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为奴十二年 [book_author]诺瑟普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32211 [book_dec]作者所罗门·诺瑟普。该书描述了所罗门·诺瑟普的自身经历,记录了自己坚守尊严、追求自由的不懈抗争。 《为奴十二年》讲述了一个原本生活在纽约的自由黑人,受过教育并且已婚,跟随两个承诺给他在华盛顿找工作的人去往当地,到了才发现,自己已经被诱拐,从此开始12年的奴隶生涯。根据该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共获得美国奥斯卡最佳女配角、最佳改编剧本、最佳影片三项大奖。 [book_img]Z_9221.jpg [book_title]第一章 我自出生起便是自由人,在自由州享受了三十多年的自由生活——然而一次绑架终结了这段自由:我被贩卖为奴,直到1853年1月获救,为奴十二年——别人建议我讲述一下我的这段经历,因为也许会有人对此感兴趣。 我在重获自由之后察觉到了北部各州对奴隶问题越来越强烈的关注。有些作家通过小说的形式用相对轻松的笔触展现了奴隶制度残酷的本质。这些小说的传阅量破天荒地高,同时也引发了热议。 对于奴隶制度,我只能结合我所知道的和我亲身经历的事来谈谈我自己的看法。我希望能坦率而真实地陈述一些事实。不管小说里所呈现的奴隶制度是更屈辱还是更残酷,我只想讲一讲我自己的经历,绝不夸大其词,让读者自己去评判。 我能确认的最久远的父系祖辈在罗得岛州一户姓诺萨普的家里为奴,我们随了这家人的姓氏。这家人中有一位后来搬到纽约州伦斯勒县的胡西克定居,他把我的父亲敏图斯·诺萨普也带了过去。这位先生在大约五十年前过世了,他在遗嘱中解除了我父亲的奴隶身份。我的父亲从那时起成为了自由人。 我如今能重获自由并回到我的妻子和孩子身边,多亏了一位名叫亨利·B·诺萨普的先生的帮助。这位姓诺萨普的先生是仙蒂山的著名律师,他是我祖辈为奴的那户诺萨普家的亲戚;也许正是因为这些渊源,他才一直向我伸出援手。 我父亲在获得自由之后不久就搬到了纽约州埃塞克斯县的密涅瓦镇。1808年7月,我在那里出生。我现在已经无从确认我们在那里到底住了多久。我们后来搬到了华盛顿县的格兰维尔,就在斯莱伯勒附近。我父亲在克拉克·诺萨普的农场干了几年,这位诺萨普先生也是老雇主家的亲戚;后来他去了莫斯街的奥尔登农场,这个农场就在仙蒂山的北面不远处;再后来,他去了从爱德华堡到阿盖尔的公路边的一家农场,这家农场现在的主人是拉塞尔·普拉特。他后来一直在这里干活,直到1829年11月22日去世。父亲去世后,留下了守寡的母亲和两个孩子——我和哥哥约瑟夫。我哥哥现在还是住在奥斯威戈县,就在奥斯威戈市附近。我母亲在我被迫为奴期间过世。 我父亲虽然是奴隶出身,他的辛勤劳作也无法让他逃脱我们这个不幸的种族所处的劣势;然而,勤劳和正直为他赢得了别人的尊重;许多仍然在世的旧识都会愿意为此作证。我父亲终其一生脚踏实地地务农,从未想过从事更卑微的工作,那些卑微的下人工作一般都是非洲黑奴的子孙在做。他让我们所接受的教育远远超过了我们这种家庭的孩子普遍接受的教育水平。他还勤俭节约地攒下了足够的财产,获得了投票的权利。他喜欢跟我们讲述他年轻时的故事;虽然他总是满怀着仁慈和最温暖的善意,甚至在讲起曾栖身为奴的家庭时也总饱含温情,但他对奴隶制度有着深刻的理解,对同胞低人一等的处境深感悲恸。他努力培养我们的道德观念,教导我们要寄信仰于视天下众生一律平等的上帝。很多年之后,当我遍体鳞伤地躺在路易斯安那州那间偏远而苍凉的奴隶小屋里时,我曾无数次想起父亲当年的教诲,心中唯一的渴望是让掩埋他的那一抔黄土也能替我挡住毫无人性的主人对我的残酷鞭笞。我的父亲在上帝的指引下走完了踏实而勤勉的一生,他如今长眠在仙蒂山的教堂墓地里,墓碑简单朴实。 我年轻的时候主要在农场帮父亲干活,闲暇时间喜欢读书或者拉小提琴——这是我当时最大的乐趣所在。小提琴一直都能抚慰我的心灵,它不仅能给与我同病相怜的人带来慰藉,也能让我自己暂时忘却命运的不公与多舛。 1829年的圣诞节那天,我和安妮·汉普顿结婚。安妮也是黑人,当时就住在附近。我们的婚礼在爱德华堡举行,为我们证婚的是镇上德高望重的蒂莫西·埃迪法官。安妮当时已经在仙蒂山住了很长时间了。她在老鹰酒馆为贝尔德先生工作,同时也在塞勒姆县的亚历山德里亚·普劳德菲特牧师家里做事。普劳德菲特先生主持当地的长老会工作很多年,他的学识和虔诚远近闻名。直到现在,安妮仍然对他的善良和教诲心存感激。安妮没法追溯她确切的血统,她只知道祖辈中有红种人、白种人和黑种人,但没法确定哪一种血统占主导。不过,三种血统混合让她的容貌奇特而悦目,非常与众不同。我母亲的血统中有四分之一的黑人血统,安妮的容貌跟我母亲有点相似,但还是有着很大差别。 那年七月,我年满二十一岁,刚步入成年。身边不再有父亲的教导和帮助,而是要开始肩负起对妻子的责任,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奋斗。尽管肤色让我受到歧视、现状也颇为寒苦,但我一直对未来满怀憧憬:我要努力干活攒钱,拥有自己简单温馨的小屋和几英亩地,这就是我想要的幸福和舒适生活。 从结婚那天起到现在,我对妻子的深爱从未减少过半分;对孩子们更是宠爱有加,这种父爱只有体会过父亲对孩子柔情呵护的人才能真正理解。我觉得必须要交代清楚这些,因为只有这样,读者才能理解我在后来的困境中所承受的痛苦。 新婚后不久,我们就开始过起了小日子。当时我们住在爱德华堡最南面的一幢黄色的旧房子里。后来这幢房子被改建成了一座现代化宅邸,最近已归莱斯罗普上尉所有。人们把它叫做“堡垒山庄”。我们这儿建县之后,偶尔会在那里审理案件。1777年时,因为它在哈得孙河的左岸,靠近当时的要塞,伯戈因将军曾住在那里。 那年冬天,我找到了一份修筑尚普兰运河的活儿。监督那段运河修筑工作的是威廉·范·诺特维克,我们这些劳力的负责人是大卫·麦克埃克伦。运河在翌年春天通航,而那时我已攒下了一些积蓄,买了两匹马和其他跑运输所必要的东西。 我雇了几个得力的帮手,承包了从尚普兰湖往特洛伊筏运木材的生意。戴尔·贝克威思和来自怀特霍尔的一位巴特密先生陪我跑了几趟。一季跑下来之后,我非常熟练地掌握了筏运的技巧和窍门——在被迫为奴期间,我曾因为精通此道而帮一位可敬的主人出了不少力,也让贝夫河两岸那些笨拙的伐木工刮目相看。 有一次我顺着尚普兰湖跑运输时,有人怂恿我去加拿大看看。于是我去了蒙特利尔,参观了大教堂和其他一些名胜;随后去了金斯敦和另外几个城镇。这趟旅行让我对方位有所了解,这在之后也帮上了我的忙,我会在故事快结束时再次提到。 我顺利地完成了承包的筏运业务,我和雇主都非常满意。因为冬天无法继续跑运输,而我又不想闲着,所以我跟米达·冈恩订了一份伐木的合同。1831—1832年的那个冬天,我做了整整一季的伐木工。 1832年春,我和安妮合计着在附近承包个农场。我从小就习惯了干农活,也比较喜欢干这种活。于是,我在父亲曾劳作过的老奥尔登农场承包了一块地。我们带着一头奶牛、一只猪、一对刚从哈特福德的刘易斯·布朗那儿买来的犍牛以及一些个人物品和日常用品,开始了在金斯伯里的新生活。那年我尽自己最大所能,种了二十五英亩玉米和一大片燕麦。我在农田里勤恳劳作,安妮则勤俭地处理家务。 我们在那里一直生活到1834年。冬天农闲的时候,总是会有人找我去拉小提琴。只要哪里有年轻人聚会跳舞,基本上就会有我的身影。周围村庄的人都知道我的小提琴拉得不错。安妮则因为曾在老鹰酒馆工作过,厨艺远近闻名;在法庭审案期间,或者在其他一些公众集会的日子,安妮总被叫去谢丽尔咖啡馆帮厨,收入还算不错。 那期间,我们靠拉小提琴和帮厨攒了不少钱;再加上农场的收入,我们很快就殷实了起来。可以说,我们一家人当时过着快乐而富足的生活;或者说,如果我们当时没有离开金斯伯里,我相信,我们会一直过着那样幸福安稳的生活。遗憾的是,我们的下一步决定却让厄运悄悄临近。 1834年3月,我们搬到了萨拉托加斯普林斯,住在华盛顿街北边丹尼尔·奥布莱恩家的房子里。当时,艾萨克·泰勒在百老汇大街的最北端开了一家很大的旅馆,名叫“华盛顿堂”。他雇我帮他赶马车,我一干就是两年。之后我基本上只在旅游旺季时才在合众国酒店或当地的其他小旅馆干活,安妮也是。冬天的时候,我主要靠拉小提琴挣钱;修建特洛伊至萨拉托加的铁路时,我也干了好多天的劳力。 在萨拉托加时,我经常去西法斯·帕克先生和威廉·佩里先生开的店里买家用品。这两位先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我一直很敬重他们。所以,十二年后,我才会捎信给他们,那封信后面会详细提到。 我经常在合众国酒店碰到奴隶,他们陪着自己的主人从南方过来。他们大多衣着得体,看起来挺富足的,生活也比较安逸,没有太多烦心事。他们很多次跟我谈起关于奴隶制的问题,绝大部分都透露出心底对自由的向往。有些奴隶还热切地想要逃跑,甚至问我有没有什么可行的办法。但是,他们都知道,一旦逃跑后被抓回,就必须接受严惩;他们正是因为这种恐惧才一直没付诸实施。我一直生活在已经废除了奴隶制的北方,心里一直渴望着能在白人主导的世界里为自己挣得一席之地,我也觉得自己并不比有些白种人智商低;所以,我一直相信没有人会甘心做一个卑微的奴隶。对于那些支持或允许奴隶制度存在的法律或宗教,我实在无法理解其正义何在。对于那些向我征求意见的人,我都坚定地劝他们等待时机争取自由。 直到1841年春天,我才离开萨拉托加。七年前我们满怀期许离开哈得孙东岸那间安静的农舍,然而那种种愿望并未实现。我们虽然一直衣食无忧,但始终没有富裕起来。萨拉托加这个因为矿泉水而闻名世界的城市并不是我们这种勤俭度日之人的乐土,反倒是那些得过且过、挥霍无度的人更喜欢生活的地方。 当时我们已经有了三个孩子——伊丽莎白、玛格丽特和阿朗佐。大女儿伊丽莎白已经十岁了,二女儿玛格丽特当时八岁,小儿子阿朗佐才刚满五岁。孩子们让我们家充满了欢声笑语,他们稚嫩的声音在我们听来如同天籁。我和安妮为这三个天真烂漫的宝贝编织了无数美好的梦想。不干活的时候,我常常带他们出门玩耍。孩子们总会穿上最漂亮的衣服,穿梭在萨拉托加的大街小巷或在林间嬉闹。我一看到他们就会忘却一切烦恼,我总喜欢把他们紧紧地搂在怀里,他们黑色的皮肤在我眼里就像白雪那样纯洁无瑕。 故事说到这里,我的人生尚未出现任何波澜——我只是一个平凡普通的黑人,心怀最纯朴的爱与希望,为着更好的生活辛勤劳作。谁曾料想,转折点已然到来——我的人生突然陷入了无法言表的屈辱、悲伤和绝望。一道阴影逐渐向我袭来,然后很快就吞噬了我;我从家人的视线中消失,无法再沐浴自由的光芒,独自在漫漫黑夜中度过了很多很多年。 [book_title]第二章 1841年3月下旬的一天上午,我当时没什么活儿可干,就在萨拉托加斯普林斯的村里随处走走,琢磨着在忙季到来之前去哪儿打点零工。当时正值法庭开庭审案期间,所以安妮跟往常一样去了二十英里外的仙蒂山,在谢丽尔咖啡馆帮厨。我记得伊丽莎白跟着她一块儿去了,玛格丽特和阿朗佐则被送去了萨拉托加的姨妈家。 国会街和百老汇街交汇的转角上有家穆恩先生开的小酒馆,据我所知这家酒馆的主人现在仍然是穆恩先生,当时我就是在那附近遇见了两位衣着得体的先生。我完全不认识他们,印象中他们说是有个熟人向他们推荐了我,说我的小提琴拉得很不错,不过我现在已经完全想不起来当时他们所说的那位熟人到底是谁。 他们很快就切入正题,问了很多关于我小提琴水平的问题。他们似乎对我的所有回答都非常满意,随即便提议要雇用我一小段时间,还感叹说,我加入他们的表演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他们一个叫梅理尔·布朗,另一个叫艾布拉姆·汉密尔顿:这是他们自己告诉我的名字,当然,我现在完全有理由怀疑他们并没有告诉我真名。梅理尔·布朗大概四十岁,身材矮小健壮,看上去精明能干;他当时穿着黑色大衣,戴着一顶黑帽,他说自己平时在罗切斯特和锡拉丘兹两地奔波。艾布拉姆·汉密尔顿看上去年轻一些,我估计还没满二十五岁;他高高瘦瘦,皮肤白皙,眼睛也是浅色的;他的打扮看上去非常时髦,那天穿着一件优雅的马甲,外面套了一件黄褐色的大衣,头戴一顶亮闪闪的帽子;他的气质有些阴柔,不过让人觉得挺有魅力的,感觉是那种容易接近也很擅长与人打交道的人。他们自称是华盛顿某个马戏团的人,当时已离开大部队北上游玩了一小段时间,所以他们正打算回去跟大部队会合,一路上顺便做些表演赚些路费。他们还抱怨说,之前的表演一直都没能找到合适的音乐来配合,所以,他们希望我能跟着他们一起去纽约,路上每天支付我一美元作为报酬,如果晚上有表演则每晚再另付三美元,之后也会给我足够的路费从纽约回萨拉托加。 我当即就答应了,一方面是因为报酬丰厚,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一直想去大城市看看。他们希望能够立刻动身。我想反正我不会离开太长的时间,没有必要写信告诉安妮,说不定我跟安妮会差不多时间回来。所以我只带了点随身衣物和小提琴,就跟他们一起上路了。他们乘坐的是一辆两匹枣红大马拉的有篷马车,看上去非常气派。他们有三大箱行李,都绑在行李架上,叠到车夫座椅一般高。他们坐在马车里,我赶着马车从萨拉托加出发赶往奥尔巴尼,心里十分高兴,我对这份新工作特别满意。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们曾穿过巴尔斯顿的崎岖山路,然后在傍晚之前抵达了奥尔巴尼,当时停在了博物馆南面的一家旅馆附近。当晚我就看到了他们所谓的演出——实际上也是整个旅途中的唯一一场演出。汉密尔顿站在门口,我负责伴奏,布朗负责表演,主要就是杂耍抛球、绳上跳舞、帽中煎饼、模仿猪叫之类的口技和戏法表演。来看演出的人寥寥无几,有些还只是凑热闹的,用汉密尔顿的话说,就是收入“空空如也”。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继续赶路了。他们急切地盼望着能早点跟马戏团会合,所以我们马不停蹄地赶路,中间都没有再停下来演出,最终如期抵达了纽约。我们在市区西面的一所房子歇脚,那所房子位于连通百老汇和哈得孙河的一条街上。我当时想着我的差事算是办完了,要不了一两天我就能动身回萨拉托加跟亲友重聚了。但布朗和汉密尔顿却极力游说我继续跟着他们一起去华盛顿。他们不断表示,到那儿时就是夏天了,马戏团会开始北上演出,只要我愿意去,他们一定能给我谋个好差事,收入一定会非常可观。他们把各种好处说得天花乱坠,对我的表演也是赞不绝口,所以我最终被他们说动,同意一起前往华盛顿。 第二天早上,他们给我提了个建议:因为我们接下来要去的是个蓄奴州,所以我最好在离开纽约之前先去开个自由证明。当时我很感激他们的谨慎建议,说实话如果他们不提,我自己根本不会想到这回事。于是我们立刻动身,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时应该是去了海关。他们宣誓证明我是个自由人,办事人员在一张纸上写了点什么然后递给我们,让我们去书记室。随后书记员在那张纸上又写了点什么,还收了六先令,让我们回到海关。又办了一些其他的手续、付了两美元之后,我终于拿到了证明我是自由人的文件。我把文件放在口袋里,跟着我的两位朋友回到了旅馆。我必须承认,当时觉得完全没有必要费心去开这个证明,我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从未有过丝毫的担忧。我记得当时的那位书记员曾在一本很厚的本子上做了备忘,我觉得这个记录现在应该还能查得到。