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正常与病态
[book_author]康吉莱姆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76093
[book_dec]《正常与病态》一书是康吉莱姆的成名作和“最重要、意义最深远的作品”(福柯)。在书中,康吉莱姆对医学中的“正常”的意义进行哲学反思。《精神译丛:正常与病态》的第一部分对正常与病态的规定性进行历史研究,继而对19世纪的医学思想中有关正常与病态的教义进行了考察。第二部分则是对“正常”与“病态”的批判性分析。全书勾勒出“正常”与“病态”被建构的轨迹。《正常与病态》是20世纪科学史哲学的名著,更是当代知识话语理论的诞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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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chapter]一、关于正常和病态的几个问题的论文 (1943)
[book_title]说明
本书是两项研究的合集。其中一项不曾出版,但讨论的是相关的主题。这是我的医学博士论文的首次再版,承蒙斯特拉斯堡大学人文学院出版委员会的热情应允,被纳入法国大学出版计划。对制定这一计划的人,对推进这一计划实施的人,我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不敢说这次再版到底是否必要。我的论文确实有幸引起了医学界和哲学界的某种兴趣。我目前的希望就是,人们暂时不会认为它已经过时。
我还将一些未曾发表的思考,添加到了第一篇文章(第一部分)中。我试图以此来证明自己已经努力地——如果不能说是成功地——使一个我认为根本性的问题与不断变化着的事实数据处于同样新鲜状态。
G.C.(乔治·康吉莱姆)
1966
第二版对某些细节做了修订,并补充了一些注释,已用星号标明。
G.C.(乔治·康吉莱姆)
1972
[book_title]一、关于正常和病态的几个问题的论文
(1943)
Essai sur quelques problèmes concernant le normal et le pathologique
(1943)
第二版序[1]
这是我的医学博士论文的第二版。它完全是1943年初版的复制品。这绝不是因为我对它感到完全满意。只是,一方面,斯特拉斯堡大学文学院出版委员会——我要衷心地感谢其同意重印我的著作——无法承担修订此书的相关费用。另一方面,相关的修订和增补,会在今后的一本更全面的著作中出现。在这里,我只想指出,对于本书的第一版来说,本来还可以从哪些新的阅读材料、哪些已经作出的批评和哪些个人思考中获益。
首先,就在1943年,我本来可以指出自己当时能从莫里斯·布拉丁(M. Pradines)的《普通心理学》(Traité de psychologie générale)和梅洛-庞蒂(Merleau-Ponty)的《行为的结构》(Structure du comportement)这类著作中发现有益于本书中心议题的东西。但我当时只能指出第二本书,它是在我的书稿付印时才发现的。第一本我当时还没有读过。只要回顾一下1943年图书流通的条件,就能理解那个时代收集文献资料的困难。另外,我得坦白承认,自己并不必对此感到遗憾,因为我更喜欢与同样真诚的另一个人达成默契。这种契合的偶然性,更加突出了认知上的必然性所具有的价值。
假如这些论文是在今天写的,我将会给汉斯·薛利(Selye)的著作,以及他的机体报警状态(l'état d'alarme organique)理论更高的评价。这篇文章也有助于调和勒利希(Leriche)和戈尔德斯坦(Goldstein)两人那些粗略一看差别很大的论文。我对他们的论文同样有很高的评价。薛利证明,行为的失败或者失常,就像它们所引发的情绪和疲劳那样,通过不断的反复,在肾上腺的皮层上产生一种结构性的修正,这类似于引起大量纯或不纯的荷尔蒙,或者有毒物质进入内部环境的那种状况。障碍性紧张的每一种机体状态,每一种报警(alarme)和悲痛(应激)行为,都会引发肾上腺的反应。这种反应是“正常的”,就机体内肾上腺酮(corticostérone)的行为和效果来说。另外,被薛利称为适应反应(réactions d'adaptation)与报警反应(réactions d'alarme)的这些结构性反应,也同样与甲状腺、脑垂体或肾上腺密切相关。然而,这些正常的(即在生物学意义上有利的)反应,在诱发报警反应的各种条件非正常的(即在数量上非常频繁的)重复中,最终损害了机体。在某些个体身上,失调的症状就出现了。肾上腺酮的重复释放,要么引发功能障碍,比如血管痉挛和高血压,要么引发形态的损伤(lésions morphologiques),比如胃溃疡。正如人们所观察到的那样,在上次战争中遭受空袭的英国村庄里,村民中出现了数量惊人的胃溃疡病人。
如果根据戈尔德斯坦的观点来解释这一事实,那么,人们会把它归入到灾难性的(catastrophique)行为中,而如果根据勒利希的观点,人们会认为这是由生理障碍引发的组织异常(anomalie histologique)决定的。这两种观点远非相互排斥。
同样,如果今天来谈畸胎发生问题,我会大大受益于埃蒂安·沃尔夫(Etienne Wolff)在《变性》(Les changements de sexe)和《畸形学》(La science des monstres)上所做的工作。我会更多地强调通过对畸形的认识来认识正常形态的可能性甚至必要性。我将会更加坚决地提出,本质上,在一个成功的生命形式和一个失败的生命形式之间,并不先天地存在本体论的差异。而且,我们能够谈论一个失败的生命形式吗?在还没有确定生命必然要具有的性质时,又怎么能发现一个生命的缺陷[2]是什么呢?
比起那些赞赏和肯定——它们不仅来自医师、心理学家,比如我的朋友、索邦大学教授拉加斯(Lagache),也来自生物学家,比如阿尔及尔医学院的萨比亚尼(Sabiani)先生和科尔(Kehl)先生等——我本来更应该考虑到斯特拉斯堡大学自然科学部的路易·布努尔(Louis Bounoure)先生宽容而又坚决的批评。在《生物的自主性》(L'autonomie de l'être vivant)里,布努尔先生带着智慧和诚恳,批评我向“进化论的执迷”妥协,并且,可以说,他独具慧眼地把生命的标准化(normativité)这一观念看作是人类的超越性倾向在所有生命体上的投射。把历史引入生命(在这里,我想到的是黑格尔以及黑格尔主义的解释所带来的问题)是否合法,确实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这既是生物学的问题,也是哲学的问题。可以理解的是,我不可能在一篇序言里讨论这一问题。至少,我想说,它并未逃出我的注意范围,我希望在以后来处理它,而且,我很感谢布努尔帮我指出了这一点。
最后,可以确定的是,如果在今天对克劳德·贝尔纳(Claude Bernard)进行阐释,我就不可能不考虑1947年由德卢姆(Delhoume)博士负责出版的《实验医学原理》(Principes de médicine expérimentale),在这部著作中,贝尔纳比在其他地方更为详尽地考察了病态现象的个体相对性问题。但是,我并不认为我对贝尔纳的观点的判断,会在根本上被修正。
最后我还想补充一点,某些读者因为我的结论很简短,以及它们向哲学大门保持敞开这一事实,而感到震惊。我必须说,这是有意为之的。我曾打算为将来的一篇哲学论文做些铺垫。我知道,在这篇医学论文中,我为哲学的幽灵所做的牺牲,即使不算过多,但至少也已经够多了。因此,我特意将我的结论,以简洁而适当的方法论性质的命题这样的形式来呈现。
导论
在人身上,病态结构与病态行为问题大量存在。先天性的畸形足、性倒错、糖尿病、精神分裂等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最终都会指向解剖学、胚胎学、生理学和心理学的研究。然而,我们认为,这些问题不应该被割裂开来,而且,如果从整体上而不是局部细节上来考虑它们,我们仍然有机会把它们解释清楚。然而,目前,我们还不能够以一个文献充实的概括来支撑这一观点,但我们希望终有一天可以做到。然而,发表我们的部分研究成果,不仅是为了反映出目前的这种不可能性,同样也是为了给这项研究的下一阶段作一个标识。
哲学是一种思考。对它来说,所有的新材料都是好的,而且,我们还可以说,所有好的材料都必须是新的。在结束哲学研究几年后,我在讲授哲学课的同时开始了医学研究。我必须对自己的意图作一些解释。一位哲学教授之所以对医学产生兴趣,并不一定是为了更好地认识精神疾病,也更不必然是为了进行某项科学训练。我明确地希望医学成为人类一些具体问题的导引。对我来说,医学是且仍将是处于几种学科交界处的一种技术或者艺术,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在我看来,为了精确定位和清楚阐发我所关心的两个问题,即科学与技术的关系,标准与正常的关系问题,就必须从直接的医学文化那里得到帮助。如果将一种所谓的“非成见的”精神运用在医学上,在我看来(尽管它为了把科学的理性化方法引入其中而付出了很多值得尊敬的努力),最根本的还是临床和治疗,即一种建立或者恢复正常的技术,而这是不能够完全或者简单地被降格为一种单纯的知识的。
因此,这部著作试图把医学上的某些方法和成果引入到哲学思考中。必须说明的是,这完全不是给读者上课,或者对医学活动作出某些标准性的评价。我们也没有傲慢到要把形而上学引入到医学中,以对其进行革新。如果医学需要革新,那也应该由医师们来冒这个险,并以他们的名声做担保。然而,我们希望能够通过联系一些医学信息来调整对某些方法论概念的理解,从而有助于革新这些概念。希望人们不要有超出我们意图的期待。医学经常受到某些伪哲学著作的攻击,成为其牺牲品。对此,可以说,医生们并不陌生。在这中间,医学和哲学都没有得到好处。我们无意为这种事再添一个例子。我们也同样无意去做医学史家的工作。如果在本书第一部分我们从历史的视野中提出了一个问题,那也不过是为了降低理解的难度。我们绝不是要冒充在生物学方面很博学。
再说说我们这一主题的界限。正常与病态的一般性问题,从医学的角度说,可以被明确为畸形学或者疾病分类学问题,而后面一个问题本身,又可以被明确为躯体疾病分类学或者病理生理学的问题,和精神疾病分类学或精神病理学问题。我们希望把目前的考察严格限定在躯体疾病分类学或者病理生理学问题上,然而,我们也不会禁止自己借用畸形学、精神病理学上某些有助于推进这项研究或者说明某些结论的数据、观念。
在提出我们的观点时,我们同样还联系了在19世纪被普遍采纳的一篇文章中所进行的批判性研究。它也涉及了正常和病态的关系。根据这篇文章,病态现象与相应的正常现象,除了量的变化外,是同一的。在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希望服从这样一种哲学思考的要求,即重新开启问题,而不是封闭问题。莱昂·布伦士维格(Léon Brunschvicg)在谈到哲学时说,它是有关已经解决的问题的科学。我们将以自己的方式来做出这一简单而深刻的定义。
[book_chapter]第一部分 病态只是正常状态的量变吗?
[book_title]Ⅰ. 问题介绍
要动手研究这个问题,至少,我们必须对它进行定位。比如,我们如何着手研究地震或飓风呢?毫无疑问,所有关于疾病的本体论思考,均源于治疗的需要。已经部分确认的是,在所有病人身上,都能看到一个人有某种东西被增加或减少。一个人失去的东西,是可以被恢复的,而进入他身体的东西,也是可以离开的。同样,如果所得的病是源于妖术、魔法或者中邪,我们也相信能够战胜它。我们必须相信,任何疾病的发生,都不是为了让希望破灭。魔法为药品和念咒仪式提供了很多资源,以增加痊愈的希望。西格里斯特(Sigerist)曾指出,埃及的医学,把生病和着魔两种观念混合在一起,由此大致总结出了东方人在寄生虫病方面的经验。将寄生虫吐出,就意味着恢复健康[107,120][3]。疾病,通过一扇门进入或者离开一个人的身体。今天,仍然存在着一种疾病的世俗等级制。其基础,就是对各种症状进行定位的难易程度。因此,帕金森症比胸部的带状疱疹更是疾病,而疱疹则比疖子更是疾病。完全可以认为,传染病的微生物理论之所以成功,在相当程度上要归功于对疾病的本体论描述,我们这样说绝不是要冒犯巴斯德教义的尊严。人们可以看到微生物,尽管要通过显微镜、染色剂和培养菌的复杂中介,但人们却没有办法看到瘴气或者某种影响。看到一个物的存在,就已经预见某种行为。在其治疗效果方面,谁都无法否认感染理论的乐观性。毒素的发现,以及对个体特殊体质发病机理的认识,破坏了某种信条的美好的朴素性。这一信条披着科学的外衣,掩盖了人有生以来在对抗疾病时所表现出来的坚韧。
然而,如果我们感觉需要让自己心安,那是因为有某种焦虑常常纠缠着我们的思想。如果我们要把某个染病的器官恢复到一个理想的水平,而寄希望于某种巫术的或者实证的技术,那是因为我们对自然本身没有抱什么期望。
相反,希腊的医学,在希波克拉底(hippocratiques)医学的著作和实践中,考虑到了一个非本体论的、但更有活力的,非局部性的、但更全面的疾病的概念。自然(physis),在人体内外,是和谐与平衡的。这种平衡与和谐发生紊乱,就是疾病。在这种情况下,疾病不是人的一部分。它充斥于人体的各部分,它成了人的全部。外部环境只是条件,而非原因。一个人内部平衡,或者由于紊乱带来了疾病,是因为他的四种体液的流动性造成了变化和震荡。这四种性质的体液又与不同的性质相匹配(热、冷、湿、干)。疾病不仅仅是不平衡、不和谐,而且同样,很可能是自然试图在人体内实现新的平衡。疾病是一种广义的针对治愈意图的反作用。肌体患病,是为了自愈。治疗行为应该首先容忍,而且,如果必要的话,应该强化这些自发的既有享乐倾向又有疗效的反作用。医学技术模仿了自然的治疗行为(自然治愈力,vis medicatrix naturae)。模仿并不是简单地复制其表面,而是模仿其倾向,并延长近似的运动。当然,这样的观念同样是一种乐观主义,不过,这里的乐观主义只与对自然的看法有关,而与人类技术的效果无关。
