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没有指针的钟 [book_author]麦卡勒斯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44594 [book_dec]《没有指针的钟》‘(Clock Without Hands)是卡森·麦卡勒斯令人最为印象深刻的长篇小说,描绘了马克勒斯夫人的故乡---美国南方的情况,通过一位奄奄一息的药剂师、一位白人法官和前议员,他的叛逆的孙子和两名黑人的生活状况,写出了古老的生活方式缓慢消退的过程。本书写了老中青三个年龄段的人:八十多岁的前众议院的议员福克斯 ·克莱恩法官,得了白血病的药房老板马龙先生,法官的孙子即十七岁的高中生杰斯特和同年的黑人舍曼。小说有两条主线贯穿始终,串起了这些生动的人物。从第一页药房老板马龙先生查出得了白血病,从此他的人生成了没有指针的钟开始,到最后一页他平平静静永远合上眼睛为止,中间经历了十四个月的日子。这是小说的第一条明显的主线。第二条主线是蓝眼睛的黑人孤儿舍曼·普友一心要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而法官的孙子则有意查明他父亲的死因,于是小说就有了一条很粗的“种族歧视”的主线。凡是著名的黑人妇女,舍曼都觉得有可能是他的生母。然而他失望了,他在法官福克斯·克莱恩办公室里发现了有关他身世的诉讼卷宗。于是,他要跟白人“对着干”。最后,他因搬进了白人居住区而被炸死在家中,被种族主义所害,尽管他是一个很有才能的人。 [book_img]Z_10203.jpg [book_title]内容简介 《没有指针的钟》是麦卡勒斯令人印象深刻的长篇小说,写了老中青三个年龄段的人:八十多岁的前众议院议员福克斯 克莱恩法官,得了白血病的药房老板马龙先生,法官的孙子十七岁的高中生杰斯特和同年的黑人舍曼。小说通过两条主线,将这些生动的人物串连起来。第一条主线是,药房老板马龙先生被查出得了白血病,从此他的人生成了没有指针的钟,直到他平静地永远合上了眼睛。中间经历了十四个月的日子。第二条主线是,蓝眼睛的黑人孤儿舍曼普友一心要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而法官的孙子则有意查明他父亲的死因,于是小说就有了一条很粗的种族歧视的主线。 小说没有离奇曲折的故事情节,但人物有血有肉,一个个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book_title]一 死总是千篇一律,只是每个人的死法都千差万别。对马龙而言,它开始得太不起眼了,以至于让他一度把生命的结束和一个季节的开始混同起来。 在马龙四十岁的那个冬天,美国南部的这个城市异常寒冷——白天冰天雪地,泛着白光,到了晚上那冰反射的光芒更是耀眼。三月中,春天带着狂躁的脾气来了,整天刮着大风,这是1953年。春寒料峭,有些花儿早早地开了,天空被风刮得瓦蓝。马龙在早春的天气里有些懒散,时常感到疲倦。他是个药剂师,自我诊断是患了“春倦症”,于是给自己开了些补肝和补铁的药。虽然他很容易累,但还是照常工作:每天他步行去药店,他的店总是主街上第一家开门的铺子,药店晚上六点关门。中午他在镇上一家餐馆随便吃点什么,晚上则回去和家人一起共进晚餐。但是他最近胃口很挑剔,而且体重在下降。马龙个头不矮,可是当他把冬天的衣服换成春装时,裤子显得有些肥大,瘦瘦的双腿似乎撑不起裤子。他的太阳穴有些凹陷,在他咀嚼或吞咽时,喉结在细长的脖子上很突出,可以看到他额角的青筋。但这些并没有引起马龙太多注意。也许他的“春倦症”有些厉害,他又给自己加了一些药——一些传统的硫黄和糖浆之类——还是老办法管用。这种想法给了他安慰,他真的觉得自己好些了,于是又开始了一年一度的自家菜园的修整工作。结果有一天,在他配药的时候,身体晃了晃就晕倒了。他去看医生,在市医院做了化验。马龙仍然没有觉得有什么严重,不就是个“春倦症”嘛,有些虚弱,然后在一个暖和的天气里晕倒了——仅此而已,很正常。马龙从没想过死,除了在几个黄昏,有些对未来不确定的日子里,或者在考虑买人寿保险的时候才会想到这个问题。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过着再简单不过的生活,死亡对他而言是件很稀奇遥远的事。 海登医生是马龙的好客户,也是好朋友。医生的诊所就在马龙药店楼上。化验报告出来那天,两点钟,马龙就上楼去找海登看结果。当他和海登医生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感到一阵难以言状的威胁。海登没有直视马龙,这让海登那张白皙、熟悉的脸庞有些陌生。他跟马龙打招呼的语气有些过分地正式,这让马龙觉得有些奇怪。海登医生默默地坐在桌子后面,手里拿着一把裁纸刀,他盯着裁纸刀,把刀从一只手换到另一只手。这种奇怪的沉默气氛让马龙无法忍受,他脱口而出:“化验报告出来了?我一切没问题吧?” 海登避开马龙的蓝眼睛,他看到那眼睛里焦虑的目光。海登把自己不太自然的眼神转向开着的窗户,盯着那里。“我们仔细化验了,在血液里好像有些不正常的东西。”医生终于轻轻开口说话,虽然有些不情愿。 一只苍蝇在沉闷的屋子里飞来飞去,屋子里弥漫着乙醚的气味。马龙意识到事情严重,他无法忍受海登医生不自然的语气,于是开始唠叨起来,怀疑化验的结果也许有错。“我一直觉得你们会查出我有些贫血。你知道我也曾是医学院的学生,我一直怀疑自己血细胞偏低。” 海登医生看着那把他放在桌子上的裁纸刀,他的右眼皮跳了一下。“既然这样,那我们可以从医学角度来谈了。”他的声音更低了,很快地说出下面的话,“你的红细胞只有二百一十五万,所以我们认为有并发性贫血。但是这不是主要原因。你的白细胞非常不正常,非常多——有二十万八千。”海登停顿了一下,摸了一下眼皮,“你大概明白这个是什么意思吧?” 马龙不明白。他因吃惊而感到有些迷惑,屋子似乎突然变得很冷。他只感到在这间寒冷的屋子里有些奇怪和可怕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他觉得屋子在晃。海登医生还用短粗的手指转着裁纸刀,这也让马龙头晕。一个心底的遥远的记忆被唤醒,这记忆虽然年代久远,情节模糊,但记忆犹新。此时马龙感到双重的压迫——一方面是海登医生的话带来的紧张,另一方面是那个遥远的令他羞辱的回忆。海登医生白皙的双手上长着很多汗毛,不停摆弄裁纸刀的样子让马龙终于忍无可忍,可是他却无法强迫自己不看医生手上的动作。 “我已经记不大清楚了,”马龙无助地说,“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并没从医学院毕业。” 海登医生终于放下裁纸刀,递给马龙一个体温表。“请你把它放在舌下——”海登瞟了一眼手表,走到窗口,双手交叉到背后,双脚分开站在那里看着窗外。 “这张片子显示病理学意义上的白细胞剧增,以及并发性贫血症状。不成熟的白细胞占据了主导地位。简单说就是——”医生停顿了一下,重新握着手,踮着脚尖站了一会儿,“总之就是,我们的诊断是白血病。”海登忽然转身,抽出马龙嘴里的体温表,迅速看着上面的温度。 马龙紧张地坐在那里等着,一条腿盘住另外一条,喉结上下颤动。他说:“我感觉有些低烧。但我一直以为是春倦症。” “我希望给你做进一步检查。你可以把衣服脱掉,躺在床上——” 马龙躺下了,脱掉衣服的他显得苍白憔悴,这让他有些不好意思。 “你的脾脏增大了不少。你有没有感觉什么肿块之类?” “没有,”马龙说,“我在努力想我对白血病的认识。我记得在报纸上看到过一个消息,一个小女孩得了这病,她的父母在九月份给她过圣诞节,因为医生说她很快会死。”马龙绝望地看着天花板上的一个裂缝。隔壁诊所传来一个孩子的哭声,这声音中夹杂着恐惧和自我保护,让马龙听起来就像是从自己身体里发出来的。他问:“我会因为这,呃,白血病,死吗?” 医生没说话,这在马龙看来已经说明了一切。隔壁房间孩子的哭声变得很长,足足持续了一分钟。检查完身体,马龙坐在病床边缘,浑身颤抖,他对自己的懦弱感到厌恶。他细长的双脚侧面长着老茧,这尤其让他讨厌,于是他先把灰袜子穿上了。医生正在角落里的洗涤池中洗手,不知为什么,这也让马龙感到讨厌。他穿好衣服回到桌子旁边的椅子上重新坐下,梳理自己稀疏枯燥的头发,他长长的上嘴唇微微颤动,眼中充满恐惧,一脸脆弱的表情,看上去俨然是一个不治之症的患者了。 海登医生又开始玩裁纸刀,而马龙越看越迷惑,这让他不舒服。这场景带来的记忆让他有一种模糊的羞耻感。他吞了口唾沫,稳定了一下情绪说:“那么,我还有多长时间呢,医生?” 海登第一次把目光停留在马龙身上,注视了一会儿,然后他把目光移开,停留在桌子上摆着的老婆和两个男孩子的照片上,“我们都是有家庭的人。如果我是您,我也想知道真相,好安排一些事情。” 马龙几乎说不出话来,但是他的声音从自己嘴里蹦出来,很大很刺耳:“多长时间?” 那只屋子里的苍蝇又飞回来,和街头的嘈杂声一起让这间屋子里的气氛显得更加安静,也更加紧张。“我想我们可以说是一年或者十五个月——当然不能准确估计出来。”医生白皙的手上长着一缕缕黑色的长毛,不停地摆弄着裁纸刀象牙色的刀柄,这情景让马龙害怕,却无法把目光移开。他开始快速地说起来: “真不可思议,在今年冬天以前,我一直买的是最普通的固定保险。但这个冬天我却转成另外一种了——一种可以给我退休后回馈的保险。——从杂志上看到的广告。说65岁后就可以每月拿到两百美元,一直拿到死。现在想想真是好笑。”他突然大笑起来,笑完了他又说,“保险公司得帮我又转回原来的保险去——最普通的那种。大都会保险公司是个很不错的公司,我在他们那都买了二十年了。大萧条的时候跌了些,但我一有本钱就都赚回来了。广告上总是一对中年夫妇,背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天气里——也许是佛罗里达或者加州。但我和我老婆意见不同。我们计划搬到一个小地方去,比如佛蒙特州或者缅因州。住在现在这种偏远的南部小镇,会让我一辈子对阳光厌倦的。” 突然间马龙停止了喋喋不休,他的最后一道防线崩溃了,想到自己无法预测的未来,马龙开始哭泣。他用一双大手捂着脸,竭力抑制着,那双手因为长期接触酸性物质而显得粗糙。 医生看着桌上他妻子和孩子们的照片,仿佛要从中得到指点似的,他轻轻地拍拍马龙的膝盖:“在现在这个时代,什么事都不是没有希望。科学每个月都有新发现,发现战胜疾病的新武器。也许很快他们就会发现控制疾病细胞的方法了。所以这个时候,我们会想尽办法延长你的生命并让你尽量舒服。这个病还有一个好处——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说‘好处’的话——那就是不会有太多疼痛。我们会尝试一些可行的办法。我希望你能尽快住进市医院去做全面检查,我们给你输血并照X光片。也许这可以让你感觉好受很多。” 马龙努力控制着自己,用手绢拍拍脸,又往眼镜上哈了口气,擦着镜片,然后重新戴上。“对不起,我想我太脆弱了,心里有点儿乱。你说让我什么时候去医院?我想我随时都可以。” 第二天一早马龙就去了医院,并且在那里住了三天。第一个晚上医生给他注射了镇静剂,他梦见海登医生的手,还有桌子上的裁纸刀。醒来时他记起前天在医生诊所里让他产生耻辱感的困扰,那种困扰冬眠在他心头,现在他知道那是从哪里来的了。并且头一次弄明白原来海登医生是名犹太人。他记起一件事,这个记忆如此痛苦,他真该把它忘掉。那是他在医学院的第二年,他考试没通过,不得不退学。那是北方的一所医学院,班上有很多犹太学生。他们都很刻苦,成绩都在平均分以上,没有留给像马龙这样的“平庸”学生一点儿机会。犹太学生把马龙“挤”出了医学院,毁了他当医生的前程,他只好改行学了药理。 大学时在马龙座位斜对面有一名犹太学生叫列维,他有一把很锋利的小刀,上课时他老是玩这把小刀,影响马龙集中注意力听讲。这个学生成绩都是A+,他在图书馆每晚学到很晚,有时直到关门。马龙觉得列维的眼皮也偶尔会跳一下。当马龙发现海登医生是犹太人后,马龙才意识到这个问题有多重要,他真纳闷自己怎么会忽视了这么多年。海登是个好客户,也是个好朋友——他们在同一栋楼里工作,这么多年,几乎天天见面。怎么自己会没注意到呢?也许是海登的名字不是很“犹太”——他叫肯尼·黑尔。马龙觉得自己并没有偏见,但是当犹太人用一个好的像盎格鲁-萨克孙这样的名字时,他就感觉有些不妥。马龙记起海登的孩子们有鹰钩鼻,也记起有一次看到他们全家星期六去犹太教堂。 马龙看到海登医生正向他的病房走来,他看着医生感觉有些恐惧——尽管他们是多年的朋友也是他的老客户了,他还是不舒服:不仅是因为海登是名犹太人,还因为他活得好好的,他和像他那样的人都活得好好的,只有马龙自己得了不治之症,一年或者十五个月就得死。马龙一个人的时候,他会偷偷地哭。在医院里他整天睡觉,要不就看推理小说,看了许多。当他出院的时候,他的脾的确小下去不少,但白细胞没什么变化,马龙无法设想几个月以后自己会是什么情况,他无法想象死亡的样子。 不久,马龙又被无边的孤独包围,尽管他的日常生活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他没有告诉妻子自己得病的事,因为他害怕因这个不幸而找回他们以往的亲密关系。那种结婚后对激情的渴望,在为人父母之后就随风而逝了。女儿艾琳上高一那年,儿子汤米八岁。妻子玛莎是一个精力旺盛的女人,她的头发现在已经灰白了,她是一位好母亲,对家庭的经济收入也有贡献。在大萧条时期,玛莎做糕点卖,马龙觉得非常合适。在马龙的药铺摆脱债务困境后,她继续做糕点生意,甚至给附近几家杂货店供货,她的三明治包装精美,包装带上印着她的名字。由此她赚了不少钱,给孩子提供了优越的生活条件——她甚至买了可口可乐的一些股票。马龙觉得这有些过分,他害怕人们会说他没有给家庭提供足够的经济保障,这触犯了他的自尊。所以有一件事他是绝不答应的:那就是他不会去给商家送货,也不允许他的妻子和孩子们去送货。他让妻子开车去客户那里,然后让用人从车上搬运糕点和三明治。马龙家的用人都是那些年纪轻轻或者很老的人,他们的工资相对别人就低一些。马龙一直无法理解妻子身上发生的变化。当初和他结婚的女孩子,她是一个穿着薄纱裙子的纤弱女孩,有一次一只老鼠从她鞋子上爬过去,她当场吓昏了。现在,怎么她就变成一个灰白头发的家庭主妇?还有自己的生意,还买了可口可乐的股票?这让马龙觉得不可思议。现在他的家庭生活是被一种奇特的真空环境所包围——一天到晚谈论的都是高中舞会,汤米的小提琴音乐会,还有七层的结婚蛋糕——天天围绕着他的日常活动也像落叶一样在旋涡里转个不停,而他自己好像局外人一样对这些都麻木了。 尽管疾病让他虚弱,马龙还是没有休息。现在他常常毫无目的地走到大街上去,穿过棉纺厂周围那些摇摇欲坠、拥挤不堪的贫民区,或者穿过黑人区,或是中产阶级的街区和住房,那里的草坪都仔细修剪过。这样闲逛时,他一脸茫然,就像一个心不在焉的人,仿佛在寻找什么,但已经忘记到底丢了什么。常常没有任何原因的,他会突然改变行走的路线去摸摸电线杆,或者把手放在砖墙上,然后一动不动地待在那里发愣。有时候他会对着一棵挂满绿叶子的榆树盯半天,神情古怪,就像他捡起的一块黑乎乎的树皮。