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牛虻世家 [book_author]伏尼契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58838 [book_dec]比阿特丽斯是牛虻的曾外祖母,她的一生遭受过各种苦难:婚前,她失去父亲;又险遭继父的蹂躏;婚后,爱子包比惨死,次子迪克天性贪婪,去做有钱人家的养子,她最敬爱的哥哥沃尔特舍己救人,横死海上;她本人又身患癌症。弥留时,她向养子亚瑟和女儿格拉迪斯祝福,希望他们能成为善良的人。这是一部心理小说,它着力塑造了比阿特丽斯这样一个典型人物,从她的坚强、善良和正直的性格中,我们可以看到牛虻性格形成的根源——这也是作者的立意之所在。 [book_img]Z_10312.jpg [book_title]第一部 第一章 1763年夏初的一天傍晚,沃里克郡巴顿领地的青年乡绅亨利.特尔福德正在伦敦的住所里,对着镜子摆弄自己高级衬衫的领子。他虽然尽心竭力梳妆打扮,但却毫无兴致。 这次,他倒是宁愿留在家里早点睡觉,因为社交界里那些高谈阔论早已使他厌倦,此外,一坐就到深更半夜,他也并不习惯,但是上了年纪的梅丽夫人写信告诉他,在她邀请的来宾当中有一位贵族小姐,很想给他介绍一下。他觉得,即使为了感谢她的关心,也应当去参加这次舞会,但是他知道,她这一片盛情音乐会是徒劳无功的。 如果说她没有能给他物色一个妻子,那也绝非她本人的过错。她心地善良,又喜欢为人作媒提亲,再加上姐姐的请求,她曾不遗余力地促成他的婚事;但到目前为止,在她给他介绍的那些女士当中,他认为没有一个可以成为巴顿领地的主妇的,这些女士的举止矫揉造作,有些也确实长得艳丽动人。他和别的男人一样,喜欢漂亮的女人——就像他喜欢爬满巴顿领地墙壁的玫瑰一样,但是给他未来的子嗣挑选一位母亲,却是一件严肃的事,其程度甚至超过为他的母牛挑选一头公牛,因此绝不能只根据他看中的一张漂亮脸蛋,就轻率地决定终身大事。那些娇生惯养的伦敦小姐不能生育和抚养健康的孩子,她们过分空虚的心灵也无法教育出笃信上帝的后代来。 他本人就是很多独到之外,更不用说整个巴顿领地了。镜子里映出一个仪表堂堂的青年人,虽然带点土气,显得血气方刚,但却体格魁梧,身心都很健康,宽宽的肩膀,身体又高又壮,如果骑在马上,一定十分英俊威武。金黄色的头发,宛如熟透的麦穗,在前额上曲卷着,活象一个古代斗士;两只灰色的眼睛相距较远,看上去十分天真,相形之下他那方方正正的下巴倒不大引起人们的注意了。他生活没有节制,又酪爱陈葡萄酒,到六十岁的时候,很可能挺胸凸肚,容易中风,性格也会相当暴躁,这种情况在英国中部富足的贵族中屡见不鲜。可以预料,如果他不注意,年满四十就会发胖。但现在毕竟为时尚早,他刚满二十六岁,风华正茂,具有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健美体魄。 他来到伦敦虽然没有达到目的,但此行终究是件快慰之事。当然,寻求这种快乐,代价很大,再次进行类似的旅行,也已无能为力,因为巴顿尽管是个极其富庶的领地,但毕竟不是金矿。即使他一无所获的回到家里,也别无他法,不得不和当地神父的女儿结婚,他也体验到,在上年纪以前,在尚未承担起家长的崇高义务以前,他已经象独身男人那样,尽情享乐了一番。以后他也不能当一个挥金如土、年轻漂亮的单身汉了。 他在规定的期限内,为亲爱的父亲服丧,整理遗嘱,心情十分悲痛。后来,他看到一切合理的要求都已经得到满足,领地的事务也井然有序,于是,他就找个机会来到首都,痛痛快快过了九个星期。他是个颇有教养的青年,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上流社会的受人尊敬的夫人们家里度过的,受到她们的关照,只有两次——也许三次——他在别的地方寻欢作乐,但是十分珍惜自己的健康和声望。现在,这种享乐已经使他厌倦,他思念巴顿和那些母牛了。 然而,毕竟不能不感到遗憾……他十分清楚,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样的妻子,他也知道,如果这次伦敦之行一无所获,他恐怕就很难找到称心如意的妻子了。在沃里克郡,即使他能遇上这样的姑娘,也得不到手。 家乡的显贵们心甘情愿给他写了许多推荐信。大家对他本人并没有什么反感,左邻右舍的达官贵人,对他这个既有道德又有很多财产的青年很亲切,因为他为竞选基金和公众的慈善事业捐了很多钱,他是一名出色的骑手,也是一名熟练的射手,又和他们的儿子一起上过学。尽管他们对他相当亲切,但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他们委婉地向他示意,他在伦敦能如愿以偿,因为那里没有人了解他的父亲。 对家乡这些勋爵和乡绅的宽宏大量的态度,他早就打心眼里感到厌恶。自从有了这种想法,他总觉得,他这个Parvenu的儿子,对土地有更大的权利,他与土地的关系,比任何一位梅丽或者蒙克顿都更紧密。不错,他父亲是个“粗野的暴发户”,卑贱的外来人,容许这种人在郡里活下去,只有由于需要而已。但他作为一个人——甚至作为一个领主——要比看不起他的那些趾高气扬的乡绅高尚的多。确实,他谨小慎微地骑在马上,害怕别人暗算,于是就成了人们嘲弄的对象。然而,他的佃户们都能喝上清洁的饮水,屋顶也不漏,这在许多其他领地上却根本做不到。此外,他还热爱巴顿的一草一木。 但是,一个人除了有父亲以外,还有母亲;亨利的母亲继承了巴顿的姓氏。所以从这一角度看,他没有贵族血统——他母亲的先辈对公爵毕恭毕敬。但他们占有土地的时间,比公爵一家占有土地的时间还要长得多了;在漫长的岁月里,他们在这块土地上劳动、生活和死亡,最后,这块土地把他们拴住了。 土地也拴住了亨利。这不能言传,只可意会,甚至不意会也可以。农场的生活,它的声音,它的气息——成堆的粪肥和收割的牧草、马匹的汗水、耕耘的土地、在桶里冒着热气的鲜牛奶——所有这一切都成了与亨利生活息息相关的一部分。巴顿是他生活的目的,也是他生存的基础——这一点他是不理解的。 特尔福德一家是靠作买卖发家致富的,而买卖并不总是光明正大的。亨利的父亲,年轻时还在利物浦当过奴隶贩子,但并非出于自愿。他的家庭早就和西印度群岛做这种买卖了,所以他父亲没有别的手艺。他父亲小时候,祖父用疯狂的毒打和粗暴的嘲弄,摧毁了他的意志,迫使他继承父业。他长大成人,家里已从买卖商品转到贩卖人口,他本人也成了一个失去自由的奴隶,俯首帖耳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最后,老暴君一命归阴,没有人掉一滴眼泪,这时他才从他厌恶地搞了二十年的那件罪恶勾当中脱身。这个胆小如鼠的老光棍,永远离开了利物浦和他过去的一切。然后,他就用自己的积蓄到处去换取进入幸福乐园的权利;在备受摧残的青年时代,他度过了沉痛而可耻的岁月,却憧憬着幸福乐园。在这个乐园里,周末一片宁静,羊羔欢快地跳跃,玫瑰盛开,文雅与善良同在,上流社会的风度和宽厚共存。 有人不断给他介绍一些“合适的庄园”,但他都是不中意。最后,在他途经沃里克郡西部的穷乡僻壤时,发现一处理想的地方;一长排低矮的老式红砖房、一座果园、一片长着紫罗兰的小树林,还有一处斯力亚特王朝时代的粮仓。在郁郁葱葱的果园里有一座诺曼底式农村教学所属的方形灰色钟楼;庄园前面那块绿油油的草地一直伸展到蜿蜒的小河边。他见巴顿家庭的这个农场,就再也看不上别的地方了。他悄悄地把一切情况都摸清了。 遗憾的是,这座庄园暂时还不出售,但大家都知道,无论卖掉它有多么可惜,主人迟早会这样做的。巴顿一家虽然并不是所谓贵族世家,但在当地颇受尊敬。可是各种灾难接踵而至……到现在,这家人都相继死去了,只留下一位小姐,她虽然无力操持家业,但却从未想过放弃农庄。可怜的姑娘忍饥挨饿,还是没有钱支付借贷的利息。其它她最好还是趁现在还有可能的时候,同意把庄园卖掉,因为债主们迟早要逼她卖掉,抵偿债务;只要有人愿意出合适的价钱,他们现在就可以这么做。对于一个绅士来说,这是一处不错的地方,他可以出钱雇一个护林人,看管那些野鸡。 他的愿望实现了。可是当他看到巴顿小姐那张娇嫩的脸蛋,听到她温柔的声调,嗅到她身上花粉的香味时,他这个过去的奴隶贩子动了恻隐之心,不忍心剥夺她这仅有的一点财产。她年约三十,是个老处女,尽管两鬓过早地露出白发,却仍十分艳丽动人。他不能把孤苦伶仃的姑娘赶出她的老家,她的那些亲人都是在这里去世的。最后,他终于和她结成终身伴侣。她呢,只要不离开巴顿,即使嫁给阎王爷,也心甘情愿。 与其说他们两人结婚成家,还不如说他们和这座老庄园结成良缘,但他们的婚事还是很幸福的。经过七年的和睦相处,特尔福德夫人去世了,她的丈夫成了一个难以慰藉的鳏夫。 父亲心地善良,一心一意想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绅士!他并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亨利着想。要想找一个比他更好的的父亲,是不可能的,现在,当一切都成为过去,当他再不会使感情形诸于色的儿子羞愧得面红耳赤的时候,亨利一想起他,心里就充满一片感激、爱戴的柔情。其实,大家怪罪他,只不过是由于他言谈粗俗,在宴会上举止不当、打猎时接二连三失误、见人低三下四、还似乎有点腼腆。 亨利小时候对父亲的这些小毛病总是十分生气,现在他后悔的是,他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典当的土地都已赎回,在保护得很好的树林里又出现了大群野鸟,于是巴顿变成了一座优雅的庄园,他是庄园的法定继承人,和心爱的家犬与马匹一起长大在,十分熟悉兰开夏郡的口音,也没有痛苦的往事。他一辈子没有去利物浦,没有见过载运奴隶的船只,也没有做过贩卖奴隶的勾当。甚至连他那些很早就去过伦敦的堂兄弟,也只是买卖白糖。凶狠的爷爷为家庭财富奠定的根基,已经去世多年,渐渐被人遗忘。应该有一代新人出世了。亨利的后代,如果有一个好妈妈,能进一所好学校深造,与任何人相比也不会相形见绌。但是他们的母亲要有一定的身份,因为特尔福德一家贵族气派十足,绝不会屈身俯就。这位母亲在沃里克郡要有相当的社会地位,才不至于受到亨利同学的妻子们的排斥和歧视。上哪儿去找这样的夫人呢? 他对同情他的孀居的伯爵夫人说过,对陪嫁绝不苛求。尽管他喜欢如花似玉的姿容,但未婚妻的相貌也只是次要的条件。简言这,他唯一的要求就是血统纯正(不论从直意还是从转意上说)、道德高尚、性情温顺;如果具备这些品质,任何一个姑娘都合他的心意,当然,她不应该沾染上教皇主义、宗派主义和其他荒诞无稽的东西,她应当深明事理,热爱农村生活、尊重善良的丈夫,看重崇高的社会地位。因为她是巴顿的主妇…… 想到这里,他双颊绯红,很难为情。他不愿意谈巴顿;他的庄园表面看来并不华丽,但却是一座地道的英国式的优美庄园:参天的榆树、盘旋在古色古香的褐色屋顶上的白嘴乌鸦、肥沃的土地、鲜花盛开的草地、花园、成排的果树、一头健壮的红色公牛,还有一头沃里克郡最好的纯种老奶牛。 伦敦之行已经接近尾声,他遇到的却是接连不断的挫折。他正在梅丽夫人豪华的房间里走来走去,一面探听参加舞会的年轻女客的情况,一面猜测,夫人信中提及的是哪一位。来宾中当然有很多待嫁的姑娘。他已经知道,有些姑娘对他来说是不合适的,另一些他则高攀不上——一个普通的乡绅根本没有资格去贪求公爵和部长的女儿。其他的女宾都是已婚的妇女、老处女、浑身珠光宝气的大财主的遗孀及其骨瘦如柴、体弱多病的女儿…… 最后,忙里偷闲的女主人把他介绍给一位活泼的、小巧玲珑的夫人,这位夫人嗓门洪亮,两眼炯炯有神,她急忙告诉他,和她一起来的还有她的那位“刚在社交界露面的”女儿。 刹那间,亨利的下嘴唇固执地噘起来,他的脸也变得很难看。难道他等待了九个星期,就是为了让人家给他介绍这么一个涂脂抹粉的放荡女人的女儿吗?大概从一开始起做母亲的就把这个姑娘拉到各个舞会上去,但却没有结果,否则为什么要这样纠缠不休?现在竟想把她推到他身上! 女儿会是什么样子,从做母亲的身上就可以窥出个端倪来。亨利刚会走路时,她可能象小猫那样漂亮,如今上了年纪,已经失去了魅力,还在那里卖弄风骚,装腔作势装成一副天真幼稚的样子,你再瞧她那副打扮! 使他最不痛快的是她的姓氏——卡斯特斯。半小时以前,他在呢面牌桌上不得不毅然打断一位卡斯特斯先生的话,因为这位先生毫不客气地非要跟他打一场令人生疑的赌。显然,那是她家的人——如果是她的丈夫,刚显得太年轻,如果是她的儿子,又显得太老。他是个卑鄙的家伙。尽管他眼皮上有一处难看的伤疤,却长得很漂亮,但又是一种令人生厌的漂亮。梅丽夫人可以认为他亨利是个粗野的乡下佬,但她也应该明白,他自有主见,不应该接近这群人。在沃里克郡,这一对男女就很难钻进梅丽夫人姐姐的家里。看来,伦敦的社交界并不那样严谨。 他客客气气打断了那位滔滔不绝的夫人的话头,灵机一动,编了一套瞎话,说他还要去拜访另一家人,然后就四处张望,寻找女主人,以便向她告辞。在一个清静的角落里,孤零零的坐着一位姑娘——一小时以前,她就这样坐在那里。亨利已经看了她好几次,每次都引起一种怜悯之心。他倒并不是对这个纤弱的、豪无生气的、平淡无奇的女性感兴趣,他只是觉得奇怪,为什么没有人跟他跳舞。看来,可怜的姑娘命中注定要坐到舞会结束了。 但这次他看到她时,感到一阵惊讶。并不是她的美貌引起他的注意。姑娘长得不错:体态匀称、苗条、五官端正、双眉秀丽。细细看去,她身上有一种独特而朴素的美。与那些艳丽夺目的鬈发相比,他倒是更喜欢她这种松软的浅灰色头发,头发比她脸色稍深一些,仿佛在她的面颊周围投下了一圈暗影。但这位年轻的姑娘过分消瘦,眼皮下有一圈黑晕。 亨利来伦敦的目的,原来要找一个性情愉快、面颊红润、体魄健康的女人,然而很难找到。而这一回,使他感兴趣的只是她那一动不动的姿态。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会这样纹丝不动地坐着。“好象猫守在老鼠洞旁边”,他暗看顾思忖,用经验丰富的猎人般的目光看了她一眼,竭力想弄明白,她怎么会变成一个几乎无法被人察觉的人。他又看了一眼。是的,她确实不易被人发现。如果不是那件白色连衣裙和暗色的墙壁形成强烈的对比,她就会和背景融成一体,就象一只卧在地上的兔子,与褐色的土地浑然一色似的。 他好奇地等待着,她终于动了一下。“动作还真优美!”他想。他见女主人,就请求她为他引见一下。 比阿特丽斯.里维斯小姐应他的邀请,立即站起身来。一眼就看得出来,她跟有名的舞蹈家学过舞,而且还是个有才华的学生——然而,跟一个没有笑容的姑娘跳舞,有什么乐趣呢?他请她坐下聊天,她从命了,脸上却仍是一副淡漠的表情。开始,他们的谈话并不投机。关于伦敦上流社会的生活,她知道的比他还少,他简直觉得,她孤陋寡闻。他想方设法打开僵尸,于是便打趣说,剧院里的观众总是象白嘴鸦似的嘁嘁喳喳。 “什么嘁嘁喳喳?”她困惑不解地问。 “春天,白嘴鸦聚在一起,议论夏天要干什么事情。” “是吗?我在书里倒是见过,可这是真的吗?” “真的,我在我们家后院年年都听到。” 她脸上头一次露出感兴趣的表情。他向她讲鸟儿在老榆树上的聚会,她听得津津有味,这使他十分高兴。 他又请她跳了两场舞,然后和她一起坐在花房里,推心置腹地对她讲起自己改饲草的理想。他向她描述心爱的无价之宝——古老的牧场,说那里的草是整个沃里克郡最好的,于是他头一次见到了她的笑容。