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乐透
[book_author]雪莉·杰克逊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47175
[book_dec]斯蒂芬·金的导师、尼尔·盖曼的偶像、哥特小说女王雪莉·杰克逊的心理悬疑怪诞故事集《乐透》究竟有何种魅力,自1948年至今仍令全球读者交口称赞?在美国文学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改编频率高到惊人的这部作品又为何被称作现代心理悬疑奠基之作?这部英语语言文学作品选集中出现率最高的作品究竟写了些什么?村子里古老的乐透仪式、惊慌失措的幸运儿、调皮捣蛋的查尔士、鸠占鹊巢的玛西亚……25个细思恐极的怪诞小故事,你能否泰然处之?在此不过多剧透,将由您亲自探索这诡秘的世界。
[book_img]Z_9225.jpg
[book_title]第一部
醉了
他醉得差不多了,好在他对这间屋子够熟悉,一个人走到厨房还可以,明着是去拿冰块,实际上是让自己清醒一点;他跟这家人的交情还没好到可以随便醉倒在客厅沙发上的程度。稍微离开一下派对倒是没什么不妥,聚在钢琴边上的一群人正唱着《星尘传奇》,宴会的女主人正起劲地在跟一个戴着薄镜片眼镜、垮着嘴的年轻人说话;餐厅那边有四五个人坐在椅子上谈论着什么大事,他谨慎地穿过了餐厅,厨房门一碰就开,他傍着餐桌坐下,白色的珐琅材质在手底下清清冷冷的。他靠在绿色的装饰图案上,抬起头发现桌子对面有个年轻女孩若有所思地打量着他。
“哈啰,”他说,“你是,他们的女儿?”
“我叫艾琳,”她说,“是的。”
他觉得她的样子有点怪,是穿着吧,现在的女孩子,他带着醉意想着;她的头发绑成辫子垂在脸蛋两旁,看上去年轻又有精神,只是穿得不对,毛衣紫色,头发黑色。“你看起来很清醒啊。”他马上就发现对年轻女孩说错话了。
“我在喝咖啡,”她说,“给你倒一杯吧?”
他几乎放声大笑,她居然自以为很懂怎么跟醉汉打交道呢。“谢谢,”他说,“我确实需要。”他努力让两只眼睛聚焦。咖啡很烫,她把咖啡杯搁在他前面,说:“我看你大概要喝黑的。”他把脸凑近咖啡,让热气进到眼睛里,希望借此让脑袋清醒一下。
“好像是个不错的派对,”她的口气没半点向往,“大家玩得挺开心的。”
“确实不错。”他开始喝咖啡,超烫,他很想让她知道她真的帮了他一个大忙。他的头不昏了,他露出笑容。“好多了,”他说,“真要谢谢你。”
“那个房间一定太暖和了。”她带着慰问的口气。
这下他真的放声大笑了,她蹙起眉头,不过还好,在她继续往下说的时候,他看得出她已原谅他了,“楼上太热,我想下来在这里坐一会儿。”
“你在睡觉?”他问,“我们把你吵醒了?”
“我在做功课,”她说。
他再看她一眼,似乎看到她后方的背景有一堆作业簿,旧教科书和课桌之间的欢笑声。“你是高中生?”
“高三。”她似乎在等他接话,顿了一下又说,“我因为肺炎休学了一年。”
他发现很难找话题来说(跟她谈男孩子吗?谈篮球吗?),所以他假装在听前面屋子里传过来的喧闹声。“很不错的一个派对。”他含糊地又说一次。
“我看你挺喜欢派对的。”她说。
他一怔,坐在那里呆呆地盯着空咖啡杯。他想他确实挺喜欢派对的;她的语气带着淡淡的诧异,仿佛接下来他应该大声宣告勇士们即将在竞技场上跟野兽大战,或是宣称某位女士即将在花园中独舞华尔兹。我的年纪几乎大你两倍,小姑娘,他想着,不过我也做过功课,那个时间离现在也不算太久。“打篮球吗?”他问。
“不打。”她说。
他忽然很生气,他气她先占了这个厨房,气她住在这个屋子里,害得他必须继续不断地跟她说话。“你在做什么功课?”他问。
“我在写一篇关于世界未来的论文,”她说着微微一笑,“挺蠢的,是吗?我觉得挺蠢的。”
“他们在前面谈的就是这个话题。这也是我溜出来的一个原因。”他看得出她根本不相信这是他溜出来的原因,他立刻又说:“你对世界未来怎么看?”
“我看不出有什么未来可言,”她说,“至少现在还算过得去。”
“能活在当下就好。”他觉得自己好像还是在派对当中。
“其实,”她说,“我们也不是完全没有远见。”
他对她注视了一会儿。她心不在焉地盯着自己的马鞍鞋尖,视线追随着那只前后轻缓移动的脚。“一个十六岁的女孩会有这些想法真令人吃惊。”在我那个时代——他想要嘲弄一番——女孩们想到的只是鸡尾酒和搂搂抱抱之类的事。
“我十七岁。”她抬起头再对他微微一笑,“差别很大。”她说。
“在我那个时代,”他特别强调地说,“女孩子想的只有喝鸡尾酒和跟人亲热这档事。”
“问题一部分就出在这里,”她认真地回答他,“如果当初在你们年轻的时候,大家心中真真实实的有害怕的意识,我们今天就不会这么糟了。”
他声音变了,想不变都不行(当初我年轻的时候!),他有意无意地离她远一些,仿佛是要表现出一个长者在某种程度上对一个孩子的包容。“我想当时的我们也有害怕的意识。我想现在所有的十六——十七岁——的孩子也都认为他们有害怕的意识。这是一种过程,一个必经的阶段,就像疯男生那样。”
“我一直在推想将来会怎样。”她说得非常柔软,非常清楚,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他逼退了。“我想教堂应该先处理,其次是帝国大厦。再来就是河边的大公寓房子,带着里面住的人一起慢慢地滑进河水里。还有学校,就在上拉丁文的课堂上,大家正读着恺撒大帝的时候。”她把视线定在他的脸上,眼神里有一种莫名的兴奋。“每次我们开始上恺撒大帝的一个新章节的时候,我都在想这会不会就是永远没办法上完的一个章节了。也许我们这一堂拉丁文课就是最后一批读恺撒的人了。”
“这可是好消息,”他轻快地说,“我向来讨厌恺撒。”
“我想你们年轻的时候人人都讨厌恺撒。”她酷酷地说。
他顿了一会儿才说:“我觉得你脑子里装满这类病态的东西好像有点蠢。不如去买本电影杂志来看看吧。”
“到时候电影杂志我要多少有多少,”她锲而不舍地说,“因为地铁爆了,那些小书报摊全被压垮了。到时候所有的糖果巧克力棒随便你拿,还有杂志、口红、小店里卖的假花,大店里卖的高档服饰也全部躺在大街上,统统随便你拿,包括皮草大衣。”
“我希望酒吧的门全部大开,”他说,他的心里已经开始对她很不耐烦,“我只要走进去,不客气的抱走一箱子白兰地,那就什么烦恼都免了。”
“所有的办公大楼都只剩下一堆碎石子,”她说,她那对刻意瞪大的眼睛仍旧盯着他。“只要你能够精确地知道那一刻会在哪时候降临。”
“我明白,”他说,“我就会跟着其他人一起完蛋。我明白。”
“过后一切的事物都会变得不同,”她说,“到时候世界上现有的一切全部都没有了。我们就会有新的规则,新的生活方式。也许会有一条法律规定人不得住在房子里,于是谁也避不开谁,谁也躲不开谁了,明白吧。”
“也许会有一条法律规定十七岁的女生全部都得待在学校里学习做人的道理。”他站了起来。
“那时候再也不会有学校了,”她淡定地说,“谁也不想要学什么了。免得又回到我们现在这副样子。”
“呵,”他哈哈一笑,“你说得很有趣。可惜那时候我已经不在了,也看不见了。”他停下来,他的肩膀已经顶在通往餐厅的旋转门上。他很想赶紧说几句属于大人的、比较尖酸刻薄的话,却又怕她看出实际上他把她的话全都听进去了,因为在他年轻的时候他们真的都不会谈到这些。“你如果对拉丁文有什么问题,”他最终说,“我很乐意助你一臂之力。”
她吱吱咯咯地笑起来,他吓了一大跳。“每天晚上我还是做功课的。”她说。
回到客厅,宾客们欢乐地在他身旁移动,钢琴边上的人群正唱着《牧场是我家》,派对的女主人起劲地在跟一个穿着蓝色西装、高大优雅的男士交谈。他找到了女孩的父亲,说:“我刚刚跟令爱聊得很愉快。”
男主人的眼睛飞快地朝屋子里一扫,“艾琳?她在哪里?”
“在厨房。她在读拉丁文。”
“Gallia est omnia divisa in partes tres,高卢一分为三[1],”男主人面无表情地说,“我知道。”
“非常特别的一个女孩。”
男主人无奈地摇摇头,“现在这些孩子……”他说。
魔鬼情人[2]
她睡得不好;从一点半,杰米离开,她拖拖拉拉地上了床,到七点,最后她决定起来泡咖啡为止,她睡得断断续续,不时惊醒睁开眼睛盯着昏暗处,一遍又一遍地回想,再溜回兴奋又激动的梦境里。她喝了将近一个小时的咖啡——他们本来就打算在路上吃早餐——这会儿除非她想早点梳妆打扮,其实根本无事可做。她洗了咖啡杯,铺了床,仔细挑选待会儿要穿的衣服,没来由地担心窗外是不是好天气。她坐下看书,又觉得不如给她姐姐写封信,于是她开始用那手漂亮的字体写着:“最亲爱的安妮,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结婚了。听起来是不是怪可笑的?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等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你之后,你会觉得更加的离奇……”
她坐在那里,握着笔,犹豫着下一句该怎么写,她读着写好的那几行,把信撕了。她走到窗口,外面毫无争议地是一个好天气。她忽然觉得不该穿那件蓝色丝绸洋装,太朴素了,几乎有些老气,她应该穿一些娇柔的、女性化的衣裳。她焦躁地翻着衣橱,对着去年夏天穿过的一件印花洋装犹豫了一会儿:好像稍嫌年轻了,而且还有一个皱褶式的领口,现在穿印花洋装似乎过早,可还是……
她把两件洋装并排挂在橱门上,打开小置物柜上方密闭的玻璃门,那是她的小厨房。她在咖啡壶底下点着炉火,再走到窗口,阳光普照。咖啡壶响了,她转回来把咖啡倒进一只干净的杯子里。再不赶快吃一些“实在的东西”我会头痛,她想着。又是咖啡又是香烟,根本不是正式的早餐。结婚的大日子头痛,她去浴室的镜橱里拿了一盒阿司匹林,把药盒塞进蓝色的包包里。如果要穿那件印花洋装,她应该换褐色的包包,可是她唯一的褐色包包太破旧了。她无所适从地站在那里,对着蓝色包包和印花洋装,看过来又看过去,她放下包包,端着咖啡走到窗户边坐下,一面喝咖啡,一面朝着这个只有一间房的公寓仔细地看了一圈。今天晚上他们预计要回到这里,所有的一切必须正确无误。她忽然一惊,想起忘了换上干净的床单。洗好的衣物刚送回来,她从衣橱顶的架子上取下干净的被单和枕套,她的动作很快,也不去多想为什么要换床单。床是简单的沙发床,加了罩子看起来就像一张长沙发,所以谁也看不出她换过了干净的床单。她把原来的旧床单和枕套带进浴室,塞进洗衣篮里,顺手连浴巾也一并塞进去,再把干净的浴巾挂上架子。等她忙完,咖啡冷掉了,她照喝不误。
她看钟,发现已经过了九点,她开始加快速度。洗完澡,用了一条干净的浴巾,她把这条浴巾放进洗衣篮,再换上一条干净的。她对穿着很讲究,她的内衣都很干净,而且大部分是新的。她把前一天穿过的衣物,包括睡袍在内,通通放进洗衣篮里。准备装扮的时候,她站在橱门前面犹豫了。蓝色的洋装很得体,很清新,合身又好看,只是她跟杰米在一起穿过好几次了,婚礼这天再穿它简直毫无新鲜感。印花的洋装非常漂亮,对杰米来说也很有新鲜感,只是这个季节穿它似乎太早了。最后她想,这是我结婚的日子,我高兴怎么穿就怎么穿,她从衣架取下了那件印花洋装。洋装一套上身,感觉新鲜又明亮,对着镜子,她才注意到颈圈上的皱褶把脖子包得太紧,超宽的裙摆更无疑是为小女孩而设计,专门给一个走起路来扭腰摆臀,又跳又转的女孩穿的。她照着镜子嫌恶地想,就好像我是为了他才把自己打扮得更漂亮;他会以为因为他要娶我,我才拼命地想让自己显得更年轻。她一把扯下印花洋装,扯得太急,腋下一条缝线绷了开来。穿上旧的蓝色洋装,她觉得舒服又自在,只是毫无兴奋感。这跟你穿什么没太大关系,她坚定地告诉自己。转个身她又沮丧地对着衣橱,看看是否还有别的替换。没一件适合她跟杰米结婚穿的,连稍微合适一点的都没有,一时间她真想冲到附近小店去买一件衣服。这时她发现已经接近十点,她只剩下梳头化妆的时间了。头发很简单,只要挽到后面,在脖子上打个发髻,但是化妆可是一项精致的平衡艺术,要有点假又不能太假才行。她不想掩饰自己蜡黄的皮肤,或是眼睛周围的细纹,给人感觉好像只是为了今天的婚礼,然而想到杰米带了一个憔悴苍老的人进礼堂结婚的样子又令她无法忍受。终究你已经三十四岁了,她对着浴室的镜子无情地告诉自己。三十四岁,这是身份证上说的。
十点过两分。她对自己的服装不满意,对自己的脸不满意,对自己的小公寓不满意。她把咖啡再加热,坐到窗口的椅子上。现在做什么都来不及了,她想,她也没有意愿在最后一分钟做任何改善。
心情慢慢地平复了,她试着想杰米的样子,她竟然看不清他的脸,也听不见他的声音了。对于一个自己深爱的人,出现这种情形也是常有的事,她想着,于是她让自己的心思溜过今天和明天,溜进更远的未来,溜进他们规划了整整一个星期、有着金色乡间小屋的未来,到那个时候,杰米的写作有了名气,她也不用再去上班。“我以前是个很棒的厨子,”她曾经向杰米保证过,“只要花点时间练习一下,我就会做出好吃的天使蛋糕。还有炸鸡,”她说,她知道这些话多多少少都留在了杰米的心坎里。“还有蛋黄酱。”
十点半。她站起来毫不犹豫地走到电话机前。她拨了号码,等待,那个刺耳的女声播报着:“……现在时间十点二十九分。”她迷迷糊糊地把时间调回一分钟,她想起昨天晚上自己说话的声音,就在门口:“那就十点。我会准备好的。这一切真的是真的吗?”
杰米的笑声一路延伸到走廊。
十一点,她把印花洋装上的裂缝缝好了,将针线盒仔细地放进橱里。穿上印花洋装,她再坐回窗口喝第二杯咖啡。我大可以从从容容地修补衣服,她想;不过现在太晚了,他随时都可能到,她不敢再做任何的修整,担心一发不可收拾。屋子里没半点吃的东西,唯一的存粮,是她为了他俩开始共同生活而精心准备着的:一包没有开封的培根、十二个盒装的鸡蛋、没开封的面包和没开封的奶油,这些都是为了明天的早餐而准备的。她想冲下楼到杂货店买些吃的,就在门上留了张字条。最后还是决定再等会儿。
十一点半,她饿到发晕,全身无力,她非下楼不可。如果杰米有电话她早就打给他了。现在,她只能拉开书桌,写了张字条:“杰米,我下楼去杂货店。五分钟回来。”钢笔墨水渗到指头上,她进浴室清洗,用了一条刚换上的新毛巾。她把字条贴在门上,再看了一遍屋子,确定一切都没问题,关上门,没上锁,怕万一他刚好进来。
进了药妆店,她发现没一样东西想吃的,除了再一杯咖啡,咖啡也只喝了一半,因为她突然觉得杰米可能已经在楼上等得不耐烦了。
楼上一切如旧,安静无声,跟她离开的时候一个样,她的字条原封不动地贴在门上,屋子里因为抽了太多烟有些霉味。她打开窗户,坐下来,后来才发觉自己睡着了,现在时间十二点四十分。
忽然,她害怕起来。毫无预警地醒来,醒在这一个随时待命的房间里,这里的每样东西从十点钟开始就一直干干净净,没人碰过,她害怕了,她觉得有一股莫名的急迫感。她离开座位几乎用冲的从房间奔进浴室,往脸上泼冷水,用干净的毛巾擦干;这次她把毛巾随便往架子上一放,不再更换,以后有的是时间。没戴帽子,身上仍旧穿着印花洋装,只在外头罩了件大衣,手里拿着那只不相称的,放了阿司匹林的蓝包包,她锁上公寓的房门,这次不留字条了,冲下楼,在街角招了辆出租车,她把杰米的住址给了司机。
其实一点也不远,如果不是全身虚脱,她走走就到了。坐上出租车,她忽然惊觉这样大剌剌坐着车去找杰米,一副登门问罪的样子实在太鲁莽。所以,她叫司机在邻近杰米家的一个转角停下来,付过车费,等到出租车开走,她才慢慢地走过去。之前她从来没到过这里;建筑老得赏心悦目,大门信箱上并没有杰米的名字,门铃上也没有。她核对住址,没错。最后她按了标着“管理员”字样的门铃。过一两分钟蜂鸣器响了,她推开门走进暗黑的前厅,正犹豫着,尽头一扇门开了,有个人说:“什么事?”