医学思想从未停止在这两种关于疾病的描述、两种形式的乐观主义之间摇摆,每次都在关于疾病发生机理的最新解释中,为其中的一方找到更好的理由。某种元素的缺乏病、所有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都支持一种本体论性质的理论,而内分泌疾病、由各种障碍引发的疾病(这些病以dys-为前缀),则支持那种动态的、功能性的理论。然而,这两种观念还是有一个共同点:在疾病中,或者更准确地说,在生病的经历中,两者都看到了一种富有争议的情况:要么是肌体与外部物质之间的斗争,要么是肌体内部不同力量之间的斗争。疾病随健康状况、正常的病变情况的不同而不同,就像一种性质区别于另一种性质那样,通过某种明确的要素的存在或缺席来呈现,或者通过整个肌体的调整来呈现。这种将正常与病态混杂在一起的观念,至今仍然存在于自然疗法观念中。这种观念不希望借助人为的干涉来恢复正常。自然本身会找到治愈的办法。然而,有一种观念承认或者期待人类能够驱使自然,并迫使其屈服于自己规范化的愿望。在这一观念中,量变导致了正常与病态的区分这一观点是很难站住脚的。自培根(Bacon)以来,人们不是常说人类是通过服从自然来支配自然的吗?控制疾病,就是认识它与正常状态的关系。这种正常状态,正是一个活着的人——热爱生活的人——希望能够重新获得的。由此,在过时的技术终结之后,就有了一种理论需求,即把病理学与生理学联系起来,由此建立一种科学的病理学。托马斯·西德纳姆(Thomas Sydenham,1624-1689)认为,为了帮助病人,我们应该界定和确定他所患的疾病。世上有各种各样的疾病,就像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植物和动物一样。西德纳姆认为,在所有的疾病中存在着一种秩序,就像伊西多·乔弗瓦·圣-伊莱尔(I. Geoffroy Saint-Hilaire)在畸形中发现的规则那样。比奈尔(Pinel)在其《疾病分类哲学》(Nosographie philosophique,1797)中通过对类目的完善,为这些疾病分类的尝试做了辩护。达伦姆贝格(Daremberg)认为这更像是一位博物学家的著作,而不是一位临床医生的著作[29,1201]。
同时,莫干尼(Morgagni,1682-1771)在创造病理解剖学的过程中,让人们可以把某些器官的损伤与一系列稳定的症状联系起来。由此,疾病分类学便在解剖学分析中找到了依据。然而,就像哈维(Harvey)和哈勒(Haller)以来所发生的状况那样,解剖学因变成了生理学而“获得了活力”,由此,病理学很自然地成了生理学的延伸。关于这种医学观念的演变,我们可以在西格里斯特的著作中找到权威的总结性陈述[107,117-142]。这一演变的结果,便是对正常和病态之间的关系所进行的理论建构。根据这一理论,生命有机体中的病态现象,不过是相应的生理现象在数量上产生了或多或少的变化而已。病态被系统地定义为对正常状态的偏离,但更多地不是用a(异常)或dys(障碍)来表示,而是用hyper(过度)或hypo(不足)来表示。在通过技术来战胜疾病的可能性上,本体论有着让人宽慰的自信。当我们克制住这种自信时,人们绝不会认为健康和疾病有着本质的对立,是两种相互斗争的力量。要重建这种连续性,以便为了更好的疗效而获取更多的认识,最终需要疾病这一概念的消失。人们能够以科学的方式恢复正常状态这一信念,最终将导致病态这一概念无效。疾病不再是一个健康的人感到痛苦的对象,而是研究健康的理论家们的研究对象。正是在病态中,更清楚地说,人们才得到了健康的教训。这有点像柏拉图在国家机器中,为个体灵魂的善与恶,寻找更大的,而且更明显的对等物。
* * *
在整个19世纪,正常的和病态的生命现象,尽管看起来非常不同,而且被人类的经验赋予了完全相反的价值,但其实际上的同一,变成了一种得到科学保障的信条。这种信条在哲学和心理学领域的扩张,似乎受到了生物学家和内科医生们所认可的权威力量的控制。在法国,奥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和克劳德·贝尔纳,在截然不同的环境里,带着截然不同的意图,对这一信条进行了详细阐述。在孔德的学说中,那是一个他明确带着敬意承认从布鲁塞(Broussais)那里借用来的观点。在克劳德·贝尔纳那里,那是在进行了一辈子的生物学实验后得出的结论。这些实验的实践,在著名的《实验医学研究导论》(Introduction à la étude de la médecine expérimentale)中,得到了井井有条的梳理。在孔德的思想中,兴趣由病态转向了正常,以便通过思辨推导出一些有关正常的法则,因为正是以此来替代生物学实验——这种实验通常不好操作,尤其是以人为对象的时候——才与对疾病的系统研究显得相符。正常与病态的同一,在对正常的认识中得到了确认。在克劳德·贝尔纳的思想中,兴趣由正常转向了病态,以通过病态来引导理性的行为,因为作为一种明显与经验主义相冲突的治疗方式的基础,对疾病的认识是在心理学中进行,并由它发展而来的。正常与病态的同一,在对病态的治疗中得到了确认。最后,在孔德那里,对这种同一的确认停留在了观念的层面上,而克劳德·贝尔纳则试图让这种同一在量化的和数字的解释中变得精确。
我们把这样的理论称为信条(dogme),绝不是要贬低它,而是要强调它所引起的反响及其范围。我们选择从奥古斯特·孔德和克劳德·贝尔纳那里寻找确定其意义的文本,也绝不是偶然的。两位作者对19世纪的哲学、科学,甚至可能还有心理学,所产生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然而,临床医生们更愿意从他们的文学中,而不是从他们的医学或者哲学中去寻找他们的艺术哲学。阅读利特雷(Littré)、勒南(Renan)和泰纳(Taine)给医学事业带来的启发,显然比阅读赫希昂(Richerand)和特鲁索(Trousseau)带来的多,因为我们必须考虑到一个事实:一般来说,人们在进入医学领域时,对医学理论是一无所知的,但对很多医学概念,却不无先入之见。在医学、科学和文学领域中传播孔德思想的,是利特雷和巴黎医学院首任组织学教席夏尔·罗宾(Charles Robin)的著作。[4]通常,我们在心理学领域会感觉到他们的影响。我们从勒南那里知道:“在个体心理学中,睡眠、疯狂、精神错乱、梦游、幻觉,所提供的有益经验,比正常状态提供的多得多,因为在正常状态下,各种现象由于太微弱,似乎都被抹去了,而在一种更容易察觉的极端变化状态下,由于被放大了,所以变得更加明显。物理学家们并没有在自然的微量电流中研究电流,而是在实验中把它放大,以便让研究变得更容易,尽管在这种放大的状态下所研究出的规律,与自然状态中的规律是一样的。同样,人类的心理学,应该通过研究人类精神史的每一页上出现的疯狂、梦、幻觉等来建立。”[99,184]L.杜加(L. Dugas)在他关于里博(Ribot)的研究中,清楚地说明了里博在方法论上的观点,与孔德以及他的朋友和捍卫者勒南的观念之间的亲缘关系[37,21和68]。“生理学和病理学——既是心理的也是身体的——并非作为对立的两极而存在,而是同一个整体的两部分……同时,病理学正向纯粹的观察和实验靠近。这是一种有力的调查方法,而且,能够带来相当多的成果。实际上,疾病是关于最微妙的秩序的实验。这种秩序是自然本身在特定的环境中,以人类所不曾掌握其技艺的方法创造出来的:它是人类所不可企及的。”[100]
克劳德·贝尔纳对1870-1914年间的医师们的影响同样深广。这种影响,要么通过生理学直接实现,要么通过文学著作间接产生。这一点在拉米(Lamy)和唐纳-金(Donald-King)关于文学上的自然主义与19世纪的生物学与医学理论的关系的研究著作中得到了确认[68,34]。尼采也吸收了克劳德·贝尔纳的观点,尤其是他关于病态与正常是同质的这一思想。在引用《动物热量讲稿》(Leçons sur la chaleur animale)[5]中关于健康与疾病的一长段文字之前,尼采写下了如下的思考:“一切患病状态的价值都在于,它们以一种放大镜显示出某些常规的、但通常难以看清的状态。”(《权力意志》,553,Bianquis译,N.R.F., I,364)
这些扼要的指示似乎足以表明,这个我们试图阐明其意义和重要性的论题,绝不是为了辩护的需要而生造出来的。思想史并非一定和科学史相重合。然而,由于科学家是在某种环境中,某种并非绝对科学性的社会氛围中生活着,科学史也不能完全忽略思想史。把一个论题自身的结论运用到这个论题上,我们可以说,它在自身的文化氛围中所经历的修正,会呈现出其本质意义。
我们选择以孔德和克劳德·贝尔纳为叙述的中心,是因为这两位作者半推半就地扮演了旗手的角色;因此,与其他人相比,我们给予了两人更多的关注。我们也以同样的篇幅引用了另外一些人,而他们本应该从某种角度得到更为生动的阐释。[6]而出于完全相反的原因,我们决定在孔德和贝尔纳的观点之外,加上勒利希(R. Leriche)的论述。勒利希在医学和生理学中都得到了同样多的讨论,而这两个领域绝不是他的长处所在。然而,从某种历史的视野中来考察他的思想,或许能够揭示出某种深刻性和意义来。排除对权威的狂热崇拜,我们也不能否认他是一个杰出的实践者,在病理学领域的竞争力,超越了孔德和克劳德·贝尔纳。而且,就这里所考察的问题来说,有趣的是,勒利希占据了因克劳德·贝尔纳而著名的法兰西学院的医学主席的位置。因此,他们之间的差异将会更加有意义和有价值。
[book_title]Ⅱ. 奥古斯特·孔德与“布鲁塞原理”
奥古斯特·孔德在自己思想发展的三个基本阶段中,明确地指出了病态现象的实际特征以及相应的生理现象:首先是《实证哲学教程》(Cours de philosophie positive)的酝酿阶段,在这一阶段引人注目的事件是他开始了和圣西门的友谊(到1824年,他和圣西门断绝了关系)[7];第二个阶段是真正的实证哲学时期;第三个阶段,在某些方面与前一阶段有很大的不同,即为《实证政治体系》(Système de politique positive)时期。孔德在生物学、心理学和社会学诸领域的现象中,赋予他所谓的布鲁塞原理以普遍性意义。
正是在1828年,孔德注意到了布鲁塞的论文《刺激与疯癫》(«De l'irritation et de la folie»)。孔德从中概括出了这一原理,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做了借鉴[26]。孔德将本属于比沙(Bichat),以及他之前的比奈尔的成就,归功于布鲁塞,宣称所有已知的病患不过是一些症状(symptôme)而已,而且,重要的机能产生障碍,必然伴随着器官,或者组织的创伤。然而,重要的是,孔德补充说:“从来没有人以如此直接而让人满意的方式发现病理学和生理学之间的这种关系。”实际上,布鲁塞解释说,所有疾病的形成,本质上都在于“各种组织中,处于既定的正常标准之下或者之上的刺激的过量或者不足”。因此,疾病不过是对保持健康不可或缺的那些刺激物的行为的强度,发生了简单的变化后的结果。
从那时起,孔德将布鲁塞的疾病分类学概念提升到了普遍公理的水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将其认识价值等同于牛顿定律或达朗贝尔(d'Alembert)原理。当然,随后的情况就是,当他试图将自己的社会学基本原理,即“进步仅仅是秩序的发展”,与其他可以确证这一原理的更为普遍的原理联系起来时,孔德在布鲁塞和达朗贝尔两人的权威性之间产生了犹疑。有时候,他参考了达朗贝尔通过对运动交换律(lois de la communication des mouvements)的简化而得出的平衡律(lois de l'équilibre)[28,I,490-494],有时候,他又参考了布鲁塞的格言。有关现象的可变性的实证理论,“整个被凝缩为从布鲁塞的一句格言引申而来的一条普遍性原理:现实秩序的每一种变化,不管是人为的还是自然的,只和相应的现象的强度有关……不管其程度的变化如何,现象总是保持同样的格局;真正意义上的自然的全部变化,也就是种类的变化,却被认为是自相矛盾的”[28,III,71]。渐渐地,孔德开始宣布自己对这一原理拥有知识上的发明权,因为是他系统地运用了它,正如一开始他认为布鲁塞在从布朗那里借用了这一原理后,也可以将之据为己有,因为他对其进行了个人化的运用[28,IV,app.223]。在这里,需要引用一段比较长的段落(如果只是摘要的话,将会被过于简化):“对疾病的合理观察,对生物来说,建立了一系列间接的经验。在用来解释动态的甚至静态的观念时,这些经验比大多数直接经验适用得多。我的哲学论文已经做出了足够的努力,来评估这样一种方法的性质和范围。这一方法真正触及到了一些生物学的基本认识。它的基础,建立在一条宏大的原理上。我把这条原理的发现权归于布鲁塞,因为它是从布鲁塞的全部著作中总结出来的,尽管是由我独立地创立了这个普遍而直接的公式。直到那个时候为止,被归之于常态的规律与病态所服从的规律完全不同:以至于对一方面的考察,对另一方面完全没有作用。布鲁塞创立了这样一种原理,即疾病现象在本质上与健康现象是一致的,它们的区别仅仅在于强度的不同。这一发人深省的原理已经变成了病理学的系统性基础,因而从属于整个的生物学。反过来用,它解释并提升了病理学分析在解释生物学推断方面的能力……人们由此得到的洞见,却只能够让人对其最终的效力有一个模糊的认识。百科全书学派将其扩展到知性和道德的活动方面,而在这些方面,布鲁塞的原理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应用,以至于在这两方面的疾病要么让我们震惊,要么让我们烦恼,却没有让我们得到启示……除了其在生物学问题上的直接效力外,在实证教育的整个系统中,对任何一门科学来说,它为类似的方法提供了有益的逻辑准备。因为集合有机体(l'organisme collectif)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它所包含的问题,与单个机体相比,就更严重、更多样、更频繁。我斗胆断言,布鲁塞的原理应该被推及到这样的程度,而且,我还通常用它来确证或者完善一些社会学规律。然而,对于革命的分析,如果没有得到生物学所提供的、从最简单的个案中得来的逻辑指导,就不能对社会的实证研究有所启发。”[28,I,651-653]