他死了以后,电线杆、墙和树仍然存在,这个想法让马龙很不平衡并且有些生气。还有一个让他困惑的事情——他无法接受自己正在走向死亡的现实,这个困惑让他感到一种虚幻,这种虚幻无所不在。有时候,马龙隐隐感到自己处在一个不协调的世界,而这个世界把他绊倒,这里没有秩序,也没有可以想象得出来的设计安排。 马龙去教堂寻找安慰。当他被虚幻的死亡和生命两方面折磨的时候,幸好他感到第一浸信会教堂是很真实的存在。那是城里最大的一所教堂,占了半条街。它靠近主街道,这片建筑房产粗略估计价值也有两百万。像这样大的教堂一定是真实的。这所教堂的援建者是这里的重要市民,他们实力雄厚。比如汉德森先生,是房地产商,也是这里最有眼光的贸易商,他是教堂的执事,一年中从没缺席过一次服侍。汉德森先生当然不会浪费时间和精力在一切不真实的琐碎小事上的,所以他是真实的。其他执事也都和汉德森先生不相上下,比如尼龙纺织厂的总裁,铁道公司的董事,还有百货公司的老板——他们都是有责任心并且很精明的生意人,都有可靠的判断力。他们都相信教会也相信死后的事情。甚至T.C.韦德威尔先生,他是可口可乐创始人之一,千万富翁,他给教会捐了五十万美元,为修建教堂右厢房之用。韦德威尔先生以不寻常的目光相信可口可乐公司的前途,他也相信教会和死后的真实性,因此留下五十万美元遗产给教会。他从没在投资上出过错,他也给永生投资。最后,福克斯·克莱恩先生也是教会成员之一。这位老法官,也是前国会议员——他是南方政府的骄傲——他只要在城里,就一定经常来教会。当他听到喜爱的圣诗时,就会使劲擤鼻子。克莱恩是一位虔诚的教徒,马龙希望可以跟随老法官,在信仰和政治主张上都跟随他。于是马龙也坚定地,诚心诚意地去做礼拜。 四月初的一个礼拜天,沃尔森博士的布道信息给马龙印象很深。沃尔森是位为人谦虚的传教士,他总喜欢把商业和体育界的事情来做比较。他这个星期的讲道是关于针对死亡的救赎。他的声音在圆顶的教堂上空回响,教堂里的彩绘窗户给听众投下充足的光芒。马龙身子坐得笔直,仔细聆听,希望能听到更具体到个人的拯救信息。但是尽管讲道很长,死亡仍然是个谜,在开头的期待过去之后,离开教堂时马龙觉得有些被哄骗的感觉。怎么才能瞄准死亡?这就像瞄准茫茫天空,马龙仰头注视着天空直到他脖子发酸。然后他匆匆朝药铺走去。 那天马龙遇到一个人,让他感到心里乱糟糟的,也很奇怪。虽然表面看来这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他走过一片空旷的已经废弃的商业街区,但是他听到后面有脚步声。当他在转角拐弯时,脚步声还跟着他。马龙抄近路穿过一条没有铺砌的小路,脚步声不见了。但是他心里感到很别扭——被人跟踪的滋味不舒服。他瞟见墙那边有个人影。马龙突然转弯,和那个跟踪者撞了个满怀。那是一个黑人男孩,马龙平时走路时见过他,他似乎总是跑着穿过他面前。也许是马龙很容易注意这个黑人男孩,因为他长得很特别。男孩子中等个头,体格很健壮,表情总是郁郁寡欢,很沉静。除了他的眼睛,他和其他黑人孩子没什么不同。他长着一双灰蓝色的眼睛,在黑黝黝的脸上显得很冷酷,甚至有些凶巴巴的。一看到这双眼睛,他整个人就显得与众不同,身体比例都不对了似的。他手臂很长,胸膛很宽——表情介于情绪化的敏感和脆弱的冷漠之间。马龙对他的印象是,他不只是一个黑人男孩而已,不能说他对人没有危险,尽管马龙并不认识这个男孩子,通常在这种事情上他还是比较温和的,但此时他的脑子里却很自然地出现了一个刺耳的的词:可恶的黑鬼。当马龙转弯两人撞到一起时,黑鬼站稳了没有移动,马龙倒是向后退了一步。在狭窄的巷子里两人就这么盯着彼此,两人的眼睛都是灰蓝色的,好像在比谁能盯着对方更长时间。看着马龙的一双眼睛冷冰冰的,在黑色的脸上发出光亮,马龙觉得这目光扑朔迷离,然后定住了,显得很诡异,似乎很理解马龙现在的处境。马龙觉得这双奇怪的眼睛似乎知道他快要死了。这种情绪来得太快,吓了马龙自己一跳,他不由得一哆嗦,于是转过头去。他们互相盯了不到一分钟,也没有造成什么后果——但是马龙感觉有些什么重大和可怕的事情已经完成了。他摇摇晃晃地继续走在巷子里,看到巷子尽头的其他人——那些普通人的时候,他才感到心里踏实下来。走出巷子后,他松了一口气,回到自己熟悉的药店,他感到安全、踏实。 老法官经常在星期日光顾药店,午饭前在这里喝点儿什么。马龙回到药店的时候,看到法官已经在了,这让他很高兴。老法官正对着一群站在饮料售货机旁的老朋友们慷慨陈词,马龙和顾客们心不在焉地打了个招呼,没有停留,天花板上的电扇嗡嗡叫着,散发出一种混合的味道——饮料机里糖浆的味道,还有后面各种药的苦味,充满了房间。 “马上来找你,马龙。”老法官中断自己的高谈阔论,在马龙走过去的时候和他打了个招呼。法官身材高大,一张红扑扑的脸庞,头顶上一圈黄白相间的头发。他穿着皱巴巴的亚麻白色西服,一件淡紫色的衬衣,领带上佩着一枚嵌珍珠的领带夹,上面有点咖啡留下的痕迹。他的左手因为中风受损,所以他把左手小心地放在柜台边缘上。因为不常用,这只手很干净也有些浮肿。右手很白,说话时经常挥动,指甲有些暗,无名指上戴着一颗蓝宝石星星的钻戒。老法官拄着一根黑檀木制的拐杖,把儿是银色的钩子形状。此时老法官结束了反对联邦政府的长篇大论,和马龙一起来到后面的配药间。 这间屋子很小,用一排药瓶和前面的店铺隔开,只够放一把摇椅和一张桌子开处方用。马龙拿出一瓶波旁威士忌[1]和一个折叠椅子放在前面。法官挤进屋子,小心坐在摇椅上,他的大块头身子散发出汗味,和蓖麻油与消毒剂的味道混在一起。马龙往玻璃杯倒酒,威士忌冲到杯底发出快乐的响声。 “没有什么音乐可以和这种倒波旁酒的声音媲美!尤其是星期天的上午喝到喉咙的第一口。让巴赫和舒伯特,还有什么大师都见鬼去吧!我孙子就弹这些东西……”老法官唱起来:“哦,威士忌是男人的生命……哦,威士忌!哦,强尼![2] 老法官慢慢地喝着酒,每咽一口就停顿一下,舌头在嘴里咂摸着余香。马龙喝得很快,酒精进到他肚子里,好像马上能开出一朵玫瑰花似的。 “马龙,你有没有好好想过,咱们南方已经卷入一场革命的旋涡,马上就要像内战一样可怕了?”马龙没想过,但是他把头转过来,严肃地点点头,法官继续说,“革命的风已经越来越大,要把南方的根基摧毁。人头税很快要废除,每个愚昧的黑人都会有选举权。下一步就是教育平等。想象一下,在不远的将来,为了让黑人学习读书写字,一个娇小的白人小女孩必须和一个像木炭一样黑的黑鬼同桌。法律会把工资提高很多,这简直就是给我们南部乡村敲响丧钟。想想要给那些在稻田里什么也不会干的帮工按小时配工资!还有联邦住房计划已经让房地产投资商走向毁灭。他们管这个叫清理贫民窟——可是是谁制造了贫民窟,我问你?住在里面的人自己造成的,因为他们目光短浅。记住我的话,那些联邦政府建的公寓建筑——很现代很北方化的风格——不超过十年,也会变成贫民窟。” 马龙很认真地聆听法官的话,带着虔诚的信任,就像他在教堂里听教义一样。他和法官之间的友谊是很令他自豪的。自从他搬到米兰这个城市,就认识法官了,在狩猎季节,他们经常一起去打猎,就在法官拥有的猎场。以前周六周日,马龙经常去那个猎场,后来法官的儿子死了,他就不再去。但是这种特殊的亲密关系一直保持,即使在法官得病以后。老法官克莱恩先生也是参议员,在他生病后似乎结束了自己的政治生涯,马龙就在星期日带一些新鲜的大头菜——那是他从自己的菜园里采摘的,或者带法官喜欢的水磨玉米粉。有时候两人一起玩牌——但是通常法官会滔滔不绝,而马龙总是倾听者。这时候马龙觉得自己和权力很近——几乎感觉自己也是个参议员。当法官起来能活动了,他经常在星期天来马龙的药店,两人就一起在配药间小酌一番。如果说有时马龙对法官的言谈稍微有一丝疑惑,他也会立刻挥散。他算什么?怎么会对一个议员吹毛求疵呢!再说如果克莱恩都不对,那还有谁对?现在老法官又在说起竞选议会的事情,准备东山再起,马龙觉得克莱恩的想法实在是理所当然,他感到很满意。 喝到第二杯的时候,老法官拿出雪茄盒子,马龙为自己和法官点上,因为克莱恩的左手不灵便。香烟升起笔直的线,冉冉升到靠近天花板的时候散开了。通向街道的大门开着,一道阳光射进来,让香烟发出乳白色的光芒。 “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想请你帮忙,”马龙说,“就是要立一份遗嘱。” “随时恭候。马龙,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吗?” “哦,没什么,就是按部就班那种——但是我想尽快做好。”他尽量用平淡的语气说,“医生说我活不了多久了。” 老法官停止摇动摇椅,放下酒杯,“为什么?老天,怎么回事马龙?” 马龙第一次和别人谈自己的病,说出来后他似乎觉得好受多了,“好像是一种血液病。” “血液病!不可能?这简直荒唐——你在咱们这个州,身体里流动的是最棒的血液。我还清楚地记得你父亲,他在马肯街第十二大道拐角处自己开着药铺,他是做批发的。你母亲我也记得,她是来自威尔莱特家族。你血管里有这个地区最好的血液,马龙,千万不要忘记!” 马龙感到有一阵快乐和自豪穿过全身,“可是医生说——” “哦,医生们——虽然我对医学职业充满敬意,但很少相信他们的话。千万别让他们吓住你。几年前当我犯了那个小病的时候,我的医生——弗劳尔分院的塔顿医生——就开始和我说这些警告的话。不许喝酒不许抽烟,什么烟都不能抽。好像我只有去学个弹琴或者铲煤的活儿了。”法官的右手模仿弹竖琴的样子又做了个铲煤的动作,“但是我跟医生说,我要跟着自己的感觉走。直觉,那是一个人唯一该服从的。你看我现在这样多健壮,像我这把年纪这样该是不错吧!可是我那可怜的医生,真是讽刺——我是他葬礼上的护柩人。最讽刺的是塔顿医生是禁酒主义者,也从不吸烟——偶尔才嚼嚼烟草的。卓有成就,是医学界的骄傲,和他的同行一样,身体有一点小事就大惊小怪,别让他们把你吓住,马龙。” 马龙听了法官的一番话感到舒服多了,又喝了一杯,甚至开始怀疑海登医生和其他医生的会诊或许有误。“片子说是白血病。血细胞数量显示白细胞增多很厉害。” “白细胞?”法官问,“那是什么?” “就是白细胞。” “从没听说过。” “但是它们的确存在啊。” 法官用手抚摸着拐杖把手。“如果是你的心脏或者肝脏或是肾脏出了毛病,我倒是可以理解你的担心。但是这种没有意义的紊乱,什么白细胞超标增多,对我简直是有些不可思议。为什么我活了八十多岁,从没有人告诉我要小心注意我有没有白细胞这东西?”法官的手指做着敲击的反射动作,当他再次伸直手指头时,他抬头用蓝眼睛看着马龙。“你这些天看上去有些疲惫,仅此而已。肝脏是供血的器官,你应该吃点脆炸小牛肝和牛肉肝蘸洋葱酱。都是好吃的东西,纯天然而且治病。阳光也是血液的调节者。我敢打赌你什么毛病都没有,注意饮食起居,晒晒米兰的夏日阳光,你就什么事都没有了。”法官又举起酒杯,“而这个是最好的良药——刺激食欲放松神经。马龙,你就是太紧张太胆小了。” “克莱恩法官。” 一个大男孩走进来站在一旁等待。他是法官家黑人女佣维利丽的外甥。这个孩子又高又胖,十六岁,没有健全的智力。他穿着一件淡蓝色衣服,衣服太小了把他身子箍得紧紧的,脚上是双尖头鞋,由于太小让他走路有点瘸。他患着感冒,虽然兜里有条手绢,他还是用手背把鼻涕擦掉。 “今天是星期天。”他说。 老法官把手伸进兜里掏出一枚硬币给他。 大男孩一瘸一拐地急切地向冷饮机走去,回头用甜甜的声音对法官说:“多谢您,克莱恩法官。” 法官用悲哀的神情很快扫了马龙一眼,但是当马龙转过身对着他时,克莱恩却避开了马龙的目光,又开始“克莱恩”式说教。 “每个小时——每个活着的灵魂都离死亡更近——但是我们不会常常想起死这个东西。比如我们坐在这儿喝威士忌,抽着雪茄,我们其实每一分钟也在走向生命终点。这个大男孩吃着他的冰激凌根本不会思考什么问题。我坐在这儿,死亡已经来挑战过我了,结果是各不相让。死亡是片战场,而我是迎上前战斗。十七年前,自从我儿子死了,我就等着。哦,死神,你的胜利在哪里?你就是在那个圣诞节的下午让我儿子结束了他自己的生命。” “我常常想起他,”马龙说,“为你难过。” “为什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一个这么优秀又有前途的儿子——还不到二十五岁,刚刚以优异的成绩从大学毕业。他已经拿到律师学位,一个很好的职业已经为他敞开了大门。还有一个年轻漂亮的妻子,还有一个即将出生的孩子。他有钱——甚至可以说是富有——那时我是在时运的最高峰。为了他的毕业,我给他的礼物是塞莱诺农场,我花了四万美元在头一年买下来的。差不多有一千英亩,最好的桃园地。他是一个富人的儿子,命运的宠儿,各方面都为他准备好了,一只脚已经踏进了伟大事业大门。他甚至可以成为一个总统——只要他愿意,他可以得到所有他想要的东西。为什么他要死?” 马龙小心翼翼地说:“也许是抑郁症。” “他出生的那天晚上,我看见一颗奇异的星星划下天空。那是一个星光明亮的夜晚,那颗星星划着一道弧线从一月的天空落下来。我太太蜜西为了生他已经挣扎了八个小时,我就趴在她床头,为她祷告,泪流满面。然后塔顿医生揪着我的领子把我拖出门去,说:‘你这个吵吵闹闹的讨厌鬼,滚出去!——去厨房里把自己灌醉或者滚到院子里。’当我到院子里去的时候,我抬头看天空,就看到一道弧线,那颗星星就落下来,这时候强尼——我儿子就出生了。” “难怪!这是有预言的。”马龙说。 “后来我冲进厨房——那时候是凌晨四点——我就去给医生做饭,炸了一对鹌鹑,还熬了玉米粥。我很会炸鹌鹑的。”老法官停了下来,然后有些胆怯地说,“马龙,你知道什么是离奇古怪的事情吗?” 马龙看着老法官脸上哀伤的表情,没有回答。 “那个出事的圣诞节我们晚餐也吃的鹌鹑,没吃传统的火鸡。我儿子强尼上一个周日去打猎了。唉,生命的模式——不管大的还是小的。” 为了安慰老法官,马龙说:“也许是一场事故。也许强尼擦枪走火了。” “不是他的枪,是我的手枪。” “我也在圣诞节前一个周日去塞莱若打猎了。也许是一种短暂的抑郁情绪让强尼一时想不通。” “有时候我觉得——”老法官停了一下,因为也许他要是再多说一个字,眼泪就会留下来。马龙拍拍克莱恩的胳膊。老法官平静了一下,才又接着说下去,“有时候我觉得这是故意令我伤心。” “噢不!当然不会,先生。就是一种抑郁造成的,没有人可以预见,也没有人可以控制。” “也许吧,”老法官说,“但是当天我们吵了一架。” “这有什么?每个家庭都吵架。” “我儿子想打破一个规律。” “规律?什么规律?” “其实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是一宗黑人的案件,我是判刑法官。” “你责备自己真是毫无必要。”马龙说。 “我们坐在桌旁,抽着雪茄,喝着法国干邑白兰地,桌上还放着咖啡。女人们都在客厅里。强尼越来越兴奋,最后他突然对我大嚷,然后冲上楼去。几分钟后我们就听到枪响。” “他一向很容易冲动。” “现在的年轻人再也不来询问长者的意见了。我儿子就是在一次舞会后就结婚了。那天早上他叫醒我和他妈妈,然后对我们说,‘我和米拉贝尔结婚了。’他们悄悄跑到治安法官那里登记的。对他母亲来说这打击很大——尽管后来我们强打精神为他们祝福。” “你的孙子长得很像他父亲。”马龙说。 “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你见过两个男孩都这么神采飞扬吗?” “这肯定给你不少安慰。” 