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看不见的人
[book_author]埃里森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383004
[book_dec]长篇小说,于 1952年出版。一个无名的黑人叙述者 居住在纽约市的一个被强光照得通亮 的地窖里,但跟他联系的任何人都看 不见他。原来他来自美国南方,在上 高中时就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学生,被 镇上的要人邀请去做关于谦恭之美德 的报告,从而获奖学金,进入一所黑 人大学学习。他发现校长是个伪君子, 对学生暴戾专横,对白人奴颜婢膝,借 故勒令他退学,还在推荐信中说他的 坏话,使他难于找到工作。后来在纽 约市跟“兄弟会”来往甚密,但受到拉 斯一伙歹徒的追踪,但那些流氓恶棍 对戴上一副墨镜和一顶白帽的他又笑 脸相迎,称他为莱因哈特先生。他感 到迷惘,对“兄弟会”的信心也愈来愈 不足。哈莱姆突然发生了暴乱,抢劫, 放火,搞得哈莱姆一片混乱。一伙歹 徒趁机挑起种族冲突,在一帮白人的 袭击下,他不得不躲到了地下,成了 “看不见的人”。他在世上寻找自我的 努力彻底失败了,不得不隐遁到另外 一个世界中去。
[book_img]Z_10409.jpg
[book_title]自序
一个小说家的作品最好交给批评家,不然,小说家能对自己的作品说些什么呢?批评家至少有条件去对付书页上的文字,而小说家呢,要解释文字被付诸写作的经过,无异于指挥一个烟火精灵有序地撤退——不仅仅是把它赶回到传说中的那个魔瓶,而是将它交付于一台此时已经报废的打字机的色带和键盘。就此事而言,情况更是如此,因为自从这个不可预想的瞬间开始,它已经是一篇完全自我、自由生成的小说了。因为,曾经有一度,我正埋头写着一部完全不一样的小说,竟不觉间将它写成了一篇序言的开场白;接着继续往下写,开始挑战自己的想象力,这样大约经过七年之久。更有甚者,虽处于和平时期,我却一发不可收拾,把它写成仿佛是从人们认为的战争小说里脱胎出来的了。
这一切开始于一九四五年的夏天,在佛蒙特州的韦茨菲尔德的一个谷仓里,当时我正从商船队服役回来休病假;此时战争已经结束,我继续在纽约的几处住所,甚至在它那拥挤不堪的地铁里专注于我的小说创作。我在一四一号大街的一个改建过的训练中心呆过,在圣尼古拉斯大道一楼一个一居室公寓住过,最意想不到的是,住进了第五大道六〇八号八楼。多亏碧翠斯和弗朗西斯·斯蒂格马勒的好心,当他们在国外的一年里,我住上了通常都是珠宝商住的一套套房。这时我才发现,在同行作家的一个漂亮办公室里写作,跟在拥挤的哈莱姆区公寓写作,其困难程度并无二致。然而,也有重要的相异之处,有些东西对我脆弱的自信心帮助非同小可,后来也许全都变成催化灵感的种种混合因素,揉进了正在进行的小说创作之中。
房子的业主山姆和奥古斯塔·曼,想方设法确保我写作不受打扰,我也只是花点时间午餐(经常他们做东),他们对我的写作给予鼓励。多亏了他们,我的生活作息像一个体面的商人;经常目睹屋子里有漂亮的珍贵物件来来往往,看着住客们对珠宝、钻石、白银、黄金的评估,我竟忘记了自身的经济条件。事实上这是八楼,也就是最高的一层,我的小说也象征性地达到这样一个高度;但是,这跟街面上的地下公寓有天壤之别。假如我不是在写一位在社会行为、动机和礼仪上令人迷惑不解的道路上苦苦求索的人物,这天壤之别会使我失去方向。
饶有趣味的是,那些开电梯的工人常问我何以住进了如此豪华的房子;但毕竟这种事情,仅仅在高档住宅区里服务的门卫引领像我一类的人进入工勤人员电梯的一段时期发生。在六〇八号,类似的事从未发生过,因为一旦电梯工人们熟悉我之后,对我都十分友好。说真的,即便他们中那个博览群书的外来移民,也觉得我居然是个作家,怪有意思。
但是正相反,圣尼古拉斯大街的邻居却认为,我是一个有问题的人。这事从表面上看是因为我妻子方妮;她有规律地上下班,而我却老是呆在家,有人间或看见我带几只苏格兰小猎犬出去遛遛。然而,说到底,这是因为,无论在合法或非法的意义上,我都不属于哪类角色,而我的邻居却对不同身份的人都非常了解。我既不是歹徒、赌场伙计,也不是推销员、邮局工人、医师、牙医、律师、裁缝、殡葬师、理发师,也不是牧师。一旦我张嘴,他们马上听出我有高学历的背景,同时,也十分清楚,我不属于左邻右舍的任何人群。我身份的不确定,成为不被信任的对象,使他们觉得不安,特别是那些态度或处事方式跟法律和规章秩序格格不入的人。这使得大家都成为点头之交,他们对我保持一定距离,我也对他们敬而远之。但是,我依旧被怀疑:一个下雪初霁的午后,正当我从背阴的街道走到冬日的阳光底下,一个酒鬼妇女让我真正知道,我在她心目中各色人物的清单里,究竟处在什么位置。
我走近时,她正无精打采地靠在转角一个酒吧的门上,直冲着我,对她那些糊里糊涂的伙伴说,“看那边的黑鬼,一定是个他妈的情夫,因为打从他老婆有了小‘奴隶’之后,我只看到他常在遛他那些短命的狗,拍他短命的照片!”
老实说,我被她对我如此低下的评价惊呆了,所谓的“情夫”,指的是一个靠吃女人软饭的人,这类人常常游手好闲,衣着华丽,或是干着十足心狠手辣的皮条客营生——所有这些品性我压根儿都没有,她真的应该好好自嘲这种挑衅性的俏皮话。然而,她这样做无非是想得到一个应答,不管是生气的或是抚慰的应答;她醉得太糊涂了,竟然不给我存在的阴影投去一丁点儿的光亮。所以,我不仅不生气,倒反而觉得乐了;既然,我在回家的路上手里攥着,给人拍照合法得来的五十元钱,我有理由为自己心里这个秘密偷着乐呀。
即便如此,醉酒妇人这事,刚好发生在我经济上马上要做出安排的时候,这一安排使我的写作计划能得以实现;当然这也是我小说背后的故事。我妻子真的为我家的收入做出可靠的贡献,而我只是顺其自然地赚一点小钱。我在写小说的过程中,她的行当是替几个不同机构做秘书,后来竟做到美国对缅甸的医疗服务中心的执行主任,这个团队支持著名的“缅甸外科大夫”加登·斯其夫。至于我本人,我写一些书评,卖一些文章和小说,业余也替人拍一些照片(包括为弗朗西斯·斯蒂格马勒和玛丽·麦卡锡新书封面而拍摄的肖像照片),制作音响放大机,安装高保真音响系统。我也还有一些在船上工作时的积蓄,一笔罗森沃尔德补助金和追加款,一家小出版社的预付款,有时,也得到我们朋友和艺术赞助人、已故的J.西莎·古根海姆夫人的按月补贴。
很自然,我们邻居对此一无所知,房东也被蒙在鼓里,他把写作看成有问题的职业,一个好端端的青年人为啥要干这个。于是,趁我们不在时,他会偷偷潜入我们的公寓,将里面的纸张和书本乱翻一气。再说,既然自己赌博一样不管不顾地选择了做职业作家,对诸如受类似的闲气,一定要有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很幸运,我妻子对我的才华很有信心,对我的幽默感,而且热衷于为邻里做善事,也是褒奖有加。我也并非不识抬举,看不到这种滑稽行为,仅仅是种族限制在社会上的一种动向;这使得我每天要离开黑人聚居地去另一处上班,在那里陌生人会质疑我的人格;其实这不过因为我们的共同肤色,以及我稍稍有些不合大家的行为规范罢了;要在绝大多数是白人居住的环境里找到避难所,如果对自己的肤色和身份认识不清,终究会默默无闻,置身于公众视线之外。回想起来,好像写无形性使我变得既透明又模糊,在愚昧无知小村庄的地方主义与大都市那种无害的漠不关心之间摇摆不定。要是对多元化社会里取得当作家的知识很困难有着足够的认识,那么,这样做对美国的作家来说不失为一个不错的行为准则。
除了在第五大道的时间,这部小说的很大部分在哈莱姆完成;在那里我们共有的种族和文化背景下发出的声音、言辞、民间传说、传统以及对政治的关注度等,都成了最主要的写作素材。那么,所有这些,就是写这部小说时,一直要利用并努力掌握的经济学、地理学和社会学;下面,让我们回到写此小说起始时的情况吧。
这部小说开始时,被那种对无形性头头是道的声音所掩盖(也恰好表明,这是小说走向成功踉跄的第一步);小说集中描写一位美国飞行员,被俘后关在一个战俘营里;因为俘虏中官阶最高,按照惯例,他被指派为狱友的代言人。可以预见,戏剧性的冲突开始了;因为他是这些美国人当中唯一的一个黑人,由此产生的一幕幕种族冲突,都被德国战俘营的长官为了自己取乐而加以利用。既要极力反对国内外的种族主义,又要维护他和白种同胞共同提倡的民主价值观;我的飞行员,被迫用他的个人尊严意识和刚刚觉醒的人类孤独意识,去寻求支持,用以鼓舞自身的斗志。他觉得,像马尔罗雄辩地写的那样,战争会带来强有力的兄弟情感,此种景象还未曾出现;使他倍感意外的是,他发现自己唯一的理由,是要像对待同志那样去对待他的同胞;这种理由恰恰来自那些陈旧的、没有遵守的诺言;这些民族的口号和言辞被说得头头是道,正像海明威《永别了,武器》的主人公从卡波雷托撤退时发现的那样,有多么可恶可憎。海明威的主人公成功地把战争甩在身后,选择了爱情,而我的飞行员,既不能逃跑,又没有一个爱他的人在等着他。因此,他既必须重申绝妙的民主理想,同时还要帮助瞧不起他的那些人,以便得到应有的尊严,或是接受毫无意义的空等待;这就等同于拒绝自己的人性。最具讽刺意味的是,所有这一切基于这样一个事实:他的对手当中,谁都不知道他内心的苦苦争扎。
毫不夸张地说,所有这一切听起来有点极端,然而从历史上看,这个国家的军事冲突,至少对非洲裔美国人来说,是战争中的战争。比如,南北战争,即最后一次印第安战争、西班牙—美国战争、第一、二次世界大战等。而且,为了履行黑人作为一个公民的义务,常常有必要为自我肯定的权利而斗争。于是,我的飞行员准备为战争作最后的牺牲,这是多数政府要求它们身体健全的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是对于他,他的生命好像比跟他同样作出了牺牲的白人要更不值钱。这种事实导致活生生的折磨,由于明白这一点,紧张的螺丝被拧得更紧了;一旦和平条约生效,德国战俘营里的长官可以移居美国,马上享受到自由的权利,但所有这些,多数英勇的黑人士兵是无权得到的。这样,民主理念和英勇征战,都被弥漫着的种族和肤色的神秘性变得荒谬绝伦。
我自己选择了在商船服务作为更民主的服役方式(我过去有一位同事,是位诗人,他在第一次出海时便死在离摩尔曼斯克不远的地方);作为水手,有一次我在欧洲上岸,遇见许多黑人士兵;他们生动地诉说了,自己遭遇的不很民主的对待,而民主是他们为之战斗和努力争取的东西。因为我有一位神父在圣胡安山、菲律宾和中国作战,我知道这类抱怨声发自非常典型的美国两难困境:你在战场跟黑人士兵讲平等,而到了和平时期,为什么就不给他们平等权利了呢?我也听到一些关于黑人飞行员的磨难和遭遇,他们在隔离营受训,遭到白人军官和士兵的百般侮辱,但后来还是不让飞上天去履行作战任务。
其实,我以前出版过写这种情况的短篇小说,在将经验改变成小说的尝试中,我发现那些蕴藏着的戏剧性,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因为,我用黑与白、多数与少数冲突的提法去设想问题时,直面一个白色军官拒绝承认一位黑人的人性,不把他学好技术的同时改善他的经济状况,当作一种有尊严的报效祖国的行为;我终于明白,这位飞行员在经受着看不见自己的困难。而这一切,是他自己的群体属于哪一阶级跟文化上的差异之间的矛盾情绪所造成的,这种情绪,被一次意外的经历强化了;有一次他的飞机坠落在一位黑人佃农的种植园里,佃农的观点和习俗,勾起他对部队的不堪待遇和同为奴隶出身经历的惨痛回忆。作为身处两个世界的人,这位飞行员感到自己被这两个世界所误解了,因此,处于哪个世界他都很不自在。简而言之,这部小说描写了,为证明自我价值、为获得个人尊严而取得切实有力的支持所作的自觉努力。我并不知道他跟看不见的人有无亲缘关系,但是,他身上确实有着这样的苗头。
在同一时期,我发表了另一个短篇小说,写的是一位非洲裔水手的故事。他在南威尔士的斯旺西上岸休息,在斯旺西直街上,战时灯火管制时,黑暗中被一群白种美国人打成了“熊猫眼”,结果他被迫挑战了恼人的所谓“美国人”身份。但是,这桩事对自省的压力却来自一帮威尔士人,他们出面救了他,而且出人意料地把他称作“美国黑佬”,把他邀请到一家私人酒吧喝酒,而且唱起了美国国歌,表示对他的尊敬。这两个小说都发表在一九四四年,可是到了一九四五年,在佛蒙特的一个农场,一个由年轻黑人身份引发的问题,更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因为用熟悉的经验编织故事,搜集具体背景中的人物形象,对我驾轻就熟,现在我要面对的,却是被一种无实质性的、空洞声音所嘲弄。以往,我在构思一部关于战争题材小说的时候,其中的故事情节以当时进行的战争为基础,而让我一直关注的声音带来的冲突,自南北战争之后从未终止。如果以过去的经验为题材,即便要表达复杂的人类情感,或基于独特的个人所面对的哲学取舍,我总感觉得心应手,有着历史安全感。我想,这种题材,对于写一部美国小说,绝妙无比,但对一位初出茅庐的新手,是一个极大的挑战。所以,我的写作被来自南方讽刺性的声音所打断,心里十分恼火,犹如听人演奏布里顿的《战争安魂曲》时,号手突然吹出了刺耳的调调那样,觉得遭到不文明对待。
因为这种声音使我十分明白,我是绝对不能写科幻小说的;事情也果真如此。事实上,这好像是在嘲弄我,暗示多数非裔美国人遭遇种种困难,多半因为我们的“高可视性”,是一种违背科学的社会学观点;最近,有两句流行话,既阴险又具两面性:“温和的忽视”和“逆向歧视”,两者合起来,意思就是“让那些黑鬼疲于奔命吧——但一定要让他们呆在老地方。”我的朋友拿它开玩笑有好几年了,意思是,比我们更黑的兄弟明显感觉被“制约与平衡”——受到更大程度的制约而不是平衡——这是因为他那闪闪发光的黑色;然而,在美国人心里,对此紧张性的感觉如何呢,多数白人对此尴尬局面,伪装成道德上的视而不见;这也包括最近到来的几波移民潮,这些外来人拒绝接受这样的事实:他们虽然遭到二等公民的待遇,却也广为受益,不过他们还是把怨气撒在南方白人的身上。
这样,尽管社会学家提出了一些温和的主张,而“高可视性”其实真正能让人不被看见——不管是中午在梅西百货商店的橱窗,还是在为白人至高无上而献祭的仪式上,被熊熊火炬或闪光灯照耀的时候。有了这种认识,鉴于种族暴力的持续和法律保护的缺位,我不禁问我自己,除了大笑,不知还有别的什么能支撑坚持下去的决心?这种笑里面隐藏着一丝欣欢,只是我不曾感到,不过这种笑声是否比大发雷霆要好呢?这是一种秘而不宣、苦苦得来的智慧,也许它能够帮助一名辛勤奋斗着的非裔美国作家,获得一种有效的策略,更好地来表达他的想象力吧?
这是一个令人吃惊的主意,不过这种带有布鲁斯音调的笑声的余音里,我发现自己受感染而有了这样一种心态:突然间,我觉得不管是时事、记忆还是工艺制品都开始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模糊、但是十分有趣的新视角。
在无形性的发言人发出干扰之前不久,我在附近佛蒙特村看到一张关于“汤姆秀”的海报;“汤姆秀”指的是早已被人遗忘的、根据斯陀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改编的一种由白人扮演黑人的歌舞剧。我想这是一种成为过去的娱乐了,但是在安静的北边小村庄,它依旧鲜活而有生命:名叫伊莱扎的女孩在冰面上拼命逃跑,滑倒又爬起来——那是二次大战之际——为了逃脱奴隶主猎犬的追捕……哦,我逃到山上/去那儿躲藏/小山叫喊着/无处能躲藏/无处能躲藏/在这儿山上!
