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淡水厅志 [book_author]陈培桂 [book_date]清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天文地理,地方志,完结 [book_length]219819 [book_dec]地方志。作者陈培桂,广东高要人,1869年(清同治八年)任淡水同知。淡水设厅,始自1723年(雍正元年),但久无“厅志”。道光年间,台籍人士郑用锡辑有初稿四卷(即《淡水志略》);1867年,淡水同知严金清聘福建林豪续成志稿十四卷,但均未刊行。此志乃据上述二稿增订修辑而成。 [book_img]Z_11503.jpg [book_title]黎序 「易象」设险,而天险、地险与人险均焉。台湾为海外不治之天、不赋之地,盘薄郁积,日亭毒乎万汇百产:我朝始扼险而郡县之,非天开而地辟也。孰开辟之?曰人。人有二:曰创、曰守。守有二:曰昔、曰今;昔之守在销乱萌,今之守在肃和约也。国家不患无天地之险,而患无人险;不城府而固、不崖岸而峻、不疆界而别、不畛域而明,事至有所执而逆折之,无所怵于中,乃不为虚疑恫喝之所挠,斯屹然人险哉。 同治八年,余奉命权台湾道。同泰西人既就款,其商于台者争官民之利,势张甚;以事胁安平,致副将自戕。余至,一绳以法不少贷。崛强不服,则驶大舶至,压安平而军;余持之愈坚,卒潜引去。会高要陈君培桂权淡水同知篆,与余同志;凡余所绳争利者,陈君多身任之,五阅月而事乃定。泰西人在台能坚明约束者,盖自兹始。陈君暇日辑为「厅志」,问序于余。窃尝总揽形势,而不能已于言也。且夫全台沃野亘三千余里,其天险则风涛也、其地险则砂隘也。南北各港可通大舶者四:曰鹿耳门、曰旗后、曰沪尾、曰鸡笼。鹿耳门近已沙淤,海舶仅寄于四草湖;旗后夹两山,中通一线,守易固。惟沪尾、鸡笼均隶淡水,地广而饶,物品繁富;水深岸阔,舳胪衔尾可进,觊觎者尤众。土宜五谷、蔬果,厥产樟脑、茶、糖之利,远达乎数万里之海国;而硫磺、石炭、火油、铁矿诸物所在多有,且与省会福州对峙相犄角。故今之筹台者,自当以淡水为枢要,势使然也。地薄边陲,为沿海七省藩卫。人险一失,苟且目前,侥幸无事;而鸱张狼顾者,方群然伏伺于肘腋衽席之间矣;夫胁以虚声者,示以实政;假以他端者,折以成言。世未有不谨守朝廷之法度,而能申明中外之大防者也。陈君精洁自爱,不怵、不挠,与余同志共事既久,故乐序之,并以谂后之牧兹土者。 同治十年四月之望,赐进士出身、诰授通议大夫、按察使衔、署分巡台湾兵备道兼提督学政,顺德黎兆棠序。 [book_title]陈序 台湾,海外荒服耳。淡水居其北,辟治甫百余年,抑更荒矣;文献无征,冠裳初着。前人屡欲创为「厅志」,未就;仆才智不逮前人远甚,乃锐意譔辑,得毋过不自量乎?然仆性素愚,生平行事遇当为者,未尝顾避,幸亦有成;岂于斯志而畏难自沮? 同治己巳秋抵任,即以分地治民上请;虽未即行,而此邦之地大物奫,其兴利除弊、立教设养、防海绥番诸大政,不可无纪纲载于典策。此「淡厅志」所以较他府、县志尤为亟亟也。曩者郑氏用锡、严氏金清均有稿本,访求数月得之,未为周备;遂以九年正月开局采访,发凡起例,次第纂辑。延侯官杨中翰浚代为草创,迄十月告成,缮稿呈政道宪黎公;公复厘订增损,余更细加参酌,定为今书,都十六卷。事求其实,政不厌详;浮文缛节,概从芟薙。后之览者,庶谅仆愚勇于创始,不以古人名地志相苛,则厚幸矣。 同治十年(岁次辛未)夏五月,署淡水同知古端州陈培桂序。 [book_title]淡水厅志譔辑姓名 阅定:按察使衔署台湾兵备道兼提督学政黎兆棠(广东顺德人。咸丰癸丑进士)。 纂辑:知府衔署台湾府淡水同知澎湖通判陈培桂(广东高要人。道光丙午举人)。 采访:署台湾府学训导杨承藩(敏甫。侯官人)、举人吴子光(芸阁。本厅人)、候选同知翁林萃(史云。本厅人)、举人张书绅(子训。本厅人)、户部湖广司员外郎林维让(巽甫。本厅人)、候选知府内阁中书陈霞林(洞渔。本厅人,举人)、候选内阁中书苏衮荣(子褒。本厅人,举人)、候选道郑如梁(稼田。本厅人)、五品衔候补府经李彤恩(迪臣。闽县人)、五品衔通判翁林英(史贞。本厅人)、知州衔王春塘。(镜波本厅人)、州同衔候选县丞李联英(参前。本厅人)、候选县丞郑化南(济卿。本厅人)、州同衔训导郑秉经(贞甫。本厅人)、六品衔训导林绍唐(诗宾。本厅人)、三品衔候选道林维源(时甫。本厅人)、道衔分部郎中林汝梅(若村。本厅人)、举人李腾芳(香谷。本厅人)、廪生陈经(君治。本厅人)、廪生黄中理(海州。本厅人)、生员苏章荣(子泉。本厅人)、生员陈鸶升(浴雪。本厅人)、生员傅以扬(丕承。本厅人)、监生高廷琛(英甫。本厅人)、员外郎衔生员潘永清(定民。本厅人)。 校对:监生汪达利(次安。江苏六合人)、举人裴坤(幼蘅。闽县人)、候选从九品查仁寿(靓先。浙江海宁人)、候选盐大使刘椿(鲁生。山东人)、候补从九品余宽(子和。浙江人)、生员李庄(征之。侯官人)。 [book_title]凡例 一、淡厅建始雍正元年,历今百五十年;「厅志」向无成书。道光中,郑仪部用锡创为初稿四卷;同治六年,严署厅金清续有「志稿」十四卷;皆大路椎轮,未及刊刻。至是,始据二稿增订修辑,定为此书。 一、门目各志不同,今分图、志、表、传、考五类,挈以大纲,隶以细目,使繁简得中,条理不紊。图详山川,志核政事,表括职官、选举,传纪人物行实,考系俗尚、物产、古迹、详异,而附以文征、志余终焉。 一、分志与总志不同;星野之类,总志或宜详之,分志缀数语即得矣。分志中又有通都僻壤之不同;淡厅新辟,民俗尚须濯磨,海外文籍流布又少,故于学校、礼制之间,「会典」所载,不厌详备:凡欲以扩士民之知识、正里社之沿习也。 一、志乘因地为体裁,近边者详障塞、居海者悉海防;淡厅又台地要区,海防尤重。至若内外番俗,亦控御抚绥所系,是皆斯志不可得而略者。 一、史家志艺文,皆纪「著述书目」而已;若载文章,是选文、非志也。淡厅人文初启,著述难立专志;旧稿所载之文,亦资考证,未可以不合志例而废之。今依章氏学诚「文史通义」之论,列为「文征」。 [book_title]淡水厅志卷一 图 山川(图说附)城郭廨署(八景附) 图一目十二:淡水厅全图、分图一、分图二、分图三、分图四、沿山各隘图一、沿山各隘图二、沿海礁砂形势图一、沿海礁砂形势图二(以上山川) 图二目一:厅治图(以上城郭) 图三目十二:厅署图、艋舺分县署图、竹堑游击署图、艋舺参将署图、学署图、明志书院图、学海书院图、艋舺仓署图、竹堑义仓图、艋舺义仓图、竹堑育婴堂图、艋舺育婴堂图(均略)(以上廨署) 八景图(附):指峰凌霄、香山观海、鸡屿睛雪、凤崎晚霞、沪口飞轮、隙溪吐墨、剑潭幻影、关渡划流(均略) 山川 城郭 廨署(略) 八景(附)(略) 山川 图说一 古人作图之法,晋裵秀最详。其例六:曰分率,曰准望,曰道里,曰高下,曰方邪,曰迂直。后人则止知开方而已。查西法以天之度计地之里,于是有北极高度,东西偏度之图(此即裴氏分率内之经纬度也)。今以京师北极出地三十六度子午线为中度,直至闽之汀州、粤之潮州止,是为南北经度。自二十五度至二十三度止为东西纬度。每方一度六十分、为里二百五十。此乃直度里数,非驿路所经之迂数也。纸方狭小,弧线不易,图故不载。今绘全图一,分图四。图析为十格,为里二十有五,为方不同;而积分求度,按度计里,其致一也(参「广东通志」)。案地居天中,其体浑圆,与天度相应。中国当赤道之北。北极常见,南极常隐。南行二百五十里、则北极低一度,南极高一度。北行二百五十里、则北极高一度,南极低一度。北极高度即南北里差也。东西偏度即东西里差也。南北经度易测,东西纬度难知。经度测二极之低昂,纬度测月食之早晚(欲定东西偏度,必于两地同测一月食,较其时刻。若早六十分时之二,则为偏西一度,迟六十分时之二,则为偏东一度)。今淡水僻居海外,一时不能测,验以舆图经纬度计之,仅能详其度数分秒,细数未详。海外里数极长,淡属自大甲起、至三貂溪止,绵延七站,舆夫穷日之力,仅行五十里。谷梁称:「周制三百步为一里」。以此数计之,实七百里矣。今图内里数、以步核计,昭其实也。其余或云三百余里,或云四百余里,不一而足,存其真也。勿以参差讶之。 图说二(论沿山各隘) 淡地为台北要冲。东山各隘,向以屯弁隘丁守界,因仍未改。今图所绘,则皆土牛红线外。或收屯租,或收番租(并无正供钱粮)。昔称荒埔,今尽膏腴。屯番日弱,汉猾日多。各官隘悉化为民隘,日益深入,虚糜隘粮。隘首与垦户朋比私垦,或数十里十余里不等。而尤僻远者,则大姑嵌之湳仔庄,铜锣圈之大湖。三■〈氵义〉河之鹿湖等庄,深入内山三四重。地既加辟,民亦加聚。深山穷民又牟樟脑小利,遂为匪徒,逋逃渊薮,官病民病番病。夫地本生物以养人,而置之化外,则纳污藏垢,反以害人。民本输赋以奉上,而清查未及,则相率冒混,反以罔上。官本率职以治民,而鞭长莫及,则上下睽隔,情义不孚,欲治之而难为力。建议者以为上策开辟内山,招徕番族;次则丈量田亩,分地设官。若建隘防番,听民自垦自卫,此犹抱火厝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遂谓之安云尔。 图说三(论沿海礁砂) 环淡皆海,礁砂沿边如星罗碁布,匪船多不敢近迩。惟鸡笼一口,匪艇最多。缘此口坐南向北,礁砂虽众,海水甚深。三貂琉球澳在其东,野柳金包里在其西,皆可收泊,故诏安八桨艇匪类最伙。每年四、五月,南风司令,至十月,匪踪不绝。其余如南■〈穴上坎下〉港、许厝港、红毛港,皆砂石相错,大船难近。遇风冲礁,虽极坚洋船必破。至沪尾港、竹堑旧港、香山港,皆港门一线,大船虽可出入,必须乘潮遥立望灯,小舟带引,方可出入。否则有浅涸之患。至盐水港、中港、后垄、吞霄各港,又暗砂延亘十余里,水道纡回,埯边小船尚须熟悉者,乃敢傍岸,况其它耶?房里之土地公港、及大安港、浅而狭,五百石以上商船无有也(此二处港口多卵石无砂)。总而论之,鸡笼一口,出入较易,必须设防;其次大安。此外各口甚险,舟船不易近云。 城郭 廨署(略) 八景(附)(略) [book_title]淡水厅志卷二 志一封域志 星野疆界(道路附)山川形胜(八景附) 封域志者,即史家地理志也。史家总揽方州郡县,包举者大,故从统名「方志」;惟详所辖山川土宇,综核者密,政变今名。淡厅南自大甲溪、北至三貂岭、东极内山、西底于海,幅员辽阔,踞一郡四邑之上游,防海、绥番,尤关枢辖。迩者声教日辟,夷番向慕,海舶鳞次于口岸、豪民蚕食于番界,览其疆索,可以慨然兴揽辔澄清之志矣。志封域。 星野 疆界(道路附) 山川 形胜 星野 「史记」「天官书」:『扬州,牛女分野』。福建属扬州,台湾属福建,淡水属台湾,分野当从同。或本西人说,当从翼、轸。顾占星之术既渺,民生吏治无所关涉,存其绵蕞,即得天道远、人道迩。治厅县者,惟当尽人道;星占有变,则加儆焉可也。 疆界(道路附) 淡水厅在福建布政司东南大海中水程五百余里(竹堑之南嵌社与福州闽安镇遥对),水程计七、八更;六十里一更,约五百里。「明史」:『鸡笼淡水至福州五更』,在台湾府北,陆程三百五十九里。厅治背山面海,东至九芎林二十里;西至香山八里;南至虎头山二里;北至凤山崎十二里;西南至大甲溪一百五里,为彰化界;北至三貂之远望坑二百三十五里,为噶玛兰界。东尽内山,西底大海。其南与彰化界,亦有内山(西南亦边大海);其北与噶玛兰界,亦边大海。大概东南一带为内山番界,西北一带为大海,东北至鸡笼山脚为大海。罗经方位,由南而北自坤至艮,由东而西自巽至干。其广也,除内山大海,东西相距约二十八里。若自东南内山番界起,至西北一带沿海止,则淡北五、六十里不等,堑南六、七十里不等:盖北稍狭而南更宽也。其袤也,自大甲溪南彰化交界起,至三貂溪、噶玛兰交界止,南北相距旧称三百余里;以步计之,殆七百里(见「图说」)。再就西南大甲交界处起,至三貂岭脚止,二百九十五里;不向岭顶东行,再转北加行五里,至大鸡笼祖山沿海极北之道止,实袤三百里(上所云袤三百余里者,实自三貂岭脚起,不向北行大鸡笼祖山而行岭顶由东甲卯向、转东南巽巳向、至三貂远望坑交界处又加四十五里也)。 道路 厅城出南门八里香山塘,七里老衢崎铺,十里中港街(尖站),十五里后垄(宿站),二十里白沙墩汛,十里吞霄(尖站),十里猫盂,五里房里,十五里大甲汛(宿站),五里大甲溪南彰化交界:以上计南路一百五里。 厅北出北门十二里凤山崎,十里大湖口(尖站),十五里杨梅坜汛,十八里中坜(宿站),二十里桃仔园汛(尖站),十里龟仑岭顶汛,十五里海山口汛,十里艋舺汛(宿站)(由艋舺转而至关渡十五里,再至沪尾海口十五里),十里锡口铺,十五里水返脚汛铺(尖站),二十五里暖暖汛铺(宿站)(由暖暖转而北过狮球岭至大鸡笼街五里),三十里三貂岭脚(尖站)(由岭脚向北至大鸡笼祖山极北沿海止五里)。向东五里岭顶,向东南二十里顶双溪(宿站),向南二十里远望坑,噶玛兰交界(入兰界再五里草岭)(尖站):以上计北路二百三十五里。 淡兰拟辟便道议 由淡赴兰,率苦三貂险。远有议新辟便道者,途仅百十里(属淡者八十里、属兰者三十里)。林爽文乱时,当轴议防,以此为备道;请开未果。今存其议,以俟将来。计自艋舺武营南门启程,五里古亭村、水卞头,宜铺石;五里观音岭脚,亦宜石(原为田塍,约宽三尺。俟农隙时,培而廓之,以五尺为度);十里深坑仔街,有渡,宜船(中一里许山路,已修尚平);五里枫仔林,田塍尚阔;五里石碇仔街,凡石圳三处,宜凿宽广,便舆马往来(一长约五丈许,二约长一丈五尺,宽均二尺);五里乌涂崛岭脚,有内陂,水浅,宜石桥(约长五丈许),山路宜修;五里大隔门,全山路、宜修(山虽高数丈,幸袤平不陡);下岭五里柯仔仑坑,一半山路,树木阴翳,有两坑,宜木桥二(约长二丈许);五里粗崛坑,路平多树,亦有两坑,宜木桥二(如前);五里仁里坂,有渡,宜船,山路平,宜稍修;五里弯潭渡,有船(船惜小耕者所置,宜大之;此间山平多种茶,自茶园中行),过渡莺仔濑;五里石■〈石曹〉坑,宜木桥二(如前。山路虽平,宜阔。自枫仔林至石■〈石曹〉。坑凡四十里,人烟稠密);又五里三分仔坑,宜木桥(约长一丈许);五里顶双溪(水底碎石多棱),宜石桥(约长七丈许。山路树木蓊蔚);五里四堵寮,山路,宜阔;五里金面山头分水仑,即淡、兰交界,山路,宣修阔;八里岭脚礁溪街北(岭高而不险,居民多种茶,有市百余家);十七里噶玛兰三结街,大路平坦。综计宜设石桥二、木桥七、渡船三。旧设隘寮所以防番,今番已匿远,易以为尖、宿憩所。后有旅肆,则撤隘寮宜五座:一仁里坂,一石■〈石曹〉坑,一三分仔坑,一顶双溪,一四堵寮;其隘丁可就地雇募取粮。此路开行(旧路仍不废),亦利国便民之一端。留以告后之官斯土,有事会可乘者为之也(按此路曾会营查勘,亦有两路、一较近而费多,一稍远而费省;经费绌中止)。 山川 中路山:五指山、天马峰、横山、南河山、狮头山、三湾山、象齿林山、三重埔山、员山仔山、金山面山、吴宝■〈髟上告下〉山、茭力埔山、牛寮仔仙、鹿仔坑山、大崎山、葫芦堵山、大仑岭、中仑岭、风吹辇崎、虎头山、十八尖山、枕头山、柴梳山、埔仔顶山、黄金山、九芎林山、犁头尖山、石碎仑山、茄冬湖山、隙仔山、南隘山、宝斗仁山(俱详下)。 