老法官用嘴叼住雪茄,然后才回答:“安慰——焦虑——这就是他给我的一切。” “他也会去学法律然后从政吗?” “不!”克莱恩说得斩钉截铁,“我不想让这孩子再学法律或者政治啦!” “杰斯特是个好孩子,他做什么都会很优秀。”马龙说。 “死亡,”老法官转移话题,“是最大的叛徒。马龙,你相信医生告诉你得了不治之症。我可不这么想。虽然我很尊重医学教授们,但医生们也不知道死亡是什么——谁知道?连我的医生塔顿也不知道。我,一个老头子,已经等死十五年了。但是死亡太狡猾,当你看着它,最终面对它时,它却不来找你。他和你擦肩而过。他会去找那些没有等它的人,也会去找等它的人,一视同仁。唉,马龙,你说我那聪明的儿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克莱恩,”马龙回答,“你相信永生吗?” “我尽量相信,用我所能所知去相信它。我知道我儿子会永远住在我心里,我的孙子也住在他心里。但是,什么又是永生呢?” “在教会里,”马龙说,“沃尔森博士今天的布道信息说到对准死亡的救赎。” “句法很漂亮——我希望是我自己说的。但是毫无意义。”他最后又补充道,“不,就宗教上的意义而言,我不相信永生。我更相信我知道的东西还有我的后代。我也相信我的前辈们。你管这个叫永生吗?” “你见过一个蓝眼睛的黑鬼吗?”马龙突然冒出一句。 “你是说有一双蓝眼睛的?” 马龙说:“对,我的意思不是那种老黑人因为弱视呈现的蓝色,我的意思是一个年轻的男孩,他的眼睛是灰蓝色的。我在城里看见一个,就是今天,把我吓了一跳。” 老法官的眼睛像蓝色的泡泡闪了闪,他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才说:“我认识你说的这个黑孩子。” “他是谁啊?” “就是城里一个黑鬼罢了。我对他没有一点儿兴趣。他给人做按摩——什么事都做。他还是个训练有素的歌者。” 马龙说:“今天我和他在一条巷子里撞见,就是我店铺后面那个巷子。我真的吓了一跳。” 老法官加重语气,似乎特意对马龙说的:“他叫舍尔曼·普。那是一个黑鬼的名字。我对他没兴趣。但是我倒是想让他给我当个门童,因为我缺帮手。” “我从没见过这么奇怪的眼睛。”马龙说。 “野生小马,”老法官说,“床上出了事。他是被遗弃在圣子升天教堂的弃婴。” 马龙感到老法官有些话外之音,但是他知道对这么个大人物,他是不会向他刨根问底地打听这些八卦话题的。 “杰斯特——刚刚我们正说你,你就来了——” 约翰·杰斯特·克莱恩站在门口,街上的阳光照着他的后背,他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看上去有些柔弱,褐色头发,肤色白皙,让他鼻子上的雀斑像肉桂撒在奶油上似的。阳光让他头发显得红亮亮的,但脸上被照出阴影,他避开阳光,让他红褐色的眼睛躲开太阳直射。杰斯特穿一条蓝色牛仔裤和条纹上衣,袖子被他挽到纤细的胳膊上去。 “趴下,泰吉,”杰斯特说道,他身边的那只狗是一条有斑点的拳师狗,是这城里唯一的一条。它长得非常好斗也很冷酷,马龙每次在街上看到它都有些害怕。 “今天我独奏了,爷爷。”杰斯特的语气里明显因兴奋而提高了调门。然后他看到马龙,于是礼貌地加了一句:“你好,马龙先生!” 回忆和骄傲的泪水,加上酒精的作用一起涌上老法官的双眼,“你独奏啦,宝贝?感觉怎么样?” 杰斯特想了一下:“和我期望的不太一样。我本期望有种孤独和骄傲的感觉,但我想我就是看着我的乐器。我想我只是感到——一种责任。” “想象一下,马龙,”老法官说,“几个月前这个臭小子刚刚告诉我说他在机场上飞行课。他自己存了钱而且已经安排好了课程。根本没和我商量,就通知我说‘爷爷,我开始上飞行课了。’”法官杵杵杰斯特的大腿,“是不是这样,小宝贝儿?” 杰斯特提起一条长腿靠着另一条腿说:“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每个人都该学飞行。” “现在这些年轻人真是啊!谁给你的权力做出这么闻所未闻的决定?我年轻的时候可绝对不敢这么做的,你的时代也不会,对吧马龙?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害怕了吧?” 老法官语气里有些悲哀,杰斯特敏捷地把爷爷眼前的酒杯移开藏到角落的架子上。这一举动让马龙看到了,他为老法官感到不平。 “该吃饭啦爷爷,车停在街边。” 老法官拄着拐杖缓缓站起身,那条狗也站起和他一起朝门口走去。“好吧,准备走了,小宝贝儿。”到了门口法官转过身对着马龙说,“别让医生把你吓着,马龙。死亡是个很会耍把戏的家伙,他满袖子筒里都是花招,是个大赌徒。你和我也许一起死呢,也许还有个十二岁的女孩子。”他把自己的脸颊贴在马龙的脸上亲了一下作为告别,然后跨出门去来到街口。 马龙走到店铺前面看着大门,他听到法官和孙子的谈话。“爷爷,以后在外人面前别叫我宝贝儿或者小宝贝之类的,我不喜欢。” 听了这话,马龙开始讨厌杰斯特。他被“外人”这个词刺伤,法官刚刚给他燃起的光芒曾让他温暖,现在却又黯淡下去。以前好客是一种对人真实的,让每个人都觉得是家里人的感觉,即使他只是在烧烤活动中一个普通的成员,也让他感觉是其中一分子。但是现在这种真诚的好客已经不存在了,只有一种隔阂。其实杰斯特才是“外人”——他从来不像一个真正的米兰镇孩子。他高傲,同时过分礼貌。在他的柔弱背后隐藏着什么东西,他的聪明似乎暗示着一种危险——似乎他让人联想起一把丝绸包裹的刀。 老法官似乎没有听到杰斯特的话。“可怜的马龙,”车门打开时他自言自语,“这消息一定让他受了不小的惊吓。” 马龙赶忙关上前门,回到后面的配药间去了。 现在就他一个人,他坐在摇椅里,手里拿着捣药的碾槌。那个碾槌是灰色的,因为用了很久表面很光滑。这个碾槌是他二十年前自己的药店刚开张时,和其他制药工具一起买回来的。以前这碾槌是属于一个叫格林拉夫先生的——上一次想起他是什么时候了?——是他死的时候,这些东西都被拍卖。这个碾槌也不知道格林拉夫先生用了多长时间?谁又是在他之前拥有这个东西的……碾槌已经很旧了,虽旧但却很结实,马龙甚至想也许这是个从古代遗留下来的古董。这东西肯定是古老的东西,它还能用多久?马龙觉得这石头碾槌在嘲笑自己。 马龙不由得哆嗦了一下。好像一阵风吹过来让他浑身发冷,其实没风,他的雪茄冒出的烟都没有动一下。老法官刚才的话,犹如一曲挽歌,让他的害怕得到了缓解。他想起在塞莱若和法官儿子强尼在一起的日子,他不是外人——很多时候他是那里的客人,尤其是打猎季节——有一个晚上他甚至在那里过夜。他和强尼一起睡在一张很大的床上,有四根柱子,早上五点他们两人来到厨房,他还记得打猎前他们吃的早餐的味道:新鲜鱼子酱,热乎乎的烤饼,还有湿漉漉的狗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是啊,他和强尼一起打猎好多次,也被邀请到塞莱若好多次,甚至在强尼死的那个圣诞节前一个周日,他也是在那里度过的。老法官的太太蜜西有时候也去那儿,虽然那里多数时候是为了打猎的男人和男孩子们准备的。老法官自己呢,他枪法很糟,几乎每次都一无所获,但是他都把这归咎于天空太大鸟太少。即使是那个时候,塞莱若就有一种神秘的氛围——也许是一个出身贫贱的男孩到了奢华的地方的一种感觉吧!马龙回忆着昔日时光,又想想现在的老法官——他一直是智慧的,有名望的,还有无法治愈的悲伤——他的心和爱一起沉到坟墓里去了,他的忧郁就像教堂里的管风琴奏出来的歌曲。 马龙盯着手中的碾锤,他的眼睛发着光,里面有狂热和恐惧,好像定住了一动不动,没有听见从地下室传来的敲门的声音。在今年春天之前,马龙对于生和死之间的关系节奏是很平淡正常的——就像《圣经》里说的,他经历三十再加十的四十年岁月。但是现在他陷入一种不可名状的死亡状态。他想到小孩子,那么脆弱娇嫩就像珠宝一样,却也会被钉到盖着白绸子的小棺材里去。他想起一位美丽的教唱歌的音乐老师,因为吃炸鱼的时候被一根鱼刺卡住,结果不到一小时就死了。还有强尼,还有米兰城里在“一战”和“二战”中死去的男孩子们。还有谁?他们怎么死的?马龙终于听到了来自地下室的敲门声,原来是只老鼠,上个星期,一只老鼠翻倒了一瓶阿魏镇静剂,结果味道太冲了,清洁工拒绝到地下室去清扫。死亡没有什么节奏可言——只有老鼠啃蚀有节奏,还有腐烂的臭味。而那位美丽的歌唱老师,还有棕色头发年轻的强尼,还有珠宝一样金贵的孩子们,都躺在棺材里变成腐烂的尸体——马龙又看了一眼碾槌,感到一阵恶心和惊讶——因为只有这块石头可以留下来到永远。 门口传来脚步声,把马龙的思绪打断,他突然惊慌失措,连手里的碾槌都掉地上了。那个蓝眼睛的男孩子站在他面前,手里拿着什么东西在太阳下闪光。马龙又一次注视这双令人眩晕的眼睛,他觉得那眼神似乎非常理解他,感觉到他已经处在死亡边缘。 “我在门口捡到的。”黑孩子说。 马龙的目光由于吃惊又有些模糊,他以为男孩手里拿着海登医生的裁纸刀——过了一会儿他才看清那是一串钥匙,套在银钥匙环上。 “这不是我的。”马龙说。 “我看到老法官和他孙子刚才在这里。也许是他们的。”男孩把钥匙放在桌子上,顺便也把马龙掉在地上的碾槌捡起来递给他。 “谢谢!”马龙说,“我会问问他们是不是丢了钥匙。” 男孩走了,马龙看着他大摇大摆地穿过马路,心里因为厌恶而浑身发冷。 他又坐下来,手里拿着碾槌,他不由得纳闷自己刚才怎么如此激动,他本来是很温和的性格。他心里的爱和恨交织在一起——但是他到底爱什么又恨什么,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他第一次感到死亡离自己很近。但是那种从心底出来的恐惧又不完全是由自己快死了的消息带来的。这种恐惧和现在正在进行的一种什么的事件有关——到底是什么事情他也不知道。这种恐惧会影响他这几个月里将会发生的事情——会持续多久?——还有那个他要盯住的,自己所剩无几的日子。他现在是看着一只钟表,而这只钟表却没有指针。 只有老鼠有节奏。“爸爸,爸爸,救救我!”马龙大声叫起来。但是他的父亲死了好多年了。电话响了,是妻子打过来的。马龙第一次告诉老婆他病了,让她开车过来接他回家。然后他坐在那里等着,抚摸着碾槌,他好像得到一种安慰。 [book_title]二 老法官按照老传统,把星期天午餐的时间规定在下午两点钟。就在正餐的时钟敲响之前,厨娘维利丽打开餐厅的百叶窗,这个窗户一上午都是关着的,防止太阳照射。仲夏的炎热和光芒一起涌进窗户,窗外下面是被烈日灼烫的草地和炙热的花坛。草坪边上有几棵榆树在午后耀眼的阳光下被照得发黑,因为没有风,纹丝不动。杰斯特的狗是第一个响应吃饭号召的——它慢慢走到桌子底下,让长长的淡红色绸子桌布蹭着它的脊背。然后杰斯特来了,站在他爷爷的椅子后面等着。当老法官走进来的时候,杰斯特帮助爷爷小心地坐下去,然后才坐在桌旁自己的椅子上。按照习惯,先端上来的总是蔬菜汤,还有两种面包——手工做的烤饼和烤玉米。老法官吃得很投入,吃面包的间歇还要吸几口牛奶。杰斯特只喝了几勺热汤,然后就去喝冰茶,还时常把冰凉的茶杯放在脸颊和额头上。按照房间里的习惯,喝汤的时候是不许说话的,但星期日老法官会发表些意见:“维利丽,维利丽,我这么跟你说,你该永远住在耶和华的殿中。[3]”然后他还要加上他主日的笑话,“如果你煮饭煮得好的话。” 维利丽什么也没说——只是噘起她紫色有皱纹的嘴唇。 “马龙总是我最忠实的选民和最好的支持者。”当鸡端上来的时候老法官说道,杰斯特站起来切鸡。[4]“把鸡肝留给你吃,孩子。你至少一周该吃一次肝的。” “好的爷爷。” 到这时候为止这顿饭都是按照传统进行,吃得很和谐。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打破了这种和谐。好像原来的气氛被震动了一下,交流似乎有意起冲突,偏离了原来的方向。老法官和杰斯特当时都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但是当这顿又长又热的正餐接近尾声时,两个人都意识到有什么事情让他们俩的关系发生了改变,再无法回到从前了。 “今天《亚特兰大宪报》说我是个反动主义者。”法官说。 杰斯特轻声说:“很遗憾。” “很遗憾,”法官说道,“没什么可遗憾的,我倒很高兴呢!” 杰斯特的棕色眼睛里显出一道长长的询问目光。 “如今你必须把‘反动主义者’这个词从字面上来理解。所谓‘反动分子’是指当南方悠久的道德标准遭到威胁的时候出来有‘反应’的公民。当州的权利被联邦政府践踏,那么南方的爱国者们就有责任站出来反对。否则我们南方高尚的道德标准就被出卖了。” “什么是高尚的道德标准?”杰斯特问。 “怎么?孩子,动动你的脑子。我们生活中高尚的道德标准,就是我们南方传统的制度。” 杰斯特没搭腔,但是他的眼睛流露出怀疑的眼神,老法官对孙子的反应一向很敏感,他察觉了。 “联邦政府试图质疑民主党初选的合法性,这样南方整个文明的和平就岌岌可危了。” 杰斯特不解地问:“怎么会呢?” “怎么会?小子,我指的是种族隔离制度本身。” “为什么总是没完没了地谈论种族隔离制度呢?” “怎么啦?杰斯特,你开玩笑吗?” 杰斯特突然变得很严肃:“不,我没开玩笑。” 老法官不知道说什么好。“这些事可能会发生在你们这一代身上——我希望我看不到——当教育制度改成混合制——没有了肤色的限制。你会喜欢这样吗?” 杰斯特没言语。 “如果一个笨重的黑人男孩和一个娇小瘦弱的白人女孩同桌,你会喜欢吗?” 老法官无法想象这一幕,他想用这个画面震动杰斯特,让他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他的眼睛挑战性地看着孙子的反应,这是对一个南方绅士的精神考验。 “那如果是一个笨重的白人女孩和一个娇小瘦弱的黑人男孩同桌呢?” “什么?” 杰斯特没有重复自己的话,老法官也不想再听一遍,这话太让他震惊了。就好像他的孙子精神错乱做了傻事,而承认自己深爱着的人有这种疯狂是很可怕的。老法官甚至宁愿自己听错了刚才从杰斯特嘴里说出的话,这实在是太可怕了。可是杰斯特的声音仍然在他耳边回响,他竭力想按照自己的推理改变杰斯特原话的本意。 “你是对的,小子,每次当我看到那些什么共产主义思想的东西,我就知道这些是多么不可理喻。有些事情是太荒谬了,无法用正常思维去思考。” 杰斯特缓缓地说:“我不是这个意思。”他习惯地看了看维利丽是否在屋里,“我是不理解为什么黑人就不可以和白人平起平坐?” “噢,小子!”这声音是如此绝望,充满惋惜和惊恐的语气。几年前当杰斯特还是个小孩子,他有时候会在餐桌上突然呕吐。然后温柔的慈爱取代了厌恶,老法官感到自己因为同情而有些恶心。现在他用相同的情感对待这件事。他用他那只好手摸摸耳朵,就好像他耳朵疼。他放下叉子,不再吃饭。 杰斯特注意到老法官的难过,这让他因同情而战栗。“爷爷,我们都有自己的信念。” “有些信念是站不住脚的。说到底,什么是信念?那只是你的想法而已。你还是太年轻了,孩子,你正在学习思维的方式。你用愚蠢的话折磨你的爷爷。” 杰斯特的同情心消失了。他看着壁炉上的油画发呆。那是一幅南方风景画:一片桃园,还有一个黑奴的小屋,天空上有很多云。 “爷爷,你觉得那幅画怎么样?” 法官很高兴气氛有所缓和,他松了口气,甚至轻声笑了一下。“上帝知道那让我想起我干过的那些荒唐事。我失去了不小的一笔财富,就为了种植那片美丽的桃林。你的姑婆萨拉去世的那年画了这幅画。