不,诚如威廉·福克纳坚持认为,这不是人们都以为的过往历史,而是鲜活现实的一部分。这在悄悄地、执拗地,甚至富有技巧地刺激着观众和被观赏的景象,刺激着物品的制作、人们的言谈举止和社会氛围;它持续不断地发声,即便无人愿意倾听。
因此,当我倾听时,曾经一度模糊的事物,变得清晰了,这是一些古怪的、不期而遇的事情。正像海报使我想起,一个国家以道德为借口,所呈现出的那种坚韧性,假如采用服饰等外部标识来包装种族老习俗,那么即便最痛苦的悲剧经验,也会轻而易举地演绎成为白人扮演黑人的闹剧。即便是随意得到的朋友或熟人的信息,也会变作慢慢形成的暗示模式。我们的主角,这对混血夫妇,那妻子的爷爷,是一位土生土长的佛蒙特人,在南北战争中做过将军,这对海报的出现增加了新的看点。老照片、顺口溜、谜语、儿童游戏、教堂祈祷、大学仪式、恶作剧、政治活动等等的细节,是战前我在哈莱姆观察到的——一切都被有条不紊地记录了下来。我在《纽约邮报》上对一九四三年的动乱做了报道,早些时候还鼓动释放安吉洛·赫恩登和斯科茨伯勒的男孩们,跟随小亚当·克莱顿·鲍威尔示威游行,在他的努力下,取消了一二五大街商店里的种族隔离;同时参加了封锁第五大道、抗议德国和意大利在西班牙内战里所扮演的角色的斗争。一切事情,任何事情都成了我小说的有用素材。有一些素材大声说出,“这里就用我吧。”而有些事实却有点扑朔迷离。
我忽然想起读大学的时候,有一次打开了一只橡皮泥做的大盆子,是南方一个美术馆赠送给一位残疾的雕塑家朋友的;我发现里面包裹着一组油腻腻的塑像,它们是按照矗立在波士顿广场、圣戈登纪念碑上罗伯特·古尔德·肖上校以及他所属马萨诸塞第五十四黑人步兵团战士的形象塑成的。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做得如此表面化,不过,也许这是在提醒我,因为我正在写小说,有意无意地收集黑人和白人友好相处的形象资料,要我尽量想方设法回顾亨利·詹姆斯的兄弟维尔基,他以前曾和一帮黑人弟兄并肩作战;肖上校的尸骨也跟士兵们的尸体一起埋在了沟里。也许,它还在提醒我,战争可以跟艺术一起,被改造成远比表面的暴力更深刻、意义更深远的东西……
不管怎样,现在看来,这种无形性的声音源自美国复杂的地底深处。我得最后去寻找这种声音的主人,多荒唐不可思议呀,他竟然(颇费一番周折找到)住在一个废弃的地窖里。当然,搜寻的过程远比想象的要复杂得多,不过这就是一部酝酿过程中的小说,由内到外,由主观到客观这样一个过程,以及它丰富的内涵和超现实的内核……
即便如此,我还是更想闭上耳朵,继续写我中断了的小说,但是就像许多作家一样,碰到了康拉德所说的“破坏性的因素”,我依然我行我素,进入超感受性状态;这是一个小说作家难以回避的糟糕情况,即便已经出现了创作过程中最朦胧的情感苗头。因为他马上知道,这种无序的零星印象,可以成为想入非非的念头所馈赠的意外礼物,如果观察得当,可以提供构思过程中思如泉涌所需的材料。另一方面,它们也会将你击垮,把你埋在举棋不定的流沙之中。为了避免写成又一部所谓反对种族歧视的小说,我正在兴致勃勃进行人性比较研究,我想任何有价值的小说都应该写这个题材;而这种声音看起来好像正引领我朝这个方向努力。但是,当我在倾听这嘲讽的笑声时,我盘算着哪一类人可以用这种口气说话,我想他必须是一位有过美国地底下社会经历的人,但必须给人以稍有些讥讽、但不是愤怒的印象。他将是一位布鲁斯风调、嘲笑创伤的人,而且将自己融入控诉人类境况不公的行动之中。我喜欢这个想法,我在设想他应该是怎样的发言人的时候,终于把他跟正在进行的冲突、悲剧和喜剧联系在一起,所有这些,也就是我们这些人打自放弃重建以来所花精力的指归。经过苦苦劝导,要他稍加暴露一些自身,我弄明白了,他无疑是个“人物”,而且是双重意义上的人物。我同时也注意到他很年轻,手中没有权力(想想那个时期黑人领袖们经受的困难),但有决心做好领导人的角色,也是一个注定要失败的角色。反正我也没有失去什么,就权当给自己提供一个成功或失败的广阔平台,虽然相隔遥远,我还是把他跟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地下人》的讲述人联系起来,这样我开始构思小说的情节变化,而他呢,开始考虑我们共同关心的小说形式问题,以及由多元性文学传统带来的一些问题,我本人也是源自这一传统的。
诸多问题之一是,为什么非裔美国人小说的多数主角(不要说由白人写的小说里的黑人角色),没有一点文化修养。他们的形象常常出现在社会斗争非常激烈的场合,在最为极端的人类困境中苦苦挣扎,却很少能说出自身受煎熬的原委。并不是许多能干的个人真的不善辞令,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太多的例外,他们不能给敏锐的小说家提供很好的实例。即便他们在现实里不存在,但是为了有利于小说的表达和提供人类潜力的实例,我们很有必要去创造他们。亨利·詹姆斯曾经就笔下“超敏感”的角色教导我们,那些人物用他们受过教育、上流社会的方式,来体现美国社会良知的美德。这种理想的人物在我生活的世界里难以寻觅,但是谁都不知道,这个社会里,许多东西都是不被知晓、不曾记录的。另一方面,我觉得一个美国小说家一直存在的挑战,就是要用雄辩去武装他的不善言辞的人物、场景和社会进程。因为只有做这样的尝试,他才能真正以美国艺术家的身份完成自己的社会责任。
由此可见,艺术和民主的利益在此是一致的,培养和造就自觉的、善于表达的公民是我们这个民主社会的既定目标,创造自觉而又能表达自己的人物是不可或缺的,也是创立响当当的创作机构所需要的;通过这些机构,才能实现小说创作形式的有机统一性。作家通过把意思加之于不同的美国生活经验,寻求创造种种形式,让里面的行为、场景和人物不仅仅只是为直接的自我说话;实现这个目标,作家切实掌握语言尤为重要。因为受到命运的嘲弄(尽管还有种族问题),人类的想象力是一样的——影响民主进程的离心力的作用也是如此。虽然说,小说仅仅是象征性行动的一个形式,一个“假如”的游戏,不过里面确实有它的真正功能和影响发生变化的潜在功能。但是从最严格意义上说,正如政治可以发挥它最大功能一样,小说对人类的理想实现也是一种推动力。经过一个微妙的对世界事物否定的过程,它慢慢接近了这种理想;而这一切事物,都是以人为的正面事物复合体的形式出现的。
假如,实现政治平等的理想要我们逃避现实的话——这是一直这样在做的——仍然存在建立一个理想的民主制度的虚构憧憬;在这种民主制度里,要求现实跟理想结合,给我们提供一系列表现事态的形式:无论身居高位或地位卑贱,黑人和白人,北方人和南方人,土生土长的和外来移民,一起都来告诉我们什么是卓越的真理,什么是真正的希望——就像马克·吐温把哈克和吉姆放在了同一只筏子上那样所体现出的希望。
这个情节暗示我,一部小说可以变成一只充满希望、洞察力和娱乐之筏,帮我们在上头漂浮,绕过障碍和漩涡,摇摇摆摆地朝着或远离理想的民主目标前进。当然,小说还有别的目标。然而,我还记得,在早些时候,共和国建国之初,大家都认为,每个个体公民都有可能成为(或应该有准备成为)总统。因为,民主制度不仅被看做个人的集体,也如W.H.奥登界定的,政治能人的集体,依靠我们引以为荣的普及教育制度,这些能人可以准备好治理它。诚如事情的结果那样,这种可能性有点靠不住——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就像最近一位种花生的农民和一位电影演员所提供的例子证实的那样。
不过,即便对非洲裔美国人来说,他们暂时还抱有希望,因为在重建时期,华盛顿也有黑人当上议员的。我也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让我们将政治可能性的比较谨慎的观点(我开始写这部小说不久,A.菲利普·伦道夫威胁敬爱的罗斯福总统,要在华盛顿举行示威,反对向黑人开放军事工业),不恰当地限制了我们的小说家,凭想象去描述这些可能性,这些可能性既存在于非裔美国人的人格上,同时也存在于受限制的美国社会结构上。我的使命是超越这些限制。诚如马克·吐温所证明那样,小说可以当做治疗政治弊端的一剂开心良药。现在,甚至自一九四五年至今,非洲裔美国人在跟环境作斗争时,屡屡败下阵来,谁也不知原因何在;像贝尔兔和他更有文学修养的弟兄们(这些悲剧和喜剧的英雄),不应该被允许从压制他们的力量中,去抢夺自觉意识的胜利。因此,我应该塑造一位既能做又能想的叙述者;在此,我看到一种有主见的能力,它是克服盲目追求自由的前提。
因此,我的任务是,怎样揭示人类潜在于苦难中的普遍因素,不管他们是黑人还是美国人;我把它看做表达我对可能性的个人观点,也把它看做对付纯粹修辞学的挑战;这些挑战有关跨越种族、宗教、阶级、肤色和地区等障碍——这些障碍包括许多设计好并继续起作用的区分策略,用以避免不然或多或少会影响到对黑人和白人和睦相处这个现实的自然认识。然而,为了驳斥全国性拒绝接受共同人性的倾向,而这种人性,是我的人物和那些碰巧读到过他经历的人所共同拥有的;我觉得有必要给他某种世界观,给他一种能够提出严肃的哲学问题的自觉性,给他拥有能够表现我们祖国语言丰富性的词汇,编织一个故事情节,让他跟美国的各个类型、在社会各个层面服务的人相沟通。最为重要的是,我认为有必要把种族的成见,看做社会进程和前进的既成事实,把读者接受虚构的真理能力当作赌注,揭开社会成见想要掩盖的那种人性的复杂性。
然而,有人以为,所有写作过程都十分严肃,这种观点实属误导。因为,事实上,写作的过程充满极大乐趣。我知道我在编织一部小说,一种文艺的形式,人们允许我利用小说的功能讲真话或是说谎话,这就是非裔美国人的民间对畸形小说的称谓。我曾一度在理发馆工作,那里各色口头文艺形式层出不穷,我因此知道我既可以利用小说的文化丰富性,也可利用民间故事的文化丰富性来写故事;因为对自己的水平没有把握,我要随时改变对素材的处理方法,正像一名爵士歌手,用一阵子流星雨般暴发那样瞬息万变的速度,来处理他的音乐题材。当我意识到开场白里的有些词,同时包孕了开头和结尾里出现的词汇幼芽,我自由自在地享受着事件和人物在脑海里纷至沓来时带给的那种惊喜。
确实有许多惊喜。在这本书完成之前的五年,弗兰克·泰勒给我第一本书的出版合同,他将其中一节带给了西里尔·康纳利看,他是英语杂志《地平线》的编辑,后来这一节发表在一期献给美国艺术的专刊上。这标志着第一节小说的刊出时间;不久之后,它被登载于一九四八年、如今已停办的《年度杂志》上——这一情况引起学者对出版的版权时间,即到底是一九四七还是一九四八年的争论。全书的确切出版时间是在一九五二年。
这些惊喜,有鼓舞人心的,也有令人沮丧的,因为在初尝胜利的喜悦之后,我担心的是,这单独的一节包含了大混战的场面,也许是小说里唯一让读者感兴趣的部分。我一直坚持写了下去,直到后来跟我的编辑艾伯特·厄斯金合作默契和愉快为止。其余部分,诚如常言所说,都是历史。我的最大愿望是,卖出更多的书,不致让出版社亏本,再者,不要让编辑的劳动付诸东流。但是,诚如我一开头说的,这始终是一本最随意、最自发的小说,这句话已经被这里的事实所证明;难以相信,时隔长长的三十年之后,我竟然又一次动笔为它写点什么了。
拉尔夫·艾里森,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十日
(黄遵洸译)
献给艾达
“你得救了,”德拉诺船长高声喊道,
感到越来越惊异,越来越痛苦。
“你得救了:是什么给你蒙上了这样的阴影?”
赫尔曼·麦尔维尔:《贝纳托·塞雷诺》
哈里:我跟你说,你双目注视的不是我,
你笑脸相迎的不是我,你用诡秘的眼色
企图牵连的也不是我,而是另一个人,
如果你把我当成人:就让那躯壳
助长你的恋尸癖吧……
T.S.艾略特:《家庭团聚》
[book_title]序曲
我是一个看不见的人。可我并不是缠磨着埃德加·爱伦·坡的那种幽灵,也不是你习以为常的好莱坞电影中虚无缥缈的幻影。我是一个有形体的人,有血有肉,有骨骼有纤维组织——甚至可以说我还有头脑。请弄明白,别人看不见我,那只是因为人们对我不屑一顾。在马戏的杂耍中,你常常可以见到只露脑袋没有身体的角色,我就像那个样儿,我仿佛给许许多多哈哈镜团团围住了。人们走近我,只能看到我的四周,看到他们自己,或者看到他们想象中的事物——说实在的,他们看到了一切的一切,唯独看不到我。
我成了看不见的人也绝不因为我的表皮在生化上有什么变异,而是因为我所接触到的人的眼睛古怪。问题出在他们内在眼睛的构造。所谓内在眼睛就是他们透过肉眼观察现实的心灵的眼睛。我既不满腹牢骚,也不一再抗议。别人看不见你有时也有它的好处,尽管这往往会使你烦躁不安。再说,你常常会给视力不佳的人碰撞。还有,你时常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存在。你会疑惑自己是不是别人脑子中的一个幻影,比方说,是睡梦中的人千方百计想毁掉的那种噩梦里的人物。当你有这种感觉的时候,为了发泄怨恨,你就会蓄意撞人。说句心里话,这种感觉是经常存在的。你急切地要使自己相信你确确实实存在于这个现实世界里,存在于这喧嚣和痛苦之中,你挥舞拳头,你诅咒发誓要使他们承认你。可是,唉,不见得会有什么结果。
一天晚上我不巧撞了一个人,也许是因为天快黑了,他看见了我,用侮辱性的字眼喊我。我随即向他扑了过去,一把抓住了他的外套翻领,要他道歉。他是一个身材高大、白肤黄发的男人。当我的脸凑近他的脸时,他那一双蓝眼睛傲慢地盯着我,口里还在谩骂,嘴巴里的热气直往我脸上喷,一边使劲挣扎。我学着我见到过的西印度群岛的人的样儿,将他的下巴接二连三地狠狠往我的头上猛磕。我感觉到他已经皮开肉绽,血流如注了。我高喊:“赔个礼,赔不是,赔不是。”然而他还继续咒骂,不断挣扎,于是我就一个劲地这样磕他,最后他沉沉地瘫了下去,跪在地上,血流不止。他满口血泡,但还是从血口中喷吐出谩骂的语言。我简直发狂了,飞起腿来不停地往他身上踢。嘿,我就是要踢这小子!盛怒之下,我掏出了刀子,准备在那条僻静的街上,就在街灯下面割断他的喉管。我一手抓住他的领口,用牙齿拉开了刀子——此刻我猛然想到这个人并没有看见我,确实没有看见我;他还以为自己在梦游!我收起了刀,在空中一挥,顺手就把他往后一推,让他摔倒在街上。一辆轿车的灯光划破了黑暗,我直瞪瞪地盯住他。他躺倒在柏油路上,低声呻吟;他一条性命几乎断送在一个幽灵的手中。这倒把我吓坏了。我既感到厌恶,又感到羞愧。我像一个醉汉,两条腿发软,摇摇晃晃。然而我又感到好笑。这家伙的笨脑袋里冒出了个蠢念头,害得他几乎送了命。这个绝妙的发现不禁使我大笑了起来。在死亡临头的一刻,他会不会清醒?死亡本身会不会使他自由,从而可以清醒地生活?我并没有在那里滞留,我跑到了暗处,捧腹大笑,我笑得那么厉害,真怕自己给笑坏了。第二天我在《每日新闻》上看到了他的照片,上方的标题讲他遭人“抢劫”。我深切地感到同情。暗自想,可怜的蠢货,可怜的瞎鬼,竟让一个看不见的人抢劫了!