如果查一查1841年3月下旬或者4月上旬的备忘记录,至少能够确认这件事是确切无误的。 于是,在抵达纽约之后的第二天,我便揣着我的自由证明跟他们一起渡河前往泽西城,然后一路直奔费城。我们在费城逗留了一晚,第二天一早继续出发前往巴尔的摩。我们顺利抵达巴尔的摩后,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旅馆歇了歇脚,我记得那家旅馆叫罗斯本,也有可能是旅馆的老板叫罗斯本。从纽约出发的这一路上,他们越来越迫切地希望能早点跟马戏团会合。所以,我们把马车留在了巴尔的摩,改搭火车前往华盛顿。我们抵达华盛顿的时候是傍晚,第二天恰好是哈里森将军的葬礼。当时我们住在宾夕法尼亚大道的加德斯比酒店。 晚饭之后,他们把我叫到了他们的房间,给了我四十三美元,这远远超出了之前说好的报酬;他们解释说,这是为了弥补从萨拉托加一路过来时因为没有那么多演出而给我带来的损失。他们还告诉我,本来马戏团是打算第二天一早就离开华盛顿的,但因为哈里森将军的葬礼,他们决定推迟一天离开。从我第一次遇见他们,一直到现在,他们都对我非常和善。他们时时刻刻都对我表现得关怀备至、赞许有加,而我则是认定了他们都是善良的人。我全心全意地信任他们,完全没有怀疑过一丝一毫。他们的所有言行——比如建议我防患于未然地去开自由证明,还有其他没有必要赘述的各种细节——都让我觉得他们是我的朋友,他们一直在替我着想。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切都是伪装;万万没有想到,他们正谋划着最邪恶的罪行。他们到底是不是我的不幸之源,到底是不是披着人皮的狡猾恶魔——处心积虑地诱惑我远离我的家人、失去我的自由——读者们心里跟我现在一样了然。如果居然还有人相信他们是无辜的,那该如何解释我的离奇失踪呢?我也希望真相不是我想的那样,但我仔细回想了所有的一切之后,实在无法再为他们辩解。 我收下钱之后,他们建议我晚上别出去,因为我对这里的风土人情完全不了解。我答应一定不会出去,然后离开了他们的房间,一个黑人仆人领着我去了一间一楼靠后的房间。我躺下休息,睡着前一直想念着我的家人,想着我们之间距离那么遥远。遗憾的是,那晚并没有天使到我床前劝告我要离开,也没有仁慈的声音在梦中警告我,往前一步便是深渊。 第二天,华盛顿举行了一场盛大的游行。礼炮与丧钟的轰鸣声响彻天空,许多人都在房子上挂了黑纱,街上人山人海。送葬的队伍沿着宾夕法尼亚大道缓缓前行,马车一辆接着一辆,后面跟着成千上万人组成的游行队伍,他们在哀乐声中一路护送哈里森将军的遗体入葬。 我从一大早就一直跟汉密尔顿和布朗在一起,因为我在华盛顿也不认识别的什么人。送葬队伍经过时,我们一起在窗前肃立观看。我清楚地记得,墓地的礼炮每响一下,窗玻璃就会被震得抖一下。随后,我们去参观了国会大厦,在四处逛了许久;下午又一路走到总统府,他们始终跟我在一起,路上不断指给我看各处景点。然而,我始终没看到马戏团的影子;实际上,我那天完全沉浸在游览的兴奋中,早把马戏团抛在脑后了。 那天下午,我那两位朋友几次进酒吧喝酒;据我认识他们这段时间所知,他们并没有酗酒的毛病。他们喝酒时也会给我倒上一杯,从后来所发生的事来看,我当时并没有喝醉。但是快到傍晚的时候,我在喝了他们递过来的一杯酒后,突然难受起来,我以前从来没经历过那种难受的感觉。我开始觉得浑身不舒服,头也开始剧痛,是那种很难用言语表达的沉重的钝痛感。晚饭时,我完全没有胃口,一看到甚至一闻到吃的东西就想吐。入夜时,昨天领我进房间的那位仆人带着我回到了那间卧房。布朗和汉密尔顿劝我好好休息,还悉心安慰了我一番,希望我明天早上就能好转。我勉强脱掉外套和靴子,就一头栽倒在床上。但是,我的头疼越来越剧烈,根本无法忍受,所以一直都睡不着。躺了没多久,我就觉得特别渴,嘴唇都干裂了。我满脑子只能想到各种水——湖水、奔腾的河流、我曾驻足饮水的小溪、水桶被慢慢从井中提起时满溢的清冽井水。大概快到半夜的时候,我实在口渴难忍,只能起身找水喝。我对酒店一点都不熟悉,周围又看不到一个人影。我茫然地摸索了好久,终于在地下室找到了一间厨房。有两三个黑人仆人在厨房里忙碌着,其中有个女的给我倒了两杯水。我一口气喝完,暂时缓解了口渴;但等我回到房间时,却又口渴起来,比之前更难忍受,头痛也越来越剧烈。那晚的痛苦崩溃,那种痛不欲生、几乎把人逼疯的绝望,我到死也不会忘记。 从厨房回来大概一两个小时后,我感觉到有人进了我的房间。我听到了各种混杂的声音,估计当时进来了好几个人,但我一直不知道进来的是谁,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当然,我也无法确定布朗和汉密尔顿是不是也一起进来了。我只依稀记得有人告诉我必须要去看医生,我草草地套上了靴子,没穿外套也没戴帽子,跟着他们穿过一条长长的走道(也可能是小巷),然后就走到了外面的大街上。这条街与宾夕法尼亚大道垂直交汇,街对面有一扇窗户里亮着灯。我印象中当时有三个人围着我,但我实在记不清任何具体的细节,那段记忆就像噩梦一样阴晦。我们朝着灯光走去,我当时想着那可能会是个诊所;奇怪的是,那灯光仿佛变得越来越暗,而这盏泯灭的灯火是我对那晚最后的记忆。随后我便失去了意识,我不知道到底晕厥了多长时间,也许只是当晚,也有可能是好几天;我只知道清醒过来的时候,我孤身一人,周围一片漆黑,我的手脚都被戴上了镣铐。 清醒过来的时候,头痛已经好多了,但我感觉非常虚弱,一点力气都没有。我坐在一张粗木板做的矮长凳上,没穿外套也没戴帽子;手被铐住了,脚踝上也铐着一对沉重的脚镣。脚镣上有根铁链,一端连着地板上的一个大铁圈。我试着站起来,但完全没办法做到。刚从极度痛苦的昏厥中恢复意识,我过了许久才慢慢理清自己的思路。我在哪里?为什么我手脚都被铐上了?布朗和汉密尔顿在哪里?我究竟干了什么,要把我关在这牢里?思绪一片混乱。我相信在我清醒过来之前一定发生了什么事,但我什么都想不起来,连自己昏迷了多久都不知道。我竖起耳朵仔细去听周围的声音,试图捕捉到一点点生命的迹象,但除了自己不小心扯动镣铐发出的声响外,唯有死一般的寂静。我开口说话,却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我扯着镣铐费力摸了下口袋,口袋里空无一物;看来我不仅是被剥夺了自由,连身上的钱和证明我自由的文件都被洗劫了!于是,我开始隐约地意识到自己是被绑架了,我搞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简直太荒谬了,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误会吧——但这误会实在是太糟糕了!一个纽约州的自由公民,既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又没触犯过任何法律,怎么会莫名其妙地就处在这种非人的境地了呢!我把所有线索都串联起来,便越发地确认了自己的推测;想到这时我不寒而栗。我不指望那些残酷的人能放我一条生路,只能祈求上苍垂怜。我把头埋在被镣铐桎梏的双手中,痛哭流涕。 [book_title]第三章 我呆坐在矮凳上,手脚无法动弹,心情极度沮丧,就这样过了大概三个多小时。远处一声公鸡的鸣叫声打破了这死一般的寂静,然后隐约传来了车轮碾过路面的声音,好像有马车在匆匆赶路。我想应该是天亮了,但我周围仍然没有一丝光亮。随后我听到了脚步声,好像有人在我的头顶上方走动。我确定自己一定是在一间地下室里,周围潮湿而且带着霉味的空气也恰恰能印证这一点。头顶上方的脚步声至少持续了一个小时,然后,我终于听到了有人走近的脚步声。脚步声越来越近,然后是门锁的窸窣声,紧接着一扇厚重的大门吱呀着打开,光线一下子涌了进来。两个男人走到了我面前。其中一个大概四十来岁,身高一米七八左右,身材特别魁梧,深栗色的头发有着些许斑白;他的脸圆圆胖胖的,面色泛红,看起来粗糙野蛮,透出一股子凶残狡黠,一脸阴险可恶的小人奸相。我后来知道他的名字叫詹姆斯·H·伯奇,是华盛顿一个臭名昭著的奴隶贩子,当时正跟新奥尔良的西奥菲勒斯·弗里曼联手干这龌龊的勾当。跟着他一起进来的是个名叫埃比尼泽·拉德博恩的男仆,他负责看守这里。这两个人现在仍然住在华盛顿——至少我重获自由经过华盛顿时他们都还住在那里。 借着门口透进来的光亮,我仔细观察了一下关押我的这间黑屋。整间房大概有十二平方英尺,四面墙都是实心的,地板铺着厚木;有一扇装着铁栅栏的小窗,窗外挡着遮板,一丝光也透不进来。 屋里有扇包着铁皮的门,门那边是一间没有窗户的黑屋,也是一点光都透不进来。我所在的这间黑屋里只有我坐着的那条矮长凳和一个脏兮兮的老式炉子,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没有了,甚至没有床和毯子;铁皮门另一边的那间黑屋里什么都没有。伯奇和拉德博恩刚才打开的那扇厚重的门外有一条小小的走道,走上几个台阶就到了一幢房子的后院里。除了跟房子相连的一面墙外,院子的另三面都围着十到十二英尺高的砖墙,整个院子的纵深约三十英尺。院子的一面墙上有扇厚重的铁门,连着一条狭窄、封着顶的走道,顺着房子的一侧一直通到街上。铁门死死地关着,门里黑人的命运也就这样被牢牢地锁住了。墙头支撑着房顶的一端,向内延伸的屋顶就像一个顶棚,下面胡乱搭着些简陋的小棚,供奴隶晚上睡觉或白天躲雨。这个院子有点像农民的谷仓,但处心积虑的设计让外面的人永远都无法看到这里面居然有人像牲口一样被关押着。 院子前面是幢两层楼高的房子,房子正对着华盛顿的某条街道。从外面看,这只是一幢普通的居民房,经过这里的陌生人绝对不会想到这背后隐藏着龌龊的勾当。讽刺的是,站在这幢楼上就能一眼看到国会大厦。那些标榜自己有多么爱国的议员们鼓吹自由与平等的声音,与可怜的奴隶身上的枷锁声,就这样混杂在一起。奴隶围圈居然就设在离国会大厦近在咫尺的地方! 后来我才知道,关押我的这个地方是一个叫威廉的人在华盛顿开设的奴隶围圈,1841年的时候,这个围圈的大致情况就是我所描述的这样。伯奇一走进门就问我:“伙计,现在感觉如何呀?”我告诉他我感觉很虚弱,然后问他为什么把我关在这里。他回答说,因为我是他的奴隶——他刚买下了我,打算把我送到新奥尔良去。我立刻大声而且坚决地告诉他,我是自由人!然后一口气告诉他,我来自萨拉托加,我的妻子和孩子现在还在那里,他们也都是自由人,我姓诺萨普。我警告他,他这样囚禁我是犯法的,等我重获自由之后一定会去告他。他却一口咬定我是来自佐治亚州的奴隶。我再三强调自己绝对不是什么奴隶,并要求他立刻把我的镣铐都解开。他不断试图让我安静下来,好像是怕有谁听到似的。但我怎么可能安静得下来,我破口大骂绑架我的人,他们就是彻头彻尾的混蛋!伯奇眼看着没办法让我安静下来,也开始大发雷霆。他满口脏话,骂我是个从佐治亚州偷跑出来的黑鬼骗子,还骂了一大堆肮脏不堪的话,那种话真是只有他这种最粗俗的人才说得出口的。 在我们争吵的时候,拉德博恩一直默默地站在一边。他在那个围圈的工作是看守被关押的人——也许对他而言这跟看守牲口没什么区别——还有接收奴隶、给奴隶送饭和鞭笞奴隶等。每天从每个奴隶身上他能赚两先令。伯奇让他去把杖板和九尾鞭拿来,他立刻就去把这些刑具扛了进来。我当时是第一次看到那种专门用来杖打奴隶的木板,就是一块十八到二十英寸长的厚木板,形状有点像那种老式的搅布丁的棒子,也有点像平常看到的船桨。扁平的那一部分大概有两个摊开的巴掌那么大,上面布满了螺旋状的突起。而九尾鞭就是一束多股软鞭,每一股的末端都打了一个结。 刑具拿来之后,他们两个人就一把按住我,把我的衣服都撕扯掉。我的双脚本来就被拴在地板上。他们把我从长凳上拽下来,脸朝下趴着;拉德博恩一脚踩在我的手铐上,我的手只能牢牢地贴在地上,完全不能动弹。然后伯奇开始用杖板狠狠地打我。我赤身裸体,一下子就被打得遍体鳞伤。伯奇打累之后暂时停了下来,然后问我还坚持说自己是自由人吗?我当然坚持!于是他接着打,这次打得更狠更急了。又打累之后,伯奇又一次停下来问了我同样的问题,我还是一直咬着牙坚持说自己是自由人,伯奇再接着打。他一边打,一边不断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我,那模样简直就像披着人皮的恶魔。一顿毒打之后,杖板都被打断了,只剩下一截手柄。但我依然没有屈服。我怎么可能会在他的淫威之下就违心地承认自己是奴隶呢!伯奇愤怒地把手柄丢到一边,随手抄起了九尾鞭。九尾鞭打起来比杖板疼多了。我铆足了浑身的劲咬牙坚持,但还是无法忍受。我忍无可忍,不禁恳求他放过我,但只换来更恶毒的咒骂和更无法忍受的鞭痛。我当时想,我可能会就这样死在这恶魔的皮鞭下了。即使时过境迁了这么久,我现在想起那顿鞭打,依然心有余悸。我浑身上下都像火烧一样疼,我相信炼狱的烈焰也不过如此了! 他不断重复问我同样的问题,但最后,我已经完全没有办法开口说话了。他依然继续鞭打,我浑身的皮肉都绽开了,感觉就像他在把我的皮肉活生生地剥离我的骨头一样。就算只剩下最后一丝仁慈之心,也不会这样毒打一条狗,更何况他打的是活生生的人!最后,拉德博恩表示没必要继续打我了——估计我已经失去知觉了,伯奇这才停手。但他冲着我狠命地挥舞拳头,咬牙切齿地威胁我说,要是再敢说自己是自由人,或者说自己是被绑架来的这种话,下次绝对不会这么轻易就放过我。他发誓说,要么让我屈服,要么就直接杀了我,没有其他选择。一股脑儿说完这些话之后,他解下了我的手铐,但我的脚还是被牢牢地拴在大铁环上。他们关掉了窗户上才掀开没多久的遮光板,然后走出了地牢,锁上了大门。我又一次孤身一人陷入了无尽的黑暗中。 过了一两个小时之后,我突然听到了门锁转动的声音,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刚清醒的时候,我在极度孤独中迫切地渴望能看到个人影,随便什么人我都不在乎;但是现在,我一想到有人走近就浑身颤抖。任何人脸都像鬼魅一般,尤其是白人的脸。走进来的是拉德博恩,他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有一块干巴巴的炸猪排、一片面包和一杯水。他问我感觉怎么样,假惺惺地对我遭受毒打表示了同情,然后劝我乖乖听话,别再嘴硬说自己是什么自由人了。他摆出一副关心我的样子,劝我越少说话越好。我不知道他到底是真心同情我的处境还是在设计诱导我放弃抵抗,不过现在再去推测这些完全没有意义。反正他说完这些话之后,帮我拿掉了脚上的镣铐,打开了小窗上的遮光板,然后就离开了地牢。 我那时浑身僵硬、到处酸痛、体无完肤,只要稍微动一下就痛彻骨髓。透过那扇小窗只能看到墙头的屋顶。晚上,我躺在硬邦邦的潮湿地板上,既没有枕头,也没有被褥。拉德博恩每天准时进来两次,每次都送来猪排、面包和水。我基本上吃不下什么东西,但是非常口渴。浑身的伤痛让我必须不停地变换姿势。那几天,我就这样坐立难安、浑身伤痛地度过每一个白天和黑夜。我在那些日子里陷入了无尽的伤心和绝望,我不停地想念我的家人、我的妻儿。好不容易能睡着的时候,我总是会梦见他们——梦里我又回到了萨拉托加,我看见他们熟悉的脸庞,听到他们一直在叫我。但每一次醒来发现这一切都是幻影,我实在忍不住痛哭流泪。但我的意志并没有崩溃,我一直没有放弃逃跑的念头,而且,我越来越迫切地想要逃离这个地方。我觉得当大家搞清楚事情真相之后就会还我自由了,我相信世间还是有公道的。到那时,伯奇没办法继续说我是佐治亚州逃跑的奴隶,他必须放我走。我当时并非没有怀疑过布朗和汉密尔顿,但我始终无法接受他们真会如此陷害我,所以当时我还想着他们应该在找我——等他们找到我就能把我救出火坑了。唉!当时我是完全不明白所谓的“人心险恶”啊!