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王子与贫儿
[book_author]马克·吐温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40708
[book_dec]《王子与乞丐》为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创作的长篇小说。用很久以前就在英国流传的《王子和侍从》的故事为素材,描写了一个贫苦儿童汤姆和一个富贵王子爱德华交换社会地位的童话式故事,具有十分深远的现实意义,同时也成为了马克吐温作品中风格特异的一部作品。英国王子爱德华和贫儿汤姆因一个阴差阳错的偶然机会互相换了位置,王子变成了贫儿,贫儿变成了王子。贫儿汤姆穿着王子的衣服在王宫里尽享荣华富贵,还当上了英国的新国王。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却在外四处流浪,不得不忍受贫穷和乞丐们的欺凌和嘲讽。在好人霍顿的帮助下,爱德华王子经历了重重劫难,改正了自己的坏习惯,最后终于回到了王宫。而贫儿汤姆在良心的谴责下,将不属于自己的王位还给了真正的王子。此后,爱德华成了一位仁慈的君主,和他的子民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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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译本序
《王子与贫儿》是马克·吐温的童话式讽刺小说,发表于一八八一年。故事以十六世纪英国的生活情况为背景,讲一个衣衫褴褛的贫儿汤姆·康第和太子爱德华同时出生,相貌极为相似;他们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戏剧性地互换了服装和身份。汤姆登上国王的宝座,当了一国之主后,废除了一些残酷的法律和刑罚,赦免了一些无辜的“犯人”,颁布了一些合乎情理的命令;而王子爱德华则流落在民间,经历了君主专制统治下人民生活的种种苦难。小说通过一个虚构的故事,生动地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劳动人民生活的穷困和悲惨,反映了封建统治者的豪奢和凶残。作品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统治者的不满和对受苦受难的人民的同情。本书一二八页通过一个受难者之口把当时的暴政统治下的英国比作一个人间地狱,为惨遭迫害的穷苦人民打抱不平。
《王子与贫儿》虽然写的是十六世纪英国的事情,却是影射着马克·吐温所处的现实环境,即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美国,使人们对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的假象不存幻想。所以这部作品与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同样的现实意义。
马克·吐温本人认为这部书是他最满意的作品之一,但有些评论家却认为此书的风格不高,比《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和《傻瓜威尔逊》较为逊色,一般作家也能写得出来。
在写这部书时,由于作者对于阶级矛盾日益加剧的美国社会认识逐渐深刻,小说的基调已不是轻松的幽默而是辛辣的讽刺。在艺术表现上,《王子与贫儿》也较作者以往的作品有所发展;作者的想象更加自由,对主人公生活的时代和环境也作了生动的描述。
马克·吐温对人吃人的社会给予无情的揭露和批判,但因囿于资产阶级民主的幻想,他始终摆脱不了改良主义的立场。《王子与贫儿》的结尾还是把仁慈公正的新国王描写成苦难中的人民的救世主。这个弱点是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所共有的。
译者
一九八二年六月
[book_title]小引
我要照人家给我讲的那样,叙述一个故事。讲这故事的人是从他的父亲那儿听来的,他的父亲又是从“他的”父亲那儿听来的,这位父亲的父亲还是一样,也是从“他的”父亲那儿听来的——一代又一代地一直往上推,总共有三百多年之久,老是父亲传给儿子,把这故事流传下来。这也许是历史上的事情,也许只是无稽的传说。这里面所说的事情也许曾经发生过,也许没有发生过;不过那是可能发生过的。也许从前那些博学多才的人相信这个故事;也许只有那些无知无识和脑筋简单的人才喜欢它,相信它。
[book_title]第一章 王子和贫儿的诞生
十六世纪第二个二十五年当中有一个秋天,古老的伦敦城里有一个姓康第的穷苦人家生了一个他们所不欢迎的男孩。同一天,一个姓都铎①的富贵人家有一个正如心愿的男孩诞生了。全英国的人也都欢迎这个孩子。大家早已热烈地渴望着他,期待着他,并且为了祈求他的诞生而向上帝祷告,因此他现在一旦真的出世,全国的人就几乎是喜极若狂了。连稍稍相识的人都互相拥抱,互相亲吻,同声欢呼。大家都休假了,无论尊卑贫富,都大吃大喝地取乐,还跳舞、歌唱,非常快活;他们不分昼夜地一连像这样狂欢了好几天。白天,伦敦的景象真是热闹非凡,家家户户的阳台和屋顶上都有鲜艳的旗帜随风飘动,大街上有许多壮丽的行列在游行。夜间的景象也很可观,街头巷尾,处处都燃烧着大堆的祝火,四周围着一队队狂欢的群众,尽情作乐。全英国除了谈这个新生的孩子,太子爱德华·都铎而外,都不谈别的事情。这个孩子浑身裹着绫罗绸缎,对于外面那一切无谓的热闹情况都无知无觉,也不知道还有许多大臣和贵妇在伺候着他,看护着他——而且他也满不在乎。可是谁也没有谈到另外那个浑身裹着破布烂絮的孩子,汤姆·康第。他的出生徒然给这家穷人增加麻烦;除了他自己家里这些发愁的人谈到他而外,再也没有别人理睬他了。
①1485—1603年之间是英国的都铎王朝时代。
[book_title]第二章 汤姆的幼年时代
我们现在跳过若干年,来谈谈以后的事情吧。
当时伦敦已有一千五百年的历史,以那时候的规模而论,要算是一个大城市。全城有十万居民——有人认为还要多一倍。街道都很狭窄、弯曲而肮脏,尤其是汤姆·康第所住的那一带离伦敦桥不远的地方。那儿的房屋都是木头建筑的,第二层楼突出于第一层之外,第三层又把它的胳臂肘伸出第二层的范围。房子盖得越高,上面的面积也就越大。房屋的骨架是用结实的木料钉成交叉的形式,中间加上一些牢靠的材料,外面再涂上一层灰泥。房屋的主人按照各自的脾胃把屋梁漆成红色、蓝色或是黑色,这就使得那些房屋显出一副很雅致的气派。窗户都很小,嵌着菱形的小玻璃;窗门都像屋门那样,是向外开的,装的枢纽也像门上的一样。
这以后,他就穿着那身褴褛衣服到街上去,讨几个小铜板,吃他那可怜的面包壳,再照例挨打挨骂,然后在他那一小把肮脏的稻草上躺下来,又在梦想中恢复他那虚构的荣华富贵的生活了。
过了不久,汤姆居然暗中组织了一个小朝廷!他自己当王子;他的亲近玩伴有的当警卫,有的当宫内大臣,有的当武官,还有当侍从和宫女的,有当王室的。这位假扮的王子天天都按照他从书本上这些传奇故事里学来的一些繁重的礼节接受大家的朝拜;这个虚构的王国的国家大事天天都在御前会议上提出来讨论;这位假扮的殿下天天都给他的想象中的陆军、海军和总督们颁发敕令。
白特和南恩都是十五岁——一对双胞胎。她们是心肠很好的姑娘,满身肮脏,穿得非常破烂,愚昧透顶。她们的母亲也和她们相似。可是父亲和祖母简直是一对恶魔。他们只要有酒喝,就喝得烂醉;然后他们就互相打架,或是碰上谁就和谁相打;无论醉与不醉,他们老是咒骂不休;约翰·康第是个小偷,他母亲是个乞丐。他们把孩子们都教成了叫化子,可是还没有能够把他们变成小偷。在这所房子里住着的乌七八糟的穷人当中,有一位善良的老神父,可是他并不属于他们那一伙。国王给了他极微薄的一点点养老金,把他从家里一下子撵了出来;他就常爱把孩子们叫到一边,暗自教他们一些正当的行为。安德鲁神父还教给汤姆一点拉丁文,并且还教他读书写字;他本想把这些东西也教给那两个姑娘,可是她们害怕朋友们的嘲笑,因为那些人一见她们俩将要有那些稀奇的学问,是决不会容许的。
然而他还是想见到一位真正的、活着的王子,亲自看他一眼,这个愿望一天又一天,一个礼拜又一个礼拜地在他心中增长,直到后来,它把其他一切愿望都吞没了,终于成了他生活中的唯一热望。
汤姆经常可以看到契普赛街的五月柱①周围和市集上有些活动;间或逢着某一位不幸的要人由陆路或水路被押解到伦敦塔②去的时候,他和伦敦其余的人还有机会看到军队的行列在街上通过。某年夏季有一天,他还在斯密士斐尔德区看见不幸的爱恩·艾斯裘和三个男人被绑在火刑柱上烧死,并且还听见一位前任主教给他们讲道,可是他对这位主教所讲的话并不感兴趣。是呀,汤姆的生活大体上是花样够多、也够愉快的。
①五月柱是五朔节的时候用花或彩带装饰起来,让男女青年围着跳舞的柱子。
②伦敦塔是从前英国囚禁重要政治犯的监狱,这个塔是一座堡塞,早已成为一个古迹。
汤姆的父亲所住的房子在布丁巷外面一个名叫垃圾大院的肮脏小死巷里面。那所房子又小又破,东歪西倒,可是那里面却挤满了一些穷得要命的人家。康第那一窝在三层楼上占着一个房间。母亲和父亲在一个角落里有一张也算是床的床铺;可是汤姆和他的祖母,还有他的两个姐姐,白特和南恩,却不受拘束——全部的地板都归他们享用,他们爱在哪儿睡就在哪儿睡。屋里有一两条破得不像样的毯子,还有几捆又旧又脏的稻草,可是要把这些东西叫做床铺,似乎不大妥当,因为它们是乱七八糟的;每天早晨,这些东西老是整个儿被踢成一大堆,到了晚上,大家再从这一堆里去挑出来使用。
正月里有一天,他照例出去行乞,无精打采地在明兴巷和小东契普街附近一带地区来回地缓步走着,光着脚,冷得难受,眼睛直往食品店的橱窗里瞟,渴望着想要吃那里面摆着的了不起的猪肉饼和其他那些叫人馋得要命的新花样——因为在他看来,这些东西都是专供天使享用的美味;这就是说,由它们的香气判断,应该是如此——因为他一辈子从来没有走过那种好运,不曾享有和吃过这类东西。天上下着寒冷的毛毛雨;空中是阴沉的;那是个凄凉的日子。晚上汤姆回到家里,浑身透湿,又乏又饿,以致连他的父亲和祖母看了他这种倒霉的光景,也不能不表示同情——他们自有他们表示同情的方式。于是他们马上就使劲赏了他一顿拳头,叫他去睡觉。有好一阵工夫,他的疼痛和饥饿,还有那所房子里正在进行着的咒骂和殴打,老使他睡不成觉;可是后来他的思潮终于漂到了老远的、神秘的地方,于是他就睡着了。他在梦中和一些戴着宝石装饰、满身金光闪闪的小王子们在一起,这些王子都住在绝大的宫殿中,面前有许多仆役行着额手礼,飞快地跑去执行他们的命令。然后就像往日一样,他又梦见他自己是一个小王子了。
整夜里,他那帝王身份的尊荣始终照耀着他;他在灯烛辉煌中,在大臣和贵妇当中走动,呼吸着香气,陶醉于美妙的音乐;那些闪闪发光的一群人一面给他让出路来,一面毕恭毕敬地向他鞠躬致敬,他就派头十足地在这儿笑一笑,那儿点点头,表示答礼。
整个垃圾大院里乱哄哄的一窝正和康第家里一模一样。酗酒、胡闹和吵嘴在那儿是家常便饭,每天晚上都是如此,而且几乎是通宵达旦。在那带地方,打破脑袋和饥饿是同样寻常的事情,可是小汤姆并不觉得不愉快。他的日子过得很苦,可是他自己并不知道。他那种生活和垃圾大院所有的孩子们过的是一样的,因此他也就以为那是当然的、舒服的生活。他晚上空手回家的时候,知道他父亲首先就要骂他一顿,再揍他一顿,等他打骂够了之后,祖母又要再来一遍,而且更加厉害;他还知道,到了深夜,他那饿着肚子的母亲就要偷偷地溜到他身边来,把她宁肯自己挨饿、给他省下来的一点半点可怜的面包皮或残屑拿给他吃,虽然她这种大逆不道的罪行每每被她的丈夫发觉,并且还要挨他一顿毒打,她也不管。
后来汤姆所读的关于王子生活的书和他在这方面的梦想竟对他发生了那么强烈的影响,以致使他不知不觉地扮演起王子来了。他的谈话和举动变得特别斯文而有宫廷的派头,使他那些亲密的朋友非常羡慕,也觉得非常好玩。于是这时候汤姆在这些年轻小伙子们当中的威信一天天增长了;后来他在他们心目中终于成了一个超凡出众的人物,大家对他都怀着一种敬畏的心理。他似乎是知道得真多呀!他居然能做出和说出那许多了不起的事情!而且,他还那么足智多谋!他说的话和他的举动都由这些孩子们报告给他们的父兄;这些人也就马上开始谈论汤姆·康第,而且把他看成一个最有天才的非凡角色。成年的人们把他们的疑难拿来找汤姆请教,他的解答所表现的才智每每使他们大为惊异。事实上,除了他自己家里的人而外,在他所有相识的人心目中,他都成了一位英雄——只有他家里的人一点也看不出他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
反正汤姆的生活是过得很顺当的,尤其是在夏天。他只去讨到够他自己活命的东西,因为禁止行乞的法律很严厉,刑罚也很重;所以他把许多时间用来听安德鲁神父讲那些关于巨人和仙女、矮子和妖怪,以及妖魔盘踞城堡、豪华的国王和王子的迷人的古老故事和传说。他脑子里渐渐装满了这些稀奇的事情,于是有许多晚上,当他在黑暗中躺在他那薄薄的、发臭的稻草上,又倦又饿,挨过鞭打之后还在刺痛的时候,他就展开他的想象力,津津有味地给他自己描绘着一座皇宫里的一位娇养的王子那种惬意的生活,因此不久就把他的痛楚都忘记了。后来就有一种愿望日夜在他心中萦绕,那就是要亲眼看见一个真正的王子。有一次他向那些垃圾大院的玩伴们谈到过这桩心事;可是他们非常刻薄地嘲笑他,挖苦他,以致他从此以后情愿把他的梦想留在自己心里。
他常常读神父的古书,并且还请他讲解,再把那里面所说的加以渲染。后来他由于梦想和读书的结果,心理上起了一些变化。他的梦中人物都非常漂亮,以致他渐渐地为他自己的破烂衣服和满身的肮脏而感到痛心,并且还希望自己能干净一些,穿得好一些。他还是照常到泥潭里去玩,并且也玩得很痛快;可是他到泰晤士河里去拍水玩,却不像过去那样只是为了游戏,而是因为河水可以把他身上和脸上洗干净,使他开始发现了它有另一种价值。
清早醒来时,他一看周围那种倒霉的情景,他那一场好梦就对他起了照例的作用——使他那环境的肮脏鄙陋更加强一千倍了。于是跟着来的就是苦痛、伤心和眼泪。
[book_title]第三章 汤姆和王子的会见
汤姆饿着肚子起来,又饿着肚子出去游荡,可是他心里还是忙着回想头天晚上他做的梦里那些迷迷糊糊的辉煌景象。他在城里到处游荡,简直不大注意到自己在往哪儿走,也没有发觉身边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人家拼命挤他,还有些人骂他;可是这一切对这个沉思的孩子都完全不起作用。后来他走到了邓普尔门,这是他由家里往这个方向走得最远的一次。他站住想了一会,然后又沉入他的幻想中,随即就再往前走,出了伦敦的城墙。河滨马路当时已经不是一条乡间的大路了,它自命为一条街道,可是这种说法是很牵强的;因为它虽然有一边排列着大致紧密相连的一排房屋,另一边却只有几所分散的大房子,这些大房子都是当时富有的贵族之家的大厦,前面都有宽大而美丽的庭园一直伸展到河边——这些庭园中现在都密密地盖满了占地若干英亩的、威严的砖石建筑物了。
汤姆随即就发现了翠林庄;他在早年的一位死了亲人的国王在那儿建筑的一座美丽的十字碑前休息了一会,然后又顺着一条幽静的、可爱的路闲荡过去,经过红衣大主教的庄严的大厦,朝着一座更伟大、更堂皇得多的建筑——威斯敏斯特宫——走过去。汤姆瞪着眼睛望着那老大的一堆建筑物,望着那伸出很远的边厢、那威严的棱堡和角楼、那绝大的石造大门,上面有金漆的门栅,门前排列着许多庄严的、庞大的花岗石狮子,还有其他一些英国皇家的标志和表征,他简直看得满心欢喜,非常惊奇。难道他心中的愿望终于可以满足吗?这儿可的确是一座国王的宫殿呀。假如老天爷愿意开恩的话,他现在岂不是可以希望见到一个王子——一个有血有肉的王子吗?