南路山:斗换坪山、砻钩崎、后庄埔山、老衢崎、鹿厨坑山、南港仔山、造桥山、西潭山、淡云湖山、马龙潭山、山仔顶山、内西潭山、桶盘山、芎蕉湾山、樟树林山、蛤仔市山、鸡笼仔山、gui头山、猫里山、大坪山、牛屎崎、嘉志阁西山、弸嵌山、乌眉崎、铜锣湾山、打那叭山、白沙墩山、吞霄内湖山、火炎山、蓬山、苑里山、石壁山、钱砧山、南日山、猫盂山、交眉山、合欢山(俱详下)。 北路山:盐菜瓮山、铜锣圈山、熬酒桶山、三合水山、新埔山、枋寮山、凤山崎、员山仔山、大湖口山、杨梅坜山、高山、长冈岭、头重溪山、中坜山、大鸡笼山、三貂山、大坪林山、远望岭、狮球岭、土地公岭、大小纱帽山、七星墩山、搭搭攸内湖山、剑潭山、芝兰山、奇里岸山、北投山、关渡山、大屯山、沪尾山、小鸡笼鼻头山、金包里山、鸡柔山、大磺山、锡口山、拳山、观音亭山、猴山尖、少熬酒桶山、咬狗寮尖、暗坑仔山、冷水坑尖、大姑嵌山、三坑仔山、三角涌山、鸢山(互见胜迹)、莺哥山(互见胜迹)、铜锣圈山、尖山、桃仔园大湖山、龟仑山、大坪顶山、南崁山、观音山、龟山、狮头岩、八里坌山、椰里历山、查内山、小龟仑山、佑武乃山、海山、蓬峙山、买猪末山、峰紫峙岭、南山、眩眩山、三台山、小凤山、岸里山、大平山(俱详下)、鸡笼屿、桶盘屿、烛台屿、旗竿屿、鸡心屿、香炉屿、鸟屿、罗汉石、抬簥屿、狮球屿、鸡笼尖(详下)。 五指山,距城三十余里,与香山港海口相对,屹立云霄,环排秀削,为厅治之祖山。其势自中港山后十里许突起者曰天马峰。以两峰相连,首昂尾低故名。在治南,折而西北,则擘■〈朝,余代月〉分支,有卫于北十余里者曰横山。又北七、八里曰南河山:此治之右肩也。有卫于南二十余里者曰狮头山。又南十余里曰三湾山:此治之左肩也。五指第三峰,低伏过峡,一缕纡徐,顿吉士屏,横亘五、六里许。其右在西北十余里曰象齿林山。又十余里曰三重埔山。又三,四里曰员山仔山。其左南下大埔,袤长十里许。凡五指之南,番所出入也。 金山面山,距城十里,为少祖山,与隙仔溪海口相对。自五指山第三峰之士屏,逶迤而西,圆峦净廓,细草芋绵。或云来龙实由吴宝髻山。其北三十余里曰茭力埔山,曰牛寮仔山:此治之右翼也。其南十余里曰鹿仔坑山,又十余里曰大崎山,又十余里曰葫芦堵山:此治之左翼也。由金山面西下,忽化阳脉,平原广衍,可六、七里,渐远而高,有窝曰出粟湖,不溢不竭;今为耕者凿以引溉,遂涸。湖广十余丈,周围皆平冈,分为三支:一支曰中仑岭,不甚宽绰;其南一支曰大仑岭,则闪侧盘曲,下连仟佰,遥接南门;其北一支为丝线过脉(土人以形名之),势复趋下曲而秀。又北之护卫过脉者曰风吹辇崎。再由过脉崛起而雄伟者曰虎头山,一名倒旗山;去治三里。其北曰十八尖山。虎头之下为外较场,其北下横斜小阜曰枕头山。其南旁横斜小阜为中冢。由外较场西下,而屋宇参差,烟火相望者,为巡司埔庄。在城东南隅,西面大海,万顷杳冥,村墟墩阜,亦嵚崎错落有致:以上厅治来龙所结穴也。 牛寮仔山,距城东北十四里。稍西十里许有小阜曰紫梳山。复西曰埔仔顶山,曰黄金洞山,相距约七、八里,皆金山面北所分支者。南河山在凤山崎东北,内山距五指山北二十余里。其西三十余里曰九芎林山,曰犁头尖山,层迭而下,形如展旗。再西七、八里,则一片平畴,为新社溪洲仔。 大崎山,距城南十里。其西五里曰石碎仑山。又西三里曰茄冬湖山。北九里曰隙仔山。南十里曰南隘山,在茄冬湖之西。又七里为香山鼻尾,环拱厅治。由香山东南五里许曰宝斗仁山。 ——以上治中之山也。 大崎南行约二十里曰斗换坪山(一作对换坪)。西折六、七里曰砻钩崎,皆金山面南所分支者。砻钩南三、四里曰后庄埔。山下至平洋,达中港街。其北十里曰老衢崎,去治十五里。再由北而西,至斗换坪十四、五里,逾溪十七、八里曰三湾山。其西十七、八里曰鹿厨坑山,曰南港仔山。由南港过造桥山十五里,即西潭山新港仔。山下至北埔,皆属后珑堡。西潭山之西十余里曰淡云湖山,曰马龙潭山。潭在山中,大而深,中隔一山,分前后潭,四时不涸。曰山仔顶山。皆五指山南所分支者:此治左砂之拱卫也。 内西潭山,在南港仔南,下即海丰庄。过柳树湾蜿蜒而行,可达后垄。又南十二、三里曰桶盘山,层峦迭嶂。更迤而南十一、二里曰芎蕉湾山,二十二里曰樟树林山,皆属蛤仔市山。蛤仔市山南十二里曰鸡笼仔山,产磺油。由哈仔市西折七、八里gui头山,四里曰猫里山,又四里曰大坪山。由牛屎崎东下,即猫里街,又三里曰嘉志阁西山。复西行四里曰弸嵌山。其由大坪西分十三、四里为雷公嵌迤南社,二、三里曰乌眉崎。其由芎蕉湾复绕西南四里曰铜锣湾。山再折西北二十里,有小峰错落滨于海者曰打那叭山,一名礁荖叭山,曰白沙墩山。稍南五里曰吞霄内湖山。又南三、四十里曰火炎山。西下八里曰金山面。又二十余里曰蓬山。又十余里曰苑里山。铜锣湾之山形长,自猫里东南,直趋至苑里火炎诸山:此治左砂之外护也。 自火炎山过角口溪十余里,曰石壁山。西十余里曰铁砧山,一名银锭山。自大甲视之不高。然欲泊船大安,既见铁砧,半日方到。又为治东南之镇山。踰溪属彰化县界。又「府志」云:距治东南九十四里曰南日山,九十里曰猫盂山,七十里曰交眉山,六十里曰合欢山。交眉、合欢多生番所居。 ——以上皆治南之山也。 盐菜瓮山,距城北三十里。又南北十余里曰铜锣圈山,内有熬酒桶山,南与后垄山相连极大。淡水各船赴福州,遇霁两旁见山,即此。由铜锣圈西下四里,平原复起为八张犁,南折十余里曰三合水山。又西南十余里曰新埔山。其西十余里曰枋寮山。又西五、六里曰凤山崎。五里曰员山仔山。稍西南五里曰凤鼻尾。皆五指山北所分支者:此治右砂之拱卫也。八张犁西南二十二里曰大湖口山。正西十里曰杨梅坜山。二十里曰长冈岭。稍西北十里曰头重溪山。十里曰中坜山又杨梅坜西曰高山,直接中坜而止。旧大路在长冈岭西海埔,今在杨梅坜、中坜,土牛故迹尚存:此治右砂之外护也。 次为大鸡笼山,距城北百五十里,极寒有雪,矗立巍然,日本人以此为指南。稍东曰三貂山(一作山朝山),双峰遥峙,高不可极。又十余里曰三貂大坪林山,亦极高大。台山分支始此。其北三十里分小支曰远望岭。由远望岭三十里至卯里鼻穿入海。远望岭去治二百五十里,复绕而东,为噶玛兰界。其由三貂三十里,西分一支,曰狮球岭。由狮球岭向西分下者曰土地公岭,曰大小纱帽山,曰七里墩山。各山不甚高大,复西出十余里为蜂仔峙。又下十里许为水返脚,谓潮涨至此也。复西二十余里曰搭搭攸内湖山。曲而转者十里,曰剑潭山。再四里曰芝兰山。再七里曰奇里岸山。淡水开垦自奇里岸始。再三里曰北投山。复曲而转十里曰关渡山。又西北二十里曰大屯山(一作大遯山),多白云,严冬有雪。西南十三里曰沪尾山,有炮台,俯瞰沧溟,日西下,则金光闪烁,气象万千。在大屯北二十余里曰小鸡笼鼻头山,山下有石,中空如门;为石门。再十余里曰金包里山。再十余里曰鸡柔山。在大屯南十余里曰大磺山,以土生硫,故名。山仅数仞,寸草不生。其由三貂西南七、八十里分一支曰锡口山。再十余里为六张犁,曰拳山。拳山东南曰枧尾山,曰十一命山,曰十五份山。后起曰观音亭山。其由三貂南四十余里分一支曰猴山尖。西下至狮头山为拳山内湖。其由东南八十余里分一支曰小熬酒桶山,一名蛇舌仔山,趋大坪林圳头而止。又分一支西折至咬狗寮尖,迤■〈辶里〉而南为横溪。北二十余里曰暗坑仔山。复西十余里曰冷水坑尖。下为摆接堡。再由咬狗寮尖内山东行,直趋大姑嵌,由大姑嵌山至三坑仔山,中有三角涌山。又有鸢山与莺哥山对峙,亦隶焉。再十余里与铜锣圈山毗连,复折而西北三十余里曰尖山。南曰桃仔园大湖山,距桃仔园五里。由大湖山而西五里曰龟仑山。西北十余里为海山堡。又西十余里曰大坪顶山。又南十余里曰南嵌山。西北二十里为观音山。内五里有龟山狮头岩,一名西云岩。外十里有八里岔山。山凡八面,故名;多雾。观音山为港口山,与大屯山对峙二十余里,乃淡水内港之镇山。锁钥海口极密。形家云:淡水之库藏也。中夹一港,包罗原隰,街市村落,碁布丛稠,竟忘其为滨海者。又新修「通志」云。距城东北三十五里曰椰里历山,又十五里曰查内山,生番居之。又去治百里曰小龟仑山,曰佑武乃山。百五十五里曰海山。旧为人迹不到,后内地之人耕作其中,而内港之路通矣。再百八十里曰蓬峙山。二百一十里曰买猪末山。二百三十五里曰峰紫峙岭。又云:东距治十里曰南山,在竹堑社南,与眩眩山形势相属。八十里曰三台山,生番居之。又云:小凤山在治北十里,为治右臂。北距四十五里曰岸里山,路皆险峻。又百四十里曰太平山。 ——以上皆治北之山也。 鸡笼屿在治东北二百五十里。城社皆在西,约二十余里,为伪郑与日本交易处。属大鸡笼山之北,相隔不远,端圆尖秀,屹立海中,以象形名,大加蜡堡望之可见。其西南二十里许曰桶盘屿,可泊巨舰,为鸡笼港关锁。曰烛台屿、曰旗竿屿,各相对峙二十里许,俱水程。其东北曰鸡心屿,形如鸡心,因名。鸡香炉屿,曰鸟屿,水程两昼夜,海鸟育卵于此。南风恬时,土人驾小舟往拾,日得数斗。曰罗汉石,或立或欹,形状奇古。曰抬簥屿,横而长,中微高,波涛汨没,隐约欲动。曰狮故屿(一名半月沉江),以滨海有两山,大者如狮,小者如球,故名。又有石曰鸡笼尖(俗名鸡笼杙),各屿迭见错出,皆属发龙之所。 北路溪:竹堑溪、眩眩溪、金门厝溪、凤山崎溪、鱼寮港、红毛港溪、杨梅坜溪、头重溪、中坜溪、大溪墘、蚝壳港、咬吧里溪、田厝溪、茄冬溪、霄里溪、南嵌溪、九十九溪、南溪、秀才潭、石头溪、三角涌溪、横溪、狮头潭、小龟仑溪、青潭溪、番仔港、关渡、北溪、苎仔潭、八连港、剑潭(互见「胜迹」)、双溪、磺溪、内湖溪、石壁潭(互见「胜迹」)、青潭溪、峰仔峙溪(互见「胜迹」)、北势溪、桶后溪、南势溪、直潭、艋舺溪、新庄溪、摆接溪、大隆同溪、和尚洲、长豆溪、上淡水溪、磺港、顶双溪、远望坑溪(俱详下)。 南路溪:隙仔溪、青草湖、盐水港溪、茄冬湖、中港溪、后垄溪、蚝壳港、打那叭溪、五湖、四湖、吞霄溪、苑里溪、大安溪、房里溪、土地公港、大甲溪(俱详下)。 竹堑溪距城北十五里,其源出眩眩内山。又东行,受查内山之水,西入眩眩溪,在治西四里。其源亦出内山,合邻仔吧荖山之水,流入竹堑溪。西出为港入海。港分南北二线,可泊小船,候潮出入。如溪流甲压,港路无定,昼则循标而行,夜则篝灯为号。 金门厝溪,距城十里,其源出五指山。北会象齿林南河之水,西行十余里,受九芎林、六张犁之水,稍转而南至斗仑,会三重埔尾圆山仔管甫坑尾柴梳山之水,经湳仔庄后,由槺榔庄、船头庄,或三、四里,或四、五里。计三十余里入海。近因斗仑上流沙压冲断犁头山尾微分一水,入于凤山崎溪。凤山崎溪距城北十里,其源出铜锣圈、盐菜瓮,过三合水。会犁头山北之水,绕枋寮山前,转新社边,至嵌顶庄及鱼寮港,五、六十里中,一归堑港入海,一归内港入海。红毛港溪,距城二十余里,会羊矢窝、北窝、照镜诸水,五、六里入海。 杨梅坜溪、头重溪、中坜溪,在红毛港北分三支,距城四十五里。由芝葩里大溪、墘蚝壳港三十余里入海。 大溪,距城北五十里,其源出查内山。又发源于合嵌山者,曰咬吧里溪。曰田厝溪,去治一百一十里。曰茄冬溪,去治九十里。合北内山之流为霄里溪,去治九十五里。过小龟仑山汇于南嵌社,为南嵌溪。自竹堑至南嵌,每一溪十数湾折,俗称为九十九溪。由南嵌东受关渡门水,西入海。南嵌以上五溪,水底皆石。 南嵌溪在中坜溪北,距城七十五里。其源出铜锣圈北大姑嵌西,受霄里下嵌之水,由桃仔园会龟仑岭南诸水入海。 内港二大溪。一曰南溪,其源出大坝尖山,会咬狗寮尖山,西流过佑武乃山,西北至三坑仔,绕观音亭北至茅草山,过秀才潭西北为石头溪。又东过鸢山,南会三角涌溪、横溪,南京过狮头潭至大安山,北至沙仑会石头溪,西北至新庄,会海山小龟仑溪。北东至艋舺,南会内湖,青潭溪。东至大隆同,东北过番仔沟,会峰仔峙溪。北至关渡,计百里许。石头溪自乾隆二十四年大水冲压,今为旱溪。一曰北溪,其源出三貂山苎仔潭,过鲫鱼坑,出石碇北,东会狮毯岭西流,西北至峰仔峙,又西北至南港仔,北会八连港。过锡口至剑潭,北过芝兰,会双溪。又北至内北投,会磺溪。北西至关渡,计百二十余里。 内湖溪,其源出鹿寮窟。西流、南会升高坑,北会万顺寮坑,西北至内湖陂,过石门,西南至石壁潭,南会青潭溪。青潭溪之原有二:其一来自石槽,西过火炎山,西南过熬酒桶山曰北势。溪水性至冬亦温。其一发汤头社山,东流西会咬狗寮尖山坑,南会桶后溪,过熬酒桶山曰南势。溪水性盛夏亦冷。由南势会北势,北至屈尺西过较场埔,至下石厝;北过直潭,东至青潭;东北至赤涂嵌;北过暗坑仔尖山,至秀朗社,与内湖溪合流,出港仔嘴北东至艋舺。 艋舺溪,北受拳山、后猴山、尖狮头山、大坪林之水,又北受小北势溪、大北势溪、小熬酒桶山前后之水,皆分自三貂来者。又南受咬狗寮尖、暗坑仔之水,至艋舺街南,与新庄溪会流入港。 摆接溪,其源出三坑仔、大姑嵌、尖山。北至三角涌,经二甲九。复北受咬狗寮尖横溪之水,南与新庄溪、龟仑海山之水,会流入海。 大隆同溪,其源自暖暖、三爪仔。至保长坑,水势微急,经峰仔峙下濑有声。其西南曰水返脚,复绕锡口转至剑潭。又西南经大隆同至番仔沟,会摆接溪、新庄溪、艋舺溪,经关渡入港。大隆同外有和尚洲平阔。 关渡西南又受一小溪,其源发太平山。二十里许至小狮头山,会南北大溪,俱北出关渡门。诸溪至关渡而聚焉:曰长豆溪,由八里岔入;曰磺溪由北投庄入;曰大隆同溪,由番仔沟入;曰摆接溪,由二甲九入。曰艋舺溪,与新庄溪由艋舺溪入。别有大澳,分为二支:东北由毛少翁搭搭攸,凡四、五曲,至峰紫峙;西南由武朥湾社,各数十里,至沪尾港入海。 上淡水溪,在沪尾港东北二十里。其源出东北大山中,深十余丈。再西流北折合大隆同水。 磺溪,在关渡旁,距城一百二十五里。其源自大磺山西南,绕出关渡口,与大溪会合。又有磺港,亦以产磺得名,在金包里,距城一百九十余里。自大磺山北起,由正北出海,其源短而流浅;外多沙线。 顶双溪,在三貂岭东南,距城二百二十里。自岭脚起,至溪边,水程二十五里。其源出于三貂,东汇四近诸山,由东北入海。浅窄外多沙泥。 远望坑溪,在顶双溪东南,距城三百四十里;为淡兰交界。溪南属兰,溪北属淡。其源出于噶玛兰东面诸山,由东南至兰界入海。 ——以上皆治北之溪也。 隙仔溪,距城南十里。其源出金山面,南受大崎、葫芦、堵山之水,经双溪,受枫仔、林尾仔,之水,绕青草湖,转折而北,至隙仔庄;复曲而西,经南势庄、羊寮庄,受牛埔及香山坑诸水,三十余里入海。 盐水港,距城南二十五里。其源出宝斗仁内,经南隘外,北受八股山、鸟仔林、茄冬湖之水,二十余里西入海。 中港溪,在香山口,南距城三十里。其源出合欢山,历五指山下,自大埔南流,直至三湾,折而西,经斗换坪,受土牛庄上埔之水,至鳗鱼屈头,复折而南,受南港仔之水。再迤而西,受马龙潭之水,北受后庄山寮庄、中港街之水,四十余里汇西入海。 后垄溪,在中港南,距城四十五里。其源出内西潭,至海丰庄,会蛤仔市、猫里、嘉志阁、诸水,经弸嵌山下,至街仔尾分而为二;一绕溪洲后,蚝壳港、至泊仔寮。一为正流,由溪洲前、受后垄仔底庄、松仔脚庄、南社诸水,至泊仔寮,合蚝壳港,经乌眉崎尾;复北纳新港埔妈祖宫后溪诸水入海。 打那叭溪,在后垄,南距城五十五里。其源出铜锣湾,经五湖、四湖,绕打那叭崎下,十余里入海。 吞霄溪,在打那叭溪南,距城七十里。其源出内湖,受吞霄社街后之水,二十余里入海。 