就在这同一时间她才发觉自己根本不知道该问什么,她慢慢移向等在亮光里的那个身影。等到很接近的时候,“什么事?”那个身影又说了一遍,她看见那是一个穿着衬衫的男人,除此之外,他们两个谁也看不清谁。
她鼓起勇气说:“我想找这栋楼里的一位住户,大门外找不到名字。”
“你要找的人叫什么名字?”男人问,她知道她非回答不可了。
“杰姆士·哈瑞斯,”她说,“哈瑞斯。”
男人静默了一会儿,说:“哈瑞斯。”他转过身,向着里面亮着灯光的房间说:“玛琪,过来一下。”
“怎么了?”里面一个声音说,等了好长一会儿,长到即使动作再慢的人也能从安乐椅上起来了,一个女人走到了门口,跟男人站在一起,朝暗黑的前厅张望。“有位女士,”男人说,“女士要找一个姓哈瑞斯的人,住这里的。这栋楼里有这人吗?”
“没有,”女人说。她的口气带些消遣的味道,“这里没有什么姓哈瑞斯的男人。”
“对不起,”男人说。他准备关门。“你找错地方了,女士,”他说,忽然又压低声音补上一句,“不然就是找错人了。”他和女人同时哈哈大笑。
眼看着门就要关上,只剩她一个人站在黑暗的前厅,她冲着只剩下一线的门缝说:“可是他的确住在这里,我知道的。”
“听着,”女人稍微再把门缝拉开一些,“这种事常会有的。”
“请你们再想想,别弄错了,”她说,她的口气十分庄重,口气里累积了三十四年的尊严和傲气,“恐怕你们不是很了解。”
“他长什么样子?”女人不耐烦地说,那门仍旧不肯开大。
“他很高,很好看。他经常穿一套蓝西装。他是个作家。”
“没有,”女人说,停一会儿又说:“他是不是住在三楼?”
“我不太清楚。”
“三楼是有这么一个人,”女人边想边说,“他确实经常穿一套蓝西装,在三楼住过一阵子。劳埃斯特他们家北上探亲的时候把公寓租给他住过。”
“可能就是吧,虽然……”
“这个人经常穿一套蓝西装,不过我倒不记得他有多高,”女人说。“他在这里住了大概一个月左右。”
“一个月以前是——”
“你去问劳埃斯特,”女人说,“他们今天早上刚回来,住在3B。”
门关上了,彻底地关上。厅堂非常暗,楼梯更暗。
上到二楼,从顶上的天窗透进一点微光。公寓各户的大门排成一排,这一楼共有四户,静静悄悄,无声无息。2C门口摆着一瓶牛奶。
上到三楼,她停了一会儿。3B的门里有音乐声,也听得见说话声。她鼓起勇气敲门,再敲。门开了,音乐声迎面冲上来,是下午播送交响乐的时间。“你好,”她礼貌地对站在门口的女人说。“劳埃斯特太太?”
“对。”女人穿着家居服,脸上带着隔夜的妆。
“可不可以打扰你一两分钟?”
“可以。”劳埃斯特太太纹丝不动地说。
“是关于哈瑞斯先生。”
“什么哈瑞斯先生?”劳埃斯特太太直截了当地说。
“杰姆士·哈瑞斯先生。之前向你们租房子的那位先生。”
“喔,天哪,”劳埃斯特太太说。她总算睁开了眼睛。“他怎么了?”
“没什么。我只是想跟他联络。”
“喔,天哪,”劳埃斯特太太又重复一遍。这次她把门开大了些,说:“进来吧。”接着,“洛夫!”
屋子里,整间公寓仍旧充满了乐声,沙发上,椅子上,地板上,摊着还没整理完的手提箱。角落餐桌上散着吃剩的餐点,年轻男人坐在那里,有那么一会儿感觉上很像杰米,他站起身走过来。
“什么事?”他说。
“劳埃斯特先生,”她说。乐声太大,谈话有些困难。“楼下管理员告诉我说,杰姆士·哈瑞斯先生曾经在这里住过。”
“没错,”他说,“如果他是叫这个名字的话。”
“你们不是把公寓租给他住吗?”她吃惊地说。
“我对他一无所知,”劳埃斯特先生说,“他是桃蒂的一个朋友。”
“不是我的朋友,”劳埃斯特太太说,“根本不是我的朋友。”她走到餐桌旁,把花生酱抹在一片面包上。她咬了一大口,挥着那片抹了花生酱的面包对她先生含混地说,“不是我的朋友。”
“是你在上次那个什么聚会上把他带回来的,”劳埃斯特先生说。他把收音机旁一张椅子上的手提箱拨开,一屁股坐下来,再从地板上捡起一本杂志。“我跟他从头到尾没说过十句话。”
“是你说租给他没关系的,”劳埃斯特太太说完又咬了一大口面包,“你从头到尾也没反对过啊。”
“对你那些朋友我从来都不说什么。”劳埃斯特先生说。
“如果他真是我的朋友,那你的话可多了,绝对,”劳埃斯特太太没好气地说。她再咬一口面包,说,“相信我,他的话可多了。”
“我听够啦,”劳埃斯特先生越过那本杂志说,“够啦。”
“看到没。”劳埃斯特太太拿抹了花生酱的面包指着她丈夫,“就这副样子,一天到晚就这副样子。”
一片静默,只剩下劳埃斯特先生身旁的收音机里继续狂吼的音乐声,她开口说话了,她怀疑乐声这么大,究竟能不能听到她说话的声音,“他走了吗?”
“谁?”劳埃斯特太太从花生酱的罐子上抬起头来。
“杰姆士·哈瑞斯先生。”
“他?应该是今天早上走了吧,在我们回来之前。没留下任何东西。”
“走了?”
“所有的一切都是原来的样子。我早告诉过你了,”她对劳埃斯特先生说,“我早告诉过你说他会把一切都照管得很好的。我就说嘛。”
“算你走运。”劳埃斯特先生说。
“每样东西都在原来的位置上,”劳埃斯特太太说。她挥着手里的花生酱和面包,“跟我们走的时候一模一样,没动过。”她说。
“你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吗?”
“完全不知道,”劳埃斯特太太开心地说,“不过,就像我说的,他把所有的东西都照顾得好好的。怎么?”她忽然发问,“你在找他?”
“非常重要的事。”
“很抱歉他不在这儿。”劳埃斯特太太说。见访客转身要走,她礼貌性地上前一步。
“说不定管理员见过他。”劳埃斯特先生对着那本杂志说。
门在她身后关上,走廊又一片黑暗,只是收音机的音量变弱了。当她快要走到最后一阶楼梯的时候,劳埃斯特太太冲着楼梯井嚷着:“我要是见到他,会跟他说你在找他。”
我该怎么办呢?她想着,现在她又回到街上。回家是不可能了,少了杰米,不知道他在哪里。她站在人行道上站得实在太久,引得对面窗口的一个女人转身叫屋里的某个人过来看看究竟。最后,凭着一股冲动,她走进公寓大楼隔壁的简餐店,店的位置跟她住的公寓位在同一边。有个矮小的男人靠着柜台,在看报。她走进店里,他抬起头,走到柜台前招呼她。
隔着放冷盘肉和起司的玻璃柜,她胆怯地说:“我想要找住在隔壁公寓里的一位先生,不知道你认不认识他。”
“你怎么不问那里的人呢?”男人眯着眼睛打量她。
一定是我没有买任何东西的缘故,她心里想着,嘴里说:“不好意思。我问过他们了,可是他们都不知道。他们说他好像今天早上离开了。”
“我不知道你要我做什么,”他说着,稍微退回到看报的位置,“我在这里不是专门监视隔壁那些进进出出的人。”
她立刻说:“我只是以为你或许会注意到罢了。他应该有经过这里,差不多快十点的时候。他很高,经常穿一套蓝色西装。”
“穿蓝色西装经过这里的人每天有多少,你知道吗,女士?”男人问她。“你以为我整天没事干——”
“对不起,”她说。走出店门的时候,她听见他说:“搞什么东西。”
她走到转角,心想,他一定是走这条路,去我家就得走这条路,只有这一条路可走。她试着想象,杰米会在哪里过马路呢?他属于哪一类人呢——他会不会直接从他的公寓前面走过去,随意从人行道穿过去,在这个转角?
转角有个书报摊,说不定他们见过他。她赶紧走上前,等一个男的买完报纸,一个女的问完路。等到书报摊的男人看向她,她才说:“不知道你在今天早上十点左右有没有看到一个很高的、穿蓝西装的年轻人走过这里?”男人只是看着她,瞪大了眼睛微微张着嘴,她想,他八成以为这是开玩笑,要不就是在耍什么花招。她急切地说:“是很重要的事,请你相信我。我不是在开玩笑。”
“我说,这位女士,”男人开口了,她急着说:“他是个作家。他很可能在这里买过什么杂志。”
“你找他干吗?”男人问。他看着她,含着笑,她发觉又来了一个男的等在她后面,摊商的笑脸所面对的对象也包含这个男的在内。“算了,”她说,可是摊商却说:“你听着,也许他有经过这里。”他的笑里有“我知道怎么回事”的意思,他两眼越过她的肩膀,望着她身后的那个男人。她猛然惊觉自己身着这套太过年轻的印花洋装,立刻把大衣外套拉拢起来。摊商说话了,似乎经过了一番深思熟虑,“现在我也搞不太清楚了,不过,好像吧,今天早上或许是有那么一个很像你那位朋友的先生走过。”
“十点左右?”
“十点左右,”摊商赞同。“高高的,穿蓝西装。很平常啊。”
“他往哪个方向?”她急切地问,“住宅区?”
“住宅区,”摊商点点头,“他往住宅区走。没错。你需要什么,先生?”
她退后,手拢着大衣。站在她后面的男人侧过头看她一眼,再跟那个摊商对视。她正在迟疑要不要给摊商一点小费,这时两个男人开始大笑,她头也不回地冲过了马路。
住宅区,她想,好吧,她开始往这条大路上走,边走边想:他大可不必走这条大路,往住宅区,他只要走过六个街口,转个弯就到我住的那条街了。走了大约一个街口,她经过一间花店,橱窗里摆着婚礼的花饰,她想着,今天毕竟是我结婚的大日子,或许他会买些花给我吧,于是她走了进去。店主从里面迎上来,满面笑容,不等他开口,也不给时间思考她是不是来买花,她就说:“非常重要的事,我必须跟今天早上可能在这里买过花的一位先生联络,非常非常重要。”
她停下来喘气。店主说:“是的,不知道买的是些什么花?”
“我不知道,”她吃了一惊。“他从来没有——”她停住,接着说,“他是一位个子很高的年轻人,穿蓝色西装。大约十点钟的时候。”
“我明白,”店主说,“呃,这,我恐怕……”
“这非常重要,”她说,“当时他可能很赶,”她补上一句,希望有所帮助。
“好,”店主说。他笑得很亲切,一整排的小牙齿全部展现出来。“给一位女士,”他说。他走到柜台打开一本大本子,“送去的地点是?”他问。
“啊,”她说,“我想他不会叫人送去。你知道,他是要来——反正就是,由他自己带走的。”
“这位女士,”店主说——很明显地,他被惹火了,他的笑容变得很勉强,继续说:“不瞒你说,我一定要有一些东西才能够推测……”
“请你无论如何再回想一下,”她在恳求。“他很高,穿一套蓝西装,就在今天早上十点钟左右。”
店主闭起眼睛,一根指头按在嘴上,用心地想,然后摇摇头。“没办法,”他说。
“谢谢你。”她失望地说,开始往门口走,这时候店主忽然用尖锐兴奋的语气说:“等等!等一下,这位女士。”她转身,店主又想了一会儿,说:“是不是菊花?”他带着疑问的眼神看着她。
“喔,不是,”她说,声音有些发抖,停了半晌才继续。“不适合这样一个场合,绝对不适合。”
店主抿起嘴唇,冷冷地别开视线。“我哪会知道那是什么场合,”他说,“不过我几乎可以肯定,你问起的那位男士今天早上来过,而且买了一打的菊花,直接取货。”
“你确定?”她问。
“很确定,”店主加强语气,“绝对就是这个人。”他笑得灿烂,她也笑了笑说:“好,非常感谢。”
他陪她走向门口。“需要漂亮的胸花吗?”他们穿过店面的时候,他说,“红玫瑰?栀子花?”
“谢谢你的帮忙。”她在门口说。
“戴上花的女士都特别的漂亮,”他低下头对她说,“要不,兰花?”
“不必了,谢谢你。”她说。“希望你找到你那位年轻的男人。”他说,同时还附带一声很下流的怪声。
她走在街上想,每个人都觉得这身打扮很怪;她下意识地把大衣外套拉得更紧,那身印花洋装露出来的只剩下裙摆磨蹭的声音。
转角有个警察,她想,怎么不去问警察呢——人失踪了就该去找警察。接着又想,我怎么那么笨啊。她脑子里立刻出现一个画面,她站在警局里,说:“是的,今天我们要结婚,可是他没来。”那些警员,大约三四个人站在那里听她说,看着她,看着她的印花洋装,看着她的大浓妆,彼此看来看去地笑着。她再也说不下去了,她没办法说:“没错,看起来很蠢,对不对?我梳妆打扮,在这里找寻那个答应来娶我的年轻男人,可是你们知道什么呢?我并不是你们现在看到的这副样子。我有才华,我风趣幽默,我是一位淑女,我有尊严,我有爱,我有女人味,而且我有清楚的人生观,我可以让一个男人心满意足,幸福快乐。我绝对不是,绝对不只是你们现在看到我的这副样子。”
找警察这招显然行不通,如果杰米听到她竟然叫警察追查他的行踪,他会怎么想,那就更别提了。“不行,不行。”她大声说着加快了脚步,有个人经过,停下来回头看了她一眼。
到下一个转角——离她住的那条街还有三个路口——是个擦鞋摊,一个老头坐在一把椅子上几乎睡着了。她停在他前面,等着,过一会儿他张开眼,笑眯眯地看着她。
“是这样的,”她想也不想地脱口而出,“很抱歉打扰到你,我在找一个年轻人,今天早上十点左右曾经走过这里,你有没有看见他?”接着她又把他的样貌形容了一遍,“很高,穿蓝色西装,带着一束花的?”
她还没说完,老头就开始点头。“我看见过他,”他说,“是你的朋友?”
“是。”她无意识地笑了笑。
老头眨眨眼说:“我记得当时我在想,你八成要去看你的妞儿啦,小伙子。他们全是一个样,都是去找妞儿的。”他无可奈何地摇摇头。
“他往哪个方向走的?顺着大路笔直走吗?”
“对,”老头说,“擦了鞋,带着花,穿得整整齐齐,一副急匆匆的样子。你准是有个妞儿啦,我当时就这么想的。”
“谢谢你。”她一面说,一面在口袋里摸索零钱。
“他一定很想跟她见面,从他的表情看得出来。”老头说。
“谢谢你。”她再说一遍,那只手空空地离开了口袋。
终于,她首度可以肯定他确实在等着她,她急急忙忙往前走,印花洋装的裙摆在大衣底下晃着,走过三条街,转进她住的街口。她从街角看不见自己的窗户,看不见杰米望着窗外,等着她,接近公寓大楼的时候她几乎用跑的。开楼下大门的时候,钥匙在她手里抖个不停,她朝药妆店里瞥了一眼,想起今天早上曾经在店里慌张地喝着咖啡的样子,几乎哈哈大笑起来。一走到自己的门口,她再也忍不住,“杰米,我来了,我担心死了。”房门还没打开她就脱口而出。
她的小公寓房间等着她,沉默、荒凉,午后的阴影顺着窗子拉得好长。猛然间,她只看到那只空的咖啡杯,心想,他果然在这里等她,接着发现空杯是她自己的,是她今天早上留在那儿的。她找遍了整个房间,包括衣橱,包括浴室。
“我绝对没有看见他,”药妆店的店员说,“我知道,因为我会注意到那些花。根本没有这样一个人进来过。”
擦鞋摊的老头醒过来又看见她站在面前。“哈啰,又来啦。”他笑着说。
“你确定吗?”她问,“他是不是走这条路?”
“我看着他走过去的,”老头的语气跟着硬起来,“我心想,年轻小伙子去找小妞了,我眼看着他走进那栋屋子。”
“什么屋子?”她不置可否地说。
“就在那儿,”老头说,他倾过身体指着。“就在第二个路口。手上拿着花,脚上穿着擦亮的鞋,去看他的小妞啦。就这么走进了她的屋子。”
“哪一栋?”她说。
“就在第二条街中间一半的地方,”老头怀疑地看她一眼,说,“你究竟想要干吗?”
她几乎用跑的,连一声“谢谢”都没停下来说。她飞快地走到下一条街,从那些屋子外面一户户地看一户户地找,看杰米会不会正巧在看窗外,注意听哪间屋里会不会有他的笑声。
有个女人坐在一栋屋子前面,就着手臂的长度,一来一回地推着一辆婴儿车,很单调的动作。小车里的婴儿睡着了,身体随着婴儿车一来一回地动着。
现在,她的问话越来越顺畅了。“对不起,今天早上十点左右,你有没有看见一个年轻人走进这里的一栋屋子?”
有个十二岁大的男孩停了下来用心听着,很认真的轮流看着她们两个,偶尔瞥一眼小车里的婴儿。
“我说,”那女人厌烦地说,“这孩子十点钟洗的澡。我有没有看见什么陌生的男人走过?你说呢?”