终于从她嘴里吐出了三个字,这是整个谈话过程中,她主动说出——不是回答他的问题——的唯一的一句话: “我爱草。” 讨厌的卡斯特斯夫人一副少女打扮,穿着娇艳的服装,扭扭捏捏走到他们跟前,细声细气地说: “比阿特丽斯,亲爱的,咱们该走了。” 亨利目送她们离开。她是她的母亲,而那个家伙呢?他跟这位姑娘是什么关系?是她叔么?还是她异母哥哥?她的神态郁郁寡欢,这就不足为奇了。 他睡觉的时候,还竭力考虑这些问题的答案,早晨醒来,又想起她转过头时,头发上流溢出的那层淡灰色光泽、从前额到下巴那轮廓清晰的线条以及她听他谈论牧草时流露出来的庄重的笑容。他觉得,她本人象光滑的枝条上结出的一朵小花,娇小玲珑,不易察觉。但是,偶然射来束阳光,照在小花上,于是那些看来似乎很迷人的鲜艳的红玫瑰——比如汤普金斯夫人,或者是那个崭露头角的女演员——突然都变成了一堆堆烂白菜。 [book_title]第一部 第二章 第二天,亨利去拜访梅丽夫人,他克制不住好奇心,便问对方,卡斯特斯夫人和里维斯小姐是不是亲母女。怎么看上去完全不一样。 她的回答使他了解到很多情况。让他感到十分遗憾的是,她们确实是亲母女。梅丽夫人意味深长地停顿了一下,然后补充说,她想说他讲述一段悲剧的往事,希望他冷静地听下去。 亲爱的里维斯先生是位著名法官的儿子,也是梅丽夫人一家的老朋友。他长年患病,备受折磨,却默默地忍受着,终于大十四个月以前与世长辞了。他的遗孀完全不顾礼俗,匆匆忙忙与杰克.卡斯特斯结婚了,这个人出身高贵,但声名狼藉,而且比她年轻十一岁。目前还没有发生什么荒唐事,所以社交界也就没有把这对男女拒之门外。起码有些人家出于对已故的里维斯的敬意,还向他们敞开大门:大家都怜惜他身后的三个孤儿。只是这位可怜的寡妇还不明白,为什么卡斯特斯要娶她。法院的官吏盯着他不放,而他的那些亲戚这一次都坚决不愿意替他偿还债务。他不得不在两者之间作出抉择:或者找个有钱的妻子,或者因债务而进监牢。按他们目前的处境看,他不是难逃法网的。幸好,她前夫留下的大部分财产,只要儿子同意,她就可以支配。 她有一个儿子,比比阿特丽斯大五岁,当时在驻里斯本大使馆工作。他在品尝时曾多次受奖,牛津大学毕业年,被推荐到外交部门,因为他精通几国外语。 “任何一个教母,”老夫人骄傲的说,“有这样的教子都会引以为荣的。” 里维斯先生年轻时,也是个外交官。他本可以飞黄腾达,但在重病之后,双目抢眼,身体渐渐垮掉了,只好退休。以后几年,他一直靠着微薄的收入,住处在离伦敦不远的地方,翻译古代作品。他们一家从斯图亚特王朝时代起,就以学识渊博著称。他那个轻浮的妻子整天寻欢作乐,沃尔特功课繁忙,几乎不着家门,最小的女儿艾尔西还是个孩子。如果没有比阿特丽斯无微不至的关怀,这位可怜的盲人就会陷入孤苦伶仃的绝境。比阿特丽斯从十二岁开始,就寸步不离生病父亲的书房和卧室,给他解闷,既当他的秘书,又作他的护士。父女俩相依为命,他教她拉丁文和其他一些不是女人需要的学问,这使他感到十分快慰。 这种不寻常的生活,当然会使这个可怜的姑娘变得拘谨而孤僻。她十分腼腆,可以说是一个女学究。但这样一些缺点,在这样一个温文尔雅的可爱的姑娘的身上,会很快被克服的。不难想象,她继父的那些心术不正的狐朋狗友使她痛苦不堪。她一心盼望有一位高尚的人把她从这水深火热的处境中拯救出来,使她成为一个幸福的人。 亨利也衷心希望她能找到这样的人,但又不希望这个人就是他本人。他十分怜悯这个不幸的姑娘。她是个好姑娘,却又成了残酷命运无辜的牺牲品。一方面,他怜悯她,甚至多少有点钟情于她;但另一方面,因为他自己已经有了那个当过强盗的爷爷,如果再结下卡斯特斯这样一家亲戚,就会断送他的前程。特尔福德家庭贩卖奴隶的船只,靠别人的痛苦弄到手的财富、心狠手辣的爷爷,这些对于纯洁无辜的后辈来说,都是莫大的耻辱。他应该赶快回巴顿去。 他开始跟各家告别,当他拜访第二户人家时,遇见了喜笑颜开的卡斯特斯夫人,她那个沉默不语的女儿和她在一起,目光疲惫,表情淡漠。 啊,特尔福德先生!她刚才还问过,在哪儿能找到他。明天,他们要举行一次小小的晚会——一次简简单单的小型晚会!如果她不能敬请特尔福德先生光临,她丈夫无论如何也不会饶恕他的,她丈夫已经看上了他……他们住在城外,在凯特林附近,离伦敦不远。特尔福德先生也许愿意和他们在一起消遣一天,在北道恩斯小山上骑马,那真是幽静的去处!有一匹骏马供他使用。几匹纯种的马就是他们唯一的奢侈品。也许,他还可以赏光在他们那里住上一个星期吧! 亨利想,这真是活见鬼。尽管他早已向她和她的丈夫明白地表示过,他不愿意跟他们发生任何关系,可他们还是缠住他不放——真是厚颜无耻。后来,他对她表示感谢,接受她的邀请,这使他自己也感到奇怪。 他走了,心里十分气恼——他怎么让这个喋喋不休的婆娘把自己弄得这么尴尬呢?于是便宜想方设法找个体面的借口不去赴约。可是第二天早晨,他还是来到北道恩斯的山坡上,一面厌恶地、心不在焉地、闷闷不乐地听着主人的恭维话,一面热切的盼望赶快躲开他们。 简直是鬼使神差,他居然到这些人当中来了!一个令人讨厌的家庭——长年累月无所事事,恶毒造谣中伤,下流话不堪入耳,肆意挥霍浪费,家务搞得杂乱无章!他们用各种意大利式的“改革”,把一个好端端的英国式花园糟蹋得乱七八糟,而这些“改革”,看来没有一件能善始善终。四周的篱笆东倒西歪、贫瘠的土地上,杂草丛生——这些土地因为没有得到精心照料而感到悲愤。而那位卡斯特斯居然还大言不惭地谈论农村生活和他经营农业的得当,可是他连家犬肚子里的蛔虫都对付不了!这一对男女家里的一切,都华而不实,虚有其表;甚至连挑选马匹,他们也只是看重谱系,而不注意体质的优劣。不难想象,他们宁可花钱——更确切的说,花据为已有的别人的钱——购买一匹瘦马,只是因为它的祖宗曾在公爵的马厩里显赫一时,却绝不会去添置一匹能一口气把骑手驮上山的良马。 再看看那位娇生惯养的十六岁姑娘的放肆举止吧!当然不必过分责备她。在这样的家庭里,很难让他学得彬彬有礼。她长得很漂亮,为自己那张小脸蛋洋洋自得!她说完粗鲁话,便又透过长长的睫毛扫你一眼,破颜一笑,不管你怎么生气,也控制不住要笑起来。旁边就是那个郁郁寡欢的幽灵比阿特丽斯,她的两只眼睛真能把你的心绞碎,可是又好像没有看见你。你再看艾尔西,她简直就是个嘻嘻哈哈的轻浮的姑娘。假如她是他的女儿,他就会好好揍她一顿,让她不敢再跟年老耳聋的家庭女教师捣乱,不许她再管继父叫杰柯。什么杰柯! 再看那一伙客人!直到第二天清晨,这群嘁嘁喳喳的人才纷纷散去,喝得酩酊大醉。除了他以处——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还有三个人留下来过夜:其中一个是赌鬼,名叫特里格,长得很难看,另外两个是花枝招展的女人——一对下流的娼妇。她们一面吃着这家的面包,一面对那个愚蠢的主妇百般愚弄,当着她的面跟她的丈夫打情卖俏,背地里却又讥笑她吃醋。哎!他干什么要待在这儿?应该赶快离开。 但他并没有走。尽管他吃了被他厌恶的人家的面包,但至少,他是于心无愧的:他赏钱给了佣人。他在这里还没有住上两天,男主人就向他借钱,并说要“到星期六”再还。这些钱干什么用是不难想象的。从那天起,佣人们也都更温顺了。毫无疑问,他们商量好,如果不分给他们一半的钱,他们就要当着客人的面闹事。亨利要是不等还给他钱就走,那他大概就再也收不回这笔钱了。但这也比欠这种人的人情要好。吃这样蹩脚的伙食,骑一匹瘸腿马,十人基尼绰绰有余,让他们拿去吧。他受了骗,谁高兴呢?他决心待到星期六,好教训教训这个骗子。 此外,他既然已经和这些讨厌的事情打上了交道,已经毫无意义地浪费了时间和金钱,他们又执意挽留,那为什么不能再住上一两天呢?或许他会走运,能再看见比阿特丽斯微笑——哪怕是对小猫笑笑也好。好的笑容就像阴天里露出来的熹微的阳光。但她却很少微笑,对他则从来不笑。 这个姑娘究竟是怎么回事?或许她仍为父亲忧伤?或许为家庭而羞耻——这是十分自然的。昨天,他看到她一个人独自坐在凉亭里,本想走过去和她说几句话。后来,他看见她双手痉挛地紧握着,目光呆滞,仿佛在凝视着什么可怕的东西。他从她身边走过,没有惊动她。如果他对她的忧伤表示自己的关切,她绝不会感谢他的。 他总是提心吊胆,怕她感到讨厌。她跟他几乎不说话,这当然也不能怪她,因为母亲和继父明白地表示满意要她嫁给他。他们尽心竭力把当女婿对待,而可怜的姑娘又十分腼腆,弄得他如坐针毡,仿佛人家硬塞给他一条冰凉的小鱼,它无力地挣扎着,想获得自由。显然,对她来说,他最好还是赶快走掉。好,星期六他一定走。 星期六过去了,跟着就是星期日,可是主人仍然闭口不谈还债的事,客人也不提他要走,比阿特丽斯依然面无笑容。 星期一,他们象每天早晨一样,准备骑马出游。亨利伸出手,想扶姑娘上马,但他发现,她哆嗦了一下,不让他碰她。 “比阿特丽斯!”她母亲大声喊道。 啊!她终于原型毕露了。这声凶狠的尖叫使亨利急速回过头去。卡斯特斯站在妻子身旁,用一种父亲般的傲慢态度,看了比阿特丽斯一眼,但是他这种傲慢表情晚了一秒钟。 比阿特丽斯赶快接住亨利伸出的手。她的手指在颤抖。 够了!她如果由于他而遭受虐待和恫吓,那他只有一条出路了,他灵机一动,找了一个借口,当天就告辞了。既没有听众主人盛情的挽留,也没有留意他们那气急败坏的失望的神色。也许,他一离开,他们就要毒打那位姑娘,可是他要留下来,她的处境就更加不堪设想。他应该尽快回家结婚,即便是订婚也好,这样,对他们俩都有好处。 神父的女儿作他的妻子,还是很合适、很恰当的,她一定会同意,这是毫无疑义的——她绝不会放过这样一个对象。遗憾的是,她长着一口稀疏的牙齿,还有一个很怪的习惯——总是大声地嘬牙。有什么办法呢?跟妓女一起厮混一个多星期,你就会感谢上帝给你送来一位善良的女基督徒。她起码不会把一个忠厚老实的人看成鼠疫,拒绝接近。 现在一切全完了。他总算吸取了一次有益的教训,今后再也不会接受这种声名狼藉的人的邀请。他能及时摆脱他们设下的圈套,就算走运。再待上两三天,他们准会利用他一时的疏忽,搞出什么鬼名堂,败坏他或者比阿特丽斯的名声,强迫他和姑娘成就这不幸的婚姻,姑娘呢,总是用憎恶的目光看着他,她只能给他带来痛苦。 回伦敦以后,亨利给梅丽夫人和在家里接待过他的几位上流社会的夫人写了告别前的感谢信,借口家事繁忙,马上要赶回去。晚餐后,他立即睡下,吩咐佣人,第二天一清早便动身。他象平时一样,刚一躺下便睡着了;天亮醒来,突然心血来潮:起了床,穿上衣服后,便叫醒佣人,吩咐给他备马,然后就骑马去凯特林,把动身的日子推延到第二天。他记得,比阿特丽斯起得很早,如果是晴天,在她母亲和继父醒来以前,就牵着狗出门去了。他当然没有去他们家,但可以沿一条小路从另一侧登上小山。上山后,他想躲在树林里,等比阿特丽斯上来的时候,看看她是不是平安无事。 当然,最好是不跟她说话。他无法帮助她,他如果参与,反而使她难过。他只想从远处再看她一眼。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因为她根本不会知道。然后,他就回家结婚,把她忘掉。 他把马栓在树林边的篱笆上,坐在一棵砍倒的大树上,忧郁地望着那美丽如画、山峦起伏的平原、那在陡峭的山坡上蜿蜒的小路、以及离他有四分之一英里远的那所房子。他等了很久,仍然不见她的踪影。真荒唐!他准是来晚了,错过了时机。现在,大家都已经起床,在这样晴朗的早晨,他身上那件骑马穿的天蓝色新上衣——昨天裁缝刚送来的——从很远就能看得清清楚楚…… 啊,那就是她。她牵着两只狗从家里出来了。他赶紧躲到树林里。阳光照射着的一片林中空地,横在小路半腰。空地旁,在茂密的灌木丛中长着一棵大树。他躲在树干后面,透过深色的灌木枝叶仔细观察。在这儿,她是不会发现他的。 可是,他没想到那两只狗。比阿特丽斯从他身旁走过时,没有看见他,一只狗却停了下来,闻闻气味,吠叫着朝他扑过来。这只该死的狗! 她顺着声音转过身去,顿时吓坏了。她把他当成是…… “比阿特丽斯!里维斯小姐,别害怕,是我,亨利.特尔福德。” 他从藏身的地方走出来,她哆嗦了一下,叫住狗,一只手紧紧揪住连衣裙的前襟,一动不动。她脸上的恐惧表情变成了警觉的神色。他走过去,低声表示歉意: “亲爱的里维斯小姐,看在上帝的面上,原谅我吧!我把您吓成这样,真是十分难过。我并没有想……只是来……” “干什么?” “只是……只是想再看看您。我不想让您感到讨厌,假如不是这只狗……以后,我永远见不到您了,永远……除非……您愿意做我的妻子吗?” 他住了口,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怕听到哪种回答——“愿意”还是“不愿意”。她脸色煞白!她为什么一动不动? 贴在胸口的那只手,慢慢松开了,无力地放下去。姑娘痉挛地咽了几口气,终于又问道: “为什么?” “为……什么?” “您为什么想让我嫁给您?” “这……因为我爱您。” 这些天来,他一直希望看到她的笑容。现在,她笑了,他却又感到十分遗憾。这并不是那种微笑。她那张年轻的脸变得老气横秋,毫无生气。刹那间,他十分不安,清醒过来以后,才明白,他是怕比阿特丽斯的。 “好吧,我嫁给您。” 真是干脆利落。就象是他请她一起登上山顶一样。只是过了片刻,这个心神不定的年轻人才恍然大悟——现在他已经是位幸福的未婚夫了。 “您同意了?我……我会成为一个好丈夫的。我保证……” 他握住她那只软弱无力的手。这次,这只手没有颤抖,但仍然是冰凉的。他脑海里产生一个可怕的念头:鱼快死的时候,就不再挣扎了。 “我明白,”他慌慌张张地嘟哝着,放开了她的手。“这件事有点突然。” “是的。我希望咱们回家去,把这件事情告诉他们。那边篱笆上拴的是您的马吧?罗维,罗维!佩特西!回家!” 他象一只冷水浇头的小狗一样,跟着她走。如果当个未婚夫就是这样,那么…… 他们走出树林,老远就看见卡斯特斯夫人站在草坪上和花匠的帮工说话,亨利还没有松开马,她就看见了他们俩,她惊喜交加,频频向他挥手,匆匆走出花园,朝他们快步走来。 “大事已定,”亨利想。“没有退路了。” 比阿特丽斯问了他些什么呢? “您吃过早饭了吗?” “我……还……没吃:一清早就出来了。” “是从伦敦来吗?您一定很饿了。家里可能很快就开饭,我出来的时候,厨房已经生火了。” 她母亲离他们只有五十码了,可她还在谈论早饭!再过一分钟,他就应该说……说些未婚夫应该说的话:你使我成了最幸福的……不,这只是书本里的话。她已经答应了……唉!天晓得!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都说些什么呢? 但他什么也没说成。比阿特丽斯走到母亲跟前,直视着她的眼睛。 “妈妈,我要嫁给特尔福德先生。” 这一天发生的所有其它事情,都好似一场糊里糊涂的乱梦——不可思议后接踵而至,但每件事都好象自然而然,顺理成章。他只明白一点:他受了骗,被剥夺了他拥有的无可争辩的权利。未婚被接受以后,未婚夫都要吻一下自己的未婚妻,这是既定的习俗,可是却没有让他吻比阿特丽斯。 然而,卡斯特斯夫人倒慷慨大方地吻个不停。她不时亲吻他们俩,大声地说了些温柔的话,还不时用花边手帕在眼睛上抹几下。呸!她最好别洒讨厌的香水。这种气味真令人作呕!这些香水叫什么名字?他记得,几年以前有人告诉过他…… 对了,是那个棕黄色头发的女人告诉他的。当时他和她一起在泰晤士河上游…… 往事不堪回首。从那时起已经过去将近三个星期了。那时候他还没听说过比阿特丽斯的名字。可现在却要和她结婚了……. 他们走过家门,艾尔西跑下楼梯迎接他们。她嘁嘁喳喳,象只喜鹊,听到这个好消息,也跑过来吻他。她的亲吻还是能忍受的——她是个快乐而健康的孩子,尽管有些放荡,看来还算温柔。