苑里溪,在吞霄溪南,距城八十里。其源出大坑口铜锣湾。西面诸山之水,绕弸嵌山,经瓦窑山,折而北四十余里入海。 大安溪、房里溪、土地公港,在苑里溪南,距城九十余里。其源出猫里东南铜锣湾山后,受内山之水,直趋至火炎山。山势屈曲,汇为深潭,曰鲤鱼潭。至山角口,水势复汜滥。其近房里者为房里溪。近大安者为大安溪,又名顶店溪。或水骤大,四散奔腾,分决难测。稍南曰土地公港可涉。房里、土地公、二口近已沙泥淤塞。惟大安口沙稍顺,计四十余里入海。 大甲溪,在大安口南,距城一百零二里。其源在内山,经石壁旧社、月眉庄、铁砧山,由大甲城南西入海。溪阔三里许,无水时小石嵂崒可履,或外阴晴而内山暴雨,则横流猝至。惟视内山昏黑,及有巨石冲击声,须急渡,稍迟则水大至不可行。南尽彰化县界。 ——以上皆治南之溪也。 淡地诸山本无正名,皆从番语译出。每以所隶堡社称之。间或一山分两堡即得二名。或远近互称,今昔迥异。亦有一名而南北相同者。今采「通志」及郡县各「志」,参以郑稿,或有缺漏,当再列焉。 形胜 淡水江北海之津梁「客问」,可容多船。港门为正「理台末议」,在诸罗极北。中有崇山大川,深林旷野。南连南嵌,北接鸡笼,西通大海,东倚层峦。计一隅可二百余里「使槎录」。昔人所谓乾坤东港,华岩娑婆洋世界名为鸡笼。考其源、则琉球之余种。自哈喇分支「蓉洲文稿」。小鸡笼蜿蜒而南、烟霏雾霭,峰峦不可枚举「旧志」。过凤崎一望平芜。至南嵌、野水纵横,或厉或揭。俗所云九十九溪也「使槎录」。鸡心石门蓬山后垄,重洋砥柱,撄波抟浪「客问」。关渡潮流分为两支,各数十里而止。包络原野,山环水聚,洋洋乎巨观也「使槎录」。 全淡八景 指峰凌霄、香山观海、鸡屿晴雪、凤崎晚霞、沪口飞轮、隙溪吐墨、剑潭幻影、关渡划流。 旧传堑南八景、淡北内外各八景,鸡笼亦有八景;畛域太分,且有牵强而足成之者。兹择全淡山川之胜,南北各得其四,总为八景。五指山、香山、鸡笼山、凤山崎,皆山也。前列之鸡笼、为「郡志」八景之一,似不可阙。沪尾、隙仔溪、剑潭、关渡,皆水也,故次之。沪尾近为官制轮船停泊,每海波如镜,远望有浓烟一点,俄顷间而船至矣;殊常之景,更不可阙。坌岭固佳,即属沪滨,故不采。至若各景旧目仍附列,不没前人之评隲云尔。 附堑南八景:凤崎远眺、金门晚渡、北线听涛、船港渔灯、衢岭晓烟、香山夕照、隙溪墨水、五指连云。淡北内八景:坌岭吐雾、戍台夕阳、淡江吼涛、关渡分潮、屯山积雪、芦洲泛月、剑潭夜光、峰峙滩音。淡北外八景:罗汉朝佛、半月沉江、龙目甘泉、马鋉番房、峰溪石壁、海岸石门、石屏锦麟、烛台双峙。鸡笼八景:鲎屿凝烟、社寮晓日、海门澄清、杙峰耸翠、奎山聚雨、球岭市云、峰顶观瀑、仙洞听潮。 [book_title]淡水厅志卷三 志二建置志 城池隘寮廨署仓廒递铺街里桥渡义冢水利番社 建置者,盖合沿革、营造为一也。草创式廓,先后不同;修废举坠,循良各异;载诸方策,亦前事之师也。若夫番社,始皆生番、继而归化,继而熟番;今界外虽犹有生番,苟其名目可稽,必与存记。盖涵濡治化,久必编氓;岂忍以狉榛而外之乎!往者大吏尝有垦辟水沙连之议矣,蘗牙有机,时至事起。有能恢闳图、建善制者,必将缕指于斯编。作建置志。 城池 隘寮 廨署 仓廒 铺递 街里 桥渡 义冢 水利 番社 城池 厅城,在竹堑三台山下。雍正十一年,同知徐治民环植刺竹,周围四百四十余丈;设楼四座,凡四门。乾隆二十四年,同知杨愚增四城炮台各一座。旧址刺竹旋朽,仅存四楼。嘉庆十一年蔡牵乱,民筑土围。十八年,同知查廷华就土围加高镶宽,周围一千四百余丈,高一丈、阔一丈。城外阔一丈,植竹;竹外阔一丈,开沟,沟深亦一丈。民自派工供食,捐茅草。董事林超英、林光成、吴国步等并议改造四城门楼,添建窝铺、堆房,需费按照田甲匀捐。道光六年,总督孙尔准,莅台,同知李慎彝准绅士郑用锡等所请,禀详改建;奏入,报可。台湾道孔昭虔履勘度基,以原建太狭,土围太宽;乃拆毁内外,更定周围四里,计八百六十丈。墙高一丈五尺,添垛三尺,共一丈八尺;厚顶一丈二尺,基宽一丈六尺,深一丈。雉堞九百七十四垛,砌石为之;上间以砖。仍建四门:东曰迎曦、西曰挹爽、南曰歌熏、北曰拱宸。城楼四座;座二层,高一丈九尺。东、西、南三门炮台、水洞各一,北门炮台、水洞各二。四门内堆房各一座,座四间。改设四城道路各阔一丈二尺,共长七百七十二丈三尺。东、西城外吊桥各一,各长二丈六尺、阔五尺。城外濠沟周围亦八百六十丈;南阔二丈二尺,东、西、北俱阔八尺,深各七尺。七年六月兴工,九年八月竣。监造者李慎彝、易金杓等,总理者郑用锡及林平侯之子国华、林绍贤之子祥麟等(详见「艺文」「碑记」)。官民捐赀,共费银一十四万七千四百九十八两有奇。剩银番九百二十四圆零,官谕绅等购旧北门基、新北门内业户王世杰公地,创盖瓦屋七座计十一间;佥举殷绅郑恒利(即用锡)等八户递年掌收,赁税生息为岁修费。 土城,在厅城外约一里,道光十九年,台湾道姚莹谕同知龙大惇查勘应否添建。二十二年,同知曹谨因防洋事,与绅民筹依旧址加筑土围,为厅城外蔽;计高一丈,周围一千四百九十五丈,官绅士商捐建,每丈给草价银六角。仍建四门城楼,又建小门四,计八门。城外植竹开沟,一如旧制;惟沟阔二丈,深一丈五尺。董事为郑用锺、洪德梁等。其八门:东曰宾旸、小东曰卯耕,林祥云造;西曰告成、小西曰观海,曹谨造;南曰解阜、小南曰耀文,郑用钰造;北曰承恩、小北曰天枢,郑用锺造:道光二十三年修筑。同治九年,添筑南门外溪边炮台二座。 炮城,在沪尾街尾。荷兰时建。山顶建楼,周以雉堞。伪郑时重修,后圮。雍正二年,同知王汧重修;设东西大门二、南北小门二,今为英领事官廨。 大甲城堡,在大甲溪北,房里溪南;巡检守备驻焉。周围五百一十丈,设四门。道光七年,绅民捐建。 房里城堡,在房里溪北。周围约三里许,设四门。咸丰五年,绅民捐建。 后垄城堡,在打哪扒溪北;有营汛。堡外有竹围。周围约三百余丈,设四门。道光十四年,绅民禀官捐建。 中港城堡,在中港北。仅设南、北、东、西四门;余石墙未建。 中沥新街城堡,在桃涧堡。周围约三里,亦设四门。道光二十二年,总理谢国贤暨林炳华等捐建。 桃仔园城堡,在桃涧堡。有营汛在堡外。周围约四里许,分设四门。道光十九年,徐玉衡等倡捐建。 枋桥城堡,在摆接堡。周围约二里,皆甃以砖,设四门。咸丰五年,绅民捐建。 八里坌城堡,在观音山西。周围约里许。乾隆初年,绅民捐建。旧驻巡检;今改堡亦圮,仅存形迹。 鸡笼石围,在鸡笼街。近海一面,磊石为之;所以防寇,亦之防潮。道光二十二年捐造。 盐水港炮台,道光二十二年设;今为沙没。 大安口炮台,道光二十二年设;今圮。 隘寮 火炎山隘,民隘。在城正南一百一十里。隘以内即番界,西南即大甲溪。原设隘丁八名,今仍之。 日北山脚隘,民隘。本在日北山脚,后移入鲤鱼潭高岗处,属苑里堡;距城南一百里火炎山隘之北。原设隘丁六名,今设八名。 三叉河隘,民隘。在苑里堡内山高岗处,距城南九十里日北山隘之北。今设隘丁十五名。 内外草湖隘,民隘。本系高埔隘,后移入苑里堡;东首内山。又南势潮一隘,亦裁撤归并之,距城南七十里三叉河隘之北。高埔隘原设隘丁十名、南势湖隘原设隘丁七名,今共设二十名。 铜锣湾隘,官隘。在后垄堡铜锣湾之内横岗要处,距城南六十五里草潮隘之北。原设隘丁二十五名,今仍之。 芎中七隘,官隘。在后垄埔芎蕉湾、中心埔、七十分三庄之内,故名。距城南六十里铜锣湾之北。七十分隘原设隘丁三十名,今仍旧。 大坑口隘,官隘。本系中隘;后移入后垄堡内山横岗,距城南五十五里芎中七隘之北。大坑口隘原设隘丁三十名,中隘原设隘丁十名,今仍四十名。 蛤仔市隘,官隘。在后垄堡蛤仔山内横岗,距城南五十里大坑口隘之北。今设隘丁二十名。 嘉志阁隘,民隘。本在外间,后移入后垄堡内山横岗,距厅南四十八里蛤仔市隘之北。原设隘丁二十名,今设三十名。 南港仔隘,民隘。在中港堡南港之内山横岗,距城南三十九里嘉志阁隘之北。原设隘丁十五名,今设三十名。 三湾隘,民隘。在中港堡三湾内山,距城南稍偏东三十三里南港仔隘之北。道光六年,奏请派拨屯把总一员、屯兵六十名、番通事一名,防守中港、三湾、大北埔等隘。 今改设隘丁四十二名,屯把总一员仍之。 金广福大隘,民隘。此隘本分设于城东厢之盐水港、南隘、茄冬湖、石碎仑、双坑、大崎、金山面,圆山仔、大北埔、小铜锣圈等十处;其小铜锣圈即旧之中港尖山隘也。各隘因地日辟,已越旧址;乃裁撤归并为一,移入内山五指山右角。沿山十余里均设铳柜,为各隘之最大者:距城东三十五里小铜锣圈之北。其石碎仑隘原设隘丁四十名,隘粮由官拨给充公租税以补不敷。其大北埔中港、尖山二隘亦官奏设,民自给粮。其盐水港、南隘、茄冬湖、小铜锣圈四处,原设隘丁各二十名,双坑原设隘丁十四名,大崎、金山面二处原设隘丁各十八名,圆山仔原设隘丁六名;隘粮均民自给。今统设一百二十名,就地取粮不敷,同知黄开基筹拨充公租谷四百余石,每年发印串一百张,给令自行催收。 树杞林隘,民隘。在东厢内山横岗,距城东二十五里金广福隘之北。原设隘丁十五名,今设二十名。 矺仔隘,民隘。在东厢内山横岗,距城东三十里树杞林隘之北。原设隘丁十五名,今仍之。 猴洞隘,民隘。在东厢内山横岗,距城东三十四里矺仔隘之北。原设隘丁十五名,今仍之。 九芎林隘,官隘(即南河隘民隘)。在东厢内山要处,距城东四十里猴洞隘之北。九芎林原设隘丁十名,系官征屯租,按丁全数给粮;今仍之。 盐菜瓮隘,民隘。在东厢内山叉口,距城东五十里九芎林隘之北。原设隘丁二十名,今仍之。 霄里大铜锣圈隘,民隘。本在四方林,后移入桃涧堡内山要处,距城东五十三里盐菜瓮隘之北。大铜锣圈、四方林二隘,原设隘首各一,丁无定额;今设隘丁十名。 三坑仔隘,民隘。在桃涧堡,距城东五十三里大铜锣圈之北。今设隘丁二十名。 大坪隘,民隘。在桃涧堡内山横岗要处,距城东五十八里大铜锣圈隘之北。今设隘丁二十名。 溪洲隘,民隘。在桃涧堡内山横岗,距城东六十里大坪隘之北。今设隘丁十名。 大姑嵌隘,民隘。在桃涧堡内山交界处,距城东六十五里溪洲隘之北。原设隘丁三十名,今仍之。 三角涌十三天隘,民隘。在海山堡内山横岗,距城东七十四里大姑嵌隘之北。今设隘丁十名。 横溪南北隘,民隘。在摆接堡内山要处,距城东八十里三角涌隘之北。今设隘丁五名。 暗坑仔隘,民隘。在摆接堡内山要处,距城东北一百二十里横溪隘之北。原设隘丁十名,今仍之。 万顺寮隘,民隘。在拳山堡北首内山横岗,距城东北一百四十里暗坑仔隘之北。原设隘丁十二名,今设十五名。 十分寮隘,民隘。在石锭堡内山叉路口,距城东北一百七十里万顺寮隘之北。今设隘丁十名。 三貂岭隘,民隘。在芝兰堡三貂社民番交界处,距城东北一百九十五里十分寮隘之北。今设隘丁十名。 谨按:以上南北官隘五、民隘二十四,共二十九处。淡地内山,处处迫近生番,昔以土牛红线为界。今则生齿日繁、土地日辟,耕民或踰土牛十里至数十里不等,红线已无踪迹;非设隘以守,则生番不免滋扰。于是有隘有丁,有丁有粮;每隘设隘首一名以理其事。官隘由官设立。乾隆五十三年,奏设官隘六座;原募丁一百二十五名,每名年给粮银三十圆。惟九芎林一隘,官征屯租全给;余俱官给四成、民给六成。每年屯租内共给口粮银一千六百八十圆,民给在外。道光六年,同知李慎彝因生番扰近堑垣,添设石碎仑一隘,募丁四十名,年需口粮银一千五百一十二圆,遇闰加银一百二十六圆,先后将征收猴洞山、猪湖、盐菜瓮、暗坑仔等处充公租税及罚充尖山庄业户陈五湖、潘锐卿等各案租银拨给;不敷,仍官自捐凑。今石碎仑已归并金广福大隘,仍年拨充公租谷四百余石,给串催收。至三湾等隘,道光六年奏请派拨屯把总一员、屯丁六十名、番通事一名,年需口粮,由该处民垦田园科租拨给,均不在屯租项内;今仍设屯把总,但有名无实。余如中港、大北埔已裁并归金广福大隘矣。民隘则由居民请辟荒地,自行设隘防番。每隘亦设隘首一名;其隘粮每名亦年给谷三十石折银三十圆,就新垦地亩按甲抽租,业户四成、佃人六成。由隘首派收支应,官不过问。隘首口粮,即在隘丁内抽取。总之,官隘有定、民隘无常;愈垦愈深,不数稔辄复更易。甚至隘首(即番割)、隘丁半匪徒,吏苦鞭长,此地方所以日坏也。 廨署 淡水厅署,在竹堑城内。新修「通志」云:旧公馆在彰化县治,雍正二年同知王汧建。乾隆七年,同知庄年重建门堂,规制悉具。二十一年,同知王锡缙改建。今所坐东向西,二十八年监生何长兴捐修。五十七年,同知袁秉义兴修。道光七年李慎彝、二十六年黄开基、咸丰五年丁曰健、七年马庆钊、十一年秋曰觐、同治六年严金清、八年富乐贺,均详报重修。 「彰化县志」云:乾隆三十一年,鹿港添设理番同知疏称:『同知衙署,现有彰化县淡水同知旧署(即旧公馆),尚属完整,适在淡水、嘉义之中,尽可居住,毋庸议建』。按淡水旧公馆,王汧、庄年所建,在彰化县治南街。及王锡缙改建厅署于竹堑,其旧公馆改为鹿港理番厅署。乾隆五十三年,鹿港厅署复移于鹿港口。嘉庆五年,彰化知县胡应魁遂以县治之旧公馆改建关帝庙。艋舺县丞署,在新庄。旧在八里坌街为检署,雍正十一年建。乾隆十五年风灾圮,移驻新庄公馆。五十五年,改为县丞署。咸丰三年,漳、泉分类毁。同治五年,署县丞张国楷劝捐重建。 竹堑巡检署,在竹堑城南门内;距厅署数武,兼司狱。乾隆二十一年,与厅署同建。五十五年,巡检张启进详修。道光九年,易金杓重修(相传旧在巡司埔,无案可稽)。 大甲巡检署,在大甲土堡内。嘉庆二十一年移鹿港,巡检驻此。林志聪、王爽、巫朝纲、康闰洲等捐建。道光十年,巡检张朝锡重修。同治元年,戴逆毁。三年,巡检卜孔谐重建。七年,巡检许其芬重修。 训导署,在城内东南(详见「学校」)。 北路右营游击署,在城东门内。道光七年,移镇标右营游击驻此。原设营房十四座,在署左右四城堆房各一座,军装局、火药库、演武厅各一座。 中军守备署,在大甲土城内。道光七年,由竹堑城内移驻;设守备、千总、把总衙署各一座,外委公所三间,兵房四十间,军装局、火药库、演武厅各一座、烟墩三座、望楼一座。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邺、署守备张荣森会同监督兴建。其铜锣湾把总署一座、兵房十二间,斗换坪外委署一座、兵房八间,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邺添建。 艋舺营水师参将署,在艋舺街。嘉庆十三年,移台协右营游击驻此;二十四年建。道光五年,改为参将署。 艋舺陆路中军守备署,在艋舺街。嘉庆十四年,移延平协左营守备驻此。已毁。 沪尾水师守备署,在沪尾街。嘉庆十三年,移兴化协左营守备驻此,赁民屋居。道光十年,郭扬声捐建;是为旧署。二十三年,李朝祥以旧署为千、把总公所,别建新署,左右各设兵房;离旧署仅数武地。 沪尾海关公署,即沪尾水师守备旧署。咸丰十一年,道员区天民开设海关,改为公署。 公廨一十二处:一在社尾,道光十一年同知李嗣邺移建大甲街(存)。一在吞霄、一在后垄、一在中港、一在杨梅坜(俱废),一在中坜,同治九年建。一在桃仔园、一在艋舺即艋舺仓(俱存)。一在暖暖,道光九年署同知李慎彝建(废)。一在三爪仔、一在鱼桁仔,道光八年署同知李慎彝建(俱废)。寅宾馆,在艋舺欢慈市,同治九年建。 淡水公馆,在厅署左。乾隆二十八年,同知夏瑚建。同治九年重修。「府志」称与监仓毗连;监仓亦在厅署左(有记)。 