四军(寅恪按:此言四军,可与《旧唐书》卷五一《后妃传·杨贵妃传》参证)将士才二千人,自奉天而北。 盖肃宗回马及杨贵妃死,乃启唐室中兴之二大事,自宜大书特书,此所谓史笔卓识也。“云雨”指杨贵妃而言,谓贵妃虽死而日月重光,王室再造。其意义本至明显平易,今世俗习诵之本易作: 玄宗回马杨妃死,云雨难忘日月新。 固亦甚妙而可通,但此种改易,必受《长恨歌》此节及玄宗难忘杨妃令方士寻觅一节之暗示所致,殊与台文元诗之本旨绝异,斯则不得不为之辨正者也。又李义山《马嵬》七律首二句,“海外徒闻更九州,他生未卜此生休。”实为绝唱,然必系受《长恨歌》“忽闻海上有仙山”一节之暗示无疑,否则义山虽才思过人,恐亦不能构想及此,故寅恪尝谓此诗乃《长恨歌》最佳之缩本也。 歌云: 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 邵博《闻见后录》卷一九云: 白乐天《长恨歌》有“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之句,宁有兴庆宫中,夜不烧蜡油,明皇帝自挑灯者乎?书生之见可笑耳。 寅恪按:《南史》卷三七《沈庆之传附沈攸之传》云: 富贵拟于王者,夜中诸厢廊燃烛达旦。 欧阳修《归田录》卷一(参考《宋史》卷二八一《寇准传》,及陆游“烛泪成堆又一时”之句)云: 邓州花蜡烛名著天下,虽京师不能造,相传云是寇莱公烛法。公尝知邓州,而自少年富贵,不点油灯。尤好夜宴剧饮,虽寝室亦燃烛达旦。每罢官去后,人至官舍,见溷厕间烛泪在地,往往成堆。杜祁公为人清俭,在官未尝燃官烛。油灯一炷,荧然欲灭,与客相对,清谈而已。 夫富贵人烧蜡烛而不点油灯,自昔已然。北宋时又有寇平仲一段故事,宜乎邵氏以此笑乐天也。考乐天之作《长恨歌》在其任翰林学士以前,宫禁夜间情状,自有所未悉,固不必为之讳辨。唯《白氏长庆集》卷一四《禁中夜作书与元九》云: 心绪万端书两纸,欲封重读意迟迟。五声钟漏初鸣后,一点窗灯欲灭时。 此诗实作于元和五年乐天适任翰林学士之时,而禁中乃点油灯,殆文学侍从之臣止宿之室,亦稍从朴俭耶(参刘文典先生《群书校补》)?至上皇夜起,独自挑灯,则玄宗虽幽禁极凄凉之景境,谅或不至于是。文人描写,每易过情,斯固无足怪也。 歌云: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寅恪按:《太平广记》卷二五一“诙谐”类“张祜”条(参孟棨《本事诗》“嘲戏”类)云: 曰,祜亦尝记得舍人目莲变。白曰,何也?曰,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非目莲变何邪?(出《唐摭言》) 此虽一时文人戏谑之语,无关典据,以其涉及此诗,因并附录之,借供好事者之谈助,且可取与敦煌发现之目莲变文写本印证也。 歌云: 中有一人字太真,雪肤花貌参差是。 《杨太真外传·上》云: 二十八年十月,玄宗幸温泉宫,使高力士取杨氏女于寿邸,度为女道士,号太真,住内太真宫。 寅恪按:此有二问题,即长安禁中是否实有太真宫,及“太真”二字本由何得名,是也。考《唐会要》卷一九“仪坤庙”条略云: 先天元年十月六日,祔昭成肃明二皇后于仪坤庙(庙在亲仁里)。 开元四年十一月十六日,昭成皇后祔于太庙。至八月九日敕,肃明皇后,依前仪坤庙安置。于是迁昭成皇后神主祔于睿宗之室,唯留肃明皇后神主于仪坤庙。八月二日敕,仪坤庙隶入太庙,不宜顿置官属。至二十一年正月六日,迁祔肃明皇后神主于太庙,其仪坤庙为肃明观。 又同书卷五〇“观”条云: 咸宜观,亲仁坊,本是睿宗藩国地。开元初置昭成肃明皇后庙,号仪坤,后昭成迁入太庙。开元四年八月九日敕,肃明皇后前于仪坤庙安置。二十一年五月六日肃明皇后祔入太庙,遂为道士观。宝历元年(据宋敏求《长安志别引》,应作宝应元年)五月,以咸宜公主入道,与太真观换名焉。 太真观,道德坊,本隋秦王浩宅。 夫长安城中于宫禁之外,实有祀昭成太后之太真宫,可无论矣。而禁中亦或有别祀昭成窦后之处,与后来帝王于宫中别建祠庙以祠其先世者相类(梁武帝亦于宫内起至敬殿以祀其亲。见《广弘明集》卷二九上《梁武帝孝思赋·序》及《梁书》卷三《高祖纪·下》、《南史》卷七《梁本纪·中·武帝·下》),即所谓内太真宫。否则杨妃入宫,无从以窦后忌辰追福为词,且无因以太真为号。恐未可以传世。《唐代宫殿图本》中无太真宫之名,而遽疑之也。 又据《旧唐书》卷七、《新唐书》卷五《睿宗纪》,睿宗之谥为大圣真皇帝。肃明、昭成,皆睿宗之后妃,玄宗之嫡母、生母俱号太后,故世俗之称祀两太后处为太真宫者,殆以此故。不仅“真”字在道家与仙字同义也。 歌云: 风吹仙袂飘飘举,犹似霓裳羽衣舞。 寅恪按:《旧唐书》卷五一《玄宗杨贵妃传》云: 太真姿质丰艳,善歌舞,通音律。 则杨妃亲舞霓裳亦是可能之事。歌中所咏或亦有事实之依据,非纯属词人回映前文之妙笔也。 又《杨太真外传·上》云: 上又宴诸王于木兰殿。时木兰花发,皇情不悦。妃醉中舞霓裳羽衣一曲,天颜大悦。 寅恪按:太真亲舞霓裳,未知果有其事否?但乐天《新乐府·胡旋舞》篇云: 天宝季年时欲变,臣妾人人学圆转。中有太真外禄山,二人最道能胡旋。 疑有所本。胡旋舞虽与霓裳羽衣舞不同,然俱由中亚传入中国,同出一源,乃当时最流行之舞蹈。太真既善胡旋舞,则其亲自独舞霓裳,亦为极可能之事。所谓“尽日君王看不足”者,殆以此故欤? 歌云: 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有誓两心知。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寅恪按:此节有二问题,一时间,二空间。关于时间之问题,则前论温汤疗疾之本旨时已略言之矣。夫温泉祛寒祛风之旨既明,则玄宗临幸温汤必在冬季春初寒冷之时节。今详检两唐书《玄宗纪》无一次于夏日炎暑时幸骊山,而其驻跸温泉,常在冬季春初,可以证明者也(参刘文典先生《群书校补》)。夫君举必书,唐代史实,武宗以前大抵完具。若玄宗果有夏季临幸骊山之事,断不致漏而不书。然则绝无如《长恨歌》所云,天宝十载七月七日玄宗与杨妃在华清宫之理,可以无疑矣。此时间之问题也。 若以空间之问题言,则《旧唐书》卷九《玄宗纪·下》略云: 天宝元年冬十月丁酉,幸温泉宫。辛丑,新成长生殿,名曰集灵台,以祀天神。 《唐会要》卷三〇“华清宫”条云: 天宝元年十月造长生殿,名为集灵台,以祀神。 《唐诗纪事》卷六二(《全唐诗》第二十一函)郑嵎《津阳门诗注》云: 飞霜殿即寝殿,而白传《长恨歌》以长生殿为寝殿,殊误矣。 又云: 有长生殿,乃斋殿也。有事于朝元阁,即御长生殿以沐浴也。 据此,则李三郎与杨玉环乃于祀神沐浴之斋宫,夜半曲叙儿女私情。揆之事理,岂不可笑?推其所以致误之由,盖因唐代寝殿习称长生殿,如《通鉴》卷二〇七“长安四年太后寝疾居长生院”条胡梅磵注云: 长生院即长生殿。明年五王诛二张,进至太后所寝长生殿,同此处也。盖唐寝殿皆谓之长生殿,此武后寝疾之长生殿,洛阳宫寝殿也。肃宗大渐,越王系授甲长生殿,长安大明宫之寝殿也。白居易《长恨歌》所谓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华清宫之长生殿也。 寅恪按:唐代宫中长生殿虽为寝殿,独华清宫之长生殿为祀神之斋宫。神道清严,不可阑入儿女猥琐。乐天未入翰林,犹不谙国家典故,习于世俗,未及详察,遂致失言。胡氏史学颛家,亦混杂征引,转以为证,疏矣。 复次,涵芬楼本《说郛》卷三二《范正敏遁斋闲览》论杜牧“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句云: 据《唐纪》,明皇常以十月幸华清,至春即还宫,未尝六月在骊山也。荔枝盛暑方熟,失事实。 但程大昌《考古编》驳之云: 说者谓明皇帝以十月幸华清,涉春即回,是荔枝熟时,未尝在骊山。然咸通中有袁郊作《甘泽谣》,载许云封所得《荔枝香》曲曰,天宝十四载六月一日是贵妃诞辰,命小部音声奏乐长生殿,进新曲,未有名。会南海献荔枝,因名《荔枝香》。开天遗事,帝与妃每至七月七日夜在华清游宴。而白香山《长恨歌》亦言,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则知牧之乃当时传信语也。世人但见唐史所载,遽以传闻而疑传信,大不可也。 寅恪按:据唐代可信之第一等资料,时间空间,皆不容明皇与贵妃有夏日同在骊山之事实。杜牧、袁郊之说,皆承讹因俗而来,何可信从?而乐天《长恨歌》“七月七日长生殿”之句,更不可据为典要。欧阳永叔博学通识,乃于《新唐书》卷二二《礼乐志》卷一云: 帝幸骊山,杨贵妃生日,命小部张乐长生殿。因奏新乐,未有名。会南方进荔枝,因名曰《荔枝香》。 是亦采《甘泽谣》之谬说,殊为可惜。故特征引而略辨之如此,庶几世之治文史者不致为所惑焉。又《全唐诗》第十函顾况《宿昭应》七绝云: 武帝祈灵太乙坛,新丰树色绕千官。那知今夜长生殿,独闭空山月影寒。 似比之乐天诗语病较少,故附写于此,以供参读。 翁方纲《石州诗话》卷二云: 白公之为《长恨歌》《霓裳羽衣舞曲》诸篇,自是不得不然,不但不蹈杜公韩公之辙也。是乃浏漓顿挫,独出冠时,所以为豪杰耳。始悟后之欲复古者,真强作解事。 寅恪按:覃溪之论,虽未解当时文章体制,不知《长恨歌》乃唐代“驳杂无实”“文备众体”之小说中之歌诗部分,尚未免未达一间,但较赵宋以来尊杜抑白强作解事之批评,犹胜一筹。因附录于此。论《长恨歌》既竟,兹于《长恨歌传》,略缀一言。今所传陈氏传文凡二本,其一即载于《白氏长庆集》卷一二《长恨歌》前之通行本,他一为《文苑英华》卷七九四附录《丽情集》中别本。而《丽情集》本与通行本差异颇多,其文句往往溢出于通行本之外。