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知识与爱情 [book_author]黑塞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45685 [book_dec]这本书是黑塞经过青年时期的摸索与成年之后的自我追寻之后所创造的杰作。此文笔法优美抒情,情爱清新动人,通过追求完全相反的两个人的经历描述了潜藏在人类心中的两个灵魂——知识与爱互相抗争与吸引的过程。 [book_img]Z_10421.jpg [book_title]黑塞的生平和《知识与爱情》 1877年7月2日黑塞出生于德国南部席瓦本地方的小镇卡尔夫,父母都信仰虔诚,他是次子。席瓦本地方曾产生过伟大的剧作家席勒,以童话闻名的赫夫,与以诗人扬名天下的赫尔达林和梅里克。这个文人辈出的地方,自古以来政治较为落后,但在文学、哲学以及神学的精神领域中却出现了许多杰出的人物。 父亲约翰涅斯·黑塞是巴鲁特地区的俄裔德人,和母亲的祖父赫尔曼·肯德尔特一样,青年时代参加瑞士的传道团前往印度传道,后因健康欠佳而回国,担任肯德尔特的助手,从事宗教书籍的出版。不久,和肯德尔特的女儿,当时是未亡人的玛丽结婚。母亲是法裔瑞士人,具有音乐才华,感受力敏锐。父亲聪明而善良,给人求道者的孤独感觉。继承父母血统的黑塞,幼小时即对音乐感兴趣,后来也追求宗教思想,不仅对希腊、拉丁的思想,甚至对印度、中国的智慧,以及日本的禅产生浓厚的兴趣,可以说其来有自。 4岁时由于父亲工作的关系,迁居到瑞士的巴塞尔市。在巴塞尔,家的后面就是广袤的原野,在接近大自然,和动物、植物交朋友的同时,也帮助他培养丰富的想象力。未来的诗人——黑塞早在这样的环境中打好了根基。1886年,一家人再度回到德国的卡尔夫。黑塞9岁时进入拉丁语学校就读。 想要继承父亲的圣职,成为优秀的牧师,就必须参加每年夏天在威尔丁堡州举行的州试。为突破这个难关,黑塞被送到第一流的杜宾根拉丁语学校。通过州试的人允许到有传统的墨尔布隆神学预备学校求学,而且能以公费资格进入大学,并保证日后可以终身担任牧师这项圣职。 1891年7月,黑塞14岁,果然通过了州试,9月进入墨尔布隆神学预备学校,开始过寄宿生的生活。这在《在轮下》(心灵的归宿)中有详细的叙述。入学后不久,他受到自己“内部刮起的暴风”所袭击,逃出宿舍,结果当然是告别了神学校。这是因为他产生了“除了做诗人之外,别的什么也不做”的强烈欲望。 黑塞对青春的困惑与流浪于焉开始。在神学预备学校之后,转读高级中学,然后又遭禁闭和退学,于是又到商店当学徒,在机械工厂见习,有4年多的时间辗转更换工作,但不论做任何事都不顺利。虽然如此,他没有放弃学习。现在且让黑塞本人来说吧: “自从学校生活不顺利的15岁开始,我就积极自我进修和修养。在父亲家里有祖父的大量藏书是我的幸福,也是我的喜悦。那是放置很多古书的房间,其中有18世纪的德国文学与哲学。从16岁到20岁之间,在大量的稿纸上我写了很多初期的习作,在这几年的时间内,看完泰半的世界文学,也耐心学习艺术史、语言、哲学等。借此弥补正常的研究,就收获而言,与一般常人相较,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我的小传》) 1895年秋天,黑塞辞去机械工的工作,到大学城杜宾根的赫肯豪书店当见习生。在这里一面承受孤独与失意,一面努力读书和写诗,这样过了3年的岁月。22岁时,自费出版第一本诗集《浪漫之歌》。当然没有得到任何回响。接着出版散文集《午夜后的一小时》,共印了600本,但一年之内只卖出了53本。可是最了解诗人的还是诗人,利鲁克立刻注意到这本散文集的年轻作者,并写书评推荐。 那年秋天,他转到巴塞尔的莱席书店任职,两年后就在这家书店出版诗文集《赫尔曼·洛雪尔——青春时代》。然后到意大利旅行,接触古老的艺术和文化,开始对现代社会采取批评的态度。1902年,他能在“新进德国抒情诗人”的系列中出版《诗集》。全得归功于诗人卡尔·布塞的美意。在这本《诗集》里包括了著名的《雾中之歌》。他准备将这本值得纪念的《诗集》献给母亲,然而在出版之前母亲却去世了。 1904年,黑塞所说的“文学上的第一个成功”终于来临。他的第一部长篇《乡愁》由柏林费舍书店出版,使他一举成名。这本小说以新鲜的文体和生活感情,生动地描写大自然,激起很大的反响。黑塞和前年在意大利旅行时认识的巴塞尔著名数学家的女儿,擅长钢琴的玛莉亚·佩诺利结婚,迁居到波登湖畔的小渔村凯恩赫芬。 这样在“安稳和愉快中度过好长一段时间”的湖畔生活,创作出为教育的压力而痛苦的悲剧长篇《在轮下》和《美丽的青春》,以及追求人类幸福真谛的长篇《生命之歌》等重要作品,此外也写出中短篇集《此岸》等佳作,可是,与生俱来的流浪性格与婚姻生活产生的困扰,使他想再度去旅行。 从1911年夏天开始的旅行,目的地不是当初计划的向往之地印度,而是去马来半岛、苏门答腊、锡兰等亚洲殖民地。在这些地方当然不可能有古代印度的精神。失望之余在年底回来后,移居到瑞士首都伯恩郊外,开始撰写长篇《艺术家的命运》。描写比自己大9岁,而且有精神病的妻子玛莉亚的婚姻生活。 1923年,他取得瑞士国籍,同时和玛莉亚夫人正式宣告仳离,翌年1月和瑞士女作家的女儿露蒂·布恩卡结婚,这次的婚姻也没有维持多久,3年后宣告结束。然后在1931年和奥地利美术史研究家妮侬·杜鲁宾结婚,同时接受朋友好意提供的蒙达纽拉郊外的住宅,迁居到该地。这个新居被称为黑塞之家,妮侬夫人在以后三十多年里和丈夫共同生活,彻底扮演着“支撑者”的角色。 1932年,德国国内已由希特勒建立起政权,开始所谓纳粹的暴力政治。这个暴力也影响到黑塞的著作。他被视为“不受欢迎的作家”受到德国出版界的排斥,他的生活逐渐陷入艰苦之境。这段时间内,给予他帮助的就是继承柏林费舍书店的贝塔·兹尔堪普。 这个时期,在鲁加诺湖畔的蒙达纽拉山庄的庭园和果园里,可以看到黑塞大清早就戴着草帽整理庭园的草木,或清扫落叶枯枝。黑塞将这些工作视为对神的奉献,是以司祭的心从事这项工作的,可是,他的妻子却戏称他是“烧炭的人”。在这个山庄里,除了黑塞夫妇之外,最重要的家人是一只聪颖的猫,主人称它为“豪杰”,疼爱有加。猫的孤独可能对黑塞的心产生莫大的影响。 不过,他并不是独善其身地在野蛮和破坏、杀害等满布血腥的纳粹政治下的黑暗时代过着隐居生活。实际上,他就像“人类的园丁”,在这孤独的山庄生活中,把对混沌现世的强烈批判,以及对精神乐园的向往都表达在巨著《玻璃珠游戏》中。这部小说费时十余年,直到1942年4月才告完成,翌年,在瑞士出版前后二卷。他的挚友汤玛斯·曼,看过这本书以后,对和他正在执笔的《浮士德博士》在内容上有共同点感到十分惊讶。 他很早就热爱歌德的《威廉的修学时代》,对德国浪漫派诺巴里斯的《蓝花》、霍夫曼的《黄金壶》,以及艾新道夫的诗与小说等特别亲近。非常注重传统的黑塞,有段时期被看成是新浪漫主义派不是没有理由的,可是想到他本来是从拥护一个人格和个人出发,从各个角度去探讨人性与批判时代,因此更应该把他看成是写实主义作家。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黑塞获得歌德奖及诺贝尔文学奖(均在1946年),又在1950年荣膺拉蓓奖,他杰出的文学业绩获得无上的光荣,又接到世界各国读者的来信,也勤快地回信。1962年8月9日夜晚,以超过歌德的85岁高龄“如睡眠般”地辞世。死因是脑溢血。 诚心诚意扶持这位诗人,死后将其著作与遗物收集整理,捐给西德纳卡国立西勒博物馆的妮侬夫人,1966年9月22日因心脏病去世,享年71岁。 知识与爱情 《知识与爱情》(Narzi B und Goldmund那齐士与戈特孟)发表于1930年,除了《玻璃珠游戏》(1943)之外,此书是黑塞最长的一部作品,也是可称为黑塞的“浮士德”的杰作。《乡愁》与《漂泊的灵魂》是青少年时期摸索与苦恼的自我告白;《彷徨少年时》《流浪者之歌》与《荒原狼》是40岁之后内在自我追寻的记录;而本书《知识与爱情》则是将这些作品再度熔于一炉之后所铸造出来的杰作。 浮士德高喊道:“两个灵魂蕴藏在我的心中。”这两个灵魂就是人类最基本的欲求——知与爱。“那齐士与戈特孟”即以清新、精彩与动人之情爱,描述知与爱互相抗争,互相吸引的过程。因此原文,《那齐士与戈特孟》这个题目,似可以《知识与爱情》称之。那齐士如修道院院长一般,是奉献于神的学者,生活于知识中的人物。反之,戈特孟则系流浪之后以雕刻家终其余生,是个奉献于美的艺术家,生活于爱的人物。在希腊神话中,那齐士是钟情于水中自我形象以致气绝的美少年,并且变幻成诸神根据其名而命名的水仙花。自此之后,一言及那齐士,那齐士便成为自己容貌所魅惑之男人的代名词。这本小说中的那齐士是个美少年,但非因容貌而自傲,乃因精神而自得。对于把自己奉献给精神的此一天职有着不可动摇的自信。在这一点上,他也许就是那齐士。但他极富自制力与反省力,就这一点而言,他就不是那位那齐士了。这位那齐士是瞪视着精神过其一生的黑塞化身。 戈特孟直译则为“金口”。在天主教中有位神父用过此名。克利索斯托姆斯(Chrysostomus希腊语为“金口”,与个特孟同义,死于公元407年)曾以雄辩鼓动听众,所以人们才这样称呼他。但这位克利索斯托姆斯是个严格的禁欲理想主义者,而非这本小说中的戈特孟,倒较相近于那齐士。重官能之乐的戈特孟有时在自己的内心中也听见克利索斯托姆斯的声音,他不是单纯的唐璜。他不断追求的是记忆之母——母亲的原型,不过他也是一位极为可惊的恋爱高手。李瑟、丽娣雅、尤丽安、李斯佩、雷娜、勒百嘉、安克纳等多彩多姿的恋爱变奏曲不断在演奏,这也是黑塞的化身。 这部作品是以中世纪末期为舞台,正如黑塞传记作者胡哥·巴尔所说,此书作者是在寻求“超越时间与现象的国度”。作者逃离现世的混浊与骚乱,而在美丽的象征世界中演奏知与爱的乐曲。因而在那时代并不需要回归到玛丽亚布伦的天主教修道院。玛丽亚布伦当然是指德国南部的莫尔布伦修道院。这修道院离黑塞家乡不远,黑塞曾就读于此,甚至还从这儿逃了出来。对黑塞来说,这是个难以忘怀的地方。就读莫尔布伦修道院一事,黑塞曾记载于《漂泊的灵魂》中。这修道院颇类似中世纪建筑,它的内外景致,也在《漂泊的灵魂》中曾有过详细描述。那齐士这位瘦削苍白的冥想青年,一面读着书一面在石造回廊中漫步。故事开始所描写的栗子树立于门前,曾数度改种过。总之,这本小说是与时空无关的象征性作品。 美少年戈特孟由于父亲的敦促,为了做一位归属于精神的人而进入修道院。年轻的师长那齐士说,戈特孟不是一个可以奉献给精神的人,而是一个可以奉献给艺术的人;他没有继承善于分辨事理的父亲血统,却接受了热情的母亲血统;他命中注定要归回到母亲之路。最后戈特孟只好放弃过知识生活,以便过爱的生活,于是他告别可敬的老师,也是朋友的那齐士,迈上爱欲与流浪之途。对曾经受那齐士启示的戈特孟来说,这是寻求如何完成自我的浪游。某处教堂所见的玛丽亚雕像,把灵感之光投入了他的心底深处。于是,他去探访圣母像的雕塑者倪克劳,并且做了他的弟子。 戈特孟在倪克劳的工作场,度过一生中最明朗快乐的生活。但是,他自始至终都想做一个艺术家,他不愿终老于制作艺术品的工匠位上。他不断思索着艺术本质的内涵。这一段是黑塞艺术论的最精彩最深刻的地方之一,也是黑塞艺术观的精华。他知道,变幻无常的人间生活,会留下一些永恒之物,灵魂的此一要求就是迈向艺术的最根本冲动。不过,若奉献于永恒之神与真理的精神。缺乏血液循环的生命,那就不能算是他所期望的崇高艺术了。血液与精神、本能的夏娃与神圣的玛丽亚、官能与理念、肉与灵、女与男,这种对立的调和取统一,必会产生出真正的艺术。他所雕刻的约翰,意外地浮现出那齐士的面貌。重知的那齐士,借重爱者的戈特孟之手显露出来。戈特孟内心期望制作的下一个形象是人类之母夏娃的形象。但他尚未成熟到足以制作夏娃的像。他不愿过平凡的生活,也受不了做职业艺术家。停滞、自我满足与安居乐业,是违反他本性的。 戈特孟不顾倪克劳及其女李斯佩一再的反对,毅然迈上流浪之途。他踏进鼠疫肆虐的地区,深切体悟到死亡、无常与人类的丑陋。之后,他爱上雷娜与勒百嘉这两个女人,想去雕塑她们沉痛的表情,为此冲动所驱,他再度回到倪克劳的工作场。但倪克劳已逝世,李斯佩也已经憔悴、衰弱。失望之余,他准备别离钦慕自己的残疾少女玛莉,再度去流浪。但却跟镇上邂逅的总督情妇安克纳堕入爱欲的陶醉中。她使戈特孟宣言结束自己的爱之游历。她是他所爱过的女人中最漂亮的女性。然而不幸他却被总督逮捕,关入地牢,将被处绞刑。在一夜生死交战的苦闷之后,出现在他眼前的竟是修道院院长那齐士。知与爱已经处于应该结合的命运中。两人结合已在戈特孟的漫长游历中有了充分的准备。两人不断在互相寻求。他们是寻求完全相反事物的两个人,然而也是互相憧憬的朋友。戈特孟因那齐士的深邃知性,被迫自我觉醒;沉潜于神跟理性中的那齐士,也从戈特孟身上获知了爱的必要性与爱的本质。因戈特孟,那齐士的心才能不趋于干枯,留下了获神恩的地方。崇高仁慈的修道院院长同情这位神情憔悴的老友。戈特孟终以俗家修道者的身份为修道院从事雕刻工作。精神与感觉、知与爱、艺术家与哲学家,在无限的对谈中互相对立、互相启发、互相补足、互相慰藉。很少有一件事物像这友情的告白如此美丽与动人的。 远离污秽与血迹而沉潜于哲学跟敬神中的那齐士,看见光明与神恩潜藏在生活于污秽、血迹、官能与世俗的流浪汉身上。这位烦恼之子不停地思慕着母亲,终于依偎在母亲的胸前。为他指出这条道路的那齐士,遂不觉深为这思母之情所感动。 知与爱在这两人的友谊中互相融合,奏出了无上美妙崇高的谐和音谱。知与爱这两种原理的抗争与调和,是每一个人经常需要重新去体验的永恒课题,就像海涅说每个人都应该写他自己的浮士德一样。《那齐士与戈特孟》是最美丽的浮士德变奏曲之一。 本书是译者所译黑塞小说的第七部,也是其中最长的一部,共花了一个学期的课余时间才译成。以往虽然译过不少文学作品,但篇幅都不及本书多,使我有勇气译18万言的长篇,一则是我在德国老友汪采雍博士的鼓励,并特地邮赠1970年8月Fischer Bucherei版的德文原书,二则是志文出版社负责人张清吉先生的催促,以及帮助校阅与修饰译稿的朋友,才能使本书呈献给读者,这三位先生都是我该由衷感谢的。黑氏原书文字,读来有如行云流水,虽然比起托玛斯·曼的作品稍微通俗,但也有其难处,是以若有谬误之处,尚祈先进学者不吝指教是幸。 宣诚 于台湾 [book_title]第一章 圣母泉(Mariabronn)修道院入口,圆拱门前并列着成对的小圆柱,近路旁耸峙着一株栗树,是从前一个罗马朝圣者种的。这株粗壮的栗树干洋溢着高贵的气质:圆圆的树顶优美地耸峙在路旁,绿叶盎然广阔地横亘在碧蓝的晴空,时当春天,大地一片青绿时,修道院的胡桃树都长满了红色的嫩叶,只有这株栗树依然需要好久才悄悄萌发出芽。直到春夏之交,它才从叶簇里开出不同颜色的淡青而有光泽的花朵,这花有股令人郁闷的酸涩气味。然后在10月里水果与葡萄都已收成时,这树上长刺的栗子也被秋风吹着而从黄树顶落下。栗子并不是每年都成熟的,因为修道院那位出生在意大利邻近的副院长格力高会叫小沙弥们把它打下来,供他放在房间的炉火中烘烤。