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续纂淮关统志 [book_author]佚名 [book_date]清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天文地理,地方志,完结 [book_length]198177 [book_dec]十四卷。清元成纂修。元成,曾督理淮宿海三关税务。是书首列原序十一篇、图考七幅。卷一为纶音,附以仪注,卷二曰建置,卷三曰川原,卷四曰乡镇,卷五曰关口,卷六曰今甲、卷七曰则例,卷八曰题名,卷九曰公署,卷十曰经费,卷十一文告,卷十二古迹,卷十三人物,卷十四艺文。淮关志,明代已有修纂,至清代也有递修,而是志修于嘉庆十四年(1809),已是清代第四志。有清光绪辛巳重刊本。 [book_img]Z_11584.jpg [book_title]续纂淮关统志·序 补修《淮关统志》序 《淮关统志》十四卷。乃前明榷使马公元冈所创始,嗣经我朝杜、伊、李、元诸君重修、续纂。税务沿革、例制掌故,无不赅备。余于光绪庚辰秋奉命来淮。公余之暇,检查此书,讵毁于庚申捻乱。幸版未全失,所缺无多。赖幕中萧幼芸先生处藏有旧本,校对无讹,洵属完璧,得以赞襄其事。即令司事毛宗鹏同书吏刘邦干等,付诸手民,照旧补刊,所需工价,捐廉给发。两阅月,方始蒇事,顿复旧观,庶免日久湮没。惟溯自嘉庆丙子续纂之后,迄今六十余年,所存档案悉毁于兵。自辛酉以后卷牍,其中有裨于榷政者,有堪垂令典者,以及河道变迁,今昔异同,均关紧要。仍拟采辑搜讨,分门续纂。奈余瓜期已届,政事冗繁,未克如愿。惟冀后之监斯榷者,以成余之未逮,是所幸甚。时光绪辛巳秋八月。长白征麟谨序。 《续纂淮关统志》序 关榷之设也,由来久矣。盖以充国之用,不得不借民之力,用筹之商贾转运之间,量于百中抽取一二,相地设榷,酌定税则,明彰木榜,科纳无偏,于稽征之中仍寓宽恤之意。古今因之,责在司榷。凡莅斯任者,须存经国体民之心,通商卫课,剔弊厘奸,以重职守。此无他术,惟有正己而已矣。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盖未有不能正己而能正人者也。果能谨身节用,明以照下,义以处事,猛以惩奸,宽以恤众,赏罚公平,不贪不酷,法令森严,慈祥爱物,则上行下效,大法小廉,吏役畏服,商民爱戴,上无苛政,下不生奸,关政肃清,税课自然充裕矣。此则论其常也。而各处之风俗情形相沿,既有不同,又在司榷者因地制宜,未可一律而视。若夫时之变迁,或偶值年收歉薄,货载稀疏,或偶因道路阻滞,运转艰难,遂致有亏缺税课之道焉。此则非守榷者之所能力挽者也。虽然,典守者不得辞其责。国赋有定额,缺则难免其咎。故不幸而值此,则亦惟尽人事以听天命而已。 成赋性庸愚,才识浅陋。乃于嘉庆十六年重蒙恩纶,简放来淮,督理榷务。夙夜冰兢,陨越是惧,孜孜勤政,五载于兹,经历艰难,倍尝辛苦。到任时,即有王营减坝、李家楼漫溢之患,继则有豫、东二省连年荒旱之灾。加之以十八年滑县邪教滋扰,又继之以睢工漫口,黄水断流。此三年内,频遭变异,货贩稀疏,淮、宿二关,税课屡亏。凡四载,积短至六十余万。当是时也,实不禁心胆俱落。每年关期扣满结算,将所征数目据实陈情具奏,屡蒙圣明鉴原,赦免重罪,量予镌级留任,宽以分限赔缴。成展转思维,仰苛鸿恩,实属昊天罔极,五中感愧,悚惧弥深。自知命蹇福薄,适逢其会,每思报称维难,益加激励愤勉,劳心竭力,昕夕靡宁。直至二十年,幸赖圣主洪福,豫、东二省丰稔,黄、运两河安澜,货贩较前涌盛,税课赖以丰足,斯心始得宁贴。 成到任时,见淮关设有《统志》一部,乃前明榷使马元冈讳麟者所纂缉也,续成于后任榷使喻子讳希学之手。后来历任关部因之,逐年续纂。其中分门别类,条分缕晰,备载甚详,皆本关所属关榷大小分口、司隶事宜、守榷规制、税则条例,以及近关乡镇名目、形势、人物、艺文,悉有所考叙。至前任榷使李公讳如枚者,复加纂缉,旋去任。所历及于今,越十余年矣。其间不免又有因革增减之处,自当检查考订续辑,以归现行之用,聊备省览。用是于政余之暇,检查李公去任以后至成历任各年案件,凡有因革损益应续入者,亟命司事之人录出,逐件分门别款,详续于后。仍望后之莅斯任者拾览而校正之,以补其缺陋云。 嘉庆二十一年秋七月上浣静庵元成撰 旧志自叙 员外马麟子振四川 《淮关志》,潘南窗旧有刻矣。麟复志之者,时易事殊,不能无损益于其间也。麟尝读《易》矣,巽上震下,其名曰“益”。盖损乾之初九而为巽,益坤之初六而为震,有裕民之道焉。艮上兑下,其名曰“损”。盖损乾之九三而为兑,益坤之上六而为艮,有裕国之道焉。噫!损上益下则曰益,言其当益也,不如是则终于否而已;损下益上则曰损,言其不当损也,不如是斯其所以为泰乎?此文王洞见万世之经权,而盈虚消息与时偕行者也。是故《周礼》以九职任万民,九赋敛财贿,而又以九式均节财用。盖非任则无以裕民,非敛则无以裕国,而非节则或取之无度,任之不终矣。是故周以九州之民养千八百国之君,而八百年不匮者,用此道也。 我国家揆法章程,惟任惟敛,一准之《周礼》。百年之间,更变不常。而莅此关者,罔弗祗若良法美意,日异月新,岁有其人,非无不可易之常道以彝宪也。去籍而恶害己者率多泯之,非所称服而传者,皆其可为己地者也。是故《淮关志》所由作也。酌之旧志,访之父老,体之人情,通之时宜,其目有八,其意则一而已矣。夫通商柔远,王政之一,而典章经制,实相因者也,故受之以《建置》;法度攸司,交政有所,政以之成,礼于是具焉,故受之以《公署》;变通张弛,融会错综,体民经国,为政在人,故受之以《部使》;王釐尔成,纶綍画一,有经有权,当时之体要也,故受之以《榷政》;先王制无用之物,以有用之财,九府轻重,王政莫先焉,故受之以《圜法》;先王经纶之迹,灿然可观,而考制度,审宪章,又司市之事也,故受以《稽古》;服役劳力,势不可缓,而陈殷置辅之外,兼需百职事之人,又役民者所尝知也,故次之以《职役》;地以文胜,文以人传,其始也惟因文以纪事,而其终也或因言以求心矣,故受之以《艺文》云。 旧《淮关志》叙 主事喻希学 喻子曰:《淮关志》命稿于元冈马子。去之日,梓行未逮也。余奉檄时往咨旧政,元冈既次第教之矣,因出手录一编,欲余毕是业。且曰:“此非定稿,久束之高阁。其可行者,率多未备。可存,可去,可增,可损,一惟求其可传。若挂形迹,岐尔我,非相托意也。”余应之曰:“唯!”夫元冈去关三年矣,而犹惓惓《关志》,且谦虚无我,悉以委之,学独不能因以成之乎?乃不揣固陋,以意去存增损,谬成一集。自知无补元冈之托,而亦未谋之梓也。复托诸北潭熊子,再加笔削。讹者正,繁者删,阙者补,有失叙者叙之,乃敢释然梓矣。原志之目八,今仍列为八卷:曰《建置》、《公署》、《部使》、《圜法》、《职役》、《艺文》六者,皆仍其旧也;曰《榷政》,则并入《建置》下;曰《稽古》,则并入各项小序,实非有所增损。特改二目,曰《事例》,曰《则例》云。 《淮关志》后序 熊汝达 元冈马子,先有事于淮关,悯《关志》为旧阙典,尝属稿而未遑叙正也。去三年,思与同志者共成休美焉。敏斋喻子其人也,乃授之。喻子亦毅然任之弗诿,芟烦辑要,参以发明,亦损益可知也。余时承乏,自漕刑来莅兹土,于喻子为四都友,不见鄙弃,即以元冈马子之所托者托之余。余作为叹曰:食货有《志》,尚矣。《关志》一书,所以纪榷政而善利权,为后来者式,信不可以已也。唯先后二君子乎意制相新,略备一家言。嘻!可以考厥成矣!顾迟迟畀诸梓者,岂诚有所待哉!让述作之专,求明信之实,君子有也。虽然二君子相继事者也,有专政,有成劳,实见实闻,片言足征,授受宜也。余何人也,而敢越尊俎以议史事邪?《诗》曰:“我虽异事,及尔同寮。”既受命而次第之,爰述其所以。 《淮关志》后序 四明万表 淮关榷舟,初未有志。近有之,而亦未备。今则草创于元冈马子,增损裁定于敏斋喻子,润饰于北潭熊子,而志始成矣。志成,而制置之详,输榷之则,廉约之规,剔历之迹,纪述之文,居然可考也。 夫国有经费,岁赋不足,而佐以商舟之榷,非得已也。若又从而锱求铢校以取盈焉,岂士君子体国子民之心哉?是故执事会计,必以其政谨节宣,惠存乎其人,得其人而政斯举矣。故曰理财之道,必先用人。喻子公廉平恕,正己格物,不烦其令,而下不敢缘法以为奸。是以榷政肃然,商民戴之,颂载于道。余适督漕兹土,尝饫闻焉。嘻!其果不在人乎,其果不在人乎?由是而知喻子之《关志》为可传也已。 抑惟榷关税输钞,初行钞法以便民用,寻征折银非制,然用为有资。今征钱钞者,仍旧制也。论者以边境骚动兵兴之废,司徒每每告匮。诸关税之入,曾未足支,乃复訾校镪币,置之无用,非计也。且钱钞之法,卒未能通以便民,而展转干没,适又归于贩家估客,抑独何哉?或曰饩羊存礼,榷絜利用,非所宜言。惟当国计者,知所取裁矣。并叙诸末云。 《淮关志》后序 喻冲 榷政久矣,非我国家始有也。厚本抑末,经国体民,于是乎见理财之道焉。审权平价,国裕民安,匪人则弊滋矣,于是乎见用人之道焉。方今明良励精,司言者疏允,期以得人,昭是道也。 淮安,东南商舟之会。榷钞之法,南户部司之。敏斋历试著迹,大司徒慎取委,而来从斯政,廉平公恕,聿新厘正,奸罔弗照,弊罔弗革,国赋称足而颂声作矣。瓜期将代,有终如始。乃于躬行之余,取元冈马子未刻之《志》,参互考订,类分序次,又润色于熊子北潭以成之。领末规制,巨细备纪,所以昭往鉴来,岂徒《志》哉?即其《志》而知其政。民有恒怀,国恒足矣。《书》云:“惟善为宝”。《诗》云:“思皇多士,生此王国。”榷政之在盛世不可无也,何议焉?予与敏斋同第、同游,今复同官。据见闻之实,而喜政之布诸《志》也。因赘言之。 旧志《重修淮关志》序 主事李爵 按《淮关志》,其来已久,更相成于马、喻、熊三贤之手。自《建置》以至《艺文》,其目有八。其事核,其词直,信以传信者在兹矣。重修者何?补其所未备也。盖时不相沿,不得不因时以尽利;法久则弊,不得不通变以宜民。如舟之通塞在江河,今江河变迁异矣。民之情伪日滋,又若江河日趋,莫之纪极。是以因时变通,则《志》亦因之以辅辑可也。 爵猥以谫庸,叨承淮榷,上期裕国,下欲通商,夙夜图维,负乘是惧。至则惟恪守成规,于先年额料,毫不敢加益,以为船商病。但旧额船钞,岁计不下一万二千。后缘题请条例,约束方严,而各官亦自淬励,增至银二万六千有奇,更加一倍有余矣。夫船料既不可增,而总计料数殊倍畴昔。夫岂有他术哉?一则存恤商船,以通往来,则钞不加而自增;一则厘革奸弊,以稽隐漏,则钞自足而不耗。如斯而已。夫钱者,泉也,如泉之流行而无所壅也。惟存恤船商,以浚其源;复厘革奸弊,以防其流。而裕国通商,庶几两得之。斯则《志》之义也。 适予当瓜期将代,谨拾志之残缺者。编摩之间,以因革事宜并《艺文》可续者,辑于各项之后。意者诸君子之所欲为,而时有不及焉,自予为之。然及予之所欲为,而犹弗及悉为者,则又俟于后之君子得为而为之者。有此志在也。 呜呼!算及舟车,非国家之得已也。九边调度,费用寖广,司农且告匮,不得已旋革旋复,势也。于不得已之中,而寓宽假之意,俾钞有常额,商有常怀,斯得《志》之义也。不然,则兹《志》也,文具而已,将焉用之?谨序,以为同志者采焉。 旧志淮关小录 主事杜学大道伯四川 《淮关志》成有年矣。万历戊戌,余以不佞承乏兹土。取而阅之,大都具备,而独于《舆地》、《廨舍》无图,《勅书》、《令甲》无考。且居民逼近辕门,至如寝室越远,出入维艰。于是,翻为刊正,节繁缮修,为宽简居。屏树如异,插以厢房,为辕门,左曰“惠商柔远”,右曰“计国子民”,西曰“北望燕云”,东曰“南瞻魏阙”。范金为钟,铭曰:“以觉晨昏,声闻于天。为镇淮关,亿万斯年”。伐石为碑,题曰“淮海雄关”,为亭曰“小隐”,诗以识之,曰:“时有野亭趣,日无薄领来。邻砧声断续,渔棹听迂回。谋拙惭何补,政闲初放杯。柳阴池上钓,机息紫云迴。”为联对以自警,曰:“商人即吾人,减一分霑一分之赐,恩自朝廷;国事如家事,詧一弊祛一弊之奸,惠流行旅”。曰:“灌输系国家之命脉,中正是供;毫厘乃闾里之膏脂,征求无扰”。曰:“佐公家难已之役,三尺凛如;体上帝好生之心,一宽蔼若”。曰:“宽以莅关,宽则商毋从奸以渔百姓;简以行敬,简则己毋阔略,以驰官常。”曰:“隐税律,有明条,尔无负国;榷舟官,有常赋,下不病民。”为居曰“宽简”。宽简曷居?居自杜子;宽简曷说,说自杜子。杜子乌乎居?盖淮关公署,创自蜀东夏公,犁然备矣。杜子以坐中堂,不便新创,为宽简居,在望淮亭之右,额曰“淮清流润”。左右藩(蔑)[篾],上覆以茅,迤后为退食,前屏以罘罳;寝室前树以左右二屏,而左厢则撤旧屋而新之。中正堂则左右二甬道,甓以砖石。从事者两行进,毋得从中。庶乎规制森严,堂扃奥秘,且从望淮亭而出入,传呼甚便,衙制亦尊。此杜子宽简之所由以居也。居从蔑从茅,简意斯在,得其说而存之。则宽以为关,简以应冗,淮关其庶几乎。为龙亭、仪仗、锦幌、云盖诸服御具备;为禁约数款,为讲乡约廉,关民之不孝者而置之理。百废粗兴,略有条理。工植取之岁修租米,不以劳民。嗟嗟!后之人葺而修之,庶此棲之不朽也。鄙意类若此,于是揭数语勒篇首,而《志》则仍旧云。 旧刻《淮关志略》序 刑部主事、理刑河中张甲征 戊戌之秋,西蜀两沂杜公来董淮关之政,与余邂逅,称莫逆焉。无何,手一编示余,曰:“此前政马公所为《志略》,吾增修而附益之者,子盍序诸。”余曰:“公之为此《志》也,其指谓何?”公曰:“吾甚有恶夫世之无恒者也。盖逆旅,此生也;传舍,此官也。矧兹榷关之使,匝岁辄更,坐席未温,业已及瓜矣。逆旅、传舍之云,莫此为甚。故率苟且终岁之计,而于所谓商若民者,直秦、越视之耳。吾之来也,岂惟故事是循,亦将图经久而树后楷也。故有取于马公之《志》,而犹惜其未备,阙者为补之,断者为续之。而吾所措置,及《秦记》大司农诸便宜事,咸类附之。令继自今者,可考镜焉。稽既往之得失,则龟鉴示吾前;俟将来之是非,则衮钺随吾后。吾持是心以厘是政,若世之无恒者所为,吾知免夫。”余曰:“善哉!公亦观之《易》乎?在《易》:上震下巽曰‘恒’。而夫子赞之曰:‘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夫震之象雷,而巽之象风。雷、风之用,斯须间耳。乃化机鼓动,万古常然。此天地之所恒久也。公之瓜期,曾不越岁,亦雷、风斯须之用也。而能揭官常于有永,贻美利于无穷,视彼持逆旅、传舍之说者,心相万矣。恒德,其肖天地乎!”公惠洽商民,庶几古所称杜母者。其惠政大端载编中,兹不具论云。然马公亦蜀人,实创斯《志》,至公而集其成。要之,两公者,皆蜀之良也,蜀之光也。 《淮关统志》自叙 杜琳 余自癸亥冬奉命由江浙海滨帆风,道过淮阳。其时,冰凝木落,驿路匆忙。虽未及细详其疾苦,而闾阎苍凉,川途落寞,已大非当年景色,心窃异之。及南郡事竣,渡江而北,以次将历朐山,时已甲子春暮。榷关马公讳士贞者,访余于旅舍,备述榷务艰难之况,抵掌至夜半,甚而泣下。时同事副都宪呀公、少司空金公辈,莫不闻而嗟叹之。 