所最可注意者,通行本传末虽有“意者不但感其事,亦欲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也”一节小说体中不可少之议论文字,但据与此传及歌极有关系之作品,如《莺莺传》者观之,终觉分量较少。至《丽情集》本传文,则论议殊繁于通行本,如: 嘻!女德无极者也。死生大别者也。故圣人节其欲,制其情,防人之乱者也。生惑其志,死溺其情,又如之何? 又如通行本只有“如汉武帝李夫人”一语,而《丽情集》本则于叙贵妃死后别有: 叔向母云,其(其当作甚)美必甚恶。李延年歌曰,倾国复倾城。此之谓也。 皆是其例。而观丽情本详及李夫人故事,亦可旁证鄙说“汉皇重色思倾国”一句,实暗启此歌下半段故事之非妄。又取两本传文读之,即觉通行本之文较佳于丽情本。颇疑丽情本为陈氏原文,通行本乃经乐天所删易。议论逐渐减少,此亦文章体裁演进之迹象。其后卒至有如《连昌宫词》一种,包括议论于诗中之文体,而为微之天才之所表现者也。寅恪尝以为《搜神后记》中之《桃花源记》,乃渊明集中《桃花源记》之初本(见《清华学报》第十一卷第一期拙著《桃花源记旁证》)。此传或亦其比欤?傥承当世博识通人,并垂教正,则幸甚矣。 综括论之,《长恨歌》为具备众体体裁之唐代小说中歌诗部分,与《长恨歌传》为不可分离独立之作品。故必须合并读之,赏之,评之。明皇与杨妃之关系,虽为唐世文人公开共同习作诗文之题目,而增入汉武帝李夫人故事,乃白陈之所特创。诗句传文之佳胜,实职是之故。此论《长恨歌》者不可不知也。 [book_title]第二章 琵琶引 《唐摭言》卷一五“杂记”条云: 白乐天去世,大中皇帝以诗吊之曰,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 寅恪按:此诗是否真为宣宗所作,姑不置论。然乐天之《长恨歌》《琵琶引》两诗相提并论,其来已久,据此可知也。故兹笺证《长恨歌》讫,乃次及《琵琶引》焉。 寅恪于论《长恨歌》篇时,曾标举文人之关系一目。其大旨以为乐天当日之文雄诗杰,各出其作品互事观摩,各竭其才智竞求超胜。故今世之治文学史者,必就同一性质题目之作品,考定其作成之年代,于同中求异,异中见同,为一比较分析之研究,而后文学演化之迹象,与夫文人才学之高下,始得明了。否则模糊影响,任意批评,恐终不能有真知灼见也。今请仍以比较之研究论乐天之《琵琶引》。 张戒《岁寒堂诗话·上》云: 《长恨歌》元和元年尉盩厔时作,是时年三十五。谪江州,十一年作《琵琶行》。二诗工拙远不侔矣。如《琵琶行》,虽未免于烦悉,然其语意甚当,后来作者,未易超越也。 寅恪按:乐天于长庆末年所作《编集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卷末,戏赠元九、李二十》七律(《白氏长庆集》卷一六)中,自述其平生得意之诗,首举《长恨歌》而不及《琵琶引》。若据以谓乐天不自以《琵琶引》为佳,固属不可。然乐天心中绝不以《长恨歌》为拙,而《琵琶引》为较工,则断断可知。此张氏《琵琶引》工于《长恨歌》之论,不可依据者也。然张氏谓《琵琶引》“语意甚当,后来作者,未易超越”,其言甚允。盖乐天之作此诗,亦已依其同时才士,即元微之,所作同一性质题目之诗,即《琵琶歌》,加以改进。今取两诗比较分析,其因袭变革之词句及意旨,固历历可睹也。后来作者能否超越,所不敢知,而乐天当日实已超越微之所作,要为无可疑者。至乐天诗中疑滞之字句,不易解释,或莫知适从者,亦可因比较研究,而取决一是。斯又此种研究方法之副收获品矣。兹先考定微之作品年代,然后诠论乐天之诗。《元氏长庆集》卷二六《琵琶歌(寄管儿,兼诲铁山。此后并新题乐府)》云: 去年御史留东台,公私蹙促颜不开。今春制狱正撩乱,昼夜推囚心似灰。 寅恪按:《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上》(参同书卷一六六《元稹传》)云: 东台监察御史元稹摄河南尹房式于台,擅令停务。贬江陵府士曹参军。 同书卷一六六《元稹传》略云: 四年,奉使东蜀。使还,令分务东台。 微之此诗既有去年东台及今春制狱之句,明《琵琶歌》作于元和五年也。又依《白氏长庆集》卷一二《琵琶引》序云: 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明年秋,送客湓浦口。 是乐天《琵琶引》作于元和十一年。元作先而白作后,此乐天所以得见元作,而就同一性质题目,加以改进也。 以作诗意旨言之,两诗虽同赞琵琶之绝艺,且同为居贬谪闲散之地所作,然元诗云: 我为含凄叹奇绝,许作长歌始终说。艺奇思寡尘事多,许来寒暑又经过。如今左降在闲处,始为管儿歌此歌。歌此歌,寄管儿,管儿管儿忧尔衰。尔衰之后继者谁,继之无乃在铁山,铁山已近曹穆间。性灵甚好功犹浅,急处未得臻幽闲。努力铁山勤学取,莫遣后来无所祖。 则微之盛赞管儿之绝艺,复勉铁山以精进,似以一题而兼二旨。虽二旨亦可相关,但终不免有一间之隔。故不及乐天之一题一意之明白晓畅也。此点当于研究两家所作《新题乐府》时详论之。又微之诗中所说,不过久许管儿作一诗,以事冗未暇,及谪官得闲,乃偿宿诺,其旨似嫌庸浅,而白诗云: 我闻琵琶已叹息,又闻此语重唧唧。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则既专为此长安故娼女感今伤昔而作,又连绾己身迁谪失路之怀。直将混合作此诗之人与此诗所咏之人,二者为一体。真可谓能所双亡,主宾俱化,专一而更专一,感慨复加感慨。岂微之浮泛之作,所能企及者乎?《琵琶引》序云: 予出官二年,恬然自安。感斯人言,是夕始觉有迁谪意。因为长句,歌以赠之。 是乐天此诗自抒其迁谪之怀,乃有真实情感之作。与微之之仅践宿诺,偿文债者,大有不同。其工拙之殊绝,复何足怪哉。 复次,乐天晚岁之诗友刘梦得,亦有《泰娘歌》一篇(《刘梦得文集》卷九)。其引略云: 泰娘本韦尚书家主讴者,初尚书为吴郡得之,命乐工诲之琵琶,使之歌舞。无几何,尽得其术。居一二岁,携之以归京师。京师多新声善工,于是又损(捐)去故技,以新声度曲,而泰娘名字往往见称于贵游之间。元和初,尚书薨于东京,泰娘出居民间。久之,为蕲州刺史夏天愻所得。其后愻坐事谪居武陵郡(朗州)卒。泰娘无所归。地荒且远,无有能知其容与艺者。雒客闻之,为歌其事。 则泰娘事颇与乐天所咏者相类。而诗云: 朱弦已绝为知音,云鬓未秋私自惜。举目风烟非旧时。梦寻归路多参差。 乃以遗妾比逐臣,其意境尤与白诗“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之句近似。唯刘诗多述泰娘遭遇之经过,虽盛称其绝艺,而不详写琵琶之音调。此则与元之《琵琶歌》、白之《琵琶引》不同者。且刘诗特以简练胜,亦可据见也。刘诗固为佳作,读《琵琶引》者,不可不参读。所成为问题者,乃乐天于作《琵琶引》以前,曾见梦得《泰娘歌》与否耳。考梦得此诗为任朗州司马时(刘梦得于永贞元年十一月己卯贬朗州司马,至元和十年二月召至京师。三月,以为连州刺史)即元和十年二月以前所作。而梦得于元和十年春,曾与柳子厚、元微之诸逐客,同由贬所召至长安。时乐天为左赞善大夫,亦在京师(参《旧唐书》卷一六〇、《新唐书》卷一六八《刘禹锡传》、《通鉴》卷二三九《唐纪·宪宗纪》“元和十年二月王叔文之党坐谪官者十年不量移”条及下《连昌宫词》章)。固有得见此诗之可能。唯刘白二公晚岁虽至亲密,而此时却未见有交际往复之迹象,且二诗之遣词亦绝不相似。然则二公之借题自咏,止可视为各别发展,互不相谋者。盖二公以谪吏逐臣,咏离妇遗妾。其事既相近,宜乎于造意感慨有所冥会也。是知白之《琵琶引》与刘之《泰娘歌》,其关系殆非如其与元之《琵琶歌》实有密切联系者可比矣。 又李公垂《悲善才》一诗(《全唐诗》第十八函《李绅》卷一)亦与元白二公之《琵琶歌》《琵琶引》性质类似,其诗中叙述国事己身变迁之故。抚今追昔,不胜惆怅。取与微之所作相较,自为优越。但若与乐天之作参互并读,则李诗未能人我双亡,其意境似嫌稍逊。又考公垂此诗有: 南谯寂寞三春晚(南谯即滁州之旧称。可参《通典》卷一八一《州郡典·古扬州·上》“滁州永阳郡”条) 之句,当是任滁州刺史时所作。公垂于元和十五年闰正月,自山南幕召为右拾遗充翰林学士(参《新唐书》卷一八一《李绅传及翰苑题名》)。其年冬,乐天亦自忠州召还,拜司门员外郎,转主客郎中,知制诰。二公同在长安者,约历二年之久。此后公垂于长庆四年二月流贬端州,至宝历元年四月量移江州长史(参《旧唐书》卷一七上《敬宗纪》及卷一五九《韦处厚传》等)。复迁滁州刺史,于大和四年二月转寿州刺史(参《全唐诗》第一八函《李绅》卷一《转寿春守》七律)。则《悲善才》一诗作成之时间,远在《琵琶引》以后。且其间李公垂似已因缘窥见乐天之诗,而所作犹未能超越。然后知乐天所谓“苦教短李伏歌行”及“李二十常自负歌行,近见吾《乐府》五十首,默然心伏”者(参《长恨歌》章),之非虚语,而元和时代同时诗人,如白乐天之心伏刘梦得(见《附论·戊·白乐天与刘梦得之诗》),及李公垂之心伏白乐天,皆文雄诗杰,历尽甘苦,深通彼己之所致。后之读者所涉至浅,既不能解,乃妄为品第,何其谬耶!古今读此诗者众矣,虽所得浅深,各有不同,而于诗中所叙情事,多无疑及之者。唯南宋之洪迈,博学通识之君子也。其人读乐天诗至熟,观所著《容斋随笔》“论白诗”诸条,可以为证。其涉及此诗而致疑于实无其事,乐天借词以抒其天涯沦落之感者,凡二条。兹移写于下,并附鄙见以辨释之。 《容斋三笔》卷六“白公夜间歌者”条云: 白乐天《琵琶行》,盖在浔阳江上为商人妇所作。而商乃买茶于浮梁,妇对客奏曲,乐天移船,夜登其舟与饮,了无顾忌。岂非以其为长安故娼女,不以为嫌耶?集中又有一篇题云,夜闻歌者(寅恪按:在《白氏长庆集》卷一〇)。时自京城谪浔阳,宿于鄂州,又在《琵琶行》之前。其词曰,夜泊鹦鹉洲,秋江月澄澈。