因而,以上是一条具有普遍权威性(包括在政治领域具有普遍权威性)的疾病分类学原理。可以确信的是,正是这种最后投射出来的应用,回溯性地赋予了它本来就具有的——根据孔德的说法——在生物学领域中的全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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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哲学教程》的第四十讲《对生物学整体的哲学反思》包含着孔德对我们目前所面临的这个问题的最完整的论述。问题在于,实验方法最简单的扩展——它在物理—化学领域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作用——在处理生命的原始特征时所面临的困难,必须被呈现出来:“任何一项实验,都是为了揭示某种现象的每一种决定性或者修正性影响发生作用时所遵循的规律,而且,一般来说,它在于把某种明确的变化引入到某种特定的环境中,以便直接评估现象本身的相应变化。”[27,169]然而,在生物学中,现象的存在所需要的一种或多种条件所承受的变化,绝不是随意的,而是必须止于与现象的存在相协调的范围内;此外,与机体的状况相符合的功能性协调,禁止人们以足够的分析的精确性,来控制某种明确的紊乱与其设想中独有的效果之间的关系。然而,孔德认为,如果我们愿意承认,实验的实质,不在于实验者在自己试图有意扰乱某种现象时所实施的人为干预,而在于比较目击到的现象与根据某种存在条件而被改变了的现象,那么,在学者们看来,疾病就很自然地具有一种实验的作用,允许人们在机体的各种非正常状态与正常状态之间做出比较。“有一项原理将从此成为实证病理学普遍的、直接的基础。这一原理的提出者,就是我们天才的、勇敢的、锲而不舍的杰出市民M.布鲁塞。根据这一高度哲学化的原理,病态与常态并没有极端性的差异。因而,它的表现,不管在哪个方面,仅仅是把正常机体的每一种现象的变化极限,从上或从下做简单的延伸,但又不会引起一种真正全新的现象,即不会引起在某种程度上完全找不到其纯生理的相似物的现象。”[27,175]最终,每一个病理学概念都必须建立在对相应的正常状态的预先了解之上,然而,反过来,对病态个案的科学研究,也成了人们在寻求正常状态的规则时所不可逾越的一个阶段。对病态个案的观察,为现实的实验考查提供了大量真正的便利。在疾病中,由正常状态向病态的过渡,更为缓慢,更为自然,而向正常状态恢复这个过程一旦发生,就会提供相反的证据。而且,就人类来说,对病态的考察,比必然受限的实验考察丰富得多。对病态个案的科学研究,在根本上,对所有的有机体,甚至植物,都是有效的。它特别适合于那些最复杂、最微妙、稍纵即逝的生命现象。而这些现象,很容易被直接的、粗暴介入的实验所扭曲。在这里,孔德所思考的,是与高等动物、人类,以及神经功能和心理功能相关的生命现象。人们认为,缺陷或畸形,比植物的各种器官或运动神经的功能紊乱更古老、更难治愈。而最终,对它们的研究,完善了关于疾病的研究:对于生物学研究来说,“畸胎学方法”(le moyen tératologique)将会成为“病理学方法”的补充[27,179]。
我们应该注意的是,首先,这个论点的特点是特别抽象,在整个叙述过程中没有一个关于医学范畴的具体例子来恰当地证明他的论述。由于不能够把这些泛泛的论述和具体的例子联系起来,我们不知道孔德到底是从什么样的视点出发而提出:病态的现象在生理现象中总有其类似物,而且它绝不是一种全新的东西。在什么样的意义上,一条硬化的动脉与正常的动脉是同样的?在什么样的意义上,一颗停搏的心脏与一个运动员力量充沛的心脏是同样的?毫无疑问,我们应该明白,在疾病状态和健康状态中,生命现象的规律都是一样的。然而,为什么他不明确地表达这一点?为什么不给出一些实例?而且,同样,这难道不是暗示我们,这些相似的效果,是在健康状态和疾病状态中,由相似的机制造成的?我们应该思考西格里斯特给出的这个例子:“在消化过程中,白细胞的数量会增加。同样的情况,在感染时也会发生。最终,这一现象,有时候是属于生理学的,有时候是属于病理学的。这取决于它的起因。”[107,109]
其次,我们应该注意到,尽管关于正常与病态相接近、病态与正常相类似的阐明是可以互换的,孔德还是一再坚称,在对病态的个案进行方法论的考查之前,有必要首先确定正常状态及其真正的变化极限。这就意味着,严格地说,没有对疾病的了解,没有各种各样的实验,仅仅在观察的基础上来认识各种正常的现象,是可能的,也是必需的。然而,孔德给我们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空白,即没有提供一个标准,允许我们去认识一个正常的现象是什么样的。这让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这一点上,他所使用的,是一个相应的日常使用的概念,因为他不加区分地使用正常状态、生理状态、自然状态这些概念[27,175,176]。更准确地说,在确定病理学的或者实验的紊乱的极限——能与机体的存在相容的极限——时,孔德就把这些极限等同于那些“内部的和外部的显著影响的和谐”的极限[27,169]。结果就是,正常的或者生理的这个概念,最终被和谐这一概念阐明了,而且变成了一个量化的、多用途的、美学的概念,而不太像是一个科学的概念。
同样,关于对正常现象或相应的病态现象的性质的确认,非常清楚的是,孔德的意图,在于否定活力论者(vitalistes)认定的存在于两者之间的性质上的差别。从逻辑上讲,否定性质的差别,将会导致承认一种可以通过量化来表达的同质性。毫无疑问,这正是孔德前进的方向,当他把病态定义为“仅仅是把正常机体的每一种现象的变化极限,向上或向下做简单的延伸”。然而,最终,我们必须承认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尽管其定量的特征比较模糊和不严格,仍然包含着一种定性的反响。孔德从布鲁塞那里借用的这一词语,并没有表达出他想要表达的意图。因此,我们要转向布鲁塞,以便理解孔德的论述中留下的含混和空白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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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倾向于以《刺激与疯癫》为基础,来总结布鲁塞的理论,因为在他所有的作品中,这一部是孔德最为熟悉的。我们已经能够确定,清楚而别具一格地构成了他的理论的,既不是《论生理学在病理学中的应用》(Traité de physiologie appliquée à la pathologie),也不是《生理医学基本原理》(Catéchisme de médecine physiologique)。[8]布鲁塞在生理兴奋(l'excitation)中发现了最原始的事实。人的存在,只能通过他迫于生存于其中的环境对其身体器官造成的兴奋来进行。通过他们的神经分布,内层和外层的接触面,都会把这一兴奋传送到大脑,然后,大脑将之返回到各组织,包括接触面。接触面所面对的,是两类兴奋:来自其他肌体的和来自大脑的影响的。正是在这种多重兴奋源的反复作用下,生命才得以延续。将生理学的学说运用到病理学上,意味着试图去发现“这种兴奋如何偏离了正常状态而创造出一种非正常的或疾病的状态”[18,263]。这些偏离现象,要么是某种不足,要么是某种过剩。刺激(l'irritation)与兴奋(l'excitation)的区别,只是程度上的;它可以被定义为“使生命现象的表现程度不及或超过正常状态的那些因素,以经济的方式制造的全部干扰”[18,267]。因而,刺激就是“正常的兴奋过量发展造成的”[18,300]。比如,因缺氧而造成的窒息,会使肺丧失正常的刺激源。反过来,氧气含量过高的空气“会对肺造成强烈的过度刺激,使肺更容易兴奋,最终的结果就是发炎”[18,282]。由不足或过度而造成的这两种偏离,在病理学中的重要程度是不一样的,后者比前者重要得多:“第二种病源,由过度兴奋造成的刺激,因而比第一种,即兴奋的匮乏,带来的后果要多得多,因而,可以说,我们的大部分疾病,都来自第二种病源。”[18,286]通过无差别地使用它们,布鲁塞把anormal(非正常的)、pathologique(病态的)、morbide(不健康的)[18,263,287,315]这几个词语等同了。正常的(normal)或者生理的(physiologique),与非正常的(anormal)或者病态的(pathological)之间的区别,就将是纯数量上的区别了,仅仅指不足或者过量。而一旦布鲁塞承认有关知性能力的生理学理论,这一区别就不但适用于机体的现象,也适用于精神现象[18,440]。那个被简要陈述的论点就是这样的,它的命运,更多地取决于作者的人格,而不是文本内部的连贯性。
一开始,布鲁塞在关于病态的定义中,明显地把原因和结果搞混淆了。原因可以持续地有数量上的变化,然而也能够引发质量上不同的结果。举个简单例子,一种在数量上增加的兴奋,能够带来一种愉快的状态,然后紧接着就是痛感,两种谁都不会混淆的感觉。在这样的理论中,两种观点常常被混在一起,一方面是正在遭受疾病的病人的,而且被疾病所证实了的观点,另一方面是科学家的观点,这些科学家在疾病——生理学还不能解释这种疾病——中什么都没有发现。然而,机体的状态就像音乐一样:在刺耳的声音中声学的规律也没有被破坏,这并不是说所有声音的混合都是悦耳的。
总之,这样一种观念可以向两个稍微不同的方向发展。这取决于正常与病态之间已经建立的关系是同质性(homogénéité)的还是连续性(continuité)的。贝然(Bégin),作为一个顺从的信徒,对连续性关系特别坚持:“病理学不再是一个分支,一种结果,生理学的一部分,或者说,生理学包括了对所有生物的各个层次的研究。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从器官根据它们能够适应的全部规律性和一致性而开始运转的那一刻起,一直到损伤恶化到让所有的功能都已不再可能,而且所有的运动都停止那一刻,当我们在这一期间对功能进行考查时,我们不断地从一门学科过渡到另一门学科。生理学和病理学相互照亮了对方。”[3,XVIII]然而,必须要说的是,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转换的连续性,与这两种状态的混合并不冲突。中间状态的持续并不排斥多种极端状态。布鲁塞自己的措辞,有时候会暴露他在坚持正常与病态之间的同质性时的困难,比如:“疾病,在本能的、知性的、感觉的、肌肉的各种关系中,增加、减少、打断或破坏[9]大脑的神经分布。”[18,114]以及:“在活性组织中发展的刺激并不总会以引发炎症的方式来改变[10]它们。”[18,301]在孔德的案例中,我们还是很容易发现,过剩和缺乏两种观念的含混性,以及它们那种定性的、隐含着规范性的特征。其度量性的伪装,完全掩饰不住它们。过剩或者缺乏的出现,与一个被认为有效的和站得住脚的度量有关——因此也与标准有关。把非正常定义为太多或者太少,就是承认所谓正常状态的标准特征。这种正常的,或者说生理的状态,不再仅仅是像一个事实一样可察觉和可解释的状态,而是被附上了某种价值的宣言。当贝然把正常状态定义为“根据它们能够适应的全部规律性和一致性而开始运转”的那种状态时,我们不得不承认,尽管布鲁塞对本体论感到恐惧,一个完美的标准,在这种进行实证性的定义的努力中展开了。
从现在开始,我们可以简要概括一下对那个论点的主要反对意见:根据那个论点,病理学是一种引申的、扩展了的生理学。把生理学,以及最终,把理疗,从已经建立起来的生理学完全发展成一种科学,这种企图,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才有意义:首先,必须把正常完全客观地定义为一种事实,其次,正常和病态之间的所有区别,必须可以用量化的术语来表达,因为只有数量才能够同时考虑到同质性和变化。对这两种可能性提出质疑,我们的意图并不是要降低生理学或病理学的价值。在任何情况下,必须清楚的是,布鲁塞和孔德都没有能够完成这两项要求。而这两项要求,对与他们的大名相关的这场努力来说,是不可分离的。
就布鲁塞来说,这一事实并不奇怪。方法论的思考并非其所长。对他来说,生理医学论文的价值,不在于作为一种推断性的预测为认真的研究正名,而在于作为一种治疗的处方,以放血疗法(saignée)的形式,强加于任何人、任何事上。在这把手术刀的武装下,他特别关注在过量的普通兴奋演变成的刺激中所发现的炎症。就他的学说来说,其内在的非连续性,根源于它们包含了哈维尔·比沙(Xavier Bichat)和约翰·布朗(John Brown)的学说,却又没有对他们各自的意义投入足够的关注。关于这两个人,很值得多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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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兰医师布朗(1735-1788),一开始是卡伦(Cullen,1712-1780)的学生,后来成了他的竞争对手。布朗从他老师那里得知了格利森(Glisson,1596-1677)提出、经由哈勒(Haller)发展的应激性(l'irritabilité)的概念。作为第一部伟大的生理学著作(Elementa physiologiae《生理学原理》,1755-1766)的作者,哈勒,一个博学的、富有天资的伟大人物,懂得应激性是某些器官,特别是肌肉,以收缩的方式对刺激物做出反应的可能性。收缩并非与弹性相仿的机械现象;它是肌肉组织对各种外部刺激的特别反应。同样,感觉也是神经组织专有的特质[29,II;13 bis,II;197,51;110]。
据布朗说,生命的延续,所依靠的只是一种特殊的性质:可刺激性(l'incitabilité)。它允许活着的生物受到影响,并做出反应。疾病,有时候表现为有力,有时候表现为无力,其实都不过是这一特质的量变,不管刺激的强弱。“我已经表明,健康和疾病是同一种状态,取决于同样的原因,即刺激,只是程度的变化不同;我还证明,造成这两者的,也是同一种力量,有时候以合适的力度发生作用,有时候,要么太强烈,要么太微弱;另外,医师唯一应该考虑的,是因刺激而产生的偏差,以便以合适的方法使其重新回到健康的程度上来。”[21,96,注释]
在排除了固体病理学理论和液体病理学理论的坚持者后,布朗宣称,疾病不是源于固体或流体的原始缺陷,而只与刺激的强度变化有关。治疗疾病意味着把刺激的数量调到更大或更小的程度。夏尔·达伦姆贝格(Charles Daremberg)这样概括这些观点:“布朗把我在这些演讲中多次提醒你们注意的那个观点重新纳入了考虑范围,并使之与自己的体系相适应。这个观点就是,病理学是生理学的一个领域,或者,正如布鲁塞所说的,是病理生理学的一个领域。事实上,布朗宣称(§65),一个已经完全证明的事实是,健康状态和疾病状态并没有不同,其原因就在于促生或者破坏它们的那种力量,具有相同的行为;比如,他力图通过比较肌肉收缩和痉挛或破伤风,来证明这一点。”(§57及以后;又参见136)[29,1132]不过,毫无疑问,在布朗的理论中让我们特别感兴趣的是,正如达伦姆贝格反复指出的那样,这一点正是布鲁塞的思想的出发点,然而,更有趣的是,在某种程度上,它有一种最终成为病理学现象的模糊趋势。布朗宣称要对受刺激的器官的变化状况进行量化的评估:“假设某一部分受到的作用(比如肺膜炎中肺部的炎症,痛风中脚的炎症,在水肿中往某个普通的或者特殊的孔穴中渗水)为6,而其他每一个部分受到的较小的作用为3,并且这些受到较小作用的部分有1000个;那么,结果就是,这一感染部分与身体的其他感染部分的比率是6:3000。对整个身体产生影响的各种刺激源,以及把它们在整个机体中产生的效果加以破坏的治疗手段,都确证了在所有的一般性疾病中这种计算的精确性。”[21,29]治疗学因此建立在计算的基础上:“假如亢进素质累积到了60个点的刺激度,我们要想办法把多余的刺激减低20个点,要达到这一效果,我们采用的方法就是要让刺激减弱到足够的程度。”[21,50,注释]当然,人们有权利、也有能力嘲笑这种把病态现象数学化的奇怪行为,然而,这也必须在这样的前提下才可以,即我们必须同意这种学说充分地满足了其假定前提的要求,而且,其概念内在的连贯性必须是非常完整的。而这种连贯性在布鲁塞的学说中并没有实现。