这株美丽树木顶梢,以其充满异国情调的优美姿态,点缀在修道院入口的上空,宛如一个多愁善感而带点寒栗的异乡客,神秘地与入口的那一对细长的,由砂石嵌成的小圆柱以及窗上拱形的石饰、飞檐、廊柱互相调和,深受意大利人和拉丁人的喜爱,并且为本地人所刮目相看。 在这株来自异国的树下,已经有好几代修道院的学生来而复去了。他们臂下夹着写字的石板,一面行走,一面嬉闹谈笑着,并且随着季节的变换,有时赤脚,有时穿鞋。有时他们嘴里也会衔着一朵花,或者咬着栗子,或者在手里拿个雪球。这些小修士每隔两年便会换上一批新鲜的脸孔,但大多数都是相似的金发与鬈发。有些留在这里成见习修士,然后变成修士,褐发已剪,披上僧服和法衣,开始了长久读书、教导少年的生涯,直到老死。其他的人则在毕业完成后,由他们的父母接回去,不是去骑士城,就是从事工商,在社会上浮沉,间或回到修道院里看看,送他们的小儿子来就学,然后微笑与沉思地仰望那株栗树,不胜感慨地又转回家去。在修道院的小房间与大厅里,在又黑又圆的拱形窗与红石砌成的粗大双柱之间,是生活、教育、学问、管理与统治的地方,各式各样的艺术与科学在这里为他们所研习,一代复一代;传授神道与世俗的知识,启发光明与黑暗。有人在此从事书籍的撰写、注释,有系统地搜集古书经籍,为经书设计插图,教育民间信仰神,且以微笑迎接人民的信仰。这里是发展笃信、笃学、纯朴、狡猾、福音的智慧、希腊人的智慧、正统的法术与妖术之处,也是隐道与忏悔的所在,一如其他社交场合,所以修道院长的人品与时代潮流的趋势,对于这里的生活方式具有支配的优势。当时这个修道院正因为有好些恶魔似的祈祷师来访而出名;这里还有最优美的音乐,有治疗疾病颇奏奇效的神父,有梭子鱼汤与鹿肉馒头等等,样样都是名扬当时的。在僧侣与学生群中,总是有笃信与冷淡的人,有节食与肥胖的人,他们之中总有许多人日后在这里生活与死亡,也总有些虽被同时代的人遗忘,却成为千古的传奇人物。 现在这个圣母泉修道院中,也有两个传奇性人物,一老一少,他们在许多的同伴群中,在寝室,教堂与教室里都是无人不知,而且备受注目的人物:年老者是院长达业尔,年少者名字叫那齐士(Narziβ译注:典出希腊神话,为一爱自己映在水中的倒影以致淹死而变为水仙的美少年)。那齐士是进修院不久的见习修士,可是由于他出众的才华,以及希腊语文的能力,遂使院长破例将他擢用为教师,这一老一少在院内是众人瞩目与好奇、赞赏与羡慕,同时也是暗中被辱骂的对象。 院长是受大多数人爱戴的,他根本没有敌人,因为他满溢着善意、纯朴与谦虚。只是修道院学者们对之不免掺杂了一些轻蔑感,因为达业尔院长虽可能是一个圣者,但却不是一个学者。他的纯朴可说比智慧更为独特,但他的拉丁文却是蹩脚的,希腊文更是一窍不通。 但那些时而嘲笑院长纯朴的少数人,对那齐士却极为倾倒,这个神奇而漂亮的青年,希腊文造诣高深,又有骑士般完美的风度,还有沉静突出与思想家的眼光,细长优美灵巧的嘴唇。学者们都因为他极优秀的希腊文而喜欢他,他那高贵与优美的气质,更为所有的人所喜欢,何况他还那样幽静而自爱,那样彬彬有礼,谁能见怪他些什么呢! 院长与见习修士各用自己的方法负担起自己早已命定的责任,且为此所苦,他们二人更是惺惺相惜,比起院中的其他人更为对方所吸引;然而他们并没有发觉对方对自己的这种关切感,并且无法从对方获得温情。院长对待这青年很为慎重,顾虑周全,眼看着这个过于早熟的弟子,担心得像看见宝物会坏掉似的,说不定还是个有危险的弟子咧!而青年对院长的任何命令、忠告与称赞的话,则无不奉命唯谨,从不反抗,更无不满的意味。如果院长对他的判断不错,那么这个青年唯一的缺点便是骄傲;然而他知道如何把这种道德上的缺点巧妙地隐藏起来,这样,他就无可非议了。他是完美的,一切都是优异的。可是,事实上,他除了学者们之外,很少有知心的朋友,他那种气质高雅的风度,对于其他人正如包围在周围的冷空气中一样,叫人不敢高攀。 “那齐士!”有一次院长在听告解之后对青年说,“我要很不客气地批评你。我总觉得你是骄傲的。也许我不该批评你,你是个很年轻的人,虽有人崇拜你,但你却是孤独的,没有朋友。如果我有理由的话,我会时常责备你,但我没有理由;像你这样年轻的人,有时难免会有些无礼的举动,这是常情,可使我借此责备你,可是你一点也没有。那齐士,为了这个原因,我反而对你有点担心。” 这青年翻起黑黑的瞳孔,望着老师说:“神父,我希望你不要担心。如果你觉得我太骄傲,请你处罚我好了,把我送到苦修士的单人房间里,或者罚我做苦工都可以。” “两者对你而言都嫌太早,”院长说,“何况你对语言与思考有着高度的才能,要是我罚你做苦工,那恐怕会浪费了神的恩惠。你将来也许会成为一个教师与学者的,你自己难道不希望这样吗?” “神父,请原谅,我对自己的期望并不这样清楚,我是非常喜爱学问的,这点决不会错,但我并不以为学问就是我独一无二的献身之处,愿望并不能永远决定人的命运与使命,能决定人的,该是一种命定的东西吧!” 院长听完先是一脸严肃不悦,然后又在他的老脸上泛起微笑,说:“我知道有许多人,尤其是青年人,总认为神意与我们自己的愿望都有点混淆不清。不过你不妨告诉我一句话,相信你早已知道你自己的天职了,那么,你认为你的天职是什么呢?” 那齐士紧闭双眼,默不作声,眼睛遮没在又长又黑的睫毛下了。 “那齐士,你说呀!”院长等了好久,催促他,那齐士才低着眼,开始低声说道:“神父,我相信我是知道的,尤其相信我是命定要过修道院生活的。我相信我会变成修士,做一个神父,副院长,也许是院长,但是我不相信这是我的愿望。我的愿望是不担任任何职务;不过当时刻到临时也许已由不得我了。” 二人沉默了好久。 “你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呢?”院长犹豫地问,“你说出这种想法,除了学识丰富之外,还有些什么其他的含义呢?” “我有感于人的命运与事实,不只是为我自己,同时也是为了别人,就是这种含义,”那齐士慢慢说道,“那种敏感的天性强迫着我去为他人服务,并支使他人。如果我生来不是过修道院生活的话,那我准会成为一个法官或政治家。” 院长点点头说:“这是有可能的,你有能力识破别人以及他们的命运,你愿试试看吗?” “我已试过了。” “你准备给我举个实例吗?” “我已准备了。” “好,我本来不愿强迫我的弟兄们说出他们所不愿说的话,但你也许愿意说出来给你的院长听听吧。” 那齐士凝神望着院长的眼睛。 “神父,这是你的命令吗?” “是的。” “神父,我很难说出口。” “那齐士,我也不好强迫你说出口。可是既然说出口了,你就说说看吧!” 那齐士低下头,讷讷地说道:“可敬的神父,我对你的了解并不多。我只知道你是神的侍仆,主持一个大修道院,与其说是牧羊,毋宁说是敲响苦修室的钟声,听农民们的忏悔。我知道你对圣母有着特殊的爱。你往往因此祈祷,在这个修道院里培植希腊与其他的各种学问,祈求皈依圣母,督视所有的人与他们的灵魂有没有混乱与危险,你有时祈求对副院长格力高能保持宽容的态度,有时为自己祈求善终,我相信你的祈求都会蒙神垂听,你一定会善终的。” 院长的小会客室里静默了片刻,最后院长开口了。 “你是一个梦想家,充满了各种幻想,”白发的老师欣然说道,“但幻想即使是出于虔诚与善意,也免不了会自欺欺人;正如我也免不了它一样。你这个梦想家,你看得出我内心里所想的这件事吗?” “神父,我知道你对这件事是很恳切地思索的。你在想:这个青年弟子有点危险,他富有幻想,也许沉思默想得太多了。我也许会处罚他,处罚对他是无损的。不过我处罚他,也等于处罚我自己一样了——这就是你刚才所想的。” 院长站了起来,向见习修士微笑地示意,要他退出去。 “好,”他说,“小伙子,你的幻想不要太认真了,神要求我们的比幻想还多。你回答年老者以他将会死于善终的话来讨好他,这是可以的,年老者对于这种回答也会欢迎的,那么,你明天早晨弥撒之后,就用一个玫瑰花圈祈祷,谦虚并诚心地为他祈祷吧!不要只是口头上的虚应。我自己也会这样做的。好,你去吧,那齐士,话就谈到这里。” 另外有一次,院长调解一位年纪最轻的神父罗伦志与那齐士之间有关教育计划意见不能一致的冲突。那齐士尽力要变更课程,而且也用某种有力的根据证明自己的说法是正确的;但罗伦志却因嫉妒之故,不肯接受,接连几天的谈判都没有结果。直到那齐士顽强地再度提出这问题时,罗伦志神父才带点伤感情的腔调说:“那齐士,现在我们需要结束这争端了。你当然是知道的,决定的权利在我,而不在你,你不是我的同事,而是我的助手,你应当听我的。不过由于你觉得这问题很重要,站在职权的立场上,而不是你所说的知识与天分的立场上,我不愿自己决定它,所以我们请院长来决定好了。” 于是二人同去找院长,达业尔善意而仔细地倾听二位教师对于教学方法见解的争论。二人在切实说明自己的意见与理由之后,老师才愉快地望着他们,摇了几下满头的白发,说:“二位兄弟,你们大概都不太会相信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吧!正如你们彼此一样。那齐士这样热心于学校,尽力改善教育计划,是令人感动的。如果因为他的上司有不同的意见,而那齐士便沉默地服从,这是忽视学校的种种改善,反之,则是扰乱学校的秩序与服从的精神。我要责备那齐士的不知让步。希望你们二位青年教师,绝不可冒犯上司,即使上司比你们愚蠢,也要谦虚才是。”他用这种善意的笑谈把他们打发了。不过他还会在以后几天内注意这二位教师是否已言归于好,那是他所决不会忘记的。 在修道院里经常有许多的人来来往往,现在又多了一个新脸孔,这个新脸孔是极引人注目的,不是令人一瞥之后就很快遗忘的脸孔。这是一个早已由他父亲报了名的少年,于某个春天来到修道院报到求学。当少年与父亲把马拴在栗树上时,门房就从大门出来迎接他们。 少年抬头看着这棵还是光秃的树。“这样的树我还从未见过,”他说,“好漂亮!真是一株难得的树!不知道这是一棵什么树?” 面带劳苦而有点矜重的中年父亲,对儿子的话并未加理睬。但是门房连忙把这株树的来历告诉了少年。少年欣然地谢过他,并与他握手道:“我是戈特孟,到这里来上学的。”门房对他报以一脸和悦的颜色,然后带着客人从大门跨上宽阔的石阶。戈特孟毫不畏缩地走进修道院,因为他在这里已经遇到了两个可以结交的朋友了,那就是那株树与门房。 客人先由神父兼校长接待,傍晚时又由院长亲自接待。身为帝国官员的父亲,介绍了他的儿子戈特孟,院方则招待他食宿,并向他说明他本人明天就须留下他的孩子而回去。他把两匹马中的一匹送给修道院作为礼物,并且被收为奉献。当他与神父们谈话时,彼此都觉得无甚可说;不过院长与神父却都喜欢那个沉默而恭敬地坐着的戈特孟,他们是这般喜爱着这个可爱的美少年。翌日,父亲放心地走了,让儿子留在院里。戈特孟被介绍给老师们认识后,在学生宿舍里分到一张床。当他父亲骑马离去时,他恭敬而难过地目送他离去,从修道院外院的窄圆拱门望到谷仓与磨房之间,直到看不见父亲的背影为止,长长的眉睫间,淌下了几滴眼泪,这时门房轻轻地在他的眉上拍了一下。 “少爷,”门房安慰道,“你不必难过,大多数人开头时都会有点想家,想父母与兄弟姐妹。可是你很快就会喜欢上这里的,而且会过得很好。” “谢谢您,先生,”少年说,“我没有兄弟,母亲也不在了,我只有父亲。” “这没有关系,你在这里将会交到朋友,认识许多不知名的音乐以及新的游戏,你将会看到形形色色的东西。假如你需要什么东西,你尽管到我这儿来告诉我好了。” 戈特孟向他微笑道:“哦,真谢谢您了,如果您喜欢我,那请您就马上告诉我,我们的小骏马在什么地方?我是说我父亲把它留在这里的那匹马,我要去看看它是否还好。” 门房立刻带他到谷仓边的马厩里去,在这个温暖幽暗的马厩里,有股刺鼻的马腥、马粪与大麦的气味,戈特孟在间隔里看见了他骑来的那匹褐色的马。这马一下就认出了主人,把脖子伸得长长的。他用双手抚摸着马的头,抚摸它宽阔而有白斑点的面颊,在马的耳朵旁轻声地哄它:“勃雷斯,你好!我的乖乖,你好吗?你还喜欢我吗?你吃得饱吗?你也想家吗?勃雷斯,小骏马,你好好待在这里,我会时常来看你的。”他从袖折埋掏出一个早餐用的小面包,撕成小片喂给马吃。然后就离去了,跟着门房走到前院,这个前院有大城市的广场那么大,一边植有茂盛的菩提树。戈特孟在入口处谢过门房并同他握了握手,这才想起忘了昨天人家告诉他前往教室的路,他笑了一下,面红耳赤地请求门房带他前去,门房笑着带他去了。他走进教室,里面已经坐了十几个少年,看到他来,助教那齐士转过身来。 这个刚进来的人说:“我是戈特孟,是新来的学生。” 那齐士点点头,没有笑容,告诉戈特孟坐到后面的位置上去,立刻又专心于他的授课了。 戈特孟坐下了,觉得老师这样年轻,比自己只大几岁,实在出乎意料,而更诧异的是他开始喜欢上这位年轻的老师了。这位年轻的老师是这样漂亮,这样高贵,这样认真,他是多么可爱而吸引人呀!门房对他极好,院长对他又那样和气,勃雷斯又在对面马厩里,一切就像在家中一样。尤其这位年轻的老师,严肃得像一位学者,高贵得像王子,他的声音是多么镇定、冷静、自然与威严啊!他虽然一时不懂得他在说些什么,却仍然凝神地谛听,觉得的确是遇到了一位可敬爱的好人,而他也准备去爱他,要同他结为朋友了。他总是不断地注视这位年轻老师,喜欢他坚实而苗条的身材,寒光闪闪的眼睛,发音清晰、正确的嘴唇,滔滔不绝而动听的声音。 下课的时候,学生们都麻木地站起来,戈特孟也吃惊地站了起来,因为他曾经瞌睡了一下,所以颇觉得难为情。其实打瞌睡的并不止他一个人,邻座的同学也这样。在年轻的老师几乎还没有走出教室时,同学们就四面八方围拢过来把戈特孟推来撞去的。 “睡醒了吗?”一个人狞笑地问。 “优秀生!”还有人讥笑着,“他会变成有名的神父哦!第一堂课就打瞌睡了!” “把这小子抬到床上去!”有人这般提议,大伙儿立刻哄笑着有如群蚁搬死螳螂似的,把戈特孟抬走了。 戈特孟又惊又怒,拼命地挣扎,直到挨了一顿拳脚之后他们才把他放下来,而这时还有一个人拉住他的一只脚不放。他用力从那人手里挣脱,并且去攻击直立着的那个人,展开了一场打斗,他的对手是个身强力壮的家伙,其余的人都狂热地在看热闹。当戈特孟并未打输,还把那强敌狠狠地揍了几拳时,同学中已经有朋友站出来呵护了,而他连那朋友的名字都不知道。这时突然所有的人都急忙散掉了,在他们刚刚走掉时,校长马丁神父已经走了进来,站在独自留着的那个少年面前,惊异地望着他,看见他的碧眼上很红地挨了一下打,有些困惑。 “啊呀,你是怎么啦?”校长问,“你不就是戈特孟吗?这些调皮的孩子把你怎么啦?” “没有什么,”少年说,“我把他整了。” “谁?” “我不知道,我还不认识他。他和我打架了。” “哦?是他先动手的吗?” “我不知道。不,我想是我先动手的。他们作弄我,我发怒了。” “好,好,打得好,我告诉你,要是你再在教室里打架,那就要被处罚了。这次算了,不罚你,走吧!” 他微笑地目送戈特孟离去,看着他惭愧地跑开。半路上戈特孟还用手指把散乱的浅色金发拼命地弄直。 戈特孟自己认为在修道院的第一次行为是很不好而又愚蠢的,他相当后悔,于是想去找他的同学道歉。他在下午祈祷时发现了对方,可是对方却异乎寻常地尊敬和好意地招呼着他,使他也把这个强敌看作骑士一般,二人就此言归于好,并从这时起体味到融洽的友情。 [book_title]第二章 戈特孟不久就成为大家的朋友,不过他所要找的真正朋友仍然尚未寻到,同学当中没有一个是他特别要好的,或者是彼此很投机的。不过大家奇怪的是,上次与他拳打脚踢的那个人,现在反而已经成了一个很温和的同学,那个人似乎还尽力想做模范生似的。 修道院里有两个人是戈特孟倾心的,他渴望着对他们表达出自己的赞赏、爱与尊敬:一个是院长,另一个便是助教那齐士。他把院长当成圣人看待,院长那纯朴与善意,那明朗谨慎的眼光,做事认真、处事温和以及温良沉静的举止,每每都使他折服,他尊敬得巴不得成为院长个人的仆人,好在他身边服侍,以表现他的心悦诚服与献身精神,并且从院长处学到纯洁、高贵的圣人生活。因为戈特孟不仅要在这修道院学校毕业,而且还可能要永远留在修道院里,把自己的生命奉献给神,这就是他的意志,也是他父亲的愿望与命令,这一定是由神自己决定和要求的。这样一个容光焕发的美少年,似乎谁也不曾看出将会有这种重担压在他身上——然而这却是与生俱来的重担,是为了赎罪与牺牲所决定的神秘命运。虽然戈特孟的父亲曾向院长有过一些暗示,就是希望要他儿子永远住在修道院里,而院长却还没有发现戈特孟的出生有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秘密,他父亲似乎正为此而不便把赎罪的话说出来。但是院长也没有重视他的暗示,并且无意听他所说的一切话语,只是用冷淡的态度静静看着他那种颇为自负的神情。 那个激起戈特孟之爱的那齐士,对于戈特孟的观察格外敏锐,同时更预料到了一些事。不过他并未说出来,他确知有一只可爱的金丝鸟正飞向自己的胸中来了。他品格高傲而孤寂,尽管二人之间仍然有些对立之处,但他却很快地在戈特孟身上找到了自己所有的优点:那齐士是沉默与瘦长的,戈特孟是明朗与健壮的;那齐士是思想家与分析家,戈特孟则是梦想家,且如有天真的灵魂似的。但是他们的对立仍有一共同之点:即二人都是高贵的,都是才华横溢、出类拔萃的,同时也都是受到命运之神所特别关注的。 那齐士一发现这青年的气质和命运,就觉得特别关心,而戈特孟也惊讶于他是一个美丽、有思想而英明的老师。但戈特孟却是怯懦的,他觉得除了自己尽力用功,成为一个很勤勉而有学识的学生外,将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赢得那齐士的爱。这不仅是怯懦阻止了他,感情也拦住了他,他认为那齐士对他而言是危险的。他不能把善良谦虚的院长与异常聪明、有学问、敏锐的那齐士视为相同的理想与模范。但是不久他却能用自己年轻的精神力量,同时追求这两个不相容的理想。这种矛盾时常使他感到烦恼,在上学的最初几个月内,他时常觉得那齐士这样使他着迷,怎么也甩不开,使他无法逃避,即使在与其他同学交往时,也常会引起痛苦与内心的愤怒。他常会变得像任何怀有恶意的小孩似的,有时怯懦得很,有时则又暴烈异常。为了要尽力自制,只好闭起眼睛,脸孔铁青,默默避开,然后到马厩里看勃雷斯,把头倚在马头上,一面吻它,一面流泪。他的苦恼渐渐地增多而显著了,面颊消瘦,两眼黯然,连那被大家所喜爱的笑声也难得一闻了。 他自己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不过他内心实在的希望与意志,是要做个好学生。不久之后他进入了修心期,成为神父们笃信而沉默的弟子,他相信自己要尽全力达到这个笃信、安静的目标,除此之外不再有任何别的念头。但是这个简单与美丽的目标却是如此地难于达到,以致使他感到无比的奇异与悲哀。他时常对自己那种需要责难的倾向感到气馁与惊讶,在学习的时候心神涣散,厌恶一切,在上课时梦想、昏昏欲睡,反对拉丁文老师,仇视同班同学。尤其使他心乱的是他对那齐士的爱已经热烈到不能与对院长的爱相容的程度了。他心中往往窃想着那齐士也爱着他,关心着他与期待着他。 那齐士的心里也老在想着这个少年的事情,希望自己与这个漂亮、爽朗与可爱的少年结成朋友。他预料对方乃是与他处在相反的另一端,是自己的后继者,要是想把他拉过来,那就要指导他、启发他、提拔他,好使他有朝一日绽开出绚丽的花朵来。但是他却因自制而没有那样做,这是由于自己对许多动机的了解,尤其是厌恶束缚了他,阻碍了他,使他觉得自己不是常常喜欢学生或见习修士的那种老师与修士。即使目前,他也会时常为了那些中年修士对他的注意而引起反感,时常用无言的抵抗去面对那些人的亲切与阿谀。现在他更了解到那些伙伴的性情——他也钟爱美少年戈特孟那可爱的笑脸,想用温柔的手抚摸他的金发,一窥隐藏于其中的诱惑,但他却决计不做这种事。他除了是个当助教的教师之外,并无一般教师所有的正当职权与威严,他必须特别注意警惕于自己的身份,他已习惯于面对那些年长几岁的人,好像他也是二十几岁的人似的;他也惯于严禁自己对学生有任何偏护,对讨厌的学生都特别公平与照顾。他的服务是精神上的服务,以他的精神奉献给他严格的生活。他只有在不警觉的瞬间,才会夸耀自负,而陶醉于博学与聪明的欢乐中。不过,他与戈特孟的友情依然还是那样的充满诱惑,这种友情是危险的,在他生活的中心是不能有这种友情的。他生活的中心与意义是在精神上的服务,言语上的服务。为了他的学生而放弃本身的厉害还不仅是为了学生——平心静气而深思熟虑地以高度精神的目标作为指导生活的原则。 戈特孟在圣母泉修道院学校就读已一年多了,他在前院菩提树下与美丽的栗树下,和同学们游戏也不知有多少次了:不是跑,就是打球,玩官兵捉强盗与打雪球之战。现在春天又降临了,但戈特孟却越来越觉得肉体的倦怠,时常头痛,连校中的功课也是尽力应付搪塞而已。 有一天晚上,阿多夫(Adolf)同他谈了话。阿多夫也就是第一次同他打架的那个人,二人在这个冬天已开始念欧几里德的几何学了。那时正好是晚餐后自由活动的时间,可以在大寝室游戏,在自修室聊天,也可在修道院的外院散步。 “戈特孟,”阿多夫一面同他步下台阶,一面说,“我要告诉你一些有趣的话,不过你是模范生,你一定是想当主教的——你得先答应我,要对朋友有信用,绝不能告诉老师们。” 戈特孟一言不发,他知道与修道院名誉有关的事,与学生名誉有关的事,两者之间往往是互相冲突的。不过由于不成文的法规比既定规则更有实效,因此自从他当学生以来,他就不曾有过破坏规则与名誉的观念。 阿多夫边说边从大门走向树下。他所说的是指几个勇敢的朋友,连他在内,正想学前几代修道院的习俗,不当修士,溜出修道院,到村庄里去玩一个晚上,然后乘夜回来。这是件顶快乐、顶冒险的事,可是安分守己的人是不敢这样做的。 “可是那时大门已经关了。”戈特孟反对道。 当然,大门是会关的,但这也正是趣味之所在。有人知道从秘密的道路进来,没有人会发现,而且已试过不止一次了。 戈特孟以前就听说过“到村里去”的话。学生们这种乘夜出游,显然意味着一种神秘的享乐与冒险,而这正是修道院规则所严厉禁止的。然而他也了解,在这种禁止之下居然还有那么多所谓“安分守己”的学生肯去冒险,可见其中一定有些乐趣,而这些乐趣是借着一种冒险犯难的优越感而得到的。 他巴不得说不行,情愿回去睡觉。但他又觉得非常疲倦,觉得整个下午都头痛不已,真是难受。也许这趟冒险之行会有什么美妙与新奇的事,可以把头痛与忧郁,以及种种痛苦一起忘掉吧。夜里到外面去是秘密的,也是禁止的,不是很名誉的事情,但也许是一种解脱,一项体验。因此,当阿多夫怂恿他时,他犹豫了片刻,然后突然笑起来说:好吧! 戈特孟暗中与阿多夫从菩提树下溜出去,来到暗暗的院子里,外面的大门已经关上了。阿多夫带他走向修道院的磨房,里面一片昽,只听见水车轮子不断响着,这时溜出去一定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吧。他们从全黑了的窗子爬到一个湿漉漉的木板支架上,再从木板的一端拉出来通到小河上渡过去。现在他们已到达外面,站在通往漆黑幽暗的森林大道上。这一切刺激与充满神秘的事情,倒使这少年有着莫名的喜悦哩! 林边已经有个同学站着,那是康拉德,他已经等他们好久了。随后又来了高大的艾培哈。4个年轻人穿过了森林,头上有夜禽骚动着,静静的云间疏星闪耀。康拉德喋喋不休地讲着笑话,同行的人不时地发笑,接着是一阵夜晚的不安和肃穆的感觉,大家的内心都在激荡。 一小时后,他们已到达了森林那边的村庄。村庄的人都已睡熟,低矮的山墙闪着白茫茫的微光,那是从梁木的支柱缝里透出来的,其余到处都是一片幽暗。阿多夫走在前头,其他的人默默地围绕着几家房子在转,他们攀上矮墙,站在一个庭院里,走到泥士松软的苗床里,摸索到台阶上,站在一户人家的墙前。阿多夫在敲一家店门,等了一下又敲,这才听见里面有声音,随即灯也亮了,店门开了,他们一个个走上去,进入了有黑烟囱与泥地的厨房里。灶上燃了一盏小煤油灯,细细的灯芯上闪着微弱的光芒。那里站着一个细瘦的农家姑娘,她同进来的人一一握手,从她背后的阴暗处又闪出来一个有着长长黑发的小女孩。阿多夫带来了土产,那是修道院的半个面包,以及一些包在纸里的东西,戈特孟猜想那是偷来的香或蜡烛上的蜡。那个有辫子的小姑娘没有拿灯就走出门去,过了好久才从外面拿来一个灰色黏士做的壶,上面还放了康拉德交给她的花。康拉德喝了壶里的酒,然后把壶递给大家轮流去喝,那是强烈的苹果酒。 他们坐在微弱的灯光里,两个姑娘坐在小的斜椅上,学生们围着她们坐在地上。他们一面小声地谈话,一面喝酒,阿多夫与康拉德谈着话,不时有一个人站起来抚摸瘦姑娘的头发与颈子,在她耳边低声耳语,那小姑娘动也不动。戈特孟在想,那个大的可能是女佣,那漂亮的小姑娘则可能是这家的女儿。本来这些对他都没有什么关系,反正他不会再到这里来了。这样偷偷地溜出来,步过黑夜的森林,虽然是美妙和难得的,而且是怪神秘的,也没有危险;不过这是不许可的,违反禁令在良心上总是难安的事情。尤其他觉得在夜里来看这些小姑娘,其罪恶远比违反禁令更大。这对别人来说,也许只是小小的越轨行为,对他却不然;他知道自己既要过禁欲与修士的生活,便不宜再与女人玩乐。他决不会再来了。他心里激动着,随着厨房微弱的灯光闪烁着。 朋友们争着在两个姑娘面前炫耀,他们谈话,主要用的是拉丁文。三个男孩似乎都在讨好那个女佣,愈来愈靠近她,逗着那小而笨拙的可人儿,偷偷地给予一吻。他们似乎很明白,在这里可以开玩笑到什么程度,因为全部谈话都是用很轻微的声音,这种光景实在滑稽,只有戈特孟没有这种感觉。他坐在地上静静地咀嚼东西,两眼凝视在小小的灯光上,一言不发。他有时用贪婪的眼光斜视着被他朋友们调情的那个姑娘,他们正互相地调换轮流。然后他又掉转眼光,因为他最喜欢看的是那个有辫子的少女,而这正是他自己所禁止的。可是他愈来愈不能自己了,目光对着那文静而美丽姑娘的脸上望过去,看见她黑亮的眸子直盯在自己脸上,如同着了迷似的,弄得戈特孟心神不宁,方寸大乱。 大约过了一小时——这是戈特孟所经历过最漫长的一小时——这时学生们谈话与调情的意兴已尽,刹那间大家都变得平静了,显得困惑地坐着,艾培哈已开始打呵欠了。然后那侍女说该散了,于是大家都站起来,逐一同她握手,最后是戈特孟。接着她们也同大家逐一握手,戈特孟仍是最后一个。康拉德率先从窗子爬出去,艾培哈与阿多夫跟在后面。当戈特孟正要爬出去时,犹豫地转过身来,看见那个有辫子的少女从窗里探出头来。 “戈特孟!”她低声说。他站住了。 “你还会来吗?”她问,声音怯弱得几乎听不见。 戈特孟摇摇头。她伸出双手来抱住他的头,他觉得她的小手抚触在太阳穴上有一股极温暖的感觉。她又伸出身子来,一对黑眸子紧盯着他。 “再来吧!”她讷讷地说,把芳唇印在他的嘴上,像小孩般吻了一下。 然后,他急急地转身去追他的朋友们,穿过了小庭园,蹒跚地走过苗床,嗅到了湿土与堆肥的气味,他的手在蔷薇枝上刮破了,赶紧爬过矮墙,走出村庄,向森林奔去。“再也不来了!”他的意志这般地命令他。“明天再来!”但他的心却哀求着他。 他们未曾遇到夜禽,平安地回到圣母泉,渡过河,穿过磨房,越过菩提树广场,再循暗道与屋檐,从柱窗进入修道院,回到寝室里。 第二天早晨,高个子艾培哈是被唤醒的,他睡得烂熟。所有的人都按时去望早晨的弥撒,喝早汤与上讲堂,可是戈特孟的脸色却难看得使马丁神父关心地跑来问他是否有病了。阿多夫警告地向他横瞪了一眼,于是他推说没病。但中午在上希腊文时,那齐士老是注意他,也觉得戈特孟似乎有病似的,不过他却没有作声,只是不断地观察他。直到下课后,才把戈特孟单独叫到图书室去替他做点事,免得被别的同学看见。 “戈特孟,”他说,“需要我帮忙吗?我看你好像有点不舒服,恐怕是病了。等一下你去睡吧,我会差人把病人喝的汤,同一杯葡萄酒送到你床边去,你今天不用再上希腊文了。” 戈特孟良久都没有回答,脸色苍白而困惑地望着他,低下头又抬起来,抽搐着双唇,欲言又止。突然,他把头扑在书桌上,扑在桌上镶有两个檞木小天使的头与头之间,忍抑不住放声大哭,哭得那齐士大惑不解地走过去,抱住戈特孟的头。 戈特孟听到他善意的声音:“好,好吧,朋友,你尽管哭吧,哭过了就会好的。既然你不说话,那你就坐下吧!我看你是受够了,大概你整个早上都在尽力克制吧!你做得很好,看不出什么痕迹来。现在你只管哭,尽量哭,哭过了就好了。你不哭了吗?已经好了吗?没事了吗?那我们现在到病房去,你好好去睡,今晚会更好的。跟我来吧!” 那齐士避开学生们的房间,把少年带到病房去,并在两张空床中指定一张给他。戈特孟开始脱衣服,而那齐士则去校长那里报告少年的病况,他也要了答应过给戈特孟的汤与一杯病人用的葡萄酒,这些都是修道院的现成饮料(beneficia),对患轻微病症的人是非常有效的。 戈特孟躺在病床上逐渐恢复他紊乱的心情。他在一小时前也许会说,今天怎么会这样地疲倦,精神紧张,脑中一片惘然,两眼发热。他一时一刻都想尽力把昨夜的事情忘掉,可是却是枉费心机而已——这倒不是指昨夜愚蠢而愉快地从关了门的修道院跑出去,也不是指在森林里夜行,在黑暗风磨河上溜滑的临时跳板,或矮墙上的爬进爬出、穿过窗子地道等等,而是指那黑暗厨房窗口的一瞬间,那少女的呼吸与言语,双手的触摸与她芳唇的轻轻一吻。这些是他如何也忘不了的。 可是现在又有一种新的恐惧、新的体验来袭了:那齐士对他的体贴,喜欢他,为他尽力。这个那齐士是个瘦长而略带嘲弄意味的人,也是个优雅、高尚、美貌而聪慧之士。可是他自己在那齐士面前,却羞惭得说不出话来,只能在他面前哭泣啊!更进一步说,在他面前要用最高贵的武器——用希腊文,用哲学,用精神的英雄气质与有品格的淡泊主义学派(dic Stoa)去争取这个优秀的人,那是他所无能为力的,也是他自己绝对不许可的:因为这会使人家看不起的。 但是哭泣却可以减少紧张,解除病房的寂寞,并使躺在床上的他心情变好,不再绝望。大约过了一小时后,值班的修士来了,端来了麦粉汤,一小块白面包和一小杯红葡萄酒,平常这种酒学生只有在节日时才能尝到。戈特孟又吃又喝,一口气吃了半盘,然后推开杯盘又开始思索,但是,光想有什么用!于是他又把盘子拿过来,又吃了几口,然后才和身睡去。稍后,门轻轻地开了,进来的是那齐士,是来探病的。病人正进入梦乡,颊上红红的一片。那齐士观察了他好久,眼里含着爱意,好奇地窥伺着他,还带着几分嫉妒。他看见戈特孟没有什么病,放心多了,心想明天不用再送葡萄酒给他了。不过他知道他已经打开了僵局,他们俩将会成为朋友。