贪婪能诱使扭曲的人性做出多么邪恶的事情,这完全超出了我能想象的程度。 过了几天之后,他们打开了地牢的大门,允许我在院子里走动一下。院子里关着三个奴隶,其中有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另两个是年轻小伙,一个二十岁左右,另一个二十五岁左右。我们很快就互相熟悉了,我知道了他们的名字和各自的经历。 年龄最大的那个黑人名叫克莱门斯·雷,以前住在华盛顿,他曾以赶马车为生,曾在一家马车行做了很长时间。他非常聪明,十分清楚自己的处境,一想到要被送到南方就特别沮丧。伯奇在几天前把他买了下来,在送往新奥尔良的奴隶市场之前先安顿在这里。就是他告诉了我这里是威廉的奴隶围圈,之前我从没听说过这种地方,他告诉我这里到底是干什么用的。而我则向他倾诉了我的不幸遭遇,但他能做的也只有些许言语的安慰和同情。不过,他也劝我别再提什么自由不自由的,因为他了解伯奇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要是继续不折不挠,只能换来更多的毒打。另一位小伙子名叫约翰·威廉斯,他在弗吉尼亚州长大,离华盛顿并不远。他原来的主人把他给了伯奇用来抵债,而他一直期待着主人有朝一日会把他赎回去——他的愿望后来实现了。小男孩名叫兰德尔,非常活泼可爱。大部分的时间他都在院子里玩耍,有时会哭着找妈妈,边哭边问他妈妈什么时候能来。在他幼小的心里,最伤心,或者说唯一伤心的事就是妈妈不在。他还太小,没法明白现在的处境。不想妈妈的时候,他喜欢跟我们嬉笑打闹。 他们三个人晚上就睡在顶棚下面简陋的小格间里,而我则被锁回地牢里。后来,他们终于给了我们几条毯子。那些毯子原来是给马用的,谁能料到这条毯子会是我接下来的十二年里唯一能充当被褥的东西。雷和威廉斯对纽约州很感兴趣,问了我很多问题——那里的人是怎么对待黑人的?黑人怎么可能有自己的家,而且还能组建家庭,没有人压迫他们吗?他们都向往自由,尤其是雷,每次说起这个话题都感慨不已。当然,我们谈论这些的时候都要避开伯奇,也不能让看门的拉德博恩听到。因为这些话题,哪怕只是小小的念想,都会换来一顿毒打。 我觉得我把这些事无巨细地写下来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这些都是我的人生中具体而且真实的事件,也能让读者详细地了解我所看到的、所知道的奴隶制度,并且记录下那些重要的地点和现在还活着的人们。华盛顿和它的周边对我来说一直是陌生的地方,现在依然如此;除了伯奇和拉德博恩,我不认识其他住在华盛顿的人,最多会有些同为奴隶的同伴提到过的几个人名。我的所言是否属实,一目了然。 我在威廉的奴隶围圈大概待了两个星期左右。有天晚上,有人带着一个女人走了进来。那个女人哭得非常伤心,手里还牵着一个小女孩。她们就是兰德尔的妈妈和同母异父的妹妹。兰德尔看到她们时欣喜若狂,他死死地拽着妈妈的裙子,不断亲吻妹妹,高兴得不能自已。妈妈把他揽在怀里,温柔地抱着他,一边流泪一边宠溺地看着他,不断轻唤着他的名字。 小女孩名叫埃米莉,七八岁的样子,肤色有点浅,长得非常漂亮,性格也非常讨人喜欢。她的头发打着卷儿垂在脖子边,裙子的式样和质地都很好,全身上下都收拾得很整齐干净,一看就是在富裕家庭长大的孩子。兰德尔的妈妈穿着丝绸的衣服,手上戴着戒指,耳垂上也配着金饰。从她得体的举止和言谈中不难看出她不是普通的奴隶。她对于自己当时的处境似乎也有一种措手不及的惊讶,突如其来的命运转变把她推入了这样的境地。她不停地哀怨,最后和孩子们一起被关进了我那间地牢里。她的悲恸和凄楚完全没办法用语言来表达。她蜷缩在地板上,把孩子们揽进怀里,诉说着唯有母爱能企及的柔情话语。孩子们紧紧依偎着她,仿佛妈妈的怀抱是唯一的避风港。后来,孩子们安稳地枕在妈妈的大腿上睡着了。妈妈看着熟睡中的孩子,轻轻地拂开他们额上的细发,一整晚都在温柔倾诉着。她不断地叫着他们亲爱的宝贝、可怜的小东西,心疼他们还不知道将来会面对怎样的苦楚。他们很快就会失去妈妈的温柔怀抱了,分离早已是注定的。无从知晓孩子们将会面对怎样的命运,她也实在无法忍受跟小埃米莉和亲爱的儿子分离。他们是多么乖巧、多么可爱的孩子啊!一想到要离开他们,她就悲痛得无以复加。但是,她很清楚地知道,孩子们会被卖掉,也许两个孩子会被分开,此生都无法再见。听这位绝望的妈妈哭泣着讲述这一切,再铁石心肠的人都会动容。她的名字叫伊莱扎,后来她跟我讲述了她的故事: 她的主人是华盛顿的一位富人,名叫贝里。如果我没记错,她说她出生在贝里的种植园。后来贝里染上了一些恶习,随后跟他妻子争吵不断。实际上,早在兰德尔刚出生不久的时候,贝里就跟他的妻子分居了。贝里把原来住的房子留给了妻子和女儿,自己在附近新建了一幢,然后带着伊莱扎住进了新房子,并答应伊莱扎,只要她愿意跟他住在一起,以后会让她和孩子们都获得自由。她和贝里在新房子里一住就是九年,期间不仅有仆人服侍她,而且一直衣食富足。埃米莉其实是她和贝里的女儿!贝里的大女儿在父母分居后一直跟母亲一起住在原来的房子里,后来嫁给了一位名叫雅各布·布鲁克斯的人。后来应该是发生了某些贝里无法掌控的事情,导致他的财产被迫分割。结果,伊莱扎和她的儿女被分给了布鲁克斯。她和贝里共同生活了九年,虽然这种生活并非她所愿,但足以让她成为贝里妻女的眼中钉。我听得出来,她一直觉得贝里本人其实是好心肠的,贝里一直答应会给她自由,她也一直深信不疑,可惜后来发生了变故。伊莱扎和儿女被分给布鲁克斯之后,她心里明白,他们很快就会被分开了。贝里的大女儿非常讨厌伊莱扎;至于埃米莉,她同父异母的妹妹,还长得居然跟她一样漂亮,她自然更是无法容忍。 有一天,布鲁克斯说他要帮贝里兑现诺言,要去给伊莱扎开自由证明,所以要带她出门。伊莱扎听到这个消息兴奋不已,她把自己和小埃米莉打扮得特别漂亮,高兴地跟着他出门了。结果到了城里之后,她们并没有得到自由,而是被带到了伯奇这里;对方开出的不是自由证明,而是一张卖身契。多年的期盼瞬间化为泡影。就在短短一天的时间里,她从最欢欣的期盼跌落进最痛苦的深渊。也难怪那晚她止不住悲恸,痛苦和心碎的呼喊传遍了围圈的每一个角落。 伊莱扎现在已经过世了。她被葬在遥远的雷德河上游,河水缓缓地流经路易斯安那州贫瘠的低地;那里有她的坟墓,那是可怜的奴隶唯一安息的地方。她当年的担心后来都变成了现实;她日夜悲恸,得不到一丝抚慰;一位母亲眼看着儿女陷入无望的命运时那种撕心裂肺的伤痛,这一切的一切都会在后面的故事里一一讲到。 [book_title]第四章 在被关进围圈的第一个夜晚,伊莱扎断断续续地讲述着心中对贝里女婿的怨恨。她说,要是她早点识破他的诡计,她宁可死也不会被他带到这里来。他们是趁着贝里不在种植园的时候伺机哄骗她出门的。她非常希望能再见贝里老爷一面,他对她一直都那么好。可惜,她心里明白,现在贝里根本没办法救她出去。说着说着她又开始流泪——她不断亲吻熟睡中的孩子们——一边还不停地跟他们说话。孩子们枕在她的腿上睡着了,她一个人倾诉了一整晚。夜复一夜,夜夜如是,她的悲恸如漫漫长夜,永无止境。 第二天半夜的时候,牢门突然打开了,伯奇和拉德博恩提着灯笼走了进来。伯奇骂骂咧咧地命令我们赶紧把毯子卷好,准备离开这里去搭船。他一边咒骂说要是动作不快点儿就等着死在这儿吧,一边粗暴地把孩子们推醒,说他们睡得跟死猪一样。随后他去院子里把睡在小棚的克莱门斯·雷也喊了过来,命令他卷上铺盖到地牢里集中。克莱门斯进来之后,伯奇让他站在我边上,然后把我的左手跟他的右手用手铐铐上。约翰·威廉斯在一两天前已经如愿以偿地被他原来的主人赎回去了。大家都排成行后,伯奇命令我和克莱门斯往前走,伊莱扎和孩子们跟在后面。我们被带着穿过了院子,走过了那条有顶棚的过道,上了几级台阶,随后进了一间房间——我刚清醒过来时听到的脚步声应该就是从这间房间传来的。房里只有一只炉子、几把破旧的椅子和一张长桌,桌上铺着纸。 房间装饰很简陋,就刷了白墙,地上没有铺地毯,看起来像是个办公室。我记得有一扇窗户旁挂了一把锈迹斑斑的剑。伯奇命令我们把他的行李箱搬下去,于是我用没被铐住的右手抓住了一边的把手,克莱门斯抓住了另一个把手,我们就这样一路从前门走到了大街上。四周漆黑一片,没有半点声响。我隐约看到宾夕法尼亚大道的方向有一点点亮光,也有可能只是反光。但目光所及之处空无一人,连流浪汉的身影都没有。我当时一直盘算着伺机逃走,要不是手被牢牢地铐着,我肯定会孤注一掷地尝试一下,不管结果如何我都愿意承受。拉德博恩走在最后面,手里拿着根长棍,催促着孩子们踉踉跄跄地赶路。我们一队人就这样戴着手铐如死一般安静地走在华盛顿的大街上——华盛顿,这个告诉我们人人生而享有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权利的国家的首都,这个高唱着《嗨!哥伦比亚》的所谓幸福之地! 终于走到船边之后,我们又很快被赶进了堆满木桶和箱子的货舱。一个黑人奴隶拿了一盏灯进来,随后钟声响起,轮船马上就开动了。轮船沿着波托马克河顺流而下,不知道会把我们带往何方。经过华盛顿墓的时候,钟声再次响起。我相信伯奇一定会恭敬地脱帽躬身,向那位为国家之自由贡献一生的伟人致敬。 那一晚,除了两个孩子,我们都没有睡。我第一次看到克莱门斯·雷如此崩溃,在他心里,再没有比去南方更可怕的事了;因为这意味着他要离开自己的朋友,离开他成长的地方和熟识的一切——在他心里,这一切都是那么珍贵——很可能,这一切都再也看不到了。他和伊莱扎一直在哭泣,哀叹自己的悲惨命运。我一直试图让自己振作,虽然很难做到,但我必须做到。我默默地在心里想了无数个逃跑的计划,下定决心一有机会就要尝试一下。不过,我决定暂时假装屈服,不再坚称自己是自由人,因为这样做非但毫无益处,只能招来一顿毒打,而且还会影响到逃跑。 天亮了之后,我们都被召集到甲板上吃早餐。伯奇解开了我们的手铐,让我们围坐在餐桌边。他问伊莱扎要不要来杯酒,伊莱扎礼貌地拒绝了。我们默默无语地吃着早餐——一个人都没有说话。给我们添菜的是个黑白混血的女人,她看到我们鸦雀无声颇为不安,鼓励我们振作一点,不要那么垂头丧气的。吃完早餐之后,伯奇重新给我们铐上手铐,然后命令我们到船尾的甲板上去。我们挤坐在几个箱子上,伯奇就在附近,所以我们仍然一言不发。偶尔会有乘客走过,他们会看上几眼,然后就默默地走开了。 其实那天上午天气真是不错,河两岸的田野里都是连绵的绿色;因为我之前一直生活在北方,所以这是我第一次在这个时节看到这样的景象。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鸟儿在树间啼鸣——我真是羡慕这些鸟儿啊。我真希望自己也有一双翅膀,那样就可以即刻启程飞往北方,回到苦苦等着我的孩子们身旁。 午饭之前,轮船抵达了阿维亚溪,乘客们下船改搭驿站马车——伯奇和我们五个人包了一辆车。一路上,伯奇和孩子们有说有笑,甚至还在停车场给孩子们买了块姜饼。他告诫我要昂首挺胸,看起来精神一点儿,还说如果我表现得好,说不定就能遇上个好一点的买主。我没搭理他,他一脸仇视的样子,我根本就不想看他一眼。我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心里暗暗期许着,说不定等我回到家乡后哪天会和他狭路相逢,到时我一定不会放过他。 驿站马车到达弗雷德里克斯堡后,我们改搭了火车,黄昏前便到了弗吉尼亚州的首府里士满。下了火车,我们被带到了一个奴隶围圈。那个围圈位于火车站和河之间,主人是一个叫古丁的男人。围圈的构造跟威廉在华盛顿的那个差不多,就是稍微大一点儿,而且院子两个对角上各有一间小屋。这种小屋在很多奴隶围圈都能见到,通常是买主在达成协议之前对奴隶“验货”的地方。这就跟马匹交易前总要仔细检查一样,有缺陷的奴隶自然就出价低了。对于没有担保的奴隶买卖而言,这种“验货”程序至关重要。 古丁在门口候着我们,他矮矮胖胖的,圆圆的脸上都是赘肉,须发乌黑,肤色也很深,跟他自己的黑人奴隶差不多黑。他看上去大概五十岁,表情很严厉。伯奇见到他就热情地上前打招呼,一看就是老朋友了。他们两人亲切地握了握手,伯奇说他带了些人过来,还询问了船什么时候开,古丁回答说大概明天的这个时候。然后古丁扭头看了我一眼,随后走过来拉起我一只胳膊,让我稍稍转了转身,摆出一副识货的样子,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好像是在心里掂量着我大概能值多少钱。 “小伙子,你打哪儿来的啊?”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脱口而出:“纽约。” “哇哦,纽约啊!你在纽约干吗呀?”他吃惊地大声质问。 我一眼瞥到伯奇正满面怒容地瞪着我,显然是在警告我,于是立刻改口道:“哦,我只是最远到过那一带而已。”我就是想让古丁以为我想表达的只是我去过而已,而不是我是纽约州或任何其他自由州的人。 随后,古丁又逐一看了看克莱门斯、伊莱扎和孩子们,问了他们不少问题。古丁很喜欢埃米莉,这并不让我意外,因为这孩子漂亮乖巧、人见人爱,尽管她现在远不及我第一次见她时那么干净整洁了:头发乱糟糟的,小脸上也有点脏兮兮的,但她那秀气可爱的小脸蛋还是很招人喜爱。古丁一边看一边嘟囔:“加起来人可真不少啊——真是多得见鬼啊!”我暗暗地想,如果是虔诚的基督徒可绝对不会这样说话。他全看完之后,我们便被带进了院子。院子里确实关着好多奴隶,我估摸着起码有三十个。他们有些在院里走动,有些坐在棚子下面的长凳上。每个奴隶都穿戴得干干净净的——男人都戴着帽子,女人都裹着头巾。 伯奇和古丁没再搭理我们,两人走上正屋后面的几级台阶,坐在门槛上开始说话,不过我没能听到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过了一会儿,伯奇朝我走了过来,解开了我的手铐,然后把我带进了院角的小屋里。 一进屋他就问我:“你刚才说你是纽约来的?” 我只能回答:“我只是告诉他我最远去过纽约,我并不是说我是那里的人。我也没有说我是自由人。伯奇老爷,我真的没有恶意,我要是能早点想到这可能会有误会的话,我就压根儿不会说了。” 他用恶狠狠的眼神瞪着我,简直就像要把我活吞了,然后一言不发地转身走了出去。结果几分钟之后,他又走了进来,连珠炮似地威胁我说:“如果再让我听到你提到什么纽约、什么自由人,你就死定了——我一定宰了你!你给我牢牢记住!” 我心里明白,伯奇比我更加清楚叛卖自由人为奴的风险,他很清楚一旦东窗事发自己将会面临怎样的惩罚,所以他必须要堵上我的嘴,不能让我揭穿他干的勾当。当然,我的命一文不值,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我相信他会毫不犹豫地立刻把我杀了。 院子的一边有一个小棚,下面有一张粗糙的桌子,小棚的上方就是睡觉的地方,这跟华盛顿的围圈差不多。晚饭是猪肉和面包,我们挤坐在桌边吃完之后,就有人过来把我和一个皮肤发黄的大个子铐在了一起。那个大个子非常敦实,看起来满面愁容、极度沮丧。我们被铐在一起没多久就熟络了起来。他叫罗伯特,是个聪明博学的人。他跟我一样,本来也是自由人,老婆和两个孩子都在辛辛那提。之前有两个男人在辛辛那提雇用了他,然后把他带到了南方。他没有证明自己是自由人的文件,于是在弗雷德里克斯堡被抓住并关了起来。他跟我一样,一开始坚称自己是自由人,直到被打得忍无可忍,才明白最好先保持沉默。他已经在古丁的这个围圈待了大概三周了。我们两人有着相似的经历,非常明白和理解对方的感受,可以相互慰藉,所以我对他有着一种特别的亲切感。几天后,眼看着他死去,我的心情无比沉痛。当时我看着他冰冷的尸体,泪流满面。 我和罗伯特还有克莱门斯、伊莱扎及孩子们当晚就睡在院角的一间小屋里,唯一的铺盖是我们自己带着的毯子。