“一大束花吗?”男孩拽了拽她的大衣问她。“很大一束花?我看见过他,太太。”
她低下头,男孩大剌剌地对她咧着嘴笑。“他走进哪栋屋子?”她疲累地说。
“你是不是要跟他离婚?”男孩盯着问。
“这样问人家很不礼貌喔。”推着婴儿车的女人说。
“你听我的没错,”男孩说,“我看见他了。他走进去那里。”他指着隔壁的一栋房子。“我跟着他,”男孩说,“他给我两毛五。”男孩装出低沉的吼声:“‘小鬼,今天可是我的大日子啊。’他说。他给了我两毛五。”
她给他一张一块钱的纸钞。“在哪里?”她说。
“顶楼,”男孩说,“他给我两毛五之后我就不跟了。直上顶楼。”他拿着那一块钱钞票退回到人行道上,隔得远远的,伸手逮不到的距离。“你是不是要跟他离婚?”他再问一次。
“他拿着花吗?”
“对啊。”男孩说。他开始尖着声音喊:“你是不是要跟他离婚,太太?你抓住他的小辫子了?”他歪着身体边跑边吼,“她抓住那家伙的小辫子了!”推婴儿车的女人哈哈大笑。
那栋公寓房子的大门没有上锁,外面的走廊没有门铃,也没有住户的姓名。楼梯很窄很脏,顶楼有两扇门。前面一扇应该就是了,门外的地板上有一张皱皱的包装花纸和一条纸彩带,就像一条线索,就像档案追踪游戏的最后一条线索。
她敲门,似乎听见里面有人声,她忽然心生恐惧,要是杰米在里面,要是他来应门,我该说什么呢?刹那间人声好像停止了。她再敲,一片静默,只有些微的笑声仿佛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过来。很可能他在窗口就已经看见我了,她想,这是面向大街的前栋公寓,刚刚那小男孩又叫得那么大声。她等着,再敲,但是静默无声。
最后她走到同层楼的另外那扇门前,敲了一下。门顺着她的手势晃了开来,她看见空荡荡的一间阁楼,墙上钉着光秃秃的木条,地板也没有上漆。她走进去,四下看了一圈:屋子里到处都是塑料袋、旧报纸,还有一只破烂的皮箱。有个声音,她猛地发现那是老鼠的声音。忽然她就看到了它,离她非常近,靠着墙壁,邪恶的面孔上一脸的警戒,明亮的眼睛死盯着她。她慌张地逃出来,关上门印花裙摆被勾住了,扯破了。
她知道有个人就在另外那间公寓里,因为她确定她听见了低低的说话声,还有时不时出现的笑声。她回来过许多次,第一个星期她每天都来。早上,在她上班的路上;晚上,在她一个人去吃饭的路上,只是无论她敲了多少次,敲得多用力,从来没有人出来应门。
就像妈妈做的
大卫·透纳,做每件事都很轻巧利落。他从公交车站匆匆地走上他住的那条街。到了转角的杂货店他犹豫着,明明好像要买什么东西。奶油,他终于想起来。今天早上,走去公交站的时候,他就一直叮咛自己要记得买奶油,晚上回家,经过杂货店,千万别忘了买奶油。他走进杂货店,一面排队等候,一面查看货架上的罐头。罐装的猪肉香肠又进货了,还有咸的牛肉丁。一大盘面包卷吸引了他的注意力,这时排在他前面的女人走开了,店员转过来招呼他。
“奶油多少钱?”大卫慎重地问。
“八十九。”店员随意地答。
“八十九?”大卫眉头一皱。
“就这个价钱,”店员说。他的视线越过大卫落到下一位顾客身上。
“请给我四分之一磅,”大卫说,“还有六个面包卷。”
拎着包裹回家的路上,他想着,下次我再也不要来这里采买了。好歹他也算是他们的熟客,最起码的礼貌总该有吧。
信箱里有一封妈妈的来信。他把信往面包卷的袋子上一塞,就往三楼走。玛西亚的公寓没有半点灯光,这是这层楼唯一的另外一户住家。大卫转到自己的门口,开了锁,进门先把灯拍亮。今晚,就像每一个他回家的夜晚,公寓里温暖,友善,美好。小小的玄关,整洁的小餐桌,四把轻便的椅子,一碗金盏花靠墙摆着,浅绿色的墙壁是大卫自己粉刷的。再远一些,是小厨房,更远一些,是大卫看书睡觉的大房间,这里的天花板一直令他很头痛,有个角落,灰泥整片整片地往下落,想不出任何补救的办法。大卫总是安慰自己,都怪自己要选择这栋高级住宅所以才会掉漆,反过来说,以他这一点点钱想要在别的地方弄到这么一间有玄关、有大房间、有小厨房的屋子,简直连门都没有。
他把袋子搁在餐桌上,把奶油放进冰箱,面包卷放进面包盒里。他把空袋子折好,收进小厨房的抽屉。然后把大衣外套挂到壁橱里,再走进他自认为是客厅的那个大房间,开亮了台灯。这间房在他的心目中是可爱又迷人的。他向来偏好黄色和褐色,书桌、书架和茶几,全部由他亲自上漆,连墙壁都由他自己动手,甚至为了找寻心目中黄褐色花呢料的窗帘,不惜跑遍整个市区。这个房间令他太满意了:深褐色的地毯搭配暗色的帘子,家具几乎清一色的黄,沙发罩和灯罩都是橘色。窗槛上的一排盆栽给房间点缀了需要的绿色。现在大卫正在为小茶几找一样合适的摆饰,他心里中意的是一只半透明的浅口绿碗,再放上更多的金盏花,只是眼前,在买了那套银器之后,他实在负担不起了。
他只要走进这间房,就觉得这是他有史以来最最舒服的一个家。今晚,像往常一样,他让自己的视线慢慢地扫过整个房间,从沙发到窗帘到书架,脑子里幻想着那只绿碗就摆在小茶几上,他叹口气,转向书桌。他从笔筒中抽出一支笔,从文件格中取出一张整齐的便条纸,开始仔细地写着:“亲爱的玛西亚,别忘了今晚前来吃晚餐。六点整恭候大驾。”他在纸条上签了一个大写的“D”,再从书桌的笔盘上拿起玛西亚公寓的钥匙。他有玛西亚公寓的钥匙,因为每次洗衣工来,或是修理冰箱、电话和窗子的人来的时候,她永远不在家,总得有人让这些人进来,房东不愿意为了那支万能钥匙爬上三楼。玛西亚从来没提过要大卫家的钥匙,大卫也从来没主动给过她;他喜欢只有一支钥匙进得了自己的家门,这支钥匙安全可靠地待在自己的口袋里,这让他有一种很愉悦的感觉,微小的实在感,是唯一进入他温馨小窝的方法。
他让大门敞着,走过暗暗的走廊到达另一间公寓,用钥匙打开门,开亮灯。他不大喜欢走进这间公寓房;这里跟他那里的格局其实完全一样:玄关、小厨房、客厅,这里常常让他想起第一天走进自己那间公寓的感觉,当时一想到有那么多的家务事需要打理,几乎令他濒临绝望。玛西亚的屋里荒凉散漫:一架钢琴,是一个朋友最近给她的,突兀地立在那儿,把玄关占掉了一半,因为小房间太窄,摆在大房间又很不搭调;玛西亚的床铺没整理,一大堆的脏衣服摊在地板上。窗户整天开着,报纸文件吹得一地都是。大卫关上窗子,迟疑不决地踩过地上的各种纸张,然后迅速地离开。他把字条放在钢琴键上,随手把房门锁好。
进了自己的公寓,他幸福满满地开始做晚餐。他在前一天晚上就先做好了一小锅烤肉;大部分还冰在冰箱里,他把它切成薄片,排在缀了香菜的盘子上。餐盘是橘色的,几乎和沙发罩是同一个颜色,他做了一份赏心悦目的沙拉,橘色的盘子上放了莴苣和薄片的黄瓜。他煮上咖啡,切好洋芋片,晚餐准备好了,开着窗子让炸洋芋片的香气也散了出去,他开始摆餐桌。首先,铺桌布,当然是浅绿色。再来是两条干净的绿色餐巾。橘色的餐盘、精致的杯子和托盘都摆在恰当的位置。装面包卷的大盘搁在正中央,还有盐和胡椒罐,长相特别,像两只绿色的青蛙。两只玻璃杯——虽然来自“廉价商店”,可是很细致,杯子周围有一圈绿色的镶边——最后,非常仔细、非常小心放上的,就是那套银餐具了。一点一滴,很温柔的,大卫买齐了一整套的银餐具。起初只买了够两个人使用的,现在他已经增加到四人份了,虽然还不足六人份,缺了沙拉专用的叉子和汤匙。他选择的是一种很宁静很漂亮的图案,随便哪种餐桌都能搭配,每天吃早餐时,他得意的用一把闪亮的银汤匙吃他的葡萄柚,一把细巧的奶油抹刀抹他的吐司面包,一把厚实的小刀敲开他的水煮蛋的壳,还有一支为了他的咖啡而准备的银汤匙,这支汤匙是专门用来加糖的。这套银器有防尘的盒子保护着,摆在专属的高架上,大卫小心翼翼地取下来,拿出两个人适用的分量。摆在餐桌上,看来真是无与伦比的华丽——舀糖的小汤匙,吃洋芋和沙拉专用的大汤匙,叉肉的叉子,还有吃派饼的小叉子。摆齐了足够两人份的餐具之后,他把盒子放回到高架上,人往后站,仔细地检视着桌上的每一样东西,他对餐桌的摆设太满意了,闪亮干净。现在他走进客厅开始看他母亲的来信,一面等待玛西亚。
玛西亚到来之前,洋芋已经做好了,这时公寓的门被砰地推开,玛西亚像阵风似的呼啸着闯了进来。她是个高大帅气的女孩,大嗓门,身上穿着一件脏兮兮的雨衣。她说:“我没忘记,大卫,我只是跟平常一样迟到。今天晚餐吃什么?你没生气吧?”
大卫站起来,赶过去接下她的外套。“我留了张字条给你。”他说。
“没看见,”玛西亚说,“还没回家呢。什么东西,好香。”
“炸洋芋片,”大卫说,“一切都准备好了。”
“天哪,”玛西亚一屁股坐上椅子,两脚往前撑,手臂往下垂。“我累坏了,”她说,“外面好冷。”
“我回来的时候天变冷了。”大卫说。他把晚餐端上桌,一盘肉,沙拉,一碗炸洋芋片。他静悄悄地在小厨房和餐桌之间来回走动,小心避开玛西亚撑开的脚。“我买了这些银餐具之后相信你还没来过呢。”他说。
玛西亚旋风似地转向桌子,拿起一把汤匙。“好漂亮,”她说,手指沿着汤匙上的花纹摸着。“用这个吃饭心情超好的。”
“可以吃饭了。”大卫说。他为她拉开椅子,等候她入座。
玛西亚随时都很饿,她把肉、洋芋片和沙拉盛到盘子上,也不赞叹那些银器,就开始热情有劲地大吃起来。“每样东西都好漂亮,”中间她只说了一次,“饭菜都好棒,大卫。”
“我很高兴你喜欢。”大卫说。他喜欢银叉拿在手里的感觉,甚至连看着玛西亚把叉子送进嘴里的样子他都喜欢。
玛西亚大动作地挥着手。“我指的是所有的东西,”她说,“这些家具,你住的这个地方,晚餐,所有的一切。”
“这是我喜欢的方式。”大卫说。
“我知道,”玛西亚的口气有些无奈,“应该有人来教教我。”
“你应该把家保持得稍微整齐一点,”大卫说,“起码应该弄个窗帘,把窗子关上。”
“我从来不记得,”她说,“大卫,你真是最最棒的厨子。”她把餐盘推开,满足地叹口气。
大卫开心地红了脸。“我很高兴你喜欢,”他又说一遍,忽然笑起来。“我昨晚做了一个派。”
“一个派。”玛西亚看了他一分钟,说:“苹果的?”
大卫摇摇头。她说:“凤梨?”他再摇头,他已经等不及了,直接告诉她说:“樱桃。”
“天哪!”玛西亚站起来跟着他进了厨房,在他背后看着他从面包盒里小心仔细地取出了樱桃派。“这是你有史以来做的第一个派吗?”
“以前做过两个,”大卫老实地承认,“不过这是做得最好的一个。”
她快乐地看着他切下两大块派饼,分别放在橘色的盘子上,她端着自己的那一份回到餐桌,品尝着派饼,比了一个满意到无话可说的手势。大卫一面吃着派,一面还挑剔地说:“我觉得稍微酸了一点。糖不够了。”
“好得不得了,”玛西亚说,“我喜欢吃很酸很酸的樱桃派。这个其实还不够酸呢。”
大卫收拾好餐桌,再斟上咖啡,当他把咖啡壶搁回炉子上的时候,玛西亚说:“我家的门铃响了。”她打开公寓房门,仔细听,他们两个都听见了她的门铃在响。她按了大卫家的对讲机,开了楼下的门,远远的,他们听见沉重的脚步声一步步地往楼上走。玛西亚让门开着,回来继续喝她的咖啡。“八成是房东,”她说,“我又忘记缴房租了。”脚步声到达最后一层楼梯的时候,玛西亚开口嚷:“哈啰?”她靠着椅背从门口望向走廊。她忽然说:“啊,哈瑞斯先生。”她起身走到门口,伸出手。“进来吧,”她说。
“我只是路过,”哈瑞斯先生说。他是个体型超大的男人,两只眼睛好奇地停留在餐桌上的咖啡杯和空盘子上。“我不想打扰两位用餐。”
“没关系啦,”玛西亚一把拉他进了屋里。“只是大卫而已。大卫,这是哈瑞斯先生,他是我办公室的同事。这是透纳先生。”
“你好。”大卫礼貌地说。那人谨慎地看着他说:“你好。”
“坐下,坐下,”玛西亚说着,拖了张椅子过来。“大卫,也给哈瑞斯先生来杯咖啡好不好?”
“不要麻烦了,”哈瑞斯先生赶紧说,“我只是路过。”
就在大卫拿咖啡杯和碟子,再从银器盒里取出一支银茶匙的当口,玛西亚说:“你喜欢吃自家做的派吗?”
“啊,”哈瑞斯先生羡慕不已地说:“我都已经忘了自家做的派是长什么样子的了。”
“大卫,”玛西亚雀跃地说,“也给哈瑞斯先生切一块派如何?”
二话不说地,大卫从银器盒子里拿出餐刀,再拿出一只橘色的盘子,放上一块派。他对这个晚上的规划其实也不大明确;要是外头不太冷,两个人或许就去看场电影,或者至少可以跟玛西亚聊聊她家里的情况。哈瑞斯先生稳稳当当地坐了下来,大卫默默地把派放在他面前,他在品尝之前,对着那块派看了好一会儿。
“啊,”他最后说,“这才叫做派。”他看着玛西亚,“这才是真正好吃的派啊。”他说。
“你喜欢吗?”玛西亚谦虚地说。她抬起头,隔着哈瑞斯先生的脑袋对大卫笑。“我以前总共只做过两三个派。”她说。
大卫举起手正想要抗议,哈瑞斯先生转过头问他:“你这辈子有没有吃过比这更好的派?”
“我看大卫并不怎么喜欢,”玛西亚使坏地说,“他觉得它太酸了。”
“我喜欢味道酸酸的派,”哈瑞斯先生说。他带着怀疑的眼神看着大卫,“樱桃派本来就该是酸的。”
“无论如何,我很高兴你喜欢,”玛西亚说。哈瑞斯先生吃完最后一口派,喝光了咖啡,往后一靠。“我这次路过真是来对了。”他对玛西亚说。
大卫原本想要赶走哈瑞斯先生的欲望,现在渐渐地变成了同时想要赶走他们两个人;他干净的家,他美好的银器,绝对不是什么交通工具,提供给像玛西亚和哈瑞斯先生这样的两个蠢蛋在这里互相调笑。几乎很粗鲁的,他把玛西亚准备伸手去拿的咖啡杯一把夺走,拿进小厨房,再走回来,一手搭上哈瑞斯先生的咖啡杯。
“不要麻烦了,大卫,真的,”玛西亚说。她抬起头,再露出微笑,仿佛她和大卫合谋在对付这个哈瑞斯先生。“等明天我再来处理吧,亲爱的。”她说。
“对,”哈瑞斯先生说。他站起来,“先别管它们。我们进去换个舒服的地方坐坐吧。”
玛西亚站起来,带领他走进客厅,他们俩就坐在那张坐卧两用的沙发上。“来啊,大卫。”玛西亚叫唤着。
那张漂亮的餐桌上布满了肮脏的碟子和烟灰,这景象令大卫惊呆了。他把盘子、碟子、咖啡杯、银器全部端进小厨房,堆放在水槽里,另一方面,他也无法忍受想象他们两个继续坐在那里的画面,而且黏在盘子杯子上的污垢也渐渐变得更硬了,他系上围裙开始仔细地清洗起来。在他忙着清洗、擦干、存放的这段时间里,玛西亚三不五时地叫唤他:“大卫,你在做什么呀?”或是:“大卫,别忙了,过来坐吧?”有一回她还说:“大卫,用不着把所有的盘子都拿来自己洗嘛。”而那位哈瑞斯先生说:“让他去吧,他忙得很开心。”
大卫把洗干净的黄色杯子碟子放回到架子上——现在,哈瑞斯先生喝过的杯子已经认不出来了。从那一排干净的杯子里,根本看不出哪一只是他用过,或者哪一只曾经沾到过玛西亚的口红印,或者哪一只是大卫在厨房里喝过咖啡的——最后,他把防尘盒取下来,把银器收好。他先把叉子放进小小的凹槽里,每个凹槽各收纳两支叉子——日后,等到整组买齐的时候,每个凹槽就可收纳四支叉子。接下来是汤匙,放进专门放汤匙的凹槽里,一支接一支整整齐齐地叠上去。餐刀按照偶数排列,面向同一边,卡在防尘盒盖上特别设计的带子里。切奶油的小刀,大汤勺和切派饼的刀子也都各就各位,最后大卫终于把这一盒子的华丽盖上,再把盒子放回到架子上。拧干抹布,挂好擦盘子的毛巾,摘下围裙,他收工了,慢慢地走进客厅。玛西亚和哈瑞斯先生亲密地坐在长沙发上,起劲地聊着。
“我爸爸的名字就叫杰姆士,”大卫走进来的时候,玛西亚说,听口气似乎刚好在讨论某个话题。见大卫进来了,她就转过头说:“大卫,你真是太好了,一个人把所有的碗盘都洗完了。”
“没关系。”大卫尴尬地说。哈瑞斯先生一脸不耐烦地看着他。
“我应该过去帮忙的。”玛西亚说。一阵沉默,玛西亚接着又说:“坐下来吧,大卫?”
