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法国大革命讲稿
[book_author]阿克顿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276457
[book_dec]本书是作者担任剑桥大学近代史讲座教授之时,于1895-1896、1896-1897、1897-1989、1898-1899学年授课所用,其后由其弟子整理出版。阿克顿本人生前曾以其不完善为由拒绝出版本讲稿,阿克顿的多个文献目录中亦未收入本讲稿。但其重要思想价值却是不容忽视的,尤其是在古典自由主义有关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叙述极端稀缺的情况下。而且,本书具有阿克顿著作的典型风格:渊博而无滞涩,机智而不卖弄,叙述流畅而逻辑清晰,具有强大的思想穿透力。相信对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具有浓厚兴趣的中国读者,会从中获得很多启示。
[book_img]Z_10213.jpg
[book_title]原编者注
以下讲稿系阿克顿爵士担任剑桥大学钦定近代史讲座教授之时,于1895—1896、1896—1897、1897—1898、1898—1899学年授课所用。1789—1795年间的法国大革命,是当时剑桥大学历史学荣誉学位考试的特别科目之一,这就决定了这些课程的时间范围。而关于大革命文献之讨论,通常是在谈话式课堂上所讲,或单作讲座讲授。还有一些相关散篇,汇集起来作为附录印出。各讲标题均系编者所拟。
J. N. 菲吉斯
R. V. 劳伦斯
1910年8月10日
[book_title]第一章 革命的前奏
法国的财政收入已经达到2000万了,可路易十六仍然觉得不够花,要求国民继续掏钱。于是,在短短的一代人时间中,财政收入飙升到超过1亿,尽管如此,国民收入也在以更高的速度增长着;这种增长的动力来自一个阶层,而古老的贵族却拒绝给予这个阶层以奖赏,他们剥夺了这个使国家繁荣富裕的阶层的权力。这个阶层的勤奋使得财产分配格局发生了变化,财富不再只是少数人独有的特权,因而,这些被排斥的多数人认为,他们之所以处于不利地位,是因为社会不是建立在正当与正义的基础上的。他们提出,政府、军队和教会的荣誉应该颁发给社会中比较积极的、为社会所必不可少的人们,而那些不劳而获的少数人不应该再保留任何伤害他们的特权。由于双方的比例差不多是一百比一,所以他们认定,他们事实上已经是国家的栋梁了,他们要求获得与自己的人数相称的权力,要自己治理自己。他们提出,国家应当进行改革,统治者应当是他们的代理人,而不能是他们的主子。
于是,就爆发了法国大革命。它并不是一颗自无人知晓之处飞来的流星,而是各种历史力量汇集的产物;这些力量如果联合起来,就具有足够强大的破坏力,但如果分开来,却疲软得没有任何建设的力量。要认清这一点,我们必须稍事追溯一下那个时代之前涌现出的种种观念,而这些观念也服从连续性的法则,是一种持久发挥作用的力量。
如果说法国人在其他国家成功的地方失败了,如果说法国从封建和贵族制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轨出现了反复,那根源也不在那个时代的人,而在于他们所生活的那个社会。只要专制的国王们在国外获胜,在国内,他们也能被民众接受。革命思想的第一个信号朦胧地潜藏在大灾难间隙被压制的少数人中间。冉森派信徒(Jansenist)是忠诚的,也是具有忍耐力的;但他们中间著名的法学家多马(Domat)是一位哲学家,我们也都知道,他是一位学者,他在那个时代混乱不堪的法学领域恢复了理性的至高无上地位。他从圣托马斯(St. Thomas),他所属的那个教派的一位伟大人物那里知道,立法应当服务于人民,也应当由人民来立法;废弃一位恶劣的国王不仅是正当的,也是人们的义务所在。他坚持认为,法律应当来自于判断力(common sense),而不是来自于习俗,应当从永恒的法典中获得其律令。高级法的原则具有革命的意义。任何政府的实证性法令都必须在经受这一原则的检验后才有效力,它指出了通往那种不证自明的、普遍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体系的一条道路。在多马之后,国民议会的法律家们将这一体系写进了宪法中。
法国国王在颁布南特敕令 (1) 之后,新教徒成了铁杆保皇主义者;因而,即使在撤销该敕令之后 (2) ,一位热心鼓吹宗教宽容的人士培尔(Bayle)在流亡鹿特丹之际,依然对国王忠心耿耿。他的对手儒里厄(Jurieu),尽管作为神学家不怎么宽容,但在政治上则是位自由主义者,由于跟奥兰治的威廉 (3) 过从甚密,具有了某种大陆辉格党人的气质。他的学说是,主权来自人民,并归属于人民。那些滥用权力的国王的权力应当被褫夺。国民的权力是不可能被褫夺的。只有人民拥有某种无条件合法的权力,即使在他们作恶的时候,他们的行为也是正当的。儒里厄的煽动性言论经常为人谈及,这些话保留在波舒哀(Bossuet)那些显然预示着危险的回信中,也能成为经典留之永恒了,总有一天,它会催生出下面的理论:民主制度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一切都须为其让路。
那个时代最出色的教会法律家莫尔特罗(Maultrot)在1790年发表了一部论述人民的权力高于国王的三卷本著作。在这部著作中,他深入地研究了他自己非常熟悉而别人不怎么熟悉的文献,说明了教会法规是如何支持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的诸原则而反对现代的神授权力观念的。他的著作可以很好地解释教士们在大革命期间的心态,这些著作也曾经风行一时。
不过,文人中反叛思想的真正创始人是费纳隆(Fénelon)。他既不是一位具有创新精神的改良家,也不是新真理的发现者;但他是一位特立独行而又聪敏过人的见证人,他洞悉了宫廷中冠冕堂皇的虚伪,并且断言,法国正走向毁灭之路。在君主的荣耀被阴云遮蔽之前,他就开始了良心的反叛。他的观点源于他在判断人时的过人的敏锐和细腻。对于政府的问题,像对待私人生活中的行为一样,他都根据纯粹的道德标准进行判断,并且比任何人都更坚定地根据文明的美德来判断一切问题。这种做法很朴素,但也相当危险。尽管他对政策和国际关系科学一无所知,但他总是能够告诉人们,设想中的那些完美的人会怎么做。费纳隆觉得自己是一位信奉基督教的欧洲公民,但他循着自己的思想而越出他的国家和他的教会的界限,他最发自内心的言论,听起来仿佛出自异教徒之口。他所期望的是,既保持对自己的信仰的真诚,又能仁慈对待不赞成自己信仰的人士。他既不赞成教会开除教徒教籍的权力,也不赞成惩罚教徒的失误,他宣称,教会最需要的不是战胜什么,而是自由。他透过他的朋友弗勒里(Fleury)和谢弗勒斯(Chevreuse),支持召回新教徒,他建议应该采取宗教宽容政策。他也希望世俗权力超然于宗教事务之外,因为权力的保护会导致宗教上的奴役,而权力的迫害则会导致宗教上的虚伪。有那么几次,他似乎已经逼近了国家和教会应该分离这么一个尚不为人知的思想领域之边界。
费纳隆曾经写道,历史学家应当在自己的国家与别国之间保持中立,他希望政治家也具有这种素养,因为爱国主义不能解除他对于人类的责任。因为没有任何战争是正义的,除非这场战争纯粹是为了自由而不得不应战。费纳隆希望法国放弃它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并曾为之自豪的领地,尤其是应当从西班牙撤出。他宣称,西班牙人是堕落而弱智的,但这并不能赋予违反势力均衡和各国安全的做法以正当性。在他看来,荷兰似乎是欧洲的希望,组成一个同盟把法国王室从西班牙驱逐出去是正当的。出于同样原因,他也认为,也没有任何法律能够证明菲力浦二世要求占领英格兰的诉求是正当的。他希望他的国家采取一种真心谦卑的姿态,他对胜利可能会对好胜的法国人的气质产生的影响深感惊恐。
费纳隆断言,权力是毒药。而由于国王几乎都很糟糕,所以,他们就不应该进行统治,而只能执行法律。因为野蛮人的标志就是遵守先例和习俗,文明的社会必须由坚实的法典来管理。能够防止专断权力的,没有别的,只能是宪法。在他看来,路易十四的专制统治令人厌恶,是无耻的,也是国家所遭受的一切灾难的根源。如果本应属于国民的统治权力被归还给国民,它就能够通过自己行使这种权力而拯救自己;而绝对的权力却无可挽回地侵蚀它的根基,这种权力正在招致一场革命,而这场革命不会是温和的,它会摧毁一切。尽管费纳隆并不希望看到君主制或贵族制被埋葬,但他对自己以醒世危言的方式预见到的几种趋势却表示出某种同情。他承认自然状态,并认为市民社会不是人的原始状态,而是从野蛮生活到农业时代的一个过渡阶段。他希望将治理的权力交给地方和中央的国民会议;他要求保证完整的商业自由;教育应当由法律明文规定,因为孩子首先属于国家,其次才属于家庭。他没有放弃通过国会的法案促人向善的希望,他相信公共机构是塑造个人的性格、使他与遥远的未来保持尽可能密切关系之手段。
他是革命思想理论上的奠基人。尽管人们对他的真实看法所知不多,他却被人们广为传颂。然而,有一些人则控诉说,费纳隆的力量是一种离心离德的力量。他们也抱怨,国家需要靠自由与正义来维护,同样,教会则需要靠谦和与荣誉来维护。这些人经常告诉我们,路易十六的灭亡正好为他的祖先们赎了罪。他之所以灭亡,不是因为他把从他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权力使用得过了头,而是因为这种权力本身已经声名狼藉,已经遭到了破坏。而使他们声名狼藉的一位就是费纳隆。在他出现之前,最能干的人,波舒哀、甚至培尔都推崇贵族制度。费纳隆对这种制度的抨击则登峰造极,他对无比高贵的路易十四的态度,比伏尔泰的门徒们对待十分堕落的路易十五的态度还要严苛。从他开始,嘲弄和羞辱君主的态度流行起来。他后面一代人中最聪明的人都以他为楷模,将反对的基础建立在宗教动机之上。他们跟红衣主教杜布瓦(Dubois)所描写过的异想天开的康布雷(Cambray)大主教一样,是跟他做着同一个梦的梦想家。不过,到了那个世纪中叶,在那场巨变之前,他们的影响逐渐衰微了。
从那时起,怀疑宗教的情绪就大行其道,连那些并没有公开攻击过宗教的人士,比如孟德斯鸠、孔狄拉克(Condillac)、杜尔哥(Turgot)等人,也都对基督教敬而远之。这种气氛在政治上的结果就是:人们认为有关教会的问题没有什么重要意义,因而也从来没有对教会与国家得出明晰的概念,从来没有认真地研究,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国家可以树立国教或废除国教;人们从来不知道,是否存在着一个普遍的解决办法,或者依据什么样的原则来决定这些问题。在革命的转折关头,这种知识上的缺陷显示出了其致命性。关于国家与教会间关系的理论与宗教宽容理论有密切关系,而关于宗教宽容问题,18世纪的研究只是断断续续的,总是受到妨碍,其看法也不尽科学。由于宗教自由同时涉及宗教和自由两种东西,因而,在意见领袖们那里,两个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都从来没有成为不带感情色彩地考察研究的对象。他们更喜欢怀疑一个论点,而不喜欢确信一个论点,他们试图通过驱赶神启来挫败宗教不宽容,就像他们曾试图通过驱赶魔鬼来挫败对巫婆的迫害一样。在他们的自由主义中,依然存在着一个缺陷,因为,脱离了信仰的自由,就是将其大量实质性内容拿走了的自由。这个问题没有那么复杂,其解决办法也不需要那么激进、那么深奥。当时就已经有一些学者粗略地形成了某种看法,后来又由托克维尔将这一看法确定为一项基本原则:还没有宗教的自我治理力量的国民,恐怕还没有为享有自由做好准备。
这早期的改革观点在法国继续发展,这些观点试图利用现有的社会组织形态,利用议会制的贵族制度,复兴法国议会和各省立法议会。但继续延续古代制度、在古老制度基础上安放一个新法国的计划,却不能不面临这么一个事实:这些制度在法国不管有过什么样的发育,后来都受到妨碍而停滞下来。因此,假如中世纪的政体确实能够使国家繁荣昌盛,那也是其他国家采摘到了果实,因为在这些国家,很久之前就已经开始实施这些观念了。因此,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学习模仿外国的典范;我们可以说,这种想法从18世纪就出现了。伏尔泰第一个提出,英格兰具有优越性,孟德斯鸠又进一步证实了这一观点。因为,英格兰最近已经创建了一个政府,比仍然停止在古代的法国的制度要强大得多。尽管是靠欺骗和叛逆,但它却确立了法律的保障,并且比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根据正统性、根据继承权或宗教认可所建立的所有制度都要稳固。这个国家的繁荣依赖的是人们尚不熟悉的信念:神学上的争吵并不会分散国家的力量,而政治上的不同意见正是其繁荣昌盛的奥秘所在。那个生性多疑的人 (4) 完成了这场巨变,并统治了16年,他成功地维护了公共秩序,尽管是用阴谋和反叛;英国人已经建立起广泛的国家信贷体系,并在欧洲大陆的战争中获胜。詹姆斯二世党人的学说(Jacobite doctrine)是欧洲君主制度的基石,它一直是由法国的军队来捍卫的,但它却没有能够撼动这个刚刚建立的王朝。一场伟大的试验让人们有了全新的发现。一种公然违背几个世纪以来的智慧的新奇经验已经完全站稳了脚跟,就确保社会稳定而言,革命已经成为比传统更奏效的原则。
孟德斯鸠试图让政治科学中被搞混的事实重新发挥作用。他珍视政治科学,因为它能使他与君主制和谐相处。他最初的信念是:国王是一种恶,而且不是一种必要的恶,他相信,他们的末日就要降临了。而他在走访沃波尔 (5) 时代的英国之后,形成了一个新方案,根据这一方案,他决定暂缓判决那些国王们死刑。他一直宣称,共和国乃是美德的统治,他所说的美德就是热爱平等,抛弃私我。但他看到的却是一个由于腐败而繁荣的君主制。于是,他说,君主制的突出原则不是美德,而是荣誉,他曾将其描述为一种精心设计的装置,驱使世界上最能干的人不受惩罚地从事一切令人反感的事情。依据用气压和纬度解释制度与民族性格的那个著名理论,对英国的赞赏并没有伤害法国人的爱国精神。孟德斯鸠详尽研究了本国和外国,却没有更进一步,他那对于所有实证性事实给出理由的令人尊敬的才能,有时却扰乱了他为捍卫自己的论点而提出的理由。他对那么多要求获得特权的借口非常了解,却几乎完全忽视了没有任何特权的那个阶层:由于对教士阶层没有好感,因此,他赞成给予他们豁免。他认为,仅靠贵族制度就可以维护君主制,并且正是这一点,使英国比其他国家更为自由。他阐明了伟大的保守主义基本原理,而一般来说,它要成功,却必须深入地了解施行这一原则的时代;在他的著作中,他阐述了最纯正的辉格党人原则:如果公民的义务遮蔽了其作为人的义务,那么,公民的这种义务就是一种犯罪。这也是费纳隆的看法。他心目中的自由是哥特式自由,而不是贪得无厌的自由。但他的著作中的格言Prolem sine matre creatam(无母而自生)旨在表明,唯一应当追求的东西就是自由;而他关于税赋、平等、权力分割的观念,使他在1789年产生了划时代的影响。然而,他提出的忠告——单一的立法机构可能比行政机构更为危险——却无人记得。1767年,他的《论法的精神》就失去了风头,当时卢梭如日中天。这位作者的心智一直活动在他所熟悉的社会状况中,并没有留意到即将到来的民主制度。他向休谟保证说,不会有什么革命,因为贵族们并不具备公民的勇气。