邻船有歌者,发调堪悲绝。歌罢继以泣,泣声通复咽。寻声见其人,有妇颜如雪。独依帆樯立,娉婷十七八。夜泪似珍珠,双双堕明月。借问谁家妇,歌泣何凄切。一问一霑襟,低眉终不说。陈鸿《长恨歌传》云,乐天深于诗,多于情者也。故所遇必寄之吟咏,非有意于渔色。然鄂州所见亦一女子独处,夫不在焉。瓜田李下之疑,唐人不议也。今诗人罕谈此章,聊复表出。 又《容斋五笔》卷七《琵琶行·海棠诗》条云: 白乐天《琵琶行》一篇,读者但羡其风致,敬其词章,至形于《乐府》,咏歌之不足,遂以谓真为长安故娼所作。予窃疑之。唐世法网虽于此为宽,然乐天尝居禁密,且谪宦未久,必不肯乘夜入独处妇人船中,相从饮酒,至于极丝弹之乐,中夕方去。岂不虞商人者,它日议其后乎?乐天之意,直欲抒写天涯沦落之恨尔。东坡谪黄州,《赋定惠院海棠》诗,有“陋邦何处得此花,无乃好事移西蜀。天涯流落俱可念,为饮一尊歌此曲”之句,其意亦尔也。或谓殊无一话一言,与之相似。是不然,此真能用乐天之意者,何必效常人章摹句写而后已哉。 寅恪按:容斋之论,有两点可商。一为文字叙述问题,一为唐代风俗问题。洪氏谓“乐天夜登其舟与饮,了无顾忌”及“乘夜入独处妇人船中,相从饮酒,至于极丝弹之乐,中夕方去”,然诗云: 移船相近邀相见,添酒回灯重开宴。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则“移船相近邀相见”之“船”,乃“主人下马客在船”之“船”,非“去来江口守空船”之“船”。盖江州司马移其客之船,以就浮梁茶商外妇之船,而邀此长安故娼从其所乘之船出来,进入江州司马所送客之船中,故能添酒重宴。否则江口茶商外妇之空船中,恐无如此预设之盛筵也。且乐天诗中亦未言及其何时从商妇船中出去,洪氏何故臆加“中夕方去”之语?盖其意以为乐天贤者,既夜入商妇船中,若不中夕出去,岂非此夕径留止于其中耶?读此诗而作此解,未免可惊可笑。此文字叙述问题也。夫此诗所叙情事,既不如洪氏之诠解,则洪氏抵触法禁之疑问可以消释,即本无其事之假设,亦为赘剩矣。然容斋所论礼法问题,实涉及吾国社会风俗古今不同之大限,故不能不置一言。考吾国社会风习,如关于男女礼法等问题,唐宋两代实有不同。此可取今日日本为例,盖日本往日虽曾效则中国无所不至,如其近世之于德国及最近之于美国者然。但其所受影响最深者,多为华夏唐代之文化。故其社会风俗与中国今日社会风气经受宋以后文化之影响者,自有差别。斯事显浅易见,不待详论也。唯其关于乐天此诗者有二事可以注意:一即此茶商之娶此长安故娼,特不过一寻常之外妇,其关系本在可离可合之间,以今日通行语言之,直“同居”而已。 元微之于《莺莺传》极夸其自身始乱终弃之事,而不以为惭疚。其友朋亦视其为当然,而不非议。此即唐代当时士大夫风习,极轻贱社会阶级低下之女子。视其去留离合,所关至小之证。是知乐天之于此故娼,茶商之于此外妇,皆当日社会舆论所视为无足重轻,不必顾忌者也。此点已于拙著《读〈莺莺传〉》文中论及之矣。二即唐代自高宗、武则天以后,由文词科举进身之新兴阶级,大抵放荡而不拘守礼法,与山东旧日士族甚异。寅恪于拙著《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篇,论党派分野时已言之。乐天亦此新兴阶级之一人,其所为如此,固不足怪也。其详当别于“论乐天之先世”时更述之。 序云: 凡六百一十二言。 卢校本作六百一十六言。注云: 二讹。 寅恪按:卢抱经之勘校甚是。唯诸本皆作六百一十二言,故为标出之。 诗云: 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 寅恪按:汪本及《全唐诗》本俱作“幽咽泉流水下滩”而于“水”字下注云:“一作冰。”“滩”字下注云:“一作‘难’。”卢校本作“水下难”,于“难”字下注“滩”字。那波本作“冰下滩”。 段玉裁《经韵楼集》卷八《与阮芸台书》云: 白乐天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水下滩。泉流水下滩不成语,且何以与上句属对?昔年曾谓当作泉流冰下难,故下文接以冰泉冷涩。难与滑对,难者,滑之反也。莺语花底,泉流冰下,形容涩滑二境,可谓工绝。 其说甚是。今请更申证其义。 一与本集互证。《白氏长庆集》卷六四《筝》云: 霜佩锵还委,冰泉咽复通。 正与《琵琶引》此句章法文字意义均同也。 二与此诗有关之微之诗互证。《元氏长庆集》卷二六《琵琶歌》中词句与乐天此诗同者多矣。如“霓裳羽衣偏宛转”“六幺散序多笼捻”“断弦砉騞层冰裂”诸句,皆是其例。唯其中: 冰泉呜咽流莺涩(可参《元氏长庆集》卷一七《赠李十二牡丹花片因以饯行》七绝,“莺涩余声絮堕风”之句)。 一句实为乐天“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二句演变扩充之所从来。取元诗以校白句,段氏之说,其正确可以无疑。然则读乐天《琵琶引》,不可不并读微之《琵琶歌》,其故不仅在两诗意旨之因革,可借以窥见。且其字句之校勘,亦可取决一是也。 又微之诗作“流莺涩”,而乐天诗作“间关莺语花底滑”者,盖白公既扩一而成二句,若仍作涩,未免两句同说一端,殊嫌重复。白诗以“滑”与“难”反对为文,自较元作更精进矣。 又《元氏长庆集》卷二六《何满子歌》(原注云:张湖南座为唐有熊作)略云: 我来湖外拜君侯,正值灰飞仲春琯。缠绵叠破最殷勤,整顿衣裳颇闲散。冰含远溜咽还通,莺泥晚花啼渐懒。 又同集卷一八《卢头陀诗·序》云: 元和九年,张中丞领潭之岁,予拜张公于潭。 《旧唐书》卷一五《宪宗纪·下》云: 以苏州刺史张正甫为湖南观察使。 据此,微之《何满子歌》作于元和九年春,而乐天《琵琶引》作于元和十一年秋,是乐天必已见及微之此诗。然则其扩《琵琶歌》“冰泉呜咽流莺涩”之一句为《琵琶引》“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之二句,盖亦受微之诗影响。而乐天《筝》诗之“冰泉咽复通”,乃作于大和七年。在其后,不必论矣。 复次,《元氏长庆集》卷二四《新题乐府·五弦弹》云: 风入春松正凌乱,莺含晓舌怜娇妙。呜呜暗溜咽冰泉,杀杀霜刀涩寒鞘。 《白氏长庆集》卷二《秦中吟·五弦》云: 大声粗若散,飒飒风和雨。小声细欲绝,切切鬼神语。 同集卷三《新乐府·五弦弹》云: 第五弦声最掩抑。陇水冻咽流不得(李公垂《悲善才》。“寒泉注射陇水开”句,可与此参证)。五弦并奏君试听,凄凄切切复铮铮。铁击珊瑚一两曲,冰写玉盘千万声。杀声入耳肤血惨,寒气中人肌骨酸。曲终声尽欲半日,四座相对愁无言。座中有一远方士,唧唧咨咨声不已。 寅恪按:元白《新乐府》此两篇皆作于元和四年(见《新乐府》章),白氏《秦中吟》亦是乐天于任谏官即左拾遗时所作(见《白氏长庆集》卷一《伤唐衢二首》之二),俱在乐天作《琵琶引》以前,亦可供乐天《琵琶引》中摹写琵琶音调一节之参考者也。 诗云: 此时无声胜有声。 《唐诗别裁集》卷八选录此诗,并论此句云: 诸本此时无声胜有声。既无声矣,下二句如何接出。宋本无声复有声,谓住而又弹也。古本可贵如此。 寅恪按:诗中“此时无声胜有声”句上有“冰泉冷涩弦疑绝,疑绝不通声暂歇”之语。夫既曰“声暂歇”,即是“无声”也。声暂歇之后,忽起“银瓶乍破”“铁骑突出”之声,何为不可按出?沈氏之疑滞,诚所不解。且遍考今存《白集》诸善本,未见有作“此时无声复有声”者,不知沈氏所见是何古本,深可疑也。 诗云: 自言本是京城女,家在虾蟆陵下住。 《国史补·下》略云: 旧说,董仲舒墓,门人过,皆下马。故谓之下马陵。后人语讹为虾蟆陵,皆讹谬所习,亦曰坊中语也。 寅恪按:乐天此节所咏乃长安故娼自述之言,宜其用坊中语也。又同书同卷略云: 酒则有京城之西市腔,虾蟆陵郎官清、阿婆清。 此长安故娼,其幼年家居虾蟆陵,似本为酒家女。又自汉以来,旅居华夏之中亚胡人,颇以善酿著称,而吾国中古杰出之乐工亦多为西域胡种。则此长安故娼,既居名酒之产区,复具琵琶之绝艺,岂即所谓“酒家胡”者耶? 又《乐府杂录·上》“琵琶”条略云:“贞元中有王芬,曹保保,其子善才,其孙曹纲,皆袭所艺,次有裴兴奴,与纲同时。曹纲善运拨,若风雨,而不事叩弦。兴奴长于拢捻,不拨,稍软。时人谓曹纲有右手,兴奴有左手。”故后世剧曲中或以裴兴奴当此长安故娼女。裴固西域胡姓,“奴”字亦可为女子之名,如元微之《连昌宫词》中之“念奴”是。但男子亦可以“奴”字为名,如白乐天之幼弟“金刚奴”是。然则“裴兴奴”不必是女子也。剧曲家之说,未知所本,恐不可据。俟考。 诗云: 妆成每被秋娘妒。 寅恪按:《元氏长庆集》卷一七《赠吕三》(寅恪按:《元氏长庆集》卷一六、《全唐诗》第一五函《元稹》卷一六《酬哥舒大少府寄同年科第》诗自注,俱作“吕二炅”。复证以下引乐天诗题,则三当为二之误)校书云: 竞添钱贯定秋娘。 《白氏长庆集》卷一四《和元九与吕二同宿话旧感赠》云: 闻道秋娘犹且在,至今时复问微之。 又韦谷《才调集》卷一载乐天《江南喜逢萧九彻,因话长安旧游,戏赠五十韵》云: 多情推阿软,巧语许秋娘。 即此《琵琶引》中之秋娘,盖当时长安负盛名之娼女也。乐天天涯沦落,感念昔游,遂取以入诗耳。而坊本释此诗,乃以杜秋娘当之,妄谬极矣(杜秋娘始末,可参杜牧《樊川集》卷一《杜秋娘诗并序》)。 诗云: 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 寅恪按:据《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八《江西观察使》“饶州浮梁县”条云: 每岁出茶七百万驮,税十五余万贯。 《国史补·下》略云: 风俗贵茶,茶之名品益众,而浮梁之商货不在焉。 则知此商人所以往浮梁之故。盖浮梁之茶,虽非名品,而其产量极丰也。 