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燃烧的法庭 [book_author]迪克森·卡尔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59517 [book_dec]《燃烧的法庭》是著名推理小说作家约翰·狄克森·卡尔非系列经典杰作之一,与H.M.爵士探案系列的《犹大之窗》、菲尔博士探案系列的《三口棺材》并称为卡尔三大神作。《燃烧的法庭》不仅有卡尔一贯的精妙密室诡计,更糅合了推理、惊悚、超自然、心理悬疑等元素,谜面富有吸引力,结尾急转直下,不失为约翰·狄克森·卡尔最棒的小说之一。编辑史蒂文斯看到新书稿中的照片,不禁震悚无比:数十年前已被处决的毒杀犯,竟和他妻子长得一模一样!前不久,他的邻居老迈尔斯病逝,症状却如同中毒。管家太太声称曾在其逝世当晚,看见一名盛装女子从卧室中穿墙而过。怀疑者决定验尸,可棺材中的尸体竟不翼而飞,仅留下一段九结绳。到底是过去的亡魂归来作祟,还是有人故弄玄虚?当“不可能犯罪”蒙上哥特的面纱,我们将得到怎样的解答…… [book_img]Z_10294.jpg [book_chapter]第一部分 提出指控 [book_title]1 我们小酌了几杯,酒至微醺,就寝时已经很晚了。威廉爵士对我说,他的前任,已故的老埃奇博罗的确走进了我的卧室。我当时听罢的确吃惊——但人在兴头上,心里其实并没脸上表现出来的那么害怕。 ——塞缪尔·佩皮斯,1661年4月8日 “从前,有个男人,住在教堂附近……”对一个有待展开的故事来说,如此开篇有点意思。无论如何,爱德华·史蒂文斯也算住在教堂附近,这是对事实最平淡的描述。他家隔壁的德斯帕德庄园有一座小教堂,虽然庄园名声在外,可那座小教堂却算不上什么有名场所。 像你我一样,爱德华·史蒂文斯也是一个普通人,混迹于尘世之中。此刻他正坐在火车的吸烟车厢里,火车将于6点48分抵达宽街站。爱德华·史蒂文斯现年三十二岁,在第四大街赫勒尔德父子出版社的编辑部谋了个不错的职位。他平常租住在东七十街,在费城郊外的克里斯彭镇还有间小屋,出于对乡村生活的热爱,他和妻子周末大多会去小屋度假。这是1929年一个星期五的晚上,天气乍暖还寒,他正坐火车赶去小屋和妻子玛丽会合,随身的公文包里装着高丹·克罗斯关于谋杀案的新书书稿。这些描述虽然平平,但也都是事实。史蒂文斯现在也承认,人还是应该与看得见摸得着的事实打交道,那样心里才踏实。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一下,事发当天,或者说当晚,一切都很正常,没有任何蹊跷之处。史蒂文斯也像你我一样循规蹈矩,没有任何出格的举动,只是坐火车回家而已。他对工作、家中的妻子,以及顺风顺水的生活甚感满意。 火车准点抵达了宽街站。史蒂文斯下了车,绕着车站活动筋骨时瞧见车站门上的时刻表写着,七分钟后有一班开往克里斯彭的火车,而且是特快车,停靠的首站是阿德莫尔。克里斯彭站则位于哈弗福德站和布林莫尔站之间,从哈弗福德站沿干线行驶大约三十分钟后即到。至于为何选择在克里斯彭停车,或者说为何要在那儿单设一站,这问题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毕竟克里斯彭仅有沿山而上、相隔甚远的六座房子。但在某种意义上,它们却自成一个社区,那里不但有邮局、药店,而且在那条蜿蜒直上、通向德斯帕德庄园的国王大道边,甚至有一家几乎藏身于紫叶山毛榉中的茶室。最让人意外的是,克里斯彭还有一家殡仪馆,虽然这看似不合常理,也没有太大意义。 每次瞧见这个殡仪馆,史蒂文斯总感到莫名其妙。这儿为什么会有一家殡仪馆?会有生意吗?殡仪馆的窗户上印着“J. 阿特金森”这几个字,字体平平无奇,看上去就像名片上的那样。史蒂文斯从来没在殡仪馆的窗户后面瞧见过人,连个人影也没见过,只隐约瞧见过几个小小的奇形怪状的大理石瓶,应该是插花用的,还有挂在铜环上的齐腰高的黑色天鹅绒窗帘。当然,无论在哪儿,殡仪馆的生意都不会热火朝天,你也不会指望殡仪馆前人头攒动。不过,一般来说,殡仪馆的经营者大多善于交际,可史蒂文斯从没见过这位所谓的J. 阿特金森。正因如此,这家殡仪馆激发了他创作侦探小说的灵感。比如,殡仪馆的经营者其实是个连环杀手,所以这家店才会有足够多的生意。 但是话说回来,老迈尔斯·德斯帕德刚刚撒手人寰,这没准给J. 阿特金森送去了生意。 为什么会有克里斯彭镇?如果非要对这个问题刨根问底,那德斯帕德庄园也许是唯一的答案。这就不得不说到辉煌的1681年。在佩恩先生[威廉·佩恩(William Penn,1644—1718),北美殖民地时期重要的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宾夕法尼亚殖民地的开拓者。]亲自出马,和生活在斯库尔基尔河[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东部河流。]与特拉华河之间茂密丛林中的人达成和解之前,曾有四位专员奉命来此,为英属宾夕法尼亚殖民地[1681年,英国国王查理二世赐给威廉·佩恩一块几乎与英格兰同等大小的土地,即宾夕法尼亚殖民地。国王这么做是为了偿还皇室拖欠佩恩家的16,000英镑的巨额债务。]建城选址,“克里斯彭”之名即源自其中一位专员的名字——威廉·克里斯彭。这位专员是威廉·佩恩先生的亲戚,在一次航行中不幸过世,而他的一位表亲——德斯帕德(据马克·德斯帕德所说,德斯帕德这个姓氏原为法文,在经过一番稀奇古怪的拼写变化之后,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则获得了乡下大片土地的所有权,自此德斯帕德家族便定居于此,在庄园中繁衍生息。家族的一家之长,高贵优雅的浪子——老迈尔斯·德斯帕德,不到两周前刚刚过世。 史蒂文斯一边等火车,一边漫不经心地想到了马克·德斯帕德——德斯帕德家族新晋的一家之长——不知道今晚他是否会像往常一样来家里聊天。史蒂文斯在郊外的小屋离德斯帕德庄园不远,两年前两人便成了朋友,不过老迈尔斯刚刚过世,今晚应该见不到马克或他妻子露西了。经过近四十年纸醉金迷的生活,老迈尔斯的胃黏膜早已变成了一团糨糊,他最终死于胃肠炎。由于老迈尔斯一生多在国外生活,与亲戚们联系得很少,所以亲戚们对他的死并没有感到太悲伤,只是得料理他的很多身后事。老迈尔斯终生未娶,马克、伊迪丝和奥格登都是他弟弟的孩子,想必都将继承一大笔遗产。史蒂文斯对这些事倒不怎么感兴趣。 这时,月台的大门当啷一声开了,史蒂文斯晃着身子跳上干线列车,穿过众人一直向前,进了吸烟车厢。初春的夜色已由灰转黑,车上的顶灯灯光惨白,车厢内烟雾缭绕,味道呛鼻,但依然能隐约嗅到丝丝令整个乡下复苏的春的气息。史蒂文斯由此想到了玛丽,今晚她会开车到克里斯彭站接他。火车上尚有一多半空位,车厢里如往常般令人昏昏欲睡,乘客们一边哗啦啦翻阅报纸,一边吞云吐雾。史蒂文斯入了座,将公文包放在膝盖上。人一旦心满意足,就难免会想东想西,史蒂文斯也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今天碰到的两件怪事。他倒不是非要想个明白,那不符合他的性格,他只是任由心思驰骋,满足一下好奇心而已。 哪两件怪事呢?嗯,比如说这一件。他公文包里装着他很想一睹为快的高丹·克罗斯新书的手稿。不过,有一点很不可思议,高丹·克罗斯这个奇怪的名字竟然是作者的真名。克罗斯是编辑部的头儿莫利发掘出来的作者,他似乎是个隐士,一门心思想要重现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谋杀案。这人虽没亲眼看见犯罪过程,却能把案件描述得活灵活现,而且文风如纪实一般触目惊心,让人读起来如同亲临犯罪现场,所以读者往往对其笔下的内容深信不疑。一位声名显赫的法官就曾经不小心闹过笑话,如此写道:“根据《陪审团绅士》一书对尼尔·克里姆案的生动描述可知,作者肯定参加了当时的庭审。”《纽约时报》则讽刺道:“克里姆一案发生在遥远的1892年,而克罗斯先生今年四十岁,换句话说,他当时一定是个特别早熟的孩子。”从为书做广告的角度来说,这种趣闻倒并非坏事。 克罗斯之所以大受欢迎,除了其文风之外,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他对素材的选择。他的每本书会收录一到两个著名案件,多是过去令人称奇而现在却鲜为人知的案子,这些案子显然让现代的读者耳目一新。尽管书中有图片和文档为证,可内容太不寻常了,以至于一名批评家忍不住站出来,指责克罗斯笔下的案件子虚乌有,是他精心编造的骗局。一石激起千层浪,此话一时间在社会上掀起了轩然大波,结果却变成对书的一种宣传,因为最终事实证明克罗斯书中所写的案件绝非虚构。引发争议的那本书记载的是18世纪发生在布鲁塞尔市的一起残暴罪行,该市市长对凶手印象非常深刻,因此写信给提出质疑的批评家,对批评家的无端指责表示强烈愤慨。正因如此,高丹·克罗斯虽非国内畅销作家,也不是年度热门人物,却成了赫勒尔德父子出版社着力打造的作家之一。 这个星期五的下午,编辑部的头儿莫利把史蒂文斯叫到自己那间安静的、铺着地毯的办公室。莫利坐在办公桌后,朝米色信封里摞得整整齐齐的一沓纸眨眨眼。 “这是克罗斯刚写的书,”莫利道,“这个周末你带回家瞧瞧?我想让你在5月的销售会上谈谈这本书。是你感兴趣的题材。” “你已经读过了?” “是的。”莫利踌躇道,“从某种意义来说,这是高丹·克罗斯迄今为止最棒的作品。”接着,他又面露犹豫之色,“当然,原来的书名必须得改。书名实在长得离谱,专业性又太强,肯定会影响书的销售,但这事儿我们以后再说。这次书里写的都是女投毒犯,内容够劲爆。” “听起来不错!”史蒂文斯真心称赞道。 莫利环视四周,神情恍惚,显然心里有事。他问道:“你见过克罗斯吗?” “没有,不过有可能在办公室和他照过一两次面。”史蒂文斯只能如此回答,他努力在记忆中搜索,说不定在某个转角或者办公室门口,他们曾擦肩而过。 “哦……他这人挺奇怪。我是说他对合同的要求。他非要在合同里单加一个条款,至于其他的,我觉得他根本不在乎,没准他都没好好地完整读过合同。加的那一条挺奇怪,他要求在每本书的封底印上他的大照片。” 史蒂文斯闻言哼了一声。莫利办公室的墙上成排地摆着封面抢眼的书,史蒂文斯随手从中拿起克罗斯的《陪审团绅士》,翻了起来。 “原来是这样啊,”史蒂文斯道,“难怪他的书封底从来没有作者生平,只印一张大照片,下面还写着他的名字,从他出版第一本书到现在一直这样。我之前还纳闷呢,不过大家好像对此也没有什么异议。”史蒂文斯仔细端详着克罗斯的照片,继续道:“嗯,这张脸很有特色,一看就是个聪明人,挺不错。可他为什么这么以此为荣,非得四处张扬?” 莫利坐在椅子上,身子没动,只摇了摇头。“不,不是这回事。他可不是个性张扬的人,他这人其实很低调。应该是有其他原因。” 莫利好奇地瞧着史蒂文斯,欲言又止,转而从办公桌上拿起一些东西。“你就别为这事费心了。手稿你拿着,小心点,里面夹着照片呢。哦,星期一早上一上班先来见我。”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史蒂文斯就告辞了,此刻他正坐在驶向西费城的哐啷作响的火车上。他微微打开公文包,瞥了眼包里的书稿,但没拿出来,脑中又想起另一件令他费解的事。 如果说高丹·克罗斯这事虽不重要,却让人不明所以,那另外这桩有关老迈尔斯的事就更无关紧要,却也更让人糊涂了。此时史蒂文斯的思绪已飘到德斯帕德庄园,他仿佛瞧见了那座掩映在山毛榉中的古老石房,以及即将从冬季的沉睡中苏醒过来的花园。去年夏天,在老石房后的下沉花园里,史蒂文斯还见过老迈尔斯。按照年龄来说,“老”迈尔斯其实并不老,他入土时才五十六岁。之所以说他“老”,是因为他平日里谨小慎微的言行举止、闪亮的白色立领里干瘦的脖颈、卷曲的灰色八字胡和喜静不喜闹的性格,给人造成了一种垂垂老矣的假象。他迎着暖洋洋的日头,抬起歪戴着的帽子,客客气气向史蒂文斯打招呼的样子还历历在目,那时的他双眼肿胀,目光中流露着痛苦。 患上胃肠炎的滋味确实不好受。老迈尔斯自周游世界归来到去世,一直饱受胃肠炎缓慢而痛苦的折磨,他家的厨娘甚至为主人的坚忍而感动到哽咽落泪。厨娘亨德森夫人也是庄园的管家,这位执掌家务大权的“独裁者”说过,老迈尔斯有时会痛得大声尖叫,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德斯帕德一家九代全葬在庄园私人教堂的地下墓室里,墓室中的棺材排成排,好像一本本被翻得破烂不堪的书籍。老迈尔斯也被葬入了地下墓室,葬礼过后,条石复位,再次封死了墓室。不过,有件事似乎令亨德森夫人印象尤为深刻:老迈尔斯过世前手里曾握着一根普通绳子,上面等距系着九个绳结,他过世后,人们在他枕头下发现了这根绳子。 “他这么做很好,”亨德森夫人曾对史蒂文斯家的厨娘直言不讳道,“我想他是把那东西当作玫瑰念珠[天主教徒诵念敬礼圣母的《玫瑰经》时用以计数的串珠。]之类的东西了。当然,他们家族的人都不是天主教徒,但不管怎样,我觉得这是件好事。” 但是,另有一件事却让亨德森夫人深感不安,至于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大家到现在也没搞清楚。这还是老迈尔斯的侄子马克·德斯帕德告诉史蒂文斯的,他说起当时的情景时,还有点哭笑不得。 自老迈尔斯去世之后,史蒂文斯只见过马克一次。老迈尔斯是在4月12日星期三晚上去世的。史蒂文斯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通常他和玛丽只在周末来克里斯彭,可星期三那天晚上他们却在克里斯彭过了夜。他们第二天一早就开车返回了纽约,对老迈尔斯的死毫不知情,后来还是通过报纸知道了这个不幸的消息。4月15日,也就是老迈尔斯去世那周的星期六,他们又回到克里斯彭,还去老迈尔斯家吊唁了,但没参加葬礼,因为玛丽对死亡有种莫名的恐惧,听到“死”这个字就浑身发抖。葬礼过后的当天傍晚,史蒂文斯在空荡荡的昏暗的国王大道上,碰巧看到了正独自一人大步流星地走在街上的马克。 “我们家的亨德森夫人,”马克出其不意地对史蒂文斯道,“瞧见点怪事儿。” 那天傍晚寒风料峭,树林中的花骨朵刚刚冒头,国王大道穿过林地,蜿蜒通往德斯帕德庄园。郁郁葱葱的树林在风中颤抖,犹如一片乌云从空中罩住马克。在路灯灯光的映照之下,马克那张长着鹰钩鼻的脸看起来苍白而狂躁。他双手插兜,倚着路灯杆。 “我们家的亨德森夫人,”马克重复道,“瞧见点怪事儿。但我没搞清她到底看到了什么,因为她说得不清不楚,一边说,还一边不停地祈祷。听着好像是说,在迈尔斯伯伯去世的那个晚上,她看到迈尔斯伯伯在房间里和一个女人讲话。” “女人?” “哦,别想歪了,”马克正色道,“只是和女人说话而已。亨德森夫人说的是,房间里有一个‘身穿古怪老式服装’的女人在和迈尔斯伯伯讲话。当然,那也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因为当天晚上我、露西和伊迪丝都要去圣戴维斯参加化装舞会。露西打扮成了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最宠幸的情妇——蒙特斯潘夫人。伊迪丝则戴着旧式女帽,穿了一条有裙撑的裙子,我觉得她扮的一定是弗洛伦斯·南丁格尔[弗洛伦斯·南丁格尔(Florence Nightingale,1820—1910),护理事业的创始人和现代护理教育的奠基人。“南丁格尔”同时也是护士精神的代名词。]