那金漆大门两边都站着一个活的人像,那就是说,一个站得笔挺的、威严的、一动也不动的兵士,从头顶到脚跟穿着全副闪亮的钢盔甲。有许多乡下人和城里来的人,为了表示尊敬,站在一段距离之外,大家等待着机会,希望偶然有王族出现的时候能够饱一饱眼福。豪华的马车里坐着豪华的人物,外面还有豪华的仆从,一辆辆从那穿过王邸的围墙的另外几座雄伟的大门里驶进驶出。
那两个兵士举起戟来敬礼,随即打开大门,并且在那“穷人国的王子”穿着那身随风飘动的破烂衣裳走进来和那富甲天下的王子握手的时候,他们又敬了一次礼。
那一群人都嘲笑起来,还哈哈大笑;可是那年轻的王子飞跑到大门那儿,满脸涨得通红,眼睛里闪着愤怒的光。他大声喝道:
这下子那一群反复无常的闲人就连忙摘下帽子来,那真是叫你看了好笑。你要是听见他们大声欢呼“太子万岁!”也是怪有趣的。
爱德华·都铎说:
汤姆兴奋得呼吸都加快和短促起来,他的眼睛也因为惊奇和高兴而睁得很大了。他心里立刻就忘记了一切事情,完全让一个愿望占据了:那就是走近王子身边,把他仔细盯住,好好儿瞧一瞧。他对自己的举动还在不知不觉的时候,就把脸贴近那栅门了。那两个兵士之中马上就有一个很粗暴地揪着他,一把推开,推得他像个陀螺似的滚出好远,滚到那些张着嘴看热闹的一群乡下人和伦敦的闲人当中去了。那个士兵说:
小王子认真地把这小叫化儿打量了一会,然后说:
小王子眼睛里露出非常生气的神情,他大声喊道:
可怜的小汤姆穿着他那身破烂衣服走过去;他正在心头剧跳,希望高涨,畏怯而迟缓地走过那两个卫兵的时候,忽然从那金漆门栅里一眼瞟见里面有一个出色的人物,这使他几乎欢喜得大声喊叫起来。门内有一个漂亮的男孩子,他因为常在露天地方尽量地游戏和运动,皮肤晒得又红又黑,他穿的衣服全是漂亮的绸缎,满身宝石闪着光彩;他腰上带着一把剑和一把匕首,都镶着宝石;脚上穿着雅致的红后跟短统靴;头上戴着一顶华丽的深红色帽子,帽子上用一颗大宝石系着几根往下垂的羽毛。有几个打扮得很讲究的男人在他近旁站着——不消说,那都是他的仆人。啊!他准是个王子——准是个王子,活生生的王子,真正的王子——丝毫无疑问;那贫儿心中所祈求的事情终于如愿以偿了。
五六个仆从猛向前面扑过去,想要——我不知道是干什么;不消说,是想阻挡吧。可是王子气派十足地摆了摆手,叫他们退到旁边,于是他们就在那儿呆呆地站着不动,活像几尊雕像一般。爱德华把汤姆带进王宫里一个豪华的房间,他说这是他的私室。仆人遵照他的命令,送来了一份讲究的饭菜,这种食品汤姆除了在书里看见过而外,从来没有碰到过。王子毕竟有王子的斯文派头和礼貌,他把仆人们都吩咐出去,好让他这位卑微的客人不致因为他们在场品头论足而感到局促不安;然后他坐到近旁,一面让汤姆吃饭,一面问他一些问题:
“那么我猜你奶奶对你准是不太疼爱吧。”
“这话有理。我没有想到这个。我要考虑怎么处罚她。你父亲对你好不好?”
“这名字有些古怪哩。你住在什么地方?”
“这个想法真是古怪,真是稀奇!对不起,我并不是故意发笑。可是我要叫你的好姐姐南恩和白特有好衣服,还要有够她们使唤的佣人,而且很快就会有:我叫我的财政大臣去照办。不,用不着向我道谢;这不算什么。你说话说得很好;你说得很文雅。念过书吗?”
“请问你,为什么没有?晚上谁帮她们脱衣裳?早上起来,谁帮她们打扮?”
“说实在话,那是很痛快的,殿下;只有肚子饿了的时候才不好受。那儿有潘趣傀儡戏,还有猴儿——啊,这些小畜生真有趣!穿得也真漂亮!——还有些戏里,扮演的角色都拼命地嚷、拼命地斗打,一直斗到戏里的人全都杀光才算完,那可真好看,看一回只要一个小铜板——不过殿下您可不知道,我那一个小铜板赚来可是真费劲呀。”
“规矩点儿吧,你这小叫化子!”
“脱掉衣裳就光着身子!难道她们只有一件衣服?”
“禀告王子,贱名汤姆·康第。”
“禀告王子,我住在旧城里。住在垃圾大院,在布丁巷外面。”
“禀告殿下,她无论对什么人都不大好。她的心肠很坏,一辈子专干坏事。”
“禀告殿下,十五岁。”
“父母我都有,王子,还有个奶奶,她对我可以算是个可有可无的亲人,这话也许是说了有罪,但愿上帝饶恕我——另外还有一对双生的姐姐,南恩和白特。”
“没有人帮忙,殿下。难道她们还能把衣裳脱掉,光着身子睡觉——像野兽那样吗?”
“殿下,您忘记了她是下等人哩。塔里是专关大人物的。”
“打你呀!——你的身体这么弱,个子这么小!听着:不等到晚上,就叫她上塔里去①。我的父王……”
①上塔里去就是关进伦敦塔去坐牢。
“我想我懂得很有限哩,殿下。”
“我姐姐伊丽莎白公主是十四岁,堂姐洁恩·格雷公主和我同岁,都长得很好,也很和气;可是我姐姐玛丽公主的态度却阴沉沉的,她……咦,我问你:你姐姐也不许她们的仆人笑,怕的是这种不端庄的行为会毁坏她们的灵魂吗?”
“我不知道我算不算念过书的,殿下。有一个名叫安德鲁的神父好心地教过我,我念的是他的书。”
“怎么!她打你吗?”
“当父亲的大概都一样吧。我的父亲脾气也不好。他打起人来使老大的劲,可是他不打我;不过说老实话,他嘴上可不一定饶我。你母亲对你怎么样?”
“好好学吧,小伙子:只有开始的时候难。希腊文还要难一些;可是无论是这两种,或是任何别的文字,伊丽莎白公主和我的堂姐学起来都不难。你要瞧见这两个姑娘念起那些洋文来才有趣哪!可是你还是给我谈谈你们那个垃圾大院吧。你在那儿过的日子很痛快吗?”
“她虐待你吗?”
“她很好,殿下,她一点也不叫我发愁,也不叫我吃苦。南恩和白特也是这样,正像我母亲的脾气。”
“她们吗?啊,殿下,您以为连她们也有仆人吗?”
“她们俩多大年纪?”
“她也有住手的时候,那就是她睡着了,或是醉得不能动弹的时候;可是她的脑筋一清醒过来,她就要拼命地打我,补够了才算数。”
“垃圾大院!真是,这又是个古怪名称。父母在世吗?”
“啊,王子,禀告殿下,她确实是打我。”
“啊,殿下圣明,她们还要更多的衣服有什么用?真是,她们每人并没有两个身体呀。”
“你懂得拉丁文吗?”
“你怎么胆敢这样虐待一个可怜的孩子!你怎么胆敢这样虐待我的父王最低微的老百姓!快打开大门,让他进来!”
“你好像是疲倦了,肚子也饿了吧;你受了委屈哩。跟我来吧。”
“你叫什么名字,小伙子?”
“你再给我说一些吧。”
“也不比康第奶奶强哩,殿下。”
“我们垃圾大院的孩子们有时候拿着棍子彼此斗打,就像那些徒弟们那样打法。”
王子眼睛里闪出喜悦的光彩。他说:
“哟!这我倒觉得很不错。再给我说一些吧。”
“殿下,我们还赛跑哩,为的是要看谁跑得最快。”
“这个我也很喜欢。再往下说吧。”
“殿下,每到夏天,我们就在运河和大河里蹚水和浮水,各人都把身边的人按在水里,拍水溅他,并且还往水里钻,或是大声嚷、在水里摔跤,还……”
“只要能像这样玩一回,拿我父亲的江山作代价也值得!请你再往下说吧。”
“我们还在契普赛街围着五月柱跳舞唱歌;我们在沙土里玩,各人把身边的人拿沙子盖起来;我们还常拿泥做糕饼——啊,多好玩的泥呀,真是全世界没有像那么有趣的东西!殿下您别怪我胡说,我们简直就在泥里打滚。”
“啊,请你不用再说了,真是妙不可言!要是我能穿上你那样的衣裳,脱光了脚,到泥里去痛痛快快玩一次,只要玩一次,没有人骂我或是禁止我,那我想我连王冠都可以不要了!”
“殿下,要是我能把您那样的衣服穿一次——只要能穿一次……”
“哦嗬,你爱穿吗?那么就这么办吧。把你的破衣服脱下来,穿上这些讲究东西吧,小伙子!这可以暂时换点快乐,可是那也还是一样过瘾。我们趁这机会痛快一下吧,不等别人来干涉,就可以再换过来。”
几分钟之后,小太子就披上了汤姆那身随风飘的破烂东西,同时那贫民窟的小王子却穿上了豪华的皇家服装,打扮得很神气了。他们俩走到一面大镜子前面,并肩站着,哈,真是一个奇迹:就好像是根本没有换过衣服似的!他们睁开眼睛互相望着,然后又望着镜子,再互相望着。后来那弄得莫名其妙的小王子终于说:
“你看这是怎么回事?”
“呀,殿下您可别叫我回答这个问题。我这样下贱的人说出那种话来,未免不大妥当。”
“那么就让我来说吧。你和我的头发是一样,眼睛是一样,声音和态度是一样,外貌和身材也是一样,面孔和气色还是一样。我们俩要是光着身子走出去,谁也分不清哪个是你,哪个是太子。现在我既然穿上了你的衣裳,似乎是应该更能够体会你的委屈;我想起刚才那个野蛮的卫兵——嘿,你手上不是有个伤痕吗?”
“是的;不过这不要紧,殿下您知道那个可怜的卫兵……”
“且住!这事情太可耻,也太残忍!”小王子跺着他的光脚嚷道。“要是国王……你站住别动,等我回来!这是我的命令!”
片刻之间,他连忙拿起一张桌子上放着的一件国宝,把它收藏起来,马上就跑出去,穿着那身像旗子似的破衣服,飞跑着穿过宫中的庭园,脸上直发烧,眼睛里直冒火。他一走到大门那儿,就抓住栅门,把它使劲摇晃,一面大声嚷道:
“开门!把栅门打开!”
起先对汤姆很凶的那个兵士立刻就照办了;王子怒气冲天地冲出门口的时候,那兵士就狠狠地打了他一个很响的耳光,把他打得一转一转地滚到大路上,一面骂道:
“赏你这个吧,你这叫化崽子!你让太子殿下给我过不去,我这是还你的礼!”
外面那一群人哄笑起来。王子从泥潭里挣扎着爬起来,凶暴地向卫兵跑过去,一面嚷道:
“我是皇太子,我的御体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你竟敢动手打我,我要处你绞刑!”
那卫兵举起手来敬礼,嘲笑地说:
“我给您殿下敬礼。”然后含怒地说,“快滚开,你这发了疯的小杂种!”
于是那戏弄的一群人向这可怜的小王子围拢来,连挤带推地拥着他顺着大路走了很远;大家嘲骂他,大声嚷着:“给太子殿下让路!给皇太子让路呀!”
[book_title]第四章 王子开始遭难
经过好几小时持续的追逐和折磨之后,那一群闲人终于把王子甩开,不再纠缠他了。当他还能对那群暴徒大发脾气,摆出皇家的架子吓唬他们,并且发出皇家的命令,供他们取笑的资料的时候,大家都觉得他怪好玩;可是后来疲劳终于迫使他保持缄默,那些作弄他的人就对他不感兴趣,另找别处寻开心去了。这时候他向四周张望,可是并不认识那是什么地方。他是在伦敦城里——他所知道的就只这一点。他无目的地往前走,过了一会,房屋渐渐稀少,过路的人也不多了。他把他那双流血的脚在小河里洗一洗,这条河流过的地方就是现在法林顿街的所在;他休息了几分钟,然后再往前走,不久就来到一块大空地,那儿只有几所疏散的房屋,还有一座绝大的教堂。这个教堂他是认识的。到处都搭着许多棚架,还有成群的工人;因为教堂正在大兴土木,进行培修。王子马上就精神焕发了——他觉得他的苦难现在已经结束了。他心里想道:“这是古老的圣芳济教堂,父王把它从修道士手中接收过来,改成了一所贫儿和弃儿的收养所,并且改名为基督教堂了。这里的人一定会乐于照顾这位对他们有过这么大恩惠的施主的儿子——尤其是因为那个儿子自己也像这里所收容的或是以后将要收容的儿童那样穷苦无依,他们更不能不予以照顾了。”
他不久就走到了一群男孩子当中,他们正在乱跑乱跳,打球和做跳背游戏,或是玩耍别的花样,玩得非常热闹。这些孩子都穿着同样的衣服,那种服装的样式是当时的仆人和学徒当中很流行的①——这就是说,每人头顶上戴着一顶黑色小扁帽,大小和茶碟差不多;这种帽子尺寸很小,对于遮盖头部并没有什么用处,同时也说不上有什么装饰的作用;头发并不分开,就从帽檐底下垂到额部中间,周围剪得整整齐齐;颈部围着一条像牧师系的那种宽领带;身上穿着一件紧紧合身的蓝色长袍,一直垂到膝部,或是更低;又长又宽的袖子;红色的宽腰带;鲜黄色的长袜子,袜带系在膝部以上;短统鞋,鞋上有大颗的金属鞋扣。这种服装真是够丑陋的。
①基督教养院的服装——认为这种服装是照当时伦敦市民的服装仿制的,这是一种非常有理的看法;当时穿蓝色的长上衣是一般学徒和男仆的共同习惯,穿黄色的长袜子也是很普遍的;上衣紧紧地贴着身子,但是袖子却很宽大,里面还穿一个没有袖子的黄色衬褂;腰部系着一根红色皮腰带;颈上围着一条宽领带;头上再戴上一顶茶碟那么大的扁形小黑帽子,全套服装就齐全了。——丁木斯著《伦敦珍闻录》——原注
随后就发生了英国从来没有见过的一桩事情——皇太子的御体被老百姓的手粗暴地殴打,并且他们还唆使恶狗去咬他,把他一身咬破了。
那天夜幕渐渐降下的时候,王子深入了城内房屋稠密的地区。他已遍体鳞伤,手上在流血,一身破衣服沾满了污泥。他继续往前游荡,走了又走,心里越来越慌张,他疲倦无力到了极点,以致两条腿简直有些拖不动了。他再也不向人探询,因为他问话问不出消息,反而引起人家对他的侮辱。他老是自言自语地低声说:“垃圾大院——就是这个地名;我要是不到精疲力竭,倒在地上的时候,就能找到这个地方,那我就得救了——因为他家里的人会把我带到宫里去,证明我不是他们这家的人,而是真正的王子,那么我就可以恢复我的身份了。”他心里时时回想起基督教养院里那些粗野的孩子对待他的情形,于是他就说,“等我当了国王的时候,他们就不仅要得到面包和住处,还要读书受教育;因为光只吃饱肚子,脑子里却闹饥荒,心灵也得不到营养,那是没有什么价值的。我要把这个随时牢记在心里,不忘掉今天所受的教训,以免我的百姓因此而吃苦;因为学问可以改善人心,培养文雅和仁爱的品质。”①
①基督教养院本来大概不是作为“学校”创办起来的;它的目的是收容街头的流浪儿童,供给他们的衣食住等等。——丁木斯著《伦敦珍闻录》——原注
那个人愣住了,他低下头瞪着眼睛望了望这孩子,然后摇摇头,嘟哝着说:
这一句俏皮话又引起了一阵大笑。可怜的爱德华高傲地挺直身子说道:
王子气得脸色通红,他马上就伸手到腰下去摸,可是腰下却什么也没有。孩子们又大声哄笑了一阵,有一个孩子说:
王子把身子一扭,摆脱了那个人,还不知不觉地把他那被玷污了的肩膀拍拍干净,然后迫切地问道:
忽然有一个高大的醉汉一把揪住他说:
孩子们听了这话又觉得非常有趣,这可以由他们的一阵大笑看得出来。首先说话的那个小伙子对他的同伴们嚷道:
孩子们停止了玩耍,在王子身边围拢来;王子以天生的高贵神气说:
孩子们一听这话,大嚷了一阵,有一个粗鲁的小家伙说:
大家在一阵狂笑中一齐跪下,以开玩笑的态度向他们作弄的对象致敬。王子一脚猛踢最靠近的那个孩子,暴怒地说:
哎呀,这可不是闹着玩的——简直超出开玩笑的范围了。笑声立刻停止,转成愤怒了。十几个孩子嚷道:
各处的灯光渐渐闪烁起来,天上也下起雨来了,随即又刮起了风,于是狂风暴雨之夜就开始了。那落魄的王子、无家可归的继承英国王位的太子仍旧在往前走,越来越深入这些迷宫似的肮脏小巷,那是一些又穷又苦的人家像密集的蜂窝似的聚居在一起的地方。
“瞧见了吗?他还当是有一把剑哩——说不定他本人就是王子哪。”
“把他拉走!拉到洗马池那儿去,洗马池那儿去①!狗在哪儿?嗬,来吧,狮子!嗬,獠牙!”
①洗马池一般是洗马和饮马用的,但被众人厌恶的人有时也被丢到洗马池里去,叫他吃苦头。
“我就是王子;你们受了我的父王的恩惠,反而这样对待我,未免太不懂礼。”
“好孩子们,去告诉你们的所长,就说皇太子爱德华要和他谈话。”
“嗬,你们这些畜生、奴才、靠太子殿下的父王施恩养活的家伙,怎么这么无礼?你们这些贱骨头快跪下,一齐跪下,拜见太子殿下的威仪和他这套王家的破烂衣裳吧!”
“啊,莫开玩笑,莫说废话,莫耽搁工夫!——我累了,我受了伤,我再也熬不下去了,你把我带回我的父王那里去,他会让你大阔特阔,你做天大的梦也想不到的。相信我吧,喂,相信我吧!——我不说谎,我说的都是实话!——你伸出手来救我一把吧!我的确是太子!”