不久以后桃子的市场就突然暴跌。” “我是问您在这幅画上都看到了什么?” “没什么啊,不就是一个果园,一个黑人小屋,还有天上翻滚的云吗?” “你有没有看到在小屋和树林之间有一头粉色的骡子?” “粉色的骡子?”法官蓝色的眼睛瞪大了,警觉起来,“当然没有看到啦!” “就是那云,”杰斯特说,“我看它们就是一头粉色的骡子,套着灰色的笼头。我这么看着这幅画的时候,就没法再用正常的眼光看它了。” “我看不到。” “你该可以看出来啊。它们都在向上飞奔——整个的天空都是粉色的骡子。” 维利丽走了进来,手里端着玉米布丁:“怎么回事,行行好,你们两个怎么回事,你们几乎都没吃什么啊。” “我一直照着姑婆萨拉的想法看这幅画。可现在,这个夏天我却无法再用以前的眼光看了。我竭力想恢复以前的看法,可是不成。我还是看到一头粉色的骡子。” “你是不是有些头晕,孩子?” “没有。我只是想告诉您这幅画好像是——是一个象征——我想可以这么说。我一直按照您和这个家族的意愿去看待周围的一切。但这个夏天我不再这么看世界了——我有了不同的感受,不同的想法。” “这很自然,孩子。”老法官的声音放松下来,但是眼睛里还是充满关切和焦虑。 “一种象征。”杰斯特说,他重复着这个词,因为这是头一次他在谈话中谈到,这个词其实在学校写作文时是他最爱用到的词语之一。“一个今年夏天的象征。以前我总和别人的想法一样,现在我有了自己的主意了。” “举个例子?” 杰斯特没有立即回答。而当他又说话时,声音就像青春期变音,带着一种紧张,“有一件事,我对白人至上有异议。” 这句挑战的话说出来,就像往桌子上扔了一把子弹上膛的手枪,再明显不过。但是法官无法接受,他感到嗓子又干又疼,他无力地咽口唾沫。 “我知道您会很震惊,爷爷。但是我还是想告诉您,否则您还会想当然地以为我还是和过去一样。” “是‘想当然’,”法官纠正他,“不是‘当前’,你到底和什么样的愚蠢激进分子交往?” “没谁。这个暑假我只是非常——”杰斯特本想说“非常孤独”,但是他无法让自己接受这个感觉并大声说出来。 “嗯,我只是想说,这些关于种族共处和画上粉骡子的话题简直是——不正常。” “不正常”这个词让杰斯特感觉好像被人在肚子上打了一拳,他的脸涨得通红。这种痛让他反驳:“我一直都很爱您——我甚至崇拜您,爷爷。我认为您曾是世界上最智慧最善良的人。我听您说的话就像听福音真理。我把您的文章都保存起来。我一开始学习读书写字就在本子上记录并剪贴关于您的故事。我总觉得您该——当总统。” 法官忽略了“曾经”的语气,感到自豪的温暖涌进他的血管。他其实也是这么看待自己孙子的——这孩子是他儿子的翻版,英俊又坦诚。毫无察觉地,他心底的爱和记忆重新打开了。 “那次,那个从古巴来的黑人在众议院发表讲话的时候,我真的非常为你骄傲。当有个议员站起来时,您坐在后面的座位上,跷起两只脚,点燃一根烟,我觉得您简直太酷了。真的感到自豪。但是现在不同了,我觉得那是很粗鲁没礼貌的表现,每当我想起这个就为您脸红。当我想到以前我是多么崇拜您……” 杰斯特说不下去了,因为老法官的苦恼样子一眼就看得出来。他残疾的那只胳膊绷得很紧,弯曲得很厉害,胳膊肘痉挛得无法控制。杰斯特的话太让他吃惊了,加上身体本来的残疾,让他身心都感到异常痛苦,不禁老泪纵横。他擤擤鼻子,沉默了半天才说:“从一个忘恩负义的孩子嘴里说出的话,远比一条毒蛇的牙齿更伤人。” 但是对爷爷如此的脆弱,杰斯特感到恼怒。“但是爷爷,你总是说你想说的观点。我一直听也一直相信您说的一切。但是现在我有了一点儿自己的想法,你却无法接受还引用《圣经》来批评我。这不公平。因为你强行把对方放在错误的一边。” “不是《圣经》,这是莎士比亚的话。” “不管哪里的,我不是孩子了。我是您的孙子,也是我父亲的儿子。” 电扇虽然在转着,可在这个令人喘不过气来的炎热夏日午后,太阳照在餐桌上,盘子里切开的鸡和黄油都给晒化了。杰斯特拿起冰茶的杯子放在脸上,然后才说: “有时候我觉得我开始怀疑我父亲——他为什么——做了那件事?” 这所华丽的维多利亚风格的房子里摆设着笨重的家具,已故亲人的气息仍留在房子里。法官妻子的梳妆间仍是她生前的样子,银器摆在柜子上和梳妆台上,壁橱里的衣服从没人动过,只是偶尔会去掸一下灰尘。杰斯特从小到大都是看着父亲的照片长大的,在书房有他父亲强尼的律师资格证书,放在一个相框里。虽然房子的各个角落都有逝者的遗物,但是他们真实的死因却从没有被提过,甚至连暗示都没有。 “你想表达什么意思?”老法官担心地问。 “没什么,”杰斯特说,“只是此时此刻我自然会想到父亲的死因。” 老法官摇动用餐铃,这声音似乎充满紧张气氛,弥漫了整个房间。“维利丽,拿瓶果汁葡萄酒来,就是我生日的时候马龙先生送我的那瓶。” “现在吗,先生?”维利丽问,因为葡萄酒通常是只有感恩节和圣诞节大餐时才会喝。她从橱柜里拿出酒杯用她的围裙擦了擦灰尘。看到盘子里没有动过的食物,她担心是不是自己的头发或者一只苍蝇掉到饭菜里去了,或者烧菜的时候什么东西掉到调味酱中了。“午饭有什么不对口味吗?” “哦没有,很好吃。我只是消化不太好,我想。” 的确如此,当杰斯特开始谈论种族同处时老法官的胃就开始痉挛,失掉了吃饭的胃口。他打开酒瓶倒了一杯,虽然他并不习惯喝这个酒,还是慢慢喝着,表情严肃,好像在守夜时喝着酒的样子。现在互相理解和同情已经打破,这何尝不是一种死亡的形式!老法官很伤心难过,伤他心的是自己所爱的人,也只有这个他爱的人可以安抚他。 慢慢地,他把右手掌朝上放在桌子上,朝着孙子伸过去,过了一会儿,杰斯特把自己的手掌放在爷爷手上。但是老法官还不满意,因为是杰斯特的话语刺伤了他,他需要话语的安慰。法官绝望地抓住杰斯特的手: “你不再爱你年迈的爷爷了吗?” 杰斯特抽回自己的手,也喝了几口酒,“当然爱您爷爷,只是——” 尽管老法官在等下面的话,杰斯特却不说了,空气紧张的餐厅里的激动情绪渐渐缓解了。法官的手依然伸着,手指微微有些颤抖。 “孩子,你是不是觉得我不再是那个富有的人了?我遭受很多亏损,我们的祖上也遭受过很多。杰斯特,我对你的教育和前途很是担心。” “不必担心,我会规划好。” “你听说过那句老话:生活中最好的东西都是免费的。这句话一半正确一半错误,和其他泛泛而论一样。但有一点是对的:那就是你可以得到在这个国家的最好教育,完全免费。西点军校可以为你免费,我可以让你入学并立足。” “可我不想当军官。” “那你想将来干什么?” 杰斯特有些犹豫,不确定地说:“我还没有完全想好。我喜欢音乐,也喜欢飞行。” “那么去西点空军啊。你可以从联邦政府得到的东西都该好好利用。上帝知道政府已经对南方造成了多大的损害。” “我明年才毕业,现在用不着那么早决定。” “我想说的是,孩子,我的经济状况大不如前了。但是如果我的计划可以得以实现,那么有一天你会成为一个富有的人。”法官总是喜欢对未来的财富做一些模糊的暗示,杰斯特从来没有认真听,但是现在他问: “爷爷,你的计划是什么呀?” “孩子,我在想你是不是足够成熟可以听懂我的战略计划,”法官清清喉咙,“你还年轻,而这个梦想很大。” “是什么梦想?” “是一个计划。纠正以前南方的错误和遭受的损失并修复它们。” “怎么做呢?” “是政治家的梦想——不是一个廉价的政治阴谋。是一个宏大的修正历史公正的修正案。” 冰激凌上来了,杰斯特开始吃起来。但是法官没动,任凭冰激凌融化在盘子里。 “我还是没听懂。” “想想,孩子。任何发生在文明国家之间的战争过后,赢得战争的国家内部货币会出现什么情况?想想一战和二战。德国马克在战后怎么样了?德国人把钞票烧了吗?还有日元?日本战败后把钞票烧了吗?没有,对不对?” “是没有。”杰斯特说,被老人声音中的慷慨激昂闹迷惑了。 “对每一个文明国家而言,在战火平息后都发生了什么?战胜国允许战败国修整恢复国力,这是为了共同的经济利益。战败国的货币总是无一例外得到了兑换——虽然贬值了,但仍然可以兑换。看看现在的德国、日本,它们的货币都得到了兑换。联邦政府帮助它们恢复经济。从古至今,一个战败国的货币都是可以流通的。还有意大利的里拉——联邦政府没有没收里拉吧?里拉、日元和马克——都是可以流通兑换的。” 法官把身子向桌子前靠靠,他的领带蹭到盘子里化掉的冰激凌,他并没有注意。 “但是我们内战后出现了什么情况?不仅政府让黑奴获得了自由,这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棉花经济,而且我们的民族资源也‘随风而逝’[5]了。那个小说《飘》再真实不过地反映了这个现状。还记得我们看小说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时都哭了吗?” 杰斯特说:“我没哭。” “你当然哭了,”法官说,“我真希望那书是我写的。” 杰斯特没有回答。[6] “回到这个问题上来。现在国家经济不仅被严重动摇,而且联邦政府还把全部南方货币[7]作废。一分钱也无法兑换成南方政府的财富。我还听说南方货币被用来做生火的引火纸。” “我们不是也有一大箱子南方联邦货币在阁楼上吗?现在在哪儿?” “在我书房的保险箱里。” “做什么用啊?那不是一文不值了吗?” 法官没有回答,而是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面值一千元的南方联邦钞票递给孙子。杰斯特用儿时的好奇欣赏着小时候在阁楼上的“玩具”。钞票是真的,颜色非常绿非常可信。但是这种好奇的火苗只燃烧了几秒钟就熄灭了。杰斯特把钞票还给爷爷。 “要是真的可是值好多钱呢!” “有一天会像你说的变成真的。如果我的眼光没错,通过努力会让它变回真的。” 杰斯特用怀疑的目光望着爷爷,眼神清澈而冷峻。他说:“这钞票差不多有一百年了吧。” “想想这些成千上万的钞票,一百年来都被联邦政府挥霍殆尽。想想战争带来的财政消耗和公共花费。想想兑换的外币流通。马克、里拉和日元——所有这些外币。还有南方的战争,同样的血肉之躯,本应是兄弟般的同胞。因此,这些货币应该兑换而不是被废除和贬值。你懂了吗,孩子?” “可是毕竟没有兑换啊,现在也太晚了。” 两人之间的谈话让杰斯特感到不自在,他想离开餐桌了。但是爷爷用手势阻止了他。 “等一下。承认错误永远不嫌晚。我会敦促联邦政府承认并修正这一历史错误的。”老法官威严地说,语气好像大主教,“如果我赢得下届选举,会提交一份议案给众议院,会让他们兑换这些南方联邦货币,当然要根据当今生活花销的提升进行适当调整。这也是为了罗斯福总统在南方推行新政的目的。这样一来南方的经济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而你,杰斯特,就会成为一个富人。我的保险箱里有一千万这样的钞票。现在你感觉如何?” “这么多钱是怎么积累起来的啊?”杰斯特惊讶地问。 “我们的家族有远见啊——记得这点,杰斯特。我的奶奶,你的曾曾祖母,是一位很有远见的伟大妇女。当战争一结束,她就开始做起交换南方联邦货币的生意,时不时地拿几个鸡蛋或其他农产品换钱——我记得有一次她告诉我她用一只母鸡下的蛋换了三百万美元。那时候每个人都饿肚子,都对未来失去了信心。只有你曾曾祖母没有。她说:‘总有一天好日子会回来,一定会!’这句话我永远忘不了。” “但是没有回来啊。”杰斯特说。 “直到现在——但是你要耐心。为了南方经济发展,这会是一条新政,也是为了全国全民族的利益。联邦政府也会获利。” “怎么受益?”杰斯特问。 法官胸有成竹地说:“一方受益整体受益。很简单易懂的道理。如果我有几百万,我就会拿来投资,雇很多人来刺激本地区商业发展。而我只是一个获得补偿的受益人而已。” “另外一件事,”杰斯特说,“这都差不多一百年了。怎么找到这些钱呢?” 法官的声音里带着胜利的口吻回答:“这个是最不用担心的。当财政部宣布南方联邦货币可以兑换以后,这些钱就会立刻被发现了。它们都会从南方家庭的阁楼或者仓库里冒出来。从全国甚至从加拿大冒出来。” “从加拿大冒出来有什么好处呢?” 法官很威严地说:“这是演讲的一种比喻方式——修辞例子罢了。”法官充满希望地看着孙子,“但是你对立法整体有什么看法呢?” 杰斯特避开爷爷的目光没有回答。老法官内心非常希望得到孙子的赞同,于是他补充道:“怎么啦,孩子,这是一个伟大的政治家应有的眼光啊。”他又坚定地加了一句,“那些杂志不止一次说我是一个‘伟大的政治家’,《米兰信使报》总说我是米兰市的首席市民。有一次还说我是‘南方政治天空中最耀眼的一颗恒星’。你难道不认为我是一个很伟大的政治家吗?” 这个问题不仅是一个需要肯定回答的请求,而且从感情角度讲也是法官对孙子的一种希冀。但是杰斯特无法回答。生平第一次他开始对爷爷的推理能力产生了怀疑,怀疑是不是受了身体中风的影响。他的内心在同情和直觉意识间晃动,就像要把爷爷的有力声音和他虚弱的身体分开。 毕竟年纪大了,由于太过激动,老法官太阳穴的青筋都绷紧了,脸也涨得通红。在他的一生中,只有两次尝过被人拒绝的痛苦:一次是在众议院落选,当时他又给《星期六晚报》写了一封很长的信,但却被退回了,并附了一封很正式的信函。这让法官难以置信。他把自己写的信又读了一遍,感觉比那报上任何一篇文章都好。他怀疑他的文章编辑根本没认真审阅,于是他把几页纸订好又发给报社。结果再次被退回。从此以后,他就再也不读《星期六晚报》了,也再不投稿。现在他意识到自己和孙子之间的隔阂已经在所难免,这个现实也让他无法接受。 “你还记得你还是个小娃娃时,是怎么叫我的吗?” 杰斯特没有被爷爷的眼泪和回忆感动,倒反而被弄得很不自在。“我都记得。”他站起来,走到爷爷的椅子后面,但是老法官却不站起来,也不让杰斯特离开。他抓住杰斯特的手放在自己的脸颊上。杰斯特僵硬地站着,感到很尴尬,他的手对爷爷的爱抚也无动于衷。 “我从没想过我的孙子会像刚才那样和我说话。你说你不明白为什么黑人和我们不能共处。用逻辑思维想想结果。这会导致通婚。你会喜欢吗?如果你有个妹妹,你会让她嫁给一个黑人吗?” “我没往这方面想过。我只是想到种族公平。” “但是你说的所谓‘种族公平’就是会导致通婚——根据逻辑的法则就会如此——你会和黑人结婚吗?说实话。” 很自然地,杰斯特的脑子里出现了维利丽和其他几名黑人厨师,还有在家里的洗衣女工们,还有煎饼广告上的嘉美大婶[8]。想到这儿,杰斯特的脸涨得通红,鼻子上的雀斑颜色更深了。他无法马上回答爷爷的问题,这些画面让他着实吓了一跳。 “你看,”法官说,“你只是嘴上说说罢了——为那些北方佬说话。” 杰斯特说:“但我还是觉得,作为法官,你对同一犯罪案件的判定标准不一样——你是看他是白人还是黑人量刑。” “当然啦,他们是完全不同的。白人就是白人,黑人就是黑人——如果我可以阻止,我决不让他们相遇。” 法官大笑起来,杰斯特试图把自己的手抽出来,却被爷爷攥得更紧。 “我的一生都在关心公平的问题。但是你父亲死后我明白了其实公平本身只是一种传说,一种假象。公平不是一根扁尺,可以用同样的尺寸衡量所有同样的情况。你父亲死后我明白了有个比公平更重要的东西。” 每当提到父亲的死,杰斯特的注意力就会被吸引住。“那什么更重要,爷爷?” “激情,”法官说,“激情比公平更重要。” 杰斯特因不自在而浑身僵硬。“激情?我父亲有激情吗?” 法官避而不答,而说:“你们这代年轻人没有激情——脱离了老一辈的理想,拒绝承传那些血液。有一次我在纽约,看到一个黑人男子和一个白人姑娘坐在桌旁,我身上的血液立刻就感到厌恶。