。有我妻子扮演最伟大的情妇,我妹妹扮演最伟大的护士,我扮成谁已经不重要了。” “不过,”马克面色阴沉,继续道,“这事听起来还是太奇怪了。你不太了解迈尔斯伯伯,对不对?他是个和蔼可亲的老浪子,对人总是客客气气的,这你应该知道,但他总喜欢一个人躲在房间里,谁也不让进,连饭都要别人送上门。当然了,随着他病情的加重,我就给他请了一位专业护士。为此,他着实大闹了一通。我们安排护士住他隔壁的房间,这样护士就能随时护理他了,可他为了阻止护士随意进入,非要把连通两个房间的门锁上,我们费了好大一番力气,才说服他别锁那道门……这么一想,亨德森夫人瞧见迈尔斯伯伯的房间有个‘身穿古怪老式服装’的女人是有可能的——” 史蒂文斯搞不懂马克为什么要为这事烦恼。 “嗯,我觉得这没什么奇怪的。”史蒂文斯道,“你问过露西或伊迪丝了吗?也许亨德森夫人看到的是她们两人中的一个?不过,既然你伯伯不让别人进他的房间,亨德森夫人是怎么瞧见那女人的呢?” “亨德森夫人说她是透过玻璃门瞧见的。迈尔斯伯伯房间的玻璃门正对楼上阳台,一般来说,玻璃门上会拉着帘子。没,我还没跟露西和伊迪丝提过这事。”马克迟疑了一下,然后放声大笑道:“我烦的其实不是这事,也不是想跟你故弄玄虚,我烦的其实是亨德森夫人说的另外一件事。据亨德森夫人所说——你要仔细听——那个身穿老式服装的女人先和迈尔斯伯伯聊了一会儿,然后转过身,从一扇根本不存在的门里消失了。” 史蒂文斯瞧着马克。马克一脸严肃,史蒂文斯瞧不出他到底是不是在开玩笑。 “莫非你想跟我说,”史蒂文斯嘴里不置可否地嘟囔道,“那女人是鬼?” “我想说的是,”马克皱着眉,一字一句斟酌道,“那扇门在两百年前就已经被砖砌死,外面还镶了木镶板。可那位神秘客人竟然打开了门,还从门里消失了。是鬼?不,我可不这么想。我家这么多年从没闹过鬼。我们家族是非常体面的,但你很难想象我家会突然冒出这么一个体面的鬼。虽然这事说出去或许不会影响我们家族的声誉,可来做客的人会觉得受到了冒犯。要我说,亨德森夫人很可能看错了。” 说完这话,马克突然迈开步子,大步流星地走了。 那次碰见马克已经是一周前的事了。史蒂文斯坐在开往克里斯彭的火车上,一边回想着和马克聊天的情景,一边漫不经心地琢磨着其中的古怪。在办公室和莫利谈话,在路上和马克·德斯帕德聊天,这两件事互不相干,不过给人的感觉都很奇怪。史蒂文斯不想搞清楚它们背后的原因,只琢磨着要如何把它们写进同一个故事里。这两件事毫无关联,就像不同版面的新闻一样,想想下面这几点吧:高丹·克罗斯,一个深居简出的作家,执意要把自己的照片印在书的封底上,但并非为了虚名;迈尔斯·德斯帕德,一个深居简出的百万富翁,死于胃肠炎,枕头下有一根系着九个绳结的绳子;最后,还有一个身穿古怪老式服装(具体年代不详)的女人,穿过两百多年前被砖封死的门,神秘消失了。这几点之间没有任何关联,听着甚至有些荒诞,一个精于叙事的作家,要如何才能把它们写进同一个故事呢? 史蒂文斯打消了写故事的念头,但按捺不住对克罗斯的好奇,于是便打开公文包,抽出克罗斯的书稿。好家伙,书稿可够厚的,估摸着得有十万字之多,不过这本书应该会像克罗斯的其他书一样,几乎没有废话,内容简练得恰到好处。每章书稿都以铜钉装订,与书中内容相关的剪报、照片和素描也已经用回形针夹好。史蒂文斯先过了一遍整本书的目录,然后瞥了眼第一章的标题。这时,他的手突然一哆嗦,书稿差点从膝盖滑落到地上——让他心惊的不是这个标题。 这页书稿上夹着一张老照片。照片因为年代久远已经泛黄,但上面人物的面容依然清晰可辨。照片下方用齐整的小字印着:玛丽·德奥贝,1861年因谋杀被斩首。 史蒂文斯盯着眼前这张照片,照片上的人竟然是他的妻子。 [book_title]2 史蒂文斯呆坐了半晌,反复核对照片下方的姓名,仔细端详照片上那个女人的面部特征。他一遍一遍查看,脑海中几乎一片空白,恍惚中想起了自己正坐在7点35分到达克里斯彭的火车里。 过了一会儿,史蒂文斯抬起头,把书稿归置到大腿上放稳,眼睛望向窗外。此刻的他感觉像是牙医椅上刚拔过牙的病人。他的头有些疼,心跳略微加快,但仅此而已,甚至连刚才那种心惊的感觉都已消失了。火车正飞快驶过欧弗布鲁克,铁轨在车轮下咯吱作响,他瞧见不远处柏油路上的几盏路灯隐隐发亮。 这绝非一个巧合,他也不会搞错。照片上写的正是自己妻子的名字:玛丽·德奥贝。那女人看起来很像妻子,连表情都再相像不过了。如果说这张老照片上的人——大约七十年前被送上断头台的女人——跟妻子有血缘关系,比如说是妻子的曾祖母,那照片上写的日期就解释得通了。可两人连细微的表情都一模一样,这真是太古怪了,这种“返祖”现象让史蒂文斯感到不可思议。 当然,这并不重要,即便受刑的是妻子的父母或伯伯也没关系。现在这年头,只有历史学家才对大约七十年前的罪行感兴趣,它们就像桌上摆着的纸糊骷髅头,只是现代人闲来无事时的一种消遣而已,不会对人们的生活造成任何影响。可这张照片却让史蒂文斯心惊肉跳,照片上的女人不但下颌也有一颗小痣,连手上戴的古老手镯也与玛丽的一模一样,他曾见玛丽戴过那只手镯不下百次。如果自己出版的书里赫然刊登了自己妻子的照片,还将妻子列为投毒犯,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星期一早上一上班先来见我。”难不成编辑部的头儿其实话中有话? 不,肯定是我想多了。可不管怎样—— 史蒂文斯又开始研究起那张照片,他把照片从书稿上取下,想瞧得仔细些。手碰到照片的那一瞬间,他的心中为什么突然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恍惚诧异间,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竟如此深爱着妻子,爱得那么死心塌地。照片是一张厚厚的硬纸,上面的灰色部分已经泛黄。照片背面以缩进格式写着照相馆的地址:佩里谢父子照相馆,巴黎七区,让·古让街12号。还有人用法文草草写下的字:我最亲爱的玛丽;路易斯·迪纳尔,1858年1月6日。字迹已褪色为棕色,不知道写字的这位是女人的情人,还是丈夫。 然而,最令史蒂文斯感到震惊的是照片上那女人的表情。她虽然姿态僵硬,看着不自然,可脸上那古怪的、仿佛穿越了时空的表情是掩饰不住的。照片是女人的大幅半身像,在她的身后可以看见树木和鸽子。女人的站姿别扭,好像要向一侧跌倒。她的左手放在小圆桌上,桌上搭着朴素的桌布。她穿着高领裙子,面料好像是淡黑色塔夫绸,裙子褶皱处闪闪发亮。因为领子高的缘故,她的头微微向后仰。 照片中那女人的发色与妻子玛丽的一样,也是深金色,可发型略有差别,老式发卷看着有些别扭,但整体与妻子的相差不多。女人面对镜头,目光落在镜头之后。过于浓重的眼影、大大的双眸、漆黑的虹膜,她的脸上浮现着与妻子一模一样、被史蒂文斯称为“勾魂摄魄”的神情。女人双唇张开,脸上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那双眼睛就像画家观察人时那样,趁你不注意便一直打量你。这副表情在鸽子、树木和桌布的烘托之下,几乎散发出一种令人不快的甜媚感,甚至让人心生幻觉,以为照片上的人突然活了过来。史蒂文斯拿着照片,感觉像是握着“猴爪”[出自英国小说家威廉·威马克·雅各布斯(William Wymark Jacobs,1863—1943)所著的超自然短篇小说《猴爪》。在这本书中,一名退伍的英国士兵偶然从古印度高僧那里得到一只有魔力的猴爪,虽然猴爪可以帮人实现三个愿望,但每个愿望的实现却要付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惨痛代价。],他的手忍不住微微发抖。 史蒂文斯再次瞧了瞧照片上的文字:因谋杀被斩首。很少有女人因为杀人被送上断头台。凡是被斩首的女人,肯定都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史蒂文斯喃喃自语:“这肯定是个恶作剧,或者是谁在跟我开玩笑。该死的,这就是玛丽的照片。我差点就被骗了。” 史蒂文斯嘴上虽这么说,心里却清楚照片上的人不是玛丽。人类后代在相貌上有时会与祖先有惊人的相似,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并不奇怪。不过,就算是玛丽的曾祖母被送上了断头台,那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他们结婚已经三年了,可史蒂文斯对玛丽的身世几乎一无所知。他不喜欢对这种琐事刨根问底,只知道玛丽是加拿大人,来自一个像德斯帕德那样古老的家族。两人在巴黎相遇,不到两周就闪婚了。他们的浪漫偶遇发生在一座废弃的古老酒店的院子里,酒店离圣安托万街不远,旁边是一家卖卷心菜的菜摊。但史蒂文斯已经记不清酒店具体是在哪条街上,也忘了自己在巴黎闲逛时为什么会到那儿去。等等,那条街的名字是……哦,等等!那地方似乎是他的朋友威尔登推荐他去的。威尔登在大学教英文,对凶杀案颇感兴趣。三年前,威尔登好像对他说过:“听说你夏天要去巴黎?如果你对凶杀案现场感兴趣,就去布兰科街,去瞧瞧那个没门牌的房子。” “那里有什么好看的?” “到了之后你跟邻居打听吧,”威尔登道,“我先卖个关子,你自己想办法去搞清楚。” 最终史蒂文斯也没发现那里有什么好看的,后来也忘了问威尔登。不过,正是在那儿,他遇见了玛丽,玛丽显然和他一样,也在四处闲逛。玛丽说她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只是瞧见一个旧式的院子半开着门,便进去了。史蒂文斯在杂草丛生的院子里第一次见到玛丽时,玛丽正坐在一个废弃的喷泉旁。那喷泉在院子中央,处于三面走廊的环抱之中,走廊的石墙上雕刻着人像,但人像的五官已经剥落。玛丽看着就不像法国人,可当她用标准地道的英语热情活泼地打招呼,微笑起来脸上突然露出“勾魂摄魄”的表情时,史蒂文斯多少有些惊讶。从某种意义上说,那是一种因纯粹的健康活力而产生的心动。 玛丽为什么从不谈自己的家世?有必要遮遮掩掩吗?没准那个院子就是照片里那位玛丽·德奥贝的住处。谋杀案发生后,德奥贝家族一定举家从法国搬到了加拿大,玛丽作为后人,出于对祖先的好奇,所以才去探访老玛丽犯下罪案的现场。从玛丽的表哥或姨妈偶尔的来信判断,玛丽的生活单调普通。偶尔她也跟史蒂文斯讲一些家族趣闻,但说实话,史蒂文斯从未对那些事上过心。玛丽有些想法和举止倒是挺古怪,比如,她瞧不得漏斗,就连厨房里用的普通漏斗也不行。不过,还是那句话——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史蒂文斯盯着书稿上玛丽·德奥贝的照片,女人脸上缥缈的笑容似乎在嘲讽他。为什么不拿起书稿,好好读读这位玛丽做了什么?为什么要为一个看着像复活节卡片上的天使,结果却被砍了脑袋的女人担惊受怕呢?为什么不读一读书稿?史蒂文斯把照片插到书的第一章后面,重新拿起书稿。克罗斯的写作天赋显然没能体现在给文章命名上,史蒂文斯心中暗想。在给全书起了个沉闷的书名后,克罗斯试图用更耸人听闻的章节名来吸引读者。书的每一章都以“……之事”命名,比如第一章的标题是“不死情妇之事”,这标题看得史蒂文斯心中一凛。 故事的开篇出其不意,克罗斯仿佛向读者扔了一枚手榴弹。 “砒霜一直被人们称作傻瓜型毒药,这其实是一种误导。” 《化学家》杂志编辑亨利·罗兹如此说道,里昂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埃德蒙德·洛卡尔对此亦深表赞同。亨利·罗兹继续道: “砒霜可不是什么傻瓜型毒药,犯罪者喜欢砒霜并不是因为他们缺乏创意。投毒杀人的凶手大多聪明,不缺乏想象力。有证据表明,事实与人们的认知恰好相反:作为一种毒药,砒霜之所以受到投毒者的青睐,是因为它的安全性。 “首先,除非有其他理由怀疑是砒霜中毒,否则对于医生而言,要想依据症状判断为砒霜中毒,难度是非常大的。其次,如果控制好剂量,持续下毒,中毒者表现出来的症状与胃肠炎几乎一模一样。” 史蒂文斯瞧着书稿上的这段话发愣,纸上的字在眼前渐渐模糊,他脑海中突然蹦出一个疯狂的想法。人的大脑有时就是这样不受控制,会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你也许会嘲笑自己,以为自己疯了,丧失了理智,但谁又能忍住不胡思乱想呢?胃肠炎,老迈尔斯·德斯帕德两周前刚好死于胃肠炎。史蒂文斯觉得这个疯狂的想法更像是个玩笑,一个不那么好笑的玩笑…… “晚上好,史蒂文斯。”有人突然在史蒂文斯身后打了声招呼,史蒂文斯被这声音吓了一跳。 史蒂文斯瞧了眼周围,火车正缓缓减速,即将在第一站阿德莫尔停车。在大学执教的威尔登博士此时正站在车厢过道里,一只手搭在座椅靠背上,低头瞧着史蒂文斯,一贯喜欢故作严肃的他此刻流露出几分好奇。威尔登那张精瘦的脸上有着苦行僧那般高高的颧骨、尖尖的下巴;他的八字胡修剪得很整齐,还戴着无框的夹鼻眼镜。威尔登这人总是面无表情,只在讲故事时偶尔咯咯轻笑或放声大笑。那时他会双眼圆睁,用他正在抽的雪茄指指点点。威尔登是新英格兰人[新英格兰是英属北美殖民地之一,包括美国的六个州,分别为:缅因州、佛蒙特州、新罕布什尔州、马萨诸塞州、罗得岛州、康涅狄格州。来自新英格兰地区的人常被称为“新英格兰人”。],工作出色,表面上寡言少语,内心却很友善。他总是衣着得体,看上去干净利索,像史蒂文斯一样,他也总是随身带着公文包。 “想不到会在车上碰到你。”威尔登瞧了眼史蒂文斯身边道,“你家人都好吗?你妻子呢?” “坐下说。”史蒂文斯暗自庆幸自己刚才把照片夹到了书稿里。威尔登下一站就下车,可还是依史蒂文斯的话,小心地坐在了椅子扶手上。“哦,她挺好的,谢谢问候。”史蒂文斯含糊其词地说,“你家人还好吧?” “都挺好的。女儿得了流感,但这天气,谁能不得流感?”威尔登满不在乎道。寒暄之中,史蒂文斯暗自琢磨,要是这事发生在威尔登身上,要是威尔登翻开书稿,瞧见自己妻子的照片,会怎么想呢? “对了,”史蒂文斯突兀地问道,“你喜欢研究著名的谋杀案,那你听说过一个名叫玛丽·德奥贝的投毒犯吗?” 威尔登从嘴里拿出雪茄。“玛丽·德奥贝?玛丽·德奥贝?哈!想起来了。那是她出嫁前的名字。”他转身咧嘴一笑,显得他的颧骨更高了,“正好你提起这事,我一直忘了问你——” “她于1861年被斩首。” 威尔登闻言一愣道:“那我们说的不是同一个人。”话题突然从流感跳到谋杀,威尔登还有点回不过神来,“1861年?你确定?” “确定,这里写着呢。我只是随便问问。这是高丹·克罗斯的新书。你记得这个作家吧,几年前人们还争论过他是否捏造事实。我感到好奇,所以问问。” “如果克罗斯说是1861年,”威尔登望向窗外,火车开始逐渐加速,“那应该没错。你刚问的那个玛丽·德奥贝我不知道,我只听说过另一个玛丽·德奥贝,她婚后的名字更广为人知。她的案子其实是一个经典案例,你肯定听说过。你还记不记得,那次你去巴黎,我还建议你去瞧瞧她的房子?” “先不说这个,先说说你知道的那个玛丽·德奥贝。” 威尔登显然对史蒂文斯的迫切感到不解,但嘴上没说什么。“我知道的那个玛丽·德奥贝是著名的红颜杀手——玛丽·布兰维利耶侯爵夫人,她的案子很可能是最著名的小剂量缓慢投毒杀人案[玛丽-玛德莲·德奥贝(Marie-Madeleine d'Aubray,1630—1676),出生于巴黎贵族家庭,父亲位居高官。1651年,玛丽嫁给了安托万·戈贝林·布兰维利耶侯爵,这是一桩门当户对的婚姻。可婚后双方分别有了外遇,并闹得沸沸扬扬。玛丽的父亲认为玛丽有辱门风,父女关系因此破裂;随后父亲利用关系将玛丽的情人投入监狱,而后者在监狱里学会了制毒和投毒的方法,出狱后教给了玛丽,希望玛丽替自己复仇。