昨秋,榷使届期,荷蒙睿眷,特简是任。余小臣,身殿计曹空,历年所碌碌,无所裨益,方日以素餐自惧。顾此繁剧,其何能胜任而无愧乎?而乃湛恩汪濊,又不得畏难以诿谢,惭惶跼蹐,每切前车之恐。然窃谓竭尽心力,虽津梁疲敝,或不终至于颠踬也。自下车以来,阅历备细,始知凋敝之故,由来已久,非一时浅见所得治者。 盖关市之设,非可以束缚驰骤也。上之人必慈祥宽厚,通羁旅,厘顽谗,声称遐迩,则人物归之,繦至而辐辏。其或诋严网密,捐弃旧章,则上下相遁,胥吏舞文。为商贾者,惟恐遁迹之不远,亦何财币之得入乎?况淮自三关归并以后,赋额既重。而漕渠一线,春则运舟相阻,秋则涨水为患。加以西设凤关,东开海禁,向之鼓棹而来者,皆纷出他途于不可问。今即加以宽恤,与以便安,犹或徘徊而顾虑,其可深文酷烈,峻剥苛求,使民之闻之皆裹足而不前乎?比年来,额赋匮乏,良有以也。 余洗心剔虑,仰承皇上恤商爱民之至意。数月间,方略教导,禁奸止邪,不啻舌敝耳聋,而川途萧瑟依旧,梯航未集,吏胥之舞弊未尽熄,商贾之悦服未尽遍。意者制欲随时,今于因革之宜有未尽合欤!爰不揣鄙拙,自公之暇,准今酌古,笔为成书。虽朴率无文,贻讥大雅,而其中赋法之源流,(讥)[稽]征之利弊。后之莅至者,展卷豁然,自不为胥(隶)[吏]所蒙,尤冀加以鸿裁,力行善政于久远,将见熙熙攘攘毕出于途,而朝廷有丰裕之庆,道路有歌颂之声。使隆盛之规,自今复观焉。此余之志也夫。 《淮关统志》序 长白伊龄阿 政令之成,凡所以为国家计者,必谨守定规,仰副主德。我朝深仁厚泽,浃洽群生,设关津以惠商旅。其于条例模范,无不钜细毕陈。而阜财解愠之休,又存乎司榷者之宽严互济。 阿奉简命督理关务,早夜图维,思期报称。复念先大夫旧莅章程,至今相隔数任,未免有久而变迁,应行酌定,以复旧制之处。苟能尽职,即所以慰先大夫于九原也。凡属因循流弊,留心体察,裕国恤商,冀全两美。 粤考《周礼》,凡货之不出于关者,举其货,罚其人。司关之职,煌煌有典矣。旧有《关志》,历经数手,非不详且尽也。但日久漫患,而其规则之随时变易者,未尽条备。夫令不出于划一,则舞弊易生;事不极其详悉,则规为不久。爰访延儒宿,详考旧典,增益新规,定为一十四卷。分门别类,首列《图考》,如画沙聚米,一览而见也;次《建置》,如梓材堂构,悉数而知也;次《川原》,相地势也;次《乡镇》,度途轨也;次《关口》,扼要所也;次《令甲》及《则例》,典要所存也;历任榷使,次记之;《公署》,又次记之,重其任,壮其观也;再次之以《经费》,量入为出也;又次之以《文告》,俾法制昭晰也;次及《古迹》,因胜地也;次及《人物》者,所谓地灵人杰也;终之以《艺文》,有典有则,风雅赓续,而榷政大备矣。夫郡邑之有志,所以表劝惩;关榷之有志,所以昭法守。其体则殊,而其用则一。上下千有余年,举凡有利于商而无亏国课者一览焉,而是则是效,则法守之所在,即劝惩之所在也。 昔先大夫莅斯任,蒙主上深眷,四载勤劳,擘画周至,迄今遗爱犹存。阿再莅斯任,自维凉薄不能嗣续前型,有忝厥职,乃成《淮关统志》,用付剞劂。刊成,遂述其梗略,以俟后之督是关者知原原本本,有始有末。胥吏不能起弊端,商民不敢行黠诈。是为序。时乾隆四十三年。 《淮关统志》序 关榷之志之简于郡县者,以风土之责在郡县也。续志之异于修志者,以规模仍乎前而继述列于后也。余是乘之续,始于乙丑春而成于冬,盖敢言续而未敢言修也。余幼随先中丞任,由山左历江右,见所莅之地,莫不整躬率物,兴利除弊。于郡邑各志,咸随时修辑。任方伯时,曾摄篆九江,惠商恤旅,洵能囊怀民物,不苛不阿。先德克绍,余用是惴惴未敢忘。厥后备员内府,趋直禁廷。甲子春季京察一等引见,蒙恩记名,以关差道府用。孟冬中旬,恭膺简命,督理淮关。莅任之始,详绎关志,条例规模,巨细毕举。窃维榷政,其要在于存恤商船,剔厘弊窦,宽猛相济,赏罚适中。余夙夜图维,殚竭心力,仰体皇上恤商爱民之至意,恪守前使旧章,谨遵先人庭训。视事匝岁,课额丰盈,商情踊跃,幸勉陨越焉。 惟《关志》自前榷使伊少司空于乾隆戊戌年纂修以来,迄今将及三十载。其中《古迹》、《川原》,尚无容增损;而《文告》、《则例》,则有随时之变通;《人物》、《艺文》亦备后来之宏富,固有不能不增订者。余于公余之暇,搜罗各条。凡有关榷务者,删繁就简,续于旧志各门之后。孟冬报满,荷蒙皇上天恩留任。正欲力加参考,季冬复荷恩纶,简命巡视长芦,羝有期,率以告竣。计斯乘之成,时日既促,搜访未深,挂漏之愆,自知不免。后之同志者,倘借丘陵以为泰岳,由是博辑而引申之,其足以成余志之未逮者,余窃于斯乘乐观其美备焉。是为叙。 嘉庆丙寅正月上元后三日襄平李如枚撰 [book_title]续纂淮关统志衔名 初修 钦命户部郎中督理淮安钞关税务加一级杜琳 重修 钦命奉宸苑卿督理淮宿海等关税务兼佐领加一级纪录三十八次伊龄阿 重修 钦命内务府郎中督理淮宿海等关税务佐领衔调任长芦盐政加六级纪录八次李如枚 续纂 钦命督理淮宿海三关税务提督南苑奉宸苑郎中兼佐领加一级纪录十四次元成 委员 笔帖式常恩 笔帖式锺秀 笔贴式吉暲 [book_title]续纂淮关统志凡例 一、康熙二十五年,榷使杜琳踵明季《关志》撰成《淮关统志》十卷。图考、纶音、令甲为一卷,建置分钞关、常盈仓、税课司、清江厂、官制、职役为一卷,川原为一卷,形胜、淮关八景、关口、淮仓所属州县、徐仓所属州县、淮厂征收、折夫、地方闸坝、津梁、里程为一卷,公署为一卷,部使、杂录志、古迹、寺观为一卷,艺文为四卷。附移文、告示、则例。此杜志之体例也。 一、乾隆四十三年,榷使伊龄阿修《淮关统志》十四卷。图考一卷,建置一卷,川原一卷,乡镇一卷,关口一卷,令甲一卷,则例一卷,榷使一卷,公署一卷,经费一卷,文告一卷,古迹一卷,人物一卷,艺文一卷。内删杜志第一卷之纶音,而以令甲门移在六卷,易第四卷之形胜名目,分闸坝、津梁、里程,益以津渡为乡镇门,分关口为一门,列文告为一门,列则例为一门,易部使为榷使门,分古迹为一门,益经费门、人物门。此伊志之体例也。 一、图考,为淮关之形势,不可少也。仍伊志之旧,首列图考。 一、纶音,为榷使受任之始事,不可删也。今仍列入,以遵王制。谨按:近年勅书微有删节,兹仍列旧日勅书,以志淮关有志之缘起。因增列纶音,次图考。 一、仪注,为榷使到任之始事,不可缺也。因增列仪注,次纶音。 一、令甲,皆榷使在任之所有事,一到即宜披览,不可后也。因仍移列于前,次仪注。 一、建置,类记榷政之典要,非日日常行之事。因仍杜志,移次令甲。 一、则例,为榷政之设施,须在在查核。因移次建置。 一、经费,纪榷钞之出入,须时时稽算。因移次则例。 一、关口,悉关部之所辖。因移次经费。 一、文告,为宣明令甲、建置、则例、经费之用,示谕关口之文,执笔者半属胥吏,非经国大业,且因宜改易,不足以示来兹。杜志附艺文,固非;伊志另列一门,较是。今亦间列一二,次关口。 一、伊志改杜志部使为榷使名目,仍不雅驯。今易为题名,移次文告。 一、列图考,但不附卷。 一、纶音,为榷使受任之始事,不可删也。今仍增复,以遵旧志。谨按:近年勅书微有删节,兹仍列杜志所载勅书,以志缘起,爰为卷一。 一、仪注,为榷使之典文,不可缺也。因增列仪注,附纶音。 一、伊志更杜志部使为榷使,今则易为题名,而卷仍第八。 一、是书意主续纂。其无庸续者,但存伊志,如川原、乡镇、公署、古迹是也;其纂者,如建置、关口、令甲、则例、题名、经费、文告、人物、艺文各门。俱分次伊志后。 一、是书之成,为期甚迫,且非初创,无事更张,故卷数名目,大概如旧。 [book_title]淮关统志图考 《关志》之有图,其来旧矣。盖以关山川谷,形势有分合之殊,界限有彼此之别。笔诸纪载者,既已务详其实,而求诸迹象者,苟不备指其处,则持筹税务者,何从而得其脉络分明、瞭如指掌乎?淮关,自归并宿、海以来,绣壤错出,几及千里,辨识尤非易易,用是合三关而总为一图,复分三关而各为一图,不厌详审,著明总期,便于参阅考订耳。至大关雄踞通津,制度适得其宜,公署既遭淹没,规模为之顿易。而署后观音庵,向属淮关香火。被水之后,现复鼎新,故亦各附一图,以示来祀焉。 《后湖图》识此标题为点校者所加。 谨按:志书所载淮安关署有怡园焉,厥后荒废。今之爱莲亭、观音堂即其故址也。署后尚余荒陂一区、松柏数本,时有牧儿邻妪浣衣涤米,几成村墟。迨前关部效公述堂于光绪十有五年来司榷事,慨捐廉俸,始培圩土,浚陂水,种竹养莲,栽桃补柳,北圩之上更筑放鹤、含虚二亭。陂之南苫盖退省草堂三间,统名之曰后湖焉。绅于廿有一年春到官,则见花光共竹色争妍,柳线与荷钱成趣。暇则排遣于其间,时极公退幽居之胜概也。兹就搜辑题名,补印志书,爰命老吏王垲绘成一图,补刊于旧图之后,以志效公之经营,俾垂久远云。 光绪乙未秋七月清淮榷使文绅记并书 [book_title]续纂淮关统志 卷一纶音 淮关统志卷之一增列纶音 谨按:杜旧志本列勅书一道,今仍纂入,冠于卷首,俾莅政者开卷之初,仰见圣朝整饬官方惠爱商民之至意。仍列杜名,以志《淮关统志》之缘起焉。 康熙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七日,勅户部郎中加一级杜琳:兹命尔监督淮安钞关税课,兼管淮安仓、清江厂。税课米麦、闸座抽分,首在禁暴惩奸,约束衙门官役,使恪遵法纪,无致作弊生事。凡一应经过舟车,装载物料,例应输纳税银,如有隐匿不报,倚恃势豪,包揽侵扣,致亏国课者,无容徇情,照例拿究治罪具奏。原设地方巡逻员役,须选委得人。科征则例,照部定规,不得任意增益,借端勒掯,以致耽延日期。不许免各官势要之税,掊剋细商。若事发,定行重治。岁季应解课银,如期凑发,不得迟误。该仓岁入岁出之数,谨按:以上六字今作“项下应征商税等银”。务须稽考精详,均平出纳。谨按:以上四字今节。严绝侵盗守候使费等弊。谨按:以下九十二字今节。仍将仓、厂修葺,会同该管巡抚转行督粮道并所辖府、州、县正官及管粮官,除遵例蠲免钱粮外,应解本仓粮数,造册呈送,各依分数,严限催征解完,毋致拖欠。如有玩怠捏报及延捱不完应察追者,先行察追;应参奏者,移会巡抚指名参奏。以上今节。兹仍从其旧列入者,重其始也。其清江厂修造漕造之事,毋得干预,二衙门收税书役尽行裁去,出差监督,该督抚不得管辖。其王公文武大小各官家人强占关津,任意往来,不容商民贸易,欺压诈害,并兵民商人指称各官名色借端欺压,该监督严拿报部,照律处分。如有地方恶棍扰害商民,讹诈强霸地方,不时严查拿惩。有抗违者,指名报部,照光棍例治罪。该监督将衙役家人不行严禁,任意苛索,将监督照罪之轻重处分。如有私自违例,往返差人,干预地方事情,扰害商民等弊,该督抚据实指参。该差一应收放钱粮数目,俱各照例造册报部,差满之日,回部考核。果著有勤劳,方准复职。尔受兹委任,须廉洁任事。如或徇情受嘱,贪黩乖张,脧削商贾,必从重治罪,决不宽宥。尔其慎之。故勅。 增列仪注 手握王章,口含天宪,质旁在上,敢不敬诸。 上任仪注 渡黄时,穿便服,祭河神。至清江万柳园,督、河两院请圣安。至百子堂,委员官赍印到,穿朝服,跪接受印,用采亭,将印敬谨安放,抬在舆前。至仪门,行一跪三叩首礼。至大堂,望阙谢恩,行三跪九叩首礼。礼毕,升座,茶房鸣点,报班齐击鼓,五鼓,报开仪门,升炮,役。三鼓牌,门吏报文武官进,报吉时,跪禀:“上任大吉”。请印,用印,拜印,行礼如谢恩。升座,各员弁吏役等叩贺,毕,退堂更衣,穿补服。祀宅神、灶神、库神、马神、二帝祠、关帝殿、福神祠。礼毕,肩舆上大关,祀关神。登楼,开关,放关大吉。 拜本仪注 穿朝服,吏捧本导引前行,至大堂前,升炮,吹奏。拜本,行三跪九叩首礼。礼全,巡捕官捧本,升炮,鸣锣开道。起本,升炮,掩门题本。 卸事之前一日,将印封好。次早,委员赍送去后,出署迎见新任。请圣安毕,即便长行。 出鞘仪注 升大堂座,茶房鸣点,报开仪门。奏乐,升炮,出鞘,解饷役在二门旁报数,出鞘匣毕,领解员吏役叩禀起行,鸣点掩门。 封、开印仪注 封、开印,发三鼓牌,升炮,穿朝服。吏请勅印前引,升大堂座,仪如上任。六级封印,拜印,升炮。礼毕,仍升座,仪如上任。茶房跪禀堂事毕,退堂,掩门。 接征仪注 穿补服,祀库神。升座,开门,文武官员吏书人役参贺,退堂。祀二帝祠、关帝殿、财神殿。礼毕,上大关,祀关神。登楼,开关,放关。 接诏勅仪注 凡自京赍来勅书传到,赍勅钦差入境之日,用采亭、鼓吹。执事前往百子堂,穿朝服,跪于道旁,迎接到署,供奉行礼,进署开读。至督漕、河院分送。诏勅系外省衙门委官赍送,有从南来者,有从北来者,并用采亭。执事前赴百子堂或翁公祠迎接。穿朝服,在署大堂跪接,二堂供奉,行礼如谢恩。内署开读。凡遇钦赐物件,并照此。 朝贺仪注 十月初六、十日恭逢圣节。五鼓,穿朝服,不升炮,不吹奏,不鸣锣,至百子堂门外下舆,步进万寿宫。朝贺,行礼。礼全,演戏毕,回舆,仍鸣锣开道,吹奏,升炮。 每逢元旦长至,朝贺如前仪。届岁除,自二十八日起至正月初四日,穿蟒袍七日。逢小,逮二十七日穿起。 日月食仪注 恭逢日、月食,穿素服,在于大堂救护。初亏食甚,并行一跪三叩首礼。复圆,行三跪九叩首礼。 至各庙各神拈香祀祭仪注,有一跪、二跪、三跪不同,期日亦错出,自有书吏随时禀请,不具载。其余近关各庙,不系仪注者,拈香与否,各随关使自夺。 [book_title]续纂淮关统志 卷二建置 淮关统志卷之二建置 《周礼·天官·太宰》:“以九赋敛财贿”。“七曰关市之赋”。又“太府掌九赋之贰”,“关市之赋以待王之膳服”。《地官·司关》:“司财货之出入”,“掌其治禁,与其征廛”。“国凶札,则无关门之征”。凡于抑末之中,时寓宽恤之意,亦示以不得已也。范文正公曰:“与其取于民,莫若取于商,则征商宁有病哉!”顾古法虽未尽湮,而今制则随时异,乃志《建置》,而沿革系焉。 汉武帝元光元年,初算商贾。元狩四年,初算缗钱。 后周闵帝初,除市门税。 隋文帝受禅,除入市之税。 宋(恭)[孝]武大明八年,诏自东晋至陈,西有石头津,东有方山津,各置津主一人,并十分税一以入官。淮水北有大市百余、小市十余所,各置官司收税。此条按时间顺序应在“后周闵帝”条之前。 旧志云:淮北收税始见于此。 唐高宗武后长安二年,凤阁舍人崔融上议,请免关市之赋。 按:崔融疏议有所谓此津才过,彼铺又止,非惟国家税钱,更遭司事者僦赂云云。盖彼时商贾之税,所以充国家之用者什一,而所以资奸人之侵渔者十常四五也。 德宗时,因户部侍郎赵赞请,诸道津会置吏阅商贾钱,每缗税二十,以赡常平。因属军用迫蹙,亦随耗竭,不能备常平之积。 文宗开成二年,勅淮泗通津,向来京国自有率税,颇闻怨讟。今依武宁军节度张延赏奏停,其所置官司悉罢。 宋太祖建隆元年,诏所在不得苛留行旅、赍装,非有货币当算者,毋得发箧搜索。又诏榜商税则例于务门,毋得擅为增损。 太宗淳化二年,诏曰:关市之租,其来旧矣,用度所出,未遑削除。征算之条,当从宽例。宣令诸路转运使,以部内州军市征所算之名品,其参酌裁减以利细民。 真宗景德四年,诏京东、西、河北、陕西、江淮南民,以柴薪渡河者,勿税。 