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book_author]福克纳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36153
[book_dec]《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是福克纳的短篇小说集,集中了福克纳创作的短篇小说中的优秀之作,包括《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两个士兵》《干旱的九月》《瞧!》《调换位置》等篇,这些短篇小说情节生动、寓意深刻,题材涉及美国南方旧时代的衰亡、新旧南方的对立、社会公益、种族关系、战争、成长、爱情、荣誉与道德抉择等内容。这些作品大量使用象征和隐喻,既有悲观主义的深度,也有英雄主义的激情,内心独白和意识流的手法在这些小说中也有广泛使用,代表了福克纳短篇小说创作的风格和主要成就。
[book_img]Z_10337.jpg
[book_title]烧马棚
治安官借了杂货店在坐堂问案,杂货店里有一股乳酪味。捧着帽子、蜷着身子坐在人头济济的店堂后边的孩子,觉得不但闻到一股乳酪味,还闻到了别的味儿。他坐在那里,看得见那一排排货架上密密麻麻地摆满了罐头,看上去都是矮墩墩、结结实实、神定气足的样子,他暗暗认过罐头上贴的招牌纸,可不是认招牌纸上的字,他半个大字也不识,他认的是那上面画的鲜红的辣子烤肉和银白色的弯弯的鱼。他不但闻到了乳酪味,而且肚子里觉得似乎还嗅到了罐头肉的味儿,这两股气味不时一阵阵送来,却总如昙花一现,转瞬即逝,于是便只剩下另一股老是萦回不散的味儿,不但有那么一股味儿,而且还有那么一种感觉,叫人感到有一点恐惧不安,而更多的则是伤心绝望,心口又跟从前一样,觉得一腔热血在往上直冲。他看不见治安官当作公案的那张桌子,爸爸和爸爸的仇人就在那桌跟前站着呢。(他就是在那种绝望的心情下暗暗地想:那可是我们的仇人,是我们的!不光是他的,也是我的!他是我的爸爸啊!)虽然看不见他们,却听得见他们说话,其实也只能说听得见他们两个人在说话,因为爸爸还没有开过口。
“哈里斯先生,那你有什么证据呢?”
“我已经说过了。他的猪来吃我的玉米。第一次叫我逮住,我送还给了他。可他那个栅栏根本圈不住猪。我就对他说了,叫他防着点儿。第二次我把猪关在我的猪圈里。他来领回去的时候,我还送给他好大一捆铁丝,让他回去把猪圈好好修一修。第三次我只好把猪留了下来,代他喂养。我赶到他家里一看,我给他的铁丝根本就原封不动卷在筒子上,扔在院子里。我对他说,他只要付一块钱饲养费,就可以把猪领回去。那天黄昏就有个黑鬼拿了一块钱,来把猪领走了。那个黑鬼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说:‘他要我关照你,说是木头干草,一点就着。’我说:‘你说什么?’那黑鬼说:‘他要我关照你的就是这么一句话:木头干草,一点就着。’当天夜里我的马棚果然起了火。牲口是救了出来,可马棚都烧光了。”
“那黑鬼在哪儿?你找到了他没有?”
爸爸转过身来,于是孩子就跟着那硬邦邦的黑外套走去。爸爸虽然精瘦结实,走路却不太灵便,那是因为三十年前偷了匹马逃跑时,脚后跟上吃过南军纠察队的一颗枪弹。一转眼他的面前突然变成了两个背影,原来他哥哥不知从哪儿的人堆里钻了出来,哥哥也只有爸爸那么高,可体格要粗壮些,成天嚼那嚼不完的烟叶。他们走过了那两排面孔铁板的人,出了店堂,穿过破落的前廊,跨下凹陷的台阶,迎面只见一些小狗和不大的孩子踩在那五月的松软的尘土里。正当他走过时,听见有个声音在悄悄地骂:
“烧马棚的贼!”
“等今儿晚上好好洗一洗吧。”他说,“甭管我了,放心好啦。”
可是这天的饭却不是回家吃的。他靠着临街的墙,蹲在哥哥的旁边,看爸爸打杂货店里出来,从一只纸袋里掏出一块干乳酪,小心翼翼地用小刀一分为三,又从纸袋里掏出几把饼干。爷儿三个就蹲在廊下,一声不响,慢慢地吃;吃完又到店里,借只长柄锡勺喝了点不热的水,水里有一股杉木桶的气味,还有一股山毛榉树的气味。喝过了水还是没回家。这次又到了一个养马场上,只看见一道高高的栅栏,栅栏上坐着人,栅栏外站着人,一匹又一匹的骏马从栅栏里牵出来,到大路上先是遛遛蹄、跑跑步,随后就往来不绝地奔驰,就这样慢条斯理地谈着买马和换马的交易,一直谈到太阳渐渐平西,而他们爷儿三个却一直看着听着,哥哥两眼蒙眬,嘴里的烟草照例嚼个不停,爸爸不时对一些牲口评头品足,可并不是说给谁听的。
直到太阳下山以后,他们才到了家。在灯光下吃过了晚饭,孩子坐在门前的台阶上,看夜幕终于完全罩上了。他正在听夜鹰的啼叫和那一片蛙鼓,忽然听见了妈妈的声音:“阿伯纳!干不得!干不得!哎呀,天哪!天哪!阿伯纳呀!”他急忙站起来扭头一看,从门里看见屋内灯光换过了,如今桌上一只瓶子的颈口里点着一个蜡烛头。爸爸依然戴着帽子穿着外套,显得又正经又滑稽,仿佛是打扮得齐齐整整,好彬彬有礼地去行凶干坏事似的;他把灯里的油重又全部倒进那贮油的五加仑火油桶里,妈妈拼死拉住了他的胳膊,他只好把灯递到另一只手里,胳膊一甩,并不粗暴也并不凶悍,但是劲头很猛,一下子就把她摔到了墙上,她张开双手扑在墙上,好容易才没有倒下,嘴巴张得大大的,满脸是那种生望断绝、走投无路的神气,跟她刚才的口气完全是一个味儿。正在这时,爸爸看见孩子站在门口。
“到马棚里去把大车加油用的那罐油拿来。”爸爸说。孩子没动,半晌才开得出口来。
“去把那罐油拿来。”爸爸说,“去!”
孩子终于挪动了腿,一到屋外就拔脚向马棚里奔去,敢情那老脾气又来了,那古老的血液又涌上来了。这一腔古老的血,由不得他自己选择,也不管他愿不愿意,就硬是传给了他;这一腔古老的血,早在传到他身上以前就已经传了那么许多世代——谁知道那是怎么来的?是多少愤恨、残忍、渴望,才哺育出了这样的一腔血?孩子心想:我要是能一个劲儿往前跑就好了。我真巴不得能往前跑啊,跑啊,再也不要回头,再也不用去看他的脸。可是不行啊!不行啊!他提着生了锈的油罐奔回家去,罐里的油一路泼剌剌直响;一到屋里,就听见了里屋妈妈的哭声。他把油罐交给了爸爸,嚷着说:
“你连个黑鬼都不派去了吗?上次你至少还派了个黑鬼去啊!” 欢迎到看书
这一回爸爸没有打他。可是比上回的巴掌来得还快的是只爪子:爸爸的手刚刚小心翼翼地把油罐在桌子上放好,忽然就如一道电光冲他一闪,快得他根本都没法看清;他还没有看见爸爸的手离开罐子,爸爸的手早已抓住了他的衬衫后襟,一把抓得他脚跟都离了地。那冲他俯着的脸一股凶气,寒峭逼人,那冷酷阴沉的声音向他背后桌上靠着的哥哥说了一声(哥哥还是像牛一样,怪模怪样的,左嚼右嚼,嚼个不停):
哥哥说:“最好还是把他绑在床架上。”
“那就交给你啦。”爸爸说完就走了,那不灵便的脚在地板上踩得很重,不紧不慢,好一阵才消失。
孩子就挣扎了起来。妈妈两条胳膊把他紧紧抱住,他把妈妈的胳膊又是撞,又是扭。他知道,扭到头来妈妈总是弄不过他的。可是他没有时间磨功夫了。他就嚷起来:“放我走!要不,伤着你我可就不管啦!”
“放他走!”姨妈说,“老实说,他就是不去我也要去呢!”
“德·斯班!”他气喘吁吁地喊道,“我找……”话没说完,他看见那个白人也从穿堂那头的一扇白门里出来了。他就大叫:“马棚!马棚!”
“什么?”那白人说,“马棚?”
“对!”孩子叫道,“马棚!”
(蔡慧译)
[book_title]两个士兵
我和彼得常去基尔格鲁老人家听他的收音机。我们总是等到晚饭以后,等到天黑,然后我们就站在基尔格鲁老人的客厅窗户外面,我们听得见是因为基尔格鲁老人的妻子耳朵聋,他总把收音机的声音尽量调大,因此我想,我和彼得跟基尔格鲁老人的妻子一样能听得清清楚楚,尽管我们是站在外面,而且窗户是关着的。
那天晚上我说:“什么?日本人?什么是珍珠港?”彼得说:“嘘。”
于是我们就站在那里,天真冷,听收音机里那个人说话,只不过我怎么也听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后来那人说眼下他就说这么多,我跟彼得就上路走回家,彼得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因为他快二十岁了,去年六月已经读完联合中学,知道好多事情:告诉我日本人往珍珠港扔炸弹了,而珍珠港在水那头。
“哪片水那头?在奥克斯福德的政府水库那一边?”