更有甚者,布朗的一个学生,塞缪尔·林奇(Samuel Lynch),带着这种体系的精神,建立了刺激程度的度量表,即达伦姆贝格所说的“健康与疾病的真实测量表”。其形式,就是附在《医学原理》(Eléments de médecine)的各种版本或译本后的比例表。在这个表中,有两条方向相反的平行轴,刻度均是从0到80,因而,最大的可刺激度(80)与刺激度“0”相对应,反过来也是如此。从最完美的健康状态(刺激度=40,可刺激度=40)开始,往两个方向前进,刻度上不同程度的变化分别与疾病、疾病的原因、影响和治疗方法相对应。比如,在刺激轴线上,60-70范围内是亢进素质类疾病:肺膜炎、脑膜炎、严重的天花、严重的麻疹、严重的丹毒和风湿。对这些疾病,有如下治疗指导:“为了实现治疗效果,必须降低刺激程度。要实现这一点,应该避免过度强烈的刺激,仅仅容许最微弱的,或者负面的刺激。治疗方法就是放血、通便、节食、静心、降温,等等。”
必须要说的是,重新发掘这一已经作废的疾病分类学说,并不是为了娱乐或者满足学者无谓的好奇心。它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切近了对我们关心的这个论点的深刻意义的精确表达。从逻辑上说,对各种现象——其本质上的差别被认为是一种错觉——进行区别,是以量化的方式进行的。在这里,以测量的方式来进行区分,不过是一种夸张的做法。然而,通常,夸张的版本往往比忠实的版本更能够反映某种形式的本质。确实,布朗和林奇的成功,仅仅是建立了一个关于病态现象的观念等级结构,一种标注健康和疾病这两极之间的状态的量化方法。标注并非测量,一个等级并非一个基本单位。然而,就算是错误的,也是有建设性的;确实,它表明了某种努力所具有的理论意义,并且毫无疑问地,表明了这种努力在它所针对的对象当中所遇到的限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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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承认,布鲁塞能够从布朗那里得知,依靠量变来确认正常和病态现象的同一性,逻辑上意味着把一种测量体系强加在研究上,而他从比沙那里学到的东西,则反过来平衡了这一影响。在他的《生命与死亡研究》(Recherches sur la vie et la mort,1800)中,比沙将生理学的对象和方法与物理学的对象和方法做了比较。据他的观点,不稳定性和不规则性是生命现象的基本特点,而那种把它们强行纳入某种呆板的测量体系中的东西,将它们的本性扭曲了[12,art.7,§I]。正是从比沙那里,孔德,甚至还有克劳德·贝尔纳,也对用数学方法来处理生理现象的任何做法,都产生了不信任,特别是任何涉及求平均值和统计的研究。
比沙对生物学中所有测量式的方案均怀有抵触,这又很矛盾地与他的如下观点同时并存着,即疾病必须,在构成器官的组织的范围内,用它们的特质中可以明确量化的变化来解释。“精确地分析活体的特征;并且表明,在最后一项分析中的所有生理现象,都与它们的自然状态中那些被我们考虑的属性有关,而且,所有的病态现象都源于它们的增加、减少或者改变;每一种治疗现象的原则,就是回到它们曾经偏离的自然形态;让每一种现象发生作用时所处的状况,变得精确……这是本书的基本观点。”[13,I,XIV]这就是我们批评布鲁塞和孔德的观念所具有的含混性的根源所在。放大和缩小是表示数量的概念,但改变是表示性质的概念。毫无疑问,我们不能够责备生理学家和医师们,与柏拉图以来的很多哲学家一样掉进了同样的陷阱里。但是,认识到这个陷阱的存在,而且不要在某个人掉入其中的时候还心安理得地忽略它,这是很有益的。布鲁塞的讲稿,其萌芽存在于比沙的这段论述中:“所有的治疗手段只有一个目的,让被扭曲的生命属性回到其本来的状态。任何治疗手段,如果在炎症中没能减少器官已经增高的敏感性,在水肿、渗漏(infiltration)中没能提升被完全降低的那些属性,在痉挛中没能降低肌肉的收缩性,在瘫痪中没能提升肌肉的收缩性,那都算是没有达到目的;这是禁忌。”[13,I,12]唯一的区别在于,布鲁塞把所有的病原学降格成了现象的增加和过剩,并最终把所有的治疗简化成了放血。在这里,我们当然可以说,过剩在每一种事物那里都属于一种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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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会让人惊讶的是,对孔德的理论的论述,已经变成了一个回溯性阐述的机会。为什么在整体上不采用历史顺序?因为历史叙述常常颠倒了兴趣和考察的真正顺序。正是在目前,这一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反思。如果反思引来的是回溯,那么,回溯肯定与它有关。因此,历史源头真的不如反思的源头重要。当然,作为组织学的创始人,比沙并没有从孔德那里借鉴什么。同样也不能确定的是,细胞理论在法国所遭受的抵抗,大体上与夏尔·罗宾对实证主义的忠诚有关。我们知道,作为比沙的追随者,孔德并没有承认分析可以超出组织(tissus)之外[64]。不管怎样,我们可以肯定,即便是在医学文化中,由比沙、布朗和布鲁塞开创的普通病理学理论,其影响程度,也仅在于孔德发现它们有某些长处。19世纪下半叶的医师们大多不知道布鲁塞和布朗,但几乎没有不知道孔德或利特雷(Littré)的;就像今天大多数生理学家不能够不知道贝尔纳一样,但对于通过马让迪(Magendie)而与贝尔纳联系起来的比沙,却比较冷漠。
通过回到更为久远的孔德的思想的源头,再经由布鲁塞、布朗和比沙的病理学,我们更好地理解了这些思想的意义与局限。我们知道,孔德对数学化的生物学的坚决敌视,正是源自比沙,而其中介,则是他的生理学老师德布兰威尔(de Blainville)。他在《实证哲学教程》第40讲中极为详细地解释了这一点。比沙的活力论(Vialisme)对孔德在生命现象上所持的实证主义观念所产生的影响,不管有多隐晦,却与确认生理学机制与病理学机制之间的同一性的深层逻辑要求相抵了。这些要求却被布鲁塞忽略了。而布鲁塞正是孔德与比沙之间,在某种病理学学说上的另一位中介。
我们必须记住,在创造同样的病理学概念时,孔德的目标和意图与布鲁塞的是不同的,或者说,与布鲁塞之前的大人物们不同。一方面,孔德宣称要把科学方法系统化,另一方面,他声称要以科学的方式建立一种政治学说。通过普遍地宣称疾病不会改变生命现象,孔德对如下观点的陈述进行了辩护:拯救政治危机的方法,在于带领社会返回到其本质的、永久性的结构中,并且,进步的程度,只限于通过社会统计来定义的正常秩序的变化范围内。在实证主义学说中,布鲁塞的原则仍然作为整个体系下的一个观点而被保留,而正是医师、心理学家和依靠灵感和实证主义传统的文人,将它作为一个独立的观念传播开来了。
[book_title]Ⅲ. 克劳德·贝尔纳与实验病理学
可以肯定的是,克劳德·贝尔纳在处理正常与病态的关系问题时,从没有提到过孔德,尽管他以明显相似的方式解决了这一问题。同样可以肯定的是,他无法忽略孔德的观点。我们知道,克劳德·贝尔纳仔细地阅读了孔德的著作,并做了批注。这一点在疑似1865-1866年间的笔记中得到了证明。这批笔记由雅克·舍瓦利耶(Jacques Chevalier)在1938年出版[11]。对第二帝国的医师和生物学家来说,马让迪、孔德和克劳德·贝尔纳是同一宗教的三尊大神——或者三大恶魔。在考察贝尔纳的老师的实验性工作时,马让迪、利特雷分析了那些与孔德的生物学实验思想相一致的假说,以及它们与病理学现象观察的关系[78,162]。E.格莱(E. Gley)第一个指出,克劳德·贝尔纳在他的文章《生理学学科的进步》(«Progrés des sciences physiologiques»,《双界杂志》[Revue des Deux Mondes],1865年8月1日)中,将三种状态的原理归入了自己名下,而且,他还部分地负责了一些刊物和协会。在其中,夏尔·罗宾让实证主义的影响清晰可感[44,164-170]。1864年,与布朗-塞卡(Brown-Séquard)一道,罗宾出版了《人与动物的正常与病态的解剖学和生理学杂志》(Journal de l'anatomie et de la physiologie normales et pathologiques de l'homme et des animaux)。在第一期中,就有克劳德·贝尔纳和谢弗勒尔(Chevreul)等人的论文。克劳德·贝尔纳是罗宾创立于1848年的生物学协会的第二任主席。在向创办者宣读的一项研究中,他明确指出了这个协会的指导原则:“通过研究解剖学和生物分类学,我们希望能够弄清楚各种功能的原理;通过研究生理学,逐渐了解怎样去改变器官,以及功能偏离正常后,会在怎样的范围内变化。”[44,166]拉米从他自己的角度指出,19世纪的艺术家和作家们,有些人寻找着相关的灵感或者主题资源,来思考生理学和医学问题。他们并没有看到孔德和贝尔纳的思想之间的区别[68]。
说到这里,我们必须补充,要概括出克劳德·贝尔纳在病理学现象的本质和意义这一具体问题上的思想,是一项非常困难而棘手的任务。这是一位值得注意的科学家,其发现和方法至今仍然有效,医师和生物学家们仍然不时地提到他,而关于他的作品,至今还没有一个完全的、评注性的版本!他在法兰西学院里的大部分讲稿,都是由学生编辑出版的。但贝尔纳自己所写的文字、他的书信,还没有成为任何尊敬的、有条理的考察的对象。人们零零散散地出版了他的一些批注和笔记,并且很快成为争论的中心。这些争论带有非常明显的偏见,以至人们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即想要知道是不是恰恰因为这些各种各样的偏见,才使得他的这些残篇没有全部出版。贝尔纳的思想仍然是一个问题。唯一诚实的应对办法,就是当有一天人们真决定这样做时,系统地出版他的论文和保存在档案中的手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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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态现象和与之相应的生理现象的真正同一性(l'identité)——应该在机理(mécanisme)中,或者在症状中,还是在两者中来谈论它呢——和连续性,在贝尔纳的作品中,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不是其主题。这一论断可以在《实验生理学在医学中的应用》(«Leçons de physiologie expérimentale appliquée à la médecine»,1855)这一讲稿中,特别是在第二卷的第二和第二十二讲中,以及《动物热量讲稿》(1876)中找到。我们倾向于选择《糖尿病与动物糖原合成作用讲稿》(«Leçons sur le diabète et la glycogenèse animale»,1877)为基本文本。在贝尔纳的著作中,这一篇可以被看作是专门证明这一理论的。在其中,对临床与实验状况的论述,把可以从中推导出来的某种方法论和哲学领域的“寓意”,与其复杂的生理学意义,至少放在了同样的位置。
克劳德·贝尔纳把医学看作是疾病的科学,把生理学看作是生命的科学。在这两门科学中,指导和控制着实践的,是理论。理性化的治疗,只有依靠科学的病理学才能够存在,而科学的病理学必须以生理科学为基础。作为一种疾病的糖尿病所提出的问题,其解决方法正好证明了前面那个论点。“常识告诉我们,如果我们完全熟悉某种生理现象,我们就能够解释在病态现象中它容易受到的各种干扰:生理学和病理学是互相交叉的,并且在实质上是同一种东西。”[9,56]糖尿病仅仅是,而且完全是,在某种正常功能被扰乱后形成的疾病。“每一种疾病都有一种对应的正常功能。其表现,仅仅是受到干扰、被放大、被减弱,或者被消除。如果我们不能够解释今天的疾病的全部表征,那是因为生理学还没有足够地发达,而且还有很多正常的功能对我们来说仍是未知的。”[9,56]克劳德·贝尔纳以此反对了同时代的大多数生理学家。他们认为,疾病是一种生理性以外的存在,被强加在了机体上。对糖尿病的研究不再能接受这一观点。“事实上,糖尿病具有如下特定症状:多尿、多饮、多食、自体消耗、糖尿。严格来说,没有一种症状是新现象,没有一种症状对正常状态来说是未知的,也没有一种症状是自然自发的产物。相反,它们全部都事先存在,除了它们的强度在正常状态和疾病状态中的变化外。”[9,65-66]要证明这一点,考虑到多尿、多饮、多食、自体消耗,就很容易了,而考虑到糖尿,就更容易了。但是,克劳德·贝尔纳声称,糖尿是正常现象中的一种“隐藏的而且未被注意的”现象,而且,只有放大才能够使其变得明显[9,67]。事实上,贝尔纳并没有有效地证明他所提出的问题。在第十六讲中,他比较了生理学家提出的正常尿液中也一直含有糖分的观点及其相反的观点,又说明了实验的难度以及控制方法,随后,他补充说,在喂食了去掉糖和淀粉的氮化物的动物的正常尿液中,他从未发现一点点糖的痕迹,而且,它完全不同于喂食了过量的糖和淀粉的动物的尿液。让人同样自然地想到的是,他说,在波动过程中,血糖过多会决定尿液中糖的流动。“总之,我不相信这一观点不能作为绝对的真理:在正常的尿液中存在着糖分。但是,我很乐意承认,在很多很多的案例中,是存在着糖分的痕迹的;有一种暂时性的糖尿,像在很多地方一样,在生理状态与病理状态之间建立了一个隐秘而难以把握的通道。此外我同意临床医生们,承认糖尿现象一旦变成长期的现象,才会有真正的、确实的病态特征。”[9,390]
让人惊奇的是,在这里必须指出,为了援引一个有说服力的事实来支持他的解释,在一个让他感觉到自己明显受到挑战的案例里,贝尔纳发现,自己不得不在没有试验证明的情况承认这一事实——通过理论推理——而其方式,就是假定它的存在,超越了当时所有的测量方法所能感知的极限。在这一具体问题上,今天,H.弗莱德立克(H. Frédéricq)承认,并不存在常规的糖尿,而在某些有大量液体吸入和多尿的案例中,在肾曲管以上,葡萄糖不能够被再次吸收,因而,被冲走了[40,353]。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像诺尔夫(Nolf)那样的作者会说存在着一种正常的微量的尿糖[90,251]。如果没有正常的糖尿,那么,糖尿病病人的糖尿,从数量上放大的,又是一种什么生理现象呢?