仁宗时,诏常务税课取一岁中数为额,外羡勿增,仍毋得抑配人户,苛留商贾,求羡余以希赏。 徽宗政和二年,宫观寺院臣僚之家为商贩者,令关津搜阅,如元丰法输税。 元太宗始立征收税课。 世祖至元七年,定三十分取一之制。二十二年,增商税。二十六年,大增天下商税。 邱文庄曰:《元史·食货志》:其利最广者,盐法、茶法、商税、市舶,四者又有额外课,凡三十二则,谓之额外者。岁课皆有额,而此课不在额中也。 明 宣德四年,令南京至北京沿河漷县、临清、济宁、徐州、淮安、扬州、上新河客商辏集处,设立钞关,收船料钞。时廷臣以钞法不行,奏征天下官民客商船料钞,差御史及户部官监收正余银二万二千七百余两。淮之钞关疑立于是年。 正统六年,罢。 景泰元年,复。 成化元年,罢苏州、淮、扬等处收船料钞。七年复设。 八年,罢各处钞关,差官令府委官监收船料钞,至弘治五年止。 弘治六年,定例:专差南京户部一员,一年更代,不许再委。 嘉靖九年,令各钞关主事,凡遇差满,须待接管官员交代,方许离任。 四十一年,奏准淮安等各关主事监收岁额定数外,务将余饶悉入公帑。 隆庆二年,各处钞关主事各铸给关防,撰给勅书。所属司局衙门等官,该关差满,备开贤否送部,咨送吏部考察。 万历初年,仍宣德之旧例。 天启三年、五年、七年,崇祯三年、八年、十二年,两朝累加辽饷银、新饷银,代补盐、桃二邑误派辽饷银,又新增饷银、练饷银诸名色不一,约加征银五万余两。 国朝 顺治二年乙酉,照前明例设立钞关,驻扎板闸,为户部耑司衙门,至差遣满、汉官员督理。国初为制不一,详载《榷使》之首。 顺治三年,定照万历初年《会计录》原额征银之数,将天启、崇祯递加饷银减半数目。详载《令甲》。 顺治八年,督关石特库,于正额外,征解溢额银两。九年,奉部札准以为例,嗣后有节省铜斤水脚银两。 景山兴庆阁教习艺业处公费银两、帮助翰林院庶吉士银两、解抵光禄寺行户拖欠银两各数目,详载《令甲》。 康熙二十五年,因淮关额内办铜不敷,遵奉部文,每年加额银万余两。 雍正年间,各关尽征尽解正额有定,盈余无定。凡遇年岁丰稔,货载络绎,所收盈余,间有浮于正额者。 乾隆十四年,奉上谕:关税正额盈余比较,总以雍正十三年征收数目为例。 乾隆十九年,又经部议,以本年收数比较上年银数,以别盈绌。 乾隆四十一年,复奉上谕:仍以雍正十三年数目为定例。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钦奉谕旨:扬关、淮关、凤阳关税课,节年比较短绌,着以上三年数目比较。备载《令甲》。 常盈仓在清江浦,旧有《仓志》详其事,今不可考。 三代封建,有贡无漕。秦时,凿渠运漕,乃用漕之始。 魏司马懿通河渠江淮以饷军。石虎以输挽劳,岁取百万斛入中都,余听民输水次。 北魏经略江淮,自白马津至陈郡,水次置仓凡八,随便收储,应济漕用。 隋文置四仓,又募民能漕砥柱达陕仓者,免征戍四年。 唐开元十八年,裴耀卿曰:南人不习河险,雇师烦费,秋涨守候。若置河阴、太原、永丰等仓,使南舟不入河,河不入洛,水通则舟行,水浅则留仓以待。后三年行其策。 宋制:淮南输泗州,江南输真州,两浙输楚州,名转搬仓。 明 永乐时,漕俱民运,乃置淮、徐、临、通四仓,以便转输。常盈仓,即淮仓也。平江伯陈瑄建天字号仓百余间,差户部分司一员管理。 宣德二年,令军民并运,酌远近输要仓。自淮运徐,自徐运德,自德入通州,号“支运”。五年,以周忱、陈瑄请,令江、浙、湖运至淮安或瓜州水次,加费耗,兑与卫军代运,淮北兑与附近卫军,亦如之,而淮、徐、临、德四仓,岁收七十万石。 成化七年,都御史滕昭请罢瓜、淮兑,令附近卫军就本仓兑,加贴过江耗,视远近以差,并淮、徐、临、德民运亦行正兑。由是军运直抵北、通,而四仓转运之制遂罢。其时号“轻赍车”,在卫所支月粮出运给行粮。 嘉靖四十五年,水灾,用匮,知府傅希挚建议,抚、按题准,以过坝杂粮比照瓜洲事例,每石征银一厘,抵补税粮之缺。 隆庆中,水灾益甚,增广前例,有脚抽、斛抽、济漕三项,并前为四,名曰“四税”。杂粮税出自客商,脚抽、斛抽系脚、斛人脚价工银,济漕系抽牙用。 万历六年,御史方万山建议裁去脚抽,虽名“四税”,实三税而已。 万历八年,抚、按以厘弊通商情由,将淮安府所属本府征收“四税”题归管仓部司。 国朝 顺治十三年,总漕蔡士英题定,将本仓额征淮、扬、凤、常四府属麦折银两改为半折均平,将所存廒座堆贮半本小麦额,给庐、凤、淮、扬四府各卫所官丁行粮之用。 康熙四年,将徐州广运仓额征宿州、泗州本色小麦,改解淮仓,给发长淮、凤阳、宿州、邳州四卫行粮之用。 康熙九年,将合肥、江都二县本色凤米,改解淮仓,将宿、泗二州本色小麦改解凤仓。 旧志云:淮仓之设,原(访)[仿]唐宋旧制,为转运漕粮积贮之所。自漕用军运,直达京、通,而此仓止贮行、月米麦给军。管仓部司每年按额收给,例有考成。嗣准漕督帅奏淮安十里三关之议,将淮安仓归并淮关,则淮府征收所属四税、商税并灰契小税等项,俱为抽分,部差不另设管仓之员矣。 清江厂 明初,差工部分司一员驻扎清江浦,督造运船兼管闸座。设抽分厂,凡船料、梁头、竹木、灰石等项,三十税一,以为供造漕船之需。 国朝顺治二年,改南京厂为江宁厂,直隶厂为江南厂。后将凤阳、江南二厂归并淮安船政同知,裁去扬州同知。 康熙九年,经漕督帅题准,清江厂归并淮关,将江宁厂拨付江宁府管粮同知管造,淮安府同知遂隶漕院提调,非关部所属矣。 厂例向定南自南锁坝,北自清河口,停泊报抽,船始放行。其漕造者,为抽分,为北钞,为余羡,约略岁额征银二万两有奇。 顺治年间,奉部札加额银一万两。其兼济河工者,一曰由闸,凡出口、进口空重船只,并装卸过坝船不由口出进者,分别丈尺纳银,旧系淮安府征收。一曰石价,照例计尺纳银,旧系中河分司征收。一曰梁头,凡里、外河装卸重载船,并出进口重载船,计尺纳银,旧系淮安府征收。一曰扣利,抽客商南北货物至清江浦发卖者,向系河厅征收。其折夫一项,原征于山阳、安东、清河、宿迁、海州、大河卫、盐引所七处,牙侩输纳。于康熙六十一年豁免,归于关项拨解。其由闸、石价、梁头、扣利四项,并淮仓四税、灰契小税等项,于雍正七年经前监督年题定则例,大钞船只改照客贩计石征收,俱在关项下征收客贩银内拨解,清款不分名色,另征矣。 宿迁关海关庙湾口此标题为编者所加。 淮安关统辖有宿迁关,有海关庙湾口。 宿关旧属淮徐道兼理,自雍正五年,准广东总督孔代河道总督齐口奏,淮徐道有经管河工河库之责,最为紧要,不能分司税务,请择就近贤员赴关管理。奉旨:交与年希尧兼管。 海关庙湾口,向系江海关分口。旧例:船料、梁头则属淮关,客商货税则属海关。自雍正七年,经总理户部事务和硕怡亲王等折奏,江海关设立。上海县距庙湾几二千里,请将该口岸货税照宿关之例,归并淮关征收。奉旨依议。 续纂建置 嘉庆四年三月,钦定淮安关盈余十万一千两,海关盈余二千二百两,宿关盈余七千八百两。其三年比较之例,永行停止。备载《令甲》。 九年六月,钦奉谕旨:淮安关酌减盈余额数,着定为十二万一千两。钦此。 [book_title]续纂淮关统志 卷三川原 淮关统志卷之三川原形胜附 沿流习坎,丽乎方舆。守关者,无疆宇之责,川原非所计也。然原委不明,则东南西北未能会通。而凡舟楫之所经历,货殖之所由来,其有系于赋税者,宜轻宜重,将何由稽验乎?故淮郡素称泽澥,涓流巨浸,笔不胜纪,而非贾舶所往来者,概从其略。志《川原》。 黄河 河自昆仑蜿蜒而来,万有余里,从高注下,水流峻激。故所至崩溃,中土屡蒙其害。禹治水至于大伾,即回流北向,溯钜鹿而去,黎阳以东无河患也。班固云:商竭周移。盖自周定王五年而河徙故渎矣。至是,九河既湮,而入海之道变迁不一,然犹未闻其南徙也。迨汉武有瓠子之歌,魏文有金门之役,而河道渐南。《郡志》引邱濬之言,谓黄河入淮始于宋熙宁之朝,亦一证也。故黄河北流,则由直沽以入北海;南流则自延津、封邱而下,达徐、邳,乱洸、沂,奔流于清口,与长淮交会。而淮水入海故道皆变而为浊流,亦由来久矣。自元讫明,东南挽漕,多由海运达京师,黄河无与焉。至永乐九年,尚书宋礼浚会通河,筑坝遏汶水西南流,至南旺中分,北达卫水,南出济宁而运道通,遂罢海运,专命平江伯陈瑄大疏江南运河。由是粮艘南自仪征、瓜洲二江口入运河,出河口,由黄河入会通河,过临清,渐达于京。而自清口以至邳、宿几三百里,为南北咽喉之地。板闸居其南,舟航漕贾实攸赖焉。但河舍故道而来汇于淮,二渎相持过郡,溜急波狂,其势汹涌,最为险要。乾隆三十九年,秋水盛涨,即有老坝口之漫溢,板闸适当其冲,关署、民居,悉遭淹浸。 虽经旋即堵筑,完固如常,而清、黄交会之处,往往清水势弱,黄水势胜,清不足以敌黄,每多黄水倒灌之患,啮堤冲闸,在在堪虞。其所以上廑宸衷者,已非一日。康熙三十八年,圣祖南巡,阅视河工,首见及此。特命开挑陶庄引河,俾黄水远避清口,以除倒灌,诚至计也。缘当日施工未得其宜,屡挑屡塞,后遂以为功不易,就置而弗论。仰蒙我皇上圣神默运,洞灼机宜,以陶庄引河不开,终无救清口倒灌黄流之善策。乃命督臣高晋、河臣萨载,悉心相视,测量得实,复经睿虑周详,参酌指示,乘时兴工,五阅月而河成。放流之后,新河顺轨循行,直抵周家庄,始会清东下清口,较昔远五里。其旧河口,则筑拦黄坝以御之。复于陶庄积土外添筑新堤,以防外滩漫水。又于新河头下唇添坝一道,为重门保障。并以河神默佑,迅速功成。爰即新口石坝,特建崇祠、御制碑,勅石垂远,以昭明贶。从此淮、黄两不相竞,永无倒灌之虞。而堤岸巩固,黎庶乂安,将千百世下,咸享安澜之福矣。 外河 一名草湾河,即黄河也。黄河以外称,以运渠在内曰里河,故以此为“外”,乃就清口以下之河而言也。其在清口以上则谓之北河,以其自北而来,且以别洪泽也。黄与淮自清口交会,合注而东,经关北,过郡城后,计五十余里,里俗皆称为外河。今陶庄引河已成,黄水至周家庄始与淮会,去清口远矣。其名草湾者何?先年海口横沙,黄、淮下流势缓,尝苦浅涸,每水发则有泛滥之虞。万历四年,兵备道舒应龙议开此河,止分故道之半。其后,草湾南滩水缓沙停,河水尽归草湾,故又曰草湾河也。由是奔流达于安东,越百数十里,抵云梯关入海。凡鱼盐贩脂之属,由新安、安东来者,皆出于此。其若从北河、洪泽而来不入运河者,亦多转至于此。自昔清江未开,尝于郡城后沿东设仁、义、礼、智诸坝,引乌沙旁渠之水以达坝,而里、外河相隔仅百十余丈,凡运漕以及商货,或达外,或入里,俱需陆盘而度。今诸坝久废,而清江草湾则犹用盘运焉。故外河虽有波涛之险,而贾舶殊络绎也。 西河 西河者,亦即黄河也。河自徐、泗以来,出于邳州之西,故里俗皆呼为西河。凡伊洛之舟溯黄河而来者,总由于此。由是而或达安东,或入运渠,且有不至关口,即于宿迁、桃源以及诸路盘卸者,为道不一,而惟长山为扼其要耳。 淮水 桐柏县西胎簪山之阴有泉曰“淮井”,伏流东二十余丈,泉眼遂多,出水自县城绕北门而东,有山曰“桐柏”。淮水出其南,禹导淮自桐柏即此也。其水惟东向,故信阳、新息而下,皆淮之所经。至鹿上,则汝水北来注之。鹿上者,杜预所谓汝阴原鹿县也。中州伊洛之舟咸由汝以达淮焉。又东至于寿春,则颍水注之。又东至于凤阳,则濠水、沙水注之。此皆原于汴梁,远商巨贾所往来者也。其若青、陂、渒、谷诸水,或由北而达,或自南而入,所通不一,而濠梁实居淮水之要。四方贸易者,山摇楼橹,毕出于途。古所称江、淮、河、海,天之奥府,其凤之谓。夫由是众流会合,纳于洪泽,潏湟漭沆,广百数十里,而出清口以东,会黄入海焉。其趋运河以达于关之前者,淮之枝水也。若洪泽之东南隅,别有一枝,旧无洪波之险,即所称周家桥者,据板闸之上游,从来为南河贾客所乐趋焉。康熙初年,筑堤坝以防险,而盱涧之奸民,因强淮上之商盘坝陆运,车载骡驮,攘攘不绝,至今费司榷者之隄防甚矣。 洪泽湖 去关南九十里,俗所称南湖也。昔辛谠为贼将李圆所迫,夜逾淮,岸驰三十里至洪泽,见戍将郭厚本,即其地矣。宋魏胜运粮至此出闸。其湖南至濠界,北抵山阳,湎涎百二十里,一望渺然,东西距八十余里。每值淮水涨溢,洪波奔湃,冲闸决堤,扫荡莫测。以故自北而东,则筑高家堰,以捍其冲;由东而南,则建高良涧滚水坝、周家闸,以杀其势,使循归清口会黄以入海。而通济闸则居清口之左,故黄、淮之水皆灌入漕渠,而淮水居多。其近闸数里名“滥泥浅”。时遇淮水稍平即淤,泥泞限舟不能行。今陶庄引河开成,黄水已不与淮水争道,而淮得畅流出口,则此患自除。惟是湖中偶遇盲风疾雨,则惊涛拍天,往往覆舟折樯,为商民之害。且中有神称“罈相公”者,无所考订,传之篙师之口,颇著灵异,商民至此必祷祀之,能为顺风。故占商船者,每以西南风为验。盖西南为淮水之口,风正则淮上之舟一帆而北,否则经旬阻隔,方以不至覆溺为幸。其艰险若此。所以周闸未闭时,大概由淮口傍南,循老子山沿堤岸而去,最为民便。其西更有一水,由泗州历睢宁、桃源之南而来,为白洋镇后湖,中多渔舟,所以迎北贾之达凤者也。 按:淮流至龟山益折而北,又二十余里,乃挟七十二溪、五十二湖之水汇洪泽湖,出清口,过山阳,历云梯关入海,犹不失禹行之故道。自康熙初年,因归仁堤屡决,有开周桥闸者,淮水大泄,而黄遂逆入清口。又挟睢湖等水,从归仁决口入洪泽,直抵高堰,冲决翟家坝,流成大涧九条,泗人利积水得泄,扬属奸民利私贩直达,互为掩覆。因是淮扬岁以灾告,而淮关钞税亦多越漏之弊矣。自河臣历奉圣谕修筑高堰,堵塞六坝。近又开通陶庄引河,使黄水越旧口而东下,让湖水得以畅流,则上不致有吞啮堤堰之虞,下并可得刷通运口之利,运道大通,而商贾倍增踊跃矣。黄、淮虽所历者远,所系者大,而在关言关,于税务不为尤赖欤。 运河 《春秋》:吴将伐齐,于邗江筑城穿沟,通江淮。注云:东北通射阳,西北至末口入淮。是淮之通,实始于吴矣。按:杜预言,由江达淮之粮运道可通,非谓江水入淮也。末口者,今北辰坊之北,闸出淮城之艮隅者也。其道或通或塞,变更不一。魏司马懿用邓艾策,通河渠江淮运漕以饷军,而漕运实由于此,然犹非今之运渠也。宋转运使乔维岳开故沙河,自郡城西北迤逦转于西南,几五十里,直达清河口。元兴因之。然时因东阿、临清未开,皆从陆路搬运,颇觉劳费,以故终元之世,河漕仅十之二,而海运居其八也。明永乐十二年,山左南旺既通,遂罢海运,命平江伯陈瑄专理河漕。于是,傍故沙旧道开渠置闸,以资蓄泄,板闸其一也。时以黄、淮入海平易,水乃西注流出清口。自海口沙渍,黄、淮泛滥,反灌入渠,溜波冲激,时受其患。每岁漕艘未有不虑出口之险,而衔尾舣棹,自春徂夏者,板闸关居其左,凡商贾舟航,必伺漕艘之间,所以来往实艰,非留心催趱,几致阻绝。今黄水已无倒灌之患,淮水自得安流,其险当渐平矣。 中河 东南四百万漕粮,由江涉淮,入黄河,进董家口北上。康熙十六年,因河决清河杨家庄,运道阻塞。总河靳公辅开中河一道,自清河旧县西仲家庄起,建金门大闸一座,又于拦马河之西加挑运河二十余丈,筑成两岸堤工,上接张庄运口并骆马湖之清水,俾重运粮船既出清口之后,于黄河内止行数里,即便由仲庄闸入中河。则此河既泄黄涨,又能使各船避黄河之险溜,行有纤之稳程,于漕艘估舶均有便益。嗣经总河于成龙、张鹏翮叠次改置。