“我不知道,”我说,“我想在我记事以前吧。”
“你快八岁了,是吗?”她说。
她打了电话。我们就坐着,我告诉他们彼得当天早上刚出发去珍珠港了,我本来打算跟他一起去的,但我现在得回家照顾好妈,管好彼得的十英亩地,她说他们也有一个个子跟我差不多的小男孩,在东部上学。后来一个黑鬼,是另外一个,穿一件好像下摆短一点的衬衣似的外套,推了一辆像独轮手推车的东西进屋来。上面有我的火腿、鸡蛋、一杯牛奶,还有一块馅饼,我以为我饿了。可我咬了一口以后发现我咽不下去,我马上站了起来。
我们就又出发了。我们在孟菲斯城里转来转去,现在我可以看得很清楚,它在阳光下亮晶晶的。不知不觉,我们又回到今天早上公共汽车走过的公路——那一爿爿商店和那些大轧棉厂和锯木厂,在我看来,孟菲斯好像要过好几英里才会出城。后来我们又在田野和树林之间奔跑,车开得快了,除了身边那个兵,我好像根本从来没有去过孟菲斯。照这个速度,我们很快就会回到家,我想到我坐着一辆大汽车,由个兵开着进法国人湾,忽然我哭了起来。我根本不知道我打算哭,可我停不下来。我就这么坐在那兵边上,大声哭着。我们开得很快。
(陶洁译)
[book_title]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一
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男子们是出于敬慕之情,因为一座纪念碑倒下了。妇女们呢,则大多数出于好奇心,想看看她屋子的内部。除了一个花匠兼厨师的老仆人之外,至少已有十年光景谁也没进去看看这幢房子了。
那是一幢过去漆成白色的四方形大木屋,坐落在当年一条最考究的街道上,还装点着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风格的圆形屋顶、尖塔和涡形花纹的阳台,带有浓厚的轻盈气息。可是汽车间和轧棉机之类的东西侵犯了这一带庄严的名字,把它们涂抹得一干二净。只有爱米丽小姐的屋子岿然独存,四周簇拥着棉花车和汽油泵。房子虽已破败,却还是桀骜不驯,装模作样,真是丑中之丑。现在爱米丽小姐已经加入了那些名字庄严的代表人物的行列,他们沉睡在雪松环绕的墓园之中,那里尽是一排排在南北战争时期杰弗生战役中阵亡的南方和北方的无名军人墓。
爱米丽小姐在世时,始终是一个传统的化身,是义务的象征,也是人们关注的对象。打一八九四年某日镇长沙多里斯上校——也就是他下了一道黑人妇女不系围裙不得上街的命令——豁免了她一切应纳的税款起,期限从她父亲去世之日开始,一直到她去世为止,这是全镇沿袭下来对她的一种义务。这也并非说爱米丽甘愿接受施舍,原来是沙多里斯上校编造了一大套无中生有的话,说是爱米丽的父亲曾经贷款给镇政府,因此,镇政府作为一种交易,宁愿以这种方式偿还。这一套话,只有沙多里斯一代的人以及像沙多里斯一样头脑的人才能编得出来,也只有妇道人家才会相信。
等到思想更为开明的第二代人当了镇长和参议员时,这项安排引起了一些小小的不满。那年元旦,他们便给她寄去了一张纳税通知单。二月份到了,还是杳无音信。他们发去一封公函,要她方便时到司法长官办公处去一趟。一周之后,镇长亲自写信给爱米丽,表示愿意登门访问,或派车迎接她,而所得回信却是一张便条,写在古色古香的信笺上,书法流利,字迹细小,但墨水已不鲜艳,信的大意是说她已根本不外出。纳税通知单附还,没有表示意见。
参议员们开了个特别会议,派出一个代表团对她进行了访问。他们敲敲门,自从八年或者十年前她停止开授瓷器彩绘课以来,谁也没有从这大门出入过。那个上了年纪的黑人男仆把他们接进阴暗的门厅,从那里再由楼梯上去,光线就更暗了。一股尘封的气味扑鼻而来,空气阴湿而又沉闷,这屋子长久没有人住了。黑人领他们到客厅里,里面摆设的笨重家具全都包着皮套子。黑人打开了一扇百叶窗,这时,便可看出皮套子已经坼裂;等他们坐了下来,大腿两边就有一阵灰尘冉冉上升,尘粒在那一缕阳光中缓缓旋转。壁炉前已经失去金色光泽的画架上面放着爱米丽父亲的炭笔画像。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我们眼看着那黑人的头发变白了,背也驼了,还照旧提着购货篮进进出出。每年十二月我们都寄给她一张纳税通知单,但一星期后又由邮局退还了,无人收信。不时我们在楼底下的一个窗口——她显然是把楼上封闭起来了——见到她的身影,像神龛中的一个偶像的雕塑躯干,我们说不上她是不是在看着我们。她就这样度过了一代又一代——高贵、宁静,无法逃避,无法接近,怪僻乖张。
她就这样与世长辞了。在一栋尘埃遍地、鬼影憧憧的屋子里得了病,侍候她的只有一个老态龙钟的黑人。我们甚至连她病了也不知道;也早已不想从黑人那里去打听什么消息。他跟谁也不说话,恐怕对她也是如此,他的嗓子似乎由于长久不用变得嘶哑了。
她死在楼下一间屋子里,笨重的胡桃木床上还挂着床帷,她那长满铁灰头发的头枕着的枕头由于用了多年而又不见阳光,已经黄得发霉了。
五
黑人在前门口迎接第一批妇女,把她们请进来,她们话音低沉,发出咝咝声响,以好奇的目光迅速扫视着一切。黑人随即不见了,他穿过屋子,走出后门,从此就不见踪影了。
两位堂姐妹也随即赶到,他们第二天就举行了丧礼,全镇的人都跑来看看覆盖着鲜花的爱米丽小姐的尸体。停尸架上方悬挂着她父亲的炭笔画像,一脸深刻沉思的表情,妇女们唧唧喳喳地谈论着死亡,而老年男子呢——有些人还穿上了刷得很干净的南方同盟军制服——则在走廊上、草坪上纷纷谈论着爱米丽小姐的一生,仿佛她是他们的同时代人,而且还相信和她跳过舞,甚至向她求过爱,他们把按数学级数向前推进的时间给搅混了。这是老年人常有的情形。在他们看来,过去的岁月不是一条越来越窄的路,而是一片广袤的连冬天也对它无所影响的大草地,只是近十年来才像窄小的瓶口一样,把他们同过去隔断了。
我们已经知道,楼上那块地方有一个房间,四十年来从没有人见到过,要进去得把门撬开。他们等到爱米丽小姐安葬之后,才设法去开门。
后来我们才注意到旁边那只枕头上有人头压过的痕迹。我们当中有一个人从那上面拿起了什么东西,大家凑近一看——这时一股淡淡的干燥发臭的气味钻进了鼻孔——原来是一绺长长的铁灰色头发。
(杨岂深译)
[book_title]干旱的九月
一
九月的傍晚,残阳如血。整整六十二天没有下过一场雨。久旱后的傍晚,有一件事像燎原烈火迅速传播开来——这是一个谣言、一个故事,你怎么称呼都可以,反正是一件有关米妮·库珀小姐和一个黑人的事儿。这天正是星期六。傍晚,人们聚集在理发店里。吊在天花板下的电扇不断转动着,既没有送来阵阵清风,也没有驱散混浊不堪的空气,反而掺杂着污浊的头发油和洗发剂的阵阵气味,把人们自己身上散发的和嘴里吐出的种种臭味一股脑儿又吹了回来。没有人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然而,人人似乎遭到袭击,受到侮辱,甚至有些担惊受怕。
“反正不是威尔·梅耶斯。”一个理发师说。他是个中年人,瘦瘦的个子,黄头发略微带红色,面目温和可亲。他正在为一位顾客修面。“我了解威尔·梅耶斯。他是个规规矩矩的黑鬼。我也了解米妮·库珀小姐。”
“你了解她什么?”又一个理发师问道。
“她是谁,”修面的顾客打听起来,“是个年轻的姑娘?”
“不是,”理发师说,“我猜她快四十岁了。她没结过婚。所以我不相信……”
“相信?见鬼去吧!”有一个穿汗渍斑斑绸衬衫的大个子青年说,“难道你不相信白人女子说的话,反倒相信黑崽子?”
“我不相信威尔·梅耶斯会干这样的事儿,”理发师说,“我了解威尔·梅耶斯。”
“那你也许知道谁干了这件事?也许你已经把干事的人送出城外,你这个喜欢黑崽子的人。”
“我根本不相信有谁干过什么事儿。我不相信出过事儿。请你们大伙儿想一想:那些年纪不小的老小姐有时候是不是会胡思乱想,以为男人……”
“你真是个混蛋白人。”顾客说,他在围布下翻动起来。那个年轻人从座位上蹦了起来。
四
那个星期六晚上,她梳妆打扮准备吃晚餐时,觉得浑身上下烧得烫手。她两手哆嗦,摸索着系上扣儿。她的眼光烧得灼人。她梳头时,头发不断翻卷,发出沙沙的噼啪声。她衣服还没穿戴整齐,朋友们就来了。她们坐着看她穿上最轻最薄的内衣、长袜,套上一件新的巴厘纱裙服。“你身体行吗?上街去受得了吗?”她们问道;她们的眼睛闪烁着暗黑色的光泽,灼灼逼人。“再过一阵子,等你的惊慌劲儿过去了,定下心来,你一定要把出事经过告诉我们。他说些什么,干些什么;详详细细地给大家讲一讲。” copyright
她们顺着树木的阴影朝广场走去。她好像是准备跳水的游泳家,开始作深呼吸;她终于不再浑身哆嗦。她们四个人走得极慢,因为天气闷热,还因为要关心照顾她。快近广场时,她又发抖战栗。她高昂着头,两手紧握拳头垂在身边;朋友们说话的声音在她耳边嗡嗡作响,和她们闪烁发烧的眼光一样,恍恍惚惚而又激动急迫。
“我对你说过没有?”他朝她走过去。她抬起眼睛。他抓住她的肩膀;她望着他,呆呆地站着。
“别这样,约翰。我睡不着觉……天太热了,不知怎么回事。请别这样,约翰。你把我弄得好痛。”
(陶洁译)
[book_title]夕阳
一
如今在杰弗生星期一跟其他工作日已经没啥区别了。街道铺上了柏油,电话公司和电力公司不断地砍伐两旁的树木——水橡、杨树、刺槐和榆树,腾出地方栽上了那些铁杆子,杆顶上还挂着一串串臃臃肿肿、阴森森、没有生气的葡萄。我们有了一家洗衣房,它每星期一早晨派出一辆辆颜色鲜艳的特制汽车挨家挨户地收集成包成包的衣服:整整一星期攒下的脏衣服就这样来到机警、烦躁的电动喇叭后边,像鬼影般地消失了,只听见车轮与沥青路面摩擦产生的裂帛般的声音,逐渐减弱,久久不息。甚至那些依旧按老方式给白人洗衣服的黑人妇女,如今也都用汽车取活儿送活儿了。
“妈想知道你弄完了没有。”我说。 copyright
“完了。”南希说。她瞧着我,“我弄完了。”她瞅着我。
“怎么啦?”我说,“什么事呀?” 本文来自
“我不过是个黑鬼,”南希说,“那不是我的错儿。”
“她啥也没干。她干完了。”
“我没有。”杰生说。
“雷切尔大婶不能劝劝他吗?”爸爸说,雷切尔大婶很老。她住在南希家旁边的小屋里,独自一人。她一头白发,整天坐在房里抽烟斗,她不再干活了。人们说她是耶苏的妈。有时她承认这点,可有时她又说她跟耶苏根本不沾亲。 copyright
“你就是害怕了,”凯蒂说,“你吓得比弗洛尼还厉害。你吓得比T.P.还厉害。吓得比黑鬼们还厉害呢。” copyright
“谁都劝不住他。”南希说,“他说我把他身上的恶魔搅醒了,只有一个办法能使它安静下来。”
“要是他那么干了,最好别叫我知道。”南希说,“我要紧紧盯住他们,他一搂她,我就砍断他的胳膊。我要把他的脑袋砍掉,我要把那女人剖肚开膛,我要推……”
“你在楼下厨房里看见什么啦?”凯蒂悄声道,“什么想进来?”
“上帝知道,”南希说,我们能看见她的眼睛。“上帝知道。”
“吃点东西吧。”迪尔西说。
“爸爸说,你回家锁上门,就没事儿了,”凯蒂说,“你怕出什么事儿呀,南希?耶苏生你的气了吗?”南希又端起了咖啡,胳膊肘架在膝上,手在双膝之间,捧着杯子。她朝杯子里凝视着。“你干什么了,让耶苏生那么大气?”凯蒂说。杯子从南希手里跌落。杯子没有摔碎,可是咖啡洒了一地。南希坐着,手仍保持着捧水杯的姿势。她又叫开了,声音不太响,似唱非唱的。我们盯着她。
“听我说,”迪尔西说,“别叫了。你在自己吓自己。你在这儿等等,我去叫威尔许送你回家。”迪尔西出去了。 欢迎到看书
我们望着南希。她的肩一直抖着,但不再发怪声了。我们看着她。“耶苏打算把你怎么着?”凯蒂说,“他走了呀。”
南希瞧着我们。“那天夜里在你们屋里,咱们玩得真高兴,是吧?”
“没有,”杰生说,“我不高兴。” 本文来自
“你在妈屋里睡着呢,”凯蒂说,“你压根儿就不在。”
“我不。”杰生说。我们在胡同里走着。南希高声地说话。
“南希,你干吗大叫大嚷的?”凯蒂说。 本文来自
“谁?我吗?”南希说,“听,昆丁、凯蒂和杰生说我讲话声儿大呢。”
“谁?我说话声大吗,杰生先生?”南希说。
“听凯蒂、昆丁和杰生怎么说话。”南希说。
“我们说话声不大,”凯蒂说,“你才声大呢,口气就像是爸爸……” 欢迎到看书
“嘘,别吱声,”南希说,“杰生先生,别吱声。”
“南希又管杰生叫‘先生’了……”
“别吱声。”南希说。我们走过了渠沟,在她常常顶着衣服包过往的地方穿过栅栏,她大声地说着话。随后我们来到了她家。我们走得很快。她打开了房门。房子的气味闻起来像油灯,而南希的味儿就像是灯芯,仿佛是她和房子都在等待对方,合在一起就发出了气味。南希点着灯,关了门,把门闩好。她不再大声说话了。她看着我们。
“为了回家。”南希说。她看着我们。“要想赶快回家、闩上房门,她就非得过渠沟不行。”
“我要回家,”杰生说,“我要告诉妈。”
“你把手放在热灯罩上,”凯蒂说,“不觉得烫吗?”