诗之结语云: 江州司马青衫湿。 寅恪按:此句为世人习诵,已为一口头语矣。然一考唐代文献,则不免致疑。《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八《江西观察使》“江州”条云: 江州,上(寅恪按:《新唐书》卷四一《地理志》云,江州浔阳郡,上。与此同。《旧唐书》卷四〇《地理志》云,江州,中。与此异。据《白氏长庆集》卷二六《江州司马厅记》云,上州司马,秩五品。知元和时江州实为上州。旧志所记,盖旧制也)。 盖江州乃上州也。《唐六典》卷三〇“上州”条(《旧唐书》卷四二《职官志》《新唐书》卷四九下《百官志》同)云: 上州,司马一人,从五品下。 《旧唐书》卷四五《舆服志》(参《唐会要》卷三一《舆服·上》《新唐书》卷二四《舆服志》)略云: 上元元年,八月,又制文武三品以上服紫,四品服深徘,五品服浅绯,六品服深绿,七品服浅绿,八品服深青,九品服浅青。 《唐六典》卷四“礼部郎中员外郎”条略云: 亲王三品以上二王后服用紫,五品以上服用朱,七品以上服用绿,九品以上服用青,流外庶人服用黄。 然则乐天此时适任江州上州司马之职,何以不着绯而着青衫耶?钱竹汀《十驾斋养新录》卷一〇“唐人服色视散官”条云: 《野客丛书》云,唐制服色不视职事官,而视阶官之品。至朝散大夫方换五品服色,衣银绯(寅恪按:此说甚是。可参“尚书故事公自言四世祖河东公为中书令着绋”条及《唐会要》卷三一《舆服·上》)。 唐制服色既视阶官之品,考《白氏长庆集》卷二三《祭匡山文》云: 维元和十二年岁次丁酉二月辛酉朔二十一日,将仕郎守江州司马白居易。 是元和十二年乐天之散官为将仕郎,而据《旧唐书》卷四二《职官志》(《通典》卷四〇《职官典》同)云: 从第九品下阶将仕郎(文散官)。 是将仕郎为最低级之文散官。乐天于元和十一年秋作此诗时,其散官之品亦必为将仕郎无疑,盖无从更低于此品也。《唐会要》卷三一《舆服·上》云: 开元八年二月二十日敕,都督刺史品卑者,着徘及鱼袋,永为常式。 乐天此时止为州佐,固唯应依将仕郎之阶品着青衫也。 [book_title]第三章 连昌宫词 元微之《连昌宫词》实深受白乐天、陈鸿《长恨歌》及《长恨歌传》之影响,合并融化唐代小说之史才诗笔议论为一体而成。其篇首一句及篇末结语二句,乃是开宗明义及综括全诗之议论。又与白香山《新乐府·序》(《白氏长庆集》卷三)所谓“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者,有密切关系。乐天所谓“每被老元偷格律”(《白氏长庆集》卷一六《编集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卷末,戏赠元九、李二十诗》)殆指此类欤?至于读此诗必与乐天《长恨歌》详悉比较,又不俟论也。总而言之,《连昌宫词》者,微之取乐天《长恨歌》之题材依香山《新乐府》之体制改进创造而成之新作品也。 凡论《连昌宫词》者,有一先决问题,即此诗为作者经过行宫感时抚事之作,抑或为作者闭门伏案依题悬拟之作。若属前者,则微之一生可以作此诗之年月,共计有五,悉条列于下,论其可否。 第一说 讨淮蔡时作 洪迈《容斋随笔》卷一五(《容斋诗话》卷四)《连昌宫词》云: 其末章及官军讨淮西乞庙谟休用兵之语,盖元和十一二年间所作,殊得风人之旨,非长恨比云。 寅恪按:容斋以《连昌宫词》作于元和十一二年间,未知是否仅依诗中词旨论断,抑或更别有典据。若仅依词旨论断,则为读者普通印象,无论何人,皆具同感,匪特容斋一人如是也。《元氏长庆集》卷二四《连昌宫词》(《全唐诗》第十五函《元稹》卷二四)云: 今皇神圣丞相明,诏书才下吴蜀平。官军又取淮西贼,此贼亦除天下宁。 诗中所言,皆宪宗时事。今皇明指宪宗,故此诗之作必在宪宗之世。据读者普通印象论,此四句似谓,“宪宗既平蜀之刘辟,吴之李锜。今又讨淮西之吴元济,若复除之,则天下宁矣。”后二句为希望语气。故此诗之作应在方讨淮蔡,而尚未竟功之时。洪氏此诗作于元和十一二年间之说,殆即依此立论。考宪宗讨淮蔡,前后共历三年之久,自元和九年冬起,至十二年冬止。即《资治通鉴》自卷二三九《唐纪·宪宗纪》所载: 元和九年冬十月甲子,以严绶为申光蔡招抚使,督诸道兵讨吴元济。 至卷二四〇《唐纪·宪宗纪》所载: 元和十二年冬十月甲戌,愬以槛车送吴元济诣京师。己卯,淮西行营奏获吴元济。十一月上御兴安门受俘,遂以吴元济献庙社,斩于独柳之下。 是也(参阅《旧唐书》卷一五、《新唐书》卷七《宪宗纪》等)。其实即此数年中真与此诗之著作有关者,止元和十年十一年及十二年,而九年不能在内,以诗中有: 又有墙头千叶桃,风动落花红簌簌。 写实之句,为暮春景物,不能属于其他节候。元和九年之暮春尚未出兵讨淮蔡,故不能计入也。 《新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云: 河南道河南府河南郡寿安县(原注云:西一十九里有连昌宫,显庆三年置)。 寅恪按:寿安约当今河南省宜阳县地。连昌宫所在之地既已确定,《连昌宫词》如为宪宗讨淮蔡而未竟功时所作,则在元和十年十一年或十二年暮春之时,微之至少必须经过寿安,然后始有赋此诗之可能。兹逐年考之于下: (甲)元和十年暮春 《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通鉴》卷二三八《唐纪·宪宗纪》元和五年亦纪此事)云: 元和五年二月,东台监察御史元稹摄河南尹房式于台,擅令停务,贬江陵府士曹参军。 微之自元和五年贬谪出长安后,至十年春始由唐州还京,复出京至通州,两唐书《本传》及白香山所为墓志皆记述简略。今摘录其集中诸诗句及其题目自注等,与十年还京出京之道途时日有关者,以资参证。 《元氏长庆集》卷一九载: 《桐孙诗并序》(原注云:此后元和十年诏召入京及通州司马以后诗)。 元和五年予贬掾江陵。三月二十四日宿曾峰馆,山月晓时,见桐花满地,因有八韵寄白翰林诗。当时草蹙,未暇纪题。及今六年,诏许西归,去时桐树上孙枝已拱矣。予亦白须两茎,而苍然班鬓,感念前事,因题旧诗,仍赋《桐孙诗》一绝。又不知几何年复来商山道中。元和十年正月题。 去日桐花半桐叶,别来桐树老桐孙。城中过尽无穷事,白发满头归故园。 《西归绝句》 五年江上损容颜,今日春风到武关。两纸京书临水读,小桃花树满商山(原注云:得复言乐天书)。 只去长安六日期,多应及得杏花时。春明门外谁相待,不梦闲人梦酒卮。 今朝西渡丹河水,心寄丹河无限愁。若到庄前竹园下,殷勤为绕故山流(原注云:丹河,庄之东流)。 寒窗风雪拥深炉,彼此相伤指白须。一夜思量十年事,几人强健几人无(原注云:宿窦十二蓝田宅)。 云覆蓝桥雪满溪,须臾便与碧峰齐。风回面市连天合,冻压花枝着水低。 寒花带雪满山腰,着柳冰珠满碧条。天色渐明回一望,玉尘随马度蓝桥。 《留呈梦得子厚致用》(原注云:题蓝桥驿)(诗略) 寅恪按:以上皆微之由唐州至长安途中所作。 《澧西别乐天博载樊宗宪李景信两秀才侄谷三月三十日相饯送》 今朝相送自同游,酒语诗情替别愁。忽到澧西总回去,一身骑马向通州。 寅恪按:以上为微之出长安至通州时所作。 又《元氏长庆集》卷一二载: 《酬乐天东南行诗一百韵并序》 元和十年三月二十五日予司马通州。二十九日与乐天于鄠东蒲池村别。十三年予以赦当迁。 我病方吟越,君行已过湖(原注云:元和十年闰六月至通州,染瘴危重。八月,闻乐天司马江州)。 又云: 重喜登贤苑,方看佐伍符(原注云:九年乐天除太子赞善,予从事唐州也)。 又云: 因教罢飞檄,便许到皇都(原注云:十年春自唐州诏予召入京)。 寅恪按:以上诸句为微之追述元和十年春由唐州至长安,又由长安至通州事。 据上引诸诗,知微之于元和十年春由唐州入长安,实取蓝武大道,证以韩退之贬潮州刺史,其出长安途中所赋诗,如《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七律及《武关西逢配流吐蕃》七绝等(悉见《韩昌黎集》卷一〇),与微之此次行程适合,不过有去国还京之别耳。微之此役,西渡丹河,北经武蓝,距连昌宫所在之寿安殊远,似难迂道经过。即使经过,其时之景物亦与《连昌宫词》所言者不符,自不可能。其《桐孙诗·序》虽记元和十年正月,绎其文意,乃补题元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之旧作者。《本草纲目》卷三五《桐·下》引“陶弘景说”云: 二月开花,红紫色。礼云,三月桐始华者也。 是正月时桐尚未开花。微之取元和十年正月《咏桐孙》诗附题于元和五年三月《咏桐花》诗后,不可因此误疑商山道中气候不同,花事特早也。《西归绝句》言:“小桃花树满商山。”又言:“只去长安六日期,多应及得杏花时。”则此商山之“小桃花”必为先杏开花之桃,而与千叶桃之较后开者不同类。 考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四云: 欧阳公梅宛陵王文恭(寅恪按:“文恭”王珪谥也)集皆有小桃诗。欧诗云,雪里花开人未知,摘来相顾共惊疑。便当索酒花前醉,初见今年第一枝。但谓桃花有一种早闻者耳。及游成都,始识所谓小桃者,上元前后即着花,状如垂丝海棠。曾子固《杂识》云,正月二十间天章阁赏小桃,正谓此也。 是微之元和十年正月间于商山途中所见之小桃花正是此种植物,确无可疑矣。又据微之《题蓝桥驿留呈子厚诸人》七律,证以《柳子厚集》卷四二所载: 《诏追赴都二月至灞亭上》 十一年前南渡客,四千里外北归人。诏书许逐阳和至,驿路开花处处新。 之七绝,是微之略前行而子厚后随。子厚于二月达灞亭,即长安近傍。时微之已先到长安。故综合推计之,谓微之元和十年到长安之时,约在正月下旬或二月初旬,谅不甚远于事实也。