达尔冈松(d'Argenson)更有预见性,他于1745年任外交大臣,他是从政府内部观察政治的。他那位聪明的同代人只是默许承认革命的可能性,而他则有意识地提出了一个实行根本变革的方案,我们可以从他的方案中看到1789年制度的最早雏形。在他之前,也有些人认识到革命迫在眉睫,但只有达尔冈松预言说,这场革命将以巴黎街头的教士遭到杀戮而拉开序幕。38年后,这一预言在圣日耳曼大修道院变成现实。他没有受到亲英思想的多大影响,他是那位觊觎王位者 (6) 的支持者,他没有将其归咎于英国的自然神论者(Deist)和辉格党人,而是归罪于教会及其分裂与不宽容,他认为,拒绝信仰的精神既危及教会也威胁到国家。在欧洲大陆,人们一般都认为,1688年的革命是不信奉国教者发动的一场起义,辉格党则在安妮女王驾崩之前被认为属于长老会。人们很容易推断,更为狂暴的神学争论必然导致更为狂暴的动乱。早在1743年,他在他那可怕的预言中就指出,国家将土崩瓦解,他对于这种结局确信不疑,并开始思考在其他的统治者下面寻找一个避难所。他希望废黜贵族、教士和法律家,将他们的权力交给群众。尽管政治科学还处于婴儿时代,他却根据刚刚诞生的启蒙运动思想论证了理性的自由和所有阶级、宗教一律平等的思想,认为这才是政治的完美状态。这个世界不应当由羊皮纸和既定权力来统治,而应该由清晰的理性来统治,这种理性能够化繁为简,能够拆除横亘在国家与民主制度之间的一切东西,给予每部分国民以治理自己事务的权力。他渴望改变一切,只有君主制度除外,因为只有君主制度能够改变一切。一个审议性的议会(delibarative assembly)的水平不会比其社会普通成员的水平更高。它既不会很愚蠢,也不会很明智。如果国王使自己成为理性(philosophy)和正义的不可抗御的工具并致力于改革,那就可以万事大吉。然而,他的国王却是路易十五。达尔冈松觉得没有多少东西值得保留,他不能不退而作出全面的判断和抽象的命题。他信奉理性主义,他对于习俗的成见和财产权漠不关心,他提出了一条基本原理:可以设想,每个人都能理解涉及他自己的利益和责任的事情。他对民主、平等和简单性的狂热辩护,他厌恶横在中间的权力,凡此种种都表明,他不属于他那个时代,而属于下一代人。他预示了那些历史事件的到来,但对那个时代却没有发生多大影响,因为他的著作充其量也要到我们这个时代才为人所知。
就在孟德斯鸠达到活着的学者所能获得的声望之巅峰状态、满足于思考历史之际,在巴黎神学院,有一个学生则教导人们将自己的希望和努力投向未来,他在23岁的时候就开始指导着这个世界。当杜尔哥宣称,不断的增长和进步是人类生活的法则的时候,他正在攻读神学课程。我们生活在科学的时代,很难设想除了心灵之外没有发展、没有改进社会的能力的基督教世界。然而,这种观念被人接受的过程是很缓慢的。在原罪的重负下,人们一直认为自己是堕落的。每一代人都承认,他们是他们的父母的微不足道的孩子,都急不可耐地等待着末日的降临。从卢克莱修和塞涅卡一直到帕斯卡和莱布尼茨,我们只能看到,学者们在若干零星、孤立的段落中提出了人可以趋向于完美状态的观念;照耀人心的这些光亮从一个人手里传到另一个人手里;但它们没能占据主流地位,也没有大放光明。杜尔哥则很快使这种观念广为流传,在好学深思的才智之士中间产生了强大的穿透力,而新的科学之兴起又确证了这种观念。他给予历史以深层的意义,给予其以统一的趋势和方向,历史的运动获得了一种连续性,历史是在发展,而不是在任意变化。他所说的进步既指知识,也指道德。他公然认为,他那个时代的恶棍相对于以前的世纪来说,也可能是神圣的榜样。他得出这样的结论之时,没有考虑到人的邪恶。他的分析给未来的探索者们,为莱辛、更为黑格尔留下了一个深不可测的深渊;不过,他教导人类要认识到,未来跟过去不同,未来要比过去好,历史上的经验可以作为经验或教训,但不能让它来指挥或控制未来。他显然大大地推动了历史学研究;但他也锻造了一件武器,一件具有清除历史产物和现有秩序的武器。历史具体体现的是不完美状态,而摆脱历史的束缚就成了即将到来的时代的口号。这位大师的弟子孔多塞就认为,烧掉历史档案,世界将获解放。
杜尔哥还是相当慎重的,尚没有到如此过分的地步,他还到历史中寻找能证明他的法则的证据。他最早在神学研究中偶然提到了这些,但很快就放弃了神学研究,他说,他不能戴着一个面具。基佐(Guizot)曾经把拉芒内斯(Lammennais)称为坏蛋,因为他扔掉了自己的教士法衣,而成了一位自然神论者(free-thinker),经历跟他差不多的谢雷(Sch6rer)曾评论说,“他恐怕不知道那件衣服值多少钱。”而这么一个巨大转变,在杜尔哥那里,几乎没有经过什么斗争就完成了。自印刷术发明以来最庞大的书籍《百科全书》当时已经出版了,杜尔哥曾为其撰写过词条。但他后来与百科全书派决裂了,他拒绝与公然敌视神启宗教的团体为伍,他也不喜欢狄德罗和雷纳尔(Raynal)等热衷于夸夸其谈的怪人。他在重农学派的人士中找到了自己的精神家园,在当时所有的团体中,只有这个团体拥有一套最为坚实的内在一致的思想,他也已经知道了政治经济学中后来被人接受的学说中之大部分,尽管他们最后是为亚当·斯密开辟了道路。对我们而言,他们极为重要,因为他们把政治科学建立在即将形成的经济科学之上。哈灵顿在一个世纪以前就已经认识到,统治的艺术能够被化约为一个体系;而法国的经济学家在所有人之前就认识到了这一点,他们对于与政治相关的问题及属于经济学领域的问题,都形成了一套相互关联、并经过证实的观点,他们并将其扩展适用于各个领域:用于管理财政问题的原则,同样也可以用于处理政体问题。他们说,一个人最神圣的财产就是他的劳动。它甚至先于财产权,因为,即使那些一无所有的人也拥有劳动。因而,他必须能够自由地利甩他所能拥有的东西。一个人对于他人的干预、社会对其成员的干预、国家对其臣民的干预,都必须降低到最低水平。权力只能为了限制上述干预、为了保障个人免受压迫而出面进行干预,且这种干预是按规章行事,而不是为了其自身利益。自由地劳动及由此引申出来的自由交易,是合法政府的首要目标。让事情保持其自然的秩序,让社会自己治理自己,国家的主权功能仅限于执行自然的法律以保护自然。政府绝不能是专断的,但它必须有足够的权力以镇制其他方面的专断行为。如果最高权力受到不必要的限制,那么,次一级的权力就会掀起暴乱。最高权力的地位不应当受到制约。问题在于启蒙统治者,而不是强制他;启蒙一个人总比启蒙多数人要容易得多。通过反对派、通过制衡和控制进行治理,是违反基本原则的:绝对君主制(absolutism)可能是实现他们所向往的高尚目标的前提条件。除了集中的权力之外,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克服他们打算进行的那些有益的改革所面临的障碍。那些仅仅追求普遍之善的人必会伤害到分立的、大有区别的每个阶级的利益,也会狂妄地摧毁他们能够指望得上的唯一的一支力量,到最后,会丧失一切能够阻止邪恶的手段。如果把事情留给舆论和群众的感情,结果只能如此。他们一点都不热爱绝对的权力本身,但他们已经算计清楚,他们只要把这种权力用上五年,法国就能获得自由。他们认为,拥有不可抵挡之权力但又不受感情影响的国家,是不同于专断的君主制度的。
这将是一个改过自新的君主制时代。国王成为首席公仆,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去干人民自己无法完成的事情。应该进行一场改革运动,最终建立起很多昌盛的、明智的行政管理机构。对于那些知道恶劣的法律将带来何等罄竹难书的痛苦的人来说,对于那些生活在没有教养的、愚蠢的群众的恐怖统治之下的人来说,自上而下的改革看起来要优于由纽卡斯尔和诺斯所控制的议会制政府,这样的政府在保护英格兰地主的利益。显而易见,这些经济学家的自由主义没有孟德斯鸠那样彻底,因为那个时代的丑恶行径给他们的印象要深刻得多,因而他们要求进行广泛而根本性的变革。他们希望借绝对君主制之手让专制制度停止运转。他们不是专制主义的反对者,而是专制主义的出谋划策者,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谋划逆转绝对君主制的方向。不可剥夺的自由权利就是那些构成国家之财富的权利:受害人自己救自己,痛苦反而会持续得更长,必须由制造痛苦的人来救他们。那些已经干下坏事的权力,正好足以用来消灭坏事。比维持现状显然要困难得多的大转型,在这些经济学家看来,并不是那么令人望而生畏的,因为,这项工作主要就是废除黑暗时代形成的邪恶的东西而已。他们认为,他们的使命并不是制定新法律,因为这是上帝的使命,不是人该干的事;人所能做的唯一事情,就是揭示社会中已经存在的内在一致的法律,并使其发挥效力。
社会和经济机制中的缺陷,显然被这些经济学家及后来的国民议会议员们清楚地指出来了,他们也提出了几乎所有的补救之道。然而,有人却说服他们相信,要使法国获得重生的唯一的办法是来一场大动荡,国民性格也应该来一次巨大的转变。他们希望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民众教育计划,因为命令不可能在毫无准备的土壤中扎下根。政治上的真理可被完全揭示出来,受过这些真理教育的大众的意见将是不可战胜的,将彻底消灭权力的滥用现象。要抵制压迫,就需要与天(heaven)结盟,而所有那些有违自然之自由秩序的东西,都属于压迫性的。因为,社会只可保障权利,它既不可能赐予权利,也不能限制权利。权利是义务的直接后果。只有通过揭露反对者的错误和缺陷,才能说服其信服真理,因而,自由是真理的至关重要的卫士。社会的基础不是人的意志,而是人的自然和上帝的意志:忠实于神定秩序,必得奖赏。救济那些蒙受痛苦的人是所有人的天职,是最重要的事情。
这就是那群著名人物的思想,尤其是梅西埃·德·拉·里维埃勒(Mercier de la Rivière)的思想,狄德罗曾经说过,只有里维埃勒掌握了真理,掌握了帝国长治久安和幸福的秘密。杜尔哥在政府任上确实不怎么成功,但他的声望丝毫未受影响,在大革命爆发时,他的名字的力量超过任何人。他提出的利用王权改革国家的政策立刻遭到国民议会的拒绝,代表们更青睐其他方针,但在国民议会颁布的很多法案中,都可以看到他的影响力。不过,在两个令人难忘的领域,他们的影响却不值得恭维。重农学派的主要学说是,土地是财富的真正源泉,或者像阿斯吉尔(Asgill)所说的,人所拥有的东西只有土地。于是,当法国的大部分土地成为国家的财产后,人们便轻易地相信,政府有了土地,就可以大肆借钱、不受限制地任命官员。根据我们前面已经提到的他们的一个重要看法,当法国革命处在重大历史转折关头时,法国人拒绝考虑英国和美国的范例,而决心建立一个单院制的、不加分割的立法机构。这是宾夕法尼亚模式,而伏尔泰曾经公开宣称,宾夕法尼亚模式是世界上最好的治理模式。富兰克林曾经说,他那个州的宪法是一个奇迹,杜尔哥则是这种模式在欧洲的热情宣传者。
是国王君临一律平等的大众之上,还是大众通过国王的代理自己统治自己,这是第一届国民议会中一直争论不休的两种观念。一个是杜尔哥所主张的君主制,另一个则是卢梭所提出的君主制,后者一度占据上风。卢梭是一个只由一个小镇构成的小共和国的公民,他却希望用这种模式来治理整个世界。这个共和国就是日内瓦,这个日内瓦不是他亲眼所见的日内瓦,而是他从基本原则中推想出来的日内瓦,是森林州和州民大会(Landesgemeinde)所体现的日内瓦,而不是写在它自己的特许状上的日内瓦。在他的想象中,日内瓦的成年人在市场上集会,就好像格拉鲁斯(Glarus) (7) 农民在大树下集会一样,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任命或罢免官员,授予或收回权力。他们是平等的,因为每个人都拥有平等地行使自己的投票权以反映自己利益的权利。所有人的福利掌握在所有人手中是安全的,因为他们没有出于对财富的迷恋而滋生出的分立的利益,也没有从某种扭曲的教育而形成的排斥他人的看法。所有人的天赋平等而目标同一,不可能有什么正当的理由让有些人跟大家闹别扭,使整体分裂为几个派别。那里存在着某种隐含的契约:部分永远都不能优越于整体,少数必须永远服从整体。那里不会让聪明过头的人来制定法律,因为这些人和他们的法律是一切祸害的根源。与文明相比,自然是更好的指南,因为自然源于上帝,而他的作品总是健全的;而文明出自人手,总是糟糕的,其糟糕程度与人偏离自然的纯真无邪的距离成反比,因为他的欲望会压倒他,因为他总是追求过分讲究的享乐,并想储存太多无用的财产。文明导致了不平等、自私自利和公共精神的灭亡。
通过这些似是而非且不严谨的推理过程,隐含在瑞士某些地方的社会理念形成了下面的理论:人在从造物主那里诞生的时候是纯洁无瑕的,他们最初是平等的,而他们从平等到文明的过程就是从美德堕落为邪恶、从自由沦落为暴政的过程;人民是至高无上的,对于治理权,他们可以予取予夺;个人或阶层可能会犯错误,可能会抛弃共同的事业和普遍的利益,而人民必然是诚挚的、真诚的、纯洁的,永远不可能犯错误;对于所有犯错误的政府,人民都有反抗的权利,因为这样的政府总是偏向一方的;但没有人会反抗人民自己治理自己的政府,因为这个政府没有统治者,也没有法官,归根结底,是人民并且只有人民才能自己作出裁决;造反是所有建立在错误的原则或违犯契约之上的非民主的社会的通则,只有在建立于人民意志之上的正当的社会,才会有顺服;不能存在违反自然法则的特权,也不能存在违背所有人的权力的权利。经过这么一个推理的链条,再加上其他一点点要素,卢梭将那一套纯粹民主制度的理念运用到了国家的治理中。
今天,最显著、大家最熟悉的历史事实已经证明,小城镇的直接自治模式是不能推展至一个大帝国的。这么一套方案,甚至不能超出行政堂区(Parish)的范围。一个区要么由另一个区治理,要么两者都由为此而专门挑选出的某些人来治理。这两者都与直接民主的原则不合。服从是对民主的直接否定;代议则是对民主的间接否定。因而,一个英国人要接受议会的约束,洛桑市要受伯尔尼的约束,在美国对英国还交税的那个时候,美国要接受英国的约束,他可以依法恢复自己的自由,但七年才能有一次机会。因而,卢梭如果始终坚持他的理论的逻辑和瑞士的成例,他就应该是个联邦主义者。在瑞士,如果一个州的半数人跟另一半人发生意见分歧,或者农村与城镇发生分歧,那么,他们一分为二就应当是自然的,因为普遍意志不能压迫少数。卢梭应当承认自治共同体的这种繁殖,因为这样才能保持一致同意,也才能维护自由。爱尔维修的观念可以为卢梭提供一些支持:人依其本性而言不仅是平等的,也是一模一样的;社会是多样性的根源;由此得到的结论是:借助法律和教育,可以达到一切目的。