“啊,原来你就是他的父亲,真的吗?多谢老天,但愿如此——那么你去把他带走,让我恢复原位吧!”
“哎呀哈,你是他殿下的差人吗,叫化子?”
“又是一出去就到这会儿还不回家,我看还准是一个铜子儿也没带回来!要真是这样的话,我要不把你这一身瘦骨头全给打断,那我就情愿改个姓,不算是约翰·康第了。”
“先赏你这一脚,且等明天我再给你搭起一个绞架来!”
“你发疯了,简直和疯人院里的疯子一样!”——然后又把他揪住,一面发出粗暴的笑声和咒骂,说道:“可是不管你疯不疯,我和你奶奶回头就会弄清楚你这身贱骨头哪点儿最软,要不然我就不算好汉!”
“他的父亲!我不懂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只知道我是你的父亲,你回头就会……”
他说完这话,就把那气得发疯的、拼命挣扎的王子拽着走,拽进房屋前面的一条窄巷,背后跟着一群很感兴趣的、乱哄哄的闲人。
[book_title]第五章 汤姆当了王子
汤姆·康第独自留在王子的私室里,尽量利用了这个机会,欣赏一番。他站在大镜子前面,把身子左右转动,欣赏他那一身华贵的衣裳;然后又走开,一面模仿王子那种出身高贵的风度,一面还向镜子里观察着效果。其次他就抽出那把漂亮的剑来,行一个鞠躬,吻一吻剑,再把它横放在胸前,这些姿势是他从五六个星期以前所看见的一位高贵的爵士那儿学来的,那时候这位爵士押解着诺阜克和索利那两个大勋爵,他把他们移交给伦敦堡的副官看管时,就是这样给他敬礼的。汤姆还抚弄着大腿旁边挂着的那把镶着宝石的短刀;又仔细察看屋子里那些贵重和精致的装饰品;他试坐每一把豪华的椅子,心里想着,假如垃圾大院那一群野孩子也能往里面偷看一下,瞧见他这副威风十足的样子,他该会多么得意。他怀疑他回家之后给他们叙述这段经过,他们会不会相信他这个神奇的故事;是不是会摇摇头,说他那想入非非的脑子幻想过度,终于使他丧失理智了。
过了半小时之后,他忽然想起王子已经出去很大工夫了;于是他立刻就觉得寂寞起来;不久他就开始静听和盼望,再也不玩弄他身边那些漂亮东西了;他渐渐感到不安,然后又感到焦急,再往后就感到苦恼。万一有人进来,发现他穿着王子的衣服,而王子又不在那儿说明原因,那岂不糟糕!人家岂不是可能先把他处以绞刑,然后再来调查这桩事情的真相吗?他曾经听说过大人物处理小事是说做就做的。他的恐惧心理越来越高涨;于是他战战兢兢地悄悄打开通向外面那个房间的门,决定跑出去寻找王子,希望从他那里获得保护和解脱。六个豪华的御仆和两个穿得像蝴蝶似的高级小侍突然一齐站起,在他面前深深地鞠躬致敬。他连忙后退,把门关上。他说:
随后汤姆发觉他自己到了宫里的一个豪华的房间里,听见他背后有人把门关上了。他周围站着那些陪他一同来的人。
门又关上了,于是有一个穿得很阔气的可爱的年轻姑娘向他跳跳蹦蹦地走过来。可是她忽然站住,用焦急的声调说:
这话似乎使国王大吃一惊。他那双眼睛不由自主地望望这个的脸,又望望那个的脸,然后他就张皇失措地盯住他面前那个孩子。于是他以深感失望的声调说道:
这时候汤姆已经跪在地下,同时用眼睛和举起的双手帮助着唇舌恳求。那年轻的姑娘似乎是吓得魂不附体了。她大声喊道:
过了一会,各处走廊上到处又有一片嘁嘁喳喳的声音,大家都说:“王子!瞧,王子过来了!”
贵族们当中有一位在御榻前面跪下来说:
耳语的交谈突然停止了,好像是谈论的人都一下子变成了哑巴似的。
然后他用拉丁文问了汤姆一个问题,汤姆也说着蹩脚的拉丁文回答了他。国王很高兴,而且露出了这种神色。大臣和御医们也表示了满意。国王说:
汤姆马上跪倒下来欢呼道:
汤姆被人扶着站起来,心虚而发抖地走到大英国王陛下跟前。国王双手捧着那惊骇的面孔,关切而慈爱地向它注视了一会,好像是希望在那上面发现理智恢复过来,有些感谢的表示;然后他把那卷发的头按在自己胸前,温柔地拍着它。随即他又说:
汤姆的神经有些迷乱,这些话的前半,他还极力镇定地倾听着;可是“你的父王”这几个字钻进他耳朵里的时候,他的脸色就发白了;他立刻就跪下来,好像是腿上中了一枪似的。他举起双手,大声喊道:
汤姆把眼睛往下看,谦恭地回答说:
汤姆吓得几乎要断气了;可是他勉强撑持着吞吞吐吐地说:“哎呀,请您开恩!老实说我并不是什么殿下,不过是城里垃圾大院可怜的汤姆·康第罢了。请您让我见到王子,他就会开恩把我的破衣服还给我,并且还放我走,不叫我吃亏。啊,请您大发慈悲,救救我吧!”
在他前面距离稍远的地方,有一个身材高大、长得很胖的人斜倚在床头,面孔宽大而多肉,脸色很庄严。他那头发是灰白的;他只在面孔周围留着络腮胡子,像一个镜框似的,胡子的颜色也是灰白的了。他的衣服是讲究材料做的,可是有些地方已经旧了,而且稍有磨破的痕迹。他那一双发肿的腿有一条底下垫着一只枕头,上面捆着绷带。这时候没有人说话,除了这个人而外,所有的人都恭恭敬敬地低着头。这个面貌冷酷的病夫就是那威严的亨利八世。他说:
国王沉思了一会,没有做声,他脸上露出越来越严重的愁容和不安。随即他又说:
国王所问的御医深深地鞠了一躬,回答道:
国王得到这番鼓励,显得很欢喜,因为说这句话的人是个了不起的名医,于是他又兴高采烈地继续说道:
国王在床上往后一倒。仆役们连忙去扶他,可是他挥手叫他们走开,说道:
可怜的汤姆慢慢地走过来,经过那些一群一群的深深鞠躬的人身边,想要鞠躬答礼而又不敢,同时他那双慌张的、可怜的眼睛畏畏缩缩地注视着周围那种稀奇的情景。大臣们在他两边走着,让他靠在他们身上,借此使他的脚步走得稳一些。他背后还跟着宫里的御医和几个仆人。
他在那儿躺着因恐惧而失去知觉的时候,可怕的消息在宫中飞快地传播开了。这个消息由大家用耳语传播着——因为宫廷里照例是用耳语传播消息的——这个奴仆告诉那个奴仆,宫臣告诉贵妇,顺着所有的长廊一直传播过去,这层楼传到那层楼,这个花厅传到那个花厅:“王子发疯了,王子发疯了!”不久,每个花厅、每个大理石的大厅都聚集着成群的光彩夺目的宫臣和贵妇,还有成群的服饰耀眼的其他次要人物,大家都在一起关切地低声谈论着,各人脸上都露出惊慌的神色。随后有一位华丽的官员迈着大步走过这些人群身边,庄严地宣布了一道上谕:
奉圣谕:不准轻信此项无稽谣言,亦不得议论此事,或向外传布;违者处死。务须谨遵圣谕!
他在屋里走来走去,心中充满了无名的恐怖,一面静听着,每逢有点小声音他就大吃一惊。随后那扇门忽然敞开,一个穿绸衣服的小侍说:
他又用法文问了汤姆一个问题。汤姆因为那么多眼睛盯着他,觉得很窘,所以他站在那儿停了一会没有做声,然后才胆怯地说道:
于是她就恐怖地逃跑了;汤姆因绝望而苦痛不堪,他瘫倒在地下,喃喃地说:
“这与他所受的教育和才能还是配不上,可是足见他的心不过是有点病态,并不是受了什么致命伤。你觉得怎样,大夫?”
“走?要是你想走,当然可以。可是你为什么不再呆一会呢?你打算到什么地方去?”
“认识;您是万民敬畏的国王陛下,上帝保佑您!”
“禀告陛下,我没有学过这种文字。”
“禀告皇上陛下,我刚才说的是真话,请您开恩相信我;因为我是您的百姓当中最下贱的,生来是个穷叫化子,我是偶然遭了个意外的不幸才到这儿来的,不过这事情并不能归咎于我。我现在就死,未免太年轻了;您只要说一句话就能救我的命。啊,请您说吧,陛下!”
“皇上圣明,陛下的看法与小臣的愚见不谋而合。”
“皇上啊,您这样慈悲,上帝会给您好报应,祝您万寿无疆,恩被四方!”然后他一下跳起来,满脸喜色地转向那两个侍从喊道:“你们听见了吧!不叫我死:这是皇上的御旨!”除了大家都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而外,没有人动弹;可是谁也没有说话。他有点心慌,迟疑了一会之后,胆怯地转向国王说道,“现在我可以走了吧?”
“洁恩·格雷公主驾到。”
“死?不要说这种话吧,可爱的王子——你心里受了刺激,快安静安静吧——不会叫你死的!”
“无可挽救了,无可挽救了。这下子他们准会来把我抓去呀。”
“或许他只在这一方面神经错乱,谈到别的问题,他的理智大概就没有什么毛病吧。但愿上帝保佑,是这样才好!我们来试一试吧。”国王的声调里含着几分希望。
“我的爱德华王子,你好吗?你是不是故意调皮,和我开玩笑,叫我上当呢?我是你的父王,对你很疼爱、很体贴呀,你怎么要这样淘气呢?”他开始说话的时候,脸上就显出温和的神色了。
“您就是国王陛下?那我的确是完蛋了!”
“恐怕是我弄错了;可是我的确以为我恢复自由了,所以我就想回到那狗窝似的家里去;我是在那儿生来就受罪的,不过究竟有我的母亲和两个姐姐住在那儿,所以那总算是我的家;这里的豪华富贵我可是不大习惯——啊,陛下,我求您让我走吧!”
“对呀,对呀——这很好——定定心,不用这么哆嗦,这里没有人来伤害你,这里没有一个人不爱你哩。你现在好些了;你的噩梦过去了——是不是?现在你也知道你自己是谁了吧——是不是?他们说你刚才把自己的名字弄错了,现在不会再弄错吧?”
“孩子,你认识你的父亲吗?不要叫我伤透老年的心呀;你说你认识我吧。你的确是认识我,是不是?”
“大家注意:我们再来试他一下。”
“啊,殿下,您怎么下跪?——怎么向我下跪呀!”
“啊,您怎么不舒服呢,殿下?”
“啊,他们和我开玩笑!他们会去报告。啊!我为什么要上这儿来送死呢?”
“哎呀,我本来还以为谣言与事实不符;可是我恐怕并不如此。”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又用温和的语调说,“孩子,到你父亲面前来吧;你有点毛病哩。”
“你们都听着!我这儿子是疯了;可是并不是永久的发疯。这是由于念书太用功,还有点管制得太严的缘故。丢开他的书,不要他的老师!你们赶快遵办。让他痛痛快快地玩,想些好办法给他解闷,好叫他恢复健康。”他再把身子支起了一些,抖擞精神地继续说道:“他疯了;可是他究竟是我的儿子,究竟是英国的太子;无论疯与不疯,反正是要叫他登位!你们还要听清楚,并且要宣布:谁要是把他有毛病的消息说出去,那就是危害全国的治安和秩序,准叫他上绞架!……拿点水给我喝——我心里发烧:这桩伤心事使我心力交瘁……喂,把杯子拿走……扶着我吧。哈,就这样好了。他疯了,是不是?即令他再疯一千倍,他也还是太子,我当国王的一定承认他。就在明天,我要让他按正式的古礼就太子位。赫德福勋爵,立刻把谕旨传下去吧。”
“不用麻烦——我这不过是一阵败血症的发晕。把我撑起来!对,这就行了。过来吧,孩子;好,把你那慌乱的头靠在你父亲的胸前,安下心去吧。你不久就会好的;这不过是一阵暂时的神经错乱罢了。你不要害怕;你不久就会好的。”然后他转过脸去向着在场的人;他那温和的态度改变了,眼睛里射出很凶的闪电似的光来。他说:
“陛下知道英国世袭大典礼官现在已经褫夺了公权,关在塔里。您似乎不应该叫一个褫夺了公权的人……”
“住口!不许拿他那可恨的名字脏了我的耳朵。这个人难道能永远活下去吗?我的意旨难道要受到阻碍吗?难道太子还要因为英国缺少一个不犯叛国罪的典礼大臣给他上尊号,就耽误他就位的大事吗?不,这是万万不行的!通知我的国会,叫他们在明天日出之前把诺阜克处死,否则他们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①
①诺阜克公爵死刑的宣布——国王很快就要寿终了;他唯恐诺阜克逃脱他的毒手,因此就送了一道谕旨到众议院去,表示希望他们赶快通过这个议案;他的借口是诺阜克挂着纹章局局长的头衔,必须另外任命一个人担任这个职务,以便在他的太子不久举行即位仪式时,负责主持大典。——休谟著《英国史》第3卷第307页——原注
赫德福伯爵说:
“皇上的圣旨就是法律。”他说罢就站起来,回到他的原位。
老国王脸上的怒气渐渐消失了;他说:
“跟我亲吻吧,我的王子。喂……你有什么可害怕的?难道我不是你的慈爱的父亲吗?”
“伟大仁慈的皇上啊,您对我太好了,我实在不配;这个我很懂得。可是——可是——我想起那将死的人就难受,我……”
“哈,你就是这样,你就是这样!我知道你的神经虽然受了刺激,你的心肠始终还是一样,因为你的天性向来是很宽厚的。可是这位公爵对你的荣誉是有妨碍的。我要另外找个不会玷污他的职务的人来代替他。你尽管安心吧,我的王子。你千万不要把这桩事情放在心上,使你的脑筋受到搅扰吧。”
“可是皇上陛下,这岂不是我催他快死?要不是为了我,他不是还可以活得很长久吗?”
“不要为他操心吧,我的王子。他是值不得你这么关心的。再跟我亲吻一次,就去开玩笑,寻开心吧;我的病使我很痛苦哩。我疲倦了,需要休息休息。你跟赫德福舅舅和你的侍从们去吧,等我身体好一点,你再来吧。”
汤姆被人从国王面前引着走开了,他心里感到沉重,因为他本来存着恢复自由的希望,现在国王最后的圣旨对他这种希望却成了一个致命的打击。他又一次听见一阵阵低微的声音像苍蝇叫似的喊道:“王子,王子来了!”
他在两旁排列着的那些服饰耀眼的躬着腰的朝臣们当中走过的时候,心情越来越低沉了;因为他现在看出了自己的确成了一个俘虏,也许永远要被囚禁在这个金漆的笼子里,老做一个孤零的、举目无亲的王子,除非上帝对他开恩,给他恢复自由。
无论他走到什么地方,他似乎老看见那诺阜克大公爵被砍掉的头和他那副难忘的面孔在空中飘动,他那双眼睛含着责难的神情盯着他。
从前他的梦想原是非常愉快的;而眼前的现实却是多么可怕啊!