如果跟她有更深接触,她很可能是亲切可爱的。不管怎么说,她身上除了肥皂味儿以外,剩下的就只有纯洁的气味。 他们很快就坐下来吃早饭,那两个下流女人也在座。幸好,特里格不在:他在伦敦过夜。女人们尖声叫喊,祝贺这件喜事。楼上传来一阵凶狠的咆哮声——原来是那位男主人责问,他们为什么吵嚷。艾尔西吃吃地窃笑起来。 “杰柯准是又喝得昏头涨脑了。昨天就听见他骂人。我劝他多少次,让他少喝点辣鲈酒。他要再不克制点,准会跟咱们那位牧师一样,头发会脱光的。” 她才十六岁! 楼上的门砰的一响,楼梯上响起脚步声,接着走廊里传来一阵骂人声。卡斯特斯又跟一个佣人吵架了。应该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可他这副样子,怎么跟他说话呢?亨利只是想:“别提那十个基尼了。”他朝比阿特丽斯看了一眼。不能指望她的帮助——她呆呆的坐在那里。 这次倒是艾尔西帮了大忙。卡斯特斯开门进来,他眼珠发黄,嘴巴恶狠狠的歪扭着,这时,大胆的小姑娘蹦蹦跳跳地跑到他跟前,喊道: “杰柯,你那半克朗输给我了!特尔福德先生终于要娶比了。我跟你说什么来着?” 卡斯特斯瞪着眼睛,呆呆地朝着那只笨头笨脑的苍蝇看了足有几秒钟,苍蝇先是挣脱了蜘蛛网,可是过了一会儿,又自投罗网了;然后他一口气喝干了妻子递给他的一杯纯酒精,这才清醒过来。 “好极了!我真高兴亲爱的,真高兴!衷心祝贺您!” 接着就是一阵长时间的握手。 “可是,杰柯,”艾尔西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她简直高兴得要跳起来了,“你还没有向他祝贺呢!你应该吻她……” 她姐姐赶紧退到了桌子旁边。 “妈妈,早饭都凉了。特尔福德先生一定很饿了:他是早晨四点钟从伦敦出发的。” “我的老天爷,这可不行,”卡斯特斯说,“咱们到书房去谈谈吧。不,艾尔西,这不干你的事。你快到史密泽斯小姐那儿去吧。比阿特丽斯也不用跟我们来。请,亲爱的特尔福德。” 在书房里,他们一再询问亨利财产的具体情况,他却避而不谈。问急了,他就固执地噘起来嘴唇。他说,现在谈结婚事宜,还为时尚早。他们用不着为比阿特丽斯担心:他有相当可观的财产,能使妻子和孩子的生活过得富富裕裕,但是要决定细节,他先得回沃里克郡跟自己的经纪人商量一下。 他又噘起下嘴唇,还未“说完了”。卡斯特斯已经不想从亨利嘴里听到什么诺言了,只想向他借钱。他声言,现款还没有给他送来,不知是什么原因耽搁了,但这两笔债他会立刻还清的。幸亏亨利口袋里没有多少钱,只拿出两个基尼敷衍了一下,便走出书房。接着,那位未来的岳母想跟他“谈谈心”,把他带到一处弄得乱七八糟的工地上去,说这里要盖一座意大利式的花园。她想和他商量一下筹备婚礼的事情,看来,她的计划即使兑现一半,他也要把巴顿典当出去。他久久不能摆脱她的纠缠。后来,艾尔西又把他缠住,他只好跟她到后院去,告诉她怎么医治小狗的气喘病。看来,大家都乐意和他在一起,只有比阿特丽斯例外,她根本没有露面。 他跟艾尔西讲完怎么给小狗治病,劝她回到史密泽斯小姐那里去念书。她作了个鬼脸,后来听到刚回来的特里格的说话声,就跑去通知他这件大喜事。亨利终于脱开身,急忙去寻找无影无踪的比阿特丽斯。他没有找到她,只好心情沮丧地回到后院。他想去马厩看看,是不是给他的马喂了燕麦。这家人没有一个是可靠的。 马厩里一片漆黑。他打开门,一缕阳光射了进去,突然有人使劲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喂,我亲爱的杰柯,这出把戏还真演成了。我还以为,他会从你手上溜掉呢,听着,弄来的头一笔钱,可得归我。是我让你开的窃,请他来的……真见鬼!” 亨利看着了的背影,露出一脸苦笑:这个坏蛋知道,得赶快跑掉,否则他那一嘴牙就保不住了。可是他怎么会把自己当成卡斯特斯的呢?他们毫无相似之处。虽然两个人身材都很高,但…… 对了,卡斯特斯也有一件骑马穿的摩登蓝色上衣。准是亮光把特里格的眼睛照迷糊了。现在他总算挨了一顿教训。 这一天真难熬,亨利没能跟比阿特丽斯单独说上一句话。他十分清楚,她故意躲着他。就连他为订婚戒指量尺寸,也是当着全家人的面,听着大家七嘴八舌出主意。他问她喜欢什么样的宝石。她回答说,她对珠宝一类东西无所谓,随他挑选。可艾尔西却沉不住气了。 “你买钻石,亨利。” “依我看,最有诗意的还是蓝宝石,”她母亲说。“我跟第一个丈夫订婚的时候,他买的就是蓝宝石。他说蓝宝石象我的眼睛。” “现在最值钱的是绿宝石,”卡斯特斯说。“请您记住这一点,我的孩子。如果有朝一日您急需用钱,把戒指当掉,您就会明白,绿宝石的价值是无与伦比的。我可懂得怎么花钱才上算。” 让他们大家全见鬼去吧。他并不是征求他们的意见。他只是问比阿特丽斯喜欢什么东西,可是看来她什么都不喜欢。 晚上,他从马厩里牵出马,抓个机会悄悄问比阿特丽斯,她是不是还想要什么礼物。 “不,我什么也不要,十分感谢您。” 他返回伦敦时,心情忧郁,怅然若失。如果他口袋里没有放着订婚戒指的尺寸,他真无法相信,他已经是个未婚夫了。 [book_title]第一部 第三章 头一个给亨利一点点安慰的是梅丽夫人。第二天,他把自己订婚的消息告诉她,她由衷地感到高兴,这一来他的就稍微变得愉快了一些。她坦率地承认,原来她十分担心,现在放心了。比阿特丽斯不久就会有可靠的归宿。她也为亨利高兴:姑娘既然是个忠心耿耿的女儿,也一定会是个很好的妻子。 亨利说,对这一点他毫不怀疑,但她是不是会幸福,则是另一个问题。他担心,她接受他求婚,可能是被迫的。 他怎么会产生这种想法呢? 他想解释清楚。但是他说不明白,梅丽夫人也听不明白。她只听懂一点:这个年轻人不大高兴,因为姑娘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热情。她用一种关怀备至的声调安慰他,这是他在沃里克郡常常听到的。 “请不要忘记,比阿特丽斯是她父亲教养出来的,她父亲如果没有遭到不幸,早就当大使了。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姑娘,不会相识不久就公开流露感情的。” 她脸上露出轻蔑的表情,继续说: “难道温文尔雅对一个十九岁的姑娘来说,竟成了不可饶恕的缺点吗?” 如果换个场合,亨利是不会消受这种软钉子的。然而现在,别人对他到底怎么看,他尽量不去介意。他又开始东拉西扯地讲下去,这时老夫人那丰满的面庞上略带傲慢的神态消失了,露出了素有的温厚表情。她听完了树林中的奇遇,拍了一下戴着许多戒指的胖手。 “亲爱的,可不能这样吓唬一个年轻姑娘。在荒无人迹的地方,居然藏在树后边!可怜的姑娘准是把您当成手持棍棒的无赖了。可您还想让她五分钟之内就兴高采烈。” 亨利十分懊悔。现在他才明白,当时的行为实在太鲁莽了,觉得非常过意不去。但这也并不足以说明比阿特丽斯挑选订婚戒指之所以如此漠不关心的原因。他继续讲下去。当他说到蓝宝石的时候,梅丽夫人笑了。 “好个多拉,还有她那两只眼睛!真象比阿特丽斯,可是比阿特丽斯却什么都不要。真是她父亲的好闺女!” 她拍了拍他的手。 “你们俩都是好样儿的。好了,您去买您喜欢的戒指吧。她一定十分珍惜您送的礼物,不在乎是哪种宝石。” 他离开她家里,心里得到了安慰。经过再三考虑,他买了一只钻石戒指,这对他来说破费很大。暂时动用银行存款,还没有什么,可是他还有更大的开销。房子要修缮,才能体面地迎接新娘,订婚要花钱,卡斯特斯夫妇一定会千方百计寻找借口,不分担结婚费用。他们已经十分明确地向上他示意,他应当把比阿特丽斯带到巴黎去,至少住一个月,所以,最好还是花五十个基尼买个戒指吧。 不,这么漂亮的手戴这种戒指显得太寒酸了。比阿特丽斯的脸有时容光焕发,有时冷若冰霜,可她的手却总是那么美丽动人,就像凯特林那所住宅客厅里挂着的那幅画上的绝代佳人的那双手一样——那可能是她的祖母或者曾祖母。此外,婚礼和蜜月,都可以简朴一些。比阿特丽斯是会理解的。她绝不想让他倾家荡产或是违背对已故父亲许下的诺言——量入为出,绝不四处借债。婚后头两年,他们只得节省一些。但,既然他花了很多钱买戒指,但愿它能给他带来几许快慰。只要和比阿特丽斯单独待上一分钟就行。不许一双双贪婪的眼睛盯着这只戒指,估量它的价格。他关心的正是这一点。 这次算他走运:他正好碰上她一个人在花园里。 “到书房去吧,”他说,“我想给您看一样东西。” 她默默地打开盒子,久久地凝视着戒指,这使他担心了。 “您不喜欢这戒指吗?” “非常喜欢。太漂亮了。可…….”她抬起眼睛看着他。“亨利……请您不要认为必须给我买贵重的礼物。我……不需要这样的礼物……真的,不需要……” 他头一次看到她脸上露出这样的表情:好象要哭。 “可是,亲爱的,每个姑娘都应该有一只象样的订婚戒指。一辈子只有一次啊。” “可……亨利,他们跟您说了吗?我没有多少钱啊。” “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的钱足够咱们用的。难道您要用很多钱买嫁妆吗?” “啊,问题不在这儿,我成年以后能得到的钱,足够我买衣服的了。但是不会再给我别的什么了。如果您了解这一点,那……” 难道她以为他想要一笔陪嫁吗?最好是说句笑话把一切遮掩过去产。他笑着说: “别发愁。我需要的只是您。” 他怎么这么说?为什么她脸上露出这私下副表情?简直难看极了。 她伸出左手,让他戴上戒指。但当他想吻她时,她却用双手把他推开,躲到一边去了。 “不,不要这样” 后来,她冷静下来。 “请您原谅,亨利。我不想……好吧,请吻我吧。” 可是,他已经不想吻她了。他看了发她一眼,皱起了眉头。 “比阿特丽斯,听我说,您是不是真心爱我?我不愿和一位违反自己意志的姑娘结婚。假如有人强迫您……” “不,亨利,没有任何人强迫我。” “您真这么认为?如果您母亲或者……其他的人坚持让您……” “他们当然是要坚持的,但这毫无意义。如果我自己不愿意,他们就无法强迫我。” 她慢慢抬起眼睛,望着他。 “我……我很高兴,因为您需要我。我要尽力不让您后悔。只不过这……有点突然。我很快会习惯的。” 他头一次吻了她,如果这也能叫做吻的话。然后,他俩走出书房,看到全家人都在等他们。艾尔西想赶快看看戒指,她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你把戒指带来了吗?给我看看!噢,太漂亮了!比,既然亨利已经把戒指送给你了,你现在就应该把另外那个人送给你的那些干枯的花扔掉。” “哪儿来的花?”卡斯特斯夫人厉声问道。 “就是花……或者是信,也许还有别的什么。反正比总是把什么东西贴身藏着,晚上就塞在枕头底下——这是我亲眼看见的。是的,比,我都看见了!你以为我睡着了……” “住嘴,艾尔西,”卡斯特斯怒冲冲地打断了她的话。 比阿特丽斯转过身去,一声不吭,走出了房间。 过后,卡斯特斯夫人走到亨利跟前。 “亲爱的,恐怕我们的调皮丫头艾尔西今天早晨冒犯了您。她总是淘气,不说笑话就活不下去。请您别猜疑,除您以外,比阿特丽斯没有喜欢过任何男人。我估计,那东西准是装着她父亲肖象的项链。他去世后,那件东西就不见了。我早就知道是她拿走了,可我不愿意问这个可怜的姑娘。您知道,她非常爱她父亲。或许,您会想……” 亨利勃然大怒,打断了她的话。 “我什么也没有想!我自己很清楚,比阿特丽斯根本不是那种手上戴着一个男人给的戒指,被窝里又藏着另一个男人的信的姑娘。既然您问起来,我就说说我的想法:我认为,艾尔西应该挨一顿打,我就想好好揍她一顿。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子开这玩笑,我认为有失体统。” 他忿忿地走开了。再待一分钟,他就会把对她的看法都讲给她听。她居然敢开导他,好象他自己都不相信…… 他相信不相信呢?他完全相信,比阿特丽斯没有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或许她突然想起那次初恋,为它还没有开花就已经凋谢而暗自神伤——谁知道呢?这可能说明许多…… 胡思乱想!那只不过是她父亲的肖象而已。 他总算找到个机会又跟她单独待在一起,立即跟她谈起旅行结婚的事。他说,他不愿弄得入不敷出,因为这样一来,就得动用他父亲为农庄意外支出或为佃户治病用的存款——好佃户应当受到好主人的关照。如果他们不去巴黎,而到一个比较近的疗养区去,那就会节省得多。他听说在沿海城市布莱特赫姆斯顿有一家高级旅馆,这座城市就是一处疗养胜地。如果他们暂时不去巴黎,她是不是会不高兴? 当然不会。她也希望婚事举办得简朴一些。 然后他又问她:如果现在他回巴顿去张罗他们的结婚事宜,她会不会见怪。他已经很久不在家了,应该回去一趟。他九月一日回来,那时,假如她的嫁妆准备好,他们就立刻结婚。 当然,他认为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好了。她就说了这一些。但,他离开她,倒让她感到松了一口气,这一点,一眼就看得很清楚。他也是同样的心情。现在。她终于戴上了他送的戒指,那些刁钻的女人也暂时安静下来,不再折磨她了。他在巴顿待得越久,卡斯特斯敲诈勒索他的机会也就越少。此外,这个腼腆的姑娘也就有时间去准备出嫁的事了。 他在家里十分繁忙,没有功夫去考虑她枕头底下藏的是什么,这完全可能是她妹妹的恶意捏造。对她那过份拘泥的态度,他也不见怪了。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呢?哪个姑娘愿意别人强迫她嫁人——即使嫁给她心爱的人呢?他们结婚以后,他一定让她摆脱这个万恶的家庭,那时情况就会变了。 他有时从巴顿给她寄些小礼物。她在回信中只是表示感谢,告诉他,她身体健康,什么东西都不需要。 他回到伦敦的当天晚上,口袋里带着婚约来到凯特林。幸好,那里没有什么讨厌的客人,只有一个他不认识的青年人,外表很讨人喜欢,嗓音动听,长得很象比阿特丽斯。 卡斯特斯夫从和她丈夫兴致勃勃。 “这是我儿子沃尔特.里维斯,”她说。“他是昨天突然从葡萄牙回来短期休假的。他回家来,我们真高兴。” 在他妻子的亲戚当中,居然还有一位可以在沃里克郡社交界中引以为荣的人物。他有点女里女气,可能象他父亲一样,是个书呆子,要是再多些男子汉的气概就更好了,但不管怎么说,总算是个绅士。亨利松了一口气。 “我想,您能待到我们举行婚礼的那一天吧?”他问。 “我星期四就得离开。” “怎么!下星期四就走?” “是的。十分遗憾,我只能在英国待一个星期。” 亨利很奇怪。从葡萄牙来就住上一个星期,这值得吗? “时间太短了,是不是?”卡斯特斯夫人说。外交官的命运就是这样:对一切事情都无价预料。 不一会儿功夫,她就让艾尔西去睡觉,经过一番争吵,她把小女儿撵到楼上去了,然后,走到亨利跟前。 “我们想问问您,是不是同意快一点举行婚礼?为的是能让沃尔特代替父亲,为亲爱的比阿特丽斯当主婚人。您知道,他是里维斯一家的家长。” “可是他星期四就要走了。” “当然,这有点突然。但沃尔特参加婚礼。如果嫁妆还没有完全准备好,比阿特丽斯也不会有什么意见。是不是这样,亲爱的?” “是的。”比阿特丽斯说。她低头坐在那里,不插一句话。 她母亲匆匆接着说: “我们还来得及做一件简单的结婚礼服……您自己也说过,婚礼应该一切从简。” “这可办不到!光是举行教学仪式就得第三个星期。” “如果采取一种特殊办法……” 亨利皱起眉头。他们又不急着要去格列纳—格林。沃里克郡可不兴这么办婚事。 “这也是为了艾尔西,”卡斯特斯夫人接着说。“她要跟沃尔特一起去。我们已经答应,让她当伴娘。不能让可怜的孩子失望啊!” 