通常我并不显得多么狂暴(尽管我对于当今的暴力已不像过去那样采取不闻不问、拒绝承认的态度)。我不会忘记,我是个看不见的人,走路得轻轻的,不要惊醒熟睡的人们。最好是不要惊醒他们,世界上要数梦游的人最危险了。然而我最终认识到我可以暗中与他们作对,而他们自己却蒙在鼓里。比如,一段时间以来我一直在和独营电灯电力公司斗。我用他们的电,分文不付,但他们一点儿也不晓得。对,他们怀疑漏了电,可他们查不出在什么地方。他们只能凭电站的总电表,查看出大量的电在哈莱姆区流失了。当然,妙就妙在我并不住在哈莱姆区,而是住在两区交界的地方。几年前(在我意识到别人看不见自己的好处之前),我照章办事,花钱请他们供电,付给他们昂贵的电费。现在我可不一样了。这一套我不干了,公寓退掉了,原来的生活方式放弃了。过去的一切都出于一个错误的假设:我和旁人一样,是别人看得见的。现在我意识到自己是个别人看不见的人,于是就分文不付地住进了专门租给白人的一所公寓,占了地下室的一块。早在十九世纪这个地下室就已经封闭,被人遗忘了。有一天晚上,煞星拉斯追捕我,我在逃跑之中发现了这个住处。不过这话扯得太远了,快到故事的结尾了。虽然故事开头里面就包含着结尾,但是说来话还很长呢。
反正我寻到了一处住所——或者说在地上找到了一个洞,随你怎么说都行。不过可不要马上得出结论说由于我管我的家叫“洞”,这地方就一定像坟墓那样阴湿寒冷。洞各有不同,有阴冷的也有暖和的。我住的就是一个暖暖和和的洞。请记住:熊总是躲进洞里过冬,直到春天才像破壳而出的复活节雏鸡一样从洞里摇摇摆摆地走出来。我唠叨这些,无非是要让你了解:不要以为我是个看不见的人,又住在洞里,就当我死了。这种看法是不对的。我既没有死去,也没有昏厥。叫我杰克熊吧,因为我正在冬眠。
我的洞温暖如春,光线充足。确实是光线充足。恐怕走遍整个纽约也找不到像我这个洞这样明亮的地方,即使百老汇也不例外。帝国大厦晚上灯火通明,连摄影师也觉得光线理想,但也比不上我的洞。那是骗人的。这两个地方看来明亮,其实是我们整个文明最为黑暗的场所——请原谅,我该说我们整个文化最为黑暗的地方(听说,文明与文化有重大的差别)——这话听来像是在开玩笑,自相矛盾。但是,就说矛盾吧,世界的运动本身就是矛盾的:它并非直飞如箭,倒像飞镖一样旋回原处。(当心那些说历史是以螺旋形式运动的人们。他们正在准备投掷飞镖。你手边可要准备好一个钢盔。)这我是一清二楚的。我已经给飞镖劈头打中得够多了,所以我能看到光明中的黑暗。我挺喜欢光。你或许会感到奇怪,一个看不见的人竟然还需要光,渴望光,珍爱光。也许正因为我是个看不见的人才这样的。光证实了我的存在,赋予我形体。有一个美丽的姑娘曾经告诉我,她几次三番做着同一个噩梦。她梦见自己躺在一个偌大的黑洞洞的房间中央,只感到自己的脸不断膨胀,结果成了无形无体的一团,把整个房间都塞满了,同时她的眼睛成了胆汁般的糊状物,穿过烟囱直往上冒。我的情况就是这样。没有光,我不仅别人看不见,而且无形无体。意识不到自己的形体,活着就跟死了一样。就拿我自己来说吧,活了二十来年,直到发现自己是个看不见的人,才意识到自己是个活人。
这就是我和独营电灯电力公司作斗争的原因。更深一层的原因是:这一斗争使我感到自己充满活力,生气勃勃。我和他们斗还因为在我学会维护自己的利益之前,他们刮了我许许多多的钱。我在地下室的那个洞里,总共装了一千三百六十九盏灯。我在天花板上拉满了电线,哪怕寸把大的地方也不放过。而且我没有用日光灯,而是用那种老式的耗电多的灯泡。要知道,这可是蓄意的破坏行为。我已经开始在墙上装电线。我熟悉一个收旧货的人,他很有点见识,是他向我提供了电线和插座。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暴风骤雨也好,洪水泛滥也好,我们都需要光,需要更充足的光,更明亮的光。真理就是光明,光明就是真理。四周墙壁上装了电线以后,我就要着手在地板上装。装好了以后怎么样,我心里还没有数。不过,要是你像我一样,不被人看见地生活了那么久,你就会别出心裁。这个问题我总会解决的。说不定我能发明一个小机械,我躺在床上不用起来,它就能给我把咖啡壶放在炉子上,兴许我还能发明一个小玩意来暖暖我的床——我在一本画报上面看到有人发明了一种能暖鞋的小玩意!说不定我也有这样一点能耐。我虽然是个看不见的人,倒也继承了美国人敲敲打打、修修补补的伟大传统。这就把我和福特、爱迪生和富兰克林联结起来了。既然我有理论,有观点,你就管我叫“爱动脑筋的修补匠”吧!我的鞋子确实得暖一暖;因为那鞋上面到处是洞,实在要暖它一暖。这事我得做,当然还有其他事要做。
现在我有了一台无线电唱机;我筹划着要搞它五台。没有音乐,我这个洞里显得死气沉沉的,所以一放音乐,我就不仅凭听觉而且用整个身体来领略音乐的颤动。我喜欢听路易斯·阿姆斯特朗1的五张唱片同时播放,唱着“我作了什么孽落得如此伤痕累累”。有时,我一边欣赏路易斯的音乐,一边享受我爱吃的甜点:香草冰淇淋和黑刺李酒。我把红酒倒在白色的冰球上,看着它晶莹发亮,一团团雾气徐徐上升,此时路易斯似乎也用军乐器奏出了抒情曲。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善于从看不见中创作出诗意来,也许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我想他具有这样的表现能力一定是因为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也是看不见的人。我对看不见的充分了解有助于我理解他的音乐。有一次我向人讨支香烟,结果几个爱开玩笑的家伙给了我一支大麻卷烟。回到家里听唱片的时候,我就点着抽了。那个夜晚可有点不可思议。让我说给你听吧。看不见对于时间有一种与众略微不同的感觉。从来弄不准时间,有时抢在时间前头,有时落在时间后头。对于看不见,时间并不是连续不断、无法察觉的长流。在某一点上,时间会停顿下来,然后又向前飞逝。可以感到时间的这种结点。可以钻进时间的缝隙,环顾四周。听路易斯的音乐,你就能隐隐约约有这种感觉。
有一次我看到一个职业拳击手在和一个乡巴佬交手。拳击手动作敏捷,技术惊人。他迅速而有节奏地不停跳动。乡巴佬吃了他不下一百拳,被打得晕头转向,举起了手臂。突然,乡巴佬像一阵狂风,挥舞着戴着拳击手套的双手左右急速移动,只见他一拳下去,打得拳击家像霜打的苗一样蔫了。什么技巧、速度、步法都统统无济于事了。赌注扔到了拳击台上,乡巴佬不畏强手取得了成功。原来他钻进了对手的时间意识。由于大麻烟的作用,我发现了一种欣赏音乐的新的分析性方法。运用这个方法就可以欣赏听不到的音乐。它的每一个旋律都自成一体,比其他部分更为清晰突出,一节过后就有个停顿,再由其他部分发出不同的乐音。那天晚上我不仅在时间的领域里,而且在空间的领域里欣赏音乐。我不仅进入了音乐,而且和但丁一样沉浸在音乐的深处。在快速炽烈的表层下面我发现了较为缓慢的节奏,发现了一个洞穴。我走了进去,环顾四周,只听得一个老年妇女在唱黑人圣歌,跟吉卜赛歌曲一样充满了忧戚的情绪。在这一层次下面还有较低的一层,那儿我见到了一群奴隶主正在为一个赤身裸体的姑娘叫价。这姑娘生得细皮嫩肉、十分标致,正站在他们面前苦苦哀求。她的声音和我母亲的十分相像。在这下面我找到更低的一层,节奏也更快了,只听得有人在高声布道:
“兄弟姐妹们,今天早晨我要宣讲的题目是‘黑中之黑’。”
一群人齐声应道:“那是黑透了,兄弟,黑极了……”
“起先……”
“最初的时刻……”他们大声呼喊。
“……是一片漆黑……”
“就讲这个……”
“……还有,太阳……”
“太阳,上帝呀……”
“……血红,血红……”
“红的……”
“这时黑成了……”布道者高声讲道。
“血红的了……”
“我说黑成了……”
“讲吧,兄弟……”
“……然而,黑又不是……”
“红的,天呀,是红的:上帝说是红的!”
“阿门,兄弟……”
“黑会使你遭殃……”
“对,黑准会使你……”
“……然而,黑又不会……”
“……现在,不会了!”
“黑准会使你……”
“黑准定会,主啊……”
“……它又不会了。”
“哈利路亚……”
“……黑会把你投进鲨鱼的肚子,荣耀归于上帝!”
“讲吧,亲爱的兄弟……”
“……叫你试它一试……”
“至善、全能的上帝!”
“奈莉老大娘!”
“黑会使你成为……”
“黑……”
“……要不就叫你完蛋。”
讲到这儿,只听得一个小号般响亮的声音冲着我喊道:“滚出去,你这个浑蛋要造反啦!”
我急忙离开。唱圣歌的老妇人还在低吟:“诅咒你的上帝,孩子,然后就死去吧。”
我停下脚步,询问她究竟出了什么事。
“孩子,我满心爱戴我的主人,”她说道。
“你该恨他,”我说。
“他给了我几个儿子,我爱这帮儿子,所以虽然我恨他,可我总得爱孩子的爹。”
“对这种既恨又爱的矛盾心理我也挺有体会,”我说。“我此刻之所以在这儿出现,也就是因为这种矛盾的感情。”
“你说什么?”
“没啥。那是个不说明问题的词儿。你为什么呻吟呢?”
“我这般呻吟都是因为他死了,”她说。
“那么请问,在楼上笑的是些什么人呢?”
“那是我的几个儿子,他们可高兴啦。”
“这我能理解,”我说。
“我也跟着他们笑了,不过同时我也悲叹。他嘴上说要给我们自由,可是他怎么也不肯兑现。然而我还是爱他……”
“爱他?你当真……?”
“哦,是的,不过我更爱什么别的东西。”
“更爱什么呢?”
“自由。”
“自由,”我重复了一遍,“也许自由存在于仇恨之中。”
“不,孩子。自由存在于爱怜之中。我爱他,给他放了毒,他就像打了霜的苹果一样枯瘪了。要不然,那几个儿子就会用自制的小刀把他割成碎片。”
“有什么地方不对头,”我说。“我都给弄糊涂了。”我想说点其他事情,可是楼上的笑声,不仅声音高而且还有点像呜咽,我简直受不了,我想马上走开,可是走又没有走掉。刚刚离开,我突然又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愿望,想问问她自由究竟是怎么回事,于是又走了回去。她两手捂着脸坐着,低声呻吟;她那棕褐色的脸充满了悲哀。
“老婆婆,你这么热爱的自由究竟是什么呢?”我把脑子里的这个问题向她提了出来。
她露出了惊讶的神色,继而若有所思,又感到困惑不解。“我忘了,孩子,一切都乱了套。我一上来把自由看成这个,后来又看成那个,弄得我头晕目眩了。我捉摸,自由嘛,也不过就是脑子里想到啥就能说啥,可这事儿并不容易,孩子。短短的时间里我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我像是总在发烧。一走路头就发晕,就要摔倒。要不然就得怪我这些儿子;他们会放声大笑,他们要杀绝白人。他们一肚子仇恨,他们就是那样子的……”
“可自由是怎么回事呢?”
“别问我了,孩子;我头都痛了!”
我走开了,也感到有点头昏。我没有走远。
突然间,老太婆的一个儿子,六英尺高的彪形大汉,出现在我面前,抡起拳头就揍我。
“怎么啦,伙计?”我喊道。
“你叫我妈哭了!”
“怎么会呢?”我边说,边闪开他的拳头。
“你问她那些问题,她就哭起来啦。滚开,别再来。下次碰上这种问题,问你自己!”
他那只手像冰冷的石头,一把抓住了我,手指头卡住了我的气管。我想我都快憋死了,这时他才松手放我走。我踉踉跄跄,昏昏沉沉。狂热的音乐还在我耳边作响。天黑了,我头脑清醒了。我走进了一条黑洞洞的狭窄通道,仿佛听到那大汉的急促脚步声紧跟在我后面。我感到恼火,内心渴望平静和安宁,这一切我觉得我永远不会达到的。喇叭吹得嘟嘟响,节奏又是那么闹哄哄的。光这个也就够受的了。咚咚的鼓声像心脏怦怦跳动,淹没了喇叭的声音,堵塞了我的耳朵。我想弄点水喝。我摸着往外走,手指碰上了冷水管道,听到水在里面流动,但我没法停下来寻找,因为背后有脚步紧跟着。
“嗳,拉斯,”我叫道,“是不是你,是煞星?是赖因哈特吗?”
没有人应。我只听到身后咚咚的脚步声。我走过马路的时候,一辆疾驶的汽车撞了我一下,随即呼啸而过,把我腿上的皮都擦掉了。
后来我总算走了出来,从声音的底层急速地回升到现实之中,又听到了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天真的问话:
我造了什么孽
为何我
周身漆黑,如此忧伤?
起初,我心里有些害怕;这熟悉的音乐催促人们行动起来,采取那种非我力所能及的行动,然而,如果我在音乐的低层逗留,可能我就会行动起来。可是,现在我知道并没有什么人真心去欣赏这种音乐。我坐在椅子边上,满身大汗,似乎这一千三百六十九只灯泡都成了舞台上的弧光灯,而台上演的这出戏是由拉斯和莱因哈特坐镇的一场拷打。这音乐听得我精疲力竭——仿佛连续几天的饥饿之后出现了一种可怕的宁静,而我在这种状态之中屏息了整整一个小时。然而,对于一个看不见的人来说,能听到音乐中的寂静确实是一种奇特的享受。我感到自身产生了一种不可名状的冲动——虽然对于这种冲动的刺激我并不能作出积极的反应。可是打那以后,我就再没有吸过大麻。这倒并不是因为吸毒违法,而是因为看到一眼看不到的东西就已经够了(这对于看不见的人来说是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听到平常听不到的东西那就叫人受不了了;那就会叫人缩手缩脚,不敢行动。尽管杰克兄弟遭到了不幸,尽管兄弟会有过一段令人伤心的失败经历,我仍然相信唯有行动起来,才是办法。
请看这个定义:蛰伏是为公开活动作秘密准备。
除此以外,吸毒会使人完全丧失时间意识。要是那样,我就可能在一个晴朗的早晨,眼看橙黄色的有轨电车,或者是急匆匆的公共汽车开了过来,我却忘了躲闪,结果给那笨蛋驾驶员撞倒了。或者当行动的时刻来到的时候,我可能忘了从洞里跑出来。
由于独营电灯电力公司的厚意,我生活得挺愉快。人们认不出我,即使跟我打个照面,他们也认不出我。而且,毫无疑问,人们压根就不相信我的存在,所以就是给人发现我拉出一根线接到这座大楼,一直引到我地下的洞里,也没有什么关系。以往我被人追逐到黑暗之中,我也就生活在这黑暗之中。现在,我可以看见东西了。我照亮了我那看不见的状态的黑暗,也显示了黑暗的看不见的状态,于是我就演奏起我的与世隔绝的看不见的音乐。这句话似乎不对,是不是?然而事实却是如此。人们可以听音乐,因为音乐是可以听到的;除了音乐家之外,音乐是看不到的。我这样兴冲冲地谈论看不见的现象,是不是意味着我感到一股冲动,想把它用音乐表现出来呢?然而,我是个演说家,是个煽动家——我现在究竟是不是,我不清楚。反正我过去是,兴许将来还会是个煽动家。谁知道呢?并不是所有的疾病都会导致死亡,看不见也不一定会致人死命。
我听到你在说:“好一个可恶的不负责任的坏蛋!”你说得对。我毫不迟疑地同意你的看法。我属于人世间最不负责任的人。缺乏责任感是我这个看不见的人的一个属性。不论你怎么看待这种属性,总是不会有结果的。话说回来,我对谁负责任呢?你对我不屑一顾,我干吗要对你负责?且听我跟你说我是如何不负责任吧。责任基于承认,而承认又是相互间某种形式的一致。就拿几乎在我手里丧命的那个人来说吧!谁对这个近乎谋杀的事件负责呢?我吗?我看不出来。我不能接受。我不认账。你不能强加于我。是他撞了我,是他侮辱了我。为他个人的安全着想,难道他不该承认我的疯狂劲,承认我“潜在的危险”?姑且让我们这样来看吧:他在一个梦幻的世界中迷了路。然而,不正是他控制着这梦幻的世界吗?——天哪,这世界只是太真实了!难道不是他把我排斥在这世界之外?假如他高声呼唤警察,我不就会被看成肇事的一方吗?对,对,对!我就附和你吧,我是那个不负责任的人;因为我本该用我的刀来维护社会的更高利益。总有一天那种愚蠢会给我们带来悲剧性的烦恼。所有的睡梦者和梦游者都要付出代价,而且甚至作为牺牲品的看不见的人要对众人的命运负责。不过我不承担这个责任;这些相互矛盾的模糊观点缠结成了一团,在我脑子里直打转,把我完全搞昏了。我是个懦夫……
可是我造了什么孽,怎么会如此忧伤?请容我讲下去吧。
[book_title]第一章
说来话长,也许有二十来年了吧。我一直在寻找着什么,而且我无论走到哪里,总有人要告诉我那是什么。我也接受他们的解答,尽管这些解答往往相互矛盾,甚至本身也是矛盾的。我当时很幼稚。我明明在寻找自我,却到处问人,唯独不问我自己,而这个问题只有我自己才能回答。为了寻求解答,我花了许多时间,兜了许多痛苦的圈子,最后才了解到别人生来就了解的一个道理:我不是别人,我是我自己。然而首先我得了解我是一个看不见的人!