[book_title]第六章 汤姆习礼
大臣们把汤姆引到那陈列豪华的最大房间里,请他坐下——这是他不情愿做的事情,因为他身边有些年长的人和职位很高的人。他请求他们也坐下,可是他们只鞠躬致谢,或是小声地表示谢意,大家仍旧站着。他本想再请他们坐,可是他的“舅父”赫德福伯爵对着他的耳朵悄悄地说:
“殿下,请您不要催他们坐;他们在您面前坐下是不合适的。”这时候有人通报圣约翰勋爵求见,他向汤姆鞠躬致敬,然后说道:
随后这个疲倦的俘虏坐下来,正想脱下他的短统靴,一面怪害臊地瞟过眼睛去征求同意,可是另外一个穿绸子和天鹅绒衣服的讨厌鬼又跪下来替他做了这桩事情。他再试了两三次要想自己随便动手,可是每次都让别人抢先干了,所以他终于放弃了他的企图,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嘟哝着说,“该死!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干脆连呼吸也给我代办了呀!”他被人穿好了睡鞋,披上了一件华丽的长袍,终于躺下来休息,可是不能睡着,因为他脑子里充满了各种念头,屋子里的人也太多了。他无法排遣他的心事,所以那些念头就在他脑子里停留着;同时他又不知道怎样打发那些人,所以他们也就在屋子里站着不走,这使他很懊恼——他们也很晦气。
那两位光彩非凡的少女走了之后,汤姆疲倦地转过脸去向着他那两个监护人说:
这时候有人通报伊丽莎白公主和洁恩·格雷公主来了。两位爵士互相使了个意味深长的眼色,赫德福赶快向门口走过去。那两个年轻的姑娘走过他身边时,他就低声嘱咐她们说:
这时候大家沉默了一阵,这是一种有所期待的静默,汤姆却不了解它的意义。他向赫德福伯爵瞟了一眼,勋爵就给他做了一个手势——可是他连这个也还是不懂。脑筋灵活的伊丽莎白又以她那惯有的潇洒态度给他解了围。她行了个鞠躬,说道:
赫德福看出汤姆似乎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就悄悄地告诉他做个手势,如果不想说话,尽可以不必开口。侍从的臣子们退出之后,圣约翰勋爵说:
赫德福伯爵说:
赫德福伯爵说:
虽然多方小心谨慎,这几个年轻人之间的谈话有时候还是不免有些窘。事实上,有好几次汤姆都几乎撑持不住,要承认他自己扮演这么一个重要角色是不胜任的;可是伊丽莎白公主的机智老是给他解了围,否则那两位细心照应的勋爵之中就有一位故意装作随意说出的神气,插进一句圆通的话,也就产生同样神妙的效果。有一次洁恩小公主转过脸去向着汤姆问了这么一个使他慌张的问题:
汤姆迟疑没有回答,露出苦恼的神色,他正想信口胡诌地支吾一下,这时候圣约翰勋爵就连忙插嘴,替他回答,他说得非常自然流利,正是一个惯于应付微妙的难关、善于临机应变的大臣的风度:
汤姆走了之后,就剩下了他那两位高贵的监护人在一起了。他们沉思了一会,一面不住地摇头,还在屋子里踱来踱去,然后圣约翰勋爵说道:
汤姆说:
汤姆脸上显出怀疑的惊讶神色;他发现圣约翰勋爵忧愁地转过眼睛来注视着他的时候,就不由得脸红起来。勋爵说:
汤姆含糊地说了一句什么话,听去像是表示同意,可是他觉得这实在是有些冒险。又过了一会之后,两位大臣提起汤姆暂时要停止读书,于是小公主就惊喊道:
汤姆做了个手势,还低声说了个“好”字,表示同意,因为他现在已经在学着应付了,他那天真的心里已经打定了主意,要极力按照国王的命令行事。
有一次那轻浮的洁恩小公主冲口而出地向汤姆说了一句简单的希腊话。伊丽莎白公主那双敏锐的眼睛马上就看出对方脸上那副茫然的神气,知道洁恩公主这一着做错了;于是她就帮汤姆的忙,从从容容地用响亮的希腊话叽里咕噜地回答了她,然后马上又把谈话转到别的问题上去了。
时光愉快地度过,而且大体上过得相当顺利。暗礁和沙洲越来越少见了,汤姆越来越感到自然,因为他看到大家都对他很亲切,一心一意来帮助他,并不理会他的错误。后来他听说那两位小公主将要在那天晚上陪他去赴市长的宴会,他心里马上感到轻松愉快,欢喜得跳起来,因为他觉得现在不怕在那无数的陌生人当中没有朋友了;要是在一小时以前,一听到她们要陪他一同去,那就不免会要使他感到无法忍受的恐怖了。
在这次谈话中,给汤姆担任守护神的两位勋爵不像另外那两位在场的角色那么安心。他们觉得那简直就像是在一条危险的河流里驾驶一只大船一般;他们老是提心吊胆,谨防意外,感觉到他们的任务实在不是儿戏。因此后来当那两位公主的拜见将告结束的时候,有人通报吉尔福·杜德来勋爵求见,这两位大臣不但觉得他们所照料的这个活宝贝已经受够了洋罪,而且他们自己也不大有精神来把他们那只船驾回原处,再来提心吊胆地航行一次。所以他们就很恭敬地劝汤姆借故不接见杜德来勋爵,汤姆也正乐于这么办;不过洁恩公主听说那个华贵的年轻小公子被挡驾,她脸上也许是稍微露出了一点失望的神色。
圣约翰勋爵鞠躬致敬,退到一边站着。汤姆无可奈何地回答道:
圣约翰勋爵迟疑了,他终于住了口,不说下去。他显然是觉得有些为难。赫德福伯爵在他面前站住,用明朗和坦率的眼光望着他的脸,然后说道:
同时圣约翰勋爵凑近汤姆耳边说道:
他敲了一下铃,马上就有一个小侍进来了,他就吩咐他去把威廉·赫柏特爵士请来。爵士立刻就来到了,他把汤姆引进一个里面的房间。汤姆到了那里面,第一个动作就是伸手去取一杯水;可是有一个穿着绸子和天鹅绒衣服的仆役却接过杯子来,跪下一膝,把它用金托盘端着奉献给他。
他抬头望了一下,看到圣约翰勋爵眼睛里有一种庄严的警告的神气。
他停住了,又是一阵脸红,然后郁郁不乐地低声继续说道:“哎呀,我的病又来作弄我,我又精神恍惚起来了。我并不是有意对皇上陛下不敬哩。”
“这真是可惜,真是太可惜了!您本是进步很快的。不过您尽管耐心等待一些时候,决不致耽误太久的。殿下贤明,您终归还是会博学多才,就像您父亲一样,并且还像他那样精通许多文字。”
“请问两位大臣,可否容许我去找个安静地方休息休息?”
“臣奉皇上钦旨,差遣来此,有要事禀告,需要保守机密。可否请殿下吩咐侍从人等暂行回避,仅留赫德福伯爵一人?”
“老实说,是这样:国王眼看就快去世了,我的外甥又发了疯,疯子要登王位,疯子要留在王位上。既然英国需要这样,那就但愿上帝保佑我们这个国家吧。”
“老实说,您觉得怎样?”
“禀告殿下,您凡事尽管随意吩咐,臣等无不遵命。殿下应当休息,实属急需之事,因为您稍待即须发驾进城。”
“皇弟可否让我等告辞?”
“皇上陛下有谕,由于关系国家安危的重大原因,王子殿下应尽其所能,多方注意隐瞒自己有病的消息,以待健康恢复,一切如常。殿下万不可向任何人否认自己是真正的王子,应继承大英王位;同时必须保持王子的尊严,接受符合历来习惯的敬礼和仪式,不得用语言或手势表示拒绝;王子由于幻想过度,以致损害健康,影响了理智的健全,因此信口乱说出身寒微,生活卑贱,今后务须注意,万勿失言;王子对于一向熟识的面孔,务须极力回忆——万一记不起来,也要保持缄默,切勿表示惊讶,或作其他表示遗忘的举动;凡关国家大事,如有疑难,不知应采何等措施,或出言不知如何措词,切勿显露慌张神色,使好奇的旁观者看出破绽;凡遇此种情况,王子应采纳赫德福勋爵或小臣的意见;我等奉皇上圣谕,为殿下随身效劳,直至谕旨取消时为止。皇上圣旨如此,钦命向王子殿下致意,并祝上帝赐福,使殿下早复健康,永获天佑。”
“皇上有命,王子殿下暂勿读书,或做其他劳心之事;殿下不如多多娱乐,消遣时间,以免赴宴时感觉疲劳,乃至有伤尊体。”
“皇上既有此圣旨,当然无人敢于玩忽,纵有困难,也不能随意搪塞,只求省事。上谕必须遵守。”
“的确会是这样。可是……难道您不觉得怀疑吗,关于……关于……”
“殿下,请您牢记国王陛下的愿望。您要尽量回忆一些事情——其他一切也要装出记得的样子。千万不要让她们看出您和过去有多大变化,因为您知道这两个老玩伴心里对您多么亲切,要是知道您不好,她们该会多么难受。殿下,您愿意我留在身边吗?——还有您的舅父?”
“殿下,您今天给皇后陛下请过安吗?”
“殿下的记忆力还是不济事,所以又表示了惊讶——不过您不用为这点小事烦心,因为这种毛病是不会长久的,自然会随着尊恙的痊愈而消失。赫德福伯爵所说的是两个月以前皇上答应让殿下幸临的京城大宴会,现在您想起来了吗?”
“我的父亲!”汤姆一时猛不提防,又说漏了口。“我想他连本国话也说不清楚,只有在猪圈里打滚的猪才懂得他的意思;至于说到什么学问的话……”
“我很遗憾,不能不承认实在是记不起来了,”汤姆用迟疑的声调说着,又涨红了脸。
“我很不愿意把心里的话说出来,伯爵,您和他血统这么亲,我不便说。可是我要是有所冒犯,只好请您原谅;您说是否有点奇怪,疯癫居然能使他的举动和态度改变得这么厉害!他的举动和谈吐固然还是有王子的风度,可是有些无关重要的小事,他的表示又和他从前的习惯确实有些不同。疯癫竟致使他连他父亲的相貌都记不起来;他身边的人对他照例要遵行的仪式和礼节,他也忘记得干干净净;还有拉丁文他还记得,希腊文和法文他却都忘了,您说这岂不奇怪?伯爵,您不要生气,还是请您给我说明白一下,让我好放心吧;那我就很感激您了。他说他不是王子,这事情老在我脑子里转来转去,所以……”
“我们知道,殿下,”伊丽莎白公主以尊敬而又亲切的态度,双手把她的“弟弟”的手按在掌心当中,温柔地说道,“关于这点,您不用着急。过错不在您,只怪您的尊恙。”
“往下说吧——除了我就没有别人听见。为什么事情要怀疑?”
“当然,两位公主凡有所求,我无不乐于同意;但眼看两位离去,不免顿失光彩,只可惜我别无上策,不能继续挽留你们。祝你们两位晚安,愿上帝保佑你们!”随后他暗自在心中笑道:“幸亏我在书本里和王子们相处过,还学会了他们那种文雅和优美的言谈,懂得了一点他们说话的习惯!”
“公主,他去请过安了,谈到皇上陛下的病况时,她还大大地给他说了一番宽心的话;是不是这样,殿下?”
“公主们,请你们对他的怪脾气故意装作没有发现,他的记忆力不济的时候,你们也不要表示惊讶——每一桩小小的事情他都要想半天,真叫人看了难受哩。”
“亲爱的公主,你真是性情温和、善于安慰人哩,”汤姆感激地说,“我心里很受感动,愿意向你道谢,希望你莫嫌我冒昧。”
“住口,阁下,您说的话是犯叛国罪的!忘了皇上的圣谕吗?我要是听您说这些话,您犯的罪也就有我的份了。”
圣约翰脸色发白,连忙说道:
“我老实承认我犯了错误。请您不要告发我,请您帮帮忙,给我这个恩惠吧,以后我再也不想到这桩事情,再也不谈它了。您千万别给我过不去,否则我就完蛋了。”
“我同意,阁下。只要您承认不再犯,无论是在这里,或是跟别人谈话的时候,您都当作根本没有说过这些话吧。不过您不用担心。他是我姐姐的儿子;他的声音、他的面貌、他的身材,难道不是我从他睡在摇篮里的时候就熟悉的吗?您看见他表现的那些古怪的矛盾事情,都是可以由疯癫产生的,有时候还更厉害。您不记得吗,马雷老男爵发疯的时候,他连自己那熟识了六十年的面貌都忘记了,硬说是别人的;还不止这样,他甚至说他是抹大拉的马利亚①的儿子,还说他的头是西班牙的玻璃做成的;真是,他还不许任何人接触它,唯恐不凑巧,会有粗心的人把它打碎。好心的勋爵,您不必怀疑吧。这正是王子,我认得很清楚——不久他就会当您的皇上了;您把这个记在心里比较有好处,多想想这个,比您刚才那些念头强些。”
①《新约》里所说的耶稣的忠实女信徒。
他们又谈了一会,圣约翰勋爵再三声明,他现在的信心是有充分根据的,决不会再被任何怀疑干扰了,借此掩饰他刚才所犯的错误。随后赫德福伯爵就叫他这位同来侍奉王子的大臣先去休息,他自己就坐下来担任看守之责。不久他也就转入深思了。显然是他想得越久,心里就越加烦躁。后来他就开始在屋里走来走去,自言自语地低声说:
“得了吧,他非是王子不可!难道还会有人说,英国竟有两个血统不同、出身不同的角色和双生子似的相像得这么出奇吗?而且即令有这种事,居然会有意外的机缘让其中的一个来代替了另外那一个,那就更加是不可解的奇迹了。不会的,那简直是荒唐的想法,太荒唐、太荒唐了!”
随后他又说:
“假设他是个骗子,自称为王子,那么也还自然,也还近情近理。可是世界上何曾有过这样的骗子,皇上把他叫做王子,朝廷上也把他叫做王子,人人都把他叫做王子,他本人却偏要否认这个尊贵身份,极力恳求不要把他升为王子?不对!无论如何,决不会有这种事!这的确是真正的王子发了疯!”
[book_title]第七章 汤姆的初次御餐
下午一点钟稍过了一会,汤姆听天由命地受了一场活罪,任凭人家给他打扮起来,准备御餐。他发现自己还是穿得像以前那样讲究,可是一切都不同了,从皱领一直到袜子,一切都变换了。他随即就被引导着气派十足地走进一个宽大而华丽的房间里,那儿已经摆好了一桌给一个人吃的筵席。屋里的陈设都是大块大块的黄金做的,上面还有许多图案,几乎使这些家具成为无价之宝,因为那都是本汶努图的作品。那些豪华的仆役占了半个房间。有一个牧师致了餐前祷词;汤姆因为一向就和饥饿分不开家,非常嘴馋,他正想开始取食,柏克莱伯爵却把他阻挡住了,给他颈上披上了一条餐巾;因为专给皇太子管手巾的要职是由这位贵族家里世袭的。汤姆的司酒也在场,每逢他想要自己斟酒喝,司酒就抢先给他斟了。太子的试食官也在场,随时准备冒着被毒死的危险,遵命尝食任何可疑的菜肴。这一次他只是一个装点场面的人物,汤姆很少吩咐他执行他的职务;可是没有多少年代以前,曾经有过一些时候,试食官的职务是有危险的,因此并不是一个有人羡慕的煊赫职位。为什么不用狗或是流浪儿来试验,似乎有些奇怪;可是皇家的一切作风都是奇怪的。宫中第一侍从官达赛勋爵也在场,天知道他是干什么事的;可是他反正是在那儿——那就随它去吧。总膳司也在场,他站在汤姆背后,受站在近处的皇家事务大臣御厨总管大臣指挥,照料王子进餐的隆重仪式。除此而外,汤姆还有三百八十四个仆人;可是他们当然并不都在这间屋子里,连四分之一都不到;而且汤姆根本还不知道他有那么多佣人。
所有到场的人都在不到一个钟头以前受过严格训练,要记住王子暂时有些神经错乱,当心不要在他有什么荒唐举动的时候表示惊讶。这类“荒唐举动”不久就在他们面前表演起来了;可是这只引起大家的惋惜和忧虑,而没有使他们发笑。他们看见亲爱的王子有了这种毛病,真是感到深重的苦痛。
这一顿饭吃完之后,就有一位大臣进来,在汤姆面前端着一只大而浅的金盘子,里面盛着很香的玫瑰水,给他漱口和洗手指;专管手巾的世袭大臣站在一边,手里拿着一条餐巾供他使用。汤姆不知所措地瞪着眼睛对那只盘子望了一会,然后把它端到嘴边,郑重其事地喝了一口。然后他把盘子交还那伺候着的大官,说道:
谁也没有笑;可是大家都觉得不知所措,彼此互相张望,为了急于要给王子出个主意而苦恼不堪。可是,哎呀,这可真叫大家碰壁了,英国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记载可以帮助他们度过这一关。掌礼官又不在场;没有人敢于大胆地冒险在这没有航行标志的大海上通行,擅作主张来解决这么重大的一个问题。真糟糕!可惜没有一位世袭的抓痒官。就在这段时间里,眼泪已经流出眼眶外面来,开始顺着汤姆的脸上往下流了。他那搐动的鼻子比以前更加迫切地恳求解脱痛苦。最后还是本能突破了礼仪的藩篱;汤姆自己动手在鼻子上抓痒,他暗自在心中祈祷,如果他做得不对,希望上帝饶恕他,这么一来,也就使他那些臣子们沉重的心头获得了解脱。
王子的病态心理又有这种古怪的表现,这使得他身边的人都心痛了;可是这种不幸的情景却没有引起任何人发笑。
汤姆很感兴趣地把萝卜和莴笋仔细看了一阵,然后问问那是什么东西,是不是可以吃的;因为这两种菜从前都是作为奢侈品从荷兰输入的,最近才有人在英国种植。①他的问题有人非常恭敬地给他回答了,谁也没有表示惊讶。他吃完饭后的点心之后,就把口袋里装满了栗子;可是大家都装作根本没有发觉他这种举动,谁也没有因此而吃惊。可是他自己反而马上就为这桩事情惊动了,而且表现出局促不安的神气;因为他吃这顿饭的时候,只有这桩事情是人家让他亲手干的,所以他就知道自己是毫无疑问地做了一桩极不礼貌、极不合王子身份的事情。这时候他的鼻子上的肌肉开始搐动起来,鼻尖也往上翘,并且皱起来了。这种情形继续下去,汤姆渐渐表示越来越大的苦痛。他以恳求的态度望望身边这个大官,又望望那个大官,眼睛里不由得流起泪来了。这些大官们脸上露出慌张的神色,连忙走到王子眼前,请问他有什么不舒服。汤姆十分苦恼地说:
①直到亨利八世在位的末年,英国才出产生菜、胡萝卜、水萝卜和其他根菜。原先所用的少量根菜都是从荷兰和法兰德斯输入的。凯赛琳皇后需要生菜的时候,不得不特派专差到那里去采办。——休谟著《英国史》第3卷第314页——原注
汤姆其次的一个不自觉的错误,就是正当牧师在他椅子后面刚刚站定,举起双手,闭上眼睛,抬起头来,正要开始祝福的时候,他却站起来离开了餐桌。可是大家还是装作没有看出王子干了什么反常的事情。
可怜的汤姆主要是用手指吃饭;可是谁也没有笑他,甚至还故意装作没有看见的样子。他好奇地细看他的餐巾,很感兴趣,因为那是很讲究、很漂亮的材料做的。后来他天真地说道:
世袭的手巾大臣恭恭敬敬地把它拿开,他一声不响,也没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请把这个拿开,免得我不当心的时候把它弄脏了。”
“请你们不要见怪;我的鼻子简直痒得要命。遇到这种紧急情况,依照惯例应该怎么办?请快说,因为我实在不能再熬多大工夫了。”
“不行,阁下,我不喜欢喝这个;这种酒味道倒是很香,可是太没有劲头。”
随后由于我们这位小朋友自己的要求,他被引到他的私室里去了,陪送他的人把他独自留在那儿,让他自由自在。那橡木壁板上的钩子上有一副晃亮的钢制盔甲,一件件分开挂着,上面都用黄金嵌着精致的美丽图案。这套武士的甲胄是属于那个真王子的——这是王后巴尔夫人新近送他的礼物。汤姆穿上胫甲、臂铠和插着羽毛的盔,还有他不要别人帮助就能穿上的其他各件,随后他就想要叫人来帮忙,把其余的东西都穿上。可是他又想起了吃饭的时候带回来的栗子,觉得现在可以自由自在地拿出来吃,没有那一大堆人看着,也没有那些世袭的大官来帮他的忙,惹他厌恶,那该是多么好玩;所以他就把那几件漂亮东西归还原处,不久就砸起栗子来了;这是他为了他有罪,被上帝罚他当了王子以来,第一次几乎感觉到自自然然的快乐。栗子通通吃完了之后,他就东翻西找地在一个壁橱里找到了几本有趣的书,其中有一本是关于英国宫廷的礼节的。这是个宝贝。他就在一张豪华的长睡椅上躺下,全神贯注地开始研究礼节了。现在我们就让他在那儿呆着,暂时不再谈他吧。
[book_title]第八章 御玺的问题
大约在五点钟左右,亨利八世从一阵不大舒服的午睡中醒过来,自言自语地嘟哝着,“噩梦呀,噩梦呀!我的末日快到了;从这些预兆可以看得出,还有我的脉搏很弱,也足以证明。”随后他眼睛里射出邪恶的光来,嘟哝着说,“可是我要叫‘他’先完蛋,然后我自己再死才行。”
他的仆人看见他已经醒了,就有一个人告诉他说,大法官在外面等候朝见,问他意思怎样。
赫德福伯爵飞跑到汤姆那儿,可是他不久就空着手,焦急地回到国王这里来。他说了下面这么一段话:
大法官进来跪在国王床前说道:
国王模模糊糊地自言自语起来,时时软弱无力地摇着他那灰白的头,摸索似的想要回忆起他把御玺放在什么地方。最后赫德福伯爵大胆地跪下来,报告御玺的下落——
国王听了很高兴,他脸上露出一种凶恶的喜悦。他说:
吓得发抖的大法官回答道:
伯爵说到这里,国王呻吟了一声,把他的话打断了。过了一会之后,国王陛下才以含着深愁的声调说道:
他闭上眼睛,低声自言自语了一阵,忽然又沉默了。过了一会工夫,他又睁开眼睛,茫然地向四周张望,后来他一眼瞟见了跪着的大法官,立刻就怒气冲天地涨红着脸说道:
他的声音接不下去了;一片灰白的惨色扫除了他脸上的红晕;仆人们扶着他仍旧靠在枕头上,连忙拿些强心剂来挽救他。随后他就悲伤地说:
“陛下,恕我冒昧,这里有几个人都记得您把御玺交给了太子殿下保存,准备……”
“谨遵圣旨,定当照办。可否请陛下吩咐将御玺交还给我,以便我赶快去办这桩事情?”