亨利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们在骗他——不是现在就是刚才——而他是憎恨谎言的。 “艾尔西刚才还对我说,”他反驳道,“她过一个星期去拜访在埃普索姆的女朋友。” “她还不知道,这件事是一个钟头以前刚决定的。我们打算明天再告诉她。”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想把她送到法国寄宿学校去。沃尔特认为,她已经长大了,不应该再跟史密斯小姐念书了,而且……她还应该学好法语。正好,沃尔特回去时经过巴黎,可以把她带走,留在……” “把这个孩子留在巴黎?跟谁在一起?” “沃尔特给她找了一所很好的寄宿学校。他通过英国使馆了解了情况。多亏大使夫人帮了大忙。事情挺顺利。” 亨利看了沃尔特一眼。这个瘦弱的青年是什么人物,怎么刚从葡萄牙回来就把大家的事情都办妥了?你看他——既安逸又温顺,可他却能一蹴而就;安排了妹妹的婚礼,又把另一个妹妹送进寄宿学校,而且一路上又得到一个素不相识的夫人的帮助,事先又没有把自己的打算跟母亲商量一下。 沃尔特站起来。 “我想出去一下。您是不是愿意陪我走走?” 他们走出家门,他朝亨利转过身去。 “我可不可以跟您开诚布公地谈谈?” 刚才,亨利已经被弄得晕头转向了,他小心翼翼地回答说,他非常愿意。可是突然间,沃尔特好象又无话可说了。 “我想,”最后他开口说,“您和我母亲的丈夫已经相当熟悉了吧?” “比我原来希望的更熟悉,”亨利说。既然要推心置腹,那他也能做到直言不讳。 “两个年轻的女孩子待在这个家庭里是很不合适的,这一点您至少是了解了吧?” 亨利闷闷不乐地点点头。这总算是一次坦率的谈话。 “您可以想象,我父亲去世以后,我多么为两个妹妹担心。葡萄牙离这里太远了。后来,我得知母亲又结婚了……我请假,但没有批准。我觉得,有好些事情我也说不明白。她毕竟……这些材料不能令人感到快慰。”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冬天,亲戚都和他彻底决裂了。债主们限他四十八小时内还清债务。这意味要上马沙尔西。当天,他就向我母亲求婚。她自己有些钱,虽然不多,但总是可以解他的燃眉之急。 温特洛普先生来信说,他们带着结婚证书到他的事务所去,还想要一笔钱,这时他才了解到上述情况。看来,他们认为,我母亲有权变卖里维斯家族后部分财产。温特洛普先生告诉他们,根据遗嘱的规定,除了我们爷爷收藏的珍品以外,他们无权处理任何东西。这时,我母亲歇斯底里大发作,卡斯特斯则破口大骂。他抱怨说,他“跟一个老太婆结婚,是受了骗”。温特洛普先生没有告诉我他说的其他的话。最后,他请他们俩离开他的事务所。后来,我母亲一个人去找他赔礼道歉。她痛哭流涕。” “我写信给梅丽夫人——她是我的教母,请她关照两个妹妹。” “所以他们才想起了我。”亨利想。 “后来,我又收到几封信,知道情况不妙。比阿特丽斯也写过只言片语,说她为艾尔西担心,让我赶快回家。如果您在一年前见过艾尔西,您就会知道这种担心的缘由了。父亲刚去世时,她还是个挺好的小姑娘。比阿特丽斯只字不提自己,可是不难想象,她是很不幸的。后来,母亲来信告诉我一个好消息,说比要嫁给一位绅士,他俩认识快两个星期了。开头我以为,您是卡斯特斯的熟人。如果您是我,该怎么办呢?” “如果不准假,”亨利说,“也要跑回来。” “当然。幸好,大使根据我的家庭情况给了我假,还给巴黎和伦敦有影响的人士写了引荐信,以备在需要采取紧急措施时使用。” “您一切都处理得很及时。” “我真是心急如焚,我不知道比阿特丽斯的情况。我教母昨天告诉我,是她把您介绍给比阿特丽斯的,我这才如释重负。这您是可以理解的。” “您见到教母了?” “见到了,也见到了温特洛普先生。她告诉我,她姐姐从您很小的时候就了解您,对您的评价很高。” “我跟丹佛斯家的孩子们一起念过书。” “是的。她提到了这件事。那么,您是不是能帮助我一下?我……对母亲不能再指望什么了,至少眼下是这样。我跟她谈过……详情细节您恐怕也不必了解了。她……不想和他分开,只要她还有钱,他当然也不会离开这里。” “您能不能吓唬他一下?” “我能作的,都作了。他不再干涉两个姑娘的事。我走以前,应该让她们离开这个家。您想个特殊办法,在我带走艾尔西的时候,也把比阿特丽斯接走。您同意吗?” “同意。” “那咱们明天就去伦敦,把一切安排妥当。谢谢您,特尔福德。” 他们握握手,走回家去。 “还有一件事,”沃尔特停在大门口的灯光下说道。“我妹妹说,她担心他们是不是借过您钱……请您不要再借给他们了。我母亲当然不想骗您,可……”他的脸由于痛苦而涨得通红。 “请您放心,”亨利说,“我把钱借给了卡斯特斯,而不是您母亲,数目不大,即使收不回来,对我来说也是无所谓的。” “比阿特丽斯很难过。她希望我能把这笔钱还给您。” “不,不用了。就让她认为这些钱是我的膳宿费吧。” 他们走进家门。卡斯特斯愁眉苦脸地皱着眉头,正在大声念一份冗长的清单,在上面划些记号。他妻子神经质地傻笑着,不时插几句话。比阿特丽斯坐在那里,攥紧的双手放在膝盖上,眼睛紧盯着这两只手,两个青年人走进来的时候,她也没有抬起眼睛。他们坐下来,听他们讲话。 “别念了。沃尔特,”卡斯特斯夫人说。“我们在核对那些珍品和装饰品的清单,看看哪些是我的,哪些是她应该带走的。两个中国象牙小雕像。比阿特丽斯,你还记得吗?我觉得,那好象是我的东西,是吗?” “是的,妈妈。” “往下的是什么,杰克?” “一只玉石大碗。” “对,也是中国货。” “您拿去吧,妈妈。” 卡斯特斯还在继续不停地念着:黄金、水晶、象牙、孔雀石、绿柱石、小雕像、镶嵌工艺品、刺绣……看样子,原来这些奇珍异宝还不少,可是亨利在这个家庭却从未见过。这些东西大部分只是写在纸上,其中有一半早已落在拍卖商和高利贷者的手里,剩下的那些很快也要遭受同样的命运。看来,比阿特丽斯给他带来的嫁妆,只甬她身上那套装束了。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会送给她新的装饰品。沃尔特面红耳赤,眼睛死死的盯着地板。 “都念完了,”卡斯特斯说。“再看看那些画吧。《五等文官夫人多拉.庞谢福的肖像》。这当然应该留在这儿。” 随着卡斯特斯夫人,亨利也看了一下这幅装在镀金镜框里的肖像——这是多拉十岁时的肖像。除开它,屋子里还有一幅,但是从墙上那些肮脏的斑点可以判断,不久前这里还挂着第三幅肖像。 肖像上的那位夫人身穿白色细纱衣,天蓝色绦带,露出一副孩子气的笑容;还有那只蓝宝石订婚戒指——现在已经不在她手上。她的确可以炫耀自己昔日的美貌——看来,当时她是位绝代佳人。比阿特丽斯并不象她那样娇艳动人,这使亨利很高兴,因为那样的美并没有什么好处。 “列里面的《德法奥侯爵夫人肖像》,当然也应该留在这儿。” “当然。”比阿特丽斯说。 这幅署有作者大名的肖像,挂在对面的墙上。亨利头一次走进这间屋子的时候,立即就对它十分注意。后来,他一直想弄明白,为什么他觉得那幅肖像很像比阿特丽斯。其实她俩毫无相似之处。肖像上的女人,长着一双黑黑的大眼睛,大概是个外国人。她衣着华丽,扑了粉的头发上贵重的宝石闪闪发光,一束玫瑰花所在她那只白皙的手上。是的,手很像——都那样优美,又都那样健壮灵巧,面容却完全不同。谢天谢地,比阿特丽斯脸上没有那种夺人心魄,令人望而生畏的美丽,没有那种乌黑的睫毛和雪白的皮肤相映成趣的对比。她的肤色普普通通,象小老鼠的那样。此外,肖像上的女人那张椭圆形的脸也是另一种样子,两只眼睛挨得很近,嘴也不一样。而……笑容却是耐人寻味的…… “那是谁?”他悄悄问沃尔特。 “我父亲的外祖母,一个法国人……一个可怕的女人,这张像是她刚到英国时画的,那里她还没和我曾外祖父结婚。” 亨利哆嗦了一下。法国人!尽管她长得十分美丽,但头上眼看到她的照片,他就觉得厌恶,这就并不奇怪了。不她和比阿特丽斯毫无相似之处。仔细看上去,她也算不上什么美人。不过,她身上总还有一种……他又看上去她也看迷人的庞谢福小姐的肖像——简直就跟德累斯顿绘画陈列馆中的陶器牧女一模一样。这时他觉得,即便是他这个没有经验的人也能看出,对比这下,这位曾外祖母是相形见绌的。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就算都核对完了,”卡斯特斯夫人轻松地说。“亲爱的,或许你想拿点什么东西留作记念吧?……” “不了,谢谢您,妈妈。” 卡斯特斯夫人收起清单。 “多拉。”她丈夫说。 她赶紧朝他看了一眼,用手帕擦了一下嘴唇。 “对了……还有一件东西。你记得放在带钻石的项链里的你父亲那张小相片吗?我……我觉得,它好像是在你那儿。你住家里的时候,我一直没提到过它。现在,我想你该把它还给我了。” “这她是做不到的,”沃尔特说。“项链在里斯本。”他仍旧瞧着地板。 “啊,这是怎么回事?我……我不明白。” “父亲把相片给了他,”比阿特丽斯说。“我用木炭画了一张。那是他快去世时画的。他希望这两张画存放在我们手里。我认为,您是知道这件事的。” “不,我不知道……”当然,沃尔特,如果你肯定,你父亲是把相片给了你…… “我不明白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卡斯特斯说。“我只知道项链是属于你的,多拉。” 她舔舔干燥的嘴唇。 “是啊……我也觉得……不过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我还清楚地记得,我是怎么挑选那颗钻石的。” 沃尔特抬起头,看看母亲。他说话的时候,声音冷淡而低沉,和他妹妹一样。 “妈妈,如果您要那颗钻石,我情愿叫人把它从镜框上取下来。但请您允许我保存那幅相片。它并不值什么钱。” 他站起身来。 “请您原谅,我要去睡觉了。明天我还有许多事。晚安。明天见,特尔福德。” 看来,这个青年人性格还是很倔强的。亨利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或许他也能看见比阿特丽斯义愤填膺。她太冷静了,更让人觉得可怕。 谁想发脾气,就随他的便,值不得大惊小怪。可是比阿特丽斯仍然默不作声。她准是怕由于父亲的金项链或是珍珠袖扣再发生新争吵,这个孤僻而又可怜的姑娘,每天夜间紧紧贴在脸旁的,正是这些东西。 [book_title]第一部 第四章 以后的那五天,亨利忙得不可开交,根本没有见到比阿特丽斯。她忙着赶制结婚礼服,他从早到晚在城里奔走,或者匆匆地写一些必要的信件。找公证人、银行经理、裁缝、神父、鞋匠、珠宝商;整顿巴顿的经济,给熟人写信,忙着办结婚证书,为结婚旅行作准备——这些事一件接一件,弄得他狼狈不堪。如果没有沉着、稳健的沃尔特的大力帮助,他就不可能及时把这些事办妥。 亨利征求沃尔特的意见,应该送给新娘什么礼物。沃尔特为难了。 “亨利,”他说,“比阿特丽斯让我跟您谈谈。她请求您不要送礼物。礼物不必要。这样做反而会使他难受……我也是同样。” “随你们便好了。”亨利回答。 他不知道,他们这样客气,是因为他目睹了争夺项链上钻石的不愉快场面呢,还是因为那笔不值一提的钱没有还给他,而使这两个可怜的人过意不去呢?不管是什么原因,他也应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他离开珠宝让时只买了一只朴素的结婚戒指。 他越来越喜欢他这位未来的内兄——他是那样的谦逊、稳健,特别是他亲眼看到梅丽夫人和德高望重的家庭经纪人对这个青年人十分器重和赞赏以后,但他还是有些困惑不解。 “您的曾外祖母怎么会是法国人呢?”亨利突然没头没脑地问沃尔特,当时他们俩正坐在伦敦的咖啡馆里。 在他心上人的血管里即便有一滴可憎的法国人的血液,也会使他觉得非常吃惊。他认为法国女人不知廉耻,男人都戴着卷曲的假发,毫无头脑,光讲穿戴——是一些没有道德的教皇主义者,只会生吞活咽青蛙和蜗牛。 他那忧郁的神情惹得沃尔特笑了起来。 “她只不过是个曾外祖母而已,亨利。难道您连这种区区小事都要计较吗?我认为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曾外祖父诺斯菲德爱上了她。” 亨利没有理由说“回答得真滑头”,因为看来沃尔特同意他的看法。 “在卡尔二世的宫廷里,她以才智和美貌闻名,可怜的曾外祖父迷上了她。后来,他为这件事情懊悔万分,堕落成酒鬼。她是一个非常残忍的女人。” “这一眼就能看出,”亨利说,“而且她还是个放荡的女人。” “从各方面情况来看,是这样的。但或许她在这方面并没有错。” 亨利全部坚定的道德观念绝不能容忍这种有罪的宽容态度。 “是个坏妻子——这还不算过错吗?我无法理解您。” “首先还是因为她是一个坏丈夫。关于她青年时期的情况,我几乎一无所知,我只是听说,她十五岁时才从修道院里出来,成为一个淫荡之徒的第三个妻子,那个人的年纪比她大一倍。这能有什么好结果呢?她还不到十八岁,那个人就在为她进行的决斗中被打死了。” “那时她就嫁给您的曾外祖父了吗?” “不,在以后很久,大概是十二年以后。她成为诺斯菲尔德夫人之前,是欧洲各国宫廷决斗的争夺对象,据说有个时期她和漂亮的阿芙洛拉.冯.肯尼斯马克棋逢对手。后来,她参与了很多可疑的政治阴谋,与耶稣会会员和雅各宾党人有联系,人们怀疑,她出于个人私欲,把那些人出卖了。大家都知道,她瞧不上自己的丈夫,憎恨她的独生女。那个可怜姑娘口吃,而她母亲却当众嘲笑她的缺陷。第二个丈夫死后,她来到伦敦,在赌场里厮混,她女儿则在农村苟延残喘,羞于见人。最后,我爷爷里维斯出于怜悯,和这个姑娘结了婚。” “嗯,”亨利说,“这倒是一段妙趣横生的历史,真没说的。” “是的。我担心,这段家史不会给我们家庭增添什么光彩。但是,下一辈人的生活就截然不同了。我父亲的双亲是对模范的恩爱夫妻,父亲总是虔敬的怀念他们——尤其是对他母亲。她可能是个非常亲切可爱的人,但遗憾的是,她一直生病。而且治疗得太晚了。我父亲三十岁那年,她去世了。她的忧郁病时时发作,父亲的童年和青年时代就是在这种阴森的气氛中度过的。祖母总是觉得,自己的母亲站在身后,低声诅咒,逼着她上吊。有一次,当父亲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的外祖母突然来了,后来他告诉我,他永远也不会忘记当时他母亲的那副表情。这张肖像包含着一段独特的家庭轶事。比阿特丽斯很小的时候,有时梦见这张画像,就会从睡梦中惊醒。我记得,有人说她的两只手很象画像上的那双,她就哭起来。依我看,她们两人的手并不那么太象,而脑袋长得倒可能更象点。艾尔西长得一点也不象诺斯菲尔德夫人,她完全随母亲。” “没什么,”亨利想,好象多少得到一点安慰,“第四代人还不错。”可能每一家都会有害群之马。说起来,特尔福德祖父也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骄傲的地方。 星期三,全家来到伦敦,住在旅馆里。第二天早晨举行结婚典礼。被邀请的人只有梅丽夫人、那位家庭教师和亨利在伦敦的一位堂兄弟。在家里吃完早饭以后,新婚夫妇便去布莱特赫斯顿,沃尔特和艾尔西去巴黎。 头天晚上,亨利来到旅馆,想最后商定一些具体事情。他看到,比阿特丽斯脸色比平时更苍白,更不爱说话,但他认为这是很自己的事——她可能很累了。 “我想跟您单独谈谈,”他在告别之前对她说。 她把玱带隔壁房间。 “出了什么事儿,亨利?” “没什么,亲爱的。只是我非常想你。我的妻……” 他突然紧紧地抱住她,开始第一次吻她的双唇,然后他又后退一步,茫然地望着她。