是年三月末,微之即取道澧鄠,折向西南(《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关内道京兆府鄠县,东北至府六十五里,丰水出县东南终南山,自发源北流至县东二十八里北流入渭),由秦至巴赴通州司马之任。然则微之于元和十年春季正月一小部分或二月之全部分及三月几全部分之时日,悉在长安。夏季自四月至六月之时间,又在由长安至通州之途中。连昌宫墙头之千叶桃花,自开自谢,微之关山远隔,王程有限(《白氏长庆集》卷一七《夷陵赠微之》诗云:“各限王程须去住”此借用)。亦无从得而赏之咏之。此《连昌宫词》不能作于元和十年暮春之证也。 (乙)元和十一年暮春 (丙)元和十二年暮春 《元氏长庆集》卷一二《献荥阳公诗五十韵》云: 自伤魂惨沮,何暇思幽玄(稹病疟二年,求医在此,荥阳公不忍归之瘴乡)。 寅恪按:《旧唐书》卷一五八《郑余庆传》云: 九年拜检校右仆射兼兴元尹,充山南西道节度观察使。三岁受代,十二年除太子少师。 又《旧唐书》卷一五《宪宗纪·下》云: 九年三月辛酉以太子少傅郑余庆检校右仆射兴元尹山南西道节度使。 同书同卷(参吴廷燮《唐方镇年表》卷四)又云: 冬十月丁巳以刑部尚书权德舆检校吏部尚书兼兴元尹,充山南西道节度使。 又《白氏长庆集》卷一七《题诗屏风绝句并序》云: 十二年冬微之犹滞通州,予亦未离湓上(诗略)。 据此可知微之自元和十年六月至十二年冬,皆在山南西道区域。兴元为山南西道节度使治所,郑权俱为当时之文儒大臣,而载之尤负盛名。微之之能久留兴元,要非无因。且通州即在山南西道管内,故微之因病求医,得至其地。若连昌宫所在之寿安县,则隶属河南道。微之非有公务,不能越道境而远游。今既无微之奉使越境之事,此《连昌宫词》不能作于元和十一年或十二年暮春之证也。 第二说 淮蔡平后作 《连昌宫词》既不能作于元和十年十一年十二年暮春,即不作于淮蔡用兵之时。元和纪年凡十五岁,宪宗暴崩于十五年正月庚子(见《旧唐书》卷一五《宪宗纪》等),则仅十三年十四年暮春,与此诗之著作有关。复依前例条,辨之于下: (丁)元和十三年暮春 《白氏长庆集》卷二六《三游洞序》云: 平淮西之明年(即元和十三年)冬,予自江州司马授忠州刺史。微之自通州授虢州长史。又明年(即元和十四年)春祗命之郡,与知退偕行。三月十日参会于夷陵。翌日(即三月十一日)微之反棹送予至下牢戍。又翌日(即三月十二日)将别未忍,引舟上下者久之。 又《白氏长庆集》卷一七载《七言十七韵诗赠微之·序》云: 十年三月三十日别微之于澧上。十四年三月十一日夜(三游洞序言,三月十日参会于夷陵。微不同),遇微之于峡中,停舟夷陵,三宿而别。 据此,则微之虽于元和十三年冬自通州司马授虢州长史。至十四年春,始下峡赴新任。则十三年暮春仍在山南西道管内,无由得至寿安,此《连昌宫词》不能作于元和十三年暮春之证也。 (戊)元和十四年暮春 《旧唐书》卷一六六《元稹传》云: 十四年,自虢州长史征还,为膳部员外郎。 《新唐书》卷一七四《元稹传》云: 末召拜膳部员外郎。 寅恪按:宪宗崩于元和十五年正月。微之于十四年已由虢州长史征还长安,为膳部员外郎,则《连昌宫词》之作,似即在元和十四年暮春,自通州赴虢州,就长史新任,便道经过寿安之时。 《元和郡县图志》卷五云: 河南道河南府寿安县,东北至府七十六里。 同书卷六云: 河南道虢州,东至东都四百五十里。 是微之未至虢州之前,必先经东都。而东都与寿安,仅七十六里之隔,便道经行,亦颇意中之事。北地通常桃花开放之时,约值旧历清明节时。唐孟棨《本事诗》崔护“人面桃花”之句,为世所习知,其所谓“去年今日”即清明日也。然考是年清明在三月三日(此系据陈垣先生《中西回史日历》,未知与当时实用之历如何?即使不同,要不过相差一二日,与本文论证之主旨无关也),微之发夷陵时,已为三月十二或十三日,据《通典》卷一八三《州郡典》卷一三云: 夷陵郡南至江陵水路二百三十七里。 江陵郡北至襄阳郡四百四十五里。 又同书卷一七七《州郡典》卷七云: 襄阳郡去东京八百五十七里。 今复加计自东京至寿安七十六里,共为一千六百一十五里。纵唐代里度较今略短,又微之行程较前元和十年由唐州至长安由长安至通州二役为迅速,然亦非四月初不能到寿安,是距清明已一月之久,恐不及见连昌宫墙头千叶桃落红簌簌之状矣。且元和十四年二月宪宗平定淄青最为当时一大事,《通鉴》卷二四一《唐纪·宪宗纪》“元和十四年条”(参阅《旧唐书》卷一二四、《新唐书》卷二一三《李正己传》等)云: 元和十四年二月壬戌,田弘正捷奏至。乙丑命户部侍郎杨于陵为淄青宣抚使。己巳李师道首酉至。自广德以来,垂六十年,藩镇跋扈,河南北三十余州自除官吏,不供贡赋。至是尽遵朝廷约束。 据此,微之即行色匆匆,所经过之大都邑如洛阳等,似不能不稍作淹留,与当地官吏及平生亲故相见,因从得知平齐消息。《连昌宫词》若适作于是年暮春,则虽不必如刘梦得《平齐行》(《刘梦得文集》卷一五)之夸大其事,亦不能仅叙至淮西平定而止,绝不道及淄青一字。于此转得一强有力之反证,此《连昌宫词》不能作于十四年暮春之证也。 总而言之,《连昌宫词》若为作者经过行宫感时抚事之作,则其著作之时日,用地理行程以相参校,仅有元和十年暮春及元和十四年暮春二者之可能。而元和十年微之所取之道,即韩退之“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之道也。故不可能。元和十四年其所取之道,即杜子美“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之道也,故似可能。但一考当年节候与花事之关系,又为不可能。二者既皆不可能,则《连昌宫词》非作者经过其地之作,而为依题悬拟之作,据此可以断定也。 《连昌宫词》既为依题悬拟之作,然则作于何时何地乎?考《元氏长庆集》卷一二《见人咏韩舍人新律诗因有戏赠》略云: 喜闻韩古调,兼爱近诗篇。好去老通川(原注云:自谓)。 是微之在通州司马任内曾有机缘得见韩退之诗之证也。 又考《韩昌黎集》卷一〇《和李司勋过连昌宫》七绝云: 夹道疏槐出老根,高甍巨桷压山原。宫前遗老来相问,今是开元几叶孙。 此为退之和李正封之诗,李氏原作,今不可得见。退之作诗之时,为元和十二年冬淮西适平之后。颇疑李氏原诗或韩公和作,远道流传,至次年即十三年春间遂为微之所见,因依题悬拟,亦赋一篇。其时微之尚在通州司马任内,未出山南西道之境。观其托诸宫边遗老问对之言,以抒开元元和今昔盛衰之感,与退之绝句用意遣词尤相符会。否则微之既在通州司马任内,其居距连昌宫绝远,若非见他人作品,有所暗示,绝无无端忽以连昌宫为题,而赋此长诗之理也。据《旧唐书》卷一六六《元稹传》云: 元稹河南人,元和元年四月除右拾遗。出为河南县尉。四年奉使东蜀,使还分务东台。 夫河南虽是郡望,但洛阳则为微之仕宦居游之地。元和五年未贬江陵以前,至少亦当一度经过寿安,连昌宫门内之竹,墙头之桃,俱所目见。故依题悬拟,亦能切合。李正封之作,其艺术高下未审如何。若微之此篇之波澜壮阔,绝非昌黎短句所可并论,又不待言也。至《唐诗纪事》卷六二郑嵎《津阳门诗》,虽亦托之旅邸主翁之口,为道承平故事,抒写今昔盛衰之感。然不过填砌旧闻,祝愿颐养而已。才劣而识陋,较之近人王湘绮之《圆明园词》,王观堂之《颐和园词》,或犹有所不逮。以文学意境衡之,诚无足取。其所以至今仍视为叙述明皇太真物语之巨制者,殆由诗中子注搜采故事颇备,可供参考之资耳。 综合此诗末章前后文意言之,“官军又取淮西贼,此贼亦除天下宁”二句为已然语气,而非希望语气。故“年年耕种宫前道,今年不遣子孙耕”二句,意谓今年不依往年之例,耕种宫前御道,以待天子临幸。“今年”为淮西始平,天下遂宁之年,文意甚明,是此诗实成于元和十三年暮春。洪氏作于元和十一、十二年间之说,即以依题悬拟言,犹有未谛也。 《连昌宫词》末章“老翁此意深望幸,努力庙谟休用兵”之语,与后来穆宗敬宗两朝之政治尤有关系,略征旧史述之于下。 《旧唐书》卷一七二《萧俛传》(参《旧唐书》卷一六《穆宗纪》“长庆元年二月乙酉马总奏”条)云: 穆宗乘章武恢复之余,即位之始,两河廓定,四鄙无虞,而俛与段文昌屡献太平之策,以为兵以静乱,时已治矣,不宜黩武。劝穆宗休兵偃武。又以兵不可顿去,请密诏天下军镇有兵处,每百人之中限八人逃死,谓之销兵。帝既荒纵,不能深料,遂诏天下如其策行之。而藩镇之卒,合而为盗,伏于山林。明年朱克融、王庭凑复乱河朔,一呼而遣卒皆至。朝廷方征兵诸藩,籍既不充,寻行招募。乌合之徒,动为贼败。由是再失河朔,盖销兵之失也。 《旧唐书》卷一六六《元稹传》云: 荆南监军崔潭峻甚礼接稹,不以掾吏遇之,常征其诗什讽诵之。长庆初,潭峻归朝(《新唐书》卷一七四《元稹传》作,“长庆初,潭峻方亲幸”,较妥。盖《新唐书》卷一七九《李训传》,明言潭峻为元和逆党,即弒宪宗之党,而宪宗于元和十五年正月二十七日被弒,穆宗嗣位。次年,方改元长庆。是潭峻归朝当在长庆以前也),出稹《连昌宫词》等百余篇奏御。穆宗大悦,问稹安在?对曰,今为南宫散郎。即日转祠部郎中,寻知制诰。由是极承恩顾。无何,召入翰林,为中书舍人承旨学士。中人以潭峻之故,争与稹交,而知枢密魏弘简尤与稹相善。穆宗愈深知重。河东节度使裴度三上疏,言稹与弘简为刎颈之交,谋乱朝政。言甚激讦。穆宗顾中外人情,乃罢稹内职,授工部侍郎。上恩顾未衰,长庆二年拜平章事。诏下之日,朝野无不轻笑之。 当宪宗之世,主持用兵者,宰相中有李吉甫、武元衡、裴度诸人,宦官中则有吐突承璀。然宦官亦有朋党,与士大夫相似。其弒宪宗立穆宗及杀吐突承璀之诸宦官,世号为“元和逆党”。崔潭峻者,此逆党中之一人。故“销兵”之说,为“元和逆党”及长庆初得志于朝之士大夫所主持。此事始末,非本文所能详尽。但《连昌宫词》末章之语,同于萧俛、段文昌“销兵”之说,宜其特承穆宗知赏,而为裴晋公所甚不能堪。此则读是诗者,于知人论世之义,不可不留意及之也。 