“让他进来,让他进来!”国王急切地大声喊道。
“禀告陛下,两天以前您就从我手里拿去了;您说非等您亲手把它盖上诺阜克公爵的死刑执行令,不许再拿它做别的用途。”
“皇上陛下,我给您带来这么沉重和讨厌的消息,真是抱歉;可是王子的病还没有好,天意如此,无可奈何;他竟想不起曾经接到过御玺这回事。所以我赶快回来禀报,因为如果在王子殿下所在的那一长排房间和花厅里进行搜寻,我觉得那不免浪费宝贵的时间,而且还毫无……”
“皇上圣明,小臣恳求您开恩!我是在此等候御玺的。”
“把我撑起来!我要亲自到国会去,亲手在执行令上盖上御玺,了结掉我这……”
“我已经把命令传达下去,现在上院的贵族们遵照皇上御旨,都穿着礼服,站在上院的特别法庭里;他们在那里判定了诺阜克公爵的死刑之后,正在恭候陛下对于此事进一步的圣旨。”
“怎么,你还在这里!我当天发誓,你如果不去把那个叛徒的事情办好,你自己的脑袋明天就要搬家,你的帽子也就要休假了!”
“御玺!难道不是你,还有别人保存着御玺吗?”
“噢,我的确是这么说过;我记得很清楚……我把它怎么安置的!……我非常衰弱了……这些天来,我的记忆力老是不济事,专跟我捣蛋……真奇怪,真奇怪——”
“哎呀,我多么渴望着这个时刻来到!哎,可惜来得太晚了,我坐失了这个想望已久的机会。可是你们要赶快,你们要赶快!我既不能干这桩痛快事情,就让别人去干吧。我要把御玺委托给几位大臣:你们快把负责的人选出来,替我去办这桩事。喂,赶快呀!不用再过一昼夜,就要把他的头拿来给我看。”
“呸,你疯了吗?我从前时常随身携带着的那颗小御玺在我宝库里放着哩。大御玺既然不见了,就用这个不行吗?你疯了吗?快滚!你听着——不把他的头带来,就不许你再进宫。”
“不错,一点也不错!”国王打断他的话说。“快去拿来!快去。时间过得太快了!”
“不要再去打搅他吧,可怜的孩子。上帝在严厉地责罚他,我心里对他不胜爱怜,只可惜我这饱经忧患的衰老的肩头不能替他承担罪孽的担子,使他获得平安。”
可怜的大法官赶紧离开了这个危险地方;被推选负责处理这件案子的大臣们也连忙奉圣旨去批准那奴颜婢膝的国会决议的办法,规定第二天就执行英国头等贵族、不幸的诺阜克公爵的死刑。①
①诺阜克褫夺公权的议案——贵族院对犯人不加调查,也不经审判,不问证据,就通过了褫夺他的公权的议案,并将这个议案送交众议院……唯命是从的众议院顺从了国王的意旨;国王吩咐事务官批上御旨钦准,就发布了命令,定于一月二十九日(即次日)上午执行诺阜克的死刑。——休谟著《英国史》第3卷第306页——原注
[book_title]第九章 河上的盛况
晚上九点钟,皇宫前面整个河滨大马路上都是一片灯烛辉煌的景象。河里向城内那一面,凡目力所及的地方,水面上都挤满了船夫们的船和游玩的彩船,船边上都挂着彩色灯笼,被波浪轻柔地摇荡着,看去就好像是一片无边无际的百花怒放的花园,被夏天的微风吹得微微动荡一般。那一直通到河边的雄伟的石阶,宽大得足以容纳一个日耳曼公国的军队在上面排队;这时候那上面站着一排一排的穿着晃亮的盔甲的皇家戟兵,还有一队一队打扮得非常漂亮的仆役上下跑动,来来往往,忙着准备这桩大事。这真是一个热闹场面。
随后有一道命令传达下来,马上一切的生物都从石阶上走开,无影无踪了。于是空中就充满了焦急和盼待的静默气氛。要是有人一眼望去,就可以看见那些船上成千成万的人都站起来了,大家把手伸到眼睛上面遮住灯笼和火炬的强烈光线,向皇宫那边注视着。
期待中的游行行列的前卫这时候在大门口出现了,那是一队戟兵。“他们下半身穿着黑色和茶色相间的条纹裤子,头戴两边镶着银色玫瑰花的天鹅绒帽子,上身穿着暗红和蓝色材料的紧身衣,前后都绣着三根用金线编织的羽毛,代表王子的纹章。戟柄都裹着深红色的天鹅绒,用镀金的钉子钉住,还有金色的穗子装饰着。他们向左右两边分成两队前进,排成了两个很长的单行,一直从宫殿的大门口排到河边。然后有王子的仆役,身穿金红二色相间的号衣,把一幅带条纹的厚毡子或是地毯摊开,铺在这两排戟兵之间。这一着完毕之后,宫殿里面就奏起了一阵响亮的号声。河上的乐师们又奏了一个生气勃勃的前奏曲;于是有两个拿着白色指挥棍的前导官从门口摆着缓慢而庄严的步子前进。他们后面跟着一个手执权标的官员,他背后又来了一个捧着京城宝剑的官;再后面是京师卫队中的几位军士,他们都是带着全副装备、袖子上都有臂章的;随后是身穿官服的嘉德纹章局长;再后面是几个巴斯级的骑士,每人袖子上都缠着一条白丝带;然后是他们的扈从;然后是身穿红袍、头戴白帽的法官;然后是英国大法官,他穿着深红色礼服,前面敞开,镶着白毛皮的边;然后是穿红袍的京都市参议会代表团;然后是穿着礼服的各市民团体的领袖。跟在他们后面的是十二个法国贵族的侍从,他们穿的华贵礼服包括白色锦缎上用金线配着线条的夹衣、镶着蓝紫色线缎里子的艳红色天鹅绒的短斗篷和淡红色的灯笼裤;他们顺着石阶往下走。这十二个人是法国大使的随从,他们后面跟着十二个穿着毫无装饰的黑天鹅绒礼服的西班牙大使的随从骑士。跟在这些人后面的是几位英国大贵族,还带着他们的随从人员。”
宫里又传出一阵号声;王子的舅父,未来的摄政王桑莫赛大公爵从大门里出来了,他穿着一件“黑底子金丝缎的紧身衣,一件深红色缎子的长袍,上面绣着金花,还用银色的网纹镶着边”。他转过身去,脱下那插着羽毛的帽子,非常恭敬地弯下身去,开始往后退,每走一步就行一个鞠躬礼。随后有一阵很长的号声和一声呼喝:“赶快回避,太子爱德华殿下驾到!”宫殿的墙头高处有一长排通红的火舌随着雷鸣般的一声炮响向前跳动;河面上聚集的人群轰轰地发出一阵欢迎的吼声;这一伟大的场面的主人公汤姆·康第出场了,他只微微地把他那高贵的头点了一下。
四五十只华丽的御艇排成一行,向石阶靠拢。这些豪华的大游船都漆着富丽的金色,它们那高起的船头和船尾都雕刻着精致的花纹。有几只船上还装饰着飘扬的旗幡;另有几只挂着金丝锦和绣着纹章的花帷;还有些船上飘着绸子的旗帜,旗上系着无数小银铃,每逢微风一吹,这些银铃就发出一阵一阵的悦耳的音乐;另外还有一些排场更大的船,因为是属于那些侍奉在王子身边的贵族的,所以两旁都用盾牌卫护着,盾牌上还雕刻着华丽的纹章。每只御艇都用一只差船拖着。这些差船上除了划船的水手而外,每一只上面都载着一些头戴晃亮的钢盔、身披胸甲的兵士,还有一队乐师。
他穿着“一件华丽的白缎子紧身衣,胸前配着一块紫色的金丝缎,那上面嵌着许多宝石,镶着貂皮的边。他在这上面披着一件白底金丝缎的斗篷,斗篷顶上是一个三根翎毛的顶饰,里子镶的是蓝色缎子,斗篷上嵌着珍珠和宝石,前面用一个钻石别针扣着。他颈上挂着嘉德勋章①和几个外国的王子勋章”;凡是有光线射到他身上的地方,都有宝石反射出炫眼的光芒。啊,汤姆·康第,他不过是个小破房子里出世的穷孩子,在伦敦的贫民窟里长大的,一向与破烂、肮脏和苦难结了不解之缘,现在这番景象却是多么煊赫啊!
①嘉德勋章是英国的最高勋章。
[book_title]第十章 落难的王子
我们上次说到约翰·康第拖着合法的王子往垃圾大院里去,后面跟着一群嘈杂而高兴的闲人。只有一个人替被抓的孩子求情,但是没有人理睬他;大家骚动得一团糟,他的声音连听也没有人听见。王子继续挣扎,希图脱身,并且对他所遭的侮辱大发脾气,直到后来,约翰·康第简直忍耐不住了,他就忽然暴怒起来,把他那根橡木棍举到王子头上。唯一替那孩子求情的人一下子跑过去挡住康第的胳臂,于是打下来的一棍就落在这个人的手腕上了。康第大声吼道:
“你来管我的事吗,是不是?那就叫你尝尝滋味吧。”
随后王子就发现他自己已经到了约翰·康第家里;约翰关上了门,把那一群人关在外面。王子在一支插在瓶子里的蜡烛的微弱光线之下看出了这个令人作呕的狗窠的大致轮廓,也看出了屋里那些人的模样,两个邋遢的女孩子和一个中年妇人在一个角落里靠着墙哆嗦,她们那样子就像几个受惯了虐待的畜生,现在也正在战战兢兢地等待着虐待。从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衰老的母夜叉披着灰白的头发,瞪着一双凶恶的眼睛,悄悄地走过来。约翰·康第向她说:
随后就熄了灯,全家都睡觉了。当那一家之主和他的母亲的鼾声表示他们已经睡着了的时候,那两个女孩子马上就爬到王子躺着的地方,温柔地把干草和破絮盖在他身上,不叫他受凉;她们的母亲也爬过去,抚摸他的头发,对他哭起来,同时还对着他的耳朵悄悄地说了些安慰和爱怜的话。她还给他留下了一口吃的东西;可是这孩子因为痛得太厉害,简直就没有食欲了——至少对这点无味的黑面包皮是没有胃口的。他为了她那样勇敢而不惜牺牲地保护他,为了她对他的怜恤,大受感动;于是他用很高贵的、王子派头的口吻向她道谢,请她去睡觉,把她的苦恼忘掉。此外他还说,他的父王不会辜负她这番忠心的好意和热忱,一定会酬谢她。他这样再发“疯癫的毛病”,又使她大为伤心,于是她再三把他使劲在怀里拥抱了一阵,才满脸流着眼泪回到她的“床上”去了。
那女人晕了,往后一倒,坐到地板上;她把双手蒙着脸,不由得伤心痛哭起来。
那两个女孩吓得退回她们的角落里去了;可是她们的祖母却急切地走上前来,帮助她的儿子。王子从康第大嫂怀里挣扎出去,大声喊道:
这时候她已经用手遮住蜡烛的光,悄悄地摸到那酣睡的孩子身边。她小心谨慎地在他身上弯下腰去,抑制着兴奋的情绪,几乎停止了呼吸;然后她突然把蜡烛的光射到孩子脸上,同时在他耳边用指节敲着地板。孩子马上就把眼睛睁得很大,惊骇地瞪着眼睛向四周张望了一阵——可是他并没有用手做出什么特别的动作。
这可怜的女人突然遭到惊讶和懊恼的袭击,几乎弄得不知如何是好;可是她极力把她的情绪隐藏起来,还是哄着那孩子再睡觉;然后她悄悄地走到一边,很懊丧地暗自思量着她这次实验的不幸的结果。她极力想要相信那是汤姆的神经错乱打消了他这种习惯的动作,可是办不到。“不对,”她说,“他的手并没有疯,决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忘掉这么长久的一种老习惯。啊,这真是个叫我难受的日子!”
这句话更惹得那两个畜生大怒,于是他们就加紧干起来。他们两人互相帮忙,把那孩子痛打了一顿,然后又打那两个女孩和他们的母亲,为的是她们不该对那受难的孩子表示同情。
这句话使她的父亲头脑清醒过来,不再穷开心了。他认真想起了正经事情。于是他转过脸来向着王子,很生气地对他说:
这个回答所引起的令人失神的惊讶使得那母夜叉牢牢地在原地站住,好像脚底下钉了钉子一般;她几乎连气都透不过来了。她瞪着眼睛盯住王子,显出一种傻头傻脑的惊讶神情,这使她那坏蛋儿子大感兴趣,因此他发出了一阵响亮的笑声。可是汤姆·康第的母亲和两个姐姐的反应却不同。她们害怕汤姆挨打的恐惧心理马上就变为另一种痛苦了。她们脸上含着悲痛和惊惶的神色,连忙跑向前去惊喊道:
过了一会又喊道:
王子说:
王子注视着她的脸上,温和地说:
王子摇摇头,怪不情愿地说:
片刻之间,睡眠已经替他消除了的深沉的悲伤和苦痛又全部涌上心头,他发觉他已经不是宫中的一个娇生惯养的、为全国的人的爱慕的眼光所注视的王子,而是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叫化子、流浪儿,一个关在只配给畜生住的窝里的俘虏,跟乞丐和小偷混在一起了。
母亲在王子面前跪下,伸手按在他肩上,眼眶里含着泪,爱怜地注视着他的脸。然后她就说:
有一个声音回答:
康第伸出宽大的手掌在王子肩膀上啪的一声打了一掌,把他打得东歪西倒地倒在康第大嫂怀里,她就把他抱在胸前,用自己的身子掩护着他,顶住康第的拳头和巴掌像急雨般的一阵捶打。
大吃一惊的王子稍稍翻身坐起来,可是从他那些发僵的伤处忽然传来一阵剧痛,使他清醒过来,于是他就在那一团肮脏的干草当中往回卧倒,一面呻吟着,不由自主地喊叫道:
在这一阵悲伤之中,他开始听到外面有些欢腾嘈杂的喊声,好像是只相隔一两排房子的距离。再过了一会,门口就有几声很响的敲门声;约翰·康第停止了打鼾,问道:
在她躺着想心事和悲伤的时候,她心里渐渐起了一个念头,她觉得这个孩子无论是否发了疯,反正是有一种汤姆·康第所没有的、难以说明的特点。她无法形容这个特点,也说不出究竟是怎么回事,可是她那母性的本能似乎是觉得到、看得出这点区别。万一这孩子果真不是她自己的儿子,那可怎么办?啊,真是胡思乱想!她虽然又发愁,又着急,可是她想到这里还是几乎发笑了。不过尽管如此,她还是觉得这个念头不肯“甘休”,偏要在她脑子里打转。它纠缠着她,折磨着她,老萦绕着她的心头,不让她忘却,或是置之不理。后来她终于看透了:非等她想出一个测验的方法来,清清楚楚地、毫无疑问地证明这个孩子究竟是不是她的儿子,借此消除那些恼人的疑团,那她心里就永远也不会太平。哈,对啦,这才分明是解决困难的正当办法;因此她就立即开动脑筋,要想出一个测验的方法来。可是一桩事情总是想着容易做起来难。她心里翻来覆去地想,考虑了一个又一个可能灵验的测验方法,可是结果不得不把它们通通打消——这些方法没有一个是绝对有把握和绝对妥当的;而一个不大妥当的方法又不能使她满意。她显然是极费心机——她似乎是很明显地不得不放弃这个打算。当她心里转着这种丧气念头的时候,耳朵里忽然听见那孩子匀称的呼吸声,于是她知道他已经睡着了。她再一听,就听出那平稳的呼吸声被一种轻微的惊喊声所打断,这种喊声是做噩梦的人所常发出来的。这件偶尔发生的事情立刻就给她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办法,那比她煞费苦心所想的那些测验方法合到一起还强。她马上就狂热地、可是不声不响地动手把蜡烛再点着,一面低声自言自语道,“刚才他说梦话的时候,我要是瞧见他,那我就准明白了!自从他小时候火药在他面前炸了的那一天起,他每逢忽然从梦中惊醒,或是正在想事的时候惊醒过来,他就老是伸手挡在眼睛前面,就像他那一天那样;可是他伸出手去和别人的姿势不同,不是把手掌向里,而是把手掌转向外面——我瞧见过无数次了,从来没有两样,也没有不做这个举动的。不错,现在我马上就可以明白了!”