卢梭提出的政治思想在人们中间引起了最强烈的反响。我们不能说他的推理过程如何精当,但他确实知道如何使他的论点看起来具有说服力、令人满意而又不能抗拒。他文笔流畅、充满激情,是其他人的散文中所罕见的,即使是博林布鲁克(Boling-broke)或弥尔顿(Milton)也无法与他媲美。他的著作发出了某种颠覆活动的第一个信号,这不管是对于共和国还是对于君主制都是致命的。尽管他终生都在宣扬社会契约和抵抗的法则,他的影响也主要在于他的观念的极端性和系统性,但他晚年的著作则不乏健全的政治智慧。他的名气并不是来自思想的新颖或原创性。不管是将他的观点放在一起还是分开来看,都似曾相识,在下面这些流派的理论中,都可以看到他的某些观念:在他之前的沃尔夫学派(school of Wolf),英国内战期间的基督教教义学者和对西德尼(Algernon Sidney)一往情深的耶稣会决疑论者,反对上面这一派的新教教徒莫尔奈(Duplessis Mornay),那些听过我们的最后一位经院学者圣安德鲁的梅杰(Major of St. Andrews)讲课的苏格兰人,他们振兴了教派分裂时代的思辨,这种思辨曾让教会陷入分裂,然后按照非常有利于政治革命的模式重建;甚至在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它可是在历史上第一个议会时代发表的——的早期阐释者那里,也能看到卢梭的某些观念。
卢梭最进步的观念是人民永不出错的学说。朱里厄曾经说过,人民做的事从来不会错。卢梭又补充说,他们是绝对正确的。这种观点跟他的其他观点一样,不是什么新东西,也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当时的学者提出一个问题:如果主教团四分五裂,教皇位置空缺,那么,什么才能保障传统的真理得以维护?答案是,信仰将被民众安全地呵护着。人民的声音就是上帝的声音,这种看法,阿尔昆 (8) 早就说过。在实行民主制度之前的其他一些伟大学者也都重述过这种思想,比如胡克 (9) 和波舒哀,到了我们这个时代,纽曼 (10) 又用这种理念来支持他的发展理论。卢梭则将其用于国家。
公众意见的至高无上地位观念,是随着当时国民债务的增加和政府信贷的日益重要而逐渐形成的。它的意思就是,贵族才是野蛮的,南太平洋诸岛的野人则是清白无瑕的;这种观念也打消了少数人企图靠着自己的精明智慧指导广大群众的念头。事实终将证明,这是建立代议制政府的最严重的障碍。能力的平等当然也要求财产的平等,但社会主义运动在卢梭之前就已经出现了,卢梭对此倒并没有帮什么忙。在大革命期间,有些严肃的理论家,如马布里(Mably)和摩莱里(Morelly)有时也会被人提到,但财产分配格局的变动其实跟他们无关。另一个具有相当影响的力量来自意大利。在意大利人看来,正是由于接连出现了维科(Vico)、吉亚诺纳(Giannone)、杰诺维西(Genovesi),他们才有了属于自己的18世纪。萨丁尼亚人早在法国人之前就解决了封建制的问题。阿瑟·杨也说,利奥波德(Leopold)大公在十年前所采取的措施使托斯卡纳地区的产量翻了一番;在米兰,费尔米安(Firmian)伯爵算得上是欧洲最出色的行政管理者。一位米兰人贝卡里亚(Beccaria)由于进行了刑法改革,而成为法国的意见领袖。长期以来,大陆的法学一直笼罩在两个观念的阴影之下:酷刑是发现事实真相的最有把握的方法,刑罚的震慑力不是来自于它的正义、它的迅速和它的确定性,而是与其严酷性成正比的。即使到了18世纪,玛丽亚·特雷萨(Maria Theresa)和约瑟夫二世的刑法制度也是野蛮的。因而,对于司法制度的攻击,主要的并不是针对传统惯例的核心,而是针对法庭的处理方式。它迫使人们得出结论:司法当局愚蠢得让人作呕,现在仍然极端地残忍;应当受到控告的是现在的政府,真正的罪犯是法律——不管是宗教法庭还是世俗法律——的卫士和大臣们,而不是犯人。人们认为,过去的时代一直处于地狱般权力的统治之下,人们指控,那些本该受到惩罚的罪恶却长期没有遭到惩罚。法律中没有任何神圣的东西,那些残忍地捍卫法律的人也没有一点仁爱;如果他们落入复仇女神之手,以他们的罪行,他们遭受任何劫数都不算过分。很明显地,大革命期间,布里索(Brissot)和马拉(Marat)就受到了这种激烈观念的影响,他们投入到一场争取人道的斗争,这场斗争提出的要求是,建立一种不受种种恶行玷污的政府,颁布新的法律,创立新的权力,建立一个新王朝。
而由于宗教与这些残酷行径有关联,因而,这个领域的新观念运动变成了一场讨伐基督教的运动。部分正是由于这一点,屈雷·梅利耶(Curé Meslier)写的一本书那时广泛流传,但到1864年才由斯特劳斯印行,这本书吹响了不信仰宗教也正当的号角;另一位神父雷纳尔(Raynal)则希望,教士们应当被压碎在他们的祭坛的废墟之下。
因而,这场思想运动在费纳隆时代开始之时,还只是警告、进谏和热情地要求保王,它形成了两大变革方案,一种是由国王进行变革,另一种则是靠推翻国王来进行变革。这场运动最后的结局,则是狂暴地呼吁进行报复,激烈地要求火与剑。这么多不同的思路最后都汇聚成毁灭旧制度的呼声。这一点可以解释,为什么在法国议会开幕之时,各方尚意见一致,而1789年的改革之后则是大爆炸,然后是1793年的覆灭。没有任何对立能比宪法与开明的绝对君主制之间,旧法律的修修补补与从头起草新法律之间,代议制与直接民主之间,人民控制与人民治理之间,通过契约进行统治的国王(kings by contract)与接受指令进行统治的国王(kings by mandate)之间的冲突,更无法调和的了。
然而,所有这些看法却被认为均属于自由主义:孟德斯鸠是自由主义者,因为他是一个聪敏的托利党人;伏尔泰是自由主义者,因为他严厉批判了教士;杜尔哥是自由主义者,因为他是个改革家;卢梭是个自由主义者,因为他是个民主主义者;狄德罗是个自由主义者,因为他是个自然神论者。然而,这些人唯一的共同点是:他们都对自由本身漠然置之。
————————————————————
(1) 1598年4月13日,法国国王亨利四世在法国西北部城市南特颁布的一道敕令,指天主教为法国国教,但承认属于新教的胡格诺派享有信仰自由,可以出任官职。——译者
(2) 指1685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废除南特敕令。——译者
(3) William of Orange,1650—1702年,为荷兰低地若干省份之公爵,1689年成为英格兰和爱尔兰国王,即威廉三世。——译者
(4) 指克伦威尔。——译者
(5) Robert Walpole,1676—1745年,英国辉格党领袖,1721年成为英国第一任首相,任职至1742年。——译者
(6) 指克伦成尔。——译者
(7) 此为瑞十一个州。——译者
(8) Alcuin,732?—804年,英国神学家和教育家,改革了天主教礼拜仪式,并将盎格鲁·撒克逊的人文主义传统介绍到欧洲大陆。——译者
(9) Hooker,疑为Thomas Hooker,1586—1647年,北美殖民地康涅狄格的清教徒牧师,宣称人民选举行政官员是上帝授予的权力,被誉为“美国民主之父”。——译者
(10) John Henry Newman,1801—1890年,英格兰神学家,高级教士。1845年发表著作《基督教学说发展论》,以宗教学说发展之,理念捍卫天丰教教义。——译者
[book_title]第二章 美国的影响
在法国兴起、并在革命进程中互相冲突的几类不同政治思想,并没有直接导致革命的爆发。这些理论如同阴云悬在天空,在路易十五王朝的关键时刻,人们都觉得,一场大灾难正在逼近。在他的继任人那里,只来了一点点刺激,它就降临了;而将思想变成行动的那个火花,则是美洲《独立宣言》提供的。这是一个超越国界的、世界性的辉格党人理论体系,它的简单和严密远远超出了英国模式。它的力量也超过了巴黎和日内瓦的一切哲学思辨,因为它已经受了现实的考验,它的胜利是人们所见识到的印象最深刻的历史事件。
美洲殖民者早就产生了分离的期望。一个世纪前,哈灵顿就写道,“他们还是孩子时,如果不从他们的母邦那里吸奶,他们就无法活下去;但我可不会错误地说,他们长大成人之后还不想断奶;这使我怀疑,君主可能被这件事拖得筋疲力尽。”1759年,老米拉波说过一段话,他的意思是,英国征服了加拿大,导致它丢失了美国,因为只要法国人在他们后面,殖民者就会忠于英国。他已经非常接近说出实情了,因为在加拿大战争中就能看出这种迹象。英国殖民者已经在考虑与法国人合并,他们痛恨国王的政府进行的那场战争使他们合并的机会落空。五十年后,亚当斯总统说,英国对美洲官员的态度让他血液沸腾。
焦虑不安始于1761年,是受了创造性观念的刺激,这种观念后来传到国外,与《独立宣言》一样重要,这些观念就是宪法大论战。从自由制度的发展水平看,殖民地比大不列颠更为先进,完全是由于他们能够躲避母国的种种缺陷之害,他们的制度才得以形成。他们没有封建的残余值得珍惜或需要反抗。他们拥有成文宪法,其中不少具有引人注目的原创性,这促进了民主制度的广泛发展,以至于乔治三世也觉得,他作为罗得岛那样的民主制度的最高统治者,有点怪异,因为在那里,所有的权力每年都必须交述人民,政府必须全盘改选一遍。康涅狄格则从斯图亚特王朝接受了一部具有那么强烈的自由主义色彩的宪章,构造出了那么完美的一套地方自治方案,它后来成为联邦宪法的基础。贵格会教徒们提出了一套以权力的平等、没有压迫、没有特权、没有迫害异己、没有奴隶制为基础的方案。他们宣称,如果他们不能提供一些优越于英国的东西,他们就不值得进行自己神圣的试验。他们的方案提出,要获得自由,良心的自由,要获得自己征税的权利,并且,他们已经开始谈论其优点。从形成这些方案的一些想法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某种更加不受约束的民主制理论的迹象了,因为,他们的政府不是建立在约定俗成的惯例之基础上的,而是建立在神圣的权利之基础之上的,而这些,据说是不会出错的。一位康涅狄格的传道士在1638年写道,“公共官员的挑选权属于人民,上帝允准人民的选择。人民有权委任官员和治安官员,他们也有权对权力设置边界和界线,并可以随意安排其官衔。”下面这段话写于1736年,出现在富兰克林的一本书中:“全体人民、尤其是全民自由人的判断,是不可能出错的。这一点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只要他们处于正确的范围之内,不偏袒任何一派,不上诡诈家伙的阴谋的当。因而,不可能设想,作为一个整体的人民对于任何重大问题的判断会有错误。即使他们作出有利于他们自己的判断——这是极其自然的——他们的决定也是正当的,因为这些决定不管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好处,这种好处都是普遍的,会增进真正普遍的利益。”一位评论家补充说,人民对自己的利益的认识不可能有错误、在追求这种利益时也不会犯错误的观点,在那个地方非常盛行,美国独立后,也一度在各州非常流行。
尽管具有民主精神,这些共同体却同意对他们的贸易进行管制和限制,以保护自身的利益和英国商人的利益。他们曾经提出抗议,最终遭到压制。而今,亚当·斯密则宣称,禁止一个伟大的民族去制造他们自己能够生产的各种各样的产品,或者按他们自己认为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利用自己的储备和精力可做的事情,是对人的神圣权力的明显的侵犯。导致美洲殖民地人民潜伏的屈辱感爆发的因素,除了干涉其商业自由之外,还是一点,是英国企图行使征税的权利。一位美国人后来写道:“导致那场革命的不满的真正起因是从1750年起,大不列颠试图阻止职业的多样化,限制制造业和商业艺术的发展。最根本的原因则是,英国企图在没有代议士的情况下征税,仅次于这一原因的,就是航海法。”英国认为,管制的苦头要比征税的苦头更大,因此,那些能够忍受前一种苦头的人,从原则上说,也可以忍受后一种苦头。对此,富兰克林回答说,美洲人并没有这种看法,但如果让他们进行选择,他们情愿将两者都予以拒绝。但他知道,他的同胞所提出的理由还是不够充分。他写信给法国经济学家莫雷莱(Morellet)说:“你的看法表述得再好不过的就是这一点,你认为,交易、垦殖、制造等等的自由,甚至比公民自由更重要,公民自由只在较少时候会受到限制,而其他自由却经常会受到限制。”
这些美洲独立的早期鼓吹者普遍地钟情于英国宪制,他们在柏克之前就喜欢将其视为典范,将其夸赞为世界各国的理想榜样。约翰·亚当斯在1766年说:“英国的宪制与其他国家政府形态之间的区别在于:自由是它的目的,是它的功能,是它的终极归宿,是它的主旨和范围,就好像磨谷物就是磨的功能一样。”另一位著名的波士顿人曾认为,英国宪法就是自然之法,好像孟德斯鸠说民法是成文之理性一样。、他说,“英国君主的荣耀和英国臣民的幸福就在于,他们的宪法的根基在永恒的自然法中;其最高立法机构和最高行政机构的权力都来自其宪法,因而似乎可以说,任何有违自然之根本法的法律,都不可能被制定出来,也不可能被执行。”写出这些话的詹姆斯·奥蒂斯(James Otis)正是革命学说的创始人。美国第二任总统是这样形容他写的一本小册子的:“审视一下国会于1774年发布的权利和陈情宣言;读一读1776年的独立宣言;看一下普赖斯博士和普雷斯特利博士的著作;观察一下法国政府的组织结构;更有甚者,看看托马斯·潘恩的《常识》、《危机》和《人的权利》,你发现的东西,有哪些在《众议院陈情书》(Vindication of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的坚实论证中找不到?”而当这些人发现,诉诸法律和宪法并不能有助于他们的事业,当他们发现,国王可以用人民的钱来贿赂人民的代表之后,他们开始诉诸更高级的法庭:从英国法律转向自然法,从英国国王转向万王之王。奥蒂斯在1762年、1764年和1765年说:“事实上,绝大多数政府都是专断的,因而也是对人性的祸害和羞辱;而没有一种专断是正当的专断。根据上帝的法律和自然法,政府绝不能在未征得人民或其代表同意的情况下征税。任何再古老的规定也不可能先于自然法和上帝的授权。万能的上帝已经赋予所有人获得自由的权利。即使一个人可能没有什么财产需要保护或捍卫,但他的生命和自由本身就是重要的东西。”大约同一个时间,加兹登(Gadsden)也说:“我们可以通过诉诸早期的各种宪章来确定我们作为英国人的基本而共同的权利;但如果还继续依靠它们,可能是致命的。我们应当将这些自然权利建立在更为广泛的基础之上,作为人和英国人的后裔,我们都能感觉到、也都理解这些自然权利。”