可是,我并不是畸形的人,也不是历史上的反常现象。我不过是一种任人取舍的可能性,至于其他方面的情况,在八十五年以前与别人相同(或者说都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我不为祖辈是奴隶而感到羞耻,我只为自己一度为身世感到羞耻而深感惭愧。大约八十五年前,人们宣布他们自由了,嘱咐他们要和我们国家的其他人在谋求共同的利益的一切活动中,在社会的一切事务中,团结一致,若说彼此会有点距离,那也只是像一只手上的几个指头。他们信以为真,兴高采烈。他们安分守己,辛勤劳动,扶养我爸爸长大成人,教育他要像祖辈一样生活。但是我的祖父却与众不同。他是一个古怪的老头,人家说我像他。可就是他惹了祸。临终之前,他把我爸爸叫到身边,说:“儿啊,我死后,希望你继续战斗。我没有对你说过,我们的生活就是一场战争。我一辈子都是个叛徒。自从重建时期开始,我缴了枪以来,我就成了潜伏在敌国的密探。你要在险境中周旋。希望你对他们唯唯诺诺,叫他们忘乎所以;对他们笑脸相迎,叫他们丧失警惕;对他们百依百顺,叫他们彻底完蛋。让他们吞食你吧,要撑得他们呕吐,要胀得他们爆裂。”他们以为老人神志不清,因为他本是个极为温顺软弱的人。晚辈被撵出了房间,百叶窗拉了下来,灯捻也压得很低,灯芯烧得劈啪作响,好似老人在喘息。他声音微弱了,但还一面挣扎着,一面严厉地说:“要把我的话告诉孩子们。”说罢就咽了气。
家里的人对老人的去世固然感到惊慌,可是,对他的临终遗言更加感到震惊。仿佛他还在人间,他的话引起了很大的焦虑。家里人再三要我忘却他的这番话。事实上,我这还是第一次向外人说及。然而,老人的话对我影响极大。我怎么也弄不清他临终遗言的含义。祖父是个沉默寡言的老人,从不惹是生非,然而临死之前却把自己说成是叛徒、密探。他处处表现温顺,但他说这是危险的举动。这就成了我脑子里始终得不到解答的难题。在诸事顺利的时候,我就想起了祖父,感到自己犯了罪,内心十分不安。仿佛我在不知不觉地按他的嘱咐办事。更糟的是人们却因此喜欢我了。城里那些生就一身白皙皮肤的人称赞我。就像我祖父一样,在人们的眼里,我成了品行端正的楷模。但是老人说过这是背叛,我委实感到困惑不解。每当人们赞扬我的人品的时候,我就产生了一种犯罪感,仿佛我确实是以某种方式在违抗白人的意愿。如果他们觉察到这一点,他们准会叫我来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他们上当了,对我现在的作为还挺中意。其实,我应该阴沉而自卑,而他们也该指望我做这样的人。说不定哪一天他们会把我当成叛徒,那我就完了,这真使我害怕起来。然而我更怕不够循规蹈矩,因为那是不顺他们心的。老人的遗言真像是诅咒。举行毕业典礼那天,我发表了演说,阐明进步的秘密在于谦卑,实际上进步的本质也在于此。(并不是我真的相信这个说法,祖父的话还记忆犹新,我怎么会相信呢?——我只是相信这个说法会起到作用。)果然,演说十分成功。人人称道。我还被邀请在本镇白人头面人物的集会上再次发表那通演说。整个街坊都为此感到十分得意。
集会在一家大饭店的舞厅里举行。我到那儿以后,发现他们举行的原来是一次非正式的男性社交集会。有人对我说,我的几个校友还将进行格斗,算是一项文娱节目,既然我来了,我可能也要参加。集会就以这场格斗开始。
镇上的头面人物全都到场了。他们身着小礼服,饿狼似的吞食自助食物,同时喝着啤酒和威士忌,抽着黑色雪茄。高大、宽敞的舞厅里简易拳击场的三边,整整齐齐地安放着一排一排椅子,再有一边留出了一块空地,地板擦得雪亮。对于这种混战,我得插一句,我心里有些疑虑。倒不是我素来厌恶动武,而是因为参加格斗的这帮人我不大喜欢。这一个个粗悍的小伙子似乎都没有听过叫他们伤脑筋的祖父遗言。一看就明白,这批人粗野得很。此外,我有些担心参加这场格斗会有损于我这个演讲者的尊严。在成为看不见的人之前,我把自己看成是一名未来的布克·T.华盛顿2。不过他们那九个人也看不惯我。我自以为有比他们优越的地方,就连跟他们一起挤在佣人专用电梯里,心里也感到很不舒服。可是他们也有点嫌我在场。事实上,就在电梯急速上升,灯火通明的楼面一层层掠过的时候,我们吵了起来,为的是我参加了这场厮打,他们的一个朋友就给挤掉了,弄得他一晚上没有活干。
我们跟着带路的人走出了电梯,穿过洛可可式舞厅,进入了接待室,随即按照吩咐穿上格斗服。我们每人领了一副拳击手套后,就被带进了镶有壁镜的大厅。我们怯生生地四下张望,压低了嗓门讲话,生怕话说得太响,在大厅里的嘈杂声中会意外地让人听见。大厅被雪茄熏得烟雾腾腾。威士忌已经显示出了后劲。镇上几位最有身份的人物竟然也喝得醉醺醺的了,这使我感到吃惊。当地要人全都到场了——银行家、律师、法官、医生、消防队的头头、教师、商人,甚至还来了一位时髦的牧师。舞厅上首闹哄哄的,不知是怎么回事,我们看不见。一支单簧管欢快地吹奏着,要人们都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急切地往前拥去。我们紧靠在一起,挤成一团,赤裸的上身碰来碰去,格斗虽还没开始,已经汗涔涔的了,一个个都显得油光光的。那些大人物拥到了舞厅的上首,不知被我们看不见的什么东西弄得越来越狂。突然,我听到那位叫我前来讲演的督学扯开嗓门喊道:“把那些黑家伙带过来,先生们!把那些黑小子带过来。”
我们随即被推到了舞厅的前头,那儿的烟味、酒气更加难挡。我们被推到自己的位置,弄得我差一点把尿撒在裤子里。人们围着我们站成了一圈,那一张张面孔,有的带有敌意,有的显出了兴致。正中央,面对我们站着一个十分俏丽的金发女郎——身上一丝不挂。这时室内鸦雀无声。我只感到一股冷风袭来,吹得我周身发寒。我想后退走开,可是背后、四周都是人。我们这批孩子当中有的人低下了头,在微微颤抖。我突然产生了一阵莫名其妙的犯罪感和恐惧心,牙齿直打战,浑身起了鸡皮疙瘩,膝盖也在发抖。然而我却被强烈地吸引住了,不由自主地朝她看。假如看了眼睛要瞎的话,我也硬是会朝她看的。她头发金黄,活像马戏团的玩偶,脸上搽了厚厚的一层粉,还涂了胭脂、口红,仿佛是要勾画出一只没有个性特征的面具。她眼睛深陷,涂得蓝蓝的,就像狒狒臀部的那种颜色。当我的目光缓缓扫过她的时候,我真想往她身上吐唾沫。她的乳房高耸,圆鼓鼓的,活像印度寺院的圆顶。我离她很近,就连皮肤上纤细的纹路以及她那挺直的花蕾般粉红ru头四周晶莹发亮的露水似的汗珠也看得清清楚楚。我既想从这舞厅中溜走,或者钻到地下,同时又想走到她身边,用我的身子遮挡住她,不让她这样暴露在我和众人的眼前;我想抚摸她柔软的大腿,爱抚她,同时又想毁掉她;想爱怜她同时又想杀害她;想避开她,同时又想抚摩她刺有美国国旗花纹的小腹下面与大腿形成大写V字的部位。我感到她面对那么一屋子人,只用冷漠的目光盯着我一个人。
接着她翩翩起舞,节奏缓慢,动作婀娜。上百支雪茄的烟雾宛如极薄的轻纱缠裹在她身上。她好似美丽的小鸟,系着一条条轻纱,在灰蒙蒙的惊涛骇浪的海面上向我呼叫。我只觉得精神恍惚。这时我又听到单簧管在演奏,大人物正冲着我们高声叫喊。要是我们瞧了姑娘有人就露出凶相;要是我们没有去瞅她又会有人怒形于色。我右边有一个小伙子晕倒了。有人从桌上抓起一只银质大水罐,走近了几步就往他身上浇冰水,随即一把把他拉了起来,硬要我们中的两个人扶住他。我见他耷拉着脑袋,不时从厚厚的、发紫的嘴唇中间发出呻吟。另一个小伙子要求回家。我们这批人数他最大。他穿着一条深红色的格斗运动裤,实在太小,无法掩盖似乎是呼应单簧管逗人的低沉吟鸣而引起的勃起。他只好用拳击手套挡住下身。
这当儿,金发姑娘一刻不停地跳舞,依稀对那帮看得神魂颠倒的大亨们淡淡微笑,又好像是觉察到我们的恐惧不安而微笑。我只见有个商人饿鬼似的暗淡尾随在她后面,张着个嘴巴,馋涎直往下滴。这家伙身材臃肿,衬衫上金刚石的饰扣,随着他高高隆起的大腹的抖动而抖动。每当姑娘起伏有致地摇摆臀部时,他就用手梳一下光头上所剩无几的头发,把两只胳膊向上举起,笨拙得活像只喝醉酒的熊猫。他慢吞吞地、下流地扭摆着屁股,完全是一副销魂的模样。音乐的节奏加速了,跳舞的姑娘急速地转动身子,脸上表情漠然。那伙男人开始伸出一双双手去触摸她。我可以看到那些肥胖的手指揿按她柔软的肌肤。但也有人试图劝阻他们。她则以优美的舞姿沿着舞厅周围旋转,那批家伙仍然紧跟在她后面,有的在光滑的地板上摔倒了,有的一溜就好远。舞厅里是一片疯狂景象:笑啊,喊啊,他们追逐着跳舞的姑娘,椅子被撞倒了,酒洒了一地。她刚转到门口,就让他们一把抓住了。她被悬空托起,就像大学新生常常受到的那种恶作剧一样,让人在空中抛来抛去。我看见她红艳艳的双唇强作欢笑,眼睛里却流露出恐惧和厌恶的神情,和我感觉到的恐惧以及我在某些同伴身上发现的恐惧几乎完全一样。在我抬头注视的一刻,他们两次把她抛起,她那柔软的乳房在半空中变得扁平了。她落地之后继续旋转,发狂似的踢着腿。几个比较清醒的人帮助她逃了出去。我也忙着离开舞厅,和其他小伙子向外间走去。
有些人还在叫喊、发狂。我们刚想往外走,却被人拦住了,并被命令马上进入格斗场。我们毫无办法只好照办。十个人都从栏索下钻进场地,准备让人用白色宽布条把眼睛蒙起来。有个家伙似乎还有点同情心。在我们背靠栏索站着等待的时候,他还给我们鼓气。有几个小伙子咧了咧嘴想笑。这时有个白人开了腔。“看见那边那个小伙子了吗?锣一响,你就给我跑过去,狠捅他的肚子。你不揍他,我就揍你。我讨厌他那副长相。”对我们每一个人都同样说着这句话。蒙眼布给缚上了,然而即使在那一刻,我还在默默背诵我的演讲稿。在我的脑际,每一个词都像一团火似的明亮。我感到蒙眼布收紧了,于是忙皱起了眉头,这样我眉头一舒展,蒙眼布就会松动一些。
此刻,一阵无名的恐惧向我袭来。我不习惯于眼前的一团漆黑。仿佛突然进入了黑洞洞的屋子,四处都是毒蛇。此时只听得有人含糊不清的叫嚷,忙不迭地要格斗马上开始。
“打这儿开头!”
“我来揍那大个儿黑小子!”
我竭力想辨别出督学的声音,仿佛从他那稍微熟悉的声音中可以获得一点点安全感。
“让我来收拾那些黑杂种!”有人叫喊着。
“不行,不行,杰克逊!”另外一个人叫喊道。“来人,帮我拽住杰克。”
“我要揍那个姜黄色的黑鬼。我要揍得他胳膊腿分家,”第一个声音在嚷。
我靠着栏索,瑟瑟发抖。那时光,人们就说我的皮肤是姜黄色。听那家伙说话的劲头,仿佛可以把我当作姜饼放在嘴里嚼烂。
一场激烈的搏斗在进行。椅子被踢得东倒西歪,还有人不时地发出哼哼声,好似在使好大的力气。这时,我比任何时候都更强烈地渴望能看到一切。可是蒙眼布紧得就像使皮肤起皱的痂块,当我举起戴着格斗手套的手,想把白布往边上推开的时候,有个白人喊了起来:“呃,不许动,黑杂种,不准碰蒙眼布。”
“快敲锣,要不杰克逊快揍死那个黑鬼了,”在突然降临的片刻寂静之中,有人以嗡嗡的声音警告说。我听到锣响了,同时,也听到有人走了过来。
一拳飞来击中了我的头部,打得我直打转,我只觉得一阵剧烈的震动,从胳膊一直痛到了肩膀。于是,在有人过来时,我就机械地伸出拳头去打。后来,似乎那九个小子都同时对准了我,从四面八方往我身上抡拳头,我也只好挥舞拳头拼命回击。我不知挨了多少拳,简直有点弄不清,难道在这拳击场上只有我一个人被蒙上眼睛?难道那个叫杰克逊的人根本还没有打着我?
眼睛一蒙,我就无法控制自己的动作,也顾不上什么体统了,跌跌撞撞,像个幼儿,也像个醉汉。室内烟味更浓了。我每挨一拳,这浓烟就又一次烧灼我的肺,压缩我的肺。我的唾液变得又热又苦,黏得简直像胶汁似的。我的头遭到一下拳击,我满口鲜血,到处都挨了打,浑身湿乎乎的,究竟是血还是汗,我也说不上来。忽然背后又飞来一拳,猛打在我脖子上,打得我一头栽倒在地上,跌了个嘴啃泥。蒙眼布背后的漆黑世界中密密麻麻的蓝色光带不停地闪动。我趴在地上,假装晕过去了。可是一只手抓住了我,一把将我拽了起来。“再上,黑小子!去混战一场!”我两臂重得像铅,脑袋被打得发痛。我摸来摸去,总算摸到了栏索。我紧抓住不放,想喘口气。不料此时侧面又来一拳正击中腰部,又将我打倒在地,我只觉得室内的烟似乎变成了匕首刺进我的内脏。我给周围不停转动的人们踢来踢去,最后又被拖了起来,我这才发现一个个黑黝黝、汗淋淋的身影,在蓝幽幽的烟雾中不停地迂回跳动,就像舞蹈家酒醉之后合着鼓点似的击拳声左右跳动。
所有的人都大打出手。厅内一片混乱。不管是谁,逢人就打。没有一伙人在一起连续打上一阵子的,两个、三个、四个对付一个,过不一会儿,要是遭到别人的攻击,内部又相互殴打。有的用巴掌,有的用拳头,对着肋下、腰眼猛击。此刻我的蒙眼布松动了,我可以眯着眼睛看到场内的情景,因而也就不那么恐慌了。我小心地移动位置,闪开别人的打击。当然,我不敢做得过分,不敢躲闪得次数太多,以免引起怀疑。我忽而在这堆人中厮打,忽而又转到另一堆人当中。小伙子们像瞎眼的螃蟹小心翼翼地摸来摸去,猫着腰,护着腹部,两肩高高耸起,头紧紧缩了起来,胳膊神经质地伸在前面,在烟雾中挥舞拳头,像是高度灵敏的蜗牛伸出了两只带节的触角。我看到一个小伙子在角落里使劲挥舞空拳,不巧一只手正打在拳击场的柱子上,痛得他尖叫了起来。片刻间他就抱着那只伤手蜷缩着蹲了下去,不料又飞来一拳正打在他毫无防护的脑袋上,结果倒了下去。我加入一伙人去打另一伙人。我纵身切入,抡上一拳,随即就退下阵来,又把别人推进乱成一团的混战之中替我承受那些向我胡乱打来的拳头。烟呛得人难以忍受,而这种厮打既不分回合,又不鸣锣让我们休息三分钟缓解一下疲劳。舞厅在我眼前旋转了,电灯、烟雾、冒汗的身子,还有外层那些神情紧张的白人面孔都跟着在打转。我的口鼻都在流血,一滴滴落在胸前。
那帮人还在吆喝:“狠狠揍那黑小子,把他五脏六腑都给打出来!”
“挥臂往上打!揍死他!揍死那个大小子!”
我佯作摔倒,一个小伙子也沉重地倒在我旁边,好像什么人一拳撂倒了我们两个。那两个把他摔倒在地的家伙在他身上绊了一下,一只穿运动鞋的脚正踩在他腰眼上。我连忙滚开,不由得感到一阵恶心。
我们殴斗得越卖力,那帮人就显得越凶狠。然而,我又在为我的演讲发愁了。我会讲得怎么样呢?他们会赏识我的才华吗?他们又会给我些什么呢?
我还在机械地挥舞拳头,突然发现小伙子们相继退出了格斗场。我感到吃惊,感到恐慌,仿佛只剩下我只身一人来经受未知的危险。我马上明白了,原来这是那帮小伙子事先商定的。根据惯例,留在格斗场里的最后两个人得决一胜负,胜者有奖。这一点我发觉得太晚了。锣声一响,两个身着晚礼服的男人跳进了格斗场,给我们解去蒙眼布。我定睛一看,眼前站的是那帮小伙子中身材最为魁梧的塔特洛克。我感到一阵恶心,直想呕吐。我耳边的第一声锣音未尽,第二遍锣又敲响了,他随即向我扑来。我无计可施,只好朝着他鼻子狠揍过去。他仍紧紧逼近,浑身一股刺鼻的汗臭。他面部黝黑,毫无表情,只有眼睛十分机灵,闪现出对我的仇恨,而且有些发红,那是因为刚才的一番混战使他产生了极度的恐惧。我感到焦急,我要发表演说,而他却不停地向我打来,好像成心要打得我把演说词忘得一干二净。我一次又一次奋力猛击,也任凭他一拳拳打在我身上。突然,我灵机一动,轻轻地打了他一拳。随即我们扭打成了一团。这时我压低了嗓门对他说:“假装我把你打晕了过去,奖金都归你。”
“我可要打断你的脊梁骨,”他嘶哑地低声回答。
“难道为了他们?”