因受辱而激起的血液又涨到王子脸上来了,他抬起头来,愤怒地定睛注视着那个人的脸上说道:
后来王子因为不再被这可怜的母亲打搅,他的痛楚也渐渐失去了搅扰睡眠的力量,于是极度的疲劳终于封住了他的眼睛,使他安静地酣睡了。时间一小时又一小时地溜过去,他仍旧睡得像死人一样。四五个钟头的工夫就是这样过去了。然后他的睡意开始减轻。不久他就在半睡半醒的状态中含糊地喊道:
但是现在她还是顽强地保持着希望,正像她原来抱着怀疑那样;她简直不能使她自己相信那次测验的判断;她必须再试一次——第一次的失败想必只是偶然的事情;所以她稍隔一会又把那孩子从睡梦中再一次、又一次地搅醒——结果还是和第一次的测验一样——然后她拖着疲乏的身子回到“床上”,伤心地睡着了;她临睡时还说,“可是我还是不能放弃他——啊,不行,我不能,我不能——他非是我的孩子不可!”
他说完这话又粗声大笑了一阵。两个女孩开始胆怯地替她们的弟弟告饶;南恩说:
他的棍子在那管闲事的人头上狠狠地敲下去;于是随着一声惨叫,就有一个模糊的人影倒在人群的脚下,随即他就在黑暗中独自躺在地上了。闲杂的人群又拥挤着前进,他们的兴致丝毫也没有因这一幕插曲而受到打搅。
“谁敲门呀?你来干吗?”
“让这出戏再演下去吧!”康第嚷道。“怎么啦,南恩!怎么啦,白特!好不懂礼的死丫头!你们怎么竟敢在王子面前站着?快跪下,你们这些穷骨头,快给王子磕头!”
“让他睡吧,爸爸,”白特也说,“他今天比平常更疲倦哩。明天他的脑子就醒过来了,他一定拼命去讨钱,不会再空着手回来的。”
“糟糕,那么原来还不是个梦呀!”
“等一等!这儿有一出怪有趣的滑稽戏。您别打搅,先开开心再说;完了之后您尽管爱怎么使劲就怎么使劲打。站过来吧,小把戏。现在你再把那一套傻话说一遍吧,要是你没有忘记的话。先说你的名字吧。你叫什么?”
“爸爸,您要是让他去睡觉,他只要休息休息,睡上一觉,疯病就会好的;求求您,让他睡吧。”
“明天咱们一定要给这个破房子的房东两个便士;两个便士,记住呀——这些钱是给他作半年房租的,要不然咱们就得滚蛋。你这懒骨头,讨了一天到底讨到多少钱,都给我拿出来吧。”
“我?我不是你的姐姐南恩,还会是谁?啊,汤姆,我忘了!你还是在发疯哪——可怜的孩子,你还是在发疯哪,我还不如根本没有醒来再听你这些疯话哩!可是千万请你别再胡说,要不然咱们都得挨打,一直到打死才算完事!”
“威廉爵士!”
“好心的太太,你的儿子并没有毛病,并没有发疯。你放心吧;他在皇宫里,你让我回宫里去,我的父王马上就会把他交回给你。”
“好吧,”康第说,“你们都去睡觉。这番款待,简直把我累坏了。”
“嗬,威廉·赫伯特爵士!你快来,听听这个荒唐的梦,我从来没有……威廉爵士!你听见了吗?嗨,我还以为我真是变成了一个叫化子哩,还有……嗬,听着!卫队!威廉爵士!怎么的!难道没有宫中侍从官在这里吗?哎呀,真该收拾一下这些……”
“啊,可怜的汤姆,可怜的孩子!”
“啊,可怜的孩子!你傻头傻脑地念那些书念入了迷,终归遭了殃,弄得发疯了。哎,我早就警告过你,叫你不要念,你为什么偏要念呢?你简直把你妈妈的心伤透了。”
“叫威廉·赫伯特爵士。你是谁?”
“像你这种家伙居然吩咐我说话,真是太无礼了。刚才我就告诉过你,现在再给你说一遍吧:我就是太子爱德华,不是别人。”
“你说国王是你的父亲呀!啊,我的孩子!千万别这么胡说吧,你说这种话会要治死罪的,你的亲人也会遭殃。你醒一醒吧,别再做这种可怕的梦了。把你那颗可怜的野马似的心叫回来,想想从前的事情呀。望着我吧。难道我不是生你和爱你的母亲吗?”
“你怎么不舒服了?”他身边有人悄悄地问道,“你在叫谁?”
“你别说这些肮脏的事情,叫我生气吧。我再告诉你一遍,我是国王的儿子。”
“你不用替我吃苦头,太太。让这两个畜生尽量在我一人身上打个够吧。”
“上帝知道我不愿意伤你的心;可是我实在是从来没有见过你的面哩。”
“你知道昨晚上你的棍子打着的是谁?”
“我不知道,你管不着。”
“恐怕你回头就得改变个说法吧。你要是打算留下你这条命,那就除了逃跑没有别的办法。那个人现在正在断气了。他就是安德鲁神父呀!”
“我的天哪!”康第惊喊了一声。他把全家人叫醒,粗声粗气地命令道,“你们都快起来,赶紧逃跑——要不然就待在这儿等死!”
还不到五分钟之后,康第这一家人就到了街上,慌忙逃命。约翰·康第揪住王子的手腕子,拉着他在黑暗的路上往前急跑,同时低声给了他这么一个警告:
“你这疯头疯脑的傻子,千万不许乱说,也别说出咱们的姓名。我马上就要改个新名字,叫衙门里那些狗东西找不着抓我的线索。可不许乱说呀,我告诉你!”
他又凶狠地对家里其余的人说:
“万一咱们走散了,大伙儿就上伦敦桥那儿去;谁要是走到了桥上最后的那家麻布店那儿,就站住等着别人来到,然后咱们就一同逃到南市去。”
这时候这伙人忽然从黑暗中冲到光亮的地方了;而且不但是到了光亮的地方,还到了聚集在河边上唱歌、跳舞和呐喊的成千成万的人群当中。尽目力所及地望过去,只见泰晤士河的下游沿岸到处都是祝火;伦敦桥也被灯光照得很亮;南市桥也是一样;整个的河上都被闪烁辉煌的彩色灯光照得通红,花炮不断的爆炸使天空充满了四处放射、缤纷交织的光辉和密雨似的炫眼的火花,几乎使黑夜变成了白昼;到处都是狂欢的人群;伦敦全城似乎都在任意胡闹一般。
约翰·康第暴怒地咒骂了一声,命令退却;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和他那一家人被那万头攒动的人群所吞没,马上就无可奈何地被冲散了。我们并不是把王子当成他家里的一分子;康第仍旧揪住他没有放手。王子的心这时候被脱逃的希望激动得剧跳起来。康第拼命地挤,企图从人群中钻出去,于是他粗鲁地把一个健壮的水手猛推了一把;这个水手或许是喝醉了酒,兴致很高,他就伸出一只大手按在康第肩膀上说:
“嘿,伙计,你跑得这么快,要上哪儿去?所有的老实人都在痛痛快快地庆祝,难道你脑子里还在为一些肮脏的事情转念头吗?”
“我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用不着你瞎操心,”康第粗鲁地回答道;“你快撒手,让我过去吧。”
“你的脾气这么坏,我可偏不让你过去,非叫你先喝一杯酒给太子祝贺不行,我告诉你,”那水手坚决地挡住去路,说道。
“那么,把杯子给我吧,快点、快点!”
这时候别的喝贺酒的人也对他们感兴趣了。大家喊道:
“拿爱杯来,拿爱杯来!叫这个怪脾气的坏蛋喝爱杯,要不咱们就把他推到河里去喂鱼。”
于是有人拿过一只绝大的爱杯来;那水手用一只手抓住杯子的一边把柄,另一只手捏着一条想象中的餐巾,按照正式的古礼把爱杯递给康第;康第也就不得不按照历代相传的仪式用一只手握住爱杯另一边的把手,另一只手揭开杯盖。①这么一来,当然就使王子暂时没有人揪住。他不失时机,马上就往身边那些树林似的人腿当中一钻,逃得无影无踪了。转瞬之间,他就沉没在那动荡的人海里,要想寻找他,就像从大西洋里寻找一个六便士的银币那么困难。
①爱杯——爱杯和使用它喝酒时所遵守的特殊仪式都比英国历史还更古老。据大家推测,两者都是由丹麦传入英国的。就我们所知,英国人在宴会上一向有用爱杯饮酒的习惯。据传说,使用爱杯的仪式是这样解释的:在那野蛮的古代,人们认为规定要饮酒的双方都用双手捧杯,是一种明智的预防,借此可以避免一方向对方表示敬爱和忠诚的时候,对方就乘机将短剑刺杀敬酒的人!——原注
他不久就明白了这种情况,马上就忙着干他自己的事情,再也不往约翰·康第身上想了。另外他还很快地明白了一桩事情。那就是,有一个假太子冒充着他自己,正在受京城的宴饮祝贺。他很容易推断那就是贫儿汤姆·康第有意利用他那千载一时的机会,成了一个僭位的角色。
因此王子只有一条路可走——找到市会厅①去,宣布自己的身份,揭露那个小骗子。他还打定了主意,让汤姆有一段相当的时间,忏悔祈祷,然后按照当时惩治叛国罪的法律和惯例,处以绞刑,挖出肠肚,支解尸体。
①市会厅是伦敦市举行各种盛大集会的公共会场。
[book_title]第十一章 市会厅的盛会
御船由它那一队豪华的游艇陪伴着,庄严地从一片无边无际的灯烛辉煌的船当中穿过,顺着泰晤士河往下走。空中飘荡着音乐;河边到处升起庆祝的火焰;远处有无数视线以外的祝火把天空照得通红,城内就笼罩在它们那柔和的火光之中;城市的上空高耸着许多细长的尖塔,上面都镶饰着闪烁的灯笼,因此远远地看去,它们就好像是投向高空的镶着宝石的标枪一般;那一队御船飞快地划过去的时候,两岸就有不断的大声欢呼和不停的礼炮的火光和轰隆轰隆的响声向船上表示欢迎致敬。
汤姆·康第靠在他那些绸缎的腰枕当中,几乎把身子埋掉了一半;在他看来,这些声音和这番盛况实在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庄严和惊人的奇迹。但是在他身边的两位小朋友伊丽莎白公主和洁恩·格雷公主的眼中,这一切都算不了什么稀奇。
那一队御船到了杜乌门之后,就被拖着走进清澈的华尔河(这条河的河道现在早已盖在一大片房屋底下,有两世纪之久了),一直开到巴克勒斯伯里,沿途经过的一些房屋和桥梁都拥挤着狂欢的人,而且都点着光辉灿烂的灯火,最后终于在伦敦旧城的中心一个小湾里停住了;这就是现在的御船场所在的地方。汤姆下了船,他和他那些威武的侍从人等横过契普赛街,再经过老犹太街和碑信浩街走了一段短路,就到了市会厅。
这几句话立刻就被别人听见了,于是大家在嘴头把这个消息传播出去,很快就在大会厅里传遍了;赫德福急忙从御前走开的时候,又有一阵异常洪亮的欢呼爆发了:
说话的人的服装、气派和态度都表现他是个落魄王孙。他身材高大,体格端正,壮健有力。他的紧身衣和大脚短裤都是讲究材料做的,可是已经褪了色,穿得露出了底线,那上面镶的金丝带也变得颜色晦暗了;他的皱领已经皱得不成样子,而且破了;他那垂边帽上插的翎毛已经断了,显出一副狼狈不堪的寒伧相;他腰间带着一把轻巧细长的剑,插在一只锈了的铁鞘里;他那架子很大的派头却又表现他是个惯于吹牛的风尘人物。这个狂妄角色所说的话遭到一阵哄哄的讥讽和耻笑。有人喊道,“这又是一个乔装的王子!”“当心点,别乱说吧,朋友,也许他这人是很凶的!”“可不是吗,看他那神气的确像是那样——瞧他那双眼睛!”“把那孩子从他那儿抢过来吧——抓着这小畜生丢到洗马池里去!”
立刻就有人受了这个妙计的鼓动,伸手去抓王子,那位陌生人也来得快,他马上就抽出了他那把长剑,用剑面噼啦地猛敲了一下,就把那多事的人打倒在地下了。随着就有许多人齐声嚷道:“揍死这个狗东西!揍死他!揍死他!”一大群暴徒向这位武士围拢,他就背靠着墙站着,像个疯子似的向周围挥动他的长剑。挨了剑的人一个个东倒西跌,可是暴徒们像潮水似的从那些人仆倒的身体上继续涌上前来,愤怒不息地向这位勇士猛冲。他似乎是再也支持不下去了,势必性命难保,偏巧这时候忽然响起了号声,有人嚷道,“快让路呀,国王的传令官来了!”随即就有一队骑兵向那群暴徒急冲过来,大家只好亡命地飞跑,逃脱危险。那勇敢的陌生人把王子抱在怀里,不久就远离人群,逃出险境了。
祈祷谢饭之后,汤姆就站起来(这是随侍的大臣教给他的)——全厅的人也跟着站起来——他和伊丽莎白公主从一只金质大爱杯里各人喝了一口酒;随后酒杯就递给了洁恩公主,再从她那里递给全体在座的人都喝了一遍。御宴就是这样开始了。
汤姆高高地坐在上位,注视着这场“狂欢的”舞蹈,一心望着下面那些服装华丽的人影像旋风似的舞动着,呈现出那种炫眼的千变万化的色彩混成一团的奇景;正在这时候,那穿着破衣服的真正的太子却在市会厅门口宣布他的权利和不幸的遭遇,他揭露了那冒充的太子,大吵大闹地要进来!外面的人群对这场风波极感兴趣,大家拼命挤上前去,伸长脖子来看这个小捣乱鬼。随后他们就开始辱骂和嘲笑他,故意逗得他更加愤怒,更加使他们开心。耻辱激起的眼泪迸到眼眶里来了,可是他坚持着站住不动,以十足的皇家气派对抗着那群暴徒。跟着又是一阵辱骂,新的嘲笑刺痛着他,于是他大声喝道:
汤姆用坚强而诚挚的声调,兴高采烈地回答道:
汤姆和那两位小公主都由伦敦市长和市参议员们戴着金链子、穿着大红礼服,按照正式礼仪出来迎接,再由传令官作前导,一路报告王子殿下驾到,还有侍卫拿着权标和宝剑在前面走,引着他们到大会厅上首的一个富丽堂皇的华盖下面。伺候王子和他那两个小朋友的侍从官和宫女都到他们的座位后面站着。
我们现在再回到市会厅里面来吧。忽然有一阵响亮的号声压倒了那庆祝的狂欢中欢呼雷动的声音。大家立刻就静默下来,鸦雀无声了;然后有一个人高声说话——那是皇宫里派来的传令官——他开始扯着尖嗓子念一道谕旨,所有的人都肃立静听着。最后的一句话特别念得严肃,那就是:
在场的人全体一致把头垂到胸前;大家极端沉默地把这种姿势保持了几分钟;然后全体同时跪下,向汤姆伸出手去,发出一阵洪亮的呼声:
在下面一点的一桌席上,朝中大臣和其他显要贵宾同京城的富豪们坐在一起;下议员们都在大会厅当中那许多席位上坐下了。那自古以来的伦敦城守护神,巨人戈格和麦戈格,居高临下地玩味着他们下面这一番盛况,他们那两对眼睛已经在不知多少年代以来看惯了这套把戏了。随后一声号响,跟着就有人传令,于是一个胖胖的膳司在左边墙里一个高处出现,后面跟着他的下手们,一本正经地抬着一盆冒着热气、准备切下来吃的御餐牛腰肉来。
可怜的汤姆望着这个惊心动魄的场面,不由得把他那双迷乱的眼睛东张西望,最后他恍恍惚惚地向那跪在他身边的两位公主望了一会,然后又望着赫德福伯爵。他忽然动了一个念头,脸上也就露出了欢喜的神色。他靠近赫德福勋爵的耳边,低声说道:
半夜里,宴饮的狂欢到了极点。这时候出现了当时大受赞美的生动场面之一。亲眼看到这场热闹的一位史官曾经留下了一段古雅的记载,至今还可以查考得到:
“那么从今以后,皇上的法律就是仁慈的法律,再也不是血腥的法律了!快起来,到塔里去,宣布皇上有谕,诺阜克公爵免死!”①
①诺阜克死里逃生——亨利八世如果多活几小时,他要处死公爵的命令就会执行了。“但是塔里得到了国王本人已经在那天夜里逝世的消息,副官就将这道命令延缓执行;国务会议认为诺阜克被判死刑太不公正,太专制,而且在新王即位的时候执行英国的一位最大的贵族的死刑,也是很不妥当的。”——休谟著《英国史》第3卷第307页——原注
“请你凭良心说话,老老实实地回答我!我想要颁布一道谕旨,那是除了国王而外谁也没有权利颁布的;要是我把它颁布出来,大家会不会服从?该不会有人反对吧?”