美国最早的建国之父们最初更喜欢谈论抽象的道德原则,而不是法律条文和英国宪制的精神。但随后,他们又前进一步。他们的愤懑不平很难在法律中找到伸张的依据,这种不平其实在程度上也是微不足道的。英国人的要求并不是明显地没有道理,即使这种要求是不正义的,这种不正义事实上也不是不能承受的。屈从所可能带来的痛苦,绝对要小于反抗所可能带来的不幸,反抗所可能带来的不幸更加不能确定,也更为深远。当时,实用主义的说法甚嚣尘上,这些人倾向于顺服和忠诚。但如果说利益是一个方面,那么,另一个方面显然就是原则,这是一个如此神圣而明确的原则,要求他们必须不惜为此而牺牲人的生命,牺牲他们的家人和他们的财富。他们决心放弃一切,并不是为了躲避已有的压迫,而是为了给不成文法的律令增光。大西洋两岸都发展出了这种关于政治义务的理论,它的光芒照耀着大西洋。它指出,自由并不是暴政的相对放松,而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东西,因而,社会的存在必须要能有助于阻止对其至高无上的权利的哪怕是最小的结构性破坏。狄金森说:“自由的人民永远不可能那么容易地接受、也不可能那么坚定地反对最初在形式或实质方面的些微改变,而是会尊重为他们的安全而逐渐形成的各项制度。而第一项改变会导致最后一项改变。通常,对于被统治者的权利的侵犯,在刚开始的时候不仅是貌似有理的,也是微不足道的,他们会逐渐扩展到很多人身上,而让每个人都觉得无所谓。每个自由国家都应当时刻保持警惕,应当永远对行之于他们头上的权力之任何增加保持警觉。”那么,谁是自由的人民?不是政府合情合理地、平等地统治的那些人民,而是那些生活在受宪法制约、控制的政府之下的人民,宪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不得以其他方式行使权力。这场争执完全是一场原则之争,而双方都在完全依据自己的原则行事。伟大的宪法学家马歇尔曾说过,“英国提出要增加之税收的数量,不管是对于人民还是对于国家,实在是不值一提。”我还想补充宪法的伟大阐释者丹尼尔·韦伯斯特的一句话,他是美国最雄辩的人,在政治上则与柏克引为同道,他说,“不列颠议会声称自己具有任意对殖民地征税的权利,恰恰是在这一问题上,他们使革命出现了转折。税款数量确实微不足道,但他们的要求本身是有悖自由的,而在殖民地人民眼里,这就足够了。这场革命并不是在反对任何立法所带来之痛苦,而是为了反抗议会的一部法案中的说法,因此才奋起武装反抗。他们之所以投入战斗,是为了防范暴政于未然。他们为反抗一份声明而战斗了七年。他们从英国议会的要求中看出了暴政的端倪,看出了不正义的权力之萌芽。”
这些人追求的目标是自由,而不是独立。杰伊(Jay)在其致大不列颠人民的信中表达了这种感情:“让我们跟你们一样自由,那么,我们将永远将把与你们的团结视为我们最大的光荣和最大的幸福。”在1775年以前,没有什么分离的问题。即使在革命过程中,亚当斯也宣称,一旦获得安全保障,他将让一切事情恢复至原状;杰斐逊和麦迪逊两人也当着英国大臣的面说,在英国议会两院中有那么一些个座位,也许就足以解决整个问题了。
美国人在诉诸高级法的时候,表现了最纯正的辉格党理念,他们声称,他们之抵制下院和西敏寺的司法体系的斗争,不过是把辉格党人与托利党人之间那种持续的冲突推进了一步。他们靠着仔细的分析和对于逻辑推理结果的无惧,使辉格党的理论移形换位,并改造了辉格党。这个移居他乡的辉格党,剥离了其原来的僵硬的规定和成例,摆脱了其祖先的家谱和历史条件,而显示出了新的品质;妥协的时代让位给了原则的时代。当法国外交机构在波士顿的茶叶骚乱事件中寻找反抗英国的力量之时,查塔姆(Chatham) (1) 和坎登(Camden) (2) 都感觉了狄金森和奥蒂斯的影响,而没有认识到两者间的差别。这一点在查塔姆伯爵1775年的一个讲话中看得出来:“其实早就应该预见到这次普遍地反对你们专横的税收制度的斗争。从事物的本性、从人的天性看,最重要的是,从与你们相同的思想习惯看,从在美洲盛行的辉格党理念的精神看,这是最明显不过的结果。现在已经渗透于美洲的这种精神,就是英国以前反对国王借款、恩税 (3) 和造船费 (4) 的那种精神,也是激发所有英格兰人奋起参加革命的那种精神,正是这种精神,在古老的时代曾建立了你们的自由,正是在这种精神的基础上,英格兰宪法才确立了那一伟大的根本原理:所有的英格兰臣民未经其同意不纳税。维护这一原则是大洋彼岸和大洋此岸辉格党人的共同事业。这是与上帝和自然结成的同盟,不朽、永恒,牢不可破。反抗你们的法案实有必要,因为这是正义的;你们会发现,你们宣布议会之全知全能是徒劳的,你们要求我们无条件顺从的跋扈的学说,不能使你们在美洲的同胞信服,也不可能奴役他们。”
美洲的行动在欧洲最突出的代言人是埃德蒙·柏克。我们一向都认为他是这样一个人,早年拒绝所有的普遍原理和抽象的命题,后来则成为最激烈、最热情的保守主义者。但在这中间有一段时期,当英国与殖民地的争吵如火如荼之时,柏克则是华盛顿那样的革命家。这种前后不一,并不像乍看起来那样可耻。他的同道们一直说,他强调三思而行的美德,强调必要的中庸,人们也说他强调妥协,说他的思想不够彻底,比如他曾要求应具有征税的权利,但并不去使用它。当他强烈要求在所有的场合、对所有的问题强调差异性而不承认共同点和共通的原则时,他与他的同道们尚保持步调一致。作为一个爱尔兰人,他曾将女儿嫁人一个爱尔兰天主教家庭,对他来说,比较可取的做法是不去支持美洲的任何理论,这种理论可能使爱尔兰陷入动荡。他一直教导人们说,借助政党的治理几乎是神圣的教条,而政党是禁止造反的,因为这违反游戏法则。他良心上的不安和他的抗议,他对理论的公然蔑视,都是一个有意识保持克制而不让自己完全自由地超出周围环境之上太多的人想到的办法和预防措施。但随着争吵日趋尖锐、美洲人走上自己的路,柏克选择了与其同行,从而提出了一些他从来都没有公开放弃、但与他在大革命蔓延至法国时所表达的看法很难调和的观点。
在致殖民者的信中,他说:“我们不知道如何才能证明这几百万人是我们的同胞,他们正由于一些可憎的、毫无价值的理由,而一心一意地拒绝承认我们一直视为自己的幸福和荣誉所系的特权。相反,我们高度尊重你们赖以采取行动的原则。我们倒愿意视你们为完全独立于这个王室和王国,而不觉得你们属于这个王国,两者间的关系是如此地不自然,因为这是自由与奴役的区别。我们认为,英国殖民地是根据自由原则建立的,而这个王国是根据奴役原则建立的,在未来必将遭到报应。相比较而言,我们的好战的祖先或我们自己这一代的所有战功和征服都是野蛮的、粗野的,在这些活动中,对于很多民族,我们都不抱敬意,认为他们不值一提,而其实,他们跟我们是一样的,甚至还要优越于我们。不管他生活在大洋的哪一岸,只要他信奉并坚持这一共同的自由基础,我们都认为他是真正的、并且是唯一真正的英格兰人。而凡是背离这一原则的人,不管他是生活在这里还是那里,都玷污了英格兰人的名声,污染了我们的血脉,完全背弃了他们最初的身份和价值。他们才真正践踏了英格兰的公正的宪法和正义的统治。与这个国家的行政当局之间漫长的战争,可能只是你们中间一连串战争和争执的序曲,最终会(这样的情景最后总是以此收场)以某种不光彩的静寂状态而告终,那些幸存下来的心灰意冷的少数人,只能无奈地接受以前的灾难。然而,当合情合理的自由危在旦夕的时候,为了人的荣誉,即使是这种灾难也是值得的,而我们认为,目前的形势就是如此;我们并为此而痛心不已。”
在另一个场合,他又说过下面的话:“能够从根本上震动整个地球的事情,无过于整个欧洲国家恢复其曾经声名远扬的自由状态。”西方世界一直是自由的中心所在,直到另一个更具有西方精神的世界被人发现。当原来的西方被追杀的时候,这另一个西方可能是原来的西方的庇护所。令人高兴的是,当欧洲处于最恶劣的时代,这另一个西方还可能为人类保留一个最后的避难所。爱尔兰人之反抗威廉国王,跟英格兰和苏格兰人之反抗詹姆斯国王,乃是基于完全相同的原则。爱尔兰天主教徒如果不是为了针对那些有违他们的宗教和他们的自由的种种措施,而仅仅是为了他们种族的极端的偏见,因此而不支持一位眼看正在受到攻击的国王,那他们肯定是最低劣、最不合乎自然的叛乱分子。在其他方面值得赞许的君王们侵犯了那个民族的自由,并已经由于这种侵犯而被合法地废黜了。我知道,没有人可以不受法律之约束。我认为议会是国王正当的裁判者,他们必须经得起议会的审查。以违反一个民族的性情的方式治理这个民族,世界上不会有这样的事情。不管他们的看法是什么,只要是他们共有的,那就是正确的。基督也显示了对于人民中的最低下者的同情,因而使下面这一点成为一个坚实的、主宰一切的原则:他们的福利是所有政府追求的目标。
“在所有形态的政府中,人民都是真正的立法者。行之久远的、有效的条款都是人民同意的条款,或者是真正地投票同意,或者是隐含地同意,而这种同意对于其效力来说是绝对至关重要的。辉格党人的理念并不是支持议会的权力或随便什么权力,而是支持人民的权利。如果议会成为侵犯人民的工具,那它就一点都不比其他专断权力的统治工具更好,从某种意义上说,甚至更坏。那些呼吁你们完全归属于人民的人士,正是在请求你们进入你们正当的领域,履行你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从事与你们的荣誉相称的活动。让议会所召集的下院议员们都属于平民百姓,并且与广大的平民百姓融为一体。除了人民自己出面进行干预之外,我看不出有什么别的办法能够保证代议士们严肃地关切公众的利益:不管什么时候,人民都可以采取丑恶的、可耻的行动,或者提出某些重大的创新来表明,那些代议士们正在逾越法律的界限并行使专断的权力。人们的这种干预总是最不合人意的补救办法;但如果说它是一种合法的补救办法,那它也是在某种情况下才可以使用的,即在除此之外显然再没有别的办法能够使宪法的真正原则得以实现的那种情况下可以使用。能够补救议会之滥权行径的,并非只有议会自己;事实上,它不大可能自觉地纠正自己的错误。因而,权力源于大众并不只是大众代议制的本质特征所在。其他所有的政府部门及其他所有形态的政府也具有这种特征。众议院的优点、精髓、本质在于,它公开清晰地表达着国民的感情。建立它并不是为了使它君临于人民之上。设立它并不是为了控制人民。国王的特权和议会的特权只有在为了人民的利益而行使的时候才是真正的特权。应当听取人民的声音,而不是遵循议院中的投票和决议。它需要完全彻底地维护人民的每项权利,因为这些权利是公认的权利,并被写进王国的法律中;它应当支持它,不光要使其不受国王或贵族阶层的侵害,也使其不受人民自己的代表的侵害。这并不是各种力量保持均衡的政府。如果两百名议员认为自己有能力通过自己的反对废除英国人民所立的规则,那才是一件怪事。为了推进正义和理性的统治,我也一直参与着政治上的合纵连横,我希望,我永远不会只惦记着种种手段,或者只想着在这些手段中逐渐形成的那些感情,而忘记了根本的目的本身。立法者能够做法律家所不能做成的事情,因为除了理性和公正的伟大原则及人。类的普遍感觉之外,他们不会让任何其他规则约束自己。我们可以正确地说,所有的人间法律都只是宣示性的;它们可能会改变人的行为方式和惯例,却没有高于实体之上的力量,也不具有基础性正义的力量。保守及安全地享有我们的自然权利,是文明社会最大的和终极性的目标。”
“令具有压迫色彩的东西进入这个世界的一大缺口,就是一个人假装自己可以决定与另一个人的幸福有关的事情。我愿意给予犹太人、穆斯林甚至异教徒以充分的政府保障,包括使他们的公共宗教性礼拜活动不受任何骚扰,也给予他们在学校和庙宇中讲经布道的权力。基督教是在没有建制的情况下兴起的,甚至是在没有宽容的气氛下兴起的,它自己的原则当时就不能得到宽容,但它征服了一切黑暗的力量,它征服了整个世界上的强权。而在它背离这些原则的时候,它的建制就变成了暴政,从那一刻起,它自己破坏了自己的根基。政府的权力在于防止恶行:在这方面,它实在做不了什么积极的事,或许在任何方面都做不了积极的事。不仅国家和国务活动家是如此,所有的上等阶层和所有的富人都是如此:他们是靠穷人养活的,靠穷人的剩余产品维持自己的生活的。他们绝对地、世世代代地、须臾不可缺少地依赖着那些勤苦劳动并被贬称为穷人的人们。这个被称为富人、靠人养活、依赖成性的阶层的人数很少,即使他们全部被杀,并把他们在一年所消费的东西进行分配,也不可能给那些辛勤劳动的人们供应一顿晚餐的面包和奶酪,事实上,辛勤劳动的人们既养活着自己,也养活那些靠人养活的人。因而,我们把减轻神灵的不满的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不算违背商业法则,这些法则是自然的法则,因而也就是上帝的律法。这是自然之法则,是上帝之律法。”
引用这些话之后,我不能不提到一点:1770年后,柏克所具有的影响力不同于他所尊敬的那些大师,即1688年时的辉格党人的影响力。如果我们在一个后来为古老的秩序唱赞歌,并在宽容和奴隶贸易问题上犹豫不决的人那里,都能发现一种比较少见的思想的紧张,我们就可以设想,同样的情形也在法国能够看到。
当《一位宾夕法尼亚农民的信》 (5) 在欧洲为人所知的时候,狄德罗说过,让法国人读这样的东西简直是疯了,因为他们除非喝醉了酒变成了另外的民族,否则不可能做那种事情。然而,法国对于该事件的印象,要比与它同时代的文学的印象更深刻。美洲在一种根本不足以发动一场叛乱的挑衅面前奋起反抗取得了独立,而法国政府承认,美洲人的理由是正当的,并为此而投入到战争中。如果法国国王在美洲的行动是正确的,那么,他在国内的做法就完全是错误的;而如果美洲的行动是正当的,其理由很充分,那么,这个理由在法国要充分一百倍。所有那些证明美洲人的独立为正当的理由,都不利于美洲的盟友——法国政府。根据没有代表就征税属于强盗行径这一原则,那么,再也没有任何政府像路易十六这样更不正当的了。这种论证的力量是无可辩驳的,由此导致的结果是,英国的榜样在法国不灵了。在革命的最初阶段,英国的理论被置之脑后了,人们采用了美国的理论。法国人从美国人那里拿来的是他们发动革命的理论,而不是他们切割又缝合政府的理论。很多法国贵族参加过美国独立战争,回国之后,从信念上看,他们成了共和主义者,甚至成了民主主义者。正是美国使贵族皈依了改革方针,为大革命提供了领导人物。华盛顿曾说,“美国革命,或者说这个时代的世俗之光似乎打开了欧洲几乎所有国家的眼界,平等的自由精神似乎迅速地在各个地方生根。”当法国军官离开波士顿的时候,库珀(Cooper)用警告的语气对他们说:“不要让我们在这块处女地上的胜利激发出你们自己的希望。你们可以让你们保持我们的这种思想感情,但如果你们试图将这种感情移植到你们那已腐败了几个世纪的土壤上,你们所要遭遇到的障碍要比我们的更难克服。我们已经用鲜血赢得了自由;而你们恐怕不得不用激流冲刷,才能使自由在旧世界扎下根。”亚当斯在就任美国总统后对于使美国获得独立的这场革命深以为憾,因为它给法国树立了榜样;尽管他相信,法、美两国所奉行的并不是同一个原则。
恰恰相反,可以确信,没有任何东西像美国的榜样那样更深刻地影响了法国,决定了革命的方针。正是从美国那里,拉法耶特搬来了一句话:现在就发动一场起义,抵抗是神圣的使命。还有下面的理论:政治权力源于受权力统治的人民,权力应当取决于人民的意愿;凡非据此构建的政府,都是不正当的,都是根基不稳固的;历史更多地是一种提示,而不是范本;这个世界属于行走在地球上的一切人,而不属于那些已经到了地下的人。这些都是两场革命的共同特征。
法国人一度也信奉并欢呼美国人的观念:政府的目的就是自由,不是幸福、权力,也不是维护历史传统,不是调整国家的法律使之适应国民的气质,也不是启蒙的进步和美德的提高;个人不应当感受到权威的压力;个人不应当根据他周围的影响,而应当按照自己内心的设想去安排自己的生活。