“为我自己,浑蛋!”
他们叫嚷着要我们分开,塔特洛克一拳打得我一个踉跄,转了一个圈。我好似一只被震动了的摄影机转着圈摄进了四周的场景,只见眼前一片蓝幽幽、灰蒙蒙的烟雾,下面蹲伏着狂笑的人群。一张张涨红的脸,显得精神紧张。刹那间,一切都在摇晃,解体,继而浮动了起来。接着,我脑子清醒了,塔特洛克正在我面前跳跃,我眼前飘忽的影子原来是他向我劈来的左手。我把身子往前一倾,头正好撞在他汗涔涔的肩膀上。我小声道:
“我外加五美元。”
“见你的鬼!”
然而,因为我压在他肩上,他的肌肉倒稍微松弛了一点儿。我又轻轻地说:“七美元,怎么样?”
“给你妈去吧。”他答道,说时对着我心窝就捅了一拳。
我死抱住他不放,一面用头顶撞他,随后我一个箭步闪开。可是拳头还是像雨点般地落在我身上。我使出浑身解数拼命回击。我一心想发表演说,别的都无关紧要。因为,在我看来,只有这些人物才能真正判断我的才能。而现在这个蠢货却要断送我的机遇。于是我打得更加用心机了,忽而逼近他抡上一拳,随即又疾速闪开。我一拳不偏不倚打在他的下颏上,打得他四脚朝天。这时我听得有人扯开嗓子在叫喊:“我把钱押在那壮小子身上了。”
这话几乎使我失去了警惕性。我感到犹豫不定:该不该对他的叫嚷来个针锋相对,力争取胜?这会不会与我的演说的精神不符?此刻该不该表示谦卑,实行不抵抗主义?我还在左右跳动,哪晓得迎面飞来一拳,正中我头部,把我的右眼打得像玩偶匣中的玩偶一样暴了出来。我这就没有犹豫的余地了。我跌倒下去,厅内一片喧嚷。我宛如在梦境中摔倒,周身软弱无力,欲倒不得,好似在仔细选择落点。格斗场的地面似乎等得不耐烦了,一跃而起托住了我倾倒的身躯。不一会儿,我苏醒了过来,只听得有人以催眠似的语调一字一顿地报出了个“五”字。我软瘫在地上,朦胧之中,看到那一片肮脏的灰色帆皮上面有我一块紫褐色的血斑,形如蝴蝶,晶莹发亮。
有人拉长了调门喊出了“十”,于是我就被拽了起来,拖到了一张椅子前面。我坐在那儿,迷迷糊糊。眼睛剧痛,而且随着心脏的跳动不断地肿胀起来。我寻思着:他们现在还会不会让我演讲呢?我浑身湿淋淋的,口腔还在不停地流血。按照吩咐,我们靠墙站成了一排。小伙子们连声向塔特洛克道贺,揣摩着可以捞到多少犒赏,对我当然不屑一顾,理也不理。一个伤了手的小伙子还在呜咽。舞厅上首,身穿白色上衣的侍者们卷走了简易格斗场的设备,又就地铺上了一块正方形的小地毯,四周安放了许多椅子。我忖度着,也许我将站在这块地毯上发表演说。
接着司仪对我们高声宣布:“上这儿来,小伙子们,来拿钱。”
那伙人已经在椅子上就座,有说有笑,似乎都变得友好了起来。我们忙跑了过去,站在那儿等着。
“钱就在地毯上,”司仪说。我看到毯子上确实有大小不等的硬币,还有几张皱成一团的钞票。不过使我感到兴奋的是散落在四处的金币。
“小伙子们,这些钱都赏给你们。抓到的都归你们。”
“没错,萨姆布,”一个满头金发的男人向我眨眨眼睛,暗示着说。
我兴奋得颤抖了起来,疼痛也忘得一干二净。我暗自打算要抢金币和纸钞。我得双手去抓。我要用身子挡住旁边伙伴的去路,叫他们碰不着金币。
司仪命令道:“现在围着地毯跪下来,我不发令,谁也不准去碰。”
“这肯定不错,”我听到有人在说。
我们遵照命令在方形地毯四周跪了下来。司仪慢悠悠地举起了满是雀斑的手,我们的视线也跟着他的手自下而上移动。
我听到有人在说:“这些黑鬼好像在准备祈祷!”
接着司仪发令了:“预备,开始!”
我立即扑向地毯蓝色图案上面一枚黄澄澄的硬币,手刚一碰就惊恐地尖叫了起来。周围也是一片尖叫声。我拼命想把手挪开,但怎么也拉不动。一股强烈的热流传遍了全身,震得我像只落水的老鼠。原来地毯充了电。我使劲摇动手臂,总算挣脱了,这时连头发都像猪鬃一样竖在头上,肌肉不停地跳动,神经极度烦躁不安。然而这并没有使其他小伙子就此住手。有的哈哈大笑,既怕又窘,把身子往回缩,又忙不迭地去捡别人在抽搐时碰到地毯外面的硬币。我们就这样被折腾着,而高坐在椅子上的那批人却捧腹大笑。
“去拣,他妈的!把钱拣起来!”一个人叫喊着,活像一只声音低沉的鹦鹉。“接着干,快去拿!”
我急速地在地板上爬来爬去,一边打地上拣起硬币。我不要铜钱,专拣美钞和金币。我把硬币从地毯上往外拨弄,电震得手发麻,我不去理会,只是笑,我发现自己居然能抑制电流。这说来真矛盾,但确实如此。后来那伙人把我们往地毯上推。我们呢,不自在地大笑,竭力想躲开他们的手,但一面还在寻找地上的硬币。我们一个个都湿得滑溜溜的,可不容易抓住。突然一个小伙子被托到空中丢了下来。他浑身是汗,油光发亮,像是马戏团的海豹。他那潮湿的背脊平平展展地落到了充电的地毯上,只听他尖叫一声,手足乱舞,两只胳膊肘没命地连续拍击地面,肌肉像马给许多苍蝇叮了似的不停地抽搐。他最终滚出了地毯,脸上一片灰白,在哄堂大笑中拔腿就跑,谁也没有去阻挡他。
“拿钱啊,”司仪叫喊着,“响当当、硬邦邦的美国现钞!”
我们抓呀抢呀,抢呀抓呀。我很留神,绝不过分靠近地毯。我忽然感到一股热烘烘的威士忌酒气,像一团臭气由上而下对着我喷了过来,我忙伸手抓住了一只椅子腿。椅子上坐着人,我死抱住椅腿不放。
“松手!黑鬼!松手!”
这位先生姓柯可德,拥有许多电影院和“安乐宫”。他使劲要把我推开,一张大脸在我面前悠悠忽忽地摇晃。可是我的身子太滑溜,他又烂醉如泥,他一抓,我马上就打他手上滑掉了。这可真的成了一场搏斗。地毯和醉汉,二者相比我更害怕那充了电的地毯,所以我死死抱住椅腿不放,甚至还想把他从椅子上掀翻,推到地毯上去。我居然产生这个念头,不禁暗自吃惊。这个主意非同一般,我真的就那么干了。我想尽量干得不要太显眼,可是当我伸手抱住他的腿,准备把他从椅子上掀出去的当儿,他霍地站了起来,哈哈大笑,两眼直瞪着我,眼神却变得十分清醒。他使劲地对着我的胸口就是一脚,椅腿应声从我手中飞开,人随之倒了下去,我忙不及地在毯子上翻滚。我好像是在一层灼热的煤块上滚动,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滚到尽头。滚动之中,从我肌体的最深处到我难闻的气息都被烧灼着。我体内的一丝丝气息已经热得快要爆炸了。一切马上就会过去,我一边往外滚一边心里在想。一切马上就会过去了。
然而一切并没有过去。另一边的人们正在等待。他们坐在椅子上,俯身看着我们,一张张红脸像中风似的浮肿。我眼看他们手指向我伸来,我急忙滚开,又滚到了一片热煤块的中央,好像一只失传的橄榄球,接球手的手指虽碰到一下却又飞开了。这次算我运气,把地毯牵动了,硬币滚到地板上,叮当作响,小伙子们马上争着去抢。此刻司仪喊道:“好了,小伙子们,到此结束。快去穿好衣服来领钱。”
我软得像一团棉花,背脊痛得像是挨了钢丝的抽打。
我们穿好衣服,司仪便走过来给我们每人五美元。塔特洛克例外,一人独得十美元,因为他是格斗场上最后的胜利者。然后司仪就打发我们走了。我暗自想,这一来我不会有机会发表演说了。我带着失望的心情,走出了大门,进了昏暗的廊道。这时忽然有人叫住了我,叫我回去。我又来到舞厅,只见大人先生们正推开座椅,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交谈。
司仪拍了拍桌子,请大家安静。“先生们,”他说,“我们几乎忘掉一个重要节目,一个非常严肃的节目,先生们。我把这小伙子叫到这儿来是让他发表他昨天在毕业典礼上作的演说……”
“好啊!”
“我听说,他是我们格林伍德镇最机灵的小伙子。据说他知道的大字眼儿比袖珍词典上收的都多。”
一阵喝彩,一片笑声。
“现在,请诸位注意听他的演说。”
我站在他们面前,嘴巴发干,眼睛抽痛。人们还在嘻嘻哈哈地说说笑笑。我慢慢地开始了。显然我的喉咙过紧,因为他们喊了起来:“大点声,大点声!”
我提高了嗓门:“我们年轻一代崇拜那位伟大的引路人和教育家的智慧,是他首先给我们讲述了这闪耀着智慧的比喻:‘一艘迷途的船只在茫茫的大海上久久漂泊,突然见到一只及时出现的船只。难船的桅杆上悬着信号:“水,水;我们渴死了!”另一只船答话了:“就地投桶。”处境困难的船长,终于领会了。他忙投下了一只桶,往上一提,里面装满了亚马孙河清澈的淡水。’让我效法这位伟人,而且用他的话来说,‘我的同族兄弟,你们流落异乡,指望改善境遇,但你们对于和你们近邻的南方白人和睦相处的意义认识不足。我要对你们说:“就地投桶”——投吧,拿出点大丈夫的气概,和我们周围各民族的人们结为朋友……’”
我不假思索地讲着,讲得那么热情,直到伤口流出的血塞满干焦的嘴巴,使我快要窒息了,我才察觉到他们还在谈话说笑。我不断咳嗽,多么想中断一下,跑到那装沙的高脚铜质痰盂边吐掉嘴里的血。然而毕竟有几个人,特别是督学在听我讲。我有些惶然,所以就连血带唾液一股脑儿咽下了肚,又继续往下讲。(那些年我有多么大的忍耐!多么大的热情!又那么笃信刚正不阿!)我虽然感到疼痛,却反而讲得更响了。他们还是在交谈,还是在嬉笑,好像那些龌龊耳朵里塞了棉花,什么也听不见。我讲得更为有力,感情更加激动。我什么也不去听,不停地把血水往肚里咽,以致感到恶心。演说词似乎比原来长了百倍,而我却无法删掉哪怕一个词。什么都得讲,记忆中的任何细微的意义差别都得斟酌,都得表达。然而麻烦的事情还不止这些。每当我使用一个三音节或多音节词的时候,有些人就喊起来,叫我重复一下。我使用“社会职责”这个词组,他们就叫喊:
“你说的是什么词啊,小伙子?”
“社会职责,”我说。
“什么?”
“社会……”
“大声点。”
“……职责。”
“再响点!”
“职……”
“再说一遍!”
“……责。”
厅内爆发出一阵笑声。后来由于我咽了口血,有点走神,讲失了口,用了一个报纸经常抨击人们私下争论的词,笑声才逐渐停了下来。
“社会……”
“什么,什么?”他们吆喝着。
“……平等——”
笑声像烟雾似的暗淡悬在半空,厅内刹那间陷入了沉静。我睁开了眼睛,感到茫然不解。只听到一片不满的嘘声。司仪赶紧跑了过来。他们对着我叫喊,一个个凶相毕露,言辞激烈,可是我莫名其妙。
前排一个身材瘦小、干瘪,满脸胡须的人扯开嗓门吼道:“小子,把话说得慢点。”
“先生,说什么?”
“你刚才说的!”
“先生,是社会职责。”我回答说。
“你刚才不是在耍小聪明吧,小伙子,对不对?”他口气倒是缓和了下来。
“不是的,先生!”
“你说什么‘平等’真的是口误?”
“是的,是的,先生,”我回答说,“我那当儿正在往肚里咽血。”
“那你还是把话讲得慢点,让我们听听清楚。我们是想对你公平对待,不过你一刻也不要忘记自己的地位。好吧,现在你继续讲。”
我心里直发憷,真想马上跑掉,但我又想继续演讲。我生怕他们会把我赶下去。
“谢谢您,先生。”我说,接着又继续往下讲。他们又像刚刚那样对我不加理会了。
可是,当我演说一结束,他们却对我报以雷鸣般的掌声。我惊异地看到督学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只白绉纸裹着的包。他做了个手势,请大家安静,然后对着那帮人说:
“先生们,你们看,我并没有过奖这个小伙子。他作了一场精彩的演说。总有一天他会领导他的人民走向正确的道路。毋庸赘述,在现在,在当今这个时代,这点是至为重要的。他是一个品行端正、聪明伶俐的青年。为了鼓励他坚持正确的方向,我谨以教育董事会的名义颁发给他这一奖赏……”
他停了下来,打开绉纸包,露出了一只雪亮的牛皮公文包。
“奖给他这只沙德·惠特摩尔商店出售的一等品。”
“小伙子,”他对着我说,“过来领奖,好好保存,要把它看成职责的象征。珍惜它。要一如既往,继续前进。会有这么一天,这只公文包里将装满决定你们民族命运的重要文件。”
我激动万分,不知如何感谢才好。一丝血红的口水从口角上挂了下来,滴在皮包上,形状像一个尚待发现的大陆,我连忙把它揩掉。此刻,我感到有一种连做梦也不曾想到过的重大意义。
他又对我说:“打开来看看里面是什么。”
我手指颤颤抖抖地把公文包打开了,闻到一股新鲜皮革的气味,我看到包里有份公文模样的文件,原来是一张州立黑人学院的奖学金证书。我含着眼泪笨拙地跑出了大厅。
我欣喜若狂;当我发现我抢到手的那些金币原来是给某一型号的汽车做广告的铜制袖珍纪念品的时候,我也不去管它了。
我一回到家里,大家都感到异常兴奋。第二天,邻居们来向我祝贺。甚至我的情绪也没有受到祖父的影响,而往常我得意的时候,他的临终遗言往往会煞风景。我站在他的遗像下面,手里拿着公文包,朝着他迟钝的、黑黝黝的农民面孔得意地微笑。他这张脸总是强烈地吸引着我。不论我走到哪里,他的一双眼睛似乎总是跟着我。
那天夜里,我梦见他带我去看马戏。不管小丑做出什么滑稽动作,他都一点不笑。后来他叫我打开公文包,把里面的东西读给他听。我照办了,发现里面有一只盖有州政府公章的信封,信封里面又装着一只信封,而这一只信封里又装着另一只信封,一只套一只,不计其数。我心想这样拆下去,我会累倒的。“那些都是老早的了,”他说。“现在把那一只打开。”我又马上照办,发现里面有一份刻印文件,是用金字写成的短信。“读一读,”我祖父对我说,“读大声点。”
“敬启者,”我高声朗读,“务使这小黑鬼继续奔波。”
我醒了,耳朵里还响着老人的笑声。
(这个梦多少年后还反复重现,所以总是记忆犹新,可是当时我不能洞悉其中含义。我首先得去上大学。)
[book_title]第二章
学院十分漂亮。古老的建筑物上爬满了常青藤,校园里的道路幽然曲折,两旁是一溜树篱和野玫瑰。夏日骄阳似火,野玫瑰分外耀眼。忍冬和紫藤沉甸甸地从树上垂挂下来,四处蜜蜂嗡鸣,空气中飘溢着玉兰花的芬芳和忍冬、紫藤的清香。我呆在这个洞里常常回忆起学院的情景:春天草地又是一片茵绿,模仿鸟抖动着尾巴啁啾高歌,夜晚一座座建筑物上涂上了一抹月光,小教堂的钟声宣告了宝贵而短暂的时光已经结束;姑娘们穿着鲜艳的夏装在草坪上散步。晚上我呆在这个洞里,闭上了眼睛,一次又一次在想象中回到了学院。我沿着外人不得涉足的便道,绕过女生宿舍,走过耸立着报时钟楼的礼堂,它那一扇扇玻璃窗给灯光照得透亮。我继续往前漫步,迎面就是小巧的白色家政学实习楼,月光之下显得更白。我顺路走去,下坡转弯,路边是那座黑乎乎的发电站,机器有节奏地轰轰作响,连地也给震得微微颤抖,炉火把玻璃窗都染红了。我一直走到横跨在一条枯河上的小桥,桥上长着一丛丛灌木,爬满了枝蔓交错的常青藤。这座用原木造成的小桥,本是个供情人幽会的处所,然而,至今还没有起过作用,因为情人们并不到这儿来。我沿着上坡路继续往前走,经过了一幢幢大楼,那向南的阳台,一个连着一个,足足有城里半个街区那么长。最后我走到一个岔路口,那儿没有房屋,没有小鸟,也没有绿草。顺着这条路再弯过去,就到疯人院了。
我总是走这么远,而且一到这个地方我就把眼睛睁开。闭目漫游的一刻过去了。我想再看一看在树篱间和大路上乱窜的兔子。这里从来没有人追猎野兔,所以他们像家畜一样不怕人。破碎的玻璃片和晒得发烫的石板缝里长出带刺的蓟属植物,有的紫红,有的银白。蚂蚁排成一行,慌慌张张地往前移动。我又往回走,踏上了弯弯曲曲的便道,经过了医院。这里有几个病房里的实习护士,颇有些轻佻,对那些熟知内情的走运的小伙子们,她们晚上施与的东西远比药丸还要贵重。走到小教堂门前,我止了步。突然,寒冬降临。明月高悬,教堂塔顶传来了和谐的钟声,响亮的长号鸣奏着圣诞颂歌;这大千世界一片寂静,仿佛有点凄凉,叫人感到孤独。月亮高高挂在天空,我伫立在月光之中,聆听着音乐。四支长号庄严而柔和地奏出了“上帝——万无一失的安全处所”,风琴接着又送出了同样的曲调。这音乐到处飘荡,清朗得像月夜,像流水,宁静之中有几分孤寂。我独自站在那儿,好似在等待着什么回答,脑海里出现一幅图景:红土大路那边是一间间小屋,周围是一片旷野。另一条路的对面是一条小河,河水流得很缓慢,里面长满了绿不绿、黄不黄的水藻,一动也不动,毫无生气。再走过几片旷野,就到了散落在铁路交叉口、晒得变了形的木屋。退伍的残疾军人常拄着拐杖、手杖,一跛一跛地顺着铁路到这儿来寻花问柳,间或还用红色轮椅把一个截了下肢的老兵推到这儿来。有时我侧耳倾听,试图了解教堂的音乐能不能传到那里,可是我只记得那些悲哀的妓女酒醉之后传出的一阵阵狂笑。我仿佛兀立在一座塑像附近、三条公路会合的圆形场地里。每逢星期天,我们总在这儿排成四路纵队,在平坦的柏油路上进行队列操练,然后走进小教堂祈祷。我们的制服烫得笔挺,鞋子擦得雪亮,思想高度集中,两眼像机器人一样,对那些站在粉刷过的检阅台上的来宾和官员,都视而不见。
这一切都是很久以前在遥远的地方发生的,现在我作为看不见的人住在这个洞里,对这一切到底发生过没有,心里也产生了疑问。然而,我脑子里却浮现出了学院奠基人的那尊铜像,那尊冷冰冰的创始人的铜像。他平伸出了双手,正激动人心地给一个跪着的奴隶掀起面罩。那用褶皱的金属片做成的面罩仿佛在随风飘动。我困惑不解地兀立着,无法确定那奴隶脸上的面罩是正在被揭开还是被捂得更严实,这是给人们一种启示,还是更巧妙地把人们蒙蔽?就在我凝视的当儿,忽听得一阵扑翅的声音,眼前飞过一群受惊的小鸟。当我视线又回到铜像上时,只见奠基人的两只冷漠的眼睛流出白垩似的液体,俯视着一个我前所未见的世界——这又给我苦思冥想的脑子增添了一个哑谜:为什么鸟粪玷污的铜像竟比干干净净的铜像更具有威仪?