于是,玛丽假借救助之名,利用医院的穷人试验毒药,掌握了用毒的剂量和时间,并在1666年毒死了自己的父亲。此后,为了继承家族财产,她还毒杀了两位哥哥。1672年,玛丽的情人在制造毒药时突然意外死亡,警方整理遗物时发现了玛丽写给情人的信件,玛丽的罪行最终暴露。]。看看她的庭审记录你就知道了,那案子当时非常轰动。在她生活的年代,‘法国人’一词几乎等同于‘投毒者’。正因为投毒事件层出不穷,人们甚至为此成立了一个特殊法庭——燃烧的……”威尔登突然停下,然后继续说道,“你去查查庭审记录,读读其中关于柚木盒子、玻璃面具和其他东西的内容。不管怎样,她毒杀了不少人,其中包括她的家人,她还用‘上帝之家’[由天主教会设立,是专为穷人提供医疗救助的医院。]收容的病人试验毒药。我相信她用的就是砒霜。她的庭审供述会是当今研究癔病的心理学家感兴趣的资料,我可警告你,其中有一些骇人听闻的性描述。” “的确,”史蒂文斯道,“听你这么一说,我记得有这么一回事。她是什么时候死的?” “她被斩首和焚尸是1676年的事。”威尔登起身拂掉落在衣服上的烟灰,火车已开始缓缓减速,“我马上要到站了。如果这周末你们没什么事的话,欢迎来我家。我妻子让我转告你,她已经搞到你妻子想要的蛋糕食谱了。晚安。” 史蒂文斯没几分钟也该到站了。他下意识地将书稿装回信封,放进公文包。刚才的聊天完全扯远了,真是荒唐,史蒂文斯心中暗道,别再管那个什么玛丽·布兰维利耶了,她与高丹·克罗斯的书根本没关系,只会让人越想头脑越发晕。他现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只有一句话:如果控制好剂量,持续下毒,中毒者表现出来的症状与胃肠炎几乎一模一样。 “克里斯彭站到了!”从车头处传来一声如同鬼魅般的大吼,火车咣啷啷停了下来。当史蒂文斯双脚踏上火车月台,站在清朗凉爽的夜色中时,他脑海中那些荒诞的念头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了。他先走下一段水泥台阶,随后走进狭窄的街道。街道十分昏暗,远处药房影影绰绰的灯光依稀可辨。这时他瞧见了汽车大灯的灯光,他熟悉的那辆克莱斯勒敞篷汽车正停在路边等他。 坐在车里的玛丽为史蒂文斯打开了车门。瞧见玛丽的一刹那,史蒂文斯忍不住脸色一变,那张照片仿佛被施了可怕的魔咒,他一想起来就暗自心惊。这感觉虽然倏忽即逝,却吓得史蒂文斯只将一只脚迈进了汽车,另外一只脚还留在车外。他瞧着玛丽,感觉自己荒唐得可笑。玛丽今天身穿棕色裙子和针织衫,浅色外套像披风一样搭在肩上。街边商店的微光透过窗户,洒在玛丽深金色的头发上。玛丽回瞪着史蒂文斯,一脸的困惑。她身材苗条,声音却很低沉,一开口整个世界仿佛又恢复了常态。 “你怎么了?”玛丽被史蒂文斯莫名其妙的举动气乐了,“愣在那里傻笑什么?别笑了!你是不是喝——”玛丽忍住没往下说,随后也乐了起来,“你得为自己醉成这样子感到羞愧,我也很想喝鸡尾酒,可我一直在等你,想着和你一起喝。” “我没喝多,”史蒂文斯正色道,“刚才只是在想事情。你——这里!” 史蒂文斯的目光掠过玛丽的肩膀,顺着照亮她头发的那束微光望去,然后整个人突然愣住了。那束光来自一家商店的窗户,那地方在漆黑的街上竟亮得扎眼。史蒂文斯依稀辨认出一些小小的大理石瓶,还模糊地看到铁杆的铜环上挂着黑色窗帘,下摆垂到齐腰高的位置。在窗帘上方透出的白光下,铁看起来比铜更显眼。窗帘上有一个男人的身影,那人站着一动不动,正望着街道。 “我的天!”史蒂文斯道,“终于见到那个J. 阿特金森了!” “原来你没喝多,”玛丽打量着史蒂文斯,“但有点晕头晕脑的。快上车!艾伦为我们准备了特别的晚餐。”她扭头瞥了眼窗户里一动不动的人影,“阿特金森?他怎么了?” “没怎么。不过我好像头一次瞧见那里面有人。”史蒂文斯说完又加了一句,“他好像在等什么人。” 玛丽发动引擎,以她自己那种不管不顾的开车方式调转过车头。榆树和山毛榉的叶子从他们头顶掠过,车子一路穿过兰开斯特高速公路,驶上昏暗的国王大道,沿山而上行驶半英里[英里:英美制长度单位,1英里约等于1.609千米。],来到了德斯帕德庄园大门前。史蒂文斯心中有种说不出的奇怪念头,觉得现在不像4月末,而是像万圣节。他刚才好像听到街上有人喊他,可当时汽车刚好转弯,玛丽踩了油门,汽车排气管发出巨大的嘶吼声,所以他也拿不准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他没跟玛丽提这事,只探头向车后瞧了瞧,大街上空荡荡的根本没人。玛丽今天看上去一切正常,瞧着她看见自己时兴高采烈的样子,史蒂文斯就打消了疑虑。人太累了或许会出现幻视或幻听,但这其实有点说不过去,因为史蒂文斯壮得简直像头牛,不过玛丽也曾对他抱怨过,说他像牛一样冒傻气。 “真好,太棒了!”玛丽道,“你感觉到空气中的春意了吗?那边篱笆旁的大树下有漂亮的藏红花,你还记得吗?对了,今天下午我瞧见了报春花。哦,它们太可爱了!”玛丽深吸了一口气,活动着僵硬的身子,头向后靠,然后转脸笑盈盈地瞧着史蒂文斯道:“你累吗?” “一点也不累。” “真的?” “我刚都说了,不累!” 玛丽一脸不解。“亲爱的特德[特德是史蒂文斯的昵称。],你今天火气怎么这么大。看来你真的需要来杯鸡尾酒。特德——今晚我们不出门,对吧?” “我不想出门。怎么了?” 玛丽两眼紧盯着前方的路,眉头微蹙。 “哦,今晚马克·德斯帕德一直打电话找你。他说有要紧事,要见你,又不肯告诉我是什么事。不过,他不小心说漏嘴了,我觉得他找你肯定跟他伯伯老迈尔斯有关。他听起来怪怪的。” 玛丽转头瞧着史蒂文斯,脸上露出他再熟悉不过的“勾魂摄魄”的表情。路灯灯光下的玛丽睁着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一脸的甜蜜可爱。 “特德,不管马克说什么,你都别在意,好吗?” [book_title]3 “他找我?”史蒂文斯还有点没回过神,“你知道的,能不出门,我就不会出门。不过也得看情况,如果他真有要紧事,或者——” 史蒂文斯没继续说,因为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注意到玛丽有几次别过头去,脸上露出让人琢磨不透的表情。不过,这肯定是街上的灯光给他造成的错觉,因为玛丽很快便把马克·德斯帕德抛到了脑后,大谈特谈正为纽约那套公寓里的家具做的罩套。史蒂文斯心中暗想,一会儿到了家,先喝杯鸡尾酒,然后再跟玛丽说照片的事,嘻嘻哈哈一下,照片这事就会被他们忘掉的。 史蒂文斯努力回想玛丽之前是否读过克罗斯的书。她有可能读过克罗斯的书稿,因为自己的很多书稿她都帮着看过。玛丽显然读过很多书,阅读面之广令人赞叹,但多限于略读,且多是些人物传记、地域文化之类的书。史蒂文斯瞥了眼玛丽,瞧见她衣袖下露出的左手手腕上戴着手镯——纯金打造,扣环是猫叼着红宝石的造型——与他在那张该死的照片上看到的手镯一模一样。 “对了,”史蒂文斯问道,“你读过克罗斯的书吗?” “克罗斯?他是什么人?” “专门写谋杀案的那个人。” “哦,你是说那个人!没读过,我可不像有些人那样心理病态。”玛丽似乎严肃了起来,接着道,“你知道吗,我一直觉得你和马克·德斯帕德,还有那个威尔登博士,竟然对那些谋杀案和可怕的事情那么感兴趣,这样有点……你不觉得你们这样心理有点不健康吗?” 听到这话,史蒂文斯吃了一惊。玛丽虽然有时说话直接,甚至被他称为“艾尔茜·丁思莫尔”[美国作家玛莎·芬莉(Martha Finley,1828—1909)于1867至1905年间所著的童书系列中的主人公。这套书讲述了一个八岁小女孩凭借坚定的宗教信仰克服种种困难并长大成人的故事。],可也从没说过这种话。这有点不太对头,很反常。他再次观察玛丽,玛丽一脸严肃,没在开玩笑。 “有一位权威人士曾说,”史蒂文斯道,“只要美国人民还在关注谋杀和通奸这些事,这个国家就是安全的。说到心理不健康,”史蒂文斯抬手敲敲公文包,“我这里正好装着克罗斯的新书。你要不要看看?里面写到的女投毒犯碰巧也叫‘玛丽’。” “哦,你读过了吗?” “只瞥了几眼。” 玛丽对书似乎并不怎么感兴趣,她没搭理史蒂文斯,皱着眉,全神贯注地把车开进他们房子旁的车道上。下了车,史蒂文斯感觉浑身疲惫,饥肠辘辘。他们的小屋是依照新英格兰的风格建造的,整体漆成了白色,有绿色的百叶窗,明亮的灯光透出窗帘,看上去让人精神一振。空气中弥漫着嫩草和丁香花的味道。屋后的山上是一片树林,沿山向上走大约一百英尺[英尺:英美制长度单位,1英尺约等于0.3048米。],便是德斯帕德庄园高大的围墙,围墙一直向远处延伸,与查理二世大街的一端相连。 进了家门,史蒂文斯只想坐在椅子上休息。走廊的右侧是客厅,里面有罩着橙红色罩布的沙发和几把高背椅,桌上摆着装有球形灯泡的台灯,有着漂亮护封的书成排地摆在墙上的白色书架上,壁炉上方挂着伦勃朗名作的仿画——还有调酒器,这已经成了美国人家中必不可少的东西——简而言之,这是一个典型的美国普通家庭。透过走廊对面厨房的玻璃门,史蒂文斯瞧见胖墩墩的艾伦正在忙着布置餐桌。 玛丽接过史蒂文斯的帽子和公文包,赶他上楼洗澡,这正合史蒂文斯的心意。换洗完毕,史蒂文斯一边下楼,一边吹着口哨,可还没到楼下,身子却突然定住了。他瞧见自己的公文包被放在走廊的电话桌上,闪亮的银色搭扣被人打开了。 史蒂文斯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那感觉就像是家里出了内鬼,这事他绝对不能忍受。他喜欢凡事开诚布公,讨厌被人蒙在鼓里。这会儿他脑中一片混乱,倒像自己做错了什么似的,急忙走到电话桌旁检查公文包里的书稿。 果然不出所料,那张玛丽·德奥贝的老照片不见了。 史蒂文斯顾不上细想,急匆匆走进客厅。玛丽正坐在鸡尾酒桌旁,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个空玻璃杯,史蒂文斯隐约觉得气氛有些不对。玛丽脸颊绯红,伸手指着桌上的另一个玻璃杯。 “你辛苦一整天了,”玛丽道,“喝点吧。会让你感觉舒服点。” 喝酒时,史蒂文斯感觉玛丽在不停地打量他。他脑海中闪过一些危险的念头,又埋怨自己不该这样想。于是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鸡尾酒,喝完后轻轻放下玻璃杯。 “对了,玛丽,”史蒂文斯道,“我现在脑子有点乱,总感觉家里好像哪里不对,觉得怪怪的。现在就算窗帘里突然伸出一只手抓住我,或者从衣柜里突然滚出尸体,我都不会觉得惊讶。你跟我说,你知道很多年前有人和你同名,还喜欢给人喂砒霜吗?” 玛丽瞪着史蒂文斯,眉头紧锁。“特德,你到底在说什么?我感觉你这次一回来就怪怪的。”她犹豫了一下,然后笑了,“你该不是怀疑我在你的鸡尾酒里下毒了吧?” “哦,你那么做我可不会觉得奇怪。不开玩笑了,有个问题虽然听着挺荒诞,但我想认真问一下:你听说过有谁和你长得一模一样吗?差不多是一百年前的人,那人甚至还有一只猫头手镯,和你的那只一模一样。” “特德,你到底想说什么?” 史蒂文斯正色道:“听着,玛丽,别跟我打马虎眼。没必要,这没什么大不了的。问题是现在可能有人想跟我开玩笑,把你穿着19世纪50年代衣服的照片放进书稿,冒充一个过去女人的照片。从那女人的下场判断,她可能把她家附近一半的人都杀了。这事说出来没人相信。早就有人质疑那个克罗斯胡编乱造。你还记得《世界报》的拉德波恩吗?他曾经指责克罗斯,说克罗斯在书里写的案件都是捏造的,当时还挺轰动的。眼前这事太像恶作剧了。你坦白跟我说,玛丽·德奥贝是谁?她是你的亲戚吗?” 听了这番话,玛丽站了起来。她既没生气,也不惊讶,只是略显激动地瞧着史蒂文斯,脸上半是迷茫,半是关切。然后她僵硬地向后退了一步。史蒂文斯此前从未注意到玛丽的神情会有如此古怪的变化,似乎听一个玩笑的工夫,或者脖子一侧的皱纹波动一下,她的相貌就变了。 “特德,”玛丽道,“既然你这么认真,那我也尽量认真地说吧。过去有个叫玛丽·德奥贝的人(你知道的,这是个很大众的名字),那人在不知多少年前杀了人。现在你认为我就是她,或者说她就是我,所以对我摆出一副大法官审判犯人的样子。如果我是那个玛丽·德奥贝,”她偷偷瞥了眼身后墙上挂着的镜子,那一刻史蒂文斯还以为那面镜子有问题,“如果我就是那个玛丽·德奥贝,那你就可以在法庭上就某个更关键的问题给我作证了,那就是我的穿衣打扮很有品位,是不是?” “我要说的不是这个。我是想问你,你和那个女人是不是远亲?” “远亲!来,给我根烟,再给我倒杯鸡尾酒。简直是胡说!亲爱的,清醒点。” 史蒂文斯深吸了一口气,身子向后一靠,仔细端详着玛丽。 “你真行,”史蒂文斯承认道,“总有办法说成是别人的错。没关系,我的宝贝,我不介意。你就闹吧。但有一点,大出版社可不能把作者书稿里的照片拿出来据为己有……瞧,玛丽,这里也没外人,刚才你有没有打开过我的公文包?” “没有。” “你没打开我的包,没从里面拿走1861年因谋杀被斩首的玛丽·德奥贝的照片?” 玛丽发火了。“我没拿!”她大吼起来,“哦,特德,你说的这些胡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好吧,反正有人拿了那张照片,照片不见了。家里除了艾伦,再没外人。除非是我在楼上洗澡时,有个邪恶的功夫高手溜进屋,偷走了照片,不然照片怎么会不翼而飞呢?那书稿封面上有克罗斯的电话。我之前还在想是否应该给他打个电话,问问他能不能不用那张照片;现在可好,该死的照片竟然没了,这可不行——” 这时,不识趣的艾伦在门口探头探脑,兴高采烈地宣布:“晚餐准备好了,史蒂文斯先生。”与此同时,走廊外突然传来了门环敲打大门的声音。 有人敲门没什么稀奇的,也不值得大惊小怪,一天说不准有十几个人敲门,但今天一听到敲门声,史蒂文斯却着实愣了一下。他坐在沙发上,目光斜穿过拱门,落在客厅角落里的陶瓷伞架上。艾伦嘴里不满地嘀咕着,踩得地板嘎吱作响地去前门开门,随后史蒂文斯听到门锁滑动打开的声音。 “史蒂文斯先生在家吗?”是马克·德斯帕德的声音。 史蒂文斯闻言起身。玛丽依旧站着,面无表情。史蒂文斯从她身边经过时,心里有种莫名的冲动,便拿起她的手,放在唇边亲了一下,然后才走到走廊热情地欢迎马克,说他们正要吃晚餐,问马克要不要也来杯鸡尾酒。 马克·德斯帕德站在进门处,身后跟着一个陌生男人。在走廊铜灯的映照下,马克那张长着鹰钩鼻的光洁的脸闪闪发光。尽管他的下巴轮廓坚毅,体格孔武有力,但他的内心其实十分敏感。他那又粗又硬的浅黄褐色连心眉下,一双凌厉的浅蓝色眼睛正扫视着走廊。他还长了一头粗硬的头发,同样也是浅黄褐色的。马克是一名年轻律师,继承了父亲位于板栗街上的律师事务所,他父亲是几年前过世的。马克的律师生意不怎么景气,因为他是个十足的理论派,用他自己的话说:都怪我那该死的辩证看待事物的能力。马克总是喜欢在德斯帕德庄园转悠,每一回他都是一身猎场看守人的装束:射击服、法兰绒衬衫、灯芯绒马裤和长筒靴。此刻马克站在门口,瞧着走廊,帽子在他修长的手指上转来转去,那双手像是音乐家的手。马克的声音坚毅果断、礼貌客气。 “抱歉打扰了,”马克道,“但你知道,若非事关重大,我绝不会贸然登门拜访。恐怕这事不能再等了。呃——” 马克转身瞧着跟在他身后的那个男人,陌生男人也迈步进了门。此人身材更魁梧,但比马克矮一些。他的行为举止虽然彬彬有礼,但却更像是一种自我防御。他的下巴上有一些胡茬,坚毅的脸庞因为饮酒发了福,但看上去仍令人眼前一亮。他的双眼呈深棕色,眉间皱成V字形,嘴角却带有几分笑意。即使穿着厚厚的大衣,他也显得气质不凡,令人印象深刻。 “这位,”马克介绍道,“是我的老朋友,帕廷顿医生——不,是先生。”