四十二年,复奉圣祖谕,以仲庄闸紧对清口,有碍行运,令改从杨家庄出进,是不独粮艘称便,即商货由直、东二省过南阳夏镇而来,与南货由兹而去者,俱乐通行无滞矣。 清江浦 旧属山阳,今属清河。明平江伯陈瑄开凿运渠,建堤置闸,以司蓄泄。两岸沿堤居民数万户,舳舻丛聚,为南北之咽喉。万历十六年,因伏秋水溜,漕舟上闸,难若登天。于是,沿各闸旁俱开越河一道,置小闸口,水涨则分其势,水小则堵塞以归正闸。其制甚善。然惟清江浦至今存也。 永济河 去关署南二十里,一名新河。自运河西杨家庙起,上达武家墩。明万历九年,总漕凌云翼开挑通漕,避清江浦黄河啮堤之虞。及清江筑堤,运艘仍旧由故沙河出清口,而此河并存。 古沟 近月城南二十里,周家桥往盱眙路。 富陵湖 在清河县界,洪泽镇西。其原出盱眙塘山下,冈阜重叠,溪涧萦纡,凡四十里。水自高而下,至刘家渡入于淮。其中多渔船,旧例每岁委官量船纳料,以备县间鱼油翎鳔之税,额银止二十七两。正德年,知府薛斌金招徕逃亡,改料于里甲办纳,听民自采。今则混一于洪泽湖而莫辨矣。 大小清河 二河在清河县界,即泗水之末流。源出泰安州,经徐、邳至县西北三汊口分流。一由旧治东北入淮,为大清河,今久淤塞;一由治东南入淮,为小清河,即向来黄、淮合流处也。乾隆四十一年,陶庄引河挑成,将旧河口筑拦黄坝,堵御黄水,至周家庄始与淮水合流,不入小清河矣。 白洋河 自西河以下过宿迁四十里,即称白洋,约百二十里达桃源界。上通虹县汴河,下达黄河。巨津弥漫,望之如洋,为舟航要路。邹缉所谓“白洋河下春水碧,白洋河上多估客”是也。 骆马湖 明初,海运劳费,用高老人白英策,筑戴村坝,遏汶上之北入坎者,截洸筑堤,遏汶上之南注洸者,始以全汶注南旺,六分北流出张秋,四分南流出天井。筑分水龙王庙,置南北闸三十有八,以时启闭,而河漕自此可以一苇北向矣。嗣以河决沽沛,横波截流,乃议开新河,起南阳镇,百四十余里至留城口,至今赖之。其功成于尚书朱衡,故李攀龙、王世贞俱作诗以颂之也。于是,南开泇河,以接新河。天启初,以王家集、磨盘庄等处溜水阻运,漕储道朱国盛又议于董家沟、陈窑沟二口入骆马湖,抵泇河而上,更名为通济新河。然湖水宽旷,时有风浪之虞,且浅深不一,深者莫测其源,浅者水不盈尺。故康熙年间,又开皂河以通漕运,其余舟楫,间亦出此,亦一方之利泽也。 皂河 去宿迁县西北四十里。源本县港头社,下流入泗水。以土色黑,故名。自康熙十九年,总河靳公挑浚兹河,接泇河口达黄河,以通北运。至今商民颂坦途焉。 中涟河东涟河西涟河 中涟在安东县治北三里。北通官河,南通市河。下流三里为东涟,上流三十里为西涟。自西北大湖来,东南入淮。 官河 在安东县治北三十里。源自西涟河来,南通中涟,东流散入遏蛮诸湖入淮,北通海州诸盐场。万历四十五年,淮商醵金挑浚,大利行舟。 硕项湖 一名大湖,安东县治西北一百二十里。西通沭阳县桑墟湖,东南各有小河通于淮,袤四十里,广八十里。东北属海州,西北属沭阳,南属安东,各得三分之一。世传系古城池,秦时童谣云:“城门有血当陷没”。有姆忧惧之甚,每旦往窥门者,知其故,乃以血涂门。姆见之即走,须臾大水,城果陷。姆走至伊莱山,得免。高齐时,湖常涸,西南隅有城址见,绕城多古井。昔通商贾,连高家沟、新安镇,民得专其渔利。 颜家河 在草湾下流,安东县治南。先年海口横沙,黄、淮下流势缓,常苦浅涸,水发则有泛滥之虞。万历年间,开草湾河,分杀黄流入颜家河,至今水势溜急。凡新安、安东鱼盐食货诸商,由佃湖而来,或南河、北河来者,皆于此经过。 佃湖 自安东官河、支家河、五港河各口,泥沙淤滞,难以行盐,商民乃于佃庄地方新开是河,上抵新坝及海口盐场诸河,以接海潮,下流抵安东颜家河。每至夏秋,盐船络绎于其间。 马逻港 在山阳县东北九十里。宋理宗绍定三年,李全作乱,开马逻港,引淮船入射阳湖。元至正二十六年,徐达、常遇春攻淮安,遣康茂才捣马逻港,克其水寨。即此。今黄、淮合流经此,乃成大河,通淮北盐运。 罗柳河 郡城外满浦诸坊,自漕抚王公宗沐筑堤成,各坊潴水不能出,民居作苦。知府邵元哲买湖嘴更楼外廛宅一段,穿渠引入护城河,转入涧河。凡山子湖积潦皆由此出。后因黄、淮河漫,诸湖大浸,因筑三城坝以拒之。今欲湖水再入此河,虽百计无益也。 乌沙河 旧名故沙河。宋转运使乔维岳开此,直达清口,岁久淤积。今大关之东三里小河,尚存其名。南建一闸,名永利闸,引运河水入盐河运盐。此处多有淮北土产之物过坝。 盐河 即黄河故道也。明弘治后,河、淮交会,下清江浦,冲相家湾西桥,绕过新城北门外,经仁、义、礼、智、信五坝,有啮堤薄城之患。万历四年,兵备副使舒应龙建议,由草湾开河以杀其势。于是,故道悉淤,三城恃以无恐。后河滩变为盐厂,尚有河形如沟。自钵池山后抵新城北门外东坝止,土人呼为盐河。上接乌沙河,下达鱼变河。凡盐自外河至草湾盘坝,总由盐河运至淮北盐厂,盘验毕,北盐则仍出草湾,否则由乌沙河盘坝从里河南去。 涧河 在郡城东门外,即古菊花沟也。明漕抚王公宗沐环城筑长堤数十里,以捍黄流。而三城内涝水不可泄,乃浚此河。长三十里,起运河东岸兴文闸,至流均沟,达射阳湖、庙子湾入海。乃食货大通之区也。 泾河 治南五十里。分运河之水,通塔儿头金吾庄趋射阳湖东北入海。杀运涨,溉田亩,为利甚大。河见于《宋志》,为淮安军泗州五河口之一派。闸置于明景泰初年,运盐城漕粮入仓。厥后仓废闸存,时开时塞。康熙初年,同知王仝春改建一闸,其工极坚。三十九年,又经总河张鹏翮奉旨挑浚。河成,闸亦另建。乾隆五年,复浚自闸口至南窑。南窑下分挑支河二道,一由安丰下荡,一由太仓下荡。凡货物从下河来转,由此下卸。 流均沟 水由郡城南门外兴文闸下涧河,东南流入马家荡,为涧河尾闾。凡下河州、县米薪百货于此入郡,为要道。 射阳湖 湖居淮郡东南七十里,为山阳、盐城、宝应三邑之分界。阔约三十里,周回三百里,湖水潆洄之。初不堙不溃,百利可兴。迨明嘉、隆以后,黄、淮交涨,溃高宝堤防,并注于湖,浸淫漫溢,淹害州、县,历有年所。本朝圣祖南幸,阅视河工,心悯七邑灾黎,饬令大臣挑浚下河,疏通积水。由是导虾鬚沟,引湖水由庙湾、新丰市一带入海,至今通焉。向者海禁未开,民间舟楫仅抵庙湾。自康熙甲子开禁之后,凡北地商民由山左航海而来,多由此入口,南达高、宝,以至江焉。 马家荡 在府治东南山、宝、盐三邑分界,即射阳湖之一隅。惟下游处多淤垫,屡次请开者,俱称射阳湖。遂以入海之河为射阳湖,而湖身之犹存者,为马家荡云。 新洋港 盐城县北门外三里。出天妃口,达海洋。 大海小海 大海在盐城县治东。自海浦东北出洋五十五里,古漕运自此出口,上达直沽。小海在县治西。两滩蒲苇,中流行舟。源出通、泰,夏沉冬落。西北入东塘河,达射阳湖,入海。 南串场河 盐城县东南二里。其水自泰州来,入盐境,由石石达闸下新洋港,出海。 北串场河 盐城县西北三里。其水由汊河分支,经新兴场上冈镇,复绕范公堤,东北流七十里至阜宁,入射阳湖,出海。 庙子湾 湾近海,上傍射阳湖之三湾,为淮郡极险门户。自康熙年间,洋船由此入口,楼橹鳞集,商货阜通。去盐城、海州、宝应皆百八十里。明季海寇入警,筑城御之,计四里,高二十余尺,五门环设。今为阜宁县治。 山子湖 板闸关署之后,旧有邱家湖。因钵池山积水不泄,遂成山子湖。亦名邱、山二湖。其初不过数亩,自运河既开,黄、淮夹流于外,左右捍河之堤皆高丈余,夏秋积潦无所归宿,因而民间畦垄皆淹没成湖。冬春而水不泛滥,波纹清浅,荡漾溪烟,兼之北岸有精蓝、村舍,历落数里,时一寓目,其间颇饶野趣。□□近居民数百家,惟恃纬萧卷箔,以捕鱼为业。倘遇兼旬霪雨,即不必黄、淮溃决,而一望渺然,鲜有不在水中者。往年,百姓曾具呈当事,于郡西三城坝中穿一涵洞,名曰“伏龙”,随时启闭,以通潴水。奈年久淤塞不通,不但民舍被淹,即关署亦遭浸汕。康熙二十五年,前监督杜公曾广募夫役,疏开乌沙河刁家嘴,泻去积潦,一时居者稍宁,行者得路。嗣于乾隆十四、十七、十八、二十一、二十七、二十八年间,因雨水淋漓,一时不能外出。历任监督又据板闸居民呈请宣泄,移咨河院,转饬山阳令,看明情形,在于本处东街文昌阁后,设立水志。俟水与志平,则仍从刁家嘴开放,由盐河达鱼滨河,下射阳湖。至今称便。乾隆三十九年八月,黄河老坝漫溢,板闸被淹。及水退,平地积沙八九尺,湖亦淤平,仅存一线。又苦无从宣泄,余于题建关署之后,亦将次第筹之。会迁鹾任,志愿未酬。兹因奉命复来,适有本镇士民呈请挑河泄水,因捐养廉银两,命役鸠工。上自百子堂起,下抵刘家窑止,旁及支流曲港,使之汇归一河,于尾闾处建一石洞,与盐河相通,水大则开洞出水。由是三街前后民舍田畴,庶无沮洳之患欤。 以上各川,俱本旧志所载。其中惟邳州直河久成陆地,安东支家河亦已淤平。邗沟载见于运河,双沟每涸于旱岁。淮有三洲,莫知其处,略而不书,良有以也。若中河为运漕要道,而长山口、宿迁关隶焉。流均沟、马家荡、新洋港、串场诸河,襟带东南,实为盐阜各邑稽商之门户,不可不载。故又择其要者增入之。 形胜附 淮郡东濒大海,西接长淮。射湖带其南,黄河环其北。水陆交通,舟车辐辏,固徐兖之门户、吴越之屏藩也。其脉受乾元之气,沙堤绵亘,袤长百有余里。至板闸,则钵池山横衍于后。虽无层峦叠嶂可寄游观,而冈阜巑岏,亦征耸秀。山旁有湖,清流嫩碧,绕署而行,时而翠盖红衣,荷香拂面,时而雨丝风片,渔艇冲波。凭栏一望,雅足怡情。惜经河溢淤填,仅存一线矣。然而三城粉堞,楼阁嵯峨,则雄峙于东;甘罗城、公路浦,阛阓鳞甍,则映带于右。远则洪波万顷,水光接天;近则运道纡回,俯临前岸。洋洋乎洵三洲之福地也。若乃舳舻亹亹,行旅熙熙,水陆并进,实为南北咽喉。故春夏漕艘过淮之期,虽百里外,皆樯桅林立,人语纷咙。如值风正帆悬,则又编篷叶叶,雾障云飞。可不谓极江河之胜概,尽舟楫之奇观乎? 淮关八景 韩侯钓台钵池丹井袁浦千帆山湖渔艇 漂母遗踪新街夜月景会禅灯花巷晓市 [book_title]续纂淮关统志 卷四乡镇 淮安文献丛刻 淮关统志卷之四乡镇 闸 坝桥 梁津 渡商税里程附 关之设也,必扼要会而据通津。而淮关则兼仓、厂,并宿、海,分布甚广,径路丛杂,不得不备溯其疆隅也。故水道于《川原》志之矣,兹复详其乡镇者,以各属之津梁、闸坝、市集等处,皆百货所流通,但惟于近关者载之,不概及也。志《乡镇》。 山阳县境 板闸镇淮城西北十二里。即明平江伯陈瑄开挑运河所建四闸之一也。面湖背海,左江右河,镇居其中,为南北舟车之要道,故于此设关焉。临河市廛密布,河南北居民数千家,关署镇坐于北。而东街、南街、前后西街,铺户纷纭,人语杂沓。赖关务以资生者,几居其半。 河北镇距郡城北十里,新城西北三里。黄河未徙草湾以前,镇在大河北岸,故名。今去关署隔盐河一道,即古黄河旧路也。明正德十年,开支家河接涟水,建批验引盐所于此,后又筑城护盐。今城废,四门尚存,淮北监掣同知驻此。盐官所在,食力之家,合东西二里,不下数千户。商贾负贩,接迹于途,亦属税务要地。 平河桥镇郡城南四十里,距下一铺口二十里。昔桥今废,而村落市肆两相映带,南北货船帆樯络绎,实淮关之门户也。 汊河镇郡城西南八十里。古名柘塘,水乡也。蟹稻肥美,居人茂密,有桃源谷口之意。从泗州来,有墩阜十余座,迤逦至镇。二十里通高良涧、洪泽湖,东十余里下白马湖。虽非冲要关津,而由山邑泰安、世美诸乡西南去运销货物不少。 乌沙河镇距大关三里。在运河北岸。引盐过坝,土物登舟,事杂言庞。本关设有稽查分口。 车家桥镇郡城东四十里。古寿河所经,今通涧河,由此达流均沟口。薪米屯聚,货物流通,据山邑东乡之盛。 泾口镇即涧河入荡之所,在流均沟口稍北。税房设立于此。 草湾镇大关东北十里。人烟辏集,柴艘聚屯。盐船从此过坝,淮关设有分口。 北辰堰一名北神堰。即今新城大北门外,古淮河堤也。吴王开邗沟,西北至末口入淮,后人于此立堰,名“北辰堰”,以此地本名北辰镇也。古运道皆由此达淮。自黄与淮合流,堰外最称险要。及黄、淮远徙,堰外又成平陆矣。今犹名北辰坊。 高家堰城西南四十里。汉广陵太守陈登所筑,故又号为“陈公塘”。当日湖西为淮,本不相通。筑堰原资灌溉,非以捍水患也。自河与淮合,二渎并高,于是淮浸诸湖,汇而为一,洪水直抵堰下,冲荡激射,危险可虞,加高增厚,屹若长城。而明代堰圮,七邑罹灾。隆庆六年,漕抚王宗沐、知府陈文烛始议修筑,成功,郡人丁士美为文以记之。 高良涧坝郡城西南九十里。由清河涧沙埠桥入淮。万历二十四年,总漕褚铁议涧口拆堰为滚水石坝,旋改为闸,泄淮水,东注宝应诸湖。 永丰坝在草湾对过。黄河居南,盐河居北,东达安东、海州地方。引盐自板浦场来者,到此过坝,驳至盐所。淮关设有分口,稽征盐河往来货税。 仁字坝义字坝礼字坝智字坝信字坝五坝皆运河未筑之前为湖水而设也。仁、义二坝,旧在新城东门外东北,自城南引湖水抵坝口,外即淮河。遇清江口淤塞,则运船由此盘坝入淮。坝东为纤路,西即城基。礼、智、信三坝俱在新城外西北,引湖水抵坝口,外即淮河。遇清江淤塞,则官民商船经此盘坝入淮。今五坝皆废,仁、义、智三坝不知其处,惟礼字坝在新城西门外、信字坝在窑沟,犹为可考。 小坝在西湖嘴下。由市河达运河转货之处。 南锁坝郡城西南一里许。往宝应路,与下一铺相近。 上移风闸下移风闸按:淮郡旧志云:城西北二十里,永乐十五年建,今废。又《行水金鉴》载:移风闸即板闸。闸西十五里即清江闸,又五里即福兴闸,又二十里曰新庄闸。此平江伯陈瑄所建四闸也。淮关旧志又云:去城十里,地名板闸,旧名上移风闸,又三里许名下移风闸。二闸南北相望。是移风本有二闸,与板闸是一是二,不过相去三里许。乃自正德志以后,悉言板闸在城西十里,移风闸在城西二十里。与诸书不合。今诸闸皆废,无从考证,惟备存各说,以俟知者。 上兴文闸杨家庙对河东岸下一铺之南。引运河水入宝带河、下涧河,一路归荡。 下兴文闸郡城西门外。一名响水闸。引运河水入城,一支绕文渠沟,东南达巽关;一支由八字桥入城河,东北达市河。 永利闸板闸镇东三里乌沙河口。泄运河水入盐河。 鱼变河闸新城北门外。视盐河水之大小为启闭,俗讹为鱼滨河。 涧河闸联城东门外。 龙王庙闸涧河闸稍北。引水入市河。 文华寺通济闸在山、清交界。为护城河发源。本以泄运河异涨,嗣缘开则民田被淹,经河督高公斌改挑运口时,于闸外筑堤堵闭,民以为便。乾隆九年,复建双孔涵洞,往往并非异涨,遽行开放,淹没田禾。十一年,山阳知县金秉祚详准:仍遵原议,非异涨不得遽开。永定为例。 周家桥闸治西南百里。今改作坝,西接长淮,南达高宝,为旱道所必经,故设口稽征走漏焉。 泾河闸城南五十里。旧于河东设关查禁私盐,今废。只由闸引运河水灌溉民田,以时启闭。 古淮阴市在淮阴故城,即韩侯微时遇少年处。唐刘禹锡有《淮阴行》云:“簇簇淮阴市,竹楼缘岸上。好日起樯竿,鸟飞惊五两。”今于旧城府署西立“淮阴市”碑,其实非是。 相家湾市沿礼字坝迤西向湖嘴。 西湖嘴市即上一铺设口处。商贾辐辏,最为繁盛。明邱琼山诗“扬州千载繁华景,移向(一作在)西湖嘴上头”。诗人之言,夸过其实矣。 杨家庙集去下一铺口三里。西南有护城河,上接武家墩,下入白马湖,达宝应。又稍北有汊河,抵文华寺闸,直通清江。