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精神分析引论 [book_author]弗洛伊德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245534 [book_dec]精神分析社会学著作。西格蒙特·弗洛伊德著。由“过失心理学”、“梦”、和“神经病通论”3编28讲组成。弗洛伊德(S.Freud 1856—1939),奥地利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创始人。深受迪尔凯姆社会学主义的影响,从社会有机体组成部分的个人内在的心理结构与具有既定客观强制力量的社会结构的关系出发,对人的过失行为梦和神经病,进行了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学分析。认为,人的过失行为、梦和神经病,表面看来是与社会结构和社会文明毫不相干的,仿佛只是与个人心理、个人行为有关,但实际上,它们内在包含了丰富的社会文化意义。人们完全可以通过社会结构、社会文化对个人的强制和压抑这一视角,来考察过失行为、梦和神经病的社会原因。着重考察了神经病的起因及其治疗方法,认为,在文明社会中个人的原始冲动和各种本能以及这种本能所产生的欲望,普遍地受到社会风俗习惯和道德法律的压抑,被压抑的人的欲望主要是性的欲望。里比多即性能量不可避免地要与文明社会相对立。从历史来看,社会文明越是发展,文明对性的压抑就愈是强烈。认为,由性压抑而产生的性的扰乱,是导致神经病的根本原因。神经病的精神治疗就是试图放松社会文明对性欲的压抑,“在性的放纵和无条件的禁欲之间选取适中的解决”。 [book_img]Z_10498.jpg [book_title]序 那些想获得精神分析知识的人们所面临的困难很多,尤其是缺乏一本适用的教科书可用以开始他们的研究。这些人从前可在三类课本中进行选择,但由初学者看来,每一类都各有它的缺点。他们可通过弗洛伊德、布里尔、费伦齐和我自己所刊行的大量论文,寻找他们的前进道路,这些论文不是依照任何连贯性的计划来安排的,而且大部分是写给那些对这门学问已有所知的人阅读的。或者,他们也可力图钻研较系统的著作,如希契曼和巴巴拉·洛的书,这些书由于将那么多的内容压缩在短短的篇幅之内,以致病在简约难懂。再不然,最后,他们也许可以在许多书中找到一本,这些书不必点名,它们都给精神分析作了适当的论述,但是它们的作者对这门学问的正确知识的获得,没有提供必要的初步资料。精神分析文献的这个空白现在已经由一位最合式的作者弥补起来了,这就是弗洛伊德教授本人,他在百忙中费神写出这一本书,凡是临床 心理学界都应当对他表示感谢。今后,我们对经常提出的问题可以毫不迟疑地回答说:这是开始研究精神分析的一本好书。 但就在这里,我也必须警告读者,对认为这部书是有关精神分析的完善的教科书这句话,也要有几点修正。它的开始写作的情况就不允许我们对它作出这样的估价。这部书是1915-1917年两个冬季在维也纳大学讲授的三部分讲稿。头两部分假定听讲者绝对没有这门学科的知识。演讲的风度表明是对这门学问的引论。但在第三期的演讲中,弗洛伊德教授无疑地认为听众已经通过他们的研究,扩大了阅读的范围,决定不再把他们仅仅当作初学,因而放手讨论更专门和更困难的课题——神经病的精神分析了。结果,此书的下半部比上半部远较高深,老实说,这是有好处的,作者可以在这里或那里,传授他的有关深奥问题的最后的结论。因此,精神分析的学者,无论他如何高明,都可以从此书中学到许多东西。 我们也必须注意此书对于精神分析与在这里没有讲到的其他人文科学的广泛关系,却没有作过充分的论述。除了分散在这页或那页上的若干提示以外,对于精神分析在社会学、种族发展研究、尤其是正常人心理学上的应用的范围,却很少讲到。此书基本上限于日常生活的心理病理学和梦及神经病的三项专题,他选取了这些专题用以为达到作者目的的最适宜的题材——给学生介绍精神分析。 此书的美国译本已早出版了,但除了笔调上的缺点以外,译文中还含有许多严重的错误,例如有一节说幻念不受影响,翻译成这样的句子,似乎意味着弗洛伊德认为强迫观念是不可治之症——因此,我们决定另出版一个译本。里维埃夫人慎重将事,得到了贝恩斯女士第二部分十一讲草稿的帮助,译成了全书。我把译文和原著进行了比较,同弗洛伊德教授和里维埃夫人讨论了疑难之点。里维埃夫人的英译本将会令读者满意:我敢保证它是忠实的。 欧内斯特·琼斯 1921年12月 [book_title]第一讲 绪论 我不知道诸位从阅读或传闻中可能已经获得了有关精神分析的哪些知识。不过我的讲题是“精神分析引论”,顾名思义,我不得不假定诸位对于本题一无所知,要我来从头讲起。 至少,有一件事,我可以假定诸位是知道的——那就是:精神分析是神经错乱症的一种治疗法。这个方法和其它医药的方法不仅不同,而且常常相反。通常要使病人受一种新法的治疗时,医生往往夸张这种方法的轻便,好使病人相信它的效力。在我看来,这个办法很对,我们可以因此增加疗效。但是要用精神分析法治疗神经病患者的时候,我们的手续可就不同了。我们要告诉他这个方法如何困难,如何需要长久的时间,如何需要他本人的努力和牺牲;至于疗效如何,我们告诉他不敢预定,一切成功都靠他自己的努力、了解、适应和忍耐。我们所以要采用这种似乎反常的态度,当然有其充分的理由,这种理由诸位以后自然会了解的。 请原谅我在讲演一开始,就象对待神经病患者那样来对待诸位,我要劝诸位下一次不要再来听讲了。我要告诉诸位,我只能给你们以关于精神分析的一点不完全的知识,而且你们也很不容易对于精神分析形成一种独立的判断。因为你们的教育,你们的思想习惯,迫使你们反对精神分析,你们必须先在心内费很大的劲,才可克服这种本能的抵抗力。我的演讲究竟能使你们对精神分析有多少了解,那自然不能预言;但是我至少要告诉你们,你们在听讲之后,不可能学会如何进行精神分析的研究,也不可能实施精神分析的治疗。并且,你们如果有人不以肤浅的了解为满足,而却要和精神分析法建立永久的关系,则我不仅不加以鼓励,而且实际上还要予以警告。因为就现在来说,如果选择了这个职业,那么他在学术上成功的机会将被剥夺,而且当他正式开业时,会发现全社会都不能了解他的目的和意向,对他敌视,让一切隐藏的罪恶冲动都向他发泄出来。你从目前欧洲战争的流毒,也许可以推知他要应付的麻烦问题一定是无法计算的。 然而,一种新知识常常足以使有些人受到吸引,而不顾一切。你们如果有人虽然受到警告,而第二次仍来听讲,那当然不胜欢迎。但是你们都有权利知道我所要指出的精神分析的内在的困难。 第一是精神分析的教学和说明的问题。你们作医学研究时,惯于用眼睛,你们看见解剖的标本,化学反应的沉淀物,神经受刺激后所有肌肉的收缩。后来,你们和病人接触了,你们使用感官去了解病人的症状,观察病理作用的结果,有时还可以分析致病的原因。就外科方面说,你们可亲眼看见治病的手术,而且自己也可尝试。甚至就精神病疗法而言,病人的症象,异常的表现、语言和行为提供了一系列的现象,在你们心里留有深刻的印象。所以医学教授大半是作说明和指导工作,好象引导你们游览博物馆,而你们则因此可以和所观察的对象发生直接的关系,从自己的亲身经历,可以确信新事实的存在。 但是不幸得很,精神分析就不同了,在精神分析的治疗时,除医生同病人谈话之外,别无其他。病人说出他的以往的经验,目前的印象,诉苦,并表示他的愿望和情绪。医生则只有静听,设法引导病人的思路,迫使他注意某些方面,给他一些解释,观察他因此而引起的赞许或否认的反应。病人的亲戚朋友只对于他们所看见的、接触的,或如在电影 中所看到的那种动作才会相信,现在听说“谈话可以治病”便无不表示怀疑了。他们的理由当然是矛盾的,不合逻辑的。因为他们同时也相信神经病患者的病痛,纯粹是由想象而来的。说话和巫术最初本来是同一码事,在今天,我们用话语可使人快乐,也可使人失望。教员用话语向学生传授知识,演说者用话语感动听众,左右他们的判断。话语可以引起情绪,我们常用以为互相感应的工具。所以我们不要看轻心理治疗的谈话。你们如果听到精神分析者和病人的通话,也应当感到满足了。 但是听到通话也难办到;因为分析时的对话是不许旁听的;它的进程也不能公之于众。当然,我们在讲精神病学时,可以向学生介绍神经衰弱的或癔病的患者,但病人只会叙述自己的病情和症状,而不会涉及其他。只有在对医生有特别感情的情况下,才肯畅谈,借以满足分析的需要。假若有一个与他无关的第三者在场,他就又沉默无言了。因为分析时所要说的,都是他们的秘密思想和情感,非但不愿告人,连对他自己也是要设法隐藏的。 所以精神分析的治疗,你们就不能参观了,你们如果要学精神分析,就只好凭借传闻。这种间接的知识使你们对于精神分析这个问题要形成自己的判断极感困难。因此,你们要基本上相信报告人的可靠。 现在暂且假定你们正在听讲历史,而不是在听讲精神病学,又假定讲师是在讲亚历山大大帝的传略和成功。他所告诉你们的,你们有什么理由信以为真呢?就情形讲,其事迹之不可靠似乎更甚于精神病学,因为历史教授和你们一样,也未曾参加过亚历山大的战事;至于精神分析者至少可以告诉你们他自己所曾参与过的事实。但是历史家究竟有什么证据作基础呢?他可以叫你们参考迪奥多罗斯、普鲁塔克、阿利安等人的记载,他们都和亚历山大同时,或比他稍后。他又可请你们在庞贝看他所保存的亚历山大的石像和钱币,展示伊索斯战争的嵌画的照片。但是严格地说,这些证物仅足证明古人已相信亚历山大的存在和他的战功的真确。你们的批判可能又开始了。你们也许觉得关于亚历山大的记载不尽可信,有些细节是没有充分证据的。但是当你们离开教室的时候,我敢说你们决不至于对亚历山大的存在有所怀疑。为什么呢?第一,教师决不至于将自己所怀疑的史实硬要你们相信,因为这对于他是没有好处的;第二,古来史学家对于这些史实的记载,很少有抵触矛盾的地方。你们万一要怀疑他们的记载,你们便可用两种测验:第一,看他们是否有可能作伪的动机,第二,看他们的记载是否一致。这种测验的结果,便可知道亚历山大确是无可怀疑的,至于摩西和尼罗特则可能差一点。到后来,你们便可知道精神分析究竟有什么可以怀疑之处了。 你们现在有权利提出下面的问题:如果精神分析既没有客观的证据,又没有公开参观的可能,那么如何去研究它,并相信它的真实呢?研究精神分析当然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现在对它有深入研究的人也寥寥可数;但是要学也仍是有门路可走的。自我的人格的研究,可以成为精神分析的入门。所谓“自我研究”并不完全就是内省,不过因为没有较好的名词,才这样来描述它的。如果你们已经有了一些自我分析的知识,便有许多普通的心理现象可用来作为这种自我分析的材料。这样你们便可以相信精神分析所描写的决不是欺人之谈,虽然这方面的进步也不无限制;如果你们想要学得更好,可以让自己亲自来接受精于此道者的分析,可以利用机会去观察分析者技艺的微妙之处。这个学习 法虽然很好,但只能用之于个人,而不能用之于全班。 关于精神分析的第二种困难,并不是它本身固有的,而是你们受了医学研究的影响以后才有的。你们因受过医学训练而养成的一种心理态度,和精神分析的态度大不相同。你们常将机体的机能和失调,建立在解剖学的基础之上,用物理化学来加以说明,用生物学的观点作进一层的解释,而从来不稍稍注意于精神方面的生活,不知道精神生活是复杂的有机体最后发展的结晶。因此,你们对精神分析的观点是生疏的,你们常怀疑它,否认它有科学的价值,而把它留给诗人,哲学家,玄学家和一般人。你们的这种缺陷使你们不能成为良好的医生;因为治疗病人,最先接触到的就是病人的精神生活,你们本来轻视那些江湖术士和巫师,可是因为你们忽略了精神生活,你们便恐怕不得不让术士巫师们收到一部分治疗之效了。 你们以往教育的这一缺陷,我知道是情有可原的。你们在学校里没有一种附属的哲学科目可以作医学的帮助。无论是思辨哲学或叙述性的心理学,或是和感官生理学联带研究的所谓实验心理学,都不能帮助你们懂得心身的关系,或了解精神生活的失调。医学上固然有一种精神病学专讲各种精神失调,汇集为种种临床 图书,但就是连精神病学者本人也怀疑他们的这些纯粹描述的公式是否够得上称为科学。这些图画所表现的症状究竟如何发生,如何组成,如何联系,都是个未知数:它们或者是与脑子里的变动联系不上,或者虽能联系,却无法解释。只是当这些精神失常已被断定为机体疾病的间接结果之后,才有治疗的可能。这个缺陷就是精神分析所要补填的。精神分析法要供给精神病学以心理的基础,要求得到一种共同的理由来解释身体和精神的病扰。要达到这个目的,便不得不放弃种种成见,无论它们是解剖方面的,化学的或是生理的,而彻底应用纯粹的心理学的概念。这在你们看来,开始时是会感到奇怪的。 其次还有一种困难,并不是由于你们的教育或你们的心理态度而引起的。精神分析有两个信条最足以触怒全人类:其一是它和他们的理性的成见相反;其二则是和他们的道德的或美育的成见相冲突。这些成见是不可轻视的,它们都是人类进化所应有的副产物,是极有势力的,它们有情绪的力量作基础,所以要打破它们,确是难事。 精神分析的第一个令人不快的命题是:心理过程主要是潜意识的,至于意识的心理过程则仅仅是整个心灵的分离的部分和动作。我们要记得我们从前常以为心理的就是意识的。意识好象正是心理生活的特征,而心理学则被认为是研究意识内容的科学。这种看法是如此明显,任何反对都会被认为是胡 闹。然而精神分析却不得不和这个成见相抵触,不得不否认“心理的即意识的”说法。精神分析以为心灵包含有感情、思想、欲望 等等作用,而思想和欲望 都可以是潜意识的。但是精神分析因为有了这个主张,一开始便失去了那些清醒的有科学头脑者的同情,而被怀疑为荒谬捣鬼的巫术。我为什么指“心理的即意识的”之说为偏见呢,你们当然不易了解,而潜意识如果真正存在,人类进化过程究竟要到那一个时期才能否认它,或者这种否认究竟有什么好处,那也是你们所不能揣测的。于是心理生活是否和意识同范围或超出于意识的范围之外,这种争辩也就象是文字之争而无关实际了;但是我要告诉你们,对于潜意识的心理过程的承认,乃是对人类和科学别开生面的新观点的一个决定性的步骤。 现在我要叙述精神分析的第二个命题了;你很难猜想第一个命题和第二个命题之间的关系是如何密切。第二个命题也是精神分析的创见之一,认为性的冲动,广义的和狭义的,都是神经病和精神病的重要起因,这是前人所没有意识到的。更有甚者,我们认为这些性的冲动,对人类心灵最高文化的,艺术的和社会的成就作出了最大的贡献。 由我看来,精神分析法所以引起大家的敌视,这个结论是主要的原因。你们一定是想要知道这个结论的理由的。我们相信人类在生存竞争的压力之下,曾经竭力放弃原始冲动的满足,将文化创造起来,而文化之所以不断地改造,也由于历代加入社会生活的各个人,继续地为公共利益而牺牲其本能的享乐。而其所利用的本能冲动,尤以性的本能为最重要。因此,性的精力被升华了,就是说,它舍却性的目标,而转向他种较高尚的社会的目标。但是由此而造成的组织是不大稳固的,因为性的冲动不易控制;而参与文化事业的各个人都不免有受性力反抗的危险。