大卫听得懂这个口气:这是女主人在不知道该对你说什么或者你来得不是时候、来得太早或逗留得太晚的时候,常用的一种口气。这也是他一直想用在哈瑞斯先生身上的口气。
“我跟杰姆士刚好谈到……”玛西亚说到一半忽然停下来大笑。“我们在谈什么呀?”她转过身问哈瑞斯先生。
“没谈什么。”哈瑞斯说。他仍旧盯着大卫。
“是呃。”玛西亚不置可否地拖着声音说。他转向大卫,笑容灿烂,然后又说了一声“是呃”。
哈瑞斯先生从茶几上拿起烟灰缸放到沙发上,搁在他和玛西亚中间。他从口袋掏出一根雪茄,对玛西亚说:“介意我抽雪茄吗?”玛西亚摇了摇头,他慢条斯理地打开雪茄的包装纸,咬掉蒂头。“雪茄的烟味对植物很有好处的。”他边点雪茄边说,声音浓浓糊糊的,玛西亚哈哈大笑。
大卫站起来,一时间他以为自己会开口说:“哈瑞斯先生,很谢谢你的光……”但是,最终,在玛西亚和哈瑞斯先生的注视下,他说出口的却是:“我看我得走了,玛西亚。”
哈瑞斯先生站起来由衷地说:“真是幸会,幸会。”他伸出手,大卫有气无力地握着。
“我看我该走了,”他再对玛西亚说一次,她站起来说:“你这么早就要走真可惜。”
“还有很多事要做。”大卫说,语气真诚到超乎他的预期,玛西亚再次向他微笑,仿佛他们俩是合谋的同党,她走向桌子说:“别忘了拿钥匙。”
叫人吃惊的是,大卫从她手上拿了她公寓的房门钥匙,对哈瑞斯先生道过晚安,走向门口。
“晚安,大卫亲爱的。”玛西亚大声唤着,大卫说完“感谢这一顿奇妙的晚餐,玛西亚。”之后便随手带上了门。
他走上走廊,进入玛西亚的公寓;那架钢琴还是很突兀,纸张文件还是散在地板上,脏衣服还是到处都是,床铺还是没整理。大卫坐到床上,环顾四周。很冷,很脏,他痛苦地想起自己那个温暖的家,模模糊糊的,他似乎听见走廊那头的笑声,还有一把椅子移动的刮擦声。还有,仍旧是模模糊糊的,他听见了他那台收音机的声音。疲倦又无奈地,大卫弯下身子,从地上捡起一张纸,然后,他开始一张接一张地把它们捡起来。
决斗审判[3]
有天晚上艾蜜莉·强生回到她这间带家具的租房,发现放在梳妆台抽屉里三条最好的手帕不见了,她很确定是谁拿的,也知道该怎么做。她住进这间带家具的屋子大约有六个星期,过去的两个礼拜里,时不时地总会不见几样小东西。有几条手帕和艾蜜莉很少戴的一枚廉价的字母别针,在一元商店买的。还有一次,少了一小瓶香水,整组的瓷器小狗也少了一只。艾蜜莉其实早就知道这些东西是谁拿的,只是今晚她才下定决心该怎么做。她一直迟疑着不去向房东太太抱怨,一方面因为她的损失只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东西,另一方面她总觉得自己迟早会想出对付的办法。从一开始她就合理地认为,一个成天待在小公寓里的人最有可能是嫌犯,后来,一个星期天的早上,艾蜜莉晒完太阳,从屋顶下楼来,瞧见有个人从她房间走出来下了楼,她一眼就认出是谁。今晚,她觉得,她知道该怎么做了。她脱下外套和帽子,放下包裹,趁着把一罐墨西哥玉米卷放在电磁炉上加热的时候,她在脑子里复习了一遍准备要说的话。
晚餐后,她锁上房门下楼。她轻轻敲了敲在她正下方那间公寓的门,听见有人说:“进来。”她问一声:“艾伦太太?”便小心地推开门走了进去。
这间房,艾蜜莉一进去就发现,几乎跟她的房间一模一样——同样狭窄的床,同样深褐色的床罩,同样浅褐色的枫木梳妆台和扶手椅;衣橱位在房间的斜对面。艾伦太太坐在扶手椅上,大约六十岁。至少比我大上两倍的年纪,艾蜜莉站在门口想着,仍旧是一位优雅的淑女。在开口之前,她犹豫了几秒钟,看着艾伦太太干净清爽的白发,整洁的深蓝色家居服。“艾伦太太,”她说,“我是艾蜜莉·强生。”
艾伦太太放下手边的《妇女居家良伴》,慢慢地站起来。“很高兴见到你,”她很有风度地说,“我见过你,当然,好几次了,我觉得你长得真好看。现在人与人见面的机会太少了,真的。”——艾伦太太迟疑着——“真的太好了,”她接着往下说,“在这样的地方。”
“我也一直都想来看你。”艾蜜莉说。
艾伦太太指指她刚才坐着的那张椅子,“你坐吧?”
“谢谢,”艾蜜莉说,“你坐。我坐床上。”她微微笑着,“我觉得这些家具好熟悉,跟我家里完全相同。”
“真是不好,”艾伦太太说着再坐回原来的椅子上,“我跟房东太太不知道说过多少遍了,你把每个房间里的家具全弄成一个样子,人家怎么会觉得自在呢。可是她坚持说这种枫木家具看起来干净而且便宜。”
“已经很不错了,”艾蜜莉说,“你把家具保养得比我的好太多了。”
“我在这里已经三年了,”艾伦太太说,“你才来一个多月吧?”
“六个星期。”艾蜜莉说。
“房东太太跟我谈起过你。你先生在服役。”
“对。我在纽约有一份工作。”
“我先生是军人,”艾伦太太说。她朝梳妆台上的一堆照片指了指,“很久很久以前了,当然。他去世快五年了。”艾蜜莉站起来走向那些照片。其中一张是一个穿着军装,相貌堂堂的高个子男士。另外几张是小孩子的照片。
“他的样子好神气,”艾蜜莉说,“这些是你们的孩子?”
“我没有小孩,挺遗憾的,”老太太说,“这些是我先生的侄子和外甥。”
艾蜜莉站到梳妆台前面,四处看了看。“你也有种花,”她说。她走向窗台,看着那一排盆栽。“我爱花,”她说,“今晚我给自己买了一大束紫菀点缀一下我的屋子。可惜很快就会谢了。”
“就是因为这个我喜欢盆栽,”艾伦太太说,“你怎么不在水里放一片阿司匹林呢?那可以让花保持得更久一些。”
“我对花实在不太懂,”艾蜜莉说,“比方说,我就不知道在水里放阿司匹林这回事。”
“凡是切花,我都是这么做的,”艾伦太太说,“我觉得花可以让房间显得比较亲切。”
艾蜜莉在窗口站了一会儿,望着艾伦太太每天望出去的风景:对面的防火梯,楼下一小段的街道。她做了一次深呼吸,转过身子。“呃,艾伦太太,”她说,“我今天来是有原因的。”
“不只是为了认识我吗?”艾伦太太笑笑说。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艾蜜莉说,“我不想去跟房东太太多说什么。”
“房东太太确实帮不了什么大事。”艾伦太太说。
艾蜜莉转身坐回床上,诚恳地望着艾伦太太,她看到的是一位亲切和气的老太太。“很小的小事,”她说,“有人常常进出我的房间。”
艾伦太太抬起头。
“我掉了一些东西,”艾蜜莉继续,“像是手帕、不值钱的小首饰。都不是什么要紧的东西。只是有人常常不请自来地进我的房间带走一些东西。”
“怎么会这样?”艾伦太太说。
“你知道,我不想惹是生非,”艾蜜莉说,“只是有人随便进来我的房间。我也没有不见什么太值钱的东西。”
“我明白。”艾伦太太说。
“只是几天前我发现了。上个星期天,就在我从屋顶下来的时候,我看见有个人从我房间里出来。”
“你知道是谁了吗?”艾伦太太问。
“我想我知道。”艾蜜莉说。
艾伦太太静默了好一会儿,“我看你并不想去跟房东太太说这件事。”她终于开口。
“当然不要,”艾蜜莉说,“我只是想制止这件事。”
“我不怪你。”艾伦太太说。
“你知道,这事表示有人有我门上的钥匙。”艾蜜莉语带恳求地说。
“这栋屋子里的钥匙不管谁的房门都能打开,”艾伦太太说,“这里全都是老式的门锁。”
“这件事一定要停止,”艾蜜莉说,“如果不能,我就必须做一些处置了。”
“可想而知,”艾伦太太说,“这整件事太不好了。”她站起来,“我得说声抱歉了,”她接着说,“我现在很容易疲倦,我必须早睡。很高兴你下来看我。”
“我也很高兴终于能见到你,”艾蜜莉说。她走向门口。“希望以后我不会再来打扰了,”她说,“晚安。”
“晚安。”艾伦太太说。
第二天晚上,艾蜜莉下班回来,一对廉价的耳环不见了,外加梳妆台抽屉里的两包香烟。这晚她一个人在屋子里坐了好久好久,思考着。之后她写了封信给她先生,就上床睡了。隔天早上她起床,装扮好了,走到转角的药妆店,她在公用电话亭拨了通电话到办公室,说她病了,要请一天假。她回到家里,在房里坐了将近一个小时,让房门虚掩着,不久她听见艾伦太太的门开了,艾伦太太走出来,慢慢地往楼下走。等到艾伦太太慢吞吞地走到了大街上,艾蜜莉锁上房门,手里握着自己的钥匙,下到艾伦太太的房间。
她想着,我就假装把它当成是自己的屋子吧,万一有人过来,我可以说我走错门了。她开了门之后,有那么一会儿,她仿佛真的是在自己的屋里。床铺收拾得整整齐齐,窗帘垂着。艾蜜莉不锁门,她走过去把窗帘拉上去。现在房间明亮了,她环顾四周。她忽然对艾伦太太兴起一种无可言喻的亲密感,她想着,她在我的屋子里一定也是这种感觉。每样东西都朴实整齐。她先看衣橱,衣橱里空荡荡的,只有艾伦太太的蓝色家居服和一两件朴素的洋装。艾蜜莉走向梳妆台。她对着艾伦太太先生的照片看了一会儿,再拉开最上层的抽屉看了看。她的手帕就在那里,整齐地叠着,手帕边上是香烟和耳环。在一个角落里,瓷器小狗稳稳地坐着。每样东西都在这里,艾蜜莉想着,全部放得好好的,排列得一丝不苟。她关上这只抽屉,拉开另外两只抽屉。两只都是空的。她再拉开最上层的抽屉。除了她的东西之外,抽屉里还有一双黑色的棉布手套,在她那一小叠手帕底下是一副白色的手套。有一盒舒洁面纸,一小罐阿司匹林。给她的盆栽植物用的,艾蜜莉想着。
艾蜜莉正在数着她的手帕,忽然一些动静引得她转过身来。艾伦太太站在门口安静地看着她。艾蜜莉握着的手帕掉了下来,她往后退,觉得自己满脸通红,两手发抖。现在,她想,现在她应该把话说清楚了。“你听着,艾伦太太。”她才开始说了一句,停住了。
“是?”艾伦太太温和地说。
艾蜜莉发现自己猛盯着艾伦太太先生的照片在看,长相这样稳重的一个男人,她想着。他们俩必定有过一段幸福的生活,现在她跟我住同样的房间,抽屉里只有我的几条手帕。
“是?”艾伦太太再说。
她要我说什么呢,艾蜜莉想着。面对着这一个气质优雅的人,她能怎么样呢?“我下楼来,”艾蜜莉犹豫着。我的口气也很优雅吧,她想着。“我头痛得厉害,我下楼来想向你借两片阿司匹林,”她说得很快,“我的头实在太痛了,发现你不在家,我想你一定不会介意我进来借拿两片阿司匹林。”
“真叫人难过,”艾伦太太说,“不过我很高兴你觉得已经跟我很熟了。”
“我连做梦也没想过会这样进来,”艾蜜莉说,“只是这头实在太痛了。”
“当然,”艾伦太太说,“我们别再说这些了。”她走到梳妆台前,拉开抽屉。艾蜜莉,就站在她旁边,看着她的手经过那几条手帕,拿起那罐阿司匹林。“你只要吃两颗,上床睡一个小时就行了。”艾伦太太说。
“谢谢你。”艾蜜莉朝着门口走去,“你太好了。”
“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告诉我。”
“谢谢你。”艾蜜莉又再说一次,开了门。她稍停了一会儿,随即转身上楼回自己的房间。
“今天晚一点我会上来,”艾伦太太说,“来看看你好些没。”
村民
克莱伦斯小姐停在第六街和第八街的路口,看着手表。两点十五分,比她想象的来得早。她走进“惠而廉”,在柜台边坐下,把一本《村民》放在柜台上她的皮夹和《巴马修道院》[4]上面。这书她一鼓作气地看了五十页,现在带进带出的只是为了装门面而已。她点了一杯巧克力冰沙,趁店员在准备的时候,她走到吸烟区,买了包凉烟,再坐回饮料柜台,她拆开烟包,点上一支烟。
克莱伦斯小姐大约三十五岁,已经在格林尼治村住了十二年。二十三岁的时候她从北部一个小镇来到纽约,因为她想成为一个舞者,因为每一个想要学舞、学雕塑、学书籍装帧的人都会来格林尼治村,通常都是取得了家人的允许,先到梅西百货公司或是某家书店打工,赚够了钱之后再开始追求他们的艺术之路。克莱伦斯小姐,很幸运的,因为修过速记和打字的课程,在一家焦煤公司担任速记员。现在,经过十二年之后,她在这家公司升职成了私人秘书,赚的钱不但够她住进公园附近一栋相当不错的公寓,还可以给自己买一些漂亮的衣服。她偶尔仍会跟公司里的一个女孩一起去参加舞蹈表演,有时候她给家乡的老朋友写信时喜欢自诩为“打不死的村民”。每当克莱伦斯小姐回想起这一切,她十分庆幸自己在职场上明智的选择,而且在生活上也比在家乡的时候好太多。
穿着一身灰色花呢的套装,领子上别着在村里一家珠宝店买的黄铜饰品,整个人显得既好看又自信,克莱伦斯小姐喝完了冰沙,再看一次手表。她付完账走出来,走到第六街,步履轻快地朝着住宅区走去。她估计得非常正确,要找的房子就在第六街的西边,她得意地站在房子前面,拿这栋建筑跟她现在住的公寓相互比较着。克莱伦斯小姐现在住的是一栋现代化的花砖灰泥洋房;这栋房子是木头的,很老旧,大门看起来非常新,这是唬人的,只要往上看,就看得出这是一栋二十世纪初的老建筑了。克莱伦斯小姐再看一次《村民》杂志上的广告,对照上面的地址,推开大门,走进昏暗的门厅。她找到了劳勃兹的名字和门牌号码,四楼B。克莱伦斯小姐吁口气,开始上楼。
她在三楼楼梯间停下来歇了一会儿,再点一支烟,准备铆足精神进入公寓。上到四楼找到4B的门牌,门上钉着一张打着字的字条。克莱伦斯小姐从大头钉上扯下字条,把它拿到有亮光的地方。“克莱伦斯小姐——”她读着,“临时有事出去一下,三点半回来。请进来参观,不必等我——所有的家具都标了价钱。非常抱歉。南西·劳勃兹。”
克莱伦斯小姐试了试门,没上锁。她手里握着字条,走了进去,带上房门。房间里乱七八糟:装到半满的书籍和文件盒子摊得一地,窗帘垂着,家具上堆满了收拾到一半的手提箱和衣物。克莱伦斯小姐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走到窗口,位于四楼,她想,应该看得见景观。但她看到的只有肮脏的屋顶,左边很远的地方,有一栋加盖了屋顶花园的高楼。将来有一天我会住在那里,她边想边转身面对这间房。
她走进厨房,只是一小块壁凹,搁着一台有两个炉心的炉子,炉子底下是一个冰箱,一边是小水槽。大概很少烹饪吧,克莱伦斯小姐想,炉子好像从来没清洗过。冰箱里有一瓶牛奶,三瓶可口可乐,还有一罐吃剩一半的花生酱。都是外食族,克莱伦斯小姐想。她打开碗柜:一只玻璃杯,一个开瓶器。另外一只玻璃杯一定在浴室里,克莱伦斯小姐想。没有咖啡杯:她连早上都不泡咖啡啊。碗柜的门上还有一只蟑螂,克莱伦斯小姐赶紧把柜门关上,走回大房间。她开了浴室的门往里探:一座有脚架的老式浴缸,没有莲蓬头。浴室很脏,克莱伦斯小姐相信浴室里肯定也有蟑螂。
最后克莱伦斯转到那个堆满东西的房间。她把椅子上一只手提箱和打字机移开,摘下帽子和外套,坐下来,再点起一支烟。她已经做了决定,这里的家具她一样也用不上——两张椅子和坐卧两用的床铺是枫红色,克莱伦斯小姐觉得还有一些格林尼治村式的现代感。兼作书柜的小茶几很不错,可惜桌面上有好长一道刮痕,还有好几个玻璃杯的水印子。标价十元,克莱伦斯小姐私下认为,要是这个价钱,她大可以买上一打的新品。或许因为对焦煤公司有那么一点点的厌恶,克莱伦斯小姐自己的公寓全部以米白和浅灰色系为主,一想到屋子里冒出这种发亮的枫红色实在很令她惊吓。她脑子里出现一个画面:一票年轻的村民,逛书店的常客,闲散地靠在枫红色的家具上,喝着兰姆可乐,玻璃杯随处乱放。
克莱伦斯小姐想了想,不如就买几本书吧,可是堆在盒子里的书大多是美术画册之类的。有些书的内页还写了“阿瑟·劳勃兹”的名字;阿瑟和南西·劳勃兹,克莱伦斯小姐想着,一对年轻夫妻。阿瑟是画家,南西……克莱伦斯小姐挪开几本书,看到一本有着现代舞照片的书——南西,她心仪地想着,会不会是个舞者?