今天戈特孟需要那齐士的服侍与帮助,也许他本人下次体力不支时,也会需要对方的帮助与照拂。要是他真有一天落到这地步的话,他是会从这少年身上接受这些的。 [book_title]第三章 那齐士与戈特孟之间就这样开始了那种不可思议的友情,只是二人都不大喜欢这种友情,而且有时还认为这种友情是颇不适当的。 长于思索的那齐士首先就为了这份友情而烦恼。戈特孟的一切都是精神的,也是爱情的;但这却是他所缺乏的,他只是茫然地听任摆布。这种友情将会成为指导他精神的原则。由于他一向就是孤独的,所以也就特别意识到这种友情的命运、范围与意义。他已经在一般那种所谓友情里孤独地度过漫长的时间,要是他对戈特孟能有正确认识的话,那么这个朋友才是真正能属于他自己的朋友。戈特孟是热心、豪爽而又全力于新生活的;而那齐士也因此更自觉与负责任地来接受这重要的命运。 这种友情对于戈特孟来说是拯救并恢复过去的他。由于美丽少女的青睐与一吻,激烈地唤醒了他青春求爱的渴望,然而这渴望又绝望地被吓退了。因为戈特孟在内心深处感觉到,他自己所抱的一切人生之梦,也就是他所相信的天命与天职,已经由于那窗畔的一吻,那深深的盼睐,而面临连根拔起的危险了。父亲决定送他来过修士的生活,而他也是全心全力接受这项决定的,把朝阳般的青春热情转移到虔诚苦修的雄心大志上去。他在感官上觉得那生命最初的呼声,由于受到女性第一次的触抚与她无可抗拒的诱惑,已经成为危险的敌人与恶魔。而现在命运在他最迫切危急的时刻来救他了,这份友情正迎向他,把他引到他所希望的一个百花盛放的花园里去,把他的敬畏送到新的祭台去。这里是许可让他爱的地方,许可他不犯罪的身体,把他的心送给一个令人崇拜的、年长与聪明的朋友,又可使那危险的感官欲火变成高贵的祭火,也可使之灵化的地方。 但是在这友情的初春,戈特孟已经遭遇了奇妙的阻碍,像是遇到突然而来的寒冷一般,产生了可怕的要求。这是说,因为他早已把自己想象成为那齐士的敌手与对立的人,因此他觉得要把两个人变成一体。要消除两人之间的差异,超越两人彼此间的对立,需要的只是爱与诚实的献身。可是这个那齐士是个多么厉害、严格,多么睿智与无私的人啊!那齐士并不知道,也不寄望于那种纯粹的献身,亦不为共同徘徊在友情的国界里而感谢。他没有目的地走着,似乎忘却过去如梦般的经验,也不知如何去忍受。当戈特孟生病时,他为他担心,对于学校的事亲切地帮助他,劝告他,遇到教科书有疑难的地方帮他解说,启发他在文法、论理学与神学上的着眼点;可是他是一个从来不真心满足的朋友,是一个从来不同意他人意见的朋友,他还会时常嘲笑对方不以真诚相待。戈特孟确实觉得这个人不只是学究,不只是老成持重、一副天纵英明而已,且背后还隐藏着什么,好像存有些奥妙,但是他不知道这种奥妙是什么,所以他的友情时常使他悲哀与为难。 事实上那齐士很明白他的朋友,对于戈特孟的优美,他自然的生命力,以及花开般的丰盈,并不是盲目的喜爱而已。他以希腊文充实这颗年轻光辉的心灵,以伦理学回答他无垢的爱,决不只是一般的教法。他非常爱惜这个金发少年。然而,对他来说,这是危险的;因为对那齐士来说,爱不是自然的状态,而是奇迹。他是不许可有爱的,不许可看见戈特孟的美目,不许可因接近光亮的金发而满足,对于这年轻人的爱,即使是瞬间的感觉,也是不许可的。因为戈特孟觉得自己必定会变成教士与禁欲者,一辈子都得过圣人的生活——而那齐士曾被确定将过这样的生活,爱对于他而言只有在唯一的、至高无上的情形下才许可的。但是那齐士不相信戈特孟会成为禁欲者,他观察他比别人更为清楚,对于爱情更有明察秋毫的能力。虽然他明白戈特孟的性质与他的不同,但他所能看见戈特孟的性质只有自己的一半。他看见戈特孟的本质是幻想的,这导因于教育上的缺陷,是受了他父亲言语重重束缚的缘故,所以早已觉得隐在这个年轻生命中的秘密并不复杂。那齐士明白自己的使命:他要揭开对方的秘密,把外壳剥去,恢复他本来的面目。但这恐怕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困难的是,他也许会因此而失去这个朋友。 那齐士朝向这个目标的努力进行得很慢,几个月过去后,他觉得只有采取断然的手段,二人之间要尽量把话说清楚。他们虽然友情很好,却彼此疏远得像张紧绷的弓。一个是明眼人,一个是盲从者,就这样齐头并进;盲从的人对自己的眩惑一无所知,只有盲从才是自己的救星。 当那齐士这时听到震撼少年心弦的那种经验时,他就揭开了最初的裂口,他听到的已经比他所想的更不能沉默了。戈特孟早已觉得需要将那晚的经验从实说出,可是他信赖的只有院长,而院长并不是他的告解神父。现在那齐士的机会来了,他在最初与他结交的时候,就轻松地提起了朋友的秘密,而戈特孟却坦率地回答了他:“糟糕的是,你还没有神职位,不能听告解。而我倒是乐于以告解的方式免除那件事在心中所造成的压力且愿因此而受罚,可是我自己也说不出口。” 那齐士很注意地听着,他想巧妙地把事情整个盘问出来。“你不妨想想看,”他试着说,“你那天早晨好像是病了,你应不会忘记的,当时我们已经是朋友了。我对这件事总是常常想到的,也许你不在乎,但我当时是很在乎的。” “你在乎?!”这年轻朋友不信地喊道,“我才在乎呢!我站在那儿忍气吞声,说不出话来,最后只有像小孩似的哭了起来!呸,我现在都还觉得惭愧呢!我当时想再也决不会到你面前去了,我是多么的可怜兮兮啊!” 那齐士连忙用手去抚慰他,说:“我明白你这件不愉快的事,你是一个勇敢而倔强的人,在一个陌生人或一个教师面前哭泣,对你来说都是不相称的。不过当时我认为你是病了,是在发烧,就是亚里斯多德生病的时候也可能变得异常的。可是你根本没有病,没有发烧,你只是惭愧罢了。没有人会因为发烧而惭愧的,你说对不对?你惭愧是因为做了亏心事,使你难过。你到底有什么特别的事呢?” 戈特孟迟疑了一下,才慢慢地说:“是的,是发生了一点特别的事情。你就算是听我告解的神父好了,反正这事迟早是要说的。” 他低头把那夜的事情一五一十说给朋友听了。 那齐士微笑道:“哦,‘到村里去’正是禁止的事情。不过许多禁止的事都会有人做的,这不是可笑吗?你只要告解了便没有事了,可是你为什么不愿再像那些学生一样,去干这种胡闹的事呢?难道‘到村里去’是那样不好的事情吗?” 戈特孟忍不住大怒地说:“你说话的口气倒真像个教师啊!你明知这是个问题明知我违反宿舍的规则,参加学生的胡闹,这虽然不属于预习修道院生活的范围,但仍然是犯了大罪啊!” “慢点!”那齐士大声说,“难道你不知道这正是许多虔敬的神父所必经的阶段吗?你不知道要达到圣人生活的途径之一就是放荡不羁的生活吗?” “啊,你别啰嗦了!”戈特孟阻止了那齐士的话,“我是说,这不仅仅是因少许的不服从,使得良心不安而已。这是个更大的问题。如果我被诱惑了,即使只是伸手去摸那少女,那罪恶也就足够像地狱的裂口般把我吞掉,再也出不来,再也回不来了。到那时候,无论是美梦、德行或对于神的爱与善,都会终归于泡影的。” 那齐士沉思般地点了点头,然后慢吞吞地边想边说道: “对于神的爱与向善的爱并不是一致的,如果真是这样简单就好了!我们知道,凡是好的都是记载在戒律里,戒律只是神的一小部分。你可以遵守戒律而仍然远离于神。” “你难道还不懂我的性情吗?”戈特孟抱怨地说。 “我懂你的性情,懂得你对女人的感觉,对性方面的感觉,这些就是你所谓的‘世界’与‘罪’的本质。我并不以为你不会犯其他的罪,况且就是犯了也不会把你压死的,你还可以忏悔来弥补,唯独这件罪你是犯不得的!” “是的,这我完全知道。” “你看,现在我了解你啦。你并不是不知道夏娃与蛇的故事,只是你的想法太早了一点。如果你是达业尔院长,或你的教父是圣克利索斯托姆斯,主教,神父,或者只是一个小修士,那么你的这种想法就是正当的。可是你并不是,你只是个学生;即使你希望永远在修道院里,或者你父亲希望你如此,可是你还不曾发过誓,不曾举行过晋铎仪式。如果你今天或明天被美丽的女人诱惑,且屈服于引诱,那也称不上是毁了誓言,称不上是伤害。” “即使没有在纸上立誓,”戈特孟激动地喊,“但那最神圣的誓言是记在心里而不是写在纸上的。你难道看不出对别的许多人可以被允许的事情对我就不行了吗?你自己也还没有晋铎,没有发过誓,没有立下不许与女人接触的誓约啊!难道我弄错了吗?你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人吗?你也并没有用言语在院长面前发过誓,可是你心里早已发了誓,觉得自己永远要受誓言的束缚吗?你不是正和我一样吗?” “不,戈特孟,我和你不一样,我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人。虽然正像你所说的,我也立了无言的誓,但我同你决不一样。现在听着,我会记住你今天说过的话。我要告诉你:我们的友情除了你肉眼所见的之外,没有别的目的、别的意义,你和我是完全不一样的。” 戈特孟愕然地站着,对那齐士声色俱厉的话毫无反应。他已经不想再说了。可是那齐士为什么会说这样的话呢?为什么那齐士无言的誓就比自己的誓言神圣呢?大概那齐士并不把他当一回事,只把他当作小孩吧!这种混乱的友情又重新出现了裂缝与悲哀。 那齐士对戈特孟的秘密已经毫无疑问得到答案了,这个秘密的背景是夏娃,是生之根源。但是这样一个美丽、健康、如同盛开花朵般的少年,在情窦初开的时期居然对女性怀有这样激烈的敌意,这怎么可能呢?这一定是恶魔在作祟。恶魔是秘密的敌人,撕裂了这个极好的少年的心,也撕裂了那种根本的冲动。好,一定要帮他找出恶魔,一定要帮他把恶魔除掉。 这其间,戈特孟愈来愈与同学们疏远,愈来变得愈孤立了,但同学们反而觉得是被他遗弃出卖了。没有人喜欢看见他与那齐士的友情。他们恶意中伤,说两个人的友情是违反自然的。但也有些人真正怀疑起两人的爱乃是败德的。谁也不同意这一对人,由于他们二人的结合傲慢得仿佛贵族似的,把别人隔开了,他们不像是同学,不像是修道院的人,也不像是基督徒。 达业尔院长听到很多有关二人的风风雨雨,不是抱怨,就是中伤。院长在这修道院里已经过了四十多年,对于少年们交友的事已经看得太多了。年轻人的友情是修道院生活的一部分,这是一种美好的接触,有时是快乐的,但往往也是危险的。他未加干涉,仅保守地严加观察,觉得那齐士与戈特孟之间激烈与独占的友情是罕有的。无疑地,这种友情是有点危险,但是院长对于他们的纯洁并不怀疑,所以他采取了任其自然的态度。如果不是那齐士处于学生与教师之间的特殊地位,院长就不会踌躇,早把二人作了若干限制隔离地处置了。毕竟戈特孟远离同学而只同一个年龄较大的教师来往,这并不是件好事。此外,由于那齐士的非凡才能,所有的教师都比不上他,这反而妨碍了他良好的前途,同时也使他放弃了许多教育性的活动。如果那齐士再不守教师的本分,因对戈特孟的友情而变为懈怠、褊急,那么他会立刻被院长开除的。但是他没有这些情形,而他也不管别人的谣言和嫉妒的中伤。幸好院长还深明大义,对他的认识非常透彻,他并不高估这种能力,只是不相信那齐士会有越轨的行为。院长相信那齐士对戈特孟的认识远比他自己或别人为深。而院长自己对戈特孟,除了知道他是个非常风雅的人以及是修道院的一分子之外,其他就一无所知了,何况他还是个少年老成而又热心的人呢!院长并不担心那齐士会为这个令人感动而未成熟的热心学生所迷。但却担心那齐士那种精神上的傲慢与学者的骄狂会传染给戈特孟,不过幸好他对戈特孟的危险还不大,这是可以放心的。如果院长想到身为一个监督者,监督优秀的人竟比统治平凡的人更简单、更愉快且更舒服的话,他一定会莞尔一笑的。不,他不愿受到任何猜忌的影响,他要感谢这两个特殊人物对他的信任。 那齐士对他的朋友已经一再地考虑过了,也观察了他特殊的能力、性质与命运,而且自觉早已了解他了。在这个年轻人身上所显现出来的一切活力与光辉是这样地明显:他具有强烈的个性,丰富的感性与灵魂,这正是艺术家的特征。总之,有着巨大爱力的人拥有那种命运与幸福的特征时,总是易趋于激动和献身的。为什么这个有着纤细与丰富感觉的人,对于鸟语、花香、朝阳、马匹与音乐会有这样的深思,这样的爱好呢?他为什么对于知者(Geistmensch)与禁欲者会一味地热衷呢?那齐士对这一切百般思索。他知道戈特孟的父亲偏爱沉湎于这种情境中,可是父亲能影响他这么深吗!他对儿子用了什么法术,使他相信他负有这般重大的天命与义务呢?这位父亲该会是何等的人物呢?那齐士虽然经常故意谈到这位父亲,而戈特孟也告诉了他不少,可是那齐士却无法想象他的一切,因为他不曾见过他。每当戈特孟提到小时候捕鱼、捉蝴蝶、学鸟叫,或提到朋友、狗和乞丐时,他便觉得恍惚这些都是浮在眼前的东西。可是如果谈到戈特孟的父亲时,那就无从想象了。不,如果这位父亲在戈特孟的生活里,真是那样重要、有力的话,那么戈特孟在谈话中也会提到父亲其他方面的事的。那齐士并不多想这位父亲的事,他不喜欢这个父亲,甚至有些怀疑,他是否真的是戈特孟的亲父,可是如果他只是个空虚的偶像,那么他对戈特孟的影响力是从何而来的呢?他如何能以梦想装满戈特孟的心,而那些梦想却是违反本性的呢? 戈特孟也有许多思索,他的确感受到这位朋友出自内心的爱,可是却始终有股厌倦的感觉,因为对方对他不够热诚,总是把他当小孩看待。这位朋友不断告诉他,说他与他不同,这是什么意思呢? 虽然戈特孟不断地苦思,但他并没有花费太多时间,因为在其他时间里还有别的事情要做。他时常钻到门房那里去,两人处得很好。他还想尽办法要求经常去骑一两小时爱马勃雷斯,不是在修道院附近,就是在磨坊那边;时常与磨坊的仆人窥视水獭,或者用上等面粉烤面包,即使闭上眼睛,只用鼻子闻,他也能闻出这种面粉与别的不同。他也常与那齐士在一起享受他们一贯的欢乐时光。他在举行礼拜时大都是快乐的,他喜欢加入学生们的合唱,喜欢在喜好的祭台前数念珠祈祷,喜欢听弥撒时庄严的拉丁文,喜欢大殿的香烟缭绕,祭具的金碧辉煌,静穆的廊柱,庄严的圣像,以及戴着帽子,拿着袋子牧羊的使徒。 他对这些圣像,心里面总有某种感应,他喜欢由这些石刻木雕的人物想到他自身的神秘关系,想到永生、全知的天父,想到他生命的守护者与引导者。此外,他还觉得窗子、门的柱头与祭台的装饰,以及石柱间浮出的花草,好像都在诉说些什么且如此热情地开放着,使他感到有股爱的神秘关系。除了自然与动植物之外,这对他来说都是宝贵而且虔敬的秘密:凡是被人造出来的自然物,他都视之为无声的第二自然,无论它们是由石头或木头所造成。他时常利用空闲时候描绘这些人像、动物的头形与浓密的树叶,有时候也试图描绘花卉、马匹与人的脸孔。 他很喜欢赞美歌,尤其是玛丽亚赞美歌。他喜欢歌里那种严格的韵律,一再地祈求与赞美。他一面祈求歌声的可敬意义,一面又浑然忘却了它的意义,而陶醉在这些歌词严谨的韵律中,觉得自己已经被绵长的深邃音调、韵律之美,以及虔诚的重叠语句所充满。他最不喜欢的是学识、文法与论理学,虽然这些也有它们的好处,然而他更喜欢祈祷的形象与音乐的世界。 他也不断尝试打破与同学之间的隔阂,其实这种长久的厌倦与不愉快都是由别人的峻拒与冷淡所带来的。现在他总算能对那些好作苛论的同学报以笑脸了,对那些不爱说话的邻床同学聊天了,有时他也会尽力附和别人。如此经过了几次接近,他又不得不违反本意,再度被要求一同“到村里去”了。可是当他到了那边时,他又吓得连忙跑回来。