性力如果一旦放肆,回复到它原始的目标,社会文化就将遭受到最大的危机。所以社会不愿有人指出性和社会发展的关系;更不愿承认性本能的势力,或讨论各人性生活的重要;为了训练克制,关于性的问题,就完全避而不谈了。因此,精神分析的理论是要受到非难的,是要被视为丑恶的,不道德的,或是危险的。但是这种驳斥并不容易生效,因为精神分析的结论实可称为科学研究的客观结果;所以要驳斥得有力,就不得不有相当的理由。人类的本性喜欢把不合意的事实看作虚妄,然后毫无困难地找些理由来反对它。因此,社会宣布它所不能接受的东西为不真实的,用来源于感情冲动的一些逻辑的、具体的理由来诋毁精神分析的结果,并坚持偏见,借以抵抗我们强有力的反驳。 然而我们决不因此对这种反面的理论趋势表示退让。我们只是要承认我们苦心研究所得到的事实。我们认定在科学研究的范围之内,不必照顾到各人实际上的成见,不论它们是否有理。 这些是你们开始对精神分析感到兴趣时所面临的一些困难。这对初学者来说也许讲得太多了。如果你们不因此失望,我们便继续讲下去。 [book_title]第二讲 过失心理学 我们现在先从事实的观察入手,而不用假设。为要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可选取那些经常遇见而从来没有人注意的现象。这些现象一般健康人也常有,与疾病完全无关。我所要说的就是大家所常犯的过失。譬如,你想要说一件事,却用错了词〔这就叫做“舌误”slip of the tongue〕;又如写字也有类似的错误〔这就叫做“笔误”slip of the pen〕,笔误可以看出,也可能被忽视;又如读书念错了字〔这就叫做“读误”misreading〕;又如听官本没有病,可是听错人家所说的话。还有一组过失是由于暂时的、虽不是永久的遗忘所致,譬如一个人记不起他所熟悉的见面便认识的人的名字;又如一个人忘记去做一件他所要做的事,到后来可又记起来了,可见他只是暂时地遗忘。此外另有一种过失并没有这种暂时性,例如放错了物件以致后来找不到了。这也是遗忘的一种,可是略异于普通的遗忘;因为我们对于这种遗忘,感到惊异懊恼而不能理解。还有某些过失,虽也有暂时性,却可与此同类,譬如有人始终知道某事不确,有时却信以为真。诸如此类的现象,还有许多。 这些过失的名词,在德文都以“ver”起首,由此可见它们相互间的关系。它们指的大半是暂时的,不重要的,而在生活上没有重大意义的动作。譬如遗失物件实际上没有什么重要。所以这些事实引不起多大的注意。也引不起多大的兴趣。 我现在却要请你们研究这些现象,你们也许会不耐烦地反对,说:“在人世上及精神错乱等方面值得解释的神秘玄奥的事情多得不可胜数,对这些无关重要的过失多费气力,实在是太无聊了。假使你们能够解释一个耳聪目明的人在白天如何能看见或听到根本不存在的事物,或解释一个人如何能忽然相信自己正在受到他最亲爱的人的迫害,或者如何能用最巧妙的理由证明一种连任何儿童都会感到荒谬的幻想,那末,人们就会愿意重视精神分析了。但是如果分析仅只能说明一个演说家为什么用错了字,或一个主妇为什么遗失了钥匙等琐屑小事的原因,那么我们的时间和精力就应留以研究更为重大的事情了。” 我的答复是:别着急吧,你们的批评是文不对题的。精神分析当然不能夸口说从来不干琐屑的事情,相反,它所观察的材料常被旁的科学讥讽为琐碎的,平凡的,不重要的事件,甚至可以说是现象界里的废料。但是你们的批评似乎认为凡是重大的事件一定常有重要的表现。但在某种条件、某种时刻,难道很重要的事件便不能借琐屑的事件表现出来吗?这是很易举例说明的。譬如这里听众中的青年们,他们是怎样知道自己已博得了女人的欢心呢?难道一定要等她给你明白的宣示,热烈的拥抱吗?难道不是只要她等别人不注意时看你一眼,给你一个手势,或和你握手一秒钟,你便心满意足了吗?或者假使你是侦探,侦察一个谋杀案,你能期望杀人犯在现场留给你一张有姓名地址的像片吗?难道你不会因为已经有了你所要找的蛛丝马迹便感到满足吗?所以微乎其微的符号也有它相当的价值,是不容我们轻视的;通过这些信号也许可能发现重大的事件。你们认为人世上及科学上的大问题有引起我们兴趣的优先权,我当然表示同意。然而你们如决定从事于大问题的研究,那也是没有什么好处的。第二步如何着手,便不免茫然了。就科学工作而言,面前如果有一条可走的路,你便照着走去。假使你不带偏见或成见,勇往直前,你或可凭借各种事件彼此之间的联系也有小事和大事之间的联系,通过一些微不足道的工作。而幸运地走上了研究大问题的轨道上去。 就是从这个观点出发,我希望你们对这些正常人的小过失产生研究的兴趣。我现在想先请问那些不懂精神分析的人究竟如何解释这些现象。 他的第一个回答肯定是:“这些小事,是不值得解释的。”他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呢?难道他以为小事便可此可彼,而不能和其他事件发生因果联系吗?无论何人在任何方面,假若如此否认自然现象的因果律,就不免将科学的宙宇观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宗教观也不至于如此荒谬,因为据宗教的教义,若非上帝所愿,即“一雀之微也不至于无因落地”。我想我们的朋友一定不会坚持他的第一个答案;他一定会让步说自己如果去研究这些现象,一定可以立即求得相当的解释。那一定是由于轻微的机能错乱,或精神的松懈所致,这些情况是可以找到的。一个人平日说话本来不错,现在错了,那必定是由于一疲倦或不舒服,二兴奋,三注意集中于他事的结果。这是容易证实的。疲倦、头痛、或周期性偏头痛常使人说错话。忘记了恰当的名词也常常发生于这种状况之下;有许多人因不能记起专名,便预知偏头痛要发作了。一个人兴奋时,也常用错了字,或做错了事;注意分散或注意集中于他事时,常易忘记一些未曾计划的事以及许多他想要做的事。布拉特剧本里的教授可用以为例。他因为正在考虑第二卷书的问题,忘记了自己的雨伞而拿起了别人的帽子。我们由自己的经验,也知道一个人若专心注意于他事,便会忘记他的计划或信约。 这些话似乎是完全容易了解,无可辩驳的,但也许不能引起多大的兴趣,也不能满足我们的期望。让我们更细心研究这个解释过失的理论吧。这些人所说的过失发生的条件是不属于同一类的。循环系统的疾病和失调是常态机能所以错乱的生理根据;兴奋、疲倦、及烦恼等,则可视为心理生理的原因,这些都容易化为理论。疲劳、烦恼和全面的兴奋可以引起注意的分散,以致不能专心从事于动作,使事情很易受到干扰而不能准确完成。神经中枢的血液循环如有毛病或变化也可有相同的结果,照样引起注意的分散。总之,由于机体的或心理的原因而引起的注意的扰乱就是各种过失的主因。 然而这种解释对精神分析的研究没有多少帮助,所以我们要抛弃它了。老实说,对于这个问题作更深入的研究以后,便可见这个“注意”说和事实不尽相符,或至少不能由此推论一切。我们知道有许多人虽不感觉到疲倦或兴奋,一切都属常态,但也可发生这种过失和遗忘;除非是因为有了这些过失,我们事后才将这些过失归因于他们自己所不肯承认的一种兴奋的状态。同时,这个问题也不是这样简单的,因为注意加强,事情也不一定成功;注意减弱,事情也不一定失败。有许多动作纯为自动,不必注意也可以成功。譬如走路,也许不知道往何处去,但能到达目的地而不至于走错了路。这至少是我们所常见的。善于弹钢琴的琴师不假思索也能成调。他当然也许会犯些偶然的错误,但是假使自动弹琴可以增加错误的危险,那么琴师因不断地练习 而使弹琴的动作完全变成自动,就会最容易陷入这种危险之中了。然而我们知道有许多动作在没有给予特殊的集中注意时,却非常有成绩,而有时渴望成功,不敢稍微分散注意力,反而导致错误。你们也许可以说那是由于兴奋的结果,但是兴奋为什么不能促进注意力集中于他所期求的目的之上,那就不是我们所能了解的了。所以一个人如果在重要的谈话中把自己所要说的话说反了,就很难用心理生理说或注意说来加以解释了。 关于这些过失还有许多旁的次要的特点,也不是这些理论所能解释明白的。譬如一个人暂时忘记了某人的姓名,非常懊恼,他情不自禁地努力回忆。为什么他虽感到懊恼,却总不能促使他捉住那个已经上了舌尖而有人提起便可立即记起的字呢?或者另举例子来说吧。有时错误增多,互相连锁,或互相替换。譬如有一人第一次忘记了一个约会;第二次,他特别努力记住了,却又发现自己记错了日期或钟点。又如有一个人想用种种方法记起一个已经遗忘的字,而思索时竟将那个可为第一个字线索的第二字又完全忘掉了。他若因此追求第二个字,第三个字又被遗忘,如此等等。排字的错误也是这样。这种错误据说有一次见于某一“社会民主 ”报上。该报记载一次节宴,说:“到会者有呆子殿下”his  highness,the clown prince第二天更正时,该报道歉说:“错句应更正为‘公鸡殿下’”his highness,the crow—rince。又如某将军颇以怯懦闻名于世。有一随军记者访问将军,在通信中称将军为this battle-scared veteran〔意即临战而惧的军人〕。次日,他道歉了,说昨日的话应更正为the bottle-scarred veteran〔意即好酒成癖的军人〕。这些过错,据说是由于排字机中怪物作祟的结果——这个比喻的涵义就不是心理生理说所能包括了。 说错话也可因受暗示而引起。现在讲一个故事来加以说明。有一个新演员在《奥尔良市少女》一剧中充当一个重要的角色,他本应禀报国王说:“the constable sends back his sword”〔意即“警察局长将剑送回了”〕。预演时,主角开玩笑,有好几次对胆怯的新演员,将本文改念为“the komfortabelsends back his steed”。〔意即“独马车将马送回了”〕。公演时,这不幸的新演员虽屡经告诫不要说错,或者就因为受了告诫的缘故,竟照错本禀报了。 这些关于过失的特点,决非分心说所可解释;然而我们也不必因此就证明这个学说是错误的,如果加上某一环节,也许便可使它完满无缺。然而有许多过失却可以从另一方面加以考虑。 我们选择舌误作为最合宜的代表。笔误、读误当然也可为例。但我们必须记得我们所曾讨论的只是究竟在何处及何种情况之下说错了话;而所已求得的答案也仅以此点为限。我们也可以问为什么只有这个特殊的错误而没有其他呢?这就要对过失的性质加以考虑了。须知只要这个问题还没有得到回答,过失的结果又未经解释,那么虽然生理的理论已经提出,而在心理方面,却仍旧纯属偶然发生的现象。譬如我说错了一个字,我可以用无数种方式来说错它,我可以用一千多个旁的字以代替那个对的,或对的也可有许多变式。在许多可能的错误之中,唯独发生这个特殊的错误,究竟是有没有原因呢?或仅靠偶然的机会呢?这个问题究竟能否有合理的答复呢? 梅林格和迈尔一为语言学家,一为精神病学家在1895年,曾设法从这方面研究舌误的问题。他们搜集了许多实例,纯用叙述的观点加以论列。这当然不是解释,但是可因此导向解释。他们将错乱分为:“倒置”字及音节,字母的倒置、“预现”、“语音持续”、“混合”、“替代”五种。现在试举例分类加以说明。譬如说“黄狗的主人”,错为“主人的黄狗”,这就是“倒置”就字的位置说的例子。又如一个旅馆的茶房,敲着大主教的门,主教问是谁敲门,茶房一慌,回答说:“我的奴仆,大人来了”,也可视为倒置的好例。至于句中字母的“混合”,则有如传教士所说:“how often do we feel a half-warmed fish within us”。又如有人想要说自己此番是被动的单恋就是说情不自禁的单相思,却说错了,此番是被恋,这就是一个凝缩的例子。至于语音持续是由于已经说出的音节干涉将要说出的音节而发生的。例如,“诸君,请大家干杯auzustossen以祝我们领袖的健康”,误为:“诸君,请大家打嗝aufzustossen,以祝领袖的健康”。 又如议会的一位议员称另一议员为“honourable member for central hell”意即中央地狱里的荣誉会员,把hull误说成hell;再如一个士兵对朋友说:“我愿我们有一千人战败在山上”,把for-tified守卫误为mortified战败;这些都是“语音持续”的例子。就第一例子说ell这个音是从前面的词“member for central”持续下来的,第二例子中“men”一词里m音持续下来构成了mor-tified。这三个例子不很常见。较常见的是“混合”的例子。譬如一个男子问一位女士,可否一路“送辱”她begleit-digen;“送辱”这个词是由“护送”begleiten和“侮辱”beleidigen这两个词混合而成。但是年轻人要知道他若如此卤莽,便很难对女人有成功的希望。又如一个可怜的女人说自己有一种无药可治的鬼怪病incu-rable infernal disease译注:infernal或许是internal之误,internaldisease意思是内病;又如某夫人说:“男子很少知道女子所有的‘无用的’性质ineffectual qualities的价值”译注:ineffec-tual或即affectional意即感情的;这些都可称为“代替”。 梅林格和迈尔对于这些实例的解释是很欠完满的,他们以为一个字的音和音节有不相等的音值,有较高音值的音可以干涉较低音值的音。这个结论显然是以“不常见的预现”和“语音持续”作根据的;就他种舌误而言,则音值的高下纵使存在,也不成问题。最常发生的舌误是用一个字代替另一个类似的字;有许多人认为这个类同之点便够作解释了。例如某教授在开讲时,说:“我不愿”geneigt估量前任教授的优点,——“不愿”是“不配”geeignet之误。 然而最普通而又最足以注意的舌误是把所要说的话说反了。这些例子可不是由于音的类同而混乱的结果,因此,有些人以为相反的词彼此之间有强固的联系,所以在心理上有很密切的联想。这种实例很多。譬如有一次国会议长在会议开始时说:“诸君,今天已足法定人数,因此,我便宣告散会了。” 任何他种联想有时也同样可以作祟而引起不快的结果。有一次,赫尔姆霍茨的孩子和工业界领袖及发明家西门子的孩子结婚,宴会时,请著名生理学家杜布瓦-莱蒙演说。他的演说词当然是漂亮的,结束时举杯庆祝说:“愿siemens and halske百年好合,”原来siemens and haisk是一个旧公司的名称,柏林人全都熟悉的,正象伦敦人熟悉“crosse and blackwell”那样。 所以文字间的类同和音值sound-values声音的价值必须注意,字的联想也必须加以重视。但是这还不够,就某一类型的实例而言,我们要完满地解释错误,就不得不将前面所说过或想过的语句一并研究。据梅林格的主张,这些例子都属于“语音持续”,不过起源较远而已。——于是,我不得不承认我所得的印象是,舌误就更不可解了。 但是在研究前面所举各例时,我们还有一种值得注意的印象。我们所曾讨论过的,是引起舌误的普通的条件,但未曾研究舌误的结果。舌误的结果一经研究,便会发现有些舌误本身都有意义。这就是说舌误的结果本身可被看作是一种有目的的心理过程,是一种有内容和有意义的表示。