这种愤怒和我说的公正没有特别的关系——但是当我看到他们两人坐在同一张桌子一起吃饭,有说有笑,我的血液就沸腾——当天我就离开了纽约,而且再也没有回去过,那个混乱的巴别塔[9],我到死也不会再去了。” “我倒觉得无所谓啊,”杰斯特说,“其实不久我就会去纽约呢。” “我就是这个意思,你没有激情。” 这些话把杰斯特惹恼了,他浑身哆嗦脸色绯红:“我不觉得——” “总有一天你会有激情的。当那种强烈的感情临到你,你那些所谓的公正和不成熟的想法就会一扫而空。你就会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我的孙子——你会成为一个让我骄傲的男人。” 杰斯特扶着椅子,法官慢慢扶着拐杖站起来,他盯着壁炉上那幅画儿看了一会儿,“等一下,孩子”。他搜肠刮肚,想找些话语弥补一下刚才两个钟头里两个人之间的裂痕,最后他说:“你知道,杰斯特,我现在可以看到你刚说的那只粉骡子——就在果树和木屋后面的天空上面。” 承认这样的话并不能改变两人的关系,他们都意识到了。法官缓缓地起身,杰斯特站在他旁边,随时准备搀扶他。杰斯特心里的同情和自责混在一起,让他自己很别扭,因为他不喜欢这样。当爷爷终于坐在书房的沙发上,他说:“我很高兴你知道我的态度。我也很高兴告诉你。”可是爷爷眼睛里的泪水让他不自在,他硬着头皮加上一句,“我爱你,无论发生什么,我都爱你,爷爷。”而当爷爷拥抱他时,爷爷身上的汗味儿和伤感让他难受,当他松开拥抱时,有种自己好像被打败了的感觉。 他跑出房间飞快地上了楼。到了楼上,在走廊里有一扇窗户,上面有彩色花纹,阳光射进来照亮了杰斯特的褐色头发,在他脸上投下黄色光线。杰斯特屏住呼吸,关上自己的房门,一头扎在床上。 没错,他是没有激情。爷爷的话令他羞愧,这话在他脉搏里跳动,他觉得爷爷知道他还是一个处男。他用男孩子那双硬硬的手拉开裤链自慰。他认识的其他男孩都曾跟他吹嘘自己的恋爱史,他们甚至去了一个小屋,那是一个叫蕾芭的女人开的妓院。这地方让杰斯特着迷,房子外面很普通,门廊有格子棚,上面爬着土豆藤。就是这么一个普通的房子对杰斯特有很大的吸引力,他有时候绕着房子转,感到一种挑战和失败。有一天下午,接近傍晚的时候,他看到那个女人从房子里出来,他就看着她。那个女人很普通,穿着蓝色的衣裙,嘴唇涂着厚厚的口红。他可以被激起热情的。但是当那女人无意间转过身看到他,心底失败感带来的羞怯让他一动不动,仿佛被钉在了地上。直到那女人转过身走远。杰斯特一口气飞跑了六个街区,到了自己家门前才停下来,到了家就一头扑在床上,就像刚才一样。 不,他没有激情,但是他曾有过爱的滋味。有时候一天,或者一个星期,一个月,有一次是一整年。那持续一年的爱是对一个叫泰德·霍普金的男生。他是学校所有运动员中最棒的一个。杰斯特会在学校走廊里寻找泰德的眼睛,见了面,尽管他的心怦怦直跳,一年里他们也只是说过一两句话。 有一次,遇到下雨,两人同时走进学校门厅,泰德说:“这天糟透了。” 杰斯特含含糊糊地接话说:“是很糟糕。” 两个人另一次对话稍微长点儿,也稍微正式点儿,但却让杰斯特饱受屈辱。因为杰斯特爱着泰德,他非常想给泰德一件礼物让他对自己印象深刻。在橄榄球开始的赛季,杰斯特在一家珠宝店看到一个小的金制橄榄球。他买了下来,但花了几天工夫才找到机会给泰德。因为必须是两人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所以他跟踪了泰德几天,终于有一天在泰德的更衣室遇到了。杰斯特拿出金橄榄球,哆嗦着递给泰德。泰德问:“这是什么?”杰斯特一说话,就知道自己犯了个大错误,他匆忙地解释:“我捡到的。” “为什么给我?” 杰斯特窘得有些发晕:“只是这东西对我没啥用,所以我想也许给你——” 泰德的蓝眼睛看着杰斯特,里面有讥讽和怀疑。杰斯特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心里一种热辣辣的痛,他的雀斑颜色更深了。 “那谢谢啦!”泰德说着把小金球放进裤子口袋。 泰德是一个军官的儿子,父亲的军队驻扎在米兰城市外十五英里的地方。部队随时可能开拔,杰斯特一想到这些,这种爱就被蒙上一层阴影。因为可能随时分离,距离和冒险的预兆让他的这种秘密情感愈发强烈。 送给泰德小金球之后,杰斯特避免和他再见面,以后每次想到这一幕,还有那次“糟糕”的天气,杰斯特就感到一种卑躬屈膝的耻辱。 杰斯特也爱帕伏特小姐。她是他的英语老师,留着刘海儿,但从不涂口红。杰斯特对口红很反感,他不明白男人怎么去和一个涂着厚厚的、黏黏糊糊口红的女人接吻。但是几乎所有女孩和妇女都抹口红,杰斯特爱的人也就很有限了。 炎热沉闷的午后,让杰斯特感到无聊。星期天的下午又是最漫长的,杰斯特去了机场,直到晚饭时间才回来。晚饭后他仍然感到空虚和情绪低落。他又回到自己的房间,像午后那样倒在床上。 就在他浑身冒汗也无法安慰自己的时候,突然他浑身一震。他听到远处传来钢琴声,还有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唱歌。杰斯特不知道这声音从哪里传来的,也不知道是首什么歌儿,但是他被深深地吸引了。他从床上翻个身,用胳膊支着头,仔细聆听,望着窗外的夜色。那是一首布鲁斯曲子,抒情中带着些悲伤。声音是从家后面黑人住的那个巷子传来的。杰斯特听着,感觉那种爵士乐特有的悲伤慢慢扩散,越来越强烈。 杰斯特起身下楼。爷爷还在书房,他轻轻溜出去没被发现。音乐是从第三间屋子传来的,他敲敲门,敲了好几次,歌声停止了,有人打开门。 杰斯特没想自己该说什么话,于是站在门口什么也没说,只觉得将会遇到什么令他无法抗拒的事情。第一次他和一个蓝眼睛的黑人相视,看着他,杰斯特不由得发抖。刚才的歌声还在他脑子里回响,但看到这个蓝眼睛的黑人,杰斯特有些畏惧。那双眼睛很冷峻,在那张严肃的黑色面庞上炯炯发光,让杰斯特战栗并突然感到羞愧。他无言地在心里问自己这种汹涌而来的情感是什么。是害怕?是爱情?或者是——对了,是不是激情?爵士乐的悲伤破碎了。 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什么驱使,杰斯特还是走进房间,并关上了门。 [book_title]三 与往年一样的仲夏傍晚,金银花的香味儿在空中飘着,马龙不请自来地敲响老法官的家门。法官一向早睡早起,晚上九点他已经套上了睡衣哗啦啦洗了澡,早上四点也会如此。并不是他喜欢这样。他也希望和其他人一样,投入梦神的怀抱,一觉睡到早上六七点钟。但是早醒的习惯已经养成多年,改也改不了了。法官肥胖的身躯爱出汗,所以一天他得洗两次澡,他周围的人也都习惯了他这么做。所以到了清晨和黄昏,老法官就会哗哗地一边洗澡,一边用鼻子哼着歌曲……他最喜欢唱的淋浴歌是“在孤独松柏树的小路上”,还有“我是来自佐治亚理工大学的闲散碎片”。那天晚上他不像平时那样唱得津津有味。因为下午和孙子的谈话让他困扰,平时洗完澡他会在耳朵后面抹点花露水,今天晚上也忘了。洗澡前他去过杰斯特的房间,但孩子不在那儿,也不在院子里。当门铃响起时,法官正穿着一件白色条纹睡衣,手里抓着一件外套。他以为是孙子回来了,他赤着脚就下了楼,穿过走廊,外套就随便搭在胳膊上。见到马龙,两个人都有些诧异,马龙尽量避免看到法官的脚。因为身体肥胖,法官的那双脚显得很小。法官也试图把脚藏到睡衣里去。 “你怎么来了?”法官问,语气里仿佛已经过了午夜。 马龙说:“我在外面散步,就想也许可以来拜访你一下。”马龙看起来受了惊吓而且很绝望,法官看出来他在有意找借口。 “你看见了,我刚洗完澡。进来,我们正好可以喝一杯。八点以后我在自己的房间里总是很舒服的。我会把床垫得舒舒服服,你可以躺在我的法国躺椅上,或者你躺床上我躺沙发上,都可以。是什么让你烦恼?你看起来就像被鬼追着。” “我也这么感觉。”马龙说。他无法自己承受生病的事实,那天晚上他告诉了妻子玛莎自己得了白血病。然后他就从家跑了出来,就像受了惊吓,想从别的任何地方得到些安慰。他已经预想到了妻子知道真相后,会让他俩从前的那种亲密关系重新回来。自从结婚以来,这种关系已经久违了。但当他在这个温柔的夏夜把真相告诉妻子后,结果比他想象得还要可怕。玛莎哭了,坚持用古龙香水给他洗脸,还谈到孩子们的未来。事实上,玛莎根本就没问他医生的报告,就当那是完全正确的,她丝毫不怀疑:她相信自己的丈夫得了不治之症,正在慢慢地死去。这种悲伤和笃信让马龙气恼,也很害怕。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情况变得越来越糟。玛莎谈到他们在北卡罗来纳吹石岩的蜜月,谈到孩子们的出生,谈到他们曾经一起的旅行,还有生活中一些意想不到的变化。她甚至谈到孩子们的教育,还有她的可口可乐股票。妻子是一个现代典型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淑女——有时候马龙觉得对她简直性冷淡。对性毫无兴趣常常让马龙觉得自己粗俗、不文雅,甚至没教养。今晚当玛莎出乎意料地暗示要和自己过性生活的时候,马龙吓坏了。 马龙感到自己身心俱疲,玛莎拥抱他,哭着说:“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呢?”这句话是他们夫妻间性事前的暗语,但是已经多少年没有说过了。本来这句话是他们的大女儿艾琳还是小娃娃的时候,有一年夏天看着大孩子们在马龙家的草坪上翻跟头。小艾琳在爸爸下班回家的时候就大声叫:“爸爸,我能为你做点儿什么呢?你想让我给你翻个跟头,对吧?”而在那些夏日的晚上,湿漉漉的草地和童年里孩子们说的那句话,就成了他们年轻时做爱的暗语。现在他们已经结婚二十年了,玛莎又一次用这句话暗示,说的时候她把假牙托小心地放在有水的玻璃杯里。马龙非常害怕地想到,不仅仅是自己快要死了,而且其实身上某些东西已经死去,从前他没有意识到。于是他一句话没说,匆匆忙忙地就跑进夜色里。 老法官在前头领路,他光着的脚踩在深蓝色的地毯上显得粉扑扑的,马龙跟在后面。他们都觉得很高兴能以彼此为友。“我告诉了我妻子,”马龙说,“我得了那个……白血病。” 他们走进法官的卧室,那里有一张大床,床角有四根柱子,床上有顶棚还有羽毛枕头。打褶的垂帘很厚重,散发着一股霉味儿,靠窗有一把躺椅,法官指着椅子让马龙坐,自己则去倒了两杯威士忌。“马龙,你有没有注意到,如果一个人有一个缺点,那第一件事他就会把这个缺点转移到别人身上去。人们都是很贪心的……贪心让他指责别人,或者变得小气……这就是一个小气的人可以看出来的唯一毛病。”被自己的话激动着,法官几乎喊起来,“结果让一个小偷去抓另一个小偷……” “我明白,”马龙回答,他有点儿不知道如何接法官的话,“可是我不理解……” “我就要说你的事,”法官用绝对权威的语气说,“几个月前你告诉我海登医生还有你血液里的那些奇怪的特殊东西。” “是啊。”马龙困惑地回答。 “是这样,就在今天早上我和杰斯特从药铺回家的时候,我正巧看见海登医生,他让我大吃一惊。” “怎么了?” 法官说:“他病得很厉害。我从没见过谁像他那样身体垮得这么快。” 马龙竭力去领会法官这句话的意思,“你是说……” 法官的话非常坚定:“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海登医生自己得了一种奇怪的血液病,他就更容易诊断说你得了病,而不说是他自己。这很有可能啊。”马龙仔细思考着法官这个荒诞的推理,想着是否真的有一线希望。“毕竟,马龙,我有很丰富的医学经验,我在约翰·霍普金医院待了三个月。” 马龙想起海登医生的手和胳膊。“海登医生的胳膊的确很细而且有很多毛。” 法官听了这话几乎嗤之以鼻:“别傻了,马龙。毛多不多和生病没什么关系。”马龙有些不好意思,更想听法官解释他的推理。于是法官继续说:“医生没告诉你真相,因为恶意或者居心不良。很简单的逻辑,人都是想把自身不好的事情甩出去,这想法是有传染性的。我今天一看见他,就知道发生了什么。我知道一个病入膏肓的人脸色是什么样的……他们是斜眼看人,他的眼神避开我就好像有什么羞耻的事情。在约翰·霍普金医院里我可是见过很多这样的面孔。我在那里时身体完全没问题,认识那些从救护车上被抬下来的每一个病人。”法官很坦诚地说,“虽然你很瘦,你的眼神非常正直,所以你没事。你该多吃动物肝脏。‘肝盐’。”他几乎喊起来:“是不是有种治血液病的药叫作‘肝盐’?” 马龙看着法官,眼神里带着几分迷离几分希望。“我不知道你在约翰·霍普金医院住过,”他轻柔地说,“可能是由于你政治职业的缘故没有声张吧。” “十年前我体重三百一十磅。” “你的体重一直保持得很好啊,我可从没觉得你胖。” “胖子?当然不是啦。我只是有些很壮罢了……但有一件事,我总是会头晕。这让我太太蜜西担心,”说着法官瞟了一眼墙上妻子的照片,那照片正在他对面墙上挂着。“她甚至说该去看医生……实际上她总是唠叨这件事。我长大后就从没看过医生,直觉告诉我医生的办法要么是吓唬你一通,要么就让你节食,反正都没好事。我和塔顿医生是好朋友,我们曾一起钓鱼和打猎,但是他和别人不一样……否则我不会去找医生,也不希望他们来找我。除了头晕以外我的身体非常棒。当塔顿医生去世的时候,我的牙痛得厉害……我猜那是身心失衡,于是我去找了塔顿医生的哥哥,他是咱们这里最好的骡子医……我喝多了。” “骡子医生!”马龙对法官的信赖一下子变得支离破碎,甚至有些错愕。老法官没注意到马龙的变化。 “当然啦,那是给医生办葬礼的那个星期,又是守夜又是出殡的,我的牙疼得要命……于是普克,就是塔顿医生的哥哥,就帮我把牙拔了……他就用了平时给骡子用的抗生素和麻醉剂,骡子的牙齿可是很结实,它们又很倔,可不喜欢人随便碰它们的嘴巴,它们很敏感的。” 马龙点点头,心里对法官的做法很失望也很惊讶。于是他突然改变话题:“这幅蜜西的画像真是栩栩如生。” “有时候我也这么认为。”法官很得意地说,他总是认为自己的东西都比别人的好——即使一样的东西,也是他的好。他一边沉思一边接着说:“有时当我不高兴或者悲观的时候,我觉得萨拉把蜜西的左脚画坏了……当我情绪非常糟的时候,我觉得那脚画得像条奇怪的尾巴。” “我可没这么觉得,先生,”马龙安慰他说,“再说脸才是重点,脸上的表情最重要。” “都一样,”法官热切地说,“我真希望我妻子的画像是雷纳德[10]先生或者哪位大师的杰作。” “嗯,那就另当别论。”马龙说,他望着法官的姐姐画的肖像,的确不怎么样。 “我现在学会了,对廉价的自家创作的作品不该留下来……特别是提到艺术的高度。但那个时候我哪里知道蜜西会离我而去呢?” 泪水让法官本来一双混浊的老眼亮了起来,他沉默了。总爱喋喋不休的法官一说到已故的妻子就会无语。马龙也沉默了,回想着往事。法官的妻子死于癌症,在她长期卧病期间,是马龙每次给他按医生处方抓药,他经常去看她——有时候马龙还会从自己家的花园里摘些鲜花给她带去,或者带一瓶古龙香水,为了缓解他带去吗啡的事实。那时候法官经常一个人在屋外独自溜达,他一直尽量陪着妻子,马龙常想,法官这样做会不会对他的政治生涯不利。蜜西得的是乳腺癌,切除了乳房。法官非常悲伤,他在市医院大厅里徘徊,甚至骚扰那些不是负责他妻子病情的医生,他就那么哭啊,问个不停。他还组织第一浸信会教会的人一起为他妻子祷告,每个星期天他都以妻子的名义捐给教会一百美元,放在写着妻子名字的信封里。当他妻子回家后,很明显是在恢复中,他欢欣鼓舞,他买了一辆劳斯莱斯,雇用了一个“安全的黑人驾驶员”开车每天让妻子去兜兜风。当他的妻子知道自己的病复发之后,她瞒着丈夫,所以有段时期他还是整天高高兴兴无忧无虑地过日子。