简单地说,我们知道,克劳德·贝尔纳的天才在于他指出,在动物的机体中发现的糖分,是这一机体自己的产物,而不是来自其进食的植物;此外,正常的血液也包含着糖分,并且,尿液中的糖分,通常是血糖的含量超过某个临界点时肾脏排出来的。换句话说,血糖作为一种常规的现象,与进食无关,以至血糖的缺少本身才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而且,糖尿是血糖的数量上升到一定临界点的后果。在糖尿病中,血糖本身并不是一种病态现象——它成为病态现象,仅仅是就数量而言;就其本身来说,血糖是一个“机体中正常而常见的现象”[9,181]。“只有一种血糖,它是正常地、长久地存在于糖尿病中,也存在于这种疾病状态之外。它只是有不同的程度:血糖含量低于3%-4%并不会导致糖尿;但高于这一标准就会引发糖尿……要察觉正常状态向疾病状态的过渡是不可能的,而且,没有什么问题能比糖尿病更好地表现生理学和病理学的融合。”[9,132]
克劳德·贝尔纳花在阐述他的这篇论文上的精力,似乎并不是多余的,如果把这篇论文放在一种历史的视角中来看的话。在1866年,巴黎医学院副教授雅库(Jaccoud),在一场临床课的讲演中处理到糖尿病问题时说,血糖是一种非常规的、病态的现象,而且,肝脏产生的糖分,根据佩维(Pavy)的著作所说,是一种病态的现象。“糖尿病状态,不能归因于一种并不存在的生理活动的强化……不可能把糖尿病看作是一种寻常的活动的强化:它是一种与正常的生活完全不同的活动的表现。这种活动本身中存在着疾病的本质因素。”[57,826]在1883年,已经成为内科病理学教授的那个雅库,在其著作《内科病理学论》(Traité de pathologie interne)中,继续保持了对克劳德·贝尔纳理论的反对,然而比起1866年来,这种反对有了更为坚实的基础:“糖原变成糖分,要么是一种病态的现象,要么是一种死亡现象。”[58,945]
如果我们真的想要理解肯定正常和病态现象之间的连续性所具有的意义和重要性,我们就应该记住,贝尔纳的批判性论证所针对的,就是那个承认在正常状态和病态中,生命功能的机制与产物具有质量上的不同的论点。这种论点的反对意见或许在《动物热量讲稿》中表达得更为清楚:“正如古代的医师们所相信的那样,健康和疾病并非两种本质上不同的模式,而且,很多医生仍然相信这一点。不应该把它们当做是在争夺生命机体,把生命机体变成斗争舞台的截然不同的原则和实体。这些都是过时的医学观念。实际上,在这两种生存状态之间,只有程度的区别:正常现象的放大、不均衡或者不协调造成了疾病状态。没有任何病例显示疾病表现为一种新状态,一种对场面的彻底改变,一些新的、特别的产物。”[8,391]为了支持这一观点,克劳德·贝尔纳给出了一个例子。他相信它非常适合用来嘲笑他正在反驳的观点。两位意大利生理学家卢萨那(Lussana)和安布罗索里(Ambrossoli),重复了切断交感神经的实验并得到了同样的结果,随后,他们否认相关器官的血管扩张作用,造成了心脏的某些生理学特征。根据他们的说法,这种热量从任何角度来看都与生理学的热量不同。后者是由食物的燃烧(combustion)引起的,而前者是由机体组织的燃烧产生的。就像食物,克劳德·贝尔纳回答说,它们将要成为某些组织的一部分,但却不可能总是在这些组织的层面上燃烧。想到自己轻易地反驳了意大利作者,克劳德·贝尔纳补充说:“事实上,物理化学的表现在本质上是不会改变的,不管它们是在机体内部还是外部发生,是在健康状态还是疾病状态发生。只有一种产生热量的因子;不管是在一个炉子还是一个机体中产生的,都是一样的。也不可能存在一种物理热量或者动物热量,或者,病态的热量与生理的热量。病态的动物的热量与生理状态的热量只有程度的不同,而没有本质的不同。”[8,394]由此,他得出了结论:“两个对立的主体之间的斗争,生与死之间、健康与疾病之间,以及无生机的特征与充满生机的特征之间的对立,这样的观点已经过时了。现象的连续性、它们那不易察觉的渐变过程与和谐,在任何地方都应该得到承认。”[同上]
对我们来说,上两篇文章似乎显得特别有启发性,因为它们表达的一系列观点,在《糖尿病讲稿》中是根本找不到的。正常与病态之间的连续性的思想,与生与死、有机与无机之间的连续性的思想之间,也存在着连续性。克劳德·贝尔纳毫无争议地在如下方面做出了贡献,即推翻时至当时一直被承认的有机物与无机物、植物与动物之间的对立的观点,而且,确定了决定论公设的普遍适用性,以及所有物理化学现象的物质特征,不管其构成和表现如何。他并不是第一个断言实验室的产物与“生物”的化学产物之间具有同一性的人——这一观点,是沃勒(Wœhler)于1828年成功地合成尿素后所设想的——他只是“加强了由杜马(Dumas)和李比希(Liebig)的工作给有机化学带来的生理学冲击”[13]。然而,他是第一个宣称植物的功能与相应的动物的功能在生理学上具有同一性的人。直到他的时代,人们还是坚持认为,植物的呼吸与动物的呼吸正好相反,植物把碳固定下来,而动物却将其燃烧,植物所进行的是减少,而动物进行的是燃烧,植物合成的东西,被动物在利用过程中破坏了,而它们无法生产出任何类似的东西。
克劳德·贝尔纳否定了这些观点,而且肝的生糖功能的发现,是“让现象的连续性在任何地方都得到承认”这一愿望最美妙的结果之一。
人们现在不会去追问,克劳德·贝尔纳对对立的两极或者反差,是否形成了正确的观念,是否有充分的根据把健康-疾病这对观念与生-死这对观念平行看待,并最终得出结论说,因为第二对词语被化约的同一性,所以有权去寻找第一对词语之间的同一。人们会追问的是,克劳德·贝尔纳断言生和死具有同一性是什么意思。出于世俗或者宗教辩论的目的,人们通常会问克劳德·贝尔纳是唯物主义者还是活力论者。[14]似乎仔细阅读《生命现象讲稿》(Leçons sur les phénomènes de la vie,1878)提供了一个充满细微差别的答案。从物理化学的角度来看,克劳德·贝尔纳并没有接受有机领域与无机领域之间的差别的观念:“实验室中的化学与生命化学都遵从同样的规律:它们不是两种不同的化学。”[10,I,224]这就是说,科学分析与实验技术能够识别和重新创造与无机物同样的生命合成物。然而,这仅仅是说生命形式内外的物质具有同质性,因为,在拒绝了机械唯物主义后,克劳德·贝尔纳肯定了生命形式及其功能性活动的新颖性:“尽管生命的表现处于物理化学环境的直接影响下,这些环境并不能够把这些现象组织到那个它们在生物身上对之有特殊影响的秩序和系列中,使之谐调一致。”[10,II,218]而且,更为准确地说:“和拉瓦锡(Lavoisier)一样,我们相信,生物是普遍的自然规律的分支领域,而且,它们的表现是物理的或者化学的表现。但是,与物理学家和化学家不一样,我们不是通过非生命世界的各种现象来看待生命活动的,相反,我们公开主张,生命活动的表现是独特的,其机理是特殊的,其动因是特异的,尽管结果是一样的。没有一种化学现象,在体内的完成和在体外的完成是一样的。”[同上]最后一句话可以用来作为雅克·杜克劳(Jacques Duclaux)的著作《生命功能的物理化学分析》(Analyse physico-chimique des fonctions vitales)的题词。在这本书里,杜克劳明显与任何形式的唯灵论相去甚远。根据他的说法,没有任何细胞内部的化学反应,能用在试管实验中得出的方程式来表达:“一旦一个机体可以用我们的符号来表示,生命物质就会认为它是敌人,并把它消灭或者使其失效……人们创造了一种从自然化学中发展而来的化学,并且没有将两者混淆。”[36]
尽管如此,似乎很明显的是,对克劳德·贝尔纳来说,承认现象的连续性并不意味着忽略它们的新颖性。在此情况下,同样的,人们能不说出这些关于原材料和生命物质之间的关系的话来吗:生理学只有一种,但与在生理学现象中看到病理学现象的典型不同,人们必须把它的表现看作是独特的,把它的机理看作是特殊的,尽管最终的结果是一样的;没有一种现象,在病态的机体中和在健康的机体中是一样的。人们为什么毫无保留地肯定疾病和健康的同一性,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不是为了处理生和死的关系时,当他们力图把生和死的关系模式用在疾病和健康之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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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布鲁塞和孔德不同,克劳德·贝尔纳采用了可以证明的论据、实验方案,以及对生理学概念进行量化的方法,来支持他在病理学上的一般性原则。糖原的生成、血糖、糖尿、食物的燃烧、血管舒张,都不再是表示质变的概念,而是对从测量中获得的结果的总结。从此以后,当有人宣称疾病是正常功能过度或不足的表现时,我们可以知道他们的真正意思。或者至少,我们还有办法知道,因为尽管克劳德·贝尔纳在逻辑的精确度上有无可争辩的进步,但其思想中难免还有含混性。
首先,与在比沙、布鲁塞和孔德那里一样,我们应该注意到,在克劳德·贝尔纳那里,在他给出的关于病态现象的概念中,定量和定性的概念是混在一起的。有时候,病态现象是“正常的机理在量变中受到的干扰,正常现象的放大或减弱”[9,360]。有时候,病态现象是由“正常现象的放大、比例失调或者不协调”造成的[8,391]。在这里,谁会看不到“放大”这个词,在第一个概念里有明确的定量的意义,而在第二个概念里,有点定性的意思。克劳德·贝尔纳会相信他用干扰、比例失调或者不协调这些替代性术语,就取消了“病态”这个术语定性的意义吗?
这种含混性当然具有指导意义,因为它表露出,在假定要给出的解决方案中,仍然存在着问题。这个问题就是:疾病的概念是一个关于某种客观现实的,可以用科学的量化方法来认识的概念吗?生物在其正常生活与病态生活之间所确立起来的不同价值,是否是虚幻的表象,科学家有权去否认?如果否定这种性质上的对立在理论上是可能的,很明显,它是合理的;如果它是不可能的,其合法性问题就是多余的了。
有人已经指出,克劳德·贝尔纳使用了两种可以互换的表达,量变(variations quantitatives)和程度差别(différences de degré)。实际上也就是两个概念,同质性与连续性。前者的使用是含蓄的,而后者的使用是清晰明白的。对这两个概念的使用,并没有相同的逻辑要求。如果我肯定两个事物的同质性,我至少必须定义两个事物中的一个的本质,或者它们的某些共同的本质。但如果我肯定连续性,我只需要在这两极之间按照我的安排插入所有的中介,不需要通过越来越小的分割,将一个化约为另一个。事实确实如此,以至有些作者以健康和疾病之间的连续性为托词,拒绝给其中的任何一个下定义。[15]他们说,并不存在完全正常的状态和完美的健康。这可能是说,世界上所存在的,都是病人。莫里哀(Molière)和儒勒·罗曼(Jules Romains)以娱乐的方式,表明了什么样的医学制度(iatrocratie)可以让这种论断合法化。但是这也可能意味着世界上根本没有病人,然而这是很荒谬的。人们或许想知道,医师们之所以严肃地声称不存在完美的健康因而无法定义疾病,是否是因为他们怀疑自己这样一来会完全重新挑起关于完美的存在和本体论论据的问题。
很长时间来,人们试图知道,他们是否能够从完美的本质出发来证明完美的生命的存在,因为,既然有了所有的完美的特征,它就能够成为存在的。完美的健康的存在问题,也与此类似。正如完美的健康难道不是一个标准性(normatif)的概念,一种理想类型吗?严格地说,标准(norme)并不存在,它所扮演的角色,就是贬低存在,以对存在进行修正。说完美的健康并不存在,就是说健康的概念并不是关于实际存在的概念,而是一种标准,其功能和价值,就是被放入与存在的关系中,从而引起对存在的修正。这并不只是说健康是一个空洞的概念。
然而,克劳德·贝尔纳绝不是这样浅薄的相对主义者,因为事实上,首先,在他的思想中,连续性的论断常常意味着同质性,其次,他认为,把实验性的内容赋予正常这一概念,总是可能的。比如,他所说的动物的正常的尿液,就是空腹的动物的尿液,它总是可以与自己相比较——与此相一致,动物以自己的存储来给自己提供营养——而且,对从进食环境中获取的尿液来说,这可以作为一个长期的参照框架,这正是他想要建立的[5,II,13]。随后,我们将讨论正常状态与实验状态之间的关系。现在,我们只想考察克劳德·贝尔纳认为病态现象是正常现象的量变时所持的观点。很自然的,人们的理解是,如果在这一考察中,我们使用了最近的生理学或者临床数据,这并不是要指责克劳德·贝尔纳不知道他不可能知道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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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们把糖尿看作是糖尿病的主要症状,糖尿病者尿液中糖分的出现,使其与正常的尿液就有了性质上的不同。就生理状态而言,病态一旦被认定具有某些基本的症状,那就具有了一种新的性质。但如果把尿液看作是肾脏分泌的产物,医师的思考就会转向肾脏以及肾脏过滤与血液构成的关系,由此,他就会认为糖尿是血糖溢出了临界点。超过临界点的葡萄糖与正常状态下临界点内的葡萄糖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实际上,唯一的区别就在于数量。因而,如果从结果——生理结果或者病态症状——来考虑肾脏的泌尿机理,疾病就是一种新的性质的表现;如果从机理本身来考虑,疾病就仅仅是一种量变。同样,尿黑酸症可以被用来作为一个例子,证明正常的化学机理同样能够产生非正常的症状。伯德克(Bœdeker)在1857年发现的这种罕见的疾病,在根本上是由一种氨基酸即酪氨酸代谢紊乱造成的。尿黑酸或者是酪氨酸中间阶段代谢的正常产物,但尿黑酸症的形成,是因为它不能够走出这一阶段,不能燃烧尿黑酸[41,10.534]。随后,尿黑酸进入了尿液,暴露在碱中,因为氧化而发生变化,排出一种黑色素,染黑了尿液,而且使其发生了质变。这种新的性质绝不是尿液中出现的某种性质的放大。而且,在试验中,尿黑症可以通过大量吸收酪氨酸(每24小时50克)引发。因此,这种病态现象,我们可以用定性或者定量的方法来定义,这取决于一个人的观点,取决于是从生命现象的表现还是其机理来考虑。
然而,人们能够选择自己的观点吗?如果我们想要获得一种科学的病理学,我们应该考虑真正的原因,而不是明显的效果,应该考虑功能发生的机理,而不是它们的症状表现。这难道不是很明显的吗?贝尔纳把糖尿病和血糖联系起来,把血糖和肝脏的糖原生成联系起来,考虑的正是其机理,是从一系列数量关系中得出的科学解释;比如,膜片平衡的物理规律、溶液浓度的规律、有机化学反应,等等。这难道不是很明显的吗?
如果生理功能被看作是一种机理,临界点被看作是一种阻碍,规则是安全阀、继动闸或者自动调温器,那么,所有这一切都是无可争议的。我们将要掉入机械疗法观念的陷阱和危险中吗?再以糖尿病为例,今天,我们决不会认为糖尿仅仅是血糖的一种功能,而且,肾脏通过设定临界点(贝尔纳一开始认为是1.70‰,而不是3‰)来阻止葡萄糖的过滤。据沙巴尼耶(Chabanier)和罗伯-奥尼尔(Lobo-Onell)说:“从根本上说,肾脏的临界点是变动的,而其性能是变化多样的。这取决于病人。”[25,16]一方面,在没有过高血糖的对象中,糖尿有时候会表现出来,甚至高于真正的糖尿病。另一方面,某些血糖有时达到3克甚至更高的人,在其身上,糖尿却实际上可能是零。这就叫做纯血糖过高。而且,用于观察的同一条件下的两例糖尿病,在早晨空腹状态下血糖均为250克,却可能显示出糖尿的变化来。在尿液中的葡萄糖,一个减少了20克,而另一个减少了200克[25,18]。
现在,我们被引向了一种经典图式的修正。这种图式仅仅以血糖过高为中介,把糖尿和最基本的障碍联系了起来。我们修正的方式,是在血糖过高和糖尿之间引入一种新的说法:“肾脏的性能”[25,19]。通过提出临界点的变动性、肾脏的性能,一种新的观念被引入到了对尿液分泌机理的解释中。这种解释不能够用分析性的、量化的术语来表达。然而,说变成糖尿病人,是什么也没改变,这一论断,只有在那些以解剖学的立场来认识某种功能的人眼中,才会显得荒谬。我们似乎可以得出结论说,在对生理状态和病理状态进行比较的过程中,就同一种症状,换一种原理,两种状态之间在性质上的差别并没有被消除。
当我们不再把疾病归入各种功能障碍,并将其作为涉及一个整体的生命有机体的事件时,就不得不接受这个结论。对糖尿病病人来说,情况更是如此。今天,我们承认它是“就血糖过多而言,使用葡萄糖的能力的下降”[25,12]。冯·梅林(von Mering)与闵科夫斯基(Minkowski)1899年发现的实验性胰腺糖尿病、拉盖斯(Laguesse)发现的胰内分泌腺、班廷(Banting)和贝斯特(Best)1920年通过朗汉斯(Langerhans)的胰岛分离出的胰岛素,都让人确信这样的观点,即糖尿病人最基本的障碍,就是胰岛素分泌太少。然而,难道说,贝尔纳毫不质疑的这些研究,最终确证了他的普通病理学原理?当然不是,因为在1930-1931年间,奥赛(Houssay)和比亚索蒂(Biasotti),通过破坏蟾蜍和狗的胰腺与脑垂体,表明脑垂体和胰腺在新陈代谢中的作用是相反的。在完全摘除了胰腺后,一条健康的狗存活不超过四至五周。然而,同时摘除了脑垂体和胰腺,带来了糖尿病方面的巨大进步:糖尿急剧下降,而且,在空腹状态下,甚至完全消失;多尿症消失;血糖接近正常状态,而且,消瘦的趋势明显减弱。因此,可以得出结论说,在碳水化合物的新陈代谢中,胰岛素的作用并不是直接的,因为糖尿病可以在不对胰岛素进行管理的情况下得到减轻。1937年,扬(Young)明确指出,连续三周每天注射脑垂体前叶提取素,一条正常的狗可能有时候也会变成明显的糖尿病患者。埃东(L. Hédon)和卢巴蒂埃(A. Loubatières)在法国继续了扬的实验性糖尿病研究。他们得出结论说:“脑垂体前叶暂时的过度活跃,很可能不但导致血糖调节作用的暂时性障碍,而且还导致那种起因消失后仍然无限存在的永久性糖尿病。”[54,105]我们由减弱回到了增强吗?而当我们相信克劳德·贝尔纳的洞察有缺陷时,它会变得毫无瑕疵吗?事实似乎不是这样,因为,考虑到方方面面,这种脑垂体分泌过多,只是在腺状的层面上,脑垂体肿瘤或者普通内分泌调整(青春期、更年期、妊娠期)的症状。就内分泌来说,在神经系统的案例中,局部化是“特殊的”,而不是绝对的,而且,那种表现为局部的增加或者较少的现象,事实上是一种整体的改变。拉特里(Rathery)写道:“没有比这种看法更虚幻的了,即认为糖分的新陈代谢是在胰腺及其分泌物的单独控制下进行的。糖分的新陈代谢取决于很多因素:a)血管腺,b)肝脏,c)神经系统,d)维生素,e)矿物质,等等。然而,其中任何一种因素都可能引发糖尿病。”[98,22]如果我们把糖尿病看作是一种营养疾病,把持续性的血糖看作是对整个机体来说不可或缺的紧张(见Soula)[16],我们就远远不能够像克劳德·贝尔纳在1877年的糖尿病研究中那样,得出同样的关于一般病理学的结论。
然而,人们不太会批评这些结论是错的,而是批评它们不够完善和片面。它们源于对一个或许特殊的案例的不当推论,以及,更多地,源于对观点的采用来说显得笨拙的定义。可以肯定的是,某些症状是生理状态持续运作的量变的产物。这应该是事实,比如,对胃溃疡中的胃酸过多症来说就是这样。在健康和疾病状态中,某些机理可能有同样的情况。在胃溃疡中,决定胃酸分泌的反应,似乎总源于幽门窦,如果幽门旁边的狭窄性溃疡,真的出现了关键的分泌过量,以及通过胃切除手术将这一区域切除,会带来分泌物的降低的话。
然而,首先,就溃疡这一特定案例而言,我们必须要说的是,这种疾病的本质,并非由胃酸过多构成,而在于此时的胃在消化它自己。几乎人人都毫不怀疑地同意,这是与正常状态完全不同的。顺便说一句,或许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解释正常功能到底是什么。一种功能可以被称为正常的,如果它独立于自己所产生的效果。胃的消化在没有消化自身的情况下进行,那么,它就是正常的。它具有像天平秤那样的功能:首先是精确,然后是敏感。
另外,我们还必须说,所有的病态案例,远远不能够简化为克劳德·贝尔纳提出的解释模式。对《动物热量讲稿》中提出的模式来说尤其如此。当然,并不存在什么正常的体热和病态的体热,因为两者都可以用表现为同样的物理效应的,即通过测量直肠或者腋窝温度时汞柱的上升来表达。然而,这种体热的身份,与热源的身份无关,甚至与释放卡路里的机理的身份无关。克劳德·贝尔纳回答其意大利对手说,动物的热量通常来自组织层面上血液的燃烧。然而,同样的血液可能以很多的方式燃烧,其分解也可能停止于不同的层面。理性地假设,辨清化学和物理的规律本身,并不是一定要弱化凸显它们的现象的独特性。在衡量最基本的新陈代谢时,让一个患有巴塞杜氏(Basedow's)病的女性在一个密闭的空间呼吸。空间中的量变能够反映出氧气的消耗率。此时,氧气总是根据氧化的化学规律燃烧(每公升氧气5卡路里),而且,在这一案例中,恰恰是通过维持这一规律的牢固地位,人们才可以计算新陈代谢中的变化,并称之为非正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生理的和病理的才有了同一性。然而,我们同样也可以说,在化学的和病理的之间存在着同一性。我们得承认,这种方式是取消病态问题,而不是阐明了它。同样,在人们宣称病理的和生理的有着同一性的案例中,不也是如此吗?