电话响了,待在房间另一头的克莱伦斯小姐迟疑了一会儿才走过去接听。她喂了一声,一个男人的声音说:“南西?”
“不是,抱歉,她不在家。”克莱伦斯小姐说。
“你哪位?”男声问。
“我在等劳勃兹太太。”克莱伦斯小姐说。
“喔,”男声说,“我是阿瑟·劳勃兹,是她先生。等她回来的时候请她回话好吗?”
“劳勃兹先生,”克莱伦斯小姐说,“或许你能帮我一个忙。我正在看你们的家具。”
“你是谁?”
“我姓克莱伦斯,希妲·克莱伦斯。我有兴趣买几样家具。”
“喔,希妲,”阿瑟·劳勃兹说,“你觉得如何?东西都保持得很不错。”
“我拿不定主意。”克莱伦斯小姐说。
“坐卧两用的沙发床跟新的一样,”阿瑟·劳勃兹继续,“我刚好有个机会要去巴黎。所以我们才会卖掉这些东西。”
“太好了。”克莱伦斯小姐说。
“南西要回她芝加哥的老家。我们不得不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得把所有的东西出清整理。”
“我明白,”克莱伦斯小姐说,“真的很麻烦。”
“喔,希妲,”阿瑟·劳勃兹说,“南西回来的时候,你跟她谈谈,她会很乐意把详情告诉你的。你绝对不会吃亏上当。我保证这里真的很舒服。”
“我相信。”克莱伦斯小姐说。
“请你转告她回我电话,好吗?”
“没问题。”克莱伦斯小姐说。
她说完再见就挂断了。
她回到座椅上,看看手表。三点十分。我等到三点半就要走人,克莱伦斯小姐想着。她拿起一本有舞蹈照片的书,随意地翻着,一张照片吸引了她的注意,她再翻回到这一页。我已经好多年没看到了,克莱伦斯小姐想着——玛莎·葛兰姆[5]。立刻,一幅二十岁的自己正在练舞的画面出现在克莱伦斯小姐眼前,当时她还没来到纽约。克莱伦斯小姐把书放回到地板上,站起来,抬起手臂。不像从前那么容易了,她想着,肩膀好紧。她横过肩膀低头看那本书,试着调整自己的肩膀,房门有人轻轻敲了一下就打开了。一个年轻的男人——大约就是阿瑟的年纪,克莱伦斯小姐想着——只见他走进来,站在门里,一脸的抱歉。
“门半开着,”他说,“所以我就进来了。”
“是?”克莱伦斯小姐垂下手臂说。
“你是劳勃兹太太?”年轻男子问。
克莱伦斯小姐尽量表现出很自然的样子走到椅子那边,一时并没有答话。
“我是来买家具的,”年轻男子说,“我想看看这些椅子。”
“当然可以,”克莱伦斯小姐说,“每件东西上面都标了价钱。”
“我叫哈瑞斯。我刚刚搬到这里,想要添一些家具。”
“这年头要找合适的东西真不容易。”
“这已经是我看过的第十个地方了。我想要一个档案柜和一张大的皮椅。”
“这恐怕……”克莱伦斯小姐朝着室内比了个手势。
“我知道,”哈瑞斯说,“这年头,谁要是有这种东西,任何人都不肯放手的。我写作。”他加了一句。
“真的?”
“呃,应该说,我很想写作,”哈瑞斯说。他有一张讨喜的圆脸,说话的时候笑得很开朗。“准备找份工作,晚上写写东西。”他说。
“我相信你不会有问题的。”克莱伦斯小姐说。
“这里有人是画家吗?”
“劳勃兹先生。”克莱伦斯小姐说。
“幸运儿,”哈瑞斯说。他走到窗口,“画画多半比写作来得方便。这地方比我那里好多了,”他看着窗口,话锋一转,“我那里墙上只有个小孔。”
克莱伦斯小姐想不出什么话来说,他回转身好奇地看着她。“你也是画家?”
“不是,”克莱伦斯小姐说。她吸一口气,“是舞者。”她说。
他又露出讨喜的笑容,“我早就该想到了,”他说,“在我进来的时候。”
克莱伦斯小姐谦虚地笑一笑。
“太美妙了。”他说。
“很不容易。”克莱伦斯小姐说。
“那是当然。到目前都很顺利吗?”
“不见得。”克莱伦斯小姐说。
“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他说。他四处转了转,打开浴室的门;他往里探的时候,克莱伦斯小姐退缩了一下。他关上门没有说话,再推开厨房的门。
克莱伦斯小姐站起来走到他身边,跟他一起看着厨房。“我不大煮东西。”她说。
“不怪你,有那么多餐馆。”他再关上门,克莱伦斯小姐回到座椅上。“不过早餐我不会在外面吃,没有这个习惯。”他说。
“你自己做早餐吗?”
“我尽量,”他说,“我是史上最差的厨子,不过总好过外食。我最需要的是一个老婆。”他又笑了,开始往门口走。“对这些家具我感到抱歉了。”他说。
“我本来希望找到一两样合适的。”
“没关系。”
“你们都不爱做家务?”
“我们要把所有的东西全部出清,”克莱伦斯小姐说。她迟疑着,“阿瑟要去巴黎了。”她最后说。
“但愿我也能。”他叹息,“好吧,祝两位好运。”
“你也一样。”克莱伦斯小姐说着,慢慢地关上了门。她听着他下楼的脚步声,再看了看手表。三点二十五分。
急匆匆地,她找出南西·劳勃兹留给她的字条,从一只盒子里拿了支铅笔,在字条背后写着:“亲爱的劳勃兹太太——我一直等到三点半。我觉得这里的家具对我都不大合适。希妲·克莱伦斯。”握着笔,她想了一会儿,又加上一句:“你先生来电话,请你回话。”
她收拾起包包,以及《巴马的修道院》和《村民》,关上了房门。门上的图钉还在,她把它撬起来,再把她写的字条钉上去。她转身下楼,走回自己原来的公寓。她的肩膀好痛。
我与R.H.梅西[6]
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孤立我。他们把我在这里唯一讲过两句话的人隔离开来,那是我走到大厅时,主动跟我说话的一个女孩:“你是不是跟我一样很害怕?”我说:“是的。”她说:“我在女用内衣部,你在哪个部门?”我想了一会儿说:“玻璃纤维。”这是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答案。她说:“喔。好,待会儿这里见。”她走开了,被隔开了,我从此再没见过她。
之后他们不断叫我的名字,我不断朝着他们叫我的地点赶过去,到了那里他们就说(“他们”这次全部换成了穿着套装、剪了短发的年轻美女):“来,跟库柏小姐一起走吧,她会告诉你该怎么做。”那天所有我遇到的女人都叫作库柏小姐。库柏小姐就对我说:“你在哪个部门?”这时我已经知道应该说:“书籍。”她就说:“喔,好,那你是属于这里的库柏小姐。”接着她就叫:“库柏小姐!”于是另外一个年轻美女过来了,前一个美女就说:“13—3138跟你一起。”这个库柏小姐就说:“她在哪个部门?”那个库柏小姐就说:“书籍。”我就离开,再度被隔开。
他们要我上课。最后把我隔在一间教室里,就我一个人在教室里坐着(我被隔离到这种程度),过了好一会又进来了几个女孩,全部穿着套装(我穿的是红色丝绒小礼服),大家坐下来,他们开始授课。他们给我们每人一本梅西在上面题了字的大书,里面都是便笺形式,上面写着(从左到右)“本公司、供参考用、客资编号或客户编号、销售账目编号、发票编号、承办人编号、部门、日期M”。并在M后面画了一道长长的线,供填写先生或太太和姓名,然后再开始“编号、项目、类别、价格、总计”,最底下写着“正本”,然后又再开始“公司、供参考用”,以及“在此贴黄色礼品标签”。我非常仔细地全部看完。不久一位库柏小姐来了,她先跟我们说了一些在梅西工作的好处,再谈到销售账册,那有点像复制的街道地图一类的东西。我用心听了一会,库柏小姐要大家写在小纸片上,我全部是抄邻座那个女孩的。这是工作训练。
最后有人说我们要去一楼,大家就从十六楼下到一楼。我们六人一组,亦步亦趋地跟着库柏小姐,每个人身上都戴了写着“书籍资料”的小牌子。我始终不明白那代表什么意思。库柏小姐说我负责的是特别折价柜台,她给我看一本小书,书名叫作《爱表演的海豹》,似乎是要我销售这本书。我把书看到快一半的时候她回来找我,她说我必须待在我所属的单位。
我对打卡钟非常感兴趣,耗了半小时站在那里打着不同的卡片,很开心,有人进来说我戴着帽子不可以打卡[7]。所以我必须离开,我诚惶诚恐地对打卡钟和它的发言人鞠了个躬,就去查我的置物柜号码,是1773,我的卡钟号码是712,我的保险箱号码是1336,我的现金支付号码是253,我的收款机代号是k,我的收款机钥匙号码是872,还有我的部门号码是13。我把所有的号码都记下来。这是我的第一天。
我的第二天情况比较好。我正式待在一楼。我站在柜台的一个角落,一手扒着《爱表演的海豹》,等候着顾客。柜台领班叫作13—2246,她对我非常好。她放我出去吃了三次午餐,因为她把我的13—6454和13—3141搞混了。午餐后有个顾客上门,她走过来拿起其中一本《爱表演的海豹》,说:“这本多少钱?”我张开嘴,顾客说:“我有折价券,我要把这本书送给我在俄亥俄州的姑妈。折价券的一部分拿来抵这本书的折扣,三毛二,其余的当然算在我的账户。就是这个定价吗?”她一大堆话里只有这一句我记得最清楚。我带着自信的微笑,说:“当然。请你稍候一会儿好吗?”我从柜台底下的抽屉里找出一小张纸:纸上印着大大的字体“一式三份”。我记录下顾客的姓名和住址,她姑妈的姓名和住址,很小心地在印着一式三份的位置写下“一本《爱表演的海豹》”。我再露出笑容,谨慎地说:“一共七毛五分。”她说:“我有折价券啊。”我告诉她在圣诞假期所有的折价券暂时停用,她给我七毛五分,我收下。我在收款机上按了“停售”,把那张一式三份撕掉,因为我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
过不久又一位顾客上门说:“有一本安妮·罗瑟福·葛威恩的《他如迅雷般地来》,在哪里?”我说:“在医药类,就在对面,”可是13—2246过来说:“那应该是哲学,是不是?”顾客说是,13—2246又说:“就在这条走道,辞典类。”顾客走开了,我对13—2246说她跟我一样,猜得很不错,她瞪着我说,哲学、社会科学和罗素都归在辞典类。
到目前为止我去了两天,第三天就没去了,因为那晚我下班的时候,从楼梯上摔下来,袜子被勾破了,门房说我只要去找我那个部门的领班,梅西公司就会给我一双新的袜子。我回公司,找了库柏小姐,她说:“上七楼理赔部,把这个交给他。”她递给我一小张粉色的便条纸,纸头最下方印着“本公司、供参考用、顾客资料、编号或顾客编号、承办人、编号、日期M。”在M后面,她没写名字,而是13—3138。我接过这张粉色的便条纸,随手就扔了。然后我找到四楼,花六毛五给自己买了一双袜子,接着下楼,从顾客出入的门口走出去。
我给梅西公司写了一封很长的信,我把我所有的号码加在一起,再除以11,700,这个数字是梅西公司所有员工的数目。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想念我。
注解:
[1] 拉丁文,这是《高卢战记》中的恺撒说的一句话,英译:The whole of Gaul is divided into three parts.
[2] The Daemon Lover,又称James Harris或The House Carpenter,苏格兰童谣。描述突然消失的男子(即魔鬼)在很久以后回来引诱前女友抛夫弃子随他而去的故事。
[3] Trial by combat或称trial by battle,judicial duel.日耳曼律法规定在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以比武决斗的方式解决纷争。
[4] 法国经典小说,作家司汤达1839年的作品。
[5] Martha Graham,1894—1991,美国著名舞蹈家。
[6] Rowland Hussey Macy,1822—1877,美国梅西百货公司的创始人。
[7] 戴着帽子代表还在上班,因此她才被告知不可以打卡。
[book_title]第二部
巫婆
车厢几乎是空的,小男孩独占了一个大位子,他的母亲坐在通道对面的座位上,跟小男孩的妹妹坐一起,小女孩一手拿着一片吐司,一手拿着一只铃鼓。
她箍着布带,很牢靠地固定在座位上,所以能够直直的坐着看东看西,只要她稍微有些歪斜,那条布带就会先托住她,等母亲转过身来再把她竖直。小男孩望着窗外,吃着饼干,母亲安静地看书,头也不抬地轻声回答着小男孩的各种问题。
“我们在河上,”小男孩说,“这是一条河,我们在这条河上面。”
“很好。”他的母亲说。
“我们在过河的桥上。”小男孩对着自己说。
车厢里还有几个人坐在车子的另一头;只要有谁偶尔走过通道,小男孩就会转过头来说:“嗨。”陌生客通常也会回一句:“嗨。”有时候还会问小男孩喜不喜欢坐火车,甚至会说他是个好小子。这些“评语”令小男孩很不耐烦,他会生气地转过头去看窗外。
“有一只牛,”他会说,或者还会叹一口气,“我们还要坐多久啊?”
“就快到了。”他母亲每次都说相同的话。
小女孩一直乖乖地在玩手里的铃鼓,吃着母亲帮她不断换新的吐司,有一回,她的身体歪得实在太偏了,撞到了头。她开始大哭,母亲的位子上掀起了一阵骚动。小男孩滑下座位,跑过通道,赶来拍着妹妹的脚,哄她不要哭,最后小女孩笑了,又吃起了吐司,小男孩从母亲手里拿了一支棒棒糖,走回他的窗口。
“我看见一个巫婆,”过了一会儿他对母亲说。“外面有一个又大又老又丑又坏又老的老巫婆。”
“很好。”他母亲说。
“一个好大好丑的老巫婆,我叫她走开,她走开了,”小男孩继续,以一种说故事的口吻沉着地自言自语着,“她走过来说:‘我要吃掉你。’我说:‘不行,你不可以。’我就把她赶跑了,那个又大又老的坏巫婆。”
车厢的门打开了,一个男人走进来,男孩住了嘴,抬头看。他是一个老人,白头发底下是一张和气的脸;他的蓝色西装因为长途搭车的关系有些微不整。他拿着一支雪茄,小男孩说:“嗨。”老人用雪茄对他指一下,说:“哈啰,孩子。”他就停在小男孩身旁的一个座位,靠着椅背,低下头看着伸长脖子往上看的小男孩。“你在看什么?”老人说。
“巫婆们,”小男孩飞快地说,“又老又坏的巫婆们。”
“喔,”老人说,“很多吗?”
“我爸爸抽雪茄。”小男孩说。
“男人都抽雪茄,”老人说,“将来你也会抽雪茄。”
“我已经是个男人了。”小男孩说。
“你几岁?”老人问。
一听到这个世纪大难题,小男孩猜疑地对着老人看了足足有一分钟,说:“二十六岁。八百四十八岁。”
他母亲从书本上抬起头,“四岁。”她疼爱地对小男孩笑着说。
“真的吗?”老人很恭敬地对小男孩说,“二十六岁。”他向通道对面的母亲点一点头,“那是你妈妈吗?”
小男孩趴过来看了看说:“对,她就是。”
“你叫什么名字?”老人问。
小男孩又露出猜疑的眼神,“耶稣先生。”他说。
“强尼。”小男孩的母亲说。她锁着眉头瞪了小男孩一眼。
“那边那个是我的妹妹,”小男孩对老人说,“她十二岁半。”
“你爱你的妹妹吗?”老人问。小男孩看着他,老人转过来坐到小男孩身边。
“这样吧,”老人说,“我来跟你说我的妹妹好吗?”
老人坐到小男孩身边的时候,那母亲有些在意地看了看,再低下头安详地继续看她的书。
“跟我说你的妹妹吧?”小男孩说,“她是不是巫婆?”