当再也无法隐瞒,法官看出了妻子的病加重,他不想知道真相,竭力自欺也隐瞒妻子。为了避开医生,也不再咨询,他只接受让一名训练有素的护士住在家里。他教妻子打扑克,当她感觉好些时,他们两人就经常打牌。当他的妻子明显受到疾病的煎熬时,法官就踮着脚尖轻轻走到冰箱那里去吃些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味道的食物,想着像妻子刚刚动过一个大手术,病得很重,正在恢复中。他从每天的悲伤中坚持这么安慰自己,不想理解到底是怎么回事。 妻子死的那天是十二月,有霜。湛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寒冷的空气里传来圣诞节的歌曲。法官精神恍惚,疲惫得无法放声哭,只是不停地打嗝,感谢上帝,在葬礼期间才有所缓解。那个冬日的傍晚,葬礼结束后,来宾们也都离开了,法官独自一人坐着那辆劳斯莱斯又去了墓地(一星期后他把这辆车卖掉了)。在墓地,当第一颗星星带着寒霜升起来,他用拐杖触碰着新立起来的墓碑周围的水泥,看看工人们做的是否结实,然后他让那名“安全的黑人驾驶员”开车带他回家,筋疲力尽地睡着了。 法官最后看了一眼那幅肖像,就移开了充满泪水的双眼。他相信像妻子这么完美的女人再也没有了。 在适当的哀痛日子过去之后,马龙和城里其他人都觉得法官会再婚的。甚至法官自己,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感受着孤独和难过,感到心里充满一种难言的空虚和期待。星期天的时候他会穿戴整齐去教会,神情严肃地坐在第二排的长椅上,眼睛盯着唱诗班。他的妻子曾经是唱诗班的一员,他喜欢看那些妇女唱歌时喉咙的颤动和胸部的起伏。在第一浸信会唱诗班有些很可爱的妇女,特别是一个女高音,法官经常看她唱歌。然而城里还有其他教会的唱诗班。虽然心里有些负疚感,法官还是去过长老会,因为那里有一个金色头发的歌者……他的妻子就是金色头发的女人……这位歌者唱歌时喉咙的震颤和胸部的起伏让法官着迷,但除了这些,法官觉得她并不符合他的口味。于是,法官每次都穿得西装革履,去拜访很多不同的教会,每次都坐在第一排,用裁判的眼光审视着唱诗班,其实他根本不懂什么音乐,唱歌很大声却总是走调。对于他频繁更换教会,没有人非议,但是他自己有些负罪感,会大声为自己辩白:“我是为了看看不同教会门派在信仰和教义上有什么不同。我妻子和我思想都是很开放的。” 其实法官从没有想过再婚,他经常提到妻子,就好像她还活着。只是他心里仍然感到空空的,渴望什么来填补,比如食物和酒精,或者看看唱诗班的妇女。潜意识里他开始暗中寻找和已故妻子相似的女人。蜜西小姐是完美的女人,于是他自然就认为完美是标准。比如一个唱诗班的歌者,也只有唱诗班可以吸引他。这个要求并不难达到。但是蜜西还是很棒的扑克玩家,一个未婚的、唱诗班女子,还是玩扑克的高手,这就难找了。蜜西死后两年的一个晚上,法官邀请了凯特·斯宾娜小姐来吃周六的晚餐。同时他还邀请了凯特上了年纪的姑姑作陪,然后他精心安排晚饭,就像给妻子做的一样。晚餐的第一道菜是牡蛎。然后是鸡肉和咖喱土豆,黑醋栗和杏仁拌在一起的菜,这是蜜西活着时最喜欢的一套菜谱。每道菜都有葡萄酒和白兰地,还有冰激凌作为甜点。为了这次晚宴,法官忙活好几天,并且确保用的是最好的盘子和餐具。结果这次晚宴却是个完全的错误。晚宴刚开始就发现凯特小姐从来不吃牡蛎,法官想劝说她吃,可是她非常害怕这东西。然后因为不习惯喝酒,凯特小姐喝了一点儿后就开始不住地傻笑,这种傻笑在法官看来似乎在故意挑逗他,这让法官有些莫名地恼怒。凯特小姐的姑姑是位老姑娘,她说凯特这辈子从来滴酒不沾,惊讶侄女会喝了这么多。在这顿无聊的晚宴结束时,法官的希望已经动摇了,只是还没有完全放弃。他拿出一副扑克牌,准备和两位女士玩一玩。他还记起妻子纤纤细手,手指上带着钻戒,那是他给妻子买的。遗憾的是,凯特小姐居然从没摸过纸牌,她的老姑姑还说,对她而言,玩牌就是站在了通往魔鬼游乐场的入口。晚宴提早结束了,法官自己在睡觉前喝光了白兰地。他埋怨自己忘了凯特小姐一家是路德派,和第一浸信会不是一个级别的基督徒。于是法官安慰自己,不久他天生的乐观又恢复了。 但是他对教派和教义还没有开放到都能接受的地步。蜜西出生在圣公会教派家庭,他们结婚后就和他一起成了第一浸信会的成员。海蒂·皮瓦小姐是圣公会唱诗班的,唱歌的时候她的喉咙震颤得很有节奏。圣诞节的时候在唱到哈里路亚这一段时全体都会起立,年复一年他都会被这段感动,一直呆坐着像个傻子,过半天才发现大家都站起来了,于是为了弥补他就使劲大声唱,教堂里就数他嗓门嘹亮。但是今年圣诞节唱到哈里路亚时他竟然没有注意,因为他的注意力都被海蒂小姐吸引过去,他伸长脖子看着海蒂小姐唱歌。做完礼拜他凑过去邀请海蒂小姐和她上了年纪的母亲下周六来家里吃晚餐。他又一次费心准备了很多。海蒂小姐有点矮胖,来自一个良好的家庭,她年龄不小了,法官心里很清楚,但是他自己也不年轻,年近七十的人了。海蒂寡居,所以不是他考虑的结婚人选(法官下意识地在四处寻找爱情的时候,他已经排除了寡居的女人,当然啦,这包括离婚的,因为他的原则就是离过婚的女人不应该再婚)。 这次的晚餐和上一次路德教派的完全不同了。法官发现海蒂小姐非常喜欢牡蛎,她还试图把一个整的牡蛎一口吃下肚。她的老母亲还讲了个故事,说海蒂有一次做过一顿牡蛎全席……有生牡蛎,扇贝加牡蛎还有很多,老太太都一一道来,用来招待生意伙伴佩赛,也就是“我亲爱的老伴”,结果发现佩赛根本不能吃牡蛎。老太太喝了点酒,说的故事越来越长,越来越无聊,女儿几次想转移话题都没成功。晚饭后当法官拿出纸牌,老太太说她老眼昏花认不出牌,她更愿意坐在壁炉旁喝她的酒。法官教海蒂玩二十一点,发现她还蛮机灵,学得很快。但是这让法官更想念蜜西了,想念蜜西纤细带着钻戒的手。另外就是,海蒂胸部过于丰满,显得肥硕臃肿,他不由得和妻子的比较,蜜西的胸脯非常娇小柔嫩,事实上,法官更忘不了蜜西的一侧乳房被切除。 情人节那天,法官被一种空虚吞噬得难过,于是他从马龙的店里买了五磅一盒的心形巧克力,让马龙小赚了一笔。然而在去海蒂家的路上,他左思右想觉得不妥,结果还是慢慢走回家去。他自己把所有的巧克力都吃了,足足花了两个月。但是由于后来还发生过一些类似的无功而返的故事,法官最终放弃,而把所有的心思都花在孙子身上,全身心地爱着杰斯特。 法官对孙子杰斯特的溺爱已经没有底线了。城里流行着一段笑谈,说有一次在教会野餐时,法官很仔细地从孙子的饭食中挑出辣椒,因为这孩子不喜欢吃辣椒。孩子四岁的时候,他可以背主祷文和诗篇二十三章了,这都是爷爷耐心教导的结果。当城里人们聚集的时候,法官就让杰斯特在大家面前背诵,看大家惊叹杰斯特神童般的表演,让法官无比自豪和喜悦。因为对杰斯特投入了他的全部精力,他心中的悲伤渐渐消减,对唱诗班女人的迷恋也消退了。尽管不承认年龄越来越大,他每天早上很早去法院的办公室——早上走着去,中午由司机接回来,吃一顿长长的午餐,下午司机开车再带他回到办公室去工作几个小时。他在法院和马龙的药店都会措辞激烈,周六晚上他会在“纽约咖啡馆”后面的一个屋子玩纸牌游戏。 这些年来他一直有一个信条:“健康的心灵来自健康的身体。”他的中风也没能改变他的座右铭。身体恢复过来之后,他又回到原先的生活规律中。现在他虽然只是早上去办公室做一点儿工作,不过是拆开那些越来越少的信件,看看《米兰信使报》《花枝邮报》,星期天读《亚特兰大宪法报》,但后者上面的文章经常把他惹恼。法官有一次摔倒在厕所,杰斯特因为年轻睡得太熟,过了好几个小时才听到爷爷的叫喊声。这种“小中风”来得太突然,开始法官还希望恢复起来会很快。他不承认这是真正的中风——只认为这是“骨髓灰质炎”的轻微反应,或者是“小中风”之类。当他能下床走动后,他开始宣布用拐杖,因为他喜欢拿拐杖的样子,他甚至认为这个小病让他的头脑更敏锐,因为他在生病中思考了很多“新的研究”。 老人焦灼不安地等着门闩响。“杰斯特这么晚了还不回来。”他声音里带着抱怨,“他平常总是为别人考虑的,会告诉我晚上他去哪儿。在我洗澡前,我听到不远处传来的音乐声,我就猜他会不会到院子里去听。但是音乐声停了,我到院子里叫他没人答应。已经过了他睡觉时间了,他还没回来呢。” 马龙把自己过长的上嘴唇抿了抿,虽然他不喜欢杰斯特,还是很温和地说:“唉,男孩子嘛,都是这个样子的。” “我经常担心他,成长在一个充满悲伤的家庭中,的确是名副其实的悲伤之家。有时我想也许就是这让他喜欢伤感音乐,他的母亲在音乐上很有天赋的。”法官说这话的时候忘了他隔开了一代人,“我的意思当然是指他的祖母”。他纠正道,“杰斯特的母亲只是在那些激进、悲哀和混乱的时候和我们住在一起……所以几乎大家都对她印象不深刻,现在我都快记不清她长什么样了。浅色头发,棕色眼睛,说话声音很好听……她的父亲是一位很有名的酒贩子。虽然我们对她有些成见,她还是给我们家带来了运气,如果算是的话。” “问题是,她夹在强尼的死亡和杰斯特的出生之间,还有蜜西的第二次病倒。这就需要非常强大的内心来支撑,而米拉贝尔显然没有这么坚强的个性。”的确,对法官而言,最清晰的记忆是有一个周日吃正餐的时候,儿媳妇用很温柔的声音说:“我爱烘烤的冰激凌蛋糕。”法官当时自以为是地纠正她:“米拉贝尔,”他语气严厉地说:“你爱我,爱记忆中你丈夫的样子。你爱蜜西。但不是你爱烘烤的冰激凌蛋糕,明白吗?”他带着愉快的目光看着眼前自己正在切开的蛋糕,指出米拉贝尔用词不当,“你喜欢烘烤的冰激凌蛋糕,明白这两个词的区别了吧,孩子?”她明白了,但是她倒了胃口,“明白了,先生。”她说着放下了叉子。法官觉得有些过意不去,生气地说:“吃啊,孩子。你现在的身体需要多吃。”但是他这么一说反而让米拉贝尔哭了,离开了餐桌。蜜西责备地瞟了一眼丈夫,也离开了桌子,把法官一个人留在那里生气。为了对他们的离去有所告诫和惩罚,那天下午他故意和她们保持距离,自己一个人锁在书房玩牌,当他听到有人转动门把手,而他故意不去理会的时候,他感到一种很大的满足。他甚至在每逢星期天去强尼墓地的时候,独自一个人去而没有和妻子和儿媳妇一起去。在公墓转悠了一圈让他心情又好起来。四月的黄昏他去散步,在整天都开着的超市买了一口袋糖果,橘子甚至还有个椰子,这些都是晚餐桌子上大家欢迎的食物。 “米拉贝尔。”法官对马龙说,“如果当时送她去约翰·霍普金医院生孩子就好了。但是我们家女人都是在家里生孩子的。谁知道会出这个状况。再说,人都是事后明白,当时糊涂。”他结束了这段话,不再提他那因生孩子死去的儿媳妇。 “米拉贝尔死得很可惜,”马龙只是想说些什么,“现在女人已经很少会因为生孩子死去,所以真遇上了就格外令人伤心。她每天下午都到我的店里来买卷筒冰激凌。” “她喜欢吃甜食。”法官说话时露出非常得意的神色,因为他也因此受益,他经常会说:“米拉贝尔喜欢吃草莓酥饼”或者类似的这些精美小吃,把他自己的馋嘴说成是怀孕的儿媳妇想吃。妻子蜜西活着的时候很有办法,也很有坚定的策略,一直把法官的体重控制在三百磅内,她也从不提什么卡路里、节食之类的字眼,她只是偷偷读食品上写的卡路里表格,然后仔细调配食物,法官对此一无所知。 “最后城里每个小儿科大夫都咨询过了。”法官几乎是辩解地说,好像他因为没有好好照顾亲人受到了责备,“但是这是很罕见的一种毛病,没有人能预知。到了我该死的日子,我会后悔没有一开始就送她去约翰·霍普金医院。他们擅长处理疑难杂症和罕见病的。如果不是他们,我今天也早就死了。” 马龙从这些对其他人疾病和死亡的谈话中得到一些慰藉,他轻声地问:“你的病是属于复杂还是罕见?” “也不是那么复杂和罕见,只是有些怪,”法官扬扬自得地说,“当我最亲爱的妻子死后,我感觉太糟糕了于是开始自掘坟墓。” 马龙吓得一哆嗦,眼前浮现出一幅生动的画面:他的老朋友在坟地里用牙咬着泥土,痛苦地哭号。由于自己的病,他对这种突然出现的画面毫无防御能力,不管怎么抵抗都没有。对疾病的主观认识是如此强烈,马龙对即使是最温暖和客观的感念都会产生强烈的反应。比如,只是提到一个很普通的可口可乐名称,就会让他感觉羞愧和耻辱,认定这个公司不是一个好的供货商,这只是因为他妻子买了他们的股票,她是用她自己的钱买的,并把它们放在米兰信托银行一个保险柜里。这些反应来自内心深处,是一种本能,马龙自己都没意识到它们有着扩散出来的力量和下意识里不好的影响。 “后来有一次我在你的店里称体重,结果有三百一十磅。但其实这也没什么可担心的。我只是担心那时常出现的头晕。我是想也许有什么稀奇的事情发生我才会注意到。结果稀奇的事就真的发生了。” “怎么啦?”马龙问。 “那是杰斯特七岁的时候,”法官岔开话头开始抱怨那些日子,“哦,一个男人带一个没有母亲的小孩,多么艰难!不仅要抚养他,还要教育他。哦,买那些婴儿食品,半夜突然孩子耳朵疼,我就把止痛剂蘸了糖喂他,还有把香油滴到耳朵里。当然大部分事情是他的保姆克里奥佩特拉做的,但是我自己的孙子,我义不容辞,这是毫无疑问的。”他叹口气然后接着说,“不管怎么说,当杰斯特还是个小不点儿的时候,我就决定教他打高尔夫。周六天气好的下午,我们就去米兰市的高尔夫俱乐部场地打球。我就是自己打,让杰斯特看着不同的拿杆方式和姿势。我们来到……来到一个小池塘,就在树林边上……你知道那地方,马龙。” 马龙从没打过高尔夫,也不是俱乐部成员,但是他还是点点头,带着几分自豪。 “总之是我那么一挥杆,就突然晕倒了。我感到自己扑通一下掉进池塘里去了。我掉进去差点儿淹死,周围一个成年人也没有,只有一个七岁的小孩和一个黑人球童。是他们俩救我上来的。他们怎么把我拉出来的我都不清楚,我只顾使劲瞎扑腾,浑身湿透。我一个三百多磅的大人,他们俩拉我肯定很费劲儿。但是那个黑人球童很聪明有灵气,最后他们终于把我拉出池塘。这个头晕的毛病终于引起我的警惕,我认真地决定该去看医生了。因为我从来不喜欢也不相信米兰的医生们,我灵机一动就去了约翰·霍普金医院。我知道他们专治怪病和罕见病症,像我这种。我给那个救我的球童一块金表,上面刻着拉丁文呢。” “拉丁文?” “Mens Sana in corpora sano.就是健康的心灵来自健康的身体的意思。”法官平静地说,这是他懂的唯一一句拉丁文。 “非常贴切。”马龙说,他一句拉丁文也不懂。 “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和这个黑人男孩有种特殊的联结,你可以说是一种悲剧色彩的联结。”法官慢慢地说,闭上眼睛,好像眼前有个帘子遮住了这个话题。马龙很好奇,却无法得到满足。“不过,”法官继续说道,“我雇他当了我的贴身仆人了。”“贴身仆人”这个过时的说法给马龙触动很大。 “我掉进池塘给我敲响了警钟,我去了约翰·霍普金医院做全面检查,因为我知道他们擅长处理怪病的。我带着小杰斯特一起去的,为了让他扩大知识面,也是奖励他和那个黑人孩子成功救了我。”法官其实是害怕自己一个人单独面对医院的环境,但他不愿意承认,“于是我就在医院见到修姆大夫。” 马龙想象着医院里医生的诊室,乙醚的味道,还有孩子们的哭声,潜意识里海登医生手里拿着的裁纸刀和他的诊断书也出现在脑海里,想到这儿,他脸都白了。 “修姆医生问我是不是吃得太多,我向他保证我只是很正常的饭量。接着他的问题越来越细。他问我,比如,一顿饭吃几块饼干?我说:‘就是通常的数量啊。’像那些医生一样,他刨根问底地问我‘通常的量’是多少?我告诉他说是‘就一打子或再多两块’。这么一说之后,我知道我遭遇了滑铁卢了——彻底失败。” 