总之,克劳德·贝尔纳的理论,只在有限的一些案例中具有合法性:
1. 当病态现象只限于从其临床背景中抽象出来的某些症状(胃酸过多、体温过高或过低、反射性过度兴奋)时;
2. 当症状的效应被追踪到部分的功能性机制(通过血糖过量来认识糖尿病,通过酪氨酸的不完全代谢来认识黑尿病)时。
即使限于这些具体的案例,他的理论也遭遇了许多难题。谁会坚持认为,高血压仅仅是生理动脉压力的增加,并忽略生命器官(心脏、血管、肾脏、心肺)结构与功能的改变(这种改变竟然为机体构造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新的行为。任何谨慎的治疗都应该将它考虑在内,而不是把血压看作是处在一个不合时宜的时刻,以便让其回到正常状态)?谁又愿意承认,对某种氧化物过敏,是正常反应在数量上的简单变化,而不是首先自问存在的是不是只是表面现象(错误地摘除肾脏,或者就已有的正常标准来说过快的再度吸收),不是接着去区分只让现象发生量变的同种毒素的不相容性,和让细胞对毒素的反应引发出新症状的异性毒素的非相容性(A. Schwartz)?[17]功能的运作也同样如此。它可以很容易地被独立地纳入实验中。然而,在活着的机体中,所有的功能都是独立的,而它们的节奏是协调的:肾脏的行为,在理论上可以被轻易地与作为一个整体而运转的机体的行为分离开来。
通过援引新陈代谢现象(糖尿病、动物体热)领域为例,克劳德·贝尔纳发现了一些太孤立的案例,如果不武断,根本就不能够将其普遍化。那些在前科学(préscientifiques)的边界开始显露出其病原和发病机理的传染病,怎么能够在他的框架中得到解释?当然,关于隐性传染病(C h.N icolle)[18]的理论以及关于体质的理论,允许人们承认,传染病根源于所谓的正常状态。然而,这种流传甚广的观点却并不容易受到指责。对于健康者来说,喉咙上带有白喉杆菌是很正常的,同样,去除尿液中的磷酸盐,或者从黑暗中走到光亮中,他的瞳孔会收缩,这都是正常的。一种处于悬置状态或者弱化状态的疾病,并不是与某种功能的运作相应的正常状态。这种正常状态遇到障碍,可能是致命的。同样,如果说,像巴斯德(Pasteur)所建议的那样把体质牢记在心,确实是一个不错的主意,那么,人们或许仍然不应该不遗余力地把细菌当做一种附带现象。要让饱和溶液凝固,就需要等到最后一片结晶体出现。严格地说,要造成传染病,就需要有细菌。毫无疑问,通过对内脏神经进行物理的或者化学的刺激,造成肺炎或者伤寒这样的损伤是可能的[80]。然而,为了坚守对感染的经典解释,当感染发生时,人们可以尝试运用病原学的先例,在生病前后之间建立起某种连续性。但似乎很难断言在生物史上感染状态并没有造成真正的突变。
神经疾病给克劳德·贝尔纳以自己的原则为基础建立起来的解释,造成了另一个尴尬的事实。很长时间以来,人们用过度(exagération)或者不足来描述这些解释。当人们把和内部世界相关的高级功能看作是基础反应的总和时,当人们把大脑中心看作是图像和印象的接收箱时,对病态现象进行一种定量的解释,就不可避免。然而,休林斯·杰克逊(Hughlings Jackson)、赫德(Head)、谢灵顿(Sherrington)的观念,为更新的理论,如戈尔德斯坦(Goldstein)的理论,奠定了基础,也让研究走上了另一个方向,即给那些事实赋予了综合的、性质的价值,首先是以先前所不承认的价值。以后我们还会回过来讨论这一点。在这里,我们完全可以简洁地说,根据戈尔德斯坦的说法,与语言障碍有关的正常的行为,只有在引入了疾病改变人的性格这一观念后,才能够用病理学的术语来解释。一般来说,一个正常的个体的任何行为,如果没有理解病态行为(它是为了改变后的机体存在的可能性而发生的)的意义和价值,就不应该与一个病人的类似行为联系起来:“必须警惕这样的想法,认为一个病人身上可能具有的各种姿态,仅仅代表正常行为的残余,即经历破坏而幸存下来的东西。在病人身上留存下来的姿态,正如人们经常承认的那样,从不会以这种形式在正常个体身上出现,更不用说在其个体发育和系统发育的低级阶段出现了。疾病赋予了那些姿态以特殊的形式,而只有考虑到疾病状态,它们才能够得到正确的理解。”[45,437]
总之,正常状态与病态之间的连续性,在传染病中似乎并不是真实的,与神经疾病中的同质性(homogénéité)一样。
* * *
总的来说,克劳德·贝尔纳在医学领域,带着所有在前进中表现出进步的创新者的权威性,表达了一个时代的深刻要求。这个时代相信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的技术是万能的,并且会感到舒适,尽管有,或者因为,浪漫主义的哀悼。一种生活的艺术——正如最根本意义上的医学那样——意味着一种生命的科学。有效的治疗接受了实验病理学。而反过来,实验病理学又不能与生理学分离。“生理学与病理学互相渗透,成为同一种东西。”然而,是否可以由此粗暴简单地推断,在健康和疾病状态下,生命都是一样的,而且,在疾病中,以及通过疾病,它都不会学到任何东西?研究两种相反的东西的科学,是同一种科学,亚里士多德说。是否可以由此得出结论说,相反的东西并不是相反的?生命科学应该把所谓的正常现象和所谓的病态现象看作是具有同样的理论重要性的对象,为了使自身足以满足生命的各个层面的变迁的总体性,而易于相互的说明。其紧急程度,远比其合法性重要。这并不是说,病理学仅仅是生理学,甚至退而求其次,疾病,正如它和正常状态有关那样,仅仅代表了某种增加或减少。根据人们的理解,医学需要一门客观的病理学,但让研究对象消失的研究并不是客观的。人们可能会否认疾病是对机体的一种破坏,而且,人们会把它看作是机体通过自身的某些永久性功能的特技而创造的一种事件,而并不否认这一特技是新的。机体的一项行为可能与先前的完全不一样的行为之间存在着连续性。一件事降临时的渐进性,并不排斥事件本身的独创性。一种病态的症状,就其本身来说,表达的是某种功能的过度活跃。而这种功能的产物,与同样的功能在所谓的正常环境下的产物,完全是同一的。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一种器官的障碍——作为整个功能性整体的另一种外表,而不是症状的总和——对于这个机体来说,并不是一种相对于那个环境的新的表现方式。
最终,难道不是可以说:只有在整个有机体的层面上,只有在谈到人的时候,即只有在把疾病当成一种坏东西的有意识的个体的整体性的层面上,才可能把病态当作病态,即把它看作是常态的一种改变?对于人来说,变成一个病人,意味着真正地过上了另一种生活,甚至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生活。再一次回到糖尿病上来,从糖尿角度来看,糖尿病不是源于肾脏;从胰岛素分泌减少角度来看,它不是源于胰腺,它也不是源于垂体;它是源于所有功能已经被改变了的机体。这个机体受到了肺结核的威胁,其化脓性感染无休无止,其手脚因为动脉炎和坏疽而变得无用;而且,它会降临在男人或女人身上,使他们受到昏迷的威胁,使他们阳痿或者不孕,而对女性来说,怀孕,一旦发生,就是一场灾难,其眼泪——哦,分泌物的讽刺——是甜的。[19]把疾病分解为一系列症状或者抽象地看待其复杂性,似乎纯粹是人为的。没有语境或者背景的症状还成其为症状吗?在与其复杂化的对象分离之后,复杂性还成其为复杂性吗?当一种孤立的症状或者功能性的机理被确认为病态的时候,我们忘了,造成它们这样的,是存在于它们个体行为中的不可分离的整体性中的内部关系。如果人们在病态现象的呈现中,了解到了对某种独立的功能的生理学分析,这是因为有了先前的临床信息,因为临床实践让医师与完全的、具体的个体发生了联系,而不是与器官及其功能发生了联系。病理学,不管是解剖学的还是生理学的,其进行的分析,目的在于了解更多,但是,它可以被作为病理学来理解,即作为对疾病的机理的研究来理解,而且,只有当它在临床实践中接受了如下这种疾病观念时,才可以这样理解:这一疾病观念的起源,应该在人类与整个环境发生关系的经验中去寻找。
正如已经说明的那样,如果以上的论述还有一点意义,那么,我们又该如何解释,现代的临床医师更愿意采用生理学家的观点,而不是病人的观点?毫无疑问,这是因为大量的治疗经验表明,主观的病态症状与客观的症状很少重合。如果一个泌尿科医生说一个抱怨自己肾脏的人,就是一个肾脏毫无问题的人,这绝不仅仅是俏皮话。对病人来说,肾脏是腰部的皮肤-肌肉区域,而对医师来说,它们是与其他器官相关的重要器官。一种被说出来的疼痛,至今有各种各样的解释。这种说出来的疼痛,作为一个众所周知的现象,使得我们不会认为病人所经历的作为一种主要的主观症状的疼痛,与这些症状试图引起我们注意的内部器官之间,存在着一种固定的联系。但是,最重要的是,某种退化(dégénérescence)漫长的潜伏期、某些寄生虫侵入或者某些感染的隐蔽性,会让医生们觉得病人直接的患病经验是微不足道的,甚至认为它系统性地扭曲了客观的病变事实。每一位医师,经常会尴尬地知道,对有机生命直接可感的意识,本身并不是关于这个机体的科学,并不是与人类身体的病态损伤的定位、数据有关的无懈可击的知识。
正因为如此,病理学至今都很少考虑疾病所具有的一个特征:即对于病人来说,它真的是不同样子的生命。当然,病理学在怀疑和修正病人的观点方面是正确的。因为感到不同,病人会认为自己知道自己在哪些方面不同,为什么不同。这并不是说,病人在第二点上明显错了,所以他在第一点上也不对。或许他的感觉预示了当代病理学正要开始研究的问题,即病态并不是生理状态在不同的量上的简单延伸,而是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20]
[book_title]Ⅳ. R.勒利希的观念
一个病人对自己的疾病状况作出的判断的无效性,在最近的一种疾病理论中,是一个重要的主题。这就是勒利希的理论。他的理论,尽管有时并不固定,但却是具体而深刻的。在前面的理论之后,我们似乎有必要介绍和考查它。它把前面的理论往某个方向做了引申,明显偏离了它,而靠向了别的理论。“健康,”勒利希说,“是在器官的沉默中的生命”[73,6.16-1]。反过来,“疾病是在人们生活和工作的正常过程中惹恼他们的东西,最重要的是,使他们受苦的东西”[73,6.22-3]。健康状态是一种无意识状态。在其中,主体和自己的身体是同一的。相反,关于身体的意识,来自于对健康的界限、威胁和障碍的感知。从这些言论的意义来看,它们意味着,对正常的真正感知,取决于对标准加以破坏的可能性。最终,就有了绝非词语上的定义。在这种定义中,互相对立的术语的相对性,是正确的。原始的(primitif)这个术语并不等于是正面的(positive),负面的(négatif)这个术语也不等于毫无价值。健康是正面的,但是,却不是原始的,而疾病,以对立(妨碍)的形式,而且不是作为丧失(privation),是负面的。
然而,如果最终不使用保留(réserve)或者改正(correction)这样的词语来定义健康,关于疾病的定义马上就得到了修正。因为疾病的这一定义,是病人的定义,而不是医生的定义。从意识(conscience)的角度看,它是有效的,而从科学的观点看,它不是。勒利希指出,事实上,器官的沉默,并不一定等于疾病的缺席,而且,在机体中,存在着生命受到威胁的人长时间没有察觉的功能性损伤或者障碍。我们的身体在建立的过程中,需要一种丰富性。而为了这种丰富性,我们付出的代价是,在感知内在的失调(dérèglement)时常常会延迟。这种丰富性,对每一个组织来说,都过量了:肺的尺寸超过了呼吸的需要,肾的尺寸超过了分泌尿液以免中毒的最低需要。结论就是“如果一个人想要给疾病下定义,就必须去除掉疾病中人性的东西”[73,6.22-3];而且,更为残酷的是,“在疾病中,最不重要的事情,就是人”[73,6.22-4]。造成疾病的,不再是疼痛或者功能丧失和社会性方面的弱点,而是解剖学上的(anatomique)改变或者生理学上的障碍。疾病表现在组织的层面上,而且,在这个意义上,在没有病人的情况下,也可能存在疾病。比如,以一个从未抱怨过有任何疾病状况,而因为谋杀或者车祸早逝的人为例。根据勒利希的理论,如果一个法医尸检的意图在于揭示逝者并不曾知晓的肾癌,那么,我们的结论应该偏于疾病,尽管不能把这种疾病归于任何人,也不能够将之归于即将衰朽的尸体,或者归于曾经对它一无所知的活人。在他死亡之前,癌症的发展程度,在所有的临床可能性中,让病痛最终宣告了疾病的存在。从未在这个人的意识中存在的这种疾病,开始出现在了医生的科学中。然而我们却认为,没有任何出现在科学中的东西,不曾先出现在意识中,特别是在前面的案例中,正是病人的观点成了实际的真理。其原因就在这里。医师和外科医生们掌握临床信息,而且,有时候会使用实验手段,使他们能够从人群中发现“病人”,尽管这些人本身并不这么认为。这是事实。但是,是一个需要解释的事实。仅仅是因为今天的实践者们所继承的医学文化,是昨天的实践者传给他们的,所以在临床洞察力方面,他们超过了长期的或者短期的生病者。总会有这样的一个时刻,即考虑了方方面面的情况之后,临床医生的注意力,被那些抱怨感到不正常的人,也就是说,感到和过去不一样的人,或者遭受痛苦的人,引到了某些症状上,甚至是某些完全客观的症状上。如果,今天,医生所得到的关于疾病的认识,可能先于病人生病的经验,这是因为在此前,后者引起和唤起过前者的注意。这在法理上确实如此,即便在事实上并不是如此:因为是先有人感觉自己生病了,然后才有了医生,而不是因为有了医生,病人才从医生那里学到了生病。医生与病人在临床诊断中的关系的历史变迁,并没有给病人和疾病之间正常、恒久的关系带来任何改变。