她没有反抗他的拥抱,但他又在她脸上看见那次在树林里使他感到害怕的那种表情。 “比阿特丽斯!”他好不容易才说出口。“我怎么了?为什么您这样怕我? “不,没什么……我……请不要这样……明天……我累了。晚安。” 她走了。 他回到自己房间。自打提出这件奇怪的婚事以来,他还没有象现在的样惶恐不安过。梅丽夫人说得倒很轻松!不,这绝不只是少女的拘谨和腼腆,这是一种极端的恐惧,赤裸裸的恐惧,好象他是一个什么怪物。难道只是因为结婚,就能把一个姑娘吓成这个样子?人人都要结婚呀!男人和女人是天造地设的一双…… 最好别在这件事情上费脑筋了。应该去睡觉,否则明天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模样呢。深夜,他被自己的声音惊醒了:“他们到底隐瞒了什么呢?”他坐在床上,一想到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不寒而栗。是的,她这样害怕,是有原因的。 他是戴绿帽子的!正因为这样,她哥哥才急急忙忙从葡萄牙赶回来,找了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坚持要他们赶快结婚。有些年轻的丈夫尽管受了捉弄,却还不知道他们娶的老婆身上怀着别人的孩子——亨利在书上读过或听人说过的这些事,在他脑海里翻腾起来。 他从床上跳下来,用颤抖的双手去摸火镰。几点钟了?刚刚三点。他还有很多时间。 他点上蜡烛,开始穿衣服。离天亮还有很长时间,他让佣人备马,给房主人留下钱,请他把他的东西寄到巴顿,他准备在有人来找他以前,赶快离开伦敦。到哪儿去?这并不重要。主要是离开这里,越快越好。还没穿完衣服,他就坐到桌关,动手给比阿特丽斯写信: “我爱您,信赖您。我认为,没有比您更纯洁无瑕的人……” 亨利痛哭起来。他写不下去了。 他把信撕掉,开始写另一封长信——这是给沃尔特的。 “你们的打算是很阴险的,但终于落空了。如果我没有发觉您的妹妹不敢正视我的眼睛,我就会落入你们的圈套……” 他把这封信也撕掉了。他就这么离开这儿,什么也不写了。让他们自己去猜测原因吧。 这可不行!绝不能不作任何解释,就把未婚妻扔在祭坛旁边。没有这样的先例!他该怎么办呢?给温特洛普先生写信?还是给神父写信?或者到教学当众休掉她?不行,他不能再和她见面了。 是不是他错了?或许她根本没有什么过错?那他就不得不自杀了。一个人这样侮辱自己的新婚妻子,就没有权利活下去了。是不是他当真错了?或许,这些事情都是他想象出来的? 他写了几封信,可是一封也没有写完,他把脑袋枕在手上,脑子里昏昏沉沉,混乱不堪…… 他的佣人在敲门。 “老爷,已经八点子,有位绅士,罗伯特.特尔福德先生请您。” 亨利慌慌张张抬起头。出了什么事?为什么他坐在桌子旁边睡觉?他梦见什么了? 于是他看见已经燃烬的蜡烛和那几封没有写完的信。啊,他简直发疯的。 他赶紧把写得乱七八糟的纸片搂到一起,扔进壁炉,烧掉了。一个人在半夜里是什么荒诞的念头都想得出来的! 现在他根本不考虑这些事情了。今天他要举行婚礼,可他却睡过了钟点。得赶快准备,不能误了去教学的时间。他让佣人对他的堂兄弟转达歉意,请他自己先用早餐,然后就急急忙忙穿衣服。 这位新郎慌里慌张,衬衫的领子也歪到一边去了,喝了半杯冰凉的巧克力茶,就钻进马车里。当他的伴郎的堂兄弟,又生气又可笑地正坐在车里等他。后来,他又哆哆嗦嗦地抓住衣服口袋,吓得胆战心惊,生怕把戒指给忘掉了。一路上他只担心一件事——他们会不会迟到。他怎么没有让杰里叫醒他呢!他原来以为他能很早醒来,因为平时在家里,天一亮他就起床。 跪在祭坛前的时候,他本来打算回忆一下,他是不是当真出现过什么幻觉,但不久,他的注意力又转到另一个实际问题上去了——一会儿该对神父说些什么呢? 他勉勉强强熬过了整个结婚仪式和那顿烦人的喜宴。然后一对新人接吻、握手、给拥人小费。最后,马车启程了,他和比阿特丽斯单独在一起了。谢天谢地,他总算永远离开了卡斯特斯夫妇。这一切象是一场恶梦。 他又想起另一场恶梦。 他看看自己的妻子。她正端端正正地坐在马车的角落里,两眼直愣愣地望着前方。她仿佛是一只被黄鼠狼追逐的兔子。 但这毕竟是一场梦吧? 一路上,他几次想引她说话,但都毫无结果。他们到了布莱特赫姆斯顿,看到房子后面翻腾着的黑色波浪,接着,坐下来吃晚饭…… “是不是到岸边去走走?”他问。 “好的。” 他们在岸上来回走了几趟。亨利本想说点什么,但当他们走到路灯下面时,他看见嫁给他的这位姑娘的脸色,心顿时就冷了下来,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有那种怀着别人的孩子而又和忠实的丈夫睡在一个床上的女人,才会流露出这样的表情。他越来越觉得憋气。他明知这是陷阱,可还是闭着眼睛往里钻。 再过一小时,他就能知道一切了。如果真是这样,他是不是要把她杀死?不,无论她干了什么事,他也不会对她下毒手。但他要把她撵走,让她回去找那些小偷和妓女吧,那才是她该去的地方。他绝不允许他的巴顿——他那块宝贵的英国 土地——落到一个卑鄙之徒的私生子手里。 这是不能忍受的! “回去吧,比阿特丽斯。” 他觉得自己的语调十分凶狠、粗暴。 “亨利……我想顺着码头走到底,行吗?” 啊,她想拖延时间。随她的便,他不会催促她。 “好吧。” 他们一直走到码头的尽头。那里虽然还点着灯,但却渺无一人。她倚在石桩上,俯视着波涛滚滚的海水。正是涨潮季节。亨利望着比阿特丽斯,心潮起伏。他第一次真正感到,他非常爱她。 “好了,回去吧。”他又重新说道。 她朝他转过身来。 “如果可以,请您离开我十分钟。我想一个人待一会儿。” 他看看表,转身走开了。他觉得自己已经忍无可忍。现在可以毫不怀疑了。过十分钟他就回来。如果那时她再想出什么花招来,他就要她的脑袋。 不行,她也许会跳到海里去!他急忙朝她走去,又停下来,热泪夺眶而出。这对一个可怜的姑娘来说不正是一条最好的出路吗?他看到她急步朝海里走去,便赶紧向她跑过去,接着又收住了脚步。她并不想跳海,女转身走回石桩旁边,继续凝视着海水。 她没有跳海,只是从腰带上拔出一把小刀,扔到水里。刀子虽然不大,却很锋利,刀刃磨得很薄。 她再也不需要这把刀了。现在,亨利会保护她不受任何男人的侵犯——当然除了他本人以外;为了换取这种保障,她把自己的身体卖给了他。现在她应该履行这笑交易的条件。既然他已经买了他,那么她处女的肉体就是属于他的——如果需要的话。对她来说,这处女的肉体并不是什么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它已经失去了任何价值,只不过是一件商品而已。 在她青春消逝之际,只有一个坚定不移的信念使她有权自豪:忠实的人偿还债务,绝不躲闪,绝不诉怨。 亨利走到她跟前,面色苍白,表情严峻。 “比阿特丽斯,现在你准备好了吗?” 她慢慢地朝他转过身子,抬起眼睛,庄重的凝视着他。 “是的,亨利,我已经准备好了。” [book_title]第一部 第五章 新郎悔恨交加,慢慢走下楼梯。 一小时前,开门的声音惊醒了他,他看见年轻的妻子悄悄走出房间。这种极度的羞愧,他有生以来只经历过一次,那是他在星期日学校里受到惩罚,含着眼泪跑回家去的时候。 他是怎么搞的?怎么会产生这种莫名其妙的疑虑?他怎么能怀疑一个纯洁无瑕的姑娘?而他差点要干出来的那件事,比这种怀疑更可怕。“沃尔特会杀死我,”他自言自语“而他那样做却是理所当然的。如果我的妹妹受了这种侮辱,我也会抓起手枪的。” 幸好,他写那些下流信的时候睡着了!谢天谢地,昨天晚上他在码头上什么也没有说。任何人都一无所知。她或者是其他人都不会猜到他那些卑鄙的想法,他将用自己毕生的时间,弥补对她的这一过失。任何女人也不会找到比他更好的丈夫了。 她站在岸边用深邃的目光注视着海鸥,这种目光与她十九岁的年纪很不相称。 “你去吃早饭吗?”这是他想出来的唯一的一句话。 还不到一星期,许多事情在他记忆中已经淡漠了。尽管当他突然想起他那些荒唐的疑虑时,也会窘得面红耳赤,但他毕竟不是那种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总感到内疚的人。而且,在婚礼前夕做过一些蠢事的未婚夫,恐怕也不只他一个——婚礼前的准备工作会把任何人弄得心烦意乱。但不管怎么说,一切都很顺利:他结了婚,不久就会很幸福。如果她不是那样冷漠无情的话……或许,她也被弄得心烦意乱了,应该耐心等待。有人对他说过,如果新娘过分年轻而天真,蜜月常常不会那样称心如意。在巴顿,她会变得和大家一样。 以后几天,阴雨连绵,他很烦闷。在家时,下雨对他并没有什么妨碍,不论什么天气,他都兴致勃勃地巡视庄园,布置工作;或者带着爱犬,坐在点燃的壁炉旁,翻阅他父亲心爱的《绅士的消遣》一书,或者检查帐目,或者和左邻右舍的显贵谈论政治、狩猎或收成,或者把教堂的神父请来,打一两局牌。可是,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又能干些什么呢?在这里,除了那个整天念书外国书的女人以外,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每次他想打断她念书时,她都温顺地表示服从,可是因为两人无话可说,她就又去读那些法文书或者意大利文书了。 这了两个星期,他问她,假如他们立即离开这里,她是不是会很不高兴。他们还得在温切斯特逗留,参观大教堂,再产,巴顿也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此外,她是不是想尽快看到自己的新居? “当然,很想看到。咱们明天走吗?” 她开始收拾东西;他把她叠得很整齐的衣服从柜子里拿出来,递给她。一本小书掉在地上。亨利把书拣起来,笑了。 “拉丁文!我亲爱的姑娘,难道你还想着功课?度蜜月念这样的书可不大适合。” 她凝立着。那纹丝不动的姿态,本身就是一种无声的抗议,他有点不知所措了。他突然想起那位已故的学者,于是便温存地抱住她的肩膀。 “亲爱的,请你原谅;我忘了这些罗马作家的书都是你给父亲读过的。当然,这些书作为对他的怀念,对你是很珍贵的。” “这是另外一些作者的书,亨利。我带来的这些书都没给他念过,但都很有意思,也应该读。” “他看了一下打开的一页。虽然他在童年时代花了很多时间学习拉丁文,但是留在他记忆中的只是每天死亡硬背以及经常挨罚的情形。他还认识几个单词,但这些字搭配起来是什么意思,他就不懂了。他看看扉页:T.PetroniiArbitri,《Satyrieon》。如果他没有记错,这是一篇关于萨蹄尔的粗俗的故事——萨蹄尔是一种吹芦笛的、长着两条山羊腿的怪物。这又有什么呢,他没有权利发牢骚。有人告诉过他,她有点究气。但至少她脾气很好——并不是任何一个妻子都能这样俯首帖耳听他的话。不过新娘子读这样的书,总还是很奇怪的。 她把彼得罗尼这本书和其他的书放在一起:《格列佛游记》、《Pantagruel》、《Decamerone》、朱文诺。所有这些书,都是她从她父亲一直锁着的那个书橱里拿来的。刹那间,她脸上露出一抹讥讽的微笑,使她那美丽的双唇变形了。她想,父亲原来了解的那个比阿特丽斯,根本不会去拿这些书,因为他认为这些书对她是无益的。可是,那个多愁善感的傻丫头早就变了。 自从在温特洛普先生事务所里发生那件不愉快的事情以后,卡斯特斯夫妇在他们结婚的头三个月里,忽尔相互指责,忽尔又情意缠绵地窃窃私语。 卡斯特斯暂时逃避了债务拘留所,但他付出的代价,等于失去了自由。他被迫永远离开伦敦和赌场,住在荒郊野外,和他在一起的只有那个可以作他母校的、醋意十足的妻子和两个温文尔雅的继女。然而就是在这里,债主们也不让他得到片刻的安宁。为满足他们的要求,他把所剩无几的珍珠宝石全都变卖了。 三月初,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得到妻子的同意,把她的蓝宝石戒指典当出去。这是一块很高级的宝石,他想把它卖掉,然后告诉妻子只典当了一半的钱,剩下的都装入腰包。他估计这笔钱不少,可以到远离凯特林的地方去寻欢作乐。他想找个体面的借口,到伦敦待两夜,用他妻子根本不知道的那五十基尼再到牌桌上碰碰运气。后来才知道,她要跟他一起去找放高利贷的人,否则戒指就不放手。 几乎整整一个星期,他寻找各种借口,迟迟不动身。最后,他总算同意了,表示他们应该接受伦敦朋友的邀请,参加晚上的牌会,在城里过夜,第二天早晨再去典当戒指。同意前往的复信刚一发出,他就推说牙疼。到了约定的日子,他坚持要她一个人赴约。 那天晚上,比阿特丽斯正在走廊尽头自己的房间里,一直俯案搞她父亲未完成的工作。她父亲长期生病,不幸逝世,到现在还不到一年;可是她觉得,这个家庭早已把他彻底忘掉了,就象他死了一百年。夜已经很深了,她哭了很久,最后睡着了。 一种痛苦的窒息使她从睡梦中惊醒:她母亲的丈夫一只手卡住她的喉咙,另一只手企图把一块布塞进她嘴里。 那些千依而顺的女人早已使他厌烦了,近来,他那个老态龙钟、性欲强烈的妻子,更使他反感。处女的反抗,使他那腻烦的感情得到莫大的快慰。 是的,她在反抗;尽管她已经吓得要死,孤立无援,但她却象一只野猫,拼命挣扎。姑娘疯狂自卫,他惊呆了。他原来对这种事情有把握,所以直到最后一分钟才想到用布堵她的嘴,担心艾尔西那灵敏的耳朵会听到喊叫声,因为她睡觉的房间和比阿特丽斯的房间只隔三间屋子。一切本应该进行得顺顺当当;她突然被惊醒,一定会很害怕,这时他就可以轻而易举堵上她的嘴,用他在学校里学会的那一招,扭住她的胳膊。这一招很灵,他平生只用过两次,他那些年轻的伙伴无不折服。这个小丫头马上就得听的摆布,而后恐惧与羞愧就会迫使她成为他驯服的奴隶。 说实在的,他感兴趣的只是把这件事办成,而不是这个面黄肌瘦的姑娘。他想玩弄她,主要是想结那个束缚他手脚的可恨女人暗地里好好报复一下。因为她是她的亲生女儿! 当然,艾尔西比她姐姐漂亮,可是她太象她妈妈了,所以引不起他的兴趣。此外,跟那个傻丫头勾搭也太危险。她会突然歇斯底里大发作,把一切和盘托出。搞这个女学究更保险:她知道应该守口如瓶。他刚离她三步远,她就扭扭捏捏,凭这一点,就得好好教训一下这个小伪君子。他要教训她,该怎样装得天真无邪!他要能把她搞到手,真是得益非浅。以后,她对他服服帖帖了,他就能让她骗她哥哥的同意,把房子典当出去。到那时候,就把她一脚踢开。 比阿特丽斯挣扎了很久,最后用指甲在卡斯特斯右眼上挖了一下。他尖叫一声,从房间里逃出去了。她吃力地把布从嘴里掏出来,刚把房门锁上,眼前一切就变得天旋地转了。 第二天,卡斯特斯夫人刚回家,佣人就在门口向她汇报:“夫人,老爷出事了。大夫刚走。比阿特丽斯小姐嗓子疼,正躺着呢。”她丈夫一边呻吟,一边骂人。他的脸被抓伤了,大夫用绷带把了的右眼包上。她并不相信,真是那只野猫在牲口棚里窜到他身上,但她只是怀疑,准是某个愤怒的农场主——一个女人的父亲或者哥哥——教训了他一顿。 大夫明显表示同意她的猜疑,但是职业上的道德准则不允许他公开说出自己的看法。因此,卡斯特斯夫人大发雷霆。比阿特丽斯听到从楼梯上传来的凶狠的吵骂声。 “你让我相信这套鬼话吗?”一个尖细的声音在喊叫。“我看你还挺聪明,能……” “多拉,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那只猫抓了我的眼睛,我来不及……” 比阿特丽斯把脑袋塞到枕头下,于是什么也听不见了。 过了二十分钟,气急败坏的卡斯特斯夫人拿着摘下来的窗帘走进比阿特丽斯的房间,急匆匆而又不耐烦地打听女儿的病情,她一向不大喜欢这个女儿。 