以前我们只谈错误或过失,现在看来似乎这种过失有时也是一种正当的动作,只是它突然闯来,代替了那些更为人们所期待的动作而已。 就有些例子而言,过失的意义似乎是显而易见的。议长在会议开始时就宣告闭会,我们一知道引起过失的情形,便可揣测其意义之所在。他认为本届会期必定没有好结果,不如散会来得痛快;所以这个过失的涵义是不难揣知的。又如某女士赞美另一女士说:“我知道这顶可爱的帽子一定是你绞成cufgepatzt的。”误“绣成”aufgeputzt为“绞成”,她言外之意就是说这顶帽子是外行人的作品。又如某夫人本以刚愎著名,她说:“我丈夫请医生代定食单。医生说他不必有特殊的食品,他只要吃喝我所选定的东西就行了。”这个过失的涵义也容易明白。 现在假定大多数的舌误和一般的过失都有意义,那么我们以前从未注意到的过失的意义,便不得不引起特殊的注意;而其他各点都不得不退处于次要的地位。生理的及心理生理的条件可以略而不谈,把注意力全部倾注于有关过失意义及意向的纯粹心理学的研究。我们现在可用这个观点,对于过失的材料作进一步的讨论。 但在未讨论之前,另有一个线索是要你们注意的,诗人常利用舌误及其他过失作为文艺表现的工具。这证明他认为过失或舌误是有意义的;因为这是他有意这么做的。他决不至于偶有笔误,而让这笔误成为剧中人物的舌误。他是想用这笔误来表示一种深意,我们也可研究其用意何在——他是否想借此表示那剧中人正在分心,或过度疲劳,或头疼呢?当然,如果诗人确实想要借错误来表示他们的意义,我们也不必太加重视。错误也许实际上并没有深意,而只是精神上的一种偶发事件,或仅有偶然的意义,但是诗人却仍可用文艺的技巧予过失以意义,以达到文艺的目的。所以研究舌误,与其求之于语言学者及精神病学者,不如求之于诗人。 席勒所著的《华伦斯坦》比科洛米尼,第一幕第五场有这种过失的一个实例。在前一幕中,少年比科洛米尼曾伴送华伦斯坦的美丽的女儿到营寨里,所以热心拥护华伦斯坦公爵而力主和平。他退出后,他的父亲奥克塔维奥和朝臣奎斯登贝格不禁大惊。第五场有下列一段对话: 奎斯登贝格:啊,难道就这样吗?朋友,我们就让他受骗吗?我们就让他离开我们,不叫他回来,不在此时此地打开他的眼睛吗? 奥克塔维奥:由沉思中振作起来。他已经打开我的眼睛了,29 我都看清楚了。 奎斯登贝格:看见什么呢? 奥斯塔维奥:这该死的旅行! 奎斯登贝格:为什么呢?你究竟何所指呢? 奥斯塔维奥:朋友,来吧!我得立即顺着这不幸的预兆,用我自己的眼睛来看一个究竟——跟我来吧! 奎斯登贝格:什么?到哪里去呢? 奥斯塔维奥:匆忙地说到她那里去。到她本人那里去。 奎斯登贝格:到…… 奥斯塔维奥:更正了自己的话到公爵那里去。来,跟我去吧。 奥斯塔维奥本要说“到公爵他那里去”,可是他说错了,由“到她那里去”这几个字,可知他对于公爵的女儿也不免有所恋恋。 兰克在莎士比亚的诗剧里,得到一个印象更深的实例。这个实例见《威尼斯商人》一剧中,那幸运的求婚者巴萨尼奥选择那三个宝器箱的一场里。我现在最好读一读兰克的短评: “莎士比亚的名剧《威尼斯商人》第三幕第二场中的舌误就其所表示的诗的情感及其技术的灵巧而言,都是最好的。这个舌误和弗洛伊德在他的《日常生活的心理病理学》中所引《华伦斯坦》剧中的舌误相类似,也足见诗人深知这种过失的结构和意义,而且假定一般观众都能领会。珀霞因受她父亲愿望的束缚,选择丈夫必须纯靠机会。她靠着好运气逃脱了所有那些她不喜欢的求婚者。巴萨尼奥是她所倾心的,他也来求婚了,她怕他也选错了箱子。她想告诉他纵使他选错了,仍可博得她的爱情,但因对父亲的誓约而不能说。莎士比亚使她在这个内心的冲突里,对巴萨尼奥作下面的谈话: 我请你稍等待一下!等过了一天或两天,再行冒险吧!因为选错了,我便失去了你的友伴;所以我请你等一下吧!我觉得似乎不愿失去你但这可不是爱情。……我或许可以告诉你如何选择才对,但是我受誓约的束缚而不能这样,因此你或许会选不到我。但是一想到你或许会选错,我便想打破誓约。别注视着我吧,你的眼睛征服了我了,将我分为两半;一半是你的,另一半也是你的——但是我应该说是我自己的,既是我的,那当然便是你的,所以一切都属于你了。 她想暗暗地告诉他,即在他选择箱子之前,她已属于他,对他非常倾爱,可是这一层按理是不应说出的。诗人因此便利用舌误以表示珀霞的情感,既可使巴萨尼奥稍微安心,又可使观众耐心等待选择箱子的结果。” 请注意,珀霞在结束的时候如何巧妙地将自己说错的话和辨正的话调和,并使它们互不抵触,又如何掩饰其错误。 “……既是我的,那当然便是你的,所以一切都属于你了。” 一些医学界之外的学者,因观察而揭开了过失的意义,似乎可以为我们学说的先驱。你们都知道,利克顿伯格1742-1799是一个滑稽的讽刺家,歌德说:“他若说笑话,笑话的背后就暗藏了一个问题。有时,他还在笑话中隐示问题解决的方法。”他有一次讽刺某人说:“他常将angenommon动词,有‘假定’之意读为aga-memnon,因为他读荷马读得太熟了。”这句话确可作读误的解释。 在下次演讲中,我们要考察诗人对于心理错误的见解是否可以同意。 [book_title]第三讲 过失心理学 续 在前次讲演时,我们曾单单讨论过失本身,而没有涉及它和被干涉的有意动作的关系;我们知道,就有些例子而言,过失似有意义。如果过失有意义这一结论能在更大范围上成立,则对意义的研究将会比对过失所由引起的条件的研究更为有趣了。 心理过程的意义究作何解,我们必须先有共同的观点。由我看来,意义就是它所借以表示的“意向”intention,或是在心理程序中所占据的地位。就我们所观察的大多数实例而言,“意义”一词都可用“意向”和“倾向”tendency等词代替。究竟只是由于表现,还是由于对过失的诗意的夸大,才使我们相信过失之中有意向的存在呢? 现在请仍以舌误为例,并考察其更多的表现,我们便可知道这些实例全有显而易见的意义或意向,尤其是那些把自己所要说的话说反了的例子。譬如议会议长致开会词时,说:“宣告散会。”那是很容易懂的,其意义和意向就是他想要闭会。你也可以说:“他自己这么说的”;我们不过是抓住了他的要害。请你们不要打岔,表示反对,以为这是不可能的,以为我们知道他要的是开会,不是闭会,以为他的意向当然只有他自己最明白,他是要说开会的。你们这样说,是忘记了我们原意是要“单单讨论过失”;而要把过失和它所扰乱的意向的关系留待以后再讲的。所以你们犯了逻辑上“窃取论点”begging the question的谬误,而任意处理其所讨论的全问题了。 在另外的例子里,舌误虽不完全是所要说的话的反面,却仍表示出来一种矛盾的思想,譬如“我不愿geneigt估量前任教授的优点。”“不愿”虽然并不是“不配”geaignet的反面,然而这句话的意义已和说话者所应取的态度大相矛盾了。 还有些例子,舌误只是在所要表示的意义之外增加一个第二义。于是其错句仍象是好几句的凝缩。譬如那个刚愎的女人说:“他只要吃点喝点我选择的东西就行了。”她的言外之意似乎是:“他的饮食自然可受他自己的支配,但是他要什么,究竟有什么用呢?我才可以代他选择食品呢?”舌误常予人以这种凝缩的印象。例如一位解剖学教授讲演鼻腔的构造,结束时,问学生们是否能充分了解,等得到了肯定的答复之后,他继续说:“这可很难相信,因为充分了解鼻腔的解剖的人,即在几百万人的城市里,也仅只一指可数……不,不,我的意思是屈指可数。”这个缩句自有意义:就是懂得这个问题的只有他一个人而已。 舌误除显而易见者外,还有一些例子,它们的意义是不易了解的,所以直接违反我们的期望。譬如错读专有名词,或乱发些无意义的语音等是很常见的事例,所以单单以此为根据,就可以解答“过失究竟是否全有意义?”的问题了。现在如果将这些例子加以更仔细的研究,也可以揭露这样一个事实,就是这种错误是不难领会其所以然的;老实说,这些似难了解的例子和前面比较容易懂得的例子之间确没有多大的差别。 有人问马主人马怎么样了,马主人说:“啊!它可‘惨过’stad——可再过一个月。”“it may take another month”。那人再问他什么意思,他说他想这是一件惨事a sad business,把sad惨和take过揉合到一起就成了“惨过”stad。见梅林格和迈尔 另有一个人谈及一件可以非难的事,他接着说:“于是某些事实又‘发龊’refilled了”。他的解释是要说这些事实是“龌龊”的,“发现”revealed和“龌龊”filthy合而成为“发龊”refilled了。见梅林格和迈尔 你们可记得那少年要“送辱”一个不相识的女人。我们曾将此二字分析而成“侮辱”和“护送”,现在可不需要证据便知道这个分析是可信的了。由这些实例看来,可见它们即使不太明白,却也都可解释为两种不同说话的意向的混合或冲突。所不同者,在第一组的“舌误”中,一个意向完全排斥了其他意向,说话者完全把自己所要说的话说反了,在第二组中,一个意向仅只歪曲或更改了其他意向,因此,就造成一种有意义的或无意义的混合的字形。 我们相信现在已懂得大多数舌误的秘密了。这一层假若弄明白,那么从前不能理解的另一组舌误也可以领会了。譬如变换名词的形式虽不见得常常是由于两种相似的名词的竞争所致,然而那第二个意向是容易看出的。非舌误所致的名词的变式是常见的;这些变式的目的是要贬低某一人名;这是一种普通骂人的方式,有教养的人虽不想采用,却也不愿意放弃,它被伪装成笑话,虽然是很下流的一种笑话。举一个粗俗的例子吧,法国总统poincaré曾被歪曲为“schweinskarr锓猪样的”。我们还可以进一层,认为这种讥讽的意向也可隐匿于因舌误而造成的人名变式之后。如果这个假定是对的,则因舌误而造成的滑稽可笑的变名也可以有类似的解释。譬如议会议员称他人为“中央地狱里的名誉会员”honourable member for central hell,会场里的安静气氛一下子就因为这个可以唤起一种可笑而不快的形像的字儿而被扰乱了。因为这些变式有讥讽的表示,所以我们不得不断定它背后还有这样一个意思:就是“你不要受骗吧。我这个字是无意义的,有谁乱说,就让他下地狱”!其他象把完全无害的字变为粗俗污秽的字的舌误也可适用同样的解释。 有些人为了开玩笑,故意将无害的字变成粗野的字,这个倾向可算是大家熟悉的。有人以此为滑稽,其实,你若听到这种例子,便不免立即要问这是有意的笑话还是无意的舌误。 我们似乎已经以很少的劳力解决了过失之谜了。过失不是无因而致的事件;乃是重要的心理活动;它们是两种意向同时引起——或互相干涉——的结果;它们是有意义的。我知道你们必定有许多疑问要向我质难,我们须先解决了这些疑难,才可使这种努力所得的结果引起大家的信仰。我当然不愿意以粗率的结论来欺骗你们,让我们冷静地依次来讨论每一事件吧。 你们将有什么疑问呢?第一,要问我是否以为这个解释可用以说明一切舌误的事例呢?或只能说明若干少数的事例呢?其次,这个概念是否可兼用于许多种类的过失,如读误、笔误、遗忘及做错事和失物等等呢?再其次,疲倦、兴奋、心不在焉及注意不集中等因素在过失心理学中究竟占什么地位呢?此外过失中的两种互相竞争的意向,有一种常常是明显的,另一种则不一定。我们究竟如何可以揣知后一种的意义呢?你们除这些问题之外,有没有其他问题?如果没有,我可要提问了。我要提醒你们,我们讨论过失,不单为了要了解过失,而且要因此而了解精神分析的要义。所以我有下面的这个问题:干涉其他意向的究竟是哪种目的或倾向呢?而干涉的倾向和被干涉的倾向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呢?所以过失的谜一经解决,进一步的努力便又开始了。 这就是一切舌误的解释吗?我想说是对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若研究一个舌误的例子,便可得到这个结论。但是我们可不能证明一切舌误都受这个法则的支配。虽然,却也没有妨碍;因为为了我们的目的,这一层在理论上是无足轻重的。然而即使我们所解释的舌误的例子仅是一小部分,我们所想要用来说明精神分析的结论却依然是有效的;何况我们所可解释的舌误还不仅是一小部分的事例呢?第二个问题:这个解释可否适用于他种过失呢?我们也可预先作肯定的答复。将来讨论笔误、做错事等例子时,你们也是可以信服的。然而为了叙述的便利,我想将这个工作暂时搁置一下,等我们更充分地研究了舌误之后再说。 有些学者视为重要的因素如循环系统的扰乱、疲倦、兴奋、分心及注意力不集中等,现在对我们说来,有什么意义呢?如果过失的心理机制适如上述,这个问题便须有更彻底的答复。你们要知道我决不否认这些因素。老实说,精神分析对于其他各方面的主张大概是没有争论的;精神分析只是要将从前已经说过的话加入一些新鲜的材料。有时候,以前所忽视而现在为精神分析所补加的却正是那事件中最重要的部分。那些因小病,循环系统的紊乱及疲倦等而发生的生理的倾向,当然可以引起舌误;这是日常的经验也可以使你们相信的。但是承认了这些究竟可以解释什么呢?它们并不是过失所必需的条件。完全健康及正常的情形之下,也可以产生舌误。所以身体的因素只算是补充的;只能给产生舌误的特殊的精神机制以相当的便利。我从前曾用过一个比喻;现在一时找不到一个较好的,便仍用这个比喻了。譬如在黑夜里我正在僻静的近处散步,流氓 来了,把我的金钱、手表抢去,强盗的面孔当时看不清楚,我向公安局控诉说:“僻静和黑暗抢去了我的钱物。”公安局长也许告诉我说:“在事实上讲,你似乎太相信极端的机械观点了。你的控诉应该是有一个没看清的窃贼趁黑夜和僻静而胆大妄为,才将你的钱物劫去。由我看来,最要紧的事是捉贼。捉贼之后或许还可取还赃物呢。” 心理生理的原因如兴奋,分心,注意力不集中等显然算不上解释。它们只是几个名词而已;换句话说:它们是帘子,我们须要看一看帘子后面才对。我们的问题应该是:兴奋或分心究竟是为什么事而引起的呢?音值,字的类同,某些字共有的联想等的影响固然是重要的,因为它们给过失指出一条可以发泄的道路;然而即使前面有一条路,就能担保我一定走这条路吗?我还需要有一个动机,逼得我循着这条路走去。所以这些音值和字的联想也正象身体状况一样,只是易于导致舌误的原因,不可能成为舌误的真正解释。我讲演时所用的无数词语中有许多字和别的字声音相似,或和其相反的意义或公用的表示有密切的联想,但我却很少因此用错。哲学家冯特以为原来的意向假若因身体的疲倦而受制于联想的倾向,便容易引起舌误。这似乎有些道理,然而却不免和经验相抵触,因为就多数例子而言,舌误并没有什么身体的或联想的原因。 特别使我感有兴趣的是你们的下一个问题:两种互相干涉的倾向究竟用什么方法测定呢?你们或许不知道这个问题的重要。这两种倾向之一,即被干涉的倾向,是容易被认识的;犯错误的人知道它,也承认它。引起怀疑的只是另一种,即所谓干涉的倾向。你们一定记得,我们已说过这个倾向有时也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只要有认错的勇气,便可在错误的结果之中看出这个倾向的性质。议长把所要说的话说反了,他显然是要开会,但也显然在骨子里是要闭会。明白极了,不需要再加以解释。但就其他实例而言,干涉的倾向仅只使原来的倾向变换面目,而没有将自己充分暴露出来——我们究竟用什么方法在这个变式中探得那干涉的倾向呢? 