“不,能绑结实,”南希说,“你们瞧吧。来帮我剥点玉米吧。”
玉米也在床下边。我们把玉米粒剥进锅里,南希帮着杰生把锅放到火上。
“它不爆,”杰生说,“我想回家了。”
“那没用。”南希说。她不再看爸爸了,爸爸却低头望着她,望着她那修长的、无力的、不停扭动的手。“拖延一点用处都没有。”
[book_title]殉葬
一
两个印第安人穿过庄园,直奔黑奴居住区而去。部落里的奴隶就都住在那面对面的两排屋里,粗砖砌的房子,粉刷得干干净净,中间夹着一条小巷,倒还阴凉,地下尽是深深浅浅的光脚印子,还有三五个自制的玩偶默默地躺在尘埃里。就是没有半个人影儿。
“我就料到会有这一手。”一个印第安人说。 copyright
“有个屁。”另一个说。这时虽是晌午时分,巷子里却是空荡荡的,小屋门洞里也都阒无一人,起了裂缝、涂了灰泥的烟囱没有一个冒出炊烟来。
“杜姆去世那会儿,只花了三天功夫。”
“不过那次是个老头子,这一个年轻。” copyright
“对,这一个是上等品种。明天要是能把他逮住,我就可以赏到一匹马。”
“好,这趟差使可实在不愉快。”
到这一天庄园里备下的吃喝也都吃尽喝完了。客人们各自回家,次日又都携粮而来,带来的东西可足够吃上一个星期的。那天伊塞梯贝哈却开始发臭了。将近中午,天气炎热,风一吹,溪边一带好远的地方都闻得到臭味。可是接连两天还是没有逮住那个黑人。一直到第六天薄暮时分,报信的才匆匆赶到轿前,报告说发现了血迹。“是他自己受伤的。”
这一下,抬着轿子也走得飞快了。到这黑人藏身的那一带沼泽地不过是一小时的路程。人一忙,心一慌,忘了莫克土贝脚上还穿着鞋呢;等赶到那里,莫克土贝早已昏了过去。于是赶快脱下鞋子,把他救醒回来。
到天黑时,他们终于把沼泽地包围了起来。坐在那里,蚊蚋成群地围着他们打转。黄昏星已经不亮,低垂在西方的天际。天上渐渐参横斗转。大家纷纷说道:“就宽放他一夜吧。明天跟今天还不是一码事。”
“好,就宽放他一夜吧。”于是大家就不再说话,一齐盯着那黑沉沉看不见的沼泽地。一会儿嘈杂的声音平息了。过不多久,报信的从黑暗里钻了出来。
“他想往外逃呢。”
“把他堵回去啦?”
[book_title]瞧!
总统一动不动地站在更衣室的门口,穿戴得整整齐齐,只是还没有穿靴子。这是早晨六点半,天上在下雪;他已经在窗户前站了一个小时看着雪。现在他就站在通往走廊的门里边,穿着袜子,纹丝不动,瘦高的身子略微低俯,仿佛在倾听,脸上是一副毫无幽默的关切的神情,因为三个星期前他的处境就无幽默可言,他的观点也失去了幽默。从他靠着身子的手上垂着一面法国做的精致讲究的手镜,一面应该躺在女士们的梳妆台上的镜子;尤其是在这种二月天的这个时刻。
终于他把手放在门的把手上,把门一点点地打开;在他的手下门一寸寸地挪动着,没有丝毫声响;在那无边的寂静中他把眼睛凑近门缝,看见在走廊厚实的地毯上有一块骨头。那是块煮过的骨头,一块排骨;上面靠近骨头的地方一些肉上面还有人的牙齿留下的默不出声的重叠的印子。由于门打开了他也就可以听到说话的声音了。他仍然不出声响,小心翼翼地把手镜往前举起来。一瞬间他看见自己在镜子里的模样,他停顿了一会儿,带着一种冷漠的狐疑仔细端详起自己的面孔——一个精明、勇敢的战士的面孔,那位正在预测和控制人及他们的行动方面几乎是无懈可击的专家的面孔,现在却堆满了孩子才有的一筹莫展的软弱。接着他把手镜向前稍为倾斜,一直到他能在镜子里看到那走廊。两个人面对面地蹲在地毯两侧,仿佛隔着一条河。他不认识这两个人,尽管他认识那面孔,因为三个星期以来,白天他看见它,晚上他梦见它。这脸胖胖的,黑黑的,有点扁平,有点像蒙古人;诡秘,温文尔雅,莫测高深,很严肃。他不断地看见这张脸以至他不再企图计算见过的次数,甚至不再估计了;即使现在,尽管他可以看见这两个人蹲在他面前,可以听见他们静悄悄说话的声音,他似乎觉得,在令他筋疲力尽的失眠和压力的某个说不出名堂的时刻里,他看见的只是一个人,一个对着镜子照自己的人。 copyright
他们戴着海狸帽,穿着新的长礼服,除了领子和背心等细小的地方,他们腰部以上的穿着无懈可击——虽然在时间上早了一点——现在还是上午。但所有关于合适和体面的观念都给破坏了。乍一看,你会说他们来自匹克威克175的英国,丝毫没有改变,只是那紧身的、浅颜色的短裤下面不是德国雇佣兵176那种膝前有饰穗的长靴,甚至不是任何靴子,而是黑色的光脚丫子。在他们俩身边的地板上各有一捆卷得好好的黑布;在这捆黑布边上是两双脚趾对脚趾、脚跟对脚跟的崭新的靴子,仿佛两个看不见的卫兵隔着走廊面对面地站着。在一个蹲着的人的身边有一个用白桦树皮编的篮子,里面突然伸出一只斗鸡蛇一般的头和脖子,一只圆圆的、黄色的愤怒的眼睛使劲地瞪那镜子里淡淡的光亮。说话的声音是从那里传过来的,轻快、得体、安静的声响。
马又走动起来。“我没看见有枪。”另外那个人说。
“对,是没有,”总统阴沉地说,“这件事,我也得调查一下。我下过严格的命令……”他烦躁地说,“该死,该死。他们去打猎的时候也带着他们的长裤?您知道不知道?”
国务卿在用早饭,尽管他没在吃。他穿着晨袍,没有刮胡子,坐在没吃过的早饭中间;他读着放在他面前空盘子上的报纸,神情苦恼。壁炉前有两个人——一个是外套上还有没融化的雪的骑手,坐在一把木靠椅上,另外一个人站着,显然是国务卿的秘书。总统和他的伙伴进来时骑手站了起来。“坐下,坐下。”总统说。他走近桌子,脱下外套,那秘书上前接了过来。“给我们吃点早饭。”总统说。他坐了下来;国务卿亲自给他拿东西。“现在又出什么事了?”总统说。
“你还问?”国务卿说。他又拿起文件,怒气冲冲地瞪着它,“这一次是宾夕法尼亚来的。”他拍了一下那文件。“马里兰、纽约,现在是宾夕法尼亚;显然,只有波特马克河的水温才能阻挡他们。”他说话的口气很粗鲁,很烦躁。“抱怨,抱怨,抱怨,这次是在盖底斯堡附近的一个农民。他的黑奴天黑以后在谷仓里点着灯笼挤牛奶——突然,那黑奴一定以为有一二百人,因为那农民数着有十一二个——从黑暗里跳了出来,戴着高礼帽,拿着刀子,腰以下没穿裤子。结果,灯笼踢翻后烧毁了一座谷仓和一厩的干草和一头牛;最后一次有人看见那身强力壮的黑奴时,他正以飞快的速度逃离现场,向森林跑去,现在毫无疑问,他不是死于恐慌就是丧命于野兽之口。借方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谷仓和干草,一百美元;那头牛,十五美元;黑奴,二百美元。他要求用金币支付。”
“是吗?”总统说,他吃得很快。“我猜那黑奴和牛以为他们是德国雇佣兵的鬼魂。” copyright
“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认为那牛是只鹿。”那骑手说。
“谁不会把他们当成地球上或地球下面的任何东西?”国务卿说,“波特马克河北边沿海地区到处都是戴海狸帽、穿长礼服和羊毛内裤的畜生,他们吓唬女人和孩子,放火烧谷仓,吓跑黑奴,杀死鹿……” 欢迎到看书
“对,”总统说,“关于鹿,我自己也要说一点。我来的时候遇到他们一群人正回去。他们有六只鹿。我以为我下过严格的命令他们不许有枪。”
“阁下真是个幸运的人,如果你能忘记什么的话。”国务卿说。他从晨袍口袋里拿出一副金属架子的眼镜。 copyright
但他只是用来又一次气呼呼地看总统,头发像鹦鹉似的怒气冲天。“这个人,魏德尔,卫泰尔——不管他叫什么名字——他和他的家庭或家族或不管他们是他的什么人——声称他们拥有这条有争论的河的西部的密西西比的全部土地。哦,转让证书没有问题:他那从新奥尔良来的法国父亲把一切都办好了——呃,碰巧在他家或他种植园对面是三百英里内唯一的浅滩。” copyright
“这一切我都知道,”总统不耐烦地说,“当然我现在很遗憾那里有办法过河。可是除此之外我看不……” 本文来自
“他们也看不出来,”国务卿说,“一直到白人来了以后。”
“……从魏德尔那里买。不大,就像这间屋子那么大,魏德尔或者卫——提出大约十种价格。不是出于收益享用的欲望,你明白,魏德尔会把那块地给他的,或者不管怎么样做一场抛刀游戏的赌注,显然当时他们还没有人想到那人要的那一小块地是去那浅滩的唯一的出入口。毫无疑问这场交易进行了好几天,也许好几个星期,成了一种消磨无事可做的下午或晚上的举动,旁观的人看着那快乐的情景兴高采烈地欢快地笑着。他们一定笑得很厉害,尤其在那人照魏德尔的价格付了钱;后来在他们看着那白人在太阳底下围着他的财产筑篱笆时一定笑得更加厉害,毫无疑问,就是在那个时候他们中间还是没有人想到那白人是在把进入浅滩的唯一的入口处拦起来。”
“对,”总统不耐烦地说,“可我还是不明白……”
国务卿又举起一只手,傲慢地,警告性地。“他们也不明白,一直到第一个旅行者来了要过浅滩。那白人给自己修了个通行税征收卡。”
“噢。”总统说。 copyright
“对。现在对他们来说,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是看着那个白人坐在荫蔽处——他把一个鹿皮做的袋子绑在一根杆子上,让旅行者往里面放钱,他还把大门盖得他可以从他那一间屋子的住所阳台上用一根绳子来开和关而他甚至不必离开他的座位;看着他开始积累财产——其中之一是那栋房子。”
“啊,”总统说,“现在我们快说到点子上了。”
(陶洁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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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美国人——年纪大点的那个——没穿粉红灯心绒。他裤子是普通马裤呢的,跟上装一样。上装没有伦敦裁剪的长下摆,因此后尾在军用皮带下面露出一截,跟那种挎手枪皮套的宪兵穿的上衣一模一样。他护腿很普通,脚上是一双一般中年男子穿的休闲鞋,并非什么萨维尔街名牌货,鞋子和护腿色调不相称,武装带又跟这两样东西都不协调,他胸前的飞行员标志也仅仅是枚双翼章。章下拖的勋带倒是蛮抢眼的;他肩头的军阶识别是上尉的两条杠。他个子不高。脸瘦瘦的,有点儿鹰钩;眼睛很聪明,也显得有点儿疲倦。他不止二十五岁了;瞧着他,你会想,此人并不真是什么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倒有点儿像骷髅旗麾下的一员猛将,也没准是个吃罗德斯奖学金的。
“怎么回事,班长?”那美国上尉说,“出了什么事儿?他是英国人。你最好让他们的宪兵来管他。”
“我知道他是英国人。”宪兵说。他喘着大气响亮地说,那是正干着重活的人的说话声;英国小伙子尽管四肢像姑娘般纤巧,却比他看上去要重得多——或者说更难摆布。“站直啰!”宪兵说,“他们是军官!”
“明白什么?那是。明白什么?”
“我答应过他的。”鲍加特说,“让那片翼子翘高一些。”
“好的。”麦金尼斯说。
三十分钟以后开始破晓了;天灰蒙蒙的。很快,麦金尼斯就说:“这不,他们来了。你瞧瞧!就跟九月间的蚊子似的。我但愿他这会儿没来疯劲儿,以为自己在作海狸游戏。要是那样他会只输龙尼一局了,除非那鬼子留有一把大胡子……要驾驶盘吗?”
“我不知道,”鲍加特说,“没准是弹孔吧。”他开大了左边的引擎。“得让机械师——”
“他以前就可以看得比那样更近一些的嘛,”麦金尼斯说,“我敢说有一回曳光弹都打在他背上了。也许是他想看大洋。不过他从英国渡海过来时准已经看到过了。”这时候鲍加特开始平飞;机头朝上直翘,沙滩、卷动的潮头朝后面掠去。可是英国小伙子仍然大半个身子探在外面,朝右翼下面来回看着某件东西,他脸上神情痴迷,显出极高的儿童般的兴致。直到机器全部停下他仍然是那个模样。接着他头钻了下去。在停机后陡然来临的极度寂静中他们能听到他在通道里爬行的声音。两位飞行员从座舱里僵直地爬下来时他也出现了,他脸上兴致勃勃,在期待着什么,他的声音高亢而兴奋。
“呦,我说!呦,好上帝!真了不起哟。对距离的判断多准哪!能让龙尼见见就好了!哦,好上帝啊!不过也许飞机跟咱们那艘玩意儿不一样——空气冲击时它们不感到有压力。”
两个美国人盯着他。“什么不感到什么?”麦金尼斯说。“那颗炸弹呀。它真漂亮;我说,我不会忘掉它的。哦,我说,你们明白吧!它真了不起!”