马克迅速纠正了自己的口误,帕廷顿听了却不为所动。“特德,”马克接着道,“我们想跟你单独聊聊。可能要聊挺久,不过你要是知道原因,一定不会介意我们打扰你……” “你好,马克!”玛丽一如既往地笑着从拱廊处打了声招呼,“特德,去你书房吧,你们都去。吃晚餐不急。” 待马克和帕廷顿跟玛丽寒暄过后,史蒂文斯就急匆匆地领着两人向书房走去。他们走到走廊尽头,下了几级台阶便进了史蒂文斯的书房。书房不大,刚好容得下三个人。史蒂文斯打开打字机桌上方的吊灯,清冷的灯光一下子洒满整个房间。马克小心地关好书房门,背对着门站住。 “特德,”马克道,“我伯伯迈尔斯是被谋杀的。” 史蒂文斯早就怀疑马克这次来是为了此事。听了这话,史蒂文斯虽然不紧张,心里却还是哆嗦了一下。这是因为马克如此开诚布公地将此事坦白相告,使他吃了一惊。 “我的天啊!马克……” “他是被砒霜毒死的。” “快坐下说。”史蒂文斯愣了一下,然后指了指书堆中的两把皮椅,示意两人坐下,他则坐在打字机桌旁自己的椅子上。史蒂文斯背对桌子,胳膊靠在桌边,看着两人沉声问道:“谁干的?” “不知道,只知道是庄园里的人干的。”马克用同样沉重的声音回答,然后深吸了一口气道,“既然我把这事说出来了,那么我也得说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些。” 马克坐在椅子上,身子前倾,长长的双臂夹在两腿间,浅蓝色眼睛紧盯着吊灯。 “我打算做一件事,这事必须要做。但除我之外,还需要三个人帮忙。我已经找到了两个人,你是我可以信任的第三个人。如果你决定帮忙,那你必须向我保证,无论我们在老头子的尸体上发现了什么异常,你都绝不能报警。” 史蒂文斯低头瞧着地毯,试图掩饰内心的慌乱。“你难道不想——不管那人是谁,你难道不想那人受到惩罚?” “惩罚?哦,我当然想。”马克点点头,狂热中透着一丝冷酷,“但你不明白,特德。我们所处的社会很扭曲。大家不先管好自己,却偏偏爱对别人家的事指手画脚,这点我尤为痛恨。我最讨厌的就是‘社会关注’这个词。我是说对个人的关注。美国人已将这种关注奉为神明,对它十分狂热,甚至把它当作改变命运的契机。‘只要能引发社会关注,随你们怎么说’,这就意味着,我们评价一个人成就(即便是贬义上的)的标准已变得和报纸上的名录一样不靠谱。这不是报纸的错,报社也没办法,这就好比照镜子,镜子对执意要照镜子的人又能怎样?如果这么做仅仅是为了虚荣,那还情有可原。可我家这件事性质完全不同。不管是不是谋杀,我都不想把家事变成街头巷尾那群闲人的谈资。那群人,哪怕他们只是在街上问我现在几点了,我都懒得搭理。你现在明白我的想法了吧。所以这事必须保密,一个字也不能泄露出去。 “如果今晚你肯帮我,我们就去打开教堂的地下墓室,开棺验尸。我确定我伯伯是被毒死的,但必须找到砒霜作为证据。现在我就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 “我伯伯是被谋杀的,这事我一个多星期前就知道了。可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要验证此事,就必须开棺对尸体进行解剖,而且要做到人不知鬼不觉。但没有医生愿——我是说——” 此时,帕廷顿悦耳的声音响起。 “马克的意思是,”帕廷顿道,“体面的医生是不会做这种尸检的,所以他就把我找来了。” “我可不是这个意思!” “我知道你不是,老伙计!”帕廷顿把目光投向史蒂文斯,手指敲着自己的硬礼帽道,“我觉得应该先让你了解一下我在这件事里扮演的角色。我是马克认识时间最久的朋友。十年前我在纽约当外科医生,事业发展得相当不错,当时我还和马克的妹妹伊迪丝订婚了。但我做了一个流产手术,原因就不说了,我有充分理由。总之这事后来闹得沸沸扬扬,我暴露了。”他似乎很愿意把这件往事讲给史蒂文斯听,脸上的笑容中也瞧不出痛苦,“想必当时没什么值得报道的新闻,所以马克那些报界朋友就大肆宣扬此事,我因此被吊销了医生营业执照。但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已经赚够钱了。可伊迪丝一直以为我给做手术的那个女人是……这都是陈年往事了。”说到这儿,帕廷顿的目光移到门上,眉头皱起,手摩挲着自己泛青的下巴。才说了几句话,他的嗓子就开始干渴了。史蒂文斯看出来了,起身从橱柜里拿出威士忌。“自那之后,”帕廷顿继续说道,“我就一直舒舒服服地住在英格兰。一周前,我突然接到马克的电报,说有件事必须等我回来才能做,于是我马上乘坐第一班船赶回来了。现在,你知道的和我一样多了。” 史蒂文斯摆好玻璃杯和苏打水瓶。 “听着,马克,你大可放心,我肯定会保密的。”马克和帕廷顿根本想不到,史蒂文斯其实更加热切地想查明真相,“假如你真找到了嫌疑人,证明你伯伯确实死于谋杀,那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马克双手抱头道:“天知道该怎么办。我心里也一直在纠结。我能做什么?你会做什么?谁又能做什么?执行私刑?再上演一次谋杀?不,谢谢,我还没喜欢迈尔斯伯伯到那个程度。但我必须查明真相,你知道吗?我不能明知道家里有一个投毒的凶手……而且我痛恨凶手这种故意折磨人的做法。特德,迈尔斯伯伯可不是一下子断气的,他死得非常痛苦。那人一定喜欢瞧着迈尔斯伯伯受苦,直到他咽下最后一口气。”马克拍打着椅子的扶手,“另外,我还要告诉你,凶手显然是连续几天,甚至连续几周一直在下毒。我们可能查不出最开始下毒的时间,因为我伯伯确实患有胃肠炎,胃肠炎的症状和砒霜中毒的症状几乎一模一样,无法区分。在伯伯病情恶化到我们必须给他请一位专业护士之前,他的午饭和晚饭总是被放在托盘里送到楼上。他甚至不让玛格丽特——”马克转身瞧着帕廷顿,“他甚至不让玛格丽特——就是那位女佣——把盘子送进房间。他总让她把盘子放在门外的桌子上,有空时他会自己去拿。盘子有时候会在桌上放很久。也就是说,主宅里的所有人(要我说,还包括来访的客人)都可以轻松在食物里下毒。但是——” “但是,”马克不由自主地拔高了调门,“我伯伯最后一次吃下毒药是在那天晚上,咽气的时间则是凌晨3点,这就排除了外人下毒的可能。正如侦探小说里写的那样,凭此我们就可以锁定嫌疑人的范围。我必须要查出这个凶手,无论如何我都会一查到底,哪怕最终只能证明杀死迈尔斯伯伯的不是我妻子。” 史蒂文斯刚要掏雪茄,听马克这么一说突然愣住了。不管这位神秘的凶手到底是谁,事情的发展倒是出人意料,奇怪的事一件接着一件。此刻史蒂文斯脑海中浮现出马克的妻子露西那美丽贤淑的样子:苗条的身材、偏分的黑发、鼻子旁淡淡的雀斑和爽朗大笑的脸庞;露西是那种聚会上大家会交口称赞的人,也是一桩幸福婚姻中的完美另一半。想到这儿,史蒂文斯觉得马克刚才的话实在太荒谬了。 马克一眼看穿了史蒂文斯的心思。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他瞧着史蒂文斯道,“觉得我的话很荒谬,是不是?以为我在胡言乱语,对不对?是的,我知道你会这么想,就像我清楚地知道我正坐在这把椅子上一样,但我怎么说不重要。迈尔斯伯伯遇害的整个晚上,露西和我一直在圣戴维斯参加化装舞会,不过这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还有一些我无法回避的其他间接证据。特德,幸亏你不用像我一样面对那些证据。虽然它们说明不了什么,但我却不能视而不见,我这人痛恨秘密,眼里揉不得沙子。我一定要把杀死迈尔斯伯伯的凶手查出来,那样我就知道是谁要陷害我妻子了。我得提醒你,这事理解起来有点困难。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说清楚……” “说不清楚?”史蒂文斯纳闷道,“好吧,先不管这个。你刚才提到间接证据。什么间接证据?” 直到此刻,桌上的酒瓶和酒杯还没人动过。马克深吸了一口气,仿佛要把烟深深吸入肚中。他给自己倒了几指高的威士忌,举起杯子对着灯光瞧瞧,然后喝了个精光。 马克说道:“我们家的厨娘兼管家亨德森夫人亲眼看见了这场谋杀。她看到了凶手最后一次下毒的情景。而且根据她所说的判断,唯一可能下毒的人就是我妻子露西。” [book_title]4 帕廷顿探着身子,对史蒂文斯道:“听到马克刚才的话,还能保持冷静,很好。”然后他笃定地对马克说:“要我说,你的目击证人根本不可靠。” 在马克喝酒时,帕廷顿一直直勾勾地盯着马克。史蒂文斯瞧出来了:帕廷顿很想喝,却不伸手去拿,甚至还假装没注意到马克手里的酒杯。于是史蒂文斯给帕廷顿倒了杯威士忌加苏打水,帕廷顿则故作漫不经心状拿起了酒杯。这些不同寻常的举动说明帕廷顿是一个安静的,不招摇的人,而且长期酗酒。帕廷顿继续说道: “你刚才说的那个亨德森夫人,是很早就在你家的那个老妇人吗?有没有可能她——?” “我现在脑子乱成一团麻了。”马克不胜疲倦道,“任何事都有可能,但我觉得她不是在发神经或说谎。她的确有嚼舌头的坏习惯,但你什么时候见她发过神经?再者,你也说了,她和她丈夫从我小时候起就一直在我们家,奥格登就是她带大的。你还记得我弟弟奥格登吧,帕廷顿?你离开的时候,他还是个小学生……我清楚亨德森夫人真心喜欢我们家,也知道她喜欢露西。而且她根本不知道我伯伯是被毒死的,还以为我伯伯死于胃肠炎,以为她看到的那些根本无关紧要。所以我好不容易才让她守口如瓶,不要再告诉别人。” “等一等,”史蒂文斯突然插嘴问道,“你刚才说这是亨德森夫人看到的,那这事是不是与那个穿着古装,从根本不存在的门里消失的神秘女人有关?” “是的,”马克不自在地承认道,“这正是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整件事中就这点让人摸不着头脑。完全不合情理!那天碰巧看到你,我想用这件事试探一下你,看你听了会作何反应,所以我就假装开玩笑。这样吧,我说出来让你们自己判断。”马克那修长的手指不安分地摆弄着卷烟纸和一小袋烟草,他喜欢自己卷香烟,手法很敏捷。他继续道:“我把这事从头至尾说一遍,其中有几个地方十分诡异,我一直也没想明白。我最好先给你们介绍一下我家族的历史。对了,帕廷顿,你以前见过迈尔斯伯伯吗?” 帕廷顿想了想道:“没有,过去他总是在欧洲。” “迈尔斯伯伯和我父亲相差不到一岁。迈尔斯伯伯出生于1873年4月,我父亲是1874年3月出生。一会儿你就明白我为什么要强调这个细节了。我父亲成家早,二十一岁就结婚了,迈尔斯伯伯却一直单身。1896年我出生,伊迪丝是1898年,奥格登则生于1904年。我们家族的财富主要来自土地,因为祖先们不光在费城分到不少油水,在这儿也拥有了一大片土地。这些财产大都被迈尔斯伯伯继承了,我父亲对此并无怨言,父亲是一个积极进取的人,而且律师事务所的生意也蒸蒸日上。六年前,我父母都因肺炎离开了人世,母亲是因为坚持护理生病的父亲而被感染肺炎的。” “我记得他们。”帕廷顿飞快地插了一嘴。他坐在那里,抬手遮住眼睛,好像并不喜欢回忆这段往事。 “我说这些是为了让你们对事情的背景有个大概了解。”马克激动地说道,“迈尔斯伯伯这辈子没惹过麻烦,没跟人红过脸,也没做过任何坏事。他是个老浪子,这没错,不过他不加节制的酗酒、对女人的殷勤都是老派作风,以当今时代的标准来看,堪称斯文得体。我这么说吧,这世上根本不会有人恨他。实际上因为在国外生活多年,他在这儿和谁都不熟。如果有人想毒死他,那此人肯定只是喜欢看人受折磨而死……当然,也可能是图他的钱。” 马克瞧着眼前的两人。 “如果凶手是为了钱,那庄园里的所有人都有嫌疑,而且我的嫌疑最大。家族的每个人都会因为迈尔斯伯伯的离世而继承一大笔遗产,这事大家都心知肚明。正如我之前所说,迈尔斯伯伯和我父亲先后出生,相差不到一岁。两人从小到大像是双胞胎,更是好朋友。我父亲很早便娶妻生子了,既然家族已经有了继承人,迈尔斯伯伯便从没考虑过要成家。所以除此之外,我也想不到其他犯罪动机了。伙计们,就是在这种和睦的家庭环境中,有人开始给他下砒霜。” “我有两个问题。”帕廷顿插嘴道,依然一脸冷漠,但已不像之前那么拘谨,“首先,你有证据证明他被人下毒了吗?其次,你曾话里话外暗示,你伯伯在死之前有一段时间行为异常——把自己锁在屋里之类的。这种行为异常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马克又犹豫了,双手张开又握紧。 “我就怕你们会误解,”马克道,“这正是我想避免的。别误会,迈尔斯伯伯并没有突然变得极其古怪,或者说变成怪人,也没有干涉家事。他一直都以自己的老派作风为荣。我觉得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他变得与从前不太一样了。我们最先注意到他发生了一些变化是在不到六年前,当我父母过世,他从巴黎回来的时候。他不再是我们记忆中那个和蔼可亲的伯伯了,但也算不上郁郁寡欢,只是看上去有些心不在焉,或者说心事重重,好像脑袋里一直在想着什么。他那时也还没把自己关起来,他是从……嗯……”马克想了想道,“对了,特德,你是什么时候来到克里斯彭的?” “大约两年前吧。” 马克点头微笑,巧了,两者在时间上差不多。“那就是从你搬到这儿几个月后,他才开始把自己关起来的。但不是彻底与世隔绝,也没有一直待在房间里不出来;他只是在房间里吃午餐和晚餐,晚上在房间里睡觉。你知道迈尔斯伯伯的生活习惯。早上他会下楼吃早餐,天气好的话还会去花园散散步,抽根雪茄,在画廊里逗留一会儿。我只能说,他给人一种心事重重的感觉,就好像迷失在雾里走不出来。中午回房间之后,他就不再出门了,一直待在房间里。” 帕廷顿紧绷着脸问道:“他在房间里做什么?读书?搞研究?” “我觉得不是。他不是那种爱读书的人。有仆人说他只是坐在藤椅里,眼睛望着窗外。也有人说他显然闲得无聊,将大把时间花在了换衣服上。他有很多衣服,而且一直对自己的相貌和打扮颇为自傲。 “六周前,他开始出现呕吐、痉挛等症状,而且听不得别人说请医生。他总说:‘胡闹!我过去也有过这种情况。只要给我来点芥末膏,再来一杯香槟,我就没事了。’直到最后他疼得实在受不了了,我们才赶忙请来了贝克医生。贝克医生检查过之后,摇摇头,说是非常严重的胃肠炎。于是我们给迈尔斯伯伯请了一位专业护士,不管怎样,那时他还只是胃肠炎,而且从那之后病情显然有了好转。4月的第一个周末,大家见迈尔斯伯伯的身体明显见好,都松了一口气,然后就到了4月12日那天晚上。 “我们庄园里一共有八个人,除了露西、伊迪丝、奥格登和我之外,帕廷顿,你还记得老亨德森吧?他负责看护墓地,修剪花草,各种维修也基本都是他的事。还有他的妻子亨德森夫人,另外就是护士科比特小姐和女佣玛格丽特了。正如我之前所说的,露西、伊迪丝和我那天晚上去参加化装舞会了,而其他人也几乎都不在家。 “亨德森夫人差不多一星期前就出门了,去克利夫兰给某个亲戚的小孩当教母,她喜欢做这种事。那边会有盛大的家庭庆祝活动,所以她会多待几天。12号是星期三,是科比特小姐正常的休息日。玛格丽特那天临时有事,要和喜欢的男人约会,没费多大劲儿就跟露西请了假。奥格登要去镇上参加聚会。所以家里只剩下亨德森陪着迈尔斯伯伯。 “伊迪丝像往常一样忧心忡忡。她认为照顾病人这种事只能靠女人,还打算留在家里照顾伯伯,可伯伯根本不答应。另外,亨德森夫人会在那天晚上提前赶回家,她的火车会在晚上9点25分抵达克里斯彭。于是伊迪丝又不放心了,因为亨德森要开着家里的福特车去火车站接亨德森夫人,也就是说有整整十分钟,家里只剩下迈尔斯伯伯一个人。奥格登见状说了句‘那怎么行’,他自愿留在家里,等亨德森夫人回来后再走。这样一来,那天晚上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当当。 “玛格丽特一早就走了。科比特小姐也是,还给亨德森夫人留了便条,告诉她如何照顾病人。露西、伊迪丝和我晚上8点左右吃了便餐。楼上的迈尔斯伯伯心情不太好,说他什么都不想吃,也不需要任何东西,但他同意喝杯温牛奶。吃完晚餐,我们都上楼换衣服去了,露西用盘子端了一杯牛奶给迈尔斯伯伯。有件事我记得很清楚。伊迪丝在楼梯平台那儿赶上了露西,对她说:‘自己家的东西你都找不到,你端的是酸了的牛奶。’不过两人都尝了,牛奶是好的。” 听着马克从容不迫的讲述,史蒂文斯脑海中想象着那天的情景:橡木楼梯平台位于大玻璃窗下,墙上挂着巨幅人物肖像画,地上铺着厚如浴室脚垫的印度地毯,窗洞里放着一张电话桌。自己怎么总会想到电话桌?他可以想象到露西当时的样子,露西活泼可爱,一头黑发,脸上有几点雀斑,是聚会上“讨人喜欢的人”。他也能想象到伊迪丝的样子,她身材比露西高挑,依然漂亮,但风韵渐减,眼睛四周开始微微凹陷,人也变得越来越吹毛求疵,越来越喜欢谈论高雅的品位。他可以想象到两人为一杯牛奶争执的情景,但她们之间既没有矛盾,也不曾心生嫌隙。年轻的奥格登则站在两人身后,双手插兜,一脸挖苦相。奥格登不如马克庄重沉稳,但也是聚会上“讨人喜欢的人”。 令史蒂文斯感到揪心的问题是:那天晚上他和玛丽在哪里?他其实知道答案,却不敢面对。老迈尔斯过世当天他们就在克里斯彭,就住在自己的小屋里。原本他们只有周末才从纽约到克里斯彭来,但那天是个例外。虽然那天并非周末,但他必须到克里斯彭见《里滕豪斯杂志》的人,商谈连载文章的公事。他和玛丽开车从纽约来到克里斯彭,在那儿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就赶回去了。两天之后,他才得知老迈尔斯过世的消息。老迈尔斯过世那天,他和玛丽在小屋里一切正常;当晚也没有客人,两人很早就上床睡觉了。没错,早早就睡了,一夜平静无事。 马克的声音将史蒂文斯拉回了现实。 “我再说一遍,牛奶没有任何问题。”马克的目光扫过眼前的两个人,接着道:“露西端着牛奶上楼,敲敲迈尔斯伯伯的门,打算把牛奶放在他门口的桌子上。之前我说过,迈尔斯伯伯一般不会马上出门拿,但这次他却开了门,亲手接过盘子。他看上去精神了很多,不像往常那样一脸迷茫,好像丢了什么东西,又不知到哪儿去找似的。(你从没见过我伯伯,帕廷顿。你想象一下,他是一个英俊的老绅士,脖颈干瘦,胡子灰白,额头饱满。)那天晚上他甚至穿了件老款的白领蓝色棉睡衣,脖子上围了一条围巾。 “伊迪丝问他:‘你确定你没事吗?别忘了科比特小姐出去了,你按铃楼下也没人,如果需要什么只能自己取。你真的可以吗?要不我给亨德森夫人留个信,让她一回来就上楼候在走廊里?’ “迈尔斯伯伯说:‘一直候到凌晨两三点吗,亲爱的?这真是胡闹!你们去吧,我自己一个人舒服着呢,我现在感觉很好。’ “正巧这时,伊迪丝养的那只名叫乔吉姆的猫正在走廊里追什么东西,猫悄悄绕过迈尔斯伯伯的脚,跑进了他的房间。迈尔斯伯伯喜欢乔吉姆。他说了些类似只要有猫陪着他就行的话,祝我们玩得开心,然后就关了门。我们就都去换衣服了。” 这时,史蒂文斯突然抛出一个显然莫名其妙的问题。“我记得你说过,”史蒂文斯提醒道,“露西参加化装舞会时扮演的是蒙特斯潘夫人?” “是的,她打扮得很正式。”不知为何,马克似乎被这问题吓了一跳,这还是他头一回面露惊讶之色,他瞧着史蒂文斯道,“我不知道露西怎么想的,非要扮成蒙特斯潘夫人,也许她觉得穿成那样更体面。”马克咧嘴一笑,“露西的衣服实际上是她自己做的,是她按照画廊里一幅肖像画上的衣服做的。不管怎样,画中的女人与蒙特斯潘夫人是同时代的人,至于那女人到底是谁,目前尚无定论。画中女人那张脸的大部分,还有肩的一部分都已经被某种酸性物质腐蚀了,显然是很多年前被毁坏的。我记得祖父曾说过,有人想修复,但没成功。但不管怎样,那幅画似乎是内勒[戈弗雷·内勒爵士(Sir Godfrey Kneller,1646—1723),英国著名肖像画家,开创了英国标准肖像画的风格,即大于半身且包括一只手或双手的画像。]的真迹,虽已面目全非,却一直保留了下来。据说画中的女人是某个布兰维利耶侯爵夫人……你干吗问这个,特德?”马克像是突然急了,语气中透着不耐烦。 “我想我需要吃点东西。”史蒂文斯漫不经心道,“好吧,你继续说,你刚才说的那女人是17世纪法国的投毒犯吧?你们家族怎么会碰巧有她的画像?” 这时帕廷顿嘴里念念有词,身体像刚才一样费力地前倾,到底没忍住,又给自己倒了一些威士忌。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帕廷顿抬头道,“你们家族过去和那个女人有某种关联,是不是?或者,在说不清道不明的过去,你们家族里有人和她有关系?” 马克一脸不耐烦地说道:“是的。我不是说过吗?我们家族改过姓氏,将原来的法语姓氏改成了英语姓氏。我们家族的姓原来是德斯普雷斯,是法语姓。但别管那个什么侯爵夫人了。我就是想告诉你们,露西穿的是她按照画上的款式做的衣服,花了三天时间才做好。 “我们大约在晚上9点半离开了庄园。露西一身盛装,伊迪丝穿着南丁格尔那种有裙撑的裙子,我的装扮有些奇特,镇上服装店的店员坚称那是骑士的打扮。那身衣服穿着居然挺舒服,再说了,但凡有机会腰佩宝剑,哪个男人会拒绝呢?奥格登当时站在门廊的灯下,目送我们向车走去,还跟我们开了好一阵玩笑。车子沿车道转弯的时候,我们正好碰见亨德森开的福特车,他把亨德森夫人从火车站接回来了。 “舞会上我们玩得不太尽兴。作为一场化装舞会,它一点也不刺激,大家都没喝醉。说实话,我多数时候都坐着,无聊得感觉身子都要生锈了,不过露西跳了很多支舞。凌晨2点刚过,我们就离开舞会回庄园了。那天晚上明月高悬,夜色迷人,在屋子里憋了几小时终于可以呼吸到外面清爽的空气了。伊迪丝弄破了自己的蕾丝裤,就是穿在裙子里面的那玩意儿,她有点闹情绪。露西则一路兴高采烈唱着歌。回到庄园,我们瞧见房子一片漆黑。我把车开进车库,里面还停着那辆接亨德森夫人的福特车,但奥格登的别克车还没回来。我把前门钥匙给了露西,她跑着先去开门,伊迪丝也跟过去了。我下了车,站在车道上尽情呼吸着夜里的空气。这是属于我的时刻,我喜欢这样。 “这时,我听见伊迪丝在门廊喊我。我转弯上了台阶,赶到走廊。露西正站在走廊里,一只手放在电灯开关上,半仰着头瞧着天花板,一脸惊恐。 “露西对我说:‘我刚才听见一个可怕的声音。真的!就刚才。’ “庄园的走廊年代相当久远,有时难免会让人觉得有些恐怖,但那次可不是幻觉。我急匆匆上了楼,身上的剑倒不碍事。楼上的走廊里一片漆黑,我总感觉哪里有点不对。不是走廊本身不对劲,而是走廊里好像有什么异样。你们有过那种感觉吗?就好像有什么东西经过,留下了不祥的气息。你们可能没感受过…… “我刚要找电灯开关,就听见钥匙在锁孔里转动的声音,然后瞧见迈尔斯伯伯的房门突然半开。房间内灯光昏暗,迈尔斯伯伯的身子半隐半露。他人虽然站着,但弯着腰,一只手捂着胃部,另外一只手用力抓紧门框,手上青筋突起。他整个人好像悬在门上一样晃来晃去,身子几乎弯得要对折了。他吃力地抬起头,鼻翼两侧的皮肤仿佛油纸,两眼鼓胀,看着有平常的两倍大,前额上满是汗水。他每呼吸一次,身体就猛地哆嗦一下,你甚至可以听到他胸腔里发出的颤动声。随后,他抬起头,目光呆滞。我以为他瞧见我了,可他开口后,又好像不是在对我说话。 “迈尔斯伯伯嘴里嘟囔着:‘我再也受不了了。我再也受不了这种痛苦了。我跟你说,我再也受不了了。’ “随后他又用法语重复了一遍。 “我跑上前,赶在迈尔斯伯伯跌倒前扶住他。我把他扶起来——不知为什么,他就像痉挛了一样拼命挥舞胳膊,试图要摆脱我——我把他扶到房间的床上。他身子拼命向后缩,像是要瞧清楚我是谁,拼命……要怎么形容呢……拼命从脑海中把我清理出来,从迷雾中将我分辨出来。刚开始时他像一个被吓坏的孩子,对我说:‘不会连你也……?’我可以告诉你,听他这么说我感到很伤心。但他终于恢复了神智,两只眼睛看着清澈了许多,借助床头昏暗的读书灯,他似乎终于看清楚了我是谁,不再像吓坏的孩子那样躲着我。我感觉他简直变成了另外一个人,那感觉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迈尔斯伯伯一脸茫然地开了口,这次说的是英语。他说浴室里有药,可以止痛,他自己没力气去浴室。他大声喊着要我去帮他取药。 “他说的是之前他犯病时,我们曾给他吃过的巴比妥类药。露西和伊迪丝站在门口,被眼前这一幕吓得面无血色。露西听见迈尔斯伯伯的话,马上跑进走廊去拿药了。我们都知道迈尔斯伯伯要不行了。当时我没怀疑有人下毒,还以为是他的老毛病又犯了。人的大限将至,任谁也没办法;你只能把他要的药给他,然后自己心痛地咬紧牙关。我悄悄让伊迪丝给贝克医生打电话,请医生赶紧过来,伊迪丝手脚麻利地悄声照做了。当时唯一让我感到不解的是迈尔斯伯伯脸上的表情,他好像瞧见,或是认为自己瞧见了什么令人毛骨悚然的东西。为什么他的表情会像个受惊的孩子?为什么他会那样拼命挣扎,不让别人碰他? “为了转移迈尔斯伯伯的注意力,缓解一下他的疼痛,我问他:‘你这个样子有多久了?’ “‘有三个小时了。’他答道,眼睛闭着,侧躺在床上,身子蜷缩成一团。他的头闷在枕头里,我几乎听不到他在说什么。 “‘你怎么不大声喊出来,或是出门求救呢?’ “‘我不想,’他对着枕头说,‘我知道这一天早晚会来,就这样死了要比等着它到来更好。但我发现自己受不了了。’然后他似乎突然醒过神来,抬头瞧着我,一脸的失魂落魄。他还有些害怕,喘息声还是很大,他对我说:‘听着,马克,我快不行了。’他不理会我的安慰,继续道:‘别说了,马克。你给我听着,我要用木棺材下葬。你听到了吗?木棺材。我要你发誓,你会按我说的做。’ “迈尔斯伯伯执拗得让人害怕,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就连露西给他拿来药和水时,他还依然盯着我。他抓住我的斗篷,嘴里不停地念叨着木棺材。他在吃药上费了好大力气,因为他一直吐,吐了很多次,最后我好歹让他把药咽下去了。他嘟囔着身子冷,要盖被子,然后就闭上了眼睛。他的床尾处有一条叠着的棉被,露西默默地把被子拿过来,盖在了他身上。 “我起身想再找点东西给他盖上。房间里有个大衣柜,里面放着迈尔斯伯伯那些华丽的衣服,我猜柜子最上面的架子上可能有毯子。柜子的门没关严,微微敞开着。我在柜子里没找到毯子,却发现了一些别的东西。 “柜子最下方,在摆得整整齐齐的一排鞋子前,放着当天晚上送饭用的托盘。托盘里还放着那个玻璃杯,杯子里只有一点儿剩下的牛奶。此外,我还发现了另外一件东西,那东西并不是我们之前拿上来的。那是一个圆肚的银杯,直径大约四英寸[英寸:英美制长度单位,1英寸约等于2.54厘米。],上面有些类似浮雕的奇怪图案——据我所知,那玩意儿一点也不值钱。我记得它一直被放在楼下。我不知道你们是否曾注意过那个杯子?总之,杯子里有一些看上去黏糊糊的残渣。乔吉姆,就是伊迪丝的那只猫,四肢伸开躺在杯子旁边。我摸了摸那只猫,发现它已经死了。 “正是那时,我突然意识到,迈尔斯伯伯有可能是被人下毒了。” [book_title]5 马克·德斯帕德双手紧握,沉默了片刻。 “我想,”马克若有所思道,“人在潜意识里会不断琢磨那些令你感到不解的事,但你自己意识不到;随着时间推移,说不定什么时候,你就会突然开了窍,一切就变得豁然开朗—— “我当时就起了疑心。我转身看露西是否也瞧见了这些,她显然没看见。她几乎背对着我站在床尾,一只手搭在床栏上;与以往的活泼不同,她那一刻看上去十分无助。房间里只开着床头灯,灯光昏暗,却凸显出了露西的装束:红蓝相间的丝绸裙子,上面点缀着一些碎钻,下摆很宽。 “我站在那里,脑海中回忆着迈尔斯伯伯往日的症状。他饮食困难;鼻子和眼睛发炎了,瞧着你时双眼肿胀,呈淡红色;嗓音沙哑;皮肤日渐粗糙,起了皮疹;甚至连走路也颤颤巍巍,双腿几乎无法支撑身体。他其实是中了砒霜的毒。当时,我可以听见被子下迈尔斯伯伯沉重的呼吸声,甚至还听见了伊迪丝在走廊里跟接线员讲话时焦虑而低沉的声音。 “我什么也没说,关上衣柜门,见柜门锁孔里插着钥匙,就锁了柜门,把钥匙放进兜里。然后我出门进入走廊,下楼梯到楼梯平台,伊迪丝正在那里打电话。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找医生,仅此而已。护士第二天早上才会回来。我绞尽脑汁地想砒霜中毒该如何处理,可想不到任何办法。伊迪丝放下电话,神色虽然平静,双手却在颤抖。她刚才给贝克医生家打了电话,医生不在,我们也不知道附近还有谁是医生。我只知道沿路向下一英里之外的公寓旅馆倒有个医生,但我不记得他叫什么名字。于是我开始给旅馆打电话,伊迪丝则匆忙上楼去看迈尔斯伯伯。她总觉得自己可以护理病人,虽然她实际上并不知道该做什么。但还没等我拨电话,露西就冲进了走廊。 “‘你最好上来瞧瞧,’露西道,‘我觉得他已经走了。’ “迈尔斯伯伯已经死了。身体不再抽搐,心脏停止了跳动,他再也不会感到痛苦了。我翻过他的身体想进一步确认时,手在枕头下碰到了那根绳子。你们可能都听说了,那是一条普通的包装绳,大概有一英尺长,等距系着九个绳结。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到现在也不知道。” “继续说!”见马克停下,帕廷顿突然催促道,“然后呢?” “然后?然后就没什么了。我们没惊动庄园里的其他人。没有必要,再过几小时天就亮了。露西和伊迪丝想休息一会儿,可都没睡着。我说我要守在迈尔斯伯伯的房间里,出于对伯伯的敬意什么的。那其实是借口,事实上,我想趁机把杯子拿出房间。另外,奥格登还没回来。我最好夜里守着点,万一奥格登喝多了,在这时候带了什么人回来……你们懂的。 “露西把自己关在我俩的房间里。伊迪丝哭了一会儿。在震惊之余,我们都为自己的疏忽深感自责,但我知道这怪不得我们。等她们一走,我就返回迈尔斯伯伯的房间,先拿床单盖住他的脸,然后从柜子里拿出银杯和玻璃杯,用手帕包好。别跟我提指纹的事儿!我当时那么做完全是出于本能……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在决定怎么做之前,先把证据藏好。” “你从没想过把真相说出来?”帕廷顿问道。 “如果当时能及时找到医生救治迈尔斯伯伯,我当然会说。我会告诉医生:‘别管什么胃肠炎了,他是被人下了毒。’可惜没找到医生。所以我也就没说。”马克似乎变得激动起来,史蒂文斯注意到他身体僵硬,抓紧了椅子扶手,“我为什么会这么做,你应该清楚,帕廷顿,你还记得有次我差点——” “别激动,”帕廷顿突然打断了马克,“继续讲。” “我把银杯和玻璃杯带下楼,锁在我书房办公桌的抽屉里。你知道的,到现在还没有一丁点证据能证实我的怀疑。另外,我必须得先把猫的尸体处理掉。我用骑士服的斗篷包住它,从侧门出了主宅,以免惊动住在后面的亨德森一家。在车道对面,草坪的另一侧是刚刚翻过土的花圃。我知道亨德森总在侧门外的小柜子里放一把铁锹,所以就用铁锹挖了一个深坑,把猫的尸体埋了。伊迪丝还不知道她的猫怎么了,大家都以为猫跑到哪里玩去了。刚埋好猫的尸体,我瞧见远处闪过奥格登的车灯。一时间我还以为他看见我了,不过我抢先一步回了家。 “目前来说,情况就是这样。第二天,听完亨德森夫人的那番话,我就带着银杯和玻璃杯去了镇上,委托一个我完全信任的化学家对它们进行秘密检测。结果很快就出来了:玻璃杯没问题,银杯里的残渣是牛奶、红酒和蛋液的混合物,在残渣里检测出两格令[格令:重量单位,1格令约等于64.8毫克。]的白色砒霜。” “两格令?”帕廷顿转过头重复道。 “是的,剂量很大吧?我一直在研究——” “光残渣里就有两格令,”帕廷顿一脸严肃道,“那真是可怕的剂量。曾经有过两格令砒霜致死的案例,这是有记录的砒霜最小致死剂量,没错。