又《白氏长庆集》卷四五《策林·序》略云: 元和初予罢校书郎,与元微之将应制举。揣摩当代之事,构成策目七十五门。 四十四 销兵数 若使逃不捕,死不填,则十年之间,十又销其三四矣。故不散弃之,则军情无怨也。不增加之,则其数自销也。 然则“销兵”之说,本为微之少日所揣摩当世之事之一。作《连昌宫词》时,不觉随笔及之。殊不意其竟与己身之荣辱升沉,发生如是之关系,此则当日政治之环境实为之也。 又微之赋此诗述玄宗时事,托诸宫边野老之口,如“弄权宰相不记名,依稀忆得杨与李”之例,其有与史实不甚符合者,可置不论。然今日流传之本,亦有后人妄加注解者,则不得不亟为删订。如“明年十月东都破,御路犹存禄山过”之句,今《全唐诗》第一五函《元稹》卷二四此句下注云: 天宝十三年禄山破洛阳。 寅恪按:《旧唐书》卷九、《新唐书》卷五《玄宗纪》及《通鉴》卷二一七同记,天宝十四载十二月丁酉安禄山陷洛阳,“十月”自是微之误记,至“十三年”之误,更不待言也(又《元氏长庆集》卷二四《新题乐府·立部伎》亦有“明年十月燕寇来,九庙千门虏尘污”之句)。其最可异者,莫如“尔后相传六皇帝,不到离宫门久闭”之句下注云: 肃代德顺宪穆 六字。据诗中文义,谓“今皇”平吴蜀,取淮西(《连昌宫词》此数句,可与《元氏长庆集》卷二一代严绶《谕淮西书》参证),则“今皇”自是指宪宗而言,自玄宗不到离宫之后,顺数至“今皇”即宪宗,只有五帝,何能预计穆宗或加数玄宗而成“六皇帝”?尝遍考诸本,俱作“六”,无作“五”者,可知此误字相传已久。颇疑微之于本朝君主传代之数,似不应讹误至此,而诿为野老记忆不真之言。如《元氏长庆集》卷五二《沂国公魏博德政碑》所云: 五纪四宗,容受隐忍。 其“四宗”自指肃代德顺四宗而言,所言既无讹舛,以彼例此,则应亦不致误述也。或者此诗经崔潭峻之手进御于穆宗,阉椓小人,未尝学问,习闻当日“销兵”之说,图复先朝巡幸之典,殊有契于“老翁此意深望幸,努力庙谟休用兵”之句,遂断章取义,不顾前后文意,改“五”为“六”,借以兼指穆宗欤?此言出于臆测,别无典据,姑备一说于此,以待他日之推证可也。然其后敬宗欲幸东都,殆亦受宦官之诱惑者,经群臣极谏,并畏藩镇称兵,不得已中止。其事本末见《旧唐书》卷一七〇、《新唐书》卷一七三《裴度传》,兹移录《通鉴》原文及胡三省注于下,似亦与“望幸”句意关涉,读此诗者可并取以参证焉。 《通鉴》卷二四三《唐纪》“敬宗宝历二年”条云: 上(敬宗)自即位以来,欲幸东都。宰相及朝臣谏者甚众,上皆不听,决意必行。已令度支员外郎卢贞,按视修东都宫阙及道中行(胡注:自长安历华陕至洛,沿道皆有行宫。如寿安之连昌宫是也),裴度从容言于上曰,国家本设两都,以备巡幸。自多难以来,兹事遂废。今宫阙营垒,百司廨舍,率已荒陀。陛下傥欲巡幸,宜命有司岁月间徐加完葺,然后可往。上曰,从来言事者,皆言不当往。如卿言,不往亦可。会朱克融、王庭凑皆请以兵匠助修东都。三月丁亥,敕以修东都烦扰,罢之(胡注:史言修东都之役,非以群臣论谏而罢,特畏幽镇之称兵而罢耳)。 复有传本讹写应即校改者,如“往来年少说长安,玄武楼成花萼废”之句,《唐诗纪事》本(卷二七)作“玄武楼前花萼废”。《全唐诗》本“成”字下亦有“一作前”之注,案《唐六典》卷七云: 兴庆宫在皇城之东南,东距外郭城东垣(原注云:即今上龙潜旧宅也。开元初以为离宫。至十四年又取永嘉胜业坊之半以置朝。自大明宫东夹罗城复道经通化门磴潜通焉)。宫之南曰通阳门,通阳之西曰花萼楼(原注云:楼西即宁王第,故取诗人棠棣之义以名楼焉)。 宋敏求《长安志》卷六“大明宫”条(参考徐松《唐两京城坊考》卷一)云: 北面一门曰玄武门(原注云:德宗造门楼,外设两廊,持兵宿卫,谓之北衙)。 据此,玄武楼在大明宫之北面,兴庆宫远在大明宫之东南,而花萼楼又在兴庆宫之西南隅,则花萼楼准诸地望,绝无在玄武楼前之理。昔人讥白香山《长恨歌》“峨眉山下少人行,旌旗无光日色薄”之句为误,以峨眉山在唐代嘉州境内,明皇由长安至成都不经过其下也(见《梦溪笔谈》卷二三《讥谑》及《诗人玉屑》卷一一)。殊不知微之使东川,作《好时节》绝句(《元氏长庆集》卷一七),亦有“身骑骢马峨眉下,面带霜威卓氏前”之语(并见《长恨歌》章)。此皆诗人泛用典故率意牵附之病,不足深责。独此诗说长安今昔之变迁,托诸往来年少之口,乃写实之词,与泛用典故者不同。其于城坊宫苑之方位,岂能颠倒错乱至此。若斯之类,自属后人传写之误。况花萼楼建于玄宗之世,为帝王友爱之美谈。玄武楼造于德宗之时,成神策宿卫之禁域。一成一废,对举并陈。而今昔盛衰之感,不明着一字,即已在其中。若非文学之天才,焉能如是。此微之所以得称“元才子”而无愧者耶?又《五代会要》卷一八“前代史”条载贾纬之语,谓“自唐高祖至代宗,纪传已具”。则今《旧唐书·玄宗纪》实本之旧文,夫君举必书,巡幸陪都之大典,绝无漏载之理。考《旧唐书》玄宗自开元二十四年十月丁丑自东都还西京之后(《新唐书》卷五《玄宗纪》及《通鉴》卷二一四俱作“丁卯”。而《旧唐书》卷八《玄宗纪》作“丁丑”。当依张宗泰校记改为丁卯),遂未重到洛阳。是后率以冬季十月或十一月幸华清宫,从未东出崤函一步。故《通鉴》卷二一四“开元二十五年九月”条(参阅《新唐书》卷五三《食货志》)云: 先是西北边数十州多宿重兵,地租营田皆不能赡,始用和籴之法。有彭果者,因牛仙客献策,请行籴法于关中。戊子敕以岁稔谷贱伤农,命增时价什二三和籴东西畿粟各数百万斛,停今年江淮所运租。自是关中蓄积羡溢,车驾不复幸东都矣。癸巳敕河南河北租应输含嘉仓者皆留输本州。 《国史补·上》略云: 玄宗开元二十四年时在东都,因宫中有怪,明日召宰相欲西幸。裴稷山、张曲江谏。是时李林甫初拜相,窃知上意,乃言,两京陛下东西宫也。臣请宣示有司,即日西幸。上大悦。自此驾至长安,不复东矣。 虽册寿王妃杨氏在开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乙亥(见《通鉴》卷二一四及《资治通鉴·考异》并《唐大诏令集》卷四〇、《全唐文》卷三八《册寿王杨妃文》),其时玄宗尚在东都,未还西京。然自杨妃于开元二十九年正月二日入道,即入宫之后(详见《长恨歌》章辨《曝书亭集》卷五五《书〈杨太真外传〉后》),明皇既未有巡幸洛阳之事,则太真更无以皇帝妃嫔之资格从游连昌之理,是太真始终未尝伴侍玄宗一至连昌宫也。诗中“上皇正在望仙楼,太真同凭栏杆立”及“寝殿相连端正楼,太真梳洗楼上头”等句,皆传会华清旧说(乐史《杨太真外传·下》云:“华清宫有端正楼,即贵妃梳洗之所。”)构成藻饰之词。才人故作狡狯之语,本不可与史家传信之文视同一例,恐读者或竟认为实有其事,特为之辨正如此。 至《元氏长庆集》卷一七《灯影七绝》云: 洛阳昼夜无车马,漫挂红纱满树头。见说平时灯影里,玄宗潜伴太真游。 则亦微之依据世俗传说,姑妄听之,姑妄言之。既有“见说”之语,则更不足辨。而《全唐诗》第一九函《张祜》卷二《连昌宫》七绝所谓“玄宗上马太真去”者,又在微之之后,尤可不论矣。又诗中“百官队仗避岐薛,杨氏诸姨车斗风”之句,《容斋续笔》卷二“开元五王”条已言其非事实,故兹不再辨。唯洪氏以“杨太真以三载方入宫”则殊疏舛,殆误会《通鉴》书法所致。寅恪别于《长恨歌》章详论之矣。 更有可论者,诗云: 明年十月东都破,御路犹存禄山过。驱令供顿不敢藏,万姓无声泪潜堕。 寅恪按:《通鉴》卷二一八《唐纪》卷三四“至德元载六月遣孙孝哲将兵入长安”条《资治通鉴·考异》略云: 新传又云禄山至,怒,大索三日。按旧传通儒为西京留守编检诸书,禄山自反后未尝至长安,新传误也。 是禄山自反后未尝至长安。连昌宫为长安洛阳间之行宫,禄山既自反后未尝至长安,则当无缘经过连昌宫前之御路,故此事与杨贵妃之曾在连昌宫之端正楼上梳洗者,同出于假想虚构。宋子京为史学名家,尚有此失,特附论及之,庶读此诗者不至沿袭宋氏之误也。 此诗复有唐代当时术语须略加诠释者,如“贺老琵琶定场屋”之定,及《乐府杂录》叙贞元时长安东西两市互斗声乐事中,“西市豪族厚赂庄严寺僧善本,以定东廛之胜”之定,其义为“压”及“压场”之意也。又如“蛇出燕巢盘斗拱”之“斗拱”,即近日营造学者所盛称之“斗拱”。斗字义不可通,盖古代工匠用以代斗字之简写,殊非本字,然今知此者鲜矣。 [book_title]第四章 艳诗及悼亡诗 附:《读〈莺莺传〉》 《元氏长庆集》卷三〇《叙诗寄乐天书》云: 不幸少有伉俪之悲,抚存感往,成数十诗,取潘子悼亡为题。又有以干教化者,近世妇人晕淡眉目,绾约头鬓,衣服修广之度及匹配色泽尤剧怪艳,因为艳诗百余首。词有今古,又两体。 寅恪按:今存《元氏长庆集》为不完残本,其第九卷中《夜闲至梦成之》等诗,皆为悼亡诗,韦谷《才调集》第五卷所录微之诗五十七首,虽非为一人而咏,但所谓艳诗者,大抵在其中也。微之自编诗集,以悼亡诗与艳诗分归两类。其悼亡诗即为元配韦丛而作。其艳诗则多为其少日之情人所谓崔莺莺者而作。微之以绝代之才华,抒写男女生死离别悲欢之情感。其哀艳缠绵,不仅在唐人诗中不可多见,而影响及于后来之文学者尤巨。如《莺莺传》者,初本微之文集中附庸小说,其后竟演变流传成为戏曲中之大国巨制,即是其例。夫此二妇人与微之之关系,既须先后比较观察之,则微之此两类诗,亦不得不相校并论也。 夫此两类诗本为男女夫妇而作。故于(一)当日社会风习道德观念。(二)微之本身及其家族在当日社会中所处之地位。(三)当日风习道德二事影响及于微之之行为者。必先明其梗概,然后始可了解。寅恪前著《读〈莺莺传〉》一文,已论及之。此文即附于后幅,虽可取而并观,然为通晓元氏此两类诗,故不惮重复烦悉之讥,仍为总括序论于此,以供读此两类诗者之参考焉。 纵览史乘,凡士大夫阶级之转移升降,往往与道德标准及社会风习之变迁有关。当其新旧蜕嬗之间际,常呈一纷纭综错之情态,即新道德标准与旧道德标准,新社会风习与旧社会风习并存杂用。各是其是,而互非其非也,斯诚亦事实之无可如何者。