隆恩息庄公馆三座:一在城内武营头,台湾城守营参将设。一在海山堡彭厝庄,彰化北路协副将设。一在中港街,艋舺营参将设。每年各派一弁驻此,监收租息。 仓廒 淡水厅仓廒四所:一在竹堑。「府志」云:原设仓一十二间,嘉庆二十二年,同知薛志亮兴修。道光十一年,同知李嗣邺重修。计一十六间。一在八里坌,旋圮;移在艋舺。「府志」云:原设仓一十二间,薛志亮兴修,李嗣邺重修。计二十间。在后垄社。「府志」云:原设仓一间,薛志亮兴修,李嗣邺重修。计六间。今废。一在南嵌社。「府志」云:原设仓一间,薛志亮重修。计四间。今废。 附旧仓额备考 「嘉义县志」云:半线庄仓三间,康熙五十四年知县周锺瑄建,贮半线至竹堑兵米。淡水仓三间,五十五年周锺瑄建,贮淡水至南嵌兵米。雍正二年,半线仓归彰化县、淡水仓归淡水厅。新修「通志」云:淡水厅常平仓六处,计六十一间。乾隆五十六年,同知袁秉义领项修额贮谷二万石。按此云六处,与「府志」所载不符。再查堑城之仓仅一所,在厅署左;乃「府志」既云仓廒四所之一在竹堑,计一十一间;又云监仓二所,一在厅署内计五间、一在竹堑城计六间。彼此间数不符,案牍已无可稽,姑阙疑焉。 义仓三所:一在竹堑南门内,同治六年同知严金清谕业户林恒茂、郑永承、绅董吴顺记、李陵茂、郑恒升、郑吉利、郑同利、翁贞记、陈振合、何锦泉、陈沙记、郑利源、恒隆号等捐建,计十二间。一在艋舺旧仓,六年捐修,何长润督造,计十九间。一在大稻埕,六年捐建,未成。 道光十七年,同知娄云创设义仓,未置廒座,捐谷即由捐户收储,业经奏奖;后经同知史密、丁曰健屡催欠谷,未缴。同治六年,同知严金清复倡捐廉银一千圆购谷一千石,并绅商、业户所捐,共谷四万九千石,详请具奏。另拨捐谷三千六百石,为义塾经费;乃于堑城、艋舺二处各设明善堂为义仓,附以义塾:具「兴养立教」意也。竹堑义仓,购金姓屋改造;六年九月兴工、七年四月竣,费银二千九百七十二圆二角。艋舺旧仓久圮,即其地重葺之。又以大稻埕捐谷较多,议添设总仓;未行。至大甲,则在新建文昌祠内,左设总仓五间、右设义塾五间,均绘图立案。余如厅南之后垄、猫里、厅北之新埔、桃仔园,亦谕绅董建造,各设立仓总一人;其各仓出纳谷数,仍归各地绅董经管。 番社社仓三十四所:「府志」云:一、搭搭攸社,一、峰仔峙社,一、摆接社,一、雷里社,一、武朥湾社,一、鸡柔山社,一、大浪泵社,一、八里坌仔社,一、毛少翁社,一、北投社,一、奇里岸社,一、小鸡笼社,一、金包里社,一、大鸡笼社,一、三貂社,一、南嵌社,一、龟仑社,一、坑仔口社,一、霄里社,一、竹堑社,一、后垄社,一、中港社,一、猫里社,一、新港社,一、嘉志阁社,一、吞霄社,一、苑社里,一、房里社,一、猫盂社,一、德化社,一、大甲社,一、双寮社,一、日南社,一、麻薯旧社。今俱废。 铺递 大甲铺,南距淡、彰交界五里,北距猫盂二十里。铺兵三名。 猫盂铺,北距吞霄十里。铺兵三名。 吞霄铺,北距后垄三十里。铺兵三名。 后垄铺,北距老衢崎二十五里。铺兵三名。 老衢崎铺,北距竹堑十五里。铺兵三名。 竹堑铺,北距南嵌七十五里。铺兵三名。 南嵌铺,北距艋舺三十五里。铺兵三名。 ——以上原设堑南七站,铺兵二十一名;今仍归彰化县支给工食。 艋舺铺,北距锡口十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锡口铺,北距水返脚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水返脚铺,北距暖暖二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暖暖铺,北距柑仔濑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以上原设淡北之淡水、鸡柔山、金包里、鸡笼四站铺兵九名,由彰化县支给工食。嘉庆二十年裁汰改设,仍存四站,添铺司四名。其铺兵原设九名,又添七名,共十六名,统归淡厅支给工食。 柑仔濑铺(一名枫仔濑),北距灿光寮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灿光寮铺,北距三貂岭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三貂岭铺,北距淡、兰交界远望坑五十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以上嘉庆二十年添设三铺,共添铺司三名、铺兵十二名,归淡厅支给工食。 淡属无驿递,原设铺递自大甲至鸡笼一十一处。后经裁汰改设,复添三处,计共十四处;铺司七名、铺兵四十九名。 街里 厅城内(以各方为别):东曰东门街、暗街仔、武营头(游击衙署及各兵房在此)、井仔头,西曰西门街、义学口(明志书院在此)、后番车路,南曰南门街(一曰文兴街)、巡司衙口,北曰北门街、太爷街。 城外东厢二十五庄(东接内山生番界):东势庄(距城二里)、下车店庄(三里)、大陂坪庄(四里)、埔仔顶庄(五里)、牛路头庄(六里)、柴梳山庄(六里)、麻园堵庄(八里)、二十张犁庄(五里)、白沙墩庄(五里)、斗仑庄(六里)、八张犁庄(七里)、六张犁庄(七里)、鹿场庄(八里)、番仔寮庄(九里)、隘口庄(十里)、五块厝庄(十五里)、九芎林庄(二十里)、顶下嵌庄(二十里)、鹿寮坑庄(三十里)、十股林庄(二十三里)、五股林庄(二十三里)、石壁潭庄(二十四里)、山猪湖庄(二十五里)、猴洞庄(二十五里)、横山庄(二十六里。自九芎林而下俱系穿山而入,时有生番出没,居民设隘堵御)。 城外西厢一十庄(西临海):隙仔庄(距城二里)、南势庄(三里)、牛埔庄(四里)、茇仔林庄(四里)、虎仔山庄(五里)、浸水庄(五里)、三块厝庄(六里)、羊寮庄(六里)、香山庄(八里)、汧水港庄(十里)。 城外南厢二庄:巡司埔庄(距城一里)、溪仔底庄(里许。此处至山只有三里,俱系小户,并无庄名)。 城外北厢一十七庄(西临海):水田庄(附郭)、湳仔庄(距城三里)、金门厝庄(四里)、旧社庄(四里)、麻园庄(七里)、顶溪洲庄(七里)、新庄仔庄(八里)、白地粉庄(八里)、溪心灞庄(九里)、嵌顶庄(十里)、凤鼻尾庄(十一里)、红毛港庄(二十里)、蚝壳港庄(三十二里)、笨仔港庄(二十三里)、大溪墘庄(二十五里)、芝葩里庄(三十里)、凤山崎庄(十里)。 城外东北厢一十六庄(东接内山生番界):新社庄(距城七里)、豆仔埔庄(八里)、枋寮庄(十里)、新埔庄(二十里)、大茅埔庄(二十一里)、五份埔庄(二十一里)、六股庄(二十二里)、石岗仔庄(二十四里)、乌树林庄(二十六里)、盐菜瓮庄(三十五里)、三峡水庄(三十里)、婆老粉庄(二十里)、大湖口庄(二十五里)、崩陂庄(三十里)、杨梅坜庄(三十七里)、头重溪庄(四十二里)。 城外西北厢一十庄(西临海):仑仔庄(附郭)、沙仑仔庄(距城三里)、树林头庄(三里)、苦苓脚庄(五里)、槺榔庄(七里)、油车港庄(七里)、船头庄(七里)、南北汕庄(十里)、下溪洲庄(十里)、鱼寮庄(十里)。 城北兼东桃涧堡二十九庄(西近海):中坜街(距城五十五里)、内坜溪庄(五十七里)、嵌脚庄(六十五里)、下茄冬庄(七十里)、新庄仔庄(七十里)、赤嵌庄(七十五里)、大埔庄(七十五里)、坑仔口庄(八十里)、过溪仔庄(八十里)、南嵌街(八十里)、桃仔园街(七十五里)、龟仑口庄(八十里)、大湳庄(七十里)、埔顶庄(七十里)、霄里新兴庄(六十里)、八块厝庄(七十里)、铜锣圈庄(四十五里)、灵潭陂庄(五十里)、三坑仔庄(七十里)、旧社仔庄(七十里)、东势庄(七十里)、南势庄(七十里)、安平镇庄(七十里)、山仔顶庄(六十里)、宋厝庄(五十三里)、八张犁庄(七十里)、猫朥合庄(七十里)、黄泥糖庄(七十里)、员树林仔庄(七十里)。 城北兼东海山堡一十七庄(东北接内山生番界):风柜店庄(距城百一十里)、潭底庄(百一十五里)、山仔脚庄(百十里)、樟树窟庄(百零六里)、南靖厝庄(百里)、尖山庄(九十里)、鹰哥石庄(九十里)、大湖庄(八十五里)、二甲九(九十里)、庄中庄(九十里)、大姑嵌庄(九十里)、三角涌庄(百里)、横溪庄(百零三里)刘厝庄(百里)、柑园庄(百里)、石头溪庄(百里)、彭厝庄(百里)。 城北兼东兴直堡一十九庄(西临海):龟仑顶庄(距城九十里)、搭寮坑庄(九十二里)、陂角店庄(九十五里)、新庄街(百十里)、中港厝庄(百十五里)、中塭庄(百十五里)、头重庄(百十三里)、和尚洲庄(百二十五里)、武朥湾庄(百十里)、三重埔庄(百二十里)、洲仔尾庄(百二十里)、关渡庄(百二十里)、八里坌街(百二十五里)、大坪顶庄(百二十五里)、大小南湾庄(百四十里)、山脚庄(百零五里)、大牛椆庄(百十里)、乌屿寮庄(百四十五里)、长道坑庄(百三十六里)。 城外兼东芝兰堡三十二庄(东北接噶玛兰界、西北临海):剑潭庄(距城百二十里)、内湖庄(百二十五里)、角角沟(百三十里)、有腊庄(百三十五里)、芝兰街(百二十五里)、毛少翁社(百二十七里)、淇里岸庄(百三十五里)、北投社(百三十五里)、嗄唠别庄(百三十五里)、鸡北屯社(百四十二里)、鸡柔山店庄(百四十七里)、大屯社(百五十五里)、小鸡笼社(百六十五里)、石门汛庄(二百里)、金包里街(二百零五里)、野柳庄(二百一十五里)、马炼社(二百六十里)、大武仑庄(二百三十里)、大鸡笼街(二百四十五里)、深澳庄(二百六十里)、跌死猴庄(二百六十五里)、鼻头庄(二百八十里)、三貂社(三百一十五里)、灿光寮庄(二百九十五里)、丹里庄(三百零五里)、狮球岭庄(百七十五里)、田寮港庄(百八十五里)、长潭堵庄(二百里)、苎仔潭庄(二百零八里)、武丹坑庄(二百二十八里)、顶双溪庄(二百三十八里)、鱼桁仔庄(二百四十里)。 城北兼东大加腊堡一十六庄:艋舺下嵌庄(距城百十里)、三板桥庄(百十三里)、古亭庄(百十五里)、大湾庄(百十六里)、林口庄(百七十里)、上陂头庄(百十七里)、锡口街(百二十二里)、新南庄(百二十七里)、南港仔街(百三十里)、搭搭攸庄(百二十五里)、东势庄(百一十八里)、新庄仔庄(百十五里)、奎府聚庄(百十三里)、大隆同庄(百十六里)、社仔庄(百十八里)、溪洲底庄(百二十里)。 城北兼东石碇堡一十四庄(东接内山):樟树湾庄(距城百三十五里)、叭嗹港庄(百三十八里)、水返脚街(百四十里)、康诰坑庄(百四十里)、保长坑庄(百四十二里)、五堵庄(百四十五里)、六堵庄(百四十七里)、七堵庄(百五十里)、八堵庄(百五十余里)、暖暖庄(百六十里)、石锭内庄(百六十三里)、四脚亭庄(百六十六里)、枋仔濑庄(百七十里)、鲫鱼坑庄(百七十里)。 城北兼东拳山堡一十四庄(东北接内山生番界):公馆街(距城百二十里)、溪仔口庄(百二十五里)、大坪林庄(百三十里)、秀朗社(百二十里)、暗坑仔庄(百二十五里)、青潭庄(百三十五里)、十五分庄(百二十五里)、内湖庄(百二十八里)、木栅庄(百三十里)、头重溪庄(百三十五里)、万顺寮庄(百四十里)、深坑仔庄(百四十三里)、土库庄(百四十七里)、枫林庄(百五十里)。 城北兼东摆接堡一十七庄(东北连内山生番界):加蜡仔庄(距城百十五里)、港仔嘴庄(百十五里)、芎蕉脚庄(百十八里)、龟仑兰庄(百十七里)、枋寮街(百十七里)、新埔墘庄(百十八里)、南势角庄(百二十里)、后埔庄(百二十里)、员山仔庄(百二十八里)、藤寮坑庄(百二十六里)、冷水坑庄(百二十六里)、社后庄(百二十六里)、柑林陂庄(百二十七里)、大安寮庄(百二十七里)、员林仔庄(百十五里)、火烧庄(百一十二里)、柏仔林溪洲庄(百一十里)。 城南中港堡二十六庄(西临海):山寮庄(距城二十二里)、后厝庄(二十二里)、中港庄(二十五里)、中港社(二十五里)、湖底庄(二十六里)、澎湖厝庄(二十六里)、海口庄(二十八里)、塭仔头庄(二十八里)、番婆庄(二十六里)、香山厝庄(二十六里)、三角店庄(二十八里)、大牛栏庄(二十五里)、上下山脚庄(二十四里)、后庄(二十四里)、嵌顶庄(二十五里)、涂牛口庄(二十六里)、二十分庄(二十四里)、东庄(二十五里)、隆恩庄(二十五里)、田寮庄(二十六里)、芦竹湳庄(二十六里)、水流潭庄(二十六里)、上下茄冬庄(二十八里)、斗换坪庄(二十五里)、三湾庄(三十里)、南港庄(三十一里)。 城南后垄堡三十三庄(西临海):山仔顶庄(距城三十五里)、百三庄(三十六里)、圆宝庄(三十六里)、后垄街(四十里)、大庄(四十里)、海丰庄(四十二里)、沟仔背庄(四十二里)、新港埔庄(四十里)、车路头庄(四十二里)、田寮庄(四十五里)、西山庄(四十五里)、芒花埔庄(四十五里)、社寮岗庄(四十九里)、嘉志阁庄(四十九里)、猫里街(五十里)、蛤仔市庄(五十八里)、大墙围庄(五十八里)、芎蕉湾庄(五十六里)、七十分(六十里)、樟树湾庄(六十六里)、铜锣湾庄(六十七里)、高埔庄(六十里)、头湖庄(五十六里)、二湖庄(五十五里)、三湖庄(五十九里)、四湖庄(六十里)、溪洲庄(四十二里)、松仔脚庄(四十二里)、后垄底庄(四十三里)、南势庄(四十三里)、打哪叭庄(五十里)、牛栏埔庄(五十里)、白沙墩庄(五十五里)。 城南苑里堡十五庄(西南临海):吞霄街(距城七十里)、吞霄社(七十里)、北势窝社(七十里)、竹仔林庄(七十二里)、五里牌庄(七十五里)、涂城庄(七十五里)、苑里街(八十里)、古亭笨庄(八十里)、山柑庄(八十二里)、榭苓庄(八十二里)、日北庄(八十三里)、昆社(八十三里)、猫里社(八十四里)、房里社(八十二里)、房里庄(八十三里)。 城南大甲堡六十三庄(西临海、南连彰化):大甲土城(距城一百里)、东庄(离大甲三里)、六分庄(五里)、磁磘庄(五里)、马鸣埔庄(五里)、铁砧山脚庄(四里)、新厝仔庄(五里)、内水尾庄(三里)、头分田庄(一里)、大甲东番社(三里)、墩仔脚庄(十五里)、中和庄(十五里)、旧社庄(十五里)、四块厝庄(十二里)、圳寮庄(十六里)、牛椆坑庄(十八里)、泉洲厝庄(十六里)、犁头镖庄(十三里)、彰界圳寮庄(二十里)、中厝庄(七里)、后里庄(十五里)月眉庄(十二里)、顶店庄(二里)、社尾庄(二里)、横圳庄(二里)、松仔脚庄(三里)、营盘口庄(一里)、树仔脚庄(六里)、九张犁庄(六里)、日南庄(七里)、日南番社(六里)、三张犁庄(九里)、芦滥庄(二十二里)、打铁庄(十里)、删柑庄(十四里)、五块寮庄(七里)、双寮庄(八里)、西势社(十里)、大安街(八里近海口)、海墘厝庄(八里)、北汕庄(八里)、顶大安庄(六里)、下大安庄(六里)、十三甲庄(七里)、五甲庄(七里)、田心仔庄(七里)、三十甲庄(六里)、田中央仔庄(八里)、顶庄仔庄(七里)、脚踏庄(七里)、蕴寮庄(八里)、龟壳庄(八里)、中庄(七里)、南庄(八里)、南埔庄(一十一里)、东势尾庄(七里)、六块厝庄(七里)、水卡头庄(六里)、福兴庄(九里)、埔姜林庄(六里)、三块厝庄(五里)、牛埔仔庄(五里)、番仔寮庄(一里。以上各里数俱从大甲起算)。 右城外南北一十二堡各庄及番社群萃而处,分别开列。若小庄不过一二家及搭寮居住,尚无确名者不载。