小屋里还有其他四个人,都是来自同一个种植园的,他们都被卖了,正赶往南方。其中有一对夫妇,大卫和卡洛琳,两人都是黑白混血儿,他们当时都非常不安,害怕会被卖到甘蔗园或者棉花种植园里去;但他们心底最大的恐惧是害怕会被分开卖给不同的主人。另两个是两位姑娘,其中一个叫玛丽,高挑轻盈、皮肤黝黑、神态倦怠,一副对周遭漠不关心的样子。她跟大多数一直为奴的黑人一样,对于“自由”所知甚少。一看就知道她是在下等环境里长大的,没有什么文化,举止也非常粗俗。像她这样的人也许不在少数,他们对其他都无所畏惧,唯一害怕的就是主人的鞭子,而唯一会做的事就是服从主人的命令。另一个姑娘名叫莱西,她跟玛丽截然不同。她一头长长的直发,看上去不太像黑人,而像是个印第安人。她眼神非常尖锐,透着一股子仇恨,时不时地冒出几句愤恨的话。她丈夫已经被卖掉了,她对自己现在到底身处何方也没什么概念。在她看来,反正就是换换主人而已,也没什么更糟糕的事儿了,她也不在乎自己会被带到哪儿去。她有时会指着自己脸上的伤疤狠狠地说,早晚有一天她要让那些人也尝尝皮开肉绽的滋味儿! 我们互相倾诉着彼此悲惨的经历时,伊莱扎一个人蜷缩在角落里,哼唱着赞美诗为她的孩子们祈祷。我之前一直没有机会好好休息,所以很快就扛不住睡意,倒在罗伯特边上沉沉地睡去了。一夜安睡,暂时忘却了烦恼,直到天明。 第二天一早,我们在古丁的监视下先打扫了院子,然后草草地洗漱了一下,再遵照命令把毯子卷了起来,准备离开这里继续南下。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伯奇决定把克莱门斯·雷带回华盛顿去,克莱门斯顿时高兴坏了,兴奋地跟我们一一握手告别。离开里士满的这个围圈之后,我一直都没再见到他。但谁能料到,在我恢复自由之后,居然机缘巧合地知道了他的消息:他后来也逃了出来,一路逃到了加拿大,获得了自由;逃亡的路上他还曾在我内弟家借住了一晚,顺便把我们当时在里士满的状况详细地告诉了我的家人。 下午的时候,他们让我们两人一组依次排好,我和罗伯特站在最前面,然后伯奇和古丁赶着我们这队人走出围圈,穿过里士满的大街,一路走到“奥尔良”号停泊的地方。“奥尔良”号是一艘巨大的全帆装船,主要用来运送烟草。我们在五点之前都上了船,伯奇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锡杯和一把汤勺。我们一共四十个人,除了克莱门斯之外,围圈的其他人全都上了船。 我随身带着的一把小折刀一直没被他们收去,于是我拿出来在锡杯上刻上了自己名字的缩写。其他人看到后很快就围了过来,纷纷要求我帮他们也刻上名字。我一个一个地帮他们全刻上了,虽然只是举手之劳,但他们都非常感激。 晚上,我们被赶到船舱里,舱门被锁上。我们有的躺在箱子上,有的躺在其他地方,反正只要有足够空间把毯子铺开就行。 伯奇在我们离开里士满之后就走了,带着克莱门斯回华盛顿去了。我再一次看到他,就是将近十二年之后了:我被解救出来后,才再一次在华盛顿的警局见到了他。 詹姆斯·H·伯奇,这个臭名昭著的奴隶贩子——他用低价购买黑人,不管是男人、女人还是孩子,然后再高价卖出。他就是个倒卖人口的投机分子,干着龌龊不已的营生。不过,他会在我的故事里消失一段时间,直到故事快结束时才会再提到,那时他已经不再是挥舞鞭子的恶魔,而是被我控诉的对象;可惜,这个谄媚的小人在法庭上用尽手段,最终逃掉了应有的处罚。 [book_title]第五章 我们全都上船之后,“奥尔良”号就起航了,沿着詹姆斯河顺流而下。第二天,我们停靠在诺福克对面的切萨皮克湾,一艘驳船从城里开了过来,又送了四个奴隶上来。其中有两个男孩,一个叫弗雷德里克,十八岁;另一个叫亨利,大概二十岁出头。他们原本都在城里做家仆。还有一个打扮得颇为光鲜的黑人女孩,名叫玛丽亚,她长得确实不错,但特别自负无知。她觉得去新奥尔良是个好机会,到处洋洋自得地说:凭她的姿色,一到那儿就会有富裕的单身汉把她买走! 还有一个人刚来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他叫亚瑟,驳船靠近的时候他正激烈地反抗着。押送的人费了很大劲才把他连拖带拽地拉上船。他一边反抗一边大声控诉,要求立刻把他放了。他的脸全肿了,到处都是瘀伤,半边脸完全被打烂了。他就这样一路被拽着,强行被塞进了船舱。我从他的大声控诉中大概了解了他的遭遇,后来他又详细地跟我讲述了一遍:他和他的家人一直住在诺福克,都是自由人,他是个泥瓦匠,家住在城郊。有一天他莫名地被拘禁了一会儿,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结果在一条僻静的小路上被一伙陌生人围攻。他奋力反抗,最终寡不敌众、筋疲力尽。那些人堵上他的嘴,把他绑了起来,不停地鞭打他,最终他昏死过去。后来几天,那些人一直把他藏在城里的一个奴隶围圈里,南方好像有不少这样的围圈。直到昨天晚上,他才被带了出来。他们一直被安置在驳船上,等着我们靠岸。一路上他都在反抗,但完全无济于事。最后他终于发现,还是先暂时保持沉默为好。后来他一直默不作声,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我看得出他是在心里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孤注一掷地拼一下。 离开诺福克之后,看守的人就把我们的手铐解开了,还允许我们白天去甲板上走走。船长选了罗伯特去服侍他,我则被派去查看烹茶煮饭的活儿以及分发水和食物。我有三个助手:吉姆、卡夫和詹妮。詹妮负责准备咖啡——就是用壶熬玉米粉,烧开后加入糖浆。吉姆和卡夫则负责烤玉米饼和煮熏肉。 我在用餐的时间站在一张由几个木桶和一块木板搭起来的桌子旁,把熏肉和玉米饼切成小片,给每个人发一片,然后从詹妮的咖啡壶里给每个人倒上一小杯咖啡。我们根本不用盘子,刀叉也没有,直接就用手。吉姆和卡夫对待这些工作态度都非常认真,似乎觉得做个帮厨挺了不起的,有肩负着重大职责的成就感。后来大伙儿就开始叫我“管家”——这是船长给我起的外号。 我们这些奴隶每天吃两顿饭,一顿在上午十点,另一顿在下午五点。每天的食物和分量都是固定的。天暗了之后,我们就被赶进船舱,舱门锁得严严实实的。 远离陆地之后没多久,“奥尔良”号就遭遇了强烈的风暴。船在风浪里剧烈颠簸,我们一度以为会沉没。有些人开始晕船,有些人一直跪着祈祷,也有人紧紧抱作一团完全不知所措。晕船的呕吐物把本就狭小的船舱搞得污秽不堪,让人无法忍受。其实,对于我们中的大多数人而言,如果那天大海真的把我们吞没了,反倒是种解脱,至少我们不用再去面对恶魔的皮鞭,也不至于最终被折磨致死。一想到兰德尔和小埃米莉要靠无休无止的苦力劳动勉强维系生命,我真觉得当时若是长眠海底,反而是一种幸运。 我们一直颠簸到巴哈马群岛附近才摆脱了风暴的侵袭。我们在一个叫“旧罗盘”(也有人叫那儿“墙洞”)的地方停留了三天,那边风平浪静,海湾里的水就像石灰水一样,泛着一种奇怪的白色。 接下来要讲述的事情,每次想起都会让我倍感自责。我要感谢上帝,最终让我恢复了自由;我也要感谢命运的仁慈,没有让我手染鲜血。希望读者不要对我过分指责,毕竟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也是事出无奈。如果你也曾被囚禁鞭打,如果你也曾经历过妻离子散,如果你也曾失去过自由,也许你也会像我一样为了重获自由而孤注一掷。现在已经没有必要去追究我所负之罪有多深,我只是想说,很庆幸当时没有伤及无辜。 我们终于摆脱风暴侵袭之后的那天傍晚,我和亚瑟坐在船头的绞盘上唏嘘命运无常,想象着以后可能遭受的磨难。亚瑟当时说,一想到以后的命运,就觉得死真是没什么可怕的。我也这么觉得。我们聊孩子、聊以前的幸福时光、聊以后会不会有机会逃跑,聊了很久很久。我忘了是谁最先提议的,反正我们谈到了掌控“奥尔良”号的可能性;我们还讨论了一下,如果真能控制住这艘船,我们有没有能力把它开到纽约港去。我对航海一窍不通,但是这种种设想还是让我激动不已。我们仔细讨论了一下到时跟船员对抗的优势和劣势。我们甚至还反复研究了哪些船员靠得住、哪些靠不住,还有具体的行动时间和方案。自从想到了这个方案,我就开始期待起来,时不时推敲一下。我们能想象到行动中会有各种困难,不过有些也许会有解决的方法;所以,我和亚瑟就趁着其他人睡觉的时候不断地完善着我们的方案。后来,我们一点一点地向罗伯特透露了我们的计划。他立即表示赞同,开始激动地出谋划策。至于其他的奴隶,我们就一个都不敢相信了。他们都是在恐惧和无知中长大的,他们对于白人的敬畏是旁人无法理解的,我们绝不敢向他们透露半点风声。所以,我们三个人决定就靠我们自己搏上一次。 正如我之前所说的,我们晚上会被赶进船舱里,舱门会被锁住。所以,到时如何登上甲板就是我们需要解决的第一个难题。我想起我曾在船头看到过甲板上倒扣的小船,我琢磨着能不能先藏在小船里,反正有那么多人被赶回船舱,没人会注意到我们。于是我决定先试一下,看看到底可不可行。第二天晚饭之后,我趁没人注意的时候躲进了小船里面。我紧贴着甲板躺下,能从缝隙中看到四周走动的人,但外面的人看不到我。第二天一早,他们从船舱里出来的时候,我悄悄钻了出来,没有人留意到我。事实证明,这方法不错。 船长和大副都睡在前面的船舱里。因为罗伯特是他们的下人,经常有机会出入那里,所以我们很快就搞清楚了他们确切的铺位。罗伯特还告诉我们,桌上一直都放着两把手枪和一把弯刀。厨师睡在甲板的厨房里面。所谓“厨房”,就像个装着轮子的小屋,方便根据需要到处移动。船上只有六名水手,他们要么睡在前甲板的船舱里,要么睡在绳索间的吊床上。 我们终于做好了一切部署。我和亚瑟负责溜进船长的房间把枪和弯刀拿走,然后尽可能快地制伏船长和大副;罗伯特负责放风,如果有水手从甲板进船舱,就用木棍制伏他;然后我们三个人会合。其他行动就要靠到时候见机行事了。如果我们能又快又顺利地制伏那些船员,没遇到什么抵抗,我们就不打开船舱的门;否则的话,我们就打开船舱,让奴隶都出来,制造混乱,并趁着大家还没搞清楚状况的时候搏一搏:要么重获自由,要么把命搭上。如果能成功夺船,我就试试把船往北开,我们相信借着风力会重回自由之地。 我记得那位大副叫柏迪,但奇怪的是,我对人名一向过耳不忘,现在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当时的船长叫什么名字。我只记得船长身材矮小,举止很有教养,总是腰杆挺直,看上去非常神气也非常有胆识。如果他现在还活着,有机会看到这本书的话,他会惊讶地发现,原来还有这样一件事没有写进1841年从里士满到新奥尔良的那段航行日志里。 我们做好了所有的准备,只待时机成熟。但谁能料到,罗伯特突然病倒了。我们很快就得知,他得的是天花,而且情况不容乐观。最终他在到达新奥尔良的四天前死了。有个船员用罗伯特自己的毯子把尸体裹好,脚部压上了一块大石,拖到舱口,用索具吊起来,然后把尸体抛进了白色的海浪里。 因为突然出现了天花,我们人心惶惶。船长命人在船舱里撒上石灰,还采取了其他的预防措施。罗伯特的暴毙和突然出现的恶疾都让我万分压抑。我望着茫茫大海,又一次陷入了无尽的绝望。 罗伯特的尸体被抛入大海的一两天后,我在傍晚时分倚在前甲板附近的舱口漠然发呆,只觉得所有希望都没有了,只剩心灰意冷的感觉。这时,有个好心的水手走了过来,和善地问我为什么那么消沉。这位水手名叫约翰·曼宁。我从这位水手的语气和关切中看出他是真的在关心我。于是我告诉他,我本是自由人,被人绑架了才会沦落到这里。他表示了深深的理解和同情,并详细地询问了我具体的经过,我也事无巨细地全告诉了他。他听完我的遭遇后,用水手惯用的语气发誓说要帮我,于是我问他能不能给我找来纸笔,这样我就能给我的朋友写信了。他满口答应了,但麻烦的是,我去哪里悄悄写信呢?如果我能趁他换岗的时候偷偷溜进水手舱,然后等其他水手都睡着了,应该就没问题了。于是我又想到了躲在甲板上倒扣的小船里。他建议我最好尽快把信写好,因为我们快要到达密西西比河口的巴利兹了,这机会难得,错过了太可惜。于是,我按照刚才的设想,第二天晚上就躲进了小船里。他守哨到半夜十二点,然后我看着他回到水手舱,我过了大概一个小时之后悄悄地走了进去。他在一张桌子边上打瞌睡,睡得有点迷糊了,桌上放着纸笔,还点着一盏昏暗的灯。我一走进去,他就立刻清醒了过来,招呼我坐到他边上,给了我纸笔。我写了一封信给仙蒂山的亨利·B·诺萨普,告诉他我被绑架了,现在正在开往新奥尔良的“奥尔良”号上;我还告诉他,我现在没办法得知最后到底会在哪里落脚,希望他能想办法救我。曼宁把信读了一遍,然后封上,并写上了收信人和地址。他答应我,一定会到新奥尔良的邮局把信寄出去。随后,我迅速地回到了之前藏身的小船里,第二天一早趁奴隶们出来走动的时候悄无声息地混进了他们中间。 曼宁生于英国,后来居住在波士顿,是一个正直慷慨的水手。当年他二十四岁左右,身材高大结实,看上去就是善良的好心人。 我们在船上的日子就这样日复一日地过去了,最后终于到达了新奥尔良。船一靠岸,尚未停稳,我就看到曼宁跃上了岸,急急忙忙往城里赶去。离开前,他还特地回头看了我一眼,表示他一定不会忘了把信寄出去。没过多久,他就回来了。他从我身边经过时,特地用胳膊肘碰了碰我,轻轻眨了眨眼,小声地告诉我:“搞定了。” 很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亨利·B·诺萨普收到了那封信,随后他去了奥尔巴尼,把这封信呈交给了苏华德州长。但是,由于信上没有写明我的确切下落,当时也就没法进行营救。所以,他们决定暂时搁置,等确定了我到底身在何处再说。 轮船靠岸之后,我目睹了激动人心的一幕。曼宁刚刚赶去寄信没多久,就有两个男人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大声地喊着亚瑟的名字。亚瑟看到那两个人瞬间欣喜若狂,恨不得马上从轮船上直接跳下去。他飞快地冲到那两个人面前,牢牢地抓住他们的手,久久不肯放开。这两个人是专门从诺福克过来救他的。据说,当时绑架亚瑟的人被捕了,后来被关押进了诺福克的监狱。他们又和船长谈了一会儿后,就带着兴高采烈的亚瑟离开了。 码头上人头攒动,但是没有人认识我,也没有人会注意到我。一个都没有。耳畔没有任何熟悉的声音,眼前也没有一张熟悉的脸庞。亚瑟很快就能一家团聚,还能看到绑架他的凶手被绳之以法。但是,我此生还有机会见到我的家人吗?我当时的心情,是一种最悲痛的绝望,甚至后悔没有跟罗伯特一起葬身海底。 很快,奴隶贩子和收货的人都走上了船。一个高个子、脸细长、肤色很浅、背有点驼的男人拿着一张纸走了上来。他就是伯奇的同党,负责接收伯奇的奴隶,我、伊莱扎和孩子们、莱西还有后来在里士满上船的那些奴隶都由他接收。他的名字叫西奥菲勒斯·弗里曼。他拿着那张纸,一个一个地报着名字:“普莱特。”没人回应。他又叫了好几遍,还是没人回应。然后他报了莱西,接下来是伊莱扎等人,他把名单上的名字全报了一遍,每个报到名字的人就往前走一步。 “船长,普莱特在什么地方?”西奥菲勒斯·弗里曼问道。 船长也毫无头绪,船上没有人知道普莱特是谁。 “那个黑鬼是谁送上船的?”他指着我问船长。 “伯奇。”船长回答道。 “你就是普莱特啊——名单上写得清清楚楚。你为什么不走上前一步?”他怒气冲冲地质问我。 我告诉他我不叫普莱特,从来没人叫过我这个名字,不过如果他想这样叫我,我也不反对。 “我算记住你了,我也记住你名字了!你自己最好也给我记清楚……”他骂骂咧咧地说了一大通。 这位弗里曼先生的骂人功夫跟他的同党伯奇不相上下。在船上大家都叫我“管家”,现在又被安上了个新名字“普莱特”——伯奇在“发货”的时候用了这个名字。