过了半晌麦金尼斯才说:“炸弹?”那声音像是发自一个快晕过去的人。接着两个飞行员对看了一眼;他们异口同声地叫道:“右翼!”接着他们像一个人似的从滑板门里钻出来,跑着绕过飞机,看右翼底下,客人跟在他们脚后。那颗炸弹,尾部挂吊着,像个铅锤似的直直地垂在右轱辘旁,炸弹头刚能触及沙地。与轮迹平行的是炸弹尖在沙子里划出的一道长长的细线。在两人身后,英国小伙子的声音又高又清晰,很天真:
“简直吓坏了,我独自一个人。想告诉你们来着。可是明白对自己职务上的事你们比我内行。技术呀。神了。哦,我说,我是永远也不会忘记的。”
六
一个手持上了刺刀的步枪的水兵放鲍加特进码头并且指给他小船的方位。码头上空荡荡的,他起先未见到那艘船,直到他走近码头水边垂直朝下看,才见到小船内部以及两个穿着油腻腻劳动服的下伛的背,这两人站起来快快地瞥了他一眼,紧接着又弯下身去。
这条船大约有三十英尺长三英尺宽。它涂上了灰绿的伪装漆。它的上层甲板在前部,有两根粗笨、倾斜的排气烟囱。“我的天,”鲍加特想,“要是那一层全是发动机的话——”上层后部是驾驶座;他见到一只大驾驶盘,一块仪表板。有一片厚厚的挡板,也是涂了伪装漆的,竖起在光秃秃的舷边,大约有一英尺高,从船尾一直朝前伸到上层甲板跟前,而且一直绕到上层甲板后沿,因此是一直包抄到船尾另一个边的,它围住了整条船,除了船尾那三英尺的宽度,那里是敞开的。正对着舵手座位像一只眼睛似的是挡板上的一个洞,直径大约有八英寸。他朝那狭长、一动不动、邪恶的船身看去,只见船尾处有一杆可旋转的机枪,他又看看那圈低低的挡板——它所围住的整条船只比水面高出不到一码——也看着那只空洞、朝前瞪视的独眼,他平静地思忖:“这是钢的。是用钢制作的。”他脸色十分严峻,心事重重,他把军大衣掖掖紧,扣上纽扣,仿佛感到冷了。
他听见背后有脚步声便转过身来。不过那只是飞机场的一个传令兵,他由那个手持步枪的水兵带过来。传令兵手里拿着一只大纸包。
“是麦金尼斯中尉交给上尉的。”传令兵说。
小船继续行进。太阳已经西垂。可是鲍加特完全失去了对时间与距离的感觉。前面,透过对准龙尼脸部的那个圆洞,他可以看到白茫茫的大海,看到龙尼的手按在方向盘上,看到龙尼侧面花岗岩般突出的下巴以及那个熄了火上下倒置的烟斗。小船继续往前飞驶。
(李文俊译)
[book_title]荣誉
一
我径直穿过客厅。维斯特小姐说:“他正在开会。”我没有停步,也没有敲门。他们正在说话,他停下话题,从桌子的另一端看着我。
“我离职需要提前多长时间告诉你?”我问。
“离职?”他问。
“我不想干了。”我说,“一天够了吧?”
他望着我,瞪大着眼睛,跟青蛙似的。“难道你觉得我们的飞机让你表演还不够好?”他问道。他手夹着雪茄,放在桌子上。他手上戴着一枚后车灯般大的红宝石戒指。“你跟我们一起只干了三周,”他说,“时间太短,还不足以理解门上那个字的含义。”
他不明白,但三周时间已够长了。比纪录还少两天。如果三周对他来说是纪录的话,他完全可以不动身子便与新冠军握手。
“大家都这么说。”杰克说。我见到罗杰斯,把条子递给他——他属于那种清瘦、少言寡语的类型——我心想他就是那种娶了在战争中追到的、轻浮、易冲动、漂亮的女人的人,而且让她们一有机会便抛弃他们。所以我感到安全。我知道她是不会为像我这样的人而等待三年的。
她看起来好像只有十六岁左右,尤其是围着围裙。她给我也买了一条围裙,我们三人都得一起下厨房做晚饭。“我们以为你跟我们一样不喜欢做饭。”她说,“只是我们太穷了。我们只是飞行员。”
“嗯,霍华德飞行挣钱,足足可以养活两个人呀,”我说,“这已很不错了。”
一天晚上我正在穿衣准备去他们那儿,电话铃响了。电话是罗杰斯打来的。“我——”他刚开口就被打断了。好像有人用手堵住了他的嘴,我能听见他们在说话、低语,更确切地说,是她。“嗯,什么——”罗杰斯说。接着话筒里传来她的呼吸声,她呼唤着我的名字。
“我也许把日子搞错了,”我说,“如果你们——”
我顿时明白他已经知道了。我一直等到他做完最后一次飞行,在办公室里换飞行服。他望着我,我望着他。“一块儿吃晚饭吧。”他说。
“我跟你走,”她说,“我们谈过了,我们都认为发生那种事情以后我们不可能再彼此相爱,这是唯一理智的事。以后他可以重新找一个他爱的女人,一个不像我这样坏的女人。”
他望着我,她抚摸着我的脸,在我的脖子上发出低沉的呻吟,我像一块石头似的。你知道我在想什么?我压根儿没有在想她。我在想,他和我在天上时,我爬上机翼,会发现他丢开操纵杆,让飞机自动飞行,他知道我明白他丢开了操纵杆,因此无论发生什么,他都会没事的。我们就像一块木板靠着另一块木板,她缩了回去,望着我的脸。
“你不再爱我了?”她望着我的脸说,“你要是爱我就直说吧。我把什么都跟他说了。”
“你想怎么办?”我问,“你会跟她离婚吗?”
因为我爱她,你知道。在世人的眼中,没有什么比共同的罪孽更能使两人更加亲密。他已经有了这样一个机会。如果是我先认识她、娶了她,他就该是我了,我也就有了我的机会。但是是他有了那个机会,因此当她说:“那么你把我们俩单独在一起时所说的话再说一遍。我说了我把事情全都跟他说了。”我说:
“全都说了?你说把事情全都跟他说了?”他望着我们。“她把什么都跟你讲了?”我问。
“讲没讲倒没关系,”他说,“你想要她吗?”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说:“你爱她吗?你会好好待她吗?”
他脸色灰青,如同遇到一个久别重逢的故人,你说:“天啊,这是罗杰斯吗?”我最后离开时,离婚的事全定下了。
四
第二天早晨我到机场时,飞行表演团的主人哈里斯告诉我那份工作的特殊性;我猜我是忘了。他说他曾告诉过我。最后我说我不愿和罗杰斯一块儿飞。
“为什么不?”哈里斯问。
“问他好了。”我回答道。
“你以前干过类似的工作吗?”
“没有。不过,我可以干,只要你能好好驾驶。”
我诅咒他。“你倒感觉良好,”我说,“算你抓到我了。来吧,你倒是笑呀。来吧!”
“如果你想挨揍的话,”他说,“我现在不想揍你。我们返回地面再说。”
“不,”我说,“因为我也想还一下手。”
我猜我是有点失去理智。不管怎样,我想起我们俩在天上,互相叫骂,下面小虫子般的人群望着我们,等着看翻筋斗的好戏。他能听见我,而我却听不见他;我只能看见他的嘴唇在动。“来吧,”我叫道,“抖抖翅膀吧;我很容易掉下去的,明白吗?”
我有点失去理智了。你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感觉,一种你一定要干某件事的感觉,不管是什么,但你知道肯定要发生的事情。我猜恋爱中的人或自杀者都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感觉。我朝他叫:“你想装出一切正常的样子吧,嗯?想把我从水平着的飞机上抖掉,不那么正常吧?好吧,”我叫道,“开始吧。”我回到中间部位,把绳子抖开,把它来回绕在前面的应急支柱上,我紧贴着应急支柱站好身子,我回过头看着他并发出了信号。我有点失去理智。我还在朝他尖叫;我也不明白我在叫些什么。我想我也许已经掉下去死了,而自己却不知道。绳子发出呜呜的叫声,我往地面望去,全是五颜六色的小斑点。钢绳发出呜呜的叫声,他加大油门,地面在机头下滑了过去。我等着,直到看不见地面,地平线也滑了过去,我眼前只有天空。然后,飞机正要陡直上升翻筋斗时,我放开绳子的一端,猛地把绳子往回朝着他的脑袋扔了过去,把胳臂伸了出去。
飞机翻筋斗翻到底朝天时他摔掉了我。我又看见地面以及地面上那些五颜六色的小斑点,我脚底没有了压力,我正在往下掉。我刚翻了半个筋斗,正准备倒着做第一个平螺旋时,背上突然被什么东西猛击了一下。这一下几乎要了我的命,我顿时失去了知觉。等我睁开眼睛时,我仰天躺在机翼上,头悬挂在后缘上。
我滑到了机翼斜面的底部,无法在机翼的前缘弯下我的膝盖,我能感到机翼在我身下滑动。我不敢动弹。我知道我如果试图迎着滑流坐起来的话,将会从后面掉下去。根据机尾和地平线我知道我们现在正在浅俯冲倒飞,我看见罗杰斯在座舱里站了起来,解开安全带,我轻轻转了转头,发现我要是掉下去的话,要么整个儿掉下去,要么肩膀撞在机身上。
“一分钟就够了。”他说。他按了一下蜂音器。维斯特小姐走了进来。她是个好人。偶尔我不得不吐吐怨气时,我和她便到街对面的乳品店去共进午餐,我给她讲她们,讲女人的故事。她们是最糟的。你知道;假如叫你去表演,她们就会挤得满满的一车等在门口,我们会挤进去,全部去逛商店。我在车流里东躲西闪,寻找一个泊车的位子,她说:“约翰坚持要我试试这辆车。但我告诉他,买一辆像这样难找到泊车位的车真是蠢极了。”
[book_title]曾有过这样一位女王
一
埃尔诺拉从她的后院小屋出来走到院子里。在漫长的午后时光,这座巨大的方形住宅以及整个院子静静地、睡意蒙眬地躺在大地上。自从约翰·沙多里斯从卡罗来纳迁到此处建造它以来,它已经这样度过了近一百年。沙多里斯先生及其儿子贝亚德均在这里去世。贝亚德的儿子约翰和孙子贝亚德也埋葬在此处,尽管最后一个贝亚德不是死在这里。
年轻女人站在那里,俯视着轮椅中端坐的老妇人,她的头发像一座失去光泽的银色王冠。那女人走出门,老妇人仍然丝毫不动。她一直在黄昏中坐着,直到男孩手捧一顶小巧的黑色老式女帽走进屋里。有时,当老妇人不高兴时,他们就把这顶帽子取来,她将帽子放在头顶正中央,坐在窗前。男孩将帽子递给她。他的妈妈站在一旁。黄昏已完全降临,老妇人全身被黑暗吞没,唯有银色头发可见。“您要开灯吗?”年轻女人问道。
“坐到我身边来,好吗?”
“好吧。”他说,在她旁边的一把椅上坐下。
“昨晚我没感到寂寞,我们过得很好。”
“答应我,答应我,鲍里。”他的名字叫本鲍,这是她娘家的姓。
“艾塞姆,她们说些什么?”埃尔诺拉又说,她用异常严肃、专注和命令式的表情看着他。
“说谁应该结婚了。珍妮小姐说,我早就告诉过你,我不会责怪你,像你这样年轻的女人,我希望你结婚,不要像我。她就说这些。”
(王立礼译)
[book_title]山上的胜利
一
透过小屋的窗户,五个人注视着一队人马沿着泥泞的山道蜿蜒而上,在大门口停下。首先走出一个男人,他手里牵着一匹马,头戴一顶宽大的帽子,在脸上拉得很低。他裹在一件饱受风吹日晒的灰色斗篷里,看不出身体的形状。他的一只手从斗篷中伸出来,握着缰绳。那是一匹棕红色的纯种马,很瘦,全身是泥。辔头是银质的,马鞍处铺着一条海军蓝色的军用毛毯,用一截绳子绑在马身上。第二匹马身体矮小,但头很大,是匹小种栗色马,也全身是泥。它的辔头用绳子和铁丝拧成,马背上是一副军用马鞍,马鞍上离晃个不停的脚镫很高的地方缩着一个无形无状的比一个孩子稍大一点的东西。从窗口处望去,它好像没穿任何衣服,或者说是没人知道的衣服。
“我们给钱。”黑人说。
“你好,夫人,”他说,“你有没有马厩让我的马待一夜,给我和我的随从找个地方住一晚上?”
那妇人看着他,脸色平静,若有所思,仿佛看见了个鬼魅,但毫不吃惊。
“你是在田纳西。”另一个回答道,“进来吧。”
韦德尔转向黑人:“把马牵到马厩去吧。”他说。
“什么?如果她干了什么?她要你告诉我什么?”