为什么大夫在场的时候,她不请他看看嗓子呢,现在,大夫已经走了。 比阿特丽斯躺在床上,把被子拉到下巴底下,用一块湿手帕盖住额头上的大紫斑,她用嘶哑的嗓音小声说,她不需要大夫,很快就会好的。 “你怎么了,是感冒吗?胸口疼吗?只是嗓子疼?要不要给你拿点牛奶来?是不是要在脚底下放一块烧热的砖?” “什么也不要,只需要安静。我头疼。” “那你就别动了,好好睡吧。我让他们一会儿给你送点茶和炸面包片来。” 卡斯特斯眼睛上的伤口已经发炎,病情在恶化。几乎三个星期,卡斯特斯夫人除了自己的烦恼以外,没有时间考虑别的事情,丈夫不停的呻吟、叫骂、吵得她歇斯底里大发作,而他最后,她被折磨得几夜睡不着觉担心他眼睛肿得更厉害,她觉得自己太可怜了。 她毁掉自己的名誉,失去许多朋友难道就是为了这个吗?如果炎症感染了另一只眼睛,卡斯特斯会不会双目失明呢?她作出这样重大的牺牲,在自己家里忍受忘恩负义的行为,遭受别人的歧视、侮辱,难道识是为了成为一个瞎子的妻子,去过那种痛苦的生活? 大夫费尽唇舌才使她相信,卡斯特斯不会变成瞎子,也不会留下丑陋的伤疤。她已经完全忘了,那个不讨人喜欢的丫头偏偏在这个可怕的时候得了感冒,躺在床上。 比阿特丽斯的嗓子和额头上的紫斑还没有消退,尽量回避任何人。病情刚刚好转,她就整天待在没有人去书房里,要求把吃的东西也送进去。头一个星期,她用披巾裹着嗓子和脑袋,喝些掺了酒的热牛奶和用黑茶爢子制作的茶,医治根本不存在的感冒。她一听到门外的卡斯特斯的脚步声就发抖。她不知道,她不会再受威胁了,因为与其说她怕他,还不好说他更怕她。他已经得到了足够的教训,同时也搞不清,她下一步还要采取什么措施。 吓唬这个暴力的牺牲品并不困难,但是,姑娘既然能抵抗这样经过周密考虑的坚决袭击,那怎么能保证她守口如瓶呢?她给她哥哥写了些什么?要是这个青年人突然从葡萄牙回来,他会有什么想法呢?最好还是让她滚开:随便嫁给什么人都行,越快越好。 卡斯特斯的妻子尽管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事,但也希望把大女儿撵走,而且她的这种愿望比以前更强烈了。多拉哀叹自己姿色衰减,早就察觉女儿的青春年华对她是种无声的挑战,在这场较量中她只能甘拜下风。在她看来,丈夫在去年伦敦社交斯刚开始时死去,是对她命运又一次无端的残酷打击:如果那个讨厌的丫头早一年在社交界露面,就更容易把她嫁出去——因为在这段时间里,许多用得着的人家拒不接待他们了。自从卡斯特斯成了他们家的主人以后,梅丽夫人就坚决不登他们的家门,但她对故友十分怀念,所以对他的女儿仍然很关心,也正是因此,她才接待她的继父。但她也非常明确的表示,她的宽容是有限度的。 应该抓紧时机,否则就永远也不能给比阿特丽斯找到合适的丈夫了。眼下的社交斯是最后一次机会,不管她可怜的母亲怎样费尽心机到处借债,也得把她打扮得花枝招展。可她呢?总是一个人坐在书房里,绷着脸,对家里发生的灾难、对她母亲低三下四费尽心机买来的那些漂亮衣服,一律不闻不问。一天天过去了,她仍然无动于衷:从早到晚看书,借口头疼,迟迟不去找裁缝和成衣匠,可她又固执地不去找大夫。换个姑娘,可能被认为有什么难言之隐,但比阿特丽斯的性格一向古怪,总是很难让她俯首帖耳。她会突然直愣愣地望着你,好像你是个坏蛋一样。而她父亲去世的那天晚上…… 卡斯特斯夫人想把过去那件不愉快的事情尽快忘掉:她亲生女儿竟然不让她进父亲的房间,发疯似地对她说:“请您走开!让沃尔特和我守着他。您哪儿还有心思想他?”她居然把亲生母亲关在门外! 史密泽斯小姐总是抱怨说,艾尔西任性而粗鲁。当然,艾尔西和别的孩子一样,有缺点,但万幸的是,她毕竟跟比阿特丽斯不一样。 这期间,比阿特丽斯在贮藏室里找到一把得心应手的小刀,她找了个借口,把自己的床搬到艾尔西房间里,还给哥哥写了信,请他回家处理小妹妹的事情。关于自己,她只字不提:对她的遭遇没什么好说的,别的问题更不在话下了。 光阴荏苒,她还是一个人坐在书房里,一次又一次回忆起那天晚上发生的可怕事情。每一次她都想到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今后怎么办? 自杀吗?如果能立即……父亲逝世时,真够受罪的。还有,死——就意味着艾尔西没有人管了,艾尔西是个好孩子,刚满十六岁,她是答言洒照顾她的。但留在这个家里…… 没有地方可去。既没有钱,又没有朋友……不错,有梅丽夫人。她心地善良……但头脑简单。最糟的是,她太好奇。跟别人去说这件事,还不如死了好。 她试着读书。她把书一本本拿出来(她经常给父亲读这些书,所以很喜欢它们;当然,这些书本身也令人喜欢),但又放回了原处。 这些书都很乏味、肤浅、很有害。贺瑞斯笔下的居心叵测的处女、李西德和蒂蒂尔及其芦笛、阿特丽斯罗菲和斯特拉、奥卡辛和尼古列特——全是胡说八道。 但是,为了不至于神经错乱,应该读书。她的目光落在锁着的那张书柜上。父亲把全部钥匙都交给了她,但多年前他嘱咐过她,不要读这个柜子里的书。“这些都是名著,很有价值,但你看不懂;此外,书里那些乌七八糟的事情,对你也有害。” 不让她去接触那些“乌七八糟”的事!如果说世上那些丑恶现象她还不完全知道,那么最好也尽快地让她了解了解。 她打开柜门,看看那些不熟悉的书名。其中一本书使她十分诧异。 《格利佛游记》!这本童话怎么跑到这儿来了?她小时候,父亲常常把她放在腿上,给她讲小人国和大人国那些可笑的故事。但是居然还有续集。什么是勒皮他?她开始读这本书,最初觉得没什么意思,但很快就觉得那些哲学家和给他捧场的人十分可笑。没有人好好地开导她,所以她也一直迷迷糊糊。但现在,她清醒了。 后来,她读到书中描写耶胡的地方,心中猛地一动,又产生一种肃然起敬的感觉。 真理终于被发现了——尽管是赤裸裸的、可怕的、令人厌恶的,但它毕竟是真理。她认为她认识了丑恶。难道所有的人都和妈妈一样? 而她自己呢?她到底是什么人?她父亲身上原来也有一个耶胡——否则,她怎么能出世呢?耶胡招来了另一个耶胡,于是就出现了新的耶胡。在她的血管里又有多少母亲身上那种罪恶的血液呢? 那天她走过窗前时,听到几个妇女在嘲笑她母亲爱吃醋,她们指的是什么? “多拉不会忍受他很久的。” “也许她会弄个水落石出,他会被送到殖民地去,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她可以吓唬他一下。” 吓唬? 她开始翻阅祖父留下来的法律书籍。她起初丝毫也不明白的刑事诉讼程序,现在越来越明白了。经过几个星期的悉心钻研和对罪证的考虑,她为母亲裁了一件勒皮他式的衣服——很合逻辑,但不完全合身。她只犯了一个错误,部分昌由于她年轻而没有经验,部分是由于不断去分析拉丁文语法的细节——但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她把一切都归罪于糊里糊涂的多拉.卡斯特斯,认为自己的推论十分清楚而又符合逻辑。 对未成年女子施行暴力。特别是对未成年的virgointacta,而且是强xx继女。这牵涉到乱伦关系。如果揭发他有强xx行为,他大概会被流放到殖民地去。 “我想,你有足够的理智去” “那只猫抓了我的眼睛” 这就是说,妈妈生气是因为他没有成功。大概,她是故意去伦敦,好让他有可能利用这种机会,然后再用告发去威胁他,他会马上服服贴贴的。 这位女耶胡给自己的男耶胡下了圈套,用亲生女儿当诱饵。 比阿特丽斯身上的紫斑还没有完全消退,伦敦的社交期就开始了。她在上流社会初次抛头露面并不成功。她脱掉身上那廉价的旧丧服,换上专为大家闺秀展销的白色服装,然后她被带去参加各家的舞会。因为卡斯特斯一家的名声日益狼籍,很可能使她失去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均等,所以他们想赶快给他找个婆家,但这种希望越来越渺茫了。 她知道,梅丽夫人正在千方百计替她找丈夫。如果有人向她求婚,她就得接受,不管未婚夫是什么人,她都应该作成这笔交易:她用身体去满足他的淫欲,而他的家,则是她——如果可能,还包括艾尔西——避难的场所。结婚——这简直是罪孽,而生活本身也是一种罪孽。到处都罪恶深重,她又有什么权利抱怨?看来,这是造物主的意旨。造物主也是耶胡,是个大耶胡。 始终没有人向她求婚。这是可以理解的。她既不富有,也不特别漂亮,比她年轻、动人的姑娘多得很,尽可以随意挑选,还用不着提心吊胆为卡斯特斯玩牌输的钱还债。对于有这种亲属的姑娘,人们总是要退避三舍的。 最后,她认识了亨利。作为一个耶胡,他倒并不那样下流。他不象那个想在梅丽夫人花房里吻她的人那样发出淫荡的笑声。他不说猥亵的恭维话,只谈奶牛和牧草。 后来,他突然走了——准是感到厌恶了。这并不奇怪。整个晚上,妈妈又吵又骂,大哭大闹。第二天早晨,一位身穿蓝色骑马服的人,藏在树后头过了一会儿,她突然明白了,并不是她又遭到新的袭击,藏着的人是那位喜欢奶牛傻里傻气的青年乡绅。他红着脸,结结巴巴地小声说了几句话——他在向她求婚。 当然,她应该认为自己是很幸运的。只是希望他别碰她也许,她慢慢会习惯的。 在沃里克郡,她会受到保护,为此她自然要付出代价。什么东西也不会白给。但她可以永远不再见到妈妈和那个家伙了。 眼下,她已是个有夫之妇了。这个可怕的蜜月总算快结束了。到了巴顿,亨利除了她以外,还有很多事情要照料;她可以喘口气了。也许有一天他满足了,或者对她厌恶了,他就会跟别的男人一样,去找别的女人,那时她也就能得到安宁了。 当然,先得生儿育女。女人一生只有两件事;和男人性交及生孩子,其他一切都是过眼云烟。这两件事都很可怕,但又都不可避免。既然别的女人都能忍受 [book_title]第一部 第六章 “这就是巴顿”亨利说。 比阿特丽斯从马车里向外张望,她欣喜若狂:多美的地方啊! 他向她谈起他父亲对庄园的改建,这以后的一个钟头,她一直竭力设想,这位从前的利物浦商人以及他那笔钱能把一座简陋的老房子和花园改变成什么样子。让她欣赏的是不是他们刚刚经过的那座蒙克顿华丽庄园的拙劣翻版呢?也行,他仿制了高傲的狮身鹰头象,或是把树剪修成各种奇形怪状的样子,在丹佛斯城堡富丽堂皇的建筑物和宽阔的草坪旁边,那些玩意儿实在是令人难以忍受的。 但他并没有改变什么。眼前出现的是一所优美的农庄住宅——平和宁静,果树成荫,令人心旷神怡,瓦屋顶古色古香,爬满了匍匐的玫瑰花、迎春花、金银花和铁线莲。 刹那间,比阿特丽斯的眼睛模糊了。她父亲一定会喜欢这所房子的。如果说她还喜爱什么东西的话,那就只有这所房子了。 这所房子是亨利的。但对她说来可能是一座监狱。她又不由地感到一阵心寒。 他们走进屋子。他在说什么。她应该好好听着,应该想出恰如其分的答话。 “亲爱的,你想变动这里的什么东西,你就说话。这里的一切都是你的。” 一切,只是除了她自己的身体。但他这番话倒是出自真心诚意。她顺口回答: “我并不想变动什么——至少我看到的东西都是这样。这里的一切都尽善尽美!” 她为什么要说这些话?不难猜到,又得接吻和拥抱。 比阿特丽斯穿上便鞋,披上披肩。亨利在等她,想带她去看看整个庄园。他们来到这里的当天早晨,他就想做这件事,但她请他允许她头一天待在家里。“我有很多事情要学,”她说,“我希望把一切都渐渐料理好。” 昨天,她起得很早,整天都在观察这所房子,考虑怎样管理家务,而且跟佣人们见了面。晚饭后,她拿出记事本和铅笔,仔细记下,佣人工钱多少,买些什么,价钱多少,仓库里有什么存货,以及亨利对家庭开销的打算。他见她这样认真对待自己份内的事,十分高兴,现在该让她去看看他心爱的庄园了。 十月的早晨,阳光灿烂,她看到连绵的秋雨过后,牧场上一片碧绿,牧场那边就是苹果园,长满鲜红的苹果,这时她的唇边露出了愉快的微笑。她头一次主动朝丈夫转过身去。 他们走过牧场和水淹过的草地,来到小河旁,河水被笼罩在枝叶繁茂的老柳树的荫影下,在一片密集的悬钩子和长满紫红色桨果的野蔷薇中蜿蜒流过。睡莲只剩下几片稀疏的叶子,但山楂花还没有凋谢。薹草里到处都是蓝色的琉璃草。 回家的路上,他们穿过小树林,他让她看看参天大榆树,白嘴鸦忙着在榆树上搭窝。然后,他又把她带到牲口棚,与总管和满面笑容的长工们见面,还让她看了仓库、马厩和牛棚。他看到,她喜欢的不只是纯种马和屋里养的小动物,这使他非常高兴。看来,她对四条腿的动物都喜爱,即使那口大老母猪巴布霞,她也很感兴趣,这口猪哼哼着,在一摊脏水里享清福,用它那缩在一层肥膘下面的两只伶俐的小眼睛,不停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身上带这么多膘,可真够受的,但它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笨。”她说。 “它才不笨呢!”他笑着说。“你试试看,让它干不愿意干的事!它可滑头了。当然,它已经是个老太婆了,是不是?” 他俯下身子,温存地给这个奇形怪状的家伙的耳朵掻痒。 他真喜欢动物,比阿特丽斯十分惊异。 又过了一小时,她发现动物也喜欢他,这使她更为惊讶。 “全部动物我都看到了吧?”她问道,这时庄园里的那些马、奶牛、狗和猫,她都抚摩和称赞过了,也知道了它们的名字。 亨利笑了。他把最好的东西留在最后了。 “除了一个以外,你都看见了。它在那边。” 他就象他慈爱的父亲一样,声音里略带骄傲的意味。 “对它可要小心,它性格很怪。” 他打开那个单间畜棚的门,这里显得异常明亮、整洁。里面有一头红色大公牛,鼻子上戴着环,脖子上拴着链子。 “这是一头纯种蒂斯德尔牛。父亲从诺森伯兰把它带来的时候,它还是头小牛犊。在全郡里,没有第二头这样漂亮的牲口。” “但……是不是总得把它关起来?” “不。我们每天都用链子牵着它去放牧,有人看着它,就把它带到西部牧场上去。不过,那是很少有的事情。” “为什么?” “诺森伯兰公牛容易受惊。还很有力气。得寸步不离地看着它们。” “亲爱的,这是英国最优良的品种。你瞧它的脊背!别走那么近,它跟你还不熟。怎么样,我的老朋友?苍蝇咬你了?没关系。” “他挤进红褐色的牛的肋部和墙壁之间的狭小空当,在它强劲有力的脖子上来回抚摩着。比阿特丽斯心里十分紧张。” “亨利,这不危险吗?” “对我来说,这没什么危险。换个别人,它可不干。我们是老朋友了,是不,老头儿?” 他慢慢抚摩着牛的脊背。牛不慌不忙地转过头,斜着眼睛,眨了几下,轻声打起呼噜来。 “听见了吗?它愿意让人抚摩经。我知道,亲爱的,我知道,我……啊,你这个老红鬼,又来这一套了!” 他赶紧跳开,因为牛打呼噜的声音有点不对劲,它的肩膀轻轻的抖动着。 “你看见了吧?跟它在一起可得留神。它过去跟我来过这一招了。” 比阿特丽斯吓得直哆嗦。 “怎么了?” “它想把我挤到前面去。然后,它脑袋一晃,立刻把犄角捅进我的胸膛。它由于看到生人才发脾气的。这些鬼东西可狡猾了。听说,公象也是这样……亲爱的,你怎么了?我可怜的人,你脸色煞白。” 他跑过去,想扶住她,但她摇晃了一下,靠在墙上。 “没什么……不要紧。咱们出去吧。这里……太闷了。” 他有些慌乱,十分懊悔,请她原谅。这是他的过错,应该想到,这头牛会让她害怕。而且她一定很累了,因为他带她参观庄园的时间太长了。 她默默地和他一起走回去。幸好,他还不知道,什么事情把好吓成这个样子。 公牛转过头的时候,她突然觉得,它很像亨利。倒不是象眼前的这个亨利,而是在布莱特赫姆斯顿码头灯光下的那个亨利。棕红的头发、低低的额头、瞪着两只大眼睛,嘴巴……也跟动物一样,贪婪地咧开。他们好象是兄弟俩。 牛走近了,犹如一场恶梦……跑也跑不掉…… “我大概是有点累了。”