我在船上的时候就看到下面有些带着镣铐干活的奴隶,下船的时候我走过了他们身旁。我们一行人被赶到了弗里曼的奴隶围圈,那地方跟古丁在里士满的围圈非常相像,就是院墙不是砖砌的,而是用尖端向上的厚木板围起来的。 围圈里已经有不少奴隶,再加上我们,起码有五十几个。我们先把毯子放进了院里的小屋,然后集合吃饭。饭后可以在院里走动,晚上就裹着毯子睡觉,随便睡在院子的哪里都可以。 那天晚上,我几乎没有睡着。脑子里千头万绪,无法入眠。谁能料想到,我现在居然远离家乡好几千英里了。我曾被人像赶畜生一样驱赶着走过街头,我曾身戴镣铐差点被打死,我一直和奴隶关在一起。我居然现在自己也是奴隶了?过去几周发生的这一切真的不是一场噩梦吗?我只是在梦魇中迟迟没有醒来吧?可惜这一切都是现实。我的悲伤就像满溢的水杯一样失控。身边是熟睡中的同伴,头顶是漫漫的夜空,我在这寂静的夜里双手合十仰望苍天,乞求上天的怜悯。万能的主啊,无论是自由人还是奴隶,都是您的子民啊!请您听一听破碎的灵魂发出的乞求之音吧!希望您能赐予我力量,让我战胜这一切困苦吧!我一直不停地祈祷,直到晨光唤醒熟睡的人们,带我们走进沉沦为奴的新一天。 [book_title]第六章 天刚蒙蒙亮,“活力四射、勤奋尽责”的西奥菲勒斯·弗里曼先生就过来问候他圈养的“牲口”了。他一脚踹醒年长的黑奴和女奴,皮鞭不断在年轻奴隶的耳边挥舞,直到所有奴隶都彻底清醒过来。弗里曼上蹿下跳地监视着所有奴隶收拾妥当,等下就能顺利开门迎接买主了。 每个奴隶都要先彻底洗个澡,有胡子的要把胡子刮干净。每人都领到一套新衣服,一看就是廉价货,但至少是干净的。男人领到的是帽子、外套、衬衣、裤子和鞋子,女人则是印花连衣裙和头巾。穿戴妥当后,我们被领到院前那幢楼里,先在一间很大的房间里接受一些训练,然后才能见买主。男人和女人分开站在房间的两边,各排成一队,高个子站在前面,然后按身高依次排好。埃米莉排在了女人那队的末尾。弗里曼要求我们记住今天排定的位子,还告诫我们要表现得精神一点,别看上去笨头笨脑的。他不时用些小手段让我们精神起来,还时不时地威胁上几句。那天,他就不断地训练我们,让我们“显得精神”,还训练我们迅速集合并按次序排好队。 午饭之后,我们接着练习列队,他还训练我们跳舞。伴奏的是个拉小提琴的黑人小男孩,名叫鲍勃,他在弗里曼这里已经待了挺长时间了。我就站在他边上,所以我唐突地问了他一句会不会拉《弗吉尼亚里尔舞曲》;他说他不会,还反问我会不会。我说我会拉,他就把小提琴递给了我。我起了个调,然后完整地拉了一曲。弗里曼好像对我的琴技很满意,让我接着拉,还跟鲍勃说我拉得比他好多了。鲍勃听到这样的评价自然闷闷不乐起来。 第二天,弗里曼招呼了不少买主过来看看他的“新货”。他滔滔不绝地吹嘘了一番我们这些奴隶的优点和素质。他让我们抬头挺胸,来回快步走几圈。那些买家拉起我们的胳膊和手,让我们转个圈以便仔细检查一下,问我们会做些什么活,还让我们张开嘴巴检查牙齿——这跟租买马匹时的检查完全没有区别。有时候,会有买家把看上的奴隶带到院角的小屋里再仔细地检查一遍。如果背上有伤,买家会觉得这个奴隶肯定脾气不好、喜欢反抗,价钱就开不高了。 有位老先生想要买个马车夫,他觉得我挺合适的。从他跟弗里曼的交谈中,我听出他就住在城里。我非常希望他真能买下我,到时候偷偷搭船离开新奥尔良应该不难。弗里曼开价一千五百美元,老先生坚持认为这太贵了,毕竟现在经济不太好;而弗里曼一再强调我身体健康、体格健壮、头脑聪明,甚至还夸张地赞扬了我的音乐造诣,丝毫不肯让步。老先生对此颇为不屑,他觉得黑鬼就是干苦力的,能有什么造诣。让我失望的是,两人争论到最后,老先生扔下一句“改日再来”就离开了。不过,那天弗里曼做成了好几笔生意。大卫和卡洛琳被一个来自纳奇兹的种植园主一起买走了,他们离开的时候高兴得合不拢嘴,因为他们如愿以偿,没有劳燕分飞。莱西被一个巴吞鲁日的种植园主买走了,她走的时候满脸愤怒的神情。 那个种植园主还买了兰德尔。他让兰德尔蹦跳了几下,跑动了几圈,然后还做了一些其他动作,仔细检查了小男孩的体能和身体状况。在整个交易的过程中,伊莱扎一直握紧双手放声痛哭。她恳求那个园主不要买他,要么就连她和埃米莉一起买去吧!她发誓她一定会是天底下最忠诚的奴隶。但那个园主告诉她,他没钱把三个都买下来。于是,伊莱扎瞬间陷入了悲痛欲绝的境地,哭天抢地无法自已。弗里曼气势汹汹地走到她跟前,手里拿着皮鞭,命令她不许再哭闹了,否则就要挨鞭子了。弗里曼说他不允许出现这种场面——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要么马上安静下来,不然就拖回院子里狠狠揍一顿。他当然自有办法对付这种情况,不然早就没办法继续做生意了。伊莱扎被他的气势震慑住了,抽噎着止住痛哭,但眼泪依然止不住地往下掉。她说她一定要跟孩子们在一起,哪怕只能再活一天,也一定要跟孩子们在一起。弗里曼的恫吓无法让这位陷入悲恸的母亲完全安静下来。伊莱扎不断地哀求不要把他们三个分开,她一遍又一遍地诉说着她有多么爱她的孩子,还一遍又一遍地发誓她一定会做个最忠诚最顺从的仆人,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一定会没日没夜地努力干活,恳求园主把他们三个一起买去。可惜的是,那位园主实在没那么多钱把他们三个一起买走。后来,园主跟弗里曼谈妥了价格后,准备带着兰德尔离开了。伊莱扎不顾一切地跑向他,拼命把他抱进怀里,不断亲吻着他,喃喃地告诉他不要忘了妈妈——她的泪水在男孩的脸上像雨水一样不断滴落下来。 弗里曼狠狠地咒骂着她,命令她马上回到队伍里去好好待着,不许再碍事。他恶毒地警告她,他的容忍是有限度的,她要再这样就好好给她点颜色看看;既然那么爱哭,那等下就给她点苦头尝尝,让她痛痛快快地哭一哭。 巴吞鲁日的那个农场主买到了满意的奴隶后准备离开。他们走到门口的时候,兰德尔回过头来看着妈妈说:“不要哭,妈妈。我会乖的。不要哭。”我无从得知小男孩后来命运如何,但当时那一幕实在太让人心酸,若不是弗里曼气势汹汹地站在一边,我也很想痛哭一场。 就在那天晚上,搭“奥尔良”号来的人基本上都病了,症状都是头和后背剧烈疼痛。小埃米莉显然特别不舒服,哭闹了整整一晚。第二天一早来了个医生,但他没办法确诊。他在帮我做检查时询问我有什么症状,我告诉他,我觉得可能是天花——我怀疑我们被罗伯特传染了。他觉得很有道理,决定立刻让院长过来看看。院长很快就过来了,他是个身材矮小、浅色头发的男人,别人都叫他凯尔医生。他检查之后确认,我们确实被传染了天花,这让整个围圈的人都紧张了起来。凯尔医生离开后不久,我、伊莱扎、埃米莉和哈利就被塞上一辆马车送往医院。医院是位于城郊的一幢很大的白色大理石房子。我和哈利被安置在了楼上的一间病房里。我的病情很快就恶化了,连续三天我眼前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有一天,我躺在病床上听到鲍勃过来找凯尔医生,他说弗里曼让他过来看看我们的病有没有好一点。凯尔医生让他告诉弗里曼:普莱特病得非常重,不过如果他能熬过今晚九点,就脱离危险了。 我当时以为我不能熬过这一关了。虽然明知生无可恋,但突然离死神这样近,依然让我感到非常恐惧。我曾以为,我会在家人的陪伴下离开这个人世;谁能料到,如今却要孤苦伶仃地死在举目无亲的他乡,不禁悲从中来。 医院里住了很多病人,男女老少都有。医院后面就是造棺材的地方。如果有人死了,就会敲丧钟,通知殡仪馆的人过来把尸体拉到墓地去。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经常能听到丧钟响起,宣告着一个又一个病人的死亡。不过,为我而鸣的丧钟并未响起。我熬过了危险期,逐渐开始康复。我在医院足足待了两周零两天,然后和哈利一起回到了围圈。这场大病在我脸上留下了这辈子都无法褪去的印记。我们回去之后的第二天,伊莱扎和埃米莉也回来了。我们再一次被排到了出售的队伍里,等待买主的检查。我一直盼着之前要买马车夫的那位老先生能回来,他说过他会回来买下我的。我觉得只要他买下我,我就有机会逃离这里了。遗憾的是,买主来来往往、络绎不绝,那位老先生却再也没有来过。 有一天,我们都在院子里的时候,弗里曼走了进来,命令我们到前面的房间里排好队。我们进去的时候,看到里面有个先生正等着我们。我将会在后面的故事里时常提到这位先生,所以有必要讲一讲我对他的第一印象。 他个子算高的,背有点驼,长得还不错,四五十岁的样子。他的言谈举止都很和善可亲,没有惹人厌的感觉,看起来是个好心肠的人。他走到我们边上,问了许多问题,比如会干些什么活、以前做过些什么之类;还问我们,如果他买下我们,我们是不是愿意跟他一起生活、会不会做个好仆人。 在经过一番询问和仔细检查之后,他和弗里曼开始讨论价钱。他提出花一千美元买下我、九百美元买下哈利、七百美元买下伊莱扎。弗里曼摆出了一副精明算计的模样考虑了一下后,接受了他的报价。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生过天花,还是出于别的什么缘故,上次弗里曼还坚持我的价格是一千五百美元,这次少了五百美元居然同意了。 伊莱扎一听到这消息,瞬间又陷入了悲痛。她经历了病痛,如今又遭遇伤痛,当时眼窝深陷、憔悴不已。当时的场景实在太过悲凉,那种伤痛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若我是个冷酷无情的人,倒也是种解脱,但直到现在,只要我想起当时的场景,就悲伤不已。我曾见过母亲亲吻逝去的爱子时那种悲痛欲绝的场景;我曾见过母亲望着墓穴,听到泥土洒落棺材的闷响声时那种绝望无助的场景;但我从未见过伊莱扎和孩子分离时那种悲恸到极点、完全无法用言语表述的场景。她冲出队伍,一下子冲到埃米莉跟前,紧紧地抱住了她。小女孩感知到了即将到来的灾难,本能地用手环住妈妈的脖子,小小的脑袋紧贴着妈妈的胸口。弗里曼厉声呵斥,要求她马上安静下来,但伊莱扎完全没有理睬他。弗里曼粗鲁地拽住她的胳膊,把她拖起来,但伊莱扎还是紧紧地抱着孩子不肯松手。于是弗里曼一边大声咒骂一边狠狠地砸了一拳,伊莱扎踉跄着摔出去,差点跌倒。伊莱扎苦苦哀求着不要让她跟女儿分开,她的悲恸是如此让人动容!为什么不把她们一起买下呢?为什么要让她跟两个孩子都分离呢?伊莱扎哭喊着跪求那位先生:“行行好吧,老爷!求求你买埃米莉吧!没有她我什么都干不成,我会死的啊!” 弗里曼粗暴地想把她拉走,但她仍然不管不顾地恳求着那位先生,告诉他兰德尔已经离开她了,她再也看不见她的宝贝儿子了,如今居然还要让她跟埃米莉分开,这是她现如今唯一的宝贝啊!这样做实在太残忍了啊,埃米莉还那么小,离开了妈妈怎么活得下去啊! 终于,那位先生被这份母爱感动了,他告诉弗里曼要把埃米莉一起买走,问他开多少价。 谁料弗里曼居然反问道:“她什么价?想买她?”随后他立刻斩钉截铁地说:“我可不卖她!” 那位先生解释说,他其实并不需要买这么小的孩子,这孩子都没法给他干活;但既然她妈妈这么爱她,他也不忍心就这么拆散了她们,所以只要价格合理,他就一起买了。谁知道弗里曼对这番动之以情的话居然充耳不闻。他坚持不肯卖埃米莉,他说只要再过几年,这孩子可是摇钱树啊!就光看她那漂亮的脸蛋儿,到时候新奥尔良可有大把男人争先恐后地来买啊,到时卖五千是稳稳的!他怎么能现在就卖了她呢,你看看那瓷娃娃一样的小脸蛋儿啊,比画上的都美啊!哪像你们那些黑鬼,个个都是厚嘴唇、圆头圆脑的,只能卖去摘摘棉花,这个小姑娘打死他也不卖! 伊莱扎听到弗里曼坚决不肯卖埃米莉,一下子陷入了癫狂。 “她不走我也不走,谁也别想把我们分开!”她歇斯底里地尖叫着,弗里曼不断厉声呵斥着,但完全没办法让她平静下来。 我和哈利当时已经回院子取了我们的毯子,这时候正等在门口准备离开。买我们的那位先生一脸后悔地看着这一幕,他也没想到买了伊莱扎竟会给她带来如此的伤痛。我们在门口等了一阵,最终弗里曼失去了耐心,他强行把埃米莉从伊莱扎的怀里拉开,母女二人都拼命地挣扎着。 “别丢下我,妈妈——别丢下我一个人。”埃米莉哭喊着看着她的妈妈被强行拉走。“不要丢下我——妈妈回来!”她拼命地伸出细小的胳膊,放声大哭。但她的哭声没有留住妈妈。我们被匆匆地带着上路了。一路上一直能听到她在不断地尖叫:“回来——不要丢下我——回来妈妈!”我们渐行渐远,声音也越来越弱,直到最后再也听不见了。 伊莱扎后来再也没有见到埃米莉或兰德尔,也没有听说过任何他们的消息。但她每日每夜都在思念着他们,从来未曾释怀。无论是在棉花地里,还是在农舍里,她都会时常说起他们,甚至是跟他们聊天,就好像他们在身边一样。只有在陷入这样的幻觉中,或者熟睡的时候,她才能暂时忘却伤痛。 我之前说过,伊莱扎跟普通的黑奴不一样。她天资聪颖,又懂得很多东西,她曾经得到过奴隶阶层的绝大部分人都望尘莫及的机遇,也曾经享受过比普通黑奴更好的生活。自由——她自己的自由以及她子女的自由——这些年来曾如白日里的云彩和黑夜里的火光,指引着她在这片荒野般的朝圣之旅中满怀希望地前行,眼看就要攀到巅峰、到达“乐土”,却未曾料想一脚踏进了失望与绝望的深渊。自由的光芒日渐远去,奴役的沼泽越陷越深。如今她只能夜夜以泪洗面,再没有可以信赖的故友,面对的唯有诡诈的仇人。 [book_title]第七章 我和哈利跟着我们的新主人穿过大街离开了新奥尔良的奴隶围圈,伊莱扎一步三回头地哭喊着,被弗里曼和他的几个仆从连拖带拉地一路拽着前行;我们一行人一直走到了码头边,登上了停泊在那里的“鲁道夫”号汽船。半个小时后,我们的船就开了,沿着密西西比河一路南下。船上除了我们之外,还有不少其他奴隶,全都是刚从新奥尔良的市场上买来的。我记得船上有个姓凯尔索的先生,据说是个非常有名的大种植园主,当时船上的一群女奴都是他买的。 我们的新主人名叫威廉·福特,他当时住在路易斯安那州雷德河右岸阿沃伊尔斯教区里一个叫“大松林”的地方。他是一位浸信会牧师。阿沃伊尔斯教区的很多人都对福特牧师称赞有加,特别是贝夫河两岸的人,几乎人人都说他是最让人尊敬的牧师。可能大部分北方人会觉得,一个牧师竟然买卖人口、蓄用奴仆,这不仅不合道德,更是有违宗教信仰。伯奇和弗里曼,还有我后面的故事中会提到的那些奴隶主,他们的所作所为确实会让人憎恶和鄙夷奴隶主这个阶层。但是,福特与他们都不同。我在福特手下做过一段时间的奴隶,对他的品性有所了解,我可以很公道地说一句:福特是我见过的基督徒中最宽容、最仁慈、最正直的。他之所以从来都没有意识到奴隶制存在的本质错误,只是因为他所处的社会和家庭环境影响并蒙蔽了他的判断。他从来没有质疑过,一个人让别人隶属于他是涉及道德的问题。他的祖祖辈辈都是这样做的,所以他很自然地接纳了这样的做法。如果他处在不同的环境中受到过不同的影响,他的观念毫无疑问会是不同的。但不管对于奴隶制的观念正确与否,他绝对是一个模范而且正直的奴隶主;同样身为奴隶,能做福特先生的奴隶着实算得上是件幸事。如果所有的奴隶主都能跟他一样,奴隶制本身的罪恶与苦难都能减去大半。 我们在“鲁道夫”号上度过了两天三夜,这期间没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别人都叫我普莱特,伯奇给我取的这个名字陪伴了我的整个奴役生涯。伊莱扎被卖掉时用的名字是“德拉德伊”,因为她当时被卖给福特时闹了一场,所以被特别记录了下来,现在还能在新奥尔良翻到当时的记录。 我在路上一直思索着自己现在的处境,不断地筹划着逃脱的最佳计划。当时在船上的时候,我差点就想把事实告诉福特先生,其实后来也有过这样的冲动。现在想想,如果当时真的这么做了,福特先生应该是会帮我的。但是,我害怕万一失败,后果会不堪设想,所以一直都没敢说出口;直到最后,福特老爷因为经济拮据不得不把我卖了,我再也没有了这样的机会。