在某一组例子里,我们可以用很稳便而简单的方法,换句话说,你用什么方法测定被干涉的倾向,现在也可用这同样的方法测定干涉的倾向。说话者用了错字之后,我们加以查问,他便恢复他原来所要说的字。“啊!它可惨过stad——不,它可再过一个月。”他也可以补充说明干涉的倾向。我们可问他何以先说“惨过”呢?他说,“我本想说这是一件惨事。”就另一例而言,说话者用了“发龊”二字,他说他本想说这是一件龌龊的事,但是控制住了自己,而代以另一种表示。其干涉的倾向正象被干涉的倾向那样都昭然若揭。这些实例的起源和解释都不是我或帮助我的人编造出来的,我选用它们是有目的的。我们必须问那说话者为什么有此错误,问他能否予以解释。若没有这样问,他也许轻轻放过而不想寻求解释。但一经查问之后,他就将他所想到的第一个念头说出来。你们要知道这个小小的帮助和其结果,就是我们所要讨论的精神分析的雏型。 然而我怕你们才懂得精神分析的概念,不免立即对它产生一种抗拒力。你们不是竭力想要抗议,说犯错误者告诉我们的话不完全是可靠的证据吗?你们认为他当然要满足你要求解释的希望,因此,便将他所想到的第一个念头告诉了你。至于这错误是否确实因此而起,你我都没有相当的证据。它也许是这样的,也许不是。他也许还想得到一种旁的解释。 很明显,你们是太看不起心理事实了,你们想,假使有人将某一物质作化学分析,测定其中某一成分的重量为若干毫克。他可从这个求得的重量,得到某一结论。你认为一个化学家会因为怕这一分离出来的物质也许有他种重量,而对这些结论有所怀疑吗?无论什么人都会知道,那物质只有这个重量,不会有其他的,因此,就在这一基础上毫不迟疑地建立进一步的结论。关于心理事实,一谈到某人受盘问时想到这个观念而不想到别的观念,你们便不信以为实,认为他也许还有别的念头。其实这都是你们不愿放弃你们心中的心理自由 的幻觉。在这一点上,我要抱歉地说,我和你们的见解极端相反。 现在你们会有另一种抗议了,以为:“我们知道精神分析有一种特长的技术,能使被分析者解决精神分析的问题。譬如那餐后的演说者请大家起来打嗝以祝客人健康。你说其干涉的倾向是想要取笑;这个倾向和敬客的倾向互相冲突。但是这仅是你的解释,是以和这个舌误无关的观察为根据的。假使你去征求那说错话者的意见,他不仅不同意他有污辱的意思,而且要激烈地否认这个意思。你为什么当别人坚决否认时,还不放弃你这个无法证明的解释呢?” 是的,这次你们的辩驳可来得有力了。我可以想象出来那位不相识的演说者;他也许是那位首席客人的助理员,也许是一位年轻的讲师,一个很有希望的青年。我问他是否知道自己有点不太尊敬他的领导的情感。于是一场吵闹发生了,他不耐烦起来,生气地对我说:“你也考问得够多了,如再多说,请不要怪我不客气了。你的怀疑足以破坏我一生的事业。我因为说了两次auf,以致于误把anstossen说成了aufstossen。这就是梅林格所谓‘语音持续’的例子,背后决没有其他恶意。你知道吗?那便够了。”这是一种令人吃惊的反应,一个确实有力的抗议。我知道我们不必再怀疑他,但是我想他说他的错误没有恶意的时候,似乎不免太起劲了。他大可不必因纯粹学理的研究而暴跳如雷,这一层你们或许也会同意,然而你们仍会认为他自己总该知道什么是他所要说的,什么是他所不要说的。 他该知道吗?怕仍是一个疑问吧。 你以为现在已将我驳倒了。我听你们说:“那就是你的技术了。犯错误者的解释如果和你的观点相合,你便宣告他是本问题的最后的证人,他自己是这么说的!但是假使他所说的和你的观点不相合,你便立即宣告他说的话不足为凭,要大家不必相信。” 那确是不错的。但是我可以举出一个相类似的例子。譬如在法庭上,被告认罪,法官便相信他;被告不认罪,法官便不相信。万一不是这样,法律便不能施行了;虽然也偶有过失,但你们总该承认,这个法律制度是行之有效的。 “嗯,难道你是法官吗?说错话的人难道就是你面前的被告吗?舌误难道就是罪过吗?” 这个比喻,你们可不必驳斥。你们知道关于过失的问题,我们的意见是互相分歧的,这些分歧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如何才可以和解。因此,我提出法官和罪犯的比喻作为暂时和解的基础。你们应当承认,过失的意义如果被分析者所承认,就应当是无可怀疑的。这在我,也承认被分析者如果不肯直说,或者竟不许见面,则直接的证据必不可得。我们于是不得不象法官审案那样,利用其他证据作为推断的帮助。在法庭中判罪,为了实际的理由,也可用间接的证据。精神分析虽没有这种需要,但也未尝不可以考虑这种证据。你若相信科学只会有确已证实的命题,那就不免误解了;你若对科学作这个要求,也未免太不公允。只是那些有权威欲的,甚至于要以科学教条代替宗教教条的人们才有这种要求。其实科学作为教条仅有极少数明白无疑的原则;它所包含的主要是有不同程度的机率的陈述。科学家有个特点就是能够满足于接近真理的东西,虽还缺乏最后的证明,却也能进行创造性的工作。 但是假使被分析者不想解释过失的意义,我们究竟到哪里去求得解释的起点和作为证据的资料呢?我们可以有几种来源:第一,可根据那些非过失所产生的类似现象,譬如一个人若因错误而变式和因故意而变式一样,背后都会有取笑之意。其次,可根据引起过失的心理情境和过失者的性格及未犯错误以前的情感,过失或许就是这些情感的反应。一般说来,我们根据一般原则以求得过失的意义;这在当初只算是一种揣测,一种暂时的解决,到后来研究心理情境而求得证据。有时候还必须等研究了过失意义的进一步的表现之后,才能证实我们所揣想的是否正确。 现在如果以舌误为限,尽管我还有几个好的例子,恐怕也不容易给你们以这种证据。那位要“送辱”某女士的青年,其实是很害羞的;那位说自己的丈夫要吃喝她所喜欢的饮料和食品的夫人,我知道是治家很严的妇女,或者再举一个例子吧。俱乐部开会,一个青年会员演说时猛烈攻击他人,他称委员会的成员为“lenders  of the committee”〔意即委员会中的放债者〕用lenders〔放债者〕代替了“members”〔意即委员〕。据我们揣想,一些与放债lend-ing有关的干涉倾向正在他攻击别人时活跃着。其实有人告诉我说这位演说家常感有金钱上的困难,那时正想借债。所以其干涉的倾向确可译为下面的一个念头:就是“你在抗议时稍微慎重一点吧!这些人都是你想要向他们借钱的人哩。” 我如果讲到别种过失,我便可以给你们这种间接证据的许多实例。 一个人若忘记了一个熟悉的专名,即使非常努力也不能将它保留于记忆之内,我们便可以揣想此人对他必无好感,所以不愿回忆。我们若记得这一层,便可讨论下面几个过失的心理情境了。 y先生和某女士发生恋爱,但某女士对他没有什么情感,不久后,她和x先生结婚了。y先生虽早已认识x先生,并和他有业务上的关系,但是现在他却一再忘记了x先生的名字,以至于每当需要写信给他的时候,便要向别人询问他的名字。y先生显然是想将他幸运的情敌完全忘悼,永远不想到他。 又如某女士向医生打听一个他们所共同认识的女朋友。她用这位女友未出嫁以前的姓氏,忘记了她结婚以后的姓氏。她承认自己很反对这个婚事,而且很厌恶她女友的丈夫。 关于专名的遗忘,我们到后来再详加讨论;现在所要注意的是引起遗忘的心理情境。 关于“决心”的遗忘大概是由于一种相反的情感,阻止了“决心”的实行。不仅是精神分析家有此见解;一般人日常事务中的态度也通常如此,只是在心理上不肯承认而已。一个施恩者如果忘记了求恩者的请求,则施恩者虽然道歉也不能使求恩者无所芥蒂。在求恩者想来,施恩者显然太忽视他了;他允其所请,可是并无实践之意。所以遗忘即使在日常生活中,有时也不免引起怨恨,可见精神分析家和一般人对于过失的概念似乎没有什么分歧。试设想有一女主人看见客来,便说:“你今天来了吗?我却已忘记了今天的约会了。”或者有一青年对他的恋人说自己已将他们前次所定的约会通统都忘记了。其实,他决不会承认的;他会在一刹那间捏造出种种荒谬不可能的事实阻止他践约赴会,并使他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可能给她消息。我们都知道在军队中,遗忘不能作为借口以求得宽恕而免于刑罚;这个制度是大家承认为公允的。这样一来,人人都立即会承认某种过失是有意义的,并且也知道那意义是什么了。他们为什么不将这个认识推之于他种过失而公然承认它42 呢?这个问题自然也有一个相当的答案。 遗忘“决心”的意义在一般人们的心目中既已无可置疑,无怪作家也用这种过失来表示相类似的意义。你们若看过或读过肖伯纳的《凯撒与克利奥佩特拉》,可记得凯撒在最后一幕离场时,觉得自己忘记了一件所要做的事,而深感不安。最后,才想起是未和克利奥佩特拉话别。作者想利用这个文学的技巧来表示凯撒的自大之感,其实凯撒既未尝有此感,也未尝有此渴望。从历史上看来,你们可以知道凯撒曾带克利奥佩特拉同赴罗马,而且凯撒被刺的时候,克利奥佩特拉和她的小孩子还住在罗马,到后来,才离城逃去。 这些遗忘“决心”的例子的意义都显而易见,所以对我们的目的没有多大用处。因为我们的目的是要从心理情境中求得过失意义的线索。所以现在请讨论一种不易了解的过失,即关于物件的遗失。你们以为遗失物件可以引起烦恼,所以也许不相信失物也有目的,然而这种例子却也很多。有一个青年遗失了一支他所喜爱的铅笔。几天前,他的姊夫寄给他一封信,信是以这几个字结束的:“我现在可没有时间和兴致鼓励你浮薄游荡。”原来铅笔就是这位姊夫的赠品。如果预先没有这个事件,我们当然不能说他遗失物品背后有遗弃赠品之意。类似的例子多得不可胜数。一个人遗失物件,或者由于和赠物者吵嘴而不愿记起他,或由于厌恶旧物,希图找个借口获得较新较好的物品。又如将物件失落,损坏,或毁坏,也可用来达到相类似的目的。一个小孩在生日的前一天弄坏了自己的所有物如表和书包等,这能被看作是偶然发生的事件吗? 一个曾经因为丢失物件而感到不安的人,必不愿相信他这个行为是有意的。然而有时我们也可由失物的情境看出一种暂时的或永远的遗弃之意。下面也许是一个最好的实例。 有一个青年告诉我这个故事:“几年前我和我的妻子颇多误会。我以为她太冷淡了,我虽然愿意承认她的美德,但是我们同居 却缺乏感情。有一天她散步回来,买了一本书送给我,以为这本书也许可以使我高兴。我感谢她的关心,答应读它,把它放在杂物中,就再也找不到了。几个月过去了,有时偶然想起这本书,却遍寻不得。大约六个月后,我的母亲病了。她的住处和我家相隔颇远。我妻子到母亲那边去看护她。母亲病重,却使我妻子的美德有表现的机会。有一夜 ,我回到家里,怀着满腔感谢我妻子的热情。我走到书桌面前,将一抽屉打开,虽没有什么明确的用意,但颇有几分模糊的信心。我所失去虽屡寻而不可得的书现在竟出现在我的面前了。” 动机既经消失,失物便可寻得了。 这种例子,我或许可以逐一举出而至于无穷,但是我可不愿这么做了。你们在我的《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学》1901年初版一书内可以看见许多关于过失的实例。这些实例都用以说明同一个事实。你们由这些实例可以看出错误是有用意的,还可知道如何从伴随的情境揣知或证实错误的意义。我今天不想多所征引,因为我们现在的目的是要用这些现象的研究作为精神分析的入门。我现在还要谈到的只剩有两点:1重复的和混合的过失,2我们的解释可为以后的事实所证明。 重复的和混合的过失确是过失中最好的代表。假使我们只要证明过失是有意义的,那就应以这些过失为限,因为它们的意义就是极愚笨的人也可以明白,吹毛求疵的人也可以信而不疑。错误而至于重复,可见它必有用意,而不是事出无因。至于一种过失转变成为另一种过失,更可以看出过失的要素;这个要素不是过失的样式,也不是它所用的方法,而是利用过失而能达到目的倾向。我给你们举个重复遗忘的例子吧。琼斯说他有一次不知道为什么把一封已写好的信摆在桌上放了好几天。后来他决心投邮了,可是信封上忘记填写收信人的姓名住址,以至无从投递而被退回。补填之后,再送到邮局去,可是这次又未贴邮票。他于是不得不承认自己隐隐有不愿将此信投邮之意了。 另一个例子是误取别人的物件之后又把物件遗失。某女士和她的姊夫名画家同游罗马。住在罗马的德国人设盛宴款待他,并于他物之外,送他一枚古雅的金质章。这位女士因为她的姊夫不大看重这精致的赠品而很不高兴。她的姐姐来后,她便回国了,打开行李一看,竟发现自己把金质章带回来了——如何带回的,她可不知道。她立即写信告诉姊夫说自己当于次日寄还她所误取的宝物。但是到了次日,徽章突然失落,遍寻不得,以至不能如约寄还。于是她才知道自己的疏忽是有用意的,其目的是要将这个艺术品留为己有。 我已经给你们讲过一个遗忘和过失相结合的例子。你们该记得某人忘记一个约会,第二天,他决意不再忘记了,但是他到达的时间却又不是开会的时间。有一个朋友既爱好文艺,又爱好科学。他以自己的经验告诉我一个相类似的例子。他说:“几年前,我被选为某一文学会的评议员,因为我想或者有可能利用该会使我的剧本可以在f戏院里公演。自此而后,我便屡次忘记了到会。读到你的关于这个问题的著作以后,我深自谴责,认为这些人不复有助于我,我便不再到会,未免太卑鄙了。因此,决意在下星期五无论如何不要再忘记到会,我屡次提醒自己,后来实践了诺言。使我惊异的是,我到了会场门外,但是门是关着的,而且也已经散会了。原来我把日期记错了一天,那天已经是星期六了!” 我原想多搜集些这种例子,但是现在可要往下讨论了,要你们看一看那些解释还有待于将来证实的例子。 这些实例的要点正如我们所揣想的那样,其心理情境当时尚不可知,或者还无法测定。所以那时我们的解释只是一种假说,不能有多大的力量。但是后来另外的事件发生了,可以用来证实以往的解释。我有一次在一对新婚夫妇家里作客,那年轻的妻子笑着讲述她最近的经历,说她在度蜜月归来后的第一天,邀她的姐姐同去买东西,她的丈夫已上班去了。她忽然看见对街上一个男人,便用肘轻轻地碰她的姐姐说:“看吧,那是k先生。”原来她已经忘记了这人就是她结了婚几星期的丈夫。我听了这个故事颇为不安,但不敢加以演绎。几年以后,这个婚姻的不幸结局不禁又使我回想起了这个小小的故事。 梅特有一故事,说某女士在结婚的前一日,竟忘记了试穿新婚礼服,以至使缝衣匠大为焦灼;后来记起来时已是深夜了。结婚后不久,她就被她丈夫离弃了。梅特认为,忘记试衣和此事不无关系。我也知道一个已和丈夫离异的女人。她在金钱往来上,常用她未婚前的名姓签字。如此,多年之后,果然又被称为小姐了。我还知道有几个旁的女人,她们在蜜月中遗失了她们的结婚戒指,我并且知道她们的结婚经过就是造成失落戒指的原因。现在还举一个结果较好的怪例子。德国有一个著名的化学家,他结婚时忘记了婚礼,不到教堂里去,反而走进了实验室。后来,他便永远不再结婚了。 你们也许认为这些实例中的过失有点象古人之所谓预兆。其实,预兆的确就是过失,例如失足或者跌跤。他种预兆固然属于客观的事件而不属于主观的行动。但是你们也许不会相信,要决定某一特殊的例子究竟属于第一种或属于第二种,有时也是不容易的。因为主动的行动往往会伪装为一种被动的经验。 