她说。 星期日早晨,比阿特丽斯和丈夫一起来到巴顿的教堂。他自豪而有些羞怯地带着她朝特尔福德家族的长凳走去,长凳旁边放着一块石板,上面写着他父母的名字。他按规矩双手捂住脸,跪了约一秒钟,然后彬彬有礼地把长袍的下摆弄平,坐下来,看着走进来的人。大多数人的目光都注视着新婚夫妇,而亨利则不停地暗中窥视丹佛斯家族专用的那条长凳。地方上一些不显赫的名门后裔已经纷纷就座,而蒙克顿勋爵外出还没有回来,他那位威严专横的母亲的宽大的锦缎坐垫仍然空着。教堂的杂役小声禀报:伯爵夫人身体不适,不能光临今天的祈祷仪式。亨利开始祈祷,心里突然感到十分轻松:人们暂时不会评头品足。只要沃里克郡西部那位举足轻重、独断专横的老夫人还没有表明态度,谁也不敢抢先说出自己的看法。 他朝比阿特丽斯投去兴奋的目光,而她却正陶醉在遐想之中。她在瞻仰修道院小教堂顶上宏伟的诺曼底式拱顶,没有察觉周围发生的事情。亨利只好在回家的路上向她解释全部情况,但她并没有立刻明白过来。 三天后,整个巴顿轰动起来了:蒙克顿家那辆巨型轿式马车停在通向亨利家门口的路上。孀居的伯爵夫人前些日子肝病复发,现已痊愈,她正是前出履行对妹妹的诺言:照料她们老朋友的遗孤——实际上这个姑娘比孤儿还可怜。 亨利不在家,但是没有他,别人也会惶惶不安。所有的佣人,从女管家琼斯太太到年轻的马夫,都十分清楚,巴顿新来的主妇在社会上的地位,主要仰仗于蒙克顿勋爵的母亲。 女管家敲比阿特丽斯房门的时候,她还在算帐。 “请进。” 琼斯太太走进屋子。她那件黑色硬缎子连衣裙上的每个皱褶,都显露出一副庄严的气派。 “夫人,从城堡来的伯爵夫人正在客厅里”。 说罢,脸上露出一副责难的神态。 “我从没有想到会有人来。”比阿特里斯说。 她慌张地看了一眼自己身上那件深蓝色的毛料家常便服——这是她全部嫁妆中唯一自己挑选的一件。这件便服朴素、大方,正和她的心意,但卡斯特斯夫人却看不上眼。 “夫人,不能让伯爵夫人总等着,可是您这身装束……我是不是赶快给您拿件别的衣服?穿那件绿丝光绸的,还是那件葡萄色塔夫绸的?” “谢谢您,琼斯太太,但我不愿意让那位老夫人总等着。我就穿这身衣服下楼去。” 她走下楼梯时,琼斯太太一直用气愤的目光盯着她的后背,不知为什么,比阿特丽斯心跳得厉害。开头就不吉祥。不如听众女管家的话:如果这位众望所归的夫人对她见怪的话,亨利一定会伤心,或许还要生她的气。 琼斯太太又去干自己的事了。新娘就是这副模样!伯爵夫人会怎么想呢? 最初一瞬间,伯爵夫人以为她是个寄宿的女食客,是“从名门请来的女伴”,女主人叫她来通知,她立刻就下楼来。亨利决不会这么吝啬,这么冷酷无情,让他的年轻妻子穿着毛料便服出来会见生客,她就象家庭教师,既没有耳环,也没有胸针,两只眼睛流露出惊恐的表情。后来,她看到她纤细的手指上闪烁着钻石的光芒,想起了妹妹最近来信中提到的情况:“应该给她些鼓励……她十分腼腆,沉默寡言……但我深信,亲爱的艾米莉娅,她很快就会了解,我姐姐的心地是多么善良。” 蒙克顿夫人站起来,亲昵地伸出丰满的双手,带着一副温厚的表情,朝走进来的比阿特丽斯迎上去。 “多么淳朴的小猫啊!别怕我,亲爱的,您丈夫很小的时候,我就了解他。” 比阿特丽斯心里很紧张。这位胖夫人是不是想吻她?有什么办法呢,只好让她去吻,也许还要发生更糟糕的事。如果亨利要她屈从,她只好忍受,这就是这场交易的条件。她顺从地低下头,把她那温柔的脸蛋凑到伯爵夫人跟着,嘴角上渐渐露出微笑。 亨利和总管谈完话,回到家里,他在大门口看见伯爵夫人那华贵的马车,就赶紧加快的步伐,在前厅里,忐忑不安的女管家把他拦住处。 “伯爵夫人在客厅里。夫人还穿着那件家常便服。我请她让我帮她换件衣服,可她不愿意。老爷,伯爵夫人可别以为,咱们对她不尊敬。” 亨利的心凉了。如果头一次见面就留下不好的印象……蒙克顿夫人高兴时,是很善良的,有时简直善良得出奇。但她语言尖刻,行为举止稍有疏漏,都会遭到她无情的指责。亨利脑海里闪现出他学生时代的一件往事,这虽然与眼下的事情无关,但想起来却十分痛心:当时举行一次庆祝选举的盛大宴会,他父亲生平头一次被邀到那座高贵的城堡里去。 那年,他大概是十二岁,丹佛斯家的一个小兄弟把这件事在圣卡特伯特学校张扬开了。这带着恶意的笑话传遍了各个寝室和游戏场,而且大家的说法都完全一致,所以亨利在学校的时候,心灵上受到了很大的刺激。每个新处刚一入校,同学们就悄悄地、嘻皮笑脸地——同时还小心翼翼地看看亨利那双有力的拳头——告诉他们,“黑奴贩子”(只有一次有人大胆地公开叫过这个外号)曾用双手抓起一只煎熟的野鸡,然后又吓得赶快把一只大腿扔到盘子里,结果鸡腿弹起很高,连同浇汁一起啪达一声落在教夫人的膝盖上。 [book_title]第一部 第七章 “……土地十分肥沃,只是怕是蚰蜒。但麦克佛逊知道对付它们的办法。亲爱的,如果需要的话,就到我家来,他会教您的。瞧,您丈夫来了。” 他俯下身子,吻了一下朝他伸出的那只胖手。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蒙克顿夫人对他的祝贺不只是慈祥的,而且非常温柔。 “祝贺您,亲爱的亨利!斯坦利.里维斯的女儿为咱们增添了光彩,这是咱们大家莫大的荣幸。是的,比阿特丽斯,您父亲年轻时,我对他就有很深的了解。我弟弟在牛津大学时,和他很要好,我在妹妹的结婚典礼上跟他跳过美女艾舞。好了,我该走了。过了星期一再见。我的儿媳妇请我转达她的歉意——她分娩后还没有康复。请您别忘了大丽花的事。” 亨利送她上马车时,心里还有些嘀咕。她拉着他的手。 “不调皮,您知道,您是多么幸运吗?她真迷人。虽然不像她母亲那样漂亮,但我认为,丝毫也不比她母亲逊色。坦率地说,当我知道您所做的这一选择之后,感到有些不安,担心她象她母亲。我简直无法容忍那个愚蠢的多拉.庞谢福。确实,她很漂亮,可以说得上十分妖艳,我们都管她叫“小天使”。但光漂亮是不够的。如果您母亲的这个家由一个灵魂空虚的蜡制洋娃娃来掌管,我会感到十分遗憾。我很敬重汉娜.巴顿:她是个深明事理的正派女人。但比阿特丽斯确实称得上是斯坦利.里维斯的女儿,您看她的一举一动。真是仪态万方,犹如一匹高贵的骏马。但您还是应该关心她的衣着。我简直有些吃惊;最初一瞬间,我把她当成demoiselledecompagnie了。难道那个傻女人没有给她陪送嫁妆。” “时间来不及了,”亨利含糊其词地说。“为了请她哥哥当主婚人,我们只好提前举行婚礼。她哥哥急着要回葡萄牙去。他在外交部门工作。” “知道,我全知道。您猜猜,是谁给他安排的这份工作?当然是蒙克顿了。那个小伙子怎么样?您喜欢他吗?啊,这使我很高兴。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穿着蓝色的丝绒西装,简直是个仪表堂堂的男子汉。当时,他坐在我们驻巴黎大使馆的椅子上看小说,显得十分善良、温顺。您应该尽快带她去伦敦或者巴思,给她做点衣服。过了星期一,你们到我家吃午饭……她有没有合适的服装?我以为,多拉会给她做结婚礼服的。那么,这件是谁做的?噢,是我妹妹送的。好极了,衣服首先是给人看的。我向咱们社交界介绍的最后那位新娘,竟然忘记了她举行婚礼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当然,这并没有多大关系:新郎已经快七十岁了,走路都得拄拐杖。但象您这样一个年轻人,问题就不一样了,是不是?” 她亲昵的笑了笑,用胳膊肘朝他肋上捅了一下,他抽搐了一下。这并不是因为他比他同辈的人正派,而是因为,他不愿意蒙克顿夫人拿比阿特丽斯开心。 蒙克顿夫人从马车的窗户探出身子,用她那肥大的手指警告着他。 “您可要作她的好丈夫,亨利少爷,否则,我可不饶您。” 他清醒过来以后,赶快跑进客厅,抱住年轻的妻子,狂吻起来。 “亲爱的,亲爱的!你知道吗?你把什么人给征服了?我还没见过她和别人这样谈过话,从来没见过!全郡的人都将拜倒在你脚下。我的美人!我怎么感谢你呢?” 比阿特丽斯把下嘴唇咬得发疼。达到目的,这当然是令人愉快的事。可是代价呢? 她稍稍闪开身子。 “别这样,亨利,你把我的衣服弄皱了。” 他哈哈大笑,放开了她。 “你的衣服!就为这件衣服我都挨骂了!应该想法给你添置点服装。” “我什么都有,只不过是忘了换而已。蒙克顿夫人对所有人的穿戴都要指手划脚吗?” “只是对她喜欢的人,她才指手划脚。但恐怕她对很多人并不这么关心。告别时,她那么温柔地吻你,就好象你是她亲侄女似的。这简直使我不胜惊奇。” 看来,他根本没有想到问问自己: 她是不是愿意让那个长着一对闪闪发光的小猪眼的完全陌生的女人吻她,管她叫亲爱的小姑娘,抚摩她的脸蛋。比阿特丽斯立即垂下眼睑。一切都无所谓,只要他满意…… 他还是那样满面春风,查看秋天里的那些果树去了。 她说得对:银行存款已经所剩无几了。最好是等三月份的进款,不急需的开支,暂时应该节省下来。但也不能让妻子在本地社交界初次抛头露面不戴任何首饰,只插一束迎春花。 “或许能在我母亲的首饰匣里找到点叙,”他说。“当然,也可能什么都没有了。你知道,巴顿家庭并不是显贵世家。同时,祖父死后,母亲生活十分贫困,她只好把那些古玩都卖掉。但她嫁给父亲时,他给她买了一些好东西。咱们还是去看看吧。” 他把首饰匣拿来,匣子上面工工整整地写着:“我爱妻的珍品。我死后留给我的儿子亨利。”他坐下,打开匣盖,把里面的东西倒在桌子上。其中大部分都是一些有意义的纪念品:用头发编成的小链、用玛瑙制作的服丧用的胸针、磨旧的结婚戒指、儿童戴的珊瑚戒指和玩具。珍贵的首饰并不多,而且都是些笨重、昂贵又不美观的东西,可能是从某个土里土气的珠宝商那里买来的。亨利连连摇头,突然间他又喜笑颜开了。 “你瞧!” 他拿起一只扁平的镀金项链,上面镶着一颗小珠子,然后珍爱地让那条长长的多链子从手指缝里垂下来。 “你喜欢这只项链吗?我看是挺不错的。这是我出生后第二天父亲给母亲买的。玻璃是后来镶的。你看……” 他项链翻过来,玻璃里面有两缕小孩头发。 “这是我哥哥的姐姐的头发,他们是一对双胞胎,是得痢疾死的。那时候我还很小。我记得,很早以前我坐在母亲膝盖上,想抓这只项链。她说了一声:“不行”,把它拿开了。然后又吻了一下项链,就哭了起来。我当时大概只有三四岁。我刚刚六岁,她就去世了。过了很多年,父亲告诉我,母亲非常想念她那两个孩子。” 比阿特丽斯仔细端详他的脸。这张脸完全变成了另一副样子了——可以看出,他心地是很善良的! 亨利仍然犹豫不决。 “我担心,这只项链样式太老了。但也许它还能戴……” “如果你不在意,我倒很愿意戴它,”她温和地回答,略带些腼腆的表情,低下头,让他把项链戴在她脖子上。“谢谢。戴它比戴什么珍珠玛瑙都愉快。” 她看看玻璃框里面那些纤细发亮的头发。不知为什么,她觉得一阵轻松,仿佛这些头发就是使她获得幸福的护身符。 “最好马项链放在首饰匣里,等星期一再拿出来。”说着,她就去解项链。但在她脖子底下有个带尖的东西把项链勾住了,比阿特丽斯的手指被扎了一下。 “这儿好象有个别针,”她说。 亨利走到她跟前。 “让我来看看。对,花边上勾着一根弯曲的铁丝。” “啊,我想起来了。这是用来挂梅丽夫人送的百合花的,不这样,花就会掉下去。” 她的脸又变得十分严峻了:她回想起,她母亲那双亵渎圣灵的手,曾用贞洁的花环装点的女儿的身躯,而她自己却甘受凌辱。人们迟早会发现,加略人犹大原来是一个女人和母亲。 比阿特丽斯用颤抖的手指把铁丝从花边上解开。 “我来帮你弄。”亨利说。 他小心翼翼地摘下铁丝。突然间,一股热血冲上他的头,他掀开轻柔的缎子衣服,把脸贴在她胸脯上。 “啊,多美的皮肤!” 她使劲向后一闪,铁丝从他手里脱落了。 “亲爱的,我扎着你了吧?” 亨利从地上拣起铁丝。他突然发现比阿特丽斯脸色煞白,颤抖的双手紧紧抓住衣领。 “亲爱的,请您原谅吧,亲爱的!我不是故意……我只是……” 他怀着忏悔的心情,朝她走去。她失声叫喊一声,转身躲开他,从房间里跑出去了。 她仿佛是一头从猎人手中脱身的野兽,气喘吁吁地锁上了卧室的门,脱掉衣服,摘下项链。这时,她依然战战兢兢,好象总觉得那双贪婪的嘴唇还在碰她。她把水倒在脸盆里,使劲擦那块被玷污的地方,把雪白的皮肤弄得通红。最好是用烧红的烙铁在这地方烫一下!…… 简直是牲口!他故意把你的注意力岔开,讲些他母亲及其死去的两个孩子的谎话来麻痹你,目的就是为了干这种事。 夜里还得受罪。但总可以咬紧牙关,耐着性子,勉勉强强熬过去。可是连白天也不能得到片刻安宁,时时都要提防暗算、根本不管她的痛苦和恐惧。 她听见轻轻的敲门声,却竟然象块石头似的一动不动。 “比阿特丽斯,亲爱的,给我开开门!请你开开吧。” 房子是他的。门也是他的——如果他愿意,尽可以把让砸开。她舔舔嘴唇,勉强地说: “对不起,亨利,请你稍等一会儿。” 她拣起来项链。有一节已经弄坏了。 有什么关系!坏了一节旧的还可以安上两节新的。反正她摆脱不开他的纠缠。 她洗完脸,穿上一件家常便服,把围巾披在肩上,用别针把它紧紧别在胸前,然后才打开门。亨利走进屋子,那副样子好象一头落水狗。 “亲爱的,原谅我吧,请你原谅吧。” 她站在那里,看了他一会儿,然后,吃力地向前走了几步,坐在椅子上,这时她额头上已经沁出几颗汗珠。她咬紧牙关,恶狠狠地诅咒自己: “站起来,傻瓜,站起来!你坐着可拦不住他。站起来,别惊惶失措。你要是晕倒可就完了。他越走越近了。” 她觉得头昏目眩。这到底是怎么了? 他跪在她跟前,抱着她,把头贴在她腿上。 “我的心肝,我的宝贝,我并不想损害你的自尊心,我的谦恭的人儿。我罪该万死,我怎么能这样忘乎所以!我觉得好象是践踏了一株紫罗兰。” “亨利,”她吃力地说,“请你……出去吧。我要一个人待一会儿。不,我并没有生病,但我想躺一躺……不,不,我什么都不需要。看在上帝的面上,你快走吧!我……我恶心。” 他站起来,两眼直愣愣地望着她。他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时尔显露出希望,时尔又表现出迟疑和内心的恐惧。过了一会儿,他踮着脚走出房间,比阿特丽斯又把房门锁上了。 她已经不再想呕吐了,于是便勉强走到床前,躺下来。待了一会儿,她发现自己在暗中发笑。 他好象是践踏了一株紫罗兰!世上为什么要长紫罗兰呢? 关于花,她父亲曾有过一种奇怪的说法。有人赞赏过父亲的外祖母的肖象。“是的。”后来他说,“他很漂亮,但她把所有与她接触过的东西的美都给扼杀了。只要有她在,田野里的花也要变成杂草。” 还有多少花要变成杂草呢,在布莱特赫姆斯顿那个可怕的夜晚,亨利曾经说过:“我的百合花,我的白百合花。”然后,他就哭起来——哭他所谓的白百合花,而正是这朵百合花被他刚刚在污泥里弄脏了。 诗里总是这样描写的。而且经常用花作比喻。你从小到老整个一生好象就是一本《牧人记事》,其中每种花都有一种雅号:天真的菊花、贞洁的百合、含羞的紫罗兰、殷红的玫瑰。接着又是什么什么? “接着是——结果实的苹果树。” 她起身坐在床上。不,最好别当结果实的苹果树。即便妇女都是奴隶,人们也不应该让她们遭受这样的屈辱。九个月的时间还很长,还来得及寻找一条出路。 或许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吧?呕吐可能是偶然现象。即使是真的,一个女人也有权作出选择,只要吃一口毒药,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你别骗自己了。五个星期以前就该做这件事。当时在码头上夜深人静,你手握利刃,可你又干了些什么呢?” “难道我不该履行诺言?当时我好象没有想到……” “你只能欺骗别人。你把刀扔了,因为你怕死。