里数以意逆之,未尽确。 桥渡 中港大桥,厅南二十五里中港。新街顶居民建造。 妈祖宫桥,厅南中港。旧街中庄民建造。 塭仔头桥,厅南中港。溪墘庄民建造。 瓦窑沟桥,厅治南门城边。乾隆五十四年,业户何崇德捐建。道光九年重修。 湳仔桥,厅治北门外二里。钱茂祖建造。同治八年重修,更名万年桥。 杨梅坜桥,厅北四十里杨梅街南。 仁者桥,厅北五十里;为杨梅坜、中坜适中之区。嘉庆二十二年,郭肇基等捐造。有木碑记。 桃仔园桥,厅北七十五里街口。乾隆二十五年,李天佑建造。嘉庆九年,林安承重修。 锡口街桥,厅北百二十五里街口;架木为之。道光八年,同知李慎彝同总理杜振荣等捐赀砌石。道光十二年重修。 水返脚桥,厅北三十里村口。庄佃鸠工修造。 ——以上各桥,南北往来必由之路。 隆恩牛埔桥,厅治西厢三里牛埔庄。官民捐造。 槺榔牛埔桥,厅西北六里槺榔庄尾。庄民捐造。 内坜溪桥,厅北五十七里桃涧堡。嘉庆二十二年,庄阿龙等捐造。有木碑记。 茄冬溪桥,厅北七十里桃涧堡。乾隆四十四年,黄燕礼建造。道光三年,林安承重修。有木碑记。 陂角桥,厅北一百里兴直堡。雍正年间,张广福同众佃七十二分筑造陂岸,创建陡门。道光四年蔡海等修。 榕树桥,厅北百二十里海山堡潭底庄。道光四年,张必荣等捐修。 太平桥,厅北潭底庄。道光二年,张必荣等同众佃捐修。 三板桥,厅北百二十里大加蜡堡。郭锡瑠建造,众佃重修。 金安桥,厅北百六十里芝兰堡金包里。嘉庆十七年,汛官江名芳等捐造。 磺溪桥,厅北芝兰堡金包里。陈尊邦、许鸣岐等创造。 永安桥,厅北百二十里芝兰街西。乾隆五十二年,何文献等建造;续坏,其子马回修。道光二年,郭临生等重修。 和尚桥,厅北芝兰街东。乾隆五十三年,吴德崇等捐造。因路通员山仔庙,故名。 北投庄石桥,厅北百三十里芝兰街。原系木桥;道光二年,李锦节等修换。 淇里岸石桥,厅北芝兰堡淇里岸街东。乾隆四十六年,举人王锡祺、庄耆潘元振等捐造。 淇里岸柴桥,厅北淇里岸街西。举人王锡祺等捐造。 长坑溪桥,厅北百六十里,在石碇堡。同治九年,职员林维让、林维源等捐建。 南港仔桥,厅北百四十里,在石碇堡。同治九年,职员林维让、林维源等捐建。 万福桥,厅北百二十里兴直堡和尚洲。乾隆年间,居民捐造。嘉庆二十一年,训导杨趋园、同业户僧意松修换石桥。 公司田桥,厅北百二十里芝兰堡田寮仔庄。原系柴桥;嘉庆十七年业户何锦堂、总理蔡万兴等修换,同治二年改造。 ——以上皆南北各乡之桥。 大甲溪渡,厅南九十五里。官渡;大船一、小船一。遇有洪水横流,水道不通,渡筏随时添设。 大安溪渡,厅南八十五里。遇有洪水,庄民自设。 房里溪渡,厅南八十里。官渡;大船一、小船一。 吞霄溪渡,厅南六十五里。义渡;中船一。 后垄溪渡,厅南四十五里。有两渡,街南名南河渡、街北名北河渡。均义渡;各船一。 中港溪渡,厅南二十七里。官渡;船一。乾隆五十二年设。 盐水港渡,厅南十七里。官渡;船一。 金门厝渡,厅北三里。义渡;船一。嘉庆元年,林先坤同竹堑社屯弁钱茂祖捐租设。 凤山崎渡,厅北十里。官渡;船一。 艋舺溪渡,厅北百十五里。义渡;船二。上通摆接青潭内湖、下达淡水港。其渡税给艋舺街天后宫香资。 沪尾溪渡,厅北百三十五里。船户自置。每日船只多寡不定,系驳载人货,均有定价。此渡为沪尾、艋舺往来必由之路。 锡口溪渡,厅北百四十里。民渡;船一。由锡口起,至暖暖止。往来行人或走东岸西岸、或坐驳船,视天之晴雨、水之大小为准。 五堵渡,厅北百六十里。官渡;船一。 六堵渡,厅北百六十三里。官渡;船一。 八堵渡,厅北百七十三里。官渡;船一。往大鸡笼要路。 四脚亭渡,厅北百九十三里。官渡;船一。 鲫鱼坑渡,厅北百九十八里。官渡;船一。 苎仔潭渡,厅北二百零八里;属三貂岭脚。官渡;船一(以上六渡,均在水返脚、上溪洲之内)。 麤坑口渡,厅北二百三十里。官渡;船一。 顶双溪渡,厅北二百四十里。官渡;船一。 远望坑渡,厅北二百五十三里。官渡;船一(以上三渡,均在三貂岭东面;往噶玛兰要路)。 ——以上南自大甲起、至噶玛兰交界止,为南北往来通津。 关渡口渡,厅北百二十里兴直堡。艋、沪往来适中之区。 八仙渡,厅北百二十里艋舺东南。 狮头渡,厅北百二十里和尚洲。 塭仔渡,厅北百一十里兴直堡。由新庄往沪尾之路。 成仔寮渡,厅北百二十里八里坌堡。 摆接渡,厅北百五里摆接堡。有上下渡,往来新庄;上通大姑嵌三坑仔、下达淡水 港。其渡税给新庄街天后宫香资。 港仔嘴渡,厅北百五里摆接堡。 柑林渡,厅东北百一十里摆接堡。 员林仔渡,厅东北百十三里摆接堡。 横溪渡,厅东北百十五里海山堡。 三角涌渡,厅东北百五里海山堡(以上四渡,俱摆接溪上流)。 圭母卒渡,厅北百二十里大加蜡堡。 番仔沟渡,厅北百二十里大加蜡堡溪仔尾洲。 溪仔底渡,厅北百三十里兴直堡。 剑潭渡,厅北百二十五里。芝兰堡金包里往来要路,上通峰仔峙,下达淡水港。 社仔渡,厅北百二十五里大加蜡堡。 白石湖渡,厅北百三十里芝兰堡锡口对河。 搭搭攸渡,厅北百三十五里大加蜡堡。 里族湾渡,厅北百三十八里芝兰堡。 樟树湾渡,厅北百五十二里石碇堡(以上六渡俱峰仔峙下流)。 马陵坑渡,厅北百六十三里石碇堡。 头湾渡,厅南二十五里大北埔三湾内山。义渡。道光六年庄民公设。 九信埔渡,厅南二十五里中港堡北埔。义渡。庄民公设。 龟山头渡,厅南五十二里后垄堡中心埔下。乾隆四十六年设。 车路潭渡,厅南五十二里后垄堡嘉志阁庄。道光八年设。 ——以上南北各乡之渡。 淡属南北袤长数百余里,中外溪河皆发源内山,西流入海。然至半途,或合或分,大抵近源则流小宜桥、近海则流大宜渡。亦有不桥、不渡厉揭从事者,固由开辟未久,物力未充;然有谓留此以限戎马之足,防械斗、验匪踪,似亦近理,殆时势使然耳。 义冢 乾隆二十四年,台湾知县夏瑚等设法捐资,代运旅榇至厦,俾客亡亲属按籍认领。咸丰年间总兵林向荣镇守时,各属停柩不能归葬者,资助运回原籍;皆一时传为盛举。要不若广设义冢,俾小民得一坏之土以安旅魂,其利尤溥也。但必划界勒碑,垂诸永远,方无年久混侵之弊。后之乐义君子,或出赀倩工,收掩暴露;或给地增设,请官立石存案。并禁牛羊践踏以泽枯骨,而惠将来:则所谓种福田者,其在是欤!兹将各处义冢,开列于左: 中冢,一在厅治南门外巡司埔尾、一在中冢边。道光十六年,署同知玉庚谕诸绅士捐设。 枕头山冢,在厅治东门外枕头山。 土地公埔冢,在金山面。道光七年,郭棠棣禀充。 ——以上皆附城义冢。 桃仔园义冢,在桃仔园街头。道光八年设。 艋舺义冢,一、林士快献给;一、陈长茂献给。今已满,须再筹。 大隆同义冢,乾隆三十年,邱文华献给。 沪尾义冢,在沪尾街后山仔顶。嘉庆元年,何宗泮献给。 嗄唠别义冢,乾隆二十三年,众社番献给。 圭柔山义冢,嘉庆二年,陈晃生献给。 新庄义冢,同治九年,县丞邹祖寿捐建。 鼻头庄义冢,乾隆六十年,黄意使献给。 ——以上皆厅城北义冢。 后垄义冢,在赤涂崎。乾隆五十三年,白沙墩庄民陈伯树献给。 大甲东山岭义冢,同治七年,业户王昆冈献给。 ——以上系厅城南义冢。 谨按:厅治东门内外前皆丛冢,道光己酉年各董事捐资清冢,将骸骨收掩数处。其开费余剩银项,于东门内置屋三间,谓之回生洞。凡客民无亲属可依者,病亟时,送入其中,遣人看视;没则埋之。然看视者多不得其人,故存者卒鲜。是在仁人君子,加意存恤,俾疾苦无告之游子不致颠连以待毙,亦广行阴德之一端也。「诗」云:『哿矣富人,哀此茕独』。彼茕独者之当哀,在富人行之尤易为力耳。 水利 四百甲圳,在厅治东门外。业户王世杰置。后被水冲,温明源招佃重凿。其水由二十张犁溪引导至东门外,流转而北,灌溉隆恩息庄及北庄田四百余甲,故名。中有一陂,名曰为公陂。上承下分,又灌溉水田庄、树林头等庄之田。每年业主、佃户,共纳水租为修费。 六十甲圳,在厅治东门外。庄佃所置。其水由二十张犁溪引导至城东穿水关而入,转过北门城内,出北水关,灌溉仑仔庄等田。又从城北别分一支流至城西,出西水关,灌溉隙仔庄等田约六十甲,故名。年纳水租,付圳长为工资修费。后圳头崩坏,吴振利出费重凿,别分一路曰新圳。余水或引大溪,或引坑泉,耕者自为之。 灵潭陂,在桃涧堡,距厅北五十里。乾隆十三年,霄里通事知母六招佃所置。其水灌溉五小庄、黄泥塘等田甲。相传昔旱,庄佃祷雨于此即应,故名。 霄里大圳,在桃涧堡,距厅北六十余里。乾隆六年,业户薛奇龙同通事知母六集佃所置。其水由山脚泉水孔开导水源,灌溉番仔寮、三块厝、南兴庄、棋盘厝、八块厝、山脚庄共六庄田甲。水额十分匀摊,番佃六、汉佃四。内有陂塘大小四口。乾隆年间,因新兴庄田园广阔,水不敷额;佃户张子敏、游耀南等向通事别给马陵埔阴窝,开凿一圳引接之。 永安陂(又名张厝圳),在海山堡,距厅北一百里。圳长三十里。乾隆三十一年,业户张必荣舍地、张沛世出资合置;相传为沛世陂。其水自二甲九福安陂同引摆接溪源流不敷,复移三块厝下傍摆接溪漈栏筑大陂,遇沟艋舺,灌溉海山庄及摆接堡之西盛、桕仔林、兴直堡之新庄头、二三重埔等田六百余甲。嘉庆二十三年七月大水陂坏,张丰顺改筑在三块厝顶,与大安陂上下相望。年纳水租,圳长三分得二、顾圳者得一为修费。 福安陂,在海山堡,距厅北一百里。圳长八里许。业户张必荣、吴际盛合佃所置。冥水自二甲九分摆接溪源至树头陂引入。后因大水冲坏,业佃林■〈弓丙弓〉益等移置海山之麓中坑口,鸠资筑坝,宽三丈余、长一百六丈。后购陈金声田地添设陡门,外通连陂水,内分圳道三,各宽一丈余,长八里许;仍由二甲九溪源分流灌溉海山庄田三百余甲,上至石头溪、下至三角埔。 隆恩陂,在海山堡,距厅北一百里。其水自二甲九分摆接溪源流至南靖厝筑陂引入,灌溉隆恩田三百五十余甲。 万安陂圳(又名刘厝圳),在海山堡,距厅北一百里。圳长二十里许。乾隆二十六年,业户刘承缵鸠佃所置。其水自摆接堡古宁庄下凿引摆接溪流而入。至兴直堡新庄,以八分之一灌中港厝田;其余七分化为二百三十甲。至头重埔,又分六十二甲,付张必荣灌二重埔之田;余直灌至加里珍。通计灌溉二百六十余甲。年纳水租每甲六石,别抽二石给顾圳者为修费。 七十二分埤,在海山堡,距厅北一百七十里。周围约四里许。原在陂角庄脚,潴水灌溉七十二分之田,故名。今变为田照埤,分各管内,有拨充学海书院膏伙(详见「院租」)。 十八分埤,在海山堡十八分庄坑口,距厅北一百里。业户林启泰等围筑潴水,灌溉田亩。今浮坍成田,仍业户承管。各甲已换带别圳水租,亦引山泉自灌。 大安陂圳,在摆接堡溪东,距厅北一百一十里。圳长三里余,一带旱溪,软陂植树。顾圳业户林成祖等鸠佃所置。其水自三叉河二甲九至鸱鸮山下透九芎林引入大陡门至软陂下分圳,宽二丈四尺,长十余里。灌溉大安寮至港仔嘴庄等田一千余甲。 永丰陂圳,在摆接堡,距厅北一百二十里。圳长五里余。业户林成祖等鸠佃所置。 其水凿石孔穿尖山,自暗坑口接引青潭大溪水流,至南势角枋寮庄,灌溉田一百九十余甲。 暗坑圳,在安坑庄,距厅北一百三十里。长二里余,与永丰陂毗连。业户杜登选等鸠佃所置。其水自青潭大溪引入,灌溉安坑庄田六十余甲。 南势角大陂,在摆接堡烘炉寨下,距厅北一百余里。三面绕山、一面砌石,筑岸潴水,灌溉田二十二分。 瑠公圳(又名金合川圳),在拳山堡,距厅北一百二十里。业户郭锡鸠瑠佃所置。其水自大坪林筑陂凿石穿山,引过大木枧溪仔口,再引至挖仔内过小木枧,到公馆街后拳山麓内埔分为三条:其一由小木枧至林口庄及古亭仓顶等田,与雾里薛圳为界;其一由大湾庄至周厝仑等田,水尾归下陂头小港仔沟;其一由大加蜡东畔之六张犁、三张犁口过枧直至车罾、五分埔、中仑前后上搭搭攸等田,水尾归剑潭对面犁头标,入北港大溪。灌溉田一千二百余甲。 大坪林圳,在拳山堡,距厅北一百四十里。庄民所置。其水引青潭溪,灌溉田四百六十五甲。 内湖陂(又名雾里薛圳),在拳山堡,距厅北一百余里。庄民所置。其水由内湖沟仔口、鲤鱼山脚筑陂凿穿石门过枧尾街、后溪仔口、公馆街后通流,灌溉大加蜡西畔古亭仓、陂仔脚、三板桥、大湾庄、下陂头及艋舺街一带等田七百余甲,至双连陂为界。 上陂头陂,在大加蜡堡,距厅北一百二十里。周围约六、七里。庄民所置。其水灌溉田一百余甲。 下陂头陂,在大加蜡堡,距厅北一百余里。周围约五、六里。形湾而狭,灌溉田四十余甲。 双连陂,在大加蜡堡,距厅北一百二十里;属九板桥下。两陂相连,灌溉田一百余甲。 双溪圳,在芝兰堡,距厅北一百二十五里。雍正年间,业户郑维谦同佃所置。其水自大坪七星墩引入,灌溉芝兰一派各田甲。无水租。 番仔井圳,在芝兰堡,距厅北一百四十里。乾隆年间,业户潘宗胜暨农民自置。其水发源于内山吼咈天泉,灌溉田一百余甲。无水租。 七星墩圳,在芝兰堡,距厅北一百三十里。雍正年间,业户举人王锡祺暨农民自置。其水自七星墩西流至横溪及芝兰堡,灌溉田甲。无水租。 水枧头圳,在芝兰堡,距厅北一百三十里。乾隆四十一年,番业户同谢开使所置。其水发源于山坑,灌溉各田甲。无水租。 头渡溪坑,在大北埔,距厅南四十里。道光六年,同知李振青谕垦首林福昌、梁张徐、邱汤成等开屯。其水发源于内山,灌溉田六十二甲。 隆恩陂、番仔陂二陂,在中港堡,距厅南二十余里。递年由佃公举陂长一人,专管其修费。隆恩陂则照大租匀派,每十石出谷七斗;番仔陂则照甲匀派,每甲出谷四斗:俱陂长按佃自收。余陂由农民相度水势,各自开凿。 蛤仔市圳,在后垄堡,距厅北六十里。乾隆五十二年,众佃派丁冒险在河头拦筑大陂,分开水路。其水发源于合番坪,灌溉田六百零二甲。道光元年,众佃议设陂长专管。每甲年纳水租四斗。 马龙陂,在后垄堡山仔顶南,距厅南三十五里。其水遇有灾异则红。 猫里庄圳,在后垄堡,距厅南五十二里。乾隆三十四年,众佃按甲科派所置。其水发源于合番坪,在龟山头筑石壆以潴之。由林秀俊分开圳道,灌溉田四百四十八甲。每甲年纳陂长水租谷一斗为工资。 嘉志阁圳,在后垄堡,距厅南五十二里。乾隆三十二年,众佃派丁栏筑。其水发源于合番坪,灌溉田一百四十甲。每甲年纳陂长水租谷一斗五升为工资。 狮潭圳,在后垄堡,距厅南四十五里。佃人自置。其水由蛤仔市至合番坪狮潭合流,灌溉田三百余甲。每甲年纳陂长水租谷三斗为工资。 西势庄圳,在苑里堡,距厅南八十里。灌溉田五十甲。每甲年纳水租谷五斗六升。 苑里庄圳,在苑里堡,距厅南八十里。灌溉田七十五甲。每甲年纳水租四斗。 古亭笨圳,在苑里堡,距厅南八十里。灌溉田六十甲。每甲年纳水租四斗。 ——以上苑里堡属凡三圳,其水均由内山打兰出口,流入大溪,至角口别分一支达苑里,分灌各田。 大安溪圳,在大甲堡顶下,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三百九十甲。每甲年纳水租五斗。 火焰山脚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七十二甲。每甲年纳水租一石。 新庄陂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七十二甲。每甲年纳水租一石。 濑施陂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一百六十四甲。每甲年纳水租三斗。 九张犁庄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四十四甲。