不,他不再到村里去了,他已经忘掉了那个有辫子的姑娘,不再想她,而且决不会再想到她了。 [book_title]第四章 那齐士好久以来一直想突破戈特孟的包围,揭开他的秘密。显然的,他要唤醒戈特孟,间接地把语言里的秘密教给他,但是经过了长久的努力之后,他始终没有成果。 戈特孟已把自己的出生与故乡,都一一告诉了他,但他却没有任何印象。他只知道对方所说的父亲是可尊敬的,但他仍觉陌生,并不具体;对方又谈起早已故世,或是失踪而只记得名字的母亲。那齐士才渐渐明了与他周围有关的人。由于他们的生涯有一部分已经消失了,一部分已经忘记了,因此那齐士知道单是询问与教导是无济于事的,他也知道自己由于太相信理性的力量而说了许多无用的废话。 不过他与朋友之间的友情,以及共同生活的习惯依然存在。他们在本质上虽然有着很大的差异,但互相学习的地方仍然不少;这使得他们二人之间除了理智的谈话之外,渐渐地产生了心灵的语言与符号的语言,好比二人同在一条车辆与骡马皆能通行的街上,旁边则有许多小路,供散步之用,还有岔路与间道,有为小孩走的小路,为情人走的小路,以及连猫狗都不太注意的路。戈特孟的想象力渐渐潜入了通往朋友思想与语言的许多魔术般的道路上,那齐士也学到了如何理解戈特孟那许多无言的感受与作风。两个人的心灵结成了新的联系,爱的光芒逐渐形成,使他们又有了话说。有一天情形正是这样的:学校不上课,二人在图书馆不期而遇,顺便谈起话来——这一次谈话搔到了二人心里痒处,友情终于转入了新的途径。 二人谈到在修道院里不许研究的占星学。那齐士倒想要试试那关系各色人等命运、天数、秩序与组织的占星学。戈特孟也附和地说道:“你总是要谈到那些奇异的事情——我已渐渐明白这是你的特性。譬如你说你我之间有着绝大不同,我就觉得你所谓的不同,无非是就你所热衷的那些事情来判断而已。” 那齐士说:“你的话不错,我正是那样的人。在你而言,不同并不重要,我却觉得不同非常重要。我的本质是要做学者,我的天职就是学问。所谓学问,我借你的话来说,就是‘热衷于不同的发现’,除此之外别无意义。我想关于学问的性质,除了上面所说的以外,恐怕没有更好的说法了吧!对于我们从事学问的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确定不同之点,而学问本身则是判别之器。例如我们可以从每一个人身上去发现他与别人的不同特征,然后再去认识他。” 戈特孟说:“唔,譬如有两个人,一个是穿着草履的农夫,另一个是戴着王冠的国王,这两个人自然是不同的。这并不是学问,这连3岁孩童都看得出来的。” 那齐士说:“不错,可是要是农夫与国王都穿同样服装的话,二三岁孩童就看不出来了。” 戈特孟说:“但这就是有学问也看不出来啊!” 那齐士说:“也许是这样,学问并不比小孩更聪明,但学问比小孩更有耐性,学问所注意的并不单是简单的特征而已。” 戈特孟说:“这是每个聪明的小孩都会的,一个国王是可以从眼神或态度上看出来的。总之,你们这种学者是傲慢的,你们总把别人当傻瓜。然而没有学问的人当中也可能有很聪明的。” 那齐士说:“你开始有了这种看法,倒使我高兴。不过你也看得出来,在我谈到你我之间的不同时,我指的并不是聪明。我并没有说谁聪明或谁愚蠢,谁好或谁坏,我只是说:你与我不同而已。” 戈特孟:“这不难了解,但是你所说的不仅是你我有不同的特征,你还时常谈到你我有不同的命运与天职。譬如,你说与我有不同的天职,这是为什么呢?你我都是基督徒,都是决心来过修道院生活的,都是善良的天父之子,我们的目标相同:那就是永恒的福祉。我们的天职无异:都是同归于神。” 那齐士:“这话好得很。在论理学教科书里,人都是一样的,可是人生就不同了。我觉得天主所爱的是那些敬慕他或出卖他的年轻人——难道这两种人的命运真的相同吗?” 戈特孟:“那齐士,你真是个诡辩家啊!这样我们就无法同志于道了。” 那齐士:“我们是没有办法并肩共行的。” 戈特孟:“请别这样说吧!” 那齐士:“这是我的真心话,我们的使命并不像太阳与月亮那样互相替换,也不像大海与陆地那样靠近。我们俩只是海与陆,是日与月本身,但我们的目的不同,不是交互而行,而是互相认识,互相看见,互相尊敬地学习,互相取长补短。” 戈特孟吃惊地低下头,脸上满溢着悲哀的表情,他说:“这就是你经常把我所想的不当一回事的原因吗?” 那齐士犹豫了片刻,接着才放大声音确定地回答说:“是的,戈特孟,你必须习惯这些,我把你当成自己来看待。我相信我总是把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笑都看得非常认真的。不过你的思想我不太欣赏。我对你认真是我的本质,这是我不得不说的。然而,你为什么要特别重视你的思想方面呢?你不是还有许多别的天分吗?” 戈特孟苦笑地说:“所以我说,你始终就把我当小孩看待嘛!” 那齐士一本正经地望着对方说:“我认为你有一部分想法是小孩子的思想,你记得我们以前谈过吗?聪明的小孩一点也不比学者愚蠢,不过那种小孩如要谈及有关学问的话,学者是不会当真的。” 戈特孟大声嚷道:“即使我们不谈学问,你也会嘲笑我啊!你总是把我全部的信仰,为了进步而努力学习,以及希望变成修士的想法,都认为只是稚气而已!” 那齐士认真地望着他说:“当你是戈特孟时,我是真的把你当成对手的,但你总不是戈特孟。我只希望你是完完全全的戈特孟,此外没有别的。你不是学者,不是教士——学者与教士是可以用比较便宜的木头做成的。你好像认为我不学艺术,不是论理学者,没有什么信仰。这是不对的,是你自己看不起我。” 戈特孟对这样的谈话为之愕然,甚至被伤害得退缩了。但在几天之后,他仍然表示出愿意继续谈话的意向。由于上一次那齐士对于二人不同的性质给了他一个印象,现在对于对方的谈话他已经比较容易接受。 那齐士热心地谈着,觉得戈特孟今天对他的话比前几天虚心并且更乐意接受,而他对他也是有影响力的。他为了这项成功,夸张地说出了比他原本想说的更多的话,而且陶醉在自己言语之中。 “你看,”他说,“我比你好的只有一点,就是当你半醒或完全睡着时,我还是醒着。我说醒着,是指我知道自己的智力与意识以及内心深处非理智的力量、冲动与弱点,我是用这些来考量人的。你学的正是这样的事情,你能遇到我,对你而言是有意义的。戈特孟,精神与自然,意识与梦幻的世界,在你来说彼此都非常遥远。你已忘记了自己的儿童时代,然而,那幼年时代的体验仍然从你心底发出要求。这种要求使你难受了好久,直到你屡屡听到幼年时代而不断的恼怒时——这就够啦!关于我所说的醒着的这一点比你强,那就是我胜过你的地方,此点可供你借鉴。但是在别的方面,你却比我强多了——当然,你一下就发现了自己,你就是这样的。” 戈特孟诧异地倾听着,当他听见“你已忘记了自己幼年时代”这句话时,好像被箭射中了似的抽搐着肩。但由于那齐士在说话时,眼睛老是闭着或望着面前,好像他这样会把话说得更好似的,因此,他并没有看见戈特孟脸色的突然改变和抽动。 “但我——胜过你!”戈特孟讷讷地说,为了说这句话,他变得好像患了口吃似的结结巴巴。 “当然,”那齐士又说,“像你这种性质的人具有强烈的敏感,据我所知,这几乎常是胜过梦想家、诗人与慈爱者的,当然与我这种精神的人更是不同。你们是母系的人,生活是充实的,富有爱的力量与体验;我们这种属于精神的人,虽然常常领导与支配你们,但我们的生活却是贫乏的。你们的生活是果实的汁,是爱的田园,是美丽的艺术王国。你们的故乡是土地,我们的故乡是理想。你们的危险是溺死在感觉的世界里,我们的危险是窒息于稀薄的空气中。你是艺术家,我是思想家。你睡在母亲的怀里,我醒在荒野里。阳光照着我,而星月辉映着你。你的梦中人是少女,我的梦中人是少男……” 戈特孟睁大眼睛看着,听见那齐士像个雄辩家似的,自我陶醉地说着。那齐士有些话像剑戟般刺中了他,听到最后几句话时,他脸色勃然发青得闭起眼睛。那齐士看见这种情形,吓得连忙中止下来问他,这脸色发青的少年答道:“我曾经在你面前忍抑不住而哭泣过——这你是记得的。而这也是不许再发生的,是我决不许可的——也是你不许可的。现在你对我说了这许多可怕的话,我希望你快离去吧,让我独自一人留着。” 那齐士非常惊惶。他觉得这些话是他忍不住而说出来的,比平常说得好。现在他却吃惊地看见这些话使朋友受到深深的打击,击中了要害。他一时弄得莫名其妙,犹豫了一下,可是戈特孟却皱起眉头催促他,他只好心慌意乱地走了,留下戈特孟一个人。 这次戈特孟内心激动,但没有流泪。他觉得深刻与绝望地受了伤,好像朋友突然用刀刺进他的心一样,站在那里喘息,心里烦得要死,脸色如金属般铁青,双手冰冷。这又是像上次那种情形,而且还更厉害,像是看见了可怕的事情,遭遇了绝对难受的境况一样。不过这次得救的是没有哭泣,反而克服了痛苦。圣母玛丽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发生了什么事呢?是我被谋杀了吗?是被打死了吗?还是说了些什么可怕的事情吗? 他喘息着透着气,像是中毒已深的人,极力希求要从死里逃生,把自己救活一样,也像是在水里抽筋的人努力要游回岸上一样,无意识地从房间里奔到修道院内静寂无人的地方,穿过廊下,奔下台阶,到外面呼吸新鲜空气。此地是修道院最里面的避难所,是有回廊的院子,其间有几个绿意盎然的花坛,浴在清亮的阳光里,从寒冷的石洞飘来的空气,带着一股玫瑰的香甜。 那齐士在不知不觉中遂了他早已渴望的心愿:他喊出了迷惑他朋友的恶魔名字,并且驱逐了它。由于他所说的一句话触及戈特孟心里的秘密,以至那秘密在激烈的痛苦中发作了。 那齐士在修道院里到处寻找这位朋友,却没有发现。 戈特孟站在回廊通往内院的圆形大石拱门下,那拱门的每根柱子上都刻有3个动物的头,全都朝下向他凝视。创伤在他体内作祟,一路上没有亮光,没有通往理性的道路。他害怕得咽喉与胃里一阵绞痛。现在他呆滞地抬起头来看看石柱上的3个兽头,觉得3个兽头好像在他脏腑里探索与吼叫似的。 “我会死的,”他害怕得要命,发抖地说,“现在我要发疯了,这些动物的嘴会把我吞噬掉了。” 他颤抖着倒在柱脚边,痛苦到了极致。终于昏厥了,垂下头,什么都看不见了。 达业尔院长那天并不快活,因为有两个中年教士今天到他这里来,因为由来已久的嫉妒与怨恨,他们再度展开愤怒的争吵。院长早就听到二人的话,也曾经警告过他们,可是没有效果,最后只好把他们严加处罚,同时又觉得这样做仍然无济于事。他疲倦地回到大堂里去祈祷,心中不舒畅地又站起来,突然闻到阵阵玫瑰花香的气味,想出来透透气,于是信步走到回廊上来,恰巧看见学生戈特孟昏倒在石板上,平常那漂亮的嫩脸,此刻已变成了苍白的土色。他又惊又怒,悲从中来,觉得今天真不是个好日子,到现在还发生这样的事!他想把这少年抱起来,可是力不从心,长叹了一声,只好走开,去找两个年轻的教士来合力把戈特孟抬到懂医术的安再谟神父那里去,同时还派人去找那齐士。 隔了一会儿,那齐士来了,站在戈特孟的面前。 “你已经知道了吗?”院长问他。 “是说戈特孟的事吗?院长,我刚听说他病了,发生了事,然后被抬进来的。” “唔,我看见他倒在回廊上,没有什么,只是昏倒而已。不过,我觉得这事一定与你有些关联,你总该知道一点吧。他同你很要好,所以我才叫你来。你说说看。” 那齐士像平常一样,态度沉着,把今天和戈特孟谈话的内容作了简短的报告,并且非常诧异这些话居然会有如此激烈的影响。院长摇摇头,显得不太高兴的样子。 “这是非同小可的谈话,”他强自镇定地说,“照你刚才所说的,你已经干涉到了别人的心灵,这是神父的谈话。可是你并不是戈特孟的神父,何况你也不是神父。你还没有颁授神职,怎么可以同学生说这样的话?你想想看这种后果有多糟糕!” “后果,”那齐士低声而肯定地说,“后果还未可知。院长,我对这种激烈的影响感到有点吃惊是事实,但我并不怀疑我们谈话的结果对戈特孟将会有好处。” “我们自然会看到结果的,现在不必谈,我只想说说你的行动。戈特孟会发生这样的事,还不是同你谈话所引起的吗?” “院长知道他是我的朋友,我们非常要好。同时,我相信我对他也有深刻的了解。院长说我对他像神父一样,我可没有那种权力,但我相信我比他自己更了解他。” 院长耸耸肩:“我知道这是你的专长,但我们不希望你的专长会引起任何麻烦——戈特孟病了吗?我想他不会有什么不舒服吧?他身体衰弱吗?睡眠不好吗?没有胃口吗?还是什么地方痛吗?” “不,他一直是很健康的。” “那么别的呢?” “他是心灵上有病。您知道,他这样的年纪,已经开始跟性欲搏斗了。” “我知道。他才17岁吧?” “他18岁了。” “18岁,嗯,够迟啦!不过这种跟性欲的搏斗是当然的,每个人都会经历过。因此,不能说他心灵上有病。” “不,院长,事情并非如此单纯,戈特孟心灵上有病已经好久了,因此与性欲搏斗对他来说远比别人更加危险。据我所知,他忘记了自己过去的某一部分,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哦!是哪一部分呢?” “是他母亲以及与她相关的一切。我也不大清楚,我只能说,这是他伏下病根的所在。戈特孟除了知道自己早已失去母亲外,什么都不知道。不过我听他说,他对母亲的事情惭愧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此他的大部分资质是从母亲那里得来的。因为他曾经说过,他父亲不配是一个拥有这样漂亮富于天才而独特的儿子的那种人。这些并不是从什么报告得来的,是我从各种征兆中推测出来的。” 院长起初并不以为那齐士这番话是经过审慎和周密的考虑,内心不免有些窃笑,可是仍然觉得这件事情不简单,于是开始尽力地思索。他想起了戈特孟的父亲是个有点矫饰而靠不住的人,而且他还记起,当时戈特孟的父亲对于戈特孟的母亲只谈了几句话,他说她对他做了不名誉的事,而且逃离了他。他曾尽力避免让儿子回忆起母亲,以及母亲可能遗传给他的缺点。此外,他还要求儿子代替母亲赎取所犯的罪,把一生奉献给神。 院长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喜欢过那齐士的话,虽然他的想法仍未免过于玄思,但他的确是很了解戈特孟的啊! 最后,院长又把今天的情形详细问了一次,那齐士说:“我今天之所以使戈特孟陷于激烈的震惊,并不是恶意的,我只是要提醒他所不知道的事情,因为他已经忘记了自己的童年时代,忘记了母亲,所以有些话便命中了他的要害,揭发他长久作为搏斗的目标而不可告人的隐秘。我常说他仍是活在梦中,并非真正地清醒着,不过这次我确信他是醒了。” 那齐士没有被处罚,但却被禁暂时不准去探望病人。 其间,安再谟神父把昏倒的戈特孟抬到床上去,坐在他旁边,想用蛮法把他吓醒,又恐怕对他不利。这孩子脸色看来很不好,老人皱起善良的脸,殷切地望着,一面切脉,一面听心脏的跳动。他想:这孩子准是吃了不能吃的东西,例如酢浆草或别的东西吧!可是他不会看舌头。他喜欢戈特孟,却不喜欢他的朋友,也就是那个早熟而又年轻骄傲的教师。这次事件的发生,那齐士一定要负责任的。这样眉清目秀的少年,这般可爱的自然产儿,为什么要和那个傲慢的、有虚荣心的人在一起呢?那个虚荣的文法家总是把他的希腊文看得比这世界上任何有生命的东西更贵重哩! 过了许久,院长开门进来了,安再谟神父依然坐在那里,望着年轻人昏迷中的脸。