我后来碰到的那些奴隶主都是跟福特老爷完全不一样的人,我很清楚,只要他们稍微看出一点我的企图,就会立刻让我陷入更加艰难的处境。他们花了大价钱把我买来,不会愿意就这样白白损失的;我相信他们一旦听到一点风声,就会立刻像小偷处理偷来的牲口一样把我卖到更加偏远的地方去,甚至会把我卖到墨西哥。所以,我决定坚守秘密,绝对不跟任何人提起我的身份。我唯一相信的只有上帝的仁慈和我自己的能力。 我们在一个叫亚历山德里亚的地方下了船,那是雷德河南岸的一个小镇,离新奥尔良已经好几百英里了。我们在小镇上住了一夜,第二天搭了早上的火车很快就到了拉穆里河湾。那地方更小,离亚历山德里亚大概十八英里,当时铁路只修到了那里。福特的种植园在得克萨斯公路上,离拉穆里河湾还有十二英里。福特告诉我们,这段路只能自己走了,因为所有的公共交通都只通到拉穆里河湾;于是,我们就跟着福特一起上路了。那天非常炎热,我们三个因为大病初愈,本来就很虚弱,脚力也不济,所以我们走得非常慢。福特让我们累了就随时停下来休息一会儿——换了别的奴隶主可不会这么好心。我们先后路过了两个种植园,一个是卡内尔先生的,另一个是位姓弗林特的先生的;然后我们走到了松林,那是很大的一片原野,一直延伸到萨宾河。 雷德河两岸遍布低洼沼泽,而被他们叫做“松林”的是相对较高的一片地,这片地里也相间分布着不少的沼泽地。松林里绝大部分都是黄松,也有些别的树种,比如白橡树和一种长得像栗树的树。这些树都非常高大,大概有六十英尺高,树干笔直。树林里随处可以见到不少牛,大多胆小野蛮,看到我们靠近就喷着响鼻逃窜开。有些牛身上做了记号,也有一些看上去是野生未驯服过的。这些牛的体形比北方的牛种要小得多,不过我觉得最奇怪的是,它们的角很特别,牛角都直直地从脑袋两侧生出来,就像安了两根铁钉一样。 我们在中午时分走到了一处空地,大概有三四英亩。空地上建着一幢没有粉刷过的小木房,一个谷料仓,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牲口棚,小木屋的不远处有个厨房。这是一位姓马丁的先生夏天避暑的地方。贝夫河畔有钱的种植园主都会在靠近水源而且树荫繁密的地方建这种纳凉的住所。对于当地人来讲,这种地方就相当于北方有钱人眼中的纽波特和萨拉托加。 我们三人被领去厨房吃饭,吃的是红薯、玉米饼和熏肉;福特老爷则和马丁先生一起在小木屋里用餐。我看到有几个黑奴在四周走动。马丁先生走出来看了看我们,问了下价钱,还问了些别的问题,比如会不会干活什么的,然后向福特打听了一下奴隶市场的行情。 我们好好休整了一下就继续沿着得克萨斯公路出发了。一路上行人稀少,我们走了五英里,穿过连绵不断的松林,没看到一户人家,最后终于在太阳快落山时走到了一片足足有十二到十五英亩大的空地。 空地上有幢两层楼的房子,比马丁先生的小木屋大多了,楼前有片开阔的空地。小楼后面是木头搭建的厨房、禽舍、谷仓和几间黑奴住的小屋;小楼附近有一片桃园,四周还有不少橘子树和石榴树。整片空地上绿草茵茵,四周环绕着松树林,这里真是名副其实的世外桃源,一派静谧平和的景象。这里就是福特老爷的宅邸。 我们走近时,看到一个穿着黄衣服的姑娘站在楼前的空地上,后来我知道她的名字叫露丝。她看到我们之后就跑到门口去报信,福特太太迎了出来,吻了吻他,笑着问他“那些黑鬼”是不是他买回来的。福特说是的,然后吩咐我们到后面萨利的小屋里去休息一下。我们走到转角的地方,看到萨利正在洗衣服,两个小婴儿在边上的草地上翻滚玩耍。孩子们看到我们便爬起身来蹒跚着走了过来,像小兔子一样盯着我们看,随后又好像有点害怕一样走回到了妈妈的身边。 萨利领着我们进了小屋,让我们把毯子放好,坐下来歇一歇,她知道我们肯定已经累坏了。这时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伙子跑了进来,他叫约翰,是这里的厨师,皮肤特别黑,简直比乌鸦还黑。他盯着我们看了半天,连声招呼也没有打,大笑着跑回了厨房,好像我们的到来是个天大的笑话一样。 我们走了一天的路,都累坏了。我和哈利天一黑就裹着毯子在小屋的地板上躺下了。我的思绪跟往常一样飞到了妻儿身边。我很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也明白想要逃离阿沃伊尔斯的这片浓密松林有多困难,所以心情特别沉重,也格外地思念我的妻儿。 第二天一早,福特老爷叫露丝的声音把我惊醒了。露丝匆匆跑进小楼里给孩子们穿衣服,萨利去牧场挤牛奶,约翰则在厨房里忙着做早饭。我和哈利在院子里四处走动了一下,熟悉了一下这里的环境。刚吃过早饭后不久,有个黑人赶着三头牛拉着一车木材进了院子。他也是福特的奴隶,名叫沃尔顿,是露丝的丈夫。露丝是华盛顿人,五年前被带到了这里;她之前没有见过伊莱扎,但她听说过贝里。她们两人知道同样的街道,也有共同认识或者都听说过的人,所以很快就成了好友。她们经常凑在一起聊那些旧时光,聊那些过去的朋友们。 福特当时很有钱,他不光拥有松林的产业,而且在四英里外的印第安溪边还有一个伐木场。他的妻子在贝夫河岸边也拥有大片的种植园和许多奴隶。 那天早上,沃尔顿从印第安溪边的伐木场拉木材回来。福特吩咐我们跟着沃尔顿去伐木场,说他自己随后也会过去。临走之前,福特太太特地把我叫到库房去,给了我一罐当地人叫黑蔗糖的糖浆,让我和哈利一起吃。 伊莱扎一直局促不安,终日沉浸在失去孩子的痛苦中。福特想尽办法安慰她,还告诉她不必太过劳累,跟着露丝打点一下家务就可以了。 我和哈利跟着沃尔顿一起坐在货车上,路上很快就混熟了。沃尔顿自打出生就是福特的奴隶,他对福特老爷赞不绝口,一提起他就像孩子说起自己的父亲一样亲切。他问我是从哪里来的,我告诉他是华盛顿。他从露丝口中听说了不少关于华盛顿的事情,一路上问了我很多奇怪的问题,让我哭笑不得。 到达印第安溪边的伐木场之后,我们见到了另两位福特的奴隶,山姆和安东尼。山姆也是华盛顿人,是和露丝一起被带到这里来的。他曾经在乔治城附近的农场干过。安东尼是个铁匠,来自肯塔基州,他在福特手下已经干了大概有十年了。山姆也认识伯奇,他一听说是伯奇把我从华盛顿转卖过来的,就立刻跟我一起声讨伯奇的恶行,因为他自己也是被伯奇转卖过来的。 福特到伐木场后,分配我们干伐木堆垛的活儿。那年夏天,我一直都在干这活。 我们通常会在门前的空地上一起过安息日,福特会把所有的奴隶都召集起来,一起阅读和解释经文。他希望能向我们传递善待他人的信念和对上帝的信仰,让我们明白上帝会善待正直虔诚之人。福特坐在门口,男女黑奴都围坐在一边,虔诚地看着这位善良的主人,听他讲述造物主的仁慈和世间万物的由来。四周一片寂静,耳边唯有祷告的声音。 没过多久,山姆开始虔诚地信仰宗教。福特太太送给他一本《圣经》,他总是随身带着,一有空闲就拿出来仔细阅读;只是他不太识字,读起来非常困难,所以我经常读给他听,他一直都非常感谢我。来往伐木场的白人常常能看到山姆虔诚地阅读着《圣经》,他们对此嗤之以鼻,觉得像福特这样允许黑奴阅读《圣经》的人“根本就不配拥有黑鬼”。 福特老爷的善良并没有让他损失什么,实际上,据我自己长期的观察,善待黑奴的主人往往能得到更为丰厚的回报,因为心怀感激的奴隶往往会更加勤勉地干活。我自己就有切身的体会:在给福特老爷干活的时候,我总会超额多干一点,让他觉得特别惊喜,我也会觉得很快乐。后来碰到的那些主人,都是必须用皮鞭才能催着我干活的。 正是由于希望得到福特老爷的赞扬,我后来才给他出了一个主意,给他带来了更多的收益。根据当时的合同,我们加工的木材都是要送到拉穆里河湾去转运的,当时一直采用的是陆运,成本非常高。伐木场坐落于印第安溪的边上,这条小溪与贝夫河相连,很深但是特别窄,最窄的地方不足十二英尺,很多地方一直被飘过来的树干堵着。贝夫河与拉穆里河湾相连。我观察了一阵之后发现,虽然从伐木场到拉穆里河湾转运处的河运距离比陆运距离远了几英里,但如果能从水路走,运输成本会大大降低。 伐木场的工头是个叫亚当·泰德的白人,他曾经在佛罗里达当过兵,后来到了这个偏僻的地方住了下来。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他时,他特别不屑。不过我跟福特老爷说起这个想法后,他很高兴地让我去试试。 我先把河道里的杂物都清除掉,然后用十二根横木扎了窄窄的筏子。我曾在尚普兰运河跑过运输,虽然已事隔多年,但当时的手艺都还没有忘掉,所以做起来驾轻就熟。我非常希望这事能做成,一方面是希望能得到福特老爷的赞许,另一方面是想证明给亚当·泰德看,我的想法绝不是他所谓的“异想天开”。所以我特别卖力地干活。筏子扎好后,一个人能控制三根横木,我就负责最前面的三根,用杆子撑着顺流而下。我们顺利地驶入了贝夫河,然后最终到达了拉穆里河湾的转运处,用时比我预期的还要短。 木筏抵达拉穆里河湾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福特老爷更是对我大加赞赏。我听到周围的人都在说:福特先生那个叫普莱特的黑奴是“整个松林最聪明的黑奴”——在当地人眼里,我简直就成了印第安溪边的富尔顿。我向亚当·泰德证明了自己,挽回了他曾冷嘲热讽的自尊,也赢得了大家的赞誉,但我并没有因此就得意忘形。从那天开始,我就负责运输木材的工作,一直到合同结束。 印第安溪在壮丽的松林里穿流而过,岸边居住着一个印第安人的部落,如果我没记错,那些人是奇克索人或是奇科皮人的后代。他们住在简陋的小木屋里,每间木屋只有十到十二英尺左右,是用松木搭起来的,顶上盖着树皮。他们主要靠猎食鹿、浣熊和负鼠为生,这些小动物在松林里很常见。有时候,他们会用猎物到贝夫河畔的种植园换点玉米和威士忌。他们通常都穿鹿皮裤和颜色鲜艳的棉布狩猎衫,从下巴到腰部都扣得严严实实的。他们的手腕上、耳朵上和鼻子上都戴着黄铜圈。女人的着装都非常相似。这些印第安人特别钟爱马和狗,他们养了很多的马,都是矮小强壮的品种,族人无论男女骑术都很高超。缰绳、肚带和马鞍都是用动物的皮直接做的,马镫则是用某种木头做的。我曾看到过他们策马飞驰进松林,林里的路特别狭窄弯曲,还要躲避沿途的树木;但是他们一路疾驰、畅通无阻,这样的骑术绝对是文明世界里最高超的马术表演家都望尘莫及的。松林里时常能听到他们四处疾驰的呼喊声,他们会四散开来,再以同样的速度迅速围拢起来。他们聚集的村落也在印第安溪边,名叫“印第安城堡”,不过他们的活动范围一直延伸到萨宾河畔。有时候会有得克萨斯州的部落前来拜访,那可真称得上是“大松林”的盛事了。这个印第安部落的酋长叫卡斯卡拉,二把手是他的女婿,叫约翰·巴尔提兹。我在沿着印第安溪运送木材的时候经常看到他们,后来就跟他们俩还有部落里的很多人熟络了起来。我和山姆经常会在干完活之后去拜访他们。族人全都非常服从酋长,卡斯卡拉的话对他们而言就像法律一样。这些印第安人虽然尚未开化,但他们心地都不坏,而且对自己的生活状态非常满足,对于外面的世界或是贝夫河畔已经开垦的土地都兴趣甚少,他们宁可藏身在浓密的松林里。他们信仰大神、爱喝威士忌,生活简单安乐。 有一次我去拜访他们的时候,碰巧参加了一场舞会,当晚有一队从得克萨斯州过来的牧民在他们村露营。他们生了很大的篝火,火上烤着一整只鹿,火光把周围的树林都照得亮堂堂的。他们就聚集在树下跳舞。男女相隔排列围成一个圈,伴奏的是一种像印第安小提琴一样的乐器,曲调非常难形容,从头至尾没多少起伏变化,旋律带着些许沧桑和忧郁。第一个音符响起来之后,他们就开始绕着圈快步走起来,嘴里还哼唱着什么,听起来就跟伴奏的音乐一样奇怪。围着走了三圈之后,他们突然间停下来,发出震耳欲聋的呐喊,感觉都快把肺撕裂了;随后,圆圈的队形散开,一男一女结成对,面对面站好后,先各自奋力向后跳,再向前跳拢,这样重复了两三次后,又重新围成一圈,开始绕着圈快步走。谁喊得最响亮、跳得最远、哼唱得感情最强烈,就会被认为是跳得最好的。跳舞的时候,会有一两个人离开队伍,去切一点烤着的鹿肉吃。 他们在一棵砍倒的树上凿了个像研钵一样的洞,把玉米放在里面捣碎后做成玉米饼吃。他们就这样跳一会儿舞,然后吃一会儿,然后再接着跳。奇科皮的族人就用这样的方式盛情地款待来自得克萨斯州的客人们,这也是我亲眼所见的松林里的印第安人舞会。 秋天到来之后,我离开了伐木场,回到宅子边上干活。有一天,福特太太让福特去买个织布机回来,好让萨利给奴隶们织点过冬的衣物。福特老爷完全不知道该去哪儿买织布机,于是我就建议自己做一个,也许会比买还简单。我告诉他,我什么都懂一点,如果他不介意,不妨让我试试看。福特老爷很爽快地同意了,还允许我先去别的种植园看看织布机到底是什么构造的,然后再回来做。我花了点功夫,最后成功地做出了一个,萨利用下来赞不绝口。她每天挤完牛奶后能轻轻松松地织上十四码布,还能多出不少闲暇的时间来。我做的织布机太好用了,于是后来又做了几个,卖给了贝夫河沿岸的其他种植园主。 过了一阵,福特老爷找来了一个叫约翰·M·提比兹的木匠帮他修房子。于是我不再做织布机,开始给提比兹打下手。我跟着他忙活了两周,每天去挑选补天花板用的木头,然后刨到需要的尺寸。阿沃伊尔斯教区那里的房子大都是木头的,极少有灰泥砌的。 约翰·M·提比兹跟福特老爷就像是两个极端的人。提比兹身材矮小、脾气暴躁,特别招人厌。据我所知,他没有固定的住所,就住在找他干木匠活的种植园里。他没有自己能融入的圈子,白人并不尊重他,甚至连黑奴都看不起他。他特别浅薄无知,而且心眼特别小。他离开阿沃伊尔斯教区的时间要比我早得多,所以我不清楚他现在是否还在世。我所清楚的是,从碰到他的那一刻起,我的倒霉日子就来了。我在福特老爷家做奴隶的那一段时间里,没有看到过奴隶制的任何阴暗面,他从来都没有压迫过我们,一直真心把我们当成他的同胞,打心底里认为我们在造物主面前都是与他一样的人。每次想到他,我都会觉得很亲切;要是家人能和我在一起,我甚至不介意一辈子为他做事。然而,乌云很快就要遮住太阳的光芒了,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我注定了要跟大部分的奴隶一样,经历炼狱般的痛苦。“大松林”里那种相对安稳舒适的日子很快就会一去不复返了。 [1]富尔顿(Robert Fulton,1765—1815)是美国著名工程师,他制造了第一艘以蒸汽机作动力的轮船。——译者 [book_title]第八章 后来,福特老爷很不幸地在经济上陷入了困境。他有一个弟弟,名叫富兰克林·福特,住在亚历山德里亚再往北一点的雷德河岸边。他弟弟曾借过一笔钱,是福特老爷做的担保;最终他弟弟没能力还债,导致福特老爷不得不受到重罚。与此同时,他还欠约翰·M·提比兹很大一笔工钱没有结清,包括之前修建印第安溪边的伐木场,还有贝夫河这边的种植园里还没修完的织布机房、磨坊和其他屋子。在这种情况下,福特老爷被迫卖掉了十八个奴隶,我也是其中之一。除了我之外,另外十七个奴隶(包括山姆和哈利)都被雷德河岸边一个叫彼得·康普顿的种植园主买走了。 因为我会干点木匠活,所以自然就被卖给了提比兹。这是1842年冬天的事。我恢复自由之后,去新奥尔良查过公开的档案,弗里曼把我卖给福特老爷的时间是1841年6月23日。转卖给提比兹的时候,我的价格要比福特欠提比兹的工钱高,所以福特采用了动产抵押的方式,用我抵了四百美元。谁能想到,这种抵押关系后来救了我一命。 我在空地上跟大家道了别,然后跟着提比兹离开了。我们的目的地是离松林二十七英里远的种植园,在贝夫河畔,那里有活儿还没干完。贝夫河河道蜿蜒、水流缓慢,这种河流在雷德河一带很常见。贝夫河的发源地在离亚历山德里亚东南方向不远的地方,然后蜿蜒而下,总长超过五十英里。河岸边坐落着很多棉花园和甘蔗园,这些种植园一直延伸到很远处的沼泽地一带。河里常有鳄鱼出没,奴隶家的孩子若是在河边玩耍是极不安全的。在离切尼维尔不远处有个河湾,福特太太的种植园就在那里,对岸是她哥哥彼得·坦纳的种植园,非常之大。 