每甲年纳水租五斗六升。 日南庄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七十五甲。每甲年纳水租七斗。 七张犁庄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七十甲。每甲年纳水租五斗六升。 安宁庄圳,在大甲堡,距厅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一百零五甲。每甲年纳水租五斗六升。 ——以上大甲堡属凡八圳,其水均由内山打兰出口,归入大安溪经庄佃开凿,引灌各田。 谨按:淡北外港有旱田、水田之别,旱田仍赖雨旸为丰歉;惟近港水田,实称沃壤。盖自内山水源错出,因势利导,通流引灌以时宣泄,故少旱涝。此陂圳之设,为利最溥。推之堑南,亦各因地制宜。凡曰陂(一作埤),在高处凿洼潴蓄雨水,宽狭无定,留以备旱:此旱田之利也。凡曰圳,在水源所出处屈曲引导,或十里、或二三十里,灌溉田甲、此水田之利也。有曰软陂,于陂之泄水处,以木闸栏水;遇洪流,则开闸疏之,因以软名。有曰枧者,直圳道塞、溪壑阻隔,水难径达或恐分而他流,乃制木架空递接以导之。亦有用竹者,用竹从笕;用木从枧。枧,通水器也(见「类篇」)。陂必有圳,圳不必有陂;二者相需,而圳之利为尤广。至若小陂,蓄水无多,如厅城龙王祠前及金厝口各潭、城外东势庄之莲花池、香山大庄各陂,南门外各小陂以及淡北之剑潭、八卦潭、屯山上及狮头岩边各泉、艋舺之龙山寺陂、下嵌陂、莲花池、土地后陂等处,俱未详载。或附见于「山川」「古迹」,以备参稽云。 附中坜拟开水圳说 中坜为堑北、淡南适中之区,地高亢而不旷,间有小陂而潴水甚少,半为旱田。前同知曹谨探得水源在大姑嵌后山之湳仔庄,蜿蜒约三十余里;引其流以达中坜,可灌溉数千甲。计议举行,苦于发源处生番出没,遂中止。比来开垦日廓,生番远匿,绝无滋扰患矣。惟大姑嵌之居民属漳者多,而中坜又多粤人;欲引漳人之水以溉粤人之田,非民所能自办也。所以弭衅端、拓盛土为百世无穷之利,应俟后之君子! 番社 岸里旧社(距城一百二十里)、大甲德化社(距城一百里)、大甲东社(距城一百里)、日南社(距城九十里)、日北社(距城九十里)、双寮社(距城九十里)、房里社(距城八十五里)猫盂社(距城八十五里)、苑里社(距城八十二里)、吞霄社(距城七十五里)、后垄社(距城四十五里)、猫里社(距城四十五里)、嘉志阁社(距城五十里)、新港社(距城四十里)、中港社(距城三十里)、竹堑社(距城十里)、霄里社(距城七十里)、南嵌社(距城七十五里)、坑仔社(距城七十五里)、龟仑社(距城八十里)、武朥湾社(距城一百一十五里)、雷里社(距城一百一十五里)、搭搭攸社(距城一百三十里)、毛少翁社(距城一百三十里)、北投社(距城一百三十里)、金包里社(距城一百八十余里)、大鸡笼社(距城一百四十里)、鸡柔社(距城一百三十里)、外北投社(距城一百一十里)、八里坌社(距城一百余里)、峰仔峙社(距城一百四十里)、毛搭吝社(距城二百五十余里)、猴猴社(距城四百余里)、卓高屘社(距城二百余里)、奇毛宇老社(距城二百余里)、珍汝女简社(距城三百八十余里)、女老社(距城二百余里)、奇五律社(距城二百余里)、勿罕勿罕社(距城二百余里)、毛老甫渊社(距城三百余里)、哆凹尾社(距城二百余里)、歪仔歪社(距城二百余里)、东拂东拂社(距城三百余里)、奇立援社(距城三百余里)、抵羡福社(距城二百余里)、宾仔扣难社(距城三百五十余里)、猫姜渊社(距城二百五十余里)、丁仔难社(距城三百余里)、巴老郁社(距城二百余里)、八里沙喃社(距城三百余里)、哆朥美仔远社(距城二百五十余里)、屏仔猫力社(距城三百六十余里)、摆里社(距城二百三十余里)、新仔罗罕社(距城三百余里)、奇立丹社(距城三百五十余里)、毛社陈县社(距城二百八十余里)、抵马悦社(距城三百余里)、抵美简社(距城三百六十余里)、朥援丹社(距城四百余里)、奇班宇难社(距城三百余里)、四朥湾社(距城四百五十余里)、奇宇猫氏社(距城四百七十余里)、抵美抵美社(距城四百余里)、打那轩社(距城三百余里)、踏踏社(距城四百余里)、匏渡湾社(距城五百余里)、新仔罕社(距城四百余里)、奇觅省社(距城五百五十余里)、搭笼奇社(距城五百五十余里)、三貂社(距城四百余里)。 以上淡属番社七十,乾隆二十九年新修「府志」所列也。 「番社纪录」云:淡水共三十六社。又云:猴猴、歪仔歪社等二十二社,今在噶玛兰界内;当日并未归化,「府志」载在淡水番社中。恐生熟番揉杂,似此者尚多,非亲历不能核实。按称社者,番居也;称堡者,民居也。历年番社半归汉业,闲多杂处;且丛山窵远,生熟各番界在疑似,译名互异,为社亦多。今就同治九年屯丁册,查南北熟番凡四屯,均由屯外委选充,随时会同鹿港厅操演。各丁额照列如左: 淡北武朥湾社屯管下大小一十九社,屯丁三百名:武朥湾社屯丁三十二名,摆接社屯丁一十三名,雷朗社屯丁二十二名,龟仑社屯丁二十三名,南嵌社屯丁一十四名,坑仔社屯丁一十六名,圭泵社屯丁一十五名,搭搭攸社屯丁一十六名,里族社屯丁二十名,锡口社屯丁一十四名,峰仔峙社屯丁一十二名,毛少翁社屯丁四名,北投社屯丁二十二名,八里坌社屯丁五名,小鸡笼社屯丁六名,圭北屯社屯丁一十一名,金包里社屯丁二十二名,大鸡笼社屯丁一十二名,三貂社屯丁二十一名。 淡北麻薯社屯管下大小一十二社,屯丁四百名:岸东社屯丁三十一名,岸南社屯丁三十二名,岸西社屯丁五十五名,崎仔脚社屯丁二十名,西势尾社屯丁二十三名,麻里兰社屯丁一十三名,葫芦墩社屯丁二十一名,翁仔社屯丁二十三名,麻薯旧社屯丁三十八名,朴仔篱社屯丁二十一名,旧岸西社屯丁一十一名,旧社岸里内城社屯丁一百一十二名。 淡南日北社屯管下大小五社,屯丁三百名:大甲东社屯丁七十二名,大甲西社屯丁四十名,双寮社屯丁四十四名,日南社屯丁七十四名,日北社屯丁七十名。 淡南竹堑社屯管下大小一十一社,屯丁四百名:竹堑社屯丁九十四名,新港社屯丁五十一名,霄里社屯丁二十名,后垄社屯丁三十九名,猫阁社屯丁三十名,中港社屯丁三十三名,吞霄社屯丁二十五名,猫盂社屯丁八名,苑里社屯丁十二名,房里社屯丁四十四名,双寮社屯丁四十二名。 以上计共大小四十七社,屯丁一千四百名。 续查大姑嵌南雅内山生番三十二社,附录于此:曰竹头角(即得樵谷社;番酋十八名),曰咬狗诣(即觉雅雅。又名角也嶷社;番酋十二名),曰南雅社,曰猫里翁社,曰木瓜原社,曰大道难社,曰逃懒懒社,曰猫里北社,曰淋漓雨社,曰九美懒社,曰锦篮篚社,曰卓皆银社,曰排衙散社,曰加朥摆社,曰杂无老社,曰卓高山社,曰石衢额社,曰鸡飞内、外社(外社番酋二名),曰合吻上、下社(番酋七名),曰苏老(即苏那社;番酋三名),曰麻胶社,曰加劳社,曰无贼社,曰骡怡社,曰婆老社,曰仪母社,曰干药社,曰密裴社,曰文甲社。 淡属界外生番社名开列: 鸡笼三貂界外:竿真林社、吧噜吻社、阿里纹社、旗钮吝社、连鸡督社。 艋舺暗坑界外:大悦仔社、小悦仔八仙社、青坑假已社、日本阿里山社。 三角涌界外:猴吼里自社、横溪油麻社、大霸社、■〈口思〉啰阿班社。 以上各社通噶玛兰远近不一,亦有已薙发穿衣者。 大姑嵌三层埔界外(离二十五里):猫里蛙社、阿里吻社、竹头角有娴打滚社、加厘本社(与前略有同异,字音为之也)。 三坑外大坪界外(离二十五里):油啰社、妈陵妈嗄社、秀翁已称社、连笏仔社。 铜锣圈湳湖界外(离二十五里):哆啰敏社、茄假牙社、阿里翁社、吧拉荖社。 金广福大隘界外(离二十里):球琉社、喉仔社、茄荖哩社、荖哩社、摆当茄冬社。 咸菜瓮界外(离二十五里):金鸡翁社、山姐仔社、猫■〈口尔〉■〈口仑〉社、打啰山社。 三湾屯营界外(离二十里即鸡蛮社):鸡蛮社、水晶那眉社、盐朥拐仔社、吟■〈口尔〉打荖社、抵噜那■〈口尔〉社。 南港仔界外(离二十里):桶盘社。 铜锣湾界外(约离三十余里):百二分一带生番社。 樟树林三叉河界外(约离三十里):一十六分一带生番社。 大甲后山界外;哆啰嘓社、朥施坪社(约离大甲五十里)。 以上各社,皆刺面不穿衣服。女束发,男披发,以刀铳打鹿为生;亦有种植。 [book_title]淡水厅志卷四 志三赋役志 户口田赋官庄屯租叛产饷帑(正、杂、耗羡、解运存留)经费盐课关榷蠲政恤政 赋役先户口者,有丁而后有赋,先王所以敬民也。今有赋无役,非无役也,役归于「一条鞭」法内,仍当存其名以着其实也。考「诸罗旧志」云(周宣子、陈少林所编):台湾田赋与内地异者三:内地止有田,而此则兼有园(有陂塘蓄水者为田、旱粮者为园);内地俱纳米,而此止纳谷;内地有改折,而此征本色。诸罗田少园多,计其田有五等(上上、中上、中中、下中、下下)、园有二等(以■〈石巴〉硗为上、下)。田园之主,其名有四:曰官庄(设县之后,郡属文武各官报垦,因而递授于后官者也)、曰业户(绅矜士民自垦纳赋,或承买收租而自赋于官者)、曰管事(业户推一人理赋税,差役,官就而责成之,计田园以酬其值而租赋不与焉)、曰番社(番自为耕,而别有丁身之饷)。又内地之田论亩(凡折算二百四十弓为一亩,六尺为一弓),台湾之田论甲(每甲凡东西南北各二十五戈,每戈长一丈二尺五寸。其坵段方员、曲直、宽狭则计尺寸折算)。雍正九年定:凡七年以后,新垦田园援照同安下沙则例,化甲为亩(每甲折内地弓步计一十一亩)。严氏金清新「志稿」云:台地新垦田园未毕升科,宜栽业户(此业户是报垦时出首,征收代纳不及十之二、三,官无从稽核。其言曰:内地惟正之供,就田征赋,悉由田主交纳,包粮者有禁;而淡水田主所收者谓之小租、官所征者谓之大租,大租概由业户征收转以纳官,所收浮于所纳,每田各带大租若干。业户自有契据,可以典卖。实与内地包收包纳同)。新垦之田,勘丈征租,庶裕正供而核名实。而「诸罗旧志」则云:台赋甚重,民不觉病者,新垦田肥,截长补短;虽输赋加倍,地力有余。此在国家为漏巵、在小民为遗利,不可以此登版籍,宜施法外之仁。无论圣谟闳远,不屑屑岛屿刀锥,而此邦士民非有蝇头之利,孰肯远隔重洋,安土重迁,处于天尽海飞之地哉!且朝廷宿兵,岁糜饷至巨,岂有求增赋而尽地利之心?其要在抚绥安辑,固海疆外圉,为闽、粤、江、浙之屏蔽,台郡安而四省安也。是二说者,各有所见,而总不出尹公利弊一疏范围(详「文征」)。从而折其衷,则不可加赋,未尝不可加垦;不可厉民,未尝不可以禁豪夺。清■〈蠢,才代春〉弊,不啜汁、不养痈,道在因时因势消息之而已。志赋役。 户口 田赋 官庄 屯租 叛产 饷帑 经费 盐课 关榷 蠲政 恤政 户口 民丁 雍正九年,彰化县拨归管辖丁一十一;每丁征银四钱七分六厘。乾隆元年改则,每丁征银二钱。十二年奉文:台属丁银匀配通郡田园征输。二十四年,匀征丁银一百五十七两六钱七分三厘零(「彰化志」)。 雍正十年至乾隆二十九年,递年编审共增出人丁三十,实在烟户男妇共三万三百四十二丁口;奉诏盛世滋生,永不加赋(「府志」)。 嘉庆十六年,查照保甲门牌,核实土著、流寓民户共一万七千九百四十三户,男妇大小共二十一万四千八百三十三口;内民户成丁男妇共一十一万六千二百二十五口,幼丁男女共九万八千六百八口(新修「通志」)。 道光二十一年,同知曹谨编查户口:厅治城厢八千五百二十三丁口,城南四堡一万三千一百三十丁口,城南三堡八千七百三十二丁口,城南二堡一万四千一百五十八丁口,城南一堡一万二千三百八十二丁口,城北一堡一万八千九百三十二丁口,城北二堡一万七千四百六十丁口,桃涧堡二万五千七百二十四丁口,海山堡一万六千三百四十二丁口,兴直堡一万六千四百六十六丁口,摆接堡二万六千九百一十七丁口,拳山堡一万四千九百八十九丁口,大加蜡堡二万三千六百八十三丁口,八里坌堡一万一千五百七十四丁口,芝兰一堡一万二千五百六十三丁口,芝兰二堡七千九百八十丁口,芝兰三堡一万五千八百零八丁口,石碇堡六千三百四十一丁口,金鸡貂堡一万一千三百五十九丁口:共二十八万三千零六十三丁口。现在户口、人丁,按年编造,共四十二万一千三百六十丁口。 番丁 雍正九年,彰化县拨归管辖土番大社五社,内附小社二十四社。至乾隆二年,番丁共一千三百二十五。照民丁例,每丁征银二钱;共征番丁银二百六十五两。 同治九年查,各社番丁:德化社管大甲东西、日南北、双寮等五社二百三十七丁,内应征银大甲东社六两九钱二分四厘六毫、大甲西社一十六两零五分五厘一亳、日南社一十两零四钱二分三厘五毫、日北社七两二钱七分一厘六毫、双寮社六两七钱二分五厘二毫。房里、猫盂、吞霄、苑里等四社一百一十三丁,内应征银房里社七两九钱一分、猫盂社三两三钱九分、吞霄社七钱八分、苑里社四两五钱二分。后垄社管新港仔、中港、嘉志阁、猫里等四社三百零七丁,内应征银,新港社一十五两三钱五分、猫里社一十五两三钱五分。竹堑社八十九丁,应征银一十七两八钱。霄里、龟仑、坑仔、南嵌等四社八十五丁,内应征银霄里社六两、龟仑社五两、坑仔社二两五钱、南嵌社三两五钱。南港社管鸡柔山、圭母卒、武朥湾、雷朗、八里坌、搭搭攸、大浪泵、摆接等八社二百四十七丁,应征银四十九两四钱。北港社管金包里、北投、毛少翁、三貂、大小鸡笼等六社二百四十七丁,应征银四十九两四钱。 以上共三十一社,番丁一千二百一十二丁,年额共征番丁银二百六十五两。 诸色人户,有司察其数而岁报于部,曰烟户。男十六曰丁、女曰口,未成丁亦曰口。丁口系于户,计丁以输赋。户口之生耗,隆替攸关。隋裴蕴以户口脱漏,诈注老小,奏令貌阅不实;衰世之政,何足道哉!台地自伪郑制法,不分主客计口算丁,每一丁岁征银六钱。 国初征额,每一丁岁征银四钱七分六厘。凡有室家者,均编客户;单丁不与焉。康熙五十年丁册始定常额,续生永不加赋。自雍正元年设彰化县治,以淡厅隶之;计丁征赋,一如旧制。乾隆元年,诏令台湾丁额加倍有余,民间未免竭蹶;着照内地例,酌中减则,每丁征银二钱,以纾民力。二年,复诏:台地番黎按丁征收,有多至二两、一两有余及五、六钱不等。民番皆吾赤子,原无歧视;除照民丁之例,每丁征银二钱,余悉栽减。十三年,诏令:各郡县丁银,就田园匀配,悉使有田业户输之。以丁之流徙无常,而田则有定,俾贫民无忧追捕;即有司所征,亦不失旧额矣。 田赋 旧额:田园共五百二十九顷五十五亩二分九厘零(内田共二百七十二顷七十亩一分四厘零,园共二百五十六顷八十五亩一分五厘零),征谷共八千三百六十七石七斗四升六合零。又另原拨归园五十三甲一分二厘零,征谷一百二十七石四斗八升九合零。 乾隆二十八年,新升田园共五顷一十七亩九分八厘五毫六丝(内下则田三顷六十二亩七分八厘,下则园一顷五十五亩二分五毫六丝),征谷八十二石二斗一升三合九勺。 二十九年,新升下则田六十六亩,征谷一十石五斗五升零八勺。又新升田园共五顷七十七亩六分六厘六毫(内下则田三顷三十一亩八分四毫,下则园二顷四十五亩八分七厘二亳),征谷九十一石四斗一升二合二勺。又新升田园三十三顷零八亩四分六厘六毫三丝三忽七微(内下则田二十九顷十八亩九分一厘二丝四忽九微,下则园三顷六十九亩五厘六毫八忽八微),征谷五百零二石四斗八升八合七勺。 三十年,新升田园共二十四顷七十七亩七分五厘(内下则田二十二顷二十六亩九分五厘,下则园二顷五十亩零八分),征谷三百九十五石一斗四升一合五勺。 