如果残渣里就有两格令,那整杯液体中的砒霜剂量之大可想而知。” “砒霜致死的一般剂量是多少?” 帕廷顿摇摇头道:“没有一般剂量这一说。我刚说了,有两格令致死的记录。另外,根据记载,有一个受害者曾吃下两百格令的砒霜(这是已知的最大剂量),可后来竟恢复了健康。砒霜致死剂量的范围太广,不太好说。比如,你们听说过玛德琳·史密斯[玛德琳·汉密尔顿·史密斯(Madeleine Hamilton Smith,1835—1928),出身于苏格兰格拉斯哥市的上流家庭,年轻时与情人秘密相恋,而不知情的父母为其在上流社会安排了门当户对的婚姻。于是玛德琳试图与情人断绝关系,可情人却用两人之间的通信威胁玛德琳嫁给自己。不久有人瞧见玛德琳在药店购买了砒霜,随后其情人便因砒霜中毒身亡。玛德琳因情人所藏信件均被发现而被捕。]的案子吗?这位来自苏格兰格拉斯哥市的美人被控在1857年毒死了她的法国情人。她情人的胃里有八十八格令的砒霜,辩护律师因而在法庭上辩称,吞下这么大剂量的毒药,死者不可能毫无察觉,所以死者肯定是自杀。毫无疑问,这个理由对审判产生了影响。最终法庭判决‘无法证明’对被告的指控,这种判决的意思就是‘无罪,但下不为例’。六年后,一位名叫休伊特的女人因毒杀了自己的母亲而在切斯特城受审。老人的死最初没引起任何人的怀疑,直到开棺验尸之前,医生还认定老人死于胃肠炎,结果仅在老人的胃里就发现了一百五十四格令的砒霜。” 帕廷顿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虽然他那下巴泛青的脸上闪着正义的光芒,可似乎讲述这些案子让他乐在其中。 “另外,”帕廷顿晃着手里的空玻璃杯道,“19世纪60年代初期,在凡尔赛,还有一个名叫玛丽·德奥贝的女人犯了重案,性质十分恶劣。人们几乎找不到那女人的犯罪动机,好像……她就是喜欢瞧着人死去。她给其中一位受害者下了十格令的砒霜,给另一个受害者下毒的剂量则高达一百格令。这个玛丽·德奥贝可没玛德琳·史密斯那么走运,她最终被送上了断头台。” 史蒂文斯此时已起身,坐到了打字机桌边沿,表面上随意点头附和着帕廷顿的话,暗地里其实在留意通向走廊的那扇刷着白漆的门,因为有几次他注意到门有些异样。走廊的灯比房间里的亮,正常情况下,你可以看见一丝微光透过锁孔照进来,可现在却一丝光线也看不到,一定是有人正在门外偷听。 “总之,”帕廷顿道,“剂量并不是最重要的。我会解剖尸体的。最关键的其实是下毒时间。从你提供的时间来看,你伯伯毒发得也太快了。人一旦服下大剂量的砒霜,快则几分钟,慢则一小时就会出现明显的中毒症状——这取决于砒霜是片剂,还是液体——随后在六到二十四小时内毒发身亡,但也可能会拖很久,有的人可以坚持好几天。所以你现在知道你伯伯毒发身亡得多快了吧。你们离开庄园是在夜里9点半,那时你伯伯的身体状况还不错。凌晨2点半你们回到家后,发现他已经奄奄一息,没过多久他就咽气了,对不对?” “是的。” 帕廷顿陷入了沉思。“好吧,这情况完全有可能,甚至合情合理。你伯伯的身体已经被器质性的胃肠疾病拖垮了;再者,如果你猜得没错,他一直都在慢性中毒。所以他一旦服下大剂量的砒霜,很快就会一命呜呼。如果我们能知道他最后服下毒药的时间——” “我可以告诉你准确的时间,”马克打断了他,“是11点15分。” “哦,”史蒂文斯插嘴道,“这就是亨德森夫人那个诡异故事里说的吧?我们很想知道她到底说了什么,可你却一直拖着不讲。她到底说了些什么?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 史蒂文斯担心自己过于激动,表现得太好奇了。幸好,马克并没在意,而是似乎在犹豫要不要把亨德森夫人的话告诉他们。 “现在,”马克道,“我还不想说。” “不想说?” “因为你们会觉得我或者亨德森夫人疯了。”马克看起来很矛盾,他举起手道,“先等等,你们先等等!这事我已经翻来覆去想过几百次了,甚至因此夜不能寐。但当我第一次要告诉别人,第一次要把这事清晰明白地讲出来时……我才意识到故事的某些部分会显得太匪夷所思。要是现在就告诉你们,没准你们就不会帮我打开地下墓室了。可我必须得查出迈尔斯伯伯的死因。你们能先等几个小时吗?我只要求你们给我一点时间,等打开地下墓室,把该做的事做完了,我就告诉你们。” 帕廷顿晃晃身子道:“你变了,马克。天啊!我都搞不懂你了!到底什么事那么奇怪?你刚才说的话也没有多荒谬,可能很糟糕,或者邪恶——但谈不上有多荒唐,只是谋杀而已。你不想说的部分到底会有多离奇?” “一个已经死了很久的女人,”马克平静地答道,“可能还活着。” “这是什么胡话……” “不,我脑袋清醒着呢。”马克镇静自若地回应道,“不信你测测我的脉搏,敲敲我的膝盖,看有没有膝跳反应。我当然也不相信这是真的,就像我绝不相信露西是下毒的凶手一样。现在,凶手的身份有两种可能,但都不成立。我只能说,这件事一直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我很想讲出来让大家一笑了之。但如果我现在说了,天知道你们会怎么想……所以,你们愿意先帮我打开墓室吗?” “我愿意。”史蒂文斯答道。 “那你呢,帕廷顿?” “我大老远从三千英里之外赶回来,可不想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回去。”医生嘴里嘟囔道,“但你听好了,我帮了你之后,你别想再用胡话敷衍我。天啊!我真不敢相信!伊迪丝怎么受得了——”帕廷顿冷漠的棕色眼睛里闪过一丝怒火,可当马克给他倒上第三杯酒后,他又变得和善可亲起来,“要怎么打开地下墓室呢?” 听帕廷顿这么一说,马克立刻精神一振。“好!很好!打开地下墓室并不难,但需要费些时间和力气。这活需要四个人干——亨德森是第四个人,他值得信任,而且很有力气。现在家里只有他一个人在。另外,他和他妻子正好住在通往地下墓室那条路的右侧,哪怕我们只搬了一块石头,事后他都能看出来……我已经找借口把家里其他人都支走了,不然即使只动几块石头,住在主宅后面的人也能听见,更别说大张旗鼓地打开墓室了。至于怎么做……” 史蒂文斯眼前浮现出德斯帕德庄园的情景。一长排低矮的灰色房子,房后是一条宽阔笔直、由碎石铺成的水泥路,两侧各有一座下沉式花园。路两边榆树林立,在离房子大约六十码[码:英美制长度单位,1码约等于0.9144米。]远的路尽头,伫立着一座私人小教堂,这教堂一个半世纪前就已经封闭不用了。从教堂出来继续向前,不远处的路左侧有一间小房子,那里曾经住着德斯帕德家族的牧师,现在住的是亨德森一家。史蒂文斯听说地下墓室的隐秘入口就位于教堂门前的碎石路下,但路面上没有任何标记。马克这时也刚好讲到地下墓室的入口。 “首先要翻开大约七平方英尺的路面,”马克道,“我们得速战速决,要撬的地方有很多。先把一打铁棍,长的那种,插进石头之间缝隙中的水泥里,尽量插深一点,然后向一侧用力撬开——路面多数连接处都能用这方法撬开,然后再用锤子敲一遍,就可以把石头成块成块地搬起来了。路下面还有大约六英寸厚的碎石和泥土。再往下就是用于密封地下墓室入口的条石,条石长六英尺,宽四英尺,我得提醒你们一下,条石的重量在一千五百到一千八百磅[磅:英美制重量单位,1磅约等于0.4536千克。]之间。用铁棍把条石撬起来是最费劲的,之后只要下台阶就可以进地下墓室了。我知道,听起来这挺费力……” “确实挺费力气。”帕廷顿先抱怨了一下,随后一拍膝盖道,“让我们放手去干吧!但你不是希望保密吗?这么一折腾,事后我们还能把路面恢复原样吗?难道别人看不出来?” “别担心,不会的。只有特别留意的人,比如亨德森和我,才能瞧得出来。我觉得别人根本看不出来。而且因为上次迈尔斯伯伯下葬,道路边缘已经有被翻过的痕迹了。再说,碎石路看起来都差不多。”马克焦躁不安地站起身,掏出手表,继续道,“那就这么定了。现在9点半,我们抓紧出发,趁主宅那边现在没人干扰我们。我们先去,特德,你吃点东西,然后尽快过去和我们会合。最好穿旧衣——”马克突然想到了什么,惶恐道,“真该死!我怎么把这事忘了!你妻子玛丽怎么办?你怎么跟她解释?你不会告诉她我们要打开地下墓室的,对不对?” “对,当然不会。”史蒂文斯答道,眼睛盯着房门,“放心,我不会告诉她的,放心好了。” 史蒂文斯可以看出马克和帕廷顿察觉出了自己语气的异样,他们看起来都有些惊讶,但似乎各有心事,所以选择相信他。书房里烟雾缭绕,再加上没吃东西,史蒂文斯起身时感觉头有点晕。这使他突然想到老迈尔斯遇害当晚,也就是4月12日星期三的晚上,他和玛丽在小屋过夜,他们很早就上床睡觉了。那天晚上不知道为什么,他整个人昏昏欲睡,看书稿时差点一头栽倒在桌上,所以他10点半就上床睡觉了。玛丽说他之所以这么困,是因为克里斯彭的空气比纽约的清新,让他的精神突然放松了下来。 史蒂文斯陪着马克和帕廷顿出了房间,玛丽不在走廊里。马克挤在两人前面,显然急着要回庄园。帕廷顿在前门踟蹰片刻,彬彬有礼地将帽子放在胸前,眼睛四下打量,嘴里念叨了几句问候史蒂文斯夫人的话,然后跟着马克走上了砖路。路面上响起了一阵嘎吱嘎吱的脚步声。史蒂文斯站在屋外,呼吸着夜里的空气。没一会儿他就瞧见马克的车灯亮起,随后听到了汽车引擎的轰鸣声,以及树木在夜空下的沙沙低语。然后呢?然后他转身进屋,轻轻把门关上,目光落在了棕色的陶瓷伞架上。玛丽正在厨房,他听见玛丽在厨房里面一边忙活,一边半哼半唱:“下雨了,下雨了,牧羊女……”她非常喜欢这首关于瓷牧羊女[安徒生作品《牧羊女与扫烟囱的人》中的角色。该童话讲述了陶瓷做的牧羊女与陶瓷做的扫烟囱人相爱的故事。]的歌曲。史蒂文斯走过餐厅,推开弹簧门进了厨房。 艾伦显然已经走了。玛丽系着围裙站在碗柜前,正在切冷鸡肉三明治。三明治里面夹着生菜、西红柿,还抹上了蛋黄酱,被整整齐齐地码在盘子里。瞧见史蒂文斯进来,玛丽抬起握着面包刀的手,将一缕深金色的头发拂到耳后,深色眼影下的那双灰色眼睛一本正经地瞧着史蒂文斯,脸上似笑非笑。史蒂文斯突然想起萨克雷嘲讽歌德的那首短诗里的一句话[威廉·梅克比斯·萨克雷(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1811—1863),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家,与狄更斯齐名,尤其擅长创作滑稽作品,其代表作是《名利场》。此处引文出自萨克雷为嘲讽歌德《少年维特的烦恼》的大获成功而写的讽刺诗《维特的烦恼》。]: 夏洛特,宛如品行端正的少女 假模假样地继续切面包和黄油 铺着白色瓷砖的厨房里,电冰箱正发出嗡嗡的声音。此时此刻,整个场面真是太荒诞了。 “玛丽——”史蒂文斯道。 “我知道,”玛丽笑呵呵地接口说,“你要出去。亲爱的,先把这些吃了。”她用面包刀拍拍三明治,“吃了这些就有力气了。” “你怎么知道我要出去?” “当然是偷听了。谁让你们几个人搞得那么神神秘秘,这可怨不得我。”玛丽脸上流露出一丝紧张,“我们这个美好的夜晚算是毁了,但我知道你肯定要去,不然你心里会一直惦记着放不下。亲爱的,今晚我还提醒过你,说你们这种心理有些病态。我早就预感到会有这事。” “预感?” “嗯,也不全是预感。克里斯彭这地方人不多,大家已经在到处议论了。今天早上我一到克里斯彭就有所耳闻。我是说,大家都说庄园里有些不对劲,但到底出了什么事,谁也不清楚。也不知道是怎么传出来的。想找流言的源头是不可能的,大家甚至连自己是听谁说的也记不清了。你会小心点吧?” 然而厨房的气氛似乎与往日有所不同,一切都变了样,就连走廊里那个棕色陶瓷伞架好像也变了颜色。玛丽拿着面包刀的手放了下来,刀碰到碗柜的瓷釉架子,发出了轻微的叮当声,她走上前抓住了史蒂文斯的胳膊。 “听着,特德,我爱你。你知道我爱你,对不对?” 史蒂文斯打心底知道玛丽深爱着自己。 “关于,”史蒂文斯道,“我之前想的那件事——” “听好,特德。只要我们彼此了解,就会一直相爱下去。我不知道你脑子里现在在想什么。等有机会了,我跟你说说那座在一个叫吉堡的地方的房子,还有我的阿德里安娜姨妈,然后你就会明白的。但这不是你现在应该考虑的。别这么笑,好像你懂的比我多似的。我可比你年纪大,大很多很多。如果你这时瞧见我突然面容枯槁,皮肤变黑——” “别说了!你发什么神经!” 这时,尚握在玛丽指间的面包刀一下子掉落到地上,她惊得嘴巴大张,接着俯身捡起刀。 “我可能是疯了。”玛丽道,“但现在我想告诉你,今晚你们要掘墓,不过我猜,只是猜而已……你们什么也找不到。” “没错,我也觉得不会发现什么。” “你不明白我在说什么,你不会明白的。但我求你,求你千万别把这事太当真。就当我求你,你肯听我的吗?我希望你好好考虑一下。我现在只能跟你说这么多。你好好想想我对你说的话,不用太明白,只要相信我就行。现在,你吃点三明治,喝杯牛奶,然后上楼换一下衣服。你那件旧汗衫挺合适的,客房衣柜里还有一条旧法兰绒网球裤,刚好去年我忘记洗了。” 夏洛特,宛如品行端正的少女,假模假样地继续切面包和黄油。 [book_chapter]第二部分 证据提交 [book_title]6 亡灵一敲门,门锁应声开, 门闩、横木、绳子统统飞! ——理查德·哈里斯·巴勒姆†《英戈尔兹比传奇故事集》 史蒂文斯沿国王大道向上走,抄近路来到德斯帕德庄园门前。天空中那轮明月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仅剩下满天的繁星。庄园入口处的每根柱子上都立着一个不起眼的石球,铁栅栏大门像往常一样没锁。史蒂文斯进了庄园,回身关上门,插上门闩。通向庄园主宅的长砾石车道由低渐高,沿精心设计的路线蜿蜒而上,因而显得更长了。要管理好这么一大片庄园,亨德森还需要两个人给他打下手。当他们三人开着割草机四处忙活时,你便会瞧见他们的脑袋在装饰树篱上来回晃动,或者像幽灵一般突然从树丛中探出来。夏日,当你慵懒地躺在草坪最高处的帆布躺椅上,俯看着阳光下花团锦簇的花坛,听着大剪刀每咔嚓两下停一下的单调节奏时,整个人都会觉得昏昏欲睡。 史蒂文斯一边向上走,一边努力想象着在庄园生活的景象,不愿再想其他事。仿佛只有不去思考那些谜团,他才能保持自我——“我不思,故我在。[此处作者在拉丁语原文“Cogito, ergo sum.”(我思,故我在。)前加了否定,使之变成“Non cogito, ergo sum.”(我不思,故我在。)。]” 一长排低矮的主宅由石头建成,整体呈T字形,窄窄的两侧厢房朝向大路。房子除了看上去历史悠久外,并无其他亮点。但它成功抵御了岁月的摧残,外观依旧完好,不但没有破败残损之相,反而很好地和四周景色融为了一体。弧形的屋顶上,瓦片早已褪成了不起眼的红褐色,窄细的烟囱看上去依旧完好,虽然没冒着烟。窗户的窗格很小,是17世纪末的法式平开窗。到了19世纪,有人还为主宅新添了低矮的前门廊,但看上去一点也不突兀,而是与主宅浑然一体。门廊已亮起了灯。史蒂文斯上前叩响门环。 整栋房子只有门廊亮着灯,其他地方都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几分钟后,马克前来开了门,带着史蒂文斯穿过他熟悉的客厅,客厅里飘荡着古老岁月、《圣经》和家具上光剂的味道;他们穿过整栋房子,一路进了厨房。厨房实在太过宽敞,所有现代家具在里面都显得很小,而且整个厨房看着很像一个工作间。帕廷顿依旧面无表情,正在煤气灶旁抽烟,整个人包裹在古旧的粗花呢衣服之下,看起来更笨重了。他脚下放着一个黑色包和一个外包皮革的大盒子。桌上的锤子、铲子、镐、钢钎,还有两根大约八英尺长的铁棍排成一排,亨德森正在桌旁清点。亨德森是个小个子,身穿灯芯绒裤,人精瘦结实,长鼻子,蓝色的眼睛四周满是皱纹,看上去像两颗核桃。他几乎光光的脑袋上好像还有几缕灰色的头发,让人怀疑自己是不是看花了眼。