本关下一铺守口丁役于此稽巡偷漏。 塔儿头集城东南五十里,在泾河北岸。凡木植自仙女庙来,及贩盐自东荡来。过湖者,多由此集。 满浦坊在郡城西北。自湖嘴至窑沟一带皆是。 通惠桥在关署前,关楼后。 太平桥在关署前,关楼北。 新建观音庵桥在关署东北数十武。旧有爱莲亭一座,亭前曲板红桥,掩映湖光,颇饶佳致。三十九年,老坝漫溢之后,亭桥塌卸,举目沧桑,惟大士像存焉。四十一年,余任盐政,而板闸士民俱欲因仍旧制建庙供佛,永垂不朽。独苦于力有不逮,且司事者必得廉能公正、不辞劳瘁之人,一时正难其选。余因忆及国学生田礼恭人品端方,识见阔大,久为乡党所钦,堪膺是任。当即薄捐俸廉,以佽工作之不足,并延田生董其事。田以庵前有小河一道,来往必需舟渡,复请于余,开长甬道,跨河为桥。不但由街达庵,规模敞达,心目开明,即肩担负贩辈,自板闸往河北草湾去者,得此亦免绕道之苦。前于建庵碑文中未及详载,今附记于此。初,桥南基地不尽属庵,嗣经契买杨勋等地长三十七丈,又监生周于汤乐捐己地长十三丈。用是开通甬道,直抵东街。 邵公桥出板闸东街,在新路通源寺西数十武。旧来山子湖水由此达刁家嘴,下乌沙河。僧人悦贤自乾隆二十七年起,募修新路,通长三百数十丈,尽用砖铺,并贸石建此桥,甚为完固。三十九年,黄河老坝漫溢,路桥皆沉沙底,行人至此,多为悦贤惜之。 新庄桥在满浦坊桥东数武。旧有“淮关保障”瓦房一间,为行人息肩之地,年久倾圮。乾隆三十一年,先大夫捐资重建。 头桥新庄桥东。跨乌沙河,转入盐河。 步云桥河北西里。跨盐河。 利济桥步云桥东。亦跨盐河。 湛真寺石桥一名程公桥,在湛真寺山门左。亦跨盐河。雍正年间,僧人岳宗造。 西桥相家湾西。旧黄河经此,最为险要。 闸桥郡城东门外,龙王庙前。有碑。 黄土桥去郡城东三里,跨涧河上。雍正九年,歙人程梦鼐捐资重建,邑廪生吴宁谔有记。 淮关义渡三处本关口渡船一只,每月给发工食银一两四钱,在经费内动支。 元天宫渡船一只,每年酌捐给银四两八钱。 回施庵渡船一只,每月支给工食银一两,大关捐发。 盐城县境 沙沟镇县西九十里。由大纵湖入官河,盐河、塘河来船只均由此过。 大冈镇县南六十里,在兴、盐界河之北。 冈门镇县西十八里,在西盐河之北。 新兴场县北十八里,在北串场河东。 上冈镇县北五十里,在新兴场北,范公堤西。堤外有闸,名“上冈闸”。凡北冈河、北串场河诸水,由此闸达廖家港,入海。 草堰闸县北六十里,在范公堤外。凡东塘河、院道河诸水,由此达野潮洋,入海。乾隆五年,总理水利诸臣相度形势,移建于刘团堡。 石闸县东门外一里。万历四年,浚河建闸。后为海潮冲坏,伤及田庐。八年,筑塞原口,另于石之南别置一闸,以资宣泄,后亦旋废。国朝雍正七年,复议立闸,与上冈、草堰二闸先后建筑,以御咸潮。乾隆六年,重修。二十六年,奏明在于该闸东、北二处设立分口。 天妃闸县治北门外二里。旧河宽二十七丈,为七邑泄水要口。及秋后潮水越口而上,苦不可饮,卤不可灌,甚则漫溢民田,土不可耕。屡议建闸,率以河身甚宽,土壤浮濡而止。乾隆三年,始行定议,建立斗门五、矶心四,阔九尺,虽上流暴雨骤至,不无阻束之嫌,而盐邑斥卤之患,庶乎免矣。 捍海堤县治东一里许。即范公堤也。《宋史·河渠志》载:楚州沿海旧有捍海堰,东距大海,北接盐城,袤一百四十二里。始自唐黜陟使李承祜所建,遮护民田,屏蔽盐灶,其功甚大,日久倾圮。至天圣改元,范仲淹为泰州西溪盐官,请于朝,调四万余夫修筑三旬,工称永固,因得“范公”之名。嗣后,历代修筑。实东南海疆一大保障也。 登瀛桥县治西门外。南通苏、杭,东通泰州,北由塘河达淮安,西由串场河至阜宁。亦属通津聚货之处。 通惠桥县治北门外天妃庙前。一名朝京桥。康熙三十三年,知县武韦皋建。乾隆六年,于此建闸,桥遂撤。 永利桥在上冈镇。旧于此建闸。乾隆五年,闸移串场河东,改建为桥。 永济桥在草堰口。旧亦于此建闸。乾隆五年,闸移刘团堡,改建为桥。 阜宁县境 庙湾镇在射阳湖滨。明万历二十二年,倭寇屡警,官民以无城为患,请于漕抚李戴,照原任巡抚唐顺之所画基址筑城,以为守御。五门环设,南门外市廛繁盛,较胜城内。该镇本属山邑,国朝雍正十年,析山阳、盐城地为阜宁县,即以此为治。 按:庙湾向有税口,属清江厂管辖,征收工部梁头钱粮,是以至今尚名“工部厅”。而喻口地方又有委弁稽征商税,继亦迁驻庙湾,则属海防职掌。康熙二十四年,部议以海通大洋,出入客舟,宜自内差督察。于是,钦差部司征收海税,驻上海县,而庙湾则遥隶焉。今清江厂久经归并淮关,而海关之庙湾等口亦已拨归淮关就近兼管,则庙湾两处税口俱隶淮关矣。其原委互见于《建置》《关口》诸册。 北沙镇在海关西北四十五里。地近黄河。凡该处出产货物,俱赴海关报纳钱粮。 喻口镇在县治西南十二里。旧有委员稽征货税,今关口迁于庙湾,而镇亦替。 南羊寨北羊寨俱离海关三十里,在大沙河西,北去抵黄河堤费家窑地方,凡货船由水路走新沟者多过此。 板湖集离海关五十里。西去达周门、罗铺诸地方,凡货物由旱路往来安、阜者多过此。 撒家集离海关四十里,板沟三里。集后有潮沟河、桃花湾、丹沟河,直达板湖集。 陆家舍即陆家楼,离海关五十里,在板沟南三里许。过此有马儿沟等处,通潮通荡,直达高、宝、苏、杭。 永兴集离海关六十里,朦胧口即设于此。东去十五里有雁来河、鱼生河,三十里有斐家桥、四棵树、东塘河,各乡庄所出土产,多由此过。 新沟集设有稽征分口,离海关正口十五里。 板沟集新沟口分役在此稽查,离本口三十里。 仁、义、礼、智、信、野各坊六坊俱在阜宁城内外。 大步桥在海关税房之西。外通射阳湖,内通护城河。 新丰桥在海关税房之东。外通射阳湖,内通阜宁城河。 上渡射阳湖上马头。 下渡射阳湖下马头。 中渡在新丰桥东南。 西渡在关厅之右。 朦胧渡对过即周家湾。 北沙渡过河即佃湖。 清河县境 马头镇距大关三十里,地近淮阴故城。镇前有渡,舟楫如林。乾隆九年,拆去双金闸,改为草坝。今天妃口于此分设税房。 王家营镇距大关十五里,与清江浦分河为界。陆路入京,此为孔道。康熙二十七年,水大冲镇,知县管钜捐资买地,东迁里余,居民复聚,财货倍兴。 浪石镇距大关三十余里。旧浪石渡有水道通海,为境内尾闾,后以水流淤垫,渐成沃壤。其地北近渔沟,南通王营,为仕宦、商民、车马必由之所。 渔沟镇去浪石镇十二里。上达桃源众兴集,此为要站。 老子山镇去关一百里,与盱、泗接壤。负山面湖,有稻塍纲罟之利,鱼盐商贩昔皆丛集于此。后以湖水郁不东注,淹及山下阪田,稻塍并渔利皆失其旧矣。 惠济闸马头镇东南七里。旧名通济闸,明嘉靖年建,引淮水达漕运。后以河水南侵,闸底淤垫。康熙二十二年,新凿漕河于迤南三里,更建闸座为新运口,名曰“惠济”。 通济闸正闸一座,越闸一座,在运口新挑河惠济闸下,乾隆二年题建。 永济闸甘罗城南,泰山墩北,与惠济闸相望,亦通漕运,康熙三十四年建。 康济闸旧清河县治东,陶庄右。 广济闸旧清河县治西,仲庄左。 双金门闸康济闸北,隶盐河。 以上三闸详见《川原》“中河”之下。 盐河闸在仲庄税房后。 清江浦闸明平江伯陈瑄开挑运河所建四闸之一。旧属山阳,今隶清河,淮关设有分口。 减水大坝在蒋家场、王家营之间。因河水冲刷,北岸土弱易崩。康熙二十七年,总河靳公建立减水大坝,北达中河,共长一百丈,上造浮桥,下通水道,名“鸡心孔”,百有三座。 天妃坝黄河东岸。自惠济祠起,南接甘罗城,旧为黄、淮汇流要害之处,砖石堤工,共长四百八十二丈。 束水三坝黄河南,新运口内。因运口南接淮水,直泻易溢,乃于上流折流分流,地面建三坝,收束水势,以利漕艘。 旧减水石坝新减水石坝俱在王家营。 草坝乾隆九年,拆去双金闸,改为草坝。在新开河头对岸。 新筑拦黄坝黄水夺淮灌入里河运口,不但有妨漕艘,并惠济祠前险工当冲,关系淮城非浅。乾隆四十一年,督臣高晋、河臣萨载钦承圣谕,于陶庄开挑引河一道,旧河口则筑坝拦截黄水,工程巩固,运口亦无倒灌之虞,漕艘、居民永沾利赖矣。 王家营渡凡南来起旱北去者,必至此渡黄,雇车上站,实为淮属要津。 清江官渡山阳旧设官渡十余处,船只、人工皆有经费,今俱废矣。惟外河风涛不测,渡船狭小,时有覆溺之患。康熙四十二年,淮扬道王谦率船政同知满都、外河同知南梦班捐造大马船四只,畀长年领之,甚为往来之便。乾隆四年,知县沈光会增造救生红船一只,并募水手六名。今隶清河县管辖。 安东县境 长乐镇县治北一百里,与海州交界。旧建石闸,为护盐关,后因分黄导淮,奉文拆毁,泄黄水入海,即旧《志》所载北头关口处所,今废。 潮河镇县治东北一百二十里,通里河入海。 五港镇县治东北六十里,在遏蛮河边。 涟水坝县治东南二百五十八步。 黄家渡治南一百二十五步。过河通府治。旧为僻境,明末总兵柏永馥镇安东,由此往来,遂成大道。康熙中,邑人朱以德造马船二只,行人便之。 中河渡县治北十余里。隶安邑者为下中河,一名盐河。乾隆初年,邑人徐如棠造巨舰为义渡,每岁修葺为常。 平旺河渡县治东北八十里。并跨有大桥。 颜家河渡县治西三十里。河阔溜急,南北要津。土民小舟私渡,往往勒掯行人,公私不便。万历年间,知县黄成章捐置官船一只、水手二名;军门陈荐添造马船一只、水手二名,以便往来。 桃源县境 白洋河镇县治西六十里。与宿迁接壤,为商民丛集之地。两邑市民争界,构讼频年。天启五年,知府宋祖舜断从市桥中分,桥东为桃源,桥西为宿迁,檄县刊榜,悬示通衢,至今无异。 众兴集在运河北岸。为入京孔道,商民辏集,称桃源巨镇。 崔镇治西北三十里,亦在运河边。为舟车孔道。 归仁集在桃、宿二邑之交刘武沟地方,与淮关后湖口相近。 三义坝三岔镇两处皆关属稽征之所。 北门外黄河渡康熙初年,同知姚廷栋、知县眭文焕各捐造马船一只,又于每船立高脚牌一面,限定人数,不许拥挤,违者罪之。 众兴运河渡知县眭文焕捐造马船一只,人咸德之。 海州境 新安镇州治东南平旺河东。与安东接境。 响水口镇在州南。为安东民便河出口入北潮河处。 新坝治南四十五里小伊山之北。以海堰冲决,乃于此筑坝。临坝有镇,亦货物会集之所。 官河坝在新坝、涟河之南。达州西诸河。 板浦镇州南四十里。产盐旺盛之地,货物繁兴。 沭阳县境 高家沟镇治东九十里。与安东接境,南即金湖。 下埠集冶[治]东九十里。近湖孔道,人稠货聚,集西有桥。 赣榆县境 青口镇治东南小沙河之东。水陆市廛,通商大镇。 蛮子湾镇 治南六十里,大沙河之南十五里。商贾所集,通海行舟。 宿迁县境 小河口镇治西南十里,离陈家道口三里。 仰化集治东南刘老涧地方。离东关四十里、孙家塘二十里。 裹头闸在县治西北皂河中。即淮关长山口分设税房处。 五坝县治东北,为骆马湖尾闾。 永济桥县治东北。桥西有六塘口分设税房,过此北去为进京官路。 淮关税大使征收商税各地方里程附 山阳县辖 旧城内各地方联城内各地方新城内各地方 城外镇海庄 东关下、涧河、西关下、西门外、南关下、南门外、南锁坝、北关下、满浦、钟楼角、三官殿、淮北东西二里。 以上各离大关十二三里不等。 石塘、晏公庙、西官庄、罗古墩、皈依庄、更子头铺。 以上各离大关二十里。 受河、周家庄、北涧、马铺、干沟、毕家湾、南二铺等镇。 以上各离大关三十里。 南湾、石桥梢、三铺。 以上各离大关四十里。 汴塘、黄集庄、严家集、涧南北、成灌庄、七孔桥、东西安基、和尚庄、新工、柳铺湾等镇。 以上各离大关五十里。 水晶湖、葛家庄、南武墩、泾河上下坝、羊肠集、蚂蚁甸、大云庄、颜家河真武庙、赤晏庙。 以上各离大关六十里。 顺成集、黄家集、花家集、陆家集、老堤头。 以上各离大关七十里。 焦木庄、南嘴头、地铺头、史家荡、姚家荡、柴沟、陡沟、唐严冈、高良涧、苑头集、越城、三角巡、岔河、驸马营、塔儿头、徐甸等镇。 以上各离大关八十里。 曹甸、左家堡、施家河、崔家河、泾口、蛇峰、长沙、西冈、建义、东作、宥城、万家集、官渡、双沟、古沟、南甸等镇。 以上各离大关九十里。 周桥、太仓、大小茭陵。 以上各离大关一百里。 阜宁县辖 苏家嘴、凤谷村。 离淮关一百一十里。 板湖。 离淮关一百三十里。 轧东沟、朦胧、草堰、益林、清沟等镇。 离淮关一百六十里。 管计沟、撒家集、周门、芦铺、东坎等集。 离淮关一百八十里。 县城内外附近坊庄。 离淮关二百四五十里不等。 徐家集、南羊寨、北羊寨、大套、北沙、喻口等镇。 离淮关二百八十里。 头灶、二、三套、天赐场等镇。 离淮关三百里。 山阳境新分属清河县辖 清江浦各坊、洪福官禄庄。 离大关十四五里不等。 草湾。 离大关二十里。 永丰庄、周家庄。 离大关二十四五里不等。 刘家河、朱元庄。 离大关三十里。 头、二、三、四井、二闸、何家庄。 离大关二十八九里不等。 高家堰、北武墩等庄。 离大关四十里。 按:旧志纂于康熙二十五年。所载淮、徐二仓属各州、县至为详悉。自淮仓归并淮关,一切积贮转输俱责成各地方官专司,淮关只于抽分项下,分别四税、商税并灰契、小税等名目解部清款。而曩时仓属州、县,今非所辖,无庸赘录。至淮厂征收各牙侩地方,今昔异致,废兴不一,兹据税课司现征之乡村集镇而备载之,俾膺斯任者按籍而可稽其地,正不妨与旧志有异同也。 [book_title]续纂淮关统志 卷五关口 淮关统志卷之五关口商税附 设关稽税,必分立各口以辅之。诚以水陆纷岐,舟车杂沓,商贾贸迁,其途百出,不得不多方堵御,以杜绕越之弊。且令得就近输纳,亦属便民之道。惟此中或有今昔异宜之处,则又在司榷者随地随时善为规画也。志《关口》。 淮安钞关 坐落淮城西北十五里板闸镇运河北岸。实为南北要津,与关署相距咫尺。临河设有关楼三间,后厢楼左右四间,官厅三间,厨房三间,关楼东首方亭一座,水印房二间,对岸关房三间。关楼之前设有桥船五只,联以篾缆,横截河身。每日放关,暂撤南岸,过后仍即封闭。而民间小船时刻往来不绝,未便禁阻,因于关前傍岸开一小口,名曰“小关”,以利舟行,仍严稽察,毋许夹带。至南北抵关船只货物应征钞税,历有成规,备载《则例》,兹不重赘。 天妃口 原设清河县天妃闸东界,在黄、运两河堤岸之上。只因闸旁另开越河,以致税房与运河相隔数里,碍难稽查,乃移于迤下之二井茶庵地方,距大关三十五里,住民房九间。凡北来进口货船至此查验有无北钞,并点明包捆件数、舱口浅满,令客贩自投石数,填注号帖,给发客贩赴关投钞。仍逐日将进口船货开报二纸,一送署内,一交大楼查核。其在清江下卸货物,亦由该口查明,填给印帖,执赴清江口,丁役扦查见数,投署报纳。至进口零星货物,历来俱系该口按则收纳钱粮,登填印簿,给票放行,按日具报。外有分口一处,在清河县马头镇草坝地方,离本口三里,即由本口分役稽查,租住民房七间。凡南河来安东北去,与清河、桃源等处货船往南河去者,俱在该分口扦量见数,按则报纳,发单仍交本口,换给印票,登簿放行。所收钱粮,汇入本口报解。如有南河来固始米船在清河卸者,该分口即取具牙行保结,押赴仲庄分口交明守取,回报存查。并于二坝口拨役巡查,以防走漏,并不收税。其大关各口货船报往南河武家墩去者,应在该分口验缴印票。 外河口 坐落山阳县老坝口地方。在大关之北,今隶清河县属,距大关十五里,住官房三间、民房六间。