这种批评可以比勒利希更尖锐地提出来,勒利希改变了自己最初一些提法中最尖锐的地方,只是部分地确认了它。勒利希在病理学中仔细地区分了静态的和动态的观点,并且宣称,后者具有绝对的优先性。对那些把疾病和损伤视为同一的人,勒利希反对说,解剖学上的情况,实际上应该被认为是“第二位的和次要的:第二位的,是因为它是由各组织的生命中最基本的功能的偏离造成的;次要的,是因为它仅仅是疾病的一个要素,而且不是决定性的要素”[73,6.76-6]。其后果是,正是病人的疾病概念,非常出人意料地重新成为疾病的适当概念,在任何方面,都比解剖病理学家的概念更适当。“人们应该接受这样的观念,即病人的疾病并不是医生的解剖学疾病。一粒石子在萎缩的胆囊中,可能很多年里也不会表现出任何症状,而且最终不会引发任何疾病,尽管存在着某种病理解剖学的状况……在同样的解剖学外表下,一个人是病的,一个人不是……但是,我们并不会因为仅仅宣布存在着无声的、伪装的疾病就能够消除这一困难:这仅仅是几个词语而已。损伤或许不足以引起临床疾病,即病人的疾病,因为这种疾病,绝非解剖病理学家的疾病。”[73,6.76-6]然而,最好不要把勒利希肯定不会接受的东西强加给他。事实上,他所说的病人,更多的是活动着的、运转着的机体,而不是意识到自己的机体功能的个人。这种新定义中的病人,并不完全是先前的定义中的病人,一个意识到自己的生命中有利的和不利的状况的具体的人。病人不再是解剖学家的实体,而是生理学家的实体,因为勒利希清楚地说过:“对疾病的这种新的表述,让医学和生理学更为接近了,也就是,与研究各种功能的科学更接近了,而且,使得它自己与病理生理学和病理解剖学的关系至少变得同等了。”[73,6.76-6]因而,疾病和病人之间的重合发生于生理学家的科学中,还没有发生在这个具体的人的意识中。而对我们来说,确认了第一种重合就够了,因为勒利希自己为我们提供了方法,可以由此得到第二种重合。
在重复了克劳德·贝尔纳的观点——当然是在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之后,勒利希本人同样还断言了生理的状态和病态之间的连续性和不可分辨性。比如,在构建血管收缩(其复杂性在很长的时间里都没有被认识到)以及它们转换为痉挛现象的理论时,勒利希写道:“从肌肉紧张到血管收缩,也就是张力过强,从血管收缩到痉挛,不存在着分界线。一个人从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中间没有过渡,而且,造成变异的,不是事物本身,而是其效果。在生理与病态之间,并没有临界点。”[74,234]让我们来更好地理解最后一个定理吧。可以通过客观的测量方法来发现的数量的临界点是不存在的。但是,就同样在数量上可变的起因所产生的不同效果来说,却存在着质的区别。“即便动脉结构有着完美的自卫本能,痉挛也会远距离地产生严重的病态效果:它造成疼痛,产生零碎的或者扩散性的坏疽;最重要的是,它会增加系统周边毛细血管或者动脉的堵塞。”[74,234]堵塞、坏疽、疼痛,这些就是病态现象,而人们徒劳地寻找它们在生理学上的对应物:一条堵塞的动脉,从生理学上说,不再是一条动脉,因为它是一个障碍,而且也不再是一条循环的通道;——一个坏疽性的细胞也不再是一个细胞,因为,尽管存在着尸体解剖学,但根据词源学的定义,不可能存在尸体生理学;——最终,疼痛不再是一种生理的感觉,因为,根据勒利希的说法,“疼痛并不在自然的层面上”。
有关疼痛问题,勒利希富有创建的、意义深刻的论点已经众所周知。我们不可能把疼痛看作是正常活动的表达,一种不可长期存在的感觉(这种感觉的产生,是通过特定的、外围的接收器官,以及专门的神经传导通道和限定的中央分析器官来实现的)的表达;同样,我们也不可能把疼痛看作是整个有机体内外的危险事件的勤奋的探测者和信号传递员,或者是医生们非常欢迎并想要强化的有益防卫的反应。疼痛是“一种畸形的个体化现象,而不是类的法则。是一种疾病的事实”[74,490]。我们必须理解这几个字全部的重要性。对疾病进行定义,不再通过疼痛来进行,而是疼痛被当作了疾病来描述。而勒利希此时所理解的疾病,不再是生理现象或者正常现象的量变,而是本身就是不正常的状态。“我们身上的疼痛-疾病,就像一场事故一样,与正常感觉的规则相遇……每一样和它相关的事物都是非正常的,都违反了法则。”[74,490]这一次,勒利希非常清楚他要摧毁的经典信条。即使在他被迫要摧毁其基础的时候,他也感觉到了有乞求于那些经典信条的威严的众所周知的需要。“是的,毫无疑问,病态不是别的,就是生理状况出了问题。正是在法兰西学院,在这座讲台下,产生了这一观念,而且,它日益显得像是真理。”[74,482]因而,疼痛现象选择性地确证了在勒利希那里经常出现的把疾病看作是一种“生理的新变”的理论。这一观念胆怯地出现在了《法国大百科全书》(Encyclopédie française,1936)第六卷最后部分:“对我们而言,疾病不再作为其所消耗的人体的寄生物出现。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对生理秩序的某种偏离行为的后果,一开始很微小。总之,它是一种新的生理秩序。治疗必须让病人去适应它。”[73,6.76-6]然而,这一观念却明确地通过下面这段话而得到断言:“在一条狗身上,造成一种症状,甚至是主要的症状,并不意味着我们造成了一种人类的疾病。后者总是存在于一个整体中。给我们造成疾病的,触及到了生命最平常的恢复能力,其方式十分微妙,以至它们的反应与其说是一种偏移了的生理现象,不如说是一种新的生理现象——在其中,很多事物都以一种新的方式,产生非同寻常的回响。”[76,11]
我们不可能以它所要求的那种注意力来考察这种疼痛理论本身,但是,我们必须指出这种理论为我们所关心的问题能带来的好处。对我们来说很重要的是,医生在疼痛中发现一种可以理解的总体性反应现象,它只有在具体的人类个体身上才有意义,才成为一种感觉。“身体的疼痛并不是以固定的速度沿着某条神经移动的神经冲动这样一个简单问题。它是一个刺激物和整个个体之间的冲突的结果。”[74,488]对我们来说很重要的是,一个医生宣布,某人造成了自己的疼痛——就像他造成了自己的疾病,或者造成了自己的哀伤一样——而不是他从某处接受了疼痛或者忍受了疼痛。相反,把疼痛看作是身体的某一点接收到并传递到大脑中的印象,就是认定它完全是身体本身的,并存在于其中的,与经受疼痛的主体的活动没有任何关系。可能的情况是,在这一问题中,解剖学和生理学数据的匮乏,给了勒利希完全的自由,从其他肯定的论据出发,否认了疼痛的特殊性。但是,否认某个产生和传导疼痛的神经装置在解剖学和生理学上的特殊性,在我们的观点中,并不是一定要否定疼痛的功能性质。当然,很明显的是,疼痛并不总是一个忠实可靠的警示信号,而目的论者们则欺骗自己,赋予其预示的能力和责任,而没有任何人体科学愿意承认它们。然而,同样明显的是,生命个体对自己生存境况的漠不关心,对他与环境之间的交流质量的漠不关心,是严重非正常的。承认疼痛是一种重要的感觉,并不需要承认疼痛拥有某种特定的器官或者它在部位的或者功能的领域中具有百科全书式的信息价值。生理学家们可以打破这个疼痛的幻象,就像物理学家们打破视觉的幻象那样,这意味着感觉不是一种认识,而且,其正常价值不是理论价值,然而,这并不是说它没有价值。人们似乎首先应该仔细地区分来自外皮的疼痛和来自内脏的疼痛。如果后者的呈现是非正常的,要否认外皮在机体与环境的分离和聚合时产生的疼痛这一正常特征,是很困难的。在硬皮病和骨髓空洞症中,对外皮疼痛的抑制,可能导致机体对整个自身受到的攻击反应冷淡。
但是,我们必须记住,勒利希在定义疾病的时候,除了通过效果来定义外,找不到任何其他的方法。现在,有了至少其中一种效果,即疼痛,我们毫不含糊地离开了抽象科学的图景,来到了具体意识的领地。这一次,我们获得了疾病和病人之间的完全的重合,因为疾病-疼痛,正如勒利希所说,是整个有意识的个体层面上的事实,而勒利希把整个个体的参与和合作与其疼痛联系起来的分析,允许我们将这一事实称为“行为”。
* * *
由此,我们清楚地看到了勒利希的观点是以怎样的方式来扩展孔德和贝尔纳的观点,在真实的医疗经验上变得更加微妙和丰富的,以及它们是以怎样的方式来偏离他们的观点的,因为考虑到生理学和病理学的关系,勒利希接受了技术人员的判断,而不是像孔德这样的哲学家或者贝尔纳这样的科学家的判断。尽管存在一开始提到过的意图上的差别,孔德和贝尔纳有一个共有的观点认为,一般情况下,一种技术是某种科学的应用。这是实证主义最基本的观点:认识是为了行动。生理学必须为病理学提供指导,以便建立治疗学。孔德认为,疾病必须替代实验,而贝尔纳认为,实验,即便是在动物身上进行的实验,也能让我们了解人类的疾病。然而,最终,对两人来说,我们在逻辑上的进步,仅仅是从实验生理学认识过渡到医学技术。勒利希则认为,事实上,我们更多的是,并且也应该,从病态所引发的医学和临床技术来获得生理学知识。生理学知识,是通过对临床治疗经验的回顾性总结得到的。“我们可以自问,对正常人的研究,哪怕得到对动物的研究的支持,是否足以完全让我们了解人的正常生活。我们正在建立的计划的广泛性,使分析变得非常困难。首先,这一分析,是通过研究对器官的抑制所产生的缺陷来进行的,也就是,在正常的生活中引入变化并找到其后果。不幸的是,对一个健康的人所进行的实验,常常伴随着一种略显粗暴的决定论,而且,健康的人很快就纠正了这种最微小的天然的不足。或许,当变化被疾病悄无声息地引入到人身上后,或者,从治疗学上说,正好遇上疾病时,观察其效果会更容易点。因此,病人可以提升我们对正常人的认识。通过研究他,可以发现他身上的缺陷。这是最精细的动物实验也无法提供的。而且,也多亏了这些缺陷,我们才能追溯什么是正常的生命。这样,对疾病的全面研究,有这样的趋势,即成为正常的生理学越来越重要的因素。”[73,6.76-6]
显然,这些观点更接近孔德的观点,而不是克劳德·贝尔纳的观点。然而,它们的差别也是深刻的。正如我们所见,孔德认为对正常状态的认识,一般来说,必须先于对病态的评估,而且,严格来说,这种知识的形成,也无需参照病态,尽管这样可能无法得到太多的扩展;同样,孔德捍卫了理论生物学相对于医学和治疗学的独立性[27,247]。相反,勒利希认为,生理学是病人通过其疾病提出来的问题的解决方案的总和。这事实上是在病态问题上最深刻的洞见之一:“在每时每刻,我们身上都有很多生理学无法告诉我们的生理上的可能性。而必须通过疾病,它们才暴露给我们。”[76,11]生理学是关于生命的功能和形态的科学,然而,是生命向生理学家们的探索提示了自己的形态,而他们将关于这些形态的规则系统化了。生理学不能够仅仅把那些其机制很容易理解的形态,指定给生命。疾病是生命的新形态。没有不停地更新探索领域的疾病,生理学只能原地踏步浪费时间。然而,接下来的观点,同样可以用另一种略为不同的方式来理解。疾病正是在它们使我们身上的功能不起作用的时候,向我们暴露了那些正常的功能是什么。疾病是思辨性关注的起因。这种关注,以人为媒介,由一个生命投注在另一个生命之上。如果健康就是生命处在器官的沉默中,那么,严格来说,并不存在关于健康的科学。健康就是器官的纯洁清白。要使一种知识成为可能,就必须丧失纯洁清白,像所有的纯洁清白一样。生理学和所有科学一样,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是由震惊带来的。然而,真正生死攸关的震惊,是疾病造成的焦虑。
从导论到这一章,我们毫不夸张地宣布,勒利希的观念,再一次放在历史视野中,会出人意料地突出。看来,从今往后,任何对由疾病所提出的理论问题的探索,无论是带着哲学还是医学意图的探索,都无法忽略它。冒着得罪那些认为智慧只能够在理智主义中获得的大人物的危险,请允许我再重复一次,勒利希的理论——撇开针对其内容的某些细节的批评——的内在价值,在于它是关于一种技术的理论。对这一理论来说,技术的存在,不是作为一个执行无形的命令的温顺的奴仆,而是作为一个指导者和推动者,它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具体的难题,并把研究的方向转向一些障碍,而并不预先对将要提供给它的理论解决办法做任何的假设。
[book_title]Ⅴ. 一种理论的多重含义
“医学,”西格里斯特说,“是与整个文化联系最密切的,医学观念的每一个变化都受到时代观念变化的影响”[107,42]。我们刚刚展示的理论,是医学的、科学的,也是哲学的,完美地确证了这一论断。在我们看来,它同时符合了它自己在其中得以形成的文化在那个历史阶段的各种要求和知识公设。
首先,这一理论造成了这样一种理性主义的乐观主义信念,即邪恶是不存在的。把19世纪的医学(尤其是巴斯德之前的时期)和前几个世纪的医学区分开来的,是其坚定的一元论特征。18世纪的医学,尽管有机械疗法者和化学疗法者的努力,在万物有灵论者和活力论者的影响下,仍然是二元论的医学,一种医学的善恶二元论。健康和疾病在人身上相互斗争,就像善与恶在世界上互相斗争一样。带着极大的知识满足,我们重提这段医学史的文字:“帕拉塞尔苏斯(Paracelse)是一位空想家,范·海尔蒙(Van Helmont)是一个神秘主义者,斯塔尔(Stahl)是一个虔诚派教徒。这三位都是创造性的天才,但却受到他们的环境和所继承的传统的影响。之所以很难评价这三位伟大人物的信仰改革,是因为人们感觉到很难把他们的科学观念与宗教信仰分离开来……我们不能确定的是,帕拉塞尔苏斯不相信可以找到生命的长生不老药;我们可以确定的是,范·海尔蒙把健康等同于救赎,把疾病等同于罪恶;而斯塔尔自己,尽管很有脑子,却在《真正的医学理论》(La vraie théorie médicale)中,对关于原罪和人类堕落的信仰,有过度的运用。”[48,311]这超出了范围!作为布鲁塞伟大的崇拜者、19世纪初医学本体论势不两立的敌人,作者如此说道。否定疾病的本体论观念,即对正常和病态之间的数量上的同一性的论断所做的否定性推论,或许,首先是在更深的层次上拒绝承认邪恶。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科学的治疗,要高于魔法的治疗或者神秘的治疗。可以肯定,在需要行动的时候,有知胜于无知,而且,在这个意义上,启蒙哲学和实证哲学的价值,甚至科学主义的价值,是毫无争议的。问题还不在于医生不从事生理学研究和药理学研究。最重要是不要把疾病等同于罪恶和邪恶。但是,邪恶不是一种生灵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邪恶是一个被掏空了意义的概念;也不意味着不存在负面的价值,甚至在有关生命的价值中;也不意味着病态在本质上和正常状态是一样的。