这张脸是何等的可爱与天真无邪啊!然而坐在旁边的人要帮忙他却没有办法。对啦,大概是疝气痛的原因,这可用热葡萄酒加上大黄作为处方来治的。但安再谟神父愈是把这张发青而痛苦的脸看得愈久,愈是对其他更多的事物、更重大的方面感到疑惑。在这方面他是富有经验的,在漫长的生涯里,已经好几次看见过被魔鬼所魅惑的人了。然而他也只是把疑惑藏在心底,没有对别人说,他要再等等看。然而过后,当他看见这可怜的少年确是着了魔时,他又狰狞地想,这是不必到远方去找有罪者的,因为这对他并无好处。 院长走到病人旁边来看,并且翻起他的眼皮。 “可以叫醒他吗?”他问。 “我想再等一下,他的心脏很正常,不必叫人来看他。” “有危险吗?” “我想不会的,没有外伤,没有打击或摔伤的痕迹。他是昏倒了,也许是疝气痛,人在痛得厉害时有时会昏厥的。要是中毒的话,那就会发烧。他并没发烧,马上就会清醒的。” “不是心理的原因吗?” “这我不能肯定,谁晓得呢?也许是受了重大的打击吧!例如死亡的消息,激烈的争吵或受了侮辱,这些都该考虑到的。” “的确这些谁也不晓得。你注意,不要让别人接近他。你就留在这里,等到他清醒为止。要是情形不好,就来叫我,就是夜里也没关系。” 院长在出去之前,又俯身看了一下病人;他想到少年的父亲,想到他把这个漂亮快活的金发少年带到这儿来的那天,好像这正是他喜欢的。但那齐士的确一点都没有想到他父亲。啊,到处都有许多担心的事情,我们的所作所为总没有完美的!也许他对这个可怜的孩子有所疏忽吧?这孩子有适当听他告解的神父吗?难道在这修道院里只有那齐士是真正了解他的吗?他还在初学期间,既没有几个可以一吐心中所想的人,也没有发愿,终日所见的都是不愉快的优越感,甚至是有敌意的人,他会帮助他吗?那齐士对他是不是一向就虚情假意,谁能知道呢?那齐士是否表面服从,暗中搞鬼呢?也许他是异教徒呢!这两个少年要是落到这步田地,那都是我的责任啊! 当戈特孟苏醒时,天色已黑。他的头脑空荡荡地一片发晕,觉得自己躺在床上,却不晓得这是什么地方。他也不管这些,反正无所谓。可是他从什么地方被人抱来的。怎么自己一点也不知道呢?他一定是在很远的某个地方看见了什么,是一种特别的,庄严的,可怕的,而且也是难忘的东西——可是他已记不起来了。这是什么地方?发生了什么事情?好像是那样巨大,那样痛苦,那样幸福,可是一转瞬又都不见了。 [book_title]第五章 戈特孟到现在为止,对他的母亲多少是知道了一些,但都是听别人说的,他自己对母亲并没有任何印象,对母亲的事情知道得也不多,这些他都没有对那齐士说过。因为以她为可耻的缘故,他也不愿谈起母亲的事。她曾经当过舞女,是个绝代佳人,但出生于不良的异教之家。据他父亲说,他把她从贫贱与羞耻的生活里救出来。又因为不知道她是异教徒,就教她接受了宗教的洗礼,并与她结了婚,使她变成一个受人尊敬的妇人。但她过了几年温顺与正常的夫妻生活之后,又故态复萌地故伎重施去干丑事、去引诱男人了,有时一连几天甚至几星期都不回家,因此得了个魔女的恶名。之后,在丈夫几度把她接回家来留在身边的某一天,她就一去不返了。在她走后,她的恶名还流传了一段时候,大家都说她是扫帚星。她的丈夫也为她而精神受打击,过了几年不安、惊惶与耻辱的生活。现在他已经恢复正常了,并且代替了失去的太太的地位,教育那个面貌与姿态都与母亲极为相像的儿子。他变得悲天悯人,并且总是对戈特孟灌输那些必须把生命奉献给神以救赎母亲罪过之类的话。 戈特孟的父亲好说他逃妻的坏话,虽然他并不喜欢谈论这件事,可是在他把儿子送到修道院时,他又把这事告诉了院长。至于戈特孟,却认为这一切都是可怕的谣言,他虽知道实情,可惜早已丢开得几乎忘记了。的确,他完全遗忘了。其实,他对母亲的印象,与从父亲、仆人们嘴里讲出来的以及从造谣中伤的话里所听到的,完全不一样。他对母亲真正的记忆和实际的体验都已淡忘了。不过,现在从他幼年时代的回忆里,又升起了这颗印象之星。 “我真不明白,怎么会把我母亲忘掉的,”他对朋友说,“我活到现在最喜欢的就是我母亲,我也从来没有对任何人像对我母亲那样的尊敬过。她对我而言就如同日月般,是多么的灿烂。然而多年来,母亲光辉的姿态在我心目中逐渐黯淡了,父亲与我渐渐地把她变成了一个可恶的魔女,这真不知从何说起!” 那齐士的初学时期快要结束了,而且已经换上了另一种服饰。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他发觉戈特孟的态度变了。以前戈特孟对朋友的指点与警告,经常认为是夸耀他一己优越的知识与自负而加以拒绝,自从那次重大的遭遇之后,他开始对朋友的贤明满怀赞叹。他所说的许多话都应验得如同预言般,治好了戈特孟生活中秘密的创伤。 真的,这个小伙子的确已经康复了,不仅那次的昏厥不再留下痕迹,而且把那些游戏的态度、老成、不实的性质也都融化掉了,使他恢复了正常的修道院生活,尤其是负起敬神义务的信念。这年轻人自从发现了自己之后,变得年轻些,也长大些了。他对那齐士是由衷地感激。 但是那齐士自从那次事件之后,对他的朋友却抱着罕有的慎重态度,变得非常的谦逊,不再以优越与教训的态度来看待他了,这反而使得朋友更为欣悦。他看见戈特孟从秘密的涌泉里产生了陌生的力量,他虽能促使这股力量成长,但自己却不介入其中。他为朋友已能脱离他的指导而高兴,也因为预感自己所付出的贵重友情就要结束而悲哀。他依然知道他了解戈特孟比戈特孟了解自己的还多,因为戈特孟虽已找到了自己的心灵,并已准备随着那种呼声而去,却不知道它会把他带向何处。而那齐士早已看出这是无能为力的,他所爱的戈特孟将要到他从未去过的国度了。 戈特孟对于学问已很少渴求,在朋友们的谈话之间好辩的脾气也没有了,时常记起以往与人的谈论而引以为耻。那齐士最近就要结束学业了,由于戈特孟的经验,引起了他再度需要加强隐居、禁欲与宗教信仰的各种训练的念头,还有禁食,长时间的祈祷,经常的忏悔,自发性的苦修等等,而戈特孟也想要了解这种趋向,甚至准备加入。自从那次昏厥恢复之后,他的本能变得非常敏锐,对将来的目标虽然一点也不知道,可是对于自己的命运却已早有准备,平静无波的时期已经过去,未来的一切都充满紧张和期待,并且觉得有迫切了解这些期待的必要。这种预感时常祝福他,使他半夜里在热切中醒来,也使他跌入更幽邃深沉之中。长久所遗忘的母亲影像又浮现了,这是无上的幸福。可是她那诱惑的呼声要把他带到哪儿去呢?是带到不知名的地方去,带到陷阱里、困苦中,也许是死亡里去;而不会带到静寂的、优雅的、安定的修道院房间与终生的修道院生涯去。她的呼声与父亲的命令丝毫没有共同之处,也与他长久以来的本能愿望不同。戈特孟的信仰滋养了这种感情,这种感情每每像肉体的感觉般强烈与真实。他向圣母一再长祷,把这种感情寄托给母亲,他的祈祷最近也多因那些奇妙的梦而终止,他时常做白日梦,在半醒的情况下,为母亲的世界所围绕,从谜般可爱的眸子里模糊地浮现出她的姿影,如同海与乐园般深,爱抚之声胜于意义,有甘甜与酸涩的味道,头发如绢,眼角眉梢之间干渴如饥。母亲不仅有一切忧点,也不仅有碧绿可爱的双眼,而且洋溢出吉祥的微笑,爱抚似的安慰;她的全身无处不美,其中却也暗藏一切的可怕与黑暗,一切的贪婪,种种的不安、罪恶悲惨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命运。 戈特孟在这些梦里,兴奋的感觉仿如深沉地交织在繁复的织物里,在其中浮起可爱的过去;母爱、幼年时代、金光闪闪的人生曙光,以及满含诱惑的危险未来;在这些梦里,母亲、圣母与爱人往往混为一体。事后又觉得像是可怕的罪犯与神职工作者一样。他有时在这些梦里看见一切的得救与和谐,窥探人生的秘密:暗不可测的世界,充满不可思议的危险世界——但这些都是母亲的秘密,它们是由母亲而来的,也一起归向她。那些秘密是隐在母亲眼中黑亮的瞳孔里面的,是一道小而可怕的深渊。 他在这母亲的梦中,出现了许多久已忘怀的幼年时代,从无限深沉与忘却之中开出许多细小的回忆花朵,它们金光闪闪,芳香而又充满预感地拉回幼年的记忆,也许是当时的体验,也许是梦。他往往梦到鱼向他游来,冷冰冰、光溜溜地游到他身上,它们是黑色与银白色的,好像是天使从完美的境地里带来安慰他的幸福之音;然后鱼儿们又摇摇尾巴,把新的秘密从他身上带回去一隐而没。他时常梦见游鱼与飞鸟,海阔天空,自由翱翔,像是他的呼吸、他的视线、他的思想,从他身上出发,又回到他的身上。他时常梦见一个庭园,园里有不可思议的树木,硕大的花,暗蓝色的洞窟,魔术似的花园;在那些青草里徜徉着罕见的珍禽异兽,目光闪闪,树枝上盘踞着柔软的蛇;蔓草与灌木上挂满了晶晶的露珠,红艳欲滴的巨大草莓,伸手一摘便有血般的液汁流在手上;他倚在一株树上,顺手去攀折一根树枝,发觉树干与树枝之间隐着蓬乱的发丝,浓密如腋毛。有一次他还梦见自己,梦见他的圣名,梦见戈特孟,梦见克利索斯托姆斯,这个人有一张金口,用金口说话,话声有如雏鸟啁啾,莺声燕语。 更有一次他梦见自己长大成人了,却像小孩般坐在地上,面前有一堆黏土,他正在捏成小马、牡牛、一个小男人与一个小女人。他捏得很开心,就在动物与人身上加添了大得可笑的生殖器官。他在梦中觉得这事非常滑稽,并且在玩累后疲倦地走在一旁,忽然发觉背后有什么笨重的东西在移动,无声无息地。他回头一看,大吃一惊,但立刻转惊为喜,原来他所捏的那些土人土偶已经长成沉默的巨人,活生生地从他身旁走过,且依然还继续在长大,默默地前进,有如高塔般迈向世界。 与其说他是活在现实世界里,毋宁说是活在梦幻的世界里。真实的世界是讲堂、修道院的庭院、图书馆、寝室与教堂,这些只是表象的,超现实的梦幻世界中那一层易裂的薄膜而已。这层薄膜里什么都没有,只要把它戳上俩洞,里面就只是枯燥无味的讲义、单调的希腊文拼音、安再谟神父所采集的那些植物袋中所溢出来的草药香气,还有从拱形柱的石雕叶蔓上呈现出来的光景——为了揭穿现实的薄膜,突破安静而枯燥无味的现实背后,到达那灵魂的梦幻世界,这一点小小的刺激已经足够了。一个拉丁文的起首字母变成了母亲散出香气的脸孔,圣母经(Ave Maria)祈祷文的延长音符变成了天国的大门,一个希腊字母成了一匹奔腾的马,变成了直立的蛇。蛇的咻咻响声在花下消失,然后转瞬间又变成没有生气的文法书页了。 他难得谈起这样的事,只有两三次把这个梦幻世界告诉过那齐士。 “我以为,”他有一次说,“路上的一片花叶,或是一只小虫,也比整个图书馆里所有的书更有意义、更富内容。文学与语言是没有什么可说的。竟有时在写任何一个希腊字母,不管是Thetp(台泰)或Omega(俄美格)时,我只有把笔尖稍为转动一下,字母就变成了一条摇尾的鱼,这使我想到世界上所有的小溪与河流,想到所有寒冷与潮湿的东西,想到荷马(Homer)的海与彼德(Peterus)所涉的水。然后字母变成一只鸟,摇摇尾巴,拍拍翅膀高兴地啼着飞走了——嗳,那齐士,你大概认为这种字母不重要吧?我可要告诉你:神用来写世界的就是这种字母。” “我认为它是最重要的,”那齐士悲伤地说,“是魔术的文字,所有的恶魔都用这种字来发誓。自然,这种字对于促进科学是不适宜的。精神是固定的,相信自己的符号,喜欢有形的、存在于现实的东西,不喜欢生成的东西。精神喜欢必然性,不喜欢可能性。精神是不容俄美格变成蛇或鸟的。精神是不能在自然中生存的。只能在反自然中生存,只能在与自然对立中生存。戈特孟,你现在相信了吧?你是决不会变成学者的。” 当然,戈特孟早就这样想过了,这是他很了解的。 “我根本不再努力去啃你们的精神了,”他半笑出声地说,“精神与学问的关系对我都是一样的,正像我与我父亲的关系一样:我相信我非常爱他!相信他说的话。但当我母亲却因此不会再出现时,我又明白了什么才是爱,拿父亲和母亲的样子互相比较,父亲的样子突然一下子变得又小又矮又丑,又讨人厌了。我现在把所有精神上的东西比作父性的,而不是母性的,是母性的敌对,我对它有着轻视厌离的倾向。” 他开玩笑地说,可是没有什么办法使他的朋友转悲为喜。那齐士默默地笑着他,眼里流露出爱意,接着说:“我懂你的意思,我们现在不用再争论了。你是清醒了,你现在也已知道了你我之间的不同,知道了母系与父系之间的区别,明白了灵魂与精神之间的歧异。你也马上会觉悟的,你在修道院的生活与你所努力追求的神父生活都是错误的。你父亲的做法也许是要以此赎你所想念母亲的罪,或许只是要报复你母亲。现在你难道还相信把你全部生活留在修道院里会是你的命运吗?” 戈特孟沉思地注视着他朋友的手,这是一双高贵、可爱而瘦削的白手,没有人会怀疑这是禁欲者与学者的手。 “我不知道,”他以歌唱似的、有点犹豫的声调拉长着说,“我的确不知道。你对我父亲的判断有点过火了。父亲并不是像你所说的那样差。不过你说得也有些道理,我在这修道院三年多了,父亲还从未来看过我。他希望我永远待在这里。也许这样更好,我自己也希望如此。可是直到今天我仍不知道我到底愿意和希望些什么,以前的一切都简单得像教科书里的字母。现在则什么都不简单,已经不再只是字母了。每件东西都有许多意义与层面的。我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目前我还无法考虑到这些事情。” “这也不必,”那齐士说,“你该走的路已经明朗化了,那条路就是开始把你引回你母亲那边的路,你现在已经变得更接近你母亲了。就你父亲而论,我想我对他的判断并不过火,难道你愿意回到他那里去吗?” “不,那齐士,绝对不会的。我要是想回到父亲那里去的话,我就不在这里了,甚至现在就走,因为我不要做学者,我的拉丁文、希腊文与数学早已足够了。不,我不愿回到父亲那里去……” 戈特孟沉思地呆视半晌,突然喊道:“你不断地同我说话并质问我,这些都一一记在我心底,你是要我把自己说出来吗?现在你又问起我是否会回到父亲那里去,这使我突然明白了,我不愿意,你要怎么样?你好像什么都知道似的。你对我讲过许多话,当初我听了一点也不懂,后来才想到这是多么重要!你说我是属于母亲的关系,你发现我受到某种影响而忘记了幼年的时光,这些你是从什么人那里知道得这样清楚的?可以教教我吗?” 那齐士微笑地摇摇头。 “老兄,你别学啦!有些人天生就能学得许多事的,但你不属于那种人,你不是学习这类事的人,学了也没有什么用。你有别的天分。你的天分比我高、比我丰富,有些也比我弱,但你有比我更绚丽更艰难的路要走。你有时不愿了解我,时常像一头小马似的抵抗,而我也时常找你麻烦。因为你睡着了,所以我不得不叫醒你,我也使你想到你母亲,起先是难过的,而且很难过,发现你像个死人般倒在回廊上。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不,你别抚弄我的头发!不,让它去!我受不了。” “那我就什么也不能学了吗?永远是个愚蠢的孩子吗?” “你同别人学的不一样,小子,你能向我学些什么?算了吧!” “哪里,”戈特孟喊道,“我们不是变成朋友了吗?哪有距离接近反而感情疏远的友情呢?你已厌我了吗?我冒犯了你吗?” 那齐士两眼望地,焦灼地来回走动,然后在朋友面前站住了。 “算了,”他柔和地说,“我知道的,我并不讨厌你。” 他怀疑地望着朋友,然后又踱起步来,目光从瘦弱而坚定的脸上灼灼逼近着戈特孟,肯定而小声地说道:“戈特孟,你听着!