还有一种政治理论由美国人传给法国人。在早期的殖民地时代,行政机构的权力和司法机构的权力来自本社区以外,因而大家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缩减这两种权力。议会则在人员组成和性质上是民众性的,因而议会的权力每增加一份,似乎是给权利增加了一层保险。曾参与起草宪法并阐释过宪法的詹姆斯·威尔逊曾这样告诉我们:“在革命时期,同样存在这种深切的偏爱,也同样存在着这种强烈的憎恶。现在,不管是立法权,还是行政权、司法权,都是人民之子,然而,人民对待后两种权力的态度却有点像继母。立法机构依然获得了过分的偏爱。”这种偏爱心态尽管事出有因,却是非理性的,自然会导向一院制。美洲人民和他们在国会的代表的看法是,一院制国会就足以应付管理其联邦事务的一切需要了,因而当有人提议设立参议院的时候,富兰克林表示坚决反对,他写道,“至于两院制,我跟你的意见一致:只要一院其实更好;但是,我亲爱的朋友,人类的事务和计划中没有什么是完美的,也许这也是对我们的看法的一个证明。”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是那批美洲政治家中最能干、也最保守的一位,他一直希望实行君主制,他希望建立一个全国性政府并彻底取消州的权利。然而,对于美洲人的精神——也是弥漫在整个法国的那种精神——的描述,恰恰再也没有比他的一段话更合适的了:“我认为公民的自由,即名副其实、完完全全的公民自由,乃是人世间最大的福祉,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资格享有它,而任何人强夺他人的这种自由,都是最不可饶恕、最令人愤怒的罪行。人的神圣权利不可能在古老的羊皮卷或发霉的历史记载中找得到。它们就像光一样,是借上帝本人之手写在整卷人性的大书上的:任何世俗的权力都不能擦去它或遮蔽它。”
不过,当我们笼统地说美国革命的时候,我们实际上是把不同的、互相抵触的东西混在了一起。从1761年的第一次激烈争论,到发表《独立宣言》,然后到1782年战争结束,美国人的措辞一直富有进攻性,比较激烈。他们喜欢谈论抽象的原理,喜欢谈论可以普遍适用的、并无处不构成破坏性力量的理论学说。而恰恰是这些初期的观念引起了法国人的关注,并由拉法耶特、诺埃勒斯(Noailles)、拉梅特(Lameth)等后来的革命领袖传播到法国,这些人曾在约克镇降下英国国旗。他们在美洲所经历的就是流行着奥蒂斯、杰斐逊和《人的权利》的美洲。
1787年以后,美国发生了变化,这时候,制宪会议正在起草宪法。这是一个建设时期,人们作出一切努力,设计出种种方案来阻止不受约束的民主制度。总的来说,参加这次会议的人都是些审慎而机敏的人士。他们不属于那种好走极端的人,汉密尔顿的天才也根本没有能够打动他们。他们最令人难忘的发明创造不是出自机巧的设计,而纯粹是不彻底的折中办法和互相妥协的产物。西沃德(Seward)曾指出过革命时代与此后的制宪时代的这种区别:“我们的祖先所声称的那些权利,并不是只有他们所拥有。它们是人类共同的权利。宪法是建立在比根据当时互相冲突的利益和偏见确立之上层建筑宽广得多的基础上的。宪法和联邦政府的法律实际上并没有将这些原则扩展贯彻到新的政府体系中:这些原则只是在《独立宣言》中宣传过而已。”
因而,法国尽管受到美国革命的深刻影响,却没有感受到美国宪法的影响。法国受到的是令人不安的影响,却没有受到保守主义的影响。
1787年夏天起草的美国宪法于1789年正式生效,当法国陷入危机的时候,美国还没有人知道这部宪法将如何发挥作用呢。长期以来,整个世界都不大了解美国国内为解释宪法的每个意图和内涵而进行的辩论。而且,美国宪法也变成了比最初印刷的文本更为厚实的东西。除了宪法修正案之外,法院也对它进行解释,公共意见对其进行修改,一会儿沿着这个方向发展,一会儿又改向另一个方向。美国宪法中最值得珍视的规定,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发展出来的,而在法国人迫切地需要其他国家的经验指导的时候,这些发展却根本看不出来。一些限制政府权力的设计并没有在一开始就建立起来。
这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最高法院可以作出宣布违宪性法律无效的裁决。威灵顿公爵曾对本森(Bunsen)说过,仅靠这种制度,美国就能改正其政府的一切弊端。自马歇尔首席大法官之后,美国司法机构无疑获得了巨大的权力,对于这种权力,杰斐逊等人认为是违宪的,因为宪法本身并没有赋予法院这种权力。这种观念在美国是逐渐发育成长起来,我相信,主要是在弗吉尼亚州。1782年在里奇蒙德,威特(Wythe)法官说:“暴政的基础已经被摧毁了,政府各部门能够谨守自己的权力范围,公民受到了保障,普遍的自由获得了增进。但当那些拿着钱袋和持有刀剑的人对于每个人可以行使什么样的权力发生争执的时候,由不拥有任何特殊利益的法庭在他们中间就法律问题作出不偏不倚的裁决,则上述有益的结果当可更臻完美。如果整个立法机构因试图逾越人民给他们划定的界限而遭人起诉,那么,护持着这个国家的正义的我,将把所有的权力集中到我的位置上,我将指着宪法对他们说:‘你们的权力的界限在这儿;你们可以随便怎么走,但不要越出界限。’”,弗吉尼亚州立法机构让步,废止了那个法案。
在联邦宪法完成起草工作后,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第七十八篇中论证说,这种权力属于司法机构,但直到1801年之前,这种权力都不被认为是合宪的。麦迪逊说,“这将使司法部门事实上凌驾于立法机构之上,而宪法从来没有过这种意图,这也永远不可能是正当的。对于政府而言,其根本性的原则是责任制,因而永远不能允许立法和行政部门完全从属于司法机构,那样的话,就分不清责任了。”另一方面,威尔逊则根据高级法原则论证这种做法的正当性:“毫无疑问,议会应当接受自然或神启之法的约束,这些法源于神圣的权威。这种高级权威不也约束着法院吗?如果法院也遵守那个高级权威,我们就不能说是他们在控制着低级权力,这种说法是不妥当的:他们不过是宣示——他们的使命就是宣示——这一低级的权力要受另一个权威的约束,这个权威就是那高级权威。他们并不是在废止议会的法案,他们只是宣布它无效,因为它违反了那主宰宇宙的律法。”因而,司法机构的功能就是给民主制度设置一个障碍,而按照托克维尔的说法,这一点是未来才能看得清楚的,当时并不是显而易见的。同样,现在已经与美国完全合二为一的宗教自由,也是逐渐发育起来的,而在法律的条文中是看不到的。
对于绝对民主制真正起着天然制约作用的是联邦制,它通过州政府保留权力来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又通过出让部分权力来限制州政府的权力。这是美国对政治理论作出的不朽贡献,因为州的权力既是民主的实现,也是民主的保障。因此,一位军官在布尔河战役 (6) 之前几个月写道:“南方各州人民显然形成了一致的看法,即目前的事态进程已经危及奴隶制,却无人能够纠正他们的这种看法。由于我们的政府是建立在人民意志的基础之上的,这一意志就决定了,我们的政府对此无能为力。”这些话出自谢尔曼将军之口,当时他正率军穿过佐治亚州,将南部邦联一分为二。就在这个时期,林肯本人也写道:“我宣布,这一占领侵犯了各州的权利,尤其是侵犯了每个州仅仅根据自己的判断管理和控制本州机构的权利,这一点对于确保我们的政治结构完善、稳固所赖以为基础之权力的平衡,是至关重要的。”这就是州的权利在那些将要全力投入战争的废奴主义者的心灵中所产生的力量。
在这场革命中,有很多法国人从联邦主义中看到了调和自由与民主的关系、将政府建立在契约之上、并使国家不受巴黎当局和巴黎居民的压倒性优势之左右的唯一办法。我所说的并不是吉伦特派,而是跟他们的看法大相径庭的人,最重要的是米拉波。他的设想是保留王权,但把各省与首都的狂乱分离开来,他主张,联邦制是唯一一种能够在一个大帝国中维护自由的制度。然而,美国的影响尽管很大,这种理念却并没有能够发扬壮大;而最激烈地反对这种理念的人,莫过于拉法耶特;见证过美国革命的莫里斯(Morris)也攻击联邦主义,认为这对于法国来说是危险的。
美国的政治思想除了影响美国本国的宪法之外,受其影响最大的就属法国人了。它并不全属一种思辨,而是一种人们用生命捍卫过的制度,事实已经证明,它是可行的,它具有强大的力量,足以压服所有的抵制力量。美国革命既从思想上、也从行动上向法国人展示了一套完美的革命模式,它也表明,在旧世界看来似乎是极端的、颠覆性的东西,可以用来建设一个健全的、明智的政府,可以与对社会秩序的尊重、与国民的性格和习俗相容。这种迷住了法国、并使之强烈震动的观念,对他们来说,几乎就是现成的,这种观念,你们现在也都非常熟悉了。对于这些观念,我已从法国之外的另一个国家的角度进行了论述,下一周,当我们来到法国议会的时候,我们又会看到这些熟悉的观念。
————————————————————
(1) 指英国政治家威廉·皮特(William Pitt,1708—1778年),他受封为查塔姆伯爵,支持美洲殖民者的反抗事业。——译者
(2) 指英国法律人、政治家查尔斯·普拉特(Charles Pratt,1714—1794年),受封为坎臀伯爵,积极为公民自由奔走呐喊。——译者
(3) benevolence,旧时英国国王向其臣民强行征税的一种税款。——译者
(4) ship-money,英国战时对港口、沿海城市等征收的税,以供应建造军舰,1640年废除。——译者
(5) 作者为宾夕法尼亚律师、议员约翰·狄金森(John Dickinson),发表手1767到1768年间。在这些信中,狄金森承认国会在涉及整个不列颠帝国的事务上的权力,但主张殖民地在其内部事务上享有主权。因而,国会为筹措财政资金目的对殖民地征税是违宪的。——译者
(6) 美国南北战争之初1861年7月21日发生于Bull Run地方的战役。——译者
[book_title]第三章 三级会议之召集
导致君主制被推翻及随后的大动荡的,并不完全是当时法国的现状。因为,当时人民所遭受的痛苦并不比以前更大;恶政和压迫比以前还小了,在对英战争中,取胜也已使查塔姆之败带来的屈辱基本上一扫而空。
但美国的榜样与法国的理论合在一起,导致了革命的爆发,不是在人民愤怒和绝望的时候,而是在国民与国王之间的感情趋好的时候。法国人并不是不计后果,心血来潮,相反,他们是忠实的追随者,他们用以进行冒险的观念正是柏克和汉密尔顿一致同意的观念,也是柏克与他那几位卓越的同胞——亚当·斯密和威廉·琼斯——能够达成一致的观念。柏克曾说,与英国相比,法国的政府是奴役性的,要恢复欧洲的自由,除了革命,没有别的办法;而法国人也说过同样的话,并据此采取了行动,他们都不认为自己过甚其词了,他们可能完全相信自己恰恰遵守了高贵而神圣的权威保存在历史中的戒律。其实,他们已经超出了这种共同的基础,而依靠的是一种天真的看法,这种看法已经严重偏离了上述戒律,引起了一场无法控制的冲突。我们必须研究一下这些并非完全不同的动机,研究一下这些并非闻所未闻的理论,概括而言,就是研究一下这些有坚定信仰的、普普通通的人。
法国之所以召集三级会议,是因为政府要得到所需之钱,没有别的办法可想。赤字是坏政府的标志,因而,召集三级会议的首要目标就是调整税率。自从现任国王登基以来,一直就有人提议恢复那个古老而被人遗忘的机构,不仅仅是为了解决财政问题,也是为了解决法国的一切难题。
国王一直反对建立一套司法体系,声称这会使政府的行动受到法律的制约。高级教士阶层也反对杜尔哥、内克尔(Necker),并反对解放新教徒;贵族们则成了所有主张改革的派别中最活跃的一群人。而民众中的大多数则默默地忍受着困苦。他们不拥有表达自己的意见的渠道。他们没有举行公共集会的权利,没有出版报刊的自由,政府特许出版的报纸完全局限于报道官方人物的活动,即使是对于网球场上的咒骂,这些报纸也从不报道。那种令民众骚动的情绪并没有出现,除非它表现为秩序的混乱。没有这种情绪,法国的未来仍是未知数。国王感受到了来自享有特权和既得利益的阶层的抵触情绪,这些阶层也是他满足自己需要的源泉,但他并不认为全民都有这种反感情绪。国王准备依赖第三等级,他对此满怀希望,甚至对他们信任有加,他准备为获得他们的支持而不惜付出很高代价。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两边的利益是一致的。国家之所以手头拮据,是因为法国有超过一半的财产并没有正常纳税,对于政府来说,取消这些税收豁免,让贵族和教士交出他们的特权,跟其他人一样纳税,这是至关重要的。从这个角度看,国王的目标就是取消特权,实现法律面前的平等。在这一点上,平民阶层是站在他一边的。如果他们不用再承担那些被豁免的人的税收负担,如果打破源远流长的由穷人替富人纳税的习惯,他们就可以大大减轻自己的负担了。因而,他们与国王结成同盟是一眼就能看得出来的,是自然而然的。但不管是对君主制还是对民主制来说,取消特权都意味着财政上的平等,这对民众有更大的意义。他们在不得不掏钱养活上层阶级、给上层阶级带来好处和安慰之外,也会要求把他们交的税款花在他们自己身上。除了房屋和土地租金之外,早在这之前,从遥远的记不清的。某个时代起,他们还要交纳很多税费,那时,权力来自于占有土地,土地的所有者就是当地的政府,是人民的统治者和保护者,人民因此都向他们交钱。除此之外,还有一类需索,间接地起源于同样的历史渊源,即要掏钱代偿和补偿古老的权利,因而,这种费用具有合法的性质,不是以暴力为依据,而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之上的。
每一位有头脑的政治家都知道,这些税费中的第一类,也即受益权是多余的、不公正的那一类,是不可能维持下去的,贵族们不仅要放弃他们可以豁免某种税费的特权,还得放弃他们没干多长时间或没干什么有价值的工作却可以领取年金的特权。另一方面,那些不完全是在中世纪形成的、而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税费,则应被视为合法的权利,人民应当继续交纳。在国家的眼里,特权就是逃税的权利。而对政治家来说,特权更意味着强制他人代他交税的权利。对于乡村民众来说,它具有更为广泛的重要意义。对于他们来说,所有这些特权都是同一个原则的结果,是同一种结构的遗迹:它们都是封建制的遗风和残余,封建制就意味着权力附着在土地上,就意味着拒绝资本和工业。它意味着等级治理(class government),而否定国家与民族的概念;它意味着外国入侵者的征服和统治。没有人能否认,很多伟大的家族在服务其国家的过程中因战功而被册封;实际上每个人都知道,这些家族中最高贵的蒙莫朗西 (1) 曾佩有法兰西的盾形纹章,因为在布维纳(Bouvines)大捷中,他们的祖先身受重伤,国王将自己的手指放在他的伤口上,用他的血在他的盾牌上画了百合花徽图案 (2) 。以后当我们碰到西哀士神父(Abbé Sieyès)的时候,我们将会看到,人们是多么坚定地相信,贵族就是法兰克人,就是条顿暴君,就是凯尔特当地的掠夺者。在他们看来,对封建制,不是进行修修剪剪的问题,而应连根拔除,因为很多贵族的起源是极为可憎的,是与公共政策、社会利益和正当的理性完全不相容的。对于接受了杜尔哥、亚当·斯密或富兰克林的生活观念的这一代人来说,为了某些仅仅出于久远的历史和发黄的羊皮纸而存在的特权利益而让人们接受痛苦,这完全是违反理性的。