“是啊。”男孩说话的样子好像他并没有听见韦德尔的话,他已经牵住了栗色马的缰绳。
“就在树丛的另一边,等你看到它的时候你已经在里边了。”
“在哪里?”黑人问道,“我要告诉她,过了四年了,你居然还……”
那条小路原先有一条隐约可见的痕迹,在草丛里时而分开时而交织在一起。“我现在看见了,你回去吧。”
“我要和你走一段。”男孩回答。周围是那么安静,韦德尔发现自己一直在屏住呼吸。神经一直处于绷紧的不自然的警觉状态中。他恢复了呼吸,栗色马在他身下笨拙地颠簸前行。“岂有此理!”他想,“他要我再装五分钟的印第安人。我原来是想恢复害怕的能力,但现在看来已大大超出了那个目标了。”路开始变宽,纯种马赶了上来,男孩走在两匹马之间,他又一次抬头看着黑人说:
“我让你靠后边待着。”
“为什么要他后边待着?”韦德尔问道。他看着男孩苍白而紧张的脸,脑子里一边飞快地想:“不知道我是否在装印第安人,”他大声问,“为什么他非得靠后?”
男孩看了看韦德尔,然后停下来拉住马缰绳说:“我们可以干活,我们不会给你丢人。”
韦德尔的脸变得和男孩一样严肃。他们看着对方。“你认为我们猜错了路吗?我们只得猜了,我们刚才不得不从中选一个。”
“你是说这条路可能是对的?”韦德尔问道。突然他踢了栗色马一下,将牵着缰绳的男孩往前带了一截。“松手!”他说。男孩仍然抓着缰绳,被拖着走了一段直到那纯种马与栗色马并肩而行。黑人还缩在马上,膝盖向外翻起,嘴上仍然说个不停,那张嘴似乎有说不完的东西,说起话来就像旧鞋习惯走路一样又容易又现成。
“我给他说了又说。”黑人说着。
“他们认为你会骑这匹好马,”男孩声音很细,说话时有点气喘吁吁:“我告诉他们你们会……往山下骑。”当纯种马飞奔而过的同时,他大声说道:“这匹马能行,别走这条路!别走……”韦德尔不断驱动着马,两匹马几乎并肩到达拐弯处。路在拐弯处急转而回,通向蓬乱的桂树丛和杜鹃花树丛。男孩一边回头向后看,一边叫道:“靠后!别走这条路!”韦德尔继续催促栗色马,他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恼羞成怒的狞笑,看上去几乎像是微笑。
这丝狞笑在他落到地面死去以后还仍旧挂在他的脸上,他的脚还紧紧扣在马镫上。栗色马听到枪声后惊跳起来,将韦德尔拖到小路旁后停下来,然后开始吃草。那匹纯种马却已冲过了拐弯处,又急转弯往回跑,从男孩的身体上面跳过,它的眼珠转动个不停,毯子在它的肚子下面扭成了一团。男孩的身子躺在路当中,他的脸扭向一边紧贴在一块石头上,双臂朝身后展开,手心外翻,就像一个妇人手里提着裙子正要跳过一个水洼似的。接着,那纯种马转动身子,站在韦德尔尸体旁边,不停地发出嘶鸣声,又摆动它的头,看着桂树丛,看着那缕黑色的硝烟渐渐逝去。
两个男人从桂树丛后走出来时看见黑人双手双膝着地。他们中的一个朝他跑过来。黑人看着他一边往前跑,一边还嘴里叫喊着一句话:“大傻瓜!大傻瓜!大傻瓜!”然后那人突然停下来,扔掉枪,跪到地上,像块石头一样一动不动,带着震惊和不知所措的表情盯着男孩的尸体,仿佛正从一个梦里醒来。接着,黑人看见另一个男人。那人在停下来的同时抡起枪开始装弹药。黑人没有动,仍旧手和膝盖着地,他望着那两个白人,充血的白眼球急速凸起,变得疯狂。接着他也动起来,回转身,手和双膝着地小跑到韦德尔躺着的地方,护在他身上,他又回头看,看见第二个男人一边慢慢往后退一边往枪里装弹药。他看着那人停下来,但他既未闭上眼睛,也没有扭过头去。他看着枪管前伸、举起,又慢慢变小,直至在梵奇的脸上变成一个圆点,就像一张纸上的一个问号。黑人蹲在那里未动,血红的眼睛里喷射出怒火,活像一头困兽的眼睛。
(魏玉杰译)
[book_title]阴间
听诊器那坚硬的圆听筒贴在他裸露的胸上,冰凉冰凉的,很不舒服。房间很大,呈正方形,有一张胡桃木质、样式陈旧的床。这张床起初是他一个人睡的,后来成了他的婚床。他儿子就是在这张床上被怀上,出生,最后衣冠整齐地躺在上面等待入殓。这所他熟悉的已经六十五年的房子虽然普通、安静、孤寂、气味与其主人一样,却似乎挤满了人,尽管这里只有三个人,而且都是他所认识的:有卢西斯·皮博迪,他这时本应在城里行医,还有两个黑人,一个可能在厨房里,另一个可能在草坪上的割草机旁,正装模作样地干活,挣着他们到了星期六傍晚就期待着发放的工钱。
“出了什么事,是吗?”
“是的,”法官说,“我也有一个儿子。”
“你和我们一起在这里等。他总是路过这里。你会更快地见到他,如果他还是那样。”
但他有了急促感和迫切感。他快步绕到后门(他注意到草坪刚被修剪整齐,像是那天干的),走了进去。接着他就闻到了淡淡的花香,听到了说话声;他正好来得及脱掉大衣和睡衣,把它们整齐地挂进壁橱里,穿过门厅走进新割的鲜花的芬芳和单调低沉的说话声里,快速地穿上衣服。它们刚被熨过,他的脸也刮过了。然而,它们属于他,所以没有熨斗能改变往日的那种熟悉的合身感。他十分热切地适应着衣服,就像他在冬夜使四肢适应铺盖一样。
(刘建华译)
[book_title]清晨的追逐
我从船里看见了它。当时天刚擦黑,我刚喂完马,从岸上下到船里,撑船返回对岸的营地,就见它在上游四五百米远的地方游水。只看得见它露出水面的头,在那种光线下只是一个点儿。但我能看清它顶在头上的那把摇椅,知道那就是它,正一直往长沼泽口的那片芦苇丛游去。它一年到头住在那里,只是每当猎季开始的前一天就不见了,就像野生动物监视员给了它一本日历似的,而且没人知道它去哪儿了,直到结束后的第二天才回来。可是这次它却提前一天回来了,像是记错了时间,或是误用了头一年的日历。这对它来说是太糟糕了,因为明天早上日出时,它将倒在我和欧内斯特先生的坐骑胯下。 欢迎到看书
我把看见的告诉了欧内斯特先生。我们吃完饭,喂完狗,我就帮欧内斯特先生打牌,在他椅子后面一直站到大约十点。这时罗斯·埃德蒙问,“你为什么不去睡觉呢,孩子?” 欢迎到看书
“如果你想熬夜,”威利·勒盖特说,“你为什么不熬夜读识字课本……他认识词典里每一个骂人的词,扑克中的每一手牌,酒厂里的每一种威士忌,可他连自己的姓名也不会写……你会吗?”他朝我问道。
“你十二岁了,”沃尔特·尤厄尔说,“说实话,你一生中究竟在学校里待过几天?”
“他没功夫上学,”威利·勒盖特说,“既然他不得不离开学校来这里当欧内斯特的耳朵,他上学从九月上到十一月还有什么用呢?而且一月份再回到学校又有什么用呢?因为再过十一个月就又到了十一月十五日,他就又要告诉欧内斯特狗往哪条路上走了。”
“并且追着它,”我说,“下次我们都犯不着与威利·勒盖特和沃尔特·尤厄尔一起瞎胡闹。”
[book_title]花斑马
一
是啊,先生。弗莱姆·斯诺普斯搞得这一带乡下到处都是花斑野马。白天黑夜都听得见乡亲们的赶马声,又嚷又叫的。有时还听得见野马在小木桥上来回奔跑,声音跟打雷似的。就说今天早上我进城去,快到半路,马慢吞吞地走着,我坐在四轮马车里迷迷糊糊地快要睡着了。突然,从树丛里腾地蹦出一样东西,一下子蹿过大路,蹄子没沾地,从我的骡子身上飞跃过去。这东西足有一张广告牌那么大,活像一只老鹰飞过天空。我整整花了三十分钟才把我的骡子勒住,把乱了套的缰绳和马车收拾好,重新套马赶路。 copyright
这位弗莱姆·斯诺普斯真是个人物。他要算不上是个人精,那我就不是人。大约十年前的一个早上,大伙儿刚在凡纳的门廊里坐定下来,打算抽袋烟聊聊天,他从柜台后面走出来,没穿外套,头发从中间对分,就好像他给凡纳当伙计已经有十年了。乡亲们都认识他。他的家族人口很多,住在离河边低地大约五英里外的地方。至少那一年他们是住在那儿的,种着租来的土地。他们从来不在一个地方长住,一年不到就会带着当年出生的孩子,有时还是双胞胎,搬到别处去了。他们就是那么一大家子人,年年生孩子,年年租种别人的土地,事事挺有规律的。除了弗莱姆以外,全家人还是当佃户,年年搬家。可是有一天,弗莱姆在这儿出现了,从乔地·凡纳的柜台后面走出来,似乎他就是店主人。他在店里才干一两年,乡亲们就知道,要是他再给乔地干上十年,乔地就该给他弗莱姆·斯诺普斯当伙计了。这个家伙啊,只要手里有四分钱做本钱,他就能赚五分钱。他同我做过两笔买卖,都赚了我的钱。我这个人够精明了吧,可那个家伙还要厉害。我只是希望他在我之前先发财。我就是这么一个想法。
“让欧内斯特去找她,”德雷说,“他是他们家的邻居。”
欧内斯特出去找她。亨利看上去好像断气了;他要是不像个死人,我就不是人。小约翰太太又走进来,提着一壶水和几块毛巾。她开始给亨利擦洗;阿姆斯蒂太太同欧内斯特走进屋来,阿姆斯蒂太太在床脚前站下,两手裹在围裙里,我想,她是在看小约翰太太护理亨利。
“你们男人别在这儿碍手碍脚的,”小约翰太太说,“上外边去,”她说,“去看看还有什么可以玩玩的,可以再让你们送几条命的。”
我们没走出多远,亨利就号叫起来。我想是小约翰太太的水把他救活了;不管怎么样,他没有死。我们还往比利大叔家走去。他家屋子一片漆黑。我们喊了几声。过一会儿,窗户打开了,比利大叔探出脑袋;他精神得很,侧耳细听活像只啄木鸟。“他们还在逮那些该死的兔子吗?”他问道。
小约翰太太在洗盘子,粗手粗脚地像个男人,好像盘子都是铁打的。“不会还的,”她说,“不过向他要一下总没有什么坏处。这也许会使他觉得不好意思。我想他是不会还钱的,当然也可能还的。”
“不跑了,”埃克说,一面从刀尖上咬一口干酪。“只是踢蹬了几下。”
[book_title]明天
加文舅舅不是一直当县政府律师的。不过,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儿,而且他不当县政府律师的时间很短,短得只有上了年纪的人才记得。就是上岁数的老人也不是个个都想得起来有这么回事。因为他当时只承办了一件案子。
当时,他是个年轻人,才二十八岁,离开州立大学法学院才一年。他在外公的建议下才在读完哈佛和海德堡两所大学回家以后,又去上了州立大学法学院。他是主动接管这件案子的,还劝外公不要插手,让他一个人来负责。外公照办了,因为人人相信,这案子简单得很,只走走形式就能了结。
于是,他受理了这一案件。多年以后他还说,无论在他当私人律师还是当公诉人期间,这是他坚信正义和公理在他手里而又偏偏输掉的唯一一件案子。其实,他不能说是输掉了——因为在秋季法庭受审期内,这案子算是误判,第二年春季法院受审期做出无罪释放的决定。被告是个体面的富裕农民、丈夫和父亲,叫布克赖特,来自我们县偏远的东南角的一个叫法国人湾的地方;受害人是个爱说大话趾高气扬的暴徒,他自称巴克·桑普,不过,那些在他待在法国人湾的三年里被他用拳头征服的年轻人叫他“喷鼻息的公羊”204;他无亲无故,一夜之间,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他是个惹是生非好打架的人,是个赌棍,大家都知道他私自酿造威士忌酒。还有一次,他赶着一群偷来的牲口去孟菲斯,半道上被人发现,牲口主人马上拿出证据证明谁是牲口的主人。他拿出一张出售牲口的票据,但县里没人认识单据上签了名的那个人。
他们望着他,等待着,普鲁伊特坐在门廊栏杆上,普鲁伊特太太还在把豌豆从长长的、一碰就破的豆荚里剥出来,她边剥边望着加文舅舅。他的眼睛并不显得喜出望外,它们以前也并不显得困惑或狐疑好奇;它们只是更加明亮了,仿佛眼睛后面的某样东西突然燃烧起来,沉着而更为凶猛,但还是很安静,仿佛它走得要比讲述的快得多。
“就是嘛,”普鲁伊特太太说,“他连尿布都没有。他只有几块撕开的面粉口袋布,产婆教他怎么放尿布。所以,我做了几块尿布,我上他那儿去;他留下那黑鬼帮他爸在地里干活,他做饭,洗衣服,照料孩子,挤羊奶喂孩子。我总说:‘让我来照顾他。至少到他可以断奶的时候。你想的话,也住到我家里来。’而他总是看看我——一个又瘦又小,早已筋疲力尽的人,一辈子都没有坐下来好好吃个够的人——对我说:‘多谢您了,太太。我能对付。’”
“这话不错,”普鲁伊特说,“我不知道他锯木活儿干得好不好。他从来没个农场让他发现自己干农活的本领。可他确实把孩子养大了。”“是啊,”普鲁伊特太太说,“我老提醒他,‘我们从来没听说你结婚了。’我说。‘是的,太太,’他说,‘我们去年结的婚。孩子生下来,她死了。’‘她是谁?’我问他,‘是法国人湾的姑娘吗?’‘不,太太,’他说,‘她是南边人。’‘她姓什么?’我又问。‘史密斯小姐。’他说。”
“对,不见了。一天早上,他们俩都没了。我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走的。有一天,我实在憋不住了,就上他家去了,可屋里没人。我就到地里去。老头儿在犁地。开始,我以为犁把扶手中间的横档断了,他用棵小树绑了起来。可他看见我就把小树一扔,我才发现那是管猎枪。我估计,他对我讲的话跟今天你们在那儿时对你们讲的差不多。第二年,老头又把那黑鬼找来帮他干活。后来,大约过了五年吧,杰克逊回来了。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家的。有天早上,他就在那儿。那黑鬼又走了。他跟他爸又像从前那样种地干活。有一天,我又憋不住了,又上他那儿去了。他在犁地,我就站在篱笆边上。过了一会儿,他犁到篱笆边上,可他正眼都不瞧我一下;他犁着地,从我身边走过去,走了有十英尺远,还是没看我一眼,后来,他转过身子走了回来。我说:‘杰克逊,他死了吗?’这时候,他抬起头看看我。‘那孩子。’我说。可他只说了一句,‘什么孩子?’”