“皇上驾崩!”
“皇上万岁!”这声音似乎把屋宇都震动了。
“无论你是不是王子,那反正是一样,你真是个有骨气的孩子,而且也不是没有朋友!我就站在你身边,可以证明这句话不假;我告诉你吧,我迈尔斯·亨顿给你做个朋友虽然算不了什么,可是用不着你到处去寻找。你且不用再开口吧,孩子,我会说这些下贱的小畜生所说的话,就像是一个本地人说的一样。”
“我再给你们说一遍吧,你们这群无礼的恶狗,我是太子!我现在虽然举目无亲,没有人给我说句公道话,或是在我遭难的时候救救我,可是我决不能让你们赶走,还是要坚持站在这里!”
“大厅里腾出了一片空地,随即进来了一位男爵和伯爵,他们都仿照土耳其的服装,穿着洒金的锦缎长袍;头戴艳红色天鹅绒帽子,上面配着金丝缎的大卷边,身边挂着两把名叫偃月刀的剑,都用金色的大丝带系着。随后又来了一位男爵和一位伯爵,他们仿照俄国的式样,身穿黄缎长袍,上面镶着白缎子的横条,每条白色缎带子当中还配着一条大红缎带;头戴灰色皮帽;他们两人各自手里都拿着一把斧头;靴子前头都有向上翘起的一英尺长的尖头。他们后面又来了一位骑士,再后面是海军大臣,还有五个贵族和他同来,他们穿的是深红色天鹅绒的紧身衣,颈项前后都露在外面;胸前贴着银色丝带;紧身衣上面披着大红缎的短袍;头上戴的是舞蹈式的帽子,上面插着野鸡毛。这些人是仿照普鲁士的服装打扮的。人数大约有一百左右的火炬手穿着大红和绿色缎子的衣服,像摩尔人那样,脸上也涂黑了。他们后面进来了一个演哑剧的人。然后化装的歌手们跳起舞来;侍从和宫女们也跟着狂舞,那真是叫人看了很痛快的场面。”
“不会,皇上,全国都不会有。陛下是英国的一国之主。您是皇上——您说的话就是法律。”
“血腥的统治完结了!大英皇上爱德华万岁!”
[book_title]第十二章 王子和他的救星
迈尔斯·亨顿和小王子摆脱了那一群暴徒之后,马上就穿过一些背街小巷,匆匆向河边奔逃。他们在路上没有受到阻挡,一直跑近了伦敦桥;然后他们又在万头攒动的人群中挤着往前走,亨顿紧紧地握着王子的——不,国王的——手腕子。那惊天动地的消息已经四处传开,这孩子同时从无数的人声中听到了——“皇上驾崩了!”这个不幸的消息使这漂泊无依的孩子心头打了个寒颤,把他激动得浑身发抖。他体会到他所遭的损失有多么大,心中充满了深切的悲恸;因为那位威严的暴君虽然对别人横暴无比,对他却是向来很慈爱的。热泪涌到他眼眶里来,使他视觉朦胧,一切都看不清楚了。在那一刹那间,他感到自己是上帝的生灵中最孤苦伶仃、举目无亲、没人理睬的了——这时候又有另一片呼声像响雷似的震动了夜空:“爱德华六世皇上万岁!”这使他高兴得眼睛里发亮,一股得意的情绪立刻渗透全身,连手指尖上都感觉到了。“啊,”他心里想,“这显得多么庄严而又神奇呀——我当了国王!”
我们这两位朋友在桥上从人群中穿过,慢慢地往前走。这座存在了六百年的桥在那些年代里一向都是一条熙熙攘攘的通道,它是个稀奇的建筑物,两旁紧密地排列着许多商店,楼上尽是些住家的房屋,从河的一边一直伸展到对岸。这座桥的本身就可以算是一个市镇;那上面有个客栈,有啤酒铺,有面包房,有服饰杂货店,有食品市场,有手工业工场,甚至还有教堂。在它的心目中,它所连接起来的两个邻区——伦敦和南市——如果作为它的郊区,还算不坏,但此外就没有什么特别了不起了。这个地方可以说是一个生息相关的小天地;它是一个狭窄的市镇,只有一条五分之一英里长的街道,它的人口只够一个村镇的人数,那里面的居民个个都和他所有同镇的人熟识,并且还认识他们的父母和祖先——连他们的家庭琐事也都一清二楚。这个地方当然也有它的贵族阶级——那些上流的屠宰世家、面包世家等等,应有尽有,他们在那些古老的房屋里已经住了五六百年,对这座桥的悠久历史从头到尾都知道得清清楚楚,还知道它的一切稀奇的传说;他们说的老是桥上的事情,想的老是桥上的念头,说起瞎话来总是话很冗长,语调平匀,直截了当,内容丰富,自有一种桥上的派头。这种地方的居民必然是狭隘、无知而又自负的。孩子们都是在桥上出生,在桥上长大,在桥上活到老年,然后在桥上死去,他们除了这座伦敦桥而外,一生一世从来不曾踏脚到任何地方。日日夜夜,络绎不绝的行人车马的巨流从这条街上穿过,经常有乱嚷乱叫的人声,还有马嘶、牛吼、羊叫,再加上那些兽蹄嘚嘚的响声,真是热闹极了;那些住在桥上的人自然是认为这番景象是人间唯一的奇观,把他们自己多少当成这种奇观的专利者。而事实上也的确是如此——至少他们可以从窗户里展示这种奇观,每逢有一位回朝的国王或是英雄人物临时给这种奇观添上一层光彩的时候,他们就果然享受到他们的特权,因为要想从头到尾、清清楚楚、一直不断地看到那些威武的行列,再没有像桥上这么好的地方了。
那孩子没有回答,他只是定睛地望着那带剑的魁梧武士,那种神情充满了严肃的惊讶,还含着几分不耐烦的意味。亨顿莫名其妙,于是他说:
那孩子仍旧站着不动;不但如此,他还把一只脚挺不耐烦地在地板上跺了一两下,亨顿简直不知是怎么回事。他说:
这个晴天霹雳使亨顿大吃一惊,直到脚跟都受到了震动。他悄悄地自言自语说,“瞧,这个可怜虫的神经病真是跟上了时代呀!国家有了变故,他的神经病也跟着变过来了,现在他在幻想中居然成了国王!哎呀,我可得顺着他这个狂想才行——没有别的办法——真的,要不然他就要叫我上塔里去坐牢了!”
迈尔斯·亨顿把他挡住,说:
约翰·康第一面嘟哝着说些威胁和咒骂的话,一面走开,随后就淹没在人群中,不见踪影了。亨顿叫了一顿饭,让茶房给他送上楼去,然后带着他所保护的孩子,爬上三层楼梯,到了他的房间。那是个简陋的屋子,里面有一张破床和几件七零八碎的旧家具,点着两支暗淡的蜡烛,光线相当微弱。小国王拖着脚步走到床边,卧倒在那上面,他因饥饿和困乏,几乎是筋疲力尽了。现在已经是清早两三点钟,他将近有一天一夜的工夫,一直都在站着走着,并且还没有吃过一点东西。他困倦地低声说道:
然后他就站起来,走到角落里的脸盆架跟前,站在那儿等着。亨顿用愉快的声调说:
在桥上出生和成长的人们无论到什么别的地方,都觉得生活空虚无聊,简直无法忍受。历史上曾经记载过这么一个人,他在七十一岁的时候离开了伦敦桥,退休到乡间去了。可是他只能在床上辗转反侧,心烦意乱;他简直睡不成觉,因为他觉得那万籁无声的寂静太讨厌、太可怕、太沉闷了。后来他终于厌弃了那种环境,还是逃回了他的老家;这时候他已经熬成了一个消瘦而憔悴的幽灵,一回到老家,就在那激荡的流水拍岸的声响和伦敦桥上的人声、车声、蹄声的催眠合奏中,怪舒适地获得了安息,恢复了甜蜜的美梦。
在我们所写的那个年代,这座桥给当时的儿女们提供了英国历史的“实物教学”材料——那就是,桥头的拱门顶上钉着一些尖头长铁钉,那上面挂着一些有名人物的惨白和腐烂的头颅。可是我们现在且不谈这个吧。
国王喝了第二杯酒,心里就更加有了兴致,于是他说:“我想要了解你这个人——你把你的来历告诉我吧。你的举动很有英勇的气派,而且有高贵的精神——你是贵族出身的吗?”
国王吃饭的时候,他那皇家的尊严稍微减少了一点威风,他越吃越高兴,因此就乐于谈话了。他说:
他打定了这个开玩笑的主意,心里很高兴,于是他把那把椅子从桌子前面搬开,在国王背后站着,尽他所能地按照宫廷礼节开始伺候他。
他弯下腰去望着这孩子,以慈祥和爱怜的关切打量着他,同时用他那棕色的大手温柔地轻拍着那小伙子的脸蛋儿,把他那乱蓬蓬的卷发往后面摸平。一阵轻微的颤动透过这孩子的全身。亨顿喃喃地说:
他向四周张望,想找到一点多余的被盖,可是没有找到,于是他就把自己身上的紧身上衣脱下来,给这孩子裹上,一面说,“我已经受惯了刺骨的寒风,穿惯了单薄的衣裳,我是不大怕着凉的。”——随后他就在屋子里来回走动,使血液流通,一面仍旧在自言自语:
亨顿眼睛里闪着微笑的光,他自言自语道:
亨顿的住处就在这座桥上的小客栈里。他带着他那位小朋友走近门口的时候,有一个粗暴的声音说:
亨顿忍住了一阵大笑,心里想着,“天哪,这可真是扮得像!”于是他就敏捷地走上前去,做了那傲慢无礼的小家伙所吩咐的事情;然后他就站在旁边,不禁有些因诧异而发呆,直到后来,又是一声命令,“过来——给我毛巾!”这才把他猛然惊醒过来。他从那孩子的鼻子底下拿起毛巾,递了给他,可并没有表示什么意见。这时候他才动手把自己的脸也洗一洗,让它痛快痛快;他在洗脸的时候,他这个收养的孩子就在桌子跟前坐下了,准备着用餐。亨顿迅速地洗完脸,然后把另外那把椅子往后一拉,正待坐下来吃饭,可是这孩子愤怒地说:
一个茶房端了一份冒热气的饭菜进来,把它放在一张小松木桌子上,再摆好椅子,就出去了;像这样的穷客人,他是要让他们去伺候自己的。他出去的时候,还把门使劲一带,砰的一声把那孩子惊醒了;他一翻身就坐起来,挺愉快地向四周扫了一眼;随后他脸上又布满了愁容,他长叹了一声,喃喃地自言自语道,“哎呀,原来是一场梦。我真伤心啊!”后来他又看见了迈尔斯·亨顿的紧身上衣——他把视线从这件衣服移到亨顿身上,明白了这位好心人为他而牺牲了自己的温暖,于是他就温柔地说:
“陛下,我的来历没有多少可说的,不过既然没有更开心的事情可说,我讲讲我的来历或许可以供您半小时的消遣。家父理查爵士是很富有的,而且生性非常豪爽。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家母就去世了。我有两个弟兄:我的哥哥叫做亚赛,他的心肠正像家父一样;我的弟弟休吾是个卑鄙龌龊的家伙,他贪得无厌,诡计多端,心地狠毒,专爱暗算别人——是个卑鄙阴险的小人。他生下来就是那样;十年前我最后看到他的时候,他也是那样——他才十九岁就成了个十足的坏蛋,那时候我才二十岁,亚赛二十二岁。家里另外没有别人,只有我的表妹爱迪思小姐——那时候她才十六岁——相貌很美,性情温柔,心肠很好,是个伯爵的女儿,她家就只剩下她一个人,一笔很大的财产和那断嗣的头衔都归她继承了。家父是她的监护人。我很爱她,她也爱我;可是她从生下来就和亚赛订了婚,理查爵士不许毁除婚约。亚赛爱上了另外一个姑娘,他叫我们不要灰心,坚持我们的愿望,将来总有一天,日子拖久了,再赶上个好运气,总会让我们各人的好事如愿以偿。休吾爱上了爱迪思小姐的财产,虽然他口头上还是说他爱的是她本人——不过他向来是这样,老是嘴里说的是一套,心里想的又是另一套。可是他的诡计在这位姑娘身上施展不开;他能骗得过我的父亲,可骗不了别人。我父亲在我们弟兄三个当中最喜欢他,也最信任他,最听他的话;因为他是最小的孩子,别人都恨他——这些特点自古以来总是足以博得父母的欢心;他还有一张很甜的嘴,最会哄人,撒谎的本领又特别高明——这些特长又正好能够大大地助长那盲目的疼爱,使它更加入迷。我是有些放荡——说老实话,我还可以进一步承认我的确是非常放荡,不过我那种放荡是天真烂漫的,因为除了我自己,它对谁也没有害处,也不丢谁的脸,也不叫谁受什么损失,又没有任何罪恶和卑劣的意味,对我那高贵的身份也没有什么不适合的。
“那就这么决定了吧,别的话再没什么可说的了。”
“这个名字我现在记不起来了。再往下说吧——把你的来历都告诉我。”
“请你把水倒上,不要多话!”
“说得好,有胆量,不管你那小脑袋是正常的,还是有神经病,我都相信你。可是这个混蛋流氓究竟是不是你的父亲,那反正没有关系;只要你情愿跟我在一起,我就不许他把你抓去打骂,他吓唬你的话算是白说。”
“胡说!”小国王愤怒地喊道。
“禀告皇上陛下,我家忝列贵族之末。家父是个从男爵——是较小的勋爵之一,称爵士衔——他是理查·亨顿爵士,住在肯特郡僧人洲附近的亨顿第。”
“真是,这个小叫化子上人家屋里来,占据了人家的床铺,他可是若无其事,心安理得,好像什么都是归他所有似的——根本就不说一声对不起或是请不要见怪这类话。他发起神经病来,胡说八道的时候,居然自称为太子,并且还把这个角色扮演得很妙哩。可怜的、无依无靠的野孩子,不消说,他一定是因为受的折磨太多,弄得神经错乱了。好吧,我要做他的朋友;我救了他,这就使我对他发生了深厚的感情;我已经很喜欢这个敢说大话的小坏蛋了。他反抗那些肮脏的暴徒,用他那种高傲的藐视态度向他们还击,真是十足的军人气概!现在睡眠的魔力把他脸上的愁容和悲伤都消除了,他这张面孔显得多么清秀、多么可爱、多么温柔啊!我一定要教他,我一定要治好他的创伤;是呀,我还要做他的哥哥,还要照顾他,保卫他;谁要是打算欺负他或是伤害他,那就得叫那个家伙赶快给他自己准备寿衣,因为我哪怕是为这事情遭火刑,也非要他的命不可!”
“现在我们可以痛痛快快地饱餐一顿了,饭菜样样都是又香又热的,还在冒气哪,你睡了个小觉,再好好地吃一顿,又会成个挺有精神的小伙子了,你放心吧!”
“是的,皇上,”迈尔斯回答说;然后他心里又这么想,“我要是非顺着这个可怜的孩子的神经病不可,那我就必须称他为皇上,必须称他为陛下,决不能弄得不三不四,既然扮演了这个角色,我就不能有任何顾虑,否则我就会扮演得不好。把这桩好心好意的事情也弄糟了。”
“我记得你好像是说,你叫做迈尔斯·亨顿,我该没有听错吧?”
“我愿意跟你在一起,我愿意——我不认识他,我讨厌他;我宁死也不跟他去。”
“慢着!竟敢在国王面前坐下吗?”
“怎么啦?”
“开饭的时候请你叫我一声,”马上就酣睡起来了。
“好,你总算又来了!我老实告诉你,这回可别想再逃跑了;要是把你这一身贱骨头捣成肉酱,就能叫你得点教训的话,下回也许你就不会让我们这么老等了。”——约翰·康第一面说着,一面就伸出手去,要抓住这个孩子。
“嗐,你瞧,我这人怎么这样大意,居然让他躺在这儿,不给他盖点东西,这岂不要使他惹上一身致命的风湿症吗?那么我怎么办呢?要是把他抱起来,放到床铺里面去,就会把他弄醒,可是他又非常需要睡眠。”
“喂,我要洗洗脸。”
“啊,原来是这么回事呀!你爱干什么都行,用不着向我迈尔斯·亨顿请示。我的东西你尽管随便使用,你千万不要客气,我很欢迎你。”
“哎呀,这是怎么回事?”