尽管对于封建特权存在着三种不同解释,因而在不久的将来将引出一个危险的问题,不过,迈出第一步还是比较容易的:国王向平民阶层求援,请求他们帮助他重建国家。与那个时代的多数君主一样,路易十六也是个锐意改革的君主。他登基之后挑选的第一位大臣就是马肖(Machault),大家都知道马肖有一个广泛的变革方案,都知道马肖一直盼望着由一位认真的君王占据王位。后来,他又委任杜尔哥以官职,杜尔哥可是那个世纪最深刻、也最彻底的改革者。他也委任马勒泽布(Malesherbes)为官,马勒泽布是一位身体非常虚弱的人,但却是政府工作人员中最有教养的;在加冕仪式上,他曾发誓要依法处置内克尔,但后来也给了内克尔一个官职,内克尔是一位新教徒,外国人,也是一位共和主义者。当路易十六开始通过马勒泽布取消宗教上的资格限制条件时,他对内克尔说:“现在你已经是个新教徒了,我宣布你是个犹太人。”他已经准备采取措施解放犹太人,这些犹太人到任何地方去,都不得不像只猪一样交过路费。他实施了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司法改革计划,他帮助发动叛乱的美洲赢得了独立。后来,科隆选帝侯曾向一位法国流亡者抱怨说,他的国王的政策实在令人痛恨,他的政策引发了殖民地、荷兰和布拉班特(Brabant)等地对政府的反抗,他没有资格要求欧洲的君主们支持他。
但在自由主义方向上进行改革的动力只是一阵风,由于目标的分歧和不坚定,改革进程受到了阻碍。被派去征召马肖的国王的使者,就在马肖已经为马备鞍的时候又被召回了。国王罢免了杜尔哥,为的是讨好皇后。内克尔组织的第二个行政管理团队被拖了一年半时间不能上任,在最后一刻,被他的政敌取而代之。国防大臣圣热尔曼(Saint Germain)深得国王宠信,国王也希望保住他,“但我能干什么呢?”国王写道:“他的政敌要求我罢免他,我只能听从多数的意见。”莫勒帕(Maurepas)在临终前留下一张纸,上面写了四个人的名字,他奉劝他的主子不要任用这四个人。路易却让他们全当上了最高级别的官员。路易因为查塔姆之败而对英国很反感,他那时甚至反感对法国毕恭毕敬的福克斯,他之所以投入战争支持美洲独立,仅仅是为了一雪七年战争 (3) 之耻,而绝不是因为同情美洲人的事业。臣民们请求他不要到处冒险,他予以拒绝,并坚持认为,这些损失大多数都应当由他的这些臣民们来承担。他实行的那些向自由主义妥协的政策,在很多情况下,其代价都不是落在国王身上,而是由那些妨碍国王的权势力量来承担。他宣布取消酷刑,自己什么损失都没有,却限制了反对他的执法官员可以利用的手段。他解放了新教徒,并让一位瑞士的加尔文派教徒做自己的顾问,让天主教教士们大为不悦;但他对教士们的这种不满却满不在乎。天主教主教们发现,他根本不在乎他们,于是,就不去参加早起后的觐见了。他也拒绝任命法国的红衣大主教。到过凡尔赛宫、罗米利(Romilly)和瓦普利(Vaply)的英国人注意到,在大庭广众之下,路易总是漫不经心,当着廷臣的面说笑个不停。在枢密会议上,他会睡着,如果讨论比较枯燥,他甚至会打起鼾来。他曾对内克尔说,他之所以想召开三级会议,是因为他想有人给他领路。1788年,在与执法官员和高级教士发生冲突之后,他作出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决定:向远离权力中心的人民求助,迫使充斥着他的宫廷、构成社交圈、主宰舆论的那些阶层向他让步,这是一个没有十足勇气的人才会作出的决定,他天生就只有不确定而微弱的理性。内克尔只好说:“你可以把你的理念借给一个人,但你不可能把你的意志力也借给他。”
路易十六所要进行的事业是他的能力和素质远不能承担得起的,不过,他倒还不至于搞不清他那个时代存在的问题,而自他开始以那套不变的绝对君主制的话语发号施令之时起,他已经学到了一些东西。他解放了王室的农奴,他实行了省和乡村理事会制度,他不惜冒犯一直仍然庞大的阶层而宣布地主不得进入地方政府,他在改革刑法典的时候为了使之具有可行性,没有邀请专家而是邀请公众予以协助;所有这些举措显示了他身上的另一种精神。所有这些都反映了他真实的心态。他已下定决心,必须以尽可能小的代价剥夺上层阶级的财政特权。为了实现这一必要而又深思熟虑的目的,他向法国的平民阶层开出了条件,这是法国历史上任何一位君主都不可能向他的臣民开出的条件。他后来宣称,事实上,他也有资格宣称,正是他迈出了与法国人同心协力建立一个稳固政体的第一步;正是他取消了专断的权力,取消了税收方面的特权,不再根据功劳之外的标准提拔官员,也不再实行未经同意即行征税的惯例。当他听说,应召显贵(Notables)中只有一人投票支持增加第三等级的代表人数时,他说了一句:“你可以加上我一票。”马卢埃(Malouet)是大革命时期情操最为高尚、也最具洞察力的政治家,他作证说国王是诚心的,他说,国王完全赞成他的看法。
路易十六提出的一部自由宪法中包括了宗教宽容,人身保护令状,平等纳税,取消酷刑,中央权力分散,地方自治,新闻出版自由,普选权,在官方不提出候选人和不施加影响的情况下进行选举,定期召开三级会议,议会有通过投票决定拨款、提出立法动议、修改宪法的权利,大臣责任制,平民阶层在法国议会中拥有两倍代表人数等等,国王在提出所有这些内容的时候,既没有议员们从旁顾问,甚至也并不总是在公众支持下提出的;这些都是那位国王主动作出的让步,这些让步更多地出于国王自己施政的考虑,而不是民众的要求。有人说,权力是所有具有强烈欲望的人所追求的目标,从心理学上看,主动让出权力是荒唐的,在历史上也不曾有过。路易十六当然计算过他的行为可能带来的收益和成本,并说服自己相信,他的决定是精明的,而绝不是慷慨的。普鲁士特命全权公使在1789年7月31日的一封快信中公正地描述过国王。这位公使说,国王有意削弱行政部门在国内的权力,为的是增强法国在国外的力量;更有效地进行管理的行政当局可能会使大臣们丧失权力,但这样的政府却能使国民受益;一个政府权力受到限制、而力量更为强大的国家,要好于一个具有绝对专制的权力、却遭人痛恨、财政混乱到无法解决的政府;他决心让祖先流传下来的专断的政府容纳当时新兴的各种力量。在建立自由政体的道路上,他已经推动王室走到了尽头,剩下的只能交给国民了。他没有试图去影响选举,没有试图去训导三级会议,也没有想到去指挥和控制三级会议。面对三级会议,国王已主动地放弃了自己的权力。他赋予这个新成立的立法机构以如此之多的权力,以至于没有什么保留给国王了,国王的权力实际上已经被暂时中止了,并且永远也不可能恢复了。国王把关键问题交给了互相对立的各个等级去自己较量,而一直以来,只有国王才能调和和约束这些等级。
1786年,政府的财政赤字攀升到了400到500万法郎,采取极端补救措施的时候显然快到了。显然不可能继续在账目上大规模地做手脚以掩藏这个秘密了,财政大臣卡隆(Calonne)于1787年2月召开紧急应召显贵会议。应召显贵是从显要人物、主要是上层等级的大人物中挑选出来的,不过,他们并没有司法权或提出法律动议的权力。政府召集他们是为了加强政府的力量,他们赞成的事情也应当是他们那个等级会接受的事情。政府希望以此避免召开法国三级会议。因为已经有175年没有召开过的法国三级会议,是昔日政治舞台上的角色,既不大可能恢复了,也不可能适合现代社会的要求。如果应召显贵可以决定征税,他们就能够决定征税的条件,他们就会从辅助性机构变成主宰者。但政府很快就发现,应召显贵会议不能达到增加税收的目的,而那位大臣由于没有能够控制住他们也被免职了。他的死对头、并且显然应该继任财政大臣一职的内克尔却被赶走,委任图卢兹大主教(后来的桑斯大主教)来想办法避免召开立法会议。实在是没有办法可想了,只有召开那令人惊恐的三级会议。拉法耶特在召开显贵会议的时候就曾经要求召开三级会议,现在又重提这一要求,并要求代表范围更为广泛。
1788年8月8日,国王宣布明年召开三级会议,他宣布,最终,国民将永久性地自己解决自己的治理问题。这些话的意思就是说,1788年的绝对专制政体,到1789年将让位于代议制君主政体。但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达到这一目标,国家到底如何组织,却不大清楚。国王邀请公众提出建议,报纸可以自由出版,不用受其出版周期的限制。国王立即提名内克尔继任那位大主教,他是事物之新秩序当然的执行者。于是,一天之内,政府收入增加了30%。他是一位外国人,不受法国传统和思维方式的限制,作为一位日内瓦人,他不仅不受天主教的影响,也不受当时占主流的自然神论者的左右,普雷斯特利曾形容内克尔是他在巴黎知识界中所见到的唯一一位信仰宗教的人。他是最早研究并看清现代舆论力量的外国政治活动家;他认为,公众舆论反映着信心,甚至可以说跟城市是一回事;他认为资本家的看法最灵敏地记录着公众信心的变化;而由于巴黎是商业活动的中心,所以,尽管他是位联邦主义者,他却高度重视这个中心城市的支配地位,因为它对于自由和秩序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内克尔非常熟悉共和制度的运转机制,他也崇拜英国的模式。但国王不想听人说起向那个最近刚打败法国的民族学习,这些人总是把他们的失败不仅归咎于军事上的无能,也归咎于政治上的无能。因而,内克尔只好抑制自己的政治热情,不急于召开三级会议。他说,如果当初就让他继任卡隆的职位,由他组织召开应召显贵会议,恐怕就不需要召开三级会议了。而现在,他乐于看到三级会议将使国家的整个财产平等地交纳税款,如果在公众强大的压力下,可以立刻实现这一目标,那么,以他讲究实际的精神,就不会急于作更进一步的变革。
第三等级被恳请发挥更大的财政作用。如果这使上等阶层产生了必要的使命感,答应国民的要求,对于支持政府财政的阶层来说也就足够了,他也就会反对涉及其他更为让人望而生畏、而又极具诱惑力的目标,尽管这是他自己向往的。并不是因为这些目标是危险的,而是因为,问题明摆在那儿,如果他在1787年就执掌权力,只需用较小的代价就能获得靠召开更广泛的议会才能获得的东西。正是内克尔心中的这样一种想法,使他在掌握那么大权力的时候却出人意料地软弱,当危机爆发的时候便束手无策。人们将会发现,他以为只会进行中庸的、有限度的改革的那种力量,其实却像尼亚加拉大瀑布的激流,法国已经陷入无可抵挡的剧烈变革进程之中了。
一切都取决于政府决心根据什么样的方式组织、选举和管理国家。为了能向社会明确宣示这些方式,内克尔要求再次召开应召显贵会议,公开提出这个问题,征询他们的意见。显贵们后来积极地支持自由主义的改革方案,他们作出的回应看起来似乎有可能把他从极为沉重的责任中解救出来,并阻止冲突公开爆发。显贵们给他提出了种种建议。他们决定,应当通过选举产生下议院,实际上这可以是不作任何资格限定的普选,堂区神父应当是选举者,也有资格当选,贵族中地位较低者也应当跟地位较高者一样有自己的代表。他们也把选举权扩展到包括不识字的大众,因为他们认为,危险主要来自中产阶级,而不是下等民众。但计票的时候,他们的三张票折合为一张票;每个阶层的代表的数量应当相等。排行紧在国王之后的御弟普罗旺斯伯爵则附和少数派的意见,他认为,平民阶层代表的人数应当等于其他两个阶层的人数的总和。这成了一个争论激烈的问题。如果平民阶层不能取得支配地位,那就没有办法保证其他两个阶层让路。另一方面,如果要实现重大的突破,承认堂区神职人员的地位,承认我们称之为地方绅士的人士的地位,等于是对平民势力让步。教士阶层中的两个分支之间的对立,与贵族内部两个分支之间的对立,要远远比这两个等级中的下层与第三等级之间的对立更严重,后面这些人都有可能成为自由主义事业的推进者。到了恰当的时候,人们将会看到,民主制度两个最强有力的领袖人物,一个是古代的贵族,另一个就是加尔都(Chartres)大教堂的教士。应召显贵们在12月12日得出了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结论之后散会。5日,组成巴黎议会的行政官们(magistrate)在严肃地列举了宪法的大原则后,请求国王确认他们是未来任何立法机构的基础。政府的处境是显而易见的。城墙已经倒塌了,至于会不会有什么认真的抵抗,实在值得怀疑。
与此同时,各省出现骚动,各种政治小册子大量非法出版,长期被压抑的感情爆发了出来。这些都表明,公众舆论已经走到了两大保守力量的前面。事态已经要求,政府应当尽早作出显示自己决心的决定,应当占领或许可以遏制迫在眉睫的民主制的阵地。内克尔的判断是,只要他坚守应召显贵会议确定的方针,局势就将固若金汤。他下定决心,平民阶层的代表的数量应当跟其他两个等级相等,而不能等于其他两个等级之和。他想征求一位具有政治家气质的高级教士波尔多大主教的意见,他起草并寄给他一份报告,报告中拒绝增加平民阶层的人数。但当他心情焦急地坐待狂风大浪降临的时候,他也开始犯起了嘀咕;随后他收到回信,大主教警告他,如果作出有利于贵族的决定,贵族们必将遭受屠戮。他惕然惊醒。他对他的朋友们说:“如果我们不主动将平民等级的人数增加一倍,他们就会自己起来将自己的人数增加十倍。”圣诞节期间,大主教又见到内克尔,内克尔向他保证,政府已经不再强大到足以抵制平民的要求了。但他也决定,三个等级应当分开进行投票,在讨论到特权问题的时候,或者在各个等级的利益不一致的时候,平民阶层不应该占有数量上的优势。他希望,贵族将按照自己的比例平等地纳税,他将站在这些目标与任何希望获得平等政治权力的过分的要求之间,居中调停。
12月27日,内克尔的方案被御前会议采纳。存在着不同看法,但国王批驳了这些看法,王后这次则没有说话,显示她在当时支持采取这些措施。路易十六没有意识到这些重大行动的意义,而这些措施将使他倒向民主制度。国王这种举动等于直截了当地对法国人民说:“让我得到我所需要的帮助,因为我们具有共同的利益,只要你们给予我有限而适当的帮助,你们就能得到丰厚的回报。因为你们将立刻得到你们自己制定的一部宪法,这宪法将会限制国王的权力,我们将一起来制约那些对人民只有坏处的家伙。”这是一个隐而不彰的约定,其条款和界限都不怎么明确;有的人认为这是给予人民豁免权,别的人却觉得这是在压迫人民。如果要维护建立在自由原则之上的宪法,就必须彻底地全盘改变和救治社会机体。而调整国王与人民的关系反倒不是什么艰巨的任务。更深层次的问题是人民与贵族的关系。在政治改革的背后,要进行一场社会革命,因为唯一能够具有益处的自由,乃是建立在平等之上的自由。这时,身为内克尔最信赖之顾问的马卢埃对内克尔说:“你已经使第三等级的影响力跟其他等级可以相提并论了,之后就应该进行另一场革命,而要完成这场革命,你就必须向下拉平那个等级的巨大特权。”内克尔却并没有这种雄心,他显然想捍卫所有的特权,只有税收特权除外。
国王在御前会议上的决定受到广泛的喝彩;公众相信,他们所要求的一切都已得到了,最起码也已有指望得到了。但只要不让平民等级有机会让自己的数量说话,他们的代表人数加倍就只是幻想而已。普罗旺斯伯爵、即后来的路易十八明确地指出,老的三级会议之所以没有发挥作用,就是因为第三等级没能在其中占据优势。因而他强烈要求第三等级应当深思熟虑,应当统一投票,他也提出,第三等级应当占有多数席位。人们普遍地认为,这就是代表人数加倍的正确含义,这其中的逻辑是无法抗拒的。国王的这次大妥协赋予平民等级的实际权力已经超出了他们名义上的、法律上的权力,因而它也被接受并加以利用。
选举的形式在1月24日确定了。教士等级将得到300个代表名额,贵族也有300个,而平民等级将有600个。候选人的资格并没有任何限制或例外;但由于选民人数比较多,较低等级的选举实际上是间接的;在平民等级来说,一般每一百个选民中才能产生一位具有选举权的人。除了选举产生议会代表之外,还应选举出代表的代表,即后备代表,以备代表出缺时补充。正是这种独具特色的安排,使得平民等级在自己的正式代表人数不能加倍时,可以依托这些后备代表。他们可以号召自己的后备军来参战。有几个省的权利和特许权暂时受到限制,这样,所有省都处于同一水平。