“‘这是法律,杰克逊。’我说,‘不过,法律也有两个方面。我们进城去跟史蒂文斯上尉谈谈。我跟你一起去。’
“他从木墩子上坐起身子,慢慢地、艰难地坐了起来。他气喘得不那么厉害了,脸色也好看一些,只是眼睛不对头,眼神迷乱,恍恍惚惚的。他抬起拿钱包的手,开始用钱包擦脸,好像那是块手绢。我相信他在擦脸以前根本不知道手里有东西,因为他把手放下来,盯着钱袋看了大约有五秒钟,然后随手一扔——他并没有使劲地扔出去;他只是随手一扔,就像你扔掉你在研究可以干什么用的一把土——把钱包扔到木墩子后面,然后他站起来,穿过场院朝树林走去,走得笔直但并不太快,看上去不比那小男孩大多少,他走进了树林。‘杰克逊。’我喊了一声。但他没有回头。
“我在鲁福斯·普鲁伊特家里过了一夜,向他借了头骡子;我只说我想到处走走,因为我不想跟人说话。第二天早上,我把骡子拴在大门口,沿着小路走了进去。起初,我根本没看见老芬奇雷站在门廊里。
“我看见他时,他动作飞快迅疾,我还不知道他手里拿的是什么,那玩意儿已经轰的一声炸开了。我听见子弹把我头上的树叶打得嚓嚓直响,鲁福斯·普鲁伊特的骡子拼命挣扎,不是想挣断拴它的缰绳就是想吊死在大门柱子上。
不过,这儿到镇上只有二十二英里,我们可以走公路,沙砾石铺的路;我们在一个半小时之内可以到家;有时候,我们开车可以一小时走三十到三十五英里呢。加文舅舅说,总有一天,密西西比州的主要道路会铺得跟孟菲斯的街道一样好,美国每家人家都会有辆汽车。我们现在开得挺快了。
“当然他不会投这一票的。”加文舅舅说,“人间谦卑而不可战胜的人——苦熬、苦熬又苦熬,明天、明天又明天。当然他不会投票赞成让布克赖特获得自由的。”
“我会的,”我说,“我会让他获得自由的。因为巴克·桑普是个坏蛋。他——”
“不,你不会的。”加文舅舅说。他一手抓住我的膝盖,尽管我们的车开得很快,黄色的灯光束和黄色的土地平行。虫蛾一团团撞入光柱又四散地飞出去。“他想的不是巴克·桑普,那个长大了的男人。如果他处在布克赖特的境地,他也会像布克赖特一样很快地开枪打死那个男人。那是因为布克赖特杀死的那具丧失人格的兽性的躯体里还保留着那个小男孩,也许不是他的精神,至少是对他的记忆,那个小男孩,那个杰克逊和朗斯特里特·芬奇雷,尽管那个男人,那个小孩长成的大人并不知道这一切,只有芬奇雷知道。你也不会投赞成票的。别忘记这一点。永远不要忘记。”
(陶洁译)
[book_title]沃许
塞德潘站在草垫床的旁边,草垫上躺着母亲和孩子。穿过干缩了的墙板的隙缝,清晨的阳光投射下来,像是些铅笔画出来的长长的道子,被他叉开的双腿和手中的马鞭所隔断,横在这母亲的一动不动的形体上。她躺着,那双阴沉而不可测度的眼睛纹丝不动地朝上望着他,身边的孩子裹在一块虽然干净却有点发黑的布片里。在他们的后面,一个黑人老太婆蹲在简陋的壁炉旁,壁炉里奄奄一息的火在冒着烟。
“嗯,弥丽,”塞德潘说,“真可惜,你不是匹母马。不然的话,我就能分给你一间挺像样的马棚了。”
“记得,老爷。”
当年塞德潘上校跨马离家去打那些北方佬的时候,沃许没有去。“我在照看上校的家,照看他的黑鬼们。”他总是这样告诉所有问起他的和并没有问起他的人——沃许是个干瘦的、有疟疾病根的人,浅色的眼睛总带着探询的意味,看样子大约三十五岁,虽然大家都知道他不仅有个女儿,还有一个八岁的外孙女。他这个答复是骗人的,绝大多数听见他这么说的人——那些留在本地的为数不多的从十八岁到五十岁之间的男人——都清楚,虽说有的人相信沃许自己真的相信这个说法,可是就连这些人也相信沃许总还有点脑子,不会把这个说法拿到塞德潘太太或者塞德潘的奴隶面前去试试。他们说,他之所以不这样做,是因为他还有点脑子,或者只不过是太懒,太窝囊,因为他明明知道自己和塞德潘种植园的唯一联系,仅仅在于许多年以前,塞德潘上校曾允许他住在自己的地界里,占用河谷沼泽地上的一间摇摇欲坠的棚屋,那是塞德潘单身的时候搭起来供钓鱼时住的。从那以后,由于荒废,已濒于坍塌,如今看上去恰似一头衰老的病兽,在它垂死的挣扎中怪吓人地趴在那里喝水。
塞德潘的奴隶们也听到了他这个说法。他们大笑起来。这可不是他们第一次笑他,在背后管他叫穷白鬼。他们于是当面来问他,他们在那条从沼泽地和老钓鱼营地往上走的刚可辨认的路上,成群结队地迎住他:“你干吗没去打仗,白人?”
这种时候,他就会停住,环顾周围这一圈隐含着嘲弄的黑脸、白眼和白牙。“我得养活女儿,我得养家,”他说,“别挡我的路,黑鬼。”
“黑鬼?”他们学他,“黑鬼?”他们哄笑起来。“这是谁呀,管咱们叫黑鬼?”
这倒是真的。不过,其中也有着一种骄傲的成分:他从没试过走进这所大房子,虽说他确信,只要他进去了,塞德潘就准会接待他、许可他的。“我可不能让黑鬼有机会对我说不许上这儿,不许上那儿的。”他心里想,“我甚至也不给上校机会,让他为了我去骂黑鬼。”就是因为这一点,他才没有进去,虽说偶尔在星期日,当房子里没有人给塞德潘做伴的时候,他们曾经一起度过了不止一个下午。也许他心里明白,这是因为塞德潘无事可做,而塞德潘又不是那种能够孤居独处的人。不过,事实终归是事实:他们两人总是一下午一下午地待在那座葡萄棚下,塞德潘歪在吊床上,沃许背靠柱子坐着,两人中间放着一桶贮水槽里的水,在同一个罐子里一口一口地喝着。在平日,他总看见这个人的优美身姿,跨在那匹黑色种马的优美躯体上满种植园奔跑,这人和他几乎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虽然两个人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或许是因为沃许已经有了外孙女,而塞德潘的少爷则还是个在上学的青年。看着这人在马上的雄姿,沃许心中总是感到宁静而自豪。他常常想,在这个世界上,黑人本是《圣经》说的被上帝造出来承受天谴的,应分成为畜类和所有白人的奴仆,可是他们的境况却比他和他家的人都要好,连住的房子以至穿的衣服都比他强;在这个世界上,他总是感觉到被裹在黑色哄笑的嘲弄的回声里,这样的世界其实不过是一个梦,一个幻觉,真实的世界却是另外一个,横过它,沃许心中的偶像似乎正骑在那匹黑色纯种马背上飞驰,独来独往,他记得经书里说过,所有的男人都是按上帝的形象创造出来的,因此,至少在上帝眼里,所有男人的形象都是一样的;因此,他能够这样说,而且就好像是在说他自己:“一个优美而高傲的人。若是上帝亲自降临,骑着马在世上奔驰,他也会摆出这副样子来的。”
甚至就在那时,他便已经看见了外孙女腰上扎着的缎带。她十五岁,已经发育了,她那种人都是早熟的。他知道缎带是从哪儿来的;三年来,他每天都看见它和这一类的东西,就算她在这东西的来历上撒谎也没有用,可她并不撒谎,一下子变得大胆、阴沉,样子吓人。“行啦,”他说,“要是上校愿意把它给你,我倒希望你想着谢谢他。”
他停住了,一动不动。他听见了马蹄的声音,又突然,又清晰;现在,他看见了提灯,人影在晃动,枪筒在移动的灯光中闪闪发亮。他还是没有动。天黑下来了,他听着他们包围这所房子,一边说着话,碰得小树丛沙沙响。那提灯还在自行往前来;它的亮光落到野草中静静躺着的死尸上,停住不动了,这些马又高又大,暗影憧憧。一个男人下马,在灯光里向死尸弯下了腰。这人手里握着一把手枪;他直起身,对着房子。“琼斯。”他说。
“我在这儿,”沃许从窗口平静地说,“是您吗,少校?”
“出来。” 欢迎到看书
“是啦,”他平静地说,“我先安置一下我的外孙女。”
“点个亮。把灯点上。”
“是啦。稍等一下。”他们能听见他的声音退进屋里,可是看不见他,他快步走向烟囱的裂罅,在那里藏有一把屠夫用的刀,由于它锋利得像把剃刀,便成了沃许在他那邋遢的生活和邋遢的房子里引为骄傲的东西。他走近草垫,听见外孙女的声音:
“谁呀?点上灯,外公。”
“用不着灯,亲爱的。用不了一分钟。”他说,跪着朝她的声音摸索,现在,他在悄悄地问:“你在哪儿?” 欢迎到看书
“就在这儿,”她烦躁地说,“我能在哪儿?这是什……”他的手碰到了她的脸。“这是什……外公!外……”
“琼斯!”警察局长说,“从里边出来!”