“也许。”老人说。
小男孩兴奋得哈哈大笑,老人往后一靠,抽了一口雪茄。“从前,”他开始了,“我有个妹妹,就像你的妹妹一样。”小男孩抬着头,老人说一句,他就点一下头。“我的妹妹,”老人继续,“非常漂亮,人又非常好,我爱她超过世界上任何一样东西。所以你想知道我做了什么吗?”
小男孩头点得更起劲了,那母亲也抬起了眼,微笑倾听。
“我给她买了一只摇摇木马、一个洋娃娃和一大堆的棒棒糖,”老人说,“然后我抓住她,我把两只手绕在她脖子上,我掐她,掐她,一直掐到她死掉为止。”
小男孩惊喘,那母亲转过身,笑容没了。她张开了嘴,又闭紧。老人继续往下说:“然后我割下她的头,我抓着她的头——”
“你有没有把她切成一小块一小块?”小男孩上气不接下气地问。
“我割下她的头、她的手、她的脚、她的头发、她的鼻子,”老人说,“我再拿棍子打她,我杀死了她。”
“停一下。”那母亲说,可是就在这时候小女孩歪倒了,等到母亲把她扶好,老人又继续往下说了。
“我抓着她的头,把她的头发全部拔掉——”
“你的妹妹?”小男孩突然冒出一句。
“我的妹妹,”老人笃定地说,“我把她的头丢进一只大熊的笼子里,大熊就把它吃光了。”
“把她的头全部吃光了?”小男孩问。
那母亲放下书本,穿过通道。她站在老人的身边说:“你到底想干什么?”老人彬彬有礼地抬头望,她说:“滚出去。”
“我吓到你了吗?”老人说。他低头看着小男孩,用手肘轻轻撞了撞他,他和小男孩一起哈哈大笑。
“这个人把他的妹妹切碎了。”小男孩对他的母亲说。
“我马上就去叫列车长过来。”那母亲对老人说。
“列车长会吃掉我的妈咪,”小男孩说,“我们要砍掉她的头。”
“还有小妹妹的头,”老人说。他站起来,那母亲退开让他离开座位。“不准再回这节车厢。”她说。
“我妈咪会吃掉你。”小男孩对老人说。
老人大笑,小男孩大笑,老人对那母亲说了声“对不起”,就从她面前走出了车厢。车厢门一关上,小男孩说:“我们还要在这个破火车上待多久啊?”
“不会太久,”那母亲说。她站在那里看着小男孩,想要说什么,最后说:“你乖乖地坐着,做个听话的好孩子,就可以再吃一支棒棒糖。”
小男孩猴急的爬下来,跟着母亲来到她的座位。她从皮夹的一个小包裹里拿出一支棒棒糖递给他。“你要说什么?”她问。
“谢谢,”小男孩说,“刚才那个人真的把他妹妹切碎了吗?”
“他只是说着玩的,”那母亲说,说完又强调一次,“只是说着玩的。”
“大概吧,”小男孩说。他拿着棒棒糖回到自己的座位坐好,再度望着窗外。
“大概他就是一个巫婆。”
叛
早上八点二十分。双胞胎划动着他们的麦片粥,沃尔普太太一只眼睛盯着钟,一只眼睛瞄着厨房窗口,过几分钟校车就要来了,她在生闷气,为了这个要上学的早上起晚了,全身不对劲,想催促两个孩子又懒得开口。
“你们得走了,”她有预感地说了不下三次,“校车不等人的。”
“我很快,”裘蒂说。她得意地看着那满满一杯的牛奶,“我比杰克快,我快喝完了。”
杰克把他的杯子推过去,两个人仔细地比对。“不对,”他说,“你看你的比我的还多。”
“没有关系,”沃尔普太太说,“没有关系。杰克,快吃你的麦片。”
“她那碗麦片比我少,”杰克说,“她是不是比我少,妈妈?”
七点钟的闹钟该响没响。沃尔普太太听见楼上冲澡的声音,立刻惊觉。今天早上连咖啡也比平常煮得慢,水煮蛋又太软。她给自己倒了一杯果汁,却连喝的时间都没有。总有一个人——不是裘蒂就是杰克或者沃尔普先生——一定会迟到。
“裘蒂,”沃尔普太太机械化地说,“杰克。”
裘蒂的辫子还没编好。杰克没拿手帕。沃尔普先生肯定在发脾气。
红黄两色的校车占上了厨房窗外的马路,裘蒂和杰克冲出门,麦片粥没吃完,书本大概也忘了带。沃尔普太太跟着他们冲出厨房门,一路大喊着:“杰克,你的牛奶钱。中午快回家。”她看着他们上了校车,再回头收拾桌上的碗盘,清出一个位子给沃尔普先生。她自己晚一些再吃,大约九点以后才会有空档。这表示洗衣服的事就得顺延,万一下午下雨——看起来一定会——那就什么事儿都干不了。丈夫走进厨房,沃尔普太太打起精神,说:“早啊,亲爱的。”他眼也不抬地说:“早。”沃尔普太太有一肚子的话要说,劈头第一句会是“你难道不觉得别人也有情绪——”,结果,她只是很有耐心地把早餐放在他面前。盘子里盛着半熟的水煮蛋和吐司,杯子里放着咖啡。沃尔普先生专心一意地把自己奉献给了报纸,沃尔普太太现在也有话要说,她最想说的另外一句话是“我看你根本没注意到我还没时间吃——”,结果,她只是极其温柔地把餐盘轻轻放下。
一切都进行得流畅顺利,只是比平常晚了半个钟头。电话响了。沃尔普家的电话是共享线路,通常沃尔普太太都让电话响过两次,确定是他们家的号码之后才去接。今天早上,九点不到,沃尔普先生还没吃完早餐,电话铃声就成了无法忍受的侵犯,沃尔普太太心不甘情不愿地赶去接听。“哈啰。”她没好气地说。
“沃尔普太太,”那声音说。沃尔普太太说:“是?”那声音——是个女的——说:“很抱歉打扰你,我是——”对方给了一个不认得的名字。“是?”沃尔普太太又说一次。她听见沃尔普先生从炉子上拿起咖啡壶给自己倒了第二杯。
“你有没有一只狗?黑棕色的猎狗?”那声音继续着。一提到狗这个字,沃尔普太太在回答“是”的那一刹那,马上想到在乡下养一只狗的各种考量(花费六块钱做结扎,深夜里没道理的狂吠,像个守护神似的睡在两个孩子双层床旁边的地毯上,狗是不可或缺的,狗在一个家里就跟炉灶、前门廊,或者订报纸一样的重要;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是,这只狗本身,在邻里之间,“淑女沃尔普”的地位简直跟杰克·沃尔普、裘蒂·沃尔普不相上下;乖巧、能干、包容力超强),现在,她实在想不出任何理由,在这么早的时间,来了这么一个听起来跟她自己一样心烦气躁的声音。
“是,”沃尔普太太简单地说,“我有一只狗。怎么了?”
“黑棕色的大猎狗?”
这是淑女最漂亮的标志,她那张古怪有趣的脸。“是,”沃尔普太太说,她的声音有些许的不耐烦,“是,那就是我的狗。怎么了?”
“它把我的几只鸡咬死了。”现在那声音听起来似乎很得意,这下沃尔普太太吃瘪了。
沃尔普太太安静了好几秒,那声音说:“哈啰?”
“这简直荒谬。”沃尔普太太说。
“今天早上,”那声音愈发带劲,“你的狗追我们家的鸡。早上八点左右我们听见鸡在叫,我先生出去看怎么回事,发现两只鸡死了,他看见一只黑棕色的大猎狗跟那些小鸡在一起,他拿手杖把狗赶跑了,接着就发现又死了两只小鸡。他说,”那声音丝毫不带感情地继续着,“好在他没有带猎枪出去,否则你就没有狗了。那场面真是触目惊心啊,”那声音说,“鲜血鸡毛到处都是。”
“你凭什么认为是我的狗?”沃尔普太太虚弱地说。
“乔·怀特——他是你的邻居——刚好经过,看见我先生在追那只狗。他说那是你们家的狗。”
老怀特确实住在沃尔普家的隔壁。沃尔普太太对他一直很客气,每次走过,只要看见他在前门廊,她都会嘘寒问暖地问候他,而且也很关心他在阿尔巴尼的几个孙子。
“我明白了,”沃尔普太太口气转变了,“好吧,既然你们这么肯定。只是我不能相信会是我们家的淑女,它那么温柔。”
那个声音,回应沃尔普太太的改变,也变得软和了。“真的很遗憾,”那女的说,“发生这种事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难过。不过……”她刻意拖长了尾音。
“那些损失我们一定会负责的。”沃尔普太太立刻说。
“不不,”那女的急着说,几乎是抱歉的口气,“别提那个。”
“可是当然——”沃尔普太太困惑了。
“那只狗,”那声音说,“你必须处置一下那只狗。”
一阵突如其来的惊恐抓牢了沃尔普太太。她这个早上真是糟糕透了,到现在她还没喝咖啡,又碰上这样一个从未遇上过的恶劣情况,现在那声音、那口气、那腔调,令沃尔普太太最害怕的是“处置”两个字。
“怎么说?”沃尔普太太终于说,“我的意思是,你要我怎么做?”
电话线那头短暂的沉默,接着,那声音爽快地说:“其实我真的不知道,沃尔普太太。我常听人家说一只喜欢咬死鸡仔的狗根本没办法阻止的。我说了,用不着提什么损失。事实上,被狗咬死的那几只鸡,现在已经拔了毛搁在炉子上了。”
沃尔普太太的喉咙一紧,她闭了一会儿眼,那声音却顽强地继续着。“我们不会要求你们做什么,只要你们管好那只狗就行了。你一定明白,我们总不能有这么一只老爱咬死鸡仔的狗吧?”
发现对方正在等着她回话,沃尔普太太说:“当然。”
“所以……”那声音说。
沃尔普太太隔着电话往上看,沃尔普先生经过她走向门口。他朝她简单的挥个手,她朝他点了点头。他迟到了。她本来想叫他到图书馆弯一下,现在她得等一会再给他拨电话。沃尔普太太斩钉截铁地对着话筒说:“首先,当然,我必须确定那是我的狗。如果是我的狗,我保证你以后绝对不会再有这种麻烦。”
“是你的狗没错。”那声音十分决绝。如果沃尔普太太想打架,那声音似乎就在暗示,她可是选对了人。
“再见。”沃尔普太太说,她知道用生气作为结束是错的,她知道她应该继续耗下去,用一种抱歉的口吻延长对话的时间,为了这只狗的性命尽力跟这个只知道关心那几只死鸡的蠢女人恳求,周旋。
沃尔普太太放下电话,走进厨房。她给自己倒一杯咖啡,做一份吐司。
天塌下来也得等我喝完这杯咖啡再说,沃尔普太太坚决地告诉自己。她在吐司上抹了超多的奶油,试着放松,靠着椅背,垮下肩膀。现在是上午九点半,她想,这种感觉应该属于夜里十一点才对。外面的太阳似乎也不像平常那么开心,沃尔普太太突然决定把衣物留到明天再洗。他们在乡下住的时间不够长,沃尔普太太还没有所谓星期二洗衣服是不得了的耻辱这种想法。他们还是城里人,永永远远的城里人,城里人会养一只咬死小鸡的狗,城里人会在星期二洗衣服,城里人没办法像乡下人对于有限的土地、食物甚至天气那样认命。眼前这个情况,就像其他所有的那些情况——处理垃圾,装置门窗防水条,烘焙天使蛋糕——沃尔普太太还是非得去向人讨教不可。在乡下,叫一个男人为你做事简直难如登天,沃尔普先生和沃尔普太太早就养成向街坊邻居“取经”的习惯,在城市里,这些消息都来自大楼管理员、门房,或是送瓦斯的小弟。沃尔普太太的眼光落到水槽底下淑女的水碟子上,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心情坏到了极点,她站起来,穿上夹克,包起头巾,走向隔壁。
她隔壁的邻居纳许太太正在炸甜甜圈,开着门,她朝站在门口的沃尔普太太挥挥叉子招呼:“进来吧,我离不开炉子。”沃尔普太太一踏进纳许太太的厨房,就痛苦地想起了厨房水槽里那一堆肮脏的碗盘。纳许太太穿着一件干净到惊人的家居服,厨房里干干净净。纳许太太真有本事,连炸甜甜圈都不会把厨房弄得一团乱。
“这些男人吃午餐的时候就喜欢配上现炸的甜甜圈,”纳许太太只点个头,毫不客套地说着。“我每次都想事先多炸一点,可就是做不到。”
“我真希望我也会做甜甜圈。”沃尔普太太说。纳许太太大方地把叉子往桌上那堆还热乎乎的甜甜圈一挥,沃尔普太太随手拿起一个,心想着:这下又要消化不良了。
“我炸完这些刚好赶上他们吃午餐,”纳许太太说。她测了测锅里的甜甜圈,确定可以稍微分一下心,于是自己拿起一个,就着炉子边上吃起来。“你怎么了?”她问。“今天早上气色好像不大好。”
“老实说,”沃尔普太太说,“是我们家的狗。有人今天早上打电话来说它咬死了几只鸡。”
纳许太太点点头。“是啊,”她说,“我知道。”
到这时候也该知道了,沃尔普太太心想。
“你要知道,”纳许太太又转向锅子里的甜甜圈,“人家说狗咬死鸡的事情最没辙了。我哥哥养的狗有一次咬死了羊,我不知道他们后来怎么处理的,总之一点办法也没有。它们只要尝过一次血的味道就没办法了。”纳许太太从炸锅里盛起一个金黄可口的甜甜圈,放在一张褐色的纸上吸油。“其实,它们这么做,不是真的会去吃,只是喜欢咬。”
“那我该怎么办?”沃尔普太太问,“真的没有一点办法了吗?”
“你可以试试,当然,”纳许太太说,“最要紧的就是先把它绑起来。拿一条结实的链条把它绑住。这样至少短时间里它没办法再去追杀那些小鸡了,也让你省点事。”
沃尔普太太勉强地站了起来,重新围上头巾。“我看我就先去店里买条狗链吧。”她说。
“你要去市区?”
“我得赶在孩子们回来吃午饭之前去采买一些东西。”
“千万别买店里的甜甜圈,”纳许太太说,“待会儿我给你做一盘。你快去替那只狗买条结实的狗链要紧。”
“谢谢你。”沃尔普太太说。灿烂的阳光照着纳许太太的厨房门口,摆着一盘盘甜甜圈的餐桌,香气袭人的油炸味,这一切都象征着纳许太太的安全感,对生活的自信,在她的生活中绝对没有狗咬死鸡的麻烦,绝对没有对城市的恐惧,那一份笃定到极致的安定和满足,让她能有余力去关照沃尔普的家人,愿意给他们甜甜圈,也不在意沃尔普太太家脏兮兮的厨房。“谢谢你。”沃尔普太太不知所云的再说一次。
“你替我跟汤姆·柯奇说一声,待会儿我会过去买一份烤猪肉,”纳许太太说,“叫他帮我留”
“好的。”沃尔普太太在门口犹豫着,纳许太太向她挥了挥叉子。
“待会儿见。”纳许太太说。
老怀特坐在前门廊晒太阳。看见了沃尔普太太开心地咧着嘴,对着她大声嚷嚷:“这下你不会再养狗啦。”
我还是对他好一点吧,沃尔普太太心想,以乡下人的标准来说,他不是叛徒也不是坏人,任何人都会告发一只会咬死鸡的狗。可是他没必要这么开心啊,她想。她尽量和颜悦色地说:“早,怀特先生。”
“要开枪毙了它吗?”怀特先生问,“你先生有枪吗?”
“我正为这件事烦着。”沃尔普太太说。她站在门廊前面的人行道上,努力不让恨意浮现在脸上,她抬头看着怀特先生。
“有这么一只狗真是糟糕。”怀特先生说。
还好他没怪到我身上,沃尔普太太心想。“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吗?”
怀特先生想了想。“有一个办法或许可以治好这种杀鸡狗,”他说,“你绑一只死鸡在狗脖子上,它想甩也甩不掉,明白吗?”
“绑在它脖子上?”沃尔普太太问。怀特先生点点头,咧着无牙的嘴笑。
“哪,一开始它发现没法子把脖子上的东西甩掉,它会试着跟它玩,玩到烦了,哪,它就会试着去搓它,搓不掉,它就试着去咬它,咬不掉,它发现连咬也咬不掉的时候,它就以为永远都没办法摆脱了,哪,它就会害怕了。到那时候,不管你带它到哪里,它都会夹着尾巴,脖子上挂着那玩意,情况会越来越糟,越来越糟。”
沃尔普太太一只手支着门廊的栏杆,稳住自己。“那然后怎么办?”
“这,”怀特先生说,“我听人家说,渐渐的,那只鸡变得越来越熟,越来越烂,那狗看得见,触得着,闻得到,呐,它愈是看得见,闻得到,它就愈讨厌那只鸡。它怎样都甩不掉,明白吧?”
“可是那狗,”沃尔普太太说,“淑女,我指的是。我们要把那只鸡在它脖子上挂多久呢?”
“这,”怀特先生十分带劲地说,“我看你最好让它一直挂着,挂到它烂透了,自动脱落为止。明白吧,那个头……”
“我明白,”沃尔普太太说,“这个法子有用吗?”