啊,绿茵茵的开阔校园,啊,黄昏时刻的恬静歌声,啊,亲吻着教堂塔尖的月光,飘散着馨香的夜晚,啊,清晨传来的号角,啊,中午军训的鼓声——这难道是现实吗?是真真实实的现实?难道这一切只不过是借以消磨时光的美梦?如今我既然成了看不见的人,那一切怎么可能是真的?要是真的,为什么我记忆中的那绿洲上只有一处破损、剥蚀、干涸了的喷泉,怎么连一处完好的也没有?为什么我苦思良久,想不起天下过雨?为什么我记忆中没有淅沥的雨声?为什么没有雨水浸透那些新近变得干焦坚硬的土层?为什么我不记得春到人间、种子发芽时的气息,只记得贮水池中的黄水浇灌在草坪枯草上的情景?为什么?怎么会这样?又为什么会这样?
草的确还会生长,绿叶也会在枝头出现,在林荫道上投下树影,给人们提供绿阴,就像北部的百万富翁,每到春天都会在奠基人纪念日这天屈驾光临。且看他们来校时的那副神气吧!他们面带笑容而来,四处巡视,不断勉励,讲起话来细声细语,对着洗耳恭听的黑人和黄种人发表演说——临走之前,每人都赠给学校一笔可观的款项。我相信这一切都是不可思议的魔力——月光炼金术的效果。学校是布满鲜花的荒野,那里岩石深深地陷在地下,狂风悄悄地躲在一边,斗输了的蟋蟀对着黄色蝴蝶唧唧啾鸣。
哦,哦,哦,那些亿万富翁!
他们都属于早已消失的另一种生活,所以我都不记得了。(我说的是过去的时间和过去的我,如今那岁月已经消逝,“我”也不复存在了。)但是我却记得这么一个人。那是在我快读完大学三年级的时候,他来到学院,逗留了一个星期,当时我给他开车。他和圣尼古拉一样,脸微微发红,一头银发。态度随和,平易近人,即使对我也是如此。他是波士顿人,抽着雪茄,爱讲无伤大雅的黑人故事。他是位精明的银行家、熟练的科学家、董事和慈善家。四十年来他肩负着白人的职责,六十年来他一直是伟大传统的象征。
我们驱车在校园里行驶,发动机的哒哒声使我既感到骄傲,又感到焦虑。轿车里弥漫着一股薄荷和雪茄的气味。当车子徐徐开过时,学生们都抬起头来,微笑着向我们招呼。我刚吃过饭,直想打嗝,我忙伏到驾驶盘上,想把嗝憋下去,不料无意中按了喇叭,结果嗝虽没有打出来,喇叭却送出一声刺耳的长鸣,路上的人都转头凝视着我们。
“先生,实在抱歉,”我说,心里担心他向校长布莱索博士报告,那校长就不会让我开车了。
“没关系,一点儿也没有关系。”
“先生,我送您到哪里去呢?”
“让我想想看……”
在反光镜中,我看见他对着一只薄得像脆饼似的怀表看了一下,随后又放进了方格背心的胸袋里。他穿的是质地柔软的丝质衬衫,配着一只蓝底白色圆点的蝶形领结,他器宇轩昂,温文尔雅,举止潇洒。
“现在去开会还早点,”他说。“你就随便开吧。上哪儿都行。”
“我们这个校园您都到过了吧,先生?”
“对,我想是的。你要知道,我是这所学院的创始人之一。”
“呀!我还不晓得呢,先生。那我就开到一条公路上去吧。”
我当然知道他是创始人,可是我也知道恭维有钱的白人是大有好处的。也许他会给我一大笔小费,或者一套西装,或者下一年的奖学金。
“你爱上哪儿就上哪儿吧,这个校园是我的生活的一部分?对于我个人的生活,我是一清二楚的。”
“是的,先生。”
他还在微笑着。
一会儿,绿色的校园,攀附着常青藤的大楼都给我们抛在后面了。车子在公路上颠簸着。我感到纳闷,校园怎么会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人怎么会对自己的生活了解得“一清二楚”?
“年轻人,你是一所了不起的学院的一员,伟大的理想在这里成了现实……”
“是的,先生,”我说。
“不用说你会因为跟这所学院有关系而感到幸运,连我也跟你一样有同样的感觉。多少年前,当你们美丽的校园还是一片不毛之地的时候,我来过这里。那时没有树木,没有花草,没有肥沃的农田,那是在很多年前,你还没有出世呢……”
我入迷地听着,眼睛紧盯着公路上的白色分道线,脑子竭力想象他刚才描述的那个时光。
“连你的父母当时也还年轻。奴隶制刚刚废除。你的民族不知道向何处去,而且,我得承认,我的民族中的许多人也不知道该走什么道路。可是你们伟大的奠基人却胸有成竹。他是我的老朋友,对于他的远见卓识我深信不疑,有时我甚至很难判断究竟是他的见解还是我的见解。”
他抿起嘴轻声地笑了起来,眼角上堆起了皱纹。
“当然是他的见解;我只是协助而已。我与他一道来到这儿,实地考察这片荒地。而且尽我所能助他一臂之力。我每年春天来学院,看看一年年的变化。这确实是我的造化。这比我自己的本职工作更加令人愉快,令人满足。这确确实实是造化。”
他的讲话声音柔和,含义深刻,我不能完全理解。我开着车子,脑际的屏幕上显示出了图书馆展出的建校初期的照片,都是些退色发黄的照片。照片上的景象零零星星地重现了当时生活的片断——四轮骡车和牛车上坐着一群男男女女,身上穿着落满灰尘的黑色衣服,似乎都没有什么个性特征。那黑压压的一群在期待,在毫无表情地观望。他们当中总是坐着一群笑眯眯的白人男女,一个个都眉清目秀,引人注目,举止高雅,满怀信心。虽然我辨认得出奠基人和布莱索博士,可是直到目前为止,照片中的人物似乎从来都不是活生生的人,倒像是词典最后几页上的记号和符号……可是现在,汽车随着我脚下排挡的变换,不慌不忙地向前驶去,我感到我参与了一项伟大的事业。我把自己和后排座位上陷入回忆的富翁放在同等的地位上了……
“好造化,”他又重复说。“我也希望你有好运道。”
“是的,先生。谢谢您,先生,”我答道。他祝我交好运,我心里乐滋滋的。
然而,我又感到困惑不解:一个人的命运怎么会好?命运对于我总是折磨人的。我的熟人从来没有讲过什么诸事顺遂的好运——就连让我们读希腊戏剧的伍德里奇也没有说过。
此刻我们的车子开过了学校农田,我突然决定离开公路,转上一条不那么熟悉的大路。四周不见一棵树,但空气却十分清新。沿路而下,只见太阳猛烈地照射在一个谷仓门上的白铁招牌上。山坡上有个人孤零零地在扶锄劳动。他疲乏地直起了腰,挥了挥手,在天空的衬托下看过去,与其说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一个影子。
“我们走得有多远了?”我背后传来了问话声。
“约莫有一英里路了,先生。”
“这一带我记不清了,”他说。
我没搭腔,脑子里在想第一个在我面前谈论命运的人——我的祖父。命运总是多磨,我也总是想把它忘却。然而,此刻我和一个对自己命运感到称心如意的白人同乘一辆阔气的轿车,我不由得感到一阵恐惧。祖父会说我的这种行为是背叛,但我又不知道怎么会是那么回事。我蓦地产生了一种犯罪感,我意识到这个白人也许会有同样的想法,他还会有什么别的想法呢?他可知道像我祖父那样的奴隶是在这所学院成立之前不久才获得解放的吗?
我们驶上了一条大路支线,看到几头牛套在一辆破车上,衣衫褴褛的赶车人在一丛树的绿阴下靠在座位上打盹。
“您看见那些了吗?”我转头问道。
“那是什么?”
“是几头拉车的牛,先生。”
“哦,树挡住了,我没有看见,”他说着又向后看。“这木材挺不错。”
“对不起,先生,我掉头好吗?”
“不用了,还没走出多远哪,”他说。“朝前开吧。”
我继续驱车前进,那打盹的赶车人的瘦削而带有饥色的脸仍在我脑子里盘旋。他是我害怕的那种白人。褐色田野一直伸展到天际。一群小鸟,好似给一根无形的线牵连着,忽而俯冲而下,忽而在空中盘旋,又突然展翅高飞,飞得无影无踪。热浪在引擎盖的上方翻腾,轮胎在公路上嚓嚓低吟。我终于克服了畏怯心理,问道:
“先生,您为什么对这所学校产生兴趣?”
“我想,”他提高了嗓门,若有所思地说,“那是因为早在我年轻的时候就感到你的民族和我的命运有着某种密切的联系。你明白吗?”
“不太明白,先生,”我说。承认这一点我直感到害臊。
“你学过爱默生的作品吗?”
“先生,您说爱默生?”
“拉尔夫·华尔多·爱默生。”
我感到很窘,因为我没有读过。“还没有读过,先生。我们还没有读到他。”
“没有?”他语气中有几分诧异。“噢,没什么。我和爱默生一样,也是新英格兰人。你应该了解他,对你的民族来说,他是一个重要人物。他关心你的民族的命运,有过一定的影响。是的,这也许就是我的意思。我感觉到你的民族不知怎么和我的命运联系着。就是说你们过去的经历和我未来的命运联系着……”
我把车子的速度减慢了,想弄懂他这番话的意思。在反光镜里,我看见他细长的手指优雅地夹着一支雪茄,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两眼盯住雪茄上积得长长的一截烟灰。
“是的,你们是我的命运所在,年轻人。只有你们才能告诉我命运究竟是怎么回事,你明白吗?”
“我想我明白了,先生。”
“我的意思是说,多少年来我资助你们学校,究竟有没有结果,就要看你们了。这是我毕生的事业。我毕生从事的并不是开办银行或进行科学研究,而是亲手安排人们的生活。”
此刻我看他俯身靠在前排座位上,说话的情绪比刚才更为激动,我的视线不由得离开公路转向他。
“另外还有个原因,一个更为重要、更具感情色彩的原因,甚至可以说是更为神圣的原因。”他说着,似乎眼睛也看不见我了,只是在自言自语。“是的,是比所有其他原因都更为神圣的原因。那是一个姑娘,我的女儿。她比诗人狂想中的最美的美人还要罕见,还要俏丽、纯洁,还要完美、纤秀。我怎么也无法相信她是我的亲骨肉。她的美貌是最清澈的生命之水的源泉,你只要一看见,就会情不自禁地去啜饮,而且饮个不停……她是千载难逢、完美无瑕的创作,是最为地道的艺术杰作。一朵在如水的月光中盛开的娇嫩鲜花。她超然脱俗,犹如《圣经》中的少女。她举止优美,仪态端庄。我很难相信她是我亲生……”
突然他伸手去掏他背心上的口袋,从座位的靠背上方递过了一件东西,使我吃了一惊。
“你看,年轻人,你能这么走运,读上这样一所学校,多半是亏了她。”
我端详着装在雕花白金框里的一幅着色的小画像,差一点把它从手上跌落。一个眉目清秀、令人喜爱的少女在看着我。她美极了,当时我想,她那么漂亮,我简直不知道应该就自己心里所感受的极力加以赞美呢,还是应该装得礼貌一点。然而我似乎对她或者是对一个与她模样差不多的什么人,过去脑子里曾有过一些印象。现在我知道了,原来是那柔软飘拂的衣服使她看起来这般美丽。今天,如果她穿上妇女杂志上常见的那种裁剪得当、机器加工、显露线条的乏味的紧身时装,她就会像一件经机器磨过的高价钻石一样,平淡无奇,缺乏生气。然而,不知怎么的,我当时受到了他情绪的感染,也有些激动。
“她太纯洁了,无法在这人世间生活,”他伤心地说。“她太纯洁,太善良,太美丽了。我们,就她和我两个人,去周游世界。到达意大利后,她病了。当时我不大在意,还继续旅行,翻过了阿尔卑斯山。到了慕尼黑,她就明显地消瘦了。在一次使馆举行的酒会上,她突然晕倒,世界上最好的医术也没能挽救她的生命。我只身返回,结束了一次痛苦的旅行。自那以后,我便一蹶不振。我不能原谅自己。她死后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对她的怀念,都是为她树立无形的纪念碑。”
他沉默了,一双蓝蓝的眼睛凝视着伸向远方的洒满阳光的田野。我把小画像还给了他,心里揣摸着为什么他要把这样的隐私向我透露。这样的事我从来没干过;那太危险了。首先,假如你想获得什么,又把内心的活动像他那样告诉了别人,那就太危险了,因为你的希望一定会落空,或者即使得到了,也会给别人抢走,或者由于某种情况得而复失。其次,没有人能理解你,他们甚至会讥笑你,认为你太傻。所以袒露自己的内心世界是件危险的事。
“你看,年轻人,虽然你从前没有见到过我,你却与我的生活休戚相关。你与一个伟大的理想,一座壮丽的纪念碑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了。假如你成了一个能干的农场主、厨师、传教士、医生、歌唱家、技师——不管你成为什么,甚至即使你无所成就,你也体现了我的命运。你得给我写信,告诉我结局。”
我在反光镜里看到他在微笑,倒松了一口气,此刻,我思绪纷乱。他是在和我打趣?他是在模仿书上人物对我说话,来试探我的反应?或者这位富翁是不是——我简直连想也不敢想——有那么一点儿精神失常?我怎么会告诉他他的命运?他把头抬了起来,我们的视线刹那间在镜子里相遇了,我随即低下了头,看着公路上鲜明的白色分道线。
沿路的树又粗又高,我们转了个弯。一群群褐色的鹌鹑拍打着翅膀向高空飞去,在田野上空盘旋,忽而又飞了下来,与棕褐色的大地融成了一体。
“你能答应告诉我我的命运吗?”我听他这样问。
“先生?”
“你肯吗?”
“就现在吗,先生?”我尴尬地问。
“随你的便,愿意的话,现在就讲。”
我沉默了,他的语气严肃,似乎非要我回答不可。我想不出什么话来回答他。发动机哒哒地响着,一只小虫在挡风玻璃上撞得稀烂,留下了黏糊糊的黄色污迹。
“现在我还不清楚,先生。我才读到三年级……”
“你知道了就告诉我,行吗?”