“稍等一下,少校。”他说。现在他起来了,迅速地行动。摸着黑,他知道那桶煤油在哪儿,他也知道桶里是满满的,因为不过两天以前,他才在店里灌满,放在那里,一直到搭上车带回来,因为五加仑太重了。炉膛里还有煤;再说,这摇摇欲坠的房子本身就跟火绒差不多:煤,壁炉,墙,轰然一声,爆炸了,成了一片单一的蓝色强光。衬着这蓝光,外面等着的人看见了他,在这个疯狂的瞬间,正高举着那把大镰刀,跃向他们,惊马打挺向后转去。他们勒住马,转回身面对强光,此时,火光鲜明地映出一个疯狂的黑影,这个干瘦的人影带着高举的大镰刀,仍然在奔向他们。
“琼斯!”警察局长喊道,“站住!站住,不然我开枪了。琼斯!琼斯!”可是那干瘦、狂怒的人在耀眼的强光和熊熊的烈火的映衬下,仍然在继续向前扑来。他高举镰刀,向他们,向那些圆睁的马的眼睛,向那些晃动的枪筒的闪光劈来,没有喊叫,没有声音。
(范与中译)
[book_title]路喀斯·布香
他认识路喀斯·布香——跟任何白人一样知道他。也许除了卡洛瑟斯·爱德蒙兹以外(路喀斯就住在爱德蒙兹离镇十七英里外的农场上),他比别人更认识路喀斯,因为他在他家吃过一顿饭。那是四年前的初冬;当时他才十二岁,那事是这样发生的:爱德蒙兹是舅舅的朋友,他们在同一个时候在州立大学上学。舅舅是从哈佛和海德堡大学回来以后去州立大学的,为的是学到足够的法律知识以便当选做县政府律师。出事的前一天,爱德蒙兹进城来看舅舅谈一些县里的事务并且在他们家住了一夜。那天晚上吃晚饭的时候,爱德蒙兹对他说:
“明天跟我一起上我家去逮兔子吧。”接着对他母亲说,“明天下午我把他送回来。他拿着枪出去的时候我会派个童仆跟着他。”接着又对他说:“他有条好狗。”
舅舅说:“我们可以保证他不会跟你那个捣乱的。”
于是,第二天早上他和艾勒克·山德跟着爱德蒙兹回家。那天早上天气很冷,是冬天的第一场寒流;灌木树篱挂了霜显得硬邦邦的路边排水沟里的死水结了一层薄冰就连九里溪的活水表面都亮晶晶的像彩色玻璃似的仿佛一碰就会碎从他们经过的第一个农家场院和后来经过的一个一个又一个的场院里传来不带风的强烈的木柴烟味他们可以看见后院里的黑铁锅已经在冒热气还戴着夏天遮阳帽的女人或戴着男人的旧毡帽穿着男人的长外套的女人在往锅底下塞柴火而工装裤外面围着用铁丝系着的黄麻袋片做的围裙的男人在磨刀或者已经在猪圈附近走动圈里的猪呼噜噜地咕哝着不时尖叫着,它们不太惊慌,没有张皇失措只是有点警觉仿佛已经感觉到尽管是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它们丰富多彩而又与生俱来的命运;到了傍晚时分整个大地将会挂满它们那鬼怪似的完整的油脂色的空荡荡的尸体它们是在脚跟处被固定起来其姿态犹如在疯狂地奔跑,仿佛笔直地扑向地球的中心。
“不,”母亲说,“他没有亲自送来。他是派人送来的。一个白人孩子骑着头骡子送来的。”
那就是发生的一切。他们又回到他们开始的地方;一切又要从头做起;这一次情况更糟糕因为这一次路喀斯命令一个白人孩子把他的钱捡起来还给他。接着他意识到他根本不可能从头做起因为要是他把那桶糖蜜送回去扔进路喀斯的前门的话,那只不过是把硬币事件重演一遍让路喀斯再指挥某个人捡起来还给他,更何况他还得骑上那匹小孩子才骑的设得兰矮种马他已经太大了不好意思再骑了(只不过他母亲还不同意让他有一匹完全长大的大马或者至少是他想要的舅舅答应给他的那种像个模样的大马)走十七英里的路到他家门口把桶扔进去。事情只能是这样了;任何可以或可能解救他的办法的不仅是他力所难及而且还超越了他的知识范围;他只能等待着如果解救那一天会来到的话,如果没有那一天的话他也只好在没有的情况下如此这般地过日子。
四年后他几乎已经自由了十八个月他以为事情就那样了结了。老莫莉死了她跟路喀斯生的女儿跟着丈夫搬到底特律去了他现在终于通过偶然的间接的迟到的传闻听说路喀斯一个人住在那房子里,孤身一人无亲无故倔强而难以对付,显然没有朋友不仅没有他自己那个种族的朋友他甚至还颇以此自豪。他又见到过他三次,在镇上广场里而且并不都是在星期六——事实上他在最后一次见到他以后又过了一年才发觉从来没有看见他在星期六进城来而乡下其他所有的黑人还有大多数白人都是在星期六到镇上来的,甚至连他见到他的那几次中间的间隔都差不多是整整一年他能见到路喀斯并不是因为路喀斯的到来是种巧合正好赶上自己偶尔穿过广场而是因为他220正好赶上路喀斯每年必须进城来的时候——但不是在周末而是跟那些不是农民而是种植园主,那些像商人医生和律师那样穿马甲打领带的白人一样是在工作日里,仿佛他拒绝,他不肯接受某个不单是黑人而且是乡下黑人的行为方式中哪怕是小小的规范,他总是穿着描金画架上那张照片——肖像里的那套显然当年很昂贵但现在已经破旧然而刷得很干净的细平布做的黑西服还有那顶歪斜的做工精细的帽子他外公时代的上过浆的白衬衫没有领带的活领很粗的表链以及那根跟外公放在马甲前胸口袋里的牙签一模一样的金牙签。他第一次见到路喀斯是在第二年冬天221是他先开的口虽然路喀斯马上就认出他来;他谢谢他送的糖蜜而路喀斯的回答跟外公在这种场合上说的话一模一样,只是用词和语法有点差别:
“今年的糖蜜做得不错。我做的时候想起来男孩子总是喜欢吃甜的东西喜欢好的糖蜜的。”他继续往前走,又扭头说,“这个冬天别再掉到小溪里去。”后来他又看见过他两次——还是那黑西服、那帽子、那表链,但再一次见到他时没有了那根牙签这一次路喀斯笔直地看着他,从五英尺外笔直地看着他的眼睛然后走了过去他想他已经把我忘记了。他甚至不再记得我了一直到差不多又过了一年舅舅才告诉他莫莉在一年前去世了。他当时没有花心血没有费时间去考虑舅舅怎么那么巧会知道这件事(显然是爱德蒙兹告诉他的)因为他已经在飞快地往回计算时间;他抱着一种被证明无罪的感觉一种解脱几乎是一种胜利的心情,想:当时她刚去世。那就是他没看见我的原因。那就是他为什么不带牙签的原因怀着一种惊讶的心理想他在伤心。你并不一定非得不是黑鬼才会伤心悲哀接下来他表现自己在等候,经常去广场就像两年前老在找爱德蒙兹要给他那两件圣诞节礼物请他转交,他白等了那以后的两个月三个月四个月才忽然想到他以前总是一年在镇上看到路喀斯一次总是在一月或二月然后他第一次明白这是什么道理:他是来付一年一度的土地税。于是那是在一月末,一个明亮而寒冷的下午。他在微弱的阳光下站在银行的拐角看见路喀斯从县政府大楼里走出来穿过广场对着他走过来,穿着那黑西服那无领带的衬衫那趾高气扬地歪戴着的做工精致的旧帽子,走路时腰板挺得如此笔直使得外套只是在肩部垂下来的地方才碰到他的身体他已经能够看见那根翘起来的歪斜的金牙签的亮光他感觉到自己面部的肌肉开始紧张,他等候着后来路喀斯抬起眼睛又一次笔直地看着他的眼睛大约有四分之一分钟然后往别处看他笔直走过来甚至为了从他身边走过去而往边上绕了几步走了过去又继续前进;他也没有回视路喀斯的目光,只是站在微弱的阳光下站在马路牙子边沿心想这一回他甚至没有去想我是谁。他甚至不知道我是谁,他甚至没有费心思去忘掉我。甚至带着平和的心情想:事情过去了。就是这样了因为他自由了那个三年来使他无论醒着还是睡着都心神不安的人已经走出他的生活。当然他还会再见到他;毫无疑问在路喀斯的余生里他们还会像这样每年一次在镇上的街道里相遇并且擦肩而过但就是这么回事了。其中一个不再是那个人而只不过是命令两个黑孩子捡起他的钱还给他的那个人的鬼魂;另外一个只不过是那个孩子心中的记忆他拿出钱来要给他后来把钱扔在地上,他带入成年时期的只有那日渐淡却的一鳞半爪的有关那古老的一度使他几乎疯狂的耻辱痛苦与不是报仇雪恨而是重新肯定他的男子气概和白人血统重新平等化的需要的记忆。到了某一天其中一个甚至不再是那个叫人捡起那些硬币的人的鬼魂而对另外那一个来说那耻辱和痛苦不再是想得起来可以回忆的事情而只不过是一次呼吸一句悄悄话就像那男孩在消逝的童年里所吃过的小酸模的又苦又甜又酸的味道,只是在品尝的一瞬间才记得在它被想起来被回忆起来以前就已经被忘却了;他能够想象他们两个人成为老人,在很老的时候的某次相遇,到了人们称之为活着的痛苦的某个时刻相遇,由于缺乏更好的言词人们只好如此这般地称呼那赤裸裸的无法麻醉的神经末梢的痛苦那时候不仅他们度过的岁月就连他们那年龄相差的半个世纪都跟煤堆里的沙子一样难以区别无法统计他对路喀斯说:我就是那个孩子当年你分给我一半你的饭而我想用那时候大家称之为七角钱的钱币来付给你为了挽救面子我能想到的只是把钱扔在地板上。你还记得吗?而路喀斯说:那是我吗?或者换个方式,倒过来是路喀斯说我就是那个在你把钱扔在地板上不肯捡起来的时候让两个黑鬼捡起来还给你的人,你还记得吗?这一回他说那是我吗?因为现在一切都过去了。他把另一半面孔也转了过去并且被接受了。他自由了。
(陶洁译)
[book_title]莱巴嫩的玫瑰花
一
在一幢建有卷形装饰和山墙、占地两英亩的房子前,布朗特大夫停下了他的小汽车。这房子装配有大量平板玻璃和扇形窗,坐落在齐整的大草坪上那漂亮的大树间;街道整洁、宽阔而安静。草坪上的树大多是橡树和枫树,橡树依然枝条秃秃,但映着二月下旬的天际,枫树正渐次丰满,抽出了细羽般的赤褐色叶片。这日狂风阵阵,寒气袭人,天色阴霾,仿佛是从时间而非空间的遥远距离传来了城市孟菲斯的微弱声息。他的汽车是个分期付款出售的大众型牌子,然而布朗特孀居的祖母和他父亲的未婚妹妹拥有的两辆笨重的大轿车牌子却是鲜为人知的,只是曾于二十五年前在杂志上做过一英寸见方的广告。他和她们一起住的房子与他正走近的这幢有些相似。
“‘你是说,死了?’他母亲问;黑奴们告诉他,她甚至连搅羹的手都没停一下。
“那就是兰所谓记得的事。同样他还告诉我,他曾躺在篱笆阴凉的角落,而他母亲穿着口袋里装着小手枪的印花衣,头戴印花太阳帽,身子不碰篱笆,双臂交叉站在那里看一黑奴犁地。‘当她在场时,他还是犁得很快,’兰说。或者,在一口正滚开的大锅的背风处,他裹着床被子被放在结冰的地面上,他的母亲正搅着锅水,而三个黑奴则在剥皮、清洗一头猪。后来有一天——他可搞不清战争与和平,也不晓得实际的和明确的日期——他了解到他母亲口袋里的小手枪不见了,而且已失踪有些时候了。‘它就是没影了。’她告诉我。‘好像它不再有用处了。我知道北方佬来过一回,但即使是黑奴也不愿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当你长大成了男子汉,到了可以听这事的时候,叫她自己讲给你听,他们跟我说。但他们晓得我明白自己将永不会成为那样的男子汉,所以我就没法知道发生了什么。也许她开枪打死了他或他们,而黑人们则把他们埋在了牧场里。我只知道小手枪不见了,却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的,好像是最终不再需要了吧。’
“今天下午我碰见兰了。‘明天晚上她要来吃晚餐,’他告诉我说。‘我终于劝动她了。但得早早开饭,六点钟,她坚持要六点钟,因为她认定她八点半一定得回去。然而我还有时间给她找一辆马车。有个意大利菜农欠我钱,他给了我一辆马车,可那车得修理修理,还得漆一漆。’我刚才就在那儿。”布朗特说。“我和兰一块去看收拾马车的情况了,看他们怎么给车轮画条纹来着。”他手中握着的酒杯自从他再次倒满后就再没碰过。窗色已黑透。睡椅上的妇人躺着没动。枕头上她的面色平静,双目闭合,火光跳跳闪闪地照来,那面容更显得是一副纹丝不动的样子。“当她死了,就会是这副样子,”布朗特自忖,“在这个国家,在南方的女人们,不管是已赴黄泉的,苟延残喘的,还是寿比南山的,死后看来都会像这副样子。”随后他大声说,“我本以为……我曾担心——我怕我将永远不能给露易丝·兰道夫献花了。永远不能了。那是生命的终结,生命的全部。” 欢迎到看书
四