“可是我那兄弟休吾偏要利用我这种毛病来施展诡计——他知道我们的哥哥亚赛身体不太好,一心希望他短命,他估计着只要把我扫除出去,那就可以使他畅所欲为了——就是这样——可是,皇上陛下,这件事情说来话长,并且还值不得细说。那么,简单说一下,我这位兄弟把我的毛病巧妙地加以夸大,说成一些罪过;他进行这种卑鄙的毒计,到最后就捏造事实,硬说他在我的房间里发现了一根丝绳的梯子——其实是他自己设法弄到我屋里去的——他就凭着这个证据,还收买了几个仆人和另外一些撒谎的坏蛋帮着做伪证,使家父深信我打算违反他的意旨,把我的爱迪思带走,和她结婚。
“先别忙动手吧,朋友。我看你大可不必这样粗鲁。这孩子是你的什么人?”
“你这人面畜生,你要是胆敢碰他一下,我就把你一剑戳穿,就像戳一只鹅那样!”亨顿挡住他,一面把手按在剑柄上,一面说。康第把手缩回去了。“你听着吧,”亨顿继续说,“刚才有一群像你这样的暴徒想要虐待这个孩子,也许还想要他的命,我保护了他;难道你以为现在我会不管他,让他遭到更坏的命运吗?——因为无论你是不是他的父亲——说老实话,我想你是撒谎——像他这么个孩子,要是堂堂正正地让人家很快就弄死,也比落到你这种畜生手里受活罪强得多。好吧,滚开,还得滚快一点,因为我这个人生来没有多大耐性,不爱跟人家多费口舌。”
“你说得好呀,咱们倒看怎么样!”约翰·康第大声说道,一面迈着大步走过亨顿身边,要去抓那孩子;“我要强迫他……”
“你要是专门爱找麻烦、爱管别人的闲事的话,你得知道他是我的儿子呀。”
“你对我很好,真的,你对我太好了。拿去穿上吧——现在我不需要它了。”
“你受了无耻的陷害!”小国王说,他眼睛里闪出了愤怒的光。“可是我要给你申这个冤——凭主的十字架起誓,我一定要这么做!这是国王的御旨。”
“他那受了创伤的心灵使他相信自己是太子;嗐,要说现在我们居然还有一个太子的话,那未免是件怪事,因为原来是太子的,现在已经不是太子,而是国王了——这颗可怜的心只怀着那么一个幻想,不肯把道理想清楚,看不出现在应该抛弃王子的称号,自称国王……我在国外坐了七年地牢,一直没有得到过家里的音信,如果我父亲还在世的话,他一定会看在我面上,欢迎这可怜的孩子,给他慷慨的接待;我那好心肠的哥哥亚赛也会欢迎他;我的兄弟休吾……可是他要干涉我的话,我就要敲破他的脑袋,这个狡猾的、坏心肠的畜生!对,我们就往那儿去吧——马上就走。”
“于是家父就说,把我从家里驱逐出去,叫我离开英国,在外面流放三年,或许可以使我成为一个军人和有出息的角色,并且还可以使我学到一些聪明智慧。于是我就参加了大陆上的战争,在我那个长期的考验中打出一条出路来;我尝尽了艰难困苦,遭过一些严重的打击,经历过一些冒险的场合;可是在最后一场战斗中,我终于被俘了,从此以后,春夏秋冬,一年又一年地过去,我在一个外国的地牢里一直关了七年。最后我仗着自己的机智和勇气,获得了自由,才一直逃回家乡来;我是刚到的,穷得既没有钱,又没有衣服,至于这沉闷的七年里,亨顿第和那里的人和其他一切究竟发生了一些什么变化,我就更是一无所知。禀告陛下,我这个贫乏的故事已经说完了。”
然后由于迈尔斯遭到冤屈的故事激动了他的心情,他也就滔滔不绝地说开了他最近的不幸遭遇,使这位倾听者不禁目瞪口呆。他说完了的时候,迈尔斯心里想道:
“瞧,他的想象力多么丰富!这可实在不是平凡的脑子;否则无论它是疯了还是正常的,单靠这个离奇故事里所说的那些凭空捏造的情节,决不能编出这么一个有条有理、有声有色的奇谈。可怜的、遭了摧残的小心灵啊,只要我还活在人间,我就决不让它没有朋友,决不让它没有归宿。我永远不让他离开我的身边;我要把他当做心爱的人,当做我的小伴侣。我一定要治好他的毛病!——是呀,要使他头脑清楚,恢复正常——然后他就可以成名——将来我就可以自豪地说,‘是呀,他是我的人——我把他这无家可归的小流浪儿收养了,可是我看出了他的长处,我说过日后他会声名远扬——你看,我说对了没有?’”
国王又说话了——他用的是深思的、匀称的语调:
“你救了我,使我没有受到伤害和耻辱,也许还救了我的性命,因此也就挽救了我的王位。这种功劳是应该受大赏的。你把你的愿望说出来吧,只要是不超出我的王权范围之外,你就可以如愿以偿。”
这个异想天开的提议使亨顿从他的幻想中惊醒过来。他正想向国王谢恩,声明他所做的是分内之事,并不希望什么奖赏,借此把这件事情应付过去,可是他脑子里忽然起了一个比较聪明的念头,于是他就请求国王让他静下几分钟的工夫,考虑考虑皇上赏他的这番恩典——国王对他这个主意,郑重地表示同意,他说对待这种意义重大的事情,最好还是不要匆忙决定。
迈尔斯沉思了几分钟,然后就想道,“对,这么办正好——要是用别的办法,决不能达到目的——真是,有了这一个钟头的经验,我就知道老像这么下去,那是非常累人、非常不方便的。对,我就提出这个要求吧;我没有随便抛弃这个机会,总算是万幸。”于是他把一个膝头跪在地下说:
“我那微不足道的效劳原是做臣子的分内之事,因此无功可言;但陛下既然开恩,认为应予嘉赏,我就不揣冒昧,敬恳恩准一事。皇上知道,将近四百年前,英王约翰与法王有仇,当时曾由国王宣布圣旨,命令武士二人在比武场中交战,借此以所谓上帝的裁判解决争端。两位国王和西班牙王都到场来亲自看这场战斗,裁判胜负。这时候法国的武士出场了;但是英国武士们一看他勇不可当,都不肯出来和他交手。这件事情是很重大的,看情形对英王颇为不利,大有弃权认输的趋势。当时英国最大的武士柯绥勋爵被囚禁在伦敦塔里,被剥夺了爵位和财产,并且还因长期囚禁,身体也日见消瘦。这时候有人请他出来应战;他同意了,于是顶盔贯甲,准备出场;但是那个法国人一眼看见了他那魁伟的身材,又听说了他的大名,就马上临阵脱逃,结果法王就输了。约翰王恢复了柯绥的爵位和财产,并且还说,‘你有何愿望尽管说出来,我一定照准,即令要与我平分国土,我也在所不惜;’当时柯绥就像我现在这样跪着,回答说,‘皇上,我只请求这一件事情:我希望我和我的后代能在大英国王面前有不脱帽子的特权,从今以后,王位一日存在,这种特权就永不取消。’约翰恩准了他的请求,这是陛下知道的;四百年来,这个家系从来没有断嗣的时候;因此直到如今,这个历史悠久的世家的家长还是在国王陛下面前戴着帽子或是头盔,不受阻挡,别人是一概不许这样做的。现在我援引这个前例来帮助我考虑我的愿望,恳求皇上恩准,赐给我一种特权——这就足够奖赏我还有余——此外别无所求;我的愿望是:我和我的后嗣永远可以在大英国王陛下面前坐下!”
“迈尔斯·亨顿爵士,起来吧,我封你为爵士,”国王庄严地说——他用亨顿的剑举行了爵位的授予典礼——“起来坐下吧。你的请愿已经照准了。英国一日存在,王位一日继续,这种特权就一日不取消。”
国王陛下沉思着走开了,亨顿倒在桌子跟前一把椅子上坐下,暗自想道,“这是个绝妙的主意,总算给我解除了一大困难;我这两条腿简直酸得要命了。假如我没有想到这个,我一定得站上几个礼拜,直到我这可怜的孩子的神经病治好了的时候才行。”过了一会儿,他又继续想道,“这么一来,我就在梦想和幻影的王国里成为一名爵士了!对于我这么一个实事求是的人,这实在是一个非常稀奇古怪的爵位。我决不笑——千万不能笑,因为这件事情在我心目中虽然是空虚的,他可是觉得真有其事。并且对我说来,也有一方面不能算是假的,因为这件事情实在是反映了他有一种温柔而慷慨的精神。”停了一会,他又想:“啊,万一他当着大家叫出我那漂亮的头衔来,那可怎么好!我的荣誉和我的衣服这么不相称,岂不要叫人家笑话!可是那也不要紧;他爱怎么称呼我就怎么称呼吧;我反正是心满意足的。”
[book_title]第十三章 王子失踪
沉重的困倦很快就侵袭了这两个伙伴。国王说:
“替我脱掉这些破布片吧。”——他指的是他的衣服。
黎明的时候,他就睡着了。将近中午,他睡醒起来,那受监护的孩子还在睡乡,他掀开他的被盖——一次只掀开一部分——用一根小绳子量他的身材。正好在他量完了的时候,国王醒来了,他埋怨怎么那么冷,又问亨顿刚才干什么来着。
随后他就挡着门口,在地板上伸直身子躺下,一面心满意足地说:
那茶房想了一会之后,就说:
果然是够费劲的。他一只手把针拿稳,另一只手捏着线往针孔里钻——男人家的穿针法向来是这样,往后千年万载大概也永远会是这样,这种穿针法和女人家的办法是恰好相反的。一次又一次,那根线老是穿不进去,有时候钻到针的这一边,有时候钻到那一边,还有时候顶在针头上弯过来;可是他很耐心,因为他从前从军的时候已经有这种经验了。后来他终于穿好了,这时候那件外衣已经在他怀里等了半天,他就把它拿起来,开始缝补。“客栈的钱已经付清了——还没有开来的那顿早饭也给过钱了——剩下的几个钱可以买两头小驴,还够对付路上两三天的零星开销;把这两三天熬过去之后,就可以享受亨顿第等着招待我们的丰衣足食了——
“‘她爱她的丈’——
后来这茶房用颤抖的声音上气不接下气地把亨顿所要知道的消息告诉了他。
他这话还没有说完,国王又回到梦乡去了。迈尔斯悄悄地溜出去,过了三四十分钟又悄悄地溜进来;他拿着一全套男孩子的旧衣服,材料是廉价的,上面露出了一些破绽;但是这套衣服还算整洁,而且对这个季节还很适宜。他坐下来,开始检查他刚买来的这几件东西,一面喃喃自语道:
他把被窝掀开——那孩子不见了!
他大吃一惊,哑口无言地瞪着眼睛向四周望了一会儿;这下他才发现那孩子的破衣服也不见了,于是他就大发雷霆,拉开嗓子叫客栈老板。这时候有一个茶房端着早餐进来了。
亨顿毫无异议,也没有表示什么意见,就替这孩子把衣服脱掉了,他还给他在床上盖好被窝,然后向屋子里张望了一眼,怪伤心地自言自语道,“他又像刚才一样,把我的床铺占住了——哎呀,我怎么办呢?”小国王看出了他的尴尬,就说了一句话,替他解除了困难。他困倦地说:
“这几针缝得多长呀,真了不起!”——他把那件外衣举起来,用羡慕的眼光盯着它——“这缝得多么神气,派头真大,把成衣匠缝的那些小里小气的一针一针拿来比较比较,简直就显得太寒伧、太俗气了——
“‘她爱她的丈夫,又亲又甜,
可是另外有个男人又把她爱上,’——
“荷包里要是满一点,就可以买一套好一点的,可是荷包不满,也就只好心满意足,不嫌弃瘪肚子荷包买来的东西才行——
“‘我们城里有个娘们,
她住在我们城里’——
“老爷,我不知道,您哪。我看见那个小伙子把被窝摆弄了几下——我说的是来找那孩子的年轻人。”
“老爷,您刚离开这个地方,就有一个小伙子跑来了,他说老爷您叫那孩子马上到您那儿去,他说您在桥上靠南市那一边等他。我就领着他上这儿来;他把那孩子叫醒,说明来意的时候,那孩子埋怨了两声,说他不该‘那么早’就吵醒他——哼,他还说太‘早’哪——可是他马上就把那身破衣服捆在身上,跟着那小伙子走了,不过他说老爷您应当亲自来接他,不该那么没有礼貌,派个生人来——所以……”
“真该万死!这是故意骗我的——这一着分明是为了拖延时间的。我问你!那小伙子只有他一个人吗?”
“真的,老爷。”
“真的吗?”
“正在这时候,人群把他们包围起来了,刚好掌柜叫我回来,我就再也没有看见了;掌柜的为了那位书记先生叫了一份烤肉,没有人给他送去,就大发脾气,可是我当天赌咒说,这桩事情要是怪我,那简直是活天冤枉,就像是有人犯了罪,偏要把罪过放到一个还没有出娘胎的娃娃身上一样,其实这……”
“所以你就是个傻瓜!——傻瓜,那么容易上当——你们这些东西真该死!不过也许没有谁害他。可能没有谁对这孩子安什么坏心眼儿。我去找他吧。快把饭摆好。别忙!床上的被窝摆得好像有人睡在里面似的——是凑巧那样的吗?”
“我过去那七年住的比这还要坏哪;要是像眼前这样就埋怨的话,那未免是对上帝有点忘恩负义吧。”
“我好像觉得他动了一下——我可别用那么大嗓门儿唱吧;他累得这么筋疲力尽,还要赶那么老远的路,现在最好是不要打搅他的睡眠,可怜的小把戏……这件外衣——总算够好的——给它缝上几针就好了。这一件比较好一点,不过也免不了要缝一两针才行……这双鞋也很好,还很结实,总可以叫他那双小脚不冷,也不会踩湿——并且这对他还是很稀罕的新鲜东西哪,因为他一定是光着脚走惯了,一年四季,不管冷热都是一样……要是面包也像线这么便宜,那就好了,我只花了一个小铜钱,买来的线就足够使一年的,还有这根呱呱叫的大针不算钱,白饶的。这下子我得把它穿上线,那倒是够费劲哪!”
“快说,你这鬼东西,要不然我就要你的狗命!”这位武人大吼道,“那孩子上哪儿去了?”他很凶地往那茶房跟前冲过去,把他吓得要命,吓得他舌头打了结,一时说不出话来。
“快滚开,你这傻瓜!你这些废话真叫我发疯!站住!你往哪儿跑?待一会儿还不行吗?他们是往南市那边去了吗?”
“已经完了,皇上,”亨顿说,“我有点事情要出去一趟,马上就回来;您再睡一会吧——您需要多睡一睡才行。好吧——我给您把头也蒙上——这样您就会暖和得快一点。”
“就只他一个人,老爷。”
“嘿,真糟糕!我把针戳到指甲底下去了!……这没有多大关系——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可是究竟还是不大舒服……我们到那儿就痛快了,小家伙,决没问题!一到那儿,你的灾难就消除了,你那不幸的病也就会好了——
“‘她爱她的丈夫,又亲又甜,
可是另外有个男人’——
“啊哈,可做好了——这个活儿做得真不错,而且还做得挺快哪。现在我得叫醒他,给他穿上衣服,倒水给他洗脸,伺候他吃饭,然后我们就赶快到南市的特巴客栈旁边那个市场去,买……皇上,请您起床吧!——他不答理呀——嗬,皇上!他睡得这么酣,简直听不见说话了,我恐怕只好冒犯御体,非推他一下不行。怎么啦!”
“后来怎么样?——快说!”急躁的亨顿吼声如雷地打断了他的话。
“可爱的小伙子,他应该生为国王才好呀!”亨顿赞叹地低声说道,“他扮演这一角色真是演得了不起哩。”
“你这昏头昏脑的家伙,还是再仔细想想吧——好好地想一想——不要忙,伙计。”
“你还在这儿!还在说废话?滚开,要不我就揍死你!”
“你去挡住门口睡吧,要把门守好。”一转眼之后,他就无忧无虑,酣甜地睡着了。
“他来的时候,并没有人跟他一道来;可是现在我想起了,他们俩到了桥上,走进人丛中的时候,就有一个流氓相的人从附近一个什么地方钻出来;正当他快要跟他们俩走到一起的时候……”
“一点也不错,老爷——我刚才的话还没说完哪,提起那份可恶的烤肉,可实在叫人生气,那也怨我,还不如怨那还没出娘胎的娃娃,更……”
那茶房就一溜烟地跑掉了。亨顿在他后面跟着,又从他身边走过,两步当一步地赶快跑下楼去,嘴里嘟哝着,“就是那个下流的坏蛋,他说那孩子是他的儿子哩。我把你失去了,我的可怜的小疯子主人——这实在叫人想起就伤心——我已经对你发生了深厚的感情哩!不!当天发誓,并没有失去你!你没有失去,因为我要到全国各地去搜寻,非把你找到,誓不甘休。可怜的孩子,他的早饭就在那儿摆着——还有我的一份哪,可是我现在根本不知饥饿了——好,让耗子去吃吧——赶快!赶快!这是最要紧的!”他在桥上东钻西窜地穿过喧嚣的人群的时候,好几次自言自语地说:“他抱怨我,可是他还是去了——他去了,是呀,因为他以为那是迈尔斯·亨顿请他去的,可爱的孩子啊——要是别人,他决不会去的,我准知道!”——他翻来覆去地老是这么想,好像这个念头特别使他愉快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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