“我一定尽力,先生。”
“那好。”
我很快地向反光镜瞥了一眼,发现他又在微笑。我想问他,他既有钱又有名,而且又帮助把学校办成了今天这个样子,难道还不够吗?可是我心里害怕。
“你觉得我的想法怎么样,年轻人?”他问道。
“我说不上来,先生。我只是想您已经得到了您在寻求的一切。因为,如果我一事无成或中途辍学,我看那也不能说是您的过错。因为是在您的帮助下,学校才有今天。”
“因此你认为这就够了,是不是?”
“是的,先生。校长总是这样跟我们说的。您获得了您自己的一切,您通过个人的努力获得了这一切,我们应像您一样,不断提高自己。”
“可那仅仅是我企求的一部分,年轻人。我有钱,有名气,有声望——这都是事实。可是你们伟大的奠基人所拥有的还不止于此。他有成千上万的人,他们依靠他的思想,依靠他的行动。他的所作所为影响你们整个民族。在某种程度上,他有国王的权力,或者说在某种意义上,他有天神的威力。我渐渐相信,这比我的工作重要,因为我得指望你们。你对我很重要,因为如果你一事无成,我就在一个人身上失败了,生产了一只坏了一个轮牙的齿轮;过去似乎还不太要紧,但是现在我老了,所以……就非常重要了。”
可是你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我想,说这些话算什么呢?我心里感到纳闷。
“……我看要你了解这一切对我如何至关重要,是不太容易的。但是在你前进的路程中你要记住,我得依靠你来了解我的命运。通过你和你的同学,我才会成为,比如说,三百个教师、七百个技师、八百个技术熟练的农场主,等等。那样我就可以根据造就出的人才多少看出我投入的金钱、时间收到了多大的成效,我寄予的希望取得了多大的成功。我也就为我的女儿建立了一座活生生的纪念碑。懂吗?我可以看见在你们伟大奠基人把荒野改造成的良田上,结出了硕果。”
他不说话了。我看见一缕缕青烟飘过反光镜,还听到电热引燃器啪的一声又插回到前座背后的管套里。
“我想我现在对您的话明白一点了,先生,”我说。
“好极了,我的孩子。”
“我要继续朝前开吗,先生?”
“好的,”他应了一声,眼睛看着车外的田野。“这一带我从没来过,对我来说还是陌生的地方。”
我心不在焉地顺着路上的白线开车,脑子里还在琢磨着他刚才说过的一番话。当我们驶向一个山坡的时候,一阵热风迎面扑来,好像是走近了沙漠。我连气都快透不过来了,于是我欠身向前打开了电扇,霎时听到了呼呼的响声。
车内有了一阵阵轻风,他说了声“谢谢”。
我们这时正经过一排木头棚屋,这些木屋由于风吹雨打都发白变形了。长年曝晒的木瓦像一叠叠浸了水、正在摊开来晒干的纸牌。每座木屋两边各有一间四方的房间,中间由共用的顶棚和地面连接起来,正中是个门廊。我们从旁边开过,一眼可以看到木屋那边的田野。他有点激动地命令我把车停在一间孤零零的木屋前面。
“那是间木屋吗?”
那间木屋已经陈旧,裂缝里填着灰白的泥土,屋顶上倒也补了些发亮的新木瓦。我心里突然感到后悔,觉得不该莽莽撞撞开到这条路上来。在摇摇晃晃的篱笆附近有一群穿着硬邦邦的新套衫的孩子在游戏。一看到他们,我马上认出了这个地方。
“是的,先生。那是间木屋,”我回答说。
这是吉姆·特鲁布拉德的木屋。他是一个用谷物交租的佃农,曾使这里的黑人蒙受耻辱。几个月之前,他引起了学校相当大的义愤。现在人们不愿谈他,若提到他的名字,都要把声音压低。在这之前他也很少来到学校附近,可是人们喜欢他。他吃苦耐劳,精心照料家庭,而且讲起故事来,很有幽默感,有一种描述得活灵活现的魅力。他还是一个高音歌手,有时学校在有白人贵宾光临时,他就和一个乡村四重唱小组的其他成员被叫到学校来表演。那往往是在星期天晚上我们在小教堂集会的时候。他们通常演唱那些官员们称作“原始赞歌”的歌曲。我们都为他们粗俗的和声感到难为情,可是既然来宾们都有几分敬畏,我们也就不敢讥笑吉姆·特鲁布拉德了。他领唱时的那种粗犷的高腔,就好似动物悲戚的叫声。自从他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以后,这一切也就成了过去。学校的行政人员本来对他抱轻蔑的态度,只是由于宽容而有所收敛;现在由于憎恨,这种轻蔑就变本加厉了。在我成为看不见的人之前,我还不知道他们的憎恨以及我的憎恨里面都充满了恐惧。那时候学校里所有的人都多么憎恨黑人,憎恨聚居地带的人们,憎恨那些“农民”啊!我们竭力想抬举他们,而他们,比如吉姆·特鲁布拉德,却拼命把我们往下拽。
“看上去很旧了,”诺顿先生说。他看到光秃秃的硬土院子那边,有两个身穿新的蓝白格布衫的妇女正在铁锅边洗衣服。锅乌黑乌黑,微弱的淡红火苗舔着锅边,下面是一片淡红,上面箍着一圈黑边,好似火焰在戴孝。两个妇女都怀孕很久了,挺着大肚子,动作迟缓,显得很疲乏。
“是的,先生,房子很旧了,”我说。“这一间木屋,还有另外两间跟它差不多,都是蓄奴时期造的。”
“真的!我可不能相信这些小屋会那么耐久。蓄奴时期就有啦!”
“是真的,先生,”我说。“这里办大庄园时掌握土地的那家白人现在还住在城里呢。”
“对,”他说。“我知道那时候的不少人家现在还有人,许多人还活着。虽然衰败了,但这样的家族还在延续。我可没想到这些个木屋居然会没坏!”他似乎感到惊异、迷惘。
“你看那两个妇女会不会知道一点这地方的历史?那个老的或许会知道一点。”
“我看不大会,先生。她们,她们脑子似乎并不特别灵活。”
“灵活?”他随手把雪茄从嘴边拿开。“你是说他们不会跟我谈话?”他心怀疑虑地问。
“对,先生。是这么回事。”
“为什么不肯和我谈话呢?”
我不想加以解释。那将会使我感到丢人。可是他意识到我知道点什么,就老是追问我。
“那不大合适吧,先生。不过我想她们也不会跟我们谈话。”
“我们可以向她们解释,说我们是学校的人。那样,她们肯定会谈谈。你可以告诉她们我是什么人。”
“是的,先生,”我说。“不过他们挺恨我们这些学校的人,他们从来不上学校去。”
“什么!”
“他们从不去学校,先生。”
“就连在篱笆边玩的那些孩子也不去吗?”
“先生,他们也从来不去。”
“可是为什么?”
“我实在也不清楚,先生。不过这一带确有许多人不上学校去。我猜想那是因为他们太没有知识。他们不感兴趣。”
“这我可不能相信。”
孩子们停止了玩耍,一声不响地看着汽车,他们两手交叉在背后,把过大的套衫紧绷在隆起的小肚子上,仿佛也怀孕了。
“她们家的男人怎么样?”
我迟疑了。为什么他对此感到这么奇怪呢?
“他恨我们,先生,”我说。
“你说他;这两个妇女没有都结婚?”
我倒吸了一口气。我做了件错事。“老的结过婚了,先生,”我踌躇地回答说。
“那个年轻妇女的丈夫怎么啦?”
“她没有丈夫——这就是……我……”
“你说什么,年轻人?你了解这些人吗?”
“稍稍了解一点。校园里不久前对他们有许多议论。”
“议论什么?”
“嗯,那个年轻妇女是那个上岁数的妇女的女儿……”
“怎么?”
“嗯,先生,有人说……您了解……我的意思是有人讲那个女儿没有丈夫。”
“哦,我懂了。但这不该如此大惊小怪啊。我了解你的民族——没关系!就这些吗?”
“嗯,先生……”
“那么,还有些什么呢?”
“他们说那是她父亲干的。”
“什么!”
“是的,先生……他们说是他让她怀了孩子。”
我只听他嘿的一声吸了一口气,像一只玩具气球突然瘪掉了。他两颊通红。我茫然不知所措,心里为这两个妇女感到羞耻,同时又担心言多有失,伤害了他的感情。
“学校里可有人调查过这件事?”他停了一下之后问道。
“调查过,先生,”我说。
“有什么发现?”
“确有其事——他们说。”
“那他又怎样解释他干的这样一种——一种——骇人听闻的丑事呢?”
他倚在靠背上坐着,双手紧抓住膝盖,一个个指节显得苍白。我把头扭向一边,眼睛看着热得发亮的水泥公路。我真巴不得是在白线的另一边,正朝回开,正驶向宁静的绿茵茵的校园。
“人们说那个男人既占有自己老婆又占有自己女儿,是不是?”
“是的,先生。”
“而且他是她们两个人的孩子的爸爸?”
“是的,先生。”
“不,不,不会!”
听起来他仿佛在经受极大的痛苦。我不安地看着他。怎么回事呢?我说了些什么呢?
“不会是那样!不会……”他说,话音里流露出某种恐怖情绪。
我看见那个男人从小屋旁边走了出来,太阳火辣辣地照射在他那新蓝布套衫上。他脚上穿着一双棕褐色的新鞋,不紧不慢地在发烫的土地上走动。他身材矮小,穿过院子的时候,显得对周围十分熟悉,即使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他也可以蛮有把握地像白天一样走动。他朝自己扇动着一条蓝色印花大手绢,走到两个妇女跟前,跟她们讲了几句话。然而她们阴沉沉地对待他,话也没怎么说,头几乎没有向他扭过来。
“就是那个人吗?”诺顿先生问道。
“是的,先生。我想是的。”
“下车!”他大声说。“我一定要跟他谈谈。”
一时间我动弹不得。他会跟特鲁布拉德,跟他的女人们说些什么呢?他会问些什么问题呢?我又惊又怕,怏怏不乐。他何必去管这些人呢!
“快!”
我下了车,把后面的车门打开。他从车子里爬了出来,连跑带颠地穿过马路到了院子里面,好似被我无法理解的紧迫感催促着。不一会儿,我突然看到那两个妇女转身没命地往屋后跑,动作笨拙,脚步沉重。我紧跟着诺顿先生,只见他在那男人和孩子身边站住了。他们不吭声了,脸色阴沉了下来,表情显得模糊、冷淡,眼神变得呆滞而难以捉摸。一双双眼睛都成了帷幔,他们就蜷缩在那后面等待,看他会说出些什么话来。我一看到这景象,就也缩到自己的帷幔后面去了,浑身直哆嗦。走近了,我就发现了在车子里没有看到的东西。这个男人好像是给人用雪橇打过似的,右颊上有一块伤痕,鲜红稀湿的,他不时地扇动手绢驱赶蚊虫。
“我,我——”诺顿先生结结巴巴地说,“我一定要跟你谈一谈!”
“好的,先生,”吉姆·特鲁布拉德说,丝毫不感诧异,等待他发问。
“真的你……我是说你干过?”
“先生,您是问……”特鲁布拉德问道。我把脸扭到了一边。
“你倒熬过来了,你是不是当真……”他脱口而出地问道。
“先生,您是问……”种田人反问道。他困惑得皱起了眉头。
“对不起,先生,”我解释说,“恐怕他不懂您的意思。”
他根本不理我,两眼死死盯住特鲁布拉德的脸,似乎觉察到了什么我看不到的信息。
“你干这种事,却安然无恙!”他叫喊起来,两只蓝眼射出幽光,直视那黑黝黝的脸上,像是又羡慕又气愤。特鲁布拉德无可奈何地朝我看。我忙把眼光避开。我并不比他更明白这位先生的用意。
“你目睹了一片混乱,却平安无事!”
“是的,先生!我感觉挺好啊。”
“真的吗?你内心没有感到极度不安,你没有感到要驱赶那令人难受的目光?”
“先生?”
“回答我!”
“我挺好,先生,”特鲁布拉德局促不安地说。“我的眼睛也还不错。肚子难受时,我吃上一点儿苏打就没事了。”
“不,不,不是讲这个!让我们到阴凉地方去谈,”他说着,激动地朝四下看了看,就拔腿向门廊下面的阴凉处走去。我们跟着走了过去。种田人把手搭在我肩膀上,但是我把它抖开了,我心里明白我没法向他作任何解释。我们进了门廊,坐在轻便折椅上,围成了半圆。我就坐在佃农和百万富翁之间。门廊周围的土地硬邦邦的,平时洗衣水就倒在这里,日子一久,就给冲刷得变成了白色。
“你现在生活得怎么样?”诺顿先生问道。“也许我能帮点什么。”
“我们日子过得还不坏,先生。在他们听说我们这儿出事之前,我再求,也没人肯帮忙。现在好多人感到新鲜,可肯出力帮忙啦。就连那些神气活现的学校里的人也肯帮忙了,只不过这当中有花招,要把我们统统撵出这个县,说路费之类由他们出,还答应给我们花一百美元安家。我们挺喜欢呆在这儿,我没有答应。后来,他们派来了一个人,也是个大人物,说我如果不走,他们就要叫白人来收拾我。我一听可气炸了,心里又直发慌。学校里的那些人和白人可抱得紧啦,我很怕。他们头一次来,我就琢磨,他们跟过去态度不一样啦。好些日子前,我上学校找几本书看看,想弄清楚几个管庄稼的问题,他们就不像现在这样。那时我还没有落到这步田地。现在他们肯帮忙,那是因为看到我弄得两个女人要同时生孩子啦。
“他们要撵我,说我干了见不得人的事。我知道是为了这个,可气坏了。是的,先生,我的的确确气坏了。我就去看了老板巴查南先生。我把事情跟他谈了,他就给我写了个条子,叫我带着去见司法官。我按他的话办了,上监狱把条子交给了司法官巴勃。他问我出了啥事。我就原原本本给他讲了。他又叫了些人来,叫我从头到尾再讲一遍。他们叫我把姑娘的事谈了好多遍。他们给我吃,给我喝,还给了我烟草。这事我觉得挺怪。我本来心里很怕,哪敢指望他们这样待我。啊,我猜在这个县里的黑人当中,数我占白人的时间多啦。末了,他们叫我不要发愁,他们会给学校去信,让我还呆在这儿。那些黑人大好佬们也就不管我了。这说明不管你黑人多神气,白人总有办法治你。白人护着我了,他们爱上我们这儿来,跟我们谈谈。有的白人还是大人物,是打州里有名的学堂来的。他们问我是怎么想的,问到我家里的人,问到我的孩子,我无论说啥,都统统给他们记到一个小本子上了。最好的是如今我的活儿多了,比过去不知多了多少……”
此刻他心甘情愿地讲着,还有点洋洋自得。没有丝毫的犹豫和羞愧。老人静静地听着,脸上露出了茫然的表情。细细的手指夹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
“现在光景好多了,”种田人说。“我一想到那阵子天那么冷,日子那么苦,我就直哆嗦。”
他咬了一块口嚼烟草。不知什么丁当一声撞在门廊上。我拣了起来,盯着它看了看,原来是用白铁皮冲压出来的一只硬实的红苹果。
“先生,那时天很冷,我们又没有怎么生火,只有木头,又没有煤。我到处想办法求人,没有人肯帮忙,我找不到活干,啥活都找不到。天冷极了。我们只好挤在一块儿睡觉;我,老太婆,还有姑娘。事情就是这样出的,先生。”
他清了清喉咙,眼睛发亮,声音念符咒般的低沉,仿佛这件事他已经讲了很多很多遍了。苍蝇和小虫在他的伤口处打转。
“事情就是这样的,”他说。“我睡在一边,老太婆睡在另一边,姑娘睡在当中。房间里黑洞洞的,黑得像呆在柏油桶里,小崽子们都挤在一起,睡在角落里的床上。我一定是最后一个上床,因为我还在琢磨第二天怎么弄点东西糊口。还想到了姑娘,想到一个围着她转的小伙子。我不喜欢这小子。老是想到他。我拿定主意叫他不要缠着我的姑娘。房间里漆黑漆黑,有个孩子在睡梦中呜咽地哭了起来。最后几根树枝烧得劈劈啪啪作响,一根根落到了炉底。肥肉的气味像油脂在冷糖浆盘里凝住了一样,在空气里也变冷,凝住了。我又想到了姑娘和那小伙子。我感觉到她的胳膊在我身边,同时听到老太婆在另一边哼哼地打着鼾。我在为这一家子人发愁,给他们吃什么呢?我想起我这姑娘像角落里的那些小崽子那么大的时候,她跟我真亲,比跟老太婆还要亲。我们这一家人在黑暗中一起呼吸。我眼睛一闭就看到他们了。他们现在的样子我清楚,那时候的模样我也同样记得。我在心里把他们一个一个打量过去。姑娘就像老太婆年轻的时候,就像我初次见到她的时候的样子,只是更加好看。你知道,我们这个民族越长越好看了……
“不管怎么说吧,我听他们在呼吸,我没有睡着,但那呼吸的声音叫我瞌睡。不一会儿,我听到姑娘在睡梦里轻轻地、软绵绵地叫唤‘爹’,我朝她望了望,看她是不是还醒着。可是我只能闻到她的气味,我伸手去摸她的时候只能感觉到她呼在我手上的气息。她的声音那么轻,我有没有听见也拿不准。所以我就躺在那儿听着。仿佛我听到了夜鸱的叫声,我心里就在说:走开,要不找到老威尔我们就抽他3。过了一会儿,我听到学校里的钟冷清地敲了四下。
“后来我开始想到老远以前的事儿了。我想到我离开了农场,住到牟比尔,想到了跟我相好的一个姑娘。那时候我还年轻,和跟前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差不多。我们住在河边一幢两层楼的房子里。夏天,我们总是躺在床上聊天。她睡着了,我总还是醒着,看着从河上照进来的灯光,听着来往小船开动的声音。小船上常常有乐师。有时候,当小船向我们开来时,我就把她叫醒,让她听听船上传来的音乐。我总是躺在床上,四周静悄悄的,我可以听到打老远老远的地方传来的音乐,就好像抓鹌鹑一样。天黑了,你听到老鹌鹑鸣叫,想把一窝雏儿叫拢。他慢慢向你走了过来,叫得很轻,他知道你带枪躲在附近。可是他总还是得把他们叫叫拢,所以他还是一直走过来。老鹌鹑真像个好人,该做啥他就做啥。
“啊,那船上的声音听起来就是这个样,打老远的地方慢慢过来了。开头在你快要睡着的时候,声音来了,好像有人举着一只锃亮的铁镐对着你慢悠悠地打过来。你眼看那镐尖直对着你,慢虽慢,可你又没法躲;只是等到镐落到身上,你才发现那根本不是铁镐,而是老远有人把各种颜色的小玻璃瓶摔破了。可是那声音还是不停地冲着你过来。稍停,声音近了。这一刻你好像站在二楼窗口,张眼一看,只见下面有一车西瓜。在一堆有条纹的绿皮西瓜上面有一只新鲜多汁的西瓜剖开了,散放在各处,清凉,蜜甜,好像召唤你去吃。你可以看到鲜红的瓜瓤,又熟汁水又多,就连黑油油的瓜子你都看得见。同时你又听到汽船侧轮打水的声音,听起来好像不愿把人吵醒似的。我和那姑娘躺在床上,感到跟阔佬似的,船上伙计们演奏的音乐像上等桃子酒一样甜滋滋的。不一会儿,船走过去了,窗上的灯光不见了,音乐也跟着消失了。这就像在一条两旁种树的巷子里看到一个头戴宽边草帽,身穿红色衫裙的姑娘打身边走过一样,她丰满,娇嫩,悠悠地扭动着屁股,因为她知道你在注视她,你也知道她心里明白。你就站在那儿盯着看,后来你只能看到她的红帽顶了,再过一会儿连帽顶也看不见了,你知道她打那边下了山——我遇到过这样一个姑娘。那时候我耳朵里光响着这个牟比尔姑娘的话音——她叫玛格丽特——她躺在我身旁吸气,兴许就在那一刻,她会问:‘老爹,你还没有睡着吗?’我‘唔’了一声又睡着了——先生们,”吉姆·特鲁布拉德说,“我喜欢回忆呆在牟比尔的那些日子。
“咳,也就是在这么个情况下,我听到马蒂·卢在叫‘爹’,听那声音,我心里嘀咕着,她一定是梦到什么人啦。会不会是梦到那个小子啦,我心里很火。我听她咕哝了一会儿,看她会不会把他名字叫出来。她没有叫。我记得有人说你要是把说梦话的人的手放进温水,他什么都会说出来,可是屋里的水太凉啦。反正我也不想干这件事。我感到她翻了个身,往我这边慢慢紧挨了过来,一条胳膊搂住了我露在被子外面的、冷冰冰的脖子。这当儿我心里晓得她成人了。她说了些我听不懂的话,像是个女人在卖弄风骚,讨好男人。我就知道她是个大人了。我真想知道这种事已经有过多少次了。会不会是给那个杀千刀的小子逗的呢?我把她柔软的胳膊推开,这并没有把她弄醒;我叫她,也没有把她叫醒。后来我就翻了个身,把身子挪挪开。可是床上地方太小,我还是感觉得到她身子靠着我,往我身边贴过来。后来我就迷迷糊糊,兴许是做了一场梦。我得把这个梦讲给你们听听。”
我瞥了诺顿先生一眼,随即站了起来,满以为这是个离开的好时机,不料他全神贯注地听特鲁布拉德讲话,根本没有看到我站起身。我只好又坐了下来,暗中咒骂这个种田人和他的梦一起见鬼去吧!