“很难说,”怀特先生说,“我自己从来没试过。”他的口气就是他从来没有养过一只会咬死鸡的狗。
沃尔普太太仓促地离开了他。她心中挥不去的是,要不是怀特先生,淑女就不会被人家认定是一只会咬死鸡的狗。她甚至闪过一个念头,会不会是怀特先生恶意栽赃淑女,因为他们是城里人,接着又想到,不会不会,怎么可能有人冲着一只狗来作伪证。
她走进杂货店,店里几乎没人了。五金柜台边有个男的,另外一个男的靠着肉摊在跟老板柯奇先生说话。柯奇先生一瞧见沃尔普太太进来,立刻大声招呼,“早啊,沃尔普太太。今天天气好。”
“是啊,真好,”沃尔普太太说。老板说:“那只狗真倒霉。”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沃尔普太太说。跟老板说话的那个男人自然而然地看她一眼,又转向老板。
“今天早上连着咬死了哈瑞家的三只鸡。”老板对那人说。那人严肃地点点头说:“听说了。”
沃尔普太太走向肉摊说:“纳许太太说请你替她留一份烤猪肉。她待会儿就来拿。”
“出这种事,”跟老板站在一起的那人说,“该做个了断。”
“对。”老板说。
那人看着沃尔普太太说:“恐怕得把它射杀了吧?”
“希望不要,”沃尔普太太认真地说,“我们全家都好喜欢这只狗。”
那人和老板互相对看了一分钟,老板相当理性地说:“让一只会咬死鸡的狗到处趴趴走[1]是不行的,沃尔普太太。”
“你要明白,”那人说,“到时候人家把一堆火药塞进它肚子里,它一样回不来啊。”他和老板同时爆笑。
“没有其他办法治得了这只狗吗?”沃尔普太太问。
“当然有,”那人说,“一枪毙命。”
“在它脖子上绑只死鸡,”老板建议,“或许有用。”
“听说有人试过。”另外那人说。
“有用吗?”沃尔普太太急切地问。
那人慢慢地,很坚决地摇了摇头。
“你知道吧,”老板说。他把手肘支在肉摊上,像一个标准的演说家。“你知道吧,”他再说一遍,“我父亲养过一只狗,有一阵子老是喜欢吃鸡蛋。总是溜进鸡舍,把鸡蛋咬破,舔得一干二净。那些蛋起码被它吃掉一半以上。”
“太不道德了,”另外那人说,“狗吃鸡蛋。”
“不道德,”老板肯定地说。沃尔普太太发觉自己也在点头。“最后,我父亲忍无可忍。他的鸡蛋被吃了一大半。”老板说。“有一天他拿了一枚鸡蛋,把它放在炉子背后,放了两三天,那枚蛋整个熟透了,又熟又烫,那蛋的味道难闻透了。然后——我当时在场,才十二三岁的一个孩子——那天他叫狗过来,那狗飞奔过来。我抓着狗,我老爸掰开那狗的嘴巴,把蛋放进去,那颗又红又烫、臭气冲天的鸡蛋,然后他立刻把那狗的嘴合拢起来,那狗根本没法吐出来,只好把蛋吞了下去。”老板哈哈一笑摇了摇头,像是在怀旧。
“那狗肯定不敢再吃鸡蛋了。”那人说。
“连碰都不敢碰了,”老板理所当然地说,“就算把鸡蛋放到那狗面前,它也立刻跑开,就像有魔鬼在后头追它似的。”
“可是它对你们的感觉呢?”沃尔普太太问,“以后它还会不会靠近你们?”
老板和那人同时看着她。“你的意思是?”老板说。
“它以后还喜不喜欢你们?”
“呃,”老板想了想,“不了,”他终于说,“老实说确实不会了。不再像原来的狗了。”
“有个办法你可以试试,”另外那人突然对沃尔普太太说:“你要是真想治好那狗,有个办法你可以试试。”
“什么办法?”沃尔普太太说。
“你得带着那狗,”那人凑近了,比着手势说,“带它进一只里面有母鸡护着小鸡的笼子里。经过她的一番修理,往后它就再也不敢追杀任何一只鸡了。”
老板开始大笑,沃尔普太太困惑地看看老板,再看看另外那人,那人没有一丝笑容地看着她,他那双眼睛又大又黄,像猫眼。
“会发生什么事呢?”她疑惑地问。
“把它两只眼睛挖掉,”老板简单明了地说,“从此以后它再也看不见鸡了。”
沃尔普太太只觉得一阵晕眩。她侧过头笑了笑,为了不失态,她迅速离开肉摊走向店铺的另一头。老板跟肉摊后面的那个男人继续聊着,过一会儿沃尔普太太走出店外,吸到了空气。她决定赶快回家躺下,一直躺到吃午饭的时候,采买的事晚一点再说吧。
回到家她发现她没办法躺下,她得先把餐桌清理干净,把碗盘洗好,等她忙完这些事,也差不多就该是吃午饭的时候了。她站在食物架边上思忖着时,一个黑影穿过阳光到了门口,她知道淑女回来了。一时间她定定地站着,一动不动地看着淑女。大狗静静地、无害地走进来,仿佛它只是和几个朋友在草地上打滚嬉闹了一个早上,但是它四条腿上都有着斑斑的血渍,它起劲地喝着水。沃尔普太太第一个冲动是骂它,抓住它狠狠地打它,为它做出那些蓄意的、伤天害理的事情,一只这么漂亮的狗,一只在家里养得那么好的狗;沃尔普太太看着淑女安静地走过去,窝在炉子旁边的老地方,她无可奈何地转过身,从食物架上拿下一些罐头放到餐桌上。
淑女安静地待在炉子旁边,一直待到两个孩子叽叽喳喳地回家来吃午饭,它跳起来冲上前去迎接,就好像他们是外来客,而它是这栋房子的原住民。裘蒂扯着淑女的耳朵,说:“妈,你知道淑女做了什么事吗?”“你是一只坏狗狗,”她对淑女说,“你要被枪毙了。”
沃尔普太太又一阵晕眩,她赶紧把餐盘摆上桌子。“裘蒂·沃尔普。”她说。
“它是坏啊,妈,”裘蒂说,“它是要被枪毙了啊。”
孩子们不懂,沃尔普太太告诉自己,死亡在他们眼里并不真实。要理智,她告诉自己。“坐下来吃饭,你们。”她平静地说。
“可是,妈,”裘蒂说,杰克也跟着说:“是真的,妈。”
孩子们闹哄哄地坐下来,打开餐巾,看也不看地叉着饭菜,只顾着说话。
“你知道薛佛先生怎么说的吗,妈?”杰克塞了满嘴的食物问。
“你听啊,”裘蒂说,“我们来告诉你他说了什么。”
薛佛先生住在沃尔普家附近,很亲切的一个人,经常会给孩子们一些零钱,还会带男孩子们去钓鱼。“他说淑女要被枪毙了。”杰克说。
“还有铁刺。”裘蒂说。
“对,铁刺。”杰克说,“你听啊,妈咪。他说你应该给淑女买一条项圈……”
“一条非常坚固结实的项圈。”裘蒂说。
“你再买很多很粗的大铁钉,像铁刺一样,你要把这些钉子钉在项圈上。”
“钉一圈,”裘蒂说,“让我来说啦,杰克。你把这些钉子全部钉上去,就变成项圈上面的铁刺了。”
“可是项圈会松动,”杰克说,“这里让我来说。它会松动,你就把项圈围在淑女的脖子上……”
“然后——”裘蒂用一只手按住自己的喉咙,装出被勒住的声音。
“还没完,”杰克说,“还没完啦,笨。首先你要准备一根很长很长很长的绳子。”
“一根超级长的绳子。”裘蒂强调。
“你把绳子绑紧在项圈上,再把项圈围在淑女的脖子上,”杰克说。淑女就坐在他身旁,他凑近它,说:“我们就要把这个钉了超级尖刺的项圈围上你的脖子啰。”他亲了亲它的脑门,淑女深情地看着他。
“然后我们把它带去小鸡那边,”裘蒂说,“给它看那些鸡,我们把手放松。”
“让它去追那些鸡,”杰克说,“然后,然后,等它一靠近那些鸡,我们就用力地拽住那根绳子——”
“然后——”裘蒂又再装出被勒住的声音。
“那一圈尖刺就把它的头割掉了。”杰克戏剧化地作了结尾。
他们俩开始大笑,淑女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喘着大气,就好像也在大笑。
沃尔普太太看着他们,看着她的两个孩子,看着他们那双残酷的小手,看着他们晒得红通通的笑脸,这只腿上还沾有血印的狗跟他们一起开怀大笑着。她走到厨房门口,望着阴凉的绿色山丘,望着摇曳在午后微风中的苹果树。
“把你的头割掉,”杰克在说。
所有的一切在阳光中如此安逸可爱,宁静的天空,起伏的山林。沃尔普太太闭上眼睛,突然觉得有一双冷酷的手将她撂倒,锐利的尖刺紧箍在她的喉咙上。
您先请,我亲爱的阿方斯[2]
威尔森太太正要从烤箱里拿出姜饼的时候,听见强尼在外面跟一个人说话。
“强尼,”她叫唤着,“你要迟到啦。快进来吃午饭。”
“等一下,妈妈,”强尼说,“您先请,我亲爱的阿方斯。”
“您先请,我亲爱的阿方斯。”另外那个声音说。
“不,您先请,我亲爱的阿方斯。”强尼说。
威尔森太太开了门。“强尼,”她说,“你马上进来吃饭,等吃完了再玩。”
强尼跟在她后面慢吞吞地走进来。“妈妈,”他说,“我带波埃德回来跟我一起吃午饭。”
“波埃德?”威尔森太太想了一会儿,“我好像没见过。既然请人家来了,亲爱的,就进来吧。吃饭了。”
“波埃德!”强尼大吼,“嘿,波埃德,快进来啊!”
“我来了。我要先把东西放下来。”
“快啦,不然我妈要发火了。”
“强尼,你这样对你朋友或是妈妈都很没礼貌啊,”威尔森太太说,“来坐下吧,波埃德。”
她转身招呼波埃德坐下的时候,看见他是个黑人小孩,个头比强尼瘦小,年纪相仿。他肩膀上扛着一堆劈好的木柴,“这些东西放哪儿,强尼?”他问。
威尔森太太转向强尼。“强尼,”她说,“你让波埃德做了什么?这些木柴怎么回事?”
“死掉的日本人,”强尼温和地说,“我们把他们固定在地上,然后用坦克车碾过去。”
“你好,威尔森太太。”波埃德说。
“你好,波埃德,你不该让强尼叫你扛那么多木柴的。坐下来吃饭吧,你们两个。”
“他为什么不应该扛这些木柴,妈?这都是他的木柴,我们在他家拿的。”
“强尼,”威尔森太太说,“吃饭。”
“当然,”强尼说。他拿起一盘炒蛋。“您先请,我亲爱的阿方斯。”
“您先请,我亲爱的阿方斯。”波埃德说。
“您先请,我亲爱的阿方斯。”强尼说。两个人吱吱咯咯地笑起来。
“你饿不饿,波埃德?”威尔森太太问。
“饿,威尔森太太。”
“那就别让强尼闹你。他总是不肯好好吃饭,你只管吃你的。饭菜多的是,你尽管吃。”
“谢谢,威尔森太太。”
“来,阿方斯。”强尼说。他把一大半的炒蛋都堆到波埃德的盘子上。波埃德看着威尔森太太把一碟炖西红柿摆在他的餐盘旁边。
“波埃德不吃西红柿的,对吗,波埃德?”强尼说。
“要说不吃西红柿的,强尼,不要因为你自己不喜欢吃,就把波埃德也拖下去。波埃德什么都吃。”
“打赌他不会吃。”强尼边说边捣着炒蛋。
“波埃德要长成一个强壮的男子汉,才能吃苦耐劳地工作啊,”威尔森太太说,“我相信波埃德的爸爸一定爱吃炖西红柿。”
“我爸爸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波埃德说。
“我爸爸也是,”强尼说,“有时候他几乎什么都不吃。他是个小矮个儿,连一只跳蚤都不肯伤害。”
“我爸爸也是一个小矮个儿。”波埃德说。
“我相信他一定很强壮,”威尔森太太说。她有些犹豫,“他……在工作?”
“当然,”强尼说,“波埃德的爸爸在工厂做事。”
“看,是不是?”威尔森太太说。“他一定要有体力才行——工厂里那些工作,又抬又扛的。”
“波埃德的爸爸不需要做那些事,”强尼说,“他是领班。”
威尔森太太有被打败的感觉。“你妈妈做什么呢,波埃德?”
“我妈妈?”波埃德显得很吃惊,“她就照顾我们小孩啊。”
“喔。那,她没有工作?”
“她干吗工作,”强尼含着满口的炒蛋说,“你也没有啊。”
“你真的不吃一点炖西红柿吗,波埃德?”
“不用了,谢谢,威尔森太太。”波埃德说。
“不用了,谢谢,威尔森太太,不用了,谢谢,威尔森太太,不用了,谢谢,威尔森太太,”强尼说,“波埃德的姐姐要去工作了,她去当老师。”
“真是太好了,波埃德,”威尔森太太冲动地想要去拍拍波埃德的头,“我相信你们都为她感到很骄傲吧?”
“应该是吧。”波埃德说。
“那你其他的兄弟姐妹呢?我猜你们大家都很能自食其力地照顾自己吧?”
“家里只有我和琴恩,”波埃德说,“我现在还不知道我将来要做什么。”
“我们要做开坦克车的驾驶,我和坡埃德,”强尼说,“轰隆。”威尔森太太赶紧抓住波埃德的那杯牛奶,强尼的餐巾扣环这时候突然就变身成了一辆坦克,重重的犁过整张餐桌。
“看着,强尼,”波埃德说,“这里有个散兵坑,我在对你扫射。”
威尔森太太经验老到地迅速从架子上拿下姜饼,小心地把它放在坦克和散兵坑中间。
“尽量多吃点,波埃德,”她说,“我想看你吃得饱饱的。”
“波埃德吃很多,只是比我少一点点,”强尼说,“我的个子比他大。”
“你的个子没有多大,”波埃德说,“我可以把你打跑。”
威尔森太太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波埃德,”她说。两个孩子一起转头。“波埃德,强尼有几套衣服他穿起来小了,不过还很新很耐穿。我也有几件衣服,对你妈妈和姐姐或许还有些用处。你妈妈只要把它们改一改,你们都能穿得上,我很高兴送给你。在你走之前我会帮你打包,你和强尼就可以马上带回去给你妈妈……”她的声音愈变愈小了,她看见波埃德面有难色。
“可是我的衣服很多,谢谢你,”他说,“而且我妈妈好像不大会缝纫,反正需要什么我们就会去买。真的非常谢谢你。”
“我们没有时间带着这些旧东西四处走啦,妈妈,”强尼说,“今天我们要去跟同学玩坦克车。”
波埃德正想再拿一块姜饼的时候,威尔森太太把盘子拿走了。“有很多像你这样的孩子,波埃德,对于别人好心送衣服给他们都感激不尽呢。”
“假如你一定要他拿,波埃德会拿的,妈妈。”强尼说。
“我不是故意要惹你生气,威尔森太太。”波埃德说。
“我没有生气,波埃德,我只是对你感到很失望。好了,不必再多说了。”她开始收拾餐桌上的碗盘,强尼拉起波埃德的手往门口走。
“拜啦,妈妈。”强尼说。波埃德站定一会儿,注视着威尔森太太的后背。
“您先请,我亲爱的阿方斯。”强尼撑着门说。
“你妈妈还在生气吗?”威尔森太太听见波埃德小声地问。
“我不知道,”强尼说,“她有时候怪怪的。”
“我妈也是。”波埃德说。他迟疑着,“您先请,我亲爱的阿方斯。”
查尔士
我儿子罗力上幼儿园的那天,他不再穿有围兜的灯芯绒工装裤,改穿上系腰带的蓝色牛仔裤;眼看着他跟隔壁的大女孩一起走出去的那个早上,我清楚地看见我生命中的一个时代宣告结束,我那爱撒娇的,待在托儿所里的小小孩已经变成了一个穿起长裤,大摇大摆,走到转角也不记得回头向我挥手再见的家伙了。
他回家同样是那副样子,前门砰地推开,帽子往地板上一扔,声音也突然变成了粗嗓门,他嚷着,“这里有人在吗?”
午餐的时候他很嚣张地跟他爸爸说话,把牛奶泼到他妹妹身上,大谈他老师说我们不可以随便乱叫上帝的名字。
“今天上学好不好啊?”我刻意漫不经心地问。
“好。”他说。
“你有没有学到什么啊?”他爸爸问。
罗力冷冷地看他一眼。“我什么也没学到。”他说。
“随便什么,”我说,“一点都没学到?”
“老师打一个男生的屁股,”罗力对着他的牛油面包说。“因为他太坏。”他满口面包的补上一句。
“他做了什么呢?”我问,“他叫什么名字?”
罗力想了想,“叫查尔士,”他说。“他很坏。老师打了他,罚他站角落。他真的太坏了。”
“他做了什么?”我再问,可是罗力滑下椅子,抓了一块饼干,走开了,他爸爸还在说着:“嗨,儿子啊。”
第二天午餐的时候,罗力一坐下来就说:“今天查尔士又做坏事了。”他咧开嘴笑着说,“今天查尔士打了老师。”
“天哪,”我说,我特别留意不得随便叫上帝的名字,“我猜他一定又被打屁股了?”