到达那里之后,我很高兴又见到伊莱扎了。她在几个月前就被福特太太打发到这里的种植园里干活,因为之前在宅子里的时候,伊莱扎终日沉浸在失去孩子的痛苦中,根本没办法做事。福特太太不太喜欢她,就把她打发走了。她比以前更加消瘦憔悴了,而且依然没有从悲痛中走出来。她问我有没有忘了孩子们,还一遍又一遍地问我记不记得小埃米莉有多漂亮可爱、兰德尔有多么爱她。她不断挂念着孩子们是不是还活着,也不断念叨着不知道孩子们现在在哪里。她的悲伤非但没减弱,反而与日俱增,而且已经折磨得她两颊深陷、骨瘦如柴,看上去已经快走到生命尽头了。 替福特老爷监管这片种植园的是一位姓查宾的先生,他全权负责这里的一切事务。查宾先生是宾夕法尼亚人,非常和蔼可亲。他跟别人一样,也很瞧不起提比兹;这一点,再加上那四百美元的抵押,后来救了我的命。 到了种植园之后,我就被迫终日辛苦劳作、起早摸黑,没有一点空闲。但提比兹依然对我百般不满,整日骂骂咧咧,从来就没有对我说过一句好话。我尽忠职守地干活,每天帮他赚到不少工钱,但陪伴我的只有他恶毒的咒骂。 我们先后造好了磨坊、厨房和其他小屋,然后开始建织布机房。就在这时候,我干了一件按照当地法律规定会被处死的事。那是我跟提比兹的第一次交锋。我们当时所建的织布机房在果园里面,离查宾住的地方(我们都管那里叫“大宅”)有一小段距离。有一天,我一直干活干到天完全黑了才停下来,提比兹命令我第二天早点起来,去问查宾要一桶钉子,然后去把护墙板钉好。我回到小屋时已经精疲力竭,热了点熏肉和玉米饼吃,跟伊莱扎说了会儿话——当时我们这间小屋里一共住了五个人,除了我和伊莱扎外,还有一对夫妇,劳森和玛丽,和一位叫布里斯托的黑奴——就躺在地上昏睡了过去,完全不曾料想到第二天等待我的会是一场灾难。第二天,天还没亮我就起来了。我在大宅的空地上等查宾,因为我不可能为了拿钉子就直接去把他叫醒,这样做实在太鲁莽了。等了一会儿,查宾出来了。我摘下帽子,恭恭敬敬地告诉他提比兹老爷让我来拿一桶钉子。他从库房里拿出一桶钉子递给了我,说如果提比兹觉得大小不合适,他再找找看别的,不过这些先用起来。然后,他跨上早已备好的马,去地里了;干活的黑奴已经先过去了。我扛着那桶钉子,走到织布机房,当时头很痛,不过我不敢停下来,马上开始钉护墙板。 天亮的时候,我已经忙活了很久了。提比兹走了过来。那天早上他看上去比平时还暴躁。从法律上讲,他是我的主人,有权像暴君一样掌控我;但也没有法律明文禁止我强烈鄙视他,我鄙视他的人格,更看不起他的低智商。他走到织布机房的时候,我正好去桶里拿钉子。 “我记得我让你早上把屋檐那里的木板钉好。”他一上来就挑刺。 “是的,老爷,我正钉着呢。”我回答道。 “哪里啊?” “另一边。” 他走到另一边去检查我干的活,一边看一边念念叨叨。 “我昨天晚上不是让你去查宾那里拿桶钉子吗?”他继续挑刺。 “是的,主人,我去拿了。查宾说,如果你要别的尺寸的钉子,就等他回来再找给你。” 提比兹走到桶前看了看,然后一脚把桶踢开,气势汹汹地朝我走了过来,边走边吼:“你这该死的黑鬼!我还以为你有点儿脑子呢!” 我立刻回答道:“主人,我一切都照您的吩咐办的,不敢有一点差池。查宾说——”我的话被提比兹劈头盖脸的咒骂彻底打断了。然后他跑到大宅那里,把查宾的皮鞭拿了过来。那条鞭子有个短木托,上面缠着皮,末端较粗;鞭长大概有三英尺,鞭绳都是用生皮搓成的。 刚开始我有些害怕,本能地想逃跑。这个时间附近应该没多少人,只有厨师雷切尔和查宾的太太在,但她们好像都不在近处;其他人都已经去地里干活了。我知道他会过来打我,这是我来到阿沃伊尔斯之后第一次有人想要打我。最初的一阵害怕过后,我开始感到愤怒,我觉得我一直那么忠诚勤劳,从来没做错过一件事,不表扬我也就罢了,为什么要打我!看着提比兹走过来,我越来越愤怒,渐渐下定决心,绝不挨这顿打,管它结果是死是活! 提比兹把鞭子绕在手上,凶神恶煞地朝我走了过来,命令我把衣服脱了。 我大胆地盯着他的脸说:“提比兹老爷,我不脱。”我想理论几句,但提比兹直接冲了过来,一只手扼住我的喉咙,另一只手扬起鞭子,眼看着就要抽了下来。我用最快的速度一把抓住了他的衣领,猛地把他往前拉,然后弯腰抓住他脚踝,用另一只手使劲推了他一下。提比兹跌倒在了地上。我用一只胳膊扳住他一条腿,往我胸前拉,这样他的头和肩膀就只能贴在地上没法动弹了,然后我一脚踩住他的脖子。他被我牢牢地制住了。我血脉偾张,全身的血液都像沸腾了一样。我愤怒地一把夺过了皮鞭。提比兹不断地拼命挣扎,咒骂说一定不会让我活过今天,威胁说要把我的心掏出来喂狗。我丝毫没有松手,也完全没去理睬他的话,埋头狠狠地抽他,我自己都不记得到底抽了多少鞭子,他就像条虫一样在我脚下蠕动着,不停惨叫,厉声骂我是杀人犯。直到最后,他除了哭喊着哀求上帝外,再也说不出别的了。上帝当然不会眷顾他这种毫无人性的人,我不停地狠命抽他,皮鞭的木托都有点变形了。我一直抽到右胳膊酸痛才停了下来。 我光顾着发泄,没有注意周围的情况;停下来的时候才看到查宾太太正站在窗口看着我们,雷切尔则站在厨房的门口。她们显然都被这一幕震惊了。提比兹的尖叫声远远地传到了地里,查宾正快马加鞭地往回赶。我最后又打了他一两下,然后一脚踢开了他,他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才坐了起来。 他慢慢地爬起来,一边拍打头发上的灰土,一边怒不可遏地盯着我。我们瞪着对方,谁都没有先说话,直到查宾飞奔到我们面前。 “出了什么事?”他一边飞奔一边喊道。 “提比兹老爷想要用鞭子抽我,就因为我用了您给我的钉子。”我回答道。 “钉子有什么问题呢?”他转过头去问提比兹。 提比兹随口答了几句钉子太大了之类的,完全没把查宾的问题放在心上,而是一直凶神恶煞地盯着我。 “我是这里的工头,”查宾说,“是我让普莱特用这些钉子的,我也告诉他,如果大小不对,就等我从地里回来再说。普莱特没做错什么。再说了,我高兴给你什么钉子就给你什么钉子。我希望你能搞清楚状况,提比兹先生。” 提比兹没有说什么,只是咬紧牙关握紧双拳,恶狠狠地说他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然后他就转身走开了,查宾立刻跟上了他,一路上都压低着嗓音跟他说着些什么,态度看起来很激烈。 我站在原地,不知道是该立刻逃走还是留下来承担后果,我也不知道将会面对什么。过了一会儿,提比兹走出大宅,备上马离开了,那匹马是提比兹唯一的家当。 提比兹离开之后,查宾走了过来。他显然还没有平复下来,但他坚定地劝我不要试图逃跑,不管发生什么都先留下来再说。然后他转身去了厨房,跟雷切尔说了几句,随后又一次走了过来,还是非常坚决地劝我千万不要逃跑。他斥骂提比兹,说他确实是个无赖,他现在跑出去肯定没安什么好心,估计很快就会回来闹腾,但他劝我不管怎么样都先留下来再说。 我一直站在原地,愤怒慢慢被痛苦取代,我开始意识到我犯了多大的错,没法想象接下来会面对什么样的惩罚。刚才恶狠狠地出了一口气,现在想后悔也来不及了。我只是一个孤立无助的奴隶,我无论做什么、说什么都无法为自己开脱,我因为忍受不了主人的侮辱虐待就做了这样的事,谁都没办法解救我了。我很想祈求上帝保佑我逃过这一劫,却如鲠在喉完全没办法祈祷;所以,我只能把头埋在手心里痛哭。我在那里起码站了一个小时,泪水止不住地流,心里痛苦万分,直到抬头看到提比兹正和两个人一起骑马飞奔过来。他们进了院子就直接朝我这边走过来,手里拿着特别粗的鞭子,其中一个人还拿着一捆绳子。 “双手并拢!”提比兹一边骂着肮脏不堪的话一边命令我。 “提比兹老爷,你不必绑我,你让我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跟他一起来的人中有一个走近了一步,骂骂咧咧地告诉我,如果我敢有一点反抗,就立刻扭断我的脖子,要是敢动手动脚就把手脚都砍了,还絮絮叨叨地说了不少类似的话。我明白我现在做什么都没用了,所以只能顺从地并拢双手,随便他们怎么绑我。提比兹使出全身的劲儿把我的双手双脚牢牢地绑了起来,那两个一起来的人用绳子从我的手肘开始,把我的胳膊和身体捆在一起。我完全无法动弹了。提比兹用剩下的一截绳子粗粗地打了个结,然后套在了我的脖子上。 “绑好啦,”跟提比兹一起过来的一个人说,“我们把这黑鬼挂哪儿吊死呢?” 另一个人指了指边上的桃树,说就在桃树上吧。但之前那个人觉得树枝太细了,会断掉。最后他们决定选另一棵粗一点的树。 我任由他们把我绑起来,听着他们的讨论,一句话也没有说。查宾一直在空地上焦虑地徘徊着,雷切尔站在厨房门口害怕地哭了起来,查宾太太则一直站在窗口看着。我认命了,这次在劫难逃。我知道我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再也见不到我挚爱的孩子们了。那一刻我没有惧怕死亡,而是痛心没有人为我哀悼——更别提为我报仇了。他们很快就会把我的尸体扔到偏僻的角落里去,或者直接扔到贝夫河里去喂鳄鱼!想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那些刽子手看到我流泪,越发起劲地叨骂了起来。 我注意到查宾走开了一会儿,然后在那些人把我拖到树边的时候,从房子里快步走了过来。他两只手各拿了一把枪,用非常坚定的语气说了下面这段话: “诸位先生,我有几句话要说,你们最好先听一听。谁要再敢把这奴隶往前拖一步,我就开枪了。首先,普莱特没犯下什么滔天大罪,大到你们非要把他绞死不可。你们这样做是谋杀!普莱特是我见过的奴隶里最忠诚的,这件事明明是提比兹你咎由自取。我又不是不知道你这人是个无赖,你活该被他打一顿。再说了,我在这个种植园已经做了七年工头了,福特老爷不在这儿的时候,我就是这儿的主人。作为主人,我有职责保护奴隶的周全。你在这里算什么?你根本就是个一文不值的人。福特老爷是用普莱特押了四百美元的,你要是把他吊死了,福特老爷就白白损失了。除非你先把债务勾销,否则你有什么权利要他的命?更何况,不管从哪个角度讲,你都没有权利要他的命。白人有法律,奴隶也是有法律保护的。你们这样做就是谋杀!” 然后查宾对跟着提比兹一起过来的两个人说:“你们俩最好现在马上滚开!如果想活着离开这里的话,现在立刻就滚蛋!”那两个人是附近两个种植园的工头,一个叫库克,另一个叫拉姆塞。 库克和拉姆塞二话不说,转身就骑上马走了。提比兹愣了几分钟,显然是被查宾的气势和说辞吓到了,随后也一脸怂样地翻身上马,跟着两个同伙一起走了。 我浑身上下捆满了绳子,只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他们三个走了之后,查宾马上叫来了雷切尔,让她赶紧去地里让劳森回来,把那匹棕色的骡子也牵回来,那匹骡子的速度是整个种植园的牲口里最快的。劳森很快就回来了。 查宾立刻吩咐劳森:“你必须赶到大松林去,让福特老爷马上过来,一刻都耽误不得!告诉他有人想要害死普莱特。赶紧去!就算把骡子累死也一定要在中午之前赶到那里!” 查宾赶紧进屋里写了张路条,劳森在门口飞快地备好了骡子,一拿到路条就挥鞭出发了。那匹骡子确实速度飞快,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已经跑得不见踪影了。 [book_title]第九章 那天正午的阳光特别猛烈,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我就像站在火炉上一样,根本无法忍受。我没披外套,也没戴帽子,就这样暴晒着。豆大的汗珠从我的脸上滚落,身上本就单薄的衣服很快就被汗水浸透了。桃树林就在几步外的篱笆边上,但我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桃树在草地上投下的影子;要是当时有人搀我到阴凉的树荫里去坐一会儿,我绝对心甘情愿地帮他白干一整年的活儿。但我只能一直站在原地,身上被绑得完全动弹不得,脖子上还套着绳索。要是能靠在织布机房的墙上,我的痛苦肯定能减少大半,但不足二十英尺的距离对我而言却是那么遥不可及。我很想躺一会儿,但我知道,一旦躺下就再也爬不起来了;地上就像烧开的锅一样烫,一直躺着会更加难受。哪怕我稍微挪动一点点,甚至略微改变一下现在的姿势,都能极大地暂时减轻痛苦。不过,跟我周身的疼痛相比,毒辣的南方烈阳真算不上什么;我身上被绳子牢牢绑住的地方都开始肿起来了,绳子都深陷进了皮肉里。 查宾一直不安地来回踱着步,但一直没有走到我跟前来。他时不时看我一眼,然后焦急地望着路,急切地盼望着有人过来。他没跟往常一样去地里,显然,他觉得提比兹会带着更多的人手回来,这次肯定会做好更充分的准备,绝不会善罢甘休。不过,我也看得出来,查宾同样做好了准备,他已经下定决心保护我的周全。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一直没帮我把绳子解开,而是让我在大太阳底下受这份罪,但我相信他绝没有恶意。也许他是想让福特老爷亲眼看看提比兹把我折磨成了什么样,亲眼见证他们打算吊死我的绳索就套在我的脖子上;也有可能是因为他这样干预别人对私有财产的处置已经触犯了法律,他有可能会受到惩罚。同样,提比兹那天为什么没有卷土重来,我也无从得知。他应该很清楚,只要他不是真的动手要我的命,查宾也拿他没半点办法。后来,劳森跟我说,他在经过约翰·大卫·切尼的种植园时看到了他们三个人;劳森经过的时候,他们都回过头一直看着他。我估计提比兹当时以为查宾是去联络周围的其他种植园主了,所以他想着“识时务者为俊杰”,还是暂时躲一躲风头的好。 不过,那个无赖那天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而没再来找我麻烦,都已经无足轻重了。反正我一直站在大太阳底下,痛苦难忍。天没亮我就起来了,之后一直滴水未进。所以,我当时又饿又渴又痛苦,几乎就快晕厥过去了。唯有一次,雷切尔在最热的时候背着查宾战战兢兢地喂了杯水给我喝。这位谦卑的仆人永远也不会理解,就因为这杯甘露,我向上帝为她祈求了多少祝福。她只是说了一句“唉,普莱特,你太可怜了”,然后就匆匆赶回厨房干活去了。 那一天我觉得太阳的移动速度从来就没有那么慢过,阳光也从来没有那么炙热过。我心烦意乱地站在大太阳底下,脑中闪现过无数的念头,难以用言语一一表述。但简而言之,那天我得出了一个结论,对于黑人而言,与其生在北方做个自由人,还不如生在南方为奴,吃穿住行都靠主人,虽然要挨鞭子,但也会有主人的保护。不过,那天之后,这个念头再也没有出现过。我明白,会有很多仁慈善良之人,甚至很多北方各州的人,会用各种例证反驳我的观点;只是,他们并没有经历过被俘为奴的痛苦。日落时分,我突然看到福特老爷正策马飞奔过来,瞬间欣喜若狂。他的马已经累得口吐白沫了。查宾在门口迎了上去,他们交谈了一小会儿之后,福特老爷径直向我走来。 “可怜的普莱特,看看你被折磨成什么样了。” “感谢上帝!”我说,“感谢上帝!福特老爷!您终于来了!”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愤慨地割断了我手腕、胳膊和脚踝上的绳子,然后把我脖子上的绳索解开了。我试着走了几步,结果像醉汉一样踉跄,差点摔倒。 福特老爷转身走回大屋,刚走到空地上,正好看到提比兹和他两个同伙骑马过来。他们交谈了很久,我远远地听到福特老爷沉稳的声音和提比兹的厉声怒骂。不过,我没能听清楚他们到底在说什么。最后,提比兹和两个同伙再次拂袖而去,显然他们没能谈拢。 我试着举起锤子,想接着早上的活儿把挡板钉好,因为我想让福特老爷知道,我不是偷懒的人;但手没有一点力气,连锤子都没办法举起来。天黑时,我艰难地半爬半走回了小屋,然后直接躺了下来。