你胆怯了,亲爱的,你胆怯了。” 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屋子里一个人也没有。她是不是象疯子一样自言自语?或是…… 肖象上的女人!她是个有怪癖的母亲,曾劝说自己的女儿去上吊……是不是过了五十年她又显灵了,又想重操旧业? 父亲说过,胆小鬼…….他怎么说的?“胆小鬼——这种人总是自我安慰,说下一次绝不再屈从了。”这句话他说得多可怕。 “现在你总算体会到了其中的奥妙。是的,你血管里流的是父亲的血液,所以你也是个奴隶。父亲很清楚,他娶了个什么样的女人,但他一直到死,都是她的奴隶。而你也是由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你别吓唬我。我永远也不会屈服。” “你这样想吗?噢,当然,最初你会牢骚满腹。没关系,发你的牢骚吧——这有什么呢?等你发够了牢骚,就会安静下来。那时,你的主人想让你结多少果,你就会给他结多少。” 当完了结果实的苹果树以后,又是什么呢?一棵无人需要的、皱皱巴巴的、酸溜溜的老野树。最后,化作一具腐烂发臭的僵尸。 她又笑了——这是一种恶意的微笑。 不,她把一切都弄颠倒了!那只不过是他的化身。鬼笔——就是每个如愿以偿的色欲之徒的化身。不久前,她在榛树林里看到了鬼笑,起初她觉得,附近放着一具死尸,后来,她差点踩上那个脏东西。 她竭力想让自己清醒过来。行了,行了!够丑恶的了! 她想得太多了。她原来还曾自我安慰:没让那个家伙侮辱她,还差一点没把他的眼睛抓瞎。可实际上,这两个家伙都侮辱了她:现在这个人糟蹋了她的身体,以前那个人损害了她的灵魂,这是她永远也不会忘记的。 “唉,还得戴上装着那两个死于痢疾的小崽子头发的项链,这种朴素大方的打扮会得到蒙克顿夫人的欢心,同时也可以节省一笔不必要的开支。” [book_title]第一部 第八章 宴会上,许多事情使亨利感到惊奇。 最初,他有些为自己和比阿特丽斯担心。他过去到城堡来,都是参加选举委员会的会议和其他业务会议的,来这里赴宴还是第一次。 他走进大客厅,看到很多熟人。过去他一见到这些人就觉得心慌意乱。托马斯.丹佛斯.蒙克顿勋爵(在学校里亨利是勋爵的法格),现在已经变成一个文静的青年了,他额头很宽,那双小眼睛仍然和从前一样,而在圣卡特伯特学校时,正是这双眼睛总能洞察到亨利的内心深处。这天晚上,亨利接触到这对目光时,头一次没有产生从前那种莫名其妙的局促不安和自卑感。从这天起,他已经是重要人物了。孀居的伯爵夫人,身穿一件笨重的天鹅绒连衣裙,珠光宝气,好似一尊胖胖的东方偶象。她中断了跟儿子的谈话,举起手指,向亨利示意。 “亨利,请您告诉比阿特丽斯,让她到我这儿来。” 吃饭时,他不停地用眼角扫视坐在白发苍苍的神学博士帕金逊——一位心地善良、仪表堂堂的主教——身旁皮肤雪白、身材苗条的比阿特丽斯。坐在亨利旁边的,是本地的准男爵的刚结婚一年的年轻妻子。她穿着一件鲜红色、带皱边的华丽的连衣裙,满身都是钻石。这位以擅长说俏皮话而闻名的女人,如果不是因为说话尖声尖气、慌里慌张,经她之口讲出来的那些当地新闻,听起来倒蛮有意思。几个月以前,亨利听她说话还不觉刺耳,但现在,他已经习惯了比阿特丽斯银铃般的声音和平静的语调,所以无法理解,准男爵怎么能容忍自己的妻子这样胡说八道。 克里普斯夫人不仅喜欢谈论那些耸人听闻的消息,而且还竭力搜罗材料。 “噢,请您说说,”她尖声尖气地说“特尔福德夫人真是满肚子学问吗?听说,您写信给梅丽夫人,说她整天整夜读希腊文和拉丁文。” 帕金逊博士收起了慈祥的笑容,把炯炯有神的目光投向比阿特丽斯。女主人停止吃菜,打趣地说: “主教大人,您可要当心。坐在您身边的是一位学识渊博的夫人。” “果然如此!”克里普夫人喊道。“我会怕好怕!” 亨利喜笑颜开。现在,他对自己心上人那种异乎寻常的好学精神已经有些习惯了,他觉得,她这种品质和她其他的品质一样,是很高尚的。 “我不敢评价她希腊文的水平,”他多少有些自豪地回答,“但拉丁文,她确实了如指掌。” “是吗?她都读些什么书?” “这我可有些难以奉告。我一直不喜欢拉丁文。在学校里倒也学了不少,是不是,蒙克顿?我对马倒挺在行。在布莱特赫姆斯顿,我偶然拾到一本我妻子的书。谈的是有关萨蹄尔一类的事。是一位古代作家写的,名字我忘了。好象是叫什么彼得罗……” 顿时他发觉,大家都聚精会神听他说话,但主教却面红耳赤。他说了什么不恰当的话吗? 啊,想起来了!帕金逊!正是这位主教,去年春天因反对妇女受教育,引起了一场争论。他攻击有学问的女人,污蔑她们是“招摇过市的猴子”和“亵渎圣灵的法国狗”,扬言应该用鞭子狠狠抽她们。当时一位公爵夫人立即起身离开了温佐尔教堂,以示抗议。蒙克顿夫人让比阿特丽斯坐在主教身边,这一招也真够绝的! 他忐忑不安地朝坐在桌子对面的妻子看了一眼。她彬彬有礼地听着,笑容可掬。 “现在,”她想,“可要大祸临头了。我知道,迟早会发生这种事。帕金逊博士可不象亨利,他知道彼得罗尼.阿尔比特是什么人。” 她壮起胆子,透过低垂的睫毛,朝那位疯狂捍卫男性至上论的人看了一眼。 “你为男性至上论自鸣得意,”她想,“把它藏在厚厚的神学巨著下面。现在,你这个耶胡也该让我们看看你的道德有多么高尚了。” 幸好,主教没听清楚亨利只说了一半的那个人名。他一套上自己的马,便没头没脑的驰骋起来。他用在讲坛上传教的那种洪亮嗓门,冲着亨利吼叫起来。 “先生,我听到这种话十分痛心。年轻的妻子最重要的是学会家务事,不应该去研究那些她根本无法理解的东西。” 然后,他怒冲冲地对比阿特丽斯说: “夫人,请您相信,女人只有安分守己,才能博得更多的赞扬。” 亨利满脸通红。如果蒙克顿夫人认为,他对别人侮辱自己的妻子无动于衷…… “主教大人……”他说,但他这番气话刚一出口,立刻就被蒙克顿夫人打断了。 “唉,主教大人啊,主教大人!总不能不让我们女人尽女儿之情吧。特尔福德夫人学拉丁文,只是为了给她双目失明的父亲念书——是仿效弥尔顿的那几个女儿。” 顿时,主教完全惊呆了,两眼直愣愣地望着蒙克顿夫人,然后,他不好意思的笑了,带着责备的表情连连摇头。 “Touche!”我看伯爵夫人还跟从前一样,喜欢捉弄人。 他又转向比阿特丽斯,慈祥的脸孔上堆起皱褶,就象一个要哭的孩子。 “我衷心恳求您的宽恕,亲爱的孩子。我想,长着这样一副迷人的小脸蛋的人,绝不可能是个令人厌恶的、一心搞学问的女人。” 大家都在等待比阿特丽斯的回答。 “主教大人,我并没有搞什么学问。我父亲教我学过一点拉丁文,可现在我在钻研食谱。”她和善地笑了。“请您不要见怪,我做了一件非常放肆的事:今天早晨,我把几本拉丁文的书扔进了壁炉。念这些书,实在枯燥无味,学学怎么做野味馅饼,倒蛮有意思。” 主教笑逐颜开了。 “太好了。是呀,如果上年纪的人也这样开通就好了。” 他向亨利点头致意。 “我衷心祝贺您,在我们这个骄奢淫逸的时代、美貌、朴实和智慧三者浑然一体,确实难能可贵。” 比阿特丽斯突然发觉,蒙克顿勋爵目不转睛的望着好,这双眼睛和他母亲的眼睛一样。 “他听懂了。”她想。 在客厅里,老伯爵夫人抚摩着比阿特丽斯的肩膀。 “乖孩子,别理会可怜虫帕金逊。他心地善良,可惜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他是在生我的敢,与您无关。他母亲在我姨妈家里当过佣人,我姨妈是个女学究,也是个泼妇。他小时候,既腼腆又迟钝,姨妈就让我表哥欺负他,他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件事。现在,他亲生女儿也随心所欲地支使他。” “宽恕我了吗?”临走的时候,主教低头去吻比阿特丽斯的手,问道。“我衷心希望您学习制作野味馅饼获得圆满成功,您不会拒绝接受我的祝愿吧?我相信,有幸品尝您手艺的人,一定会认为馅饼和制作它的美丽的女主人一样,非常值得称赞。” 她请了一个安。 “等我学好手艺,能不能请主教大人光临舍下,尝尝我的馅饼?这也是您对我的宽恕。” 马车还没上路,一直压抑在亨利心头的感情,立刻流露出来。 “亲爱的,你简直太好了,太好了,你知道,我多么为你骄傲啊!大家都说,帕金逊对你那么粗暴,可你却那么宽宏大量。蒙克顿夫人怎能让你遭受这种……你知道,再等一会儿我就会揍他,管他是什么主教!” “他并不想侮辱我,”她回答。“他只是什么都不明白。你听见他后来向我道歉吗?我还请了来咱们家吃饭,我想你不反对吧?” “为什么反对?可是,亲爱的,他是不会来的!” “蒙克顿夫人想下星期带他来。他正住在她家里,他还想参观旧教堂。应该为他们准备一顿丰盛的午餐,还一定要有野味馅饼——他们俩都喜欢吃。我相信,琼斯太太会不辞辛劳的。你就准备酒吧,好吗?” 亨利沉默片刻,惊奇地张着嘴,然后又嘟哝了一句:“你太好了”,便把头靠在她的肩上,睡觉了。他嘴里散发着酒气。她小心翼翼躲开他,并没有把他惊醒。 “好了,”她想,睁大两中眼睛,在黑暗中望着马车箱,听着丈夫平静的酣睡声,“这次部算过去了。可是,亨利迟早总会知道,我在念什么,想什么——不,我想的事情,只有我自己知道。等到将来,他想了解这些事情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另一个使她心惊胆战的可怕声音,又在暗中无情反驳她。 “这还很难预料。蒙克顿勋爵知道“彼得罗”是什么意思。他明天就可能来让亨利大开眼界。否则的话,他难道还要为自己默不作声而得到报酬吗?难道你以为,人们会无代价地为别人保守秘密吗?” “胡扯。女人多得很,我根本不是美人。” “你不是美人。可也长得不错。今天在餐桌上,没有女人比你更漂亮了,这你是知道的,他也知道。” “这也没有什么了不起。” “你年轻,皮肤娇嫩。假如他威胁你,你怎么办?” “我当然要反抗,就象一只走投无路的老鼠一样。唉,这全是瞎扯,他不会做这种事情。即便他能使亨利相信,丈夫了不会听信别人说妻子读坏书就跟她离婚。在其他方面,我是无懈可击的。书已经付之一炬。只是应该编点瞎话。只要习惯了,说谎也并不难。今天晚上我就很得心应手。” “啊,你倒是很得意。卑鄙的伪君子,父亲和沃尔特多么厌恶你!” “他们并不知道作女人的难处。我为这个避难所花了极大的代价,我可不愿意把它丢掉。而且我现在还有许多操心事呢。” 她又计算起来:九月、十月;现在每天早晨都要呕吐。 “用不着发牢骚。如果你愿意,随时都可以自杀。不行,你想到哪儿去了!你就要有小孩了——一个天真可爱的宝贝耶胡,他那双蔚蓝色的漂亮眼睛就像……你知道象谁,他的嘴跟亨利的嘴一样。大家都会向你表示祝贺。” 亨利张着嘴睡得很香。她看了他一眼,耸耸肩膀。情况可能会更糟。这个怪物,象波得菲姆一样,并不是太有理智的。 蒙克顿勋爵坐在母亲的女客厅里吸烟。他母亲象通常一档。正在喝“睡前”的、对开水的罗木酒。母子俩可以称得上是知心朋友,勋爵为了避开妻子那些无味的闲扯,常常躲到这里来。母子俩有时可以一言不发地坐一一个钟头。 “您是不是把那个老家伙捉弄得太过份了?”他说。“当时我想,帕金逊这个老家伙差点把那个可怜的姑娘给生吞活剥了。就我对特尔福德的了解,他会把主教的鼻子揍破的。” 蒙克顿夫人还在慢慢喝着潘趣酒。 “我想考验一下她。应该说,她很好地经受住了这次考验。” “是的。帕金逊也被弄得俯首帖耳了。但这对姑娘毕竟太残忍了,这是她头一次参加宴会啊。” “我一直在照料她。”母亲冷冷地回答。“但我知道,她是能对付主教的。你仔细观察这孩子吧托姆。当然,她还是个小孩子,而且十分胆怯。可她继承了里维斯法官的许多优点——比你想象的,也比她本人想象的,要多得多。当然,她可能受到那个法国老妖婆的影响,我并不觉得奇怪。再过三四年,她也会老成持重的,那时——如果我没有估计错的话——就是魔鬼和那些喽啰也得听她摆布。” 他把烟灰从烟斗里磕出来。 “我最尊敬的母亲,我相信,在这段时间里,您能教她学会很多东西。” “我希望如此。我妹妹卡洛琳娜不大赞成这一婚事,认为特尔福德配不上比阿特丽斯。可她出嫁时两手空空,她母亲玷污了自家的门第,那个坏蛋又把他们家变成了赌场,因此,任何一个正派人向她求婚,都是她的幸福。我知道,很多人甚至都不愿意跟她跳舞。因此,我就让我妹妹尽快促成这门婚事。无论如何,亨利举止端庄,而她还能帮助他。” “我认为,他太笨倒是件大好事。” “是件天大的好事。” “嗯。我想问问,她今天把什么扔在炉子里了。” 蒙克顿夫人喝完了潘趣酒,放下杯子,看上去更象一尊慈祥的菩萨了。 “这是女人的秘密,亲爱的。她很快就会成熟起来,忘掉这些蠢事。” 他站起来。 “那就得看您的。晚安,妈妈。” 他在门口停住了。 “如果特尔福德发生什么不幸,我是很痛心的。尽管他笨得象块木头,但毕竟是个好人,而且还是我的法格。一个当年你欺负过的人……” 她点点头。 “你放心吧,我会照顾那个姑娘的。我很怀念斯坦利.里维斯。但事情总得有个先后。首先就是要使她摆脱那个家庭。” [book_title]第一部 第九章 十一月的一天早晨,比阿特丽斯把一周的开支、购买的东西、预计的额外花销列出清单,交给丈夫。象通常一样,清单作得井井有条。 “有些开支我认为是不必要的。”她说。“过些时候,我可能会更节省一点,特别是办奶品厂,不过,最好是等到圣诞节再想办法。我自己懂得很少,无法指教别人。” “你认为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好了,”亨利说。“所有的事情你处理得都。我不相信,有谁能这么快就学会料理家务。佣人都很听话。可你太费心了。我看你整天都忙得不可开交。” “我现在正在学习,只能如此。”她回答说,同时若有所思地合上记事本,几乎没有改变语调,又补充说:“亨利,我好像有孩子了。” 一阵兴奋过后,他想到,年轻的妻子总是害怕第一次分娩,作丈夫的应该设法消除她的恐惧。可是那,她听到他的安慰时,却显得十分镇静,倒好象他是个惧怕黑暗的孩子。 “别担心,没有什么可怕的。我很健康,一切都会平安无事的。” 她这样开通,当然很好。但她这么冷静而审慎,却使他有点不知所措。 她谈到最近几个月应该做些什么事。他问,是不是雇个保姆服侍她。 “我觉得,没有必要再破费了。琼斯太太会关照,让佣人们把该做的事情都做了。她很善良。” “是吗?我有点不放心。我看她总是不大高兴。” “最初是这样,因为她和我还不大熟悉。这也是很自然的事——她毕竟在这里待了不少年。现在我们的关系很好。” 她确实作了很大努力,总算博得了老管家的欢心。琼斯太太是个忠厚、善良而精明强干的女人。她看着亨利长大,他母亲去世以后,巴顿就由琼斯太太管理。起初,她对新来的女主人很反感:她准会实行首都那一套讨厌的规矩,把家里的事情弄得乱七八糟。可是,这位新娘竟然十分腼腆,说话的声调温柔,她真心实意承认,琼斯太太的经验和知识十分宝贵,随时随地都准备采纳她的意见,这使女管家喜出望外,她不只一次告诉佣人们,主人的这位年轻的妻子一定是由一位好母亲教育出来的。 头一看里,应该十分谨慎地告诉琼斯太太,用什么方法管理家务才能更节省、更合理,然后,当她已经习惯了的时候,再由她亲自去实行。这种作法比较稳妥。 当天,亨利遇到一位朋友,就急不可耐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他。他听到朋友向他祝贺,心里乐不可支,但那人问他,岳母是不是很快就要来了,这时,他喜悦的心情顿时烟消云散了。 他把脸一沉。 “我的岳母?” “年轻的妻子总是希望在这个时候能和母亲住在一起,生头一胎尤其如此。” 亨利回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