“当然,”罗力说。“往上看。”他对他爸爸说。
“什么?”他爸爸抬起头往上看。
“往下看。”罗力说。“看我的大拇指。啊呀呀,你这个大傻子。”他开始发疯似的狂笑。
“查尔士为什么打老师?”我马上问他。
“她要他用红色的蜡笔着色。”罗力说,“查尔士要用绿色的蜡笔着色,所以他打老师,她就打他屁股,她说没有人会跟查尔士玩,可是大家都跟他玩。”
第三天——开始上学的第一个星期三——查尔士故意弹跷跷板把一个女生的头撞流血了,老师罚他下课留在教室里不准出去玩。星期四查尔士在说故事课的时间在角落罚站,因为他不停地用脚蹬地板。星期五查尔士被罚擦黑板,因为他扔粉笔。
星期六我对我先生说:“你觉得罗力上幼儿园是不是不太对?那种蛮横不讲理的样子,说话没大没小,那个叫查尔士的男孩尤其是个坏榜样。”
“没事的,”我先生笃定地说,“像查尔士这种人到处都有。倒不如现在就遇上来得好。”
星期一罗力回家晚了,带回来一大堆消息。“查尔士,”他在上山坡的时候嚷着。我焦虑地等在前门口的台阶上。“查尔士,”罗力一路吼着上来,“查尔士又做坏事了。”
“快进来吧,”等他一走近,我就说,“等着你吃午餐呢。”
“你知道查尔士做了什么吗?”他跟我走进门,“查尔士在学校一直吼一直吼,他们派一年级的一个男生去报告老师,老师叫查尔士闭嘴,所以放学以后查尔士被留在学校。所以所有的小朋友都留下来看着他。”
“他在做什么呢?”我问。
“他只是坐着。”罗力说,他爬上餐桌的椅子。“嗨,爸,你这个老拖把。”
“查尔士今天在下课后被罚留在学校,”我跟我先生说,“大家都陪着他。”
“这个查尔士长什么样子?”我先生问罗力,“他姓什么?”
“他个子比我大,”罗力说,“他没有雨鞋,他从来不穿夹克。”
星期一晚上是第一次家长会,只是孩子感冒了,我去不成,我真的好想去认识一下查尔士的母亲。星期二罗力突然说:“今天我们老师有一个朋友来学校看她。”
“查尔士的妈妈?”我和我先生异口同声地问。
“才不是,”罗力轻蔑地说,“是个男的,来教我们做体操,大家要碰到自己的脚趾头才行。看。”他爬下椅子,弯下腰,手碰到他的脚趾头。“像这样,”他说。他严肃地回到座位上,拿起叉子,“查尔士没做体操。”
“那还好,”我由衷地说。“查尔士不想做体操吗?”
“才不是,”罗力说,“查尔士对老师的朋友太坏了,所以不准他做体操。”
“又怎样啦?”我说。
“他踢了老师的朋友,”罗力说,“老师的朋友要查尔士像我刚才那样碰脚趾头,查尔士就踢他。”
“他们会怎么处理查尔士呢,你觉得?”罗力的爸爸问他。
罗力煞有其事地耸耸肩膀。“叫他退学吧,我猜。”他说。
星期三星期四还是老套:查尔士在说故事课大吼大叫,打一个男生的肚子,男生哭了。星期五查尔士又被罚放学以后留下来,其他小朋友也跟着不能放学。
幼儿园上到第三个星期的时候,查尔士已经成了我们家里的一个代号了。如果小宝宝一个下午都在哭,那她就是查尔士;罗力把他的小车装满泥巴,在厨房拖来拖去,那罗力就是查尔士;甚至我先生,他的手肘勾到了电话线,桌上的电话、烟灰缸和花瓶全部都被扯了下来的那一刹那,他就说:“好像查尔士。”
到了第三和第四个星期,查尔士好像有了彻底的转变。第三个星期的星期二,罗力在午餐的时候脸色难看地说:“查尔士今天乖得不得了,老师给他一个苹果。”
“什么?”我说,我先生谨慎地加上一句,“你是说查尔士?”
“查尔士,”罗力说,“他分蜡笔、收拾课本,老师说他是她的小帮手。”
“怎么会?”我不敢置信地问。
“他是她的小帮手,就这样。”罗力耸了耸肩膀说。
“这会是真的吗,这个查尔士?”那天夜里,我问我先生。“真会发生这样的事吗?”
“等着瞧吧,”我先生带着嘲弄的口气,“碰上像查尔士这样难搞的人,搞不好他又是在耍花样吧。”
他好像错了。整整一个星期,查尔士都是老师的小帮手,每天他都在分发东西,收拾东西,谁也不用在放学后留下来了。
“下星期又要开家长会了,”一天晚上,我跟我先生说。“这次我一定要去看看查尔士的妈妈。”
“去问问她查尔士究竟怎么回事,”我先生说,“我很想知道。”
“我也想知道。”我说。
在一切回归正常的那一个星期的星期五。“你知道查尔士今天做了什么?”罗力在午餐的时候问,那口气有一点点怪。“他叫一个女生说一个字,她说了,老师就用肥皂洗她的嘴巴,查尔士哈哈大笑。”
“什么字?”他爸爸蠢蠢的问,罗力说:“我必须小声地告诉你,这个字太难听了。”他爬下椅子,转到他爸爸那里。他爸爸低下头,罗力开心地凑在他耳朵边小声说。他爸爸两眼瞪得好大。
“查尔士叫小女生说这个?”他一个字一个字地问。
“她说了两次,”罗力说,“查尔士叫她说两次。”
“那查尔士后来呢?”我先生问。
“没事,”罗力说,“他分蜡笔啊。”
星期一早上查尔士不找那女生了,由他自己来说那个难听的字,而且说了三四次,每一次都被老师用肥皂洗嘴巴。他还扔粉笔。
我准备去幼儿园开家长会了,我先生陪我走到门口。“开完会,请她来家里喝杯茶吧,”他说,“我想看看她。”
“希望她在。”我诚心地说。
“她一定在,”我先生说,“我看没有查尔士的妈妈这家长会也不必开了。”
开会的时候我坐立难安,扫描着每一张安详自在的脸孔,试着判读哪一张脸孔暗藏着查尔士的秘密。在我眼里没有一个人有心慌意乱的样子。会议上没有一个人站起来为她儿子的种种行为道歉,更没有一个人提起过查尔士。
会后我找到罗力的幼儿园老师。她端着一个托盘,盘子上有一杯茶和一块巧克力蛋糕,我的盘子上是一杯茶和一块棉花糖蛋糕。我们一面小心地护着盘子,一面微笑。
“我一直很想见你,”我说,“我是罗力的妈妈。”
“我们大家对罗力都很感兴趣。”她说。
“啊,他很喜欢上幼儿园,”我说,“他一天到晚都在说幼儿园的事。”
“刚开始在适应方面有些小麻烦,大概在第一个、第二个星期的时候,”她一本正经地说,“不过现在他已经是个很不错的小帮手了,当然偶尔还会有些过失。”
“罗力通常适应得很快的,”我说,“我想这次是受了查尔士的影响吧。”
“查尔士?”
“是啊,”我笑着说,“你一定忙坏了,幼儿园里出了这么个查尔士。”
“查尔士?”她说,“我们幼儿园里根本没有查尔士啊。”
穿着亚麻的午后
房间很长很阴凉,装潢摆设舒适得体,大窗户外面有绣球花丛,地板上有摇曳的花影。房间里每一个人都穿着亚麻——小女孩穿着有蓝色宽腰带的粉红色亚麻洋装,凯托太太穿一身褐色的亚麻套装,戴一顶黄色亚麻料的大帽子,小女孩的祖母蓝侬太太,穿着白色的亚麻洋装,凯托太太的小儿子霍华,穿着蓝色亚麻衬衫和短裤。小女孩看着她的祖母,心里想着,她好像《爱丽丝梦游仙境》里那个穿着白色纸衣的绅士喔。我就是书里那个穿着粉红色纸衣服的绅士,她想着。蓝侬太太和凯托太太其实住同一条街,每天都见面,但今天是正式的拜访,所以她们在喝茶。
长形房间的一头是一扇很大的窗户,窗前有一台钢琴,霍华坐在那里。他在弹《诙谐曲》,弹得很用心,拍子不疾也不徐。我去年就弹了,小女孩想着,G大调小诙谐曲。蓝侬太太和凯托太太仍旧手握着茶杯,耳朵听着霍华的弹奏,眼睛看着他,时不时地两人互看一眼微微一笑。只要我愿意,现在我还是会弹,小女孩想着。
霍华弹完了《诙谐曲》,溜下琴凳,走过来严肃地坐在小女孩身旁,等候他母亲的下一个指示。他个子比我大,她想着,可是我年纪比他大。我十岁。如果他们现在叫我弹奏,我会说不。
“你弹得很好啊,霍华。”小女孩的祖母说。沉默了好几分钟,气氛很凝重。然后,凯托太太说:“霍华,蓝侬太太在跟你说话。”霍华看着他搁在膝盖上的两只手,低声地嘟囔着。
“我觉得他进步很大,”凯托太太对蓝侬太太说,“他不大喜欢练习,不过进步蛮多的。”
“海莉很爱练琴,”小女孩的祖母说,“她在钢琴前面一坐就是好几个钟头,编一些曲调,边弹边唱。”
“她在音乐方面大概真的有天分,”凯托太太说,“我常常怀疑霍华到底有没有从音乐里得到什么教益。”
“海莉,”蓝侬太太对小女孩说,“你要不要为凯托太太弹一首曲子?弹一首你自己编的小曲。”
“我一首也不会。”小女孩说。
“你当然会的,亲爱的。”她祖母说。
“我好想听一首你自己编的小曲,海莉。”凯托太太说。
“我一首也不会。”小女孩说。
蓝侬太太看看凯托太太,耸了一下肩膀。凯托太太点点头,现出一个夸张的嘴形,“害羞。”接着转头得意地看着霍华。
小女孩的祖母用力把嘴唇抿出一道甜甜的笑容。“海莉啊,”她说,“就算我们不想弹什么小曲,我想我们也该让凯托太太知道,音乐还称不上是我们的最强项。我想我们应该表现另外一项最拿手的东西。海莉她,”她转向凯托太太继续往下说:“写了一些诗。我想请她朗诵给你听听,因为我觉得——也许是我的偏见吧,”她很谦虚地哈哈笑着,“就算那只是我的偏见吧,不过这些诗写得真的好。”
“喔,真的!”凯托太太说。她看着海莉,兴致勃勃。“哎呀,亲爱的,我不知道你还会这个!我可真的想听一听。”
“来,为凯托太太朗诵一首你写的诗吧,海莉。”
小女孩看着她的祖母,看着她脸上的甜笑,看着身体向前倾的凯托太太,看着坐在那里张着嘴,眼睛发光的霍华。“我不会。”她说。
“海莉,”她祖母说,“就算你背不出来,你还是有写下几首啊。我相信凯托太太一定很乐意听你为她朗读的。”
得意又好笑的感觉在霍华心中逐渐逐渐地增强,顷刻间排山倒海地冲了上来。“诗,”他在沙发上笑弯了腰,“海莉写诗。”他肯定会把这件事告诉整条街上的小孩,小女孩心想。
“我相信霍华一定是妒忌。”凯托太太说。
“啊,”霍华说,“我才不要写诗。你再怎么逼,我也不会去写诗。”
“你也没办法逼我,”小女孩说,“写诗的事都是骗人的。”
好长的一阵静默。然后——“海莉啊!”小女孩的祖母难过地说。“你怎么这样跟你祖母说话呢!”凯托太太说。“我觉得你应该道歉,海莉。”小女孩的祖母说。凯托太太说:“是啊,应该要的。”
“我又没做什么,”小女孩嘀咕着,“对不起。”
祖母的语气很严厉,“现在去把你的诗拿出来念给凯托太太听。”
“我真的没有,奶奶,”小女孩急切地说,“真的,我真的一首诗也没有。”
“好,我有,”祖母说,“你去书桌最上面那个抽屉里拿来给我。”
小女孩盯着她祖母抿成一条线的嘴巴和阴沉的眼睛,犹豫着。
“霍华去帮你拿吧,蓝侬太太。”凯托太太说。
“没问题,”霍华说。他跳起来奔到书桌前,拉开抽屉。“那是长什么样子的?”他大声嚷着。
“在一只信封里,”祖母肯定地说,“一只土黄色的信封,上面写着‘海莉的诗’。”
“有了。”霍华说。他从信封里抽出几张纸,仔细看了一会儿。“你看,”他说,“海莉的诗——关于星星。”他拿着纸,笑呵呵地奔向他母亲。“你看,妈妈,这就是海莉写的星星的诗!”
“拿过去给蓝侬太太,亲爱的,”霍华的母亲说,“先拆开信封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
蓝侬太太拿着信封和诗篇一并递给海莉。“是你来读还是由我来?”她和蔼地问。海莉摇摇头。祖母对着凯托太太叹了口气,拿起第一张纸。凯托太太热诚地倾着身,霍华挨在她的脚边,抱着膝盖,把脸抵着他的腿免得笑场。祖母清清嗓子,对海莉笑一笑,开始朗读。
“《黄昏的星星》。”她读着。
“当黄昏暮色降临,
黑暗渐渐聚集,
夜间的怪物群起叫唤,
只有风吹着孤单的声音,
我等待第一颗星星出现,
我寻找它银色的微光,
当青绿色的薄暮开始笼罩,
一颗孤星华丽的闪亮。”
霍华再也忍不住了,“海莉居然写星星的诗!”
“啊,太美了,海莉亲爱的!”凯托太太说,“真的太美了,真的。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害羞不肯说。”
“对吧,海莉?”蓝侬太太说,“凯托太太也认为你的诗写得很好。现在你是不是觉得刚才那样的表现很不应该?”
他一定会去告诉整条街上的小孩,海莉想着。“不是我写的。”她说。
“哈呀,海莉!”她祖母大笑,“你用不着这么谦虚,孩子。你写的诗好得不得了。”
“我从书里抄来的,”海莉说,“我在一本书里看到,就把它抄下来给我的老奶奶,说是我写的。”
“我不相信你会做这种事,海莉。”凯托太太疑惑地说。
“我就做了,”海莉固执到底,“我就是从书里抄来的。”
“海莉,我不相信。”她祖母说。
海莉看着霍华,他正以一种佩服的眼光看着她。“我从一本书里抄来的,”她对他说,“有一天我在图书馆里找到的书。”
“我真不敢相信她说的,她怎么会做这种事?”蓝侬太太对凯托太太说。凯托太太摇了摇头。
“那本书叫作——”海莉想了一会儿,“叫作《自修写诗》,”她说,“就是这样。我一个字一个字地把它抄下来。我根本不会写诗。”
“海莉,真是这样吗?”她祖母说,接着转向凯托太太。“我要替海莉向你道歉,居然读了一首抄袭的诗给你听。我做梦也没想到她会欺骗我。”
“啊,他们会的,”凯托太太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他们为了得到注意和赞美,有时候什么花招都会使。我相信海莉绝对不是故意——呃,不诚实。”
“我真的这么做了,”海莉说,“我要大家以为是我写的。我说了我是故意的。”她走过去从祖母毫无反抗的手里拿走了那张纸。“以后你再也看不到这些诗了。”她说。她把纸藏到背后,藏到大家都看不见的地方。
花园
在佛蒙特的大宅院里一起住了将近十一年之后,两位温宁太太,母亲和媳妇,就跟那些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女人一样,连长相都越来越像,在同一个厨房里忙活,用同一种方式料理家务。尽管年轻的温宁太太过去是只塔尔波特猎犬[3],把黑头发剪得短短的,现在却是标准的温宁太太,镇上最古老家族里的一个成员,她的黑发开始变灰,甚至连变灰的位置也跟她婆婆最初长出灰发的位置相同,都在两边的太阳穴。两个人都有一张五官鲜明的瘦脸,一双表情丰富的手,尤其在清洗碗盘、剥豌豆皮或是擦拭银器的时候,那双手的和谐度更远远超过了她们心灵上的契合。有时候,在早餐桌上,年轻的温宁太太坐在她婆婆旁边,她的小女儿坐在她身边的幼儿座上,她会想着,她们现在的样子一定很像新英格兰壁纸上某种制式化的图案:母亲、女儿和祖母,背景应该是普利茅斯石[4]或协和桥[5]之类的。
在这个大冷天的早上,一如平常,她们慢慢地喝着咖啡,舍不得离开这个烧着煤炉,气氛愉快,干净又有食物的大厨房。她们静静地坐着,小女儿早已吃完了她的早餐,一个人安静地在她专属的小角落里玩着玩具,温宁家的孩子玩的玩具几乎千篇一律,都在同一只厚重的木头箱子里。
“春天好像永远不来了,”年轻的温宁太太说,“冷得烦了。”
“天气就这样,总会冷一阵子。”她婆婆说。她开始动作利落地收拾碗盘,这表示闲坐的时间结束,干活的时间到了。年轻的温宁太太立刻站起来帮忙,心里不下一千次地想着,婆婆永远不会放弃在这个家里的主导地位,除非实在老到动不了,没办法抢在别人前头为止。
“我真希望有人住进那栋老别墅,”年轻的温宁太太说。她拿着餐巾往餐具间走,走到一半停了下来,语带渴切地说:“要是在春天之前有人搬进来就好了。”年轻的温宁太太很久以前就想把别墅买下来,她希望丈夫能够自食其力,跟自己的孩子一起生活在属于自己的房子里,可是现在,既然习惯了她夫家世代相传的这栋位在山顶的老宅院,对于小别墅,她已经把渴望转化成了善念,衷心地希望能看到一些幸福快乐的年轻人住进去。她听说别墅卖掉了,在新屋难求的情况下,现在老房子变得很抢手,所以她每天都在注意着新屋主入住的迹象。每天早上她在后阳台张望,看看别墅的烟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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