虽然,值此道德标准、社会风习纷乱变易之时,此转移升降之士大夫阶级之人,有贤不肖拙巧之分别,而其贤者拙者,常感受苦痛,终于消灭而后已。其不肖者巧者,则多享受欢乐,往往富贵荣显,身泰名遂。其故何也?由于善利用或不善利用此两种以上不同之标准及习俗,以应付此环境而已。譬如市肆之中,新旧不同之度量衡并存杂用,则其巧诈不肖之徒,以长大重之度量衡购入,而以短小轻之度量衡售出。其贤而拙者之所为适与之相反。于是两者之得失成败,即决定于是矣。 人生时间约可分为两节,一为中岁以前,一为中岁以后。人生本体之施受于外物者,亦可别为情感及事功之二部。若古代之士大夫阶级,关于社会政治者言之,则中岁以前,情感之部为婚姻。中岁以后,事功之部为仕宦。故《白氏长庆集》卷一四《和梦游春诗一百韵·序》略云: 微之既到江陵,又以《梦游春》七十韵寄予,且题其序曰,斯言也,不可使不知吾者知,知吾者,亦不可使不知。乐天知吾也,不敢不使吾子知。故广足下七十韵为一百韵,重为足下陈梦游之中所以甚感者,叙婚仕之际所以至感者。微之微之,予斯文也,尤不可使不知吾者知。幸藏之云尔。 夫婚仕之际,岂独微之一人之所至感,实亦与魏晋南北朝以来士大夫阶级之一生得失成败至有关系。而至唐之中叶,即微之、乐天所生值之世,此二者已适在蜕变进行之程途中,其不同之新旧道德标准、社会风习并存杂用,正不肖者用巧得利,而贤者以拙而失败之时也。故欲明乎微之之所以为不肖为巧为得利成功,无不系于此仕婚之二事。以是欲了解元诗者,依论世知人之旨,固不可不研究微之之仕宦与婚姻问题,而欲明当日士大夫阶级之仕宦与婚姻问题,则不可不知南北朝以来,至唐高宗武则天时,所发生之统治阶级及社会风习之变动。请略述之,以供论证焉。 南北朝之官有清浊之别,如《隋书》卷二六《百官志》中所述者,即是其例。至于门族与婚姻之关系,其例至多,不须多举。故士大夫之仕宦苟不得为清望官,婚姻苟不结高门第,则其政治地位,社会阶级,即因之而低降沦落。兹仅引一二事于下,已足资证明也。 《晋书》卷八四《杨佺期传》云: 自云门户承籍,江表莫比。有以其门第比王珣者犹恚恨。而时人以其晚过江,婚宦失类,每排抑之。恒慷慨切齿,欲因事际,以逞其志。 《南史》卷三六《江夷传附传》云: 中书舍人纪僧真幸于武帝,稍历军校,容表有士风。谓帝曰,臣小人,出自本县武吏,邀逢圣时,阶荣至此。为儿婚得荀昭光女,即时无复所须,唯就陛下乞作士大夫。帝曰,由江斅谢瀹。我不得措此意。可自诣之。僧真承旨诣斅,登榻坐定,斅便命左右曰,移吾床让客。僧真丧气而退,告武帝曰,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 据此,可知当时人品地位,实以仕宦婚姻二事为评定之标准。唐代政治社会虽不尽同于前代,但终不免受此种风习之影响。故婚仕之际,仍为士大夫一生成败得失之所关也。 若以仕之一事言之,微之虽云为隋兵部尚书元岩之六世孙,然至其身式微已甚,观其由明经出身一事可证。如《康骈剧谈录》(参《唐语林》卷六《补遗》)略云: 元和中李贺善为歌篇,为韩愈所知,重于缙绅。时元稹年少,以明经擢第,亦工篇什。尝交结于贺,日执贽造门。贺览刺不答,遽入,仆者谓曰,明经及第,何事看李贺?稹惭恨而退。 裴廷裕《东观奏记·上》(参《新唐书》卷一八二《李珏传》、《唐语林》卷三“识鉴”类)略云: 李珏赵郡赞皇人。早孤,居淮阴,举明经。李绛为华州刺史,一见谓之曰,日角珠庭,非常人也。当掇进士科,明经碌碌,非子发迹之路。 《新唐书》卷一八三《崔彦昭传》(参尉迟偓中朝故事)云: 彦昭与王凝外昆弟也。凝大中初先显,而彦昭未仕。尝见凝,凝倨不冠带,慢言曰,不若从明经举。彦昭为憾。 王定保《唐摭言》卷一《序》“进士”条云: 其艰难谓之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 据此得见唐代当日社会风尚之重进士轻明经。微之年十五以明经擢第,而其后复举制科者,乃改正其由明经出身之途径,正如其弃寒族之双文,而婚高门之韦氏。于仕于婚,皆不惮改辙,以增高其政治社会之地位者也。 又《元氏长庆集》卷五九《告赠皇祖祖妣文》云: 荫籍朘削,龟绳用稀。我曾我祖,仍世不偶。先尚书盛德大业,屈于郎署。 同集同卷《告赠皇考皇妣文》云: 唯积洎稹,幼遭闵凶,积未成童。稹生八岁,蒙佁孩稚,昧然无识,遗有清白,业无樵苏。先夫人备极劳苦,躬亲养育。截长补败,以御寒冻。质价市米,以给晡旦。依倚舅族,分张外姻(《元氏长庆集》卷一一《答姨兄胡灵之见寄五十韵·序》云,九岁解赋诗,饮酒至斗余乃醉,时方依倚舅族)。 按《白氏长庆集》卷六一《河南元公墓志铭》及《新唐书》卷七五下《宰相世系表》等,微之曾祖延景,岐州参军。祖悱,南顿丞。即告祭文所谓“我曾我祖,仍世不偶”者。父宽,比部郎中,即告祭文所谓“屈于郎署”者(后悱复以罪降虢州别驾,累迁舒王府长史。见《元氏长庆集》卷五八《陆翰妻元氏墓志铭》)。观微之幼年家庭寒苦之情况,其告祭考妣文详述无遗。故微之纵是旧族,亦同化于新兴阶级,即高宗武后以来所拔起之家门,用进士词科以致身通显,由翰林学士而至宰相者。此种社会阶级重词赋而不重经学(微之虽以明经举,然当日此科记诵字句而已,不足言通经也),尚才华而不尚礼法,以故唐代进士科,为浮薄放荡之徒所归聚,与娼妓文学殊有关联。观孙棨《北里志》及韩偓《香奁集》,即其例证。宜乎郑覃、李德裕以山东士族礼法家风之立场,欲废其科,而斥其人也。夫进士词科之放佚恣肆,不守礼法,固与社会阶级出身有关。然其任诞纵情,毫无顾忌,则《北里志·序》略云: 自大中皇帝好儒术,特重科第。故进士自此尤盛,旷古无俦。仆马豪华,宴游崇侈。以同年俊少年为两街探花使,鼓扇轻浮,仍岁滋甚。予频随计吏,久寓京华,时亦偷游其中。俄逢丧乱,銮舆巡蜀,崤崡鲸鲵。向来闻见,不复尽记。聊以编次,为太平遗事云。中和甲辰岁孙棨序。 《香奁集·序》略云: 自庚辰辛巳之际,迄辛丑庚子之间,所著歌诗,不啻千首。其间以绮丽得意,亦数百篇。往往在士大夫之口,或乐工配入声律,粉墙椒壁,斜行小字,窃咏者不可胜记。大盗入关,缃帙都坠。 寅恪按:孙序作于中和甲辰,即僖宗中和四年。韩序中所谓庚辰辛巳,即懿宗咸通元年及二年,庚子辛丑即僖宗广明元年及中和元年。然则进士科举者之任诞无忌,乃极于懿僖之代。微之生世较早,犹不敢公然无所顾忌。盖其时士大夫阶级山东士族,尚保有一部分残余势力。其道德标准,与词科进士阶级之新社会风气,并存杂用。而工于投机取巧之才人如微之者,乃能利用之也。明乎此,然后可以论微之与韦丛及莺莺之关系焉。 贞元之时,朝廷政治方面,则以藩镇暂能维持均势,德宗方以文治粉饰其苟安之局。民间社会方面,则久经乱离,略得一喘息机会,故亦趋于嬉娱游乐。因此上下相应,成为一种崇尚文词,矜诩风流之风气。《国史补·下》云: 长安风俗,自贞元侈于游宴。 又杜牧之《感怀诗》(《樊川集》卷一)所谓: 至于贞元末,风流恣绮靡 者,正是微之少年所遭遇之时代也。微之幼时,依其姊婿陆翰,居于凤翔西北边境荒残之地(见《元氏长庆集》卷三〇《诲侄》等书,又《白氏长庆集》卷四《新乐府·西凉伎》云“平时安西万里疆,今日边防在凤翔”之句)。虽驻屯军将,奢僭恬嬉。要之,其一般习俗,仍是朴俭。与中州之名都大邑相较,实有不侔。蒲州为当日之中都河中府,去长安三百二十四里,洛阳五百五十里(见《旧唐书》卷三九及《新唐书》卷三九《地理志》等),为东西两京交通所常经繁盛殷阗之都会也。微之以甫逾弱冠之岁,出游其地,其所闻见,与昔迥殊,自不能不被诱惑。其所撰《莺莺传》所云: 内秉坚孤,非礼不可入,以是年二十二,未尝近女色(寅恪按:通行本《莺莺传》皆作年二十三。兹依王性之《微之年谱》改作二十二) 者,凤翔之诱惑力,不及河中,因得以自持。而以守礼夸诩,欺人之言也。及其遭遇双文以后之沉溺声色,见其前之坚贞,亦不可信。何以言之?姑不必论其始乱终弃之非多情者所为,即于韦丛,其《三遣悲怀》诗之三云: 唯将终夜常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所谓常开眼者,自比鳏鱼,即自誓终鳏之义。其后娶继配裴淑,已违一时情感之语,亦可不论。唯韦氏亡后未久,裴氏未娶以前,已纳妾安氏。《元氏长庆集》卷五八《葬安氏志》云: 始辛卯岁,予友致用悯予愁,为予卜姓而授之。 考成之卒于元和四年七月九日(见《韩昌黎集》卷二四《监察御史元君妻京兆韦氏夫人墓志铭》),所谓辛卯岁者,即元和六年。是韦氏亡后不过二年,微之已纳妾矣。夫唐世士大夫之不可一日无妾媵之侍,乃关于时代之习俗,自不可以今日之标准为苛刻之评论。但微之本人与韦氏情感之关系,决不似其自言之永久笃挚,则可以推知。然则其于韦氏,亦如其于双文,两者俱受一时情感之激动,言行必不能始终相符,则无疑也。又微之自言眷念双文之意,形之于诗者,如《才调集》卷五《杂思之四》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及白乐天转述其友之事,如《全唐诗》第一六函《白居易》卷一五《和梦游春诗一百韵》云: 存诚期有感,誓志贞无黩。京洛八九春,未曾花里宿。 似微之真能“内秉坚孤,非礼不可入”者,其实唐代德宪之世,山东旧族之势力尚在,士大夫社会礼法之观念仍存,词科进士放荡风流之行动,犹未为一般舆论所容许,如后来懿僖之时者,故微之在凤翔之未近女色,乃地为之。而其在京洛之不宿花丛,则时为之。是其自夸守礼多情之语,亦不可信也。抑更推言之,微之之贬江陵,实由忤触权贵阉宦。及其沦谪既久,忽尔变节,乃竟干谀近幸,致身通显。则其仕宦,亦与婚姻同一无节操之守。唯窥时趋势,以取利自肥耳。兹节录旧史,以资证明。《旧唐书》卷一六六《元稹传》(《新唐书》卷一七四《元稹传》略同)略云: 四年,奉使东蜀,劾奏故剑南东川节度使严砺违制擅赋。稹虽举职,而执政有与砺厚者,恶之。