三十一年,新升拳山官庄下则田二十五亩零七厘六毫四丝八忽,征谷四石零八合八勺。又新升息庄下则田三十七顷三亩六分四厘九毫四丝,征谷五百九十二石零六升九合五勺。 三十二年,新升下则田一十八顷八十二亩八分四毫,征谷三百石零九斗八升七合七勺。 三十四年,新升下则田五十五顷二十八亩三分七厘一毫八丝一忽,征谷七百八十三石七斗七升一合七勺。 三十五年,新升下则田二十五顷八十六亩六分九厘八毫四丝,征谷三百零二石六斗六升八合七勺。又新升里民陈尚充公下则田四十七亩七分四厘,征谷七石六斗三升一合七勺。又新升下则田一十四顷八十四亩七分八厘一毫一丝四忽,征谷二百二十三石五斗七升零九勺三抄。又新升下则田二顷一十七亩五分九厘八毫三丝四忽,征谷三十三石九斗五升七合四勺。 三十七年,新升拳山官庄下则园一十顷二十一亩六厘七毫四丝四忽,征谷一百五十九石三斗四升三合三勺。又新升下则田一十二顷八十一亩五分七厘一毫三丝,征谷二百零四石八斗七升三合四勺。又新升下则田四顷五十一亩九分七厘七亳四丝,征谷七十二石二斗五升二合八勺。 三十八年,新升下则田六顷六十三亩八分五厘,征谷一百零六石一斗二升三合八勺。又新升下则园二顷九十五亩六分八厘一毫三丝二忽,征谷四十六石一斗四升二合七勺。 四十一年,新升下则田四顷五十六亩二分,征谷七十二石九斗三升七合二勺。 四十三年,新升下则田六顷五十七亩八分零,征谷一百零五石一斗五升六合。又新升下则田一十一顷,征谷一百七十五石八斗四升七合二勺。又新升下则田一十八顷七十二亩二分九厘九亳二丝六忽四微三纤,征谷三百零二石零八升五合五勺七抄。 以上合计旧额、新升,凡田园八百三十一顷八十亩三分三厘四毫二丝三忽一微三纤、又原拨归园五十三甲一分二厘,实征谷一万三千零七十石四斗六升九合九亩(官庄、隆恩、息庄、叛产供谷俱在内。其档案乾隆五十一年被匪焚毁无存)。 乾隆五十七年,董陈兴首垦下则田二十顷九分六厘八毫零(每亩征银五分七厘五毫五丝),共征银一百一十五两一钱五分六厘(额外未报部)。 咸丰九年十月,新升中港隆恩大埔林寿记熟田一十甲零五分(每甲科租四石,内抽一石,带完正供),年纳供谷一十石零五斗(额外未报部)。 台湾田赋与中土异。自荷兰令中土遗民受种。以十亩为一甲,分上、中、下则征谷;年修陂圳之费以及耕具皆荷兰赀给,名曰王田;犹今佃户纳租于田主也。伪郑取之,改为官田;耕者为官佃,输租乃旧。其宗党及伪官士庶招垦自收者曰私田,即文武官田也;征谷亦分上、中、下则。所用官斗,较中土仓斛,每斗仅八升。三年一丈量。洎归命后,悉为民业,故不以亩计,仍以甲计。按内地制:六尺为弓,积二百四十弓为一亩;台湾以一丈二尺五寸为戈,周围一百戈为一甲(又五甲为一张犁,故地名有若干张犁,亦因甲称之)。台田一甲,当内地十一亩三分零,准二千七百一十二弓有奇。赋法:凡田一甲,上则征银八石八斗、中则七石四斗、下则五石五斗;园一甲,上则征谷五石、中则四石四斗。淡厅田园康熙五十三年始报升科,照彰化县旧例。雍正十年奉旨:自九年始照同安例,田园均化甲为亩,以一甲作十一亩。其田照同安民谷例征收:上田亩征银八分五厘三毫四丝,秋米六合九抄五撮;中田亩六分五厘八毫八丝四忽,秋米三合八抄七撮;下田亩五分七厘五毫五丝,秋米免。其园照同安盐米不征盐,折例征收:上园视中田、中园视下田,下园亩征银五分六厘一毫八丝;米亦免。凡银三钱六分,折征谷一石;凡秋米一石,征谷二石。计上田每甲应征谷二石七斗四升有奇、中田每甲二石八升有奇、下田每甲一石七斗五升有奇;上园视中田、中围视下田,下园每甲应征谷一石七斗五升有奇。于是新垦田园多得轻税,视旧法仅三分之一焉。 官庄 拳头母山,田每甲纳租谷六石、园纳三石,应额征正供谷一千一百三十七石六斗七升七合三勺。 和尚洲,田每甲租谷四石、园三石,应额征正供谷二百六十七石一斗四升五合二勺。 ——以上年共额征正供谷一千四百零四石八斗二升二合五勺。 拳头母山,额征耗谷九十四石八斗六升零四勺,又征余租谷八百六十七石零三升五合七勺。 和尚洲,额征耗谷七石四斗四升四合九勺,又征余租谷七十七石五斗五升九合七勺,又征天后宫城隍庙耗谷一十四石八斗一升七合三勺,又征里民陈尚充公田园耗谷六斗三升六合,又征余租谷一十七石七斗七升二合三勺。 ——以上年共额征耗余租一千零八十石七斗二合三勺。 计共年征耗余谷二千四百八十四石八斗九升四合八勺。除正供外,所剩耗余谷详定每谷一石变价银六钱二分,共银六百六十九两六钱六分九厘六毫二丝六忽。 按「府志」云:淡厅官庄二所,乾隆二十二年新升;年征谷三千七百七十二石八斗七升七合。二十四年,豁免谷一千八百四十九石四斗零八合,实征谷一千九百二十三石四斗六升八合;与今册所征正供不符五百余石。旧案已失,无从互核,姑存其目。至余租谷系田户应收归官充公之额,故于耗谷以外又立名目也。 又厅额征彰化县属快官庄充公租谷四百六十九石二升五合七勺;乾隆五十八年,详豁水冲田园无征谷二十四石六斗九升七合二勺外,实征谷四百四十四石三斗二升七合五勺。内除给佃首辛劳谷五十石、又本厅役食米折谷一百一十五石九斗九升七合七勺,年实征余租谷二百七十八石三斗二升九合八勺。照例每石变价银六钱二分,共变价银一百七十五两三钱四分七毫七丝四忽。内除给北中营兵米车船脚费银七十二两四钱八厘八毫五丝六忽,实余银一百零二两九钱三分八厘九亳一丝八忽。 屯租 乾隆四十八年,原报已垦田园五千二百八十三甲四分零三毫二丝八忽。内除水冲缺额并剔归界内叛产抄封及番耕等项田园八百四十六甲三分一厘五毫一丝二忽外,实原报田园四千四百三十七甲零八厘八毫一丝六忽,系归番管耕,不征屯租之项。 五十三年续丈,除原报番田外,溢额民耕田园一千三百八十六甲八分八厘三毫九丝三忽二微;内五十五年报被水冲沙压田园二百四十一甲六分七厘八毫六丝五忽九微六纤外,实存溢额田园一千一百四十五甲二分零五毫二丝七忽二微四纤。按等科租,应征租谷一万一千四百六十石零四升七合一勺九抄八撮。 又蛤仔市等庄大租,并议充屯计大租谷六千零八十四石九斗二升六合六勺四抄。 ——以上合计,原报额征屯租谷一万七千五百四十四石九斗七升三合八勺三抄八撮。 嘉庆十五年覆丈,缺额原报归番田园二百四十九甲八分一厘一亳八丝九忽四微八纤,溢额并新垦民耕田园三百三十六甲四分三厘六毫四丝三忽。除缺溢均非本庄本佃不相抵补外,计实存原报田园四千一百八十七甲二分七厘六毫二丝二忽五微二纤、实存现溢合前共溢额民耕田园一千四百八十一甲六分四厘一毫七丝零二微四纤。内溢一等田七十七甲三分零七毫一丝三忽四微,租谷一千七百石零七斗五升六合九勺四抄八撮;溢二等田一百一十一甲一分一厘六毫九丝四忽二微,租谷二千石零一斗零四合九勺五抄六撮;溢三等田五十二甲八分八厘六毫六丝三忽六微,租谷七百四十石零四斗一升二合九勺零四撮;溢四等田一百一十九甲零三厘零七丝九忽,租谷一千四百二十八石三斗六升九合四勺八抄;溢五等田一百九十八甲四分八厘七毫三丝四忽,租谷一千九百十四石八斗七升三合四勺;溢六等田三百一十三甲零二厘九毫零二忽二微,租谷一千八百七十八石二斗三升四合一勺三抄二撮;溢二等园六甲零六厘三毫六丝六忽,租谷三十六石三斗八升一合九勺六抄;溢三等园四十八甲四分三厘八毫四丝一忽四微四纤,租谷二百四十二石一斗九升二合零七抄二撮;溢四等园一百六十六甲七分四厘二毫七丝七忽二微,租谷六百六十六石九斗七升一合零八抄七撮;溢五等园一百四十九甲五分五厘八毫一丝八忽,租谷四百四十八石六斗七升四合五勺四抄;溢六等园二百二十三甲六分五厘八毫八丝一忽二微,租谷四百四十七石三斗一升七合六勺二抄四撮。 又园一十五甲三分一厘二毫,租谷八十石。 ——以上覆丈额征屯租谷一万一千五百七十四石二斗八升九合一勺零四撮,并原报蛤仔市庄充屯大租谷六千零八十四石九斗二升六合六勺四抄、又园租谷八十石,合计应征屯租谷一万七千七百三十九石二斗一升五合七勺四抄四撮。每石折征番银一圆,共应征番银一万七千七百三十九圆二角一办五周七尖四厘四毫。 近查名屯田水冲无征谷额:九芎林等庄五百七十三石零,杨梅坜庄一十八石零,霄里大姑嵌等庄一百一十一石零,中港、斗换坪等庄一百五十二石零,铜锣湾、蛤仔市、大坑口、中心埔、芎蕉湾、七十份等庄五百四十余石零,吞霄等庄一百三十三石零:计共水冲无征谷一千五百二十七石零,未经详报勘豁。 同治元年,同知秋日觐断充吴记顺谷四百石、陈玉成谷二十石系补水冲屯租缺额,亦未经详报。 按屯租,屯番之田园,在土牛界外也;兵掌屯于军官,而田园则垦自官,且征收在官。初,台地东倚内山多旷土,民与番并垦焉。乾隆四十九年,总督富纲奏明清丈。凡所丈报田园荒埔,计田论亩,籍已具而案核未定。值林爽文乱,诸社番随官打仗,出力有功;五十三年,大学士福康安、巡抚徐嗣曾奏准募番民为屯丁,设立屯所,按丁授地,给与界外埔地,归番自耕,以资久计。盖照四川屯练例,就社立为屯营。按社之远近与番之多寡,分别大小屯。大屯番丁四百名、小屯三百名,专辖外委一员;南北各屯,千、把总统属之。即古屯兵法,寓兵于农之意也。乃以前所丈报田园,复加丈量多溢额;于是原额归民耕,以溢额为屯田,田与屯兵不相属。且溢额之田,多奇零破碎;官征其赋,以时发给焉。其田园凡六等:一等田每甲征租二十二石,园每甲征租十石;二等田一十八石,园六石;三等田一十四石,园五石;四等田一十二石,园四石;五等田一十石,园三石;六等田六石,园二石。自五十五年晚季起,征收全年之半云。 充公屯租 嘉庆十五年清丈,除册报归屯田园外,尚有续垦新溢不堪入额田园一百二十七甲六分零七毫五丝二忽二微剔出,另册责成地方官征租,留充屯务公用。内五股林、石壁潭、二庄田五十三甲四分三厘一毫五丝二忽,应租三百二十石零五斗八升九合一勺二抄;园二十一甲六分六厘四毫四丝,应租四十三石三斗二升八合八勺:共征谷三百六十三石九斗一升七合九勺二抄。员墩仔、八张犁、猫朥合、三庄田四十四甲二分零四毫四丝零二微,应租二百六十五石二斗二升六合四勺一抄二撮;园八甲三分零七毫二丝,征租一十六石六斗一升四合四勺:共征谷二百八十一石八斗四升零八勺一抄二撮。以上计共征充公屯租谷六百四十五石七斗五升八合七勺三抄二撮。照屯租例,每石折征银一圆,共征银六百四十五圆七角五瓣八周七尖三厘二毫。 叛产 乾隆五十一年,抄封林爽文案内已报升田园计六百三十九甲一分六厘九毫四忽,分上、中、下则额征租谷一万五千八百四十五石四斗零八合二勺。嘉庆九年归府佃首征收,年纳厅额供谷六百五十七石五斗七升零九勺,每石折价银一圆三角缴厅。余谷输纳府库,拨充戍兵加饷。 同治三年,抄封戴万生案内在逃股首庄柳、庄领等田四段,年额征租谷七十五石,拨充大甲水神祠香灯经费。 饷帑 地丁,匀征银一百五十七两六钱七分四厘(详见「户口」)。 番丁,征银二百六十五两(见「户口」。后奉文麻薯旧社额征樟皮四张折银九钱六分,亦归「番丁」项下)。 ——以上共年征地丁银四百二十二两六钱七分四厘。 廍饷(即蔗车),乾隆九年报升二张、三十一年新升半张、三十二年二张、三十六年十张、四十一年二张、四十二年四张、四十三年三张、五十七年三张,共二十六张半。每张征银五两六钱,应征银一百五十一两二钱。 磨饷一首,乾隆九年报升,征银五两六钱。 罟饷一张,雍正九年彰化拨归管辖,年应征银一十一两七钱八分。 鹿獐皮饷四张,乾隆二年麻薯旧社报升;又八张,三十三年未毒二社报升;又二张(报升年分失考),后垄等四社报升:共一十四张。每张变价银二钱四分,共征银三两三钱六分。 小米饷八石,乾隆三十三年报升。每石变价银六钱,征银四两八钱。 ——以上共年征杂饷银一百七十六两七钱二分。 海山堡陈有容户下续垦报升,年额应征供谷银壹百壹拾伍两壹钱伍分六厘(此款不入正供,另编为供谷。查今册附于「杂饷」仍之)。 计共年征地丁、杂饷银七百一十四两五钱五分。 当税,乾隆二十九年后十二户,征银六十两。嘉庆八年后先后详销存八户,征银四十两。现实存三户,年征银一十五两(不在「杂饷」内,尽数解府)。 地丁,计烟户按田匀配;廍饷糖征;磨饷,面征;罟饷,鱼税也;鹿獐皮,则征于番;小米,亦谷之末,田园川泽之利薄征之耳;当税,当铺税也,典物而收重利则税之。凡此数者,不入正供为杂饷。其梁头船征,别见「海防」。 耗羡 新旧额田园正供应征耗羡银五百八十二两九钱零一厘,又不入正供随征随耗各款共征耗羡银一十三两八钱一分八厘七毫二丝,计共征银五百九十六两七钱一分九厘七毫二丝(内旧额应耗羡三百四十八两一钱四分六厘一毫八丝,新升应耗羡二百四十八两五钱七分二厘八毫二丝)。 旧额匀丁饷应征耗羡银一十四两一钱九分零六毫六丝,番丁饷应征耗羡银二十三两九钱三分六厘四毫,计共征银三十八两一钱二分七厘零六丝。 饷耗羡旧额应征银一两三钱四分四厘,新升应征银一十六两八钱,计共征银一十八两一钱四分四厘。 磨饷应征耗羡银六钱七分二厘,罟饷应征耗羡银一两四钱一分三厘六毫,鹿獐皮饷(只算后垄四社二张)应征耗羡银五分七厘六毫,计共征银二两一钱四分三厘二毫(以外,尚有小米饷、鹿獐皮饷不征耗羡)。 以上新旧额共征耗羡银六百五十五两一钱三分三厘九毫八丝。 赋法:银有炉火之耗,谷有鼠雀之耗。不征其耗,则司出内者病焉。耗必有羡,与周官振掌事之余财者意同,按例匀丁番丁赋银一两征耗银七分。封平余银二分。共九分。其田园每正赋谷一石,征耗谷一斗,折银五分。其杂饷银每一两征耗银一钱,封平余银二分。共一钱二分。是为之羡。 解运存留 厅额征正供谷一万三千零七十石四斗六升九合九勺照二谷一米折算,应米六千五百三十五石二斗零,尽数发给营兵。旧制年支给竹堑北右营原额兵七百二十六名,又北右营新添调拨镇标左右营额兵三百零二名、艋舺营陆路额兵七百零七名,沪尾营水师额兵七百零七名,共二千四百四十二名。照大建每名月米三斗算,共应米八千七百九十一石二斗;如逢小建,每名减发一升;遇闰,照建加给。又协济北中营额兵一千二百三十八名四季之一,应给冬季三个月米一千一百一十四石二斗:年计共给兵米九千九百零五石四斗。其调拨镇标左、右营兵米,台湾县折银解厅后,准划抵由厅买米代放除外,不敷额米系厅赴司于地丁款内请发价银归补。九年,准营移裁兵加饷,兵米亦减,尚未奉文(详见「兵制」中)。按不敷兵米,旧制由厅赴司领银买补。其领买补谷领状一百零六张,共谷四千五百一十石零五斗五升零一勺九抄,例以十月各业户及番通事具状领价,至次年七月起征收。乙年完清甲年之额,将旧领状收回,再具新领状。自咸丰年间,各业户或缴、或不缴;今已裁兵,谅可稍缓。惟配运及采买二项胥关紧要,且裁兵亦恐非久计。至年额应捐积常平仓谷,官捐四石、民捐十石,系奉部咨也。 厅额征官庄二所,供耗余谷共二千四百八十四石八斗九升四合八勺。内归本厅额征正供谷一千四百零四石八斗二升二合五勺,尚存耗余谷一千零八十石零七升二合三勺,定以每石六钱二分,估变价银六百六十九两六钱六分九厘六毫二丝六忽,解府充饷。 厅额征彰化县属快官庄余租谷四百四十四石三斗二升七合五勺,内给佃首辛劳谷五十石、又给本厅役食米折谷一百一十五石九斗九升七合七勺,每年应存租谷二百七十八石三斗二升九合八勺。每石定价六钱三分,共变价银一百七十五两三钱四分七厘七毫七丝四忽;除拨给北中营冬季分兵米军船脚费银七十二两四钱八厘八毫五丝六忽外,尚余银一百零二两九钱三分八厘九毫一丝八忽,解府归补台饷。 