我们如果将已往的生活经验加以回顾,必定会说如果我们有勇气和决心把一些小过失看作预兆,并在它们还不明显时就把它们当作倾向的信号,我们一定可以避免不少失望和苦恼。其实,我们常没有这个勇气和决心,以免有迷信之讥。况且预兆也未必都成为现实;我们的学说将会告诉你它们如何不一定成为现实。 [book_title]第四讲 过失心理学 续完 过失之有意义,我们已努力证实,并可用为进一步研究的基础了。可是我要再声明一下:我们决不主张——为我们的目的起见,也不必主张——每一过失都各有其意义,虽说我相信这也是可能的。我们只须证明各种过失比较普遍地有这种意义便够了。关于这一点,各种过失形式也略有差异。有些舌误、笔误等纯粹是生理变化的结果,虽然那些基于遗忘如遗忘专名或“决心”及失物等的过失不是如此。遗失了自己的所有物在某些实例中也被认为是没有用意的。总之,我们的理论只可用以解释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过失。当我们进而假定过失是由于两种“意向”互相牵制而发生的心理行动时,你们也必须记得上述的这个限制。 这便是我们的精神分析的第一个结果了。以前的心理学不知道有这种互相牵制的情形,更不知道这种牵制能产生这些过失。我们已经将心理现象的范围大加扩充,而使心理学有前所未经承认的现象了。 让我们先讨论一下“过失是心理的行动”这一句话。“过失是心理的行动”是否比“过失是有意义的”有更丰富的涵义呢?我认为不然。相反,前一句话反比后一句话更加模糊,而更易引起误会。凡是在心理生活中可以观察的一切,都可认为是心理现象。但也要看它是否为这样一种特殊的心理现象,它直接起源于身体的器官,或物质的变化,因而不属于心理学研究的范围;或者是另一种现象,它直接起源于他种心理过程,而在这些过程背后在某一点上发生一系列的机体的变动。我们之所谓心理过程,便指那后一种。所以我们不如说:过失是有意义的,反较为便利;所谓意义就是指重要性,意向,倾向,及一系列心理过程中的一种。 还有一组现象虽和过失有很密切的关系,但不宜称为过失。我们可称为“偶然的”及症候性的动作。这些动作似乎是没有动机,没有意义,也没有用处,而且显然是多余的。它们一方面和过失不同,因为没有可以反抗或牵制的第二个意向;另一方面又和我们所视为表示情绪的姿势和运动没有什么区别。凡是属于这种偶发的行动的还有显然没有目的的动作,如戏动衣裳或身体的某些部分,或伸手可及的其他物品等。这些动作也有应做而不做的,以及哼哼哈哈聊以自娱等。我说这些动作都有意义,都可和过失作同样的解释,都可以被视为真正的心理动作,而成为其他较重要的心理过程的表现。然而这些现象,我不想再详细讨论了,现在要回头来再谈过失;因为关于过失的讨论可以使许多研究精神分析的重要问题更为清楚。 讨论过失时最有趣而又未得到解答的问题当然是下面的几个:我们说,过失是两种不同意向互相牵制的结果,其一可称为被牵制的意向,另一个可称为牵制的意向。被牵制的意向不会引起其他问题,至于牵制的意向,我们第一要知道那些起来牵制他种意向的是些什么意向。第二,牵制的意向和被牵制的意向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 我们可再用舌误为同类的代表,先回答第二个问题,然后再回答第一个问题。 舌误里的牵制倾向,在意义上可能和被牵制的意向有关,在这类实例中,前一种意向乃是后一种的反面,更正,或补充。但在别的模糊而更有趣的例子里,牵制的倾向在意义上可能和被牵制的意向没有任何关系。 第一种的关系不难在已研究过的实例里求得证据。凡属把要说的话说反了的舌误,其牵制的意向几乎都和被牵制的意向有相反的意义,因此,其错误乃是两种相反的冲动互相冲突的结果。那位议长舌误的意义是:“我宣布开会了,但却宁愿闭会。”一个政治性的报纸被人说它腐败,它便撰文力自申辩,结束时想用下面这一句:“读者应深知本报向来以最不自私disinterested的态度力图为社会谋幸福。”但是受委托作此申辩的编辑不料竟将“最不自私的态度”误写为“最自私的态度”in the most interested manner。这就是说,他想,“我不得不作这篇文章,然而内幕如何,我是知道得很清楚的,”又如有一位代表主张某事要直告皇帝,但是他对自己的勇敢感到恐惧,于是因舌误而把直告误为婉告了。 前面所举给人以凝缩和简约印象的例子,也有更正,补充或引伸之意,其中第二倾向与第一倾向密切相连。譬如“事件于是发觉了,然不如直说它们是龌龊的,所以——事件于是发龊refilled了。”“懂得这个问题的人屈指可数,然而不然,真正只有一个人懂,那么很好,——便算屈一指可数吧。”又如“我的丈夫可以吃喝他所喜欢的饮料和食品,但是你知道我可不允许他喜欢这喜欢那的,所以——他就吃喝我所喜欢的饮料和食品吧。”就这些例子而言,其过失都起源于被牵制的意向的内容或和这种意向有直接的关系。 互相牵制的倾向,若没有关系,便不免可怪了。假使牵制的倾向和被牵制的倾向的内容之间毫无关系,那么牵制的倾向究竟从哪里发生的呢?何以恰好在那时表现出来呢?要答复这个问题,则只得由观察入手,而由观察的结果可以知道那牵制的倾向起源于这人不久前所有的一个思路a train of thought,然后表示出来而为这个思路的尾声。至于这个思路已否表示为语言,那是无关紧要的。所以这也可视为“语音持续”的一种,不过不一定是言语的“持续”而已。这里牵制的和被牵制的倾向之间却也不无联想的关系,不过这种关系在内容上是求不到的,只算是勉强造成的关系吧了。 这里有一个简单的例子,是我自己观察得来的。我曾在秀丽的多洛米特山中,遇见两个维也纳的女人。她们出发散步,我陪伴她们走了一段路,在路上讨论游历生活的快乐和劳顿。有一位女人承认这种生活是不舒服的。“整天在太阳底下走路直到外衣……和别的东西为汗湿透,确是一件很不愉快的事。”在这句话里,她已在某一点上略有迟疑了。她又接着:“然而假若有nach hose换一换……”hose的意思是裤子:这位女士本想说nach hause〔意思是我家里〕,我们不将这个舌误加以分析,我想你们是容易懂得的。这个女人的意思本要列举一些衣服的名目,如“外衣,衬衫,衬裤”等。因为要合乎礼仪,所以衬裤没有说出来;但是在第二句里这句的内容是完全独立的那未经说出的字因声音相似就变成hause的近似音了。 现在可以谈到那个迟迟未答的主要问题了,那就是,用这种奇特的方式来牵制他种意向的究竟是些什么倾向呢?它们种类繁多,然而我们的目的是要求得到它们的共同成分。如果我们怀着这个目的将许多例子加以研究,就可以知道它们可分为三组。第一组是说话者知道他的牵制的倾向,并且在错误前也感觉到这种倾向。譬如“发龊”这个舌误,说话者不仅承认他所批判的事件是龌龊的,而且也承认自己有要将此意发表的倾向,只是后来加以阻止而已。第二组是,说话者承认自己有那个牵制的倾向,但不知道这个倾向在讲错话之前曾有相当的活动。因此,他虽接受我们的解释,可不免稍稍有些惊异。这种态度的例子在他种过失中比在舌误中更易寻到。就第三组而言,说话者对于牵制倾向的解释大加驳斥;他不仅力辩这个倾向未在他说错之前有所活动,而且说自己对于这个倾向一无所知。譬如关于“打嗝”的例子,我说出他牵制的倾向,说话者力加驳斥。你们知道我和你们之间对于这些例子的态度也是相距很远的。我不相信那说话者的否认,仍然坚持我原来的解释,而你们则深为他的热情所动,认为我是否应该放弃这种解释,而采用精神分析诞生以前的见解,把这些过失看作是纯粹生理的行动。你们为什么有此见地,那是我可以猜想得到的。我的解释含有这个假定:就是说话者所不知道的意向可以通过他表示出来,而我则可以由种种迹象推测其性质。这个结论又新奇,又关系重大,就不免使你们有所怀疑了。这我都知道,而且我也承认你们是对的。然而有一事要弄明白:这个已由许多例子证实的过失说,你们如果要使它引伸出合乎逻辑的结论,你们必须作出大胆的假定;否则你们刚刚开始获得的过失说不免又被放弃了。 现在让我们暂停片刻来考虑这三组舌误的三种机制的共同成份吧。侥幸的很,这个共同成分是容易看得见的。就前两组而言,其牵制的倾向是说话者承认的;而且在第一组里,说话者刚在说错之前,便已觉得那倾向的活动。但无论是哪一组,其牵制的倾向都被压制下去。说话者决意不将观念发表而为语言,因此他便说错了话;换句话说,那不许发表的倾向乃起而反抗说话者的意志,或者改变他所允许的意向的表示;或者与它混合起来,或意取而代之,而使自己得到发表。这就是舌误的机制。 由我看来,第三组的过失也可以与描述于此的机制完全协调起来。我只须假定这三组的区别在于压退一个意向的有效程度彼此不同。就第一组说,其意向是存在的,而且在说话前已被觉得;只是在说话时才被拒斥,因为被拒斥,所以在错误里得到了补偿。就第二组说,拒斥得更早。在说话之前,意向早已不复觉得,却仍显然是舌误的动因。但这样就使第三组的解释简单化了。一种意向纵使受了长时间或许是很长时间的阻止,得不到表示,说话者因此极力否认,但是,我敢说这种意向仍旧可以感觉得到。若丢开第三组的问题不谈,从其他两组,你们也必须作出这样一个结论:对于说话的原来倾向的压制乃是舌误所不可缺的条件。 我们现在可以说在过失的解释上已经有进步了。我们不但知道过失是有意义和有目的的心理现象,也不但知道它们是两种不同意向互相牵制的结果,而且知道这些意向中若有一个想要借牵制另一个而得到发表,其本身便不得不先受一些阻力禁止它的活动。简单地说,一个倾向必须先受牵制,然后才能牵制其他倾向。这自然不能给予过失的现象以一种完满的解释。我们立即可发生进一步的问题;大概地说,我们懂得愈多,发生新问题的机会也愈增加。譬如我们也许会有这样一个疑问:为什么事情不能进行得更加简单化呢?假使心内产生一种意向想要阻止另一倾向不使实现,那么阻止成功,这个倾向便完全没有表现的可能;阻止失败,被阻止的倾向便可以得到充分的表现。然而过失却是一种调解的办法;那两种冲突的意向,在过失里,各有一部分成功和一部分失败。被胁迫的意向既没有全被阻抑,而除了少数例子以外,也不能照原来的目的直冲而出。据我们的想象,这种牵制或调解的发生必先有种种特殊的条件,只是这些条件究竟是什么,我们无从推测罢了。我也并不以为我们对过失作更深入的研究,便可以发现这些未知的条件。首先我们必须对心理生活的他种模糊境界作彻底的研究,只是通过这些研究而得到的类比,才使我们敢于对有关过失的进一步说明,作出必要的假定。但是还有一点需要你们注意。用小小的迹象作研究的指导,象我们在这方面所常作的那样,也不无危险。有一种心理错乱叫做联合妄想狂combinatory para-noia,就是利用这种小小的迹象超过一切限度。我自然不主张由此得到的结论是绝对不错的。我们若要避免这种危险,就只有扩大观察的范围,只有从各种方式的心理生活,积累许多类似的印象。 因此,现在我们要离开过失的分析了。但是还有一事要你们注意:我们所用以研究过失的方法,你们必须牢牢记住,拿来作为一种榜样。你们由这些例子可以知道,究竟我们的心理学的目的是什么。我们的目的不仅要描写心理现象并加以分类,而且要把这些现象看作是心力争衡的结果,是向着某一目标进行的意向的表示,这些意向有的互相结合,有的互相对抗。我们要对心理现象作一种动的解释a dynamic conception。根据这个解释,仅仅由我们推论的现象比我们看到的现象更为重要。 因此,我们将不再研究过失了;但是却仍然要将这整个问题作一次鸟瞰式的观察,在观察时,我们所遇到的事实有些是我们熟悉的,有些是陌生的。至于分类则仍根据前面所举出的三种:一舌误,及笔误,读误,听误等;二遗忘如忘记专名,忘记外文字,忘记决心和忘记印象等;三误放,误取及失落物件等。总之,我们所研究的过失半属于遗忘,半属于动作的错误。 舌误已详细讨论过了,但是现在还要增加一点材料。有些带感情的小错误和舌误有关,也是相当有趣的。人们总不愿意认为自己说过错话,自己说错了话往往不注意,听到人家说错了,却从来不会放过。舌误是有传染性的;谈到舌误时自己很容易跟着说错。我们对于极琐碎的错误,也不难发现它背后的动机,只是不能由此看出隐藏的心理过程的性质而已。譬如一个人在某一字上受了点干扰,以致把长音发成短音,则无论其动机如何,结果必将把后一个字的短音发成长音,造成一个新错来补偿他前面所犯的错误。又如将双元音ew或oy等误读为i时也可有相同的结果;后来的i音必将改为ew或oy以作补偿。这种行为的背后似乎有一种用意:不许听的人相信是说话者对于本国语习惯的疏忽。第二个补偿的错误实在是要引起听的人对于第一个错误的注意,并表明自己也已经知道。最常见,最简单,而最不重要的舌误是将语音凝缩或提前发出。譬如长句说错,必由于最后一个想要说的字影响前一个字的发音的结果。这使人看出说话者对于这一句子有些不耐烦,并且不愿说出它。从此,我们就进展到临界线,精神分析的过失论和一般生理学的过失论,就没有区分了。据我们的假定,在这些例子里,牵制的倾向抗拒其所要说的话;但我们仅可由此知道那牵制倾向的存在,而不能由此知道它的目的何在。它所引起的扰乱,或由于语音的影响,或由于联想的关系,都可以看成注意离开所要说的话的结果。然而这种舌误的要点却不在于注意的分散,也不在于其所引起的联想的倾向;而是在于牵制原来意向的他种意向的存在。至于性质如何,则这种例子和其他更显著的舌误不同,不可能由它的结果推想而知。 现在可要谈到笔误了。笔误的机制和舌误相同,所以对于笔误,我们没有什么新的观点,只要稍稍增加一些关于过失的知识便够了。那些最普遍的小错,如将后面一个字,尤其是最后一个字提前书写,便显示出写字者不喜欢写字或缺乏耐性;而更显著的笔误便可以显示出牵制的性质和意向。一般说来,我们若在信内看见笔误,便可知道写信者那时内心并不安宁,至于究竟为什么却不一定知道。笔误和舌误相同,自己都不容易发觉。下面这一观察是引人注目的,有些人在发信前常常重读一次。有些人则不然;假使这些人例外地重读一次他们所写的信,他们便常常会看见显著的笔误而加以更正。这应如何解释呢?表面一看,似乎他们知道了自己写信写错了字。我们能确信是这回事吗? 关于笔误的实际上的意义还有一个有趣的问题。你们也许记得杀人犯h的事。他冒充细菌专家,从科学研究院里取得很危险的病菌,来杀害那些与他有关的人。他有一次向某一学院的职员控诉他们所寄来的培养菌太无效力,却把字写错了,本应说,“在我实验老鼠和豚鼠mausen und meerschweinchen时,”竟误为“在我实验人类menschen时”。这个笔误虽曾引起院内医生的注意,但是他们却没有从而推断其结果。你们以为如何呢?假使那些医生们认定这个笔误为一口供而详加侦察,使杀人犯的企图得以及时破获,那岂不好吗?就这个例子说,不了解我们的过失论不是产生了一种严重的结果吗?我知道这种笔误将会大大引起我的怀疑;不过以它作为口供也确实不对。因为事情没有这么简单。笔误当然是一种迹象,但是只有笔误也不足为侦察的理由。由笔误看来,可以知道这人有毒害人之意;但不能确实知道这究竟是一种毒害人的确定计划,或只是一种无关实际的幻想。有此笔误的人甚至还可能用强大的主观理由,来否认这种幻想的存在,驳斥这种观念的无稽。等后来讨论心理的现实和物质的现实的区别时,你们便较易了解这种种的可能。