耑查北来旱驼货物过黄河南去,以及自安东来席摺端芦在本地卸卖者;又自王营一带贩买豆、麦、油、酒、活猪等物南去或本地卸卖者;再,清江一带贩买杂货、占米、饭米等物往王营去者。俱在该口计石输纳钱粮,给票验放。又,该口设立黄河堤岸,淤滩过远,船只不能抵泊,向于东、西两头设有二小口,一名水沟口,一名西滩。又于中渡设一小口。俱分役巡查,并不收税。其大关各口货船报往王营去者,并在该口验缴印票。 草湾口 坐落山阳县地方。在大关北十里黄河堤上,住官房十间。旧例专司稽查货物盘坝。于康熙四十九年起始行给发印票,稽征钱粮。凡自安东来货船在本地上店,与自淮城贩买货物往安东去,以及席摺端芦往北去或南河去者,俱在该口照则征收。又,自北来活猪浮水过渡,由草湾至乌沙河上船南去者,亦在该口报纳钱粮。又,二坝地方相离里许,该口分役巡查,以防偷越。其从北来、南河来货物已在各口报过钱粮,由黄河往安东去者,到该口验明,收缴印票放行;再,自安东黄河来豆饼货船席摺端芦进口过大关南去者,先到该口挂号,赴大关呈明保结,仍赴该口验放进口。 仲庄口 坐落清河县杨家庄地方。住官房五间,距大关四十里。凡运河北来货物船只往王营、安东、桃源等处去者,以及三义庙、三岔、豆瓣集、双闸等处本装豆饼北去者,俱在该口扦查,报纳银粮,填给印票放行。其由永丰来出盐河口之货,到口执票验放。外有分口一处,坐落旧清河县治之西,离本口十里,向系分役稽征,租住民房五间。凡由黄河北来货物往安东去,与仲庄装往他处及固始米船,俱在该分口扦量,收兑钱粮,仍赴本口填票登簿具报。所收钱粮,汇入本口报解。其有驴驮庄收与渡船来往零星食用米粮,概不征税。再,草坝口押交米船,亦系该分口丁役查验回报。其大关各口货船报往清河众兴等处去印票,以及长山口钞票并宿关印票报往安东、王营去者,俱在该口验缴。 永丰口 原属山阳,今隶清河县之黄河北岸草湾口对河周家庄地方。住官房四间,距大关十五里。该处原系草湾分口,于康熙五十八年起另行设役稽征,下通安东、沭阳滨海之区,上达永丰庄、颜家河、新工、韩家庄等处。凡过大关货船,到口挂号,先赴大关呈明保结,仍至该口验放,到关扦查输税南下。其零星货物,即在该口扦量,照例报纳,填给印票,以防奸犯越漏。但该口于五六月间黄河水大,开坝畅流,各处货船往来络绎。至霜降后,黄河水落,则闭坝断流,并无船只往来。间有潮河来盐、鱼车载陆运,并零星起旱货物,仍在该口按数称查,收兑钱粮,给票放行。其大关各口货船报由中河往安东、永丰去者,例在该口验缴印票。 下一铺口 坐落淮城南角楼地方。距大关十五里,住民房七间。向系稽查口岸,凡有应征货税,俱押赴大关报纳。后因零星小贩,货物无多,概令赴关投税,往返需时,不无羁累,若竟宽免,又恐奸贩乘机分运,是以雍正年间即经酌量便商,就近在该口收纳。嗣于乾隆十五年一体请发商填印簿,给票稽征。凡南来货物,有不过军饷,即在范陈码头下卸,并已过军饷在淮城西门下卸者,俱责成该口逐一扦量,称查见数,押令该客赴署投纳钱粮,验票放行;有应完落地税者,另行钤盖棕印。而该口止于零星货物就近收纳钱粮,登簿填票,具报汇解。再,离口三里杨家庙南有护城河一道,下通高、宝,上至武家墩,一堤之隔,即系洪泽湖,又有汊河,名为文华寺,可通清江,每有奸贩偷运木植、货物,漏税甚多;并平河桥、塔儿头、曹甸等处亦有木植下卸。俱令该口丁役不时巡查,以杜偷漏。其大关各口货物由陆路报往南去以及淮城下卸者,应在该口验缴印票。 周闸口 坐落山阳县高家堰地方。距大关西南一百二十里,即洪泽湖南岸,住民房六间。凡南来经过蒋坝旱驮一切货物,按则输纳,给发印票放行。又,龙王庙、高良涧二处出产豆货,该口巡役不时巡查,以防奸商猾贩盘坝越漏。其大关各口货物,报由陆路往高良涧、盱邑翟、蒋二坝等处去者,应在该口验缴印票。倘遇洪湖水大,开放天然等坝,则湖水畅流,南河豆载货船,每借水势乘机南下,经前监督差派淮税大使协同人役前往,按照大关一例扦查办理。 庙湾口 坐落阜宁县城外。名为“工部厅”,住官房七间,距大关一百六十里。该口止按梁头征收船料,给发船单、桅封各一纸。桅封实贴舱内,印烙火印;船单交给船户,以凭往来照验。统以一年为满,另行更换。外有分口一处,坐落串场河地方,亦名新河,离本口三里。又于乾隆二十八年,因开挑海河深通,船只每多绕越,有亏税课,当经奏明,在于海河小关子地方设立分口,离本口六十里。两处俱由本口分役稽查,以杜偷漏,各租民房居住。其大关各口货物报往阜宁、庙湾去者,应在该口验缴印票。 长山口 原设徐州长山地方。系清江厂工部分司稽征。归并淮关,不知何年;移驻宿迁县之皂河集,无可考据。计距大关二百八十里,里、外河关房二处,共民房十六间,征收北钞。凡西河来舟瓜船有莲花站者浅而宽,例系按梁七折;其徐、邳、蔡家楼等处船只则较西河船深而窄,例系按梁八折,俱折尺不折寸。每梁头一尺纳银二钱五分,填给印票,该船户执赴大关验缴南下。再,外河来货物过坝由里河北上者,亦在该口按照梁头一例输纳北钞钱粮。如本口境内装运米粮、秫秫、饼货、木植等物北去者,例在该口扦量,按则报纳钱粮,给票放行。其大关各口货船报往北去者,应在该口验缴印票。 白洋口 坐落桃源县洋河镇。距大关二百里,住民房九间。凡邳州、睢宁等处出产豆、麦等物装运南去者,在该口输纳北钞钱粮。按照梁头尺寸,每尺纳银二钱五分,填给印票,执赴大关验缴。其梁头在六尺以外者,每尺八折输钞,折尺不折寸,如在本地卸者不折。倘遇黄河水急,商船停泊维艰,在上游毛家宅地方停泊,离该口三里,该处原系装载卸货码头,钱粮仍到本口报纳。再,本口境内装运米粮、秫秫、饼货、木植等物北去者,例在该口扦量,照则报纳钱粮,给票放行。其大关各口货船报往白洋河去,以及长山口钞票并宿关印票报往众兴、桃源去者,俱在该口验缴印票。 新河口 坐落桃源县地方。距大关二百里,住民房六间。旧系洋河分口,于康熙五十九年起另发印簿印票,差役住宿稽征。凡自济宁、南阳、夏镇一带装载货船往南去者,在该口按照梁头尺寸输纳北钞,每尺纳银二钱五分,填给印票,执赴大关验缴。其梁头至六尺以外者,每尺八折输纳,折尺不折寸,如在众兴就近等处下卸者不折。再,众兴集在新河下游,离本口四十里,如装运货载船只亦在该口按照梁头输纳北钞钱粮。又,孙家塘在新河上游,离本口二十里,系该口巡查之处,如本口境内装运米粮、秫秫、饼货、木植等物北去者,例在该口扦量,照则报纳钱粮,给票放行。其大关各口货船报往新河、众兴去者,应在该口验缴印票。 后湖口 坐落桃源县地方。距大关二百二十里,住民房五间。从前亦系白洋分口,并于康熙五十九年起另发印簿印票,差役住宿稽征。凡自亳州、徐溪口、虹县一带装运货船往南去者,在该口按照梁头尺寸输纳北钞,每尺纳银二钱五分,填给印票,执赴大关验缴,向无折报之例。如由盱眙载货南去北去者,亦俱在该口一例输纳北钞。其大关各口货船报往后湖、归仁集去者,应在该口验缴印票。 以上十二口所收钱粮随正加一火耗,每半月一次解赴关库。 轧东口 坐落阜宁县东沟地方。距大关一百二十里,住民房九间。凡安东、海州出产豆、麦由马家荡南去以及南来杂货、木植,于康熙二十八年题准在该口收税。豆、谷每石正银二分,以六二五折算报纳。至雍正七年,复经题准,改照扦量见数计石,按则征收,豆、谷每石五分,七折扦算,八折报纳,现在遵行。其农家籽粒、庄收稻谷柴草,例不征税。向有巡查分口二处,一名魏家滩,在本口之东,其处水深,每多货船停泊,应查明令赴本口挂号扦量纳税;一名益林,在本口之南,相去七里,凡豆杂货物自陆路来者,俱至此下船,亦应令赴本口报税。又,清沟分口一处,距本口三十里,向于该处分役巡查,嗣因北来豆麦粮食有从此雇船出荡者、南来杂货木牌有至此卸卖者,肆行无忌,实为轧东口漏卮,当于河心钉桩木二排,以绝走漏。至乾隆五年,复经酌定,撤去桩木,设立税房,分役巡查,现住民房三间,所收钱粮汇入本口报解。其各口报往轧东、益林等处去,以及由陆路往下河去者,俱在该口验缴印票。 流均口 原设盐城县属之流均沟地方。乾隆二十年因该处地势卑洼,屡被水患,题准移驻于山阳之泾口,住民房六间,距大关八十里,实去流均不远,故其名不易。凡自淮城东门外涧河至马家荡往来货船,向系轧东口分役稽征,所收钱粮附入轧东汇解。嗣于乾隆十五年一体另请商填印簿,给发印票,设役征收。至农家籽种、庄收稻谷、日用柴米以及淮城东门、车桥等处不过流均口远去出境者,听其往来装运,例不征税。其大关各口货船报往下河、车桥等处去,应在该口验缴印票。 以上二口所收钱粮止纳正项,例无火耗,每半月一次解赴关库。 统计淮关征收钱粮口岸十四处,均请有部颁商人亲填循环各簿及户科季簿,按照登填,年满汇解考核。 军饷口 坐落山阳县南湖所地方。在南角楼对河,距大关二十里,住民房八间。凡南来北去一切货船,俱在该口查明包捆件数、舱口浅满、分别花色,概令客贩自呈石数斤重,注明下卸处所,登填号簿,给发印帖,执赴大关投税。仍逐日将过口船货开报二纸,一送署内,一交大楼查核。如系往来空船以及淮城、湖嘴下卸米谷例不征税,该口查无夹带货物立即放行。至在大关并各口纳过钱粮南下货船,该口逐一验收印票放行。其每年重运粮船盛行之际,设遇河道拥挤,碍难稽查,则暂行分役对河两岸查办。 上一铺口 坐落山阳县西湖嘴地方。距大关七里,住民房七间。凡南来货物在湖嘴下卸或往安东去者、□□装豆麦及在湖嘴贩货南去者,均在该口扦量[称]查见数,登填号簿,给发印帖,执赴大关完纳钱粮,验票放行,仍逐日具报送署核查。如有落地商税者,随盖棕印以便发卖,如无棕印即系漏税。至北来货物在该口下卸已经报过钱粮者、并下河来货船在湖嘴上一铺卸者,俱在该口收票验卸。 乌沙河口 坐落山阳县乌沙河地方。距大关三里,住民房九间。凡自淮北等处装运土产货物及醃萝蔔、莴苣、盐包、灰等项往南河去或南去者,与南来木植在乌沙河卸者,俱在该口称量斤重石数,点明包篓件数,给发印帖,执赴大关报纳钱粮,仍逐日报署查核。其各口货船报往淮北以及本[口]卸者,俱在该口验缴印票。 清江口 坐落清江闸口地方。原属山阳,今隶清河,距大关十五里。先于康熙二十四年以该处去外河口甚近,酌行裁汰,嗣又复设,现住民房八间。凡南、北、西河进口货船在清江下卸或回空粮船下卸货物,以及清江贩买货物他去,俱在该口称量见数,登填号簿,给发印帖,令赴大关完纳钱粮,执票分别验卸放行,仍即报署查核。至零星一二石货物,概行押赴外河口,就近输税领票开行,以省小贩往返之劳。其南来过大关以及安东、周闸等处过天妃外河纳过钱粮零星货物在清江下卸者,该口对票验卸。如有落地商税,钤盖棕印。 以上四口系稽查走漏之处,并不征收钱粮。 抽分附 上一铺众兴集军饷仲庄清江长山窑湾天妃 以上七处,自康熙三十年起,题定每年重运粮船过淮时,分差丁役在于各该处稽查。遇有粮船下卸货物,按则稽征,登填印簿,给发印票执验。所收钱粮并随正加一火耗每半月一次解赴关库汇报。粮船过竣,概行撤回。 宿迁上关 坐落宿迁县南门外,居东、西两关之中。距淮安大关二百四十里,住瓦房十八间。凡黄、运两河货船过宿经东、西关,丁役扦查见数,核明应纳钞税钱粮,给发印签,持赴本关照数交纳,亲填号簿,换给印票,仍赴东、西关验明放行。所收钱粮,除招徕绸布不征火耗外,余俱随正加一火耗,并经委员逐日弹兑,封固贮柜。每半月一次解交淮安关库存贮汇解。至重运粮船盛行之日,每有上水北去货物于过淮后潜上粮船,带过该关,偷漏宿税,是以向例耑差该关书役在淮就近并征该关应纳钱粮,给票赴宿验放,以杜透漏之弊。俟粮艘过竣,仍赴该关报纳。 东关 坐落宿迁县东运河堤岸之上。距上关二里,住官房二十三间。该口河身宽阔,向未设有浮桥。乾隆九年始,经奏明设立牵缆,上系巡船,挨次稽查,以杜偷漏。凡系运河经过货船,该关丁役扦量见数,核明应征船钞契税钱粮,填给印签,执赴上关交纳,登簿给票,仍赴该关验放。其税银不足一两者,即在该关征收,每日汇缴上关,填入商填尾后,以免零星小贩往来之烦。(至)[自]该关迤上二十里有六塘河一处,上通骆马湖,下达海口,每遇夏秋水涨之时,与黄、运两河相通,有运河北来杂粮、煤炭等船从此转出黄河者,亦有自黄河装运货物转入运河北去者。此等船只皆不过东关,是以向例届期出示晓谕,分差书役前往驻口巡查,凡有货船经过,即就近扦查,填发印签,持赴上关投纳钱粮,凭票至口验放。如应征货税按则科算,正银不足五分者概免征收。又,该关迤下二十里有孙家塘一处,每逢秋成,例派巡役分往稽查,凡有本处所产杂粮、豆麦装往南下货卖者,即在该处扦量,给发印签,执赴上关交纳,登簿给票,仍至该关验放。 西关 坐落宿迁县西黄河堤岸之上。距上关二里,住民房二十五间。凡系黄河经过货船,俱在该关扦量见数,报纳船钞契税,并与东关同例。(至)[自]该关迤下二十里有陈家道口一处,每逢秋熟,分差巡役稽查,凡本地所产麦豆、杂粮等货,在该处装运南下者,即在该处扦量,给发印签,执赴上关交纳,登簿给票,仍至该关验放。 徐关 坐落铜山县东门外。距淮安大关四百八十里,离宿关二百四十里,住官房八间。按照向例征收陆税钱粮,凡系车驮零星货物例无火耗,其科算不足正银二分者并免征税,所收钱粮,按月解交淮安关库存贮,俟季满统入宿关商填尾后报部汇解。 以上俱请有部颁商填循环簿及工科季簿,按照登填。年满,附搭淮关税课,解部考核。 按:该关例征钞、税、石、契四项钱粮。内石价一项,于乾隆元年经前监督唐英题请豁免在案。其丰、沛、萧、砀四县陆税一款,亦于乾隆元年归并地方官征收,解交藩库。乾隆五年经前监督伊拉齐奏明在关额内扣除,现在实存正额银两,定例按二、四两季起解。再,该关向例除商贩成包成捆货物应用扦称外,所有散装货物,俱系通船一载核算。自乾隆九年五月,前监督倭赫奏明,不拘头梢舱舿,一例扦查见数,成包成捆仍行秤称,通船一载之例,永行禁革。其契、钞二项,照旧征收。 海关 坐落阜宁县城外。地名“工部厅”,住官瓦房十间、民瓦房三间。设有驾缆巡船七只,早启夜闭,以防偷越,离淮安大关陆路一百六十里、水程二百四十里。原隶江海关属之庙湾口,即在淮关庙湾口关房之前,每年正额银三千八百四十两,自雍正七年户部奏准就近归并淮关兼收,故改名“海关”以别之。凡经过该关一应货船,俱按江海关定则征税,照货起钞。至一切航海货载经由该关,并照例扦量见数,七折报纳,亦依货起钞。如系车载驴驮肩担背负零星货物,税银不及三分者概免输纳。其本地所卸米稻并本城内外所买豆麦、杂粮亦不征税。再,离该关三里有串场河一道,亦名“新河”,通潮通荡,直达高、宝、苏、杭,货船每多绕越。向系该关并淮关庙湾口二处分役稽查,住民草房十二间,如有往来货载,查明押赴海关报纳税钞钱粮,给发印票,淮关庙湾口征收梁头钱粮,实贴桅封印单放行。又,乾隆二十七年,新开海河分口一处,地名“小关子”,亦坐落阜宁县属之东南,离该关正口六十里,住官草房十二间,系于二十八年奏准在该处设口,分拨海关正口书役前往,同淮关庙湾口书役驻宿一处稽查,海关征收钞税,淮关征收梁头,各有专司。所收钱粮,各归正口循环簿内,报解淮关,兑收贮库。 朦胧口 坐落阜宁县地方。在射阳湖南岸,距淮关陆路一百三十里、水路一百八十里,离海关正口六十里,住瓦民房八间。征收本地出入货税,不收船钞。