我们的友情是美好的;有目标,且已达到,它把你唤醒了,我希望继续这种友情,永远向新的目标进行。但是现在没有目标,因为你的目标还不知道,我既不能指导你,也不能陪伴你,你去问你母亲,去问她的芳影,去听她的话好了!我的目标就在这里,在修道院里,它随时都在呼唤我。我可以做你的朋友,但我是不许有友情的。我是教士,是发了愿的。我在授任圣职从事教师的工作前,还须有好几星期的禁食与祈祷,到那时我就不会再谈世俗的事,也不能同你谈这些事了。” 戈特孟明白了。他悲伤地说:“你这样做,好像我也将会永久加入教团似的。当你修行完毕,禁食、祈祷与通宵不睡之后,你的下一个目标是什么呢?” “你是知道的。”那齐士说。 “哦,你在几年之内会当教务长,也许已经是校长了。你会改善教育,扩充图书馆,也许你会写许多书。是吗?哦,你是不会出书的。那么,你的目标是在哪里呢?” 那齐士微弱地笑道:“目标吗?也许我会当校长直到老死,死于院长或主教任内,这都是一样的。我的目标是把自己的工作做好,用我的性质、气质与天分去寻求最好的土壤,最大活动的范围,此外没有别的目标。” 戈特孟:“做神父不是其他的目标吗?” 那齐士:“哦,当然,目标多的是。当神父是生活的目标,学希伯来文,注解亚里斯多德,或是修饰修道院的圣堂,闭起眼来冥思,还有其他种种事情。这些对我来说都不是目标,我既不愿增加修道院的财富,也不想改革教团或教会。我只想尽可能做些精神上的工作。除此之外,我什么也不懂,这不就是目标吗?” 戈特孟在考虑回答的话,想了好一会儿。 “你有理,”他说,“是我阻碍在你达到目标的路上吗?” “哦,戈特孟,妨碍吗?没有人比你要求我的更多了。你给我种种的难题,但我不怕困难,我要从困难中学习,并且已经克服一部分了。” 戈特孟打断他的话,半开玩笑地说:“奇怪,你克服了困难!我可要说:如果你帮助我,开导我,使我的心灵恢复健康——这就是你真的做了精神方面的事吗?你也许会用精神把修道院里一个热心与善意的初学者夺去,也许在教育一个精神上的敌人,他正是你所做和所想的那种竭力的反对者,你认为这是好的吗?” “为什么不是呢?”那齐士很认真地说,“老兄,你对我依然懂得这样少——我多半已破坏了你将来要做神父的事,目的是要给你开一条不是寻常命运的路,即使你明天会把我们整个美丽的修道院化为灰烬,或者把一种疯狂的迷信散布于世,我对帮助你开路的事仍然是不会后悔的。” 他把双手亲昵地搭在朋友的肩上。 “嗳,戈特孟,不管我是教师或院长,无论我是听告解的神父或别的,遇到强而有价值的特殊人物,我也不会揭露他的秘密,不会要求他的,这些也是我的目标之一。我告诉你:我们可能有不同的命运,但你若在必要时真诚地呼唤我,我还是不会不关心你的,决不会的。” 这像是离别前的话了,事实上这确是一番告别前的滋味。当戈特孟站在朋友面前注视着对方那副决断的脸容,并望着他那饱含意志的眼睛时,他觉得现在二人不再是兄弟与朋友了,他们的路已经分开了。站在戈特孟面前的人不是梦想家,也不是期待命运呼声的人,这个那齐士的确是个有固定秩序与义务的人,是教团、教会与精神的仆人,也是战士。但戈特孟现在明白了,自己不属于这类人,他没有故乡,有一个不知名的世界在等着他。那也是他母亲曾经同样遭遇过的,她舍弃了家园,丈夫与孩子,共同生活与秩序,义务与名誉,去到不知名的远方,大概早已在哪儿没落了。她没有目标,正像他一样。别人有目标,他没有。那齐士早已把这一切看透了,他所说的是对的啊! 自从这天之后,那齐士不见了,似乎突然消失了。有另外一位讲师来上他们的课,他在图书馆的位置也空下了,但他还在这里,并非完全的隐没,有时看见他横过回廊,有时听见他在教堂里低语,跪在石板上。戈特孟知道他是开始高深地修道了,夜里要禁食和起来3次。他还在这里,却已迈入了另一个世界;虽可见到他,但却有如昙花一现,无法与他交谈,与他同住。戈特孟知道:那齐士还会再出现的,他会坐到他的书桌上和餐厅的椅子上,他会再与他谈话的——但是不会再有以前的交情了,那齐士恐怕不再属于他了。戈特孟这样想的时候,也明白自己是在修道院过着教会般的生活,学文法与论理学,读书与精神方向,虽然都是重要和喜欢的,但事实上只有那齐士是他唯一喜欢的人。那齐士的模范引诱了他,像他自己一样,成了他的理想。不过院长也是他所尊敬喜欢的人,他把他看作崇高的模范。但其他的人物,无论老师、同学、寝室、餐厅、圣事、祈祷、学校或整个修道院,只要没有那齐士在,所有的一切对他就没有意义了。那么他还待在这里做什么?他在等待,像是在雨中犹豫不决的游客一般,站在修道院的屋檐与树下等待,像个异乡人般等待,所看到的只是些陌生人的冷淡面孔。 这时候戈特孟的生活只是充满了犹豫和离情。他到处去看那些他喜欢的地方或是有意义的地方。虽然少数人的脸孔的确有不可思议的奇妙,使他仍然难以告别,例如那齐士,老院长达业尔,善良可爱的安再谟神父,友善的门房,有趣的邻舍磨坊——但这些人几乎也变得不现实了,比这些人更难于告别的是在圣堂里的大石圣母雕像,还有大门口的使徒像。他在那里站了好久,也在合唱团的椅子上,在美丽的浮雕,在回廊的喷泉前,在有3个兽头的廊柱前,还有前院中的菩提树和栗树下流连。这一切都曾使他日夜惦念,难以忘怀,成为刻画在心中的一本小画册,然而现在它们也已开始失掉现实性,变成宛如幽灵般游移不定。他也想到喜欢他的安再谟神父,他曾与他一起去找过草药,到修道院的磨坊边去看仆役们,有时还和他们吃酒与烤鱼,可是这一切都已过去,只留下模糊的记忆。对面教堂与忏悔室一片阴暗,他的朋友那齐士就在那里,但对他来说也已成为影子似的,没有了生气。他周围的一切都已失去了真实性,所呼吸到的尽是秋风与盛夏过后的萧索。 [book_title]第六章 有一天安再谟神父要戈特孟到他的药房去,这是个整洁芳香的草药室,戈特孟对这里很熟悉。神父拿一支晒干的野生植物给他看,那植物是清洁地保存在纸里的,他问他是否认识这东西?戈特孟说认识,它就是小连翘。他详细论明了它的特性。老神父满意地与这位年轻朋友约定,要他下午去多采些小连翘,并把长有这种植物的地方告诉戈特孟。 “你今天下午不用去上课了,你不用反对,这对你不会有损失的。何况自然知识也是学问,并不只有呆板的文法才是学问。” 戈特孟为了这事高兴非常,这可以使他好好采集两三小时的花,不必呆坐在教室里。他还请求管理马厩的人,把勃雷斯借给他。他在午餐后就去马厩把马牵出来,马儿对他很亲昵,他一跃上马,便骑向温暖光辉的野外去了。他骑了一个多小时,享受了空气与原野的香气,随后想到神父要他做的事情,于是赶往他的目的地去。他把马拴在一株枫树下,还在马耳旁唠叨了一阵,把面包喂了它之后就去采集植物。这里有几块荒芜的田地,四处杂草丛生,有枯萎了的罂粟花,许多种子已经成熟的荚壳,盛开的苣莴与变色的蓼属,蜥蜴盘踞在田地之间的几堆乱石里。小连翘才刚开黄花,戈特孟开始采集。当他采了一大把时,就坐在石头上休息。天气颇热,他眺望着远处阴凉的森林,很想到那边去歇凉,可是又不愿远离那些要采的植物和他的马。他坐在热烫的田地小圆石上,为了要看逃走的蜥蜴再回来,所以静静地坐着,一面嗅着小连翘,一面把它们的小叶子对着阳光,观察那无数细小的芒刺。 妙啊,他想,这些小小的叶子都有数以千计的细小芒刺,如同刺绣般精巧,像是天空的小星星。事实上,一切都是奇妙的,如蜥蜴、植物、石头,无一不是奇妙的。安再谟神父多么喜欢他,连小连翘都要他来采。神父的脚有些日子不能动了,而他的医术却不能把自己治好。也许他有一天会死去,而草药室里的草药仍然香气袭人。不过老神父也许还会活很久吧,或许十年、二十年,头上始终还是同样留着银白如丝的皤皤白发,眼旁也同样还是奇怪的皱纹。可是戈特孟会同他住上二十年吗?啊,一切是多么的奇妙,一切是多么的令人费解,真是可悲啊!人其实是一无所知的,这样的生活,无论是在地上徒步往返,或是在林中策马而过,一路看见的大都是疑团满腹、受约束和渴望的人。晚上的星星,蓝色的钟形花,碧绿的芦苇湖,人或牝牛的眼睛,有时这些东西都像是从来没有看过似的,而且是长久渴望出现的,等到这一切都看清楚了,那瞬间又过去了,什么也没有,这真是难解的谜!是秘密的魔术!终于人变老了,即使像安再谟神父那样的滑稽,或者像达业尔院长那样的老成,依然是一无所知,依然是翘首盼望和等待。 戈特孟拾起一个空的蜗牛壳,这个落在石缝之间的壳被太阳晒得很热,听来有微微的嗡嗡声。他潜心注视蜗牛壳的螺纹,像一个小巧的冠冕,里面的孔穴是亮亮的,珍珠串似的。他闭上眼睛,用手指触摸蜗牛壳的外形纹路,这是他的老习惯,也是一种游戏,空蜗牛壳在他手指之间转动,摸起来是光滑的、轻轻的,那样子很有趣,像是不可思议和有魔术似的。他在梦想,这是学校和学问的缺点之一,一切东西看来都是平面的,好像只有二次元(Zwei Dimensionen)似的,这似乎是精神的趋势。他觉得这就是整个理性世界所欠缺与没有价值的显示,但他却不愿认定这种想法。这时候蜗牛壳从他手指上滑下来了,他疲倦得想睡,直把头俯在杂草上。这些杂草被太阳晒得愈来愈干,他也在阳光里睡着了。蜥蜴在他鞋上奔走,膝上的草都压扁了,勃雷斯也在枫树下不耐烦地等着他。 有人从远处的森林里走向此处而来:一个穿着褪了色的蓝裙子、黑发上围着红头巾、脸孔被夏天的太阳晒黑了的少妇,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个包袱,嘴里含了一枝火红的丁香。她看见躺着的戈特孟,老远就在好奇与怀疑地注视他。她小心地走近了,赤着脚,站在戈特孟面前。现在她不再怀疑了,这个漂亮而睡着的少年不像是坏人的样子,她开始喜欢上他了——这个人到这荒芜的田地来做什么?哦,他采了花,她微笑地望着那些已枯萎了的花。 戈特孟刚从梦中的林径归来,睁眼一看,自己的头正枕在一个女人柔软的膝上,她那陌生而近在咫尺的眼睛,温和地注视着他刚睡醒而诧异的眼神。他并不吃惊,这不会有危险的,她如同温暖的褐色之星般顾盼着他。现在那女人在他有点诧异的目光之下微笑了,是愉快的微笑,他也开始逐渐地微笑起来。她的芳唇向着他微笑的唇低压下来,二人就在一个温柔的吻中相互招呼,戈特孟在吻时就想起在村中的那个晚上,想到那个有辫子的小姑娘。但吻还没有完,女人的嘴还留在他的嘴上,不断地在吻,在舐,在引诱,最后他的嘴唇也贪婪而有力地吻着,连他的血液都吻得从内心深处醒过来了。戈特孟已经被长吻得情不自禁,热情如火,爱的短暂喜悦把他整个笼罩住了,热情燃烧得加同黄金之光,不断地闪耀。他闭起眼,把脸扑在她的怀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女人静静不动,轻抚着他的头发,随他慢慢地摆布。最后他张开了眼睛。 “嗨!”他说,“嗨!你是谁?” “我是李瑟。”她说。 “李瑟,”他吟味这个名字似的重复地说,“李瑟,你是一个可人儿。” 她把嘴凑近他的耳边,喁喁地说:“嗨,你是第一次吗?除我之外,你还没有尝过这种爱的滋味吗?” 他摇摇头,然后蓦地站起来,回头四顾,一看是在田野中光天化日之下。 “哦,”他喊,“太阳已快下山,我该回去了。” “去哪里?” “到修道院,去安再谟神父那里。” “去圣母泉?你是那里的人吗?你不想同我在一起吗?” “我愿意。” “那就留在这里好了!” “不,这不好,我还要再去采些草药的。” “你住在修道院吗?” “是的,我是学生,不过我已不再是那里的人了。李瑟,我能到你这里来吗?你住在哪里?你家在哪里?” “我的宝贝,我是没有家的。你愿意把你的名字告诉我吗——哦,你叫戈特孟?乖乖,再给我一个吻,你就可以走了。” “你没有家?那你睡在什么地方呢?” “如果你愿意,就同我住在林中;要不,就在干草堆里。你今夜来吗?” “好,到哪里去?我到什么地方去找你?” “你会学小鸟叫吗?” “我从来没试过。” “你试试看。” 戈特孟试学小鸟叫,逗得她笑了。“我学得蛮像的。” “那你今夜从修道院里来,学小鸟叫好了,我就在附近等你。戈特孟,我的甜心,你喜欢我吗?” “哦!李瑟,我很喜欢你。我会来的,祈主保佑你,现在我必须走了。” 戈特孟于黄昏时骑着出汗的马回到修道院,看见安再谟神父很忙,心里就高兴。有一个小修士在河里赤足嬉戏,被石子尖儿刺破了脚。 现在去找那齐士是必要的,他就问在餐厅里轮值的那些初修者。他们回答说那齐士没有来晚餐,今天是他禁食的日子,现在大概已睡着了,因为他夜里要祈祷。戈特孟连忙跑进修道院里面,他的朋友是在忏悔室里苦修的。他未加考虑地便跑进去,在门口没听见丝毫声音,于是他就轻轻地进去了。他没有想到,这是绝对禁止的行为。 那齐士躺在狭窄的木床上,恍如黑暗中的死人,脸色苍白,双手交叠地放在胸上。但他的眼尚未合上,也未入睡。那齐士没有动,默然望着戈特孟,也没有责备,好像沉潜在不同的时间与世界里,乏力地听朋友对他说的话。 “那齐士,对不起,原谅我打扰了你,这不是一时的兴奋。我知道你现在是不许同我谈话的,但我有迫切的话要告诉你。” 那齐士怒目而视地深思,但尽力地清醒过来。 “有必要吗?”他声音低沉地问。 “是的,这是必要的事。我是来向你告别的。” “这倒是必要的。你不会白来的。来,坐到我这里来,今天的第一次祈祷还有一刻钟才开始。” 他从没有铺被褥的床板上坐起来,戈特孟坐在他的旁边。 “请你原谅!”戈特孟歉然地说。这房间,这张什么也没有的木床,那齐士彻夜紧张后的脸,有一半心不在焉的眼光,都显示出戈特孟是不该闯进来的。 “没有什么是需要原谅的,你不必顾虑我,我没有什么不舒服。你说你是来告别的吗?你就要走了吗?” “我今天就要走了。哦,我无法事先告诉你,那是突然决定的。” “是你父亲或他派了人来吗?” “不是的,是生命本身使我决定的。我要走,不用父亲来,也不用得到许可。我连累了你,我要逃走了。” 那齐士把自己又长又白的手指,从宽大的僧服袖里伸出来,细瘦有如幽灵。他严肃而凶恶的脸上一无笑容,倒是他的声音温和地说道:“我们的时间不多,你把话简单明了地说好了——你必须告诉我,你是怎么啦?” “还是你说吧!”戈特孟请求道。 “你恋爱了,你认识了一个女人。” “你怎么又会知道呢?” “从你的样子上,我看得出来的,恋爱时是有那种陶醉的特征的。好吧,你有话就说。” 戈特孟把手怯怯地搭在朋友的肩上。 “那齐士,你说得不对,这次完全是另一回事。我在外面田地上,被阳光晒得睡着了,当我醒来时,我的头枕在一个美丽少女的膝上,我当时以为是我母亲来接我了。不,我认为这女人是我母亲,但她有褐色的眼睛,乌黑的头发,而我的母亲同我一样是金发,看来是完全不同的。不过那人就是母亲,她用母亲的声音呼唤着,她是母亲派来的。她把我的头抱在她腰间,对我微笑得像一朵花,而且喜欢我。她在第一次吻我时,我觉得自己已融化了,有说不出的甜蜜,我在睡着时所觉得的一切希望,所有的梦,甜美的不安,种种的秘密,醒来时一切都变了,像魔术般,这都是有意义的。她教了我女人是什么,女人有哪种秘密。她在半小时内教了我不知有多少的经验。现在我明白了,我突然觉悟了自己不再是这个修道院的人了,一天也不会再留下了。我要走了,马上就到那里去。” 那齐士一面倾听,一面点头。 “这虽是突如其来的,”他说,“但也差不多是我所能预料的。我会时常想到你的,你走了我会感到寂寞的。你还有什么事要我替你做的吗?” “如果可能的话,那你就同我们院长说明一下,要他别太责怪我。在这里除了你之外,他是唯一认为我是不平凡的人。