厨房中弥漫着焦躁不安的情绪,所有人来此都是为了做那件见不得人的事儿,其中最惴惴不安的当属亨德森。听到马克和史蒂文斯进门,亨德森猛地跳了起来,手挠着脖颈。 “慌什么,”马克恼火道,“我们又不是去犯罪。东西都准备好了吗,帕廷顿?特德,你别闲着了,过来给灯添一下这个。”马克从水池下掏出两盏提灯和一大罐煤油,“我还准备了手电筒,但挖墓时我们只能用提灯照明。希望我们一切顺利,这些锤子到时候动静肯定不小……”他突然疑惑道,“亨德森,你不是想——” 亨德森依然挠着后脖颈,他扫了眼四周,声音低沉且透着委屈道:“马克先生,您别生气。我不喜欢我们一会儿要做的这种事,您父亲也不会喜欢我这么做。但如果您说没问题,那我就照办。如果有必要的话,我可以把锤子稍微包一下,那样到时候动静就没那么大了。您还记得吗,有次我们重新砌花园墙,不巧伊迪丝小姐正生病,我们当时用的也是这个办法。但我觉得那儿离路那么远,不会有人听见的。没错,那么远谁也听不见。我只担心您夫人、妹妹或者我妻子,或者是奥格登先生突然回来。要我说,您也清楚,奥格登先生可是个好奇心很重的年轻人,如果让他发现的话……” “奥格登现在正在纽约呢,”马克不耐烦地说道,“其他人我也都安排好了,他们下周才会回来。大家都准备好了吗?” 史蒂文斯在厨房碗柜里找到锡漏斗,给提灯加了油,随后一行人带着工具出了后门。马克和亨德森在前方带路,手里的提灯晃晃悠悠照亮了一行掘墓人的身影。那种提灯本是用于提醒人们小心火车经过,现在则成了掘墓人的指路灯。不管怎样,庄园可不欢迎这种人。他们走在碎石铺成的宽阔道路上,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两边的下沉式花园,然后是一排排高耸的榆树,路的尽头则是那座沐浴在星光下的小教堂。此刻,他们正经过亨德森一家所住的小房子,又继续向前走了大约二十英尺,在离小教堂前门不远处,马克和亨德森放下提灯。亨德森将靴子跟踩进土里,用脚画出要挖的范围。 “从现在起,所有人都小心点,可别冤死在别人的铁镐下。”亨德森的语气里透着幸灾乐祸,“我只有一个要求,千万小心。先用镐刨个洞,把铁棍插进去,然后再用锤子。我要说的是……” “行了,”帕廷顿兴冲冲地道,“赶紧开挖吧。” 众人的铁镐砰的一声落下,发出的巨大动静吓得亨德森叫出声来。 两个小时过去了,史蒂文斯的手表显示现在是差一刻午夜零点。史蒂文斯坐在路边潮湿的草丛中,大口喘着粗气,浑身黏糊糊的。吹着凉风,他的心怦怦直跳,整个人像被榨干了力气,要怪就怪自己长期的伏案生活,是吧?没错。但是,或许马克是个例外,四个人中就数他力气最大,刚才条石的全部重量好像都压在了他身上。 撬开铺好的路面并不难,只是动静太大,感觉都传到半英里之外了,马克甚至亲自去前门听了一下,看是否也听起来那么响。清除碎石和泥土也不难,但颇有军人作风的亨德森坚持要求把泥土和砾石都整齐地堆成一堆,他们为此浪费了不少时间。接下来,最费力气的当属抬起一块近半吨重的条石,抬起来时,帕廷顿手一滑,石头摇摇晃晃,那一刻史蒂文斯还以为整块石头会压到他们身上。现在,条石已经竖起,靠自重立在一边,看上去好像打开的箱盖。地下墓室的入口则像箱子的内壁,四面都是石墙,只需再往下走一段十英尺长的石头台阶就可以进入墓室了。 “终于成功了!”尽管气喘吁吁,止不住咳嗽,帕廷顿依然按捺不住心中的兴奋道,“用不着我再做什么了吧?没有的话,我就先回屋洗手,为接下来要做的事作准备去了。” “你还可以喝上一杯,”马克喘着气关切道,“我不会怪你的。”然后他举起提灯,转身对着亨德森不怀好意地咧嘴一笑,问道:“亨德森,我的老伙计,你来打头阵?” “不,我可不要,”亨德森断然拒绝,“您知道我不行。我从来都没下去过那地方,不管是您父母还是您伯伯下葬,我都没下去过。要不是您需要有人帮您抬棺材,我这次也不会下去——” “没事的,”马克举高提灯,安慰他道,“你不想下去也没关系,木棺材不沉,两个人就可以轻松抬起来。” “哦,我会下去的,您可以在这上面下个天大的赌注,我肯定会下去的。”亨德森逞强的语气里透着一丝恐惧,“您跟我说什么下毒,说得跟小说里似的!还下毒!要是您父亲现在还活着,会先把您毒死!我这辈子从没听过这么荒唐的事。我知道,我知道,我不该对您这么无礼。我只是个糟老头子,只是在您小时候把您照料得健康又结实的那个老头子……”他停下来,吐吐口水,轻声嘀咕着他之所以抱怨的真正原因:“说真的,我总感觉附近有人在偷看我们,你们难道没感觉吗?从我们一到这儿,我就觉得周围好像有人。” 亨德森飞快地瞥了眼身后。史蒂文斯站起身,搓着僵硬的双手,来到地下墓室的入口,站在马克和亨德森身边。马克将提灯照向四周,风从榆树林中沙沙穿过,此外一片沉寂。 “好了,我们下去吧,”马克毅然道,“帕廷顿一会儿会过来和我们会合。提灯就留在上面,它们太消耗氧气,下面没有通风设施,我们要尽可能保证氧气充足。你们闻到墓室里空气的味道了吗?我这儿有手电筒……” “您的手在抖,马克先生。”亨德森道。 “别胡说,”马克回道,“快跟上!” 通向地下墓室的一小段台阶很潮湿,但因为完全与外界隔绝,所以没长青苔。密闭环境下的空气吸进肚里甚至有些温暖。台阶尽头有一道圆形拱门,门框上已经腐烂的木门摇来晃去,墓室内本来沉闷的空气因为他们的闯入开始流动起来。马克用手电筒查看着墓室内的情况。史蒂文斯本以为墓室十天前刚被打开过,现在进去不会太难受,可潮湿封闭的墓室内依然弥漫着一股呛人的花香味。 在手电筒的照射之下,他们眼前出现一间长约二十五英尺,宽约十五英尺的长方形墓室,由巨大的花岗岩建成。墓室中间有一根八角形的花岗岩柱子,支撑着拱形的屋顶。墓室两侧,在正对门口的长墙和右手边的短墙上,棺材分几层放在壁龛里。这些棺材一直排到了墙边,而且每个壁龛的空间仅比棺材大一点,显然是出于商人式的节省空间的考虑。德斯帕德家族祖先的棺材在最上层,大多数壁龛上都有大理石的墙面装饰、花纹图案、一两位面露悲伤的天使,甚至还有拉丁文颂词;下层的壁龛则相对朴素。有几层的壁龛已经满了,还有几层几乎空着,每一层可容纳八口棺材。 在地下墓室的另一端,也就是他们的左侧,借助手电筒的光,可以瞧见墙上有一块高高的大理石纪念牌匾,上面刻着墓室中安息者的名字。牌匾上方有一座双手捂脸的大理石天使雕像。牌匾两侧各有一个大理石的大花瓶,每个花瓶上还耷拉着一大束枯萎的花,地板上洒落的花则更多[原注:聪明的读者可能已经发现,本书的地下墓室主要借鉴了位于阿伯丁市附近杜内赫特镇的一座真正墓室。威廉·罗海先生曾在《你的判决是什么?》一书的“杜内赫特神秘案”一章中对这座墓室作过精彩的描述。]。史蒂文斯瞧见牌匾上的第一个人是:保罗·德斯雷,1650—1706。18世纪中期刚过,上面的人的姓氏就都变成了“德斯帕德”,或许是因为在法国-印第安人战争中,这个支持英国的家族认为应该把自己的姓改成英国姓。名单最后赫然刻着的名字把他们拉回了现实:迈尔斯·班尼斯特·德斯帕德,1873—1929。 马克移开手电筒搜寻着,在正前方的墙上找到了老迈尔斯的棺材。他的棺材位于最下层,是这一层中的最后一个,离地面只有几英尺高。老迈尔斯棺材左侧的壁龛里都已经放了棺材,右侧还剩下几个空壁龛。他的棺材很好找,因为其他棺材都因年头久远而生锈或腐蚀了,但他的还很新;此外,他的棺材也是墓室里唯一一口木制棺材。 他们沉默着站了片刻,史蒂文斯甚至可以听见身后亨德森的呼吸声。马克转身将手电筒递给亨德森。 “给我照着。”马克一开口,自己也被传来的回声吓了一跳,那回声似乎能激起尘土,“来,特德,你拉这边,我拉另一边。我自己也能抬起来,不过我们最好小心点。” 两人刚要迈步向前,突然听见身后台阶上传来脚步声,所有人都吃了一惊,马上回身。放在墓室入口的提灯还亮着。来的人原来是帕廷顿,他手里抱着包和盒子,盒子上还放着两个普通玻璃罐。史蒂文斯和马克分别站在棺材两侧,将手伸进壁龛,用力向外一拉…… “感觉轻得吓人。”史蒂文斯脱口而出。 马克一声没吭,神色看上去前所未有的惶恐。橡木棺材不大,四面抛光。老迈尔斯的身高只有五英尺六英寸。棺材上的银制名牌写着老迈尔斯的名字和生卒年月。两人轻轻一用力便将棺材抬出,放到了地上。 “这棺材也太轻了。我跟你说,”史蒂文斯忍不住道,“看这儿,开棺用不着螺丝刀,棺材中间有两个螺栓和锁扣。抓紧了。” 帕廷顿叮当一声将玻璃罐放在地上,拿出一条显然准备用来包尸体的床单。马克和史蒂文斯用力拉出螺栓,打开了棺材盖板…… 棺材里空空如也。 亨德森哆哆嗦嗦地举着手电筒,棺材底部铺着的白色缎子在手电筒的光下闪闪发亮,纤尘不染,但空无一物。 所有人面面相觑,墓室内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马克腿一软突然蹲下,差点摔了个四脚朝天。他和史蒂文斯下意识地翻过棺材盖板,再次查看了盖板上的银制名牌。 “我的天——”亨德森惊得话只说了一半。 “你——你们说,我们是不是开错棺材了?”马克失神落魄地问道。 “我可以对着《圣经》发誓,就是这口棺材,”亨德森信誓旦旦道,他的手颤抖得厉害,马克只好伸手接过他手中的手电筒,“我亲眼瞧着他被放进了这口棺材。瞧,这儿还有棺材被抬下来时在台阶上磕的印子。另外,怎么可能认错呢?其他棺材都是——”亨德森指着各层壁龛里的钢制棺材。 “那就没错了,”马克道,“这肯定是迈尔斯伯伯的棺材。可他呢?他的尸体哪儿去了?” 大家在昏暗的墓室中你瞧瞧我,我瞧瞧你。史蒂文斯脑中闪过的几个灵异的念头,和墓室中的空气一样令人窒息。他们之中好像只有帕廷顿还很冷静,这或许要归功于他作为一名医生的常识,不过也没准是威士忌的功劳,他不耐烦地说道:“大家都冷静点,”还伸出一只手搭在马克肩膀上,高声道,“听着!别胡思乱想。只是尸体不见了而已,这有什么?你们应该知道这说明什么吧,是不是?这只说明,有人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抢在我们前头把尸体偷走了。” “这怎么可能?”亨德森显然对这个说法表示质疑。 帕廷顿瞧着亨德森。 “我是问,怎么做到的?”亨德森又拔高声音问道。他向后退了几步,手在身后上下摸索,似乎棺材里尸体的凭空消失让他产生了某种不祥的预感。马克将手电筒照向亨德森的脸,亨德森嘴里不满地咕哝着,用灯芯绒上衣的袖子抹了把脸,仿佛要把什么东西抹掉似的。“偷尸体的人是怎么进来又出去的?我就想知道这点,帕廷顿医生。刚才我说了,我可以对着《圣经》发誓,这确确实实是迈尔斯先生的棺材,我亲眼瞧着迈尔斯先生的遗体被放进棺材,然后抬到这里。另外我还要告诉您,帕廷顿医生,没人能够进来又出去。您瞧瞧,我们四个人忙活了两个小时,折腾了好一通才打开入口,弄出的动静甚至能吵醒死者。我和我妻子就住在二十英尺之外,您觉得有谁可以躲过我们,神不知鬼不觉地打开入口?而且我家房子的窗户还开着,我这人睡觉还轻。不只如此,那人还得把一切复原,需要和好水泥重新铺好路面。您觉得有这种可能吗?还有,这路面是一周前我刚铺好的,我知道路面什么样,现在的路面和我当初铺的一模一样。我可以当着上帝的面发誓,这路自从被铺好后就再没人动过,不可能有人进过墓室!” 听了亨德森的反驳,帕廷顿一点也不生气。“你说的我都相信,我的朋友。但是你别胡思乱想好吗,我的要求仅此而已。如果偷尸体的人不是从入口进来的,那么墓室或许还有其他入口。” 马克沉吟道:“墙壁都是花岗岩。屋顶是花岗岩,地面也是花岗岩。”他跺了跺脚,“墓室没有其他入口,整座墓室都是用花岗岩建成的。你的意思是,墓室或许有秘密通道,或是什么类似的东西?那我们可以找一找,但我十分确定没有。” “我想问一下,”帕廷顿道,“那你觉得这事该怎么解释?难道你认为你的迈尔斯伯伯自己爬出棺材,从墓室跑了?” “你们说,”心急的亨德森畏畏缩缩地问道,“会不会有人把迈尔斯先生的遗体放进其他棺材里去了?” “我觉得那不太可能,”帕廷顿道,“因为这还是无法回答你刚才提出的问题:人是怎么进来,又怎么出去的。”帕廷顿想了想,又说:“当然了,除非是在棺材被放进壁龛之后,有人趁墓室没封死,找机会偷走了尸体。” 马克摇摇头道:“那肯定不可能。举行下葬仪式时,牧师就是在墓室里念了‘尘归尘,土归土’的悼词,当时他身边围了一大群人。之后,大家都从台阶走出去了。” “最后离开墓室的人是谁?” “是我,”马克面带嘲讽道,“我得留下吹灭蜡烛,然后把放蜡烛的铁烛台收好。当时圣彼得教堂的牧师就在台阶上等我,整个过程只用了一分钟,我可以向你保证,我和牧师可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等你们所有人都出了墓室之后。” “所有人一出来,亨德森和他的助手就开始动手封死墓室。当然,你也许会怀疑他们搞了鬼,但当时一直有人瞧着他们干活。” “好吧,如果这也排除了,那我的猜测就无法成立了。”帕廷顿耸耸肩嘟囔道,“但马克,别觉得这是一个疯狂的恶作剧。出于某个该死的原因,有人把尸体偷走处理了,或藏起来了。你难道没瞧出这里的问题吗?这是在我们今晚行动之前先发制人。就我来说,我现在已经确定,你伯伯肯定是被毒死的。现在除非找到尸体,否则凶手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你们的家庭医生已经断定你伯伯是自然死亡。尸体现在又不翼而飞了。你是个律师,你应该清楚,这件案子需要犯罪物证。尸体没了,如何证明你伯伯不是自然死亡?你有强大的辅助性证据,没错,但足够充分吗?你在牛奶、鸡蛋和红酒的混合物残渣里发现了两格令砒霜,在你伯伯房间里发现了装有残渣的杯子。好,那又怎么样?有人瞧见你伯伯吃了吗?谁能证明他确实吃了,或者这东西和他的死有关系吗?如果你伯伯觉得吃的东西不对劲,他难道不会亲口说吗?恰恰相反,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来说,我们只能确定你伯伯喝了牛奶,而你检验过牛奶,牛奶没问题。” “您自己真该去做律师。”亨德森不悦道。 帕廷顿转过身道:“我说这些只是想让你们明白下毒的人为什么偷走尸体。我们必须搞清楚凶手是如何做到的。现在,我们手上只有一口空棺材——” “也不完全是空的。”史蒂文斯道。 史蒂文斯刚才一直使劲盯着棺材瞧,太过专注以至于差点忽视了一件东西。现在,被绸缎衬里的光芒所掩藏的某样东西呈现在他眼前。那东西位于棺材一侧,大致在本应在此长眠的死者的右手处。他弯腰把东西拿了起来,给大家看。那是一根普通包装用绳,大约一英尺长,等距系着九个绳结。 [book_title]7 一小时后,四人跌跌撞撞沿台阶出了墓室,重新呼吸到了新鲜空气。现在,他们已经确定了两件事: 一、墓室里没有秘密通道,也没有其他出入口。 二、尸体已然不在墓室里,并没藏在其他棺材中。 他们把下层所有的棺材全都往外拉出一定距离,挨个查了一遍。虽然不可能一一开棺检查,但厚厚的积灰、斑斑铁锈和紧锁的棺材盖板足以说明这些棺材自被放进来后就再没被动过。帕廷顿又喝了一小杯威士忌,最终放弃寻找回主宅了。不肯罢休的亨德森和史蒂文斯则取来梯子,爬到高处检查了最上层德斯帕德家族祖先们的安息之地;对这种大逆不道的事,马克深感惶恐,拒绝帮忙。但是,高层壁龛里的所有东西几乎一触即碎,这更说明上面也无法藏尸。最后,马克甚至把大花瓶里的花都拿出来,将花瓶放倒,也一无所获。至此,他们已彻底检查了墓室的每个角落,所以可以确定尸体不在墓室里。而他们所处的又是一个花岗岩石室,所以另一种可能也被排除了。即使退一万步讲,真有人以不为人知的方式溜进墓室,像蝙蝠一样悬在成排的棺材上方,然后把尸体从棺材里搬出来——这画面想必连富塞利[亨利·富塞利(Henry Fuseli,1741—1825),瑞士画家,久居英国。他偏爱超自然主题,其作品明暗对比强烈,富有幻想色彩,充满暧昧不明的隐喻。]