“我记不周全了,光记得我想弄点肥肉,上城里找白人,他们叫我去找布罗德纳克斯先生,说他会给我。啊,他住在一个小山上,我得上山去找他。那座山好像成了世界上最高的山,我越爬,布罗德纳克斯先生的家好像就越远。末了,我总算爬到了顶,累极了,又赶忙找他这个人,我就打前门进去了。我明知道这样做不对,但我没有法子。走到里面,就进了个大房间,到处是点着的蜡烛,家具锃亮,墙上挂着画,地板上还铺着软乎乎的东西。可是一个人影也看不见。我就叫起他的名字来。可是没有人来,也没有人应。我看到一扇门,就穿过那扇门,进了一个宽敞雪白的卧室,就像小时候跟我妈在公馆里看到的一个样。房间里什么都是白的。我站在那儿,心里知道自己不该进去,可是不知怎么搞的却已经进去了。原来那是个女人的房间,所以我想跑出去。可我找不到门。我能闻到四下里女人的气味,而且越来越浓。后来在一个角落里,我找了半天,发现了一只落地大座钟。我听它敲了几声,玻璃门就开了,里面走出一位白人贵妇。她只穿了一件柔软的白绸子睡衣。她两只眼睛直瞪着我。我不知道怎么办是好。我想跑掉,可是我只看到钟上的门,可她又站在那儿——反正我走不了。那一阵,钟响个不停,而且越响越快。我想说点什么,可又说不出来。接着她大声叫喊了起来。我想那刻我耳朵许是聋了,我看她嘴巴在动,却听不到声音。可是我又可以听到钟的闹声。我想跟她说个明白,说我是来找布罗德纳克斯先生的,可是她又不听。而且她冲着我跑了过来,两只手搂住我的脖子紧紧抱住不放,不让我钻到钟里面去。说真的,我不晓得怎么办。我想跟她说话,我想跑开。可是她紧紧地把我抱住,我怕接触她,因为她是白人。我怕得要命,一下就把她掼到了床上,好甩开她,哪晓得那床软绵绵的,那个女人陷进去就不见了,陷得那么深。简直快把我们两个人闷死了。忽然嗖的一声,床上飞出了一群小白鹅,有人说在地上挖宝就会看到这种景象。天哪,白鹅刚刚飞走,我就听到门打开了,只听见布罗德纳克斯先生说:‘都是黑鬼,让他们搞吧!’”
他怎么能把这事跟白人讲呢?他明知道白人听了都会说黑人全干得出这种事的。我低头看着地板,眼前一片模糊,红殷殷的,心里感到痛苦。
“一不做,二不休——虽然我感到不对头。后来我挣脱了那个女人,径直向钟跑了过去。开头我打不开门,因为那门上有一团像钢丝绒一样的东西。可是我总算把门打开了,钻了进去。里面又热又黑。我往上进了一个黑洞洞的隧道,一直走到像学校里的那个发电厂,老是在作响发热的机器附近。里面热极了,像是房子着了火。我拔脚就跑,想逃出去。我跑啊跑啊,按理我该累了,可我越跑越觉得轻松。我跑得像飞,飞啊,飘啊,就在市镇的上空飘动,可是我还是在隧道里面。远远的前上方,我看到一点亮光,像坟场上的磷火,越来越亮。我心里知道我得赶上去,要不就不成了。不一会儿我赶上了。哪知道它像一个特大的电灯泡在我眼前爆掉了,把我上上下下都烫伤了。可是又不是烫伤。我好像掉到一个湖里了。湖面上水滚烫,湖底下却是一股股冻得人发僵的冷流。忽然间,事儿完结了,我跑了出来,一看是大白天,挺阴凉,感到一身轻松。
“我醒来之后打算把这个怪梦告诉我老伴。已经是早上,天快亮了。我两眼直盯着马蒂·卢的脸。她抽疯似的暗淡一边打我、抓我,一边哭,全身哆嗦着,抽搐着。我惊得动也不敢动。她边哭边叫:‘爹,爹,爹啊。’忽然我想起了我老伴。她就在我们身边打鼾。我不敢动,我估摸着一动就是造孽,不动兴许就算不上罪过了,因为这个事是我睡着的时候发生的——虽然有时候有的男人一看到打小辫子的姑娘就以为找到了个妓女——这你们都晓得的吧?不管怎么说吧,我心里清楚:不把身子移开,老太婆会看到我,我可不愿出现这个局面,因为那比造孽还要糟糕。我轻轻地对马蒂·卢说话,劝她安静下来。同时盘算着怎么样既不造孽又能从这种困境里摆脱出来。我差一点儿把她闷死。
“不过一个男人到了这种地步,就没有法子了,就由不得他了。我拼死想把身子挪开,但是我得一动不动地挪开。我飞也似的暗淡进去,可得一步一步走出来。我得一动不动地移开。我一直在想,想多了我就明白过来了;我的处境向来就是这个样,我的生活差不多一直是这个样。我想来想去,觉得只有一个出路:那就是动一动刀。可是我身边又没有刀,而且,如果你看到过秋天阉小公猪的情景,你就明白,为了不作孽挨这一刀代价实在太高了。什么事都涌上了心头,七上八下直翻腾,像是在打架。想想我这个进退两难的处境,我倒反而横下心了。
“情况本来就够糟了,马蒂·卢又按捺不住了。她自己动了起来。开头她想把我推开,我把她按住,这样我就可以不造孽了。后来我慢慢地移开,‘嘘嘘’了两声叫她安静不作声,不要把她妈妈弄醒。这时她一把搂住了我,搂得很紧。原来她并不要我离开。老天在上,说句良心话,我发现自己也不想挪开身子。我当时的感觉——尽管我从那时起一直感到难受——就跟伯明翰的那个家伙一样。他把自己关在房子里,冲警察开枪,最后他们放火烧房子,把他烧死了。我摸不准该怎么办。我们越是扭动,想要分开,越是想呆在一起。于是我就像那个家伙一样,呆着不动了,我得顶到最后。那家伙可能是死了,不过他死之前,一定是心满意足了。我知道我刚经历的事从来没有过,简直没法说。就好像一个爱喝酒的人喝醉了酒,像一个真正圣洁虔诚的妇女被挑逗得一下把衣服脱个精光,或者像一个赌徒输了还要拼命再赌。你被吸住了,即便你想撒手也办不到。”
“诺顿先生,”我憋得结结巴巴地说,“我们该回学校了,先生,否则你就来不及约定的会了。”
他连看也不看我,说了声“得了”,厌烦地挥了挥手。
特鲁布拉德似乎对着我暗笑,看了看那白人又看了看我,又继续讲了下去。
“我忽听得凯特大喊了一声,可是我松不了手。她那喊声听了真叫你寒心,好像一个做妈妈的眼看一群野马践踏着她的小宝宝,而她又不能过去救他。凯特的头发竖起来了,像是见到了鬼。她身上的睡衣领口松开了,颈子上的青筋快要暴出来了。那双眼睛,天呀,那双眼睛。我还跟马蒂·卢躺在那木床上,眼睛看着凯特。我虚得动也动不了。她一面叫喊,一面顺手抓住一件东西就扔过来。有的打偏了,有的正好打在我身上。大东西小东西都有。不知什么冷冰冰臭烘烘的东西一记打在我头上,弄得我身上湿漉漉的。又不知什么呼隆隆一声炮弹似的暗淡打在墙上,我连忙把头捂起来。凯特跟疯婆子一样,不晓得在说些什么。
“‘等一等,凯特,’我叫着说。‘别扔了!’
“后来我听她住手了,跑到了房间那一头。我扭头一看,天哪,她去拿我的双管猎枪了。
“她嘴里喷着唾沫,一面推扳机,一面迸出句话来。
“‘爬起来!起来!’
“‘嗳,不能啊,凯特!’我说。
“‘该死的,你的灵魂该下地狱!起来,别趴在我孩子身上!’
“‘可是,凯特,孩子妈,你听着……’
“‘不要啰嗦,爬起来!’
“‘把那玩意儿放下吧,凯特。’
“‘不放下,起来。’
“‘那里面装着大号铅弹,孩子妈,大号铅弹!’
“‘是装了弹!’
“‘我说,把枪放下。’
“‘我要把你崩了,让你的灵魂进地狱。’
“‘你会打到马蒂·卢的。’
“‘不打马蒂·卢,就打你。’
“‘那铅弹会散开的,凯特,马蒂·卢要紧!’
她走了过来,对着我瞄准。
“‘我警告过你,吉姆……’
“‘凯特,是做了个梦,你听我说吧……’
“‘该你听我说——从那里起来。’
“她把枪一转,我闭上了眼睛。可是没有崩我的爆炸和闪光,倒听到马蒂·卢在我耳朵旁边尖叫:
“‘妈妈,呜呜呜呜,妈妈!’
“那当儿,我一骨碌滚开了,凯特一时下不了手。她看看枪又看看我们,像发寒热似的暗淡抖了一阵。她突然把枪往地上一丢,刷的一声快得像只猫,扭头一把抓住炉子上的什么东西,随手就往我身上摔了过来,像是一把尖锹打在我腰眼上。我一下子气都透不过来了。她不停地摔,不停地骂。
“我抬头一看,啊呀,她手里拿着一只烙铁。
“我大声喊了起来:‘不要流血,凯特,不要伤人流血啊!’
“‘你这只贱狗,’她说。‘流血总比下流好!’
“‘不能啊,凯特,事情并不是你看到的这个样!不要因为梦中的罪孽又造孽流血啊!’
“‘住口,黑鬼。下流坯!’
“我觉得跟她讲道理是白费劲了。我就打定主意随她拿我怎么办。我只好接受惩罚,没有别的法子了。我对自己说,吃点苦头兴许更好。说不定我就该让凯特打。我没有罪过,可是她认为我有罪。我不愿意她打我,但是她以为非打我不可。我想爬起来,可是我虚得动弹不了。
“我像小孩子冬天把嘴唇粘在冰冻的水泵把手上似的,愣在那里动也动不了。我像只给黄蜂叮得半死的鸟——但是还活着,而且眼睁睁地看着黄蜂把自己叮死。
“这使我似乎躲在脑袋里,缩在眼睛后面暗暗地瞧着,就像在暴风雨中躲到了挡风墙的背后似的。我往外一望,只见凯特向我冲了过来,后面还拖着样什么东西。我想看看清楚,了解个究竟。我看见她的外衫被炉子刮了一下,露出了手,紧紧攥着一样东西。我猜想是个木柄。可是她拿木柄干啥呢?我看到她正冲着我过来,显得挺高大。她像男人抡十磅雪橇一样挥着手臂。我看见她指节擦伤了还在流血,我看见那木柄勾住了她的外衫,把外衫掀了起来,这样我就看到了她露出的大腿。我看见她皮肤冻得乌青发紫。我看见她弯腰又直起,我听到她嘴里还在哼哼。我看见她不停地挥舞着,我闻到她身上一股汗臭。我看清楚了那发亮的木柄的形状,闹明白了她在用什么家伙敲打我。天哪!这一回我看见被子给钩住了,挑得老高,掉到了地上。跟着我看到一把斧头露了出来,明晃晃的,因为我几天前刚刚磨过。我蜷缩着身子好像又躲到挡风墙的背后去了。我喊道:
“‘不能啊,凯特——天哪,凯特,不能啊!’”
他的声音突然变得刺耳了,我不由得一惊,抬起了头。特鲁布拉德眼睛呆滞,直愣愣地盯着诺顿先生,似乎要把他看透,几个孩子像是做了错事,停止了游戏,朝着他们的爸爸看。
“求她一点用也没有,还不如去求能调头的火车头。”他接着说,“我看着那斧头下来了,忽闪一亮。我看见凯特凶相毕露,我端起了肩膀,硬着头皮等着——好像苦苦地等了几万年。我好像等了很久,以往的一桩桩过错都记了起来。我睁开眼睛,又闭起,闭了又睁。我看到斧头正往下落,快得像一头六英尺长的公牛噗地倒在地上。在等的那一阵子,我的心都揪起来了,像泡在凉水里。我看见了,天哪,我是看见斧头下来了。我把头一偏,不偏不行啊。不偏就给凯特完全砍中了。我动了一下。我本来不想动,可我还是把头偏了一下。除了耶稣基督,谁都要闪开的。我只觉得半边脸被砍掉了。像是一块热铅打到了脸上,真烫极了,可是并没有把我烧伤,只是使我麻木了。我躺在地上,心里却像被打断了脊梁骨的狗一样兜着圈子奔跑,后来又夹起了尾巴,周身里外都麻木了。我感到脸上的皮都没有了,骨头露出来了。我虽然感到疼痛、麻木,可我更感到轻松。这事我弄不懂,但我说的是实话。为了想多得到一点宽慰,我仿佛打挡风墙后面钻了出来,直向手提斧头的凯特奔去,我睁开了眼睛等她再砍。这都是真话。我要她再砍,我等她砍。我看她眼睛朝下瞪着我,一下抡起了斧头。举过了头,我马上憋住气,可是突然斧头停在半空中不动了,像是天花板里钻出一个人一把把它抓住了。我只见她脸一抽,斧头就往下落了,这次却是落在她的背后,掉在地下。凯特这时候呕吐起来了。我又阖上眼睛等着。我听到她呜咽着,跌跌撞撞地出了门,从门廊上摔到了院子里。她还在呕吐,好像五脏六腑都要倒出来了。我再往下一看,马蒂·卢四周都是鲜血。那是我的血,我脸上流的血,我得起来,我慢慢爬起来,踉踉跄跄地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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