但是这个例子又一次证明了过失有不容置疑的意义。 读误的心理情境显然有异于舌误和笔误。在读误时,两个相冲突的倾向有一个被感觉性的刺激所代替,所以或许较欠坚持性。一个人所读的材料不是他心理的产物,是不同于他要写的东西的。所以就大多数的例子而言,读误都是以此字代替彼字的;至于此字和彼字之间则不必有任何关系,只须字形相同便够了。利希滕贝格的“agamemnon”代“angenommen”的例子可算是读误的好例子。要发现其引起错误的牵制倾向,你们可以完全丢开全文,而用下面的两个问题作分析研究的出发点:一对错误的结果即代替进去的字作自由 联想时,其所引起的第一个观念是什么?二在什么情形之下发生读误?有时候,关于后一问题的知识即够用以解释读误,例如某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游览,尿急了,于是在一个房子的二层楼上看见有写着“closethaus”便所字的牌子。他正怀疑着这个牌子为什么挂得如此之高,才发觉这个字原来是“corsethaus”。就其他例子而言,如果原文和错误在内容上没有关系,就必须加以彻底的分析,但这却要对精神分析的技术有训练和信仰才能有成功的希望。然而对读误的解释也并不是如此困难的。就agamemnon说,由它所代进的字不难推测扰乱所由引起的思路。又如在这次大战的时候,我们常听到市镇和将军的名姓以及军事术语,所以一看到相类似的字样,便往往误读为某城市或某大将的名字或军事名词。心内所想的事物代替了那些尚未发生兴趣的事物。思想的影子遮蔽了新的知觉。 有时文章本身也会引起一种扰乱的倾向,而发生误读,将原文改为相反的字样。你若要某人读他所不喜欢读的文件,则分析研究将会证明他每有错误都起因于他对读物的厌恶。 就前述的较常见的读误而言,组成过失机制的两个要素似乎不大明显。什么是这两个要素呢?就是:一倾向和倾向的冲突,二有一倾向被逐而产生过失以求补偿。并不是所有这类矛盾都会发展成为误读,然而和错误有关的思路的纠缠确实比他前所承受的抑制要显著得多。至于因遗忘而致错误的种种情境,则此二要素都是极易观察到的。 关于“决心”的遗忘,显然只有一种意义;甚至它的解释也为一般人所承认,这都是上文已经说过的。将“决心”加以牵制的倾向通常是一种反抗的倾向,一种不愿意的情感。这个反抗倾向的存在既无可疑,所以我们只须研究它为什么不以另一种较欠隐蔽的方式表示出来。有时候,这种倾向之所以不得不保密的动机,我们也可推想得出;他知道如果明白宣示,必将受人谴责,如果巧妙地用过失这一方式,便常可达到目的。如果在决心之后和实行之前,心理情境有了重要的变化,以至不再有实行决心的必要时,虽然忘记了决心,却不属于过失的范畴。因为既然用不到记忆,忘记就不足为怪了;它就被永久地或暂时地一笔勾销了。只有决心未经如此打消的时候,忘记实行才算是一种过失。 忘记实现决心的例子通常是千篇一律,明白易懂的,不会引起研究的兴趣。但是研究这种过失有两点也可以助长知识。我们已说过遗忘决心的实践必先有一种相反抗的倾向。这是对的,然而据我们自己研究的结果,这“相反之意”counter-will可有两种:即直接的和间接的。什么叫做间接的,最好用一、二个例子来说明。譬如施恩者不替求恩者在第三者面前推荐,也许是因为他对于这个求恩者没有什么好感,所以不愿为他引荐。这当然可解释为施恩者不想提拔求恩者。然而事情也可能更为复杂些。施恩者不愿介绍也许是另有隐情。这可能与求恩者无关,而是对于他所要请托的第三者没有好感。由此,你们便可知我们的解释在实际上不得乱用。求恩者虽已正确地解释了那个过失,但是他仍可能多疑而冤枉了施恩者。又如一个人忘记了一个约会的决心,最普通的原因,当然是由于他不愿和有关的人相见。但是据分析的结果,那牵制的倾向也可能和这个人无关而却和约会的地点有关;他因为这地方会引起他痛苦的回忆,所以特地回避。又如忘记了寄信,其相反的倾向也许和信的内容有关;但也许是信的本身并无妨害;其所以被搁置,只是因此可以想到另一封已往的信,而这封已往的信直接引起了厌恶之感。因此,我们可以说前一封可恨的信致使现在本无妨害的一封信也变为厌恶的目的物了。所以应用很有根据的解释,也不得不慎重考虑提防,须知道心理学上相等的事件,在实际上可以有许多不同的意义。 事果如此,似乎会使你们感到奇怪了。你们或许以为间接的“相反之意”,就可用以证实其行为是病态的。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们,这种行为即在健康和常态的范围之内也可遇到。还有一层,你们决不要错误地认为我在此承认分析解释的不可靠。我曾说忘记了实现一个计划可以有多种意义,但这是就未加分析而仅只根据普通原则加以解释的例子而说的。假使对有关的人进行分析,则其厌恶究竟是直接的或另有原因,便常可测定了。 下面是第二点:假使大多数的例子已证实“决心”的遗忘必出自“相反之意”的牵制,则被分析者纵然否认我们所测定的“相反之意”的存在,我们却也敢于坚持自己的解释了。试举最平常的遗忘,如忘记还书,忘记还债等为例吧。忘记了还书或还债的人,我敢说,一定有不愿还书或不愿还债的意图。他虽对此否认,但不能对自己的行为作另一种解释。因此,我们可以告诉他有此意向,不过自己不会觉得;而是借着遗忘的结果暴露他自己便够了。那时他也许力辩自己仅只是遗忘而已。你们知道这个情境是我们以前遇到过的。我们对于过失的解释已为许多实例所证明,现在若要作逻辑的引伸,则不得不假定人们有种种为自己所不知道的倾向能够产生重大的结果。但是因此,我们便不免和普通心理学及一般人的见解大相冲突了。 忘记专名、外国人名及外文字等,也同样是由于和这些名词直接的或间接的不相融洽的倾向。我已经举了几个例子说明这种直接的嫌恶。但是间接的原因这里却特别常见,要解释它,便须有细心的分析。譬如在这次大战期间,我们不得不放弃许多以前的娱乐,于是我们关于专名的记忆力,都因风马牛不相及的关系而大受妨害了。近来我曾记不起比森茨bisenz镇;据分析的结果,我对这个镇并没有直接的嫌恶,只是因为我曾在奥维多的比森支大厦the palazzo bisenzi度过了许多愉快的日子,而比森茨和比森支发音相似,所以被联带淡忘了。在遗忘这个名称的动机上,我们初次遇到了一个原则;这个原则后来在神经病症候的产生上占很重要的地位:简单地说,就是,和痛苦情感有关的事物,回忆便将引起痛苦,所以记忆方面便反对这种事物的回忆。这个避免痛苦的倾向,实际上就是忘记名词及其他多种过失,遗漏和错误的最后的目的。 然而名词的遗忘,似乎特别适用心理生理的解释,所以有时它的发生不必有一种避免痛苦的动机。一个人若有忘记名词的倾向,据分析研究,便可看出其遗忘不仅因为他嫌恶这些名词,也不仅因为这些名词可以引起某种不愉快的回忆,而且也可因为这一特殊的名词属于某种更为亲密的联想系列。这个名词被固定在这儿了,不愿和其他事物造成联想,有时为了要记得某些名词,故意使它们造成联想,可是因此造成的联想反而促进遗忘。你们若记得记忆系统的组织,对这一点一定会感到奇怪。人们的专名可作为最明显的例子,因为他们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价值。譬如提奥多theodore这个名字对你们有些人说来不引起特殊的意义;然而对有些人却是他父亲,兄弟,朋友或自己的名字。据分析的经验,你们中前一部分人必不至于忘记以此为名的客人;而后一部分人却似乎认为应当留以称呼其亲密的戚友,对于以此为名的客人却不免有些遗憾了。现在我们假定这个由联想而引起的阻抑,与苦痛原则的作用,以及间接的机制正相符合;你们便可知道对于名词的暂忘,在原因上也是非常复杂的。但是我们如果对于事实作充分的分析,则这些复杂的原因也是可以完全揭露的。 对于印象和经验的遗忘,比对于名词的遗忘更能明显地表现出一种避免不愉快的倾向。当然并不是所有这类遗忘都属于过失的范畴,只有根据一般经验的标准,那些被认为是异乎寻常的、不合理的遗忘,譬如忘记了新近或重要的印象,或忘记某一记得清楚的事件中的一段,才属于过失的范畴之列。我们究竟如何或何以有一般遗忘的能力,尤其是如何能忘记了那些印象很深的经验如孩提时的事件,那是另一问题。就这种遗忘而言,对于痛苦联想的避免虽然也是原因之一,但不能用以解释一切。至于不愉快的印象之易于遗忘,那是无可怀疑的事实。许多心理学家都曾注意及此;达尔文也深知这个道理,所以凡是和他的学说相冲突的事实,他都慎重记载,因为他怕忘记了这些事实。 第一次听到这个以遗忘抵制不愉快记忆的原则的人都不免抗议,认为根据他们自己的经验,恰恰是痛苦的记忆难于遗忘,因为痛苦的回忆往往不受意志的支配——例如悲哀和羞辱的回忆。这个事实是对的,但这一抗议却是很少理由的。要知道心灵就是相反冲动决斗竞争的场所,或者用非动力论的名词来表达,是由相反的倾向组织而成的。一个特殊倾向的出现,一点也不会排除其相反倾向的存在;两者是可以并存的。重要的问题是:这些相反的倾向究竟有何种关系? 究竟失落和错放物件既可有许多意义,也可有许多要借这些过失以表示出来的倾向,所以讨论起来,有特殊的兴趣。这些例子的共同点是失物的愿望,所不同的是这个愿望的理由和目的。一个人失物,也许是由于此物已破损,也许是他要想借此换一个好的,也许是他对于此物不很喜爱;也许是他对赠送此物的人有了不快之感;也许是他不愿再回忆取得此物时的情境。失落物件,或损坏物件,都可用以表示相同的意向。传说在社会生活中,不受欢迎的私生子常远较正常怀孕的孩子为虚弱些。这并不意味着幼儿园教养员用粗糙的方法才造成这个结果,管理儿童时的某种程度的不关心就很够解释了。物品的保存与否也正与此一样。 有时一个物件虽没有失去价值,但也可被失落,似乎由于有一种牺牲了它就可以逃避其他更可怕的损失的冲动。据分析的结果,这种消灾解难的方法仍很通行,所以我们的损失也屡出于自愿的牺牲。失物也可用以泄愤或自惩。总之,失物背后所有较远的动机,是不胜枚举的。 和其他过失一样,误取物件,或动作错误,也常被用来满足一种应当禁止的愿望;其意向借口于偶然的机会。譬如象我的一个友人所曾做过的,他很不情愿搭火车到乡下去访友,后来在某站换车时,竟误上了回城的火车。又如有人在旅行时想要在某处歇一歇,可是因和他处已经有约而不能做到,于是他弄错或延误了时间,以致不得不如愿以偿地耽搁了下来。或者象我所治疗的某一病人,我禁止他和他爱人通电话。他本想和我通话,可是报错了号码,以致又和她通话了。下面是一个工程师的自述,颇足以说明损坏物件及动作错误的意义。 “我曾在一个中学的实验室里和几个同事作关于弹力的实验;这是我们自告奋勇的工作,但是它所耗费的时间却超出了我们的预算。有一天,我和我的朋友f.同入实验室,他说自己家里很忙,不愿在此耽搁太久。我对此不禁表示同情,并半开玩笑地谈到一星期前的事件说:‘我希望这个机器再坏一次,好使我们暂时停工,早点回家。’布置工作的时候,f.的职务是管理压力机的阀门;换句话说,他必须慎重地打开阀门,好使储藏器内的压力慢慢地进入水压机的气缸内。领导实验的人站在水压计旁边,到了压力适中的时候,大声喊道‘停止!’f.听到这个命令,便将阀门用死力向左旋转。凡关阀门须向右转,这是没有例外的。于是储藏器内的全部压力立即侵入压力机内,致使连接管不胜负荷,有一个立即破裂——这是一个完全无害的事件,但却使我们不得不停工回家了。不久以后,当我们讨论这个事件时,友人f.已记不起我在先前所说的话,而我却记得毫厘不爽,这确实是很能说明问题的。” 记住这一点,你可能开始会怀疑仆人们失手损坏家内的器物是否完全出于偶然了。甚至一个人自己伤害了自己,或使自己陷于危险,究竟是否偶然,也都可发生疑问了——你们若有机会,这是可以用分析试验的。 关于过失,所能说的远不止于此;还有许多要研究和讨论的问题。但是假使你们听了我的演讲,已稍微改变了已往的信仰而预备接受这些新的见解,那也可以使我满足了。其他问题尚未解决就随它去吧。因为单靠过失的研究,决不能证明一切原则。为了我们的目的,过失之所以有价值,就在于它们是普通的现象,既为大家自身所易于观察,又和病态不发生关系。在结束之前,我想再指出一个未曾答复你们的问题:“假使由这许多例子看来,人们已对过失有所了解,而且他们的行动也似乎表示他们认识了过失的意义,那么他们究竟为什么还如此普遍地把过失看作是偶然的、无意义的现象,而如此强烈地反对精神分析的解释呢?” 对的,这个问题确有解释的必要。然而我并不立即给你们解释;我宁愿慢慢地使你们领会种种关系,然后不必借我的帮助,自然会得出这个解释。 [book_title]第五讲 初步的研究及其困难 有一天,我们发觉了某些神经病患者的症候是有意义的。精神分析的治疗法,即以这个发现为基础。病人受这种治疗时,谈到症候,有时并提起梦。因此,我们就怀疑梦也有它的意义了。 然而我们的演讲并不想跟着这个历史的顺序,却要将这个顺序倒过来讲,先说明梦的意义。因为梦的研究不但是研究神经病的最好的预备,而且梦的本身也就是一种神经病的症候;又因为健康的人都有这种现象,所以更给予我们以研究的便利。老实讲,如果人们都健康而且都做梦,我们也就差不多可以从他们的梦里得到神经病研究所能给我们的一切知识了。 因此,梦就成了精神分析的研究对象。梦和过失相同,既为健康人所同有,也为一般人所忽视,认为它显然没有实际的价值。然而梦的研究更可以引起讥笑。过失只是为一般人及科学所忽视而已,但要加以研究,也不会有失身 分。有人说,除过失外还有些更重要的事实,那当然是对的,但是研究过失也不无所得。至于研究梦则不但徒劳无益,而且被认为绝对可耻:既不合于科学,又有倾向于神秘主义的嫌疑。而且在神经病理学和精神病学内,有许多更重要的问题——例如心理的肿疡症,出血慢性炎症等——难道医生可分心于梦的研究吗?梦实在是太琐屑,太无价值,不足以作科学研究的对象。 梦还有一个因素简直不宜于作切实的研究。研究梦的时候,其对象是不易确定的。譬如妄想,它的轮廓还比较明确,病人明白地自称:“我是中国的皇帝。”然而梦呢?却大部分没有叙述的可能。一个人说梦,能担保自己说得都对吗?没有删改过吗?或者没有因为记忆模糊,而不得不加以增补吗?大多数的梦,除了些细小片段之外,是记不起来的。一个科学的心理学或治疗的方法难道可以用这种材料为根据吗? 批判而不公允,便可能引起怀疑。否认梦为科学研究的对象,其论点显然是太趋极端了。我们在讨论过失时,也有人嫌它过于琐屑,我们却以“由小可以见大”自解。你若说梦模糊,这也是梦的特色——某物有某种特色,那是不受我们支配的;况且也有明白确定的梦呢。就精神病学的研究而言,有些旁的对象也和梦一样,都有模糊的弊病,例如许多强迫观念的症候,却有许多有名誉有地位的精神病学家也曾加以研究。我还记得我所治疗过的一个实例。病人是一位妇人,她叙述自己的病如下:“我有一种感觉,好像是曾经伤害过,或曾想杀害一个生物——也许是一个小孩——不,不,可能是一条狗,好像我曾从桥上将它推下——或类似于此的事”。至于说梦不易有确切的回忆,那是可以补救的,你只要把说梦者说出来的一切定为其梦的内容便行了,至于他在回忆中所忘记的或改编的,一概不理。进一层说,一个人不应该如此武断地说梦是不重要的事实。