所收钱粮除豆税无耗外,余皆随正加一火耗,按半月一次解赴海关正口汇解。 新沟口 坐落阜宁县地方。在大沙河之内河边,距淮关陆路一百五十里、水路二百一十里,离海关正口十五里,住官草房六间,征收本地豆麦等项货税,例无火耗,亦不征纳船钞。外有板沟分口一处,系康熙三十七年分设,去新沟本口三十里,分派人役前往稽征,所收货税亦无火耗,按半月一次归入本口,一并解赴海关正口汇解。 佃湖口 坐落安东县佃湖地方。距淮关陆路一百九十里、水路二百六十里,离海关正口四十五里,住民草房八间,征收本地卸卖及南去货税,不征船钞,所收钱粮亦无火耗,每半月一次解赴海关正口汇解。 石口 坐落盐城县东门外。设有东、北二闸口,离淮关陆路二百八十里、水路二百四十里,离海关正口水陆并一百二十里,东闸住官瓦房十二间,北闸住官草房六间。先因东省油、豆等船远从盐城之新洋港出入,偷漏海关税课,当于乾隆二十六年奏准设立,拨役住宿稽查。凡航海油、豆、鱼、蟹等物以及出闸零星杂货,并照海关之例按则征税,船只照税纳钞,所收钱粮俱随正加一火耗,按半月一次解赴海关正口汇解。 以上各口均有部颁商填循环[簿]及户科季簿,按照登填,年满附搭淮关税课,解部考核。 按:旧志纂于康熙二十五年。大关之外仅载军饷、上、下一铺、草湾、外河、清江、北头、天妃、周闸、长山、白洋、庙湾十二口。而清江一口,当时已经裁去,嗣又复设。其北头一关,亦称海禁既驰,货船已多越漏,当必旋废,随时兴革,原无一定。而且宿关、海关归并之后,今昔迥殊,不无添设。业于乾隆元年遵奉部札查定应存应革各口章程,并于乾隆六年、十七年叠次清查,题定淮、宿、海三关设立各口处所、名目有案,具载《令甲》。 商税附 一、淮城上、下一铺,清江、板闸,本卸货物,例有落地商税钱粮。该客赴关完纳钞税后,并投候本衙门将该客所报货数核明应纳商税,填给商单,饬发税司征收。该客即赴司完纳,领单执照。如有本店货物转发他处去者,经过关口,即以商单按照定限呈验,以凭放行。 一、淮城上、下一铺,清江、板闸,本卸零星货物,核算商税钱粮,其数不足二分者概免输税。 一、酒曲、机粉、牙胶等税,自乾隆九年复征。饬委税司专役前往乡村镇集,按例征收汇解。 一、绒线季税,系淮城上、下一铺,清江本处铺户,自行赴署,照例按季完纳钱粮。 以上商税各款,原属淮仓正项钱粮,自前监督倭赫移咨各院,责成淮安府税课大使稽征,按期报解,年满汇奏题销。其经征地方、里程,载在《乡镇》之后。 续纂关口 东关 按:原《志》“应纳钞税”,条载分明。四十四年,因隶宿迁之众兴、长山抽分,界址不清,详为勘定,以宿迁东关为界,关北归长山,关南归众兴。 二山子岔河 查二山子官房三间,建于嘉庆十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告成,在盱眙县境二山子山,系山主陈永泰愿捐田亩,有据存案。于五月初九日升旗,上写“奉旨淮安关稽巡口”字样。奉掣该口稽巡丁役关房窄狭,住歇附近文昌阁内,火食厨灶一切在庙。于是年五月十二日为始,前往该处驻巡,经费饮食,按班给发。差派家人一名,每日经费饭银六分四厘,又找补八折纹银一分五厘四丝,每班共纹银一两一钱八分六厘;巡役二名,每名每日经费饭银三分二厘,又找补八折纹银七厘五毫二丝,每班共纹银一两一钱八分六厘。此项用银,系大关丁役派出稽查,例应在于大关经费内酌拨,毋庸另行开支。外有找补二山子饭食并文昌阁香火、升旗、水火夫、路费、油灯等项,每班仍发色银七两九钱。不入经费,在于饭食项下支销。 又,岔河官房三间,亦建于嘉庆十七年,五月初九日告成。是日升旗,上写“奉旨淮安关稽巡口”字样,在山阳县境岔河镇三元宫庙傍,地系该庙僧人出具租批。奉掣该口稽巡丁役住歇、火食仍在庙内。亦于是年五月十二日为始,差派家人一名,每日经费饭食银六分四厘,又找补八折纹银一分五厘四丝,每班共纹银一两一钱八分六厘;巡役二名,每名每日经费饭银三分二厘,又找补八折纹银七厘五毫二丝,每班共纹银一两一钱八分六厘。此项用银,系大关丁役人内拨出,例应在于大关经费酌拨,毋庸另行开支。外有找补岔河饭食、三元宫香火、升旗、人夫、船费等项,每班仍发色银八两八钱。不入经费,在于饭食项下支销。 [book_title]续纂淮关统志 卷六令甲 淮关统志卷之六令甲 榷政有沿革,斯有规条,业于《建置》、《则例》载之矣。顾沿革之所缘起,莫不考之地势,酌以时宜,顺乎人情,务期于尽善而无弊。我朝法制详明,可垂永久。而宽恤之典,大都出自特恩,即因时增损之条,亦必经题奏,议准施行,所以尊王制,一政教也。志《令甲》 明 宣德四年,令“本部官照钞法例监收船料钞。如隐匿及倚势不纳钞者,船没入官,犯人治罪。惟装载自己米粮、薪刍及纳官物者免纳。”又令“受雇装载船自南京至淮安、淮安至徐州、徐州至济宁、济宁至通州,俱每料纳一百贯。其北京直抵南京、南京至北京,每料纳钞五百贯。若止装柴草、米粮及空船往还者,不在纳钞之例。” 正统十四年,令“内外税课止照洪武年间旧额收受,不许过多。” 弘治五年,令“监收商税止照旧例,不许分外搜求,有伤治体。又,一应税纳钱钞去处,俱令客商自约。若有权豪、无籍之徒,结党把持、拦截生事,及将烂钞低钱搪塞,搅扰商税者,枷号三个月发落。” 嘉靖九年,以监收船料等项,虽俱具数造册奏缴,但所收多寡,未免有欺隐之弊,以致上亏国课,下害小民,无凭查考。饬令部臣议处停当,开立禁革条件,具奏定夺。通行各钞关遵守,以除宿弊。又谕部:“各钞关收受商税船钞,虽已稽考严密,而宿弊实不能尽除。差去官员亦多苛刻取盈,往来多怨。今后务差老成廉静者办理,仍严加关防觉察。若再有贪鄙、不惜行检之人,即行参处黜罢。” 国朝 顺治二年,令“各关津税银,俱照前朝万历年间《会计录》原额征解。计淮安关岁额二万二千七百八十余两,嗣经部议,于天启、崇祯年间续加各饷五万四千两零内减半征收。派买铜斤,以资鼓铸。裁定淮关额税每年征银五万四十七两九钱六分八厘。” 四年,户部遵旨议复:“米麦船只,明季则例,俱纳加补。今应仍令照纳加平船料,其农船装载米麦,不在此例。” 八年,监督石特库征解溢额银八千二百五十二两五钱。 九年,奉部札知各关:“出差司官俱以顺治八年征解钱粮为额,淮关每岁应征银五万八千三百两,即为定额。” 康熙四年正月,奉旨:“各关收税溢额向定有加级纪录之例,以后著永行停止。” 是年九月,奉上谕:“各省钞关,原期通商利民,以资国用,非欲其额外多征,扰害地方。近闻各处收税官员希图肥己,任用积蠹地棍,通同作弊,巧立名色,另设戥秤。于定额之外,恣意多索。或指称漏税,妄拿过往商民拷诈;或将民间日用细琐之物及衣帽等类原不抽税者,亦违例抽税;或商贾已经报税,不令过关,故意迟延勒掯,必遂其贪心乃已。此等弊端甚多,难以枚举。违背国法,扰害商民,殊为可恶。嗣后,各地方官员俱着洗心涤虑,恪遵法纪,务期商贾通便,地方相安。如仍有前项情弊,在内着科道官,在外着该督抚参奏,从重治罪,决不饶恕。如该督抚不参奏,别经首发,该督抚以徇情治罪。钦此。” 是年,直隶巡抚王联登奏准:“各关多刊木榜,竖立通衢要地,俾商民共知《则例》,即州、县易知由单之意。” 六年,户科查培继奏准:“近日各关印簿字迹有如出一手,不系商人亲填者;更有私刊木印、红单,不系官标者。定系奸胥蠹役把持滋弊。饬令各关严行禁革。” 八年,工科柯耸奏准:“各关木榜革除钞贯字样,止刻征银数目。其收税数目单一样填写二张,一发商执,一送部核,耑责贵州司掌管。” 是年,部议复准考核定例:“收税官员欠不及半分者,降一级留任;欠半分至一分以上者,降一级调用;欠二分以上者,降二级调用;欠三分以上者,降三级调用;欠四分以上者,降四级调用;欠五分以上者,革职。” 九年,漕运总督以淮安十里三关题定:“户部粮储、工部抽单,总并淮关征收。” 二十五年,因办铜不敷,奉旨:“淮安关每年加额银一万七百六十九两,凑买铜斤。”自此,淮安关项下每年额银六万九千六十九两,常盈仓项下每年额银三万八百九十两八钱七分一厘,清江厂项下每年额银五万七百六十九两一钱三分一厘一毫三丝,共淮安关岁额征银十五万七百二十九两二厘一毫三丝。 是年,监督杜琳奏:“淮关税额历年告缺者,一苦于周家闸之筑坝也。盖豫省货物,原赖此闸一水到淮。自筑堤坝以后,商船艰阻,遂绕道漏越,而淮税缺。一苦于盱眙涧溪之拦截也。盖南河货物必由盱涧下淮,自康熙二十年凤关复设,部员添征盱税,遂有彼处地棍、奸牙,将由水下淮货物在凤关既征之后,勾引陆运,越漏淮关,而淮税更缺。一苦于淮关附近之朦胧镇、轧东、东沟、沙沟、岔河之走漏也。盖山东、海、赣猪鱼豆杂等货例从安东由淮南下,自海禁初开,即有客货由沿海地方,绕至庙湾南去;其由安东过淮货物,则有地棍勾引奸商,俱绕朦胧镇等处,直达高邮、邵伯过坝南去;其南来货物亦复如之。盖此路径僻难稽,又无闸口阻滞,所以商民大半皆由此南下,而淮税因之大缺。目击心筹,势难补苴。应恳圣恩敕部查议施行。” 四十三年,奉旨:“部院衙门各处笔帖式等俸禄钱粮,每月裁银一两,米亦随俸裁去。” 五十二年闰五月,奉旨:“庶吉士甚为贫苦,着税差人员酌量资助读书。”部议:“淮安关帮银七十两。” 是年九月,户部汇奏:“淮关、浒墅二关监督情愿于应得银内,每年节省五千两,交纳景山兴庆阁,为教习肄业公费等用。”奉旨:“依议。” 五十三年,户部题准:“光禄寺行户拖欠钱粮,令淮安、浒墅两关监督每年各帮银三万两,交部抵补。” 五十四年,户部议奏:“采买铜斤向系各关差盐政承办,所有捐出铜斤、水脚之项,应入正款。”奉旨:“依议。”淮安关每年应解水脚三分数,共银九千二百三十两七钱六分,归于正项下。又应解水脚二分数,共银六千一百五十三两八钱四分,归于节省项下。 雍正二年,监督庆元题准:“板闸一方原系城守营专汛。而关库为钱粮重地,向止派兵十五名,难资防守。应令该营添拨兵二十五名,连原派共四十名,并责成该营千总一员带领,移驻关署左右,弹压防护。其营汛虽移驻板闸兼辖,仍隶城守。而附近催漕事务,仍令该千总管理。一转移间,弁不增员,兵无糜饷,而关库、营伍两有裨益。” 五年七月,奉旨:“宿迁关税务,着交与年希尧就近兼管。钦此。”自此,淮安关兼管宿迁关税务。每年额征银五万两,分钞、税、石、契四项。 六年三月,户部复准:“淮安关起解税课,每年首、二、三季,仍前差解。至第四季额银及一年存库汇解并赢余钱粮,应自雍正六年起,当季满之时,咨明江苏巡抚,照依起解钱粮例,委员解部。” 七年,监督年希尧题准:“户部咨,饬查淮安关现行征收则例。除备造清册呈复外,查淮安一关自淮安仓、清江厂归并征收以来,税额较重,三关则例款项繁多。康熙二十五年监督杜琳任内,因恐远商估客不能谙晓,易启侵渔。且又时值干旱,河道浅阻,装载累千石之船只,不能连樯抵关。民间改造小艇运货,俱系零星贩户,不能照梁逐项完纳。当经因时制宜,按照货之重轻,集三关则例,参酌损益,粮食则签量见数,货物则按数论石,定则征收。船只视其大小,作为正单、分单等项,分别四尺、五尺、六尺输纳。商民乐从,照办已久。惟北来货物,□有相沿未改之大钞船只,恐滋包揽侵蚀之弊,□经改照客贩征收,以从画一。理合具题。” 是年,又经户部题准:“清江厂项下额外梁头尽收尽解,每年额银四百五十六两,向系大钞之款,今经饬改,此项无征,自应在于关项余银内补解,作为正额。” 是年,和硕怡亲王奏准:“庙湾口地方,船料、梁头则属淮关,客商货物则属海关,而其地离淮郡仅百余里,与上海县相隔几二千里,应照宿关归并之例,就近交与淮安关兼管。其稽查南来之朦胧口,稽查本地之清沟口,向属庙湾所管,一并交与淮关稽查。所有每年应征商税、赢余数目,并饬淮关于一年期满,造入考核册内解报。”自此,淮安关兼管海关庙湾口税务。每年应征正额银二千八百四十两。 是年,奉上谕:“各关开放船只之处,向例部颁号簿,以便稽查。兹闻各关另设私簿征收,惟于报部时,始将号簿挨日填造。其意以水路船只往来多寡不齐,若据实填簿,则不能逐日有征收之数目,恐干驳查,是以设法匀派填造。如此,则簿内全非实在数目,与商船过税串票,毫不相符,殊非政体。且凡事据实则可以无弊,作伪则弊窦丛生。今既任意匀派填造,则号簿亦为虚设矣。嗣后,各关于部颁号簿,务须据实填写。如无船只过税之日,亦即注明,不得仍蹈前辙。如敢故违,定行严加议处。该部亦不得混行指驳,致滋弊端。钦此。” 八年,淮安关代管江西烧造磁器。其应用钱粮,在于本关耗羡赢余银两内,陆续解镇支用。 十一年二月,和硕果亲王条奏:“户部现存经制砝(马)[码]一付,请交工部按照各省砝式,铸造正副二付,镌刻印记通行,各省差员赴部请领。”嗣于乾隆八年,淮安关始准工部换发砝(马)[码]。 十二年,贵州清吏司案呈:“据银库大使查称,从前怡贤亲王条奏内开:‘凡解送钱粮预行知会大使,呈报本部,以凭解到查对。’近今各省解项知会者少,以致钱粮到部,无从考核。嗣后,凡有起解钱粮、差(宫)[官]差役银两、木鞘起程到部之处,务必遵照旧例,预行知会。相应行文各钞关监督,一体照行。” 十三年十月,奉谕:“朕闻各省地方,有落地税之名。凡耰锄、箕帚、薪炭、蔬果、鱼虾之属,其值无几,亦必查明上税。且乡镇僻远之地,有司耳目所不及。或差胥役征收,或令牙行总缴。其交官者甚微,不过饱奸民猾吏之私橐,而细民已重受其困矣。着通行内外各省,凡市集落地税,其在府、州、县城内,人烟凑集,贸易甚多,官员易于稽察者,照旧征收;若在乡村镇落,则全行禁革。不许假借名色,巧取一文。着该督抚将如何裁革禁约之处,详造细册,报部查核。倘奉旨之后,仍有不实心奉行、暗藏弊窦者,朕必将有司从重治罪。该督抚并令各省刊刻颁布,务令远乡僻壤之民共知之。钦此。” 是年,饬令各关监督,遵照刊刻《征收货税则例》,务书大字,榜示关口,使商民一目了然。 是年,两江督院题准:“各关征收税银火耗,概令归公,以充经费。其商税火耗,留为税大使养廉之需。” 乾隆元年,监督唐英题:“徐州关陆税一项,于前明天启七年刻有《徐仓商税款目》一册。所载税货,多与现今不同,断难遵用。而现在各任相沿抄写《征收税款》一册,亦不知始自何年?商民每于输将之时,辄称轻重不均,哓哓置喙。而吏役亦借此未刊之款,得以轻出重入,实滋弊窦。且与淮关现行则例较对,又属轻重悬殊,不能画一。今择其税之尤重者五十四条,量为酌减;又家用微物之可以不税者十一条,概予酌免;余仍照旧征收。俾得轻重合宜,于税课、商民均有裨益。除将原征款目及量行酌减酌免之项,造册送部,以俟核定刊刻通晓外,理合具题。” 是年,和硕庄亲王复准:“关税,向有征收正项、盈余及加一火耗三项。凡所需添平、饭食、养廉等银,均令于火耗内支用;如有不敷,并准于盈余银内添补。则正额、公费,均有着落,岂得另立名色,巧取病商?应饬下各关,一概革除。” 是年,监督唐英题:“宿迁关石价一款,始自康熙年间建立高堰堤工,采石河干,当令北来重船带运石块,交工济用。民情多所未便,自愿各照梁头每尺折交银二钱六分,免其带石,名曰‘石价’,而实系交官雇船运石之水脚也。在彼时,良因费重工繁,为一时权宜之计,并非经久之规。