只有他与你。” “我知道……还有别的事吩咐吗?” “对啦,还有件事。如你以后想念我时,就为我祈祷吧!那……我谢谢你了。” “戈特孟,你怎么这样见外呢?” “这是为你的友情,为你的忍耐,为一切的一切,你……以及,你没有阻止我。” “我怎么会阻止你呢?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戈特孟,你真的要去那里吗?有目的地吗?真是要到那女人那里去吗?” “是的,我要同她去。我没有目的,她是个流浪的陌生女郎,也许是个吉卜赛女郎。” “真的,你说说看,你知道她会长久和你在一起吗?我想,你是不该太相信她的。她也许有亲戚,也许有丈夫,谁知道人家会把你怎样看待啊!” 戈特孟倚在朋友身上。 “这我知道,”他说,“虽然我一直没有想到。然而我已经说过了:我没有目的。那女人即使很爱我,也不是我的目的。我到她那里去,并非为了她。只是非去不可,因为我觉得好像有什么声音在呼唤着我。” 戈特孟默默地叹了口气,他们互相偎坐在一起,这虽然是件悲哀的事,可是觉得结束了这场分不开的友情,倒还是幸福的。终于戈特孟又说:“你一定认为我是盲从和鲁莽的。不,我要走,因为我觉得非去不可,因为我今天体验到这样奇妙的事情。不过,我并不认为此去是会很幸运与满足的,也许这条路是艰难的,但我希望这条路也会是美妙的,自愿投到一个女人的怀里去,这是多么美妙啊!如果我说的是蠢话,你别笑我。你瞧,喜欢一个女人,委身于她,紧抱住她与为她紧紧拥住,这和你说的‘迷恋’并不一样,你有点讥笑的意味,然而这不是可以讥笑的,对我来说这是通到生命的道路,是具有生命意义的路——哦,那齐士,我非走不可了!那齐士,我爱你,我感谢你今晚为我牺牲了休息的时间。我离开你是难受的。你不会忘记我吧?” “你别这样说,我受不了!我决不会忘记你的。我希望你能再来,我等你。如果你情况欠佳,那么就到我这里来,或者就喊我——戈特孟,再见,祈主保佑你!” 那齐士站了起来。戈特孟抱住了他,因为他知道朋友畏惧过分的温存,所以没有吻他,只是握紧了他的双手。 天已经黑了,那齐士开启房门,走到对面教堂去,他的凉鞋踏在石板上发出细碎响声。戈特孟跟着这个瘦削的人,直到廊下的尽头,像影子般消失了,教堂的大门没入黑暗中,他一直目送着那齐士,送他去祈祷、尽义务和修德行。哦,这一切是多么不可思议,多么的难解与可惊啊!戈特孟的心里在沸腾,当他为爱所陶醉而来寻访他的朋友时,他的朋友正在房间里反省、禁食和不事睡眠,而他的青春,他的心,他的感官都已钉在十字架上,为此而牺牲,忍受最严格服从的苦行,一心一意以精神为主,把一切变成服侍神的语言!他躺在那里,极度地昏沉与倦怠,苍白的脸,细瘦的手,看来像个死人。可是当自己来时他立刻清醒了,亲切地迎接朋友,倾听迷恋着女人的朋友所说的话,牺牲了忏悔时的有限时间。像这样的爱,像这样放弃自己,完全变成精神的爱,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多么无法言宣的美啊!另一方面,像今天在田野上阳光辉耀中,那种陶醉的与没来由的感官嬉戏,也是这类型的爱啊!两者都是爱。啊,现在那齐士已看不见了,那齐士在这最后的时刻再度给他这样明白的指示,他们是完全不同的,彼此一点也不相似。现在那齐士疲倦地跪在祭台前面,为了将作整夜的祈祷与沉思,在那里作清心的准备,他在夜里休息与睡眠的时间,是不许超过两小时的。而戈特孟为了与李瑟重温那甜蜜的动物性嬉戏,却得从修道院里逃到外面的树下去找她。那齐士对于这样的事没有说过过分严重的话,那就不是坏事。现在他是戈特孟,并非那齐士。他对这美妙而毛骨悚然的谜与混乱,未曾追根究底,而且没有说这是重要的事。他丝毫没有阻止自己继续走向他无知而愚蠢的路,丝毫不知道深夜在圣堂里祈祷的朋友对他的期待并不亚于那个等待他的美丽、热情的少妇。 当他心里被种种烦恼的感情激动时,他已逃到院中的菩提树下,进入了磨坊。当他突然联想起最初那晚“到村里去”的事情时,不由得微笑了。那时戈特孟与康拉德是走这条秘密的路离开修道院的。当时他参加了那个被禁止的行列时,心中是多么慌乱和可怕啊,可是,曾几何时,今天他要永远离开这里,走上更被禁止且更加危险的道路,却反而一点也不怕了,因为他不再想到门房,不再想到院长与老师了。 这次小河上没有木板,他不得不涉水过去,把脱掉的衣服,向对岸掷去然后涉过又深又急的河流,冷水直淹胸部。 当他过河后,穿起衣服时,又想到了那齐士。他的眼前又很清楚地看见那个聪明的,带点嘲笑意味的那齐士;听见他先前讲了这许多愚蠢的话,他显然是很痛苦的样子。戈特孟脑中现在又清清楚楚地浮现出那齐士当时所说的几句话了,那齐士说:“你睡在你母亲的怀里,我醒在荒野里。你的梦中人是少女,我的梦中人是少男。” 戈特孟一时心灰意冷,独自站在黑暗中,内心空虚无比。他的背后就是修道院,虽然不是真正的故乡,却是一个他所喜欢而且愿意久居的地方。 不过他同时又转移到别的事情上去了:现在那齐士不再是博学而能给他忠告的指导者了,他今天去的地方,是需要自己单独发现的,用不着那齐士的引导。他有了这种想法,反而觉得高兴,他曾经忧郁与羞耻的,依附的年代已经过去,现在他已不再是小孩与学生了。然而,他虽然知道了这些,可是——告别又是多么难过的事啊!他也许有一段很长的时间,甚至是永远地要与那齐士分手了,不知道他的情形,听不到他的声音,再也看不见他高贵的眼睛啦! 戈特孟顺着石子路走下夫,走到距离修道院约莫一百步的地方,又站住了,尽量学鸟叫,远处河的下游有同样的鸟叫声相呼应。 “我们彼此都像动物鸣叫了。”他这样想时,又记起下午相爱恋的时候来了。现在他才明白,他与李瑟之间的谈话,是在爱抚之后才讲的,而且也只是几句无关紧要的话,而他与那齐士的话却是好久、好重的。现在他才觉得自己要去的地方,是不需言宣的,是互相用鸟声引诱的,那种话是没有意义的。他想,好吧,今天不必再讲话和思想了,只是去找李瑟。只要到这种无言的、盲目的、沉默的感觉与触觉的地方去,到那融化这种喘息的地方去。 李瑟早已等在那里了,她从林中出来接他。他伸出双手去抱她,用柔和的手抚摸她的发与颈项,还有那柳腰与丰臀。他与她携着手,没有言语,向前迈去,朝向黑暗的林地走去。他跟着她,她好像狐狸或黄鼠狼似的用夜眼瞪视着,毫无阻碍地前进,他随她进入夜里,进入林中,进入没有语言和思想也没有光的神秘之地。他再也不考虑了,也不再想已经离开了的修道院与那齐士了。 他们默默地走过黑暗的林中,有时踩在软如弹簧的青苔上,有时跨到硬硬的树根上,不是穿过稀疏的高大树顶下看得见天的地方,就是走进漆黑的所在。矮树枝不时碰到他的脸,黑莓的刺也不时勾住他的衣裳,而她却处处熟悉,通行无阻。经过一段颇长的时间后,两人已来到离松树不远的地方,广阔的夜空当头,这里已是树林的尽头,那青草山谷迎着他们,有一股甜香的干草气味。两人涉过水流悄然无声的小溪来到了旷野,这里比林中更为幽静,没有沙沙的树枝声,也无夜里四飞的虫类,更听不见枯木的折裂声。 李瑟在一处大干草旁站住了。 “我们住在这里。”她说。 两人坐在干草堆上,彼此都有点疲倦。他们躺在那里,静静地谛听,觉得额上的汗已干,脸上渐渐变得凉快。不久,戈特孟恢复了精神,把膝盖收缩和张开着玩,呼吸夜与干草的气息,不思前想后,渐渐地被爱人的香气与温情吸引住并着迷了,他不时抚摸她的手,热情开始奔放,两人也愈来愈挨紧了。不,这里既不用言语,也不需思想。凡是重要的与美丽的,他都清楚地感觉到:他与她的青春活力、朴素健康的美、情欲与渴望;他明白地觉得,她这次希望的爱与第一次时不同,这次她不愿引诱他,也不教他,而是等他动手和迎接他的欲望。他静静地使热流通过体内,愉快地接受无声的、暗中滋长的情火,情火在他们身上活跃,小床上呼吸着爱的气息,正当戈特孟的脸俯在李瑟的脸上时,两人的嘴唇在黑暗中开始接吻,他突然看见她的眼睛与额上放出柔和的光,使他看得不胜诧异。然后他渐渐明白了,转过头来,一轮明月高挂在又黑又广的林梢,白色的柔光照在她额上与腮上,显出圆滑的颈子。他不由得赞叹:“你多美啊!” 她像接受礼物般地微笑起来。他坐起身来,轻轻地把她的衣服从头上脱下,一件又一件,直脱到把肩和乳房裸露在冷冷的月光下为止。他的眼在看,嘴在吻,如同着迷似的,女人垂下眼睛,好像这时才第一次看见自己的美丽般,也发出了虔敬的神色。 [book_title]第七章 在明月当空,银光泻地时,这对情人已经忘记了曝在柔光中的床上嬉戏,一起安然入睡了。当他们醒来时,彼此又激起了新的热情之火,再度在两情缠绵中重新睡着了。他们在最后的拥抱之后,疲倦地躺着。李瑟深深地把脸朝向干草,痛苦地呼吸着,戈特孟不动地仰卧,两眼盯着疏淡的月光,两人的心里都兴起了深深的哀愁,像要用睡眠来逃避似的。他们睡得又熟又绝望,巴不得这是最后且永远不醒的睡眠,把他们一辈子的睡眠在这数小时内一起睡掉。 当戈特孟醒来时,看见李瑟正在整理她的黑发,他模糊地注视了片刻之后,才茫然地恢复了过来。 “你已经起来了?”终于他说。 她像受惊似的,突然转过身去。 “我现在必须走了,”她有些厌烦与困惑地说,“我不想叫醒你。” “我已醒了,我们非再走不可吗?可是我们没有家呀。” “没有家的是我,”李瑟说,“你可以回修道院去。” “我像你一样,已经不再属于修道院了,我已孑然一身,没有目的。当然,我是要和你一起走的。” 她侧目而视。 “戈特孟,你不能和我一起走,我现在非回到我丈夫那里不可了,他会因为我睡在外面而打我。我只好说自己迷了路,当然,他是不会相信的。” 这时戈特孟想起那齐士的先见之明,现在正是应验他所说的话了。 他站起来,同她握手。 “是我弄错了,”他说,“我以为我们两人可以在一起的——你真的是要趁我睡着时逃走吗?” “啊呀,我怕你会生气,也许还会打我。现在好了,我丈夫会打我了,其实我也不愿挨你打。” 他抓住她的手。 “李瑟,”他说,“我不打你,今天不打你,永远都不打你。要是他打你,你愿意跟我走吗?” 她想挣开手,用力地拉。 “不,不,不!”她哭喊着,他的确觉得她的心并不向着他,宁愿受别人的打,也不要听他的好话,所以他放了手。她开始大哭起来,并且跑了,双手捂在泪光模糊的眼上,狂奔而去。他不再说什么,目送她离去,看见她跑过已收割了的牧场,像被一股什么力量吸引过去似的,使他不由得一阵心痛。他也联想到,自己也是被一种不知名的力量吸引来的,心底有些怅然。她已经弃他而去了,身心无比疲倦,在模糊中又睡着了。等到他再度醒过来时,太阳已经高高地照着他。 他已经睡够了,站起来,跑到溪边去洗脸、饮水。回味起夜里的缠绵,那种甜蜜的感觉,有如异国的花朵,多么富于娇美的感觉,凡是感觉过的、尝过的、嗅过的,他都一再回味着,一次又一次地回味着。这个陌生的、被阳光晒黑的女人,给他带来了多少的梦,使他重新涌起几许好奇的心。多少的渴求,有如蓓蕾变成盛放的花朵般,无比的新奇鲜美。 然后他看着呈现在他面前的田地和荒野,干涸的未耕地和黑暗的森林,背后的房屋,磨坊、村庄与城市,世界开始在他面前展开,等待他,吸收他,给他快乐的痛苦。他已不再是坐井观天的学生了,不再是世外逃禅的人了。这个巨大的世界现在已经变成了现实,他是世界的一部分,他的命运就在这世界里,把世界遮盖起来的天空也在他的上面,所有支配世界的天候也与他有关。他在这广大的世界里是渺小的,小得像一只兔子、一只甲虫,在世界的无止境的蓝色与绿色中奔跑,再也听不见起床、礼拜、上课与午餐的钟声了。 啊,他是多么的饥饿啊!饥饿不由得使他想起一片大麦面包,一盆小麦粉汤,一杯牛奶——他是多么渴望这些东西啊!他已饥肠辘辘,有如饿狼,他一步一步地走着。当他行过小麦田时,麦穗已经半熟,他用手指与牙齿把麦穗剥下来,贪婪地装满了整袋。接着他又看见了榛子,还是很青的,他也高兴地把壳咬开,装了一些。 然后他到了森林,这是一个杂列着檞与榕的松林,其间有丰盛的覆盆子。戈特孟在这里休息,一面吃,一面擦干汗。在那些细硬的林草之间有蓝色的钟形花,淡褐色的蝴蝶飞来飞去。他始终喜欢着圣女盖诺维华(Genoveva)的故事,她曾在这样的林中住过。要是他遇见她,那该多好啊!说不定在林中会有隐者的茅舍,像长胡子的老神父所住的那种在洞里或者用树皮搭盖的一样。也许在这林里住有烧炭的人,他倒是乐于跟他们招呼。若是遇到强盗也没关系,他们必不会为难他的。只要遇到人就好,不管是谁。当然,他也知道也许在这林中再向前进,不管今天、明天或再多几天,都不会遇到谁的,要是真这样的话,他也只好忍受。他想,人用不着多想,听其自然就好了。 戈特孟听见啄木鸟的剥啄声,想要潜过去接近它,可是徒然白费力气,没能看见。终于他发现了,看见啄木鸟像他一样孤单地攀在树干上,热心地在啄木。可惜,人不能同鸟兽说话!要是能喊它,同它客气地谈话,也许还能知道它在林中的生活,听听它的工作与快乐,那该多好啊!哦,但愿人是会变的吧! 他想到在空闲的时候喜欢绘画的事情,用石笔在石板上画过花、叶、树木、动物、人头。他画这些东西经常可以消磨掉好久的时光。有时他会像小造物主一样,按照自己的意思创造,例如在花草上画眼和嘴,把已经发芽树枝上的簇叶做得像人一样,在树上添一个头。他搞这些玩意时,往往弄上一个小时,高兴得像变戏法似的,他能把几根线,从开始的形状变成树叶、鱼头、狐狸尾巴、人的眉毛,连他自己都觉得很是惊奇。所以他说,人是会变的。现在他的想象跟以前一样,想在他的小石板上弄几根线,来变化人的姿态。戈特孟想变成一只啄木鸟,也许是一天,也许是一年,他要在树梢上做巢,在又高叉平的树干上奔跑,用坚硬的嘴啄树皮,用尾巴上的羽毛支住,会说啄木鸟的言语,把树皮做成好东西。他感到啄木鸟啄木头的声音坚实而动听。 戈特孟在林中遇到许多动物。他遇到好些兔子,那是突然从小丛林里蹿出来的,当他接近时,兔子们垂下耳朵,转身就跑,尾巴下面露出一块白白的。他在一处小空地里发现有条长蛇,蛇没有逃逸,原来它不是一条活蛇,只是一个空壳。戈特孟拿起蛇壳在看,背上有灰色与褐色的美丽花纹,太阳把蛇壳照得亮亮的,薄得像蜘蛛网。他看见有黄嘴巴的黑山鸟,亮起眼在看,然后又怕得低飞逃走了,这里还有许多驹鸟与雀。林中有一个洼地,积了又绿又深的水,水上有些长脚的蜘蛛入神地浮游着,不知是做什么游戏,水面上还有两三只蜻蜓款款飞着,都是深蓝色的翅膀。时已夜晚,他看见——这倒不如说他没有看见什么,只是听见——树叶晃动,听见树枝折断的声音,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动物正以巨大的力量穿过丛林,也许是鹿或野猪。戈特孟站了好久,害怕得浑身哆嗦,兴奋得仔细听那野兽奔跑的方向。他的心激跳地听着,其实四下早已变得鸦雀无声了。 他找不到走出森林的路,只好在林中过夜。当他寻到睡处时,用青苔铺了床,精细得好像他找不到路就要永久住在这里似的。此后他开始每天都要吃草莓、睡青苔,没有办法搭小屋,甚至生火,始终孤单单地待在静静的树林里,逢人就逃,过着与木石同居,与鹿逐游的生活,这真是无限的悲哀。这里看不见人,不用说招呼的话,也看不到姑娘与女人,更无吻可接。他想,要是真落到了这步田地,不如变成动物,变成熊鹿之类的动物,这也还可以放弃永远的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