我们从自己的经验知道,梦所遗留的情绪可以终日不变,并且据医生的观察,精神错乱及妄想都可以起源于梦,而且历史上的人物间或也有因梦而引起了作大事业的冲动的。试问科学家们看不起梦究竟有什么真正的原因呢?由我看来,那是对于古时太重视梦的反动。大家知道描述古代的情形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我们可以推定请恕我说一句笑话吧三千多年以前,我们的祖先便已像我们一样做梦了。就我们所知,古人都以为梦有重大的意义和实际的价值;他们都从梦里寻求将来的预兆。古代希腊人和其他东方民族出兵时必带一详梦者,好像今日出兵必定要带侦察员来刺探敌情一样。亚历山大大帝出征时,最著名的详梦者都在营里。泰尔城那时还在岛上,防御得很牢固,以致大帝有放弃攻城的意思。有一夜 ,他梦见一个半人半羊的神得意洋洋地跳舞,他将此梦告诉详梦者,详梦者以为这是破城的胜利预兆;大帝因此发出攻击令,以暴力取得了泰尔城。伊特拉斯坎人和古罗马人虽然也用其它方法卜知未来,但是在希腊、罗马时期,详梦术实际很流行,也为世所推重。达尔狄斯的阿耳特弥多鲁斯,据说是生在哈德里安帝的时代,曾著有一详梦书流传后世。后来这详梦的技术究竟如何退化,梦又如何为世人所忽视,那是我无法奉告的。学术的进步必不能使详梦术退化,因为在中世纪的黑暗时期,比详梦术更荒唐的事物都慎重地被保存着。事实是:对于梦的兴趣逐渐降级而至于与迷信相等,又仅被保留于那些未受教育的人之中。到了今天,详梦术愈趋愈下,沦于只想从梦中求得彩券中签的数字了。但另一方面,今日精密的科学却又常常以梦作为研究的对象,但是它唯一的目的在于阐明生理学的理论。由医生看来,梦自然不是一种心理历程,而是物理刺激在心理上的表示。宾兹在1876年说梦是“一种无用的,病态的物理历程,这个历程和灵魂不朽等概念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毫无关系”。莫里把梦比作一种舞蹈狂的乱跳,和正常人的协调的运动相反;古人对梦也有一种比喻,认为假使“有一个不懂音乐的人让他的十个指头在钢琴的键盘上乱动”,则他所产生的声音便有些像梦的内容。 所谓“解释”就是揭示其隐藏的意义,但是前人释梦,向来不谈隐藏的意义。请看冯特、乔德耳及其它近代哲学家的著作;他们满足于列举梦的生活和醒时思想的不同之处,以贬低梦的价值,他们着重谈到联想的缺乏连络,批判能力的停止作用,一切知识的消灭,以及他种机能减弱的特征等等。精密科学对于我们有关梦的知识的贡献只有一点,那就是关于睡眠时所有物理刺激对于梦的内容的影响。一个最近去世的挪威作家伏耳德著了两大卷书以讨论梦的实验的研究1910年和1912年译成德文。但他所写的几乎全是有关手足位置变换所得的结果。这些研究,算是我们对于梦的实验的模范。你们能否想象得到,纯正的科学若知道我们想探求梦的意义,将会怎样地评头品足?批判是已经领教过的;但是我们可不会因此而退缩。假使过失可以有潜在的意义,则梦也可以有这种意义:过失的意义在许多情况下,纯正科学已经来不及研究了。所以让我们来采取古人和一般群众的见解,并进而步古时详梦者的后尘吧。 第一,我们要确定自己这一事业的方向,对梦的范围作一概观。究竟梦是什么?确不容易用一句话为梦下定义。然而梦是大家所熟悉的,不必追究定义。只是梦的要点仍有指出的必要。这些特点将如何去发现呢?梦的范围既大,这个梦和那个梦的差异又多。所以我们若能指出一切梦的共同成分,或许便是梦的要点了。 那么好了,一切梦的共同特性第一就是睡眠。梦显然是睡眠中的心理生活,这个生活虽有些类似于醒的生活,而同时却又大有区别。那就是亚里士多德的梦的定义了。梦和睡眠或许有更密切的关系。我们可以被梦惊醒,我们自然而然地醒过来,或勉强地由睡眠中醒来,都常有梦。梦似乎是介乎睡眠和苏醒之间的一种情境。因此,我们的注意可集中于睡眠;那么什么是睡眠呢? 那是一个生理学或生物学的问题,现在还有许多争论。我们还不能有什么明确的答案,但是我以为我们可以指出睡眠的一个心理特点。睡眠的情境是:我不愿和外界有所交 涉,也不愿对外界发生兴趣。我去睡眠以脱离外界而躲避那些来自外界的刺激。同样,我若对外界厌倦,也可以去睡眠。我临睡时,可向外界说,“让我安静吧,我要睡了”。小孩子的话恰好和此相反:“我还不愿睡;因为我还不疲倦,还想多看看”。所以睡眠的生物学目的似即蛰伏,而其心理学的目的似乎是停止对于外界的兴趣。我们本不愿入世,因而和人世的关系,只好有时隔断,才可忍受。因此,我们按时回复到未入世以前或“子宫以内”的生活,想重复引起类似这个生活的特点,如温 暖,黑暗,及刺激的退隐。我们当中有些人还像一个球似的蜷曲着身体,和在子宫内的位置相似。所以我们成人 似乎仅有三分之二属于现世,三分之一尚未诞生。每天早晨醒来时便好像重新降生。其实我们说到醒觉,也常用这一句话:“我们似乎是重新诞生了”,——在这一点上,我们对于新生儿的一般感觉的见解或许完全错误了;或许婴孩的感觉是很不舒服的。在说到出生的时候,我们便说“初见天日”。 假使这就是睡眠的特性,那么梦必不属于睡眠,反而好象是睡眠所不欢迎的补充物;其实我们确信,没有梦的睡眠才算是最好的、最安适的睡眠。睡眠的时候,心理的活动须绝对消灭;假使这种活动仍然存在,则真确的睡前的安静情境即无从达到;我们仍不免有一点心理活动的残余,梦的活动就是这些残余的代表。因此,梦就似乎不必有意义了。至于过失则不同,因为过失至少是醒时表现的活动;但是假使我睡了,除了一些我们所不能抑制的残余之外,心理活动已完全停止,所以梦不必有意义。其实,心灵的其它部分既已安睡,则梦纵有意义,我也一定不能利用。因此,梦只是不规则的反应的产物或物理刺激所引起的心理现象。梦必定是醒时心理活动的剩余,使睡眠受到干扰。这个问题本不足以促进精神分析的目的,我们或许可以从此下定决心将它抛弃了。 梦固然是无用的,但毫无疑问,它们存在着,我们不妨对它们的存在加以解释。心理活动为什么不绝对停止呢?或许是因为有些意念不愿使心灵安静;有些刺激仍对心灵起作用,心灵对于这些刺激,不得不予以反应。所以梦就是对于睡眠中的刺激的反应方式。由此入手,我们或有释梦的可能。我们可在各种不同的梦里研究它们究竟有何种刺激扰乱睡眠,而形成梦的反应。如此,我们或可求得所有各梦的第一种共同特性。 还有其他的共同特性吗?是的,还有一种毫无可疑的特性,但是较难掌握和描述。睡眠时心理历程的性质大大不同于醒时的心理历程。在梦里我们经历许多事情,我们梦中都绝对相信,其实我们所经历的或许只是一个干扰的刺激。梦中大部分的经历为视象;虽然也混有感情、思想及他种感觉,但总以视象为主要成分。述梦的困难半在于要把这些意象译成语言。做梦的人常对我们说,“我能把它画出来,就是不知道如何把它讲出来。”梦的生活和醒的生活的区别不在于精神能力的降低,好象低能之不同于天才;其实只是一种质的区别,然而区别究竟在哪里,却不易精确指出。费希纳曾说过梦在心内表演的舞台和醒时的观念生活不同。这句话的意义何在,我们并不能理解,但却可以表示出多数梦给我们造成奇妙的印象。把梦的动作和不懂音乐者的演奏技巧相比拟,也不容易成立。因为钢琴总以同样的音调反应乐键上的乱动,只是不能造成曲调罢了。这个关于梦的第二个共同特性,尽管未能了解,却也必须留心记着。 还有没有别的共同特性呢?无论从哪里着眼,我再也想不出一个,却只能看出种种方面的不同——如梦的久暂,明确的程度,感情的成分,记忆的时限等。这一切是我们决不能在一种无意义的乱动中所期望得到的。就梦的久暂而言,有些很短,只含有一个或很少的意象,一个单独的思想,也许只有一个字;有些内容特别丰富,把故事从头演变到尾,经过的时间似乎很长。有些梦条理分明一如实际的经历,以致醒来之后,还不知道是梦,有些则异常模糊,不能追述;即就同一个梦而言,也许有些部分非常清楚,而夹杂着一些不很明了而稍纵即逝的部分。有些梦前后连贯不相抵触,甚至机智或奇妙,有些则混乱,愚蠢,荒谬,怪诞。有些梦使我们冷静如常,有些梦可以引起各种情感——或痛苦到下泪,或恐惧得使人惊醒,或喜或惧,不能尽述。大多数的梦醒后便忘;有些印象可以竟日不忘,然后记忆逐渐模糊而不完全;有些梦的印象是如此生动例如儿童时的梦,以致三十年后还可以记得清楚,好像是新近经历的事情。梦和人们相同,也许见面一次,永不复返;也许是重复呈现,有时稍微有所改变,有时甚至完全不改变其形式。总而言之,夜间心理活动的片断所可支配的材料很多,可将白天所经历的事情一一创造出来——只是永不完全相同吧了。 为了解释梦中的这些差异。我们也许可以假定它们与醒睡之间的过渡状态或不熟睡时的不同水平相应。然而如果这个解释可以成立,那么当心灵越接近醒觉状态时,不仅梦的价值、内容、和明了的程度随而增高,而且做梦的人也会更逐渐明确这是在做梦,决不至于梦里既有一个明了合理的成分,同时又有一个不合理不明了的成分,接着又会梦到许多其他的事情。心灵决不能如此迅速地变化睡眠的深浅程度。所以这个解释是没有补益的;其实,我们决没有解释这个问题的捷径。 现在我们暂时丢开梦的“意义”不谈,而试从梦的共同元素出发,以期对于梦的性质有较深切的了解。我们曾由梦和睡眠的关系,断定对扰乱睡眠的刺激的反应。在这一点上,我们已知道精密的实验心理学可予我们以帮助,实验心理学曾证明睡眠时受到的刺激可以在梦里表现。在这些方面曾有过许多实验,尤以我们所说过的伏耳德的实验首屈一指。我们也可以偶然以自己的观察证实他们所得的结果。我想把一些较早的实验同你们谈一谈。莫里曾对他自己作过这种实验。他在入梦时,使自己嗅着科隆香水,于是他梦见他到了开罗,在法林娜店内,接着是一些荒唐的冒险活动。又有某一个人将他的颈项轻轻一捻,他便梦到在颈上敷药,还梦见儿时替他诊病的一个医生。又有一个人滴一点水在他的额上,他立即梦见在意大利,正在饮奥维托的白酒,流汗很多。, 有一组所谓刺激梦也许更可以用来说明那些因实验而产生的梦的特点。下面三个梦是一个敏锐的观察者希尔布朗特的记载,都是对于闹钟声音的反应: “这是一个春天的早晨,我正在散步,穿过几处绿色渐浓的田野,一直走到邻村,看见大队村民穿得干干净净,手持赞美诗向教堂走去。这当然是礼拜日,正将举行晨祷。我也决心参加,但因热得发昏,就在教堂的空地上纳凉。我正在读坟墓上的碑志,忽听见那击钟者走入阁楼,阁楼很高,我那时看见楼内有一口小小的钟,钟响就是开始祈祷的信号。钟有一会儿未动,后来才开始摆动,钟声明亮而尖锐,我乃从睡眠中醒来。却原来是闹钟的声音。” 另一个意象的组合如下:“这是一个晴朗的冬天,路上积雪很深。我已约定乘雪车探险,但是必须等很久,才有人告诉雪车放在门外。于是我准备上车,先将皮毡打开,将暖脚包取来,然后坐在车内。但是马正等着发车的信号,又略有耽搁。随后乃将钟索拉起,小钟动摇得很厉害,开始发出一种熟悉的乐音,因为声音太高了,惊醒了我的清梦。原来是闹钟的尖锐的声音。” 现在可举第三个例:“我看见一个厨房的女仆手捧几打高摞起来的盘子,往餐室走去。我看她那捧着的金字塔般的瓷盘似乎有失去平衡的危险。我警告她说:‘当心!你的瓷盘会全部摔在地上。’她的答复自然是:她们已习惯于这样拿盘碗了;同时,我却在她的后面跟着,大为焦虑。我是这样想的——接着是进门时撞着了门槛,瓷器落地摔成碎片。但是——我立即知道那不断的声音并不是由于盘子碎了,却原来是有规律的钟声——醒时才知道这个钟声只是来自闹钟。” 这些都是很巧妙而易于了解的梦,前后连贯,和寻常的梦不同。在这方面,我们当然没有什么疑问。这些梦的共同特点是,每一实例情境都由一种声音唤起,梦者醒来,认识这声音来自闹钟。我们在这里知道梦是如何产生的,然而我们所知道的还不止此。作梦时本没有对闹钟的认识,闹钟也没有在梦中呈现,却另有一种声音代闹钟而起。侵扰睡眠的刺激,在各个例子中,都有不同的解释。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可是说不出;似乎是任意的。然而要对梦有所理解,我们便须解释在多种声音之中,为什么单独选取这一种以代表闹钟所发出来的刺激。据此,我们可以反对莫里的实验,因为侵扰睡者的刺激虽然在梦里呈现,但是他的实验不能解释为什么恰巧以这种方式呈现,这似乎不是干扰睡眠的刺激的性质所能说明的。而且在莫里的实验里,还有许多旁的梦景,也依附于那个刺激直接引起的结果,例如那个科隆香水梦里的荒唐冒险,我们也还不知道如何解释哩。 你们或者以为那些梦只要唤醒睡者,便可帮助我们了解外界干扰的刺激的影响了。但就许多旁的实例而言,却没有这么容易。我们决不是每梦即醒,假使到了早晨回忆昨夜的梦,我们怎么知道它是起于哪一个干扰的刺激呢?我曾于某次梦后成功地推定一种声音的刺激,但这自然只是因为受了某种特殊情形的暗示。这是一个早晨,在蒂洛勒西山中某处,醒后才知道自己曾梦见教皇逝世。我自己不能解释何以有这个梦,后来我妻问我:“你在天快亮时听见各教堂发出的可怕的钟声吗?”我睡得太熟,没有听见什么,但是幸亏她告诉了我,我已懂得我的梦了。有时睡者因受某种刺激而引起梦,可是后来就再也不知道刺激是什么,这种情形究竟多不多呢?也许很多,也许不多。要是没有人以刺激相告,我们是不会相信的。除此以外,我们也不去估计外界侵扰睡眠的刺激了,因为我们知道这些刺激只能解释梦的片段,而不能解释整个梦的反应。 我们不必因此就完全放弃这个学说:我们还可以从另一方面加以推论。究竟是什么刺激侵扰睡眠,引人入梦,那是无关重要的。假使这不总是外界的刺激侵入一个感官,那也可能是起自体内器官的刺激——即所谓躯体的刺激。这个假说和一般关于梦的起源的见解相近,或竟相一致,因为“梦起源于胃”乃是一个普通的传说。不幸的很,夜里干扰睡眠的躯体刺激,醒后并不出现,所以也没有证明的可能。然而梦起源于躯体刺激,有许多可以信赖的经验足以证明,这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总而言之,体内器官的情况可影响到梦境,那是毫无疑问的。梦的内容,有许多和膀胱的膨胀或生殖器的兴奋有关,这也是人人皆知的事情。除了这些明显的例子之外,还有些例子,由梦的内容看来,至少可以揣想它必有些类似的躯体刺激起过作用,因为在梦的内容里,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刺激的类化,代表或替身。施尔纳曾研究梦1861年,也力主梦起源于躯体刺激之说,并举出几个好例子以为说明。例如,他梦见“两排清秀的孩子,发美肤洁,怒目相对而斗,起初,这一排和那一排互相拉着,又放开手,然后又相持如前。”他解释这两排小孩为牙齿似乎说得过去,梦者醒后“从牙床 上拔出一个大牙”,似更可证实其解释的可靠。又如将“狭长的曲径”解释为起源于小肠的刺激也似很妥切,施尔纳主张梦总是用类似的物体来代替其刺激所由引起的器官,似乎也可以互相印证。 因此,我们乃准备承认体内刺激和体外刺激在梦里占同样的地位。遗憾的是,关于这个因素的估价也有相同的缺点。就大多数的例子而言,梦是否可归之于躯体的刺激,没有证明的可能;只有少数的梦,才使我们怀疑其起源与体内的刺激有关,其他大多数的梦未必尽然;最后体内刺激和体外的感官刺激相同,都只能说明梦对它的直接反应。所以梦中大部分内容的起源仍然搞不清楚。 