马龙眼前瞬间闪过水浸泡的饼干、丢脸的丑态,还有拿破仑。 “医生说我只有两个选择——要么继续现在的生活,这样的日子不会过多久;要么开始节食。我承认我被他的话惊呆了。我告诉他这个问题太严重我得好好想想。我得想十二个小时之后才能告诉他我的决定。‘我们会发现节食并不是那么可怕的,法官大人。’你是不是也很讨厌,他们这些医生一说话就喜欢用‘我们’二字,其实只是对我而言。他可以回家吃上五十块饼干十个冰激凌蛋糕都没关系——而我,就得节食挨饿,我是非常生气地开始想这个问题。” “我也讨厌医生用‘我们’二字。”马龙非常赞同,想起在海登医生诊所他对自己说“我们可能是遇到白血病了”的时候,他的情绪波动很大。医生的话给了他沉重打击,到现在他还没缓过劲儿来。 “再说,”法官接着说下去,“我讨厌这个,非常讨厌,医生一本正经地好像在告诉我病情的真相。我非常生气地想着那个什么节食问题,说不定我马上就会真的中风晕倒。”法官又立刻纠正自己,“是完全可能心脏病发作或者来个‘小中风’之类的。” “他们这么做很不对,”马龙非常赞同法官的意见。他曾经问过医生自己的病情真相,但是他问也是为了有个安慰的话语,他怎么知道一个普通的春倦症可以变成一个不治之症?他希望从医生那里得到同情和安慰,结果却得到一张死亡通知书。“这些医生们都干了什么呀?上帝,他们只知道洗手,看着窗外,编织各种可怕的事情,而你仰面躺在病床上,或者半裸着坐在椅子上等着他们的最后通牒。”马龙的声音带着愤怒和疲惫,结束了他的申诉,“我真高兴当初医学院没有读完,我的灵魂和良心里都没有当医生这种执念。” “我可是认认真真地想了足足十二个小时,像我说的那样。一个我说去节食,而另一个我却说,见你的鬼!我就这么活谁也管不着!人不就活一辈子嘛!我想起莎士比亚的话‘是生存?还是死亡?’痛苦地思索,无法决定。傍晚的时候一名护士走来,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的牛排比我的手掌还厚,还有绿大头菜和西红柿沙拉。我看着护士,她胸脯小但很美丽,脖子很可爱——对一个护士来说,她真是长得不错。我告诉她我的问题,问她节食到底会怎么样。结果她说:‘这就是您的节食食谱啊,法官大人。’她的话让我难以置信,当我确认她的确不是在哄骗我后,我告诉修姆医生我决定听他的话节食,然后我就大吃起来。我没有告诉他我还喝点儿酒之类,我自己想办法弄到啦。” “怎么弄到的?”马龙问,他知道法官的小弱点。 “上帝有他奇妙的方法做工。我当时不是把杰斯特从学校带出来跟我去了医院吗,当时大家都说我这么做非常奇怪。有时候我也这么想,可是心里面其实我是害怕我会在北方这个医院死去。开始我并没有计划,但是现在有了。一个七岁的男孩正好可以帮助他生病的爷爷去附近的酒店买瓶酒来。” “生活中的窍门就是把不愉快的经历变成愉快的。我的肚子一缩小,我在医院的日子就好过了,三个月内我掉了四十磅。” 法官看到马龙眼里充满渴望的神色,突然感到有些内疚,因为他自己说得太多了,都是关于自己的健康问题。“你也许觉得我的生活到处是玫瑰和美酒,其实马龙,不是这样,我现在就告诉你一个秘密,这个秘密我从没向任何人说过,一个很严重、可怕的秘密。” “怎么回事?到底是……” “我节食体重下降了,我很高兴,但是节食给我身体系统带来不良后果。我节食一年后,去约翰·霍普金医院做例行检查,结果发现我血液里糖分过高,也就是得了糖尿病。”马龙多年来一直卖给法官胰岛素,听到这个消息并不奇怪,但是他什么也没说。“这不是致命的病,这是节食造成的后果。我大骂修姆医生,并威胁他要去告他,但是他给我讲了一通道理,作为一个资深法官,我也知道这种事告也没用。于是就造成了现在这种样子:你知道,马龙,虽然不是致命的病,但你每天得打针。这虽然也没什么,但是我还是觉得如果让公众知道我有这么多健康问题,会给我造成一些麻烦。不管大家承认不承认,我现在仍在我政治生涯的顶峰。” 马龙说:“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当然这其实也没什么丢脸的。” “肥胖,小中风,现在又来个糖尿病——这对一个政治家来说影响太大啦。虽然我们白宫里也住着一个瘸子,住了十三年。[11]” “我对你在政治上的敏锐有百分之百的信心,法官。”马龙虽然这么说,但是那天晚上他却莫名其妙地开始对老法官丧失信心——为什么会这样他不知道——至少在医疗上的信赖是没有了。 “多年来我一直是用医院派来的护士给我打针,但是现在我有机会改变这一情况。我找到一个男孩子,他可以帮助我给我打针。他就是你问过我的那个黑孩子。” 马龙突然想起来了,说:“不会是那个蓝眼睛的黑人吧?” “就是他。”法官说。 “您对他都了解多少?”马龙问。 法官陷入沉思,想起他生活中的悲剧是如何围绕这个男孩子发生的。但是他只是简单地对马龙说:“他正是那个我掉进池塘后救我上来的黑孩子。” 然后两个朋友就会心地大笑起来,笑他们生活中都遇上的巨大不幸。两人想着一个三百磅重的大胖子老头儿被人从高尔夫池塘里拽上来的样子,越发笑得歇斯底里,笑声在灰暗的暮色中回响。这种对巨大不幸爆发出的笑声半天都停不下来,于是他们就尽情地笑了好一阵子,为自己的不幸狠狠地大笑一场。最后法官先止住了笑,“说实话,我是想找个我能信赖的人,所以除了这个救了我命的小男生,我还能相信谁呢?胰岛素剂得非常小心使用,这玩意儿有些神秘,必须得让非常聪明又有责任心的人来管理,比如煮针头,还有其他事情。” 马龙想,那个黑人孩子也许很聪明,可是一个黑人,再聪明又能聪明到哪儿去?他替法官害怕,因为他看到那双冷酷、炯炯有神的眼睛,还有他自己的碾槌、屋里的老鼠和死亡。“我不会雇那个黑孩子的,不过也许你比我更了解他。法官大人。” 法官又想起自己担心的事情来:“杰斯特又不跳舞也不喝酒。就我所知他甚至不约女孩子们。他到底去哪儿了?很晚了,马龙,你觉得我是不是该报警呢?” 报警的想法和兴师动众的场面让马龙感觉紧张,“怎么啦?还没有那么晚,没什么可担心的。但是我想我倒是该回家了。” “马龙,你打个出租车吧,费用我来付。明天我们接着讨论约翰·霍普金医院的事情。因为,说正经的,我觉得你应该去那里瞧瞧。” 马龙说:“谢谢您,先生。我不需要叫出租车——清新的空气对我有好处。不用担心杰斯特,他肯定一会儿就回来了。” 虽然马龙说走回去对自己有好处,夜晚也很温暖,但是在回家的路上他却感到寒冷和虚弱。 回到家,他悄悄爬上床,没有惊动妻子。但是当她温暖的屁股碰到他时,他想起过去富有激情的生活来,这让他感到一阵沮丧——他赶忙挪开身子。唉,死亡已然在逼近,活着的人今后的日子怎么过呢? [book_title]四 在这个仲夏之夜,杰斯特和舍尔曼初次见面时还不到九点,现在也就过了两个小时。但是在青春时光里,两个小时可以是一段很关键的时刻,它可以照亮整个人生。那个晚上对杰斯特来讲,就是这么一个时刻。当音乐带来的情感和初见的情绪稳定之后,杰斯特开始注意房间里的陈设。房角里放着绿色的盆栽,他稳定了自己之后发现这个陌生者打断了他的观察。一双蓝眼睛挑战似的在等着他说话,但是杰斯特仍然保持沉默。他的脸红了,鼻子上的雀斑颜色变深,“对不起,”他用颤抖的声音说道,“你是谁?你刚才唱的是什么歌?” 另外一个年轻人,和杰斯特同岁,说话声音听起来有些阴森森的:“如果你想清楚地知道冷冰冰的真相,那我只能说,我不知道我是谁,也不知道谁是我的祖先。” “你的意思是你是个孤儿?”杰斯特说,“真巧,我也是的。”他激动地说,“你不觉得这是一个征兆吗?” “不觉得。你知道你是谁。是不是你爷爷派你来的?” 杰斯特摇摇头。 当杰斯特刚进来的时候,舍尔曼以为是老法官让他来送信儿的,看杰斯特没有传话的意思,他就猜测也许是安排的什么套儿。“那你为什么闯进我的屋子?”舍尔曼问。 “我不是闯进来,我敲门了也说了‘打扰你’的话,然后我们开始谈话的。” 舍尔曼仍然怀疑杰斯特的来意,猜测其中是不是有诈,他很警惕地说:“我们可没开始谈话。” “你是说你不知道你的父母是谁?怎么会呢?我的父母都死了,你的呢?” 蓝眼睛的黑孩子说:“冷酷的现实是,我对我的父母一无所知。我是被遗弃在教堂座位上,于是他们就叫我用普[12]做姓,根据尼日利亚民族的做法和规矩吧。我的名字是舍尔曼。” 就是比杰斯特不敏感的人也会意识到,另外一个年轻人正在故意对他无理取闹。杰斯特知道自己该回家去,但是他好像被舍尔曼黑黝黝的脸上一双蓝眼睛给催眠了,无法移步。一句话没说,舍尔曼又开始弹琴唱歌。就是这首歌,杰斯特在自己的房间里听到,他觉得从来没这么被一首歌给打动过。舍尔曼的手指很有力,在象牙色的琴键上显得非常黑,唱歌的时候,他的脖子向后仰。第一段唱完,他甩了一下头和脖子,似乎示意杰斯特坐到沙发上去,杰斯特走过去坐下,继续聆听。 整首歌唱完的时候,舍尔曼轻快地来了个轮指滑奏,然后走到隔壁厨房拿来两杯倒好的酒。他把一杯递给杰斯特,杰斯特一边问杯子里装的是什么,一边接过去。 “卡尔费特威士忌,百分之九十八度。[13]” 舍尔曼没有说,他买这个酒是因为受到广告的影响——“成为与众不同的人”。他也竭力打扮成广告里那个人不修边幅的模样。但他看上去只是很邋遢,是城里穿着最刺眼的人。他穿着两件哈撒韦名牌衬衣,眼睛上带着一个黑色眼罩,但这只是让他看起来更悲催,而不是与众不同,并且他还经常撞到东西。“这可是最棒最特殊的威士忌,”舍尔曼说,“我可不会给我的客人喝假酒。”但其实刚才在厨房,他小心地将酒倒出,生怕遇到个酒鬼把他的酒喝光。而且他也绝不会给人尽皆知的酒鬼倒卡尔费特。他知道今天晚上这个客人绝对不会是个酒鬼,事实上,杰斯特从来就没尝过威士忌的味道。舍尔曼现在放心了,觉得老法官没有给自己下什么套儿。 杰斯特拿出一包烟,客气地递上:“我抽烟就像烟筒,”他夸张地说,“而且天天喝酒。” “我只喝卡尔费特。”舍尔曼坚定地说。 “我刚进来时你为什么那么凶巴巴的?”杰斯特问。 “当下你必须得小心那些分裂症。” “什么?”杰斯特问,他没听懂。 “就是有精神分裂症的人。” “可那是医学术语吧?一种身体疾病啊。” “不是,是脑子出了问题,”舍尔曼很权威地说,“分裂症就是指疯子。我就知道一个人是这样。” “谁啊?” “你不会认识。他是金色尼日利亚。” “金色什么?” “那是一个俱乐部的名字,我是成员。开始是为了反对种族歧视的示威组织,他们有崇高的目标。” “什么崇高目标?”杰斯特问。 “首先我们注册登记,用团体的名义参与选举投票。如果你认为在我们这里不需要勇气就能干这件事,你就太天真了。我们每一个成员都有一个小的硬纸板做的小棺材,上面印着我们的名字和标识‘选举提醒’。真是这么做的。”舍尔曼强调地说。 后来杰斯特才领悟到这句话的意义,但是那要等到他更深入地了解舍尔曼的生活之后。“我真希望你们团体登记的时候我也在那。”杰斯特充满渴望地说。“团体”这个词特别吸引他,一种英雄气概充满了全身,他忽然热泪盈眶。 舍尔曼的声音仍然生硬冷酷:“不,你不会希望在场的。你会第一个被吓坏。再说,你还没到选举年龄……你会被吓住的。” “我不喜欢你这么说,”杰斯特说,“你怎么知道我会是逃兵?” “小波皮告诉我的。[14]” 虽然杰斯特很生气,但是他喜欢舍尔曼的这个回答,心想将来自己也可以这么说。“俱乐部里有很多胆小鬼吗?” “这个嘛,”舍尔曼说得很犹豫,“在某些情况下,把纸板做的小棺材塞进门下面去是需要勇气的……我们继续研究选举,认识所有总统的名字和任职日期,背诵宪法,等等,但我们的目的还是投票,不是要做圣女贞德,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声音渐渐弱下去。他没有告诉杰斯特由于选举的日期临近,你来我往的争斗会愈演愈烈,也没告诉他自己其实未成年也没有选举权。而在那个秋天,舍尔曼的确想象着自己按照烦琐的程序去参加投票了,他还想象着投票的时候唱着“约翰·布朗的遗体[15]”被处以绞刑。这首歌总是让他流泪,而那天他更是会放声大哭,成为为种族而战的殉道者。没有一个“金色尼日利亚”俱乐部的成员参加了选举,所以关于选举的话题也就搁浅了。 “我们当时有会议的程序,大家在圣诞节俱乐部里很活跃,俱乐部为穷苦孩子募捐。就在那里我知道黑德森先生是个分裂症。” “他是谁呀?”杰斯特问道。 “他是圣诞募捐的负责人,非常活跃的俱乐部成员。可是在圣诞前夜他抢劫了一个老太太。其实他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根本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 “我也一直好奇疯子们都知不知道自己是疯子?”杰斯特轻声说。 “黑德森现在不知道。其他‘金色尼日利亚’俱乐部的成员也不知道。否则我们就不会在俱乐部里给他投票了。去抢劫一个老太太是他疯病发作了。” “我非常同情那些疯子们。”杰斯特说。 “最深切地同情,”舍尔曼纠正道,“那时我们对着花——我是指花圈上的花——说话,当他在亚特兰大被处以电刑时,我们给他家人送了花圈。” “他被处以电刑?”杰斯特惊呆了。 “是,圣诞前夜抢劫一个白人老太太,还有什么话讲?后来才知道黑德森其实在精神病院住了大半辈子。他没有作案动机。事实上他在抢劫了老太太后并没有动她的钱包。他就是突然疯病发作了……律师提出辩护,指出他在精神病院以及贫穷和压力等问题——律师是州政府雇员帮他找的,我的意思是——尽管如此,黑德森还是被炸煳了。” “炸煳了!”杰斯特恐惧地惊叫。 “在亚特兰大电刑处死,一九五一年六月六日。” “我觉得你这么说你的朋友,一个俱乐部的成员被炸煳了,很可怕。” “可事实就是如此啊,”舍尔曼平淡地说,“让我们谈点儿开心的事吧。你想不想让我带你看看奇波·姆林斯的房间?” 舍尔曼得意地指着房间里每一个角落和家具介绍给杰斯特。房间很拥挤、很花哨也很枯燥。“这块地毯是纯威尔顿地毯,这张沙发床花了一百八十块,二手货。如果需要可以睡四个人。”杰斯特看了一眼只有一般沙发四分之三大小的沙发床,纳闷如何睡得下四个人。舍尔曼用手抚摸着一个铁做的鳄鱼,那家伙嘴里有个电灯泡。“这是奇波姨妈给他的乔迁新房礼物。不是很新式也不怎么好看,但这是一份心意。” “没错,”杰斯特点头同意,很高兴新朋友说些人性的闪光点。 “茶几是真正的古董,你看得出来吧!那盆花是给奇波的生日礼物。”舍尔曼没有介绍那个红色的台灯,边缘已经破损的灯罩,还有两把显然已经很破的椅子,还有其他看上去很破的家具。“我不会让这间房出什么状况的(他说的房而不是房间,这样显得很酷)。”“你还没看其他房……都很棒呢。”舍尔曼的语气里带着骄傲,“晚上当我一个人在这儿,我几乎都不开房门。” “为什么?” “害怕被打劫,或者打劫的人会闯进来抢东西。”他接着说,毫不掩饰自豪感,“你看,我是奇波的房客”。六个月前他还说是和奇波搭伙的,后来他听到“房客”这个词,他喜欢,于是就常用。“让我们去看看其他地方。”舍尔曼用主人的口吻说,“来看看厨房吧,”他得意扬扬地说着,“看看多么现代又方便。”他虔诚地打开冰箱给杰斯特看,“最底下一格是放新鲜的东西——新鲜芹菜、胡萝卜,还有生菜什么的。”舍尔曼打开冰箱最底下一层,但那里只有一个干枯的生菜头了。“我们把鱼子酱放在这里。”他毫无表情地说。舍尔曼指着这个神奇箱子的其他部分让杰斯特看。杰斯特只看到一盘冷的豇豆,渗出的油成了胶冻,但是舍尔曼说:“上个圣诞节我们把香槟冷藏在这里。”杰斯特很少打开自己塞得满满的冰箱,所以他被舍尔曼唬住了。 “你在你爷爷家肯定吃过好多鱼子酱喝过很多香槟吧!”