那长长的、宽大的餐厅里,摆着一张沉重的长餐桌,桌边挨着两排黑白礼服的闪闪发光的前襟。她坐在儿子右侧:一个身着黑衣的小个子女人,没有穿绸缎绫罗,没有任何珠宝首饰,甚至连结婚戒指也没戴。她头顶的那个褶边帽是洁净的白粗布做的,和黑人妇人们戴的一样。若以肌肉松弛论,她的脸算不上苍老;她面容的苍老更像木头或石头的那种年代久远,仿佛因饱经风霜,因时日流逝而自动地消磨了似的。她眼睛乌黑,手指发僵,关节肿大。她偷偷伸手去摸了摸那摆好的银器,又缩回手,同时用目光躲躲闪闪地瞟其他人的脸,去看是否有人注意她的举动。从她进屋在她高大、粗壮、肤色铁灰的儿子身边落座那一刻起,从她差不多是偷偷摸摸的小动作上,都可以看出一个生养在山间木屋的女人的警觉、戒备和隐隐约约的拘谨。
起先他们对她大加恭维,妇人们尤其急切、殷勤、恭敬,但她还是坐在儿子身边巍然不动,面前的汤水一口未尝,不时用冷淡的、决无二话的口吻回答人家,而且尽可能地只用单个词。后来她儿子出面干预,他们也理解了他的暗示,将话题扯开。这时她才开始吃饭。她拿起一个汤匙看了看又放下,拿起一个茶匙吃了起来,把茶匙整个地送进了嘴。她不用该用的匙而拿起另外的匙,这做法仿佛不是出于错误和犹疑,就像是一时性起而刻意如此。
她依旧盯着布朗特,口中仍在咀嚼。此时她停了下来,向桌两侧飞快地瞟了一眼;她面容沉静,像花岗岩一般;她把手放在桌上,把椅子稍稍向后一推。“妈妈——”戈登说着,也微微站起。“这是布朗特——您的乡亲——”
这时她正后掣着身子坐在桌子后边,手搭在桌沿上,眼盯着布朗特,盯着那与她隔桌相望的倾向前方的脸。这两个,一个是冷静而克制;一个则狂乱而急切,仿佛某种可爱亮丽却无任何特殊价值的物品在寻求平衡,一旦它坠地便会摔成碎片。“滚开的牛奶就在炉子上,像这样子。我就拿起来,像这样子——”她和布朗特像是安在同一条金属线上,同时直挺挺地站起,她操起自己的汤碗对着布朗特劈头泼去。“我说——”他们带着木偶般的极度僵硬面对面站着,忘掉了演戏的舞台,那个创造出强烈幻觉的微型舞台和金银箔装点的侧景。霎时间,这巨大、丑陋又富丽的房间降格为木偶戏《庞奇和朱迪》224的舞台空间。此时她手中握着一把水果刀,不像拿匕首那样握着柄,而是将大部分握在了伸出去的拳中,这样亮闪闪的小刀片就平稳伸出,好似手枪的枪管一般。因为事发突然,人们还来不及恐慌,甚至说不上震惊,屋内一片沉寂。她在寂静之中,就那么站着,与布朗特面对面,对他说出了六十五年前她对五个北方佬说过的话,用的是同样的言语,那种船员才讲的辛辣、伶俐而又粗野的污言秽语。
五
十分钟后,布朗特和戈登从窗口目送载她回家的汽车开远。她不愿再待在那儿,甚至不肯吃完晚餐再走。或许有整整一分钟,她站在桌边,拳中握着把水果刀,脸上的那副表情据讲像个突然被唤醒的梦游者;正对面的布朗特大夫也依然身体僵硬、挺直,头上肩上都湿淋淋地滴着水。与此同时,屋内的沉默变成惊愕,然后爆发出一阵大笑,笑得歇斯底里,舒心开怀,欣喜若狂。可能又过了半分钟,她站在那里,轮番看了看那一张张或大声笑或尖声笑着的脸,便转身离开了房间。布朗特大夫从桌子这一侧跟着跑了过去,到门口时,她超过了他。戈登跟着她,见她去了他们晚饭前相聚的屋子,并已在她碰着的第一把椅子上坐了下来,她面色冷峻地抬头看了看他,又用平和的声调说:“我想回家。”
“好的,”他说,“行。但布朗特——”
“我不是,”她说,“我没——”
“他知道您不是存心的。这事要怪他。那个他知道。他想道歉。”此时她不再看他,她坐在椅子上,安静而瘦小;她的脸转向一侧,但没低垂。
“我想回家,”她再一次声称,用的是相同的语调。然后他听到她长吸了一口气,“我想我可以坐汽车回去。”
(吴新云译)
[book_title]后记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评论家认为福克纳擅长写长篇小说,他的短篇小说并不很出色。他在长篇小说方面的成就确实非同一般,光是一本《喧哗与骚动》就可以使他名垂史册,何况他还有其他堪称经典的诸如《我弥留之际》《八月之光》《押沙龙,押沙龙!》等好几部长篇小说。至于短篇小说,福克纳本人对这种体裁评价很高,认为它在艺术高度上仅次于诗歌,因为作家写“长篇小说时可以马虎,但在写短篇小说时就不可以……它要求几近绝对的精确”,“几乎每一个字都必须完全正确恰当”225。但他对自己的短篇小说却常有微词。他在一九三二年给编辑要求预支稿费的信中说,要是他得不到这笔钱,他就只好“放下长篇小说去再一次卖淫写短篇小说了”226。确实,为了生计,福克纳常常写些短篇小说给一些通俗杂志来换取比较高的稿费。为了故事能被录用,他常常根据编辑的意图做些修改,但对长篇小说,他是绝对不让编辑随便改动一个字的。他似乎把自己写短篇小说看成是为了赚钱,曾经做过图表来对比长篇及短篇小说的稿费收入。他甚至说:“如果我得写垃圾,我不在乎谁来买,只要他们能给我最好的价格。”227这种自我贬抑的结果使评论家不去看重他的短篇故事。尽管几十年来总有人撰文赞美福克纳的短篇故事,但这类文章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比不上对他的长篇小说的评论。
对此,评论家都有各自的看法。但他们大体上承认福克纳一生写了一百多个短篇小说,他对短篇小说的创作态度基本上是严谨的。即便他的第一篇短篇小说《幸运着落》,虽然内容比较琐碎,但已显示他讲故事的才能,而且也包含他以后常写的如飞行、异化、少年成长等主题与意象。在他长篇小说写作最旺盛的时期,即从一九二八年开始撰写《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一直到一九四二年出版《去吧,摩西》这段时间,他在短篇小说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时期发表的《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烧马棚》《夕阳》《干旱的九月》等短篇杰作可以跟他的长篇杰作相媲美。即使在晚年,他也没有完全放弃短篇小说的创作。他对侦探小说发生兴趣,以侦探小说的格局写了《明天》《让马》等故事。甚至在他去世以后,评论家还在不断发掘他的短篇小说,最近的有一九九五年的《莱巴嫩的玫瑰花》、一九九九年的《路喀斯·布香》。从国外对福克纳短篇小说的研究和发掘来看,我们现在翻译出版他的短篇小说集可以说是跟上了国际潮流,是个很及时的措施。
有意思的是,我国在介绍福克纳时往往先翻译他的短篇小说。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现代杂志》发表他的短篇《伊莱》、五十年代《译文杂志》登载他的《胜利》和《拖死狗》,七十年代末对福克纳的介绍则是从《外国文艺》的《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开始的。对于我们外国读者,从短篇小说入手来了解福克纳确实是一条捷径。这主要是因为福克纳的短篇比他的长篇容易理解。前面说过,他为了故事能被录用,常常根据编辑的意图做些修改,使它们更能被读者所接受。因此福克纳在短篇小说里很少使用错综复杂的多视角、意识流等试验手法,语言方面也少用晦涩的难词偏字,句子也不那么冗长累赘。他在短篇中更多采用写实手法和民间故事的技巧,因而情节鲜明,戏剧性强,生活气息比较浓厚。
不过,这不等于福克纳的短篇小说没有特色。相反,他的短篇充分显示他的故事大师的才能。以我们这本集子为例,所收的故事可以说篇篇都独具一格。从题材来说,它们涉及南方旧时代的衰亡、新旧南方的对比、社会公正、种族关系、战争、少年成长、爱情、荣誉观念及道德抉择等问题,其广泛性远远超出他同时代的海明威、费茨杰拉德等许多作家。《烧马棚》深刻表现一个孩子要在家庭观念、血缘关系和仁义、公道、正派等处世之规的冲突中做出正确的道德抉择是何等艰难。不仅如此,小说还同时预示这孩子虽然背叛了父亲却永远摆脱不了父亲对他的影响;《干旱的九月》不仅揭露了南方种族主义者对黑人的歧视与残忍,还展示了一个年华已逝好景不再的女人的悲哀,以及传统观念对人的影响和人际关系,等等;《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曾有过这样一位女王》描述了一个旧时代的没落,但与此同时,对新时代、新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也提出了有力的批判;但如果我们从女性主义角度来分析这两个故事和《夕阳》,甚至《干旱的九月》,我们还可以发现福克纳对女性的同情,他的超前意识使他在半个世纪以前就尖锐地批评社会及旧思想、旧习俗对妇女的禁锢与压制。此外,《明天》所刻画的对一个孩子的爱,虽不惊心动魄却感人肺腑,这个故事还曾被改编拍成电影,可见其魅力不同一般。即使是那些过去不太为评论家看好的故事,如《荣誉》《瞧!》《两个士兵》等,今天来看也还有出色之处。《荣誉》虽然谈的是个比较抽象的概念,但如同《调换位置》联系在一起,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福克纳在他接受诺贝尔文学奖的演说中所强调的作家应该赞扬的勇敢、同情、忍耐等“亘古真情”。《瞧!》表面上是一个滑稽可笑、不太可能发生的事情,但其中印第安人的智慧不能不让我们肃然起敬。尤其是,如果我们知道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黑人向华盛顿进军的大规模示威活动,我们便不能不钦佩,福克纳在三十多年前就预见到总有一天美国的种族矛盾会大爆发,少数民族会起来反抗。有人曾认为在日本人轰炸珍珠港以后写的《两个士兵》是应景之作,感情色彩太浓,等等,这些看法失之公允。这个故事让我们了解福克纳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作家,有强烈的爱国心。他特地把《两个士兵》和它的姊妹篇《永垂不朽》收在一九五〇年出版的《福克纳短篇小说选》里,说明他并不只缅怀往昔时光,并不只表现旧南方败落,而是关心时代政治,注意社会问题。
在手法方面,《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一个短篇就分五个小节,从爱米丽小姐的去世开始,转了一圈,在最后一节又回到她的死亡,首尾相接,天衣无缝。在五个小节中,时序来回颠倒,故事悬念迭出,福克纳正是通过这种非传统的叙述手法来迫使读者注意故事的有关时间的主题。他没有用意识流的手法向我们展示爱米丽的内心活动,只是通过一系列不按时序排列的事件来表现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女人的悲剧。这些事件的先后顺序是许多评论家的研究课题。我们未必能完全弄明白,但我们可以从中领略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和《押沙龙,押沙龙!》等长篇中运用得更得心应手的时序颠倒的手法。在《夕阳》里,福克纳从一个孩子的角度来讲故事,用两个不懂人事的孩子的无聊争吵来反衬黑人南希的恐惧、痛苦与无奈,这种手法恐怕不是一般作家所能想到的。福克纳没有对康普生太太做任何描写,而是利用她跟康普生先生的对话来揭露她的冷漠与自私。这种用对话说明人物性格的做法可以跟海明威相媲美。《干旱的九月》五个小节中,第一、第三、第五围绕种族主义分子麦克莱顿,第二、第四两节以米妮小姐为中心。两条线索交替进行,连语言都有差异,麦克莱顿部分几乎完全以对话为主,句子短,节奏快,充分体现带种族偏见的人的浮躁情绪,另外两节句子比较长,节奏也比较慢,更多展现的是米妮小姐的心理活动。故事中反复出现的“尘土”两字及其意象,给人一种世界犹如荒原,人类走向灭亡,末日就要降临的印象,把小说的主题衬托得十分鲜明。《花斑马》又是另一种风格。第一人称的“我”用讲故事的口吻娓娓道来,用反讽、夸张和轻描淡写、低调处理等民间故事的手法把一个不讲道德、没有人情味的新生资产阶级分子的丑恶面目揭露得淋漓尽致。
陶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