使还,令分务东台,河南尹房式为不法事,稹欲追摄,擅令停务。既飞表闻奏,罚式一月俸,仍召稹还京。宿敷水驿,内官刘士元后至,争厅。士元怒,排其户。稹袜而走厅后,士元追之,复以棰击稹,伤面。执政以稹少年后辈,务作威福,贬为江陵府士曹参军。荆南监军崔潭峻甚礼接稹,不以掾吏遇之。长庆初,潭峻归朝(《新唐书》归朝作方亲幸。是),出稹《连昌宫词》等百余篇奏御,穆宗大悦,由是极承恩顾。中人以潭峻之故,争与稹交,而知枢密魏弘简尤与稹相善。穆宗愈深知重。河东节度使裴度三上疏,言稹与弘简为刎颈之交,谋乱朝政,言甚激讦。穆宗顾中外人情,乃罢稹内职,授工部侍郎。上恩顾未衰,长庆二年拜平章事,诏下之日,朝野无不轻笑之。出稹为同州刺史,改授浙东观察使。三年九月,入为尚书左丞。振举纲纪,出郎官颇乖公议者七人。然以稹素无检操,人情不厌服。会宰相王播仓促而卒,稹大为路岐经营相位。四年正月武昌军节度使,卒于镇。 故观微之一生仕宦之始末,适与其婚姻之关系正复符同。南北朝唐代之社会,以仕婚二事衡量人物。其是非虽可不置论,但今日吾侪取此二事以评定当日士大夫之操守品格,则贤不肖巧拙分别,固极了然也。 虽然,微之绝世之才士也。人品虽不足取,而文采有足多者焉。关于《莺莺传》,寅恪已别撰一文专论其事,故此从略,唯取艳诗及悼亡诸作略诠论之如下。所以先艳诗而后悼亡诸作者,以双文成之二女与微之本人关系之先后为次序,而更以涉于裴柔之者附焉。至《梦游春》一诗,乃兼涉双文成之者,故首论之。 《元氏长庆集》卷五六《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志铭并序》略云: 至若铺陈终始,排比声韵,大或千言,次犹数百。词气豪迈,而风调清深。属对律切,而脱弃凡近。则李尚不能历其藩翰,况堂奥乎? 取此与微之《上令狐相公诗启》(见《旧唐书》卷一六六《元稹传》)所谓“思深语近,韵律调新。属对无差,而风情宛然”及乐天“或为千言或五百言律诗以相投寄”者相参校。则知元白《梦游春》诗,实非寻常游戏之偶作,乃心仪浣花草堂之巨制,而为元和体之上乘,且可视作此类诗最佳之代表者也(见《附论·丁·元和体诗》篇)。 微之《梦游春》诗传诵已逾千载,其间自不免有所讹误。兹举一例言之,如“娇娃睡犹怒”之“娇娃”二字,甚难通解。据《尔雅·释畜》云:“短喙,猲骁。”《全唐诗》第一五函《元稹》卷二七《春晓》云: 半欲天明半未明,醉闻花气睡闻莺。儿(寅恪按:今所见《才调集》诸本俱作娃儿。殷元勋宋邦绥笺注本引《述异记》云,美女曰娃。殊可笑也)撼起钟声动,二十年前晓寺情。 及《杨太真外传·下》(参《酉阳杂俎·前集》卷一“忠志”类“天宝末交趾贡龙脑”条及《开元天宝遗事·下》)略云: 昔上夏日与亲王棋,贵妃立于局前观之。上数枰子将输。贵妃放康国猧子上局乱之。上大悦。 然则“儿”及“猧子”,“娇娃”即“獢”之讹。此种短喙小犬,乃今俗称“哈叭狗”者,原为闺阁中玩品。按之《梦游春》诗中所言情事,实相符合。又“娇娃睡犹怒”句,与上“鹦鹉饥乱鸣”句为对文。即以能言丽羽之慧禽与善怒短喙之小犬,相映成趣。故“娇娃”为“獢”之讹写明矣,否则女娃何故睡时犹发怒耶?更有可注意者,双文所服之“夹缬”(详见下文)及所玩之儿,在玄宗时为宫禁珍贵稀有之物品,非民间所能窥见。今则社会地位如双文者,在贞元间亦得畜用之。唐代文化之流布,与时代先后及社会阶层之关系,于此可见一斑矣。其余详见《论乐天新乐府·牡丹芳》篇,兹不多及。 《梦游春》诗(《才调集》卷五)中所述莺莺之妆束,如: 丛梳百叶髻(原注云:时势头),金蹙重台履(原注云:踏殿样)。纰软钿头裙(原注云:瑟瑟色),玲珑合欢袴(原注云:夹缬名)。鲜妍脂粉薄,暗淡衣裳故。 而《全唐诗》第一六函《白居易》卷一五《乐天和之》云: 风流薄梳洗,时世宽妆束。袖软异文绫,裾轻单丝縠。裙腰银线压,梳掌金筐蹙。带缬紫葡萄,绮花红石竹。 及《才调集》卷一白居易诗《江南喜逢萧九彻,因话长安旧游,戏赠五十韵》其中摹写贞元间京师妇人妆饰诸句云: 时世高梳髻,风流澹作妆。戴花红石竹,帔晕紫槟榔。鬓动县蝉翼,钗垂小凤行。拂胸轻粉絮,暖手小香囊。 乃有时代性及写实性者,非同后人艳体诗之泛描,斯即前引微之《叙诗寄乐天书》所谓: 近世妇人晕淡眉目,绾约头鬓,衣服修广之度及匹配色泽,尤剧怪艳。 又《白氏长庆集》卷二《和答诗十首·序》云: 顷在科试间,常与足下同笔砚。每下笔时,辄相顾语。患其意太切,而理太周。故理太周,则辞繁。意太切,则言激。然与足下为文,所长在于此,所病亦在于此。足下来序,果有辞犯文繁之说。今仆所和者,犹前病也。待与足下相见日,各引所作,稍删其繁而晦其义焉。 夫长于用繁琐之词,描写某一时代人物妆饰,正是小说能手。后世小说,凡叙一重要人物出现时,必详述其服妆,亦犹斯义也。原注所云,实贞元年间之时世妆。足见微之观察精密,记忆确切。若取与白香山《新乐府·上阳白发人》中所写之“天宝末年时世妆”之“小头鞋履窄衣裳,青黛点眉眉细长”者,固自不侔。即《时世妆》中所写“元和妆梳”之“腮不施朱面无粉,乌膏注唇唇似泥。双眉画作八字低”“圆鬟无鬓椎髻样,斜红不晕赭面状”者,亦仍有别。然则即此元白数句诗,亦可作社会风俗史料读也。 又时势头者,《才调集》卷五微之《有所教》诗云: 人人总解争时势,都大须看各自宜。 则时势者,即今日时髦之义,乃当日习用之语。但“时势头”则专指贞元末流行之一种时式头样也。 又重台履者,取义于重台花瓣,此处则专指莲花而言。如李德裕《会昌一品集·别集》卷一有《重台芙蓉赋》,芙蓉即莲花也。《国史补·下》“苏州进藕”条云: 近多重台荷花,荷花上复生一花。 故取作履样之名,与潘妃步步生莲花之典相关,更为适合也。 又《唐语林》卷四《贤媛》篇引《因话录》云: 玄宗柳婕妤,有才学,上甚重之。婕妤妹适赵氏,性巧慧,因使工镂板为杂花象之,而为夹缬。因婕妤生日,献王皇后一匹。上见而赏之,因敕宫中依样制之。当时甚秘,后渐出,遍于天下,乃为至贱所服。 寅恪按:双文在贞元时,亦服夹缬袴,可征此种著品已流行一世,虽贱者亦得服之矣。 又《梦游春》诗中先后述双文、成之二女事,微之既云: 觉来八九年,不向花回顾。 及: 近作梦仙诗(此指《才调集》卷五、《全唐诗》第十五函《元稹》卷二七《梦昔时》诗言),亦知劳肺腑。一梦何足云,良时事婚娶。 及: 虽云觉梦殊,同是终难驻。 而乐天亦云: 心惊睡易觉,梦断魂难续。 是俱以双文之因缘为梦幻不真,殊无足道。其所谓“存诚”“誓志”,亦徒虚言耳。故乐天和句云: 韦门女清贵,裴氏甥贤淑。 及: 刘阮心渐忘,潘杨意方睦。 乃真实语也。微之所以弃双文而娶成之,及乐天、公垂诸人之所以不以其事为非,正当时社会舆论道德之所容许,已于拙著《读〈莺莺传〉》详论之。兹所欲言者,则微之当日贞元、元和间社会,其进士词科之人,犹不敢如后来咸通广明之放荡无忌,尽决藩篱。此所以“不向花回顾”及“未曾花里宿”者也。但微之因当时社会一部分尚沿袭北朝以来重门第婚姻之旧风,故亦利用之,而乐于去旧就新,名实兼得。然则微之乘此社会不同之道德标准及习俗并存杂用之时,自私自利。综其一生行迹,巧宦固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岂其多情哉?实多诈而已矣。 复次,其最言之无忌惮,且为与双文关系之实录者,莫如《才调集》卷五所录之《古决绝词》(参《全唐诗》第十五函《元稹》卷二七),其一云: 春风撩乱百劳语,况是此时抛去时。握手苦相问,竟不言后期。君情既决绝,妾意亦参差。借如死生别,安得长苦悲。 据此,双文非负微之,微之实先负之,而微之所以敢言之无忌惮者,当时社会不以弃绝此类妇人如双文者为非,所谓“一梦何足云”者也。 其二云: 矧桃李之当春,竞众人而攀折。我自顾悠悠而若云(《云溪友议·下》“艳阳词”条,引微之《赠裴氏诗》云,嫁得浮云婿,相随即是家。微之一生对于男女关系之观念,无论何人,终不改易其悠悠若云之意也,噫),又安能保君皟皟(《全唐诗》作“皑皑”)之如雪。 又云: 幸他人之(《全唐诗》“之”字下多“既”字)不我先,又安能后(《全唐诗》作“使”)?他人之(《全唐诗》“之”字下多“终”字)不我夺。已焉哉,织女别黄姑。一年一度暂相见,彼此隔河何事无。 呜呼,微之之薄情多疑,无待论矣。然读者于此诗,可以决定莺莺在当日社会上之地位,微之之所以敢始乱而终弃之者,可以了然矣。 其三云: 一去又一年,一年何可彻。有此迢递期,不如死生别。天公隔是妒相怜,何不便教相决绝。 观于此诗,则知微之所以弃双文,盖筹之熟思之精矣。然此可以知微之之为忍人,及至有心计之人也。其后来巧宦热中,位至将相,以富贵终其身,岂偶然哉。 复次,微之《梦游春》自传之诗,与近日研究《红楼梦》之“微言大义”派所言者,有可参证者焉。昔王静安先生论《红楼梦》,其释“秉风情,擅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意谓风情月貌为天性所赋,而终不能不败家者,乃人性与社会之冲突。其旨与西土亚里斯多德之《论悲剧》,及卢梭之《第雄论文》暗合。其实微之之为人,乃合甄、贾宝玉于一人。其婚姻则同于贾,而仕宦则符于甄。观《梦游春》诗自述其仕宦云: 宠荣非不早,邅回亦云屡。直气在膏肓,氛氲日沉痼。不言意不快,快意言多忤。忤诚人所贼,性亦天之付。乍可沉为香,不能浮作瓠。 是亦谓己之生性与社会冲突,终致邅回而不自悔。推类而言,以仕例婚,则委弃寒女,缔姻高门。虽缱绻故欢,形诸吟咏。然卒不能不始乱终弃者,社会环境,实有以助成之,是亦人性与社会之冲突也。唯微之于仕则言性与人忤,而于婚则不语及者。盖弃寒女婚高门,乃当时社会道德舆论之所容许,而视为当然之事,遂不见其性与人之冲突故也。吾国小说之言男女爱情生死离合,与社会之关系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