舍尔曼说。 “没有,我从没吃过鱼子酱,也没喝过香槟酒。” “从没喝过卡尔费特威士忌,也没喝过香槟,没吃过鱼子酱……我对这些可是豪饮痛吃呢!”舍尔曼说,他其实只尝过一次鱼子酱,纳闷这东西有什么好吃的,还是高档食品。“你看,”他充满激情地说,“这是一个真正的电动搅拌器——插销在这儿。”舍尔曼说着就插上电源,搅拌器疯狂地转起来,“这是奇波的圣诞礼物,我送给他的。我是分期付款买的。我在本市信用记录最棒,可以随便买任何东西。” 杰斯特站在狭小昏暗的厨房中有些厌倦了,舍尔曼很快意识到这点,但是他被自尊驱动着,他带杰斯特走进卧室。舍尔曼指着靠墙的一个箱子说:“这个箱子,”他多余地解释道,“是我们放贵重东西的。”然后他又加上一句,“我不该告诉你。” 杰斯特被他最后一句惹恼了,但他并没有说什么。 房间里放着两张床,每个上面都铺着玫瑰色的床单。舍尔曼带着欣赏的目光拉了拉床单说:“纯人造丝的。”在床上方墙上挂着两幅肖像,一个画的是个黑人妇女,另一张是一个黑人姑娘。“这是奇波的妈妈和妹妹。”舍尔曼还在用手抚摸着床单,这只黑手在玫瑰色床单映衬下让杰斯特感到一种无法言状的紧张和害怕。他不敢碰丝绸,他觉得如果亲手去摸了就会像被电击一样,因此他小心翼翼地把两只手放在床头板上。 “奇波的妹妹很漂亮。”杰斯特说,他觉得舍尔曼一定希望他对自己的亲戚说些恭维的话。 “杰斯特·克莱恩,”舍尔曼语气很硬,这让杰斯特感到毛骨悚然。“如果你胆敢,”这次舍尔曼的声音里带着刺耳,“如果你胆敢对少女辛迪瑞拉有半点下流念头的话,我就把你绑起来烧你的脸,站在这儿看你被烤成肉饼!” 这突如其来的愤怒袭击让杰斯特抓紧了床头,“我只是想说……” “闭嘴,闭嘴!”舍尔曼怒斥道。然后低声狠狠地说:“你刚才看画的样子,我不喜欢你脸上的表情。” “什么表情?”杰斯特问,满脸困惑,“你让我看的,我就看了。那我该怎么看?哭着看吗?” “你再胡说八道我就把你捆起来,把你放火上慢慢烤,就像烤肉排一样。让火慢慢上来,烤好久好久。” “我不懂你为什么说话这么难听。特别是对你刚认识的人。” “但凡说到辛迪瑞拉的贞操,我就这样,高兴怎么说就怎么说。” “我看你是爱上辛迪瑞拉了,疯狂地爱上了吧?” “你再问这些私人问题,我就把你送亚特兰大烤了去!” “别傻了,”杰斯特说,“你怎么能有这权力?那是法律的事情。” 两个男孩都被杰斯特最后一句话镇住了,但舍尔曼还嘟哝着说:“我亲自抹上酱汁,慢慢烤。” “我觉得所有关于这些什么电刑、烤人肉之类的话题都太幼稚。”杰斯特停了一下,然后狠狠地刺激了舍尔曼一句,“实际上,我想是因为你的词汇量太有限。” 舍尔曼被刺激到了:“词汇量有限?”他大叫起来,气急败坏。停了好长时间,他才用挑衅的语气问:“你知道‘冥河’是什么意思?” 杰斯特想了想,不得不承认:“我不知道。” “……那你知道什么是‘epizootical’和‘pathologinical’?”舍尔曼接着说,绞尽脑汁编了几个词儿。 “pathologinical是不是说一种病……” “不是,”舍尔曼说,“我刚编的。” “编的?”杰斯特吃了一惊,“这可绝对不公平。你考别人的词汇量却用自己编的词儿。” “反正不管,”舍尔曼下着结论,“你的词汇量也很有限,很烂。” 杰斯特的处境尴尬,他不得不证明自己不是像舍尔曼说的那样,他努力想编一个长的词,但没成功。他想不出一个花里胡哨又有意义的词来。 “得了,”舍尔曼说,“咱们换个话题吧。你想让你的酒变甜点儿吗?” “变甜?” “是啊,傻瓜。” 杰斯特喝了一小口威士忌,呛得他咳起来,“这东西又苦又辣……” “我说变甜点儿,你这笨家伙是不是以为我会往威士忌里加糖?我越来越觉得你是火星上来的了。” 这种新颖的表达方式,又是一句杰斯特想今后自己可以拿来用的话。 “多么富有夜色的夜晚啊![16]”杰斯特这么说,特意证明自己的词汇量很大。“你真是太幸运了。” “你说的是奇波的窝吗?” “不是,我是想——你可以理解为是思考——你是多么幸运,能知道你要在人生中到底做什么。如果我有你的嗓子,就再不会担心那些令人头疼的事了。也许你自己都没意识到,你有一副金嗓子。我是没什么天赋——不能唱歌也不会跳舞,我能画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圣诞树。” “还有别的你一定可以。”舍尔曼的语气里有种高高在上的腔调,感到杰斯特的表扬很受用。 “……我也不擅长数学,所以也无法研究原子物理。” “我想你可以做建筑工作。” “也许吧,”杰斯特苦恼地说。然后他突然高兴起来,“不过,这个暑假我在上飞行课。但这只是自我安慰吧。我想谁都应该学飞行的。” “我完全不同意你的观点。”舍尔曼说,他有恐高症。 “想一想如果你的宝宝要死了,就像你在报纸上看到的那些皮肤青紫的婴儿,你必须飞过去才能见到他最后一面。或者比如你腿脚不灵便的母亲病得很重,想在临死之前见你一面,你怎么办?再说,飞行很有趣,我把它看成道德上的义务,每个人都该学开飞机。” “我完全不同意你的观点。”舍尔曼又说了一句,说这些他做不到的事情让他感到不舒服。 “反正,”杰斯特继续说,“你刚才弹的是什么歌儿?” “今天晚上我只是唱最普通的爵士乐,但是今天下午我练习纯正的德国Lieder。” “什么意思?” “我就知道你会问我。”又回到舍尔曼擅长的话题,这让他感觉良好。“就是德国民谣啊,傻瓜。德语歌曲。就像英文歌唱的是英语,德国民谣唱的是德语呗。”说着,他开始轻轻地自弹自唱起来,这首新歌击中了杰斯特全身,他不禁颤抖起来。 “用德语唱歌,”舍尔曼自夸道,“他们说我德语说的一点儿口音都没有。”他撒了个谎。 “英文是什么意思呢?” “是首爱情歌曲。小伙子唱给他女朋友的——差不多意思就是:‘我亲爱的,你那双蓝色眼睛,我从未见过如此美丽。’” “你的眼睛也是蓝的。这好像是你唱给自己的爱情歌曲。事实上当我知道了这个歌词,我就感到有些阴森森的。” “德国歌谣就是这么阴森森的。所以我特别擅长这种歌。” “你还喜欢什么音乐?我本人非常爱音乐,是疯狂地热爱那种。去年冬天我学会弹《寒风凛冽》练习曲。[17]” “我才不信,”舍尔曼说,不想和别人分享他在音乐上的优势。 “你觉得我会坐在这儿骗你吗?”杰斯特可从来没撒过谎。 “我怎么知道?”舍尔曼可是天底下最能说谎的骗子之一。 “我只是好久没练了。” 杰斯特向钢琴走过去,舍尔曼睁大眼睛看着他,希望他不会弹这曲子。 《寒风凛冽》曲调高昂热烈,音乐回荡在小屋中。杰斯特飞快地弹了几个小节后,手指有些停顿,他停下来。“这首歌只要弹错一点儿就很难再找回感觉。” 舍尔曼本来听着满心嫉妒,现在放松了。杰斯特很生气,又重新开始弹。 “别弹了。”舍尔曼大叫,但是杰斯特不听,舍尔曼的叫声严重打乱了音乐。 曲子在激烈散乱中停下来。“嗯,很一般,”舍尔曼说,“你弹的都没有调。” “我告诉你我会弹。” “音乐有各种弹法,我本人可不喜欢你这种。” “我知道这是自我安慰,不过我喜欢。” “那是你的权利。” “我喜欢你弹爵士乐的样子,比你谈德国民谣好听。”杰斯特说。 “我年轻的时候,”舍尔曼说,“我曾在乐队演出过一段时间。我们非常火。乐队队长是拜德贝克,他小号吹得棒极啦。” “什么?拜德贝克吗?你怎么可能和他同台?[18]” 舍尔曼试图用拙劣的手段掩饰谎言:“不是,我是说海德贝克。反正当时我们在大都会歌剧院,我真的特别想唱特里斯坦[19],但是这个角色不适合我。事实上在大都会表演我的肤色受到很大限制没什么角色可以演。事实上,让我能想到我唯一能演的就是奥赛罗了,他是一个黑人摩尔人。我也喜欢那里的音乐,但另一方面来说,我无法挖掘人物内心。有几个人可以像他那样为了一个白人少女有那么强烈的嫉妒心?我无法理解。我会想戴丝德梦娜吗?[20]——我——戴丝德梦娜——我?不,我无法了解那种感情。”他开始唱起来:“哦,现在,和平静的心情永远告别吧”。 “你一定感觉很别扭吧,不知道你母亲是谁?” “不,没有啊。”舍尔曼说,其实童年时代他一直在努力寻找母亲。对每一个说话轻柔,性格温和的女人他都会想:这位是不是我妈妈?但是他无言的期望总是在悲伤中结束。“一旦你习惯了就无所谓了。”他虽这么说,其实是因为他从没习惯过,“我非常喜欢斯蒂文太太,但是她直截了当地告诉我她不是我妈妈。” “谁是斯蒂文太太?” “我住在他们家五年。是斯蒂文先生恶心了我。” “什么意思?” “性骚扰,傻瓜。我十一岁时被他性骚扰了。” 杰斯特目瞪口呆,半天才说:“我从没听说过有人性骚扰男孩子。” “啊,当然有了,我就是受害者。” 杰斯特一直有受到刺激呕吐的毛病,此时听了舍尔曼的话,他突然就呕吐起来。 舍尔曼惨叫一声:“哦,奇波的威尔登地毯!”他赶紧脱下衬衣擦着地毯,“去厨房拿毛巾来,”他对还在呕吐的杰斯特说,“你赶紧走吧!” 杰斯特还在吐,他跌跌撞撞地冲出屋子,坐在门口,直到停止呕吐。然后他回来帮助舍尔曼清理脏东西。呕吐物的味道让他又想吐。“我想,”他说,“既然你不知道你母亲是谁,而你又有这么好听的嗓音,也许你妈妈是安德森小姐[21]。” 舍尔曼这次真被打动了,每次听到恭维话,他从来都是照单全收,因为很少有真正让他感动的话。但在他找寻母亲的所有努力中,他却从来没想到过安德森小姐。 “托斯卡尼尼[22]说她是百年不遇的好嗓子。” 舍尔曼觉得杰斯特的猜想简直太美妙了,他想自己一个人好好想想,好好独自享受一下这种感觉。舍尔曼立刻掉转话题:“我被斯蒂文先生性侵的时候——”杰斯特脸变白吞了口唾沫——“我无法跟任何人说,斯蒂文太太问我为什么总要打斯蒂文先生。我不能告诉她。这种事你怎么能告诉一个女人,所以那个时候我就开始说话结巴。” 杰斯特说:“我不懂你怎么还能把这件事说出来。” “嘿,反正已经发生了,那时我可只有十一岁。” “太不可思议了,这种事。”杰斯特说,他还在那里擦着那只铁鳄鱼。 “明天我去借个吸尘器把地毯吸一吸。”舍尔曼说,他还在担心家具。扔给杰斯特一条毛巾,“你要是再想吐,就用这个——因为我结巴又总打斯蒂文先生,有一天威尔士牧师就找我谈话。开始我不信任他,因为斯蒂文先生是教会的执事,我说了他们会以为我是瞎编的。” “你编过什么事情?” “关于我母亲的事,我说过很多谎话。”安德森小姐也许会是自己母亲的想法又回到舍尔曼脑子里,他希望杰斯特赶紧回家,他就可以好好享受一下这个美好的设想了。“你什么时候回家?”他忍不住问。 杰斯特还在为舍尔曼感到难过,所以他故意不理会舍尔曼的暗示。“你有没有听说过安德森小姐唱过的歌,叫作‘我主被钉十字架时你在吗?’”他问。 “圣歌吗,那是另一件让我恼火的事情。” “据我看很多事都很容易让你恼火。”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我只是想说我很喜欢这首歌。她唱得非常美。每次听到我就会哭。” “那就哭呗。那是你的特权。” “……事实上是,很多圣歌都让我流泪。” “对我来说,我可不想浪费我的时间自找麻烦。但安德森小姐唱过很多阴森森的德国歌谣。” “她唱圣歌我才流泪。” “那就哭呗。” “我不懂你的意思?” 圣歌一直让舍尔曼恼火。首先,这些歌也会让他流泪,让他觉得自己像个傻瓜,这让他很生气;其次,他经常抨击圣歌,说这些是黑人音乐,但是如果安德森小姐真是他的母亲,他又该怎么评价这些歌呢? “你怎么会想到安德森小姐的?”既然杰斯特假装不领会他的暗示,那就和他聊聊安德森小姐。 “根据你的嗓音啊。两个金嗓子,都出现在当下,这就不是一般的巧合了。” “那她为什么抛弃我?我在哪儿读到过她非常爱自己的母亲的。”他带着挖苦的口吻,但又无法放弃这么个美梦。 “也许她陷入爱情了,非常投入,我是说,和一个白人王子。”杰斯特说,连他自己都被这种假设感动了。 “杰斯特·克莱恩,”舍尔曼的声音不大但很坚定,“不要用这种口气说‘白’这个词。” “怎么啦?” “就说高加索人吧,要不你就干脆说我是有色人种或者是个黑人,其实正确的说法是尼日利亚人或者阿尔西比亚人。” 杰斯特点点头,咽了口唾沫。 “……不然你就会伤了人们的感情。你又是这么一个脆弱的家伙,我知道你不会喜欢这样做的。” “我讨厌你说我是脆弱的家伙。”杰斯特反驳。 “可是你就是如此。” “你怎么知道?” “小波比告诉我的。”杰斯特刚听舍尔曼用过一回这个表达方式,他还是很喜欢这说法。 “即使她迷上了这个高加索人,我还是不懂她为什么要把我遗弃在圣子升天大教堂的长椅上。为什么是佐治亚的米兰市?为什么不是其他地方?” 杰斯特没有办法体会舍尔曼那种从小寻找母亲的焦急心情,他开始担心自己一句随便的猜测竟会变成真的一样让舍尔曼耿耿于怀。他认真地说:“也许她真名不叫安德森,如果她真的把你抛弃了,也许是她把自己嫁给了歌唱事业。但这的确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我从没想过安德森小姐会做这种龌龊的事。事实上,我很仰慕她。我的意思是满怀激情地崇拜她。” “为什么你总喜欢说‘满怀激情’?” 杰斯特今儿晚上一直醉醺醺的,而现在第一次真的满怀激情,可是却不知道怎么回答。对于青春期的第一次激情似乎毫不经心,但却非常强烈。它可以被一首夜晚听到的歌曲所激发,一个声音,或者见到一个陌生人。激情让人产生幻想,不能集中精力做数学题,而在你几乎渴望展现自己机智的时候,你却像个傻瓜。在青春期,一见钟情这种激情让你变得迟钝,你不知道是该躺下还是坐起来,你记不清刚才吃的什么才会还活着。杰斯特刚刚领会什么叫激情,心里非常害怕。他从没喝得醉醺醺的,也从来没想这样。在高中他是一个全A学生,除了偶尔几何和化学会有一两个B。他躺在床上也允许自己做点儿白日梦,但在早晨闹钟响了之后,他就不这么做了,虽然有时候他也真想这样。这样的人当然害怕一见钟情式的爱情发生。杰斯特觉得如果自己碰到舍尔曼他就会犯滔天大罪,但那是什么样的罪孽他也不晓得。他只是小心避免碰到舍尔曼,用呆滞的,却充满激情的眼神看着舍尔曼的一举一动。 突然舍尔曼开始在键盘上敲中央C,一遍一遍不停地敲。 “你干什么啊?”杰斯特问,“总弹一个中央C?” “你听到最高音有多少次振动?” “你说的是哪种振动?” “你敲中央C或者其他键时,能听到最弱的振动声音。” “我不知道。” “哈,那让我告诉你。” 舍尔曼又去弹中央C,开始用右手食指,然后用左手。“这个低音里你听到多少振动?” “什么也没听到。”杰斯特说。 “高音有六十四次振动,低音也有六十四次。”舍尔曼说,一点儿也没意识到自己的无知。 “那说明什么?” “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可以听到整个键盘的每一次微小的振动,从这里,”他敲击最低的那个键,“到这里。”他又敲击最高的那个键。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你是钢琴调音师吗?” “没错,我曾经就是一名调音师。你真聪明。但是我说的不是钢琴调音师。” “那么你到底说的是什么?” “我说的是我的种族,我在我自己的种族里发生的任何一种振动都记得清清楚楚。我把它叫作黑皮书。” “黑皮书?——我明白了,你拿钢琴打比喻,象征性的。”杰斯特说,很高兴用了一个很有学问的词。 “象征性,”舍尔曼重复着,他见过这个词但是从来不知道怎么用,“嗯,对啊,就是这个意思——我十四岁时我们一伙人对珍妮大婶的广告形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