但是研究这些刺激的作用时,还可注意到梦的生活另有一个特点。梦不仅使刺激重现,而且将刺激化简为繁,义外生义,使适合于梦景,并以他物为代替。这是“梦的工作”的一个方面,不能不使我们发生兴趣,因为我们或者由此而更了解梦的真实性质。一个人作梦的范围不必以梦的近因为限。英王统一三岛,莎士比亚写《麦克佩斯》一剧以资庆祝,但是这个历史事实能说明这全剧的内容吗?能解释全剧的伟大和奥秘吗?同样,睡者所受的内部刺激和外部刺激仅为梦的缘起,也不足以解释梦的真实性质。 梦的第二个共同因素,即其心理生活的特性,一方面既很难领会,他方面又不足以作为进一步研究的线索。我们梦中的经验大部分属于视象,能用刺激加以解释吗?我们所经验的真的就是那些刺激吗?假使确实是刺激,那么作用于视官之上的刺激少而又少,为什么梦的经验又多是视象呢?又如梦中演说,难道真有会话或类似会话的声音在我们睡眠时侵入耳内吗?我敢毫不迟疑地否认有这种可能。 假使用梦的共同因素为出发点不能促进我们对于梦的了解,就让我们来讨论它们的差异吧。梦常为无意义的混乱的,荒唐的,但有些梦也颇合理而易于了解。我要告诉你们最近听到的一个年轻人的合理的梦,情节如下:“我在康特纳斯劳斯散步,遇见某君;和他同行一些时候之后,我走进一家餐馆。有两位女人和一位男人同来,坐在我的桌旁。我起初颇厌烦,不去看她们,后来看她们一眼,却觉得她们十分秀丽”。梦者说自己前晚确在康特纳斯劳斯散步,这本是他所常去的路,路上也确和某君相遇。至于梦里其他部分则不是直接的回忆,只是和先前某次的事件类似而已。又如某一女士的梦,也不难了解。“她的丈夫问她:‘你不以为我们的钢琴要调音吗?’她回答说:‘怕不值得吧,琴槌要配新皮咧’。”这个梦以同样的字句重述了她和丈夫在白天所讲过的话。我们由这两个不费解的梦得到了什么呢?所得到的不过是这一事实:日常的生活和其他有关的事件都可见于梦。假使凡梦都是如此,毫无例外,那么这一点也不无价值。但这是不可能的;有这种特点的梦只是少数而已。大多数的梦和前一日的事件都没有关系,所以我们不能由此来了解无意义的或荒唐的梦。换句话说,我们已遇到一个新问题了。我们不仅要知道梦是些什么;假使像刚所举过的例子,内容已很明白,那就还要知道梦中重复出现的新近事实,究竟还有什么原因和什么目的。 我若继续如此企求梦的了解,不但我自己厌倦,你们怕也厌倦了。可见我们对于一个问题,如未找到解决的办法,虽引起全世界的兴趣,也不能对我们有所帮助。这个解决办法现在仍未求得。实验心理学在用刺激引起梦的知识上仅有微薄贡献虽算是很有价值的。哲学只能讥笑我们课题的无关宏旨,此外便无所贡献。至于玄妙的科学,我们又不愿去领教。历史和一般人的见解以为梦富有意义可为预兆;但是那又不尽可信,且也无实证的可能。所以我们的初步努力完全无效。 然而我们从一个以前从未注意的方面,不期而然地得到了一个研究的线索。那就是一般人的俗语。俗语确不是偶然的产品,而是古代知识的沉淀物——我们自然不能太加重视——在俗语中,奇怪的很,有所谓“昼梦”day-dreams。昼梦是幻想的产物,是很普通的现象,在健康的或病人的身上都可看到,作昼梦的人自己也容易加以研究。这些幻想没有梦的共同特性,但也被称为昼梦,那就非常奇怪了。昼梦既和睡眠不发生关系,就第二个共同特性而言,又缺乏经验或幻觉,只是一些想像而已;昼梦者自己也承认其为幻想,目无所见,而心有所思。这些昼梦发现于青春期之前,有时竟在儿童期之末,到成年时,或者不再有昼梦,或者保持到老。这些幻想的内容很明显受动机的指挥。昼梦中的情景和事件,或用来满足昼梦者的野心或权位欲,或用来满足他的情欲。青年男子多作野心的幻想;青年女人的野心则集中于恋爱的胜利,所以多作情欲的幻想;但是情欲的需要也常潜伏在男子幻想的背后,他们的一切伟大事业和胜利,都不过只想博得女子的赞美和爱慕。在其它方面,这些昼梦各不相同,其命运也互异。有些昼梦经过短时间后,即代之以一种新的幻想,有些昼梦编成长篇故事,与时并进,随生活的情形而变。文学的作品即以这种昼梦为题材;文学家将自己的昼梦加以改造,化装,或删削写成小说和戏剧中的情景。但昼梦的主角常为昼梦者本人,或直接出面,或暗以他人为自己写照。 昼梦所以为梦,或许是因为它和现实的关系与梦相似,而其内容也与梦一样的不现实。然而昼梦之所以叫作梦,也许因为具有与梦相同的心理特征;至于这个特征,我们尚无所知,只是仍在研究而已。反过来说,我们以为名同则实同,也许是完全错误的。究竟如何,只好等以后再作答复。 [book_title]第六讲 初步的假说与释梦的技术 因此,我们知道要研究梦而有成绩,则不得不采用一种新的方法。我要明白地对你们说:我们要承认下面的一个假说,作为进一步研究的根据:——梦不是一种躯体的现象,乃是一种心理的现象。你们总懂得这是什么意义;但是这个假定究竟有什么理由呢?我们没有理由,但另一方面也没有理由阻止我们作出这种假定。我们的看法是:假使梦是一种躯体的现象,那便与我们无关;若要我们发生兴趣,那就只好假定它是一种心理的现象。因此,我们宁愿认定这个假说是对的,再看有什么结果。有了结果,便可决定这个假说是否可以拥护,而确认为一种稳妥的结论。现在要明确的是我们这个研究究竟有什么目的,或者我们究竟要向哪个方向努力?我们的目的和一切科学的研究目的相同——就是说,求得对这些现象的了解,确立各个现象之间的关系,最后,设法对它们加以控制。 因此,我们仍继续以“梦是一种心理现象”的假说为基础。而且梦是梦者方面的行动和语言,只是我们不懂罢了。现在假使我们有所表示,而你们不懂,你们会怎么办呢?你们不是会要我解释吗?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向梦者询问梦的意义呢? 你们要记得研究过失的意义时,我们也曾采用这个办法。那时所讨论的是舌误的例子。有人说:“于是某事又发龊了,”我们便问——不,我讲错了,发问的幸亏不是我们而是与精神分析无关的旁人——他们便问,这句莫名其妙的话究作何解。那个人立即回答说他自己本想说“那是一件龌龊的事,”但是他制止了自己,用了较温 和的字眼说:“那边又有些事情发生了。”那时我已经说过这个询问就是精神分析研究的模型。你们现在当可懂得,精神分析的技术就是想要在可能的范围内,让那些被分析者答复他们自己的问题。因此梦者也应当为我们解释他自己的梦。 但是梦的手续就不如此简单了,这是我们大家知道的。就过失说,一有许多实例可以应用这个方法;二有许多例子,受质问者不愿答复,而且听到人家代为答复时,便愤怒地加以驳斥。至于梦,则第一类例子完全缺乏;梦者常说自己对于此事一无所知。我们不能代为解释,他也没有表示驳斥。那么我们便不必努力求解吗?他既无所知,我们也无所知,第三个人当然也无所知,所以解决是没有希望的。你们如果高兴,那就算了吧。但是如果你们不以为然,那便跟着我来吧。我可以告诉你,梦者确实明白自己的梦的意义;只是他不知道自己明白,就以为自己一无所知罢了。 在这一点上,你们或许要我注意这个事实:我刚说了几句话,却已作出了两个假定,因此,恐怕就很难说自己方法的可靠了。既说梦是一种心理的现象,又说某些事件原也明白,可不知道自己是明白的——诸如此类的假定!你们只要记得这两个假说不可能并存,就会对于由此演绎而得的结论,漠然不生兴趣了。 是的,我来此讲演,不是要欺瞒你们的。我曾自称要讲演“精神分析引论”,但是我可不愿宣传神的指示,对你们讲许多易于联贯的事实,而将一切困难隐藏起来,使你们轻易相信自己学到了新东西。不,正因为你们都是初学者,我才急于想把这个科学的本来面目,包括它的累赘和不成熟之处,以及它所提出的要求和可能引起的批判,赤裸裸地告诉你们。我知道无论何种科学,尤其对于初学者就不能不如此。我也知道在讲授旁的科学时,开头总竭力将那些困难和缺点向学生隐瞒起来。但精神分析可不能这样做。所以我提出两个假说,一个包含在另一个之中。若有人觉得这都太勉强或太不肯定,或有人习惯于应用更可靠的事实或更精密的演绎,那么他们就不必再跟我走了。只是我要劝告他们完全丢开心理学问题,因为在心理学范围内,怕很难找到象他们所要走的那样切实可靠的路了。而且一种科学要对人类的知识有所贡献,也不必勉强人家信服。相信不相信,要看成绩,它可以耐心等待用自己的研究成果来引起大家的注意。 但是对于那些不因此而泄气的人,我也要警告他们说我这两个假说的重要性实不相同。第一个假说“梦是一种心理现象”将可因我们的研究而得到证实。第二个假说已在别的地方取得证据,我只是将它移用到这里罢了。 我们究竟在哪里和因有什么关系可以假定一个梦者具有他不知道自己具有的知识呢?这个事实似可令人惊异,它既改变我们有关精神生活的概念,却也没有予以隐瞒的需要。还可以顺便指出,这个事实一说出来,就会引人误会,却又是真实不虚的——总之是词义矛盾的。但是梦者可决没有隐瞒的任何企图。我们也不能将这个事实归罪于人们的无知或缺乏兴趣,我们也不归罪于我们自己,因为这些心理学问题是有决定性的观察和实验所忽视的。 这第二个假说的证据究竟在哪里得到的呢?原来得自催眠现象的研究。1889年,我在南锡看李厄保和伯恩海姆作下面一个实验。他们使某人进入睡眠状态之中,使他有种种幻觉的经验。醒后,他似乎对于催眠时所经过的事件,一无所知。伯恩海姆屡次请他将催眠时的经过说出。那人则自称全不记得。但是伯恩海姆再三申请,说他总应该知道,总应该记得。那人迟疑不决,开始回忆,先模糊地记起催眠者所暗示的某事,接着又记得一事,其记忆也逐渐明了而完满,到后来竟不再有所遗漏。那时并没人告诉他,都是他自己想起的,可见这些回忆开头便在心里,只是拿取不到而已;他不知道自己知道,只相信自己不知道。他的情形和我们所揣想的梦者的情形是完全相似的。 这个事实如果成立,我想你们必将惊奇地问我:“你讨论过失时,说错误的话后面隐有用意,只是自己不知道,所以极力否认,那时你为什么不提出这个证据呢?假使一个人可以有某种记忆,而自己又相信毫不知道,那么他有自己所不知道的他种心理历程在他的心里不断进行,也就是可能的了。这个论据如果老早提出,当已使我们信服,而我们对于过失也就较易了解了。”是的,那时我也本想提出,但是我却要将这个论据留待将来更需要时再用。有些过失本身自易解释,还有些过失,我们若要懂得它们的意义,便须假定有为本人所不知道的心理历程的存在。至于就梦而言,我们便不得不在他处寻求解释,而且这里若在催眠方面拿证据,你们也较易接受。过失的情况是常态的,和催眠的状态不同。梦的主要条件是睡眠,而睡眠和催眠之间则有明显的关系。催眠或可称为不自然的睡眠;我们对被催眠者说:“睡吧”,这个暗示便可和自然睡眠时的梦相比拟。二者的心理情境也互相类似。在自然的睡眠中,我们和外界完全停止交 涉;催眠时也是如此,只是和施术者互相感通in rapport而已。保姆的睡眠可视为常态的催眠,保姆虽睡,却仍和孩子互相感通,只可为孩子所唤醒。所以现在若以催眠来比拟自然的睡眠,似乎就不算大胆了。而“梦者对梦本有所知,只是接触不到这个知识,所以不相信自己知道”的假定也就不能算是荒唐的捏造了。我们对于梦的研究,曾从干扰睡眠的刺激和昼梦入手,现在已看见了第三条通路,那就是催眠时为暗示所引起的梦。 现在如果回头再来讲梦,或者就较有把握了。我们知道梦者对梦确有所知;问题就是如何使他有可能拿出这个知识来告诉我们。我们不希望他立即说出梦的意义,然而我们却认为他能推知梦的起源,和梦所由起的思想和情感。就过失说,你会记得有人错说了“发龊”,你问他如何产生这个错误的,他的第一个联想便给我们作出了解释。释梦的技术很简单,可用这个例子作范型。我们也问梦者如何会做这个梦,他的回答也可视为对梦的解释。至于他是否以为自己有所知或无所知,那是无关重要的,我们都给以同等的对待。 这个技术原很简单,然而我怕你们不免要反对得更厉害了。你们会说:“又来一个假定了,这是第三个了!更不可靠了!你问梦者对于梦有什么意见,你以为他的第一个联想真的就是我们所需要的解释吗?然而他也许根本没有什么联想,或者只有上帝才知道他的联想是什么。你这个期望根据什么理由,是我们想象不出的。其实,你太相信机会,然而这里却需要用更多的批判力才可对付。况且梦不象一个单独的舌误,而是许多元素组合成的。我们究竟信赖哪一个联想呢?” 在一切不重要的方面,你们的话都是中肯的。你们说梦和舌误不同,是由许多元素组成的,这都不错。我们的技术当然要顾到这一点。我们将梦分析为各个元素,逐一研究;于是梦和舌误相似之处便可成立了。你又说,我们若问到梦者的梦中所有单独的元素,他也许说自己引不起什么意念,那也是对的。就有些例子而言,这个答复可以接受,这些例子是什么,将来再告诉你们;奇怪的很,关于这些例子,我们自己却有明确的见解。但是,大概地说,梦者若说自己没有意念,我们将反驳他,竭力求他作答,告诉他总应当有一些意念——结果,我们可没有错。他会引起一个联想,至于联想究竟是什么,那便不关我们的事了。已往的经验尤其容易想起。他会说:“那是昨天的事”例如前面所举出的两个不费解的梦,或者:“那使我记起新近发生的事”,由此可见梦与前一天的印象常易发生联系,而非我们的初料所及。而且他以梦为起点,就会记起早先的事,最后竟可忆及遥远的往事了。 但是就主要之点说,你们可错了。我假定梦者的第一个联想必定正是我们所需要的,或者至少也可为解释的线索,你们以为这个假定是荒谬的,又以为联想可随心所欲,而不与我们所想寻求的事情发生关系,更以为我若期望别的事,有别的可能,就是盲目地信托机会以求侥幸——这都不免大错了。我已经大胆地说过,你们对于精神的自由 和选择,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信仰,我也已经指出这个信仰是不科学的,而应当让位于支配心理生活的决定论的要求。梦者受查问时恰巧发生这一联想,而不发生另一联想——这个事实我却要你们尊重。我也不是举出一个信仰以反抗另一信仰。由此而得的联想本不是选择的结果,也不是无定的,也不是和我们所想求得的毫无关系,这都是可以证明的。我最近知道,即在实验心理学内,也可以得到相类似的证据。 这很重要,请你们加以特殊的注意。我若问某人对于梦中的某一成分有什么联想,我便要他将原来的观念留在心头,任意想去,这便叫做自由 联想。自由 联想需要一种特殊的不同于反省的注意,反省是我们要排除的。有许多人不难采取这个态度,有些人要作这种联想便觉得异常困难。假使我不用任何特殊的刺激字,或只限定我所需要的联想的种类,例如要某人记起一个专名或一个数目,那么因此呈现的联想必将有较高度的自由 。你们以为这种联想比精神分析所用的甚至更有选择的余地。然而就每一实例说,其联想都受重要的心绪的严格控制,而这个心绪在发生作用时并不为我们所知晓,这正与那些引起过失和所谓“偶然”动作的倾向是一样的。 我自己,还有许多人跟着我,对于那些无因而至的姓名和数目,作过多次的实验;有些实验且已刊布。其方法如下:用一个专名引起一系列联想,而这些联想互相连锁,已不再是完全自由 的了。正与梦中各成分所引起的联想是一样的。这个联想系列前后持续,直至由此冲动而引起的思想竭尽所能不再有所遗漏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