法国从来没有进行过比这更真诚、比这更为名副其实的选举。总的来说,选举是有秩序地进行的。教士们有点忧心忡忡,贵族更是提心吊胆,但整个国家总的来说都对未来充满信心。一些最具有自由主义色彩、最先进、最为直言不讳的宣言,都出自贵族和教士阶层之手。2月9日,威尼斯公使报道说,教士和贵族都已经准备接受平等纳税的原则了。选举将要持续两个多月,从2月一直到5月。
根据古代的习俗,议会代表更多的是人民的授权代表(plenipotentiary),而不仅仅是代议士(representative)。为遵守这种习俗,所有选举活动的第一步是先起草授权指导(议员活动的)原则。法国的每一个角落都行动起来,都在寻找自己的想法。乡村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他们选出的选举人,选举人会在挑选议会议员的过程中对这些想法进行比较、充实。这些授权指导原则是一个行将死亡的社会留给后来社会的一笔最重要的遗产,它们通常都是那些杰出的公众人物的作品,比如马卢埃、朗瑞奈(Lanjuinais)和迪蓬(Dupont)。其中,迪蓬是杜尔哥的好朋友,提出过1786年的商业条约。奥尔良公爵则将西哀士写的一篇文章印行散发至全国。
就这样,在杰出的、富有经验的人物的领导下,整个国家似乎已经形成了共识。整个法国都希望建立起王权受到限制的制度,实行代议制和分权,所有这些都是1814年宪章的先声。几乎看不出有什么迹象显示,人们已形成了抛弃绝对君主制的精神,也没有迹象显示共和制度即将降临。对于某些比较重大的具体问题,比如上议院的问题、教会与国家关系的问题以及基础教育的问题,还没有形成明确的看法。人们确实提出了免费学校(free school)、累进税、废除因贫穷而沦为奴隶的制度、消灭无知等等问题。享有特权的阶层已经准备在税收问题上作出巨大让步,似乎没有人把未来议会中派出代表的权利与其财产之占有状况联系在一起。十有九成的人都认为,对于一部宪法来说,重要的是获得某种普遍的同意。唯一形成巨大分歧的问题是,平民阶层希望,国会只应当由一个单一的国民议会组成,而其他等级都认为,应当有三个议院。不过,对于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平民阶层已经完全形成了一致意见,而其他阶层却仍然众说纷纭。在这里,出现了一种不祥的裂痕,而我们已经提到过的贵族和教士中的少数派,将在冲突的时刻主导整个欧洲的命运。从团结一致的法国的所有这些文章和授权指导原则中我们可以看出,真正的政治家的功能就是提炼概括充分自由之本质。
这些授权指导原则本来应当是强制性的。9年前,柏克在退出布里斯托尔议员竞选时曾明确提出了关于选民及其选举产生的议员之职能的宪政学说;查尔斯·萨姆纳说,当柏克发表这番讲话的时候,他是在立法。作为这些授权指导原则之基础的古老的观点则使国会议员成为其所获授之权力的代理人,法国众多历史事实能证明这一点。刚开始,人们感觉不到这种做法的危险:因为,这种授权指导原则经常是议员自己撰写的,又由他来执行。它们更像是一项承诺,而不是一项命令。
国民已经对王室的请求作出了回应,报价与需求之间已经达成了一致。上等阶层一直在反对和抵制国王,人民则渴望支持国王,人民与国王有望共同迈出第一步。代表授权指导原则比较中庸、平静,这掩盖了理念上无法弥合的冲突和正在下面沸腾的狂暴的激情。
选举出来的都是上等阶层和中等阶层中的精英;宫廷非常满意地将创造新制度、并永久解决财政问题的任务交给他们的聪明智慧。宫廷一直坚守着不干预的方针,它没有任何政策,只有满心的希望。主动权交到了每个人手里。国会将由新成员组成,他们互相没有联系,也没有党派组织。他们需要一定的时间摸索自己的道路,他们也将失去调停者和引路人。在那一时刻,统治权后退了,为的是实现政府的最高目标;君主制自行转入无政府状态,静观着下一步将出现什么情形;国王既想避免自己站到那些经常围绕着宫廷的阶层的对立面,也不想站在那个它希望获得其帮助的阶层的对立面。
政府放弃了选举和中庸的授权指导原则赋予他们的优势;政府希望特权阶层最起码也会跟其选举人一样地讲究情理,他们因此而丧失了最大的机会。人性总是倾向于低估那些尚不明显的危险。米拉波即使不算一位深刻的思想家,起码也算一位敏锐的观察家,但他也曾想象,三级会议的整个使命在一个星期内就能完成。很少有人看出“特权”这个词背后隐含的野心,也没有谁看清财政改革与社会变革之间的巨大差别。中等阶层在攻击野蛮的残余封建制时向往的是颠覆那种将财产和权力赋予少数人的环境。对于自己在权力分配中受到的限制提出批评,实际上是在攻击财富的集中化。这两种互相关联的想法,正是大革命的隐秘的动机。在那个时代,根据法律,有权就有财富,这一点是自印刷术发明以来人类作出的最重要的发现,当时却未被人们清晰地了解。但那种在地下翻腾的力量,已经被那些机智的保守分子认识到了,他们时刻保持警惕,为王国可能抛弃他们而进行着准备。因而,如果议会分为三院,就不大可能实现国王召开三级会议所欲实现之目标。如果分为三院,最后要么四分五裂,要么中等阶层的议会代表可能无法完成他们的主人和雇主——下等阶层——为他们所提出的目标,那时,下等阶层就会利用暴力来实现自己的目标。
在三级会议开会之前,马卢埃又一次对内克尔提出严肃的忠告:“你现在已经知道了法国的愿望;你知道授权指导原则,但你不认识那些议会代表。不要把所有事情都交给你不了解的人来随意决定。应当立刻将人民的要求转向制定一部宪法,赋予它们以法律的力量。在你还拥有不受约束的行动权力的时候,赶快行动。在君主已对尚保持忠诚并充满希望的国民作出最重大的让步的时候,你所采取的行动会获得人民的喝彩。今天,你是至高无上的,也是安全的。而到了明天,就时不再来了。”
马卢埃尤其建议政府控制那些已被证明为正当的权力,而将只会引起争议的权力交给代议士们去决断。内克尔则信守自己经过深思熟虑而定下的中立立场,他希望,在获得完全的自由后,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他不愿意支持某一方,因为他不能确信支持一方并不会冒犯另一方,他因此而错失了成为各方均可接受的仲裁人的良机。他也认为,自己没有作出任何决定,那他的敌人也就找不到借口。上等阶层或许会明智地得出一个结论,尽管王室和他们自己面临这么多危险,但现在应当把国家的利益放在自己的利益之上,承担起作为普通人所应承担之义务和负担。
然而,没有一方会退让。平民阶层不可能看不出,时间在他们一边;也不可能认识不到,他们可以迫使其他等级与他们合作,从而确保摧毁这些等级的特权,让游戏按自己的规矩玩。根据很多选区全体居民的强烈要求,其他两个等级被禁止联合投票。他们的抵制是正当的,只能通过国王或人民的干预才能予以克服。如果他们立刻就作出退让,并借助深思熟虑在5月份就完成到8月份的动乱中才实现的目标,那他们的政策就有可能是正当的。尽管存在这些难题,上等阶层也面临这些危险,三级会议还是在令人难忘的日子——5月5日召开了。内克尔希望会议在巴黎举行,因为这里是金融家们的聚居地。人们提出了四五个开会的地点。这时候,国王终于打破了沉默,说应当在凡尔赛举行,他考虑的是方便自己打猎。他看不出有什么值得担心的事情正在迫近首都。不过,自那之后,一些地方时不时爆发的骚乱和某些选举人的公开言论,开始使他改变了看法。
在会议开幕那天,王后进入会场时得到的是难堪的沉默,但她的反应是显然非常高兴、极为优雅地对会议致以迟到的祝贺,这给她赢得了热烈的欢呼。当她经过国会代表中的平民代表时,他们都对她表示喝彩,只有普罗旺斯省的第三等级议员除外,因为他们中间有米拉波。只有他发出嘘声。还有两位女士从同一扇窗户观看议会开会,她们是内克尔的女儿和外交大臣蒙莫兰(Montmorin)的妻子。一个人对于自己见证了近代史上最伟大的一幕而自豪,另一个人则对不祥的预兆忧心忡忡。她们两人都是正确的;那议员们中间弥漫着一种自信而热情的情绪。跟我关系很亲近的一位亲戚1846年在罗马,当时,正是新教皇进行改革的那段激动人心的时期,当时的教皇是整个欧洲最受欢迎的人物。他们问一位跟他们住在一起的一位意大利女士,为什么她对所有这些示威游行这么忧心忡忡,她回答说,“因为,1789年,我在凡尔赛”。
一直反对内克尔的大臣巴朗坦(Barentin)始终对三级会议心怀忧惧和厌恶,他继国王之后讲话。他是一位法国法官,他除了古代法兰西实行过的制度之外,对于任何治理形式都不感兴趣。尽管如此,他也承认,大家团结起来进行思考是合乎理性的解决办法。他又说,仅靠共识并不能解决问题,他强烈要求其他两个等级放弃自己的豁免权。内克尔则把他的听众们搞糊涂了,他背弃了首相一直坚持的立场。他向其他两个等级保证,只要他们作出已经许诺的让步,那么,由于实行分开投票,他们不会被第三等级吞没。他说话的口气好像是他们的保护人,条件是,他们必须服从一般的法律,按与自己相称的比例交税。尽管他没有明说,但却暗示,他们拒绝给予国王的东西,将被人民抢走。在他的财政预算报告中,他低估了赤字水平,对于宪法,他也未置一词。伟大的一天就这样草草收场了。议员们返回之时,应当由司仪官引领,我们很快还会再次看到这位官员。平民等级议员却拒绝了这位司仪官,因为前一天,他曾要求他们腾出他们在教堂的中殿占据的地方。于是,他们把司仪官的训令置之脑后;因为政府权力的批准权已经交给了议员们,他们成了一个杠杆,借此,那个人数最多的等级推翻了君主制;就这样进行了七周之后,由于一篇讲话,终于爆发了世界历史上所进行过的最大一场宪制斗争。
————————————————————
(1) Montmorency,1493—1567,法国陆军元帅,弗朗西斯一世、亨利二世和查理九世时的重臣,曾镇压波尔多反抗盐税的叛乱,在与胡格诺教派的战争中负伤而死,称号为Duc de Montmorency。——译者
(2) 该图案象征法国王室。——译者
(3) 1756—1763年间英国、普鲁士、汉诺威与法国、奥地利、俄国、瑞典、西班牙之间进行的战争,法国在其中丧失了很多海外殖民地,而英国则成为海上霸主。——译者
[book_title]第四章 三级会议之集议
1789年5月6日拉开帷幕、6月27日闭幕的那场戏中传达出来的看法就是:国王将使法国人民享有自由,因为国王将听取他们的每一个呼声;应召显贵们已经提出了没有任何条件限制的普选权,最高司法机构也公布了未来的宪法,教士和贵族在大选期间已经作出了最严肃的承诺;还有孟德斯鸠和伏尔泰所称赞的英国的样板,还有更有说服力的美国的榜样;当然还有本国的经典作家们,他们一直七嘴八舌地宣称,所有权力都必须受到控制,群众必须被从贫穷中拯救出来,个人决不能受到强制约束。
当第三等级出现在凡尔赛时,他们在那里要求得到自然赋予人类的共有资产,而他们一致认为,他们以前被不公正地剥夺了享有这种资产的权利。他们并不想跟国王过不去,国王已在受到打击之后屈服了,不敢跟他们叫板了。他们是希望与国王也公然所反对的那些阶层达成协议。在他们跟国王、跟贵族一样自由之前,他们不可能得到真正的自由。现代的绝对君主制已经退却了,但土地的古老所有者却仍然存在,他们仍然在国家中占据着特殊地位,仍然有一个复杂的荣誉和强征暴敛的制度,他们仍然可以通过这套制度羞辱中产阶级,使下等阶层一无所有。有教养的大众可以自己养活自己,只需要削减这些特权以使贵族阶层不再占有优势地位他们即可满意。但乡村民众所考虑的却是废除早已过时的封建制加给他们生活之上的每一样负担。
这两个阶层并没有分裂。他们共同选举产生了他们的国会代表,政治意义上的民主党人与社会意义上的民主党人之间的裂缝还不显眼,尽管在现代社会,这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构成两个阶层之政策的是同一个原则,他们使用着具有相同含义的用词。他们要求既在国家活动中,也在社会生活中,都享有自由。他们提出,必须停止压迫,不管是打着国王的旗号的压迫,还是打着贵族制度的旗号的压迫。一句话,他们除了要求自由之外,还要求平等,要求同时消灭封建制和绝对君主制。平等是这两个阶层最迫切、最主要的要求,因为国王事实上已经让路了,而贵族却还没有。
以后还将持续进行的战斗,立刻就在平民与贵族之间爆发了。这是那些由于法律的压迫而注定要陷入贫穷的人,与那些以牺牲他们为代价而获取自己财富的人之间的战争。如果法律保持不变,则一方就将因为匮乏而丧生;而另一方如果作出让步,就会被消灭。因而,这是一场生死攸关的冲突。
攻击的真正目标并不是活着的地主们,而是还没有被埋葬的过去。这与社会主义没有多大关系,也不关地租高昂、年景不好、地主贪婪的事。人们所考虑的并不是所有这些,而是希望摆脱不合理的、模糊不清的法律,正是由于这些法律,一个贵族的土地只用交纳3法郎的税,而一个平民的土地却要交14法郎,仅仅因为一个人是贵族,另一个人不是贵族。人们主要是针对这一点,而提出了自由主义的要求。
选举已经突然使下面一点变得明确了:如果说这个国家的一部分财富曾经被国家拿走,那么,另一部分就将被人民拿走;一个自己制定自己的法律的自由社会,将不会允许统治阶级对无人保护的民众进行那种由来已久的强征暴敛了。当应召显贵们建议给予每个人投票权的时候,这一后果,对于他们来说,并不是显而易见的。在事态发展过程中,人们才逐渐看清这一点,而在大众的要求中,没有任何有关贵族利益的规定。
面对巨大的危险,特权阶层收紧了自己的队形,向国王施加压力,要求他抵制变革,以确保其不受伤害。特权阶层人士变成了保守派。廷臣都站在他们一边,其领袖是达尔托瓦(d'Artois)伯爵,包括王后及其最亲密的圈子。
国王仍然坚定地相信,民众政府(popularity)是最好的权力形态,他要依靠富裕的贵族们对于民众的深刻恐惧迫使他们服从他的意志。因此,在第三等级施加压力使贵族不能采取行动之际,他都在静观事态的变化。在经历了冗长乏味、一无所获的五周之后,第三等级发起了自己的进攻,国王则可能失去了信心,也可能是出于同情,一步一步地站到了贵族一边。面对即将到来的前景不明的变革,国王退缩了。
当第三等级的代表们在5月6日早上相聚讨论国是的时候,他们彼此互不相识。当时他们必须谨慎从事,并占据一些阵地,使自己不至于分裂。不过,只要他们的权力仅限于认可政府的权力,而并不讨论更为复杂的问题,他们的一致同意就不会怎么危险。其他等级代表当时都觉得,他们很快就可以检阅自己的收获。但这次投票,贵族以141票的多数表示赞成,教士则只以19票的微弱多数赞成。人们立刻就注意到了,特权等级也已经出现了裂痕,教士等级中站在第三等级一边的人数,几乎跟站在贵族一边的人数相当。明智的做法是给他们时间,让他们在妥协的办法用尽之前,在他们还找不到团结行动的理由之前,就放弃暴力。中庸的政策是马卢埃所主张的,他具有洞察力和实际经验,长期服务国家使他老练成熟。但人们却说,他曾经为奴隶贸易辩护,他企图排斥公众参与政治辩论,他甚至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就宣布保护上等阶级实际的和形式上的要求。他的话很快就在议会中没人听了。但他是个具有正确判断力的人,因为他既不受古代的成见的影响,也不为现代理论所左右,他从来没有忽视可能有利于某个阶层的公共利益。有利于穷人的最慷慨的一个提案就是他后来提出的,正是在他的推动下才召集了议会,为的是与其他等级进行协商。