我浑身浮肿,痛不欲生,略微动一动就钻心地痛。在地里干活的人陆陆续续都回来了,雷切尔已经把事情经过都告诉了他们。伊莱扎和玛丽帮我煮了熏肉,但我一口都吃不下。于是她们熬了点玉米糊和咖啡,我勉强吞咽了点下去。伊莱扎始终在边上悉心地安慰我。很快,奴隶们都聚集到我们住的小屋里,他们围着我问了很多问题,详细地问清楚了白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随后,雷切尔走了进来,又把白天的事简要地复述了一遍,当她讲到提比兹被我踢得滚了几圈时,大家都被她绘声绘色的描述逗笑了。然后她讲述了查宾是如何带着枪走过去,如何解救我,再然后福特老爷如何气疯了一样把我身上的绳子都割断了。 这时候,劳森也回来了。他详细地讲述了骑着骡子飞奔去松林的情形——那头棕骡是如何迅捷,驮着他像闪电一样疾驰,一路上的行人都被他震惊了;然后福特老爷当时二话不说飞身上马,过来的一路上念叨着普莱特是个好奴隶、他们不该杀他等等。总而言之,劳森特别自豪,他觉得自己的骑术绝对是这一带最棒的,他骑着棕骡一路上引起的轰动简直不逊于约翰·吉尔平了! 这些善良的人纷纷安慰我,他们都觉得提比兹实在太残忍了,都希望福特老爷能把我买回去。他们围在我身边热烈地讨论着这件事,直到查宾突然走进来叫我。 “普莱特,”查宾说,“今晚你到大宅的地板上去睡,带上你的毯子。” 我立刻吃力地爬起身,收起毯子,跟着他一起到大宅去。他在路上告诉我,他相信提比兹今天晚上一定会来报复的,他想要杀了我,不过他一定会在没有目击者的情况下才会动手。根据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黑奴没有资格指证白人;所以,如果提比兹在晚上当着所有黑奴的面一刀捅死我,也没人能当目击证人。于是,我当晚睡在了大宅的地板上——这是我被俘为奴之后第一次,也是为奴十二年里唯一一次睡在这么舒适的地方。将近半夜的时候,狗突然吠了起来。查宾马上起身到窗边查看,但没看到人影。狗吠了一阵后停歇了下来,查宾在回房前对我说: “普莱特,我相信那个无赖就在这附近转悠着呢。要是狗再叫,我睡太沉没醒,你就叫醒我。” 我告诉他一定会叫他的。过了一个多小时之后,狗又开始闹腾起来,它跑向大门,然后又跑回来,狂吠不止。 我还没叫查宾,他就已经起身查看了。他走到屋外的空地上,站了好一阵,但没发现任何异常。随后,狗又回到了狗舍,四周都安静了下来。后半夜一切太平,没有再被惊扰。但我周身酸痛难忍,心里又特别担心会有危险,几乎彻夜未眠。那一晚,提比兹到底有没有回到种植园伺机加害我,也许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了;但我觉得他一定是回来过的,他这种无赖在强者面前是个彻头彻尾的懦夫,但在弱者面前则是什么阴狠招数都使得出来的——后面发生的事更让我确信了这一点。 尽管那一晚彻夜未眠,周身酸痛、心力交瘁,但我第二天还是天刚蒙蒙亮就起来了。玛丽和伊莱扎在小屋帮我准备了早餐,我吃了一点就去织布机房接着干活了。查宾通常一起床就骑上奴隶早就为他备好的马去地里,但那天早上,他则是径直来到织布机房,问我有没有看到提比兹。我告诉他还没有,他颇为担心,觉得有点不对劲。他提醒我一定要小心,提比兹这人一肚子坏水,肯定在算计着呢,指不定哪天就上了他的当。 查宾话还没说完,提比兹就骑着马过来了。他把马拴好,转身进了大宅。福特老爷和查宾都在的时候,我并不怕他;但是,他们不可能永远在我身旁保护我。 唉!我当时身上的枷锁是多么的沉重啊!我日复一日地辛勤劳作,忍受虐待、辱骂和嘲弄,晚上睡在硬邦邦的地上,吃着最粗糙的食物。最可怕的是,我的主人偏偏还是个残暴的无赖,我真是惶惶不得终日。我真希望自己在还没有孩子的时候就已经死去了,那样就不用再忍受后来的这种种磨难。我渴望自由,但无法摆脱奴役的枷锁;我只能遥望北方,无法逾越自由与我之间那延绵几千英里的鸿沟。 大概半小时之后,提比兹来到织布机房。他狠毒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一言不发地离开了。那天上午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坐在空地上看报纸,还跟福特老爷聊了几句。午饭后,福特老爷启程回大松林,我望着他离开的背影,心中忐忑万分。 后来提比兹又来过一次织布机房,给我安排了些活儿,然后就走了。 之后的整整一周,提比兹始终没有再提那天的事,而我终于把织布机房的活儿干完了。随后他安排我去帮一个姓迈尔斯的木匠给彼得·坦纳干活。我一听到这个安排,瞬间松了一口气,只要不在提比兹身边,在哪儿干活都行。 我之前曾提到过彼得·坦纳,他是福特太太的哥哥,在贝夫河畔拥有很大的种植园和很多奴隶。 我欢天喜地地去了坦纳的种植园。坦纳对我的“大名”早有耳闻,实际上,远近各处几乎所有人都已经听说了我把提比兹揍了一顿的事儿。这件事,再加上之前用木筏运木材的事,让我“声名远扬”。我曾不止一次地听人说:普莱特·福特,现在是普莱特·提比兹(奴隶的名字要跟着主人换),“这黑鬼可真了不得”。谁能料到,跟之后发生的事相比,前面这些都还算不上什么。 彼得·坦纳希望一开始就能树立起威严,不过我看得出,他骨子里是个幽默和善的人。 他刚看到我就说:“啊!你就是那个把主人揍了一顿的黑鬼呀?听说你扳住提比兹的腿,拳打脚踢了一顿?你有没有胆量来扳住我的腿呀?你可真是了不起哟,是个有名的黑鬼哟,你知道吗?我可得好好治治你,回头先抽你一顿再说!你要敢扳住我的腿试试!好好干活,别耍花招啊,小子!你给我好好记着!现在快去干活吧,你这不安分的东西!”彼得·坦纳说完这一通,嘴角忍不住上扬,颇为自己的机智和嘲讽感到得意。 听他说完这一通开场白之后,我就被迈尔斯带着去干活了。我在他手下干了一个月,相处得颇为融洽。 坦纳跟他的妹夫一样,也会在安息日给奴隶读《圣经》,不过两人的风格截然不同。坦纳在解释和评论《新约》方面颇有心得。我到那里的第一个安息日,坦纳把所有奴隶都召集了起来,开始读《路加福音》的第十二章。他读到第四十七节时,意味深长地环顾四周,然后接着读——“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这里他又停顿了一下,更加刻意地看了眼坐在周围的奴隶,再接着读——“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再停顿一下——“却不预备,又不顺他的意思行事,那仆人必多受责打。” “你们大家都听到了吧?”坦纳特地强调了一下,“责打!”他慢条斯理地重复了一遍,然后摘掉眼镜,准备发表评论。 “要是黑奴不预备,又不顺着主人的意思,这里的主人也就是你们的老爷,明白了吧?那这个黑奴是要多受责打的。那么,‘多’就强调了很多很多——比如四十鞭子、一百鞭子、一百五十鞭子。这可是《圣经》里说的!”坦纳滔滔不绝地说了很久,确保他的奴隶都明白了他的意思。 读完《圣经》之后,坦纳把他的三个奴隶,华纳、威尔和梅杰,叫了过来,然后冲我喊道: “普莱特啊,你不是够胆把提比兹揍了一顿嘛,我倒要看看你有没有本事把他们三个也修理一顿。我去做礼拜了,这三个人就交给你了啊。” 他命令他们三个到足枷上去。足枷是雷德河岸边的种植园里常见的一种刑具,通常由两块木板组成。下面那一块的两端和小柱子相连,柱子插在地上起固定作用。木板都是侧立起来的,下面那块木板的上沿间隔着有两个挖出来的半圆形,另一块木板则与前面提到过的小柱子用铰链相连,这样它就可以像折刀一样开合。而上面那块木板的下沿开着相应的半圆形,两块木板合起来的时候,正好组成一个圆形,大小刚够脚踝套进去,所以套进去之后就没办法把脚抽出来了。上面那块木板没有与铰链相连的那一端装着锁,合上之后就用钥匙锁上。使用的时候,奴隶先坐在地上,足枷的上面一块木板打开,然后把脚踝套进圆圈里,再锁上,这样就完全无法动弹了。足枷有时候也会用来套住脖子,鞭笞的时候就比较方便了。 坦纳说他们三个人偷吃了地里的瓜,这违反了安息日的戒律,他觉得有必要用足枷惩罚他们。他把足枷的钥匙给我,然后跟迈尔斯、坦纳太太还有孩子们一起去切尼维尔的教堂做礼拜了。他们走了之后,华纳、威尔和梅杰请求我放开他们。我看着他们三个坐在地上,想到我当日在大太阳底下遭的罪,实在于心不忍。于是,我让他们保证,必须随时按照我的要求回到足枷上去,我才同意放了他们。他们三个特别感激我,把我带到瓜地里一起饱餐了一顿,以示报答。在坦纳回来之前,我把他们重新锁在了足枷上。坦纳回来之后看了看三个人,轻笑着说: “嘿嘿,今天你们没法儿干坏事了吧!现在知道错了吧!你们这些黑鬼竟然在安息日偷瓜吃,我必须要教训一下你们。” 坦纳是教堂的执事,他对自己严守宗教戒律的做法特别引以为豪。 我的故事讲到这里又到了一个转折点,接下来发生的事可没这么轻松了。我和提比兹的第二次交锋更加惊心动魄,而我即将在逃亡中穿越佩克德里大沼泽。 [1]约翰·吉尔平(John Gilpin),英国诗人威廉·库珀(William Cowper,1731—1800)作品中的人物,善于骑马。——译者 [book_title]第十章 差不多一个月之后,我在坦纳那边的木匠活都干完了,于是又回到了提比兹那里。当时提比兹正在做一个轧棉机。那个轧棉机所在的地方离大宅特别远,颇为偏荒。我又开始在提比兹手下干活,而且这次绝大部分时间都必须跟他单独相处。我一直牢记着查宾叮嘱我的话,他曾提醒我要提防着提比兹,这个无赖小人很可能出其不意地暗中使坏。所以我一刻也不敢松懈,整天提心吊胆的。我总是一边埋头干活,一边不时扫一眼提比兹。我下定决心不能让提比兹再揪住什么错借题发挥,所以做事比以前还要谨慎。提比兹对我的辱骂我也照单全收,忍气吞声总比身体伤害要好。我希望这样能稍微缓和一点两人之间的紧张关系,也盼望着能早日逃脱他的魔爪。 我回来之后的第三天,查宾一早就离开种植园去了切尼维尔,直到晚上才会回来。提比兹的脾气从那天早上就开始特别臭,比往常更暴躁,我不得不更加小心翼翼,生怕出什么差错。 事情发生在那天上午九点左右。我当时正忙着刨一块板,提比兹站在工作台边上,正把他刚刚凿好螺纹的手柄安在凿子里。 “你刨得不够平啊!”提比兹突然冲着我说。 “正好在一条线上。”我告诉他。 “你这该死的骗子!”他一下子吼了起来。 “好吧,老爷。”我尽量和气地回答他,“你觉得不够平,那我就再刨一下吧。”说罢,我拿起刨子按照他的要求又刨了一下,谁料我刚推过去还没刨完就听到他在一边咆哮,说我这次刨掉太多了,这样一来整块板都废了。随后,他连珠炮似地骂开了。我已经尽了一切可能顺从他的意思,但跟这种不讲道理的人怎么可能说得清呢!所以,我没敢开口反驳,手里拿着刨子,心里七上八下的,也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但又不敢闲着。他越骂越起劲、越骂越激动,只见他一边咒骂着要让我的脑袋开花,一边抄起工作台上的一柄斧头向我冲了过来。 一念之差,即是生死之别。那柄锋利的斧头在阳光里闪起一道寒光,只要我稍有迟疑,下一秒就被砍掉脑袋了。我当时才知道,人在关乎生死存亡的当口,会在电光石火的瞬间就做出判断。我当时要是站着不动,那就必死无疑;要是我转身逃开,提比兹十有八九会把斧头朝我扔过来,这样一来就会砍到我的后背。如果我要活命,只有唯一一个选择。于是我拼尽全身的力气朝他跳了过去,在他还没砍下来的时候就牢牢制住了他:我一只手死死拽住他拿着斧头的那只手,另一只手直接掐住了他的喉咙。我们僵持了几秒,互相怒目而视。他的眼中杀机尽现,狠毒的目光就像一条蛇一样缠着我的脖颈,虎视眈眈地盯紧了我,只要我稍有不慎,就立刻缠住我的全身让我窒息而死。我很想大声呼救,但我知道就算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听见——查宾一早就走了,奴隶都在地里干活,周围根本没有人。 幸好仁慈的上帝一直眷顾着我,让我在危难中突然灵机一闪。我冷不防地狠狠踢了提比兹一脚,他痛得一下子跪在了地上呻吟了起来;我松开掐着他脖子的手,迅速夺过斧头,远远地扔到了一边。 提比兹怒不可遏,他抄起地上一根五英尺长的白栎木棍向我扑了过来,那根木棍粗得他都快握不住了。我跟之前一样,迎上前去,紧紧地拦腰制住了他。我的体格要比他强壮许多,所以他很快就被我掀翻在地,不能动弹。随后我夺过木棍,又远远地扔了出去。 他挣扎着爬了起来,扑到工作台那里去拿大斧。所幸那把大斧当时被压在了厚木板下面,他没能一下子抽出来。我猛地扑到他背后,紧紧地压住了他,两个人的重量都压在了那块木板上,他用尽力气也没能把大斧抽出来。我使劲去掰开他握住斧柄的手,但他死死地攥着。就这样,我们僵持了好几分钟。 我在身陷不幸的时候曾经不止一次地想到过死亡,有时甚至觉得,相比无法忍受的痛楚,死去反而是一种解脱,坟墓是我那已疲惫至极的身躯终于能安歇的地方。但在直面死亡的威胁时,这种消极的想法一瞬都不曾出现过。只要还有一线生机,没有人会在死神面前甘心受死。生命是如此的可贵,蝼蚁尚且贪生,何况是人!所以,虽然我当时身陷奴役,度日如年,但我还是会奋力一搏。 我用尽力气也没能掰开他的手,只能转而掐住他的喉咙。我死死地钳住他的喉咙,他很快就撑不住了。之前因愤怒而泛白的脸已经渐渐因窒息而开始变成紫黑色;之前如毒蛇般凶狠的眼神现在满是恐惧。他眼珠开始泛白突出,可怖至极! 我的心里就像潜伏着恶魔一样,下意识地想着直接掐死他算了。但是我不敢这么做;矛盾的是,我也不敢让他活着。如果我掐死了他,必须要偿命;但只要他活着,我早晚会被害死。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中,我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赶紧逃吧!哪怕只能在沼泽里苟延残喘,哪怕等着我的是无尽的逃亡,也总比我现在过的日子强。 所以我很快就做出了决定。我一下子把提比兹从工作台甩到地上,然后飞身跃过边上的篱笆,窜到种植园里,经过了好几个棉花地里干活的奴隶,一路逃了出去。我一口气跑了起码四分之一英里,一直跑到一片树林边上才停下喘气,我自己都惊叹于居然能跑这么快。我爬到一个高栅栏上,从那里能看到轧棉机,也能看到大宅和周围的空地;实际上,那个地方特别高,整个种植园都能尽收眼底。我看到提比兹从轧棉机那里走到了大宅,进去之后很快就出来了,然后翻身上马疾驰而去。 我的心里说不尽的惶恐无助,但至少暂时先把命保住了,总算是谢天谢地!可是,一想到接下来等待我的是孤立无援的逃亡,我顿时倍感绝望。我将何去何从?谁能来帮帮我呢?哦,上帝啊!您赐予了我生命,又让我学会了珍爱生命,让我拥有了与其他人一样的感情,您不能在这时候抛下我不管啊!您救救我这个可怜的奴隶吧!求求您让我活下去吧!失去了您的庇护,我就是个迷路的羔羊啊!彻底的迷失啊!我在内心最深处默默地祈祷,但没有得到任何回音——我并没有听到上苍传来那亲切沉稳的声音,对我的灵魂低语:“不要怕,有我在。”我相信上帝已经抛弃我了,上帝要让我遭受众人的憎恶鄙弃! 大概过了四五十分钟,有几个奴隶大声比划着让我赶紧逃。我远远望到提比兹和另两个人正策马过来,后面跟着一大群猎狗,大概有十来只的样子。虽然隔得很远看不清楚,但我知道这些猎狗是干什么用的。这些猎狗都是附近种植园的,通常用来追捕逃跑的奴隶,它们性格刚烈嗜血,比北方的狗种要凶猛很多。一旦追上了奴隶,它们就会一哄而上;只要主人一声令下,它们就会像围捕动物一样死死地咬住奴隶不放。狗吠声在沼泽地里此起彼伏,主人可以通过它们的叫声判断奴隶在往哪个方向逃跑;这跟纽约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