乃踵事者,相沿不察,至今犹征石价正额银八百二十两,四季发给山盱厅收支,为河道钱粮。如有盈余,仍归关报解。我皇上惠商恤民,于旧有之乡镇落地税、徐属陆税,俱令停收宽免。而此项石价,实非宿迁关原有之额。相应仰恳圣恩准予豁免,并将山盱厅岁收石价银两一并革除。等因。”经部议复准饬遵。 是年,户部议复:“兵部尚书甘汝来题请,勅令海疆督抚,查明单桅捕鱼之船,概免领牌输饷。与原议粤关单桅捕鱼船,系小民采取资生,非揽载货物可比。若责令领牌输税,不惟事属纷更,抑恐滋累商民。应令沿海督抚、各关监督,晓谕禁止。”奉旨:“依议。” 是年九月,户部复准:“淮北商盐过关,按引输钞,岁计银六千六百两,入于关项解部。又有每年交纳规例三千四百两,前监督年希尧于雍正七年亦归公起解。具题。考核在案。是此项已入正额,未便竟行裁革。但该运司不行填批起解,恐日久朦混隐射。应令该盐政转饬运司遵照,一并批解。”自此,每季运司批解二千五百两,外有耗银一百八十两。 又奉部议复:“淮关厂项下,向有桃源县众兴集重运粮船下卸货物额征抽分之款,乃该县士民倪三光等胁指为‘落地税’名目,公呈知县眭文焕通详禁革。应饬该督抚查明,着落该县将所卸之货应收税课,照数追缴清款。其嗣后抽分钱粮,仍照旧例征收。” 是年,奉旨:“挑浚淮扬运河,大工齐举。员役人夫需用薪米食物甚多,恐将来货物增长,着将淮安大关并沿河口岸经过之客贩米麦、杂粮以及煤炭、席柴等物,悉免稽征,俟明年工竣之后,再行征收。又,河南固始县素称‘产米之乡’,每年客贩运至清江浦卸卖,今运口筑坝,固始米船不能直达清江,有老坝口可以卸卖,着将此地米税亦照淮关之例暂行宽免。” 二年十二月,奉上谕:“昨据户部议复淮安关唐英因各项经费及书役饭食不敷,请动盈余一案,行令江南总督会同妥议具奏等语。朕思商民皆为赤子,轻徭薄赋,俾令实沾惠泽,乃朕爱养黎庶之本怀。但恐官吏不能实力奉行,仍多巧取,以饱私橐。则徒于国课有亏,而于商贾无益。即如年来各省关税额数较前大减,商货价值亦应平减。(令)[今]京师货物腾贵仍复如前,可知商民未得实沾减则之益矣。至于在官胥役,自不能枵腹办事。如果能弊绝风清,于商贾毫无需索,即拨动盈余以为伊等之养赡之资,亦理之当然,朕所不惜者。若司出纳之臣,以为盈余既已归公,不便轻动,而又欲使胥役得以养赡,伊等岂能为无米之炊?不重索之商民,更有何术乎?是朕欲恤商而商民未得沾减税之益,转以筹画胥役而商民受加税之苦矣。江南淮安等关,或因胥吏过多,土食不足,则当量行裁汰。且查管关官员,养廉太丰,亦可通融分给。如再有不敷,则于赢余项下动用以补之。但亦需酌定额数,不得任意加增。务使胥役有糊口之资,不致暗取陋规,营私作弊。而往来商民得实受朕轻徭薄赋之恩,方为妥协。钦此。” 三年八月,两江总督那苏图奏准:“上、下两江偶被偏灾,暂将淮、扬、浒、凤等关经过米船,给照免税,并芜湖关向例止抽单银,亦照例宽免。至明年麦熟停止。” 四年四月,奉旨:“将上、下江各关口照旧免征米税。俟本年九月米谷盛行之时,再照定例征收。” 是年五月,户部复准:“前监督唐英兼管窑厂,应需银一万两,令于九江关就近动支。其淮关每年止须于赢余项下存留办公银一万两,以备南匠工食、办公等用。按年造册,呈送内务府核销。其在关委员养廉、饭食银两,亦经奏明,即于此项银内动支。” 是年十月,奉部札知:“山、阜等县房田契税,归并地方官征收。” 是年十一月,江苏巡抚题准:“上、下江,夏秋复被水灾,仍照例宽免各关米豆等税。” 六年三月,奉旨:“清查各关口岸,除报部有案者照旧设立外,其有私行增添之口,逐一详查题报。应留者留,应革者革。钦此,钦遵。”经前监督伊拉齐查明,淮关天妃一口有分查之草坝,外河一口有分查之水沟、西滩,仲庄一口有分查之清河县,长山一口有分查之里河裹头闸,白洋一口有分查之毛家宅马头,轧东一口有分查之益林、魏家滩;又草湾、永丰、周闸、庙湾、新河、后湖、流均,俱系征收钱粮口岸;其军饷、清江、上一铺、乌沙河各口额设稽防走漏;宿迁东关有分查之骆马湖六塘口,并西关、徐关;再海关暨朦胧、新沟、佃湖三口。以上淮、宿、海各口岸,俱系旧制,循照办理,并无增添。呈明户部汇题。 七年四月,奉旨:“米豆杂税等项,永行免税。其过关船只向征船料者,照旧征收;向不征船料者,不得加征。” 是年四月,奉上谕:“国家设立榷税,定其则例,详其考核。凡以崇本抑末,载诸《会典》,著为常经,由来已久。其米豆各项,向因商人贩贱鬻贵,是以照则征收。第思小民朝饔夕飧,惟谷是赖,非他货物可比。关口征纳米税,虽每石所收无几,商人借口额课,势必高抬价值,是取之商者仍出之民也。朕御极以来,直省关税屡次加恩减免,又恐榷吏额外浮收,刊立科条,多方训饬。每遇地方歉收,天津、临清、浒墅、芜湖等关口商贩米船给票放行,免其上税,皆以为民食计也。但念特恩间一举行,未能普遍。夫以养民之物,而榷之税转以病民,非朕己饥己溺之怀也。今特降谕旨,将直省各关口所有经过米豆应输额税悉行宽免,永著为例。俾米谷流通,民食充裕。懋迁有无者不得藉以居奇,小民升斗之给不致有食贵之虞。以昭朕惠恤黎元之至意。至各关有征收商税者,有征船料者,有商税船料并征者,今既蠲免米税,其船料一项若不分晰明确,著为条规,恐致混淆滋弊。应如何办理之处,着交部详查妥议具奏。钦此。” 是年,监督伊拉齐奏:“查火耗,原以资经费之用。从前议定共需银六万五千余两,内有办公银两并随解、饭食、添平、布鞘等项居多,原非尽系书役工饭杂费支销。上年加意节省,止用银四万五千二百余两,至随解、饭银、添平、鞘布应视征收税银之多寡,则所费亦随之盈缩,是以不能预为定数。再,养廉一项,前监督唐英任内于乾隆元年原定银二万两。前奉上谕,胥役工食不足,管关官员养廉太丰,亦可通融分给。当议于养廉内节省银六千一百七十九两零,又节省银三千八百二十两零,俱经通融分给役食以及纸张杂项之费,净支养廉银一万两。当此冲繁之地,需用实多。业已较前减去一半,无可再为节省。至书役人等缘关务事简,遵又酌汰五十三名。一切工食除前经四折外,今再议八折给发,核减去三千九十六两零,每年役食房租捐款杂费等项通共尚需银一万九百四十四两零。现在,火耗不敷,盈余无征,所有前项经费按月支给,按事给办,不便迟延悬待,应请于实征银内动支,俟年满造册报部核销,庶于公务无误。再,户部尚书臣海望奏准:‘每年存留办公银一万两。今部议内开,如无盈余可动,将动用何项之处奏明动用,报明内务府核销。’查存公银两,原备公事之用,不便临时奏请,今既无盈余,理合预行奏明,于实征银内存留办公银一万两以备传办公事之用,报明内务府核销。嗣后税课充裕,仍于盈余项下支用。至淮关解部银两,向例分作四季起解,今所征税银除本地解发外,所余无多,应请照宿迁关之例,每年两次解部。若汇总起解,兵役即多,易于照料,诸凡妥便。除分晰呈明户部外,合并奏明。” 是年十一月,监督伊拉齐因经费不敷,奏准:“征收三厘饭食。凡货物二十石者,每石收色银三厘。如二十石以内,概行免收。” 九年,奉部札饬:“淮仓项下酒曲、绢、粉等税一款,先经前监督唐英题请蠲免,当即驳令仍旧征收。嗣于八年前监督又会同督抚据情题免,复经本部以此项税银系该仓私自免征,随即题明行令征收。其从前私免银两,奉旨免赔。该监督自应感戴劝输,何得以供办拮据为词?应遵照原题,作速开征,据实造报查核。当于本年六月十一日复行开征,饬税大使与商税一体遵解。” 十年四月,监督倭赫奏准:“宿迁关通船一载之例,累商弊混,应改照按担签查见数征收,将通船一载之例,永行禁止。” 十年七月,漕运总督题准:“回空粮船所带土宜六十石,不必拘定梨枣。酌以桃柿零星等物与梨枣税额相仿者,通融携带,一体免税。” 十一年闰三月,奉上谕:“朕前加恩宽免米豆税,原欲使百姓实受其益。嗣因免税之后,米粮价值并未稍减。经朕降旨各该督抚,令其确查据实奏闻。而各该督抚不过以并无情弊一语复奏,朕亦未曾究诘。今览户部所奏,该监督等俱将免过米豆税银以抵盈余之数,可知从前各督抚查奏必有不尽确实之处。或胥吏作奸,于米船携带他货混作米豆蠲除,又或偷漏影射,舞弊营私。朕留心体察势所必有,岂有损国家之正赋以饱胥吏之私橐。而该督抚与监督皆膜外视之,有是理乎?着传谕伊等,务须悉心查察,核实办理。如有前项情弊,断无久不败露之事。经朕访闻,该监督必加以重究。而不据实查察之督抚,亦决不宽恕也。钦此。” 十二年八月,监督倭赫奏准:“庙湾口捕鱼船税,各县船户离关窎远,催输不便。援照地丁钱粮之例,令所(豁)[辖]盐城、阜宁、海州、赣榆并东省日照五州、县就近设柜征收,按季解关汇报。” 是年十二月,部议淮安关收税缺额一摺,奉旨:“关税设有定额,缺少例应赔补。若一人兼管两关者,此关额征有余,准其抵补彼关之不足。再有短少,令其赔补。该部查核各关均照此办理。钦此。” 十三年五月,户部议复:“淮安关米豆免税船只所纳正单、分单之课,请照宿关船契船钞之例,改为淮关船契船钞,就各船梁头确数九折折准尺寸,每尺船契银二钱五分、船钞银三钱三分。其未满二百石者,悉照宿关渡船并小契半钞、大契半钞例,按石照则分别征收,以昭画一。”奉旨:“依议。” 是年十一月,奉上谕:“朕降旨蠲免米豆税银,本以食为民天,关税优免,则市价可平,是以不惜千万正课为小民谋饔飧宽裕计。当时内外臣工,屡有以但利商贾、无益民生为言者,概未允准。朕意欲试行数年,果否与民有裨,再行酌量。乃数年免税,而米豆之价不惟不减,而昂贵时或有加。明系奸商不知免税之恩,专利自封,转以有限之帑项肥三倍之橐囊,无裨闾阎,允宜仍复原额。且地方偶有偏灾,即将该处关口应征米豆额加恩宽免,则舟古舶闻风云集,市价日平,驵侩不得居奇,穷黎均沾实惠。转得操权自上,朕意不为军需起见也。如既复之后,奸商借端长价,弋利妨民,该地方官即严行查察究处。至淮安关宽免米税后,倭赫奏准加征船料,今既仍征米税,所有船料仍循旧例行。各该监督及地方官即明悉出示晓谕,毋令胥役阳奉阴违,致滋弊窦。钦此。” 十四年十一月,奉旨:“各关报解钱粮,嗣后正额有缺者,仍照定例处分,其赢余成数视雍正十三年,短少者该部按所定分数议处,永著为例。” 十五年六月,户部奏准:“各关管理税务比较日期,凡接任征收者无论两任三任,俱令扣足一年为满。其管关一年零数日者,将一年赢余奏报,零月归于下届,统俟扣足一年再行汇奏,以昭画一。” 十六年五月,接奉部咨:“改铸印信领到,钦定新铸清篆关防开用。” 十七年正月,奉部行:“查乾隆六年征税,稽查各口岸册报不符。等因。经前监督高恒查明,下一铺口征收零星钱粮,系历任酌量便商之举。二井一口,即当日天妃,并非二井之外,仍有天妃。阜邑新河即串场河,因乾隆五年挑浚,货船走漏,分役巡查。新沟分查之板沟,因黄河水涨,船可通行,以防偷漏。清沟,乃轧东口分查绕越之所。再,下一铺之杨家庙,海关之匣子港,宿关之骆马湖、六塘口,草湾之二坝,周闸之高良涧、龙王庙,新河之孙家塘,外河之中渡、西滩、水沟,仲庄口之清河县,或支河汊港,汛水涨发,可通舟楫,或陆路僻道,驮载货物绕越走漏。又如洪泽湖之蒋家坝,坐落盱眙县地方,现经凤阳关奏设稽查口岸,而洪泽湖米豆船只,间在该坝起剥盘运南下,冀避淮关税课,又不得不于附近之周闸口派役密查。是以历任均系因地制宜,循照办理,商民相安,由来已久,并无另设口岸、遗漏等事。当即造具现设口岸清册,出具印结,咨送两江督院,转咨户部汇题。”于十九年二月奉旨:“依议。” 是年四月,奉办理军机处行知:“各关奏报征税摺内,如有应须部核者,则于摺尾声明‘请旨饬部察核’字样;若系随时奏明税务情形之摺,则声明‘除扣足一年汇奏外,谨将现征数目缮摺具奏’等字样。至于地方雨水等事,与税务并无关涉,自应另摺呈报,不得叙入税务摺内。” 十九年正月,部议:“淮安关监督高恒奏高堰堤工运石船只,先经江苏巡抚咨行给照免料,应如该监督所请转咨苏抚,饬令补纳。”四月十四日,奉旨:“高堰工程紧急,各船更番递运,无误工需。加以石质粗重,挽载维艰。着加恩免其追缴,以示优恤,该部即遵谕行。” 是年,户部通行:“各关税额盈余,前以雍正十三年成数比较,今经本部于本年正月议,以照上届短少无几者,即行随奏核结,毋庸再行驳查;至较上届大相悬殊者,令该监督将该关本年情形据实奏报。乃各关仍有将雍正十三年成数入奏者,办理殊不画一,应再通行各关遵照。” 二十一年正月,奉上谕:“上年江、浙二省歉收,屡经降旨,截漕赈恤,令该督抚多方抚绥。惟是该省收成既歉,米粮市价自必昂贵,全赖商贩流通,源源粜卖以资接济。所有江、浙二省各关口征收米豆额课,俱作加恩暂令免征,以广招徕,至秋收后照例输纳。务期商贩辐辏,市价平减,俾小民无贵食之虞。该部遵谕速行。钦此。” 二十二年七月,奉旨:“河南各属成灾,着将江南、江西、山东、湖北等省商贩米麦、杂粮船只,系往豫省粜卖者,照乾隆四年例加恩免征粮税,俟明年麦熟停止。” 是年十二月,奉旨:“湖北拨运米石船只回空过关者,着加恩免征船料,以示优恤。” 二十三年三月,奉旨:“九江关监督尤拔世以江西、湖南、四川拨运米石接济豫省灾黎,其回空船只应否援照湖北拨运例一体免料,着豁免。钦此。” 二十四年八月,监察御史李兆鹏奏准:“严禁丝货出海,通行各督抚移咨各关,转行沿海地方官弁,严行查禁。” 二十六年正月,部议复准:“漕督杨锡绂奏回空粮船准带土宜六十石,请以麦豆瓜果等物通融办理。等因。查近年京师麦正歉收,除将麦子一项不准携带抵算外,其余黄豆、瓜果等物应如该督所请,抵数免征。” 二十七年四月,户部复准:“两江总督尹继善奏包关漏税一摺。查货物均有则例,原无偷漏,惟有讨关陋习,凡本省、邻省大员与该关熟悉有不查径过者,又有各省贡船亦不查验,以致船多揽载漏报。嗣后,无论何人过关,如有应税货物、应纳船料一体输纳,不得仍沿讨关陋习;其装载贡物船只应将贡物开单用印,知会关口查验。如有官员违例过关及贡船私揽客货者,该监督严行查办。” 二十八年,监督普福奏:“奉户部议复,江督尹继善奏请,将各关陋规曾否革除及有无留关充用归公款项,并从前已奏未奏之处,逐一据实查核。就关口情形,分别应留应革,开具数目清单,会同督抚酌核具奏。等因。查淮安关向有三厘饭食一项,于乾隆十四年七月内,初任淮关见《事宜册》内开列。即经查询书役人等,据称历任相循,以为添补经费不敷之用,嗣于乾隆七年奏过。随又细查经费内淮、宿、海三关书役工食等项,原定准支银一万八千九百余两。乾隆元年因火耗不敷,经费须动盈余添给,议请将书役裁减,工食八折给发。又于乾隆七年奉旨恩免米豆税课,钱粮短少,人役可减。经伊拉齐奏请将人役工食再行八折裁减八千余两。遇米豆复征,未经补给,公费实有不敷。若将三厘饭食除去,仍复议八折工食,不独有亏正盈帑项,且恐若辈利心无厌,稔知商贾久已输服之项,仍不免暗中撞骗,别生弊端。况关前运河系南北冲途,载船停泊有碍行船,必须多用人役分头签查核算,始得刻期验放。于是年九月内恭摺奏明,以此留办一切公务及添补淮、宿、海三关各书役工食等用,迄今各任照办,商贾相安,公事有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