他得到了穆尼埃(Mounier)的支持。穆尼埃是那个时代思想最深刻的人,在议员们中也最有声望。他是格勒诺布录(Grenoble)的地方行政官,他曾用高明的艺术和智慧管理多菲内省(Dauphiné)的地产,使所有等级、所有派别的人都能和谐共事。他们要求平等的代表权,他们给其选出的国会代表授以全权,而并没有写什么书面授权指导原则,他们仅仅要求应当建立一个自由政府,以使他们能够最充分地发挥自己的能力;他们已经作出决定,他们省获得的特许权,是不应与国民新的、理论上的权利相提并论的。在穆尼埃的指导下,高级教士和贵族们联合宣布,人的主要自由是由自然赋予人的,而不是由容易朽烂的头衔证书授予的。旅行者曾将有关英国制度运转的知识传授给他,他属于孟德斯鸠学派;但他是个不受教条束缚的信徒,是个有识别力的崇拜者。他认为,孟德斯鸠是激进的非自由主义者(illibreral),他相信,孟德斯鸠提出的那个分权而又不使之分离的著名理论,其实是古人早早发现的很普通的见识。他认为,国家的不同,不是表现为性质之不同,而更多地体现为进步阶段之先后,英国那样的政体不是适用于某个地区,而是适用于一个时代的。他属于华盛顿所代表的那一类政治家,以一种保守的气质而提出了一种具有如此强烈革命色彩的学说。在政治舞台的中心,掌权的大人物显示出他们缺乏同情心和吸引力。穆尼埃则拒绝见西哀士,并一直在公开抨击及贬低米拉波。他立刻获得了影响力,在公众中得到了声望,在建设性那一派中,他自然而然地成为领袖,这一派也一度占了上风。然而,在遭遇挫折之后,他那严厉而刚毅的性格却导致了不幸,由于他只有一条防线,因而战术上的失败就轻易埋葬了他的事业。他尽管早早就陷入绝望之中,曾对自己在伟大的6月中发挥的作用大声表示忏悔,在欧洲面前展示他的沉痛之情,但他从来没有动摇过自己的信念:任何等级、任何家族、任何人的利益都不能高于国民的利益。拿破仑曾用讥讽的口气对他说:“你还是1789年时代的人。”穆尼埃回敬说:“是的,阁下,那些原则是不会因为时代而变化的。”
他希望采用英国的模式,这就意味着:按财产选举代表,根据功劳而不是根据血统原则组建上议院,国王拥有否决法案的权力和解散议会的权力。光有保守主义力量的积极合作,是不能保证建立这一模式的。要使自己的想法获得多数支持,需要其他等级的人改变立场,不是被征服而勉强改变想法,而是经过说服之后自愿改变想法。但米拉波和他的朋友们唯一的愿望是让贵族们出丑,揭露他们的顽固和傲慢,然后在没有贵族的情况下处理问题。而穆尼埃要实现自己的计划,却需要一种真正的和解。
教士们准备召开一次会议,在他们的干预下,贵族也同意参加这个会议。5月23日,非常信任穆尼埃的维厄内(Vienné)大主教宣布,教士们已经认识到了须履行平等纳税的义务。为贵族辩护的卢森堡公爵也作出了同样的声明。他说,他们的目标是不能改变的,不过,他又补充说,在宪法问题解决之前,这个问题也不可能得到解决。贵族们拒绝放弃以前实行的各个等级分开批准政府权力的模式。当平民等级反驳说,在国内纷争不已的时代效果不错的办法,未必适用于1789年这种田园牧歌般的太平时代,此时,如果他们轻看这些观点,是不能怪罪别人的。
这次会议失败之后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证实了内克尔的想法:他的等候并不是徒劳的。他接受了米拉波的提议。在这之前,米拉波一直因为他私生活中显眼的丑闻而声名狼藉,他出于生存压力而写的著作,也没有能够恢复他的良好名声。人们对他敬而远之,不是因为他跟他那帮人一样残忍和道德败坏,而是因为他有谎话大王和剽窃的恶名:在一次蹲监狱期间,他在与迪蓬·德·内穆尔(Dupont de Nemours)的通信中得到了一份重要的备忘录,其中体现了杜尔哥关于地方政府的思想。他抄写了一遍这份手稿,把它呈送给首相,说是自己的作品,又将另一本作为杜尔哥的作品出售给书商。后来,他威胁说,他要到普鲁士出版他的信件,但如果政府愿意掏出他能从出版这些书信中挣的钱,他可以不出版。蒙莫兰拿出了这笔钱,但条件是他放弃自己在普罗旺斯的候选人资格。米拉波答应了,后来把这些钱花在游说上,又通过出版他写给国王的信挣了更多的钱。在竞选期间,他靠着自己的冷酷、厚颜无耻和钱财,很快就占了上风。那些反对他的贵族们未来都将感受到他的能力。骚动爆发后,他亲自去抚慰他们,他在200名随员的护从下从马赛跑到埃克斯(Aix)。他同时被两个地方的第三等级选上。于是,他来到了凡尔赛,希望弥补自己投入大选的钱财。在那儿,人们很快就看出了,他拥有的精神上的能力之高,与他行为之卑劣,实在不相上下。马卢埃曾形容他是唯一一位从一开始就认识到大革命将通往何处的人,他的政敌穆尼埃也坦率承认,他从来没有遇到过比米拉波更聪明的政客。他总是时刻准备着发言,总是充满生气,精明过人。他的最新言论经常被人引用,因为他的周围是一群能干的人,大多数是日内瓦人,他们擅长政治斗争,向他提供情报,密切关注公众的动向,帮他在报纸上说话。里瓦罗尔(Rivarol)说,他的头脑是一块巨大的海绵,里面吸满了别人的观念。由于即席讲话是一门新兴的艺术,最聪明能干的人争相阅读他的讲话,于是,米拉波立刻成了一位给人印象深刻的辩论家,或许是法国议会辉煌历史上最出色的辩论家,尽管他可能并不是最完美的演说家。他的父亲是一位非常出色的经济学家,他继承了经济学家对于一个获得大众支持的、积极的君主制的热情,同样也继承了经济学家们对于单院制议会的偏爱。
米拉波曾在1784年访问过伦敦,与辉格党人来往频繁,柏克曾引用过他的一段话。他并不喜欢英国,但他觉得,英国令人信服地证明了成文宪法的功效,证明了只要有不多几部保护人民自由的法律,就足以使堕落而无知的人民繁荣富裕起来。
米拉波思想的要旨是取消特权,获得至高的权力;因为他只希望使君主制倒向另一边,而并不想摧毁他愿意服从的君权。因而,他有的时候是最狂暴、最鲁莽的人,有的时候又无疑是温和而又知道克制的人;这两者都是精心筹划的。由于他一心追求一个固定的目标,因此,不管是原则,还是良心上的顾虑,或者是紧急事态,都不能令他半途而废,他也不会让某个内在一致的基本原理束缚自己而让自己陷入困境。在日常生活中,他是不可靠的、不能信任的人,但在危机之中,他却是最稳固、最有用的力量。从第一刻起,他就走到了最前面。在国会开幕的那一天,他就已经准备好了第二天的事:他创办了一份报纸,形式是他给自己的选民的报告,政府试图压制它的出版,但他获得了胜利。这样,5月19日,他在法国确立起了新闻出版自由。
在他的推动下,第一个政治性俱乐部,也即后来的雅各宾俱乐部得以创建,而当时创建它的人们还不知道这样一个俱乐部的含义。米拉波只是对他们说,十个人同心协力行动,能够让成千上万一盘散沙的人发抖。米拉波开始的时候还比较谨慎,因为这个俱乐部是新兴的东西,他还没有多少支持者。他相信,国王才是真正的巨头,第三等级还完全没有准备好直接面对宫廷或发动革命。他觉得,与他认为注定要灭亡的秩序进行协商是没有成功希望的,他打算让国王与这种秩序分离开来。当调和的努力失败之后,他的机会来了。他请求马卢埃介绍他与首相直接沟通。他告诉马卢埃,他将严肃地警告首相,贵族们打算将其抵制行动推到极端,他的靠山只有国王。他许诺说,只要政府承诺信任他,他就将运用自己的全部力量来支持政府。、蒙莫兰拒绝见他。内克尔勉强同意见他,态度却相当傲慢,完全不是和解的样子,他见到这位可恶的访客后就问他能提出什么建议。米拉波对马卢埃说:“你的朋友是个笨蛋,他很快就会得到有关我的新闻的。”内克尔一辈子都在后悔,自己错失了这个良机。而在当时,这次谈话只是让他相信,第三等级已经知道了他们的软弱无能,觉得他需要人来解救。
就在这时,教士等级的请愿书送到了他手中。当时,人们已经看出,贵族不可能接受平等纳税条件的约束,因此,第三等级觉得,自己跟教士有更多共同语言。5月27日,他们派出大批重量级代表去见教士代表,以和平的上帝和国民福利的名义请求他们不要放弃团结一致行动的计划。这一次,教士对政府提出了异议。
30日,又召开了会议,大臣们都出席了。跟从前一样,讨论也没有任何结论,6月4日,内克尔提出了自己的一项计划。他的建议是,大体上分开投票,国王则有最后的裁决权。这是一个有利于特权等级的解决方案,是其中一个特权等级请求他出面提出的。国王只是想得到他的钱,而并没有想取消他们的权力。教士们支持这一方案。这一方案让第三等级陷入困境,但他们很快就释然了,因为贵族们对此方案的答复是,他们已经下定决心证明只有自己的做法是正当的。由于这一决定,到6月9日,谈判破裂了。
贵族们的这一决定是在波里纳(Polignac)公爵夫人的公寓中作出的,她是王后最亲密的朋友,这一决定打破了宫廷与大臣们在三级会议召开之初达成的妥协。在这之后,贵族们还是明智的、前后一贯的。但当他们意识到这一妥协走得太远,让他们的命运落入充满敌意的多数民众的掌握之中,而他们的特权又没有任何保障的时候,他们就不再屈从了。马卢埃给他们作出了担保,他的同僚们却拒绝对这一担保承担责任,他们警告他,贵族们是不可信的。
没有人能够说,特权大厦中到底有哪些应当予以摧毁,或封建财产权中的哪些核心要素——不管它们是由契约还是由权威的因袭性习惯予以保障——应当继续维护。贵族们觉得,他们捍卫法律赋予自己的、或几百年来都无人质疑、或通过购买和继承得来的、或得到政府批准的、或由他们的选区居民明确予以认可的那些东西,是完全正当的。他们完全相信,维护他们所代表的那个阶级的利益,以及捍卫那个利益之存在本身,完全是合乎真正的自由精神的,因为自由依赖于各种权力之互相制约;他们也有理由相信,他们是在拯救国王。他们已经答应放弃财政上的豁免权,承担起平等纳税的义务,他们不能再退让了,他们现在也要求国王支持他们。属于他们这一等级的蒙特洛西埃(Montlosier)宣称,他们的理由很正当,论据却很糟糕。他们两次给了敌人以可乘之机。当他们看到教士们摇摆不定的时候,他们以197票对44票的多数投票通过,每个等级都拥有否决权,这样他们就不再坚持三个等级各自投票表决的主张,而承认了对方提出的共同投票的主张。显然,整个国家都会支持那些不承认这种否决权、并准备驳回它的人士,于是,那个准备行使否决权的等级根本不可能做成任何事情。第二件事是,他们拒绝了政府的建议,这样,他们就使自己陷入孤立状态,成了一个障碍。他们已经失去教士的支持,现在,他们又让首相大为反感。除了对国王心存希望之外,他们没有别的指望了。他们既害了自己,也害了国王。这并不等于说,因为他们支持君主政体,他们就信任这位君主。他们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以为常规军要比没有训练的暴民有更强大的战斗力,他们错误地以为,八英里之外的群情汹汹的巴黎人,面对全副武装的军队,不可能保护这些议会代表;因为,这些军队是由英勇的法国绅士统帅的,几百年来,他们已经习惯了浴血奋战,现在也当然会为了他们的事业而战。
已经没有更多可做的了。和平手段已经用尽了。现在,只有故意触犯正统,才能满足国民的要求。整个国家已经对这种拖延策略和长时间的无所作为越来越厌倦了。第三等级、教士和政府竭力追求的妥协已经是徒劳无益的了。现在已经到了必须在采取强力手段与屈服之间进行抉择的时候了,第三等级要么利用他们所能利用的手段打败种种抵制力量,要么干脆就承认,这场伟大的社会运动在他们手里已经失败了,人民选出的是名不副实的人选。无所作为和拖延并不是一项政策,而是在为一项政策做准备。我们可以合理地说,他们在采取进攻性措施之前,希望尝试一切可能的办法;但如果以为他们开始的时候没有做某些事情,就得出结论说他们以后也不会做这些事情,那就太荒唐了。他们的敌人已经在他们之先犯了错误,现在他们做这些事情所要冒的风险要小得多了。
贵族和教士们的错招实际上已经保证了第三等级的胜利。贵族等级中有近50个人、教士等级中有100多人已经准备改变立场了。因而双方的人数对比已经不是势均力敌,而是2比1了。600名第三等级的代表不可能控制同等数量的特权等级的代表,但800名代表完全可以打败400名代表。于是,6月10日,第三等级公开发起了攻击,并召集卫戍部队。米拉波报告说,有一位巴黎来的代表要提出一项重要的动议准备付诸表决。提出这项动议的人比这个动议本身更为重要,因为这标志着西哀士登场了。他可是最早提出革命思想的政治家,他在进入议会两个星期后所发表的第一次讲话中,彻底打倒了古老的法国君主政体。他是议会新成员,因为巴黎的选举推迟了,在议会已开幕3个星期后,巴黎的40位议员才坐进他们的座位,而西哀士是最后才被选出的。他对目前的停滞状态大加抨击,他相信,议员们对贵族的义务绝不能压倒他们对法国的义务。他提议,对其他等级发出正式加盟的邀请,然后,国会就开始着手赋予自己以合法性,如果别的等级参加,就跟他们一起行动,如果他们拒绝,那就在没有他们的情况下采取行动。他得到的答复当然是同意,于是西哀士提出一项动议,他们自己应当宣布自己是国民议会(National Assembly),这是它应有的恰当的名字。
尽管马卢埃甚至米拉波提出反对,但6月17日,这项动议以491票对90票的结果获得通过。所有的税收项目均须由国民议会决定。西哀士据以采取行动的深层次的原则是,第三等级事实上就是全体国民,上等等级则不算国民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他看来,上等阶层甚至不是自然而然地、正常地生长发育出来的,而是一种令人作呕的赘疣,是一种负面的东西,应该被割除,而不能增加。不应当存在的东西当然也不应该有代表权。第三等级的代表就能代表全体国民。他们就足以治理国家,因为他们就体现着公共利益。
西哀士从来没有担心过,其他等级与会可能占据多数地位而使自己的动议得不到支持。那些拥有强大说服力的人士经常使用他的策略:西哀士之所以征服他的听众,靠的不是坚实的论据,而是自明之理的简明易懂。
[book_title]第五章 网球场誓言
上周我们已经看到,花了很多时间进行的毫无结果的协商,最后陷入僵局:第三等级拒绝采取行动,除非其他两个等级与他们一起行动;其他两个等级却坚持分开行动,因为这是他们的授权指导原则和国王所规定的。
在西哀士的推动下,第三等级改变了他们的方针。西哀士向他们提出,他们不应当再等待其他等级了,而应当在其缺席的情况下自行行动。他在自己那本著名的小册子 (1) 中论证说,他们事实上就等于整个国民,他们有代表国民的权利。而他的理论就要转化为实践了,因为现在,他们不仅有这个权利,也有了权力。他们了解这一点,因为教士们正在转变立场。6月18日,星期四,即宣布国民议会成立的次日,是个节日。星期五,教士们在是否加盟的问题上分裂了。加盟提议遭到否决,但反对该提议的人士中有12人却声明,只要共同投票决定的事务仅扩展到包括审议政府收入,他们就可以站到另一边。少数派立刻接受了这一条件,并因此而变成了多数派。其他人于是也同意联合投票,到晚上6点钟,149名教士投票支持第三等级。6月19日是决定性的一天,因为,这一天教士转向了革命的立场。这之前,第三等级由于自己受到质疑的、胆大妄为的行动而受到所有人的指责,就在此时,下层教士却放弃了自己的特权,加入了他们的事业。
王太子刚刚去世,国王一家躲避到马尔里(Marly)。就在教士们投票当晚10点,巴黎和鲁昂大主教赶到那儿,向国王描述了这一事件,并安慰他说,高级教士中,除了四个人之外,还都仍然坚守本等级的立场。在他们之后,又来了一位跟他们完全不同的访客,他觉得国王有必要了解此事。这个人命中注定了将在好几个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