反过来,我们所讨论的这个理论,传达了这样一种人文主义的信念,即对于关于环境和关于人类自身的知识来说,人类针对环境和自身的行为,能够也应该完全变成透明的;这种行为正常说来必须仅仅是对一种已经建立起来的科学的应用。翻看《糖尿病讲稿》(Leçons sur le diabète),很明显,如果一个人肯定正常和病态之间的同一性和连续性,那是为了建立一门生理科学。这种科学通过病理学的中介作用,能够控制治疗活动。在这里,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即革新的时机与理论进步的相遇,是通过人类意识在自己非理论性的、应用性的、技术性的活动中实现的。除了技术成功地引入的知识外,拒绝承认技术自身的价值,会让知识进步的非常规面貌变得难以理解,也让实证主义者经常看到并为之惋惜的那种超出科学的力量,变得更难以理解。如果技术的莽撞,在不考虑自己将要遇到的各种障碍的情况下,不能够经常凭借系统知识的谨慎来进行预测,那么,需要解决的科学难题(它们在遭遇失败后,会让人震惊),就会变得很少了。在经验主义范围内,这些是真理。而经验主义是知识冒险的哲学,它被受反作用的诱惑而自我理性化的实验方法所轻视。
然而,我们不能够毫无偏差地指责克劳德·贝尔纳忽略了生理学在临床实践中发现的知识刺激。他自己承认,他在血糖和动物机体中的葡萄糖生产上所进行的实验,出发点是对与糖尿病有关的观察,对与吸收的碳水化合物数量和尿液排出的葡萄糖数量之间某些时候引人注目的比例失调有关的观察。他自己总结出了如下一般原则:“首先必须提出医学难题,就像对疾病的观察所提出的医学难题那样,然后,再实验性地分析病态现象,以求为病态现象提供一个生理学解释。”[6,349]不管怎样,对克劳德·贝尔纳来说,病态现象与对它的生理学解释仍然不具有相同的理论重要性。病态现象容纳了解释,而不是激发了解释。这在这句话中更为明显:“疾病在本质上,就是需要确定的新环境中的生理现象。”[6,346]对任何一个了解生理学的人来说,疾病确证了他所了解的生理学,然而,实质上,它们什么也没有教给他;在病态中,现象是一样的,除了环境外。仿佛人们可以在抛开了环境条件的情况下确定现象的本质一样!仿佛环境条件只是一个面具或者外框,并没有改变面孔或图画本身!我们应该把这一论断和前面所引的勒利希的论断相比较,以便体会言语的细微差别在表达上的全部重要性:“在每时每刻,我们身上都有很多生理学无法告诉我们的生理上的可能性。但是,是疾病把它们暴露给了我们。”
在这里,趁着文献研究的机会,我们通过再次表达如下观点而获得了智性的愉悦,即内在矛盾最明显的论点自有其传统,而这一传统毫无疑问地表现了其长久以来的逻辑必然性。当布鲁塞把自己的性格的权威性,赋予了建立生理医学的理论时,这一理论也引起了一个不出名的医生,一个叫做维克多·普鲁斯(Dr. Victor Prus)的人的反对。此人在1821年因为一篇旨在清楚地定义股白肿和刺激这两个术语及其对医学实践的重要性的论文,入围了一项竞赛,而受到了加尔医学会(la Société de Médecine du Gard)的奖励。他质疑了如下观点:生理学独立地构成了医学的天然基础;它可以独立地建立起关于各种症状及其相互关系和价值的知识;病理学的解剖,可以由关于正常现象的知识推演而来;对疾病的预测,源于对生理学规则的了解。随后,作者补充道:“如果我们想要深入研究这篇文章所处理的问题,我们需要指出,生理学,远不是病理学的基础,相反,它只能产生于病理学。正是通过那些变化,即把某个器官的疾病,或者有时候该器官行为的完全中止,记录到各种功能中的那些变化,我们才得以了解这个器官的作用和重要性……因而,外生骨疣,通过压缩和阻碍视觉神经、上臂神经和脊髓,将其通常的目的展示给了我们。布鲁松(Broussont)丧失了对实词的记忆;在他临死之际,我们在其大脑前部发现了脓肿,而且,人们由此相信,这就是存储名字的中心……因而,病理学在病理学解剖的帮助下,创造了生理学:每一天,病理学都在清除生理学此前的错误,并帮助其进步。”[95,L]
在撰写《实验医学研究导论》(Introduction à l'étude de la médecine expérimentale)的过程中,克劳德·贝尔纳不仅仅想要宣称有效的行动和科学容易混同,而且,同样的,科学和对现象的规律的发现,也容易混同。在这一点上,他和孔德是完全一致的。孔德在自己的生物哲学中所说的生存条件的原则,被贝尔纳称为决定论(déterminisme)。他自诩是第一个将这一术语引入法国科学界中的人。“我相信,我是第一个将之引入科学中的人,但是,它被哲学家们在其他的意义上使用过。在我计划撰写的一本书——《论科学中的决定论》(Du déterminisme dans les sciences)——中确定这个词的意义,是很有用的。它将会成为我的《实验医学研究导论》的第二个版本。”[103,96]“生理学和病理学是同一种东西”这一原则所宣称的,正是对决定论的普遍适用性的坚信。在病理学被拿来和前科学时代的观念捆绑在一起的时代,存在着一种物理化学生理学,满足了人们对科学知识的需要,也就是,通过实验确证的关于量变规律的生理学。可以理解的是,19世纪早期的医师们,很合理地期待一种有效的、理性的病理学,并在生理学中看到了最接近他们的理想的充满希望的模型。“科学拒绝非决定论,而且,在医学中,当我们的观点是建立在切脉、灵感或者关于事物的多少有些模糊的灵感上时,我们就处在科学之外了,而且,得到了一个幻想医学的例子,当它把病人的健康和生命托付给一个受灵感激发的不学无术之徒的突发奇想时,将最严重的危险展示了出来。”[6,96]但是,正由于生理学和病理学这两者中,只有前者包含了一些规律,并假设了关于其对象的决定论,我们就没必要总结指出,在有了对理性的病理学的合理需求的情况下,病态现象的规律和决定论,就等同于生理学现象的规律和决定论。通过克劳德·贝尔纳,我们知道了谁是持这一信条的先行者。在《有毒物质及其治疗物讲稿》(Leçons sur les substances toxiques et médicamenteuses)一开始论述马让迪的生平与作品的部分,克劳德·贝尔纳告诉我们,他占据了这位教师的讲席并继续了他的课程,而这位教师从著名的拉普拉斯(Laplace)那里“感受到了真正的科学”。我们知道,拉普拉斯在动物呼吸和动物热量的研究中是拉瓦锡(Lavoisier)的合作者。这项有关生物现象的规律的研究,是根据物理学和化学所赞同的实验和测量方法来进行的研究,所取得的第一个了不起的成就。这项工作的结果,就是拉普拉斯保持了对生理学的明确兴趣,并支持马让迪。如果拉普拉斯从没有使用“决定论”这一术语,他也是这一术语的精神之父之一,至少在法国是如此,也是通过这一术语而建立起来的定理的权威和公认的奠基者。对拉普拉斯来说,决定论并不是一种方法论的要求,一个标准的研究假设,足够灵活,而不能够预见其结果的形式,它自己就是现实,是完整的,在牛顿和拉普拉斯的力学框架中变得不可更改。我们可以认为,决定论对它们所联系在一起的定理公式和概念的不断修正,保持着开放,而对自己假设的确定性内容保持着封闭。拉普拉斯建立了封闭决定论的理论。克劳德·贝尔纳并没有以其他的方式来处理它,这毫无疑问就是为什么他并不相信病理学和生理学之间的合作,能够引来对生理学概念的进步性修正。在这里,很适合重提怀特海(Whitehead)的格言:“各门科学总是彼此借用对方一些东西,但一般只是借用三四十年前的老东西。我童年时期的物理学假定,就是这样,对今天生物学家的思想造成了深刻影响。”[21]
最终,决定论假设的后果,就是像由生理学和病理学的本质同一性所暗示的那样,质量被化约为数量。把一个健康人和一个糖尿病人之间的差异,化约为体内葡萄糖含量的差异;把一个糖尿病人和一个还未达到肾脏临界点的人进行区分的任务,简单地等同于程度上的数量差别,意味着对各种物理科学精神的服从。这些学科,以一些规律为基础,只有把这些现象化约为某种有共同度量标准的东西,才能够解释它们。为了把一些项引入到构成和从属的关系中,首先应该获得这些项的同质性。正如爱弥尔·梅耶逊(Emile Meyerson)已经表明的那样,人类通过识别实在和数量来获得认识。然而,我们必须记住,尽管科学知识让质量变得无效,使其显得虚幻,但它并未取消它们。数量是被否定了的质量,却不是被取消了的质量。被人眼感知为不同颜色的简单光线在质量上的多样性,被科学化约为波长的数量差异,然而,以数量差异形式存在于波长计算中的,仍然是质量上的多样性。黑格尔认为,通过增加或减少,量变上升为质变。如果一种与质量的关系,并不存在于那个被否定了的、被称为数量的质量中,这一点就完全难以想象。[22]
从这一观点看来,认为病态实际上是生理状态更大或者更小的一种变化,就完全不合理了。要么,这种生理状态被想象为对于这个活着的人来说具有某种质量和价值,因而,把这种在自身的变化中保持一致的价值,引申到其价值和数量与前者都不同而且在根本上相对立的所谓病态中,是很荒谬的。要么,被理解为生理状态的东西,是对数量的一个简单总结,没有生物学价值,只是一个简单的事实,或者一系列的物理和化学现象,然而,因为这一状态不具有重要价值,它就不能够被称为健康的、正常的,或者生理的。正常的和生理的,在生物学对象被化约为胶状平衡的和电离的溶液时,就没有意义了。生理学家在研究他所谓的生理的状态时,就这样把它变成了质了,哪怕是无意识地;他把这种状态当作是由生命所质化、且对于生命来说质化了的状态。然而,这种质化了的生理状态,并不能在不断延伸时还始终保持与自己的同一性,直到达到另一种能够无法理解地获得疾病性质的状态。
当然,这并不是说,对病态的功能的条件及其产物的分析,不能够给予化学家和生理学家一些数字上的结果,即比得上用同样的分析(这种分析涉及相应的所谓生理的功能)方法所得到的数字上的结果。但是,更多和更少这两个词,一旦在把病态定义为正常状态的量变时被采用,是否就具有了纯粹的量化的意义,这是值得讨论的。同样值得讨论的,是克劳德·贝尔纳的原则的逻辑一致性:“一种正常的机能所遇到的障碍,如果在量变中增强或变弱,就造成了病态。”正如在谈到布鲁塞的观念时有人所指出的那样,在生理的功能和需要的指令下,人们所说的更多或者更少,是相对于正常而言的。比如,组织的水化作用,就是一个可以用更多或更少这两个术语来表述的事实;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血液中的钙含量。这些在数量上有差别的结果,在实验室中是没有质量、没有价值的,如果实验室和医院或者诊所没有联系的话。在后两种场所,这些结果的数值,要么是非尿毒症的数值,要么是非破伤风的数值。因为生理学处在实验室和诊所的十字路口,这里采用了两种有关生物现象的观点,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可以互换。用量的渐变来取代质的反差,并不会取消这种对立。对那些选择采用理论的、度量的观点的人而言,它总会留在脑后。当我们说健康和疾病通过中间状态联系在一起时,当这种连续性变为同一性时,我们忘了,这种差别在两极之上仍然表现了出来。没有它,各种中间状态就不能发挥其中介作用;毫无疑问,人们无意识地,然而不合理地,混淆了对各种同一性的抽象计算和对各种差异的具体衡量。
[book_chapter]第二部分 关于正常和病态的科学存在吗?
[book_title]Ⅰ. 问题介绍
有趣的是,我们注意到,当代的精神病医生们在自己的学科里,对正常和病态这两个概念进行了修正和重新解释,而医师和生理学家们明显无意由此得出和他们有关的教训。或许,个中缘由,应该从精神病学通过心理学的中介作用而与哲学发生的密切联系中去寻找。在法国,布朗德尔(Blondel)、丹尼尔·拉加什(Daniel Lagache)和尤金·闵科夫斯基(Eugene Minkowski)在界定病态或非正常的精神状况及其与正常的关系方面,做出了特别的贡献。在《病态意识》(La conscience morbide)中,布朗德尔描述了精神错乱的案例。在其中,病人似乎对人对己都显得无法理解,而且,医生确实有处理的是另一种精神结构的感觉;他试图在病人把自己的体感(cœnesthésie)数据翻译为通常语言的不可能性当中,寻找对这一现象的解释。医师无法根据病人的讲述,去理解病人的经验,因为病人用通常的概念所表达的,并非他们的直接经验,而是他们对经验的解释。对这些经验,他们已没有足够的概念来表达。
拉加什远没有这样悲观。他认为,在非正常的意识中,必须区分性质的变化和程度的变化;在某些精神病案例中,病人的个性与此前的个性是异质的,在另一些案例中,则存在着一种个性向另一种个性的延伸。和雅斯贝尔斯(Jaspers)一道,拉加什把无法理解的精神病和可以理解的精神病区分开了;在后者的案例中,精神病似乎明显地与先前的精神生活有关。因而,不考虑在理解其他精神病方面的普遍困难,精神病理学所提供的文献资源,在普通心理学中可以得到利用,也是照射正常意识的光源[66,8.08-8]。然而,而且,我们也正想指出的是,这种立场,与前面所提到的里博的立场完全不同。根据里博的说法,疾病,作为实验的一个自然而然的、在方法论上对等的替代品,达到了难以达到的地步,但却很尊重正常要素的性质——疾病把各种心理功能分解在了那些正常要素中。疾病破坏了组织(désorganise),但却没有改造组织,它暴露了问题却不提供替代方案。拉加什并不承认疾病和实验是类似的。实验要求对现象存在的条件进行深入的分析,同时,也要对各种条件进行严格的界定(为了观察这些条件的影响,人们要让它们不断地变化)。精神疾病不可能在以上任何一个方面与实验相提并论。首先,“自然在其中造成这些经验、精神疾病的条件,是最让人误解的:某种精神疾病的开端,常常不为医生、病人及其身边的人所注意;其精神病理学、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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