厅应征屯租谷一万七千七百三十九石二斗一升五合七勺四抄四撮,每石折征银一圆,共应征银一万七千七百三十九圆二角一瓣五周七尖四厘四毫;支给屯饷隘粮并协济台湾、凤山二县屯饷各款外,尚余银三百六十九圆二角一瓣零,存备屯务公费(水冲失额,未经详报勘豁)。 厅应征充公屯租谷六百四十五石七斗五升九合零三抄二撮,每石折银一圆,共应征银六百四十五圆七角五瓣九周零四厘四毫,解府充公。 厅额征地丁杂饷银七百一十四两五钱五分,支给本厅俸薪门役工食淡学俸薪等款银六百六十一两零三厘五毫外,尚余银五十三两五钱四分六厘五毫起运解司(当税不计)。 厅额征耗羡银六百五十五两一钱三分一厘七毫一丝,支给本厅养廉银五百两外,尚余剩银一百五十五两一钱三分一厘七毫一丝起运解司。 附嘉、彰二邑配运谷额:八里坌口年应配运彰化等县内仓谷兵米共应九千四百五十一石零四升。嗣于道光二十一年奉文,一半本色、一半折色。其折色谷石,每石折价一两一四算,各县每石折足番银一元三角、各厅每石津贴一角,合成一元四角作银一两,解府划饷。本厅计折色谷四千七百二十五石五斗二升,年应贴番银四百七十二元五角五点二瓣。又于同治六年奉文,全改折色;复于同治九年奉文,仍解福州各处本色。 经费 本厅,俸薪银八十两。门子二名、皂隶十二名、轿伞扇夫七名、步快八名、禁卒四名,共三十三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勺闰银二钱,共实给银二百零四两六钱。铺司七名、铺兵二十八名,每名年给工食火炬银六两六钱七分二厘,共实给银二百三十三两五钱二分。 厅学额设训导一员,俸薪银四十两。斋夫一名,工食银九两三钱。门斗一名,工食银六两二钱。廪生四名,廪粮银一十一两五钱七分二厘。膳夫一名,工食银六两六钱六分六厘五毫。 圣庙香烛银二两五钱二分。文庙每行祭祀二次,并崇圣祠一切斋品银六十两。贡生旗匾银六钱二分。乡饮酒礼银六两。 以上通共支给银六百六十一两零三厘五毫,在地丁、杂饷内支给;铺司工食,另行筹给。 本厅养廉银五百两,在耗羡银内支给。 额设北路屯千总一员,俸薪饷番银一百圆。北路屯把总二员,俸薪番银一百六十圆。武朥湾屯外委一员,俸薪番银六十圆;又屯丁三百名,每名年应饷银八圆,共银二千四百圆。日北屯外委一员,俸薪番银六十圆;又屯兵三百名,共银二千四百圆。麻薯社屯外委一员,俸薪番银六十圆;又屯丁四百名,共银三千二百圆。竹堑社屯外委一员,俸薪番银六十圆;又屯丁四百名,共银三千二百圆。官隘五座,隘丁银一千六百八十圆,由佃首收屯租内拨给。佃首四名,内猫里、蛤仔市二名年给辛劳银一百四十圆,九芎林一名五十圆,杨梅坜一名五十圆,共番银二百四十圆:以上除各屯弁屯丁,由两厅会同散给外,余俱由佃首收屯租内拨给。 派解协济台湾县屯饷番银九百圆。派解协济凤山县屯饷番银二千八百五十圆。 以上通共番银一万七千三百七十圆,在屯租内支给,定春秋二季解给;年应剩屯租番银三百六十九圆二角一瓣五周七尖四厘四毫,存备屯务公费。 谨按屯田,近如九芎林、杨梅坜等庄水冲无征谷额共一千五百二十七石除外,所短支给尚多;虽有吴顺记、陈玉成充补水冲屯租缺额四百二十石,仍入不敷出。水冲之地,盈缺无常,尚未详报。 附台、彰二邑解支款 道光十四年四月,镇标左、右营裁,拨北路右营移驻大甲、铜锣湾、斗换坪,添防戍兵三百零二名,年额给米一千零八十七石二斗(遇闰加给九十石零六斗),由台湾县协济解给(现由厅先行给发支放,乃就台湾县经征正供内支放开销)。 艋舺县丞俸薪支银四十两,养廉支银二十两。门子一名、皂隶四名、马快四名、民壮四名、马夫一名,共一十四名,年给工食银八十六两八钱,由彰化县支给。 竹堑巡检俸薪支银三十一两伍钱二分,养廉支银二十两。皂隶二名、民壮四名、弓兵一十八名,共二十四名,年给工食银七十两零六分,由彰化县支给。 大甲巡检俸薪支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养廉支银二十两。皂隶二名、民壮四名、弓兵一十八名,共二十四名,年给工食银七十两零六分,由彰化县支给。 厅额设民壮四十名,每名工食六两二钱,共给银二百四十八两。除拨四名赴府当差外,实额三十六名,年给工食银二百二十三两二钱,由台湾县协济解给。 厅设堑南七站铺兵二十一名,年给工食火炬银一百四十八两四钱二分八厘,由彰化县协济解给(原设三十名,应解给银二百一十二两零四分,后改设,经栽九名,只给二十一名)。 额征董事林骥生膏伙银二百圆,解缴府城崇文书院。 盐课 淡水盐由台湾府濑北、濑东场买运,归厅营销。每石一百觔,征番广银三钱三分,再九一折,实纹银缴报。内开除晒价每百石番银一十六圆,折银每石一钱二分;其溢课盐并遇闰加销盐征银照增、晒价照除。 艋舺设馆八所:艋舺馆、奎府聚馆、新庄馆、沪尾馆、锡口馆、鸡笼馆、金包里馆、桃仔园馆。竹堑设馆三所:竹堑馆、苦苓脚馆、中港馆。大甲设馆四所:大甲馆、后垄馆、吞霄馆、房里馆:淡属共一十五馆,子馆不计。 淡水盐由濑北、濑东配运,原晒大盐由商人输课营销。雍正五年,官商裁革,奏归府办,尽收尽报。乾隆二十四年,始定销盐一十一万石。五十五年,加销二万石。道光四年,加代销南靖、长泰引额盐一万七千石:计共一十四万七千石。应征正溢课银四万八千五百一十两,新增厘银一万五千两。各属厅县,惟噶玛兰厅向有额销,系就濑东配盐;余属由府营销,年无定额。 年,改由商人领办。咸丰五年,复归府办。同治六年二月,提归道办。七年二月,仍归府。九年二月,复归道。十年,复归府。「府志」云:淡水无盐埕,近如厅西南五里许之虎仔山,民自试煎晒,年可得盐二万余石。同治六年,台湾道吴大廷议归官办;因晒本有限,销路未畅,遂为竹堑馆之累。「赤嵌笔谈」云:崇爻山有咸水泉,番编竹为镬,内外涂以泥,取其水煎之成盐。近如中港、后垄各地熟番,亦有挑沙沥卤自煮,官不征课。盖社番归化时,曾奏准听其煮海自食也。至私贩之弊,各港口有之。其甚者,鸡笼、香山二口,奸船私以盐来,复私易煤炭、樟栳、米谷而去,颇为难治。 关榷 沪尾海关正口,同治元年设。鸡笼外口,二年开禁。关渡卡,二年设。两口每年征税约银六万两,无定额。支给薪水工食:税务司,每月银一千五百两;关道一员,每月银三十六两(另通商银七十二两,由台湾府库厘金款项提拨);沪尾随员一员,每月银二十两;鸡笼委员一员,每月银二十两;关渡委员一员,每月银十四两;书吏二名,每名月银十六两;帮书十名,每名月银或十两或八两;役哨三十余名,每名月银或四两或三两。应存剩银,按季解缴闽海关。 咸丰元年,洋船始在沪尾、鸡笼依商贸易,官照商船征税。九年新换条约,两江总督何桂清奏准,美国先在潮洲、台湾开市;福州将军东纯、闽浙总督庆端、福建巡抚瑞璸会奏在台设关通商。嗣英国、法国请照美国征收,奉准一律办理。其税银仍解关库,归将军统并南、厦二口奏销。十年,奏请派道员区天民会同台湾镇林向荣、道孔昭慈、府洪毓琛等商办,在淡水之八里坌为通商马头、对岸之沪尾设立海关。其北路之鸡笼、香山、后垄、中港、鹿港、南路之鹿耳、打狗大小各口汊一律禁止洋船前往贸易,定章奏报。同治元年六月二十二日,沪尾开关征税;二年正月,奏委道员马枢辉接办。彰化乱,马枢辉未到,委淡水同知恩煜代之。恩煜请设关渡验卡,稽查洋商,进出巡逻仍用关船。税务司旋禀总理衙门,请于鸡笼、打狗(即崎后)、府城之鹿耳(即安平)三处通商,部议准行。八月十九日,鸡笼开禁,洋人派副税务司专驻沪尾、鸡笼二口,会同关员稽征。三年四月,打狗港、鹿耳门亦开禁。凡四口,以沪尾为正口,鸡笼、打狗、鹿耳为外口。征税银册,均由沪尾总口转缴关库。五年正月,接办者知府冯庆良;八年三月,接办者佐领刘青藜。关道每届数年,量予更换委员,由关道遴派,均不拘文武官职。 煤场 深澳坑,周围五里,距鸡笼街八里、海口七里。凡六洞,现开五、闭歇一。 深澳堵,周围三里,距鸡笼街二十二里、海口六里。凡八洞,现开五、暂停三。 八斗仔土地公坑,周围五里,距鸡笼街十八里、海口八里。凡二十二洞,现开二、暂停十三、闭歇六。 八斗仔竹篙厝,周围五里,距鸡笼街十八里、海口五里。凡十七洞,现开九、闭歇八。 八斗仔偏坑,周围三里,距鸡笼街二十里、海口五里。凡一洞,现开。 田寮港,周围三里,距鸡笼街三里、海口一里。凡一十六洞,现开十、闭歇六。 后山,周围三里,距鸡笼街五里,水口三里。凡十一洞,现开十、闭歇一。 石硬港,周围一里许,距鸡笼街二里、港口一里。凡四洞,现开二、暂停一、闭歇一。 石碇堡暖暖、四脚亭,周围一里许,暖暖距鸡笼街八里,四脚亭距暖暖一十二里、溪河水口一里。凡四洞,现开。 暖暖大水窟(亦名后山),周围一里许,距鸡笼街五里、田寮港水口三里。凡三洞,现开。 鸡笼山以肖形名。同治六年,地震崩缺,改名奎临。向有仙洞,实煤窖也。土人凿售内地,为壅田用。开挖既甚,恐伤龙脉,乾隆间已立碑示禁,淹没失考。道光十五年,同知娄云复据绅民禀,通详禁止。二十七年,同知曹谨详奉重禁。三十年,英国公使请挖取,未行。同治三年,福州税务司议请洋商租赁开挖,沪尾税务司亦赴省呈请入山开煤。时值全台绅民公议,鸡笼一带为合境来龙,地脉攸关,近闻讹言山根生煤,虑或偷挖伤损,请官立禁;台湾道府据情禀详巡抚徐宗干经咨总理衙门察照在案。而船政局既设,民间私采,几不可复禁。九年正月间,总督英桂札饬台道:鸡笼煤窟,应就地方民情,悉心体察,派员讲求办法。署台湾道黎兆棠,檄令淡水厅会同海关委员刘青藜并专委江苏候补知府胡斌驰往鸡笼查勘。勘得海港东边之深澳坑、深澳堵、八斗仔、土地公坑、竹篙厝、偏坑、田寮港、后山、石硬港、暖暖、四脚亭、大水窟等处皆属旁山,无碍正脉,去民居远,于田园庐墓亦无妨碍,计得九十二洞。闭歇者二十三洞,煤已竭,无可开,地归山主;暂停者二十一洞,贱值滞销,浅流难运,遂停工;现开者四十八洞,中如四脚亭四洞,夏秋间亦水浅,转运为难,停工未采,至八、九月始开。于是传集山主、绅户人等商定章程,议覆照开:此开禁之始也。按煤凡三等,径户大块至四、五寸者曰角煤,为轮船用;每担百觔,值银一角四、五、六尖。径二、三寸至一寸半寸者曰中煤,百觔值银约一角二、三尖。其下碎屑者曰煤粉,百觔值银约三、四尖,贱甚。综核所产,自同治二年八月开口,洎今九年,少者十余万担、多者三、四十万担。向例照新修税则,土煤百觔减为洋税银五厘,征收厘金不过半税;惟福建船政采运公用,应除厘税。其山主、贌户成本无多,非商贾比,免其山税牙帖;防矿空税在也。今议深澳坑等处树立界牌,界外仍禁采取;界内不得租赁外人,私行典卖。各洞相距南北二十余里、东西五、六里,除闭歇外,合现开、暂停计凡六十九洞。举整数言,以七十洞为率,不得再添。煤户应本籍人,身家庐墓在此;联结保充,填给执照。其曾在洋行管事服役者,斥之。雇工亦只准淡辖,距洞五十八里内人。每洞不得过二十名,煤户具结保之。煤户、工役人等仍递相结保,买卖俱令投行,官为查察调度。如有不就行郊,自向煤矿买运,以违约论。别请派员,设局试办,并造机器,详载厅册,奉准试行。 厘局 厘金之名,肇于咸丰年间;所以济税课之不足。名之曰厘,极言其轻,亦国家不得已之政。洋药自弛禁以来,特重其税。台地有厘无税,所以恤华商也。咸丰十一年,台府洪毓琛奉饬举办厘金,并省委员候补府程荣春、来淡办理百货厘金,照船征法;但计担数,不论货之粗细,故抽收为数无多。厘金以洋药为大宗,递年征收银数屡有增损。同治五年,淡水同知王镛会同委员鲁筠泽详定:不论内地已抽、未抽,每洋药一箱抽厘金六十圆,正、余皆在内。华税每箱二十八两零,免其征收;今仍之。每年抽无定额,自五、六百箱至一千箱不等。总局设艋舺,向由府委办理;今归道署委员督收。 脑厘 淡彰出产樟木,向归艋舺料馆收买;故内山各煎脑灶户,亦归料馆约束。料馆为道署军工厂料煎脑则伤料。数十年来,樟脑买卖皆料馆操纵,脑灶各无赖亦知敛迹。同治五年,台道吴大廷委司料馆者,有不售樟脑与洋人之说,遂为借口。同治六年,委兴、泉、永道曾宪德,来台会同议办。议准洋人自行入山采买樟脑,明定章程,料馆遂名存实亡。内山盗匪充斥,同治九年,台道黎兆棠,查洋人入山采买樟脑,并未按照章程,先完子口半税,札饬委员候补府胡斌,会同淡水同知,设卡抽厘。每樟脑百觔,抽厘银五角五点,与半税同。初议归民行代收,旋撤,仍归各口厘金局员抽收。台地洋商完半税厘金自此始。 茶厘 淡北石碇、拳山二堡,居民多以植茶为业。道光年间,各商运茶,往福州售卖。每茶一担,收入口税银二圆,方准投行售卖。迨同治元年,沪尾开口,通商茶叶,遂无庸运往省城。省中既无入口税银可征,台地亦无落地厘银可抽,而茶叶出产,递年愈广。同治十年,台道黎兆棠札饬委员候补府胡斌会同淡水同知试办抽厘。每担酌收厘银一圆。有奸棍章华封、金茂芳等聚众希图抗抽,适台道黎兆棠卸事,酌量减收,台湾征收茶厘自此始。 谨按:淡地出产最多,或谓金银玉皆出内山,其实除米谷外,以茶、煤、脑、磺为最着。磺未开禁,而茶、脑、煤三者愈出愈广。利之所在,人争趋之。是在襃多益寡,随时调剂之,便得其平耳。语云:「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开辟未久,地浮于人,逋逃荟萃,倘不加整顿,漠然海外置之,比杞忧所以方切也。 蠲政 乾隆十年九月二十日,奉上谕:闽广丙寅年地丁钱粮,已全行蠲免,惟是台湾府属一厅四县,地亩额粮,向不编征银两,历系征收粟谷,今内地各郡既通行蠲免,而台属地亩因其编征本色,不得一体邀免,非朕普遍加恩之意。着将台湾府属一厅四县丙寅年额征共粟一十六万余石,全数蠲免。 十一年奉旨,蠲额征租谷。 二十六年,诏蠲全年地丁租税。 四十五年,诏蠲全年租税。 五十二年,诏蠲本年地丁租税。 五十三年,诏免本年正供及地丁银。 五十六年,诏蠲正供谷(全台分作三年轮免)。 嘉庆元年,诏蠲正供谷(全台分作三年轮免)。 二年,诏蠲本年正供租税。 二十二年,诏蠲免积欠租税。 道光十五年,诏免积欠钱粮(十年以前)。 二十五年,诏免积欠钱粮(二十年以前)。 同治元年,诏免积欠地丁钱粮(咸丰九年以前)。 恤政 普济堂(未设)。 养济堂(未设)。 栖流所,在树林庄(即鸭母寮)。为鳏寡孤老残疾无告者栖身之所,男女约百余人。咸丰三年,官给丐首戳,令约束在所穷民,稽查外方逃匪。同治三年寮为盗毁,旋修。 育婴堂,一在堑城南门内龙王祠右畔,购汪姓屋改造。一在艋舺街学海书院后,购黄姓地基新造:俱同治九年官绅倡捐合建。艋舺详定拨三郊洋药抽分每箱四圆之半、堑垣亦拨船户抽分之半,以充经费。又摆接堡育婴局,系业户林本源集捐办理,始于同治五年,厅中无案(据采访)。 [book_title]淡水厅志卷五 志四学校志 规训学宫祀事学额书院义塾社学 地方风俗之美、人才之盛,皆视学校为转移。淡厅初辟,土虽沃衍,民多杂处;革故鼎新,责在贤吏。百十年来,建设学宫、加广学额,辅以书院,勤以训课,人才奋兴,俗尚丕变。犹虑僻处海隅,闻见未广,故于朝廷训士之规、「会典」礼仪所在,敬为录要,用便观摩。旧稿谓淡厅设学最后,而人才风俗远出他邑上;岂山水盘互、将发其灵秀以彰国家德化之覃敷与?吾知他日文物冠裳,必不减于海滨邹鲁矣。志学校。 规训 学宫 祀事 学额 书院 义垫 社学 规训 顺治九年题准,刊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