和戈雅[弗朗西斯科·何塞·德·戈雅-卢西恩特斯(Francisco José de Goya y Lucientes,1746—1828),西班牙浪漫主义画派画家。戈雅的画风奇异多变,对后世的现实主义画派、浪漫主义画派和印象派都有很大影响,他的一些画作以阴暗恐怖而闻名。]都会觉得毛骨悚然吧——然后呢,出于某种无法解释的原因,他试着把尸体放在别的地方,但问题还是墓室里实在找不出藏尸之处了。 一番折腾之后,时间已接近凌晨1点,墓室里所有人的鼻子和肺都忍耐到了极限。跌跌撞撞一出墓室,亨德森便一头扎进路旁的树林里,史蒂文斯听到那边传出强烈干呕的声音。他们回到亨德森家的小石头房子,进了狭小的客厅,打开灯。亨德森擦着额头的冷汗,很快也跟进了屋,然后默不作声地煮浓咖啡。最后,在这个装修花哨的小屋里,四位浑身脏兮兮的掘墓人围坐在桌旁,默默无言地喝着咖啡。壁炉上放着一些镶框照片,照片包围中的钟表显示差十分钟凌晨1点。 “打起精神来。”帕廷顿终于开口道,他脸色越来越难看,两眼愈发昏沉,好不容易才点燃香烟,“先生们,有一个问题需要我们解决,一个有趣的难题。我建议趁马克还没胡思乱想,我们先把它搞清楚……” “该死,你怎么总是管我是怎么想的?”马克高声质问道,“除了这个你还能说点别的吗?你有什么高见我不知道,但你之前所说的只是想让大家质疑亲眼见到的事实。”马克不再盯着自己的杯子,抬起头问道:“特德,这事你怎么看?” “我先保留意见。”这是史蒂文斯的心里话。他脑子里正翻来覆去想着玛丽说的那句神秘的话:“今晚你们要掘墓,不过我猜,只是猜而已……你们什么也找不到。”不能让人看出自己的反常,他虽然心里有几个令人不快的猜测,却要装作镇定自若。最好让帕廷顿继续他那平淡无奇的推测。此刻史蒂文斯感觉头晕目眩,喉咙也被热咖啡烫得生疼。他故作轻松地身子向后一靠,突然发现衣服侧兜里鼓鼓的。有什么东西?原来是给提灯添油用的漏斗。想起来了,他给第二盏提灯添灯油时,有人让他拿几把镐和锤子,于是他就顺手把漏斗放进兜里了。他的手不自觉地在兜里摆弄着漏斗,突然想起玛丽有一个令人费解的怪癖:瞧不得漏斗这种极为平常的东西。为什么会这样?总得有个理由吧?他听说过有人讨厌猫,讨厌某种花,或者讨厌某类珠宝,可从没听说过谁害怕漏斗……这就像怕看见烤箱,或不愿意待在有台球桌的房间里一样,没有任何道理。 史蒂文斯脑中想着这些,嘴里却说道:“医生,你有什么推论吗?”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纠正一下,我现在已经不是医生了。”帕廷顿认真地瞧着自己手中的雪茄道,“我觉得这不过又是老一套的密室谜题,只是更难罢了。这次要搞清楚的不仅是凶手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出上锁的房间,因为这房间不只上锁这么简单。想从这儿进出简直难上加难,毕竟这是一个完全由花岗岩建成的地下墓室,没有窗户,封闭入口的也不是门,而是一块重约半吨的条石;墓室上面是六英寸厚的碎石和泥土,以及水泥铺成的路面,而且有人发誓路面没被动过。” “我发誓,”亨德森道,“肯定没人动过。” “很好,那现在不仅要搞清这人如何进出墓室,还要解释尸体是如何从墓室神奇消失的。这真是绝了……关于密室的常见诡计我们差不多都知道,”帕廷顿不自信地对大家笑了笑,“起码可以试着通过排除法找出答案。现在共有四种,也只有四种可能。经过对墓室的彻底检查,我们已经排除了其中的两种可能。首先,墓室没有秘密通道;其次,尸体也不在墓室内。大家同意吗?” “同意。”马克道。 “那就只剩下另外两种可能了。第一种可能,虽然亨德森先生说没发现任何异常,而且他和妻子的住处距离墓室只有二十英尺,但确实有人设法在夜里进了墓室,之后又神奇地把一切复原了。” 亨德森对这种假设颇感不屑,甚至懒得回应。他转身坐在嘎吱作响的高靠背柳条摇椅上,双臂抱胸,有节奏地用力摇晃,以至于椅子甚至开始移动了。 “嗯,我自己也认为这不太可能。”帕廷顿坦然承认道,“那么,就只剩下唯一的可能了:尸体根本就没被放进墓室。” “哈,”马克用手指敲敲桌子,补充道,“我觉得这也不可能。” “我也觉得这不可能。”亨德森附和道,“帕廷顿先生,我并不想总插嘴,显得不管您说什么,我都跟您作对似的,但我得告诉您,这是您作出的最荒唐的推论。我这么说可不是无凭无据的,如果您认为迈尔斯先生的尸体没被放进那地方,那就是说殡葬承办人和他的助手搞了鬼。但说实话,帕廷顿先生,您心里清楚这是不可能的,是不是?我来跟您说说当时的情况,殡葬人员忙活时,伊迪丝小姐要我守在旁边,一直守着迈尔斯先生的尸体,怕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我也如实照办了。” “您应该知道,现在下葬已经不像从前那样,把遗体放进棺材,让人们在客厅里围棺材绕一圈瞻仰遗容。他们就在床上对尸体进行防腐处理,待时间一到,就把尸体放进棺材,封棺,然后由抬棺者抬走下葬。明白了吗?迈尔斯先生下葬也是这个流程。殡葬承办人把迈尔斯先生的尸体放进棺材时,我就在房间里瞧着……我按照伊迪丝小姐的指示,几乎没离开过。葬礼前一晚,我和我妻子守了一夜……嗯,他们把迈尔斯先生的遗体放进棺材,拧上螺栓,封好棺材盖板,随后由进来的抬棺人接手,直接将棺材抬进了那地方,我一直在后面跟着,然后,”为突出葬礼的体面,亨德森急切地补充道,“抬棺材的人里有法官、律师和医生,您绝不会认为他们在搞鬼吧?” “他们直接把棺材抬下楼,来到后院,经过这儿,就是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然后直接进了那地方。”亨德森用手指着墓室的方向道,“不下去的人就围在入口,听牧师祷告。等进了那地方的人从那里出来,下葬仪式就结束了。紧接着我的助手巴里和麦凯尔斯,同小伙子汤姆·罗宾森一起重新封死了入口。我回家换了一下衣服,然后马上出来指挥他们干活。就是这样。” 摇椅像要提示讲话结束似的,发出嘎吱一声响,然后转向了放着盆栽的老式收音机,摇晃的力度慢慢缓和了下来。 “该死!”帕廷顿叫道,“这也不对,那也不对,肯定有一个是对的!你们总不会相信有鬼吧,啊?” 摇椅的嘎吱声渐归沉寂。“上帝在上,”亨德森缓缓道,“我想我相信。” “真是荒唐!” 亨德森双臂依旧抱胸,皱眉盯着桌子。 “不过,您注意,”亨德森道,“我不在乎这世上到底有没有鬼。如果您想说的是鬼很可怕,那我要说我不怕鬼,哪怕此刻有鬼走进这个房间,我也不怕。我不迷信,迷信的人才怕鬼。”他想了想,又说道:“您知道吗,我一直记得四十年前,我老家宾夕法尼亚州那个老巴林杰曾对我说过的话。老巴林杰应该至少九十岁了,他总戴着一顶优雅的高顶礼帽。你每天都能见到他,他像其他人一样在花园里除草,在房子周围忙这忙那。有一天,所有人都被这个老头吓了一跳,九十多岁的他穿着衬衫,戴着高顶礼帽,竟然在他家的斜屋顶上修瓦片,屋顶离地足有六十多英尺高。他家房后有一块废弃很久、无人在意的旧墓地。每当巴林杰先生想铺地窖,他就翻过栅栏,从墓地里取几块墓碑。没错,先生们,他就是这么干的。 “记得有次我经过他家后院,碰见他正在挖墓碑,就问他:‘巴林杰先生,您这么做难道不怕出事吗?’巴林杰先生倚着铁锹,向后吐了一口嚼烟草时流的口水,说:‘乔,我一点儿也不怕死人,你也不要怕,倒是那些活着的混蛋才需要我们小心提防。’是的,先生们,他当时就是这么说的,我一直记得清清楚楚。他说‘那些活着的混蛋才需要我们小心提防’。没错,先生们,死人伤害不了你们。起码死人伤害不到我,我是这么想的。至于到底有没有鬼,有天晚上我听收音机里说,莎士比亚曾说过——” 马克没打断亨德森,而是好奇地瞧着他。亨德森缓缓摇着摇椅,眼睛直勾勾盯着桌边,一脸茫然。不管他觉得死人和活人哪个更危险,他显然已经被吓破了胆。 “有件事我想问你,”马克飞快问道,“你妻子跟你说过她跟我讲的那件事吗?” “您是说在迈尔斯先生过世的那个晚上,他房间里有个女人的事?”亨德森问道,眼睛依然盯着桌边。 “是的。” 亨德森想了一下,承认道:“是的,她跟我讲了。” “之前我说过,”马克转身瞧着另外两人道,“这件事我先不告诉你们,怕你们听了不相信我。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们了,因为连我自己都被搞糊涂了,不知道该相信什么,不该相信什么了。” “首先,我之前说的有一点非常关键,那就是亨德森夫人离开庄园一周,直到我们出发去化装舞会时,她才回来。也就是说,她不知道露西和伊迪丝那天的打扮……等等!”马克转头瞧着亨德森道,“除非你跟她讲过。你妻子那天回来后,你跟她描述过露西和伊迪丝穿什么衣服吗?” “我?我没有,”亨德森大声道,“我自己都不清楚她们穿的是什么。我只知道是漂亮衣服。漂亮衣服就是漂亮衣服,对我来说看着都一个样。没有,我什么也没说。” 马克点点头。 “我现在就把亨德森夫人告诉我的讲给你们听。那天晚上,也就是星期三的晚上,大概在晚上9点45分,亨德森夫人从火车站返回了庄园。她先在主宅巡视了一圈,检查房子里是否井井有条。一切正常。她敲过迈尔斯伯伯的门,迈尔斯伯伯虽没开门,但隔着门答应了。亨德森夫人也跟伊迪丝一样,有点担心迈尔斯伯伯。亨德森夫人住在主宅后院,就是我们现在所在的这个房子,除非迈尔斯伯伯打开窗户大喊,否则她根本听不到主宅的动静。于是,亨德森夫人跟伊迪丝想得一样,打算上楼坐在走廊里,或至少待在楼下。可迈尔斯伯伯不同意,而且显然有些恼火,嘴里念叨着‘你们把我当什么,不能自理的病号吗?我一直跟你们说,我好着呢。回你自己该待的地方去’之类的话。亨德森夫人听了十分惊讶,因为迈尔斯伯伯通常都彬彬有礼得近乎滑稽。亨德森夫人只好答应他:‘那好吧,那我晚上11点再来瞧瞧您。’ “晚上11点,她又回主宅去瞧迈尔斯伯伯,结果就碰到了她跟我讲的事。 “过去的整整一年里,每个星期三晚上11点,亨德森夫人都会准时收听一档广播节目,从这节目开播起就从没间断过。那节目叫——”提起这个节目,马克的语气里满是嘲讽和厌烦,似乎一点也不觉得那节目有趣,“叫《英格尔福德的舒心甜歌时刻》,实际上就是播放半小时的轻松歌曲,给舒心糖浆打打广告。” 亨德森眨了眨眼,听马克这么说,他显然大吃一惊。“那可是很好听的音乐,”亨德森热切地说道,“非常好听,您别忘了,它们听起来让人觉得内心平静。”亨德森瞧着其他人,“马克先生其实是想说,我这儿有个收音机,收音机是好的。可最近连着几星期都收不到广播节目,于是我妻子就想能不能把收音机拿到主宅去,她想在那儿听《英格尔福德的舒心甜歌时刻》。” “是的,这正是我想说的。”马克道,“另外,我着重强调那个广播节目是想说——嗯,节目没有什么涉及暗黑世界的内容,一切都正常。你们明白吗?假设黑暗邪恶力量真的可以轻松进入我们的生活,通过《英格尔福德的舒心甜歌时刻》这样平淡无奇的广播影响我们……那这种力量一定是又强大又可怕。我们人类聚集在城市之中,夜里亮起万家灯火,如同点点篝火。我们可以让大洋彼岸的声音漂洋过海为我们歌唱,驱散我们心中的孤独。我们过上了温暖舒适的生活,再不必于漆黑的夜里在荒地中踽踽独行。但假如你,特德,在你的纽约公寓里;而你,帕廷顿,在你的伦敦公寓里;或者说某人在世界某处的家里——当你夜里回到家,打开普普通通的门,突然听到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声音,我想你肯定不敢去瞧伞架背后,或者到地窖里给炉子加煤,因为你会害怕有什么东西爬出来。” “大家听到了吧,”帕廷顿斩钉截铁道,“这就是之前我为什么说马克喜欢胡思乱想。” “是的,你说得对。”马克咧嘴一笑,点点头,然后深吸了一口气道,“好了,那我们言归正传。亨德森夫人急匆匆跑上楼,不想错过晚上11点的广播节目。有一点需要说明,收音机被放在二楼阳台。更多细节我先不说,因为之后要讲。你们只需知道阳台一端有一扇通往迈尔斯伯伯房间的玻璃门。我们总问迈尔斯伯伯为什么不把阳台改成他的个人专用阳台,因为那阳台我们几乎不用,可不知为何,他就是不喜欢那样。他给玻璃门挂上了厚厚的帘子。那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阳台,与主宅的其他地方相比,看起来要现代一点,装修都是现代风格:柳条编织的家具、色彩明亮的桌椅套,还有绿植等等。 “亨德森夫人上了楼,担心自己赶不上收听广播,所以在迈尔斯伯伯门外没多逗留,只敲了敲门,问了声:‘您还好吗?’听到迈尔斯伯伯回答‘好,都好’之后,她就继续走过走廊,转弯进了阳台。我要说明一下,迈尔斯伯伯不反对听收音机,出于某种他自己才知道的古怪原因,他常说他也喜欢听,所以亨德森夫人没有任何顾虑。亨德森夫人打开阳台的落地灯,坐了下来。灯与迈尔斯伯伯那扇玻璃门相对,在阳台离玻璃门最远的那一端。收音机刚开始工作时发出滋滋滋的电流声,就是在这时,亨德森夫人听到迈尔斯伯伯房间里有女人说话的声音。 “亨德森夫人吓了一大跳。她知道只要可以避免,迈尔斯伯伯就不会让别人进他的房间,而且也知道主宅里当时没有其他人,或者说其他人本应该都出去了。一开始她怀疑(这是第二天早上她告诉我的)那女人是家里的女佣玛格丽特。亨德森夫人知道迈尔斯伯伯是个老浪子,玛格丽特也颇有几分姿色,她还注意到迈尔斯伯伯总时不时偷瞧玛格丽特。迈尔斯伯伯不让别人进他的房间,但玛格丽特有时是个例外。(护士科比特小姐倒可以进去,但那是出于照顾病人的需要,而且她算不上漂亮,也是个本分人。)亨德森夫人坐在阳台上,看着收音机的指示灯慢慢亮起,节目就要开始时,她恍然大悟,明白迈尔斯伯伯今天脾气为何如此古怪了,难怪他执意不让任何人陪,连听到她敲门脾气都那么大。亨德森夫人——不喜欢这样。” 在说出最后几个字前,马克犹豫了一下,目光锐利地瞥了眼亨德森,亨德森看上去有些坐立不安。 “于是,亨德森夫人站起身,尽可能悄无声息地偷偷走到玻璃门前。房间里的女人还在讲话,声音很小,再加上开着收音机,亨德森夫人听不清女人在说什么。这时,她发现自己可以瞧见屋里面。玻璃门上虽然拉着厚厚的棕色天鹅绒帘子,可帘子拉得有点歪。在门最左侧偏高的位置,帘子鼓出来的地方露出了一条小缝,门的右下角也有一条缝隙。如果眯着眼用力向里瞧,可以通过这两条小缝看见屋里的情况。亨德森夫人先透过左上方的缝隙瞧了瞧,然后又从右下方的缝隙向里窥探。阳台上除了最远处那一盏落地灯,再没有其他灯,所以她不担心屋里的人发现有人偷窥……亨德森夫人原本担心房间里正在上演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一瞧发现并没有男女偷情的风流事,于是她终于松了一口气。可她又有点失望,而且渐渐感觉眼前的景象好像透着诡异…… “透过左边缝隙向里看,看到的是与玻璃门正对的墙,但只能瞧见墙上方的情况。那面墙是房子的后墙,上面开有两扇窗户。窗户中间摆着一把古怪的巴洛克风格的高靠背木椅,墙上镶着胡桃木的镶板,挂着迈尔斯伯伯喜欢的让-巴蒂斯特·格勒兹[让-巴蒂斯特·格勒兹(Jean-Baptiste Greuze,1725—1805),法国画家,擅长创作风俗画和肖像画。]所作的肖像画。亨德森夫人瞧见了椅子,那幅画也瞧得清清楚楚,但瞧不见人。于是她又从右边的缝隙向里瞧。 “这次她瞧见了迈尔斯伯伯和另外一个人。房间中那张床的床头靠着她右手边的墙,她可以瞧见床的侧面。房间里唯一的光线来自床头上方那盏昏暗的灯。迈尔斯伯伯穿着睡衣坐在床上,腿上扣着一本打开的书,眼睛直勾勾盯着亨德森夫人所在的方向——但他瞧的不是她。 “面对迈尔斯伯伯,背对玻璃门,站着一个小个子女人。我已经说过,房间里灯光昏暗,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